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第5章
作者:阿杜行
第二天,天色稍明,叶胥就醒了。看到怀里的陶青,嘴巴微张,脸蛋睡的红扑扑的,小胸膛还有规律的上下起伏。许是天气炎热,陶青脸颊两边的头发都湿透了,衬得陶青的脸蛋看起来更加圆润了。叶胥忍不住在自家夫郎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随后叶胥将自己的胳膊从陶青的脖颈下慢慢的抽了出来。便下床甩了甩自己的胳膊。被自家的小夫郎枕了一个晚上,现在还是麻的。然后叶胥准备去跑一圈,锻炼一下这副身子。昨天上山时,叶胥就感觉到了这具身子是真的差。
叶胥刚出了房门,便看见叶姆已经从房间里出来了。叶胥昨晚睡得比较早,也不知晓叶父叶姆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叶姆看到叶胥起来,便以为他是像往常一样去看书。也没说什么,等叶胥洗漱完毕,往门外走的时候,叶姆才发现事情好像变得有些不对劲。
便上前询问:“胥儿这是去何处?你不温书了?”
“阿姆,儿子想去外面走走。”
“往日的这个时候你不都是在温书吗?今日怎的想着到外面去啊”
“圣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儿子便想着不能一味的读死书,去外面走走也好。”
叶胥也不是不能告诉叶姆自己是去跑步的,但这个时代的村民还没有运动健身的概念。大概率是自己说了叶姆也不懂,索性就不说了。叶姆不知道圣人是谁,也不明白圣人说的是什么意思。
只是叮嘱道:“那你别再上山了,也别走远,等饭做好了,要记得回来吃饭啊。”
“嗯,定会按时回来的,阿姆。”说完,叶胥便出了大门。
夏天天热,虽说叶胥是读书人,但是叶姆怕叶胥在家热,也给他准备了几件短褐。原主一般是不穿的,因为大多数的原主是在学堂,在学堂读书人穿的衣物称之为矜。原主穿不习惯短褐,但是短褐依旧放在原主的衣柜里。正好今天叶胥跑步时穿上,也算是发挥了他的作用。
此时的大多数的农夫和农妇都已经起床了。叶胥便没有绕着村子跑。怕村里人家养的狗叫,于是他就在去镇上的那条路上往返跑。跑了大概有两三个来回,叶胥就累的气喘吁吁的。
叶胥知道原主的身体素质不好,但是没想到如此的差。也不跑了,慢慢的走回了家,想着以后再慢慢的加大训练。
回到家时,叶姆已经做好了饭。叶胥洗手后就坐下吃饭了。等吃过了饭,叶胥便打算把昨天在山上找的东西卖了。就跟叶姆说了一声:“阿姆,我打算今天把我箩筐里的那些东西卖了,那我就先走了”
“你这孩子,急什么。昨天我和你阿父商量过了,让你阿父带着你去”
“你阿父以前走过商,见识比较广”
“你是读书人,脸皮薄,不知道讨价还价,被人骗了不就亏了。”
转头又问陶青:“青哥儿想不想去镇上玩啊”
陶青没想到叶姆问自己。他以为只是夫君和阿父两人去。其实是叶姆知道陶青嫁进来半年了,都没有去过镇上。
恰逢这次叶胥也去,这才动了心思让陶青也去。二人自成家后,便没有几日相处的时间。这次叶胥醒来后,明显的与陶青亲近了起来。所以叶姆也是尽可能的找机会让二人独处。陶青也有大半年的时间没去过镇上了。每次去镇上买菜的时候,叶姆觉得人多眼杂的。
陶青长的又讨喜,叶姆怕陶青被镇上哪家不务正业的公子看上。便没让陶青去。如今,叶胥考上了秀才,身上有了功名。旁人想动陶青时,也要先想想叶胥身上的功名。
“我能去吗?”叶姆看到陶青眼中的小心翼翼和雀跃,心中不忍。
便用手揉了揉陶青的头,温柔的说:“青哥儿当然能去了,以后青哥儿去哪都行,让胥儿陪着你。”
陶青听到肯定的回答,当下心中便是十分高兴。于是三人便上路了。因着不是赶集的日子,路上也没有多少人。再加上村子离镇上也近,三人便走着去了。
路上,叶父看到叶胥背着背篓,怕叶胥累着。便想要自己背。“胥儿,你把你身上的背篓给我吧,别累着”
“没事,阿父,背篓里面的东西本来就不多,累不着的”叶父不放心,他觉得叶胥本来就弱,现在还背着背篓,他便有些担心叶胥的身体。
“还是阿父来背吧,阿父常年在地里劳动,这点重量不算什么的”叶胥见叶父的心意已决,便把背上的背篓递给了叶父。
叶父随手接过,背在了身上,然后快步走到了前面。毕竟是和叶姆生活了那么长时间,叶姆心里的想法,他也是知道一二的。
想着把地方留给小两口,他们做长辈的也都是希望小辈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叶胥见叶父快步走到了前面,看这情况他也知道是追不上了。于是扭头看自家小夫郎。陶青这是自嫁给叶胥后第一次去镇上,也是第一次走这条路。心中自然是新奇万分,东瞅瞅西望望的,眼睛里亮晶晶的。
陶青正看着路上的风景,他发现这条路比自家去镇上的路上的花多。什么颜色的都有,还有淡紫色的牵牛花。他看的专注,丝毫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扭头便看见叶父走在最前面,叶胥从刚才的与叶父并肩,变成了与自己同行。
陶青看见叶胥在看自己,便有些不好意思。他觉得是不是自己不太矜持。他这是第一次走这条路,激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嘛!在叶胥的注视下陶青有些不好意思了。
心里为自己辩解的头头是道,面上确是不好意思了。叶胥看到自家小夫郎低着头红着耳尖。也没说什么,只是靠近陶青,与他十指交。之后便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的继续往前走。陶青本来是被叶胥这突如其来的举动给吓到了。然后小心翼翼的抬头偷偷看叶胥的脸色。
他见叶胥的面色如常,之后胆子也大了起来,慢慢的放开了。由本来的独自一人的东张西望变成了牵着自家夫君的手东张西望的。
这次去镇上,叶胥虽然在原主的记忆中知晓一二。早上只一心想着锻炼身体,也没在意这条路是什么模样。叶胥也是第一次见到古代的官道,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泥泞。只是道路上的尘土比较多,其他的便也没有什么了。
不同于现代道路两旁人工的绿化带,这时的道路两旁,全是自然生长的花花草草。叶胥也是同陶青一样,在欣赏路边的花花草草。只不过是情况没有陶青那样东张西望的明显罢了。但若是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叶胥在不停的看着路边的花草。所幸路程不是很远,三人也就没有走多久,就到达了镇上。
于是叶父便带着二人去了药房,想要先卖野山参,之后再去卖蜂蜜。因为野山参比较值钱,这野山参的年份看着比较久远,带在身上风险较大。于是叶父带着二人去了镇上最大的药房,因着这家药房在府城以及京城都有分店铺。听镇上的人说,宫里的药材都是由这间店铺的总当家的供应。
好像是什么皇商,想来应当是不会骗人的。叶父想着这野山参看着能值不少银子,便想着去给个价。于是叶父便带着而二人走进了药房。店里的小郎并没有因为三人的衣物粗糙,就漠视他们。
还热情地打招呼:“三位是抓药还是看病?”
“这位小哥,我们是想来卖药材的,我这有一株野山参,不知你这药房收不收。”
说着,便从背篓里拿出了那颗野山参。这小郎一看这野山参的年份能有四五十年。知道自己做不了主,想让自家掌柜的来瞧瞧。
“我叫我家掌柜的来,掌柜的就在后房,三位先稍等片刻”
说完,便转身去了后房。叶胥看到这药房里面的人,都分工明确。便知道这次野山参的价格极大可能能卖个公正的价钱。因为一般只有大的公司或者企业,能做到如此的分工明确。片刻后,掌柜的便进来了。
第9章 掌柜的走到前台,看着叶父……
掌柜的走到前台,看到叶父便问道:“可是这位老哥想要卖野山参!”叶父端端正正的站在那里,语气不卑不亢,丝毫没有村里人见到掌柜的该有的畏畏缩缩。“正是老儿,不知道掌柜的收不收我这野山参。”
“老哥说的这是什么话啊,只要您有药材,也能保证品质,本店都是要的。”叶父看掌柜的这个态度,就把放在背篓里的野山参又拿了出来。
叶父怕有心思不正的人见到自己卖野山参,盯上自己。便把放在柜台上的野山参收了回去。此时又见掌柜的诚心的想买。便又拿了出来。
掌柜的一看,这野山参大概能有五十年的样子,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那野山参。他在镇上做了那么多年的掌柜的,还是第一次见到五十年左右的野山参。因为镇子不大,住的大都是平常百姓,也没有多少人能用到野山参。
就算是需要,他们也买不起,所以一般的药材都是府城的药铺挑选过后才轮到他们。像五十年份的野山参,可能连府城也没有,他真是捡到了大便宜。他把这野山参献给东家,说不定他就能去府城当掌柜的了。听说府城的掌柜的已经准备退休了。
自己努努力,说不定他就能去府城干了。在府城做掌柜的,因为府城的开销大,东家体恤。在府城一个月银子比在城镇多十两银子,这不比在城镇干强多了。当即便估算了一下这野山参的价钱。
“若是老哥诚心想卖,我这给你一个公平价,一口价四百两银子。”这个价也是超出了叶父的预估价。
所说叶父曾经走过商,但是像野山参这么珍贵的东西,尤其是这么大的野山参,叶父还真没有见过。叶父想着这野山参可能也就是值一二百两银子的样子。听到掌柜的报价,当下便同意这桩买卖,于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临走前,掌柜的说:“若是以后还有药材,都可以往本店送,稀奇的东西也行。”
掌柜的是见叶父身后的叶胥身子站的笔直,一身的书卷气。他在店里做掌柜的也是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没有谁像叶胥一般有气度,他往那一站,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便知这野山参应当也是这书生寻得的。才那样说的。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这新上任的东家,热衷于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呢。
叶父本来想着是把蜂蜜卖到杂货铺,听到掌柜的这样说,便有些心动。若是药铺收了蜂蜜,也省的自己去杂货铺走一趟了。便转过身来:“掌柜的,我这还真有一个稀奇的东西,不知你这收不收。”
掌柜的本来是就是随口一说,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的采到野山参的。没想到面前的人还真的有,当即便来了兴趣。
“什么稀奇的东西?”
“蜂蜜”说着便把蜂蜜拿出来了。掌柜的一看是蜂蜜,心想东家应当是喜欢蜂蜜的。
便决定收下这蜂蜜,献给东家。如若能讨他欢心,说不定自己就能升官去府城当掌柜的。若是入药也行。叶父见掌柜的有想要的念头,便觉得这个蜂蜜应当也是能卖个好价钱的。
“要是您真的想卖的话,我这给您二两银子,您看行吗”叶父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心里对蜂蜜的价格有了一个大概的估计。见掌柜的这么说,也知道掌柜的给的价格实惠。便同意了。
“成”于是二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三人走出药房后,叶父对着叶胥夫夫二人说:“你们有什么想买的就在这逛逛吧,我去西边看看。家里的农具坏了,我去看看能不能让铁匠熔了再打一套。你们小年轻的就别去了,在这附近转转,想买什么东西就买,别拘着自己”“我在城门口那等着你们。”
说着,把卖蜂蜜的二两银子给了叶胥。
随后转身前往铁铺了。
叶父是觉得叶胥既已成家,也算是大人了,就也没有瞒着他自己去干什么了。叶胥不知当下的城镇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于是凭着记忆带陶青去了一条卖各种各样小玩具的地方。
这条街还是学堂里的学生在班里闲谈时,原身听到的。听说那条街卖的东西价格实惠,自家娘子母亲都喜欢去那条街买些东西。一众书生纷纷点头附和说是自家夫郎也喜欢。
因着听见东西价格实惠,夫郎娘子都喜欢去,原身便记忆深刻,想着等自己手头宽裕了,便去给母亲和夫郎买些东西。
可原主的愿望还没有实现,自己便穿了过来。也算是帮着原主实现了一桩心愿吧。叶胥觉得自家小夫郎年纪小,没个定性,别人家的娘子夫郎喜欢的,自家夫郎应当也是喜欢的。果不其然,陶青刚一走进这条街,就被街头一位老人家卖的用竹条变成的小兔子。
陶青看见小兔子就走不动路了。叶胥牵着陶青的手,还随时关注着陶青,就等着自家夫郎看上什么自己付钱。看到陶青此时已经走不动道了。
便知道陶青可能是心动了。叶胥顺着陶青的目光看去。这不是在现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竹编吗?叶胥看着地上摆的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箩筐,背篓等物品。心中想,这老人家可能主要是卖农用品的,这些小东西可能是专门卖给小孩子的。
便张口问道:“大爷,您这兔子怎么卖啊”
“哦,你要买兔子啊”
那老大爷见叶胥一身的书生气,便知道是读书人,当下纳闷,读书人怎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偏头就看见叶胥旁边的陶青,只见陶青目不转睛的盯着兔子。往下又看见二人紧紧牵着的双手,这光天化日之下,怕只有刚成亲的夫夫,才会如此的亲密吧。心下了然,便知是这书生应当是为了讨好自家夫郎才买的。开口道:“这还是我家小孙子喜欢,我才试着编来的,想拿到集市上碰碰运气,你们要是诚心想要便给五文钱吧。”
“这东西不像背篓那样的大物件好编,费了些功夫,便贵了些”
怕叶胥觉得贵,老大爷还特意解释了一下价格贵的原因。虽然不是赶集的日子,但仍有不少的农户来镇上。现在是农闲时期,农户们都有时间,会手艺的都来镇上摆摊。寻常人家可能看不上这些东西,但是若是入了镇上那些少爷小姐的眼。
也是能赚不少钱的,那些小姐少爷觉得价格低配不上自己的身价,还会自己涨价。叶胥觉得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照着这个时代的物价,五文钱要的是有点贵了。毕竟在这个时代,一文钱能买五斤大白菜,三斤胡萝卜。想着,但若是没人买,此后的这项手艺失传了呢,谁知几千年过后,是不是自己那个时代啊。便也没有讨价还价,当下便给了银钱。
“青儿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想要的,想要咱们就买”
叶胥一副大款的样子陶青本来是对这兔子喜欢来着,小兔子用竹条编的惟妙惟肖的,特别是眼睛那里,不知是用什么涂的。像是真兔子一样,红彤彤的,和自家小时候养的兔子一样,陶青很是喜欢。
陶青虽然很是喜欢,但并不代表陶青想买。虽然他平时是不关心家里的钱财的,但是从家里的吃食和叶父叶姆身上的穿着也知道自家的条件是怎样的。陶青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多看了这小兔子几眼,叶胥便直接买了下来。
当下便有些心急,试图阻止叶胥掏钱的动作,哪知叶胥长得高大,等到叶胥把铜板给老大爷的时候,陶青也没有成功。现下,又见叶胥问自己还想要什么,气的陶青根本就不想搭理他。
扭头便想走,等叶胥接过兔子。转身便看见自家夫郎走远了。当下便起身去追,叶胥身高腿长,没几步便追上了陶青。等追到了自家夫郎,便搂住他,省的他再离开自己。
陶青知晓叶胥抱着自己,街上这么多人,当下便慌慌忙忙的想挣脱叶胥的怀抱。叶胥见自家夫郎想挣脱自己,抱的更紧了。陶青知道自己挣脱不了,变小声的说道:“你放手啊,这么多人呢”
叶胥此刻才意识到这并不是那个思想开放的时代了。抬头便看见许多人若有若无的往他们这边瞅。叶胥也知道这样在街上抱着不太好,便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你要是不跑了,我就松开你”
陶青被叶胥在大街上这样抱着很是不好意思,在自家屋子里抱着也就算了。这是在大街上这么多人。陶青听完叶胥的要求,便立刻点头同意了。叶胥见自家夫郎同意,便松开了他。
把手里的小兔子给陶青,陶青气叶胥乱花钱。便赌气不接。叶胥见陶青此时此刻的表现,才知自家小夫郎刚才为何不等自己便直接离开。当下便安慰道:“青儿这是在生气为夫乱花钱了”
陶青被人戳中了心思,红着脸,低着头不情不愿的“嗯”了一声。叶胥心想果然如此。
便说道:“自我家夫郎嫁到我家,便没有买过一件小东西”
“虽然是岳父给的陪嫁够夫郎吃穿,但我却从未给我家夫郎买一件东西”
“这钱是我捡蜂蜜卖的钱,也算是我自己挣得钱了,”
“我用我自己挣的钱,给自家的夫郎买一件东西,青儿也要管吗”
“我夫郎人长得小巧可爱,又听话懂事,还能干,知书达理的”
“现在我夫郎看中一件东西,我给他买了,你说他为什么不开心啊”
陶青听见叶胥这样说便有些理解叶胥为何买下竹编兔子的原因了。但心下又有些不好意思。便埋头往前走,叶胥看见自家夫郎又是埋头往前走。觉得自家夫郎可能是害羞了。便急急忙忙的追了上去。
等追上了陶青,叶胥就紧紧地牵着他的手,也没说什么打算继续逛。于是叶胥就带着陶青到处乱逛,看到了糖葫芦就问陶青想不想吃。看到陶青迟疑,大手一挥便给陶青买了一串。也不怕有什么添加剂。
这是在古代,食品都是原汁原味的,无添加。
看到别人卖木簪,卖的是哥儿和女郎家的小玩意。叶胥就赶到摊子前,去挑选。陶青站在叶胥旁边,无奈的看着叶胥在哪儿给自己挑发簪。叶胥认真的挑选了一会,便选中了一款簪尾刻有兔子的发簪给陶青。买了一支刻有竹子的发簪给叶姆。
也算是为原主尽一份孝心了。付完款之后,叶胥就拉着自家夫郎继续闲逛。二人没逛多久,就碰见了熟人。原是孙大的药已经吃完了,笛哥儿来镇上给孙大拿药。因为这条街上的药铺是个人的,比较便宜。每次给孙大买药,笛哥儿都是来这儿买。是陶青先看见笛哥儿的,很激动的上前打招呼。
又看见笛哥儿手上的药。“笛哥儿来镇上拿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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