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成儿子同学后 重生成儿子同学后 第4章
作者:顾青词
第5章
第二天清晨,祝沅在餐桌上和方彦说起霍凌英约他出门的事。
彼时方彦正在喝粥。虽然也在国外待过很多年,但他和别家那些偏好各种法式西餐的霸总不同,更喜欢早餐一边喝小米粥一边吃包子再配个卤蛋,口味非常接地气。
他端碗愣了半晌,直到嘴里的粥快凉了才啃咽下,迟疑道:“……霍凌英约你聊天?”
祝沅不置可否。
方彦一脸古怪。
他从小就跟霍凌英玩不来,上流社会的圈子总共就那么点大,抬头不见低头见,凡是岁数相差不多的孩子难免被大人们拿出来比较。
方彦心高气傲,从小到就没学会什么叫低调,总是嚣张的认为自己天下第一,唯我独尊,自恋自大,根本不把其他同龄人放在眼里。而与之相对,霍凌英基本就是他的反义词,人家低调谦逊内敛,特别讨大人们喜欢。
都说人比人得死,有了霍凌英对比,方彦很不幸的成了长辈们口中“锋芒毕露,不知收敛,尚需磨练”的幼稚鬼,他爹没死前动不动就让他跟霍凌英好好学做事,弄得方彦不耐烦。
身为宿敌,方彦对霍凌英的脾性不能说十拿九稳,肯定比吃瓜群众要了解的多,听祝沅说到他主动约方嘉出去,差点以为自己还没睡醒。
要知道霍凌英那家伙可是除了日常开会和酒局应酬外,几乎没有任何私人生活的工作狂。一天二十四小时,他十八小时都在工作状态,就连相亲都是一副公事公办少说废话的态度,好像完全不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
方彦可没少听那些跟霍凌英相亲过的男女背地吐槽,无一例外表示这辈子都不想再跟此人共处一室,吃个饭跟陪老板上班一样,AI都比他像个人。
“……哥?”祝沅一连唤了好几声,怕方彦不肯放他出门,连连保证:“我一定不会乱说话的!”
方彦盯着弟弟那张还没完全看熟悉的漂亮脸蛋瞅了半晌,依旧没看出这小草包哪里特别。
“你最好是这样。”他眉头轻蹙,不放心交代两句:“虽然婚已经定了,但是霍凌英那边不好糊弄,你以后少在他面前说蠢话暴露智商,实在应付不来就装傻吃东西。”
方彦想不通干脆算了,反正又不是他跟霍凌英过日子,琢磨他干嘛。
得到出门的允许,祝沅也不介意方彦三言两语的讥讽,吃了早饭高高兴兴上车。他都盘算好了,上午跟霍凌英估摸也聊不多久,下午他就找机会甩掉司机自由行动。
到了地方祝沅推门而入,门口的侍应生很有礼貌的将他一路迎到二楼,霍凌英已经在包间坐定,比他们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十分钟。
霍凌英听到动静抬头见他,微微颔首:“过来坐。”
祝沅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下,面带微笑:“霍先生。”
霍凌英看了他一眼,低头把菜单推到祝沅面前,看起来很绅士的说:“我听助理推荐这家店的口味很适合年轻人,你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祝沅拿着菜单,被上面从上到下的字母搞得头晕,瞪眼半天也只勉强认得几个单词,心里吐槽为什么连个图片都没有,他连蒙都没招。
方嘉从小在国外长大,按理说不可能看不懂英文菜单,但祝沅只有初中学历,即便当年成绩还不错,也早在底层多年挣扎求生中丢得一干二净,捧着菜单犯难。
过了一会儿,他故作淡定的抬头,试图用微笑化解尴尬:“我刚吃完早饭,还不饿。”
闻言,霍凌英点头,轻声说:“是我欠考虑。”
“那……来杯咖啡?”
近些年咖啡在国内很流行,大街小巷不知开了多少有名没名的咖啡店,年轻人好像都很喜欢,有的一天喝好几杯。祝沅从来没尝过那洋玩意,不过经常在某鹿头咖啡店接单送外卖,他一直好奇咖啡到底什么味,为什么年轻人喜欢,有机会尝尝自然愿意。
看他点头,霍凌英端正坐姿,翻开一页,问:“拿铁,卡布奇诺,摩卡……还是美式?”
“呃……美式?”祝沅挠头,他记得以前送外卖取货最多的就是美式,心里猜测肯定最好喝,不然为什么畅销呢?
霍凌英记下了,又问:“热的,还是冰的?”
祝沅向窗外,新闻说今年冬天降温很快,他年纪大了不折腾身体,毫不犹豫回道:“要热的。”
霍凌英面上看不出什么,继续问:“点心呢?”
“蛋糕,饼干,还是冰淇淋?”
祝沅不怎么爱吃甜,随便挑了一个:“饼干吧。”
霍凌英调整坐姿,气定神闲:“曲奇,杏仁酥,还是马卡龙?”
祝沅:“……”
接下来的五分钟,霍凌英不停给出几个选项让祝沅挑,一层一层,一级一级,没完没了。祝沅就算选完一个,还有下一个,严谨的就像在学校做试卷。
霍凌英言行举止优雅从容,无可挑剔,看起来很贴心,可是表情又很冷淡,祝沅貌似是被照顾的一方,但无形却又有种被掌控的错觉。
他选来选去,好像只能在霍凌英给出的范围里挑,。
好在这个过程没有持续很久,霍凌英在他不耐之前放下菜单,按铃让门外的侍应生进来,转头对祝沅道歉:“对不起。我也是第一次来,很多东西没尝试过,有些好奇。”
“好奇”这种生动活泼的词从霍凌英口中而出,听在祝沅耳里怎么都有种违和感,霍凌英一副冷清精英的模样,竟然也会有普通人的好奇心?
“你好像有很多话想说。”霍凌英好整以暇看他,那双没什么情绪的浅灰色眼瞳落在祝沅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审视,似乎不觉得这样直勾勾的是在冒犯他人。
初见面那晚,祝沅就觉得他看人的眼神很有压力,那种奇怪的被看穿的感觉又一次袭来。
世上的事真奇怪。明明长相那么相似的两兄弟,气质乍一看也像,可是霍凌岳即使面带笑容,给他的感觉也是高高在上的轻蔑;而霍凌英就算面无表情,也不会让他觉得特别难受。
所以霍驰被养成那个德行,应该是亲爹的锅。
“……没有。”他移开目光,“您找我出来是要聊什么?”
霍凌英的眼睛非常非常缓慢的眨了一下,慢到祝沅错以为刚才他其实没有动:“随便聊聊,大家不都这样吗?随心所欲就好。”
“我听说,你刚从国外回来。”
祝沅心头一跳,“是这样。”
他很怕霍凌英下一秒会“好奇”的问他国外生活的事,他可一句都回答不出来。要是暴露什么,方彦回去真能掐死他。
然而他并没顺着这个问题接下去,像是并不关心。祝沅仔细一想就明白了,霍凌英这样的身份肯定没少出国,说不定就跟回自家后花园一样简单,肯定对国外的东西不感兴趣。
“那你对国内的事知道的应该也不多。”霍凌英单手拿着咖啡勺缓缓搅拌,“以后我们相处的时间还很长,可以慢慢互相了解。”
祝沅不明白。
方彦说过他们之间是商业联姻,只有利益,没有感情。怎么听霍凌英这话,竟然像是要跟他培养感情的意思?
难道方彦真的说中了,他对我一见钟情???
其实祝沅并不缺人喜欢,他前生就有不少男女曾经表达过对他有意,哪怕明知他没钱也有很多人暗示愿意“供养”。并不是他假清高装体面不肯屈就,实在是过不了颜控那一关。如果不是极品好看根本入不了祝沅的眼,他固执地非要找个合心意的才能进一步发生感情。
方嘉的长相比他原皮更优越,霍凌英如果“一见钟情”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祝沅走神的功夫,他的咖啡来了。
霍凌英很绅士的主动替他拿了两块方糖放到盘子里,又帮忙把银勺摆好,动作幅度不大,处处显出良好的教养。
这让祝沅不知不觉想起前男友。郁斯也很喜欢这样慢悠悠的做事,他有段时间很着迷他郁斯身上那种漫不经心从容不迫的气质,觉得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
不过现在不是想前男友的时候。雪白光洁的瓷盘上,放着一个比他巴掌小得多的茶杯,里面黑乎乎的一滩冒着热气,和可乐看着差不多。
祝沅不明白,就这么点分量一口就干完了,还用得着又放糖又勺子的?他把勺子丢一边嫌碍事,捧着杯子仰头,姿态透着一股无知的豪迈。
霍凌英挑眉。
小小的茶杯很快见底,祝沅面无表情把空杯放下。
他想不通。
人这一生难道还不够苦吗?为什么年轻孩子们上赶着找罪受,他甚至觉着自己上辈子的命都没有这破咖啡苦。
这跟中药有什么区别,就因为它不能走医保吗?
霍凌英不动声色的把手边的一小碟马卡龙推过去,好心建议:“尝尝。”
祝沅打量这些五颜六色的漂亮圆饼干,小小的很适合一口一个,刚好中和一下嘴里的酸苦味。他随手挑了个粉的整个塞嘴里,甜腻到嗓子像被糖糊住了。
没人告诉祝沅,苦咖啡和法式甜点是要一小口一小口、花上半个休闲的下午慢悠悠品尝的。就算有人说他也不一定听,他的时间都花在了打工赚钱上,哪有闲工夫玩这些消遣。
霍凌英静静看着男孩两次做出不符合他身份逻辑的行为,不动声色低头端着茶杯轻啜一口,黑咖啡浓郁的苦味瞬间在唇舌蔓延开来。
他也不太喜欢这种味道,但还是垂着眼眸一口一口喝完,谁也无法从他的神情窥探出最真实的想法。
第6章
霍凌英很忙,一杯咖啡喝完接了通电话,略带歉意的表示自己还要回去开会。祝沅表示理解,他知道像霍凌英这种级别的大老板,每天的工作都很多。别看方彦花孔雀似的不靠谱,其实工作也是勤勤恳恳,日常忙到深夜。
站在原地目送霍凌英的车离开,祝沅看了一眼方彦给他配的司机赵叔,假装手机丢在咖啡店让他去拿,转头从另一条道跑了。
他在路边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跟师傅报出自己曾经的住址,心情既忐忑又兴奋。
祝沅住的小区叫朝园,是这一代很有年头的老小区,里头的房子大多都是九十年代建造,房型也很老式,看起来破败灰旧,跟外面那开发的漂亮小高层不能比,地段也不怎么好,周围没有地铁直通,也没有大型超市,更别提像样的学校,几乎没有任何被开发的价值,只要稍微有点上进的年轻人都不会选择在这里买房安家。
即便这样,祝沅还是很高兴,对他来说,房子再简陋也是家。他实在是过够了前面十几年到处租房子四处搬家的漂泊生涯,现在有了能遮风挡雨的地方,再破也是好的。
回到家门口,祝沅弯下腰熟练的从墙角破洞里扣出钥匙。钥匙插进金属锁孔轻轻转动,防盗门发出一声轻微的“吱呀”声,他终于回到了阔别一个多月的家。
外面是明晃晃的白天,然而关上门后屋里的能见度却很低。因为户型不好,客厅没有窗户,他只能摸索着把灯打开,才能看清全貌。
屋里的摆设和他离开时没有什么区别,大多数东西都在它原本的位置上,仿佛一直在静静等待主人回来。
祝沅是个单身汉,又天天在外打工,房子要说多干净整洁也不见得,何况他本来也不是什么特别勤快的人,最多一周才搞一次大扫除。
不过乱是乱了点,绝对不脏。
祝沅站在客厅环视一圈,哪哪都看着顺眼,回到自己家他才真正感到了放松。方彦的别墅很大,但他战战兢兢,没有自由也不敢放肆,生怕碰碎了什么名贵的花瓶玉器赔不起。
老话说得不假,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把桌上的空饮料瓶丢进垃圾桶,祝沅捋起袖子简单打扫一下卫生,然后跑进卧室从床头柜里翻出一张银行卡。他在户口本上已经死亡,销户后的身份证也不能用,手机卡恢复不了,他就想去银行把三万块钱都取出来。
三万块也许不算多,却是他省吃俭用好几年攒下来的,因为每月有四千块的房贷要还,还要维持基本的吃喝生活,攒这点不容易,就算命丢了钱也不能丢。
祝沅刚把银行卡塞进口袋,门外猛地传来一声暴怒:
“什么人!?”
祝沅吓一跳,回头就见一根木棍直直冲着他门面挥了下来。幸好他反应快及时侧身避开,肯定会被打得头破血流。
袭击他的人见一击不中,干脆扔了木棍赤手空拳扑上来。
祝沅从小就不是会被人欺负不还手的主,不然也不能在村里护住大牛那缺心眼的傻小子。后来出了社会更是没少因为抢活跟人起冲突,有时候对方人多他也不怕,哪怕赢不了也不叫人好过。
他心有猛虎,奈何这副羸弱的身体不中用,即便祝沅打架经验再丰富,硬件条件差也不行,更何况打他这人明显还是练过的。
混乱的打斗中,祝沅终于看清了他的脸,惊得脱口而出:“詹锦卓!?”
詹锦卓面带凶狠,他今天没有戴墨镜和口罩,完整露出一张保养得漂亮精致的脸蛋。因为刚才的激烈打斗,他向来打理精致的发丝乱糟糟炸了毛,脸上红一条紫一条,全是祝沅挠出来的印子,看着十分狼狈。
但是祝沅更惨,詹锦卓下手快狠准,嘴角渗血眼眶乌青衣衫凌乱,双手被反绞在身后动弹不得,蹬腿都没力气。
詹锦卓动作飞快扯过毛巾把祝沅的两只手绑好,接着伸到他的口袋里,掏出一张银行卡。
看清手里的东西,詹锦卓气愤难耐,回手又是一巴掌扇过去,气到发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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