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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5-06-28 08:21:17 发表 |
神经线,能起笔这文案,得融了多少本女频言情文案啊,穿越就算了,穿越还非得上一家户口,还不如共妻文。还有拜托耶,弟弟觊觎的是原来的男妻好吧,这都能搞在一起…………简直…逆天文案,正文还能是怎样水货,除非借签其他小说抄过来,要么枪手写,要么两人以上共创,就这文案实属是一言难尽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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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5-06-27 10:27:10 发表 |
哈哈哈哈哈 樓下會說話多說點!看文案看的皺眉,幸好還有留言區洗眼睛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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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5-06-24 23:27:11 发表 |
换攻,不能找别人吗?非得上他家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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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5-06-24 11:03:59 发表 |
最近几天流行兄终弟继了吗?
怎么好几天都看见推荐的都是跟哥哥/姐姐离婚后来跟了弟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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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5-06-24 00:46:13 发表 |
文案一言难尽,没看出来哪里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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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5-06-23 23:08:05 发表 |
攻喜欢了受十多年,受不是才穿过去吗?文案能不能写这些引人误会的事啊,或许文中有解释,但是光看文案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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