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第6章
作者:阿杜行
“还要买东西吗,咱们一起吧”
陶青此刻只想离叶胥远一点,若是他们还待在一起。也不知叶胥还能疯狂的买多少东西。陶青觉得叶胥比自己还像是一个哥儿。对买东西有一种疯狂的热爱。这种热爱他有点招架不住。
虽是说东西都是买给他的,那也不行,太疯狂了。其实叶胥本来对购物是没有那么狂热的,只是古代的东西都是纯手工,无污染的。在现代的时候,只要是纯手工,无污染的东西很少见。
所以就有一点的激动,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东西,就想着多买一些。即使是给自家小夫郎买的,也是极好的。反正也没有给外人,都是一家人。此时的陶青见到笛哥儿,上前就搂住笛哥儿的胳膊。
对着叶胥说:“夫君你自己逛吧,我和笛哥儿一起看看。”叶胥见陶青有人陪,也能感受到陶青对自己行为的不赞同。
见陶青想和孙家夫郎一起也没有什么意见。于是对着笛哥儿说道:“那便麻烦孙家夫郎了,小生先告辞了。”
转头便对着陶青说;“我先去那边的书肆买些书,你想买些什么就买些什么,之后便去书肆找我,别乱跑知道吗”给了陶青二两银子后便想告辞了。
第10章 陶青见叶胥转身离开,当……
陶青见叶胥转身离开,当下松了一口气,终于解脱了。照着叶胥这个买法,那二两银子是迟早要花完的,还都是花在他的身上。他不让叶胥买,叶胥还振振有词的说是给自家夫郎买的,弄得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拒绝了。
离开叶胥的陶青满身的喜悦。转身便开开心心的抱着笛哥儿的手臂继续逛了。正好,笛哥儿家里的也是缺少一些日常用品,也就随着陶青逛了。叶胥告别了二人之后便转身去附近的书肆。
叶胥心想着:虽然这次靠着卖野山参有了不少银子,但家里也是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用到钱的地方又是无处不在,趁着现下还算是有时间,能赚到银子,能补贴家用也算是好的。
又因为原身是一个身娇体弱的书生,所以叶胥若是想赚钱,像那些码头扛麻袋的重活,他是不能干的。他也就是只做像写写话本,替人抄书或者是说书这些书生能做的事情来赚钱了。
据他了解替人抄书这个活,许多书生都会做。因为简单,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只要是字写的整齐些,排版整齐都能干。再者的话,书肆还提供纸,现下连抄书最大的消费都省了,所以抄书的活,干的人就多了。
就像是一个市场,买东西的商户多了,商品便不值钱了所以抄完一整本书,根本拿不到多少。叶胥想的是能够多赚一些的。所以叶胥首先排除了抄书这一项。剩下的便是写话本和茶馆说书两项活动了。
但是,原身就是一农家普普通通的读书人,又不认识茶馆掌柜的。再者说,每个茶馆的说书的人数都是有定量的,每个时间段都有专人说书。又排除了一项。现在就只剩下写话本这一项活动了。
写话本的成本除了一些笔墨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成本了。于是写作赚钱的大体方向就这么定下来了。至于为什么叶胥一个曾经为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尽一份力的科学家,这么笃定自己写话本会赚钱。自然是与叶胥从经历有关。
叶胥自记事起,便生活在孤儿院。一整个孤儿院的孩子,都是由院长婆婆照看的。听做饭的大妈说院长婆婆也是个命苦的人。婆婆从小家庭条件优渥,父母都是高知分子,还是家里的独生女,自小生长在国外。
父母是在外求学时,也带着婆婆,因为忍受不了一两年也见不到女儿一面的残忍事实。婆婆便在父母的身边长大,父母在求学时,婆婆就跟着他们一起。他们在实验室里工作,婆婆就在他们的办公室里玩。但婆婆的父母和多数心怀国家的科学家一样,期望自己学有所成时,回国建设那个养育他们的地方。
回国后的婆婆因为水土不服生病住院,两位科学家因惦念病重中的女儿,便乘车去医院看望女儿。婆婆的父母就是在去往医院的路途中出车祸去世的,据说是因为司机疲劳驾驶,才造成的悲剧。
当时的婆婆才六岁,不知道出车祸意味着什么,只知道自己在病好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和母亲。出院时是被和父亲交好的叔叔带回了家中抚养。因为长时间的见不到父母,婆婆极度的想念父亲和母亲。就哭着在家中满世界的寻找父亲和母亲。
嘴里还用小奶音喊着:“囡囡出院了,妈妈怎么不来接囡囡啊,囡囡乖的。”每天醒来后便喊,饭也不吃了,就连平时最喜欢的玩偶也不抱了。叔叔便半哄着婆婆让她好好听话,乖乖吃饭,爸爸妈妈自然会来接她了。
婆婆觉得叔叔是在骗她,于是闹得越发厉害了。叔叔没有办法,便拿着婆婆平时不离手的玩偶哄她。平时只要是婆婆哭闹,拿着玩偶哄哄就好了。但是今天怎么样都没有用。
后来叔叔才知道,那个玩偶是婆婆的母亲在难得的闲暇时刻一针一线的给婆婆缝的。当时的母亲还说:“囡囡想妈妈了,就和这个玩具说好不好,妈妈能听到的”
每次婆婆抱着他就觉得是妈妈在自己身边。许是长时间的没见到母亲了,对着玩偶也说了无数次的想念,刻妈妈一点回应都没有。婆婆才开始急了。叔叔被婆婆闹得没有办法,叔叔告诉婆婆事情的原委之后。
婆婆明白了是因为自己的原因,爸爸妈妈才离世的。便不哭不闹,怪怪的吃饭,上学。三天之后,婆婆却突然发起了高烧,当时的老师正在上面讲课,就见婆婆突然倒下了,一摸额头烫得吓人。就立即送到了医院。
医生说是因为极大的悲痛,才高烧不下的。叔叔听过之后便十分内疚,好友在这世间最后的亲人,自己要是照顾不好,百年之后该如何同他们交代。大约是身体启动了自我保护机制,病好后的婆婆失去了全部的记忆。
婆婆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见叔叔,以为那是自己的爸爸。叔叔承受不了婆婆再次高烧三天的噩梦。便默许了这声“爸爸”。这一声“爸爸”一叫就是十多年。直到婆婆成年后叔叔才告诉婆婆事情的真相。婆婆知道真相后,就像往常一样吃饭,上下学。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叔叔见婆婆这样有些担心。观察了一个月之后发现好像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便放下了那颗高高悬起的心。除了没有成家之外,婆婆的各个方面都很优秀,不需要叔叔操心。
叔叔为了更加细致的照顾故人的孩子,便一直未娶。一直是一个人独自抚养婆婆。临终前,叔叔都还在惦记着婆婆未成家的事情。婆婆料理完叔叔的身后事,看了父母之后,便申请去孤儿院工作。这一干就再也没有换过位置。
虽然院长婆婆的命运多舛,但她并没有抱怨什么,而是很认真地过好每一天,婆婆觉得她不是一个人在生活,父母亲还有叔叔都在看着她呢。院长婆婆一个人照看那么多的孩子,现如今有爱心的人士也会去孤儿院照看他们,虽然有志愿者的帮忙,但毕竟婆婆年纪大了,有时候精力跟不上。
当院长婆婆精力不济的时候就躺在摇椅上看书,或者是把一群顽皮的小男孩叫到自己的身边,安静的女孩子或是趴在院长婆婆的腿上,或是像一只小猫一样,窝在院长婆婆的怀里。那些男孩子就地而坐,给他们讲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
因为婆婆博览群书,讲的绘声绘色的,再调皮的孩子都会安静了下来,静静的听着院长婆婆的故事。婆婆的身上就是有一种能让人安心的魔力。婆婆的叔叔觉得婆婆的父母都是高知分子,自小便鼓励婆婆看一些古中外的经典文学。这也就是婆婆为什么看起来气质典雅,知识渊博的原因。婆婆告诉孤儿院的孩子们做人的道理,从小就教导他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平平淡淡的可以,因为大部分人终究是平庸的,但是不能做一个害人危害社会的人。他们是国家养育着的人,不能成年之后报复社会。当年叶胥在感刚刚进入科研所时,自己所学的知识与现实的相差极大,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也还是院长婆婆开导了一番。叶胥才能取得那些成就。
叶胥在读高三的时候,有段时间沉迷于各种各样的小说:古中外的文学名著,网络上良莠不齐的小说什么的,只要是能消遣时间的书籍,叶胥都是来者不拒的,当叶胥的班主任联系院长婆婆的时候。叶胥的班主任是知道叶胥的情况特殊的,除了不必要的事情,一般都不会联系院长婆婆的。
但正是关键时刻,叶胥却开始掉链子了,班主任也是没办法,才出此下策的。当婆婆接到班主任的电话时,婆婆还是一脸的不相信的模样。因为在院长的记忆当中,叶胥一直都是一个让人省心的孩子,不管是做什么,心中都是有成算的。
当院长婆婆了解情况后,明白是叶胥迟来的叛逆期。就站在教研室门口悉心开导他。午后的阳光透过树梢,柔和的光线照在婆婆的银发上,连时光都在宽慰这个老人。叶胥看着婆婆脸上的皱纹,才明白那个在记忆中优雅的老人,好像已经老了。
叶胥在此刻还在走神,婆婆也没有对着叶胥生气。仍是细声细气,温柔的开导他,叶胥的心态开始有原本的无所谓转变了。婆婆的脸上自始至终都是挂着柔和的笑容,仿佛叶胥做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原谅的。
岁月在婆婆的脸上留下来痕迹,此时婆婆的模样也在叶胥的心中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婆婆是一个温柔强大的人,叶胥的性格也是受到了婆婆的影响。
也就是在高三的那段时间,叶胥对小说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所以叶胥才会胸有成竹的认为自己能写小说赚钱。等叶胥走进了书肆,店里的伙计便迎上来询问。
没等伙计开口,叶胥便抢先说:“我先自己转转。不劳烦您了”伙计以为叶胥是少东家的好友,才上前打算询问的。但伙计见叶胥好像并不需要自己的帮忙,也就没有勉强。
叶胥在一列列的书架上找了一圈,终于在一个小角落里寻到了几本已经落灰的话本。叶胥略略的翻了几下,大概描写的都是贫穷书生被富家小姐看上,再者就是金榜题名时被榜下捉婿,最终儿女满堂的。
叶胥觉得这些话本可能并不是现在流行的话本。想着,便准备委婉的询问一下伙计。
第11章
突然间有人从背后拍了一下叶胥。叶胥心中疑惑,原身在镇上还有认识的人吗?叶胥转身便看到一个书生模样的少年,与叶胥的麻布短袖不同,少年穿的是由锦制成的大红色的鲜艳衣物,腰间还佩戴着玉环。
少年看着叶胥一脸迷茫的模样。当下便怒了:“不是吧叶胥,你不认识我了?我是卢栖啊!这是我家的书肆,你每次来买笔墨,掌柜的都是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你便宜的”
每次叶胥来自家书肆买笔墨书等用品时,自己在旁边都会示意掌柜的便宜一些的。虽然也是自己单方面的想与叶胥交朋友。卢栖觉得自己就算是与叶胥不算是交好,也应该混个脸熟了。
没想到叶胥看到自己一脸迷茫的模样。当即便气的不行。没等叶胥说话,少年便把所有的事情都抖搂了出来。叶胥心中松了一口气,还好眼前这个少年是个性情直爽的。正好解了叶胥心中的疑惑。
于是叶胥对着卢栖腰稍稍向下一点,双手交握,向下行了一礼,表达歉意。“上次喝醉醒来后,便忘记了一些事情,卢公子见谅!”
卢栖一听叶胥说自己是喝醉后失去了一些记忆的,当下便炸了。“都怪李铭那个龟孙,知道你身体不好,还非要灌你酒,我早就看他不爽了,早晚我要找人收拾他一番。”
叶胥见眼前的小公子少年心性,还骂骂咧咧的为原身抱不平,心中有些感动。他还以为原身在学堂里没有交好的人呢,看来是要他想错了。“好了,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关于学堂的人和事忘了而已,你别激动,隔墙有耳,被他人听去了,就不好了。”
叶胥语气平和的对着卢栖说,好像被灌酒的人不是他一样。卢栖本来很愤怒,叶胥在学堂里里整天都在看书,写文章,并不主动与人交恶。李铭那个王八蛋自己不行,还看不惯有人功课比他好。
他就是看叶胥人性情好,才欺负他的,柿子专挑软的捏。他就是玩不起,欺软怕硬。卢栖早就看不管他了,但是叶胥本人也没说什么,自己也不好强出头。此时卢栖听到叶胥这么说,也知道事情传出去了,对自己以后的科举考试有影响。
也知晓事情的危害,当下便冷静下来了。“叶兄,你来书肆不买笔墨,在这看什么。”也不怪卢栖好奇。
来书肆看话本,这并不是叶胥的风格啊,以往的叶胥心中只有功课,从不看话本的,就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如今却是站在话本的书架前。
“我听说写话本有润笔费,便想着自己试着写写,若是写的好了,补贴家用也是好的。”
“但又不知现下流行的是什么样的话本,便想着看看现下流行的是什么。”
“刚翻了几页,卢兄便来了。”
“你要写话本啊,现下最流行的话本,肯定不在这摆着了,摆在这的都是那些过时已经没人看的话本。”
“真正流行的话本,都在前面,要问伙计买的。”
“正好我这有最新流行的话本,你想看的话,我先借你看看”
“那便先谢过卢兄了。”叶胥知道面前的少年是个直性情的人,也没有忸忸怩怩,直接应下了。
卢栖见叶胥没有反驳,心中松了一口气,他见叶胥人长得好,性子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功课也好。同样是考中了秀才,人家在首位,他却抓住了个尾巴,勉勉强强的考中了。
在学堂的时候便想着与他交朋友,但是那时的叶胥都是独来独往的,心里就只有四书五经,根本就不与他们这些人交朋友。现下看着叶胥好像是有些松动的痕迹。
卢栖觉得自己是一个懂的抓住时机的人,这个与叶胥较好的机会不就被他给抓住了吗?心中想着,还屁颠屁颠的去拿话本。叶胥在卢栖的身后跟着,对卢栖身上散发出来的喜悦感到奇怪。这就是纯纯地主家的傻儿子,被占了便宜,还屁颠屁颠的给人数钱。
殊不知高段位的猎手都是以猎物的形式出现的。叶胥以为自己是在第一层,殊不知人家是在第三层。不得不说卢栖这个大腿抱得是极好的。
就连卢家老爷都感慨自己儿子眼瞎了十几年,终于睁开了一次。卢栖把最近流行的话本,一股脑的全部给了叶胥。十几本的话本差点没把叶胥砸死。这流行的话本也是够多的!
叶胥也只是在心里默默的感慨了一下。面上还是一副温润的样子,卢栖看到自己竟然看了那么多书,有些不好意思。
他爹坚决不让他看话本,这些都是他贿赂了掌柜的,掌柜的才“勉强”的给了他“几本”让他消遣的。卢栖摸了摸鼻子,解释道:“我平时是不看的,都是掌柜的给我的”
卢栖还试图挽救一下自己在叶胥心中好学生的形象。但是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叶胥压根不信。
叶胥音线平和的说:“卢兄说的是。”卢栖见叶胥这样说,就知道叶胥根本不相信自己。别说是叶胥了,就连自己也不相信。
叶胥也是敷衍,连声调都没变。空气中好像是有些尴尬的气氛在的。还好叶胥及时开口了:“那便多谢卢兄了,下次定会原样奉还!”
“小事啦!叶兄不必如此客气的!”说着还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如此较真。叶胥想着自己在书肆那么久了,也该回去,也不知道陶青逛的怎么样了便对着卢栖告辞到:“那有空再相聚,卢兄,再会。”
“那有空再见,叶兄慢走,我就不送了”心中却想着,很快就会有空的,学堂见哦。
叶胥便拿着一摞书告辞,还是掌柜的见叶胥如同批发似的拿着一堆话本,心中不忍,让伙计拿了一个书箱,让叶胥盛放这些话本。
掌柜的见叶胥如此粗暴的对待这些话本,当下心痛不已。别人拿到话本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折了一个角。这位秀才倒好,还真是自家少东家的朋友,对待话本的态度都是一样的简单粗暴。少东家都是在他这看完之后将话本随手一扔,看着这位也是差不多的样子。
其实,这也不怪叶胥,毕竟在高三的那段时间里。
他课桌里面的小说都是这样放的。所以,叶胥随意的把话本一摞,准备走时,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叶胥不知道的是:这个时代的造纸术技术还是很低端的,造纸的效率并不高,叶胥还以为是自己那个各种事物都很先进的时代。
所以就对着那些话本的态度不像现在这些人那般珍重。叶胥背着书箱和掌柜的还有卢栖挥手告别。等叶胥到达了约定好的地点时,发现叶父、陶青还有孙家夫郎都在。三人都在等着他一起走。至于孙家夫郎为何会和他们一起走。
自然是因为陶青知道笛哥儿是一个人来的,就强烈要求笛哥儿和他们一起走。笛哥儿拗不过他,便随陶青去了。主要是陶青怕笛哥儿一个人,这又快晌午了,路上没什么人,笛哥儿一个哥儿,长相清秀,在路上若是遇见流氓地痞的人。
看上了笛哥儿,欲行不轨之事该如何是好啊。就这样,一行人在吃午饭前赶回了家。到家时,叶姆正在做饭。叶父见叶姆还没有做好饭,便进了东厨帮忙。
叶胥和陶青就进了房间,去整理上午买的东西。叶胥从怀里掏出了两个发簪,便想把属于陶青的那一个给陶青带上。此时的陶青还对那个小兔子爱不释手。像小孩子一样,正在仔细的把玩。
措不及防的感觉到自己的发簪被拔下了。陶青便下意识的往后撤,就这样陶青的头发全部散下来了。叶胥见此情景愣了片刻,此时的陶青也是懵的。以叶胥的想法应该是自己亲手给自家的小夫郎带上发簪。这下头发直接散开了。
叶胥现在不太会梳哥儿的发型。叶胥拿着簪子的手就这样悬在半空中。此时的叶胥就很尴尬。本来应该是小两口恩恩爱爱的温馨一幕谁承想却是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场景。
陶青也是惨,正在自娱自乐的玩着心爱的小兔子,头发突然间就这样散开了。叶胥此时也反应过来了,急忙去拿梳子给陶青整理头发。然后就急急忙忙的开始给陶青顺头发生怕晚一秒,自家夫郎就哭出声来。
叶胥试着从记忆中找出哥儿的发髻是怎么梳的。搜索失败。生活不易,叶胥叹气!叶胥有气无力的梳着陶青的秀发。虽然是不知道该如何梳哥儿发髻,但是自家小夫郎这头发还真是顺滑啊。梳着梳着就上瘾了。
陶青感觉到夫君一直在梳他的头发,却没有给他梳发髻。便疑惑道:“夫君为何不给我梳发髻?”叶胥听见自家夫郎这样问,有些不好意思。“为夫不知道哥儿的发髻是如何梳的。”
陶青没想到叶胥一直没给他梳发髻是这个原因。“我自己来便好,夫君还是忙你自己的事吧”
叶胥觉得自己这是被小夫郎嫌弃了。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全然没有了往日的成熟与稳重。
第12章 到最后还是陶青自己梳的……
到最后还是陶青自己梳的发髻,陶青梳发髻时,叶胥便站在陶青身后默默的学习挽发的手法。等陶青将发髻梳好后,叶胥觉得自己也可以出师了。若是他上手梳,不能说是完全一样,但也是不相上下的。
等叶胥将话本搬到他的专属书房后,二人算是将在镇上买的东西全部收拾好了。等到夫夫二人出门时,叶姆已经将饭端上了桌。二人洗过手之后便开始用饭。
饭后,叶胥便去了书房看最近流行的话本,顺便总结一下这段时间流行的趋势。叶胥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也就只是看了一本。还是连载的话本。其实连载的话本也是很常见的。
毕竟书生在写话本时,并不会一股气的写完一整本,若是掌柜的看不上,那就可惜了时间和用的纸张。所以一般书生写话本的时候,会先写一部分让掌柜的看一下。掌柜的觉得可以,便开始命人着手印刷。若是销量喜人,那书生便继续写。若是销量差强人意,具体的看书生的意愿。
若是书生愿意继续写,可能书肆并不会接受继续印刷了。一般这种情况下,书生大多数是会放弃这本书的续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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