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白狮 第73章

作者:心有猛兔 标签: 情有独钟 成长 萌宠 团宠 万人迷 荒野求生 穿越重生

修斯看着远方,风将地上茂盛的青草吹得东歪西倒,而这里的草之所以长得这么茂盛,也许是因为它们吸收了死去的狮子尸骨里的养分吧。

这就是大自然,充满了残忍和无奈,也充满了生气和机会。

他对莱恩说:“也许会吧,但他们一定不会后悔,因为他们曾经辉煌过,也将自己的基因延续发展了下去,他们的后代会继承他们的意志,继续生活在这片大草原上,代代相承,生生不息。”

莱恩听了爸爸这番话,只觉得心头有一股难以言喻的感动和震撼,这就是雄狮的一生,悲壮而伟大,他们为发展种群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

而母狮们虽然不像雄狮这样悲壮,但她们也非常勇敢和坚强。莱恩回想起塔雅妈妈为了保护他和象群周旋、最后死在大象的践踏下的画面,如果没有像塔雅妈妈这样为了保护幼崽奋不顾身的母狮,狮子的种群也不会发展到现在。

狮子的一生是值得人类去尊敬和学习的,这也是有那么多人喜欢野生狮子,不辞万里来大草原欣赏他们的原因。但这种喜爱,不应该用杀戮来满足,而是保持合适的距离,远远地观望。

什么时候,那些靠猎杀野生狮子来满足自己虚荣心的人类才会意识到这一点呢?

这也是莱恩的使命,莱恩深刻认识到,自己还任重道远。

象河平原很大,这里生长着很多动植物,莱恩跟着爸爸巡逻,一路上看到了很多野生动物,有的他从来没有见过,就好奇地向爸爸问东问西,叽叽喳喳的。

“爸爸,爸爸,那是什么羚羊,他们居然站起来吃树叶,和长颈鹿一样!”

修斯看了一眼,跟他解释道:“那是长颈羚,他们最喜欢吃刚长出来的叶子还有花朵,在干旱的季节,它们也能靠吃高处的树叶度过旱季。我认为,它们原本应该也长得像其他羚羊那样,只是为了适应环境,才进化出了强有力的后腿和细长的脖子。”

莱恩听了爸爸的解释后恍然大悟,再次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和伟大。

这里到处都是低矮的树林,狮子们很少会踏足此处,所以长颈羚都集中生活在这里,但今天,两头雄狮的出现打破了它们宁静的生活。

是树上觅食的松鼠最先发现这对雄狮父子,惊慌之下发出了尖锐的叫声,树下的食草动物们听到松鼠的报信,瞬间恐慌得四散奔逃,没一会儿,长颈羚们就消失在了林间。

看着长颈羚消失在眼前,莱恩收回自己跃跃欲试的爪子,有些遗憾地说道:“还以为可以抓一头尝尝鲜,我都没吃过这种羚羊呢。”

修斯却甩了甩尾巴,不屑道:“这种小羚羊有什么好吃的,又难抓,性价比不高,等晚点爸爸带你去抓别的猎物。”

听到爸爸这样说,莱恩眼睛都亮了,屁颠屁颠地走回爸爸身边,跟爸爸讨论今天吃什么。

接下来莱恩又遇到了其他小动物,他甚至看到了一头出来觅食的蜜獾。蜜獾背上是灰色的,腹部和四肢是黑色的,毛发看起来油光水亮,头扁平,四肢修长,身后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跑动的时候可以看到它们尖锐的黑色爪子。莱恩从来没见过这种动物,他第一反应就是问爸爸:“这个能吃吗?”

修斯这一路听到莱恩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这能吃吗”,他这个儿子可真是个吃货啊。不过这玩意儿可不能随便乱吃。

他教育儿子道:“这是蜜獾,脾气非常暴躁,好战还记仇,它们的皮肤厚实,可以抵挡蜜蜂毒蛇的蛰咬以及大部分食肉动物的撕咬。因为防御高,所以它们经常看谁不爽就冲上去干,哪怕对面是狮群或者鬣狗群。它们凶猛起来,有时候甚至可以追着狮子或者鬣狗咬,而且它们十分阴险,专挑狮子的嘴唇鼻子来攻击,被它咬上一口会痛很久。它们的肉也不好吃,行动又灵活,我们一般不会想着捕食它们。”

狮子的鼻子和嘴巴没有厚厚的皮毛保护,是他们身上防御最薄弱的地方,莱恩光是想到自己被蜜獾咬一口嘴唇,就觉得痛得不行。

他顿时打消了抓蜜獾吃的想法。

说话间,蜜獾突然一头扎进灌木丛里,就在莱恩奇怪它要做什么时,只见蜜獾从里面拖出来一条长长的灰色的东西,那东西甚至还在蠕动!

莱恩杯吓了一跳,连忙喊爸爸:“爸爸,爸爸,那又是什么?”

修斯看了一眼,回答道:“那是黑巴曼,大草原上最毒的毒蛇,同时也是蜜獾的食物。”

莱恩一听是毒蛇,就忍不住后退几步,即使他成为狮子后没有被毒蛇咬过,但他还是有人类的常识的,被毒蛇咬一口可不是闹着玩的,那很有可能会丧命!

可是蜜獾却敢把毒蛇当做食物,莱恩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它不会被蛇毒毒死吗?”

修斯道:“蜜獾并不怕毒蛇,先不说毒蛇能不能咬破它的皮毛,它本身应该也是能抗毒的,不然它们不会蠢到冒着生命危险捕捉毒蛇。但我们不一样,我们虽然有强大的免疫力可以帮助我们修复伤口,抵御病痛,但却不能帮我们免疫蛇毒。如果我们不小心被毒蛇咬了一口,轻则红肿疼痛口吐白沫,重则失明瘫痪甚至死亡,所以我们一定要小心,看到毒蛇就避开。”

莱恩被爸爸的话吓到,连忙点头:“我知道了爸爸,我以后会小心的。”

而另一边,蜜獾还在和黑巴曼战斗,它已经完全把黑巴曼从灌木丛里拖出来,黑巴曼身体非常长,通体黑色,上面有网状,头是圆圆的,看起来还挺可爱,但谁能想到这样可爱的动物身体里却藏着致命的毒素呢?

黑巴曼很害怕蜜獾,不停地挣扎着,扭动着身体想逃脱,但蜜獾紧紧咬着它的身体,它吃痛,无能狂怒地甩动着尾巴,想要把蜜獾缠起来,不停地扭头,想要用自己的毒牙攻击蜜獾。

但蜜獾也很厉害,两只爪子紧紧摁住黑巴曼的身体不让它滑走,同时身体灵活地躲开它的攻击,最后看准时机一跃而起,前爪抓住黑巴曼的脖子,低下头不停地去啃咬黑巴曼的头部。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黑巴曼的身体渐渐不再扭动,最后无力地舒展开来,显然,它已经死了,这场战斗是蜜獾的胜利。

蜜獾这才抬起头来,打量一下四周,确定没有别的动物来抢走它的战利品,这才拖着黑巴曼的尸体消失在灌木丛中。

莱恩近距离目睹了一场蜜獾和毒蛇的战斗,简直叹为观止,同时心里在想,既然狮子怕被像黑巴曼这样的毒蛇咬,而蜜獾却能吃黑巴曼,那蜜獾是不是间接帮他们解决毒蛇的威胁,是他们的好朋友?

他在心里默默地发誓,以后他遇到蜜獾,不管多饿都不会吃它们,这是为了让它们控制草原上毒蛇的数量,绝对不是因为爸爸说它们的肉很难吃,而且不好惹。

父子俩看完这场蜜獾大战黑巴曼的好戏,这才继续前进。莱恩还是像之前那样,看到什么都觉得很新奇,不停地缠着爸爸问东问西,而修斯都十分有耐心地回答了他的一些白痴问题。

而路上遇到他们父子俩的动物,都一致认为莱恩是它们见过最聒噪的小狮子,怎么会有狮子像他一样话痨的?

修斯这次带莱恩出来巡逻,除了教莱恩认识更宽阔的大草原以外,还有更重要的技能要教给莱恩,那就是标记。

雄狮每走到一个地方,就要用自己的下巴蹭蹭沿途的树木,然后再朝着树干喷尿,用后爪扒地,在这里留下自己的气息,以此来警告入侵雄狮,这片领地是有主的。

莱恩只看到爸爸突然走到路边一棵小树下,对着树上的树叶蹭来蹭去,他以为这棵树有什么特别之处,就好奇地走过去闻闻,结果就看到爸爸转过身来,对着树干呲了一泡尿。

莱恩被吓了一跳,心中无比震撼,就像看到自己心仪的女明星上厕所的迷弟,他嫌弃地后退两步,不可置信地看着爸爸。

爸爸怎么能当着他的面随地大小便!

修斯撒了一泡尿后,又不停地从后脚刨地,做完这些事,他才注意到莱恩一脸震惊的样子,好像被什么吓到了。他不解地走过去贴贴莱恩,关心地问道:“怎么了莱恩?”

莱恩终于回过神来,一言难尽地看着爸爸说道:“爸、爸爸,您怎么可以到处尿尿,这多失礼啊,周围还有那么多游客看着呢!”

修斯听了莱恩的话后感到十分困惑:“我在标记领地啊。”

莱恩左看右看,仿佛在确定有没有人注意到爸爸刚才的行为,对爸爸说:“那也不能这么随意啊。”

修斯不满地甩了甩头,不以为然道:“不然呢?我们雄狮就是要这样标记领地的,你得好好学着点,以后你有了领地,也要像我这样做。”

莱恩闻言囧了一下,无法想象自己随处大小便的样子。

但不管他愿不愿意,这就是雄狮的使命,在爸爸的强烈要求下,莱恩不得不学着爸爸的样子标记领地。

但面对那么多游客,莱恩还是会觉得不自在。他还记得路易斯跟他说过,游客们把他便秘的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热议的事情。所以他在标记领地的时候感到非常害羞,都要绕到树后面,让树叶挡住自己的身体。或者找一处高得可以挡住他大半个身体的草丛,总之就是不想让游客们拍到他大小便时的模样。

即使是这样,但想到有这么多游客在看着他,莱恩还是感到很难为情,不管怎么变换角度和姿势都无法拉出来。

于是他只能用后脚刨地,假装自己已经在很努力地帮爸爸标记领地了。

好在修斯在忙着标记别的地方,并没有发现他在偷工减料。

游客们看到修斯带着养子小白狮在巡逻和标记领地,都感到非常惊讶。换做别的雄狮,要是看到没成年的儿子在自己面前做出标记这一举动,一定会觉得儿子是在挑衅自己的权威,从而给儿子一点教训,甚至驱逐出狮群。但修斯却没有对莱恩那样做,这是不是意味着,父子俩已经正式结盟了?

莱恩跟着爸爸在草原上走了大半天,才标记了十几公里的地盘,因为天气太热了,中途他们休息了好几次。

等到傍晚凉爽一点的时候,饥肠辘辘的雄狮父子俩决定捕猎填饱肚子。

他们俩合力捕捉到一头角马,这也是莱恩第一次跟着爸爸学习捕捉角马。

角马作为偶蹄目牛科动物,和野牛一样脾气暴躁,头上也长着致命的双角,四只蹄子同样力气很大,只是体型比野牛小很多。但即使是这样,狮子在捕猎角马的时候也要小心,被它们的牛角戳一下,或者被它们的蹄子踢一脚,都是不好受的。

修斯锁定角马群里的一头角马,便冲了上去,成群的角马看到雄狮出现,赶紧四散而逃,修斯没有理会其他从他眼前跑过的角马,他的目光始终盯着他看上的那头角马。

狮子捕猎最忌朝三暮四,因为很有可能跟丢猎物,到头来什么都抓不到,这也是修斯传授给莱恩的经验。

很快,他就冲到了目标角马身边,角马觉得自己跑不过了,抱着玉石俱焚的心态,它转过身来奋起抵御,低下头要用牛角攻击修斯。

而修斯瞬间站了起来,后盘着地,身体直立,用自己强壮的前肢紧紧抱住住角马的脖子不让它乱动,然后低头咬住角马的脖子。

角马的体型和力量在成年雄狮面前并没有优势,很快它就被修斯摁倒在地。

其他角马还在慌张逃窜,因为它们发现了附近还有一头狮子,虽然情急之下它们并没有认出是雄狮还是母狮,但体型那么大,它们也会感到害怕,要知道,即使是母狮也是可以单杀角马的。

莱恩看到爸爸扑倒角马,便走过去帮忙咬住角马的臀部不让它起身,在父子俩的齐心合力下,角马很快就失去了挣扎的力量,变成了他们的晚餐。

这里远离狮群,没有其他狮子抢食,父子俩吃得不紧不慢,看着就很享受。

就在修斯觉得终于没有人打搅他们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出现了。

当然,不速之客不是指鬣狗,而是路易斯。

路易斯忙完一天的工作才驱车来到草原,得益于他和莱恩的心电感应,所以他不需要过问莱恩的行踪,就轻松地找到了莱恩的所在。

修斯没想到他都带着莱恩走了这么远的路了,路易斯还是能找过来,在看到那辆熟悉的吉普车时,修斯就不满地冲着路易斯的方向咧了咧嘴,一副很不欢迎路易斯到来的样子。

因为路易斯一来,莱恩就会暂时忘记他这个爸爸,这让他很不爽,好好的亲子独处时光就这样被路易斯打破了。

路易斯看到莱恩正在吃一头角马,看来莱恩今天不用挨饿了,他总算是放下心来。

比起莱恩刚成为狮子那段时间,现在的莱恩生活得好多了,他长大了,学会了捕猎,再也不用像小时候那样,动不动就因为食物缺乏而饿肚子,路易斯也比以前安心了许多,不用再时时牵挂他。

莱恩感觉到了路易斯的视线,扭头一看,果然看到路易斯正坐在车里观望他。

不过他并不打算马上过去和路易斯打招呼,眼下他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先吃饱肚子,毕竟肉放久了就不新鲜了,而路易斯却会一直等着他。

修斯见莱恩没有第一时间抛弃他这个爸爸跑去亲近路易斯,这才满意地哼了一声,同时给了路易斯一个得意的眼神,似乎在和路易斯嘚瑟莱恩比较重视自己。

不过路易斯并没有把他的动作表情放在眼里,可能是因为路易斯不能理解修斯这种跟人类吃醋的行为吧。

莱恩吃饱后,拖着沉甸甸的大肚子朝路易斯跑去,路易斯一打开车门,他就迫不及待地站起来,把头钻进去和路易斯贴贴,顺便蹭蹭里面的冷气。

大草原什么都好,就是太热了,还没有空调,莱恩都不敢想象,要是大草原上有空调,他的日子会多潇洒。

路易斯捧住他的脑袋,在他脑门上亲了一口,笑着问他:“角马肉好吃吗?”

莱恩伸出舌头舔了自己的嘴巴一圈,把上面的血舔干净,点头应道:“好吃!不过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他今天跟修斯出来巡逻的事还没来得及告诉路易斯呢,没想到路易斯居然能找到他。

路易斯笑道:“你忘了,我们之间有心电感应,我能够准确地定位你在哪里。”

莱恩这才想起来:“对哦,我都忘了!”

路易斯从车里出来,跟他站在草地上。这里是他从未踏足过的地方,也不知道莱恩为什么会和修斯来这里。

他问莱恩:“你们怎么到这里来了,狮群呢?”

莱恩兴致勃勃地跟他说道:“我和爸爸一起出来巡逻!我们将把领地都走一遍!今天我认识了很多以前没见过的野生动物和自然现象,我觉得非常有意义,而且很期待接下来的旅途。”

路易斯了然:“原来是这样,那我也陪着你们吧。”

这话被修斯听到,修斯不满地冲着路易斯吼了一声。

这是他的地盘,路易斯又不是他们狮群的狮子,跟着他们做什么!

莱恩却说:“好呀,不过现在已经天黑了,我和爸爸要找一个地方休息,你天亮了再来吧,我们跟着爸爸一起领略这片大草原的奥妙。”

修斯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意思是“就是就是,我们要休息了,你赶紧回去吧”。

路易斯陪了莱恩一会儿,在莱恩好意和修斯不耐烦的催促下,这才驱车离开。

第二天一早,路易斯又驱车前来寻找莱恩,他来得比所有人还早,想着趁游客们还没起床出发,多陪陪莱恩。

他来得毫无预兆,他来到的时候,莱恩正趁着四下无人,光明正大地标记领地。没有人看着,莱恩就没有心理负担,可以随地大小便了。

就在莱恩转过身用屁股对着一棵小树准备尿尿的时候,他突然看到路易斯的车子,吓得他屁股一紧,尿不出来了,差点把他憋死。

社死也不过如此了。

他赶紧把尾巴放下,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做,若无其事地朝修斯走过去,像往常那样和路易斯打招呼。

殊不知,在他发现路易斯之前,路易斯已经将他撒尿标记领地的举动看在了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