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 第1章
作者:西门柔
王者
作者:西门柔
简介:
钓系绿茶美人攻(裴静)×西域忠犬酷哥受(赫连翊),小王爷×小王子
赫连翊在敌国当了五年质子,碰上一个极好的人。
那个人温柔多情,才华惊人,美貌如洛阳的牡丹,待他如亲兄弟,却在他爱上那人之时,惨死于他面前。
他从此断情绝爱,费尽心机往上王位,却重遇一人,温润如玉,与所爱之人有七分相似。
赫连翊将这人视作故人的替身,可却渐渐发现,此人竟是未死白月光。
可他却发现,现如今爱这个替身,胜过当年的故人。
裴静:我可以从替身变回白月光!
赫连翊:不,我不想,不准变!
裴静:正合我意!
***
权谋有,破案有,而且大概率会很硬核。
竹马有,恋爱有,酸酸甜甜的感情线有。
标签:
天作之合、强强、剧情
第1章 野蛮生长
“哥哥,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金刀。我母亲说,我想以后让谁来当我的驸马,就把这把刀送给他。”
那是一个干燥而闷热的夏夜,天上有密布的繁星,脚下是干而硬的草地。十岁的娜依塔公主有一双浅绿色的眼睛,和不属于这个季节的,桃花瓣似的粉色嘴唇。她笑着,将手中的一把镶嵌着七颗宝石的金刀,递给身旁的男孩。
这是个比她大三岁的男孩,听到她这样说,惊慌失措地抿了抿嘴,紧张地攥紧了自己的衣角。
他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比起早慧的公主,他对感情的反应要慢半拍,只是木讷地看着公主,觉得这是昂贵的礼物。
他还没有长大,脸上因为风吹日晒有几粒雀斑,脸颊瘦削,侧脸如山峦跌宕起伏,脸上还只有若隐若现的英俊,但却有一双罕见的,苍鹰似的蓝眼睛。那双眼睛,深深地,又充满困惑地望向娜依塔公主,当他这样望向身旁的女孩,娜依塔公主便知道,等再过三五年,他就会长成草原女孩都想嫁的英俊少年郎。
而当她这样想的时候,便将手中的金刀,用力塞进他的手中。
“哥哥收下了我的金刀,以后就要来娶我。”
娜依塔公主拔起起一棵草,套在指尖绕成一枚戒指的模样,笑盈盈地晃着脑袋:“你父亲是统领各部落的王,而我呢,也是一位部落的公主,我们以后成了亲,你会成为草原的王,而我会成为草原的王后。”
“我会成为王,你会成为王后。”男孩轻声地重复了一遍,语调中有一些女孩未察觉到的困惑。
“对啊,那我们就会成为天底下最开心的人。”
“天底下最开心的人。”
他又低声重复了一遍,却并未真正就此开心起来。
王是怎样的,王后是怎样的,他想象不出来,就来长大之后会变成怎样一个人,于此时他的脑海中,依然是个模糊的幻影。
他那时。只是个对一切都充满困惑和向往的孩子。
赫连翊抬头望去,他看到夜晚天空那么美,那么辽阔,好像公主裙摆上的刺绣,那样零散又美丽地点缀在一片深蓝色的幕布中。而他心中蠢蠢欲动的心火,比天上的星辰更璀璨,让他想起草原与大燕边境高耸巍峨的烽火台。
小小的少年,在十三岁的一个夏夜,接过了公主赠与的一把金刀,设想着自己未来的人生,应该像这片草原一样望不到边际。他会有朝一日成为草原的王,娶一位美丽的公主作为妻子,然后生一群孩子,策马驰骋直到生命的尽头。
如果没有遇到裴静,如果边境的烽火台没有燃起狼烟,这是他设想过的,毫无悬念的生活。
王者,这是赫连翊出生后听懂的第一个词,比父亲和母亲更早。他出生时就有这样一双如蓝宝石般的眼睛,那双独特的蓝眼睛,白天在阳光下清澈得像一汪湖水,夜晚又会变深,变成矿石般深邃。用占星大师库尔坎的话来说,这是王的特征,他们信奉天上飞翔的苍鹰,保护着世世代代的人民,而苍鹰之神化作了这个少年,来到他们身边保护他们。
他的身份是如此与众不同,所以从一出生就面临着与常人不同的命运。他刚生下来不久,亲生母亲,就在一阵欢呼声中被诛杀。
草原的律法是残酷的,未来的王位继承人,倘若拥有亲生母亲,只会让他变得优柔寡断、患得患失,在未来的道路上多一层阻碍,于是,他的母亲必须被赐死,这是人们信奉的规则。
草原上的女人强悍而勇猛,可唯独继承者的母亲,必定有着格外慈悲的心肠。他的母亲没有任何怨言,她视死如归,并且认为这是一种荣耀。
于是,占星大师库尔坎,他牵来一匹骏马,让他的母亲骑上马,然后拿出一把弓箭射中了马的后腿。之后骏马狂奔起来,将他的母亲载着狂奔出十公里以外,他的母亲在途中颠落,但却没有死,只是摔伤,在地上奄奄一息地躺了一个时辰,被追来的部族找到。
人们见他的母亲没有死,感到非常欣慰,于是拿出一块上等的绢丝,缠住了他母亲的脖子,直到这位伟大的母亲,脸色逐渐从通红变得苍白,最后彻底停止了呼吸。
他的母亲去世之后,他被轮流交给三个乳母照顾。草原部落的小王子,最后吃着百家饭,懵懵懂懂地长大。
七八岁开始,他就跟随部族里的将士出外狩猎,学习武艺。他学会了用草原特有的弯刀,割断狼的喉咙,学会了在漫无边际的旷野中,用磁石分辨方向,学会了像野兽一样,充满血性又浪漫地活着,却不知道人的感情是什么。
他有许许多多的兄弟姐妹,远近亲疏的都算上,一共有七个兄长,三个弟弟还有四位姐姐和妹妹,这些人有的和他一起长大,有的死去,在他的生命里构筑成或深或浅的背景。
在这许多人之中,性格最鲜明的,就是娜依塔公主。她比他小三岁,是其中一个部落的公主,自幼聪慧过人。她的眼睛是淡绿色的,也很特别,赫连翊的父亲曾告诉他,在比他们生活的草原更远更寒冷的地方,有被雪山覆盖的成片森林,那种森林的颜色就像公主的眼睛一样,是忧郁又美丽的浅绿。
他们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直到他十三岁。
如果没有遇到裴静,他一直都以为,他母亲的死亡,是命运的安排而非一场欺骗,失去亲人只不过是被一只小蚊子给叮了一口,伤感不过是一瞬间的难忍,世界上所有人,都像野兽一样活着,充满血性,不会因为爱恨纠缠。
但人生就是逐渐发现,人是比野兽更凶猛的动物。
他十三岁的人生中,发生了两件大事,第一件是收到了娜依塔公主的金刀,另一件事,就是用这把金刀,杀了将近数十名燕国的官军。
第一件事,发生在一个炎热的夏日。第二件事,则发生在一个爽朗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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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更新啦,目前隔日更,之后再随榜走。开文前后我都是不看同类型文的哦。
赫连翊所在的草原更偏西域,所以他是一个头发卷卷的蓝眼睛小朋友。
佩子改版了,阔以的话加个收藏再走哇(卑微)
第2章 被抓走啦
赫连翊十分清楚地记得那一天的情形,天气很好,阳光灿烂,草地是一种介于青色和黄色之间的颜色。他骑着马在草原上漫无目的的游荡,忽然看到草原的尽头升起了滚滚浓烟。
他凝视着那片浓烟,从浓烟之中,看到了密密麻麻的人群,那是朝这边冲过来的军队,那样大规模的军队,骑马飞驰过来,震得地面轰鸣,尘嚣四起。
等他意识到那是燕国的军队之后,他狠狠地踢了一脚马肚子,掉头朝主城跑去。
大燕与草原的边境冲突不断,战争时常发生,只是以前多是小范围的冲突,从未发生如此大规模的征伐。他想去报信,可尚未等他回到主城,身后的敌军就冲到了他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你是谁?为什么会在军队附近?”有个士兵冲他大吼大叫。
赫连翊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他沉默地拉紧缰绳,环顾四周,发现又追上来两个人围住了他。
其中一个士兵的目光,往他腰上的金刀一扫,立即冲另一个大喊:“这小子不是普通人,抓了他!”
赫连翊听不懂语言,但他知道对方在喊什么。
之后的情形显而易见,敌人都冲到面前了,为了活命,他当然是拔刀就砍。当亮刀子的那一瞬间,潜伏在血液中的仇恨与兽性,就像鲜血一样狂涌而出。
赫连翊头一次发现,原来被那么多人围住,眼前几乎是看不清任何东西的。他甚至无法从中分辨出谁是敌人,谁是族人,他只能不顾一切的挥刀杀掉身旁的人。
耳边充斥着哀嚎和呐喊,每个人都癫狂至极,要想不被杀,就要拼命杀人,在他目光所及之处,是一具又一具尸体,还有尚未成为尸体,却也变得不像人了的野兽。
这样的战斗持续了很长时间,他后来忘了,是什么时候从马上摔下去的。马蹄踏起的烟尘呛得他无法呼吸,之后马蹄从他手臂上踩过去,那一瞬间疼得他眼前直冒白点,那种连骨头都被碾碎的感觉,让他一秒昏厥了过去。
当然,骨头断了换来的是保住了一命。他因为疼痛昏厥了过去,之后又因为刺耳的叫声惊醒。那匹踩到他手臂的骏马发出一阵嘶鸣,猛地掀翻摔倒在地,原本一把朝他胸口刺下的长戟,刺中了那匹马的肚子,不知是肠子还是血块之类的东西掉下来,血也几乎是倾盆而下,溅在他身上,滚烫得像是要把他的皮肤烫出许多个洞。
赫连翊在那一瞬间连滚带爬地站起来,他手中紧紧握着那把金刀,不顾一切地乱砍,身上马血的腥味刺激了他,那一刻他不再是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在那生死的一瞬间,他感受到的除了恐惧、愤怒、还有无法控制的,刀头舔血的杀人快感。
血泼到人身上,人就会变得疯狂,赫连翊感到手越来越沉,他两腿发软,握不住刀,浑身不上下都是血,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或者是同胞的。他麻木地砍杀,在他渐渐觉得要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尖锐的叫喊:“哥哥!”
是娜依塔公主的声音。
赫连翊回头望去,他的四周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群,他看不到公主的身影,却在一片狂沙之中,看到了一尾飘扬的裙摆,那如夏日繁星般的衣角,在血污中飘荡。
公主的尖叫声,在兵戈相撞的声音里起伏,那声音像海浪一样,时近时远。赫连翊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他想着,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公主的安全。于是不顾近乎虚脱,摇摇晃晃地追上去。
他看到公主的裙摆拖在地上,她滚在沙土里挣扎,一个士兵抓着她细细的手腕,蛮横地把她朝前拖,娜依塔公主奋力挣扎,她惊恐万分,脸上满是污泥和血,冲他不断尖叫着“哥哥,救我”。
公主的尖叫就像咒语一样,逼着他疯狂地冲上去,一刀砍掉了那个人的手,那人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血顿时喷涌如柱,喷洒向天空,一瞬间都流光了。那只被剁下来的手还紧紧拽着公主的头发,随着公主的连滚带爬轻轻摇晃,好像耳边佩戴着的一个颇为滑稽的簪子。
这是赫连翊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下一秒,那个失去了一只手的士兵,就咆哮着猛地冲上来,将他撞倒在地,之后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
草原的风沙太凌冽,赫连翊感觉到的不是痛,而是冷,风沙一瞬间灌进了他的喉咙,他的血液里混了沙子,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
这是赫连翊第一次卷入战争,他原本以为,战争是离自己很远的事,尽管他也经常见到烽火台上狼烟飘散,心中也曾怀揣着征战沙场的激情,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只是个孩子。一个孩子的世界里,没有真正的杀戮。
当他亲身参与其中的时候,他只觉得冷。
手中的兵器太冷,风沙太冷,尸体也太冷。
但血是温暖的,人皮也是温暖的,他最后一刀捅死了那个咬住自己脖子的人,那个人身上流出来的血,浇了他一身,等血流干了之后,人皮就变得很柔软,好像盖了一床被子。赫连翊精疲力竭,他盖着一张人皮睡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周围的黄沙散去,天空之上飘满了星星,四周有暖黄色的火光缭绕,那是火把。他挪动了一下胳膊,那张轻巧的人皮翘起一边,于是有一个士兵大吼一声:“这里还有人活着!”
赫连翊觉得好吵,那人沙哑的声音让他十分厌烦,但既然发现了他,再装下去也于事无补。他干脆又踢了一脚身上的人皮,发泄了一丝孩子气的厌烦,于是更多的人朝他围过来,将他从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下解救出来。
一同被拖出来的还有他的那把金刀,即便沾染了鲜血,刀锋依然是亮闪闪的,金子般耀眼。那士兵见到那把金刀,眼中露出了诧异的神色,也问他:“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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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翊:我是谁我在哪儿?
第3章 少侠请留步
赫连翊根本听不懂对面的在说什么,也没法回答。
就算他自报家门,对面的人也一样听不懂,于是,赫连翊只好瞪着眼睛,干巴巴地看着士兵。
那名士兵走过来,蹲下来,像看一个怪物一样看着他,在这样凝视了他好一会儿之后,从兜里掏出一块手绢。
中原人的手绢,很柔软,盖在脸上的时候飘来奇怪的脂粉味。那人将他脸颊上的鲜血擦去,又静静凝视了他一会儿。之后朝一辆马车指了指,跟他说:“跟我们走。”
赫连翊只迟疑了一下,之后就顺从地爬了起来。骨折的手臂撑在地上,疼得他龇牙咧嘴,出了一身的冷汗,血汗结成块黏在背上,每走一步都像灌了铅似的难受。
这是敌军,他知道,按道理,他应该拿起那把刀砍掉对方的脑袋,如果不成功,就该抹脖子自杀,防止被对方羞辱。
但是他从小就相信一件事,在危难关头还是活命比较重要。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种事,不应该发生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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