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攻略[穿书]》作者:金色飞鱼   简介:   A市娱乐圈蝉联多届影帝的巨星顾以安因在大年三十没收了外甥女的狗血bl小说《娱乐圈风云》而被迫穿到书里来,还被强制绑定了一个坑比系统。   并且悲惨地获得了一个“不做任务就会狗带”的debuff。   系统一脸坏笑地给他下发了【复仇】和【攻略顶级大佬】的任务。   顾以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系统说:【攻略顶级大佬】是你完成【复仇】任务的前提条件。   顾以安一脸懵逼:TMD什么叫【攻略顶级大佬】?   系统嘿然狂笑:那当然要让强占他、霸占他、让他对你言听计从啊,成为你的buff啊!否则你怎么完成【复仇】任务啊!   顾以安:………………gun,劳资不会!   系统威胁:你要是一年内完不成任务,呵呵,你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穿书前】的顾以安   在粉丝眼中:性冷淡   在经纪人眼中:不应酬   在亲友眼中:工作狂   【穿书后】的顾以安:   钱给够才拍戏;   咸鱼躺平,每天想日常摆烂;   中二,系统叫他“老大”他才做任务;   咒怨达人,每天腹诽坑比系统一万次;   白晗作为《娱乐圈风云》的第一号人物,拥有男女见了都为之倾倒的绝顶神颜,是众多小说中喜闻乐见的总裁设定。   他神情冷漠,矜贵少言,一双深沉如水的双眸,散发月色的皎洁光芒。   世人好奇,这位世家公子的意中人会是什么样?   顾以安没想到在穿书之后自己的人设全部塌方。   直到在樱花树下初见白晗,他真香了,漂亮美人长得可真对他胃口,于是他心安理得做【攻略顶级大佬】任务。   只是没想到,自己才是被【攻略】的那个。   在顾以安生日那天,北都市全市燃起橘红色的灯,浪漫烟花点满整片夜空。   白晗为顾以安献上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戒指:   以安,你是我的,我想把你藏起来。   塌方崩人设放飞自我的影帝【顾以安】(受)×高冷双标温柔的豪门美人总裁【白晗】(攻)   这是一个影帝被迫穿书完成复仇任务顺带捡了一个超霸道总裁温柔老攻的故事。   PS:群像文,人物较多,涉及娱乐圈、豪门各类。   豪门恩怨、爱恨情仇、极限拉扯,有一对副cp(清冷美人白楚之×病娇总裁傅朝)。   年下,主副cp都洁洁洁,都是彼此的唯一。   内容标签: 强强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甜文 爽文 群像   主角视角:顾以安 白晗   一句话简介:你是理想乡。   立意:四月的蔷薇花是蓝色的。 第1章   顾以安越睡越冷,他以为自己在做梦,艰难地翻了一下身,还是冷,并且感觉小腿光溜溜的。   他咬着嘴唇,刺激痛觉,终于睁开了眼睛。   “靠,我不会在做梦吧!”   顾以安看到自己居然睡在了冰凉的河里,小溪清澈明亮,寒气外露,阵阵冷气包裹着他的身体,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喷嚏。   【恭喜宿主,成功来到异世界!】   一个莫名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顾以安一脸懵,他四处张望,试图寻觅声音的来源。   【呵,别找了,我在你的脑子里。】   顾以安冷静下来,果真看到一个方正的类似LED显示大屏的东西在发声。   “你是谁啊?我在哪里?我不会在做梦吧?”   顾以安发出三连问,这是他来到这个陌生地方最想知道的问题。   系统嘿嘿笑着:【人类,不必担心,你不是在做梦,你是穿书了!】   顾以安:“啊啊啊——?”   他第一个想法是荒谬,虽然他偶尔在手机上刷到类似的小说,什么穿书穿越重生类的,但是没想到这种事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   系统似乎看惯秋月一脸淡定:【这是我带你来的世界,你昨天晚上是不是看了一本小说《娱乐圈风云》?】   顾以安似乎想起,昨天晚上是大年三十除夕夜,他吃完饭瞎溜达,看见外甥女抱着一本书犯花痴,他好奇拿过书,没想到还是一本纯狗血的bl小说。   他生气地没收了此书,并感慨现在的小女孩怎么爱上了这一口,真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啊。   顾以安回:“没咋看,就放在了房间里。”   系统一脸坏笑:【嘿嘿,反正不管看没看,你就是被我选定(坑)的人!】   顾以安:“你有毛病吧!快让我回去,我大年初二还得开工拍戏呢!”   系统叉腰,奸笑:【年轻人,我劝你不要太年轻,挣扎是没有用的。你只有完成了任务才能回去,懂?】   顾以安思索片刻,一阵凉风拂过他半/裸的身体,他目光朝光溜的腿部看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一条细滑黑黢的蛇在脚踝处打转,吓得堂堂影帝顾以安直接在河床上跳起了舞蹈“857”。   他跑到岸边,喘着粗气,一副狼狈样子,乍一看,这系统居然比笑得中了500万还开心。   “我这副样子也是你的计谋吧?!”顾以安生气质问。   系统露出委屈巴巴的星星眼:【啊,那个啊,不好意思的啦,银家不是故意的啦!窝是新系统,能量不够的啦!】   顾以安:“……呕了,说话能不能正常点?”   系统:【好的啦】   顾以安:“……哇靠,你到底是男还是女?”   系统神情严肃:【我不男不女。】   顾以安:“………………”   系统耐心解释:【人类,系统是没有性别的。废话不多说,现在到了开启你任务的时候了!】   顾以安还没反应过来,系统屏幕已经露出了一行字:   请帮季寻完成复仇任务,限时一年。   “纳尼???”   顾以安一个头两个大,这季寻谁啊,为什么帮他复仇,他的仇人是谁啊?还有,最关键的是为什么找的是我啊?!   屏幕又切回系统贱兮兮的脸:【人类,你的问题有点多啊,我简单跟你说一下。季寻是《娱乐圈风云》的主角,本来应该有主角光环,来个重生神马的,但作者停更了,刚好在季寻消失无踪的卡点。现在你要做的就是找出杀害季寻的凶手,为他复仇!】   顾以安眉头紧皱,问:“没完成任务会怎样?”   系统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那你会消失。】   顾以安语气紧迫:“什么意思?”   系统目光冷肃,盯着他:【也就是你在原来世界里会死。】   顾以安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不会吧这么坑,什么复仇找凶手的任务不是应该警察叔叔做吗?!   然而他又想起来某件事,问系统:“我在完成任务的一年里,我那边世界会怎么样?”   系统慈祥地望着他:【这个就不用担心,我把时间切断了,也就是你在这边完成任务的一年里,相当于原世界里的一个晚上。】   还好,这是顾以安从刚刚噩梦般的消息里听到最好的一条。   他仔细打量着周遭,天边的晚霞已经逐渐落了下去,森林里传来归鸟的鸣叫声,这是一个大约是初夏的乡村。   太特么真实了,他猛的咬了一口手背,真实的疼痛,没想到自己真的穿书了,还得被迫做上什么鸡毛任务,不完成任务还会狗带!   踌躇一会儿,顾以安只得无奈地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努力想起穿书的各种要素,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问系统:“按照穿书设定的话,你应该会为我开挂带金手指搞各种buff吧?”   系统马上翻脸无情,变得高冷起来:【不好意思,什么都米有。】   顾以安:“……屮艸芔茻!”   他彻底无语,为什么他的穿书和别人不一样呢!说好的各种逆天外挂呢?!   系统看顾以安冷得发抖,启动新手礼包程序:【宿主,可从以下衣服礼包中选择一件。】   顾以安看屏幕,绿油油的屏幕外边框,粉得冒泡的显示屏,怎么看都觉得有点“惊悚”般的油腻感。   第一件是粉得透紫的礼包,顾以安果断pass。   第二件是绿油油的礼包,顾以安直接划过去。   第三件还算正常,是灰色的礼盒。顾以安直接选了这件。   系统启动程序,一会儿一个灰色礼盒出现在眼前,顾以安打开,不禁口吐祖安话,这明明选的是灰色的,为什么打开却是少女粉???   系统假装翻着白眼,心虚道:【呃——第一次做系统,很多都不熟,你能原谅我吗?】   顾以安腹诽:“你一次坑人倒是很熟练。”   无奈,顾以安只能穿上少女粉色衬衫,还好下面的衣服还在,虽然湿漉漉的,但却是正常的西服裤子。   顾以安问:“话说你叫啥,我总不能系统系统地叫你吧?”   系统笑:【看来我是瞒不住了,请叫在下大王。】   顾以安直接一个白眼:“我可去你的吧,赶紧说!”   【好吧,我叫七七,你可以叫我小七七。】系统如实说,得意溢出屏幕,【名字好听吧。】   顾以安不以为然,他目前最想知道的是他要如何完成任务,留给他的时间可不多,万一真像这坑比系统说的那样,回不去还没小命,那不就完蛋了么。   他眉头紧皱,问:“话说你既不能提供外挂给我,我该如何完成任务?”   七七哼道:【谁说我不能给你外挂了?!放心好了,每到一些关键线索,我都会给你提示的,相信我,我会和你一起完成任务。】   顾以安只得认命了,先是在凉水里泡了很久,又被蛇吓得乱窜,还莫名地背上了“不做任务就会死”的沉重负担。   简直太倒霉了!   但在此之前,他可是刚刚才领奖的影帝啊,蝉联三届,风光无限,好不容易高高兴兴回到老家过年,结果给他来这出。   好在原来的世界时间不变,他沉下心,理智思考片刻,安慰自己只要能在一年内做完任务,他就能回去。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此时正是黄昏时刻,僻静的乡村变得灰暗,远处的山岚渐次露出棱角,夜色蔓延开来。   顾以安问系统:“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七七指着不远处的村落说:【先进村,明天有个关键人物会来村,你得先到任务地——北都市。】   顾以安若有所思,随后点头:“那就先进村歇会儿吧。不过,我身上好像没带钱,手机也没有,总不能露宿街头吧。”   七七胸有成竹:【本王已经设定好了,村里的人都是NPC,你不用管他们,你住的地方我已经准备好了。】   顾以安瞧了这系统一眼,居然有点顺眼,于是笑道:“呵呵,你总算有点脑子了。”   七七:【人类,别小看我,我现在只是新手,等我进阶,你就知道我的厉害了。】   “哦,那你们是靠什么进阶的?”顾以安感兴趣起来,他转了转眼珠子,“不会就是坑别人做任务来提升等级什么的吧。”   七七涨红了脸,屏幕红通通,哼道:【丨,本王才不告诉你。】   还未入深夜,乡村已经十分静寂,顾以安找到一个发着橙色光亮的小屋,只有三个房间。   屋内干净整洁,木质小屋尽显温馨,仔细一看,桌子上摆满了饭菜,还散发着香喷喷的热气。   顾以安诧异问系统:“这也是你准备的?”   七七点头:【当然是我,吃饱了干活才有劲,赶紧吃,吃完了睡,明天起来就要正式开始任务了!】   顾以安迅速大口朵颐起来,吃完饭在浴室里看到一套正常男人穿的衣服,心里想,这系统还真是挺不错,也算有点用,估计大忙帮不上,但这些小事还是绰绰有余。   想到此,也算默默接受了成为“做任务”的打工人,不过得抓紧时间,万一一年之后……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顾以安许久从未一个人在如此幽静美丽的乡村呆过,此刻,天边悬浮一轮皎洁的明月。   他爬上屋顶,黑漆漆的眸子倒影美丽的月光,他不禁伸出白皙的手,似乎在抚摸月亮。   一阵微风拂面,温柔得直穿心底。   他舒服地闭上眼睛,缓慢地进入梦乡。    第2章   【起床啦,还睡,你上辈子是猪投胎的吧,这么能睡!】   一大早顾以安就被耳边敲锣打鼓的喊声吵醒了,惹得他心烦意乱,他侧身,裹起被子塞住耳朵,重新睡。   【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   一阵冷嗖嗖仿佛催命似的鬼音萦绕在耳边,顾以安被折磨得坐起,慢慢地消去起床气。   系统七七已经换了一个屏幕颜色,是深不见底的黑色,整个看起来像烧焦的碳,只有白色的眉毛和嘴唇在动,看着既恐怖又滑稽。   顾以安起床梳洗,吃完早餐后,听到乡村清晨的鸟鸣声,心情大好。   这里的道路是未硬化的泥土路,房子多以木质结构为主,都是平层,看不到大都市的摩天大楼,有的是淳朴的村民相携游玩,或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生活在这里,仿若置身世外桃源。   不远处传来一片嘈杂声,顾以安望过去,看到三三两两的轿车和大巴车开进村里。   【来了!】系统提醒道。   顾以安问:“关键人物?”   七七认真道:【是的,你得找到他,让他带你回北都市。】   顾以安满头雾水:“莫非季寻的仇人在北都市?”   系统:【当然了,原著季寻就是土生土长的北都人,他死在北都,凶手绝大概率是北都的。】   远处外来的车辆已经开进20多俩,大巴车上装满了各种摄影的器械,小车里走出一波又一波人,有的人拖着装着道具的行李箱,有的人背着用于化妆的提包,有的人则是扛着几个超大的摄像机。   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的中年男人叫陈万青,他是一名导演,他指挥若定,其余的人员则是有条不紊地摆放好各种器材。   “陈导,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个瘦高个的男生向他汇报。   陈万清点头,他的目光向远处瞄去,又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现在才六点半,离正式拍摄时间八点还有一段时间。于是他拍手,对众人说:“你们先去吃饭吧,等会儿七点半来集合。”   原来这里的村镇叫清风村,是闻名遐迩的美丽乡村,今天这一行人到这里来就是以清风村为主题拍摄一组风景商业片。   快八点的时候,远处开来了一辆迈凯伦,橘黄色的车身闪耀着青春活力,车牌是北·A。一位戴着深色墨镜的男人从车上优雅走下,陈万清看到,立马迎上去。   “周总,您来了。”   来人正是北都市周氏集团的总经理周瑾风,他负责公司的文娱开发、运营的工作,有一天看到杂志上清风村的推介,于是十分感兴趣。   他亲自调研,发现这里的乡村原始风格浓厚,民风质朴,如果以商业化的角度来开发,刚好可以满足大都市人们对自然美好生活的精神需求,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商机,因此他把这个看的很重要。   周瑾风摘下墨镜,露出的是一副英俊略显阴柔的脸,他的下颌线不算锋利,狭长的眼尾勾勒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感。   早已经有人给他安排了位置,他顺势坐下,问陈万清:“一切都就绪了吗?”   陈万清脸上露出难色,他犹豫片刻,回复:“周总,器材方面我们已经试过了,没什么问题,工作人员也有备用的,可以随时调,就是——呃……”   周瑾风似乎猜到了什么,目光一冷:“就是主角李栋没来是吧?”   陈万清点头,额头丝汗频冒:“我已经叫人打电话催,打了很久都没人接。”   周瑾风淡然地抿了一口龙井茶,眼光却比刚才更加寒凛。   慢慢的,村子里的人都好奇地围了上来,在牵起来的黄线之外围城一个大圈子,人头攒动,十分热闹。   顾以安也在其中,他指着周瑾风问系统:“这个人应该就是关键人物吧。”   系统吃惊:【你怎么会知道?】   顾以安得意:“直觉。”   其实哪有什么直觉,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他好歹在穿书之前也是妥妥影帝一枚,演过无数影视剧套路,这穿蓝色外套气态稳如老狗被众人捧在中心的肯定不是所谓的NPC,他不是关键人物,谁又是?   在导演陈万清打电话打得快冒火星子的时候,一些“特殊道具”登场,是两头黑色的大水牛,身形壮硕,肚子滚圆,牛眼睛明亮,正哞哞哞地叫着。   又过了片刻钟,初夏的太阳已经稍显威力,周瑾风将茶杯重重地搁在桌子上,吓得众人都不敢发出声音。   很明显牛也等得焦躁起来,开始不耐烦地哗啦牛蹄,从小频率到大频率。   本来这些水牛是用来给主角骑的,营造牧童骑牛的仙境,现在人不但没来,牛也变得躁动起来。   突然,其中的一头牛不知为何突然发起狂来,挣脱牵着的绳索,没有方向地乱撞,现场的人被吓一跳,纷纷四散开来。   陈万清更是压力山大,他把周瑾风护在身后,想要控制水牛,却枉然,牛根本不理他。   刹那间,这头水牛突然朝着村民冲过去,吓得村民乱跑乱叫,眼看坚硬的牛角快要刺伤一个吓得跌坐在地的小女孩儿,顾以安急中生智,捡起地上的石头就往牛身上扔。   牛似乎很生气,迅速将矛头对准顾以安,加速向他奔来。   顾以安边跑边问七七:“靠,救命啊,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控制这头疯牛啊!!”   七七变出一条手绢:【把它眼睛蒙上不就行了。】   顾以安简直没骂娘:【大姐,你能给一头眼睛红肿发疯的野牛蒙上手绢吗,我怕没近它身,我就被踩成肉酱了。】   七七思索片刻,努力地思考,像死机一样没反应。但顾以安却管不了他,两条腿的始终跑不过四条腿的,水牛已经追上他,他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抽出手绢,还特么是红色的,实在太坑了!   要知道,牛见这个玩意儿,没有最疯,只有更疯!   他右手挥舞着手绢,牛直直地撞了过去,再换成左手,牛毫不犹豫又冲过去。顾以安镇定下来,心中有了主意。   他反复边跑边挥舞几次手绢,虽然他气喘吁吁,可牛的脚步也慢了下来,最后他把红色手绢往远处一扔,牛被迷了眼一般,顺着手绢方向跑去,离开了人群。   一场危机迅速化解开来。   村里的人迅速围了过来,问顾以安有没有受伤,并且解释了一番:“害,这老郭家养的牛好是好,就是脾气太大,跟人一样,一点不爽,就爱发飙,去年我经过他家门口的时候,差点被这死牛顶翻。小伙子,你真厉害,不怕这牛,要知道就是我们村里最皮的男孩儿,看见这牛都得绕着走。”   听着村民的一顿彩虹屁,顾以安不好意思挠头:“哈哈哈,其实都是运气,我以前接触得少,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吧。”   周瑾风注意到顾以安,观察此人肤色白皙,面容英俊,不像是生活在清风村里的本地人,可跟这些乡民又如此和谐。   思索一番,他心里有了一个想法。   于是他走近顾以安,笑着和他打招呼,这正好是顾以安想要的,但又不能过分显得刻意,于是他也礼貌地还以微笑。   顾以安请周瑾风到小屋里做客,陈万清也陪着一起去,其他剧组里的人除了部分人守着机器,权当放假半天,把这些人乐坏了,一起高喊:“周总、陈导万岁!”   小屋幽静,时不时有清脆的鸟鸣声。周瑾风与顾以安一阵客气之后,便拿出一张明信片给顾以安,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今天要拍一组美丽乡村主题的商业片,主角没来。”   说罢,深深望了一眼顾以安,继续说:“不知道顾先生你愿不愿意来帮助我们拍摄?”   这刚好切中顾以安的心思,他稳住心态,问:“是当主角吗?我不怎么会演戏啊。”   系统嘟囔了一句:【呵呵,你就装吧。】   周瑾风笑:“没有台词,只需要演出你平时的生活状态即可。刚好你住在这里,演出来会更自然。”   顾以安抿了一口茶,他假装犹豫。周瑾风紧接着补充:“顾先生,你放心,报酬少不了的,要是你愿意,你也可以签到我们公司名下,我看你颜值卓越,埋没在这乡村太可惜了。”   顾以安借坡下驴,刚刚在脑海里已经飞快运转出了一套说辞:“其实,周总,跟你说实话,我不久前失业了,之前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188线之外,小到你可能在百度上都搜不出我的信息。后来,公司把我辞退了,我一直待业在家。”   系统静静看着他表演,并戏谑般竖起大拇指:【高!真的高!】   周瑾风仿若浑不在意:“大公司出来的人演员也有的是垃圾,比如我这次的主演,说迟到就迟到。顾先生,你不要灰心,万一你只是没登上一个好的平台呢。这次呢,你就当作一次机会,试试又没损失,是不是?”   眼见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顾以安站起身:“那先谢谢周总!”   周瑾风示意陈万清将台本给顾以安熟悉,顾以安一眼扫过去,真的是蛮简单的,都是一些沉浸式的表演,这对他来说是基本得不能再基本的东西。   周瑾风说:“顾先生,你准备好了,我们立马就开拍。”   顾以安笑说:“那明天就开始吧,这个台本内容我晚上会熟记下来的。”   周瑾风和陈万清露出吃惊之色,但周瑾风不失礼貌地笑说:“那好,明天开拍!” 第3章   晚间,顾以安正在专心致志地看台本,系统七七动不动启动它黑不溜秋的屏幕鬼叫几声,把这位曾经的影帝烦得透透的。   “靠,你发瘟了!”顾以安恼怒地呵斥,“啥用没有,别给我添乱。”   【呵呵,年轻人你会后悔的,别看我现在一无所有,等我以后的,莫欺少年穷!】七七瞪着眼说。   顾以安不以为意:“懂了,然后你再莫欺中年穷,莫欺老年穷。”   系统:【………………人类,我说不过你,我去补充能量了,拜拜。】   顾以安叫住它,挥手:【欸,七七,你知道我叫啥名字不?】   系统对这个问题感到一丝无语:【你傻了吧。】   顾以安颇有兴致地说:“你以后叫我老大怎么样?”   七七:【………………你中二病?】   顾以安:“……不叫算了,滚蛋去。”   说罢,顾以安继续熟悉台本,闭着眼在房间里踱步,等到完全熟悉、熟记之后,再丢掉台本,在脑海里把场景演绎一遍。   第二天一大早,陈万清带着原班人马重新搭好了戏台子,各种影棚影布也已就绪。   陈万清把演戏的服装给顾以安,上身是一件黑色T恤,下身则是浅白色的短裤,脚下穿的是草鞋。   顾以安一穿上,给人一副单纯质朴的乡村少年形象,然而他面目英俊,肤色白皙,于浑若自然中又透露一种莫名的贵气。   周瑾风对顾以安的形象十分满意,在此之前,他寻觅了好久适合的角色,很难找到在自然淳朴和英俊贵气之间拿捏恰如其分的演员,连之前的主角李栋也只能说是勉勉强强。   而如今顾以安站立在初夏八点的辉光中,扛着锄头,头戴草帽,脸上是开朗明媚的笑,身后的美丽山岚一点点剥去光影的笼罩,露出峥嵘的脊线,人与景,浑然天成,相得益彰。   周瑾风这一刻心里掀起狂澜,这就是他心中酝酿久久而又苦苦寻觅的完美角色形象!!!   陈万清则是有些犹疑,他一向做事很谨慎,一个闻所未闻的小演员真的能演好这个角色吗?   于是,他半是试探地向周瑾风问:“周总,要是这个演员不行的话,我们还是联系李栋?”   陈万清没看到周瑾风脸上一闪而过的愠怒,只见这位总裁慢悠悠地坐下,气定神闲地品起茶,云淡风轻:“先看顾以安表演吧,不能老是指望旧人,总得注入些新鲜血液。”   陈万清识趣地退下,开始坐在摄像机前指挥,控制影片的整体画面感。   『拍摄开始』   场景一:   镜头拉近,一个牵着水牛的少年,扛着锄头向画面走来,他从斜挎的棉质挎包里拿出一个窝窝头,漫不经心地吃着。   太阳晖光逐渐热烈,少年饱满的额间渗出细密的汗,他将帽子背在背上,额前的黑发凌乱地随风摇曳。   一阵微风拂过,美少年嘴角露出淡淡的微笑,他修长的身影倒映在乡村静谧的小路上,呈现浑若璞玉的美感。   场景二:   晚霞已被浓云拉入长眠的山海,少年这时骑着水牛,惬意地吹着横笛,与远处荡漾波纹的宽阔湖面遥相呼应。   牧童少年眼里,平静如水,笛声渐渐消失,山岚再一次隐没于远处的黑色,整个画面,诉说着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寂寞。   顾以安顺利地拍完了这两个场景,没有任何停顿,一镜到底,这样的功力是大大出乎陈万清意料的。   而且都是沉浸式剧本,全程没有一句语言,靠的是演员对镜头的精准把握,尤其是依靠眼神与神态的变化,传达心里的情绪。   这一点周瑾风倒是也没想到,他再次深深望了一眼顾以安,十分有意把他招揽到自己公司里,若是好好培养一番,也是个可造之材。   接下来,顾以安都轻松自如地完成了所有的镜头,连贯地拍摄完,使得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也变短了,他们都感激涕零地看着顾以安,心想,要是北都市娱乐圈每个演员像他这样高效率,那该多好!   不出意外,拍摄完成之后,周瑾风果真向顾以安发出了邀请:“顾先生,你愿不愿意到我公司来,我们公司缺少像你这般优秀的演员。”   顾以安对这套话术似乎免疫,打了个哈哈:“周总,您太抬举我了,我运气好捡了这么一个漏,您公司肯定人才济济,说不定哪天您贵人多忘事,连我是谁都可能忘了。”   周瑾风并不着急回答,淡定地饮茶。而顾以安也气定神闲,不动神色。   顾以安想法是这样的,既然季寻是北都市娱乐圈的演员,那么他的仇人也很可能是娱乐圈的,毕竟同圈的的利益纠纷多,可能是得罪了谁,也可能是谁嫉妒他,按照书里的设定,季寻可是刚出道就大红,这样的风光很难不让人眼红。   有了一个基本范围之后,那么顾以安则是要混到北都市娱乐圈里,表面上是演员,暗地里是侦探,内心则是想早点做完任务回去的悲催打工人。   然而混迹多年演艺圈的顾以安也更加明白一个默认的娱乐圈规则:红则捧,不红则摔。   他要想在北都市娱乐圈站稳跟脚,既不能太高调,也不能过于无人问津。   他从周瑾风眼里看到诚意,不过他要周瑾风将这种诚意的时间维持一段时间,足够他能站得住。   毕竟,他被系统丢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关键这系统还很坑,一切都要他亲力亲为,凡事谨慎点总是没错。   周瑾风思索片刻,缓缓道:“顾先生,你可真是说笑了,你的演技超过我们公司绝大多数人。你放心,待遇、前景、发展空间我们可以慢慢详谈,直到你满意为止。”   系统这时突然蹦出来,乐滋滋喊道:【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顾以安真想找个针,把这系统的破锣大嘴给缝起来。   随后一阵推拖拉,顾以安勉强答应:“周总,盛情难却,正好我也没地方去,您的到来对我来说可谓是久旱逢甘霖,那我就却之不恭了。不过我得收拾一下我的东西,您这边什么时候出发?”   周瑾风满意笑了笑:“顾先生,你东西收拾好了,就可以出发。”   待周瑾风走后,系统却不满意地嘟囔起来:【哇啊啊啊,怎么不现在出发??!!要知道时间如生命,早点去北都市,早点完成任务啊!!】   顾以安白了他一眼:“江湖是人情世故,你不懂,就别叫了!”   系统嚷嚷:【我就要叫!小顾子!】   顾以安:“???”   什么鬼?越听越不对劲,顾以安摆烂似地躺在床上:“不叫我老大,我就拒绝做任务。”   系统以为他在开玩笑,后来看他脸色平静如纹丝不动的圣人,不禁慌神,只得无奈地腆着脸凑近顾以安:【安安,窝错啦,我不该叫你太监的。】   顾以安:“…………!!!”   这气得顾某人直接用背部对着系统。   系统又好言巴巴地讨好叫道:【老大,你就是我的老大,我的老大是坠腻害的,好不好嘛。】   顾以安伸出手指,让系统闭嘴。   世界终于清静。   -   顾以安坐上周瑾风的迈巴赫来到传说中的北都市。   虽然说在穿书之前的世界,顾以安也好歹也在大城市摸爬滚打过,可这里的城市仍旧让人感到惊心动魄的壮观。   一幢一幢的摩天大楼井然有序向天而立,证明了“人有多大胆,楼高就有多破胆”,但凡能在500米的高楼往下望一眼,都算是勇士。   这样的高楼每天人潮涌动,上班的社会精英,脚步匆匆,从这栋楼,穿到另外一栋楼,脸色漠然,目标清晰,与清风村悠哉悠哉的生活差了十万八千里。   车开到离公司大楼不远处的住宅区停了下来,顾以安定睛一看:鼎霞轩。   周瑾风对顾以安说:“顾先生,我暂且安排了公司的一个公寓给你住,你安顿好了,我们再来谈合同的事,我让我的助理韦关跟着你,有什么需求跟他说。”   顾以安点头,周瑾风路上已经接了不下数十个电话,他说:“周总,您先去忙吧,我这边没问题。”   周瑾风寒暄一阵后,便匆匆走了,韦关则是跟着顾以安。   顾以安打量了一眼这个助理,长得精瘦,眼神清澈,一看就让人感觉这个人做事很麻利。   果不其然,韦关熟练地托起顾以安的行李箱,意外地发现格外的轻。   其实顾以安哪有什么行李,都是七七临时变出来的空箱子来装装样子掩人耳目的。   他现在身无长物身无分文,活脱脱的穷光蛋。   周瑾风安排的公寓居然是独栋的,哪里是什么公寓,分明是别墅,条件太好了!顾以安真想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好好睡一番,再好好舒舒服服地泡个牛奶玫瑰浴。   不过,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事,那就是他还没手机,还得采购一些衣服之类的。   至于身份证什么的,七七已经给他变好了,设定为他是土生土长的清风村的孤儿,想起来还有一丝可悲,毕竟,他在原来的世界,的确是一名孤儿,不过庆幸的是,他有一位亲姐姐。   也不知道姐姐那边怎么样了,这边的时间过得再快,原来的世界里的时间还停留在原地。   还好。   顾以安问韦关:“你知道最近的购物中心吗,我得买点东西。”   韦关回:“知道,北都市任何一个地方我都知道,只要你想去,我随时开车载您去。”   顾以安点头。   随后韦关又补充道:“周总说,您的消费他记账,想用多少就用多少,不过,您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到时候可以用工资相抵。”   顾以安哑然一笑:“哈哈,周总人真缜密,这点儿小事都记得。”   韦关却一脸严肃:“顾先生,这可不是小事,您没听说一句话,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顾以安哈哈地拍着韦关的肩膀:“你说得对,走,带我去北都市最富的地方逛逛。”   北都市中心区,充斥着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豪车名牌,顾以安一下车居然看到几十辆劳斯莱斯,还有数不清的保时捷、林肯、玛莎拉蒂。   抬头望过去,都是高冷得不可一世的国际名牌,LV已是惯客,Gucci是常客。CBD整列排列开来,俨然肃穆的样子,这里,找不到佝偻着扫地的清洁工,因为为了街道干净,这里连垃圾桶都没安置。   这座城市真令人疯狂!   顾以安随意进了一个门店,里面装修富丽堂皇,他想买几件衣服,便走进了男装购物区。   这里的导购员仿佛用鼻子看人,一看到顾以安穿的廉价的T恤,便迅速对他投来鄙夷的眼色。   这让顾以安不禁有些火大。   更有甚者,几个围在一起的导购员,在以顾以安能听到的声音聒噪:“呵,哪里来的乡巴佬,出门都不照镜子啊,也配进我们这种地方!”   “是啊,看他的东转来,西转去的,真的呕吐,我刚刚闻到了一股味儿,就是他进来才有的!”   “真的是,有什么可看的,一件最便宜上万块的上衣,只怕他打工一年也买不起哦。”   “哈哈哈哈哈,乡巴佬就是这样!没见过世面,等会儿,他的手要是敢碰衣服,就告他蓄意损坏衣服,赔死他,哈哈哈!”   ……   一阵阵刺耳的讥笑嘲笑声不绝如缕,听着顾以安愤怒地捏紧了拳头。    第4章   还好顾以安面对这种冷嘲热讽自有一种定力,他未出道在娱乐圈还是个小透明的时候,受的鄙视与白眼比这更加夸张,这样一比,以衣断人,简直就是小case。   于是影帝顾以安在热血上涌要到爆发的瞬间,控制住自己,脸色变得缓和,如同没听见这些势利的导购员的一顿bb,面不改色,自顾自地挑选衣服。   从远处走来一个年轻的导购员,不同于聚集成群的势利眼,迎面走来的面色和善,只见她微躬身体,微笑服务:“先生,您有什么喜欢的款式吗?”   顾以安随手指了一件灰褐色的衬衫,问:“这个还有大一码的吗?”   年轻导购员是个20岁的姑娘,衣服上挂着她的英文名字Ann,这里每个人胸前都挂着金色徽牌,清一色的英文名字,洋气得很。   Ann脸上瞬间闪过一丝疑虑,不过出于礼貌,她端起热情的服务态度,说:“先生,稍等,我去库房拿。”   刚开始那群势利眼无一不张大嘴巴,眼睛跟青蛙一样,暴突突的,因为顾以安看中的这件“洋洋公子”衬衫是刚进的货,价格6位数!!!   她们又再一次齐刷刷地打量眼前的“乡巴佬”,虽然他皮肤白皙,相貌英俊,可脚下穿的是廉价凉鞋,身上T恤衫一看就是便宜货,裤子面料也透着廉价味,整个人散发着“穷味”。   这样的人,居然堂而皇之进她们“高贵”的门店,还要买这么贵的衣服?!   她们在旁等着看顾以安的好戏,看他拿什么来付款。   Ann从库房拿来了更大的尺寸,问:“先生,需要试试吗?”   顾以安随手一拿,在身上比了比尺寸,心里有了把握,笑着说:“不用,正合适。”   Ann说:“先生,您还需要买点别的什么吗,我为您介绍。”   还没等顾以安说话,刚刚的势利眼立马奔了过来,尖酸刻薄的语调如同母鸡打鸣般叫起来:“这位先生,我们门店是一件一件付的,必须付了这件才能选下一件!”   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这奇葩规矩!顾以安知道这群人的把戏,他也不生气,悠然道:“那好,麻烦给我装起来,我这就付款。”   势利眼们眼睛睛睁得比铜锣还大,盯着顾以安,生怕他会逃单一样。   只见顾以安悠然地从裤带里掏出一张黑卡,递给Ann:“刷卡付可以吧?”   Ann脸色掠过一丝激动,她小心翼翼接过黑卡,好像捧着一坨黄金。   她虽然礼貌,但在这种时尚门店里待久了,也有点以貌取人的惯性,刚刚她也以为顾以安付不起。   不过她现在有点高兴,顾以安买的衣服是她的销售区域的,卖得越多,提成也就越多。   她在电脑前胆战心惊地操作,生怕多按或者少按一个0。   势利眼们的目光全都聚焦在沉甸甸的黑卡上,在北都市,只有非富即贵之人才有资格有这种黑卡,黑卡在北都市任何地方都可以畅通无阻。   可这眼前人……势利眼其中的一个人突然领悟,这个所谓的“乡巴佬”难道就是哪个传说中的富豪总裁伪装的??!   一想到这儿,势利眼们纷纷坐不住了,好在她们脸皮够厚,360度无死角转换态度跟玩儿一样,把顾以安围在中间,嘘寒问暖:“先生,有什么我们可以帮您的?我们店刚进了一批新货,大牌子,意大利首席设计师亲自设计,全球销量就100件。”   顾以安始终面不改色,从Ann手里接过包好的衣服,站起身,冷肃说道:“谢谢,不必了,我不稀罕。”   这给这群势利眼们一顿呛,她们也只好掩饰住尴尬的脸色,但心中却是懊悔万分,如此大大大且巨大出手阔绰的顾客,居然眼瞎没看到,被放跑了!!!   顾以安平静地走出商场,留下一群跺脚叹息的势利眼和获得丰厚提成的Ann。   接着顾以安买了手机、音响、一堆漫画书,还有一些日用品,杂七杂八的东西把车厢都塞满了,好在韦关勤快,东西被整齐利落地放在顾以安的公寓里。   “顾哥,这是我电话,有什么事情你打电话给我,我随叫随到。”韦关擦着脸上的汗,说道。   顾以安笑着拍他的肩膀,给他递了一杯冷饮:“辛苦你了,我基本上没什么需要,你有周总的电话和vx吧?麻烦等会你推给我。”   “好的,没问题。”韦关朗声道。   待韦关走后,顾以安迫不及待又身心俱疲地瘫倒在柔软的2米宽的大床上,懒洋洋地伸成一个妖娆的人字形。   系统七七不合时宜地跳出来:【人类,很好,你已经完成了任务的0.01%,还有99.99%,请继续加油!】   顾以安:“……你加个屁油啊,你不如祝我早日升天,省得做这个整死人不偿命的任务。”   系统七七奸笑:【人类,别装,我知道你爱命如财,才不会轻易狗带呢。】   顾以安白了今天一身骚粉的系统一眼:“不好意思,你说错了,你爷爷我爱财如命。”   好在系统这次识趣地没再继续骚扰顾以安,他一觉睡到第二天的上午,醒来神清气爽,拿起手机,发现有好多消息。   周瑾风已经同意了他的vx申请。   还有一条短信,上次的清风村商业片报酬已经打了过来,足足有20万。   顾以安悠哉地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笑自己,穿书之前,他一部片酬就上千万,现在沦落到这个所谓的惊天大都市,20万就让他手舞足蹈了。   都怪那坑死人不偿命的系统七七!   不过也不是抱怨的时候了,顾以安迅速起床梳洗,准备去找一趟周瑾风,他现在必须要在北都市立足下来,然后再慢慢地查季寻,以及一切与季寻相关的人。   凡事究根到底,总会水落石出。   [周氏集团]这四个辉煌大气的字将百米高的写字楼映衬更加得高不可攀、使人生畏。   果不其然,顾以安刚进门口,就被前台拦了下来:“先生,你有预约吗?”   幸好韦关及时赶了过来,前台见是周瑾风的贴身助手过来,自然明白顾以安是重要人物,自觉地让开了。   “周总的办公楼在35层。”韦关在电梯里按了数字35,向顾以安解释。   “嗯。”顾以安轻微点头。   韦关熟悉地带领顾以安走进35层最里面宽阔巨大的办公室。   这里楼层越高,人越稀少,毕竟高处不胜寒,leader就只有几个,大部分人都是勤奋打工的社畜。   门轻轻打开,韦关礼貌地微扣门一声,压低声音,恭敬道:“周总,顾先生到了。”   凉爽的中央空调散发着宜人的温度,繁密花纹的波斯毯彰显柔软,华丽的吊灯显露豪奢。   华贵的大红色沙发上坐着的正是周瑾风,他穿着富有文艺格调的复古衬衫,黑色裤子极好地修饰一双修长笔直的双腿,一尘不染的皮鞋优雅地伸展。   单边无框金色眼镜,极好衬托他英俊柔美的脸,头发是柔软而有点随意,尽显儒雅气质。   而他衬衫的领口却凌乱地敞开,眼尾泛红,俨然一副斯文败类的富家公子哥的模样。   他的腿上坐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脸露微笑,似乎在撒娇。   周瑾风见顾以安来了,急忙站起来迎接,金发碧眼的少年也站起来,看模样也就18、19岁的模样,皮肤非常白,眼睛明亮且大。   金发少年看顾以安,对周瑾风说:“哥哥,这就是上次在清风村拍商业片的演员吗?长得好帅啊!比那什么李栋强多了!”   周瑾风向顾以安介绍:“顾先生,这是我的弟弟周小北,从小在外国留学,近期才回来,说话口无遮拦的,还请你不要见笑。”   顾以安笑笑没说话,这样的彩虹屁他都几乎免疫了,这年头,谁还没被吹捧过啊。   穿书之前,在A市拿到了第一个影帝后,娱乐圈的人趋之若鹜,一改往日的冷脸色,紧赶慢赶地来巴结,什么谄媚阿谀一顿乱吹的词,从秦皇到汉武,一股脑就往顾以安身上套。   周瑾风拿出一份合同,递给顾以安:“顾先生,这是我们公司签新人的拟定合同,你之前估计也签过类似的,时间呢也不紧,你可以慢慢看,觉得不合理的,我们可以商量改。”   顾以安认真地看一遍,其实他关注的点只在一个,那就是无所不能万能之能的“钱”,看到片酬那部分,是3:7,能接受,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敲下:“没什么问题,签吧。”   随后,洋洋洒洒写下他的大名。   周瑾风见他这样洒脱,心中忍不住对他的好感又增添几分。   签约过程按部就班,效率极高,合同一分为二,周瑾风留一份,顾以安带一份。   “顾先生,感谢你来我们公司,这是我们的荣幸,以后可得多多拜托你了。”周瑾风端给顾以安一杯香醇的茶。   “哪里,哪里,感谢贵公司垂爱,这是我的荣幸!”顾以安客客气气地回复,豪气地饮完了茶。   两个人十分客气地寒暄完一套之后,算是正式完成了签约手续。   周瑾风给顾以安安排了一个经纪人,是一个长得方方正正的女生,脸色淡黄,方框眼镜,白色衬衫,整个人看起来既古板又干练。   “顾先生,她叫乔歌,以后就是你的经纪人了,拍戏接戏,包括日常行程安排,她来跟你对接。”周瑾风温和地说。   “好的,有劳周总了。”顾以安礼貌地回复。   “这是应该的。”周瑾风优雅地回到沙发上坐着,开始回复手机里的消息。   顾以安见状,说:“周总,您这边先忙,我先回去了。”   周瑾风起身相送,一阵官方式的寒暄过后,周瑾风回到办公室,斜靠在沙发上。    第5章   周小北如软糯的小奶狗,软叭叭地黏着周瑾风,紧靠他的身侧。   周瑾风无奈地扶额,问:“周小北小朋友,你几岁了?”   周小北调皮地伸舌,做着鬼脸:“我今年8岁。”   周瑾风:“……”   事实上,他的这个亲弟弟,今年已经满18岁,是个彻头彻尾的成年人,可是心性还是跟小孩儿一样。   单纯,是件好事。   可是过于单纯,总让人担心。   “哥哥,为啥你就是死不同意我进娱乐圈啊,我就喜欢音乐,我想让我的歌声被更多的人听到。”周小北声音清澈,晃动脑袋说。   周瑾风摸他的脑袋,陷入一阵沉思。   “唯有这件事我坚决不同意。”周瑾风突然严肃起来。   周小北绝望地瘫倒在沙发上,眼睛瞪着他的这个亲哥哥,脸上颓丧至极。   一阵沉默过后,周瑾风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两张门票:“小北,Eker本周六会来北都,我要了两张票。”   Eker是周小北很喜欢的钢琴演奏家,经常世界巡演,乐曲动人,名气很大,常常一票难求,没想到现在居然有机会去听他的音乐会。   周小北激动地跳起来,一扫刚刚笼罩在头顶上的阴霾,欢喜地抱住周瑾风:“哇,哥哥你真万能!你太好了!”   周瑾风露出宠溺的微笑,手指穿过周小北柔软的金发:“你要什么,只要我能做得到,我都会给你。”   周小北瞬间想“旧事重提”,但还是克制住了自己。   反正他这个亲爱的哥哥,是不会允许他进娱乐圈的。   撒娇、生气、撒泼打滚、冷战,都没有用。   这一点上,周瑾风绝不让步。   眼见周小北明亮的眼睛划过一丝淡淡的落寞,周瑾风只得转过身去,微微叹了口气。   娱乐圈表面风光无限,暗地里却是刀光剑影。   太单纯的人,如何死的,都不知道。   周瑾风真不想让周小北踏入这样一个污浊的世界。   至少在有生之年,他可以保证周小北衣食无忧,甚至挥金如土。   周瑾风是周氏集团的四公子,老爷子叫周奉贤,妥妥的商人一枚,早年意气风发,十分有商业头脑,本身也是中产阶级出身,创业资本雄厚,不到30岁便创造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成功的男人一旦腰缠万贯,难免拈花惹草,周奉贤在俄罗斯出差游玩时,结识了那边的一位美女,双方你来我往,便有一段风流韵事。   兴致来的快,去得也快,这段风流很快被周奉贤遗忘。   凡事有因必有果,一个冬天,那个俄罗斯女人找到了周奉贤,手里牵着一个男孩,怀里还抱着一个男孩。   女人也没和周奉贤多纠缠,只说:“这是你的孩子。”   周奉贤给了这女人一大笔钱,将两个孩子抱回了家。   这便是周瑾风和周小北。   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北都市上流阶层上演,圈内人士已经见怪不怪。   但,周瑾风心里总有根疙瘩,很难抹平。他上面有3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下面也有铆足劲想要超越他,和他一样被抱养回来的非亲生弟弟。   他小时候羡慕那些出身正经的孩子,有妈妈在身边,后来,他逐渐发现,这所谓的豪门大家庭,看重的更多的是,个人的能力。   周奉贤很看重他,一方面他长得温润如玉,尤其是身量体形和气质,儒雅大方,另外一方面,则是他能力突出,比有些富家的酒囊饭袋强上太多。   尽管这样,周瑾风总能感到隐隐的不安,好像有什么危险,马上要到来。   父亲周奉贤现在已不大理事,如今整个周氏集团掌权的是他的三叔,而三叔又极其排斥他们这种抱来的孩子……   周小北看周瑾风站在落地窗,一脸阴郁,跑过来,从身后抱住他:“哥哥,怎么不开心,对不起,我再也不提我要进娱乐圈的事,让你心烦。”   周瑾风心疼地拉住周小北的手:“我没有生气,只是在想别的事情。”   北都市的天空不知何时阴云密布,浓厚的乌云仿佛要吞噬这里的幢幢高楼。   _   乔歌做事麻利又有效率,已经给顾以安成立了专属的艺人办公室,设置了专门的wb号,还放了为出道作准备的预热视频。   之前顾以安拍的清风村主题宣传片放出来的时候,wb上已经有很高的热度,好评如潮,逐渐有疯狂之势头。   “哇偶,这是哪个小鲜肉啊,好帅啊!”   “3分钟,我要这个人的全部资料。”   “老公,快回家,我洗好了等你。”   “啊啊啊怎么办集美们,我湿了。”   ……   所以预热视频一放出来,立马就吸引了不少三观跟着五官走的颜粉,转眼间已经有上万粉丝,然后按照惯例再买点粉,差不多快20万粉丝。   在乔歌眼里,这是还未出道就要大火的节奏。   然而,顾以安坐看云起声色如常,毕竟他现在表面上是演员,暗地里却是要破案做任务的苦逼打工人。   预热视频拍完之后,乔歌没再安排事情给顾以安做,倒是乐得清闲。   这些天,北都市上方的浓云愈发张牙舞爪,又黑又密,直压得人踹不过气来。   系统七七今天也是暗灰色的屏幕,看得更让人抑郁。   【老大,马上要发生一件大事了!】七七露出震惊的脸色。   顾以安把漫画书从脸上拿开,问:“大事?什么大事?”   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这所谓的大事,和复仇的任务有没有关系。   【你看看手机。】七七提醒道。   顾以安打开手机,所有原来彩色的边框、内容页面,包括那该死的开屏广告,居然都变灰了。   按照顾以安原来的世界认知,这代表着某个重要人物的去世。   果不其然,今天的wb热搜是明晃晃的醒目标题:   『白承宗病逝』   白承宗?   顾以安在手机浏览器上搜这个名字,马上有百科:   白承宗,白氏集团首席执行总裁,董事长,北都市商业领军人物,一代商业巨擘,其所带领的白氏集团产生的GDP占全国总量的15%……   顾以安翻到年龄那一栏,居然享年才43岁!   人们常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40多岁,正是男人蓬勃向上开拓有为的黄金岁月。   顾以安不由得感叹一句:真是英年早逝啊。   去世的原因,只有极其简短而含混的字眼:因病去世。   至于什么病,什么细节,并没有披露。   这种大人物的去世,所涉关系举足轻重,自然愈发言简意赅越好。   _   北都市鸿飞机场,一辆飞机缓慢降落。   周瑾风坐在vip候车厅,焦虑地看着手表,直到机场播音员播报响起,他的焦躁才缓解。   从飞机下来一个人。   戴着黑色口罩,远远望去,最突出的是一双极长而又修美的腿。   因为天气温度骤降,这个人身穿黑色过膝风衣,将身高腿长的优势,完美地展现出来。   墨黑的头发柔顺得飘逸至极,因为戴着口罩,使人一时间无法看清楚面庞。但露出的脖颈,白皙得,如洁白的雪。   仿佛从某个未知的漫画里走出来的,梦幻、朦胧,使人浮想联翩。   周瑾风赶紧迎上去,眼前这个人也停下来。   “小晗,你回来了。”周瑾风拿过此人的行李箱。   这人正是白承宗之子,白晗,自小在国外读书。   “嗯。”白晗的声音低沉,带着十足的疲惫感。   此刻,飞机场突然一道极快的闪电划过,接着一阵贯穿头顶的暴雷炸响,吓得小孩子当场哭了出来。   酝酿已久的大雨,倾盆而下,滂沱大雨似乎带着极大的怨气,愤怒狂击着地面,整个北都市,陷入狂风暴雨中。   周瑾风开车,白晗坐在后座,两个人一时无话。   周瑾风和白晗从小是同班同学,不过仅限于幼儿园时期,再长大一点儿,就很难见到白晗了。   从后视镜里,周瑾风看到白晗仍旧戴着口罩,眼神流露哀伤,无神地看着窗外被暴雨包裹的城市。   白承宗很久之前就被传出一直在生病住院的消息,圈内人都知道些蛛丝马迹。但在圈外人看来,这狠角色的生命如他的脾气一样,又强又硬,怎么一夜之间就死了呢。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无良媒体营销号纷纷杜撰豪门大族的阴谋死亡论,说得三分假七分真,形形色色的小料在网络隐秘的角落里流传,一时间成为屁民酒足饭后的消遣。   然而,对于真正失去至亲的人来说,那种痛苦,并不能感同身受。   周瑾风想说些什么安慰白晗,最后憋回了肚子里,变成了沉默。   半晌之后,白晗先开口:“瑾风,今天麻烦你了。”   周瑾风说:“小晗,这是我应该做的。”   白晗揉有些疼的太阳穴:“我直接回家。”   1个小时的路程,周瑾风将白晗送回家。暴雨并没有停止,周瑾风下车时给白晗撑伞,将伞举过他头顶,自己衣服却被打湿。   周瑾风这才惊奇地看到,之前小时候一起玩的小不点,已经长得好高,高到连为他打伞,都需要一定的臂力。    第6章   作为北都市最大的个人住宅,白氏府邸光是占地面积足达2000亩,东西横跨数万米,盘踞在北都市最繁华的地段,堪称顶配豪宅。   大雨渐渐止歇,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白氏府邸前,来来往往的车辆鱼贯而入,次序井然,大都是名牌豪车,来的人无非或政界高配,或商界大佬,亦或在社会上指点江山的名流人物。   这种场合也少不了插科打诨的记者,伺机而动,费尽心思地想抓取最直击现场的猛料,绞尽脑汁地挖出豪门某些不为外人所知的隐秘。   正大堂前悬挂白承宗的逝前黑白画像,左右已经摆满了用于祭奠的花圈。   主持葬礼的是白晗的五叔白存志,他神色凝重,一一接待往来形形色色的人群。   一辆车牌号为“北A·000001”的纯正黑色红旗牌轿车驶进府邸,里面坐着的人是北都市第一把手,市/委/书/记毕觉松。   一下车,司机早已举好了伞,恭敬地为他开路。   白存志见毕觉松到来,步履匆匆迎了上去。   “请节哀。”毕觉松安慰地说道。   白存志微微叹口气:“毕书记,我大哥这是天命使然,非你我所能强求。”   随后毕觉松双手接过花圈,写上纸条“谨代表北都市全体人民敬献”,他脸色肃然,步履沉重,将花圈轻轻地放在灵堂靠前位置。   站在灵堂的一旁有位女子面色哀戚,身着黑色哀服,头发挽起,戴着一朵白色小花。   毕觉松走到她面前,叹口气说:“叶夫人,还请您节哀,承宗他为我们北都市的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他的逝去对我们是莫大的哀伤啊!”   女子叫叶惜蓝,是白承宗的妻子,身形极其瘦弱,脸因为过度苍白而更显病弱,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   叶惜蓝用手绢浅浅抹去眼角的泪,没说话,只朝毕觉松微微颔首。   随后北都市第二把手市长罗月照、北都市第三把手常务副市长梅相令也来了,按照礼法,他们一一地表示对白承宗突然逝世的深切哀悼和逝者家属的关心。   除了政界首脑,还有以周氏集团周奉贤为代表的商界精英。   “唉,承宗比我小,竟然比我还先走,真是天公不道啊。”周奉贤神态虽老,语气却充沛,俨然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   一个身量颀长肚子微凸的男人走了进来,他是当今北都市浪腾传媒的创立者傅浪。   浪腾传媒是北都市最负盛名的第一文化娱乐公司,年收入过万亿,产业链延伸至全球。   傅浪献完花圈后,径直走到叶惜蓝面前,双手抱拳:“夫人,您可不要哀伤过度啊,逝者已逝,活人要活。”   说罢,眼神不禁在叶惜蓝身上上下打转,他眼中的女子,病弱如柳,眼尾微红,面庞清秀,好似独立而清冷的山茶,给人见者生怜的感觉。   叶惜蓝察觉到傅浪灼热的眼光,心中的火气不打一处来,但碍于人多,只得化为锋利的眼光,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吓得傅浪一激灵,瞬间浇灭了刚才的蠢蠢欲动。   “早就听说傅浪是人中色鬼,裙下败类,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叶惜蓝恶狠狠地低声说道。   _   顾以安收到了白承宗的葬礼出席活动邀请,这是周瑾风给他安排的。   像白承宗这样的大人物的葬礼上,少不了各种社会名流,一方面大家是为了缅怀祭奠,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结识大人物,拓展人脉资源。   看来这位周总还真心把他当作可造之材来培养了。顾以安心想。   乔歌负责开车,约45分钟的路程到达白家。   高大而雄伟的白氏府邸已经挂满了白色的帷幔,方圆3公里处里一层外一层布满了穿着黄色马甲的巡警,进门处,更有高壮的保安检查每个来来回回的人。   乔歌给保安出示了证件,才被允许通过。   一进门,顾以安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哪里是什么私人住宅,这和王国有啥区别?!   巨大一望无垠的地面铺满了柔软的草,还是真草。   从进门处,没有一种鲜花的品类是重复的,超大面积的房屋一一纵横,各种花园喷水池应有尽有,路的两侧是充满艺术个性的灯。   顾以安看过英剧《唐顿庄园》,跟这北都巨富的白府相比,居然还要逊色。   越往里面去,人越多,每个人都身穿黑色丧服,胸前佩戴白花。偌大的庭院,一切井然有序,穿插在人群中的佣人不忙不乱按照管家的指令给客人端茶倒水,做好服务。   等顾以安进去的时候,敬献的花圈已经非常多了,都摆到门外面来了。   像他这样暂时还默默无闻的人,虽有引荐,但还没有敬献花圈的资格。   在管家段温洵的指引下,顾以安双手合十,向逝者默哀。   抬头的时候,顾以安看见墙上挂着的白承宗的黑白遗像,那是一张长得棱角极其分明的脸,英武与硬气并重,眼睛炯炯有神,再添些凌厉,可化为利刃,生生将人吓退。   不愧是北都市纵横商圈的大佬,看样子,太有杀伐果断的气质了。顾以安心想。   乔歌接了一个电话,说:“顾哥,你先呆在这儿,我马上就回,别乱动哦,等会儿我找不到你。”   顾以安点头,挥挥手:“去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不会走丢的。”   然而他马上被打脸,因为他实在没想到这该死的传说中的豪宅居然会那么那么那么大大大大大!   他走出灵堂,外面的人他一个都不认识,各自组成自己的三五个圈子,谈笑着。   正当百无聊赖之际,他看到一只蓝色蝴蝶飘然而过,他以为自己眼花了,蝴蝶不少见,但蓝色的,他可见得比较少了。   于是他循着蝴蝶的踪迹一路寻找,结果是,蝴蝶没看到,还迷路了。   此时天空淅沥的雨变成蒙蒙的细雨,顾以安在中式庭院里走走停停,看似云淡风轻,其实内心焦躁。   “这地方也太大了吧,走了一圈,居然一个人也没看到!”顾以安的三观又一次被震碎了,他想这该死的《娱乐圈风云》到底是哪个人YY出来的,这豪宅堪比十个飞机场了吧,设定真TM逆天!   顾以安误打误撞走进了一个庭院,里面种满了樱花树。按说现在六月初,樱花花期已经过了,没想到庭院竟然粉花成海。   这应该用了什么高科技吧,毕竟富人和我等穷比生活在不同的空间里。顾以安有些自嘲地想。   他好奇地朝前走,离他三米远,站立着一个人。   那人远远望去,身长玉立,黑色丧服又极好地衬托他修长的身形。   丧服左肩处绑着白色孝带。   他站立于一颗高大的樱花树下,脸色苍白,薄唇微微颤抖。   从侧面望去,男子的下颌线清晰,鼻子挺立。   光是侧颜,足以引发对他的美好幻想。   一阵风吹过,樱花花瓣纷纷扬扬飘落下来,黑色孝服男子,不禁伸出白皙而好看的手,柔柔地托住美丽的花瓣。   可能察觉到有人在旁,男子浅浅转过身,看见了顾以安。   一张俊美无俦惊为天人的脸,映入顾以安的眼眸。   这是何等的不真实!!!顾以安内心狂呼!   好美啊!   顾以安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人。   美得失真。   他感觉他的瞳孔失去了焦距,正在慢慢地破碎。   眼前的男子,正是白晗。   他身上如同笼罩一层淡淡悲伤的光,柔弱且美丽,然而他又如此高挺而俊秀,映照得他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出尘绝世。   在对视的一刹那,顾以安二十年来第一次感受到心脏处传来的激烈的跳动,越来越快,几乎要爆炸。   白晗淡淡地朝他颔首,他极力镇定地还以颔首。   除此之外,两个人默然无声。   顾以安紧张地跑开,其神态和刚刚恋爱娇羞的小姑娘一样。   系统七七抓住机会疯狂地嘲笑他:【哎呦,顾影帝,你好羞涩哦!对他一见钟情了吧,要不要我帮你追他啊!】   “闭嘴吧你,你不给我添堵,我就要谢天谢地了!”说来也神奇,顾以安刚刚肾上腺素狂暴上涨,东拐西拐的,居然找到了迷宫的出口。   然而,刚刚那男子的脸一直浮现在眼前,弄得他身心不宁,甚至有些躁动。   “七七,刚刚那个人你知道是谁吗?”顾以安问。   系统颇有自信嘿嘿道:【当然啦,他就是白承宗之子白晗,白家的二少爷,本书设定中最帅的男银!】   “哦哦哦哦——”顾以安还在回味刚才与白晗目光接触的画面。   那个人的眼睛清澈明亮至极,如同天上的星星,而眼神却又散发着月光般的哀愁。   系统七七一脸奸笑,顾以安问:“七七你干嘛,是不是又在酝酿什么阴谋?”   七七委屈脸:【老大,窝是来帮你的,不是来害你的,请不要以你小人之心,度我君子之腹,好嘛?】   顾以安:“……”   远处传来乔歌的呼喊声,看到顾以安,她匆匆地跑过来,喘着粗气:“顾哥,刚刚找你半天没找到,打你的电话也没接,急死我了。”   顾以安这才想起手机,出于参加葬礼的礼貌,他把手机静音了。   “不好意思,我手机静音了。”顾以安歉意道。   这让乔歌有些受宠若惊,大幅度地摆手:“没有没有,顾哥,你太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对于乔歌来说,她第一次接手像顾以安这么平易近人而又工作能力卓越的演员,和他相处,实在太省心又轻松。   这让她工作奔头更足,发誓一定要好好地为他在星途上开路,努力地做一个优秀的经纪人。 第7章   北都市的天空终于停止下雨,改为铅灰色的阴冷天气,寒鸦凄厉的阵阵叫声,刺破黯淡的苍穹。   用于祭奠的白色帷幔重重叠叠,在风中摇摇晃晃,发出悠长慎人的悲鸣,将已亡之人的葬礼涂抹得更加悲壮。   到了第七日,是白承宗的出殡之日。随着白存志的一声大喝“起”,整个送葬的人群整齐肃列,按照次序,站在各自的位置上,为这位陨落的商业雄才送别。   送葬队伍最前列的是白承宗之子白晗,他双手捧护骨灰盒,神情悲伤,面色肃然。   站在他左手边的是其母亲叶惜蓝,她双手紧紧地拖起白承宗的黑白遗像,面目凝重。   站在他右手边的则是五叔白存志,他负责规划丧礼的行程及维护整个丧葬队伍的秩序。   灵车缓缓驶出白府,送别的人们身穿黑色丧服,胸前佩戴白色花朵,无一不面目凝重,朝着灵车的方向,深深地行注目礼,与亡故之人作最后的告别。   道路早已经被肃清,灵车驶过的地方,安静至极,落针可闻。   松柏静立,远山静默。   飞机在阴沉的天空盘旋三周。低回的哀乐声在料峭冷风中更加使人悲伤。这次行程的终点是白氏一族的故乡之地:忘关乡。   白晗坐在灵车里,目光沉重地凝视怀里的骨灰盒,偶尔瞥一眼母亲叶惜蓝,她的神态比之前更加憔悴。   “这是你父亲的意思,是他临终的愿望!”母亲叶惜蓝是这样对他解释的。   为什么要将父亲火化?他都没来得及看父亲最后一眼。回来的时候,只有已经搭好的灵堂,与冰冷的骨灰盒。   母亲说火化是父亲临终前的愿望。   而五叔白存志对这个说法保持强烈的怀疑,当母亲提出要按照父亲的意思将骨灰撒在海里时,白存志生气得一下子跳起来。   “绝不可能,我们白家人死后,一定要回到故乡!生是忘关人,死是忘关鬼。”白存志狠狠地说道。   “承宗他临终前说他向往大海,希望将自己死后的骨灰撒进大海。”叶惜蓝波澜不惊地反驳。   白存志可不吃她这一套,紧盯着叶惜蓝瘦弱的身体几秒,手一拍桌子,冷冷道:“你一个妇道人家,懂什么!?按说,就不能把你们女的放出来,省得妖言惑众!”   叶惜蓝听闻此话气得身体发抖,柔弱的身体对抗着这个面目严厉的男人,憋足力气还想要争辩什么。   最后白晗站出来,作出了最后的决定:“还是按照五叔的意思,让父亲还归故乡吧。”   白氏一族在忘关乡修葺了一大片园林,专作死后的葬身之地。   成片的墓地俨然排列,远远望去,颇有一种令人感到惊悚的壮观与凄凉。   白氏一族的人按照宗族顺序依次下车,白晗捧护骨灰盒,走进陵园,来到父亲的墓碑前。   当骨灰盒放进地下的那一刻,阖棺沉沉地闭上,彻底隔绝阴阳,断绝生死之界。   白晗身着黑色孝服,带领白家一族的人,跪在墓碑前。   他连连嗑下三个沉重的响头,头上绑的白色孝带,浸染出丝丝鲜血。   暗红的眼角在抬头的刹那,流落晶莹的泪水。   白晗扶着母亲叶惜蓝站起。   “小晗,扶你母亲回去吧。”白存志声调依然如往常般充满中气,他的年龄只大白晗5岁,模样却相当深沉,做起事来,完全是白氏雷厉风行的风格。   白晗再次深深看了一眼父亲白承宗的墓碑,心里闷闷的。   父亲的墓碑旁还有一座竖立不久的碑,旁边的墓碑写着“白楚之之墓”。   一个是他的父亲,一个是他的哥哥。   两个人居然相隔一年,在同一天死亡。   更为让他难受的是,父亲的尸/体化为一把灰,而哥哥的尸身,至今杳无音讯。   阴冷蚀骨的风猛烈吹过来,叶惜蓝的头发被吹散乱。   “妈,我们回去吧。”白晗的语调低沉,说。   叶惜蓝默默点头。   在归途的车上,叶惜蓝无神地靠着车窗。白晗见母亲羸弱疲惫的身体,如风中的芦苇,摇摇晃晃,实在令人担心。   他握住母亲的手:“妈,你还好吧?”   叶惜蓝扭头,脸色平静:“儿子,有你在,一切都会好的。”   不知是不是错觉,叶惜蓝转过头的时候,白晗居然看到她的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这种笑,实在很难让人忘怀。在记忆中,很少看到母亲的笑,留存的更多是她如无澜的湖面一般平静的神情。   母亲是不轻易笑的,除非……   想到此,一股寒意涌上白晗心头。   想必,父亲的死,不会那么简单。   轰轰烈烈的葬礼在白存志的主持下,终于结束,一切又回归于平常。   白府的白色帷幔未摘下,白晗的意思说要挂满一个月。   夜间,叶惜蓝亲自下厨,给白晗做了一桌子菜,全是素菜,这是因为家里有丧事的缘故,一个月内禁食肉类食品。   叶惜蓝换上素净淡雅的衣服,将身体完全包裹住,头发严丝合缝地贴在头皮上,面容温和沉静,极其端庄温雅。   “小晗,快来吃饭吧。”叶惜蓝颇有些兴致地喊道。   白晗穿着简约,温声应答,其实他毫无胃口,但为了不伤母亲的心,母亲给他夹什么他就吃什么。   吃完饭后,家里的佣人收拾餐桌。白晗问叶惜蓝:“妈,爸房间的钥匙是您保管还是?”   叶惜蓝心里一沉,语气保持平常:“我交给你段伯了。”   白晗思忖片刻,让人把管家段温洵叫了过来。   “段伯,马上把我爸房间的门打开。”白晗盯着段温洵命令。   这位在白府恭恭敬敬兢兢业业打工四十载的管家,如今只剩下花白的头发,肩头愈发佝偻,好在神态矍铄,耳清目明。   段温洵如同一台听话的机器,按照白晗的指示,打开了白承宗生前住的房间。   在白晗有限的记忆里,父亲和母亲就不睡在一个房间里,父亲在宽敞的书房里伏案工作或者休憩,母亲在中式阁楼里休息,深居简出。   厚重的房门被打开,里面甚是干净整洁。墙上挂着的是一幅“上善若水”的行楷书法作品,紫檀木书桌显得有些陈旧,但未破损。   书桌上空无一物,打开抽屉,里面什么也没有,应该是被人清理了。   白晗望了一眼母亲,只见叶惜蓝站在房屋门口处,半明半暗的光落在她的身上。   在白晗的儿时记忆里,母亲很少到父亲这边的房间来,而父亲太忙,有时候连续一周都没见到人影。   白晗走近叶惜蓝,双手扶住她微微颤抖的肩:“妈,你先去休息吧,我还有点儿事跟段伯说。”   叶惜蓝的目光落在段温洵身上,段温洵仿佛如木头般,毫无反应,叶惜蓝只得作罢,对白晗关心道:“小晗,忙完了你也早点睡。”   待母亲走后,白晗如释重负地坐在白承宗曾经坐的椅子上,脑海中不断闪现一个月前的画面。   “小晗,爸爸可是想你得很,你下月该毕业了吧,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我带点甜食,他们管我管太严了,这也不让吃,那也不让吃。”   和自己电脑视频聊天的时候,父亲的脸色红润,虽然消瘦了许多,可一点看不出是大限将至的模样。   没想到,父亲在短短一个月之后,居然撒手人寰。   一年前也是这样,他回国,参加的是哥哥白楚之的葬礼。   空棺下葬。   号称北都市第一财团的白家,连哥哥的尸/体都找不到。   突然一个想法闪入脑中,到底是找不到,还是不愿找?   父亲明明不久前还在期待着和自己见面,为何突然间就殁了,到底是正常死亡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一连串的想法突突地冒入脑海,白晗闭眼沉思一刻,随后将目光挪到段温洵身上。   “段伯,给我父亲看病的医生是谁?”白晗质问,语气严肃。   段温洵恭谨地回答:“是苏医生。”   “苏医生?”白晗在脑海里回忆,“苏常远?”   “是。”段温洵回复。他抬头仔细看了一眼白晗,惊叹他的记忆力如此之好,要知道,白晗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国外读书,家里的事,记忆最多限于儿时。   白晗眼神如冰,对段温洵下达命令:“叫苏常远立即过来,我要见他。”   段温洵略显犹疑,但还是按照指令去做,走出房间外,拨通苏常远的电话。   几分钟后,段温洵向白晗回复:“晗少爷,苏医生说他在外出差,暂时来不了,最早也得明天晚上。”   “哦,是吗?”白晗仿佛成竹在胸,“这样吧,苏常远是哪个医院的,我亲自联系他们院长。”   片刻后,段温洵的电话响起,是苏常远打来的,说是马上到。   白晗嘴角露出冷冷的笑。   段温洵从白晗身上感到一阵和白承宗如出一辙的无比巨大的威压,那种威压压在他头上一辈子,以致于他每次见到白家人,总是下意识地低头,恭敬地端正身子。   半小时后,苏常远气喘吁吁地赶到白府。   苏常远望了一眼段温洵,但这个管家在白家人在的时候,总是低着头,所以根本无法进行什么交流。   这让苏常远感到一阵焦躁。   大半夜的,白府少爷将他叫过来,意思很明显,就是要对白承宗之死的事情刨根问底。   而他,已经有思想准备,一切实话实话即可。   苏常远其实说起来还是叶惜蓝的表哥,也就是白晗的表舅,不过隔得代际太远了,双方也很少提起,自然而然地也就不提什么亲戚缘故的事,只是一般的工作利益往来关系。   白晗在房间里踱步一圈后,让段温洵守在门外。 第8章   苏常远是白家的御用医师。在白晗小的时候,苏常远是他们家的常客,哪怕凌晨两点半,只要家里人有需求,苏常远有求必应。   当然,若是没有丰厚的报酬与不可多得的资源,任凭任何人都无法这般风雨无阻来当上门医生。   白晗冷冷地盯着这位他从未叫过表舅的医生。   苏常远身穿白色长褂,身形修长,浅褐色的头发中分开来,露出一张让人捉摸不透的脸。   白晗坐在梨木椅子上,苏常远则是恭敬地站在一旁。   “苏医生,我父亲一个月前的身体情况,你知道吧。”终于,白晗开始切入正题。   “晗少爷,白总一个月前身体尚好,气息通畅,偶尔能下床走路。”苏常远不慌不忙,从容应答。   偶尔能下床走路?白晗内心暗自惊诧,难道父亲那时的身体就如此不好吗?   “那既然一个月前还算良好,为何突然恶化了?”白晗语气逐渐严厉起来。   苏常远姿态恭谨,继续条分缕析答:“两周前,白总晚上总在惊悸,做噩梦,有时候一晚上都无法入睡,我打了镇定剂他才勉强合眼。”   “你说的是心理状态,我要知道的是致死原因。”白晗不断地琢磨苏常远的话。   “急性脑出血,动脉管破裂,休克致死。”苏常远的语气平静至极,显示出作为一名医生波澜不惊的专业修养。   “我父亲是什么时候病的?”白晗突然站起来,问。   “已经很久了,刚开始只是小疾,后来逐渐加重,再后来,只得卧床静养了。”苏常远静静地回答。   一阵沉默过后,白晗盯着苏常远道:“你明天把我父亲自生病以来的用药记录及诊疗报告给我送来。”   “是,晗少爷。”苏常远语气恭谨地应答。   问完了问题,白晗便让苏常远走了。他有些心绪不宁地在房间踱步,片刻后,他把段温洵叫了进来。   “段伯,我父亲是在哪里火化的?”白晗问。   “城南殡仪馆。”段温洵回。   白晗沉思一会儿,吩咐段温洵:“把他们馆长叫来,我有话要问他。”   段温洵出去拨通了电话,约二十分钟后,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脚步生风地跑进白府,好像生怕慢了一分钟,便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城南殡仪馆的馆长叫邵拙,年近四十,大腹便便,头发稀疏,偏偏还有一个大蒜般的鼻头,真的是集齐了中年油腻男的各种特征。   不过,这样的一副体格与样貌,在实际生活中却并不是那么不能接受,原因是,他有一双极其爱笑的脸,和温和的性格,再加上勤勉的工作态度,这使得他步步跃升,不仅工作春风得意,家庭也美满和谐。   刚刚段温洵拨通了他的电话,他一下子惊醒,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来到白府。   得罪谁,也不要得罪白府,除非他不想北都市混。   他感到一阵阵惊惧,后背发凉,大半夜的把他叫来……想着,心中便有预感,果真是那件事。   白承宗的丧礼他也在其中,于万千人当中,他看到了白家嫡传独子白晗,长得风华绝代,无人可及。   虽然隔得远,但这位少爷身上由内而外散发出的白家人的冷肃气质,还是狠狠地震慑住了他。   他还是第一次来白府,进了大门,由段温洵亲自带领他去见白晗。   邵拙被带进房间后,段温洵自觉地退出。白晗也不跟他啰嗦,直接问:“我父亲火化,是谁签的字?”   白晗的语气冰冷入骨,明明是询问的语气,可在邵拙听来,更像是兴师问罪,吓得他额头上冷汗频出,极力地稳住语气,答道:“回晗少爷,是白总他自己签的。”   “自己签的?”白晗不太相信,但又无法反驳,父亲对死后的事情如何处置,他无从得知,或许有可能,但内心实在不愿相信,按照白氏一族的家礼,死后遗体必然要回归故土的,既然这样,又何来火化?   已故人当中,父亲被火化,哥哥失踪,唯独这两个人是意外。   “你那里应该有火化协议书原件吧,明天给我送过来。”白晗说。   “好,是是是,我那里有,我一定明天早上亲自给您送过来!”邵拙佝着微胖的身体,仿佛害怕得在颤抖。   白晗也不为难他,便放他走了。   白晗走出房间,让段温洵休息。他一个人站在院子里,此时已经快凌晨两点,初夏的夜色格外静寂,皎洁的月光冷冷地落在他身上,他伸出手,一只蓝色蝴蝶落在他极好看的指尖上,仿若梦幻一般。   他浅浅地一声叹息,蓝色蝴蝶仿佛听懂,扇着孱弱美丽的翅膀,逐渐消失于幽黑的夜色中。   他返回客厅,轻轻地关上父亲生前住的房间,门关的一刹那,他痛楚而又无比清晰地明白:父亲,的确是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   逝者已去,而生者可有忙不完的事。白承宗生前养病期间,白氏集团的掌权人是白晗的五叔白存志。   白存志只能算是白晗名义上的五叔,他是抱来的的私生子,还不是一个直系,而是他三爷爷那边的。   白氏一族到白晗这一代,人丁愈发稀少,男丁少,女丁多,而他们内部始终秉持着极其传统的思想:男子成业,女子相夫。   导致无论是否是抱来的,只要是男子,有能力,谁都可以在偌大的白家产业里分得一杯羹,占牢一方土地。   这一观点深深流传下来,成为每个白家宗族人的习惯认知。白存志年轻,有能力,气度上,严肃冷酷,行为上,雷霆横扫,把庞大的白家集团运转得井井有条,这一点,集团公司的董事和经理都很认可。   如今风云变幻,白承宗已死,白晗从国外回来,必然要面临白氏集团权力交割问题。   这一点上,白存志毫无疑问地同意把权力交给白晗。   他从骨子里就很传统,对于他本身而言,他非嫡长子,也不是正经妻子生的,从血缘上,他就比不上白晗。   另外,从另一方面,他虽然有能力,但没必要站在如此高的位置,站的高,背后受的箭越多,他还不想过快地把自己陷入险地。   还有,因为之前做的某些事情过于极端,得罪了许多人,恰好趁着这个机会脱身。   卸去无比巨大的权力,也就相当于卸去巨大的负担,他倒是舒了一口气。   集团公司投票会上,白晗全体过票。   白晗西装革履,一眼望过去底下坐着的满头白发的公司董事,他明白,这些人当中必然还有不服的。   他谦虚地握着白存志的手:“五叔,您可还不能走,我刚回来,很多事情还不熟悉呢。”   白存志作为老江湖,大概明白白晗的意思,假装推搡一番后,说:“小晗,你要是有需要,随时叫我。”   “那好,五叔你既然这样说了,那我先安排您做总经理如何,这样您也好在身旁指导我。”白晗微笑地说。   “没问题,我就是一块砖,集团哪里需要我,我就往哪里搬。”白存志倒是乐得大方,底下坐着的董事们脸色平静,已经接受了预定的事实。   白晗留白存志的举动,是告诉他们,公司里的一切人事安排暂时不会动,但换血是必须的,让他们做好思想准备。   这群久居高位的董事,看着这位西装革履的年轻少爷,既期盼,也害怕。   他的眼光锐利得像鹰眼,寒气逼人,然而脸上的微笑,又可以让人如沐春风。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让人捉摸不透。   自此之后,白氏集团的权力棒,正式交给了从国外回来的白承宗的独子——白晗。   这位拥有顶级神颜的年轻总裁,坐在高高的椅子上,俯瞰众生,一言,便可以搅动北都市的经济,一举,甚至可以左右人的生死。    第9章   顾以安在手机浏览器里搜“季寻”的信息,居然没有百科,按照书里的设定,这人怎么着生前也是极其出名的明星,怎么网上一个涉及季寻的信息都没有。   手机界面越往下翻越离谱,什么寻找猫猫季寻,大龄富婆季寻寻找有缘人共结连理……顾以安一阵苦笑。   系统七七看他做这些无用功,连连叹息:【老大,要是这么容易找得到季寻的信息,那我还找你干嘛?!】   顾以安想想也是,这坑比系统给的任务,怎么可能这么简单。   一个生前很有名的人,死后在网上居然半点信息查不出来,说明这个人大概率是得罪了什么大人物,把他的信息全部封锁了。   娱乐圈里的大人物?顾以安顺着思路理下去,某位金主?某位董事长CEO?某位有权有势的人?   到底是谁啊啊啊啊啊?顾以安烦躁将手机丢在床上,咸鱼一般摆烂。   顾以安横七竖八地在床上放飞自我,这可把系统七七给急坏了:【人类,赶紧起来做任务,别睡觉啊!】   顾以安饶有兴趣,想逗逗这坑比的系统,双手背在脑后,翘起二郎腿晃悠:“害,爷累了,想躺了。”   【啊啊啊,你可不能躺,否则你的小命不保!】今天身穿一身绿油油绿得人心发慌皮肤的系统七七急起来。   顾以安被这绿得发慌的玩意儿逗得笑起来,翻过身,捂着肚子笑个不停。   系统七七仿佛想起什么事,急中生智想要挽回顾以安想躺平的心,悄咪咪地说:【老大,我知道你的秘密哦。】   顾以安一头雾水:“?”   系统七七奸笑起来:【你喜欢白晗,对吧?】   “白晗”两个字勾起顾以安的美好回忆,让他想起在樱花树下美丽绝伦的那个人。   穿书前,他也勉强算是在娱乐圈混迹多年的老人了,一直营造老干部的人设,高冷得不近人情,只接戏、拍戏,与别人进行人情往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娱乐圈从不缺少帅哥美女,被路人或者粉丝吹上天的颜值,哪怕多神乎其神,他都见过,还与其共事。   然而,一旦离开了滤镜和修图,这些人其实也只是比普通人好看一些。   慢慢的,他就对颜值这个东西免疫了,甚至看谁都一样,没什么特别大的触动。   但,那天,樱花树下的那个男子,回眸的颔首,不加修饰的眉眼散发纯自然的美丽。   随风飘落的樱花花瓣,落在他的掌心处。   他静立不语,破碎的离愁笼罩在他周身。   美得一骑绝尘。   顾以安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有点儿让他心动。   心动到,事后,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TM是个男人!!!   靠了!   对一个男人心跳加速、心驰神动!!!   系统七七见顾以安发呆,于是调大音量,笑嘻嘻说:【老大,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虽然我不能给你外挂,但是你却可以抱大腿哦,这样做任务会更快些哒!】   “你滚粗!”顾以安站起身,收拾好刚刚乱飞的心思,“劳资可不吃软饭!”   系统七七露出椭圆形的白眼:【……到时候真香了,可别来求我找攻略buff哦。】   顾以安没理它。   靠男人?不存在的!他,顾以安,生性傲娇,绝不求人吃软饭!   顾以安刚刚又把思绪理了一遍,如果在网上找不到季寻的信息,那只能线下一点一点地摸索了。   他就不信,真的有人能堵住每个人的嘴。   他打电话找乔歌,问她是否知道季寻。   乔歌来周氏集团下的美艺文娱工作才满一年,她听都没听说过娱乐圈有季寻这么号人物。   顾以安说:“那没事,我只是随口问问,你先去忙吧。”   顾以安双手抱在胸前,在房间里踱步。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顾以安发现乔歌做事十分认真干练,北都市大大小小的娱乐圈子几乎都认识一些人,她如果没说谎的话,那么季寻起码是在一年前死的,在死后,他就被深深雪藏,很多人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敢提。   从乔歌这边获取信息失败。目前他认识的有一定资源的人里,周瑾风是不二人选。   想到此,顾以安也不想耽误功夫,便动身找周瑾风。   有乔歌带路,一切都很顺利。不过让顾以安感到意外的是,周瑾风没见到,倒是碰见了周小北。   周瑾风的办公室一如既往地富有文艺格调,怀旧的唱片缓缓地播放着令人神经发酥的音乐。   好像只要在这里待久了,不知不觉地就会睡着。   乔歌在门外等,周小北轻轻地关上门,顺手关掉唱片机,给顾以安沏了一杯浓茶。   “以安哥哥,很不好意思,我哥哥刚出差去了,起码得要两天的时间才会回来。”周小北语气像小孩一般,神态天真,坐在沙发上说。   “哦哦——”顾以安抿了一口茶,叹,真的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你找他有什么事,可以和我说说嘛,没准我还能帮你呢。”周小北见顾以安有些失望,便仗义地想要伸出援手。   顾以安定睛看了一眼周小北,眼前的这个男孩儿,金发碧眼,皮肤白皙,水润光亮,身体明明看着像大人,可神态极其纯真幼稚,不带任何世俗浑浊之气。   顾以安本想拒绝,可转念一想,如果自己问周瑾风,他也不一定说,究其关系来看,他目前和周瑾风也不过是合作利益关系。   而周瑾风比周小北深沉太多,万一周瑾风知道杀季寻的凶手,或者和凶手有更大的利益关系,那他岂不是很危险!   放下茶杯,顾以安有些后悔刚刚来问周瑾风的举动,这北都市,对他而言,真的是步步险棋,走错一步,可能就性命不保。   但他也不能完全退避,否则一点儿消息都得不到。   所以,他需要判断。   眼下,他的判断是,从周小北这里获取信息更加安全。   于是他对周小北说:“其实,我想来查一个人的信息,他叫季寻,是我的远方表弟,他很久没回家,之前留的电话打不通,唉,他难道出了什么事了吗?”   一段说辞迅速在顾以安脑海里构思好了,并且声情并茂地演绎出来,这让心思单纯的周小北不禁触景生情,再加上之前他对顾以安的印象非常好,于是毫不犹豫地相信了。   周小北说:“以安哥哥,你说的这个人我虽然没什么印象,但我认识一些朋友,他们要是知道他的消息,我第一时间告诉你。”   “那真的是多谢你了!”顾以安继续发挥着他的“影帝”演技,眼含热泪,“家里的人担心得不得了,以为他在北都出什么意外了。”   周小北靠近顾以安,安慰道:“以安哥哥,你知道有句话吗,吉人自有天相,你这么帅,相信你的表弟也不差,帅的人自有上帝保佑。”   望着一脸单纯的周小北,顾以安稳住心态,苦笑一声,继续说:“那借你吉言。”   说完,周小北便加了顾以安的vx。顾以安看到周小北的头像是一只可爱的皮卡丘,不禁叹道,这小孩儿!   他现在也不能完全指望周小北一个人,必须得接近更多北都市娱乐圈的人,才能得到更多的信息。   再把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判断,找出一个个关联的人物,才有可能纠出幕后的凶手。   -   北都市浪腾公司是北都市第一文娱公司,公司集团在北都市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高楼万丈,金碧辉煌。   初夏的阳光笔直地从透明的玻璃直落进房间,大平层落地窗只拉上了半边,辉煌热烈的光,将里面照得明亮透净。   二十七层房间里,李栋正伏在黑色衬衫男人身上。   半个钟后,黑色衬衫男人,终于爽快地发出一声闷哼。   李栋赶紧跑到办公室旁边的洗手间,打开热水,用毛巾沾湿,又轻快跑回,跪在地上,为男人,细细地擦拭刚刚的地方。   男人系好黑色西服裤子,站起身,看也不看李栋,随手又找了一支烟抽。   黑色衬衫男人是浪腾文化传媒公司的执行总监左明,也是当今北都市娱乐圈第一影帝。   他黑色衬衫半系,露出洁白性感的锁骨,似乎还带着些许事后的凌乱。他身形修长,眼神不怒自威。   “我听说周瑾风那边进来了一个新人?”左明站在落地窗前,吐了一口烟,问。   “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而已,不知道从哪里爬上来的。”李栋不以为意,甚至龌龊地说,“说不定也是舔周瑾风屁/眼子舔上去的!”   左明没理会他的话,语气冷肃:“你倒是会舔,你现在不也没他火吗,我刚刚看了,是叫什么顾以安的吧,话题度可不低啊。”说罢,意味深长瞄了一眼扶不起来的李栋,“你呢,出道快有三年了吧,还比不上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   李栋在左明的质问下,不敢说话。   左明继续问:“之前周瑾风拍的清风村商业片,你怎么没去?”   “啊,呃,这个——”李栋支支吾吾,“我搞忘了。”   左明冷哼一声:“你不是忘了,你是根本不想去吧!”   的确,对于李栋来说,那个什么狗屁以乡村为主题的商业片实在没有什么拍的必要,乡下太阳晒蚊子多还得早起!什么淳朴的农村人,在他看来就是一垃圾落后的地方,一群土老帽,还是在城里呆着舒服。   反正他已经爽约过周瑾风好多次了,也不差这一次。   他之所以敢这样做,背后倚仗的正是左明。   左明掐灭了烟头,转身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眼睛微闭。   李栋心领神会,冷水打湿指尖,给左明轻轻地按揉太阳穴。   半晌,左明问:“你这样得罪周瑾风,也不怕他给你好果子吃,我如果没猜错的话,你最近无戏可拍了吧?”   李栋只得点头默认:“明哥,你帮我想想办法,再这样下去,我可真就毁了。”   “我告诉你,我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我再帮你最后一次,要是你再随便任性,我可管不了!”左明没好气地说。   “好好好,是是是,谢谢明哥!我以后绝不会这样了!”李栋吓得只连点头。   左明:“除了拍戏工作,你得给我盯紧点周瑾风那边,有什么新人、资源、活动,你都给我一一报告。”   李栋如小鸡吃米般点头:“周瑾风那边最近没什么大的活动,就是明哥你知道,最近白氏集团上任了新总裁,叫白晗,听说他和周瑾风小时候还是同学。”   左明:“这一点我知道。”   白晗?左明暗暗思忖这个名字。   目前北都市文娱这块儿,竞争最大的就是浪腾和美艺。   浪腾成立时间长,资格老,资源雄厚。   美艺起步晚,善于创新,新鲜血液多。   要是白氏集团给美艺输血,那浪腾就危险了。   一想到这儿,左明便有些危机感,他让李栋滚回周瑾风那边,自己则是派人查白晗的各种资料。    第10章   顾以安接到了他来北都市的第一个剧本,是一个古装偶像剧,名字叫《护江山》,是美艺文娱从某个大型女频网站买来的小说改编而成的。   《护江山》故事内容很简单,是一本传统的正剧言情文,内容大概是女主是亡国公主,亡国前脾气暴戾不识人间疾苦,亡国后历经磨难,性格发生蜕变,内心慢慢走向成熟,最终复国成功,让百姓过上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女主当然是本剧的公主,另外还有三个男生角色,男主是剧中的流落异乡的皇子,男二号是从小陪公主长大的青梅竹马小侯爷,男三号是忠心守护公主的侍卫。   顾以安一看剧本就知道这已经是老得不能再老的套路了,穿书前,他演的古装剧,十有八九就是这种模式。   因此他心里十拿九稳,手拿把掐的。   乔歌给顾以安拿到的是《护江山》的男三号角色。   说是男三,其实也是炮灰。   不过顾以安不知道的是,《护江山》原著小说的读者们都很喜欢这个忠犬的人设,在评论区纷纷高呼“要他生,不要死啊!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   作者倒是不吃粉丝这一套,仍然坚持我行我素,把这个忠犬侍卫写死了。   搞得评论区一片“泣泪涟涟”,又是骂,又是伤心的。   负责本次剧本的导演仍旧是陈万清。女主是美艺新签的女演员叫蒋昭昭,男主则是美艺最力捧也是当下最有话题度之一的江漾声。   顾以安粗略看了看剧本,便开始认真背台词,背得十分忘我。   乔歌感觉到自己简直感动得要哭了,在顾以安之前,她也陆陆续续带过一些尚未出头的小明星,还没出道大火,就不耐烦地耍起大牌,甚至乱发脾气砸人,她的右胳膊上至今还有一个被玻璃杯割伤的疤痕。   打工人,总是这般命苦。   再苦,还不是得咬碎,吞进肚子里。   但是顾以安的出现,给她完全不一样的工作体验,他也不需要她24小时操心,安排的工作任务,总是能又快又有质量地完成。   肯定是老天爷大发善心,给她安排了一个如此优秀的艺人。   她温声地对顾以安说:“顾哥,你先歇会儿吧,离正式开拍还有一周呢。”   顾以安笑笑:“我不累。我拍戏等不得,一有剧本就想马上背下台词。习惯了。”   乔歌顺着他的话点头,内心暗暗地有些敬佩他的工作态度,问:“那顾哥,你想喝点什么,我给你买。”   “给我买一杯冰美式咖啡吧。”顾以安手拿剧本,目不转睛,“正好没吃晚饭,再买一份意大利番茄面吧。”   乔歌听完,马上就去买。   顾以安这个影帝劳模,还在勤勤恳恳地背台本。   正式开拍那天,正是太阳高高挂起,立夏之后的太阳,热得草木枯槁,人也焉了不少。   每个演员,准确地说,主角们都有自己的更衣室、化妆间、助理,而那些配角基本上都共用一个化妆间,路人演员则更惨,大热天的,只能三三两两地挤在凉亭下,裹着不透风的古装戏服,脸上时不时地热汗频出。   顾以安的侍卫角色,打戏也就是武戏的部分较多,所以拍摄的时候,为了方便,把文戏和武戏分开拍。   剧本中侍卫的人设是高冷而忠诚,文戏台词不多且简练。   『场景』   背景:亡国之后,侍卫带着公主一路逃跑,为她击退敌人,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歇息。可公主本是娇生惯养,哪里经历这样的大动荡,一时接受不了便想寻死觅活。   侍卫(顾以安)身着黑色长衣,头上璎冠在刚刚战斗途中,有些松动,脸上还有斑驳的血迹,可他面庞坚毅,眼神坚定,他语调若洪钟,冥冥中极能抚平人的波澜情绪。   侍卫(顾以安)半跪在地下,拉住公主,劝慰道:“殿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折损。虽我大夏遭遇劫变,然忠诚之士俱多,他们都盼着殿下您,能带着他们,带着我,恢复我夏朝的国土!”   说罢,侍卫(顾以安)在地下磕头,公主看他浑身狼狈,头上血痕太多,不禁心软,又见他如此忠诚,心里有了些慰藉,于是重新整理情绪,以坚强的姿态面对残酷的现实。   公主(蒋昭昭)没想到很顺利地和顾以安对完了文戏的部分,几乎中间没有卡壳,在某些情绪的表演上,她几乎都要被顾以安牵着走。   她不敢相信,这是一个新人?!   蒋昭昭和善地递给顾以安一杯水:“顾老师,您表演的情绪张力真好,我差点就走不出来了。”   顾以安谦虚地笑笑:“你这是过奖了,正所谓熟能生巧,我不过将台本背熟了。是不是,乔歌,你说我说的是不是实话?”   “嗯嗯!顾哥老认真了,拿到了台本,眼睛就没挪开过。”乔歌如实说,语气充满赞美之意。   接下来是武戏的部分,作为剧中能打能飞的侍卫,必然会飞檐走壁替人挡刀挡箭。   顾以安换下轻薄的常服,穿上厚重的铠甲,衣服刚一穿上,便热气翻涌,乔歌只得拿着小扇子给他扇风,叫助理多多地准备冰袋消暑。   武戏部分有吊威亚的,陈万清事先已经安排武术指导,并且安排了替身演员。   陈万清之前在清风村就已经看到顾以安的表演能力,刚刚部分文戏的演绎,使得他对这个年轻人更加刮目相看,内心叹道,果真周总看人的眼光就是独到,这人以后绝对是可造之材!   陈万清对顾以安说:“等会儿,你吊上威亚后,替身演员可以上,完成飞行打斗的高难度动作。”   顾以安义正言辞拒绝了陈万清的这种荒唐安排:“陈导,全程自己出演,是我作为一个演员的基本素养,我身体健全,五官良好,没有什么必要非得用替身,这对我和观众来说,都是一种不负责任。”   陈万清还是第一次碰见这样的有苦自己受全程自己演的演员,他脸上尴尬地笑,内心却默默地高看这个小伙子:“好,那你准备好,我让工作人员开始了。”   顾以安对他比了一个OK的手势,威亚高高地吊起,身上的衣服厚重无比,而下午的太阳正是酷热难当,不少人都已经躲进空调房肆意地享受冰凉。   顾以安脸色平静,随着镜头地逐渐推进,他的脸,变得愈发激动,已经完全融入到那个誓死保护公主保护祖国的忠诚侍卫角色。   他身轻如燕,在敌人的刀光剑影里,纵横驰骋,忽然左一阵飞刀划过脸庞,右一拳脚砸在背上,他毫无畏惧,反而剑眉愈发紧皱,眼神更加坚决。   他要完成他的使命,一定要带公主完成复国的重任!   最后,他寡不敌众,残阳的最后一缕辉光湮没他挺拔不屈的、布满血迹的身体。   死,他也没有倒下,黯淡的残影拉长了他跪着的身躯。   英雄虽死,忠魂不朽。   全场的人都震惊了,似乎陷入顾以安精彩绝伦的表演。   随着一段悲壮的音乐响起,镜头再次切入,一个形象立体的侍卫形象跃然纸上,叫人叹服。   乔歌摘下眼镜,用卫生纸擦着眼泪,她居然被这虚拟角色给感动哭了。随着拍摄结束,乔歌上前给顾以安消暑,铠甲脱下,里面的白色T恤全被汗水浸湿。   “顾哥,你太厉害了,你以后肯定会大火的!”乔歌激动地边为他扇扇子边说。   顾以安一阵苦笑,心想,什么火不火的,都是浮名!他只想做完任务赶紧回去!期间,他一直翻看手机,周小北还没给他消息,难道从周小北那边获取季寻信息也要失败了吗?   他转头盯上了眼前这一群人,目光一一扫过去,首先蒋昭昭和他几乎是同时段签约的美艺,大概率不会知道季寻。   江漾声,半年前出道即大火,有可能知道,但目前不了解这个人,不能轻易攀谈。   陈万清,北都市娱乐圈的老人了,这个人顾以安还算熟悉,工作上求稳,不圆滑,说话爽快,倒是一个新的切入口。   顾以安闭着眼思索一阵,心里敲定,下一个目标人物就是陈万清了。   古装偶像剧,拍起来并不困难,最大的毒点可能是现在是大热天,长袖长衫热得慌,还好演员们都能吃苦,咬着牙,争取少ng,一次过。   不到两个月,一部古偶剧正式完工,杀青。   期间顾以安有意地接触陈万清,装作新手,虚心地向他讨教各类表演问题。陈万清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好学的后辈,自然甘之如饴地倾囊相授,刚开始还如导师般谆谆教导,后来,一杯酒下肚,忍不住谈天说地,纵论古今,一顿瞎扯。   这符合顾以安的计划,人,只有在最放松的时候,说话才最真实。   陈万清又喝了一杯白酒,眼角发红,扯着顾以安问:“你知道我师父是谁吗?啊?”   顾以安莫名其妙,摇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   陈万清猛地拍桌子,声音歇斯底里起来:“我的师父,是北都,不,是全世界最牛的导演!!!”说罢,他盯着顾以安,又干了一杯酒,“我师父的名字叫樊山尽,他一生都在为拍一部好电影而奋斗,硕果累累。可是,你看看我呢,我在干什么,沦落到给别人拍一些垃圾狗血爱情电视剧!!!”   顾以安:“……”   顾以安没想到陈万清还有这样的一面,他只好劝慰:“陈导,你这只是暂时的,人,总得先活着吧,以后有钱了,就可以追逐梦想!”   “对,你说得对,人,不为梦想活一次,有什么意思!”陈万清仿佛找到了知己,和顾以安大说特说起来,一时间唾沫横飞,激情四/射,搞得顾以安以为自己是遇见了哪个疯子。   为了计划,他只得忍受了。   谁叫他如今也是有任务在身的苦命打工人。 第11章   陈万清几杯酒下肚,拉着顾以安一顿“老夫聊发少年狂”地输出,自叹时运不济、壮志难酬,愤恨地叹道:“万般导演皆为资本之奴、金钱之隶。”   顾以安在一旁随声附和,心里想,这人还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式的愤青。   酒过三巡后,陈万清醉得不省人事,脸色酡红,嘴里还小声嘟囔,间或低声咒骂这将金子当废铁的垃圾世界。   顾以安没辙,只得让乔歌开车把他送回酒店。   系统七七跳出来:【获取信息失败了!!!】   顾以安:“……猫饼?我失败了,你还挺兴奋?”   七七屏幕今天是少女冒泡的粉,装着少女的腔调,哼哼唧唧:【老大,你误会了,我只是实话实说。】   顾以安不耐烦道:“闭上乌鸦嘴,OK?”   七七:【老大,哪里有乌鸦?】   顾以安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一阵无语,碰上一个既坑还傻的系统,也算是这泼天的霉运,毫无保留地泼到他头上了。   顾以安焦灼地翻着手机,周小北那边仍旧没有给他发来任何消息。   他只得安慰自己,万事开头难。   他自己也是从一个龙套做起,慢慢地磨炼,才登上大荧幕。   不放弃,才是他顾以安的底色!   第二天,陈万清主动找顾以安,请他喝茶。   “小顾,唉,昨天喝多了,一时上头容易多喝。”陈万清脸上露出愧疚之色,“多谢你送我回去,不然我就流落街头咯。”   顾以安笑,谦让道:“陈导,你太客气了。我是一个后辈,你是前辈,你自然是我的老师,能聆听你的教导,我三生有幸啊。”   虽然是极其肉麻的吹捧,可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人不深陷其中,尤其是像陈万清自诩“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怀才不遇者,更是听得如沐春风,满脸呵笑。   顾以安也不急于说出自己的目的,而是悠然自得地喝茶。   片刻钟后,他观察到陈万清状态良好,面色平静,于是缓缓地向他问:“陈导,你知道娱乐圈有个叫季寻的人吗?”   “季寻?”陈万清将手中的茶杯放下,喃喃道。   顾以安进一步解释:“季节的季,寻找的寻。”   陈万清眉毛紧皱,随后看向顾以安:“倒是有这么一个人。”   顾以安按捺住激动的心,语气波澜不惊,继续说:“陈导,你知道这个人?”   陈万清点头:“知道一点儿,是个很火的演员,挺帅的一小伙,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消失不见了。”   “突然消失?”顾以安问。   “嗯,就娱乐圈再也看不到他了,如果没有消失,现在估计也是个红透半边天的大明星呢。”陈万清仿佛有些惜才般叹道。   顾以安飞快地思索陈万清的话,观察其模样,说话连贯,神态自然,不像是谎言。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么季寻为什么消失,是怎么消失的,是谁把他变消失的……   顾以安紧接着问:“陈导,季寻之前是哪个公司的演员,你知道吗?”   陈万清毫无保留地告诉他:“浪腾传媒。”   顾以安:“浪腾?”   陈万清点头:“这公司简直是造星工厂,每个出道的明星,几乎能红透北都半边天。”   好在陈万清经过几杯酒的豪饮,对顾以安好感度直线上升,基本上顾以安问什么,他就答什么,也不追问季寻和顾以安的关系。   这让顾以安如释重负,他猛然想起,系统七七给他的人物设定是孤儿,既然如此,他哪里来的表弟呢,幸好刚刚没说季寻是表弟之类的噱头。   可周小北那边怎么解释,万一周瑾风也知道,怀疑起他的身份,这可咋搞……   他问七七:“你能不能改变这些人的记忆啊?或者把我的身份重新认定一遍?”   七七:【可以倒是可以,不过我必须升级才能做得到。】   顾以安问:“那你怎么才能升级?”   七七:“你任务做完了,我就能升级了。”   顾以安:“……”   顾以安简直气炸了,这坑爹玩意儿!   系统七七忽然奸笑起来:【老大,骗你的,你还真信了,本王怎么可能这点儿小事都做不到呢!】   顾以安:“……”   七七:【老大,你放心,等会儿,你要是碰见周小北和周瑾风,我会使出我的能量,改变他们记忆哒,你就安心做任务吧,我会陪着你哒。】   身穿一身骚粉的大屏幕,扭动着不伦不类的星星眼,装着夹子般的粉嫩的声音,这让顾以安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深刻地怀疑这坑比系统所谓的能量。   顾以安离开茶楼,打开手机,终于收到了周小北的消息:   以安哥哥,你上次说的事,我找到了一些资料。   顾以安问:你现在在哪儿?   周小北回复:在我哥哥的办公室。   顾以安立马回过去:好,我马上过去。   顾以安迅速赶到『周氏集团』,敲开周瑾风办公室的门,乔歌安静地在外等。   办公室如往常一样播放着古典乐。   周小北看顾以安来,关掉音乐,起身迎接他,笑意盈盈。   顾以安注意到,周瑾风也在办公室,只见这位集团的四公子,身着深褐色衬衫,慵懒地翘着二郎腿,头发随意搭在饱满的额间,眉眼狭长,绽露柔丽的光,白皙、骨节分明的手拿着报纸,眼光一目十行,神态游刃有余。   周小北迫不及待地将一叠资料交给顾以安:“以安哥哥,这是你要的资料!”   顾以安捏着牛皮袋装的资料,说:“小北,谢谢你。”   周小北露出灿亮洁白的虎牙,笑嘻嘻的:“你应该谢谢我哥哥,这是他帮忙找的。”   一听这话,顾以安瞬间有种不妙的感觉涌上心头,于是立马呼叫七七:“喂,我之前跟周瑾风说我是孤儿,现在他又知道我有表弟,他不会怀疑我吧??!”   七七泰然自若:【老大,别慌张,我已经改了他的认知,现在在他的记忆里,你不是孤儿,而是有表弟的人了!】   这话怎么听着那么怪?   顾以安管不了那么多了,神态镇定,稳如老狗,对周瑾风说:“周总,麻烦你了。其实季寻是我的远房表弟,近些年来,家里人一直联系不上他。恰好我来了北都,便想打听打听。”   周瑾风放下报纸,神色如常:“以安,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提,但凡我能做到的,我绝不推辞。”   说罢,周瑾风便让周小北先出去一会儿,他要单独和顾以安说些话。   周瑾风轻轻地在沙发上落座,顾以安在他对面坐着,手里紧捏着牛皮袋,他真的很想打开啊,是现在立刻马上的那种。   周瑾风叹口气,说:“以安,你表弟季寻我多少知道点儿,早年间在浪腾出道,是一位优秀的演员,刚出道就一时大红,十分的未来可期,谁知道,居然一夜之间消失了。”   顾以安表现出悲伤的样子:“周总,你说的消失,在法律上,如果判定失踪两年,便可以认定死亡。”   停顿半刻,顾以安继续说:“而季寻,已经失踪两年了。”   他望了一眼周瑾风,想从他嘴里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可又想了想,周瑾风这个人,在商界驰骋多年,心思既细腻也深沉,眼里藏着万千事,神态却可以举重若轻。   还是太危险。   顾以安还是想和周瑾风保持一定的距离。   谨慎,是绝对必要的。   周瑾风安慰道:“如果真是这样,应该报警。”   顾以安点头:“嗯,但是,我还是抱有希望,万一能找到他呢。”   顾以安想,肯定是报警没有用,才把我卷进这个惊天大阴谋,让我一个老实巴交的演员承受破案的痛苦。   七七跳出来,当场表示不爽:【呵呵,人类,不要妄自菲薄,你可是本王钦定的人哦,我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你也得行,懂?】   顾以安懒得和这系统皮,不耐烦地赶它走:“边儿玩去,没时间和你贫嘴。”   七七:【人类,很好,你变了,终于懂得抓紧时间做任务了。为了奖励你,你可以从以下礼包中选取一件哦。】   屏幕上是三个一毛一样的礼包,疯狂地如贪食蛇般扭动旋转,顾以安选个礼物,这系统都要和他玩阴的,是可忍孰不可忍,顾以安瞅准时机,选中了一个最边上的礼包。   【恭喜你,获得再开一次礼包的机会!】七七脸笑肉不笑,嚷道。   顾以安的拳头,不自觉地硬了,这玩意儿,非得揍一顿,才能老实。   系统七七见玩笑开大了,于是腆着脸,凑近顾以安:【老大,老大大,老大大大,不要生气嘛,呐,请你吃抹茶巧克力香草玫瑰慕斯芒果草莓葡萄金桔味冰淇淋。】   说完,一个冰淇淋圣代大杂烩出现在顾以安手上,冰凉冰凉的,卖相看着也挺瘆人的。   顾以安只得勉强吃了一口,意外地发现味道还不错。   于是坑死人不偿命的系统七七,仅仅用一个大杂烩冰淇淋就哄好了影帝顾以安。   刚刚拍完《护江山》,暂时没有其它活动安排,顾以安让乔歌开车回“鼎霞轩”。   车上,乔歌兴奋地朝顾以安说:“顾哥,你知道今天的wb热搜是谁吗?”   “谁啊?”顾以安随口一问。   “是你和江漾声。”乔歌激动说。   “呃。”顾以安显得毫不在乎。   然而这在乔歌看来,更像是一种坐看风云变化而不动的淡定。   谁不想火,最好还是大火特火,火遍半边天,火得一塌糊涂,火得六亲不认,火得用鼻子看人。   特别在北都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火,是每一个演员的毕生之梦,终极追求!   乔歌继续说:“顾哥,你的热搜词条,我刚放出去,直接冲到了热搜第一,你不信可以打开手机看看,连带着wb粉丝量也涨了不少。”   顾以安打开微博,果不其然,热搜词条:   “护江山精湛演技顾以安”   下面的还有与《护江山》相关的词条:   爆 江漾声首次古装惊艳亮相   护江山 选皇子还是侍卫   侍卫疯批忠狗   ……   顾以安在穿书之前,这些事已经不知道经历多少次了,他不反感买热搜,圈内人都默认了这个操作。   如今酒香也怕巷子深,一点儿营销也没有,观众如何了解演员呢。   还好,经过多年的磨炼,顾以安已经被深深安上了“高冷老干部”人设,用姐姐顾以萍的话来说,就是活脱脱的禁欲和尚。   这顾以安无可反驳,毕竟他忙着赚钱,TM哪有时间想着狗屁爱情故事,剧本里的爱情演都演不过来咧。 第12章   周瑾风站在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落地窗前,透过窗户,看到顾以安的车,慢慢消失在视野深处。   一个模式固定、情节套路可谓批量生产的古言剧本,没想到居然点爆了娱乐圈,他几乎没有费心地为顾以安买热搜,关键词条自动地冲上热搜榜单,一直居高不下。   周瑾风本想着只是先让顾以安露个面,再慢慢地培养他。   如今看来,好像可以省略很多步骤。   对周瑾风来说,一切能为公司创造利润的,他必须紧紧抓住,并将这利润最大化。   尤其是文化传播、影视剧生产这块儿,演员要优中选优,不仅外貌体型要是人中龙凤,演技功底也须胜人三分。   最重要的条件还是年轻!   越是年轻,试错成本越低。凡是在美艺传媒签约并出道一年之后,毫无水花的,基本上都会被辞退。   世界本是如此残酷,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只有有价值的,才会被留下。   正当周瑾风沉思时,一双冰凉的手,轻轻地覆盖住他的眼皮。   “哇,哥哥,你想什么呢,这么入迷。”   周小北捂住周瑾风的眼睛,身体贴在他后背。   “没想啥。”周瑾风无奈又宠溺地手指捻了一下周小北洁白的额头,“周小北同学,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周小北装作欲哭的模样,张大星星眼,撒娇道:“哇,哥哥嫌弃我了!”   周瑾风:“……没有,我可没说过。”   今天的周小北穿着一套橘色的卫衣连衫,印有西瓜图案,显得他更萌更可爱。   眼看到下班时间,周瑾风关掉笔记本电脑,看向周小北:“走,哥带你吃饭去。”   周小北嘻嘻地笑着:“go,go,哥哥,我想吃海鲜大餐!”   周瑾风从地下车库开出一辆保时捷,周小北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在豪车遍布的北都市中心,保时捷也算是司空见惯了。   经过CBD商业楼时,巨大的广告牌循环播放超大音量的音乐,引得周小北打开车窗,探头望去。   他自小对音乐敏感,哪怕是静寂黑夜中的一点点乐曲声,他都能听出来。   周瑾风见周小北痴痴地望着窗外,好奇地问:“在看什么,这么出神?”并强制用手,把周小北的脖子从窗外掰回来,“别把头伸出去,不安全。”   在北都市这么残酷无情又精彩纷呈的城市,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人流最多,汇聚当下的潮流、时尚热点。   周小北眼神直直盯着广告上的人,喃喃道:“哥哥,这人是刚出道的新歌手,叫詹离,我买了他的专辑听,还不错。”   对于娱乐圈的事,周瑾风当然尽收所有的风吹草动。   詹离,他知道,是浪腾文娱最新捧出来的流行歌手,最近很火,专辑刚出首日,就售罄一空。   周瑾风注意到周小北羡慕的眼神,明亮的眼睛里尽是落寞的光。   他知道,周小北的梦想,就是能像詹离这般,站在万人中央,站在被人群簇拥的舞台上,尽情地唱歌。   可……   周瑾风伸出手,轻抚周小北的脑袋。周小北温柔得像一只软萌的松鼠,笑着对周瑾风说:“哥哥,我没事,反正条条大路通罗马,我又不是非得唱歌不行。”   明明弟弟是笑着的,可还是能感觉到他不开心。   从小到大,周小北总是这般温柔乖巧地陪在周瑾风身旁,开朗乐观,没有同龄孩子的吵闹。   他唯一的喜好是听歌,到后来,喜欢唱歌。   每当看到周小北一个人默默地戴上耳机,在空旷的房间里,孤独地听歌时,一种强烈的怜爱和愧疚感,油然而生。   周小北是柔软的小白兔,周瑾风想自己要好好保护他。   那,难道也要因为这种保护,而扼杀他的梦想吗?   周瑾风望着坐在副驾驶的周小北落寞的脸,生平第一次对之前的想法产生了动摇。   或许,让他试试,也未尝不可。   像顾以安那般无背景之人,都能凭借自己的实力,出圈大火。   那周小北为何不行,他的歌声清澈干净得如听天籁,肯定有人喜欢。   至于不喜欢的、故意黑的、泼脏水的……这些在娱乐圈见怪不怪的手段,他到时候,自然有方法对付。   想毕,周瑾风的嘴角,露出淡淡的微笑。   他的手握住周小北的手,亲切而又微笑地对他说:“小北,我想告诉你一件事。”   -   被誉为北都市巴比伦公园的白府,已经撤下了举行葬礼时的重重白帷幔,恢复一如往常的宁静。   夏日的阳光,给空旷的白府花园,铺上金色的光辉,蝴蝶在花园中浪漫飞舞,树木葱郁,花香四溢。   喷水池换上了干净的水,一望无际的草坪,平整舒适,每个房间都被打扫得干干净净,每位佣人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其责。   管家段温洵身穿黑色长袖衫,脚上是黑色皮鞋,头顶一副黑色高帽,他拖着行李箱,扣响了白晗房间的门。   “晗少爷,这是我的辞职信。”段温洵恭敬地双手将牛皮火漆信封,轻轻放在白晗的桌子上。   白晗面不改色地打开信封,看完信,内容简洁明了,意思是“告老还乡”。他将信放下,背对着段温洵,脸色让人捉摸不透。   段温洵佝偻身躯,畏葸地等待白晗的回复。   四十载的工作岁月,几乎贯穿了白家两代人,从白晗的爷爷白承礼,到父亲白承宗,满头银发和愈发衰老的身体,使得他意识到,自己的确需要退休了。   半晌,白晗终于发话:“段伯,你是回老家修养吧?”   “是。”段温洵面色沉静,“但是我不会立马回老家,我还得先去别的地方。”   白晗眼放寒芒,盯得段温洵头愈发低:“你老家,在哪里?”   “无忧镇,离北都市600公里外。”段温洵如实说。   白晗看着眼前的老管家,心里纷繁复杂。一方面,段温洵的确老了,在白家服务这么多年,是到退休的时候了。   可另外一方面,他总感觉,父亲的死,掺杂着他想不透的原因,他还需要段温洵在旁询问细节。   思索片刻后,他有了决定,对段温洵说:“段伯,我代表我父亲和爷爷感谢这些年,你对白家的付出,你养老的费用,我们白家不会亏待你。”   段温洵舒了一口气。   “不过,你一个月后才能走,我有些事还想问你。”白晗徐徐地又加了条件。   “是,晗少爷。”   说罢,段温洵重重地跪在地上,肿胀发红的眼睛,隐没在帽子下。   他八岁那年第一次被白承礼拉着手,他因受宠若惊下意识地下跪。   现在,在他离开之日,他跪在白晗面前,跪谢白府对他的信任,同时也告别承载他青春岁月的地方。   白晗的桌子上放着两份资料,一份是父亲白承宗死前的病历和检查报告,另外一份是火化协议书。   从病历来看,父亲一年前便开始身体不舒服,但大都是肠胃消化不良、伤风感冒的小病,不至于引起重疾。   半年前,父亲患上了抑郁症。   这是白晗没想到的,但病历上就是这般写。   一个纵横北都商界的白氏集团掌权人,怎么也不能和抑郁症扯上关系。   白晗百思不得其解。   两周前,父亲惊悸、多梦,一个晚上经常只能睡两个小时,身体暴瘦,吃不进去任何东西。   然后死亡原因如苏常远说的那样是“急性脑出血,动脉管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从伤风感冒到抑郁症到急性脑出血,病情一步一步加重,最后死亡。   白晗紧皱眉头,仍然是疑团丛丛。他又手拿火化协议书,比照上面的字迹,行云流水的草书,的确是父亲的亲签。   难道父亲是真的自愿火化?   他再次细细地查看笔迹,字迹苍劲有力,下笔力透纸背。   如果这个是父亲病重的时候签的,字迹不会这般有力道。或者是很早的时候,正如母亲所说,死后的愿望便是回归大海,所以早早地签了协议书。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人模仿父亲的笔迹,代签。   母亲叶惜蓝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进来,她头发挽起,乌黑的发丝,柔顺地贴着头皮,湖蓝色的旗袍,尽显淡雅。   她面色温和,对白晗说:“小晗,我给你做的,喝喝看。”   白晗端起汤羹,丝滑而冰凉的银耳,缓慢地释放去热的魅力,清香的莲子,让人神清气爽。   五叔白存志告诉他,父亲当天死亡,第二天就火化,全程的主持和参与者,是母亲叶惜蓝。   叶惜蓝面色温和地倚靠窗户站立,她极瘦极薄的身体,仿佛风中飘摇的芦苇。   白晗回想起小时候,父亲和母亲,从未睡在一张床上,而是住在不同的屋子里。餐桌前,母亲基本上沉默,不说话,柔顺地低头吃饭。   父亲面色冷厉,不停地用电脑处理工作。   饭后,父亲处理工作结束后,会高兴地陪着自己玩,而母亲,独自回到阁楼,关上了门。   白晗是白承宗的掌上明珠,在任何一个场合,只要适合带白晗出门,他一定会带上他。   只有在面对白晗时,白承宗才会笑,完全褪去冷酷。   白承宗温柔地抚摸白晗的脑袋,将他如珍珠般,呵护在手心里。   白承宗向外界宣称白晗是他的独子。   外界的人自然不敢违拗白承宗的意思,慢慢的,大家都以为白晗是白家独一无二的少爷。   但白晗知道,家里还有一个哥哥,被藏在角落里。   ……   思绪如琴弦越拉越远,白晗站起身,终于问了他一直想要问的问题:“妈,火化真的是父亲的意思吗?”   叶惜蓝面色不改:“是,是他的意思。”   白晗无法从母亲毫无波澜的脸上,看到任何情绪波动。   叶惜蓝忽然身子前倾,似乎要摔倒,白晗扶住她。   叶惜蓝捏住白晗的手:“小晗,你也认为我在说谎吗?”   白晗长睫哀愁地合上。   他不完全相信母亲说的是实话。   可,她究竟是自己的母亲。   一阵微风阖动,叶惜蓝的眼泪落在蓝色旗袍上,瘦弱的肩,不停地颤抖。   “妈,我不是不相信你,而是……”白晗安慰她,但自己也说不上来隐藏在雾里的东西。   难道,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没有什么人为,一切都是顺其自然。   叶惜蓝委屈得眼睛都哭红了,她伏在白晗的胸前,呜咽道:“儿子,要是你也不相信我,那我活着有什么意思,如果你怀疑是我杀了你父亲,我会下去陪他的。”   白晗听了,心脏简直要炸裂开来,他抱住母亲:“妈,白家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你不要说胡话。”   他用纸巾轻轻擦拭母亲的泪水:“妈,我可能想得太多了,毕竟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外,也不十分了解家里。”   叶惜蓝垂泪,语气温顺:“小晗,你回来就好。”   叶惜蓝一时头晕,说是要去休息,白晗一路扶着她回房间。   母亲的阁楼是中式的,花草成群,清静幽香。她的房间摆满了各种诗词歌赋类的古典书籍,文房四宝皆全,空气中还氤氲着墨水的清香。   白晗将母亲小心翼翼地扶到床上休息。经过客厅,看到母亲写的书法作品,一个赫然的“无”映入眼帘。   经年没有回家,他惊讶于家里的格局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一只蓝色蝴蝶,朝他飞过来,他跟着蝴蝶,来到西庭院,院里种满樱花树,不过,花瓣大都数已经落地,碾化为尘。   他突然想起那天在樱花树下碰见的男子。   他与他,对视了好久。   眼光落在彼此身上,沉默无言。   后来,那个人轻轻颔首,离开了。   站立片刻后,白晗又回到房间,他站在在窗前,半拉开窗帘,日光落在他身上。   眼前浮现母亲的哀容,他微微叹息。   终于,他将病历报告和火化协议书,放在抽屉里。   或许的确是自己想多了。   或许,一切是自然而然的。    第13章   顾以安正站在北都市松岭区松山街道江雅小区前。   小区一眼望去,便知道有些年月。   墙体黢黑,保安在保安亭里,耷拉眼皮,昏昏入睡。   从周小北提供的资料,顾以安获取了三个重要信息:   一是季寻的原籍地,他是土生土长的北都人,出生的地方便是,离市中心不远的松山街。   二是季寻生前工作的地方,和陈万清提供消息的一致,就是浪腾传媒。   三是季寻的本科毕业学校,乃是北都市传媒大学,结合他生前是演员来看,这条信息也应该属实。   顾以安梳理了这些信息,打算先从调查季寻的原籍地开始,他按着地图的索引,来到江雅小区。   六月末的正中午的太阳毒辣得一批,茂盛的香樟树,充斥着吵闹的鸣蝉声。   顾以安戴着一顶防晒帽,走进小区,门前的保安,给他做了做登记,便让他进去了。   往里走,能听到一片喧嚣之声,顾以安望过去,原来是一所幼儿园。   老师让乱跑的小孩子安静,并让这些小屁孩们赶紧回去午休。   很快,周围变得阒静无声。   正当顾以安向前走的时候,一个身影向他冲过来。   顾以安闪退未及,陌生人已经撞上了他。   顾以安凝神望去,这个人,或者说,这个乞丐,身上极其的肮脏,明明是大热天,却穿着秋天的厚外套,衣服破烂不堪,污迹斑斑。   头发几乎是盘成浆水,坨成一块,硬且凌乱。脸色更是可怕,蜡黄且黑。双眼浑浊,目光涣散。   最让人感到惊悚的是,乞丐的嘴里,不停地流着口水,脸色痴呆,背部佝偻,嘻嘻哈哈,对着人傻笑。   “啊啊啊啊啊——”乞丐的嘴里,口齿不清,顾以安一个字也听不明白。   转而,这个乞丐扭过身,跑到一处阴凉地,蹲在地上,捡着地上的某个东西吃。   顾以安凑近,看到这个乞丐,正在满手抓着发出令人作呕气味的东西,居然是屎!   应该是哪个幼儿园小朋友拉的,顾以安差点没吐出来!   他用手捂住嘴鼻,退出几步远。   那乞丐又扭过身,嘴里的涎水,直直地挂在地上,嘴角沾满了黄色的屎,几只苍蝇嗡嗡地围着她转。   乞丐嘻嘻哈哈地又朝顾以安冲过来,顾以安拔腿就跑,心里暗骂,这到底是什么小区啊,什么疯子都跑进来!   顾以安小喘片刻,乞丐离他越来越近,嘴鼻喷出的气息,差点要把人的天灵盖掀翻,实在太令人作呕了!   乞丐满屎的手,离顾以安只有一米远,顾以安镇定下来,反过来,将乞丐的手臂按住,使她没法靠近。   转角处,出现了一个蓝色制服的警察,顾以安如同看到恩人一般,向警察招手。   警察快步跑近,没理会一脸受惊的顾以安,他从挎包里拿出绳子,将乞丐的双手捆住,并拿出大量的湿纸巾,给乞丐擦拭脏污的双手和脸。   “这位同志,你受伤没?”警察将乞丐收拾干净,才看向顾以安。   “呃,我没事。”顾以安看这个警察,动作熟稔,好像是经常做这样的事,而且对这乞丐的态度,似乎还有些好,难道他们两个认识?   警察从包里拿出一管镇定剂,朝乞丐手背上打下去,才停住乞丐“咿咿呀呀啊啊啊”的狂叫声。   “秋姨,我们回家吧。”警察把乞丐抱在背上,轻声说。   秋姨?顾以安敏感地抓住这个关键词,因为根据他获取的资料,季寻的母亲叫廖寒秋,难道——?!   他脚步匆匆地跟上警察,问:“请问这个人是不是叫廖寒秋?”   警察止住脚步,略有深意地看着顾以安,问:“你是谁?”   这个问题顾以安早就准备好了说辞,他解释说:“警察同志,是这样的,季寻是我表弟,我来北都找他,四处打听,也没找到,我还以为他在家,所以一路找到了这里。”   顾以安说完,还是有些担忧,尽管七七已经给他安上了“季寻的表哥”这个身份,可面对乐此不疲给他挖坑的系统,他还不能完全放心。   系统七七仿佛听见了他的心声,自信地安慰顾以安:【老大,别担心,本王的设定,是灰常强大哒,他们没人怀疑你的身份。】   眼前的警察犹豫片刻,对顾以安说:“她是叫廖寒秋,季寻的母亲,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等会儿再跟你说,我要先把秋姨带回去。”   警察骑着摩托车,将廖寒秋绑在身上,顾以安也坐在摩托车上,紧挨着廖寒秋。   他仔细地观察到,在这位失心疯的母亲头上,长满了刺目惊心的烂疙瘩,后背骨头高高耸起,枯瘦到脱相。   一路十分钟的骑行,蓝色制服警察来到另一片小区,他停好摩托车,将昏睡的廖寒秋扶到一个小屋房间里,帮她脱掉黏腻脏污的厚外套,打开空调,顿时屋内一片清凉。   一顿操作下来,警察脱掉警帽,用纸巾擦拭满头的汗水。他递给顾以安一瓶矿泉水,简陋的平房屋,只有两张凳子,和一张桌子。   “我叫陈羡生,北都市松岭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蓝色制服警察先开口自我介绍。   “我叫顾以安。幸会,陈警官。”顾以安喝了一口水,切入正题,“为什么秋姨变成这样,是怎么回事?”   陈羡生脸色凝重,语气如一口风雨飘摇沉重至极的钟:“顾先生,你的表弟,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死了,他的母亲,在听到这个消息,疯了。”   顾以安追问:“什么叫法律意义上,已经死了。我知道他毕业就出道当演员,很久没联系,怎么突然间就——”说罢,他神态悲恸地望了一眼在床上昏睡的廖寒秋,“秋姨,是你一直在照顾吗?”   陈羡生惭愧道:“说不上照顾,但她的丈夫出车祸死了,季寻又是独子,我不愿意她被送进精神病院,于是就在离我工作不远的小区租了个房子,带着她一起生活。”   一席话,顾以安判定,这位警察肯定知道某些内隐。他和廖寒秋非亲非故,为什么要照顾她?难道仅仅是出于做警察的正义关怀吗?   但现在,他还不能急于刨根问底,徐徐图之,才是上策。   顾以安感激地朝陈羡生拱手:“陈警官,感谢你能照顾秋姨!”   陈羡生沮丧地摇头:“不能算是照顾,她原来也是个正常人,要不是我们警察破不了案,她也不会变成如今这样!”   “破不了案?”顾以安果然听出蹊跷,“陈警官,我表弟到底是怎么死的?”   陈羡生浓眉皱起,无奈地叹口气:“我要是知道,秋姨就不会疯。”   绕来绕去,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刚刚顾以安还激动地等着陈羡生说出有价值的信息,看来这系统给的任务,真的要自己“亲力亲为”啊!   到了饭点,陈羡生请顾以安吃饭,说再详谈具体的情况。   走出小区,便是烟火一条街。陈羡生熟悉地来到一个土家菜馆,老板娘认得他,起身相迎:“陈警官,今天发财了?难得破费啊!”   陈羡生说:“请朋友,先记账,月底发工资一块儿结。”   老板娘亲切地笑:“说什么记账,这一顿免费,我请你!”   陈羡生断然拒绝:“那可不行!”   老板娘扎着花色头巾,脸色红润,拿着菜单轻轻在陈羡生头上一扣:“哎呦,陈警官,做事这么有原则啊。”   顾以安在一旁早就看出端倪,陈羡生长得修长挺拔,浓眉大眼,这老板娘大概也是个迷妹儿。   陈羡生选了一个极其安静的包厢,菜上来之后,他便谨慎地关好了房门。   “顾先生,刚刚我说你表弟死了,你倒是很镇定啊。”陈羡生面色严肃地看着他。   “不瞒你说,其实,我差不多已经猜到了,一个失去联系太久的人,大概率要出事。”顾以安早有准备,他知道陈羡生肯定会再三确认他的身份。   陈羡生点头,问:“你也是演员吧?”   顾以安承认:“是,之前在外市里工作,近些天才到北都市工作。”   陈羡生打开手机微博,热搜文娱榜和影视剧话题榜被顾以安牢牢占据:“你最近演的古装剧《护江山》很火啊,我们单位的女生都在追。”   顾以安谦虚道:“陈警官,你过奖了,都是公司善于营销,我不过尽力做好我的事情。”   陈羡生收起手机:“你是季寻的远房表亲吧?”   “是的,不算特别熟,我一直在外市工作,恰好来了北都,就想找找他。没想到……”顾以安的神色黯淡,似乎陷入巨大的悲伤。   陈羡生不由得也叹了一口气:“顾先生,季寻之前刚出道的时候,也如你这般火,后来一夜间消失不见,他的母亲多次报案,无奈局里一直没线索,找不到人,一直拖,最后不了了之。”   要知道,世界上最无奈的四个字便是“不了了之”,廖寒秋便是这样数次寻人无果后,最终心力憔悴,患上失心疯。   顾以安吃完饭后,加了陈羡生的vx,方便联系。   “陈警官,如果你这边有关季寻的消息,请你一定告诉我!”顾以安语气肃重地说。   “尽量。”陈羡生谨慎地说,他不能打包票,毕竟季寻已经失踪两年,他不过一小小派出所民警……   两个人又沿原路返回,来到廖寒秋这里,只见这位可怜的母亲,邋遢地躺在床上。   有人在敲门,顾以安打开,进来一个四十岁的妇女。   陈羡生说:“这是我请来的钟点工,给秋姨清理身体卫生的。”   说罢,陈羡生和顾以安走出房间,让钟点工阿姨单独给廖寒秋清理身体。   陈羡生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问顾以安要不要抽,顾以安摇头。   打火机点燃烟,陈羡生熟悉地抽起,两个人站在树荫下,一时默默无声。   “我每天都会请护工来给秋姨清洗身体,如果我不把她锁在屋子里,她马上就会把自己搞得一身脏,就像你今天所见到的那样。”陈羡生吐出一口长长的烟气,说。   顾以安仿佛做了一个决定:“陈警官,我作为季寻的表哥,有义务照顾秋姨,以后,我来照顾她吧。”   陈羡生苦笑一声,一只手搭在他肩上:“不了,我习惯了。而且,你是演员,平常会很忙。”   说罢,他叹口气,烟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熄:“以后,有时间,来看看她吧。”   陈羡生租的房子旁边挨着几户人家,其中有一个老头面色慈善,和陈羡生很熟。   陈羡生递给老头一袋槟榔:“王叔,下午我去上班,你可帮我紧着点儿秋姨,要是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老头眯着眼:“有我在,你就放心吧。”   下午到了上班的时间,陈羡生回到所里,顾以安也回到了北都市中心。   【今天的一行很有收获啊!】系统七七嚷嚷道。   顾以安在床上累得伸了个懒腰:“收获不算特别大,不过这个陈羡生倒是值得深挖,看他的样子,还是藏着话没说。”    第14章   顾以安又梳理了另外两条线索:   一是季寻的毕业学校,北都市传媒大学,一听这名字,顾以安八成可以判定,这和他穿书之前某北影某上戏,是差不多层次的学校。   他打开手机,在浏览器搜索北都传媒大学的官网,不出所料,一无所获,官网上都是些新闻动态,找不到季寻的任何蛛丝马迹。   随后,他又想到第二条线索,北都市浪腾传媒有限公司,百科很全,但百科上给出的唯一真人照片是浪腾的创始人傅浪,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像是一个僵局,顾以安扶额,微微叹气。   他打开微博,看到热搜上关于《护江山》的词条居然还在,不知道是买的,还是自动上去的。   翻几下,页面下面是广告,某明星代言的某款洗发水。   顾以安手指在广告上停顿几秒,发现这个明星特别眼熟。   顾以安猛然想起,之前从清风村来北都市的时候,所进商场、超市乃至外面的CBD大屏幕全都是这个人的各种代言。   按照顾以安在娱乐圈摸爬打滚多年的经验来看,只有红透半边天红得发紫的人,才有这么多得天独厚的资源。   凡是明星,信息都很好获取,顾以安顺藤摸瓜,迅速在微博上找到了这个人的账号。   左明,北都市浪腾传媒签约艺人,蝉联七届影帝,出演多部影视剧,斩获奖牌无数,被评为最受观众欢迎的实力派演员。早年间演技就炉火纯青……   顾以安看到左明的账号,粉丝居然有10亿。   实属开眼界了,要知道,在他生活的真实世界里,最火的明星撑死也就八千万粉丝。   不愧是YY的书,可真够夸张的!   顾以安想,这左明,应该是北都现在最顶流的明星。   他注意到这顶流的毕业院校也是北都市传媒大学,按常理来说,顶流的学校出顶流并不稀奇,但对顾以安来说,这可是为数不多他要抓住的线索。   季寻年龄和左明差不多,都毕业于北都传媒大学,都在浪腾传媒工作。   他现在需要一份当年和季寻同届和同校毕业学生的名单,这个现在一时没法做到,毕竟他在北都市,还算是新人,什么关系都没有,找不到途径。   唯一能牵扯出关系的资源大佬目前只有周瑾风,但是他,不想打草惊蛇,周瑾风这个人过于深沉,他还不能完全相信。   他深叹一口气,这个只能暂时搁置了。   他暗自分析片刻,打电话叫来乔歌。   “顾哥,有什么事你说。”乔歌面色沉稳说道。   顾以安望了一眼乔歌,问:“你知道浪腾传媒的左明吧?”   乔歌点头:“嗯,知道,顾哥你问这是?”   顾以安放下冷肃的神色,转而神态轻松,笑:“其实,也没啥大事,你知道,我之前被前公司辞退,在家呆了快半年了,演技呢,也一直在退步,刚好看到这个人,我看了他的几部戏,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因此,我想请你帮我找一下他的资料,来更好地学习、提升一下演技。”   乔歌舒一口气,心道,原来他是问这个啊,这些艺人的资料获取,对她来说,如探囊取物,简单得一批。   顾以安又补充道:“顺便,把他的学习背景也查一下,比如他和哪些人是一个学校同一届毕业的。”   怕乔歌怀疑,顾以安哈哈解释道:“你知道的,我一向对演技这块儿比较较真,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万一,哪天,我也能和他切磋演技呢。”   乔歌笑:“顾哥,你真认真,我没见过你这么好学上进的演员。放心吧,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小事,等我把资料整理好了,我给你打包送过来。”   顾以安心里松一口气,歉意道:“那麻烦你了。”   乔歌连忙摆手:“顾哥,你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这些都是小事儿。”   是小事儿就好,不会引起大的风吹草动。   顾以安交代完后,乔歌便回去了。   顾以安感到一阵头痛,他索性关掉空调,把窗户开的大大的,温润自然的凉风,贯穿整个房间,他站在走廊,看外面的灯火闪亮。   一切就像梦一样。   顾以安看着窗外连绵的灯光,想起了穿书之前,大年三十的晚上,他和姐姐、姐夫、外甥女一起其乐融融地吃团圆饭,看春晚的温馨时光。   仅仅就因为没收了外甥女的一本狗血bl小说,莫名其妙地被带到一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世界。   刚开始,他很抗拒,觉得很滑稽可笑。   直到今天,他亲自接触,亲自看到季寻的母亲,那位可怜的妇人嘴里流涎,手里抓屎的样子,才深刻地意识到,这世界上,还有人在等着一个被掩盖的真相。   他想到自己的姐姐,从小,他们相依为命,孤独地在福利院长大,父母丢下他们,不知所踪。   姐姐顾以萍比顾以安年长十岁,所谓长姐如母,顾以萍像无数具有奉献精神的妈妈,悉心温柔地呵护着顾以安成长。   顾以安记得最清楚的是,寒冷的冬天,姐姐因为洗衣服,而变得紫红发胀的双手,手背上都是冻裂开的口子,触目惊心。   那样一双勤劳质朴而充满伤痛的手,让那时还未长大的顾以安记忆尤深。   家里很穷,姐姐一年四季都要亲自背水,挑水,沉重的扁担,压得她直不起身体。   顾以安想要去帮忙,却被姐姐训斥,只让他好好读书。   所以他长大后,什么都不想,只想拼命赚钱。   最开始他是无背景无关系无资源的三无演员,他不断地磨炼自己的演技,一刻要不放松,好在天道酬勤,他慢慢的,开始有热度,有名气。   他赚钱之后,给姐姐买了一套房子,还给她盘下了一个卖水果的门店,看到姐姐再也不像以前那般受累,他也算安心,感到宽慰。   亲人之间的感情,如丝缠着线,冥冥之中,有股奇妙的连接。   季寻的母亲廖寒秋,或许知道,哪怕在地府,季寻也未能安息。   他们需要的,是真相!   顾以安这时,才真正从心底里,主动愿意地为已亡之人,破案解谜,破解真相。   -   陈羡生如往常一样骑摩托下班,他先是回到出租屋,开门,看到桌子上放的菜,已经被廖寒秋吃了一半,他安心地收拾桌碗。   等一切都收拾完之后,他为安然入睡的廖寒秋盖好被子,把空调温度调到合适的度数。   他接到一个电话,是谈感折打来的。   “喂,老陈啊,你是不是刚下班,来,我请你喝一杯。”电话那边的声音高昂,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陈羡生语气淡然:“好,正好我好久没见到你,咱们在哪儿聚?”   “老地方见!”    第15章   挂掉电话后,陈羡生轻轻地关上门,打开挂在屋檐上的监控器。   这是陈羡生有意买的,如果半夜廖寒秋出什么事,或者有坏人闯进来,他都能第一时间从手机里收到预警。   谈感折说的老地方是位于北都市三环外的程家烧烤店,以前他们俩上学和工作的时候,经常夜间一起胡吃海塞,借着夜色和酒劲,大谈时事政/治,指点江山,颇有些年少轻狂的不羁。   从市中心警局调离到位于近郊区的松岭区松山街道的派出所后,他已经很久没见谈感折。   陈羡生骑着摩托车,熟悉地穿梭在灯火通明的北都夜街,不一会儿,便到了程家烧烤店。   眼下已经是晚上八点钟,正是繁华都市最热闹的时候,各种小吃、烧烤、汤面的小店铺或者路边摊,已经五颜六色地支棱起来,叫卖声不绝如缕。   远处有准时准点跳广场舞的大妈大爷团,近处有充满欢声笑语的儿童游乐场。   这样的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地方,与北都市中心的高调奢靡的气象,形成强烈的对比。   仿佛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们。   烧烤店在外面已经摆满了圆桌和方桌,供消费者任意落座。   陈羡生找到一个空位置,目光四处搜寻谈感折。   慢慢的,远处驶来一辆宝马,在规定的停车位停好后,里面走出一个人。   陈羡生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起身,脚步快速地朝这个人走去。   “老陈,好久不见啊。”   来人正是谈感折,他脸上洋溢着开朗的笑,大拍特拍陈羡生的肩膀,仿佛非常高兴。   “今天怎么有功夫来找我,不陪媳妇儿了?”陈羡生打趣地问。   “老陈,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媳妇儿哪有兄弟重要。”谈感折顺口而出,仿佛毫不在意。   陈羡生拿着手机,故意道:“好啊,老谈,你这话我可录下来了,下次有机会,可得让嫂子好好听听。”   “……兄弟,你可别害我,要是让她知道了,我恐怕这辈子都见不着你了。”谈感折神态怏怏,双手合十,露出极其害怕的样子。   “我骗你的。”陈羡生收起手机,疑惑地看着谈感折,“老谈,你结婚后,怎么变成妻管严了?”   谈感折叹口气:“唉,别说了,一言难尽哦。走,我们赶紧撸串去,饿死了,为了晚上这顿饭,我中午都没吃。”   不一会儿,两个人便选好了位置,坐下来。   “这顿我请,你随便点。”陈羡生说。   谈感折摆手拒绝:“这点面子你也不给我啊,老陈。”   陈羡生没得办法,随他:“行吧,你要抢,我也没办法。”   谈感折熟悉地点了许多菜,此时人还不算特别多,些许片刻,一大堆羊肉串、鱿鱼卷、烤五花肉及各类素菜都上来了。   谈感折把鱿鱼卷放在陈羡生面前:“你以前最爱吃的。”   “你还记得?”陈羡生问。   谈感折哈哈大笑:“你特么,太冷血了吧,我们只是分开了半年,怎么你这点儿都要怀疑我?”   分开半年,这句话陈羡生听着怪怪的。   陈羡生因为出门急,忘换了便服,此时他还穿着醒目的蓝色警察制服,加上他长得浓眉大眼,很是帅气,不一会儿,便吸引了不少来来往往的女生,有的女生甚至开始偷偷拍起了照片。   一对穿着超短裙的女生结伴向陈羡生这里走来,女生上身穿得极轻薄的吊带衫,长得高白瘦,在人群中极其吸睛,尤其是露出的白瘦大长腿,更是成为焦点。   陈羡生看也不看,只是闷头吃。   陈羡生发现,谈感折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这一对夜市姐妹花,眼瞳里流露的是男人本性的色/气。   他以前并不这样啊。陈羡生心里叹道。   陈羡生在离开北都市公安局之后的一个月后,谈感折便结婚了,那时的他,意气风发,英姿绰约。   如今,他再仔细打量眼前这个一起学习、工作的好朋友,发现他变胖了好多,脸上的轮廓慢慢地被肥肉掩盖,男人引以为傲的细腰线浑然不见,肚子慢慢地胀起,他今天穿的是黑色T恤,衣服被撑得满满的。   “帅气的警察小哥哥,能和我们合个影吗?”姐妹花笑嘻嘻地低下身子说。   陈羡生伸出手,神情严肃地拒绝:“不了,谢谢!”   姐妹花沮丧地离开,谈感折才把目光收回来。   目光接触到陈羡生冷冷的眼睛,他有些尴尬。   陈羡生和谈感折都是北都市警察学校毕业的,他们俩是比铁还铁的好哥们,一个宿舍,一个班,好到几乎同吃同睡。   两个人在学校都是风云人物,身材修长,挺拔如松,脸更是五官立体,眉目英挺。   两个人被誉为学校的两朵娇花。   谈感折是外向型人格,热情开朗,为人仗义大方。陈羡生则是偏内向,性格颇为高冷。   一时间,两个人被女生疯狂编排成五花八门的bl文,在校里校外疯狂传阅。   谈感折对此,不仅不在意,还挺乐呵,每当有新文创作出现时,他自己读完之后,还要荼毒陈羡生,看到文里充满他不懂的“0”“1”“攻”“受”词汇时懵逼的样儿,谈感折总是捂着肚子,疯狂地笑。   “唉——”谈感折突然叹口气。   “怎么,不好吃吗?”陈羡生问。   谈感折拉住陈羡生的手:“好兄弟,不如你向郭队,认个错,回来吧,你不在,我每天都好难受。”   又提到那件事,陈羡生陷入沉默。   “你又不是不了解我,我是有原则的人。”陈羡生语气坚定,眼神却很失落。   谈感折抓住他的手,在快要变成油腻男人猥琐的瞳孔里,映射出曾经少年般清澈的目光:   “回来吧,羡生,我很想你。”   他的这一句话,是低哑的,带着苍凉的哀鸣。   周围明明这么吵,他的这句话,却那么清晰,如在耳畔。   陈羡生猛地灌了一杯生冰啤,手覆盖谈感折的手,沉默良久。   “你真是太倔了,比死驴还倔!”谈感折太了解他,知道就算自己这样哀求他,他也不会回来。   “他妈的!”谈感折一瓶冰啤,灌入喉咙,略微生气地拍在桌子上。   “羡生,我把你当成亲弟弟,你把我当成什么?”谈感折猩红双眼,望着他,“当初,说走就走,现在,我这么哀求,你都不回来!”   他继续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别跟说再说什么原则不原则的事!原则能当饭吃吗?啊!?在学校里,你可以百分百有原则,出了社会,原则就是放屁!”   谈感折语气快了起来,颇为痛心疾首:“羡生,不要那么理想主义了,你要过的不是理想生活,是现实生活!认个错,回到市里来,认真工作,早点挣钱买房结婚,这才是你我要过的生活。”   一阵宣泄后,地上的空啤酒瓶多了好多,谈感折的脸逐渐变红,但并没有醉,他号称“千杯不醉”,可是,如今,他多么希望自己能醉,最好醉得透透的。   陈羡生一直闷头喝酒,连他曾经最爱吃的鱿鱼串,也只是因为肚子饿,仅仅吃了三串,剩下的大盘肉,几乎没动。   宽阔马路的车流声此起彼伏,远处的人们仍在载歌载舞。   唯独他,融不进这热闹的凡间。   谈感折的话是对的,自己也老大不小了,拼命考上的警校,喜欢的市中心,热爱的工作,绝对义气的哥们……这些充斥着年少的热血理想,被埋葬在,一个偏僻的小小派出所。   然而,这一切,是他自己选的。   谈感折冷静下来,语气平缓,劝道:“羡生,我也不是逼你,我是真的为你好,你在一个山旮旯的地方,岂不是埋没了自己,还是找个机会,找一下郭队,他最近也一直跟我说起你,都快半年了,你总不能一辈子都呆在这小小的郊区派出所里吧。”   这句话戳中了陈羡生的心坎,是啊,难道真的要一辈子,呆在偏远的派出所吗?   可——   陈羡生思索片刻,说:“感折,谢了,你肯为我着想。不过,你再给我点时间吧,我尽量。”   眼见陈羡生有些松口,谈感折心情舒畅起来,又闷头灌了好多酒:“爽!爽啊爽!太爽了,你哪怕有千分之一的念头想回来,我就好高兴!”   陈羡生一时间,不知是风吹迷了眼,还是因为感动,眼角的泪水,欲夺眶而出。   他扭头,起身,借着老板家的水龙头,洗了把脸,镜子里的自己,眼睛是红的。   出来,看谈感折还在喝酒,他阻止他:“别喝了,再喝伤身。”   谈感折嘴里满是酒气,笑脸明媚:“嘿嘿,我高兴。哎哎,羡生,我发现,我一高兴,喝酒才能醉。哇,我醉了!”   陈羡生看他这架势,生怕他发酒疯,于是架着他,离开了烧烤店。因为两个人都喝了酒,没敢开车,于是拜托店老板看守,还好他们光顾得多,店老板与他们很熟,慷慨地表示答应。   “感折,你真长胖了好多,我扶着你,真费劲。”陈先生心直口快地说。   “操啊,你这小子,这么快就嫌弃我了?”谈感折兴致很高,“想当年,哥也是校园一朵花,害,如今怎么变成这般的肥头大耳,说真的,我也想不通。”   陈羡生:“……”   他哑然失笑。   陈羡生带着谈感折在附近找了个酒店住,当前台问要开几个房间时,陈羡生毫不犹豫地说“两个”,谈感折却像小孩子,不满地嚷道“一间房!一间房!我要和你一起睡!”   前台的客服一脸羞涩,似乎在想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陈羡生捂住谈感折的嘴,尴尬地,但是顺从地,开了一间房。   还好有两张床。   陈羡生将一直半扶半背的好兄弟铁哥们,倏的一下子甩到床上去,然后吃痛地缓缓胳臂。   “小弟弟,快来和我一起睡。”谈感折幽幽的声音,从嘴里吐出来。   这给陈羡生整不会了,背后汗毛倒竖。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凑近他,想要听清楚。   没想到,谈感折双手将他猛然一拉,他顺势倒在床上。   谈感折将他压得很死,他挣扎也起不来。   谈感折的脸,贴在他后背。   陈羡生感到背后一阵湿热。   “感折,你哭了?”他问。   “嗯。心里太他妈难受了。”谈感折似乎在委屈,似乎在泄愤。   陈羡生可以隐约地猜到他难受的原因。   谈感折结婚的对象是市/委某领导的掌上明珠,在外人看来风光无限,可外人也不明白,风光无限的前提是,门当户对。   谈感折出身一般,但少年俊才,被那位掌上明珠一眼看中,于是迅速结成连理,步入婚姻殿堂。   “唉,难受就哭出来吧。”陈羡生叹道。   “嗯……”   许久,陈羡生想起一件事,他告诉谈感折:“感折,今天我碰见了一个人。”   谈感折:“谁啊?”   陈羡生:“季寻的表哥,他还是个明星。”   谈感折:“明星?”   陈羡生:“重点不是这个。见到他之后,我心里更感觉缓不过劲来。”   谈感折:“羡生,警察不是万能的,我们也是普通的人,生死有命。”   可——   陈羡生不想放弃,甚至在见到顾以安之后,还燃起了如火般的希望。   两年前他接手的第一个死/人案子,至今也没破解,一直悬在他心上。   或许,顾以安,这个人,对于破案,会有帮助。 第16章   北都市一年一度的夏季“金龙奖”在市文化艺术中心举办。   顾以安收到了周瑾风的通知,让他也去。   顾以安一看,这“金龙奖”和他穿书之前的影视圈“金鹰奖”“飞天奖”,性质差不多,明面上是颁奖,其实更多的是借此机会认识圈里的各种大佬,套套近乎,混混脸熟。   乔歌一脸兴致/勃/勃,给顾以安安排行程计划:“顾哥,你知道你现在的微博粉丝有多少了吗?”   顾以安脸色平静:“多少?”   乔歌兴奋道:“100万了!纯自然增长的粉丝!要知道你才算是刚刚出道的新人,就演了一部戏!”   顾以安微笑,谦虚道:“还行。”   要知道,在他原来的世界,他至少也算是娱乐圈顶流,对于这些已经司空见惯,所以表现得淡定至极。   可乔歌还是第一次接触到遇“红”事波澜不惊的“新人”演员,她对顾以安又多了几分敬佩。   北都市文化艺术中心,位于北二圈,并不是完全的处于市中心,因为场地面积太大,当初建的时候,市中心的地,已经被开发完了,进而选了近城区的一块巨大的空地,拖拉机、钩机、吊车轰轰隆隆三年才足以完工。   晚间六点半,乔歌开车载着顾以安从鼎霞轩出发,夏季的晚霞,已经慢慢消失,车跑过高速大桥时,顾以安摇下车窗,阵阵凉风扑面袭来,惬意舒服。   顾以安抬眼望去,哪怕是远市中心,这高速上随眼一看的便是奥迪、宝马、路虎,更夸张也有许多库里南。   最最最便宜的也至少是50万的奔驰。   顾以安又再一次被这小说里的世界给震撼,这设定真的够离谱的,真的就人均存款超千万呗。   这样一想,自己所处的原来世界,是多真实,哪怕像他这般的娱乐圈顶流,接一部戏才能勉强买到一套市中心房子的首付。   而这样,已经超越了90%的人!!!   经过一个小时的车程,顺利到达文体中心。乔歌找了个位置停好车,随后拿出工作证戴在脖子上,一路上带着顾以安来到正大厅。   颁奖晚会八点钟进行,顾以安看向腕间的手表,离开始还有一刻钟。   大厅里的人越聚越多,都是一些生面孔,顾以安几乎没认识的。   “顾哥!”   顾以安转过身,看到一袭白裙的蒋昭昭在喊他。   “顾哥,来这么早啊,我刚刚到。哈哈,还是第一次参加这么盛大的晚会。”蒋昭昭兴致高昂。   顾以安随手拿起一杯香槟,笑道:“以后,你有很多机会的。”   蒋昭昭明白顾以安的话,这样的晚会,只有有名气的演员才有资格参加,她作为和美艺签约半年不到的新人,也被周瑾风给予机会,很是喜出望外。   “嘿嘿,顾哥,我们以后都会有机会的。”蒋昭昭高兴地举起高脚杯,喝下红酒。   大厅里的或是明星,或是演员,或是爱豆,围着自己的圈子,窃窃私语,男的多是西装革履,女的则是长裙及地。   离八点钟还有五分钟的时候,会场工作人员开始一一引领着这些明星进入颁奖的主会场。   每个座位席上,都贴有名字。各路明星,由着各自的经纪人引导,款款落座。   顾以安被安排在第三排的边缘。   乔歌在会场指定的经纪人房间里休息。   会场慢慢地安静下来。顾以安发现自己的左邻右舍纷纷背过身,向后望去。   这是干嘛?他心里寻思。   他也耐不住好奇,扭头,向后望去。   是他!他怎么会来?!!!   会场进口走来两个人,无数的工作人员成群地维护秩序,小心翼翼地护着他们。   走在前面的是周瑾风,跟在他身后的居然是白晗。   那天樱花树下初见的男子,尤让顾以安记忆深刻。   他的名字,被他牢牢记在心上。   会场的白色灯光柔熹地铺散下来,落在他挺拔修长的身上。   他的头发墨黑柔顺,乖巧得如一只柔软的猫。   他里间穿一件灰色衬衣,外面是一件极其轻薄的墨绿色西装,左胸口处,缝有绿色宝石,右胸口处,几缕银色吊坠,轻盈优雅。   他越走越近,步调自若。   周围的人,几乎屏住呼吸般,望着这位白氏集团新上任的总裁。   顾以安觉得世界安静极了,静寂到,所有的人与光,皆隐匿在暗处。   唯一的光亮,便是迎面向他走来的白晗。   他的心,绽放初樱的花朵,飘飘扬扬,花朵深处,镶嵌白晗的身影。   周瑾风走到顾以安面前,向他介绍:“以安,这是白总。”   顾以安慌不择路地站起,礼貌地伸出手:“幸会,我叫顾以安。”   白晗手伸出,接住了悬在空中的顾以安的手。   宛如白玉的手,握住一起,就像左手握住右手。   直到被周瑾风拍肩膀提醒,顾以安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失态般地,握了很长时间,他又急忙放开,发现自己的手心,有细汗溢出。   系统七七:【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老大,你好娇羞啊!】   顾以安的脸色微红,为刚刚的失态,也更多的是紧张而尴尬。   这种紧张,在他二十年的人生中,是第一次。   第一次,对一个人,紧张至极。   心头乱撞,迷失于缤纷樱花筑的梦里。   顾以安让这破系统闭麦:“喵个咪的,你就知道看我的笑话。”   系统七七委屈脸:【呀!老大,你错了,你这不是笑话,是正常反应,不过一直自诩老干部的你,居然脸红心跳的,跟小姑娘一样。】   顾以安:“………………”   看来这系统,在吃瓜这方面,是独一无二的。   周瑾风引着白晗,让他坐第一排正中间。   白晗却站立不动,指着顾以安旁边的位置说:“我坐这儿,你安排一下。”   周瑾风只得无奈地替换掉原来顾以安座位旁边的人,留两个空位。   最后结果是,第三排,周瑾风在过道边,中间是白晗,挨着白晗的是顾以安。   我靠!他怎么坐这里!顾以安满脸狐疑,时不时地觑向旁边这位顶级大佬。   刚好白晗的目光也望向他,两个人目光交接,吓得顾以安假装整理西服,打算糊弄过去。   白晗手握半拳,微微含笑:“顾先生,怎么,你不愿我坐你旁边?”   顾以安连忙回答:“白总,你坐我旁边,是我三生有幸。”   靠靠靠啊啊啊啊啊!顾以安内心咆哮,他的声音真好听,特别是离这么近,声线流畅,音质纯粹,与他俊丽的五官,合宜得像是从某幅绝世好画里走出来的仙人。   颁奖典礼正式开始,主持人声情并茂地说了一大堆废话后,终于开始了今天的主题,那就是按照惯例,评选出一年之内娱乐圈的各种奖项。   顾以安聚精会神地听着,目光却忍不住地偷偷落在白晗身上。   首先颁发的是年度最佳男演员奖,不出意料的是,浪腾传媒的左明。   年度最佳女演员奖,浪腾传媒的曲婉。   年度最佳进步演员奖,浪腾的梁思影。   年度最佳歌手奖,浪腾的詹离。   座位席上的人,几乎都是面无表情地接受这个结果,实际上,前几届金龙奖,斩获含金量奖牌最多的人,也都是浪腾传媒的。   有点没意思啊,这不已经垄断了么?顾以安虽然也知道娱乐圈很黑,没想到已经堂而皇之地黑了。   接下来是,年度最佳人气奖。随着大荧幕上滚动的字幕,赫然出现两个名字:   江漾声、顾以安。   顾以安倒没想到他还能拿一个鸡肋般的奖,他瞥了一眼周瑾风,想,这应该是他安排的。   随后便是一系列剧本编辑、灯光、摄影、妆造、导演之类的奖。   整个颁奖过程按部就班,结束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   深混娱乐圈的人,自然都知道人情世故。即使知道典礼结束,他们也很安静,没有乱跑乱走。   他们在等白晗。   周瑾风首先站起身,接着是白晗,两个人陆续离场,然后其他人才断断续续地离开。   顾以安紧随其后,看到白晗还在大厅里,心里松了口气。   真想,再多看看他。   白晗的周围围了不少人,其中便有左明。   周瑾风祝贺左明:“明总,恭喜你又拿奖了,这北都半部娱乐圈的精英都在你们浪腾啊。”   左明手拿香槟,笑道:“周总,你夸张了,只是运气好。”   接着他把目光投向一直高冷不说话的白晗,伸出手,大方道:“白总,您真是年少有为啊,这么年轻,就接手了庞大的集团,真是我们可望而不可即。”   白晗冷冷的目光落下来,直接忽视了左明伸出的手,简短地回了一个字:   “嗯。”   左明:“……”   他碰了一大鼻子灰,尴尬地收回了手。他之前调查过白晗的背景,这位少爷自小就在外国读书学习,不久前才回来。至于脾气性格的,全然不知。   今天一见,才发觉,这位新上任的白总,真是高冷得不可一世。   他本来想结交结交的,看来有些困难。   周瑾风对白晗说:“小晗,等会儿我们有个饭局,一起来吃饭吧。”   白晗冷声道:“不了,我晚上不吃饭。”   他的声调是极其清晰的,说话也是斩钉截铁,神态高冷,任凭谁也不敢对他说“不”。   在这里,他最大,很多人都想巴结他,奉承他,对他献媚。他感到厌烦,准备离开。   按照惯例,周瑾风每年都会借着这个机会,笼络圈子里的投资人、制片人、名导。   今天他把白晗邀请来,别人一看,就知道他周瑾风背后站着白晗,等于说,美艺背后的资本是白氏集团,是雄厚的、源源不断的财力。   眼看白晗要走,周瑾风也劝不住,也不敢劝。   他意识到,白晗已不是小时候单纯可爱的少爷,而是果断从容的总裁。   “周总,我先走了。”顾以安向周瑾风打了声招呼。   周瑾风旁边围着无数的圈内知名人士,他也没太大心思理会顾以安,只简单地点头。   顾以安循着那个人背影,小跑,在白晗回眸的时候,站在他面前,离他一米远。    第17章   乔歌在远处将车开出来,看到顾以安,连忙跑过来,气喘吁吁地问:“顾哥,结束了,是回家还是?”   她猛然间,注意到白晗在旁,她职业性地低头问好:“白总,您也在啊。”   白晗轻微颔首:“嗯。”   顾以安踌躇片刻,说:“乔歌,你先开车回去,我等会还有点儿事。”   “哦,好的,顾哥,有什么需要,给我打电话。”乔歌抬眼间,看到顾以安的目光落在白晗身上,滚热炙烫。   顾以安比了一个“OK”的姿势。   顾以安就这样傻气地站在白晗旁边,两个人没有言语,只是彼此静默。   高楼大厦的灯红酒绿,车道的轰鸣不止,这些大都市最繁华的夜景,在顾以安的眼里,浓缩成一片安静的幕布,幕布下,只有那个人美好的身影。   “顾先生,你住哪儿?”许久,白晗望向他,说。   “呃——我住鼎霞轩。”顾以安不知道他为什么来这么一句,有些手忙脚乱。   “是周瑾风安排你住的?”白晗问。   “嗯,公司的大部分艺人都住那里。”顾以安说。   白晗笑笑,说:“顾先生,你刚刚说的‘等会儿有事’是什么事,很急吗?”   当然是想多看看你的借口啊,我能有什么急事!顾以安心里激动,嘴上却很镇定:“白总,我没什么事,只是想多看看你。”   白晗:“……”   他凑近这个信口开河的男人,目光压得很低,说:“顾先生,你真会说笑。”   草,劳资才不是说笑,我可是认真的。顾以安在他那张如琢如磨完美无缺的脸上,看到左眼眼睑旁,有一颗细小的痣,宛若美人落泪。   他惊叹,这世界上,一个人怎么可以美得如天工造物,让人无可指摘。   顾以安抑制住因为他靠近,而逐渐澎湃的心,他开朗一笑:“白总,你看,现在天也晚了,我的经纪人也走了,你送我回家,怎么样?”   白晗:“……”   刚刚不知道是谁支走了经纪人。   于是某个脸皮很厚的顾某人,成功蹭上了白晗的全球劳斯莱斯限量版豪车,并且还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白晗透过后视镜,瞄了一眼顾以安。他突然说:“我和周瑾风在幼儿园的时候,是同学。”   顾以安秒懂:“所以,今天你本不想来,为了这个老同学,给了他几分薄面。”   白晗没想到他将话接得十分合心:“也不能算是我给他的薄面,以后,工作上,还有许多合作。”   毕竟,北都市再大,也不过几家财团、门阀联合掌控,生意间的往来,必然少不了。   车下了高架之后,速度便慢了下来。顾以安偷偷地用余光,看白晗。   忽而,白晗问:“顾先生,你有时间吗?现在。”   “有,我最不缺的就是时间。”顾以安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白晗笑:“那,我们去看海吧。”   白晗一路驾车,穿过市区,来到市二环外的一片海滩,这里虽然已经被开发,被冠名为“凌空之海”,但位置偏僻,六月底的夏夜,游人,几乎寥寥无几。   顾以安下车,白晗则是买了两杯冷饮,两个人边走边喝。   道路两旁皆有路灯,再往里走去,便是呼啸的海浪,一遍又一遍,乐此不疲地翻打着暗色的礁石。   不知道为什么,哪怕是和白晗不说话,顾以安也觉得舒服。   以前他很抗拒社交,拼命苦学演技,怕的就是应酬,一大堆人说着假话,向上奉承,向下拉踩,无聊透顶。   凉风习习,甚是舒爽。   白晗靠在栏杆上,目光直视隐没于暗处的海。   美丽的眼里,是浓雾下,看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他拿出烟盒,优雅地抽出一根,问顾以安:“顾先生,要吗?”   “要!”   顾以安淡定地从烟盒里抽出一根,握在手心里。   白晗点燃了烟,将打火机给顾以安。   顾以安却不接过去,笑意盈盈,纯粹的目光变得深暗。   他凑近白晗,用自己未燃的烟,直接对上,白晗燃着的烟。   仿若,隔空接吻。   一阵风浪翻涌过来,将白晗的头发吹得些许凌乱。   他目光沉沉,似捏未捏,白皙的手轻触顾以安的下巴:“顾先生,你一直在看我?”   顾以安大方承认:“是啊,因为你好看。”   白晗:“……”   忽而,白晗轻笑,他缓慢地吐出几圈烟气,目光又落在汹涌狞恶的海浪里。   顾以安感觉到,这个人是有心事的。   他要做的,只须安静地陪着他。   烟灰燃尽后,白晗转头对顾以安说:“顾先生,浪费你时间了,我现在送你回去吧。”   顾以安连忙摆手:“下次你有什么事,记得还来找我,一点也不浪费,我很闲。”   白晗:“……”   这个人,真的是有什么说什么啊,心直口快的。   足足一个小时,白晗将顾以安送到鼎霞轩。   顾以安恋恋不舍地下车。   “顾先生,晚安。”白晗礼貌地说。   “晚安,美人儿。”顾以安嬉皮笑脸道。   白晗:“………………”   车渐渐驶离,白晗瞥见顾以安居然脚步匆匆地跟在车后小跑,似乎在追他。他急忙停下,摇下车窗,问:“顾先生,你这是?”   顾以安眯着眼,笑:“白总,加个微信。”   于是顾某人腆着脸,成功加上了白晗的微信。   一路上,顾以安脸色兴奋地跑回家,就差没像小姑娘一样蹦跶起来。   “啦啦啦,爷心情真啊真高兴!”顾以安哼着曲,迅速蹦到他三米宽柔软的大床上,打开空调20°的冷气。   【恭喜恭喜,老大!你抱大腿啦!】系统七七,像鬼一样蹦出来,叫道。   “靠,你真是吓死人不偿命!”顾以安今天心情好,没跟这坑货系统计较,转而惬意地在床上翻了个身,盯着微信发呆。   系统七七一眼瞧出他的心思:【嘿嘿,老大,你好饥渴吧。】   顾以安:“……别乱说话,我才不饥渴。”   系统七七仿佛看破一切般地奸笑:【我懂的,你馋上白晗的身子了。】   顾以安:“……”   忽而他转念一笑,干脆也不遮掩:“是啊,我馋上他的身子了,你作为一个系统,应该有什么buff之类的吧,赶紧给我使出来,让我好早点抱得美人归,早点完成任务。”   系统七七:【老大,你看来还没弄清楚你的定位,你是下面的那个。】   看着顾以安一脸懵的表情,七七简直没笑死,它先声夺人地咳嗽几下:【老大,看来本系统,要给你科普一些科学知识了。】   七七问:【老大,你还是处男吧?】   顾以安脸比番茄还红:“去你妈的,gun,劳资拒绝回答!”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七七奸笑,【懂,我懂的,小处男。】   顾以安脸色乌青,愤怒道:“你滚蛋,劳资要去洗澡了,别来烦我!”   顾以安羞愤地关上洗手间的门,怎么这种隐私的事,居然被这个破系统堂而皇之地说出来了,真的是可恶的大嘴巴!   他放水,躺在浴缸里,闭着眼,冷静下来,不得不承认,这坑比系统说得是对的。   他,至今,还是个处男。   他太忙了,早年间,他只想赚钱,用姐姐顾以萍的话来说,就是掉在钱堆子里的栽楞子。   其次,他没有遇到一个心动的人。   或许太忙只是借口,没有喜欢的人,才是真实。   爱情,非得要心动,才有点味。他这样顽固地认为。   闭上眼,浮现是那个人的影子,从樱花树下的初见,再到今天的相遇,恍如泡沫般的梦。   还是粉色的那种。   他嘴角情不自禁地笑。   更让他感到难堪的是,TM的身上某个物件,居然也情不自禁地“笑得翘起”。   上次他让乔歌查的左明的资料,和百科上的差不多,至于关系网,没有显示和季寻相关的。   唯一的保留线索是,左明的同校校友,叫任嘉行,也在浪腾传媒。   他得把这个人找到,从他嘴里套出些线索。   他想到陈羡生,也给他打电话,让他帮忙查找有关于左明的资料。   他给的资料和乔歌送来的大差不差,就是小时候左明的照片,不大一样。   乔歌送来的照片上轮廓更加细瘦,皮肤更加白,和今天典礼上见到的左明,差不多。   而陈羡生送来的资料上的照片,分明是一个黑不溜秋的农村土娃。   只有一种可能,左明整容了,并且将小时候的履历全部都改了。在警察局这边的是最老的存档,没改成。   娱乐圈整容根本是一件极其稀松平常的事,如果大方承认,别人还觉得你敢做敢当,如果遮遮掩掩鸭子嘴硬,别人心理上已经气涨三分,鄙夷不屑。   顾以安理智分析,他现在最要紧的是要获取北都传媒大学季寻的学习履历和同届同校师生的资料。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害他的人,绝大可能就在这些关系网里。   不过,他现在势单力微,必须找到一个可靠的后盾。   思索片刻,白晗,成为最好的人选。   利用他?   顾以安总觉得心里不舒服。   明明是第一个倾心如故的人,却要带着功利的想法。   ……   顾以安纠结地甩掉毛巾,穿棉绸睡衣,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   七七:【老大,你手机响了!】   顾以安摸到手机,白晗已经通过他的微信请求,还给他发了消息过来:   今天谢谢你陪我看海。   顾先生,晚安。   哇靠!顾以安一甩脸上的愁云惨淡,乐呵地回复过去:   美人儿,晚安。   我的电话为你24小时开机。   七七做出抠鼻的表情:【老大,你好会啊,我还打算给你分享什么攻略呢,看来是我多虑了。】   顾以安翘二郎腿,眉毛高兴得斜飞:“技不压身,有什么都给我分享过来。”   七七坏笑:【咳咳,老大这么看得起我,那就先从科普何为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的知识吧,是这样的,你在下面的一方,叫做“0”………………】    第18章   浪腾传媒公司门前,一个粉色海藻般长发的女生,正被公司门前保安,推推搡搡。   “小姐,没有允许,您不能进去!”保安义正言辞地对女生说道,同时和其他的同事慢慢地围成一个圈子,将女生围拢在其中,怕她闯进去。   女生不管不顾地用手捶打这些保安,任性地喊道:“滚开啊,我就要进去,我有急事!”   任凭女生如何狂呼,保安不动如钟。女生将身上背着的吉他,取下来,开始横七竖八一顿横扫,保安们像被打的土拨鼠,脑袋紧缩。   女生瞅准一个缝隙,低头穿过去,冲破了保安的包围,终于进入了公司大门。   她兴奋地向前跑,三五个保安则是后面追。   为了躲避追击,女生闷头跑的时候,猛不丁地撞上了一个人,她当场跌落在地。   “明总,您没事吧?”大厅经理焦急地凑上前来问,并且疯狂地使眼色,让保安赶紧把跌落在地的女生给架走。   “我不走,我有急事,快放开我!!”女生顽固地喊叫,她抱好吉他,站起,使劲地挣脱保安的束缚。   大厅经理上去就掌掴这个女生一巴掌:“谁允许你大呼小叫的,保安,给我轰出去!”   “你敢打我?!”女生脸色愤怒起来,好像受到奇耻大辱一般,她扬起手,欲朝大厅经理还一巴掌。   手,在空中半途的时候,被人握住。   是左明。   女生这才把额前长长的头发划开,看见阻止自己的人。   “你要找谁?有什么事?”左明看了一眼这个女生,黑色短裤,上身穿一件轻薄的黑色吊带衫,披了一件粉色的防晒外套。   女生抽回手,哼道:“你是这个公司最大的不,我要找你们老大!”   大厅经理立马吼道:“小姑娘,眼睛看清楚些,这就是我们公司最大的明总。”   “哦——”女生打量片刻,露出惊叹的表情,她激动地握住左明的手,“我会唱歌,我想出道,我要做明星!”   听着如此无理的要求,大厅经理冷道:“小姑娘,别异想天开了!要想出道当明星,先去海选去!”   女生不理会这个人的话,缠着左明:“我唱歌很好听的,不如你来听听。不好听的话,再来拒绝我!”   “明总,别跟她废话了,赶紧把她赶走吧。”大厅经理满脸鄙夷,对刚刚被忽视的话,更是火冒三丈。   左明朝大厅经理一挥手,止住她的话。   “行,你说的,要是唱得不合我意,可别怪我没给你机会。”左明被这个女生的顽固,勾起了一丝兴趣。   试试也无妨,反正没损失。现在公司里的歌手,基本上都是科班出身,歌曲大都是流水线工作制作加工的,他也有意要引进一些野生歌手。   随后,女生一路尾随左明进入公司里层。她是第一次来浪腾,享有“造星工厂”的浪腾,是北都追梦年轻人的终极向往,只要一脚踏进浪腾,可谓是已经半边红了。   她内心欢喜、激动,低着头,时不时地观察四周,发现这里的人真多,走路都好快。在十五层的时候,左明让她跟着助理卫宣。   卫宣是左明的贴身助理,永远的西装革履,不苟言笑,一副陈旧呆板的黑色方框眼镜,似乎都可以把整张脸给盖住。   女生被带到一个办公室,卫宣问她:“你带了简历没?”   女生从斜挎的背包里,拿出一张被折叠得皱巴巴的纸。   卫宣收过去,面无表情。   “你先准备一下要唱的歌曲,十五分钟后,我带你去录音棚去试音。”卫宣看腕间的手表,说。   “哦好的。”想到能在浪腾的录音棚里唱歌,女生显然很激动,为了克制心潮澎湃的狂乱,她狠狠地捏了一把大腿,深呼吸,使自己冷静下来。   十五分钟后,女生被卫宣带到七楼录音棚,宽敞整洁,装修豪华。   “开始吧。”卫宣对她说。   她再次深呼吸,闭上眼,沉浸在唱歌里。她唱的歌曲是《希望》,一首节奏起伏不太大的老歌。   三分半钟后,歌曲演奏完毕。女生忐忑地走出来。   卫宣仍旧面无表情:“你回去等通知吧。”   她神态怏怏地离开,双手紧握吉他。   对于自己渴求、梦寐已久的东西,她太害怕得到的答案是让人灰心的。   浪腾公司27层,是左明的办公室。整个一大平层都是他一个人独享,安静舒服。   房间内,卫宣站在一旁,左明则是悠哉地坐着,翘起二郎腿。   “明总,您看,这个女生,去还是留?”卫宣恭谨地等左明下决定。   左明左手轻捻下巴,右手拿女生的简历看。   简历很空白,只有名字,和特长。   名字:凌献音。   特长:唱歌。   刚刚录音棚里的歌,左明听了一遍,就他来看,不算特别出色,中等偏上,只怪世界上能人太多,她在人才济济的浪腾,连前一百都够不上。   “凌献音?”左明嘴里念着这个名字,他闭上眼,忽然,身体前倾,似乎受到了什么冲击。   随后,他又马上恢复镇定,对卫宣说:“你给我查一下她的详细信息,越详细越好,时间不要超过两天。”   “是。”卫宣神色看不出任何变化,等左明一挥手,他自觉地退出办公室。   晚间,“清凉”酒吧,凌献音如往常一样在舞台中间唱歌。   台下的欢呼此起彼伏,她沉浸在别人的一声声唱捧中。   突然,她想到今天去浪腾面试的经理,想到卫宣面无表情甚至冷冷的“回去等通知”,心,变得好冷。   “等通知”等于“不通过”。   她在网上搜了无数的帖子,求助网友,得到了基本上都是这样的结论。   所以,是失败了吗?   她感到一阵气闷,连歌都没力气唱。她礼貌地鞠躬,下台。   “献音,再来一首,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走了?”一个染着黄毛的男生,拉住她的手。   “滚!”凌献音生气地甩开他的手,“垃圾,别碰我!”   “让我摸一下又不会少块肉。”黄毛依旧涎皮赖脸,试图双手乱摸。   凌献音的高跟鞋,一脚踢向黄毛的腿间,立马一阵阵“猪叫声”传遍酒吧。   “再碰老娘就踢掉你的屌!”凌献音黑色皮裤,尖细高跟鞋,细瘦的腰间,绑了无数的银链子,脸上画了七彩,头发长,蓬松得飞起,凌乱又孤傲。   陈羡生如往常一样,“正常”地加班。在郊区松岭区派出所,事不难,但很杂。   所里一共就7个人,除了办公室的是年轻人,其他人大都步入四十岁门槛,暮年之气横生。   做Excel表格的、统计数据的、送群众回家的、帮百姓学会智能操作的……这些都是他一个人亲力亲为。   他又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平常所里有人急事来不了,便拜托他,他也不好意思拒绝,一来二去,大家都慢慢地,将事情丢给他做。   办公室主任叫胡继寂,年龄和陈羡生差不多,天坑专业找不到工作,所以苦苦求业两年未果后,不得已选择了考公务员,如今在所里已经工作满一年了。   所里只有两个年轻人,平常他们走得近,慢慢的,便熟络起来。   胡继寂对所里自持为“老人”的人,很是看不惯,让陈羡生学会拒绝。   陈羡生则是笑笑道:“我最不会拒绝别人。”   胡继寂道:“你知道你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叫啥吗?”   陈羡生问:“叫啥?”   胡继寂哼了一声:“讨好型人格!”   不同于陈羡生,胡继寂的眉头很少是舒展的,他毕业的高校在北都算是top,又是硕士,如今却窝在一个出门就是野地,进门就是一群面色蜡黄的同事的穷乡僻壤。   说什么为人民服务!   借口而已。   他在工作之余,一直准备考试,不是考市内选聘,就是考到外市好的繁华的地方,反正绝不能被一个区区穷乡僻壤困住!   他对陈羡生深表同情,找他喝酒,谈论得最多的就是前途问题:“唉,老陈啊,你知道我多倒霉啊,本来我考试笔面均第一,体测也过了,体检没问题,按照惯例,就应该按照名次来选岗的,可选岗那天却被通知,随机抽!”   “我是被上帝抛弃的人啊!他们都抽到了好地方,而我,却被丢在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我找谁去啊,我应该找谁啊?!”   陈羡生看到胡继寂边哭边说,脸色愤恨又无奈。   他也郁闷地闷了一口酒。   他知道,哪有什么倒霉不倒霉,规则可以变,只看背后有无人而已。   这天,陈羡生加班处理完材料,已经快八点钟了。   他伸一个悠长的懒腰,电话铃声响起。他瞥了一眼来电人姓名,心情变得格外的好。   “喂,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陈羡生收拾桌椅,关电脑。   “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被浪腾录用啦!”电话那头是一声清脆而高兴的女孩的欢呼声。   给陈羡生打电话的正是凌献音。   “哦哦,那好,恭喜你啊!”陈羡生锁好派出所的门。   “哇,你真无趣!你在哪里,我请你吃饭!快!过来找我,我在百汇门这边!”   没等陈羡生答应,电话那边已经挂了。   陈羡生无奈地摇头,他骑摩托,一路疾驰。   百汇门,他把摩托车停好,凌献音的声音便由远及近地传来。   “羡生哥哥!”   凌献音穿着粉红色长裙,卸掉脸上的浓妆,是一副漂亮的面孔。   “你眼睛真好,这么多人,一下子就能找到我。”陈羡生脱掉头盔,笑说。   凌献音挽起他的手:“你长那么高,又辣么帅,还穿着警服,除非我瞎,否则怎么看不到你。”   陈羡生:“……”   他看得出她很高兴,只有高兴的时候,她才会说那么多话。    第19章   百汇门是北都市市中心的外圈地带,晚间,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多是小资产阶级,穿着高仿名牌,亦或是略有小钱的精英白领,脸上透露出,一股傲世睥睨的神态。   凌献音带着陈羡生来来到金狮C座六楼的烤鱼店。   服务员热情地把他们带到一个靠里间、空调风舒适的座位。   凌献音主动热情地点了4斤烤鱼,还点了许多配菜。   陈羡生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不说话。   “好的,请稍等,我们马上去让后厨做。”服务员职业性微笑地离开。   “点这么多,吃得完吗?”等服务员走后,陈羡生握一杯大麦茶,问。   凌献音将背包放下,双手撑着下巴,漂亮的脸,单纯地笑道:“这顿我请,还有,我真的很饿啊!”   陈羡生观察到她的脸,又消瘦了一圈:“你,又好几天没吃饭?”   “还行叭,和以前一样,就是夏天来了,不饿。”凌献音突然眼睛闪亮,激动道,“而且,我马上可以出道,真正地出道,做歌手啦!更不能吃!所以今天,就是我最后一次吃饱饭,和你!”   鱼是荔香味的,甜辣可口,光是闻着味道足以让人唾沫直咽。   凌献音将豆芽、番茄、海带、鱼豆腐等她喜欢的素菜慢慢放进去。   陈羡生等火大了之后,用筷子挑了一块最白嫩的肉,掐掉鱼肉里的刺,轻轻地放在凌献音的小碗里。   “谢谢!”凌献音吃了一口,顿觉美妙无比,“哥哥,你也快点吃,这烤鱼不枉我提前在网上订,要是现场取号排队,不得等到猴年马月啊。”   陈羡生笑了笑,转头看到店门外,排队的人,多如牛毛。   “哥哥,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去的浪腾吗?”凌献音漆黑的眸子,闪着星星般的光,她迫不及待地要跟陈羡生分享喜事。   陈羡生露出和蔼的笑:“什么时候?”   凌献音:“大前天!我发疯了般闯进浪腾,反正那群保安也不敢拿我怎么样。后来呢,我撞上了一个人!”   陈羡生问:“谁?”   凌献音的声调提高:“浪腾的头儿!”   陈羡生若有所思地放下筷子:“左明?”   “哇,哥哥,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就是他!”凌献音高兴地说。   陈羡生苦笑:“我说你啊,整天把浪腾挂在嘴边,居然不知道左明?”   凌献音委屈道:“谁知道啊,我只爱唱我的歌,别的一概不管,一概不问,一概不理。”   陈羡生继续问:“所以,是他录用的你?”   凌献音点头:“我求着他给我表演唱歌的机会,没想到他人还蛮好的,居然真的给我试音。不过当时他的助理说什么回家等通知,我还以为没希望了呢,没想到居然通过了!”   陈羡生眉头微皱,似乎在思索什么事情。   凌献音将一块肥美鱼肉,夹给陈羡生:“哥哥,我从下个星期起,就正式到浪腾公司上班了,以后会好忙的。”   陈羡生安慰她:“越忙才好,唱歌是你的梦想,以后,你开演唱会,记得给我留一张前台的票。”   一番话,说得凌献音忘乎所以,她比第一次站在酒吧里因唱歌收到掌声更为激动,因为过去坚守梦想的苦日子,已经成为历史。   她真实地感受到,她离日思夜想的歌手明星梦,越来越近,好像近在咫尺。   她举起冰可乐,狠狠地与陈羡生干了一杯:“羡生哥哥,你的话真好听!”   陈羡生认真道:“我说的是真的,看在咱们两年的交情上,给我留张离你最近的门票吧,我为你打call。”   时间倏忽间,已经过去了两年。   两年前,她16岁。   两年后,她18岁。   陈羡生用恭喜祝福的话语,掩盖内心的压抑与波动。   第一次见凌献音的画面,栩栩如生,仿在昨日。   那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和谈感折一起在北都市分局工作,两个人从同学,变成同事。   两个人一样的意气风发,青涩的面孔,眼神清澈又透亮。   刚出社会的陈羡生是个工作狂,经常夜间加班,任劳任怨。   某一天的夜间,是他值班。他除了处理公文材料,晚间还得接警情电话、领导指令、上级通知。   他看守在电脑前,眯了会眼。   一阵阵狂暴而激烈的敲门声,让他迅速起了精神,他立马站起身,边做好防护措施,边向大门靠近。   “有人吗?”   敲门声音变得微弱。   陈羡生注意到敲打门的是一个女生,他打开门,海藻般长发的女生,顺势倒在他怀里。   他一时手脚慌乱,只得耐心询问:“这位同志,你怎么了?”   女孩手捏着他的衣服,苍白的唇颤抖地发出语音:“有饭吃没,我快饿死了!”   接着,女孩晕厥在他怀里。   如此瘦小的身体,背上还背着沉重的吉他。   “啊,哥哥,你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凌献音筷子夹起一片海带,喂给陈羡生。   “没什么,走神了。”陈羡生打量一番凌献音,曾经的小女孩已经长大,变得高、白,却依旧很瘦。   两年了,她是该走了。陈羡生想。   他苦涩地端起一杯大麦茶,一饮而尽。   毕竟,唱歌是她的梦想。   他心里五味杂陈,奔涌而来的难过,如潮水般,在心脏深处翻滚。   而他,脸上的笑容,收放自如。   饭吃得很缓慢,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凌献音心满意足地挽起陈羡生的手,走出来。   陈羡生从裤带里掏出一支烟,点上。   凌献音撇嘴,瞪着他:“哥哥,你什么时候开始吸烟的,吸烟有害健康啊!”   “我也不知道……”陈羡生只吸了一口,便灭了烟头。   经过一座桥时,人格外少,甚是安静。陈羡生的声音,像是从漆黑的夜里,穿过凌献音的耳膜:“献音,去看看秋姨吧。”   凌献音不说话。   桥下流水潺潺,一辆机车从远处呼喊尖叫地驰来,像发疯的公牛。   “小心!”陈羡生眼疾手快地将凌献音拉到一旁。   凌献音的脸,刚刚好,埋在他的颈窝里。   她叹了一口气,终于做出了决定:“哼,今天本小姐心情好,看在你这么个老好人的面子上,我才勉强去看她的。”   陈羡生意外地笑了笑,他骑上摩托:“坐稳了,我们走吧。”   一个小时后,陈羡生回到松岭区,路上行人稀少,只有苍凉的路灯,照亮未归人回家的路。   陈羡生引着凌献音走进小巷深处,凌献音的眉头紧皱。   陈羡生打开门,开灯,屋里的空调散发微弱的凉风。   廖寒秋盖着薄薄的棉被,安然入睡。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凌献音才是真正能喊廖寒秋为“秋姨”的人。   她的妈妈和廖寒秋是亲姐妹。廖寒秋在北都市本地结的婚,她妈妈嫁到了外地。   不幸的是,凌献音父母在她十三岁那年双双死亡。   她被送到了廖寒秋家。   廖寒秋很严厉,对她管得很严。而她,正好是处于人生最叛逆的时期,加上父母死亡给她带来的心理阴影,每次廖寒秋说她一句,她就十句百句地顶回去。   两个人见面更像是仇人,彼此剑拔弩张,怒目而视。   那时候的凌献音,喜欢抱着吉他,在酒吧夜店里厮混,不上学,逃课,打同学,更为严重的是,夜不归宿。   廖寒秋在家里等到凌晨,焦急地打遍老师的电话,最后从一个酒吧里,把凌献音从三五成群的黄毛社会青年围着的圈里给揪出来。   家里,廖寒秋严厉地训诫她:“献音,你一个女生,不认真读书,跑出去鬼混,还夜不归宿,你是要气死我吗?!!”   说罢,眼泪止不住地掉下来:“我苦命的妹妹啊,怎么就生了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造孽啊!”   听到“妈妈”的字眼,凌献音冷冷道:“她死得好,死得妙,死得呱呱叫!”   一个猛烈的巴掌,狠狠地落在凌献音的脸上,留下一道深红的血印。   “哈哈哈哈哈哈……你是什么东西啊?!!你是我妈吗?不是,就别管我!!!老子要你管吗?!”凌献音红着眼睛,怒气冲冲地收拾行李,狠狠地摔门而出。   留下廖寒秋无力地跌落在地上,哭成泪人。   这一愤怒的离开,凌献音便彻底与廖寒秋断了联系。   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如今,五年的光景,她又一次见到了曾经她最恨的人。   她慢慢地凑到床前,瞧她,吓得她差点叫出来。   这哪里是个人,分明是一具骷髅!   实在是太瘦了,瘦到皮包骨,头上的好头发所剩无几,大片发黄分岔的头发结成包浆的硬块,上面的癞疙瘩,让人作呕。   陈羡生沿着床沿而坐,解释道:“季寻死了之后,她就变成了这样。”   凌献音背对着他:“你干嘛又在这里当老好人,直接丢给养老院、福利院,或者什么机构,总行吧,干嘛要拖着一个累赘在身边。”   陈羡生默不作声。   空气仿佛凝固。   人都是感情动物,但感情也需要培养。在凌献音的记忆里,廖寒秋对她做的最多的,就是骂她骂她,使劲地骂她。   对她说的最多的是“不务正业整天玩!一点不正经!像什么话!成什么体统!”   她那段时间好痛苦。   一想到父母双死,她痛苦得,整整哭了一晚上。   或者,自己也死了算了!   只有听音乐的时候,她才会短暂忘掉这巨大的悲伤。   强烈的音符,充斥每根神经,麻痹痛苦的心。   廖寒秋根本不理解她,只知道让她认真读书,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   她厌烦,厌烦到,她宁可流浪,也绝不再想面对廖寒秋。   所以,哪怕是对着有名义上的血缘关系、如今瘦骨嶙峋的“秋姨”,她一点儿同情心也没有。   半个钟后,陈羡生似乎叹了一口气,他站起身,轻拍凌献音的肩:“以后我不会勉强你了。现在太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凌献音沉默地走出去。   她真的无法理解陈羡生,一个非亲非故的疯子,为什么非得不离不弃地放在身边照顾?难道就因为他是警察?   “羡生哥哥,别送了,我打车回去。”凌献音海藻般蓬松柔软的头发,在夜风里摇曳生姿,“今天谢谢你陪我。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陈羡生忽然拉住凌献音的手,将她拥入怀里,手轻抚她的长发。   陈羡生将一张银行卡塞到凌献音的手里:“献音,收好,你现在是急需用钱的时候。”   凌献音本想拒绝,陈羡生摸她的脑袋笑说:“给我一次帮你的机会,再说了,以后你当大明星了,还怕没有钱。”   凌献音转过身,眼角酸涩,她愈走愈远,最后招了一辆的士,消失在夜色深处。   陈羡生又从裤袋里抽出一根烟,缭绕的烟气,如失奏的音符,消失于安静的夜灯下。 第20章   一辆黑色迈巴赫在北都市疾驰,它去往的方向是白氏集团分公司。   车上坐着白晗,及他的五叔白存志。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薄聿言下车轻轻地为白晗打开车门,用手挡住车门,怕他额头磕着,恭肃地护卫他前行。   分公司的老总荣平昌早已在门口恭候多时,他恭着身子,身体向前,眼睛迷成一条线:“白总,您来了。”   “嗯。”白晗平淡地回应,“董事们都到齐了吧?”   “都到了,一早都到了!”荣平昌恭敬地在前面引路,公司里所有的人,均严肃以待。   会议室里,白晗在主座,白存志在他左边,荣平昌在其右边。   白晗简明扼要地说出了此行的目的,意思是让白存志接管分公司。   此话一出,大家默不作声。   荣平昌则是率先鼓掌,接着所有的人一起鼓掌,对白存志的到来表示欢迎。   “荣总,你在分公司这边,呆了快五年了吧,我想,或许换个地方学习新业务,也未尝不错。”白晗眼光突然看向荣平昌,神态悠然道。   “是,是,白总您说得对,我们这样的人啊,就怕老是搁在一个地方,再加上我年龄也大了,换个地方,也换换脑子,免得得老年痴呆。”荣平昌一番自嘲的话,引得不少人笑出声。   “荣总,你是老前辈,也先别记着跑路,你得留在这儿,教些东西给我啊。”白存志好似多年未见的老友,热情地拍打荣平昌的肩。   荣平昌仿若受宠若惊:“说笑了,我只是一虾兵小将,哪有什么能教您的啊。”   一番交接完成后,白晗回到了北都市的总公司。   白存志的手腕很强,口碑却两极分化,爱则爱之,恨则恨之,这也算雷霆手段的通病。   白存志走后,公司里开了一次集体的董事长及高/层领/导干部集中会议。   白晗亲自主持。   此次会议,大家都心知肚明,要给公司大换血。   白晗向台下一一望去,看到了二叔白向勇在昏昏欲睡。   他走到白先勇身边,轻拍他的肩膀:“二叔,昨天晚上没睡觉吗,怎么在开会的时候睡啊?”   白先勇吓了一跳,用手胡乱地擦拭嘴角流出的口水,不好意思道:“小晗,别怪二叔,我年龄大了,晚上经常睡不好,只能白天睡了。”   白晗不动神色又回到主座上。   他问秘书钱唯唯:“倪阔刚没来吗?”   声音极其冷肃,吓得白向勇一激灵,瞌睡散了一大半。   钱唯唯说:“已经给他打了电话,我再打吧。”   会议室的气氛冷到极点,压抑般的窒息,如厚重的浓云,笼罩在每个人头上。   一刻钟后,倪阔刚匆匆赶到会议室,着急忙慌地找好了自己的位置。   白晗冷声问:“七表舅,你昨晚上也没睡觉?”   倪阔刚一进门就感觉到不对劲,他解释说:“我昨天晚上感冒了,今天本来想请假的。”   白晗没理他,转过身,打开PPT,赫然出现倪阔刚在KTV里狂吃海塞左拥右抱的照片。   旁边的助兴人是白先勇,还有其他的公司高管。   一众人吓得冷汗直流。   白晗站起身,挺拔修长的身体,显得很有压迫力,他呵斥道:“白先勇、倪阔刚,你们两个,一年365天,来公司的时间屈指可数。”   他冷眼盯住白先勇:“特别是二叔你,不务正业,贪用、挪用公司巨款,谈废掉五个工程项目,接手两个虚假工程,都烂尾,不了了之。”   一番话直戳白先勇的心窝,他急得浑身都冒汗。   一众人低下头,吓得默不作声。   不过,白晗并没有继续斥责他们,转而语重心长道:“人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责任。公司这么大,不可能没有人一点儿错误也不犯。有些小问题,我希望你们自查自纠,有些原则上的问题,我必然要处理。”   开完会后,白晗拟定了公司人事变动表,让钱唯唯送至每个高管处。   二叔白先勇被剥夺了其分管业务的职位,让他回家养老。七表舅倪阔刚则是把他安排到别的分公司任主管。   其它犯小错误的高管则是小惩小戒,以示薄惩。   他从非白氏宗族血缘的人才队伍里,任用提拔了两名优秀的青年主管。   一时间,白氏集团整个气象大变,新鲜血液涌进来,使这个庞大的集团,运转自如。   第二天早上白晗照常处理业务,钱唯唯抱着一束巨大的玫瑰花束进来,她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   “白总,这是送给您的。”钱唯唯说。   白晗一头雾水,他起身查看这芳香四溢的嫣红玫瑰,十分鲜嫩,每朵玫瑰花仿佛携带着清晨的露滴,让人看了心旷神怡。   繁盛的花朵间,一张金色镶金卡片竖立其中。   白晗拿出卡片,上面写着:   早上好,美人。   Wish You have a nice mood today。   (希望你今天心情明媚。)   白晗嘴角不觉一笑,钱唯唯见状,自觉退出办公室。   卡片上的字,是手写的,飘逸好看,狂拓不羁。   白晗握着卡片,眼前浮现那个人的模样。   -   顾以安按照系统七七给他的各种攻略开始正式“攻略”起白晗。   早上的花,自然也是他送的。平常闲的时候,他也不忘给白晗发骚扰短信。   系统七七:【老大,我的法好使吗?】   顾以安:“不知道。但是如果是我用,那肯定百分百好使啊。”   系统七七:【?】   顾以安得意道:“谁叫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啊,总裁而已,还不是手到擒来。”   系统七七:【……老大,你把我整无语了。白晗可不是一般的总裁。】   顾以安道:“当然,他是我的宝贝总裁嘛。”   系统七七:【……老大!别惦记你的宝贝啦,你的任务呢!时间已经快过去一个月半了!】   顾以安不耐烦地挥手:“造了造了,你跟我姐一样,天天叨叨,耳朵都要起茧了。”   系统给顾以安贡献了《三秒钟拿下一个男人》《如何快速攻略男神》《一分钟,让男人对我掏心掏肺》《攻略男神的999招》《豪门总裁怎么追》《豪门霸总那些你不知道的事》等诸多“锦囊妙计”。   顾以安连夜补课,看得头晕眼花的,他真的佩服这些作者,胡编乱造的功夫有得一吹。   他没有追人的经验,但他也知道,任何事情想要速成,尤其是爱情,很难。   他现在按着自己的步伐走,走一步看一步,反正就现在来看,白晗至少是不讨厌他的。   乔歌给顾以安带来了新剧本,名字叫《爱意晚风起》,现代都市爱情剧。   这是美艺从一个小型女频网文平台花50万买来的小说改编而成的。   小说原名是《怀球暴走后,万亿总裁跪求我复婚》,热度很高,集齐了狗血、四角恋、婆媳、宅斗、争家产、真假千金、囚/禁/paly、强制/爱、犯/法/美化等没有你想不到只有作者写不到的“优秀”元素。   乔歌给顾以安拿来的剧本角色是饰演小说里的男二。   顾以安松了一口气,简单看完剧本后,便埋头看着手机发笑。   “顾哥,你最近老是对着手机发笑啊?”乔歌好奇问道。   顾以安反应过来问:“有吗?”   乔歌很多次都看到他对手机发笑,猛地点头:“有啊!你以前不这样啊。”   顾以安迅速收起手机,醉翁之意不在酒地解释:“呃,我最近在看一部搞笑漫画,很有意思。”   乔歌叹一口气:“顾哥,我觉得你演这个垃圾剧,真的是浪费了啊。”   顾以安拿起剧本,笑说:“乔歌,要相信一句话,没有垃圾剧,只有不会演的人。”   “可是,顾哥,你要演,应该演男一啊!”乔歌不服气道,她仍然觉得顾以安的演技那么好,演男二屈才了。   顾以安毫不在乎:“这次演男二,下部就可以演男一了,别急,慢慢来。”   乔歌听了这话,心情舒缓一些:“顾哥,你真是天生乐观派。”   其实乔歌哪里知道顾以安的心思。   他心底里也瞧不起这种垃圾狗血剧,凡事含有关键词“霸总”“都市”“爱情剧”,想都不要想,一定是起码四五个“霸总”围着一个女人转。   而且霸总必然是顾谢傅、燕厉景、沈苏明这类的姓氏。   这种剧,亲密戏份太多,他毫无兴趣。这次《爱意晚风起》的男二,不同于之前古言剧《护江山》里忠诚坚贞的护卫,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反面角色,几乎没有亲密戏,只有巧取豪夺的争家产、害人的龌龊手段。   这刚好切合顾以安的心思,他也很久没有演反派角色了。   他的初吻,可不想贡献给荧幕。   如果不能给那个人,就保留到死。   顾以安没想到,他对那个人的执念,已经如此之深。   微信上发来了消息,是白晗发来的:   谢谢你送给我的的花,很好看。   顾以安嘴角忍不住上翘,几乎高兴得要上天。他挖空心思,想回复他一些有趣的段子逗他开心,指尖在键盘上,按来按去,写了又删,删了又写。   足足十分钟过去,白晗才收到回复:   好看的花,适合好看的人。   白晗无奈地笑笑。   靠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他收到我的花了!顾以安内心狂喜,莫名的躁动,使他的脸微微泛红。   系统七七依旧一身骚粉,配合顾以安张牙舞爪的姿态鼓起了掌:【老大,666!也不枉你提前一个星期订花,还跑到农村的自然培植地去。】   顾以安高兴道:“七七,你这就不懂了,我一点也不累,只要他开心,我就开心。”   系统七七:【呵,人类真复杂,不像我们系统,唯一的目的就是做任务,升级,继续做任务,继续升级。】   顾以安笑:“那你们也过得太苦逼了,一点快乐也没有吗?”   系统七七露出奸笑:【当然有快乐,就是抓你们人类做任务,哈哈哈哈哈,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   顾以安听着这惊悚的笑声,鸡皮疙瘩掉一地:“……别笑了,你真可怕。”   他就不该向这该死的系统问这该死的问题。    第21章   《爱意晚风起》的拍摄地位于北都市“金辉影视城”,专供各种类型的电视剧、电影及网络短剧拍摄。   金辉影视城占地面积上万亩,影棚类型多样,道具充分,满足古装、仙侠、玄幻、奇幻、现代剧等各类型需求。   唯一不足的是,金辉影视城不在市中心,在北都市三环外,距离太远。   一大早,乔歌就给顾以安打电话,催促他起床,准备出发。   “好好,马上啊。”顾以安睡眼惺忪,在柔软的大床上挣扎片刻,便起来了。   系统七七跳出来:【老大老大老大!】   顾以安刚刷完牙,白了这聒噪的系统一眼:“你发什么神经啊,大早上的吵死人!”   系统七七:【嘿嘿,老大,你怎么看起来没精神啊,昨天晚上在被子里搞什么?】   “没搞什么!”顾以安毛巾擦完脸,“大人的事,小系统,你少管。”   系统七七:【哦。】   乔歌早已在楼下等候多时,她买了包子豆浆鸡蛋之类的早餐,递给顾以安:“顾哥,你先眯会儿吧,开车去金辉,得一个小时呢。”   顾以安胡乱吃完了早餐,接过乔歌给他的眼罩,立马在后座位上昏昏入睡起来。   要知道,他昨天晚上凌晨三点才睡,第二天早上又七点钟起床。   勉勉强强才睡了四个小时。   实在是困极了。   本次《爱意晚风起》的拍摄阵容,男一仍旧是江漾声,男二是顾以安,男三则是浪腾的任嘉行。   女主角是美艺旗下签约快两年的女明星施轻眉。   剧本中的女主角设定是快三十岁的妇女形象,加上施轻眉演技成熟,体态婀娜丰满,和原著中妖娆多姿的形象简直一模一样。   这也是周瑾风看完剧本决定的。   虽然说美艺和浪腾是竞争关系,可两家也经常进行合作,如果有需求,也会推荐各自的演员,进行剧本上的合作。   任嘉行这个名字引起了顾以安的注意,这不是他急需要找的人吗?想不到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得先不动声色,慢慢接近他,然后再找个合适的时机,从他嘴里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足足昏睡了一个小时后,终于来到金辉影城。   顾以安一看,这个布置场景,仿佛和他穿书之前的横店影视,相差无几嘛。   不过,场地更大,配置更齐全。   一下车,顾以安便受到了一群人的簇拥,原来是剧组。   为首的一个年轻人,穿着天蓝色POLO衫,戴黑色墨镜,步态稳健,朝顾以安伸出手:“你就是顾以安吧,久仰久仰,今天可算见到真人了。”   乔歌急忙对顾以安解释:“这位是柯总,北都的四大名导之一。”   顾以安听懂,马上客气道:“柯导,我只是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不足为挂。”   柯延川,乃是北都市影视圈最能吸金的导演,专门走下沉市场的影视道路,市场目标定位就是“俗”,越俗越好,不管什么电影电视剧,俗得夸张,吸引的人才越多,才能更赚钱。   至于什么艺术、品味、价值,纯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人说梦,他最不信这一套。   他拍影视,就是为了赚钱。   赚到钱是成功,没赚到钱是失败。   这也导致他在圈内人的评价里十分恶俗,不过他自己毫不在意,反正能赚到钱才是王道。   柯延川摘下墨镜,脸上洋溢着笑容:“你太谦虚了,你作为美艺的新人,只演一部剧,就小火了,前途不可限量啊。”   顾以安谦虚道:“柯导,我只是运气好。”   整个剧组在金辉影城的现代大楼里集合,各自互相熟悉面孔。   顾以安眼光落在任嘉行身上,记住了他的样子。   随后他走到任嘉行旁边,笑说:“你们浪腾的大名,如雷贯耳,今天可算能够合作一次,等会儿,还请多指教。”   任嘉行连忙摆手:“顾哥,您言重了,我只是一个后辈,您才是我的老师,应该是我向您学习啊。”   顾以安笑说:“哪有,哪有,相互学习。”   一番东拉西扯的商业互吹后,顾以安成功地和任嘉行熟络起来。   任嘉行面孔年轻,性格活泼,脸上还略有一点婴儿肥,笑起来很减龄。   看来他应该不是一个深沉的人。顾以安暗自琢磨。   作为一部都市爱情剧,《爱意晚风起》的男一和女主互动非常多,柯延川决定分开来拍,把男女主互动的戏放在一块,其它角色的戏同时开拍,最后利用技术剪辑,按照拍摄逻辑合在一起。   顾以安真得感谢柯延川,把他的戏放在晚上,他下午好好补了觉,晚上醒来,简单吃了苦了吧唧的轻食之后,便开始由化妆师化妆。   柯延川的理由是,男二尚随是个恶人,在漆黑的夜间密谋毒计,更能体现这个人的阴狠。   化妆师细细地给顾以安上妆,头发是半梳,前面留了半截头发,卷起,好似狂浪不羁。   眉毛斜飞,眼影略深,显得眼尾长,乍一眼看去,颇有恶人的感觉。   化完妆后,乔歌惊呼起来:“顾哥,你太有内味了!”   接着顾以安走进一幢高楼别墅,导演的镜头推进,灯光师、收音师紧跟其后。   “Action!”   随着场记一声令下,整个拍摄场景开始。   与此同时,一辆豪华的劳斯莱斯向剧组这边驰来。   司机薄聿言停好车后,为白晗打开车门,小心地护卫他前行。   白晗离剧组越来越近,其他正在休息的人,都惊讶得站了起来,白晗却举了一个手势,让他们别作声。   钱唯唯带着两箱大货车,气息喘喘地奔了过来:“大家晚上好啊,白总今天请大家吃夜宵!”   众人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卸货工人摆好了桌子,将冰镇西瓜、冷饮,一一摆好,还有各种烤肉、汤煲,样式种类丰富。   “谢谢白总!”大家惊呼起来。   白晗只微微一笑,接着他朝乔歌走去,问:“顾先生怎么不在?”   乔歌立马回复:“白总,顾哥他现在在别墅里拍夜场的戏。”   白晗的目光落在远处:“你带我去看看。”   “好。”乔歌在前面引路。   白晗静悄悄地站在外围,看顾以安。   只见顾以安褪去了平时的爽朗帅气,转而脸色阴郁地坐在房间里,无框眼镜似掉未掉,瞳孔里散发的目光,是冷且狠的。   他(尚随)上身是一件极薄的丝绒百色衬衫,胸前坠有一颗明亮璀璨的蓝宝石,领口分得很开,露出男人性感的薄肌。   他忽然嘴角一勾,冷笑起来,似乎一个巨大的阴谋已经跃然纸上。   他站起,修长的身体背对着镜头,双手游刃有余地交叉,放在身后。   眼睛里的目光阴沉得如夜里奔袭的野狼,似乎要刺破暗黑的苍穹。   随后他慢慢回首,瞳孔里狂浪的光,汇成捶碎世界的恶浪。   嘴角轻蔑一笑,发亮的眸子,暗藏杀人于无形的利刃。   整张脸表现出来的表情,是张狂和扭曲的。   他在慢慢地逼近,让人产生感到无法靠近的恐怖。   柯延川差点被吓到,他的眼神太可怖了。   不过这样在镜头前呈现的效果实在太好了,观众都下意识地会认为,这TM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坏蛋。   今天晚上拍的是尚随的独场戏,这种相当于在演默剧,一般是文艺电影里经常有的镜头,最需要的是演员的细微表情,尤其是眼睛,要能控制自如。   “OK!”   柯延川做手势,意味着整个拍摄完满收工。   等大家转过身来,才意外地发觉,白晗居然来了。   柯延川赶紧上前:“白总,您怎么来了?”说罢对着手下人使眼色,“白总来了,怎么没人通知我?!”   “柯导,是我让他们别通知的,我只是简单来看看,别太兴师动众。”白晗说,他的眼光,落在远处的顾以安身上。   柯延川是个人精,他观察到白晗的这一行为,立马领会到白晗的心思,于是带着剧组的人,迅速离开,给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   顾以安没想到白晗会来,他颇喜出望外,屁颠地跑到他跟前,笑意盈盈:“白总,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这里来?”   “怎么,我不能来吗?”   白晗的目光,落在顾以安裸/露性感的胸前。   “白总,你这样盯着我,会让我误会的。”顾以安已经完全从刚刚演的角色中走出来,他有意将衣服合拢。   “误会什么?”   白晗颇有兴趣地问。   “美人儿,当然是误会那个了。”顾以安颇有些涎皮赖脸,他指尖轻轻点着白晗的胸,眼睛泛红,“你懂的。”   白晗:“……”   “哈哈哈哈哈哈……”顾以安突然狂笑起来,他轻捻白晗的极其漂亮的下巴,“白总,大半夜不睡觉,专门来看我吗?”   “嗯。”白晗脸色平静,“我想来看你。”   真的是好单纯的人。顾以安想。   白晗的声音,如在耳畔,酥得他的膝盖都要发软。   白晗说:“我刚刚看了你的表演。”   顾以安问:“怎么样,来,评价一下。”   白晗沉思道:“我觉得很好,完全不是一个新人,很到位,和你平时完全不一样。”   “哦,那白总你觉得我平时是什么样的?”顾以安被勾起了兴趣,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   白晗选择沉默,他实在不好评价一个每天给他发骚扰短信的人是什么样。    第22章   盛夏的夜空,月亮格外明亮。剧组的演员们基本上已经回去休息,剩下的工作人员有滋有味地吃着烤肉,喝冰凉爽快的饮料和酒。   钱唯唯拿了一串烤肉递给正坐在一旁看手机的乔歌。   乔歌倒是吃了一惊,她礼貌地接过去,小口咀嚼。   钱唯唯大方地扯过一个塑料小凳子:“你在减肥吗,怎么不吃啊?”   “呃,不是,夏天没什么胃口。”乔歌连忙解释。   乔歌疑惑,她怎么会来和自己搭讪。   钱唯唯拿一瓶雪碧在手里摇晃,目光落在远方,语调似不经意:“唉,乔歌,你能帮我个忙吗?”   “帮忙?”乔歌下意识地警觉起来。   钱唯唯大笑起来:“我滴妈,看把你吓的,我又不是叫你杀/人放火。只是一个小忙啦,帮我搞一张顾大明星的签名,好不好?”   乔歌心里松了一口气,回道:“他有时间的话,我跟他说一声,他人还是蛮好的。”   钱唯唯笑嘻嘻,搂住乔歌的肩,语气亲昵:“哎呀,我的乔宝宝,你真好!”   乔歌摆手:“这是小事,算不得什么。”   “就羡慕你们这些经纪人,天天能看见大明星,真好!”钱唯唯眼睛闪着亮光,一口闷下雪碧,眼睛贼溜溜地看着乔歌,“嘿嘿,你也觉得顾大明星不错吧,我看他演的那个《护江山》里的侍卫,可没把我哭死。”   乔歌面无表情:“嗯。他很认真,能力很强。”   “昂,我告诉你,顾大明星这些天一直给我们白总送花呢。”钱唯唯笑说。   乔歌低着头,她不知道顾以安的私事,也不会刻意过问。   她知道顾以安是个值得她放心的人。   见乔歌这么无趣,钱唯唯也只好放弃和她取笑,转而站起身,到别处去了。   别墅院内,远远地可以看到,身量修长的两个男人面对面安静站立。   “白总,我带你去个地方。”顾以安看着窗外,说。   “什么地方?”白晗问。   顾以安嘻笑一声:“去了就知道了。”   顾以安朝柯延川要了一个手电筒,他慢慢地离开别墅,大约走了十分钟,可以看到一片园林。   夜幕之下,园林路灯散发熹微的光亮。高耸的树木,偶尔带来阵阵微风。   顾以安转过身问白晗:“晚上,怕吗?”   白晗颇有自信:“怕,就不是男人。”   顾以安惊叹地啧了一声:“你还是太年轻,路,还远着呢。”   穿过园林便是一条很长的幽静小路,周遭都是杂草,路灯的光亮已经照不到这里。   顾以安将电筒打开,照向白晗那边的路。   他继续前行,来到一片荒芜的草地。   顾以安转过头看白晗,见他脸色如常,只是神态略微有些变化。   “白总,手,给我。”顾以安突然霸道地牵住他的手。   接着,他拉住白晗,爬上不远处的小山丘,路不算抖,可杂草沙砾很多。   此刻天地安清,万籁俱寂。远处的烟火浓缩成无数的小火光,点缀繁忙的世间。   而他,此刻与心上之人,相携而立。   还占了一个大大的便宜。   顾以安默默地放下白晗的手:“刚刚是怕你摔倒,没别的意思。”   白晗只微微一笑。   顾以安关了手电筒,眼睛慢慢适应黑暗。他朝白晗望去:“白总,你先闭上眼睛,我送你个礼物。”   白晗很顺从地闭上了眼。   片刻后。   “呐,你可以睁开了。”   白晗从未见过如此震撼的景色,群簇的萤火虫,从树林里、矮草丛里,闪闪而起。   美丽的亮光燃烧幽静的世界。   这是自然中可想而难遇的美丽景色,他虽然在北都富贵无人能及,但,野生的萤火虫,他没有见过。   况且是如此之多之繁盛,好似一束光,照亮了整片土地。   漫山的萤火虫翩翩飞舞,缱绻流连,又逐渐消失,如昙花一现。   “这就飞走了吗?”白晗的脸上浮现一丝落寞。   “怎么会呢。”顾以安挽起他的手臂,示意他张开手掌,“这一只属于你。”   一只漂亮的萤火虫,在白晗手心里跳跃。   “谢谢你。”白晗望向萤火虫,“不过,它不属于我,它应该属于大自然。”   他扬手,萤火虫似乎感应到了他的心意,扇动翅膀,没于暗色中。   顾以安的嘴角笑了笑,他欣赏白晗的侧脸,实在是好看至极。   如月的侧颜,如果可以在他手心里。   白晗转过身问:“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   顾以安笑笑:“我闲不住,东走西走是,就找到了。然后觉得这是一个,只适合两个人呆的地方。”   顾以安才不会承认,这也是“攻略”白晗的一招 。他想了许多“妙招”,像送花发短信之类的,效果并不是怎么好。   太烂大街了。   白晗,不是一个随便能打动的人。   于是,他想到了萤火虫。   他没想到白晗今天会来探班,于是和系统七七一合谋,便创造了这样的“自然景色”。   他观察到刚刚白晗的情绪偶有波动,看来这招很有效。   所谓攻城不如攻心。   再坚固的城池,总有罅隙是风能穿越而过的。   系统七七跳出来:【哇老大!你得逞了!】   顾以安没想到这个大冤种此刻跳出来,不耐烦地摁住它:“快回去,我正在做任务!”   系统七七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呵呵,什么做任务,分明是不想我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   顾以安等催促它道:“是是是,你说得对,赶紧走,我现在没功夫搭理你。”   见顾以安分神,白晗问:“顾先生,你是不是想回去了?”   “哪有。”他恨不得和白晗在这里呆到天荒地老,“我刚刚在想事。”   白晗很自然地问:“事?”   “对啊。”顾以安的黑亮的眸子,突然盯着他。   “那,顾先生,你可以告诉我吗,看我能不能帮你?”   “那当然可以了。”   顾以安靠近白晗,两人面对面站立。   他的右手轻轻托起白晗的左手,温热的手掌从他单薄的白色衬衫抚过,微微地摩挲到他腕间凸起细瘦的骨。   手掌滑向对方的手背,却不触碰。   “我的事情是——”顾以安的笑溶于山谷吹来的风,   “白晗,我可以追你吗?”   —   周瑾风忙完公司的事情,回到家已是十二点了。   他的微/信上有一条消息:   今天晚上,白晗去了金辉影城。   金辉影城?   周瑾风微闭双眼,蓦然想到顾以安。   于是他迅速打电话给乔歌。   “喂,周总?”乔歌作为一个苦逼打工人,一接到老板们的电话,下意识地语气拘束,好似如临大敌。   “顾以安还在拍戏吗?”周瑾风问,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没有,刚刚拍完了夜场的戏,休息了。”乔歌如实回答。   “乔歌,明天你抽空回一趟公司来,我有事问你。”周瑾风下命令道。   “是。周总。我明天到了,提前给您打电话。”   等周瑾风挂断电话后,乔歌才敢挂电话。   她忽然胸口很郁闷,好像一口气闷在心里。   “他妈的!”乔歌摘下眼镜,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啐了一口。   发泄完之后,她又得接受现实,她只是一个随叫随到没有休息日的苦命打工人而已哦。   《爱意晚风起》拍了一个月就杀青了,这也是史无前例地快。   趁着拍戏歇息期间,顾以安有意地接近任嘉行。   他发现这个人,跟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开朗,外向,甚至有些神经大条,还是一个话痨。   无论多不熟悉的人,说起话来,像处了十年的好朋友。   知无不尽,言无不说。   这刚好正中顾以安的心思。   他装作很感兴趣、微笑地倾听任嘉行,随他谈天说地,纵论古今。   为了不冷场,顾以安有时候也会积极地回几句。   两个人在别人看来,聊得十分畅快。   一段时间后,顾以安顺理成章地和任嘉行成了剧组里见面就能唠嗑的好朋友,搞得江漾声一看见他们俩,头都大了一圈。   杀青之后,演员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顾以安礼貌地告别柯延川:“柯导,什么时候你能再来指导指导我就好了。”   “以安呐,你可千万别说这话,什么指导不指导的,我也是个打工人啊。以后还得仰仗你扶持我们这些没饭吃的导演呢!”柯延川笑道。   他自从看到白晗来探班,心里已经认定,顾以安不同寻常,背后的关系太大了,是他惹不起的。尽管他这些年拍了一堆赚钱的影视,可跟白家比起来,好比泥牛入海、沧海一粟,都没有比的资格。   剧组里的人已经把东西收拾完开车走了,顾以安约好了要和任嘉行一起吃个散伙饭。   任嘉行嫌这名字不好听,对顾以安嚷道:“顾哥,什么散伙饭啊,以后我们还是有机会再一起拍戏的。”   顾以安笑道:“那你说叫啥?”   任嘉行眉毛一动:“叫知己饭。”   顾以安:“……”   饭店顾以安已经定好了,是金辉影城就近一家的西餐厅。   点了常见的牛排、咖喱饭、西点蛋糕、红酒。   任嘉行一坐下就想唠嗑,这次顾以安抓住时机,必须要问到他最想知道的问题。   顾以安:“嘉行,你进浪腾多久了?”   任嘉行:“一年多了吧。”   顾以安蹙眉:“我上次参加那个金龙奖,看见了你们老板左明。”   任嘉行兴奋起来:“顾哥,怎么样,我们老板是不是好帅,上次金龙奖本来我也可以去的,就是我在国外拍戏,没去成,真可惜。”    第23章   顾以安观察到任嘉行在谈到左明时,眼里流露出兴奋的狂热。   人,往往在兴奋时,会大大地放松戒备。   这正中他意。   于是,他紧接试探性地问道:“嘉行,左明这个人很好吧?”   “当然很好啦!顾哥,他是我见过最好的老板。”任嘉行此刻化作左明的小迷弟,眼里闪着璀璨的亮光,舌灿莲花,“虽然他是老板,可我喜欢叫他明哥,这样很亲切。”   “明哥这个人演起戏来格外的认真,看起来很严肃,其实他私底下可亲切了,对我们都很好。”   “记得我刚毕业,就幸运地来到了浪腾,我真的很幸福,因为这个公司不会瞧不起我们外地人,也不会刻意排斥没有背景的人。”   顾以安接话道:“毕竟都是看实力,对吧。”   任嘉行嘿嘿地笑:“顾哥,实力是一部分,老板也是一部分。不是有句话叫‘说你行,你就得行,不行也行’。”   顾以安附和地点头,他喝了一口红酒,表情自然地问任嘉行:“你知道季寻吗?”   任嘉行微微皱眉,仿佛努力在思考:“季寻?好像有点印象。”   听到这话,顾以安心忍不住动,但他表情竭力克制,继续说:“两年前他也是浪腾的签约演员,你还记得吗?”   “顾哥,你这么一说,我好像记起来了点。”任嘉行认真地看着顾以安,“的确是我们公司的,不过不久就退圈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可惜啊。”   顾以安心里苦笑,什么退圈,人都死了两年了。   任嘉行的反应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个世界也太荒谬了,难道一个人的死也是能够遮遮掩掩的吗?   顾以安不放弃继续说:“嘉行,季寻也是从北都传媒大学毕业的,你有印象吗?”   “哦——”任嘉行勉强回忆,“顾哥,我们学校毕业的人太多了,我连我同届的都记不太清,何况与我不同届的陌生人呢。”   怕引起任嘉行的怀疑,顾以安停止了话头,他笑哈哈说:“是啊,我也只是好奇啊,因为有一天翻杂志刚好看到了季寻,想着你们是一个大学毕业的,又在一个公司工作,或者有印象,不过没想到他已经退圈了,害。”   “是啊!真的可惜。这么年轻!”顾以安的话,又勾起了任嘉行唠嗑的念头,于是这个话痨又扯着顾以安说了一大推演艺圈乱七八糟的事,都是谁谁谁和谁谁谁之间的鸡毛蒜皮。   一顿饭任嘉行瞎掰扯的时间就花了两个小时,顾以安全程微笑以对。   饭吃完了,顾以安心想,终于他妈结束苦刑了!   乔歌来接顾以安时,顾以安差点钻进车里倒头就睡。   他闭着眼睛整理思路。   从任嘉行这里得到的有用消息几乎为零,唯一可以做出的判断则是任嘉行应该不是害季寻的人。   现在在北都市娱乐圈里,与季寻同校、在一个公司工作、又是顶流圈的人物,他目前所知,唯有左明一人。   难道是他?   顾以安回想上次在金龙奖上见到的左明,他衣着光鲜,眼神坚定,做人玲珑,做事圆滑。   倒是个有心计的人。   和虎头傻脑的白纸任嘉行完全不同。   不过也不奇怪,爬到影视圈第一,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但这些只是他的单方面揣测,还需要足够的证据。   目前当务之急,是要调取北都市传媒大学的季寻同届师生资料,看是否能找到更多关键人物。   顾以安正思考,忽然车身急转弯差点倾倒。   “乔歌,你没事吧?”顾以安坐在后面,手紧紧抓住椅背,稳住身形。   乔歌透过后视镜望了一眼顾以安,眼里闪过一丝难察觉的慌乱:“我没事,刚刚分心了,对不起,顾哥。”   顾以安安慰她:“你这些天跟着我拍戏,太辛苦,接下来暂时不接戏,休息一周吧,补补觉,充足的睡眠对女生来说可不是一般的重要。”   乔歌擤了擤鼻:“顾哥,谢谢你!”   -   傅家公馆。   一望无垠的庭院,蔓延盛夏的生机勃勃。   炽热的阳光照进宽敞的房间。   此刻一个男人丝绸睡衣半穿,漏出半边的肩胸,忧郁地半坐在天鹅绒大床上。   男人的头发,是雅致的褐色,蓬松柔软地耷拉。   他的脸很小,精心雕饰艳丽的五官。   他咳嗽一声,瘦削的身体微微颤抖。   苍白的面孔,泛起病恹恹的潮红。   带露的桃花眼,晕染令人心疼的殷红。   一只吐着湿热/舌头的阿拉斯加活泼地跑进来,脑袋往男人身上蹭。   病弱的男人,伸出苍白而瘦弱的手,轻抚它的脑袋。   阿拉斯加乖巧地舔/舐男人的手心。   梨花木门轻轻打开,走进来一个高大精瘦的西装革履的男人,架在鼻梁上的黑色墨镜使其看起来神秘莫测。   墨镜男人走到床边,单膝下跪,伸出左手手腕。   病弱男人借着他的手腕,缓慢地站起来。   病弱男人叫傅朝,墨镜男人叫林易,是他的贴身助手。   林易为傅朝换上内衣、衬衫,整个过程,他始终面不改色。   傅朝从头到尾没看过他,他用脚逗弄阿拉斯加。   换完衣服后,林易从门外推进来一个轮椅,傅朝坐上。   大门口,几个黑色西服的保镖,一起将轮椅抬进加长加大版的劳斯莱斯。   林易负责开车。   此行的目的地是薛家公馆。   薛家公馆是薛玉尘的行医之地,他号称是北都第一名医,专治疑难杂症,帮人解惑,替人消灾。   劳斯莱斯驶进公馆,这是一座典型的中式住宅,大门顶上挂有木剑和八卦镜。   往里走去,一个又一个巨大的黑白圆仪球矗立于道路两侧。   水榭亭楼,台阁绿池环绕,两只优美的白鹤,蹁跹起舞,顾影自怜。   远处一人急匆匆地赶来,正是薛玉尘,只见这个人道士装扮,素衣飘飘,拂尘在手,面容清俊,笑意盈盈。   “傅总,我恭候您多时了。”薛玉尘微笑道。   傅朝摘下墨镜,刺眼的阳光使得他眯着双眼,被阳光笼罩的薛玉尘在他的瞳孔里,灰蒙蒙的。   一群黑衣人秩序凛然地将轮椅抬至薛玉尘的办公楼。   虽然说外面是极尽典雅的中式园林,里面却与之相反,是富丽堂皇的欧式建筑,墙上挂的是欧洲中世纪裸/露女性艺术画。   薛玉尘的房间,桌上摆的是《易经》《道德经》《文始真经》《黄帝内经》,都是道家之名书。   角落里,一排排现代西医骨骼图排列开来,用于研究人体骨架的骷髅,有五个。   醒目的红色旗帜,安然地被搁置在书桌的中央。   傅朝一挥手,林易带着保镖退出办公室。   “傅总,您最近感觉怎么样?”薛玉尘问。   “我不怎么样。”傅朝冷眼望去,鄙夷的目光盯着薛玉尘,“我妈到底给你多少钱,你还能在我面前叫?”   薛玉尘冷不丁额头冒出一丝冷汗:“傅总,我只是一名医生,为您看病,是我的职责所在,这跟钱不钱的没有什么关系。”   “是吗?”傅朝苍白的脸色,神态倨傲,“你不是在看病,你只是欺世盗名,纯纯的骗子。”   薛玉尘:“傅总,您说得不错,我只看了几本书,略懂一些经脉,医术一般。但您要说我骗人,那可就以偏概全了。”   “首先呢,我只给富人看病。再次,他们不管效果如何,只信我的名医的名头,自己愿意。”   “那后果呢?”傅朝冷冷问。   薛玉尘颇为深意的一笑:“后果嘛,那个我管不了,是死是活,全靠天命而已哉。”   薛玉尘得意起来,这些年他在北都混得风生水起,坐享名医的红利,多少人为了一个得到他问诊的名额,求遍关系。   而他通晓人心之理,越是稀罕,才越让人心痒,越是心痒,则越是令人深信。   所以他干脆每个月只看一个人。这一操作,使得他在北都更加如鱼得水,找他的人真的是踏破铁槛,也难得见他一面。   一想到此,薛玉尘更加飘忽所以然。他靠近傅朝,愈发觉得他的容颜,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忍不住欣赏起来。   傅朝冷冷的脸上,露出深恶的表情。他右手抬起,掐住薛玉尘的下巴,因为太用力,痛得薛玉尘神经一震,忍不住闷哼地叫出来。   就在薛玉尘还在吃痛之际,傅朝转而又掐住了他的脖子。   他呼吸逐渐困难。   薛玉尘反抗地推开傅朝的手,却发现身体被死死地遏制住。   原来是高大的林易,将他的身体死死地禁锢住,使他动弹不得。   “傅、、、总~”薛玉尘挣扎着,眼睛里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不、、要!”   再多掐住一秒,薛玉尘就会因缺氧而死。   还好,傅朝放开了他。   薛玉尘翻滚在地,双手撑开嘴巴,大口呼吸新鲜空气。   他抬头看傅朝,被他冷冷的目光刺得心惊胆战,他没想到傅朝是如此的心狠手辣,刚刚被他掐住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真的要死了。   “三天之内,滚出北都。”傅朝的声音,如判官般冷厉,“再让我看到你,你就再也没有睁眼的机会。”   “是是,傅总。”薛玉尘的长袍拖在地上,他的身体完全跪着,姿态卑微,现在的他,只想活命。   在北都,他是呼风唤雨无所不通的名医。   在傅朝面前,他只是一个招摇撞骗学无所术的渣滓。   北都可以没有他,但他不能没有生命。   为了活下去,他不得不臣服于傅朝。    第24章   薛玉尘的父亲薛弃信是北都市最名不见经传最泯然于众人的无业游民,他不是本地人,故乡早已遗忘。   薛玉尘从小便没有见过他的母亲。   他也从来不向父亲询问母亲去了哪里。   他是个沉默的孩子,被父亲薛弃信带着在北都市东奔西跑。   父亲是经常笑着的,哪怕他们有时候躲在一张漏雨的屋檐下,父亲也是笑着的。   薛玉尘的印象里,父亲几乎没有发过脾气。   逐渐长大的他,也像父亲遗忘故乡般,忘掉了母亲。   五岁的时候,薛玉尘终于安定下来,和父亲住在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子,他一间房,父亲一间房,家具被一一买回来,装饰温暖的小屋。   他不知道父亲没有工作,到底是如何按时给他送来热乎的饭菜,到底是如何买得起北都市昂贵的房子。   再长大些,父亲便开始跟他透露其中的秘密。   原来薛弃信被上帝赐予了一张极其能说会道的嘴,见风使舵、见缝插针的能力异乎常人,什么事情都不会做,然而钱兜兜转转能赚到一些。   薛玉尘十五岁时,薛弃信将他的裤腿挽起。   薛玉尘看到父亲的腿,瘦如枯草,干巴巴的,一丝肉都没有,全靠骨头支撑,使人看了会产生一种惊悚的恐怖感。   那刻,薛玉尘才懂得父亲的苦衷。   他的身体不允许他干粗活重活。   薛弃信摸他的脑袋,坐下来,教导他:“玉尘啊,北都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薛玉尘并不着急回答,只是抿嘴思考。   薛弃信说:“北都,是你征战的沙场!儿子,这里是最富的地方,最繁华的地方!不要怕,我会教你,你在外面看到的高楼大厦与人来人往,终究能被你踩在脚下。”   父亲的语气坚定无比,很是自信。薛玉尘痴痴望着父亲神秘的脸,好似很陌生,好像是一尊神,撩拨出,他内心的渴望。   三年后,薛弃信因病去世。   五年后,薛玉尘成为北都最炙手可热的名医。   而这,当然是他精心策划的结果。   他仿佛戴了一张无人可破的面具。   别人崇拜他,迷信他,他越是矜持、贵不可攀,而越是高不可攀,越是令人产生如死般的信念,如此形成一个坚固的闭环。   如今,撕下他面具的人,出现在他眼前,甚至差一点要了他的命。   他春风得意太久,脾性也大为狂戾。   他恍惚记起父亲临终之际对他的忠告:“玉尘,激流当勇退,过高必重伤。我苟且借着阴德算了一卦,‘傅’字你要格外要当心。”   薛玉尘知道浪腾的傅浪,却没想到“傅”指的是傅朝。   一年前,傅朝的母亲金书书重金聘请他来给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傅朝看病,他借着早年间学到的医理,装神弄鬼一番。   傅朝的身体毫无变化。   不过,薛玉尘早已有说辞,他对忧心忡忡的金书书说:“夫人,您切莫担心,贵公子这是病魇缠身,一时醒不了是正常的。我隔几日再来看。”   这一隔便是足足一年。   薛玉尘知道傅朝的清醒和自己无关,但他要刻意放出消息,让北都的富贵之家知道,他妙手回春地治好了一个几近植物人的人。   自此他的威望更甚,收到的金钱、名玩、豪车数不胜数。   他想起小时候,当时他饥肠辘辘地站在蛋糕店的橱窗外,一个拇指大小的蛋糕,标价居然是四位数。   他把眼睛揉了又揉,以为是自己看错了,还找父亲确认。   父亲对他说了一句他终生难忘的话:   “它值这个价。”   它值这个价!这句话深深刺激了薛玉尘,蓦然间,他好像懂得了一个奇妙的暗喻。   多年后,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成群前来拜访他的豪门、名流、权贵。   他扬起高傲的头颅,鼻翼收缩,内心冷哼:   我值这个价!   “儿子,‘傅’字当心。”父亲的话,再一次回响在脑海里,他收敛充满惧意的神情,平静地站起身。   他该离开北都了。   他一点不可惜,金钱财名,他再换个地方,一样也能纵横驰骋,信手拈来,东山再起。   傅朝充满倦意地阖眼,林易轻轻推着轮椅离开,保镖们齐手将轮椅抬进车里。   “傅总,现在是去?”林易询问。   “回去。”傅朝拿出手机,耳机塞住耳朵,音乐是一首缓慢悲伤的钢琴曲《四月诗》。   他音量调得很高。   滚滚而来的音乐刺激脆薄的耳膜,将他空虚的心,一遍又一遍击穿。   眼泪,在盛夏的六月,不自禁地从眼角滑落。   回到傅家公馆,傅朝坐在轮椅上,被林易轻轻推着。   傅朝抬手,林易立刻停下。   “我想走走。”傅朝说。   林易将手腕伸出,傅朝借着使力,摇摇晃晃地站起,脆弱的身体好似风中落叶,单薄得令人心疼。   林易扶着他走。   经过花园之时,成片的蝴蝶扇着五彩缤纷的翅膀,在艳丽的花朵间婀娜起舞。   林易要助手拿一把伞遮阳,傅朝则是拒绝。   他的脸苍白得过于没有血色,好似从冰窖里走出来的亡人。   如此热烈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依旧感觉不到半点暖意。   他沉重地喘着气,瓷白的手,触碰花朵。   一只美丽的蓝色蝴蝶,安之若素地停在他的指尖处,扑腾的翅膀,闪着晶亮的光。   蓝色蝴蝶飞到他的跟前,在他的胸前停顿几秒。   傅朝手掌展开,蓝色蝴蝶稳稳地落在他掌心。   停顿半刻,蓝色蝴蝶飞走。   一阵急促的眩晕狠烈地击中心脏,傅朝一时支撑不住,晕倒在地。   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有个人,他的影子一直模糊不清。傅朝拼命地追上,每次都是指尖即将要触碰他时,身前便会出现一个深渊。   将梦里的那个人,硬是生生地从他心里分离。   梦里的那个人,总是背对着他,白色衬衫涂抹淋淋的鲜血。   他的后脑勺、他的肩、他的腿、他的腰……明明那么熟悉,为什么不敢认呢?   明明是最熟悉的他……   在梦里,那个人终于转过头,脸上染满鲜血,胜于最烈的红玫瑰。   梦里傅朝疯狂地呼喊:   “哥、哥、哥!”   不知不觉夜间,傅朝醒来时,泪水已沾满衣服,头发被汗浸湿,软踏踏地揉成一块。   他艰难地爬起,半坐在床上,面无表情。   瘦削的肩胛骨生硬地凸起,伴随着滞涩的呼吸上下起伏。   他扶着床沿慢慢站起。   他忍住巨大的头痛,摸索到卫生间。他大口喘着粗气,这短短几米的路程,已经将他的力气耗尽。   身上挂着的睡衣,没有系好地褪去,呈现出一副完美无缺的男性身体。   修美的身体轮廓,结实健美的肌肉,性感细瘦的腰,美丽的锁骨。   然而身上布满如万箭过身的千疮百孔,那是自/残自恨的浓烈痕迹。   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木木地发呆。   这是一个形容枯槁、孤独落寞的男人,也是一个娇纵如花、暴戾难测的男人。   他左手捶在镜子上,鼻翼的气息,扑在镜面上。   低沉暗哑的声音,从男人喉咙里传出来。   细细密密,好似夜莺迷失了道路,忧伤吟唱出他破碎不堪的情伤。   “哥,白楚之。”   他呢喃这个人的名字。   他足足沉睡了一整年,苏醒那天,他仿佛阴曹地府走了一趟,完全想不起任何事情。   后来,死去的记忆,如暴烈的雷,击遍他全身。   他捂住头,疯狂地撞击家里的每一处,他要忘掉,他不能接受。   他不能接受那个人已经死了。   他翻遍家里每一处,一点点白楚之的痕迹都找不到,无论是照片、纪念物,还是所有与他相关的,一切都消失了,无影无踪。   唯一他能找到的,是他珍藏多年,一直随身携带的白楚之十八岁成人礼的照片。   照片上的白楚之眉目清秀,仍保留少年的青涩。   他站在一颗梧桐树下,怀抱一束四月的蔷薇花,嘴角泛起微笑。   傅朝手里紧握那张已经发皱的照片。   照片上曾沾染他的欲望,十八岁那年,他因为太想白楚之,对着他的照片射出来。   浴室门前,他痛苦地捶打镜子,手里紧攥照片,包裹住他下半身的那处。   他无力地跌落在地,脑袋重重嗑在地上,头皮破血,鲜血直流在脸上。   林易跑进来,将傅朝抱到沙发上,为他穿上衣服。   他翻找出家里的医药盒,先用热水给傅朝擦拭血迹,细细地上药,然后为他绑上白色绷带。   “给我。”傅朝说。   林易俯身半跪在地上,收起医药盒。他假装听不见傅朝的话。   傅朝愤怒地站起,孱弱的身体剧烈地颤抖。   他一脚踩在林易撑在地面上的手上,生硬的皮鞋和加大的力度,好似泥车碾过麦粒,钻心的疼痛使得林易咬紧牙关。   刹那间,林易的头发被傅朝生猛地撕扯,他吼道:“你要做我的狗,还是我妈的狗?!!!现在,我的话你都不听吗?!”   林易神色黯然,他平静回复:“傅总,我一直是你的狗。”   傅朝虚弱地坐在沙发上,暗色的瞳孔翻滚无边的黑色海浪,深不可测,肆意汹涌。   林易跪在地上,双手呈给他一小袋白色/药品和针剂。   傅朝冷眼盯着林易,命令道:“以后,你只能听我的话,其余的人,不准听,包括我妈。”   “是,傅总。”林易的姿态卑微,语气颤抖,他仰头,深色墨镜下,依旧是让人看不清表情的脸,“我以后只听你的话。” 第25章   一周之后,顾以安拿到了他来北都市的第三个剧本,是一部原创古装仙侠剧,名字叫《傲雪令》。   故事背景设定为仙门世界,讲述的是彼时仙魔大乱,主人公慕容尘为拯救苍生,与魔界妖界浴血抗战的故事。   不同于古装偶像剧,这部剧的风格偏正,走剧情为主,爱情戏份少。   这次顾以安演的男一慕容尘。   “顾哥,其实我不想接的,现在这样正的剧还有谁看啊?”虽然顾以安演男一很让乔歌高兴,但以她对当下影视剧的行情了解来看,这样的正剧受众没有古偶剧多。   顾以安笑笑地坐在沙发上,悠然地看剧本:“乔歌,话可不能这样说,我长这么帅,难道还没人看吗?”   乔歌:“……”   顾以安说:“演员阵容表,给我看一下。”   乔歌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递给顾以安。   顾以安一一看下去,男二是浪腾的梁思影,男三是江漾声,女一是浪腾的霍嫣。   这又是一次浪腾与美艺的合作。   拍摄地依旧在金辉影视城。顾以安认真读背记剧本,到正式开拍那天,他差不多已经背完了整本台词。   顾以安早早地来到金辉,一个模样年轻,发际线贼高的穿着黑色T恤的人朝他打招呼。   乔歌告诉他:“这是负责此次拍摄的导演,叫章不凡。”   顾以安礼貌地伸出手:“章导您好,还请多指教。”   章不凡眼睛眯成缝,热情地拍顾以安的肩:“谈不上指教,待会儿你们演员别老是让我NG,我就谢天谢地了。”   顾以安:“……”   这个导演,面容倒是和善,说话却丝毫不客气。   演员们各自见面之后,按照惯例,摆桌上香,以求万事顺利,开工大吉。   化妆间里,化妆师正在给顾以安化定妆照。   顾以安好奇地向乔歌打听这章不凡的来头。   乔歌一五一十地告诉他:“顾哥,他也是我们北都市的四大名导之一,北都导演圈,樊山尽、戚长鸣占一半,剩下的则是章不凡和柯延川各占一半。”   等化妆师走后,乔歌凑近顾以安,低声对他说:“顾哥,你可千万不能得罪他,他背后有人。”   顾以安问:“什么人?”   “他的舅舅是我们北都市文化局的局长,叫王祢处。”   顾以安“嘶”的一声,面上默不作声:“好的,我知道了。你顾哥我人见人爱,他捧着我都来不及。你放心吧。”   乔歌:“……”   她捂住嘴偷偷笑,她发现跟顾以安熟悉起来后,他的话也变多了,虽然说的都是很自恋的话,不过也好像是实话,毕竟真的长得很帅……   定妆照,顾以安站主C位,梁思影在他左边,江漾声站在右边,各个皆是仙家道服,白衣出尘,绝美飘逸。   章不凡很是满意。   接下来就是各自拍各自的戏份。一直拍到凌晨,才结束今天的拍摄戏份。   盛夏的时节,稍微懂一点行情的演员都不想接古装、仙侠、武侠、玄幻这种穿着长衣、长袖、热得要死密不透风的衣服的戏。   拍摄飞行时,还要吊威亚。   往往一场戏下来,衣服都像被雨淋透般,起码得重五斤。   人完全被汗水浸湿,黏腻发慌,又热又难受。   晚间,乔歌让助理搬来一个冰箱,放在顾以安的房间里,提前给他冰好了各种营养水。   一天下来顾以安也是累得够呛,不过他也是习惯了,在原来的世界里,他有时候接到的戏比这苦多了。   越苦,才能越锻炼人。   他凭着坚韧的忍耐力,一步一步走上大荧幕,成为令无数人艳羡的三金影帝。   洗完澡后,他迫不及待地躺在床上看微/信。   可以看到他与白晗的对话框,尽是他的骚扰信息。   他给白晗的备注是“绝世大美人小白白”。   顾以安想,不知道他现在在做啥。沉思间,微/信上收到一条消息,他以为是白晗发来的,没想到是一个垃圾订阅号发的直播通知。   他气得当场删掉屏蔽拉黑这该死的垃圾订阅号。   他如泥鳅打滚,在冰凉宜人的大床上左右翻滚。   心痒痒的,好像在期盼什么。   微/信上又响了一下,这次是白晗发来的:   你睡了吗?   顾以安激动得差点没跳起来,他想也没想,骚气地来一句:   我想你想得睡不着。   白晗:那我来看你?   顾以安虽然高兴,但不想他过于奔波:   我听听你的声音就能睡着了。   马上白晗的电话就打了过来,顾以安烫手般接起。   “现在还睡得着吗?”   白晗的声音,如一朵柔软至极的蒲公英,在轻轻地骚着顾以安的耳膜,酥软到可怕。   如丝的音质,被传到颅顶深处,一股电流,蔓延至全身。   他难耐地闷哼一声。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白晗问。   顾以安尴尬地回:“空调温度太低了,我去调高一点。”   为了去除他的疑虑,顾以安还将按空调键的声音放给白晗听。   顾以安刚刚的身体有了反应,他没想到,只是听那个人的声音,差点就让他硬起来。   “你今天的戏拍完了?”白晗问。   “嗯,已经拍完了,现在在酒店休息。”顾以安说。   “你刚刚在干嘛?”白晗问,“怎么我还听到流水的声音。”   “太热了,在卫生间用冷水冲一下身体。”   白晗问:“你怎么一会冷,一会儿热?”   顾以安在电话这头笑得涎皮赖脸:“你真的要我说?”   白晗怕他说出什么“虎狼之词”,假装咳嗽一声:“要不然你还是早点休息吧,明天你是不是还得早起。”   “白总,你说这话不是嫌我烦,而是关心我,对吧?”顾以安语气自信,颇有些不要脸。   “你可以这样认为。”白晗说。   “那晚安啦,我的宝贝大美人。你先挂吧。”   挂完电话后,顾以安更加兴奋了,这回的确是“想白晗想得睡不着”。   系统七七跳出来:【老大,怎么样,攻略他成功没有?】   顾以安给这系统一脚:“大姐,你说得容易,要是能这么轻易拿下,还算是《娱乐圈风云》里的第一号人物吗?”   七七屏幕放光:【老大,我提供一些道具给你,要不要?】   想到这系统这么坑,顾以安思索片刻,断然拒绝:“我顾某人,还是决定靠自己。”   系统七七明白他的顾虑,拍起胸膛道:【老大,我这些道具可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不用白不用啊!】   顾以安说:“先给我看看都是什么道具。”   说罢,屏幕上出现了一系列魔鬼道具:情/趣内衣一套、银色铁链、黑色丝带、又大又长的电/棒……   顾以安彻底无语了:“我TM就知道你是个坑货!”   系统七七不好意思挠头:【错了老大,这是‘戏中’的道具,现在不合适,这才是你需要的!】   屏幕上又出现一系列道具,这回看着正经多了。   顾以安半信半疑。   系统七七得意道:【老大,有了这些,你就能快点完成任务了。桀桀桀桀桀桀~】   这恐怖如斯的笑声依旧让顾以安头皮一紧。   夜间,酒店里。   梁思影刚刚洗完澡,门铃声响起,他以为是送餐的,没想到来人是江漾声。   梁思影面无表情,放开门把手,没看江漾声,挨着床沿自顾自地坐着。   他穿着单薄的睡衣,头发滴落的水,沿细长的脖颈,滑落在若隐若现的胸前。   “你来干吗?”见江漾声跟着他走进来,梁思影冷声问。   “这是冰镇的新鲜无籽西瓜,很解暑。”江漾声将提着的西瓜放在酒店房间桌上。   “不用,我晚上不吃东西。”梁思影背过身而坐,他用毛巾擦拭头发。   “你还不走?”   见江漾声一直站在那里,梁思影站起来,对他发起了逐客令。   “思影。”江漾声逼近他,指尖在他的耳垂,游丝地轻轻蹭着,“我来帮你吹干头发吧。”   “滚开!我自己吹!”梁思影生气道,他浑身颤抖,没有系好的睡衣顺势敞开。   江漾声盯着他的裸/体看,梁思影冷冷道:“你他妈能不能别这么恶心啊?!”   江漾声手粗暴地挽起他的腰:“思影,到底是我恶心,还是你恶心?”   江漾声的手直接摸到他尾椎那处最敏感的地带:“你这里,是不是被他玩过了?”   “玩过了,又如何,我愿意!”梁思影挣开他的束缚,手激烈地推开他的胸膛。   江漾声眼里蒙上浓厚的阴鸷,他把梁思影抱起压在床上,恶寒道:“反正你也被人上过了,多我一个也无妨吧?”   梁思影一脚踹在他的肋骨上:“他妈的,你给老子滚!”   一阵剧烈的疼痛传遍江漾声全身,他捂着腹部,头上冷汗直流:“他妈的,梁思影,你下手这么狠,老子明天还要拍戏呢!”   “既然知道明天要拍戏,大半夜的还来骚扰我干吗?你自己是找死!”梁思影穿好衣服,恶狠狠地望向他。   “好好好,梁思影!”江漾声吃痛地站起,对他倾诉衷肠,“我他妈大热天的为什么非得接这个鬼戏,还是演男三,不就是因为你!”   江漾声怕梁思影打他,紧靠着床沿,眼睛发红,声音嘶哑:   “思影,我想你。”   梁思影站起,不耐烦道:“滚滚滚,别把你演戏的那个派头用在我这里,看着就让人作呕!”   “你再不走,我就叫保安了,我要休息了!”梁思影一点情面也没有,无动于衷。   江漾声扶着门,肋骨被踢的那处,每走一步都很疼。   你他妈还真是下死手啊!江漾声自言自语道。   他停在走廊尽头,漆黑的夜里,他的喉咙哽咽,心口处,刮过一阵无人听见的叹息。    第26章   第二天,顾以安要拍的是武戏,剧情内容是他(慕容尘)和两位将军苍离(梁思影饰演)、玄川(江漾声饰演)一起打反派。   开拍之前,三个人都换上了盔甲战衣,在酷热的夏天,盔甲显得格外令人难熬。   顾以安注意到江漾声的脸色不对劲,凑近一看,发现他的额间冒出细细冷汗。   “漾声,你怎么了,不舒服吗?”顾以安关心道。   江漾声坐在椅子上,脸色略微乌青,他说:“顾哥,我没事儿,可能太热了吧。”   江漾声的眼光瞥向一旁的梁思影,只见他一袭白衣,格外飘逸。   只是转过身的脸,冷漠至极。   心闷闷的。   江漾声站起,肋骨那处的筋骨仿佛要被扯断,实在是痛极了。   他被经纪人扶着坐下。   章不凡过来看他:“漾声,身体怎么了?”   恰好此刻梁思影的目光对上江漾声的目光。   江漾声略微冷冷地哼道:“没什么大事,只是被狗踢了一脚。”   众人将江漾声围成一个圈子,本来准备开拍,结果暂停了。   梁思影不耐烦地冷声道:“浪费时间!”   江漾声的经纪人诸葛姝听了,没好气来了一句:“没看见人不舒服吗,浪费了你什么时间,你这么急是赶着投胎吗?”   梁思影情绪毫无波动,目光盯着章不凡:“章导,他要是不行就换人吧,总不能让我们干等着。”   江漾声没想到大庭广众之下,梁思影居然这么不给他面子,他撑着桌沿,咬紧牙关,站起来:“梁思影,你他妈别小瞧人,谁说我不行了!”   江漾声让经纪人绑了一个冰袋在腹部,疼痛果真减轻了不少,经纪人劝他休息,他偏要逞强,故意将最桀骜不驯的样子展现在梁思影面前。   仙侠的打斗戏份一部分是演员的真实动作,另外一部分则是特效合成。   顾以安对这个可谓是驾熟就轻,他刚吊上威亚,就迅速沉入了角色状态。   梁思影饰演的苍离则是紧抿嘴唇,跟在顾以安后面,江漾声也不甘其后,转化为戏里的角色。   章不凡指挥他们的表演。   虽然他被人称之为北都四大名导,可他其实一点不喜欢这个所谓的名导名头。   他要的是自由自在地拍电影,无拘无束。他拍摄的题材从来没有现实类型的,因为他觉得太无聊。   生活本是一团乱遭,还要在镜头面前呈现它的乱糟吗?   他喜欢拍小众的、想象的、虚幻的电影。   他对演员的要求更是严格,演技不好的一概不要。   实则是因为他很懒,拒绝审美疲劳,不喜欢老是重复拍一个镜头,所以最讨厌NG的演员。   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对这三个人都很满意,都能一次性拍完,甚至顾以安的微表情让他喜出望外,他实在怀疑,这真的是一个新人演员吗,演技老道得像千年老妖一样,找不出一丝破绽。   上午的武戏拍完之后,江漾声从威亚下来的时候,满头虚汗,差点摔倒,还好顾以安扶住了他。   经纪人赶紧跑过来,将他扶回去。   顾以安朝一旁的梁思影望去,这个人的神色依旧淡漠。   上次的金龙奖颁奖晚会上,顾以安坐在下面老远地看了他一眼。   印象不怎么深。   不过,这个人是浪腾的,或许可以问出什么消息来。顾以安心头计较。   中午实在太热,剧组收工歇息,准备晚点再拍。   乔歌给顾以安买了一碗凉粉和冰镇酸梅汤。   顾以安在剧组提供的阴凉小棚里,四处搜索梁思影。   果真没一会儿,他看见梁思影一个人拿着剧本,在空调房里记台词。   “哎呦,思影,大中午的都这么认真背台词啊!”顾以安脸皮厚,所以他选择先假装很熟络地开口,“这么卷,让我们这么活!”   梁思影放下剧本,他没想到顾以安会找他:“顾哥,我比较笨,多记记心里才有底。”   顾以安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笑哈哈道:“思影你这就太谦虚了,谁都知道浪腾盛产人杰。”   梁思影感觉莫名其妙,他只好接话:“顾哥,我才不是人杰,我是普通人。”   顾以安也止住了一顿乱吹的话头,他悠然地说:“思影,你跟江漾声认识吗,他好像一直在看你。”   梁思影坐在椅子上,神色淡然:“认识,以前在学校是一个班的,后来慢慢的就没有来往了。”   顾以安“哦”了一声,以他的判断,这两个人之间肯定有事,不过这不是他关心的范畴。   他搜索枯肠找话题:“思影,你们浪腾的左明,倒是很厉害,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和他一起演戏。”   听到左明二字,梁思影的眼皮,惊动地跳了一下。   他说:“会有机会的,顾哥。”   随后他继续拿台本看台词,好像对这个话题免疫,一点不感兴趣。   顾以安脸皮再厚,也不得不起身离开。   和任嘉行胡胡咧咧的性格不一样,这个梁思影不苟言笑,脸色漠然,真的是一点话都套不出。   夜间的戏份拍完了,剧组里的人都陆陆续续收拾道具,准备回去。   凉棚里,顾以安正坐在椅子上闭眼休息,一天下来的吊威亚在空中飞行,着实有些累。   乔歌看到中午给他买的凉皮只吃了一小点,酸梅汤倒是喝完了。   “顾哥,你还好吧?”乔歌小心翼翼地问。   “还行,没死。”顾以安笑着说。   乔歌:“……”   乔歌收拾顾以安明天要穿的戏服,问:“顾哥,你想吃点什么,我去买。”   顾以安口里没味,什么也吃不下:“我没什么胃口啊,什么也不想吃。买点喝的吧,冰的卡布奇诺吧,越冰越好。”   随后他在静谧的环境中,眯着眼睡了下去。   他不知浅睡了多久,只听见远处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他醒了过来。   只是天怎么这么黑,他惯性地从椅子上下来,差点没摔倒。   黑夜中,一个人的手,坚实有力地扶住了他,将他的腰身稳稳地托住。   顾以安的脸,顺势扑在这个人的颈侧。   “你还好吧?”   清澈而低沉的声音在顾以安耳旁低吟,如三月的微风阖动平静的湖面,他的心,被他如牵丝般勾起。   不过,他依旧保持脸皮厚的传统,双手环住夜色中那个人的腰:“白总,你这么想我吗?”   原来刚刚停电了,充沛的月光透过窗户涌进来,两双漆黑的眸子,在月光下,互相对视。   “你说是就是。”白晗也放弃抵赖,无奈地笑笑。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是乔歌。她呼喊道:“顾哥,你在哪儿呢,怎么停电了?”   顾以安只得放开白晗,对乔歌说:“我还在这儿,你小心点,别磕着碰着了。”   恰好这话一说完,电又突然来了。乔歌看到顾以安和白晗双双站立,好像还贴得很近,她把买双重加冰卡布奇诺放在桌子上,礼貌地看向白晗,低声道:“白总,您来了。”   白晗看到顾以安的戏服都没换,一袭古装白衣飘飘,身形绰约。   “顾哥,你的戏服要换吗?”乔歌问。   “啊,我这还没换吗,刚刚太累睡着了。”顾以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TM的自己连衣服都忘了换。   乔歌默默地退出小棚,白晗却全神贯注地看着他。   “白总,怎么现在你就要和我坦诚相见吗?”顾以安笑得涎皮赖脸,他一只手搭在白晗身上,一只手解头上的冠缨。   白晗不动声色,默默地盯着他。   顾以安解开戏服,里面只穿了一件黑色T恤和短裤。他顺手拿起包里的白色T恤衫,脱掉已经湿透了黑色T恤,灯光下他的肌肤,平滑光整,薄肌紧致。   等到他要换裤子时,白晗目光仍旧落在他身上。   他脸皮再厚,也无法克制内心的羞耻。他将白晗的身体转到背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换好了裤子。   “白总,你也会这样看别人吗?”顾以安的目光与他相接。   白晗并不直接回答,反而问:“顾先生,你也会不用打火机,而是用别人的烟点自己的烟吗?”   原来上次的事,他还记得。   我靠!顾以安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上次是因为海风温柔,海浪翻腾,又是孤家寡人,一时情致上了头才……   顾以安尴尬笑道:“白总,你真是贵人多记事。”   白晗却不说话,他温柔的双眼,散发如月的光,长长的眼睫轻柔阖动。   顾以安这时才想起美瞳没摘,是银白色的美瞳,在眼睛里塞了一天,实在是难受得紧。   他正想喊乔歌,白晗对握住他的手腕,对他说:“顾先生,你有什么对我说,我来帮你。”   “啊,不过这个活需要一定的技术。”顾以安半信半疑。   “我什么技术都有。”白晗自信地微笑道。   顾以安从业数十载,还是很讨厌戴美瞳,又麻烦又伤眼睛。   “你先坐着,听我指挥。”白晗扶住他,洁白修长的手,露出指尖,轻轻地在顾以安的眼睛上一抹,美瞳瞬间被取了下来。   “我靠!”顾以安惊呼,“就这么简单?”   白晗微笑,将美瞳细心地收好。   “看来白总,你不仅事业有成行,还是个居家好男人。”解脱了美瞳之苦的顾以安,又翘起大尾巴,悠哉打量着白晗,展露流氓的神采。   他贴近白晗:“白总,你又专门来看我啊。”   “在手机看到了你的定妆照,好奇。”白晗说。   顾以安一只胳膊搭在白晗肩上,得意洋洋道:“怎么样,我真人可比定妆照帅多了吧。”   白晗如实答道:“的确。”   这么诚实的反应,倒是弄得顾以安不好意思起来。   他马上切换话题:“白总,一起去吃饭吧。”   “好。”   出门,顾以安嘱咐乔歌:“戏服你先帮我收一下,我先去和白总吃饭了,卡布奇诺你拿去喝吧,别浪费了。”   乔歌:“……”   不是说没胃口嘛…… 第27章   盛夏时节,月色皎洁,沿着金辉影城一路向东走,便是一条烟火人间的小街。   顾以安用余光偷偷地看白晗,这个人身着黑色丝质衬衫,领口微敞,露出性感的锁骨。   “白总,你是不是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顾以安打笑着问。   “第一次来。”白晗如实回答。   顾以安微眯着双眼,嘴角弯弯:“那我还真是荣幸,你把你的第一次给了我。”   白晗:“……”   这句话怎么听怎么怪。   顾以安看着白晗一身拘束的样儿,不禁偷偷地笑。   果真,像他这般出身不凡的矜贵少爷,出入的必定都是高档商所,这种小地方,他并无踏足,自然有些迷茫。   顾以安带白晗来到一个稍微安静点的烤肉店,人不算多。   他熟稔地点好了一些菜,要了两瓶冰橘子汁。   周围有小孩乱跑乱叫,也有一些人谈天说地,更远处便是一街溜子卖吃的。   盛夏的晚风拂面而来,舒爽至极。顾以安忍不住又望向白晗,恰好白晗的目光也对上他。   白晗突然站起,凑近他,精瘦的手腕在他耳边拂过。   顾以安的鼻尖几乎在他的胸前蹭着,一股芳香,直直地浸入心肺。   “你头上有根草。”白晗笑笑说。   “呃——”顾以安反应过来,他马上又转换了腔调,“唉,白总,我还以为你要对我那啥呢。”   白晗:“……”   听他这话,怎么好像还有些可惜。   烤肉端上来之后,两个人静默地吃了起来。   顾以安注意到,白晗只吃了一点,橘子汁倒是喝完了。   顾以安问:“不好吃吗?”   白晗:“还行,不过我晚上一般不吃东西。”   顾以安:“那你为了我,破例了?”   白晗笑:“算不得破例,只是小事。”   顾以安想起上次金龙奖,周瑾风约他一起吃饭他不吃,也是用这个理由。   但是今天,却心情很好地和自己坐在一起吃饭聊天。   所以,他总结出,他顾以安还是很有魅力的!   顾以安简单地吃了三串肉之后,也不想吃。于是他提议两个人一起散散步,白晗欣然同意。   路上,顾以安故意放慢脚步,他注视白晗的背影,颀长,宽肩窄腰,步态从容。   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涌上心尖。   胃里有饭,会饱。   人有爱恋,会开心。   不过他也没忘了干正事,他紧急呼叫出系统七七,这么一个大好的和白晗单独相处的机会,他绝不能白白浪费了。   系统七七眯眼:【老大,找我干啥?】   顾以安真是恨铁不成钢:“大姐,你们系统也要睡觉吗,喊你半天不答应!!!”   七七:【你这不是废话吗,你们人类难道七七八十一天都在工作啊?!】   顾以安没时间跟它瞎掰扯,内心焦急:“上次的道具还在吧?”   系统七七:【哇偶,老大你好敬业啊!】   顾以安皮笑肉不笑:“别吹彩虹屁了,等会儿听我指挥,看我眼色行事!”   系统七七大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OK”手势。   白晗转过身,等落后一大截的顾以安。   “刚刚鞋带松了,哈哈哈。”顾以安着急忙慌地找了个理由。   前方是一条宁静而宽阔的公路,顾以安径直向前走去,百米处有一片空地,位置高而开阔,俯视而下,便是众生万象。   忽而,远处一声响亮的烟花声响起。   一簇又一簇,此起彼伏的烟花直冲云霄,绚烂绽开。   顾以安观察到白晗被吸引了,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烟花。   他趁势问道:“白总,你喜欢看烟花吗?”   白晗扭头,盯着他,目光沉沉:“顾先生,你喜欢吗?”   顾以安理所当然地语气回道:“当然喜欢!烟花多好看!只不过——”   白晗问:“只不过什么?”   顾以安靠近白晗,凑在他耳边,温热的气息扑在他的耳边:   “只不过,没有你好看。”   说话这句骚话之后,顾以安算是尴尬得面红耳赤,好在他脸皮厚,表现得也稳如老狗,不慌不乱。   白晗好像习惯了他这般的撩骚,倒是很镇定,只是笑着不说话。   顾以安在脑海里急突突地比划什么。   突然一阵风吹过来,漫天的玫瑰花瓣,从天而降,散落在顾以安和白晗身上。   顾以安:“………………”   七七:【老大,这浪不浪漫!】   顾以安起了一丝难以遏制的杀心:“浪漫个鬼啊,我叫你给我变出一束玫瑰花,你这是在干嘛,跟我玩尬的是吧!?!”   七七噘嘴:【哼,老大,反正我任务完成了,我要充能了,先走一步,拜拜了您嘞!】   顾以安只能装作若无其事:“哈哈哈,这玫瑰花估计从哪个花园里飘过来的,还真香!”   白晗手里握住一片玫瑰花瓣,月色下,殷红的花朵衬托他的洁白的手更加美丽。   他将花瓣轻轻放在顾以安的手上,漆黑的眼眸,沉静若水:“谢谢你,顾先生,不过,玫瑰和你很配。”   顾以安那一刻的世界,好似失聪,静得可怕。   抬眼间,合眸处,唯独他的身影,永远停留在初见动心的樱花树下。   -   一辆时尚拉风的保时捷嚣张地停在傅家公馆前。   从车里走下来一个女人,她脚踩细长红色艳丽高跟鞋,身形丰满,却又有一种逼人的窈窕之态。   女人是傅朝的母亲金书书,她一头大波浪卷的头发肆意张扬,精致的妆容,使得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不少。   林易恭敬地迎了出来,为她撑伞遮阳。   “他,怎么样,好点没?”金书书边走路边问。   林易:“他在休息。”   金书书没好气地用眼神剜了一眼林易:“哼!”   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倒是很忠诚!但,却让金书书愤怒。   薛玉尘离开北都的事闹得北都市富人圈里沸沸扬扬,惹得一众人人心惶惶,好似失去了一位神医,她们的天都要塌了。   金书书也是这些人的一位,她知道是傅朝把薛玉尘赶走的。   不过她并不是兴师问罪,而是担心傅朝的身体健康。   儿子和神医,孰轻孰重,她还是拎得清的。   她必须重新找个好医生。   金书书直接来到傅朝的房间,看见他还在昏睡。   昏迷了一年,醒来时,人,瘦弱枯槁,摇摇晃晃,好像下一秒,死神就要将他的灵魂盗走。   一年的漫长时间,无数次的求佛祈福,伤心悲苦把她这个母亲的头发都要熬白了。   金书书坐在床边,手握住傅朝的瘦到脱相的手,冰凉刺骨,没有人的一点热气。   “妈。”傅朝艰难地睁开眼眸,挣扎着坐起,疯长的头发肆意蔓延,快要遮住他的脸。   傅朝拿起床头边的白色粉末,塞进嘴里,边喘气边吞咽,直到脸色泛着病态的苍白,眼尾发红。   金书书生气地瞪向一旁站着的林易:“你怎么又给少爷吃这种东西?!!”   傅朝半坐,林易为他披上外套。   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极黑的眸子露出阴沉的光:“妈,以后他只会听我的话。”   金书书气得把药袋撕烂扯烂,她挽起傅朝的胳膊,上面果真又新添了无数细密的针孔。   她好像大海里随浪浮沉的坍塌的船,再来一下风浪,她就要碎得体无完肤。   “小朝,你就不能为了你的母亲活下来吗?”金书书脸色颓唐,无力地坐在床沿,大波浪的头发随着身体颤抖而起伏。   她站起,看着傅朝,眼泪打转:“小朝,一年了,你得接受事实,白楚之那个人已经死了!”   “白楚之”三个字是傅朝的逆鳞,他失控地双手抓住头发:“他没有死!他没有死!不然怎么连尸/体都找不到呢?!!”   金书书抱住难以自控的傅朝,像对待小孩般摸他的脑袋:“小朝,放过你自己吧。我已经接受你喜欢男人,世界的男人那么多,总有下一个更好的。”   “妈,这不是男人不男人的问题。”傅朝无力地跌落在床,情绪抓狂,苍白的唇沾染滚滚而下的眼泪,“他——”   “你不会懂的。”林易将傅朝扶起,他背对金书书,“妈,你走吧。”   金书书深吸一口气:“是,我是不懂!可你,同样也是我的儿子,是傅家长子。你为了一个死人自/残身体,就没有为我们想过吗?你好歹想想你的妈妈啊!”   金书书极力克制地哭泣。   她的丈夫傅浪对她来说跟死了一般,整日夜不归宿,处处拈花惹草。   她的女儿傅妗简直是翻版傅浪,到处玩,四处闯祸,一点儿不省心。   唯独这个儿子,是她心之所靠。   一年前的他,意气风发,执掌浪腾,拓展业务,资金滚滚,日赚斗金,这样的优秀的商业头脑,让金书书一下子看到了发展家族产业的希望。   她毕生的梦想就是想在北都市,建成一个像白氏、周氏那样的庞大的财阀集团。   没想到她的希望来得快,灭得也快。   傅朝爱上的是白楚之,是一个男人。   等白楚之死后,他以为自己这个儿子会回心转意,没想到,让她更绝望的是,傅朝只一心寻死。   为了一个已经死去的区区男人!她实在无法共情傅朝。   她找过傅浪,试图再生一个,结果傅浪说什么也不和她同床共枕,她自己年龄也大了,遂放弃了这个念头。   只能藉以希望于傅朝。   如今看来,她的这个儿子,一如往常的执拗和偏执。 第28章   一只蓝色蝴蝶优美地迎着窗户,蹁跹飞来。   傅朝的目光,痴痴地落在蝴蝶美丽阖动的翅膀上。   金书书似乎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   她对一旁面无表情的林易下命令道:“你出去!”   一个念头涌入她的脑海,从半年前,到现在,这个欲/念茁壮生根,发芽。   她盯着傅朝的背影,将他小心地扶坐在床上,她感觉到他的呼吸都那么缓慢,气若游丝。   一阵无力的悲哀与凄凉,让她无所适从,悲从中来。   她小心地问傅朝:“小朝,你真的对女的不感兴趣吗?”   傅朝沉默不语,眼睛望向窗外在花丛中烂漫起飞的蓝色蝴蝶。   金书书明白了他的意思。   但是,心中的那个念头,死死地攫住她,她站起,手轻轻搁在傅朝肩上:“儿子,我不能让傅家无后啊!”   傅朝抬眼看她。   “我会找个好医生,把你的身体养好,你不喜欢女人,那就取/精生子吧。”金书书说这话的时候,异常淡定,“我会物色一个门当户对的女生,让她诞下傅家的子孙。”   傅朝无动于衷,沉默的眼睛,折射灰扑扑的暗影。   金书书被傅朝极端的偏执撞得无路可走。   不管男人亦或是女人,他都不感兴趣。   她会找医生,从傅朝身体里取走精子,再送到另外的女人肚子里孕育。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她不容许傅家断后!   数年以来辉煌的、如日中天的、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大企业,在北都市独占鳌头的浪腾,如果没有后代人来继承,如果被别人夺走,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允许!!!   傅朝一时间觉得荒谬至极,他喘着急促的呼吸,病如蝉翼的身体,脆薄得如同一片风雨飘摇的枯叶。   一阵心酸掠过心头。   但很快,他恍然了悟,如释重负。   他的手覆在金书书的手上:“母亲,既然我是你生的,你怎么样对我都行,也算是报答你的养育之恩。”   一阵无声的哽咽堵在喉咙管里,金书书捂住泪流满面的脸。   如果傅朝跳起来反对,或者生气地不同意,她的心理负罪感倒没有这么重。   偏偏他这么乖,乖巧得让人心疼。   傅朝的力气耗尽,他瘫软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去。   不知过多久才朦朦胧胧醒来。   母亲已经离开。   窗外是浓烈而炙热的晚霞,轰轰烈烈燃烧人间的迟暮。   他剧烈咳嗽一声,爬起,半坐在床上。   许久,他按响手腕上戴着的手表,这是一块黑色的屏幕,简约至极,只要一按,林易便会来到他身边。   林易单膝跪在地上听傅朝的吩咐。   “我想出去转转。”傅朝说。   随后林易将他扶起来,用湿热的毛巾擦拭他被汗浸湿的单薄的身体。   林易给他解开睡衣,露出一副极为性感和伤感的躯体。   他的腰肩比是恰到好处的比例,不多也不少。   双腿修长结实,胸腹肌肉平滑,腰细瘦如环。   在背部、腹部,却布满了刀痕、烫伤、灼伤。   尤其是手臂和手腕处的割伤,密密麻麻的针孔,将完美的肌肤,糟蹋得千疮百孔,触目惊心,让人不忍直视。   林易用毛巾浅浅地为他清洁身体。   每一寸、每一处,擦拭的动作炉火纯青,脸上的表情至死不变。   傅朝好像习以为常,眺望窗外,似乎被远处天边的红霞吸引。   擦拭完身体后,林易为他穿衣,一件灰褐色薄衬衫,下身是笔直的西服裤子。   随后他推来了轮椅,傅朝坐上。到门口时,黑衣保安将轮椅抬进一辆黑色的迈巴赫内,林易负责开车。   “傅总,是去哪儿?”林易透过后视镜望向坐在后排的傅朝。   傅朝戴上耳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脑袋晕沉地倚窗而靠。   不知过了多久,傅朝睁眼醒来,他揉了揉太阳穴,缓解不知名的疼痛。   “停下,我出去走走。”傅朝说。   林易眼光一扫,迅速锁定了停车点,他停好车,将傅朝扶下。   “我一个人走走,别跟来。”傅朝说。   “是。”林易服从地回答。   此处是离市中心不远的长明街,文艺腔调的街道,有卖唱的歌手,有街头卖画的画家,也有拉提琴的音乐人……无所不在的咖啡馆和花店,将这一条宽阔而静谧的街道,点缀成灿烂的人世间理想。   傅朝信步而走。   他深呼吸一口气,身体的疼痛感减轻了不少。   他漫无目的地游荡,越往前走,越是人烟稀少。   直到走到长街的尽头,矗立一个花店。   他抬眸望去,店名是“就忘了吧”。   他心头蓦然一惊,随后心脏加速跳跃,将他的神经又扯得很痛。   他走近,一下子在花丛中看到一束蓝色的花。   他盯着蓝花看了很久。   店内走出一个女人,此人是店里的老板,叫颜清。   她穿着一件碎花浅色连衣裙,外披一件淡青色的外套,头上扎浅蓝色头巾,一副温婉文艺的气质。   见眼前这个男人盯着蓝花好久,颜清说道:“先生,这是蔷薇花。”   傅朝眸里闪过一丝动容。   “和蓝色妖姬很像,很多人一看,以为是蓝色妖姬,其实玫瑰是玫瑰,而蔷薇还是蔷薇。”颜清说。   “这是你培养的?”终于,傅朝好奇问。   颜清:“也不算是,是我丈夫教我的。”   傅朝问:“这花可以送给我吗?”   颜清笑:“可以,先生,你和它有缘。”   傅朝看了她一眼,问:“你怎么知道我和它有缘?”   颜清将花朵捧出,神秘地说道:“凭我的感觉。”   颜清将傅朝带进里屋,递给他一个本子,解释说:“先生,不嫌麻烦的话,登记一下吧。”   一本陈旧却内页清晰的黄色牛皮纸被翻开,到最新记录的那一页,一个赫然的名字,猝不及防地在映入眼帘。   “他也来过这里吗?”傅朝握住钢笔的手,猛烈颤抖,笔尖一字未动。   傅朝目光沉沉,如散碎的月光,昭然若揭地倾泄于那个足以让他撕心裂肺的名字。   颜清指尖抵住那个名字,回忆道:“白楚之先生来过,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傅朝拿起本子,看时间,果然是两年前了。   他颓然地轻握旧纸张。   “先生,你的花。”   颜清转过身,给他呈上已经包好的蓝色蔷薇花。   却看到眼前这个男人泪流满面,眼泪大颗大颗掉在泛黄的纸张上,洇湿了“白楚之”三个黑白分明的旧迹。   浪腾公司门前,颜清开面包车停好,她脚上穿小白鞋,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小推车,将三五簇蓝色蔷薇花,轻轻地挪动到推车上。   酷暑使她一会儿便满头大汗,她随意用防晒衣抹去额头间的汗,推着推车进浪腾。   高耸入云而又金光灿烂的大厦,肃穆三分,使得在这里工作的保安都有些颐指气使。   “喂,你是干什么的!?!”保安一觑到穿着简朴灰头土脸的这个女人,迅速觉得很好拿捏,于是恶声恶气地喊住她。   没等颜清回话,一个妖娆的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噔噔蹬的高跟鞋声音足以说明这个人来头不小。   保安马上变脸,躬起身子:“柳总好!”   这个气场全开身形高挑的女人是浪腾的副经理,名字叫柳却西。   柳却西看都不看保安,妖娆艳丽的脸露出和蔼的微笑,她热情地帮颜清推车:“来,我帮你,傅总现在还没来。”   颜清一路跟着柳却西,在电梯32层停下。   柳却西将她带进一个房间,里面虽然宽敞明亮,可除了一台钢琴,什么都没有。   柳却西一通电话,火急火燎地似乎在催促什么事。马上,几张崭新且昂贵的桌子和沙发被搬了进来。   颜清将蓝色蔷薇花放在敞亮而宽大的桌子上,她嘴角露出一丝淡然的微笑。   “不坐会儿吗,傅总大概一会儿就来。”柳却西挽留道。   颜清微笑拒绝:“有缘自会相见。”   半个时辰后,一辆迈巴赫停在浪腾公司前。   几个黑色衣服面无表情的保镖,合力将轮椅抬下。   柳却西带领公司所有高管及全体职员,在公司面前严阵以待。   傅朝坐在轮椅里,深色墨镜遮盖住他的神情。   林易推着他,缓缓前行。   公司里的高管屏息以待,其余职位更低的人则是好奇地用余光扫视傅朝的黑色皮鞋,再往上看,他们不敢。   进入专属电梯,林易按了32层,柳却西紧跟身后,保持沉默的姿态。   一年以后,傅朝又回到了公司,曾经的办公室哪怕落灰一年,现在也焕然一新。   傅朝摘掉眼镜,精神看起来尚好。他问柳却西:“公司最近没发生什么大事吧?”   柳却西恭谨回复:“傅总,一切尚好,都在正常运转。”   傅朝若有所思:“今天下午,把公司的财会及经理叫过来,我要听汇报。另外,晚上叫庄合光过来一下,提前预约订饭店,我有事问他。”   还是一样的条分缕析、思维缜密,柳却西观察到傅朝游刃有余的神态,这和一年前的那个傅总,几乎相差无几,她真的激动和高兴!   “是,傅总!我会按时完成的!”柳却西的声音高了几个分贝,让傅朝格外看了她一眼。   柳却西不好意思地挠头笑了笑,她情不自禁地吐露心扉:“傅总,不好意思,看见您回来,我实在太激动了!”   傅朝温和道:“多谢你还记得我。”   柳却西激动道:“傅总,你是天底下最好的老板,做鬼我也记得你的!”   傅朝婉拒她的好意:“你要是做了鬼,还是放过我吧。”   柳却西:“……对不起,我好像说错话了。”   不过,事后,她回想起来倒是觉得挺搞笑的,上厕所的时候一直笑,搞得周围的女同事都一脸懵逼地看着她。    第29章   傅朝听了一下午的汇报,根据财务提供的报表来看,浪腾近一年的利润净增长200%,在北都市的企业里遥遥领先。   公司里的人事几乎无太大的变化,除了少数几个因挪用/公/款的高管被换下去,其它的各块业务经理都是熟面孔。   只有左明未到场。   柳却西低声附在傅朝耳边问:“傅总,明总他在外地出差,要我通知他回来吗?”   略一思忖,傅朝扬起手,语气淡然:“不用了,让他忙去吧。”   等傅朝离开后,底下的高管们才敢站起身离开。   他们或多或少的心中充满疑惑,曾经叱咤风云、年轻气盛的傅总,怎么会变成如今一副病恹恹、瘦骨嶙峋的病态模样。   不过,对于这些高管来说,这种可能会惹到是非的八卦,也只敢烂在心里,绝不能诉诸于嘴上。   傅朝坐着轮椅,被林易轻轻推回办公室。   柳却西向他报告:“傅总,隔壁的房间已经打扫干净,颜清送来的花也已经放好。”   傅朝一阵晃神,他示意林易把他带到隔壁的房间。   三五束蓝蔷薇静静地被放置在桌上,幽蓝的花,仿佛是爱恋的悲伤,总能轻易让人失神。   傅朝伸出病弱纤细的手,苍白的指尖拂过一朵朵娇小而鲜嫩的花瓣。   他沉重地深吸一口气,止不住的悲恸,如热浪翻过身体,头和心,要如火山般爆炸。   他从裤袋里慌乱地扯出一袋白色粉末,毫无顾忌地塞进嘴里,才勉强止住胸口传来的剧痛。   林易见状,俯下身体,单膝跪地,拿出随身携带的细小的针头。   他轻握傅朝瘦到只剩骨头的手腕,扎了进去。   片刻后,傅朝的身体不再颤动,逐渐平稳。   柳却西在一旁观摩了整个过程,她忍不住背对傅朝,跑到卫生间,大哭了一场。   她知道傅朝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只与那个人有关:   他的表哥——白楚之。   在离开“就忘了吧”花店的那个晚上,颜清给傅朝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颜清的丈夫叫戴忘,他们俩一个大学读书,互有好感后,便走到了一起。   戴忘喜欢画画,颜清喜欢花朵。   戴忘喜欢画花,于是颜清便会种各种各样的花。   毕业之后,他们俩开了一个花店。店名是戴忘取的,叫“雏菊”。   因为他觉得颜清特别像春天单纯干净的雏菊花。   戴忘在大学的时候便参加各种画展,慢慢的有些名气,直到他的画被高价买走后,他果断辞职,全职画画。   颜清经常对他微笑地说:“你真是一个幸运的人,能把喜好当作职业。”   随着戴忘的名气越来越大,他也经常在全国举办画展。   颜清依然在家养花看店。   戴忘想把她一起带着全国各处跑。颜清抚慰他说:“我最怕奔波了,而且我的花一天也离不开我。”   颜清是在九月初秋时节收到戴忘的死讯的。   微弱的灯光下,傅朝看到这个女人被痛苦的回忆砸到泣不成声。   “那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样给花浇水,回到卧室,我看到我的手机上接到八个未接电话。”颜清说,“医院的,警局的,戴忘的朋友的。”   深夜凌晨三点,在医院的停尸房,颜清迈着沉重的步伐,看到被白布盖着的戴忘,他的身上是已干涸的血,嘴唇发青,双眼闭上。   医生告诉她是失血过多,送到医院太迟,没能抢救过来。   戴忘的朋友告诉她,那是画展快要结束的日子,他和戴忘一起吃完饭便各自开车离开,没想到在路上出了车祸。   出乎颜清意外的是,警局把这个事件定性为酒后驾驶的意外事故。   然而颜清知道,戴忘从来不喝酒。   她无数地找警局、警厅,请求他们细查,但工作人员只是把她晾在一旁,无动于衷。   后来,她上/访,写信,在网上声泪俱空地控诉案件处理的不公,明明是有人把她丈夫撞死,为什么最后如此乱盖帽子,无中生有地定案,她气愤于胸!   后来有一天,她回家发现,家里所有的花,全部被砸了个稀巴烂,墙壁被喷上刺目的威慑红大字“再闹就后果自负!”   她远在异乡的母亲给她打电话,说是她父亲在公园散步时,被人用砖头狠狠地砸中了脑袋,鲜血直流。   挂断电话的那一刻,她心如死灰,闷声痛哭了一场。   “我知道这是有人在威胁我,我自己不怕,可我还有父母亲人,戴忘也有亲人,我不能不考虑他们。”颜清激动地说,她由衷地叹了一口气,“这说明撞死我丈夫的这个人,背景太深。”   傅朝递给颜清纸巾。   “谢谢。”颜清接过纸巾,看向傅朝,突然她跪下,“求你帮我。”   傅朝不动神色地望向她:“你怎么知道我能帮你?”   颜清果断地说:“白楚之我偶有所闻,他是白氏集团的大少爷,你和他关系匪浅,必然也来头不小。”   傅朝倒是没想到颜清如此心直口快,他问:“那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   颜清神色幽暗,她说:“凭我是北都市唯一会种蓝色蔷薇花的人。”   “你这个理由,我接受。”傅朝让林易扶颜清起来,“不过,你的这个案件我倒是很感兴趣,我到底要看看,北都市到底是谁在为虎作伥。”   颜清似乎看到了极大的希望,她的眼里闪着明亮的光,不过马上她又冷静下来,担忧起来:“傅总,万一这个人,过于棘手,怎么办?”   傅朝面色沉稳,安慰她:“杀人偿命,自是天理。”   忽而他眸色一闪,威严的语气凛凛生威:   “我会让那个人明白这个道理。”   -   晚间七点,“君悦吾心”酒吧。   这是一个清吧,此刻吧里充斥悠扬的乐曲,缓慢的情歌,以及穿着五颜六色前卫衣服的年轻人。   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男孩,斜挎吉他,他刚唱完歌,鞠躬下台,便被另外一个男孩拥到一个幽暗的房间。   “简迪,生日快乐!”一群人狂呼。   从门外推进来一个巨大的多层式蛋糕,众人都应景地唱起了生日歌。   灯被打开,一个穿着松垮黑色T恤的男孩张嘴大笑,他细瘦的颈上戴了一个夸张的黑色项圈,T恤后面是血淋淋的刀具涂鸦,多少看起来惊悚。   任谁也想不到这竟然是周小北。   “周爷,狂啊!买了这么大一个蛋糕!”周围的人兴奋地叫嚷。   “这算什么,零花钱的万分之一而已。”周小北毫不在乎,他对简迪说,“生快,简迪小宝贝儿,恭喜十八岁了!”   说罢,众人又是起哄,又是按着简迪吹蜡烛,还像猴子一般,将大蛋糕涂涂抹抹,搞得每个人都变成了大马猴。   “谢谢你们!”简迪感动道,他的小脸上被涂了很多奶油,身上也是五颜六色的涂彩。   “嘿嘿,简迪小宝贝儿,你刚刚许了什么愿望啊?”周小北一把搂住简迪,很是亲密。   “啊,这个可以不说吗?”简迪问。   “哈哈哈,当然可以,今天是你的天下,你想干啥就干啥。”周小北欢快地说。   “欸,我们玩个刺激点的怎么样,玩骰子,谁输了得听从另外一个人的一件事,怎么样?”人群中有人提议道。   骰子从简迪和周小北开始,简迪手气不好,扔了一个2,周小北随便一扔,便是5,不出意料,简迪输了。   周小北望着简迪,眼睛一转,说出了他作为赢家想要做的事:“我的小迪迪,我可以帮你舔掉脸上的蛋糕吗?”   众人先是一阵愕然,随后狂欢地哄叫:“舔掉!舔上!吻上!”   越来越夸张,怎么变成了“吻上”,简迪不知所措,他尴尬地从房间里退出,走到卫生间,清洗像花猫的脸。   他转身,鼻尖撞向一个人的胸上,反应过来,原来是周小北。   “小迪迪,干嘛跑啊?”周小北金色的头发飘逸,嘴角弯弯,略带有挑逗的意味勾住简迪的下巴,“怎么,你怕了?”   简迪一脸茫然:“谢谢你为我过生日,不过我完全不懂你在说啥。”   周小北一阵苦笑,他有意试探地贴近简迪的身体,手一冲动完完全全抱住了他,炙热的鼻息在简迪颈侧游走。   周小北压低声音,缠绵的语态露出诱惑的腔调:“这样,你该懂了吧?”   “小北,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伤心事了?”简迪问,“我姐姐说,遇到伤心事的人会很想拥抱。”   周小北:“……”   贴得这么近,就算自己下身的那处有意蹭向他那处,眼前这个人却如木头般,毫无反应,还睁着清亮无暇的眼睛问一些不相干的问题。   周小北叹了口气,不舍地放开他,笑笑说:“哦,我没啥伤心的事,就想抱抱你。”   简迪露出漂亮的小酒窝,微笑道:“那你就抱吧。”   周小北握住他的手:“简迪,以后可不能随便让别人抱。”   简迪懵懵的:“我没随便啊,你不是我的好朋友吗?”   “好朋友”三个字,刺得他生疼。   “噗——”周小北简直被他气笑了,看来他是永远无法懂得有些感情的。   周小北摸简迪蓬松的头发,手托住他漂亮的脑袋。   眼睛盯着他鲜艳的红唇,那是一个十八岁男孩饱满青涩的嘴唇,未经人事,像初绽的花蕊,又像一根针,戳得他的心,酥痒难耐。   真想毫无顾忌地亲上去!   周小北简直疯了。    第30章   简迪的瞳仁闪烁曜石的墨黑光芒,清亮如洗。   周小北望向他的瞳孔,映照出被欲念攫住的自己。   还是算了吧。他无奈地说服自己。   就算告白,他也不可能接受自己,反而会觉得可怕。   周小北像摸小猫一样,触碰简迪圆圆的脑袋:“小迪迪,我们唱歌去吧。”   “好。”简迪欣然同意。   周小北望月长叹,甚至觉得刚刚的自己有些无耻和恶心。   他这么单纯,我却……想入非非,欲念作祟。   可恨!周小北手握拳头,闷闷地打在墙壁上,灼烧般的生疼感,席卷整片手掌。   周小北望向简迪清立的背影,他作出决定,果然还是算了吧,这么一个单纯天真的漂亮小孩儿,恐怕这辈子都无法理解接受那种感情。   一顿闹哄哄热闹无比的生日宴过后,简迪和朋友告别,背着吉他回到了自己合租屋。   他重新换上一套衣服,拿起桌子上的黑色手提袋,外加一个精致的六寸小蛋糕。   出门,搭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在一个路口停下。   此刻虽是夜黑,依旧灯火通明,照亮来来往往的行人。   这是一条离长明街100公里远的青禾街,此处住的是中低薪阶层、北都漂泊未成功的创业者、渴望被拆迁的危房住户。   青禾街里三层、外三层,被各种商铺、住户区挤得满满当当,乱七八糟的棚户依街而搭,里间穿梭着形色各异的人和动物,空气泛着浓烈的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刺鼻味道。   狭小的巷子,昏黄的灯,简迪却很熟悉地沿着道路稳步前行。   直到他停在一个饭店前,他安心地舒了一口气。   饭店名字叫“虞家小炒”,此刻还未关门,里面亮着熹微的灯光。   简迪走进去,四处张望。从里间走出一个围着围裙的年轻女人,她见了简迪,喜出望外地喊道:“小迪,你怎么来了!”   简迪暖心地笑:“姐姐,我想你,来看看你。”   女人叫虞深,她解下油腻的围裙,招呼简迪坐下。   虞深端来两杯热茶,她瞥到桌上的蛋糕,皱眉抿唇,似乎想起了什么事,语气激动:“哎呦,小迪,今天是你生日吧!”   简迪将蛋糕拆开:“我朋友们都已经为我庆祝过了,我想你可能太忙了。”   虞深站起,扶额:“小迪,我这些天的确太忙了,不好意思啊。你先坐着,我给你下碗长寿面,很快的!”   简单本想拒绝:“不用了,姐姐,我不饿,而且太麻烦了。”   虞深已经钻进厨房了,简迪只得无奈地喝茶。   他注意到菜馆好像比以前大了很多,更加宽敞和明亮,贴在墙壁上的菜单,样式更多,种类更齐全。   这一切说明,菜馆的生意很好。   但,姐姐只会更忙更累。   没等一会儿,虞深端着一碗热烫的面条走了出来。   “小迪,生日快乐!”虞深眉眼伸展,慨叹道,“没想到你都十八岁了,唉,时间过得真快啊。”   简迪点头,闻着味道,不禁想起了过去的时光。   想起第一次他和虞深见面,她也是端着一碗热烫的面递给他。   简迪内心感慨,在虞深期盼的目光中,完完整整地将面吃完,一丝不剩:“姐姐,你做的面,永远是我的top1!”   虞深调皮地揪简迪的耳朵:“小子,只会说甜话,哄我开心。”   “我没有,我说的是真话。”简迪饱饱地放下碗筷,随后关心地问,“阿爹阿娘,最近还好吧?”   虞深不掩饰地叹口气:“老样子,阿爹现在都起不来床,阿娘时好时坏,之前一段时间我都得把她用绳子拴住,最近她头脑清醒时候多,总算上天开了恩。”   简迪听完,眉头深皱,陷入沉思。   虞深是独生子女,还是抱养来的,虽然和父母没有血缘关系,但她自幼心性良善,继父母对她也挺好。   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   不幸的是,后来父亲患上了强直性脊柱炎,腰间疼痛异常,无法工作,瘫痪在床。   母亲整日忧心忡忡,有一天突然发了疯一般拿刀在家里乱砍乱剁,意识不清,患有间歇性精神错乱症。   好好的一个家,被病痛拆得四分五裂。   虞深没办法,只得辍学回家,照顾父母。   好在她天性客观,善于忍耐人间困苦,不管父母如何心情不好乱发脾气,她都不离不弃,悉心地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   她开了一个餐馆,努力学习各种菜式,刚开始规模很小,只有她一个炒菜的,后来赚了点钱,便请了两个人干杂活,身体上轻松一些。   一旦有时间,她便带着父母四处求医问药,无奈的是,这两种病都不好治。   数年的艰难生活,使曾经的高中青葱女孩虞深,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女人。   她想,上天对她的眷顾可能就四个字“天道酬勤”。这么多年经营餐馆,凭借着努力的学习,勤奋的工作,一路一帆风顺,生意越来越好。   “小迪,我没事,别担心我,这么多年,我不都熬过来了吗。”虞深握住简迪的手,反过来安慰他。   简迪一瞬间想哭,他看到虞深的鬓边生了几缕白发。   这些年的生活太劳累了,一边忙生计,一边还要照顾多病的父母。   而她,却永远形单影只,孑然一身。   一个人,背负命运的枷锁,沉重前行。   “小迪,之前我都没问过你的事,现在你可以和我说说吗?”为了转换一下悲伤的氛围,虞深转移话题道。   简迪倒是很淡然,他其实也不打算瞒着:“姐姐,其实……”   简迪是一个孤儿,他自小在福利院长大。记忆中的福利院,很偏很小。   他记得小时候,和十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别人的脚往往伸到他的嘴边,他的手也被旁边睡着的人压着。   呼吸都是沉重的。   肚子永远是饥饿的。   一大群小孩儿,叽叽喳喳,一到饭点,被福利院工作人员催促着赶紧吃饭。   霸道的男孩会欺负弱小的女孩和长得瘦弱的男孩,抢他们的饭,拳头砰砰打在他们身上。   简迪是被欺负的男孩之一。   他越是被欺负,越是被饿,越是饿,越是没有力气。   越是没有力气,越是被欺负。   陷入一个死局循环。   他整日焉焉,毫无生机活力,嘴唇经常发紫,小腿像橡皮泥,任意一碰,便会出现一个巨大的凹陷,迟迟不能恢复。   他唯一吃过的一顿饱饭是因为某个大人物的到来。   那时的他,只记得那天整个福利大院都洋溢着浓厚可口的饭香味,地面异常整洁,所有的东西都焕然一新。   空中飞满了颜色缤纷的气球,墙上贴有五彩的纸。   气氛像是在庆祝什么节日。   工作人员给他们每个小孩儿都换上了崭新的衣服,女孩还格外化了浅浅的妆。   中午时刻,简迪焉了吧唧地趴在指定的课桌上,眼皮松垂,昏昏入睡。   又累又饿,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片刻后,工作人员给他们一个人发了一个蛋糕,小孩们一拿到手,纷纷心急地拆开吃了。   简迪用牙齿咬开,来不及细品,几乎是吞咽下去,他呛了两下。   工作人员严厉告诫他们:“等会儿,你们吃饭时,必须慢慢吃,谁敢一口气吃完,晚上就不能吃饭!另外吃的时候,要微笑!”   等工作人员将丰盛的午餐端给这群饿得青黄不接的小孩儿时,他们个个嘴角直流口水。   接到可以吃的命令后,简迪才敢拿起筷子,慢慢地吃。   他不敢相信,盘子里一个酥黄焦脆的鸡排、油光水滑的大鸭腿是他可以独享的。   这次每个小孩都各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有人在看着他们维护秩序,所以没发生争抢乱打的恶劣行为。   简迪满足地慢口吃,他抬眼望向门口,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来,后面跟着许多人,还有不少的记者对他们拍照片。   福利院院长满脸微笑,指着简迪他们说:“白总,我们福利院的孩子们,我们都会尽其可能地给他们提供最好的饮食,他们可怜,被父母抛弃,我们就是他们的爸爸妈妈。”   男人西装革履,不苟言笑,正是北都市第一财团白氏集团的董事长白承宗。   院长姿态卑微,讨好地继续说:“我们福利院也不在市中心,条件略微差了一点,孩子们都大了,也需要读书上学。”   白承宗微微思忖,向身后的秘书使了个眼色,秘书心领神会,迅速拿出笔本记了下来。   院长似乎要下跪般地感恩戴德:“白总,感谢您对我们福利院的拂照。”   说罢,他向一直随行的记者使了一个眼色,记者马上会意,拍下了白承宗和院长相谈甚欢的一面,还陆续拍了许多白承宗关心小孩儿们的照片。   原来这是白氏集团每年的慈善活动,这种活动,都一直是集团的总负责人亲自选点,定点帮扶,还得实地查看,以免弄虚作假。   简迪吃得好饱,非常满足。   他心中对那位大人物的到来,暗含一种期盼。   如果他天天来,就好了。   他幼稚又单纯地想。   不过,想象只能是想象,过了那天之后,他仍旧被欺负,饭被人抢走了,也没人管。   而且他发现,落在自己身上的拳头,似乎更加硬而痛。   原因是他们都长大了,霸道刁蛮的男孩比他们这群被欺负的小孩,长得更加高壮,力气更大,也愈发肆无忌惮。   简迪耷拉眼皮,无精打采地望向远处的天空,好像远处的白云,是一个饱满蓬松的馒头,他好想一口咬下去,吞下去,让饥饿的肚子不再咕噜咕噜地叫。   他本以为会继续过着这样无望的日子,直到福利院新来了一个男孩。    第31章   新来的男孩名叫马晖,长得不高,却很壮实,平底头发,皮肤是小麦色,神情冷戾,一看就不好惹。   简迪心里自动地把他划入了那些霸道的男孩一类。   因此他有意地离他远远的,不去招惹他。   福利院的外墙虽然修缮翻新了不少,让人总误以为这一定是个福利特别好的地方,可外墙的高大上,与孩子们的生活条件,根本天壤之别。   本来宿舍小且挤,又平白多了一个人,更加拥挤不堪。   马晖睡在简迪旁边,这让简迪睡得更加难受,他害怕得大气都不敢喘,紧缩瘦小的身体,把自己仿佛钉在床上一般,不敢动弹。   他怕吵到马晖,会遭来一顿毒打。   他甚至有意地把自己的身体远离马晖,往边上缩。   幸好,马晖一晚上安静入睡,一切相安无事。   可第三天晚上,便出事了。   简迪是在睡梦中被吵醒的,他揉着双眼睁开眼,宿舍的男生三五成群地围在一起,骂骂咧咧,争吵声越来越大。   简迪看到马晖被围在中间。   一群平时嚣张跋扈的男生狞着脸,对他破口大骂:“你是什么野种,也敢在你爷爷面前赛脸?!老子今天不把你打残,饭就白吃了!”   简迪询问旁边的男生,到底发生什么事,怎么突然吵起来了。   男生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解释道:“你再起来晚点就看不到这场好戏了,刚刚骆淼睡觉时把他的大臭脚塞进马晖的嘴里,马晖怒不可遏,一拳头捶在臭脚上,然后两个人就打起来了。”   简迪想象那个恐怖的画面简直想吐,骆淼的脚哪怕是洗了,也总能闻到臭味,再把它塞进嘴里……   简迪望向被包围的马晖,看到他的脸上毫无惧色。   “你就会空口说废话啊。”马晖没有被骆淼的话激怒,很是淡定,“你今天要是不把我打残,就把你的鸡/巴切了吧,反正娘们唧唧的,跟太监一样。”   骆淼怒上心头,一拳头挥过去,重重地砸在马晖脸上。   马晖也不是吃素的,马上手握拳头,予以反击。   马晖冷笑一声:“你不会是太监吧,力气就这么小?”   骆淼气得七窍生烟,牟足力气,狠狠地要掰弯马晖的胳膊。   马晖咬牙,双手使劲,壮实的手臂与手背,清晰的青筋凸起,他挥出拳头,不顾一切地砰砰砰落在骆淼脸上、胸前、背上。   骆淼感觉有无数的重拳,以雷霆之势,砸在他身上的每一处,与这粗重的拳头相比,他的拳头又绵又小,渐渐失去力气。   马晖额头出了汗,双手拦腰将骆淼狠狠地压在地上,继续打他,打得他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嘴角吐沫。   马晖的脚死死地踩在骆淼起伏不定的胸腔上:“你就是个死太监!对吧?”   骆淼又痛又无力,他连求救的力气都没有。   “回答我,是不是,你就是个死太监!”   马晖脚发力,一阵千刀万剐的痛觉,让骆淼生不如死。   骆淼的胸前肋骨,被如车轮的暴力疯狂碾压,他好像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   他绝望地哭了出来:“救、命、啊,我错了,我再也不敢把脚塞到你嘴里了,求你了,我好痛啊。”   马晖见好就收,冷眼看了一圈周围被吓得默不作声的人,眼光与简迪怯怯的目光,正好对上。   吓得简迪瞬间低头。   有人将骆淼扶到别的房间去,奇怪的是,并没有人去向福利院的老师告状。   这一晚上过去后,简迪奇怪地发现,原来挤得要死的宿舍好像宽敞了不少。   原因竟是,许多人怕了马晖,要求搬到别的宿舍。   另外简迪还惊奇地发现,晚上他再也没有被别人挤着,也没有谁的一双臭脚肆无忌惮压在他身上。   这些,都与马晖有关。   简迪仍旧小心翼翼,可没想到,马晖主动招惹他。   有天晚上,简迪如往常一样,弓着身子,紧缩身体睡觉。   马晖对他说:“手伸出来。”   简迪不知所以,但还是乖巧地伸出手。   黑夜中,一个东西被塞到简迪的手心。   是一颗糖。   白色的,闻着香香的棉花糖。   简迪不敢相信,也不敢接受:“这,我不能要。”   马晖不耐烦地回答:“赶紧吃了吧,肚子一直叫,吵死了,吵到我到现在还没睡着。”   简迪感到一阵尴尬,他背过身,轻轻地撕开袋子,默默吞咽。   一颗糖,让他饥饿难耐的肚子,终于不再叫唤。   第二天,简迪如往常一样,躲在角落里吃饭。   马晖找到他,和他挨着坐。   “你就吃这?”马晖看到简迪的碗里,两三口白米饭,几片青菜叶子,外加两三片土豆。   简迪不知道马晖为什么要这样问,他拘谨地低头不语。   马晖再看周围和简迪一样躲在角落吃饭的孩子,都是一样毫无油水的饭菜。   他再看骆淼那一群人的饭菜,鸡腿肉条蛋汤一样不缺。   马晖默不作声靠近骆淼,拿起他的饭菜,猛地扣在他的脑袋上,滚着热烫的饭菜,将骆淼的脸灼得疼痛难忍。   骆淼本想发作,但看到的是顶着凶恶脸孔的马晖,他一下子萎了,反而求好地问:“马哥,怎么了?”   马晖哼了一声,看着这一群以骆淼为中心横行无阻的团体,没好气地说:“你们再敢抢别人的饭,别怪老子打你们。”   马晖又回到简迪身边,将自己的饭和简迪的换了,以下命令的口气说:“吃吧!”   简迪怕怕的,胆怯地小口吃起来,用余光观察马晖,只见他大口嚼饭,心无旁骛。   周围的人,都以一种奇异的目光,看向马晖。   平时福利院孩子们吃完饭后,最大的娱乐活动便是在宽阔的草地上自由玩耍。   恰好此时正是仲春时节,时和气清,草长莺飞,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开得姹紫嫣红,随风摇曳。   简迪平时饿得没力气,动也不想动,自从马晖狠狠教训了一番骆淼之后,他的饭,原原本本在他嘴里,没被抢走。   吃饱了,便有富足的力气。他开心地依着花朵散步,佝着身体,仔细欣赏不同颜色的花朵,时而微笑地闭眼睛,闻沁人心脾的花香。   驻足片刻,他再转身,碰到了马晖。   要是依着以往,简迪肯定会假装没看见默默走开。   可,心中一股力量让他站在原地。   他微笑地对马晖说:“谢谢你。”   马晖神色稍动,粗黑的眉毛微挑,他手拍在简迪肩膀上:“别说感谢之类的狗屁话,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简迪低头,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反应。   马晖望向湛蓝色的天空,一只白色飞鸟,自由自在地在宇际划出一道飞痕。   他露出极其羡慕的神色,不禁神动。   简迪还是第一次在马晖脸上,看到如此温和,乃至温柔的表情。   马晖扭头,对上简迪的眼睛,问了一个让他心颤无比的问题:   “简迪,你想离开这儿吗?”   离开?这对简迪来说,好像是个很遥远的事,可心里却分明在蠢蠢欲动。   他常常一个人发呆,会好奇走出这个狭小大院的外面是什么样子,远处的天空和这里是一样吗?   最重要的是,他讨厌这里。   被欺负已经家常便事,半夜被身上的痛觉折磨得难以入睡。   他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没有人关心他,没有人安慰他。   可身体已经在这里扎根,逃离也只是偶尔念想作祟,没有付诸行动的计划与果敢。   如今马晖这一问,让他看到了希望。   不知怎么,他对马晖毫不避讳地说:“我想离开,你呢?”   马晖微微一笑,对他说:“这还用问,那是肯定啊。”   两个人达成了某种默契。   两个男孩在酝酿逃跑计划。   马晖嘱咐简迪:“多吃饭,多认字!吃饱饭才有力气跑,多读书对以后好。”   简迪认真地照做,马晖则是不断地告诉简迪外面世界的事,告诉他东南西北方位,让他晚上跑的时候,跟着星星的方位,跟着竹子生长的方向。   简迪如获新生,每天都能从马晖那里学到大量知识。   他对马晖由原来的敬而远之到亲密无间,两个人如同战友,即将奔赴前线。   逃跑机会始于初夏的某个晚上。   这是马晖定的。   白天,他悄咪咪地找了两个背包,把积攒的饼干、红薯、水放在里面,他和简迪一个人背一个包。   半夜两点,等所有人都睡着之后,马晖悄悄地拉上简迪,蹑手蹑脚起床,屏住呼吸呼吸,跑到庭院内。   大门是锁着的。   马晖早已提前摸熟了路线,他带着简迪跑到后山的围墙处,那里有一颗大树。   他一马当先踩着树桠,借着树枝,半跳到围墙上。   简迪也照着他,踩到树枝上。   “手给我!”   简迪没想到马晖的手如此强壮有力,一下子就把他稳稳地托到墙壁上。   然后他们两个男孩再踩在围墙外的一颗大树上,顺着树,滑下来。   晚上月色十分皎洁明亮,照亮道路。   马晖抓紧时间,紧牵着简迪,一路奔跑,   不知跑了多久,马晖才停下,简迪大口大口喘粗气。 第32章   马晖从背包里拿出一袋饼干和面包,分给简迪吃。   两个人简单地补充完体力后,又开始奔跑。   过了许久,马晖才停下。他看向简迪,这个孱弱的小男孩,虽然疲惫地大口呼气,可明亮的眼睛散发神采。   简迪打量四周,黑黢黢的,他第一次见到福利院以外的世界,整个人都是懵懵的。   他扭头眺望远在视线之外的那个他讨厌的地方,自小生长,却毫无感情。   外面的世界黑漆漆,充满危险。   可他,死也不会回去。   马晖递给他水,笑问:“简迪,害怕不?”   “不怕!”简迪毫不犹豫地回答。   阴森的茂林中传来嘶鸣声,简迪身体颤抖,他抬眼四望,这偌大周遭的世界,只有他和马晖两个人。   经过刚刚亡命般地逃跑,身体已经承受不住。   马晖建议两个人慢慢地走,简迪欣然同意。   简迪就这样毫无保留地跟着马晖,一路前行。   又走了很长时间,在一个十字分岔路口,马晖停住。   他神情似乎有些沉重。   他深长地望向简迪,他发现这个男孩此刻正神思遐游,精神焕发,对未来充满兴奋的期待。   “简迪,我想我们要告别了。”马晖注视天上的月亮说。   简迪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以为他会一直和马晖在一起,他心里已经深深依赖上了他。   马晖注意到简迪沉默地咬唇,倔强的神情让人心生怜悯,小男孩单纯地皱起眉头,长长的睫毛似乎发出哀伤的叹息。   “唉,你别装出这么可怜的模样好不好?搞得我像是把你丢了一样。”马晖粗实的胳膊,轻打在简迪肩上,他以这样的方式安慰他。   他哪里有装,明明是真的、真的不舍得他。简迪懊恼,却又无可奈何。   马晖决定的事情,谁也改变不了。   马晖叹口气:“唉,那好吧,那我再继续陪你走一段路,天马上就要明了,太阳升起,我就得走了。”   看见简迪圆圆的大眼睛,落下晶莹的泪珠,马晖情不自禁地摸他漂亮可爱的脑袋。   正如马晖他自己所说,黎明的光冉冉升起时,他停下,握住简迪的手,嘱咐他:“简迪,别害怕,没有人能陪谁一辈子。往人多的地方跑,一切会好起来的。”   “可,你还没告诉我你的故事呢?”简迪泪眼汪汪,似乎是在乞求他。   马晖给了简迪一个大大的拥抱:“别哭了,快去吧,以后有缘再见的时候,我再告诉你我的一切。”   于是,简迪不得不和他的这位唯一的好朋友告别。   马晖告诉他要一直往北走,马晖自己则是一直向南跑。   黎明的曙光燃烧小男孩破碎的瞳孔,他面孔倔强,双手紧握书包,头也不回地向北跑去。   虞深是在一天早晨买菜的时候,捡到了在青禾街头奄奄一息的简迪。   她将这个浑身脏兮兮的男孩放在采购菜品的三轮车上,用衣服外套将他裹紧。   回到家,虞深先是将简迪浑身清洗一番,再给他换上干净舒适的衣服。   明明身体是暖和的,鼻息正常,可怎么就是不醒。虞深喂了温水给简迪,他才勉强睁开眼,随后又昏睡过去。   三天后,简迪才醒过来。一睁眼,便是一个陌生人映入眼帘。   “你醒了,肚子饿吗,我给你煮面吃吧。”   说罢,虞深便起身去厨房。   不知道是不是饿极了,简迪将虞深做的面,吃了精光,虞深则是在一旁,浅浅地笑。   “小朋友,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虞深语气亲昵地问。   简迪睁着圆碌碌的眼看着她,嘴唇紧抿。虞深又问了几个问题,简迪仍是一言不发。最后,虞深只得放弃。   一连续好几天,虞深都会做各种各样的饭给简迪吃,而简迪也不负众望地全部吃完了,这让虞深很是开心。   直到某天,虞深在和他的父母商量要把简迪交给社区或者福利院时,简迪双眼通红地揪住她上衣一角,眼睛滴泪,声音嘶哑:“求求你,我不想去福利院!”   虞深惊讶地抱起他,摸他的脑袋安慰他,跟他科普福利院的各种好处。   简迪神情阴暗,似乎很痛苦。   虞深细心地捕捉到这一点,握住简迪的小手:“好吧,不送你去福利院,和姐姐在一起生活,你愿意吗?”   简迪轻轻点头。   从八岁的男孩,到十八岁的成人,年华纵逝,十年时光,如白驹过隙。   “姐姐,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音乐吗?”简迪从往事醒转过来,看向虞深。   虞深左手手掌撑住下巴,眼神慈祥,顺势问:“为什么?”   “因为姐姐你在我很小的时候,睡觉时会拉小提琴给我听,我觉得十分好听,便自然地喜欢上了音乐。”简迪从容地说。   虞深眨眨眼睛,忽而又叹口气:“小迪,我已经好多年没碰琴了。”   生活的重担不允许她做这些附庸风雅之事。   简迪轻轻握住虞深的手,灯光下,这双手被照得筋脉毕现,是任何人一看都觉得是无比沧桑的手。   常年的买菜洗衣做饭操劳已经使她的手肿胀通红,粗糙无比,冬天冻疮结的疤痕历历在目,仿如枯干的树木,诉说着生活的苦难。   “姐姐,这么多年,谢谢你。”简迪一直很想找个机会真挚地感谢她,“要不是你,可能我早横尸街头被流浪狗吃了。”   虞深用袖子擦眼眶翻滚而下的泪:“小迪,别这么说,要不是你经常帮衬我,姐姐真的不知道如何将这个家支撑下去。你是我的家人,是我的弟弟,客气的话,以后别再说了,不然姐姐可要生气了。”   简迪深刻地点头:“好,姐姐,我答应你。”   随后简迪从背包里抽出一张海报纸给虞深,他解释说:“姐姐,这是浪腾公司举办的音乐海选活动,我已经报名参加。”   虞深笑笑说:“你肯定能选上的。不过,这浪腾在哪里,是个大公司吗?”   简迪笑笑说:“姐姐,浪腾在北都市中心,是最大的文娱公司。距离也不算远,我和朋友一起去,这你就不用担心了。”   虞深点点头,她打量简迪,十分欣慰,从前长得瘦弱无比的小男孩,转眼间,变成了眉清目秀的大男孩。   夜色渐深,简迪也不忍过多打扰虞深,于是将黑色礼盒塞给她之后,便转身告别。   晚间,虞深梳洗完之后,好奇地拆开简迪送给她的礼盒。   一封牛皮纸外封的信。   她打开,是简迪端正清秀的字迹:   姐姐,上次我在天河桥卖唱的时候,有个奇怪的人把我的歌曲买断了版权,他给了我20万。我把它存起来了,你留着用。从今天起我就十八岁了,可以靠自己养活自己。姐姐,我办了一个新手机号,你有什么事一定及时给我打电话,我一定会第一时间赶回家里。   礼盒底部果真有一张银行卡,密码贴在背面。   还有一瓶价格昂贵的精华霜与一盒品牌面膜。   “这孩子……”虞深的嘴角弯起欣慰的笑,“小迪,你会好起来的。我也会好起来的。”   -   周瑾风没想到一部平平无奇的传统仙侠正剧居然也能爆热搜,将顾以安、梁思影、江漾声推到文娱榜热搜第一。   最备受瞩目的当属于顾以安,他的热搜词条多到数不胜数:   顾帅帅 帅爆了   顾帅帅 古装剧颜值绝杀   顾以安 人与名苏到爆   绝美演技   神仙眼睛   身材挺能打   ……   在没有资本的涌入加持下,顾以安凭借着出圈的演技,俨然已成为北都市娱乐圈新晋顶流。   同时顾以安、梁思影、江漾声三个人被称为古装三绝。   而且还衍生了各种五花八门的唯粉和cp粉,在微博上你争我夺,好不热闹。   人一火,各种各样的代言接踵而至。周瑾风不出意料地接到了江南诗语的邀约合作,周瑾风安排乔歌与其对接。   不同于屌炸天的英文洋牌,江南诗语是北都市鼎力数百年而屹立不倒的传统绣工企业,专注做锦绣旗袍、传统西服,人工裁剪,品质卓越,在全球都畅销。   乔歌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顾以安。   “哦,知道了。”顾以安淡淡地回复。   乔歌发现顾以安好像对“红”这个事情不太感冒,但凡换另外一个人,估计早就喜得飞上了天。   乔歌做完行程表之后,给顾以安看。   “顾哥,我发现你无论是拍戏还是获奖,还是拿商广代言,都好淡定啊。”乔歌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疑惑,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认为顾以安脾气温和,是个好说话的人。   “怎么,淡定不好吗?”顾以安笑笑回。   “我之前带过的艺人,要是能拿到这么有价值含量的商广,我都能想象他走路比螃蟹还要肆无忌惮的样子。”乔歌如实地说,她不吐不痛快。   乔歌的话引起了顾以安的警觉,按照坑比系统给他的设定,他应该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的确不应该这么淡定。   于是他思索一番,嘿嘿地解释说:“其实之前我就是因为在前公司嘚瑟太过而被开除了。”   “啊!”乔歌难以想象,不过也好像接受了,怪不得,原来是这样,她感到一阵心酸的沉默。   低调,才是打工人的第一准则。   乔歌申请公司给顾以安安排了一个专业老师,教他如何拍摄广告。   顾以安故意表现得像七岁智障儿童,顺从地听从指导,在“人设”里呈现自己。   拍摄的取景地位于北都市武湖旁,地点是江南诗语那边定的,说是现在正是盛夏时节,武湖一大片的荷花十里飘香,很是应景。   乔歌早早开车载着顾以安来到了武湖,摄影棚已搭建好。   顾以安找好位置,化妆师按部就班地给他上妆。   片刻后,一阵熙熙攘攘的吵闹声引起了顾以安的注意,他走出化妆间一看,一群人围在一起比比划划。   他问乔歌怎么回事,乔歌说:“这个摄影师是个德国人,说的什么话,我们都不知道。”   顾以安凑近,只见三五个工作人员,你一嘴我一嘴,试图和摄影师交流,摄影师急得脑袋冒汗,嘴巴里蹦出来的词,像是不知名的咒语,一个也听不懂,他没办法只好用手比比划划。   见顾以安到来,所有人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似乎蕴含了极大的期待。   这给顾以安一阵压力。   要是这个摄影师说英语,他还能游刃有余应对,毕竟穿书之前,他拼命学习过英语,在国际舞台上,竖着耳朵仔细听,还是能和外国友人顺利交流的。 第33章   这个德国摄影师有个中文名字叫花世眸,是他自己取的。   他觉得北都市是个花一样的地方,使人一眼望去留恋到难以合眸。   这次他有幸被德国公司外派到北都市来交换学习,为著名的江南诗语拍摄封面杂志。   此刻他正焦头烂额地捣鼓他的相机,无奈周围没有一个人听得懂他的话,雪上加霜的是他的随身助理今天拉肚子进了医院,无人翻译他的德语。   花世眸见顾以安凑近,好似抓住了救命稻草,满怀期待地望着他。   在周围所有人的注视下,顾以安充满自信,用一口仿佛在德国生活了十年的口音和花世眸畅快地交流。   旁人都惊呆了,乔歌更是难以置信地看着顾以安,她没想到他居然还能这么流利地讲德语。   “乔歌,周围有没有卖胶卷的,他胶卷不够。”顾以安的一番话把乔歌从震惊中拉回来。   “哦哦,好的,顾哥,我马上去买。”乔歌反应过来立刻说道。   顾以安又贴心地加了一句:“你把他带着,否则买回来不合标准,岂不是白跑了。我跟他已经说清楚了,放心吧。”   乔歌嗯嗯地点头,开车带着花世眸去买胶卷。   顾以安悬着的心可算放了下来,刚刚众人把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颇有些让他骑虎难下。   “七七,刚刚谢了。”顾以安朝系统眨眼。   【嘿嘿,老大,不用谢,都是你应得的。】系统七七今天的大屏幕是晃死人不偿命的超级变态大黄色,刺得顾以安直视它不能超过三秒。   顾以安:“……”   就在刚刚千钧一发之际,七七给它注入了一个语言礼包,使他迅速掌握了德语。   还好这系统没乱给,万一来了个法语挪威语意大利语……牛头不对马嘴,岂不尴尬?   不知道是不是被系统坑出毛病,顾以安老爱多想。   【叮咚!叮咚!老大,他来了!】系统七七兴奋地提醒顾以安。   顾以安举头四望,熟悉的迈巴赫888888车牌号太过于吸睛,它优雅地朝摄影棚驰来。   车里的人缓缓走下,司机薄聿言为他及时用遮阳伞遮住太阳。   白晗今天身着黑色薄裤,上身是一件极其简约的白色T恤,墨发微扬,如烈日中灿烂盛开的花朵,朝气蓬勃。   他五官绝丽,目光沉静如水。   白晗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走向顾以安。   “白总,你不会说我们是巧遇吧?”顾以安率先开口,他的目光偶尔在白晗精致性感的锁骨上流连。   白晗笑说:“是巧遇,你信吗?”   说毕,顾以安才发现车里还下来了一个中年男人。   他面色沉稳,腿力矫健,匆匆跑过来,工作人员都纷纷上前问好,原来这是江南诗语的掌门人应承怀。   顾以安一头雾水。   白晗解释说:“我半路上碰到他,我听说你在拍杂志,所以想来看看你。”   顾以安眉眼含笑,他真想在撩拨一下这么单纯又勾人的美人,考虑到众目睽睽,他还是忍住了。   应承怀对工作人员布置了新任务,顾以安听懂,原来是白晗也要拍杂志。   莫非是跟我拍?顾以安发出惊喜的疑惑。   很快,白晗的话便证明了他的猜想。   只见白晗问应承怀:“应总,我是不是扰乱了你们的拍摄计划?”   一听这话,应承怀汗都要冒出来,他的语态诚惶诚恐:“白总,您折煞我了,您能来拍,是我们的荣幸之至!”   白晗淡淡地颔首,让应承怀忙去了。   很快,白晗便由专业的化妆师上妆,他容颜昳丽,皮肤光滑,只需略微勾勒,便如浑然天成一般,让人赏心悦目到离不开眼。   摄影棚外安装了好几台专业的降温机,清凉的冷风拂面,倒也不算热。   顾以安穿上江南诗语最新款的夏季西服,面料十分轻薄,合身得恰如其分,将他修长的身材,衬托得更加完美。   不过,顾以安的目光时不时的、习惯性地落在白晗身上。   他的背,挺拔如松,笔挺的西服,毫无遗漏地展现他宽肩窄腰的优越身材比。   顾以安感受到心脏处传来的跳动。   他凝神,使自己不要偷偷看他,可心神却飘忽不定,难以自持。   先是各自的单独照,然后是合照。单独照还好说,合照的话,顾以安仿佛自己的手不是自己的,不知道往哪里摆才好。   两个人背对背的合照拍完了,马上要开始拍正面互望的照片。   白晗暗黑的瞳仁,像一把无往不利的吸铁石,将顾以安牢牢地钉住。   顾以安屏气凝神,勉强稳住阵脚。他对上白晗的目光。   只是他的目光,如暗夜里的红玫瑰,隐藏半是炙热半是危险的诱惑。   顾以安无法承受,他率先缴械投降,偏转头颅,眼睛看向别处。   白晗嘴角勾起,浅浅的,带有危险的笑,逼近他,在他耳畔沉沉、用一种极苏的语调地问:   “顾先生,你害怕了?”   顾以安握紧拳头,沉思片刻后,面带微笑,露出玩味的眼神,反击道:“白总,我刚刚只是不舒服,我有什么可怕的。”   白晗注意到顾以安的耳后根,泛起淡淡的绯红。   他浅笑,伏在他耳旁说:“顾先生,这招对你很有效,激将法。”   顾以安:“……”   靠,栽倒在他手里了。   经过一顿朴实无华的“激将法”过后,两个人很自然地拍完了室内的合照,到了外面,取景地是真实的武湖。   六月正是荷花盛开的大好时节,湖面上覆盖成千上万的荷花花朵,一阵微风吹过,十里飘香。   顾以安心情大好,不小心一只手靠在白晗的肩上,恰好这幕被花世眸捕捉到了,他激动得大喊大叫。   顾以安跟花世眸用德语交流,他是想看刚刚的照片。   照片是瞬间抓拍的,所以很自然。照片中的顾以安神情悠然地欣赏荷花,另一只手惬意地搭在白晗肩上。   他们静立站在万里绵延的湖面前。   修长的背影背对摄像头,远处的白色飞鸟疾驰而来,将彼此沉默又像很熟悉的两个人,带入一望无际的夏日荷花图中。   白晗的目光,在飞鸟盘旋消失的尾迹,如蜻蜓点水落在顾以安身上,似有意,似无意,如落花飘零渡水,又如秋叶碾化成尘。   用花世眸的话来说,这叫“惊鸿一瞥”。   顾以安嘿嘿笑,对花世眸说:“这叫美人垂眸。”   拍摄了好几组照片才正式完工。顾以安和白晗均换回自己的衣服。   应承怀急忙迎上来,笑眯眯地对他们说:“顾大明星,白总,中午能否赏个脸让我们江南诗语请您们吃个饭?”   白晗望向顾以安:“你中午想在哪儿吃?”   顾以安可不想浪费和白晗的相处机会,他果断拒绝应承怀的邀请:“不了,我下午还有事,先回去了。”   应承怀也没生气,眯着讨好的脸,满口说一些冠冕堂皇的挽留话,弄得顾以安耳朵都起老茧了。   待走远后,顾以安终于和白晗单独相处。   他发现,这个人一直和自己,寸步不离。   顾以安停下,白晗也停下。   顾以安有心想调戏一下他,他腆脸,凑近白晗,指尖在他薄薄的衣服上轻戳:“白总,你这么紧跟我,难道想吃了我?”   “不想被我吃吗?”白晗握住顾以安的手腕,目光变得深沉而炙热。   太犯规了!顾以安内心咆哮,他还以为白晗会和平常一样不动声色,今天一撩,怎么变成了一只蓄势待发的野狮?   好在顾以安迅速镇静下来,他舌尖在紧遏住他手腕的那双修长白皙的手上轻轻点染,目光晕染桃花的殷红,痴痴地看着他,声音是压低了暗哑:   “吃我,也未尝不可。”   -   周氏集团。   周小北兴冲冲地跑来找周瑾风,发现他哥痴痴地望着窗外发呆。   周小北悄悄地凑近周瑾风,冰凉的手指握住周瑾风细长白皙的脖子,大声呼喊:“哥哥!”   周瑾风迟疑片刻,才回过神来。眼见是周小北,他转椅转过来,将拿在手上的钢笔,随手一扔,问:“你来干嘛?钱用完了?”   “啊啊啊,哥,看你这话说的,难道我找你只是要钱吗?”周小北委屈巴巴地瞪眼。   周瑾风自然地往转椅上一靠,修长的双腿架起二郎腿,淡定说:“那不然呢?”   周小北无话可说。   他东张西望,瞟到办公桌上的杂志,正是最新一期的江南诗语。   “哇,这是以安哥哥?!”周小北拿起杂志,仔细地凑近看,嘴里发出惊呼,“好帅啊,这个人又是谁,好漂亮啊!”   周瑾风脸色暗沉,随后站起,从隔壁房间拿出一瓶白兰地,猛烈地喝了一杯。   周小北注意到他的举动,关心问:“哥,你怎么了?遇到啥事了?”   周瑾风喝过酒,脸色才温和起来。这时,他才注意到周小北脖子戴着一个满是倒刺的黑色项圈,头发烫成红色,手臂处缝了几道刀疤。   他顿时怒不可遏,一把拉住周小北斥问:“你这是怎么搞的?!谁伤的你?!”   周小北见周瑾风大惊小怪的样子,哈哈大笑:“哥哥,没有谁伤我,这都是假的,贴上去的!”   周瑾风盯上他的黑色项圈,生气说:“你是狗吗,脖子上戴这个干嘛,好好的人不做,非得做狗!”   周小北一阵无语,他觉得今天他的哥哥很是反常,要是以往,哥哥肯定会细声细语地问,等他解释,怎么今天发这么大的火,难道……   周小北卖萌撒娇地扑向周瑾风,黏黏糯糯的语气在周瑾风耳边:“哥哥,你是不是被人甩了,今天心情这么不好?”   周瑾风意识到刚刚的确没控制好情绪,他扶额坐在沙发上,冷笑道:“小北,记住,从来只有你哥甩别人,哪个敢甩我?”   周小北乖巧地点头:“对昂,哥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哪个甩你就是她眼瞎!”   周瑾风苦笑一声,拿起桌子上的杂志,手指按在顾以安旁边的人,对周小北说:   “这个人是我的朋友,白氏集团的总裁,白晗。”   周小北恍然大悟,情不自禁地看向杂志的封面图说:“哥哥,他们俩可真配。你觉得呢?” 第34章   周小北没注意到他说完这话,周瑾风的脸色蓦然阴沉了一下,金丝框眼镜下的瞳孔恼怒地扩张。   他双眉微蹙,一股难以言说的闷气堵在胸口。   不过,在周小北扭头看他的时候,他已经恢复如常,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就在刚刚脱口而出的瞬间,周小北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他怎么能对封面上的两个男人说配呢……   他真怕周瑾风会多想,好在周瑾风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深究他的话。   周小北双手环住周瑾风的脖颈,脸贴在他的脸庞上,宛如一只小猫蹭来蹭去,周瑾风宠溺地摸他的脑袋:“有什么事,你说吧。”   “欧耶,哥哥简直对我太好了!”周小北从小到大但凡有事跟他说,总会熟练地给他来一套撒娇卖萌套餐,“最近浪腾在海选歌手,我报名参加了。”   周瑾风好像早就知道此事,很是淡定:“你去吧,反正你也成人了,我也不能一直把你绑在我身边。”   “哇,哥哥你真是深明大义,我还以为你会骂我呢!”周小北睁着汪汪眼,一副惹人怜爱的模样。   周瑾风勾唇一笑,伸手握住周小北的手:“小北,在北都,谁敢伤害你,哥哥会要他百倍千倍地偿回来!”   他又戏谑地加上一句:“万一没选上,随时回来,哥哥养你。”   周小北本来听得感动得稀里哗啦,突如其来的“没选上”三个字很不对他的胃口,他叉腰,不服气道:“哥哥,我已经初选通过了,复选嘛,还不是轻而易举。”   “是吗?”周瑾风玩味地擦拭眼镜,“要不要我给你走后门啊?”   “绝对不要!”周小北态度坚决,“这样很没意思,我宁可选不上!”   简迪离开青禾街去浪腾是独自一人的。   本来和小伙伴们约定好一起去浪腾,可惜他们在初选就落榜,无缘去北都市。   小伙伴们都由衷地给他祝福,希望他能顺利选上,实现音乐梦想。   简迪选择坐火车,他本来轻便的背包被姐姐虞深塞满了各种吃的喝的,搞得鼓鼓囊囊,沉重了不少。   虞深满脸笑意,他能选上,她真为他高兴。   她一方面希望简迪去北都,可以更好地发展,另外一方面,又担忧他,毕竟他们一起在青禾街生活了十年,骤然分离,外面的城市人生地不熟的,他又这么单纯无欺……   虞深像妈妈一般唠唠叨叨,对简迪嘱咐了很多事,大都是生活方面的,简迪认真倾听,时不时给她回应。   在简迪即将要踏上火车的那刻,虞深突然想起,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得告诉简迪。   她扬起手机,给简迪看了一张她与一个男人的合照。   虞深说:“这个人我认识很久了,一直想找个机会跟你说,三天前他跟我表白。我答应了他与他交往。”   简迪默默打量照片上的男人,抬眼间,虞深眼角细小的皱纹与鬓边额间的白发,让他生出悲怆的心凉。   明明是未到中年年纪的女子,可看起来如此疲惫苍老。   他抱住虞深,眼眶含泪:“姐姐,他对你好,我才认。”   虞深安慰他:“小迪,这个你不用担心,他要是对我不好,有他好瞧的。”   简迪听了稍感安慰。   眼见火车疾驰而来,简迪不得不提着沉重的包与虞深告别。   “小迪,就算天气热空调也不能开太低,晚上要盖被子,火车上别喝陌生人的水,别轻易相信别人,路上注意安全啊,找到地方住了给我打电话报平安……”   姐姐絮絮叨叨的话,随着列车的驶别,渐渐消失。   简迪并不是第一次来北都市。在彻底迷恋上音乐的少年时期,他和小伙伴经常来北都听音乐会,四处找音响店买CD,或者找清吧听音乐。   音乐如同他的手和脚,已经融入到身体里,如胶似漆,不可分割。   简迪戴上耳机,欣赏火车外的大片空旷的绿地景色,今天天气格外好,万里无云,天色极静极蓝,仿若轻快的音律,让人安宁。   火车上的人不多,大都安安静静地各自在座位上入睡。   一个小时的火车,简迪背上包,下车。出站他便被一群拉客的人围住:“帅哥,去哪里啊,的士直达哦!”   简迪摇头婉拒,他默默地走到离火车站不远的凉亭,拿出手机,似乎给某人发微/信。   十分钟后,一辆白色奔驰停在简迪面前,从车上下来一个戴褐色墨镜,穿花色短袖的年轻男孩。   “哎呦,我的小迪迪,快进来吧,可别把你的细皮嫩肉给晒伤了。”   这个看起来活泼开朗的男孩叫褚恒,红色头发亮丽无比,脖子闪着银色项链,左耳朵打了五个黑色耳钉。   简迪在酒吧里认识他的,这次海选比赛,褚恒还专门来问他,得知他要来北都市十分高兴,说什么也得来接他,一起嗨皮。   褚恒将简迪的大包接过来,放在后备箱里,让他坐副驾驶的位置。   简迪一头猫在后面的位置:“坐后面舒服点。”   “嘿嘿,随你啦。”褚恒毫不在意,脸色高兴,为他的到来感到满是兴奋,“你吃饭没,先去吃饭吧,我请你,咱们去吃佛跳墙!”   简迪问:“怎么要吃这么贵的,你发大财了?”   褚恒开车,透过后视镜望向简迪:“没发财就不能吃点好的吗,我是为将来的大歌手明星接风洗尘!”   简迪:“……快别这么说,八字还没一撇呢,万一我落选了,岂不是白瞎了你的钱。”   褚恒哈哈大笑:“小迪迪,钱花多少都是花,反正本小爷有的是钱。为你花我乐意。”   简迪摘掉头上戴的黑色鸭舌帽,露出青葱的少年模样。   “我听说周小北也参加了,到时候你们一起出道,可就好玩了!”褚恒已经开到市里。   “哦,这个我知道。恒哥,你咋不参加呢?”简迪好奇问。   “这你就不懂了吧,首先我不是你们这种音乐狂人,再次我喜欢自由。”褚恒笑意洋洋解释说。   “最重要的是,你钱多。”简迪不由得加了一句。   “哈哈哈哈哈,你说得对,不过你说得不完整,我是钱多爱浪。”褚恒补充道。   一周后,简迪身穿极其正式的白色衬衫,出现在浪腾公司。   如此耀眼的高楼大厦,真正地身临其境,他忐忑起来。   他不是没做过最坏的打算,落选了,大不了再来!   可,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自己被选上。   在这里,几乎聚集最优秀的歌手,他以前喜欢的CD唱片,好多都出自于这里。   公司外面摆了一个巨大的临时帐篷,有工作人员在登记。   简迪来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在排队,一眼望去,全都是青涩面孔的男孩。   他按照秩序排队。   远处一个身背吉他的男孩朝这里奔来,横冲直撞,差点把简迪撞倒。   周围的人都在小声嘀咕,似乎对这个莽撞的男孩发泄着不满。   撞人的男孩不好意思鞠躬:“不好意思,对不起,刚刚在听歌,脚打滑了!”   又来了一个男孩,比这个男孩高一些,神情漠冷,他牵起撞人的男孩,自觉地到后面去排队。   简迪登记完信息,在旁边的自助售货机买了一杯冰矿泉水,取水的时候,他的肩被人轻轻拍着。   回身,发现是刚刚两个男孩。   他一脸疑惑。   刚刚撞人的那个男孩大笑起来:“简迪,我是池意啊,不认识我了?!”   简迪努力回想,恍然大笑:“欸,看我这记性,五年没见,你居然还记得我。”   池意笑:“我当然记得你,你是唯一用歌声打败我的人。”   简迪不好意思挠头:“那时候太张狂了,只要和音乐相关的,我都迫不及待地想去尝试。”   池意却说:“我就喜欢你年少轻狂的劲儿,我一直以为自己够痴迷音乐了,没想到你比我更狂爱。”   简迪看向站在池意身边沉默的男孩,他再次陷入沉思,终于想起他的名字,叫闻心。   五年前在北都市长明街一个小型音乐节比赛上,简迪打败了他们俩,拿到了第一名。   简迪看到池意的手腕上绑了一根红绳,在左手。   闻心的手腕上也有一根一模一样的红绳,在右手。   “简迪,我知道,你肯定会来浪腾的。”池意为了转移简迪的目光说,“毕竟三年才有的一次机会,错过了又得等三年了。”   简迪点头:“我也不强求什么,一切顺其自然吧。”   池意的话,让他产生一阵压力。   如果这次没选上,后果他不敢想。   他将音乐视为唯一。   如果在青禾街,他有信心,拔得头筹都没问题。   然而在北都市,他的信心被动摇,这里人才济济,和他一样的人数不胜数,将音乐当成梦想,渴望自己的歌声被千千万万的人听到……   工作人员将信息登记完成后,给来参选的人发放了序号牌,让他们按照顺序排队,由工作人员带领他们去面试。   简迪粗略看了一下来参选人的数量,不过一百人左右,与家乡那边几千人的规模相比,已经算少了。   工作人员引领他们到专门的休息室休息。   休息室空间很大,有各种冰凉的水果饮料,还有各类甜点。   不过简迪一点吃喝的心思都没有,他找个角落,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的是他准备要唱的歌曲。   他心里暗暗再复习一遍旋律节奏,闭目凝神,脱稿无声地唱起来。    第35章   在工作人员将简迪引到面试的房间时,傅朝刚好被林易推着轮椅从电梯出来。   转角过处,一阵急促的心绞痛,从心脏传来。   傅朝捂住心口,紧抿嘴唇,按捺住疼痛。   就在他抬眸的刹那,一个勾勒得如水墨画清晰的背影,赫然钻入他的眼睛。   熟悉的感觉如一阵激烫的电流,燃烧全身,他似乎要沸腾。   白色干净的衬衫,黑色笔直的裤子,优美高雅的脑袋,修长挺拔的身姿。   和梦里那个人的身影,如出一辙。   他苍白的指尖,止不住地颤抖。   凉薄至极的脸上,浮现难得的神采。   但很快,白色衬衫背影的男孩,走进电梯,消失不见。   柳却西将这一幕尽收眼底,她俯身,附在傅朝耳边,等他的示令。   傅朝问:“这是今年歌手海选入围的选手?”   柳却西恭谨答:“是,傅总。是左明负责此事。”   傅朝没注意到自从他回到公司后,柳却西将之前老实称呼的“明总”直接改口为“左明”。   “你去要一份名单过来,我要看一下。”傅朝说。   “收到!”柳却西兴致高昂,立刻去办。   柳却西踩着高跟鞋,一路火花带闪电,差点没把端着星巴克咖啡的女同事撞飞,她定睛一瞧,还是公司里的死对头余姗姗。   “你要死了!”余姗姗顶着金色大波浪头发,怒气冲冲地说。   “你才要死!”柳却西语气是狠的,表情依旧很高兴。   柳却西翻了个白眼:“你怎么诈尸了,居然来上班了?!真是青天白日见了鬼!”   余姗姗优雅地喝咖啡,杯沿是烈红的唇迹,她同时也对柳却西翻了个白眼:“老娘的事,要你管!你跟个疯婆子一样!”   柳却西心情大好地没跟她吵起来:“你爱干啥就干啥,我才懒得管呢!不过,我提醒你,你最近最好少来打扰傅总,他可没空理你,而且他身体不好,跟人说话费神!”   余姗姗听闻此话,沉思片刻,语气放缓:“我知道了,你就护好你的宝贝傅总吧。”   两个女人彼此又互相鄙视翻了一个白眼,便各找各妈各回各家。   周围其他的同事对这对冤家的碰撞似乎习以为常,看完戏乐呵几句,便各自埋头工作。   左明办公室,几股缭绕的烟气,充斥在空气中。   左明修长的腿双双架在紫檀木办公桌上,深蓝色衬衫半敞,戴着劳力士手表的左手夹烟,衬衫腕口未系,露出洁白细腻的肌肤。   他惬意地吸烟,旁边站着卫宣。   这个男人的小脸似乎被厚重的眼镜覆盖,每次说话时,眼镜总会不合时宜地悬在鼻梁末端,露出他猥琐又精明的眼神。   一阵吞云吐雾过后,卫宣看准时机,主动地用手,亲自接左明吸完的烟。   带着余烬的烟,烫意尚存。卫宣紧抿薄薄的嘴唇,表情极其享受,似乎很贪恋烧灼肌肤的快感。   他双手合上,一只手的手背上布满了坑坑洼洼的瘢痕,另外一只手则是用白色绷带缠满。   左明站起,心中滚滚的焦虑和不安,涌上心头,表情变得十分不耐烦。   “叮咚——”   门铃声打断左明的思绪。   来人是柳却西。   柳却西直接说明了来意,说是要歌手比赛的入围名单。   左明脑中千万个念头涌动,脸上假装微笑:“哦,既然是傅总要的,那好说,我让卫宣给你彩印一份。”   待柳却西走后,左明心中疑惑大起,她要这个干嘛,傅朝要这个干嘛?   柳却西是傅朝的秘书,后来被提拔为公司的副经理,现在傅朝回来了,这个女人又像狗一样,围着他转。   左明想到此,冷哼一声。   最近最让他心烦的事,是傅朝重新回到公司。   虽然他名义上是副总,可公司的大事几乎都是他说的算。   现在傅朝回来了,他仿佛被剥权了一般,事事得向傅朝请示,这让他十分火大。   如果说周瑾风、白晗是外在的威胁,那么傅朝则是近在咫尺的威胁。   “你说他回来干嘛?不是说快要死了吗?”左明不由得恼怒地说道。   卫宣的头发是万年不变的中分,头发挂在额间,浓密如林,泛着油光,他眼睛横向看左明,语气幽幽:“他活不了多久。”   “哼,我知道,瘦得跟病秧子一样,要死赶紧死,非得在我面前舞什么!”习惯了掌权的左明,对于被剥权这种事,已经怒从心头起。   卫宣露出幽暗的一笑:“明总,别急,他们都快死了。”   卫宣口中的他们,左明了然于心,他一屁股落在转椅上:“说真的,我还得感谢他们,老的被女人吸干,小的又被病折磨,我坐享其成,白得了一个吸金的大公司。”   浪腾的创始人傅浪,已经很久没出现在大众视野,坊间传闻说他得了花柳病,奄奄一息。   傅朝则是因病整整在家躺了一年。   卫宣双手交叠在身前,环抱一个蓝色文件夹:“明总,您知道傅朝得了什么病吗?”   这引起左明的好奇心,顺口问:“什么病?”   卫宣:“相思病。”   左明疑惑:“哪个人?”   卫宣凑近左明,黑色签字笔在桌上空白的纸上写下了一个名字:   白楚之。   “这?——”左明半信半疑,“他不是死了吗?”   “对啊,就是因为他死了,所以他也想死啊。”卫宣解释说。   “呵,还挺痴情。”左明将纸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   卫宣继续兜售他的信息:“明总,您可能还不知道吧,白楚之可是被白承宗一直隐藏着,对外人说他只有白晗一个独子。”   左明若有所思:“哦,这我还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不都是儿子吗?”   卫宣双手一摆:“这就是我的盲区了,我也一直想知道。”   话题戛然而止,左明想起刚刚柳却西要名单的事,他满肚子疑问。   左明问卫宣:“这批人里面有没有漂亮一点的男孩?”   卫宣眯眼,似乎就在等这句话,他双手从文件夹里拿出几张照片,递给左明:“明总,我筛选了一下,这几个算是颜值比较高的。”   左明翘起二郎腿,神色凝重地审视照片,他抽出一张,递给卫宣:“这个,我要。”   卫宣会心一笑。   卫宣毫不掩饰地问:“明总,你不是喜欢梁思影吗?”   左明:“我是喜欢,不是专一。你可别搞错了。”   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卫宣姿态放得更低:“是是,我马上把这个男孩搞来。”   卫宣拿的照片,反面的名字是简迪。   同时,简迪的简历,也被放在傅朝的办公桌上。   照片上的少年,眉目清秀入骨。   傅朝盯了许久,不知不觉中,热泪便淌了下来,这个少年,和白楚之很像。   他两岁起认识白楚之,到二十二岁失去他,中间经历了二十年。   而在这二十年里,他错过了白楚之去外国留学的四年。   照片上的这个男孩,眉眼与白楚之那么相似,如果他没错过那四年,白楚之的模样应该就是这般吧。   他激动到难以自持,让柳却西把简迪带到他面前。   他想亲眼见见这个与白楚之相似的男孩。   一段时间后,柳却西无功而返,她汇报说:“傅总,左明把人扣住了,我说是您的意思,他反倒更加不放,说什么要核实歌手的唱功表演之类的推托话!”   傅朝苍白的手指,青筋暴起,他重重地拍了一下轮椅,脸色十分愤怒。   他对林易吼道:“你去把他带来!”   柳却西不知道傅朝说的“把他带来”是带左明还是简迪,她从未见过傅朝如此生气过。   仅仅片刻后,左明在前,林易在后,来到了傅朝办公室。   傅朝朝柳却西说:“你先出去。”   柳却西心里忐忑地默默关上门。   室内,左明刚想张口说什么,双腿膝盖处传来剧烈的疼痛,背上也挨了重重的巨拳,还未等他反应过来,林易手紧捏住他的后脖颈,如同蟹钳有力的双手将左明死死遏住。   林易双脚狠命踢在左明的小腿处,一阵强压的猛力,让左明跪在地上。   左明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抬头间望见傅朝。   他看到这个病弱的男人眼里充满猩红的杀气。   林易死死扭住左明的手,使他跪在地上动弹不得。   傅朝愤怒地扯住他的头发,像是审视罪大恶极的犯人。   头皮撕裂的痛感使左明痛不欲生,刚刚被林易暴打的身体,每一处都被下死手,好像要把他的骨头打断。   左明还是低估了傅朝,用他的话来说,傅朝身边的忠狗太多了,尤其是林易,像个杀/人机器,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后。   他本来还想和傅朝硬碰硬试一下,现在看来,还未出手,就已经落败。   不过他也是识时务的人,他嘴角流血,向傅朝求饶:“傅总,是我不识抬举,求您放过我。”   再被林易打下去,他的身体还怎么拍戏?   如果傅朝发狠真的要搞他,他所拥有的一切,恐怕就岌岌可危了。   左明看见一直坐在轮椅上的傅朝,直直地站起,他吓得睁大眼睛,瞳孔深深震动。   怎么会……他不是瘫了吗?左明不敢相信这一幕。 第36章   傅朝的黑色皮鞋在左明保养得极白的双手上,狠狠地踩碾,左明痛得神经几乎麻木。   他微躬身体,一张极其狠厉的脸,倒映在左明颤抖的瞳孔里。   “我捏死你,如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你再敢忤逆我,我让你在北都消失。”傅朝眼露凶光,声音如寒刀般冷戾。   “我再也不敢了,求傅总您放过我。”左明紧咬嘴唇,他全身被林易狠狠压制,只能任由傅朝蹂躏。   他咬紧牙关,拼命忍住钻心的疼痛。   但生理性的眼泪忍不住从眼眶里蹦落。   眼见情势差不多,傅朝一挥手,林易放开了他。   守候在门口的柳却西,看到左明狼狈地迈着极慢的步子走出来。   哼,敢跟傅总叫板,有你好果子吃!柳却西一点儿不怜悯他,反而幸灾乐祸。   自此傅朝回公司后,就这个左明最不听话,柳却西通知他开会,明明在外面玩,借口说什么工作要忙……三番五次地挑战傅朝的权威,柳却西老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傅朝刚刚情绪过于激动,头有些发晕,林易给他注射镇定剂,片刻后,他才略觉精神好一点。   “把它扔了。”傅朝指着轮椅说。   “是。”林易完全听从他的命令。   傅朝察觉到林易破天荒的欲言又止,他问:“你想说什么?”   林易说:“他应该死。”   傅朝问:“为什么?”   林易巨黑的墨镜,使人完全看不清他的表情。   他回:“因为他不听你的话。”   傅朝问:“那我叫你去死,你会去死吗?”   林易双膝跪在冰凉的地上,对傅朝摆出俯首称臣、低到尘埃的姿态:“我随时准备去死。”   傅朝像摸宠物摸他的头发,语气淡然:“那你还真是一条忠狗。”   随后他解释道:“左明这个人在我不在的时候,倒是能把公司搞得风生水起。他是傲了点,这次我狠狠地敲打了他一番,估计他能老实很久。公司还需用人,不能轻易地废掉他。”   林易默然。   简迪面试完离开浪腾的时候,被同样面试完的池意和闻心喊住,池意主动加了简迪的微/信。   “简迪,要是有通知了,我们互相说一声。”池意笑着说。   简迪点头:“好。”   对于是否能面试上,简迪心里还是没有百分百把握,他约摸大概有六七成的希望,剩下的只能交给老天爷了。   没想到三天后,简迪接到了浪腾的电话,说是恭喜他通过,成为公司里的试训歌手。   他高兴得难以言表,然后将这个消息迅速告诉给池意和闻心。   公司通知他来一趟,为此简迪打扮得格外用心。   一进公司大门,简迪迎面看见一个身形高挑的女人,风风火火朝他走来,正是柳却西。   柳却西热情如火的笑,让简迪不好意思起来。   “跟我走吧,傅总要见你。”柳却西说,她的目光时不时地在简迪身上上下翻飞,心里暗暗地吃惊,他的身形和眉眼,的确很像白楚之!   怪不得傅总非得见他。   简迪被柳却西带到摆有蓝色蔷薇花的房间,房间宽阔,柔软的波斯地毯彰显静谧,凉风柔和,使人心情舒坦。   柳却西让简迪坐在沙发上,给他倒了一杯热茶。   随后她的电话一直猛响,她只得外出接电话,简迪拘谨地喝茶。   “简迪,你先坐,傅总马上来。”柳却西说完这话后,手机铃声又响起,她起身关上门,到外面处理工作上的事情。   过了好久,都没有人来。简迪放下水杯,站起身,在房间内四处走动。   他注意到房间的一角处摆了一座钢琴,用红色布盖上,他不敢轻易乱动别人的东西,只得放下想弹钢琴的念头。   终于,门被轻轻打开,进来一个人,简迪急忙望过去。   这个人似曾相识,简迪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林易。   四月初,他在北都格林广场天河桥,和无数逐梦的年轻人一般,兜售自己的乐曲。   他拉的小提琴,人气比不上弹吉他和玩摇滚的,零落的观众,断断续续地驻足,然后离去。   不像疯狂的摇滚使人疯狂,也不如文艺的吉他使人心醉,比不上清唱的民谣动人心弦……格林广场的中心被这些音乐歌手占据,观众举花举灯为他们摇旗呐喊。   他伫立于广场的西南角,一个人安静地拉提琴。   提琴的弦,传唱出无人能懂的寂寞。   孤独,落寞,他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简迪注意到林易首先是因为这个人的穿着,全身是纯黑的西装,将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黑色墨镜掩埋情绪,无法推断喜怒哀乐。   看起来就像神秘莫测的保镖,或者某种隐藏在黑暗中的暗黑杀手。   简迪发现连续一周这个人都在倾听自己的音乐,准点来,准点走,高大瘦削的黑色身影在人群中显得孤高惹眼。   第八天,在简迪收起提琴之时,这个西装男人终于走近他,直接问:“你拉的曲子叫什么名字?”   简迪愣住,随后回答:“《四月诗》”。   林易:“曲子卖给我,可以吗?”   简迪呆住,他问:“你说是版权?”   林易点头:“是。”   虽然说有人赏识自己的音乐,简迪很高兴。可他也清楚,版权被买断,那以后这首曲子就与自己无缘。   纠结犹豫片刻,他同意道:“好。不过,我完整的曲谱在家里,我得回家拿。”   林易:“三天后,曲谱,提琴和钢琴原声版,给我。”   当简迪把《四月诗》所有的原版和原声交给林易时,林易给了他一个黑色袋子:“这是版权费。”   林易没有加简迪的微/信与电话,将现金装给他。   简迪没想到,林易给了他二十万,他吃惊之余,把钱存到卡里。   他只是一个籍籍无名之辈,居然有人出手阔绰,买断他的作品。   曾经的人,现在就站在他面前,这让简迪内心五味杂陈。   他想张口说什么,林易却出去了。   简迪有些茫然,他不禁疑惑,林易也在浪腾吗?如果是,那他是什么人?歌手?音乐制片人?……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简迪脑海里乱窜,他重新坐在沙发上,喝几口茶,使自己镇定下来。   一刻钟后,傅朝缓缓推开门,进入房间。   他屏住呼吸,看到记忆中那个白色衬衫、黑色长裤的身影,正倚窗站立。   米白色的窗帘轻轻阖动,掩盖住那个人的脸。   他的身上散漫温柔的光,好像隐逸在缥缈云间的神。   傅朝喉咙发涩地颤抖,他苍白的手,紧紧地扶住门框。   他薄唇紧抿,表情似乎好像受到重创般失神。   简迪看到来人,他急忙礼貌地上前,至此刻,他完整清晰的脸庞与身形,无一遗漏地映照在傅朝的黑色瞳仁里。   如一片轻盈的羽,落在他的心里。   似故人重逢,眼前的这个男孩,是他错失的十八岁的少年白楚之。   傅朝竭力稳住汹涌的心绪,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简迪。”   他不是白楚之,再三确认后,他的心又冷下来。   可为何与他这般像?   傅朝在沙发上坐下来,漂亮的桃花眼,弥漫淡淡的哀伤。   简迪不知道眼前这个人为什么一直在盯着自己,他拘谨地眼睛看向地面。   “你为什么想来浪腾?”傅朝问。   “音乐。”出乎傅朝意料的是,简迪只是很简短地说出理由。   傅朝对他刮目相看了一分,他问:“你会弹钢琴吧?”   “会。”   傅朝起身走到钢琴旁,拿开红布,露出干净昂贵的琴键,他望向简迪:“弹一首给我听听。”   简迪以为这是加试,他坐下,凝神,开始弹。傅朝站立一旁,仔细倾听。   “简迪,这个音错了。”   傅朝俯身,纠正简迪弹错的一个音。   简迪闻到身旁这个男人身上,淡淡的药味。挨得好近,男人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让他不自知地看了好一会儿。   他第一次发觉,原来男人也可以这么漂亮。   “呃,对不起,我重弹。”简迪以考试的心态弹,又因为傅朝一直在旁看他,过于紧张而犯了一个小失误。   弹完曲子后,傅朝问:“你对浪腾了解多少?”   “不太多。”简迪如实回答,随后他突然兴致高昂,“但是我喜欢的歌手在这里。”   “哦,是谁?”傅朝饶有兴趣地问。   “詹离。”简迪说。   傅朝一听,微笑问:“想见他吗?”   “这可以吗?”简迪难以置信,十分激动,詹离是目前北都市最炙手可热的偶像歌手,是无数少年音乐人的无法企及的梦。   傅朝按了手上的腕表,随后林易走进来,躬身听傅朝的指示。   “将詹离带过来。”   “是。”   没一会儿,林易身后跟着一个粉色卷发的少年,简迪认出这真的是詹离,他喜不自禁。   詹离落落大方看向简迪:“看来我们公司又要出一位歌星了。”   简迪没反应过来,他神情激动地望着詹离:“我能跟您要张签名吗?”   “当然可以。”詹离看上去比简迪大不了一点,面色温和,性格不拘,三下五除二就给简迪签好了一个潇洒的名字。   “谢谢您。”简迪拿到签名喜不自胜,同时他又朝傅朝鞠了一躬,“谢谢您,傅总。”   傅朝站起身,没说话,挥手,让林易带詹离出去。   刚刚这一幕,让傅朝死灰复燃的心,变成灰烬。   记忆中的白楚之,是绝不会将任何一个人视为偶像与明珠,并且大加赞叹,由衷欣喜。   哥哥高傲的头颅,永远昂扬向上,不为任何人俯首。   简迪不是白楚之。   只是面貌像罢了。    第37章   傅朝轻轻关上门,莫名地头晕,林易扶住他。   柳却西跑过来,请示:“傅总,简迪是去还是留?”   傅朝神情淡漠:“留下吧,他可以培养。不要让左明插手这个事情,换个人。”   “好的,傅总。”她见傅朝眼尾泛红,面色苍白,好像十分难受的样子,忍不住关心,“傅总,您一定要好好的,不然我会难过得饭都吃不下。”   “呵呵,傅总不在的一年里,你饭也没少吃啊!”余姗姗穿着热辣红裙走来,对柳却西不屑一顾,“装什么呢!”   “余姗姗,有本事再跟老娘重复一遍你的话!”柳却西一见是这该死的对头,立马愤怒而视。   “你说话干嘛这么大声音,还嫌噪音不够大啊。没看见傅总不舒服吗?”余姗姗予以回击,并将目光落在傅朝身上。   柳却西哼了一声,提紧余姗姗的吊带衫裙,一路疾走:“我看你是找削,别吵傅总了,我们找个别的地方算账!”   “你他妈扯到我头发了,该死的!”余姗姗今天把头发染成了大红色,十分抢眼,配上她性感、凹凸有致的曲线,彰显出十足明艳的大美女范儿。   傅朝被林易扶着,他没走几步,胸口突然一阵咳嗽,鲜红的血,从嘴里吐出,苍白的脸,浮现病态的晕红。   林易赶紧拿出手绢为他擦拭。   “回家,我想睡觉。”傅朝语气虚弱,细瘦白皙的手指,按住发疼的太阳穴。   -   白府。   叶惜蓝为白晗做好了早餐。   她头发挽起,乌黑而极细极软的发丝盘在后脑勺。   湖泊色的无袖旗袍,凸显她细而柔软的身段。   白晗已经起床梳洗完毕,他发觉母亲的气色比之前好很多,眉眼舒朗,心里感到安慰。   母亲的身体,看起来薄似纸,一阵风就能轻易刮倒,   他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   白晗拿上最新的金融时报看,边吃早餐。   叶惜蓝看到这一幕,好似白承宗在世。他也是这样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   不同的是,叶惜蓝很少和他一起吃饭,往往都是由保姆端到房间里,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吃。   自从白承宗去世,白晗回来后,她才时隔很久,再一次在客厅的大餐桌上吃饭。   这种感觉,让她竟然有些恍若隔世。   她已经从原来住的阁楼,搬到前院的西式大院,是白晗让她搬的。   阁楼高且热,前院的西式大院被好好修葺一番后,空旷整洁,空气清新。   叶惜蓝把自己的书都搬了过去,她种了许多花,每当给花浇完水,抬眼一望去,是一眼望不尽的青青草原,头顶上方是蔚蓝色的苍穹,清风徐徐,实在令人享受至极。   美景细细流淌,正如她的生活,静谧而幸福。   作为一名母亲,她总是格外注意儿子的表情变化。最近,她敏锐地捕捉到白晗的嘴角,若有若无地浮现笑意。   白晗看完报纸后,叶惜蓝忍不住问:“小晗,你最近好像很开心,是遇到什么高兴事了吗?”   白晗略微犹疑,微笑地回:“有吗?”   叶惜蓝浅笑:“儿子,你刚刚把报纸对折的时候,不自觉笑了一下,是不是想起了谁?”   “妈,你是监控器,还是无死角的那种,这都被你看到了?”白晗无奈,他起身穿好衣服,将报纸放在书架上,“看来,我得早点搬出去才行。”   叶惜蓝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要是白晗真的搬出去了,她还是很难受:“小晗,你让妈妈一个人住这么大的豪宅?”   白晗挽起叶惜蓝的手,安慰她:“妈,这里永远是我的家,我不会离开。不过最近公司事情多,我在离公司很近的地方买了一套公寓,进出很方便。”   叶惜蓝也不忍白晗来回奔波,笑道:“好。不过你要常回来看看我。”   叶惜蓝推测让白晗笑的,一定是人。但至于是哪个人,白晗不说,她也不能强问。   就像白承宗一样,就算是她的丈夫,她也没有强问过任何事,她从不主动,都是白承宗告诉她什么,她执行便可。   这种习惯性的听命令,与她天性冷淡的性格,衔接得天衣无缝,使得她愈发孤冷少言。   北都市富豪圈内人都戏称叶惜蓝为“冷面佳人”。   自从接了江南诗语的商业代言后,顾以安的名气更甚从前,一路飙升,成为最近最热的话题人物。   乔歌大声嚷着:“顾哥,你这是要成为巨星的节奏啊,照这样的趋势。”   顾以安则是镇定得一批:“浮云而已。”   乔歌:“……!!!”   顾以安问乔歌最近的行程安排,乔歌拿出iPad,找出日程表给顾以安看。   满满当当的行程,都是一些商广的代言。   顾以安问:“这些能推掉不?”   乔歌皱眉,拿着iPad写写画画:“顾哥,这些都是周总安排的。你都不想接吗?”   一听是周瑾风,顾以安也不好驳斥,他勉强同意:“这次就算了,还是接吧。”   没想到穿书过来,还是牛马打工人的命。顾以安等乔歌走后,在沙发上摆出闲鱼躺平的摆烂姿势。   系统七七跳出来:【老大,起来干活,做任务啊,照你这么懒,何时才能攻略成功白晗啊?】   顾以安神态悠然,双脚翘成二郎腿:“七七,有道具没,让他对我欲罢不能的那种?”   七七摆动屏幕,义正言辞:【老大,你这是作弊,这样得到的爱情是假的。】   顾以安挑眉笑呵呵道:“什么真的假的,我得到他的人就行。”   七七眯眼:【老大,你确定?】   顾以安:“到底有没有啊,没有的话,就别bb了,劳资要睡觉休息了,明天还得早起拍广告。”   七七大屏幕上出现一个橘色的小瓶:【当然有,可别小瞧我。叮当!这是好感汽水,喝了它的人,被他第一眼看到,好感度会增加百分百!】   顾以安来了精神:“真的吗?”   七七猛地点头:【比24K黄金还真!】   顾以安也干脆死马当作活马医了,之前虽然是和白晗撩/骚了几次,但顾以安并没有感觉到他动心,可能还在试探或者只是把自己当作消遣……   照这样的速度,得到猴年马月才能找出季寻的仇人。   时间不等人,他得抓紧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顾以安都被各种商业代言挤占了时间,好不容易紧赶慢赶地拍完了。   顾以安让乔歌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别接任何戏和广告。   如果是周瑾风安排的,他自己再去和他说。   就在顾以安为行程表忙得昏天黑地时,江漾声手欠欠地给他发来了一张让他艳羡的照片。   原来公司安排江漾声到夏威夷拍真人综艺,去的人还有蒋昭昭。   外加浪腾的梁思影、詹离。   名头上是拍综艺,其实是公费度假。照片上的人,除了梁思影表情冰冷以外,其他的人都笑成二百五,特别开心。   顾以安问:“你们要玩多久?”   江漾声在视频那头义正言辞地说:“顾哥,我们不是玩,是去拍综艺。”   说罢,江漾声举着手机视频,向顾以安展示湛蓝的天,白色别墅,野味烧烤,一顿狂炫后,他拉仇恨地表示遗憾:“顾哥,真可惜你没来。”   看见江漾声欠不拉登的脸,顾以安没好气地挂断了电话。   我让你秀!劳资不看了!   夏威夷是顾以安一直想去的地方,他想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在柔软的沙滩上,尽情吹海风,听海浪翻涌的声音。   最好那个人也在身边……   两个人一起并肩吹海风,最好不过了。   江漾声听说公司要和浪腾一起拍真人综艺,便费尽心思地打听人选,拿到内部资料,一看,摄制名单上果真有梁思影,于是他主动申请去。   真人综艺最大的噱头便是顶流们的私下生活,既要偶像包袱,也不能太过于正经,要给粉丝一种亲切而幽默的感觉。   这样会增强粉丝的粘度。   夏威夷旅行中,飞机上江漾声和梁思影坐在一排,自始至终,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说。   江漾声的目光,频频落在梁思影身上。   回应他的,是梁思影的无视。   他下飞机,主动地帮梁思影拿行李。梁思影本想拒绝,职业性的习惯让他意识到摄像机就在眼前,他只得把帽子向下拉,盖住脸,朝离摄像机远的地方走。   下飞机的时候正是大中午,夏威夷酷热难当,摄制组工作人员纷纷给明星们,拿出防晒衣、防晒帽,小电扇、冰袋也安排上了。   先是去酒店安放行李,住的是豪华酒店,外带游泳池,一个人一个房间。   江漾声没想到梁思影的房间就在他对面,放行李时,一阵冷光刺向他的背,他转过身,看到的是一身黑衣面色肃冷的梁思影。   梁思影将他的房门反锁,确认酒店房间尚未装摄像机后,他粗暴地拉起江漾声的手,将他抵在墙上:“你不要再惹我!我没心情搭理你!我的话只说一遍!”   江漾声望着生气的梁思影,他反而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我不惹你,那我岂不是白来了?”   梁思影气到无奈,他脱下黑色口罩,警告道:“江漾声,我们之间已经两清,你别再幻想以后!”    第38章   “我没幻想以后啊。”江漾声挣开被梁思影握住的手,搂住梁思影黑色薄衫下的细腰,在他耳边火热地呢喃,“我要的是现在。”   “滚开!”梁思影一脚踹向江漾声。这次江漾声灵活地躲过去了。   “梁思影,上次我被你踢的地方才好。”江漾声心有余悸,“这次,拍摄还得要两周,你不想惹出什么非议吧。”   “哼!”梁思影表情蔑视,“你是自找的!”   目前来拍摄的四人,除了詹离是音乐界的顶流idol,剩余三个人都是演艺圈的,其中梁思影的人气最高,风头正盛。   梁思影可不想因小失大,造成什么不好的舆论影响,他还想在演戏这条路上好好地走下去。   只是眼前这个狗皮膏药江漾声实在太烦人,总是粘着他不放,早知道江漾声来,他就不来好了。   中午在酒店吃过饭之后,就开始正式拍摄,一路上有五个摄像老师跟拍,按照行程规划,首先是在夏威夷岛上冲浪划船,晚上烧烤聊天、表演才艺。   哪怕平时冰冷严肃的梁思影,在镜头前也不得不多笑。   他的哪怕是装出来的笑,都被江漾声尽收眼底,藏在心里。   他不知道上次看见梁思影笑是什么时候。   仿佛是好遥远的事。   当然在镜头面前最讨喜的还是像江漾声这种活蹦乱跳的人,话密,而且还幽默,笑起来爽朗大方,把粉丝迷得不要不要的。   晚上吃烧烤,江漾声贴心地给所有摄像老师和随行工作人员,单独烤了一些平时见所未见的海鲜大蟹。   直播的弹幕都是“江漾声好暖!声声哥哥最好了!”   梁思影吃完后,一个人离镜头远远的,今天拍的微笑戏份足够,他也算完成工作了。   此刻夜风静寂,他坐在柔软的沙滩上,眼睛微闭,享受凉风拂面。   他打开手机,指尖滑到一个人的对话框。他翻看聊天记录,已经是一个月前。   那个人很久都没找他。   这般寂寞的夜,不知怎么,他心里隐约生出一种“如果他来找我”的渴望。   “你一个人跑到这里来干嘛,害的导演一直找你。”   梁思影回过头,急忙把手机收起,厌恶地站起身,想要离开又凑过来的狗皮膏药。   “你就这么讨厌我?”江漾声拉住他的手,冷冷地问。   “你明白就好!”梁思影的回答斩钉截铁。   “思影,他不好,到我这里来。”江漾声握住梁思影的手,眼睛发红,极其动情。   “他好不好,我自己知道,不用你来管!”梁思影不耐烦地甩开被握住的手,快步朝人多的地方走去。   江漾声跑上前抱住梁思影,将他用蛮力带到僻静无人的地方。   江漾声吻他,梁思影厌恶地扭头。   吻贴在他的嘴唇上,却撬不进他的嘴里。   “恶心!”梁思影骂道,“你真恶心!”   “我不恶心,思影。”江漾声怕他挣扎,死死地把他抵在一颗树上,“我比左明干净,我只吻过你,刚刚这个吻,是我的第一次。”   “你不准说他!”梁思影愤怒道,他喘息的胸腔起伏不定。   “我为什么不能说?!思影,一年前,你为什么离开我?”江漾声想到之前的分别,他脸上呈现出痛苦难耐的神色。   “我不想说,没有理由。”梁思影冰冷的语气,不似之前愤怒,带些无力。   “你不说,我死也要纠缠你!”江漾声悲痛交加,他狠狠地吮/吸梁思影饱满漂亮的红唇,努力地打开他禁闭的牙关。   突然一阵手机铃声响起,是江漾声的。他不得已接起电话,摄制组的导演吃完准备收工,见他们久久没回来,不禁担心。   江漾声挂掉电话后,将梁思影抱在怀里,抚摸他的脑袋:“思影,对不起。”   他心疼地用纸巾擦拭因为刚刚过于激动,在梁思影的唇上咬破留下的点点血迹。   梁思影默然无声。   “漾声,放弃吧,我不想回头。”这次,梁思影的表情极其认真,仿佛在下定某种誓言,“下一个会更好。”   江漾声了解他,如果他很情绪化,那么事情往往有转圜的余地,如果他很认真,那么他……他是很难回头的。   “所以,你是喜欢上了左明?”江漾声仿佛哽咽了一般,向他确认。   “如果你非得这样认为,那我承认。”梁思影情绪毫无变化,“左明,比你强。”   一阵无力的痛感,使江漾声像被抽干了灵魂。   “漾声、思影!”   导演的声音越来越近。   江漾声瞳孔尽头,是梁思影决绝离去的身影。   -   曦和居是北都市中心片区的一处精英公寓,住的都是中产阶级,环境优美,绿化繁茂,让人心旷神怡。   此刻,顾以安穿一身轻薄凉快的运动衣,在宽阔平整的运动场,凝神张望。   顾以安问系统七七:“你没搞错吧,白晗在这里?”   系统七七十分自信地拍胸脯:【老大,你放一百个心,我已经监测到,最近他搬到这里来住了。】   早晨时景,人不算多。顾以安的头上绑了一个橙色的发带,让他看起来格外富有朝气。   突然系统七七尖叫:【老大,他来了!!!】   顾以安抬眸,远处正有人迈着轻快的步伐跑步,他定睛一看,这不是白晗还是谁?   等白晗跑得更近一些的时候,顾以安假装很自然地凑上前,做出偶遇的惊喜模样:“早啊,白总,这么巧!”   白晗止步停下,浅浅地喘气。刚跑完步,他的额眉间,细细地淌汗。墨黑的头发,沾有清晨的露水。   他着实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顾以安。   “早,顾先生。”   白晗穿一件灰色的无袖运动装,白皙结实的胳膊露在外面,看起来既修美又有力。   顾以安嘴角弯起浅浅笑意,晨光逐渐升起,金色的辉光,燃烧他未知名的情绪。   碰见他,怎么这么开心呢。顾以安第一次对一个人这么上心,心里泛起若有若无、隐晦不知名的情绪,像是在暗夜里跳动的火烛。   真想和他一起去看海。顾以安想。   【老大,别犯花痴了!】系统七七猛然跳出来,【别忘了计划!你的计划啊!】   顾以安清醒,才想起他是来【攻略】他的。   系统七七给他一瓶橙色汽水,功能是,白晗喝下去第一眼望见的人,会对他提升百分百的好感度。   顾以安问白晗:“你不跑了?”   白晗摇头,用毛巾擦拭汗珠:“今天的份已经跑完了。不过,顾先生你想跑的话,我可以陪你。”   顾以安说:“跑步就不用了,陪我散散步如何?”   “好。”   顾以安故意落后白晗几步,他喊七七,让他赶紧掏出汽水,并且把它变成人类世界的常见的橙汁包装。   不知道他喝不喝,顾以安担忧。   白晗止住脚步,望了他一眼,示意他快跟上来。   顾以安屁颠地凑上去:“刚刚有点渴,买了两瓶水。呐,你也渴了吧?”   说罢,顾以安将橙汁递给白晗。   白晗接过去,扭开瓶盖。   顾以安神情紧张,目光强迫式地盯在白晗喝水的动作上。   白晗扬手,把水凑到嘴边,这把第一次使用buff道具的顾以安看得心都提到嗓子眼。   随着白晗的喉结上下翻滚,汽水已经安然地被他喝下。   顾以安正当惊喜时,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一只橘猫,精准无误地跳在白晗抬眼的瞬间,刚刚好把顾以安望向白晗的脸,完完全全地遮住。   靠啊!顾以安恼怒地生气,这该死的猫!   远处传来一阵急躁的哭声,顾以安望过去,一个小女孩因为她的气球跑远了,无助地嚎啕大哭。   顾以安抬头张望,果真有一个蓝色多啦A梦的圆氢气球顺着运动场西边飞去。   他不由分说跑上去,一阵清风吹来,气球跑得更远且更高,他修长的身体灵活地一跳,抓住了绳弦。   还未来得及喘息,他急匆匆地将气球递给女孩,并且给她擦眼泪。   “我的喵喵呢,呜呜呜。”   女孩手里紧握气球,嘴里却又在喊着她的猫。   “这是你的猫吗?”   白晗走过来,一只肥嘟嘟的橘猫从他怀里蹦出来。   女孩转悲为喜,把猫举得高高,大眼睛看向白晗:“谢谢你,哥哥!”   “哇,你光谢他,不谢我啊?”顾以安假装生气地开玩笑。   “谢谢你,叔叔。”   顾以安:“………………?!!!”   他妈的!   顾以安当场石化,原地裂开。   然后他蹲下,皮笑肉不笑地摸小女孩的脑袋:“不用谢。这是叔叔应该做的。”   白晗在旁,抿唇浅笑。   一位中年妇女快步走过来,她紧拉女孩,感激地望了一眼顾以安和白晗,边是训斥边是关切地带着女孩离开了。   顾以安想起刚刚的汽水药效,白晗第一眼看到的是猫,难道他对猫提升了感觉?   系统七七解释:【老大,这汽水只对人有效,对动物无效。】   顾以安问:“所以,是白喝了?”   系统七七:【差不多是这个意思,本来好好的,谁知被一只猫打断了施法。】 第39章   顾以安也不气馁:“你不是还有一件道具吗,还有机会。”   系统七七屏幕上泪眼汪汪:【老大,你真坚强。】   顾以安自嘲道:“那可不是么,刚刚劳资被叫‘叔叔’了都笑脸以对,能不坚强吗?”   系统七七憋住膨胀的坏笑,怕迎来顾以安愤怒的神色,自动息屏跑远了。   白晗感到一阵眩晕,他扶额镇定,明明是顾以安在他面前,为什么他长出了耳朵,脸上是黄色的绒毛,眼睛也变得越来越圆,好像一只猫。   一只圆滚滚,乖巧可爱的猫。   “白总,你等会儿忙不?”顾以安问。   白晗看向腕间的手表:“顾先生,我等会儿有两个项目的会要开。晚上,我有时间,一起吃饭可以吗?”   哇,他真的善解人意。顾以安没想到白晗主动对自己发出邀请,他内心激动表面矜持:“好,晚上我等你的消息。”   顾以安开车回去,一路上美滋滋的。他用自己拍戏的钱买了一辆实用性的车,最普通的大众牌子。   没有豪车炫目,可开得舒服。   工作日一般由乔歌开车跑行程,休息的时候他则是自己开车自由出行。   顾以安没想到一天这么难熬,漫画看了七八本,一看时间才下午四点钟。   五点半的时候,顾以安接到一个陌生电话:“顾大明星,您好,我是白总的助理钱唯唯,您住在哪儿,白总让我来接您一起吃饭。”   一放下电话,顾以安激动地从柔软的大床上跳起,精心挑选了一件衣服,美美赴宴。   【老大,等会儿别忘了使用道具!!】系统七七再次提醒他。   “知道了。”顾以安心情很不错地出门。   鼎霞轩门口,一辆纯黑的迈巴赫嚣张地停在路中间。   “顾大明星!这里!”钱唯唯穿着白色西装短衣,跑了过来,她神情颇激动,要知道,顾以安可是她最近粉上的超级上头的idol。   此刻,真人出现在眼前,她忸怩成追星女孩的姿态:“可以叫您老师吗?顾老师。”   顾以安有些懵:“……都可以。”   钱唯唯为顾以安开车门,她熟练地在北都市满是豪车的路上流畅驾驶。   “顾老师,之前我问乔歌要过你的签名,您真好,那张签名我一直锁在我的密码箱里。”钱唯唯忍不住打开话匣子。   顾以安隐约记起,他回应道:“小事不足挂齿。”   “老师,您之前拍的剧我都重刷十遍了,下一部您打算拍什么?”钱唯唯好奇且期待,“反正不管您拍什么,我都喜欢!!我可是您的死忠粉,您代言的广告我都买了,感觉还挺好用!期待您更多的代言!”   钱唯唯一顿自顾自的输出,让顾以安一时无所适从。   穿书前,他也遇到很狂热的粉丝,经常在他的酒店不远处席地而眠,都是一些面孔稚嫩的女孩子,他不忍心她们露宿,好心地劝她们回去。   只是他一出面,狂热粉丝纷纷涌上来,往他脸上凑,拼命地揩油,无数人举着闪着亮光的手机,咔咔乱拍。   经纪人护着他回到酒店,他感到一阵后怕。   私生饭一部分是真心喜欢他,热爱他,沉湎在狂热的幻想中。   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利益机构,偷拍他的私下生活,转成一手资料,或者偷拿他的生活物品,拿去粉丝中间拍卖,两种方式都是为了赚钱获利。   不过,照顾以安的判断,钱唯唯还算正常粉丝,表面上看起来狂热,行为上倒是礼貌且理智。   半个小时后,钱唯唯停车,为顾以安打开车门。   顾以安随着钱唯唯的步伐,来到一个超级豪华的饭店,他抬眼一看,名字叫“蓬莱仙阁”。   前台的人热情地迎接,此刻钱唯唯又变成另外一种脸色,极其严肃,乃至像上司对待下属那般,在饭店里指挥、下命令。   “顾老师,请您跟我来。”钱唯唯热情地带顾以安往里走去。   顾以安看到空旷巨大的饭店,仙气缭绕,花鸟屏风依次排列,假山假石栉次鳞比,潺潺溪水汩汩而下。   宛如蓬莱仙州,身陷幻梦之中。   这装修豪华的饭店,人也稀朗,除了偶有古琴的弦音,十分静谧。   钱唯唯将顾以安带到二楼一个精致的雅间,宽阔整洁,木桌子上氤氲檀香的味道。   “顾老师,白总刚刚处理完事情,他马上就会来。”钱唯唯主动加顾以安的微/信与电话号码,“有什么事您直接找我!不必客气!”   顾以安只得微笑:“谢谢。我暂时不需要什么。”   “那好,那我先出去了。”   整个饭店只有三楼,楼层间距大,视野开阔。   雅间的包厢,并不是完全封闭,每一个雅间之间的距离很远,即便是说话,除非是竖起耳朵仔细听,不然很难窃听到领座的私语。   顾以安惬意地站起身四处走走,缭绕的仙气传出古琴渺渺之音,意境唯美,让人身临其境。   他听到脚步声传来,以为是白晗来了,急忙扭头,却惊诧地碰见周瑾风。   周瑾风倒是镇定自若。   “周总,你也来这儿吃饭啊?”顾以安硬着头皮先开腔道。   周瑾风面无表情,他直接问:“你在等白晗?”   顾以安奇怪他怎么会知道。   周瑾风解释道:“我看见他的车停在了外面。”   顾以安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脑子如切割机般转得飞快,他思考,车在只能说明白晗来,可他怎么知道我等的就是白晗呢?   这个周瑾风难道安排了什么监控?顾以安不由得深深怀疑,他怎么就断定,我等的就是白晗而不是别人呢?!   其实顾以安不知道的是,蓬莱仙阁在北都市只有内部人员VIP贵尊用户才能在这里吃饭。   这个VIP至尊用户满足的条件必须是在北都市政商两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很明显,顾以安目前并不符合这个标准。   此外,周瑾风下午给白晗打电话,想晚上约他吃饭,话刚刚说完,便被白晗回绝,说是晚上已经约了人。   外面的车,和眼前的人,无一不让周瑾风确定,白晗约的人就是顾以安!   两个人各自在心里生出不同的念头。   清脆的脚步声,打断他们的思绪。   白晗身穿白色衬衫,一件极其轻薄的卡其色夹克套外套外面,修长的身段和挺拔的身姿,总是十分抢眼。   “顾先生,让你久等了。”白晗笑着说,他第一眼看向顾以安。   “我也才到。”顾以安说。   周瑾风的脸色阴沉地一闪而过,他看向白晗:“小晗,你晚上约的人是以安啊?”   “有什么问题吗?”白晗微微挑眉,清丽至极的脸上,露出盛气凌人的表情。   周瑾风第一次觉得与白晗这么疏离,在他想象中,他和白晗的关系怎么也比一个新来的顾以安要强吧,但是为什么被拒绝的是他?   他郁闷的思索间,白晗问:“你晚上不是还有饭局吗?”   话中隐藏下逐客令的意思。   周瑾风刚刚是赴晚上的局,路过蓬莱仙阁,因为在路上恰好看到了白晗的车,他一路跟踪上来的。   被白晗拒绝后,他晚上又修改了计划,和别人约了饭局。   “那我走了,小晗,你们吃好。”周瑾风步履匆匆离开。   这一幕让顾以安略感尴尬,从工作上来看,周瑾风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刚刚却被赶客一般,被白晗冷面地赶走,实在有些丢面子。   “顾先生,我们去吃饭吧。”   “哦,好。”   包厢间,白晗熟练地点了一堆附庸风雅的菜名,点完后,他起身去接了一个电话。   顾以安等的就是这个时机,他呼叫系统七七:“快点!把道具给我!”   系统七七揉着双眼,屏幕一缕红光不断闪烁:【老大,我刚要去充能,我快没电了!】   顾以安心里简直要骂娘:“你可真坑啊,快点找啊,他快回来了!”   系统七七东翻西找,屏幕上出现一个粉色的小瓶:【老大,把这个滴到茶水里给他喝,保证对你好感度upup!】   顾以安瞥向一旁正在接电话的白晗,他心虚地往他的茶水杯里灌了两滴。   这把系统七七急坏了:【老大,太少了,要全倒进去!】   顾以安手发抖地全部倒进去,要不是为了这破任务,他真不想对白晗使用这玩意儿!   还好这药水无色无味,倒进去茶水也没什么变化。   白晗接完电话回来,顾以安发现,他在柔光下的脸,格外好看。   【老大,不要发呆啊,快点让他喝下去!】七七催促道。   服务员因为要上菜的缘故,将桌上的东西轻轻地推到一遍,也正好把顾以安和白晗的茶水杯摆放在一起。   靠!因为两杯水一模一样,导致顾以安也分不清哪个是自己的,哪个是白晗的。   他呼叫七七,没想到这丫的直接宕机充能去了。   太坑了啊!顾以安瞬间有种欲哭无泪的沧桑感。   “菜已经上齐,祝用餐愉快。”服务员彬彬有礼地安静退下。   “顾先生,这是他们家的新品,你来尝尝。”白晗将一碗小而精致的菜,推到顾以安面前。    第40章   顾以安哪有心思吃饭,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两杯一模一样的茶水闷声喝下肚。   系统七七给的道具也不一定灵,万一产生什么副作用,那可太对不起他喜欢的白晗了。   就让他一个人承受一切吧!   不知道是不是药效发挥了,顾以安头一阵发晕,他望向白晗,心里的感觉并没有蹭蹭上涨。   这不会是什么过期道具吧?   还是七七拿错了?   勉强头不晕,稳住神色后,一股冲动让他全身燥热起来。   而且是越来越燥热……   他借口去了洗手间,卫生间装修豪华,比公园还要芬香四溢。   顾以安掀开袖管,在灯光的照耀下,白皙的皮肤上渗出晕红。   他望向镜子,英俊的脸也变得绯红无比。   靠,这是怎么了?   来不及思考原因,从胯部传来的一阵又一阵剧烈的冲动,使他身体微微颤抖,瘦削的肩上下起伏,差点扶不住洗手池。   作为一个男人,顾以安自然知道这是怎么了。   他愤怒地叫出七七:“你个坑比玩意儿,你拿的是什么啊?!”   七七屏幕此时变成绿色,它大惊失色又充满歉意:【老大不好意思啦,拿错了,你刚刚喝的是催/情药水。】   顾以安心里已经猜到了好像是什么,浑身的燥/热使他迫不得已解开衬衫,紧致的腹肌彰显极度的性感。   他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洗脸,试图去除潮/热。   没想到这冷水非但不能解除,反而愈演愈烈。   他踉跄地卫生间的门拴住,脸色通红发烫,神智愈发不清晰,好像脑海中奔涌海潮。   心狂乱无比地跳跃。   妈的,难道要在这里冲?   外面的脚步声使顾以安紧张,来人是白晗,他见顾以安许久没回来,不禁担心,便跑来找他。   “顾先生,你还在吗?”   白晗喊。   顾以安真不想回应他,自己现在这副模样,太丢人了。   可只要不回应,他肯定会一直找。   无奈,他只得隔着门说:“白总,我肚子痛,我已经吃饱了,你先回去吧,不必等我。”   隔着门,白晗敏锐地察觉出顾以安的声音颤抖,他意识到不对劲,急促地敲门:“顾先生你在里面吗,是不是不舒服?”   顾以安心想,你丫的赶紧回去吧!我撸完就好了!   他抿紧嘴唇,竭力稳住声音:“我没事,你先回去吧!”   “顾先生,我要踹门了。”   顾以安没想到白晗这么倔,他只得憋住如火山要爆发的欲望,有气无力地打开了门。   刚出来,他的身形一倒,被白晗稳稳地抱在怀里。   见顾以安仿佛被火烧炙热红烫的脸,白晗焦急道:“顾先生,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别!”顾以安微睁双眼,手环在他的肩上,拼出最后一丝力气阻止他。   他的腰被白晗搂住,身体也变得黏糯软乎,趴在他身上。   顾以安起伏的胸腔,发出急促的呼吸。   白晗如美玉般的容颜,真实地在自己眼前,他湿热的呼吸,蠢动难安地黏在心上人的脖颈处。   他耐不住地接近他,靠近他,鼻子随着剧烈的心跳,无法克制住地凑近他的鼻翼。   嘴唇与他的嘴唇,只有毫米之差。   他需要白晗的一个吻。   “顾先生。”白晗喊他。   只因顾以安晕晕沉沉,不争气地晕倒过去。   昌乐馆是北都市富豪哥子们最爱流连的场所,美人、歌声、嗑/粉/、赌/场应有尽有。   一个豪华包间里,灯光灰暗,一群男男女女把酒言欢,纵享欢愉。   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坐在中间,修长双腿随意敞开,闷头喝酒,脸上尽是落寞之色。   旁边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靠近他:“诶诶,周爷,今天怎么了,谁惹到你了,光喝闷酒啊!”   周瑾风不搭理他,又干了一杯极烈的威士忌。   猥琐的男人名叫孙宜,此刻他左拥右抱,玩得不亦乐乎,时不时把脸埋在一个女人的胸里,又时不时用手掐另外一个女人的屁股。   坐在周瑾风左边的男人留着寸头,他粗壮结实的双腿肆意摆在桌子上,脖子上的大金项链闪着豪气的光亮。   这人名叫赵可尚,派头十足。他正猛烈地吸着烟,吞云吐雾。   他见周瑾风心情不畅快,张口道:“最近是不是新进来了一批雏儿,带过来给周爷瞧瞧。”   在座位的最末端的人站起来,身体细长,名字叫刘聪,他恭谨地回应赵可尚:“是,尚爷。”   几分钟后,三个少女被带到包厢内。周瑾风看都不看,闷头喝酒,一下子干了三瓶。   他问赵可尚要了烟,漂亮的手腕夹着烟,眼尾泛红,眼神阴沉。   孙宜看向周瑾风:“怎么,这都不合你意?”   周瑾风冷哼,唾弃道:“鸡就是鸡,都是垃圾!”   孙宜像是得了大宝贝似的,让三个女生坐在他身边,又是搂又是亲:“你不要算了,哎呦,这个长得可真漂亮,给爷摸摸。”   周瑾风搁在桌子上的电话一直响,他没好气地接通,一听声音,他厌恶地在电话这头吼道:“给老子滚!”   赵可尚有意地挨周瑾风坐近一些,他还是第一次见温润如玉的周瑾风吐脏话发脾气,他拍他的肩膀,询问:“兄弟,你怎么了,谁惹到你了?”   周瑾风面色阴郁地将烟摁熄,推脱道:“公司遇到一些事情,有些心烦。我没什么心情,先走了。”   待周瑾风走后,赵可尚让刚刚一直默不作声的裴度过来。   “你去查查他怎么了。”赵可尚对裴度说。   裴度点头。   这是一个和周瑾风差不多身形的男人,不过,看起来更加沉郁,尤其是一双鹰眼,锐利逼人,莫名地使人生出一股惧怕之意。   赵可尚让刘聪把醉倒在女人胸脯的孙宜带走。   此刻,包间里只剩下赵可尚和裴度两个人。   赵可尚夹烟的手孔武有力,敞开的花色衬衫下的肌肉横生,像黄河九曲,蜿蜒生长。   他翘起蔑视的二郎腿,问裴度:“你查得怎么样,傅朝真的又活过来,还重新接管了浪腾?”   裴度点头,他的声音稳重十足:“尚哥,没错。他又回来了。”   “呵!”赵可尚泄愤似地摁断烟头,“他能活多久?”   裴度:“最多一年。”   赵可尚问:“你怎么知道?”   裴度:“我问苏常远,他说的。”   赵可尚皱眉点头:“看傅朝那病的要死的样子,最多半年吧。”   裴度脸色阴狠地问:“尚哥,不然让他现在死?”   赵可尚手像握住小鸡仔一般,扯住裴度的后脑勺:“他妈的,你是在作死!你知不知道他身边的忠狗有多少,敢随便动他,老子先把你弄死。”   赵可尚想起傅朝,仍心有余悸。   裴度幽幽的眼睛,被教训完之后,沉沉地垂下去。   “给我盯着他,其它的不准乱动!”赵可尚语气严肃,神情冷戾呵斥道。   “是,尚哥!”裴度伏首听令。   顾以安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无比柔软的床上。   很明显这不是自己住的鼎霞轩,因为自己的被子是暖黄色的,还是带有小黄鸭的那种。   他现在身上盖的是浅灰色的丝绵被,面料轻柔,空调温度适宜,比下雨天还要好睡觉。   “这是哪儿啊?”顾以安皱眉,使劲地回忆起发生的事。   在蓬莱仙阁吃饭,然后喝了七七的道具水,再然后就晕倒在白晗怀里。   “这莫非是他家?”顾以安大惊失色,他一掀被子,自己的衣服还保持原样,他脸上浮现不知道是安心还是可惜的神色。   【老大!你醒了!】系统七七尖叫道。   对于这坑比系统的一惊一乍,顾以安已经见怪不怪,他问:“昨天晚上我晕倒之后的事,你知道吧?”   系统七七点头,并且当即给他播放了录像。   画面中,顾以安看到晕倒的自己被白晗抱起,还是公主抱的那种,抱回车里,安置在家里。   “这还真是他家!”顾以安想起七七说他搬到了新的地方,“莫非是曦和居?”   系统七七:【bingo!老大,你现在就在曦和居。】   顾以安回想昨天的事,幸亏那药水没让白晗喝下去。   他的确喜欢白晗,可用这种道具的方式,博取他的欢心,想想还是觉得可耻。   系统七七提醒道:【老大,他回来了!】   顾以安赶紧躲进被子装睡,他飞快地思索,怎么和白晗解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没一会儿,一阵轻轻的开门声传来,白晗望了一眼躺在床上的顾以安,他走到落地窗前,屋外灯火通明,已是入夜时分。   顾以安假装翻身,声音引起白晗的注意。他走至床前,轻轻地喊:“顾先生?”   顾以安正好借坡下驴,苏醒过来。   “顾先生你好点没?”白晗关心地询问。   顾以安点头:“已经完全好了。”   “那就好。”白晗说,“昨天晚上你和我吃饭前还是好好的,除了喝了两杯茶水,桌子上的食物都没动,我已经让蓬莱仙阁那边彻查茶水的事,看情况应该是有人下药了。”    第41章   这番话让顾以安和系统七七大眼瞪小眼,尤其是顾以安,明明是他自己造的孽,他真不想连累别人,于是开口解释说:“白总,其实是我自己的问题,这跟蓬莱仙阁没什么关系。”   白晗疑惑:“顾先生,你在为他们求情?”   顾以安欲哭无泪,他该如何解释?!不过,瞬间他想到了说辞,他笑嘻嘻地附在白晗耳边说:“白总,男人那个的事,你应该懂吧。”   白晗果真秒懂,他吃惊地望着顾以安。顾以安这厮嬉皮笑脸,把自己“不举吃伟/哥”当借口,硬生生把白晗唬得一愣一愣的。   白晗只得放弃:“那好吧,我通知蓬莱仙阁那边停止调查。”随后他格外留意顾以安的表情,眼里划过一丝疑虑。   系统七七对顾以安这种“大公无私牺牲自我”的行为,竖起了大拇指,没想到换来的是顾以安愤怒的白眼。   他再也不敢相信这坑比系统了。   顾以安仔细观察这房间,格外的新,应该是白晗刚搬来不久。   他站起身,看见白晗在客厅里刚打完电话。   两个人互相对视一眼。   白晗穿的是传统西装,身上的领带尚未解开。   忽而他浅浅一笑,走近顾以安:“顾先生,你肚子饿了吧,我们吃饭吧。”   顾以安以为白晗会带他外面去吃,没想到白晗脱掉了西装外套和领带,露出里面的浅灰色衬衫。   “我来烤牛排。”   白晗挽起袖子,说。   顾以安吃惊地看着他,北都市顶级财团第一总裁,烤牛排?怎么想,都觉得震撼。   “顾先生,怎么这样看着我?”白晗从冰箱拿出肉。   顾以安屁颠地跟在他身后,有意地打趣他:“白总,你等会别烤糊了。”   白晗:“……”   晚饭是在露天阳台吃的,白晗从冰柜里拿出一瓶昂贵的红酒,倒在顾以安的高脚杯里。   “顾先生,来尝尝,看这颜色应该没糊。”   岂止是没糊啊,看这颜色就让人垂涎欲滴。顾以安优雅地切牛排,放在嘴里咀嚼,焦香的味道深深刺激味蕾,牛肉质感软嫩结实,实在是好吃到爆炸。   白晗安静地摇晃酒杯,将顾以安的表情动作尽收眼底。   等顾以安吃得差不多,白晗问:“味道如何?”   顾以安立即说:“绝妙!”   白晗黑色瞳仁绽放,幽暗的光亮。他放下酒杯,盯着顾以安,问:   “顾先生,你要我帮你做什么事?”   这一问把顾以安吓一跳,他表情变化莫测。   他怎么知道我有求于他?!正在心里琢磨间,白晗站起身,缓缓走到他身边,脸颊与他挨得特别近,可以听见他的呼吸。   “顾先生,这次可别对我说谎。”白晗的声音,如夜间的霜,带着冷冷的温度。   “白总,你在说什么,我不懂。”顾以安强装镇定,他放下刀叉,脑子转得飞快。   到底什么意思,我哪里说谎了??他到底看出什么了?   白晗凑在他耳边,细细说:“顾先生,不必那么慌。你那个挺正常的,昨天你晕倒在我怀里的时候,都顶到我了。”   顾以安的脑子几乎快短路了,他脸涨得绯红,十足的难堪。他尴尬地站起身,想逃跑,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起身的瞬间,手腕被白晗紧紧扼住。   “顾先生,你生气了?”白晗问。   顾以安默不作声,他终究还是低估了白晗,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主动攻势的那一方,没想到白晗却如站在黑暗里的审判者,把他看得清清楚楚。   不愧是书里设定的第一号人物。   顾以安认为,现在只有保持沉默,才能勉强赢回局面。   白晗腕节分明的手摇晃红酒,浅浅地喝下去,滚动的喉结彰显男人霸道的性感。   今天晚上的月色明亮如辰,他漆黑的双眸如星星,漂亮至极。   然而,这双漂亮眼睛,却能散发犀利的光,让人或多或少地产生惧意。   “顾先生,你说吧,无论什么,我都会帮你。”白晗的语气既深沉又自信。   顾以安这下子算是明白,自己已经被看透了,他只好摊牌,说:“白总,我想查一个人的死因。”   白晗问:“谁?”   顾以安坐下,目光灼灼:“季寻。”   白晗:“他是你什么人?”   顾以安苦笑:“陌生人。”   这勾起白晗的好奇心,不过他没细究,问:“你需要我帮你做什么?”   顾以安抬眸,认真地看着他:“白总,我要季寻在北都市传媒大学所有的资料,麻烦你帮我调取出来。”   白晗想也没想答应:“好,一个星期之内我会给你。”   顾以安没想到这样就得到了资料,仿佛像做梦一般。   不过,让他疑惑的是,白晗怎么知道他有求于他?   他明明什么都没说。   这都能被他看出来?   白晗仿佛洞穿了他心思,目光锐利,刺向顾以安:   “顾先生,我想你误会了一件事。”   顾以安茫然,他急切地追问:“我误会什么?”   白晗嘴唇扯起一个完美的弧度,声音也变低沉,如疾风带来一阵电掣:   “顾先生,如果不是我想接近你,那你永远也接近不了我。”   白晗脸色微变,月色下,他挺拔的身姿,依旧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他贴近顾以安,一只手搭在顾以安的肩上,嘴唇清香的呼吸,扑在顾以安柔软的耳廓处:“我知道你是有意接近我,不过,没关系,我欢迎你。”   顾以安呆呆地望着白晗,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如果他的一切都被他知道,那他岂不是像跳梁小丑般……简直操了!   不过,他并不是轻易服输的人。他从容地端起酒杯,猛地吞下一口酒,神色淡定:“白总,既然你把话挑明了,那我也不隐瞒,我是故意接近你,北都市我举目无亲,唯有你能帮我。”   白晗微笑,眼睫毛柔软明亮地闪烁,他拉起顾以安的手,轻轻地握住。   “顾先生,你这么相信我,那我也不能辜负你的信任。”他的表情仿佛君临天下般充满傲然,“北都市/委/书记,都得过我的手。”   白晗拉起顾以安,让他跟他去一个地方。   下楼梯,来到一个潮湿的地下室。   顾以安看到一个黑色衣服的人匆匆跑过来,看见白晗,单膝跪在地上,恭敬地说:“白总,人已经抓到了。”   这是白晗的一个保镖,名叫荆复。   顾以安随着白晗往里走去,见到另外一个黑色衣服的人被五花大绑捆在地上。   荆复抓起躺在地上的人,抓紧他的头皮,扯下他嘴里含着的布条,大声斥问:“快说,是谁让你来监视白总的?!”   被绑的人面色惨白,死死咬住嘴唇。   荆复拿出辣椒油滴在他眼里,被绑的人顿时一阵哀嚎,惨状让人不忍卒视。   白晗脚步走向前,露出轻蔑的神情。他嘴角狞然,眼里露出凶光,一脚重重地踩在被绑人的背上:“你回去告诉你的主子周瑾风,再来监视我,他就是你的下场!”   他一挥手,让荆复把人带走。   白晗扭头看顾以安,问:“顾先生,你没吓着吧?”   顾以安摇头,其实内心疑惑更多,周瑾风监视白晗???   这些豪门之间的斗争,让他感到眩晕。   “顾先生,我们回去吧。”白晗温柔地说。   “嗯。”   顾以安想起以前动不动喊白晗“美人儿”,脸一阵尬红。   他偷偷瞧白晗,他眼角的泪痣,在月色下格外好看。   他今天仿佛重新认识了白晗。   他想,得赶紧把微信上给他的备注改成“绝世大魔王老白”。   -   傅朝从黑色劳斯莱斯下来的时候,一个黑色身影从旁极速地蹿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他。   一把尖锐而锋利的刀,与傅朝的脖颈咫尺之遥。   风雷电掣的速度,连紧跟在傅朝一旁的林易都没反应过来。   在人来人往的浪腾公司门口,盛夏的烈日灼人心肺,手持利刃的黑色人全身包裹,兜帽严实地盖住颅顶,黑色口罩将面容捂得一丝不漏。   刀片差点就刺进傅朝白皙的脖子,林易迅速掐住黑色人的手腕,用力非常猛,生生地仿佛要扭断手腕。   旁边的保镖们一拥而上,将此人牢牢锁住。   林易一脚将这人踹翻,夺下他手中的长而薄的刀。   黑衣人如濒死的鱼,挣扎地想要站起。   林易一脚踩在他背上,眼光看向傅朝,请他下命令。   傅朝拿过林易手中的刀,眼神是睥睨而居高临下的,神色毫无慌乱,宛如一切没发生。   接着,傅朝将刀丢在黑衣人的脸上,刀落地发出一阵疾鸣声。   “放开他。”傅朝面无表情地说。   黑衣人挣脱束缚,瘦高的身形未曾站稳,重新将刀捡起,直直地刺向傅朝。   林易挡在傅朝面前,手掌握住刀刃,被刺破的肌肤,鲜血直流。   黑衣人想抽出刀,却被林易握得死死不能动弹。   滴答滴答的血,砸在炎炎夏日的地上,染红了地面。   “放开他。”傅朝再一次说,他的面容让人看不清变化。 第42章   林易的左手鲜血淋漓,他松开紧捏的刀刃,血顺着刀尖,滴在地上。   黑衣人愣了一下,他行刺似乎也没刚刚的狠劲。   发烫的烈日,使他头晕目眩,他紧抿嘴唇,眉头深皱,卯足力气想要再次紧握刀把,却发现徒劳无功。   他很晕,渐渐的,眼前一片漆黑。   傅朝的目光,冰冷刺骨。林易向他请示如何处理眼前这个晕倒的刺客。   “带回去。”傅朝语气冷酷。   晚间,傅家公馆。按照傅朝的指示,林易已经将白天前来刺杀的黑衣人身份调查清楚。   傅朝翻资料,这个人叫许决,履历很简单,只有一行教育经历,毕业之后,没找工作,是个无业游民。   “将他带过来。”傅朝将单薄的资料页随手扔在客厅的茶几上。   林易将虚弱的许决,蛮力地带到傅朝面前。   傅朝一挥手,林易退出房间。   傅朝冷冷地注视许决,说:“杀我的理由,我想知道。”   许决被摘下面罩,露出一副极其酷冷的脸,眼神如冰霜:“杀你对我来说,不需要理由!”   “你是赵可尚的走狗?”傅朝蔑视道。   “呵呵,什么东可尚西可尚的,我不认识!”许决冷厉道,“我只想杀你!”   傅朝面色毫无动容,他优雅地坐在沙发上,翘二郎腿,一只手撑住脑袋看向许决:“我虽然想死,可不能死得不明不白。”   “哼,你要是真想死,一年前白楚之死的时候你就死了,何必在这里假意惺惺,装什么深情!!!”许决愤怒地狂吼道。   短短三个字的“白楚之”让傅朝全身似乎丧失了力气,他明白了,许决是因为白楚之来的。   傅朝的脸上满是濒死的颓然,他蓄养的精气神重重地受到巨雷轰顶般的打击。   但凡想起那个人,心,已荒如死灰。   他羸弱的身体,摇晃地站起。他将白天许决握的刀,还给他。   许决脸色悻悻,一双阴郁的眼睛,燃烧怒意。   “我给你机会,杀了我吧。”傅朝苍白的脸,浮现一丝让人释然的浅笑。   许决半分未曾犹豫,手持利刃,贴着薄薄的黑色衬衫,刀尖刺破傅朝的胸膛。   滚烫的鲜血,顺着黑色衬衫,簌簌而下。   空气中,瞬间被血腥气包裹。   许决看向傅朝的眼眸,那是一双美得让人惊为天人的瞳孔,黑亮灿白,圆而饱满的桃花眼此刻散发求死的悲怆。   许决怎么使劲,那刀尖,也刺不进去。   他犹豫不决。   想象中,他应该此时将可恶的傅朝大卸八块,将他刺得遍体鳞伤。   可,真正到这一刻,他居然下不去手。   傅朝灰褐色卷发病弱地服帖于饱满的额间。   除了一张脸还像正常人,身体薄如蝉翼,许决没想到,傅朝竟然如此羸弱,和那时见到的他,云泥之别。   “你在犹豫什么,不是想杀我吗?”傅朝浅浅地笑,他像一个充满悲伤的顽童,固执地握住许决的手腕,将那锐利无比的刀,狠狠地直插/进自己的心脏处。   许决看到傅朝的嘴角流出鲜血,身体无法支撑住,缓慢地倒在地板上。   大片的浓血,汩汩地四处横流,地毯上生出成朵的彼岸花,似乎在召唤将死之人的魂灵。   许决眼里露出一丝慌乱,他伏在地上,扶起傅朝,见他眼睛微闭,瞳孔已经慢慢无光,停止颤动。   他手触他的鼻息,呼吸愈发微弱。   他心中万千的念头,如千军万马踏向他的脑袋。   他的手,沾上傅朝身体流出的鲜血。   他将手含在嘴里,面无表情品尝他的血。   一颗眼泪,不由自主地落在傅朝失去血色的脸上。   他所有的理智崩溃如决堤,膨胀的情绪纷涌而上。   他不能让傅朝死。   他要他活。   他将傅朝慢慢地扶到沙发上,刀仍深入插/进胸口处,他脱掉自己的衣服,处理不断流出的鲜血。   接着他开始呼唤人,林易听见叫喊声走进来。   “救他!”许决半赤着身体,向林易乞求,“拜托,救救他吧!”   林易将表情遮在巨大的墨镜下。   他径直走向傅朝。   傅朝单薄的身体,逐渐失去呼吸的起伏。   灯光下,他的脸色如蜡像般惨白,嘴唇乌紫。   林易单膝跪在沾满血迹的地毯上,凑近傅朝,将头偏向他的脸,向他请示:“傅总,您是要死还是活?”   许决觉得这一幕不可理喻,他冲上去摇林易的身体,催促道:“你这个时候问他干什么?!再不给他止血,他就真的死了!!!”   林易对许决视若无睹。   他将耳朵凑近傅朝的嘴唇,等待他的示令。   傅朝的眼角流出两行清泪,他瘦到骨头的手,无力地抓住浮现在眼前的幻影。   那是白色衬衫黑色裤子的白楚之。   是爱到骨子里的哥哥。   “我要死。”   傅朝痛到弯曲羸弱的身体,蜷缩,瑟瑟发抖。   他如一个孤独的婴孩,将自己包裹成回到子宫的瑟缩模样。   痛苦的眼泪,滚滚而下,他哭道:   “让我死吧。”   -   许决小时候是个沉默而木讷的孩子,一岁起,当同龄的孩子都会尽情奔跑时,他话都说不了。   他患有自闭症和语言障碍,为此母亲朱巧又恼怒又无奈,只得经常性的请假,在北都市康复中心陪他。   请假多了,公司以旷工过多,把朱巧给开除了。   当同龄小孩子三岁在幼儿园嬉笑时,许决面对最多的是妈妈生气的脸色。   “你快说话啊!怎么这么笨啊!真的是什么基因生下了你,又蠢又呆!”   作为一名妈妈,朱巧在许决身上的耐心,在日复一年的徒劳无功中消耗殆尽。   她从小声的嘀咕抱怨,到直接破口大骂。   许决咬紧牙关,努力地想要吐出一个清晰完整的音节,却直接被朱巧忽视。   妈妈的眼神,是不耐烦的怒火。   像是要把他吃了。   他害怕恐惧地默默低下头。   五岁时的许决勉勉强强能说出几个意义不明的字音,却没换来家里无论是爸爸还是妈妈的关注,因为那时他们在无休无止地吵架。   他经常做噩梦,梦里梦到一个张牙舞爪的黑面鬼,气势汹汹地要吃他。   他吓得半夜坐起,月光投到房间,很亮,他抬头见看到妈妈放在他房间里阴森的耶稣雕像。   黑夜中,赤/裸的基督雕像身上流出鲜血,如同一条鬼魅的蛇,幽幽地向他扑来,他惊惧地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   朱巧隐瞒了他患病的事实,把许决送到了正常孩子的幼儿园。   离开的时候,周围的小孩子啕嚎大哭,仿佛天崩地裂,撕心裂肺地喊“爸爸妈妈”,唯有许决面色木然。   许决不与任何人说话,他孤僻地躲在角落。   他暗暗地将周围同学的对话记住,偷偷练习。   久而久之,许决终于能说两三句意义清晰、读音标准的话。   放学后,他兴奋地一路小跑回家,想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爸爸妈妈。   老旧的居民楼,墙面斑驳。许决气喘吁吁跑上六楼,他意外地发现,大门居然没锁。   他以为是妈妈回来了,高兴地喊她。   卧室里传出此起彼伏的动静,房门虚掩,许决心怦怦跳地靠近。   敏感的他,似乎察觉到不对劲。   从门缝里他看到地上的鞋,不是妈妈的。   朱巧从来不穿亮丽大红色的高跟鞋。   室内缠绵的声音,让他的头发疼。他躲进自己的房间,把门紧锁,蹲坐在地,无力地双手抱住膝盖,神情痛苦。   很快,朱巧回家,自然发现了这恶心的一幕。   她却格外冷静。   她拿茶几上的水果刀,一把割掉躺在父亲身上情人的头发,随后利刃划破父亲的额。   她虔诚地朝客厅摆的耶稣像跪下,双手合成十字,嘴里念念有词。   “神经病!”父亲手摸额头,鲜血淋漓。   “他妈的,我怎么眼瞎,当初找了一个神经病!”父亲骤然大怒,恶狠狠的眼光刺向朱巧。   父亲满怀怒意地走向朱巧,冷硬的鞋踢在她身上,他揪住她的头发,想要给她一顿暴打。   许决挡在他面前,喏喏然喊:“爸爸!”   父亲眼神松动,随后脸上更加不耐烦,他蛮横地将许决推到一边,同时母亲也将他推倒在地,眼神凄厉。   父亲母亲几乎同时厌恶地将他排斥在外。   父亲抡起拳头,噼里啪啦地打在母亲身上。   母亲捂头,忍受,暴打结束后,她摸到地上的水果刀,划破脖子,大股的血喷涌而出。   父亲毫不在乎,小三一旁看戏,许决面色呆冷。   母亲自戕后,许决仍是跟父亲一起生活。父亲的木材生意越做越好,搬到了近市中心地带,并且买了一个宽阔的房子。   父亲经常不在家,他给许决请了保姆,照顾他的起居生活。   庆幸的是,许决变得像正常孩子,说话越来越清晰,而且在读书方面显露出独特的天赋。   小学起,他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名列前茅,到初中,直接冲上了年级第一。   这时的他,虽然学习让人艳羡,可身形瘦弱,也不高,是丢在人群中,很快就淹没的那一种男生。 第43章   初中正是男孩子最调皮捣蛋的年纪,也是他们暴力最易冲动爆发的阶段。   长得高壮结实、成群结队的男生,会将瘦弱的男生堵在校园的偏僻角落狠狠暴揍。   这些男生以为许决也是可以被任意拿捏的,于是趁着放学,按照往常一样把他堵在校园,逼迫他拿出零花钱,肆意地翻找他的书包。   许决的脸色冷若冰霜,他愤恨地咬在锁住自己脖颈的手臂上,力度很大,如一根尖牙刺入,疼得那人发出凄惨的怒骂。   许决身体虽然弱小,但绝不畏缩,脸色也愈发阴冷恐怖,周围的施暴者一拥而上,打他,他倔强地抿住满是伤痕的嘴,暴力地予以还击,等这些人打累了,许决将施在自己身上的重拳,狠狠地还给他们。   从此,学校里,再也没有人敢惹许决。   他没有朋友,在外人看来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如果有人接近他,会被他严酷甚至恐怖的神情吓跑。   他像个透明人,可有可无。   他最大的爱好是看书。   春日的微风和煦,许决在书店买了一本诗歌集,他翻开,一首诗,让他微微发愣。   这首诗的名字叫《四月诗》。   他细细地品读,然后目光落在作者上,名字很是优雅,叫白楚之。   许决不谙世事,对外界几乎不关心。当时白楚之的名号在学校里人人传颂,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是学神一般的存在,也是传说中白氏集团的矜贵少爷,更是有着千年一见的绝美神颜。   女生们像追星一般狂热地陷入对白楚之的花痴中,许决的同桌丁蕙也是如此。   这天许决如往常坐在教室里安静地看书。号称大嗓门的丁蕙,手里拿着一摞纸,兴奋地兜售道:“姐妹们,楚学长的真人照片哦!”   女生纷纷围拢过去,露出惊羡的目光:“哇,牛逼,你怎么搞的?!”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丁蕙在众多羡慕又嫉妒的女生面前,得意洋洋地走到课桌,神秘兮兮地将照片压在书下。   女生们可不乐意了,怎么能忍受照片被独吞,于是纷纷嚷道:“假的吧!姐妹们,别信她!”   丁蕙倏忽站起,将照片拿出,没想到手一滑,照片散落在地,女生们纷纷哄抢。   一张照片落在许决的桌角旁,他捡起。照片是模糊黑白的,而且还是背影,无法分辨出样貌。   背影富有轮廓,身形挺拔。   许决问丁蕙:“这是谁?”   当同桌这么久,丁蕙第一次被许决主动搭话,要知道她平常做得最多的是问许决要作业抄。   “这是白楚之啊!”丁蕙解释,同时心疼地看到好不容易收集的照片被哄抢一空,“唉,我刚好有个认识的朋友在北都诚德中学读书,求他偷拍的,虽然很模糊,但我不挑!”   许决“哦”了一声,问:“这张照片可以给我吗?”   丁蕙勉为其难地答应,毕竟她以后的作业还得仰仗他呢。   许决想,这世界上会有同名同姓的吗,这个白楚之莫非就是那个诗人白楚之?   初二时,许决被学校安排参加全球物理数学学科联合竞赛。   班主任详细给他讲说参赛流程,许决瞟到老师课桌上的参赛名单,高中组的第一个名字,是白楚之。   竞赛是在周六,从尖子班选派了三个人,带队的老师是许决的数学老师叫万鹤峰,黑色眼镜深蓝色POLO衫,典型的教师行头。   搭车半个小时,许决来到了北都市的教体中心,这是一座极其宽广高阔的楼,外表威严肃穆,内间低调奢华,十足的有派头。   负责组织参赛的人将他们引到一个房间,许决发现这里居然还有外国人,各种颜色的皮肤,操着不同的语言,小声交谈。   万鹤峰将背包的水分给许决他们,打趣地问:“紧张不,这里来的都是聪明绝顶的学生。”   “尽力就好。”许决淡淡说。   他在里面吗?许决好奇地东张西望。   门被轻轻推开,许决抬头,凝神望去。   万鹤峰对许决一行人说:“这是你们心心念念的楚学长。”   白楚之面容温和,安静地在第一排落座。   随后负责人将参赛用的文具、导引图、考场号发给他们。   联赛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由主办方提供餐食,安排在五星级大酒店入住,外带空中花园。   “明天考试,今天早点睡。”万鹤峰温和地嘱咐,“不过你们要是谁想出去玩,放松一下也可以,但是得由我陪着。”   除了许决,另外两个人都表示想出去玩。   许决安静地待在酒店里复习习题。   那个人的名字,窜入他的脑海中,由模糊到清晰,身形和轮廓有了附着,面容也愈发清晰。   晚间,许决起身,到客厅拿水。回来时,看到一簇白色身影,在空中花园静立。   他驻足,控制不住地朝那个身影走去。   白楚之听到脚步声,转过头,浅浅地微笑。   许决唯唯道:“楚学长,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白楚之将一瓶红色瓶装的RIO鸡尾酒推到白色圆桌一侧:“喝吗,冰爽很解渴。”   许决大胆地接过手,小心翼翼地吸着吸管。   白楚之优雅地坐下,眼神清冷,望向夜间悬挂的皎月。   那个人会是他吗?许决再一次无法自控地想。   “楚学长,我能问您个问题吗?”终于,许决鼓起勇气直视他的脸。   “什么?”白楚之好奇,语气平淡。   “我之前在一本书上读到一首诗,名字叫《四月诗》,是您写的吗?”   他忐忑不安,却又在默默期待。   白楚之温和地笑,他说:“很早之前写的,没想到被你看到了。”   真的是他!   许决望了一眼月光,圆盘瓷亮,轻柔的月光,笼罩在眼前人身上。   他逐渐理解班里的女生为何对他如此狂热。   即使离自己这么近,却隔得像神之彼岸。   难以企及。   第二天万鹤峰带着许决找到考场,许决在第一层楼教室的第一排。   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   许决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昨晚他稀里糊涂做了很多梦,有效睡眠时间不足。卷子刚发下来,许决便走了神,他的脑海里不断闪烁着白楚之的脸。   他用笔戳自己的手背,一阵尖锐的疼痛使他清醒,集中好精神,他便埋头做题。   教室都是沉闷的做题声。许决顺利地做完,提前交了卷。   万鹤峰看到他,急忙问:“你怎么这么快就交了卷?”   许决挠头:“哦,做完了就交卷了。”   许决看到远处一个白色身影,卓然独立。他怯怯地凑过去,白楚之问:“你也做完了?”   “写完了,但是对不对就不知道了。”许决佯装叹气。   白楚之微笑,没说话。   他在远处的自助店里买了两个冰淇淋,递给许决一个。   许决发现,这个人连吃冰淇淋都这么优雅。   吃完之后,教室里陆续出来了学生。万鹤峰让许决过来,清点完人数之后,要赶回学校。   这么快就要走了吗?许决贪恋地望着白楚之离去的背影。   一旁的人打趣他:“操了,老弟,你不会也爱上楚学长了吧?”   另外一个人说:“那还不容易,考到诚德中学去不就行了!”   “呵呵,哪有这么容易!那里读书的人都是富家子弟,像我们这样的,很难的!”   “那可不一定,虽然说大部分是富家子弟,但是每年都有一部分是放出来可以考的名额。”   “那得要考多少分啊?!北都市有多少人在争抢这几个名额?我们学校本来就比较偏,跟市中心的初中没法比!”   “我发现你好丧啊!人总是要试一试啊,反正我倒是想冲,也好让我看看富人读的高中到底是啥样子。”   “我只能说,祝你成功。”   联赛的成绩两个星期后便出来了,初中组这边许决以只错了一个题的分数拿到了一等奖,另外参赛的两名学生分别获得了二等奖和三等奖。   高中组这边,白楚之一人遥遥领先,不仅获得了满分,解题技巧更是让人耳目一新,既快又准。   数学老师万鹤峰通知许决一行人,周六一起去教体中心领奖。   他也会去吗?许决暗自窃喜,暗含难以抑制的期待。   周六许决早早来到学校,在万鹤峰的带领下去往北都市教体中心。   许决下车,迫切地扫视人群,遗憾地没看到白色挺拔的身影。   或许是自己来早了。许决这样安慰自己。   然而,当所有奖项一一颁完了,许决都没看到白楚之。   他手拿证书,脸色怏怏。   回到学校,另外两个学生早已兴奋地捧着证书跑回家,许决来到教师办公室,不自禁地问万鹤峰:“老师,怎么楚学长今天没有来?”   万鹤峰耐心地解释:“他不需要来,奖杯和证书已经由专人送到他家里了。”   “哦,是这样啊。”许决假装若无其事地回答。   他脸色灰败地走出办公室,背起书包,离开学校。   他来到一个超市,翻找冰淇淋,他想起上次白楚之赠予他的冰淇淋是香草味的,他一口气买了三盒,边吃边走。   江枫大桥,许决蹲坐在阶梯上。他从书包里拿出获奖证书,金色名字,大红的印章,在别人看来有十足的含金量,可在他眼里一文不值。   他扬手,薄薄的证书随风飘扬,飘在波涛翻涌的湖面上,随后不知去向。   反正家里没人,拿回家也不知给谁看。    第44章   他望着湖面,想,不知道此刻楚学长在干什么。   一种无法自制的情愫,在他心里冉冉升起。   他渴望,以及无比渴望地想要再见到白楚之。   中考,当许决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诚德中学时,所有人都不奇怪。   许决初中三年宛若不知疲倦的学习机器,将所有的时间都用于学习。   他本身很有天赋,又勤奋刻苦,虽然不善言辞,不爱社交,可许多人常常以他为榜样,心里暗暗地敬佩他。   诚德中学是北都市第一的高中,私立的贵族学校,高薪聘请全世界最牛的教师授课。   学校占地面积广袤,设备齐全且先进,比许多一流大学还要高大上。   诚德中学的学生百分之八十来源于名企,或者为学校投资的董事的下一代。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名额,下放给社会,全靠真刀实/枪的硬核成绩。   一旦是靠分数考进诚德中学,不仅学费全免,而且每月都有补贴,为他们免除后顾之忧,鼓励聪颖的学生专注学习。   每个年级的学生都有单独的楼栋,通常高一高二挨得近,高三则是靠学校里面,位置幽静。   校园里的一切,无法引起许决的兴趣,他所在乎的只有那个人。   他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他想再见一次白楚之,哪怕是远远地看他一眼也好。   开学一个月后,他打听到白楚之在高三的四楼。   课间二十分钟,他心情忐忑又满怀欣喜地跑到高三这栋楼。   四楼!四楼!许决紧张到极点,他嘴里不断反复确认,凝神张望楼梯口的楼层指示牌。   终于走到四楼。   405   他顺着教室门牌号,一路找过去。   教室走廊很安静,学生们自觉地伏在课桌上做题。   突然,一个人风风火火地撞在了许决身上,差点把他绊倒。   许决望了一眼刚刚这个人,只见他脚步生风,跑向405。   过了一会儿,许决看到白楚之走出来,对刚刚这个人在笑。   很温柔的笑。   这是许决从未见过的笑容。   刚刚这个少年,身姿挺拔,意气风发,挽白楚之的手,边走边和白楚之嬉笑打闹。   等白楚之走到面前时,许决低头,转过了身。   他想偷偷地看他,不想被他所见。   他遮住脸,卑微地暗恋于他。   许决再抬头时,看到那个少年,肆无忌惮地牵着白楚之的手,举止亲昵。   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痛击许决的神经。他木木地回到自己的教室,老师说的课,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课间休息时,男生一溜烟,拿住篮球,滋滋往外跑。   女生则聚在一起聊天、谈八卦。   当听到“白楚之”三个字时,许决竖起耳朵,捕捉一切关于他的消息。   一个女生眼冒红色爱心,左扭右摆:“终于看到传说中的楚学长了,真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另一个女生说:“我觉得傅朝也好帅!!!”   “傅朝是狼狗,白楚之是奶狗。我都喜欢,都是我的菜!!!”   “呵,他们还不一定能看上你呢,就开始做梦了?”   “做梦也不行啊!呜呜呜,天天能看到这么帅的,简直要幸福死!”   “我听说,他们是gay啊!哪个男生天天手牵手?”   “有猫饼,那我还天天牵女生的手,所以我是les?”   “别吵了,他们是表兄弟,亲近点也无可厚非,洗洗脑子吧,别看到两个帅比就YY他们是gay!”   ……   原来那个少年叫傅朝。   许决从她们的话里判断出那个和白楚之亲密无间的人的身份。   时间一晃,便是隆冬,鹅毛大雪,纷纷而下。   学校在今年对课程进行了一次改革,设置了流动课程,每周五下午最后两节课,进行自由选课,全校所有学生都可以进行交流互动。   许决在办公室帮数学老师改完试卷之后,看到旁边班主任物理老师的桌子上,有一张流动课报名表。   全年级所有学生的名字都在上面,许决仔细搜索,看到白楚之选的是插/花、花艺制作课程。   这是不可多得的能近距离再看到他的一次机会。   许决下定决心,也选了这个课。   周五下午,天气格外寒冷,学校的学生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戴上围巾。   花艺课程被安排在高二教学楼的507教室。许决早早地来到,却不进去,他想先等白楚之进去,他再选一个离他位置近的。   离上课还有一分钟之时,白楚之仍然没来。许决焦急地四处张望,走廊、教室里都没看到他的身影。   他应该不会来了吧。许决失望地想。   他默默地走进教室,里面人不多,零散的、陌生的面孔,各自在位置上打闹,谁也没有将目光放在他身上。   许决选了第一排的后列位置。   只是在快要响铃的抬眼间,那个人手握书本,出现了。   白楚之看到一个空位置,便坐了上去。   许决就在他后面。   咫尺之遥。   许决本以为这样偷偷看他,便已满足。可是更多的欲念,让他难安。   他想跟他打招呼“楚学长,好巧啊。”或者跟他谈一些花艺方面的知识,他学习过不少。   他想听他的声音。   然而他又悲哀地想到,或许白楚之根本已经忘了他呢?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一面之缘而已……   强烈的渴望与无可自拔的自卑,使他的骨头都要悲伤地碎掉。   铃响之时,一个老头,手抱插/有梅花的瓶子走了进来。   “靠,老师居然是个老头子!”   许决听到后排的一个男生不满地发泄。   “睡觉算了!还以为是美女老师呢!”   许决对这些毫不在意,他眼光觑到白楚之白皙的天鹅颈,墨黑的头发,乖巧地生长。   老头子刚放下书本时,一阵喧闹打破静寂,众人吃瓜似地看向教室门口,原来是迟到的学生,匆匆赶来。   许决一眼认出这个人,是傅朝!   他穿黑色的羽绒服,怀里似乎兜着什么东西。   白楚之旁边的位置是空着的,傅朝一屁股坐上去,笑意盈盈地看向白楚之。   他将拉链扯开,里面是两杯奶茶。   白楚之看到他后背的衣服都打湿了,问:“没打伞吗?”   傅朝将红豆奶茶递给白楚之,笑嘻嘻道:“哥,小事儿,快喝吧,这家的口味一级棒。”   许决努力地不想看他们两人亲昵到令人遐想的举动,可距离如此近,他看到傅朝时而拿笔在白楚之的课本上写写画画,时而像小猫一样,钻进白楚之的胳膊弯。   许决的笔,刺破了笔记本。   “哥,等会儿晚饭,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傅朝悄咪咪附在白楚之耳边说。   “OK。不过你睡觉算了,别打扰我听讲。”白楚之将傅朝的脑袋推到一旁。   “真无情啊你。伦家对你这么好,你还嫌弃。”傅朝眯眼,露出虎牙。   白楚之一脸无奈:“……正常点!”   “收到。”说完,傅朝便“正常”地倒头大睡。   白楚之:“……”   许决悲伤地意识到:我一辈子也不可能与白楚之如此亲昵,我只能在黑夜里偷偷仰望他。   许决对老师讲的花卉花艺课程,心不在焉。直到下课,班里的人陆续走完后,他才起身,如行尸走肉般离开教室。   转角处,他撞上了一个人,是同班同学李九。   李九留着西瓜头的发型,身材既瘦也矮小,平时最喜欢打探各路花边新闻,在女生群里厮混。   他此刻撞见了班里的许决,恨不得要把刚刚得来的一手花边消息分享给他:“老许啊,你猜猜我刚刚看见了什么?!”   许决问:“什么?”   李九的眼睛充满火一样的兴奋:“我看见有人接吻了!你知道是谁吗?”   “谁?”   李九悄咪咪地压低声音:“两个男生,好不刺激!”   许决心里生出隐忧,面无表情。李九可不想看到这种效果,于是他爆出猛料:“是白楚之和傅朝,没想到他们真的是gay,还是兄弟!嘿嘿,这些富家子弟可真会玩。”   果真,许决眼里满是震惊。李九看到,心满意足,一拍他的肩膀,然后飞快地跑远,要告诉更多的人,给他的猛料添一把火。   许决的身体僵硬得如同冰雕,雪花片片扑在他的脸上,冰凉又漠冷。   他缓慢地蹲下,如同孩童时期被训,无力地抱住自己,压抑地哭泣。   白楚之,是他得不到的人。   他一直都明白。   可真正到面临残酷现实的这一刻,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的这一刻,他难以抑制地无声落泪。   许决高考时,成绩依然出众,考进的是北都市一流的综合大学。   他的个子在高二时拔节地生长,到了大学,不仅高,而且面皮冷白,五官也长开,在人群中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不变的是,他依旧独来独往,没有刻意地结交朋友。   最大的变化是,当他背着画布包走在路上时,总有女生问他要微信或者扭捏地递纸条给他。   宿舍里一共四个人,有一天许决对床的男生突然好心好意地对他嘘寒问暖。   许决一脸茫然。   男生叫邓凡,腆着脸请求许决帮忙:“好兄弟,你能不能帮我约个人出来?”   许决:“?”   邓凡贼眉鼠眼:“她叫沈忘忘,前几天加你微信的那个女孩!”   许决眉头微皱,他实在想不起还有这么一个女生,于是他把手机递给邓凡,让他找去。   片刻后,邓凡将手机还给他:“谢了,兄弟!”   许决最厌烦这样的人情往来,他向导员申请搬出宿舍,说是身体不好,需要静养。    第45章   许决搬出宿舍的一个月后,他接到了父亲的死讯。   警察告诉他,父亲是被人提刀狂砍数十刀,失血过多致死。   许决接过警察递给他的事故认定书,上面写的是父亲被一个已婚女人的丈夫杀死的,看到这一条,他厌恶又唾弃地将纸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   丧礼上,许决面无表情,漠冷至极。   一旁的亲戚已经开始算计起财产的分配,个个争得面红耳赤,甚至要大打出手。   好在法律是公平的,许决继承了八位数的财产。   他自修完大学课程,申请提前毕业。他在离白氏集团最近的地方租了一个高层公寓,买了五个望远镜,痴痴地偷看白楚之的进出与行踪。   不出所料,陪他一起、跟在他身边的人是傅朝。   他从最初的愤怒、嫉妒、悲伤,转化为现在的释然、安慰。   只要他好好的,就好。   他想。   他如一个病态的暗恋者,陷入对白楚之癫狂般的偷窥中。   许决毕业后没找工作,一方面他不爱与人打交道,另一方面父亲遗留给他的钱绰绰有余。   他自学绘画,本身他是一个专注力极强的人,不出一年,画技便已游刃有余、炉火纯青。   满屋子,都是白楚之的画像,贴满房间的每个角落。   他记得白楚之在《四月诗》里有这么一句:   四月的蔷薇花是蓝色的。   他开始研究蔷薇花,仔细观察每个花瓣的形状,然后在纸上窸窸窣窣临摹,纤细被颜料染色的手,为蔷薇花涂抹哀郁的蓝。   在房间里足足自闭了一年之后,许决在北都市最著名的艺术街道长明街画画。   这里年轻人很多,用歌声、音乐、绘画张扬青春与梦想。   他打开画具,将素描纸固定好,不厌其烦地勾勒蔷薇花的形状。   一个人闯入他的视野。   本来许决是不在意的,可偏偏这个人恰好挡住花朵的阳光,他观察不到阴影的变化。   于是他抬眼,望向直直伫立在面前的这个人。   陌生男人走到许决身旁,对他说:“蓝色蔷薇花,少见,太过于悲伤,不如你试试红玫瑰。”   许决脸色微变,不理会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男人穿黑色中衣,地中海发型,面色和蔼。   他静静地看许决灵巧地画完蓝色蔷薇花。   “你叫什么名字,这画可以卖给我吗?”许决画完之后,这个男人眼里充满炙热的光,兴奋地对他说。   “不卖。”许决冷漠地回答。   这让男人大吃一惊,他扯过旁边的小凳子,和许决面对面坐着。   “我忘了介绍,这是我的名片。”男人拿出一张黑色烫金名片递给许决。   “不好意思,不管你是谁,我都不卖。”许决冷冷道,“而且对于你是谁,我一点儿不感兴趣。”   男人面露尴尬,随后又开怀大笑。他收回名片,自我介绍道:“小伙子,我叫樊山尽,是一个不入流的导演。刚刚可能我太激动了,因为你的画实在太吸引我了!”   许决这才看了一眼樊山尽,没说话。   樊山尽继续说:“这条街是长明街,也叫试艺街,运气好,可能直接被导演或者传媒公司选走,然后包装出道。”   “你跟我说这个干嘛,这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许决语气漠冷。   樊山尽哈哈大笑,他拍许决的肩膀:“小伙子,艺术的价值难道不是被人所理解,尤其是被在乎的人理解?”   许决:“你可能误会了,我画画不是因为什么艺术,而是因为无聊,打发时间的。”   樊山尽:“你可以骗得了我,但是骗不了自己。不然——”樊山尽的手指,触摸白纸上的蔷薇花,面色冷峻在许决耳边道,“你画的花,为何在哭?”   许决瞳孔收缩,他惯性地蜷缩身体,默不作声。   樊山尽站起身,音调高昂:“许决,试试画红玫瑰,它更适合你。”   樊山尽看到许决在画板右下角留下了名字,他将自己的电话写在多余的白纸上,笑着对他说:“艺术让我遇见你,别看我老,其实我心态可年轻了,有什么艺术上的困惑,欢迎随时来找我。”   许决手紧紧攥着樊山尽留下的纸条,眼光盯在蓝色蔷薇花上,如一尊万年巍然不动的佛像,看不出喜怒哀乐。   夏季的狂风暴雨疯狂地敲击门窗,许决内心隐隐生出不安。   因为他已经很久没见到白楚之。   好像一直被握在手心里的风筝,突然断了线,他茫然无措。   更多的还是担忧。   他到底在哪儿?   白楚之的死讯被白承宗狠狠地按在内部,一个偌大的白氏集团少爷之死,连讣告都不曾发出。   冷清至极的丧礼,潦草地起棺,葬入地。   许决心里的不安如虬枝疯狂生长,他无路可走地联系了那个神秘的男人樊山尽。   他直接问樊山尽:“你知道白氏集团吗?”   樊山尽:“略微了解。”   许决问:“白楚之,你知不知道?”   樊山尽在电话这头眉头微皱,他迟顿片刻,回:“我知道,许决。他已不在人世。”   心中的那根弦,被压抑得太久,一下子猛然断开,使得许决口吐鲜血地猝然挂掉了电话。   他的面孔如将死之人苍白,爆炸的情绪在他的胸腔炸裂开来。   他在昏暗的房间里,抱头痛哭,死死地将白楚之的画像和蓝色蔷薇花,如同抱深爱之人,牢牢抱在怀里。   梦里,白楚之梦寐的笑脸,宛若晨曦的微光,将他孤独脆薄的心,点亮。   如果他能被允许,他想也回给白楚之一个最完美的微笑。   可惜,已经没有了如果。   外面的风雷电掣一闪一闪,划过许决的脸,他的脸色布满,如蛇般的阴翳。   他颓然地站起,找到打火机,点燃画纸,一张接着一张,焚烧的火,迅速蔓延,吞噬整个房间。   他隐没于熊熊火光中,烈火灼烧他的背。   他如蜕皮的蛇,阴冷地又是哭又是笑。   这么多年,记忆中的那个人已经被他奉之为神,是抚平他孤独、不被世人所理解伤痛的信仰之神。   到底是谁摧毁了他的神?!   火光中,他发出低吼的怒声,如暴怒的野兽,眼冒火光地要撕毁整个世界。   他想起了把白楚之肆意揽在怀里的让他咬牙切齿恨得牙痒痒的那个人!   被积压的怒意与嫉妒,重新在他心中燃烧。   他要傅朝死!   他蓄谋已久,要一刀让他毙命。   许决眼睁睁地看见傅朝将刀尖刺入自己的心脏,他孱弱的身体,缓缓倒下,倒在被鲜血染红的地毯上。   不知为何,他对傅朝的满腔恨意,逐渐溃散。   也许,他是这个世界上,曾与白楚之最亲密的人,他的身体上残存白楚之的味道与影迹。   他放弃了杀他的念头。   他想让他活。   门被推开,空气中浓厚的血腥味,让前来探望傅朝的金书书大惊失色,进而高声尖叫起来。   “小朝!!!”金书书丢下包,看见倒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傅朝,惊恐地发出尖叫。   金书书不敢随意地动/插/在傅朝胸口处的刀,她暴怒而起,甩给林易一个大大的耳光,连同站在一旁的许决也挨了一巴掌。   她摸到包里的电话,拨通,语气狠厉:“苏常远,立刻马上滚过来!!!”   随后对林易,怒目而视,她斥问:“叫你看好少爷,他这是怎么回事?!”   许决答道:“是我伤害他的。”   金书书又给了许决一耳光,打得许决瘦高的身体一晃,她骂道:“呸,你算是什么东西,啊?!你也配伤害他?!”   金书书指着许决对林易说:“你快杀了他。”   林易无动于衷。   “好一个忠狗!”金书书说话间,扬手打算再给许决一巴掌,却被林易阻拦。   “你干什么?!”金书书大怒。   林易:“金总,是傅总自己想死,和别人没有关系。”   金书书听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做完美甲的手,指尖长而凌厉,直指林易鼻子,骂道:“林易啊林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底细?!!别以为你是少爷提拔上来的,我就不敢动你?!!要不是看在你还有点忠心,老娘第一个把你弄死!!!”   她喘着大气,又是悲伤又是愤怒。骂完之后,苏常远提着药箱已经赶到了。   苏常远的医学素质较高,他镇定地蹲下,先是为傅朝清除淤血,随后以极其高超的技术,将刀取出。   金书书死死地盯着,心都提到嗓子眼,还好没有大出血。   苏常远为傅朝包好伤口,让林易扶进卧室。   “金夫人,我先暂时止血,目前应该没有什么大碍。明天起,我将一直照料傅总,直到他完全康复。”苏常远身着便装,认真道,他是半夜被金书书一通电话叫过来的。   金书书对苏常远这一番表忠心很是满意,她挥手让林易和许决滚出房间,单独问苏常远:“苏医生,依你看,少爷还能和正常男人一样生孩子吗?”   苏常远见惯了大场面,他不慌不乱地说:“夫人您放心,傅总还年轻,他的病在心不在身,身体是可以慢慢疗养的。”   金书书无奈地叹口气:“可惜啊,他是个死倔的倔种啊!今天要不是我回来,恐怕他、他……”   作为一名母亲,金书书难以自控地哭了起来。   苏常远站在一旁陪着她。   北都市两大名医,一是薛玉尘,一是苏常远。   薛玉尘被傅朝赶走,离开北都市后,苏常远成为北都市豪门的新宠。   只需一个电话,哪怕夜半三更,苏常远都会提着药箱赶来,默默无言地诊治。    第46章   一个星期之内,顾以安果真从白晗那里收到了他需要的资料,还是钱唯唯亲自送过来的。   顾以安收到资料后,立马细细研究起来。   资料很是齐全,顾以安的目光落在季寻的照片上,这是一个肤色白皙的男孩,看起来阳光、帅朗。   季寻所在的班级一共有30人,资料上格外细心地还标注了他们的动向。   其中一半的人都排在北都市娱乐圈的末端,籍籍无名。   另外一部分选择退圈,另谋职业。   只有少数的几个人能留在娱乐圈二三线活跃。   顾以安一一望过去,除了季寻已死之外,居然还有一个人的资料上写着“去世”,名字叫喻凯。   顾以安注意到左明也与季寻一个班。   系统七七突然跳出来,兴奋地嚷:【老大,怎么样,有收获没?】   顾以安把资料合上:“你急个麻花啊!你以为我是名侦探柯南还是福尔摩斯?”   系统七七谄媚道:【老大,你冰雪聪明蕙质兰心甜美可人……】   顾以安让这发癫的系统停止吹捧,扶额道:“现在我需要和这些人一一聊一下,从他们嘴里套出话。”   现在唯一能帮他把这些人在短时间集齐的只有那个人了。   于是,他拿出手机,先给白晗发一条微信:   白总,资料我收到了,灰常感谢![呲牙笑]   顾以安没想到白晗立马给他回了电话。   “不用谢,顾先生。”白晗的声音依旧清脆入耳,又略微深沉,将顾以安的耳朵拿捏得死死的。   “那,不知道你能否再帮我个忙?”顾以安继续说。   “好。”白晗想也没想,瞬间答应。   这让顾以安如释重负,挂掉电话后,顾以安重新把资料再捋一遍,确定了先从两个人调查起。   一个名叫华灼,男生。   一个名叫窦依依,女生。   之所以选择这两个人,一是因为他们目前都就职于北都市的三线文娱公司,距离近,比较好找;二是他们也算是有一定名气的艺人,可能知道某些内幕。   白氏集团以地产开发、金融投资业务为主,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已在北都市蓬勃发展百年有余,坐享北都市任何一片土地。   阿亮咖啡馆是白氏集团投资的一个私人馆所,地处市中心,场地面积大,幽静宜人。   顾以安由钱唯唯带领,一路来到三楼,打开一个清雅的小间,白晗已经在里间等候多时。   “顾先生,你说的两个人,他们就在这里。”白晗气定神闲,他眼色示意钱唯唯,让她将两个人带过来。   顾以安说;“先把华灼带来吧,我有话问他。”   白晗问:“顾先生,你需要我在这里吗?”   顾以安微眯双眼,微笑:“白总,你不忙吗?”   白晗双眉微蹙,目光盯着顾以安:“我很闲。”   顾以安:“……”   顾以安心想,你在一旁更好,到时候有什么要你帮忙的,我都不需要开口,你自然知道!嘿嘿。   钱唯唯带进来一个男生,正是华灼。   白晗转身,钱唯唯立刻退出房间,守在门口。   房间清幽静谧,白色瓷碗装的玉观音,氤氲袅袅清香。   华灼坐在一个楠木凳子上,坐在他对面的是顾以安和白晗。   顾以安观察到华灼脸色镇静,毫无波澜,于是也不遮掩,直接问他:“你还记得季寻吗,你大学同班的男生?”   华灼点头:“记得。”   顾以安:“你能不能详细跟我说说他,或者和他走得特别近的人?”   华灼回答:“我只能说个大概。季寻算是个好人,就是那种面色看起来和和善善的,和每个人相处得都很融洽。你说跟他玩得好的,我记得是班里的喻凯,两个人平时一起打篮球、吃饭,我见得很多。”   喻凯?!顾以安心惊肉跳,他问:“你知道喻凯吗?”   华灼:“当然知道,他已经死了,和季寻一样,都死了。”   华灼说这话时,极其镇定,脸色如僵硬的石头,透不出一丝变化。   顾以安追问:“喻凯是怎么死的,你知道吗?”   华灼:“不太清楚,好像是自杀的,或者被人杀的。季寻我也不清楚,好像就突然间消失了。”   顾以安心思翻涌,季寻和喻凯都死亡,而且两个人生前玩得好,难道凶手是同一个人?   顾以安稳住心态,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知道左明吗?”   没想到一直脸色不变的华灼,抬头盯着顾以安,神色隐藏一股无名的怒火,声音也变得尖酸刻薄:“当然知道,北都市的第一影帝嘛,娱乐圈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   顾以安闻到话里的酸味,他试探性地问:“季寻和左明关系怎么样?”   华灼:“不知道,没看到两个人在一起玩过。”   忽然他脸色阴沉,冷笑道:“我们班没人愿意和左明那个穷鬼一起玩,他每科作业都不及格补考过的,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也能堂而皇之地爬上娱乐圈第一的位置,我看娱乐圈也是畜生当道没人了!”   一番情绪暴涨的话,让顾以安苦笑。他只得附和道:“或许他自己后期努力磨炼演技了。”   华灼呸了一声:“他那演技就那样,无论怎么努力,都是屎!他的戏,也只有他买来的水军闭眼吹!”   顾以安被他的话,呛得无言。   再继续谈也没有什么必要,他转过头看白晗。   白晗会意,让钱唯唯把华灼带走了。   接下来的人是窦依依,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年轻活泼的女生,金黄色头发,不过走路颤颤巍巍,看起来很紧张。   “顾、顾老师,您等会能给我留张签名吗?”窦依依渴盼地看向顾以安。   “没问题。”   顾以安温暖的一笑,让窦依依消除了大半的紧张。   这次顾以安没有单刀直入,而是渐进式问她:“你是北都市传媒大学毕业的?”   窦依依点头,小声道:“是。”   顾以安:“那你还记得你们班的同学吗?”   窦依依摸脑袋:“记得不是很准,毕竟毕业好多年了。”   顾以安笑:“左明,是你们班的吧?”   窦依依猛然点头:“是啊!真没想到他今天有这样的成就,爬得这么高!”   与华灼相反,窦依依对左明的态度可谓钦慕、羡慕、惊叹。   顾以安追问:“怎么,左明在学校表现很差吗?”   窦依依:“还好,就是不是特别出彩,要是他今天不是影帝,不是浪腾的副总,我应该不记得他。”   顾以安问:“季寻,你记得吗?”   窦依依:“记得,很帅的男生,经常和喻凯一起玩,两个人经常是我们女生YY的对象。”   顾以安:“……那,季寻和左明的关系怎么样?”   窦依依摇头,眼神迷茫:“欸,这个我也说不准,因为那时我们根本没人关注到左明,一个其貌不扬的农村男生,整天脸色阴郁,孤僻得很,我们躲避还来不及……”   顾以安发现,这个女生虽然面色和善,但带有强烈的拜高踩低的倾向,只要别人成功了,她立马变脸。   不过好在她“实话实说”,也没有刻意隐瞒什么。   问完话之后,顾以安龙飞凤舞给窦依依签了名。   只是两个人的话难免有偏颇,他需要更多的人来佐证。   班里一共30人,退圈的人10个,死去的2个,剩下的18个人还依旧混迹在娱乐圈,这些人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这么艰巨复杂的找人任务,顾以安望向白晗,向他求助:“白总,我还需要找18个人,能帮帮我吗?”   “可以。”白晗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顾以安不免感叹,这人形buff,可不比那坑爹系统好用,只要他一张口,白晗有求必应。   自从那天晚上,白晗刺破他刻意接近的企图后,顾以安也不再继续骚扰他,面具一旦被戳破,就戴不上。   不过对顾以安来说,倒是像少了些什么。   以前“大美人小美人”地叫他,也不害臊,还自鸣得意。   现在白晗在他心里,仿若深不可测的深渊,他必须要保持警惕,不能轻易被他看穿。   “顾先生,晚上有时间一起吃个饭吗?”白晗站起,邀请他。   “当然有,我的美——”顾以安憋出要吐出来的字眼,“应该是我请你,你帮了我许多忙。”   白晗墨色眼眸暗沉,他问顾以安:“季寻,真的和你无关吗,如果无关,你为什么对他的死这么执著?”   顾以安想,总不能我告诉你,我是被一个坑比系统挟持穿到一本《娱乐圈风云》的小说里,为了活命和回去才对季寻之死如此执著吧。   一个坏点子冲到顾以安的脑海,他内心奸笑,脸上却开始愁眉不展:“白总,你真的要听我说实话吗?”   系统七七跳出来:【老大,你不愧是影帝,从笑到哭,只需1秒!真男人就是你!你就是1秒真男人!】   顾以安白眼翻上天:“什么乱七八糟的,滚滚滚!别打扰我撩我的美人儿。”   系统给了他一个死亡微笑后,屏幕熄火,自动滚蛋了。   白晗倒是没想到顾以安的脸色变得这么快,他犹豫道:“顾先生,如果是不能说的事情,可以不说,既然我已经答应帮你,那你大可安心,我不会食言。”    第47章   顾以安有意想调戏一番白晗,他酝酿片刻,蹙眉,悠长的语调,说:“其实,季寻跟我是青梅竹马,他曾经还暗恋过我。”   信口张来的话,把还是在充能睡觉的系统七七给惊醒,它大喊道:【牛逼克拉斯啊老大,不愧是“影帝”,可真能演戏!】   顾以安一脸自信,懒得理会这坑比系统。他观察白晗的神情,果真见眼前这个身高体长宽肩窄腰体态优雅的美人,双眉微蹙,仿佛凝滞。   “嘿嘿,他吃醋了。”顾以安对系统七七说,“吃醋也这么美啊,我靠了!”   白晗眼光直盯着顾以安,问:“那你对他有什么感觉吗?”   顾以安还想再婉转打趣他,可看到白晗这副略带焦急的神情,他又不忍心,于是斩钉截铁地回:“当然没有!”   顾以安注意到白晗的表情,仿佛一松,他心底清亮,这美人,终归是他的了!   两个人边走边说。   白晗问:“你之前不在北都市?”   顾以安摇头:“不在,我是属于失业高危人群。”   白晗:“失业和高危,有什么必然联系吗?”   “失业了,没事干,恼中生恨,会报复社会,属于高危害人群。”顾以安解释说。   白晗:“你应该不会这样做吧?”   顾以安大拍胸脯自信道:“不会,因为我觉得这很傻缺,报复社会说得简单,还得筹划,密谋,实施,有这时间,我三本漫画书都看完了。”   白晗突然想起,他问:“所以你是在失业期间,被周瑾风带到北都市来的?”   顾以安:“是啊,我之前在的公司倒闭了,没事干,恰好他那时来我们的村里拍广告,也刚刚好主演不来,我就勉强凑了个数。”   白晗皱眉神思,他问顾以安:“季寻,何时死的?”   这个问题,顾以安得小心谨慎地回答,理清思路后,他沉重地说:“白总,是这样的,我和季寻小时候一块儿玩,到了中学我搬家了,慢慢的联系就少了。我失业期间,闲来无事,四处闲逛,遇到了之前的小学同学,这才意外听说他两年前已经死了。”   白晗眼中寒芒一闪:“季寻从小到大都在北都生活,你小时候也在北都读书吗?”   这把顾以安吓一跳,但他面不改色:“对啊,小时候在这里读书,后来就搬走了。”   顾以安刚刚差点说成“小时候爸爸妈妈有钱,所以能在北都读书,后来他们破产了,搬到乡村去了。”   设定里的他,是孤儿,还好他能含混其词,就他所知,白晗不会对他的身世过多刨根问底。   果真,白晗将话题回转到季寻身上,他分析道:“季寻,出生在北都,一路读到北传,出道即火,算是一帆风顺。这样一个玉秀于林的人,死了两年,没找出凶手,顾先生,你认为呢?”   顾以安接过话:“我认为,凶手背景太强悍,连警局都被他按下。”   白晗点头:“顾先生,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顾以安苦笑道:“是一群位高权重无人可撼动的利益共同体。”   “所以,顾先生,你既然明白,为何还要查下去,连警察都放弃了。”白晗盯着他问。   顾以安神态镇定,目光炯炯有神:“白总,就算季寻是一个陌生人,我也得查下去!”   白晗略微吃惊:“以身犯险,你可知北都市是什么地方?”   顾以安轻捻一笑:“白总,我不是还有你吗?”   白晗看到顾以安此刻如孩童般天真无邪,英俊帅朗的脸浮现如向日葵般灿烂的笑,这是一种推心置腹的纯澈与信任,他的心微动,对顾以安许下他的诺言:   “顾先生,我会一直陪着你。”   顾以安外表云淡风轻,实则内心激动得要跳三米高。   系统七七给他吹冷风:【老大,别光顾着高兴,你知不知道时间不多了,一年的时间,已经快过去四个月了,而你才完成任务的3%,就只是刚刚开了个头!】   顾以安脸比犀牛皮厚,心比豹子胆肥,他耸肩:“知道了,你没听说过,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吗,我有白晗这么大一个外挂,破案岂不是轻轻松松,反正你作为一个极其坑爹的系统,不要来打扰我就行了。”   系统七七听了屏幕直冒烟,嘴巴大大地嘟起,眉头拧成麻花,鼻子哼哼地发出不满的气息:【呵呵,老大,现在你看我不起,将来你可高攀不起!】   顾以安满不在乎地一挥手:“不好意思,无论现在还是将来的你,我都看不起。”   系统七七:【……OTL,老大,你好狠,真滴被你伤透了,呜呜呜!】   白晗和顾以安吃完饭,将他送回家之后,没有回曦和居,而是开上迈巴赫,一路驱车回到了白府。   白府的门前灯常亮,守夜的值班人看到白晗回来,恭敬地迎接他。   白晗一挥手,让他们各自回去。   庞大的白府花园,在夏季月夜的照耀下,别有一番光景,皎洁的月色给花朵涂抹一层幽暗黑的深沉。   几只暗夜中的蓝色蝴蝶蹁跹而来,围绕花朵,婀娜起舞。   白晗看到母亲房间里的灯还没关,他又望向父亲曾经住的房间。   父亲与母亲,在他的记忆里,一直分开住。   其实对他来说,父亲的死,犹如藏在心里厚重的阴霾,他不能完全相信父亲是自然死亡的。   可要一直查下去,母亲那关是非过不可……   五叔白存志对他说,白承宗死后的那段时间,一直是母亲在全权管理他的生活起居、衣食住行。   他敲母亲的门,片刻后,叶惜蓝惊喜地抱住他:“小晗,你回来怎么不早和妈说!?!你吃饭没,我给你做点吃的!”   白晗看母亲似乎又比之前瘦弱些,她的一双极细枯瘦的手腕,他握住,都圈不紧。   “妈,晚上又做噩梦了?”白晗轻声问,他注意到母亲脸色苍白,黑眼圈很明显。   “还好,苏常远给我开了点药,已经好多了,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白天也犯困。”叶惜蓝边说,边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哈欠。   白晗不忍母亲如此疲惫,他劝道:“妈,你去休息吧。”   “欸,我才见你不到五分钟,你又要走?”叶惜蓝不舍道。   白晗将母亲扶回房间:“你躺着休息会儿,等你睡着了我再走。”   月光倾泻,恍如幻梦。白晗以一种不经意的语气问:“妈,你觉得苏常远怎么样?”   “医术精湛,现在基本上有病都找他,他人也勤快,哪怕是半夜也来。”叶惜蓝平静答道,脸色无任何变化,她的身体瘦到伏在薄薄的被子下,看不到人形体的凸起。   等叶惜蓝慢慢睡着后,白晗轻轻关上门。他踱步,信马由缰,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后院这边。   路灯发出熹微的光,白晗走近一颗粗壮无比的大树旁,结实粗大的树干下挂有一个单人秋千。   秋千年久失修,破碎不堪,大小只能够让小孩坐。   一个人的身影,在他的心里,如碎掉的光,逐渐拼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清晰的模样。   是他的哥哥白楚之。   他不懂为何父母分开住,也不懂父亲为何对白楚之有这么大的敌意。   他以为白楚之是叶惜蓝所生,是他的亲生哥哥。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父亲与另外一个女人所生的孩子。   不过,对他来说,他已经把白楚之当成他的哥哥。   他见到最多的是,白楚之一个人,在飘窗的房间,独自安静地看书,微风吹过,窗帘阖动,花瓣飘落在白楚之的身上。   白楚之神色戚然,抬眸,望向湛蓝色的穹空。   他会找白楚之玩,但是父亲会严厉地呵斥白楚之,随后吩咐家里的佣人,不准自己找他玩。   餐桌上,父亲也不允许白楚之和他们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往往都是让佣人将饭菜端到他的房间里。   母亲也不在餐桌上吃饭,自觉地蜗居在阁楼,深居简出。   偌大的白府,豪华的餐厅,端肃的佣人排列成行,管家段温洵紧低着头,听候白承宗的指令。   只需父亲一个眼神,佣人便像接圣旨一般,诚惶诚恐地执行命令。   由珍贵名木做成的餐桌,只有他和父亲两个人用餐。   一个家,被扯得四分五裂。   他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正如此刻,他不明白,父亲的死,哥哥的死。   十岁生日时,白晗是北都市最耀眼的存在,白承宗高调宴请北都市各个阶层的名流豪贵们出席,举办为期一个月的盛大生日宴席。   父亲的手,紧紧地牵着他,如蚌里的珍珠,不舍得松开。   市/委/书记,那时尚年轻的毕觉松将他搂在怀里,好不亲热。   副/书/记市/长罗月照也不甘示弱,将白晗抱在怀里,时不时地打趣他。   白承宗带他幼小的他,见了许多人,每个人对他莫不是笑意盈盈,赞不绝口,白承宗听了很是满意,而他毫无感觉。   中午他得了片刻的休憩时间,跑到后花园来玩,看见白楚之一个人孤单地坐在秋千上。   他小步快跑,靠近他。   白楚之抬眼,见是他来,微微一笑。   他也对他微微一笑。   吹来的风,拂动白楚之墨黑的头发。   他从秋千上站起,打开放在一旁的小提琴,对白晗说:“小晗,生日快乐,我给你拉首曲子吧。”   白晗听了,拍手,他知道白楚之是全能天才,不仅学习成绩都是大满贯,也会唱歌作曲拉琴。   “谢谢哥哥,你拉的曲子我偷偷听过,特别好听!”还是小孩儿的白晗,一屁股坐在柔软的草地上,睁着圆圆清澈的眼睛,看向白楚之。    第48章   白府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唯独这后花园,地处偏僻,幽静宜人。   花园的花朵,缤纷浪漫,随着白楚之拉出的曲调,随风而舞。   少年的白楚之,身姿挺拔,白衬衫干干净净,墨黑色的头发,乖巧而蓬松。   修长白皙的手,自信熟练地拉弦,表情轻松,步态沉稳。   这是一首欢快的曲子,曲调轻快,旁听的白晗,高兴地拍起手。   “别坐在地上,凉。”白楚之拉完琴,伸出手,面容温和地拉白晗。   远处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快速地跑过来。   是女佣蔡瑶,她惊愕地看到白楚之牵着白晗的手。   她俯身,乞求道:“少爷,老爷刚刚在找您。”   这个少爷自然是叫白晗,以前府里的人惯性将他们分开来称呼,叫白楚之“大少爷”或者“楚少爷”,叫白晗为“二少爷”或者“晗少爷”。   这一称呼让白承宗非常生气,他大发雷霆,严厉呵斥“白府里只有一位少爷,再乱叫,逐出白府!”   白楚之神情恍然,他放开白晗的手,温柔地对他说:“小晗,去吧。”   看到哥哥转过身,孑然的背影映入白晗的眼眸,如一把小刀,细细地割伤他幼小的心。   他主动拉住白楚之的手,清澈的眼睛凝视他:“哥哥,你和我一起走。”   一边的蔡瑶心惊担颤,她听到有脚步声,一看,向这边走来的是白承宗!   她吓得浑身冒汗,在白承宗走到面前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诚惶诚恐。   白承宗视线首先落在白晗握住的白楚之的手,他凝神,面容温和地呼喊白晗:“小晗,到我这边来。”   白晗不得不走向他,眼神却停留在白楚之身上。   白承宗剜了一眼紧跟在身后的段温洵,指着跪在地上的蔡瑶,严厉问:“今天是她值班看护少爷吗?”   段温洵点头:“是,老爷。”   白承宗冷漠哼了一声,下命令道:“逐出去!”   蔡瑶无力反抗,她默默地哭泣,随后被段温洵叫来的保镖,一路上拖走,赶出了白府。   在白府工作,你可以不用有功,但绝不能犯错,一旦犯错,后果不堪设想。   丢失工作是一方面,更为灭顶的是,被逐出的人,在北都市将无立足之地,所有的公司都不敢雇佣。   而这个佣人蔡瑶,只是在整理家务时没看住白晗,让他跑出去,和白楚之玩了一会儿。   如果白晗只是跑出去玩,那她还不至于被逐出白府。   问题是白楚之。   白承宗对白楚之的冷漠隔绝,是不言而喻的,在他的授意下,整个白府都默契地将白楚之当成空气。   可他,明明是个人。   也只是一个孩子。   白承宗目光锐利,瞪向白楚之,充满了厌恶与嫌弃。   他转头对管家段温洵语气不耐烦地说:“将他带回去,怎么又跑出来了!”   “晦气!”   白晗听到父亲发恨地咒怨了一句。   段温洵带来两个黑衣人,作为管家,他礼貌地伸出手,作出“请”的意思。   白楚之背上小提琴,目光凝滞,神情哀伤,被白承宗重新关进了“牢房”。   白承宗面色严肃,冷酷至极,他紧牵白晗的手。   “爸爸,我想和哥哥一起玩。”白晗似乎带着不满说。   白承宗蹲下身,摸白晗的头:“小晗,别叫他哥哥,白家只有你一个少爷。”   “可——”白晗想说什么反抗,却被白承宗直接无视,他强硬地将白晗带走,带到属于他的光怪陆离、纸醉金迷的豪门世界。   十岁那年,白晗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父亲对哥哥白楚之的厌恶。   白楚之如同犯罪的囚徒,被父亲白承宗高高在上神情睥睨地审判,用一种冷漠的暴力折磨他。   少年白楚之低垂的眼眸,被迫离去孤单的身影,让他记忆尤为深刻。   记忆里,父亲是一个真正冷漠无情而又理智绝顶的人,整个白府,除了对自己偶尔微笑以外,更多的是严厉、冷酷地板起脸。   连对母亲叶惜蓝也是如此。白晗从未见过父亲牵,或者挽起母亲的手,两个人虽然在同一屋檐下,享有“白氏夫妇”的名头,实际上,比陌生人还要疏远。   白晗隐约感觉到父亲想把母亲排除在外,不让他和母亲接触。   实际上,白晗的这一感觉是对的,从出生的那一刻起,白晗就被白承宗只手抢夺过来。   婴儿时期的白晗咿咿呀呀,好不容易能睁开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不是温柔的母亲,反而是一个板脸严肃的男人,婴孩自然被吓得嚎啕大哭。   叶惜蓝母乳断供之后,白承宗直接断绝了她的母亲身份,他把儿子白晗带在身边,由他言传身教,培养他成为一个正统高贵的白府少爷。   一阵风刮过来,破旧的秋千咿呀地发出晃动,那首哥哥白楚之在他十岁生日,为他弹奏的曲子,好像混在风中,重新被他拾得。   手机微信的信息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发信人是顾以安:白总,睡没?   白晗直接电话回过去:顾先生,我没睡。   顾以安本来想简单地跟他道个晚安后,就准备睡的,只是强势的白总直接电话回了他。   不过他感觉到白晗的声音不太对,忙问:白总,遇到什么事了,心情不好?   白晗:你怎么知道我心情不好?   顾以安声音低沉:白总,我甘愿成为你的情绪垃圾桶,有什么都朝我来吧!   白晗:……顾先生,我觉得你还是睡觉比较好。   顾以安:我倒是想睡,谁知你一个电话打来,我光想你不想睡觉啊。   白晗:……   顾以安偷摸地笑一声,他也不为难白晗:大美人,明天见,你先挂吧。   挂掉电话后,白晗望向皎洁的月亮,心情也不似刚刚的沉闷。   因为那个人的缘故。   他的心,莫名闪跃了一下。   顾以安拜托白晗找的剩余18个人,他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一一问完情况。   和之前华灼、窦依依提供的线索差不多,这18个人不可能短时间内联合串供,说明他们说的应该是真话。   与季寻生前走得最近的人是喻凯。   而喻凯,也已死亡,原因不明。   一个季寻还没搞清楚,喻凯又冒上来了,顾以安一个头两个大,他真想把福尔摩斯或者柯南的脑浆,倒进自己的脑子里,一下子快准狠地揪出幕后凶手。   他想到了一个人,他应该能提供一些喻凯的线索。   顾以安立马给陈羡生打电话,恰好陈羡生也找他,两个人几乎同时说话,顾以安礼貌地让陈羡生先说。   “顾先生,我这边有个人,你可能想见。”   陈羡生说。   “刚好,我也要问你一些事。”顾以安说。   会面地点是顾以安选的,位于北都市最繁华的街道——宁安街的“梦来”会所。   当然,这是他厚脸皮,向白晗提出来的。   他需要一个僻静场所,保证谈话的方便与隐秘。   钱唯唯轻车熟路,带顾以安来到一个安静而宽大的房间。   “顾老师,我在外面,有什么需要您随时叫我。”钱唯唯礼貌道。   一刻钟后,陈羡生按照约定来到梦来会所,他身穿浅灰色格子衬衫,目光沉稳,跟在他后面是一个女人,不时地扭头东张西望。   “陈警官,我在这里!”顾以安迎上去。   “好久不见。”陈羡生淡淡地微笑。   顾以安将陈羡生引到房间里,轻轻关上门:“这里说话,很安全。”   陈羡生默默点头。   三人轻酌香茶后,开始今天的话题。顾以安注意到陈羡生带来的女人,于是他先让陈羡生介绍这个女人的来历。   陈羡生点头,眼光示意女人。   女人神态淡然,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黄果,我来找我失踪很久的妈妈。”   顾以安问:“你妈妈?”   黄果点头,这是一个戴方框黑色眼镜的女人,面貌普通,职业为中学语文教师。   她回:“我的妈妈叫黄恩慈,我已经两年没联系上她了。我到北都市公安局报过很多次警,都没人受理,或者直接叫我回去等,只有一个人好心地给我端来了茶水。”   陈羡生有意地问:“是一个姓谈的警官吗?”   黄果:“好像是的,他脸长得帅,就是身体有些发福。”   陈羡生内心暗思,这应该是谈感折了。   顾以安呼叫系统七七,让它把之前的名单资料翻出来,果真上面有黄恩慈的名字,黄恩慈正是季寻那个班的女老师。   她也消失不见了。   不会也死了吧!顾以安内心狂涌,如果真的是死了,那加起来至少已经死了三个人!   顾以安正在皱眉沉思间,黄果继续她的陈述:“我是跟我妈姓,我爸从小就跑了,虽然我跟我妈合不来,可她还是会给我打钱,给我经济上的抚养。我闲下来会给她打电话,跟她联系。两年前,我打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本来我以为她在忙,后来,再打她的电话已经变成彻底关机了。”   黄果面色悲苦:“后来我跑到她的学校去,才得知,她已经被辞退了!”   陈羡生问:“怎么,你很惊讶吗?”   黄果道:“陈警官,我宁可相信我妈是辞职,而不是被辞退,她是个很要强的人,被辞退是她绝对不能忍受的事!”   顾以安说:“你妈妈不仅仅是教师,也是学校的副校长,北都市传媒大学是北都最好的艺术影视类学校,你说你妈妈要强,那她更不可能从高位退居下来。”   黄果惊诧,她点头:“所以我觉得我妈不是被辞退,更不可能主动辞职,她是被人藏起来了。”   顾以安眼里寒芒一闪,声音格外低沉:“可能是被人杀了,也不一定。”   黄果哭出来,陈羡生拿出纸巾给她。    第49章   黄果镇定情绪,继续说:“你说得对,其实我一直担心,她被人杀害了!但,我又有种奇妙的感觉,她还活着,只是我找不到她。”   陈羡生问:“北都那边的公安局怎么说?”   黄果:“推脱,说是尽力找,我每次去,每次都说在找。我不信整个北都市那么多派出所、警局,没一个警察是真心为人民服务的!”   陈羡生站起,轻轻拍黄果的肩膀:“你既然找到我,我一定为你找到你的妈妈!”   黄果叹口气:“陈警官,但凡北都市中心警局那边的人有你一半尽职,我的妈妈现在已经被找到了。”   陈羡生苦笑一声,顾以安若有所思。   陈羡生将黄果送出门,折返回来,房间里剩下他们两个人。   顾以安问:“陈警官,你知道喻凯吗?”   陈羡生:“知道,和季寻一个班的。”   顾以安问:“他的死因,你知道吗?”   陈羡生皱眉:“结案时说是自杀。”   顾以安轻笑:“怎么,你不信?”   陈羡生直接说出自己的疑惑:“顾先生,喻凯死后没一个月,季寻便消失了。在查季寻案的同时,我格外调查了喻凯的资料。”   顾以安好奇问:“你有哪些疑惑?”   陈羡生条分缕析道:“喻凯是北都传媒大学的尖子生,被誉为校草,而且家境殷实富足,出道即大火,这样的一个人,自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顾以安问:“有没有可能他有什么心理疾病?”   陈羡生摇头:“我查了他的疾病史,也调查了和他一起的同学朋友,他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属于正常人水平,人缘不错。”   顾以安纳闷:“那当初怎么给他定案的?”   陈羡生无奈道:“因为他的确是自杀的,还是他妈妈报的警,在房间里割伤大动脉,失血过多致死。”   顾以安手摸下巴,沉思:“自杀只是表象,他自杀的原因呢?”   陈羡生回:“顾先生,根据我们的调查,促使他自杀的是网络暴力。”   “网暴?”顾以安惊奇。   “嗯,根据他妈妈说,当时他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不出门,或者说不敢出门,手机里被骚扰短信狂轰乱炸,都是一些不堪入目的污秽词眼。”陈羡生解释。   顾以安:“为什么网暴他,他也算是大火的明星,星途坦荡,他难道犯了什么错事吗?”   陈羡生无奈地摇头:“顾先生,你是大明星,你应该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一个人的大火,背后多少双眼睛盯着!”   顾以安问:“他得罪了某个人,然后那个人引导网民对他网暴?”   陈羡生:“差不多,当时调查的时候发现,喻凯被网暴的开端是被拍到和别的女人一起开房。经过营销号推波助澜后,粉丝立马由维护到不满,再加上网上关于喻凯的黑料频出,粉丝纷纷倒戈,变成巨大的反噬力。”   顾以安琢磨:“网暴的一部分可能是那些爱而不得的极端粉丝,另外一部分也可能是有人买的推手。”   陈羡生点头:“是的,只要顺藤摸瓜找下去,最后的源头,也许就能找到!可惜,领导执意要定案,不巧的是喻凯的爸爸当时得了脑梗,妈妈分身无力,也没上诉,最后不了了之!”   顾以安听了心一凉,一条生命就这样白白的死去了吗?!他想到了上次见的季寻的妈妈廖寒秋,一阵愤怒的不甘涌上心头,他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揪出这幕后的凶手!   谈话戛然而止,顾以安对陈羡生最后说道:“陈警官,你这边关于喻凯的资料,如果可以的话,麻烦整理一份给我。”   陈羡生点头:“我尽力,有的资料在市中心局那边,我想办法拿!”   顾以安:“陈警官,有什么麻烦你跟我说,我会帮你。”   陈羡生微笑:“顾先生,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你让我看到了希望。”   顾以安难为情地转过身:“陈警官别这样说,你是为人民服务,我只是想报仇。”   陈羡生和顾以安分别之后,如往常一样回到松山街派出所正常上班。   办公室主任胡继寂是唯一一个与他同龄的人,两个人平时走得最近。   胡继寂收起摆在桌子上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看到陈羡生今天的情绪格外不同,于是打趣他道:“哎呦,老陈啊,谈恋爱了,看你的脸红扑扑的。”   陈羡生也是无语,他收拾摆放在他桌子上被别人丢过来的文件资料:“别乱说,脸是晒红的。”   胡继寂不相信地看着他,脸上露出狐疑之色。不过他立马想起了一件事:“老陈,刚刚有人来找你,男的,也是警察,说好像认识你。”   “呃。”陈羡生手上的鼠标愣了一下,“他现在在哪儿?”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说你不在,他就走了。”胡继寂转过身,埋头开始在平板上刷考公的题目,一般他做题的时候,意味着与世界隔离了,哪怕现在是天王老子来,他都不理。   晚间,陈羡生八点钟才把公文处理完,他看见街上新开了一个瓦罐汤门店,他好奇地走进,一阵沁人心脾的香味,让他食欲大振,他要了一个鸡汤的、一个羊肉汤的。   他小心翼翼地将汤装好,骑上摩托车,很快便回到了出租屋。   他望见窗户居然透出光亮,他心一紧,难道秋姨出了什么事吗?!   他三步并作两步,打开门,一个熟悉的面孔,赫然出现在眼前,令他万万没想到。   竟然是谈感折来了!   陈羡生招呼都没来得及打,走向里间的房间,看到廖寒秋正安稳地入睡,他才放下心来。   “喂,老陈,别看了,她已经吃了!”谈感折一只手搭在陈羡生的肩膀上,另一只手圈在他的脖子上,“我中午去找你,你不在,我以为你回到出租屋,我问隔壁的老大爷要了钥匙。”   陈羡生疑惑:“他怎么肯给你钥匙?”   谈感折呲牙咧嘴笑:“因为本大爷长得帅啊!”   陈羡生哭笑不得,手肘在他凸起的肚皮上碰一下:“老谈,在学校里,你说你帅我倒是承认,可现在你看看你,除了脸还能看,其它的地方都被糟蹋了。”   谈感折叹口气:“老陈,你以后别学我那么早结婚,这就是早婚的后果,一下子从干净帅气的警草变成了中年油腻大肚皮男人。”   陈羡生:“……”   陈羡生轻轻关上了里间的门,问:“秋姨吃了啥?”   谈感折嘿嘿笑:“我下午来的时候,她大喊大叫,应该是饿了。我给她炒了两个菜,火腿炒豌豆,宫保鸡丁,她吃了两大碗饭,可香了!”   陈羡生给他竖起大拇指:“老谈,结婚后,你连炒菜都学会了?”   谈感折坐下,仰躺,双手一摊:“不然呢,你来给我做啊,都是被逼的,唉。”   陈羡生自然地问:“怎么,家里没请保姆吗?”   谈感折哼了一声:“是有保姆,可又不是我请的,哪里肯听我的话!我一年工资就那么多,哪有钱请!”   陈羡生沉默地坐下来,将打包回来的瓦罐汤打开:“老谈,来喝汤,味道真不错。”   谈感折搂住陈羡生的肩膀:“羡生,我们搞个火锅来吃怎么样?”   说干就干,谈感折麻利地将餐桌收拾,摆好了煮火锅的工具,他又骑上陈羡生的摩托,买了一大堆肉和菜,一顿“洗剪吹”过后,菜和肉既新鲜又干净地一一被摆放在桌子上,令人赏心悦目,火锅底料被充分煮开,香味令人胃口大开。   谈感折将菜一一放进里面煮,陈羡生注意到,他买的这些菜都是自己喜欢吃的,心里不禁很感动。   谈感折想开一瓶啤酒,陈羡生止住他,说:“等会你还要开车回去呢。”   谈感折望着他:“回去干什么,我在你这里才是最自由的!”   说罢,用钳子撬开啤酒瓶,他猛灌一口,爽得飞起,边喝边将煮好的菜放到陈羡生的碗里。   陈羡生边吃火锅边喝汤,他把今天和顾以安的部分对话告诉了谈感折,很奇怪的是,谈感折面色平静,陈羡生不可思议地盯住他。   谈感折将一块牛肚夹在陈羡生碗里,撸起袖子,笑说:“老陈,我还不了解你,查下去吧,不查下去你这一生都难安,喻凯的资料,我帮你弄来。”   陈羡生再次感动,他和谈感折碰了一记响亮的酒杯:“老谈,还是你最懂我!”   谈感折嘿嘿笑:“老陈,如果这个世界能允许男人在一起的话,我就想和你在一起,真的,最自由最开心!”   陈羡生:“……你喝多了,少喝点吧。”   谈感折解开外衣,曾经让无数女生癫狂的八块腹肌,已经变成了肥肉堆砌的游泳圈,唯独五官,仍旧精致帅气。   吃得兴起,谈感折将手表解下来,丢在一旁。吃饱后,他亲密地搂住陈羡生的肩膀,在外面沿着湖边散步,夜晚人少,他大声音哼起了歌。   夜间凉风习习,谈感折感慨道:“羡生,如果我们能永远呆在警校该多好!那样快乐无烦恼的日子,现在想想都怀念得不得了!”   陈羡生点了一根烟:“老谈,人都想快乐,那谁来承受痛苦呢?”   谈感折圈住他的脖子,像小狗一样蹭来蹭去:“我要快乐,你帮我承受痛苦吧。”   陈羡生:“……你怎么不说,你帮我承受痛苦?”   谈感折嘿然一笑,整齐洁白的牙齿,使得他的笑容明媚阳光:“谁叫你是大圣父,宁可自己吃苦,也绝不会让别人不开心,谁要是嫁了你,我都不敢想象有多么幸福!”   陈羡生:“……”   谈感折迎着凉风,觑见陈羡生的背影,仍旧如在校期间,一样挺拔,身姿绰约,面孔更加成熟,他再看看他自己,一种难以言说的惭愧让他生出了一个决定,他大声音朝宁静的湖水喊道:“他妈的,老子决定了,必须减掉40斤死肥肉!”   陈羡生看他离湖面这么近,牵住他:“祝你成功,不过别掉到湖里面去了。”    第50章   简迪正式成为了浪腾的试训歌手,正如所有人年轻人逐梦成功一样,他按耐不住欢喜,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姐姐虞深,虞深在那边也告诉简迪一个好音讯,她马上要结婚了。   简迪欣喜地确认:“姐姐,你什么时候定日子,我请假回来!”   虞深:“小迪,你先忙,还有一段时间,结婚可麻烦了,准备的东西太多了,到时候我提前通知你。”   简迪听姐姐的语气,充满了幸福的味道,他由衷地为她高兴,也放下了心。   和姐姐闲扯家常好一会儿,简迪才挂电话。正当他打开房间门,一双长手将他像小孩一般,搂在怀里。   这个人一双红发,左耳朵上有醒目的五颗耳钉,脖子上挂有刀制的项链,正是褚恒。   简迪来北都之后,褚恒热情地让他住在家里,这是一个非常宽大的公寓,200平米,位于北都市市中心一环内,去浪腾搭乘两站地铁就到了,十分方便。   公寓所在地,绿化环绕,青山秀水,幽静宜人。   褚恒脑袋在简迪脖颈像小狮子蹭来蹭去:“我的小迪迪,嘿嘿,刚刚跟谁打电话啊,打这么久?”   简迪挣开褚恒黏腻的怀抱:“我姐姐,你喝酒了?”   褚恒一头倒在沙发上,身体修长,英俊年轻,他一只手搭在眼皮上,声音低沉说:“喝到早上才回来,头有点晕,你是要出去吗?”   简迪给他泡了一杯热的浓茶,拿出房间的毛毯,盖在他肚皮上:“别着凉了,我去浪腾一躺,晚上才回来。”   褚恒直起身子:“我开车送你吧。”   简迪将他按下:“我自己搭地铁去,你先休息。”   褚恒一双手,用力将简迪一扯,将他搂在怀里,醉红的脸,声调压得极低:“早去早回,别让我久等,我的宝贝儿。”   简迪:“……”   迎接褚恒的,自然是简迪扔过来的一个抱枕,将他砸晕在沙发上。   盛夏的天,酷热难当,简迪下地铁后,买了一杯冰果茶降温。   等他到公司后,一阵熟悉的说话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定睛一看,是池意和闻心,刚好池意也看到了他,连忙走过来跟他打招呼。   池意背着吉他,面容和善,和简迪东聊西聊,闻心背着贝斯,面色酷冷,牢牢地与池意寸步不离。   “卧槽!你们都在啊!”   远处一个金发碧眼的少年,肆意跑过来,一只手搂住简迪,另一只手想搂住池意时,被闻心挡在前面。   周小北心领神会,又瞥眼看到池意和闻心一模一样系在手上的红绳,他嘴角微笑。   “我说,你们不会都是今天来公司签合同的吧?”周小北嚷道。   池意喝了一口冰茶:“不然呢,你以为我们大热天的跑来干啥?”   周小北望向简迪:“小迪迪,嘿嘿,要是我们一起出道,你可得让着我点。”   简迪谦虚地摆手:“你可别捧杀我,我只是一个普通爱唱歌的人。”   北都市年轻人的音乐圈子不算大,一些稍微有些名气的歌手,彼此都认识。   正当说话间,一个女人迎面走来。周小北跑上去,像小奶狗一般,亲切地喊:“却西姐姐。”   池意疑惑:“他怎么谁都认识?”   闻心哼了一声:“他可是北都市四大财团的富二代。”   池意和简迪同时“啊”了一声,他们只知道周小北狂浪肆意,没想到来头这么大,见到柳却西像亲姐姐一样,在浪腾更像回到家。   北都市四大财阀集团:白氏集团、周氏集团、浪腾文娱、苏氏医药,分别垄断了地产金融、制造零售、文化娱乐、医疗诊治四大领域,其中以白氏集团根基最厚,人脉最广,实力最强。   柳却西带四个年轻男孩来到一个宽敞的会议室,池意将吉他轻轻放在椅子上,闻心坐在椅子上看手机,周小北舒服地躺在沙发上,简迪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耐心等待。   十分钟后,进来了一个人,简迪抬头,他认出,这个人是那天单独测试他的傅总!   傅朝穿黑色衬衫,修长白皙的脖颈,浅浅地露出来。微卷的头发,极好地修饰他平滑而饱满的额,漂亮的圆颅顶,将灰褐色卷发,托得飞扬又温柔。   一双温润的桃花眼带红,苍白肤色的脸,让他的神情看起来,如悲伤的花朵。   简迪不知不觉中,盯了傅朝好久,直到傅朝望向他,他才反应过来,脸红心跳地将头低下。   柳却西介绍道:“这是我们公司的执行总裁,傅总。”   傅朝轻轻点头,向柳却西使了一个眼色,随后进来了一个女人。   “她以后就是你们的经纪人。”傅朝说。   四个男孩一齐望向这个女人,女人身着正装,名字叫史云,面容温和,端正,黑色短发,看起来一副很认真靠谱的样子。   “将他带进来吧。”傅朝朝柳却西说道。   柳却西点头,遵从命令,将一个高瘦的男孩带了进来。   这个男孩面色沉郁,一身黑衣,脖子上戴着银色项链,是许决。   四个男孩好奇地望向许决,许决第一眼落在简迪身上,当简迪把黑色鸭舌帽脱下以后,一张完整清晰的脸,震彻了许决。   怎么会那么像!!!   墨色柔软的头发,纤细白皙的天鹅颈,干净白色的衬衫,挺拔瘦削的身体。   如果时光有重影,许决想,眼前的这个男孩的年纪,对应的应该是高三毕业之后的白楚之。   许决惊魂未定,他看向傅朝,见他面无表情毫无反应,只是在履行正常的工作流程。   柳却西按照要求,将签约合同书一一发放给他们五个人。   傅朝说:“这个你们先仔细阅读,不用着急,有一周的时间考虑。”   许决的眼睛,时不时看向简迪,这也太像了!光是安静地坐着翻书的模样,就和白楚之如出一辙。   许决再次抬头时,傅朝已离开会议室。他追出去,一路尾随他。   今天,林易居然不在他身边。许决注意到。   直到回到办公室,许决迫不及待地问:“他是谁?”   傅朝坐在转椅上,问:“他?”   许决有些生气,他逼近傅朝:“就是那个和楚学长很像的人!!!”   傅朝轻蔑一笑,他缓慢站起,手捏住许决的脖子:“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和他像,你既然决定要留在我身边,以后绝不能忤逆我,懂了吗?”   傅朝松开手,许决呛了一声,白皙的脖子上留下红色的印痕。   傅朝在苏常远的精心疗养下,止住了血,体力恢复,只是精神仍旧怏怏。   他单薄的身体摇摇欲坠,平滑紧致的胸前,缠了白色绷带,而在他的腰腹,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些令人窒息的刀痕。   许决不但放弃了杀傅朝,而且对他说,想留在他身边。   “你以为我是大善人,你想杀就杀我,想留就留下?”傅朝蔑视的眼睛,不屑地望着他。   许决将一幅画好的画,递给傅朝。   那是他凭借记忆画的在少年时代,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他亲眼看到白楚之和傅朝在花艺制作课上亲密相依的场景。   傅朝看了,默然。他冷眼看向许决,问:“你爱他吗?”   许决沉默。   他不知道何是爱,自从他的爸爸妈妈一起把他推开后,他的心已经死了。   他孤单地生活在一个人的洞窟里,白楚之的光,过于耀眼,他好奇地爬出洞穴,记住了这束光。   他贪恋白楚之的微笑,那是他认为是世界上最温暖的火光。   他在梦里描摹白楚之的影子。   世界上有这么一个人,让他觉得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他已知足。   傅朝冷硬的皮鞋,踩在许决的肩上,眼里射出冷冷的光,他清冷的语气,问他:“回答不出吗,你想当上面的那个,还是下面的那个?”   许决愤怒直视傅朝:“我对他,只是卑微的暗恋,别的没有想过!”   傅朝哈哈大笑,嘲讽地看着他,语气调侃:“呵,那还真是可惜,我哥他的身体又白又嫩,你没尝过,只能偷偷在被子里撸吧?”   听着这些污言秽语,许决愤恨又羞耻地闭上眼。   傅朝不配懂他,不配楚学长!   傅朝的衣服半敞,白色绷带上,浸出鲜红的血迹。   他坐在沙发上,目光幽暗,他的声音颤抖起来:“我知道他的一切,连他那里有多少根毛,我都知道。可是——”突然,他愤恨地站起,像败军之将,痛苦地抱住脑袋,“可是,这又怎么样,我没有保护好他,我是一个废物!”   傅朝让许决起来,同意了他的请求:“你留下来可以,可你得听我的话。”   “好。”许决答应他,脸色漠冷,面无表情。   “原因,为什么之前想杀我,现在要留我身边?”傅朝问。   许决:“傅总,你是这个世界上曾与他最亲密的人。”   傅朝柔顺而长的眼睫毛,悲伤地张合,他苦笑一声:“你是在等答案,等我找出他死的原因。”   许决默然,惊讶于傅朝的玲珑心。   “我会找出,我一定要报仇!”傅朝的脸色变得极其凶狠,像蛰伏狂噬的野兽。   他转头打量许决,问:“我哥,知道你的名字吗?”   许决:“可能知道,可能不知道,这些我不在乎,我的愿望,是希望他快乐幸福。”   傅朝盯住他,冷笑:“要是我哥没死,你现在已经成死人了,我不允许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之外,再有一双眼睛炙热地偷看他!”    第51章   左明没想到只是因为一个男孩,就被傅朝狠狠地敲打了一番,他既恼怒,又感觉不可思议。   一年前,傅朝还是浪腾的总裁,手握重权,说一不二,可谓意气风发,年轻气盛,狂浪豪拓。   而他,左明,与他相比,相形见绌,只是一个在演艺圈混得风生水起的人,与傅朝这种资本大佬没有可比性。   他之所以能跻身浪腾的副总,还是傅朝不拘一格降人才,力排众议将他提拔上来的。   那时的左明内心着实有点儿感激傅朝。   只是随着傅朝一年不在,他全权代理浪腾,掌管公司大小事务,掌权愈久,他的心态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大当久了,怎可屈居老二之位?!   他的心一天比一天野,迟早他要完全夺取浪腾!   他的这一希望,随着傅朝的苏醒与归来,逐渐成为了泡影。   他没想到,哪怕傅朝身缠疾病、颤颤巍巍,但只是一挥手,都能给他迎头棒击,让他溃不成军、狼狈离场。   他心底对他曾经的畏惧之意又燃了起来。   正在他皱眉思索间,卫宣顶着一张乖巧圆滑的脸,走了进来。   左明将半截烟熄灭,冷冷地问:“查得怎么样?”   卫宣不慌不忙,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明总,我查到那个你看中的男孩,与白楚之很相似。”   “白楚之?”左明回忆。   卫宣提醒道:“就是傅朝的表哥,白氏集团的大公子啊!”他眼睛微眯,露出极其猥琐的表情,小声道,“也是傅朝最爱的人。”   “哦!”左明似乎想起,他坐在皮质的转椅上,心不在焉,“怪不得他那么紧张,原来是这个原因,怎么,把简迪当成白楚之的替身了,要攥在手里不放?以前公司选拔新星的事都由我来掌管,现在他直接自己管理。呵!”   卫宣扶了扶,与他小鼻子实在不相称的方正黑框眼镜,他没敢多嘴,在一旁站立不语。   左明冷哼了一声:“不过,我倒是乐得轻松,反正世界上漂亮的男孩又不止简迪一个,我没必要为了他,去得罪傅朝。”   上次林易砸在他背上的拳头,至今还隐隐作痛。一想到这,他既愤恨又无奈,现在的他,还没有与傅朝对抗的资本。   目前的他,只能蛰伏屈身。不过,他也想通了,傅朝是个有原则的人,只要自己不故意招惹他,他也不会故意来打击报复。   简迪和池意、闻心、周小北一同去清吧玩,你争我抢地唱了不少歌,很是尽兴。   但简迪忽然想起早上喝得晕乎乎的褚恒,他顾不得周小北的热情劝阻,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家。   室内很冷,简迪打开灯,褚恒依然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简迪赶紧把空调温度调高,走到褚恒身边,轻声喊他:“恒哥!”   褚恒擤了擤鼻子,头晕脑胀,身体一阵发抖,他艰难地爬起:“小迪迪,你回来了。”   简迪摸他的脑袋,微烫,还听见褚恒鼻腔闷闷,于是把他扶回了卧室。   “恒哥,你是不是感冒了?看你的样子不太对劲啊。”简迪着急道。   褚恒微微一笑,修长的胳膊把简迪的脑袋勾过来,笑嘻嘻道:“我的小迪迪长大了,居然知道关心我,太感动了!”   简迪叹口气,问:“不然我送你去医院?”   褚恒摇头:“我经常感冒,一点小事,家里客厅有感冒药,你给我烧点开水,我喝了出点汗就行。”   简迪找出感冒药,烧开水,化好了端给褚恒。   “你快睡觉吧。”简迪关心地催促他道。   褚恒拉住简迪的手腕,作出撒娇的模样:“小迪迪,你跟我一起睡,好嘛?”   简迪看他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只得同意。他洗完澡,穿上天蓝色哆啦A梦的短袖睡衣,钻进被子。   “我靠,小迪迪,你离我这么远,怎么,是怕我把感冒传给你啊!”褚恒的床足足有3米宽,简迪默不作声地睡在最边上。   “不是,我怕我乱动,打扰你休息。”简迪不好意思说。   “我呸!”褚恒像猴一样蹿到简迪身边,手捏他充满婴儿肉质感的白白的脸,“你就是嫌弃我,对不对?”   “我没有,恒哥,别冤枉好人。”简迪无奈道。   “嘿嘿,你少来!”褚恒将“魔爪”伸向简迪身上,挠他痒痒,不一会儿,简迪又是笑,又是哭,偏偏褚恒的手又那么灵活,他抓也抓不住。   “别了!”简迪求饶道,“恒哥,快住手!”   “我就不!小迪迪,今天你把我丢在家里一天,我饿死了谁给我收尸?嗯?”褚恒趴在简迪耳边,给他耳朵吹风,酥痒至极。   “啊,你饿了吗?我去给你煮面条吃。”简迪才想起来,这家伙原来一天都没吃饭!   “不了,我吃你就行!”褚恒把简迪按在身下,目光牢牢锁住他,从上到下,眼睛纯澈,黑色光亮的瞳仁,小而巧的薄唇,高挺而细的鼻梁,露出粉色充满质感的耳朵。   再往下,是漂亮精致的男孩锁骨,细腻白嫩的肌肤,可以握在手心里的细腰,瘦长而白的双腿。   墨色的头发,因刚刚打闹,变得有些凌乱,浅浅地伏在鬓边,洋溢乖巧的性感。   褚恒伏在简迪身上,手遏住简迪乱动的手腕,低沉的语气,认真地问他:“简迪,你有喜欢的人没?”   “啊,恒哥,你怎么问这个问题?”简迪长长的黑色眼睫毛,迷茫地阖动。   “有喜欢的人吗?”褚恒追问。   “有啊。”   “谁?!”   “詹离啊,我的偶像!”   褚恒无奈道:“不是这种喜欢,是现实生活,心里的喜欢!”   简迪如实道:“这个,我还没有。”   褚恒如释重负,他躺在简迪身侧,抱住他,在他耳边温声道:“小迪迪,你喜欢我可以吗?”   简迪一脸懵,他说:“恒哥,别说这个事情了,你早点休息吧。”   “唉!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拒绝我,真是灰暗又伤心的一天。”   简迪:“……”   刚刚在褚恒问道“心里有没有喜欢的人”时,简迪眼前闪现了一个漂亮的身影,那个人拥有一双极其好看的桃花眼。   晚间,在繁星大饭店,梁思影正在和北都市娱乐圈的资本制片大佬们洽谈合作业务,半途,他的电话响了,来电显示是“明哥”。   他起身,跑到外面安静的地方接通。   梁思影:“明哥?”   语气是被压抑到极致的平淡。   左明在电话那头问:“你现在在哪儿?”   梁思影:“繁星饭店,谈剧本合作。”   左明:“结束之后,去天泽酒店等我。”   梁思影:“好。”   左明又加了一句:“要不要我过来帮你?”   梁思影:“差不多谈完了。”   梁思影是现在北都市娱乐圈除了左明、顾以安以外,最炙手可热的男明星,咖位蹭蹭往上涨,势头很猛。   而在以前,他是个连演龙套角色都要你争我抢的边缘人物。现在,随着身份水涨船高,他能和许多圈里的大佬平起平坐,有谈价的条件。   由平平无奇的小角色,到如日中天的大明星顶级流量,他不敢骄躁,抓住一切资源,拼命演戏,提升演技,争取出产更多优质影视作品,被圈里人戏称为“拼命三郎、工作狂魔”。   梁思影谈完合作,让经纪人先回去,他则是只身一人来到天泽酒店,他戴上兜帽,黑色口罩遮住脸,来到20层的总统套房。   左明已经租下了两年的套房续期,为的就是能随时随地见到梁思影。   梁思影到卫生间洗完澡,穿上单薄的白色睡衣,左明还没来。   他躺在床上,打开手机,想拨通左明的电话。   没想到一个身影已经压在他背上,缠绵的鼻息直达他心脏最柔软的地方。   “明哥。”梁思影扔下手机,扭头看向他。   左明调皮地捏了捏他的鼻子,宽大的手掌细细抚过他的头发,将他紧紧地搂在怀里。   一股难以抑制的悸动,让梁思影身体止不住地向左明贴近。   “明哥,你已经快一个月都没来找我了。”梁思影窝在他怀里,带着隐约的哭腔。   “今天我不是来了吗,最近有没有人欺负你,说出来,我弄死他。”左明玩味地抚/弄梁思影泛红的耳垂。   “没有人欺负我。”梁思影目光对上左明锐利的鹰眼,“他们都知道,你包养了我。”   左明嘴唇淡淡地一勾,指尖勾住他好看的下巴:“你个小骚东西!我不来找你,你这里止不住痒了,是吧!”   左明霸气地扯开蓝色西装领带,蛮力地撕开梁思影的衣服,将他的双手高高举起,再用领带束缚住。   “小骚东西!”左明已经按捺不住,他快速地脱掉蓝色衬衫,炙热的目光在眼前人身上,贪恋、留恋。   “明哥,你还没洗澡!”梁思影带着哭腔喊道。   “洗什么,干完你再洗!”左明眼光火热。   他如火山爆发的前兆,指引万年冰山归家的路。   怀里的小孩在他的拥抱中,哭泣,孱弱得如冰山高花。   “明哥!呜呜~好疼~”    第52章   左明将梁思影压在粉色镶金边的大床上,手缓慢地解开他的衣服。   酒店的灯很璀璨明亮。   梁思影手颤抖,紧抓住左明的肩膀,声音颤抖:“明哥,关灯!”   左明嘴唇勾勒一个饿狼一般的迷人的笑,笑容令人恍惚,闪烁性/感的明光。   他起身关灯,语气火/热:“我的宝贝儿,你怎么还这么娇羞,嗯?”   梁思影羞耻地拉住被子,紧紧地裹住未穿衣服的身体,眼神冷肃。   左明最喜欢他这副明明很身体很火热,脸色又像冰一样冷酷的样子,剧烈的反差激起了他强烈的内心征服欲。   他野蛮地扯开被子,伏在梁思影的如瓷娃娃洁白的玉体上。   上下起伏,颠簸不止。   空旷的酒店套房,回荡床板咿呀作响的声,点燃爱情的熹微火光。   一晚上的鏖战,左明尽情地在梁思影身上攻城略地,尽情相欢。   梁思影在晨光中苏醒,落地窗帘半拉,曦光照进来。   他揉揉惺忪的双眼,手一摸,旁边是空的。   他睁眼,看到左明在穿衬衫。   左明的背宽阔有力,半露的衬衫,极好地展示他健美而充满力量的身材。   “明哥,你要走吗?”梁思影腰疼得快直不起来,躺在床上,盯着左明问。   左明转过身,手正在系锁骨处的扣子,他凑近梁思影,温柔地吻他的额头:“怎么,不舍得我?”   梁思影窝在他怀里,鼻子正黏腻他的八块腹肌,鼻息轻轻地扑在上面:“那你下次,什么时候再见我?”   左明手插/进梁思影黑色茂密的头发,眉头微皱,不由得在梁思影嘴唇上深吻:“思影,别再勾引我了,不然我可忍不住。”   梁思影眼眶通红,面颊如桃花带露,双手揽住他的腰:“那你别忍。”   “你这样,可不像你。”左明细细地亲上梁思影的脖颈,“以前做的时候,你可不像猫一样黏着我。”   他捏住梁思影的下巴,挑逗地盯住他:“现在,你跟我是‘日久生情’。”   梁思影尽情地享受早晨左明给他的余韵,直到最后一刻,他细白整洁的牙齿在左明肩上留下一排齿痕,眼角泛红,扯住他衬衫的一角:“明哥,你也会找别人,对吗?”   左明紧抱他,哄他:“我只找你。”   他在这个漂亮男孩的绯红小耳,火辣地吹气,声音低沉,富有磁性,语气勾人:“别人都没你夹得紧。”   梁思影羞耻地将左明推开:“滚吧!”   左明:“……我夸你你还不高兴,我走了!”   梁思影在左明走后,昏沉地睡了过去。期间,他的电话一直响,因为太困,被摁灭了几次。   充足地补完觉后,手机又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一个陌生号码,他奇怪地接通。   “好啊,梁思影,你居然把我拉黑了!”   一听这声音、语气,梁思影马上反应过来,这是江漾声,他冷冷地回:“谁叫你吵我睡觉。”   江漾声问:“你现在在哪儿?”   梁思影:“天泽酒店。”   一听酒店,江漾声立马不淡定,一种不好的预感,让他心慌马乱,他怒气冲冲地问:“你是不是跟他在一起?!回答我!”   梁思影:“你过来看看不就知道了。”   二十分钟后,房间的门铃声一直响,梁思影艰难地扶住酸疼的腰,打开门。   江漾声摘下黑色帽子与口罩,反锁住门,在眼前的,是没有穿衣服的梁思影,白皙的皮肤,种满了刺目的草莓印。   他仿佛有些失控地抱住梁思影,问:“昨天晚上是不是左明在这里!?”   梁思影推开他,慵懒地躺回床上,语气冷漠:“你知道还问?”   江漾声爬上床,眼睛发红,神情是一种无可控制的暴戾,他真想掐住梁思影的脖子,但考虑到他还要演戏,理智让他住手,他抱住自己的脑袋,像无力的小孩。   梁思影不耐烦地转过身:“现在看完了,你可以走了吧。”   江漾声掀开被子,这副酮体让他梦寐以求,却屡次被别人沾染。   他压在梁思影身上,他感到精神仿佛崩溃了,他疯狂摇梁思影的肩:“他妈的,梁思影,你真的让他干啊!”   梁思影咬江漾声的手臂,印记鲜红。   江漾声顾不得疼痛,手扣出左明留在他体内的余热。   “不要!”梁思影眼尾泛红,耐不住呼叫。   “住手!你太恶心了,江漾声!快住手,放开我!”梁思影无力地被迫被江漾声占据、抢夺。   “告诉我,你到底被他搞过几次了,嗯!?”江漾声愤恨地顶上,眼神凶猛,“我跟他比,有哪点不好,你知不知道左明玩遍北都市娱乐圈男男女女,而我,只对你一个人做。”   梁思影腰痛得要命,他试图推开江漾声,身体却被他死死压住。   他眼里含泪,身体颤抖,知道再解释,江漾声也听不进去,今天他有意想让江漾声看到自己这副样子,想让他死心,可这个癞皮狗,死性不改。   他双手圈住江漾声的脖颈,双目微闭,嘴唇动情地喊着:“明哥~明哥~啊啊!”   江漾声听了,一阵恶寒,不得不中断他的野兽行径。   他咬左明在梁思影身上种下的草莓印,疼得梁思影快要哭出来。   “梁思影,你真的恶心,你让他包养,就是为了资源吧?”江漾声恶狠狠道。   “对,我就是为了资源。”梁思影冷冷回。   江漾声气得说不出话,他咬住梁思影的喉结,轻轻地吸。   房间里很静,只听得见江漾声吸嗦的口水声。   江漾声折腾累了,紧抱住梁思影,挨着他躺在一起。   忽然,梁思影脖子处感到一阵急促的温热,他摸过去,原来是江漾声哭了。   “思影,我跟你认识十年,都不抵你和他认识十个月吗?”   江漾声说这话的时候,无助得像一个迷路孤单的孩童,亦如一条败家之犬,浑身被雨淋湿,仓皇落寞,狼狈不堪。   梁思影说:“江漾声,你在我面前,永远这副故作深情的假样,不知道还以为你是深情大教父,表演完了,你以为我会给你掌声吗?”   江漾声口齿在梁思影的背上打转,将他身体扳过来,目光直直地对上他:“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说出来,我改好嘛。我不想看到你自暴自弃。”   梁思影厌恶地又背过身:“江漾声,你少自以为是!我和左明怎么样,那是我的事,用不着你来管!我们之间,已经断了,以后别来烦我!不然我告诉左明,他不会放过你的。”   江漾声冷笑一声:“你让我放手,那我还不如直接和左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他贪婪地抚摸梁思影,语气坚定,眼神狠辣,“反正我死也不会放开你。”   浪腾为公司艺人安排了就近的公寓住,方便他们练习,经纪人史云将通知一一发给简迪一行人。   简迪自然想搬出去住,一来的确为了练习方便,二是他不太想一直住在别人家。   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褚恒时,褚恒仰天长呼,一脸悲痛:“啊,我的阳光灿烂无敌可爱的小宝贝儿要走了吗?”   简迪:“……”   褚恒说是说,但也不违背简迪的意思,高高兴兴地帮他搬东西。   来帮忙的还有周小北,当他听说简迪一直寄住在褚恒那里时,不由得大吃一惊,急忙问:“卧槽,他没对你做什么吧?”   简迪懵圈:“做啥?恒哥他对我很好。”   周小北想,我的小迪迪,你真是单纯得要死哦,这褚恒天天舞刀弄棒的,脾气又坏,也只有在你面前,他才正常点。   褚恒开车,将简迪的行李,搬到新的公寓。   浪腾既有钱且大方,简迪本来以为公司宿舍是几个人合住,没想到是一个人一个超大的房屋,独门独户。   简迪住的那间朝南开,阳光明媚,透气透亮。   褚恒、周小北帮着他,将各种衣服杂物搬进来,他则是小心地整理吉他、音谱。   不一会儿,池意、闻心一行人也陆陆续续搬了过来。   “简迪,你搞好了?”池意走过来跟他热情地打招呼。   “嗯,幸亏有他们帮忙。”简迪笑笑说。   周小北手搭在简迪肩上:“那你中午可得请我们吃饭哦,看看我,出了一身汗。”   没等简迪回答,褚恒毫不客气地将周小北的狗爪子从简迪身下弄下来:“让你搬东西是你的荣幸,叫什么苦,你这么富,还来敲诈小迪,你要想吃,我来请!”   周小北见识到了红毛炸脾气的褚恒,他只好认栽:“恒哥,开玩笑,谁敢敲诈我们的小迪迪啊。”   褚恒冷脸道:“是小迪,不是我们的小迪!”   简迪也是一脸无奈,他任凭这两个人斗嘴,到一旁忙去了。   随后经纪人史云过来,身后跟着一个男孩,是许决。   史云对他们说:“搬宿舍的时间是三天,三天后,正式到公司上班,以后我就是你们的经纪人兼带保姆,有什么要求或者疑问都可以和我说。”   池意问:“云姐,宿舍房间是谁定的,您吗?”   史云温和道:“是傅总定的。”   原来简迪的房间对面是许决,池意的对面是闻心,而周小北则不在这里住,他家就在市中心,很方便,距离浪腾也近,他懒得折腾。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则是他已经明白简迪对他没那方面的想法,不巧的是浪腾安排他们一起出道,他决定快刀斩乱麻,克制住对简迪的那份躁动,直到完全戒掉。   除了工作上的必要往来,他决定慢慢地远离简迪,少与他接触,从物理层面禁断掉心里的单恋。    第53章   三天后,简迪正式成为了浪腾一名准出道歌手。   经纪人史云带他们一一参观浪腾的各个场地。   浪腾财大气粗,将练舞、试音、唱歌分开,分别建了一栋高楼,另外也将公司里的演员、歌手分开管理,各自有各自的办公楼。   简迪最先来到的是练歌室,这里有专业顶尖的老师,精心授课。   室内装修豪华,灯光透亮,简迪发现,明明房间与房间挨得这么近,但只要关上房门,什么声音都听不到。   看来用的隔音材料也是最顶级的。   参观完最后一个练歌房后,史云带他们一行人来到出道歌手这边。   这是一层非常宽阔巨大的楼层,人来人往,声音嘈杂,每个人都在忙碌。   经纪人史云带他们来到一个房间,打开门,眼前站着的是一个粉红色头发,面容微笑的男孩。   简迪嘴角弯起,他知道这是詹离。   池意忍不住呼叫起来:“偶像!我的偶像!”   詹离摆手表示谦虚,他细瘦的腰腹间戴着麦克风,耳朵上戴着黑色耳麦:“哈哈,你们就是新进来的歌手吧。”   周小北兴奋地点头:“偶像,能给我个人签名吗?”   “当然没问题。”詹离龙飞凤舞的艺术体签名格外好看。   随后另外一个大波浪粉红色头发的女生,向他们这边走来。   史云介绍道:“这是前不久新进来的歌手,叫凌献音,现在正在为出道做准备。”   众人若有所思地注视凌献音。   她穿红色高跟鞋,黑色短裤,表情酷冷,经过时,只微微向史云点头,然后走到自己专属房间忙去了。   池意羡慕道:“她这么快就能出道吗,我听说浪腾起码得先练习一年才能出道。”   史云解释说:“以前是这样,后来改了,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出道。”   闻心问:“什么叫符合条件,有什么标准?”   周小北说:“你傻吧,肯定是老板说你能你就能啊。”   简迪发现,围绕音乐的三栋楼都是串联在一起的,中间用连廊连接,十分方便。   史云简单地带他们看了看演员这边的楼栋,因为是不同的业务,所以只走马观花地看一下。   除了正常的工作外,浪腾额外修建了其它的娱乐生活场所,五个超大的食堂,三个篮球场,两个游泳池,在宿舍不远,咖啡馆、奶茶店、烧烤、火锅遍地开花,可谓丰富多彩,十分方便。   最后史云将他们带到一个华丽的会议室,片刻后,傅朝款款落座在主位。   傅朝一一看过去,五张年轻的面孔,其中周小北是周瑾风的弟弟,他知道。   许决是他定的男团预备人选。   另外三个人为池意、闻心、简迪,是陌生面孔。   傅朝开口说道:“接下来一段时间,你们先熟悉公司情况,我会找专业老师教你们,时机合适,浪腾会将你们推到千万人面前。”   简迪自从傅朝一进门,一直盯着他看。因为傅朝此刻以老板上司的姿态对他们训话,他可以毫无克制地直直地望向他。   直到傅朝的目光对上他,他羞怯地涨红脸,低下头。   傅朝站起身:“你们有什么困难或者疑问,向史云提出来,我会帮你们解决。”   周小北笑嘻嘻道:“傅哥哥,你真好!”   傅朝特意看了一眼周小北:“周小北,我不是你的哥哥,在公司叫我的职务。”   周小北被呛得灰头土脸:“是,傅总。”   池意道:“好的,傅总,暂时我们都没啥问题。”   傅朝没再停留,转身离去。   周小北向傅朝的背影做了一个鬼脸:“切,谁要叫你哥哥,我自己有哥哥!”   池意道:“你以后别乱叫了可以吗,到时候傅总对我们印象不好,可不就完蛋了吗?”   周小北摊手:“好叭,我想套套近乎的,谁知他不吃这一套。”   简迪一直在神游,直到周小北拍他的肩膀,他才若有所思苏转过来。   “小迪,咋,做春梦了,看你的脸红的。”周小北嬉皮笑脸地调侃他。   简迪一脸无语,他不理会这番没由头的话。   池意说:“好啊,周小北,你趁着褚恒不在,就欺负简迪,回头我得告诉褚恒去,看他不揍你。”   周小北听了,头上的金毛都咋呼起来,他双手合成十字,拉住池意求饶:“我的爷爷,你千万别告诉褚恒,要是他知道我对简迪开这种玩笑,我恐怕命危矣!”   “切,自作孽不可活!”池意的手被周小北拉住。闻心上前,目光冷峻,寒中带刀,刺得周小北汗毛倒竖,他瞬间放开了池意。   “好啊,你们都欺负我,我要回家找哥哥!呜呜呜!”周小北一惊一乍地叫嚷。   五个人中,唯独许决一言不发,冷漠肃然,给人一种很不好惹的样子。   经过一个月的熟悉,简迪越来越喜欢北都市,也越来越喜欢浪腾,这里练音室的音乐器材数不胜数,不用说什么钢琴、大提琴、小提琴、中提琴、萨斯,甚至中式的笛、萧、琴、筝都应有尽有,且全部都是用最上乘的材料制作的,弹出来的音质如同仙乐。   最关键的是,音乐室不关门,可以一直免费练习。   他如同生活在天堂。   试训期间,浪腾还会给他们发工资,宿舍不仅房租全免,水电也是公司出。   怪不得人人都头破血流你争我夺地想来浪腾,巨屌巨富且实力强悍、对员工人性化对待的北都市顶流文娱公司,谁不爱呢?!   平时训练时间为早上八点到晚上六点,单休一天,这是史云告诉他们的作息表。   简迪等晚上六点公司没人,跑到钢琴室里练琴。   昂贵琴键的清脆声,使他心潮澎湃,他忍不住弹奏起来。   纤细的手指,规律地触碰黑白琴键,优美旋律的乐声,在空荡的房间,四处回响。   简迪沉浸式弹了很久,拿起手机看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了,居然弹了五个小时,考虑到明天还要早起,他不得不放弃练习。   他细细地盖上钢琴,关掉空调和灯。   此刻,浪腾的座座大厦,陷入黑暗,只有远处的几个办公室仍未熄灯。   他转身准备回去,脚步轻抬的时候,耳朵敏感地听到有人在哭。   因为在夜间,很静,这种哭声格外容易被他捕捉。   他屏住呼吸,随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路寻找。   他从练音室的三楼下来,经过消防通道,来到步行楼梯,在一楼和二楼的中间的阶梯上,发现坐着一个人。   微弱的哭声,如萤烛末光,虽小,却听起来那么悲伤。   楼梯间的灯很暗,简迪缓慢地走近这个人。   褐色卷发使他惊诧,难道他是傅总?!   简迪凑近,见这个人身着黑色衬衫,领口敞开,细白的手腕拿着酒,灌入喉咙。   真是傅总!   简迪看他坐在阶梯上,面色惨白,眼睛通红,压抑的哭声,似乎是用刀在破败的喉咙间,残忍地割出来,让人不忍卒听。   地上已有喝完的空酒杯,七零八落散乱一地。   “傅总?”   简迪小心翼翼地轻声喊他。   傅朝扭头望去,朦朦胧胧间,似乎听到白楚之在喊他。   “是你吗,哥?”   傅朝手搭在简迪的手腕上,极其漂亮的脸,凑向简迪。   “傅总!”简迪不知所措,傅朝的褐色卷发,在他的小脸上,温柔地摩挲,带着酒气的鼻息,扑在他的锁骨处。   在简迪看来,傅朝朝他而来的姿势,像是要吻他。   不过,傅朝好像酒醒了,晕红的双眼,看清楚这个人是简迪,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简迪说:“我刚刚练完琴。”   傅朝颤颤巍巍地站起,饮酒过度,他仿佛要晕过去。   简迪小心地扶住他。   来到一层地面,简迪关心地问:“傅总,您还好吧?”   傅总嘴唇拈花一笑,温柔得如山月间猝不及防的风。   他并没有回答,而是对简迪说:“现在很晚了,你快回去休息吧。”   “那您?”简迪担忧地望着傅朝。   傅朝一抬手,夜色间出现了一个人,一辆车。   简迪认出,这个人是林易。   林易打开车门,傅朝坐了进去。   望着傅朝远去,简迪心里泛起莫名的滋味。   刚刚傅朝的唇,几乎就要贴上自己的唇。   他的心也几乎快要蹦出来。   他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傅朝那张病恹的脸浮现的潮红,那双好看的薄唇贴向自己的动情模样。   如果……   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对傅朝这种行为一点不抗拒。   他洗完澡躺在床上,思考如果贴向自己的是别人呢,假如是周小北亦或是褚恒?   他会下意识地抗拒,并且很想将他们推开。   但是,好像傅朝又是不一样的……   他不想推开他。   可是他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偷偷地哭,是遇到什么难过的事情了吗,还是……   一晚上,简迪翻来覆去都在想这个事。   傅朝回到家,蜷缩在床上。他突然坐起,摸到自己左手无名指,空无一物,他猛按手表,呼叫林易。   “傅总?”林易单膝跪地,听他的指令。   “我的戒指呢?!!!”傅朝愤怒地扯起林易的领带,满脸狞色,“我他妈问你,我的戒指在哪里?!!!”   “傅总,您的戒指被金夫人收起来了。”林易面色平静地说。    第54章   傅朝从床上爬起,拿起手机给他的母亲金书书打电话。   “喂?!”   电话被接通,随后又被挂掉,那边声音太嘈杂了,让傅朝更加不耐烦,他生气地把手机往地上一摔,命令林易:“去把她给我带回来!”   玉骊大酒店,金书书刚接通傅朝的来电,就被一个模特男人摁熄了:“别管,我们做我们的事。”   酒店房间的门被粗暴打开,金书书吓了一跳,模特男人更是吓得屁滚尿流,像个小媳妇般,把被子卷过去,紧紧地包住自己。   金书书手脚并用地穿好衣服,见来人是林易,她怒不可遏地给了他一巴掌:“狗来了都知道敲门,你把我当成什么?!!!”   林易不动如山,语气冰冷:“傅总请你回家!”   见惯了臣服沉默的林易,这时眼前这个高大黑色西服的男人突然间板起脸,金书书倒被他吓了一跳。   她转身穿好衣服,红色大长指甲在模特男人绒毛横生的大腿上,使劲一拧,细皮嫩肉顿时青红发紫,模特男人疼得尖叫出来。   金书书骂道:“你个狗娘养的东西,回头我再收拾你个死/鸡/巴玩意儿!”   三五个黑色西装的保镖,将金书书带上车,开回傅家公馆。   林易将金书书带到傅朝的书房后,自觉地退出去,守在门外。   金书书看到傅朝脸色冰冷,急切地问:“小朝,怎么了,大半夜的把我叫回来?”   傅朝冷眼逼视金书书,问:“我的戒指在哪儿?!”   金书书皱眉,说:“死人的戒指还戴着干什么,我扔了。”   傅朝怒不可遏,要不是看在金书书是他母亲,他早就——   “给我交出来!”傅朝眼尾泛红,目露红光,朝她怒吼,“你不要逼我!”   金书书生平第一次见傅朝对她发这么大的火,以前的他,多么乖巧,如今为了一个死去的男人,变得六亲不认,还朝自己大发脾气。   她失望地走回自己房间,打开一个铁盒,将里面的小红色方盒交给傅朝。   傅朝颤抖地打开方盒,拿出一枚皎洁细小的银白色戒指,戒指内里刻了一个字:楚。   他像第一次戴上,珍视地套在左手无名指上,戒指仿若物归原主,惊喜地发出幽蓝的光,熹微可见。   傅朝仰面落泪,痛彻心扉将左手按在胸口处,嘴里呢喃:   “哥。”   -   当乔歌把《重生之我是许仙》剧本交给顾以安时,这个被迫穿书过来的影帝,眉头拧成麻花,他问:“这是公司指定要拍的?”   乔歌点头,无奈道:“是周总定的。”   《重生之我是许仙》是一部乱搞且恶俗的网络小说,讲述的是一个现代都市的宅男把自己作死之后,穿越到许仙的身上,引得青蛇、白蛇为他大打出手,上演两女抢一男的戏码,更为低俗的是白蛇还和法海出轨,许仙被戴绿帽,许仙也开始摆烂,靠着逆天金手指,不断地收服众多女妖怪,大肆开后宫。   一部纯YY的网络电子榨菜,毫无营养,顾以安想不通,这样的也要买来版权拍吗,或者这种垃圾电子榨菜有必要拍成电视剧吗?   顾以安实在不想接这样的剧本,于是他去找周瑾风。   周瑾风脸色淡然:“以安,一个好的演员,不应该被剧本束缚,你应该拓宽自己的戏路,老是演伟光正或者都市精致男,会给观众刻板印象。”   顾以安:“周总,你说得对。”   其实顾以安内心不断咆哮,让我演这样一部垃圾剧,才是给观众刻板印象吧!让观众以为我什么都接,一点原则都没有。   不过他嘴上依旧附和,没办法,谁让周瑾风是他的老板呢。   待顾以安走后,周瑾风悠然地半靠在转椅上,眼神意味深长,漠然地冷哼一声。   《重生之我是许仙》的导演依旧是陈万清。   一大早上,顾以安就来到了拍摄场地金辉影城。   一眼望过去,一张熟脸孔都没有,全是生人,甚至演女一、女二的都是网红。   顾以安注意到陈万清一脸不爽,他借机把他拉到一旁,果真没等他开腔,陈万清迫不及待地抱怨起来:“以安,你怎么也来拍这种垃圾剧?”   顾以安苦笑一声:“没办法,公司安排的。”   陈万清眉头紧皱,深叹了一口气:“唉,拍完这个之后,我真的不想干了,要是让我师父看到这部垃圾剧导演的名字是我,我的脸皮都没地方搁啊!”   顾以安安慰他:“挑战不一样的风格,也是一种探索。”   陈万清无奈地摇头:“以安呐,你名气这么大,也被安排来演这种戏,真不知道周总是怎么想的。”   顾以安想起上次周瑾风安排人监视白晗的事,监视了白晗,难道不能监视他?   但为什么周瑾风要监视白晗?   而自己,和周瑾风更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反而自己要是戏演得好,还会给美艺带来大量利益。   正在顾以安思索疑惑间,陈万清继续说:“你知道梁思影不?”   顾以安点头:“知道,怎么了?”   陈万清似乎带着一丝嘲讽,说:“他原来是美艺旗下的签约演员,三年来一直默默无名,后来被浪腾挖去,瞬间爆火!”   顾以安没想到还有这出。   陈万清叹口气:“要我说,美艺实在比不上浪腾,这么多年,也只捧出一个江漾声,然而按照现在的势头来看,他远不及梁思影。”   转而他望向顾以安:“你来了之后,虽然名气飞涨,可美艺每次给你的剧本都是啥,一堆庸俗无聊的垃圾剧,真的是浪费了你的才华!”   顾以安无奈地沉默。   陈万清哼了一声:“我看周总也太不会用人!要是下次他再让我接这样的剧本,我干脆直接辞职算了,北都这么大,难道就没有我陈某人容身之地吗?!”   陈万清一脸愤愤不平,颇有些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无奈。   顾以安心里也不太爽快,不知道周瑾风到底搞什么东西,细思一番,怎么感觉有点像针对他呢。   远处的嘈杂声打断了他们之间的谈话,原来是周瑾风来探班。   陈万清如同变了一个人,满脸堆笑地迎上前:“周总,您来了。”   “嗯。”周瑾风敷衍地看了一眼陈万清,随后径直来到顾以安面前,以关切的口吻对他说,“以安,辛苦你了,跟着陈导好好演,多演不同的角色,不要被一种类型束缚。”   顾以安嘴上欣然答应:“周总,我明白你的良苦用心,我会好好演的。”   周瑾风拿出一杯纯净透明的水,递给顾以安,正当他接过去时,远处走来了一个人。   “白总!”   “小晗。”   顾以安和周瑾风两个人同时看着白晗。   白晗的目光射向顾以安怀里的水,周瑾风敏锐地察觉到,他又拿回去,递给乔歌,扭头的时候,朝乔歌使了一个眼色。   “小晗,你这么来了?”周瑾风问。   白晗面色沉稳:“我来逛逛。”   顾以安心里暗想:你肯定是来看我的!嘿嘿!   白晗随后不搭理周瑾风,和顾以安聊起来。周瑾风一时感觉无趣,便先走了,坐上车,暗沉的车窗映射出他冷冷的目光。   陈万清小心地在旁陪笑,并且将简陋的摄影棚里唯一舒适的位置让给了白晗。   第一场戏便是一场穿越重生的吊威亚的武戏,根据剧本要求,原著中的张三,是个巨胖的屌丝宅男,因为日夜颠倒天天打游戏猝死,重生并穿越到白蛇传里,不仅不是柔弱的书生,反而身带超级外挂,无所不能,玩女人,开后宫,斩杀法海,并且夺了朝堂的江山,耀武扬威当起了皇帝,实在是一部纯YY的无脑爽文。   顾以安已经换好了戏服,白色长衫,在这夏日末尾的天气,依旧很热,蓦然间他额头间已经冒出丝丝细汗。   因为这是一部超级烂俗剧,也没有几个投资人,所以大热天的,被安排在金辉影城的犄角旮旯,偏偏这地方烈日当头,一点树荫和微风都没有,实在是环境恶劣。   陈万清身上的黑色T恤衫已经浑身淌汗,顾以安身上装了几个冰袋解热,其他的不论是演员还是工作人员,都热得难耐,拼命摇小风扇。   白晗看顾以安一身厚衣,面色沉稳,束冠的他,看起来格外不同。   和平常嬉笑的他是不一样的。   “你这一场戏要拍多久?”白晗好奇地问。   顾以安涎皮道:“白总,你该不是心疼我了吧,啊,我太感动了。”   白晗:“……”   随着陈万清一声令下,所有的工作人员皆已到位。   只见顾以安一身白衣飘飘,身长玉立,面容冷峻地从天而降。   高高的威亚将他的腰腹提起,飞翔的姿势平稳而优雅,一般的演员,若是没有长期的训练,很难有这样浑若天成的姿态。   顾以安对这种戏自然是手到擒来,可他在起飞的时候,感觉不太对劲。   腰腹间好像有些松动。   他手摸到绳子,窸窣的撕裂声让他心里大惊。   原来是绳子断开了。   绑在身上的三根绳子,前赴后继地断裂开来。   而他起码被吊车抬高距离地面十米远。   “靠啊!”顾以安心里暗骂,“我也太倒霉了!”    第55章   一般来说,像这种高空飞翔的戏,为了防止意外,下面会摆有柔软且宽大厚实的绿布,要是演员真的掉下来,也有个保护缓冲的东西。   可是今天因为是第一场戏,大热天绿布没有运过来,而且按照剧本要求,必须实景拍摄。   顾以安想,我他妈不会摔成肉泥吧,真是操了!   全场所有人一阵哗然,他们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种意外。   陈万清临场经验丰富,他迅速安排工作人员一边维持秩序,一边赶紧组织几十个男性工作人员围成一堆,形成人体肉墙,盯牢顾以安掉落的位置,试图接住他。   白晗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故发生,他一双大长腿奔过去,在顾以安临落地的时候,准确无误地接住他。   两个人都受到了极大的冲击,顾以安虽说被白晗接住,可脑袋还是重重地碰到地面,眼前浮现一大堆飞来飞去的星星。   还好他身体其它的地方安然无恙。   白晗的手,接住顾以安的时候,被粗糙的地面划伤,流着细细的血。   “顾先生!”白晗焦急地喊,“以安!”   顾以安虽然极力地想张开眼,想告诉他“我没事”,可真的一点睁不开,仿佛眼皮上有千斤重锤,浑身无力,耐不住地晕倒在他怀里。   【老大!老大!你快醒来!我可怜的老大!】   这熟悉又幽幽的声音,顾以安一听,顿时鸡皮疙瘩起了一地。   【老大!你还好吧?】系统七七仿佛快哭了。   【我应该没死吧,你这是在给我哭丧?】顾以安手动动,睁开眼,白净敞亮的房间,他判断出他是在医院。   【米有死,你还活着,我的老大大。】系统七七调皮道,它系统的界面变成粉粉得冒泡,【太好了,我的老大醒来了。】   顾以安想起当时威亚绳子断掉惊心动魄的一幕,差一点就真的死了。   “七七,谢谢你了!”   当时幸亏有这系统出手,将他极速掉落的身体,牢牢地撑住,减缓他摔落下去的冲击。   最后落地的时候,一双手将他紧紧搂住,最大程度减少他受伤的可能。   房间门被推开,白晗走进来。   他注视顾以安,顾以安微笑地看着他。   白晗坐在床沿,顾以安直起身体,拉住他的右手,上面绑了白色绷带。   “这么好看的手,为我受伤,太不值了。”顾以安说。   “再好看的手,要是没有用,我宁可废掉。”白晗目光沉沉,反手扣住顾以安的手,语气温柔,“以安,那时真是太险了,要是我再迟一点,恐怕你——”   看见白晗这副忧伤的模样,顾以安又是喜又是忧,喜的是他居然这么关心自己,忧的是他可不想让眼前这个大美人伤心,于是他开朗一笑:“我这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而且,有你在,阎王是带不走我的。”   白晗勉强宽慰。   突然顾以安咋呼道:“我靠,刚刚你叫我什么?”   白晗迟楞:“顾先生?”   顾以安头摇得如拨浪鼓:“白总,不是这个。”   白晗迟疑:“以安?”   “你能再叫一遍吗?”顾以安笑嘻嘻地腆着脸说。   白晗:“……”   他看顾以安这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一点也不像病人,心里从担忧变得放心。   他站起,叫来医生。这是北都市顶级的医院,还是至尊VIP病房,专属单间,医生面容慈祥,医技高超。   医生仔细检查了一番顾以安的身体,面色平静,对白晗说:“白总,除了脚部有些损伤外,基本上没什么问题。”   白晗听完,脸色沉默。医生走后,白晗问:“以安,这部戏是周瑾风让你接的吗?”   顾以安边吃削好的苹果,边点头:“是啊。”   白晗皱眉问:“不演行不行?”   顾以安头上绑着白色绷带,跟他诉苦:“白总,我也不想演,谁叫他是我老板呢。”   白晗冷哼一声:“我去跟他说,你不演这个戏!”   白晗的神态,凛然如钟,傲然如炬,与他俊美绝丽的五官,形成强烈的对比,顾以安望着他的样子,都出神了。   一天后,乔歌给顾以安带来消息,说是周瑾风让他好好休息,这部戏换了别人演。   白晗果真说到做到,雷厉风行。   顾以安安心地吃起白晗派钱唯唯给他送来的排骨汤面,一顿滋溜后吃饱后,下床,脚踝那里逐渐消肿,走起路来也不过于吃力。   养病期间,顾以安收到了陈羡生给他的消息,说是关于喻凯的存档资料,他已经从北都市中心局那边搞到手了。   顾以安心里大喜,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又天天吃着白晗给他送来的大补汤,连鸽子汤、燕窝之类的都给他呈过来,一周后,他又活蹦乱跳,变成意气风发的骚年了。   不过白晗最近很忙,都是差遣钱唯唯来看他。   陈万清给他发消息,问他身体怎么样。   顾以安回复他:已经好了,陈导,多谢关心。   陈万清:我都快吓死了,幸亏白总眼疾手快接住了你,不然要是出了人命,我得以死谢罪咯。   顾以安:陈导,你太夸张了。   陈万清:我没有夸张,白总他还专门审问我关于绳子的问题。   顾以安疑惑:怎么,我这不是意外吗?   陈万清:是不是意外不好说,我这边也在配合白总在调查。   顾以安穿书之前,其实也遇到一些绳子断掉的问题,不过只有两次,那时的他还是一个很边缘的演员,没多少人关注,演的都是小场面需要飞的戏,距离地面也就1到2米之间,摔了痛一会儿,便过去了。   顾以安惊愕,这不是意外,难道是有人故意在害他?   又或者,的确是意外。毕竟武戏,出意外是正常的。   出院那天,白晗亲自开迈巴赫来接他,医生站队列好,纷纷肃目,还有护士给顾以安送鲜花,场面壮观,让顾以安都不好意思。   “顾先生,你坐副驾驶位置。”   白晗为顾以安打开车门,本来顾以安打算随便往后排钻的。   “白总,你的副驾驶,还有别人坐过吗?”顾以安绑好安全带,嘴角一笑。   白晗声音冷静如水:“别人?他们谁敢?”   顾以安想起第一次坐他的车,问也没问,直接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他也没生气。   顾以安问:“所以,这是我的专属位置吗?”   白晗浅笑,温声“嗯”了一下。   哎呦,操了,这不是告白吗?这是明晃晃的告白啊!顾以安内心激动,忍不住自顾自地笑起来。   白晗已经驱车行驶了一段路程,顾以安将车窗摇下,宽阔的巨桥下是滚滚奔涌的江水,白虹如练,气吞山河。   白晗说:“我带你去个地方吧。”   一刻钟后,白晗开车开到一个超级大的场地,顾以安下车,抬头望去,“星空入梦”四个字熠熠生辉。   原来是一个星空馆,这里人不少,三五成群。   “顾先生,跟我来。”   在白晗的示意下,顾以安紧跟着他。   从远处跑来一个人,是这里的项目经理,他神态恭谨,对白晗低头哈腰:“白总,没想到您会来,我已经疏散了部分游客,请您跟我来。”   顾以安一路走过去,左右张望,这里的场地非常现代化,墙面凹凸不平,用星星、玫瑰、月亮加以点缀,美如幻梦。   他坐电梯,来到七楼。   “小心。”白晗提醒他。   七楼很黑,只有细微的光在闪烁。顾以安发现,自己的手,被白晗握住。   “行了,你先下去吧,我们自己逛。”白晗对星空馆的项目负责人说。   顾以安每走几步,脚下便会发出如萤火虫的微光。白晗引他来到一处狭窄的廊道,路面是鹅卵石铺设,走上去有一股重力感。   夜色里,白晗慢慢放开顾以安的手。   顾以安只得恋恋不舍地放开。   “以安,把眼睛闭上。”   白晗在他耳边,温柔地嘱咐。   一双极柔的缎带,覆在眼皮上,顾以安感觉白晗冰凉的手,在他鬓边轻软地点染。   顾以安的眼睛被蒙上,白晗牵着他,向前走。   越往前走,眼角的余光,愈发灿亮斑斓。   “以安,记得上次你带我看的萤火虫吗?”白晗缓缓摘下蒙在他眼睛上的黑色缎带,“今天,我想把这片星空赠予你。”   浩瀚的蓝色星空,强烈闯入顾以安的眼眸,宽广无垠,一颗璀璨的流星飞过,留下一道刺目的划痕。   他所在的地面,是一片绵延千里的沙漠。   天与地这么近,人横亘其间,让人深陷时光的沼泽,一种飘渺孤独的心境,油然而生。   顾以安脑袋转过去,看到白晗身姿绰约,目光沉稳。   世界安静极了,静到此刻,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   “以安,喜欢星空吗?”白晗问。   “喜欢!太喜欢了!”顾以安说,他发现在此时,他紧张得不得了,不同于过去任何一个时刻与白晗的嬉皮笑脸,这次不带任何调戏与轻佻玩味,他格外认真,也格外热切。   他希望白晗能主动牵他的手,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他一定会忍不住跟他表白的。   “以安,你怎么了,脸这么红?”白晗凑近他,关心地问,“是不是不舒服?”   他宽阔温热的胸膛就在眼前,顾以安此刻特别想抱他,或者被他抱。   但他必须克制住这种歇斯底里的渴求。    第56章   时机还未到,他不能过于急躁,他必须得忍住。   “呃,我头有点晕,想回家休息。”顾以安随便找了个借口说,顺便用手假装揉太阳穴。   “那我送你回去吧。”白晗手牵着他,将他送回家。   “白总,这个星空馆是你做的项目?”顾以安好奇问道。   “是我主持的,现在市场对这种文艺需求的消费很大。”白晗望了一眼顾以安,“其实它还没完全竣工,但是我今天很想和你一起看。”   顾以安温柔地笑,英俊而迷人的面孔,此刻散发独特的魅力,他声音清透,说:“白总,你不会对我上瘾了吧。”   白晗问:“不行吗?”   行行行!你他妈太行了!顾以安内心狂吼,他心血来潮,不然就在此刻跟他表白?   可惜他迟了,白晗已经将他送回鼎霞轩。   顾以安瞧这时机不好,只得放弃。   顾以安回到家,有气无力地瘫倒在沙发上,不知为何,一种绵软酥痒又兴奋的感觉在他心头环绕。   系统七七跳出来:【老大,你怎么了,脸很红啊!】   顾以安手臂盖住脸庞,声音也变了调:“劳资在思春。”   系统七七有点懵:【可现在才是初秋,春天起码得半年,你未免思得太早了吧。】   顾以安:“………”   他慵懒地转过身,拿出手机,打开与白晗的聊天框,明明才分开,他又很想见他。   他把手搁在额头,体味白晗手的余温。   操,受不了了!顾以安开始脱衣服。   【老大,你干什么?!!!】系统七七尖叫,【你要干啥!青天白日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你居然当众脱衣服,羞死人了!!!】   “滚滚滚,别叫!”顾以安转身到浴室,“我他妈要洗澡了。”   【哦——】系统七七娇羞地把屏幕点亮,【不早说,还以为你要耍流氓呢!】   洗完澡后,系统七七冒出来:【老大,喻凯的资料你得抓紧时间看啊,你看看已经秋天了,时间不等人哦。】   顾以安用毛巾擦湿润的头发:“我的老娘,就算是个牲口也得有歇的时候吧,再催我,劳资不干了。”   系统七七陪起笑脸,嘿嘿然:【老大,那你想干啥?接下来你又不拍戏,不做任务吗?】   顾以安婉转一笑:“秘密,我不告诉你,你哪里凉快哪儿呆着去。”   顾以安查了最近的天气,一个星期内都是晴天。   他已经决定了,必须要向白晗表白。   刚刚回到家,他已经无心于别的事,闭上眼,想的是白晗,睁开眼想的也是白晗。   他说错了,不是白晗对他上瘾,而是他对白晗上瘾了,还是无可救药的那种。   他想起第一次在樱花树下远远地见到他,光是侧影,便已经是惊为天人。   后来与他熟悉起来,才知道原来,他比想象中的还要美好。   他咕涌身体,翻来覆去,像个纠结的小蚕虫在床上打滚。   生平第一次,他对一个人这么上心、这么狂热,也这么回味无穷。   系统七七看他独自表演,不觉好笑:【老大,你现在像无头苍蝇一样,真是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顾以安给白晗发消息,想约他出来一起喝咖啡。   若换作以前,他肯定直接发了过去。   但现在,他得细细斟酌。   越是在意一个人,越是如履薄冰。   顾以安连对他的称呼都改了好几遍,是叫他“小美人”还是“白总”,亦或是“老白”“晗晗”“小晗”……   思索再三,他终于拟好短信发了过去,一阵翻来倒去,比拟圣旨还要隆重。   他将手机关机,丢到一旁,已然生死看淡,听天由命了。   第二天,顾以安早起,特地晨练,又精心打扮一番,提前来到他预定的咖啡馆。   他信息里约定的时间是下午六点,他三点就到了。   期间,他一直没敢开手机。   直到五点半,他看向窗外,并没有车疾驶而来,才不甘心地打开手机。   按到对话框那栏,白晗并没有回复他的消息。   顾以安心一凉,不会吧,难道他早就预料到我表白,然后……   他转念一想,他应该忙去了,或者看到了没来得及回复,却记在了心里。   直到五点五十分,白晗依旧没有来。   顾以安安慰自己,他是个守时的人,六点钟会到的。   直到七点、八点,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咖啡馆里人来人往,唯独没有白晗的身影。   这是一间不打烊的咖啡馆,室内人群慢慢散去,偶有两三个人陆续地进来。   服务员给他续了咖啡,送上小面包。   或许他等会儿就来了呢。顾以安想。   夜间九点、十点,到凌晨两点,顾以安疲惫地趴在桌子上,等他。   那个人没有来。   第二天早上,顾以安眼角泛青,头发边角凌乱地翘起,外面淅沥的雨,使得咖啡馆里的人多了起来。   天气预报说不是晴天吗,怎么下起了雨?顾以安落寞而又悲伤地想,天气预报是骗子,大大的骗子!   一对母女为了躲雨跑进来,顾以安把位置让给她们。   他黯然地走出去,雨滴落在他身上。   街上的车比人还多,他走到一颗大树下,雨势减小。   白晗坐在迈巴赫里,他惊讶地瞥到顾以安,他急忙朝开车的钱唯唯喊:“停!”   钱唯唯急忙将伞撑开,已经来不及,白晗冲出去,跑到在站立在大树下的顾以安身边。   “以安?你?”白晗见他浑身湿透,脸色也不太好看。   顾以安以为自己在做梦,他目光灼灼,漆黑的瞳仁,刺向白晗。   一阵难以言说的委屈涌上心头,他手搭在白晗的手臂上,脑袋埋在他的颈窝里,带着委屈的哭腔:“你是大骗子!!!”   白晗一脸茫然,他将晕乎乎的顾以安带回曦和居。   顾以安苏醒过来,肚子里叽里呱啦地叫起来,他一天一夜没进食,胃早就抗议了。   “以安,你醒了。”白晗端一碗玉米虾仁进来,温柔地看着他,“这是我家燕姨做的,口味不错。”   顾以安将粥搁置在一旁,白晗不解。   “白晗,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顾以安直截了当地问,他不爱拖泥带水,“你为什么这么关心我?”   白晗脸色沉默下来,他反问:“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顾以安眼眸低垂,神情黯然,说:“我在咖啡馆等了你一晚上,你都没来。”   白晗疑惑地皱起眉头:“你什么时候给我发的消息,我怎么不知道?”   顾以安拿出手机,给他看聊天记录。   白晗也把手机拿出来,上面显示并没有收到顾以安发来的消息。   两个人的脸上顿时充满狐疑之色。   顾以安一下子释然,原来他是没收到消息啊,还以为他是故意的。   他心情好了点,把刚刚端到一旁的粥,细细吃了起来。   白晗等他吃完,问:“你约我到咖啡馆是?”   顾以安这时却王顾左右而言它,他摸脑袋缓解尴尬:“哦,其实也没什么大事。”   白晗凑近他,抓住他的手腕:“以安,你骗不了我。”   我丢!他的力气好大。顾以安的手腕被他捏红了,白晗也意识到自己劲使大了。   他松开手,没说话。顾以安此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   “以安。”   “白总。”   忽然两个人又同时开口,相互对视,彼此都被这不言而合的默契逗笑了。   “你先说吧。”白晗说。   顾以安从床上爬起,和白晗面对面,眼神清澈笃定:“我回答你刚刚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应该是这样的关系。”   顾以安牵住白晗的手,脸红心跳:“是彼此能十指紧扣的关系。”   顾以安还要再说话,却被白晗的手指封住了唇。   白皙冰凉的手指,轻轻地按在他的唇上。   白晗的黑色眼睛,散落月光。他眼角的美人痣动人好看,纤细的眼睫毛,温柔地阖动。   他强势地搂住顾以安,对他微笑:“以安,告白的事,让我来。”   顾以安感到自己完全陷落于他的掌心,身体每个部位,被他不留余地、狠狠地攻陷。   原来他已经猜到自己想干什么。   白晗轻柔的吻落在顾以安的眉间,一颗清泪,从顾以安泛红的眼角滑落。   “以安,你怎么哭了?”白晗手捧他的小脸。   “我是全世界全天下最幸福的人!”顾以安猝不及防地又掉了一颗珍珠。   白晗轻抚他的泪,将他拥入怀里:“顾以安,我喜欢你。让我做你的男朋友,可以吗?”   顾以安在白晗的脸上轻轻啄了一下,如蜻蜓点水。   白晗握住他的手:“这可不够。”   他在顾以安颤抖漂亮的红唇上,刻上一个轻而炙热的吻。   顾以安高兴地圈住白晗白皙的脖颈:“老白,我以为你是看到我的消息,故意不回的,搞得我好伤心。”   白晗笑:“你怕我拒绝你?”   顾以安点头。   白晗眼神犀利起来:“以安,你好像忘记了我对你说过的话,如果我对你没有意思,那你是无法接近我的。”   顾以安脸如小猫在他颈窝边蹭,问出了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那你喜欢我什么?”   白晗摸他的脑袋:“喜欢你的一切。”   顾以安嘿然一笑,他毫不掩饰地说:“我馋你的身子。”   白晗:“……”   顾以安哈哈大笑,他陷入爱情的狂乱。   系统七七跳出来:【老大,恭喜恭喜,拿下白晗了!别忘了你的任务!】   顾以安镇定下来,他想起来刚刚白晗似乎要告诉他什么事。    第57章   白晗摸顾以安的脑袋:“你好点没?”   顾以安反手将白晗的手轻握住:“你是我的良药,我被你治好了。”   白晗让他躺下:“别皮。”   顾以安龇牙咧嘴:“好的我的小白白。”   白晗眉头微皱,他在思考手机信息的事。他让顾以安拿出手机,对比一下消息发送和接收的时间。   顾以安消息发送时间为晚上十点半。   白晗这边并没有接收到。   顾以安疑惑:“怎么回事啊老白,你不会把我屏蔽了吧。”   白晗:“……”   白晗站起来,双手握在胸前,沉思片刻。他望向顾以安,说:“以安,还记得上次你演戏的时候,绳子突然断掉的事情吗?”   顾以安点头:“老白,你认为这不是意外?”   白晗眼神炯炯:“不是,我找到陈万清,抓住了当天道具组的工作人员。”   顾以安略微紧张,不会吧,如果不是意外,那到底谁在害他?   没等顾以安张口,白晗突然紧握他的双手,神态肃然:“以安,你现在很危险。”   顾以安懵然:“老白,是谁?”   白晗:“当天道具组准备绳子的人,供出指使他这么做的,是一个带方框眼镜穿白色衬衫的女人,姓乔。”   顾以安难以置信:“乔、乔歌?”   白晗沉默凝思:“你若不信,可以试一下她。”转而他的目光又变得极其温柔,“不过,你会很危险。”   顾以安英俊又俊朗的脸,像小狗蹭向他:“嘿嘿,我不危险,因为有你在我身边。”   白晗修长白皙的手,在顾以安洁白饱满的额间温软地一点:“以安,我会保护好你的。”   顾以安给乔歌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他正在东荔南路。   此时正是夜间十点,顾以安孑然一身,独自行走在路上。   东荔街道位于北都市市中心的次环,这里基本上富人住宅区,车不算多,街上更是了无人烟,非常寂静。   顾以安余光一扫,发现一辆车鬼鬼祟祟地跟他好久,他内心凛然,三分钟后,一直跟着他的那辆车,耐不住加起速,直直地朝他撞来。   一个人影将顾以安拦腰抱起,拉到一旁,温热的手掌安抚他的心。   跟踪顾以安的那辆车,看到白晗之后,掉头跑走了。   保镖荆复单膝跪地,请示白晗:“白总,要抓住他吗?”   白晗一挥手:“不,我自有主张。”   一颗大树底下,乔歌正慌里慌张地压低声音打电话,眼睛不时地觑向别处。   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她面前,她定神一瞧,嘴里喏喏:“白总!?”   身后传来清晰的脚步声,离她越来越近,乔歌扭头,瞳孔震惊,手机哐当一声掉在地下。   顾以安捡起手机,来电显示的备注是“周总”,他想说话,那边已经挂断。   顾以安将手机还给乔歌,乔歌惊惧伏在地上。   “乔歌,你在给周瑾风通风报信,是吗?”顾以安看向他,目光冷肃。   “顾哥,对不起……”乔歌紧抿嘴唇,强忍住哭声,“我……我是被逼的!”   白晗黑色瞳仁,绽放刺骨的冰霜,他问:“在拍威亚的时候,是周瑾风让你派人故意割断绳子?当时他向递给顾以安的水,被你收起来,你打算什么时候给顾以安下毒?!”   乔歌惊恐地深深埋头,一阵虚无将她紧紧攫住,她想,她要完蛋了。   顾以安看向她,沉思片刻,将她拉起:“乔歌,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一个人,你是有苦衷的,对不对?”   乔歌当时忍不住暴风哭泣,没想到到了此刻顾以安仍旧那么体贴,她的语气颤抖,承认道:“我的妹妹得了重病,要花好多钱,周总是我老板,在他威逼利诱下,我不得不听他的话,但其实我心里真的不愿意这样做!”   “乔歌,你需要多少钱?”顾以安问。   “啊?——”乔歌吃惊,怎么他还问这样的问题,她勾着脑袋,手不断擦从眼镜处淌下的热泪,“顾哥,你不用管我,我愿意接受惩罚。”   顾以安淡淡地说:“乔歌,你这样说好像我成了罪人,还是别了吧,你妹妹的病一刻也耽误不了,这样吧,反正我也不太用钱,之前拍戏的钱,你先拿去用,不够再向我要。”   乔歌扑通跪在地上:“顾哥,你——”   顾以安反倒哈哈大笑起来,她拉起乔歌:“别老是向我下跪,我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这样吧,你先回去,周瑾风的事情我们来解决,他给你打任何电话或者发任何消息,你都不要接。这点可以做到吗?”   乔歌沉默坚定地点头,踉跄地站起身,黑瘦的身体,慢慢消失于顾以安视野中。   白晗问:“她值得信吗?”   顾以安手拉白晗的嘴角,轻轻地揉搓:“我的小宝贝儿,你不会吃醋了吧。看看你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   白晗无奈又宠溺地浅笑。   顾以安解释:“乔歌这个人,工作认真,寡言少语,不太会像撒谎的人。你刚刚说周瑾风示意她给我投毒,她一直在我身边,如果真的有心,我老早就嗝屁了。今天这么做,必然是被周瑾风逼急了。其实,她也挺可怜的,我看她衣服都很少,吃得少,很节约,估计是为了存钱给妹妹看病吧。”   白晗温柔地笑:“以安,你还挺懂她?”   顾以安把玩白晗的手:“不,我只想懂你。”   白晗目色陡然犀利起来,嘴唇靠近他的细软的耳垂,声音故意压得很低,显得极具性/张力:“那你可得好好地懂我。”   顾以安:“……”   这丫的,太会了,顾以安被他撩得一上一下,他真想亲亲他。   不过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搞明白,为什么周瑾风对他有这么大的敌意。   作为被坑比系统七七拉进这个小说的那刻起,周瑾风是他遇到的第一个非NPC的人,也是将他带到北都的人。   初次见他,顾以安印象不错,温文尔雅,雅致大方,如今,怎么骤然想要除掉他?   中间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他?   顾以安一阵莫名其妙。   唯一能想到的便是季寻。   莫非周瑾风知道自己在查季寻案,所以对自己动了杀心???   顾以安望向白晗,只见这位顶级top总裁冷静得一批。   顾以安问:“周瑾风他为什么要杀我,我也没得罪他啊,不是和季寻有关吧?”   白晗摸顾以安柔软的头发:“以安,和季寻无关。”   顾以安:“?”   白晗声音沉稳:“和我有关。”   顾以安更加不解,满头雾水。白晗牵他的手:“我来解决,你不用担心。”   顾以安还以为白晗送他回鼎霞轩,白晗却说:“那种地方,我不准你再去,以后你就跟我住在曦和居。”   顾以安心想:靠啊,这就要同居了吗?!   不过让他失望的是,白晗的房子很大,房间多,白晗让他睡主卧,自己则是睡在书房。   顾以安隔着门缝偷偷地瞧正在穿衣服的白晗,挺拔的脊背,宽阔的肩,胸膛热烈而紧致,修长的美腿……看得他心潮澎湃。   如果被他压在身下……刺激……想想都觉得哈喇子流下来了……   顾以安想,哼哼,老白啊,你倒是个君子,我倒像流氓了……   系统七七跳出来:【呵呵,老大,穿个书,你倒变态了,说好的高冷老干部影帝呢???你刚刚想的我都知道,纯粹是流氓!!!】   顾以安躺在床上,悠闲地翘二郎腿:“你这个小破系统一边玩去,你懂什么,这是我们人类最高尚最美的爱情,什么流氓?不要学个词就乱用。”   系统七七一脸奸笑:【老大,你就承认吧,你是爱上他的身子。】   顾以安:“可是他还没完全爱上我的身子啊。”   系统七七叉腰:【白总那样的才是正常人,老大,你是个超级非常大的变态。】   顾以安脸生气红了起来,一脚蹬向系统七七:“……我TM——”   恰好白晗披着睡衣走了进来,顾以安收起自己神经的动作,笑嘻嘻地盯着他看。   “晚安。以安。”白晗在他眉间,浅浅啄了一口。   等白晗走后,系统七七涎皮赖脸地扭起屁股:【打不着,气洗你,嘿嘿。】   顾以安闷头睡觉,不理会这发癫的玩意儿。   他突然想起刚刚好像没对白晗说晚安,遂抓起手机,给他补了一句。   那边很快回复:睡,别熬夜。   顾以安满嘴笑意:好的,宝。   周氏集团星夜大厦,是周氏集团一把手周奉贤批准给周瑾风用于投资创业用的独栋建筑。   星夜大厦坐落在北都市市中心,建筑风格文艺优雅,夜间斑斓,琉璃光彩,惹人注目。   周瑾风在这里创办了美艺传媒,几年之间,迅速攀升,成为和浪腾齐名的文娱大公司。   明眼人都知道,美艺成长得如此快,和周奉贤老爷子有莫大的关系。   周瑾风虽然非嫡系儿子,可在一众多周氏男孩中,却是最出类拔萃的。   尤其品行相貌,深得周奉贤喜爱。   鉴于时机尚未成熟,周奉贤也不能在明面上过分地只宠爱他,偶尔也对他的兄弟们,雨露均沾。   每个人都分得自己的一寸地盘和事业,面上是好兄弟,实际上各个心怀鬼胎,恨不得诅咒对方出门被车撞死,这样,就又少了一个分家产的竞争对手。    第58章   周瑾风是在一片群狼环伺的环境中长大的,周奉贤将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之下,周瑾风变成周奉贤期望的样子:极致的理智,极致的利己。   周奉贤对他说:利益,才是真正且永恒的,其它的都是放狗屁。   周瑾风深以为是,有用则用之,无用则弃之,一点情感都不沾染,也不会遗留真心,无论对人还是对事。   星夜大厦最顶层,是周瑾风特设的办公室,宽敞简约,只摆了一个下围棋的桌子,以及一个檀木圆桌。   他喜欢夜间在这里俯瞰北都市的霓虹灯下,表情漠然。   此时,那个人会来。   听见脚步声,他来了。   周瑾风没有开亮灯,而是只开了几个微小光亮的灯,这灯光,恍如皎洁的月,将来人衬托得更加美而动人。   周瑾风煮茶,一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双手将茶奉给白晗。   白晗不接,目光冷峻。   周瑾风闷了一口,自嘲道:“小晗,我给谁下毒,也不会给你下毒。”   白晗问:“杀顾以安的原因?”   周瑾风唇角颤抖一下,无框眼镜使他的眼睛愈发朦胧起来,他苦笑一声:“小晗,自你回国以来,你的心完全被他勾去了。”   白晗不被他的话转移话题,他盯向周瑾风,寒冷的目光,使人心生惧意,语气冷硬得没有温度:“周瑾风,这不是你。”   明明是喝茶,周瑾风却像醉了一般。他凄惨的笑脸,面向白晗:“那什么才是我?啊,小晗,你告诉我,什么才是真正的我?”   白晗一把抓住周瑾风的手腕,反过身将他扣在圆桌上,一只锋利的钢笔笔尖,与周瑾风细白的手指,只差一点儿,差一点那钢笔就要把他的手指给刺穿。   周瑾风被惊得一身冷汗。   白晗问:“现在醒了吗?”他扣住周瑾风的头发,“我看在我们小时候认识的份上,这次先放过你。没有下次了,周瑾风,你给我听着,顾以安是我的人,我要带他走。”   周瑾风头皮被他扯得一丝疼痛,他在白晗面前,狼狈又无力。   “小晗,我需要你!”周瑾风嘶吼出一直埋在心底里的话,他眼角通红,“我需要你正如西方需要耶路撒冷!”   白晗不为所动:“你需要我?”他不屑的目光直盯周瑾风,“你是需要我,还是需要白氏集团?”   周瑾风惨败地摇头:“小晗,我很后悔将顾以安带到北都市来。如果他不来,那么站在你身旁的人,应该是我!”   白晗脸色冷然:“周瑾风,你清醒点,就算没有顾以安,站在我身边的人也不会是你。”   周瑾风脸色灰败地扶住墙壁,他摇摇欲坠的目光沉入一望无际的黑色夜空。   他深叹一口气,眼睫微颤:“当年北都双珠,白家二少,如今一珠已去,白家只剩下你一位明珠。”他款款地靠近白晗,“而你,又是如此让人着迷。你回来之后,我对别人都没有兴趣。”   白晗嫌恶地退后几步,干脆了当地拒绝他:“周瑾风,你的名字在北都响亮得你自己都不知道吗,睡遍北都女人,说的是你吧?”   周瑾风无奈地苦笑:“逢场作戏的利益交换而已,我从未当真。”   白晗皱起眉头:“周瑾风,你今天说的话,我全当没听见。今后,你与我再也不是朋友。还有,顾以安,我带走了。如果你再敢向他下毒手,我不会放过你。”   那个人走得干净了当,走得不留任何犹豫。   周瑾风捡拾起圆桌上的钢笔,这支笔是他送给白晗的,刚刚他差点被这支笔刺破手掌。   他孤独地品茗,明明是清淡至雅的茶,入喉咙的那刻,竟如此酸涩滞重。   像他这般求己为己、求利为利的人,很少与人倾吐衷肠,他习惯将自己包裹精致,以一种孤傲的姿态处世。   可——   他嘴里呢喃“北都双珠、白家二少”,第一次见白楚之的时候,他惊讶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美的人,再次遇到白晗,他更为震惊,和白楚之的美不同,白晗的美,是带着锋芒的,是如暗夜穹空悬挂的月,叫人无可接近。   他无奈地又喝了一盅茶,直到凌晨才意尽阑珊。   白晗向顾以安解释了为何他没有收到咖啡馆相见的邀约消息。   原来当时白晗受到周瑾风邀请,洽谈一个项目。   白晗主持的星空馆竣工之际,要搞一个开业典礼,周瑾风表示他旗下有歌手可以演出。   白晗同意,一来可以增加名气引流,二来美艺也算是大公司,有这次经验,以后在文娱开发方面,合作会更顺畅。   顾以安给白晗发消息时候,恰好他手机放在桌子上,处于解锁状态。   白晗那时也有点事出去,没带手机。   坐在他身边的是周瑾风。   “所以,是周瑾风删了我给你发的消息?”顾以安问。   白晗点头:“嗯。”   顾以安追问:“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给你发消息难道还犯法了吗?”   白晗微笑:“不犯法,是他欠打。我已经收拾好他了,从现在起,你不再是美艺旗下的演员。”   “啊?我失业了!?”顾以安语气是惊讶的,脸色却笑嘻嘻。   白晗抱住他:“我有钱啊。”   顾以安在他的脖颈边蹭蹭,柔软的毛发让白晗一阵酥痒。   “老白啊,周瑾风不会是喜欢你吧。”顾以安在他的颈窝缱绻,“不然怎么那么恨我?”   白晗手插/进顾以安黑发,在他唇上细细舔/舐,语气呢喃,温热的眼神似乎要将顾以安融化,他说:   “以安,你记住,我只喜欢你,别人若是敢伤害你,我必然要将他五马分尸,挫骨扬灰。”   顾以安觉得明明他的眼神那么温柔,而他说出来的话又那么狠厉。   但,这是因为自己,一股热流在身体流淌,他捧住白晗的脸:“老白,我太感动了。”   白晗握住他细白的手指,细细地亲吻:“以安,我是认真的。樱花树下初见,你已然在我心中留影。”   -   凌献音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出道。浪腾给她挑选了上等的音乐制片人,为她量身打造出道曲。   当宣传预热视频拍出来后,她像做梦一样,晕乎乎的,梦幻又朦胧,难以自持的喜悦,蔓延全身。   13岁的她,因不堪忍受廖寒秋的指责辱骂,一路之下叛逃出走,在北都市兜兜转转,背一把吉他,四处流浪。   她如兀自生长的野草,摇曳肆意的野气,时常身穿皮衣短裤,一头海藻粉长发披肩,锐利的高跟鞋踩出“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桀骜不驯。   15岁的她在酒吧里对一起玩音乐的人说:“我想当偶像歌手,我要进浪腾。”   所有人莫不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向她,随后捧腹大笑,嘲讽之色不言而喻:   “献音,你还不如去买彩票,这样还能稳一些。”   “对啊,浪腾在我们北都可是最牛逼的公司,一般人才进不去。”   “哼,一般人进不去,那就二班人进去啊。献音,加油哦,我看好你。”   ……   凌献音默然,她可不想将自己的一生埋没在这小小的酒吧里。   年少的她,轻狂得不知天高地厚,当别人都畏惧浪腾的高门槛时,她破釜沉舟,如飞蛾扑火,生生地闯进浪腾。   她并没有抱十足的希望,但若一丝机会也不尝试,那她的确没有希望。   她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这样就进入了浪腾。   经纪人告诉她说:“献音,你可是今年以来出道最快的女歌手。”   凌献音问:“那男歌手呢?”   经纪人:“那当然是目前最炙手可热的詹离啊,粉丝不计其数,每开一次演唱会,一票难求哦。”   “哦。”凌献音似乎有些担忧,在小酒馆里,她自然可以伸缩自如,尽情展示曼妙的歌喉。   可现在出道,面对的是千千万万的人,她会有粉丝吗,想到这里,她感到忐忑不安。   经纪人安慰她:“献音,别紧张,自信点,既然是明总钦点你出道的,那你肯定是没问题的。”   “明总?”凌献音咬牙,切切地咀嚼这两个字。   她从内心深处,感激他,是他,认可了她的歌声。   凌献音有时候会像瞻仰神像一般,望向左明,只因这个人,总能散发出,让她动心的魅力。   左明在傅朝不在的一年里,对过去浪腾的很多规矩都作出了不小的调整。   比如歌手出道时间限制,按照往例,必须最少训练两年,跟前辈登台表演一年,而最后能不能出道,取决于在同类歌手中的表现,只有最优秀的才能正式出道。   这一套规则可谓非常残酷,时间成本高,往往许多歌手,哪怕天分极高,如果不是最优秀的,也不能获得出道的机会。   一转眼,三年时间白白耽误了。   可这套规则的好处却使浪腾口碑异常坚固,所推出的歌手或是演员,都是行业界的翘楚,真金不怕火炼,实力强悍,对他们自身以后的发展也是大有裨益。   左明将这一套严密的规矩改了,将进入浪腾的门槛变低,同时也缩短了歌手训练时间,先训练,再由专业老师判断是否具有出道的实力,如果可以,迅速投入市场,让大众判断。   如果大众认可,浪腾会源源不断地投入金钱来营销、运营,达成歌手与公司的双向共赢。   如果投入市场之后,没有水花,浪腾会及时止损,不再给资源,任其自生自灭。    第59章   这一举措,大大缩短了歌手的时间成本,提高了效率,最初董事们只有一半的人支持,后来随着年轻歌手涌入,浪腾利润也成倍数增长,绝大多数董事们基本上认可了这套运营规则。   浪腾的创始人傅浪,名义上是一把手,实际上早已失权,也不管事,当年加入创业集团的老股东们,各个气力衰退,长年的寻花问柳,使他们更无心于工作,反正等着年底分红就行了。   左明被傅朝提拔上来的时候,还谨小慎微,独善其身。   傅朝不在的一年里,他像脱缰的野马,完全将浪腾掌握在手心里,拥有强大的资本后,他在娱乐圈可谓说一不二,任凭谁都要恭敬地叫他一声“明总”。   化妆师给凌献音化好了妆,凌献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皙的面孔,精致的妆容,以及戴在耳朵上黑色耳麦。   看凌献音似乎有些走神,经纪人安慰她:“献音,别太有压力,咱们这行,女歌手不能和男歌手比,粉丝占比不一样。你这么年轻,就能出道,已经很棒了。”   凌献音诚恳地点头:“我会加油的。”   凌献音起身,穿好演出服,是一件粉色的小裙子,很漂亮,让她看起来格外甜美。   一周前,她的预热MV已经被放送出去,引起了不小的热度,今天是她正式出演的时间。   她的心怦怦跳个不停。   “明总,您来了。”   工作人员纷纷看向左明,表情恭敬。   左明走向凌献音,嘴角弯出一丝弧度:“献音,去吧,时间到了。”   凌献音脸涨得通红,小声说:“明总,我害怕。”   左明轻拍她的肩:“想象你之前唱歌的场景,第一次难免紧张,习惯就好。”   台下有数不胜数的陌生面孔,他们在欢呼,高叫,凌献音听到他们在喊自己的名字,她注意到他们手拿的立牌和灯,也是自己的形象。   原来真的有粉丝。她不禁热泪盈眶,随后鼓起勇气,把最好的歌声唱出来,台下的掌声让她情绪翻涌,她投入得很好,成功完成了这次的舞台出演。   结束后,凌献音东张西望,她问经纪人:“明总不在吗?”   “他刚走。”经纪人回。   凌献音衣服都没来及换,一路小跑出去,看见一个高而挺拔的黑色背影,她直直地冲向他,迫不及待喊住他:“明总!”   左明微笑:“嗯,感觉不错吧?”   凌献音激动地上前抱住他:“明总谢谢您!我真的有粉丝,他们都好可爱!”   左明将她从身上掰开:“献音,我有事要忙,你不要到处乱跑,跟经纪人一起走。”   “呃。好吧,明总。”凌献音无奈地看着他远去,她不知道为什么刚刚一下台第一个想到的人居然是左明,她有好多话想跟他说,想告诉他自己的快乐,想告诉他自己的感受,想告诉他关于自己的好多好多……   当凌献音忙着准备出道的第一次演出时,她忘记了一个人。   陈羡生在手机上无意看到她的出演,微博热搜前五已经霸榜了一天。   他打凌献音的手机,打不通,给她发消息,也没有回音。   可能太忙了吧。陈羡生想。   出演地点在北都市中心的一个小型音乐台,陈羡生早早地买好了一大捧红色玫瑰花,只是去的人太多,鲜花从室内摆放到了室外,他因为没票,只能顶着炎炎烈日在外蹲守,听着模糊的歌声。   一个小时的演出结束后,他看到凌献音被经纪人和工作人员,包围成圈,匆匆离开。   耳边是年轻粉丝的狂热叫喊。   他蓦然楞了片刻,她终于实现了心心念念的梦想,可她也会忘了自己吧。   陈羡生将玫瑰花放在一大簇花束旁边,依次排列。   他打开手机里的音乐搜歌平台,在搜索栏输入她的名字,他点击听曲,设置单曲循环。   今天是周六,他不值班,难得的清闲日。他想起之前对她说的“要是你真的成了大明星,记得给我留前排位置的票”,如今也随着时间黯淡下去。   这又不是什么必须完成的允诺。他没有资格要求她一定得这样做。   夜间,陈羡生戴着白色有线耳机,仍在单曲循环白天的歌曲。   他漫无目的地在市中心闲逛,突然间一个人引起了他的警觉,这个人鬼鬼祟祟,一路跟着前面一位穿白色衣服的女生。   黑色男人紧跟白衣女人,在人稍微少的拐角处,猛烈地撞向她,试图抢夺她肩上的背包。   只是一双强有力的双手,从天而降,将这个黑衣男人压倒,踢向一旁。   “你干什么?!”陈羡生按住这个小偷。   小偷意识大事不妙,他双腿用力,硬是抗拒站了起来,将抢过来的包丢下,不要命地狂逃。   陈羡生气喘吁吁地跟了他一路,小偷已经跑了三里街,被同行的团伙接上了一辆面包车,扬长而去。   陈羡生用手机拍下了面包车的照片,存档。   “谢谢你。”身后一个女声传来,她已经将包背好,递给陈羡生一张湿巾,他的额头被小偷用脏腻的手抓得满是黑灰。   陈羡生接过纸巾:“不用谢,这是我的责任。”   女人笑笑:“没有谁有责任救我。”   陈羡生是出于职业自觉脱口而出,他抓脑袋,说:“其实我是警察。”   女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如梦初醒:“我说我怎么看着你有些眼熟,我应该认识你。”   陈羡生:“?”   女人:“你是陈警官吧?”   陈羡生更加不解,他问:“你是?”   女人解释说:“我叫颜清,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我,我之前到公安局报案,只有你受理。”   陈羡生打量眼前的女人,努力地回忆,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   忽而他苦笑道:“唉,我没破的案太多了。”   颜清安慰他:“警察不是万能的,你有心,就够了。”   陈羡生摘下耳机,脸色凄惶,一个案件往往生死攸关,怎么只能有心呢。   现实是他太无能,从喻凯、季寻、黄恩慈再到颜清,他没有为他们找到凶手,无法给报案人满意的答复。   颜清主动说:“陈警官,你能送我回家吗?”   考虑到她是女生,夜色又较晚,陈羡生答应下来。   颜清所在的居住地位于长明街,夜晚是这里的主战场,各路歌手在这里尽情展示歌喉。   经过一处男生女生环绕的地方时,陈羡生脚步停下来。   中间坐着一个披头发的女生,她边弹吉他边唱歌,围着她坐的人,静静地望向她。   时光的倒影,将陈羡生拉回到一年前。   17岁的凌献音,海藻的粉红长发肆意飘扬,身体瘦高,化着惊悚而成熟的妆。   她高高地举起麦克风,神情狂浪不羁,似乎要用歌声征服世界。   长明街,梦之都,凌献音邀请他听歌。   凌献音细瘦的手腕,将一束妖艳的红玫瑰,在众人期盼躁动的眼神中,献给陈羡生。   她嘴角弯起少女纯澈的笑,嗓音干净清透,当着众人甜腻地朝他喊道:“羡生哥哥,献音将红玫瑰赠予你。”   凌献音破碎而梦幻的笑,让他恍如身处幽林,她如广袤黑暗林间的一簇光,柔柔地照进他跳动的心。   陈羡生迷失于她的嫣然一笑。   被赠予的红玫瑰似乎在他掌心燃烧起来,灼烫他的暗色瞳仁。   陈羡生克制住思绪的飘扬,他将颜清送回家,眼见是一个花店,他饶有兴趣地四下观望。   “陈警官,我为你选一束花吧。”颜清放下包,娴熟地操练她的技艺。   陈羡生好奇地看了她一眼:“你为我选,我还以为你要我自己选?”   颜清嫣然一笑,表情神秘,她悠然地从众多姹紫嫣红的花丛中,选了一束最白洁的白玫瑰给他。   颜清说:“陈警官,这束花赠给你,谢谢你送我回家。”   陈羡生迷茫地接过花。   颜清请他喝茶,对他说:“陈警官,你不要过于自责,前几年我丈夫被撞死的案件,今年就会水落石出,我一定会手刃凶手。”   陈羡生急问:“谁接管了?”   颜清起身,背对着他:“这个你就不用管了,不是警察,是一个值得相信的人,他答应了我会帮我,我也会相信他会做到的。”   陈羡生皱眉沉思,胸口仿佛堵了一口闷气。   一种作为警察职业道德的羞愧涌上心头,公安局不仅破不了案,还将人民拒之门外,这实在难堪和令人愤懑!   可现实仍旧是残酷的,不知道像颜清这样的人还有多少?   在苦苦坚持,在苦苦寻觅真相。   颜清打断陈羡生的深思,她问:“陈警官,你还在市公安局上班吗?”   陈羡生无奈地摇头:“我被调走了,目前在松岭区派出所。”   颜清毫不奇怪,她叹一口气,轻抿略微浓稠的茶:“陈警官,我早就猜到了,你这样正直的人,在北都待不长久。”   陈羡生苦笑:“连你都对我们失望了,这北都市还有什么希望呢?”   颜清并不附和他的话,她面容清俊通透,目光炯然,说:“黑到极处,便是光明。总会有人敢于打破这黑暗,我笃信。” 第60章   陈羡生在市中心晃荡许久,曾经的梦想之地,现在也只能偶尔来逛逛。   巨大的大厦外面高悬五彩斑斓的广告牌,上面循环播放凌献音的MV。   他看手机,早上给她发的消息至今没回。   他感觉她离他越来越远。   凌晨两点半的北都市商圈,仍旧灯火辉煌。   长明街一角仍有歌手在清唱,只是来往的人零落稀少。   陈羡生兀自站立片刻,将手中的白玫瑰轻放在地。   年轻歌手微笑,向他表示谢意。   他还是更喜欢红玫瑰。   凌献音的初次试演反馈很好,斩获了不少粉丝。   凌献音激动地看到自己的微博粉丝已经破百万,这是她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关注、喜爱。   经纪人将粉丝给她的信件、礼物装在车里,递给她。   她几乎感动得要哭了,粉丝们太可爱了。   “献音,直播给粉丝写回信,怎么样?”经纪人想到这个好点子,这样既可以完成信件回写任务,又可以让粉丝看到她的珍视态度,可谓一举两得。   凌献音同意,晚上开播,她素颜淡妆,年龄偏小,身体白瘦,一副柔弱的样子让直播间的粉丝心疼不已,纷纷让她多吃点,有的向她请教怎么保持这么瘦……   像日常聊天一样,粉丝们亲切又可爱,凌献音心里感动得不行。   在一片欢呼的掌声鲜花下,也充斥着聒噪之声。   凌献音在公司的卫生间补妆,经过茶水间的转角时,听到嘈杂的声音,本来她是不在意的,可频频的“出道”字眼惹起她的注意。   浪腾最近出道的歌手就她一个人。   她细脚轻声地凑近,女人的声音激动又高昂:   “看她得意的那个样子,呵,还真以为靠能力啊。”   “你什么意思,不靠能力靠什么?”   “我呸!咱们难道没有能力吗?凭什么她来得最迟,时间最短,却最快出道?!”   “呵呵,拿她的下/体交换了吧。毕竟18岁,不是我们这种老女人能比的。”   “谁是老女人,我也才23岁!”   “男人都爱嫩的,紧些,你懂什么!”   “真他妈恶心,这么会卖/逼,明明唱得不怎么样,资源却那么多,这对我们来说公平吗?我们都等了两年了!”   “她卖给谁?我听说她是孤儿啊。”   “哼,越是这种贱东西,没有父母教,又是女的,只能靠卖她的逼了。”   “不就是明总咯,还能有谁??我看这婊子就直犯恶心,我们辛辛苦苦一路选拔考试过来,她倒好,就闯进公司,被明总收下了。”   “这种贱人怎么不出门被车撞死啊,整天冷着脸不知道装什么!”   “呵,晚上接客接太多,白天当然要冷着脸了,才能彰显婊子的‘独一无二’。”   “哼,晚上咱们搞些水军过来,弄弄她,看她还嚣张不!”   “希望她能自觉点,自己去死。”   ……   凌献音听了怒不可遏,她才不是那种忍气吞声的人,她踩着高跟鞋,怒气冲冲地闯进刚刚这些女人围成的小圈。   “我看你们才是货真价实的婊子!”凌献音看到一共有三个女人,她愤怒地问,“刚刚谁说我卖/逼?!”   三个女人面面相觑,她们本来是私下泄愤,没想到被凌献音撞破,作为出社会多年的社畜打工人,她们也不敢将事情搞太大,遂纷纷不作声。   凌献音斥问:“只敢在背后像老鼠一样嚼舌根,没胆承认吗?!”   一个女人忍不住,站出来:“我说的,怎么样?!你他妈不是卖/逼,你会这么快出道?!就凭你那普通再不能普通的歌喉,还想进浪腾,做梦去吧!”   凌献音气得浑身发抖,她一巴掌挥向这个女人,女人也不甘示弱,还了回去,两个人顿时扭打在一起。   另外两个女人也愤怒地加入进来,一时间形成三打一的局面。   一个犀利的指甲,在扭打过程中,划破了凌献音的面颊。   她浑然不知,疯狂地将内心爆炸的火气,化为拳头,不要命地和三个女人撕咬。   动静太大,公司其他人围了过来,惊动了凌献音的经纪人。   经纪人看凌献音脸都破了,想将她们扯开。   无奈打架的女人,像失心疯了一样,不管不顾,将经纪人一脚踢开,开始又打又骂,一顿污言秽语:   “婊子!你就是个不要脸的婊子!”   “你死全家!”   “孤儿孽种,贱/逼。”   ……   吵闹的声音引起左明的注意,围观的人见他来,纷纷害怕得如丧考妣,各自散开,回到自己的工位上。   左明对打架的女人厉声呵斥:“给我停下!”   女人们听到这声音,吓得跌落在地,她们披头散发,每个人的脸上都有划痕,衣服被扯得东一块西一块。   凌献音见左明来了,脱口而出:“明总,她们——”   左明使了个眼色给助理卫宣,卫宣秒懂,将凌献音拉起,带到左明的办公室。   另外三个女人面色惶恐,战战兢兢。   左明在公司一向严厉,手腕强硬,行事果断。   他面色沉稳,不怒自威,一双锐利的鹰眼射出寒芒,大部分人都比较畏惧他。   左明声音平静,下达他的指令:“你们三个先去把衣服和伤口整理一下。”   “是,明总。”   左明办公室,凌献音低头坐在沙发上。   听到脚步声,凌献音焦急地转身,左明递给她一块干净湿润的手帕,蹲下身问:“献音,你有很多话想跟我说,对吗?”   凌献音刚想张口,左明指尖堵上她的嘴唇。   凌献音脸色茫然,她不明白左明为什么不让她说。   明明是那三个女人恶毒地骂她,她是受害者,她委屈得要命,她想把这一切告诉左明。   左明坐在转椅上,目光悠然:“献音,我想告诉你。第一,你的身体只能你来爱护,你看看你脸上身上的伤。第二,你现在是浪腾的偶像歌手,万一以后脸上身上留疤了,前途会毁于一旦。第三——”   左明站起,来到她身边,手掌轻按在她瘦小的肩上,“你要学会无视和容忍。别人怎么说和怎么做,只要不实际危害你的利益,你全当没看到没听见。现在你才刚刚踏上星途,以后你会越来越出名,也会有黑粉,告诉我,难道你要和每一个这样的人打架吗?”   凌献音忍不住哭出来,她又是摇头又是点头:“我、对不起,明总,我再也不会了。”   左明用手绢擦她脸上的伤口:“我等会让苏常远过来给你看看,他的技术可以,应该不会留疤。”   左明的声音沉稳得如一口平静的钟,凌献音听得既清楚又温暖,这些话,是生平第一次有人说给她听,这些道理,也是第一次有人细致入微地教给她。   她抬眼望着眼前的男人,高大威武,宽大的手掌握着温热的手巾,给自己擦拭伤口。   明明他是浪腾说一不二的总裁,此时却小心翼翼地安慰自己。   凌献音内心燃起莫名的情绪,左明英俊的脸庞,与自己咫尺之遥,她伸出手,覆在他的手背上,眼眶含泪,嘴里如含了一颗糖,轻轻喊道:“明哥哥。”   左明面无表情,他让卫宣带她出去。   他则是从抽屉里拿出一支烟抽,右手洁白有力的手腕,横放在胸前,眉目暗冷。   “明总。”卫宣恭敬地向他请示,“另外三个女人怎么处理?”   左明不耐烦地冷哼一声:“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卫宣低下头,眉眼间散发如黑暗中驰行的蛇般幽暗的光芒,他嘴角邪恶地弯起,与他幽绿的眼睛,般配得天衣无缝,给人一种油腻的惊悚感。   “女人就是麻烦。”左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修长的双腿肆意地翘起,“要是这个世界没有女人就好了。”   卫宣幽幽道:“那还不简单,把她们全部都杀了。”   左明勾唇冷笑:“那你得杀多久,毕竟死了还能生。”   卫宣眼睛放光:“能生也好,这样我就能一直杀。”   左明的烟燃尽,卫宣跪在地上,用脸接烟灰,烫得他的脸庞上又有一个细小的疤痕,他嘴角发出嘶嘶的声音,一脸满足,好似得到了百分百的爽感。   左明一脚踩在卫宣脸上,坚硬的皮鞋,在他恐怖的脸上任意蹂躏。   “明总,好爽,不要停!”   卫宣尽情享受被践踏的快/感,他仰面躺下,如濒死又死不掉的青蛙,四肢乱颤,将左明的脚抱住,让这双结实而又力量的脚,在自己身上狠狠重创。   与凌献音打架的三个女人信息查了出来,左明翘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眉毛紧皱。   卫宣在一旁,恭敬地站立。   左明强有力的手腕,一只手拿蓝色文件夹,另一只手握黑色钢笔,在纸面上龙飞凤舞一划,圈住两个女人的名字,然后将文件夹丢给卫宣。   文件夹被左明随意砸在他脸上,他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兴奋异常,眼里露出惊蛰的暗光。   “这两个女人,晚上带到你那边去。”左明语气冷淡说。   “是,明总。”卫宣紧握文件夹,浑身颤抖,眼冒金光,他不忘请示道,“那另外一个女人?”   左明不耐烦地冷哼:“先暂时放着。” 第61章   夜间,一辆黑色法拉利疾驰在北都市三环区宽阔的马路上。   开车的人是卫宣,看起来油腻的微长发遮住他的眼睛,使人无法辨明他的表情。   坐在后面的两个女人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一个女人叫甘苏苏,黑色长发,身材适中,另外一个女人叫程娇,黄色短发,身形高瘦。   卫宣告诉她们,晚上明总要见她们。本来她们还在为白天和凌献音打架的事,胆战心惊,到现在才如释重负。   浪腾里,谁都知道,卫宣是左明的贴身助理,他的话必然不假。   左明晚上要见她们,两个女人仔细揣度这句话的深意,如果对她们白天行为不满,直接在公司里教训就完事了,而如果不是……又在晚上要见她们……   以女人的直觉,她们想到的是那方面的事。   她们宛如被丢在冷宫里的妃子,如今终于得以重见天日,一时既惊又喜,于是旁若无人地开始宣泄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甘苏苏伸长懒腰:“呵,那个小婊子,我今天看到她被训,好爽啊!”   程娇附和她:“的确爽死了!本来就是她先动手,我们也不能白白地让她欺负了。”   甘苏苏猛点头:“就是就是!都是女的,凭什么让着她,她算是什么东西啊!”   程娇嘴角露出讽刺的笑:“她肯定算是个东西啊,被明总玩烂的臭/婊子一个。”   甘苏苏大笑,眼里流露兴奋的光:“怪不得是孤儿,她爸妈也受不了她太骚,怕味儿太重,给自己熏死了,哈哈哈哈哈。”   两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报团取暖发泄心中的怒火,她们的脸在白天打斗的时候,被凌献音的长指甲抓破了,为此,心里把凌献音更加恨得牙痒痒,恨不得她出门就被车撞死。   卫宣不动声色,一直默默地开车,出了三环,法拉利跑在一条荒无人烟的郊区。   甘苏苏好奇问:“卫总,你这是把我们带哪儿去啊?”   卫宣:“去极乐天堂。”   程娇问:“你不会骗我们吧,明总真的在这里?”   望着外间黑黢黢的夜景,一个人都没有,两个女人心里不禁产生了一丝犹疑。   卫宣不理会她们,兀自开车,直到在一处华丽的大酒店门前停下,红色耀眼的“极乐天堂”四个灯牌,在这黑漆漆的夜间格外刺眼,甚至带有一丝惊悚。   此处虽然说偏僻,但来来往往也有一些车,两个女人下车后,看到这一幕,放下心来。   卫宣带领她们一路走进酒店,坐电梯到第十层,两个女人面色欢喜,果真她们猜想的没错,明总对她们是有那个意思的!   酒店房间宽敞,不似平常的小酒店乱而拥挤,这里一层楼只有七个房间,卫宣将她们引到最里间的一个房间。   门被打开。   “明总!”两个女人惊诧地喊出声。   左明身穿黑色西服,身形高瘦,脸色平和。他扯了一张椅子过来,坐在上面,翘起二郎腿,眼神睥睨,看她们如同看草芥。   浪腾的人都已习惯左明这副嚣张跋扈不可一世的模样,甘苏苏和程娇自然也没多想,她们小心翼翼地靠近左明,嗲声嗲气地问:“明总,您找我们是?”   左明身子前倾,双手撑在膝盖上,眼神玩味:“我想干你们。”   两个女人听了面色娇红,在心里蠢蠢欲动的想法被左明直白地说出来,好像被扯掉了遮羞布。   但这也是她们所渴望的,左明是娱乐圈数一数二的牛逼人物,而且长相英俊,身材健美又性感,被他干也不吃亏。   凌献音那个小婊子不就是被他搞过才有这么多资源吗?既然她行,那我们怎么不行?!   左明扫了一眼她们:“不过,我今天心情不怎么好,只能干一个人。”   甘苏苏和程娇彼此望了一眼,她们好比被选中的妃子,为了夺得左明的临幸,不惜大打出手。   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浪腾的女歌手、女演员,哪一个不是千里挑一,为什么能出名的就那几个?别说浪腾了,北都市娱乐圈的女歌手,难道都是庸碌之辈,为什么有名气的就那几个?   多少人像她们一样,年轻时怀揣梦想,梦想还未实现,已经被现实挫败。   她们心里已经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势,不成功就是没资源,只要有资源,就算是癞蛤蟆也能被捧成白天鹅。   甘苏苏不屑地望了一眼程娇:“你退出吧,浑身上下一点肉都没有,能让明总爽吗?”   程娇愤恨道:“我凭什么退出啊,你以为你自己很会?还不是老处女一个!一点经验都没有,装什么呢!”   甘苏苏扯住程娇的头发,对她破口大骂:“让你退出,是给你面子,你不要不知好歹,他妈的,我今天弄死你!”   程娇根本不畏惧她,本来她就比甘苏苏高,仗着身高的优势,她一拳把甘苏苏打翻在地,然后不要命地疯狂打她,边打边骂各种难听的污言秽语,全都是涉及女性/器官的骂人字眼,跟不要钱一样,疯狂输出。   左明冷漠地看她们争斗,表情越来不耐烦,他呵斥道:“你还在等什么?”   甘苏苏已经被程娇打得奄奄一息,她下手非常重,她必须要牢牢抓住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她已经想象凭借左明深厚的资源一飞冲天的场景,那是何等的快乐啊。   左明这一声呵斥,程娇以为在说她,于是她狠下心,准备再重锤一下甘苏苏,让她彻底熄火滚蛋。   就在她下手的那一刻,一把匕首正中她的胸膛,程娇难以置信地扭头,一双发着幽绿光亮的眼睛,慢慢显形,如暗夜湿漉漉的蛇,惊悚恐怖。   没等程娇反应,卫宣干脆地抽出匕首,又再次刺入,像切肉一样,一顿乱剁,反反复复之后,程娇已了无生息,血水流淌一地,浓厚血腥。   “怎么,你想跑吗?”卫宣沾着血的手扶着眼镜,意犹未尽,他扯住甘苏苏的头发,一脚踩在她的脊背上,可以听到骨头断裂的声音,他俯身,在她耳边说,“你跑不了哦,我还没杀尽兴呢。”   说完,卫宣手起刀落,切瓜砍菜,一顿血与肉的输出,他小而恐怖的脸上,全是温热尸/体溅出来的血。   左明漠视这一切,不耐烦地站起身。   卫宣跪在地上,幽暗的眼睛露出冷光,喉咙发出桀桀桀桀的小声笑。   “赶紧把她们处理了。”左明下命令道。   “是,我的明总。”卫宣每当杀完女人后,总是莫名的亢奋,他爬向左明的脚,让他先踩他的脊背离开,“明总,不要让她们肮脏的血玷污了你高贵的脚。”   卫宣一只手夹着一具尸/体,拖行她们至地下负一层,血迹染红地毯。   左明知道卫宣有杀女人的嗜好,但他也是第一次来极乐天堂的地下室。   这里灰暗阴沉,空气中弥漫让人作呕的气味。   卫宣打开灯,整个地下室宛如一个停/尸房,说它是太平间,还算是高看它,因为这里的尸体都不完整,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有的身体左边已经变成了骷髅,右边还有蛆在咀嚼腐肉。   当然这里无一例外,全都是女人的尸体。卫宣把热乎的甘苏苏和程娇往地上一丢,疯狂地用脚踩烂她们的脸,低声在说一些让人听不清楚的话,就像某个古老的诅咒。   “明总,世界清净了。”卫宣说。   左明没理他,转身将这个地下室四处看了个遍,面无表情,这里少说也有100具尸体,他非但不感到恐怖,反而越看越恶心,以及极度的不耐烦,一股无名火从胸中蹿起,他恨不得给这些尸体来个鞭尸。   一年前,左明刚被傅朝提拔上来,成为浪腾的副总,他眼光独到,做事独断,十成一败,又善于笼络政商界大鳄,地位如日中天,一时间在北都市娱乐圈无可匹敌。   他演技炉火纯青,既是名副其实的影帝,又是拥有资本的大佬。   这样的一个人,走到哪里,都有人想巴结,尤其是女人,那些自持美貌和身材的女人,不要命地往他身上贴,渴望从他这里获取资源。   一年前,他拿下第五个影帝荣誉,回酒店休息的时候,门被打开。   他很奇怪,以为是服务员,但是服务员怎么可能轻易闯进来,他起身,看到一个穿黑色丝袜吊带衫的女人,大大方方地走进来。   他认识这个女人,她叫袁苗,娱乐圈的一个小三线角色。   之所以认识她,是因为这部拿影帝的戏里面就有她,她演的是出场不过十分钟的女十号,实在是边缘人物。   左明刚洗完澡,身上裹着浴袍,胸膛紧致的肌肉线条,在灯光的衬托下,鲜明得如玉痕。   左明已经猜到袁苗想干什么,他不动声色,甚至连脚都懒得动。   “明总。”袁苗谨慎地把房门紧扣反锁住,翘起屁股,爬到他床上,开始自顾自地脱衣服,故意把头发弄得乱乱的,“明总,收了我,明总~明哥~”   哪怕眼前这个女人将衣服脱得一丝不剩,左明眼皮都没动,他冷声道:“你找错人了,快滚出我的房间。”   袁苗似乎知道他会拒绝,她拿出手机:“明总,你看看。”   手机上是一张照片,一个男人搂着女人亲吻,男人的侧脸可以看出是左明,女人—— 第62章   袁苗得意地说:“明总,这个女人是浪腾的金总吧。”   左明惊出一身冷汗,心脏跳动,他保持镇静,问:“你怎么有这张照片?”   袁苗凑近左明,在他耳边吐出气息:“明总,你帮我止痒我就告诉你。”   女人的神色骄矜又自满,仿佛成竹在胸,她将手机放在衣服内里。   左明背过身,脸上的愠怒之色一闪而过,他又扭头,将袁苗压在身下,高大而结实的身材让袁苗看得直流口水,她的双手贪婪地摸他的腹肌:“明总,快点,我想要被你狠狠地干!”   左明脸色木然,英挺的眉目忍住不耐烦。他抢过手机,让她打开锁屏。   袁苗笑中带着威胁:“明哥,我要是没了这个把柄,以后怎么拿捏你呢?”   胸腔里的怒火,已经快蹿到左明的颅顶,他果断停止自己的行为,将身下露出狞笑、自鸣得意的的女人,踢到床下。   他扯起女人的头发,将她的脑袋狠狠地撞向墙壁,女人的尖叫声让他愈发厌恶,他一不作二不休,直接用脚踩爆她的脑袋。   片刻后,女人已经没了呼吸。   左明捡起地上的手机,装进西服口袋。一阵从后脖颈传来的呕吐感让他不得不跑到卫生间干呕起来。   他用冷水狠狠地冲洗了一遍身体,脑海中刚刚袁苗伏在自己身下的高/潮脸让他作呕,为了泄愤,他再次重重地踩在这个烂人的尸体上。   “我左明岂是任人拿捏的,在北都市,谁敢拿捏我?!就凭你吗?!什么烂货!”   左明打电话给卫宣,卫宣帮他清理干净现场,完美地处理好了死去的袁苗。   地下室,左明觑见卫宣正在分解甘苏苏和程娇的尸体,笑得格外诡异。   他不知道这个卫宣的背景,这个长相猥琐,做事又很麻利精明的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甘愿为他打下手,对他俯首听令,唯他马首是瞻。   左明眉头紧皱地抽起一根烟,忍不住问他:“你到底是谁?”   卫宣急忙转过身,双手涂满鲜血,跪在地上,望向左明的眼神,纯澈得接近圣徒的虔诚:“明总,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你只要知道,在北都市,我只忠于你。”   左明不屑地吐出一口烟:“我问你,你是谁?”   卫宣毕恭毕敬答:“明总,你既然执意要问,那我只能说了,我爸是北都市/司/令/员盖锦涵,我妈名叫沙碧洁,婊子一个。”   左明一听这话,心中已猜到八九分。他摁断卫宣的话:“行了,我知道了。你的名字是你自己取的吧?”   卫宣像一只小狗点头。   左明弹了弹烟灰,问:“为什么只忠于我?”   这一句话好像击中了卫宣的G/点,他兴奋地抱住左明的大腿:“因为明总你,是无心无爱之人。你不像傅朝天天神神叨叨就知道‘哥’啊‘哥’地叫,你也不是周瑾风,整日算计打小算盘,你更不是苏常远,被别人吆喝来吆喝去。”   他跪在地上,如同一只真正的狗,伸出舌头,舔左明的皮鞋:“明总,我要当你的狗!尽情地使唤我吧!”   左明望向卫宣,神态冷峻。   卫宣更加兴奋了,眼前的男人高大威武,对谁都不屑一顾,是没有感情的冷血动物,说话冰冷又强势,不会为任何人折腰。   他好爱这样的人,他臣服于他,自甘堕落,癫癫狂狂。   左明头皮一阵发麻,他一脚把卫宣踢开:“滚远点,把她们赶紧处理完,这里味道太冲了,我先走了。”   “是,明总。”   卫宣卑微地回答。   左明开车回到市中心已经夜间11点了,他来到天泽大酒店,好好地泡了一个澡,泡完之后精神好多了,他点了一杯咖啡,冰冷的咖啡提神又醒脑,他躺在床上,翻看手机。   打开微/信,里面的消息不计其数。左明没耐心地随便乱翻,手指落在梁思影的对话框那一栏:   明哥,晚安。   消息一个是一周前,一个是三天前。   这孩子,怎么还给我发起了晚安的微/信。左明嘴角翘起想。   正好他有空,于是打电话给梁思影,一秒接通。   “明哥?”电话那头是极其平淡的声音。   “小孩,晚安。”左明说。   “明哥,怎么突然对我说这个?”梁思影问。   左明:“难道不是你先给我发的晚安吗?”   梁思影:“哦。”   左明:“没什么事,那我挂了。”   梁思影:“明哥,你现在是不是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左明:“是啊,你吃醋了?”   梁思影:“没有,祝你玩得开心。”   随后那边果断挂掉了电话,左明又给他打了过去,声调温柔:“你这小孩,真的吃醋了?”   梁思影:“没有,我很忙,明天还要早起。”   左明:“思影,骗人可不是好习惯,你离开拍新戏还有一个月的时间。”   梁思影:“我要练台词。”   左明真的佩服他的嘴上功夫,他干脆压低声音,说:“思影,我在天泽酒店,不忙的话,我等你过来。”   梁思影没想到左明会在半夜十二点给他打电话,还对他说“晚安”。   他们以前不这样。   他挂掉电话,默然地朝窗外看了一眼天上的皎月。   他决定还是去天泽酒店。   他换好衣服,戴上口罩,关上门。因为距离新戏开拍还有一个月,所以他一直在家休息,离市中心的天泽酒店有一段距离,他决定打车去。   刚出门,手机铃声响起来,他恍惚以为是左明在催他,打开屏幕,是一个陌生号码。   “喂?”梁思影奇怪地接通。   “思影,是我。”电话那边是江漾声。   一听这声音,梁思影想也没想就挂了。   一分钟后,电话又响起,梁思影接起,那边的声音仍旧是江漾声,他刚要挂,那边好像预料到他会这样做,先发声道:“梁思影,别挂,好嘛,我求求你。”   梁思影的手迟顿住,刚好他招的出租车到了,他上车,关好门。   “帅哥,你要去哪里啊?”的士师傅问。   “宁安街12号,天泽酒店。”梁思影回复。   电话那边已经炸开了:“梁思影,你又去见他,你是不是又要被他干啊?!!我不准你去!”   梁思影不耐烦地挂掉电话,前面的师傅略有深意地透过后视镜瞥了他一眼。   “师傅,这里停,我有点事。”梁思影付完钱,下车。   宁安街是北都市中心的中心,是最繁华的地段,寸土寸金,商圈大鳄虎踞龙盘,高楼大厦林立,珠光宝气,黄金遍地,耀眼的霓虹灯将一座座商业街照得如同白昼。   电话反复响了几次,梁思影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接通,未等江漾声说话,他冷冷地道:“江漾声,你他妈能不能别再烦我了!我告诉你,老子就愿意被左明干,跟你有什么关系?!!!他比你好一万倍,我就爱他,而你,狗屁不是!有多远滚多远,别说看见你,听见你的声音我就烦!”   随后他果断地关机,顺着路来到天泽酒店。   房间铃声响起,左明裹着浴袍开门。   梁思影摘下口罩,脸色乌青,眼圈一阵红。   左明将他揽在怀里,摸他的脑袋,问:“我的小孩,是不是半夜打电话吵到你睡觉了?”   梁思影伏在左明宽阔温热的胸膛,他真想告诉他江漾声一直骚扰他的事,凭借左明的地位和手腕,整治一个江漾声绰绰有余,但……   江漾声毕竟和他认识十年。   一旦左明出手,那江漾声必死无疑。   梁思影摇头,他小声道:“不是,我反正也闲在家。”   左明问:“你没在我给你买的公寓?”   “没有,我回去看妈妈和妹妹去了,好久没见到她们。”梁思影说。   左明拉住他的手:“你妈妈还好吧?”   “嗯,还算好。”梁思影听话地任由左明牵着,“明哥,谢谢你的关心。”   左明捧起他的脸,深深地吻他,吻到梁思影感到一阵窒息。   这也是他们之前从未做过的。   梁思影知道左明想要他,于是他说:“明哥,我先洗个澡吧。”   左明手在他屁股上狠掐了一下:“洁癖鬼,去吧。”   梁思影感觉到今天格外不一样,他也不知道这种感觉从哪里来。   就好像,自己为什么控制不住地给左明发晚安,明知道他不会看消息也更不会回消息,发完之后,在漫长的夜晚等待回复中失眠。   不过,左明对他也好像与以前不太一样,比如今天这个很长又很深的吻,不是掠夺式的单向输出,而是考虑到他的感受。   吻的时候,左明宽大的手掌在他的背上温柔地抚摸,将他紧紧抱在怀里。   以前左明吻他,只是单纯的前戏,把他吻得身体发软,便开始干事。   今天,完全不一样。   梁思影洗完澡,细瘦结实的身体,裹着白色浴袍。   他的黑色头发湿漉漉,黑色长睫毛微微颤抖。   左明慵懒地躺在床上。   以前都是左明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今天,左明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将他生猛地按倒。   他一时之间竟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做。   见梁思影呆呆地走神,左明站起来,拉住他的手。   梁思影以为左明会把他压在床上。   没想到左明开口问他饿不饿,他茫然地摇头。   “思影,我可是一天没吃饭了,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你说对不对?”左明拉他到宽敞的阳台,打了酒店前台电话叫餐。    第63章   站在阳台上可以俯瞰整个北都市的夜景,阵阵凉风袭面,舒爽至极。   左明刚想点燃一根烟,又望了一眼梁思影,想到可能会熏到他,又忍住了。   “明哥,你抽吧。”梁思影看出左明的心思。   左明细长而白洁的手指,帅气地打开打火机,点燃烟。   他轻轻吸嗦一口,缭绕的烟气,充斥整个口腔。   他搂住梁思影,与他嘴唇相依,口腔相接。   温热的烟气,在彼此的唇间翻滚。   “思影,我想弄坏你。”左明还想对他有动作时,恰好送餐的服务员按响了门铃。   左明也给梁思影点了一份,是海鲜面,红酒,牛排。   “小孩儿,多吃点,你太瘦了。”左明将面条推到梁思影面前,眼神玩味地看着他,捏他刀削的下巴,“日起来都是骨头。”   梁思影:“…………哦。”   左明先喝红酒,随后优雅又利索地切牛排。   梁思影在阳台的桌子上,小口地吃面。   “你新戏的导演是戚长鸣吧?”左明开始询问他演戏的事。   梁思影点头:“嗯,是他。”   左明哼了一声:“他倒是个倔驴,不过能倔出名,也算他狠。”他望向梁思影,“你这是第一次演电影,他要求又高,你可有苦吃了。”   梁思影面色平静:“我不怕吃苦,戚导虽然是严格,但这是对我的演技的一次磨炼。他导的片子都是底层的小人物,我是第一次在大荧幕上演这种类型,对我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   左明唇角勾笑:“这么说,你倒是还挺享受?”   梁思影吃完面条,回复左明:“痛并快乐。”   “思影,来,坐我腿上。”左明饶有兴趣地招呼他来到身旁。   梁思影里面什么都没穿,贴在他的腿上,顿时一阵晕红浮现在他的脸上。   “乖孩子,你看看这里。”左明拉住他的手,触碰身体敏感的那处。   皎洁的月光将彼此最隐秘的部分照得纹丝毕现。   梁思影难堪地低下头,赫然“亲密接触”的画面,让他羞耻地扭头。   左明将梁思影抱到床上,如往常一样把他压在身下。   “明天,我安排人与戚长鸣对接,为你的戏做预热宣传。”左明边抚弄梁思影颤抖的身体,边思路清晰地安排工作,“谁要是敢黑你,老子先弄死他。”   “谢谢你,明哥~”梁思影神志逐渐模糊,细小的牙齿微微发颤,“明哥——啊!不要!关灯!”   “不,我想看你。”左明今天来了兴致。   以前,梁思影总是要关灯,左明只能听见他可爱温软的猫叫,他的脸一点也没看到。   梁思影眼泪汪汪,只好妥协:“那只开床头灯,行吗?”   左明关了大灯,留床头灯,眼睛适应暗光后,躺在怀里男孩的脸,被看得清清楚楚。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好像黑暗里有一颗发光的珍珠,冷淡地散发明光,他想把这颗璀璨而又洁净的珍珠深深握在手心里,含在心头。   “明哥!慢点!求你了,呜呜呜~”   做/到/情深至浓时,左明鬓发沾满了汗水,他将哭得梨花带雨的男孩,抱在腿上,声音低沉:   “梁思影,你可千万不要爱上我。嗯?”   “明哥,我知道,我不会爱上你,死也不会。”   “好,我的乖孩子,你记得就好。”   -   顾以安将陈羡生给他的关于喻凯的资料仔细阅读了几遍。   喻凯,土生土长的北都市人,从小一路顺风顺水,相貌出众,在人才济济的北都市传媒大学被封为校草。   为人开朗,性格外放,和周围的人都合得来。   通过阅读资料,顾以安得知,喻凯生前签约的公司是浪腾,当时也算是刚出道就小火的新秀明星。   喻凯生前的两个月都在家闭门不出,尸检报告显示,他死前身体正常,并无重特大急性疾病,也没有受到外物的撞击。   这和陈羡生提供的信息一致。   喻凯是被人网暴致死的?顾以安思考,他分析,喻凯这个人到底心高气傲,自尊心太强,又过得太顺,心理承受力较差,面对无脑而又气势汹汹的网络暴力,一时想不开。   不过,到底是谁在网暴他?为什么要网暴他?   过激的私生饭最多辱骂泄愤,不可能持续地一直辱骂三个月,这必然是有组织的,背后的推手到底是谁?   正当这位影帝先生皱眉绞尽脑汁时,白晗回来了。   “我的顾先生,你这么认真在查案啊。”白晗优雅地脱掉白色西服薄外套,温柔地将坐在客厅沙发上的顾以安圈在怀里。   客厅空调不要钱地开得很低,顾以安身上围着一条薄而软的黄色小毛毯,他的头发蹭在白晗白皙的脖颈处。   顾以安眉眼带笑,他扭身,像少女一样,伏在白晗的胸前:“老白,明天你有空没?”   白晗手温柔摸他的头发,嘴角露出浅浅的笑意:“对别人而言,没空。但对你,我随时有空。”   “呜呜,你太好了。”顾以安细长的白手指捧他的脸,“我明天想去一趟喻凯的老家,想看看有什么新发现。”   “好,我陪你。”白晗微笑。   顾以安高兴地在白晗脸上亲了一口:“我真幸福。”   白晗手轻托他的脑袋,睫毛轻阖,在他嘴唇上浅浅湿润,如同画家面对心爱的白纸,不舍地、心动地、难以自持地挥墨。   根据资料显示,喻凯老家的位置在北都市三环区的清泉街。   一大早上,司机薄聿言在曦和居等候多时。   现在是九月末,前几天又下了小雨,气温降了许多,顾以安穿着一件薄的咖啡色马甲,下身黑色西裤,身形美而修长。   不过,他发现白晗在出门的时候一直盯着自己。   “老白,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顾以安奇怪。   白晗靠近他,目光锐利,将他内里间没扣好白色衬衫的扣子系上。   “你这里只能给我看。”白晗在他耳边说,手拂过他锁骨下方的白色薄肌。   顾以安身体一阵酥麻,这丫的语气也太勾人了,TM的!要不是现在是青天白日的……他就想——   大约一个小时后,司机薄聿言开车来到清泉街189号,这里是一片改造后的小区,远远望去,部分戴着黄色帽子的工人还在紧锣密鼓地在完成工程收尾工作。   按照地址,顾以安一路找过去,令他失望的是,社区街道办的人说,喻凯的唯一亲人,即他的妈妈郝梅已经搬走了。   “那你知道她搬到哪里去了吗?”顾以安问。   “这个就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了。”街道办工作人员回。   沿原路返回时,一辆卖鱼车恰好从拐弯处急匆匆迎面驶来,卖鱼车前方居然还有一个坐在地上光屁股的极小的孩子。   来不及思考,顾以安快步跑过去,在卖鱼车快要撞向小孩子的瞬间,将小孩抱起。   卖鱼车刹住车,由于惯性,小车里的鱼打翻在地,一阵浓厚的鱼腥味充斥空气中。   巷道本来拥挤狭小,这样一闹,看热闹的和抢鱼的更是围得水泄不通,顾以安将小孩还给一直高声嚷着“孩子我的孩子我的儿啊”的妇女。   顾以安牵起白晗的手,抄了一条近道跑了出去。   他注意到白晗崭新的皮鞋和白色西服裤子上,沾上了刚刚泼翻的鱼的血水。   像他自小宠命优渥的顶级豪门财团的少爷,只为了自己,屈身到这样的一个地方。   他心里有些惭愧,又很感动。   “以安,想什么呢,那么出神?”白晗微笑地看着他。   “你到这样的地方太委屈你了。”顾以安说。   白晗笑问:“这样的地方,是什么地方?”   顾以安:“脏兮兮,破烂,吵闹不堪。”   白晗牵起他的手往前走:“不要紧,有了你,我才有这样的体验,还挺新鲜。”   回到车上,白晗打了一个电话,一刻钟后,白晗对司机薄聿言下达指令:“去北都市五环区的文丽街。”   仅仅一个电话,郝梅搬家的位置被准确找到。   “以安,去文丽街要1个小时,你先睡一会儿。”白晗温柔地将他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肩上,手指与他紧握,“到了我叫你。”   中午,在约30度的陡坡上,一个53岁的妇女,正在吃力地推着一辆推车,车上是十箱盒子包装的水果。   豆大的汗从蜡黄枯瘦的脸不断滴落,她浑身使力,终于将车推上来。   她借着长袖,随意抹去脸上的汗水,到了平地之后,继续推车前行,直到20分钟后,来到一条稍微热闹的街道,这里人来人往,店铺五花八门,惠民商品琳琅满目。   卷帘门发出刺耳的吱呀声,这是一间七八平米的水果店铺,名字叫“梅姐水果”。妇女将推车上的水果,取下,拆开,按照类目摆好。   直到拆到最后一箱时,腰间传来剧烈的疼痛,她痛苦地跪在地上,许久没有缓过神。   “老板,这香蕉怎么卖啊?”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走过来问。   “3元一斤。”妇女喘息片刻,扶着结账台艰难站起。   顾客女人将香蕉左右摆弄,好好的一根香蕉已经被她手指捏成了软沓沓的,她不客气地说:“你这品质的香蕉居然要3块一斤,这样吧,一块一斤我拿走。”   妇女无力跟她争辩,只得说:“拿走吧。”   女人面露喜色,最后结账的时候,还偷偷往自己的手提包里塞了一大把小橘子。    第64章   妇女已无力劝阻,刚刚好一点的腰,又痛了起来,她紧抿嘴唇,动弹不得,只默默乞求上天让她的腰不要那么疼。   她叹了一口气,一直坚持上班,直到下午三点钟左右,实在扛不住,不得不将水果店提早关门。   好在腰部疼痛减轻了很多,她脚步缓慢地来到药店,买了十张缓解腰疼的膏药贴。   路上,她想起家里的油吃完了。她来到超市,精挑细选,买了一瓶打折的油。   她刚开始提着油还算使得上劲,走到社区门口,手渐渐无力,抗在肩上的油,从瘦弱的肩往下滑。   眼看油瓶要掉在地上,忽然她感受到一阵强力,从她的肩上把油抢了过去。   她扭头一看,只见一个笑得很阳光又很高的年轻男人,将她买的油提在手上。   旁边还有一个更高的男人,目光冷峻,面色平和,长得极其好看。   “阿姨,我帮你。”顾以安说。   白晗将油瓶直接拿过去,顾以安满眼笑意看了他一眼。   顾以安头上戴了一顶红色帽子,上面写了“志愿者”三个黄色字体。   妇人问:“你们是社区的志愿者?”   顾以安点头,面容俊朗,洁白整齐的牙齿说出温暖的话语:“走吧,阿姨,我们送你回家,你需要买什么,我帮你拿。”   妇人知道社区的志愿者很多,也经常帮助他们这种上了年纪的老人,不过眼前的两个如此年轻又帅气的志愿者,她没有印象。   “如果你们方便的话,我想买袋大米,家里的米也快吃完了。”妇女说。   妇女的家是最原始的旧小区,墙体脱落得不成样子,道路灰蒙蒙的,墙面薄,毫无隔音,也没有电梯。   妇女的家在最顶层的7楼,她从包里翻出钥匙,发黑的钥匙,哆哆嗦嗦扭开满是脏污的门锁。   顾以安注意到,外面的窗户好像破了一大块,风经过时呜呜作响。   妇女打开门,里面黑漆漆一片,明明已经开灯,可光线微弱,空间狭小,给人一种异常沉闷的感觉。   妇女走到厨房,给他们烧热水。   顾以安四下打量,这房子也就10平米,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废旧盒子堆得比人都高,房间角落塞满陈旧的小物件,因为是朝北面,一年到头见阳光的次数屈指可数,因此家里格外潮湿,正观察间,几只蟑螂毫无顾忌地四处乱蹿。   “谢谢你们啊,来喝点热水吧。”妇女将茶水端到他们面前。   顾以安看这茶水,心里舒一口气,还好是干净的,他倒是无所谓,只是担心身边这位娇嫩的贵公子受不了脏污的茶。   见这位妇女忙完了,顾以安也不打算浪费时间,他开门见山说:“阿姨,您是叫郝梅吧?”   妇人奇怪地看着他。   顾以安继续说:“你是喻凯的母亲?说实话,我们是从北都市专门来找你的。”   郝梅眼神惊诧,随后问:“你们是?”   顾以安拿出一张警察证给她看:“我们是北都市公安局的刑警,在调查喻凯的死因。”   郝梅面色悲苦地坐在软塌塌的沙发上:“都过去那么久了,再调查有什么用,而且他已经死了。”   顾以安不嫌脏地也坐在沙发上,眼神真诚地望着她:“请允许我叫你梅姨吧。据我所知,当年你也提起了上诉,不过后来是因为你丈夫得了脑梗,分身无力,才撤诉,是这样吗?”   郝梅痴呆地点头。   顾以安放下茶杯,眼含深意:“梅姨,事实不完全是这样,对吗?”   郝梅震惊地看着他。   顾以安语气镇定:“你撤诉是因为有人逼迫你。”   终于,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苦痛被揭开,这位衰老而又多病的母亲,忍不住小声啜泣:“当年喻凯他割腕自杀后不久,他爸突然中风得了脑梗,我一方面向法院提请诉讼,一方面照顾他爸。”   郝梅喝了一口开水,回忆当年的往事:“后来有人警告我,威胁我,让我撤诉,不然就让喻凯他爸立即死。我当时吓坏了,只得日夜守在他爸身边,无奈的是,命运总爱捉弄人,他爸最后还是走了,一夜间,我没了儿子,也没了丈夫。”   顾以安听完默然无声,他轻轻安抚这位年迈瘦到皮包骨的母亲,递给她纸巾。   等郝梅情绪稳定下来后,顾以安提及到一些细节,他问:“梅姨,当时是哪个人威胁你,怎么威胁你?”   “我在医院出门买饭时,有人给我塞纸条,警告我。”郝梅极力地想起,“有一次我回来,看到我老头子身下全是血,我以为是他的血,护士过来,说是玩具血,就是用来演戏的那种血包袋子。我吓坏了,小凯已经死了,我不能再失去一位亲人了。”   顾以安站起,默然无声。   白晗问郝梅:“你这边应该有当年喻凯的遗物吧?”   郝梅点头:“我搬家的时候还收着。”   “梅姨,真对不起,让你想到了伤心事。”顾以安歉疚,不过随后他眼神坚定,“不过,梅姨这一次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出凶手,将他绳之以法!”   郝梅眼含泪水,粗糙而瘦如枯柴的手,搭在顾以安的手上:“如果真能如此,小凯在天之灵也该慰藉了。他从小就那么优秀,心气是傲了些,但也不至于死,如果你能帮我找出杀害他的凶手,那我老婆子死也死得瞑目了。”   回去的路上,顾以安将郝梅收拾出来的喻凯的遗物放在车的后备箱里。   刚刚那个志愿者帽子和警察证都是白晗弄来的,如果贸然接触郝梅,她下意识地肯定会怀疑。   先用志愿者博得她的好感,再用警察证获取她的信任,一切水到渠成。   这都亏得白晗心思缜密,想得仔细。顾以安偷偷地瞧这位与自己挨着坐的美人,真是越看越喜欢,既冷傲又温柔,既霸道又细心,天底下怎么有这么完美的人啊!   自此被坑比系统七七卷入书里面来后,顾以安一直是被迫地完成任务,刚开始他满心思都是想赶紧做完任务滚蛋。   直到这刻,遇见这个人,从樱花树下那渺茫梦幻的初见,到现在自己的手被他紧紧握住,他竟有些感激那坑比系统七七。   “以安,干嘛这样看着我?”白晗极好看的薄唇,勾勒一个淡雅的笑。   “因为你好看啊。”顾以安自然地说。   白晗抚摸他的脸,睫毛轻颤。   司机薄聿言识趣地将迈巴赫前排与后排的挡风门关上。   一个比之前炙热的吻,在顾以安的唇上缱绻,留恋。   白晗揽住他的腰,抱紧,浪漫而滚热的亲吻,让顾以安心醉神迷,眼尾发红,呼吸加速。   白晗轻咬他绯红的耳朵,细细研磨,让顾以安更加难耐,他的手贴在白晗的宽阔的胸膛前:“老白,再撩我,我就要欲/火/焚/身了。”   白晗总是惊叹他的语出惊人,又觉得他的直爽那么天真可爱。   顾以安回到曦和居,好好地梳理一番喻凯的遗物。   最重要的便是他生前使用的手机。   顾以安给手机充满电,黑色屏幕上亮了一下,随后尝试按开锁键,居然按不动。   太久没使用,可能损坏了。他想。   他从纸盒子里拿出一个锈迹斑斑的本子,破烂不堪的页面快被虫吃没了,泛黄的纸张散发令人作呕的恶臭味。   顾以安翻开,内页上赫然出现很多“恨”“死”“杀”的字眼,红色笔写得很重,又极其潦乱,像是在泄愤。   看来喻凯生前对网络暴力既无奈又愤恨。   顾以安再看看其它的东西,有用的价值不大。   现在要做的是解开手机,他得找白晗一趟。   顾以安从鼎霞轩离开后,便顺理成章地和白晗住在曦和居。   曦和居在宁安街最中心地段,房价可谓是北都市的天花板,这里虽然处在闹市,可周围既静又美,流水潺潺,树绿花香。   白晗买的是一座独栋小别墅,这里邻里之间楼层隔得远,非常有分寸地疏离,从而不会过于吵闹。   白晗让他睡的是主卧,他每天都能睡到自然醒,迎着清晨的微光,开始美好的一天。   这是他少得的休息日,穿书之前,他恨不得一天当八天用,在剧组里来来回回,有时候一天只睡4个小时,白天喝大量的咖啡提神。   姐姐顾以萍每次打电话总是劝他,让他多休息,少拍戏。   他敷衍地口头上答应,内心却不认同姐姐的话。   娱乐圈是个“只闻新人笑,不听旧人哭”的残酷圈子,年龄大了,没资本捧,拍的戏不够出圈,又没有什么背景,很快就会被打出圈子中心。   所以他趁着年轻,想多学习磨砺演技,只有能力是他唯一把持、能牢牢掌握在手里的东西。   早上,顾以安醒来就有做好的早餐吃,是白晗亲手做的,一个爱心鸡蛋吃得他满满的幸福感。   白天白晗在公司里处理业务。   他关掉空调,起身,收拾一番,来到白氏集团。   不得不说,这座宏伟的建筑,快要亮瞎了顾某人的眼睛,迎着炽热的太阳光抬眼瞧去,大厦直上云霄,高耸入云,恢宏壮观,气象非凡。   “顾老师,您来了。”一到门口,钱唯唯便小步上前,微笑地迎接他。    第65章   顾以安奇怪,她怎么知道自己要来。   钱唯唯见他脸上露出一丝狐疑之色,她捂嘴笑笑说:“顾老师,是白总让我来接您的。”   钱唯唯将顾以安带到白晗办公室,随后自觉关上门退出。   白晗正在皱眉微思看文件,极好看的手,握住黑色钢笔。   “以安。”见顾以安来,他起身迎接。   顾以安想,他认真工作的样子可真够帅的!   顾以安飞扑在他温热又芬香四溢的胸膛:“老白,你咋知道我会来找你?”   “猜的。”白晗笑笑说。   顾以安捏他的手:“这叫心有灵犀一点通,哇,老白,你真的太懂我了!”   白晗将他抱住,予他一个温柔又缠绵的吻。   片刻后才不舍地分开,顾以安的面颊绯红,又红又烫,他极力控制自己,想到还是不能忘了此来的目的。   顾以安将喻凯生前的手机拿出来,跟他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白晗笑:“交给我吧。”   顾以安摇头:“老白,这件事我想通过公安局来解决。”   白晗望了他一眼,随后又释然:“好。”   顾以安说出了他的想法:“老白,喻凯之死的原因交给公安局最合适不过,一来程序正当,彰显公平公正,二是可以试出当年是哪些人在阻拦喻凯的母亲上诉,三是正好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季寻失踪的原因。”   白晗坐在转椅上,目光悠然,冷静地望着顾以安。   顾以安的目光和他相接、碰撞。   随后白晗站起,如疾驰的风,将顾以安揽在怀里,手抱住他的后脑勺,将他抵在墙上,目光冷峻,问他:“以安,季寻到底是你什么人?”   顾以安想,靠了!之前自己嘴巴秃噜瓢,故意说季寻是自己的青梅竹马,还胡诌季寻曾暗恋过自己……看白晗这阵势,似乎有些吃醋生气。   白晗捏他的下巴,沉沉的目光射进他的黑色瞳仁,声音变得低沉又富有磁力:“以安,你不是北都人,对吗?”   顾以安心脏闪动了一下:“你调查我?”   白晗也不掩饰:“是,季寻是土生土长的北都人,而你,并不在北都市生活。”   简直操了!顾以安真想时光倒流,管住自己的嘴不要乱说。   不过他纵然内心慌得一批,表面却淡定如水,他承认:“好吧,我和季寻的确不认识,完全是陌生人。”   白晗听罢轻轻放开他。   趁着这时间空挡,顾以安赶紧呼叫系统七七:“喂,你赶紧把他的记忆改一下啊!不然不利于我完成任务。”   系统七七双手一摊,爱莫能助:【老大,改不了,他是书里的top,是有极强的自主意识的人。】   顾以安:“……”   白晗脸色温和,握住顾以安的手,歉意道:“以安,刚刚吓着你了吧?”   顾以安摇头,他抱住白晗,在他耳边说:“老白,你是吃醋了吧?嘿嘿。我和季寻没关系,真的。”   白晗轻轻嗯了一声。   顾以安觉得此刻的他太可爱了,忍不住亲他:“你想知道,为什么我跟他没关系,却要为他查案?”   白晗点头,这正是他的疑惑。   顾以安笑着说:“我的小白白,这个问题我现在还不能给你答案,以后时机成熟,我自然会告诉你。”   白晗将书桌上的电话按了一下,钱唯唯走了进来,恭敬地听他的指示:“白总。”   “现在北都市公安局的局长是纪君泽,你把他的电话打一下。”白晗说。   钱唯唯当着白晗和顾以安的面按了免提,过了很久那边才接通,“喂”字声音断断续续,有更多嘈杂的声音掩盖住“喂”字,陆陆续续有间断“来,再来一杯!”的对话,随后电话被掐断。   “白总,要再拨一遍吗?”钱唯唯请示。   白晗:“不了。你先出去吧。”   随后他拿起自己的手机,给北都市政/法/委/书/记高成俞打了过去,这次接通得很快。   白晗:“高书记,你们公安很忙啊?”   高成俞见是他打来的电话,不着急接话,反而客气地向他问好:“白总,你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白晗冷哼了一声,声音冷酷:“找你们纪局长,他喝得正嗨,这不只能找你了吗?”   电话那头默然片刻,随后说:“白总,稍等,我马上让他给你回电话。”   很快白晗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电话过来的正是说话瓮声瓮气的纪君泽:“白总,不好意思啊,刚刚在招商局这边搞项目,正好碰到了几个回乡投资的老板,为了招商任务,喝了点小酒,还请你见谅。”   白晗一听就是假话,不过他也没拆穿,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明天,我要到市公安局一趟。”   “好,我明天有空。”纪君泽毫不犹豫地答应。   挂掉电话,顾以安好奇:“他怎么连原因也不问,不问你去干嘛吗?”   白晗轻蔑地一笑:“他不敢。”   顾以安此刻才真正窥见何为一号人物,连对这种高官都能挥之即来喝之即去,这书里对他的设定逆天到离谱。   其实顾以安不知道的是,这才只是白氏集团巨大影响力的冰山一角。   北都市完全是以经济为中心的超级大都市,各大财团掌控城市经济,尤其是白氏集团,不仅成立时间长,还是家族型企业,在最上层的国家层面,白氏家族有不少的人列位重席,手握大权。   虽然在许多人眼中,光怪陆离、发达繁茂的北都市是可望不可即,但在白家人眼中,不过是一个可以把玩在手中、任意揉捏的玩具。   松岭区派出所,陈羡生刚上交一份Excel表格,便接到了顾以安的电话。   “喂,顾先生?”陈羡生起身,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接通。   “陈警官,明天九点钟,你来市公安局一趟,关于喻凯的案件,我已经找到他的妈妈,让她再次提起诉讼。”顾以安告诉他。   “好!”陈羡生本想问更多的细节,但电话里也讲不清楚,只得作罢。   喻凯。他默默念着这个名字,漆黑的眼睛望向湛蓝的天空,冥冥中,他有一张强烈的预感,喻凯之死和季寻的失踪,不会是巧合。   回到办公室,他问办公室主任胡继寂要了一张请假表。   胡继寂见他神色欢愉,问:“老陈,有什么喜事,你好像很高兴?”   陈羡生是个直肠子,他说:“我明天要去市公安局。”   胡继寂双手发颤,惊讶又羡慕地问:“你要被调走了?”   陈羡生将填好的表给他:“不是,调动哪能这么容易,我是明天有点事要去办。”   一听这话,胡继寂仿佛放了心,拿起公章在他的请假表上方方正正印了一个红印。   见办公室没人,胡继寂拉住他,低声向他透露自己鲜为人知的秘密:“老陈,我告诉你一个事儿,我马上要考走了。”   陈羡生问:“你考的还是市里的公安局吗?”   胡继寂轻蔑又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认命道:“老陈啊,命里无时莫强求,我做梦都想留在市里,可现实呢?我年龄也不小了,北都市太黑了,我不能赌。我只跟你一个人说,我考的是外市的公务员,女朋友也在那边,体检过了,就结婚,到时候你可要来喝我的喜酒啊。”   陈羡生点头,真心为他高兴:“好!到时候给你封个大红包。哈哈。”   松岭区太小,装不下一个年轻人激烈的雄心。陈羡生他自己何尝不想回到市里,可——   北都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作为市里仅次于北都市人民政府的权威机关,楼层高耸,庄重肃穆,使人远观而不可亵玩。   上午九点钟,司机薄聿言开车来到这里,停在大院。   他小跑为白晗打开车门。   “以安。”白晗示意顾以安将手给他。   院门口一簇人快步向前,为首的一个人戴着黑框眼镜,身材高挺而瘦,约40多岁,气质兼顾儒雅和威严,是公安局局长纪君泽。   “白总,欢迎欢迎。”纪君泽伸出手,热烈地向他示以热情。   白晗不接他的手,反而问顾以安:“陈警官没来吗?”   “我打电话问问。”   刚要拨打,远处一个穿蓝色制服的人急匆匆地跑来,正是陈羡生,他急促地喘气,解释说:“不好意思,路上堵了一会儿。”   见人到齐,白晗拉住顾以安的手,纪君泽则是在前带路,他也搞不明白白晗到公安局来干什么,但他也不敢多问。   “找个干净的会议室,我有点事想问你。”终于白晗发话。   纪君泽对跟在后面的人使了一个眼色,后面的人心领神会,快步带他们坐电梯来到8楼,屋子是崭新的,会议室空旷整洁。   几个蓝色制服年轻的警察,忙碌地泡茶。   陈羡生一眼扫过去,正好对上了正在泡茶的谈感折。   谈感折在将茶水放到陈羡生面前时,手在他肩上狠狠捏了一把。   他好像瘦了很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陈羡生再次看了一眼谈感折,果真肚子上的肉少了很多,他真的减肥成功了。   他嘴角泛起一缕微笑。   白晗坐在主位,纪君泽坐在下位左手边。   “纪局长,我直接说吧,我想让你们公安局重审喻凯案。”白晗不废话地开门见山。   纪君泽脸色茫然,好在谈感折在他耳边解释了一番,他才略有了解,他扶额,惯性地扶眼镜:“白总,不好意思啊,我杂事太多,刚刚实在记不起来。你说的这个喻凯案我得回去好好研究。”   白晗看了他一眼:“不用了,局里有熟悉这个案件的人,让他来吧。”    第66章   白晗的眼神落在谈感折身上。   纪君泽迫于白晗的压力,问谈感折:“这个案子当年是谁办结的?”   谈感折回:“纪局长,当年是郭队长承办的。”   纪君泽让谈感折将郭格然叫来,谈感折回:“纪局,郭队长出去学习了,一周后才会回来。”   顾以安使了一个眼色给白晗,白晗会意,他抬手:“也不必找他,这位是陈警官,当年也参与了喻凯案的办理,他清楚,让他来吧。”   纪君泽瞥了一眼陈羡生,只得同意。   按照白晗的要求,公安局这边专门划出一个办公室,成立专项小组,专门重查喻凯案,负责人是陈羡生,可以调配局里的技术与骨干力量。   顾以安将喻凯的手机交给陈羡生:“陈警官,局里应该有人可以解开这锁吧?”   不等陈羡生回复,谈感折一把抢过去,观察一番,自信道:“这是小case,找技术部就行了。”   陈羡生感激道:“顾先生,谢谢你!”   顾以安笑:“陈警官,别那么客气。按照喻凯生前遭受的网络暴力来看,这手机里应该有大量辱骂的词汇,你们公安局这边能否查出IP来源,再根据来源找到幕后的水军公司?”   陈羡生点头:“可以!但是要花一定的时间。”   顾以安:“行百里者半九十。这次要仔细点,要准确无误地揪出幕后黑手。你们这边一旦有消息了,立马通知我,辛苦啦!”   “不辛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陈羡生没想到有生之年能再次回到原来的工作地方,再次拾起喻凯案,当年就是差这最后一步,这次他要珍惜机会,抓紧时间好好查。   晚间,一个高档的市府酒店,华丽的大房间里,坐着三个人,虽然只有三个人吃饭,可上的山珍海味就摆满了一桌子,有足足20道菜。   坐在最中间的是北都市政法委/书/记高成俞,左边是纪君泽,右边是北都市法院院长汪绝厉。   高成俞迫不及待问纪君泽:“白家的人到公安局到底要干吗?”   纪君泽回:“要查喻凯案。”   高成俞茫然:“喻凯?是谁?和白家有什么关系?”   汪绝厉趁机加话:“高书记,你说这个喻凯,我想起来,最近院里收到了关于喻凯案重新上诉的请求。”   高成俞眉头紧皱,他盯着纪君泽,严厉地问:“你到底搞清楚没,这喻凯是谁?!怎么惊动了白家人?”   纪君泽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他喏喏道:“高书记,这喻凯我下午翻了他的资料,是一个有一定名气的男明星,后来被爆出黑料,自杀身亡。”   高成俞冷道:“恐怕没有这么简单吧。”   汪绝厉补充:“网络暴力再正常不过,这种戏子就是矫情,整天想着被捧,一点骂声都受不了,没想到他们赚的钱那么多呢。”   高成俞望着这两个埋头吃饭的属下,见他们根本没当回事,心里气不打一处来,他筷子重重往桌子上一搁:“你们还有心情吃饭!?!赶紧滚回去,查清楚白家的人为什么要重审喻凯案!”   纪君泽和汪绝厉被吓一跳,赶紧放下筷子,灰溜溜回去。   陈羡生重回北都市公安局,最开心的莫不过是谈感折。   他像猴子一样上蹦下跳,围着陈羡生又是端茶又是倒水,还每天给他送饭,不是各种煲汤就是吃不完的猪排骨、牛肉、羊肉,顿顿不重样。   局里的同事开玩笑说:“老谈,你跟老陈好像小夫妻,还是久别胜新婚的那种。”   谈感折龇牙咧嘴:“谁叫你们天天跟个闷葫芦一样,也不跟我聊天说话,我一肚子的话都没人说。现在老陈回来了,我跟他倾诉衷肠去,你们后悔去吧。”   市公安局里男多女少,男警察一般通过两种途径进来:一是借调,由其它的单位调用到局里,后期可转成这里的编制;二是考试,这种每年大概录取3-5个新民警。   考进来的男民警如胡继寂一般,恨不得天天扑在工作上,围在领导旁,满脑子都是晋升那点儿事。   因此他们上班时间根本没空和谈感折聊天。   女民警更是和谈感折无话可说,原因很简单,一是避嫌,二是女生聊的话题都是衣服、化妆品、孩子、明星,谈感折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   其实最关键的原因是谈感折的岳父,一个马上就要被提拔为副/部/级的大干部,背景多深,他们怕跟谈感折聊天不小心说漏了嘴,万一被大领导得知了,前途不仅会完蛋,工作上也会没有好果子吃。   每个人都谨小慎微,晋升无望的在摸鱼,感觉还能搏一搏的则是拼命争取上进,企图谋个好职位。   按照白晗的要求,纪君泽在公安局4楼开设了一个宽敞的办公室,房间号为406,给陈羡生专门用来调查喻凯案。   陈羡生是专案组的组长,谈感折当年也参与了这项案子,因此他被任命为副组长,陈羡生让当年其他参与的同事也一起,希望他们能多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喻凯生前的手机被局里的技术部破解开来。   陈羡生查看短信、个人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里面全都是恶毒的谩骂,数量非常多,光是短信上的恶毒诅咒已经达至上万条。   “我靠,这么火的明星,一点儿隐私都没有?!各种信息都能被别人轻而易举开盒?!”谈感折看到密密麻麻的恶毒谩骂,发出感慨。   陈羡生让技术部的人撬开了喻凯生前的个人微博账号,这个比短信更为恐怖,全是“去死!垃圾!臭鸭子!bitch!烂人!”的直接辱骂。   “到底犯了多大事,要对人这样辱骂啊?”谈感折不解。   陈羡生眉头紧皱,分析:“老谈,这些人只是机器人,他们是收了钱的水军,管你是谁。”   陈羡生让技术部查出这些后台用户的信息,经过一天一夜的落查,发现这些用户IP五花八门,分布在不同的地方,有的甚至在外国。   这就有点难办了。陈羡生在办公室转来转去,忽然他灵光一现,问:“有没有可能这些都是假IP?如果是的话,能不能破解?”   “应该可以,我们试试!”技术部的人一听来了精神。   果然如陈羡生猜的那样,经过一整晚的破解,最终发现在喻凯生前一个月,大量的谩骂诅咒发出的IP都来源于一个地方:宁南市。   “有没有具体位置?”陈羡生追问,他意识到真相在眼前,忍不住激动起来。   “有,不过需要一点时间。”技术部的人顶着浓厚的黑眼圈道。   “老陈啊,你先歇会儿,人是铁饭是钢,一晚上不吃不喝,又没睡觉,看看把我们技术部的兄弟折磨成啥样了。”谈感折也顶着黑眼圈。   陈羡生不好意思,他拱手表示感谢,说:“好,那先休息一会儿,今天晚上应该能查出来吧?”   “应该没问题!”技术部的人点头,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哈欠。   局里将一个空置的办公室打扫出来,给陈羡生当作休息室,卫生间、床铺、生活用品应有尽有。   因为是局长纪君泽安排的,所以局里的人不敢多有微词,对他也相当礼貌客气,有什么需要,都会第一时间回应他。   不过谈感折却不满意,原因是太没有隐私了,单位的人来来回回,人多嘴杂。   陈羡生却哈哈大笑,拍谈感折的肩膀:“老陈,我一个大老爷们要什么隐私,又不像你,是已婚人士。”   谈感折无奈:“你不懂,局里好多妹子饥渴得很,看见你这么一个大帅哥,恨不得把手机怼在你脸上拍。”   陈羡生:“……没这么夸张吧。”   谈感折哼了一声:“你是没结婚,不知道女人的可怕。”   陈羡生坦然:“……也没太大关系,反正案子办完后,我就要走。”   一听“走”这个字,谈感折立马像受惊的猫竖起毛发,他有些愤恨地吐出一句话:“我不准你走!”   见气氛有些僵,陈羡生只好转移话题,他谎称肚子饿,谈感折关心他,说:“走走,去吃饭,吃完饭回来补觉!”   陈羡生这几天吃的肉太多,嘴口油腻。谈感折将他带到一个广式早茶店,点了许多清淡的早点。   谈感折神秘地笑起来,陈羡生一脸懵。   “你干嘛老谈?笑得这么猥琐。”陈羡生忍不住问。   谈感折喝了一口红枣姜茶,神秘兮兮地问:“老陈,你是不是谈女朋友了?”   陈羡生莫名其妙。   谈感折按住他的手腕:“刚刚我看见你手机的壁纸,是个女生,漂亮得很哦。”   陈羡生默然,他解释:“是一个明星而已,哪里是女朋友。”   “哦——”谈感折不可思议,“你TM也追星?”   认识陈羡生这么久,他还一次知道他居然也对明星感兴趣。   要知道他们最爱的篮球比赛,陈羡生也没把篮球明星设成手机壁纸。   陈羡生手一拍桌子,似乎想起了某些事,他急问:“诶诶,一年前,我记得你不是谈了一个吗,怎么分了吗?”   陈羡生苦笑地喝茶,他不知道谈感折从哪里知道这些子虚乌有的事。   “老陈,别不承认,当时办公室的人都在传,说你上班时间对着手机傻笑,这不是谈恋爱是啥?”谈感折和盘托出过去的事。   陈羡生似乎想起来是有这样一件事,当时他对着手机傻笑的人是那个手捧红玫瑰粉色海藻头发的女生,也是如今北都的最近出道很火的女歌星。   她离他越来越遥远。   不出意外的话,她以后可能和他根本无交集。   陈羡生深知这一点,他也不抱希望,不过偶尔想起来,胸口倒是闷得很。    第67章   很快,各种广式早点已经做好端上来。陈羡生吃得索然无味。   “老陈,别不开心嘛,俗话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女人没了就没了,兄弟可一直在,大不了我陪你一生一世。”谈感折啃了一个小猪包。   陈羡生感到宽慰,他仔细观察谈感折,大大咧咧的性情一直没变,身材也在慢慢恢复。   谈感折趁这机会,问出他心底的疑惑:“老陈,白晗怎么会参与这个案件,还有他一直牵着的那个男人是哪个啊,我到现在都是懵的。”   陈羡生:“那个男人叫顾以安,是个大明星,也是季寻的表哥,因为查季寻又涉及喻凯,所以一起查了。”   谈感折点头:“哦。那白晗怎么会参与进来?”   陈羡生:“他们应该是恋人关系吧。”   “哦哦哦哦……”谈感折大为惊讶,一直“哦”个不停,他的浓眉被震彻得斜飞,当着那么多人面,白晗毫无顾忌牵起顾以安的手,神态那么自然,又那么自信,他不禁感慨,“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白氏集团总裁好这一口。”   陈羡生按住他左摇右晃的身体:“幸亏有他,我才能再回来。”   谈感折露出一丝疑惑:“他真的是季寻的表哥吗?”   陈羡生放下筷子,淡然道:“不管是不是,我确定他是来帮我们的,这一点你别多心了。”   “好好好,老陈,我信你。”谈感折吃完最后一个蒸饺,站起身,手邀陈羡生的肩膀,“靠啊,累死了,走走,回去睡觉去!”   晚间,技术部加班加点已经破解出真实的IP地址,并通过技术落查,确定具体的位置。   “这个迅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一个皮包公司,以前在北都市还叫聚诚网吧,经常改头换面,之前开展网络水军专项整治行动时,打击过一次,现在又冒出来,跑到外市逍遥去了。”技术部的主任解释说。   陈羡生点头,下决定道:“现在就开一个小会,安排一下吧,确定路线,早点行动,抓到这个水军公司的执行人。”   陈羡生马不停蹄将这个消息打电话告诉顾以安,说是今晚就出发,要出其不意地抓住幕后黑手。   顾以安大喜,没想到他们做事还挺快,他说:“陈警官,抓到人,再给我回个电话,路上注意安全!”   宁南市距离北都市大约500公里的行程,光是开车就要花费8-9个小时,陈羡生带着专班赶到宁南市已经是凌晨五点左右。   幸好已经跟宁南市公安局这边对接好,一下车便会面,迅速确定好了方案。两边警察行动利索,一部分人在楼下蹲守,另外几个人穿着便装,向迅达大楼走去。   “你好,我是来谈项目合作的,请问你们老板在哪儿?”陈羡生身着便装,学着商人的口吻问。   项目经理大喜过望,将他们引到三楼,喜滋滋地大谈特谈他们公司怎么牛怎么厉害业务多精湛一类的推销话术,陈羡生则是聚精会神观察楼层结构。   “老板,有大客户要见你。”经理敲开门,喜滋滋地说。   陈羡生在经理退出的时候,反锁住门,直盯着眼前这个油头满脸瘦得猴精的男人,问:“你是叫饶刚吧?”   饶刚见一群人来势汹汹,他警觉到大事不妙,反应迅速,抓起桌子上的手机想从窗子跳下。   说时迟那时快,陈羡生联合谈感折将他牢牢摁住,其他警察麻利地将他双手扣住,恶狠狠地警告他:“想跑?没门!”   北都市公安局刑警队,陈羡生和一位刑警对饶刚进行讯问,顾以安则是在外通过监视器收看。   没想到这饶刚的嘴巴硬得很,陈羡生又是威逼又是利诱,这人硬是死不承认是他做的,说他就是一个普通搞技术的公司,什么水军,听都没有听过。   刑警队的警官叫厉龙真,38岁,面色冷酷,最会处理嘴硬的人,他语气严厉:“饶刚,你碰到我还这么嘴硬,也该让你见识一下我的手段了,我这‘厉鬼’的称号可不是白得的。”   厉龙真吩咐不准给饶刚水喝,半夜也不准他睡觉,一旦他有困意,就立马把他抓起来进行审问。   人不能吃饭尚能勉强度日,可超过三天不喝水,精神会极度地崩溃。   “饶刚,赶紧招了,免得受这么多苦,你背后的老板还在抱着女人花天酒地,你在这儿白白替他受苦,何必呢?我们公安局有句话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该不会不知道吧。”厉龙真手拿一瓶矿泉水,在饶刚干巴得快要脱皮的嘴前晃,引/诱/他。   “好好好,我招,快给我水,只要保证我不死,我什么都招。”饶刚终于受不住,虚弱地招认,他拿起矿泉水咕咚咕咚猛灌,水喝下去的那一刻,仿佛又活了过来。   陈羡生负责在旁仔细地做笔录。   根据饶刚招认,他只是挂名的执行人,公司是专业水军公司,专为一些有需求的大老板服务,他也不过是听从公司上层指挥的喽啰。   他背后的老板叫莘爱海,现在在北都市,具体在哪里,饶刚也不知道。   “莘爱海?”谈感折默念了一句。   “怎么,谈警官,你知道这个人吗?”顾以安问。   谈感折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他拿出手机一搜,递给他们看:“我说怎么这个名字那么熟,之前我看的一部电视剧,特别喜欢,片头曲片尾曲都不放过,字幕上老是出现这个名字。”   顾以安一看:“莘爱海,北都市嘉赐传媒编剧,曾编写的剧本有《英雄本色》《少年迟暮》《我心不改》等。”   陈羡生疑惑:“这难道是他?或者有很多重名的?”   陈羡生让技术部将北都市所有叫莘爱海的人的信息全部排查一遍,结果显示,除了已经死去的人,北都市叫莘爱海的只有这一个人。   “应该是他了。”陈羡生说。   他一刻也不犹疑,通过身份证信息,落地查人,发现莘爱海此时不在北都市,跑到外地去了。   “老谈,你在家歇会儿吧,我们去抓人。”陈羡生拍谈感折的肩,毕竟又要出去奔波,的确很累。   “呵,你也太小瞧我了,我巴不得多出警呢!”谈感折换好衣服,爬上警车。   经过一夜的奔波,陈羡生一行人成功将在外度假的莘爱海抓了回来。   令陈羡生没想到的是,莘爱海抵抗都没抵抗,直接承认:“你说喻凯啊,是我做的,是我让水军公司网暴他的。”   陈羡生眉目紧皱:“动机呢?”   莘爱海笑:“想搞就搞咯,要什么动机,你们警察可真够麻烦的,搞快点,赶紧启动法律程序吧,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陈羡生也是无语,这个人未免太过于不屑一顾了吧,他不禁怀疑。   同样怀疑的也有顾以安,他冲进审讯室,目光冷冷,对他说:“莘老师,你何必骗我们呢,根本不是你,写出《英雄本色》的人,会做这样的事情吗?我断然不信。”   莘爱海目光黯然,沉默下去。   顾以安凑近他,见这个男人面色颓然,但眉目间分明有一种难以抹去的知识分子的傲气,他说:“莘老师,一个年轻的男孩,因为网暴白白失去了生命,他的妈妈年老体衰依然在苦苦上诉,想找到真相。”   他长叹一口气,眼角似乎微红,手按住莘爱海的肩膀:“莘老师,我们不是英雄,我们只想替一个母亲讨回公道。所以,请你告诉我们,真正指使对喻凯使用网络暴力的人是谁?”   莘爱海手纠结地拧住头发,脸色凄惶,半晌,他开口承认道:“是我的老师,晏学昕。”   此刻,幕后的真正黑手终于浮出水面。   顾以安将喻凯的母亲郝梅接到了北都市,安排她住在酒店,并替她拟写了一份上诉书,要求对当年的喻凯之死案进行重新审理。   不过,上诉书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这一点,顾以安也倒是猜到了。   正在他在沙发上皱眉苦思,一只温凉的手,轻轻在他的太阳穴上按抚。   顾以安转头,惊喜弯起嘴角:“老白,你啥时候回来的?”   白晗微笑,挨着他一起坐:“刚刚。怎么事情进展得不顺利吗?”   “唉,申请书送到法院,没动静。”顾以安叹气,又有些少年的愤慨,“这法院也太TM黑了吧!明明是为人主持正义,为人平冤昭雪的地方,却好像在故意隐瞒遮掩什么!”   白晗淡定地安慰他:“别急,以安,让我来。”   “老白,谢谢你。”顾以安握住他的手说。   白晗俯身,将他压在身下,修长的身体,将顾以安像是一个小孩,完整地抱在怀里。   他漆黑的瞳仁,定睛地看向身下人。   深沉的目光,锋芒毕露,锐不可当。却因长睫毛的闪动,而流露难得的情动。   “老白……”顾以安按捺不住地急促喘气,因为白晗将他锢得太紧。   白晗微微一笑,将顾以安抱起。   顾以安不明所以。   他发懵地用手圈住白晗的白皙脖颈。   白晗脚步沉稳,将顾以安抱到主卧,轻轻放在床上。   我靠……现在就要那个了吗?!靠啊,我还没做好准备啊啊啊!顾以安观察白晗这架势,内心咆哮,脸也涨得通红。   “以安。晚安。”白晗在顾以安的额间,落下一个细腻的亲吻。   “那晚安,老白。”   白晗轻轻将门关上。   顾以安在床上翻来覆去,内心全是戏:奶奶的!好啊白晗,你撩我撩得面红耳赤,自己啥事没有……不公平,大大的不公平!   系统七七忍不住跳出来:【哎哟哟哟,我的影帝老大,你真的好娇羞啊!】   顾以安裹住被子:“你闭嘴!”   系统七七做起鬼脸:【哈哈哈,纯情小处/男一枚呀。】   顾以安皮笑肉不笑,眼中带刀:“你再跟我说一遍试试。”   【嘿嘿,拜拜了您嘞!本王要去睡觉觉啦!】系统七七一溜烟跑得贼快,只剩下在被子里凌乱的某人。    第68章   白晗做事的效率又快又好,一通电话直接打给法院院长汪绝厉,严肃的语气将这位养尊处优的院长吓得心脏突突。   一顿施压下,北都市法院终于开始受理喻凯案。   顾以安一边忙着和律师、郝梅进行沟通,一边和陈羡生联系。   庭审那天风和日丽,秋高气爽。原告席上坐着郝梅、律师路观,被告席是被公安局抓起来的晏学昕。   顾以安和陈羡生、谈感折坐在陪审席。   按照诉讼程序,由原告律师申辩、陈述,路观在顾以安的帮助下,将所收到的证据一一阐释,最后由喻凯的母亲陈述喻凯生前的生活状态。   “小凯那三个月把自己关起来,闭门不出,我每次给他送饭,十有八九都会被他退回来。”郝梅想起儿子之死,仍免不了一脸悲痛,“半夜,我有时候会听到他在房间里摔东西,有时候听到他哭,可他把门牢牢锁住,也不跟我们说。”   “我没想到他会死。他从小不让我和他爸劳心劳力,是一个很优秀的孩子。”郝梅声音颤抖,“虽然脾气可能坏了点,可心却是好的啊!为什么要对他网暴啊,他到底得罪了你什么啊?”   郝梅瞪着满是皱纹的眼睛,怒气地看向坐在被告席面无表情的晏学昕:“我看到血从他房间里流出来,满满一地,我拼命地捶打房门,我多希望自己是在做一个噩梦,梦醒来,小凯还活着!”   现场的除了顾以安、陈羡生表情显得有些动容外,其他的人莫不是一脸淡漠。   法官让被告席进行抗辩。   被告席只有晏学昕一个人,连律师也没有。   他脸色淡然,语气极其冷漠:“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就是我做的。”   法官意犹未尽地看了他一眼,随后宣布暂停十分钟,再宣布判决结果。   顾以安趁着休息时间,给郝梅接了一杯开水,递给她纸巾:“梅姨,你还好吧?”   郝梅略有激动地按住顾以安的手:“还好,小顾啊,谢谢你,其实这一直是我心头的遗憾,我真想见见到底是谁逼死了小凯。”   说罢,她重重地咳嗽起来,顾以安轻轻拍她的背。   十分钟后,法院宣布了审判结果:被告人(晏学昕)以非法使用网络水军,恶意辱骂诋毁原告(喻凯),侵犯了原告(喻凯)的名誉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情节较为恶劣。但被告(晏学昕)认错态度良好,且在社会作出杰出文艺贡献,目前承担我市文艺创新重大课题项目,判定被告(晏学昕)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   晏学昕离席之时,嘴角露出云淡风轻的蔑笑。   他在顾以安面前驻足,狭长而锐利的眼睛,折射极其傲慢的不屑,仿佛他是得胜的将军,老气横秋的面庞,让人感到这个人是如此的睥睨与冷漠。   即便是一句话不说,但从他沉稳的步伐与不可一世的眼神,好像他只是来走个过场,这样显得顾以安似乎是落败者,是一个狼狈的跳梁小丑。   顾以安黑色瞳仁,以愤怒的眼色对晏学昕予以还击。   这样的判决结果,让顾以安不能接受。但事实,只能证明晏学昕使用网络水军打击报复喻凯,不能证明喻凯就是因为这些语言暴力而死。   精神上的东西太难判决。   晚间,顾以安胸中涌起无名的怒火,晏学昕那副傲慢不屑的样子真的很欠扁,他把客厅枕头当作发泄的对象,一直捶。   系统七七也跳出来,学着他的模样对着空气捶。   顾以安问:“你干嘛学我?”   系统七七没了往日的骚/浪贱,声音很低沉:【老大,我替你难受啊,明明费尽心血抓到了黑手,却是这样的结果。】   顾以安无力地坐在沙发上,开始思考问题。突然他跳起来,给白晗打了一个电话。   系统七七好奇问:【咋啦,老大,你有新发现了?】   顾以安冷笑一声,站起身:“我发现我的鸡/儿需要冲冲。”   系统七七:【………………………………………………………………………………………………………………………………………………………………】   梨园雅厅。   顾以安问白晗要来了晏学昕的联系方式,想约他出来聊一聊。   地点是晏学昕定的,下午三点钟,雅厅里人少,很是清净。   晏学昕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为顾以安点了一杯浓茶。   晏学昕身穿深灰色薄外套,头发既黑又亮,梳了一个整齐的大背头。   方正的黑框眼镜,与他肃然庄穆的表情相得益彰。   他右手戴一串黑色珠子项链,左手食指和中指戴了白玉戒指。   他表情淡然,神态专注,泡茶,冲茶。   “顾先生,怎么想到约我出来?”晏学昕先开口道。   顾以安直接问:“你杀喻凯到底是为了什么?”   “哈哈。有意思。”晏学昕将泡茶的小壶轻轻搁在桌子上,“你是不是弄错了,法院只是说我辱骂他,我哪里杀他了?”   顾以安冷哼道:“语言暴力也是杀人利刃。晏老师,你到底是为了什么去杀一个与你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人?”   根据顾以安的背景调查,晏学昕家庭富足,一路在北都市长大,所从事的职业有编剧、导演、制片人、大学客座教授、新时代古典文艺再阐释者,是一个妥妥的文艺知识分子。   喻凯那时才刚签约浪腾不久,和这个人是井水不犯河水、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承蒙你叫我一声老师,我真是受用不起。”晏学昕轻嘴喝茶,“看在你叫我老师的份上,我实话告诉你吧,我杀喻凯,没有理由。”   顾以安最不愿意听到这种模糊不清的答案,他抑制怒火:“晏老师,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你一点负罪感没有,这可是一条人命啊!”   晏学昕似乎有些哄然大笑:“顾先生,你走在路上,踩死了一只蚂蚁,会有负罪感吗?”   “人不是蚂蚁,你别转移话题!”顾以安眉毛紧皱,语气冷峻起来。   “好好,顾先生,你还蛮有正义感的。真的很少见,我敢说我们北都市一百年也出不了一个你这样的人。”晏学昕放下茶杯,态度慢慢认真起来,“不过,你又何必自己找事呢,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光是上诉这一件事,就很费力吧。”   顾以安眉头紧锁,他斥问:“难道像你这样杀了人,不用背负任何惩罚吗,就一句过去的事,就被轻飘飘地带过吗?”   晏学昕手指抚摸茶杯的杯盖,漫不经心:“你不是已经把我告了吗,还想怎么样?”   明眼人都知道这审判结果,是多么的表面公平而实质没有任何处罚。凭他晏学昕的背景关系,缓刑意味着无刑。   顾以安想到这里,气更是不打一处来:“你真是够无耻的!狡猾至极!”   晏学昕满不在乎:“顾先生,你别动怒,这个社会就是这样。”   顾以安冷哼了一句:“晏学昕,你之所以这么云淡风轻,难道不是因为你身处高位,是利益既得者吗?要是换了你,你的家人被人杀害,你还能这么无所谓吗?”   晏学昕愣了一秒,随后嘴角缓缓勾勒一个完美的笑容:“我命好,我应得的。他们命不好,活该。”   气氛逐渐沉默下来,僵持住。   晏学昕:“顾先生,我告诉你一件事吧。”   顾以安:“什么?”   晏学昕:“北都市已经黑到底,烂透了,你看得到的我,只是你能看到的,还有更多的,远超于你想象。”   顾以安:“你不要和我扯这么远,我只想破解眼前的案件。”   晏学昕不屑地一笑:“好,顾以安,那我问你,你又凭什么来搅动北都市的公/检/法机关,靠白晗吗?”   顾以安的瞳孔稍动,晏学昕又喝了一口茶,上了年纪的手虽然面皮衰老,但手势仍旧那么优雅:“顾以安,不要把事情想太简单了,早点收手,及时退出,这北都市不是你一个人就能搅动的。”   顾以安哈哈哈哈大笑,态度张狂,这把晏学昕看呆了。   “我他妈就要搅!靠白晗又如何!我要让你们这群高高在上的既得利益者明白一个道理——”顾以安眼神坚定,面色愠怒,“那就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晏学昕惊诧,随后他又释然一笑,顺手拿起挂在衣架上的外套:“顾先生,谢谢你让我见识到了不一样的人。我期待你来改变北都市。在下下午五点还有一个茶会,恕不奉陪了。”   顾以安在梨园坐了许久,戏台已经布置完成,咿咿呀呀的昆曲唱腔,如阴沉的天气,让人心情更加郁闷。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一位走进来穿长袖锦袍,细鼻梁上架着小的圆墨镜,拿着扇子的文人,自顾自地开始哼唱起来,他高声问:“今天唱的是《皂罗袍》吧?”   服务员问顾以安是否需要续时,顾以安摇头,随后脚步沉重地离开。   急促的手机铃声,将精神有些萎靡的他唤醒。   “老白。”顾以安接通,声音哑哑的。   “以安,你现在在哪儿?我来接你。”白晗听他声音有点不对劲,急忙问道。 第69章   白晗开车找到顾以安,远远地望见他面色颓唐,孤单地站在一颗梧桐树下。   他冲上去,抱住他,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   “老白。”顾以安虽然意志坚定,但还是被晏学昕的话冲击到了。   不得不承认,他的话很真实。   光是上诉这一件事,既费心又费力。而且,就如他所猜测的,背后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   他想起将郝梅送回家的场景,这位母亲满头的白发,见证了她悲苦又沧桑的一生。她如晏学昕口中所说的蚂蚁,如此卑微地被人视若无物。   还有季寻的母亲廖寒秋,沦落为一个满口粪便、瘦如骷髅的疯子。   想起这些,他心乱如麻。   难受得像心口处压了一块重石。   “以安,我带你去个地方。”白晗牵起他的手。   北都市内环区有一座高耸奇险的山,名叫“天澜山”,市文旅局对此地作了文旅项目开发,借着极其高险陡峭的地势,修建了一个栈道——尘落栈。   白晗引着顾以安,爬上天澜山。栈道修建在离地面1000米的山腰,玻璃透明,共200米长,两边是稀疏的护栏,但凡走过的人,没敢再走第二遍,有的人甚至跪在中途哭着反悔。   “以安,怕吗?”白晗站在栈道的入口,问他。   说是不怕,那完全在说谎。顾以安左右环顾,云雾缭绕,仙气飘飘,真的恍若仙境。再往下一瞧,玻璃实在透明,几乎可以被忽视,下面的巨树纤毫毕现,险恶的山崖,被看得清清楚楚。   “我不怕。”顾以安身心不一,嘴上说着不怕,双手却把白晗握得更紧。   “以安。”白晗浅浅地吻着他,将一条白色缎带,温柔地系在他眼睛上,在他耳边安慰,“跟我一起走。”   顾以安因为什么都看不到,所以视觉上没受什么冲击。   他完全跟着白晗的步伐。   半途,白晗停了下来,将白色缎带解开。   苍茫雾境,两个人半悬于天澜上的山腰间。   顾以安低头望去,好像身体被挂在了半空,远处山鸟飘渺的回音,让他更觉害怕。   “以安,别怕,我抱你走。”白晗说。   “啊?老白,还有100米呢。”顾以安稳住自己颤抖的双腿,胳膊紧紧扯住他。   白晗没说话,极丽又极美的容颜,露出如月光般皎洁明亮的笑容。   身下是深渊,是足以让人浑身发软的险地。   可把自己抱在怀里的人,面容如巍峨的山,坚毅得可怕。   他的手如此有力,他的胸膛如此温暖,他的笑容如此温柔。   白晗将顾以安抱起,气定神闲,一步,一步,走完了这令人惊悚的尘落栈。   “以安,我想告诉你的是,就算底下是万丈深渊,我也会将你托起,所以你要相信我。区区一个北都市,何足挂齿。”白晗将双眼通红的顾以安紧紧抱住,“就算是与全世界为敌,我也不在乎,因为我只想让你开心。”   顾以安控制不住地哭起来,他应该相信白晗的,他那么无所不能,他怎么不相信他呢!   “别哭了我的顾先生,不然我也会不开心的。”白晗亲他滑落在眼角的泪。   “好。我的老白。”顾以安第一次被人这么关心,这么在乎,他每次总是这么懂他,以他能接受的方式安慰他。   山谷回荡飞鸟的鸣彻,白晗的舌温润地撬开顾以安的门关。   这是白晗予他的第一次深吻。   缠/绵得如扯不断的锦缎,他托起心上人的腰,吻得他欲罢不能,至死方休。   “老白,你——”顾以安喘/息未定,嘴边的银丝,缱/绻勾/连。   白晗与他十指相扣,目光温柔,却也带了一丝玩味与调戏:“嗯,你想说什么?”   顾以安在他耳边,气息如燃烧的玫瑰,勾/火得撩人:“我说,你的吻技真的好棒。”   白晗捏他好看的下巴,目光火/热:“我的下/面也不错。”   顾以安迅速涨红了脸,他不好意思地背过身,但看见这可怕的栈道,伸出去的腿又默默收了回来。   白晗握拳,浅笑,眼睛清亮,露出腼腆的酒窝。   他真的好可爱。他想。   白晗牵起他的手:“以安,跟我回家。”   顾以安飞扬的墨发刺挠他的脖颈,亲密地挽着他:“嗯啦,我的男朋友。”   ~   经过两个月的高强度训练,经纪人史云告诉简迪一行人,他们要配合詹离的表演,学习舞台经验。   这群年轻的男孩儿听了都很高兴,周小北控制不住叫嚷起来:“靠啊!爽!”   池意问史云:“意思是我们要排练一段新舞蹈吗?”   史云点头:“嗯,等会儿有专业的老师过来教你们,你们的舞蹈功底都不错,我猜一个星期就能学会。”   闻心难得地舒展高冷的脸庞,他戴红绳的手,轻轻碰池意的手,池意对他会心一笑。   许决蹲坐在一旁,面色漠冷。   简迪好奇问:“云姐,这是谁安排的,傅总吗?”   史云温和道:“是他。不过也别太担心,你们只负责给詹离伴舞,可能后期也会安排与公司其他人的音乐合作,这些都是舞台经验。像詹离,他以前也是这么过来的。”   众人听了,默默点头,心里舒了一口气。   一个星期后,这群男孩在练舞室进行排练,他们没日没夜练习,对每个舞蹈拍子了然于胸,配合在一起跳舞,毫不紊乱。   中午他们在隔壁的休息室休憩。   “孩子们,来吃东西了!”史云欢快地喊他们。   男孩们纷纷凑过去,满满的两箱推车,都是上等的饭菜,酱鸭、嫩五花、鸡汤煲、猪心……   浓郁的饭香味,让人馋得直流口水。   作为练习生,他们吃得最多的是富含蛋白的鸡胸肉,其它的任何营养食物都被严格控制,像这样的大鱼大肉,已经好久没吃到了。   “云姐,我们能吃吗?”周小北试探性地问,他眼睛频频望向焦黄里嫩的鸡排。   “放开吃吧。”   这声音,让简迪急不可耐地捕捉来源。果然,远处向他们走来的是傅朝。   傅朝走近,面色温和:“后天就要去舞台表演,你们紧张不?”   “不紧张!”周小北立马回答,他的手已经拿起鸡排,小口吃了起来。   “那就好。”   傅朝款款走向休息室,跟在他身后的林易为他泡了一杯咖啡。   “我在这儿是不是影响你们吃饭了?”傅朝见这一群男孩,拘谨得很,只拿牛奶慢慢喝。   “没有,傅总,您在这儿,我们很开心。”池意补了一句。   傅朝站起,简迪一直低着的头,才看向他。   男孩墨色的瞳孔闪动。   傅朝也望向他,当着一群人的面对他说:“简迪,你跟我来一趟。”   简迪默默跟在傅朝后面,来到侧楼的一个专属休息室。   “傅总。”简迪抬眼看他,他是不希望傅朝走的,巴不得他多多地停留在自己目光所及之处。   “简迪,你脸色看起来很不好。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傅朝问。   “啊?”简迪没想到傅朝会问他这个,他一时呆愣。   傅朝将手直接贴在他的额间,有点烫,他让林易取温度计,给简迪一测,快37度,低烧。   “把苏常远叫过来。”傅朝吩咐林易。   “是。”林易答。   “傅总,其实我还好。”简迪不想那么兴师动众。   其实他的身体前几天就有点不舒服,头晕胸闷,好在持续时间不长,过一会儿就好了。   最为关键的是,三天后马上就要舞台表演,他不想拖累池意他们。   傅朝说:“简迪,身体是第一,别强忍,听话。”   简迪默默低头。   眼前人的语气明明那么平淡,可在他听来,那么温暖。   为什么他会知道自己不舒服,他明明啥也没说。   傅总他会对每个人都这样吗?简迪内心忍不住去猜度。   苏常远很快提着药箱赶到,他细心地为简迪检查。   “傅总,我给他开点退烧药。”苏常远很快找出问题,他又打量一番简迪,“他身体体质偏弱,营养一直没跟上,又大量运动,受寒了。不过不要紧,我开一份营养剂,多休息就好了。”   傅总问:“静养多久比较好?”   苏常远惯性地摸下巴:“三周比较好。”   看完病后,苏常远提着药箱回去,他补充道:“傅总,药是送给您还是他?”   “我。”   “傅总,没事,我还行,后天还要登台表演,我不想休息。”简迪说,刚刚他的脑袋似乎又疼起来。   傅朝蹲下,直直地望向简迪。   他真的很像白楚之,尤其是这副病弱的模样,如梨花带雪,天山落痕。   握在手心里的哥哥,那么小,柔脆。   他唯独错过的四年,是白楚之去外国留学的那四年。   如果他待在北都市,他的模样应该是眼前这个男孩的模样吧。   “傅总?”简迪感觉他的目光有些烫人。   傅朝放开他的手。   “简迪,你先把身体养好,表演的事再说。”傅朝不容置疑说出他的决定,而他的决定即是公司的决定。   晚上回宿舍,简迪感到一阵冷颤袭来,他受不住地躺倒在床上,眼前一片昏黑。   所幸,傅朝一直记得他的事,晚上派苏常远给他送药,吃了药之后,简迪好了点,不那么难受。    第70章   “小迪,你生病咋不和我们说啊!!!”周小北忍不住伸手摸简迪的额头。   池意也很焦急:“是啊,小迪,你要是出什么事,褚恒不会放过我们的!”   闻心插了一句:“怎么苏常远半夜给你送药,他服务的对象不都是大老板大豪门吗?”   “傅总让他来的。”半天未吭声的许决,说了一句,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啊,原来中午傅总找你就是为了这啊!”周小北恍然大悟。   “不过,傅总怎么知道小迪生病了,我们在他身边都不知道欸!”池意面色惭愧。   许决听完这句,面无表情地离开。   其他三个人,对简迪嘘寒问暖一番话,也各自回去休息。   迷迷糊糊中的简迪,梦里想起最多的是,今天中午傅朝突然握住他的手。   猝不及防,却好像酝酿已久。傅朝病恹的桃花眼,淡淡地散发哀愁。   双眼迷蒙,那么直勾勾地看自己。   充满难以言说的欲/望。   他会对别人这样吗?简迪翻过身,忍不住想。   史云告诉他们一行人表演推后的消息,不过没告诉他们原因。   简迪真诚地向他们道歉:“对不起,都是因为我才推迟的!”   “简迪,你好好休息,别说这种话!”周小北摸他的脑袋,见已经不烧了,心安下来。   “是啊,小迪,反正又不急于这一时。正好托你的福,我也想休息会,之前一直练舞,累死了,腿都不是自己的。”池意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   闻心拉着疲惫不堪的池意补觉去了。   “简迪,你好好睡吧,我有点事先回家一趟。有啥事给我打电话。”周小北给他重新倒了一杯开水,放在床头柜上。   不知睡了多久,简迪再次醒来时已是下午一点,他明显感觉好多了。   他起身,洗了一个热水澡,穿上外套。   外面的天气,阳光明媚,似乎还有些灼热。   他出门,戴上耳机的时候,刚好接到了傅朝给他打来的电话。   他有些受宠若惊地接住,语气颤抖:“傅总?”   “好点没?”傅朝问。   “嗯,已经好了,谢谢傅总关心。”简迪乖巧又客气地回。   “好。你多休息。”   在心头缠绕的问题,又浮出水面,傅总也对其他人这样吗?   自从来了北都市,简迪一直忙着参赛、训练,对外面繁华的世界,很少有时间了解。   他戴上白色耳机,自由地行走在繁华大都市的林荫大道。   高大繁茂的梧桐树,散落碎汞的斑点,光影在他的眼皮上欢愉跳动。   前面一对年轻的小情侣,拿着泡泡机,朝对方吹泡泡,梦幻易碎的泡沫,随风飘扬,空气中回荡爱恋的欢快声。   简迪莫名想到了那个人。   一种不可名状的寂寞,油然而生。   他摘下耳机,来到宁安街的音乐台,这里是露天音乐台,白色的鸽子和人类自然熟,甚至会主动向游客乞食。   来这里的大多数是结伴而行,以情侣居多,三三两两的,很是热闹。   “帅哥,加个微信可以吗?”迎面两个女孩衣着亮丽,拿出手机。   简迪愣住,随后他摆手拒绝。   “干嘛这么冷漠啊,长这么帅,难道有女朋友了?”其中一个女生跟上来纠缠不休。   简迪:“没有。”   “那给我们一个好友位,又不吃亏。”另一个人不依不饶。   简迪重新戴上耳机,不理睬她们,独自向前走去。   “妈的!真的是给脸不要脸,长得帅玩的花!”   “就是就是!像这样的肯定是鸭子啦!还是被男人玩过的!”   见没加成微信,两个女生恼中生怒,恶毒的话喷涌而出。   “你他妈再说一遍!”   一个红色长发,面色酷冷的高个子男生,掐住其中一个女生的脖子,目光如刀。   “老子打死你!你敢说我的小迪,连我都不舍得说,你他妈还逼/逼上了!两个贱/货!”   简迪回头,见褚恒抓住这两个女人的头发,使劲地往地上打,把她们打得头破血流。   “恒哥,算了!”简迪不忍心。   “哼!两个垃圾,下次再让我碰到,小心你们的狗命!”   褚恒恶吼一句。   两个女人被打得鼻青脸肿,奶茶被打破洒落在身上,一片狼藉,褚恒刚放开她们,她们便像过街老鼠抱头逃窜。   “恒哥,你怎么在这儿?”简迪问。   褚恒摸他的脑袋,一转刚刚凶戾的表情,温柔地说:“因为我要保护你啊。”   简迪:“……恒哥,你这样说,我会多想。”   褚恒将简迪带到音乐台的凉亭,笑着问:“你多想什么?”   简迪此时又想起那个人,他问褚恒:“恒哥,你对别人也这样吗?”   褚恒双手撑下巴:“别人都不配,你是唯一配得我保护的人。”   即使再迟钝,简迪也懂得他的话。   但他真的对褚恒没有一点意思。   他完全把他当成好朋友。   “恒哥。我……”简迪叹口气。   “小迪迪,我错了,我发誓我在你面前再也不这样说话了,好嘛,你别不开心嘛。”褚恒的红色长发,被风吹动,盖住他失望的眼眸。   “走,小迪迪,我请你喝奶茶。”褚恒邀着简迪。   “恒哥,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得回去了。”简迪委婉地拒绝,他刚刚出来了好大一会儿,有点累。   “那我开车送你回去。”褚恒说。   眼看简迪又要拒绝,褚恒眼巴巴地卖萌,看起来可怜兮兮的,简迪慈悲心发了,只得答应。   “我的小迪迪,你真好!”   一辆黑色迈巴赫停在一个五星级酒店门前。   一个黑色身影神态严肃地向停车的方向走去。   “傅总。”黑色身影恭敬地向他示好。   黑色身影的男人名曰庄合光,是酒店的管理者。   他在前为傅朝带路,林易在后面一路跟随。   浪腾发展得如日中天的时候,是傅朝接手的那段时间,钱都是以毫秒进账的速度汇入。   不过作为一把手,傅朝并不满足于这种单纯的影视音乐传媒业务。   他开了一个酒店,名字是他取的,叫“花朵之蓝”。   名义上是酒店,可实质是却是赌/场、走/私等业务。   赌/场这一块稳赚不赔,走/私的风险大,回报却也高。   庄合光手下有一批持/枪的自设军/队,用来维护赌/场秩序。   华丽的房间,庄合光向傅朝汇报了近期花朵之蓝的运营状况。   傅朝将报表仔细看了看,随后将它放在桌子上,对庄合光说:“将花朵之蓝的100亿换成金条,以后要是我妈没钱了,给她。”   “是,傅总。”庄合光应承。   傅朝身体羸弱,他斜靠在沙发上,柔柔地按太阳穴,庄合光在一旁恭肃站立。   庄合光是家里年龄最大的孩子,他的妈妈生了10个小孩,6个男孩,4个女孩。   他的爸爸是水泥匠,妈妈没有固定工作,间断地干些杂活。   贫薄的收入,和一家12口人的吃吃喝喝,迫使他这个长子不得不早早地辍学外出打工。   他自幼聪颖,尤其是擅长与人打交道,小小的年龄,说话做事,比成人都要八面玲珑。   他小学读完,就开始闯荡社会,杂七杂八的工作都干过。   一个偶然的机会,恰好花朵之蓝酒店在招聘服务员,虽然说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可这酒店毕竟在寸土寸金的北都市,庄合光对这个工作尤为上心,甚至还在其它的小酒店免费打杂,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工作经验。   应聘考试那天,他打扮得格外庄重,在一众穿着潦草、面容邋遢的应试者中鹤立鸡群。   本来他身形挺拔,外形较好,又口齿伶俐,笑容满面,给人的印象极佳。   不出意外,他被录取。   他性格外向,喜欢与人打交道,因此他工资的80%都用于请同事吃饭,和邀同事一起玩。   对女性同事,他更是不惜花大价钱给她们买价格不菲的化妆品。   他总是笑意盈盈又豪迈大气地说:“钱赚来就是花的,不然工作没意义。我这个人就喜欢为别人花钱,谁都别拦我!”   久而久之,几乎每个人都很亲近他,与他非常熟络,一些工作上的大小消息都会跑来告诉他。   不过,也有看不惯他的人,这个人便是一个月前空降过来的田舟横,酒店副经理,也是庄合光的顶头上司。   庄合光也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他了,总感觉他的这个顶头上司,在暗戳戳地针对他。   比如当着众人的面批评他,排班总是给他排在人流量最大的双休和节假日,或者让他去干打扫卫生间这种额外的工作,死死地盯住他,看他是否按时打卡,是否在上班期间闲聊、摸鱼……   庄合光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没抱怨,反而尽力尽责地把自己分内本职做好,这样一来,田舟横根本抓不住他的小辫子。   一天晚上,店里来了一位客人,在前台登记完后,庄合光如往常一样,引他去预定的房间。   “先生,希望您入住愉快。”庄合光将他沉重的行李箱轻轻放在房间里,职业性地微笑,“如您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前台电话,我们会及时帮您解决。”    第71章   今天晚上他值到十二点即可,会有下一班的人接班。   他回到宿舍,洗完澡,看了一个小时的书后,拖着疲惫的身体进入梦乡。   半夜,他被人从床上拖拽下来。一开始是窸窸窣窣的说话声,他也没在意。后来,人声越来越大,房间门被人打开。   “庄合光,有客人投诉你,说你偷了他的金手表!”   一声严厉的呵斥,将睡得迷迷糊糊的庄合光惊醒,他乍眼一看,板着脸瞪着他的正是田舟横。   他慌乱地穿好衣服,面对来势汹汹的众人,他问:“谁投诉我?”   一个人告诉他:“今天你接待的那位身材比较胖的男人,秃顶,拿着灰色行李箱。”   庄合光惊诧,他把这个人送到房间,礼貌地说完职业性话术后,就再也没有交集,怎么可能偷他的什么金表呢?!   田舟横脸色冷厉:“庄合光,手表被你藏到哪里了?!”   庄合光反应过来,他奋力抗辩:“我根本没拿他的什么手表!!!”   田舟横冷笑一声,扬起手,示意手下人开始搜房间。   庄合光内心暗想:尽管搜,反正我没做过!   经过一番搜查,一个人举着金光灿灿看起来就很贵的金手表,高声叫嚷道:“找到了!”   田舟横将手表拿在手里,眉目怒火中烧:“庄合光,我老早就看出你心怀不轨,品行恶劣,连客人的东西都敢偷!”   一旁平常和庄合光走得近的人也很惊诧:“庄哥,这手表怎么会在你的房间里,真的是你偷的吗?”   “我没偷!”庄合光怎么也没想到这金色手表居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己房间里,“我把那位客人送到房间后,就回来洗澡睡觉,我不知道这块表为什么在我这里。”   田舟横冷笑一声:“庄合光,你别自导自演了,谁知道你在干嘛,我们又没在你身边安监控,说不定你贼心大起,看见金子手就不受控制,小偷瘾发了。”   庄合光怒不可遏,他骂道:“你他妈说谁有小偷瘾?!你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田舟横说话更加肆无忌惮:“说的就是你!全家都是小偷,你爸妈都是小偷惯犯吧,不然怎么生出你这么一个小偷?!”   庄合光啪的一掌,狠狠地落在田舟横脸上。他愤怒地扯起他的领口,又给了他一拳。   旁边的人也是第一次见到平时和气的庄合光这么愤怒,纷纷合力将他扯开。   “你别血口喷人!”庄合光冷静下来,“首先,你得证明这块表是那位先生的。第二,酒店里也有监控,可以证明我是否进入客人的房间进行偷拿。”   田舟横摸着嘴角的血迹,冷笑:“庄合光,你还在嘴硬。酒店监控显示,全程只有你一个人进入过那位客人的房间。至于这表是不是他的,给他看看不就知道了。”   田舟横将手表给那位客人,肥胖的男人激动得赘肉乱颤,说:“是我的,你看看,这背面还有我爱人的名字,这是我妻子给我买的,幸亏被你找到了!”   田舟横指着庄合光问:“之前把你送到房间的人是不是他?”   男人点头。   “当时他提着我的行李箱。”肥胖男人回忆,“那时我肚子疼,先去上了一趟卫生间,出来后,看见他还在房间里。”   田舟横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的手表丢了?”   男人说:“我当时习惯性把手表往桌子一放。”他指着庄合光,“他走后一会儿,我发现桌子上的表不见了。”   田舟横:“除了他,应该没人再来你房间吧?”   男人摇头:“没有。”   田舟横冷问:“庄合光,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庄合光冷笑,深深地蔑视田舟横:“我没有偷他的手表!”   庄合光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那块表在自己的房间里。因为是公司宿舍,除了他有钥匙,管理员也有备份的,难道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他……   他好不容易在北都市站稳脚跟,不想因为这白白的冤屈而丢失工作,一想起家人每月翘首以盼自己给他们寄钱的样子,他更加不能丢掉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他冷然笑:“我没拿也没偷,让警察来判吧!”   田舟横眉间闪过一丝窃喜,忽而又变得很严厉:“把你关进牢里你就老实了!”   正在吵嚷间,一个人走了过来,是林易。   田舟横腆着脸迎上去,向他示好。   林易看也不看他,肃清道路,随后另外一个身穿黑色西式衬衫,身形挺拔的人,优雅地走过来。   田舟横恭敬地低头:“傅总。您怎么来了?”   “怎么,我不能来吗?”傅朝摘下墨镜,丢给林易收好。   田舟横脸上淌汗,陪笑:“您来指导我们工作,我们受宠若惊。”   傅朝注意到庄合光被三五成群的人押着,嘴里嚷嚷要去警局,他问是怎么回事。   田舟横声情并茂地控诉庄合光偷窃的事实。   可惜,傅朝并没有被他感染,脸色很是淡定。   他问庄合光:“金表是不是你偷的?”   庄合光意识到这是他唯一的机会,眼前这个男人气质不俗,谈吐非凡,是大名鼎鼎的傅总。   他挣开束缚,倔强的脸色如从石缝里生长出来不屈服的野草,他的声音极其镇定且厚重:“傅总,我没有偷!我愿意为我的话负责,如果我说谎,我不得好死!”   傅朝将那块金表仔细看了看,对庄合光说:“我知道了,你先回去休息。”   林易驱散围观的人回去,唯独留下田舟横。   “你跟我来。”傅朝对他说。   酒店里的会客厅,傅朝坐在沙发上,田舟横在一旁站立。   “怎么,你不对我说实话吗?”傅朝发问。   田舟横内心惊颤,保持沉默。   “金表是你的吧,那位客人的手腕那么粗胖,尺寸根本不适配。”傅朝面色平静,“只要一查最近金表的交易记录,也可以轻松查出来。”   傅朝继续说:“你联合那个客人欺骗庄合光,买通宿舍管理员,将金表放在庄合光的房间里。只要他去了警局,偷窃罪便会坐实。”   田舟横背后渗出一身冷汗。   傅朝翘起二郎腿,皮鞋干净,体态优雅,白皙的手轻摇红酒:“你嫉妒他,想把他赶走,这就是你的理由,对吗?”   “傅总!我——”田舟横面露痛苦之色,紧抱着脑袋,他的心思完全被他洞穿。   庄合光比他年轻,比他能干,又比他会笼络人。   他是熬资历才爬上副经理的位置。   而就在不久前,总部开会下发了文件,决定将庄合光提拔为副经理。   这让他备受打击,他无法忍受,自己辛辛苦苦熬到的职位,而另外一个人却如此轻松地就取得!   他不甘心!也不服气!   傅朝站起身,拍他的肩膀,语气温和:“舟横,每个人的发展都不一样,今天有他庄合光,明天也会有别人。当初业务不大,所以晋升职位少,现在业务工作多,需要的人才也多。要学会容人。”   田舟横赧颜低头。   “你要是不服他,可以比个赛。我最近开了一个地下赌/场,正缺人,我让他过去,从零做起。你就负责酒店运营这块,一年后,你们比下利润。”   傅朝望向他,田舟横双手握拳,眉头紧皱,如下誓言,沉重地吐出一个字:“好!”   一年后,由庄合光经营的赌/场利润成指数增长,超于花朵之蓝数十倍。   虽然两者业务性质不一样,但一个是从头做起,一个是经营成规模,里面的难度也不一样。   傅朝将庄合光叫到办公室,听取了他的年度汇报。   半晌,傅朝问:“合光,你还恨田舟横吗?”   说是完全不恨那是假的,当年那个人信誓旦旦地辱骂自己是小偷,栽赃陷害自己。   但一年过去,内心那份仇恨,渐渐被冲淡。   “傅总,我不恨他。”庄合光说。   “好。”傅朝扬手,林易得了示意,将一个人带进办公室,正是田舟横。   “合光,当年的事,我向你道歉,对不起,我一时犯了错。”田舟横先开口道。   一直以来压在头上的上司,突然向自己道歉,庄合光很诧异,不过,他很快缓过来,伸出手,向他示好:“过去的事,提它干什么,以后我们都是好兄弟,是为傅总打天下的左膀右臂!”   田舟横情绪激动,他被庄合光的宽广胸襟感动,他紧握他的手:“好兄弟!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林易为傅朝、庄合光、田舟横三个人各自倒了一杯最烈的白酒,这是傅朝的意思。   “干一杯!”傅朝说。   庄合光和田舟横互相望一眼,默契地共同举杯敬傅朝,语调高昂:“傅总,以后我们就是你的枪,你让我们往哪儿指,我们就往哪儿去。”   当年和田舟横一起向傅朝表示忠诚效命的誓言,仿佛言犹在耳,如在昨日。   庄合光一直很感激他,以前还是酒店的服务员时,就已经听说过他的大名,到如今,离他越近,他越觉得这个人,睿智聪敏,具有极其罕见的洞察力,而且神秘莫测,离他越近,反而要对他愈发恭敬。    第72章   “你还有什么事要报告吗?”傅朝问。   “傅总,黎丽想见你。”庄合光恭谨答。   “也是好久没见她,将她带来吧。”   不一会儿,一个身穿天蓝色连帽衫,黑色紧身裤的女孩子,蹦蹦跳跳跑了进来。   “傅总!”黎丽高兴地喊他,但看他不太舒服,关心地问,“傅总,你是不是生病了啊?”   傅朝苍白的唇,轻笑。   眼前这个女孩15岁,黑色头发梳到后面编成一个麻花辫。   少女体态婀娜,细瘦。肌肤不是白的,而是一种自然黄,露出的双臂晒得黝黑。   “傅总,楚哥哥他真的死了吗?”黎丽天真地问。   庄合光将黎丽从沙发上拉起,训斥她:“你不要乱说话!”   “不要紧。”傅朝阻止庄合光,他的桃花眼流露悲戚,“他的确死了。”   黎丽忍不住哭出来,傅朝用手擦她的眼泪。   “多么好的哥哥,怎么会死,为什么啊?!”黎丽越哭越大声。   傅朝仿佛被她感染,将她抱在怀里,忍不住也哭了出来。   庄合光和林易在一旁静默不语,面色肃冷。   哭了好久,黎丽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画,像小学生歪歪扭扭的画,可傅朝一眼就知道画上那个白洁如玉的人是白楚之。   黎丽在中间,当时的她还是13岁,左边是白楚之,右边是傅朝。   傅朝半天没缓过神,他神色黯淡,浅浅地靠在沙发上。   庄合光向他小声汇报:“傅总,今天是黎丽的生日。”   傅朝拉黎丽的小手:“嗯,原来今天是你的生日。你想要什么?”   黎丽揉着通红的双眼:“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让傅总您开开心心。”   傅朝摸她的脑袋:“丽丽,机会只有这一次,你确定什么都不要吗?”   黎丽看了一眼林易,傅朝会意,他说:“林易,我给你放七天假,带丽丽出去玩,记得帮我选个礼物给她。”   “是。傅总。”林易答。   “抱歉,我不能陪你出去玩了。”傅朝有气无力地摸女孩的脑袋。   “傅总,您要好好的啊!”黎丽哭成大花猫的脸,往傅朝身上蹭。   庄合光见状,将她扯开:“傅总对你已经够好了,你别弄脏了他的衣服。”   傅朝朝庄合光使了个眼色,他会意,将黎丽带了出去。   傅朝伸出左臂,林易跪在地上,为他注射药剂。   “你先走吧,陪陪丽丽。”傅朝闭目养神。   林易走后,庄合光折返回来。   傅朝养足精神,问:“上次叫你查的戴忘,查到了多少?”   庄合光回:“我设法弄到了当时他发生车祸的那段路的监控,通过车牌号,查到了撞向他的人。”   庄合光犹疑,傅朝问:“很棘手吗?”   庄合光:“傅总,车牌号显示车牌所有权人是孙宜。”   傅朝轻蔑地一笑:“我当以为是谁,原来是一个酒囊饭袋。”   傅朝站起,庄合光走上前扶住他。   “给我好好看住孙宜,另外把当时和戴忘一起的人都查一遍,我感觉这事不是那么简单。”傅朝嘱咐他,“黎丽,你多费点心,她本来就比较叛逆,不好管。”   庄合光恭敬应答:“是,傅总。丽丽最近乖了很多,其实她还是很聪明的,很多东西一学就会。”   “保护好她。有些东西,别让她知道。”傅朝已经走到酒店门口,“等她满18岁,将她送到外国留学,给她找个可靠的陪读。”   庄合光:“是,傅总,我会的。实在没有,我来陪她。”   傅朝最后叮嘱他:“戴忘那事,要快,收集完证据,到时候我要人,你得给我交出来。”   庄合光躬身:“是,傅总,事情办完了,我立马给您打电话报告。”   “傅总,要不我送您回去?”庄合光看林易不在,急忙问道。   “不用了,你去忙吧。”傅朝久违地自己开车,今晚月色高悬,而他孤单一人。   以前他开车,手一摸,便是坐在副驾驶的白楚之。   如今,位置空荡荡。   眼里的泪水也不是像以前一样滂沱而下,而是越哭越少,好几次,都哭不出眼泪。   他现在心烦意乱,胡乱地开,不知不觉来到郊区的一处湖,现在是凌晨一点,荒芜的路上一个人都没有。   凉风刺穿骨髓,他拿起烟,一根又一根地抽。   他塞上耳机,将音量调成最高,几乎要将耳膜震破。   他蜷缩在破败的椅子上,如一头可怜的幼兽,哽咽的呜呜声被风吹散,落入黑沉的湖面。   宁安街作为北都市最繁华的街道,灯光常亮,各色闪耀的路灯牌缤纷烂漫。   鹭鸣路,是宁安街年轻人最多的地方,充满生机与活力。   一个戴着墨镜高个子西服男人,牵着一个蹦蹦跳跳、斜背兔子小挎包的女孩。   黎丽很开心,不仅仅因为今天是她生日,更是她久违地再次和林易一起逛街。   她清楚地记得,一年前林易还在花朵之蓝做财务管理,后来被浪腾的金总调走,成为了傅朝的贴身助理。   她已经整整一年没见到他了。   “林哥哥,我是不是耽误你时间了?”黎丽轻扯他的手,小声问。   “没有。”林易声音平淡,“傅总让我陪你,我会按照他的指示来做。”   黎丽不满地嘟嘴,她觉得他说的这一番话,很无趣,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嘛,不能说些女孩子喜欢听的嘛,比如“丽丽,是你陪我,我高兴还来不及”……   不过,他一直都是这样子。   这样一想,黎丽又不生气了。   黎丽边散步边说:“林哥哥,傅总瘦了好多啊,看起来好可怜啊,我真心疼他。”   林易默不作声。   黎丽眨眼睛,用手擒住眼角的泪:“肯定是因为楚哥哥,以前他们那么要好,总是形影不离,但楚哥哥已经……”   林易蹲下,用纸巾给她擦眼泪。   黎丽额头靠在林易胸腔,小声啜泣:“林哥哥,我告诉你一件事。”   林易问:“什么?”   黎丽黝黑的手,紧攥书包袋子,牙齿哆嗦:“我没有妈妈了。”   林易温和地拍她颤抖瘦弱的肩。   “我一个月前回去,发现之前我妈已经不在原来那间出租屋,我四处打听,才知道她又找了个男人,而且肚子胀得老高,应该是怀孕了!”   黎丽哭得身体一抖一抖,林易为她擤鼻涕。   “哼,本来我对她就没感情,她也是迟早要再找男人的!我死了爹,又没了妈,不过——”小女孩把眼前的男人抱住,“我有你,有你们!”   “林哥哥,你会永远陪着我,对吗?”   林易重新站起,将她的手握得更紧,虽然他一言不发,可黎丽知道这是一种无形的承诺,她破涕为笑,心中涌起一阵暖意。   林易陪着她进了一个巨大的电玩城,尽管已经是夜间十点多钟,可轰得让人双耳失聪的电玩游戏,依然挤满了乌央乌央的小孩。   都是一些初高中生,稚嫩而又肆无忌惮的面孔。   黎丽想玩模拟赛车,好不容易轮到她,结果一个黄毛男孩,将她恶意地往旁边一推,幸亏有林易揽住她,她才没跌倒。   林易将黎丽扶稳后,面无表情地将刚刚这个黄毛从机器上拽下来。   “他妈的逼的东西,你是谁啊,敢动老子?!”黄毛气得咋咋呼呼,破口大骂。   “你插队,而且故意推人,我要让你道歉。”林易表情漠冷,语气平淡。   “操/你妈的烂货!老子就插队怎么样?!你敢打我吗?!”他又瞧了一眼黎丽,各种脏话喷口而出,“长得那么黑,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蹦出来的,大半夜的,死农村人不回去睡觉,跑到我们北都市跟我们抢玩的?!能不能回家照照镜子,跟个丑b似的!赶紧滚一边去,别妨碍老子打游——”   黄毛叽里咕噜的话一顿乱蹿,话还没说完,林易单手将他提起,狠狠给了他五巴掌,又薅住他的头发,踢向他的屁股,黄毛顿时被打得鼻青脸肿,双腿瘫软,跪在地上。   周围的人挤成一团看热闹,时不时打量高大的林易,又不断朝黄毛啧嘴。   “道歉。”林易居高临下看他,“否则你今天别想活着回去。”   黄毛一向飞扬跋扈惯了,没想到今天碰到硬茬,他只得向黎丽道歉,低声下气:“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插队,也不该辱骂你,我错了,请你原谅我。”   黎丽拉起林易的衣角,眼睛惊恐,想要离开。   林易握住她的手,反而将她抱上赛车:“丽丽,不要理会这些垃圾,来玩我们的。”   黎丽感动地“嗯”了一声。   随后黎丽在电玩城又玩了很多其它的游戏,像她这个年龄的小孩总是精力旺盛,不知疲倦,林易为了不扫她兴,背着她打了一个哈欠,又买了一杯巨冰不加糖的咖啡用来提神。   “靠啊,这机子是不是针对我啊?”黎丽在抓娃娃机器上,已经失败了5次,每次都是差一点就能夹到。   更可恨的是,旁边的人,玩一次,就夹中一次。   “林哥哥,你帮我夹好嘛。”黎丽将位置让出来,给林易尝试。   没想到林易连怎么对准都不知道,这给黎丽笑得喘不过气:“笨蛋啊笨蛋,还是让我来吧。”    第73章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十次的时候,终于夹中一个小猪佩奇,黎丽满意地将娃娃塞进包里。   临了,林易给黎丽挑选了一个2米长的小熊公仔,黎丽喜欢得不得了。   “这个是傅总交代给我的任务,也算是他送给你的礼物。”林易说。   黎丽抱着巨大的公仔,脸贴在柔软的绒毛上,高兴道:“有你们真好。”   凌晨十二点,黎丽才玩了个尽兴,她的步伐轻快,哼起只有她才能听懂的歌,林易在后面默默地抱起大熊,和三五个购物袋子。   北都市地铁四通八达,关门时间为凌晨三点。   林易本想开车出来,只是黎丽坚决反对,她就喜欢坐地铁。   因为感觉很自在。   2号线是活力的橙色车厢,基本上没什么人。   黎丽像一只小野兔,脚步轻快,随意地找了个空位置坐。   “林哥哥,干嘛坐我对面,来,挨着我坐嘛。”黎丽乞求,又像是撒娇。   林易抱紧小熊公仔:“别闹,我得拿东西。”   “哼!”黎丽只得跑到对面,紧挨着他坐。   她盯着他,她一直很想将他鼻梁上的黑色墨镜摘下来。   “林哥哥,你不要老是戴墨镜,对眼睛不好。”她扬起手,想要脱掉他的眼镜。   林易遏住她的手腕,因为用劲过大,黎丽不禁喊出声“疼!”   林易后知后觉放开手:“抱歉。”   黎丽摆手,低头,对他说:“对不起。”   一时沉默。   黎丽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并不是这般的充满“生人勿近”的高冷,而是很温和,没有戴墨镜,眼睛明亮,不过沉默寡言倒是如出一辙。   黎丽大方地圈住他的手腕,脑袋靠向他,打开话匣子,滔滔不绝:“今天谢谢你陪我,我好久没出来了,你不知道,庄合光对我管得好严啊,我就随口说一句想学舞蹈,他竟然帮我报班,逼我非得考级,我再也不敢乱说话了!别看他话多,那可是只对外人,哼,对我总是板着脸,好像我欠他娘的几百万一样,真的烦,还是你好,林哥哥,我真怀念我们以前的日子,多么快乐啊,要是楚哥哥没死,傅总也会很开心吧,我都没见他笑过,唉……”   林易任由黎丽自由自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话,热闹又温馨,好像是可以让人沉睡的淅沥雨声,又好像冬日簌簌燃烧的柴火声,让他安心又知足。   -   金辉影视城,一个高大威严的民国建筑风格的古楼,肃穆的牌匾上方方正正地刻着四个大字:〖此间无我〗。   字体是端正严肃的隶书体,清冷的门楼前,站立一个人。   此人青年模样,身着黑色长袍,清晨的浓雾缓缓散开,他的面容逐渐显露出来。   他双目失明,戴黑色小圆眼镜,头上有一个浅灰色的帽子。   他静静地站立,周围悄然无声。   他的表情随着摄像机镜头的推进,而愈发清晰起来。   一张收敛张狂的脸,五官分明,额角的浓痕,仿佛诉说历经的苦难。   他拄着拐杖,脚步沉稳,笃笃地消失在街角的尽头。   暗色的街角在摄像机里浓缩成漆黑的墨点。   “cut!”   随着场记的一声高呵,全场所有工作人员紧张的肩头瞬间放松,表情也如释重负。   刚刚消失的黑色长袍青年摘掉眼镜,折返回来。   导演戚长鸣满意地拍他的肩:“思影啊,不错,有那味了。”   梁思影脱下帽子,温和回应:“戚导,多谢您的指导。”   戚长鸣转身下发他的工作指令:“先休息会儿吧,四点钟就来了,辛苦诸位了。”他转眼又看看周围,问旁边的人,“怎么送餐车还没来吗?”   旁边的人也是奇怪,随后拿起手机:“我来问问。”   为了早上这难得的浓雾,整个剧组三点钟就收拾东西,四点钟来到拍摄地,经过一番化妆布置后,才开始拍摄。   好在老天不负有心人,晨间自然的浓雾与梁思影的表演衔接得可谓天衣无缝,在场的人都松了口气。   经纪人让梁思影先去眯眼休息一会儿,调整状态后,再拍第二场戏。   戚长鸣没想到餐车没等来,倒是迎来了一个大人物。   卫宣开车,后面跟了两个大货车。   满满的香味迅速吸引住起个大早没吃饭的剧组人员。   “好香啊!饿死了!”   “是啊,到现在一点东西都没吃。”   “这不会是给我们的饭吧!”   剧组的人纷纷侧目,望向大货车,眼神满含期待。   卫宣替左明开车,副导演一眼就看到了他,急急地小跑上前,满脸堆笑,诧异又惊喜:“明总,您来了。”   左明朝他颔首,微笑:“我听说你们来得很早啊,应该没吃饭吧?”   副导演只得忍着肚子饿得咕咕叫的苦,勉强道:“还没有,不过餐车应该马上到了。”   “别等了,刚刚在路上,你们的送餐车打翻了,人都被撞了。”卫宣加一句。   “啊?!”副导演拿起电话,果真那边一直没反应。   “人已经被送到医院,应该无生命危险。”左明朝卫宣使了个眼色,他会意,迅速招呼工人将香甜可口的饭菜一一发放给没吃饭的人。   戚长鸣见状,直直地来到左明面前,朝他拱手:“感谢感谢。”   左明不在意道:“举手之劳。”   戚长鸣是北都市四大导演之一,也是年龄最大的一个,他已过花甲之年,眼镜镜片厚实,看镜头往往要凑得很近才能看清楚。   身高中等,体型偏瘦,身上只穿两种颜色的衣服,黑色和灰色,穿其它颜色的衣服他嫌麻烦。   不同于柯延川的富得流油,他从事导演行业以来,一贫如洗。   他也不是章不凡那种小年轻,净玩些赛博非现实二次元小众文化。   他是北都市唯一一个这么多年来只拍底层与小人物故事的导演,无奈的是,拍五部,至少有三部被禁。   然而留下来的精品,却在圈子里享誉极高,堪称典范。   他的人如他的作品一样,清高却不自命不凡,穷穷如也,却乐善好施。   他经常自嘲:“别人拍电影买房,我是卖房拍电影。”   他唯一赚的一点钱都捐给了慈善公益,别人都觉得他既倔又傻,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变成大圣父了,光想别人不想自己,穿得寒酸,甚至拍个电影一个赞助商都没有,饭钱人工钱都要自己来出。   他总是默默地一笑了之。   “戚导,你现在有空吗,我想跟你单独聊聊。”左明开口。   “好。我有空。”戚长鸣在前带路,细瘦的腿脚显得他灰蒙蒙的裤子特别宽大,然而脚步却沉稳有力。   一个简陋的小房间,戚长鸣用纸擦拭一个尚且干净的塑料凳给左明坐,他则是任意扯过一个已经破了一个腿的凳子坐着,用硬的纸板盒塞住破的地方,以防失去平衡。   戚长鸣已经习惯这种环境,左明环顾这狭小的房间,虽然只是用于过渡的,可实在太简陋,连个灯都没有,屋里闷热又潮湿,地上还有各色小虫在爬。   整个房间只有一张睡觉的床,上面乱七八糟地横放或者竖放笔记本、书、黑色中性笔,就左明坐的塑料凳子,还是刚刚从剧组的其他人借来的。   这对左明来说,实在难以想象,他不敢相信一个在北都市享有名导声誉的人,居然居住环境如此恶劣。   然而戚长鸣看起来似乎不以为然,他朝外高声嚷着倒一杯浓茶给左明。   左明轻抿粗糙而低质的茶,又苦又腥,他克制住恶心,礼貌地放在地上。   “戚导,我看过你的电影剧本《此间无我》,这次比之前更有深度。”左明夸赞。   戚长鸣拱手,面色和善:“承蒙你的赞许,艺术这条路,走到头,你会发现,你永远是孤独一人哉。”   戚长鸣本想和左明大谈特谈,他对电影有聊不完的话题,不过他一是和左明不太熟,二是他不明白左明为何找他单独谈话,所以止住了内心的念头。   “戚导,梁思影还请你多多关照,他年轻,好多地方需要学习,你得多教教他。”左明说这话的时候,看起来漫不经心。   戚长鸣:“他很好学,也能吃苦,虽然年轻,但做事踏实,不是那种花瓶。”   原来左明是为梁思影而来。戚长鸣早就听说他们之间有不清不楚的那种关系,没想到真的是。   “好。”左明舒了一口气,他打电话给卫宣,卫宣递给他一个文件夹。   蓝色封皮,左明从里面取出一张支票,递给戚长鸣。   戚长鸣不明所以,他将支票放在眼睛跟前细细地观察,一数吓一跳,竟然是1000万!   他内心惊诧,想把支票还给左明,却被左明提前预料。   左明以毋庸置疑的语气说:“收下吧,算是我对这部戏的投资,如果你实在介意的话。”   戚长鸣眉头紧皱,花白的鬓边惊颤不已。   “戚导,我知道你心直口快,对艺术很较真,梁思影你不要看在我的面子上对他区别对待,严师出高徒,他正需要像你这样的老师来指点。”左明语重心长地说。   他站起,手扶在戚长鸣的肩上:“戚导,我听说你的妻子得了癌症,每天花费至少上万,这点钱拿去给她看病吧,人再清高,没有钱,也只能等死。”   左明背手放在身后,离开时又说了一句:“再说,这些钱对我来说,九牛一毛。” 第74章   梁思影正在专属房间休息,他刚卸完妆,戴着蒸汽眼罩,坐在转椅上,闭目养神。   一阵噼里啪啦的破碎声,似乎有什么东西砸碎,又有一阵稀里哗啦的人声,陆陆续续地喊着“明总”“明总好”。   他以为自己在做梦,直到一双温凉的手,摸到他的脸,他猛然惊醒,睁开眼,从镜子里看到那双手的主人是左明。   他惊喜地扭头,但见经纪人、助理、化妆师等都在,他强忍住情绪,表情又恢复原状。   左明高喝一句:“你们都出去!”   在场的人听了,井然有序地离开,将门轻轻带上。   左明将梁思影从椅子上抱起,双手尽情地揉搓他的圆滚紧俏的屁股。   “嗯啊~”   梁思影忍不住发出一声绵软的猫叫。   “这么敏感?”左明不怀好意地在他的锁骨处放浪地亲吻。   “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左明问,他抱梁思影,坐在沙发上。   梁思影问:“你是来看我的?”   左明轻刮他的小鼻:“当然,不然我来干嘛?”   梁思影脑袋靠在他的宽肩上,内心翻涌一些不知名的小情绪。   他和左明之间越来越不一样。   以前他们总在夜间在酒店见面,一晚上三句话都说不上,直接开干。   完事之后,左明干脆利落地离开。   说是被包养,其实梁思影和左明做那事的次数屈指可数,因为每次激烈而又长,让他陷入错觉,以为左明经常找他。   实际上,细数起来,左明一个月找他的次数不超过三次,有时候甚至一连三个月都没找他。   像今天这样直接冲到剧组来看他,在白天热烈地抱他,是第一次。   “小孩,想要吗?”左明在他耳边问。   男孩的耳尖红透,他嗫嚅,咬紧牙关,似乎在极力地忍耐什么。   左明白洁细长的手指,钻入他的身体。   好似平静的湖面,被一颗玉石,荡起千层的波翻浪涌,他身体发软得几乎要支撑不住。   “明哥,不要!”梁思影双手扶在沙发上,抬眼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熙熙攘攘的人,一阵羞耻感传遍他全身。   “不要吗?那我出来了。”左明装腔作势缓缓出来。   “不要!”   “我的小孩,到底要还是不要?”   男孩的眼泪如晨露,滴在左明脸上。   左明也不戏耍他,将他压在沙发上,好好地疼爱他。   “思影,你是不是要去西云?”   “嗯。三天后,戚导说要拍一段沙漠的戏,已经选好地址了。”   “要去多久?”   “大概一个月。”   梁思影双手抓住左明伏在他胸前的脑袋,白色手指紧抓浓密的黑发,呜咽地发出如夜色深处最扯裂的压抑声。   “明哥~呜呜呜~”   第一次,在晴朗热烈的白天,被眼前这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攻陷,沉沦于他。   梁思影最后牢牢抱住他,主动向他索吻。   左明却不回应,手轻摸他的背:“小孩,你忘了我说的话了吗?”   梁思影低头,默不作声地穿好衣服。   他不会把因为身体产生的短暂快/感误当成情动。   左明牵他的手:“小孩,你在这边吃得太差了,我明天给你派个营养师过来。”   梁思影默然,转身到椅子上坐好,没回应他的话。   “生气了?”左明亲他的脸。   “没有,反正我也被你干了,你可以回去了。”梁思影漠然道。   左明玩他的手:“难道你不爽吗?”   “不爽!我他妈一点儿也不爽!”梁思影似乎有些恼怒。   一个吻,猝不及防钻入他的口腔,让他顿时失去思考。   长、绵、密的吻,那么棒的技术,梁思影睁开眼睛,试图观察左明的表情。   “这个,爽吗?”左明摸他的小脸。   原来一个炽热的吻,足以化解他刚刚的不甘。   梁思影双手圈住他的腰,双眼通红,小声乞求:“明哥,不要找别人。”   “好。我听你的。要专心拍戏,我等你的好消息。”   “嗯。我会的。”   第二天,剧组果真来了两个人,是左明派来的专给梁思影做菜的厨师和营养师,外加一个医生,专职照顾他的身体。   剧组里的其他人纷纷露出羡慕的眼光,不时地发出一些议论:   “哇!跟着思影,顿顿有肉吃。”   “有钱真好,什么都是专用的!”   “思影啊,到时候能不能给我们蹭点饭吃,嘿嘿。”   梁思影在剧组里年龄最小,虽然他外表看起来高冷得不可一世,实际上剧组里的人跟他接触多了,反而觉得他很好相处,像对待小孩一样,围在他身边叽叽喳喳,聒噪又温馨。   在北都市二环区的荒郊外,有一个巨大的建筑物,名叫〖深渊地狱〗。   外形类似酒店,墙皮破败,颜色灰漆,墙根处腐烂变质,长满了霉菌和青苔。   黑黢黢的〖深渊地狱〗占地十亩,周遭寸草不生,不远处更有百座大小不等的坟包栉次鳞比,一阵阴风刮过,呼啸中带着凄厉的哀鸣,不过〖深渊地狱〗却不受影响,它坚如磐石,再强劲的风,它自巍然不动。   〖深渊地狱〗外表看似破败,里面却装修豪华。   外间到夜晚,特别是圆月之夜,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豪车。   〖深渊地狱〗一共有3层楼。   北都市政/法/委书记高成俞从黑色轿车下来,同时两个身着黑色行/政夹克的男人,趋步躬身来到他身旁。   站在高成俞左边是公安局/局长纪君泽,右边是法/院院长汪绝厉。   刚走进〖深渊地狱〗第一层楼,就有专人小步快跑上来迎接他们。   眼前这个人是〖深渊地狱〗的经理殷自在,地中海发型,面色和善,眼神犀利,看起来很精明。   “高书记。”殷自在热情地伸出手,同时他又热烈地喊,“纪局长,汪院长。”   殷自在靠近高成俞,在他耳边悄声说:“最近来了一批新货,皮相倒是精致。”   高成俞脸色威严,他哼了一声,这让殷自在不明所以,有些发懵。   “你最好确定你说的话是真的,上次你给我弄的几个,不仅丑,没折腾几下就死了。”高成俞不耐烦地瞪了一眼殷自在。   “这次不会了。我保证。”殷自在惴惴不安,假装镇定。   往第一层楼里间走去,越来越黑深,直到有一个楼梯入口,殷自在小心翼翼地在前引路。   这是一个巨大的圆形广场,类似古罗马斗殴的观景台已经站满了不少人,这些人无非是政/客亦或是有钱的暴发户,他们见到高成俞,纷纷站起向他问好。   高成俞在观景台最中心的位置落座,其他人也一一坐下来,现场很寂静,只能听见偶尔的窃窃私语。   灯光全熄,不一会儿,硕大刺眼的光束,直直地照向圆形舞台正中央。   一群约7、8岁的女孩整齐列队地出现在众人眼前,清一色的萝莉小裙,双目无神,面色仓皇。   台上的人仿佛习以为常,像看待动物一样看她们。   原来这是一场拍卖会,拍卖的对象正是这群女孩。   第一批的货,只有3个人被买走。紧接着上第2批,这次的货比之前好太多,成交率达到80%。   高成俞点根烟,殷自在暗自观察他的脸色,见他都没看中,于是将他单独带到一个华丽的小房间。   一个长得水灵通透的穿绿裙的女孩,让高成俞眼前一亮。   殷自在会意,他说:“高书记,那我先出去了。”   “你留下!”高成俞怒喝一声。   殷自在不明白他的葫芦里卖什么药,碍于他的权势,只得留下。   高成俞将绿裙女孩往身边一拽,蛮横的双手将女孩的头,砰的一声扣在床上。   女孩来不及反抗,高成俞已经脱掉她的裙子,疯狂地在她身上抽/动。   男人威严肃穆的脸上蹭出淋漓大汗,他怒不可遏地骂道:“小贱/货!生出来就是让男人干的婊/子!我干/死你!”   一番折磨,高成俞有气无力地瘫坐在椅子上,他指着殷自在说:“你上!”   殷自在只得按照他的吩咐,匍匐在绿裙女孩身上,一轮又一轮,直到女孩身体如死鱼,一动不动。   高成俞将滚烫的烟头,重重地落在女孩的胳膊上,又伸脚在她脸上,来回踩踏。   “这样的贱货多死点,我们北都市才清净!你说是不是?”高成俞瞪着殷自在。   “是是是!高书记,您深明大义,为我们北都市除害。”殷自在穿好裤子。   高成俞将烟头丢在女孩身上:“晦气东西,死才是你们这种婊/子的归宿!”   第二层楼,一个穿着高跟鞋的女人,正在桀桀桀地笑个不停,她黑色头发挽起,穿着一身黑色丝袜裙子,口涂鲜艳的大红色口红。   她是北都市宣传部部/长邱应霞,年过四十,保养得极好,肌肤滑腻,缺点是声音粗犷,体态壮硕,广从背影看,虎背熊腰,跟男人的体态一模一样。   在她面前是一个被五花大绑、钉在十字架上的孕妇。   邱应霞双眼发红,手持一条黑色长鞭,在孕妇的肚子上,狠狠地鞭笞。   孕妇的舌头被割,痛苦的呐喊声,只能从喉带里艰难地发出。   邱应霞细小的高跟鞋猛然踩在孕妇肚子上,滚热血腥的鲜血,汩汩而下,滴在地上。   “我整死你!我弄死你!我他妈搞死你!”   “臭贱货!嘴上说着不爱男人,其实心里渴得不得了吧,子宫跟猪一样,又怀上了!现在我就替天行道,帮北都市铲除一个祸害!”   邱应霞用一把小刀,像刺什么恶心的东西,朝她的肚子,一顿乱捅,孕妇脸色苍白,已经哭哑。   最后一个尚未成型的婴孩掉在地上,邱应霞捂着鼻子,朝浑身是血的胎儿,又是一顿猛砍,溅得她满脸都是血迹。    第75章   第三层楼,一个穿花色衬衫的高大男人,一口接着一口地吞云吐雾。   他的左脸上有一道深刻的疤痕,在贴近额头的地方,刺目又具有威吓力。   这人正是〖北都四恶〗之首的赵可尚,他左边是满脸猥琐的孙宜,右边是高深莫测的裴度,另外一个瘦小羸弱的人是刘聪,默默地站在最边缘。   房间门打开,进来两个人,是左明和卫宣。   赵可尚望了一眼左明。   左明直接无视他。   孙宜打量脸上包满绷带的卫宣,忍不住嘻嘻贱笑:“哎呦呦,卫大公子怎么给左明当起狗来了?!啊,哈哈哈哈哈,天生贱命一条,哦哦,我忘了,你妈就是当狗/舔/男人上位的,原来这叫遗传啊!哈哈哈~”   卫宣背对孙宜,只见他双肩抖动,发出低声桀桀桀的恐怖笑声。   孙宜手搭在他肩上,想再好好嘲弄他一番,只是卫宣转过来的脸,实在过于恐怖,一张缠满白色绷带的脸,露出一双幽绿的眼睛,瞳仁如蛇一般,散发恶寒。   卫宣嘶哑的声带在孙宜耳旁威胁:“你再敢直呼我主人的名字,我杀了你哦。”   孙宜吓得后背出汗,等卫宣走远后,他忍不住骂道:“妈的,像鬼一样,老子刚刚差点被吓阳/ 痿了。”   赵可尚蔑笑:“我巴不得你阳/ 痿,烂死在女人床上。”   孙宜不要脸道:“尚哥,就算我真的那地方不行了,还可以当0啊,反正日和被日都能爽,嘿嘿。”   三层楼一个空旷又巨大的房间,里面沸腾声不止,吵吵嚷嚷,各种声音都有。   房间里有一个巨大黑洞,往里面探去,可谓恐怖至极,里面居然有上千条蛇,还有上百只斑鬣狗在嗷嗷地叫唤。   这些蛇和狗已经五天没吃饭,饿得脑袋撞墙,不断四处攀爬,呼喊,发出难以控制的饥饿声。   一群双脚和双手都被铁链栓住的男男女女被黑衣人押解,艰难地挪动步伐走来。   这些都是北都市监狱的犯人,他们已经事前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如同行尸走肉,任人摆布。   “妈的,磨叽什么呢,赶紧把他们推下去啊,我要看个爽!”孙宜忍不住叫嚷催促。   一阵鸣钟后,黑衣人将这些犯人一脚狠狠踹下去,下面的斑鬣狗体型巨大,咬合力可以轻易折断人的骨头,它们被饿得双眼冒金光,张大锋利的牙齿,蓄势待发。   随着犯人被丢下,成群的斑鬣狗汹涌扑上,张开獠牙开始生啃/ 人/ 肉,一阵又一阵凄厉的哀嚎声,从犯人被扯得四分五裂的肺里呜咽发出。   有些犯人临死前还想挣扎跑出来,他们身上缠满了黑色的蛇,毒蛇眼冒绿光,张大血盆大口,在溃烂的人/ 肉上刺入毒牙,细细啃噬,钻心的疼痛与惊叫惶恐让这些人又落入鬣狗的口中。   左明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人被无情丢进去,又痛苦地向上爬,一个人的双腿一边被鬣狗啃食,双手还在光滑至极的墙壁上,试图挣扎逃出来。   “好痛啊!救救我啊!我不想死啊!求求你们了!啊啊啊啊啊我的肠子都被拽出来了……疼啊啊啊……”   惨绝人寰的炼狱,却让坐在这里居高临下的人,产生不了一丝的动容。   他们的眼神冷漠至极,有些人的鬓角因为过于兴奋而溢出汗水。   赵可尚将一瓶浓硫酸倒在黑洞底处要死不活的人身上,本来奄奄一息的残躯,又被疼得发出凄惨的叫声。   “哈哈哈哈哈,贱民就是矫情,这么一点苦都受不了!”   孙宜将一瓶酒精全部泼在这些人身上,瞬时,火光冲天,将这些蛇、狗、人烧得一塌糊涂,空气中弥漫令人作呕的尸/臭味。   左明出来的时候,碰到了晏学昕。   “老师。”左明礼貌地叫他。   “结束了吗?”晏学昕问。   “第一场结束了。”左明回。   晏学昕说:“每年来来回回就那几样,他们没玩腻,我都看腻了。”   他们找到一个安静的房间谈话,左明让卫宣守在门外,不要让任何一个人打扰他们。   左明给晏学昕倒了一杯红酒。   晏学昕优雅地靠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他轻酌红酒,声音平静:“小明,前些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喻凯案重审,你应该知道吧。”   左明点头:“是那个叫顾以安搞的吧,我调查过他的身份,清风村的孤儿,后来被周瑾风带到北都市,和喻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   晏学昕淡然:“他这个人好弄,他还专门找我聊过,言谈举止像个没长大的高中生,没什么心机,对付他很容易。”   左明体味到他的潜台词,他问:“老师,你是说白晗很棘手?”   晏学昕点头:“白家人要是掺和其中,那的确有点麻烦。”   左明冷哼道:“把他解决掉,怎么样?”   晏学昕摇头:“你怎么想事情也这么天真?首先,白晗是白家最为重视的嫡长子,不说别人,他那个外系五叔白存志,就很护着他,还有他妈,叶家的独女,又跟苏家关系深厚,这两层关系就很难搞。第二,上层的白家人最不愿看到秩序混乱的局面,白晗是他们从小培养起来的继承人,他们很中意,他动不得。第三,白晗可不是一般的富家公子哥,据我观察,他的手腕完全承袭了白承宗的做事方式,你不要小瞧他。”   左明一言不发。   晏学昕喝完红酒,宽慰道:“小明,你也别太忧虑,上次顾以安把我告了,我不是照样毫发无损。他们一辈子都抓不到实际证据,谁又能奈我们何?!”   左明舒眉,给晏学昕重新添酒:“老师,你说得对,就算是白晗又如何,难道他能跟整个北都市为敌吗?”   晏学昕:“哼,咱们要把这黑得不能再黑的北都市搅成烂摊子,我才觉得爽!”   左明举杯致晏学昕:“老师,干杯!致腐烂至极的国际第一大都市!”   -   浪腾正式推出新一代新星男团〖FREE〗,由简迪、许决、池意、周小北、闻心五个人组成。   他们在此之前已经跟随音乐顶流idol詹离学习了不少舞台经验,做了大量充分的准备,在拍预热MV的时候每个人都能游刃有余地应对,配合默契十足。   一群男孩激动无比,青春精致的脸庞露出兴奋的表情。   周小北忍不住叫嚷起来:“哇!我们也算是出道比较快的吧!仅仅两个半月欸!”   池意也忍不住激动道:“嗯啦,算快的!我听说当初詹离做了半年的练习生呢。”   闻心插了一句:“小意,詹离不是半年练习生,他可整整练了两年才出道的。”   “啊?!”池意吃惊,“这,你怎么知道?”   闻心温柔地对他一笑,摸他的头发:“他告诉我的。”   周小北忍不住啧了一声:“他在梦里告诉你的吧。”   闻心白了他一眼,一副高傲脸:“爱信不信。”   简迪对这样的“针尖对麦芒”已经习惯,他默默地笑,反而觉得他们的欢笑吵闹像家人一样,温暖如火。   许决像局外人,坐在一旁一言不发。   正在吵嚷间,经纪人史云踩着高跟鞋,抱着iPad兴冲冲地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孩子们,这个周六,公司安排你们正式上台演出!你们可要做好准备啊。”   “周六?”简迪思忖,脱口而出,“那不就是三天后了吗?”   史云温和道:“是啊,虽然时间紧张,但好在演出的舞曲还是MV的舞曲,你们已经练得很熟了,也不用太担心。”   “不担心,我现在闭着眼都能跳出来,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周小北捏着自己修长又充满肌肉的大腿,“爷决定了,晚上不练习,给自己放假!爷要去吃肉!你们谁要去?”   池意想也没想同意:“我要去。你呢,闻心?”   闻心自然附和。   “简迪,去不去?”池意问。   没等简迪回答,周小北用手堵住他的嘴:“别拒绝,走走,跟我们一起去,多久没吃荤了,我都要馋死了。”   简迪只得同意。   许决一直站在角落里,他转身离开,周小北圈住他的胳臂:“好啊,我一说要一起吃饭你就跑,放心啦,你们一分钱都不用出,爷请客。”   许决:“我有钱!”   周小北:“你有多少钱?”   许决:“反正够我这辈子用。”   池意一脸无奈道:“原来你们都是富二代体验生活来的,合着就我跟闻心是穷人。”   简迪补了一句:“我也是穷人。”   周小北哈哈哈大笑:“不管穷人富人,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将来要是没钱用了,尽管找我来要,我可以给你们优惠,降低利息。”   众人:“………………好一个无耻的奸商,朋友都不放过!!!”   三天后,他们迎来音乐生涯的第一次正式舞台演出。   舞台设在北都市最有名的电视台〔北都之光〕,全球直播频道。   每个浪腾新出道的歌手都会在这里进行他们的表演。   电视台场地大,空间足,格局高档,集齐不少专业人士,同行前辈,后排部分座位留给极其有钱又有能力抢到票的粉丝,大部分粉丝只能望洋兴叹,在外场听个响。   宽敞的化妆间,秩序井然,化妆师正在给〖FREE〗男团上妆。   经纪人史云比他们还紧张,一双手无处安放,抖个不停。    第76章   周小北头发梳得精致有型,配上他湛蓝纯澈的眼眸,帅气之余又显单纯。   池意黑色头发微微卷起,额前刘海斜飞,他的眼睛炯炯有神,瞳仁清澈,眉眼含笑,表情温柔,落落大方。   闻心看他时愣了片刻,池意手指碰了一下他的手背,他才回过神。   许决和闻心两个人长得稍微高一些,给他们设计的发型都是张扬跋扈的,配合暗黑色的衣服,更突出他们的面目清冷,神情高寒,不可一世。   简迪仍旧保留墨色的头发,额前刘海微翘,自然飞扬,和他饱满的额头,相得益彰。   他的颅顶优越,圆满而有型,而他的脸又很小,五官以最合适的比例长在合适的位置,使人看了无论如何都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感觉:漂亮,可爱。   连化妆师都惊叹这种自然独特的气质,给他上妆都用的浅色系的,营造“天然去雕饰”的绝对美感。   史云走进房间,看着他们,眼前一亮,不禁惊叹他们的美貌,她愣了一秒,赶紧说正事:“孩子们,等会儿傅总要来,你们做好准备。”   傅总。简迪听到这个词,心脏砰地跳了一下。   一刻钟后,傅朝果然来了,他一眼扫过去,对他们说:“从今天起,你们就是〖FREE〗组合,也是我们浪腾最年轻的男团,你们都很认真努力,出道也很快。等会儿,别太紧张,和平时一样,有信心吗?”   “有!”周小北率先张口。   “有!”五个年轻男孩一起说。   傅朝温和一笑:“好。”   〔北都之光〕电视台打歌舞台是按照纯歌曲和舞曲轮换的方式上台表演,简迪他们是第12号。   11号男歌手下台后,主持人还在前台绘声绘色地介绍〖FREE〗,他们已经跑上台,等主持人话说完,一簇簇耀眼的灯光打在他们身上。   他们表演的曲目是《ONE》,唱跳结合,3分45秒。〖FREE〗担任vocal的是简迪、池意、周小北,dancer则是许决和闻心。   「you are my one」   「you are the one」   「I do like you」   「let me be your lover」   五个男孩,尽情展现舞姿与歌喉,后排粉丝尖叫的声音,高昂激动得快要震破屋顶。   下台后,史云上前接他们,对他们竖大拇指:“孩子们,你们太棒了,外场粉丝的打call我都能听到!”   他们喘着气息,舞台上短暂的3分钟,是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练习换来的。   好在天道酬勤,让自己的歌声成为别人耳机里的单曲循环,这个梦想,真正逐步实现。   他们到专属休息室换回了日常衣服,按照行程表,他们下一站是要和粉丝见面,给他们签名。   坐上车的时候,简迪东张西望,目光游离不定地频频朝窗外看去。   “小迪,干嘛呢?”周小北好奇问。   “呃,没事儿。”简迪没看到那个人,刚刚在打歌的时候,他分明看到傅朝坐在最前排,聚精会神地看他们表演。   保姆车开到一处大型商场附近,这里已经有他们的立牌,帅气又有型,巨大的海报高高悬挂,十分亮眼,保安用铁围栏将热情的粉丝拦在后面,用喇叭喊叫,维持秩序。   超大的拱形气球矗立,上面是金色字体〖FREE〗,五个人的名字飘逸有型,和他们本人一样赏心悦目。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都好帅啊!”   “迪迪!!我是妈妈粉!真人好可爱啊!”   “小意!小意!小意!”   粉丝们震耳欲聋的尖叫,充斥狂热的兴奋。   周小北脱掉黑色墨镜,扬手,高声问:“我的粉丝在哪里?”   “在这里啊!!北北!北北北!我的北!”   周小北朝她们抛去了一个飞吻,这让她们更加激动,还好有身强力壮、数量不少的保安们维护秩序,不然恐怕铁栅栏都要被冲毁。   按照安排,他们一一轮流给粉丝签名,来的多是年轻女生。   每签完一个名字,他们会礼貌地说:“请多多支持〖FREE〗。”   粉丝将自己买的礼物送给他们,热情地回应:“会的!谁叫你们是我的老公,我要买爆你们所有的周边!都太TM帅了!”   简迪手都签酸了,粉丝限定签名1000张,等最后一张时,一抹亮的大红长发出现在他眼前。   众人都认出这是褚恒。   “恭喜啊各位,出道了!你们是音乐界的新顶流了!”褚恒嘴角咧出灿亮的微笑,他将简迪给他签的名字放在内里衣服口袋里。   周小北撑下巴,笑说:“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   池意也同意,积极地拉他入伙:“是啊,我记得你唱歌也行。”   褚恒撇嘴:“我只唱给喜欢的人听,像你们这样唱给很多人听,我做不来,我会害羞。”   “我呸!你还害羞?当初是谁在KTV里当麦霸?”周小北反驳道。   褚恒无视他,问简迪:“小迪,我能不能占用你的一点儿时间?”   简迪看向史云,史云说:“去吧,既然是朋友,应该没多大事,但是20分钟后要回来。”   周小北眼珠子转个不停,对池意他们说:“走,我们跟上去,看他搞什么。”   褚恒本想拉简迪的手,但他发现简迪对这种亲密的行为愈发抗拒。   一点儿也不像以前。   褚恒将他带到一个宽阔的广场,他嘴角清笑,眼神格外认真:“简迪,恭喜出道!我要送给你一份不一样的礼物。”   褚恒打了一个响指,出现在简迪眼前的是汪洋肆意的玫瑰花海,热烈鲜红的玫瑰,铺满整个广场,花朵的芬香,吸引无数来来往往的人。   “靠啊!他居然做这种事!”周小北似乎有些忿忿不平。   “对啊,简迪现在是公众人物,又不是普通人,搞这么隆重,还在这人满为患的广场,万一被拍到怎么办?”池意担忧。   褚恒笑笑说:“小迪,你看到的有9999朵玫瑰,还有一束在我怀里。”   他靠近简迪,将怀里一束璀璨的玫瑰,赠给眼前钟意已久的男孩。   简迪没接过这最后一束玫瑰。   “恒哥,我不想要。”简迪鼓起勇气和他对视,他天性很难拒绝别人,但这种事,他必须拒绝,“这束玫瑰,你留给别人吧,我不合适。”   褚恒默默地深吸一口气,装作很自然的样子,明明很丧,却故作轻松:“小迪,我又错了,对不起,太冲动了,因为真的替你高兴,我一直都知道你想成为一名真正的歌手。”   周小北冲上前,挡在简迪身前:“褚恒,行了,你搞这么大场面是要干嘛,万一被别人拍到了怎么办?”   简迪摇头,说:“走吧,时间也差不多了,该回去了。谢谢你,恒哥,我先走了。”   褚恒目送他远去,握在手里的玫瑰,那么烈,却那么冷。   他知道,爱情不能勉强。   他回想起第一次遇见简迪,那时候简迪才12岁,和绝大多数北都市爱玩音乐的少年不一样,他质朴自然,明亮的黑色眼睛,是一望无尽的天真烂漫。   一种想要保护他的想法,在褚恒心里生根发芽。   他想像如呵护一颗明珠一般,将可爱漂亮的他,护在手心里。   尽管被拒绝,他也不气馁,他会不改初心,一直守护他。   〔北都之光〕电视台的舞台演出效果反响热烈,粉丝投票直接干到了第一名,与第二名形成了巨大的断层。   一周后,浪腾安排他们参加〔北都之光〕的采访。   五个男孩笑着和现场、屏幕前的人打招呼,不管是现场粉丝的尖叫,还是屏幕弹幕的密密麻麻,都无一不说明他们人气之高。   主持人妙趣横生问了他们很多问题。   你们当中谁最小呢?   周小北抢答:简迪,他才18岁。   主持人继续问,那你们谁最大呢?   周小北瞥向许决:他。   镜头推向许决,酷冷的他说:我今年22岁。   主持人笑笑说:不大,好小啊,不像我,马上奔三了,还从事采访这个高危工作。   现场的人一阵笑声。   主持人问,你们知道谁的人气最高吗?   池意举手,我知道。   主持人问,哪个?我看你猜中没?   池意指着闻心说,他。   周小北不服道,明明是我。   现场一片笑声。   主持人说,你们都猜错了,答案在大屏幕上。   简迪以断崖式的票数成为最受欢迎的歌手。   周小北哭丧脸,看来我的粉丝还不够给力啊。   弹幕上马上打字:北北宝宝,妈妈马上卖房给你拉票。   主持人问,你们谁用一个字或者一句话说说队友的性格?   按照座位次序,从左到右分别是许决,周小北,简迪,池意,闻心。   许决说,周小北是一个话痨,天天有说不完的话。   周小北说,简迪是一只乖巧又勤奋的小白兔,喜欢看书,练琴。   简迪说,池意是温柔的做饭达人,会做各种不同的饭。   池意说,闻心是一个面瘫脸,只会板着脸说教,不过他力气很大,可以扛起三桶水。   闻心说,许决是冰山,虽然是队友,我跟他都没说上三句话。   主持人笑笑,听着蛮有意思的,我们粉丝朋友对你们了解得也更多了。   接下来是综艺里常见的游戏环节,到最后随机抽取现场10个粉丝上台互动。    第77章   采访节目足足进行了三个小时,结束时,已是夜间十点钟。   出演播间,简迪在转弯处看到一个黑色身影,莫名的熟悉。   他揉了揉略显疲惫的眼睛,找了个借口,假装上卫生间,一路跟着那个黑色身影。   直到出大门,他才跟上那个身影,看清楚原来是林易。   如果是林易,那么说明那个人也会在。简迪心跳得很快,他迈开步伐,跟上林易。   果不其然,在不远处,一辆黑色迈巴赫优雅地停靠在路边。   简迪东张西望,试图寻找那个人。   “简迪,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极其动听的声音渐次传入耳膜,简迪回过神,一个挺拔而又让他心动不已的身影,赫然在他左侧站立。   “傅总。”简迪按捺心中的激动,礼貌又害羞地向他问好。   傅朝身着咖啡色长风衣,内里穿了一件白色薄衫,黑色裤子宽松。   今天的他看起来不似往日悲伤,略有精神。   他温和地朝简迪望去,难自禁向他靠近。   只因眼前这个漂亮的男孩,和白楚之是如此的形似。   尤其是他穿白色衫衬的模样,小小的一只,羞怯的眼眸闪动惹人怜爱的星光,长而浓密的睫毛忽闪,如流星飞越夜空,美不胜收。   晃得傅朝迷了眼,误觉时光倒流,以为哥哥还在。   “傅总?”   简迪无法抗拒他的靠近,极力压抑内心的惊颤,小声喊着他。   “简迪!”   一声叫嚷打破了他们之间若有若无的牵连与情绪波动,原来是经纪人史云看他不见,到处寻他。   “傅总。”史云看傅朝也在,低头向他问好。   傅朝问:“接下来,他们还有行程吗?”   史云回:“傅总,这是今天最后一个活动,明天下午有一场小的演出。”   傅朝拧眉,半天不语。   周小北一行人趴在大厅,远远地看着他们三个人。   周小北不禁好奇:“我靠!怎么傅总也在这里,他不会专程来看我们的采访吧?”   池意撇嘴:“好歹他也是我们老板,看看我们怎么了,看你大惊小怪的!”   周小北吐舌头:“对对对,你说他日理万机的一个大老板半夜跑过来专门看我们采访?”   闻心呵斥住周小北对池意的阴阳怪气,池意憋笑,白了周小北一眼:略略略,嘿嘿,哈哈。   这给周小北气得黄毛都炸开了,他叫嚷:“有奸/情,大大的奸/情。”   半晌,傅朝对史云说:“你先带他们回去,我找简迪有点事。”   “是,傅总。”   简迪一言不发地跟在傅朝后面,他偷看他的背影,心里洋溢难以言语的快乐。   “你先回去。”傅朝命令林易。   “你想和我一起,还是回去?”傅朝问简迪。   “我想和你一起。”简迪毫不犹豫地回,他对上傅朝眼眸的那刹那,脸色通红地又低下头。   “那走吧,我带你去散步。”   “简迪,你坐这里。”傅朝让他坐副驾驶的位置,他躬身,亲自为他系安全带。   这让简迪受宠若惊,傅朝身上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他拘谨地坐好。   车行驶在路上,傅朝主动打开话题:“今天采访,你们都说了些啥?”   简迪如实地告诉他,傅朝边听边开车。   “想听歌吗?”傅朝拿出白色耳机,塞在手机上,右侧耳朵塞了一个耳塞。   “想。”简迪接过左耳耳塞。   因为耳机质量好,传音效果极佳,哪怕只有一只耳朵戴上,那音乐仿佛刺穿颅骨,敲击每根神经。   然而这音乐对他来说却又如此熟悉,那年他孤身一人站在长明街,在北都格林广场天河桥,一时情绪狂涌,连本子都来不及拿,将脑子里的音谱狂写到衣服上。   于是就有了那一首《四月诗》。   原来当年林易是为这个人买断了自己的曲子。   他的耳机单曲循环,竟然是自己年少时作的音乐。   如果这不是命中注定,那什么才叫命中注定?   简迪闭上眼,努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哪怕这个人与自己咫尺之间,闭上眼,那双饱满充满悲伤的桃花眼,依然让他心悸不停。   正如第一次见他,他的黑白分明的眼睛,就那么坦诚直直地看着自己。   很多次,他都觉察出,傅朝对自己那份独特的关心,连自己生病这样的事,那个人都知道。   那自己的心呢,他也能看到吗?   简迪扭头,看向傅朝。   傅朝温声说:“马上到了,你累了吗?”   简迪摇头:“傅总,我不累,因为你在我身边。”   这样说,他应该知道自己的心思吧。   已经很大胆了。   迈巴赫停在一处湖边,这里是北都市最大的内陆湖,名叫『思君湖』。   夜间人烟稀少,非常安静,平静的湖面泛着粼粼月光。   傅朝将外套脱掉,披在简迪身上。   简迪想拒绝,傅朝手在他肩膀上按住:“听话。”   两个人沿着湖边小路散步。   前方有一个卖烤红薯的小摊,傅朝上前买了两个红薯,递给简迪一个。   温热的红薯弥漫浓郁的香味,傅朝小口吃了起来。   简迪也用小勺子,挖开红薯烤得金黄的内里,细细咀嚼。   傅朝吃着吃着,眼泪控制不住地流下来。   他不知道原来气味会和人一样,刻在骨子里。   一年前,白楚之还在时,他们也一起这样吃烤红薯。   “傅总,你怎么了?”简迪拿出纸巾,给他擦眼泪。   “我好想你,哥。”不知是不是泪水模糊了视线,眼前这个人不是白楚之吗?傅朝情难自禁,他手轻擦简迪的嘴角,“哥,你这里沾了红薯碎沫。”   傅朝将他嘴角的碎沫,含在嘴里,吞咽下去。   他牵起简迪的手,在寒风中抱住他,气息滚烫,在他耳边道:“哥,我们回家。”   “傅总?!”简迪的声音也和白楚之相似,唯独说话的内容,不一样。   傅朝回过神,他紧抓头发,面色苍白,对简迪说:“抱歉,我刚刚精神不太好。”   他已分不清现实与想象,最固若金汤的理智,只要触碰到心底最柔软的哥哥,一切都如洪水吞噬大地,彻底击溃堤坝,不复存在。   “我送你回去吧。”傅朝收拾好精神。   许决在阳台,默默地注视从傅朝车里下来的简迪。   简迪坐电梯上来,经过走廊,被突然出现的人影吓了一跳,原来是许决。   简迪关心地问:“这么晚了,你还没休息吗?”   许决收敛充满恶寒的目光,淡淡地回:“我刚刚睡不着起来转了会儿。”   简迪木木地回到房间,洗完澡躺在床上。   方才傅朝哭泣的样子,让他既震彻又心疼。不过他也同时充满了好奇,他为什么哭,为谁而哭?   他摸自己的脖子,傅朝唇边的气息,好像还停留在上面。   他不由得脸变得又红又烫。   -   凌献音已经成为北都市炙手可热的女歌手,浪腾也给了她大量的资源,每天微博上的热搜前五必有她。   营销热词包括:   肤白貌美大长腿#凌献音   18岁出道的唯一女歌手#凌献音   凌献音#练歌练到凌晨   努力不会被辜负#凌献音   太瘦了宝宝体质,好心疼#凌献音   ……   她也很争气,粉丝量也是成倍成倍地增长。虽然热度比不上男歌手詹离、男团『FREE』,不过她也没有刻意跟他们比,对她来说,顺利出道就已经相当于实现了梦想。   公司给她安排的行程表也是满满当当,经常跑完一个地方又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好在她年轻,精力旺盛,适应得快。   这天中午她正在化妆室里补觉,等会儿下午还有一场综艺要录制。   她得抓紧时间休息。   化妆间其他人有的在椅子上横躺,有的在桌子上趴着,有的在轻手轻脚地收拾东西。   忽然,急促的脚步朝这里奔来,门被轰然推开,刺耳的声音吵得每个人都下意识睁开眼。   “凌献音,臭婊/子,去死吧!”   尖锐的骂声从闯入者的喉间愤怒地发出,这是一个长得很高却又很瘦的女人,中分披肩黑发,肤色白皙,五官端正,说不上漂亮,但也不丑。   “潘姐!”有人叫女人的名字,表情惶恐,“你别冲动!”   女人名叫潘奈,她冷冷地道:“今天不是她死就是我活!”   凌献音惊醒,她还未来得及发声,便被潘奈猛地一把推到在地上,用脚踩在她的腹间。   凌献音痛苦地爬起,潘奈从口袋里拿出一小瓶溶液,狠狠地盯着凌献音,狂喝道:“我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众人都被吓坏了,因为潘奈反应太快,一瓶溶液迅速被开盖,毫不犹豫地朝凌献音脸上泼过去。   一个男人猛然用力捏住潘奈的手腕,瓶子被摔碎在地,浓硫酸与地面发出噗呲的激烈响声,顿时地面被腐蚀得坑坑洼洼,触目惊心。   这样的毒水,要是浇在人的脸上,后果可想而知。   惊恐的凌献音被赶来的左明抱在怀里,如果他再迟来一秒,凌献音的脸,必然会被腐蚀得千疮百孔、面目全非。   “明总。”凌献音刚刚被潘奈用高跟鞋踩踏的腹部疼痛不已,她的额间冒出细细的汗。   “快叫苏常远过来。”左明命令卫宣。   “好的,明总。”卫宣屁颠屁颠地应答。   其他的人纷纷围过来,将潘奈束缚住,不让她多动弹。   不一会儿,苏常远赶了过来。   “明总,先让他看看你。”卫宣注意到左明的左腿裤子被硫酸烫出一个细小的洞。   “先看凌献音。”左明不容置疑道。   左明扶凌献音到休息室平躺,他让卫宣看住潘奈,其他的人则是各自闭嘴,自行回去工作。   苏常远为凌献音开了化瘀止疼的药,凌献音吃完药平躺休息,疼痛减轻了许多。    第78章   凌献音醒来时,休息室空无一人。她想起今天发生的事,不明白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恨她,这么多女人像毒妇一般,不仅在背后咒骂她,还要当面害她?!   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一个个的要那么恨她?!   腹间传来持续的疼痛,她用手轻抚淤青的肌肤,减缓痛感。   她蜷缩身体,无力地将自己抱住,眼泪忍不住从眼眶掉落。   今天要是没有左明将她护住,她恐怕不仅脸会被毁容,这一生都会被毁。   明总。她细细地呢喃他的名字。   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有一把跟随自己多年的旧吉他。   刚刚左明将她抱住的时候,她情绪翻涌,委屈地在他宽阔温暖的怀里,安心而又默默地躲避外界对她的没由来的伤害。   他宽阔的胸膛那么滚热,他的手有力得如握有万钧之势,将她牢牢护在怀里。   在他怀里,她很安全、安心。   她匆忙站起,走到屋外,看到卫宣,急忙问:“明总呢?”   卫宣面无表情:“在办公室休息。”   她不由分说,来到左明的办公室。   左明在内间的大沙发上,卧躺。   凌献音轻轻地靠近他,瞧到他的左脚裤腿挽起,结实白皙的男人脚踝处,贴了白色纱布。   那是刚刚苏常远为他处理被灼伤的地方。   凌献音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一个高高在上,威严又英俊的总裁,会因为保护自己而受伤。   从来没有一个人,会为自己这样舍身。何况像他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一司之主?   从被浪腾录用,到在浪腾出道,这一切,都和眼前这个男人密不可分。   凌献音想,要是没有他,她说不定此时在哪个酒吧厮混、飘荡,然后孤苦地一个人结束无聊又无趣的生命。   “明总?”凌献音如蚌里含珍珠,小声喊他。   左明微微睁眼:“献音,你怎么来了?”   凌献音情绪激动,海藻般蓬松的粉色长发扑在左明背上,她哭泣,感动地说:“明总,你为我受伤了?!”   左明爬起,双手扶住她哭得抖动的身体:“小事,你别放在心上。下午的综艺,你不用去了,休息好再说,我已经吩咐你的经纪人对接好了。”   没想到他为她顾虑如此周全,她蓦然想起之前在酒吧驻唱打工,哪怕是高烧,也不能休息,被老板一顿臭骂后,依然得带病工作。   她一下子扑在左明的怀里,小手死死抱住他:“明总,你对我太好了!”   左明推开她:“献音,你先去吧,我想休息。”   “好,那我不打扰你了。”凌献音只得恋恋不舍地离开。   左明打开手机,收到了梁思影给他发来的一张照片,是西云广袤无垠的沙漠。   梁思影:[明哥。你在干嘛?]   左明:[我在对着你的照片撸管。]   梁思影:[……少撸点,肾会废。]   左明:[不撸也行,找别人实战。]   梁思影:[不准去!!!你答应我的不找别人!!!]   左明:[逗你的,小乖猫。好好拍,年底拿个影帝给我看看。]   梁思影:[我尽力。]   左明:[戚长鸣这部片子十分难得,你要珍惜,不要尽力,要全力以赴!]   梁思影:[好,明哥!我答应你!]   左明:[乖孩子。]   三天后,左明办公室。卫宣带着憔悴的潘奈来见左明。   左明冷冷地盯着她。   潘奈沮丧地勾着头,像浑身爬满了蚂蚁,极其不自在。   左明吸了一口烟:“上次你打凌献音的事,我已经放过你,你那么想置她于死地吗?”   上次在茶水间一起辱骂凌献音的三个人中,潘奈也在其中。   潘奈眼睛通红,她不甘地承认:“明总,我恨她恨得要死!”   左明面色沉稳:“你嫉妒凌献音比你火?”   潘奈冷漠地哼了一句:“明总,她们都在传是你偏心,让她一个普通歌喉的人仅仅几个月就出道,还给她那么多资源。”   左明翘起二郎腿坐在沙发上,不以为意:“我偏心,又如何?”   潘奈紧抿住嘴唇,眉头紧皱,她委屈地嘶吼道:“明总,你为什么要这样偏心,公司里哪个歌手不比她天赋高、肯努力、训练久,为什么是她有那么多资源?我不甘心不服气!”   潘奈出道比凌献音早,但她15岁就进入浪腾做练习生,直到22岁那年,她才被浪腾推出去。   虽然出道,但效果也只有最开始的那波热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不温不火,逐渐被大众所淡忘,也被公司遗忘。   最为可怕的是,她的年龄越来越大,娱乐圈不管演戏还是唱歌,就是吃青春饭的,过了这村就没这店,她肉眼可见地看着自己的青春不断逝去,却无能为力。   在凌献音身上,她感到深深的不公平,她嫉妒她出道早,歌喉那么普通,却被公司力捧,还有那么多脑/残粉丝无脑护着。   公司里的流言蜚语早就传开,说她是被明总包/养了才有那么多资源!   左明将烟头熄灭,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潘奈,知道上次我为什么独独放过你吗?”   潘奈抬眼,疑惑地摇头。   “因为我觉得你至少是不一样的,你性格高傲,怎么也会想着残害一个小女孩?”左明说,“世界本来就不公平,你当时进公司的时候,那时候规则制度没有改变,所以你做练习生时间很长,但你能出道,也属于很优秀。可惜,火不火,有时候真不是人能左右的,你觉得如果我给你比凌献音更多的资源,你会比她火吗?”   潘奈咬紧嘴唇,无奈地叹口气:“我、我不知道。”   左明:“其实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何必骗自己。”   潘奈双手捂住脸,啜泣:“我比不上她。”   左明递给她纸巾:“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今年应该27岁了吧。”   “满27岁,快28了。”   年龄问题如一把锋利的刀,割在潘奈的心上,滴血地疼。   过了半晌,左明问:“今后你打算怎么办?”   潘奈:“明总,本来我已经打算与她同归于尽,没想到误伤了你,对不起。”   左明:“你带的硫酸浓度较低,要是很高的话,我估计我左腿已经废了。”   潘奈跪在地上,放声大哭:“明总,我不是有意害你的。我一直很敬佩你,你是我们浪腾的荣光,也是我们的榜样。只是我活得太苦了,心里也变得阴暗无比。”   左明让她起来:“你出去散散心吧,我给你放假,你出国转转,调理好情绪。”   潘奈以为左明会严厉地惩罚她,会把她一脚踢出浪腾。   在北都市,若是一个人被赶出浪腾,那么基本上没有星途。   连浪腾都扶不起来,何况是其它的小公司呢。   潘奈如蒙大赦,她感动得痛哭流涕,想起来好后悔拿硫酸泼凌献音,她完全被无理由的愤怒冲昏了头脑。   左明说得没错,她需要出去,短暂地远离娱乐圈,到一个很远的地方看看不一样的风景,调整心态。   夜间,卫宣开上一辆红色保时捷,从北都市中心出发。   后排坐着潘奈。   “你先休息会,去机场要1个半小时。”卫宣说。   潘奈拿出橘子味蒸汽眼罩,戴在眼睛上,安然地闭目养神。   过了很久,车还在开。潘奈脱掉眼罩,透过车窗,看见外面一片黝黑。   这是去机场的路吗?她疑惑,看看手机上的时间,从夜间7点钟出发,按理说应该8点半就能到,怎么9点外面还这么黑?   潘奈问:“还没到吗?”   卫宣:“到了,马上送你上路。”   潘奈觉察到不对劲,她问:“你什么意思?!明总让你送我到机场,你在干什么?!你到底开到什么地方了?!”   卫宣一个刹车停住,潘奈拼命敲打窗户:“你快放我出去!”   卫宣露出幽暗的一笑,他打开车门锁。潘奈逃出来,但周遭黑暗无比,是一个很荒芜的地方,甚至一个灯都没有,她只能凭着感觉慌乱地奔逃。   卫宣如猎杀动物,不慌不忙,成竹在胸。   他用手绢细细地轻擦黑色手/ 枪,对准潘奈,扣响扳机,一颗子/ 弹正中潘奈的大腿。   “跑啊,怎么不跑啊!?!”卫宣脸色恐怖,死命地狠拽潘奈的头发,“他妈的,你敢伤我的主人,现在我就让你加倍偿还!”   说罢,他连朝潘奈左腿射/两 /弹,钻心的疼痛让潘奈扭动如蛆虫,痛苦难耐,求死不能。   “女人就是天生的贱/货,让你死算是便宜你,要不是主人对你松口,我会让你知道真正地狱的滋味。”   卫宣脚在潘奈的脸上狠狠践踏,随后愤恨般地将枪/ 里的子/ 弹全部打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女人身上。   女人浑身裹满了猩红的血迹,脸上脏污不堪,鼻子都被踩成一团烂肉。   潘奈死的时候,眼睛还睁着。   “去死吧垃圾!”   最后一颗子/ 弹打在她的眼睛上,一柱高的热血喷在卫宣惊悚至极幽暗无比的脸上。   他又拿出小刀,泄恨地在已死得透透的尸/体上,不停地刺,嘴里也在不停地咒骂,仿若一个神经质的疯子。    第79章   夜晚,北都市最具有文艺格调的长明街,此处灯火长明,年轻人载歌载舞,充满青春气息与热闹烟火。   街角尽头是一个干净空旷、散发清香的花店。   花店的名字叫『就忘了吧』。   从花店里面走出来一个女人,她是花店的主人颜清。   她身穿黑色衣服,将骨架细小的身体包裹得密不透风。   薄密而细的黑色头发用白色绳子箍得很紧,梳成一个低马尾。   头发紧紧贴在头皮上,仿佛被打蜡,油光锃亮。   花店外停了一辆黑色的车,开车的人是林易。   林易打开车门,颜清坐在后排。   她面色肃重,眼睛弥漫分明可见的怒气与悲怆。   傅朝告诉她,杀害她丈夫戴忘的凶手已经被捉到。   今天晚上,她要手刃害死丈夫的凶手!   林易将车停在酒店〔花朵之蓝〕外面。颜清跟上林易,往里走,来到离〔花朵之蓝〕千米之外的另外一栋建筑。   来到地下负三层,这里装修风格暗黑,墙壁幽暗,整体显得肃穆沉重。   林易让颜清待在一个小房间,这是一个主厅的侧面房间。   林易打开小房间的门,细密的网格门,可以看到主厅的一切。   “外面的人看不到里面,等会傅总让你出去,我会带你出去。”林易解释说。   “好,我会耐心等。”颜清口气坚定,都已经等了三年了,她也不怕没有耐心等这区区片刻。   主厅里,傅朝坐在主位,林易站在他右侧。   过了一会儿,庄合光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颜清透过网格门,看清楚这个男人的面孔如此熟悉,这不是戴忘的好朋友葛辰吗?   难道……?   她心里忐忑,不敢再揣测下去。   葛辰身形修长,面容普通,黑色头发中分,穿一件很薄的灰褐色夹克衫。   他目前是北都市艺术圈最年轻的名画家,火得发烫,一幅画往往拍卖价以亿作为计量单位,身价水涨船高。   随着名气大噪,他的画作也如洛阳纸贵般,被北都市富豪圈奉为艺术上品,争相竞夺。   葛辰见到傅朝,躬身向前,保持微笑,伸出手:“傅总,久仰大名,今天终于见到本尊了。”   傅朝起都没起来,冷冷地瞧他,这让葛辰一脸尴尬,真是热屁股贴冷板凳,没个响。   “这个人,你知道吧?”   随着傅朝说话,庄合光拿出一张照片,呈现在葛辰面前。   葛辰大吃一惊,随后又恢复镇定:“这个人我知道,是戴忘,之前在我们画画圈里很有名。”   傅朝蔑视地一笑,他用眼神示意庄合光。   庄合光会意,拿出一段录音,音量调得很高,开始播放里面的对话。   「孙总,我认识一个人,他长得倒是很俊,可能对您的胃口,您要不要瞧瞧?」   「哦,你可不要骗我,否则你知道后果的。」   「怎么可能骗您呢,正好他马上要来办画展,我到时候安排你们一起吃个饭。不过嘛,我得事先提醒您,他性子有点烈。」   「哼,贞洁烈男?老子最近最爱这口,玩完了直接弄死,哈哈哈哈哈~」   一个男人的语气谄媚到卑躬屈膝,另外一个男人的语气妖邪入髓,残暴无比。   傅朝居高临下,翘起二郎腿,手撑住脑袋,冷厉道:“戴忘办画展那天,是你安排他和孙宜一桌吃饭,你知道戴忘肯定不会妥协,你也深知孙宜气量狭小,被拒绝后,孙宜必然怒火中烧,你不断给他添油加醋,煽动他的情绪,导致孙宜气不过,一路尾随戴忘,将他撞死。是不是?”   葛辰被震惊得哑口无言,傅朝说的每一句话都是铁板事实,每一个字都纤毫毕分地将他的罪恶,揭露得一丝不漏。   他冷汗直下,沾满了衣襟。他转着眼珠,左右打量,忽而一个箭步,想要逃跑。   庄合光上前三下五除二将他按倒在地,召唤两个黑衣保镖将他用绳子捆起来。   葛辰被严严实实捆成了粽子,动弹不得。   傅朝说:“带她出来吧。”   林易俯首听令,将颜清从侧间小屋带了出来。   葛辰看到颜清,更是吓得脸色苍白,直接跌坐在地上。   颜清发疯地朝他怒吼:“你为什么要杀他啊??!你们不是好朋友吗?!到底为什么啊?!”   葛辰头埋得很深,忽而冷笑起来,他狞着猩红的双眼盯向颜清:“为什么?!还能为什么,我就是想让他死!”   一个剧烈的巴掌落在葛辰脸上,颜清愤怒十足:“我看你应该去死!你凭什么剥夺我丈夫的生命?!他究竟哪里得罪你了,你非得用这种龌龊手段杀他?!亏他还把你当成好朋友!”   葛辰冷笑不止,扭曲的脸青筋暴露:“颜清,说真的,你的名字好听,你的人也好看,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你了。再看看戴忘呢,又长得俊,像你们这样的才子佳人,惺惺惜惺惺,真难得啊!”   “有时候我会邪恶地想,为什么站在你身旁的人不是我呢?自从有了这个想法,我便疯了!”   “戴忘多么聪明,那么年轻,画画却那么厉害。看到他画的《深坠》,我生平第一次体味到努力在天赋面前,真的一文不值。我崩溃了!如果他还活着,那么如今在艺术圈享有鼎鼎大名的应该是他,而不是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完美了,完美的长相,完美的女朋友,完美的天赋,完美的人生!我要破坏他,我恨这样完美的人!”   葛辰已经意识到逃不出去,索性直接了断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他癫癫狂狂,又是哭又是笑。   颜清也冷笑不止,她猛拽葛辰的头发:“所以,你嫉妒他,却又超不过他,便想杀了他?!唉,真的,你这种人真的可悲,一辈子活在别人的阴影下,一条可怜虫!”   她从黑衣内里抽出一把刀,拔掉刀鞘,明亮狭长的刀面,深深晃了葛辰一眼。   “今天,算是我的祭日了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葛辰笑中带哭,身体颤抖得哆哆嗦嗦。   颜清举起刀,愤恨的眼睛瞪着他:“我现在听见你的声音就烦,看到你的脸想吐!”   她可悲地想起,就在戴忘死后不久,这个伪君子还假惺惺地跑过来关心她,帮她操持戴忘的丧事。   那时的她内心脆弱,精神时常崩溃,葛辰假模假样地安慰她,时不时从她口中套取戴忘生前跟她说过的一些绘画灵感。   想必,这种小人能混上如今的地位,也是靠窃取那些灵感吧。   戴忘死后,还要被这条可怜虫利用!   颜清紧握锋利的刀,毫不犹豫地刺进葛辰的身体。   丝毫不差,正中心脏位置。   没有长久的练习,不可能一次性准确无误刺进。   葛辰倒在血泊中,彻底死透。   傅朝让林易扶颜清到边上坐着,接下来还有一个人需要处理。   庄合光命令黑衣保镖将五花大绑的孙宜带进来。   孙宜被毫不客气地砸在冷硬的地上,他瞧到一旁满身是血的葛辰,不禁怕得扭动身体,想要逃离这可怕的地方。   庄合光将他嘴上的胶带撕裂下来,疼得他直叫唤。   “他妈的,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敢绑我?!啊?!告诉你们,识相点,赶紧放了我,本大爷会饶你们的狗命不死!”孙宜骂骂咧咧。   黑衣保镖眼冒冷光,用脚如踢死鱼一般,将他往前踢去,一个人赫然出现在他眼前,吓得他如公鸡打鸣,尖叫出声。   “操啊!傅朝!你是傅朝?!他妈的!!!”   孙宜的表情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惶恐。   在北都市,他最怕的人就是傅朝。   他是埋在心底深处难以磨灭的梦魇。   “怎么,不认识我了?”傅朝极美的脸露出如恶魔般邪恶的笑。   多年前被傅朝暴打的噩梦似乎又在撞击孙宜的脑袋,让他百爪挠心,痛苦不堪。   孙宜无奈地大喊大叫,挣扎着:“傅朝,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绑我?!快放了我!”   傅朝嘴角弯出一抹冷笑:“前几年,你在KTV冒犯我哥的事,我到现在还记得,你不会忘了吧,当年要不是我哥他善良,劝我放过你,你如今哪有命跟我叫?”   孙宜冷汗频出,但他仍抱有幻想,他说:“你不会不知道我爸是谁吧?你敢动我吗?!”   傅朝毫无在意,他悠哉地抿了一口红酒:“我当然你知道你的废物爹是谁,不就是公安局副局长孙宪?”   孙宜好像松了一口气:“你知道就好,你敢动我吗?”   “你倒是挺能叫,别人不敢动你,而我,偏偏就能,怎么样,服不服?”傅朝眼神睥睨,面色冷峻,如审判之神,尽显王者之傲姿。   他悠然地晃着黑色皮鞋,修长的腿,换了一个姿势坐在沙发上。   “我操/你妈,傅朝!你不怕我爸找你报仇?!”孙宜仍在作最后挣扎。   “我太怕了,怕得不得了。”傅朝语气嘲讽,“你赶紧让你的废物爹帮你报仇吧。”   说罢,傅朝缓缓站起,庄合光递给他一个文件夹。   傅朝翻开文件夹,细数孙宜犯过的罪行:   奸/杀不满14岁女童6名,猥/亵/ 虐/杀不满12岁男童4名,囚/禁杀害成年女性3名,撞死行人7名。   他将文件夹狠狠地砸在孙宜脸上,疼得孙宜哇哇乱叫。   “这些都是近些年你在北都市犯的罪,还有外市的没统计,像你这样的人/渣,早该去死!”   傅朝伸出右手,林易将一把黑色手/ 枪放在他手心。    第80章   傅朝如踩粪土,硬/挺的皮鞋无所顾忌地踩在孙宜抖得可怕的胸上:“这里一共有20发子/弹,打你20个窟窿不过份吧。”   眼看他居然来真的,孙宜慌得不得了,他蛆动沾满血迹的身子,扭动得十分卖力,脑袋贴在傅朝的黑色西服裤脚处:“傅总,咱们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求求你了,你要什么我都满足你。”   傅朝目露凶光,白洁修长的手指摩挲枪/柄,语气冰寒:   “我要你的命。”   孙宜被吓得放声大哭,他伸出舌/头/狂/舔傅朝的黑色皮鞋,不断地卑微哀求他:“傅总,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当您的狗好不好,放过我,不要杀我,求求您了,我不想死啊!”   “如果我因为你的乞求放过你,那岂不是显得我很善良?”傅朝美得极丽的脸,露出甜美又邪气的笑,“我可不是什么大善人,别搞错了。”   “不要啊!——救命啊——”   孙宜苟延残喘,拼命向门口爬去,鲜红的血迹,被拖行一地。   傅朝面无表情,扣响扳机,一颗子/ 弹打在他的脖子,顿时鲜血狂涌,将孙宜的脸涂抹大片血腥。   20颗子/ 弹如同20个被冤死的魂灵,发疯地将孙宜敲骨吸髓,直击他身上的每一处要害,疼得孙宜直翻白眼,命丧当场。   孙宜的尸/体被送到公安局副局长孙宪家门口,一大早上佣人被吓得发出了旷世女高音般的尖叫。   孙宜的母亲吓得泪如雨下,嘴里不断嚷嚷着:“我的儿啊我的小宜啊!”   孙宪紧皱眉头,他拿起盖在孙宜尸/体上的一张白色宣纸,上面的毛笔大字遒劲有力,笔划分明,力透纸背:   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傅朝留   他心烦意乱,让身边一直哭天抢地的婆娘闭嘴。夜晚,他让手下心腹将孙宜偷偷埋在荒郊野外。   孙宜母亲不满地大声斥问:“这可是你儿子啊,你为什么不找这个傅朝报仇啊?!是他杀了小宜啊!”   孙宪不耐烦地呵斥道:“你他妈闭嘴!你们娘俩儿少给我添堵,我就谢天谢地了!你知不知道孙宜杀了多少人?!都怪你这死婆娘把他宠太坏了!我老早知道有这么一天,他死了也是好事,免得拖累我。”   孙宜母亲气得发疯,尖锐的指甲冷不丁在孙宪脸上乱划,一下子留下了几道锋利的血迹:“姓孙的,你还是不是人?!这可是你的亲生儿子啊!你居然说他死得好?!天杀的东西!我今天跟你拼了,反正小宜死了我也不想活!”   “他妈的,你要反了是不是?!既然你不想活,那就别活!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孙宪恶脸相向,语气暴怒,特别是一张血迹斑斑的脸,更是吓人。   他大手一紧,提起眼前这叫得炸呼呼让他耳朵疼的死婆娘,作出要打她的姿势。   孙宜母亲发泄完怒气,被他一暴吓,顿时熄了火,不敢再吭声,她只是嘴上说说而已,还是自己的命最重要。   七天后,颜清准备拆掉花店的招牌。晚间,她在店面的玻璃门上挂“暂停营业”的指示牌,从后库房搬来一个梯子。   她踩上梯子,用螺丝刀取下固定招牌的螺丝钉,全部取下后,她手捏住招牌的底座。   这是一块木质招牌,不算轻,她单手没托稳,眼看要砸在地上。   “你小心点。”   来人身形挺拔修长,一双浓眉熠熠生辉,声音如钟,给人很可靠的感觉。   “陈警官。”颜清看他一手接住招牌,另外一只手帮自己扶住梯子。   “谢谢你。”颜清下来后,收好梯子,她穿着一件极薄的白色贴身毛衫,显得很瘦,刚刚扭螺丝被汗湿的额间发丝,凌乱地飞扬。   她低头,收好招牌,并急忙地到里间换了一件稍微正式的白色外套,因为她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来,所以穿得很随便。   陈羡生注意到外面的花都不见了,又见她在拆招牌,不禁问:“你这花店不开了吗?”   颜清低头笑:“陈警官,你知道我这个花店的房租多少吗?”   陈羡生摸下巴:“多少?”   颜清:“10万一个月。”   陈羡生听了震惊无比,不过想想这里毕竟是北都市中心,又在繁华地段,也就不为奇:“所以,你是因为付不起房租不开了吗?”   颜清摇头:“不是,这块地是我的,之前出租给我的房东,将地转让给我了。”   陈羡生:“哦。”   颜清抿嘴轻笑:“陈警官,我发现你好单纯,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陈羡生:“……所以,你到底哪句话是真的?”   颜清请他屋里来坐,细白的手,给他泡了一杯浓茶:“我刚刚说的都是真的,这块地的产权在我手里,而且我也会一直将这个花店开下去。”   陈羡生察觉到她的情绪比上次见她的要好很多,不似过去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陈警官——”   “你——”   两个人同时开口问,颜清让陈羡生先说。   陈羡生放下茶杯,问:“你怎么把店的招牌拆了?”   颜清:“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一时半会儿说不清,反正你别担心,我的花店会一直开在长明街这个街角的。”   陈羡生若有所思点头。   颜清:“我最近要出去一段时间,就是旅游,我好久没出去了。”   陈羡生挑眉,颜清神情突然凝肃,她走到窗前,背对陈羡生:“那个人已经帮我找出杀害我丈夫的凶手,七天前,我已经杀了他。”   陈羡生不由得想起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北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宪之子孙宜被杀的传闻,他急忙问:“杀害你丈夫的是孙宜?”   颜清转头,直直地看向陈羡生:“还有葛辰,戴忘生前最好的朋友。”   颜清将七天前的报仇经过和陈羡生娓娓道来。   这些年戴忘的死,如一块大石头,压在她的心上,沉重得快要喘不过气。   她屡次报警,屡次失败。   就在她走投无路之时,她只能搏一搏傅朝。   她低估了蓝色蔷薇花对傅朝的意义,因为这一缕蓝花,那个人便承诺帮她。   听完颜清的叙述,陈羡生长叹一口气。他感到可悲,帮人民申冤这明明是警察做的事。   但转念一想,孙宜那种身份,警局又能奈何他吗?   他闭眼也能想到处理方式:死刑——死刑缓期——无期徒刑——减刑——减刑——直到提前出狱。   颜清的花店大约60平米,里面三个房间,最往里是库房。   陈羡生所在的是会客室,中式复古风格,黑色木架摆满了书,只有一个白色本子,安静地放置在楠木桌上。   陈羡生好奇地翻开,本子旧迹斑斑,最新的签名,依然截止在白楚之那里。   白楚之三个字被眼泪泅湿,悲伤得像一片残缺的花朵。   陈羡生问:“白楚之是?”   颜清:“是白家大公子。”   陈羡生合上本子,不解:“白家不是只有白晗一个独子吗?”   颜清摇头:“你这是被骗了,白家有两位少爷。”   陈羡生:“你怎么知道,我听都没听说过还有白楚之。”   颜清:“唉,你被洗脑了。陈警官,你想想多可怕,明明有两个人,可外界大部分都认为只有一个人。”   陈羡生不语。   颜清说:“这里面的缘由我也不太清楚。不过,这本子上的确是白楚之他本人签的,他很喜欢蓝色蔷薇花。”   陈羡生问:“这跟傅朝有什么关系?”   颜清眯眼笑:“欸,这里面的事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我怕太冲击你的三观。”   陈羡生苦笑:“你还真是神秘兮兮,这也不让我知道,那也不让我知道。”   颜清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她敏锐地观察到他不太开心,但也不好贸然问,于是起身,准备给他添一碗茶。   陈羡生目光落在她瘦而薄的背影,问:“有酒吗?”   颜清楞了片刻,随后从内室取了一瓶酒精度数偏低的酒。   她为他倾杯。   “陈警官,喻凯案的重审,我有所了解,那天我去了现场,在最后排,可能你没注意到我。”颜清主动提起陈羡生最近最郁闷的事,“那个叫晏学昕的人背景太强悍了,而且也没有特别有力的证据,证明喻凯是因为他的语言暴力而死。”   陈羡生猛然喝了一大口酒:“嗯,你分析得对,可我心里真的难受,喻凯可是一条人命啊,死的时候才23岁!”   颜清看他不停歇地喝完了3瓶,双眼通红,他想再喝,颜清拒绝,好心劝道:“别喝了,等会儿还要回去呢。”   陈羡生沉默地闭眼休憩,这个小屋很宁静,明明走出屋外是吵闹不堪的街道,里面却一点芜杂都听不见。   袅袅檀木香燃燃在空气中氤氲,陈羡生见颜清拿了三块光滑白洁的小鹅卵石在手里。   他疑惑,颜清嘴角弯起,突然冰凉的手,搭在陈羡生的手背上:“陈警官,我给你算个命吧。”   陈羡生笑说:“我还第一次看用鹅卵石算命的,不都是拿个扇子和几枚铜钱,或者写个毛笔字之类的?”   颜清站起,寒凉的手轻轻盖在陈羡生眼皮上,随后抚过他的手背,拿起鹅卵石进行乾坤巽震的方位变化。   颜清示意陈羡生睁眼,陈羡生被她的一通操作搞得不知所以。 第81章   颜清收起鹅卵石,明亮的眼眸,露出浅浅的笑意,她说:   “陈警官,你会长命百岁。”   陈羡生愕然:“……这个,我还是顺其自然吧,活这么长,恐怕在地上爬,孙子都嫌弃。”   颜清捂嘴笑,她没想到他还有这么幽默的一面。   陈羡生的手机铃声响起,是谈感折打来的。   「老陈啊,你咋哪儿啊,没看到你在局里啊。」   「我出来逛了逛。」   「哈,老陈,你是不是喝酒了?」   「你怎么知道?」   「老子是你最铁的哥们儿,当然知道了,每次你一喝酒,声音就会变得低沉,和平时一点不一样。快告诉我你在哪儿,我来接你,你不要乱动啊!」   「我在长明街街角的花店。」   陈羡生无奈地挂掉电话,因为谈感折说话声音特别大,颜清也听得一清二楚。   “看来你的这位铁哥们儿很担心你啊。”颜清收起酒杯。   陈羡生也站起:“他对我很好,我们认识也很久了。今天谢谢你的酒了。”   颜清说:“是我谢谢你,愿意听我的这些有的没的琐事。”   陈羡生从花店出来,没走50米,便迎面撞上了谈感折。   谈感折像小狗一样,细嗅陈羡生的衣领:“哇,你还好没喝多,一个人不能喝那么多,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陈羡生不知道他怎么光闻着味儿就知道自己喝了多少。   他将他的脑袋推到一边去:“别闹,我一个大男人,能出什么事?”   谈感折激动道:“你可不是一般的男人!”   陈羡生:“………………老谈,你发什么神经?”   谈感折不依不饶:“老陈,哼,不听好人言,吃亏在眼前。下次你要是再喝酒,一定得叫上我,否则,老子就和你绝交!”   一年前,当陈羡生被纪君泽赶出市局,发配到松岭区派出所,谈感折哭着说“陈羡生,赶紧回去认错,否则,老子和你绝交!”   陈羡生搂他的肩膀:“好了,我知道了,绝交哥,回去吧。”   谈感折不屑地哼了一声,对陈羡生给他取的外号非常不满意:“老陈,你是负心汉,是不,叫你负心弟得了。”   陈羡生:“……”   谈感折忽然又像小孩子一样兴高采烈,蹦蹦跶跶地在格林广场自由旋转。   “老陈,走,我带你去住北都市最好的五星级酒店。”谈感折拉着他,兴奋又快乐。   “啊?——你晚上不回去啊?”陈羡生茫然。   “不回去,我想和你在一起。”谈感折转头,清澈的眼眸可怜巴巴,“你又在这里呆不了很久,就当陪陪我,好嘛?”   陈羡生只得无奈地妥协。   谈感折带他来到『云顶之弈』,金碧辉煌的五星级酒店,装修豪奢,一个晚上就要10万。   谈感折不由分说一路拉着陈羡生狂奔,他订的是最高层,外带超级大走廊,站在这里,北都市的繁华可以尽收眼底。   “你发财了,居然住这么贵的酒店?”陈羡生还是第一次住这么贵的地方,他好奇地东张西望,四处打量。   谈感折坐在鹅毛绒的床边,双手撑在后面,看着陈羡生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傻样儿,忍不住大声笑出来:“老陈,你是不是应该谢谢我,让你体验了一把富人的生活。”   陈羡生也坐在床沿,面无表情:“谢谢你。”   谈感折故意大声说:“啥?我没听清楚。”   陈羡生扭谈感折的耳朵:“耳朵聋了赶紧去医院治治。”   谈感折翻了个白眼给他,一脸贱笑:“老陈,叫我爸爸。”   陈羡生将谈感折压在身下,像抓捕犯人双膝跪在床上,紧紧箍住他的腰:“乖孙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了,是不是?”   “操啊!妈蛋,老陈,你力气太大了,手都要被你扭断了!”   陈羡生放开他,将他一脚踢开:“滚去洗澡。”   谈感折活动被压的手臂:“还好没断,否则你会失去我这么一个给你送饭又送菜的好哥哥的。”   陈羡生不理他,转身拿衣服洗澡去了。   房间是套式的,卧室有三个,陈羡生洗完澡发现谈感折大模大样在他床上躺着。   “去你的房间睡去。”陈羡生把空调温度从15度调到26度。   “我怕黑。”谈感折揽住他,脸贴他薄薄的睡衣。   陈羡生最怕他这种撒娇式的无赖,又一次妥协:“好吧,你往边上睡去。”   凌晨两点半,谈感折摇陈羡生的身体,纹丝不动。   他轻手轻脚挪动身体,慢慢地靠近他。   他的浓眉粗犷而有型,斜斜入鬓,让人一看,就会蓦然觉得这是个很正直的人。   谈感折靠近他的左边,见他沉沉安睡,呼吸节律平稳,不由得安心。   他修长而白洁的手,忍不住落在陈羡生的眉上。   细腻的手指,温柔地抚过他的眉心。   “羡生,晚安。”   他靠在他的肩上,闭上眼,睡了过去。   一大早上,陈羡生就感到呼吸格外的沉重,好像有一座大山,把他压得喘不过气。   结果一醒,谈感折睡得四仰八叉,居然把他的腹部当成枕头,呼呼大睡起来,强劲有力的手臂搁在他胸前,怪不得昨晚上他噩梦连连,就是这货捣的鬼!   “谈感折!”陈羡生一个枕头砸向他,“以后我再不跟你一个床上睡觉!”   谈感折反手拉住他,睡眼朦胧:“说什么屁话,咱们死后,也要睡在一个棺材里。”   陈羡生:“…………一大早上的就说鬼话,呸呸呸!”   谈感折打了一个大哈欠,赖床地又翻了个身,继续睡。   陈羡生无奈,只得由他。   -   顾以安和白晗在北都市五环区的文丽街嘉和小区,为喻凯的母亲郝梅办理新房的入住手续。   原来这里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顾以安考虑到郝梅年龄大,腿脚不方便,住的楼层又太高,便有心留意了这个事。   他将这个想法告诉了白晗,白晗当机立断允诺他:“这个事情好办,我来吧。”   顾以安高兴得圈住他的脖颈,忍不住亲他一口:“老白,你真好。”   被划定的老旧小区已经被围了起来,由政府牵头、社区协调组织居民统一搬到新的房子。   顾以安通过社区的名义,为郝梅争取到了一个一层楼80平米的户型。   顾以安穿着红色马甲,拿好社区钥匙,为郝梅打开新房间,新房子水电已通,户型坐北朝南,无论是采光还是通风,都比原来那个7层楼要好太多。   顾以安将钥匙交给郝梅,这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衰老的手重重地握住他,满眼感激:“谢谢你啊,小顾!其实我本来就马上要入土的人了,也不应该享受这些的。”   顾以安认真看着她,说:“梅姨,别这样说,以后的路还长呢,我把我的电话存在你手机上了,以后有什么要紧的事,给我打电话就行。”   眼前这个年轻人面容俊朗,温暖的一笑,让她沧桑枯萎的心,好似找到了着落。   她用袖口擦发红的眼角,转身道:“好。你们先歇会儿,我出去买菜,中午一起吃个饭吧。”   顾以安和白晗忙了大半天,终于将新房里的东西摆整齐,还为这个孤寡老人添置了许多生活用品。   看白晗的额间溢出细汗,顾以安拿湿纸巾帮他温和地擦拭。   白晗扼住他的手腕,完美的唇勾出一个淡淡的笑。   顾以安发觉他的腰被他搂住。   窗外树叶簌簌飘飞,一阵烈风将窗帘吹动得高高扬起。   他们掩映在薄丝的窗帘下,彼此的漆黑瞳孔,映入对方,如乱花迷人眼。   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起,是白晗的。他轻放开顾以安,看到来电人,星眉微蹙。   “老白,谁给你打的电话啊?”顾以安见白晗接完电话后,好奇问。   “我妈。”   “有什么事吗?”顾以安不禁担忧。   白晗轻轻抱住他,摸他的后脑勺,语气温和:“没什么事,不过我得回去一趟,中午不在这里吃,晚上我开车来接你。”   “晚上我自己回去吧,你这样来来回回挺辛苦的。”顾以安着实心疼他,一个在温香软玉顶级富贵的环境中长大的贵公子,为了自己屈身,到这样一个地方,为了不相干的人处理不必要的琐事。   “听话。晚上到了我给你打电话。”白晗在他额间细啄一口,吻很轻,却烫得顾以安如羞怯的少女,心紧紧地跳动。   郝梅买了两大袋子菜回来,见只有顾以安一个人在,露出疑惑的神情。   顾以安跟她解释:“他先回去了,有点事。”   郝梅点头,将买的肉和菜分类放在厨房。顾以安也来帮忙。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郝梅问:“白晗是你的同事吧?”   顾以安想着自己还背负“刑警”的名头,他匆匆应答:“嗯,是的,我们在一个办公室工作。”   郝梅拿起案板,开始切肉:“他长得挺俊的,应该有不少小姑娘喜欢他吧。”   顾以安点头:“梅姨,你看人真准,他的确很受欢迎!不过,他已经结婚了!”   梅姨也不吃惊,慈祥地笑笑说:“以安,你也长得挺帅的,有没有心仪的姑娘啊?要不要我帮你介绍啊?”   顾以安也不掩饰:“梅姨,其实我也结婚了!”   郝梅:“真没想到,你们一个个这么年轻都结婚了!”   顾以安洗完菜,微笑道:“遇到喜欢的人,舍不得放开,于是就结婚了。”   中午,郝梅做了许多菜,都是很家常的菜,口味和顾以安的姐姐顾以萍大差不差,特别是煲的老母鸡汤,那味道好似让他重回儿童时期,好吃到不行。    第82章   吃完饭,郝梅收拾餐桌,顾以安想帮忙,却被她拒绝,她让他歇着,搬家一天已经够辛苦了,洗碗这点小事她还是能做的。   “明天是小凯的祭日,我去买点香火黄纸。”郝梅从厨房走出来,解开身上的围巾。   “梅姨,我陪你一起去吧。”顾以安说。   “唉,事事都要麻烦你,我老脸都没地方放啊。”郝梅歉意说。   “这都是小事。”顾以安和她一起出门,“明天你什么时候去看喻凯,我跟你一起吧。”   “上午九点钟。”郝梅拢了拢灰白的头发。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顾以安扶郝梅出社区门口的时候,老感觉有人跟踪他,他回头的时候,一切又很正常。   买完祭品回来,顾以安给白晗打了一个电话,说是明天要陪郝梅祭奠喻凯,让他晚上别过来。   白晗答应他说:[那好,你注意安全,明天十点钟我再来接你。]   顾以安找了一个幽静的地方,对他说:[老白,今天去社区,记不记得那个戴着帽子的女人?]   白晗会意:[嗯,你想让我调查她?]   要是白晗在他身边,顾以安恨不得死死地抱紧他,这丫的,实在又聪明又懂他。   顾以安:[可以吗?我感觉这个人平白无故地给梅姨寄送东西,其中必然有什么牵连。]   白晗:[好,这个很简单。]   顾以安:[老白,我好爱你啊,你真厉害。]   白晗:[你在那边早点睡,别熬夜睡过头。]   顾以安:[你可别小瞧我,我会定5个闹钟。]   白晗:[……我来叫你吧,明早八点钟,应该不迟吧。]   顾以安:[听你的声音,我骨头都要酥了,哪有力气起床啊,嗷呜~我好幸福。]   白晗压低声音,磁性而富有张力:[以安,明天早上等我的叫/床铃声。]   顾以安听得面红耳赤,半天他反应过来,叫/床铃声,怎么听着那么怪呢!   第二天,顾以安果然在八点钟接到了白总的“叫/床铃声”,他的声音隔着电话都那么好听,耳朵都酥软下去。   [以安,起来没?]白晗在手机那头温柔地问。   [起来了。]   其实顾某人还赖在床上,像虫子懒洋洋翻了个侧身。   [我不信。]白晗说,[你发个照片给我看看。]   [不要,我要在你心中保持完美的形象。]   这回,顾以安终于起床,他不舍地挂掉电话。   自从“失业”被白晗接到曦和居之后,顾以安算是真正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在穿书之前为了拍戏忙到凌晨三点,别说睡到自然醒,就是睡觉也是奢侈。   他洗漱完毕,简单地吃了早餐后,便陪着郝梅一起上山。   今天天气不算特别好,淡薄的灰云笼罩在天空,还好没有风。   顾以安招呼一辆小车,把他们送到山脚。   “喻家人都在这个山头埋着。”郝梅说,顾以安扶着她前行。   这座山不高,路面平坦,看情况应该是个公共的墓地,一眼望去,白色墓碑此起彼伏地毗邻而立。   走了约半个小时,郝梅穿过一片杂草,颤颤巍巍地将黄纸、苹果、烧鸡、酒拿出来。   冷风吹过树梢,顾以安回头张望时,一抹身影吸引他的眼球。   “小凯啊,妈来看你了,你在下面过得怎么样了?我每年都会求佛,保佑你下辈子投个好胎……”   随着一沓沓黄纸燃烧殆尽,郝梅打开白酒,浓墨重彩地挥在坟头。   一位母亲的眼泪,从污浊的眼里,滚滚而出,比地上的白酒更为炙烫。   顾以安上前扶住郝梅。   “唉,以安呐,我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以后我死了,帮忙把我也埋在这山里,好让我们在地下有个团聚的时候。”郝梅忍不住抽泣,“我这糟老婆子的命也太苦了,你不知道啊!唉~现在年龄越大,活得越没盼头。”   顾以安心里也很难受,喻凯案重审无非是在原本溃烂的伤疤上添一层厚盐,结果让郝梅更加绝望。   晏学昕仍居高位,毫发无伤。   顾以安轻拍郝梅的背,说了一些鸡汤似的好话安慰她。   将郝梅送回家,出社区门口,一个人,深情地凝视他。   顾以安认出是白晗,他快步跑到他跟前,问:“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白晗手揉他的眼睛:“晚上熬夜了,怎么还有点黑眼圈?”   “没有,我是想你想得睡不着。”顾以安见到他,倏尔间忘却了刚刚的愁云惨雾,变得涎皮赖脸,他才不会告诉他,其实他半夜躲在被子里偷偷看漫画。   白晗轻笑,眼眸阖动,手指勾住他的下巴,却不说话,这让顾以安不好意思起来,他在他面前,好似无法说谎的小孩。   “好吧,其实我熬夜了,以后我再也不看漫画了!”顾以安委屈巴巴。   白晗牵他的手,往前走,在他耳边道:“我不比漫画好看?以后晚上你会没有力气看漫画。”   顾以安:“……”   他反射弧很长地好像似懂非懂他的话,不禁耳尖透红。   丫的!老白啊,你可太——太可爱了!   两个人走了片刻,出街道拐角时,顾以安轻拉白晗的手,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随后他们默契地兵分两路,将一个戴着黑色帽子的女人拦在路中间。   女人极快地捂住口罩,低头向潮湿幽暗的巷道走去。   前方有一个男人拦住她,是白晗。   后方一个男人走近,声音清晰又沉着:“你既然跟踪我们,难道不是想让我们注意到你,你跑什么?”   女人停住,认命地说:“你真聪明,顾以安,的确我就是想让你注意到我。”   顾以安给白晗使了一个眼色,白晗说:“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说吧。”   宁静的咖啡厅,白晗开了一个单间,靠窗,明净而整洁。   女人身形单薄而细瘦,黄色头发披在肩上,黑色圆形帽子盖住头颅,白色口罩将整张脸都掩盖住,使人根本看不清她的面容。   “我该叫你夏虹还是夏菁?”顾以安朝对面这个神秘的女人问。   女人诧异,随后又释然,她的声音压抑又单调,像断了弦的琴,刺得人很不舒服:“顾以安,你还知道我哪些信息?”   “昨天我帮喻凯的妈妈办理手续,你故意撞到我,随后又跟踪我,这不引起我的好奇都难,所以查了一下。”   “你本名叫夏菁,夏虹是你改的名字,一年前你从国外回来。你一年来都会给郝梅寄东西,还是以社区名义捐献的方式,你跟喻凯是什么关系?”   女人点头:“你的消息真灵通。你叫我夏菁吧。我在大学时,是喻凯的女朋友,后来毕业,便分手了。”   顾以安深知娱乐圈,尤其是男明星,要想前途,最好单身,毕业分手也不奇怪。   夏菁继续说:“喻凯案重审那天,我去旁听了,这样的结果,说实话,我很难接受。但你也尽力了,真的没办法,只能那样了,他死了也快有两年半了,可我心里仍旧很难释怀。”   夏菁缓慢地摘掉帽子和口罩。   顾以安看到她的脸,不禁大为震惊。   她的帽子后面扑散的是假发,真正的情况是她头顶稀疏,大片的毛囊坏死,无法再长出头发。   从她的太阳穴到嘴角,左右两张半脸,分别大大地画了两道触目惊心的烫痕,鲜红的两道“×”重重地烙在脸上,看上去惊悚而窒息。   “我很可怕吧?”夏菁冷冷的语言,带着浓厚的悲伤。   她伸出手,摘掉手上戴着的灰色手套。左手被砍掉了中指与无名指,右手被砍掉了中指与食指。   脸被毁容,身上也残缺得不成样子,让人产生一种不伦不类的呕吐与恐惧。   夏菁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放在桌子上,缓缓推到顾以安面前:“这是以前的我。”   顾以安和白晗凑过去,照片上的女孩正值年轻,脸庞姣好,一头黑发肆意飘扬。   夏菁冷冷道:“是个人看了我的真容,都会想吐,我也习惯了,不习惯又能怎么样呢,难道要我去死吗?我不甘心啊!”   顾以安急忙问:“是谁把你毁成这样?”   夏菁:“我也不知道。只是——在喻凯那段被网暴到退圈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喻凯的经纪人给我打的,说找我有急事,我以为他会安排我跟喻凯见面,没想到我去了之后就被人打晕了,然后、然后、”   夏菁欲言又止,她扯纸巾擦眼泪,沉痛地回忆当年的事:“然后,我的脸就变成这样,手指也少了几根。我是在郊外的乱葬岗被大雨砸醒的,下/身剧烈疼痛,被人轮番侵/犯,连裤子都被扒干净丢掉了。”   顾以安皱眉沉思,他问:“喻凯的经纪人是谁,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我死也记得!”夏菁脸色阴狠,“他叫阎蒙!你知道我原来也是北传毕业的,把我变成这副样子的人,到底多恨我,我宁可他当时杀了我!也比现在这样活得鬼不鬼人不人要强。”   “阎蒙?”顾以安琢磨,“你回国除了因为喻凯,更重要的是找他吧?”   夏菁点头:“你说得对,但是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我希望你能帮帮我。”   顾以安答应:“好,我帮你,不过我有个条件。”   夏菁问:“什么条件?”   顾以安:“既然你是喻凯的女朋友,你也应该对季寻有所了解吧,请提供给我你所了解的信息。”   夏菁惊异:“难道季寻出事了?”   顾以安:“他两年前已经死了。”   夏菁忍不住哭了出来:“当年我被人搞成这样后,每天都很痛苦伤心,我家人把我带到国外疗养,我用了足足两年时间才从痛苦中缓过神。没想到,季寻也——” 第83章   凌献音一大早上便收到了粉丝给她送来的生日祝贺。   微博〖凌献音〗超话设置了0点准时的生日提醒,一到时间点,大量的粉丝准时打卡,热情洋溢地为她庆祝生日。   经纪人和两个助理,大包小包提着无数精美的礼品盒,来到工作室。   “献音,生日快乐啊。”经纪人笑着对她说,并告诉她今天的行程,“等会儿在鸿达大楼有个生日会见面活动,先让化妆师给你打扮一下。”   凌献音若有所思,她的眼光瞥到粉丝给她寄来或者送来的五颜六色的礼物盒,仿佛习以为常。   从最开始出道的胆战心惊到现在的波澜不惊,凌献音已经习惯明星的生活状态。   久而久之,好像这种被人拥护、被人喜欢的感觉,和当初在酒吧她引吭高歌,台下人群情激涌的感受,相差无几。   还有一点儿无聊。   化妆师为她化好了精巧的妆容,她穿上粉色连衣裙,胸前佩戴一颗银色项链,整个人看起来甜美而精致。   除了一张小脸,略显冷漠。   经纪人收拾好签名用的袋子,交给助理,随后拥护凌献音出来。   明总?是他吧?凌献音急不可耐地摘掉黑色墨镜,果然那个被人群前呼后拥的挺拔背影,是左明!   “献音,你干嘛,赶紧上车,不然要迟到了!”经纪人拉住凌献音,匆匆地往公司外面赶。   凌献音出神地一直盯着浪腾大厦,纵然肉眼无法穿越墙体看到那个人,可她漆黑的双眼,直到车开远,才依依不舍地回转。   鸿达商贸大厦热闹非凡,无数的气球做成类型多样的装饰物,宽阔巨大的墙体贴上了她的海报。   “献音,你想什么呢,怎么那么无精打采?”经纪人看她心不在焉,提醒她要做好表情管理。   凌献音按照要求,先唱了3首歌,然后坐下,一一和粉丝签名。   她礼貌地微笑,灵澈的鹿眼,配上粉色泡沫的小裙,让粉丝尖叫连连。   一个男生不顾保安的阻挠冲上前,粗暴地扯住凌献音的手,想要抱她。   她厌恶地将他推开,眼光变得凶神恶煞。   周围的粉丝大声叫嚷,举起拳头要捶这个男生。   经纪人反应迅速,让保安将这个过激的粉丝赶了出去。   签完名,凌献音在后台休息,经纪人给她提了一份小蛋糕:“献音,尝尝这个。”   凌献音摇头,说:“你吃吧,我上个卫生间。”   刚刚那个过激的男粉丝,一张嘴舔上了她的额头,她扭开卫生间的水龙头,像洗涤脏物,疯狂地刷洗这额间的污秽。   “恶心死了,垃圾玩意儿!”凌献音眉头挤成一团,胃因为想到刚刚被男人触碰的画面,不禁呕吐起来。   她打开手机,圈子里其他人纷纷给她发消息,祝她生日快乐。   19岁了吗?   凌献音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   她转而又看手机,指尖停留在一个人的对话框上。   好像在渴盼什么、在期望什么。   回到后台,经纪人告诉她下午和晚上的行程。   她有气无力地趴在梳妆台上,娇小的身躯像洋娃娃:“可以不去吗?”   经纪人解释:“献音,你可不能任性,若是平常,还有得商量,今天是你生日,微博上也给你买了一天的热搜,线下的粉丝可都已经把票买好,就等你了。”   凌献音的眼泪濡湿眼眶:“我不舒服,好难受。”   经纪人低头问:“病了吗?”   凌献音嗓子闷闷:“不知道,反正没力气。”   经纪人在房间里踱步,叹了口气:“这样吧,我让助理送你回去休息一会儿,下午的活动可以推迟一点,三点钟,晚上那个活动看情况,可以压缩一点时间。”   凌献音让助理送她回浪腾。   上电梯的时候,刚好碰到下来的左明。她想按住电梯,无奈门已经关了。   27层楼,凌献音找到左明办公室,此刻这里静悄悄。   “你到这里来干嘛?”   说话的声音吓凌献音一跳。   凌献音问卫宣:“明总他呢?”   卫宣:“如果你对他很上心的话,你不会没有注意到他刚刚下去了吧。”   凌献音问:“我知道,我问的是他去了哪里?”   卫宣:“去见思博恒了。”   凌献音云里雾里,她不知道思博恒是谁。   正当她还要继续问时,一个人迈着稳健的步伐,朝他们走来。   卫宣还没张口,凌献音如一条小鹿,蹦跶地飞到他面前,笑脸相迎,眼睛散发惊喜的光:“明总!”   左明将手中的文件夹丢给卫宣,走到办公室,坐在沙发上,似乎很疲惫。   卫宣心领神会地为他轻轻地按揉太阳穴。   左明觑到凌献音一直站在一旁,他问:“你有什么事?”   他的话平淡,还带些冰冷。   这与凌献音想象的不一样。   她以为,她在他心中是不一样的。   不过她不是一个容易被细枝末节打败的人。她指向卫宣:“明总,我有话跟你说,你能不能让他出去?”   左明略微迟疑,随后对卫宣说:“你先出去。”   “是。明总。”   左明仍坐在沙发上,他问:“你找我是要说什么?”   凌献音手拧紧小裙的边角,又放开。她鼓起勇气直视他:   “明哥哥,我喜欢你!”   她被他的一簇背影折磨得心神不宁,一整个上午,她眼前浮现的都是他的影子。   要不是在刚刚的商演中有提前录制的歌曲,她怕是会因为想他,连歌词都唱不准。   左明愣了几秒,他起身,从抽屉拿出一根烟,点燃。   凌献音望着他的背影,心神摇晃。她冲上前抱住他,男人身上淡雅又迷人的清香味,使她如陷玫瑰的泥泞,再也无法清醒。   左明掰开她的手,严肃地对她说:“献音,不要产生错觉。”   凌献音倔强道:“不是错觉,我就是喜欢你啊!”   左明远离她,淡淡的烟雾散开:“我不喜欢你。”   凌献音冥冥之中好像已经知晓他的答案,毕竟像他这样英俊而又有魅力的男人,身边的女人无数,自己又算是什么?   她瘦小的身体哭得颤颤巍巍,白色细嫩的小手不断擦眼泪,像无助的小孩。   左明抽完了一根烟,脸色有些不耐烦。他问:“下午你应该有活动吧?”   凌献音低头小声答:“有。”   他按响桌子上的电话,卫宣听命走进来。   “联系一下她的经纪人,将她带出去。”左明命令道。   卫宣将呆若木鸡的凌献音拉了出去。   处理完后,他又折返回来,见左明斜靠在沙发上,他上前为他细细地按摩肩膀。   “真够烦的!”左明抱怨了一句,“女人总是恋爱脑,动不动喜欢这个,喜欢那个,我最讨厌讲感情!”   卫宣幽幽道:“要不,将她解决了?”   左明冷哼:“不,别动她,不理她就行了。”   “是。”   左明问:“周奉贤听说马上要死了?”   卫宣:“最多活一个月。”   左明嘴角露出一丝冷光:“那有好戏看了,周瑾风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他那些如狼似虎的兄弟。”   卫宣:“难讲,不过也并全无胜算,毕竟这些人里,就他看着还行。”   左明:“周奉贤爱他爱得要死,要是我,为了家族产业,怎么也得将他提上去,将那些废物发配到远地方去。”   卫宣赞同:“明总您说的对。”   左明心情大好地站起来,站在全北都市最豪奢的大楼,俯瞰苍茫大地,芸芸众生如蝼蚁,皆在脚下,匍匐前行。   现在浪腾又回到他手里。他本以为傅朝回来会对他有威胁,可他判断错了,傅朝的经营重心在〖花朵之蓝〗与地下赌/场,而他仍旧坐稳浪腾的一把手。   就傅朝那副怏怏病体,他估摸着也活不长。   不过,他也不能掉以轻心,傅朝这个人还是不能硬碰。   他只需耐心等待,等他这个病秧子一倒,那〖花朵之蓝〗到时候也可以夺取过来。   夜间,左明开车回家。他在北都市购置了多处房产,平常为了工作方便,回的是市中心的平层大公寓。   他将车停好在地下车库后,走出库门,察觉到有人在跟踪他。   他故意放慢脚步,等跟踪的人稍微靠得近些,他迅速转身,双手有力擒住这个人。   “明哥哥,是我。”   被勒得发疼的凌献音,眼睛通红地看着他。   左明放开她:“你到这里来干嘛,大半夜,赶紧回去!”   凌献音顽固地一直跟着他,直到到家门口,她拿出礼盒,是一个小的生日蛋糕。   “明哥哥,今天是我生日。”她无助地手捧蛋糕,眼睛含满泪水,“你能不能祝我生日快乐?”   左明想关门把她拒之门外的手,猝然停住。   凌献音钻进他的屋,干净敞亮的灰色装修风格。   她小心地将蛋糕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分割成两块,递给左明一块。   “我不饿,你吃吧。”左明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汽水。   “吃完了,你就回去吧。”左明催促。   凌献音死死攥紧手,来到他面前,目光与他对视:“你就这么不愿意和我在一起?”   左明转过身,离她很远:“我没耐心,话只想说一遍。”   凌献音冲动地上前,从背后抱住他:“明哥哥,你不要这样冷漠对我。我在你心里难道不是特殊的吗?”    第84章   左明强力地把她从身上推开:“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不喜欢你,这句话我已经告诉你了。”   凌献音痛苦地捂住脑袋,海藻般的粉色长发,破碎地飞扬。   “我不信!你对我这么好,我不信你对我没感觉!”   左明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葡萄味汽水。   他想,女人真烦。   “你不走,那我走了。”左明拿起外套,准备出门。   “你不准走!”凌献音将门反锁,死死抵在左明面前,“我不要你走!”   左明不耐烦地呵斥一声:“滚开!”   凌献音咬他洁白的手腕,不敢太用力。左明抓住她的手臂,问:“你到底想干嘛?!”   凌献音冷笑:“明哥哥,你知道我想干啥。你那么聪明,怎么不知道我想干啥?”   左明胸闷般地扶额。   凌献音开始解衣服的扣子,漆黑的眼睛,盯住左明。   直到身上一丝不/挂,凌献音轻踩莲步,踮起脚尖,圈住他的脖子,微弱而嗲气的声音,软到难以置信,和平时叛逆张狂的模样截然相反:“明哥哥,我的第一次,我想给你。”   左明眼皮都没动,他将衣服捡起,面无表情递给她:“不用了,你还是早点回去吧,我今天累,不想再多说话。”   凌献音见这个男人,毫无动心,也无一丝情动,一丝波动,居然径直地走向卧室休息。   将她未穿衣服的身体视若无物。   一点儿都没勾起他的欲望,难道自己就这么毫无魅力吗?!   她羞耻,恼怒,悲愤。   想当年,哪怕是酒吧驻唱歌手,也有为她豪掷千金的金主,但她理也不理。   她也遇到过面容帅气富有音乐才气的男孩,男孩为她着迷,她却毫无感觉,只觉得无聊。   她冷眼高傲,不屑地将那些嘴上嚷着为她生为她死的追求者,毫不留情地踩在脚下,一丝怜悯都不曾产生。   唯独他,只有眼前这个男人,让她动了少年时代的第一次情心。   结果却是这么悲惨,壮烈。   她羞愤地穿上衣服,逃离出来。   她落魄地走在街上,看着成双入对的情侣,说说笑笑,她由原来的不以为意,变得羡慕无比。   若是能和他一起这样散步,她该多幸福。   喜欢左明这件事,比让她当明星,还要快乐。   她作了一个决定,打电话给陈羡生。   [哥哥,我在宁安街,解放大道。你快来找我。]   说完就挂,她不给陈羡生反应的时间。   不久后,陈羡生果然找到了蹲坐的凌献音,她的头发被吹得很凌乱。   “你跟我来。”   凌献音拉着陈羡生,找到最近的酒店,开了一个大床房。   “献音,你怎么了?”陈羡生稀里糊涂,他看凌献音的眼圈哭得红肿,“怎么哭了?”   凌献音脸深埋在他的颈窝:“我今天生日,你都忘记了。”   其实陈羡生没忘记,他在努力克制住心中的悸动。   他决心要忘掉她。   他把手机壁纸又调回之前的蓝天白云的风景画。   “羡生哥哥,你喜欢我吗?”凌献音的鼻息扑在他的颈窝,缠/绵/悱/恻。   他不能答,所以他沉默。   他要比凌献音冷静,因为就算喜欢又如何,他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   “喜不喜欢啊?回答我。”   凌献音踮起脚尖,漆黑的眼,刺入他的眼眸,犀利地逼问他。   “不喜欢就算了,我找别人去!”凌献音生气地放开他。   “别找别人!”陈羡生拉住她的手,“我喜欢你。”   凌献音捏他的脸:“那我们来做吧。”   陈羡生:“…………”   凌献音脱掉衣服,柔软地扑在他怀里:“我已经成年了,我想要你嘛,哥哥。”   这句话直撩得陈羡生快要崩溃,他残存的理智在碰到少女温热肌肤的刹那,顿时冰消溶解。   他将她抱在床上,压在她身上。   这不是他第一次和女人有过床笫之事。高中时,他有一个女朋友,两个人仅仅接了个吻。大学时,他的女友倒追他,他们在一个暑假发生了关系,后来女友看上了一个富二代,于是果断甩了他。   凭借他的经验来看,他知道这是她的第一次。   凌献音抱住他的肩膀,不断地喊:“哥哥,我喜欢你!”   事后,陈羡生抱住她,吻向她。   凌献音伸出手,阻住了他这一行为。   陈羡生不解。   凌献音呢喃:“明哥哥。”   陈羡生停住,他问:“你喊的谁?”   凌献音毫不避讳:“左明。”   陈羡生皱眉,他问:“你刚刚喊的哥哥都是在喊他?”   凌献音承认:“是他。”   陈羡生又气又无奈,他以为凌献音喜欢自己,却没想到只是把他当成左明的替代品。   陈羡生问:“你喜欢他,干嘛来找我?”   凌献音冷笑:“他不喜欢我,我脱了衣服,他正眼都不看我。所以我想毁灭自己,这样我才舒服点。”   陈羡生心里悲凉:“所以,你跟我做,就是要毁灭自己?”   凌献音:“你难道不爽吗?”   陈羡生抱住她:“献音,你别这样堕落,找一个喜欢你的人,免得这么痛苦。”   凌献音哭着说:“你喜欢我,可是我不喜欢你啊。我只喜欢左明,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陈羡生抱住她的手,如断掉的枯木。他放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心乱如麻。   凌献音穿好衣服,对他说:“我又不要你负责,而且是我主动的,别放在心上。以后,我不会再找你。我还是无法忍受,不爱的男人抱我的身体,对不起。”   她还是走了。   陈羡生看着白色床单的鲜红血迹,如那年火花银树下,她赠给他的红玫瑰。   昔日的玫瑰,逐渐褪色。   他低沉的眼眸,黯淡了残缺玫瑰予他的旧时光。   -   从夏菁提供的信息,顾以安并没有得到更有价值的关于季寻的线索。   夏菁说,喻凯和季寻在北传的时候是很好的朋友,而她和季寻在初中就是同学。   这引起了顾以安的好奇心,他不禁问:“季寻生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夏菁遥望窗外,面色悲伤:“他是一个很温柔善良的人。”   如果夏菁说的是真的,那么到底是谁非要置他于死地不可呢?   “自从喻凯自杀,我又被人变成这个样子后,我爸妈看我每天煎熬,痛苦不堪,便把我带到国外去求医问诊。”夏菁恢复镇定,叹了一口气,“那时候我对外界的事,全然不知,也不想了解。”   她盯向顾以安:“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替喻凯申诉,我也不想知道。但,我相信你会查到底吧?”   顾以安目光沉稳:“这是自然,既然决定要查,必须查到底!”   夏菁欣慰道:“谢谢你,顾先生。”   顾以安想到一个人,他借机问:“当时喻凯班里的同学,有一个人叫左明,你了解多少?”   眼前的女人冷哼,眼睛莫名地激/射出一道冷光:“你就算不问,我也很奇怪,他以前明明是我们系里最差的学生,不知道怎么混上了如今的地位。”   顾以安笑笑说:“人的命运这谁能说得准,可能他厚积薄发,或者天赐良机之类的。”   夏菁不屑的目光落在外面巨大的手机广告牌上,代言人正是西装革履眉目英挺的左明。   “如果喻凯没死,当今北都市最火的明星应该是他,怎么也轮不到左明!”夏菁说这话,愤愤不平,似乎耿耿于怀。   顾以安回想起当时的华灼,一提起左明,也是这般的不屑,满眼妒火。   娱乐圈,谁红谁火的事,真的说不准。顾以安他自己摸爬滚打深耕数年,深知许多事情不是人能决定的。   有的人一辈子勤勤恳恳也不一定火,有的刚开始风风光光,后来消失匿迹,有的只演了一部剧,便一炮而红……不胜枚举。   不过,从这些人嘴里,他粗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左明一开始并不为众人所看好,后来大火,也难免招人揣测。   和白晗回到北都市后,顾以安立马联系了陈羡生,让公安局那边查一下当年喻凯的经纪人阎蒙的消息。   白晗说:“他那边太慢,我来吧。”   顾以安温柔地贴他的脸,鼻尖像小猫,蹭着他:“老白,让他来,喻凯案的判决结果我看出他也很郁闷,正好给他找点儿事做。”   “你,很会为别人着想啊。”白晗搂住他的腰,温声细语。   “等我找出杀害季寻的凶手后,我就只想你一个人。”顾以安手搭在他的肩上,缠绵地圈住他细白而优雅的天鹅脖。   “我不要等以后,就现在,只想我一个人。”白晗不由分说,将他横腰抱起。   白晗将他轻抱,放在卧室床上。   他们互相面对面侧身躺着。   “以安,之前不是我妈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吗?”白晗玩他的头发。   “她说了啥?”顾以安好奇,他鼻子轻贴他的颈。   “关于联姻的事。”白晗说,“她谎称生病,把我骗回去。”   顾以安脸贴在他的胸前:“你们这种大家族,都要联姻?”   白晗:“以前都是,除了我爸。”   顾以安好奇:“?”   白晗解释:“我爸的第一任妻子,是极其普通的平民女子,是他自己选的。”   顾以安:“你的意思是,你妈是第二任?”    第85章   白晗:“嗯。她是叶家的独女,文学世家出身,也是我爸选的。”   好复杂的关系。果然,无论是穿书前的现实世界,还是小说里的YY世界,都讲究门当户对啊。   见顾以安眉头不展,白晗说:“以安,我已经向我妈坦白,并且提及到你。”   “啊?!”顾以安没想到他这么义无反顾,竟然有些感动,“老白,你妈是不是骂了你?”   白晗紧扣他的手指:“没有,她很平静,说以后想见你。”   顾以安舒一口气。   白晗轻吻他的额,清脆而深沉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   “如果要以失去你为代价,我宁可不做这白家接班人!”   这一句霸道又温柔的话,直直闯入顾以安的心尖,他感动得老泪纵横,扑在白晗的身上:“老白,我太爱你了!”   “乖。今天一天也累了,早点休息。”白晗起身。   啊?气氛都到这个份上了,他居然面不改色地走了?!   真·禁·欲·总裁。   挠心的顾以安还在回味刚刚手不小心碰到他隔着衬衫的肌肤热感。   系统七七不屑地对百爪挠心的顾以安怒斥:【老大,你真的烧啊!别老是想着这啊那啊的,抓紧时间做任务啊!看看现在已经深秋了,都什么时候了!!!】   顾以安心平气和地躺在床上:“我做完任务岂不是要回到现实世界,我可不想丢下我的小白白,切,劳资要罢工。”   系统七七飘飞到他面前,用巨大的屏幕抵着他:【呜呜呜,不能这样,你不能言而无信!!!】   顾以安被它这块灰色的屏幕压得喘不过气:“mad!别谋杀我啊,我只是开玩笑!”   系统七七放开他,破涕为笑:【老大,加油!!!我看好你哦。】   顾以安被子一卷,不理它,倒头就睡。   陈羡生很快将公安局查来的关于阎蒙的消息告诉顾以安。   阎蒙在喻凯死后,在北都市没待多久,便跑到国外去,卷入了当地黑/ 帮的枪/杀斗争,已经死了。   顾以安对这个结果,不算特别意外。   这样的重要线索人物,必然迟早要被收拾掉。   顾以安将阎蒙已死的消息告诉夏菁。   夏菁好像也不意外,她说:“死了也算是我出了一口怨气,当年要不是他约我出来,我怎么会被人害成这个样子!”   顾以安问:“当年袭击你的人,你能否记起一点来?”   夏菁绝望道:“顾先生,我这几年每天都在想,但是真的一点想不起来,唯一的判断是,害我的人是男的,力气大,他从我背后悄无声息地接近我,下死手把我敲晕。”   顾以安挂掉电话,细细分析起来。   喻凯死后,紧接着夏菁被害,再是季寻失踪。   喻凯和夏菁在北都市传媒大学是情侣关系。   夏菁和季寻是初中同学。   喻凯和季寻是一个班。   总而言之,这三个人的关系不错,和之前调查的信息比较吻合。   杀死喻凯的背后推手是晏学昕。那么有没有可能谋害夏菁和季寻的也是他呢?   或者,晏学昕也是为别人做事?   如果是,那这个人到底是谁?   顾以安猜测这个人必然在北都市文娱圈地位高、和晏学昕关系近,和喻凯、夏菁、季寻有深仇大恨。   符合这个条件的……顾以安在房间里焦躁地踱步,他眼前浮现一个人的身影。   只是现在还有点希望的线索又断了。关于阎蒙,他得好好调查一下他的死因过程,可能会有别的发现。   -   梁思影在他的微博账号发了一条动态。   〔我回来了。北都市。〕   下面附带两张照片,一张是落日荒漠的风景图片,一张是一位少年身穿黑色短袖,戴黑色鸭舌帽,背对镜头,迎晚霞的背影图片。   不出半个小时,这条动态的评论量已经超过十万。   “影影,你回来啦,好想你,想你想得都湿了。”   “影啊,去一次西云,怎么又瘦了,宝宝多吃点啊!”   “光说有什么用,老公啊,我给你寄了我们家做的无骨鸡爪,安全卫生,可好吃啦!”   ……   戚长鸣原定计划是呆一个月,后来因为反复修改镜头,又耽误了半个月。   跟着戚长鸣的“孤胆义士”班子剧组,对这位较真执拗的导演行事风格,已经见怪不怪。   他们认同他对艺术一往无前、矢志不渝的追求,所以宁肯吃泡面,拿很微薄的工资也愿意跟随他。   不过这次西云之旅,剧组的人相较于以前,好像过得稍微宽松舒适点,究其原因是有钱。   每顿至少有肉吃,住的地方是酒店,而不是随便搭的破烂棚子,里面虫到处爬。   梁思影从前就听闻戚长鸣孜孜不倦乃至锱铢必较的镜头纯净感,只是这次亲身体验,差点没把他骨头累断。   为了最好的光景摄影感,往往要起得很早,或者在荒漠的太阳当空正中午拍摄,一个镜头满意也要拍10遍,不满意则是无数次。   反复的研磨,打量,毫不夸张地说,有时候一天下来,就拍了一个镜头。   剧组里的其他人习以为常,梁思影刚开始不太适应,他以前拍的电视剧,导演最多也就拍5遍,哪像这里,不仅脸身都要纯素颜,镜头更是恨不得把整张脸的毛孔都给拍得一清二楚。   不过,他一句抱怨的话都没说,反而更加刻苦地练习。   这让戚长鸣欣慰,不禁感叹,左明看中的人,的确有可取之处。   当今北都市娱乐圈,但凡有点名气的年轻明星,不是拍那种简单轻松,只需说说话喝喝茶亲亲嘴的都市戏,就是一股脑地拍综艺圈钱。   很少有像梁思影这样年轻又顶流的明星,迢迢万里跑到这种地方来吃苦受罪。   更何况是他这种穷到吃土的剧组,他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个他打磨了五六年尚觉满意的剧本。   左明给他的支票,他兑换成现金,一部分存起来,另外一部分用于这部戏的投资。   还好,他还有积蓄,妻子的癌症,经过几期化疗也开始好转。   他也不敢妄想能好全,能多挨一会儿就多一会儿吧。   他默默祈祷上天赐福,保佑妻子少受些病痛的折磨。   这部戏拍完后,他要带一直跟着他陪伴他给予他支持的妻子旅行。   浪腾大厦。   左明刚开完会,等他起身离开后,其他的人才敢默默站起身,低头回到工位。   一声声刺耳的高跟鞋踩地板的声音,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声音又大又响,似乎要把地板震破。   看清楚来人后,公司里的人纷纷低头,不敢再看。   有的人正好经过,撞面只得低头叫了声:“妗总好。”   来人是傅妗,浪腾创始人傅浪的女儿,傅朝的妹妹。   她直奔27层,找到左明办公室,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左明他人呢?!”傅妗气冲冲地斥问卫宣。   “他在开会。”卫宣面无表情说。   “你是什么丑八怪,长这么丑啊!一张脸全是绷带,吓死人,真恶心,左明身边怎么有你这么丑的怪玩意儿!”傅妗嫌恶地捂鼻子,离卫宣更远一些。   卫宣背对她,幽绿的眼睛散发恶寒的光。   左明将文件夹丢给卫宣,见傅妗大喇喇地动他的电脑,他忍住脾气,问:“你来干什么?”   “咋,我怎么不能来?这是我家的地盘,我想来就来!还用告知你吗?!”傅妗蛮横说。   左明收敛怒意,将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合上,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傅妗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也不顾忌在一旁的卫宣,双腿张开,恶吼了一句:“我这里痒了,快给我舔!”   左明鹰眼露出冷光,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傅妗指着他:“老娘叫你给我舔,你还站着干什么?!”   只见左明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支烟,含在嘴里,轻轻地吐出如丝的烟气。   他挺拔的背影,淹没在玻璃透过的光里。   他语气冷淡,命令卫宣:“你去给她止痒,好好地治一下。”   “是,明总。”   卫宣缓步走近傅妗。   “操/你妈,你个癞蛤蟆一样的丑东西,居然也敢靠近我?!”傅妗怒骂。   “我丑?我觉得你更丑!就凭你,还敢使唤我主人,来,我给你好好止止痒。”   卫宣抓住她的手,将体重200斤的女人压倒在地。   他一个沉重的脚印,死死地踩在傅妗玻尿酸肿胀的尖脸上。   左明走近,锐利的光刺向她:“你应该到医院去把你的肥肉和脑子换一下,不要以为我还是过去的左明。”   傅妗像一只肥猪,手脚乱划,想挣扎逃脱,却被卫宣死死钉在地上。   她怒吼:“左明,你干什么,居然敢让这个垃圾打我?!我要告诉我妈去!让她弄死你!”   左明哈哈哈狂笑:“你妈?你是巨婴吗?光流水不长脑子?你不知道现在浪腾是我说了算!”   傅妗被踩得快要断气,她咳嗽起来:“你个妓/女养的烂货,你干得过我哥傅朝吗?我要让他杀了你!!!”   “哎呀哎呀,太好笑了,这是我今年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左明神情愉悦,翘起二郎腿,悠然地坐在沙发上,“你不会不知道傅朝除了白楚之,谁都不在意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很讨厌你,甚至想杀了你。”   左明懒得和她浪费时间,朝卫宣使了一个眼色。   卫宣会意,将身下胖如肥猪,脾气蛮横的傅妗劈晕。   卫宣请示:“明总,杀还是?”   左明略微思考,说:“给她一个教训,暂时不杀她,等傅朝倒了,再一起秋后算账!”   卫宣幽幽地笑,俯首称臣道:“是,明总。” 第86章   梁思影从西云回来后,直接回了家。按照戚长鸣的意思,给他放了五天假,回来还要继续拍,有的地方需要补景,有的地方需要重拍。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还有拍完了还要继续拍的摄制剧组。   对表情无比的细致入微,对取景无比的匠心独运,对台词无比的精雕细琢。   也无比的累,一天下来,大汗淋漓,浑身胳膊腿酸疼不已。   和他以前经历的任何一个剧组都不一样,以前拍的现代都市剧,50集的内容随便轻松1-2个月搞定。   古装剧集数可能长,但比较模板化、套路化,他只需要按照既定的框架演就行,演多了,也很轻松。   还好戚长鸣还有点人性,给他放了个假。   母亲丰藤园肉眼可见地变得好起来,原来化疗全掉光的头发,也开始慢慢长起来,皮肤也浸润出富有生命力的肌肤红,从在轮椅上垂垂危矣,到现在能动能走,逐渐变成一个健康的正常人。   这,与那个人的帮助,密不可分。   “小影啊,你在家呆几天?”母亲关心问他,仔细打量他,心疼道,“你怎么又瘦了啊,孩子,你别太着急赚钱,平时我也不在你身边,你多吃点好的,我现在什么都不图,只希望你和你妹妹平安健康。”   梁思影拉母亲的手,安慰她:“我没事儿,就是新戏的导演很严格,还好他给我放了5天假,这5天我都来陪您。”   丰藤园听完很高兴,着急忙慌地要出去买菜。梁思影将一张银行卡交给她:“妈,收着。”   丰藤园说:“小影啊,钱留着自己用,我还有钱。”   梁思影将卡塞进她的衣服口袋里:“妈,晚上我想吃你做的大虾,好久没吃了。”   “那好,我赶紧出去买,你歇会儿吧。”   梁思影到卧室,衣服都来不及脱,倒头就睡,实在是累极了,一下子睡到了下午6点钟,厨房里扑鼻的香味勾起他的味蕾。   “小影,吃饭了!”母亲亲切地叫他。   “好,马上。”   梁思影到厨房帮丰藤园端菜,虽说只有两个人在家,但母亲很高兴地做了8个菜。   “儿子,看看这虾,还算新鲜,尝尝味儿。”   梁思影夹起一个金黄鲜嫩的虾,香气扑鼻,入口即化,非常好吃。   “妈,思月回来看你没?”梁思影大口干饭,夹了一个鸡腿放在丰藤园碗里。   “回来,经常会回来,就是她马上高三,我让她多学习,别老是往回跑。”丰藤园说。   “妈,思月也是关心你,再说这里离学校又近,她回家不费劲。至于学习,也不要求太苛刻,尽力而为吧。”梁思影说话语重心长,娓娓道来,让丰藤园十分欣慰,他长大了。   饭后,丰藤园让梁思影休息,她来收拾:“小影,平常你们都不在家,我懒得做饭,也没有活动,现在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我干点事也舒服。听话,你去歇着,洗个澡早点睡觉。”   梁思影无奈,但看母亲忙碌而充实的背影,他又宽心,听到母亲时不时哼唱的老歌,他仿佛又回到儿童时期,单纯而充盈。   夜间,梁思影翻来覆去睡不着。他拉开窗帘,月光皎洁,落在他身上。   他打开手机微信,那个置顶人的对话框,毫无动静。   他的眼睫叹息般地眨合。   他回来。那个人应该知道的。   他坐起,给左明打了一个电话。   [明哥,我回来了。]   那边是熙攘吵闹的酒杯碰撞的声音。   梁思影想他应该是应酬,会很忙,于是挂断了电话。   他直直地望着月亮,心里反复地在期待一个被压抑的愿望。   12点钟,左明给他回了电话,这让他喜出望外。   [小孩,刚刚有一个酒局。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家,明哥。]   [想见我吗?]   梁思影迟楞三秒,鼓起勇气承认道:[我想见你。]   [有多想?]   [很想!]   [那老地方见。]   梁思影这次没有犹疑地穿好衣服,戴上口罩,来到宁安街天泽酒店,这是他们的秘密花园,也是左明在他身上倾泄/ 欲望的老地方。   他先到,左明还没来。   他趴在阳台上,看下面的车。   门被打开,梁思影惊喜地回头。   明明才一个多月没见,却恍隔三秋。   左明当即深抱住他,注意到他戴了一个黑色鸭舌帽。   “小孩,把帽子摘了。”左明亲啃他的脖子。   “明哥,不要,我剃了头发,很丑。”梁思影手压住帽子,不愿意摘。   左明将他压在床上,紧抱住他。   “你不会要戴着帽子和我做吧?”左明饶有兴趣,他想见见梁思影的完整模样。   梁思影竭力摆脱他的束缚,挣扎间,黑色鸭舌帽掉落。   梁思影原来将前额和鬓间的头发剃了,模样板正,很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兵。   左明还是第一次看他这副样子,新鲜,却不疏离。   “哪里很丑,分明很漂亮嘛。”左明不断地夸他,又耐心地吻向他,“好孩子,让我好好疼疼你。”   剃了头发,是为了演戏。   一双冰山的黑色眼睛,因了这剃发,眼神变得更为冷酷与板肃。   不过他脸小而富有轮廓,五官精致,肤色白皙,仍旧很漂亮。   左明压在他身上,他一只手与梁思影十指相扣,另外一只手,白洁的手指夹烟,缭绕的烟气,如坠茫雾。   “感觉怎么样,小孩?嗯?”左明略微苍哑的声音,在他快要失去知觉的耳边辗转,“爽吗?”   他微皱眉,唇间吐出的烟雾迷蒙,勾画朦胧的爱情幻觉。   一夜不宿。   他以为一睁眼,左明必然会毫不眷恋地离开。   今天醒来,左明居然在身边,安详地抱住他睡觉。   他蜷缩身体,贴近他,嗅他身上的味道。   梁思影第一次目不转睛地欣赏身边的这个男人,黑色眼睛笔直地盯着他。   他的手忍不住,摸向他微微翘起的黑色头发。   左明的白色衬衫未系,露出结实而健美的薄肌。   肌肤上每一缕人鱼线,如玉雕,鲜明得如鬼斧天工,浑然天成。   他粗犷的喉结,滚动男人独一无二的野气。   眉眼深邃,如暗夜桥洞列车驰往的深渊,让人一眼看去,便会深深堕入这样英俊不羁的面庞。   他的指尖忍不住落在他的腹部,如白洁的一朵花,热烈张扬。   “小孩,痒,别闹。”   左明按住他的手。   “明哥,你今天忙不忙?”梁思影眨眼,调皮地触摸他明洁修长的手,像握住翡玉,萌生珍惜的念头。   左明侧身抱住他,温柔的鼻息在他耳垂边打转,戏谑的语气:“嗯?贪心鬼,又想要了?”   梁思影羞耻地背过身:“才不是!”   从这一番鏖战,梁思影知道他恪守了不找别人的承诺。   左明为了他,能够这般隐忍。   这不得不让梁思影多想。   但——   他也深刻地知道,不能和他谈感情。   他们之间越来越不一样,这不是梁思影的错觉,而是,左明真实地对他格外用心。   然而,左明不会爱上他。   左明最厌恶,和人谈感情。   他极力地克制自己,不断自我催眠,自己只是左明的玩物,他心情好,自然会格外地疼爱他,一旦被玩腻了,也会毫不留情将他丢掉。   明明这个人在眼前,自己却无法触及他内心的万分之一。   思绪翻飞间,梁思影的电话响了。   「喂?」   「是我,梁思影,你回来了,你现在在哪儿?」   左明夺过手机,来电显示是一串数字号码,他问梁思影这是谁。   电话那头听见他们的对话,气急败坏地吼道:「左明,你是左明吧!?!」   左明冷淡一笑,他按了免提:“是我,你是谁?”   「老子是你爹,你赶紧放开梁思影!」   「你口气倒是不小,来,让你听听梁思影的声音。」   左明将梁思影压在身下。   如一颗炙热的太阳,贴上冰冷的月亮。   炽热得让身下人,止不住地颤抖。   “小孩,叫出来,不准忍。”   “明哥!不—要~”   电话那头已经破口大骂:「左明,你个龟/孙,我要杀了你!」   “有趣。”左明亲吻梁思影的脸,问,“他是谁?”   “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梁思影眼睛通红,身体发软。   “我问的是名字。声音听得有些熟,一时想不起来。”   “明哥,你不要动他,他就是这样的人,不理他就好了。”   左明伏在他身上,咬他的背:“心疼他了?”   梁思影反身,抱住他:“我没有。我只——我、”   他欲言又止,明明心里对他有如山雨欲来的情绪,可他不能说出来。   他闭着眼,趴在他宽阔有力的肩上,任由他强占。   两人在清晨的曦光中,紧紧结合,互相吻到深处。   “嗯,小孩,我答应你,不动他。刚刚我想起来了,他是不是江漾声,周瑾风公司美艺传媒旗下的演员?”   “嗯。”梁思影双腿放在他腰间两侧,小脸浮现出桃花般的魇色,懦切的语气,乞求道,“别动他,好嘛?”   “好。看在你的份上,我暂时不动他。”左明难得心情大好,今天他格外有激情。   富丽堂皇的房间响彻交融的噼里啪啦的声音,屋子的每个角落都被左明横扫。   “小孩,不过说好了,要是他再敢纠缠你,我绝对要给他吃点苦。”左明手捏梁思影的下巴,“记住,你是我的专属物,我不容许别人惦记你!”    第87章   江漾声看到梁思影发的〔回北都市〕的动态微博,手指差点忍不住给他点赞。   他一直很关注梁思影。   无奈他们都是娱乐圈里的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被外界关注。   梁思影在浪腾,他在美艺,对家公司,最好除了剧本合作,不要有任何瓜葛。   免得引起有些人的恶意炒作,不仅败坏名声,也容易引起公司的公关危机。   今天是江漾声在美艺出道的四周年纪念日,一天的活动行程被安排得满满当当,他就像个提线木偶,经纪人让他去哪儿,他就去哪里。   他脸色怏怏,极其的阴郁,今天早上他满心欢喜地给梁思影打电话,想关心一下他,却没曾想他又躺在左明怀里!   这已经不知道是他的多少个号了,每次一打电话,梁思影就会拉黑他。   就这么急不可耐吗?!江漾声愤恨地拍车窗。   “漾声,你怎么了,今天看着特别没精神?”经纪人问。   “我很烦!”江漾声如实道,“今天能不能给我放个假?我好累!”   经纪人眉头紧皱:“别耍小孩子脾气,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应该懂的。”   江漾声吐出一口气,忍住不耐烦:“我不想懂!等会儿,九点之后,我就要走!”   经纪人不理解为什么今天的江漾声如此反常,他小心翼翼地问:“漾声,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是,我快要死了,你别再问了!”   江漾声一想到今天早上左明将梁思影压在身下,梁思影发出的呻/吟,他就头痛欲裂。   他要现在立刻马上去见梁思影!   否则,他会原地爆炸。   经纪人开车将他带到录制综艺的电视台,从早上7点钟,一直录了两个小时。   江漾声将表情管理做得非常好,和刚刚的愁眉不展完全相反,在综艺节目上,他搞笑幽默,努力贯彻他一直以来“开朗乐观”的狼狗暖心男孩人设。   结束后,一下台,他将麦克风丢给经纪人,马不停蹄地离开。   他戴上口罩,匆匆赶到宁安街天泽酒店。   闭上眼,左明那副嚣张跋扈将梁思影按在床上的模样,让他怒火中烧。   真想杀了他!   他怒气冲冲地走近酒店,袖子里私藏一把锋利的刀。   一个小孩蹦蹦跳跳,迎面不小心撞上他。   小孩母亲连忙给他道歉:“对不起,你没事吧,笙笙,你快给这位哥哥道歉。”   “对不起。”小孩大约只有2岁,嘴里的牙齿都没长齐,看着胖嘟嘟。   江漾声看着这对父母远去,他们将小孩牵得很紧,很宝贝,眼里是遮不住的父母慈爱。   江漾声停住冲动的步伐。   他回想起自己的父母,也如这般全心全意地爱他,将他视若珍宝。   就算一刀将左明杀死,他自己也不会有好下场。   难道要抛弃父母吗?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他是家中独子,父母能依靠的只有他。   他狠不下心。   他躲在暗处,眼睁睁看着左明开车离开。   过了很久,他才捕捉到梁思影的身影。   一个瘦削的黑衣男孩,戴着鸭舌帽,从酒店门口走出来。   正是梁思影。   他飞扑上前,抱紧他。   “你干什么?!”梁思影习惯性地左右张望,他怕有什么偷拍的无良狗仔。   江漾声激动地拉他的手,将他带到一个无人的小巷。   他摸梁思影的眼睛:“思影,你瘦了好多啊。”   梁思影不耐烦地挥开他的手:“滚开,关你什么事!”   江漾声反手将他抵在墙上,黑色眼睛,直勾勾地盯住他:“怎么不关我事?!你是我的人,你的一切都与我有关!”   “哈哈哈,你太搞笑了,真的很自恋!”梁思影不屑,手放在他胸前,将他猛烈一推,“少自以为是!你要我跟你说多少遍,我们已经没关系了!以后也不要来纠缠我!”   梁思影干脆地转身要走,江漾声死死地拽住他的手。   “小影!”   这一声久违的“称呼”,让梁思影愣了片刻。   他已经很久没有被眼前这个人这样叫过。   八年了吧。   距离上一次这样叫他。   江漾声从背后抱住他,亲他的小耳:“离开左明,求你了,看见你和他在一起,我比死还难受。”   梁思影扭头,冰冷的眼里,泛出一丝涟漪:“我离开他,难道你要我和你在一起吗?”   江漾声的眼睛,明亮,又落寞下去。   梁思影嘴角冷笑:“我已经受够了你的掌控欲!这和左明无关,你不想我和任何一个人在一起,从以前到现在,你一直都是这样!”   江漾声眼睛闪烁,在躲避,脸色沉默,如僵硬的稻草人。   梁思影:“你接受不了我是男生,这就是你的理由吧。”   江漾声像被雨淋湿的狼狈孤童,梁思影原来早就知道他在顾忌什么。   “以后,你走你的阳光大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互不相欠!”梁思影决绝地转身离开。   江漾声像被巨石压倒,膝盖狠狠地跪在冰凉的地上。   他埋头哭泣,双手无力地抚脸,眼泪止不住地奔涌而出。   明明那么喜欢梁思影,却因为他是男生,而退却、止步。   多么自相矛盾!矛盾到,从认识他的足足十年里,他都无法在任何一个夜晚安眠。   -   〖FREE〗音乐男团人气越来越高,甚至将一度火得发烫发紫的人气歌手詹离比了下去。   北都市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播放的是他们的舞曲。   从商铺的大小立牌、单人或团体海报到顶级奢侈牌代言,无一不都有他们的身影。   因此他们也变得格外繁忙,公司的计划是要求他们在年底之前完成一次全国的巡回演出,从北都市出发,历经12个城市,最后的一站再回到北都市。   预售票的公告一出,全国的粉丝疯狂搜索,准时卡点。   在零点准时放票,热情入魔的粉丝差点没把公司服务器给干崩溃。   不到20分钟,各个城市的演出门票已经售罄一空,没抢到票的粉丝纷纷在官方运营平台哭着嚷着要求加票。   五个男孩由经纪人史云带着一路演出,从最开始的初演小舞台,到全国范围的大舞台,他们也从最开始的羞涩懵懂,变得更加成熟稳重。   最后一站的演出舞台在北都市奥体中心体育馆。   因为是最后一站,演出时间从平常的2.5个小时加长到4个小时,额外增加许多和粉丝的友好互动。   他们的衣服大部分被汗水浸湿,额间的头发也都是汗。   周小北热情地拿着矿泉水,向几个队友狂撒。   坐在台下的粉丝们狂热地喊:“我也要!我也要!我也要!”   周小北又打开一瓶矿泉水,手一挥,朝粉丝撒去,粉丝们激动得更加疯狂。   池意举起麦克风:“谢谢你们能到现场来支持我们,现在天气越来越冷,你们要多穿点。”   粉丝扬起〖意意〗的荧光棒:“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好帅啊!”   闻心向粉丝鞠了一躬:“我很开心,刚刚在跳舞的时候,你们的呐喊声,让我一点不觉得累,感谢你们。”   粉丝举起〖心〗应援棒:“你最棒,舞神!舞神!舞神——”   许决淡然说:“谢谢你们。”   虽然他说的话很简单,粉丝们纷纷举起〖决〗的荧光球,大声喊:“老公你好高冷,我好爱!!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最后话筒在简迪手上,他的发型看着精致而帅气,穿的是红色条纹卫衣打歌服,配上他圆溜明亮的鹿眼,更是显得十分可爱。   他上前一步,扬起手中的五彩缤纷的小碎片,语气激动:   “谢谢你们一直支持〖FREE〗音乐组合,我从小很喜欢音乐,现在能有机会站在这里,被你们所喜欢,这是我的荣幸!别的话我说不了太多,唯有创作更多更好的音乐,才不辜负你们的热忱。”   周小北凑过去,邀着简迪:“今天晚上最后一首歌,《光》,谢谢你们!”   现场顿时响起了雷鸣般的欢呼声,排山倒海,雷霆万钧,将这个体育馆似乎要引爆。   三分钟的舞曲表演完后,五个男孩对台下的粉丝深深鞠躬:“再见了朋友们,来年还在这里相会!”   随着主舞台的大屏幕渐渐熄灭,这次巡演完满地画上了句号。   下舞台,周小北绘声绘色地说着话。他习惯性地拍简迪的肩膀,没成想一只手搭在许决身上。   “靠,简迪呢?”   池意转身,看到落在后面的简迪。他上前,看简迪眉头紧拧,额间冷汗直冒。   “小迪!”   周小北担心地呼喊起来。   简迪忍不住躺倒在地上,他呼吸困难,双腿不断抽筋。   经纪人史云赶紧将随行的医护人员叫了过来,医生给简迪戴上了氧气瓶,不断地给他输送氧气。护士则是按揉他的小腿,给他注射药物。   医生说:“他刚刚用力过度,肺撑不住,现在得找个安静的地方,让他静养。”   简迪感到一阵胸闷,似乎肺要爆炸,胀得难受。   又喘不过气来,呼吸艰难。   两种极端状态将他瘦薄的身体撕裂,他越来越晕,浑身无力,像发烧了般痛苦。   其实在表演结束前的一个小时,他脑袋就发晕,为了粉丝和团队,他一直强忍这种不适感。   冥冥之中有一双手,紧紧地握住他,让他在昏迷中,感受到一阵温暖而强有力的保护。   “简迪。”   那个人在呼喊他的名字。   好熟悉。   会是他吗?   可他又怎么会来?   简迪身体发热,半醒半迷,一双迷人而独特的桃花眼在他脑海里反复出现。   人们说,人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格外地发觉自己的心。   “傅总。是你吗?”   他忍不住叫出那个人的名字,随后彻底晕了过去。 第88章   经过一天一夜的昏迷,简迪才苏醒。   他缓慢地睁眼,天花板蓝色的灯,橙色的壁柜,桌子上摆放一个小黄鸭绒毛公仔,这是他和周小北一行人出去玩娃娃机无意抓中的。   周小北运气不好,抓了十几次都没抓中,池意也抓了五六次都失败,他们起哄让简迪抓,他随手一抓,便钓到了一个海豚公仔。   “靠,我不信你运气这么好,换台机子试试。”周小北让简迪来旁边的机子,他想肯定是他抓了许多次,这最后一试恰好让简迪撞上了。   简迪又是随手一抓,夹到了一个珍贵的小熊猫公仔。   “我靠,不会吧!”周小北惊讶,“就一次就抓中了?”   简迪说:“随便抓的,以前没玩过。”   众人:“……”   池意指着旁边的一个大机子说:“小迪,试试那个,要是一次能抓中,咱们就赢麻了。”   简迪也没在意,试了一次,居然又一次性抓中了一个一米长的公仔。   “我靠,简直了这运气!”周小北嚷嚷,他起了兴趣,“来,我去买200块的硬币,咱们玩个够。”   周小北负责投币,简迪负责抓,游戏厅里的抓娃娃机都都挨个试了一遍,一抓就中。   池意负责捡娃娃,太多了就丢给闻心和许决。   许多小孩羡慕地围过来,赞叹简迪这一神手。   游戏厅里的老板见状跑过来,阻拦道:“诶诶,你们不准再玩了,再玩下去我就破产了!”   简迪只好收手。   周小北不屑一顾地给老板扔下一沓票子:“滚一边去,这钱够不够,别惹小爷我尽兴。”   老板目光猥琐,接下厚厚的钞票,低头哈腰:“够够够,你们尽管玩。”   简迪也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抓一个中一个,结束后,他看到池意、闻心、许决三个人身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绒毛公仔,不禁笑了笑。   简迪提议将这些公仔分给小朋友,他们应声附和。   小朋友们得了毛绒玩具,喜得乐上了天。   周小北偷偷将小黄鸭公仔带回来放在简迪房里,大方地称赞他:“你是运气之神,让游戏厅破产当之无愧的王。”   简迪不好意思挠头:“……呃。”   简迪记得自己明明不是在演唱会,怎么现在在自己房里?   他的左手吊着输液瓶,他想起来原来在巡演的最后一站北都奥体中心,结束后,他在后台晕倒了。   房间里陆陆续续来了人,是一起同行的队友。   周小北坐在床沿问:“小迪,好点没?”   简迪起身半躺:“嗯,现在好多了,肺里不胀了。”   池意和闻心走近他,对他嘘寒问暖。   唯独许决站在一旁,沉默不语,面若冰霜。   简迪问:“你们把我送回来的?”   池意抢答:“我们是和你一起被送回来的!你知道谁来了吗?”   简迪的心跳得飞快,莫非是那个人?!   闻心语气淡定,告诉他:“是傅总来了,他把你送回来的。”   “傅总?”简迪想起倒地时,耳畔那声熟悉的呼唤,真的是他!可他为什么会来?   清脆的高跟鞋声音打断房间里他们絮絮叨叨的谈话,经纪人史云在前开路,简迪惊喜地看到后面的人,是傅朝!   周小北起身,将床沿的位置让给了傅朝。   “简迪,好点没?”傅朝望向简迪。   “我已经好了,傅总,您别担心我。”简迪看起来颇为激动。   傅朝说:“是我考虑不周,现在天气慢慢转凉,这次巡演时间线拖太长,你们挺得住,完满地完成了演出,但也很辛苦。现在是11月,我给你们放两个月的假,好好放松休息一下,等开年再来公司上班。”   池意听了眼睛发亮,他用手戳戳闻心,闻心嘴角微笑。   周小北率先吼道:“谢谢老板,您真是绝世无敌的好老板,我先祝你万寿无疆与天同寿寿比南山!”   傅朝:“……你闭嘴。”   周小北捂住自己满是跑火车的嘴。   池意说:“谢谢傅总。”   傅朝说:“也要谢你们自己,现在你们已经超越了詹离,是我们北都市最红的歌手团体,为公司少说也赚了上亿,我不是那种卸磨杀驴的老板,该工作就工作,该玩还是要玩。”   接着他嘱咐史云:“从今天起,他们正式放假,他们的工资年薪,你去和财务对接一下,三天之内必须打到他们的卡上。如果有什么疑异,去找柳却西,说是我的意思。”   史云恭谨应答:“是,傅总,我马上去办。”   “简迪,你好好休息。”傅朝起身,离开。   见老板走后,这一群男孩儿欢呼雀跃,蹦蹦跳跳,炸开了锅。   池意不可思议:“闻心,我们赚了上亿吗,这个数字我都无法想象。”   闻心摸他的脑袋:“习惯就好,趁放假,我们去玩吧。”   周小北凑过来:“带上我!我也要出去玩。”   闻心推搡他的脑袋:“自己玩去,别打扰我们!”   周小北嗤之以鼻:“切,搞得我倒贴一样,本大爷朋友多的是,才不稀罕和你们一起玩呢!”   简迪听他们在房间热闹的说话声,温馨地睡了下去。   一周后,他彻底好全,一大早上,他推开窗户,见外面晴空万里,风和日丽,大片的阳光照进他的屋子,将他的心情点得格外明亮。   他梳洗完毕,打扫卫生。见自己的队友们各个还在懒洋洋地睡大觉,他给他们买了早餐,放在公用厨房,用电饭煲加着热,并且留下一张纸条放在桌子上。   他将自己的工资存了100万,办了一张银行卡,寄给远在老家的姐姐虞深,同时给她寄了许多北都市好吃好玩的玩意儿。   晚间,他来到长明街。   这里是梦开始的地方。   格林广场依旧盘旋着飞鸽,天河桥流水潺潺,一如往昔。   这条街,灯火辉煌,音乐、歌声、绘画撑起青春的梦想。   他走到街角的花店。   是一个没有招牌的花店。   颜清彬彬有礼地问:“你好,想买点什么花?”   简迪问:“蓝色的花有吗?”   颜清引他进屋,向他介绍:“蓝色妖姬,也就是蓝色玫瑰。还有蓝色蔷薇——”   未等颜清说完,简迪指着蓝色蔷薇花,说:“我要这个!”   颜清一愣,问:“你是送人还是自己留着?”   简迪不解。   颜清微笑,解释:“你要是自己留着,我这里必须留下你的名字,如果你是送人,那倒是无所谓。这是规矩。”   简迪说:“我送人。”   颜清低身,取五束蓝花,仔细包裹好,对他说:“现在天气越来越冷,蓝色蔷薇越来越不好养,只有来年春暖花开之时,它才能茁壮成长。蔷薇花,都需要大量的阳光,它们是向阳而生的花朵。”   简迪之所以买蓝花,是因为他想起第一次见傅朝的那个房间里,就摆放着两瓶和现在手里拿着一模一样的蓝色蔷薇花。   他小心翼翼地抱着蓝色蔷薇回家。晚间,姐姐虞深给他发来了一张照片,拍的是和养父养母一起吃饭的温馨画面。   姐姐告诉他,阿爹阿娘的病正在好转,他寄来的东西已经收到了。   简迪宽心。一切都在变好。   他看向放在床头柜的蓝蔷薇,鼓起勇气给傅朝打了一个电话。   许久才接通。   「喂,傅总?」   「简迪,你有什么事?」   「傅总,明天你有空没?」简迪内心忐忑。   「有。」   太好了。他舒了一口气:「傅总,我有东西想送给您,明天我在宁安街鸣樱大道等您。」   挂完电话,简迪兴奋得睡不着,翻来覆去,这种让人上头,让人疯狂的滋味,他生平第一次体会。   第二天,他打扮得很隆重,去赴约。   宁安街鸣樱大道西边有一个月湖公园,简迪给傅朝发了定位和消息。   他突然局促不安起来,傅朝会来吗?   他东张西望,走到一颗梧桐树下站定。   远处一个身影仓皇地钻入他的眼眸,他挥手,一辆疾驰的车,如洪流,阻断他与来人相会的路。   不久,傅朝踱着优雅的步伐,朝他走来。   他愈近,简迪愈紧张,手不听使唤地颤抖。   映入在傅朝眼帘是一副如此熟悉的画面。   旧时的残碎记忆痛击他。   白楚之身穿白色衬衫,黑色裤子,优雅地站在梧桐树下。   手捧一束蓝色蔷薇花,向他微笑。   傅朝情难自制地抱住简迪,白皙的手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   “哥,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旁。”   “傅总?”简迪漂亮又可爱的睫毛,迷茫地张合,他笔直地盯着傅朝。   傅朝才意识到这是简迪,他收敛内心深处的炙热,问:“这花,是你要送我的东西?”   简迪羞怯地点头:“因为我看你的办公室有这样的花。”   傅朝接过他赠予的蓝色蔷薇。   蓝色柔软的小花瓣,贞静,优美。   傅朝问:“简迪,你去过红枫林没?”   简迪摇头:“还没有。”   “我带你去吧。”傅朝打了一个电话,等了一会儿后,林易和几个黑色保镖,带来了两辆自行车。   黑色简约的单车。   “走吧,我们骑车去。”傅朝率先拿了一辆单车,简迪跟在后面。   没走多久,简迪听到一声爆响,原来车胎被路上的一个尖锐的石头刺破了。 第89章   傅朝停下,检查简迪的车,的确不能骑了。   他说:“我带你。”   “啊?!”   傅朝弄了一个柔软的坐垫,绑在自行车后座椅子上。   “简迪,坐上来。”   “呃,好。”   经过明樱大道最西边,是一条宽阔无垠的道路,两侧种满了高大的梧桐树,此时正是深秋,梧桐树虬桠刺向苍穹,枯黄的叶子随风飘扬。   简迪被傅朝一路带着,奔驰在风里,他怯怯地搂住他的腰,脸靠在他的后背。   四散的梧桐叶,漫天纷飞,像星星般散落。   简迪如深陷一个不能醒的幻梦。   一个下坡路,他下意识地抱紧傅朝的腰。   到红枫林,傅朝停下来。这是北都市最大的枫叶林,此处漫山遍野尽是红色枫叶,像一副巨大的油画,壮烈,震撼。   不少人前来游玩打卡,在枫叶林下合照。   傅朝走在前,他今天身着一件稍微厚一点的黑色衬衫,身长玉立,步伐优雅。   他向前走,渐渐地隐没在大片红枫林中。   忽而,他回首,看向简迪。   好似仙人回眸,美得让人叹息。   简迪拿手机拍下了他回首的这一幕。   “简迪,别拍我。”傅朝招呼他跟上。   “偶尔拍一张,可以吗?”简迪笑说。   傅朝也只能罢了,随他。   傅朝带他一路走到半山腰的地方,从这里眺望,整片枫树林壮阔的景象,尽收眼底。   大片的红色枫树比肩而立,火得滴血的枫叶,每片都饱满而富有生命力,像燃烧的烈焰。   红枫胜火。   简迪偷看傅朝,觑到他的侧脸,然后是他的圆满灿亮的眼睛,这样一双好看的眼睛,曾经炙热地看向自己。   和他在一起,真的很快乐。   “简迪,走吧,这里寒气重。”傅朝见他穿得单薄,不过多在此停留。   白芒雾气散开,傅朝引着简迪,缓缓下山。他买了一杯热烫的奶茶给简迪。   “傅总,你不喝吗?”简迪问。   傅朝微微笑:“这是你们小孩儿喝的玩意,我就不掺和了。”   简迪唇角浅笑,细口嗦珍珠。   其实傅朝也才二十出头,只不过身为总裁,很小的年纪就在商场里厮混杀伐,心性较为成熟。   这里有大量的游客你来我往,店铺林立,好不热闹。   前方有一群小狗奔来,三个大狗,哈赤哈赤地喘气,分别为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著名的雪橇三傻。   它们体型大,把怕动物的游客吓得吱哇乱叫。   傅朝却不怕,他半蹲在地,朝三只大狗伸手。   萨摩耶乖巧地在他手心里摩擦脑袋,哈士奇围着他,东闻西闻,一双狗爪子到处挠。   阿拉斯加则是安分地坐在地上,直直地望向简迪。   “是不是饿了?”简迪对着狗说人话。   他转身买了一根烤肠给阿拉斯加,却半途被哈士奇截胡,哈士奇吐舌头,着急忙慌地吞下肚,一口就闷了。   “小五,小七,小九,赶紧回来!别吓着人家!”狗的主人双手拿狗绳子,呵斥它们。   “没咬你们吧?”狗主人打量傅朝和简迪。   “没有。它们很可爱,怎么会咬人呢。”傅朝站起,目光落在在一旁安静蹲坐,温暖干净的阿拉斯加上。   “哦,那就好,它们太调皮了,好不容易有时间带它们出来玩,一下子没看住,便脱缰了。害。”狗主人将三只皮毛光滑,长相优越的狗套上绳子,带了回去。   简迪忍不住问:“傅总,你很喜欢狗狗啊?”   “还好。因为之前有个重要的人喜欢养。”傅朝说这话的时候,耐不住眼神波动。   简迪思索他的话。   很重要的人?   是谁?   “简迪,回去吧。”   傅朝打断他的思绪。   “好。”他拿喝到一半的奶茶,跟上他。   简迪记得自己曾崇拜的偶像歌手詹离在一次采访中说过这样的话:   当时他文思才涌,连续出了好几张专辑,每一张一推出,便售罄而空。   主持人问:[你是怎么有这么多灵感的?]   詹离腼腆地笑,笑容阳光又纯真,他说:[当我碰到喜欢的东西时,我恨不得长八只手记录灵感。]   主持人续问:[那你喜欢些啥?]   詹离调皮一笑,清澈的眼里闪动星光:[我喜欢音乐。]   简迪发现生命中出现了比音乐更让他兴奋和快乐的东西。   他一想起那个人,各种情绪、文字、句子在脑海翻飞,五线谱上的音符,似乎活了过来,自觉地跳跃成了一首音谱。   他回到家,戴上耳机,心无旁骛地把自己闷在房间里,拿出纸笔疯狂地写下不断狂涌的曲子。   写完之后,他将曲子弹给队友听。   “哇靠,小迪迪,你也太棒了,这曲子!”周小北迫不及待地欢呼。   “调子很优美,利于催眠睡觉。哈哈哈。”池意开玩笑。   闻心问:“有词了吗?”   简迪摇头:“还没有填上词,我等凌晨两点半再写。”   池意笑:“果然天才都要在夜间疯狂。”   简迪将自己锁在房间,闭门不出,一周后,他兴奋地拿着创作成果找经纪人史云。   史云不太懂乐理,他将当时浪腾最著名的音乐老师龚南守约来,请他来给简迪作指导。   浪腾音乐厅13楼,龚南守在办公室边抽烟边看简迪的曲谱稿件。   不一会儿便浓烟四起,呛得简迪连连咳嗽。龚南守不以为意,他伸出大拇指,舔/页翻阅稿件。   “嗯,这7首歌都是你自己写的?”龚南守畅快地吐一口烟气。   “是的,老师,您帮我看一下哪里需要修改?”简迪礼貌回。   龚南守作为浪腾的顶级御用原创作词作曲人,三十而立的年龄,脾气乖张,头发留得很长,不是梳个小辫子就是张狂地披散开来。   “总体没什么问题,部分地方需要改一下。”龚南守抿烟,突然盯向简迪,“不过,不改也无伤大雅,看你自己。”   简迪意外地得到他的赞许,已经喜出望外。他忐忑道:“我想更完美一点,麻烦老师您帮我指正。”   龚南守站起,深蓝色长外套肆意地飞起,他猛然大笑:“哈哈哈,我说你别这么拘谨好吗,我又不是老虎,难道会吃了你?你可知道一般人可请不动我,而且我刚刚还在睡觉,你知道睡得正香被人吵醒的滋味吗?”   简迪不好意思:“对不起龚老师,麻烦您了。”   龚南守大手一挥,拍他的肩膀,大声道:“整个浪腾我最佩服的有两个人,你知道是谁吗?”   简迪疑惑摇头。   “一个是傅朝,年纪轻轻牛/逼得不得了!另外一个就是像你这么有才华的后生!”龚南守目光变得兴奋起来,他紧捏稿件,“走走,还愣着干嘛,一起到调音室,边弹边改,老夫今天和你改完方休!”   半个月后,浪腾为简迪单独出了一张个人solo专辑,名字叫《恋》。   粉色的樱花封面,一共有七首歌曲。   本来〖FREE〗音乐男团已经火到大江南北,简迪在男团里人气最高,他的单曲一出来,迅速占领各大社交、音乐平台,电子预售专辑一推出来,便被疯抢一空。   浪腾为《恋》的预售、发行做了大量宣传,连浪腾最为黄金地段珍贵的大楼外墙C位广告位,都在循环播放里面的单曲。   要知道平时能在这里打广告的都是国际顶奢严肃文艺名牌,单独为自家艺人放广告,连曾经火爆一时的詹离都没有这待遇。   〔北都之光〕综艺节目有一栏音乐档节目叫{与星同行因乐相识},邀请简迪作客。   周小北吵嚷着要一起去,池意羡慕道:“这会儿,简迪要单飞了。”   “呸,我们五个人要飞一起飞!”周小北本想揪池意的耳朵,但被闻心冰冷的目光震慑住。   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还是让他们五个人一起去,一是吸引更多的粉丝,二是能够制造更多的话题,吸引更多的流量。   五个年轻男孩,穿着干净漂亮的制服坐在暖黄色沙发上,主持人笑容和蔼,采访他们。   主持人:[我听说你们刚刚结束巡演,感觉怎么样?]   池意温和道:[还好,去了不同的城市,见了不同粉丝,非常开心,也很感谢公司给我们这样的机会。]   周小北挠头发,诚实道:[我的感受和池意相反,巡演完之后简直累死了,就像牛一口气耕完800亩地那样累。]   台下约坐有500名粉丝,一眼望去,都是年轻、满脸透红、兴奋的女生。   她们听了周小北的比喻,捂嘴偷笑。   主持人问简迪:[你是〖FREE〗里第一个出个人solo音乐专辑的,我也听了,每首歌都好甜,像是做梦一样,能跟我们的粉丝朋友分享你的创作过程吗?]   简迪微笑,精致的脸庞露出懵懂天然的童真:[我小时候就很喜欢音乐,有时候有灵感来了,便会记在本子上,自然而然养成了记录的习惯。]   主持人追问:[那你在什么样的时机下比较有灵感呢?]   简迪如实道:[当我想到喜欢的事时,比较有灵感。]   主持人起了兴趣:[那你最近喜欢什么事?]   简迪想也没想,直接袒露:[我最近喜欢一个人,和他在一起我特别有灵感。] 第90章   台下一片静寂。   〔顶流音乐idol〕和〔喜欢的人〕这两个关键词,足以引爆人的八卦心。   主持人毫不犹豫地继续诱导他,问:[所以,你是因为最近喜欢上了一个人,才创作这首《恋》的?怪不得听着这么甜呢,搞得我这个有孩子的中年妇女,都有点再想谈一次恋爱呢。]   周小北抢过话筒:[你说得对,他喜欢的人就是我啦。我们日久生情,是不是,小迪迪?]   台下人群一阵狂呼,直播弹幕更是“999”“在一起”“我磕的cp居然是真的!”刷得狂飞。   池意拿起话筒:[不,简迪喜欢的明明是我,他还夸我做的饭好吃呢。]   闻心也起哄,抢过话筒:[其实他老早就喜欢我了,他还送给我一束塑料百合花呢。]   一番演戏般的你争我夺,将刚刚的紧张话题冲散,粉丝嗑cp的嗑cp,舌/战的舌/战,拉架的拉架,为自己的偶像打来打去,各成一团。   简迪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说话太过于冲动了,他感激地悄悄捏坐在旁边的周小北的衣角,周小北一脸笑嘻嘻,示意他,没事。   节目结束后,回到后台。   一直默不作声的许决,冰冷的眼神落在简迪身上。   “你跟我来!”   简迪刚摘下耳麦,就被许决莫名其妙地带到隔壁的空房间。   许决锁上门。   简迪被他整得一脸懵,他问:“许决,你怎么了?”   许决冷哼一声,他语气无比的凛冽,好似寒风中的冰刃:“你刚刚想的是谁?”   简迪问:“什么是谁?”   许决漠然:“你别装了,你就差把傅朝两个字挂在嘴边!”   简迪心扑通一声响,他怎么知道?   许决冷笑:“别以为你们干的事我不知道!简直恶心死了!”   简迪脸色变得不好看,他疑惑地问:“许决,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和傅总又怎么了你?我们怎么恶心了?”   “哈哈哈~可笑!”许决眉眼低垂,嘴角露出冷光,“你他妈都将喜欢他写在歌词里了,还不恶心吗?!”   《恋》有几句歌词:   梧桐叶落   红枫胜火   爱恋有踪   许决怒气冲冲地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张裱好的画:“我告诉你真相,你以为傅朝喜欢你吗,对你很特别吗,呵,那是因为你只是和白楚之有点相似罢了!”   简迪观察许决放在自己眼前的画,真人油画,画中的人,脸居然长得和自己有九分相似,如果再穿一样的衣服,几乎是一模一样!   许决收起画:“你别做梦,傅朝那个烂人只是把你当替代品!你外表再相似,内里永远不是他!”   周小北狂捶房间的门:“他妈的,许决你干什么,干嘛要锁门!!!快给老子把门打开,是不是有病啊!简迪惹你了?!”   简迪深受打击,他半信半疑,但细想起来,又好像有迹可循。   傅朝总是时不时地嘴里呢喃“哥”。   望向自己的眼神,好似在看另外一个人。   简迪眼眸失去光芒,颓然坐在椅子上,他低声问:“白楚之,是谁?”   许决轻蔑:“蓝色蔷薇是白楚之最喜欢的花,所以傅朝才会念念不忘,你连这都不知道,就偷偷喜欢上傅朝,不觉得可笑吗?!如果你细心点,傅朝左手的戒指,你应该能看到吧!”   许决说完话,打开反锁的门,周小北一直猛敲门,声音无比吵闹。   周小北提起许决的衣领,怒吼道:“他妈的许决,你干什么?!你对简迪说了什么?!他怎么那么难过?!”   许决冷漠道:“我对他说了实话!难过是他应得的!”   周小北给了许决一拳头,脾气很暴躁:“我去你/妈的!平常你对简迪横眉冷对的我就忍了,今天这么开心的日子,你还对他咄咄逼人,我看你找死!!”   池意劝道:“别冲动!这里是电视台,被他们拍到了,又要搞成炒作!”   周小北冷笑:“炒就炒,谁怕谁,我今天晚上非得和他打一架!”   池意使了个眼色给闻心,闻心会意,上前拉住你一拳我一脚打得火热的两个人。   打累了,池意忽然惊叫道:“简迪呢?怎么没看到他?!”   四个人同时在房间里搜索,都没找到简迪。   “许决,要是简迪出了什么事,老子要你第一个陪葬!”周小北脸色乌青,金黄头发乱飞,他担忧地跑出去找简迪。   简迪备受打击,他一路飞快地跑到长明街的街角花店。   颜清见他脸色极其难看,意识到他应该不是来买花的,而是来寻求答案。   颜清招呼他来到会客厅。   她拿出一个本子,翻开,手指落在白楚之的名字上:“你是想问他吧?”   简迪点头,同时又很惊讶眼前这个高深莫测的女人。   颜清给他呈上一杯热茶,告诉他:“孩子,整个北都市只有三个人来向我问过蓝色蔷薇,一个是白楚之,一个是傅朝,另外一个是你。”   “白楚之一年前已经死了。至于他们的关系,我不说,你现在也应该知道。”   颜清合上本子,慈爱的眼神,望向他,和蔼地微笑:“你的确和白楚之很像。但这不是你的错,喜欢这种感情不是人能控制住的。”   简迪强颜欢笑,对她道谢,然后离开。   他孤单地走在夜色渐深的路上,好无力,好想哭。   原来自己只是一个替代品。   怪不得当时第一次被傅朝单独约见,傅朝盯向自己的眼神,炙热得如爆发的火山,挡也挡不住。   每一次与他的对视、相望、相处,他都被当成了另外一个人的幻影。   好难受。   他漫无目的地行走,来到一处湖边的公园,他就着冰凉的木椅坐下,蜷缩身体。   “简迪,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   简迪抬眼,一抹大红头发,鲜明地勾勒褚恒的身影。   “我出来散步,走累了,歇会儿。”简迪压抑低沉的嗓音,忍住不安的情绪。   褚恒挨他坐下,搂住他:“别骗人,大晚上的,你不会要跳湖吧。”   简迪一动不动,如僵硬的石雕。   褚恒刚刚看完他们的综艺访谈,明明上电视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无精打采?   他静静地陪在简迪身旁。   过了很久,简迪站起,对他说:“恒哥,我好了,你先回去吧。”   褚恒握住他的手腕:“我送你回去。”   他的目光坚定,语气不容置喙。   简迪只得由他,折返途中,刚好撞上了跑出来寻他的周小北和池意。   还未等他们说话,简迪已经坐上了保姆车,闭上眼睛休息。   他疲惫难受到无力理睬他们。   凌晨三点钟,简迪一直没睡着,打开窗,树叶簌簌,貌似下了点小雨。   他抹掉眼眶落下的泪,戴上耳机,下楼。   凌晨五点钟,傅家公馆,傅朝一夜未眠,他头疼得无法入睡。   林易进来,跪在地上,为他注射了一发镇定剂。   “药给我。”傅朝命令他。   林易将三粒白色药片放在他手心,傅朝直接吞下去,他呼吸变得顺畅,苍白的脸浮现一缕红晕。   “有什么事?”傅朝靠在床上,半躺,披着外套。   “简迪在门口。”林易回。   傅朝眼神闪跃,他问:“他什么时候来的?”   林易:“凌晨三点半。”   傅朝微闭眼,鼻息急促:“扶我起来。”   正大门门口,简迪衣着单薄,站在白色茫雾中,毛毛细雨将他的头发染湿。   雾里,一个黑色身影,出现在他眼前,挺拔如松。   傅朝将外套披在他身上:“简迪,你找我?”   简迪的眼眶红润,晶莹墨黑的瞳仁,独独地将傅朝的脸,镌刻在心尖。   他忍不住拉他的手。   白色修长的左手,无名指,戴着一枚白里透蓝的戒指。   果然,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傅总,我喜欢你。”简迪趴在他的身上,脸蹭向他的脖颈,眼泪簌簌而下,“我不要当白楚之的替代品,我是简迪。”   傅朝如哀蓝的花,发出一声叹息。   他手轻抚简迪的背:“简迪,是我的错,你既然已经知道,那我也不隐瞒,我当初无法克制对我哥的思念,把你会误当成他,我很自私,害了你。”   简迪摇头,哭说:“你没有害我,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事,和你在一起,我只恨时光太快。”   傅朝语气温和:“傻孩子,别说一辈子这样的胡话,你以后时间还长,还会遇见更多更好的人,学会慢慢地忘记我。”   简迪笑中带泪,怎么可能,你已经和音符一样,刻在了我的骨子里。   我怎么会忘记你。   但他故作坚强,他不想让他为难,于是向他承诺:“傅总,我不会打扰你,对你说出喜欢两个字,我已经知足,我不想留遗憾。”   心如天崩地裂,好痛,痛彻心扉。   假话,明明哪一句都不是真话。   但他,只能这样骗自己。   茫茫的白雾弥散,那个墨色头发男孩,消失在雨中。   傅朝失神,他可悲地问林易:“我害了他,是不是?”   林易:“傅总,他很明事理。”   傅朝扶额,眼里露出哀郁的光芒:“就是因为他太懂事,我才觉得自己更可恨。我宁愿他骂我,他这副善良温吞的样子,让我无地自容,如果我克制住,不去接近他,他也不会这样的难受。”   林易扶傅朝回房:“傅总,一切顺其自然。”   傅朝的身体格外冰凉,褐色卷发蒙上细雨。他无神地半躺,沉沉地下了决定:“以后我不再见他。”   林易俯首:“是,傅总。” 第91章   在细查喻凯的经纪人阎蒙时,顾以安收到了陈羡生给他打来的一个电话。   陈羡生:「顾先生,你什么时候有空,关于季寻,我这边有进一步的情况进展!」   顾以安喜出望外:「好!我现在就有时间,我在梦来会所等你。」   白晗说:“以安,我跟你一起去。”   顾以安轻捏他直挺如锋的鼻子,漂亮如弯月:“有你在,我还怕破不了案?!说不定你是个还未激活的福尔摩斯。”   白晗轻启唇角微笑,握住他的手:“别淘气,走吧。”   梦来会所,顾以安老远就看到陈羡生,他身穿蓝色警察制服,身形板正,站在他身旁的是笑得像个二百五的谈感折,一只手随意搭在陈羡生肩上。   “陈警官,走吧。”顾以安下车,招呼他进房间。   “稍等,还有一个人没来。”陈羡生蹙眉,频频看向手腕的钟表,又脑袋东张西望,表情略显焦躁。   片刻后,远处有一个女人脚步匆匆赶来,顾以安认出这是黄果。   房间里,服务员礼貌地给他们上茶,白晗命令咖啡店经理:“守好门,别让任何人来打扰我们。”   “是,白总。”经理面色严肃、惴惴不安地应答。   顾以安看向陈羡生,陈羡生会意,他说:“顾先生,季寻生前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医院。”他目光转向黄果,“她给我们提供消息,说是在医院里见到过季寻。”   这引起了顾以安的好奇,他迫不及待地询问黄果:“具体是什么情况,麻烦你跟我们细说一下。”   黄果抿了一口茶,手无处安放地捋鬓间的头发,清理嗓音,解释说:“我得知陈警官在查季寻的案子,才惊觉他居然死了!”   顾以安问:“你很意外吗?”   黄果眼神露出震惊:“很意外!要不是陈警官跟我说,我还不知道。我以为他退圈了。”   她继续说:“我其实很早之前就知道他。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北都市传媒大学,因为我妈是他们班的任课老师,一次我去找我妈,恰好他刚刚上完课,出教室,在走廊里和朋友们说说笑笑。”   “因为他长得真的很帅,是使人见面就无法忘记的那种,在人群中非常闪耀。”回忆到这里,黄果暗黄而瘦的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   “后来第二次遇见他,是在社区参与志愿者活动,当时我刚刚好和他一个队伍,他见我口渴,主动给我拿了一瓶矿泉水。”   “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在北都市骨科医院。”黄果说到这里,面容渐渐沉郁。   顾以安抓住其中的关键词,问:“骨科医院,你能跟我们详细说说吗?”   黄果:“那时他已经毕业,而且作为演员已经出道,人气也很高,我记得我们班的小女生买了不少他的海报贴纸。至于为什么在医院,可能因为某些原因骨折受伤了。”   黄果起身,拿出帆布包里的手机,找出一张照片给顾以安看。   顾以安接过手机,仔细观察。   照片的背景是在医院,照片上的人是一张侧脸,穿着深咖色外套。   他把手机递给白晗,白晗看完后又递给陈羡生,最后手机在谈感折手里。   谈感折不假思索问:“你这是偷拍的季寻?”   偷拍这两个字眼,让黄果耳根一热,她低声拿回手机:“是,可能画质不太清晰,但我要说的是,这个人的确是季寻。”   顾以安问陈羡生:“当初,季寻失踪,是他妈妈廖寒秋报的案?”   陈羡生点头:“是她,她说季寻好久联系不上。”   他又补充道:“我调查了当时季寻签约的公司,逐个排查,最后得到的结论是,他们都没能联系上季寻。”   白晗插了一句:“季寻腿骨折,是怎么回事,自然的意外还是有人故意而为?”   谈感折想起来,他说:“根据我们当时的调查结果,是在剧组拍戏不小心摔了。”   白晗目露一丝转瞬即逝的冷光,顾以安敏锐地察觉他的表情变化,他问:“老白,你认为不是意外?”   白晗面色镇定:“如果是我想杀季寻,我会制造这种像意外的‘不小心’,好掩人耳目。不过人算不如天算,季寻命大,只骨折了。”   顾以安想起之前周瑾风给他制造的“意外”,不免一身冷汗。   让顾以安接需要飞行的威亚剧本,故意派人剪掉绳子,安排身边人给自己下毒,环环相扣,险象丛生。   幸好,他有系统七七的暗中相助,被他威胁的乔歌没听他的话,算是有良心,不然他老早就如季寻一样,被人暗害而不自知。   陈羡生说:“根据时间推算,季寻的妈妈是在他骨折生病的一个月后联系不上他,这一点和他所在的公司、剧组的人反馈消息一致。”   顾以安皱眉思考,如果说季寻的人生最后一站是在北都市骨科医院,那么非常有必要了解他到底在医院里发生了什么,是怎么消失得无影无踪。   事不宜迟,他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白晗行动火速,立马让秘书钱唯唯联系北都市骨科医院的院长。   出梦来会所,一辆黑色迈巴赫停在路边。顾以安招呼陈羡生和谈感折一起去。   白晗开车,顾以安坐在副驾驶位置。陈羡生、谈感折坐在后排。   谈感折饶有兴趣地观察顾以安和白晗,他充满好奇,一个是堂堂北都市白氏集团总裁,一个是娱乐圈著名的明星,这俩人,到底是怎么走一起的?   男人也能和男人在一起吗?他前所未有地震惊。不过他们一个俊丽无双,一个英俊阳光,看着养眼,倒也很般配。   “谈警官,坐好,要转弯了。”白晗透过后视镜,有意地望了一眼谈感折,这个人的眼神太过于密集,好奇地如探照灯在他和顾以安身上打量,这使得他很不舒服,故而他的语气格外寒凛。   “哦,哈哈哈哈哈。”谈感折笑容开朗,他领略到白晗的意思,自拍大腿,心直口快,坦率地承认道,“不好意思,刚刚光欣赏你们的美貌去了,说实话,你们像电视里走出来的一样,哈哈哈哈哈哈……”   陈羡生感觉空气仿佛凝固般的尴尬,他无奈地笑笑。   顾以安倒是不介意,他说:“谈警官,你说话可真好听。你也长得不赖,在警校里也是校草吧?”   谈感折叹了一口气:“唉,当年的哥,的确是妥妥的校草一枚,风光无限,意气风发,可惜结了婚就变成胡子拉碴的大叔了。”   顾以安笑:“结婚有那么恐怖吗?”   谈感折苦笑:“跟下油锅一样,煎熬着捏。”   顾以安挑眉,自信道:“我要是结婚,那跟上天堂一样,会幸福死的。”   说罢,他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白晗。   谈感折靠在陈羡生的肩膀:“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婚后男人的苦你不懂啊。”   陈羡生将他推到一边坐好:“老谈,快到了。”   北都市骨科医院门口,钱唯唯早就恭候多时。白晗停好车,牵顾以安的手,向门口走去。   “白总,这是他们的院长刑壮同。”钱唯唯趋步迎向白晗,她的身后跟着一个白发苍苍,瘦小的老头。   “白总,您真是贵客!”刑壮同头发稀疏,穿一身正式的黑色西服,垂垂老矣的眼睛,瞻仰似地看向白晗。   他心里盘算,无事不登三宝殿,白家的人来他们这个地方干嘛?他注意到后面还有两个穿蓝色制服的警察,不禁内心忐忑,这么大的阵仗……   刑壮同带他们到20层的会客室,立马有七八个护士给他们倒茶端水。   白晗坐在首位,他开门见山:“邢院长,我们到这里来,是想查一个人的资料。”   刑壮同憨憨般地点头:“白总,您说,我一定竭力提供。”   白晗声音沉稳,直接道:“这个人的名字叫季寻。”   刑壮同打电话招呼来一个人,是行政管理处的主任皮轩,他吩咐皮轩:“季寻在我们院里住过,你知道吧?”   皮轩如小鸡啄米点头:“知道知道。”   其实他知道个屁,一天有成百上千的病人在医院进进出出,他就算有10个脑子也不够用,哪能全部记住。   不过为了少挨批评,他自然要撒谎称是。   刑壮同说:“快点把季寻当时住院的资料调出来,立刻,我可没时间等!”   “是是是,我马上去办!”   皮轩心里呸了一声,内心窝火,妈的,升官发财轮不到我,狗屁事全往我身上推!老不死的东西,老子在这破医院干/他/妈十来年了,连个副院长都没混上!   十分钟后,皮轩喘气赶回来,拿着一份纸质资料递给刑壮同。   “白总,您先看。”刑壮同礼貌地呈给白晗。   白晗和顾以安一起看,看完后,将资料递给陈羡生。   资料显示,季寻的确在他们医院住过,时间正是两年前,右腿骨折,粉碎性的,受伤程度深,一度动弹不得。   顾以安看到资料上显示当时照看季寻的医生,他发问:“屠冠乔这位医生,能否让我们一见?”   皮轩双手交叉放在腹部,样子很谦卑:“他早就不在我们医院干了。”   顾以安抬眼,问:“他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皮轩:“这个我真不知道,每个人都有自由的职业选择权,我可没有给他安装监控器,去跟踪他。” 第92章   刑壮同问:“当初照看季寻的值班护士是谁?”   皮轩低头,唯唯诺诺:“我马上去查。”   他内心腹诽,妈的,百八年前的老芝麻烂谷子的事,搞个不停空,烦死了!   皮轩查完,马不停蹄又给院长刑壮同一份资料。   刑壮同交给白晗。   资料显示,当年照看季寻的护士叫康尧尧,不过也已经辞职了。   顾以安好不容易捉住了这两条至关重要的线索,他当机立断:“这两个人,必须查一下。”   陈羡生同意:“好,我也觉得必须查一下!”他招呼谈感折,“走走,老谈,赶紧回警局,干活!”   “好嘞!收到!”谈感折抓起桌子上的两份资料,向顾以安和白晗挥手告辞。   陈羡生做起事来是坚决要贯彻到底的,不到黄河心不死,他迅速组织技术部门的人夜以继日地对屠冠乔和康尧尧两个人的信息进行落查。   没过一天,顾以安便收到了陈羡生发来的消息。   屠冠乔,辞职后,没有工作,跑到国外去了,具体哪个地方,正在落查。   康尧尧,辞职后,也没有工作,根据社区的人说,她因落水已死。   一个杳无音讯,一个已经死亡。   顾以安暗自思忖,这手脚也太明显,凡是能跟季寻沾点关系的人,都被斩草除根。   公安局最多能对国内的消息精准落查,至于国外,要层层递交申请函,还涉及跨国,查起来不仅难而且慢。   这使他不得不向白晗求助。   白晗欣然同意,安慰他:“现在离真相越来越近,会找到凶手的。”   顾以安点头,牵他的手:“嗯!老白,你真好。”   白晗将他抵在墙上,在他耳边温柔细语:“到时候,别忘了你说过的话。”   顾以安支支吾吾,懵圈,他说过的啥话?   白晗看出他的迷茫,扼住他的手腕:“忘了吗?等真相水落石出那天,你得告诉我,你到底和季寻是什么关系。”   原来他一直记着这个啊。   真是可爱的小醋精。   顾以安白皙修长的手,搭在他的宽肩上:“老白,我最幸运的事,就是遇见你。我真的超喜欢你,喜欢到,我不想离开你身边哪怕一分钟。”   一枚深情而缠密的吻,钻入顾以安的唇齿间。   心尖人的吻,如梦幻燃烧的红玫瑰,馨香甜腻。   霸道又温柔,让他身体发颤,脑海空白。   他的手颤抖地扶在白晗温热的胸膛:“老白,干嘛这么突然?”   “我想吻你。”   白晗的星眼,散发月光的冷,执执地盯向顾以安,热烫的气息迷离在他耳尖,“宝贝,你起反应了。”   哇靠!!!顾以安立马脸红得像番茄,他扭过脸,尴尬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系统七七久违地跳出来,对他的出糗喜闻乐见,【老大,你好娇羞啊,跟个小媳妇一样,笑死我了!!!】   顾以安没工夫跟这个破比系统叽叽歪歪,他调整呼吸,竭力控制自己:“我等会儿自己解决。”   白晗不由分说将他公主抱起,如强势的君王,露出高傲而自信的笑:   “以安,你这么跟我见外,我可要生气了。”   顾以安紧闭眼,安心地被他紧抱,脸伏在他滚热的胸膛。   “白晗,你好坏。”顾以安被他抱在床上,双眼通红,温软地嗫嚅,发丝凌乱。   白晗与他挨得很近,鼻尖碰触,唇间缠/绕彼此的呼吸。   他缓慢解开顾以安的纽扣。   “老白!”顾以安急促地按住他的手,本能地阻止他。   白晗微微一笑,扯下西服上的领带,将他乱动的手捆绑。   他的声音压抑得如小提琴裂帛的断弦,带着十足的隐忍与疼爱:“乖,别怕,一会儿就好了。”   【呜呜呜老大,你哭了——】系统七七对人类这一“情到深处”行为,面不改色,毕竟它是个全是逻辑的系统,对什么情啊爱啊免疫了,【老大,我不看了,再看我要长针眼了,做完别忘了任务啊,别光顾着享受啊,时间不多了啊!】   顾以安的手如果能提起刀,他一定要手刃这可恶的比比叨老妈子系统。   可惜他此刻正瘫软在白晗怀里,浑身无力,面颊泛红,享受白晗予他的“极乐之巅”。   根据警局的侦查技术,很快查到了康尧尧生前的居住地:麓怜街莲花社区。   陈羡生将这一信息告诉顾以安,顾以安当即决定要去实地查一下情况,陈羡生说他也要一起去。   麓怜街原本叫麓梦街,这是夹在北都市城区和郊区的三不管地带,原本政府打算扩建,计划拆掉老旧破小区,拓展城区辐射范围。   后来计划流产,原因一是主持这个项目的区负责人被调走,接手的新领导看出这个项目阻力大,没政绩,干脆撂挑子不管。   二是部分市民对拆迁补偿款坐地要价,狮子大开口,弄得政府很难办,价钱没谈拢,挖掘机要动工,数十个人将身子直挺挺一躺,硬是逼得挖掘机停了一个月,被灰溜溜地逼走。   区里放弃拆迁计划,那些苦苦坐等靠拆发财的人,和之前闹事的人,矛盾加深,不断指责对方,大打出手,弄得一条街上总是不安宁,充斥各种吵架谩骂的敌对声。   白晗开车来麓怜街,刚将车停好,便有人往车上丢小石子,一辆豪奢华贵的迈巴赫车背顿时起了几道划痕。   顾以安下车,看见几个小孩恶意满满地盯着自己,手里拿小石头疯狂地砸车。   “喂,你们干嘛?!怎么乱砸别人的车?!”谈感折一下车,对这些穿得脏兮兮的小孩怒斥。   “妈个/逼/的,看见有钱人的车我们就要破坏!!!”这群小孩肆无忌惮,砸得更起劲。   陈羡生上前抓住带头的小孩子,浓眉紧皱,声音严厉:“再砸,就把你抓到牢里关起来!”   他身穿蓝色警服,身材高大,面容威严,目光冷厉,强大的气场将这个带头的小孩给治服。   陈羡生刚一放手,这个领头小孩带着其他男孩一滋溜跑了,只是可怜的迈巴赫车身被砸得不忍直视。   “白总,您的车修复费用我们警局来出吧,社会治安不好,总是我们公安机关治理不力。”陈羡生歉意道。   白晗挥手拒绝:“砸车是小事,人没被砸就行。回头我让毕书记来这里看看,北都市的这块边缘地区,地方官都是吃白饭的,没有一个人来管吗?!”   谈感折思考白晗嘴里的“毕书记”,惊愕道:“毕书记?你说的是我们北都市的市/委/书记毕觉松?”   白晗挑眉,不以为意:“很惊讶吗?”   能不惊讶吗?!那可是权倾一城的一把手啊!!!   陈羡生叹了口气,向白晗解释了这里沦为“三不管”地带的缘由。   矛盾总因利起,因利而争。   但作为一个城市的管理者,无论如何也不应该遇到困难就退缩,当甩手掌柜。   白晗听完陈羡生的话,略微思索,决定道:“这事我记下了,回头我亲自见一下毕觉松。”   顾以安心动地牵一下白晗的手,只觉得他魅力无限。   经过七八个幽暗不见天日的狭窄巷道,终于来到莲花社区。   低矮破旧的老房子,横七竖八地挨在一起。昏暗的光,艰仄地透过来,一抬眼,便可以看到女人的大红色裤衩,胡乱地挂在外墙的窗户上。   “以安!”   白晗将顾以安抱住,敏捷地拉到一旁。   扑通的一声爆裂,一个绿色啤酒瓶被不知哪个住户恶狠狠地从高空抛下来,碎响声猛烈,啤酒瓶碎成一堆锋利的玻璃渣小片。   “我靠,经过这里得有9条命才够嚯嚯!”谈感折担忧地东张西望,观察是不是又有什么其它的东西从天而降。   “我们走快点吧!”白晗紧拉顾以安的手,语气催促,“这里太不安全。”   陈羡生根据社区提供的讯息,找到康尧尧生前的居所,位于8栋3单元7层706。   暗黑的小区没有灯,顾以安一行人只得打开手机上的电筒照明。   没有电梯,他们徒步往上走。   陈羡生敲706的门,打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秃顶男人,男人一看是警察,慌乱地又关上门,并且仿佛害怕似地说:“我不是没再告了吗,你们还要来找我干嘛?!”   顾以安听这话里有话,他隔着门说:“你误会了,我们不是警察,只是找你有点事。”   男人犹疑地再开门,看眼前是一个面容俊朗的年轻人,心里舒了一口气。   就在秃顶男人犹豫间,顾以安带着白晗一行人冲入房间。   一阵恶臭直冲颅顶,映入顾以安眼帘的是,一副极其脏乱的景象。   沙发上的袜子摞成山,此起彼伏,散发恶臭味道。客厅地上,大大小小的白色脏污纸团乱飞,桌子上数不清的啤酒瓶,烟灰弹得到处都是。   谈感折忍不住把紧闭的窗户打开:“我靠,这是人住的地方吗?!这么臭,跟垃圾场一样!”   窗外的新鲜空气溢进来,人才勉强好受点。   顾以安怕白晗受不住,让他出去待着。白晗微微摇头,坚持要和他一起。   顾以安抓紧时间,盯着秃顶男人问:“你是不是康尧尧的丈夫,叫张军?”   “哦,你们还是为那件事而来?我已经不告不闹事了,你们不是还要打我吧?”张军哭丧一张脸说。    第93章   陈羡生疑惑:“什么那件事?”   张军说:“就是我老婆死的事啊。”   顾以安趁机问:“她怎么死的?”   张军:“被淹死的。这臭婆娘,辞职之后,屁事不干,天天问老子要钱,不是买衣服就是出去打牌,我一天到晚跑出租车,回来累个半死,还得给她做饭!”   张军挺着肥肉堆叠的啤酒肚,继续回忆道:“好好的护士不干,还辞职!全指望我一个人养家!死了算了!”   顾以安不想听他的鸡毛蒜皮,他追问:“康尧尧什么时候死的?!”   张军说:“一年前吧,具体时间不记得。反正有天晚上我回来,她不在家,我也懒得问,肯定在哪个麻将馆。一周后,社区的人告诉我说在湖里发现了她的尸体,让我去认领。”   “湖里?”顾以安皱眉,“那整整一周你都没找她,以为她一直在麻将馆?”   张军冷漠:“这个败家娘们儿,烂死在麻将馆得了。我恨不得打死她!妈了个/逼的!”   陈羡生想起刚刚他的反常举动,问:“你怎么那么害怕我们警察,有什么原因?”   张军见这四个人来势汹汹,打肯定打不过,只得认栽承认:“是这样的,我老婆死了,我总不能什么都捞不到吧!所以我到处去告,告社区管理不力,告公安治理不好,告公园没把人看住,告河道管理处没张贴告示,告湖景管理处害死我老婆。”   “我不断地上诉,拉横幅,找新闻曝光,坐在政府门口打滚。搞了半年,政府找我协商,说是湖景管理处愿意给我赔付30万,说是出于人道主义。我跑一年出租才他妈赚7万,当然高兴地签了协议合同!”   “我得了甜头,还想再多捞点钱。没成想,我刚拉上横幅,准备故技重施,就被冲出来的三四个警察暴打,打得我住了一个月的医院。”   “看看,往死里打的!”张军扒开后脑勺缝的伤口,愤愤道,“花了我三四万才完全恢复。”   “所以,你刚刚以为我们是来打你的?”陈羡生问。   张军唯唯诺诺,他心里已经对警察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害怕地乞求:“我服了,我再也不敢上告了。你们别再打我了。”   谈感折忿忿不平:“谁叫你贪心不足,拿了钱还想搞事?!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到处讹人?!你老婆整整7天不见,你居然一点不着急?出了事就想捞一笔?!”   一番话说得张军面红耳赤,他求饶道:“我已经不搞事了,所有网上发的东西我也都删了,只求你们警察别再整我了!”   顾以安说:“我们来的目的不是这个,关于康尧尧,她为什么辞职,你知道吗?”   张军露出不耐烦的神色:“我他妈是看她逼/ 痒不过犯贱,多好的工作啊,说辞职就辞职!”   看来这张军对康尧尧怨念颇深,牢骚不断,问也问不出个所以然。顾以安沉思,他问:“康尧尧生前的东西,还有吗?”   “没有,全丢了,留着晦气!”张军伸出右腿,内侧有一个长而狭的疤痕,“她死后的那几天,我不是摔跤就是迷路,像鬼打墙一样,后来请了神婆,说是要把她的东西丢出去才好。”   一行人出来,谈感折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他捏陈羡生的鼻子:“老陈,赶紧换气啊,这个人的屋子堪比化粪池,头都被熏晕了。”   下楼梯转角,一个男孩直直地盯住他们。顾以安纳闷,他上前,这个男孩也不跑。   “你们是不是在查我妈妈?”男孩面色镇定,他大约8岁的模样,寸头,普通面容。   顾以安问:“你妈妈是康尧尧?”   男孩点头:“我叫张浩。我妈死后,我爸把她的东西全丢了,我捡了一些,放在惠姨那里,如果你们有需要,我带你们去。”   顾以安牵他的小手:“好,请你带我们去。”   张浩熟悉地带他们走了15分钟的路,来到另一处居民楼。   4层,张浩轻拍门,喊:“惠姨!是我!”   门打开,出现一个中年妇女,名叫郭蕙,她望着眼前一群人,诧异地问张浩:“浩浩,他们是?”   张浩将顾以安一行人引进门,对郭蕙解释说:“他们是警察,来查我妈的遗物。”   郭蕙给他们泡茶,见果真有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内心安定:“稍等,我去拿。”   郭蕙是一名小学语文老师,年近35,未婚独居,家里被收拾得井井有条,干净整洁,一股檀木香浸人心脾,比刚刚张军的垃圾窝强上数百倍。   “尧尧和我一直是好朋友,她所有的遗物都在这里,不过我猜你们更想获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郭蕙从遗物里拿出一个本子,“这是她的日记本,你们看看。”   顾以安接过去,翻开,里面是记录日常生活的文字。   为了提高效率他从后往前翻。   「啊啊啊啊啊啊啊,他妈的,又被投诉了,真的烦,傻/逼领导!」   「这破比护士谁愿意干谁干,拿最低的工资,装最累的微笑,整天微笑服务,我微笑你妈 /逼!」   「烦啊啊!这司马油腻的中年领导,一双色眼老是盯着我想揩油,老娘恨不得一口唾沫星子吐到他的脸上,胖得像猪一样,也配吃我这个鲜花?!」   「呜呜呜,我被这司马领导针对了,老是给我排夜班,好累啊,感觉命都要废了!」   看到这里,顾以安似乎明白康尧尧辞职的原因。   再往前看。   「哇偶,医院来了一个绝顶大帅哥,还是明星!好帅啊!是我的班,真好!太养眼了!」   「这大帅哥叫季寻,嘿嘿,好幸福,真想偷拍他。」   “季寻”两个字让顾以安心里一咯噔,他聚精会神继续往下看。   「男神又多了一枚!我今天才发现我也是觉醒的腐/女一枚呀。看着他们卿卿我我的甜蜜样,我可太开心了。」   「就是不知道季寻的这位朋友叫啥名字,看着挺高,戴墨镜,不过身材超好,传说中的宽肩窄腰黄金比例,呜呜呜,你们一定要99啊!」   下面全是康尧尧对季寻和神秘朋友的一顿YY,还画了许多小爱心。   顾以安翻页,继续看下去。   「哇,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季寻要出院了!」   「他的男友力好强啊,居然亲自将他抱到轮椅上!!!啊啊啊啊啊我要死了!!!」   顾以安再继续翻页,发现都是和季寻无关的啰里吧嗦的日常吃吃喝喝,或者发泄似的抱怨。   顾以安看完后,递给陈羡生。   半晌,顾以安分析:“按照康尧尧的描述,季寻那时候并没有好全,不然怎么要被抱到轮椅上。”   陈羡生点头:“他的这位朋友,应该很心急,想在最短的时间来处理他。”   顾以安:“他这位朋友,按照日记本上描述,至少当时应该在娱乐圈是个透明角色,不然康尧尧应该能认出是哪位明星之类的。”   谈感折说:“有没有可能,这位朋友只是普通人?”   顾以安:“综合我们之前的调查,季寻的消失不见就在他出院之后,就算是普通人,也与季寻的失踪,有莫大的关联。我们必须要找出到底当初是谁把季寻接走了!”   白晗同意:“医院当时应该有监控。”   顾以安皱眉:“老白,我估计监控也起不了太大作用,你想想,如果一个人真有心杀人,他肯定会不留痕迹,躲避监控。”   陈羡生说:“季寻当初若是被人推着轮椅带走的,他不可能一直推着轮椅,这样不方便而且引人注目,所以他大概率会开车把他带走。”   谈感折仿佛看到了希望:“那我们赶紧排查当初那个时间段停在医院里的车。”   顾以安摇头:“没这么简单,或许他的车根本不在医院停,又或者有另外的人来接他。”   白晗轻捏顾以安的手:“以安,别想这么复杂,据我所推测,他肯定是一个人作案,杀人这件事,人越多,暴露的风险越高,他是有备而来的,必然计划万无一失,这个人很聪明也很谨慎。”   顾以安望向白晗,白晗也看着他。   谈感折对他们一阵莫名其妙,好奇地嚷道:“你们怎么了,来电了?!”   陈羡生:“……”   顾以安转过身,对陈羡生说:“陈警官,还是麻烦你们排查一下当时医院周围进出的车辆。”   陈羡生答应:“好!”   顾以安问郭蕙:“康尧尧死的细节,你知道多少?”   郭蕙摇头:“我不太清楚,只是她那段时间情绪有些糟糕,可能跟被投诉有关吧,她找我聊天,都是诉苦,说又被病人投诉了。”   顾以安:“她之前被人投诉过吗?”   郭蕙摇头:“我记得好像没有,她之前也挺喜欢做护士的,说是看到病人的微笑,她有种成就感。”   顾以安追问:“她说的投诉,是什么时候变多的?”   郭蕙抿嘴苦思:“大约在季寻出院后这个时间点,尧尧是个直肠子,她有事就会和我敞开说。”   季寻出院后?顾以安暗自揣摩,那个人应该急着想除掉康尧尧,因而故意指派人投诉她,让她忍受不了主动离开医院。   顾以安向郭蕙告别后,便离开了。上车的时候,张浩喘粗气跑过来,往他手里塞了一颗糖。   “请你帮我找出杀我妈的凶手。我相信你可以的。”张浩年龄虽小,说出的话,却像一个成熟稳重的大人。   顾以安内心震彻,他摸小男孩的脑袋,承诺:“好,我答应你!”   “那你到时候会来看我吗?”张浩的眼睛充满期待。   “会。”顾以安拉他的小手,“我们会让这里变成一个好地方。”   “哥哥,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张浩拿出一个小本子,和一个圆珠笔。   顾以安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写在上面,摸他的脑袋,笑嘻道:“以后有什么事,欢迎随时来骚扰我。”   系统七七拆穿他的内心所想:【呵呵,老大,好不容易你被小孩叫了一次哥哥,看把你高兴的!】   顾以安白了系统七七一眼:“我说你能不能别老是拆我的台,OK?还有,我年方二八,嫩得很!让别人叫声哥哥怎么了?!切!”   系统七七一口老血喷出,对他伸出大拇指:【666,老大,你的脸皮比长城还厚!我都不好意思叫你老大了。】   顾以安沉浸在张浩对他的“哥哥”英雄梦中,被人瞻仰相信的滋味原来是这样令人愉悦。   不过他也不能放松,必须要快马加鞭处理这些已知的线索。    第94章   十一月底,按照惯例,北都市文娱圈都会定期举办一年一度的国际电影节。   作为国内最著名的国际大都市,届时会邀请文娱圈子里最顶尖的人参加,同时也包括国外著名的演员、导演、制片人。   最为重要的内容是进行一年一度的评奖活动。   北都市国际电影节影响力空前,辐射范围广,在国际上属于一等一的重大节目。   只评选电影,一般流行通俗的电视剧全都排除掉,门槛极高。   来这里参会的都是有头有脸的大咖,资本大佬齐聚,演员必须是一线以上的或者在业界享有崇高威誉的。   电影节地点定在北都市文艺中心,豪奢典雅气息的高楼,从门口到市内,铺满了芬芳的鲜花,宽大华丽的红地毯,铺满整条路。   两旁已有成百上千的记者,扛摄像机,捕捉走向地毯的人。   晚间七点钟,已有各色豪车停在门口,男的西装革履,女的裙子翻飞,记者纷纷举起相机,咔嚓咔嚓地拍摄。   八点钟,一辆超级豪华的劳斯莱斯优雅地驰来,有门童将其引入专属停车位。   车门轻轻打开,一双华贵的黑色皮鞋,赫然映入眼眸。   文体中心经理匆匆小跑上前,笑脸相迎:“明总。”   左明望向车里,一只白细的手伸出来,左明牵住,里面的人渐渐露出面容,是梁思影。   左明问:“现在人来得怎么样了?”   经理陪笑,恭敬地回答:“来了三分之二,剩下的我已经联系,马上来。”   左明拉住梁思影,一路向前走,直到红毯处,才放开。   左明对这样的颁奖晚会习以为常,他举手,看向摄像机,脸露微笑。   梁思影一如往常,面色冷峻,直直地往前走。   地毯尽头,是一块巨大签名板,印有琳琅满目的国际奢侈牌logo。   左明大手一挥,龙飞凤舞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梁思影紧随其后,潇洒挥笔,也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左明引着梁思影来到室内,里间的人纷纷转头,看向左明,向他问好。   左明波澜不惊,朝人群最中心走去,三三两两的人都是业界大咖,他简单地应付和他们喝了一口香槟,便引着梁思影到专属豪华房间休憩。   “小孩,怎么了,不舒服吗?”左明捏他的下巴,“脸色不太好啊。”   梁思影在他耳边道:“都怪你昨天晚上太猛了,我肚子疼。”   “哦,怪我咯。”左明温柔地刮他的小鼻。   梁思影突然笑出来:“明哥,我骗你的!”   “我知道,小孩,你还能瞒过我?”左明握住他的手,拆穿他的心思,“你在紧张评奖活动。”   梁思影额头抵着他的额,想求他的安慰。左明手扣在他的脑袋,吻向他的唇。   “明哥,算了,我也不求能拿奖了,重在参与嘛。”梁思影强颜欢笑。   左明却不同意他的话:“思影,别这么悲观,你是担心你要是没拿奖,怕辜负戚长鸣这个殚精竭虑的剧本吧。”   梁思影没想到他居然这么简而言之、精准无误地戳穿自己的担忧。   左明摸他的脑袋,将他搂在怀里:“别想那么多,先休息会儿,等会到了时间,我再叫你。”   九点钟,北都市国际电影节正式开始,场外场内的所有人按照流程,进入到正大厅入座。   主办方已经提前将所有来人的座位席签按照咖位大小贴在了座位上,每进来一个人,都有专属的服务人员引他们找座位。   美艺传媒只请了两个人,一个是江漾声,另外一个是蒋昭昭。   工作人员将江漾声引到他的座位,位置中等,蒋昭昭在后排。   江漾声左右环顾,他急切地问工作人员:“浪腾的梁思影坐哪里?”   “浪腾的人在这边。”工作人员指着邻座说。   江漾声低身,果真上面的粉色贴纸名字是梁思影!   他高兴得难以自拔,像一个懵懂的初恋男孩,惊喜地等待梦中人。   九点一刻钟,座位差不多都坐满了。   江漾声旁边的位置还是空的。他不禁失望,难道梁思影没来?   但签名板上,明明有他的签名!   他忍不住拉住一个工作人员问:“浪腾的梁思影在哪儿?”   工作人员瞧了一眼空着的座位牌,解释说:“不好意思,他被安排到别的位置了。”   江漾声急问:“他坐哪儿?!”   工作人员指向第一排:“他坐在第一排中间的位置。”   江漾声瞧过去,第一排,梁思影紧挨左明。   这又是姓左的那个杀千刀安排的!!!   他血气上涌,准备站起,不料此时灯光全熄,主持人开始讲话,原来活动已经开始,他只得隐忍不发,目光死死地盯向梁思影。   主持人有的没的说完一顿废话后,开始今天的重头戏,声情并茂地介绍今年入围的最佳男演员候选人。   这个最佳男演员含金量非比寻常,是业内认可度最高的最具专业性演技的凭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算是“影帝”的赞誉。   梁思影紧张到呼吸局促,左明按住他的手,温柔安抚他:“别担心,有我在。”   “明哥。谢谢你。”梁思影睫毛在夜色中忽闪,如隽美的蝴蝶,挑拨得左明的心一动。   他忍不住捏梁思影的小手:“小孩,自信点,你可以的。”   随着主持人的介绍,舞台大屏幕上一一打出了入围的候选演员名单,梁思影是第三个。   屏幕上:   梁思影·《此间无我》   《此间无我》是一部传统的严肃文艺电影,每个人都是纯素颜出境,讲述的是一个名叫云才空的人的成长历程,时代背景从民国时期到抗战结束,横跨三十年波澜起伏的历史。   云才空出生的家庭是一个旧式封建大地主家庭,父亲云伯富继承祖辈的万亩良田,骑在千千万万的贫穷佃户身上坐享其成,疯狂吸血。   家里真金白银数不胜数,绫罗绸缎每天换样,名贵古玩堆叠成山。   云才空的亲生母亲是一个地位卑微的丫环,被云伯富一时兴起强/奸,遂而生下了他。   母亲半夜在柴房咬着木棍强忍疼痛将他艰难产下,刚开始他并没有啕嚎大哭,体重又很轻,母亲以为他是死/胎,把他丢到湖里的时候,他猛然大哭,本能地挣扎求生。   他一出生就是哑巴。   云府里的人根本不拿他当回事,就连丫环奴仆也会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对他拳打脚踢,他身体瘦弱,被打疼了,偷偷地躲在院子内墙的一个狗洞里无助地蜷缩。   云伯富正牌妻子就有10个,小妾也有20位,这些女人为了争宠,疯狂地生孩子,尤其是绞尽脑汁地生儿子,生的儿子越多,争家产的希望也就越大。   云才空的母亲在他2岁时,死了。本来她就是丫环,生完孩子后也没有休息,反而被几个小妾指挥来指挥去地折磨,身体渐渐吃不消,最后累死。   云才空像一只真正的狗,每天在奴仆吃完饭倒泔水的桶里找吃的,他浑身脏兮兮,头发又长,大片结痂,无数的虱子在里面肆意生长,他痒得受不了会疯狂地用手挠,直到抓出血。   家里的小孩又多又吵,对他更是不屑一顾,就连女孩也看他不起,拼命地用脚睬他,兴奋地辱骂他:“丑八怪!臭哑巴!怪胎!跟狗一样!”   他逆来顺受,已习惯被人踢打,因为长期没有摄入营养,直到5岁时,他仍旧长得瘦弱矮小,小小身体上的肋骨根根分明,皮肤薄得几乎一点就破。   长期的饥饿使他肤色蜡黄,小腿上的薄肉绵软无力,甚至喘气都困难。   他饿得受不了,扒地上的野草充饥,喝地上浑浊的水,有力无气缩在狗窝里。   他催眠自己,睡一觉就不饿了。   当时外面军/阀混战,整个城市更是枪/ 火连绵,大街上全是厮杀的血腥味。   小老百姓家的壮丁被拉去充军,家里的田地要上交租金,官府更是强迫他们要交各种税,又加上时年不好,暴雨肆虐,一家子的老弱病残无米下锅,活生生地被饿死,没有饿死的在逃难的途中,被洪水吞没。   城市摇摇欲坠,社会风雨飘摇,人人自危。   富户的大地主家聪明地紧闭门户,不敢外出,暗自祈祷菩萨保平安。   战争使人疯狂。   云家一直紧闭的大门被蛮横粗气的军官给踹开,这些军官少说也有上百人,为首的一个人骂骂咧咧:“他妈的,你们这些地主好酒好肉躲在家里玩女人,我们在外面玩命!!!”   府里的人见这庞大的阵仗纷纷吓得大气不敢喘,这些军/官身背长枪,腰间悬挂一把大刀,体格高大,面色凶狠,群情汹涌,看着十分吓人。   云伯富吃得白白胖胖,腆脸眯眼迎上去:“大爷,您息怒,我们也是没办法啊,外面在打仗,我们不得不关门啊。”   为首的军/官额间有一道浓烈的疤痕,他叫冷三祈,他恼怒地提起云伯富的衣领,将这个200斤的胖子勒得喘不过气。   “饶命啊!爷爷!”云伯富被勒得上下不接下气,脖子酱紫,眼角溢出泪水。   “他妈的!”冷三祈将他如丢球一般,狠狠地摔在地上,“快给我们搞点吃的,饿死了!”   云伯富如同大赦,分秒必争地吩咐厨房给这群军/官上好酒好肉。   这些军官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将没啃完的鸡腿随意往地上乱丢,云才空窝在狗洞里,闻到香味,拼命地爬出来,将裹满泥的残肉捡起,又爬回狗窝,不舍地细细啃食。    第95章   云伯富小心翼翼地在一旁伺候,以为这些人吃饱喝足就会离开。   没成想冷三祈恶狠狠地盯着他:“我们当兵的拿命保护你们,保护这座城市,你们呢,屁都不拿出一个来!兄弟们,你们说是不是?!”   “就是!就是!看看我们为了你们的安危,都流了多少血啊!”军官们个个附和,激声高叫,同时死死地瞪云伯富,颇有些义愤填膺。   云伯富吓得满头大汗,他小声地讨好道:“是是是,您们为我们流血牺牲,我们按理说是要出点东西的。”   随后他使了一个眼色给管家,管家转身匆匆地命人抬了两大箱金条。   冷三祈目露精光,他起身,大手像抚摸爱人一样摸这些闪闪发光货真价实的金条。   他拔刀,突然刺向管家,语气恶吼:“他妈的,你就拿这么点儿糊弄你爷爷?!”   管家当场死亡,血流一地。云伯富吓得瘫软,他不敢再隐瞒,跑到卧室将家里的田契、地契、当票全部拿出来,颤颤巍巍地奉给冷三祈。   冷三祈一只脚踩在桌子上,用长枪挑飞这些票据:“兄弟们,拿好了,这可都是钱啊!”   随后他一声枪/响,军/队都沸腾起来,他们将吓得哆哆嗦嗦的云伯富打成筛子,顿时血流满地。   “男的弄死,女的先/奸后杀!”冷三祈睁着狂热的红眼,大声嘶吼道。   云府顿时闹哄哄,呼喊声此起彼伏,女人的尖锐声、哭声不断传来,枪/声不停。   云才空害怕地躲在狗窝里,并用旁边的小树枝掩盖住洞口。   不知过了多久,这场屠戮才止歇。云才空透过缝隙看到这群军官浑身是血,举起火把,将云府烧得片甲不留。   熏烟缭绕,他强忍住不适感,一旦发出声,他也会被杀死。   好久,外面静寂无声,他艰难地从狗洞里爬出来,大片带血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各个角落。   火光渐次熄灭,他找到一个水缸,疯狂地用水兜脸,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救我!谁来救救我啊!”   窸窣又微弱的呼喊声,云才空找到声音来源。   原来有人被压在灼烫的火堆里。   “诶诶,外面有人吗,快来救救我,我快要死了!”   云才空站着不动。   他是哑巴,但知觉格外灵敏,他认出这是经常欺负自己的男孩云蓉,也是府里的嫡长子。   “喂喂,你是不是云才空啊,我是你哥哥啊,好弟弟,快,找点水将火堆浇灭,拉我出去。”   求救的声音断续,可怜。   “好弟弟,咱们云家就我们两个人了,救救我啊,你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也是你唯一的哥哥,快点啊,我快不能说话了,咳咳咳,好弟弟,我带你去吃好吃的,我保证会对你好的。”   云才空天真地信了他的话。   他想,或许以后他真的有一个对他好的亲人。   他找来一个水桶,将水缸里的水用木勺挖到桶里,浇灭火堆,来回几次,火已经熄了,他瘦小的身体累得气喘吁吁。   他双手扒开还带着烫意的火堆,找到被夹在中间的云蓉。   他咬牙拉他的手,生生地将他拽出来。   云蓉大口喝水,他因为被夹在两个人中间,身体毫发无损,只是脸被熏黑。   云才空欣喜地看着云蓉。   “好弟弟,谢谢你。”云蓉眼角露出笑意,随后翻脸不认人,嘴角翘起,面露凶光,“你真是我的好弟弟,我现在送你上西天!死丑八怪,脏死了!配活在世间吗?!”   他双手强有力地将云才空推到另外一处还在燃烧的火上,力度太大,撞到一根柱子,柱子受不住冲击,重重地压在云才空的右腿上。   撕心裂肺的疼痛,使云才空哭了出来。云蓉恶狠狠地捂住他的嘴,将幼小的他,使劲地往地上砸,砸得他头破血流,晕死过去,失去呼吸。   “呸!垃圾!活着也是浪费,不如死了!”云蓉高声厌恶地咒骂。   夜间,云才空从火堆里爬出来,咬牙切齿,他愤恨的目光暴涨,燃烧熊熊怒火。   他要撕裂一切!   他讨厌这个世界!   他失去了右腿,绑一根木棍,支撑行走。他比谁都要凶狠,多年后成为了一个土匪的头目。   他怒不可遏地找到当年的云蓉,见他仍旧过着潇洒自如的悠哉生活,气不打一处来,当晚就将他一刀捅死,同时用火一把烧了他的屋。   他带着手下的几个弟兄到处打家劫舍,不分官民,能抢就抢,杀人毫不犹豫,一刀毙命。   他愤恨地用火烧烬尸/体。   时年越来越不好,除了军/阀混战外,这片民不聊生的土地上出现了新的军/队,那就是身穿黄色军/服,手拿枪的日本人。   云才空带着他的手下兄弟们杀过一车日本人,缴获了不少好武器。   但日本人的残忍和恶毒超乎了他们想象,这群//奸恶的鬼子正面打不过,就开始向他们投毒,绿色的烟雾从空中投来,炸开在空气中,人还没反应过来,已被毒晕。   云才空被五花大绑,日本人用刺刀疯狂戳他的身体。   “操/你妈!死鬼子!阴沟里的虱子!”云才空眼神凶狠,心里暗暗怒骂。   日本人转而将他的兄弟绑在火上烤,像烤乳猪一般,空气弥漫人/肉焦糊的可怕味道。   他的另外一个兄弟,被日本大刀挑开衣服,用细刀刮开皮肉,如在行凌迟之刑,鲜血直流。日本鬼子再用细盐撒在这些绽开的血肉之上,疼得人犹如万箭穿心般痛。   “杀了我吧!求求你们杀了我!好痛啊!受不了了!”   手下人被这些惨无人道的鬼子折磨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轮到他时,鬼子拿出一把细刀,左右摩挲,直直地朝他的眼睛上刺去,锋利的刀刃将他的两颗带血的眼珠挑出来,鲜血从眼眶里奔涌而出。   “痛啊!好痛——”   钻心的疼痛直击他的每根神经,他痛晕过去。   他是被大雨砸醒的,雨滴大颗大颗砸在他的脸上,他浑身疼痛,有气无力地艰难呼吸。   有声音传入耳朵。   “这里有个人在动啊!”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好像没死。”是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   “这些鬼子跟畜/生一样,我真想灭了他们!”   “别说这些话了,赶紧救人吧。”   “哎,政府也不管,任由鬼子们乱杀,这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真是可怜啊。”   云才空残存的意识慢慢散去,他好累,累到无法再醒过来。   一个月后,云才空模模糊糊地感觉到有人在喂他吃东西。   他手指动了动,想睁眼。   天还是黑的吗?他疑惑。   他蓦然想起鬼子们将他的眼珠给挖空了,他下意识地用手摸眼睛,扯掉上面绑的绷带,果然是空的!   他瞎了,一点东西都看不见。   一出生就是哑巴,被所救之人推到火堆变成瘸子,被日本鬼子挖掉眼珠。   哑巴,瘸子,瞎了。   为什么他这么惨?!   为什么命运要这样残酷对他?!   他愤怒地推开塞到嘴边的饭食,用脑袋哐哐撞墙。   “习惯就好。”   对面传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云才空双手在黑暗中摸索,他抓住男人的手,疯狂地咬,嘴里呜呜咽咽,像失控的疯子。   男人不动如山,任凭他发脾气。   黄昏,男人给他喂饭,他甩开他的碗,用脑袋撞他。   三天后,云才空饿得难受极了,男人依旧给他送饭,这次他吃了下去。   他匍匐下床,摸到锋利的刀,毫不犹豫地往自己脖子上抹。   男人夺下他手里的刀,提起他的头发:“你想死吗?我偏偏不让你死!给我好好活着!”   云才空无力地倒在地上。   他的生命如他的名字一样,空空如也。   从出生起,就是残废,现在更是残废中的残废,什么都没有,什么也做不到。   他厌恶这可悲的命运。   他不知活着的意义,他想死。   男人把他的手脚都绑了起来,每天都按时给他送饭。   持续了三个月,男人才解开绳子,语重心长对他说:“别老是想死,活下来,习惯就好。”   男人给他的右腿上安了一个木头假肢,教他慢慢地适应黑暗。   刚开始他老是碰着磕着,心烦意乱,又想寻死。男人直接给他一巴掌,他疯狂地用手回打他。打累了,他的气也消了。   半年后,他终于能靠长期训练的摸索,对房间里的东西一清二楚。   他第一次走出房间,狂风拂面,好像还有沙子。   男人见他情绪平稳,告诉他:“这里是沙漠。”   他俯身,手摸地面,果然是细小的沙子。   男人将云才空带到更远的地方,教他熟悉周围的事物,他也不像从前那般暴躁地寻死觅活。   “这是仙人掌,别碰它。”男人对他说。   他执拗地伸出手,指尖碰到细小的刺,这样的疼痛对他来说,已经微乎其微。   男人问:“你认识字吗?”   他摇头,他的童年全都在阴暗的狗窝里孤独度过,别说认识字,连饭都没得吃。   男人让他蹲下,手握他的手指,在柔软的沙子上一笔一划地写下三个字:侯步克。   “这是我的名字。我叫侯步克。”男人说。   他说不出话,不愿意听到自己断裂的声带发出的可悲的咿咿呀呀,脸色沉默下来。   男人递给他水壶:“走了好久,喝点水吧。 ”   他忽然心烦地将水壶推到一边,水全部撒出来。他起身,一瘸一拐地行走在狂风的沙漠中。   男人跟上他,拉住他的手:“又生气了?我只想让你记住我的名字而已。别生气,来,我背你回去。”   他推开他,自顾自地往前走。   他好想哭,委屈的泪水,在眼角泛滥成河。   他什么也不会,再一次绝望透顶的悲哀感痛击他的心。   他仍旧不明白,像他这样的废人,活着有什么意义?    第96章   “别生气了,再往前走,就迷路了。”男人有力的手,揽在他的腰间,将他抱起。   他挣扎无果后,便任由他抱着。   他开始练习写字,“侯步克”三个字已经熟稔于心。   可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他拼命回忆起小时候妈妈经常喊他的名字时的唇型。   他模仿妈妈喊他的名字的发音状态,反反复复,男人认真观察他的嘴唇发音,深思良久,小心喊他的名字:“你叫云才空?”   他频频点头,脸色激动,很高兴。   男人握住他的手,教他写“云才空”三个字。   他失明的眼睛绑上的白色缎带,被荒漠的风吹出生的希望。   他决定不再寻死。   临到冬日,荒漠中昼夜温差大,白天热,晚间冷,侯步克外出采购了两床大棉被,晚上盖得很温暖。   房屋外,燃烧冉冉升起的篝火。   他第一次睡得如此安稳。   侯步克外出打猎,采购了许多蔬菜。他说,要在冬天多多储存一些食物,不然天一冷,没吃的会饿死。   房屋外面挂满各式腊肉,为了防止肉被偷,他建了一个高高的围墙。   云才空在沙子上写:“我帮你看院子。”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请求侯步克,男人摸他的脑袋,答应他:“好,我给你削个木长/枪,我外出的时候,要是有野兽来,你也好防身。”   侯步克早出晚归,仿佛有忙不完的事。夜间,他回来,惊醒了云才空。   “是不是吵到你了?”侯步克靠近他,摸他的脑袋。   云才空摇头。   男人身上带着浓厚的寒气。   “最近有村民遇到了困难,我可能忙一点。”侯步克将锅里的红薯拿起来吃,催促他,“睡吧。”   侯步克是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死的。   周围村民将侯步克的尸/身运回来,云才空摸到户外,摸到他的脸,冰凉透寒,他的鼻息寒凉彻骨。   云才空摸他的脚,才发现他居然也没有右腿,而是和自己一样绑着假肢。   他的右臂残缺,虚无的袖子扎成一个节。   他的右眼失明,绑着一个黑色眼罩。   他的胸前挂着自己给他编的一束白花。   云才空抱他的冰凉身体,发现自己一滴眼泪都流不出。   台上大屏幕展示了《此间无我》的两个分镜头片段。   镜头一:〖神山送别〗   云才空(梁思影饰)为侯步克送别。   侯步克是被人杀害而死,他为了保护村民,和闯入的外来入侵者打了起来,他拼尽全力赶跑了外来闯入者,但自己因受伤失血过多,休克致死。   村民找到他时,他已奄奄一息。   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乞求:“送我回家。”   沙漠尽头有一处雪山,名叫天神山。云才空将假肢紧紧绑在右腿上,自己摸索炕了几张饼子,带好水壶,找到一辆小推车,将侯步克放在木板车上。   他双眼失明,心却明亮。   他知道归去的路。   落日荒漠中,他身穿一袭白衣,眼睛绑着白色缎带,细瘦残缺的身体,拖车前行,皑皑金黄沙漠,烙下清晰可见的别离印记。   天神下脚下,他拖起侯步克的尸体,绑在自己身上。   天神山不高,约200米,但人迹罕至,道路未开发,崎岖难行,狂烈的风如刀割在脸上。   云才空咬紧牙关,拼命向上爬。一处极其狭窄的陡崖,他不小心踩中一个小石子,脚打滑,重重地跌落在地。   “思影!”因为看得太投入,江漾声不禁担忧地喊出声。   好在其他人都默默地看,没过多在意他的举止。   云才空喘粗气,左腿被划出一道血痕,他寒凛的表情,如深渊中燃烧的光。   镜头感不断地推进,将他(梁思影)素颜的脸照得一清二楚。   云才空不气馁,将身上的绳子重新绑好,继续向上爬。   他的双手全是血,被尖锐的小石头子咯破。   越往上爬,冷风越强,将他眼睛上的白色缎带吹得四分五裂。   他咬紧双唇,倔强地隐忍痛苦,荆棘的野藤蔓将他单薄的身体刺得满是血痕。   他将侯步克的尸体背上天神山之顶,筋疲力竭。他双手挖坑,将侯步克轻轻放在里面。   他用小刀在木块上雕刻他的名字。   天上盘旋飞鸟,他跪在地上,虔诚仰面,俯首,为侯步克送葬。   镜头二:〖此间无我〗   一位长而瘦的青年,从浓雾中拄着拐杖走来。   他身子颀长,头戴黑帽,眼睛上戴着圆形墨镜。   浮现在云才空面前的是一块长木匾,高高地悬挂,上书四个大字:   『此间无我』   镜头不断推进,捕捉他的粗砺形象。他额间的刀疤,闪烁斑驳的沧桑人生。他的墨镜下,是空洞的眼眶。   他的双眉缓慢地舒展,面部表情在镜头下,交杂错综复杂的情绪。   他历经非人的苦难。   他选择活下去。   他的生命从云府开始,却不会在这里终结。   最后,他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消失在浓雾的尽头。   电影到此为终。   两个片段放完,台下自觉地响起热烈连绵起伏的掌声。   梁思影的心扑通地跳的很快,好紧张。   左明温柔地握住他的手。   候选名单有5个人,将最后一个候选人的入围作品放完后,就会公布最终得奖人选。   “明哥!我不敢听!”梁思影太紧张。   台上主持人说:“今年的5位入围的演员都很优秀,也都很年轻,说实话,我刚刚看到某些片段都快哭了。”   主持人在卖关子,微哂一笑:“那么今年的最佳男演员得奖会是谁呢?”   梁思影的手发颤,心提到嗓子眼,他将脸埋在左明的肩膀。   一张烫金信封在主持人手里展开,话筒里嗓音激动道:“获得年度最佳男演员的是浪腾的梁思影,代表作《此间无我》。请上来领奖。”   左明微笑地催促他上台:“去吧,小孩。”   台下的掌声如潮水,这奖一点水分都不掺,完全靠实力取得,每个人都真心实意地为他鼓掌。   江漾声将手都拍红了。   思影,你太棒了!   台上耀眼的灯光落在梁思影身上,今天他穿一身正式的西服,领口处是一个俏皮的红色蝴蝶结。   他鬓角额间的头发都已经长出新发,做了一个刘海内卷的发型,显得帅气之余,又成熟稳重。   随着颁奖音乐响起,大屏幕上展示出评委给他的电影评语:   《此间无我》是一部将人之生艰难困苦而又坚韧不拔表现得淋漓尽致的电影。梁思影扮演的云才空,表演真实,镜头感强烈,将主角的“纵使命运苛我凉薄如冰,我以野火燃烧生之桎梏”的坚韧表达得流畅自然。一双传神的眼睛,代入感强烈,情绪共情力强。   业界最著名的评委将奖牌和水晶奖杯颁给他,对他道喜:“恭喜获奖,还望再接再厉!”   梁思影礼貌接过奖杯,颔首:“谢谢您,我会继续努力的!”   主持人微笑地向他表示祝贺:“思影,首先恭喜你,你可是我们北都市国际电影节历来得奖最年轻的演员哦。”   梁思影憨憨应答:“谢谢,也算不上年轻,我跨入演艺圈有好几年了。”   主持人笑笑:“你怎么想到要演这部电影,有什么契机吗?”   梁思影举着话筒,说:“我之前一直演电视剧,可能出现了职业倦怠,越演越没意思,于是想挑战不一样的风格。”   主持人好奇地问:“戚导一向严格,你和他共事,有什么感想?”   梁思影感激道:“所谓严师出高徒,戚导是我的老师,给我很多演技上宝贵的指导,我很感谢他。”   主持人朝台下望:“今天戚导也来了,请到台上来。”   戚长鸣身着正装,被人扶上台。   主持人微笑递给他话筒,问:“戚导,您的这部作品,秉持您一直以来的严肃文艺风格,听说您这个剧本研磨了5年?”   戚长鸣苦笑道:“差不多吧,总体上我很满意,梁思影饰演的云才空,倒是超出我的意料,意外的好。”   主持人:“您是第一次和这么年轻的演员合作吗?”   戚长鸣点头:“嗯,要知道,我可是北都市最穷的导演,哪个年轻人肯跟我受苦?所以当时思影说要找我合作,我将信将疑。好在他没让我失望,肯吃苦,耐得住寂寞。”   主持人笑说:“有了这一次的成功合作经验,我相信戚导您以后会吸引更多年轻演员,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精品。”   戚长鸣摇头:“不了,《此间无我》是我的收官之作。一方面我年龄大了,刚刚要不是有人扶着我上来,我怕是路都看不清,摔倒在地。另外一方面,通过这次与思影合作,我意识到我们北都市娱乐圈还是有年轻人能沉下心,追逐艺术。我也别无所求,希望文艺成为点亮人类灵魂的火炬,照亮迷茫之途的光明,这也是我从事这个职业的源动力。”   一番话说完,台下掌声热烈,梁思影抱住戚长鸣,将奖杯递给他,戚长鸣和他一起双手握住奖杯,向台下观众鞠躬道谢。   主持人微笑朝梁思影说:“思影,按照流程,请你跟我们说说你的获奖感言。”   梁思影举起话筒,深深朝台下第一排的左明看去:“感谢家人对我的鼓励,感谢公司给我机会,感谢戚导对我的指导,感谢经纪人和所有的工作人员对我的照顾,感谢评委老师对我薄勉的演技予以肯定。”   “其中我最要感谢一个人,他是我们公司的执行总裁,也是我的顶头上司左明。其实我以前很自卑,他帮我改正我演戏时的瑕疵,带我认识不同的人,帮我的电影做大量的宣传预热。”   “他如我的导师,教会我成长。”   主持人笑:“明总看来是个关爱员工的好老板,怪不得浪腾是我们北都市第一的文娱公司。明总,您要不要上来说两句?”   左明优雅地上台,一只手拿话筒,另外一只手高扬起梁思影的手,自信大方,笑容满面:“梁思影,他值得。以后,他会越来越好的,我相信。”   梁思影感动得眼眶里泪水打转。    第97章   此次国际电影节一共评选了五类奖项:   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视觉、最佳配乐、最佳剧本。   梁思影在被评为年度最佳男演员时,《此间无我》同时也被评为年度最佳剧本。   作为一个年轻演员,获得这两个极大而又耀眼的奖项,可谓是大满贯!   颁奖结束后,便是自由用餐时间。华贵的餐厅早已人声鼎沸,摆了二十多桌。   梁思影坐在演员这桌,座位上是来自不同公司的艺人,男女都有,还有两三个外国演员。   美艺传媒的蒋昭昭站起向梁思影敬酒:“梁老师,恭喜哈!太羡慕你了,得了这么大一个奖,要是我,我想都不敢想,只敢在梦里做个梦!”   梁思影谦虚回:“以后还有机会,没准下次就是你了。”   蒋昭昭放浪地笑,掩不住的高兴,她一口闷吞酒:“借你吉言,要是我能在这电影节拿一次奖,我死也无憾了!”   其他人也纷纷向梁思影敬酒,他出于礼貌,挨个和他们碰杯。   他扭头望到最里间也是最上等的那桌,眼光情难自禁落在左明身上。   今天的他,穿一身黑色西装,因为是量体定制,裁剪得极合他的身材,完美地衬托出他挺拔修长的黄金比例身形。   左明坐在主位,与圈子里的资本大佬们觥筹交错,笑容满面,说话游刃有余,又不失彬彬有礼。   梁思影坐了一会儿,便离席,到外面的露天餐厅透气。   天色黑蓝,远处游泳池的水伏波静卧,一切在月色下显得格外沉静。   他深吸一口气,凉风拂面。远处的热闹人声,让他萌生出,世界美妙的感叹。   “思影,恭喜你!”   背后走来一个人,他转身,看到江漾声。   “哦,谢谢。”梁思影语气冰寒,他迈步离开。   他不想和眼前之人,再多纠缠。   “思影,你都没有抬头看我。”江漾声拉住他的手,表情落寞。   “我不想见你。”梁思影跑开。   正好左明出来,他一眼瞥到了慌乱的梁思影,又见江漾声出神地盯着梁思影。   “你跟我来。”左明霸道地牵梁思影的手,来到江漾声面前。   左明打开梁思影白皙的手掌,与他十指相扣。   他蔑视又不屑地看向江漾声。   江漾声血气上涌,手中端着的高脚杯里的香槟,狠狠地扑在左明脸上:“你给老子放开他!”   梁思影拿出纸巾给左明擦脸。   左明丝毫不慌乱,他说:“我做这你就急了?”   说罢,他手抚梁思影的脸,唇齿慢慢靠近梁思影的薄唇。   “他妈的!”江漾声上前,抓住左明的衣领,给了他一拳,“你不配碰他!!!给老子滚开!!!”   左明淡定地用纸擦脸上的酒水,擦完后,将湿纸揉成一团,猛地丢在江漾声脸上,目露冷光:“我不配?你想说你就很配了?”   他靠近江漾声,提起他的后脖颈:“我敢和他当众十指相扣?你敢吗?我能给他大量资源,你能吗?我可以让他发出一整晚的呻/吟,你行吗?”   “够了!我不想听,你这个烂人!”江漾声脸色发怒,痛苦地捂住双耳,逼问他,“你根本不爱他,为什么要强占他?!他是我的!!!”   江漾声双眼通红,手牵住梁思影:“思影,和我走!”   梁思影站立原地不动。   左明更加鄙视,他自信地点燃一根烟,蔑视江漾声:“可怜虫,你也只会在嘴上说爱爱爱的,其实你只是躲在阴沟里的虱子,除了会自我意/淫,还会什么?”   梁思影不想让事态闹大,今天这个场合,来人太多,记者更是到处扛着摄像机拍小料。他扯左明的衣角,眉头紧皱,小声乞求:“明哥,我们走吧。”   左明吸完烟,落落大方地牵他的手:“好,小孩,晚上我会好好奖励你的,在床上。”   他说这句话,分明是给江漾声听的。江漾声脸色极其难看,乌灰色的脸充满滚滚怒火,他气得全身发抖。   他突然冷笑一声,跟上左明,怒吼道:“左明,我要杀了你,去死吧!”   一把明晃晃小刀,从江漾声的袖口处滑落,他手起刀落,锋利的刀刃直指左明。   “明哥!小心!”   梁思影反应迅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挡在左明身前。   刀刃直/插/进梁思影的腹部,温热的血,将内里的白衬衫染红,顺着衣角,一滴一滴砸在地上。   “思影!”   江漾声惶恐地大喊,他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梁思影脸露痛苦之色,无力地躺在左明怀里。   “漾声,我们两清了,终于。”梁思影嘴角流出细血,表情如释重负,“我不怪你,以后我们就当从未认识过。”   江漾声忍不住哭出来,他紧握梁思影的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心痛地摸他的惨白的脸,泪水滴在他脸上,“小影,疼吗,我马上帮你止血。”   江漾声不敢乱动插在血肉里的刀,他脱掉外套,将内里的白衬衫,搭在伤口处,帮他止血。   左明冷冷地瞧他,将他一脚踹远:“别假惺惺,跟个癞皮狗一样,你才是最不配梁思影的人。”   他站起,将失血晕倒的梁思影抱在怀里。他叫来卫宣,命令他:“这里赶紧处理好,不要让记者拍到,也不准让任何一个人知道。”   “是,明总。”卫宣俯首。   江漾声跪在血地里,双眼失神,仓皇落寞的脸,写尽红烛燃尽的悲伤。   我怎么可能放开你,小影,我死也无法放开。   -   江漾声第一次认识梁思影是12岁。   那时他刚上初中,个子高,长得帅,叛逆不羁,是十里八村最有名的学生小混混,也是让人闻风丧胆的校霸。   学校的后墙有一个废墟堆,他经常躲在那里翘课或者抽烟。   “他妈的,钱呢?!给老子把钱拿出来!”一堆黄毛男孩,咋咋呼呼,语气凶狠。   江漾声觉得吵,他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堆人把另外一个人围在中间,逼其要钱。   “长得娘们唧唧,到底是男还是女啊??”   “扒开裤子看看不就知道了。”   “头发这么长,肯定是个女生了。”   “女的更好,好久没日/女的,来,我们轮/奸她。”   “你们一群人欺负一个女生,有意思吗?”江漾声虽然说爱打架,但他绝不打女生,也讨厌别人打女生。   这些社会黄毛瞪眼看江漾声,抡起拳头就要揍他:“毛都没长齐的小畜/生,教训起你爷爷了?”   江漾声将嘴边的烟头,直/插/进黄毛的眼睛,疼得他发出了杀猪般的叫喊声。   江漾声随手从地上抓起一根木棍,三下五除二将为首的黄毛打翻在地,其他的人见状,顿时吓得慌乱地四处逃窜。   “傻/逼废物。”江漾声朝这群逃跑的黄毛骂道。   刚刚被围堵蹲在地上的人,穿着黑白校服,黑色头发遮住脸。   “你可以起来了,他们被我赶跑了。”江漾声好奇地看他,问,“你是我们学校的?”   这人不答,只默默地低头将书包洒落的东西全部捡起来。   “靠,你是哑巴啊?”江漾声觉得无趣。   这人站起,身体瘦小,黑白校服穿在身上显得很宽松。   “操,你至少得让我知道你是男是女吧?”江漾声不耐烦地擒住这个人,扒开脸,脸很小,白净,长得倒像是女生,不过,突兀的喉结滚动,又像是男的。   江漾声不确定,把手搭在他的喉咙处,摸到一颗细小的喉结,这才确定,这丫的是一个男生!   “滚滚滚,无聊。”江漾声放开他。   男生小步跑远,很快消失。   江漾声一开学除了第一天班主任来的时候露个脸,其它的时候查无此人。   他只记得自己的班级号,7班。   当他有一天心血来潮到教室时,他连自己的座位在哪里都不知道。   “漾哥,你坐这里。”后排的男生指着靠窗的一个空位置说。   江漾声无所谓,大喇喇地坐下,倒头就睡。   他睁眼醒来时,旁边多了一个人。他打哈欠,揉眼,意识到原来是同桌。   不对,这同桌怎么有点面熟啊!他仔细地瞧过去,靠,这不是那天那个男生吗?他居然是自己的同桌?!   同桌正在埋头做题,奋笔疾书。   无聊。他站起身,双手插兜,不耐烦地走出教室。   这天他正和平时玩得较好的狐朋狗友躲在学校厕所里抽烟。   “诶,漾哥,你这文身是真的还是假的?”一人抿烟问他。   “假的,纹真的,你给老子出钱啊。”江漾声的双臂上有一个黑青红交错的文身,看着十分吓人,“而且,老子绝不白挨刀子。”   江漾声左耳有3个黑色耳钉,右耳有4个紫色耳钉,配上他恐怖的文身,时髦又让人胆寒,连老师都不敢轻易招惹他。   抽完了烟,江漾声准备跑到废墟那里睡觉。   没成想他又碰见了那天那个男生,他依旧在被欺负。   不过这次欺负他的是同样穿着校服的男生。   “什么玩意儿啊,书包里全是这些破烂东西,钱呢?!”   “我听说你妈不是卖的吗,应该很有钱才对啊!”   “哈哈哈,恶心,有娘生没爹教的东西,爹死了,只能靠娘的/逼赚钱了。”   江漾声听了直冒火,他飞快地跑近,直接一拳干在为首的男生脸上。    第98章   被打的男生叫包杰,他脸上迅速起了一片乌紫,他怒气冲冲双手一掐,想反打回去,却没想到腹部被江漾声猛地一踹,直接瘫软在地。   江漾声提起他的衣领,逼视他:“你刚刚说什么?”   包杰不明白为什么江漾声要替被欺负的这个男生出头。   江漾声的恶名早已在学校传开,包杰见他如此凶,不由得怂了下来,声音也小:“我没说什么,漾哥,你误会了。”   江漾声扫了一圈这些学校里的街溜子,一个个长得歪瓜裂枣,形容猥琐。他怒喝道:“他妈的,再在老子的地盘搞事,下次弄死你们,赶紧滚,看着烦。”   这群二五八万的男生撒开脚丫子就跑,生怕多待一秒。   被欺负的男生蹲在地上,江漾声说:“喂,你干嘛啊,在拉屎啊?他们都滚了,你还不赶紧走?”   男生没反应。   他不耐烦地催促他赶紧滚。   男生蹲坐在地,双腿麻木,无法站起。   江漾声拉他的手臂,好细好软。   男生被他拉起的一瞬间失去平衡向前跌倒,江漾声扶住他:“妈的,你怎么跟个娘们儿一样,病歪歪的,真的烦!”   他不得不把他这个哑巴同桌背回教室,还好他比较瘦,背着也不累。   他本想逃课,离上课还有一分钟的时候,班主任已经来了,他勉强给班主任几分薄面,忍住不耐烦坐在座位上。   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喜欢让人读背记古诗词。这些古典诗词对江漾声来说,跟催眠曲没什么区别,老师还没张嘴,他眼皮耷拉得快要睡着。   “梁思影,你上来把李白的《将进酒》默写一遍。”班主任点名道。   “请你让一下。”   江漾声被同桌的声音吵醒,原来他叫梁思影啊。   他将板凳往里推了推,给他让道,梁思影一手飘逸俊美的粉笔字不禁让班主任连连赞叹,有不少女生羡慕地喊出了声“好字!真漂亮!”   江漾声“切”了一声,字漂亮有啥用,人长得漂亮才无敌。   他好奇地望着梁思影,想仔细看他的脸,无奈他的头发留得有些长,使人看不清。   同桌的书本摞得很高,他上手随便拿了一个本子,翻开,龙飞凤舞的英语圆字体,飘逸漂亮,令人赏心悦目。   他又扯过一个练习本,上面写有他的名字,他不禁念出声。   梁思影望了他一眼。   江漾声将本子放回他的桌子上,问:“你是哑巴吗?怎么老是不说话?”   “不是,我会说话。”梁思影忍不住开口,嗓音干净。   “哦。”江漾声凑近看他,将他的头发撩起来,小脸,肤色白,眼睛也好看,“他妈的,你长得像个女生一样,怪不得那么多人欺负你。”   梁思影有些生气地将他的手从自己脸上弄开,埋头沉默地做题。   “切,无聊的学习呆子。”江漾声最反感这种整天做题的学习机器,他站起,双手插兜,跑到学校的后墙废墟睡起了大觉。   江漾声是走读生,他早上破天荒地来上早自习,英语早自习一向宽松,老师站在讲台看了十分钟,便离开了教室。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坐在后排的刺头男生早就咋呼起来,彼此嬉笑说话,吵得沸腾。   江漾声买了早餐,有牛肉面、卤鸡蛋、包子、蒸饺之类的,一进教室,香味扑鼻。   他乐得大方将早餐分给玩得好的兄弟哥们吃,一堂早自习,变成了早餐时间。   “喂,你吃不吃啊?”江漾声将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推给同桌梁思影。   “我不吃。”梁思影应付式地回话,他正在默写刚刚背下来的英语单词,看也没看江漾声。   “呵,不吃拉倒。”江漾声毫不客气在他背单词的时候,大口吃起了香喷喷的牛肉面。   课间,江漾声打着哈欠,刚从厕所回来。他双手插兜,头发乱成鸡窝,睡眼朦胧。   一个人撞在他身上,他低眼一看,是一个很矮的小女孩。   “对、对不起。”女孩见他长得高,两臂有凶猛的文身,耳朵上戴满耳钉,下意识地害怕起来,说话颤颤抖抖。   江漾声不会跟这种小女孩计较,因此没理她。   不过,她怎么跑到自己的班级来了?似乎还在东张西望,看她的小模样,也不像是个初中生啊。   “思月,你怎么来了?”   江漾声看见梁思影急忙跑过来,牵住小女孩的手。   “哥哥,妈妈让我来的。”梁思月说完,便从身上背的斜挎蓝布包里拿出一个略有些旧的红布包,“这是妈妈让我送给你的。”   梁思影神情凝重,他打开红布包,里面是满满当当的用黄色橡皮小绳捆起来的散钱。   他解开小绳,数了数这些散钱,抽出一半,放在梁思月的背包里,叮嘱她:“这些钱带回去,别搞丢了,记得跟妈说,我在学校吃得很好,用不了这么多钱。”   江漾声一向花钱大手大脚,父母对他也是有求必应,穿的鞋子价格从来至少都是上千,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略显脏污的旧散钱捆在一起。   后来,江漾声才知道原来梁思影是单亲家庭。因为班里在搞贫困生救助金评选活动,班主任让参选的人到讲台上口述自己的家庭状况,让班里所有学生进行民主投票,决定出最终入选名单。   江漾声给梁思影投了一票,他还无赖地强迫别人给他投。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可能觉得他有点可怜吧。   梁思影长得太瘦了,而且据他观察,他这个同桌中午都不吃饭,而是选择在教室里趴在课桌上午睡或者提笔做题。   晚上下晚自习,江漾声神清气爽地抽完一根烟,匆匆跑到教室,胡乱地背起书包,趁教室门未上锁,一个箭步,身轻如燕,翻窗而出。   学校门口不远处有一个狭小的暗巷,里面吵嚷不堪,江漾声走近,黄色灯光下,那个黑白校服勾勒的影迹,明显得他一眼就认出这是梁思影。   他注意到有一个人的手中拿着红布包,地上被打翻的东西,散落凌乱,都是梁思影的书本、卷子和笔。   他又被欺负了。   江漾声本想不管,做同桌这么久,这个梁思影都没主动跟他说过一句话,上次民主投票他帮了他那么多,他也没个声响,真是比他家里养的狗还冷漠。   切。   他拔步,准备离开。   三秒后,他又回来了。   妈的,真是烦,天天让我撞见他被欺负。江漾声对这群把梁思影堵在一角的人吼道:“赶紧放开他,妈的!”   为首的人转过身,看来人,认出是江漾声。不过他并没有慌张,而是不屑道:“老子就不放,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江漾声认出这人曾是自己的死对头涂宽,比自己大几岁,现在在读职高混日子。   江漾声不客气地提起他的衣领,眼睛恶狠狠地瞪着他:“那老子就揍死你!”   涂宽哈哈大笑说:“江漾声,你别太嚣张,我一个人打不过你,今天你看清楚,这里可有10个人!”   江漾声毫不畏惧,嘴角露出一丝蔑笑:“1000个人来我也不怕,都一起上吧!”   涂宽以为人多可以浇灭他的气焰,没想到反而是火上浇油。他气急败坏地大吼道:“给我打江漾声,兄弟们,往死里打!”   “那就看你有没有本事了!”   江漾声故意往巷道里面跑去,他怕这些人误伤到梁思影。   江漾声将黑白校服丢到一边,顺手抄起一根铁棍,往身后的人身上一甩,顿时响起一阵血肉的痛/溅声。   他长得高,手脚灵活,力气也大,这些比他矮的人根本近不了他的身,只能在远处趟趟水。   这把涂宽急坏了,他破防般地吼道:“他妈的,给我上啊!你们10个人,还怕他一个人?!”   江漾声瞅准时机,掐住离他最近的一个男生的脖子,用脚一踹,把他蹬翻在地,其他的人害怕地离他更远了些。   他得意地喊道:“你们就这点实力?回家再练练,再来给你爷爷提鞋。”   涂宽气得脸红脖子粗,他没成想这江漾声越来越狠,自己的这帮手下兄弟十打一都打不过。   忽然他瞥到一旁的梁思影,他趁江漾声不注意,将梁思影扯到身边,从裤袋里拿出一把小刀,威胁江漾声道:“你很在意这个人啊?来,跪下来,从我胯里钻过去,我就放了他。”   江漾声脸色淡定,手持铁棍,缓缓地朝涂宽走去。   “喂,你干什么,你再动一下,我就杀了他。”说着,涂宽慢慢地打开刀鞘。   “废物东西!”江漾声目露红光,骂道。   涂宽心里的仇恨翻江倒海,他将刀抵在梁思影的脖子处:“江漾声,怎么样,你终究还是狠不下心吧,哈哈哈,被我抓住了软肋吧,瞧瞧这人,明明是个男生,比女生还漂亮,怪不得你迷上了他。”   江漾声呸了一口,他不敢再动,因为梁思影的脖子已经有细小的血丝流出。   他清楚涂宽的为人,冲动且暴躁,万一把他惹毛了,梁思影可能真的会没命。   “江漾声,给我跪下!”涂宽恶吼道,小刀更加逼近梁思影的脖子,“否则,别怪我的刀不听话。”   江漾声忽而大笑,作出认怂的表情,他丢掉沉重的铁棍:“好,我跪。”   涂宽最想做的事,就是狠狠地将这个昔日仇敌践踏、踩踏,他不服江漾声,却打不过他,心里全是气和怒火。   江漾声缓缓地跪下去,涂宽笑得得意忘形。就在膝盖与地面接触的刹那,江漾声猛然向前,用头抵撞涂宽,硬是将他撞倒在地。   “快跑!”江漾声将梁思影推出去。    第99章   涂宽反应过来,他捡起地上被撞飞的小刀,狠狠地朝江漾声刺过去。   江漾声一脚将他踢翻,双拳如鼓点密集般打在他身上,疼得他哭爹喊娘。   江漾声将他身上的红布包抢回来,还好,绳结还系着。   他起身,将地上零散的书捡起,装在书包里,和红布包一起交给梁思影:“快回去吧。”   梁思影见这个人手上都是淤伤,额间也沾满了血,心情复杂。   “操,你想什么呢,赶紧回去啊!我不要紧,老子是男人,打架就像喝水一样。”江漾声不耐烦地催促他回家。   “他妈的,江漾声,老子今天搞死你!”背后的声音尖锐而恶吼,江漾声将梁思影推到一边,纵使他双手再有力,这把小刀还是明晃晃地刺进了他的腹部。   梁思影着急,又担心。   江漾声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好像不怕疼一般,果断地将刀给抽出,一淌热血泼在涂宽脸上,吓得他原地栽倒,他没见过这么狠又这么不要命的人,况且从年龄上来看,他也不过十几岁。   “你既然执意找死,那我就如你所愿!”江漾声左手掐住涂宽的脖子,右手握住鲜血淋漓的刀,深深刺进涂宽的手掌心,像钉钉子一样,撕心裂肺的痛,让涂宽忍不住嚎啕大哭求饶:“漾哥,我错了,放了我吧,求求你了,我再也不敢了,你是我爸爸,你是我爷爷。好痛啊!”   “哼!”江漾声蔑视冷笑,将他一脚踹远,“废物不配做我儿子。”   刚刚气势汹汹的涂宽手下兄弟,此刻吓得如紧缩的刺猬,面色惨白,无法动弹,等江漾声走好远,他们才敢扶起涂宽。   江漾声将梁思影送到远处的路灯下:“别管我,赶紧回去吧,看你这副哭唧唧的娘们儿样,搞得我多惨一样。跟你没关系,老子天生就爱打架,懂吗?”   梁思影注意到他额间渗出了汗,腹部还流着血,站在他身边扶住他:“我送你去医院。”   江漾声还想逞强,却因腹部一阵凌厉的绞痛,半跪在地。   他手摸刚刚的伤口,手掌涂满了血。   他调整好气息,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死没,没死的话,赶紧到校门口来接我,我在湘楠炒菜餐馆前面。”   江漾声转而看梁思影:“操,不是叫你回去吗,怎么还呆在这里?赶紧滚!老子不要你来可怜我!”   不久后,两个男生风尘仆仆地赶来,他们扶起受伤的江漾声。   “别问,赶紧送我去医院。”江漾声语气稍微软了下去,身体的疼痛让他不想再多说话。   梁思影手里紧握红布包,这里面的钱是他这个月的生活费。   江漾声被他的铁哥们扶着,渐渐消失在他的眼眸深处。   一个月后,江漾声再次生龙活虎地出现在班上,他的课桌上除了一堆崭新的试卷外,还多了两样东西。   他的黑白校服干干净净,被整齐地折好,放在课桌上。   一个小巧精致的蛋糕盒,安静地放在桌角。   他奇怪,大声吼道:“这是谁他妈给我送的蛋糕啊?!”   后排男生回答:“漾哥,这是梁思影放的。昨天还是前天来着,他还主动问我们你什么时候来学校。”   “哦——”江漾声环顾四周,刚好梁思影经过走廊,回教室。   梁思影的目光对上他的眼睛,他披上干净的校服,上面还散发着清香的味道,那天打架,他将校服脱下随便一丢,原来被他捡着洗干净了。   “靠。”江漾声打开蛋糕盒,粉色的樱桃娇艳欲滴,玫红色奶油软绵膨胀,扑面的奶香味瞬间打开味蕾,他不禁大喊一声,“好粉啊!”   梁思影望了他一眼,说:“你要是不喜欢吃,那我给你换个口味吧。”   江漾声打断他:“猛男配粉,最好不过!”   他不爱吃甜食,为了不扫梁思影的兴,还是将这个粉得冒泡的蛋糕吃了精光。   这个蛋糕虽小,可价格不便宜,江漾声知道他用的是自己的生活费买的,他在为那天的事耿耿于怀。   他凑近梁思影,吃得像小猫的嘴,沾染不少蛋糕碎屑,他说:“我说你怎么听不懂人话呢,我又不是为你而受伤,老子天生爱打架不懂吗?还有,男人打架哪有不流血的?别放在心上。”   梁思影不说话。   吃完了蛋糕,江漾声问他:“之后那帮人有没有再欺负你?”   他摇头。   “那学校还有人再欺负你吗?”   他仍旧摇头。   “校外的人呢?”   “没有。”   江漾声眯眼,忽而站起来,猛地一拍桌子,惊得班上的人好奇地看着他。   “梁思影我同桌,我罩着,你们谁敢欺负他,老子就打谁!”   他说这话时,目光坚定,气势如风雷电掣。   江漾声嘿嘿地笑着,有一丝开心。   以前他总是脾气不好就打架,怒气冲冲也不知缘由,打多了,好像有些无聊。   他是第一次因为靠打架,而感受到别人的关心。   这种感觉,对一个叛逆期的男孩来说,有些心动,又有些奇妙。   第二天早上,他给梁思影买了一碗牛肉面,加蛋,外加一杯牛奶。   “吃!老子可不想欠你人情!”   说完,江漾声趴在课桌上倒头大睡,起得太早了,困得要死。   梁思影只得无奈地接过他买的牛肉面,细细地吃起来。   接下来的一个月,江漾声每天都会给梁思影带早餐,牛肉面、牛肉粉、汤包、煎饺、糯米鸡、豆浆、油条、炒粉,鸡蛋卷饼、煎饼果子……几乎每天不重样。   “矫情什么,我家离学校近,一出门就是卖吃的,反正我也要吃早饭,老子钱多,就爱买两份,懂吗?”江漾声无赖地让梁思影接受他的霸道早餐。   江漾声观察到,梁思影吃了早餐,中饭的钱就会有。   不过,梁思影老是很客气,让他不爽,他干脆提出一个条件:“妈的,那好吧,你帮我做作业怎么样?”   梁思影犹豫片刻,轻轻点头,算是同意。   江漾声才知道梁思影居然是年级第一,因为他之前对学习的事漠不关心,很厌恶,所以对学习成绩、排名根本一点不了解。   他这么聪明吗?江漾声暗想。   梁思影答应帮他做作业,很灵巧地模仿他的字迹,按照他的学习状态,做对40%的题,剩下的60%不做或者乱做,搞得江漾声差点以为这作业是自己做的。   “妈的,你可真牛/逼!”江漾声手拍梁思影的肩膀,细看他,好像脸色比以前好了一点,肯定是因为吃得好了,嘿嘿。   他最爱睡懒觉,但给梁思影买早餐这事上,他硬是坚持了下来。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坚持为一个人做某件事,是他之前从未经历的,这种感觉让他难得地兴奋。   青春期的男孩总有无限的精力,尤其是江漾声这种校霸兼学渣,身旁从不缺少各种五花八门的人。   他的爸妈有时会不在家,所以他下了晚自习会和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在酒吧、KTV喝得烂醉如泥,根本不去上课。   有一天晚上他被一个铁哥们聂望邀请到他家参加party,七八个男生围在一起,吵得乱哄哄,有的男生是高中生,年龄比他大,身高却没他高。   “唉,我给你们看个好东西。”聂望兴奋地说。   男生们聚精会神地围坐在沙发上,盯向聂望手里拿着的U盘。   高中生自然明白这U盘里是啥,江漾声像个愣子,直接问:“什么好东西啊?搞得神秘兮兮的?!”   一个人悄声在他耳边细说:“漾哥,A/ /V啊!”   对英语一窍不通的江漾声眉头紧皱:“什么,艾薇?”   另外一个男生目光猥琐:“漾哥,你不会这么纯吧,这都不知道?”   江漾声最烦有人跟他兜弯子:“他妈的,什么东西啊,搞得你们好像很高深一样!”   聂望见他发毛,低声和他解释:“就是男女那个事啊!”   有人直接大声喊道:“做/ /爱,懂吗?”   江漾声虽然说打架一流,可对这种情爱方面的事简直一塌糊涂,所以他虽然长得帅,追求他的女生能排起长龙,可他根本不感兴趣,反而觉得无聊。   聂望将U盘插进电脑,按熄客厅的灯,七八个男生眼睛兴奋地盯着电脑,蠢蠢欲动,对画面内容望眼欲穿,垂涎欲滴。   很快,影片开始播放。   但画面展示的居然是两个男人,这他妈的当即给这群男生吓/萎了。有人忍不住破口大骂:“裤子都脱了,就给我们看这恶心的玩意儿?!”   聂望赶紧按住暂停键,奇怪,他明明下的是男女啊,怎么变成男男了?!   “赶紧关了吧,看着真恶心,男的居然也能和男的搞起来,妈的,搞得我三天吃不下饭!”   “操/你妈,聂望,你是故意害我们是不是,你是死/gay啊?!”   聂望小跑拿汽水给他们喝,道歉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明明下的不是这个啊!这次我肯定不会搞错了!”   接下来播放的是正宗的影片,男生聚在一起,看得津津有味,一个两个地忍不住神情恍惚,气息急促。   “漾哥,你怎么走了,不看吗?”聂望喊。   “明天还要早起,不看了。”江漾声背身。   “漾哥,明天不是周天吗,来,一起来通宵看啊!”   随后这群男生开始口中脏话连篇,互骂又互相嘻笑。   江漾声一阵烦意涌上心头,他只想快速逃离这个地方。    第100章   江漾声从聂望家出来,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溜一圈,回到了家。   他洗完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刚刚聂望电脑播的男男/片子,虽然只播放了3分钟就被掐断,可刺激的镜头内容,让他这个年龄段的男孩,产生了深深的震撼。   男人和男人?他连男人和女人都没搞清楚怎么回事,对这种男男“另类”更是无法理解。   他妈的,好烦啊!他朝天花板大吼一声。   算了,还是玩游戏吧。他打开手机,登录王者荣耀,一上线好几个好友拉着他一起玩,一玩就玩到了凌晨四点钟。   七点钟他挣扎着起床,记起要给梁思影买早餐。   眯眼片刻,才想起今天原来是周天。他刚刚直起的身子,扑倒在床,倒头大睡,一直睡到下午五点钟。   朦胧间,他听到有人说话,房间窗帘被拉开,一束刺眼的光照在他脸上。   “漾声,晚上又熬夜了?一天不吃东西,只顾着睡觉?”   江漾声打了一个大哈欠,慵懒翻了个身:“妈,你怎么回来了?”   江漾声的妈妈叫闵雪,她俯身揪江漾声的耳朵:“我要是不回来,你估计得饿死。赶快起来,你一个大男孩,天天闷在屋里睡觉,成何体统?!一天到晚没睡够?!再不起来,以后你的周天就得在补习班度过!”   江漾声服气,直挺起身板:“我起了!”   闵雪又拿起拖把拖江漾声房间的地板,江漾声催促她出去:“妈,你能不能出去一下啊,我要换衣服。”   闵雪自然道:“换啊,我是你妈,又不是外人。”   江漾声无奈:“我要隐私。”   闵雪上前,摸他的脑袋:“好好,小屁孩还讲起隐私来了,你小时候哪个地方没被我看过。”   一通絮絮叨叨后,江漾声见妈妈出去,如释重负地缓了一口气。   他不想让闵雪看见自己两臂的文身,于是脱下睡衣,换了一个长袖衫。   闵雪做了许多菜,大鱼大肉,江漾声一天没吃饭,饿得用手叼起鱼块吃,闵雪心疼道:“漾声,以后我不在家,学会自己做饭,或者我给你请个做饭阿姨。”   江漾声摆手拒绝:“好麻烦,妈,你就别担心了,我饿不死,记得准时给我送钱就行。”   闵雪解开围裙,坐在餐桌和他一起吃饭,调侃道:“你当你妈是提款机啊?”   江漾声嘻嘻笑,献殷勤地夹一个大鸭腿给她。   “你是我儿子,我就是为你赚钱的。”闵雪被江漾声这一微小的孝顺行为感动,不断地往他碗里夹菜,“多吃点,你看你都瘦了。”   江漾声可不会因为两顿饭没吃就瘦,实质上,他肌肤白皙,肌肉格外结实,像个正儿八百的体育生。   饭后,闵雪将一摞子钱给江漾声,崭新的一大摞钱,不知怎么,让他想到了那天梁思影红布包里的一小捆散钱。   “5000块,吃好点,可不许饿着自己。”闵雪嘱咐他。   “哦。”江漾声坐在沙发上扭头问她,“妈,我想把这钱给别人,可以吗?”   闵雪端压榨好的一杯新鲜橙汁给江漾声,疑惑地问:“给别人?”   江漾声点头:“我同桌,他家里挺穷的,经常不吃饭,好瘦,看着挺可怜的。”   闵雪:“所以你想把钱给他?”   江漾声无所谓往沙发后背一躺:“反正我们家的钱用不完嘛,给点他怎么了?”   闵雪揪江漾声的耳朵:“漾声,你倒是心挺好,合着我跟你爸赚的钱都是大风刮来的?”   江漾声语气低软,嘿嘿笑道:“妈妈,你貌美如花心如菩萨宅心仁厚,不会计较这点钱的吧。”   闵雪还没见过他一次性能说出这么多词语,她深思,问:“你同桌是男生还是女生,家里情况怎么样?”   江漾声一口喝下半杯橙汁:“他是男的,单亲家庭,爸爸死了,只有妈妈,家里还有一个妹妹。”   这是上次贫困助学金评选时,江漾声听到梁思影作的家庭情况报告。   闵雪紧皱眉头,说:“难得见你这么为别人考虑,不过这钱不能直接给他,直接给没由头,估计他也不会要。”   江漾声见她同意,欣喜问:“那要怎么给?变成购物卡给他吗?”   闵雪作为企业高管,想事情很周全,她眉头一转,计上心来,说:“我去找你们校领导,借企业资助贫困生的由头,让班主任私下将钱直接给他,这样又有名头,也没人知道,他接受起来也会好一些。”   “哇!妈,你真好!”江漾声不由得跳起来,很高兴。   初中生,尤其是男孩子,最好面子。虽然说贫困生公开选举彰显公正,但站在讲台上向全班同学陈述家庭困境,难免难堪,失去三分尊严。   要不是走投无路别无选择,谁又不想自尊自强地活着呢?   第二天是周一,江漾声老早来了学校,他将早上买好的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放在梁思影桌子上。   不过奇怪的是,梁思影一直到第二节课下还没来,牛肉面也早已冷了。   江漾声不解,平时这个学霸同桌可都是一直在教室啊,怎么今天不见了?!   他双手插兜,走出教室,经过隔壁班走廊时,不经意瞥到梁思影在楼梯间。   他又折返回来,正好和梁思影在楼梯口相撞。   江漾声先打招呼:“早啊,同桌,你今天早上怎么没来,给你买的牛肉面都冷了。”   梁思影说:“早上有点事去了,我昨天下午已经向班主任请了假。”   “哦——”江漾声感觉奇怪,明明刚刚还有点闷,怎么这个人一来,心情好像好点了。   他大步流星跑到超市,买了两个热乎的包子和两根烤肠,回到教室,将包子和一根烤肠递给梁思影,另外一根烤肠他自己嚼得可香了。   “我吃过饭了,谢谢。”梁思影翻开课本,拿起笔预习新课。   江漾声脑袋向他挨过去:“给我个面子,不要拒绝我,好嘛?”   梁思影见他语气平和,眼神切切地看着自己,只得接受:“好吧,可我最多只吃得下一个包子。”   江漾声将另外一个包子丢给其他男生,笑嘻嘻地吃起两根烤肠。   三天后,班主任神秘兮兮地将梁思影叫出去,二十分钟后,梁思影手上拿着一个牛皮袋。   江漾声假装没看见。   有了这钱,他应该会好过一点吧。江漾声想。   江漾声的父母都是企业高管,父亲更是北都市巨源食品公司的总经理,属于财务自由的家庭。   他们经常加班或者出差,很少有时间陪江漾声,因此在物质方面格外满足他,要什么就给什么,只要不是天上的月亮,什么都可以给他搞来。   梁思影将牛皮袋轻轻放在课桌抽屉里,刚刚班主任对他说这是企业助力在校学习成绩优秀的贫困生的定点项目,鼓励他们认真学习报答社会。   班主任言辞恳求,他茫然地接过牛皮袋子,上面写了金额,一共一万块。   “靠,好无聊,谁跟我去打篮球啊!”江漾声站起,一嗓子吼道,他大长腿一跳,将教室角落的篮球拿住。   “我去!漾哥,带带我!”一个男生说。   “我也去!”   一群男生前仆后继,激动得像窜天猴,跟在江漾声屁股后面跑出教室。   青春期的叛逆男生,总想与众不同。除了把自己身体搞得十分另类外,他们还喜欢追逐各种时尚时髦的玩意儿。   比如像谈朋友谈对象这种事,越是学校禁止,他们越是要肆无忌惮。   这天七班门口乌泱乌泱挤了一大群人,男生女生都有。   女生有的脸色兴奋,有的不屑一顾,有的挤眉弄眼咂嘴,男生则是不同,疯狂地起哄:“亲上去!亲上去!”   在人群中间正是身高体长的江漾声,他将学校的校花鞠可壁咚在墙上。   鞠可也是众多暗暗喜欢江漾声的女生之一,只见她满面通红,羞涩地紧低脑袋,在闪躲,也在期盼。   “漾哥,亲上去啊,给我们找个嫂子。嘿嘿嘿嘿!”   江漾声第一次干这事,觉得新鲜又好玩。他抬眼,忽然望见梁思影正在朝他们这边走来。   与这些人一点不一样,梁思影目光冷峻,根本不会参与他们这种乱七八糟的事。   江漾声以为他会走过来,没成想他见教室门口前门堵得人满为患,直接跳窗,回到了座位。   梁思影单薄的少年身体,纵横一跃,宽松的校服下摆像风铃一般,甩动空气的风微微漾起。   江漾声手收回来,瞬间觉得无趣。   “滚开!都给老子滚!”他莫名地发火,周围看热闹起哄的人不知所以然,害怕地纷纷散开,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回到座位上,江漾声见梁思影如往常,埋头做题。   他凑近他,按住他的笔。   梁思影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我有女朋友了。”江漾声说。   “哦。”梁思影回。   “没有别的话跟我说吗?”他问。   “恭喜。”   胸口好闷,江漾声不耐烦地跑出教室,他要听的才不是什么狗屁的恭喜!   他也不明白自己要听什么。   他以为,自己在梁思影心中至少是不一样的。   但好像他判断错了,梁思影就是一条喂不熟的狼,自己无论对他怎么好,他都如此冷漠。   他妈的!他心烦意乱一拳捶在树上,白皙的手背,流出丝丝血。    第101章   从这天起,江漾声再也没主动找梁思影说过一句话,除了给他带早餐这件事雷打不变外,其它的时候他不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是逃课去网吧打游戏,或者到处找别人干架。   经过走廊,他明明看见了梁思影,却故意不理他,双手插兜,仿佛不认识擦肩而过。   他好烦。   可他不知道这种烦从哪里来。   星期三,天气晴朗,课间第三节课是体育课,班上的同学老早就一个两个地跑到操场玩去了。   教室只有零星几个人在做题,或者收拾东西。   江漾声趴在课桌上,梁思影把错题本合上。   “思影,一起出来玩啊。”   窗外有人喊梁思影,江漾声转头瞄去,是一个背着羽毛球拍的男生。   啊?!他也有朋友吗?江漾声见梁思影平时独来独往,表情漠冷,像一块冰雕,竟然还会有人主动找他玩???   “好。”梁思影将笔放好,答应他。   江漾声将过道堵住,不让他过去,目光盯向他的脸:“不准和他一起玩!”   梁思影回身,直接踩凳子,准备跳窗而出。   江漾声拉住他的校服袖子:“不准去!”   就在梁思影回头的时候,他没站稳,不小心向后跌去。   江漾声反应及时,抱住他。   梁思影伏在江漾声身上,江漾声则是完全摔倒在地。   江漾声感到脖子一丝温热的冰凉,梁思影薄凉的唇,如蜻蜓点水般,落于他白皙的脖颈。   “你没事吧?”江漾声抓住他的手臂急问。   其实真正有事的是他,他的后脑勺和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没过几秒便晕了过去。   几天后,江漾声头上绑着白色绷带,笑嘻嘻地出现在教室。   他回到座位,梁思影主动问:“好点没?”   “我很好!”他看起来很高兴。   因为他的故意破坏,上次体育课梁思影不得不把他扶着去了医务室,全程陪着他。   “欸,梁思影,你居然主动理我?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江漾声嬉皮笑脸,大长腿潇洒安放,喝着旺仔牛奶。   “哦。”梁思影又沉默下去,埋头做题。   “哼。”江漾声像一个得意忘形的小屁孩,看,他在梁思影心里还是很重要的,至少比那个来找他打羽毛球的男的要重要。   他拆掉头上绷带那天,找到了那个羽毛球男生,恶狠狠地警告他,不准再找梁思影玩!!!   男生被他的凶悍模样吓得屁滚尿流,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连忙答应。   学校里以后,再也没有除江漾声以外的人主动接近梁思影。   跟梁思影重新说上话后,江漾声心情格外舒畅。   他自己都很难察觉,到底为什么。   他一高兴,就很想抽烟。   走廊尽头,他喜欢和几个哥们儿躲在一起抽烟,班主任经过,只是淡淡地用眼神警告他们。   像他们这种冥顽不灵的超级坏孩子,管多了,反而容易引火烧身,干脆放任他们自由。   当江漾声刚抽完烟回教室,梁思影正在擦黑板。   “我来帮你。”江漾声夺过他手里的黑板擦。   “咳咳—”梁思影忍不住咳嗽起来,江漾声身上的烟味太刺鼻。   江漾声目光沉沉,他跟着梁思影回到座位上。   课后,他问梁思影:“刚刚你咳嗽是不是因为我吸烟?”   “不是,因为粉笔灰。”梁思影说。   江漾声抓住他的手腕,盯着他:“你不要骗我,平时擦黑板没见你咳嗽,我今天吸了5支烟,味道是不是太冲了?”   “这是你的自由,我无权干涉。”梁思影抽回自己的手。   江漾声冷笑一声,他无比激动地作了一个空前绝后的决定:   他要戒烟!   不仅如此,他还把贴在自己手臂上的文身给撕了,虽然是贴的,可黏度也不小,撕下来给他疼得后槽牙都要碎掉。   他取下耳朵上的耳钉,将它们一股脑丢到河里面。   狐朋狗友见了,惊呼:“漾哥,怎么了,变性了?!”   江漾声蔑视一笑:“这都是小屁孩爱的玩意儿,我已经过了那个年龄了。”   可他明明也才十几岁。   众人一脸茫然。   他咬牙戒烟,实在忍不了,就塞一根糖果在嘴里。   不仅如此,他还要班上其他抽烟的男生一起戒了,戒不掉的,滚出去抽,反正不能让烟味儿传到教室里。   这一段时间,七班的班级纪律格外的好,平时吵闹不堪,现在居然也能安静下来,班主任感到不可思议,其他任课老师还以为走错了教室。   江漾声彻底戒掉了烟,转眼时间已经来到了初三。   他家在市中心城区,初中是按照家的距离远近分配到校,而梁思影却是凭借着第一名考到这所实验重点初中。   他就算再不喜欢学习,也好像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马上要中考了。   教室黑板正上方贴了一个鲜艳的大红条幅:决战青春,莫留遗憾。   中考的机会只有一次。不过这不是他在意的,他在意的是,他马上要失去他这个同桌。   他第一次感到无力,有些丧地趴在课桌上。   “怎么了,不舒服吗?”梁思影关心他。   “思影,你想考哪个高中?”江漾声问。   梁思影踌躇片刻,在草稿纸上写下来,江漾声一看,四个飘逸漂亮的字:青立高中。   青立高中是北都市重点示范高中,一流水平。   江漾声看他成绩这么好,考上这个肯定没问题,勉强道:“嗯好,那你加油好好考。”   他想出去散散气,好烦。梁思影拉住他的校服一角,黑色瞳仁洁净明亮,少年嗓音干净:   “和我一起吧,一起考到青立高中去。”   江漾声怀疑自己耳鸣,他震惊片刻,但马上又镇定下来:“思影,别开玩笑,我不是学习的料。”   “不试试怎么知道?”梁思影目光落在他脸上,“而且,我觉得你很聪明。”   一阵风将靠窗的窗帘吹动,校园的香樟树送来摇曳的风声。   这一刻,江漾声的心,平实地找到了着落点。   他嘴角弯起一个弧度,看向梁思影,说:“好,我试试。”   15岁,江漾声在青立高中第二次认识梁思影。   男孩的身体,拔节似的生长,进到高中后,江漾声发现,原来只能在自己锁骨处的梁思影,长高得居然只比自己矮两厘米。   他原来的长头发不见,变成干净简练的短发,饱满洁白的额间衬着细细碎发,他的小耳朵完全露出来,耳廓边处的小痣如美人落泪点染在上。   明明已经认识了他3年,当青立高中九月份开学时,他却像第一次认识梁思影,竟呆愣好久。   “喂,想什么呢,赶紧找宿舍啊。”梁思影细白的手在他眼前摇晃,提醒他。   “哦哦。”江漾声反应过来,提着行李箱跟上他。   高中学校规定住读,他只得接受。不过有一件事最让他高兴,他仍旧和梁思影一个班。   真好!   他到班上把自己的座位调到和梁思影一排,不同意他就用拳头解决问题,好在别人也不介意,直接跟他换了。   “我说你,能不能不要老是打别人?”梁思影仍旧坐在靠窗的位置,他正安心整理新书。   江漾声眯眼,手撑住脑袋:“拳头能解决的问题,费什么口舌,这就是你哥我的行事原则。”   梁思影转头盯住他,无奈地摇头。   江漾声抓住他的手腕,说:“不过,我可以为了你放弃拳头。”   实际上,他已经为他放弃了许多。他不逃课,戒掉烟,丢掉耳钉,撕掉文身,也克制住不随便飙脏话。   连一直想打架的拳头都忍耐下来,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会主动打别人。   “算了,你还是做你自己吧。”梁思影用轻薄的课本,若有若无地打在他的脑袋上,“我可管不了你。”   “思影,我们做一辈子同桌,好嘛!”江漾声忍不住脸贴在他的校服上,干净的黑白校服,氤氲花香味。   “好好好,不过,能不能麻烦你先把自己的书给整理好。”梁思影无奈,刚开学下发的课本乱七八糟地摆在地上都还没收拾。   江漾声高兴得手舞足蹈地上蹿下跳,他组织班里其他的男生打扫教室卫生。   他第一次从心底觉得校园生活这么美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从浑浑噩噩的学渣变成现在这副人模狗样的好学生。   或许,自己曾经厌恶的好学生、书呆子、学霸,也不错嘛。   就、就像梁思影一样,干净,纯粹。   江漾声到高中更受追捧,他本来阳光帅气,身形修长,又性格开朗,对人很大方,男生自然而然地和他称兄道弟,女生则是暗地里已经把他封为校草。   这位校草一到新学校就有人找他打篮球,他当然乐得接受,少年校服摆动的衣角,拉出青春的风姿。   青立高中学校占地面积广,硅胶操场修建得很大,篮球架有10个,足够让学生玩。   打了20分钟篮球后,江漾声瞥到校园香樟树下有一个身影。   他定睛一瞧,是梁思影。   他将篮球抛给别人,迫不及待地向香樟树跑去。   “漾哥,不玩了吗?”   “不玩了!”    第102章   金秋九月,校园铺满金色的辉光。繁盛高大的香樟树,随风摇曳。   梁思影身穿一件黑色T恤衫,圆领,露出漂亮的锁骨。   少年身姿挺拔,单薄的身体倚树而立。微风轻轻拂动他额前黑色碎发,他手握一本书。   江漾声气喘吁吁地向他跑来。   梁思影收起书,问:“怎么不打球了?”   江漾声嘿嘿地笑,墨色眉发轻挑,一只手有力地撑在树干上,细细地盯着他。   他的皮肤一如既往的白,颅顶饱满,头发丝微翘,眉目清秀,脸小却不尖,勾勒出一个极好的弧度。   江漾声将他抵在树上,深刻地给了他一个“树咚”,梁思影一头雾水,问:“你犯病了?”   江漾声朝他调皮吐舌头,露出洁白的牙齿:“嘿嘿,好玩!”   梁思影:“……”   近处的硅胶操场突然抛出一个球,打篮球的男生用力过猛,将球甩出了防盗丝网。   江漾声眼尖,眼看球砸过来,他转身,修长的身体轻轻一跃,一双长手如探囊取物般,将篮球安稳地从半空中扣住。   “漾哥,不好意思,差点砸到你们。”打球的男生隔着防盗丝网歉意道。   “没事儿,玩去吧。”江漾声纵身一跃,将篮球直接从三米高的丝网,准确无误地抛给他们。   远处女生目光频频落在江漾声身上,他穿的是一套橙黄色运动服,双臂露在外面,肌肉结实且白皙,小腿修长饱满,浑身健美又充满力量,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   “漾哥,我要给你生猴子啊啊啊!”远处有女生忍不住尖叫出来。   “好帅啊啊啊啊!!!要死了!!!”   “男高斯国一!”   江漾声对这些惊叫呐喊习以为常,视若无睹,径直朝梁思影走过去。   “思影,走,去买可乐喝!”江漾声笑眼嘻嘻,“我请你。”   梁思影说:“我不要你请。”   江漾声挠头,像一只可爱的小狗往他身上蹭:“不要这么无情,给我个面子,好嘛。”   梁思影无奈:“好吧,走快点,马上要上课了。”   “好嘞!”江漾声单手搂住他的肩膀,一路和他谈笑风生,举止亲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凡有梁思影的地方,他总是情不自禁地向他跑去,想站在他身旁,想和他一起走。   他变成了黏人的小猫咪,但他浑然不觉。   校园的午后格外静谧,仿佛和“七”这个数字有缘,进入高中,他变成了高一七班的学生。   半敞的窗户送来阵阵微风,江漾声趴在课桌上,他的同桌梁思影在写作业。   “喂,该午休了,思影同学,老是看书,眼睛会瞎哦。”江漾声在梁思影的耳边小声喊。   一阵酥痒传来,梁思影的小耳变得红润,他推开江漾声:“你睡你的,我马上就写完了。”   过了十分钟,江漾声再看梁思影时,他已经伏在课桌上,微闭双眼。   他悄悄地凑近他,发现他的眼睫毛浓密且长,真的很好看。   他注意到梁思影的右手搭在大腿上,洁白的手指,根根分明,少年细瘦的手腕,骨节清晰。   他不知为何,想握他的手。   他轻轻拿起梁思影的手,放在自己手心。   梁思影的手指指甲盖圆亮饱满,像会发光的星星。   江漾声慢慢地手指张开,与他的五指,紧密贴在一起。   宛若恋人的十指相扣。   梁思影突然醒了过来,江漾声迟迟没有放开他的手。   他的黑色眼睛,对上梁思影略显迷茫的眼神。   “睡吧。”江漾声半晌,才放开他的手。   他没有向他解释什么,梁思影也没有多问他什么。   一股奇妙的感觉,涌向江漾声的心头。   刚刚和他十指相扣的刹那,好似一股电流击遍全身。   仿佛有种难以自持的蠢蠢欲动,让他感到迷茫的兴奋。   是期望下一次的和他十指相扣。   江漾声翻来覆去被这种感觉纠缠,连续几天迷迷糊糊,他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再牵梁思影的手。   他又不是小学生,可以肆无忌惮地抓起小伙伴的手。   两个高中男生十指相扣,未免有些奇怪。   但内心的焦躁,一刻也停不下来。   烦!   学校的小树林里,江漾声将平时玩得比较好的男生哥们都叫了过去。   “漾哥,干嘛这么大阵仗,要搞篮球联赛小组啊?”   “漾哥,等会儿我们中餐你可得包了,我可说好了,我要吃牛蛙!”   “漾哥,干嘛这么严肃啊,月考不是已经过去了吗?”   ……   呜呜渣渣的声音没停过,江漾声不耐烦地吼道:“妈的,闭嘴!烦死了你们!别逼/逼,老子找你们来是有事!”   众人一齐好奇地看向他。   “你们把手给老子伸出来!”江漾声命令道。   江漾声握住其中一个男生的手,左手与其握成十指相扣的姿势,平平如也,一点奇妙的感觉都没有。   第二个,他再换右手,还是没有感觉。   众人都被他搞糊涂了,连连娇羞道:“漾哥,我们是直男,别这样。”   一个男生笑得像流氓:“不过,为你弯,我还是愿意的。”   江漾声理都不理,反复试了几个人,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嚼枯木,没意思得很。   男生打趣道:“诶诶,漾哥,你不会在修炼什么吸星大法,要把我们榨干吧!”   “练个头,给老子滚!”江漾声不耐烦地跑回教室,梁思影不在座位上,他焦躁地问周围的人,他们说他刚刚去了教师办公室。   他无力地趴在课桌上。   “唉,漾哥,好久不见啊,居然能在这里见到你!”   窗外是一个女生,江漾声疑惑地看向她。   “我靠,你不会忘了我吧,我是庞薇微啊,以前咱们还是邻居来着,后来你家搬走了,咱们就失联了。”女生落落大方,表情兴奋。   “哦哦。”江漾声想起来,小学时,他的确有个邻居,他们两个人在一个小学一个班,不过时隔多年,他早就模糊了。   “漾哥,咋,你遇到啥事了,脸色这么阴沉?”庞薇微问。   江漾声不耐烦地挥手:“别问,我想睡觉。”   连续几天都是阴雨天,江漾声如同霜打的茄子,蔫了吧唧的。   梁思影关心问:“是不是病了?怎么看着那么没精神?”   江漾声有些不敢正视他的脸,他随便搪塞了一个借口:“昨晚打游戏太晚了,困。”   周五下午,是放假扫除时间。中午吃完饭后,除了值班打扫卫生的人,其他的学生早已背起书包,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学校。   梁思影是今天值班,他从食堂回来,经过走廊时,仿佛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   走到三楼与四楼的楼梯间,他抬眼望去,江漾声,还有一个女生。   江漾声此刻正与这个女生十指相扣。   女生是那天来找他的庞薇微。   江漾声被吓了一跳,他飞快地像丢开烫手山芋般松开庞薇微的手。   梁思影默默地回到教室,冰冷的脸,浮现不出一丝变化。   江漾声内心五味杂陈,他心底产生了一种被人捉/奸在床的羞耻感,被梁思影看见刚刚这一幕,他备受打击,又羞愧难当、尴尬至极。   其实他是来试试和女生十指相扣会不会有奇妙的感觉。   结果,失败。   庞薇微看出端倪,她说:“漾哥,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纯啊。”   江漾声一头雾水。   庞薇微捂嘴笑说:“当时我们读小学,其他男生都开黄腔摸女生的屁股,你却说女生的屁股比男生的还臭,有什么可摸的!”   “哦哦。”他心烦意乱,不记得这些陈年旧话。   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回教室找梁思影。   庞薇微看出他的不耐烦,挥手和他告别:“漾哥,拜拜,我回去了。”   江漾声赶回教室,梁思影正一丝不苟地扫地。   他脚步迟钝地靠近他。   “有什么话打扫完卫生再说。”梁思影先开口道。   “好。”江漾声以为他会不理他,没想到他居然主动开口,他一下子喜出望外,屁颠乐呵地倒垃圾、擦黑板。   等把教室打扫干净后,其他值班学生收拾完东西便回去了。   教室里只剩他们两个人。   梁思影问:“你想说什么?”   江漾声一时呆住,他竟然不知道要说啥。想和他解释为什么要和庞薇微十指相扣吗?还是……   他深吸一口气,猝然将梁思影拉到教室的壁柜旁的角落,将他抵在墙上,不由分说地握住他的手。   右手与他的左手十指相扣。   一阵奇妙的感觉,如细微的触电,涌遍他全身。   他心尖都在微微颤抖,眼尾泛红。   他下巴靠在梁思影肩上,嗓音变得低哑:“思影,我这样做,你讨不讨厌?”   梁思影没有挣扎,乖巧地让他握住手:“傻子,要是我讨厌,早就揍你了。”   江漾声眼神闪光,他居然不讨厌他这样做。   于是他解释了刚刚为什么会有庞薇微的那一幕。   梁思影说:“我知道了,你个二愣子。”   梁思影骂他的话,对江漾声来说,更像是一种娇嗔,他完全入迷,深陷其中。   “现在可以放开了,下午我还得回家呢。”梁思影说。   “哦哦。”江漾声缓慢地放开他的手,承诺道,“思影,你放心,我以后只会和你做这样的事!!!”   梁思影凝住片刻,微笑道:“好。我相信你。”   江漾声感觉自己身上的每个细胞都要炸裂开来,兴奋无比,开心到难以形容。   梁思影好乖!!!   像一只绵软可爱的小白兔子,对他百依百顺,让他不由自主、情难自禁地怜惜他,心疼他,想一直就这样和他在一起。    第103章   转眼间,江漾声的生日到了。一群狐朋狗友排起队给他发来祝贺:   “漾哥,恭喜你,又老了一岁。”   “漾哥,你生日准备请我们去哪里吃饭啊?”   “漾哥,不会吧,我们的嫂子呢?你不会禁/欲成和尚了吧?”   “漾哥,生快!借200块给兄弟度一下难关。”   “漾哥,我想吃草莓巧克力蛋糕!”   ……   江漾声一阵无语,这TM到底谁过生日啊?!   不过他还是很大方给其中一位朋友转去了200块。   课间操结束后,梁思影拉住江漾声的校服衣角,表示有话跟他说。   两个人来到学校后山僻静的小树林。   江漾声见梁思影拿出一个小巧的方形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大红色圆形布包。   梁思影白皙的手,慢慢打开布包,取出里面的东西,是一枚晶莹透亮的玉佩,用红绳系着。   “生日快乐,这个送给你。”梁思影将玉佩放在江漾声手心。   江漾声感动得抱住他:“谢谢你!”   梁思影不明所以:“你干嘛这么激动?!快放开我,抱得太紧了。”   江漾声认真道:“思影,你这玉佩是在庙里求的吧?”   梁思影诧异,他怎么会知道。   江漾声摸他的脑袋:“我以前和我妈经常去庙里,见过,虽然款式不一样,但类型却是一样的。”   这块玉佩的确是梁思影提前一个月去北都市最大最好的寺庙普光寺求取的,是否能求取,还得看机缘。   庙里的人说:“心诚则取”。   江漾声开心地扬起玉佩:“你说我是戴脖子上还是戴手上?”   梁思影:“都行。”   江漾声伸出左手,将红绳轻轻一扯,鲜明的红绳与皎洁的玉佩,和他少年白皙腕骨,十分相配。   他高兴地扬起手:“嘿嘿,我一辈子不摘!”   梁思影眸色深动,说:“傻子,戴旧了,就换下来啊。”   江漾声驳斥道:“爷就爱旧东西,我死也不摘!”   晚间,江漾声在餐馆开了一个大包厢,来了不少男男女女,有的人提了礼物,有的人手捏红包,有的人直接空手来。   点了一大桌子菜,江漾声让梁思影坐在他旁边。   “漾哥,17岁生日快乐!”章涵说,这是江漾声的小学同学。   “漾哥,你手上戴的啥啊,女朋友送的吗?”蓝涛惊奇,这是他初中的哥们。   “你瞎了吗,玉佩不认识啊。”席洋道,这是他的初中同学,“嘿嘿,漾哥,别藏着了,把嫂子带出来给我们瞧瞧吧。”   “哎呦,饿死了,赶紧吃饭吧。”杜霄双手拍大肚腩,饿得两眼发昏,这是他不久前认识的高中同学,“我可是空着肚子来的。”   “江漾声,恭喜你长大一岁了!”茅武举杯向他说道,这是一个比他年长五岁的校外哥们,“你的钱,我过完年再还你吧,现在生意不好做,手头紧啊。”   菜上齐后,江漾声举杯说:“谢谢你们赏脸,别的废话不多说,吃好喝好!”   包厢里顿时你争我吵,热闹非凡,有人提议换白酒,可乐果汁什么的喝不过瘾。   服务员提了一盒白酒,茅武打开,斟了一杯给江漾声,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他朝江漾声敬酒,江漾声也很痛快地一饮而尽。   其他人纷纷举酒敬他。   “欸,这位小兄弟看着面生啊?”茅武看向坐在一旁沉默拘谨的梁思影。   江漾声挡在梁思影前面:“他是我的好朋友,不喝酒,别搞他。”   “唉没劲,既然是好朋友,更应该喝一杯才尽兴啊!”茅武喝得脸红脖子粗,喝酒的人最爱劝别人喝酒。   江漾声还想阻拦茅武的不依不饶,没成想梁思影主动站起来,给自己斟了一杯,朝江漾声敬酒,干脆地一饮而尽。   “好好!”茅武兴奋起来,“这才是好朋友嘛!”   其他人也更加兴奋,不是大口喝酒高声聊天就是大口干饭。   江漾声只允许他们喝一杯,毕竟等会还要回家。   他给梁思影夹菜,不一会儿,梁思影碗里的菜摞得比小山还高:“快吃,等会儿菜一转过去,就空了。”   “呵呵,漾哥,你好偏心啊,我也要你帮我夹菜。”章涵喊道。   “滚一边去,你自己没手吗?看你吃得油光满面的,菜盘到你面前,别人还有得吃吗?”江漾声吹了一瓶酒,需要补充体力,于是坐下来安静吃了点主食。   饭后,有人提议去KTV包夜唱歌。江漾声拒绝道:“我不去了,你们玩得尽兴,包场的钱记在我的账上。”   “那好吧,漾哥,你不去太可惜了。”   “别假惺惺,赶紧玩去吧,我有事先走了。”   他的有事,是送梁思影回家。梁思影平时滴酒不沾,连可乐都很少喝,刚刚一杯白酒下肚,他的脸迅速发红,连饭都没吃几口。   不过今天梁思影主动为他喝酒,他倒是很意外,也很感动。   “我来背你吧。”江漾声扶着晕乎乎的梁思影说。   “我自己走吧。”梁思影推托。   “怎么,你是觉得你哥我背不起你?”江漾声将浑身发软的梁思影背在背上,“你可别小瞧我,两个你我都背得动。”   梁思影虽然说长高了,依旧很瘦,江漾声莫名地想起第一次背他回教室的场景,好像就在昨日。   他的身体贴在自己身上,温软得像软体动物。   他不由得心一紧。   梁思影浅酌温热的鼻息扑在耳边,像小猫一样,挠得他的心痒痒的。   江漾声看天色渐深,于是把他背回了自己家,将他安放在卧室。   梁思影的睡相也很好,不是那种酒后撒泼打滚的无赖,而是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一深一浅地呼吸均匀。   江漾声到客厅烧热水,瞥见桌子上有一个大蛋糕,上面留了一张纸条:   儿子,17岁生日快乐,妈妈给你转了1万块,跟你的好朋友出去好好玩一下。妈妈这个月底才会回来,不要饿着自己啊!   果真手机里妈妈给自己发了一个红包,他打字回复:谢谢妈妈,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爱你么么哒!   闵雪:你这小子,你从哪里复制粘贴过来的,平时你嘴哪有这么甜。不要熬夜,现在还没有睡吗?   江漾声:刚洗完澡,马上睡。   江漾声烧好开水后,倒了一杯,放在卧室床头柜。   他扯过薄棉的被子盖住梁思影的肚腹。   他在客房里睡。   第二天一大早,江漾声就被人叫醒了,他以为是妈妈闵雪,没理会,慵懒地翻过身,又继续睡了过去。   “漾声!起来了!都十点了。”   这声音,怎么听着那么熟悉,他以为在做梦,竭力地睁开眼,TM的原来是梁思影!   他才想起昨天的事,一个鲤鱼打挺起来穿好衣服:“你怎么起这么早,多睡会儿呗。”   梁思影说:“谢谢你昨天背我回来。”   江漾声摸他的脑袋:“别跟我这么客气。”他突然想起来,昨天还没吃蛋糕,于是牵起梁思影的手,到客厅拆开礼盒,一个巧克力奶油大蛋糕,香味四溢。   江漾声切好了一大块给梁思影:“吃吧,嘿嘿。”   梁思影也给他切了一块:“一起吃。”   江漾声手指拂过梁思影嘴角的蛋糕碎屑:“你像个小花猫一样。”   梁思影“切”了一声,转过背不理他。   随后江漾声带他参观(炫耀)自己家的大house,梁思影面无表情,直到他看到阳台上养着的小动物,目光出现了一丝波动。   左边是一个水缸,里面有一只小乌龟,自由自在地徜徉。   右边有一个鸟架,养了一只油皮光亮的鹦鹉,看着神情奕奕,精神饱满,十分可爱。   “这鹦鹉会说话吗?”梁思影好奇问。   “当然会说话,他叫八角。”江漾声手指挑逗鹦鹉,“来,八角,说句话给我们听听。”   “傻/逼,傻/逼,傻/逼。”八角喊道。   江漾声急眼道:“好好说话!”   “傻/逼江漾声。”八角不为江漾声的权势威胁,自顾自地喊。   江漾声:“……”   梁思影忍俊不禁,他说:“看来你平时没少欺负它,不然它怎么骂你。”   江漾声哭丧一张脸解释:“思影,你这可真误会我了,我对它很好的,吃的都是进口饲料,这丫的,就是嘴贱想骂我。”   八角扑腾翅膀,飞到梁思影的肩上,一张漂亮的鸟脸向梁思影贴贴,喙牙大张,大声喊道:“漂亮美人!漂亮美人!”   梁思影:“……”   江漾声一只手抓住八角,问:“我呢?我是不是绝世帅哥啊?”   八角:“傻/逼江漾声,傻/逼江漾声。”   江漾声:“……”   梁思影捂嘴笑,他让江漾声放开鹦鹉:“别弄疼它,我觉得它挺可爱的。”   江漾声提着一袋坚果,放在梁思影手里。梁思影拆开,八角飞过来,贪心地大口吃着。   江漾声随后将梁思影带到他们家数一数二的观景台,从这里可以俯瞰北都市,远处的山林树木尽入眼中,视野开阔,风景宜人。   观景台是露天的,两旁是绿色植物环绕,种了不少芬芳鲜艳的花朵。   梁思影静静站立,欣赏风景。   江漾声凝视他的背影好一会儿,一种奇妙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很想抱他。   他冲上前,从背后抱住梁思影。   梁思影也没反抗,任由他抱着。   江漾声问:“思影,我是不是你最好的朋友?”   梁思影:“嗯。”   江漾声:“是唯一的那种吗?”   梁思影:“嗯。”   一阵微风将墙壁上的紫色风铃吹动,江漾声将他扳过身来,沉沉的目光,坠入他的黑色瞳仁。   他与他十指相扣,语气坚定,说:“你也是我唯一的最好的朋友。”    第104章   江漾声记得梁思影从前那么乖,如一个柔软听话的小孩童。   不知何时,他从一只温柔的小白兔,变成一束带刺的玫瑰,毫不留情地插/向自己的心脏。   心被刺得千疮百孔,疼得在滴血。   如果要仔细追究起来,其实这只能怪自己。   高二那年暑假,江漾声的父母在外出差,给他手机上转了5万元,让他和朋友一起出去玩。   江漾声第一个想到的是梁思影。   放假前夕,江漾声问梁思影:“思影同学,暑假你准备干什么?”   梁思影在教室收拾好课本:“我想打暑假工。”   江漾声从小被富养,花钱如流水,像个被宠坏的小少爷,自然对暑假工没有概念。他问:“你打什么暑假工?”   梁思影:“看看吧,等后天放假去找找。”   江漾声手摸他的脑袋,细白的手指插/进他黑色的头发,笑嘻嘻道:“不用找了,给我打暑假工吧,我给你发钱。”   梁思影:“……”   江漾声又嬉皮笑脸:“啊啊,别生气,开玩笑的,我怎么可能使唤你,嘿嘿,你那么好,我疼你都疼不过来呢。”   梁思影:“……做你的作业去!”   江漾声说:“好好,放学后,我陪你去找暑假兼职,北都市的每个地方,我都很熟。”   梁思影点头:“谢谢。”   江漾声笑说:“别跟我这么客气,小孩!哥带你。”   放假后,江漾声带梁思影找到了一个超市的暑期兼职,在北都市中心,离他家很近。   江漾声提议让梁思影去他家住:“唉唉,思影,来嘛,反正我一个人在家那么孤单,你跟我做做伴。”   梁思影见江漾声一副可怜兮兮又真诚纯澈的眼神,同意了,这把江漾声高兴得像猴子一般活蹦乱跳、张牙舞爪。   江漾声说:“你打一个月暑假工,然后我们再出去玩一个月,可以吗?”   梁思影皱眉:“最多一个星期,我没那么多钱。”   江漾声搂住他:“你就只管玩就行了,其它的我全包。”   梁思影深思片刻,说:“那行吧,不过也不能玩一个月,还得做暑假作业呢。”   “好好,我都听你的。”江漾声脑海中已经幻想和梁思影背书包,走南闯北,一起旅游、探险,简直太开心。   放假后,江漾声等梁思影把东西收拾好,便急不可耐地提着他的行李箱往家里带。   “你住我的房间,我住客房。”江漾声说。   “好吧。”梁思影换上拖鞋。   “别这么扭捏,像自己家一样。”江漾声双手搭在他肩膀上,忍不住摸他的脑袋,“小孩,我们这样像度蜜月一样。”   梁思影:“……”   真够口无遮拦的。   离超市人事交接还有3天,江漾声拉着梁思影在家里当起了名副其实的宅男。   吃饭全靠点外卖,刚开始吃还受得住,后来越吃越反胃。   梁思影见他难受,主动说:“我来做饭吧,不吃外卖了。”   江漾声瞪大眼睛,诧异问:“靠,你会做饭?!”   梁思影被他的一惊一乍无语:“做饭很难吗,我经常在家做饭啊。”   江漾声十指不沾阳春水,锅碗瓢盆都分不清楚,只知道饿的时候,妈妈就自然会喊他吃饭。   “好了,你别像傻球一样瞪着眼睛看我。”梁思影打开冰箱,全是一排可乐雪碧汽水,他无奈地摇头,“得去超市买点菜了。”   江漾声同意:“好,我带你去。”   说带,其实他只负责提篮,梁思影熟悉又利索地采购了很多菜、肉和调料品。   回家后,梁思影熟练地切菜,一套做饭技艺炉火纯青,很快,一碗热气腾腾的青菜鸡蛋肉面就做好了。   “尝一下吧,不好吃可别怪我。”梁思影说,“我高中以后就很少回家做饭了。”   江漾声乐呵地拿起筷子一尝,肉质细嫩,汤味轻盐可口,煎蛋焦香脆嫩,大白菜更是锦上添花,清脆滑嫩。   面条的火候掌握得刚刚好,入口有嚼劲又不失细软。   江漾声吃得太满足了,他激动道:“操,真TM好吃,你是不是偷偷学了厨师啊?”   梁思影手敲他的脑袋:“……别这么丢人现眼,一碗最简单的面,你像吃国宴一样。”   江漾声委屈巴巴:“思影,真的很好吃啊!骗人是小狗!”   言语胜于行动,江漾声很快叽里咕噜吃完了一大碗,梁思影问:“还要吗,锅里还有。”   江漾声点头:“给爷再来一碗。”   梁思影看他吃得那么香,心微微浮动,嘴角弯出一个向上的弧度。   夜间,江漾声和梁思影围坐在洁净柔软的客厅地毯上做暑假作业。   空调的风细细吹来,十分宜人。   “唉,好烦啊,这高中数学什么狗屁代数啊,好麻烦啊!”江漾声率先缴械投降,将笔往旁边一丢,倒在梁思影怀里,“不想做。”   梁思影无奈,他拿起江漾声的题本,刚开始还挺认真,选择题全是对的,后来的填空和大题全部乱选乱写,像鬼画符一样。   江漾声玩梁思影连帽衫的红色帽绳:“我想打游戏,我们一起打游戏好嘛?”   梁思影本想拒绝,江漾声将手堵在他的唇边,不让他张嘴,笑嘻嘻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嘿嘿,等着,我去房里拿手机!”   梁思影:“……”   好一个强词夺理。   江漾声将之前买的还未拆封的iPhone给梁思影:“老早之前买的,放着就搞忘了,你拿去吧。”   梁思影不接,这东西太贵了。   江漾声回房,将之前玩的还没一个星期的安卓千元机给他:“这个是旧手机,拿着,可别再拒绝我了。”   梁思影无奈,只得陪他玩起游戏。   “王者荣耀会玩不,哥带你上王者!”江漾声自信满满。   “还行吧,会一点。”梁思影开手机,打开登录界面。   “你有账号?”江漾声好奇,“我还准备把我的号借你呢。”   梁思影问:“那你玩啥?”   江漾声得意道:“怕什么,哥有10个号,随便玩。”   登录上游戏界面,梁思影用的是自己的Q/Q号,很快江漾声加上了他。   这还是江漾声第一次和梁思影一起玩游戏,他想可不能失了面子,一定将他带上王者。   看梁思影现在的段位还是钻石,他自信地拍拍胸脯:“小孩,等会儿野王带你飞,你躺好就行。”   梁思影云淡风轻:“哦。”   同样是钻石段位的江漾声开局第一把果断选了一手猴子打野,疯狂打字:“野王炸街,躺好就行。”   1号队友位:好的,求带,等躺。   4号队友位:呵呵,上来秒锁猴,绝对是坑比。   5号队友位:小学生吧这是,我就知道一放假,小学生又出来装b了。   梁思影一阵无语,他选了射手马克。   江漾声惊奇:“啊,马克你会玩?”   梁思影语气平静:“会一点。”   对局开始,因为对面打野是老虎,一开始就野区不保,对面中单还是一个前期支援较快的炸弹猫,所以很不幸的,猴子开局丧失了一个红buff。   “好啊,死老虎,你给我等着!”江漾声忿忿道。   “你先发育,猴子前期伤害不高,老虎也就前期猛了点。”梁思影安慰他。   等到了10分钟,对面的雪球越滚越大,他们这边只剩下最后一个高地塔。   队友开始纷纷指责起打野来,江漾声见梁思影在旁,生生地忍住不飙脏话。   马克是队里经济最高的,还好辅助蔡文姬有眼力见,开始跟马克。   梁思影在一个关键节点kill对面的经济最高位老虎,时局顿时发生大逆转。   我方这边的妲己也趁机秒掉了对面的炸弹猫,最后猴子干掉了对面的射手,拿下风暴龙王。   [Victory!]   艰难的20分钟后,我方赢了!   马克是金牌射手MVP。   江漾声问:“你真的是钻石段位吗?”   梁思影:“嗯。”   江漾声将信将疑开了第2局,这回他选了稳妥的赵云打野,梁思影选了射手后羿。   “思影,你这射手没人保,肯定要坐牢。”江漾声担忧。   “没事,我猥琐点。”   开局34秒,一血迅速被后羿取得,对面射手是孙尚香。   “我靠,你有点东西啊!”江漾声不禁高声赞叹道。   “还行吧。”梁思影面色镇定。   后羿发育得特别快,一路直通,当赵云还在闷头打暴君时,对面高地已经破了。   后羿是金牌射手MVP。   江漾声觉得有些丢面子,明明说好的带他的,结果却被他带飞。   第3把,江漾声选了一首打野澜。他乞求梁思影:“你能不能给我打一把辅助?”   梁思影点头:“你要什么辅助?”   江漾声:“都行。”   梁思影平时很少玩辅助,一时犹豫不决,最后系统自动给他锁了庄周老咸鱼。   还好对面的辅助是钟馗,他帮江漾声挡钩,钟馗一开大,他也开大,气得钟馗当场破大防,忍不住打字道:   [这死/鱼真恶心!只会克制是吧,敢不敢单挑?]   梁思影理都不理,直接无视。   江漾声直接语音输入:[单挑老子也会把你打成屎,菜就多练,没事少bb。]   随后两个人开始对骂,还好时局大顺风,10分钟后平推对面。   结算结束后,梁思影问:“钟馗拉你没?”   江漾声:“我拒绝了,别跟他玩,爱破防的菜鸡。”   江漾声凑过去,看见梁思影这边钟馗发来了好友申请:   [妹子啊我劝你早点离开这男的,他有暴力倾向啊,骂人太狠了。]   江漾声呵了一声:“切,打不过我,骂不过我,来这损招。”   梁思影笑:“你不是跟我承诺,少说脏话吗?”   江漾声三指并起发誓道:“我错了,就这一次,不过还不是因为他先骂你。下不为例!”   梁思影拿起桌子上的橙汁喝,问:“还玩吗?”   “玩啊!”江漾声挨得他更进一步,“我怀疑你才是真正来炸鱼的,你真的是钻石?”   梁思影谦虚道:“之前玩过一段时间,打了100星,不过那账号被封了。”   “卧槽!”江漾声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这么一个乖巧的学霸,居然是百星王者,“怎么号被封了?”   “我也不清楚,系统的理由说是疑似代练。”   “666啊,我的小孩!”江漾声大为震撼,他最多也就打到50星荣耀王者。   他马上变了一副嘴脸:“野王,求带!哦不,射/王,求带。”   梁思影:“……”    第105章   江漾声窝在梁思影怀里,欣赏他纤细白皙的手指,灵活地瞬秒换复活甲名刀,他打游戏的动作举重若轻,不需要很用力,找准时机轻易将对面射手kill,意识高超,对面打野根本gank不了他。   “6啊!牛比!”江漾声激动得乱喊乱叫,“小孩,真没看出来,你倒是很有打游戏的天赋,要不然去打电竞?”   “打麻花,我想打你,别乱动,你咯着我了。”梁思影无奈地放下手机,江漾声的脑袋压在他胸前。   “哦哦。”江漾声又换了一个姿势,从背后围住他,挨得他特别近,更像是抱着他。   梁思影的脖颈纤细,白皙优美,他的小耳露出来,干净而红润。   江漾声内心产生一股冲动,忍不住地靠近他的脸,凑近他的耳旁。   梁思影感到一阵湿热的呼吸扑在耳边,他放下手机,缓缓扭头,黑色眼眸,与江漾声暗沉的眸色相对。   空气中弥漫暧昧不清的气息。   江漾声抓起他的手,十指相扣,难以自持的心动,让他呼吸变得颤抖。   “思影——”   江漾声的嗓音低哑,嘴唇耐不住靠近梁思影的薄唇,眼尾勾勒暗暗的春波。   “我、我——”   江漾声发觉梁思影面颊变红,漂亮的眼睫毛惊怯地颤动。   他慌乱地按住眼前人的脑袋,心跳得怦怦快:   “小影——”   他们互相凝视,情动的目光,在期待一件酝酿已久的好事发生。   梁思影的腰被江漾声环住,他的小手克制不住地搭在江漾声肩上,呼吸急促。   “我、——”   江漾声后来回想起来这段年少时光,格外的遗憾,内心深处呼之欲出的那几个鲜明的情字,硬是生生卡在喉咙里,明明氛围那么好,明明梁思影也在暗暗地期盼他。   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打断了江漾声缠绵欲施的暧昧动作,是妈妈闵雪打来的。   他不得不放开梁思影,接通电话。妈妈依旧是絮絮叨叨的话语,家长里短,江漾声心不在焉,糊弄地不断“嗯、好,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江漾声再次看梁思影,小孩在低头打游戏。   他狡黠地凑到他身旁,生出了一个坏想法:“思影,走,一起洗澡去。”   梁思影断然拒绝他这种无厘头的要求:“你先洗,我等你洗完再洗。”   江漾声将他拉起,像一只撒娇的小狗狗:“一起嘛,都是男生,你怕啥?”   梁思影吃软不吃硬,江漾声将他琢磨得很透。   果真,梁思影只得在他的“都是男生”的借口下妥协。   江漾声第一次见脱掉上衣的梁思影,细白的皮肤,像天山雪一样晶莹剔透。   在梁思影脱掉下衣时,江漾声的目光,无法克制地死死盯住他,弄得梁思影不得不停止脱衣服。   “呃呃,还是你先洗吧,我好渴啊,出去搞杯可乐喝喝!”江漾声脸色莫名的微红,他明明找的是可乐,拿在手里的却是啤酒。   他喉咙滚动,大口喝酒,心中又烦又闷,好像心脏被人堵住了。   听着浴室里稀里哗啦的水流声,江漾声内心火燥,似乎有一把干柴在燃烧,他焦躁地在客厅踱步。   “我洗好了,你去吧。”梁思影穿一身天蓝色睡衣出来,用毛巾擦拭头发上的水滴。   江漾声忍不住看了他好长时间,梁思影催促他:“犯病了?赶紧去洗啊!”   “哦哦。”   江漾声六神无主,随便用水冲冲,他洗完后,穿一件灰色睡衣,看梁思影没在客厅,于是到卧室找他。   “思影,我想和你一起睡,好嘛?”江漾声站在门口,眼神期盼地看着他。   “嗯,好。”   梁思影自觉地往侧边挪过去,江漾声没想到他答应得如此爽快,顿时高兴得像二百五,滋溜地往床上一摔,把梁思影放在床上的书都给震到地上去了。   “不好意思。嘿嘿。”江漾声将书捡起,放在床头柜。   凌晨两点半,江漾声还没睡着,内心的无名焦躁像火一样,越燃越烈。   他在渴求某种东西。   他转过身,悄悄地挨近梁思影。   “小影,思影,梁思影。”   喊了三句,他都没有回复,说明睡得很深。   他身体紧挨着他,脑海中莫名想起了当年初中在聂望家看的男男/片子。   男人和男人?   他心痒难耐。   他伸出右手,洁白修长的手指,忍不住贴在梁思影的背上,伸进睡衣。   柔软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   梁思影动了一下,江漾声吓得紧闭呼吸。他盯向他的脸,一张极好看的小脸,略微带着点婴儿肥,漂亮又可爱。   刚刚他手伸进去的时候,梁思影发出一个让他战栗的声音。   让他心动不已,久久不能忘怀。   凌晨三点,他不得不到浴室冲了一个凉水澡,才安宁下来。   他确定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喜欢梁思影,想独占他。   这种感觉令人上头,让他兴奋。   第二天,梁思影正式出去打暑假工,他睡到下午才起床,梁思影给他做的番茄面条还热在电饭煲里,他饿得受不了,直接狼吞虎咽。   手机里还有梁思影给他发的消息,敦促他早点起床。   他发消息:[刚起床,嘿嘿,你做的面真好吃,全都吃光了!]   梁思影:[……今天晚上拒绝熬夜。]   江漾声:[好,我都听你的。]   被人管被人关心的感觉如此美好,江漾声破天荒地打扫起了卫生,边拖地边唱歌,五音不全引得人神共愤,阳台的鹦鹉八角大声抗诉:“杀鸟了!傻/逼江漾声!唱得比鬼还难听!”   江漾声我行我素,继续引吭高歌。   他见冰箱里的饮料和菜完了,准备出去采购。   他穿好一件短袖,拿上手机出门,他长得既高且帅,没戴口罩,进电梯,就被两个女生要微信,他摆手拒绝,急匆匆地跑到附近的大商超买东西。   他五谷不分,除了认识喝的饮料外,其它的菜啊肉啊完全分不清楚。   还好,他记得昨天梁思影买的菜,于是也装模作样一顿模仿,往购物车里咔咔丢。   经过中心广场,许多人围在一起,道路被挤得水泄不通,江漾声本来不在意,可周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他好奇地看了一两眼。   “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啊?”   “看热闹啊,现在真是世风日下,两个男的光天化日之下一起开房,被爹娘知道了!”   “这么刺激吗!看好戏咯!”   “该!就该把这种另类打死!”   “是啊,往死里打才是!好好的女人不找,非得找男人,不恶心吗?!”   “呸,这种社会垃圾应该直接枪/毙,我要是他们的父母,脸都丢光了,都想自行了断了!”   “呕吐!渣滓!不配活在世界上!一起下地狱!”   “丑怪物!直接弄死得了,哭什么劲啊!”   “怪胎啊!怪物啊!怎么父母这么造孽生了这么一个不孝的东西!”   看戏的人一边高声咒骂,一边表情兴奋地看好戏。   几辆巡逻车过来,穿制服的警察驱散围观的群众,将正在打架的两个男的及他们的父母带回警局。   江漾声眼神迷茫,手里提着的塑料袋滑落在地。   他神情怏怏,看起来很难受。   晚间,梁思影回到家,看到客厅桌子上的大袋子菜还没整理放进冰箱。   他喊江漾声,见他还在客房睡觉,于是拉他起床。   “你先吃吧,我已经吃过了。”江漾声脸埋在被子里,声音格外沉重。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梁思影俯身,摸他的额头。   “你别碰我,我没事!”   梁思影的手,被江漾声狠狠地挥开,好像很讨厌。   梁思影呆立片刻,半晌,他说:“那我不打扰你了。”   不知过了多久,江漾声才恢复心情。他摸到厨房,肚子很饿,三个菜,青椒炒肉,酸辣土豆丝,番茄炒蛋,放在电饭煲里加热。   他吃饱了,稍微清醒,他喊梁思影,半天没人,他以为梁思影在卧室睡觉,打开灯,被子被折成方方正正的四角。   仿佛有一种人去楼空的悲凉。   客厅茶几上,梁思影将他的作业带走了,还留了一张纸条:   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我可能下个月没时间和你一起出去玩,我想回家一趟。   江漾声无力地坐在冰凉的地上。   好难受。   他打开手机,想给梁思影发消息,愣是一个字也发不出。   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要解释什么。   半夜,他失眠到凌晨。   他解下左手一直戴着的红绳玉佩,将它放在抽屉里。   最后沉沉地关上了抽屉,像封锁某件往事,尘封。   江漾声之所以选择报考北都市传媒大学,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可以光明正大地无限期地不结婚。   他是北都市唯一一个纯靠脸吃饭的顶流明星。   像顾以安、左明哪怕长相优越,也有几部代表作傍身,而江漾声对演戏一点不感兴趣,他不接吻戏,不接亲密的戏,不接任何炒cp。   越是这样随心而欲,他的粉丝越是疯狂迷恋他,他只需代代言,露露脸,保持微笑,就能日赚斗金。   粉丝因为他干净单纯的人设疯狂,公司也乐得为他树立这种形象,很多事不勉强他,都随他。   江漾声后来想起来,就是从高二暑假那年起,他和梁思影越来越疏远,准确的说,是他刻意疏远他,可他却离不开他。   他想把他圈在身边,以一种适当的距离禁锢住他。   他想把他藏起来,只有自己能看见。   他说服梁思影和他一起考北传,他们不在一个班,却在一个系。   江漾声到大学,周围从不缺朋友。   大学里,他故技重施,将接近梁思影的人,全部赶跑。   他只允许梁思影被自己注视。   他恍惚记起,梁思影最后一次对他的温柔是在大学毕业那年。 第106章   在北都市传媒大学四年里,江漾声一直和梁思影保持着一种若有若无的淡淡的关系。   他不知道梁思影是否察觉到他的疏离,或许早就发现,所以才会离他越来越远。   毕业那年,江漾声看到梁思影在学校高大的香樟树下抱着一箱子书,旁边还有一个和他谈谈笑笑的女生。   他和这个女生背着他,一起行走在校园。   他瞬间气火攻心,不由分说地跑到梁思影面前,下意识地想质问这个女生是谁。   当他气喘吁吁地拦住梁思影的去路时,女生格外地笑起来,江漾声发觉这个女生面孔极为青涩,虽然身高足以达到梁思影的肩膀处,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个是稚嫩的高中生。   “哥哥,他是你朋友吗?”女生问。   “嗯,同学。”梁思影淡淡地答。   原来自己在他心里已经变成了一个极为生硬的“同学”。   江漾声心里一凉。   “哦哦。”女生自我大方地介绍,“我是他妹妹,叫梁思月。”   江漾声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我叫江漾声,你哥的最好的朋友。”   当他说完这句话后,他有意看了一眼梁思影,只见他面无表情。   他将手搭在梁思影肩上,开朗地说:“思月,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学校吗?一个人来的?”   梁思月对眼前这个帅哥哥印象很好,露出洁白的牙齿,微笑告诉他:“嗯啦,第一次来学校,你们学校好大啊,我差点迷路了。不过我不是一个人来的,妈妈也来了,她在宾馆里休息。”   江漾声提议:“你还没吃中饭吧,走,我请你去吃肯德基。”   “哇!好耶!”梁思月小手高兴地拍着,她自小还没吃过西餐,心里一直暗暗期望能和其他同龄孩子一样,一边喝冰爽的可乐,一遍吃烤鸡腿。   梁思影本想拒绝,但看到妹妹那么翘首以盼的眼神,犹豫着还是答应了。   江漾声带他们来学校里最好的肯德基店,说是他来请,梁思影没有迟疑地果断拒绝:“不用了,我自己来付钱。”   梁思月只点了一个鸡肉汉堡,江漾声让她随便点,她看看哥哥的眼神,最后还是低头小声拒绝了江漾声的好意。   江漾声将自己点的薯条鸡块分给梁思月:“这家做的不错,我经常来吃,来,思月你试试。”   梁思月毕竟小孩儿心性,受不住扑鼻的香味,忍不住尝了起来。   期间,梁思影一直看手机,没理江漾声,任凭江漾声一个人自说自话。   “哇,江大帅哥!”窗外有人大声喊江漾声,他一望过去,也不认识。   有女生冲进来,兴致冲冲地对他说:“男神,能跟我们合个照吗?”   “是啊是啊,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求求你,满足一下我们嘛!”   “以后你进了娱乐圈成了大明星,我们还能炫耀一下呢!”   乱糟糟的一大群女生拿着相机把江漾声围起来,梁思影迅速吃完后将梁思月带走了。   学校门口,梁思影问梁思月:“妈在哪个宾馆住?她身体怎么样了?”   梁思月说:“她在芬馨宾馆,便宜离学校还近。她还好,我说我一个人来,她非得来看看你。哥哥,妈其实也想看看大城市,你别生气好嘛。”   梁思影摸她的脑袋:“我没有生气,来都来了,我带你们出去逛逛。”   “好耶!”梁思月兴奋地大喊,“哇,以后我也想来北都市,比家里那小破穷地方好太多了,刚刚的肯德基好好吃!”   梁思影严肃道:“饮水也要思源,小地方再破也是我们的故乡,别一出门就忘了北。”   “好吧好吧。”梁思月见梁思影板着脸,只能乖乖地听训,“我错了。”   背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梁思月回首见是刚刚的帅哥哥,她急忙挥手和他打招呼。   “你们准备去哪里?”江漾声喘气,问。   “哥哥说要带我们逛一圈北都市。”梁思月诚实地回复。   “正好,我很熟,我带你们去吧!”江漾声热情似火,“去坐摩天轮,去海底世界,去迪士尼,想不想去?”   “想想想!”这些地方对小女孩来说,太具有诱惑力,她眼里流露出兴奋的光芒。   梁思影断然拒绝道:“不必了,我自己带他们去,不麻烦你了。”   说完,他强势地将梁思月带走了。   “思影!”   江漾声无力地朝他的背影喊道。   这是梁思影第一次拒绝江漾声,也是拒绝次数最多的一次。   不必。不用。不了。不麻烦你了。   但江漾声后来回想起来,这不能怪他,全都是自己作的。   毕业之后,江漾声顺利签约了周瑾风公司旗下的美艺传媒,梁思影也被美艺看中,成为公司里的艺人。   江漾声截止到进入美艺之前,人生道路都顺风顺水,唯一的一次感到恐慌是中考那年,他为了能和梁思影考到一个高中,拼命学习,硬是生生的从班里最末尾的学渣,考到年级第二,第一仍旧是梁思影。   20岁之前,他唯一用过心,尽过力的事,只有这一件。   进到美艺传媒后,他如天上月,水中星,很自然地一路大火,就因为一个字:帅。   帅到极致。颜值身高太戳女生的心,哪怕轻微一眨眼,都能引得粉丝尖叫疯狂。   梁思影那时还默默无名。   江漾声仍旧牢牢地将他圈在身边,不远不近,要能看到他,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被人看出亲密。   他不知道何时,梁思影被浪腾的左明挖走了,一瞬间爆火。   这并不是最关键的,他恐慌地失去了对梁思影的隐形控制,他气懑恼怒的是,梁思影居然心甘情愿地被左明纳入怀中。   到底是为什么?!他气到发疯,见缝插针找时机地质问梁思影,回应他的是梁思影绝对的冷漠。   明明从前对自己依赖,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他,为什么每次一见面就针尖对麦芒,就怒目相对,仿佛有深仇大恨一般。   当梁思影在北都市电影节举着奖杯,眼眶忍不住流泪,当着无数的人面感谢唯一一个单体的人名“左明”时,江漾声心灰意冷,却又那么不甘心。   梁思影明明是他的,站在他身边应该是他!   他再也无法忍受他被别人夺走。   他要杀了左明!!!   七天后,梁思影在医院缓缓好转,照顾他的是苏常远。   他医学技艺精湛,梁思影现在已经能自由下床活动,腹部那里只要不做大动作,不会疼痛。   “你需要休息一个月,一个月后,我给你消除腹部的疤痕。”苏常远说。   “好。谢谢你。”梁思影礼貌道。   “这是我应该做的。”苏常远职业性地回以微笑。   梁思影试图站起活动身体,苏常远扶着他。   医院院子里,一个人跪在地上,梁思影看到这个人是江漾声。   苏常远解释说:“他已经跪了七天了。”   梁思影面无表情,又回到病房,眼睛出神地望着天花板。   医院人来人往,刚开始不少人打量小声议论江漾声,后来习以为常。   从下午起,天上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大雨,直至晚上七点钟,大雨变成蒙蒙细雨,苏常远给梁思影端来一碗清粥:“你先吃着,等会儿我可能有点事得先走,明天再来。”   梁思影说:“麻烦你了,你要是有事就先去吧。”   苏常远见他喝完粥,等了半晌,方才离去。   晚间八点钟,梁思影在熹微的灯光下,看到江漾声依然跪在院子里。   江漾声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明明他有很多次机会抓住梁思影,哪怕是在前不久他从西云回来,他喊他“小影”时,他都有机会挽留住梁思影。   可他一次次的退却,一次次的逃避。   他从高二那年暑假开始,就开始逃避世俗的压力,躲避别人怪异的眼光。   他不敢直视父母,不敢自信而大方地牵梁思影的手,不敢直面自己的心。   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他弄丢了他的小孩。   梁思影说得对,这跟左明无关,他不想让任何一个人接近他。   但自己却又无法给他承诺。   他像是一个可怜又自私的罪人,他凭什么要求梁思影等他?   大雨将他全身浇透,他的黑色头发狼狈地凌乱,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对不起梁思影,或许左明说的是对的,自己才是最不配梁思影的那个人。   但,要做到放弃他,他不甘心。   他做不到。   江漾声的眼前,蓦然出现了一双腿,他缓慢抬眼,是梁思影。   他哭得通红的眼睛,与梁思影冰冷的眼光对上。   良久,他忍着膝盖的疼痛,艰难站起,习惯性地为梁思影披衣:“思影,别凉着了。”   他却忽视了,自己的外套是全是水。   “你到底要纠缠我到什么时候?”梁思影逼问他,“我们已经两清了,别再来找我。”   江漾声激动地拉住他的手,忍不住眼泪流淌:“小影,我错了,不要赶我走,求求你了。”   梁思影甩开他的手:“每次听你说话,我头就很疼,你真的很善于说谎,你以为我会信你吗?不要拿你拙劣的演技来骗我!”   江漾声凄惶的脸色,在夜色中摇摇欲坠,好像下一刻他即将坠入可怕的深渊。   他向前,使出全身力气,在蒙蒙细雨中,紧抱住梁思影,干脆利落的手,强势地按住他的后脑勺,嘴唇与他深刻相接,黏力如固若金汤、契合得如天衣无缝的卯与榫。   梁思影一时没反应过来,被他吻得呼吸急促,却又无法挣扎。   整整吻了他十分钟。   十年的相识,换一个十分钟的吻,值不值?   江漾声心痛到难以自拔,一点都不值,他想要梁思影更多。   江漾声将他带到旁边的凉亭,俯身,跪在他面前。   他手握一把小刀,放在梁思影手心,泛红的眼尾压抑强烈情绪,声音低哑得如一扇风雨飘摇的残缺老旧木门:   “你杀了我,我才会放开你。”   梁思影目光冷峻,将刀抵在他的脖颈上,细瘦的手颤颤巍巍。   眼前的这个人,曾在少年时,为那时萍水相逢的自己挡过刀,为自己每天风雨无阻地带早餐,为自己强忍痛苦戒烟,为自己从校霸变成好学生,为自己做得太多了……   明明之前那么要好,如今彼此之间怎么会变成剑拔弩张的生死对峙?   梁思影丢掉刀,身体跪在地上,江漾声扶住他。   “漾声,我害怕,你总是无理由地疏离我,初中是,高中也是,到了大学,你更是离我更远。”梁思影忍不住袒露心声,他哭得身体一抖一抖,像悲伤无助的小孩,“你叫我怎么相信你?”   江漾声抱住他,哭道:“对不起!!!小影,我太自私了,我总是以自己为中心,没有考虑到你。”   江漾声揽紧他的腰,曾经在高二暑假那年,在少年时代未来得及说出来的那四个字的青涩告白“我喜欢你”,深埋于心,变成了更为灼烈的爱情誓言:   “思影,我爱你,我不能没有你。之前我害怕别人对男生与男生之间的议论,我害怕他们的眼光,所以我有意疏远你,可我的心却一刻也离不了你。”   他深深地懊悔,如果没有以一敌百的无畏勇气,他是不配喜欢梁思影的。   他惨白的手抚弄梁思影的鬓发,目光如深沉的暗渊,盯向他:   “小影,我爱你。”   梁思影哭得更加摇晃,他孱弱的身体,如冷风枯叶发抖,手捶在江漾声胸前:   “漾声,太迟了。”   江漾声握起他的手,与他十指相扣:“不迟。我以后要大方地牵你的手,我要为你遮风挡雨。和我在一起,好嘛?”   梁思影嘴角泛出一丝冷笑,他猩红的眼盯着他:“可是,当初我妈妈生病时,我需要帮助时,你在哪里啊?!”   江漾声从未知道还有这事,他焦急地问:“小影,当初你妈妈怎么了?”   “她得了很严重的病,是左明帮我,她才好转,要不然我已经没有妈妈了,我小时候已经没了爸爸,我真的不能再没有她。你到底懂不懂啊?!”   大片晶莹的泪水从梁思影脸颊滑落,江漾声吻/舔他的眼泪。   “你那时候怎么不找我?”江漾声问。   “我倒是想找,可你那时不是忙着录综艺吗?!你在舞台上忙着抱别的女人,我哪敢打扰你?!”   江漾声痛苦地紧闭双目,以前他在和梁思影的相处中,总是他主动找他,总是他主动关心他。   与他刻意疏离的几年里,只要他不主动找梁思影,梁思影也不会来打扰他。   这种乖巧到过分的卑微心思,他不知道是好是坏,就像高二暑假那年,他仅仅是一声不耐烦的语气,梁思影就会自觉地离开他。   他就像一个可恨的玩溜溜球的人,将梁思影玩弄在掌心,一进一退,拿捏自如。   “思影,你喜欢我吗?”江漾声问。   他必须要问出答案,否则他死也不安宁。   “江漾声,你是彻头彻尾的傻/逼,我没见过像你这样傻的。”梁思影细白的手撕扯他的头发,不甘地愤恨道,“我他妈要是不喜欢你,我会让你十指相扣吗?我会让你抱我吗?我会为你做饭吗?我会听你的话,对你百依百顺吗?”   江漾声哭得痛彻心扉,他应该早就知道,梁思影是喜欢他的,不然怎么会对他无限宽容,容忍他的任性和自私。   他不要“太迟”,他要从现在起抓住一切。   他抱住梁思影,温柔地抚摸他:“小影,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梁思影无力地摇头,默默地挣开他的怀抱,眼睛已经哭得红肿。   “漾声,我们没有可能了。这是最后一次。”   江漾声不甘地抱住他,捏住他的下巴,疯狂地深吻他。   “不!要!我是绝不可能放开你的!!!”江漾声手擦他的眼泪,“思影,我想和你在一起,好想好想,如果时光能倒流,我真的想给当初的自己两巴掌,我怎么那么蠢笨!你这么好,我怎么就只因为外界世俗的眼光,而放开了你。”   “我喜欢你,我爱你,只跟你有关,只与我自己有关,去他妈的世俗,我再也不想管别人了!”   江漾声这次的吻他,像深情的少年,重新捡到了宝藏,珍惜的,不舍的,爱怜的,细细打转,如幽暗的晚夜燃烧的红烛,燃烧炙烫的火光。   直到这一刻,江漾声才发现,自己比想象中的还要爱梁思影。   先爱上的是输家,可他不能输得一塌糊地、一败涂地。   他如在沙滩上捡拾贝壳的孤稚小孩,一波凶烈的浪潮起,打湿他的身体。   他却顽固地紧握手中那枚一开始在掌心的白色晶莹贝壳。    第107章   十二月初的天气,逐渐变凉,北都市京海大道两旁高大的梧桐树,枯叶扑叠成山,装点秋末冬初的沧寥。   浪腾文娱今年凭借单人人气男歌手詹离、女歌手凌献音、音乐天团〖FREE〗已经赚得盆钵体满。   其中〖FREE〗发展势头最猛,团体舞曲《ONE》和简迪solo专辑《恋》一直霸榜各大销售平台。   这仅仅是浪腾文娱音乐这块,更不用说常开不败的常青树影视剧业务,日进斗金不在话下。   浪腾文娱始终一马当先,在北都市坐拥一方金土,靠牢头部公司的位置不动摇。   刚刚过去的北都市国际电影节,给本来在娱乐圈就很火的梁思影又抬上了一个更高的咖位,不仅收获了圈内人的肯定,粉丝们更加痴迷疯狂,连热搜都不需要买,粉丝玩梗“最年轻的影帝”“梁思影太牛/逼”“浪腾是造星巨厂”……层出不穷,霸榜热搜高位。   左明自从掌管浪腾大权后,就很少再拍戏,像他这般身居高位的人,也几乎没有导演敢找他接戏。   不过,最近他倒是收到了一个人的邀约。   是白氏集团的白晗白总。   浪腾大厦27层,左明拿捏白晗的助理钱唯唯给他送来的邀约合作意愿书,眼神充满玩味。   卫宣在一旁小心侍候,低声问:“明总,这白晗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家不是搞地产开发的吗,怎么邀请您拍戏?”   左明目光冷炼,他问卫宣:“白晗,你了解多少?”   卫宣当然知道左明问的不是白晗的表面经历,他需要知道白晗的“无事不登三宝殿”的由头,不过可惜的是,他对这一无所知,只能沉默不语。   左明冷笑一声,推测道:“这肯定是顾以安的主意,不过他怎么想找我一起拍戏?”   上次顾以安在北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喻凯案,晏学昕已经告诉他。   他皱眉思索,凝神不语。   卫宣道:“顾以安?啊,就是白晗的姘/头啊?!呵,之前在周瑾风公司下,不知怎么勾引上了白晗,也算他有一点狐媚功夫,呵。”   左明站起,卫宣遂停止尖酸刻薄的话,低头沉默。   “管他姘头不姘头,既然找上我,那我也干脆去会会他,看他到底要干什么。”左明鹰眼寒芒毕露,踌躇满志。   他判定,不管顾以安如何折腾,他一根毛也不会找到。   比较麻烦的是白晗,这个人在北都市的影响力比傅朝还要大,他上次就偶然得罪了傅朝,就不得不屈辱地向他低头,这次他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答应白晗的邀约。   反正演戏,他信手拈来。   白氏集团,一个盘踞在北都市百年的摩天大楼,金碧辉煌,巍峨高耸。   左明从劳斯莱斯下来,钱唯唯赶紧带着公司大小主管,亲自到门口迎接他,微笑满面:“明总,不好意思,我们白总还在开会,麻烦您跟我来。”   左明习惯性微笑:“白总他日理万机,自然是很忙。”   钱唯唯不敢接他的话,只在前恭敬地引路。   16层会客堂,中式古朴家具,典雅又肃重,青烟袅袅,氤氲芳香。   钱唯唯亲自给左明斟茶:“明总,稍候,我去请示白总。”   左明闭目养神,心里不断思考接下来如何应对白晗。   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传来,左明判断,应该是来了。他遂而站起身,以一个完满的微笑朝白晗伸出手:“白总,别来无恙。”   白晗目光锐利,浅浅地轻握一下,迅速放开:“明总,这应该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吧?”   左明微笑:“不,上次金龙奖的时候,我们见过。”   白晗笑:“好,我还以为你贵人多忘事,把我忘了呢。”   左明:“怎敢,要知道白总您可是我们北都市最年轻的总裁,拥有让人过目不忘的顶级颜值,我想忘也忘不了啊。”   白晗使了一个眼色给钱唯唯,她会意转身离去。   白晗坐在沙发主位,左明坐在沙发右边的单人座椅。   不一会儿,钱唯唯带了两个人匆匆过来,一个是顾以安,另外一个是导演樊山尽。   上完茶后,钱唯唯轻轻带上门。   白晗朝左明说:“明总,你的演技炉火纯青,引起了某个人的好奇,他天天想着要和你对对戏呢。”   这某个人自然是顾以安,左明看到白晗说完这句话就朝顾以安望了望,他心知肚明,谦虚道:“左某很久没演戏,只怕生疏了不少。”   顾以安说:“明总,你别谦虚,娱乐圈谁人不知道你,影帝之帝,我很想向你学习。”   左明心里冷笑一声,学习?只怕是鬼话。至于他究竟想干什么,他还得耐心和他做做表面文章。   在一旁喝完茶的导演樊山尽将一个装订好的剧本递给左明。   左明拿起来一看,名字叫《追凶》。   他翻了几页,一眼可以看出,这是一部较为传统的刑侦题材的电影剧本。   《追凶》讲的是一位名叫卢落非的警察奋力抓捕国际毒/枭严道失的故事。   内容倒是非常简单,正派主角自然是一身正气的警察卢落非,反派则是大奸大恶的严道失。   左明将剧本放在桌子上,意味深长:“顾先生,你演卢落非吧,我演严道失。”   这正好切中顾以安的心思,他说:“明总,我随你意,我演什么都行,我主要是想多向你学习演技。”   左明觉得晏学昕说得对,顾以安这个人的确藏不了心思,刚刚他只是随口一说,他注意到顾以安眉头舒展,似乎是实现目标的窃喜。   与顾以安相反的是,白晗全程脸色淡然,身形板直,有一种泰山崩而不改其色的极度自制,让人很难猜到他在想什么。   左明愈发觉得这个白晗不简单。   难搞。   白晗向左明介绍道:“明总,这是樊山尽导演,这次他来指导你们这部戏。”   樊山尽身形细瘦,地中海发型,眼眶上有一副黑色墨镜,他双腿随意翘起,说:“诶诶,我只是来打个酱油,谈不上指导。”   樊山尽作为北都四大名导之一,年龄比戚长鸣略小,喜欢穿黑长风衣,走起路来,八面生风。   他虽然年岁不小,可体态轻盈,步伐矫健,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尤其是具有艺术气息的年轻人,他最爱。   他拍电影的风格,也和戚长鸣大相径庭。戚长鸣电影风格多以写实为主,基调沉重悲苦,主题宏大。   他则是更注重电影本身的艺术魅力,轻叙事,重色彩、画面、声乐,让人很轻易地陷入由他编织的幻梦。   一番浅谈协商后,左明正式接手了这个剧本。   追凶?   他夜间站在家里的落地窗面前,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冷笑。   顾以安啊,我看你到底能不能追到凶手。   他缓慢地吐出一口烟气,月光落在他挺拔的身上,照得他的脸格外阴鸷。   拍摄地定在金辉影视城最大的现代戏基地:光月都市。   《追凶》概述:一个自小心地善良,胸怀正义的男孩卢落非,因为家人被毒//品所害,立誓做警察,要铲除一切毒//品和毒//枭!誓与邪恶势力势不两立!   镜头一:〖冷面恶魔〗   严道失(左明饰演)8岁就是个调皮凶狠的孩子王,13岁他杀了一个拿高音喇叭卖惨吵得他头痛欲裂睡不着的无腿乞丐,15岁他一刀捅死自己的老爹,因为老头子从小到大一言不合就打他,他受不了直接一刀封住他的咽喉,让他不能再发狠恶吼。   捅死老爹后,他开始四处逃窜,跟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到处厮混,混久了,他凭借着狠气力和冷嘴脸,得到了一个黑/\ 帮老大的赏识,在他手下做跑腿的门生。   他惦记老大的千金,千金却骂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一怒之下将她先/奸后杀,老大知道了,他毫不慌张,直接一枪崩了他。   从此他当上了老大,开始接管黑///道/社会的经营,砸馆子、放高/利贷、随意强制收费、想打谁就打谁,一时倒很逍遥快活。   他花钱大手大脚,玩弄和玩死的女人不计其数,挥金如土惯了,慢慢的就嫌弃这些勾当来钱太慢。   于是他想到了贩//毒,一种最低成本却超级暴利的生意,可谓躺在床上等金子砸下来。   他让强悍残暴的手下强制别人吸//粉,一旦粘上瘾,不得不倾家荡产地给他钱,只为得到那片刻的舒爽。   他杀人不眨眼,好像“人”在他面前是是比猪狗都不如的畜牲,一刀下去,血溅满他的脸,他伸出舌头,津津有味地品尝。   杀的人越多,他越兴奋,比干/女人还让他上头。   他有一座山头,叫〖死无葬身〗,建在悬崖峭壁边,陡峭凌厉,飞鸟越过这里都要抖三抖。   山头往里走是一个深坑,接近百米的高度,里面终年散发一种特质的恶臭味,只有世间最脏污的蛆虫才能在里间勉强苟活。   深坑被累累白骨充塞,腐烂的和没腐烂的乱七八糟地揉杂在一起,浓烈而呛鼻的腥臭味让苍蝇进去都要捂住鼻子折返逃跑。   然而对于严道失来说,这里是他的天堂,他用自己滚滚的热/尿浇涂在这片尸山骨湖里。   他哈哈大笑,狂野不羁,冷漠自傲。   他是天生的恶魔,无心,无情,无义。   任何人都可以被他践踏,被他杀。   然而谁也奈何不了他!   这就是他的道!   镜头推进,左明身穿黑衣,张狂地站在〖死无葬身〗悬崖边,黑色潮水翻滚,强烈的风吹得他的头发如裂帛般猎猎作响。   他深邃的眉目,收敛般地舒展,一双鹰眼露出前所未有的冷鸷。   他左额前有一道鲜明的浓痕,右眼戴上黑色眼罩,用一根黑色细绳绑在脑袋后。   他右手夹起一根烟,如最黑暗的魔物,渐渐地隐没在夜色深处。   镜头二:〖失道当诛〗   严道失的罪行罄竹难书,当地政府和警局决定立即抓住此人,如若反抗,直接枪/毙,不留活口。   卢落非(顾以安饰演)深恨严道失,当年他是亲眼看着自己的双亲被毒/品折磨得死去活来,人不人鬼不鬼,最后不堪忍受痛苦,选择自杀。   他发誓一定要手刃这个大恶魔。   严道失自然也不会坐以待毙,他逃跑躲避警察的功力可比警察追捕他的功夫高深得多。   况且他在暗,那些条子在明,怎么跟他斗?!   不过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次条子们居然那么锲而不舍,以前他往往避避风头就又可以肆意妄为,再以前,他送点钱就能打发那些蓝色制服的条子们。   这次竟然足足追了他一年,其中喊得最起劲,打得最猛的是一个叫卢落非的警察。   卢落非?好,我记住你了,给老子去死无葬身当下一具尸体去吧!   严道失故意让小弟放出消息,说他在东临区,他早已设计好陷阱,等着卢落非自投罗网。   没成想这次他千算万算,失策了。卢落非没有来,反而朝他真正的逃窜地婺源森林进攻。   操!这逼/养的玩意儿!   严道失第一次感到棘手,甚至有些束手无策。   他让手下人掩护他撤退,他凭借着充沛的体力在婺源森林,不知疲倦地疯狂逃窜三天三夜。   婺源森林位于地球赤道两侧,是最典型的热带雨林气候,里面蚊虫密集,五彩斑斓的虫子阴暗地啃噬每一个能啃噬的地方。   严道失的手已经被可怕的血虫啃咬一个巨大肿胀的包。   他找一个木棍撑住虚弱的身体,双腿被地上的湿热淤泥缠住,艰难地行走。   婺源森林高大冠木丛生,一天下来,几乎没有一点阳光,似乎是在黑暗中行走。   天气多变,时不时来一阵疾风暴雨,严道失三天未进食,已经饿得七荤八素,加上瓢泼大雨打湿了他的衣服,他浑身难受,手不断在身体四处被虫子咬的地方挠出血。   他凭借着求生的强大本能咬牙爬出婺源森林,来到一处稍微平坦的地方,前方有一条小溪流,他迫不及待地跪在地上狂喝。   忽然,天空响起一阵强烈的枪声。   严道失胆掣地皱起眉头,他谨慎地四处观望,听到有脚步声正朝他这边来。   他抓起木棍想逃跑。   一颗子弹又快又准,直直扎向他的右腿,撕心的疼痛让严道失抿紧发紫的嘴唇。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第二颗子弹,戳穿他的左边大腿,鲜血直流。   “严道失,别作无谓的挣扎,赶紧束手就擒!”   从婺源森林走出一个持/枪的蓝色制服警察,正是卢落非。   严道失深咬嘴唇,眼神漠冷。   想让他输,想抓住他,下辈子去吧!   他拼尽全力,忍住双腿被子弹贯穿的巨大苦痛,竭力地向前跑,他必须要全力以赴,否则这次他真的要性命不保。   “严道失,我让你别跑,听不懂吗?!”卢落非愤怒地追上他,一颗子弹准确无误地打在严道失的左手小臂上,痛得他无法握住木拐杖。   镜头三:〖死生末碑〗   严道失忍受鲜血不断从身体流失的痛苦,咬牙跑到一处小桥旁。   镜头给的特写,上书三个字:断魂桥。   桥下河流湍急,白浪翻滚。   严道失喘着粗气,挣扎地跑到桥上去。   他身上全是血,像个被炙烤的血人。   樊山尽这里用的是极黑极暗的黑红色布景,怪异,血腥,恐怖。   狂风大作,骤雨来袭,仓狂的婺源森林,吹出暴烈的风声。   断魂桥,严道失血流一地,面色惨白,瘫倒在地。   他已是将死之人。   卢落非(顾以安)收起枪,斥问他:“严道失,你认不认罪?”   严道失(左明)脸色冷峻,张狂地哈哈大笑:“我何罪之有?”   两双极尽本色出演的眼神,如最光明的太阳,撕扯最暗黑的夜晚,爆裂燃烧,给多年拍戏指导的樊山尽都看出神。   “死鸭子嘴硬!”卢落非不屑道,他拿出手铐,准备锁住严道失。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严道失失心疯般大笑,“卢落非,记住不是你要亡我,是天要我死!”   说完,他一个身子毫不犹豫地往湍急的河流里扎下去,翻涌的浪水很快将他卷入吞噬。   严道失彻底死了。   卢落非终于完成他的复仇,实现了正义。   《追凶》的预告片一出,顿时在整个北都市掀起狂澜般的热潮。   一方面是左明的影响力非常大,是坐拥北都市最多粉丝的影帝,而他多年没有演戏,这次一复出,就是令人心惊动魄的刑侦电影,自然引起强烈反响。   另外一方面则是顾以安,他本来在穿书之前就蝉联多届影帝,演技功力登峰造极,之前在美艺传媒演过几部戏,小试牛刀后,在北都市也有许多死忠粉。   他认真起来的眼神极具压迫力,仿佛这双眼睛被上帝施了魔力,可以随意伸张变化,哪怕是一蹙眉,也能精准传达情绪。   光是概念海报一放出来,左边是阴沉暗黑冷酷的大/毒//枭,右边是心怀正义面庞严肃的制服警察,黑暗与光明对峙,生与死的对垒,具有张力的两个人,迅速登顶热搜榜,成为北都市近日最热最烫的全民话题。    第108章   顾以安梳理了截止目前为止季寻案的所有线索。   季寻人生的最后一站在北都市骨科医院,负责他骨骼伤情的医生屠冠乔在国外患抑郁症自杀,照料他的女护士康尧尧溺水而亡。   生前最后接触他的人,是一位与他关系较好的神秘朋友。   也是最有可能杀害他的凶手。   顾以安必须要找出这个所谓的神秘朋友。   从康尧尧家回来之后,陈羡生和谈感折马不停蹄地赶到市公安局,开始排查两年前医院周围所有车辆,看是否能找到季寻的蛛丝马迹。   由于时间跨度太长,这项排查工作几乎动用了警局里的全部精干力量。   陈羡生协调沟通各处的街道派出所,让他们提供两年前的所有道路出口的视频监控,进行职责分工,每个人负责查看一个路段,比照季寻的人物肖像,看他是否出现在某个车上。   与此同时,白晗这边查出了喻凯的经纪人阎蒙真正的死因。   原来阎蒙并不是被卷到国外的黑//帮斗争而死,而是在出国前就死了。   顾以安抿眉分析,疑问道:“老白,阎蒙真的是意外的交通事故吗?”   白晗提供的资料显示:阎蒙两年前死于车祸事故。   白晗也有一样的疑问:“如果我们想知道答案,还得去亲自查一下。”   当年撞死阎蒙的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名叫鲁进,法院判决结果是他醉酒驾驶导致出现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因他及时呼叫120,进行了积极的补救措施,无逃逸行为,认错态度良好,判处他2年有期徒刑,后来他在狱中改造良好,获得减刑,提前1年出狱。   顾以安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不禁叹口气:“这人命也太不值钱了吧,撞死人就坐一年牢?!”   白晗自然知道其中的缘故,他说:“以安,你想想这些法律真的是为了保护普通人吗?”   顾以安一脸天真:“怎么,不是吗?”   白晗笑着摸他的脑袋:“以安,你太单纯。你想想,爱酗酒,又喜欢飙车,还能不用负责的都是哪些人?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吗?实际上,普通人最守法。相反的,稍微有些权势的人,最容易犯法,因为就像你说的,撞死人也不过坐一年牢,如果背景足够强大,牢都不用坐。”   顾以安一时愤懑不平,但他又无力改变,只能悠长地叹了口气。   白晗握他的手:“以安,别伤心,你已经很棒了,现在所有线索都在慢慢揭开最后的真相。”   顾以安眼神坚定,说:“老白,幸好,你不是那种纨绔子弟。”   白晗纤细白皙的食指在他鼻尖轻轻又调皮地一抚:“我庆幸我不是,不然我可就遇不到这么可爱的你了。”   顾以安温柔一笑,内心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他真是太好了!   在白晗强有力地帮助下,顾以安找到当年撞死阎蒙的肇事司机鲁进家,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体型微胖,梨形身材,肤色暗黄,头发染成黄色。   妇女是鲁进的妻子陶雯,因为白晗是找当地社区的书/记一起来的,所以妇女虽然眼神充满疑惑,但还是惧于书/记权威,打开了门。   顾以安直接问陶雯:“你的丈夫鲁进,死前有什么反常没?”   原来在联系社区时,书/记告诉他们,鲁进已经死了,是夜间溺水而死。   又是溺水?顾以安内心疑窦丛生。   陶雯坐在沙发上,表情木然,语气也很淡漠:“我不记得了。”   书/记呵斥道:“陶雯,别试图隐瞒什么,将你知道的全部说出来,别浪费我们的时间!”   被书/记一吓,陶雯面色产生了一丝变化,但此刻语气似乎有些恼恨:“他生前最大的变化就是天天24小时打牌酗酒!”   顾以安疑惑:“鲁进不是出租车司机吗,他哪有那么多时间打牌喝酒?”   陶雯眉头紧皱:“呵,他还找臭小三呢!死了活该!这样的渣男垃圾男人就该死!”   顾以安等她平复情绪,继续问:“你的意思是他之前不酗酒打牌吗?”   陶雯:“以前的确不打,不知道怎么的,有一天他居然把工作辞了,整天邀一些狐朋狗友四个人凑一桌打麻将,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孩子回家被吵得作业都没法做。为此我跟他大吵一架。后来他索性家也不回,天天在外面的馆子里赌,一输就输好几千!”   顾以安更是奇怪:“他哪来这么多钱?”   陶雯摇头:“我也不知道,以前他跑出租,一天平均也就200块,勉强能养家。他突然辞职不干,和我商量都不商量,我真是被他气死了!”   陶雯喝了一口水继续说:“反正他不跑出租后,开始花天酒地,胡吃海塞,我问他钱从哪儿来,他倒好,直接给我一巴掌,恶吼吼道‘滚你妈的,老子就是有钱,我死也不给你!’从这之后,我和他彻底决裂,让他滚出这个家!”   “我为了孩子,一直忍着没和他离婚,后来我知道他找了别的女人,实在忍受不了,和他提出离婚,他那时正打牌玩得尽兴,没搭理我,我也干脆不管,权当这个人死了。”   “所以当他真正死了,我一点不伤心,都是他该的!”   听完陶雯的叙说,顾以安只有一个疑点,那就是鲁进的变化和钱有直接关系,他作为一个普通跑出租的,豪/赌输的钱到底从哪里来?   白晗问书/记:“当时鲁进的死,你知道多少?”   书/记小心翼翼恭谨答道:“警方调查过,当时夜间他打完牌,又喝了很多酒,走到湖边,迷了路,晕了向,不小心栽倒在湖里。那时夜深,他又没有呼救,直到第二天下午,人们才在湖里发现了他漂浮的尸体。”   顾以安问:“是自然溺水,还是被人推进湖里?”   书/记诚实道:“警察的调查结果是自然死亡,他的身体没有任何被伤害的痕迹,没有任何挣扎。”   顾以安说:“如果他当时喝得特别醉,就算被人推下水,也不能挣扎啊。”   书记窘迫道:“你说得有点道理,不过警局已经下了判定结果,他的家人也没有起诉,这事情算是定论了。”   顾以安问:“当年鲁进醉酒走的哪条路?麻烦你带我们去看看。”   书/记带着他们来到当年的麻将馆前,这里每天挤满了人。书/记一路引着他们从麻将馆出发,来到鲁进溺水的湖里。   按照正常人的行走速度,从麻将馆到湖里,得走15分钟。如果他喝得很醉,歪歪斜斜,至少得20分钟。   顾以安环顾道路两旁,只有两三个路灯,没有监视器。   湖已经被围起来,设立了红色大字警示牌。   “平时鲁进人缘怎么样?”顾以安问。   “还好,虽然脾气有点暴躁,还算可以接受。”书/记说。   “和周围邻居有什么矛盾没?”顾以安继续问。   “这个应该没有,如果他惹到了邻居,邻居分分钟会投诉给我们。”书记回。   顾以安又回到陶雯家,问她是否留有鲁进的生前遗物。   陶雯断然说:“我全烧了,留着触霉头!”   一趟下来,收获几乎没有,唯一的疑点是鲁进生前的大量钱从哪儿来。   白晗分析道:“以安,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鲁进被人收买,去撞死阎蒙。”   顾以安眼光一亮:“所以,他的钱正是幕后人给他的?!”   “嗯。这个幕后人很有钱,也很懂法律。”白晗声色平静,“他巧妙地说服鲁进,给他很多钱,代价只是坐一年牢,每天跑出租一年也才7万多,如果那个人一出手给他50万甚至更多,你猜他会不会动摇?”   “老白,你说得有点道理。虽然说鲁进之前没有酗酒打牌出轨,但有了钱之后肆意妄为,说明他可能本性就是这一个人,只是一直被压抑着。”顾以安细细回想陶雯的话,“每天那么辛苦钱那么少,只坐一年牢,也不用太吃苦,还能有几十万钱拿,他受不住诱惑。”   白晗点头:“幕后人先是给点钱他尝尝甜头,挥金如土享受惯了,便会上瘾,所以他愿意去撞死阎蒙,也不惊慌逃逸,像是知道后果般,顺从地服刑。”   “那这个幕后人到底是谁?”顾以安点出了问题的最关键。   阎蒙这条线索是与夏菁有关,夏菁与喻凯是男女朋友关系,难道是一个人所为,是使用网络暴力逼死喻凯的晏学昕?   白晗条分缕析:“喻凯、夏菁、季寻,这三个人是什么关系?”   顾以安:“北都市传媒大学同系同级的同学。”   白晗问:“还有呢?”   顾以安:“他们关系不错。”   白晗:“还有呢?”   顾以安猛然想起:“他们都是娱乐圈的新秀。季寻、喻凯那时出道已大火,夏菁未被毁容之前,面庞姣好。”   白晗提醒他:“你忘了一个人。”   顾以安疑惑地看着白晗,他突然想起:“黄果的母亲,黄恩慈是北都传媒大学的副校长,同时也是季寻他们班的班主任!”   一个班里30个人,死了2个当时的娱乐圈新秀,失踪了一个老师。   另外一个系里的女生被毁容奸/辱。   现在唯一明晰的点是,喻凯是由晏学昕一手整死的。   据顾以安所查,晏学昕这样自小钟鸣鼎食的诗书之家,宠命优渥,吃穿无忧,和喻凯也没有多少交集,所以表面上是他使用网络暴力逼死喻凯,而在顾以安看来,他是在为某个人做事。   这个人到底是谁?   正当顾以安百爪挠心绞尽脑汁时,陈羡生给他发来了车辆排查的讯息。 第109章   经过全方面大规模的排查,陈羡生沮丧地一无所获,眼睛盯监控盯得都要流血水,依旧没能找出季寻的任何行迹。   顾以安也把阎蒙这边的情况告诉了陈羡生。   两处线索都断掉。   像是一个空空如也的死局。   陈羡生说:“我们先从医院附近的车辆排查起,范围越扩越大,哪怕只要坐轮椅的人,我们都细细地盯着,仍旧没看到被那位神秘朋友接走的季寻。”   谈感折不由得愤懑一句:“靠,这孙子凶手也太奸诈狡猾,居然一点痕迹都没有留!”   顾以安不慌不忙分析:“这个人很聪明地躲避了监控,如果他是开车接走季寻的,可能他把季寻敲晕放在后备箱里。”   陈羡生皱眉:“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他开的车只要不是大货车,也没有特殊气味,一般涉卡的关口不会阻拦他。”   白晗问:“如果季寻被这个人所杀,那用什么方式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消失?”   谈感折接话:“白总,要把一个人的肉/体彻底销毁,只有两种方式最快,而且最隐蔽,一是高温火化,二是抛尸湖海。”   陈羡生:“很明显,如果这个神秘的朋友是一个人行凶,高温火化需要特殊设备,涉及人多且麻烦,所以这不是他最好的选择。”   顾以安:“抛尸??”   白晗道:“陈警官你分析得没错。抛尸成本最低,最悄无声息。如果要抛尸,那北都市哪个地方最符合条件呢?”   顾以安脑袋转得飞快:“这个地方一定得杳无人烟,僻静,但能容得下车行驶。”   陈羡生眼看真相浮现,他激动道:“这个抛尸的水流得急,快,直通大海,要确保一旦人被丢进去,任凭谁也找不到!”   谈感折昂声道:“还有,这个地方一定没有摄像头!要原始未开发的,不然被拍到了,岂不是前功尽弃!”   陈羡生分析到这里,快马加鞭地和谈感折开始排查整个北都市所有急难险阻的河流山川。   顾以安想到了一个人,他果断地约夏菁出来见一面,地点定在梦来会所。   夏菁摘下头罩,面色难堪,她至今还没适应脸上恐怖的血疤,不过她有意涂抹了大量的化妆粉,倒也能掩盖住七八分。   顾以安不浪费口舌,直接问她:“季寻和左明的关系怎么样?”   夏菁犹豫了片刻,因为上次顾以安已经问了她同样的问题,她只是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   这次,他又重新提出来,难道莫非有新的发现?   她凝神回忆:“顾先生,你这么一问,我隐约记起来,他们俩一开始倒是经常走在一起。”   顾以安追问:“一开始?你的意思是他们之后就疏远了吗?”   夏菁脸色一阵红,她神色扭捏:“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第一次巧遇季寻是在开学,在食堂打饭,那时他身边站的就是左明。”   顾以安:“左明和喻凯关系怎么样?”   夏菁忽而脸露凶光:“不怎么样!喻凯不屑与他这种人玩一起!”   顾以安疑惑:“他这种人?是哪种人?”   夏菁仿佛要掩饰什么,戴着手套的双手紧握住温热的橙子汁,沉默不语。   顾以安明显感觉到她不对劲,于是严肃道:“如果你想找出真相,最好还是如实告诉我他们之间的事。”   夏菁无奈,垂头丧气地告诉他:“喻凯很讨厌左明,理由也很简单,就是嫌恶他是农村人,他还让季寻不要和他玩。”   顾以安沉默,无语住,怎么农村人就该被歧视吗?!   “我记得毕业那年,当时我们参加老师贺子诚的葬礼时,他们还打了起来。”   顾以安问:“为什么打架,你知道吗?”   夏菁摇头:“我不知道。但,是喻凯先动手的,他将一杯酒泼在左明脸上,左明动手打的他,两个人越打越凶,季寻出面,他们两个人才罢手。”   看来虽然夏菁喜欢喻凯,但没有为他刻意洗白或者掩盖什么。顾以安推测,她没有撒谎。   喻凯和左明关系恶劣。   而季寻与左明倒是关系尚可。   顾以安做了一个假设,如果当年在北都市骨科医院接走季寻的是左明,从关系上来看,有可能。但从动机上来看,又没有可能。   一个人会杀死自己的好朋友吗?顾以安难以想象。   陈羡生通过排查,很快锁定了北都市的一处绝佳抛尸地点:   忘川河。   这条河汹涌宽阔,悬崖陡峭,地处偏僻,然而又有一条小路可以供车辆行驶,到现在这条河流周围的地方都没被开发,保持着自然与野性。   顾以安和陈羡生迫不及待地跑到忘川河。   果真河流湍急,顾以安捡起一根木棍丢进河里,顿时被白浪吞噬干净,毛都不剩。   陈羡生说:“顾先生,你说我们是不是永远也抓不住背后的凶手?”   见眼前这个浓眉大眼的警察丧气十足,顾以安一手拍在他的肩膀上,鼓励他:“陈警官,车到山前必有路。而且我差不多已经找到了这个人。”   陈羡生惊奇:“谁?!”   顾以安镇定自若:“陈警官,你没觉得康尧尧日记里的那个所谓季寻的神秘朋友和我们现在娱乐圈里的某个人很像吗?”   陈羡生浓眉微皱:“如果说身材,的确和左明很像。而且,以他的高位,影响到警局上层领导的决断,也不是没有可能。”   顾以安敬佩他的聪明:“陈警官,其实你心中一直对他存疑吧?”   陈羡生瞳孔闪动,随后释然道:“嗯,因为我知道他和高成俞、纪君泽关系密切。”他深望一眼蓝天,悲叹道,“北都市,原本就是这样黑。”   顾以安却开朗大笑:“有黑就有明,现在就是时候打破黑暗了。”   顾以安一直在为那个神秘朋友的真实身份纠结困恼,他目前所有的都是推测,没有确凿的证据。   他无意地在北都市中心闲逛,看到长明街轰轰烈烈地围了许多人,他好奇地上前,只见两旁烫金字体热烈地写着:[北都市十年发展年鉴,深刻领略大都市文化底蕴]。   原来是一个规模庞大的年鉴画展品赏会。   顾以安饶有兴趣地四下观望,成行成列的被装裱好的画从格林广场一直摆到市内,全是北都市各个区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写真风景图,最能反映该地区的节点飞跃变化。   往里走,顾以安停在一幅画前,只因这幅画的河流正是『忘川河』。   四周都是精致度极高的风景图,顾以安抬眼望去,三个楷体大字深深映入眼眸:『清风村』。   清风村不就是坑比系统七七带他穿到《娱乐圈风云》里的第一个地方吗?   兜兜转转,居然回到了原点。   顾以安拿起手机,准备拍几张回去好好研究,却没成想被一个工作人员阻拦:“您好,先生,我们这里不允许拍照,这都是摄影师的个人作品,具有专利权。”   顾以安尴尬地打开手机,当着他的面删掉。   “你先下去。”又跑来一个人,派头不小,呵斥这个服务员走远。   “顾先生,您对这幅画感兴趣?”来人热情大方,见顾以安迷茫,马上自我介绍道,“我是画展的负责人叫路阳,之前看过您演的电视剧。”   “哦哦。”顾以安说,“这幅清风村图景组图的摄影作者,你有联系方式吗?”   “有,稍等,我马上为您联系。”路阳迅速拨打电话。   半晌,路阳弯腰屈身,为他引路:“顾先生,您先跟我来,他马上就到。”   顾以安不免奇怪,这个人对自己也太恭敬了吧,难道就因为看过自己的电视剧?如果他是女粉丝,他倒可以理解。但他是一个画展负责人,似乎过于卑躬屈膝了。   难道是因为白晗?   顾以安推断的不错,正是白晗的缘故。白晗大方地牵他的手,高调示爱的方式,被许多有心人捕捉,深记,路阳自然是其中一个,他不得不讨好般地奉承顾以安,谁叫他是白氏集团总裁的心尖之人呢。   路阳将顾以安引到三楼幽静的雅间,半个小时后,一个青年男孩气喘吁吁地赶来。   “方乐,你的清风村底图,有多少张?”路阳问他。   “很多吧,百来张,路经理,你要这些底图吗?”方乐奇怪。   顾以安看着方乐,问:“方先生,您的那些底图方便给我看一下吗?”   方乐一头雾水,路阳在他耳边悄悄解释,片刻后,方乐答应道:“可以,但我得回家拿。”   顾以安站起挥手:“这样你来回跑,太折腾,这样吧,我和你一起去,另外还带上一个人,可以吗?”   方乐点头:“没问题。”   顾以安打电话给陈羡生,谈感折也屁颠地跟在他后面来了。   路阳负责开车,他让顾以安坐副驾驶位置,后面陈羡生、谈感折、方乐坐一排。   行驶了1个小时,来到一处小区,方乐的家在5楼。   方乐打开门,有条不紊地到专属摄影的工作房间,抱出一个中等容量的纸盒子。   他轻轻地将纸盒子放在地上,捧出十几堆照片。   “这些都是之前拍的,因为感觉不怎么好,就选择封存起来。”方乐解释。   顾以安一张纸仔细查看,陈羡生和谈感折也在一旁认真翻看。   突然谈感折激动地拿着一张照片嚷道:“靠!你们来看看这是什么?!”   陈羡生赶紧凑过去,只见这张图片上,有一辆红色的车。   “这荒郊野岭的还有车?!”谈感折不可思议。   顾以安和陈羡生互相望一眼。   顾以安问方乐:“这些照片都是你两年前拍的?”   方乐点头:“是的,都是两年前在清风村拍的,这个忘川河我一直很在意,要知道每个玩摄影的都想拍那种不一样的风景,当时我在这个山上露宿了两天两夜,就为了拍它。”   陈羡生拿着刚刚谈感折手上的照片问:“这个车你是怎么拍到的?”   方乐挠头:“我搞了一个定时拍摄的机器,放在山头上,晚间熬不住我得睡会儿觉。”   “你的意思是,你的这个机器相当于记录了你在山里那两天两夜所有的时间?”顾以安眼瞳闪动,他意识到那个神秘人马上就要显露出身形。   “差不多吧。”方乐道。   “麻烦你给我们看看!!!”顾以安、陈羡生、谈感折三个人如狼似虎地盯着方乐激动道,这给这个年轻的摄影者,搞得云里雾里,脑袋后冒出一个大大的汗。 第110章   〖忘川河〗所在的山崖位于清风村十里外,地势险峻,巍峨高耸,直至现在都未开发,保持最原始最自然的野性。   之所起取名为忘川河,是因为但凡瞥一眼这白浪翻滚、湍急可怖的河流,都会双眼发昏,双腿止不住地发软。   人要是不慎掉入其中,会立刻被翻涌的白浪吞噬,自此再无踪影可寻,仿若堕入奈何桥下,再无尘世可以眷念。   这样一座黑深陡峭的山崖,偏偏有一条曲径通幽的小路可供行驶。   作为一名热爱摄影的年轻人,方乐喜欢冒险,探索人烟稀少的奇景。   他毕生的愿望是拍摄世间最独一无二的风景。   为此他废寝忘食地研究了整个北都市的又险又僻静的自然野地,忘川河自然而然引起他的注意。   六月末的光景,虽然稍热,但对于方乐这样一个为了拍照片把皮肤晒得黝黑的年轻小伙子而言,只是小菜一碟。   他背上超大的军绿色背包,扛上三角支架,脖子上挂有最新的全自动摄影机,顶着炎炎夏日,一路艰苦攀爬到忘川河。   忘川河所在的山崖,长满了野草荆棘,不一会儿,裤腿已经被稀里哗啦刺破了几个洞,连带着尖锐的皮肤刺痛。   山崖约800米高,方乐边走边歇,路面崎岖不平,而且不少地方都无路可走,狭窄的只可供单腿通过的道路,他经过时,抿紧眉头,咬紧牙关,战战兢兢地屏息,双脚小心翼翼走过去。   到达山顶时,已经夜间,他来不及休息,急匆匆地安放好三角支架,将摄像机放在支架上,调整好焦距。   他勉强找到一个稍微平坦的地方,许多焦黄的野草挤在一起,像一个茅草垫子。他将帐篷搭在野草上,坐在帐篷门口,开始大口喝水,补充水分,又撕扯面包,狼吞虎咽起来。   他将闹钟定在晚间10点,小憩片刻后,他从背包里取出另外一个功能全面、跟随他多年的摄像机,调整好画面,开始朝远处走去。   他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拍摄『昙花一现』。   他头上绑有一个小型手电筒,手上拿有一个巨大的强光手电筒,虽则山崖夜间伸手不见五指,黑黢黢,但借有这两束强光,倒也能如履平地。   来时上山他已经注意到昙花的身影,再次去寻找时,只需沿着原路返回即可。   成群的昙花在夜间静悄悄,如沉睡的水。方乐也不敢确定,它们是否会开花。他只能乞求老天爷对他福泽深厚一些,眷顾他一点,赐予他不可多得的运气。   肆虐的蚊虫早已成群结队,在光束的吸引下,更是汹涌澎湃,在他身体四周嗡嗡盘旋,时不时给他的手或者脸来上一口。   还好他衣服穿得厚,大大减轻了这蚊虫之灾。他守在昙花旁,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可这群花,高冷得不可一世,毫无动静。   他不甘心地又等了一个小时,花朵仍旧毫无变化。   “于是,我在那里等到了凌晨两点!”方乐边回忆边叙述,“幸好,我坚持下来了,不然这样的奇景美景,何时才能轮到我!”   说罢,方乐兴致冲冲地从房间里拿出一张照片,成群的白色昙花,贞静,清冷,在孤单的月色下,悄然绽放。   “可惜,终究是昙花一现,花期太短了。”方乐不免遗憾。   顾以安安慰他:“正是因为这么短的花期,它才格外与众不同,这就是它最独一无二的魅力。而你,是懂得品赏它魅力的人,这就已经很好了。”   方乐听了,心中受用,向顾以安报以微笑。他谨慎地从房间的抽屉里取出摄像机,盯着客厅里所有的人,神情严肃:“其实,我还碰到了另外一件事。”   谈感折不爱别人卖关子,他催促道:“遇到了啥?!快说啊,你要急死我啊!”   陈羡生让谈感折稍安勿躁。   方乐把摄像机打开,连接上客厅里的大屏幕。   屏幕上,投影的是漆黑无际的夜空。所有人全神贯注地看着画面,随后一幕惊讶又无比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夜空上七颗明亮的星星,忽然从西到东,串联成行,像多诺米骨牌一般,一颗接着一颗点亮,最后汇聚成了千年难得一见的人间奇景:   〖七星连珠〗   “我拍完昙花的照片后,已经很满足了,回到帐篷,困得实在受不了,睡了过去,没想到自动摄像机给我拍了这样的奇景,真是难以想象!”方乐脸色震惊,他直到现在还觉得不可思议。   七星连珠。   祸福难定。   屋中几人都沉思不语。   大屏幕上继续播放被摄像机记录的画面,从凌晨三点的七星连珠,到晨曦的朝阳映日,自然景象徐徐铺展,美不胜收。   不过顾以安可没心思欣赏美景,他紧盯画面,直到晚霞西落,画面上突然出现了一辆车。   “这里,麻烦停下!”顾以安说。   方乐按了暂停,顾以安让他将画面放大,放到最大,画面已经稍显模糊,可人的形迹轮廓还是可以看得清楚的。   这是一辆红色保时捷的车,前排座位坐着两个男人,右边的正是季寻,而左边的,没戴眼镜,更好辨认,正是略显年轻的左明!   顾以安和陈羡生互相忘了一眼。   谈感折耐不住大喊道:“靠了!”   路阳和方乐不知所以然,大眼瞪小眼。顾以安问方乐:“你这个视频能不能单独地把这一个画面截出来发给我?”   方乐点头:“可以。”   陈羡生也要了一份。   顾以安琢磨,左明倒是和之前心中猜疑的人选一致。   季寻的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忘川河,他当时腿还没好全,就被左明接走,之后消失不见,再无痕迹。   左明是可能性最高最大的嫌疑人。   方乐将拷贝的图片通过手机转给了顾以安和陈羡生。   陈羡生说:“我和老谈马上回警局,查一下这个车牌号。”   顾以安点头:“好。要是查出来什么,立即通知我。”   顾以安和陈羡生辞别后,回到了曦和居。   陈羡生做事的速度质量双管齐下,没过一个小时,顾以安就收到了他的消息。   这辆红色保时捷的车牌号,原使用主人是晏学昕。   陈羡生如实告诉他。   又是晏学昕!   顾以安现在想起那个人高高在上的嘴脸,至今耿耿于怀。   他从书房里拿出纸笔,坐在客厅沙发上,在茶几上细细梳理现在已经掌握的所有信息。   喻凯是被晏学昕间接害死。   夏菁是因为被喻凯的经纪人阎蒙误导出来而被害。   黄恩慈消失不见。   季寻被左明带去忘川河后销声匿迹。   喻凯、季寻是北都市传媒大学一个班里的同学,同时关系良好。   黄恩慈是喻凯、季寻的任课老师。   夏菁虽然和喻凯不一个班,但是一个系、一个学校。   按照之前的背景调查,晏学昕在北都市文娱圈身居高位,地位举足轻重,且和这些年轻人可谓毫无瓜葛,他没有理由也没有必要去整死喻凯。   顾以安推测,晏学昕是在为某个人做事,而现在,他可以肯定,这个人正是左明!   通过以前对季寻班里同学的一一调查谈话,顾以安可以明显地可以推测出,左明以前在班里是不被看好的边缘人物,所以他如今大火,风光无限,权倾浪腾,让所有人都惊讶万分,后槽牙都差不多要震掉。   按照夏菁说的,喻凯生前和左明有过矛盾,所以左明有理由杀他。   夏菁是喻凯的女友,和他一条战线,恨屋及乌,也有理由对夏菁动手。   黄恩慈是任课老师,师生纠纷也有可能。   但季寻,如果按照夏菁说的,他和左明关系算好,应该不至于动手杀他。   有人会杀死好朋友吗?   顾以安疑惑,不敢相信。   黄果口中的季寻,人不仅长得玉树临风,心地也善良,经常下社区做志愿服务。   但这仅仅是一面之词,还不足让他完全相信。   季寻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顾以安迫切地想知道。   为什么系统七七要我为他报仇?顾以安推理,按照小说的主角逻辑,季寻至少是个正能量的人,不然如何当主角?   他死了,《娱乐圈风云》里的主线就断了,一本小说没有主角,根本发展不起来,所以急需要另外一个主角来填满,而这个倒霉的被选中的人就是我???   【bingo!!!老大,你好聪明啊啊啊,就是这样滴!】系统七七手舞足蹈地跳出来。   顾以安镇定:“我本来就很聪明,我难道看起来很笨吗?”   系统七七伸出大拇指,开始不分青红皂白地一顿猛夸:【老大你聪明绝顶腹有诗书包藏宇宙之计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脚踏诸葛亮手捏张子房连刘伯温在你这里都只是一介蝼蚁……】   顾以安听着头皮一紧,赶紧叫停:“滚一边去!有你这么夸人的吗,连夸人都不会,什么破系统?”   系统七七呜呜呜,屏幕变成泪水沾满的桃粉色:【老大,莫生气,窝正在学习滴啦!下次我保准会好好夸你哒。】   顾以安:“……你还是去充你的能去吧,别耽误我破案。”   系统七七变脸比翻书还快,马上破涕而笑,一副贱兮兮样子:【欧耶!老大,你已经成功一大半了,加油哦!】   正好此时,白晗回来了。   顾以安果断让这坑比神经系统滚远点,别出来丢人现眼。 第111章   顾以安起身迎接他,白晗温柔地抱住他,摸他的脑袋。   “以安,吃饭没,不然我让我家的阿姨过来给你做饭吧。”白晗语气变得有些歉疚,“我最近有点忙,下班会很晚。”   顾以安笑说:“老白,别这么麻烦,我自己会做饭。”   白晗双眼闪过一丝迷茫,顾以安牵他的手:“怎么,不信吗?改天我一定让你尝尝我的绝世无比的厨艺。”   白晗笑,温眉舒展,语气呢喃:“好。不过现在我想吃你,可以吗?”   他也太温柔了吧。顾以安感到眼前人的鼻息在自己的颈侧缠/绵,像柔软的小兔子,轻轻刮蹭。   顾以安被白晗紧抱住,他的脑袋埋在白晗的颈窝处。   白晗抚摸他的脑袋,顾以安暧/昧又漂亮的唇瓣,在他心底勾出无限涟漪。   他的吻技越来越棒了!   只是被白晗碰一下,顾以安便浑身绵软,躺倒在白晗怀里。   “老白,你之前吻过别人吗?”顾以安双眼迷离,焦虑不安,他不想听到不想听的答案,可他又好奇,焦躁地想确认。   白晗将他抱在沙发上,轻咬他的小耳:“没有,以安,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最后一个。”   心中的火,止熄了。   他安定下来。   顾以安激动地双手环绕在他宽阔的双肩,直直地瞧着他,黑色眼眸沉入他的如月般的眼瞳。   “以安,我喜欢你。”   被顾以安笔直地盯着,白晗忍不住情动地再次跟他告白。   顾以安第一次主动吻向他,情动难测:“白晗,我也喜欢你,好喜欢你!”   白晗一只手环住他的腰,另一只手撑住他的脑袋,抵死相吻,情合一契。   许久,两个人才不舍地分开。   白晗觑到客厅茶几上的几张白纸,他拿起,上面是顾以安潇洒字体,虽然龙飞凤舞,他也能大概地看清楚。   “所以,左明是接走季寻的那个人?”白晗问,神情冷淡,好似心中早有答案。   顾以安承认:“是的,他极有可能是杀死季寻的凶手。”   白晗将纸放在桌子上,分析:“光靠这一张图片,我们无法给他定罪,他最多只能算是嫌疑人。”   问题就出在这上面。   如果左明咬死不承认,他也没办法。   毕竟没有最直接的证据证明是他杀害了季寻。   截止目前,所有的都是推测。   “我的以安,你能不能分点时间给我?”白晗搂住他,见他愁眉不展,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   顾以安见他来哄自己,心里变得柔软,禁不住趴在他肩上。   他正好也倦累了,决定休息为大。   白晗将他抱起,放在卧室床上。   “以安,我还想要你。”   白晗说罢,脱掉身上的白色西服外套。   啊?!   顾以安看他这阵仗,莫非……???今晚就要那个了吗???   他这阵子光顾着搜集线索破案了,对这方面的事,还没有好好地仔细地深深研究一番呢!   “以安,你害怕了?”白晗见他身体发抖,不住地蜷缩。   顾以安再也不能死鸭子嘴硬,他是真的有点害怕,他从没有和别人做过这样的亲密事,他也没有时间好好研究,心理上完全没有准备。   害怕又拘谨。   白晗温柔地抚摸他的脸:“别怕,我不会欺负你的。”   顾以安被白晗抱住,压在身下,相拥相吻。   “那个事,现在不急,我等你。”白晗眼神沉沉,是一种复杂的情绪,既温柔又不甘,这让顾以安不得不扭头,不敢直视他。   “以安。”白晗侧向抱住他,“等你为季寻报了仇,我想带你去见我妈。”   见家长?   顾以安没想到他为自己考虑得这么长远,很是感动。   不过,像他这种豪门世家,会接受两个男人吗?   他思索两难,白晗似乎看出他的疑惑,语气坚定:“以安,你放心,你是我的人,而我,也只爱你一个,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顾以安与他面对面相望,他躲进白晗滚热的怀抱里:“白晗,你真好。”   “傻瓜,我只对你好。”白晗轻抚他的脑袋,“睡吧,宝贝。”   现在顾以安还有两个人的疑团没有解开,一是黄恩慈,二是阎蒙。   他想到了夏菁,于是将她约出来,同时也邀请了陈羡生一起来。   地点定在梦来会所。   陈羡生将谈感折也带来了,还有黄果。   顾以安对陈羡生说:“陈警官,刚好,我也有事情问黄果。”   一行人坐下来,幽静的咖啡馆弥漫愁云浓雾。   顾以安已经和陈羡生解释了夏菁这个人,陈羡生很惊讶,他没想到还有这回事,眼前的女人用白色纱布裹满脸,头戴一个黑色帽子,双手包满厚实的手套。   同时顾以安也把夏菁透露的左明和季寻之间存在的友好关系告诉了陈羡生,陈羡生这次倒是镇定,眉头紧锁。   不过顾以安这次来找夏菁,是为了阎蒙的事。   据夏菁所回忆,当时她是因为接收到了阎蒙的消息,把她约到指定地点,然后在她背后行凶。   顾以安后来仔细回想,发现好多细节存疑。   他问夏菁:“你说当时有人从你背后把你敲晕,用的什么武器,有印象吗?这个人有没有可能就是阎蒙本人?”   夏菁摇头:“我不知道,反正他当时约我到地下停车场,说是喻凯想见我,我一看是喻凯,自然没多想。”   她面色惨淡继续回忆,“我真的想不起他到底用什么砸倒了我。顾先生,这个人力气很大,劲道很足,我被他砸晕在地后,竟然一点反应时间都没有,又再次被他打晕,所以不太可能是阎蒙。”   顾以安:“为什么不可能是他?”   夏菁:“阎蒙力气没那么大,我见过他,人长得虚胖,身体有点病,走三步路都喘气,没多大力气。砸倒我的人行踪无息,下手稳准狠,像职业的一样。”   顾以安奇怪:“阎蒙既然是喻凯的经纪人,和你应该没什么纠葛吧?”   夏菁也疑虑:“是啊,我当时也没签约浪腾,不在一个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何来纠恨?我自己也想不明白。”   陈羡生推测:“或许,阎蒙也只是被利用了?”   顾以安想也有道理,他分析:“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是有人想害夏菁,同时也知道她和喻凯关系密切,抓住了她的弱点。”   陈羡生点头:“这个人满足的条件,要和他们一个班或者一个学校,知道喻凯和夏菁之间的关系。”   顾以安心中有了答案。   不过,让他疑惑不解的是,那个人到底通过什么手段让阎蒙对他言听计从,帮他约出夏菁?   看来有必要好好调查一下阎蒙的生前经历。   顾以安暂时将这个问题搁置起来,他马上要处理第二个疑点,那就是黄恩慈。   顾以安问夏菁:“黄恩慈,你了解多少?”   夏菁如实道:“她是我们学校的副校长,同时也带着我们班的影视实践课,但主要还是承担喻凯他们班的教学任务多一点,是他们班的班主任。她人长得高,微胖,喜欢打扮,平时不苟言笑,讲课很严厉。”   陈羡生问黄果:“你跟我们说说你妈妈吧,这可能对破案有帮助。”   黄果脸色平静:“你们要听我说实话吗?”   顾以安肯定道:“当然,最实的实话!”   黄果嘴角泛出一丝冷笑:“我妈她就是一个臭/婊子,虽然她给了我一点抚养费,可仍旧改变不了她是一个荡/妇的事实!”   这一席石破天惊的话,实在无法想象是从一个女儿嘴里说出来的对妈妈的评价。   顾以安、陈羡生、谈感折三人面面相觑,好不沉默。   黄果继续道:“你们觉得我大逆不道是吧,可是你们不知道,这个女人,在我爸最困难的时候,勾搭上别的男人上位去当她的副校长去了!真的不要脸!我一向知道她好强,没想到她好强到如此无情如此令人作呕!当年我爸在医院想见她最后一面,我奶奶跪在她新家门口外,她都不出来!”   “哼!”黄果转而看向夏菁,“贺子诚,你知道吧?”   夏菁点头:“知道,之前是我们学校的校长。”   黄果冷笑道:“哼,也不知道贺子诚是不是眼瞎了,怎么看上我妈这个玩意儿,被她玩弄于鼓掌之中,笑死!”   一番话,顾以安大概知道黄恩慈的性格特点了,严厉,好强,无情。   他想起之前的调查资料,左明以前在北都市传媒大学读书时,门科成绩很差,需要补考才能过。   或许这一点触及到了黄恩慈?   一个任教严厉自尊心又强的老师眼里很难容得下差生。   但仅仅因为学科成绩纠纷就动手杀人,多少难以理解。   里面的谜团越来越多。   从梦来会所出来后,顾以安在白晗的帮助下,和陈羡生一起走访调查了阎蒙的家人,可惜的是,阎蒙是离异重组家庭,家人对他的事情一问三不知,顾以安只好空手而归。   不过,白晗又给他提供了另外一个人,即当时阎蒙的女朋友辛甜甜。   辛甜甜显得几分不耐烦:“真的是烦死了,我和他早就分手了!他这个人自卑敏感得要死,控制欲又强,我追个星他也要一直bb,烦死人!”   顾以安敏锐地抓住关键:“你追星?”   辛甜甜说:“以前追过,现在不追。”   陈羡生问:“怎么,为什么有这样的转变?”   “唉!”辛甜甜无奈地叹口气,“以前我喜欢喻凯,很帅的男明星啊,不知怎么,他突然就自杀了。当时我特别上头,而我的男朋友阎蒙刚好是他的经纪人,我就想着近水楼台先得月,让他多帮我搞来喻凯的小物件,私/货啥的,刚开始他还很愿意,后来对我大发雷霆,把我贴在墙上的喻凯的海报撕了个稀巴烂!”   “我很生气,我知道他在吃醋,嫉妒,可我无法控制追星啊,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啊。在追星和男朋友之间,我选了前者,但阎蒙以死相逼,我只好妥协。”   “后来,阎蒙居然被车撞死了。我伤心了好一阵,他本来就是离异家庭,没多少人来看他,一个人孤单地躺在太平间,太可怜了。我越想越后悔,早知道当初对他好一点。”   “之后有个明星叫季寻,长得比喻凯还要俊秀好看,我又疯狂地迷上了他。没成想,他也消失不见,听说死了。”   “太可怕了,我再也不敢追星了。”辛甜甜回忆这些死亡事件,不由得胆战心惊,“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追星了!我发誓!”   从辛甜甜这里得知,阎蒙对喻凯的冲突是感情纠纷,辛甜甜追星的对象是喻凯,引起阎蒙对喻凯的嫉妒心。   有人看出阎蒙的这种心理,巧妙地“借刀杀人”。   这人竟然如此手段通天,对娱乐圈的小小九九通彻明晰。   不会又是晏学昕吧?!   顾以安猜度。   借阎蒙伤害夏菁?   如果晏学昕真的是为了左明做事,那么左明应该很恨夏菁,理由则是恨屋及乌,或者更复杂其它的缘由。   现在情况愈发明晰。   左明对喻凯、夏菁、黄恩慈有着不同程度的恨意。   至于季寻,唯独这个顾以安很纠结。   左明也恨上了季寻吗?   理由呢?   在学校里季寻可能和他没矛盾,出了学校,季寻当初也算是一个大火的新秀明星,难道左明是嫉妒他???所以想把他除掉???   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顾以安发现自己对左明的了解太少,除了最开始在周瑾风公司美艺传媒旗下,乔歌给他提供的简略信息,其它的他一无所知。   这个人,他必须要好好研究一番。 第112章   三天后,顾以安收到了白晗这边查获的关于左明的身世资料。   左明,祖籍地位于山英镇,是一个穷山恶水、偏僻至极的小镇。   3岁丧父,6岁丧母,23岁跻身北都市娱乐圈新秀行列,之后发展迅猛,一路高歌猛进,顺风顺水,斩获数不胜数的影视奖项。   24岁成为浪腾副总,25岁正式掌权浪腾,成为文娱圈年轻又杰出的冷厉总裁。   顾以安思考:左明的农村出身引起喻凯对他的敌意,乃至在班里受到歧视,一直是一个默默无名的极其边缘化的透明角色,那他是怎么获取如今的地位?   靠运气?   顾以安自己也在娱乐圈沉浮多年,他认为单靠运气,很难做到如今这么高的地位。   如果不是运气,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背后有一个实力强大、背景强悍的人在帮他。   这个人,在顾以安看来,正是晏学昕。   不过让顾以安感到奇怪的是,在任何公开场合,无论是影视剧本的合作,还是公开的商业活动,这两个人从未出现在一起,刻意得像伪装成不认识。   这反而让顾以安更加确认,晏学昕正是帮左明为虎作伥的幕后人。   不过晏学昕为何要为左明做事?这让顾以安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是当年已坐稳高位的大佬,一个是初出茅庐、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秘密,有什么交易,到底在图谋些什么?   正当顾以安抓耳挠腮绞尽脑汁推理时,有一个人给他提供了关于左明当年发迹的补充资料。   这个人正是北都四大名导之首的樊山尽。   樊山尽,出身优渥,父母都是留学高材生,不仅家境殷实,而且思想开放,从他很小的时候,就把他带出世界,见识世面,不断开拓他的眼界。   樊山尽很小的时候就格外的离经叛道,不拘于常,很有主见。   到了中学,当别的青春男孩都在扮丑吸引、挑逗女孩子欢心时,他疯狂地迷上了绘画。   梵高、塞尚、莫奈、毕加索……他深刻地迷恋上一望无尽的由线条和色彩交织的画面。   他是北都市视觉电影的开山鼻祖,曾以处女座电影《风雅》惊艳所有人,后又有《镜》《飞》《芒》等以色彩画面见长的电影走向国际,是第一个将色彩运用得巧夺天工不出其二的绝世天才。   他的为人也和他的电影一样,叛逆不羁,特立独行,真诚中带着锋利的寒芒。   “你说左明啊,我大概知道一点。”樊山尽翘起二郎腿,慢悠悠抽着烟,“他傍上了金书书。”   顾以安问:“金书书是?”   樊山尽呼出一口浓浊的烟气:“傅浪的老婆,傅朝的妈,浪腾之前的老总。”   顾以安若有所思,怪不得自左明进浪腾之后资源不断,势力越来越大,除了晏学昕之外,原来还有这样一个人在帮他。   不过当年的小透明左明怎么就搭上了金书书?   略一思索,顾以安判定,这必然离不开晏学昕背后的操作。   樊山尽脸色颇为不屑:“左明吧,这个人演的戏我都看过,他给我的感觉是,他能演好戏,但他更想赚钱。不过这也不能怪他,钱谁不爱呢。”   截至现在,顾以安大概梳理清楚了整个线索逻辑。   喻凯是晏学昕利用网络水军使用网络暴力,逼其致死。   夏菁被喻凯的经纪人阎蒙诱导出来被人伤害。   阎蒙随后被车撞死。   撞死阎蒙的司机鲁进溺水而死。   季寻被左明从医院接走后消失。   医生屠冠乔在国外死亡,护士康尧尧溺水而死。   黄恩慈消失匿迹,人间蒸发。   一环套一环,杀了一个人,与之相关的人的痕迹马上就会被清理掉。   残酷而冷漠。   如果这些真的都是左明所为,那怎么让他伏法认罪?   这是摆在顾以安面前最为头疼的问题。   首先左明背后的关系过于强大,不仅仅是晏学昕,恐怕政/法机关许多大领导都在为其掩护,否则为什么季寻的妈妈廖寒秋一直上诉一直无人受理?   再次,左明现在是浪腾的执行总裁,地位举足轻重,动不了他。   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是,目前所有的线索最缺最直接的证据。   可能就只有那张忘川河晚霞落日的照片还有一点说服力。   但如果左明抵死不承认,或者干脆说忘了,不记得了,任凭谁也没有办法给他凭空定罪。   其实顾以安还有最后一个保底的方法,那就是动用白家的势力,直接铐走左明,质问他,逼问他,或者更干脆一点,直接杀了他为季寻报仇。   反复思量再三,顾以安还是认为这个保底方法不妥。   他要的不是屈打成招,而是左明的自承罪责。   他想到了一个方法,借用剧本设置一种情景,在剧本里拷问左明,先试探这个人一番再作计较。   于是顾以安将这个想法和白晗说了,白晗同意,这也算是一种权宜之计。   《追凶》的故事主体内容是顾以安自己写的,设置成和现实大差不差的连环杀手与正义警察的生死敌对。   电影中的〖死生碑·断魂桥〗,当警察卢落非质问严道失是否认罪,已经不再是故事中的人物角色。   而是现实中的顾以安,质斥左明:“你认不认罪?”   顾以安当时的眼神凌厉如同一把出鞘极利的刀,他心中的确充满了恨意与怒火,想到季寻的母亲廖寒秋失心疯,喻凯的母亲郝梅伶仃孤苦,夏菁的面目全非,喻凯死,季寻死,阎蒙死,鲁进死,屠冠乔死,康尧尧死,黄恩慈消失……伤害杀死这么多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从心底发出怒意的质问。   左明与他对这一幕的戏时,脸上出现瞬间的晃神,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沉浸在角色中,桀骜的脸,冷鸷得如一只无血无情的恶魔,咆哮道:“我何罪之有?!”   顾以安当即明白,左明是不会轻易招认的。   在北都市运筹帷幄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坐上如今的地位,怎可轻易伏诛?   所以他在电影拍摄结束之后,加上了左明的微信,并在当天夜晚,将忘川河方乐用自动摄像机记录拍下的照片发给了左明。   顾以安要让左明明白,他已经知道他是杀死季寻的凶手。   顾以安猜测,估计左明以为忘川河地势险要,偏远僻静,必然无人来,却没想到山顶恰巧有个青年摄影师,无意中将他和季寻这一幕拍了下来。   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白晗提醒他:“你给左明发了这张照片,他必然要有所动作,不仅你很危险,方乐也很危险。”   顾以安一拍大腿,焦急道:“按照他斩草除根的做事方式,肯定会查到照片的来源!我靠,我得赶紧联系陈羡生,让他们警局保护好方乐。”   白晗淡定地阻止他:“以安,警局也不一定能护得了他,还是让我来吧,他不敢动我们白家。”   顾以安捧起他的脸:“老白,还是你想得周到。”   白晗却一脸严肃,语气担忧:“以安,我要时时刻刻守在你身边,你已经与左明摊牌,他说不定也会对你下毒手。”   顾以安心大地说:“老白,我不怕,有你在,我还怕什么?”   这一句话,完全袭中白晗的心,他忍不住将顾以安按倒在沙发,伏在他身上。   “老白,今天你不太一样啊。”   “嗯,哪里不一样了?”   “好像,吻得用力了些。”   “不喜欢吗?嗯?”   顾以安星眼迷离,眼尾发红,手绵软地圈住他纤细白皙的脖颈,呢喃细语:“喜欢,你做什么我都喜欢得不得了!”   “真的吗?”白晗轻咬身下人发红的耳尖,感觉到他的胸腔不住地上下律动。   白晗细白好看的手指抚过他的黑色头发,刮蹭他的小鼻尖:“宝贝,你太可爱了,我真怕自己忍不住。”   顾以安早已意乱神迷,他只记得自己被白晗抱回了卧室,然后饱饱地睡到了自然醒。   白晗克制住不对他做那事,他倒愈发敬仰起这个人来。   白晗出身豪门世家,礼法繁多,如果不是自己出现,恐怕这样一个美人儿,早就被别人收入囊中,极大可能会进行家族联姻。   樱花树下初见他时,他绝顶昳丽的容颜,如一颗璀璨的珍珠,钉在自己的肌肤骨骼里。   不见他还好,但凡见了这样一个人,如果此生不能拥有他,占有他,喜欢他,那好比身心剥离,沦陷地狱。   他从见了白晗那一刻起,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占有欲这么强烈。   在穿书之前,他是圈子里人人皆知的高冷无欲老干部,别人看他是高冷没有人情味,实则是没有人引起他的兴趣。   而且一来他很忙,要趁年轻多学习演技,提升能力,赚钱攒钱;二是娱乐圈不能过早定终身,谈恋爱什么的,更是想都不用想,何况他还是男明星,一旦被爆出来有对象,粉丝流失量太大,有的极端粉丝更会粉转黑,频繁闹事,所以公司为了省事,禁止他五年内谈恋爱。   他倒也不反对,甚至乐得轻松。   不过,他也遇到过不少圈内女明星向他示好或者献媚,他冷眼看去,这些人不过看中他的地位与资源,遂而他白眼一甩,理都不理,拉下驴脸,不客气地将这些拉拢投机取巧的女人全部赶走。   久而久之,他直来直往的脾气,在娱乐圈人尽皆知,得了一个“高冷老干部”的人设。   他是为了任务“攻略”白晗,其实能成功多少,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幸运的是,自一开始,白晗对他就与众不同,像是一种故人重逢的偏宠,宠到了他的心尖处。   与他相处越久,他越迷恋他。   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他都要爱死他了!   他故意醒得特别早,蹑手蹑脚跑到侧卧,见白晗还未醒,他擅作主张地跑到他床上,钻进温暖的被窝,脑袋探出来,欣赏如睡美人般的心尖人。   “以安,怎么醒这么早?”白晗摸向床头的手表,看时间才早晨6点半。   顾以安抱住他,伏在他的身上:“白晗,我想你。”   白晗双手一翻,将他压在身下:“乖,宝贝,等我带你见了我妈,我们就在一个床上睡。”   顾以安脸微红,其实自己找他并不是为了那事,而是真的很想他,想抱他,想看每个时刻的他,想看他的睡颜……   至于那事,他还没来得及细细研究。   白晗将他抱在怀里,笑容甜美得如一颗彩虹糖,温柔摸他的发烫的脸:“小花猫,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呃……”顾以安尴尬,语气凝滞,试探性地小声问,“老白,男人之间的那事,你懂吗?”   白晗微微一笑,搂住他的身体。   “你的这里独属我,剩下的有限期不多了,望你周知。”   顾以安扭捏地紧缩身体,青涩又羞耻。   靠了!   他好会!   顾以安羞怯地眨合因为身体接触发颤的眼睫毛,白晗情难自制地开始吻他,两个人如翩跹起伏的蝴蝶,交织在一起。   白晗一直处于主动强势位,顾以安感觉自己的双唇都要被他吻肿了。   遑论里间,更是翻江倒海,直到阳光照进卧室,白晗才不舍地放开他。   “以安,补个回笼觉,我将早餐做好热着,你起来吃。”白晗起身,换上西服,他身长玉立,头发略微凌乱。   他摸到嘴/唇的血迹,原来刚刚因为太激情,将顾以安的唇/瓣撕破了。   他拿纸巾温柔擦拭顾以安带血的唇,顾以安憨憨大笑,发骚地来了一句:“老白,你太猛了,我好爱!”   白晗:“……”   他又温柔一笑,在顾以安的额间轻啄一口,好听的声音压抑得令人心痒:   “嗯,我那里会更猛。”    第113章   左明在北都市娱乐圈一直以饰演反派角色而著称。   影视屏幕中的反派,他演起来,仿佛反派本身。   然而这些反派,却是“苏美帅”,外加一个“惨”的buff,是极具有张力的反派大佬。   “美惨强”的反派人物设定,加上他自身精湛的演艺,使得他爆火,称霸娱乐圈多年,无人能出其右。   他的女性粉丝在北都市娱乐圈占比最多,也最癫狂,疯起来像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邪//教。   他有一次拍完戏,以半开玩笑的语气发了一条微博:   天好热,一点胃口都没有[摆手叹气]。   不出一分钟,微博上热搜词条「左明、热、胃口」接踵而至,随机组合,花样百出,热度登顶第一。   而他的微博评论简直“不堪入目”:   老公,吃我!!!   让我吃你的寄/吧,给你开胃。   我来动!老公,你躺好就行。   ……   左明身形修长而健美,锁骨漂亮而性感,黄金比例的身材,优越得像是女娲造人时刻意为之。   他拥有羊脂玉的肌肤,细滑而又充满粗砺的质感。   脊背自上而下优美的身体曲线,将男人充满张力的轮廓,凸显得恰如其分。   更不用说结实的腹肌上蔓延的人鱼线,像细绳串成的白色仙珠,富有极强的雄吸力。   他的粉丝还专门开了一个研究他腹肌的微博超话,叫〖人间仙品〗,里面全是他的腹肌照片,不是从影视剧上截图就是有人偷拍上传,换着花样发/骚,有一次因为冲得太过,甚至差点被封禁。   如果说江漾声是以年轻帅气的男孩子形象受欢迎,那么左明则是以一种成熟稳重的魅力让粉丝疯狂。   屏幕上的反派邪恶无情,现实中他的人设却亲切温润,巨大的反差让更多人迷恋上他。   他面庞英俊,眉目深邃,不笑时高深莫测,微笑时面若春风,进退之间,收放自如。   他代言的广告产品,无论多贵,一夜之间就能被粉丝一抢而空,有的因为没抢到而扼腕叹息、抱头痛哭。   这么多年,左明稳坐娱乐圈首席,不曾动摇,哪怕他近一年来已经不接戏,粉丝量也如山般焊在第一位,不可撼动。   当顾以安邀请他接演《追凶》时,他游刃有余,“严道失”这类反派角色他不知演过多少。   不过,让他感到意外的是,顾以安演的“卢落非”在断桥,和他对台词时,他竟然有刹那间的分神。   好像,是顾以安在质问自己,而不是“卢落非”。   而且看顾以安驾轻就熟的演技,也不像是新人,倒像是一个深潜娱乐圈多年的老手。   顾以安。你到底想干什么?!左明想起在断魂桥,顾以安凌厉的眼神,居高临下地审判自己,不禁怒火中烧。   直到他收到了顾以安给他发的照片,他酷似鹰眼的瞳孔,产生了一丝波动。   他嘴唇向上扬起,阴暗地露出一个富有深意的笑。   随后他将照片转给了晏学昕。   晏学昕回复:晚上七点,来〖天仙宝苑〗找我。   〖天仙宝苑〗是北都市最为富丽堂皇的戏曲厅,出入这里的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舞文弄墨的人,清一色的中式复古服装,品茶赏花,手摇文扇,附庸风雅。   夜间七点,左明准时来到天仙宝苑,老远看到晏学昕坐在最中心的位置,其他的闲散听曲之人静坐在两旁。   “先听曲。”晏学昕给他留了一个空位置。   晏学昕喜爱听昆曲,今天台上的咿咿呀呀正是闻名遐迩的昆曲《离别》。   台上女旦青衣,满头珠翠,银篦流光,身着华袍,广袖蹁跹。   台景布置:   窗外天朗气清,翠影红霞,百花斗艳,春光尽妍。   室内钟鸣鼎食,奴仆成群,诗书簪缨,礼乐昌隆。   真真是一个富贵风流的豪门阔户。   女旦轻踩莲步,血粉色的双眼被涂抹得格外明亮清晰。   『怎可奈,大厦将倾,树倒猢狲去,富贵前程,利禄功名,一朝散。』   悠长悦耳的曲调氤氲淡淡的哀伤,整个大厅,不闻人声,静寂到落针可闻。   转眼间,台上青衣已褪去锦袍,素衣袭身,卸去浓妆艳抹,身形枯槁,神色交瘁。   『离别芳魂荡悠悠,一辞君年何时还?』   曲毕时,已过两个小时。晏学昕将左明带到天仙宝苑的二楼雅间。   两个人自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一进室内,晏学昕闷头喝茶,左明站在窗户边吸烟。   左明将烟熄灭,转身,正好对上晏学昕的目光。   “小明,你打算怎么办?”晏学昕靠在木质沙发上,表情淡定。   左明沉默,皱眉,思索良久,终于开口:“老师,我想杀了他。”   晏学昕手捧白玉杯,淡然地品茶,面容温和:“好,杀了他也好,免得他一直跳。”   左明惊奇看了他一眼:“我还以为你会反对我。”   晏学昕轻笑:“顾以安这个人,无根基无人脉,他所倚仗的无非只有白晗,而且靠的还是世界上最怜薄的感情。我猜你是想赌一赌。”   左明顺着沙发坐了下来,承认:“嗯,老师,我是想赌一把,我不信白晗会为了区区一个他,而与整个北都市作对!”   左明最不信的便是“感情”二字。   晏学昕问:“需要我帮忙吗?”   左明淡淡摇首:“老师,这次不必了,我必须要亲手杀了他!”   晏学昕:“你务必多加小心。”   左明望了他一眼,以前晏学昕从未这般谨慎地提醒他。如今这样的恳切,无非也是因为有些忌惮白家的缘故。   但他是做事必须要贯彻到底的,一旦决定了,就无回头之路。   顾以安,他必须要除掉!   临了,晏学昕枯老的手,按在左明肩膀上,言辞深隽:   “小明,我无条件支持你做任何事。”   白晗为了顾以安的安全,特地安排几个保镖在曦和居,加强警戒。   本来他是想一直陪着他,可顾以安不愿意耽误他的时间,说是他作为一司之总,日理万机,会很忙,要有很多事处理……一番拉扯,白晗不得不让着他。   据白晗观察,曦和居周围一个星期内,没有陌生人出没,可也不能掉以轻心,他又加派了4个保镖日夜守护。   顾以安经过与左明的对戏后,不得不承认,他的演技的确精湛,仅凭一双会说话的鹰眼,就能将人物情绪的喜怒哀乐传达得精准无比。   将严道失的狠辣无情冷漠,演绎得淋漓尽致。   尤其是在将死之时,浑身是血坠入河中,决绝又决然。   能始终如一贯彻“恶”,倒也是一种冥顽不灵的自我信念。   如果左明不是凶手,应该会是在娱乐圈与他棋逢对手的劲敌。   他闷在屋子太久,想起上次说的要给白晗展示他的绝世厨艺,于是他兴冲冲地戴上口罩出去购物,身后紧跟4个彪形大汉的保镖。   意外是在顾以安买完菜之后发生的,当他走出超市,迎面骤然来了几个人,他们身着普通,所以顾以安也没在意。   可是,就在顾以安与这群人擦肩而过时,其中一个人迅速拿出一张湿巾,扑在他鼻子上,另外几个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晕倒的他扶起,随后快步走到一个停有一辆面包车的角落,用绳子飞快地将他捆绑。   等顾以安的保镖发现时,只有掉在地上,从袋子里滚落的番茄。   他们意识到大事不好,迅速开车跟上那个面包车,一路加速狂飙,红绿灯也不管不顾,终于将面包车截停。   保镖们气势汹汹地逼停面包车,手持铁棍,将车里的人呵斥出来。   他们打开车门,搜索一番,却没想到顾以安根本不在这辆车上,可刚刚明明是这几个人将他劫持走的。   怎么会?   面包车上的几个人互相望了一眼,随后反应迅速,又开上车扬长而去。   这给保镖们犯了难,到底追还是不追?   他们面色惶恐,如丧考妣,明明白总叮嘱过要小心好好看护顾以安,可却还是出事了。   他们焦躁不安,一时间欲哭无泪。   其中有一个人叫项言,他拿出主见:“兄弟们,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互相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还是先把这个事情马上报告给荆复荆总,现在人已经被劫走了,光靠我们几个单枪匹马的人,力量有限。至于白总之后会怎么责罚我们,以后再说吧。”   其他人都同意,目前最要紧的还是救出顾以安。   于是他们让项言赶紧把顾以安被劫持这个消息报告给白晗的心腹保镖、得力干将荆复。   滴答,滴答。   一滴又一滴水顺着漆黑无比的岩洞,落在潮湿的地面。   顾以安被绑在十字架上,手臂和肩上已被勒出血红的痕迹。   他的白色衬衫,破烂不堪,独独露出里间的腹肌。   头发凌乱,水滴顺着头发尖,缓缓落下。   他保持半清醒半昏迷的状态,身上不断有一股又一股灼热感,好像被人用鞭子鞭挞了一般,灼烈的疼痛。   忽而一束耀眼而刺目的亮光,炸然出现。   传来皮鞋走在地面上的声音。   顾以安皱眉,睁开双眼,努力注视从黑暗中缓缓走来的人。 第114章   “顾以安,你跟季寻是什么关系,为什么非得要飞蛾扑火,自寻死路?”来人声音低沉,语气漠冷。   顾以安哈哈哈狂笑不止:“左明,那我问你,你跟季寻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非得杀他不可?”   左明的瞳孔显露一丝犹疑。   顾以安逼问:“你和他不是好朋友吗?为什么要杀他?”   左明从暗中显露完整的身形,他上前,手插/进顾以安的头发,发恨地揪住他的脑袋,语气狠恶:“顾以安,你别太张狂,你自以为很懂我吗?”   如果说傅朝上次敲打他,他勉强认栽,毕竟是他先犯错,想强制夺取简迪。   可纵横北都市娱乐圈以来,他也只受过这一次气。   像顾以安这样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怎么有资格和他叫板、与他较长短,还要满嘴正义、大言不惭地审判他?!   他望向顾以安的眼睛,这双纯黑发亮的眼眸,充满不屈的桀骜,哪怕被自己所抓,也毫不畏惧。   他讨厌这样的眼神。   胸中的怒火,不免又添一层。   左明不屑地哼了一声,寒芒鹰眼如黑色玄武石冷峻:“罢了,我也不管你到底为什么要为季寻报仇,看在你临死的份上,我就实话告诉你,季寻,正是我杀的,还有喻凯,也是我杀的!”   “你就在地下和他们团聚去吧!”   左明冷漠看着眼前将死之人,没有半分怜悯之心。他伸出右手,卫宣将一把黑色手/枪交给他。   他熟练地扣起扳机,正要抬手时,一颗精准而又猛烈的子弹从外面飞入,直奔左明而来。   “明总!”卫宣眼疾手快,为左明挡下了这颗剧烈飞驰的子弹,他的左肩冒出鲜血。   外面不断传来枪声,还有警车的鸣笛声。   这么快就来了?左明暗自惊诧。   “明总,我护着你走。”卫宣肩膀一直流血,他不顾疼痛,呼斥几个人,掩护他们撤退。   没过几分钟,白晗已经带着荆复、项言一群人赶来。   看着被绑在十字架上奄奄一息的顾以安,白晗健步如飞地跑上前,锋利的小刀划开绳子,虚弱的顾以安无力地滑倒在他怀里。   “以安?”白晗既心疼,又焦虑,他抚摸顾以安苍白的脸,自责道,“都是我不好,我应该和你寸步不离的。”   顾以安极力睁开眼,脸贴向他,语气颤抖,安慰他:“老白,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救我的。”   “你先别说话,我抱你走。”   白晗双手将他抱起,忽然洞中响起了一声枪声,子弹瞄准的目标正是白晗。   “老白!”顾以安竭力撑着精神,内心万分担忧。   “没事,我穿了防弹衣。”白晗面色镇定,双眉紧蹙,他刚刚反应迅捷,躲过了子弹的偷袭。   但这里都是左明的人,多待一刻就会多一份凶险。   荆复在前掩护他离开,身后响起间断的枪声。   同时北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这边派出了三支人马,五辆车,来营救顾以安。   警车震彻的鸣笛声,在漆黑的山谷回响。   领首的人穿着一身标准警察制服,头戴警帽,浓眉凝肃,正是陈羡生。   “老陈,怎么样,白晗那边有消息没?”同样身穿警服头戴警帽的谈感折焦急地问他。   陈羡生摇头:“还没有,我们这边先去吧。”   从第一辆警车下来了一个人,谈感折热情地邀着他:“郭队,真好,我们三个人又在一起了!”   这人是郭格然,比陈羡生、谈感折年长十岁,两个人从警校毕业进入市局工作以来,一直是由郭格然带着他们做事,亦师亦友,关系非常亲密。   一年前,郭格然已由副队长提拔为队长,仕途一片光明,不出意外的话,晋升为正/处/级领导职位就在眼前。   郭格然友好地拍陈羡生的肩膀:“是啊,不容易啊,小陈,你一年前从市局调走后,小谈想你想得不行,天天求我把你调回来呢。”   陈羡生温和道:“不说这些了,郭队,只要心是为人民服务的,在哪里工作都一样。”   郭格然哈哈大笑:“不错,还是小陈你觉悟高,为人民服务可是我们警察最不能忘的东西!”   他们兵分两路,陈羡生、谈感折一队,郭格然一队,各自带着警兵,沿漆黑的山路前行。   当荆复将顾以安被劫持的消息上报给白晗时,集团正在召开年底的股东大会。   白晗内里是一件浅蓝色衬衫,套了一个白色马甲。柔顺丝滑的头发温润蜷伏,如月的眼瞳,露出深不见底的寒芒。   他身姿挺直,神情专注地听汇报。   助理钱唯唯走进来,在他耳边低语。   他听完后,果断挥手打断汇报,宣布会议暂停,择日再开。   众人屏声敛气,好奇又惧怕地目送这位年轻总裁匆匆离开。   隔间办公室,荆复半跪在地上,向白晗汇报了当时的事情经过。   白晗目色凛冽,显露出少有的怒色,他语气冰冷:“你们都忘了我说的话了吗?”   荆复低头看地板,不敢直视他。   “真正带走顾以安的车,查出来没有?”白晗厉问。   荆复点头:“查出来了,我已经派人在追。”   “准备一套防弹衣给我,我也去。”白晗说。   荆复一时呆愣,惊讶。钱唯唯担忧地劝道:“白总,您这样太危险了。”   白晗挥手打断她的劝阻,带着荆复迅速离开。   同时他也通知警局局长纪君泽这边,让他抽派警力,来协助救人。   现在时间就是生命,白晗命令荆复以最快的速度奔驰,必须要争分夺秒,多耽搁一秒,顾以安的危险就会多增一分。   根据荆复的调查,当时将顾以安迷晕的人,故意作了一个假象,让保镖们以为他被绑在面包车上,实际上,顾以安在另外一辆黑车上。   黑车一路狂飙,见缝插针,故意东绕西绕,在各个路口作出一系列假动作,等天黑后,它迫不及待地直奔目的地:终山。   此山不高,却崎岖难行,道路分叉多,要是不熟悉路径,很容易迷路。   白晗从未这般慌乱,甚至有些病急乱投医地心里默默念起神佛来,从小严格的教育让他只相信科学,可真正到了生死攸关的要紧时刻,心已经担忧到靠神佛遣以安慰。   以安。   你可千万别出事。   他心急如焚地暗自祷告。   赶到终山,夜色已然将这座乱石的荒山装点得黑深,可怖。   荆复带着项言在前面探路,白晗则是身手轻巧,全神贯注地四下探望,像一只小心翼翼的捷豹,明亮锋锐的眼,在漆黑的夜里,蓄势待发。   终山的东边,有一处泛着熹微光芒的洞口,不远处还有四五个黑衣人在巡逻。   白晗屏气凝神,收缩脚步,轻手轻脚,犹如狮子捕猎,静悄悄地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直到靠近时,洞口的黑衣人都没反应过来,立马被白晗一行人打晕在地。   当左明掏/枪要杀顾以安时,白晗恰逢时机地赶到,他毫不犹豫射/出一颗子弹,瞄准左明的心脏,可惜被卫宣用肩膀挡住了。   左明当即被卫宣拥护着撤退逃跑,白晗救出了顾以安。   与此同时,陈羡生带着警力往里赶,因为不熟悉路,一行人摸索着前行。   谈感折兴致高昂,距离上次与陈羡生一起出警,已经隔了快两年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小心!”陈羡生大声提醒他们,原来远处的山岚间,此起彼伏开始响起枪声。   山林夜间本来就黑,今晚又无月光,更是黑灯瞎火,除了带的几个手电筒照亮眼前道路外,远处的身影根本看不清楚。   他们带出来的警察,有的是新兵蛋子,第一次出警,艰难爬涉在深不见底的野莽山林,听到致命不停的枪声,不免忐忑难安,面露愁苦之色。   “嘭!”   突然响起猛烈的一声枪响,仿佛在耳边,这给其中一个新兵蛋子吓出来叫妈妈。   “别慌,跟紧我们。”陈羡生镇定地安抚他们。   “老谈,你到边上去,看好他们。”陈羡生嘱咐谈感折。   陈羡生单人匹马,借着手电筒的光,谨慎地照亮前方的路。   一阵莫名而又成群的脚步声,从林间穿过。   “老陈,小心!”   谈感折敏锐地觉察到一颗急速的子弹,从黑处袭来,他奋不顾身,飞扑上前,将陈羡生推到一边。   “老谈!”陈羡生见他半跪在地上,鲜红的血大颗滴落在泥草里。   刚刚谈感折为他挡下了那颗致命的子弹。   谈感折的胸口处不断冒血,这颗子弹准确无误地击中心脏的位置,打破动脉管,鲜血控制不住地从他的嘴角流出,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反应过来的民警怔忡不已,他们上前扶住谈感折。   陈羡生抱住谈感折,用手捂住他胸口滋滋往外冒的血,可是无济于事,血像决堤般,溃溃地脱离躯体。   “谈感折!!!”   陈羡生紧紧抱住他,大声唤他的名字。   -   “我的儿子,你将来想做什么呀?”父亲慈眉善目,摸他的脑袋,问他。   “感折,你以后千万别学你爸去当兵,一年回不了几次家。”母亲语气抱怨,可眉眼间,却是欢喜的。   谈感折这一生只见过他父亲谈近义两次面。 第115章   第一次是他5岁时。   年幼的他被母亲关婵紧紧牵住小手,在村口焦急地等待某个人。   直到黎明破晓,一辆又一辆大车陆陆续续地停在村口,母亲焦躁的眼神,终于安定下来。   村口已经摆满了不少大红花,喜庆热闹。   村头矗立5个大烟花,成串的鞭炮被点燃,轰轰烈烈响起来,璀璨的烟花直冲云霄。   村口站满了人,男女老少脸上泛着红扑扑的笑容,喜不自胜地迎接英雄归来。   从一辆军绿色卡车下来一个人,他身形挺拔,皮肤黝黑,头戴军帽,身着军绿色军装,领口干净笔俏。   一抹亮丽的红色斜肩绶带上书“全军先进个人标兵”金色烫金体。   父亲谈近义斜挎骄傲的绶带,满载荣誉还乡。   小时候的谈感折好奇地数了一下父亲军装上的各式大小不一样的荣誉奖牌,居然有满满15个。   父亲胸前闪闪发光的徽章,是一个血性男儿的无上荣光。   战友们热烈豪放地将谈近义拥护在人群中间,父老乡亲更是簇拥地激动大喊“欢迎英雄还乡!”   村口不远处围满了邻村的人,不少小孩子兴奋地朝这边吹五颜六色的泡泡,单纯稚嫩的脸露出质朴可爱的笑容。   谈近义面带微笑,从容自信,他脚步稳健,来到母亲关婵面前,对她说:“我回家了。”   母亲一时间没忍住,泪水夺眶而出,父亲粗糙而宽大的手掌,为她抚泪,开玩笑地安慰她:“这么大的人,别哭了,丢脸。”   母亲破涕而笑,用眼神瞪了父亲一眼。   谈近义觑到旁边的小男孩,他问关婵:“我的儿子都长这么大了吗?”   关婵将谈感折轻轻推到谈近义怀里,温柔地向他解释:“感折,这是爸爸。”   谈感折睁着无辜明亮的大眼睛,打量眼前这个黑漆漆的男人。   这个人是爸爸吗?   这是他出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爸爸。   谈近义粗砺的手掌摸他的脑袋,一把将他横空抱起,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有力的双手将他固定好,豪情万丈地喊道:“儿子,爸爸好想你啊!这下,我们可得好好爷们儿一会儿!”   父亲很高,他被他架在脖子上,视野开阔,看到无数的人,对父亲笑脸相迎。   父亲带他回家,身后的鞭炮声渐行渐远,离熟悉的家门口越来越近。   “来进来喝喝茶。”谈近义回到家,将谈感折小心地放下,对随行的战友说。   “老谈,不了,我们也得赶回去啊,假期就这么一点儿,得赶紧回去找媳妇去!”战友们喜笑颜开,拱手向他拜别。   谈近义回来时正是寒冬腊月,母亲高兴地忙前忙后。谈近义带谈感折采集年货,一起贴对联、挂福字。年三十这天,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团聚在一起,围在火炉旁看春晚。   窗外的雪花纷飞,谈感折依偎在父亲怀里,沉沉睡去。   父亲将谈感折抱到床上,拉关婵的手:“小婵,这些年辛苦你了。”   关婵嗔怪:“那可不是嘛,谁叫我嫁给你这样一个几年还回不到一次家的臭男人?哼,我活该呗。”   谈近义将她抱起:“别生气了,我想跟你好好亲热。”   谈近义为谈感折盖好被子,关上房门。随后将关婵带到离他屋子较远的客房。   关婵奇怪:“怎么不在卧室?”   谈近义嘿嘿一笑:“怕吵醒儿子,我这些天都没敢赴全力做。”   关婵脸色通红,娇嗔地啐了他一口:“色/性不改!”   “冤枉啊,我不色,要色的话,我也只对你一个人色。”谈近义黝黑的脸,憨憨地笑。   关婵白皙的肌肤与他粗糙强劲的身体,在客房里,如干柴烈火,一夜间,不曾止熄。   大年初二这天,料峭寒风,刮在身上犹如尖刀,锥心的疼。   谈近义带谈感折刚刚拜完年回来,途经公园时,见不少人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吵嚷不堪。   “哎哟哟,真不小心啊,怎么一下子就冲到湖里面去了,这大冷的天啊!”   “打110啊!里面可是一家三口啊!”   “救人啊!”   “有没有谁去救救人啊!”   ……   谈近义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小型轿车半倒躺在湖里,正逐渐下沉。   路面结冰,太滑,可能这辆车拐弯不小心打滑,一下子控制不住方向冲到湖里去了。   形势危急,谈近义将谈感折带到一棵大树下,摸他的脑袋:“儿子,呆这儿别动,爸爸马上回来。”   随后他迅速分开人群,脱掉上衣,没入湖中。   围观群众发出惊讶的尖叫,这么冷的天,穿得里三层外三层都冷得直打哆嗦,何况如此冰凉刺骨的湖水。   谈近义洑水至车旁,徒手疯狂敲打玻璃门,咬牙用手肘撞击,玻璃门碎裂开来,他争分夺秒,手掌硬生生地掰开玻璃门,潜入车内,先将昏迷的小孩抱出来,围观的好心人大喊阿弥陀佛接住。   紧接着,他不敢多耽误时间,马上又将一男一女拉出,圈住胳肢窝,奋力地向岸边游去。   热心群众帮忙,将这一对昏迷的父母合力接上岸。   正好此时120和110已经赶到。   120将脸色发紫的小孩装上车,进行施救。又手脚麻利地将另外两个大人装上车,火急火燎赶往医院。   警察问:“刚刚是谁救了人?”   群众左右环顾,已不见刚刚那个赤胳膊救人的无名英雄。   谈近义回家,关婵为他包扎好手上的伤口。   谈感折刚刚耐不住好奇,挤在人群中间,亲眼看到父亲无所畏惧地救人,浑身是水,双手带血。   “爸爸。”谈感折不知怎么,觉得父亲真的和别人不一样。   “儿子,怎么了?”谈近义习惯性摸他的脑袋,将他抱在自己大腿上。   “爸爸,你是奥特曼吗?”谈感折大眼睛明亮清澈,闪闪发光。   “哈哈哈,儿子,我是奥特曼哦,看,我会变身。”说罢,他作出变身动作,像个小孩般,引得谈感折哈哈大笑。   他喜欢自己的爸爸,敬佩自己的爸爸,因为他像奥特曼一样勇敢。   关婵无奈地朝这对长不大的父子笑笑。   谈感折第二次见到父亲时,是13岁。   父亲的遗像被战友抱回家,大红色鲜艳无比的红旗,紧紧包裹住黑色棺材盒。   依然是鞭炮齐鸣,不过从村口到家里,一路上摆的都是哀凉的白花。   当母亲看到父亲冰冷的骨灰盒时,她不禁跪在地上,抱头痛哭。   谈感折双手捧护骨灰盒,神情严肃,像真的男子汉,强忍悲痛泪水,不让它流出眼眶。   低徊的哀乐声,响了三天三夜,谈感折扶着气力衰竭的母亲,在战队的安排下,将父亲的骨灰,安置在烈士陵园。   战友们个个神情凝肃,强忍悲痛,列队站定,行脱帽礼,为这位牺牲的战友、英雄作最后的告别。   谈感折跪在父亲遗像前,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少年时,青涩的他,想成为父亲一样的人。   他选择报考警校,矢志不渝地追逐父亲的影子。   正式成为人民警察那天,他高昂地扬起头颅,高举右手,挚烈地宣读为人民服务的庄严誓词。   鲜艳的五星红旗,在他漆黑清亮的瞳孔里燃烧。   可是,他不知后来怎么,就迷了路,离父亲的影子,越来越远。   这一切是从哪里开始的?   他想,或许是从糟糕的婚姻开始的。   那个厅级领导的女儿看上他,他其实不能说讨厌她,但也不算特别喜欢她,迫于上级压力,他还是娶了她。   因为有这层关系,局里的人除了陈羡生以外,每个人都有意无意地疏远他,局里的领导深谙人情世故,所有涉及急重难险的事情,一概不给他做,只让他空当花瓶,甚至他不来警局也可以,放任他自由。   之前季寻的母亲廖寒秋来上访,这位年迈悲苦的母亲,不知上访多少次,领导们下达死令,不准接待她。   炎炎夏日,廖寒秋枯坐在警局外,他给她端了一杯温茶。   廖寒秋见是警察,眼里瞬间有光,她像抓住救命稻草,枯黄的手,死死地抓住他的手,乞求他:“帮帮我!我可怜的儿子,尸骨都找不到啊!”   他犹疑不决。   这不是他一个人能做得到的。   陈羡生冲出来,将廖寒秋扶起,引她进空调凉爽的屋内。   周边同事议论纷纷,不一会儿,便有领导出来,脸色漠冷,呵斥陈羡生:“你跟我来!”   后来,陈羡生被纪君泽赶出市局,一纸调令,发配他到偏远至极的松岭区派出所。   再后来,谈感折才知道,廖寒秋得了失心疯,是陈羡生将她带在身边照顾她。   他的这一行为,让他想起了5岁那年父亲义无反顾的英勇行为。   如果换作是父亲,他绝不会向权威低头,必然如陈羡生这般,帮人帮到底。   可是,为什么,他不能像父亲那般勇敢,反而退却了?   到半夜,他闷闷地睡不着,因此有段时间他自暴自弃,夜不归宿,体重飙升。   陈羡生走了之后,他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孤独又苦闷。   多少次,他都想提出离婚,离开这个地方。   可,妻子已经怀孕了。   他顾步而退,妻子从一开始就深爱他,低垂的模样顺从至极,贤惠地操持家务。   他犹豫地退却。   男人的责任,使他停在原地。   明明戴上警帽的那一刻,心是如此澎湃满怀,喊出来的誓词铿锵有力,为什么现实却那么无力呢?   为人民服务。   他没有做到。   终究,他还是辜负了父亲的期望。   他无脸见父亲。   遗憾的泪水,泅湿眼眶,滚滚而下。   耳边有人在不断呼喊他的名字,他艰难地喘息,手伸出来,陈羡生双眼含泪紧握他的手。   “羡生,我好疼。”   “感折!坚持住,我给你止血。”陈羡生徒劳地为他止血。   谈感折脸色苍白,头上的警帽滚落在地。   见他小声嗫嚅什么,陈羡生将他脑袋抱起,耳朵贴向他的嘴唇。   “救、救出顾以安。”   谈感折虚弱地吐出这一话,胸腔不再起伏,瞳孔停止阖动。   “谈感折!!!”   陈羡生不敢相信,这位朝夕相处最铁最好的朋友,死在自己面前。   他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双手紧抱谈感折的尸/体,不断呼喊他的名字。    第116章   幽黑的夜林间,冷风呼啸,树影凄冷地摇曳。   刚刚还生龙活虎的警官谈感折突然死亡,让现场手持手电筒的民警们无一不脸色灰白,神情悲痛。   在他们印象里,谈感折面相英俊帅气,身高体长,待人接物,爽朗大方,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乐意分享给他们。   是一个很好的同事。   不料生死变化如此大,谁也没想到,躺在陈羡生怀里的谈感折已经彻底失去了呼吸,胸前的血浸满蓝色工作警服。   远处急促的脚步声接近,荆复在前引路,白晗怀抱顾以安,后面有黑衣人在四下环顾,谨慎地护卫安全。   白晗星眼冷凝,骤然注意到这一幕。   他问:“这是怎么回事?”   警察中有一个年轻民警,叫沈勉,他站出来,向白晗回复:“白总,谈队长刚刚被子弹偷袭了。”   陈羡生左手死死抱住谈感折,右手带血,擦拭从眼眶掉出来的热泪。他抬头,看到白晗抱着顾以安,忙问:“白总,顾以安他怎么样?”   白晗镇定道:“他还好,有点皮外伤,无生命危险。”   陈羡生脸色凄惶,点头,欣慰道:“那就好。”   嘭的一声巨响,让此刻充满危险的山林,更为恐怖。   白晗当机立断:“陈警官,人已经救出来了,我们赶紧撤吧。”   陈羡生抱起谈感折的失去心跳的身体,双手有力,将温热的他,紧握在怀里。   他的浓眉,悲伤地断裂开来,阴郁得如黑色残花。   明明这个人,这位挚友,他的笑脸,还在耳畔,怎么突然间,就死了。   他身长玉立的身躯,在自己怀里,轻得像一片失去重力的漂泊蒲公英。   “感折。我带你回家。”   陈羡生将丢落在地的警帽,方方正正地戴在他的头上。   回去的路上,陈羡生眼里的颗泪,如一滴滴血,痛苦不堪,淌湿谈感折的惨白的脸庞。   一辆黑车,从终山,窜逃出来,不过没有一丝慌乱,而是轻车熟路地甩掉后面尾随的另外几个白车。   “妈的,再追的话,直接搞死他们!”卫宣开车,语气恶寒地吩咐手下人。   左明如颓败的苍鹰,坐在车后排,右手略微头疼地扶额。   没想到白晗的速度这么快,而且居然用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找到终山,准确无误地找到他。   这样的行事速度,让他有点意外。   卫宣护着他逃出来后,几辆车严防死守地跟在他后面,像可恶的苍蝇,甩也甩不掉,而且时不时掏出手/枪,向他发/射出子弹。   看这阵势,估计是白晗下了死命令,不然他们怎么像穷寇一样,不要命地追赶他。   好在这山林道路崎岖,变化莫测,在经过一番周转后,卫宣一路疾驰,摆脱白晗手下的黑衣人,直接开往北都市中心。   左明不禁皱眉,暗下思忖,难道这顾以安对白晗来说,这么重要?   他无法理解,单靠“感情”就能让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赴汤蹈火。   在他眼里,没有什么比感情更为廉价的东西。   白家的人?   他感到少有的慌乱。   或许是自己太过于铤而走险了,这次。   只要自己咬死不承认,或者无视顾以安对他的暗示、明示,那顾以安又能奈他何?   但,他心里是有气的。   他咽不下这口气。   杀了人又怎么样?这北都市哪个人没杀过人?   顾以安有什么资格来审判他?!   “明总,是去哪里?”卫宣请示他。   “回去。”明总不耐烦地回复他一句。   卫宣肩膀处血流不停,左明看也没看,毫不关心。   市区公寓,卫宣下车,俯身为左明轻启车门。   “明总,这辆车沾染了我肮脏的血,我给您再换一辆新的。”卫宣似乎不知疼痛,虔诚地说道。   左明锐利的鹰眼,漠视了他一眼,不耐烦地呵斥道:“滚。”   卫宣如得圣令,激动地跪在地上,幽绿的眼睛,像毒蛇一般,发着瘆人的火光。   他精神因为左明的无心无情,震彻得像性//交般,口吐白沫,身体癫狂,抽搐不能自已。   左明心情不太好,他在思考今后该怎么办。手指按开密码锁,进屋,打开灯,却发现客厅居然有个人。   这个人眼睛瞪着他,惊慌失措。   左明注意到凌献音在他家的客厅里,蹲坐在地毯上,手里把玩一个小巧而复古的复读机,茶几上还有两卷磁带。   他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马上又镇定自若。他如表演般,英俊的眉,舒展,露出一个极其迷人又充满男人味道的笑。   他向凌献音招手,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献音,过来。”   凌献音像栓上发条的机器人,情不自禁地对眼前男人的话言听计从,她手足无措地放下复读机,欢喜又害怕地朝左明走去。   左明强势将她抱在怀里,眼光落在茶几上的磁带。   他温柔抚摸凌献音的脑袋,问:“献音,磁带里的内容,你听到了什么?”   凌献音睁着眼睛,无辜地凝视他,仿佛要哭般:“明哥哥,我什么也没听到。对不起,我不该没经过你的同意来你家的,只是我太想你,真的好想你。”   左明仿佛松了一口气,温和道:“这不怪你。”   凌献音本来以为左明势必要严厉斥骂她,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温柔,而且眼前的男人,帅得风度翩翩,声音就像在她的颅顶里回响,弄得她舒服至极。   她忍不住坦白道:“明哥哥,我记住了你家的开门密码,才能打开门。然后好奇地看到电视机下有磁带,我以为是你喜欢听的歌,想打开来听听。正要听时,没想到你回来了。”   左明观察到未打开的复读机,几乎判定她没有说假话。   他心里一盘算,眼前这个女孩,还是得处理掉。   她太麻烦。   麻烦的东西,都得处理掉。   左明强势地将她拦腰抱起,凌献音脸红心跳。   他将她放在卧室床上,脱掉西装外套,霸气地扯掉领带,露出里间白洁的衬衫。   “明哥哥。”凌献音拘谨地紧缩身体,不敢相信左明要对她……但心里却又好希望左明会狠狠地对她那个。   她真的爱死眼前的男人,他的一颦一簇,一言一动,她都像偷窥宝物般,像私生饭一样疯狂,牢牢地记在心里。   左明衬衫敞开,露出里间女人艳羡的结实腹肌。   “明哥哥,嗯~”   凌献音浓密的粉色海藻头发,沉入湖底,她的细嫩双手和双脚,戴上了以“左明”为名的黑色镣铐。   她无法回头地沦陷,脖子无法呼吸,起伏的胸腔被炙热的体温,坚固地锁住。   他给她的强烈感受,慢慢在伸缩的咽喉间,汇成直白冲动的音符,成为一首在夜间张狂醉人的歌曲:   『His dick is so huge 』   『and his sex is so great』   她在迷迷糊糊中想起,果然爱,要和爱的人一起做,才不辜负生命。   她在他的身下,幸福得晕死过去。   左明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对付女人,这招最有效,也最简便。   他干脆利落地起身。   他目光冷峻,瞧到旁边的枕头,他拿起一个枕头,想趁机捂死凌献音。   然而他又犹豫了,最后他放下枕头,跑到卫生间,用冷水狠狠地冲遍全身。   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自己有一瞬间的狼狈不堪。   可能,他这次失算了。   白晗,比傅朝更为棘手。   心中有点烦闷。   左明随意套了一件睡衣,将冰箱里的酒拿出来,灌了几口。   他将旧式复读机和磁带拿到客厅宽敞的阳台。   此刻,已经午夜时分,万籁寂静。   他白洁细腻的手指,按下播放键。   「小明,救我。」   「小明,不要。」   磁带的声音,在静寂的夜里,格外清晰。   左明让「小明,救我」这一句话不断重复,单曲循环。   他面色不改边听,边喝酒。   他又抽出烟,惬意地吸了一口,随后将余烬倒在磁带上,点燃,磁带在火光中,烧焦。   再也没有「小明,救我。」   一阵冷风凌乱他的黑发,他的表情掩映在火光中,神秘莫测。   -   小时候梁思影被问得最多的问题是:   你的爸爸呢?   你爸爸在哪里?   你没有爸爸吗?   一群调皮、带有残暴戾气的男生,朝他身上丢小石头子,幼小的他下意识地用胳膊挡住朝他飞来的尖锐石头,隔着单薄的衣服,他的手臂起了大大小小的淤青。   那年他5岁,刚上小学,总是不知名地被那些身高体壮的男生欺负,他们咧着凶狠的嘴脸,不是取笑他没有爸爸就是肆意地将他推倒,哈哈大笑,然后手腿并用,踩他一顿,扬长而去。   他屈躬身体,护住脑袋,等这群人走后,狼狈不堪地跑回家。   这年正值母亲丰藤园生下妹妹梁思月,正在坐月子,有力无气地躺倒在床上。   小小的梁思影一回家放下书包,直奔母亲,担心地用小手拉母亲的手,关切地问:“妈妈,你好点没?”   丰藤园眼睛似睁未睁,艰难坐起,温热的手摸他的脑袋,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思影,你回来了。”   “嗯,妈妈。”梁思影见母亲脸色苍黄,十分担心,“妈妈,你是不是饿了?”   丰藤园说:“乖孩子,我马上起来做饭。”   说罢,她披上衣服,慢慢起床,头上绑的白色绷布,浸出细细的汗水。   梁思影手脚麻利地给她倒了一杯滚烫的热开水,他神情专注,屏气凝神,保证自己不被烫到。   他从一个大红色塑料袋里,用勺子挖出两勺糖,放在装开水的瓷杯里,充分搅裹好,小心地端给妈妈。   丰藤园哈着热气,喝完红糖水,感觉精神略好,于是打算去做饭。   见母亲实在辛苦,梁思影大胆地说了一句:“妈妈,我来做饭吧。”   丰藤园有些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年幼的孩子,低身摸他的脑袋:“思影,你还小,现在让妈妈来做饭吧,你去看一下奶奶。”   梁思影的家位于北都市非常偏远的城郊区,他的家处在一个偏僻又暗的胡同里,虽然名义上是家,但实则更像是一个拆得四分五裂的棚户。   只有三个陈旧的小破屋供他们居住,一个是卧室,面积约为10平米,只有从中午起,才有阳光渗进来。   一个是板间,水泥的地面扬起呛人的灰尘,窗棂陈旧破败,屋檐上结了不少的蜘蛛网。夏季闷,冬季潮,基本上没有阳光,可谓不见天日。   梁思影和妈妈、妹妹挤在卧室里,重病缠身的奶奶则是终年在板房里,躺在床上。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他们家有一个单独的厨房和卫生间,虽然狭小,但好歹不用跑到公用的厨房,定时定点排队做饭,也不用半夜跑到外面上厕所。    第117章   突然,门口赫然出现一个人,梁思影被吓了一跳。   “奶奶!”梁思影关心地跑上前,问,“奶奶,你怎么起来了?”   奶奶大声咳嗽两下,花白的头发不住地颤抖:“思影啊,快把你妈妈扶到床上去,我来做饭。”   丰藤园还想勉强支撑,只是刚刚站起来的身体实在太过于虚弱,脑袋不住地发晕。   梁思影亦步亦趋地将妈妈扶回到床上,刚出生的妹妹梁思月安静乖巧地睡在角落里。   “奶奶,我来帮你做饭。”梁思影自告奋勇,热切地想帮忙。   奶奶挽起袖子,开始清洗蔬菜,她说:“思影,现在你还小,不过,你可以跟在奶奶身边,看我怎么做饭,将这些步骤记住,以后等你长大了,也可以自己做饭了。”   梁思影频频点头,仔细观察奶奶的做饭步骤。   十岁时,梁思影已经会独立做饭,母亲惊讶地发现他做的饭居然挺可口,那时刚刚长大的妹妹梁思月情不自禁地夸他的手艺“哥哥你真棒,跟大厨一样!”   他长得高了一些,不过依旧很瘦。六年级时,欺负他的人变少,但还是有。   他巧妙地学会了一种方法躲避那些欺负他的人,那就是在放学时,在教室里待到最后一刻走,避开一起放学的时间点。   不过,这样一来往往回家又很晚,他怕妈妈担心。   他逐渐发现另外一种方法,那就是使自己的学习成绩非常好。   因为有一次,他的英语字体写得工整漂亮,被英语老师当成全校的模板,公开表扬。   他成了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班里的差生集团,多少对这样的老师眼中的“红人”有了些惧意,也不敢大张旗鼓地欺负他。   从这时起,梁思影全神贯注地学习,虽然母亲没有刻意地逼他,指定他要考到哪个初中,但他却心里暗暗定下目标,一定要考到市中心的重点初中!   一方面是为了躲避那些身强体壮的人的欺负,另外一方面,幼小的他冥冥之中察觉,只有学习,不断上进,才有可能改变家里贫苦的命运。   当他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到市中心的示范初中时,母亲丰藤园不敢相信,她双手合十,嘴里念念叨叨,“佛祖保佑,祖宗保佑,孩子他爹保佑”。   母亲为了庆祝这一喜事,当天晚上亲自操刀下厨房,做了一大桌子菜。   年迈的奶奶,愈发老眼昏花,勉强能听出个大概的喜事,她苍老得如同枯叶一般的手,捏住梁思影的手,干瘪的嘴唇吐出浑浊不堪的气体,眼睛眯成一条缝儿,神神道道地念出一些让人难懂的话。   梁思影知道奶奶是为他高兴,他给奶奶夹了许多菜,大声地和她聊天说话,努力地告诉她许多开心有趣的事。   不过,梁思影没想到童年时期被人欺负的阴影,居然能在市中心的初中学校重现。   他以为这是个好学校,应该不至于还有人要来欺负他。   他惯性地护住脑袋,神情痛苦地捂住脸。   不过,与以往不一样,他的面前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如暗夜中的光,驱散围在他身边如狼似虎的野兽。   第一次,被江漾声所救后,他惊慌失措,落荒而逃。   第二次,江漾声将他背回教室,他第一次被人背,而这个人,仅仅一面之缘,与自己萍水相逢,单纯的同桌而已。   第三次,江漾声为了抢回自己的红布包,腹部被人捅了一刀,然而他毫不畏惧,还让自己别多想,不要有心理负担。   初中时,江漾声整整为了他带了三年的早餐,风雨无阻,一天都没有失诺。   就因为自己的一声轻轻的咳嗽,江漾声为了他彻底戒掉了烟。   平时最讨厌学习的他,为了能和自己考到一个高中,居然奋笔疾书,头悬梁锥刺股地用功,比任何人都要刻苦认真。   不同于江漾声的感情迟钝、大大咧咧,梁思影心思细腻,敏感多疑,他对江漾声的情绪复杂。   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难以启齿,却有些萌动、着迷的快乐心境。   直到上高中,江漾声贴在他的校服上,黏腻的语气对他说“我们做一辈子同桌”,他的心,怦然一动。   江漾声从此在他眼里格外不一样,浑身散发着星光。   像一滴水,轻轻地落在他的心尖,让他轻易沉陷。   所以,高一那个午休,当江漾声不小心握住他的手时,他没有挣扎,没有抗拒,顺从地被他所握。   他喜欢江漾声。   暗暗地喜欢他。   他像一只乖巧的小猫,认真听他的话,对他言听计从。   无论江漾声对他做什么,他都不抗拒。   他总在想,如果那年高二暑假,当江漾声抱住他时,没有他妈妈给他打来的那个电话,他那时颤抖,呼之欲出的嘴唇,到底会吐露出什么。   少年的唇齿青涩,江漾声的唇,几乎就要挨到自己的唇,他能感觉到他喉间的紧张。   好寂寞。   当江漾声最终放开他时,他第一次感觉到寂寞。   他想被他亲吻,拥抱。   他好喜欢他。   尽管后来他不知缘由地被江漾声所冷淡疏远,他依旧暗暗地眷念他。   当江漾声让他一起考北都市传媒大学时,他答应了。   在一个大学里,他可以见到他。   这是他的内心愿景。   大学四年里,江漾声身边的人,热闹非凡,朋友如戏,一台来,一台去,总不间断。   梁思影和他不在一个班,已经离他越来越远。   在他们的相处模式中,梁思影大部分处在被动的位置,他本能地有一种自卑的心理,所以当江漾声远离他之后,他不知该怎么办。   他如同被大雨打湿的稻草人,无助地停留在原地。   梁思影一直将江漾声的微信置顶,对话框里的内容,停留在很久之前。   江漾声很少主动给他发消息。   他也不知道要给他发些什么,他害怕的是,自己深思熟虑写下的话,会被当成垃圾一样无视。   他极度缺乏安全感。   他试着放下江漾声,忘掉他。   可得知江漾声毕业后签约了美艺传媒,他再一次地忍不住跟随他。   一个公司里,可以看到他。   和大学里一样,江漾声很受欢迎,身旁围满了喜笑颜开的各种人,真正实现了签约即火。   梁思影性情孤僻清冷,不善于待人接物,虽然说签约了公司,但一直很透明,几乎无人问津,公司安排的戏也是18线开外的烂俗剧里的10线小角色。   梁思影深深地发觉,他和江漾声越来越远,好像他们站在分裂开来的山崖两侧,巨大的鸿沟,让他无法跨越。   签约美艺两年半后,梁思影在一个夏季被安排到接一个古装戏。   很边缘的小角色,出场时间不过10分钟。   烈日当头,他虽然身着粗陋的古装汉服,但他身形修长挺拔,肃然站在一颗葱郁的大树下,离喧嚣热闹的人群很远,其孤高冷傲的神态,不经意间,让经过的左明捕捉到了。   左明问卫宣站在树底下的年轻男孩是谁。   卫宣立马将该戏的导演叫过来。   导演唯唯诺诺,答道:“他叫梁思影,是美艺旗下的签约演员。”   左明饶有兴趣地轻捻下巴,眼睛闪过一丝亮光,他命令道:“把他带过来,我要见他。”   这时的左明,对年轻漂亮的男孩十分感兴趣,女人他已经玩吐了,如果不是重大利益相关,他再也不想碰女人。   清幽的雅间,导演将梁思影带至左明面前。   梁思影脸色迷茫,一头雾水。   左明起身,上下打量他,嘴唇轻笑。随后他又狂傲地翘起二郎腿,坐在太师椅上,笑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梁思影莫名其妙,他诚实地摇头:“不知道。”   卫宣上前,将一张明片塞在梁思影手上:“他是我们浪腾的总裁,一把手,尊贵的明总。”   梁思影更为奇怪,他简单地“哦”了一声。   左明抿了一口烟:“别人听到我的名字,巴不得立马跪下来舔我,你是真不知道我还是故意装作不知道我?”   梁思影将名片放到桌子上,淡然道:“我的确不知道,我不感兴趣,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先走了。”   卫宣朝他远去的背影呵了一声:“不知好歹!给你机会,你不中用啊!”   左明的目光闪烁,意味深长。   这个男孩,有点意思。   引起了他的进一步兴趣。   他玩腻了女人后,开始对男孩子感兴趣,此消息一放出,大批的男孩,对他搔首弄姿,使劲地往他身上贴,鼓足劲,撅起腚卖/屁股。   他最开始选了一个颜值较高的漂亮男孩,玩起来,虽说没有想象中的满足,但也凑合。   比女人哭天抢地的尖叫好得多,起码不会吵得他头疼。   不过,就算是面容漂亮的男孩儿,玩第二遍之后,就愈发腻味了。   他想找不一样的、新鲜的猎物。   事情的转机源于一个电话。当梁思影拍完这出场10分钟的古装戏之后,接到了妹妹梁思月给他打的电话。   妹妹在电话里哭诉,告诉他一个噩耗:奶奶去世了。   他听完,跟公司请完假后,心急如焚地朝家里赶。   自他记事起,奶奶的身体一直不好,整日无奈地躺在不见天日的狭仄房间里,吃着苦得发指的中药。   前些年偶尔还能帮衬着母亲做些轻松的家务,直到梁思影上初中,奶奶再也没有离开过床。   他马不停蹄地赶回家中,母亲正在操持丧礼。   从外地赶回来的两个姑母,红着眼睛,为奶奶哭丧。 第118章   狭窄癖陋的胡同家里,已经挂上了白色缦布。   奶奶安详地闭上眼,躺在幽暗的板房里。她嘴唇泛紫,花白的头发被母亲丰藤园梳起,严丝合缝紧贴头皮,形容肃整,衣服已经换新。   她永远地停止了呼吸。   来往的亲戚不算多,摆了两间桌子,两位姑母和母亲忙前忙后做饭,招呼来奠之人。   梁思影则是忙着采买各种丧礼之物,请人打棺材,奏哀乐,刻碑铭,买花圈,烧纸钱。   天气炎热,在家停灵一天后,便雇了一个大货车,将棺材运回老家,埋在爷爷的墓碑旁,厚重的黑色棺材被沉沉地下入土中。   烟花冲天,鞭炮齐鸣,黄纸纷飞,烟雾浓卷,亲人的哀嚎悲伤之音回荡风吹过的野莽山林。   来来回回忙了五天后,丧礼才算结束。晚间回到胡同家,母亲丰藤园欣慰地看着梁思影:“儿子,你真的长大了。”   梁思影温润地握她的手:“妈,我早就长大了,你一直把我当小孩子看。”   妹妹梁思月插嘴道:“哥哥,你就是妈妈的小孩子啊,我是她的小小孩子。嘿嘿。”   丰藤园无奈地笑笑,起身准备做晚饭。梁思影则是阻止她:“妈,你先歇着,我来吧,这些天你太累了。”   “那好。我也好久没吃你做的饭了。”丰藤园胸口处感到一阵闷,她强忍不适,转身回到卧室半躺在床上。   梁思月好久没见到她哥哥,像个小屁孩,围在梁思影身旁,看看这,瞧瞧那,十分新奇。   “哥哥!”梁思月大声呼喊。   “怎么了?”梁思影忙着炒菜,颠勺,焦头烂额。   “嘿嘿,没事,我就想叫叫你。”梁思月像个没事人一样,悠然道。   “……”梁思影语气冰冷,“去做你的作业去,别在这里妨碍我。”   “哼!不近人情,我太久没看到你,想你还不行嘛。”梁思月嘟嘴,撒娇似地生气,却很听话地回到卧室,做作业。   吃过晚饭后,梁思影收拾餐桌。母亲丰藤园对他说:“思影,晚上要不你去睡宾馆,现在外面的棚子也拆了,板房你奶奶刚死,也不能睡人。”   梁思影现在身体长大了,也不能还和妈妈妹妹挤在一张床上。   “妈,没事,奶奶也是亲人,我就睡一晚,应该不算犯冲。”梁思影解释。   丰藤园只得作罢,她点了三根香烟摆在板房里的桌子上,跪下磕头,神情虔诚,嘴里细细呢喃保佑的话语。   母亲在板房的床上换了一层新褥子,房间幽暗难明,梁思影将窗户打开,皎洁明亮的月光落在地上,他慢慢进入梦乡。   半夜,他被人摇醒了,睁眼一瞧,原来是梁思月。   “哥哥哥哥!妈刚刚咳出血来了,你快去看看啊!”梁思月头发都没系好,穿着睡衣起来,神色慌乱。   一听这话,梁思影赶紧跑到卧室,散落在床头柜上的卫生纸上泛着殷殷血迹,他大吃一惊,忙扶起母亲,喊她。   丰藤园有气无力,嘴唇泛白,她全身火烧般难受。   梁思影摸她的额头,烫得像一块烧红的碳。他二话不说,赶紧为妈妈穿好衣服,背上身,拦下一辆出租车,送到了医院。   急诊门楼有值班医生,梁思影如见到救星,将母亲的情况给医生说了说。   医生赶紧为她诊治,期间,丰藤园一直咳嗽不停,不间断地咳出血,这让梁思影内心一惊,妹妹梁思月紧紧地跟在他身后,担忧地扶着妈妈。   “她烧得厉害,我先给她退烧,然后再去做检查,看样子,应该是肺部有问题。”医生利索地开好单子,交给梁思影。   梁思影迅速地付钱买好了药,找到一个空病床,他扶着母亲躺在床上,护士为她打退烧针。   “思月,你先睡会儿吧。”旁边有个空床,梁思影让妹妹休息。   梁思月坚持不住,在床上慢慢入睡。   梁思影焦虑地看着点滴,这瓶打完了还有一瓶,他时不时用手摸母亲的额头,还好,烧已经慢慢退了。   凌晨一点,退烧针才打完,梁思影不放心地给母亲测了测体温,比正常体温高一点,但在可控范围内,他稍微松了口气,坐在椅子上,堪堪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丰藤园苏醒过来,梁思影焦急地握住她的手:“妈!你醒了!”   丰藤园感觉身上舒服多了,她点头:“思影,你一晚上没睡?都有黑眼圈了。你妹妹呢,一个人在家吗?”   “妈,我在这儿!”梁思月听到母亲醒转过来,惊喜地凑到她身旁,“妈,昨天吓死我了,辛亏有哥哥,他把你送到医院里来的!”   “妈,你饿了没,我去买早餐。”梁思影说。   “那我吃点白粥吧。”丰藤园其实没啥胃口,但为了怕他们担心,还是决定吃点东西。   梁思影急匆匆地跑出去,买了一份白粥给妈妈,一碗牛肉面给妹妹,他自己则是吃了一根油条一碗豆浆。   “妈,等会儿,我们去做个CT。”梁思影等母亲吃完粥后说。   母亲丰藤园深思片刻,叹着气拒绝道:“孩子,我真的没事,别浪费钱了,你赚点钱也不容易,没有必要为我白白浪费了。”   之前奶奶葬礼,外面的采购物品全都是梁思影自己出的钱,丰藤园估摸着用了好几万。   她起身,活动身体:“我本来就有点小毛病,这几天忙得太过,又犯了,回去吃点止咳药就好了。”   梁思影还是坚持要去做个CT片,昨天晚上咯血,肯定不是小毛病这么简单。   但母亲去意已决,要是再坚持,恐怕会闹得很不愉快,他只得无奈地叹口气,扶着母亲出院。   梁思影又在家多待了三天,屋里屋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更多的是他要观察母亲的身体状态,见她脸色好转,他也慢慢放下了心。   本来他第四天就要回北都市。可事故往往变化得极快,母亲第三天晚上,昏迷不醒,强撑着的精神终于崩塌,梁思影慌里慌张地将她送到医院。   经过诊断,医生将梁思影单独叫到了一个房间,妹妹梁思月在外守候。   医生告诉了他一个晴天霹雳的噩耗:妈妈得的是肺部恶性肿瘤,即肺癌,现在情况非常危急,需要近期内马上做手术。   医生语重心长告诉他:“现在通过换肺,还能有救。只不过,需要到大医院去,那边可能有匹配适合的肺源。”   梁思影脸色灰败走出房间,妹妹很懂事地手紧捏他的手,没有吵嚷。   换肺?   且不说有没有合适的肺源,光是这手术费的天文数字,已经高得吓人。   不过梁思影断然不能放弃,他心中已经拿下主意,无论怎么样都要试一试!   母亲丰藤园清醒后,却坚持要回家。梁思影不敢将这噩耗告诉她,只说需要到大医院去再看一看。   丰藤园却看透一切,她红肿双眼,劝说:“思影,我的孩子,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我的命,我也不想折腾了,我想回家。”   梁思影摇头:“妈,这不是命,大医院肯定能治好的!我现在买票,马上出发!到北都市中心医院去!”   丰藤园仿佛没有听见他的话般,自顾自地起身回家。   “思影,你已经请假好多天了,还是赶紧回去吧,公司的老板会不会说你啊。”丰藤园的内心矛盾,一方面她已经做好时日无多的打算,想多让孩子们陪陪自己,一方面又不能太自私,耽误他。   “妈,这一次你能不能听我的,我们去北都市医院去,说不定有机会。”梁思影几乎哀求她道。   丰藤园哪怕只有小学学历,也知道肺癌,治起来多么困难,医生说的肺移植,一听就很贵,又在那么繁华的北都市,躺在医院一天要烧多少钱……想想就觉得可怕,实在没必要浪费钱了,光是靠梁思影一个人,她不想因为她的病把他压死。   “思影,你看在我可怜的份上,能不能这次听妈妈的,回去公司吧,我现在能拖一天是一天,我不想去医院活受罪。”丰藤园语气坚定,她去室内给梁思影收拾行李。   “妈,你这样我真的难受!我知道你担心什么,钱的事我来解决,我有很多朋友,他们对我很好,我向他们借,没有利息。钱的事你不要担心!”梁思影还在试图劝说她。   没想到丰藤园反而生起气来:“梁思影,你不要再逼我了,不是钱的问题,我不想躺在医院活受罪!你要是想让你的老妈多活一天,就赶紧回北都市去!”   母亲顽固起来,执拗得吓人,梁思影怕她太生气,气坏身体,只得无奈地回到北都市,可是悬着的心一天也放不下。   难道就这样放弃了吗?他不甘心!也不能放弃。   北都市的医院非常多,齐聚世界范围内的顶尖医生,各种疑难杂症,到了这里,多数能迎刃而解。   他短时间内跑遍了所有权威医院,了解到肺移植的手术费用,起步价就是60万,具体还得看病人情况再作定论,还有后期的各种医护、排异检查、重症监护,也得有40来万,加起来也得近100万。   这100万对于北都市富豪阶层,弹指一挥间,轻如鸿毛,可对于千千万万的普通家庭来说,身负重担,过于艰难。   但100万真的能换回妈妈的命,再怎么难,他也得想办法。 第119章   他万般无奈下,想到了那个人。   他说的他有好多朋友,其实都是骗人的。这么多年来,他只有江漾声一个好朋友。   只是截止到高二那年暑假,江漾声与他越来越远。   但此刻情势危急,他也顾不得许多了。   梁思影立马拨通了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他打电话时,手都是颤抖的。   没接。   他试图再打一次,还是没接。   到晚间,他再打了一次,依旧没接。   他手紧攥手机,悲哀地想,或许那个人,早就把自己忘了吧。   这时的江漾声名声大噪,在公司里是独一无二的宠儿,在外面是闪闪发光的星星,在粉丝眼里,是神一样的疯狂信仰。   他打听到江漾声在北都市一个电视台录制综艺节目,七点钟开始。   他出发时,已经七点了,而且门口的保安凶神恶煞地将他拦在门外,说外人禁止随便出入。   他不甘心地朝里间望了一眼,依稀可以听到里间热闹的欢声笑语。   “谁说他是外人了,瞧好了,我们可是正儿八百的工作人员!”一个身形窈窕的女孩子火急火燎地跑来,指向梁思影,“他是我同事,刚刚出门太匆忙,忘了带工作证!”   保安半信半疑地检查起工作证。女孩子不耐烦地发火:“搞快点啊!我们已经迟到了,再等一秒钟,综艺还录不录啊?!”   保安听闻此话,赶紧放他们进去。梁思影好奇地看了她一眼,女孩嘿嘿笑:“你也是江漾声的粉丝吧,真稀奇,居然是男的!”   她继续解释:“我叫于晶晶,嘿嘿,工作证是拜托我表姐搞的,她在这里有关系,本来我约了一个人一起来,没成想她临时肚子痛,来不了。你既然也是他的粉丝,那就正好一起来咯!”   于晶晶轻车熟路,带着他畅通无阻,来到演播厅后排的空位置就坐。   台上正在录制综艺节目,台下坐的都是年轻的女孩子,个个满面春风,盯着台上的江漾声,嬉笑不停。   于晶晶刚落座,就拿出手机拍江漾声,咔嚓咔嚓的声音一直响。   梁思影望过去,台上的那个人面庞英俊,又化了精致的妆容,帅得很难不让人心动。他穿了一件无袖衬衫,下身是一件白色七分长裤,领口敞成一个V字形,兼具阳光与性感。   台上主持人激情地说:[漾声啊,粉丝们特别想看看你的男友力,你能满足她们的愿望吗?]   台上的明星是近期火热的古装剧的流量男女主角。   一个游戏环节,江漾声被要求和女主角十指相扣,还要横抱起她。   江漾声高高扬起的左手,手腕白洁,空无一物。   那年他信誓旦旦说“我死也不摘!”的红绳玉佩,其实梁思影老早就知道他已从手腕取下,只是再一次这样清清楚楚地看到,他被痛击得体无完肤,难过起来。   “思影,我只对你这样做。”   曾经在光影闪动的少年时代,江漾声扣住他的手,成十指相扣的形状,对他这样宣誓。   如今,梁思影看见台上的江漾声,笑容满面,和另外一个女人十指相扣。   “哇哇哇哇!”于晶晶兴奋地尖叫,她看到江漾声轻松一挥手,就将台上的女明星抱起,“操了!i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主持人笑容猥琐,宣布:[现在我们有5个粉丝名额,可以享受到漾声的抱抱,看看哪个粉丝有这个运气?]   于晶晶转头,想和梁思影一起分享这个兴奋的消息,却发现座位已经空了。   “算了不管了,今天运气真的好,快点抽中我啊!我的漾声哥哥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梁思影离喧闹的录制棚越来越远,他好难受,他真的想逃离这个热闹的地方。   好吵啊。   但他想到母亲,又冷静下来。他在外等了2个小时,终于等到江漾声录制结束出来。   他跑过去。   但是有更多的人跑过去,成群结队的女生,将他撞倒在地上。   他爬起来,挤在吵闹的人群中,大声地喊着他的名字:   “漾声!”   江漾声回过头,梁思影以为他看见了自己,高扬起手,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没想到江漾声又扭过头,仿若没看见,被经纪人簇拥上了黑色保姆车。   他消失在夜色深处。   刚刚热闹拥挤的人群一溃而散,只留下落寞的梁思影。   刚刚江漾声回头的瞬间,他分明对上了他的眼睛,是他真的没看见,还是看见了也不理?   梁思影可悲地笑起来,直到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多么可怜,多么痴人做梦,明明那个人早就疏远自己,早就把自己抛到九霄云外,早就忘了自己。   他到底在幻想些什么啊?!   他其实并不喜欢表演类的工作,这种抛头露面交际过多的工作,并不适合性格内敛的他。   他当初是想选理工科类的专业。   只是江漾声轻轻地往他身边一靠,对他说“呐,思影,我们一起考表演专业好嘛”,他就答应下来。   他不应该不为母亲想,现在的他,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前途无光,也没有存款,传媒大学太烧钱,几年勤工俭学的钱花的所剩无几。   他为了自己的私心,置贫苦的家庭不顾。   现在母亲重疾,他连救她的钱都没有。   他懊恼、深深后悔。   他太失败了,太废物了!   他拖着沉重的步伐,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人来人往的大都市,他一个都不认识。他举目四望,心中无限凄凉。   他无助地蹲在一个暗黄的电线杆子下,灯光拉长他瘦削的身影。   如果有机会,他真想拿自己的命换妈妈的命。   她这些年要照顾病重的奶奶,还要抚养自己和年弱的妹妹。   实在太不容易,命运不该对她这般苦难苛责。   “小孩,你怎么哭了?”   头顶上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梁思影以为是错觉,他促狭地站起,眼尾泛红,看着眼前之人。   “怎么,不认识我了?”左明微笑,他手搭在梁思影肩上,“正好,重新认识一遍,我叫左明。”   “哦。”梁思影转过身,他因为想起妈妈,心里太悲伤,忍不住哭了出来。   左明最不忍见美人落泪,尤其是这种刚刚引起他兴趣的漂亮男孩,他的怜悯心被大大地激起。   “是在想你妈妈的事吗?”左明问。   梁思影诧异,他怎么知道?   左明早有预料,他坦诚道:“我对你很感兴趣,调查了你一番。”   梁思影面无表情,沉默不语。   左明拿出柔软的纸巾,为他擦眼泪:“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走,我带你回家,你妈妈的病多耽误一天,危险便多一分。”   梁思影被左明强势地拉进豪车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左明不由分说地打开地图,导航去他家。   驱车一个小时后,梁思影迫不及待地往胡同里赶,但见大门紧锁,他大声喊妈妈,没有回音。   “别慌,你妈妈应该和你妹妹在一起,你打你妹妹的电话试试。”左明安抚焦躁的他。   梁思影迅速拨通了梁思月的电话。   「喂,哥哥?」   「思月,你是不是和妈妈在一起?」   「嗯,哥哥,我和妈妈在一起,在老家!」   「好!我回来了,我马上赶过去!」   梁思影说:“我老家位置很偏很远,我来开车吧,你估计不熟路。”   “好,这样更快些。”左明将方向盘交给他。   大约开了45分钟,梁思影回到老家,偏远的农村,路灯都没有,左明将车灯开到最大,他则是举着手机电筒照明。   妹妹梁思月老早就看到一辆车,她欢喜地跑上前抱住梁思影,眼睛通红,小声问:“哥哥,妈妈是不是得了什么重病啊?我看她一直吐血,我真的好担心!”   梁思影急问:“她人呢?”   梁思月:“在床上躺着。”   梁思影不由分说赶紧跑到屋里,果真母亲脸色苍白地躺在床上,昏睡过去,不省人事。   看来她的病越来越严重了。   左明跟进来,看了丰藤园一眼,又握住她瘦到脱相的手腕,冷静道:“今天晚上必须送她到市中心医院。”   趁梁思月不在,左明对梁思影说:“你妈妈这个肺移植,别担心,我那边有熟人,我叫他立马办妥。看样子,你妈妈是不能再拖了。”   的确,要是再拖下去,他就没有妈妈了。不管失败或是成功,他总得搏一搏。   希望纵然微小,也比白白等死要好。   梁思影知道妈妈为什么回这个老屋,她之前就很想下乡过一次田园生活,可能意识到自己来日无多,抱着病体也得挣扎要回一趟。   左明打了一个电话,随后告诉梁思影:“我让人再叫一辆车,带上你的妹妹,我们一起去。”   梁思影心略微安定,他感激道:“谢谢你,明总。”   左明莞尔一笑:“客气了,小孩。话说你饿了没?”   梁思影心口不一,嘴上说没饿其实肚子已经叫了起来。   左明说:“附近有超市或者商店吗,我去买点东西吃吧。”   梁思月自告奋勇地说:“有,我知道在哪里!”   左明微笑:“那好,你带我去。”   虽然说夜间,2公里外倒是有一个昏黄的店铺,里面有3台麻将机哄哄闹闹地打个不停空。   左明进去,买了一些东西。他注意到梁思月眼巴巴地盯着热狗,他豪气地买了三根,全部给她。   “你不吃吗?”梁思月肚子饿的咕咕叫。   “大人不能和小孩争吃的,你吃吧。”左明温和道。   “那好吧,谢谢你。”梁思月礼貌地道谢之后,开始大嚼特嚼。 第120章   老屋远在乡下,经年没有回来,室内灰尘较多,在左明和梁思月出去买东西的时候,梁思影将脏污的厨房打扫得干干净净,水泥地面被扫得一尘不染,窗棂用热水抹布擦得脏污俱除。   “哥哥!我们回来了!”梁思影烧完一瓶热水,老远就听到妹妹的欢叫声。   左明提着两大袋子东西,放在干净的桌子上。   一袋子是琳琅满目的零食,一袋子是新鲜的果蔬和菜。   “我去做饭吧。”梁思影将菜袋子提进厨房。   左明微笑地挽起袖子,说:“小孩,还是我来吧,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由于是老屋,平时来得极少,所以厨房里仍旧是旧式的土灶,没有安装煤气。   梁思影迟愣,他怎么也想不到,堂堂的浪腾一把手,北都市顶流传媒公司总裁,居然会在这么偏远的农村土灶亲自做饭。   “愣着干嘛,你给我烧火吧。”左明吩咐他道。   梁思影反应过来,只好答应他。   左明将华贵的西装外套放在客厅的椅子上,里间穿的是一件纯棉而薄的白色衬衫,袖子挽到高处,可见结实而白的手臂。   他细细地切肉,将西红柿切成块,又拿出刚刚买的五个鸡蛋,准备做西红柿鸡蛋面。   梁思月在客厅津津有味吃着零食。   土灶里燃烧的柴火光,闪烁在梁思影脸上。   突然间,梁思影听到妹妹的尖叫,他急忙跑出去,妹妹害怕地躲进他怀里。   “哥哥,外面来了好多人,还拿着棍子,好可怕啊!”梁思月语气颤抖,很害怕。   木门被撞开,大门口的前院一群人手拿电筒,哄哄地吵嚷不休。   “他妈的,梁思影是不是躲在里面!?!”为首的一个矮粗壮汉,长得凶神恶煞,右眼翻白,高声叫嚣。   梁思影让妹妹待在客厅别动,他出去,说:“我没有躲!”   为首的壮汉叫邓八,他语气粗鲁,盯向梁思影:“他妈的,你让老子好找,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摸到你的老家!别的不多说,赶紧还钱!”   梁思影脸色淡定:“再迟一点,我现在身上没有钱。”   邓八立马不乐意,他揪住梁思影的脖领,浑浊而臭的哈气,频频泄/出:“老子可不管,就算你现在去卖肝卖肾,他妈的今天必须还钱,否则,呵呵,别怪我们心狠手辣!”   “他欠你多少钱?”左明声音沉稳,左手拿一把明晃晃的菜刀,走到邓八面前,右手轻轻一提,一下子将邓八拽到老远。   邓八没想到这个男人的力气这么大,一时间呆住。   “他之前已经借了10万,这次又借了50万,算上利息30万,一共欠我90万!”邓八算起钱来,倒是很认真。   左明问梁思影:“小孩,他说的是真的吗?”   梁思影轻点头:“是真的。”随后他看向邓八,“按理说,50万我才借的,为什么现在就要催?”   邓八不怀好意说:“还不是怕你跑路,你看看你,之前的10万都一直拖着不还,更何况是50万呢!我们放高利/贷的,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人!”   原来梁思影在找江漾声求助失败后,不得已借了高利/贷,只有这条路来钱快,还能借得多。   只是没想到这群人竟然催逼得这么快,又气势汹汹,蛮横霸道。   不过他为了母亲,倒也不惧怕这些人的步步紧/逼。   邓八带着手下7个人,各个手拿木棍,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看阵势,今晚非得逼梁思影还钱。   左明轻捻一笑,他拿起刀向邓八砍去,邓八始料未及,粗粗地用木棍挡住,其他人见状,纷纷拿起棍子朝左明打来。   左明一脚踹飞一个,尖锐恐怖的刀刃,横横地掠过邓八的头发,一大缕黄毛掉在地上,这把他吓得大气也不敢多喘。   凭借混迹江湖多年的经验,他意识到眼前这个高大威武的男人似乎很不好惹,秉持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想法,他嘿然,双手高抬,作投降状:“哥,还请手下留情啊!我们也是被老板逼的,没办法啊!”   左明看他还挺识趣,于是放下菜刀,朝他冷冷望了一眼:“你知道北都市的厉龙真吧?”   北都市公安局号称活阎王的铁面警察厉龙真,无论黑/道白道,无人不知他的大名。尤其是混迹黑/道上的人,对他更是惧怕,只因能在厉龙真手里活下的囚犯,屈指可数。   邓八当然对厉阎王的威武大名知晓,他心中忐忑,莫非眼前这个男人和厉阎王认识,难道也是警察?!!!   他头皮发紧,眼里露出惶恐之色。   左明脸色镇定,说:“你也别太紧张,我不是警察。虽然你们放高利/贷违法,不过这不是我关心的事。区区90万而已,何必动刀动枪,钱我差人送来,你们就在院子里等着吧。”   说罢,左明拉着梁思影进入室内,锅灶里的油还没烧热,左明让梁思影加点柴火。   “明总,我自己会还钱。”梁思影边放柴火边说,他不想再欠他人情。   “小孩,别任性,你欠他们的钱,还不如欠我的钱。”左明宽慰他,他将切好的肉放进锅里煮,“你不知道他们这种人,身上带着死令,拿不到钱他们会一直纠缠,我们等下还得赶到医院去,没时间和他们纠扯。”   梁思影只得作罢,左明的考虑是周到的。至于钱的事,他只能以后再慢慢还了。   买的挂面放进锅里,不一会儿,便散发热气腾腾的香味,左明亲自盛好了三碗。   梁思月吃得津津有味,左明自己也吃了干净,梁思影吃到最后,才发现左明在碗底多给他放了两个鸡蛋。   他情绪复杂地瞄了一眼这个男人,恰好碰到左明的眼光对上他,左明粗浅有致的眉,斜飞入鬓,恍若星辰,他温和一笑,梁思影急忙低下头回避。   左明朝梁思月说:“思月小同学,现在你去卧室里休息,等会儿,无论听到什么声音,都别出来,能做到吗?”   梁思月疲倦地打了一个哈欠,她点头:“嗯好,明哥哥,我不会给你们添乱的!”   梁思影收拾完厨房,看见左明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到院子里,邓八一群人见他出来,有些害怕地朝他看了一眼。   “还得等会儿,市中心离这里有一段距离。”左明抬碗,看手表说。   邓八也只得随便找个木头梆子坐着,捱时间,只要能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他不怕多等这一会儿。   约一个半小时过后,轰轰的,从远处驶来两辆豪车。   前面一辆车停在左明车的后面,卫宣小步匆匆地跑到左明跟前,鞠躬请好。   左明问:“东西都带来了吗?”   卫宣恭谨道:“明总,按照你的要求,已经都准备好了。”   梁思影这时也来到前院。   只见卫宣抬手吩咐四个黑衣人,一人手持一个银色箱子,放在邓八面前打开。   左明说:“这是欠你的90万,现在给我当面点清楚,别说我们弄虚作假。”   他语气威严,邓八一看这群人都不好惹,只得硬着头皮,借着月光,睁大眼睛,边舔手指边数钱。   无数的小虫在他眼前乱飞,他十分专注地数钱,不敢有丝毫分心,生怕数错了还得重头再来。   “怎么样,数目对得上吗?”左明见他数完钱问。   邓八连连点头,他的手上已被蚊虫咬了几个大包:“对得上!没错正是90万!”   左明颇为不屑,他伸出右手,卫宣将一把手枪放在他手上。   他朝天猛然开了一枪,这把邓八一群人吓得目瞪口呆。   随后他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邓八射击,一个稳准狠的子弹,与他的胯间,毫厘之隔。   邓八吓得当场尿了裤子,其他人更是吓得瑟瑟发抖。   “爷爷!祖宗!爸爸!不要杀我们啊!我们也只是听上面的人的命令啊!我们上有老下有小,不能死啊!求求爷爷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邓八一把鼻涕一把泪,完全怂了下去,哭爹喊娘地跪在地上求左明。   左明冷哼了一声,随后给卫宣使了一个眼色。   卫宣会意,他命令黑衣人将剩余的银色箱子打开,里面是货真价实的人民币。   左明说:“这里是200万,你们要在这里把这栋老屋看好,要是我回来发现少了一砖一瓦,你们可知道后果?”   原来左明不是杀他们,邓八松了一口气,他如蒙大赦,带着感激的腔调:“知道知道!从今以后这个屋也是我们的家,我们绝不会让任何人来破坏它!”   “你最好说到做到,要知道,我最讨厌言而无信的人。”左明目光幽冷,神情严肃。   邓八连连磕头:“爷爷,您放心,我们本来也只是想谋个生计,寻条活路,您既然给我们这么多钱,我们肯定会说到做到的!”   左明刚柔并济,周全地处理完这个问题。他命令卫宣将一辆中型面包车开到院子里。   随后他走进卧室,梁思影叫醒熟睡的梁思月。   左明将重病昏迷的丰藤园一把抱起,安安稳稳地放在面包车后排的长椅上。   空间很足,左明让梁思月睡在她旁边。   他则是和梁思影坐在前面的并排座椅上。   卫宣负责开车,原先他自己开来的豪车则是由黑衣人开回北都市。 第121章   “小孩,先眯一会儿吧。”左明强势地将梁思影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肩上。   梁思影推说:“我不困。”   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发出来消息的提示音,梁思影打开微信,看到久违的置顶联系人给他发来了一个消息。   江漾声:“?”   他不知为何,看到这个“?”怎么这么来气呢!   他在这边都要心急如焚焦虑到死,那个人却轻描淡写悠悠然给他打了一个轻飘飘的毫不在意的“?”,连一个字都不肯多打,一句话都不肯多问。   之前在江漾声在电视台综艺录制结束,被他回头一望无视后,梁思影心灰意冷,冲动地给他写了一大段话,后来又觉得不合适,及时地撤回了消息。   估计江漾声发这个“?”是问他撤回了啥。   但是现在,梁思影根本不想理他。   他目前最担心的是妈妈。   他一气之下将多年置顶的他,取消了置顶。   或许,真的到该忘记他的时候了。他不能一直停留在年少。   年少轻狂,谁又会把谁当真呢?   那些热烈的承诺不过是一时冲动的狂语,就像酒后乱/性,终是幻梦一场。   这么多年,他一直作茧自缚,对江漾声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不愿意将他的疏远当成事实。   他从儿时就很孤独,这么多年,也才堪堪认识了一个江漾声。   他在江漾声心里,不是特殊的一个,只不过,是被他可怜的一位同桌。   可怜怎么算是喜欢。   他与江漾声本质是不同世界里的人。   梁思影闭眼,对这些年与江漾声的相处仔细梳理。   回望大学四年,因为不在一个班,他偶尔与江漾声擦肩而过,那个人像是对待陌生人一样,不认识自己,被他的诸多朋友,推在中间,说说笑笑离去。   就算是这样,梁思影也对他还有残念。   他究竟何时才能从这场幻梦中清醒过来?   他深刻逃避的是,无法接受江漾声对他的不喜欢。   每次想要忘记他时,少年时代那个男孩的影迹重重地踩踏他的心,他心痛得喘不过气来。   还是忘不掉他。   他明明没有恋爱,却像失恋般痛苦。   此时此刻,他内心冷冷地笑出来,原来这一切只是自己不肯放手。   放手就好了。   那个人不也早就放手了吗?   只有自己,还在可悲地沉湎于残梦中。   左明将辗转愁思的他,强势地掰过来,细语道:“别想那么多,一切会好的。”   左明的话将他点醒,妈妈如今生死攸关,他居然还在想那个冷漠至极的人。   他停止翻飞的思绪,靠在左明肩上休憩。   车辆开到北都市中心医院已经很晚,接近凌晨一点钟。   早早地在医院门口,就有一群医生护士站立待命。   为首的医生戴着白色方框眼镜,名叫霍飞,他见左明到来,急忙迎上去,向他问好。   梁思影抱着母亲,将她小心翼翼地安放在医用不锈钢担架床上,护士抓紧时间,将她转到医院去。   左明让卫宣先回去,卫宣恭敬听令。随后他一路带着梁思影、梁思月来到病诊室。   霍飞检查完,对左明说:“明总,刚刚我们对她做了肺源匹配,我们库房里的确有合适的肺源,不过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这是手术同意书,麻烦您看一下。”   左明将手术同意书递给梁思影,梁思影看了一下,坚定地签下字。   霍飞又将丰藤园转到手术室,左明、梁思影在外守候,梁思月累得不停打哈欠。   “思月,来,靠在我这里休息会儿。”梁思影看妹妹大晚上的跟着自己奔波,实在辛苦。   左明说:“我去开个休息的房间,让思月先休息吧。”   梁思影同意,左明将梁思月带去医用休息室休息,随后他又折返回来,看到梁思影神色仓皇,他知道他很担心焦虑。   他挨着他一起坐,陪着他。   两个人默默无言。   凌晨四点,手术才结束,梁思影害怕地站起。   霍飞告诉他们:“手术成功了,肺算是换成了。”   梁思影单手扶住墙壁,身体因为担忧至极颤颤巍巍,差点没跪倒在地。他感激涕零,朝霍飞鞠躬:“谢谢您霍医生!!!”   霍飞镇定道:“但是你也不要高兴太早,这是一小步,后面的排异感染的难关还没过,只有这大关过去了,才算是真正成功。”   梁思影眉头紧皱。左明安慰他:“吉人自有天相,小孩,我敢断定,你妈妈会好的。”   这样危急关头,他的这句话,在凌晨四点凄冷的医院里,像冬日的碳火,给了他无比的温暖和勇气。   他感激道:“承你吉言,明总。”   接下来,丰藤园被安排到重症监护室,住了半个月后,霍飞确定没有出现排异反应,又把她转到普通单间病房。   一切尘埃落定,庆幸的是朝好的方向走去。   梁思影悬着的心,沉稳落地。   丰藤园苏醒过来,她模模糊糊地知道自己被做了手术,多年前她已经觉察自己的肺有点问题,时常胸闷,近些年偶有吐血,她不敢去检查,也不想去大动干戈地住院,因为实在太费钱,像她这样的贫苦的家庭,根本折腾不起。   “妈,你好点没?”   丰藤园睁眼,便看到梁思影和梁思月眼巴巴地看着她。   “我现在在哪里?是不是在医院?”丰藤园奇怪,自己的胸口倒是不闷了。   “妈妈,你在北都市的医院!”梁思月紧握妈妈的手,眼眶通红,“是哥哥送你来的!”   梁思影说:“妈,你现在什么都别想,安心养病。”   丰藤园眼光落在另外一个人身上,左明走近她,温和道:“伯母,我是梁思影的朋友,你应该听他的话,安心养病,要知道他多担心你,你对他很重要。不像我,想孝敬父母都没法孝敬。”   梁思影解释:“妈,他是我的好朋友左明,是他帮助我一起把你送到北都来的,别的你不要担心,一切已经处理好了。”   梁思影知道妈妈第一个考虑到的肯定是钱,他安心地和她解释,里面的话真真假假,说得丰藤园信以为真,也不再为钱忧虑,专心养病。   大约一个月后,丰藤园出院。左明让她住进了一个市中心离医院较近的联排小别墅,并且请了一个专业护工照顾她的病体,外加一个保姆照料她的生活起居。   别墅环境清幽,安静宜人,非常适合疗养。   梁思影实在不好意思接受这样的豪绰安排。左明却认真分析:“思影,你妈妈正要住这样的地方,离医院近,好取药,万一突发什么状况,也好及时送医。这个别墅对我来说也是空着,不如让人住进去,而且是你的妈妈,对我来说是贵人,我巴不得愿意。”   梁思影只得接受,这样的安排对妈妈来说最优。   左明还安排人将梁思月调到市中心来读书,主要是方便回家看妈妈,丰藤园做了一个大手术,恢复期起码得半年,她除了生活上需要人照料,精神上更需要亲人陪伴。   一切被安排的妥妥当当,梁思影不知该怎么感激这个素昧平生却待他至好的人。   他重新回到了美艺传媒公司,这里每年签的新人多如牛毛,他俨然已经成为不起眼的“老人”了,边缘到需要和新人一起抢夺烂俗剧里的十线小角色。   金辉影视城里跑龙套里的人,堪比蚂蚁大军,轰轰烈烈,数不胜数。   许多人抱有一朝成名的美梦,可大多数的结果,不过是湮没于尘,默默无闻。   梁思影经过这次重大变故后,萌生了离开演艺圈的想法。   可他离开了之后,又不知自己能做啥。   大学四年,加上签约美艺快三年,足足七年时间,被他白白浪费。   如果当初他没有听江漾声的话,报考北传,而是选择一个理工科专业,以他全校第一的成绩,至少也能进入北都市一流大学,毕业之后老老实实地做无需人际交往的研究工作或者技术开发,他也不至于现在一文不名,捉襟见肘。   一失足成千古恨,仅仅是为了多看江漾声几眼,和他在一个圈子里,他盲目地追随他,换来的只是自己青春年华的白白消逝。   不知为何,在历经这次母亲的重大疾病后,梁思影再次想起江漾声,居然不再像以前那样视若珍宝,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心怕摔,而是能十分淡然地念出他的名字。   他冷冷地哼了一声,江漾声多年前就已经能够对他泰然处之,而自己隔了这么多年,才只能做到平淡不动心地念出他的名字。   他与他之间,从来没有对等过。   因为感情,从来都不是对等的。   时隔一个月后,左明给他打了一个电话,问他在哪里。   梁思影住在简陋的出租屋里,离金辉影视城较近,方便他拍戏,缺点是房租太贵,而且群租房,四个人住在一个屋檐下,未免吵闹且过于拥挤。   「明总,我在金辉影城这边。」   「你还在拍戏吗?」   「没有,我租的房子在这里。」   「好,告诉我地址,我去接你。」   梁思影这些天一直在思考,左明会对他做什么。   欠他这么大一个人情,从接母亲到医院,到手术,直至最后出院,所有的过程、费用、居住,全是他亲自经手和安排的。   如果没有左明,梁思影不敢想象,妈妈是否还能活着。   之前他就发过誓言,如果有机会,他想用自己的命,换母亲的命。   所以无论左明要对他做什么,或者让他做什么,只要不杀人放火,触犯底线,他都会去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左明来到金辉影城,因为出租屋这边不能停车,于是他打电话让梁思影出来。   尊贵豪气的劳斯莱斯,周围围满了打卡拍照的年轻人,他们兴奋地望向左明,眼睛里充满艳羡。   左明看都不看他们,他走上前,拉住向他走来的梁思影的手,让他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驱车朝市中心驶去。   北都市最中心最繁华的街道宁安街,矗立一座富丽堂皇的豪华酒店——天泽酒店。   左明刚停车,就有门僮赶过来,躬身迎接他。   左明牵住梁思影的手,一路直奔顶层的总统套间。   刚关上门,左明迫不及待地将梁思影抵在门上,想吻他。   虽然说梁思影潜意识里已经默认左明会对他这样,但还是本能地抗拒扭过头。   这让左明有些诧异,他以为梁思影至少应该懂得他要什么。   不过他也不着急,他打开客厅冰箱,拿出一瓶红酒,倒在高脚杯里,轻轻摇晃,坐在阳台的椅子上,手肘半撑住下巴,饶有兴趣地打量他。   微风惬意,将左明的黑色头发吹得略显凌乱。   他招呼梁思影:“小孩儿,过来。”   梁思影听话地来到他身旁。   左明强制地拉住他的手,揽腰让他坐在自己腿上,眼光既热切又带寒芒,声音暗哑:“思影,做我的乖孩子,好吗?”   梁思影低头沉默不语。   左明抿了一口红酒:“思影,你有女朋友没?”   “没有。”   “男朋友呢?”   梁思影迟疑。左明捏住他的下巴:“那就是有男朋友了?”   “没有!”   左明将他抱住,摸他的脑袋:“骗人可不是好孩子。”   梁思影还没回过神,嘴唇已经被左明霸道地占有,翻天覆地,波翻浪涌,他不知怎么承接他的激情,显得很笨拙。   激吻过后,左明眼里露出温柔的光:“小孩,这是你的初吻?”   梁思影羞涩地低头。   左明少有地心动,眼前的漂亮小男孩,接吻时完全不知道怎么办,虽然笨拙,可也挺可爱。   他站起,搂住男孩,亲吻他的脖颈。   “明总,不要!”梁思影向后退去,他还没有做好准备。   “思影,我已经给你了一个月的时间,你也应该做好觉悟了。”左明耐心地抚弄他的耳垂,“我不是一个大圣人,我是要回报的,我想要你。”   梁思影默默地低垂眼眸,眼尾泛红,浓密且长的眼睫毛惊颤。   左明忍不住将他按倒在床上,伏在他身上,狠狠地刺穿他。   梁思影的眼泪簌簌而下,殷红的血流在白色床单的那一刹那,曾经高扬起戴着自己赠予的红绳玉佩的少年,在他心里已经彻底死了,化成了灰。   从这一刻起,他的眼神变得比之前更加冰冷,如冬日严霜,凛冽得让人无法接近。 第122章   梁思影记得结束后,左明没有离开。   他醒来之时,感觉到自己被旁边的男人,紧紧搂在怀里。   黏腻的汗与炽热的血,交织,干涸,混杂成暧昧的情味。   “小孩,你醒了,怎么不多睡儿。”   左明手轻轻抚过他的脸,温柔地笑。   梁思影羞赧得不知如何自处,他人生的第一次完全被这个男人霸占、剥夺,脑袋晕晕沉沉的。   左明玩弄他好看的手指,挨着他的小耳问:“昨晚,我是不是太用力了?”   梁思影满脸通红。   刚开始的确有些疼,但陆陆续续的,他感觉到难以言说的快乐,无法被抑制的兴奋。   “思影,你跟我吧。”左明的声音沉稳如钟。   他说的“跟他”,是让梁思影到浪腾来。   浪腾文娱和美艺传媒,同为北都市顶流娱乐公司,如同车之双轨,鸟之双翼,表面看似是比翼齐飞的和谐,实则是波涛暗涌的你争我夺,彼此厮杀。   浪腾成立时间长,资历老,优秀艺人星罗棋布。美艺作为新秀,背靠总部公司输血。   从综合实力来看,浪腾更胜一筹。   与此同时,浪腾的门槛也极高,进入需要层层考验。   不像美艺,成立之初,不分三七二十一广泛招揽、签约艺人,只求数量,不看质量。   梁思影便是美艺在北都市传媒大学签中的后备艺人之一。   像这样不起眼的演员,别说周瑾风作为一把手根本看不到,就是一般的公司管理层也不会额外注意。   他混在万千沙石中,被左明捡拾,别人都以为他也是沙砾,只有左明知道,他是一块洁白如玉的漂亮贝壳。   左明当机立断地来到美艺,准备向他要人。   两位资本大佬,一见面,彼此寒暄些可有可无的废话,一盏茶过后,周瑾风耐不住性子,笑呵呵地问:“明总,无事不登三宝殿,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周某可有点等不及了。”   左明轻轻一笑,看时机已到,也不打算和他兜圈子,直接道出了他的目的:“周总,我想问你要个人。”   一听这话,周瑾风立马警觉起来,他心思飞转,第一时间考虑的是不是和他利益相关的人。   左明对他的表情,。他解释说:“这个人是你们公司的艺人,叫梁思影,我最近对他倒是很感兴趣。”   梁思影?周瑾风毫无印象,不过还好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演员,他心里一松,马上打起了算盘。   左明在粉丝眼里是尊贵无比、帅气逼人的完美男神,而在同为圈子大佬的眼里,他的那些恶趣味早就众人皆晓。   玩完女人还不够,居然对男人也要上手,真够低级。   周瑾风知道他最近的癖好,不过,玩玩就罢了,怎么还要带他走?   难道有什么利益相关?   周瑾风瞥了一眼气定神闲的左明,他知道现在浪腾是他的天下,傅朝早已退居幕后,运营起他的〖花朵之蓝〗与地下赌/场,白楚之死后,傅朝更是一蹶不振,花朵之蓝全由庄合光和田舟横两个人把持。   他冷静分析,现在论实力,美艺不是浪腾的对手,他也不想多生事端和浪腾为敌。   在周氏集团,他并没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他是庶子,母亲是外国人,父亲周奉贤生的儿子有十几个,每个人都在暗暗较劲,使出浑身解数争夺继承权,竞争异常激烈。   唯一庆幸的是,在这些儿子里,周奉贤对他最中意。   可他也不能完全放下心来,在大事未定之前,他不想与任何人结下不必要的梁子。   反正区区一个演员而已,左明既已找上门,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给他算了。   一番权衡后,周瑾风说:“明总,你既然专门登门为此人来,我不放也不太懂事,你要的话,尽管拿去吧。”   左明嘴唇菀菀一笑,平时算盘打得飞起的周瑾风居然这么大方,他深思后,说:“周总,人我要带走,可也不能白白带走,我出5000万,外加一个李栋到贵司。”   李栋是最近浪腾小有名气的男明星。周瑾风诧异,这梁思影居然让左明既拿钱又拿人来换,他到底何许人,让左明这么费心思。   他假意推辞道:“明总,你客气了。”倏尔他话锋一转,“梁思影,我倒是想见一面,让你这么上心,我太好奇。”   解约那天,左明亲自带梁思影来到美艺的主楼:星夜大厦。   周瑾风仔细打量这个站在左明身后,略显羞怯的男孩,长得倒是漂亮,不过看起来很腼腆,似乎有些胆小,像怕见人的小孩童。   左明喜欢这款?周瑾风释怀,因为他对这种小男孩毫无兴趣,他一生的审美只在两个人身上,分别是白家的两位少爷:白楚之,白晗。   在他心里,白家两位北都的明珠,才算是男孩与男人中,值得踏足仰望的星途,俯首观瞻的人间绝品。   北都双珠,清冷如玉,矜持高贵,端雅有仪。   梁思影在解约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字体一如往昔读书时,漂亮脱俊,潇洒不凡。   周瑾风大方地站起,朝梁思影握手:“恭喜你,进入到新的公司。”   梁思影第一次近距离与美艺的一把手、总裁对话,他拘谨地回复:“谢谢你,周总。”   左明牵起梁思影的手,朝周瑾风辞别。   梁思影走了之后,周瑾风毫无触动,他第一次感到少许的难过是听到白楚之的死讯。   呵,那么一个美若天仙世间少有的贵公子,居然在风华正茂的年龄死了。   他怜惜,扼腕,无可奈何。   梁思影注意到左明当众拉自己的手,毫不畏惧别人的眼光,手被他握得很紧,他察觉到,他仿佛有点开心,是因为自己吗?   回到浪腾后,左明迫不及待地让人事部门拟好签约合同,临近中午,人事部主管将合同意向书呈给左明阅示,左明仔细翻阅,看完之后,交给梁思影:“小孩,你看看。”   梁思影浏览一番,很快签下了名字,印上手印。   这意味着他,正式成为了浪腾的签约演员。   一切流程走完后,左明带梁思影到北都市最豪华的饭店吃饭,庆祝他成为浪腾的一员。   梁思影这时还不曾深刻地体会到,一个公司对于一个艺人的巨大影响,他之前一直呆在美艺的最角落,对公司这两个字,生硬且陌生。   吃完饭后,左明兴致冲冲地忍不住带他去天泽酒店。   “小孩,你现在是我的了。”左明一进门,将他抵在墙上,眼露猩光。   “明总~”   左明蛮横地抵住墙壁,在他身体里穿梭。   “小孩,你这样叫我是不是太生分了,嗯?”   男人的语气,在他绯红的耳尖打转,他难耐地压抑喊着“明哥”。   “这就对了。”左明将他身体掰过来,正面相对,“我不管你平时有没有想别人,在我干你的时候,你只能想我,明白吗?”   昨天晚上,对梁思影来说,左明过于霸道,他真的没有做好准备。   身体上和精神上,都没有做好接纳他的打算。   左明进入他身体的刹那,他想到的是另外一个人。   他之前一直坚守的白色贞洁,是想献给暗恋喜欢的江漾声。   可惜,现在一切都是虚无,变成碎裂的泡沫,回天乏术。   他与左明之间,木已成舟,死局已定。   他只能做一个乖乖听话的好孩子。   十年的旧事,旧情,年少,此刻间,全部烟消云散,燃烧殆尽。   忘了江漾声,才是命运对他早已写好的定数。   进入浪腾后,梁思影第一部接的戏就是男主角。   剧本的名字叫《剑尘》,无cp的传统修仙剧,讲述修仙途中的人生际遇。   剧本是左明把关,给他选的。   梁思影忐忑难安,他之前一直演的都是极其透明的小角色,别说男主角,就哪怕是四五线的角色,他都可望而不可及。   左明看出他的担忧,宽慰他:“思影,事情从最难的做起,你才能学到最多。别说你没有经验,经验从现在开始积累。自信点,你可以的。”   梁思影将信将疑地接过剧本,仔细研读。   开拍的那天,他已经换好了戏服,他饰演的主角是一个反派,误入歧途,之后又归于大道。   第一幕戏,便是紧张而刺激的[问道]。   梁思影将剧本台词在家背了很多遍,私下也练了很多遍,当镜头离他很近时,他难以控制地紧张起来,可他又不想被NG,给别人添麻烦,便迅速念完台词,开始表演。   剧组里的人面面相觑,副导演摇摇头,刚刚的场景,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实在演得太糟糕了,台词毫无节奏,像背书一样生硬,而且没有抑扬顿挫,在镜头面前,这一缺点被无限放大,太致命了。   但大家都知道,梁思影和左明的关系,他们都是在圈子里混口饭吃的小人物,万一话说得不恰当,得罪了梁思影,岂不是会惹恼左明,得不偿失的事,没有人愿意做。   因此他们个个只能默默摇头,装作没看见。   到晚间,因为是梁思影进入浪腾第一次接戏,左明处理完公司的事情,让卫宣开车,一路奔驰到剧组。   剧组里的人向他问好,导演起身迎接他。   左明问:“今天拍了几场戏?”   导演:“2场。”   这么少?左明暗自纳罕,这样的古装戏,难度不大,怎么一天才拍这么一点儿?   在导演的带引下,左明直接找到了梁思影。   旁人都自觉地退出房间,让他们单独相处。   梁思影刚刚换下戏服,身着便衣。   左明抱住他,深吻他。   他也不知自己怎么就那么想他,有点想把他栓在身边天天干。   他想,或许他对这个小孩还处于新鲜好奇的阶段。   左明吻完他后,拉住他的手,问:“今天现场有没有人欺负你?”   梁思影摇头:“没有。”   左明搂住他,低沉而富有磁力的声音,回响在他头顶:“可小孩儿你看起来不太高兴,嗯?为什么,告诉我。”   梁思影小声说:“我觉得自己演不到戏。”   左明暗自思索,他安抚梁思影的情绪,先让他吃饭。   随后他叫来导演,让他把今天拍的两场戏播给他看。 第123章   导演毕恭毕敬地将今天拍完的两场戏的底片播放给左明看,他惴惴不安地观察左明的脸色。   左明看完,默不作声,等梁思影吃完饭后,他让导演将他带过来。   左明让梁思影自己看一遍今天拍的戏份。   看完后,左明问:“小孩,看完有什么想法没?”   梁思影如实道:“我演得太差了。”   左明挥手,房间里闲杂人等全部自觉退出去。   左明将梁思影搂在怀里,让他坐在自己的大腿上,认真地问他:“你是不是不喜欢演戏?”   梁思影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他也不知道喜不喜欢。   但如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当年的他,应该不会报考北传。   演戏,不适合他。   见眼前的小孩犹犹豫豫,左明手插/进他的黑色墨发,温柔地摸他的圆脑袋:“喜欢不喜欢,不要紧,我相信你,就算不喜欢,也能将一件事做好。”   通过刚刚播放的戏份,左明一下子看出端倪,不仅从台词、表演这种外在表现,更为紧要的是,梁思影身上没有演戏的热情、冲动,完全是一个木头人,指哪打哪,与角色没有一丝共鸣。   不过,左明也没有苛责他,反而相信他,鼓励他。   梁思影是他看中的美玉,浑若质朴,要想闪光,还须精雕细琢。   他有这个耐心与兴趣。   左明将厚厚的台词本拿在手里,略微翻了几页,梁思影的字迹娟丽飘逸,做了不少笔记:“小孩,台词你背了多少?”   梁思影如实答:“一半。”   “那也不错了。”左明笑着说,然后将台词本放在一旁,让梁思影站起,“你先背给我听听。”   梁思影像高中生背书,一字不漏地全部记了下来。他本来在读书期间一直是名列前茅的学霸,读背记对他来说,如家常便饭,他得心应手。   剧本《剑尘》今天拍的一幕是[问道]。左明让梁思影单独再给他表演一遍。   背台词还好说,真正表演起来又是另外一副样子。梁思影一旦意识到在“表演”,他惯性地紧张起来,熟悉的台词,从嘴里念出来,完全变了味,生硬艰涩。   左明安慰他:“思影,你太紧张了,放松点,想象一下你是真正的剧中人,体会他的情感。”   梁思影闭目沉思,试图将自己融入到剧中角色,慢慢的,仿佛有一种融会贯通的电流,传遍全身,好像他正在变成剧里的主角,把握到诀窍后,他的语调开始有抑扬顿挫,不是念词的机器。   “好,小孩,你太棒了,一点就通。”左明高兴,不吝啬地为他鼓掌。   梁思影不好意思地低头。   左明让他边念台词边表演,尽管已经脱下戏服,也不影响他的举止动作。表演完后,左明站起,走到他身旁,握住他的腰:“演戏时,不要有小动作,容易被镜头捕捉。”   被他一语道破,的确,梁思影因为第一次担任主角,一旦被这个念头攫住,身体忍不住紧张,便不由自主地做些小动作缓解,比如他下意识地喉结滚动吞咽唾沫,手不自知地拉衣角。   梁思影羞赧道:“好,明哥,我尽量改。”   左明却摇头:“不要尽量,是一定要改过来,不要想以后,就从现在起,全力改掉这些小毛病。”   梁思影坚定点头,答应他。   左明一直给梁思影改戏、对戏,直到夜间十一点,他才出来。   梁思影也见到了他除了作为浪腾总裁铁面霸道外,还有作为演员的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一面。   梁思影不想让左明的苦心白费,不想让他失望,在他走后,他又私底下练了许多遍,对着镜子,观察自己的表情动作,争取做到完美无缺。   第二天再拍戏时,剧组里的人,发现梁思影怎么一夜间,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仅台词清晰有力,表演的神情,也能准确无误地表达主角的感情变化。   不过,由于太用功,梁思影的嗓子第三天就哑了,几乎说不出话来。   左明亲自来看他,为了他,把剧组要拍的戏延期了,说要等他全好再拍。   梁思影心底过意不去,这么多人,干干地等他一个人。   左明不在意地说:“小孩,别多想,他们巴不得不拍戏呢,权当放假休息了,他们应该感谢你。工资的话,我照常给他们发,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哪敢埋怨你。”   梁思影的喉咙嘶哑得疼痛,他张口想说话,发出的声音,朦胧不清,偏偏他又很倔强,拼命地想吐出话。   左明见状,不禁哭笑不得,他真是一个带点刺的可爱小猫。   他嘴唇贴向小猫阖张的小嘴,舌头完全没入其中,细细交缠起来。   “听话,好好休息。”左明吻完,温柔摸他的脑袋。   梁思影只得无奈地点头。   五天后,梁思影的声带恢复如初,在左明的指导下,他进步非常快,而且不怕吃苦,经常暗自偷偷练习。   左明给予他的忠告是,要做到全力以赴。   他也是少有地燃起对演戏的兴趣,逐渐入迷,最后在三个月后,他人生第一次担任主角的古装仙侠剧《剑尘》完满杀青。   《剑尘》从预告、宣发、营销,浪腾都花了许多力气,毕竟这是公司总裁左明指定的重要剧目,公司里的营销部,不遗余力地从各个角度挖掘营销点。   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北都市,哪怕是真金,也得摆在众人面前,好好鉴赏。   何况,北都市从不缺乏人才、天才,他们缺的只是一个崭露头角的舞台。   如今,梁思影正站在这样的舞台上,逐渐显露他的光芒。   一个营销热点“古装天仙”迅速燃爆,吸引大众的注意。   梁思影可以说是北都市唯一不唯二的穿上古装衣服,而显得丰神俊朗,绝美无暇的最佳人选。   黑衣清冷,白衣飘逸。   他一挥手的长袖,身长玉立的身材,星光漠冷的眼神,凛冽如松的神情,一下子成为娱乐圈的超级现象,粉丝量也从最开始的几千暴涨到百万。   这样的结果,让梁思影本人也始料未及,不过,实话来说,他感到开心。   他翻看粉丝给他的评价,这些话语,是他头一次看到,长的短的,他看得很认真,对于赞扬的话语,他高兴地收入囊中,对于苦口婆心指出他问题的批评,他虚心接受。   他单独发了一条感谢的微博:   〔谢谢大家对我粗浅演技的肯定和批评,我每条都看了。我会继续努力,改正不足。鞠躬.jpg〕   之前他在美艺演十线小角色时,会按照公司安排发个微博增加宣传热度,几千的粉丝量,真人评价数还没过十条。   现在他发出的这条微博,仅仅半小时,评论量过千,点赞量过十万。   原来将一件事全力以赴地做好,会有好运的。   梁思影想起左明对他的谆谆告诫,逐渐佩服他起来,通过这次演《剑尘》,他学到了许多东西,除了基本的表演功夫不断提升外,他也学会了怎么和别人打交道。   在美艺,因为他很边缘,接触到的人物都是普通的同行,导演这个掌握剧本话语权的核心人物,别说直接接触,见也很少见,对他来说,导演编剧都是很遥远的存在。   这一切,归功于左明。没有他的帮助,梁思影很难想象,此刻的自己会身处何处,置于何地。   左明看到梁思影人气逐渐升温,而且不间断地有新粉丝关注他,他满意之余,觉得还有提升空间。   因此,梁思影的下一步戏,他亲自把关。公司营销部经理向左明请示,说最好给梁思影立一个人设,方便营销。   左明鹰眼锐利,半晌没说话。经理一时间战战兢兢,摸不透这位严厉总裁的心思。   左明漠冷地驳斥他的想法:“他无须立人设,人设固定会限制他以后的发展。”   “是。”经理讨好道,没敢接话。   梁思影在左明的把关下,一连续演了三部古装修仙剧,全面发挥他的特长,热度越来越高,名副其实的“古装天仙”。   在美艺时,演戏靠抢靠运气,在浪腾,他接手的都是精挑细选的优质剧本,而且公司营销力度强悍,善于挖掘爆点。   他的爆火,实力、运气、资源,不可或缺。   好像他已经背离了初衷,在演戏这条路上走得越来越深。   不过好像也蛮不错的,梁思影渐渐发现演戏是一件充满艺术而优美的事。   在这年年底,左明想为梁思影来一次庆祝。其实在之前梁思影刚签约的时候,他就有这样的想法,不过一来时机不成熟,二来公司太忙,他抽不出身。   现在他可以大张旗鼓地来一次集体庆祝。   办公室里,左明拟定好方案,让卫宣执行。   “除了在国外出差的人,公司里所有的在职员工都要到场!”左明命令道。   卫宣请示:“柳却西、余姗姗,她们是傅朝那边的人。”   左明略微思量,决定道:“剔除傅朝这边的人,将通知发到位,不来的人,记下名字,刚刚好公司人事要调整,我正想借这个机会,看看谁不听话。”   卫宣俯首:“是,明总。” 第124章   豪顿大饭店是北都市市中心规格最大的饭店,以商业接待为主。   五十层的高楼巍峨耸立,矗立于北都市最繁华的街道宁安街,出入这里的无一不是非富即贵之人,   两周前,豪顿饭店接了一个巨单,承接浪腾文娱全体在职员工的集体聚餐。   饭店经理管数忙得前脚不沾后脚,一接到订单,一分钟也不敢耽搁,迅速召开小组会议,确定责任分工,从大门接待、餐桌指引到就餐食品、活动安排,每一条路上都要事先排演,确保不出纰漏,为了防止意外事故,还额外增加了备用方案。   不过他也真是惊叹,浪腾不愧是浪腾,近千人的豪阔聚餐,说请就请。   年底的元旦之夜,一辆豪贵定制的劳斯莱斯停靠在饭店门口,卫宣小步慢跑,为左明开车门,与之一起下来的还有穿着光鲜一身正装的梁思影。   饭店经理管数老远跑过来,躬身为左明引路。   公司里的职工分为三类:一是左明这种企业高管,他们在中间楼层;二是企业中层领导,他们在高处楼层;三是一般职工,他们被安排到底层的房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鱼贯而入,来的人群有的豪服加身,有的衣着朴素。   “唉唉,我活这么久,第一次来这么贵的饭店吃饭!好激动!”   “嘿嘿,我为了这顿饭,一天没吃,等会空着肚子吃个爽!”   “明总我超爱,好大方,就喜欢这样的老板!”   “听说等会儿还有职工福利抽奖啊,真好!”   “好啥好啊,只有领导层才有抽的,我们普通员工只能干瞪着眼!”   “卧槽!你的消息也太落后了,不知道规矩已经改了吗,每个人都可以抽,最低1000元,上不封顶!”   “我滴妈!也就是说运气再差也能抽到1000?”   “对啊,不然怎么每个人都争着抢着要来!不仅可以免费吃饭,还能有钱拿,美滋滋!”   “那最高奖是啥,你们知道吗?”   “我有内部消息,是与明总的合照好像是。”   众人面面相觑,左明在公司一直以“严厉铁面”总裁形象自居,不过他长得玉树临风,是女人心中的完美男神,众人对他既畏惧又期盼。   “看看你们,搞得你们好像已经抽中了要和明总合影一样,这最高奖早就被内定了,知道不,哪能轮到我们和明总合照,除非祖坟冒青烟!”   “好了都别废话了,赶紧走吧,肚子饿扁了都。”   晚间九点钟准时开席,左明位于主桌首席,他将梁思影安放在左手边坐定,剩余的人按照公司职务大小左右依次坐定。   服务员忙得不可开交,在管数的指挥下,每个人都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上菜。   待菜上完后,左明站起,其他人不由自主地站起。   “诸位,今年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共同努力下,浪腾业绩再创新高,每个人都功不可没。来年,还希望我们同心同德,再创辉煌!”左明豪气地灌下一杯酒,其他人纷纷附和,举杯敬他。   梁思影局促地饮下一小口酒,他还保持着少年时代以来的生活习惯,惯于喝纯净的素水。对于酒,他很少沾染。   也没有非喝不可的场合。   不过今天,在这么隆重的场合,他不想搞特殊差别化对待,于是他干净利落地也向左明敬了一杯酒。   左明微笑地看向他,没有阻止他的行为。   这一点和江漾声完全不一样,若是江漾声,他肯定会挡在梁思影面前,不让任何人强迫他做不喜欢的事。   左明今天组席的目的,就是为梁思影接风洗尘,想锻炼他的交际能力,所以喝酒是必要的,倒也不必像江湖风尘之人,狂喝狂饮,适量即可。   他将梁思影带在身后,一一走过桌席,座位上的人见到左明,连忙站起身,笑脸相对,举起酒杯朝他敬酒。   有眼力见的人也顺势向梁思影敬酒,其他人仿佛被点醒,也急忙举杯朝梁思影笑,说些恭维客套的交际话,梁思影尴尬又努力自信地微笑,逐一敬下杯中酒。   梁思影一直生活得既孤单又封闭,他形单影只的时候多,别人以为他高冷,其实他不知道怎么和人打交道,和人交际这件事对他来说犹如愚公移山,困难重重。   “梁老师,元旦快乐啊!”耳畔响起一阵清脆的女声,梁思影看去,这是浪腾的女演员舒琴,和自己同台搭过戏。   “同乐!”梁思影微笑地回她。   “明总,思影。”面前的是一个年纪较大的人,梁思影认出这是公司里的御用视觉设计师雷俊,为人豪放不羁,性格坦诚,待人谦和,在浪腾享有盛誉。   “雷总好。”梁思影礼貌地回酒。   “不敢当!不敢当!”当着左明的面,雷俊连连谦虚,“明总才是我们的总裁,你叫我一声雷总,算是捧杀我了。”   梁思影不知道怎么回话。左明帮他圆场子:“老雷,你看你,把我的小孩搞的话都说不出来,本来他已经很勇敢地和你们这群老狐狸搭话,结果你倒好,一下子把他弄熄火了。”   “哎呦,那我自罚三杯!”雷俊笑容春风,自甘其乐地狂喝三杯酒,周围其他人也趁势向梁思影一一敬酒。   “小孩,别这么实诚,一次抿一小口,有个样子就行了。”左明见他每回敬一个人,把酒喝了个底朝天,不禁提醒他,“有我在,他们不敢强逼你喝。”   “嗯好,明哥。”梁思影的脸略微发红,像冬日泛红的小苹果,白中透红,小耳尖尖,看得左明心里小小的刺挠。   真想一口吃了他。他按捺不住地想。   酒过三巡后,左明带梁思影重新回到座位上。   “小孩,还好吧?”左明手搭在他肩上,关心问。   “嗯,我没事。”梁思影小声回他。   对梁思影来说,他生平第一次被这么多人认识,他也是第一次主动和这么多人搭话。   从前,他的交际圈子,除了家人外,只有江漾声一个人。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世界之外,还有许多亲切和蔼的笑脸,还有许多人微笑地喊他的名字,甚至有的人还兴高采烈地和他聊起娱乐圈的八卦。   像他的朋友一样。   他紧闭的世界,开了一条狭窄的裂缝,透出清澈的阳光。   他站起身,裂缝张开,出现一扇朱门,他双手推开门,踏足到一个焕然一新的世界。   经理管数按照要求,启动整个饭局中最为激动人心的抽奖活动。   对于中高层领导,可能看不上这点儿歪瓜裂枣的奖励,但对于底层员工,他们激动万分,玩得很是开心,吵吵嚷嚷,整个大厅洋溢热闹的气氛。   不过既然是明总安排的活动,中高层职工也不得不露出一副欣喜期待的模样。   梁思影好奇地顺手按动大转盘上的按键,最后指针停留在特等奖上。   管数兴致高昂举话筒:“恭喜恭喜,特等奖是和我们明总来一张元旦的合照。”   随后有专业人来为左明和梁思影拍照,梁思影局促地站在舞台中央,左明大大方方地搂住他的肩膀,少有地比了一个剪刀手的幼稚拍照手势。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酒席散场,左明率先起身:“各位,吃好喝好,我就暂时不奉陪了,先行一步。”   “明总,慢走。”   嘴上说着慢走的话,高管们身体不住站起,做出挽留的动作,一路将左明拥在人群中心,送到饭店门口。   梁思影安静地跟在左明身后。   北都市的宁安街,时人称天堂之街,大大小小的银行、证券、金融巨厦林立,时尚的奢饰品俯仰皆是,更不用说随处可见的名贵豪车,格调尽显装逼犯儿的文艺卡座乱花迷人眼。   梁思影脚步慢了下来,左明在他前面,离了几米远。   他像是第一次来北都市,打量这个斑驳陆离的国际大都市。   这样的繁华大都市,好像与自己格格不入。   “小孩,你是不是醉了,怎么离我这么远?”   左明立定住,转身,他右手提拿西服外套,随意地单手背在身后,左手插兜,体态潇洒,从容不羁。   “我没醉。”梁思影小跑,跟上他。   左明没说话,微笑地望他。   梁思影黑色眼瞳,对上他英俊无双的面庞。   眼前的男人,拥有一双英挺的眉目,散发成熟的魅力。   宁安街的霓虹灯,闪烁五彩斑斓的光。   他如夏夜疾驰的微风,摇摇曳曳燃烧动人的魅力。   他的眉眼灿亮,越于光芒,独独地落在梁思影的心间。   “小孩,怎么发起呆了?”左明左手抚弄他的头发,然后揽住他的腰,低声在他耳垂说,“看我入了迷?”   “我没有。”梁思影面无表情地说。   “好。”左明眼睛直直地望向他,“是我看你入了迷,可以吗?”   一阵夜风疾驰而过,梁思影被左明紧紧地搂在怀里,在灯火辉煌、川流不息的宁安街,深深地吻住,鼻息缠绵。   “明哥,不要!这里有好多人!”梁思影试图挣脱开他的桎梏。   “有好多人又怎么,谁看你,我就挖掉他的眼珠子!”左明语气狠厉,不容梁思影反抗,细细地吻他,好一阵,他摸他的脑袋,“为了我的小孩不生气,我们还是去天泽吧。”   天泽酒店步行十分钟即可到达,梁思影先洗了个澡,等他出来时,左明躺在床上,静静地入睡。   “明哥。”梁思影轻声喊他,没反应,看来是真正睡着了。   他今天喝了许多酒,此刻估计是酒劲上来了。   梁思影将他的黑色皮鞋脱掉,外套放在柜子里,为他盖上被子。   他在床的靠里间,入睡。   “小孩。”   梁思影听到他的呼喊,转过身体,凑近他。   左明将他搂住,嘴唇深深嵌入他的唇齿,灼烈而余热的酒气,在他的口腔里,氤氲开来。   激吻过后,左明静悄悄地伏在他身上,安然地睡了过去。   “明哥?”   梁思影推测他这次应该是真的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梁思影朦朦胧胧中,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被灼烧,他耐不住发出细小的声音。   “明哥?!”   左明如狼似虎,锐利的鹰眼散发热烈的光芒,匍匐于他身上。   “昨天喝太多没做,今天刚刚好酒醒,你可得好好补偿我。”左明肆意妄为,晨间男人的体力格外丰沛,弄得梁思影双眼通红,哭了一早上。 第125章   梁思影的经纪人曹石在开年开工后,递交给他一个剧本,名字叫《骄阳》。   梁思影越往后看,越是眉头紧皱,因为这是一部同志片,拍摄性质为网剧。   他奇怪,怎么会要他拍这种片?   但他也不好意思问。   他不善于拒绝别人。   直到左明发现他眉眼间的不开心,问他怎么了,他将这个剧本的事如实告诉了他。   “剧本在哪里,给我看看。”左明说。   梁思影说:“在办公室,我去拿。”   左明阻止他,示意一个眼色给卫宣,卫宣明白,马上出去打了一个电话。   五分钟后,梁思影的经纪人曹石手拿剧本《骄阳》出现在左明办公室。   卫宣一把抢过曹石手里拿的剧本,恭敬地呈送给左明。   左明翻阅,越往后翻,神色越是冷峻,乃至于生气、愤怒。   看完之后,他将剧本甩在曹石脸上,冷厉问:“这是谁给你的?”   曹石吓得战战兢兢:“明总,是我一个导演朋友给我的,听他说——”   左明果断按住他的话,命令道:“将他叫来,说我要见他。”   曹石只好打电话叫他过来。   一刻钟后,一个半秃顶的男人,喘着粗气赶来,正是曹石的导演朋友乌涛。   他一眼瞥到被摔在地上的剧本,意识到大事不好,马上解释道:“明总,这个剧本是从一个网站上买来的小说改编的,现在好多人都喜欢看这种类型的。”   左明冷问:“好多人是多少人?”   乌涛一时哑口无言,他说不出具体数字,但从那个小说的阅读量来看,至少女性的受众群体还挺多,而且梁思影的形象很符合角色,如果出演的话,必然很火。   “怎么,说不出话?”左明显然已经非常生气,他怒火中烧,眉目紧皱,提起乌涛的脖子,将他狠狠掐住,“他妈的,我们浪腾是很贱的公司吗,需要你这个垃圾烂俗剧本撑场面吗?!”   在一旁的曹石第一次近距离切肤地感受到这位严厉总裁的怒火,他感到大事不妙,不该没经过报告就私自将剧本给了梁思影。   好后悔!   左明一脚将乌涛踹在地上:“你鼻子上长的两窟窿是长着好玩的吗?!没用的话,要不要我替你扣下来,啊?!我们梁思影拍你这种戏?!你是不是以为我们浪腾穷到去卖//腐卖//肉??!你他妈是不是想毁了梁思影?!”   说完,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手掐住乌涛的脖子,硬是想生生地把他掐死。   “明哥!”见状不好,梁思影急忙阻止左明。   “哼!”左明冷目微闭,卫宣很有眼力见地将地上半死不活的乌涛弄了出去。   卫宣折返回来,左明命令道:“把娄河叫来。”   娄河战战兢兢地来到左明办公室,他是策划部经理。   “你是怎么培训人的,嗯?这种剧本我们浪腾接手过吗?”   娄河捡起地上的剧本,回:“明总,没有。”   左明无比冷漠发出决定:“娄河你把关不严,培训不力,连降三级。至于曹石,把他的工资结了,逐出浪腾!”   娄河真是恨死了曹石,他好不容易爬到经理的位置,一下子又被打回原点,要知道升职堪比难产,难得要命,他真是气不打一出来,恨不得把曹石生吞活剥。   等两个人一起被卫宣赶出办公室后,娄河当即趁无人将曹石骗到卫生间,愤怒地打骂他一顿才解气。   事情处理完,左明决定道:“思影,你以后所有演戏的剧本,我都要亲自审核。”   见梁思影不说话,左明将他搂在怀里:“嗯,小孩,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大动干戈了?”   梁思影诚实点头。   左明却哈哈大笑:“小孩,记住,你要做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优质演员,你跟他们都不一样,只要我在一天,浪腾还在我手里,我不要你为了流量、市场而折腰,这是我给你的底气。”   这一刹那,梁思影心里百感交集,没想到眼前的这个男人,为自己考虑得如此长远。   他自己都没想到的事,他全部为他考虑到了。   “明哥。你对我真好。”梁思影小声嗫嚅,内心感动不已。   “乖,小猫。”左明细吻他的鼻尖,摸他的脑袋,“思影,有一天,当你不再需要我时,你就真正长大了。”   他捏小猫的下巴,一张富有轮廓的小脸,怎么看他怎么喜欢,简直像一块透亮明净的翡玉,怎么把玩都不够尽兴。   他强忍住身体涌上的冲动,在他耳边用低沉富有诱惑力的嗓音道:“小孩,晚上在天泽等我。”   夜间,豪华总统套房弥漫暧昧的情味,床板激烈咯吱作响,黏腻的汗与汁液交织,揉杂。   梁思影从最开始的抗拒,到缓慢接受,从委身于左明,到享受于左明。   外界的人都知道,他被左明包养,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他是左明的掌中物。   但更多的时候,他产生了似是而非的幻觉。   在这个英俊挺拔的男人将自己狠狠刺穿没入其中的每一夜,他被他霸占,继而被征服。   左明于他而言,越来越不一样。   他有点贪恋上了他。   在梁思影生日的时候,粉丝们热热闹闹地集体为他庆祝,他感恩地开了一个直播,感谢她们。   与以往孤单生活不一样的是,除了热情的粉丝,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也给他发来了祝福,层层叠叠的生日祝福满天飞,挤满了微信对话框。   他前所未有地惊讶,原来他也能有这么多朋友吗?原来自己也能被别人记住、关心吗?   与以前被江漾声禁制束缚的封闭生活圈截然相反,他现在,充实,自信,正在感受世界的奇妙与精彩纷呈。   有一个人没给他发来短信祝福,他等了一天,也没等来左明的生日祝福。   但他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他?   他只是被他豢养的宠物,只能巴巴地被动地,等待他的爱摸。   妈妈丰藤园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让他回家,说是要为他庆祝生日。   妹妹也回了家。   母亲之前在左明闲置的别墅住,修养半年后,身体好转,于是梁思影将自己演戏攒的钱在离梁思月上学学校外的三公里外买了一个民房,四楼,采光好,通风,且安装了电梯,既安静又方便。   母亲习惯性地为钱发愁,梁思影向她解释说是演戏赚的,不是借贷,让她别担心。   梁思影才知道,演一部戏原来赚钱这么多,他一部《剑尘》拍完后,拿到手的钱就有七位数,这可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才能攒到的。   他唏嘘,感慨。   不久前他还在因为没钱救妈妈的生命而忧心如焚,现在他有了钱,也倒很淡然,或许从小穷惯了,对于钱,他也没多大的欲望与冲动。   他唯愿妈妈、妹妹一切安好。   这就足够。   晚间,妈妈丰藤园做了一大桌子菜,妹妹梁思月提了一个大蛋糕回来,梁思月将蛋糕帽戴在梁思影脑袋上,激动道:“哥,生日快乐!快许愿吧!”   梁思影闭目,许了一个愿,随后吹灭蜡烛。   “噢耶,哥哥我给你切蛋糕吧。”梁思月眼睛不停地盯着粉粉嫩嫩、溢满香气的蛋糕,口水直流。   梁思影无奈地笑笑,随她。梁思月将蛋糕分块,递给哥哥一块,妈妈一块,剩下的一大块则是她自己收入囊中:“嘿嘿,好香啊!看看这巧克力,看着就想吃。”   妈妈提醒她:“思月,你别一口气全吃了,留着点明天吃。”   梁思月乖巧道:“嗯好,妈妈。真好,我们一家人在北都市有了窝,这多亏了哥哥。”   梁思影说:“思月,先吃饭,蛋糕留着迟点再吃。记住你是高中生,还得做作业。”   “哎哎好吧好吧。”梁思月一听到做作业,头疼欲裂,不满地嘟起嘴唇,“哼,哥哥真讨厌。”   刚刚还在她嘴里喊得蜜里调油的“哥哥真好”,立马变为讨厌鬼。   梁思影无奈地摇头。   饭后,梁思影来收拾厨房,丰藤园拗不过他,只好随他。   妹妹开心地用塑料叉子鼓捣蛋糕,一张小嘴吃得碎屑乱飞,她一边津津有味地品尝蛋糕,一边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剧。   “哥哥,你电话老是响。”妹妹跑到厨房,将梁思影放在客厅桌子上的手机递给他。   梁思影刚收拾完厨房,接过电话,是一个陌生号码,他拒接了。   饭后,一家人围在一起打了会扑克,然后各自洗漱回到房间休息。   电话又响了起来。   梁思影不耐烦地接听,他知道是江漾声给他打来的。   [喂,思影,怎么不接我电话?]   [哦,我在睡觉。]   [生日快乐。你在哪里,我想见你。]   [我要睡觉,好困。]   说完,他挂掉了电话。   微信消息又响了,梁思影看到江漾声发来一大段文字,他看也不看,直接把他屏蔽了。   结果电话又响了起来,梁思影果断挂掉,拉黑。   他真想关机,但又怕左明找他,他不能及时收到。   真的烦人,这个江漾声!梁思影躺在床上,木木地朝天花板发呆。   他和曾经的这个人,早就一刀两断了,还来纠缠自己,真是没完没了!   原来的自己,光是想到江漾声三个字,心就疼得不得了,舍不得他,喜欢他。   但如今,好像都淡了,淡到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所有因为他起的悲伤、难过、失望、绝望,烟消云散,忘却在云山之外。   各自安好,井水不犯河水。   他不再记起他,也不会再理他。   夜间,辗转难测。十二点整,他的生日时间已经过期,左明仍旧没有给他发消息。   怎么心里有点失望呢。   他起身穿好衣服,又回到市中心,漫无目的地游荡。   他希望,那个人会在不经意间,神奇地出现在身旁。   可惜,没有。   他略觉难受地穿梭于宁安街,驻足的刹那,一个鲜明的车牌号,吸引他的注意。   〖北666666〗   这样独特别致的车牌号,想不让人记住都难。   从玉骊大酒店出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梁思影一眼就看到这是左明,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女人。   女人体态婀娜,金发飘逸,细高跟鞋尤显得她高而性感。   由于距离有点远,梁思影无法看清这个女人的脸,他拿出手机,拍了一张,放大看,虽说身材窈窕,可脸上的浓妆也不能遮盖住她的年龄,看样子比左明大很多。   这到底是谁?   梁思影在脑海里转一圈,都没结果。   左明牵起那个女人的手,在把她送上车的时候,抱住她的腰,吻向她。   这样赫然的一幕,在梁思影的黑色瞳孔里如此清晰,他浑身僵硬,如被一道轰天巨雷劈中,动弹不得。   半晌,他自顾自地笑起来,他可笑地想,我到底在想什么呢?这才是左明啊!我不过是他包养的宠物而已。   可是,心里莫名地难受起来,他扶着墙壁,无力地蹲下,纾解不自觉的情绪翻涌。   “小孩,你怎么在这里?”   梁思影收拾好精神,站起,背过身体,说:“哦,我刚刚头有些晕,歇了一会儿,现在好了。”   他要走,他不想见到他。   左明不动声色,他想,你真是撒谎也不会撒啊,明明身体颤抖,说话都带着哭腔。   梁思影离开时,被背后的左明拽到怀里。梁思影鲜有地反抗他:“你放开我,我累了想回家。”   左明气定闲神,仿佛看破一切:“思影,你不是来找我的吗?”   梁思影:“随便你怎么说,现在我要回去!”   “你回哪里去?”左明强势地遏制住他的手腕,“到我的怀里来。”   左明想吻他,梁思影却坚持闪躲,躲不了便紧抿住嘴唇,哪怕把嘴唇咬出血,也不让他得逞。   左明奇怪,挣扎间,梁思影的手机掉了出来,他捡起,上面拍的恰恰是刚刚他吻另一个女人的一幕。   他会意,明白缘故,将手机放回梁思影口袋里:“你在为这个生气?”   梁思影冷道:“我没有生气,我说了我很累想回家。”   左明抱他:“小孩,你现在不听我话了?”   “随便你,你要是觉得我不听话,现在就杀了我吧,我真的累了。”梁思影眼尾泛红。   “那你这样,我怎么能放你回家。”左明蛮横地将他抵在墙上,手直接伸进他的裤子里,终于撬开他的齿关。   “滚啊,你滚开,好恶心!”梁思影边哭边把他推开,“我不要,好恶心!!!”   他是真的感到恶心,刚和别人接完吻,又来吻他。   他受不了。   左明拿他没办法,见他今天真的生气了,也不好再强迫他,等他冷静下来,将他带到了天泽酒店。   梁思影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晕晕沉沉。左明这一次没有和他接吻,直接对着他做,梁思影全程冷漠,像无心无情的尸/体,毫无反应。   左明半途,抱住他,对他说:“梁思影,你这次看清楚了,我不是专一的人,你也不要在我身上寻求多余的感情。”   左明起身,到客厅沉默地抽烟。   梁思影无力地躺在床上,下面刚刚被挑起生理欲望,一直在兴奋中,他可恨地穿好裤子,离开天泽。   “梁思影,站住!”左明没想到他这么顽固,倔强,他急忙将门按住,不让他出去。   左明对上他发红的眼眶,温柔抚摸他的背:“小孩,别走。”   梁思影脸色冷漠,冷如冰山。   “小孩,我这里好难受,留下来。”左明让他的手按在他那里。   梁思影的手,受惊般地撤回来,生气道:“你不是有很多女人吗,你找她们去,找我干嘛?!”   左明宠溺地吻向他,在他说话的间隙见缝插针,终于含住他的小舌。   “小孩,别生气了,这样吧,我从现在起除了你,谁都不碰,好吗?”左明语气软了下来。   梁思影说:“你爱碰谁就碰谁,关我什么事!”   但语气却没刚刚那般绝烈,漠冷的眼神,如微红的烛光,渐次地温和起来。   左明嘴角勾勒一个淡薄的笑,他知道现在小孩听到他的承诺,已经不生气了。   他双手一搂,将梁思影横抱,重新放在柔软的大床上,死死地与他做,东方渐白,他们才止歇。 第126章   梁思影在似醒未醒的入眠里,做了许多似真未真的残缺不全的梦。   他的胸口如堵住一块冷硬的石头,闷得难受。   他的意念被左明吻向另外一个女人的一幕深深攫住,单薄的胸腔汹涌火山爆发的怒火。   他眼眶红润,脸色乌青,紧抿嘴唇,绝不让左明碰他。   “小孩,我答应你,再也不碰别人,好吗?”   男人这样说,语气恳切,听起来像恋人之间的誓言。   他又哭又闹,小手捶打左明的胸口。   听到这句承诺,他烦躁苦涩的心,终于安定下来,温暖起来。   他被男人,深耕,挖掘,注入。   好像要穷尽一辈子的气力,将他牢牢地锁于胯//下。   梁思影不知醒来几点,只觉自己的身体,布满深浅不一的咬痕,略微一动腰,像要被折断。   这一次,前所未有的凶猛、炙热、霸道。   他睁眼,手摸到旁边,空的。   他应该早有心理准备,承接这一理所当然的失落。   除了夺取他的第一次左明堪堪地陪在他身边外,其它的时候,偌大的双人床只有自己孤身一人。   本来,他只是宠物而已。   他不能苛求太多。   梁思影叹息一口气,又重新闭上眼,躺在床上。   昨夜的腥风暴雨,让他差点以为自己会死于男人强有力的抽/动之下。   客厅有轻微的响动,梁思影竖起耳朵,听到了脚步走动的细微声。   他心中一喜,难道那个人还在?   他爬起身,恰好左明趿拉灰色拖鞋进卧室。   窗帘半开,梁思影半卧在床上,左明隐匿于晨光中,他们两人凝视彼此。   忽而,左明轻轻一笑,沿床沿坐下来:“早上好,我的小猫。”   梁思影看见他这张微笑又迷人的脸,不禁想起昨天自己哭闹耍脾气的事,他不好意思地低垂脑袋,不看他。   左明凑近他,有力的手,将他搂在怀里,低沉而性感的嗓音在他耳边响起:“小猫,怎么了,还不开心?”   他越是这样温柔,梁思影越是难堪。他扭过身体,将被子盖在身上:“我没有不开心,你先去忙吧,我还想多睡一会儿。”   梁思影以为他会走,岂料左明半敞白色衬衫,直接跳到床上,从背后抱住他:“你放心,我左明说话算话,既然答应了你不碰别人,那我肯定说到做到。”   “真的吗?”梁思影郁闷的心结被他挑开,黑漆漆的瞳仁,看向他,“明哥,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了,看见你吻别人,我好难过。”   “傻孩子。”左明轻啄他的白滑的额间,“你这是吃醋了。”   梁思影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更加难为情。   他哪里有资格生气?   反正只是宠物而已。   左明鼻尖挨着他,薄唇细细地点染在小孩的美唇上:“没关系,小孩,你吃醋的样子,还挺可爱。”   “哼!”梁思影小手按在他肩上,“我没有吃醋!”   “好好好,你说啥都是对的。”左明无奈笑笑。   梁思影又转过身背对他,左明趁机在他的腰腹间挠痒痒,梁思影耐不住地笑起来,欢笑声像一阵清脆的铜铃,回荡在房间里。   “明哥,快住手,好痒啊!”梁思影躲开他的手。   “小孩,以后多笑笑吧,你笑起来也好看。”左明一番挠痒痒,把梁思影逗得哈哈大笑,他趁势将他抱住,安放在自己腿上,细语道,“为我一个人笑,好吗?”   梁思影有刹那间的恍惚,他脑袋靠在左明肩上:“好,明哥。”   “嗯。那就别睡了,快起来吃早餐吧。”左明昨晚应酬交际,没有吃主食,晚上又在梁思影身上折腾得翻云覆雨,此刻,急需补充能量。   左明将梁思影横抱,踱步到客厅,将他放在沙发上。   片刻后,有酒店服务员上来送餐,大大小小的中西式糕点摆了满满一桌子。   左明优雅地吃起鲜嫩五花与意面,梁思影更偏爱中式早餐,他吃了一个鸡蛋、一片发糕。   左明拿起水果盘里的圣女果,嘴唇轻含,俯身,喂进梁思影嘴里。   黏糯与软绵,食物与唇齿,如烈火烹油,要炸裂开来,客厅蒙上浓郁的调/情味道。   吃完饭,左明站在阳台吸烟。   “明哥,你不去忙吗?”梁思影问。   “你在赶我走?”左明饶有兴趣盯着他。   梁思影默默地沉思,他哪里想是赶他走,只是心里闪烁不安,他怕耽误他时间,他怕他会妨碍到他的事业,他怕……   尽管理智上有这么多担忧,但在情感上,他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希望他陪自己。   左明将他抱起,到浴室:“我们一起泡个澡吧。”   梁思影羞耻心大发,他拼命摇头,拒绝他这无耻的要求。   左明直接无视,将他强制地紧抱。浴缸很大,足以容得下他们。   梁思影挣扎间,已经身体沉入温热的水中,浮面飘着一个可爱的小黄鸭。   他的脊背靠在左明胸前,左明则是伸展长而美健的四肢,舒心地泡澡,双目微闭,似乎很享受。   梁思影好奇地打量他,注意到他细白的肩膀处,留下了不少的齿印。他凑近细细打量,小小的整齐的痕迹,排列两三行,是激烈情事的浓痕,也是他昨晚吃醋哭闹的证据。   不知道他疼不疼。梁思影浓密的睫毛,闪闪的,贴向左明的下巴。   “小孩,你想要了?”   左明笑笑地望他。   “……我没有!”梁思影别扭地转过身,离他远了一些。   “我知道,没有就是有。”左明在水中牵他的手,将他牢牢紧抱在怀里。   左明的眼睛明亮而闪着凶恶的光,他整齐锋利的牙齿,缓缓地啃噬梁思影月牙白的胸。   “疼!”梁思影耐不住叫出声。   钝重的刺痛感,从左明咬的那个地方蔓延至全身,他不住地呼气,手细微地撕扯男人的黑发。   “啊!”梁思影没来得及适应,已经被左明攻陷,没入其中。   一上一下,十分有规律,如燃烧的热水,旋律越来越高,直至水满溢出,琴瑟相合,曲尽潮落。   不知过了多久,梁思影再醒来时,左明已经穿好了衣服,笑笑地站在窗前,他身躯挺拔,在阳光里像一颗笔直的青松。   “小孩,别睡成了懒猪,快起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左明轻抚他的下巴,见梁思影小而圆的脸,浮现一层微红的魇色,美而动人,他的心痒痒的,忍不住吻了他一口。   出天泽酒店,卫宣见左明出来,忙躬身向他示好,为他带路。   左明手牵梁思影,跟随卫宣来到一个大型的购车店。   车店经理急忙迎上前,为他开路。   梁思影一头雾水,他想,来这里干什么,难道他要买车?   一辆造型别致的宝马车,赫然停立在舞台中央,经理将钥匙恭敬地呈送给左明,左明放在梁思影手心里:“小孩,虽然迟了,但我还是要说一句,生日快乐,这是我为你选的礼物。”   梁思影内心情绪杂陈,当着外人的面,他不好驳他的面子,只得说:“谢谢你,明哥。”   “好,乖孩子。”   左明吩咐卫宣:“你先将车开回浪腾。”   “是,明总。”卫宣毕恭毕敬,完全听命于左明,他将崭新的宝马开到公司。   左明则是拉着梁思影的手,上了自己的车,一路行驶到市中心的另外一条街,此条街道虽然不及宁安街繁华,但也隶属中心街道,道路宽阔,交通发达,比起宁安街的熙熙攘攘,它更为幽静安远。   车停在一个阔气的门府前,梁思影抬眼瞧去,四个磅礴大字格外亮眼:   〖青云梦霄〗   左明带着他一路前行,梁思影一眼瞥过去,造型不一的独栋别墅鳞次栉比,这是一处富人的居住区,傍山依水,环境清新,碧水蓝天,鸟鱼相谐,建设得恍若人间天堂。   一幢别墅矗立于云山中,梁思影挨近瞧,此间内里,葱郁的草地蔓延,占地数亩,精致豪华的装修,惹人艳羡。   此刻暖阳普照,树木葱郁,一走进来这美如幻梦的幽静之地,身上万千尘垢仿佛被涤洗一清。   “小孩,这个别墅送给你。”左明握住他的手说。   一连续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梁思影想也没想张口拒绝,左明笑而不语,将他带进室内。   与外面的富丽堂皇比起来,室内显然风格更为雅静,简朴,乃至于小资生活情调的温馨。   这是左明知晓梁思影不喜欢太奢侈的缘由,有心装修成他喜爱的风格。   这种别墅在市中心有价无市,内部有关系的人才能拿到购买权。   来到卧室,阳光慢慢地洒进来,若是静下心来,可以听到苍莽树林间鸟雀的叫声。   门窗外,远处的山岚一览无余,抬头便是极尽透亮无垠的蔚蓝色天空。   左明让梁思影坐在床上,他半蹲在地,眼神虔诚:“思影,从现在起,这个别墅属于你。”   梁思影还是不好意思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他纠结难安。   左明微笑站起,似乎看穿他的想法。他将他压在床上,略带流氓的口气:“不好意思接受?那就肉/偿吧。”   “……明哥,今天不是已经做了吗?”梁思影纤细的腰,爬向前,恐惧地挣开他的束缚。   “我想做就做。”左明按住他乱动的身体,手指摩挲他快要哭的眼睛,滚动的嗓音居然带了点颤抖,“别跑,小孩,我快忍受不了了。”   梁思影分明地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每一处都黏黏糊糊的,左明像不知疲倦的狂兽,疯狂索取他。   但他心里暗暗有了一个想法,与其让左明蛰伏于别人身上,不如让他在自己身上干个够。   他迷迷糊糊中,手不断地抓紧男人的背、发,小小的牙齿在他的肩上留下哭泣的齿痕。 第127章   左明对他说:“小孩,当你不需要我时,你就真正长大了。”   梁思影后来才懂这句话的深意。   左明将他带在身边,教他演戏,让他见识各种各样的人,培养他交际应酬的能力。   他在这样的教导培育下,慢慢地学会了成长。   演技提升这块儿最为明显。当娱乐圈其他的小鲜肉流量明星还在热衷上综艺、立人设、耍大牌时,他暗暗地不断琢磨、练习演技。   与他合作的剧组,无一不惊讶如此年轻而富有名气的流量明星,居然早早地就来到摄影棚,而且不是一天,而是从进剧组的第一天到结束,他都早早的来。   梁思影拍戏的时候几乎再无NG,因为他从一开始严苛要求自己不准抱有重拍的想法。   他勤奋、认真,台词背了又练,练了又背,每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仿佛角色本身在说话。   他这副孜孜不倦、默默坚持的模样,与他少年时代安静坐于教室,心无旁骛做题的光景如出一辙,都如此的专心致志,不为外界所惑。   他最擅长的是古装戏份,已经演到手到擒来、游刃有余。   有一场戏份是〖新生〗,讲的是修仙大能法力全失,历经痛苦后重获新生的故事。   茫茫大江,横亘万里。金光粼粼,水浪滔天。   一位戴着白色斗笠的男子,手握玉剑,站在礁石上。   白浪翻滚,无情地击打黑色岩石。   男子一袭白衣,身长玉立。   他缓慢摘下斗笠,手高高地扬起,斗笠被狂风刮到湖面,没入远处的湖底,最后消失不见。   镜头推进,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徐徐展现。   他眉发淡雅,面色渐渐悲苦,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镜头又拉开,男子与辽阔的江海,合二为一,几乎要融入这大浪滔天。   他的脸色再次发生变化,从悲苦到悲悯,再到释然,哪怕不用言语,也可以感知到,他似乎放下了某种执念。   最后,玉剑从腰间斜斜飞出,他纵身一跃,飘逸的身姿,如蝴蝶蹁跹,落于剑身。   他御剑飞行,消失在苍莽江海尽头。   梁思影已然可以做到光用表情就能鲜明准确地表达出剧中人物内心的情感变化,这样显著的演技提升,是他也未曾想到的。   谁能知道,之前他面对镜头,胆怯紧张得连台词都说不清呢?   在交际应酬方面,他虽然说不能如左明那般举重若轻,八面玲珑,但也不再害怕、胆怯。   剧组里的人一开始看他表情漠冷,以为他厌恶别人靠近,又加上与左明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含混暧昧关系,带资进组,心底都有远离他的想法。   不过随着渐渐接触,大家逐渐发现,他为人真诚,只是性情内敛,不爱说话而已。   杀青后,导演和几个主演聚餐,导演让梁思影坐主席,他坚决不坐,选了一个靠下手的副席就坐。   饭桌上,有人主动梁思影搭话,他礼貌谦和地回应。   几杯酒下肚,饭桌逐渐热络起来,导演红着脸向他问东问西,毫不拘束,他也史无前例地和他畅聊,说得口干舌燥,其他人也纷纷加入话题,甚至堂而皇之地聊起了一些娱乐圈的八卦。   这样的热闹和家人不一样,是朋友同事的交际,他从上学到现在,很少有朋友,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同学会,对他来说简直天方夜谭。   他渐渐习惯这种外在的交际,在热热闹闹的氛围中,他也忍不住喝了不少酒,兴致高昂。   好像这样的生活,也蛮不错。   这样的觥筹交错中,左明不在他身边。   梁思影越来越能独立而完满地处理许多人情往来。   左明现在来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少,有时候一连两个月都没来找他。   梁思影有时候会想,他是不是正伏在别的女人或者男人身上?   但左明并没有解除和他的包/养协议,在他还是这个男人的宠物的存续期,那个人已经答应他不再碰别人。   他也会失诺吗?   他心里五味杂陈,眼眶禁不住红了。   直到下一次左明让他去天泽酒店,他情绪才好转。   他好像在暗暗地期待些什么,竟然有些难以抑制的开心。   左明伏于他身,好似久旱逢甘霖。   他张口向他反复确认:“明哥,你有没有找别人?”   左明一如往昔地轻轻啄他,腔调带着迷人的味道:“嗯,你不信我?”   梁思影白而小的手紧紧托住左明英俊的脸,耐不住哭喊:“明哥!我—”   左明轻咬他的小耳:“我会让你信的。”   身体的感觉格外真实,梁思影确认他的确没有找别人,失落的心,如枯叶,心甘情愿地落于地面。   第二天,左明已离开。   梁思影多想让他再多留一会儿,他想被他抱着醒来。   终究,他过于贪念,不知足。   他只是宠物,不能太贪心。   梁思影拍完戏,休息了一个月。期间,他收到了母亲的一个电话,说是老胡同那边要拆迁,需要回去一趟。   他听了,立马开车,带上母亲,赶回了那个从小生活的胡同之家。   熟悉的三个破烂小屋,墙面斑驳,奶奶生前的那个板屋,由于长期无人居住,已经垮了一大边。   狭窄的厨房,黑漆漆的墙面上,油污四溢,各种厨房小用品都生了灰。   卧室是唯一有光亮的房间,几个陈旧的木柜子里面塞得满满当当,都是些旧衣旧物。乌黑的四角桌子,边角生硬地翘起,上面覆盖一层厚灰。   梁思影到外面接水,烧了一壶热水,将凳子桌子擦拭干净后,找了一个干净杯子,将开水倒在杯子里,放到母亲丰藤园面前。   “哎呦哎呦,你们回来了!”门口站立一个人影,大嗓门的声音,异常响亮,中气十足。   母亲丰藤园转过来,立刻起身,含笑道:“秀姐,多亏你告诉我这里要拆迁,我们及时赶回来好收东西。”   来人是一位体态丰腴,皮肤偏黄的女人,梁思影认识她,她住在隔壁,名叫包秀。   印象中,包秀为人热忱,经常给自己家送菜吃,有时候多做了包面、肉汤、面饼,也会热心肠地分给自己家一碗来吃。   包秀眼睛盯着梁思影上下打量:“哎哟哟,我总算扑到你家男娃儿的人影了,没想到现在长这么高了!长得还挺俊!”   说罢,她走到梁思影面前,手脚比划,眼睛眯着,“小时候一个又矮又瘦的小不点,如今长得又高又白,藤园啊,你说说你是怎样养的?”   丰藤园将包秀拉到凳子上说:“我哪知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一年能吃得上几次肉啊,可怜见的,我这两个孩子跟我受苦了。”   包秀一把握住丰藤园枯瘦的手,安慰她:“大妹子,现在可算苦尽甘来了,我们马上要发了,听说这次的补偿款还挺高。”   丰藤园笑着,喝了一口水。包秀起身四处转了转,话语穷尽后,便回去了。   梁思影见她回去,坐在母亲身边,提了一个建议:“妈,我们不如将这三件房屋转让给秀姨,你觉得怎么样?”   丰藤园微笑:“我正好也是这样想的,但又怕你不同意。”   梁思影:“秀姨她待我们还算可以,而且我们农村有宅地,市里面也有房子住,没必要再多占这么多地,不如给别人。”   “唉!”丰藤园叹了一口气,“儿子,你还不知道吧,她现在过得也挺苦的。早些年她老公倒是赚了些钱,日子还算滋润,有多的东西还会分给我们一点。几年前不巧的是,她老伴脚坏了,做不了事,家里有3个儿子,还有一双公婆,也亏她一个女人支撑着。”   梁思影才想起来,为什么包秀老是说自己长得高,原来曾经那个身体健壮的女人变矮了,被生活的重担压得又矮又乏。   母亲丰藤园在家里收拾整理东西,梁思影走到隔壁家,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眼睛浑浊,斜乜看他。   “秀姨!”梁思影大声喊。   “你怎么来了?”包秀围着围裙跑出来。   梁思影进屋,将一张用塑料袋反复缠了几道的红色小本拿出来,递给包秀,郑重地对她说:“秀姨,我们想将我们那三间屋给你,这是房产证,等会儿中饭过后,我和我妈一起陪你去办转交手续。”   包秀惊讶,又惊喜。多三间房,意味着多了好几十万的补偿款。   她现在什么都不缺就缺钱,二儿子马上要结婚,她为钱急得团团转。   如果真有这笔钱,那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可是,能平白无故地接受这么多钱吗?她犹豫间,丰藤园进来,拉着她的手:“秀姐,你就拿下吧,我们在市里住着,他们又都在市里上学上班,我们不需要这屋子。”   包秀手颤抖地拿着红本子,满是皱纹的眼睛,噙住泪水,半晌没说出话,最后只有一个“唉”字从嘴里叹息般吐出。   中午,包秀让梁思影他们到她家吃饭,一进门,一阵熟悉的鱼香味混在空气中,吸引人的味蕾。   小时候,梁思影在昏黄的灯光下边做作业,边被这诱/人的鱼香味儿勾住饿得咕咕叫的肚子。   如今他尝起这焦香的鱼,心里也没多大感触,到底是他长大了,所吃所见,远胜于此。   包秀的老公还在外面院子里坐着轮椅晒太阳,一双公婆木木地在灰暗的房间里半躺,虚度光阴。   包秀在饭桌上向梁思影搭话:“你现在在北都市做啥工作啊?”    第128章   梁思影正要张嘴回复,母亲抢先道:“唉,别提了,他也没啥正经工作,到处混,我也为他担心啊。”   包秀问:“那你们住哪里?”   丰藤园:“租房子住,怕贵,住得远。思月要上学不回来,他又经常在外面,我一个人住,也不算太费钱。”   “哦哦。”包秀眉头微皱,她以为他们过得很好,没想到其实也是苦命人,毕竟北都市的房子,谁买得起,想都不敢想……   饭后,梁思影按照母亲的嘱咐将收拾好的旧物放在车的后备箱里,两个人陪包秀办了转交手续后,下午回到了市里的家。   梁思影奇怪地问母亲:“妈,你怎么不和秀姨说实话?”   “傻孩子,我要是说我们在这里买了房,你又赚了那么多钱,她心里哪会平衡。”丰藤园为人处世也算老道,将市井邻里的小心思琢磨得透透的,“我们一个胡同里住的,她家又一直比我们家强,如今这个可怜样子,我不能再说我们过得有多好,这样她会不舒服。”   梁思影恍然大悟,又学到不少人情练达。他想起了农村老屋,便对母亲说:“妈,老屋我想抽个空回去修一下。”   “好,你也长大了,自己看着办吧。”丰藤园欣慰道。   “那我事不宜迟,明天就去,再过一周又要忙起来了。”梁思影赚了钱,一直很想将远在农村的老房子修葺一番,一方面老屋太过于破旧,年久失修,无人管理,恐怕会塌,另一方面,母亲的终老愿望就想在老屋,养些鸡鸭鹅,过美好淳朴的田园生活。   第二天梁思影便出发,他让母亲在家休息,自己驱车赶往老屋。   这辆车是左明送给他的,不算特别华贵,但性能极好,开上去好上手,又平稳。   左明。这两个字,在他的心里突突。   眼前浮现那个人的脸。   怎么有点想他呢。   思绪翻飞间,他已经来到老屋。刚停车,就有人小跑过来,看起来凶神恶煞,离梁思影越近,这人渐渐不再凶恶,反而露出一副乖巧又夸张的笑容。   “哎呦,小哥,你回来了!”   梁思影定睛一看,这人是当初向自己讨钱追债的邓八,他横肉的脸长得圆润不少。   邓八四下张望,梁思影瞧出他的心思:“别看了,他没来。”   邓八如释重负,缓了一口气。他眯眼讨好道:“小哥,你那天离开后,我们对这个屋子寸步不离,保护得可好了!”   梁思影走进院子,果然一切如旧,只是外面的墙皮脱落了不少,屋里面又漏雨,潮湿且闷。   梁思影问邓八:“你知不知道这里有哪个装修公司技术比较好?”   作为混迹多年江湖的老手,邓八看上次左明出手如此大方,眼前的小哥必然如此,一想到轻松又有钱拿,他陪笑道:“我知道,这里我都熟的嘞!小哥,一切交给我吧,我保证把我们的屋子搞得体体面面的!”   被钱驱使的邓八,跑前跑后,安排联系了不少人,有装修公司的,有拖拉机挖土的,有搅拌机打水泥的,有负责拖拉装修材料的……一顿忙下去,一周后,老屋被推倒,平地上搭好了新的架子,施工人员有条不紊地开始建造新屋。   梁思影说:“我现在要回北都市,你帮我照看着,等我有空了再回来。我给你转100万,你先拿去用,不够我再给。”   邓八看到这么多钱,喜笑颜开,脸上肥肉挂不住地左右乱颤,心里已经美滋滋地盘算起怎么花钱胡吃海塞了。   他感激道:“帅哥,放心吧,我保证给你搞得好好的!等装修完了,我马上跟你报告!”   处理完这两件事,梁思影开始一如往常接戏拍戏。   拍戏间有个人吸引住他,这便是北都市娱乐圈最桀骜不驯又最清高孤傲的导演戚长鸣,年龄颇大,非常有气节,声誉仅次于北都市首屈一指的名导樊山尽。   梁思影将戚长鸣拍的电影全部看了一遍,都是极其正统的严肃文艺片,虽然市场受众不多,但内容很有价值,不像那种流行通俗电影看一遍就忘,而是可以反复观看。   梁思影演电视剧演得太多,他很想尝试一下新的、不一样的风格。   于是他亲自拜访戚长鸣,和他说了自己的意愿。   戚长鸣首先是惊讶,这么一个年轻正当红的小鲜肉跑到他剧组里来演电影?   娱乐圈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他戚长鸣穷到吃土,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他估摸着这小鲜肉是找错了人,所以最开始他拒绝了梁思影。   好在梁思影锲而不舍,终于打动戚长鸣,不过这位名导还是半信半疑,直到梁思影跟着剧组一步一个脚印地拍完整个电影,他才真正了解他,他本以为现在的娱乐圈都是酒肉池林,没想到还有这样一个别具一格的年轻演员,坚守文艺理想。   他甚感欣慰,自觉可以从此隐姓终南,安度晚年。   梁思影也将接手戚长鸣的剧本《此间无我》和左明说了,很晚的时候,左明才给他回复。   现在的梁思影为人处事愈发成熟,左明也有心让他自己自由处理很多事,直到看到梁思影义无反顾地拍摄完成《此间无我》,他感觉到,从前伏在自己胸前,有些惊颤、茫然的小孩,已经长大了。   他为梁思影感到高兴。   他很少在别人面前作过像样的承诺,可是在梁思影哭闹得特别凶的那一次,他许下了一个承诺,答应小孩不碰别人。   他其实也可以是随便口头说说,反正把他哄好,然后再使劲干他就行。   可他偏偏只有这一次,好像忘不了这随口的一句诺言。   那时正值白楚之死亡,傅朝病倒在家,浪腾大权旁落的关键时期,他不得不讨好傅朝的母亲金书书,将浪腾大权抓到手里。   一旦目的达成,左明便会毫不犹豫地将女人给踢走。   对他来说,女人只是他上位的工具,男人只是他揉捏的玩具。   他是北都市第一无心无情无爱之人。   对梁思影说的诺言,也不过是他强权、不受控制的证明。   他再也不会讨好任何一个女人。   任何要来讨好他献/媚于他的女人,他不喜欢。   他要把玩的是漂亮男孩。   但讨好自己想从自己这里获取资源的男孩,他厌恶。   他有资源,但不是想给就给。   他目光冷傲,鄙视众生。   他不会为任何人驻足,梁思影也不行。   梁思影不是他碰的第一个男孩,但却是与他最长久的男孩,因他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漂亮白皙,但性格坚韧,像一只带刺的可爱的小花猫,使他忍不住靠近他,宠爱他。   他想把梁思影雕刻成一块明洁的白玉,好在小孩没让他失望,现在的他已然是一块闪闪发光的宝石,在这人世间勇敢的、自信的,绽放光彩。   左明在用烟点燃磁带后,又在阳台这里冷坐了一小时。   他接到梁思影的电话是在凌晨时分。   [明哥,你在哪儿?]   [嗯,我在家。]   [我好想见你。]   [到念湖等我。]   梁思影挂断电话,不禁怅惘。一般来说,左明要是想见他,应该会叫他去天泽,怎么今天要去念湖?   〖念湖〗位于宁安街,是北都市最具有观光特色的湖,湖面深广,水质干净,夏日荷花十里飘香,冬日飘雪银装素裹,景色优美,乃为人间胜地。   由于天气寒冷,又是夜间,梁思影里间套了一个厚的白色衫,外间穿黑色羽绒服,脚下穿的是保暖的鞋子。   他隐隐地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   他老远看到左明挺拔的背影,他兴冲冲地靠近他,微喘粗气。   左明见他来,沉默没说话。寒冷夜间的湖面风,吹在脸上,带些疼痛感。   左明的目光沉沉望向黑深的念湖。   “梁思影,你觉得我是好人还是坏人?”   突然,他问。   梁思影奇怪,他怎么问这个问题。他理所当然地回:“明哥,你是一个对我很好的人。”   左明鹰眼锐利,他转身,双手扶住梁思影的肩膀,微俯首,嘴唇靠近他的唇,梁思影顺从地闭上眼,然而期待的吻,并没有落下来。   梁思影睁眼,脸色通红,羞耻又迷茫。   左明微微一笑,捏住梁思影的下巴:“你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了吗?”   梁思影低头,他没忘记他说的话。   可他,根本克制不了自己。   他想他。   好想他。   左明望向他,说:“从现在起,你不是我的乖孩子,你自由了。”   这是不要他的意思吗……不知道为什么,他宁可一辈子做他的小孩,不想要这空虚的自由。   心里好难过。   左明挺拔的黑色背影渐行渐远。   留下梁思影孤独的身影被灯光拉得很长。   你应该勇敢一点啊!梁思影鼓励自己。   他眼眶含泪,心里燃起火光,追上左明,从背后抱住他,小声嗫嚅:“明哥,你不要丢下我。”   他已经习惯了左明对他的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这种理想的美好的感觉,如从未有过却一直期待的父辈的温暖类似,却含了更多的情爱的暧/昧与心动。   世界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对他这样好。   他也找不出第二个人可以如此这般毫无保留地依赖。   梁思影来到他正前方,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肩膀,脚尖踮起,嘴唇贴在左明的唇瓣,红润的眼睛,已经掉下颗颗珍珠。   “离别吻吗?”左明笑笑说。   为什么他在离别的时候这么淡然,还能笑啊?   梁思影难受得喘不过气。   左明唇齿打开,梁思影的小舌探进去。   这次是梁思影主动,不舍得放开他,细细品尝他的味道,足足吻了半个小时。   下/面的身体在颤抖,在渴望。   可梁思影知道,这次左明不会再满足他。   最后一刻要放开的时候,左明在他的锁骨留了一个咬痕。   他摸他的脑袋:“别闹,我真的要走了。”   “不要!”梁思影伏在他胸口哭泣,“明哥,我不想你走。”   左明推开他,严肃道:“梁思影,不要产生错觉,记住我对你说的话。”   心好痛,如万箭穿心。   梁思影踮起脚尖,抽泣在左明耳边道:“我、不、爱、你。明哥。”   “好。”左明摸他的脑袋,“本该如此。” 第129章   白晗将顾以安从终山救出来后,马不停蹄赶回了市中心的曦和居。   苏常远收到白晗的指示,一口气也不曾喘息地来到曦和居为顾以安看察诊治伤口。   白晗不动声色,在一旁深深看了一眼苏常远。   他的父亲,北都市白氏集团前总裁兼董事长白承宗,就是在这个医生的经手照料下撒手人寰。   所有的证据都在表明,父亲的病故是突发性的重症所致,非人力可救。   但白晗内心始终存有一丝疑惑。   苏常远是白晗的母亲叶惜蓝的远房表哥,也就是他的远房表舅。   不过他们之间亲缘隔得太远,又来往生疏,一直以工作交际为彼此称呼。   白晗叫他为苏医生,苏常远尊称他为晗少爷。   苏常远医学技术精湛,医理高超,学贯中西,以西医为主。   他明明已经年逾四十,却保养得像三十出头的年岁,皮肤细腻,身形修长。   他和曾名赫一时的中医道士薛玉尘,并称为北都双神。   薛玉尘被傅朝赶走后,他成为北都市富贵名流圈的中流砥柱、唯一信仰。   苏常远为人行事低调,业绩斐然却谦虚有礼,最为重要的是,他尽管头上名衔深厚,却依然勤勉地听人指挥,哪怕是凌晨三点,只要收到要他去看病的指令,他会毫不推脱地提起医药箱拔腿便去。   “白总,顾先生无内伤,胸口腹部有少许勒痕,我上点止疼药即可。”苏常远为顾以安检查完,恭敬地对白晗说。   自从白晗接手公司集团后,苏常远对他的称呼也变了,体态更为臣服,语气更为恭谨。   “嗯。”白晗吩咐,“不要让他身体上留疤。”   “是。”苏常远小心翼翼地为顾以安上药,眼神若深水,毫无波澜。   晚间,顾以安苏醒来,他的手被白晗握着。   他睁眼,浅浅地微笑。   “老白,你真好。”   白晗手指抚过他的脸,温柔问:“身上还疼不疼?”   顾以安摇头,他起身坐起。白晗挨着他坐,顾以安的脑袋靠在他肩上。   “老白,要是你没及时赶来,我—”没等顾以安说完,白晗手封住他的嘴,“别说胡话,到现在我都有些后怕。”   “你也会害怕吗?”顾以安惊问,在他眼里,他的老白英武神明,像神一样。   白晗头轻轻地一歪,像卖萌的小狮子,他轻抱顾以安,在他耳边说:“我当然会害怕,要知道我恨不得现在就杀了左明!他居然敢绑架你?!”   提起左明,顾以安突然想到一些事,他朦朦胧胧地记得当时昏迷却残存少许意识的自己,听到了哭声,一直持续不间断的小声哭泣,被压抑的,近乎撕心裂肺的疼痛,让人不忍卒听。   顾以安将这个疑惑告诉白晗,白晗神情凝肃,沉重地告诉他:“那时陈羡生和我们在一起,是他在哭。”   难道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了?顾以安心里有点闷,他急忙问:“出了什么事?”   白晗:“谈感折死了。”   这个晴天霹雳的消息,让顾以安眉头深皱。   “季寻”案所牵连的人一环扣一环,一个一个的如粉碎机下的碎片,被屠/杀殆尽。   这次死的不仅是一直以来热心诚恳的好朋友,还是一名堂堂正正的警察。   顾以安沉思片刻,镇定地问:“老白,他是怎么死的?”   白晗说:“在现场目击的一位年轻民警说他是被子弹杀穿心脏,失血过多而亡。”   顾以安:“是左明的人干的?”   白晗略有沉默。   顾以安知晓白晗说话做事谨慎有度,不会急匆匆盲目地下定论,看他这样子,难道谈感折的死另有隐情?   白晗说:“当初是我让纪君泽派遣警力到终山一起救你,我这边的人行动迅速,比警局那边的人快。当我找到左明时,他飞快地被人护着逃跑了,我让荆复死跟上,左明当时的人应该全部用来护卫他逃跑,不然按照我的死令,荆复不至于无功而返。”   白晗说完,看了顾以安一眼。   顾以安心里惊讶,但还是问出口:“你是说,他被警局里的人射/伤的?”   白晗推测:“我找在场的那个民警私下问了一遍当初的场景,他说谈感折是为了陈羡生挡的子弹,也就是一开始要被除掉的人,是陈羡生。”   顾以安明了,陈羡生一直主张重查季寻案,是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   如果左明是杀死季寻的凶手,那么公安局里肯定有与左明勾结的人,这么多年一直护着他。   白晗见他愁眉不展,伸出白皙的手按住他的肩膀,柔柔地说:“射/杀谈感折的凶手,就在当时的警队里,这个好找。不过,他们也只是北都市整个社会的一个暗角,我们要做的是,要彻底斩断毒瘤。”   顾以安从未发现身边的这个人这样如神明般可靠而强大,他点头,握他的手,微笑道:“老白,有你真好,再难的事,到你这里,好像都不难了。”   白晗摸他的脑袋:“乖。现在先休息,等你好了,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顾以安奇怪:“见谁?”   白晗嘴唇勾勒一个宠溺的笑:“我妈。”   啊啊啊!现在就要去见家长了吗?可他根本没有做好准备啊啊啊啊!   顾以安小声问:“可以迟点再去见吗?”   谁料这次白晗没有听他的话,将他强势地搂在怀里,嗓音低沉:“不,现在时机正好。”   顾以安只得含泪答应。   哼,他才不会告诉白晗,其实他好紧张。   他一是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没经验。二是,面对富贵到顶的白家,他有些胆怯。三是,他是男人,要是白晗的老妈见他不满意,把他一气之下赶出白府咋搞……   他不禁好奇白晗的妈妈长啥样,是恶婆婆还是凶神恶煞的高冷豪门阔太?之前被周瑾风安排去过白府一次,可微微向白晗的爸爸白承宗行过祭奠之礼后,便匆匆离去,根本不知道白晗的妈妈是哪一位,长什么样子。   愁绪万千时,白晗轻轻地吻他,安慰道:“别担心,以安,我已经和我妈说了,她这次是想简单地看看一你,别太有心理负担。”   “呜呜——万一她瞧不上我怎么办?”顾以安也没想到他居然会因这样的事,胆怯到哭泣,他已经看出,像白晗这样的大家族,父母双亲的意见格外重要。   白晗也没想到平时爽朗,偶有调皮的顾以安会哭,他心疼地抱住他,安抚他的背:“以安,我既然认定你,就绝无更改,相信我,好吗?”   眼前人说出来的话,犹如泰山般厚重,赋予顾以安无比的勇气,他不安的心稳定下来。   “乖,别想了,先好好养伤。”白晗搂着他,缓缓入睡。   一周后,顾以安重新生龙活虎,他已经彻底好全。但他的眉眼间,掠过一丝怅惘。   他正对着镜子整理衣裳,上身是一件保暖的黑色深外套,内里是一件白色打底羊毛衫,下身是修长的黑色笔直裤子。   “嗯,我的顾先生,该出发了。”白晗从身后抱住他,把他吓一跳。   白晗今天穿得亦很正式,白色厚西服,领带是俏皮的红色小蝴蝶,整个人看起来,美丽优雅。   一双玉人站立于镜子前,各自的眼睛,透出清亮的光,落在对方身上。   白晗亲手帮顾以安整理衣襟,出门时,一直紧牵他的手。   司机薄聿言早已在外恭候多时,他见白晗出来,急忙小跑上前为他开车门。   曦和居离白氏府邸约近45分钟的路程。   顾以安靠在白晗的肩上小憩,距离目的地越近,他的心跳的越快。   他这是第二次来白府,高楼耸立,威严冷酷的〖白氏府邸〗四个大字赫然映入眼帘。   司机薄聿言在正大门口停车,起身小跑为白晗开车门。   “以安,我们到了。”   白晗伸出手,握住顾以安的手。   顾以安走下车,眼见白府门口整齐肃立一大群人,男女分队站立,男左女右,分别为白府的仆人。   为首的一个男仆人年龄四十,目光精锐,他上前躬身向白晗问好。   这是白府的新管家,名叫苏世。   顾以安被白晗牵着手,上了一辆骏马拉的车。   此时正值初冬时节,天气转寒,顾以安瞧向窗外,只见茫茫的仆人个个面色肃然,不曾产生一声窃窃私语。   顾以安除了演戏外,第一次在真实世界坐马车,真的像欧洲贵族的范儿。   马车里很宽敞,而且温暖。白晗温柔抚摸他的脑袋,细问:“你刚刚是不是有些晕车?”   顾以安点头,因为他昨天晚上翻来覆去想到今天要来白府,一直睡不着,又起了大早,脑袋不禁晕乎乎。   “嗯,还好,这马车倒是很平稳。”顾以安左顾右盼地望向车外,像调皮的顽童。   除了成群的仆人,白府的草地终年鲜绿,宽如无垠的江海,使人一眼望去,便会心旷神怡。   成团的花团,有的放置在屋檐下,有的放在室内,绿叶红花互相锦簇,令人赏心悦目。   二十分钟后,马车停了下来,管家苏世为白晗打开门。   白晗牵着顾以安的手,走在铺上的鲜红色地毯上。   刚刚顾以安一路经过的是白府的前院,现在是中院,整个白府左右呈中心对称结构,左边以中式园林布局为主,右边多是西方欧式建筑。   华丽的地毯两边摆满了五彩缤纷的花朵,来往的仆人端肃站立于两旁,管家苏世在前恭立引路。   走了十分钟,到达后院,白晗拉着顾以安的手,拐向右边,来到一处宽敞的门厅。   经过第五个门,白晗停住步伐,苏世小步慢跑进入房间,慢慢的,一个人缓慢出现在眼前。   像一幅神秘的画,犹抱琵琶般缓缓显露真实容颜。   我靠!来了!顾以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第130章   迎面款款走来一个身材婀娜的妇人,她身着湖蓝色旗袍,上身围了一个浅色的貂皮外套,小脚如三寸金莲,穿的厚绒毛高跟鞋。   她的头发盘成一个发髻,尾尾地托在头部底端,插/上一个晶莹白亮的发簪。   妇人正是白晗的母亲叶惜蓝,今天的她身形看起来虽然如弱柳扶风,但脸色显露神采,好像十分高兴。   因了这高昂的脸色,顾以安初次见她,倒也没如想象中窒息般的紧张。   “小晗,这便是顾以安吧。”叶惜蓝虽然朝白晗问,但目光频频打量顾以安。   “嗯,妈。”白晗牵着顾以安往室内走,叶惜蓝清脆的高跟鞋声音回荡在空气中。   就坐的房间是一间西式会客厅,早已有仆人鱼贯而入,躬身上茶,摆上小糕点。   “小安,我可以这样叫你吧?”叶惜蓝笑笑地看着顾以安。   “可以,伯母。”顾以安看她长得清冷,没想到说话如此亲切,心里的紧张也在缓缓消散。   “你们都先下去吧。”叶惜蓝朝苏世瞥了一眼,这个管家马上带着房间里的闲杂人等退出。   “小安,小晗老早就跟我提到过你,今天可算见到你了。”叶惜蓝白而瘦的手轻轻端起茶杯,优雅抿茶,不自觉地翘起兰花指,“你也知道,我们这样的家庭,个人婚事不能全由自己的心。”   顾以安担忧地附和:“嗯,伯母,我知道。”   叶惜蓝清冷的眼显出一丝温柔的笑:“不过,规矩是人定的,也可以由人打破。我今生别无所求,只希望我的儿子快乐,你让他开心,这足矣。”   顾以安没想到叶惜蓝三言两语就同意了他和白晗的事,他喜出望外,看向旁边的白晗,白晗像是早有预料,倒是很镇定。   顾以安从衣服内侧拿出一个礼品盒,小巧而精致,他走到叶惜蓝面前,半躬身,态度诚恳:“伯母,今天初次见面,这是我送给您的小礼物,不成敬意,还请您笑纳。”   本来白晗叫他不必准备礼物,人到就行。他想,白家几乎什么都有,就算想要什么,也可以随时随地搞来,大千世界,人间万物,几乎唾手可得。   不过,他还是决定要送礼物,选一个别致而富有心意的礼物最好不过。   这时他想到了许久没见的系统七七,召唤它出来,将这个事情跟它说了,他对这个坑比系统也不抱有百分百的希望。   系统七七:【老大,这还不简单嘛,俗话说,送礼要送对门路,才不会白跑一趟。】   顾以安问:“那么你有何高见?”   系统七七嘿嘿笑:【白晗的老妈,最需要这个!】   说完,一个红色锦囊出现在大屏幕上,咻的一下落在顾以安手心里。   顾以安好奇:“这是什么?”   系统七七解释:【我这边的资料显示,她本来体质差,又上了年纪,身体的小毛病颇多,你送这个给她,她戴在身上,有解乏消忧的功效。】   顾以安将信将疑:“你确定?”   联想起之前它给的道具,都TM是劣质残次品,他这次谨慎了不少。   系统七七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毫不在意:【切,老大,你要是不信,试试呗,将锦囊打开,贴在衣服上。】   顾以安照做,不一会儿身体微热,一股气息游走,片刻后,果然通畅舒服了不少。   “诶诶,你这个倒是有点灵,还有没有啊,多给我一个。”顾以安龇牙咧嘴笑道。   系统七七忒了一声:【没有!这玩意儿你以为那么好得啊!要不是看在老大你为了找季寻的凶手受伤了,我才不给你!哼!不和你说了,本王要先撤了!拜拜勿念!】   顾以安懵逼:“……哼,不给就不给,我还懒得要!”   如今呈给叶惜蓝的正是这祛除疾恙的锦囊,正面金色字体书写〖祈佑〗,背面用的蝇头小楷体字写着:舒气通心,颐养天年。   “谢谢你。小安。”叶惜蓝收下锦囊,刚贴在身上,一股暖流涌遍全身,好一会儿,体脉通畅,人变得精神无比。   果真是一等一的佳品。   叶惜蓝又问了顾以安其它的问题,两个人越谈越投机,倒是把白晗晾在了一旁。   时间飞逝,管家苏世来报:“少爷、夫人,中饭已经备好。”   叶惜蓝起身,一个女佣人扶着她纤细的腰肢向前走,白晗则是牵顾以安的手跟在后面。   大餐厅,天花板上是富丽堂皇的吊灯,地面铺设柔软华贵的地毯,一张长十米的餐桌摆放在正中央,几道餐前糕点被放置于上。   叶惜蓝坐在首席,顾以安是客人,坐在左手下席,白晗与顾以安对面而坐,位于右手下席。   左右的仆人秩序井然站立,苏世一挥手,仆人一一上前为他们脖子系上白色餐巾,膝盖上搭上方正的大餐巾。   佣人为叶惜蓝摘下貂绒外套,同时也为白晗和顾以安收下外套。   大厅宽敞,却在凛寒的冬日一点不冷,顾以安瞧去,原来有四个熊熊燃烧的壁橱用以供暖。   四周墙壁上三三两两挂有世界名画,餐桌对面的墙壁一个西式传统古典壁钟滴滴答答作响。   苏世一挥手,上菜的仆人身着燕尾服正装,恭敬地将餐盘小心翼翼地放置在餐桌上。   不一会儿,顾以安数了一下盘子,三个人吃饭,有18道菜。   他在穿书前,斩获影帝的美誉后,虽交际应酬不多,也东奔西走见识了不少世面,因此餐桌上的菜也倒也能认出些来。   这些菜分别为:   山野荠菜卷、酱卤鹅肝、温拌四头活水鲍、火腿沙拉、砂锅土鸡汤、脆皮乳鸽、碳烤雪花牛肋骨、虾汤芙蓉蒸饺、红煨甲鱼、海胆豆腐煲、果仁皮脆猪颈肉、辣椒炒鲍鱼、蓝莓山药、羊肚菌土鸡汤、蒸东星斑、芝士芥味焗牛扒、金汤小米烩参、大虾烧白菜。   菜被一一端上来,顾以安不清楚规矩,不敢轻举妄动。   果然,大家族的规矩就是不一样,顾以安看到在苏世的指挥下,他的身后站了一个仆人,为他夹菜端汤。   而且菜吃过五下,就被撤下,汤抿三口也被撤下。   顾以安还是第一次这样吃饭,他偷偷瞄了一眼白晗,只见他神态自若,优雅端庄,对上自己的眼睛时,月光般好看的眼神露出温柔的笑意。   整个餐厅鸦雀无声,只有刀叉和餐盘细微的碰触,每个服侍的仆人都恭然有肃,神态专注。   主餐吃完后,陆续上了四个果盘:樱桃、火龙果、西瓜、蓝莓。   依旧是由仆人分给他们,吃三口后,便被撤下。   一餐饭下来,顾以安只吃了个三分饱,明明菜品这么丰富,怎么像没吃一样呢。他不禁苦笑,这豪门世家终究是他高攀了。   饭毕,叶惜蓝在佣人的搀扶下,扭动腰肢走向西式院子,回到自己的住处。   顾以安茫然,白晗牵他的手:“跟我来。”   叶惜蓝在客厅大沙发坐定,喝完清茶后,她招呼顾以安跟她来,白晗微笑地说:“去吧,我在外面等你。”   馨香的书房尽是高雅的文房四宝,笔墨的清香浸人心脾,书柜里满满都是书,一个大写的“静”字安然写于白色大张宣纸上,在长而宽的黑色檀木桌子上铺展开来。   书房里散发淡雅的焚香味,使人一闻,便心旷神怡,凝神静气。   叶惜蓝从红色木柜里取出一个黑色小长方形礼盒,盒子末端是黄色流苏。   她纤细的手缓缓打开,拿出里间的物品,是一个珊瑚手串。   “小安,来,我给你戴上。”叶惜蓝拉过顾以安的手,将手串戴在他洁白如玉、腕骨分明的手上。   叶惜蓝望向他,语重心长:“小安,今天你既然已经见过我,我也将这个手串送给你,以后你就是我们白家的一份子。”   顾以安感动道:“谢谢您,伯母。”   叶惜蓝白皙瘦弱的手搭在顾以安手上,时光在这位病弱佳人留下年轮印记,纵使她身形窈窕,面带淡妆,可眼角的皱纹分明,嘴角下垂,脖颈处的皮肤略显松垮。   她按住他的手,眼眶湿润:“以安,小晗从小就被我送到国外读书,聚少离多,作为一位母亲,我对他照顾不够,时常感到自责。如今他回来了,我又身体抱恙,昏睡的时候多,唉,命运弄人啊。以后,还希望你对他能始终如一,方不负他的心。”   她忽然激动起来:“他是白家的独子,身上留着最纯正的白氏血脉,偏偏白家人眼里是最揉不得沙子的,你千万不要负他,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顾以安想也不想发誓道:“我绝不负他!这个您放心伯母,就算他拿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让他砍。”   叶惜蓝破涕而笑,慈爱道:“可能我说得有些严重。”   顾以安笑笑:“你作为他的妈妈,担心是正常的,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我的为人。”   叶惜蓝点头:“好,我相信小晗没看错人。”   叶惜蓝将顾以安送出来后,身体不舒服,便回到自己的卧室午睡去了。   白晗急问:“以安,我妈跟你说了啥?”   顾以安想逗他,卖关子:“想知道啊?嘿嘿,我偏偏不告诉你。”   白晗不由分说强势搂住他,顾以安手臂扬起,白晗瞧到他右手腕间的珊瑚手串,他会心一笑,心里温暖。   母亲这是真正同意了他和顾以安。   他怀抱的这个人,仿佛在调皮的小猫,挠得他心痒痒的。 第131章   顾以安突然记起他第一次见白晗的场景,好像如在昨日,他牵白晗的手,笑笑说:“老白,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白晗薄唇勾勒一个浅意而温柔的笑:“当然记得,走,我带你去。”   顾以安才知道,原来自己当初迷路的樱花树,在西边后院。   此时寒冬时节,庭院的樱花树园一片荒芜,显得静寂寥落。   他被白晗一路牵着手,走过每一处地方,话语不多,可心意相通。   顾以安甚至有种错觉,好像他已经陪伴到白晗到了夕阳红的年月。   走到西院最边缘,是一处单栋西式小别墅。   此处不同于别处的缤纷光丽,它更为僻静,远离人烟,前庭后院的花朵已经枯死,鲜绿的草地失去生机,枯萎发黄,垒垒黄土露出,显得更为荒芜。   白晗站立于门前,眼神波动。顾以安不禁奇怪地问:“老白,这是?”   白晗说:“这是我哥哥生前住的地方。”   生前?顾以安顿时反应过来,难道他有个死去的哥哥?   白晗沉沉的目光落在颓废无人管理的小别墅,眼光朝二层的小阁楼望去,那个地方,是父亲囚禁哥哥白楚之的囚牢。   现在许多荒芜的藤蔓已经将这座破败的囚牢包围绞杀,杀不尽的小虫四处流窜,这座白色牢笼正在被时光一点点啃食殆尽。   白晗脸色略有悲伤,他缓了缓神,对顾以安解释说:“我父亲一直向外界隐蔽我哥哥的行踪,所以大部分人都以为白家只有我一个儿子。”   顾以安疑惑:“为什么?”   白晗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从记事起,白晗就敏锐觉察到,父亲好像对白楚之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厌恶,并且愈发强烈。   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但父亲禁止白楚之随意走动,随意外出,更不准和家里人同坐一桌吃饭。   白楚之虽然也姓白,可却是被明目张胆排斥在外的陌生人。   父亲很宠爱自己,导致白晗很多次都想问一下他到底为什么要那么残忍对待一个无辜清纯的少年。   话终究没有问出口,父亲过于威严,对待母亲也甚为严苛冷漠。   他也有些许畏惧父亲。   这种畸形的、生硬的家庭关系,让他难过。   可他也无力去改变。   一年前白楚之空棺下葬,父亲于今年病逝,母亲的身体也愈发孱弱多病。   外表看起来华丽富贵的白府,内里其实凋敝残落。   想到这些,他愈发伤感。   “老白,怎么了,你看起来很难受啊?”耳边响起关切的声音,他扭头看见的是一张单纯清澈的眼眸,脸庞美好,话语亲切,熟悉得像家人。   “嗯,想起了以前的事。”白晗今天特意让顾以安见母亲,意在认亲,和美地互相认识,可不想搅扰了他的兴致,于是牵着他的手离开了这个荒凉的故地。   夜间吃完饭后,白晗带着顾以安来到自己的超级大house,他一个人就住在最豪华的中院。   顾以安没忍住兴致冲冲把今天叶惜蓝向他说的话全部和盘托出,白晗边听边微笑。   他洗完澡后,搂住顾以安在宽大柔软的床上睡觉。   他将顾以安按在身下,身下人穿着单薄的浅蓝色睡衣,露出的右手手腕间的珊瑚玉串,在灯光的映照下格外明亮鲜红。   白晗含住他的手指,轻轻缭绕,点拨。   “老白!”   顾以安感觉一阵酥痒,传遍全身。   “嗯,从今天起,你是我们白家的人,是我的人,明白吗?”白晗一反往常,捏住顾以安的下巴,如君王降临,气势威严。   白晗解开衣服,一寸一寸掠过他的白皙皮肤。   “以安,我要在你身上打下我的烙印。”   声音既霸道,也温柔。   顾以安浑身发软,只因身上人的技术太过于登峰造极,他没有一丝多余的力气来讲话。   他的第一次,被白晗所占有,完完全全属于他。   他幸福到哭泣。   白晗亲吻他掉下来的泪,在他耳边说一些动人的、令人羞涩的情话,他更为难堪羞耻,只将双手环在身上人的肩上,颤抖的牙齿在他肩部留下情动的齿痕。   -   北都市市/委书记毕觉松已经在北都市连续任职三届,按照惯例,他下一步应该进中央,甚至进入国家核心领导层。   在别人看来他前途光明,仕途着锦。   他也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加上他早些年有意地攀附白家,经常与前白氏集团董事长白承宗来往紧密,让他更加确信有了白家的助力,他再往上更进一步,近在咫尺。   但他的美梦很快因为白承宗的英年早逝而破碎,今年又是一次换届年,没了白家的支持,他心里总空落落的。   他宦海浮沉多年,深知一个人长期没有调动,恐怕仕途生涯就到头了。   可面对马上就要上升的高位,让他放弃,他又十分的不甘心!   他多想尝试一下真正的大权在握,多想感受一次天下大事,尽在他眉目松弛间的爽快感!   多年来,北都市的三巨头,市/委书记毕觉松、市长罗月照,常务副市长梅相令成三足鼎立之势,彼此勾心斗角,你争我夺。   终究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毕觉松的权威远胜于罗月照和梅相令。   这俩市长巴不得毕觉松赶紧调走,按照传统的接班人顺序,他们自己的官位可以顺理成章地再往前进一步。   可惜天不遂人愿,他们还在各自打着小九九时,中央已经下发了正式的红头文件。   文件决定将毕觉松调离重要岗位,褫夺罗月照、梅相令的任职权。   最核心的领导职位变动如敲山震虎,给平静无澜的北都市官/场来了一次凶猛的震荡。   有的人在左右观瞻,有的人在忐忑不安,有的人在寻找退路,有的人暗自高兴,有的人冷眼旁观,有的人坐山观虎斗……   最先受到波及的是北都市政/法委书记高成俞,年底依照惯例,他正主持政/法机关干部警示大会,声情并茂地告诫广大警察干部,不要知法犯法,不要以身试法……话讲到一半,就被从中央特派下来的检察院法警直接从会场带走。   全市大礼堂座无虚席,他们身着黑色警察正装,都是政法队伍里有头有脸的中高层干部,见此情景,不禁窃窃私语,面面相觑。   同样被镣铐带走的还有北都市公安局局长纪君泽、法院院长汪绝厉、检察院院长洪正坤。   这猛药去疴般的激烈动荡变革来源于白晗。   按照他的推测,季寻案只是北都市灰暗一角的证明,左明的肆意妄为也不过是北都市政/法队伍乃至官/场烂透了的表象。   要从根部铲除毒瘤,来一剂猛药,才能真正药到病除。   为此,他特意进京见了他的七叔公白无卿一面。   白家人政/商齐抓,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裨益。   白家人遍布国家中心//领/导层,以他的七叔公白无卿最年高德劭,功勋卓著,威望厚重。   白家人里,除了父亲白承宗对白晗视若珍宝外,最疼爱他的亲人便是这位七叔公。   因此得知他的宝贝儿侄孙要来看他,把这位鹤发童颜的老叔公高兴得不得了,他双眉一动,身边秘书立马会意,用最大排场的礼节欢迎白晗。   秘书亲自迎接白晗。白晗老远在大门口看到小时候把自己抱在怀里逗乐的七叔公,他甚为怀念,脚步匆匆赶上前,亲切地喊他:“七叔公,我来看您了!”   白无卿高兴得满含泪水,他枯老细瘦的手,攫住白晗的手,紧牵着他,忽而他生气地在白晗脑袋上猛的敲三下,把白晗疼得一紧,没想到七叔公的手劲这么大。   “哼,你这小崽子,回国这么久,今天才主动来看我!!!真是不孝!”白无卿喜中带怨,“真是白疼你了!”   白晗笑笑说:“叔公,您别生气,我最近太忙了,这不年底到了,我还想把您接到我家一起过年呢。”   “呸!”白无卿手拄拐杖,宽松的裤子下是极其瘦的双腿,好在他身体健朗,走起路来稳当,“我还不知道你爸,你是他生的儿子,自然和他一个脾性,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   白晗被他一顿数落,尽管嘴上不饶人,可白晗知道,叔公心里是高兴的。   白晗进门,让司机薄聿言将车里带的礼物拿出来,交给白无卿的秘书祝念。   走到府邸内院,白晗从一个小盒子里拿出一个锦囊,这款是橙色护心锦囊,是顾以安听闻他要去拜见白无卿而给他的。   至于来源嘛,自然是顾以安向系统七七求的。他唠唠叨叨又是威胁又是哀求,把系统七七逼到没法才又给他一个锦囊,给完之后,系统七七黑着眼圈,像被掏干,虚弱地说:【老大,真的没有了,一滴也没有了……】   “叔公,这个是别人拜托我送给您的。”   白无卿饶有兴趣地将锦囊握住手里,一阵奇妙的气流涌遍全身,顿时神清气爽,精神矍铄。   “果然是妙物!”白无卿连连赞叹,山羊胡子高兴得乱飞。   白无卿细细打量白晗,他的这位侄孙,在襁褓里的时候,他曾因为他长得太可爱忍不住用手逗他。   如今二十载春秋过去,被抱在怀里的小不点,已经长大成人。   站在面前这位贵公子,身形挺拔,玉树临风,一张脸集齐了白承宗和叶惜蓝的优点,宛若天人,美不胜收。   在行事方面,也越有白家人的范儿。   尤其血脉纯正,品格高洁,很得他心,是目前他最中意的集团继承人。 第132章   一阵寒暄后,白晗道出了今天此行的目的:“七叔公,今年北都市领导班子是不是应该换届了?”   白无卿点头:“小晗,你有什么想法?”   白晗问:“七叔公,您觉得北都市比以前如何?”   白无卿笑问:“小晗,怎么,你想从/政了?”   白晗:“叔公,您别开我玩笑。只是我最近回来,发现北都市官/场太乱糟糟了,尤其是政/法这一块儿,太黑了。我做了一个调查,近两年的冤假错案比之前多3倍,多少群众百姓走投无路,想申诉都没地方申诉。”   白无卿凝眉:“小晗,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也有在想过,黑的根源还是在于人,听你亲自一说,现在是有必要给北都市重新换换血了。”   白晗会意,他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白色文件夹,递给白无卿:“这是我调查出来的几个典型代表,尤其是堂堂政/法委书记高成俞,居然纵容人口/贩/卖!在他的遮掩下,近两年失踪的女孩高达上千,特别是在底层角落,这种光明正大抢孩子的恶行没有人来管,也没人敢管!”   白无卿翻过内页上的名单,凝神一看,都是罪大恶极的高/官不作为、乱作为的恶行,或者是一些纨绔子弟仗着朝堂之内有靠山,完全漠视生命,杀人放火,劣迹昭著,数不胜数。   白无卿眉头微皱,感觉肩膀上的担子格外沉重,他将文件夹放在桌子上,轻轻喝茶。   他决定道:“小晗,现在我们得抓紧时间搜集全证据,这些人哪怕是狮子、老虎也得打下去,不然一旦成了顽疾,再除就难了,把百姓逼得无路可走,最后只会反噬自己。”   白晗同意,对付这些人一定要行动迅速,不能给他们反应时间。他们叶脉相连,枝根交错,关系庞杂,一旦走漏了消息,他们听闻风声,极大可能会立刻逃跑。   吃了中饭后,白晗扶着白无卿在院内幽静的中式园林散步。   幽深的池塘,成群的彩色小鱼游曳。经过长长的幽静回廊,白无卿问:“小晗,你为什么看上了顾以安?”   白晗并不惊讶,他素来知道七叔公神通广大,什么都瞒不过他。   白晗说:“他为人单纯,可爱,我和他在一起开心又安心。”   白无卿沉重道:“小晗,单纯可爱的人遍地都是,不一定要选择他,你应该多去尝试更多的人。”   白晗拒绝:“七叔公,我已经带他去见了我母亲,母亲同意了我们。”   白无卿似乎有些蔑笑:“你妈啊,从来没有主见,别人说什么做什么,她绝不反对,像个呆讷的木头人。”忽而,他极为慎重地捏住白晗的手,神色凝肃,“白晗,白家不能在你这里绝了后啊!”   一阵风吹过,池塘边的藤蔓落下一片叶子。   白晗说:“七叔公,你这话可别唬我,不说远的,就是近的,我五叔白存志难道不是白家人吗?”   白无卿摇头:“他是庶出,不是我们正儿八经的白家人。”   白晗笑:“我的嫡亲叔叔伯伯,和侄儿,掰着手指头数都数不过来,他们可以说是正统的白家人吧。”   白无卿手又给了白晗脑袋一个大咯噔:“别跟我贫嘴,你简直和你爸一模一样,喜欢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想当初,他非得执意要娶一个底层的女老师,结果呢,身体差,没几年就死了,这后来才娶了门当户对的叶家独女,也就是你妈。”   这番话引起了白晗的兴趣,他问:“叔公,您知道白楚之吧?”   白无卿:“嗯,是那个底层女教师生的儿子。”   一直到现在,这位叔公都没法释怀当年白承宗的第一任婚事,连那个女人的名字都不肯叫,一直叫她“底层女教师”。   白晗长大后调查过白楚之的母亲,她的名字叫傅宣仪,是浪腾公司创始人傅浪的妹妹,出身于聆风镇,普通家庭,大学毕业就职于北都市中心的初级中学,承担语文教学工作。   白家的婚姻百年来一直恪守门当户对的联姻制度,历年来,只有父亲白承宗打破了这个规矩,执意要娶傅宣仪。   如果是这样,那父亲至少当时应该很中意喜欢傅宣仪,可为什么又对傅宣仪为他生的儿子白楚之那么苛责冷酷?   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白无卿看他发呆,问:“小晗,你问白楚之干嘛?”   白晗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对他说出心中的疑虑。   “只是偶尔想起来。”白晗淡淡道。   白无卿拄着拐杖,气息平稳,冷肃道:“你不要给我转移话题,记住,你先是白家人,然后才是你自己,不要那么自私,先祖们要是看到我们白家香火在你这里断了,我将来怎么有脸在地下见他们?!”   白晗停住脚步,只见他月牙般清冷的眼眸,散发出深沉的光,他嘴角上扬,露出决绝的笑:“七叔公,我心意已决,你说再多,哪怕把我就地枪/毙,我也不会放弃顾以安。”   白无卿迟顿,忽而放声大笑,用拐杖使劲一戳白晗,高声道:“白晗,记住你今天的话,别后悔!”   “绝不后悔!”   -   今天晚间的北都市最文雅的戏曲厅〖天仙宝苑〗万籁俱寂,格外安静。   戏曲厅早早关闭,禁止外人随意出入。   二楼雅间,晏学昕愁眉不展,平时品起来香甜清冽的茶,如今到了喉咙间,竟涌出丝丝凝涩的苦感。   他下令暂停所有的戏曲剧目,平时咿呀清悠的昆曲,到了如今这个时刻,响在耳边竟然让人生出莫名的烦躁。   北都市这次自上而下的大变革,就像一场史无前例的地震,他像最灵敏的野生动物,敏锐而及时地对这场大变革作出反应。   他发动所有资源,摸到幕后信息,始作俑者正是白家人。   于北都市而言,自然是白晗。   上次左明绑架杀死顾以安失败后,他隐约地觉察到白晗会有所行动。   只不过,没想到这场变革剧烈程度远超出他的意料,为了一个区区的顾以安,有必要把北都市搅得天翻地覆吗?   正在沉思间,房间里进来一个人。晏学昕抬头,招呼左明过来。   晏学昕注意到他脸色不太好看,略显颓败。   左明坐在晏学昕对面的沙发上,目光黯然,叫了他一声“老师”。   这句“老师”像深秋寒霜里凋落的枯叶,无力到让人伤感。   晏学昕脸色更为愁苦,闷口又吟了一杯茶。   显而易见,白晗从上而下撤掉所有重量级高/官,相当于把一直庇护左明的羽翼折断,任凭他如何挣扎,再难飞出这以白家为鼎的北都市。   左明少有的感到慌乱,他默默站起身,立于窗前,暗然的鹰眼露出迷茫的神色。   晏学昕注视他的背影,一阵大限将至的凄凉感渐渐涌上心头。   左明转过身,声音一如往常低沉而动听,语气却更为颓然:   “老师,恐怕我这次必死无疑了。”   晏学昕沉默,无形的冷空气,像厚重的坟山,压在他们中间,使人感到窒息般的苦闷。   半晌,晏学昕说:“小明,记得我教过你什么,千万不要低头,哪怕死到临前也绝不能屈服!”   “可是,这一次……”左明的背影愈发彷徨,他犹疑,踟躇。   晏学昕忽而轻轻一笑,和蔼自信的脸色驱散浓云厚雾,决定道:“他们还没行动,我们还有机会,现在你得立马离开北都市,我马上为你安排。”   说罢,他指了指在门口侍立的卫宣,问左明:“他这个人,怎么样,可靠吗?”   “他倒是一条忠狗。”左明说。   “好。”晏学昕挥手,将卫宣唤过来,问,“你手下可靠的心腹有多少?”   卫宣看了一眼左明,回:“百人左右。”   晏学昕皱眉:“不必这么多,你在这百人里挑出三十个精武忠心的人出来,一定要死忠的那种,等会儿回去清点一下装备,马上出发。”   卫宣眼睛一直看向左明,左明神色漠冷,好一会儿,他才回应卫宣的眼光,卫宣虔诚地伏在地上,不敢再多说话。   晏学昕见状,呵呵笑道:“小明,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一条忠狗,谁的话也不听,只对你言听计从。”   左明无心无绪,像一只倦鹰,对外界视若无睹,渐次地沉入自己的孤独暗渊。   他逐渐疲累,倦怠,无力去挣脱这危局。   他想画地为牢,将自己囚困,   “左明!”晏学昕大喝一声,将左明唤醒,“听我的话,赶紧离开这北都市,你要是心情不好,就什么也别想,让我来安排。”   “老师,你就算这样对我,我也不会感激你,不会记得你。”左明面无表情。   晏学昕:“你不记得最好,你要记住的只能是你自己。”   忽而这个儒雅斯文的在文艺圈享有盛誉的老人,靠近左明,给了他一个拥抱,这是他们认识数年以来,晏学昕第一次离他这么近。   晏学昕苍老而起皱的手,按在左明洁白如玉细如羊脂的手上,像父亲抚摸儿子,恳切地对他说:“小明,有我在。”   卫宣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身体颤抖,仿佛很激动。   他幽绿的双眼发/射/出炽热的光,眼神里充满渴望。   他小心翼翼地匍匐向前,脑袋靠近左明的膝盖,混像一只狂热而恐怖的蛇。   “明总,我也在。”   卫宣像是握住宝玉,轻轻一挨左明的手,随后又受惊似地放开,他不敢玷污他的身体。 第133章   一场追捕左明的行动正式在北都市展开。   白晗在解决官/场这个层层勾结的大难题后,迅速将矛头对准左明。   北都市第一把手,权倾一城的市/委书记毕觉松被押送到京城,正值群龙无首之际,中央空降了一个代理市长到北都市暂管政务。   代理市长名叫耿在忠,年近五十,是白晗的七叔公白无卿特定指派的来北都市的任职人选。   耿在忠一到北都市赴任,第一个去会见的人便是白晗,这正好切合白晗的心思,于是他将自己的筹谋与耿在忠说了。   白晗提出要动用警局的力量逮捕左明,耿在忠自然答应,并说市里所有的干警力量任他支配。   白晗见耿在忠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心里猜度他是七叔公给自己的一个表面傀儡,任他使唤。   不过这样也好,免得束手束脚。   就在晏学昕为左明筹谋逃跑路线时,白晗这边已经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   第一支队由警察陈羡生带队,追捕左明的忠犬卫宣。   第二支队则是白晗和顾以安一起,通过技术破解左明的IP地址,精准定位,在夜间跟踪他位置的车,对他实施抓捕。   第三支队,白晗让自己的心腹手下荆复带队百余人,对机场、高铁、轮渡等重要交通线进行排查,彻底封死左明的逃跑路线。   陈羡生驱车一路跟随卫宣,五辆警车紧紧咬住卫宣的车,分别从五个不同地方位堵住他逃跑的道路。   对他形成瓮中捉鳖之势。   没成想卫宣开车横冲直撞,为了逃跑,直直地往人多的行人里猛踩油门,陈羡生佩戴扩音器,大声警告卫宣:“住手!你已经被包围,赶紧束手就擒,不然罪加一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卫宣听到这话,狂笑起来,“可真够无聊的!一群垃圾玩意儿,想抓住我,下辈子吧!”   随后他不管不顾,红灯绿灯乱闯,路边的行人被他撞飞几个,陈羡生让一辆车里的警察停下来去检查行人的伤势,他则是继续跟上前方叫嚣跋扈的卫宣。   卫宣开车越逃越快,陈羡生咬死不放。一旦离开市区中心,警车的力量马上显示出来,没有了群众百姓的顾忌,他们也野蛮起来,加足马力,一脚油门撞向卫宣的车。   “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卫宣的车被两辆警车撞翻在高速的侧边,他忍不住笑出来,车窗后视镜一双幽冷的眼像鬼一般,于夜间显得格外恐怖。   陈羡生立刻下车,手持枪,小心翼翼地靠近车里的卫宣。   同时其他警察也立马下车,谨慎地靠近,对卫宣形成一个包围圈子。   陈羡生一马当先,果断打开车门,揪出头皮冒血的卫宣,仔细搜他的身体,身上并没有带什么武器。   周围警察如释重负,舒了一口气。   陈羡生给身旁的警察沈勉使了一个眼色,沈勉会意,将一副银色镣铐铛啷一声拷在卫宣手上。   “啊啊啊我没有罪你们干什么要抓我啊!!!”卫宣叫嚷,疯疯癫癫,像精神病一般手舞足蹈。   “老实点,哪个犯罪的人会承认自己有罪?!”陈羡生揪住他的后脖领,一把将他塞在警车后座位,“你杀人如麻,斩你千万遍都不够洗刷你的罪孽!”   “呸呸呸!啊啊啊啊啊!我杀了人?我杀的是人吗,她们都是畜生而已,我杀她们天经地义啊啊啊!你们赶紧放了我!!!”卫宣像一个疯子,嚣张叫喊。   沈勉用一个污浊的毛巾塞住他的嘴,又拿出一条绳索捆住他:“你真的吵死了!给我安静点!”   白晗和顾以安按照定位,锁住一辆黑车,与想象中相反的是,黑车开得很慢,晃晃悠悠。   不过车辆倒是会找地方东拐西拐,像一只小老鼠躲在密密麻麻的黑/洞里,让白晗一时之间很难抓住他。   白晗凝神沉思,他突然停止住车。顾以安问:“老白,怎么了?”   白晗问:“以安,你觉得我们跟踪的车上的人是左明吗?”   顾以安疑惑:“定位是他,难道?”   白晗冷笑一声:“恐怕是调虎离山之计。”   恰好此刻荆复打电话过来,报告了道路全线的排查情况,白晗听闻,更加确定心中的想法。   荆复汇报说,各大交通路口都没有左明的踪迹。   白晗分析:“前面的车,是晏学昕故意诱导我们视线,为左明争取逃跑时间的伎俩。”   说罢,他直接一脚油门跟上前方的黑车,黑车闪避不及,直接被撞得了无生息,一动不动。   白晗走下车,来到黑车面前,隔着车窗玻璃,冷道:“晏学昕,出来吧。”   晏学昕优雅从容地下车,面色波澜不惊。白晗示意手下人对他搜身,扣住司机,搜查车里的每个角落。   果不其然,车后座椅缝里有一个芯片,白晗冷笑:“你用左明的手机误导我们,好一个声东击西!”   顾以安恍然大悟,他瞪向晏学昕,斥问:“左明现在在哪里,快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晏学昕鬓角的白发被冷风吹得凌乱,他神情冷傲,语气颇为不屑,“左明在哪里我怎么知道,而且就算我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白晗说:“以安,别跟这种冥顽不灵的人浪费时间,左明我知道在哪里。”   晏学昕听见这,眉间闪过一丝忧虑。   白晗对晏学昕说:“你们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左明已是我的彀中物,他逃不了。”   北都市临港区,黑色暗沉,一辆直升飞机蓄势待发。   “明总,走吧。”心腹之一的符章护卫左明上飞机。   左明一只脚踏上黑色私人飞机的阶梯,忽然从驾驶舱滚落一个东西,他定睛一瞧,原来是驾驶飞机的司机倒在他面前。   “嘭嘭——啪啪——”   枪林弹雨,震天掣地。   转眼间,静寂的临港区已经被成百上千的黑衣人围住,他们身荷重甲,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如暗夜间的猛兽,成群结队,形成不可阻挡之势。   “明总,我护着你走。”符章急切道,他这次只带了30人,转眼间司机已经死了,身旁的兄弟接二连三地倒下。   左明脸色迷茫。   耳边不断传来枪响。   厮杀、鲜血、哀鸣。   黑衣人越来越多,牢牢地将他包围。   暗夜里的黑衣人,如野狼散发的凶光,狠恶,锐不可当,逐渐将符章所带的手下,一一射/杀,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明总,小心!”   随着包围圈不断缩小,终于,一颗子弹射向左明,稳准狠,笔直朝他心脏处射/去。   符章毫不犹豫为他挡下,胸口处不断冒血。   直至符章失血过多倒在血泊里,枪声才断止。   一辆车闪着明亮的光,从远处驶来,直直地照向满身血污的左明。   一个黑衣人跑上前为其打开车门,半跪在地上报告:“白总,人已经抓到了。”   左明明白,自己已四面楚歌。   随着白晗的到来,黑衣人有序地退开,放大包围圈,让出被包围在正中心的左明。   从白晗身后走出一个人,左明望去,是顾以安。   顾以安走近他,左明站立于原地不动。   在《追凶》里,断魂桥边,警察卢落非正气凛然,目光锐利,像一把锋利的刀,砍向作恶多端的反派严道失。   现在,在临港区,顾以安如卢落非,眼神同样正气凛然,逼近左明。   左明自知这一次在劫难逃,他低头,鹰眼扫视,目光所及,护卫自己的心腹三十人,全部变成躺在地上血淋淋的尸/体。   马上,他也要为这惨淡的尸/山血海里再添一份白骨骷髅。   他脸色凄惶,夜间山谷的风,柔柔地拂过他的英俊面庞。   他浅浅地笑起来,对上顾以安的目光,说:“顾以安,你靠的不过是白晗而已。”   顾以安反问他:“你靠的难道不是晏学昕吗?”   左明一愣,随后冷笑起来,他山月间的眉发,迷离,凄冷。   顾以安逼问他:“左明,你为什么要杀季寻,据我调查,他根本没伤害你,还是你的好朋友。你知不知道,他妈妈为他已经疯了!”   左明笑着说:“正是因为是好朋友,所以才杀他的啊!”   顾以安怒不可遏,他气得揪住左明的脖领,目光闪着火:“左明,你还是不是人?!你把季寻骗出去,然后开车把残弱的他丢到忘川河里,你究竟图什么?!你跟禽/兽/牲畜有什么区别?!!!”   左明微哂:“我图什么?我当然图娱乐圈的富贵功名金钱利禄锦绣前程啊,他挡了我的路,我不杀他还等什么?”   顾以安哈哈大笑,摇头叹息:“左明,你真可悲,世间千万条路你不走,偏偏要走最恶的一条!今天,你必须要为你的恶行付出代价!”   左明重重地舒了一口气,完美的薄唇扯出一个人间灿烂的笑容,他盯向顾以安,声音无比平静:   “你没资格来审判我,因为错的不是我,而是这个垃圾世界!”   说罢,他从衣服内衬里掏出一把黑色手/枪。白晗见状立马将顾以安扯到身后,肃立包围的黑衣人群更加警觉,只要左明有任何危险行为,他们手里的枪马上会将他就地正法。   北都市终究还是将他再次扼制住,左明抬头,望向黑沉的夜空,神色荒凉。   这样的夜空,像多年前他在高墙院内望向的方方正正的四角天空,都如囚笼,困住他。   所不同的是,多年前的四角囚笼,只是让他绝望。   这一次,他被彻底击败,没有人能救他。   他如严道失,已日暮途穷,是将死之人。   他好看的脸,静若无澜。他缓缓抬手,将手枪抵在右心房处,断裂的枪声回荡在风吹过的林间。   他听到雪崩的声音,成千上万的雪花,覆盖在他的身上、脸上。   好柔,好冷。   他仰面而倒,如笔直的青松,坍塌在深厚凄凉的雪地里。    第134章   当左明自戕倒地而亡,一阵无比尖锐的哭喊声,穿透北都市临港区漆黑的夜空,刺伤在场所有人的细薄耳膜。   脚步声由远及近,从暗夜里急促跑出一个细瘦的身影。   凌献音上身穿单薄的白色绒毛外套,下身着黑色的毛绒黑色裤子,脚下套一双小白鞋。   一如往昔的粉色如海藻般的长发柔顺地披散,隐映在粉色头发下是一张极其悲伤的小脸。   她拼命地挣开黑衣人的包围圈,看到心上之人身上沾满鲜血倒在冷硬地上,她失控地扑在他身上,白色外套顿时染上红色血痕。   “哥哥!明哥哥!明哥哥!”   少女无力又疯狂地叫喊。   她细瘦而白的小手摸向左明逐渐冰冷的身体,手掌停留在心脏位置,那里汩汩渗血,染红白色衬衫,宛若一朵灼烈的红玫瑰。   她指尖停在他迷人的眉间,落至他苍白的薄唇。   怀抱之人,不再呼吸。   她永远地失去了他。   她痛苦地哭喊,仓皇地呐喊,却无济于事。   她双手抱住脑袋,泛红的鹿眼,露出凶狠的光芒。   她毫不犹豫地拿起左明手里的黑色手/枪,浑身沾满血迹的身体颤颤抖抖,她愤怒地扫视环绕的人。   从东到西,从漫山遍野的狠恶黑衣人,到围猎左明的顾以安、白晗。   她倏地举起手枪,枪口直指顾以安。   “凌献音,住手!”   没等白晗反应,早有一声正气而雄厚的声音呵斥住凌献音。   呜呜呜的警车鸣笛四响,回荡在寂寥的山谷。   陈羡生三步并作两步,急忙跑过来,喘息未定,一把拉过凌献音,扭住她握枪的手腕,用劲很足,疼得凌献音一下子失去力气,黑色手/枪应声落地。   “凌献音!你在干什么!?!”陈羡生浓眉簇起,“你知道左明杀了多少人吗?!他应该要为他的罪行付出代价!你不要被爱情迷昏了头!”   凌献音挣开陈羡生的束缚,怒气冲冲,骂道:“坏人!你们都是坏人!!!你们去给我的明哥哥陪葬去吧!!!”   说完她低身要捡枪,陈羡生一把薅住她的手臂,大声道:“凌献音!你的表哥季寻就是被他杀的,谁才是坏人你看清楚!”   “哈哈哈哈哈……”凌献音倏尔脸变得扭曲起来,“季寻关我屁事!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陈羡生,你道德绑架倒是有一套!可惜老娘不吃!”   啪的一巴掌,陈羡生狠狠打了凌献音:“你在酒吧工作的那些年,季寻很担心你,还一直背后请人借用打赏的名头悄悄给你钱用,你说这话还算是人吗?!”   “对对对我不是人,你是人,是一个无比高尚的大圣人!!!”凌献音洁白的小脸印上鲜明的红痕,火辣辣的疼。   她气冲冲地掏出手机,又一把抢过陈羡生的手机,强迫用他手指解锁。   她将手机里所有的钱一口气转给陈羡生:“都拿去,老娘不稀罕他的钱,别擅自做什么狗屁好人,我不需要!!!”   转完后,她将手机重重地摔在地上,捡起地上的手枪,缓慢来到左明冰凉的尸/体前。   “明哥哥。我来陪你了。”   她散落的粉藻长发,盖住她瘦弱的身体。   只见她身体微微颤抖,脸上平静无澜,好似无事发生。   但胸口却开始冒血,嘴角也控制不住地流出鲜血。   “献音,不要!”   陈羡生没想到她这么顽固决绝,已经来不及阻止,她暗暗地朝自己胸口开了一枪。   少女的鲜血红如绫布,将所爱之人,紧紧缠绕,深埋于心。   “明哥哥。”   她缓缓地伏在左明了无止息的身旁,双手环住他的脖颈,挨着他一起躺下来。   她知道左明不爱她,可是她不在乎。   她爱他就够了。   眼皮渐次沉重,眼前闪现许多过去的片段,其中最鲜明的记忆是,她第一次遇见左明。   他是那样的英俊帅气,站在人来人往的浪腾,身旁之人对他俯首称臣,他眼波无澜,眉目深邃,鼻子英挺,薄唇不露任何情意。   原来从那个时候,她的心里就有了他。   她要为左明立一座永恒不朽的丰碑,永远地矗立于心尖之上,燃烧亘古的奠念。   顾以安深叹一口气,转眼间,地上已布满数量众多的尸/体,空气中氤氲浓厚的、残酷的虐杀气息。   陈羡生无奈地摇头,叹息。   冤冤相报何时了,好在一切至此,划上了一个句号。   接下来要处理的是各种善后问题。   北都市前政/法委书记高成俞被羁押后,白晗命北都市检察院依法审查他犯的恶行,其中由他本人参与售卖、囚/禁、虐杀幼童数量达至上千。   这些被拐卖骗取抢劫的幼童被关在被誉为繁华鼎盛的国际大都市的北都市外郊区〖深渊地狱〗。   陈羡生带领公安局的干警,对〖深渊地狱〗来了一次全面的大清扫,不仅把和高成俞互相勾结的产业链上的人全部打掉,缉拿归案,还营救出为数不少的人。   一部分人是原北都市监狱里的犯人,他们被当作社会废料,肆意屠杀,供以上层人取乐。   一部分人是幼童,以女孩居多,她们被囚禁在一个昏暗不见天日的房间,面皮白净,双眼空洞无神。   直到陈羡生将她们救出去时,她们的表情依旧木讷,闪闪躲躲,很怕人。   “看样子不能立刻把她们送回家,先疗养一阵子再联系她们亲人吧。”陈羡生叹口气说。   “是,陈队,她们就好像被长期囚禁的小鸟,出了牢笼,却忘了飞。我看把她们身体调养好了,再找个心理医生调养心理。”跟在陈羡生一旁的年轻警察沈勉说道。   沈勉是北都市公安局新晋警察之一,由白晗认可钦点,将他提拔为副队长,辅佐陈羡生出警。   这个年轻后生,勤奋,谦虚,为人淳朴,乐观大方。   他让陈羡生一度有种错觉,好像他是谈感折一般。   一想起曾经的那位挚友,兄弟,好朋友,陈羡生纵使再硬汉,坚强,都忍不住难过悲伤。   谈感折是这么多年始终坚持如一对他好的人,仿若自己的亲生哥哥。   不是血缘,胜似血缘。   但是现实又不允许他过多的沉湎于哀伤,除了〖深渊地狱〗,还有一个万恶的地方需要处理,便是卫宣杀人无数的阴暗地方〖极乐天堂〗。   上次在把卫宣成功抓到后,卫宣左右扭动身体,把嘴里塞着的臭布吐掉,高声叫嚷:“啊啊啊啊啊我要尿尿!憋不住了!要拉出来了!!!”   沈勉提起卫宣的脸,给了他一拳:“叫什么叫,把你打晕,你应该拉不了尿吧。”   卫宣像一只油绿的蛇,翻滚身体,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语气哀求:“我真的受不了了,快点,别颠簸,不然我的裤子就要湿了!”   陈羡生只得作罢,他停车,让沈勉带着他到公路一旁的野树林里去。   “你给我老实点!赶紧尿!”沈勉不耐烦地呵斥他。   卫宣蹲下身子,脸上的白色绷带掩映瞳孔绿色的光。   “你好了没啊,尿这么久!我警告你,不要搞鬼,否则我的拳头可不听话!”沈勉面对卫宣这样一个长相恐怖、杀人无数的人,心里厌恶至极,要不是碍于要走司法程序,他真想现在就毙了这玩意儿。   见卫宣一直蹲着没动静,沈勉没忍住一把手钳住他的手腕,没成想卫宣双腿将他腿一夹,导致他瞬间失去平衡。   没给沈勉反应时间,卫宣拷上银链的双手紧紧握成拳,猛的砸在沈勉脑袋上,一下子把他砸晕在地。   沈勉醒来时,卫宣已经逃跑,他自责地向陈羡生报告了情况。   陈羡生平静,他说:“无妨,现在我看清楚这个人,就算把他带回去,也问不出个所以然,不如暂且先放他回去,我已经在他的衣服上嵌入了一个定位芯片,他不仅逃不了,还得给我们引路,好找到他的老巢,一举击溃。”   按照定位,陈羡生带队,一路摸到〖极乐天堂〗。   这里比〖深渊地狱〗要恐怖千万倍,对于陈羡生而言,眼前的场景实在太过血淋淋。   规模庞大的地下室,成百的女性尸体密布,形状不一,死的变成骷髅,没死的,还有蛆虫在上面爬。   有的女性心脏还在跳,四肢被砍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啃咬;有的被密密麻麻的铁钉钉在墙上,做成肉/体标本;有的五官全部被挖掉,心脏被掏空,悬浮于天花板,做成一长串吊死鬼……   简直是人间炼狱!   陈羡生谨慎地往里走,幽静黑暗的深处房间,嘶鸣某种强迫式的重复声音。   “去死,去死,去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死,死,都去死!”   幽深房间,卫宣的身体抖得厉害。   陈羡生注意到卫宣手上的镣铐,一直哗啦啦作响。   警局的镣铐,除了用特配钥匙,不是那么好打开的。   更何况,从拷上手铐,到现在,时间太短,他也不可能打开。   卫宣此刻跪在地上,周围布满女性尸/体,他右手用刀疯狂刺向躺在膝盖处的尸体。   陈羡生注意到,卫宣左手的手掌已经没了,横横的血脉相连的伤口涌出鲜血。   原来他剁掉了自己的左手,右手边挥刀,镣铐的声音边凌乱作响,飞溅出鲜血。   “卫宣!赶紧束手就擒!”陈羡生大声呵斥,他小心翼翼地靠近他。   卫宣转过身,白色绷带掉落,一张极为恐怖的脸显露出来,上面是坑坑洼洼的黑色小洞,血迹斑斑。   油腻腻的头发贴于头皮,更加使人感到恶心。   “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桀”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卫宣放声大笑,他右手的刀尖还在往地上滴血。   “你们都给我去死!”   “小心!老谈!”陈羡生马上反应过来,一把拉紧最前面的沈勉,“快走,他身上绑了炸弹!”   群警们面面相觑,听陈羡生的指挥,飞速地向后退去。   果然如陈羡生所说,卫宣腰腹间绑了一个炸弹,他按下开关,又从衣服内侧拿出一个小的黑色遥控器,按下。   霎时间,烟雾浓卷,火光四溢〖极乐天堂〗摇摇欲坠。   支撑墙面的柱子一一坍塌,地面此起彼伏地破碎,天花板接二连三脱落。   坍塌,焚烧。   〖极乐天堂〗在火光中自毁。   所有干警们身上都沾了不少灰尘,有的警察腿脚被崩落的碎片扎伤,所幸无生命危险。   陈羡生目光沉甸甸,望向这座罪恶的〖极乐天堂〗。   直至燃烧殆尽,陈羡生重新带着队伍,走进里面搜寻,所有的东西都烧成了灰,卫宣的尸体被炸成无数的碎片,分散在废墟四处,他所藏匿的女性尸体在熊熊烈火中被烧成了灰烬。   “还是便宜了他!”沈勉忿忿道,“他杀这么多人,最后也不过是用他一条命来偿!”   陈羡生:“不,不是他一条,他这条船上以左明、晏学昕为首,坐了很多其他人,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要找出这些人,为死去的人和无辜的百姓群众作一个交代!”   “好!陈队!你说得对,现在北都市的天终于换了一个颜色,从前是黑的,现在白了。”沈勉敬佩似地看了一眼这位前辈警察,又望向远处,心底能为群众沉冤昭雪尽一份警察的职责而感到热血澎湃。 第135章   晏学昕被白晗派人带回北都市公安局,扣押在警局。   这位在北都市文娱圈享誉尊崇的老人,孤独地被囚关在幽闭的房间。   顾以安来审问他时,差点以为认错了,只因在抓捕行动期间,他明明看起来精神矍铄,斗志昂扬,如今,落网的他两鬓斑白,好似有风烛残年的光景。   晏学昕见来人是顾以安,仿佛早有预料,苍老的脸,没有任何情绪变化。   顾以安沉思片刻,泡了一杯清茶放在晏学昕面前。   晏学昕身体不动,没有接过茶。   沉默许久后,晏学昕问:“他死了吧?”   “死了。”顾以安回。   晏学昕衰败的眉发,悲伤地一动。这样的结局,也在他的设想里,只不过他不想太快面对。   枪声响彻北都市夜空,左明被困伏诛。   风声带来他的死讯。   晏学昕孑然站立于夜空下,冷风将他斑白的头发,吹得异常凌乱。   晏学昕抬头看顾以安:“所以,你还想问我什么?”   顾以安背靠椅子,问:“现在还有一个人的下落不明,那就是北都市传媒大学的副校长、左明的老师黄恩慈,她在哪里?被你们藏到哪儿去了?”   晏学昕冷漠地嘴角弯起,说:“我不知道。”   “晏学昕,你还要负隅顽抗吗?!”顾以安气急败坏地猛拍桌子,死盯着眼前这个视生命如儿戏的刽子手,“到了这个时候,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你的家人考虑一下吧?”   晏学昕眼神波动,随后又淡然一笑,悠然地品起桌子上的清茶:“顾以安,你只是嘴上说说,你不会拿我的家人来威胁我,因为你不是那样的人。”   “他不是那样的人,我可是!”   晏学昕和顾以安两个人同时望向走进房间里的人,是白晗。   顾以安惊喜地看着他,白晗向他回以微笑,在晏学昕对面坐下,目光冷锐:“这是我给你的机会,你不要不知好歹,现在你的家人全部在我的掌控之下,快点交代黄恩慈的下落,否则我可没耐心。”   晏学昕顿时头皮发麻,眼前这位白氏集团的总裁,白家独一无二的继承人,转眼间,已将北都市翻了个底朝天。   晏学昕意识到白晗和顾以安完全不一样,顾以安心性更为单纯幼稚,而白晗更为漠冷理智,承继的是一贯的白家人雷霆手腕的风格。   他必然说到做到。   酝酿许久,晏学昕作出决定,他问顾以安:“如果我说了,你们是不是就不会动我的家人?”   顾以安见他松动,承诺他:“你放心,你犯的罪,与你家人无关,我们可不会滥杀无辜。”   “好,顾以安,我相信你。”晏学昕放下茶杯,目光笔直地望向顾以安,嘴唇嗫嚅,吐出一句悠长、意味不明的话,   “她在她应该在的地方。”   顾以安还想继续问清楚,坐在对面冷硬板凳上的晏学昕却一动不动,身体僵立,眼珠子停止转动。   不好!顾以安急忙起身查看晏学昕的身体状态,食指凑到晏学昕的鼻翼前,已经没有气息,又把手按在他的颈部动脉,果无跳动。   白晗上前仔细观察一番后,手掰开晏学昕的嘴,一股猩红的血沿嘴角流出。   原来他咬舌自尽了。   “唉,他可真够顽固的!临死都跟我们玩了一个花招。”顾以安摇头叹息,对晏学昕的死既是惊诧又是无奈。   白晗分析晏学昕临死的这句[她在她应该在的地方]。   她应该在什么地方?   白晗提议让黄恩慈的现存亲人黄果来一起解读这句话。   顾以安同意,他马上让陈羡生联系黄果。   时间即是生命,黄果听到有关自己母亲的讯息,争分夺秒地来到市公安局。   顾以安将这句话告诉黄果,黄果眉头紧皱地思考。   一时间,房间内鸦雀无声,静寂异常。   黄果像是想到了什么,看着白晗、顾以安、陈羡生说:“我妈,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应该在北都市传媒大学。”   顾以安和陈羡生同时疑惑:“在学校?”   “嗯嗯!”黄果猛然点头,激动道,“说出来好像有些丢脸,可我还是得说。我妈自尊心强,为人也强势,她甩掉我爸,马上攀上了贺子诚这个高枝,坐上了北传副校长的高位。她本来就很贪权恋势,这下子更加狂热,她利用手中的权力捞了不少钱,也包养了不少年轻小男孩。”   这一点,陈羡生偶有所闻。他说:“贺子诚是北都市传媒大学前任校长,也曾兼任过北都市文化厅厅长、市文联主席,威望甚厚,权力很大。”   黄果不屑地冷哼一声:“权力再大又怎么样,还不是败在我妈的花言巧语下,不知道她用了什么手段,让贺子诚心甘情愿地娶她,又把副校长的位置给了她。”   白晗说:“只有贺子诚恐怕不够吧,他那时已经年龄很大,很多职务都已卸去,还有一个人在暗中推波助澜。”   顾以安惊奇:“老白,你咋知道,谁啊?”   白晗温柔看向顾以安,说:“我查了当时北都市所有高官的交往资料,其中时任宣传部部长的邱应霞与黄恩慈来往密切,她们都手握权力,豢养大量小鲜肉。”   陈羡生想起来:“这个邱应霞在〖深渊地狱〗中屠杀、虐杀孕妇,手段极其残忍,真可谓禽兽不如。”   “也就是说,贺子诚、邱应霞是黄恩慈背后的靠山。”顾以安总结,“她靠着这两个人登上北传副校长之位,巩固手中的权力。”   黄果道:“是的,你们分析得没错。我妈在北传走上了她的人生巅峰,那段时间,她对我说话都客气起来,钱也是大把大把地给,不过我那时已经成年了,不再需要她的钱。”   “[她在她应该在的地方],我想她应该在学校里,这个地方,是她粉墨登场的舞台,也可以是她的归宿。”   听完黄果的话,白晗决定:“现在事不宜迟,我马上派人对北都市传媒大学进行排查搜索。”   陈羡生一马当先,带队数百名干警封锁整所大学,同时白晗这边也派出他独有的心腹手下进行地毯式搜索,尤其是不能放过地下室之类的暗角。   经过两天两夜的排查,最终在北传的[静宜居]大楼负三层发现了一处散发恶臭的房间。   黄果脸上出现忿忿之色:“静宜居是我妈平时用来找男人的烂地方,什么静宜居,亏她有脸取这个名字!”   地下很黑,没有灯,陈羡生将沈勉带在身边,高举手电筒照亮。   白晗紧牵顾以安的手,荆复、项言等心腹在前摸索导引道路。   “好臭啊!”沈勉忍不住叫出来。   众人皆紧捂住口鼻,因为空气中黏腻的恶臭味太过于浓厚,几乎要把人的天灵盖掀翻。   “白总,还请您暂且留步。”   荆复单膝跪地,恭敬说道。   众人原地驻留片刻,五分钟后,暗室房间里的灯亮了,每个人都好奇地东张西望。   突然,一个绑在墙上蠕动的可怕黑影,吸引住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   恶臭味便是从黑影那边散发出来。   顾以安皱眉仔细望去,墙壁被打了一个大洞,绑有八条铁链,每一根粗厚结实的铁链,将这团黑影牢牢锁住,仿佛钉在冷硬的墙壁上。   一行人小心翼翼地凑近黑影,恶臭味愈发刺鼻。   荆复拿棍子挑开黑影的真实面目,居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彘!   只见这个蠕动的人彘,四肢被砍,身体被铁链刺穿,像被挂在蜘蛛网上的猎物,动弹不得,任人宰割。   包浆的头发硬成块,恶臭难闻,爬满黑色虱子。   头发下的脸,更为惊悚。这样一张脸,根本不能称之为脸,每一寸肌肤都是发黑发烂,苍蝇乱飞,蛆虫遍布,光是看着就反胃。   完整的身体,只剩下一个上身堪堪保留,像不倒翁一样,让人看了恐惧和呕吐齐生。   “这?”顾以安第一次真实地见到人彘,他难以置信。   白晗脸色镇定,他说:“这就是黄恩慈。”   “啊?!她居然被人活生生做成了人彘?!”沈勉脸上露出震惊的神色。   陈羡生不畏惧,他手上前,试探人彘的气息,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气息流动。   “还活着。”陈羡生说。   “妈!”黄果大声呼喊,“妈!我是黄果啊!你能听得见吗?”   铁链动了动,黄果以为黄恩慈认出她来,有些欣喜和意外,她鼓起勇气向前,准备再凑近些时,手腕突然被陈羡生拉住。   黄果疑惑,正在她转身时,陈羡生却飞快地将她身体退后。   “以安!”白晗将顾以安抱在怀里,迅速向后退。   嘭的一声剧烈爆炸声响彻地下室,将昏暗的灯光炸得体无完肤。   黄果手边感到一阵湿热的冰凉,她打开手电筒,是一块人/肉,流着血的肉块,上面一双血红的眼珠子像鬼一般死死地盯着她。   她被吓一跳,原地蹦起。   “她的身体里被安装了炸弹,应该设定了程序,只要感触到有外人来,就自动爆炸。”白晗的声音在灰暗恐怖的夜色中,格外让人有安全感。   黄恩慈的残缺恐怖的身体,被炸得东一块,西一块,血肉横飞,让原本作呕的空气弥漫更浓郁的臭味。   “我们得赶紧走,这个房间恐怕也要坍塌了。”白晗拥着顾以安向后撤离。   众人刚刚惊魂未定,沈勉的脸上还残留人彘碎片上的恶臭黑血,他护住黄果,跟在陈羡生后面,飞速撤退。 第136章   凌晨三点,北都市城南殡仪馆迎来一位访客。   老板邵拙已提前得知,早早打开室内室外的灯,躬身讨好地迎接。   “陈科长,您来了。”邵拙见到来人,语气极为恭敬。   陈羡生面色淡然,略微点头。邵拙知他的意图,急忙上前为他引路。   今天晚上,殡仪馆所有的灯全部被点亮,照得仿若白昼。   后室便是停/尸/房,邵拙将陈羡生带至第一个房间。   陈羡生面色凝重地走进室内,凛冽的寒气翻涌,他缓缓靠近躺在青色冷石板上的人。   “你先出去吧,我想待一会儿。”陈羡生对邵拙说。   “是。”邵拙微躬发胖的身体,悄然退下。   谈感折面色安详,陈羡生双目注视他,他心痛难忍地再一次被这具冰冷的尸体告知,他已经永远失去了谈感折。   谈感折全身已经被清洗干净,身上穿的是一身正气的蓝色警服,入殓师已经为他描眉化黛,将他的脸勾勒得棱角分明。   他的头上整整齐齐地戴上专属警察荣誉的警帽。   陈羡生沉重地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凝视这位故去的挚友。   “羡生,要不要我帮你介绍妹子啊?嘿嘿!”   “羡生,我们终于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警察了!”   “哇靠,老陈,赶紧回北都市吧,我好寂寞啊。”   “老陈,我很想你。”   ……   那些亲切熟悉的话语,像走马灯,反复在脑海回响。   “感折!”陈羡生惊喜地叫道,他误以为谈感折还活着,然而眼前的景象,又给他泼了一桶冷水。   [羡生,我好疼。]   谈感折临死的时刻,嘴里呢喃的这句话,将他的心揪得太疼。   他的眼角控制不住地流出热泪。   暗哑的哭声,在凌晨三点的太平间,显得格外凄凉。   一夜未眠。   早间五点钟,邵拙脚步匆匆来到房间,意外地发现陈羡生还没走,他大惊失色,陈羡生脸色镇定瞧了他一眼。   邵拙注意到陈羡生的眼睛,又红又肿,莫非他在这里哭了一夜?   正在纳罕间,陈羡生站起身,全身的寒气上涌,染湿他的黑色羽绒服。   “你赶紧准备吧,我得马上赶回警局去。”陈羡生吩咐道。   “是,好。”邵拙回应。   今天是谈感折出殡的日子,邵拙受命为谈感折保存尸身,定制棺材,运回故土等丧葬大事,他谨慎小心地吩咐手下人,一一麻利又齐全地备好各种祭奠之物。   晨间七点钟,冬日的阳光穿破云雾,洒落人间。   从北都市正西门的鹊关出发,护送谈感折的灵柩返回故土。   黑色棺木由十人合力,抬上大货车。全市所有干警分为数十个小组,搭乘银槟色大巴一路陪行。左右警车鸣笛开道,行人皆避让。   天色澄净,赤练如洗。道路静寂,落针可闻。   行驶两个小时后,抵达谈感折的故乡。   十里八村的人早早到场,村民皆头戴白布,面色沉痛。   村头至村尾,沿街摆放大大小小的花圈。   谈感折的遗像由其妻子管苍苍捧护在怀,她身旁站着一个小孩,是谈感折的儿子谈哲。   村头,谈感折的母亲关婵,身穿黑色孝服,头戴白花,目光沉沉地看向管苍苍。   “妈!”管苍苍走到关婵面前,忍不住失声痛哭。   “我的感折!我的儿子啊!”年迈的关婵一见到谈感折的遗像,心如刀绞,疼痛难忍,哭得跌落在地。   陈羡生身穿黑色孝服,肩束白布,扶起关婵。   谈感折的岳父,如今已是北都市副部/级/领导人管仲平,牵起自己的女儿,又拉着关婵,语重心长地说:“感折,他殉职尽忠,是个好孩子啊!”   陈羡生为关婵擦泪,这位母亲早年间丈夫谈近义为国殒命,现在人到晚年,儿子谈感折又因公殉职。   最亲近的两个人都离她而去,烈士满门,忠义昭天。于她而言,却只是悲叹人世间的命运无常,失去了家人的悲苦。   谈感折的棺木被安放在烈士陵园,与他的父亲谈近义埋在同一片土地之下。   黑色棺椁上覆盖一层鲜艳的五星红旗,阖棺下葬,烟花冲天,鞭炮齐鸣。   所有警察列队肃立,神情凝重,脱帽致礼。   管仲平举一杯最烈的酒,撒过谈感折的墓碑。   晴日阳光,灼得厚重的墓碑散发热烈的金光。   烈酒烫碑,黄烟四起。   黄纸漫天,哭声响彻。   陈羡生跪在地上,沉沉地望向谈感折的墓碑,对他作最后的告别。   「感折,走好。」   葬礼结束后,警察们原路返回。陈羡生扶悲伤欲绝的关婵回家。   夜间,关婵精神才好一点,陈羡生小声叫她:“关姨。”   “妈。”管苍苍胸前佩戴白花,脸色悲痛,她手里紧攥着儿子谈哲。   关婵半靠在床上,支撑起精神。管苍苍将谈哲带到她面前。   谈哲年龄非常小,只有3岁,可模样周正齐整,聪颖慧悟,他小跑到关婵面前,小白手摸她的脸:“奶奶,莫哭,以后我来孝敬您。”   关婵见她的这个孙子,眉眼间生出凛然的正气,与谈近义、谈感折如出一辙,她心底不禁感到某种慰安。   她握住谈哲的手,慈爱道:“小哲,奶奶不哭,奶奶为你爸爸骄傲,他和你爷爷一样,都是个勇敢的人。”   与管仲平随行的佣人做好了晚宴,管苍苍扶着关婵出来就餐,一行人吃过晚饭后,管仲平有要事得离开。   临走,他对关婵说:“亲家母,感折已经离我们而去,还请节哀顺变。我让苍苍和谈哲在这里陪你,你的饮食起居我再派两个人来照顾。总而言之,逝者已去,生者犹度,还望你保重贵体,谈哲这小家伙一直都惦念着你呢。”   “好。劳您费心了。”关婵郑重地站起身,向他道别。   晚间,夜深人静时,陈羡生辗转难测睡不着,他心里憋闷一句话。   终于,他轻轻地敲开关婵的房门。   “关姨,有句话我想对你说。”陈羡生直视关婵的眼睛,不再犹豫。   关婵却轻轻拉起他的手,叹口气说:“羡生啊,人的生死,皆是命。谈感折自有他的命数。”   “可——”陈羡生说,“本来应该死的人是我。”   关婵像慈爱的母亲,按住他颤抖的双肩。   陈羡生不由得更加哭泣:“他是为我挡下子弹,失去生命的。”   关婵沉默,叹息一口气。   “羡生,之前在警校的时候,感折老是提到你,他说很想成为像你这样的人。”关婵回想起往事,脸色微微发红,眼睛流露神往的色彩,“你这样的人,在他心里,大约是和他父亲那般,勇敢且正义。”   “感折最敬重的人是他的父亲。”   关婵仰面掉泪,“感折,他是不后悔的。羡生,不要因为这而自责,不然在九泉之下,他会难过的。”   陈羡生激动地双膝跪在关婵面前,双眼依旧红肿不堪,眼神却无比坚定,他紧握她的双手:“关姨,感折为我牺牲自己,他是真把我当成弟弟,您以后也是我的母亲!”   说罢,他朝这位烈士之母,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关婵枯老的手,抚摸陈羡生的脑袋,情不自禁流下感动、宽慰的热泪。   一周后,管苍苍和陈羡生一行人告别了关婵,留下佣人继续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临别之际,关婵紧牵着谈哲的小手,谈哲恋恋不舍。   “奶奶,这个给你吃。”谈哲将一颗大白兔奶糖放在关婵手心。   关婵慈爱地抚弄谈哲的小脸:“小哲,以后要常来看奶奶啊,奶奶真舍不得你。”   “我也舍不得你。”谈哲眼巴巴地看向管苍苍,小声乞求,“妈妈,我们可以不走吗?”   “乖,以后我们再来看奶奶哈。”管苍苍温柔地摸谈哲的脑袋。   “好吧。”谈哲钻进关婵的怀里,像一只撒娇的小猫,“奶奶,我下一次来要给你带好多好吃的好玩的!”   “好,我的乖乖,奶奶等你哦。”   回到北都市,管苍苍示意陈羡生,要和他单独谈谈。   在将谈哲交给佣人看管后,管苍苍和陈羡生在幽静的公园里散步。   管苍苍看了一眼天空,止住步伐,语气沉重:“是我害了他。”   陈羡生也停止脚步,倾听她的诉说。   “感折他一直很不开心。我知道,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真的无法放开他啊!我知道他期间一直很想跟我离婚,但是、我不能啊!”   “他是个有责任的男人,所以我在他的酒里下了药,使我快速怀孕,一旦有了孩子,他再也不会离开我。”   “我真的好自私。夜间,他听到他的叹息,我也能看到他眉间的悲伤。可相较于这些,我宁可把他牢牢栓在身边一辈子。”   “我喜欢他、爱他,已经无法自控,我真的不能离开他!哪怕我知道他是不爱我的,我也想一辈子靠在他身边。”   管苍苍极力控制情绪,她看向陈羡生,“你应该知道,我第一次见他吧。我第一次体会到‘一见钟情’,我也是第一次向我爸提出诉求。”   陈羡生记得当时和谈感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遇见管苍苍。   对管苍苍而言,谈感折是茫茫人海最独一无二的闪亮存在,耀眼得让她仅仅是一眼就深陷其中。   她是家中独女,家教颇严,条件优厚,自小在外国读书。   严格的家风让她秉性收束,沉静内敛。   她成绩优异,考取的是国外著名大学的金融专业。   如果没遇见谈感折,她应该走上的是设定好的女企业高管的人生道路。   世间万象,情字如刀。   一见君,心坠落。   她破例地向父亲管仲平提出想和谈感折结婚的请求,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父亲自会动用手中权力,胁迫、逼迫谈感折。   那时的她管不了这么多,她只想嫁给他,一辈子守着他。   婚后她温顺软绵,宛如一只乖巧的小白兔。   她对谈感折言听计从,百依百顺。   她是一汪温柔至极的水,无形之中套牢谈感折。   可她也深知,谈感折对自己的喜欢并不算多,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愈发冷淡,进而愁苦起来。   她从未走进他的内心。   谈感折也不会跟她诉说任何心事。   直到陈羡生重回北都市那段日子,谈感折的高兴模样,让她忍不住去深究其中的原因。   原来罪魁祸首竟然是自己,导致谈感折郁郁不得志的根源是自己的家庭背景。   她一时情绪泛滥,想不如干脆离婚放他远走高飞,还他自由。   可——   她舍不得,放不开。   哪怕心灵从未共鸣,身体也要在一起。   管苍苍利用儿子谈哲将谈感折紧抓于手心。   谈感折的死,让她内心五味杂陈,想起他们婚后喜少忧多,她真的后悔,不应该为自己的私心,让他过得如此苦闷。   那不是爱,而是束缚。   “羡生,谢谢你听我说这么多,憋在心里,现在终于能够说出来了。”管苍苍舒一口气,目光落在远处的儿子谈哲身上,“好在,幸运的是,小哲会继承他父亲的遗志,做一个勇敢的人。”   陈羡生目光悠悠望向谈哲,心里涌出希望的光。 第137章   谈感折的死按照白晗的推测,幕后出/枪的人来源于内部人员,也就是警察队伍里出了内鬼。   北都市前公安局局长纪君泽被带走后,代市长耿在忠暂管政法干警工作。   他在幕前充当白家人的戏偶。   在北都市真正说一不二的是白氏集团总裁白晗。   不管如何,谈感折终究还是因在营救顾以安的途中遭遇不测的,白晗在谈感折丧礼结束后,马上开启查找幕后真凶的任务。   在去〖终山〗的营救队伍里,除去当时和陈羡生、谈感折一个队的警察外,剩余所有的警察都被白晗扣在刑警分队,一一审讯。   审讯人是北都市最为漠冷专横的老刑警大队长厉龙真。   在面对犯人时,厉龙真花招百出,穷尽刑法。   面对同事时,这位不怒自威,长得凶神恶煞的活阎王,照样手段狠辣,严刑逼供。   他向来只认事不认人,不管任何人,哪怕是天王老子来,只要犯了错,到他这里皆为囚徒,照样要受他的审判。   审讯持续了三天三夜,这是人滴水不进的最大时间上限。   终于警队里有位民警,支撑不住,嘴唇干裂,喉咙渴的像被火焰山烧伤,满脑子只想要水喝。   厉龙真一个巴掌打在他脑袋上,怒斥道:“把你知道的全部招出来,我就给你水喝。”   “好好,我招。”这位年近三十的民警叫谢勤,他率先缴械投降,将厉龙真递过来的水,喝了个精光。   厉龙真将这一情况报告给白晗,白晗在外与内里审讯室相通的监听室,听谢勤的供词。   在一旁的还有顾以安、陈羡生、沈勉。   审讯室内,谢勤补充完水分,开始他的招认:“厉队长,射伤谈队的是郭大队长。”   陈羡生脸色惊诧,他自然知道谢勤口中的郭大队是谁。   谢勤回忆道:“当时在终山,夜色太深,我们又不熟路,于是分作两队,陈队和谈队一起,我们和郭大队一路。大约走了一刻钟,树林里响起/枪声,断断续续的,从北边传来,我们小心翼翼地朝/枪声的地方前进。”   “好巧不巧的是,走了十分钟,我们在前方看到了陈队他们。但是郭大队命令我们不准向前进,我们只得停下。”   “在原地停留三分钟后,西边出现了大量的黑影,还有不少火光,可以想见,这群大量的黑影人应该是绑架顾以安的凶手,被白总追赶,正逃跑中。”   “郭大队让我们朝西边跑去,他说他去通知谈队他们。”   “后来,我听到了/枪响。”谢勤惊恐地回忆,“我以为是黑影人那边发出来的,没想到郭大队举/枪直接朝陈队射去!”   厉龙真问:“你看清楚了,到底是不是郭格然开的/枪?!”   谢勤情绪激动:“就因为我看到是他举/枪杀陈队,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发出,跟在队伍后面一路默声跑远离开。”   孤证难鸣,厉龙真进一步追问:“看到他举/枪的除了你,还有谁?”   谢勤摇头:“恐怕只有我了,当时我右脚崴了才好,行动不算快,在队伍末尾,因此/枪响的时候,我忍不住好奇回头看了看。”   谢勤供认不讳后,厉龙真将郭格然带到审讯室。   这次不同的是,坐在郭格然面前的不是活面阎王厉龙真,而是警察陈羡生。   郭格然面色颓唐,下巴长了一圈潦草的硬胡茬子,眼圈又黑又深,眼袋肿胀,整个人看起来疲惫不堪。   陈羡生眼睛发红,盯向这位亦师亦友的前辈,从警校毕业后,他和谈感折由这位前辈带着学习案件处理流程,实地抓捕犯人,处理民事纠纷……曾经让人尊敬亲切的老师,如今刀戈指向自己。   陈羡生不由得发问:“郭队,你为什么要杀我?”   郭格然惨淡一笑,表情比哭还难看。   〖终山〗营救行动前夜,时任北都市公安局的局长纪君泽,命令他在途中要除掉陈羡生,要以“意外”的方式结果他。   郭格然紧抿眉头,沉默不说话。   纪君泽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威逼利诱道:“这是上层领导的意思,你要是做不到我也很为难,过了今年,你应该可以提级到正处了吧,你年龄也不小了,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儿了,好好想清楚。”   纪君泽翘起二郎腿,端然坐在沙发上,继续说:“警察出警,哪有不出意外的?他一个小小的陈羡生,毫无背景,跟蝼蚁一样,不必可怜他。只要你除掉他,前途自然是光明的,我向你保证。”   纪君泽又加了一句,他目光高深,显得幽暗:“郭格然,要是陈羡生不死,你家人的性命我可不敢保证,会出什么‘意外’。”   “纪局,我明白。”郭格然紧捏的双手松开,像是下定某种决心,如释重负,他答应了纪君泽。   郭格然预想在营救时分成三队,趁分开后,他再单独除掉陈羡生,然后将其嫁祸给左明一行人。   可是计划不如变化,谈感折一直紧跟在陈羡生身边,这让他一时无从下手。当时白晗已经将顾以安救出来,左明等人陆续从终山逃窜。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他被逼得没办法,趁着月黑风高,娴熟地举起手/枪,直指陈羡生。   可惜,死的却是谈感折。   他棋错一招。   他深深地明白谈感折的岳父是何许人,要是查出他是幕后真凶,管仲平绝不会饶过他。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之后北都市整个大变样,一场变革轰轰烈烈,史无前例,将腐烂的北都市重新换了一个新模样。   纪君泽落马,被羁押于京。   郭格然孤立无援,他在这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猛烈变革中,站错了队伍。   郭格然惨然地朝陈羡生望去,声音嘶哑:“我杀你,是因为纪君泽说,把你除掉就给我提到正处级。”   陈羡生冷笑一声:“你就为这?”   “嗯,我就为这。”   陈羡生的浓眉爬上深厚的悲哀:“可惜你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我没死。”   “所以,我今天得死了。”郭格然神色凄凉,他站起身,抽出陈羡生腰间的手/枪,抵在自己的胸口处,眼里燃烧最后的一丝辉光,向他报以歉意,“羡生,对不起。”   陈羡生痛苦地紧闭双目,随后飞速将郭格然打翻在地,夺取他手里的/枪:“一死百了算是什么本事,你要是真的对不起我,就他妈给我到监狱里赎罪去!”   “哈哈哈哈哈哈——陈羡生!”郭格然像笑又像哭,“你是我见过最傻/逼的人,真的!看看这北都市,找不出第二个像你这样傻的人!”   “你心肠这么软,是该封你为大圣人吗?”郭格然跪在地上,半趴在陈羡生身上,眼睛通红,声音也低了下去,“然而,你现在的样子,正是我踏入警局的初衷。可惜,我老了,老得把年轻气盛当作笑谈,老得只顾生活的柴米油盐,老得想要以杀人作恶换取功名前程。”   “羡生,我是恶人,我不配戴这警帽,穿这警衣!”   陈羡生脸色凄惶,沉默不语。   再怎么忏悔,也换不回谈感折。   出审讯室,顾以安手搭在他肩上,关切道:“陈警官,你还好吧?”   陈羡生苦笑一声,随后看向白晗,说:“白总,还是让他在监狱里去吧,他有罪,他应该自赎。”   “好。”白晗应允。   北都市变革后,政通人和,气象万千。   白晗想让陈羡生出任北都市公安局局长一职,陈羡生听闻此,措手不及,急忙推辞。   他的理由是,无论从资历、年龄、功绩,他都无法挑起这重担。   顾以安则是对陈羡生说:“害,陈警官,你看看老白,也是这么年轻就挑大梁,年龄不是问题,资历和功绩可以慢慢积累嘛。”   陈羡生仍旧拒绝,白晗只得作罢,一番考量后,他让陈羡生担任分管侦查刑事业务的副局长。   白晗解释说:“陈警官,正所谓英雄需用武之地,人微言轻,哪怕想要为民分忧,为人民服务,也难以做到,我想你应该体会过这种感觉。”   当年的陈羡生初出茅庐,在北都市无立足之地,哪怕一直想为季寻查案,仍旧是阻力重重,甚至被一纸文书发配到偏隅地区,将他彻底冷落,排除在外。   这次季寻案被查清,乃至整个北都市改头换面,和白家人的助力密不可分。   他感激望向顾以安和白晗:“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不知何年何月,杀死季寻的凶手才能被捉到,这黑暗的北都市才得以重见天日。”   顾以安微笑:“陈警官,别这么客气,你是一位正义的警察,应该说北都市人民因为有你这样的好民警而骄傲。”   陈羡生拱手,赧颜推却:“顾先生,你这话像是在捧杀我啊,我只是在做本职工作而已,别给我戴高帽子了,我可承受不起。”   顾以安无奈笑笑:“那好吧,害,不过我的确说的是真的。哈哈哈哈哈。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那我以后不说了。” 第138章   不久后,中央决定对罪大恶极、贩卖/人口、包庇/黑//道的前北都市政/法委书记高成俞执行死刑,就地枪决。   前市/委书记毕觉松,领导不力,管教无方,连降三级,留京察看三个月。   前市长罗月照,前常务副市长梅相令,无心政务,沉湎内斗,不作为,乱作为,留京监看半年。   前北都市宣传部部长邱应霞,生剥/孕妇,惨无人道,毫无怜悯之心,豢养情人,大肆揽权,抛弃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罪行恶劣,被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陈羡生这些天忙得团团转,他要处理的事情太多,高成俞留下的烂摊子他得一一收拾。   除了要做好从〖深渊地狱〗解救出来的幼童的心理健康工作外,他还得理清脉络线索,打掉其他的同伙人。   有的人好抓,有的人狡猾像狐狸,一听到风声,连夜跑到国外,这给抓捕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另外左明的走狗卫宣手下丧命的女性,他得要核查清楚,因为当时〖极乐天堂〗被炸毁,这给登记核实工作也制造了不少障碍。   好在警局里的同事,都认真用心,不怕吃苦,甘愿跟着他,常常忙到很晚。   期间,陈羡生接到来自松岭区王叔的电话。   王叔告诉他,廖寒秋醒了。   具体怎么一个情况,电话里说不清楚,王叔催促他赶紧回来一趟。   其实在把杀害季寻的真凶找到后,陈羡生就想着要回松岭区一趟,无奈手头的工作太多,他恨不得变成哪吒,长出三头六臂来。   看来今天必须回去一趟了。陈羡生在挂掉电话后想。   他现在是副局长,正局长暂时悬空未立,所以他向手下人简单地说了一句“我有点事要外出一趟”,便收拾齐整,骑上他的摩托车出发。   时节初冬,呵气成雾。   天气冷了起来。   陈羡生踩动引擎要出发时,一个人眯眼笑嘻嘻拦住了他。   是沈勉。   “陈局,我开车送你吧,你要去哪儿?”沈勉微笑道,他开来一辆白色的丰田日系小轿车。   “不了,我骑这个也一样。”陈羡生觉得他的宝贝摩托宝刀未老,还能与遥远的路程“与之一战”。   “害,陈局,我想试试我新买车的实战载人性能,你能不能满足我的这一小小愿望?”沈勉睁大眼睛,努力卖着萌,他走下车,按住陈羡生朝夕相处的摩托,可怜巴巴的眼神让陈羡生只好同意。   陈羡生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沈勉兴高采烈道:“陈局,你这是去松岭区吧?”   陈羡生意外地看了他一眼。   沈勉笑道:“你的事,我们已经很熟了,谈队长说得我们耳朵都长了茧。”   “老谈吗?”陈羡生目光波动。   一想起他,心里忍不住伤感起来。   “是啊,他经常说你,夸你,还一直求着郭大队想办法把你调回来呢。”沈勉开车,出了公安局正大门,“唉,没想到郭大队居然人面兽心,背叛我们,真是可恨可恶!”   陈羡生有些黯然地手靠窗户,情绪翻飞。沈勉瞥了他一眼,悄悄观察他。   “害,陈局,这都是过去的事了,不说了。”沈勉转移陈羡生的注意力,开始另外一个话题,“陈局,你知道我这车多少钱吗?”   陈羡生搭话:“多少?”   沈勉嘿嘿:“十六万啊,可肉疼死我了!”   陈羡生问:“你是全款买的?”   沈勉摇头,无奈道:“哪儿能全款啊,我按揭贷款买的。生活对我略微一出手,我终于轻而易举背上了车贷。”   陈羡生浓眉一松,微微笑道:“起码你也是有车一族了,不像我,骑个两轮老摩托风里来雨里去的。哈哈。”   沈勉笑道:“陈局你要是不嫌弃我,我以后对你车接车送。”   陈羡生连忙摆手:“可别!你的副驾驶坐的不该是我这个大老爷们,坐个漂亮妹子不好吗?”   沈勉像是被戳到痛点,一脸苦相道:“陈局,难啊!我又不像你长这么帅,振臂一呼,美女成群。”   陈羡生:“……你说的太夸张了。”   “嘿嘿。”沈勉爽朗地笑。   他是去年从警校毕业考到北都市公安局的新警察,年轻,青涩,面庞不算是精致,可,爱笑,开朗,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美好感觉。   这种感觉让陈羡生偶尔错以为他是谈感折。   沈勉开到市中心,他按着陈羡生的指引,停在了一处咖啡馆,正是〖梦来会所〗。   陈羡生下车,招呼已提前到达的顾以安。   三人一同坐车,去往松岭区。   陈羡生在接到王叔电话后,思忖一番,让顾以安也跟着去一趟。   之前顾以安对他说过,季寻是他表弟。   他也算是廖寒秋为数不多的亲人了吧,如果这是廖寒秋人生最后的回光返照,实在有必要让他们见一面。   说起这个“表弟”的由头,顾以安可真是头都大了。   按照系统七七一开始给他的设定,他在这个世界里应该是生于清风村的孤儿。   后来为了完成任务,他顺着线索找到了陈羡生,他谎称季寻是他表弟,好让他插手季寻案有个名正言顺的由头。   系统七七又给他改了设定。   可白晗的认知并没有被系统七七所操控,仍然以为他是孤儿,他没办法,只得将计就计,反正在现实世界,他的确从小生长在孤儿院,不过幸好他有个亲人姐姐。   到后来,系统越来越混乱,一部分人如左明、晏学昕能轻而易举地查证他的一开始孤儿身份,另外一部分人如陈羡生还以为他的确是季寻的表哥。   最可恨的是系统七七最近一段时间根本没反应,无论怎么喊、怎么叫,它都无动于衷,像消失匿迹了一样。   陈羡生对他说廖寒秋醒了过来,他知道陈羡生的意思,是让他们作为亲人叙旧。   可这不就露馅了吗?!   他哪里认识什么季寻?!   他分明只是被坑比系统七七拐来到异世界做任务的打工人。   约一个小时的行驶后,沈勉将车停好。陈羡生迫不及待地赶到租住的小房间,老远处,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头儿裹着军绿色厚棉袄向他招手。   “陈警官,你回来了!”老头儿激动道。   “嗯。王叔,谢谢您这些日子对秋姨的照顾。”陈羡生将车里事先准备好的礼品交给王叔,两人推拉一番后,王叔高兴地收下。   室内,房间干干净净。陈羡生喊了一声,内间走出一个人,干净整洁,眼睛虽然老态,却有光。   “陈警官。”女人喊。   “秋姨!”陈羡生神色激动。   陈羡生急问:“秋姨,你认出我了?”   廖寒秋枯老的手背摸陈羡生的脸,斑秃的头发所剩无几,零落地散开,她眼里泛着泪光:“陈警官,我记得你,是你一直在照顾我。”   在她失忆神经质的两年里,她模模糊糊地知道有个人一直对自己说话,鼓励她,温暖她,承诺她一定会纠出幕后真凶,还季寻一个公道。   在她求诉无果,寻访无门后,她彻底绝望了。   她对这个黑暗的世界绝望了。   她失去了儿子,失去了丈夫,她对一切无能为力。   她心灰意冷,被逼发疯。   此时,好像是命运对她的昭示,她清醒了过来。她不知道这对她而言是福是祸,但她心里冥冥之中,预感到杀害她儿子的凶手已被找到。   坐定后,陈羡生明白她想第一时间知道什么,于是言简意赅地对她说出关于季寻案件的关键点,直至左明的伏诛。   廖寒秋沉默地叹息,骨瘦如柴的身体颤颤巍巍。   房间内异常安静,冬日的寒气凛冽。陈羡生见廖寒秋衣服穿得单薄,脱下自己的羽绒服,给她穿上。   “忘川河,小寻死的地方,你能带我去看看吗?”廖寒秋哭红双眼,乞求陈羡生。   “好。”陈羡生答应。   依旧是沈勉开车,顾以安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廖寒秋和陈羡生坐在后面的位置。   越临近忘川河,廖寒秋神色愈发悲伤阴郁。   陈羡生将她一路小心扶着,蹒跚前行,四人站在一个略微宽敞的地方,足以看得见忘川河。   河流一如往昔,跨越悬崖峭壁,纵横奔腾直下,白浪滔天,寒气翻滚。   廖寒秋脚步向前,兀自靠近忘川河。   “不要!”顾以安眼疾手快拉住廖寒秋,她刚刚一个身形歪下去,似乎要投河。   陈羡生心惊地将她扯回来。   沈勉劝解道:“秋姨,你在做什么傻事啊?!现在杀季寻的凶手已经死了,你也不必再耿耿于怀。我知道你失去儿子很伤心,但俗话说,死为过往,生者要活。要是季寻看见你这样寻死,他肯定会非常伤心的。”   廖寒秋小声哭道:“小寻死的时候才不过二十多岁啊!正值一个人的青春年华,真的是太造孽了太可怜了,他明明那么善良那么好!我的儿子啊——”   忘川河激湍的水,一汩接着一汩,更新交替,无情从悬崖喷薄而出,不为世情悲态停留,不为人间热泪驻足。   陈羡生将廖寒秋送回了松岭区。   廖寒秋见他闷闷不乐,向他承诺:“陈警官,我不会再自寻短见,你千辛万苦帮我儿子主持了公道,我应该感到高兴,而不是自废生命,这样季寻九泉之下也不会安息。”   “秋姨,你这样想,我放心多了。”陈羡生眉眼间舒展,心里紧着的弦,松弛开来。   陈羡生想把廖寒秋接到北都市一起生活,廖寒秋却摇摇头:“陈警官,你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你是个好警察,我不想再拖累你。”   陈羡生欲张口,廖寒秋抬手拒绝他:“羡生,我想回我的老家。哪怕我孤身一人,回到老家,心也安了。”   陈羡生听了只得作罢。   老家的地方,根还在,住得也不算特别孤单。   这对她来说,算是较好的选择。   顾以安不知道是不是陈羡生有意而为之,竟然没让廖寒秋和自己当面相认。   难道他看出什么端倪了?顾以安心想。   脑海中出现“呲—呲—”的电波声,系统七七的大粉屏幕忽闪一下,又熄了火。   真不靠谱这坑人的系统。   不过好在事情已经完结,他完成了任务,季寻是不是他表弟无所谓。   系统七七当初告诉他,要是在一年之内完不成任务,他会被困死在这个异世界。   但是提前完成了任务,他会怎么样?   系统七七没和他说。   他脑袋一转,想按照一般穿书逻辑,如果做完了攻略什么的任务,任务完成的那一天,他就得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   可——   他只想到唯一的一个人,那就是他的心尖大宝贝白晗。   没有他,他在这黑深险阻的北都市,将寸步难行。   只是因为他说[请你帮我],那个人便毫不犹豫地帮自己。   要回去了?   啊啊啊啊啊……   他还没做好准备啊!   他有点不想回去了。   呜呜呜呜呜呜!   坑比系统七七,你死哪儿去了啊啊?   ……   一番百转愁肠的想七想八后,他,顾以安,决定破罐子破摔,赶紧趁着最后的留在这世界里的时光,好好和白晗“恩爱至死”。   明光在右 第139章   嗒、嗒、嗒……   雨水顺着黑色瓦片的屋檐,滴落在黄色泥浆地面。   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淅沥的雨笼罩在破败的水泥墙的屋顶。   一个男孩,饿得面黄肌瘦,双腿瘫软无力,坐在破旧的门槛上,无神地看雨。   肚子咕咕叫了一遍又一遍,他一点都不想动弹。   门口墙脚生了斑驳的绿色霉苔,一只小小的蜗牛缓慢地在一片叶子下挪动,似乎在呼吸雨后的清新空气。   男孩对此无动于衷,饥饿使得他脑袋发晕,无心无力关注任何事。   此时正是晚饭时间,村里的妇女们在门口择完菜后,按部就班地开始到厨房,熟练地抡勺做饭。   笔直朝天的烟囱,在雨中挥洒滚滚热气。家家户户传出来的油盐菜香味,让男孩垂涎欲滴,更加饥饿。   男孩是左明,他正时2岁的年龄。   屋内,母亲束贞在给他生第7个妹妹。   他是家里的第5个孩子,排行老五。   去年,母亲刚刚生完第6胎,马上迫不及待地产下第7胎。   肚子总是隆起,没有空下来的时候。   母亲生产时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左明已经司空见惯,听到厌烦、麻木。   家里年龄最大的孩子不过才13岁,在他上面分别为大姐、二哥、三哥、四姐。   哥哥姐姐们在屋内忙着听产婆的指挥,又是拿盆,又是烧热水。   直到晚间九点钟,母亲束贞终于不嚎叫,安歇了下来,她满是汗的脸,露出欣慰和得意的神色。   只因她满是脏污油腻的被子下,多了一个刚产下来的婴儿。   左明身体饿到发软,四角方正木桌子上的煤油灯被冷风吹得左摇右晃。   雨水无情地钻过墙顶的细缝,嘀嗒嘀嗒,晕湿被子。   产婆吩咐孩子们将母亲的木板床挪个位置,左明紧咬嘴唇,参与挪床行动,确保雨不再溅湿母亲后,他一屁股蹲坐在地,失去仅有的力气,仿佛要晕倒,大口喘粗气。   然而没有人关心他,母亲沉浸在新生儿的喜悦中,哥哥姐姐们在为今天谁做饭争吵不休,刚满一岁的妹妹满在地上打滚,身上又脏又湿。   过了一个小时,晚饭才做好,清淡至极的清炒土豆,炒豆芽,一碗大白菜,完全是生水搅拌,没有一丝油分。   左明的碗里只有一坨饭,这是被分配好的,吃过再也没有。   纵然是这样,他也顾不得,开始狼吞虎咽。   饥饿使得他疯狂地朝自己碗里夹菜,这引起二哥的怒火,当即在他的脑袋上狠狠给了一个猛烈的巴掌,打得左明痛得要死,眼泪汪汪。   但他没有哭出声,而是抓紧时间将自己碗里抢来的菜,三下五除二扫进胃里。   在这个僧多肉少的贫苦家庭里,不抢不夺,意味着饿死。   左明亲眼看到自己幼小的六妹,饿得吐黄水。   然而没有人多看她一眼,她像是一只咿咿呀呀的脏污小狗,被遗忘在角落里,无人在意,只要保证她能喘气就行。   这样的家徒四壁,却拼命多生娃的家庭,在山英镇比比皆是。   山英镇位于西北边陲地带,黄河九曲,沟壑纵横,层层大山,封住生命之水,给山英镇一片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大矿山。   男人在离家数十公里的山脉做矿工,女人则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家种植耐寒耐旱的庄稼作物。   这里少数林立的大工厂是煤炭炼油厂,乌央乌央的滚滚黑气,不间断地从粗壮的烟囱里喷射,直达灰蒙蒙的天空。   女人秉持生子是福的观念,在男人偶尔归家闲来之时,片刻不离床,使劲生孩子。   孩子越多,福气越盛。   对于左明而言,他一点也没感觉到任何福气。   饿。饿。饿。   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最为切肤的感受。   在母亲生下第7个孩子时,父亲左柱国听闻消息赶了回来。   家里大大小小的孩子们眼巴巴地渴望父亲从他饱满的黑漆漆背包里拿出些什么。   然而父亲对他们置若罔闻,径直来到母亲床旁,掀开被子,看了一眼婴儿。   父亲左柱国问:“男孩?”   母亲回:“女孩。”   父亲脸色冷淡下去。   母亲说:“急什么,我又不是再不能生。”   吃饭时,父亲特意买了一只肥美的母鸡,炖煮的鸡汤香味,让孩子们个个如狼似虎,哈喇子流到一地,眼睛露出的精光,似乎要把鸡汤罐子生吞活剥。   左明馋的心惊肉跳,他多么希望爸爸看他饿得皮包骨头,怜悯地给他吃点。   现实却无比残酷,父亲将最肥美的两只鸡腿给了母亲,剩下的鸡翅,他自己吃了一个,另外一个鸡翅,他切成小块,逐一分给男孩,女孩则是就着黄汤泡饭,没肉吃。   左明庆幸地得到了一块肉,他兴奋地紧攥着肉块,生怕被抢了,躲在阴暗的墙角,用牙齿撕咬,舌尖细细品尝,滑嫩鸡肉入肚的刹那,他的冰冷四肢得以暖和,萎靡的精神为之一振。   除了炖鸡汤,父亲左柱国回来,买了许多菜米油,在给母亲增加营养的同时,左明等一群孩子,也跟着吃了一些带油的菜。   好景不长,一周后,父亲便又匆匆离家,外出挖煤。   这是当地男人干得最多的工作,得益于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不少老板看中这块肥美的矿山,四处招人做工,进行炸山开矿,大肆宣传工资高,假期多,待遇好。   唬的大山里的人被钱迷了眼,纷纷加入挖矿队伍。   离家近的还好说,可以吃完晚饭回家。离得远的,只得随便搭个棚子,就着破烂衣服,裹足而眠。   父亲左柱国有个二八杠的大自行车,骑了许多年,之前隔三差五他会晚上回家,挤出时间和母亲生孩子,后来,自行车车胎破了,也没修,索性不回来,只在放假或者有急事的时候回来。   相较于母亲,左明还是更愿意父亲在家,只有父亲在的时候,他勉强能吃个好饭,母亲在家,他几乎顿顿挨饿。   父亲照顾母亲一周的月子走后,母亲身体健壮,可以下床走动。   她意识清晰地指挥哥哥姐姐做这做那,从粉色刺绣苞谷枕头下,拿出散钱,交代大姐买各种菜品。   母亲月子期间,胃口大开,她将做的菜,如鲸吞海,全部一个人吸入喉咙,一点不给眼馋肚饿的孩子们留。   吃完倒头就睡,从不过问自己的儿女们。   左明已经饿成习惯,再过两个月,他发现母亲又开始呕吐,声音哇哇叫,尖锐刺耳。   这是又怀了。   他想,她跟母猪一样,天天怀,天天躺,天天吃。   心中逐渐对母亲束贞感到厌恶。   春去秋来,左明年长一岁,他长高了些,虽然身体依旧瘦弱,可他的眼神在一众男孩中,最为漠冷锐利,像鹰的眼,让人感到深深的震掣。   男孩子天性好斗逞强,出门左拐有一条街,家家户户的男孩子喜欢在这条街上玩耍。   街的西边有块空地,男孩子不是跪在地上打弹珠,就是玩卡纸,一个个又是跳又是叫,玩得脸色红涨,无比兴奋。   空地四周,种满了香椿树,春分谷雨时节,枝桠光秃秃的,上面鲜嫩的香椿树叶早已被人们采摘干净做饭吃去了。   “唰”的一声,一个石头子砸在左明身上。   石头子锐利,仿佛是一块锋利无比的玻璃片,几乎要把他脆薄的衣服刺穿,硬生生地钻进他的肉里,疼得这个3岁小男孩,忍不住“哇”了一声叫出来。   他被打哭,遂而愤怒地叫喊:“谁打我的?!”   “哈哈哈,我打你的,怎么样,服不服?!”   向左明走过来的男孩5岁,粗壮肥胖,手里得意地捏着木制弹弓,眼神颇为不屑。   左明不客气地冷哼,死死地盯住他。   左明认识他,他叫扈达,是这条街最为霸道的男孩,仗着自己长得膘肥体壮,平时不是抢别人吃的就是随便欺负别人。   “不服气啊,居然敢瞪着我?!啊?!”扈达毫不客气地又从兜里拿出一个石子,射向左明。   左明硬抗向他腹部射来的石子,强忍疼痛,径直走向扈达,紧捏拳头,重重打在他肥肉乱颤的下巴上。   “操/你妈,你是什么东西,居然敢打我啊?!?!”扈达没想到这个看起来瘦弱不堪,闷声不作气的男孩,居然敢反抗自己。   “妈的!”扈达提起左明的衣领,将他一脚绊倒在地,坐在他身上,疯狂地发/泄刚刚被打的怒气。   左明虽然身体被扳倒,可眼神狠烈,毫不屈服,像暗夜里的小狼,用嘴咬住扈达的手腕,用劲很足,咬得他鲜血直流。   “哎呦!”扈达着急忙慌地松开手,捂住流血的手,疼得一直叫妈。   周围的孩子们,兴奋异常,手舞足蹈地看起这场你争我斗的好戏。   左明捂住背部、腹部背打的伤口,黯然回家。   他疼得饭也吃不下,当然也没有人会关心他。   他躺在床上,纹丝不动,脑袋上渗出丝丝细汗。   虽然他受了伤,可再去空地玩耍的时候,扈达再也不敢随便打他。   他朝扈达露出得意、不屑、冷漠的笑。   扈达虽然气的要死,可拿他也没办法。   有些男孩慢慢地和左明玩到一起,街上的男孩分成了两个派别,一是以左明为首,二是以扈达为首。   两个群体时不时来摩擦,对对方破口大骂,把刚刚从大人那里学来的骂人词汇当成时髦,毫不犹豫地丢在对方头上。   “司马玩意儿!”   “狗娘养的东西!”   “下三滥!”   “你妈死了!”   “你爸死了!”   “你是孤儿!”   “你全家暴毙!”   ……   扈达有一天兴冲冲地在街道上大声叫嚷:“左明,你爸死了!”   左明马上予以还击:“扈达,你妈死了!”   扈达这次没有生气,眯着的小眼睛,流露落井下石的兴高采烈,他双手叉腰,肥胖的蒜头鼻哼哼呼气,尖锐的嗓音响彻在大街:“左明,你个龟/孙,你爸死了,尸体都躺在村口啦!哈哈哈哈哈哈!”   左明微微心颤,他麻利地朝村口跑去。   围着一大片人,哭声从人群包围圈里传出来。   左明挤进人群,地上整齐地摆放男人黑漆漆的尸体,他们面目焦黄,身体像黑炭一般。   他凝神望去,看见父亲左柱国,安详地躺在塑料袋子铺就的地上。 第140章   死去的男人们约有数十个,他们全身溃烂,被烧成面目全非的黑炭,看起来既恐怖又可怜。   各家的老婆,双手紧攥各家男人死去的尸体,嚎啕大哭。   她们的眼泪是真真切切的,源源不断从眼眶中流出。   对于山英镇这群妇女而言,丈夫是唯一的、神圣的,是不能被动摇的顶梁柱,甚至是可以对自己老爹拳打脚踢的深切信仰。   这个男人撑起家庭所有的经济负担,是万万不能倒下的。   然而现实是悲惨而凛寒,挖矿这项工作本身危险性重重,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   左明的父亲左柱国和往常一样,与工友照样作业,没想到突发气体泄露,发生了爆炸,顿时烟雾浓起,狭窄紧密的矿洞困住这群粗黑劳累的男人们,使得他们转眼间送了命。   母亲束贞听到消息,也立马赶到村头,抱起左柱国抱头痛哭。   左明的大姐和四姐,站在母亲旁掉泪。   左明深深地注视父亲,不动声色。   他第一次发觉,他比冬日雪狼还漠冷。   明明死的是自己的爸爸,他竟然不觉得难过,麻木地站在哭声震天的人群中,脸上表情始终如一的淡漠。   妇女们通过哭声宣泄生死悲切的感情后,她们不得不悲哀地直面一个最现实问题:   那就是自家男人死了,以后生活该怎么办?   这群从小生活在山坳深处,肤色黝黑的妇女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手足无措。   人群里有稍微年轻的后生大声嚷道:“炸死了人,你们赶紧找矿工老板赔啊!这可是一条人命啊!”   “是啊,是啊!死了人,他们得出好些钱!”有人加话。   “现在得抓紧时间,不然老板跑路,你们屁都没有!”有人高声说。   一众妇女立即恍然大悟,各自找亲人商量想办法找煤矿老板要赔偿。   母亲束贞让左明等男孩子将家里的木板车推来,然后合力将烧焦的左柱国抬上去。   村里其他妇女有样学样,各自将自家男人的尸体装上板车,轰轰烈烈朝事故地出发。   左明挤在人群里,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到挖煤的山矿。   平时轰轰作响的矿洞,此刻悄然无声,被炸飞的乱石,在地上肆意蔓延。   为首的一个妇女叫董息,她生得粗壮结实,虽然比较矮,但嗓门大,脾气暴烈。   董息很有主见,她四下张望,大惊失色道:“这老板怕是跑了!”   “啊!——”   人群变得躁动难安。   左明随着大部队,将这个方圆数里的矿山仔仔细细翻找,工人们就近搭的棚子,被炸飞老远,耷拉在要死不活的树桠上。   老板住的临时简易房,也被炸得倾斜一半,歪歪扭扭。   经过一番查找,果真人去楼空,老板早已提桶跑路。   这群妇女眼见希望破灭,边箍紧缚在腰背间的麻绳,边痛哭流涕地把自家男人的尸身,往回家,一步一步地拖。   山英镇冷面无情的深山,回荡绵延起伏的悲哭。   父亲左柱国意外死后两个月,母亲束贞的肚子藏不住地高挺起来。   左明想不通,母亲到底是从哪里变出这么多吃的来满足她天天嚼个不停空的嘴。   他和家里其他的孩子们,被母亲赶出房门外,不准他们进入她的卧室。   孩子们只能隔着门,细细地听母亲嚼东西的声音。   越听越饿,越饿越想听。   左明第一次也伏窗而听,后来他明白这不过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毫无卵用。   他和其他小孩子经常饿得动不了,在街道空地里痴痴望天。   扈达的声音又再一次响彻在街头巷尾,他大喊大叫:“死人了!死人了!”   这个无聊的消息,引不起这群饥饿孩子们的任何兴趣。   他们无力起身,也完全不想知道到底谁死了。   街坊邻居自然知道谁死了,他们各个交头接耳,面色兴奋,大谈特谈,唾沫飞溅。   死的人是性格刚烈的董息。   她家里有5个男孩,2个女孩,一对公婆,公公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婆婆患有白内障,看东西一片糊,完全做不了事。   她如众多山英镇的妇女一般,自己在家种植庄稼,种点菜,偶尔做做杂零工,剩余的时间全部分给丈夫、孩子、公婆。   现在家里男人一死,她感觉天都要塌了。   哭得死去活来。   丈夫的弟弟在外面打过工,见过一些世面,怂恿道:“哭有什么用,你赶紧带着家里的老人,去镇政府门前讨说法啊,黑心老板跑了,当官的难道不为我们百姓主持公道吗?”   董息哭完后,认为他说得有道理,现在人死了,钱也没有,那老板还欠着男人的工资没发,总不能人财两空吧?!   她组织村里的妇女,到镇政府门口聚众申冤。   敲了一天锣,根本无人理睬她们,只有约数十个全副武装的警察手持盾牌,死死看住她们。   连续好多天躺在政府门口,有些人眼看无望,已经打起退堂鼓,回去了。   五天后,在原地坚守的只有董息一家人。   眼见此法不奏效,那位小叔子又给她建议道:“嫂子,我们得去县里、市里,甚至省里!我就不信无法无天了!炸死了人,跟没事人一样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了吗?!”   董息被他义正言辞的气势所感染,义无反顾地带上自己的大儿子,推着瘫痪快要断气的公公,不远千里赶到县里。   这次她学聪明了,买了一个扩音喇叭,高声反复播放:[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男人死在矿山,无良老板跑路,留下一家老弱病残怎么活啊!]   一张黑底白字的横幅被挂在政府门口的两颗松树上,格外引人注目。   恰逢市领导来此工作,县领导当机立断责成相关部门的人将这个惹人眼的女人一家赶走。   董息坚决不走,她被武警拖曳,衣服都挎掉半截,外露的肉与地面摩擦出血。   她紧抿眉头,眼睛红肿,喊得撕心裂肺:“我有冤要申!请青天大老爷为我申冤啊!我家男人被炸死了,这让我一个孤苦伶仃的寡妇咋活啊?!”   无人有耐心听她的话,一大群人围着她,面无表情,十分不耐烦像赶苍蝇一样,将她撵远。   “我好苦啊!我的命太苦了!”董息拼尽全力,使劲撞开束缚,“我的男人死了,谁来可怜我们孤儿寡母啊!!”   一辆黑色公车从政府门口正大门驶过,董息神情激动,慷慨凛然,抱着必死的决心,直直地朝黑车撞了过去。   顷刻间,血溅三尺。   一位可怜的妇人,死在市领导下行考察调研的车下。   一石激起千层浪,市领导非常生气,严肃地下达指令,彻查山英镇煤矿遇难事故。   县领导组织专班,将原来跑路的煤矿老板抓了回来,命令他理清之前拖欠的工资,以及工伤死亡赔偿,一一发到各家人手中。   一位妇人的死亡,换来的是全村人的赔偿都拿到了手。   对于左明而言,他看到的是母亲束贞的喜笑颜开,甚至有些幸灾乐祸。   “哼哼,幸亏没去,要不然死的可是我。”母亲对着镜子,化妆,穿新衣,嘴角忍不住上扬。   左明不知道爸爸的死亡赔偿金具体有多少,但看母亲居然意外地买了一台电视机回来,他判断出,那应该是一笔惊人的数目。   母亲将新买的电视放在自己的卧室,边嗑瓜子边看,笑得乐呵呵。   孩子们则是被她当成狗一样指挥,买菜,做饭,打扫卫生,割草,给田里庄稼泼水,打农药,洗她的有些发臭的衣服,给她洗头……做不完的事。   左明依旧饿得发晕。   这天家里静悄悄的,母亲外出了,家里只剩下孩子。   二哥兴奋地跑到母亲卧室,对着电视机东扭西扭。大姐呵斥他:“你赶紧出来,等会儿妈回来了,又要骂我们。”   二哥不屑鄙夷道:“这臭婊子打牌去了,晚上才回来,你急什么!再叫老子打死你!”   三哥则是到厨房,将罐子里昨天炸出来的白花花的猪油,用勺子挖出来,放在鼻子边细细地嗅。   相对于电视机,家里的孩子们更想要吃东西。   左明也凑在一边闻,一闻,肚子就饿得咕咕叫。   三哥将勺子一把塞到自己嘴里,大口吸/吮,喉结一动,吞了下去。   其他孩子馋得五迷三道,眼巴巴地朝猪油罐流口水。   平时一向沉默听话惯了的大姐说:“不然我们把这猪油拿来炸油饼吃,怎么样?”   其他孩子兴奋地跳起来,情绪鼓噪,催促大姐赶紧开干。   大姐将一袋子面粉全部倒进破烂脏污的塑料红盆,用水慢慢浸润,捏成糊糊状。   三哥将猪油倒进烧热的锅里,煮得沸腾。   六妹往土灶里扔柴火,四姐则是在切葱。   左明打扫完卫生后,眼巴巴地看着三哥手里的陶罐。   “小明,你想吃啊?”三哥用勺子挖残留在陶罐壁内的猪油,挖得呲呲作响。   左明点头:“我想吃。”   “来,张嘴。”三哥将一勺猪油送进左明嘴里,霎时嘴里满嘴油香,顺滑的猪油顺着喉管进到胃里,好舒服。   大姐熟练地在翻滚的油里,烙饼,一张葱花油饼散发让人饥/渴的香味。   三哥猴急地将发烫的饼塞进嘴里,烫得他找不着北。   第二张、第三张……转眼间,葱花油饼已经装满了一大箩筐。   从母亲卧室出来的二哥,不由分说一只手一个开始狼吞虎咽,其他的孩子见了,赶紧抓起就往嘴里塞,生怕少吃了一块。   左明一口气吃了三四个,趁他们都在吃饼,他偷偷挖了一勺猪油塞进嘴里。   等塞第二口时,脑袋上被人狠狠敲了一个爆门大板栗,疼得要死。   二哥凶神恶煞瞪着他,抢夺他怀里的猪油罐:“给老子拿来,你屁事不干就知道偷吃!”   左明只能强忍头上的疼痛,沉默不说话。   大姐悄悄来到他身边,在他手里塞了一个东西。   左明一瞧,原来是一块布,包的是猪油渣和一个热气腾腾的熟鸡蛋。   “小明,赶紧过来吃啊,等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四姐对他喊道。   一下午的时光,家里的五六个大孩子,干完了一袋面粉。   他们吃得心满意足,脸色放光。   左明第一次知道,原来吃饱是这样的充实,这么让人感到惬意。   夜间,母亲回到家,想到厨房挖勺猪油尝尝,没想到是空的。   再看看厨房里的面粉居然也空了,东西被搞得乱七八糟。   她生气吼道,问这是怎么回事?   大姐支支吾吾。   二哥眼皮一翻,说:“被鸡给吃了。” 第141章   母亲束贞吼道:“放屁,鸡会打开罐子,把猪油吃个精光吗?”   她扫视一圈,怒骂:“你们谁吃了猪油?!还把老娘新买的一袋子玉米粉吃了个底朝天,你们是饿死鬼托生吗?这么能吃?!”   说罢她转身拿出鸡毛掸子,大声道:“到底谁吃的?!谁先主动打开的?!不说话是吧?那我明天就把你们全卖了!”   二哥指向左明:“是他吃的,他是饿死鬼,打开罐子,吃了个精光。”   束贞扬起鸡毛掸子,厉问左明:“是不是你吃的?!”   左明闭眼,说:“是。”   束贞恼羞成怒,拿起鸡毛掸子就往他脆弱的背上狠狠来了一鞭子,左明咬住嘴唇不发声。   束贞掰开他的嘴,闻了闻,一股猪油味,更加让她愤怒,她发疯似的在他身上横七竖八地打打打,像打稻草人一样,打得左明有进气没出气。   打累了,她命令大姐给她烧热水,洗完澡躺在床上,悠哉看电视。   左明背上火辣辣的疼,四姐扶起他。   “别让我平躺,我趴着舒服一点。”左明小声说。   夜深人静时,大姐跑出来,紧握住左明的手,沉默地一言不发。   “大姐,你去睡觉吧,我不疼。”左明趴在木凳子上说。   “小明,你说谎,刚刚我掀开衣服看了你的背,都是血迹,肯定很疼。”大姐声音颤抖,已经哭了出来。   “熬熬就好了。大姐,我想休息,你也快去吧。”左明说。   “那好吧。明天我给你上点药。”大姐只得转身回房休息。   比起束贞,左明觉得大姐更像他的母亲。   大姐吃苦耐劳,勤劳肯做,脾气也好。   二哥是家里最跋扈的,左明知道二哥厌恶他,讨厌他。   他之所以忍受母亲的鞭打,是不想让鞭子落在大姐身上。   她已经够苦了。   明明这么小,眉头皱得却像八十岁的老人,眼睛里没有一点灿烂的光。   像个只会埋头做事的木头人。   第二天大姐轻轻给左明上了药,将他扶着去房间里卧躺。   母亲束贞第二天照样不在家。   二哥说这婊子爱上了打麻将,晚上才会回来。   她不在,左明舒了一口气。   大姐依旧忙她的事去了。   左明躺到中午,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想呕吐,却呕不出来。   他跑到农村旱厕,拉也拉不出来。   肚子深处传来的阵阵绞痛,让他额间流出细密的冷汗。   肩上被鞭笞的伤口也在浑身疼。   他咬紧牙关,生生忍住疼痛。   下午日落时分,肚子的疼痛仍旧没有消失,一阵一阵的,痛得左明失去知觉,一会儿清醒,一会儿迷糊。   “左明!左明!你怎么不出来玩啊?”   窗外探头探脑一个人影。   左明挣扎张开眼,虚弱道:“宁毅,我快死了。”   男孩宁毅是左明的好玩伴,他翻开窗户,紧缩身体,跳了进来,摸左明的额头。   全是汗。   “你哪里不舒服?”宁毅问。   “肚子痛。”左明手按住腹部。   “怎么回事,是不是吃了什么东西吃坏了?”宁毅奇怪。   “吃东西?”左明眉头微皱,“我昨天吃了生猪油和葱油饼。”   宁毅诧异:“靠,猪油这么腥,你也能吃得下去?”   左明嘴唇发白,他难受得说不出话。   宁毅跑回家,从口袋里拿出茶叶,找了一个空着的瓷杯,就着热开水,泡给左明喝。   左明就着浓的发苦的茶水,猛的狂喝,他感觉他现在就想喝这个,好比沙漠中的甘泉,实在太解渴了!   咕咚咕咚喝下去后,左明感觉舒服点。   宁毅又跑回家,将手里攥着的黑茶叶,塞到左明手里:“晚上再喝点。”   “谢谢你。”左明感激道。   “应该的,我们是好朋友啊。嘿嘿,你会好的。”宁毅微笑安慰他。   晚间左明空腹,喝了几碗黑浓茶,又去厕所顺利排便,人变得精神无比。   相较于肚子痛,肩部那点儿疼痛好比蜻蜓点水,不值一提。   一周后,他的脊背慢慢结痂愈合。   母亲束贞有时候夜不归宿。   左明巴不得她永不回来。   他觉得她像一只鬼,重重地压在他身上,只要看见她的脸,左明潜意识地感觉到不舒服。   这年夏天,左明家对面空置已久的老旧房子,被一个大型挖土机推倒,引来无数爱看热闹的村民。   围在一旁,叽叽喳喳。   宁毅邀着左明的肩膀,笑嘻嘻说:“你知道挖土机在干什么吗?”   左明说:“建房子?”   宁毅眨着神秘兮兮的眼,在他耳旁说:“我听说有人要在这里住,是个女人哦。”   左明简单地“哦”了一声。   宁毅说:“最近煤矿来了一个新老板,这里住的女人是他的老相好。”   “哦。”左明不以为然。   两个月后,新房子已建好,占地数亩的围墙高楼引得村民议论纷纷。   这座崭新如洗的古典小院,在这条漫天黄土飞尘的萧条街道,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街上有游手好闲的中年油腻男人,想爬上高墙一探究竟,露出极其猥琐的神态,眼睛刚要偷窥,却被粗悍的保镖,暴打得落荒而逃。   “肯定是个搞破鞋的臭/婊子!”这群男人被打得恼羞成怒,不分青红皂白破口大骂。   女人斜乜眼瞧红砖装饰的高墙,交头接耳,无比自然地流露出一句话:“肯定是个骚气冲天的狐狸精。”   然而无论流言蜚语如何在这条荒芜的街道上漫天纷飞,红砖高墙不为所动,终日大门紧闭。   对于这条街上的孩子们来说,他们好奇,新奇,一个个像小猴子,在院墙外四处翻腾,捣腾。   保镖们没有驱赶孩子,任凭他们玩耍。   两周后,这位新房子的正大门依旧紧闭不开。   宁毅笑嘻嘻地拉着左明,跑到院子后面。   左明奇怪。   宁毅却开始躬身,猫腰翻找地上的簸箕桶。   一会儿后,宁毅举起一个白色透明薄纸包的东西,神采飞扬。   左明问:“这是啥?”   宁毅笑道:“吃的!非常好吃的东西!你来闻闻。”   左明嗅了嗅,一阵扑鼻的香味。   左明看到宁毅双手虔诚地捧护这个白色布包,仔细又缓慢地打开。   “这是啥啊?”左明从未见过这种吃的。   “嘿嘿,这是汉堡。”宁毅的眼睛直盯着手里的东西放光。   “汉堡?”左明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宁毅耐心地解释:“之前我表姨来我家,从城里带过一个给我吃,可好吃了!上面这两片黄的叫面包,中间夹的是鸡肉,还有生菜和沙拉酱。”   “哦。”左明上前摸了摸,还是热的。   宁毅将汉堡掰开两半,分给一半给左明。   左明没想到他会分给自己,诧异地问:“你自己不吃吗?”   宁毅笑了笑:“你是我的好朋友,好朋友得分着吃。”   左明:“哦。”   两个小孩如视珍宝,吃得非常慢,简直不能叫吃了,而是应该叫尝,悠悠地品尝。   宁毅不舍地将外层包着的纸,意犹未尽舔起来。   左明吃完后,认为宁毅说得对,这个叫汉堡的食物,真好吃!   左明问宁毅:“你怎么知道这里有汉堡?”   “嘿嘿,我闻到了香味。”宁毅将外层包装纸舔干净,对折好放在口袋里,然后朝高墙内院仰视,露出羡慕的目光,“左明,这里面住着的人可真有钱!这种美味无比的吃的,都随便丢,不过正好,他不吃给我们吃!哈哈哈!”   左明晚间回到家,意外地看到母亲回来了。   还有一个人,是穿成一身黑的女婆婆。   母亲束贞看到左明,像没看见,不会将任何一丝多余的注意力分给他。   左明看见母亲和女婆婆在家里客厅,絮絮叨叨,说着说着就把大姐喊了去。   母亲和女婆婆说得口干舌燥,唾沫飞溅,女婆婆上下打量大姐,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贼眉鼠眼。   第二天,左明看见屋里来了一大群人,男男女女,挤满了狭窄阴暗的家。   这群人将大姐围在中间,叽叽喳喳,大小不一的眼珠子上下翻飞,瞧得大姐难堪地低下头。   空地上,长得又胖了一圈的扈达,耐不住性子朝左明叫嚷:“左明,你妈将你姐卖给了一个瘸子,哈哈哈哈哈哈!活该!报应!麻子配瘸子,天生一对!”   左明当即上前把扈达的肥肉脸,猛的一拳头下去,打得变了形。   扈达跌在地上,疼得哭起来,边哭边咒骂左明。   事实正如扈达所说,母亲束贞的确将大姐许给了另一个村镇的男人。   结亲那天,左明见家里来了一个男人,年龄很大,脸型方正,走起路来一瘸一瘸。   男人将一沓现金交给母亲束贞后,满心欢喜地牵起早已穿好红衣服的大姐。   他们双双跪在地上,朝束贞磕了一个头。   母亲束贞简单应付三两句,便催促着男人赶紧将大姐带走。   左明记得大姐才满15岁。   男人是骑三轮车来的,大姐头发梳成一个发髻,绑上红绳,眼睛通红地坐在三轮车后座上。   这一去,便永远不会再回来。   母亲拿着钱高高兴兴地打牌去了。   孩子里,只有四姐忍不住小声哭泣起来。   左明漆黑的瞳孔里,划过云朵的痕迹。   二哥三天后离家出走,也再也没有回来。   左明对这个平日里打他骂他的二哥,感到厌恶和惧怕,他走了,还好一些。   只是原本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是由大姐一手操持,现在她不在,家里乱成一锅粥,嗷嗷待哺的最晚出生的八妹,被丢在卧室床上,没人照看。 第142章   左明有时候真想挖掉自己的肚子,老是叫叫叫,烦死了。   他顺着上次宁毅带他去的路线,来到高墙后院。   后院地面潮湿,可干净整洁,所有的垃圾都被一一分类,放在竹制垃圾桶里。   他饿得受不了,学着宁毅,猫腰用手翻找东西吃。   “汪!——汪汪汪汪汪汪!”   一只黑恶的野犬突然出现,左明略微一愣,随即冷静,凶狠狠地瞪向这条黑狗。   垃圾桶里滚出一个尚未啃食的鸡腿,左明虽然饿得脚软,却卯足力气,用手抓滚落在地的鸡腿。   不料却被野狗抢先一步,龇牙咧嘴叼起鸡腿跑远,左明怒不可遏,抄起旁边的木杆,飞快跑上去,一杆子重重地打在野狗身上,野狗被打得嗷嗷叫唤,嘴里的鸡腿掉落在地。   左明赶紧捡起,不嫌脏地张嘴便咬。   “哈哈哈——”   后院门突然被打开,银铃的笑声回荡在空气中。   左明累倒坐在地上,扭头看来人,是一个女人。   女人手帕轻掩嘴唇,眼神玩味,看向左明。   “小孩,你怎么和狗抢东西吃啊,不怕得狂犬病啊?”女人身依靠门,说。   左明报以冷漠回应,目光凶狠。   “呵——”   女人转身,扭着大屁股离开。   左明看着手里脏兮兮、被野狗的唾沫沾湿的鸡腿,一时分了神。   他与野狗争食。   一种从未有过的羞耻感,让他无地自容。   他幼小的自尊心,受到了冲击。   然而肚子已经感受到香味,控制不住咕咕叫起来。   他边啃鸡腿,边坐在地上哭。   翌日,左明如往常一样,坐在自家门槛上。   对面的高楼庭院的正大门,破天荒地打开了。   里面出来一个身形丰腴圆润的年轻女人,她穿一件浅青色修身旗袍,裁剪有度,很好地呈现了她的S形身材。   女人用手帕掩住嘴,笑呵呵地盯着左明。   她一抬手,便有一个仆人将一个新鲜的卤鸭腿递给她。   “小孩,吃这个。”女人将鸭腿递在他面前。   左明倔强着脸,很凶的模样,断然拒绝她:“我不吃。”   “哈哈哈哈哈——”女人又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那我这样,你应该会吃吧。”女人将鸭腿丢在地上。   左明犹豫一会儿,马上像狗一样,瘦弱的手,捡起沾满灰尘的鸭腿,大口大口撕咬。   女人回身的时候,意犹未尽地朝左明望。   左明吃完鸭腿后,满是油的嘴,随便朝身上一擦。   庭院正大门写有三个大字,他不认识。   后来他长大,模糊地记起那是三个繁体字,名叫〖暢情園〗(畅情园)。   第三天,畅情园的大门竟然又开了。女人见左明楞楞地发呆,便伸出左手如葱般白嫩的食指,勾他:“到我的院子来玩。”   “不玩。”左明脸色冷漠。   恰好此时宁毅来找左明,见到这一幕,他大吃一惊,眼睛频频朝院内看去。   女人见状,问宁毅:“你想要到院子里来玩吗?”   宁毅如小鸡啄米点头。   “好,带上你的好朋友一起来。”女人爽快答应他,并附带一个条件。   宁毅笑嘻嘻地牵起左明的手,走进这条街上最神秘的院子。   女人名叫查莺儿,是当地某位大老板包养的情人。   她年龄不过二十岁,长得窈窕丰腴,身段婀娜,最喜欢穿旗袍,扭起屁股,一摆一摆。   她喜欢高跟鞋踩在地上的清脆声,哒哒哒,悦耳动听。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淡黄色旗袍,头发烫成一卷一卷,时髦风尚。   偏偏她的肌肤既白又富有肉感,杏眼大而亮,又爱笑,给人天生一种亲切的舒适感。   “姐姐,你家好大啊!”宁毅率先叫起查莺儿姐姐,这把她高兴坏了,她笑着脸,摸他的脑袋。   左明一言不发。   院子是传统的古典园林结构,假山假石堆砌,一条长长的回廊,连接水塘一周的四个凉亭。   池塘边,查莺儿停下来。   她吩咐随行的佣人:“取鱼食来。”   鱼食被取来,查莺儿分给左明和宁毅。   宁毅高兴地一把投下去喂鱼,无数的彩色小鱼迅速围拢过来,张嘴就吃。   左明则是一点点地撒,幽绿池塘小鱼儿望穿秋水,眼巴巴看着他,焦急等待他的投喂。   他伸手,往池塘里丢了一点,鱼儿聚拢在一起,吃得兴高采烈。   他觉得很有趣。   查莺儿问:“你们想不想放风筝啊?”   宁毅欢呼:“想!”   “你呢?”查莺儿一个瑶扇点在左明脑袋上。   左明说:“我无所谓。”   离开池塘的时候,左明发觉自己的手被这个女人牵着,宁毅在另一边被她牵着。   他想挣开,女人的手牵得很牢,他的小手被她白胖的手,紧紧握住。   到客厅,查莺儿吩咐上糕点:“把我上次带过来的核桃酥拿来。”   青花瓷的盘子,整齐地摞着充满芳香味的核桃酥。   但两个孩子都没动手。   查莺儿款身伏在旁边的睡椅上,笑笑道:“一般像你们这个年龄的孩子,早就猫爪手,吃了起来。你们怎么不吃?”   宁毅笑笑挠头:“姐姐你没叫我们吃。”   查莺儿嫣然一笑:“本来就是给你们吃的,赶紧尝尝吧。”   宁毅抓起两片往嘴里塞,左明拿起一块吃。   “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查莺儿起身,来到桌子旁边的红木椅子坐下。   “好七!”宁毅吃得满嘴都是碎渣渣。   没等左明反应过来,他已经被眼前的女人抱到大腿上。   他挣扎着要跳下去,女人按住他瘦弱乱动的身体。   查莺儿将他搂住,摸他的脑袋,慈爱道:“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啊?”   “左明。”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不知道。”   查莺儿娇嗔地扭住他的耳朵,盈盈笑道:“我叫查莺儿,记住了。”   “哦。”   “那以后叫你莺儿姐姐。”宁毅凑近她。   “都行。”查莺儿用洁白的手绢,擦左明嘴角的碎渣。   吃完后,左明从她的大腿上跳下来,他脏旧的衣服,在她干净的黄色淡雅旗袍上留下污迹。   左明不好意思地道歉。   “傻瓜。”查莺儿明媚地笑,“这是很小的事。”   吃完糕点后,查莺儿带他们到卫生间洗澡。   两个小孩子从不知道原来有专门用来洗澡的地方,叫卫生间。   左明在家所谓的洗澡不过是随便找块破烂毛巾,沾点冷水往身上一擦。   查莺儿转眼间已经换了一套衣服,穿的是宽松的运动服。   她将卫生间里的大浴缸,放满水。   宁毅高兴地脱下衣服,左明也跟随他的步调,脱光衣服。   两个小男孩,宁毅面貌普通,长得较黑,左明身体结实,偏瘦,肌肤也偏白。   宁毅长得比左明高,更开朗爱笑。   左明更为孤僻,面色漠冷,一双伶俐的眼睛,堪比孤鹰之瞳。   宁毅率先踏进浴缸,左明还没适应,扭扭捏捏。   查莺儿抿嘴浅笑,起身将光秃秃的左明抱进浴缸。   浴缸宽敞,散发腾腾热气。   查莺儿往他们身上先是打肥皂,让他们自己用手搓。   “哇,好多脏东西。”宁毅一搓身体,一大层黑点直掉。   左明将后脖子处使劲抓,查莺儿按住他的手,说:“姐姐帮你。”   她的手柔软,富有力道,用肥皂打磨,清洗,像按摩一般,左明感觉身体前所未有的舒服。   第一波清洗过后,这两个小男孩,被查莺儿又用花洒冲了一遍,洗的干干净净,两个人还穿上了白色短袖睡衣。   查莺儿将他们带出来,召唤一个人过来。随后有人帮左明和宁毅量身体尺寸。   半个钟后,一个黑衣男人气喘吁吁跑回来,将手里拿的大包裹呈给查莺儿。   查莺儿打开,里面是按照左明和宁毅的身体尺寸买回来的夏装。   “来,你们看看喜欢哪件衣服。”查莺儿笑笑说。   宁毅跑上前,翻看这些短袖T恤,他挑中了一件大红色上面有宇宙星空图案的短袖。   左明在剩余的T恤里选,拿了一件黄色西瓜图案的短袖。   宁毅下身穿一件五分过膝黑色短裤,左明下身穿一件蓝色七分牛仔短裤。   查莺儿将凉鞋给他们一一穿上。   他们面貌一新,不再是脏兮兮浑身破烂的小孩。   查莺儿招呼左明过来,情不自禁将他搂在怀里。   “你真可爱啊。”女人白皙的手捏他的小嘴,忍不住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一枚鲜红的口红印记清晰。   左明面色如冰,不为所动。   宁毅倒是很高兴地扑在她怀里,说:“谢谢莺儿姐姐给我们洗澡买衣服穿!”   查莺儿慈爱地摸宁毅的脑袋。   下午本来计划要放风筝,无奈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雨。   宁毅无聊地在院子里东转西转,打起哈欠。   左明也眼皮沉重,仿佛要睡着。   查莺儿让仆人将宁毅抱到客房里睡觉,自己则是将左明轻轻抱到她的竹木摇椅上,为他盖上柔软的毯子。   查莺儿细细地看着他。   左明的眉目深邃,瞳仁黑亮,眉毛自然生长,斜斜入鬓。   在这张顽童似的小脸上,显露与年龄不符的脱俗气质。   “真可怜啊,长这么瘦。”查莺儿握住他的小手,暖和烫人。   她注意到小孩子左明的呼吸,绵顺柔长,像刚出生的小宝宝,太可爱了。   她爱小孩子,喜欢儿童,可惜她自己不能生育。   她本来有个胎,硬是被人活活打掉,伤及子宫,再也无法生育。   豢养她的老板巴不得她不能怀孕,使劲搞她。   她不知道自己走上这条勾当,到底是好是坏。   她也没太多气力反思。   过好眼下才最为重要。   “小明。”查莺儿呢喃他的名字。   “怎么了?”左明醒了过来。   院子里的倾盆大雨,变成连绵的细雨,将黑色水缸里养的朵朵荷叶,晕染成雨后美人。 第143章   “小明,以后你会记得我吗?”查莺儿不知为何自己要问这么小的孩子这样的问题。   或许,在她的意识里,左明是与众不同的。   “不知道。”左明没有任何情绪反应,回。   “哈哈哈——”查莺儿笑声回荡在细雨飘飞的院子里。   “很好,小男孩。”查莺儿将他抱起,带到自己的卧室里,放在馨香的床上,安抚道,“外面凉,你先在这里睡会儿吧,到了晚饭我叫你。”   夜间雨停,查莺儿练完刚刚学习的小曲,伸起了懒腰。   仆人来报,说晚饭已备好。   查莺儿走进卧室,叫醒在雨夜里睡得格外安香的左明。   宁毅也被仆人叫醒。   他们在宽敞明亮的大厅里吃饭。   查莺儿亲自为两个小孩子盛饭,温柔地笑:“放开肚皮吃,别拘着。”   宁毅闻着菜香味,使劲地扒筷子。   左明看了一眼查莺儿。他不敢在这个女人面前放浪形骸。   上一次在和野狗抢食,被她看见,这隐约成为他心中的一颗小小的暗刺,刺得他羞耻。   和家里吃饭完全不一样,这里的餐桌很大很干净,每个人都有专属的凳子可以坐,不像家里吃饭,别说有凳子,连站的位置都会被挤没。   饭菜永远是不够吃的,有时候抢不到急了用手直接抓也有可能。   左明脸色微红,他拿起桌上的白玉筷子,小心地夹起眼前的黄瓜。   他不想在查莺儿面前再丢脸。   查莺儿捂嘴,轻轻地笑。   他使了个眼色,让仆人将离左明较远的菜推得近一些,方便这个幼小的孩子夹。   左明看向查莺儿,这次她却没有看他,而是专心优雅地端碗吃饭。   左明从没觉得吃饭是一件如此高雅而惬意的事。   饭桌间,没有吵闹,没有你争我抢,没有人打他的脑袋,只有彼此安静地夹菜,咽饭。   吃完饭后,宁毅向查莺儿告别回家去了。   查莺儿牵起左明的手,问:“小明,晚上和我一起挨着睡好吗?”   “不要。”左明回。   “啊?!”查莺儿细腻的手指在左明额间一掐,“没良心的小崽子,我给你洗澡买衣服让你吃饭,你连和我睡一觉都不行吗?”   左明说:“你的床太香。”   “哦哈哈哈。”查莺儿牵起他的手走进屋内,“你个可恶的小兔崽子,别人想闻香,我还不愿意呢。”   左明冷淡道:“我又不是别人。”   “嗯哪嗯哪。”查莺儿无奈地引他到另一间干净的屋子,“小狼崽子,你晚上睡这儿吧。”   “谢谢你。”左明看着她的背影道。   “呸,口是心非。”查莺儿边笑,边用圆扇轻轻拍他的头,“晚安,小狼。”   因下了雨,夜间格外安静。左明从来没有一个人睡这么好这么大的床。   家里的大床是母亲独有,众多孩子们挤在脏污的炕上。   男孩子们睡在一边,女孩子们挤在另一边。   他睡在二哥旁边,稍微被挤到,发生了不如意,二哥便对他拳打脚踢。   他被打多了,一晚上吓得不敢动弹,难受得要命。   今夜,他放心地舒展四肢,大大咧咧摆成地成十字交叉形,从未觉得如此舒爽过,仿佛囚鸟脱困,无比自由。   一沾枕头,他便进入梦乡。   一大早上,扈达在街上吆五喝六地溜达。   一双小而精的眼,马上看到了同样出门在外的宁毅。   扈达上下打量宁毅一番,脱口而出:“城里的衣服,你怎么有?”   宁毅不似左明那般酷冷倔强,他有些怕扈达,只得承认:“是院里那位姐姐给我的。”   “啊?!”扈达不相信,他扯起宁毅的脖领子,跑到〖畅情园〗门前,指着红朱门问,“这个院里的女人给你的?”   宁毅点头。   “呸!”扈达怀疑,因为这个院门,从始至终都没开过。   但他把宁毅拽近些,摸他纯棉干净的短袖,和灰卡色纯棉短裤,这样好的衣服,他从没穿过。   如果真的是院里的人给的,说不定也会给自己一套。   他想到这儿,窃喜起来。   朱红色厚重大门缓缓打开,两位身形高大威猛的保镖,身板挺直站在门口,瞪了扈达一眼,给他吓一跳。   查莺儿身穿浅粉色旗袍,袅娜走来,她的丰盈身态,随着扭动的屁股,一颦一颦,款步轻移,神韵荡漾。   夏日,她的旗袍是无袖的,露出洁白丰腴的臂膀,宛若藕节,却多了如晶莹果冻般的肉/质感。   她右手举西施沉鱼图案的团扇,似有似无轻扇风。   左手用白色手帕掩住朱唇,粉面含笑。   “莺儿姐姐!”宁毅见她漂亮温柔,忍不住高兴地叫她。   “早上好啊,小毅。”查莺儿杏眼微扇,藏满笑意。   “莺儿姐姐!”扈达也学着宁毅的口吻,叫她,他以为这样也能得到一套城里的新衣服穿,“莺儿姐姐,我也想要宁毅那样的衣服,可以给我买吗?”   查莺儿笑问:“我为什么要给你买?”   扈达不服气道:“那你为什么要给宁毅买?”   查莺儿兰花指翘起,掩嘴笑:“因为我愿意啊。”   扈达一下子说不出话。他在外面妥妥的是一个刺头,专门欺负比他弱小的孩子;在家,他爸妈把他宠上天,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屁股一跌,在地上撒泼打滚,爸妈马上会满足他。   所以他此时此刻,也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得到一套新衣服。   他长满肥膘的屁股往地上一摊,开始大声哭泣,好像受了很大委屈,泼皮撒赖:“我要新衣服!我想穿新衣服!给我买!”   查莺儿丝毫不为所动,斜靠在玉柱上,戴着翡翠手镯的右手,摇晃团扇,像看戏一般,欣赏他的“杂耍杰作”。   左明已醒,他听到门口有动静,赶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扈达一看到左明在院子里,居然也穿着崭新的好看的衣服,一股嫉妒的怒火使他爬起来,三步并作两步,捡起地上的脏东西,往左明身上丢。   刚才还干净整洁的西瓜图案的黄色T恤顿时脏污不堪。   “把他给我拖下去!”查莺儿呵斥道。   两个保镖把扈达像丢垃圾一般,丢到好远,使他摔了个结结实实,鼻子都磕出了血。   “没事,我再给你买一套。”查莺儿安慰左明。   “不,洗洗还能穿。”左明有这样一套衣服,对他来说,已经很满足。他不敢再奢求更多。   “哈。别心疼钱,姐姐有的是钱。”查莺儿团扇点在他脑袋上,笑道。   “走,我们放风筝去。”查莺儿高兴地说,她一只手牵起左明,眼睛望了宁毅一眼。   宁毅知道她的意思,猴急地一蹦一跳跑到院子里。   朱门被关上。   扈达隔着门,恼怒地咒骂道:“搞破鞋!骚狐狸!不得好死!”   他骂完一溜烟,浑身肥肉乱颤地飞快逃跑了,刚刚两个凶神恶煞的保镖着实让他害怕,刚刚那猛的一丢,要不是他肉多,骨头都要摔碎。   吃过早饭后,查莺儿带左明、宁毅两个小家伙到后院一个宽阔的草坪放风筝。   宁毅率先动手,选了一个大燕子形状的风筝,左明选了一个褐色巨鹰的风筝,查莺儿选了一个蝴蝶风筝。   “来,我教你,小明。”查莺儿双手帮忙握住左明手里的线圈,让他转几圈,随后她捏着他的风筝,跑远,扬手,让风筝高高飞起。   “小明,你也跑起来,让风筝借力飞起来。”查莺儿朝他叫道。   左明小步慢跑,不一会儿,风筝果然慢慢地飞到空中。   查莺儿则是很娴熟地放起了自己的大风筝。   宁毅在仆人的帮助下,也成功放飞了他的大燕子。   查莺儿手挡在眉前,抬头看天,湛蓝色的天,巨鹰风筝越来越高,渗入厚厚的云朵,仿佛要刺破苍穹。   最后一刹那,左明放开手里的线圈,任凭风筝自由自在地飞翔。   查莺儿有意地看了他一眼。   “累了吧,出了这么多汗,走,洗个澡。”查莺儿牵起左明的小手。   宁毅还没玩尽兴,在草绿地上,跑来跑去。   左明顺从地跟着查莺儿,来到浴室。   “你会自己洗吧?”查莺儿试探问他。   他点头:“会。”   查莺儿捂嘴浅笑,扭住他的小脸蛋:“姐姐和你一起洗怎么样?”   “不要!”左明脸微微发红,拒绝道。   “啊?!为什么?”查莺儿逗他。   左明目色深冷,说:“因为你是大姐姐。”   “哎呦——哈哈哈哈哈……”   查莺儿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雾气弥漫的浴室,她忍不住抱住左明,在他的脸上,又狠狠亲了一口,“你真可爱!要是你是我儿子就好了。”   忽而,她意味深长地盯着左明,粉嫩白皙的脸,浮现一层被水蒸气掩盖的悸动。   “当不成儿子,以后你当我的小甜心,好吗?”   她对他开玩笑。   左明无视她,直接开始坐在浴缸里洗澡。   有点无趣了哦。查莺儿心想。   她摸左明的脑袋,嘱咐道:“别泡太久,洗完了叫我,我给你拿衣服。”   “好。”左明回应。   恰巧宁毅也满身是汗回来了,查莺儿吩咐佣人:“将他带到后院那个浴室洗个澡。”   宁毅咕咚咕咚灌下一口茶,问:“左明呢?”   查莺儿说:“他在浴室洗澡。”   “那我跟他一起洗。”宁毅不假思索嚷道。   “你去后院洗。”查莺儿说完,便不再理他,开始拿起桌子上的书看。   查莺儿这种特殊的偏爱,越来越明显。吃饭时,她让左明坐在她旁边,睡觉的时候,把他放在最好的客房,提前给他驱蚊,点香,将卧室变得凉爽适宜。    第144章   连续多天的下雨,让干燥的夏季变得温润舒爽。   查莺儿哼唱曲调悠扬的昆曲。   宁毅无神地打起了哈欠,左明则是出神地发呆。   查莺儿唱完后,团扇搭在两个小男孩脑袋上,一派娇嗔的模样:“本角儿唱这么好听,你们却在神游,哼!”   宁毅笑嘻嘻道:“莺儿姐姐,就是因为你唱得太好听了,我忍不住想睡觉。”   左明黑漆漆的眼珠子,看向查莺儿,一言不发。   查莺儿不知为何,只要对上这个小男孩的眼睛,她柔软的心肠,忍不住可怜他。   “来,小明,到我怀里来。”查莺儿温柔地蹲下身体,唤他。   左明不动。   查莺儿没法,只得站起,搂住他:“小家伙,你真让姐姐心疼。”   连绵的雨,淅淅沥沥地下。   院子里的池塘,传唱出动人的鸣声。   湛绿的荷花,硕大美丽,送出沁人心脾的香气。   查莺儿在四方透明的客厅内摆了一张大桌子,上面搁的是文房四宝。   “来,小明,我教你写字。”查莺儿将他拢到身边。   “你是这个名字吧?”   查莺儿写下[左明],问他。   左明摇头,说:“我不知道,我没读过书。”   这条街的女孩子都不识字,父母一旦等她们到15、16岁,便火急火燎地将她们卖到远山偏居,以换来一笔丰厚的彩礼。   男孩子绝大多数也没有进过学堂,就算有幸读了书,读完小学识个字,便出来给家庭当苦力,或者外出打工谋生计。   左明一家8个孩子,没有一个读过书,他们习以为常,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读书。   查莺儿让他的小手握住狼毫毛笔,自己则是教他一笔一划地写下自己的名字。   查莺儿认真地对他说:“小明,一定要读书。”   她白胖的手,温柔地摩挲他的脸颊,眼睛充满希望:“不如你跟我走,我带你去读书。”   “走?”   左明敏锐地发觉这个字,他以为她是会一直在这里待下去。   “唉~小明,姐姐马上要走了,你不会想我的对吧?”查莺儿垂头丧气,有些伤感。   左明小手按住她戴着金色戒指的左手,沉默良久,说:“我会想你。”   查莺儿问:“多想我?”   左明扭头,不说话。   查莺儿破涕为笑,将他抱在自己修长的美腿上,仔细看他。   左明的肤色,若是与城里的孩子比较,自然不是特别出众,甚至显得有些暗黄。   可在这黄沙四起、沙烟弥漫的山英镇,却独树一帜,鲜明得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尤其是他漠冷锐利的黑色瞳仁,宛若不屈的鹰。   查莺儿伤感地将左明搂住,眼圈发红,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他的胸口。   “小明,姐姐后天就要走了,再也见不到你了。”   左明问:“你要去哪里?”   查莺儿慈爱地抚摸他:“回去。”   两天后,正如查莺儿自己所说,〖畅情园〗门口开了三辆车,正在轰轰烈烈地搬东西。   街上的人都纷纷围在一起看热闹。   查莺儿头戴白色花帽,纱布遮住脸,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美感。   她完全无视周围村民对她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她蹲下身体,屁股圆而结实,被青色旗袍包住,引得男人眼放金光,表情猥琐。   宁毅跑上前,小声叫道:“莺儿姐姐!”   查莺儿环顾四周,没有看到另一个小孩。   直到畅情园人去楼空,寂寥无人,一个小男孩才出现。   他孤单地坐在朱门门口,双手环绕膝前,沉默不语。   左明一直这样孤独坐到了太阳日落夜幕降临。   回到家,踏进门槛,他被地上的一个黑漆漆的东西绊倒,他踉跄站起身,就着一丝微亮月色,才看清楚躺在地上的竟然是八妹。   她一动不动,像是个死物。   左明抱起八妹,伸出手摸她的鼻息,非常微弱。   他找四姐,四姐不在,六妹和七妹饿倒在床,奄奄一息,三哥不知所踪。   他将八妹放在炕上,找开水瓶,想倒点水给她喝,没成想已经空了。   他只得拿破旧的热水壶烧水,水缸也空了。   正巧此时,四姐挑满两桶水回来,重重的水,压得她瘦弱的肩,怂下去半截。   “四姐,八妹好像没气了,你快来看看。”左明说。   四姐急忙抱起八妹,果真饿得快死了。她像哄小孩,将她一颠一颠,试图唤醒她的气息。   此刻,母亲束贞打完牌回来,想倒点热水喝,一提是空的热水瓶,不禁大骂:“一群逼/养的玩意儿,在家玩一天,水都不烧一个!都死了吗?!一群狗东西,懒死算了!”   母亲骂着骂着开始找孩子们的身影,来到炕间。   四姐颤颤抖抖地将怀里抱着的八妹给母亲看。   母亲束贞像抢东西一样,蛮横地抢过去,大手捏八妹的人中,又翻了翻她的眼皮。   “你赶紧做饭去!快饿死了!”母亲恶气冲着四姐吼。   束贞将八妹带回卧室,仔细观察她,想,的确快死了。   她真想把她丢进河里去,可转念一想,丢进河里喂鱼,自己什么都没捞到,太亏了。   想了许久,她扭曲的脸,笑起来,越笑越张狂。   又是一年的光景,这年左明6岁。   宁毅从这条街上搬走了。   他有时候会在空地里枯坐一天。   扈达也没来嘴贱惹是生非,因为他上学读书去了。   三哥在外面的工地搬砖,做苦力活,不经常回家。   这天左明又看见母亲束贞和之前的老婆婆在客厅里嘀嘀咕咕。   老婆婆身穿藏蓝色衣服,身材微胖,满口金牙,牙齿伶俐,虽然岁数大,头脑却清晰灵敏。   她姓匡,单字一个菊,早年死了老公,没有子女,寡居多年。   平时喜欢凑热闹,善与别人打交道,索性干起了牵绳搭线的媒婆勾当。   左明竖起耳朵听母亲和匡菊的对话。   母亲问:“你这个活能揽不?”   匡菊笑:“好妹妹,有一句话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到了我这里,有钱鬼都得给我跪下,这点小事我还是搞得定的,不过我得先看看货色。”   束贞随后将七妹、八妹叫出来。   匡菊眼睛微眯,凑上去,在两个半小不大的女孩子身上一顿摸,像是在对某种物品定品相。   匡菊手捏开七妹的齿牙:“太黄了,嘴都没洗过,有点口臭。”   随后她又牵起八妹的手:“手弱无力,不是活很长的命。”   母亲听出她的意思,这两个都不是品相十足的好货。   她巴巴地谄笑:“菊姐,要不是家里实在没米下锅,谁忍心卖自己的亲生骨肉啊?!她们俩这点小毛病,可以改,以后多刷刷牙,多吃点长力气,保准儿没问题!”   匡菊又细细打量眼前的女孩,随后低头和束贞,叽里咕噜说着密话。   左明隔得太远,听不清,但看母亲笑得哈哈的样子,他知道七妹、八妹命运已定。   果真不久后,匡菊拿着两颗大的棒棒糖,塞给七妹、八妹,交给母亲束贞一个鼓得凸/起的包裹。   母亲束贞脸上压抑不住地绽放满意的笑容。   两个瘦弱的女孩,被亲生母亲无情卖掉,由匡菊一路牵着,坐在驴车上,伴随漫天沙尘,消失在山野尽头。   左明这时不仅厌恶母亲,而且恐惧母亲。   他怕她哪一天也把他给卖了。   七妹和八妹被卖走后,家里只剩下他和四姐、六妹。   四姐完全是另一个版本的大姐,任劳任怨操持着家里大小杂事。   母亲束贞拿着厚厚的一笔卖/女儿的巨款,一头钻进麻将铺子,打了个昏天黑地。   晚间,母亲带了一个男人回家。   男人光明正大和束贞在卧室房间里嗯嗯啊啊,母亲尖锐不停的叫声让左明恨不得自己的耳朵聋掉。   原本拥挤不堪的炕上,只剩他、四姐和六妹三个人,倒是一下子变得宽敞许多。   四姐用卫生纸挤成一坨,塞在六妹耳朵,她自己也塞了两团。   第二天,束贞又带回来一个男人,与上次不是同一个男人。   一晚上的吵闹,让左明恨不得杀了这对奸/夫淫/妇。   第三天晚上,母亲将之前的男人带回来,碰到三哥回家。   三哥看也不看束贞,束贞也不看他,像陌生人。   三哥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纸团,叫左明起床来吃。   纸团包裹的是一大张酱香饼,香气四溢。   三哥手撕一大块给左明,又将剩余的分给六妹和四姐。   “三哥,你不吃吗?”左明问。   “我吃过了。”三哥语气疲惫。   左明发现他比出门那时瘦了好多,脸也变得非常黑,原先骨节分明的少年手,变得粗糙黑浊。   左明把饼子掰给他一半:“三哥,你吃。”   “那好吧。”三哥接过去。   三哥知道自己这个弟弟是在担心他。   母亲束贞将七、八妹卖掉的事,人尽皆知,在这条街上一传十十传百,吵得沸沸扬扬。   他自然也知道。   但他也没办法。   突然外面一阵吵闹。   “死骚/逼!找上这么个废物!”   “你再说一句试试,谁他妈是废物,你才是废物吧!要不是你无法满足这个骚/逼,她怎么又会来找我。小短丁。”   “我操/你妈!!!一对贱畜!!流脓的烂疮玩意儿!不要脸的狗东西!!”   “哎呦,只会这几句啊?!骂人也不会,难怪举不起来,与其骂我,不如趁早吃伟哥,别丢男人的脸。”   开始有翻箱倒柜的刺耳声,随后夹杂女人的哭喊声。   六妹怕的紧紧躲在四姐身后。   三哥极力镇定地走出房间,想看看外面怎么了,左明也跟上他。   地下流淌一摊子血,左明顺着血迹望去,看见倒在血泊里的女人是母亲束贞。   倒在束贞旁边的还有一个男人,他颈部咕涌大量的血,眼睛像死鱼般翻着。   “死!死骚/逼生贱/逼!”   没来得及反应,三哥的脑袋已经开花,鲜血如水柱喷涌。   左明见三哥直直地倒在面前。   背后露出一张杀红眼的男人,他拿着菜刀,浑身是血,样子非常恐怖。   左明害怕地躲进里间。   男人像恶鬼,踩着血迹,来到炕房。   “贱东西都给我去死!”   男人厉吼,表情狰狞。   四姐害怕地瑟缩身体,男人将她一脚踢开,手像提小鸡捏住六妹纤细的脖子。   左明见状,赶紧上前咬住他的大腿,男人一脚将他摔远,他的脑袋被重重砸在门框上,眩晕不止。   男人手扒开六妹的衣服,奸/辱她,随后手起刀落,直接砍死。   “现在该你了。”   男人紧盯四姐,目露凶光。   四姐抱着头哭,她太害怕了。   就在男人伸出手时,左明拼尽力气,双手高举凳子,死命地砸向他的脑袋。   男人转身,充满血迹的脸,恐怖得如地狱恶鬼,他凶狠地瞪了一眼左明,随后不堪一击地倒在地上。   “四姐,快跑!”   左明强忍身体不适感,拉起四姐的手。   男人倒下的身体又开始动起来。   四姐吓得魂飞魄散,慌不择路地被左明带出屋,一路飞奔。   跑了一段距离后,四姐扛不住,跑不动。   “小明,我脚好疼。”   四姐呻/吟说。   之前四姐因为挑水脚扭伤还没好全,刚刚跑的时候,她的破烂布鞋被一块尖锐的玻璃碎片扎中,刺进肉里,流出鲜血。   “四姐,先休息会儿。”左明现在的地方离家好远,由于黑灯瞎火,盲目地跑,他也不知道自己具体在哪里。   但现在无论如何不能回去。   刚刚惊险的一幕,让他胆寒。   左明将自己的衣服扯了一块,用手取出四姐脚底的玻璃碎片,简单地给她包扎。   歇了片刻,左明便想让四姐和他一起逃。   但四姐动也不动。   “四姐!”左明摇她的身体,见她嘴唇发乌,额头烫人,眼睛也睁不开。   “四姐,我们去找医生。”可是方圆十里,黑漆漆一片,他无法分辨自己在哪里。   他扶起四姐,为今之计,只有向前走了。   他希望四姐坚持住。   走了一段路后,四姐浑身无力地倒下。   “四姐!”左明心焦。   可平时这个顺从良善的姐姐,没有睁开眼,也没有回答他。   左明手指颤抖,测她的鼻息,还好,有气息。   他果断背起四姐,行走在夜色荒凉中。   四姐比他高一大截儿,他长得又瘦弱,背起来走了许久,累得喘息急促。   “四姐!”   他喊她的名字,唤醒她的清醒意念。   “四姐!”   “四姐!”   “姐姐!”   “姐!”   左明不知走了多久,仍没有找到灯光。夜风将四姐身上的温热毫无遗漏也毫不留情地带走。   背上的人,已不再呼吸。   “四姐。”   左明边哭边喊,眼泪滚滚而下。   他双脚麻木,体力不支地跪坐在冰凉的草地上。   晨晓的第一缕光,照在他苍白、染满热泪的脸上。   他对着日出看了许久,那红彤彤的太阳,照耀金灿灿的光。   如果世上有神明,他多么希望神明能让四姐醒来。   四姐是家里对他关心最多的人,大姐心善,可总是很忙,不像四姐既善良又细心,看到他头上痒得抓出血,会帮他洗头,剪发,会教他洗澡,会给他做衣服穿,会让他别喝冷水要喝热水……   相对于束贞,四姐更像是他的温柔母亲。   “四姐。”左明手抚摸她的脸庞,小手颤抖。   一只雄鹰挥舞一双长翅,搅动四方空气,狠狠地撞向青空。   长空鹰鸣,响彻宇寰。   山谷间荡漾惊天动地的鹰啸。   左明迷茫地望向在天空展现王者之姿的夜鹰。   黑鹰的傲姿,倒映在他清亮的瞳孔里。    第145章   左明第一次见到季寻是在桂花飘香的九月。   他作为新生来办理入学手续。   北都市传媒大学是繁华鼎盛的北都市第一传媒艺术大学。   金碧辉煌的〔北都市传媒大学〕校名十分惹人眼地高高悬挂于正大门豪气石柱上。   开学那天,校门口挤满了轰轰烈烈的豪车,数不胜数。   夏末秋初,空气中仍带有一丝燥热。   在校门口有举着招牌的志愿者,他们为新生指引方向。   左明此时刚刚18岁,他看起来十分青涩,长得高且瘦,上身穿一件黑色T恤,下面是清爽的牛仔裤。   新生报到处是由五个红色帐篷搭就而成,里面是年轻的上一级学长学姐,他们身穿绿色短袖,脖子上挂有蓝色工作证。   由于人较多,不得不开始排队。轮到左明时,接待的学姐瞥了他一眼,态度不耐烦地哄哄地说了一句蚊子般大小的话,淹没在周围人的吵闹声中,左明只得硬着头皮再问一遍。   谁料这位学姐不耐烦地横了他一眼,招呼别人去了。   恰巧他放在行李箱上的绿色尼龙编织袋,被旁边咋咋呼呼的学生妈妈,挤到地上,滚落到好远。   左明身背灰色双肩包,右手提厚重的银色行李箱,跑上前追着一路滚远的编织袋。   他弯腰仓促捡起滚落的编织袋时,周围的人都莫不以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他。   只因他在周围非富即贵,穿着豪华的人群里,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他们穿的都是名牌衣服,只有一个轻便的豪奢牌行李箱,有的富人来都不来,直接找人来代替报道。   左明觉得这些眼光像一根刺,仿佛要刺穿他的身躯。   不过,他马上又恢复情绪。   编织袋又轻又结实好用,还便宜,他实在不想把钱浪费在这些花花样子上。   对他来说,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我来帮你吧。”左明转过身,看见一个人站在他面前。   他缓缓抬眼,看清楚来人的模样。   来人身穿绿色T恤,头戴红色鸭舌帽,下身是一件笔直的黑色裤子,脚穿干净的白色运动鞋。   眉清目秀,黑发如墨,富有层次感的刘海张扬,极好修饰他饱满的额。   “我叫季寻。”来人温柔的眉眼散落桃花般的笑,“你是新生吧?”   左明点头。   “你信息登记没,学生卡领了吗?”季寻问。   左明摇头。   “你跟我来。”季寻带他去信息登记处,这次接待的是一位戴方框眼镜的男生,他核对左明的入学凭证,登记他的信息,发给他一张学生卡和宿舍门钥匙。   “你好像跟我一个班欸。”季寻瞥到他学生卡上的学号。   “你也是表演一班的?”左明问,他以为季寻是志愿服务的学长。   “对啊,咱们好像还是一个宿舍,真巧!”季寻看到他的宿舍卡,脸色高兴,帮他一起拿行李,“走,我带你去宿舍。”   左明被季寻带领,在既大又豪奢的大学,来到宿舍楼。   他宿舍的位置位于3栋16层,是一座20层高的公寓。   走进1601宿舍,里面宽敞整洁,是类似宾馆的布局,三张床并列摆开来,对面是各自的书桌。   每个床上都有名字,左明在进门第一个位置,季寻在中间,另外一个舍友没来。   左明开始麻利地收拾东西,季寻则是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   “谢谢。”左明礼貌地放在桌子上。   左明的手臂晒得黝黑,他脱掉鸭舌帽,露出同样晒得较黑的脸。   季寻看左明打开行李箱,里面全都是满满当当的书,他情不自禁说:“啊哈,怪不得你的箱子那么重,原来都是书啊!”   左明将书一一摆到桌子上:“这些都没看懂,还需再温习。”   季寻开朗地将手搭在他的肩上,笑意盈盈:“我运气真好,碰到了一个学霸室友!”   “还好,我比较笨,看过就忘,所以还需要多看几遍。”左明淡淡回复,他继而转移话题问,“你是提前来了吗?”   “对昂,嘿嘿,在家太无聊了。”季寻坐在自己床上,白皙而结实的手臂,搭在床沿。   左明好奇问:“你家在北都市?”   “是,但也不完全算是,不在主城区。”季寻解释说。   “哦哦。”左明收拾完书本,开始整理床铺,他用小刀撕开包裹得严丝合缝的编织袋,里面都是他的衣服和日用品。   “小明,那我先走了,等会儿我们一起去吃中饭吧。”季寻笑笑说。   季寻叫他小明,而不是左明。   这么多年,他很少被这样称呼。   他眉眼闪动,答应道:“好。”   不一会儿,季寻又气喘吁吁跑了回来,他举起手机:“我还没加你微信呢,刚刚忙活半天,居然把最重要的这事儿搞忘了。”   左明拿出手机,和他互相加上了微信。   左明3岁时,父亲左柱国死在煤矿事故中,6岁时,母亲束贞因乱搞男人不守妇道被一刀砍死。   6岁那年,他守着四姐的亡身,一直在哀凉的草地里,坐到天亮。   他现在一个亲人都没有,山英镇的老家尸山血海,他想起三哥被刀砍得浑身是血,惊恐万分倒地的惨状,幼小的他,害怕得紧紧捂住脑袋。   他没有了家。   不知道该去往哪里。   他在草地上一直干坐,天上盘旋的秃鹫,将死去的四姐围起来,他急忙驱赶,可这些秃鹫闻着尸体腐烂的味道,眼睛露出血光,似乎不达目的不罢休。   到了第三天,左明终于支撑不住,他一头栽倒,瞳孔渐渐失光。   等到他醒来时,一个粗糙温热的手掌,按在他脑袋上。   “你醒了?”   左明被这个陌生人扶起,喂喝鸡汤。   直到身体彻底好转后,左明才知道他被这个男人给捡到带回了家。   男人名叫尚民,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他是外镇长岭村的本地村民。   他如往常般外出做农活,拿起锄头锄地时,老远闻到一股臭味,他寻着味道,意外地看到一具被啃食殆尽的尸体和在一旁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男孩。   他将男孩带回家。   他没有选择报警。   他有一个私心,他想将左明认为自己的儿子。   这是他多年的心病。   他家里穷,只会种田,没有钱,也没有女人愿意嫁给他。   他皮肤黑漆漆,肉皮里夹杂不少污泥,看起来既脏又恶心。   他自己做了一个简陋的砖房,孤零零地一个人住在村尾。   他今年已经快50岁了,虽说没有老婆,但他内心深处希望有个儿子,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想结婚已经不可能,后来他想领养一个儿子也好。   左明被他捡到,他欣喜若狂,认为这是上天的恩赐。   他老来得子了!   他精心照料这个孱弱的小男孩,一个月后,左明已恢复如初。   不过尚民发现,左明不怎么说话,他最初以为他是哑巴,后来留他独处时,却也能听到他的喃喃自语。   又过了一个月,情况照旧,这把尚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好不容易白捡了一个身体健康,浓眉大眼的男孩,怎么就那么孤僻,不和人亲呢?   尚民尽可能和左明和和气气说话,隔三差五地从自己的棺材本里扯出钱给他买好吃的,可左明不为所动,仍旧冷着一双眼,不说话。   三个月后,尚民忍耐不住,心思被动摇。   或许,这个男孩是养不熟的。   黄土院子里,尚民刚歇午回来,把老牛系在圈子里,准备做饭。   进门,脏污四角桌子上,三菜一汤已经拾掇好。   尚民诧异,左明从厨房走出来,给他盛了一碗饭。   “这是你做的?”尚民问,他心中暗喜,莫非这小孩终于肯接受自己了?   左明没吃饭,身体板直,站在他面前,对他说:“这三个月谢谢你的照顾,我现在得离开。”   “离开?”尚民望着小小的他,不禁疑惑,“你要去找亲戚吗?”   “嗯,有个姐姐,我想去找她。”左明回。   尚民无奈地叹口气,默默地扒筷子吃饭,背对他:“好,你走吧,路上小心。只怪我没福分呐。”   左明离开长岭村,孤独地行走。   他刚刚说的找“姐姐”,是想找查莺儿,可那位风韵神采的女子离别那天,他没有去送她,也不知道她现在在何处。   查莺儿曾对他说:“小明,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读书。”   他以为她是随口而说,没有放在心上。   左明想,如果那天他答应了查莺儿,现在他会怎么样。   他不得而知。   山村水秀山清,是他一直见惯的。走着走着,他突然想回家一趟。   于是他凭记忆,问路人,终于在黄昏时分回到了山英镇,站在老远处看自小出生的屋子。   门口静寂,他摸索前进,趁街道无人,贴着墙根悄悄走。   屋子里已经安上了电灯,黄亮闪耀,屋子里的人正在说说笑笑,他不认识这些人是谁。   三个月的时间,他的家已经被人霸占、改造,占为己有。   他没有了立足之地。   夜晚星星繁多,他迷茫地在山谷里行走,小脚走得疼了起来。   他强靠无比坚韧的意志力,一直走,有路的地方他就走。   太阳初升时,他来到一处街市,清晨卖菜的人特别多,吆喝声热热闹闹,包子、面饼、肉汤的香味四溢,引得饥饿的他,忍不住咽口水。   盲目地走了一天一夜,他浑身无力地找了一个墙角的地方靠着,眼皮格外沉重,慢慢闭上了眼。 第146章   “喂,醒醒!你是哪儿的小孩,怎么睡在这里?”   左明被弄醒,他揉眼睛,一群身着深蓝色制服的人,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你妈妈呢?”   其中一个面色和善的年轻男人,将他拉起,问他。   “死了。”左明说。   “爸爸呢?”男人继续问。   “死了。”左明回。   “你叫什么名字?”男人有些动容,忍不住摸他的脑袋。   左明这次不回答,眼色冷漠。   这一群人是正在早上进行巡街的城管执法人员,见左明一个小孩睡在那里,以为是走丢的孩子。   刚刚这位年轻的执法人员叫欧阳诺,他牵着左明的小手,来到了派出所,三言两语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了。   民警大吃一惊,忙问左明:“小朋友,你姓什么?”   欧阳诺说:“没用的,你问他,他也不会说。”   民警问:“为什么?”   欧阳诺摇摇头:“这孩子聪明的很,要是告诉了我们名字,估计他要被送回老家吧,看他样子,应该不想回去。”   民警点头:“这样的孩子,不想回去肯定有苦衷,既然他父母双亡,无人可依靠,那得找福利院来接收他。”   欧阳诺同意他的观点,朝左明深深望去:“小孩,你这么在外流浪也不行,你要是不想回老家,我们桃花村欢迎你。不过,我们要办手续的话,也得先知道你的名字。”   左明虽小,可也含糊地懂得一些道理,眼下他无人可依,而他自己年龄太小,很难养活自己。   要想活下去,又不想回去,眼下留在这里算是不二之选。   于是他回答:“我叫左明,左右的左,光明的明。”   欧阳诺摸他的脑袋,朝他笑:“好孩子。”   6岁末尾7岁初始,左明在桃花村开始生活。   虽说是一个小村镇,却因毗邻经济发达地区,又位于三镇的交通要道,人口流动大,货物交流频繁,从原来一个3000人的小村庄,逐渐变成30万人的县级镇规模。   人口多,经济也发达,各种制造零售店五花八门,繁华的商业街一到夜间灯火通明,人们载歌载舞,好不快乐。   福利院是桃花村投资的福利设施,规模庞大,配套齐全。   一些事业有成的商人心印佛祖,应召感念,每年都会从腰缠的万贯里取出一部分,用来修缮福利院设施,改善孤儿、残障儿童的生活。   左明成为福利院的新成员。   他一直记得查莺儿跟他说的一句话:   〔小明,你要读书啊!〕   平时笑若春风,嫣然丰韵的她,在说这句话时,格外严肃,非常郑重,这给那时还小的左明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与查莺儿相处的那段时间里,左明潜藏的强烈自尊心,如冰山出水,显露尖锐锋芒。   他认为他不应该是老家街上鼻涕横流,浑身脏兮兮,在垃圾桶里翻东西吃,与野狗抢食的人。   他想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至少吃饭时,能够不争不抢,有自己的位置,安静完整地吃完一顿饭。   福利院开设了小学课程,由专门的老师教他们读书认字,左明全神贯注地学习,完全沉浸在书本中。   他不与别的孩子打闹,只坐在一旁安静看书。   期间有大人来领养孩子,别的小孩满眼期望地希望自己被领走,唯独只有左明,穿着被园长提前安排好的精致衣服,脸色冷漠地坐在凳子上。   他在兴奋活泼的一群小孩里,看起来老气横秋,自然来领养的人,对他没有兴趣。   他恰恰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他不想再有家。   家让他厌恶,痛苦,他宁可一个人。   福利院安排的课程只有小学阶段,他们再继续往上读,那就得上初中了。   初中是义务教育,学费免除,生活费由福利院出。   左明身体健康,不是残障儿童,他上的是普通初中。   晚间学校安排了一场文化节目,有一场叫《皮影戏·光影中摆动的灵魂》。   台上,灵巧的艺人娴熟地摆动皮影子,在发光的布面上,灵巧地表演,栩栩如生,如在眼前。   其他人看得津津有味。   左明想到的是,这布上的画影,被绳子牵引,仿若愚顽的他,被无情的命运操控。   他眼里闪过一丝冷笑。   他才不想再被这可恶的命运扼住咽喉!   初中他认真刻苦学习,考得了镇级第一的优异成绩。   镇长见他优秀,特地见了他,知他生长于福利院,特为震撼感动,申请批准,奖励他一笔丰厚的钱,鼓励他继续努力。   他考的高中在市里,虽不是鼎鼎大名的北都市,可也算是一流城市,高中也是示范高中,人才济济。   他依旧认真学习。   他心里对未来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划,那就是考到一个好的大学,到大城市里生活。   他照样很少与人交际,对他来说,那些事很浪费时间,他宁可多看些书多学习。   初中时,他就有心攒钱,加上中考奖励的一大笔钱,算起来储蓄尤可。   本来桃花村愿意继续资助他,可他断然拒绝了,他现在长了个,可以在闲暇的时间去打工,自己去养活自己。   高中学校知晓他的特殊情况,免除了他的学费,额外给他发了一张食堂就餐卡,这给他大大减轻了经济负担,使他有更多时间用来学习。   高一起,他在这所重点高中,成绩一直是断层的第一。   在群英荟萃、都有聪明脑袋瓜的学生中,他孤洁冷傲,是独树一帜的存在。   高二时,他们班新来了一个女老师,任课学科是英语。   老师名叫卓玲,打扮时髦,长得白高瘦,神情冷肃,上课时不言苟笑。   卓玲讲课一板一眼,无趣且无聊,大部分学生都在埋头自己做英语卷子去了。   唯有左明一人,身姿板正地认真听讲,这让这位女老师格外看了他一眼。   左明的英语成绩非常好,大满贯是常态,一手干净整洁的英语字体让人赏心悦目。   卓玲有一天放学后,将左明留在办公室。   “左明,我带你去我家。”突然,卓玲说,她语气凛然,不带任何商量。   左明见她已经收拾好了,略微迟疑道:“好。”   他的答应,让卓玲略感吃惊,而后浅浅一笑。   卓玲的家离学校走路15分钟的路程,很近。   是一座老民房,外皮干净,她的家在顶楼8楼。   楼道里没有灯,卓玲打开手电筒照亮。   卓玲招呼左明进来,他犹豫,地面是地板,他怕踩脏。   卓玲发现他的窘迫,拿出一双柔软的奶白色拖鞋给他。   这是个两室一厅的结构,坐北朝南,阳光芬芳,阳台上种满了花朵,客厅里有一个大提琴,茶几上有十几卷磁带,一个大电视放在柜子上。   “喝茶。”卓玲将一杯红茶端给左明。   “谢谢老师。”左明礼貌接过去。   “你先看电视。”卓玲打开电视,“我去洗个澡。”   幼时,家里小的黑白电视被母亲独占。在桃花村,福利院没有采购电视。再长大些,他只知道学习,很少接触外在的事物。   小时候心心念念的电视,经过更新迭代,画面更大,色彩更清晰,可他再也没有很高兴的冲动。   画面中间插了一个广告,是汉堡包,他因为这硕大鲜美的汉堡,想起了宁毅。   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左明有些怅然。   他的幼时玩伴,走的时候,简单地告别,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茫茫人间,要是能和他再一起吃个汉堡,该是怎样的光景。   沉思间,卓玲已经沐浴完毕,穿上了一身崭亮的戏服。   她从柜子里拿出一摞照片,拿出几张给左明看:“这都是我。”   照片上年轻的艺人,在舞台上表演,不像木偶戏,她没有被任何人牵引操控,完完全全深陷自己的世界,神态沉迷。   “我以前是戏剧团的演员,后来某种原因下了乡,五年后,我靠着走动各种关系,才离我的城市更近一些。”   卓玲脸色悲伤,陷入回忆。   “你的城市?”左明小声问。   “嗯。我的城市就是北都市,我生在那里,长在那里,我曾经千方百计想回去。”卓玲坐在沙发上,痛苦不堪,“哪怕我糟蹋我的身子,出卖我的尊严,我多想再回去,重新登上那个舞台!”   这位女教师哽咽难言,抽茶几上的纸巾,擦泪,“可我牺牲了这么多,最后还是无法回去!上天对我太不公平了!”   左明在一旁静默倾听。   卓玲问他:“你知道我多少岁吗?”   左明摇头。   “过了明天,我就30岁了。”   左明以为她最多25、26左右,他临近了看,也没看出她的年龄居然快到而立之年。   “呵呵。”卓玲冷笑,“上天既然这么残酷待我,那我也不会过它为我安排好的宿命,我不会结婚,我就一直演戏演到死为止!”   那天晚上,卓玲拿出她十七岁时在舞台上表演的话剧,在客厅里展现给左明看。   左明第一次发现,原来古板沉闷的她,在演戏时,竟像换了一个人,眼神之明亮,神情之投入,好像她已经是剧里的人。   如此的如痴如醉,哪怕旁观,也难免产生油然而生的触动。   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左明有些震撼。   表演完后,卓玲说:“谢谢你能来我这里,听我说话,看我表演,这些我都一直没告诉别人。”   左明敏锐地觉查出她话里有话:“老师,您怎么了?”   卓玲被这一句关慰的话,触及内心,她控制不住地告诉他:“我明天不去学校了,我已经辞职了。”   “啊?”左明始料未及。   左明虽是高中生,但身高已经很高,站在卓玲面前,比她高一截儿。   不知为何,眼前的男孩,面容青涩,性格沉稳,身形高大,在此时忍不住让她有所依靠,她走近他,泪流满面地靠在他怀里。   “我得了乳腺癌。我不想治,你别告诉别人。我苦了太久,这次我想任性一次。”   怀里的女人,哭得抽搐,像无助的小孩。   左明轻抚她的背,安慰道:“老师,本该如此,这次你就让自己快乐一些吧。”   “好。”卓玲发白的手,细腻而修长,她轻握左明的手,又看向他渐渐显露出棱角的眉发,“左明,我觉得你挺适合当演员的,不妨试试。”   演员?   以前他问过宁毅,汉堡贵不贵?   宁毅说,很贵,只有在城里才能买得到。   他问,怎样才能去城里?   宁毅说,有很多很多钱才能去啊,我表姨家就有很多钱,所以能住在城里,能天天吃汉堡。   左明继续问,怎样才能有钱?   宁毅笑着说,当演员啊,特有钱,你没看见电视剧那些人,天天吃香喝辣的,可有钱啦!   左明微微蹙眉,笑问卓玲:“老师,你觉得我能当演员吗?”   卓玲自信道:“只有这一点上,我没有怀疑,你一定是位优秀的演员。” 第147章   临近中午,左明差不多将行李整理好了,书柜上塞得满满当当的书。   除了书,他还有一台银灰色笔记本,三本16K大小的厚笔记本。   其他的,再没有,因此显得黄木桌子很宽敞,不像隔壁季寻的桌子,东西琳琅满目,五花八门。   衣服他一部分收起来放在衣橱,另外一部分清洗干净放在阳台晾晒。   他洗完澡换了一套干净的T恤衫,恰好季寻回到宿舍。   “这个给你喝。”季寻将一瓶冰红茶放在左明桌子上。   “谢谢,我不渴。”左明委婉地拒绝他。   他还没学会接受别人莫名其妙的小恩小惠。   季寻莞尔一笑,手拍他的肩膀:“客气了,一个班的同学,还是室友,多么难得的缘分啊。”   “哦。”左明不以为然,没有多大感触。   季寻问他:“你校园卡充值了没?”   左明摇头:“还没有,正要去。”   季寻拿出手机,解释道:“食堂那边肯定人多,现在手机上也可以充值。”   说罢他打开微信小程序,一步步操作给左明看,左明看了,打开手机,按照流程,给饭卡充了500块。   季寻不假思索地问:“怎么不多充点?”   左明收起手机,说:“反正可以随时充,先用着吧。”   季寻由于提前到校,校园路线他已经踩得很熟,因此他没有弯弯绕绕,直接快步带左明来食堂。   食堂现在正是高峰用餐期,个个窗口都排起了长队。   季寻和左明来到卖炒菜套餐的窗口排队。   没想到,另外两个男生见季寻与前面一人的距离有缝隙,直接插队。   “你干什么插队?”左明怒气冲冲对这两个插队的男生吼道。   “老子就要插队,你能拿我怎么着?”其中一个男生染着黄毛,态度恶劣,气焰嚣张。   左明也不惯着他,直接提起他的衣领,目光凶狠:“我当然是打死你!”   季寻见状,拉住左明,摇头:“算了,小明。”   左明一使力气,那刚刚的刺头男生,猛的跌落在地,摔了个狗啃屎,出了一个大洋相。   周围同学啧啧出声,有的人甚至喊出了“打得好,最讨厌插队的人!”   刺头男生见人多势众,自己理亏在先,只得抱着脑袋灰溜溜地跑了。   队伍重新恢复了秩序,刚刚闹哄哄的长龙,突然整齐起来,被左明狠恶的一吓,那些有意见缝插针的人,也只得乖乖自觉排队。   “季寻!”   不知从哪个方向,传来嘹亮而清脆的女声。   季寻眼光四处搜索,看看到底谁在喊他的名字。   “季寻,我在这儿!”   人群中出来一个女生,身材高挑,肤色白皙,长头发染成金黄色的波浪卷。   她出来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下意识看向她,尤其是男生,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她脸小而富有轮廓,一身白裙,显得清纯可人。   她嫣然一笑,颇有“回眸一笑百媚生”之态,甚至让季寻也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唯有左明面色毫无起伏,十分淡然。   “季寻,怎么你不认识我了!?”女生笑笑来到他面前。   季寻努力回忆,像灵光乍现般,惊诧道:“你是夏菁???”   “哼,看看把你吓的,我又不是鬼,干嘛直溜溜地看着我?”   夏菁笑嘻嘻道。   “哦哦。的确一时没想起来。”季寻憨憨地手摸脑袋,缓解尴尬。   他记得自己和夏菁是初中同学,中考后再无联系,那时的夏菁并没有这般出彩,现在站在眼前的这个女孩,惊艳得他难以置信。   “季寻,你还是一样没变啊!”夏菁笑道,“还是这么帅!”   季寻忙忙挥手:“可别,我可不想听你的商业捧杀,我就正常发育,是个普通人。”   夏菁笑:“切!”   夏菁在一旁和季寻说得火热,老同学见面,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左明转头一看,排队的人已陆陆续续散了,他轻挨季寻的手臂:“你们先聊,我去打饭了。”   季寻这才意识到左明一直等他,他赶紧止住话题:“不好意思,我先去吃饭了!下次有机会再叙。”   左明打完饭,季寻跟在他后面。   左明好奇问:“你怎么不和她一起吃?”   季寻知道他口中的她是谁,他说:“说好了我们一起吃饭,我不会食言的。”   “哦。”左明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下去,“没事,我一个人吃饭也行。”   季寻像没听见,埋头吃起饭来。   饭后,他买了两瓶酸奶,一瓶自己喝,另外一瓶他带回,放在左明的宿舍桌上。   左明拒绝他,说不需要。   谁料季寻直接躲在卫生间洗澡去了。   左明脸上拂过一丝无奈的笑。   开学两个月,左明已经熟悉大学里所有的楼栋、路线、建筑物。   不过他的生活依旧单调乏味,他宿舍、食堂、图书馆三点一线地来回跑,将本专业所涉及的书,全部梳理清楚,列成清单,一本本地细读。   与此同时,表演系一班,新来了一位同学。   夜间班主任让所有学生留在阶梯教室,和这位新同学见见面。   左明和季寻并排坐在第四排的位置,前后左右的学生议论纷纷,都在说这个新同学的事。   教室门被打开,一个男生,箭步流星,登上讲台,在黑板上潇潇洒洒写下两个字。   “大家好,我叫喻凯。”   简单自我介绍完后,这个男生飞快地跑下讲台,在后排找了一个空位置坐。   喻凯长得人高马大,玉树临风,一头饱满的金橙色头发,靓丽狂放。   他肤色白皙,体格子特别像体育生,笑起来虎虎生威,很快班里的女生对他趋之若鹜。   他没来几天,就在男生宿舍里发东西给每一个人吃,男生背后都夸他大方。   左明发现喻凯找季寻的次数越来越多。本来晚间图书馆九点钟闭馆,他走路十分钟回到宿舍,看见喻凯大摇大摆地躺在自己床上,悠然自得翘起二郎腿,和季寻一直聊天,谈得投机火热。   他放下书包,望了喻凯一眼。喻凯懒洋洋地伸着懒腰,漫不经心道:“我马上走。”   左明洗完澡,喻凯已离开。   他的床褥上,沾了一层淡淡的油污。   看样子,应该是吃某种东西掉下的油迹。   他自己平时基本上不在宿舍吃零食,他鼻子轻嗅空气,残留某种食物的香味,把自己被子糊的油腻腻的,只有喻凯那个人了。   “小明,怎么了?”季寻见他发呆,关心问。   “哦哦,没事。”左明扶着枕头,倒下,想要是下一次喻凯再把他的被子弄脏,他非得和他说一下。   不过,庆幸的是,喻凯再也没有来过1601宿舍。   左明奇怪的同时,也感到一身轻松。   晚间回宿舍,他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季寻满面笑容地看他,他问:“咋了?”   三个人的宿舍,最里间的那位舍友因家中有事,请了假,此时不在。   季寻说:“你看起来很高兴今天,我知道是为什么。”   左明问:“为什么?”   季寻说:“因为喻凯不会再来。”   左明奇怪:“他以前不是老爱找你吗,怎么最近没来啊?”   季寻双手一摊:“他抱得美人归了,哪里还肯来找我?”   原来喻凯之所以频繁地接近季寻,是因为他打听到季寻和夏菁认识,是老同学,他想追夏菁,先来找季寻取取经,了解了解。   季寻看他这么诚恳,于是心肠好的他,应说尽说。   季寻向左明解释了其中缘由。   “哦。”左明淡然,“所以他追到夏菁了?”   “那可不是,他们估计在哪儿约会呢!”季寻笑说。   左明观察季寻,一脸平静,是出自内心的高兴。   他之前看季寻的目光时不时落在夏菁身上,还以为他喜欢她。   “干嘛发起呆来?”季寻问。   “哦。”左明看了他一眼,忍不住说出自己的疑惑,“你之前应该喜欢夏菁吧?”   季寻连忙摆手:“好兄弟,你可别误会我了!我可没有那个心思,只是她以前在我们班里真的很普通,没想到女大十八变,变得我几乎认不出来。”   左明点头,随后去洗澡,躺到床上时,发现自己的垫单,很新,泛着阳光的馨香,看样子,应该是被洗干净又晒干。   他想到的只有季寻。   季寻挠头笑道:“上次喻凯过来吃小笼包子,一嘴咬下去,酱汁喷了出来,不小心溅到你的床上,真的对不起。”   左明说:“我自己本来打算明天洗的,没想到你比海螺姑娘还勤快,已经给我洗了。”   “事情总而言之与我有关系嘛,反正我也很闲,顺手一洗,嘿嘿。”季寻的脸比左明的还要小许多,笑起来,温柔真诚,让人不禁想起三月的桃花。   事情正如季寻告诉左明那般,喻凯仅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成功追到了夏菁,两个人走在校园里,特别吸睛。   喻凯比较放浪不羁,他对季寻说,他特别喜欢夏菁,一眼看过去便无法自拔。   然而他内心深处,产生的只是一种强烈的征服欲。   他想把这位美女搞到手,泡一泡,然后再寻找下一个引发他刺激感的猎物。   因此他对夏菁表面热情似火,内心只是把她当作博取眼球、满足征服感的玩物。   他毫不顾忌地当众和夏菁亲吻,把她可以随时随地按在任何地方亲,只要自己兴致来了,他马上就要满足自己的欲望,不分地点倾泄。   夏菁不仅不乐得如此,甚至因为他无时无刻的动物性/行为,崇拜他,爱他爱得更猛,觉得这是真正的男人。 第148章   左明表演课的带教老师是黄恩慈,她同时担任北都市传媒大学副校长,分管学生档案、财务进项与支出,位高权重。   她长得高,微胖,板着脸不爱笑,任何人看去,都会下意识地以为她肯定是一位深藏不露的严师。   她戴着一双黑色方框眼镜,使她狭窄的眼,变得更小。   她的面部没有任何轮廓,扁平至极,若是细看,便会不由得深皱眉头,头皮发麻。   左明上课都会和季寻一排坐,惯性地选择坐靠窗的第四排座位。   这时深秋时节,校园里掉落的桂花香已碾入泥土,化为香魂。   黄恩慈正在对着课本照本宣科,她的声音不大,很平,没有任何起伏,别说听内容了,光是这模糊不清的声音,就够使人犯困。   “左明,你来把这句戏剧台词演一遍!”突然,黄恩慈锐利狭窄的眼睛,刺向左明。   黄恩慈讲的是西方最有名的戏剧之一,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们课本上有齐全的中文和配套英文。   〔身处果壳之中,我仍以为自己是无限宇宙的王。〕   左明站起身,演绎这句话。   “你耳朵聋了吗,我让你读的是英文,你不会连英文都不认识吧?!”黄恩慈说话火气冲冲。   左明忍耐住,将这句戏剧台词的英语在课堂上演绎了一遍。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刹那间,周围的人哄然大笑。   喻凯大声嚷道:“妈的,哪里学的土不拉几的英语,笑死了,来来,我给你们学学。”   说完他模仿左明刚刚读英语的姿态,模样更加滑稽,画面更加小丑,不仅嘲笑声更加火热,连站在讲台上板着脸的黄恩慈都忍不住蔑笑出来。   左明手捏紧拳头,脸色涨红,坐下。   他感到一丝麻木,身体像被鞭挞没有知觉的稻草人。   当众被人屈辱地耻笑,这在他的以往,是从未有过之事。   教室里哄闹闹的笑声,像一根毒刺,扎向他的心脏。   直到下课,他身体僵硬,还没转过神来。   季寻轻轻把手搭在他肩膀上。   “季寻,你能不能教我英语口语?”左明看着他,表情认真。   刚刚那番课堂上的羞辱,虽然让他恼怒不堪,却也让他意识到虽然自己的英语笔试可以满贯,但究竟还是哑巴英语,念英文跟背文章一样,生硬磕巴。   “好。”季寻温柔地笑,“不过我的英语口语也是半吊子,你不怕我带坏你的口语嘛,哈哈。”   “你是城里人,自然学得比我好。”左明说。   接下来两个月,左明从图书馆借了许多英语口语指导书,季寻边听他的读音,边帮他纠正。   他给左明选了较容易上手的英式口语,端正沉稳,和他的脾性很搭。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左明进步飞速,和季寻进行一番口语对话,流畅极了。   左明很高兴,晚上到学校的英语角旁听,找机会与外国友人搭话聊天,他收到了一句“你的英语说得很地道”的赞誉,这让他无比意外,由衷地感到快乐。   他想买点什么东西感谢季寻。   于是这天他没去图书馆,在校外一家口碑很好的店,买了季寻爱吃的炸串,又挑选了一个草莓蛋糕。   他回来时,宿舍是空的。另外一个舍友一般都是趁着快要锁门的11点回来,奇怪的是,季寻也不在。   他百无聊赖地翻起书看,10点钟,季寻才回来。   他看到桌子上搁置的两袋子东西,问:“这是谁暗恋我,给我买的啊?”   面对他这番明知故问,左明也是无语。   “鬼暗恋你,给你买的,行吗?”左明放下书说。   “好好好。”季寻打开草莓蛋糕,色泽鲜艳,香气四溢,“说明本小爷多有魅力啊,连鬼都爱上我。”   左明:“…………”   眼见季寻要伸手拿装在袋子里的炸串,左明阻止他:“都凉了,别吃这。”   “嘿嘿,冷了吃了更好。”季寻抽出一个鱿鱼卷,虽然没了热气,口味依旧劲道,肉质鲜嫩。   左明怕他多吃,连忙按住他的手:“真不能吃了,吃多了凉的会不舒服。”   “我就要吃嘛。”季寻一反常态撒起了娇。   左明靠近他,见他脸色通红,又闻到他身上的酒气。   估计是喝大了。他想。   左明将季寻挪到床上,季寻虽然瘦,却也高,是一个正常男子的体重,左明一个趔趄,不小心脚绊在床边,扑在季寻的身上。   季寻的手失去平衡,一顿乱抓,薅住左明的头发。   左明让他松手,他嘿嘿地傻笑,桃花带露的脸,满是红晕。   恰好此时,另外一个舍友回来了,他见到左明的脑袋伏在季寻的胯/下位置,大吃一惊,随后门被狠狠带上:“打扰了,你们继续!”   左明:“………………”   好在季寻终于醉倒在床,不省人事。左明用热水毛巾,擦他的脸和手,将他的外套脱掉,给他盖好被子。   最后他大方地打开门,将大惊失色的舍友叫回来。   舍友尴尬问:“我是不是打扰你们了?”   左明冷道:“刚刚他喝醉了,我将他扶到床上不小心绊倒了。”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们是那个呢。”舍友一双眼睛来回在季寻和左明身上穿针引线,转得飞快。   左明没理他,直接洗漱去了。   第二天季寻酒醒,向左明解释他为什么喝酒。   “唉~夏菁说看到喻凯在校门口勾搭别的妹子,让我和她一起去捉/奸,我去的时候,他们已经吵了起来。没办法,我只好拉住夏菁,她说她想喝酒,我只好舍命陪君子,也喝了。”   “喝酒真难受,胃烧得辣辣的。”   左明给他倒了一杯温热茶水。   季寻饮下去,感觉舒服点。   “小明,你快去图书馆吧,我睡睡就好了。”季寻头发疼,躺在床上。   “不了,我在宿舍看书也是一样的。”左明看他一个人难受,不知怎么,觉得不该丢下他,“早饭你想不想吃点啥?”   季寻眼泪汪汪地卖萌:“小明,我果然没看错你,你真好。我想吃碗白粥,加一点点糖。”   “收到,我马上去买。”左明收拾一番,带上钥匙出门。   经历过上次被黄恩慈当众羞辱后,左明对这位女老师,感到惧怕。   一向沉浸于学习的他,在看到黄恩慈的课时,心里产生难以抑制的抵触与厌恶。   无奈,这位女教师兼副校长,不仅掌握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掌握学生的档案去往。   左明尽可能使自己边缘化,不去得罪她。   他愈是这样的闪躲,黄恩慈愈是像猫抓耗子一样,使出尖锐的利爪,将他剥皮拆肉,撕得体无完肤。   表演课除了书本理论外,还有体型训练,神态学习,表演实操。   表演实操课上,黄恩慈将学生分组,故意把左明丢在最后一个。   班里的学生是单数,两两一对,结果就是没人和左明一对。   “老师,我想和左明一组。”   季寻对黄恩慈说。   黄恩慈瞪了季寻一眼:“我是老师,还是你是老师?我已经分好了组,哪能由着你的性子胡来。”   左明轻扯季寻的袖子,摇头,安慰他:“没事,我一个人,也可以表演得像两个人。”   岂料这句话被黄恩慈听见,她最见不得这种拿大摆款的自傲模样,她让众人分开站到两边,手拿木尺,指着左明,尖锐的声音回荡在房间:“你们都看看,他说他能表演一人分成两角,你们都瞪大眼睛好好看看,千万别错过他的‘精彩好戏’!”   本来左明有些怕她,她这番极尽嘲讽的话一说出,他破釜沉舟,破罐子破摔,冷冷道:“老师,谢谢你看好我,我一定会表演得让你满意的!”   这副不卑不亢、桀骜不驯的神情,让黄恩慈火冒到了顶,一时忍不住脱口而出:“呸,农村里来的垃圾,连人话都听不明白!”   左明手紧捏拳头,忍受屈辱,直盯黄恩慈:“你现在不也和农村的垃圾站在同一个地方吗,可见你连农村的垃圾都不如,该叫你什么,农村里的猪狗不如吗?”   “左明,老子弄死你,你居然敢骂我!?!”黄恩慈失控地朝左明冲去,扬起手,要狠狠地给他一耳光。   季寻及时按捺住黄恩慈的手,不管不顾,拉起左明就往外跑。   跑到教室外很远的一大片草坪,季寻才放开他。   两个人久久没有说话。   “你快去上课吧。”沉默了许久,左明嘱咐季寻。   “那你呢?”季寻焦急地问他。   “我要逃课。”左明淡然。   “带上我,我也想逃课。”季寻凑近他,挨近他的肩膀。   他们俩身高相差无几,季寻看起来更加清瘦,贴近天真烂漫的少年感,左明肩宽腿长,更富有沉稳成熟的味道。   “我随你。”左明朝宿舍走去,“我先回去拿书,然后到图书馆自习。”   “我也去。”季寻跟在他身后。   “你怎么像跟屁虫一样,难道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吗?”左明不禁好笑。   “不行吗,你是我的学霸哥哥,我跟着你比跟着那种道德败坏的老师,学到的还多一些,我就愿意跟着你。嘿嘿。”季寻手搭在他肩上,笑得很甜。   左明:“呸。你能不能不要装嫩啊,我明明比你小,你居然叫我哥哥!”   季寻:“哎呦,我就比你大一个月,你怎么这么小气,哥哥也不让叫。”   左明也随他:“好吧,不过你能不能走快一点。”   季寻无奈地扶额:“我脚疼,你背我。”   左明:“……”   他看季寻一副病弱扶风的羞红之态,心里咯噔一下,服了软,竟真真地弯下腰,背他。   “靠,我是说着玩的。”季寻没想到他真的蹲下身。   “少废话,赶紧上来。”左明催促他。   “好叭。”季寻孔雀一跃,伏在他身上,被他背着。   “重吗?”季寻问。   “不重。”   季寻趴在他背上,细滑的手指,轻轻抚过他的耳廓,挠的他酥痒难耐。   “小明,你是我见过最棒的人!”   “该死的黄恩慈,分明狗屁都不知道只知道讲课如背书,她狗嘴吐不出象牙!”   “小明,不要记她的话,记我的话,好不好?”   左明一言不发,他微躬的身体,沉稳有力。   “背这么久,累了吧?我下来吧。”季寻说。   左明双手却死死圈住他的双腿,不让他下来。   他强忍住眼眶里的泪水,刚刚他知道季寻在安慰他。   这么多年,他是第一次被人这般真实地关心,好比冰山上烫了一缕火,灼得冷漠的他,禁不住感动。 第149章   左明是季寻在北都市传媒大学认识的第一个班里的同学,也是他左床右伴的舍友。   在同班同学眼里,他们的关系仅限于舍友。   他们见到最多的是两个人上课时坐在一排。   好像除此之外,就再没有什么记忆点。   他们看到的更多是喻凯和季寻勾肩搭背、嘻笑打闹。   左明除了学习之外,还要利用空余时间去做兼职,赚生活费,非常忙碌。   而喻凯那时和夏菁时而吵,时而好,分分合合,有时候闹矛盾太深了,他不得不求助于季寻,让他从中调理、化解。   他们两个因此交际多,在外人看起来走得近。   自从上次当面和黄恩慈争吵起来,左明再也没有去上过黄恩慈的课。   她照本宣科讲的东西,还没自己看书学得快。   学校里有许多训练室,提供学生自我训练自我表演的空间。   左明对着镜子,学习表情控制,他练习好久,出来时天色已晚。   他顺便去了一趟洗手间,正当他提起裤子穿好时,安静的厕所突然响起一阵熟悉的声音。   “季寻,你干嘛老和左明那个土包子玩啊?!不是我说真的,他好好的正经大学不上,跑来艺术大学干嘛?!难道不能撒泡尿照照镜子,看自己配不配?!”   “喻凯,你说话太过分了啊!他又没惹到你,你干嘛这样说他?”   “嘿嘿,我就是看不惯穷酸的土包子,浑身充满土气,他应该是我们学校第一穷的吧!不会以为将来当个演员就能赚大钱吧。”   “你真是无可理喻!我懒得和你说!你不懂他,就别乱说话。”   “哎哟哟,怎么感觉你好像很懂他一样?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你不就想说他死了爸妈,穷是应该的,对吧。”   “你怎么跟黄恩慈一样,脑子都有点病啊!左明难道抢了你们钱了,这样说他?!你再这样说,就不是我朋友!”   左明隔着夹板把两人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他紧皱眉头,微闭眼,深吸一口气。   调整好情绪后,他抬着缓慢的步伐回到宿舍。   他应该习惯于这样的折辱,毕竟人心不一,他不能堵住所有人的嘴。   他没有豪贵的牌子衣服,也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因为他要将为数不多的钱花在刀刃上。   可是,喻凯刚刚那番恶毒的话,像一把寒刀,刺得他无处可逃。   宿舍门是开的,季寻看他回来,笑着和他打了一个招呼,他如往常般应答,将书放在桌子上,神情略微呆滞。   “小明,你怎么了?”季寻站在他身后,双手环在他脖子上,“看起来不开心啊。”   “嗯。我这几天做兼职有些累。”左明起身,到卫生间洗澡。   洗完澡,季寻给他泡了一杯燕麦牛奶。   “谢谢。”他接过去,喉结滚动,喝下去。   关灯时,季寻对他说:“晚安。”   “晚安。”左明回。   也许,不是所有人都像喻凯那样在背后羞辱他,也有人像季寻这样温和善良地待他。   他不应该因为一片黑点,就看不见黑点背后的一大片温暖雪白。   元旦前夕,学校组织篮球联谊赛,由各班班长负责组织自家班里的学生参与。   喻凯大摇大摆地来到1601宿舍,笑着对季寻说:“小寻,你来一个。”   另外一个舍友也在宿舍,喻凯不由分说地也把他拉进参赛名单。   左明坐在椅子上看书,喻凯哼了一声,直接无视他。   左明站起身,也无视他,面色傲冷,毫不惧怕。   季寻察觉到暗暗的火药味,他故意抬手拿手机看了看时间,大声道:“好晚啊,都快11点了,该睡觉了!”   “是啊是啊,不能熬夜了,妈的,我都有黑眼圈了!呜呜我这么帅,可不能留下‘污迹’。”   另外一个舍友也帮腔喊道。   喻凯见他们要休息,也不好多待,拿起笔纸,关门而去。   熄灯的时候,季寻小声问左明:“你想不想参加篮球联赛?我帮你说一声。”   “不了。谢谢你。”左明将身子扭过来,漆黑的眸子在微弱的台灯下明亮,“我不会打篮球。”   “骗人,你长这么高,怎么不会打篮球?”季寻真不相信。   “我服了你,谁说长得高就要会打篮球?我家里穷,所以我除了吃饭啥也不会。”左明自嘲道。   “好叭,我错了,要是有一天我们能一起打篮球就好了。”季寻忽然感慨道。   “既然你这么看得起我,那以后我有时间,你就来教教我,可以不?”左明打趣道。   “好!”季寻心满意足地裹起被子睡下,“你要是骗人就是小狗。”   “熄灯了!”另外一个舍友贴上一张面膜,悠然地躺在床上。   “晚安!”季寻说。   “晚安。”左明和舍友一起回。   左明没去上黄恩慈的课最直接的结果是,他的日常考勤分为0,专业课成绩也被打得很低。   这一点,他早有预料。   没想到其它的学科,像《戏剧的诞生与发展》《中西戏剧思潮及流派》《表演二十讲》《当代新声戏剧研究》,这些课他认真听讲,课下也会仔细研磨,结果却让他始料未及,全部不及格!   不过,他有一门学科的成绩直接判了满分,整个系也只有他是满分。   这门课的名字是《创意表演学》。   如果说考勤0分,他认。但专业课,为什么只给了他20分?!   他忍着不解的怒火,找到黄恩慈。   黄恩慈的办公室在〖静宜居〗14层。   黄恩慈见到是左明来,涂了一层厚白粉的脸,马上得意地露出蔑笑。   “你有什么事?”黄恩慈冷冷道。   “我想复查一下我的考试成绩。”左明开门见山,说出他的目的。   “怎么,你在质疑吗?”黄恩慈围着他,打量他,目光翻飞,“你有什么质疑的资格?!不过——”   她话锋一转,“你要是帮我做一件事,我就帮你‘复查’。”   “什么事?”左明问。   “你来上我。”黄恩慈右手食指勾住他的下巴,挤眉弄眼,搔首弄姿,忸怩作态,在左明面前使出浑身解数,“你这样的身材不用也太浪费了,你操/我,我直接给你打满分。”   左明面色酷冷,如玉峰的鹰鼻,呼出极冷的寒气。   眼前这个女人,真让他恶心。   “我宁可操男人也不操/你!”左明越看她的脸,越像一张坑坑洼洼的鱼面脸,一张油腻的大嘴,喷出尽是让人作呕的气息,他连忙捂住鼻子,退后几步。   “呵,有骨气,只要我在这里一天,你就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我捏也要捏死你。”黄恩慈见目的没达成,马上恶狠狠地威胁他。   “随便你这个狗东西!不知廉耻的荡/妇!”   左明愤怒地摔门而去。   他一时气上心头,手愤怒地砸墙,气消之后,他思考黄恩慈对他的“捏死”,现在是让他故意让他不及格补考,将来估计是不让他毕业。   他无奈地叹息一口气。   透过窗户,外面的浅灰色天空,更让他愁眉不展。   他刚刚气冲冲地跑到步行楼梯,一个人悄悄发/泄怒火,走出来时,冷不丁瞧见一个人。   看背影,像是喻凯,脚步匆匆,直奔黄恩慈的办公室。   左明犹豫片刻,走到门口,意外地发现办公室的门半掩。   “老师,你不关门吗?”   “我就是故意掩着的,这样更刺激。”   半掩的门,堂而皇之地张开,里面的画面,不用刻意瞧,只是略微瞥一眼,就看得清清楚楚。   压在黄恩慈身上的正是喻凯。   “你快点!快点啊!用点力!”黄恩慈毫不顾忌地喊。   喻凯脱掉裤子,与她做那个事。   有个人朝这边走来,左明慌张地收起目光,脚步后退,离门远一点。   这个人左明认识,是他们班的带讲学科老师,名叫祝念斯。   “哼。”祝念斯一脚将半掩的门踹开,大声怒道,“不知廉耻的老东西,光天化日乱搞,一对恶心的奸夫淫/妇!”   喻凯见有人来,慌里慌张地要穿裤子,黄恩慈强制地把他按在原地,威胁道:“不准动!否则你知道后果的!”   随后她边喘/息,边语气轻佻对祝念斯说:“继续骂,你越骂,我越爽!哈哈哈——”   “臭婊子养的烂/逼货!”祝念斯将门轰隆一关,碰撞的声音响彻整个楼层,似乎门都要被撞下来。   他注意到左明在一旁,直接喊他的名字,让他跟上。   祝念斯的办公室在10层,左明疑惑地望着他。   “刚刚这一幕你也瞧到了吧?这样的人能称之为人吗?跟贱货一样!”祝念斯愤愤不平,“贺子诚还没死,她就乱搞!”   左明问:“贺子诚是?”   祝念斯哼道:“以前是个当官的,也是这个学校的前任校长。几年前,他和黄恩慈这个烂/婊子结了婚,把学校的副校长职位给她,这臭婊子把学校弄得乌烟瘴气。”   左明接过他泡好的绿茶,继续听他说。   “你还不知道吧,这个婊子已经逼死3个男生,2个女生了!”祝念斯将茶杯重重搁在茶几上,“他妈的,有一个学生特别优秀,她把他逼到无路可走,跳楼自杀!”   左明想到今天黄恩慈和自己说的那种无耻的话,又看到喻凯和黄恩慈的恶心行径,心里已经猜到了八九分。   “她这个臭/逼,一天到晚发骚,专门挑好看的身材好的男孩子下手,拿学业成绩威胁他们,拿毕业证威吓他们,使他们屈服。”祝念斯越说越气愤,“现在居然张开门毫不顾忌地公开乱搞,贺子诚怎么这么眼瞎,看上了这么一个破烂玩意儿!”   左明问:“死去的那些学生,最后都白死了吗?”   “不然呢?!有贺子诚这个老狗在后,又有邱应霞这条臭狗在前,谁敢拿黄恩慈怎么样?无非是一丘之貉罢了。” 第150章   “唉!”   这位义愤填膺的老师,最后发出长长的叹息。   左明觉得外面的天空越来越阴沉。   似乎有风在呼呼地刮。   左明问:“祝老师,我那门《创意表演学》的分数,是你打的吗?”   祝念斯承认:“是我。左明,除了我这个学科外,其他的老师都是在黄恩慈的逼迫下给你打的低分,我实话告诉你,你不要因为纸面上的分数就灰心丧气。”   祝念斯口吸一口浓烟,“我就是死,也不会当那个婊子的走狗!”   他望了左明一眼,“就算今天我没恰巧碰到你,我也会去找你一趟。补考的事,我负责,你就别担心。我看了你的作文,蛮有意思,观点新颖,你是个人才,不能被黄恩慈那个婊子埋没。”   “谢谢你,祝老师。”   左明脸色深沉,似乎在想什么事。   祝念斯说的十有八九都是真的,如果真像他所说,得罪了黄恩慈,就要被逼迫致死?   那么他,在茫茫的北都市,孤身一人,孤立无援,又该怎么办?   不!   他不能屈服!   他想,他倒要看看黄恩慈到底会如何捏死他,大不了最后和她同归于尽!   反正他孤身一人,不怕死。   从祝念斯这里,左明唯一感到宽慰的是,他的学科成绩不是考差的,而是被黄恩慈逼迫改成不及格的。   黄恩慈之所以厌恶排斥左明,无非和喻凯如出一辙,瞧不起他是农村的。   明明是农村来的,不应该卑躬屈膝地讨好优越感爆棚的他们,居然面色冷傲,不卑不亢?!   这不是装款吗?   喻凯和左明相反,是个地地道道的国际大都市北都市本地人,穿的都是成百上千的牌子衣服,出手阔绰,喜欢用钱笼络别人,所以他一来,理所当然地被人选举为班长。   黄恩慈自然也注意到了喻凯,见他长得不错,便想玩弄他。   她只需要一勾指尖,喻凯马上跪舔,比最忠实的狗还听话。   对于喻凯来说,夏菁他已经玩腻了,恰好他没尝试过已婚中年老女人,和她尝个鲜,找一下刺激,也未免不可,反正他也不吃亏。   再者说,黄恩慈手握大权,讨好了她,好处只多不少。   来年草长莺飞的三月,万物复苏,春回大地。   晚间在宿舍,季寻在床上边翻看手机,边兴致冲冲地对左明说:“小明,这一周的天气都特别好,我们一起出去玩吧。”   左明问:“去哪里玩?”   他哪怕进了大学,到了繁华鼎盛的北都市,日子仍旧过得如紧张兮兮的高中生,基本上都围着学校周边转。   目下的天气暖和,阳光明媚,他也有心想出去玩一次,想见识这座大城市的更多风景。   “我刚刚用手机搜了,离学校5公里外的有个赏花的地方,叫〖万花圃〗,花朵种类特别多,去玩的人也好多,口碑不错。”季寻将手机里的游玩地点给左明看。   “好,你来定吧。”左明微笑。   “我们先去看花,然后去爬山,回来再一起吃个饭,怎么样,我的计划?”季寻询问。   “完美无缺,我都听你的。”左明对这些旅游攻略,一点不会,他全听季寻的安排。   “好!那明天得早点起床,你起来记得叫醒我啊!”季寻一向起床要靠3个闹钟,他早上特容易犯困。   “好。那明天7点准时起。”左明作息时间很自律,闹铃一响,他准时掀开被子,从不赖床,这种优良的生活习惯,他从读初中起就一直保持,至今未改。   第二天,季寻按时被左明叫醒,两个人起床洗漱一遍,季寻穿了一件米黄色的薄外套,左明穿的是一件黑色外套。   季寻背了一个大包,鼓鼓囊囊,塞满了各种零食小吃。   经过学校超市,左明买了一瓶矿泉水留在路上喝。   一出学校正大门,向右转,步行7分钟,便有直通〖万花圃〗的地铁。   因为起得早,又是周六,所以早间的地铁不算挤,人不多,他们很幸运地坐着。   经过约半小时后,到达目的地。   几乎不用手机导航,下地铁,褐色底牌白色大字的指示牌非常明显,指引游客方向。   今天晴空万里,风和日丽,繁华的都市人来人往,在这园林景区,充满了面带微笑、嘻嘻笑笑的人。   他们沐浴在湛蓝的天空和纯澈的阳光下,一切显得如此温暖。   左明心情舒畅,不由得深吸一口气。   这就是他冥冥之中想来的地方,繁华热闹的大城市。   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跟着庞大的人群走,〖万花圃〗一会儿便到。   这是一个极大的园子,东西横贯数百米,高高的棚架,为游客提供阴凉。   现在正是初春时节,百花斗妍,姹紫嫣红。   摆在门口的是优雅美丽的郁金香,白色郁金香优雅,黑色郁金香深沉。   季寻饶有兴趣地观察这些富有生命力的花朵,他猫腰,用手机一一拍摄。   再往里走,有红色的海棠花,白色的梨花,微红的樱花,粉色的桃花,黄色的迎春花,蓝紫的鸢尾花……不愧是万花圃,果真名副其实,各色花种都有。   还有叫不出名头的外国引进花种。   万花圃将花朵作为装饰,缝成颜色各异的林荫小道,脚踩青石路,两旁是芳香的花朵,使人自然而然间,心情愉悦。   走了20分钟,季寻来到一处花树旁,劲瘦的树枝,不驯地兀自生长,交错,彼此缠绕,刺向青空。   成片的杜鹃花,如大片鲜红的绸缎,以不屈的生命力染红此地。   每一朵花,娇艳无比,红得滴血。   “小明,来,我给你拍张照片,你站在这里。”季寻一路走过来,发现此地最为别致,他很想给左明拍张照片。   “好吧。”左明不爱拍照,为了不拂季寻的热忱,他只好按照他的吩咐,站在鲜红如林的杜鹃花林间。   “小明,笑一个,别这么严肃嘛。”季寻举起手机说。   左明嘴唇弯出一个小而浅的弧度,这一抹淡然的轻笑,被季寻抓拍。   杜鹃花明亮鲜红,左明的衣服又是黑色,这两种富有张力的颜色交织,混合,创造出奇谲的视觉冲突力。   季寻忍不住又连连喀嚓拍了好几张,每一张他都很满意。   “给我看看。”左明凑过来,“我看你把我拍成了啥鬼样子。”   “什么啊!每一张都是绝世帅哥好嘛!”季寻笑笑说。   左明看照片,自然生动,没有任何多余的雕饰,很真实自然,不过有一张他不满意,季寻说什么也不删,左明只好随他。   “我们一起拍几张吧。”左明说。   本来季寻带了自拍杆,可拍摄角度太单一,庆幸的是今天花圃里的人特别多,过路的好心游客,用季寻的手机帮他们拍了好些照片。   “哇,今天收获不少!”季寻兴高采烈,翻看照片。   他望向左明,一只手邀着他,“还以为你会拒绝和我拍照呢!还好,你肯给我面子。哈哈。”   左明自小孤独惯了,他越长大,越是很难去完全相信别人。   他只觉得人与人之间,疏离漠冷才是常态。   赏完花后,按照计划,要去爬山。   万花圃往东走20分钟,便有一座被开发好的山脉,名叫〖悦君山〗。   悦君山孤峰耸立,山林错落有致,给人一种眉清目秀的远黛之感。   此间游客颇多,大都偕老带幼,有的人往上爬,有的人往下走,来来往往,说说笑笑。   左明补充些许水分,季寻在山脚的商铺里买了两根烤肠,分给左明一个。   “吃点吧,这里要爬到山顶,得要3个小时。”   季寻边吃烤肠,边走。   悦君山在市中心地段,被开发得非常足,是北都市人民经常去的游玩地。   这里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稍显凌乱的野路,枝桠堆在地上,很像莽林间的路。   另一条路是平整的水泥地面,有的是台阶,拾级而上,有的是一马平川的坦路,总言而之,走得很丝滑流畅。   季寻想尝个鲜,于是决定走野路,左明见他开心,也随他一起走野路。   1个小时的攀爬,还没到半山腰,但已经有些高度。   季寻又转回水泥地,边擦汗,边俯首向远处瞧去。   云山雾罩,茫茫大地,让他莫名想到了某种修仙福地。   2个小时后,他们达到了山脊最险的地方。   这里也被开发成消费场所,有一处最险的崖,被冠名为〖生死崖〗。   极细的五根铁链,孤零零地搭在悬在百米高的山崖中间,只有一根安全绳可以系住身体,光滑的陡崖没有任何支撑点,光是往下瞄一眼,腿就会禁不住发软颤抖。   不少游客边尖叫边在上面爬,像走高空绳索般,熬到了终点,啪的一声半跪在地上,哭得如劫后余生。   季寻喜欢挑战这些惊险项目,他跃跃欲试。   “小明,你想不想走生死崖?”   “你想去,那我也和你一起吧。”   “嘿嘿,小明,等会儿别吓破胆。”   季寻半开玩笑。   “呵,被吓破胆的应该是你吧。”   说话间,他们已经买好了票,被工作人员绑上了白色安全绳。   季寻毫不畏惧,眼睛朝下望,居然笑了出来。   他觉得挺有意思。   左明跟在季寻身后,走得稳稳当当,他好奇地望下一瞥,心扑通一下,果然高得吓人,一个不谨慎,哪怕有安全绳,也有可能会被摔得粉身碎骨。   这一段路,只有短暂的10分钟,季寻身体轻快,像蹦跶的小鹿,身姿轻灵,笑嘻嘻地到了终点。   周围人莫不向他投来惊诧的目光,更有甚者大喊了一句“牛逼啊!”   左明到终点时,季寻伸出手,稳稳地托住他。   季寻抿嘴浅笑,左明奇怪:“咋了,你笑啥?”   季寻双手作无奈状,温柔道:“我笑有人死鸭子嘴硬,明明怕得腿都在颤抖,嘴上也不服软呢。”   “哦。”左明背上书包,不客气地反驳他,“你是在作自我介绍吗?”   “啊啊啊——”季寻双手轻轻掐住他的脖子,“你可真是个倔驴!好,下次我决定要带你去北都市最恐怖的鬼屋,看你会怎么样,好期待啊!嘻嘻。”   “我不去,你自己玩去!”左明背起书包往前走。   “哎呦!一个人玩多没劲,我就要带上你!”季寻笑嘻嘻地跟上他,笑得满面春风。   离山顶还有最后一段距离,此处有一个狭隘至极的山谷,陡得吓人,快成90度了。 第151章   为了保障游客的安全,景区将这陡崖硬生生掰弯,使它的坡度倾斜小了一些,台阶打造得非常粗糙,增大摩擦力,旁边又加固了厚厚的栏杆,有需要的话,也可以提供系身的绳索。   季寻一马当先,率先徒手爬上陡崖,他朝后望了一眼左明,左明也轻快地踩着阶梯跟上他。   后面的游客陆陆续续地到来,其中爬在左明旁边的一个男人,猴急猴急的,也不管别人,横冲直闯,左明被他狠狠撞了一下,失去平衡。   “小明!”季寻敏锐地发觉他快要坠落,飞快地伸出手,钳住他的手腕。   左明刹那间,又恢复平衡。   落地后,左明惊骇万分,要是刚刚没有季寻的及时出手拉他一把,他可能今天就要受伤,说不定摔成什么样子。   他向季寻道谢,季寻一把搂过他,让他别客气:“我们是朋友啊!这不是应该的嘛!”   山顶处,有不少娱乐场所,像摩天轮,转转椅,旋转木马,应有尽有。   也有酒店,餐厅。   季寻找了一块清静的草地,从背包里拿出折叠好被绳子捆成螃蟹的地毯,在草地上铺开。   他将背包里的零食全倒出来,和左明分着吃。   刚刚一口气爬上了山,腿脚正需要休憩。   他一头倒在地毯上,悠闲惬意地躺着,感觉十分舒服。   “小明,一起吃啊,这么多东西,你总不能让我又重重地背回去吧。”季寻见左明太客气,忍不住催促他,“好弟弟,你别和我客气,不然我要生气了。”   左明只得无奈地捡了一块面包吃,他半坐在柔软的天蓝色地毯上,微风拂面,好不舒服。   季寻拿出手机翻看刚刚拍的照片,笑成一团。   左明看他笑得像二哈,不禁问:“你发羊癫疯了,扭来扭去的?”   季寻哈哈大笑,将手机的一张照片给他看:“快看,笑死我了,看看别人给你拍的,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真特么丑!”   左明细看,果真是自己的丑照,他哼道:“之前拍照你不是还夸我是绝世帅哥吗,你变脸比翻书还快啊!”   季寻笑得肚子疼,继续翻他的丑照,笑得嘴都合不上。   不知是不是被季寻的快乐情绪感染,左明也莫名其妙地笑了出来,于是诡异的一幕出现了:   两个男孩,一个抱着手机躺在地毯上,捂着肚子傻笑,另外一个人边吃东西边对着空气情不自禁地笑。   季寻笑得腮帮子都疼了,只得关掉手机,吃点东西。   “切,看我的出糗模样,你就这么开心吗?”左明问。   “那可不,简直太开心了,要是以后我不开心了,我得拿出来逗逗自己。”季寻吃完一个草莓饼说。   “不用以后了,现在我就可以让你笑。”说罢,左明一把将季寻压在身下,在他的腰腹两侧挠痒痒。   刚刚休息间,两个人都脱掉了外套,季寻里间穿的是一件薄的白长衫,左明隔着衫,指尖在他身上灵活地游走,弄得季寻又是痒,又是笑,忍不住将他推开。   季寻的脸色白皙,不是一般的白,像珍珠粉,薄白,细腻,而他又有一种天然的面颊晕红,平时正常状态下,还好,若是一旦情绪变化,尤其是快乐时,脸颊的晕红如雪里透白,鲜红夺目。   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在左明身上蔓延。   身下人身体薄瘦,一双眼睛温润似水,笑声轻脆,皮肤湛白,眉眼温柔得如雪莲,纯洁不含一丝杂质。   “小明,别挠了!”季寻挨不住,求饶。   “哦。”左明这一瞬间,不太敢直视他的脸。   正在他放开季寻时,背后传来脚步声,连同声音贯穿在空气中:“季寻,你拒绝我的爬山同游,原来是跟他在一起啊!”   左明一看,一个穿一身橙色冲锋衣外套的人,正不怀好意地瞪着自己。   “喻凯,你别阴阳怪气,我又不是你的专属物,我想和谁一起玩,这是我的自由!”季寻穿起外套,站起。   “好好!说的好!”喻凯的目光始终没离开过左明,表情傲然,居高临下地像打量某种不入流的商品,“不过我劝你,还是别跟这种土包子走得太近,不然感染了某种农村人的恶习,就难改了。”   季寻听这话,简直气不打一出来,之前喻凯私底下编排左明的时候,他就听得心烦,现在当着面,还说这种让人难堪的话,他不禁愤怒道:   “喻凯,你能不能嘴里积点德啊!农村人又怎么样,谁又比谁高贵?!左明是我朋友,我愿意和他一起玩!”   跟着喻凯身后的同是一个系里的人,男女生都有,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季寻发脾气,平时他总是很温和,会露出桃花一般温煦的笑。   左明在旁,忍受屈辱的诋毁,他镇定情绪,紧握的双拳,又松开来。   他如站在黑暗深处的鹰,锐利的眼,刺出极其漠冷的光。   像是无形中的蔑笑。   这让喻凯更加生气,却也没法发作。   如果左明听到羞辱他的话,直接动手,那么他还很高兴,直接把他暴揍一顿完事。   反而事实上,哪怕受了这样的委屈,左明却安然若山,不卑不亢地盯向自己。   这无形中让他像被左明掌掴了一般。   他越来越厌恶左明,之前是因为看不起他是农村的土包子,然而性格倔强不屈,这让他感到愤懑。   上次他和黄恩慈乱搞的一幕,被左明撞见,让他更加讨厌他,他真怕左明将他的秘密抖落出去。   然而,他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哪怕现在的左明,素颜,简装,眉眼之间的英气,已遮挡不住。   而他的头肩、腰身,比例优越,哪怕身着简朴,却照样光彩动人。   他已经最近知道女生中已有小团体四处偷拍左明,打听他的一切。   他无可抑制地生出一丝难以被察觉的嫉妒。   黄恩慈这个女人,喻凯本是想尝尝鲜就丢,但是他没想到这个老女人紧缠他不放,老是威胁他,搞得他最近很抑郁。   他想不通为什么无背景无关系无势力的左明,可以毫不畏惧地直接硬刚黄恩慈,而他非得不知廉耻地跪舔她?   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每每看向左明,他都会各种情绪交杂,最后演变成怒火。   左明收敛寒光,收拾地上的垃圾,将毛毯收好,对季寻说:“走吧,我们该下山了。”   “好。”季寻和他一起朝缆车的方向走去。   留下惶惶不安又怒色难耐的喻凯。   下山时,为了方便旅客,有缆车可以乘坐。   轮到他们时,季寻一把手拉住他,打趣道:“小明,你恐高啊?”   “没!”左明说。   “嗯,你说得对。”季寻从他对面,到挨着他一起坐。   季寻望了一眼左明,他搜索枯肠,特别想找几句不失分寸话来安慰他。   左明却像看穿他的心思,直接手触到他的脖子,说:“你怕了吧,来,到我怀里来。”   “我怕?”季寻说,“小弟弟,就是我站在一万米的高处,我也不怕。”   这还真不是季寻吹,他从小就不畏高,特爱挑战奇难险的项目。   “啊,你喊谁小弟弟啊!”左明掐住他的脖领,像提起粉里透红的布偶猫。   “喂喂,别闹,这是在缆车上,你再欺负我,小心咱们就要命丧悦君山了。”季寻说。   “和你一起死,我倒是心甘情愿。”左明说。   他同时放开了季寻。   季寻的脸,晕染成红。   白皙的脖颈,裸/露在外,像如雪的梨花,充满梦幻。   左明不知怎么,眼睛忍不住又朝他细腻的脖子看了一眼,心里燃烧成一片火海。   季寻见他完全忘掉了刚刚喻凯说的恶毒话,心里也放下心来。   下缆车后,他们按照计划,在市中心的小吃街走走逛逛。   市中心人很多,一眼望去,全都是散发活力的年轻人。   多是情侣结伴而行,或者一群女生勾肩搭背买买买。   像他们两个男生结伴同行,嘻笑说谈的较少。   一天下去,他们玩得很尽兴,双休日宿舍楼正大门12点关,他们掐着点跑进来。   宿舍的灯亮着,另外一个舍友正在拿手机看电影。   “哎呦,你们跑到哪里度蜜月去了?!回来的这么晚?”舍友见他们手里提着大袋子小袋子,“好兄弟,买吃的没,快饿死了。”   “买了稣点。”季寻将娄记稣点泡芙、肉松抹茶糕、黑丝绒巧克力拿出来,“随便吃,多的很。”   舍友毫不客气,咔嚓狂炫。   洗完澡,互道晚安后,便休息。   由于今天玩得尽兴,走路又多,所以左明一沾枕头,便沉沉地进入梦乡。   他从未睡得这般安详,心里洋溢难得的快乐与幸福。   四月末的天气,因为下着雨,降了温,人们走在外面依旧穿着外套。   左明出图书馆,耐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图书馆往宿舍的近路,有一盏路灯坏了,今晚又无月色,他只好打开手机电筒照亮。   手机刚要打开,身体被猛然地狠狠击打,太快,让他猝不及防。   左明失去平衡,倒在地上,书包被打翻在地,手机也被摔在地上。   这还没完,他被偷袭的人,拖进旁边的小树林,一阵乱打,打得他浑身疼痛。   过了一会儿,那个人停手。   “他妈的,你到底在装什么啊?!非得老子打你一顿,你才能低下你那倔强的狗头!?!我看着你,怎么那么来气呢?!真想他妈的打死你算了!操!日/你妈!狗东西!”   左明忍受强烈的痛楚,冷冷道:“废物。”   喻凯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爆炸如火山喷发。   换来的只是左明简简单单的一句“废物”。   却让他如临大敌,气得牙痒痒!   又来了!喻凯恼怒地想,这他妈又来了!就是这种死不服输的神情!   让他失去理智地又开始暴揍左明。   “哈哈哈——”左明卯足力气,声音清凛,“你是废物。”   淅沥的雨中,左明如不屈的鹰,以极其坚强的意志力,在挨了喻凯的一顿冷刀子的打下,缓缓站起来。   他手遏制住喻凯,继续重复:“你是彻头彻尾的废物。”   喻凯本来应该是成功的偷袭者,此刻情况急转直下,他莫名地成为落败的那一方。   眼前这个人,怎么打都打不死啊!他惊恐地想。   雨势变大,喻凯惊惧地挣开左明的扼腕,狼狈地逃离。   一道惊雷闪电劈过,划在左明充满伤痕的脸上。   倾盆的大雨中,他的身躯,倒在无人问津的幽暗树林里。 第152章   一般到了晚上九点半,左明不出意外的话,会准时回到宿舍。   今天晚上,十点了,都没见到他的人影。   外面电闪雷鸣,呼啸的狂风似乎要把笔直的树干吹断。   季寻看外面恶劣的天气,满眼焦虑,他给左明打了3道电话,都没有接通。   他以为是自己手机的问题,于是让另外一个舍友也给左明打电话,仍旧没接通。   一股强烈的不详,涌上心头。   不间断猛烈的风,将窗户吹得呜呜作响。   季寻套上外套,拿起一把黑色雨伞,跑到图书馆。   大学校园空旷,面积大,道路线路多,四通八达,光是从宿舍到图书馆的路就有5条可以选择。   季寻选了最近的一条路,迫不及待地冲向图书馆。   此时已经闭馆,只有馆门外的两盏黄灯,剌剌地亮着。   他知道左明惯常走回去的路,是一条林荫小道,那里人少僻静,离宿舍也很近。   “小明!小明!”稀里哗啦的雨,嘭嘭打在季寻的伞上,他举起手电筒,四处找他。   忽然地上打湿的书本,吸引他的注意力。   他心慌地捡起一看,里面的名字正是左明。   他猜测左明就在附近,于是他音量加大,不让骤雨吞没他的呼喊声。   “小明!”   他举起手电筒,走近旁边的幽暗林间,不断呼喊。   终于,手电筒的光,捕捉到地上躺着的人影。   季寻着急忙慌上前,扶起他,果然是左明!   “小明!?!”   季寻来不及询问他怎么变成这样子,一边将他扶起,一边呼叫他的名字,努力唤醒他的意识。   季寻将浑身淋湿的他,在滂沱大雨中,铆足劲,一路趔趄前行,半是扶半是抱,接回宿舍。   临近宿舍楼正大门时,季寻掉落在地的伞,被猛烈的风吹跑。   他没工夫管伞,按上电梯楼层,直接回到宿舍。   “哇!左明这是怎么了?”舍友见左明昏迷不醒,湿淋淋。   “我也不太清楚。”季寻将他放在凳子上,清亮的灯光下,这才注意到他脸上起了乌青的肿块,嘴角也破了。   “我带他去换个衣服,他身上都是水。”季寻边说,边将左明扶到卫生间。   北都市传媒大学是北都市的顶流艺术大学,条件特别好,大学宿舍条件堪比五星级酒店,自然卫生间里也配有浴缸。   季寻将左明轻轻放在浴缸里,趁着给他放热水的空隙,帮他把上身的衣服脱掉了。   裤子也扒掉,就是唯一尴尬的是内裤。   季寻犹豫着,喊左明的名字。   他仍旧不太清醒,没有办法,季寻只得上手了。   热水刚刚好掩住他的下半身,他在热水摸索,将他身上最后一件隐私的衣物脱下。   温热的水,让刚刚被打湿的身体,得到好转。   左明惨白的脸色缓和,他隐隐约约中,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声音好熟悉。   仿佛寂夜里的一盏明灯,温暖着他。   “季寻。”左明忽然睁开眼睛叫他的名字。   “太好了,你醒了!”季寻在雾气腾腾的浴室,白色的脸,雪里透红。   季寻关心地问道:“小明,你好点没?”   左明全身沉入热水中:“嗯,好多了。”   “那你先泡一会儿,泡好了,我给你拿衣服。”   季寻觉得他和左明这样单独在浴室里,有些尴尬。   “好。谢谢你。”左明朝他望。   季寻手搭在他的湿发上,眼睛瞥到他后脖颈那里也有淤伤。   他按捺住心中的疑惑,让左明先修养片刻。   十分钟后,左明喊他,说是已经泡好了。   季寻从左明的衣柜里取出他常穿的睡衣给他。   开门的一刹那,左明刚好从浴缸里,裸/露而出。   所以季寻看到的是一丝/不/挂的他。   “你的衣服。”季寻脸微红,他是第一次看见他的玉体,非常健美而劲实。   尤其是宽肩窄腰的黄金比例,辅以富有层次感的腹肌,实在完美无缺,过于惊叹。   让人有一瞬间挪不开眼。   平时左明穿得都很质朴且保守,从不穿外露的衣服,将身体遮盖得严严实实,裤子从来都是九分裤,上衣大都是长袖盖住胳膊。   不像季寻,夏天有时候太热,穿个过膝牛仔短裤,或者无袖背心,大大咧咧露出细白又结实的小腿与胳膊。   左明接过衣服,一一穿上。   “你也洗个澡吧。”左明手摸他的头发,“淋雨太久不好。”   “嗯。”季寻洗澡时,心不在焉。   刚刚的画面太有冲击力,一时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小明。   他的脸,不自知变得绯红而烫,那副如玉的酮体上,最闪亮的物件,像抹不掉的幻灯片,反反复复在他脑海里播放。   靠。烦死了!季寻无奈地拍水面上的小黄鸭。   季寻洗完澡,见左明已经温顺地躺在床上,他借了舍友的伞,在未止歇的淅沥雨中快步行走,到药店,买了擦伤去肿的药膏回来。   他泡一杯热乎乎的牛奶给左明喝,又给他的伤口细细上药。   忙完一切后,时间已快到12点。   “小明,要是你等会儿不舒服的话,就叫我。”季寻在熄灯前不放心地嘱咐他。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左明泡完澡,感觉舒服很多。   凌晨一点的时候,季寻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平常的左明睡觉非常安静,不会有很大的动静。   他将灯打开,摸到左明的床前,只见他手哆哆嗦嗦,像抽搐,又像在发颤。   他顿感大事不好,手飞快贴在左明的头上,烫的吓人!   “小明!小明!”季寻大声喊他的名字。   “我好冷。”左明感觉脑袋想要爆炸开,特别疼,连带上身上的伤口也很疼,肌肤发烫,心口又觉得很冷。   季寻不敢耽搁,找出自己的一件稍微厚一点的外套披在他身上,连忙换上一套衣服。   看他这个情况,必须要送到医院去了。季寻想。   另外一个舍友也穿好衣服,说也要一起去。   两个人将左明扶着,下电梯,到了宿舍楼正大门,庆幸的是,雨已经停了。   “没事儿,你先回去休息,我一个人去就行。”季寻对舍友说,“我今天晚上恐怕不回来,你将宿舍门锁好。”   “那好吧。”舍友说,“路上小心。”   季寻叫了一个出租车,来到最近的医院,到急诊处,他着急地向医生说明了情况。   值班的护士将发颤出冷汗的左明,放在医用床上。   医生给左明上下检查一番,确认他的身体状况,给他开了2瓶退烧针。   病房里,左明输滴液,季寻在隔壁的空床上陪着他。   “季寻,你是不是又淋湿了?”左明缓缓睁开眼,问。   “哪有,外面现在没有雨。”季寻安慰他。   “嗯。我现在不冷了。”左明说,声音也慢慢正常,不再颤颤巍巍,“这么麻烦你,大半夜的把我拖到医院来。”   “胡说什么呢。”季寻摸他的额头,果真不烧了,心里放下心,“我们是好朋友啊,难道你要我对你见死不救啊。”   好朋友吗?   他从6岁起,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与他血脉相连的亲人。   他背井离乡,失去家园,在异乡城镇生活。   这么多年,他没有任何一个朋友。   他已然习惯。   他认为这才是常态。   “好了,小明,不要多想了。”季寻看向滴液,还有一点第一瓶就打完了,“你睡一会儿,等会我叫护士来给你换针。”   左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   “小明,好点没?”季寻笑笑地看着他。   此时此刻,对左明而言,这张桃花魇色、温柔良善的笑容,让他萌生出格外的、不一样的感觉。   仿佛很熟悉、值得依赖的亲切感。   “嗯。我头不疼了。”左明缓缓地半坐,“就是有点渴。”   “呐呐,这是提前给你备好的水。”季寻将一杯提前凉好的热水,递给他。   左明一饮而尽,如久旱逢甘霖,荒漠遇绿洲。   “还要吗?”季寻问。   左明点头。   季寻给他倒了一杯,放在桌子上凉着。   护士过来给左明量体温,看他情况好转,体温是正常的,于是说:“你现在不烧了,脑袋还晕不晕?”   “不太晕。”左明说。   “那没什么大事,等会儿可以结算出院了。”护士说。   “好。”季寻笑,“没事就好。”   眼看季寻要去付费,左明拦住他,将自己的手机交给他:“用我的手机付。”   “傻不拉噔的!”季寻将手机还给他,“你这都要跟我客气?!这可不是我的好朋友!”   左明无奈,只得让季寻办出院手续。   下午时分,他们结伴回到了学校宿舍。   舍友不在。   左明缓缓躺在床上,季寻烧热水给他喝。   到晚间,左明才终于有食欲,说是想吃点东西。   季寻高兴问:“小明,你想吃啥,我给你买去。”   “emm,想吃点辣的,口里没味。”左明小心翼翼地说道,他怕他刚好,季寻听到他要吃重口的,要骂他。   没成想季寻立马答应:“这个还不简单,东区食堂那个铁板辣子鸡,吃过的人都说好吃。”   “啊?他家的要排很长时间的队啊。”左明知道这家特别有名,铁板是现洗现做,做一个得十几分钟。   “为了满足你的食欲,我只能英勇就义了。”季寻穿好外套,笑着说,“害,谁叫你是我的小弟弟呢。”   啊!?怎么又叫他小弟弟?!左明可恶地想,自从上次不小心拌嘴说到季寻比他大,不应该叫他哥哥时,这个人就时不时来一句“小弟弟”。   怎么听,怎么奇怪,还有点别扭。   小弟弟?呵呵。   “谁是小弟弟,我的很大!”左明开起玩笑来,一阵见血,“你上次不是看得眼睛都挪不开了吗?”   “这!!!”季寻百口莫辩,这丫的怎么蹬鼻子上脸呢?!他留给左明一个不以为意的白眼后,便匆匆赶到食堂,给他排队买晚餐。   一周后,左明脸上的伤已经消肿,裂口正在结痂脱落。   季寻见他安然无恙,在晚间宿舍只剩他们两个的时候,问他那天他怎么会脸上是伤,浑身湿漉漉地躺在树林里。   “呃,我滑倒了。”左明回,仿佛漫不经心。   “小明,告诉我实话!你要滑倒也在路面滑倒,怎么在泥浆翻涌的树林里。”季寻完全不相信他的话,回忆那天的情景,“而且,你滑倒怎么可能背面和正面都有伤,难道你能同时两边滑倒吗?”   季寻这番分析天衣无缝,让左明无处可逃。   但,他却不想再惹事。   他已经知道喻凯和黄恩慈是一个路子一条道路上的人。   如果再去硬刚喻凯,爱屋及乌,官官相护,黄恩慈那个狗东西,绝对又要打压他。   儿时,他身体孱弱,意志却一往无前,人高马大粗胖的扈达,用弹弓射他,他都敢直接反击打回去。   现在,他力气增长,却渐渐地要考虑更多的事情。   他不再像小时后那般单纯懵懂。   也不能这样。   他不能拿不到毕业证。   他叹一口气,不得不屈服现实,说:“季寻,我真的是摔的,你别再问了。”   “左明!你不是摔的,告诉我,到底是谁打的你!”   季寻早已判断出,左明肯定是被人打伤倒在雨林间,只是具体哪个人他不清楚。   左明转身,不再看他。   季寻却来到他面前,直视他,问:“是不是喻凯?!”   左明拉住季寻的袖子:“是又如何,这次算了吧,估计以后他不会了。”   季寻听了,哼了一声。   他不由分说拉起左明的手,步履匆匆,跑到喻凯的宿舍门口。   门被打开,季寻喝问:“喻凯在不在?”   喻凯正躺在床上刷手机上的美女视频,他站起,来到季寻面前,问:“小寻,你找我什么事?”   季寻愤怒地瞪视他:“喻凯,你真是够了!!!”   平时温和善良的他,此刻变得怒不可遏,这给其他人看得目瞪口呆,甚至手足无措。   “喻凯,你要是再敢打左明,或者骂他,我和你第一要绝交,当我从不认识你,第二我会和他一起打回去!你懂了吗?!?”   喻凯才注意到站在季寻身后还有左明,他本想惯性地讽刺左明几句“赤佬”“穷鬼”“农村土狗”,但没成想季寻上来就一顿怒火,发飙,倒是把他吓一跳。   季寻逼近喻凯,声音有力:“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今天晚上我对你说的话,我再不重复,要是你再伤害他,别怪我不客气!!!”   说罢,季寻怒气冲冲又拉着左明回到了宿舍。   两人之间一时无言。   另外一个舍友回来,察觉到他们之间居然默不作声,大嗓门嚷嚷道:“靠啊,你们小两口拌嘴了?!气氛好严肃啊,把我夹在中间怪难受的。”   左明先开腔:“闭上你的狗嘴好嘛,我们刚刚说了好多,现在歇一会儿,不行啊。”   舍友嘻嘻道:“行行,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嘿嘿,我去洗澡了!”   舍友大嗓门边哼唱五音不全的歌儿,边自言自语不知道叽里咕噜什么,季寻和左明互看一眼,心合一契同时笑出声。   搞得舍友洗完澡出来一脸懵,脑袋后一个大大的汗。    第153章   左明的身体从初高中起就开始如雨后春笋,一直猛涨,窜高。   特别到了高中,个子在同龄的孩子里海拔最高。   初中他是在桃花村就读,义务教育,不要学费,生活费由当地福利院提供。   到了高中,他觉得自己长大了,想独立生活,于是决定自己在外打零工赚取生活费。   学校考虑到他的孤儿家庭,特意免除他的学费。   他也很争气,学习成绩一直都是第一名,获得了许多奖学金。   他将这些钱小心翼翼地攒下来。   高中时,趁放暑假的时间,他回了一趟桃花村,将积攒的钱,买了礼物,带到福利院。   这里每一年都会有新进的失孤或残障不健全的小孩,也有许多小孩被人领养,长大外出打工,或者在当地谋生计。   福利院的老师们,年岁渐长,鬓间的白发,悄然生长。   左明回来看望她们,她们很是高兴,拉着他嘘寒问暖,一番叙旧。   桃花村建设得一年比一年好,黑色柏油马路,越来越宽敞,可以容得下6辆小轿车齐驱并行。   山杰地灵,钟灵毓秀。   左明决定这里打暑假工。   他谋到了一份搬水泥的苦力活。   一来,这是短期日结工,因为当地开发建设的项目多,急需青壮劳动力。   二来,他回想起自己的父亲左柱国当年也是从事苦力工作,每次父亲回来,满脸沧桑疲惫,身体因为常年劳作,一身病痛,吃完饭不时长吁短叹。   他想体会一次父亲的苦楚。当年的父亲凭借一己之力,靠着双腿双手,在暗无天日的煤矿底下艰难劳作,支撑起一家十口人的衣食。   作为高中生的他,精力旺盛,个子长得高,力气足,马上找到了附近一处搬水泥的苦差事。   他勤奋地搬运一趟又一趟水泥,从一楼到七楼,这是正在建设的高楼,一切都是草壳,只有堪堪做起来的水泥步行梯。   他果断搬起两袋水泥,秉气,抗在肩上,一口气搬到七楼。   一整个上午,他不知道搬了多少趟,累得气喘吁吁,身上的黑色T恤衫完全被汗打湿。   到了中午饭点,他处在一群年弱的老农民工中,排队打饭。   他发现,这里的有些人哪怕到了70岁,也还在工地干活。   正经的餐桌向来只留给戴白帽子,穿白色衬衫的人,宽敞干净的屋里面有空调。   像左明这种临时的杂工,只能随便找了大树荫凉的地方,盘起腿,席地而坐。   不过饭菜倒是充满油水,这是考虑到干重活,力气耗费大。   “小伙子,你看起来不大吧。”一个农民工好奇看他。   “嗯。”左明不想完全交代底盘,简单地回,“不算特别大。”   “哈哈哈——”坐在他身边的一个老头,戴一个沾满水泥溅沫的黄色安全帽,皮肤粗糙而黑,憨笑道,“年轻就是好啊,想当年我年轻的时候,扛5袋水泥爬7楼,分分钟的事。”   “老双,你可别吹了!听得我都害臊,还扛5袋,能扛起就不错了!”其中坐在左明对面的人,马上戳穿这个老头随口吹的牛皮。   左明在一旁安静地听他们的笑谈,吃完饭,有经验的农民工大叔好心地给他端来一杯解暑的酸梅茶,并告诉到哪里取。   左明道谢。   “小伙子,来,跟着叔们,午休一下吧,下午又要起来当牛马了。”   这位大叔自嘲自乐,带左明带来一处灰扑扑的房间,半完工的状态。   楼梯间稍微凉快,已有不少人在随意铺在水泥地上的粗糙凉席,倒地而睡。   大叔热心肠地将草席拿出来,铺在地上:“你要是不嫌弃,来一起挤挤眯会儿吧。”   左明又向他道谢,说:“我明天买个凉席来。”   “不紧事儿,买这浪费钱,我们都是拿的。”大叔说。   “啊?”左明疑惑。   “明天叔带你去搞一个来。”   短暂的午休后,便又开始忙忙碌碌的搬砖,抬水泥,和泥,砌墙。   炎炎烈日,汗如雨下,干活的人们皮肤被晒得红烫发黑,可他们仍不停干活,只因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活计。   左明在这里足足干了一个月,刚开始很新鲜,然后逐渐疲累,最后适应了之后,也还好。   他有一次累得饭都没有吃,灌了两瓶冰水,人才清醒些。   辞工那天,左明将赚的钱,全部存到银行卡,他查了银行卡的总余额,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他不敢乱花钱,只想将这些攒来的钱花在最需要的地方。   当他开学九月来到北都市传媒大学办入学报道程序前夕,他除了干苦力活之外,又做了其它的杂活,一整个暑期都在太阳底下暴晒,手臂和脸,晒得黝黑。   一点不像周围坐在豪车里的娇生惯养的北都市本地学生,这些学生出行有专车接送,脸上涂满防晒的水和霜,有人给他们打伞,行李也不用自己提拿。   而他,背着厚而大的书包,还拿着一个尼龙编织袋,这些大城市学生,纷纷好奇打量他,眼里露出不屑与鄙弃。   就像在接待处办手续的那位学姐一样,连话都不愿意和他多说,故意使坏为难他。   这些,左明只当没看见,因为他不是来这里享乐的,他的目标很清晰,他要努力学习,做一个优秀的演员。   大二暑假,左明已找到了一份家教的兼职工作。   放暑假的第二天,他起得很早,买了一套稍微正式一点的衣服,穿在身上。   “哎哟哟,小弟弟,干嘛还穿上了白衬衫?”季寻笑着贴近他,习惯地从后面抱住他,下巴搁在他肩上。   左明正在照镜子。   镜子里的这个人的模样,他自己都难以置信。   进大学后,他很少再暴晒于太阳之下,肤色白了起来。   更为让他欣喜和意外的是,他的身形居然穿什么衣服,都很合度。   白色衬衫干净,熨烫平整,将挺拔的身材,修饰得天衣无缝,黑色裤子笔直,大腿修长。   眉目间的英俊之气,如千军万马,浩浩荡荡地奔涌而出。   使任何人看了,都不禁下意识地会发出“好帅啊”的感叹。   左明咳咳假装咳嗽,拨开季寻的手,戏谑地端庄语气:“边玩去,我要去办正事。”   季寻掩嘴偷偷笑,配合起他的表演:“哦,好的,总裁大人。”   左明:“……”   总裁神马的,他只在浮夸的影视剧里见到过,不过要是将来进了演艺圈,演演走路拉风的霸道总裁也未免不可。   左明注意到季寻的行李箱被搬了出来,他问:“你上午回家的票吗?”   季寻点头:“嗯,我家不远,坐半个小时大巴就到了。”   “那祝你一路顺风。”左明说。   “切。”季寻手搭在他肩上,笑着说,“你做完这一个月的兼职后,等我回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好地方?”左明见他神秘兮兮的,忍不住好奇问。   “等我回来再说,我已经预约了你的下一个月的时间,你到时可别又去做别的兼职了。”季寻郑重地再次提醒他。   “好。”左明帮他提起行李箱,出门。   不少的女生对他们频频回眸,掩嘴笑,神情看起来很激动。   “不要想我哦,小明。”季寻到站,接过行李箱,与他辞别。   “嗯。”左明应答。   “靠啊,是一定要很想我。”季寻坐在已经启动的大巴车上,挥手,眼睛弯弯,嘴角的小酒窝,洋溢纯粹的笑容。   左明目送他远去。   左明对回家没有概念,他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里。   想起季寻一个月之后就会回来,他莫名地心里一暖,甚至有些小小的期盼。   回到市区,他收拾一番后,搭乘地铁,两站后,来到一个繁华的商业住宅区。   按照地点,他找到了他要去当家教的雇主家。   他轻轻敲门,开门的是一位妇女。   “你好,我叫左明,之前和你面谈过,负责教授初中英语。”左明直接道。   “进来吧。”妇女名叫张凤,为给家里正值叛逆期的孩子找家教,操碎了心,几番面试下来,才看中左明。   左明礼貌脱鞋,换上一次性脱鞋。   张凤给他端来一杯冰镇西瓜汁。   “涵涵,快出来,老师来了!”张凤大声喊。   “我就不出来!什么狗屁老师!长得人模狗样的,一肚子坏水!我最讨厌老师了!!!”   张凤一时尴尬,她粗暴地打开孩子的房门,准备发作,左明却和她一起进去,这使她当着外人,也不好乱发脾气。   “小朋友,你是叫封涵吧?”左明见这个小孩,抱着一个大的熊猫公仔,背对她母亲。   “我叫尼玛!你这个大傻逼——”封涵转过头,生气地骂道,却没成想,眼前这个老师,居然、竟然、那么——帅!!!   她尴尬地脸红起来。   张凤见封涵还在耍脾气,脸色不好看,冷冷道:“你马上也要中考了,我费尽千辛万苦才帮你找到一个好家教,你能不能像个真正的女孩子,斯文一点,别老是张口闭嘴就骂人!”   封涵哼哼,眼睛斜斜地怒视她的母亲。   要是在平常,不管有没有外人,封涵一发脾气,就和她的老妈把家搞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   这次,她潜意识里认为,当着这个帅哥哥的面,不能这样做。   “你赶紧换好衣服,到书房去,别让老师久等。”张凤命令封涵。   “真是不好意思,怪我不会管小孩,让她张口就骂人。”张凤向左明道歉。   “没事。青春期叛逆的孩子都这样。”左明笑笑安慰道。   书房里,左明拿出初中英语教材,一个很大的练习本,一只黑色中性笔,一只红色改错笔。   张涵已经换掉睡衣,拿着自己的英语卷子到了书房。   左明先是将她做的英语卷子,用红笔改了一遍。   正确率太低,只有30%,一篇短文阅读居然全错。   封涵坐在他身边,毫不顾忌地盯着他。   “你怎么一直在看我?”左明放下卷子,被她注视的目光弄得很不自在。   “哥哥,你真的好帅啊,比我手机壁纸上的明星还要帅!”封涵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对男孩帅不帅最感兴趣。   她跑回卧室,将自己手机里的壁纸给左明看,也是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孩,精修的壁纸图。   左明看这情况,意识到封涵完全对学习不感兴趣,一看英语课就没有好好学过,否则怎么连最基本的英语拼写都屡屡出错。   他莞尔一笑,试图打开她的内心:“涵涵,你手机壁纸上的这个明星叫啥?”   “这个啊,他叫百里臻!我同学们都在追他!”封涵迫切地告诉他。   左明若有所思点头,转移话题:“你喜欢英语吗?”   封涵拼命摇头:“不喜欢!讨厌死了!我真希望世界上所有的英语老师都死光!”   “哈哈~你也希望我死啊?”左明开玩笑。   “不,你是例外。”封涵才不想这么帅的哥哥狗带呢。   左明:“你为什么不喜欢英语?”   封涵:“听不懂啊,老师讲太快,说的都是什么鸟语,跟天书一样。英语老师太恶心了,每次都给我罚站!骂我是笨蛋!气死我了!”   左明猜测,封涵的英语底子太差,初一起很多基本的知识都没掌握,到了马上要中考的初三,更难以追上进度。   越是听不懂,越是讨厌,越是讨厌,越是不想听。   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看来,要让她成绩提升,不仅仅要教她如何做题,更重要的是,教会她如何学习掌握英语。   “没关系,只要你认真听我的话,英语成绩一定能赶上来的。”左明微笑安抚她低落的情绪。   “真的吗?其实我也不是不想学,而是真的听不懂,妈妈每次和那些臭老师一样,只会骂我笨。”封涵一脸委屈。   左明连续问了她一些涉及英语的问题,例如会不会认识音标,怎么样记单词,背英语文章会不会。   好在封涵小学时,学习过一些粗浅的音标,左明给她详细讲了一番,她听得很认真。   “每天记10个单词能做到吗?”左明问她。   “做到了有奖励没?”封涵笑嘻嘻问。   “你要什么奖励,给你买个本子,或者钢笔?”左明很自然想到了这些东西,以前他在学校拿奖,老师都是用这些来奖励他。   封涵摇头:“我不要这些!如果我能每天记20个单词,3天背一篇文章,就让我亲你一下好不好?”   左明:“……”   这小屁孩,整天想什么呢。   考虑片刻后,他附带了一个条件:“还要考试能考到110分。”   不料封涵马上答应:“小case,这些还难不倒老娘。我只是不爱学习,一旦我真正发力了,会让你见识到真正的王者归来。哼哼,帅哥哥,等着我的亲亲吧。”   左明:“……”   不愧是叛逆期的初中生,说出来的话好中二啊。   今天他为封涵制定了一整个月的学习计划,第二天,他再次登门的时候,封涵已经穿好衣服,精神抖擞地在等他。   “帅哥哥,快来检查我昨天记下的英语单词吧。”   一进门,封涵迫不及待地拉起他的手,让他测试她的记忆成果。   封涵将单词默写在本子上,左明检查一番,都对了。   “帅哥哥,我还额外背了一篇文章哦。”封涵将英语短文,完整地背给他听,一字不漏。   “不错,很有进步。”左明有点惊诧,她居然转眼间超额完成了任务。   “谢谢帅哥哥的夸奖,我好开心啊!”封涵在他手里塞了一个棒棒糖,“嘿嘿,我到时候能不能亲你的嘴唇?”   “不能!”左明将棒棒糖放在桌子上,拧她的耳朵,“整天乱想些什么!你这小破孩。”   “啊,哥哥你怎么那么激动,你不会有女朋友了吧!”封涵歪头笑。   “大人的事,小孩少打听!”左明马上给她讲题。   “略略略~”封涵扮出鬼样子,逗他,她觉得和他在一起,好快乐。   一个月结束后,在左明的辅导下,封涵的英语测试卷子,居然史无前例地考到了120分! 第154章   封涵的妈妈张凤,拿着女儿的考试卷子,像触摸某种古董一样,反复摩挲,十分珍视。   她向左明表达了诚恳的谢意,左明连连谦虚:“这是我的工作,主要是涵涵她自己也很努力。”   “帅哥哥,我想和你拍张照片,好嘛。”封涵牵起左明的手,乞求。   “可以。”   在书房里,封涵牵着左明,笑嘻嘻地摆出不同的拍照姿势。   “哥哥,你能蹲下来吗?”封涵望着他。   左明蹲下来,封涵轻轻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帅哥哥,嘿嘿,不准生气,这可是你答应我的。”   封涵笑着说,脸微红。   “不生气,我向来言而有信。”左明拍完照后,算是结束了他的一个月兼职工作。   张凤将左明送到小区门口,将一大摞红包交给他。   “这是你的工资。”张凤解释。   “阿姨,你是不是给多了?”左明粗略一看,明显超出了他实得的工作报酬。   张凤非常坚决,要他收下:“这是你应得的!我家孩子的学习,让我悬心不已,再有一年中考,更让我急得跳,为这事,我和她爸没少吵架,幸亏有你,她现在回家也不是天天看手机,而是先把作业做完。”   在张凤的执意坚持下,左明只好收下。他将钱拿到银行存起来,一数,居然有5万块!   他每天教习2个小时,每节课400块钱,一个月下来应该是2.4万,如今到他手里拿到的钱,已经远远超出预期,足足两倍有余。   他不禁感叹,这繁华的大都市,钱真好赚。   5万,放在桃花村,那可是一个普通上班族一年才能存下来的钱。   再贫穷一点,一年怕是1万都存不下来。   不过北都市的钱好赚,花得更容易。   他之前陪季寻逛过一个大商场,看中了一个外套,一问价钱,居然是5位数!   这消费不愧是经济体量第一的大都市。   出银行时,手机响了,原来是季寻给他打来电话。   [小明,我到了!]   [你在哪儿?]   [马上到8号线最后一站。]   [好,我去接你。]   [那我在C口等你。]   此时正是正中午,毒辣的太阳炙烤大地,人们都举着遮阳伞走路。   地铁口附近有卖小风扇的,左明买了两个。   “小明!”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左明急忙转身,一下子看到戴红色鸭舌帽,在茫茫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季寻。   左明将小风扇递给季寻。   “你还会买这个玩意儿?”季寻笑,出地铁站的确很热,打开小风扇吹得很舒服。   “还不是看你细皮嫩肉的,怕你被晒坏。”左明自然接过他的行李箱,帮他拿。   “切!谁信啊?”季寻一只手搂住他,“平时你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今天性情大变,舍得给我买东西,实话告诉哥,你是不是买彩票发了啊?”   “是的,我中了5万块。”左明脸色淡然,“等会你的中饭,我来请。”   “好耶!”季寻高兴,薄白的脸,红晕一片,在他的小脸上,掩映成如美好的桃花。   左明心跳了一下,他观察左右周围人,他这一瞬间,希望季寻这张梦幻的脸,只笑给他看。   两个人到了宿舍,季寻将行李整理完后,便兴致冲冲地看向左明:“走吧,你说好的请客吃饭,我可得趁着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好好宰你一顿。哈哈。”   “你像个八百年没吃饭的猴子,上蹦下跳的。那看你有没有这个实力榨干我的钱包了,别等会儿,吃撑了动不了还得我扶着你回来。”   左明拿起钥匙,笑着说。   “那你等着吧。”季寻推搡他,一起勾肩搭背出门。   事实上,正如左明所料,季寻吃撑了动不了。   他还没榨干左明的钱包,自己的胃已经缴械投降了。   “我背你。”   左明在饭店门口,蹲下身体,将季寻背到身上。   季寻很清瘦,左明力气很大,背起来如履平地,一点不累。   左明感觉自己的后脖颈处,黏腻着季寻的浅浅呼吸,像猫在挠痒痒。   “季寻?”   左明喊他。   “嗯~”   季寻的回应绵软无力,左明猜度他在自己的背上睡着了。   旅途的奔波,刚刚又喝了点酒,难免困累。   左明将季寻背回宿舍,放在他床上,为他盖好被子。   另外一个舍友放暑假不在宿舍。   季寻的脸,在灯光的照耀下,于纯净中,又带有一丝朦胧的媚。   他嗫嚅嘴唇,纤细的手腕露在外面。   睫毛如忽闪的蝴蝶翅膀,纤长而美。   左明手贴在他的粉红的小脸,右手食指按在他的殷红薄唇上。   真想把手伸进去。   左明被这个窜出来的欲念,吓一跳。   他发颤地收回手,让自己冷静。   季寻说的要带左明去的好地方,是北都市最大的影视基地:金辉影城。   金辉影城离学校一个小时的地铁。   这里常年人满为患,普通人所能见到的大都是最普通的群演,稍微有点人气的“特演”都看不见,更何况那些动辄数以百万千万粉丝的大明星,他们的车都不一定能见到。   “我们去试演个群演,怎么样?”季寻提议。   “好。”左明想,既然来都来了,试试也挺有意思,就当提前适应实地演戏了。   群演别看戏份不多,有的甚至是背景板,可也不是随便想演就演的。   季寻带左明来到一个拿扩音喇叭喊“招尸体演员啦!”的女人面前,马上说:“我们要演!”   “加群!”女人干脆道。   季寻按照她的要求,加了一个[临时招工群],陆陆续续的人,也朝着这边赶来,纷纷拿出手机加群。   不一会儿,女人被挤在中间,季寻和左明被挤出来。   “别来了,已经满了!”   有人再想加群时,女人断然阻止。   女人带着这些刚刚加群的人,来到一个大面包车前,里面放的是古代士兵穿的衣服。   季寻手疾眼快地挑选了两件稍微干净点的衣服。   “你们搞快点,赶紧穿上!等会儿你们按照要求,在地上当死尸!谁要是动了,今天就白干,懂了吗?!”女人神态严肃,恶吼道。   他们换上衣服后,女人将他们带到某个剧组,让他们在脸上涂上假血。   拍摄的是一个古装仙侠剧,人间两国正在打仗,季寻拉着左明,躺在地上,其他的群演也各自凌乱地躺下。   刀山火海,尸山成林。   本来只要保持不动就行,可主演总被导演NG,导致他们这些小群演跟着白受罪,一动不动快一个小时。   紧演慢演,终于过了,季寻如释重负,他拉起左明,问:“你还好吧?”   左明点头:“嗯,刚刚腿都被压麻了。”   群演乱七八糟地你挤我我挤你,为了不动,演得真实,左明也只能忍受有人压在他腿上。   “你们干什么呢?!拍完了还不快走?!”剧组里的工作人员,大声呵斥他们赶紧离开。   季寻没得办法,只好一使劲,手牵起左明,将他拉到一旁。   一会儿后,左明的腿血液畅通,不麻了。季寻带着他回到刚刚招工的地方。   群演演完了,要等到夜间7点钟才会发工资,他们这种演死尸的戏,看时间长短给钱,今天这个剧组花了一个小时,给了季寻和左明分别150块。   另外包了一餐晚饭。   餐车来的时候,一群人上去哄抢,季寻麻利地拿了两盒,和左明到一个人少安静的凉亭蹲着吃。   盒饭很简单,一个半荤菜,三个纯素菜。   今天他们跑来跑去,晚饭拖到8点钟才吃,一下子饿了,将饭吃得干干净净,彻底的光盘行动者。   吃完饭后,季寻带他到金辉影城的周边商业街逛了一圈,卖的多是影视剧的周边,看的人多,买的人少。   最受欢迎的永远是便宜味道好的小吃摊,人多又热闹。   逛完后,季寻找了一个宾馆。   老板说只剩一个大床房,双床的已经没了。   季寻爽快地订下,这是一间较为实惠的民宿,由居民楼改造而成。   订的房间在4层,打开门,室内布局简单,很干净。   季寻简单地冲了个澡,拿出背包里的睡衣套在身上。   他的睡衣是无袖海绵宝宝图案的睡衣,看着特别可爱。   而他的脸又很小,眼神无辜清纯,穿上这个睡衣特别显龄小。   左明也简单清洗了一番,他没带睡衣,从背包里拿出干净的T恤衫换上。   左明换好衣服出来,季寻已悠然地躺在白色大床上,玩起了手机。   “小明,你睡我左边吧。”季寻让出位置给他。   左明躺下去,今天折腾了一天,洗了热水澡,又有凉爽的空调风,十分惬意,他手机都不想看,缓缓闭上眼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有浪漫纷飞的桃花,风过花林,芳香飘逸。   梦里有清脆的笑声。   一张小脸,半掩半露,躲在缤纷花瓣里。   『小明。』   梦里传出声音,回荡在山谷。   他听了,浑身颤了一下,不禁闷哼出声。   他睁眼,意识清醒,额间渗出细汗。   他慢慢爬起,黑夜中的他,面红耳赤。   “小明,怎么了?”季寻以为他不舒服,于是打开灯,关心问。   “我想上个厕所。”左明起身,最让人尴尬的是,在敞亮的灯光下,“它”突兀得纤毫毕现。   季寻不可避免地看见。   他感到一丝尴尬。   不过他更不想让左明尴尬,哈哈说道:“小明,都是男人,你这个很正常,我自己经常也莫名其妙就这样!哈哈哈!”   “呃。”左明到卫生间用卫生纸擦拭,又冲了一遍,再用冷水洗了把脸。   他再回到床上时,刻意和季寻不挨着。   刚刚就是挨得他太近,所以“起来了”。   季寻关灯,开始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季寻:“小明,明天我们去游乐场玩,好不好?”   左明:“好,我都听你的。”   季寻:“其实群演也不容易啊,虽说戏份少,也很累。”   左明:“嗯。”   季寻:“你睡了吗?”   左明:“没有。”   季寻:“你在想啥?”   左明:“季寻,为什么你的也有反应?”   季寻被这一句突如其来的话搞得尴尬不已,他哈哈笑道:“哎呦,我不都跟你说了吗,男人有时候就莫名其妙的就这样了。”   “是吗?”左明挨近他,黑色眼眸波动,“这些我不懂。”   季寻说:“害,小弟弟,以后你会懂的。”   没等季寻反应过来,左明从背后抱住他,将他的身体完全含在自己英伟的双臂下。   “小明,你干嘛?!”季寻不明所以。   左明沉默,呼吸艰涩,手摸到他的腰下。   “小明!”   季寻完全没想到左明居然在给他—!!!   他身体在他怀里止不住地颤抖。   事后,左明用卫生纸给季寻擦干。   左明问:“你之前自己这样做过吗?”   季寻羞耻地蜷缩身体,满面通红,但也不得不承认:“嗯,有时候比较难受。”   “有别人为你弄过吗?”左明继续问。   “没有。这个怎么能叫别人帮忙呢?!”   “所以我是第一个?”   “嗯~”   左明俯身,手摸他的额,鹰眼淡了下去,温柔着,如月光:“刚刚我冲动了,对不起。”   季寻捂住眼睛,说:“没关系,都是男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这次帮我,那我下次帮你吧。”   左明脑袋埋在他的肩颈处,忍不住说道:“季寻,你真的很善良,也很温柔啊。”   他还有一句没有说出来,那就是“我真想你只对我这样。”   他将这句话忍住,放在心里。   两个人并排躺在床上,聊天缓解刚刚的不适与尴尬。   聊着聊着,季寻慢慢睡着。   左明凑近他,手环在他的腰间,搂着他睡觉。   在他心里,季寻与他的关系已经不一样,具体应该是什么样,他也说不清楚。   他回忆起自己目前接触的所有人,从小到大。   不是与宁毅的单纯友情,也不是与查莺儿之间的男女暧昧。   季寻是第一个他主动抱的人。   他对人,从来不主动,虽然查莺儿对他万般好,他也是被动地接受。   直到现在,此刻,他主动地贴在这个人的背后,感受他身体的暖意。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   与血脉无关,却胜于血脉。    第155章   大三刚开学,北都市传媒大学作为顶流艺术高校,承接了由市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和旅游局规划的文艺文化宣传项目。   简而言之,就是要在学校里选拔两名演员,一男一女,参与文化片的拍摄。   在校所有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2-5人一组,报名时需提供参赛剧本,报名时间为一个星期,逾期作废。   很快这条消息传的沸沸扬扬,学校也是下足血本宣传,从一进学校的广告牌,到各个角落的红幅招展,再到手机微信公众号的推送,宣传氛围十分浓厚。   左明自是注意到了这个新闻。   夜间,等他回到宿舍时,里面吵吵嚷嚷。   原来喻凯又来了!   真是阴魂不散。左明想。   喻凯见左明回来,他从他的椅子上起来,转身回去了。   “小明,你准备报什么剧本啊?”季寻迫不及待地问他。   左明自然知道他是问这次校园海选演员的事。   “我还在想。”左明的确还没考虑好。   “那你可抓紧时间了!还有三天就报名截止了!”另外一个舍友高声道,他高深莫测地朝左明和季寻问,“你们知不知道这次的评委是谁?”   “谁啊?”季寻脱口而出。   “小道消息说是市里面的大官!这次要是能被选上,可不得了!那可就相当于提前出道了,资源多多的!”舍友嘿嘿道,眼里充满羡慕。   左明问季寻:“刚刚喻凯找你干嘛?”   季寻如实道:“他问我报什么剧本。”   “你已经报名了吗?”左明微微诧异。   “嗯呐。我报的是一步谍战片,名字叫《风声》。”季寻解释。   “喻凯问你这个干嘛,你要和他一组演?”左明语气略带焦虑。   季寻想逗逗他,假装点头:“是啊,他可高兴了。”   左明脸色垮下来,季寻在床上捧腹大笑。   另外一个舍友哈哈大笑道:“左明,你不会吃醋了吧!你别听季寻乱说,喻凯怎么可能和季寻一起演,难道要给季寻当配角不成,刚刚看他那副得意高兴的样子,好像十拿九稳,稳操胜券了一样。”   左明警觉起来,他马上问:“评委里,有我们学校的老师没?”   “当然有啊,不过应该占比不多,重点还是在主办方那边。”舍友道。   在截止报名前一天,左明衡量许久,选择了上报的剧本,非原创,而且还是被演绎了无数遍的经典剧作《雷雨》。   与他一起出演的是其他班里的学生,他们有的大一,有的大四,看起来很是热情,兴奋。   他们都在为这次机会暗自努力。   左明也很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   《雷雨》基本上是任何传媒大学教材的当代戏剧第一讲,剧情他十分熟悉,核心要义,是展现在特殊背景下人物的命运走向,揭露社会制度对人的迫害。   和其他人商量一番,决定好了人物扮演。   左明饰演周朴园。   曲婉饰演繁漪。   霍嫣饰演鲁侍萍。   时津饰演鲁大海。   左明将剧本台词反复背了好几遍,脱稿而念,慢慢的,随手而演。   从刚开始的“表演”到轻松拿捏的“真实”,说话仿佛周朴园站在面前。   学校里的训演室,早已人满为患,他和小组的其他人一起到安静小树林里,练习走位,排演顺序,以及分划出到时候参赛正式演出的戏幕。   半个月后,海选比赛正式开始,随机排序,按照顺序上场。   每组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超时要扣分,总时长若超过20分钟,成绩无效,作零分处理。   评委老师在参赛学生表演完后,现场打分,最后得分最高的学生,获得本次宣传片的拍摄资格。   左明被分到下午的场次,季寻在上午。   季寻带着他的小组,自信满满地走上舞台。   参赛场地设在学校可容纳3000余人的大礼堂。   台上灯光闪耀,台下观众席坐着没去参赛的学生和北都市本地市民,有7位评委依次横坐。   《风声》是一部谍战片,季寻扮演的是潜伏在敌国的间谍,他穿上合身的西服,头发梳上去,显得沉稳成熟。   台上的一幕戏,以他为中心,主要突出他在敌国身份存疑,差点被发现的惊险场面。   而聪明的他,从中斡旋,最后成功完成任务。   虽然时间短,可剧情足,惊险,刺激,台下观众看得很专注。   表演完后,评委开始打分,最后成绩是95分。   相当高了,这在上午的场次里是最高的。   季寻表演完后,鞠躬道谢,随后走下台。   “季寻,很棒了!”左明毫不吝啬地称赞他,刚刚他演的,他在后台,通过电视直播,全程看完了。   “害,一般般,我还很紧张呢。”季寻笑笑说,他化了妆,眉目比平常要更为深沉,好像小孩子突然长大的感觉,这让左明耳目一新,心稍动。   “别谦虚啊,季寻,上午的组里,你的分最高呢!我得提前恭喜你!”迎面走来的是喻凯。   他参选的剧本是《爱情边缘》,极其普通的现代爱情都市剧。   喻凯的顺序也是下午,恰好在左明后面。   左明中午简单吃了饭,便和小组里的人,复盘,演练,下午3点钟,轮到他们上场。   场景已提前备好,穿上戏服,随着幕布缓缓拉开,上个世纪古旧封建地主家庭图景逐一展现在人们面前。   『场景一』   人物:周朴园、繁漪   繁漪(曲婉)喝茶,周朴园(左明)脸色严肃,瞥了坐在客厅沙发上的女人一眼。   没有语言,镜头聚焦周朴园的眼神,寒凛无情,还带有一丝厌恶不屑,却又不能将其放开。   『场景二』   人物:周朴园、鲁侍萍   鲁侍萍(霍嫣)不小心撞见周朴园。   周朴园(左明)马上站起,挥一挥长衫衣袖,脸色冷酷,要和她分出楚河汉界。   他背对鲁侍萍。   鲁侍萍身着简陋,她内心很复杂,一方面惧怕周朴园,一方面心里对他有些莫名的希望。   「老爷。」   鲁侍萍叫。   周朴园没有应答,重重咳嗽一声。   「你不必说,我都忘了。」   『场景三』   人物:周朴园、鲁大海   鲁大海(时津)带领工人罢工,周朴园联合当地当局者利用武力直接枪杀,顿时血海一片。   镜头给到周朴园(左明),只见他眼波无澜,面无表情,不为死去的人和因死去的人的哭声而有所变化。   『场景四』   人物:周朴园   雷电交加之夜,他站在风雨飘摇的窗前。   他的背影孤独,沧桑,镜头扫过他的书,全是古训读本,墙壁上挂的是〖禁〗的大毛笔字。   一道闪电,啪的一下,落在他严厉的脸上,让人感到惊惧。   他最后倒在了未阖上的窗前。   四幕戏,多角度展现周朴园的生活场景,反映他的人物性格。   每一幕戏,紧凑,紧张,将原剧本繁漪和周萍的戏全部剔除,以周朴园为核心,集中凸显这个人物的复杂性格以及背后原因。   话剧台词非常精练,简洁,配合演员的表情动作,将人物内心变化呈给观众欣赏。   尽管《雷雨》已经耳熟能详,可每一个人演法不一样,效果也不一而足。   很明显,观众看得很投入,现场鸦雀无声,眼睛都在盯着左明。   十分钟后,左明和小组其他人,鞠躬道谢。   左明被留在台上。   他看到黄恩慈也坐在评委席上。   这一点他早有预料。   留下他的评委老师问他:“你怎么想到要表演这个戏剧?要知道这个已经被其他人演了很多遍了,甚至有点烂大街。”   左明举起话筒道:“经典永不过时,往往这种看似烂大街的,更考验演员的功底,这对我来说既是挑战,又是裨益。”   评委莞尔一笑。   很快,左明这组的分数被统计出来。   “去掉一个最高分100分—”左明听着,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去掉一个最低分——”   接下来,左明便没有再听下去,因为他觉得毫无必要。   他失败了。   最后总分数很低,连及格线都没有达到。   他拖着沉重的步伐,从后台慢慢离开。   “操/你妈,走路没带眼睛啊,跟瞎了一样往老子身上撞,真恶心!”喻凯破口大骂,他马上要上台,被迎面的左明挨了一下身体。   闪耀的灯光,喻凯演的《爱情边缘》只有7分钟,非常简单的戏。   左明不想听室内的喧嚣,他走出大礼堂,不知该去往哪里。   脚步异常钝重,像灌了铅。   他神态萎靡不振,面色悲伤。   如同一道猛雷贯穿身体,他备受打击。   蒙蒙细雨打在脸上,浅灰色的阴空,吹来寒冷的风。   “小明!”   季寻找到他。   季寻知道他的最后成绩,见他这么悲伤,心里也难受。   季寻知道,这一定又是黄恩慈的“杰作”,那个该死的最低分一定是她打的。   “季寻,我没事。”左明低着头,说。   “小明,你演得很好,真的!这一定又是那个老妖婆搞的!有她在肯定没好事。”季寻忍不住说出真相。   左明也知道,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黄恩慈一定要将他打到深渊里去。   “小明。”季寻将左明搂入怀中,因为他看到平时不苟言笑,努力向上的他,竟然哭了,这小声的、无奈的、不甘的哭泣,他忍不住通过怀抱,缓解他的难过。    第156章   左明在他3岁丧父,6岁丧母时,他都未曾哭泣。   记事以来,他唯一的哭泣,是四姐死的时候。   再苦再累,再孤单,这么多年,他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200斤的水泥没压弯他的腰,此时却因一个不公平的分数,而屈辱地哭泣?   被季寻抱着安慰片刻后,左明精神缓了过来,他说:“我不要紧,反正又不止这一次机会,还有下次嘛。”   季寻倒是忿忿不平:“可你努力坚持那么久,却——”   左明打断他的话:“算了,季寻,等下一次机会吧。”   “好吧。”季寻见他不再像之前那么难受,略微放心。   两个人朝回走的路上,碰到了夏菁。   “季寻!我找你有事!”夏菁不管不顾地大声嚷道。   “啥事?”季寻问。   夏菁瞄了一眼左明,左明识趣地离开。   季寻催问:“你找我什么事?”   夏菁道:“你不知道消息吗?刚刚喻凯拿了100分,他已经拿到了拍摄资格!”   “哦。”季寻回应冷淡。   这不是夏菁要说的重点,她继续说:“女演员也定了,是曲婉!”   季寻奇怪:“所以你想找我干什么?”   夏菁红着眼:“你能不能劝喻凯不要演啊?”   “为什么?这可是好不容易的机会。”季寻说。   “反正他不能演,因为女演员不是我!”夏菁喊出来。   “这恐怕很难,喻凯不会放过这次大红大火的机会,我劝也没用。”季寻给她一张纸巾擦泪,“唉,顺其自然吧,你不能老是把他圈在身边,以后我们真的到了演艺圈,要跟各种演员合作,到时候你怎么办?”   “季寻,你不知道喻凯是什么样的人,他不像你这么自律,我怕他移情别恋,怕他和曲婉会……”夏菁将担忧说出来。   季寻也不好再说什么。   “唉,季寻,早知道当初我选你好了,你也不比喻凯差,还那么温柔。”夏菁望着季寻,眼睛露出一丝动容。   季寻一阵尴尬,他说:“你别乱想了,现在下雨,赶紧回去吧,我有事先走了。”   与夏菁告别后,季寻连忙打电话给左明,问他在哪里。   [嗯,我在宿舍,不想下去,你给我带份饭吧。]   左明说。   [好。]   季寻给左明买了一份猪排饭,这是他爱吃的,一瓶酸奶,一袋子橘子。   左明安静吃完饭,躺在床上写东西。   季寻好奇地凑过去,看他写的啥。   左明的字迹豪放大气,笔力遒劲,大方好看。   “我正在复盘今天表演欠缺的地方。”左明说。   季寻深深看了他一眼,觉得眼前这个人,真的与众不同。   心里涌起不一样的感觉。   左明的手宽大,手指白净,细腻。季寻像小猫一样,将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上。   “哇,小明,你的手居然比我大。”季寻笑着,好看的眼睛弯弯,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这不是废话吗,我比你高。”左明收起笔记本说。   “咋可能,我们不是一样高吗,你不会偷偷长高了吧?”季寻眯眼,漂亮的酒窝,轻含笑容。   左明沉默不语,将季寻的手扣住。   季寻的手更像一个高中少年的手,白瘦修长,细腻,骨节分明。   握在手里,刚刚好,温热的。   这一幕,被推门而入的舍友撞见,他鬼叫道:“打扰了!”   季寻:“……”   见左明还不放手,季寻察觉到难掩的不对劲,他黑色眼珠,露出迷茫。   “季寻,谢谢你陪着我。”左明放开他的手,说。   “我们是好朋友嘛,应该的!”季寻想,原来他是因为这个啊。   左明毕业那年,名动一时的业界大佬贺子诚骤然离世。   这位老头子,死的时候100岁,真正的寿终正寝。   市级高官,文艺界大咖纷纷赶到他家悼念。   贺子诚一生顺风顺水,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子女。   他找过很多女人,包括试过高科技的试管,无一例外,都生不出半个子女。   他随着年龄渐长,已经认命。   好在他的仕途很顺利,家里的钱多得用不完。   而且他很爱女色,越老越为老不尊,利用权力搞来许多小女生供他玩乐。   黄恩慈当时找他的时候,刚到30岁,风韵犹存,而且黄恩慈知道这种老男人最怕别人说他不行,所以她十分卖力地讨好他,尤其是在床上。   这一招把贺子诚弄得神魂颠倒,如痴如醉,在枕边风的影响下,这位高龄老人决定和她结婚。   结婚当天,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蹒跚前行,一个人穿着大红色婚纱,笑容满面。   喜庆,滑稽。   所有人都知道黄恩慈的目的,偏偏这个老头子不知道,还动用自己所有的资源为她谋资源谋福利。   黄恩慈由原来一个普通的学校打杂工,在贺子诚的公权私用下,一跃成为北都市传媒大学副校长,在位期间,疯狂敛财,穿金戴银,豢养男宠,逼迫多名学生致死。   鉴于贺子诚曾担任北都市传媒大学校长,学校组织学生祭奠他。   左明瞧了一眼挂在正大堂的贺子诚黑白遗像,长得很普通,国字脸,秃头。   祭奠过后,便是中午用餐时间。   贺子诚的家是中式园林结构,左右对称,四方院子像一整块天窗。   丧礼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左明几乎都不认识,但从他们的衣着谈吐来看,应该都是一个圈里的资本咖。   左明起身上了个卫生间。   出来时,他迷了路,他第一次来贺子诚家,园林特别大,假山假水遍布,亭台楼阁彼此连接,出了一个地方,又绕到另外一个地方,像迷宫般。   他摸索走路,来到一处僻静的地方。   房子是旧式窗棂,还是用纸糊的,完全不隔音,里间时不时传来男女的对话声。   “操/你妈,你没吃饭啊,能不能用点劲啊,还是说你昨天操了别人干不动?”   “我正在用劲的。”   “哼!真想尝尝左明的,虽说他穷,土,可看起来真的很大啊!”   “呵,一个农村土狗而已,你以为他听你话啊?”   “哼哼,他不听我的话,那他一辈子都会被我踩在脚下!我要让他知道后果!”   “贺子诚是不是你搞死的?”   “是我搞死的,看着心烦,早点死,早超生。”   “你可真狠。”   “最毒妇人心,你要是敢背叛我,我照样弄死你。”   左明从这声音可以判断出,这里面的一个人是黄恩慈,另外一个人是喻凯。   他茫然地信步而走,抬头望向被四方院子,画出来的一片天空。   这四四方方的青空,如一座笼子,困住他。   一阵绝望的情绪涌上心头。   他本来希望毕业可以逃离黄恩慈的压迫掌控,如今这形势告诉他,这个女人已经非常记恨他。   而她的确掌握大量资源,结识不少的人,光看这丧礼上的人来人往,就知道她的人脉有多广。   不然也不会肆无忌惮地公然和喻凯在贺子诚的丧礼上干这样恶心的丑事。   左明回到餐席,喻凯和黄恩慈办完事也坐在座位上。   左明望了他一眼。   喻凯紧皱眉头,瞪视他。   他回想起刚刚黄恩慈夸赞左明大,又不断威胁他,说自己不听话也要弄死他。   种种心烦意乱,往日在心里积压对左明的仇恨,重新被点燃。   又撞上了左明漠冷的目光。   他觉得他像跳梁小丑般被他冰冷的眼神所审视。   这让他更为大动肝火,他嘭的一下子站起,将手边的酒,直接泼在左明脸上,大骂道:“你看你妈个逼的!你配看我吗?!死赤佬穷鬼!”   左明提起袖子,直接抡了他一拳头,狠狠打在他脸上。   这次,他不想忍,他必须回击!   夏菁尖叫推开左明:“你是不是疯了,打他干什么,还朝他脸上打?!!”   夏菁自从和喻凯在一起后,不分场合不分理由只维护他。   她忽视掉的是喻凯先泼酒到左明脸上。   喻凯扬起手还击,被赶来的季寻呵斥:“住手!你先泼酒到他身上,现在算是两清了吧!不准打他。”   “季寻,你让开!你干嘛这么护着他,你知不知道喻凯这张脸有多重要,多么宝贵,是无以计量的,要是留了疤,留了痕,怎么办?!”夏菁大声叫嚷。   季寻将左明牵到自己身后,镇定道:“他没那么脆弱。”   远处有人看到这场干戈,季寻不想在贺子诚的丧礼上将事情闹大,于是带着左明到了另外一桌酒席,用卫生纸擦他脸上的酒迹。   夜间七点钟,人群陆续离开。   左明在卫生间洗脸。   “你不会以为我真的会放过你吧?”喻凯的脸,肿了一点,他恶狠狠地瞪向左明。   左明轻蔑冷道:“废物。”   喻凯感觉被雷劈了一般,他又愤怒又羞恨,愤恨地骂道:“去死吧土狗!!!我要打死你!”   还未等喻凯挥拳,左明双手飞快地捏住他的双臂,小腿一勾,喻凯跌落在卫生间的瓷砖上,狠狠磕着。   “要打死,应该是我打死你吧,满嘴喷粪的废物!”左明一掌下去,打得喻凯找不着北。   “啊啊啊啊啊—救命啊来人啊!”夏菁在隔壁卫生间听到喻凯和左明又打了起来,她也顾不得,跑到这边的男洗手间大喊大叫。   班里的人有的还没走,听到夏菁的呼喊,赶过来,将还在厮打的他们分开。   喻凯骂骂咧咧,左明一言不发。   两个人脸上都有伤痕,淤青。   在场的人,几乎都站在喻凯这边,尤其是夏菁,已经破口大骂起左明。   只有季寻据理抗争:“明明是喻凯先动手的,怎么还怪上左明了?!别倒打一耙!”   季寻平时的人缘较好,性格温和,班里的同学听了他的话,仿佛觉得有道理,毕竟他们亲眼看见在餐桌上,是喻凯先泼酒到左明的脸上。   “小明,我们走!”   季寻牵左明的手,匆匆离开。   季寻将他带到附近的药店,买了擦伤的药。   “是我先动手打他的。”左明说。   “这些都不要紧,我得保证你的脸,不能留疤。”季寻温柔给他上药。   “喻凯这个人,人品实在太差了,三番五次无缘无故打人,我以后再也不跟他玩,他也不是我的朋友!”季寻给他上完药后,决定道。   回去的路上,季寻搂住左明的肩:“小明,以后谁再欺负你,我和你一起反击回去。”   左明说:“季寻,你不必为我这样。”   季寻停下脚步,沉沉的目光,笔直地落在他的眼眸里:   “不,我不允许再有人随便欺负你。”   左明英俊的脸,如一道飞驰的暗影,在听到他的这句话时,停留驻足。   而后,渐次微笑起来。   夜风拂乱他的黑发。   他从未被人这样厚待过,不求回报的,没有理由的,单独和他站成一条线的。   “走吧。别愣着,我们回家吧。”季寻牵起他的手说。   “嗯。”    第157章   毕业后,左明成功签约到当时北都市最牛逼的传媒公司:浪腾传媒。   同时,季寻、喻凯也纷纷被浪腾招入麾下。   喻凯在当年的大三选拔赛,被黄恩慈暗箱操作拿下学生参与排演代表资格后,和曲婉一起拍了许多期的文化文艺片,因为外形较好,一时很有人气。   毫无疑问,这样的小有名气的学生,又是从北传出来的,负责浪腾演员选拔事宜的浪腾总监柳却西自然将他签了进来。   季寻是在学校秋招时,应聘浪腾,面试轻松而过。   毕业那年,左明的学位证和毕业证一直被黄恩慈扣在手里,迟迟不肯给他。   左明因此白白错失了许多大公司的招聘机会。   他心里不甘,愤怒,却又没有办法,只得只身前去找黄恩慈。   静宜居14层,他敲响黄恩慈办公室的门,上面的[副校长办公室]名衔让他怎么看怎么恶心。   “呵,你不挺倔的吗?现在来求我了?”黄恩慈粗壮的身体陷在转椅上,短而肥胖的手指摸黑色眼镜。   “把我的毕业证给我。”左明淡淡地说。   “哈哈哈哈,笑话!”黄恩慈站起,慢悠悠道,“你想要啊,跪下来,给我当狗,我就给你。”   “呸!”左明一口唾沫吐在黄恩慈的鱼面脸上,顿时这样的一张扁平而方正的脸,像千沟万壑的荒山,起伏,扭曲。   “给脸不要脸!”黄恩慈拿纸巾擦脸,破口大骂,语气威胁,“左明,你以为出了学校,就能逃出我的手掌吗?!告诉你,千万别痴心妄想!只要我在北都市一天,你就永无出头之日!”   “随便你。”左明嘴角冷笑,骂道,“垃圾。”   左明愁眉不展,心想,看来这两张证书是拿不到了。   但他不会轻易放弃,证书是一张纸,他却是一个活人,难道活人还会被一张纸难死吗?   他宁可不要这两张纸,也绝不会给黄恩慈这个垃圾烂人下跪当狗。   他有他的尊严,也有他的底线。   左明气冲冲甩关上门,喻凯兴冲冲地跑到黄恩慈办公室,直接无视左明。   他现在春风得意,左明在他眼里不过是一粒微尘,他懒得多管。   办公室深褐色的大门,有意地半开。   来来往往的人,都可以望见里面的营营苟苟。   光天化日,不知羞耻。   左明冷然哼一声,离开这个烂地方。   静宜居正大门外,左明撞见了夏菁。   夏菁从第一次见面,就不太待见左明,自从上次左明在贺子诚的葬礼上打了喻凯后,她更加讨厌他。   因此当左明和她迎面撞见时,她眼里隐忍愤怒,厌恶地抬起下巴,十分蔑视他。   左明沉默,就当没看见,他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那就是赶紧投简历到招聘公司。   他也投了浪腾,就是不知道希望大不大。   唉。他默默叹了一口气,希望上天能多给他一些运气。   喻凯相当于是浪腾签约的内定人员,他人机灵,圆滑,很早就跑到公司东拉西扯,讨好各个部门的人,打听谁管人事。   不到一天,他就探知到柳却西这样一个人物。   他嘴巴跟抹了蜜一样甜,殷勤地给柳却西买奶茶又是买咖啡,甜甜地叫她姐姐,这让这个黄色波浪卷头发的女人,心花怒放。   柳却西的办公室在20层,喻凯跟她混熟了以后,把她的办公室当成自己的家,横来竖去,毫不避讳。   柳却西去取文件期间,他百无聊赖地坐在她的转椅上,好奇看她的电脑。   电脑屏幕上是一封已经打开的邮件,是求职者的简历,不看不要紧,一看原来竟是左明的简历!   喻凯皱起眉头,疯狂地拖动鼠标,直接将这封邮箱删除。   他还想再操作时,柳却西已经回到办公室。   “你起来!”柳却西嗔怒道,“你动我电脑干嘛?”   “柳姐姐,我发丝窝真滴没有!”喻凯乖乖站起,撒娇卖萌。   柳却西哼一声,瞪着他:“不要叫我柳姐姐,一点不好听!”   “那叫你啥?”喻凯自然地问。   “西西姐,这个多好听。”柳却西眼波笑出一股媚意。   这一笑,让喻凯心猛然跳一下。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觉得她漂亮。   身材丰腴,完美的S型,皮肤那么白,眼神那么吸引人,不仅胜于早就玩腻干瘪的夏菁,更比黄恩慈那个死臭的老女人强上一万倍。   见喻凯这样盯着自己,柳却西倒有心想逗逗他。   她细腻的指尖轻轻抬起,鲜艳的口红色特别亮眼,嘴巴轻启:“过来。”   喻凯果真来到她身边。   “你干嘛老是盯着姐姐啊,你想干嘛?”她的手指在他身上打转,弄得他一时很上头。   “姐姐,给我,你懂的,你看看我,受不了了。”喻凯经不起她的微微一撩,将她抱在怀里,无法自控,不断乱动。   “小弟弟,你这样对我,不怕你女朋友生气啊?”柳却西笑。   “我单身狗!”喻凯控制不住自己,女人身上的香味也格外迷人,“姐姐,你真漂亮,我喜欢你,你给我吧。”   柳却西笑:“你可别是骗子哦,曲婉不是你女朋友吗?”   “谣言!别人传出来的谣言!我跟她根本不在一个班,只是偶然在一起拍了一部文化宣传片而已!”喻凯说。   “哈哈哈——”柳却西笑,眼神却变得锋利起来,她红色高跟鞋踢在喻凯的小腿上,“小弟弟,我可不喜欢撒谎的人,你再抱着我,当心你的裤/裆。”   喻凯感到小腿一阵尖锐的疼痛,又见柳却西是真的拒绝自己,只好悻悻而去。   当年他和曲婉一起拍文化片的时候,他的确跟她上过床,不过双方都是自愿,不料被谁传出风声,炒作他们绯闻,搞得夏菁天天打电话找他对峙,又是吵又是闹。   好在时间过得快,他很快就毕业了,可以名正言顺地甩掉夏菁。   反正毕业季即分手季,他上演一番苦情戏码说以后要当大明星不能有恋人会影响前途,夏菁被他的声泪俱下而触动,自愿退居幕后,说等他多久都行。   他表面感动得稀里糊涂,实则心里暗想:那你就等死啊,反正到时候我鲜花美女在怀,你人老珠黄爱谁谁。   喻凯走后,柳却西坐下看电脑,奇怪,她明明刚刚打开一个人的简历,怎么不见了?   她是一个认真负责,做事细致的人,她从邮箱垃圾桶又找回了邮件,她疑惑,难道是被自己误删了吗?   她仔细地看一遍左明的简历,将已经拟好的面试通知发给他。   左明收到浪腾的面试通知,喜得不得了,季寻也为他高兴,两个人在宿舍里又是跳又是叫。   把刚刚回来的另外一个舍友看得一脸懵逼。   左明高兴一会儿,便冷静下来,积极认真准备面试,这是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他无论如何也要抓住。   五天后,左明一身正装来到浪腾,按着工作人员的指引来到面试间。   “你是左明吧?”坐在最中间的人问,此人正是柳却西,她对比简历上的照片,纳罕道,这人比照片上看着帅多了。   “是。”左明声音沉稳。   “好。那请你将要表演的剧本,展示给我们看,不要超过10分钟。”柳却西放下简历,其他的面试官都是公司里的中高层领导,对演员的选拔很有经验。   左明要演的是一幕话剧,名叫《破空》,是一场独幕剧。   讲述的是一个身处绝望之地的人的心理变化。   『我的命,我自己来写。』   黑色幕布下,他打破摆在桌子上的玩偶,身形踉踉跄跄。   灯光聚焦于他的脸,英眉俊目之下,驰骋的是一往无前的坚忍。   他鹰眼舒展,深色瞳孔,恸转。   双手展开,如翱翔的鹰,想象一望无际的草原尽在眼前。   他右手从黑夜中伸出,握住照在掌心的一缕光。   嘴唇微笑,仰面,似万千的桃花纷落。   十分钟后,左明结束表演,他微鞠躬,抬头时,却注意到,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了,面试官的位置上竟然多了一个人。   这个人很年轻,甚至看起来比他还小,褐色卷发,张扬恣肆,肤色白皙,黑色衬衫。   他嚣张跋扈地双腿翘在桌子上,像笑,然而笑容不纯粹,隐约有几分甜美的邪气。   “很好。”这个人拿起左明的简历,随后啪的一下子拍到桌子上,笑眯眯,“好,却西,签了他。”   “是,傅总。”   左明后来才知道,这个人是浪腾的总裁,傅朝。   听到自己被签,左明霎时间没缓过神,他微微走到傅朝面前,低声道:“谢谢。”   傅朝像没听见,提起他的外套,随意搭在身后,大摇大摆地走了。   “恭喜你啊!”柳却西手搭在他肩上,“被傅总看中了,好好努力吧,小伙子。”   “谢谢你。”左明回。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叫住柳却西:“我有件事想告诉你。”   柳却西见他欲说又止,于是将他带到一个幽静的房间。   “我的学位证和毕业证被扣在学校那边,他们不放,我算不算是欺骗了你?”左明坦诚道。   没成想柳却西毫不在乎:“两张纸而已,出了社会谁还认识谁,不要纠结这些,我也不想问原因。总而言之,以后你就是我们浪腾的一员了,傅总既然亲自钦点你来,你就值得,要相信他。”    第158章   季寻在浪腾大厦外等左明,他买了两杯果茶。   等左明出来,他迫不及待地凑近,将一杯百香果冰茶塞给他,急问:“小明,怎样?”   “不怎样。季寻。”左明假装叹气,悄悄观察他的反应。   “啊?!”季寻瞟了他一眼,马上知道这丫的是装的,他咬牙,“好啊,你敢骗你哥我!?!”   眼见伪装被识破,左明只好撒丫子先跑为敬,季寻非得追上他,好好锤他一顿,竟然玩他。   毕业后,所有学生都有秩序地离开学校,北传门口,一大堆车接车送。   季寻邀着左明,说已经找到合租的房子,让左明和他一起住。   左明还没来得及思考,自己的行李便被季寻“横刀夺爱”,搬到了一处居民楼。   在4层,这是两室一厅的合租房,坐北朝南,阳光明媚,通风畅足,最关键是离地铁很近,搭乘3站就到公司,非常方便。   这样的优越条件,左明下意识问:“这房租很贵吧?”   季寻笑:“再贵,也不是你担心的事,我已经付了三个月的房租了,你就安心地住吧。”   左明坚决道:“不,房租我们一人一半!”   季寻起身,扭住他的耳朵:“你还是没变,死倔死倔的。”   左明说:“我又不是你的亲人,不能平白无故地接受你对我这样的好。”   “哈哈。”季寻习惯性地从背后搂住他,“可你是我的好朋友啊。”   左明无奈,他说:“你只是太善良。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好朋友之间也有分寸。”   “唉,好吧好吧。”季寻起身收拾行李,他丢给左明一句,“哼,好心当成驴肝肺!死犟的傻逼。”   左明:“……”   由于在一个公司上班,季寻和左明和大学一样,吃住行都在一起,像从未分开过。   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不是大学舍友,而变成了合租舍友,从原来的床靠床,到房间毗邻。   大学期间,往往都是左明叫季寻起床。合租之后,左明一睁眼,是花白的墙壁,而不是季寻的睡脸。   原来是毕业了,他想。   他打开季寻房门,叫醒他,见他不醒,直接掀开他的被子。   “快起来!大懒猪!”左明叫。   “你要谋杀啊,快把我亲爱的被子还给我!”季寻睡眼朦胧,像瞎子摸象,胡乱地抓被子。   “给你!”左明难堪地将被子又丢给他,他哪里想到季寻TM的居然是裸/睡!!!   连个大裤衩都没穿!   季寻第一次见左明这么拘谨,偷偷地笑:“小明,快给我200块!”   左明:“?”   “我被你看光了,你得赔我精神损失费。”季寻边穿衣服边说。   “……”左明也是无语,“你怎么不赔我的‘眼睛被污染费’,你以前不这样睡觉,啥时候有这个癖好?”   “嘿嘿,这样睡舒服,以前住宿舍不方便,现在住单间,自由些,可以放飞自我啦!”季寻穿好衣服,将被子叠好。   左明已经洗漱完毕,季寻才开始洗脸。   “我先帮你穿鞋吧。”左明望了望时间,很焦急,于是拿起季寻的鞋帮他穿。   “呜呜~你真好,小明。”季寻感动地说。   “别废话,赶紧洗。”左明躬身为他系好鞋带。   等季寻收拾整齐,左明飞快地锁好门,带他风风火火地买好早餐,赶到地铁站。   季寻像一个纸片人,被他一路火急火燎地拉着,像踩上了哪吒的风火轮,生死加速中。   “我靠,好多人。”季寻脱口而出,果真,晨间早八的地铁,又是一个“鬼门关”,乌泱乌泱的人塞满了车厢。   左明硬是带着季寻挤了上去。   “你很困吗?”左明问,他见季寻哈欠连连,脸色很疲倦。   “嗯。好想睡觉。”季寻说罢,便忍不住扑在左明身上,他实在太困了,眼皮像栓上铁锤,睁都睁不开。   左明知道他一定又熬夜了,询问:“你昨天几点钟睡的?”   “两三点吧。”说话间,季寻又打了一个哈欠,他齿间的牙膏清香扑在左明肩颈处。   大学时,左明就发现季寻爱熬夜,那时早八的课少,可以起得晚一点,现在都是要上班的人,怎么还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控制不住地熬夜玩手机。   左明担心地铁人多,于是将昏昏入睡的季寻紧紧搂在怀里,防止被乱挤,小声道:“赶紧眯一会儿吧,到了我叫你。”   左明成功签约浪腾,最始料不及也感到不解的人是喻凯。   他气冲冲地跑到柳却西的办公室,质问:“西西姐,那个左明是你签进来的?”   柳却西奇怪,她冷静道:“是我。有什么问题吗?”   喻凯问:“为什么签他,你知不知道他连个毕业证都没有?”   柳却西冷哼道:“我什么证都没有,难道你要把我赶出浪腾?”   见柳却西生气,喻凯不好再进一步逼问她。   柳却西冷冷地朝喻凯说道:“你管好你自己的事得了,别老是盘算别人,上次我打开放在电脑桌面上的左明简历是你删的吧?”   “没有,我哪敢动你的东西啊!”喻凯否认。   “随便你怎么说。”柳却西将办公室门关上,将他赶了出去,“我告诉你,左明是傅总定的,你少在背后唧唧歪歪,要是被傅总听到了,你将没有好果子吃。”   说罢,柳却西歪着显臀的A字大红色裤裙,一扭一扭,伴随清脆响亮的高跟鞋声音,渐渐远去。   留下原地迷茫愤怒的喻凯。   遭了瘟的东西!喻凯心里暗骂。   哼!他眼神放出如毒蛇般狠毒的光,拳头紧握,什么狗屁傅总,眼睛是不是瞎了,选了这么个玩意儿!农村来的土包子,一辈子都土!居然也想成为演员,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好歹!   新来的签约演员,不着急演戏,先熟悉公司制度,工作流程,试训3-6个月,看个人表现情况,再选择适合接的剧本。   当然也不一定所有人都有戏拍,都能演主角,主要还是要看个人。   有的人天生就是主角命,有的人一辈子都在演龙套,命运霄壤之别。   不过如何,对于左明来说,他都不会轻易放弃,他要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作为北都市最顶流的传媒公司,这里人才济济,想出头,难如上青天。   他要不断上进,努力,刻苦,使自己的演技不断得到提升。   为了防止季寻再熬夜,左明到晚上10点,没收他的手机,不让他玩。   一开始季寻睁着汪汪大眼卖萌求他,他置之不理,后来季寻习惯早睡后,第二天起来也不头晕,精神好了很多。   左明每天提前给他备好牙膏牙刷,为他放好热水。   公司每周有一天假,趁着放假,左明才会允许季寻熬夜,第二天让他睡个饱饱的觉。   他则是给他买好早餐,并将整个出租屋好好清洗整洁一番。   季寻睡到自然醒,起身洗漱完之后,看到屋内干净整洁,忍不住连连夸赞左明:“宝贝儿,你真是个勤快的好宝宝。”   左明:“…………你能不能正常说话?”   季寻嘿嘿地吃着左明给他买的牛肉粉,是细粉丝,放了好久,刚刚好软成他喜欢的粘糯的状态。   好满足,太幸福,他将牛肉粉吃了个底朝天。   “真好啊,我的合租室友是个勤劳的海螺姑娘,就差为我洗衣服了。”季寻脸色笑靥如花。   左明将拖把放在阳台上,揪住他的脸:“我看你是想得美,把我当免费保姆用。哼。”   季寻嘿嘿笑,露出浅浅的酒窝。   美如幻梦。   左明有一瞬间不敢直视他的脸。   夜间,下起了雨,先是小雨,尔后是砸在窗户上噼里啪啦的大雨。   “小明。”   左明恍惚间听到有人在叫他,他以为是梦,但声音格外真实,又不像是梦。   “小明。”   左明连忙起身,拉开灯,季寻正站在他床边,披着一件浅蓝色的毛毯。   “季寻,你怎么了?”   “小明,我好冷,我想和你一起睡。”   说完,季寻便倒在左明的床上。   “季寻!”左明摸他的额头,还好,不算特别烫,“你哪里不舒服,我带你去医院。”   季寻钻进他的被窝,里面像火山一样烫,正是他梦寐以求的温度,他原本颤抖打哆嗦的身体,渐渐回暖。   “我不要紧。”季寻意识逐渐清醒,伸出白细的手,拉住他的袖子,“我好像发寒了,家里有感冒灵没,泡一杯给我喝吧,喝完就好了。”   “好。”左明赶紧烧开水,给他泡。半凉之后,他嘱咐季寻喝下去。   季寻的房门没关,左明想关门,没成想一道劲风了进来,将窗帘吹翻。   左明打开灯,原来季寻的窗户,破了一个大窟窿,冷风直直而又汹涌地往里灌,估计是被吹感冒了。   左明在他房间里踱步一圈,季寻的房间比他住的要小,采光也更差一些。   季寻总是这样,先人后己,把好东西留给别人。   把好房间让给他。   哎。季寻啊。左明无奈地叹口气。   他担心地回到季寻旁,小声问:“现在还冷吗?”   季寻微笑:“不冷了,你的被子怎么这么暖和?”   左明苦笑问:“我说大哥,你的窗户上破了一个洞,怎么不和我说?白白地被风吹!吹成了感冒!”   “我忘了。”季寻躲进被子,避免他的怒火,“真忘了。别生气,好不好,今天就让我借宿一晚,明天再找人来修。”   见天色太晚,左明同意。他熄灯,睡在一旁,离季寻有一个人的距离。   “小明,我身上有毒啊,干嘛离我这么远?”季寻的鼻子闷闷的。   “你冷吗?”左明问。   “嗯。刚刚不冷,不知道怎么又冷了起来?”季寻转了个身,又不舒服起来。   忽然,一扇滚烫的山岩,贴在身后,烫得季寻全身都快要起鸡皮疙瘩,热意袭遍全身。   “就这样睡吧。”左明将他搂在怀里。   左明不知为何,季寻被他抱在怀里,好软,也好小,是刚刚好能与肌肤贴合得严丝合缝的适度。   第二天,左明为季寻请了假,他也请了假,在家照顾季寻。   连续吃了三天药,季寻好全。左明不要原来的破窗,请人为他换了一扇结实的窗户。   季寻没挨着他睡的头一天晚上,他居然觉得不习惯。   他有点想继续抱着他睡。   霎时间,他来了反应。   他跑到卫生间,冲洗。   “靠,小明!”   左明也被吓了一跳。   更多的是尴尬。   由于是半夜,左明到卫生间就没带上门,他哪里知道穿着皮卡丘睡衣的季寻会上卫生间。   “你?”   季寻脸色红涨。   “你说的男人有时候的‘莫名其妙’。”左明镇定,关掉冲洗的花洒。   季寻上前,来到他面前,用手握住,轻轻旋转。   “季寻!”左明手忍不住插/进季寻的黑色头发里,“你不必这样,我自己也可以。”   完事后,季寻用纸巾擦干,温柔道:“互相帮助,上次你不也是帮了我吗?”   原来他一直记着。左明想。   空气太静,夜色太深,没话之后便是一阵尴尬。   左明先离开,回到房间。   “小明,你生气了吗?”   左明没想到季寻返回,爬到他的床上,带着隐忍的哭腔。   “没有。”左明说。   “嗯,那就好。”季寻爬起。   手却被左明按住。   “别着凉了。”左明将他拉到被子里。   季寻感觉到身后热热的,左明的鼻息扑在他的耳朵旁。   “男人之间互相这样,是正常的。”左明安慰他。   “嗯。”季寻呜咽。   “小明~呜呜~不要~”   “季寻,乖,一会儿就好。”   左明的声音格外沉稳,富有磁性,坠落在季寻的耳膜深处,引起难以察觉的愉悦。   “小明,以后你也会抱别人,对别人这样做,对吗?”季寻哭哭地问。   “不。我只抱你。”左明关掉灯,摸他的脑袋,“睡吧。” 第159章   季寻被公司派到外地学习,左明在日常演艺训练结束之后,会到金辉影城抢一些小角色来实战。   一般最好抢的角色是烂大街的路人甲乙丙丁,这类角色在剧里纯粹充当背景板。   比这稀缺一点儿是“特演”,就是那种特别丑特别胖特别“稀奇古怪”的非常有特色的演员,这类演员比普通的龙套价格高得多。   再往上走即是可以单独有镜头的小配角。   更高级一点的是主角团里的配角。   最顶级的是主演,带有最多的资源,搭配最好的配置,拥有用之不竭的人气,赚享之不尽的钱。   出行坐卧,举手投足,都是众人的焦点,被粉丝奉为心坎上的神。   喻凯除了利用肉/体接近黄恩慈获取资源外,还结识了另外一个女人,便是时任北都市宣传部部长,女高/官的邱应霞。   黄恩慈在成功上位贺子诚的夫人后,经常在名利场里走东窜西,刻意结交、巴结圈子里的大人物。   久而久之,和她沆瀣一气的邱应霞慢慢与她熟络起来。   两个人都爱玩弄、豢养小鲜肉,同样的,特别钟爱残杀、虐杀女生。   尤其是邱应霞,疯狂痴迷于屠戮孕妇,将孕妇生吞活剥,会让她快乐、兴奋,高/潮到难以言表!   黄恩慈活像一个不要脸的老/鸨,在邱应霞和喻凯之间穿针引线,有意拉拢,最后这三个人,不知廉耻地作禽兽之事。   自然与之相对应的,喻凯获得了大量的资源。   他已经完全沉迷于,只要轻松一“射”,就能顺风顺水获得报酬的满足感。   演技他早已荒芜,甚至有些看不起所谓的演技,反正他膝盖轻轻一跪,便有人会为他打点好一切,演技算个屁,随便演演,都能有宣传有粉丝有人气,何必累死累活地琢磨抽象的演技呢。   在黄恩慈和邱应霞的助力下,喻凯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也有非常强的宣传队伍,至于圈内导演,除了身居高位的大佬外,哪个不是任他指挥,被他吆五喝六。   这种人上人,仙外仙的感觉实在太爽了!   爽得他已经忘了被两个老女人威胁逼迫的屈辱感。   当然也将他原本嚣张跋扈的性格,彻底激发出来,如火上浇油,他行事更为自我,绝不考虑别人。   稍有不如意,他对旁人不是发脾气就是甩脸色。   反正难堪的又不是他自己,他才懒得管别人!   别人都是屁,都是狗屎!   今下的光景处在九月末十月初,天气温度起伏大,晨晚温凉,到了正中午又很热,灼灼地散发出秋老虎的威严。   左明接到了一个龙套角色,工作时间在下午,此时他正在和其他群演一起挤在凉亭短暂地休憩。   忽而,人群一阵骚动。   左明瞧去,原来有一窝蜂的粉丝,举着手机,摄像机,或者应援卡,像逃难般,疯狂地涌向一辆黑色保姆车。   “喻凯!喻凯!喻凯!”   这群背着大包小包的女生,你挤我我挤你,嘴里摇旗呐喊,身体拼命地向前挤。   “唉,真羡慕这些大明星啊。”忽然,左明旁边的一个男群演感慨。   “是啊是啊。”有人附和,“拍一部戏赚的钱,顶我们一辈子,还有无脑粉丝向他不要命地送钱。”   “我们赚点钱难如上青天,他这样的大明星,动动嘴,眨眨眼皮子就上千万地赚,这是怎样的福气啊!什么时候才能轮到我啊!”   “唉,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比人与猪之间的区别还大。”   “我要是能火就好了!”一个人忍不住喊道。   “那我建议你先整个容,没有漂亮脸蛋,谁看你?”   “呵呵,你这样认为,那还是太年轻,你不知道有些演员丑的一批,照样当主角,就问你服不服?”   “哼,什么垃圾社会,恶心,呕吐!整天嚷嚷公平,公平个鸡/巴毛!还公平,死了妈的玩意天天喊这些假话,空话,真是够心烦的,搞得我仇富的很现在!”   ……   这些身经百战的群演,从一开始的羡慕,到愤愤不平,最后化为对社会的咒骂。   一时间唾沫横飞。   左明站起,离这群“激昂慷慨”之士远了点。   他没想到,喻凯正朝他这边走来,他回身闪避,却已来不及。   喻凯走下保姆车,脚为了防止沾上灰尘,竟然以司机的血肉之手当地毯。   他坐在一辆便椅上,像古代后宫娘娘出行的抬椅,被四个大汉肩抗,大汉们汗如雨下,而他爽悠悠地坐在冰凉的椅子上,畅快地喝冰饮。   “停!”喻凯吩咐大汉在左明身边停下来。   左明眼神漠冷地朝他望去。   喻凯慢悠悠地喝完冰饮,将空杯子朝左明的脑袋上砸去,眼神倨傲,居高临下啐了他一口:“废物!”   他将左明当年骂他的两个字,狠狠地还给他。   心里仿佛大仇得报的痛快。   左明冰冷的脸,没有泛起一丝情绪起伏,他鹰眼极其锐利不屑,英俊的眉,淡然,凛冽的薄唇,张开,反击道:   “垃圾。”   这两个字,比废物,更让喻凯恼火,他跳下抬椅,扯住他的头发,扬手就要打。   他的经纪人阎蒙,背着沉重的黑色书包,当机立断地阻拦他,小声提醒:“别动手,这里人多,会有人偷拍。”   “哼!”临走,喻凯翻了一个白眼,脚狠狠在左明膝盖上撞了一下,“给老子等着,下次我直接弄死你,妈的!”   左明忍着疼痛,拍完了下午的龙套角色,好在只是背景板,无须大幅度走动。   晚间剧组很晚才送来盒饭,他忍着疼痛勉强吃了几口。   他到药店买了药,回家洗完澡,给发青的膝盖缓缓上药。   刚躺下,手机便响了起来。   这么晚,肯给他打电话的人,这世界除了那个人,再找不出第二个。   [小明,你睡了没?]说话声音正是季寻。   [嗯,快要睡了。]左明轻轻躺在床上。   [我是不是打扰你了。]   [没有。]   [那就行。我还有两个月才会回来。]季寻说。   [嗯,你在外边好好学。]左明嘱咐他。   [哼,小明,我不想听这样的话。]季寻的语气,带着撒娇的嗔怒。   左明不明所以,他奇怪:[呃,你想听啥?]   [你不想我吗?]季寻直接干脆问他。   [不。]左明说。   [呸!小明,你少来!你肯定想我想得睡不着是吧,哈哈哈!]   [滚犊子,我才没有。]左明语气平静。   [笑了。别不信,不然我们来打个赌。]季寻笑笑说。   [什么赌?]左明问。   [赌你会不会‘起来’。]   [……]左明头上冒出一个大汗。   [小明,戴上耳机,听我的声音。]季寻声音温柔。   左明身体不听使唤地按他的吩咐来做,好像在期待耳机里传出来的声音。   [嗯~啊~小明~]   短短的,久违的,熟悉的,呻/吟通过耳机直接贯穿到耳膜,抵达心脏。   左明感觉身体被燃烧,似乎要爆炸。   [季寻,停!你赢了。]左明额间渗出细汗,急促地起身,到卫生间。   [哈哈哈哈哈哈……小明,你分明很想我嘛,嘴真的倔啊。]季寻取笑他,[我真想有个任意门,马上回家看看你现在的模样,肯定很好玩。]   [嗯,季寻,我想你了。]左明声音格外低沉,将季寻唠唠叨叨的话,一下子止住。   手机那边静音。   [嗯。小明,等我回来。]季寻好半天才说。   [好,我等你。]左明冲洗完之后,重新回到床上。   [小明,对我说晚安,我再挂。]   [晚安,季寻。]   [晚安,宝贝。]   左明挂掉电话,心久久不能平静。   一个月后,左明成功接到了一个配角,是一部古装剧里的小将军角色。   小将军出场时间短,饰演的是忠烈之后的遗腹子,被敌人追到悬崖,被迫葬身于深渊。   他为了这个角色,已经练了许多遍,台词滚瓜烂熟,为此他还找了许多涉及古装戏的书和影片看,模仿里面的人的走姿仪态,说话腔调。   一个细小的微表情,他都对着镜子,做到了极致。   虽然小将军出场不过一集里的20分钟,但他却视若珍宝,不会因为只是配角就不屑一顾。   他珍惜每个在镜头前的机会。   开拍那天,他早早来到剧组,描眉化鬓,上完妆后,一旁的女配角演员,不由自主地说:“唉,真可惜你这张帅脸,只在镜头前呆那么短。”   化妆师游刃有余给他增增补补,使他的脸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地步,剑眉星目,富有轮廓的线条,勾勒一张极其英俊的脸。   粗硬的眉,与一头墨发,配合飒爽的将军服,使得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多向他看两眼。   真不愧为英烈的小将军,这形象!   就在万事俱备,马上开拍之时,导演将屋里的副导演挥手招过去,小声在他耳边说话。   左明注意到这个导演的眼睛老是觑向自己。   他隐约感觉到有事要发生。   果然,刚刚屋里的副导演来到他身旁,对他说:“不好意思,你这个角色临场换人了。”   临场换人向来只有那种因故不来的演员,被其他演员替代的情况。   像他这样已经化好妆,准备充足而被换掉,很少见。   周围的人,面面相觑,目光聚焦在左明身上。   左明强忍失望,问副导演:“为什么要换掉我?”   副导演叹口气,手指向对面导演的房间:“我也不知道,你要问,去找他们那边屋里的人吧。”   其实这位副导演也不想换人,一是他很认可上完妆的左明,认为他形象与剧里的角色很契合,二是没有缘故的临场换人,总是不好,他也知道左明准备了很久,还主动地向他咨询很多戏里的问题……   但他也没有办法,这个地盘,他说的不算。 第160章   左明戏服未脱,径直来到导演的房间,他赫然发现里间还坐着一个人。   是喻凯!   他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必然是他在背后捣的鬼。   不过,他不打算完全放弃,他看向导演,语气诚恳:“导演,请给我一次机会,但凡我有一点卡词,你将我换下,我毫无怨言。”   导演似乎被他说动,神情动摇。   喻凯听了,站起爆喝一句:“垃圾!”   他将上次左明骂他的两个字,又原原本本还给他。   左明没理他,他看到导演神色为难,知道他心有动摇,于是娓娓道来,语气略带乞求:“说实话,我为这个角色准备了很久,也有信心将这个小角色演好。”   导演格外看了一眼穿古装戏服显得英俊威武,潇洒不羁的他,又看向喻凯,眼神辗转,举棋不定。   喻凯在一旁,翘起二郎腿,说:“想演小将军,你还不配哦,看看自己什么出身再来说话吧。”   他站起,朝导演说,“撤了他的角色,让他来当我的马夫!”   左明断然拒绝:“我死也不当你的马夫!”   “哈哈哈哈哈,有骨气,继续,继续,我看你能硬到什么时候!”喻凯不以为然。   导演在一旁见他们分庭抗礼,像仇人怒目而视,一番权衡后,决定道:“左明,这次你还是下场吧,以后有机会再来我的剧组。”   左明眼睛绝望地闭上,又张开,他不甘心自己的角色,哪怕这么小,被轻而易举,毫无理由地替换掉。   喻凯在一旁乐见其成看他痛苦的模样。   他转而对导演说:“哎呀呀,他这么可怜,像条哈巴狗一样,你就让他演演试试吧,说不定一夜之间成了巨星,也未尝可知啊!”   导演一头雾水,刚刚明明是喻凯让他换掉左明,怎么现在变脸比翻书还快。   像他这样低不成高不就的导演,还是不敢轻易得罪喻凯,只好他说啥就是啥。   最后在喻凯落井下石、阴阳怪气的一番奚落后,左明还是守住了小将军的角色。   不过,他没有最开始的开心。   比起戏里的生死逼迫,戏外的勾心斗角更让他郁闷。   喻凯已经盯上他,并且还蛮横地将原本的主角演员一言不合就换掉,换成自己当主角。   左明猜测,这垃圾肯定是为了针对自己才留在剧组。   事实正如他想的那样,原来小将军的角色只有正面积极的戏份,展现的是一位少年英雄的形象。   但喻凯一来,将剧本改得乱七八糟,一切都要按照他的意思来。   他说东就是东,说西就是西。   拍戏期间降了温,天空还破天荒地下起了冰雹,天气变得格外冷,好像飘雪的冬日。   偏偏喻凯兴奋的不得了,他叫嚣指着左明说:“你死期到了。哈哈哈!”   他饰演的小将军,已经变成负面角色,被心怀正义的主角处罚。   喻凯高高地站在马车上,左明双手被捆绑,身上绑着一根粗麻绳子。   他脸上化的是乌漆嘛黑的妆,脏兮兮的,身上穿得很单薄,一件破烂的粗布麻衣。   “哈哈哈!”喻凯兴奋地驾驶马车,用鞭子狠狠敲打白马,左明被向前的猛力猝不及防地一拉,重重跌落在坎坷不平的地上,地面不仅冰冷,更有沙石粗砾。   镜头拍他的脸,他强忍被拖拽的痛苦,直到跑完了预定的路程,喻凯却不依不饶,继续肆无忌惮地用马车拖行他。   好疼!   一圈,一圈,又一圈。   他倔强地抬起头,不让沙石子磕破他的脸。   下腹部,几乎被磨破,生生地掉了一层皮。   俯着的身体,像被滚烫的热油炙烤,好痛。   被急速奔驰的马车,狂暴地拖曳,狂跩。   马车的人要将他往死里整。   他强撑奄奄一息的气息,眼睛扫视剧组旁观的所有人。   他们都在沉默,都一言不发,没有一个人来阻止喻凯的暴行。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活生生折磨致死。   好冷啊。   他终于呼散完破损肺里的最后一口气,不堪重负,垂下了头。   喻凯见左明如死尸一般一动不动,不屑地朝他身上踢了一脚。   “呸!”喻凯往他身上啐了一口,“垃圾。”   左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的,模模糊糊中,脸上似乎有水。   一滴,一颗,像某种无声的抚慰,将遍体鳞伤的他,唤醒。   他嘴角咧了一口冷气,实在太疼了,每动一下,他都要粗重地喘口气。   他在小雨中,孑孓独行,蹒跚的脚步,走得很慢,好似一瘸一拐。   剧组里的人,不管不问,已经将他丢弃。   没人理他,他正如被丢弃的垃圾,无人问津。   他想,这才是人间,清醒冰凉的世界。   本该如此。   他晚间颤抖地打开门,差点跪倒在地上,他强撑力气,爬到沙发上,蜷缩身体,栽倒下去。   意识越来越模糊。   仿佛只要闭上眼,就会沉睡下去,再也醒不过来。   急促的电话铃声,将他唤醒。   [小明!]   [季寻。]   [小明,你在干嘛?]季寻问。   为了不让他担心,左明清了清嗓子,语气如往常:[我在练台词,我接到了一个好角色。]   [真的吗?真好,可惜我还有一个月才能回来,我真想快点见到你。]   [嗯,你别担心我。]左明左手扶额,深吸一口气,站起,脱掉身上湿漉漉的衣服,[你在外好好学习,别老是想往回跑。]   [哈哈,嗯啦,我会听你的话的。]   季寻的笑声,一如往昔般清澈。   让左明在这冰寒的世界,感到一丝温热。   [好。那晚安。]左明说。   [晚安。]   左明打开热水,用温热的毛巾,小心翼翼地擦拭身上的伤口。   腹肌那里已经完全裂开,不成样子。   双腿被坚硬的地面,磨破了皮,还有少许肉搭在裤子上,血淋淋一片。   胸口不仅破了皮,里面都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   他恼恨地左手捶在墙壁上,想到喻凯那副高高在上的臭脸,恨不得杀了他。   他的下巴也磕破了,唯有高高昂起的头与脸,逃过一劫,只有细微的伤痕。   他冷静地为自己处理伤口。   那个趋炎附势、抛弃他的剧组,他再也没去。   给他转来的工资报酬他都没有要,直接删掉了组里所有人的联系方式,退光了工作群。   他在家疗养生息,白天他躺在床上看书看剧学习,夜间季寻会按时给他打电话,陪他唠嗑,聊天,哄着他慢慢入睡。   一个月后,在天朗气清的一天,季寻拖着行李箱,满载而归。   他直冲家的方向,神采烁烁,高兴地大喊道:“小明,我回来了!”   左明微笑,站在房门口迎接他。   季寻迫不及待给他一个热情的熊抱。   只是,季寻越看越不对劲。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左明问。   季寻手在他面前比比划划,惊讶道:“我靠,你又长高了!看我的脑袋,怎么才到你的锁骨啊。”   “呃。”左明不以为意,“你难道很高吗?”   季寻哼道:“我去,大哥,我好歹也很高的好嘛!只是你不知道怎么变/态发育了,过了20岁还能再长高,真TM是奇迹!”   左明笑而不语。   他细看季寻,依旧单纯,清澈,只是越来越黏腻他,喜欢和他搂搂抱抱。   之前在大学时,他对这方面没怎么留心,且季寻抱他的次数也不多。   但现在,季寻不自觉中,喜欢蹭着他,时不时还会发骚地叫他宝贝,而且这次回来之后,季寻对他更腻歪,头一天晚上就非得挨着他睡。   季寻在外地带了许多特产回来,还有很多小礼物,都给左明。   左明无奈道:“你到底是出去学习,还是出去玩啊?”   季寻双手一摊:“又玩又学,有问题吗?”   “没问题。你是天王老子,做啥都是对的。”左明翻过身,背对他。   “呜呜~哼!我生气了,你居然对我阴阳怪气的。”季寻也将身体转过去,背对他。   “好吧好吧。”左明主动投降,他最见不得季寻这副撒娇耍无赖的模样。他缓缓靠近季寻,“别生气了,回来也累了,睡吧。”   季寻打开床头灯,眼睛明亮,他伸出手,摸到左明额间的伤痕,问:“你这是怎么回事?”   “哦,拍戏的时候,被磕了一点,不要紧。”   左明解释。   “你不会骗我吧,那下巴的伤痕,也是磕破的?”季寻手摸到他的下巴,这里的伤痕比额间还要深一些。   “嗯。演那种战火里的群演,被碎石不小心砸到了。”左明说得假的像真的,他说得很具体,以致于季寻信以为真。   “笨蛋。”季寻眼睛盯着他,“小心一点儿啊,你这样一张帅脸,要好好守护好啊!”   左明嘴唇轻抿,眼里闪动,答应道:“好,下次不会了。”   季寻嫣然一笑,脑袋在他的脖颈处缠绵。   左明身上的伤口还没好全,但他不想季寻知道,不想季寻为他担心。   他忍住细微的疼痛,按住季寻难耐、蠢蠢欲动的身体。   “季寻。”左明应该知道他想要什么。他手果断地伸进他的腰腹下,摸索。   宽阔的床发出咿咿呀呀的响动。   “啊~呜~”   季寻的桃花小脸,淌下一颗眼泪。   左明忍耐不住地亲了上去,想后悔时,已经迟了。   如果说互相安慰是男人之间的正常行为,那亲脸,又算是什么?   他尴尬转身,摸到床头柜上的纸巾,处理手上的残留。   “小明,来,我也帮帮你。”季寻说。   “不了,我还好。”左明不敢看他。   “让我来。”季寻试着帮他,它如黑色的玄武岩石,刀剑寒冷,坚不可摧。   季寻细眉微微皱起,脸色微红。   左明还在为忍不住亲了他一下耿耿于怀,见他手势笨拙,神情却很认真,被压抑的情绪更加泛滥成灾,几乎要灭顶。   他一下子强势地将季寻压在身下,声音深沉得吓人:“不要再继续了,季寻,我真的会忍不住。”   “小明。”季寻眼睛迷离,桃花脸泛出熹微的羞红,小小的嘴唇轻轻呢喃,“小明。”   “季寻,我真的!”左明用手封住他阖动的嘴唇,“你不要再玩我了!”   “哈哈哈哈哈!”季寻眼睛清亮,双手捧着左明的脸,“好可爱啊你。”   左明平时冷峻如霜的脸,此刻也耐不住露出雪中一点微红。   这景象,季寻很少见,他真多想看看这样的他。   季寻双手环住左明的肩膀,脸慢慢凑近他,近一点,再近一点,近到咫尺之遥,近到彼此的呼吸,尽在唇间的颤动。   左明再也无法克制,他一只手环住季寻的细腰,另外一只手强势地压下季寻的圆脑袋,扣住,将他的樱粉色小唇,送入自己的唇齿间。   一个吻,自然而然地产生。   让左明意外的是,季寻没有挣开他的束缚。   他张开眼睛,发觉季寻也在张眼瞧他。   莫名的尴尬袭来。   但相吻的感觉又太舒服,他舍不得放开。   于是他只好闭上眼,吻着季寻。   没有技巧,因为这是他的初吻。   只有随心的,自然的,真意的冲动。   美好的味道,蔓延开来,让左明的大脑差点宕机,一片空白。   他吻得不尽兴,索性将季寻压在床下,直接贯穿至喉咙深处,野蛮激情地虐夺。   “小明!停下,别太用劲啊!”   季寻双手抵住他的胸口,再不推开,他没法呼吸。   “对不起。”左明用纸巾擦他留在嘴边的银丝。   “都这样了,别说什么对不起,我觉得好舒服,你呢?”季寻笑笑问。   左明点头承认:“嗯,真的好舒服。”   季寻问:“小明,你以前吻过别人吗?”   左明摇头:“没有。”   季寻欢快地握住他的手:“我也没有。”忽然他扭住左明的耳朵,笑嘻嘻,“哼,你夺走了我的初吻,该怎么赔啊?”   左明眸色暗动,问:“你想让我怎么赔?”   季寻嘴唇挨在他耳边,说:“那你就再赔我一个吻。”   这一刻,左明颤抖的心,被他的寥寥数语,低低浅吟彻底燃爆。   他双臂将季寻抱紧,放在自己大腿上,按住他可爱的脑袋,深深地吻他。   “小明!小明!”   “你好棒!”   “呜呜~”   左明也不知道自己吻了季寻多久,只知道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身侧之人的嘴唇是肿的。   如微雨细风,嵌刻撕咬的伤痕。   “季寻,我喜欢你。”   在晨间一缕微光中,他悄悄伏在他耳畔,对他说。   季寻还在酣梦中,睡相可爱,如圆滚萌哒的小孩儿。 第161章   季寻在外学习培训回来一周后,浪腾为他的初登荧幕,安排了一个网剧里的男二号角色。   一部普通的都市爱情小甜剧。   没想到结果却很有热度。   季寻饰演的男二号是具有强烈反差的角色,表面上看起来乖巧可爱,实则坏坏的,而他也很好拿捏住了这种巧妙的分寸差,让人既爱又恨,最后男二号主动退出,又让人生怜。   在剧里,他染了一头金黄色微卷发,衣着打扮时尚,兼之他本来外貌圆萌可爱,肤色奶白,剧杀青后一下子获得了大量的妈妈粉、姐姐粉,还给他取了一个极其腻歪的外号:   超辣小甜心。   季寻对这个外号不满意,好歹说他也是男的,怎么能尴尬地叫什么“小甜心”呢!   戏演完后,季寻被经纪人安排,接受各式各样的采访活动,与圈内制作大佬见面吃饭,混脸熟,建立人际关系圈。   热度最高时,季寻的粉丝一夜间暴涨了100万,与此同时,他也被顺理成章地邀请参与当时较为有热度的综艺节目《我与偶像面对面》。   节目上,主持人会对艺人的私生活尖锐提问,跟真心大冒险一样,刺激,惊险,是粉丝们最爱看的环节。   与季寻一同参加的还有剧里的男一号,女一号,女二号。   轮到季寻时,主持人贼眉鼠眼盯着他,拿起话筒笑眯眯道:[季寻,你看起来好小啊,像高中生的模样,话说你今年多大?]   季寻笑,自然道:[年龄也是男人的秘密,我永远18。]   主持人:[我刚刚特的凑近看了一下你的皮肤,又薄又白,怪不得粉丝叫你小甜心呢,真的好甜,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泛红,像春天的小红桃。]   季寻:[呃,谢谢夸奖。]   熟络后,主持人笑里带刀问他:[季寻,你谈过恋爱吗?]   台下粉丝,紧张兮兮地看向季寻。   季寻摇头:[没有。]   主持人:[不可能吧,长这么好看,没有女生追你?]   季寻笑,温和道:[没有。]   主持人没有善罢甘休,继续问:[你的初吻,那应该还在咯?]   粉丝们眼睛睁大,翘首以盼他的回答。   季寻没有迟疑,说:[不在,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现在。]   短短的一句话,掀起了风雨狂澜的热搜。   当季寻说完这句话后,季寻的经纪人暗示节目的导播,停止对季寻私生活的究根挖底。   一个致命的回复,足以断送星途。经纪人在节目录制结束后,说了季寻一顿。   季寻说:“我说的是实话。”   经纪人说:“你这样的实话,会丢失多少粉丝,你还要不要前途了?”   然而,结果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粉丝不减反增,因为粉上他的都是年龄较大的妈妈粉姐姐粉,不仅不极端,甚至贴心地给他送来祝福。   “宝宝,要99啊你们!”   “宝宝,要幸福啊!”   “小寻宝,你真的勇敢,为你点赞!”   ……   有了这一波热度,公司安排他接一个化妆品的广告,奢饰大牌,他很流畅拍完,比起拍剧,季寻发现,还是拍广告来钱多,而且快。   一部戏拍完,如果不是特别有名气的演员,一般人拿报酬得拖好久。   不像广告,拍完出了成品,广告方觉得满意,马上把钱打给他。   有了这些钱,季寻第一时间做的事情,是搬家。   他租了一个高档公寓,一口气租了两年,搬东西请的是搬家公司,他白天在公司忙,晚上才有时间回来整理东西。   自然,他也是死乞白赖地,要左明和他一起住,又是卖萌又是装可怜,说自己一个人住好孤单,晚上会怕鬼做噩梦,早上没人叫会起不来……   左明在他的轮番攻势下,终于妥协,乖乖地收拾好东西一起搬了过来。   三天后,一切齐整,这是面积200平米的公寓,第三层,视野开阔,带空中花园,人少安静。   外面尽是缤纷花朵、葱郁树木,宜人养眼,生活环境比之前的居民楼好太多。   “小明,我们又住在一起了!”晚间,季寻回来,兴冲冲地第一时间,抱住他说。   左明脸色淡定,微笑点头。   季寻的脸色带红,他情绪激昂:“我真想一辈子都和你住。”   左明轻抚他的背:“季寻,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季寻眼睛透亮,眸色深动:“我当然知道。”   左明问:“综艺节目上,你说你有喜欢的人,是谁?”   季寻观察他脸色紧张,想逗他,故意放开他:“哼,我不告诉你。”   左明上前一步,将他拉在怀里,语气急促,问:“是谁?”   季寻脑袋埋在他的锁骨处,缱绻的发丝,温柔如水。   他的鼻息轻抚,如阖动的花朵,一点点,贴近眼前人的鼻。   “小明~嗯~”   季寻的粉色唇瓣,在左明的唇前,逗留,局促,急不可耐,如流动的春水,激起汩汩的期盼。   左明知道他想要什么。   他努力地克制这种鼻息紧缠的诱惑,镇定地追问季寻:“你说的喜欢的人是谁?”   季寻嫣然一笑,手捏他的鼻子,调皮道:“你是傻逼吗?我喜欢的人当然是你!不然,我为什么要向你索吻?笨!傻!蠢!”   一股温暖又开心的感觉袭遍全身,左明将季寻的小脑袋,托住,贴上他的唇。   两个人在客厅里,相吻,拥抱,享受彼此的爱意缠绵。   左明用纸巾擦拭季寻嘴角的银丝。   “小明,我还想要。”季寻脸色羞红,黑色眼睛,流转波动,泛滥成灾。   他的手圈在左明的脖颈处,踮起脚尖,挨向他的脸。   左明心动,将他拦腰抱起,放到自己的床上。   左明伏在他身上,抚摸他的脸。   “季寻,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左明亲抚他光滑的额。   “笨蛋,当然是恋人关系啦。”季寻眼睛弯弯,洁白的牙齿露出。   左明觉得他笑起来实在太可爱,让他真的很想把身下这个人狠狠地蹂/躏,狠狠地疼爱。   季寻右手握住他的左手,成十指紧扣的形状。   “小明,我喜欢你。”   左明俯下身,深吻他:“我也喜欢你,季寻。”   两个人的身体,都不自觉紧紧靠向彼此。   季寻噗嗤笑着看左明,捏他的脸:“小明,你真可爱,来,我帮你。”   左明直接将他压在身下,抱住他,跨越万山千水,直指旭日东升。   “小明~呜~”   季寻的小牙齿,不禁颤动,眼眶含泪。   “好了。”左明亲他的小脸。   季寻的小脸,如三月的最美的桃花,花叶缤纷,夺目璀璨。   “小明。”季寻往他怀里钻,左明双手有力地将他揽在胸前。   “你怎么像个小孩一样,好粘人。”左明笑笑刮他的鼻。   “嗯啦,我就是要当你的小孩嘛。”季寻莞尔一笑,轻咬他的锁骨,“小明,你只抱我,只亲我,只喜欢我,好嘛?”   左明手抚弄他的下巴,再一次狠狠地吻他。   “好。小花猫。我答应你。”   一天晚上回来,季寻兴奋地拉住左明,说给他争取到了一个男三号的角色。   季寻现在也属于小有人气,热度不减,自然也结识了不少圈内大佬,他很有心地打探许多影视剧拍摄方面的消息。   左明倒是很镇定,他问怎么回事。   季寻水都来不及喝,拉着他坐在沙发上,仔细讲起了过程:“小明,有个导演,叫徐墨,他的新剧缺少一个男三号角色,我将你的照片给他看,他一下子觉得很满意。我向他要了剧本,你看一下。”   左明接过剧本,大略翻了一下,人物设定为正派角色,出场不长不短,是常规的配角,内容依旧是俗套的古装谈情说爱的剧本。   左明为了不扫他的兴,开心道:“你有心了,谢谢你。”   季寻抱住他:“小明,不要跟我这么客气,我的就是你的,先演配角,以后再慢慢演主角,我们以后会好起来的!”   “嗯。”左明见怀中人一副天真烂漫,兴致勃勃描绘未来,不禁心里感动。   他决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好好练习,认真准备。   不过,冥冥之中,他总有一种难以言明的不祥之兆,缠在心上。   或许上次精心准备的小将军角色被抢,给他留下太深的心理阴影,他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季寻下周要去外地拍外景综艺,左明给他收拾行李。   分别时,季寻不舍地紧抱他,问:“小明,你会想我吗?”   “会,我会一天25小时都想你。”左明揽他的细腰,说。   “切!大骗子!”季寻嗔道,“好敷衍。”   突然,左明含住他的樱粉色唇,咬,但又很有分寸,不让他受伤。   “小明~”季寻身体颤抖,“嗯~”   左明勾住他的上颚,猛然一扫,弄得季寻差点瘫软在他怀里。   “你好坏啊!受不了!我还得出门呢!”   左明轻轻一笑,为他提行李箱:“走吧,贪心的小花猫。”   “嗯哼!”季寻桃色小脸,如血滴般红,刚刚那突然间的深吻,左明第一次使出不一样的技巧,弄得他浑身躁动难安。   左明缓缓走到他身旁,大手抱住他。   “小明,真的得走了,我。”季寻脑袋伏在他肩上,小声呜咽。   “别闹,迟点没关系,很快就好的。”左明将他抱到卫生间。   “小明!”   季寻靠在他怀里,呢喃,轻吟。   左明给难受的他,来了一个缠绵的吻。   “好了。”   咻的一声,落在瓷砖墙面。   左明用热水给他擦拭,收拾干净。 第162章   经过思量,左明还是决定接下季寻给他介绍的这个剧本里的角色。   他现在也没多少选择可以选。   他不想一辈子都演小龙套角色,这样的角色类型,从路人,到侍卫,到某个特定的背景板角色,他都试过。   他从中学到了不少,但发现也有很大的局限,因为没有镜头,所以无法看出其表现好坏,演技也无从评判,更别说提升。   金辉影城的许多演员,也有像他一样签约了公司的,同样毕业于北传,漂泊数年,至今在娱乐圈没有混出个头脸来。   有的人早已耐不住寂寞,早早退圈,各自谋生计去了。   相较于他们,左明认为自己还年轻,又有季寻的热心帮助,他似乎有些幸运。   这次的男三号,于他而言,是一次不可多得的机会。   他要认真对待。   他看完剧本,立刻联系了导演徐墨,两个人见面,详谈了一番,一拍即合,马上签下了合同。   接下来的时间,左明开始研读剧本台词,仅仅三天的时间,他已经背得滚瓜烂熟,在镜子面前,练习剧中角色的说话、走路、神态。   晚间,左明打开客厅里的电视,收看某档户外综艺直播。   镜头前,出现了季寻。   他酒窝浅浅,笑容可掬,看起来又小又可爱。   综艺上的直播弹幕疯狂刷“寻宝太阔爱辽!”“嗷嗷嗷嗷嗷我马上订票去现场!等我啊小寻寻!”“太萌了窝滴少女心!”   左明微笑看完一个半小时的直播。   他洗漱完之后,接到了季寻的电话。   [小明,你看我的综艺没?]   [看了,很好。]   [嘿嘿,我也觉得不错。那个徐墨你跟他见了没?]   [见了,我跟他已经商量好了,谢谢你这么帮我。]   [小明,你又来了,又跟我这么见外!我生气了!]   如果季寻在他面前,左明会抱着他,来哄他。   隔着电话,他不知道如何传达心绪。   [好啦!我手机马上要上交了,你早点睡,等我回来!]   [好。晚安,季寻。]   [小明,晚安。]   一周后,徐墨约左明见面,出来一起吃个饭。   左明估摸着是要谈开拍的事项之类的。   可到了约定的饭店,左明只看到徐墨只身一个人,他奇怪,露出狐疑之色。   如果马上要开拍,男女主,编剧,总监这些大腕之类的应该会一起来。   徐墨见他犹疑,解释道:“有个重要的人想见你,他是我们这部剧里的艺术指导。”   左明将信将疑,跟在徐墨后面,坐电梯,来到4层一个包厢房间。   里间灯光辉煌,早已有一人堂堂地坐在首席正中间的位置。   左明头皮一阵发麻,一种惊惧的恶心感传遍全身,因为这人是黄恩慈。   “哼,怎么样,你以为你能逃出我的手掌心吗?”黄恩慈坐在高位,蔑笑道,“如今还不是要乖乖听我摆布,哈哈哈!”   左明皱起眉头,没理这恶心吧啦的黄恩慈,转头问徐墨:“她真的是这部戏里艺术监制?”   徐墨点头承认:“是啊。”   左明追问:“季寻一开始知不知道这件事?”   “应该不知道吧,我只跟他略微提起过有个角色空缺,其它的他没细问。”徐墨不清楚他们的恩怨,看他这么激动,很是奇怪。   听到这里,左明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原来季寻也被骗了!   这他妈一开始就是一个圈套,让他跳进火坑,再来折磨他。   左明直截了当对徐墨说:“徐导,如果她是这部戏的艺术指导,那我不演了。”   未等徐墨张嘴回应,早有一声巨喝,插/进来:“不演?!你想的美,别忘了你可是签了合同的!!!弃演等着十倍赔款吧!哈哈哈哈哈哈!”   喻凯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大摇大摆地踏进屋内,在左明的脚上,肆无忌惮地重重踩着走过去。   左明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左手掐住喻凯的脖子,一下子将这个烂人捏得喘不过气,脖颈青筋暴起。   “救、、命!”喻凯眼珠子暴突,似乎要断气。   徐墨赶紧拉开他,黄恩慈走过来,尖锐的高跟鞋踢在左明的腹间。   “你还蹬鼻子上脸了?啊?”黄恩慈双手环抱在胸前,用鼻子高高地蔑视他,“左明,我告诉你,有我在,你在北都市一部戏都别想接!”   “咳咳咳!”喻凯粗口喘气,挣脱开左明的禁锢,愤怒地还给他一拳,“他妈的,怎么样,一个男三号,就让你巴巴地舔着脸赶过来,到底谁是废物啊!?你个死废物,怎么不去死!”   左明抬起漠冷的鹰眼,瞪向喻凯,双手低低地握紧成拳。   偏偏喻凯最见不得他这副不肯低头的傲样,怒火滚滚,失去理智地破口大骂道:“你这个该死的贱/畜,无能的废物,垃圾的孤儿,你再瞪我,我就把你的眼睛给挖了!”   “哈哈哈!”黄恩慈在一旁,突然笑起来,“喻凯,你说的好,他这双眼睛可真讨厌,现在就挖了,喂狗吃!”   左明冷峻的眼,将这两个狼狈为奸的烂东西的丑态,尽收心底。   今天,不是他死,就是他们死。   他这次再无法忍受抵辱,愤怒的怒火,已经贯彻头顶,身上的气力也在滚滚发热。   “去死吧两个烂货!”左明愤怒地嘶吼,先将喻凯一拳放倒,对着他的脸,双拳猛砸。   黄恩慈没想到区区的左明会反抗,见他暴怒如猛狮,不要命地打喻凯,她顿时感到害怕,下意识想逃跑,却被左明一拳打倒在墙壁上。   徐墨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正左右为难间,房间外却来了一群人。   黄恩慈像抓住救命稻草般,大喊道:“霞姐,快来救我啊!”   来人是与黄恩慈狼狈为奸的北都市女高官邱应霞。   她背后气势汹汹站了许多人。   只见邱应霞一声令下,这群保镖们,三下五除二就将左明拉扯开。   对面人太多,左明寡不敌众,但他的怒火并没有熄,鹰眼燃烧血红之光。   “霞姐,快将他打死!这畜/生居然敢对我动手!他妈的!”黄恩慈如同狗一样,跪在地上,摸索到被左明一拳打飞成残状的眼镜。   “呵呵,打死多没劲!这样的蝼蚁,留着慢慢折磨,岂不乐哉,哈哈哈哈哈!”邱应霞使了一个眼色,这群保镖会意,立刻双拳四脚,在左明身上胡乱打一通,打得他奄奄一息。   “丢出去!”邱应霞命令道,“别让这样的垃圾,扰了我们的兴致。”   左明感觉到自己快要死了,每个地方都好痛。   一阵冷风刮在脸上,如刀割,他浑身一颤,好冷。   原来下起了雨,瓢泼大雨,无情地砸在虚弱的身上,像生盐浸入血痕伤口,疼得要命。   他被丢弃在饭店门口,他咬牙爬起,喘气,艰难地行走,疾风骤雨淋湿他全身。   北都市,是国内最繁华的国际大都市。   这里高楼林立,这里纸醉金迷。   这是他一直希望来生活扎根的城市,却又让他迷茫痛苦的城市。   灭顶的绝望涌上心尖,他到此时,才得以刻骨铭心地切肤地懂得,自己再努力,再认真,再拼命,也抵不过某些上位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   他不献媚,不讨好,不迎逢,所以他注定要是败者了吗?   他是农村人,所以注定要被打压吗?   他的不甘心,化为无力的叹息,茫茫大雨,让他醍醐灌顶。   黄恩慈的那句“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有我在,你将永无出头之日”如一道轰天之雷,快要将他的脑子炸开。   他浑身淋湿,站在北都市最金贵的宁安街,雨滴沿着他的黑发流下,让他狼狈不堪,使他看起来像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他黑色长睫,悲伤地合上。   迎面一辆黑色车,疾驰而来,仿佛早有预谋地跟随他,只待他驻足停下,一脚油门向他撞来。   左明仓皇的脸,无忧无喜。   他倒在雨中,瓢泼大雨,嗡鸣响在耳畔。   在此停下吧。   好累啊。   另外一辆黑色豪贵的车,停在他身旁。   司机为后排之人打开门,撑伞。   来人走近倒在地上的左明,俯视他,雨滴在伞面噼里啪啦作响。   来人蹲下身体,将浑身淋湿的他,扶起,放到车里。   “回家。”来人命令司机。   不知过了多久,左明隐隐约约做了乱七八糟的梦,才缓缓地睁眼醒来。   我这是死了吗?他不禁想。   手指还能动。   没死?他疑惑。   他缓过神,观察四周,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处于一个古典气息的大房间里。   墙壁上挂的是西式古典摇摆钟,一大面壁橱,满满当当的全是书。   家具都是豪贵红木制成,头顶是悬空金丝大吊灯。   房间门轻轻打开,进来一个人。   这人端一杯水,放在床头柜,让左明喝。   他则是在旁边的椅子上,淡然坐下。   左明不解地看向这个人。   “你还记得我吗?”来人问。   “记得,你是晏学昕。”左明回,他醒来口干舌燥,将一杯热水全部喝完,晏学昕又给他倒了一杯。   当年大三校园公开选拔演员拍摄市级文化文艺宣传片大赛中,坐在最中间的评委席上的人正是晏学昕,也是主动将他留在台上问话的人。   晏学昕是唯一一个给他的表演打了满分的人。   为此,左明一直记得他。 第163章   “正好,我也记得你。”晏学昕点烟,轻轻地吐气。   “你先好好休养吧,我一周后再来找你。”晏学昕说完,便离开。   左明身上的伤口已被上药包扎好,胸口处不间断地袭来疼痛感,这是他被车猛然一撞,重重跌在地上的缘故。   在此期间,左明注意到有位医生定时来给他换药、上药,他技术精湛,左明几乎没有感到疼痛。   这位医生名叫苏常远,医药世家,学贯中西,是北都市上层社会最青睐的可靠医生。   经过一段时间调理后,左明身上被揍的伤痕几乎不疼,胸口也从原来的肿胀,消肿些许,慢慢的不疼了。   晏学昕正好过来看他。   左明左右摸索,惊问:“我的手机呢?”   晏学昕说:“我没看到,估计要么被人偷了,要么被撞摔到地上,被车碾碎了。”   左明想这么些天,季寻要是和他打电话,他没回复,他会不会很担心。   晏学昕眼睛苍老,眼神却很锐利,他直接问:“左明,你为什么想寻死?你为什么要站在雨里不动,被车撞?”   左明苦笑一声:“我不得不死。”   晏学昕问:“你知道撞你的人是谁吗?”   “我知道。”左明回,“是喻凯。”   “喻凯这个人我知道,说实话,他的演技一般般,当年我只给了他一个及格分,但是其他的评委在黄恩慈的指示下,都给他满分。”晏学昕回忆起当年的事情经过。   “我知道。”左明悲哀道,“那又如何?你问我为什么非得站在雨里让他撞,难道躲了这次,就没有下一次吗?我已是他们的砧板上的鱼肉,任他们宰割。”   晏学昕手搭在左明肩上,问:“你认为我救你,是什么意思?”   左明摇头。   “既然你已绝望到想死,不如将你的命给我,我帮你宰了这群烂人,如何?”晏学昕口吸烟,目光盯向他,“总不能白让他们得意,你不觉得太可恨了吗?”   左明目光灼灼看向晏学昕。   他知道眼前这个人的地位。   晏学昕是北都市文娱圈的大佬,高朋满座,门生遍地,人脉深厚,资源优渥。   他说出来的话,应该能做到。   晏学昕说的对,凭什么自己只能是任人宰割的鱼肉,白白地被欺负,一点反抗都没有就绝望死去,岂不是太可恨?!!!   一想起那群人的恶心肮脏、丑态毕露的脸,左明胸中的怒火,达到了顶峰。   “好!我将我的命给你。”左明下定决心,“我要他们现在死!”   季寻在外拍完综艺,处理完公司的事情后,第一时间急匆匆地赶回家。   “小明!”他大声呼喊,但没有人回应,他找遍各个房间,都没有见到他的人影。   “季寻,你回来了。”   熟悉的声音,季寻急忙转身,见左明身姿板直地站在门口,他如离弦之箭,冲上前抱住他。   “小明,你到哪儿去了,我打电话你怎么不接啊?我好怕你会出什么事。”季寻眼眶红红的,黏腻他不肯放手。   “我又不是什么小孩子,怎么会出事呢。”左明微笑,摸他的脑袋。   “小明,徐墨的那部戏,你拍的怎么样了?”季寻关心问。   “我拒绝了。”左明镇定告诉他,“里面有黄恩慈。”   季寻理解,他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还有她,要是有她,我死也不会让你接的。”   “没关系。”左明前拉住他的手,季寻乖乖地被他牵,两个人黏腻地在沙发上缠绵。   “季寻,如果我说我想搬出去住,你觉得怎么样?”左明捧着他的脸,说。   “我觉得不行!啊啊啊!”季寻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粉白的脸因为情绪激动,而无比的红,“不要不要不要!!!小明,你要是不和我住,我会抑郁的。”   “唉。”左明轻叹一口气,“真是粘人的小孩,以前上大学时,你不这样啊。”   “哼,谁叫你那么好,我一秒也不想离开你。”季寻双手搭在他的宽肩上,细细地看他,发觉他比离开前,愈发英俊。   他缓缓贴近他,带着情动的难耐。   “小明,我好想你啊。”   “嗯。我也想你。”   左明抱他,轻轻地吻他。   季寻双手,牢牢扣住他的身体,双腿贴靠他的腰间。   -   晏学昕问左明:“你想让喻凯怎么死?”   左明冷道:“我想让他立刻死。”   晏学昕轻轻一笑:“不,小明,要让他痛苦地死,让他也来感受一下你的痛苦,体会地狱是什么滋味。”   喻凯现在是北都市较为有名气的流量明星,千人捧,万人吹,他自鸣得意,春风满面。   年底他演完一部戏后,迫不及待地找剧里的女二号演员开房,这一幕被人拍下来,一顿炒作后,引起轩然大波。   本来这部戏,一直炒作的热点是他和剧里的女一号,当初他使出惯用伎俩,和女一号假戏真做,戏里是演cp,戏外是真cp。   开房照片被放到网上,一传十十传百,女一号看了顿时怒不可遏,发了一篇小作文,大骂喻凯渣男,甚至一气之下还将手机里的她和喻凯的私/密照片发到网上,以证事实。   粉丝们一部分纷纷倒戈,粉转黑。   与此同时,一窝蜂的网络小作文铺天盖地,都是喻凯的负面炒作,真真假假,每天都是热搜暴雷,一时间将他引以为傲的人气压得黑成一片。   浪腾人才济济,喻凯不是顶流,只能算是一个被强捧起来的小火演员,公司刚开始还买热搜压黑,没成想根本压不住,一窝打下去了,另外一个窝,一个接一个唰唰地冒出来。   最后索性不管,让喻凯回家冷静,将他先冷藏。   黑料太多,负面影响太大,这样的人,是不能登堂入室作主角的,有镜头的角色暂时都不能演。   喻凯也想不明白怎么回事,突然间被公司红牌警告,勒令他回家。   紧接着,便是他手机里,电脑上,各种账号上的被集体式狂轰滥炸,都是骂他的话:   不要脸的渣男,怎么还不去死!   原来你是睡老女人上位的啊!怪不得长得又丑,又没演技,还登着大b脸在镜头前跳。   真恶心的丑B,去死去死去死!   你这样的废物,怎么强捧也不会火的!收拾收拾去世吧!   死鸡/巴,管不住可以剁了不要!犯贱的种马!   ……   每天24小时,喻凯被这样的信息包围,绞杀,让他生不如死。   他从小性格张扬,进而嚣张跋扈,向来只有他骂别人的,哪有别人骂他的份,还如此难听!   他走到街上不仅被人指指点点,还有人莫名地打他一下,用弹弓远远地射他,用浓厚的痰啐他,用浑臭的水泼他。   他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他将自己锁在房间里,不敢出去,只要手机不关,哪怕到了凌晨,谩骂的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来,弄得他心力交瘁,整日惶恐不安。   喻凯自杀的消息传开,是开年后的第二个月。   像一阵风飘过,无伤大雅,北都市豪贵圈无人在意,民间大众只当小料消费一阵,当作笑谈便过去了。   季寻很意外,虽说他当年毕业时,已经和喻凯不再往来,毕竟同学一场,他心肠又软,倒是忍不住哀叹了一声。   听闻他死讯的还有一个人,便是夏菁。   她震惊之余,感到额外悲伤。   毕业那年,她被喻凯无情地甩开,考虑到他的前途,她只得放手,而且还主动退出娱乐圈,防止和他有粘连,以免影响他的名声人气。   她一直都在关注喻凯,毕竟旧情难忘。   他的黑料被爆出来,夏菁知道这些十有八九都是真的,她太了解喻凯,虽然长得帅,可玩的也是真的花,只要是漂亮的女生,他都想上。   在学校时,曾传出喻凯和黄恩慈之间的勾勾搭搭,她是不相信的,因为黄恩慈不仅年龄大,而且丑的一批,喻凯再怎么好/色,再怎么放浪,也不至于这种都吃得下。   直到网上发出了他和黄恩慈的亲密照,她是崩溃的。   哭完之后,她为自己的命运而悲哀。   因为此时的她已经变得不伦不类,恶心丑陋。   在喻凯出事前一个月,夏菁很担心他,一直给他发消息、打电话,关心他。   有一天她突然接到喻凯的经纪人阎蒙的电话,说有事要找她帮忙,关于喻凯的。   她听了,果断前去。   阎蒙让她在浪腾公司楼下的车库里等他。   夏菁等了20分钟后,阎蒙还没来,她从包里掏出电话,准备问他是什么情况。   一道黑影,果断地从暗处袭来,单手猛劈,快准狠,从身后将夏菁打晕在地。   “小明,你打算怎么处理她?”   晏学昕从暗处走来,问。   “毁了她最好,和喻凯一个窝里的烂人!”   左明眼色冷漠,蔑视被他劈晕的夏菁。   “好,烂人用烂法治。”晏学昕一挥手,便有四五个人出来,他们手持刀刃,硬生生地在夏菁的脸上划出血痕,留下触目惊心的刀疤。   晏学昕手下的黑衣人,将夏菁捆绑,轮番强/奸,最后将她丢在荒郊野岭。   喻凯的经纪人阎蒙,长得白,微胖,面貌普通,性格偏自卑,但贵在人踏实,能吃苦,一直在浪腾公司兢兢业业地工作。 第164章   他有一个长得娇小可人的女朋友,名叫辛甜甜,两个人相处融洽,十分要好。   阎蒙的美好生活,从接受做喻凯的经纪人开始被打破。   他做过很多明星的经纪人,这些明星中唯独喻凯是最难相处的。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阎蒙就有打退堂鼓的想法,实在太累了。   喻凯脾气特别大,做事又冲动,只有他骂别人的份,别人哪怕张嘴都不行。   他有时站着被喻凯无理由地骂,别人经过时,他脸红耳赤,尴尬羞耻到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这些辱骂如果凭借他多年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可以忍受的话,只有一件事不能忍受。   那就是他的女朋友辛甜甜也在追星,而且追的就是喻凯。   天天看女朋友把喻凯的海报贴的到处都是,张嘴闭嘴,梦里梦外都喊他,这让阎蒙不仅和辛甜甜生气吵架,更让他对喻凯生出了满腔恨意。   他本来因为外貌的原因,有些自卑,所以对辛甜甜有种病态的掌控欲,他非常害怕失去她。   辛甜甜每念出一次喻凯的名字,阎蒙对喻凯的恨意便会多增一份。   这种隐藏的恨意,被晏学昕精准无误捕捉到了。   很快,晏学昕请他来喝茶。   作为圈内人,晏学昕是许多人高山仰止的顶级牛人,阎蒙自然也知道他的地位,因此不敢拒绝他的邀请。   晏学昕约他在北都市著名的戏曲厅〖天仙宝苑〗见面,将一杯清茶推倒他面前。   阎蒙战战兢兢地接过去,小心翼翼地浅喝,小眼睛局促,露出惶惑的神色。   “我想请你帮个忙。”晏学昕说。   “什么忙?”阎蒙小心放下茶杯,惶恐道。   “别太紧张,一点小忙而已。”晏学昕笑,忽而眼里放光,直刺向他,“你作为喻凯的经纪人,他的生活私照你应该有不少吧?”   “有。”阎蒙说。   “全部传给我。”晏学昕尖锐的眼,变得十足狠厉,“一张不留。”   “是、好。”阎蒙差点被他冷酷的表情吓死。   晏学昕将一个人叫进来,这是他的弟子,名叫莘爱海,他对莘爱海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走了出去。   莘爱海会意,留下与阎蒙作对接。   莘爱海是晏学昕门下较为得力的学生之一,在北都市掌握大量权威的媒体资源和水军机构,制造舆论的力量无比强悍,炮制的文字利刃堪比无形的刀剑,足以将人置于死地。   他敬仰晏学昕,对他言听计从。   在晏学昕的授意下,莘爱海利用网络水军成功猎杀喻凯。   同时晏学昕也让阎蒙将夏菁诱导出来,由左明打晕,派人将她毁灭。   至此,已解决掉了喻凯和夏菁,还有一个人没解决,那就是让左明恨到极点的狗东西黄恩慈!   左明问晏学昕:“黄恩慈是北都市传媒大学副校长,会不会很难搞?”   晏学昕哈哈大笑,气定神闲,自信满满地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悠然喝茶:“她所靠的不就是贺子诚,现在贺子诚被她搞死,她攀上的只有邱应霞,两个人只是利益之交,不足为惧。”   晏学昕有意看了左明一眼,问:“怎么,你很怕她吗?”   左明冷哼道:“我恨不得将她大卸八块!!!”   “好,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让你的愿望实现。”晏学昕从沙发上站起,打了一个电话,招呼左明和他一起出发。   晏学昕高级豪贵的全北都市唯一一辆定制文艺格调的劳斯莱斯停在北都市传媒大学正大门。   早有人上前迎接。   “晏老。”向晏学昕卑躬屈膝问好的是学校的行政领导贾启。   晏学昕身穿黑色中长衣,丝质光滑,用料精贵,戴着眼镜的脸,棱角分明,眉目含威,让人不由得冥冥之中产生惧意。   晏学昕看也不看贾启,语气严厉:“黄恩慈那个臭婊子,你给我看好了没?”   贾启小心喏道:“晏老,我完全按照您的安排,让她在办公室等候您。”   “哼!”晏学昕语气不耐烦,“带路!”   〖静宜居〗14层楼,副校长办公室。   “你先在这儿等我,我等会再叫你进来。”晏学昕吩咐左明。   “好。”左明应答,面无表情。   黄恩慈见到晏学昕,一张鱼面脸,细细微微的皱纹起伏,合成谄媚的笑,让人不由得犯恶心。   晏学昕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毫无顾忌,点烟,朝黄恩慈说:“贺子诚死后,你日子倒是过得不错嘛。”   黄恩慈不知他说这话是何用意,只得尬尬地陪笑,给他倒茶。   晏学昕不接,将她的茶,晾在一旁。   “晏老,您今天找我是?”黄恩慈平时作威作福惯了,面对晏学昕的这副爱答不理的高傲样,没得好气,但她又得罪不起这个人,只好堪堪地忍住脾气。   晏学昕抽完一根烟,将烟头随意丢在地上,站起,笑了起来,眼中带刀:“我想让你见个人。”   手下人马上领悟他的意思,通知在外等候的左明进去。   左明身穿黑色冲锋衣,头戴黑色鸭舌帽,目光寒凛,锐利的眼,折射出充满愤怒的光芒。   黄恩慈见到是左明,她心里舒了一口气,又欲像往常那般使出折辱他的话语。   只是这次,还未等她张嘴,晏学昕一挥手,跟在他身后的四个黑衣人,手脚干脆地将黄恩慈踢翻在地,像捆折腾的濒死之鱼一般,将她牢牢控制在地上,使她动弹不得。   “喂,你干什么?!”黄恩慈始料未及,她完全没弄懂怎么回事,只是一瞬间就被打倒在地。   “你还有力气跟我叫,说明打得还不够狠。”晏学昕促狭锋利的目光,像一根针,刺进黄恩慈的肉/里。   手下人会意,听从他的示令,拳头如雨点,砸在黄恩慈身上每一处,打得她奄奄一息,毫无反抗之力,几近垂死。   左明冷硬的鞋,重重地踩在黄恩慈的鱼面脸上,像绞肉机一样,将她的脸踩成一股烂肉泥。   他半蹲身体,手钳住黄恩慈的头发,将她的脑袋死死地往墙壁上撞去。   “解气吗?”晏学昕问左明。   “这烂人死了我才解气!”左明愤愤道。   “哈哈哈,左明,别着急,死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我们要让她连求死都不能。”晏学昕眉眼闪烁,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晏学昕命人将黄恩慈绑到静宜居地下室,在墙壁开凿出一个十字铁链,将她的双手双腿全部剁掉,用四条粗壮的大铁链,直接贯穿她的身体,将她钉在墙上。   “来,你试试这个。”晏学昕交给左明一管试剂,“这是浓硫酸,滴在她脸上。”   左明手拿起试管,将这满满一管硫酸,全部泼在黄恩慈肿胀不堪的鱼面脸上,顿时硝烟四起,一阵类似烤肉滋啦冒火的声响回荡在暗室中。   这张人脸瞬间坑坑洼洼,又臭又烂,让人惊悚之余更感到恶心。   黄恩慈仅剩的意识,被突如其来的的浓硫酸惊醒,发出尖锐的惨叫。   “真吵,将她的舌头割了。”晏学昕吩咐手下人。   左明亲眼看到黄恩慈的舌头被锋利的刀割下,刀尖淌血。   “哼。”晏学昕伸出手,早有一人将一管针剂交到他手里,他盯向黄恩慈,语气极为不屑,“你不是很爱发骚吗,我让你骚个够!”   说罢,他举起大的针筒,直接刺进黄恩慈仅存的断肢残骸上。   “将她的烂/逼给我砍了!”晏学昕严厉地下命令。   手下人使出锋利的刀,对着她的下/体七横八竖砍了起来,鲜血淋漓,却又酣畅淋漓,晏学昕解释说:“刚刚针筒里的是媚/药,让她这个婊子犯/贱!”   “你们给我看好她,别让她死了,留着一口气慢慢地好好地折磨!”   晏学昕临走,肃声嘱咐手下人。   左明出来的时候碰见了当年学校里的任课老师祝念斯。   祝念斯朝他轻轻点头,没说话。   黄恩慈被晏学昕囚/禁在地下室这件事,在学校的高层领导圈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他们不仅不为她可怜,还高呼“晏老万岁!”   他们在心底和晏学昕一样暗暗地称呼黄恩慈为“臭婊子!不要脸的荡/妇!臭东西!”,只不过那时他们都畏惧黄恩慈背后的贺子诚和邱应霞,因此无人敢出头整治她。   现在晏学昕这个位高权重的人直接秒杀她,他们高兴还来不及。   同时他们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封锁这个消息,对外称黄恩慈已从学校辞职,其他的事,一概不知。   处理掉黄恩慈这个烂东西,左明感觉出来的时候,天都比往常亮了许多,头顶上厚厚的阴霾,消失不见。   晏学昕观察他的反应,默不作声。到晚间时,他留下左明。   “左明,你现在痛苦吗?”晏学昕问。   “不。”左明如实道。   一个人的痛苦,是源于另外的人。   拔掉斩除他人,自己的痛苦也得以解除。   晏学昕说:“你还要除掉一个人。”   左明奇怪,问:“还有谁?”   晏学昕目光盯向他,缓缓吐出一个名字:   “季寻。”   “什么?!”左明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他猛然站起,眉头紧皱,不可思议,“季寻是我的好朋友,为什么要除掉他?!!”   沉默片刻,晏学昕说:“左明,你已经踏上这条路,你必须要狠心一点,他对你来说,是阻碍。”   “放屁!”左明不可理解,“我狠不狠心,与除掉他有什么关系?!”   晏学昕慢悠悠喝一口茶,说:“我已经派人对他动了手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现在应该在医院。”   “晏学昕,我操/你妈,你有病是不是,我允许你动季寻了吗?!”左明听了怒不可遏,脖颈处的青筋暴起,眼露凶光,直接掐住他的脖子。   “果然他是你的软肋,你和他不是朋友那么简单吧。”晏学昕一点不生气,慢条斯理道。 第165章   “那又怎么样?”左明少有地失去理智,对晏学昕嘶吼道,“他妈的,我警告你,不准动他!!!”   “哈哈哈—”晏学昕突然大笑,他苍老的手,拍在他肩上,“左明,你看看,这个人让你如此神情大动,以后你要做许多刀血之事,你怎么去面对他?”   左明浓眉紧皱,默不作声。   晏学昕背对窗户,最后对他说:“要怪,只能怪他太善良。”   左明离开后,十分担忧地拨打季寻的电话,一遍,又一遍,没有接通。   他给季寻的经纪人从游打去,接通,他问季寻现在在哪儿。   经纪人从游说季寻在医院。   果然,这该死的晏学昕!   北都市骨科医院,左明马不停蹄来到从游告诉他的病室房间号。   “怎么回事?!”左明喘着气,忙问。   “唉,拍戏的时候,出了意外,绳子断了。”从游言简意赅地告诉他当时发生的情况。   左明猜测肯定是晏学昕在绳子上做了手脚。   一方面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方面他又深深感觉到这个人的可怕,他的权力,简直比黄恩慈还大,耳目遍布娱乐圈各个角落,随时随地都可以施展手脚。   季寻的主治医生屠冠乔,医术精湛,是这个医院里的金字招牌,他细心地为季寻检查伤势,给他的双腿打好了固定的石膏。   屠冠乔出来后,左明急忙拉住他,问:“他伤势严不严重,要不要紧?!”   屠冠乔的衣服被左明劲道的力气快要拉歪了,他安慰左明:“他没伤到根骨,好好疗养,会好的。”   季寻住的是单人间,安静人少。公司里与他关系较好的同事纷纷过来看望他,与他交好的导演、关系不错的同行演员、与他搭过戏的艺人,提着水果花篮对他嘘寒问暖。   粉丝们更是对他疼爱有加,在微博上给他送上关心的话语,线下还会送礼物给他,祝愿他快点好起来。   季寻对他们一一感谢,内心充满感动。   季寻的母亲廖寒秋得知他受伤,千里迢迢从老家赶过来,在医院照顾他的衣食起居。   一个月后,季寻腿上厚厚的石膏板被拆除。   屠冠乔嘱咐他:“还是要好好休养,不可做重力大幅度动作。”   “好的,谢谢屠医生。”季寻乖巧应答。   见母亲天天守在自己身旁,季寻于心不忍,他抚慰母亲说:“妈,你快回去吧,我还好,你这样天天照顾我,会把自己累着的。”   “小寻,妈妈照顾你是应该的。”廖寒秋天天给他煲汤炖汤,希望他吃好一点,保证摄入充足的营养。   “妈,我现在有钱,可以请人来照顾。你现在年龄也大了,我真的不想你再为我操劳。”季寻见母亲时不时捶腰揉肩,脸色疲倦,心里既心疼又心酸。   “我来照顾他吧。”说话间,进来一个人。   季寻惊喜地看着他。   左明微笑对廖寒秋说:“我是他的好朋友,和他一起租住,照顾他很方便。”   “是啊,妈,他就是我跟你常说的好朋友,他对我很好的。”季寻神采奕奕,“妈,有他在,你就别担心我了。”   季寻要站起来,左明急忙上前扶起他。   季寻从背包里,抽出一张银行卡给廖寒秋:“妈,家里的屋,是不是要翻修了,这点儿钱,你先拿去用,不够我再给。”   廖寒秋想拒绝,却一把被左明按下:“阿姨,你就听他这一次的话吧。”   夜间,左明护送廖寒秋到汽车站。告别后,他再回到医院。   “我妈上车没?”季寻问。   “嗯。刚上,估计再过二十分钟,她就能到家了。”左明为他倒了一杯热水,坐在一旁的椅子上,给他削苹果。   “小明,你这些天都到哪儿去了?我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季寻将心底的疑问问出来。   左明眉眼闪了一下,将苹果切成小块,放在纸碗里,递给他:“我现在不是在你身边吗?”   季寻似乎有些生气:“哼,小明,你不会移情别恋了吧?!为什么不正视我的问题?”   “我没有,你别乱想。”左明表情镇定道。   “小明~”季寻半坐起,眼眶红红,清眸带泪,他细声呼喊他,“小明~”   这样的呢喃,快要让左明的心碎掉。   他起身反锁住病房的门,俯身抱住季寻,浅浅地吻他。   “小明,你别离开我,好嘛?”季寻带着哭腔乞求。   “我不会的。”左明手摸到他受伤的小腿,问,“这里还疼吗?”   “嗯,有点疼。”季寻承认,不过他马上又说,“哎呀,没事的,拍戏,受伤在所难免,医生不是说静养就会好的嘛。”   左明手摸他细瘦而白皙的小腿,水嫩光滑,像小孩子的腿,到脚踝处,季寻耐不住轻喊了一声“疼”。   左明缓缓握住他的手,温热,娇小,像嫩豆腐的小手,就这样放在自己手心里,贴在自己的胸口处,环在自己的脖子上。   一阵难以形容的酥软感,将他的理智完全俘获,让他不由自主地陷入爱情的泥潭。   季寻真是他的心尖好,这样的一个人,要让他除掉,怎么可能?!   太难做到。   简直是生不如死。   “小明,你在想啥?怎么那么出神啊?”季寻手贴在左明的脸上,桃花小脸,笑嘻嘻地望着他。   “季寻,我喜欢你。”左明认真地向他表白。   季寻羞耻地转过脸,被左明突然专注的告白弄得不好意思起来。   “季寻,我要吻你。”   季寻的脸,顿时红烧成云。   左明小心地抱起他,舌吻,缠绵而细长。   夜间,悄然无声,空气中氤氲情/欲的汪洋恣肆。   “小明!”   季寻快要窒息,他被他吻得快要喘不过气来。   “对不起。”左明尴尬地放开他。   季寻见他的脸也微微悸动,不觉十分可爱,他甜甜地拉住他的手,十指相扣,清脆的嗓音夸他:“小明,你真棒。”   左明这夜一直守在季寻旁,夜不能寐。   前些天他一直努力克制不见季寻,他心中有愧。   虽然说不是他直接导致他受伤,但他终究还是逃脱不了责任。   晏学昕说的没错,季寻是他的软肋。   他在这个世界,孤独地生活了数十年,季寻是第一次让他想去保护,想去珍惜的人。   季寻于他而言,是唯一的,是最与众不同的。   除掉季寻,好比从他的肋骨里活生生地取肉,让他感到覆灭般的疼痛。   只是轻轻想一下,就难过得不得了。   “小明。”季寻像幼小的婴孩,在梦中呼喊他的名字。   左明靠近他,季寻的手指,抓住他的手指,攥得很紧。   夜风吹过窗间,他听到叹息的回声。   他眉间松弛,扣住季寻的手。   左明这一个月,精心照料季寻,每日煲汤,买饭,给他削苹果,日以继夜地陪着他。   “小明,唉,我真希望我一辈子都不好。”季寻喝他煲好的鸡汤,非常满足,“这样你就能一直陪着我啦!”   “别说傻话!”左明摸他的脑袋。   一阵难顶的酥软感,让季寻身体一颤,他张大无辜的眼睛看左明。   “小明,再摸我一遍,好舒服啊。”   左明:“……呃。”   “嘿嘿。”季寻傻笑。   左明只得无奈地再伸出手摸他的脑袋,摸着摸着,季寻困意来袭,下巴磕在他的手臂上,渐渐入睡。   两个月后,季寻已经能下床走路,不需要拐杖,也能走一段路程。   值班护士康尧尧对他很热情,天天定时来看他。   时值初夏,太阳微热,已经可以穿短袖了。   康尧尧知道季寻是大明星,对他特别用心,季寻好看的脸,让她春心萌动,也使她枯燥的工作变得有光彩起来。   同时,他发现有个人天天来看季寻。   这个人宽肩窄腰,穿着黑色T恤,露出精致的锁骨。   下身修长的牛仔裤,一双大长腿,映入眼帘。   在外露出的洁白而劲瘦的手臂,全是饱满结实的肌肉。   好身材!康尧尧出于女人的直觉,在看到这个人第一眼下判断。   就是不知道脸长什么样,唉,可惜。康尧尧发现这个人总是戴着墨色眼镜,不过就其肤色来看,倒是很白。   季寻奇怪地问左明:“小明,干嘛总戴着墨镜,眼睛怎么了,不舒服吗?”   “嗯,有点不舒服,被虫子咬了,医生给我上了药,说让我不要见阳光。”左明解释。   “啊?!”季寻凑上前,担忧道,“不要紧吧?”   “小事儿。”左明扶住他,“今天还是练习一下走路吧。”   “好。”季寻穿好鞋,左明低身为他系好鞋带。   季寻在前,慢慢地独自进行康健训练,独立行走路程以增强脚劲。   左明默默跟在他身后,盯着他熟悉而瘦削的背影。   不知不觉中,一颗眼泪从眼角处滑落。   再一颗。   左明慌不择路地跑到卫生间,用冷水洗了个脸。   他摘下墨镜,镜子里的他的眼睛,又红又肿,像哭了三天三夜的眼。   他又急忙跑到季寻身边,怕他找不到自己。   夜间凌晨三点,左明点开床头灯,缓缓坐在季寻的床边。   他握住季寻的手。   沉默许久之后,他又松开。   没成想季寻的手,无形中将他反手紧攥。   眼眶里的泪水,滴滴地落在胸口处,淌湿一片。   夜深尽头。   他最后还是松开了季寻的手。    第166章   每当看到季寻抿眉忍受小腿受伤带来的苦痛时,左明对晏学昕的恨意便多增一分。   真想他妈的杀了他!左明很恨地想。   季寻住的是医院单间病室,宽敞干净,屠冠乔早晨会准时过来查房。   这位斯文,技艺精湛的医生,仔细查看季寻的腿,说:“你的腿现在还不能太受力,你现在能单独走多长时间?”   “半个小时。”季寻微笑回。   “好,我给你开点增筋健骨的药吃,这样你会好得快一些。”屠冠乔查完房后,便离开。   “小明,你发什么呆啊?”季寻见左明站在一旁,走神。   “我在想你。”左明敛神,微笑看他。   “切!骗子!”季寻半坐起,才不会相信他的一派胡言,粉脸假装生气,“我明明就在你身边,你想个毛啊!”   “就是因为在身边,所以想的啊。”左明缓缓靠近他,将他轻抱,“今天还是去练练吧。”   “嗯。”季寻起身,左明仍旧躬身为他系好鞋带。   医院的单人VIP病室是单独楼栋,经过电梯下一楼,便有一个很大的庭院,适合练习走路。   季寻如往常一般,默默在前练习走路,左明安静地跟在他后面,专心注视他。   走了半小时,季寻感觉有些疲累,小腿也开始发疼。   左明连忙凑到他身边,揽住他的腰:“今天差不多了,回去吧。”   季寻摇头,他抬眼看纯澈青蓝的天空,拉住左明的手:“不,我想和你在外面散散步,可以嘛?老是闷在病房里,我都要发霉了。”   “好,我都听你的。”左明细抚他的脸,英眉舒展。   “嘿嘿。小明,你真好。”季寻整齐洁白的小牙露出,浅浅甜甜的酒窝如风月醉人。   左明忍不住心神为之一动,将他的身体往胸口紧贴,头微俯,吻他。   花园缤纷,蝴蝶蹁跹,两只蝴蝶在炙热的辉光下,漫天飞舞,缠缠绵绵。   左明这次没用纸巾擦他嘴角的银丝泛滥,而是轻轻用舌尖舔舐。   “小明!”季寻对上他的眼睛,发觉他比往常更加情动。   他先红了脸,内心隐隐感到悸动的欢喜。   左明宽大的手掌摸他的桃色小脸,对他笑,紧牵他的手,沿平缓的地面,静静地走。   走累了后,两个人并排坐在长椅上。左明给季寻买了一杯他平常爱喝的红豆奶茶。   季寻脑袋靠在他宽阔的肩上,天空万里无云,白色飞鸟拉出清晰的划痕,柔软的云朵如棉花糖,随风飘移,自由自在。   万物安煦。   左明将季寻搂紧。   世间万物,唯有身畔之人,是他的铭记。   季寻奶茶喝完了,嘴角像小孩子般,沾了碎沫。   左明用卫生纸帮他轻轻擦拭,忍不住刮了一下他好看的鼻子。   “小明,痒。”季寻高兴地握住他的手,“你蛮有做技师的天分的,怎么弄我,我都好舒服。”   左明:“……呃。”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季寻看他一副似懂非懂的傻样,笑个不停,一只蝴蝶在他头顶上的呆毛,似乎被他清脆的笑声感染,欢快地阖动翅膀。   休憩片刻后,外间起了风。   “季寻,该回去了,冷了起来。”左明轻声对他说。   “好。”季寻缓缓站起。   “我抱你回去。”左明坚定说。   “啊?!”   未等季寻反映,左明已双手拦腰,将他瘦弱的身体,抱在怀里。   季寻自然地勾住他的脖子。   从电梯,到走廊,都有医生护士和病人来来往往,季寻尴尬地把脸埋在左明滚烫的胸口处。   左明毫不畏惧,目光沉着,他紧抱怀中人,身体笔直如松,挺拔有形,脚步如钟,稳重踏实。   他将季寻小心翼翼地放在床上。   “休息会儿,我回去煲汤,到了我再叫你。”左明摸他的脑袋。   “呜呜~你真好,我舍不得你走。”季寻双手仍圈在他的脖颈,温热的小手,挠得他酥酥痒痒。   “乖,别闹。”左明亲他的额头,“我马上就会过来。”   时间转眼来到初夏末,六月底的时节。屠冠乔对季寻说:“你再过一周就可以出院了,恢复得不错。”   “好,谢谢你。”季寻慢慢地感觉果然小腿没当初那般火辣辣的疼,经过坚持不懈的训练,也能走好久的路。   不过要恢复如初,那还得静心调养数月,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天的天气格外的好,风和日丽,青空如画。   左明穿一件黑色短袖衫,眼睛上仍旧戴墨镜。   “季寻,我带你去个地方。”左明俯身,微抱住他。   “小明,你是不是要带我出去玩啊,太好了!”季寻眼眸清亮,散发孩童般纯真的光芒。   左明从家里带来一套他的旧衣,给他换上。   左明第一次见到赤着上身的他,皮肤白而光滑,比剥壳的鸡蛋还要软嫩,他惊颤地挨着他的肌肤,给他换上衣。   季寻见他这副窘样,咯咯地笑了出来。   “小明,下面的我自己来穿吧。”季寻见他一脸尴尬,说。   “不,我帮你穿。”左明的态度很坚决。   他反锁住房间门,拉上窗帘,打开室内的灯。   季寻的裤子被他褪下,非常笔直而白的双腿,他脸微微发红。   直到看到季寻穿的四方角小黄鸭内裤,他尴尬羞耻之余,又萌生一股笑意。   他太可爱了。左明叹想。   左明手脚麻利地给他换上裤子,躬身为他穿好鞋。   “我抱你。”左明不由分说,直接抱起季寻。   “小明,好多人!”季寻当众被他抱,粉红的脸,快要变成熟透的番茄。   “不管他们,我只在乎你。”左明一步一个脚印,双手有力,将他一直抱到医院门口。   “季寻,喝点水吧。”左明递给他一个白色瓶子。   他眼睁睁地看着季寻喝下去,左明没让他喝完,片刻后,季寻脑袋晕晕沉沉,浑身没有力量,耐不住瘫倒在左明的怀里。   左明将他抱起,放在远处的一辆红色保时捷上。   这辆豪车后面五十米的距离,还停着一辆文艺格调的黑色劳斯莱斯。   “走。”车上人对司机下发命令。   左明通过后视镜,看到晏学昕已经离去。   他手握方向盘,呆愣许久。   副驾驶上是被他用迷/药晕倒的季寻。   他深吸一口气,驾驶红色保时捷,一路奔驰,行过宽阔的公路,跨越纵横的山脉,穿驰野生的莽林,最后来到北都市第一险川:忘川河。   他从来没觉得过,头顶上的太阳如此明亮,将此时的他照得溃不成军,丢盔弃甲。   他停在忘川河的悬崖峭壁边缘。   湍急的忘川河浪,翻滚,汹涌,像一往不可挽回的无情时光,要将世间爱念吞噬、绞杀。   季寻缓缓睁开眼,他环顾四周,下意识问左明:“小明,这是哪儿啊?”   左明没有看他,他打开车窗,拿起打火机,点上一根烟。   季寻惊奇地看着他:“小明,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左明仍旧不看他,将一根烟吸完,苦笑一声:“刚刚,我开始吸烟。”   “偶尔来一根放松,也可以的,哈哈哈!”季寻像没心没肺的傻孩子,笑着说,“话说这是哪儿啊,是北都市的哪个大山嘛,哇,窗外景色好美啊,肯定是我在医院闷得太久了……”   “季寻,我杀了喻凯。”左明冷冽的声音打断他的兴致勃勃的聊天。   “我让人轮/奸了夏菁,将她抛尸野外。我将黄恩慈做成了人彘,让她死不如生。”   左明淡淡地告诉他一切。   空气中凝固窒息的沉默。   “怎么可能,喻凯不是自杀死的吗,跟你有什么关系?”季寻震惊之余,不解。   左明冷笑一声:“是我利用网络暴力逼害他的,但这都是他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他是最该死的垃圾!”   左明缓缓看向季寻,语气亢奋:“看见没,这才是我不为你所见,最真实的模样!我恨他们,所以我杀了他们没有一点愧疚,都是他们自找的!我已经受够当砧板上的鱼肉,凭什么我就不能是刀俎呢?!”   他逼近季寻,黑色墨镜下,无法看清楚他的眼神,但声音却无比酷寒,“季寻,我还会杀更多的人,我已不再是过去的左明,我变了。”   季寻眼神复杂地看着他,一时间,天雷滚滚的消息,在他的脑海里逃窜,他分不出真与假。   如果有可能,他希望这是一场噩梦。   是假的。   “季寻,我已不配你喜欢,这样的我很可怕吧。”左明冷酷的声音,变得凄惨呜咽起来。   “小明。”季寻轻轻捧起他的脸,将他的墨镜摘掉,看见他的双眼,红肿一片,他问,“你为什么会哭?”   他骗了季寻,他根本不是因为被虫咬了而戴上墨镜,而是不想让季寻看到他哭红的眼睛。   “因为,我失去了你。”   左明眼角的泪,滴在季寻的手掌之中。   季寻好像恍然大悟,脸色悲凉,他问:“所以,你今天是要杀我吗?”   左明被他这一句问话,捶打,敲击,痛苦不堪,哭得泣不成声。   好像这二十几年里隐忍不发的泪水,只为在此刻流尽。   左明小心翼翼地将季寻抱起,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手摸他的脸,眼里充盈希望的光:   “季寻,我们两个人离开这里,找个无人认识我们的地方,隐姓埋名,忘掉过去,重新开始,好吗?”   他的话太认真,认真到季寻也恍惚沦陷。   季寻泪中带笑,沉默不语。   “季寻,跟我一起走,好不好?”   左明脸靠在他胸口处,执著地乞求他。   “小明,杀了我吧,我不会跟你走的。”季寻脸色平静,“帮我照顾好我的妈妈。”   “不!!!”左明哭的撕心裂肺,几近于愤怒的悲伤,“为什么非得逼我?!以前你总是事事答应我,为什么这件事不答应我?!”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你变了,我也会变。”   季寻手推开他,身体要挣开他的怀抱。   左明深吸一口气,拿出一根绳子,将季寻瘦白的手腕,捆住。   他吻他,很用力,但季寻没有回应他,这次。   他感觉味同嚼蜡。   但他泪流满面地,不管不顾地,无法自控地继续吻他。   他脱掉季寻的裤子,什么扩/张动作都没有做,直接贯穿他最脆弱的地方。   车内回荡气息的起伏与哀伤的哭泣声。   “你什么话都不肯对我说。”左明心里寒凉,季寻没有反抗,任凭他抚弄,操作,脸色很淡,面无表情。   好苦,太涩。   “记不记得当初我对你说过的‘和你一起死,我也甘愿’,我真的不能对你下手,季寻啊!原谅我吧。”   左明将绳子取下,将自己的左手和他的右手,深绑在一起。   一辆耀眼的红色保时捷,像一条最闪亮的飞鱼,从奇险的悬崖峭壁,以最绝望的姿态,飞驰在云间,坠入波翻浪涌的忘川河。    第167章   忘川河惊涛骇浪无情翻滚,黑色礁石冷漠生硬,挂上了斑驳的岁月泪痕。   我应该死了吧。   他惊醒,迷迷糊糊。   梦中缠绕促狭急促的呼救声:   「小明,救我。」   声音苍凉,悲伤,如摇摇欲坠的眼泪。   这熟悉清脆的向他求救的断声,撕碎他的灵魂,让他全身心每一处都在苟延残喘地苦痛。   刺眼的阳光,照在他的左手手心处,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死。   左明睁眼看到的人,是身穿黑色中长衣的晏学昕。   他沉重地闭上眼,问:“为什么要救我?”   “不是我要救你,是上天不让你死。”晏学昕平静道。   “哈哈哈哈哈哈!”左明明明是在狂笑,眼眶却在疯狂地流泪。   他激动地从床上跳起来,怒不可遏地掐住晏学昕的脖子,将他的脑袋狠狠地往墙壁上撞去,眼里泛红光,狠厉道:“他死了,你就高兴了,是不是?!告诉我是不是!!!我他妈要杀了你!”   晏学昕脸色平静,他任凭左明对他发脾气。   “说好的,我们一起死。”左明无力地跌在冰冷的地上,“我这样地苟活,有什么意思?!”   “左明,事已成定局,不要意气用事。”晏学昕耐心地碰他耸动的肩,语气温和,“忘了他,忘了从前的事,从现在起,过你自己的生活。”   左明身体无力地靠在床沿边,膝盖屈起,双臂环绕,脸深深地埋在胸口处。   他深陷悲伤的巨大漩涡中。   〔季寻。〕他泪流满面地呢喃他的名字。   他是亲手葬送心爱之人的罪大恶极的凶手。   当时渐近黄昏暮色,他将虚弱的季寻深抱于怀,一脚踩下油门,极速直冲下忘川河。   自从他有了杀人的念头并付诸实践后,他已经失去了季寻。   这么多年,他深知季寻是一个极其良善的人,他见不得自己将杀人说得轻描淡写和理所当然。   这是他的底线。   他已经突破了季寻的底线。   他已不配再被他喜欢。   飘窗半开,细雨飘在他脸上,落寞的风,吹动窗帘。   他原地枯坐,无情无绪。   一周后,晏学昕再见到左明时,发现他的瞳孔空空如也,再也没有明亮的光,只剩下漠冷阴暗。   他明白,这个人已经没有了心。   这正好,方便他走以后的路。   “小明,起来吧,地上凉。”晏学昕向他伸出手。   左明只望了他一眼,忽视他伸出的手,自己站起。   晏学昕说:“现在开始处理善后的事吧。”   他口中的善后事,是分别要处理喻凯、夏菁、黄恩慈、季寻所有相关的线索人物。   首当其冲的是喻凯的经纪人阎蒙。   晏学昕派莘爱海处理掉阎蒙,莘爱海特地挑选了当时北都市出租车公司的一个司机鲁进。   鲁进是个财迷,喜欢喝酒打牌,脾气大,做事冲动,比较无脑。   这样的人,莘爱海不知接触过多少,他拿捏他们,简直手到擒来。   莘爱海对他威逼利诱,指使他撞死阎蒙。   这把这个市井小民吓得屁滚尿流,但当莘爱海说要给他50万现金时,他又心动起来。   “你那么慌干嘛,记住,交通事故撞死人不算是刑事案件,毕竟道路那么危险,死人的事经常发生。”莘爱海给他科普起法律知识来,“你撞死他后,千万别跑,打电话给警察,就说你疲劳驾驶没看到行人,不小心撞的,其它的一概别说。”   “放心吧,你进到牢里,最多呆一年,我会动用关系将你保释出来。”莘爱海目光冷锐刺向他的脸,“你要是敢供出我,你不仅一分钱也得不到,而且没有好果子吃,听懂我的话没?!”   “听、听懂了!”鲁进害怕地点头。   他裹足勇气,想到白花花的银子,下定决心一脚油门将阎蒙撞死。   他按照莘爱海告诉他的方法,极力地表现好,认错态度端正,又加上莘爱海的动用关系,很快出狱,并且还额外得到了100万的现金,比之前答应他的50万多一倍,这让他大大的意外,喜的简直要跳起来。   他完全忘记了杀人的恐惧,甚至觉得赚这样没良心的钱太TM容易了!要是有机会,他真想再随便撞死一个人,再搞点钱来花花该多好!   这么多钱啊!他喜得六神无主,索性工作也不干,天天闷在家里或者牌室里没日没夜地抽烟喝酒打牌,花钱如流水,吆五喝六,好不潇洒快活。   只是一天他在牌铺里喝的太醉,出来的时候晕晕沉沉。   路上又没有灯,他迷迷糊糊地向前摸索走路,忽然一双手从黑暗中悄然而出,狠狠地拍在他东倒西歪的身上,他连声喊叫都来不及发出,直接被推到河里淹死。   处理完阎蒙这边的沾亲带故的人后,紧接着要处理的是黄恩慈。   北都市传媒大学的高层领导,在晏学昕的操作下,纷纷被换下,所有知道黄恩慈下落的人都被灭了口,连当时在一旁看戏的不与黄恩慈同流合污的正直教师祝念斯也被晏学昕赶出了北都市,最后消失匿迹。   晏学昕狠起来连自己人都不放过,直接杀了参与轮/奸夏菁的保镖。   左明在一旁冷漠地观看,眼波无澜。   “毕竟只有死人不会说话。”晏学昕皮笑肉不笑对他说。   喻凯的母亲郝梅在喻凯自杀后,向北都市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揪出网暴自己儿子的幕后黑手。   晏学昕淡然一笑,命令莘爱海:“让这个老婆子闭嘴,该回哪儿去就回哪儿去,不然她老命不保!一天后,我不想再听到她叫。”   季寻的主治医生屠冠乔,被安排到国外进修学习,却身患抑郁自杀身亡。   照看季寻的护士康尧尧总是被病人投诉,被上司主任训斥、揩油,最后忍无可忍辞职不干,在某一天,神不知鬼不觉地掉到河里淹死。   至此,一环套一环,所有的线索人物都很“自然”地蹊跷死去,任谁也抓不到一丝实际证据。   左明坐在晏学昕豪贵文艺的劳斯莱斯车上,经过公安局门口时,看到季寻的母亲廖寒秋,举着“为人民服务,请警察帮我找回我可怜的儿子”的白字黑底招牌。   左明只是浅浅瞄了一眼这位跪在地上,神情悲苦的妇人,随后扭过头,再也没看她。   晏学昕观察他的反应,不动声色。   “你以为我还记着他吗?”左明冷冷地张口。   “这事,只有你自己知道。”晏学昕说。   “哼,我只为自己活。”左明表情狠厉。   晏学昕晚间单独留下左明,给他安排了一个新的住所,位于北都市最繁华的宁安街。   左明面无表情,他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晏学昕翘起二郎腿,悠然地坐在金贵沙发上吸烟:“因为你值得我帮。”   左明冷淡地盯着他。   “左明,你知不知道有句话叫‘明珠蒙尘’,我这一生最恨这四个字,既然是明珠,就不该蒙尘。”晏学昕语气平静,“当年你们那个大三竞赛时,除了我以外的评委都是邱应霞的人,而邱应霞又和黄恩慈一伙,所以你的分被打得很低,喻凯的分被打得最高。”   “理所当然,他担任我名下的文化艺术宣传大使。我是最不满的,当场发起了飙,喻凯要演技没演技,要脾气没脾气,嚣张跋扈,屁都不是,这样的人,怎么能胜任我旗下的文化宣传大使。”   “最合适的演员,我那时想到了你。”晏学昕朝左明望去,“你沉默安静,内秀于中,演技平稳中又带有锋芒,我很欣赏。不过,你好像从来没与我主动联系过,我事太多,又淡忘了。”   左明不知道这一段事情还有更多的内里缘故,没想到这个人仅此一面之缘,就对那时还默默无名的自己上心。   “左明,你看看,就拿我们北都市娱乐圈来说,有多少像喻凯这样不堪一提的花瓶子,又有多少像黄恩慈、邱应霞这种肆意操弄权力的人?”   “哼,你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你不知道的。那个雨夜,如果不是我出手帮你,你已经死在喻凯的车轮下。”   晏学昕边说便吐出烟气,陈述心迹,“哎,我50多岁的人了,半截身子入了土,理论上不应该搅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闭上眼睛不管不问不就行了吗?可我心里总憋着一口气,如果不吐出来,我死也不能甘心。”   “我自小顺风顺水,没遇到任何阻碍,做起事来,绝不拖泥带水,总是一气呵成。所以,你看我,这么大的年龄,还想折腾一把,还想将这个浑浊的圈子搅他妈一搅!”   他抽完烟,又开始品茶,继续说,“左明,法律只能审判你眼睛能看得到的坏人,权力才能真正制裁隐形的恶人。你现在懂吗?”   他承认晏学昕说的是对的。   如果那个雨夜,喻凯撞死了自己,谁为他鸣冤?   他无依无靠,只有喜欢他的季寻。   季寻又该如何为他复仇?是洒一抔哀伤的热泪,像廖寒秋一样跪在警局门口为他申冤,还是要手刃喻凯为自己复仇?……   即算喻凯在那个雨夜没撞死他,只要喻凯在一天,黄恩慈在一日,他们会无时无刻来变着花样来折磨他。   别说有出头之日,他连呼吸都是艰难的,都是错的。   这样的痛苦,又要靠什么去缓解,去祛除?   靠跪在地上向警察诉说冤屈吗?   他是谁,谁来搭理他?   他彼时什么都不是。   却不甘心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   他恨!他怒!他要反抗!   晏学昕默默观察他的表情,苍老的手,搭在他的宽肩上,语重心长:   “小明,以恶制恶,不是善道,却是快道,世上最耽搁不起的便是时间。向前走吧,我会成为你一往无前的利刃。”   左明深深朝他望去,沉重地点头,下定决心:   “好。” 第168章   左明踏足演艺圈,接手的第一部露脸的戏,是饰演的反派角色。   剧本名称为《坠玉》,他担任里面的反派一角。   相较于主角,这里面的反派更有丰富度和立体度,是一个有着悲惨童年与孤单人生的角色,被无道的社会和世界逼迫变成坏人。   他本性纯良,是谁逼他为伥?   左明的鹰眼,在反派初次浮现于大屏幕前时,便显得格外漠冷锐利。   而后仓皇大雨吞噬他的身体,将他拖曳回凄冷黑暗的过去。   观众看到的是一个既残忍又可怜的形象,偏偏在镜头下,他的眼神哀恸,眉目立挺,英俊无双,在反派倒下的刹那,人们只觉得心疼,完全忘掉了他原来是一个反派。   明明主角还没演完,观众以为剧已经结束了,当天有关于“左明·演技·心疼·太帅·鹰眼”的词条热搜榜整整霸屏一天。   他的粉丝量也暴增至百万。   当脱下戏服,在采访镜头前,左明拾起温和的笑容,与剧中阴冷可怕的反派,天差地别,这种剧烈反差感,让粉丝们更加喜欢他,迷恋他。   他的关注度,一度将原剧中的主角压了个底朝天,让主角颇有些被冷落的尴尬与寂寞。   与他搭戏的主角是同为浪腾旗下的签约男演员,名叫谷立。   《坠玉》原来定位是一部短平快的电视剧,满足当下消费市场的求快求爽的心理需求。   谷立本以为可以凭借这部电视剧出圈,大红大紫,因为他之前靠着作品数量堆积已积攒不少粉丝,他自认为与大火,只差这临门一脚。   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主角的戏,还没播完,与他搭戏的左明却一飞冲天,登上了他内心可盼不可及的高度。   他生气,恼火。   凭什么?!他不甘心地锤桌子,表达满腔的不满。   除了莫名的自信心爆棚感之外,谷立自认为可以爆火的另一个原因则是晏学昕插足这部戏,不但为其作艺术指导,而且带有大量宣发,资源富足。   晏学昕何许人也?混迹娱乐圈三年五载的谷立,自然对他的鼎鼎大名熟记于心,面对这样一位举足轻重的大佬,他表现得小心翼翼,内心窃喜,以为是贵人来帮他的。   没想到,这位大佬居然只是为名不见经传的左明作宣发,挺场面,树威信,他感到不可思议。   这种不可理解随着左明的爆火出圈,演变为难以抑制的怒火与嫉妒。   于是他私下找大量枪/手、水军造谣左明与晏学昕之间不可见人的勾当,说的神乎其神,煞有介事,一时间在微博上闹得个乌烟瘴气,满城风雨,弄得粉丝们将信将疑,举棋不定。   左明看到网上传出来的黑料,他轻蔑一笑,俊眉冷对。   当谷立被人打晕带到左明面前时,他惊诧且不解:“为什么抓我?!有病吧?!”   左明手攥住这个人的下巴,力道很大,捏得谷立疼得眼泪都忍不住掉出来。   这个人,和喻凯之流,是一类货色。左明暗暗想。   他发誓再也不会做任人宰割的鱼肉,他再不会被人欺辱到遍体鳞伤,却无能为力。   左明手握一把极其锋利的刀,光滑锃亮的刀面,映照出让人产生惧意的眼神。   “喂,你要干什么?!”谷立被五花大绑倒在地上,周围有两个黑衣人死死用脚踩住他乱动扑腾的身体。   “我看割了你的舌头,你还会不会乱说话。”左明手里的小刀逼近谷立,谷立吓得当场失禁。   “对不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明哥,求求你,给我一次机会吧!!”谷立深深求饶,他是个演员,没有舌头,和残废有什么区别?别说什么大火特火了,以后恐怕一部戏都接不到。   “哼!”左明左手捏开他的下颚,目光极其阴冷,“世界上可没有后悔药吃!难道没有人教过你吗?以为随便说几句可怜的话,我就会放过你吗?想的美!”   随着左明的话音落下,两个黑衣人死死地钳住谷立的脑袋,将他的嘴巴掰开,扯出舌头。   一声轻“唰”,一块鲜红血腥的舌头,被锋利的小刀割掉,掉在地上。   剧烈的疼痛,使得谷立当场晕倒。   “把他乱嚼舌根的臭舌头拿出去喂狗!”左明厉声吩咐道。   “是。”黑衣人躬身听命。   左明不解气地又在谷立脸上猛刺几刀,刺得一张脸,血迹斑驳。   随着人气的有增无减,左明马上接到了他的第二部戏,是一部古装仙侠爱情片,名字叫《天山烬》。   他饰演的仍旧是反派。   是一个黑深残,美惨强,无比深情的超级大反派。   他原本长得英俊潇洒,又化上了恰到好处的妆容,显得更为帅气夺目。   当一身黑衣,身长玉立的他,首次映入镜头前时,所有的人都情难自禁地朝他看去。   因为他实在过于亮眼,剑眉星目,身材高挑,目光冷傲,仅仅是一个淡淡的一瞥,就有一股让人畏惧的寒意。   与他搭戏的女主角,眼睛里闪光,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剧本里的反派,最后为女主角殉身殒命,有一场难舍难分的别离戏。   这样的苦情戏,难免少不了一场吻戏。   女主角名叫元雨,在左明揽她的腰,抱住她的时候,踮起脚尖,竟然逾越了界限,向他主动伸出了舌头。   为了不NG,左明偏转镜头,迅速与她分开,随后敛起眉目间的怒气,沉浸式地说起了台词。   左明拍戏越来越熟练,他对自己很严格,绝不会让导演说NG,每次演都是一遍过。   这样一来,极大减轻了剧组的工作量,剧里的人对他既欣赏又敬佩。   左明饰演的反派,在为女主牺牲后,便算是结束了他的戏份。   晚上他在酒店里刚洗完澡,准备休息,门铃却被按响。   他打开门,看到穿着黑丝袜及超短红色裙子的元雨,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左明继续用毛巾擦头发,撇过头,冷淡问:“你来干什么?”   元雨自信地将门反锁,背靠门上,搔首弄姿,将自己单薄的衣服拉拉扯扯。   左明只觉得好笑。   “明哥,都是成年人,你应该懂我的意思吧。”元雨手摸到他的某个地方,惊奇地发现特别大,内心忍不住地激动,赞叹。   左明冷盯着这个女人,左手迅速扣住她的脖颈,把她压在地上。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明哥!啊啊啊啊啊!”   元雨甘心成为他的身下之奴,任凭他驰骋,纵横。   她享受沉溺于中。   她手拉他的结实纯白的胳膊,向他索吻。   左明理都不理,直接结束。   元雨意犹未尽:“明哥,你不吻我吗?”   “滚。”左明不耐烦道。   “别这样嘛,我还没尽兴呢。”元雨跪在他腿边,摇尾乞怜,“求求你了,我想要你嘛。”   左明一脚将她踢翻,踩在她的腹间:“再不滚,我就杀了你!”   元雨以为他是开玩笑的,根本不放在心上,更加肆无忌惮地挑逗他:“哎呦,明哥,别这样嘛,要玩就玩个尽兴啦!”   左明扯住她的头发,冷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元雨眯眼:“明哥,这部戏我们来炒cp,下一部戏我还能当你的女主角。”   左明眉眼舒展:“你是为了我的资源而来?”   元雨恬不知耻地继续道:“可你不也上了我吗,这叫公平交换,我们都不吃亏嘛。”   左明暗夜的瞳色浅动,他语气沉静:“好,下部戏,我会找你。但是现在我要休息,别打扰我。”   眼见左明答应,元雨眼里藏不住的窃喜,浮现于整张花红柳绿的脸,边往回走,边忍不住幻想大红大紫的未来。   “哼!”左明心里唾弃,你这种人也配拿我的资源吗?   自此,元雨消失在娱乐圈,成为街头巷尾的谈资风雨一阵过后,再无人问津。   而左明已经凭借这部古装仙侠的深情大反派角色,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人气。   帅帅帅!!!帅死了!!!是粉丝们脱口而出最直爽的夸赞话语。   他的粉丝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癫狂,他代言的高奢品,几乎一个小时之内就会售罄一空,卖的非常快。   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地位也在不断地水涨船高。   当他演完他的第三部戏《烈火》时,他已经断层地成为北都市娱乐圈第一顶流。   《烈火》中他饰演的反派,与之前的反派角色有所不同,既不是美惨强被逼迫成坏人的形象,也不是深情腹黑反派,而是一个“我错我有理”“我帅我是对”的超级张狂的大反派。   把身怀正义的主角按在地上踩。   智商高,一双大长腿格外吸睛,时不时来个露腹肌的镜头,帅到惨绝人寰的脸,贴上霸道酷拽的伤口贴,耳朵戴有黑色耳钉,走起路来拽得天王老子都不放在眼里。   每一次出场,都是爽感拉满,颜值度顶极,苏到爆棚。   粉丝们直接给他封神,称他为娱乐圈里最炸裂的神,3000年难得一见!   别的小鲜肉流量,在为几百万粉丝沾沾自喜时,他的粉丝已经破数亿,并且每天都有新增。   他已经从默默无闻,到众人皆知,从昏暗的台下走到鲜花掌声的台上,从饱受欺负无力还击到心狠手辣眼不容情。   晏学昕提醒他,演员艺人不过是一时的风光得意,只有牢牢掌握资本才是长久之道。   他明白晏学昕的意思,他所说的资本正是浪腾。   浪腾作为北都市第一顶级传媒公司,由创始人傅浪的儿子傅朝掌管。   要想跻身于其中,晏学昕告诉他,有个人是突破点。   左明问:“是谁?”   晏学昕淡然将烟摁灭在烟灰缸:“傅朝的母亲,金书书。”   晏学昕告诉他,金书书是浪腾的董事长,话语权很大,她的乐趣众所皆知,热衷于找小鲜肉玩。   左明听出他话里的意思。   傅朝的母亲金书书,和父亲傅浪,两个人虽名为夫妻,实则是各过各的生活,井水不犯河水。   傅浪将浪腾交给金书书,金书书只负责丢钱给他,其余的事一概不问。   傅浪拜倒在女人的裙摆下,金书书则在男人的膝前求取欢乐。 第169章   金书书作为公司股份持有最大的人,有花不完的钱,热衷于打扮自己,天天浓妆艳抹,高跟鞋不离脚,金银珠宝缠满腰身。   她去的最多的两个地方,一个是美容院,一个是大酒店。   玉骊大酒店,是北都市豪贵富太太们最爱去的地方。   名为酒店,实际上却是一个娱乐场所,里面有各式各类的男人可供挑选。   金书书前脚刚踏进酒店门口,熟悉的经理老早闻着味儿上前迎接她,谄媚劲十足:“金总,今天来了个好货色,您一定喜欢!”   “是吗?”金书书摘下墨镜,高跟鞋踩在地上十分响亮,“你最好别骗我,否则,哼!”   “我哪儿敢骗您,给我十个脑袋我也不敢啊!”经理引她来到一个幽暗的房间,在她耳旁细语,“金总,请您稍等片刻。”   不一会儿,金书书的眼睛,被一条黑色布,缠绕。   一双宽大的手掌在她身上游走,直击每一个要害。   她从未如此舒爽过。   她不禁叫出了声,连话都是多余的,只想彻底沉陷,沦陷。   事后,她撕下黑布,空无一人。   她问经理:“刚刚那个人是谁?”   “金总,他告诉我说,他明天再亲自告诉您他的名字。”经理唯唯诺诺道。   “哼,跟我玩把戏?我什么男人没见过!?”金书书嘴上虽然如此说,心却像百爪挠心,恨不得马上就到第二天晚上,再感受一下那灭/顶的愉悦。   果不其然,第二天晚上完事后,金书书急不可耐地扯下眼睛上的黑布,想看清楚他的脸。   然而房间里没有灯,她着急地要按开关,黑夜中的男人却阻止她。   “你是谁?”金书书迫切地想看清楚他的脸。   “我的名字叫左明。”男人说。   金书书摸到他粗犷滚动的喉结,闻到他身上黏腻炽热的汗,滑过他结实有力的肌肤,判定这个人的身材好到可怕。   “怎么不让我看你,难道你长得很丑吗?”金书书奇怪。   “我想让你明天再见我。”左明说。   说完,他转身离去。   终于熬到约定的时间,这次,金书书完完全全看清楚了这个让她魂牵梦萦的男人。   他的脸,不但不丑,反而格外的帅。   纵然她阅男无数,也从未见过如此鲜明的帅,只要多看一眼,便能深深记住这张惊为天人的面庞。   他的身材在明亮的灯光下,展露得分毫不剩,更是让她惊艳。   宽肩窄腰,比例优越,腹肌分明,肌肉白而结实,双腿修长,饱满有力,喉结热滚,手间腕骨突出,手指细嫩白滑。   像女娲精心雕琢的美仙人。   “我操!”金书书红色指甲,捏他的胸皮,“妈的,你太完美了!就算你是男的,我都有点嫉妒你了!”   左明微微一笑,声音深沉,极富感染力:“金总,你过奖了。”   “来,宝贝儿,快点上我。”金书书如狼似虎,快速脱下衣服。   左明将灯半熄,金书书露出疑惑,他解释:“这样更有情调。”   其实,他不愿看到身下人的全貌,纵使金书书保养得再精贵,身体肌肤依然挡不住岁月的侵蚀,变得皱纹横生,松松垮垮。   晏学昕的意思是让左明用身体讨好金书书,获取她的好感后,向上爬。   他时至今日,已经无所谓于这种事,就像身体再完美无缺,却不像自己的,被无形的命运操控,指哪儿去哪儿。   他无心无绪。   完事后,金书书得到极大的满足,她幸福地摸左明的肩,问:“你想要什么?”   左明意识到她是一个聪明人,也不打算跟她兜弯子,直接说出:“我想当浪腾的副总裁。”   “哎哟哟,你的口气不小啊!”金书书捏他的玉鼻,眼角的皱纹因为笑,而成苍老的沟壑,“不过,你要是真的想要,我给你也未尝不可。”   金书书已经事先打听过左明的来历,他无父无母,单人一个,就算给他副总裁也成不了很大的气候,毕竟独木难支。   其二,她考虑到左明能从遥远的山村走到今天的地位,从一个农村土娃到赫赫有名的北都市娱乐圈顶流,必然有他过人之处。   她一直想把浪腾发展为根深蒂固的家族企业,就像百年屹立不倒的白家那样,枝叶繁盛,遍地开花,坐享富贵,延绵不绝。   可惜天不遂人愿,她引以为傲的儿子傅朝,天天和另一个男人腻歪。   女儿傅妗是个没脑子的胖子,天天吃喝玩乐,百事不通。   老公傅浪在外拈花惹草,从不回家。   加上她的年龄又大了,再想生育,已经不可能了。   公司里需要有个强干精明的人来运营。   眼下来看,左明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金书书毫不犹豫地将这个事告诉傅朝。   傅朝浅浅一笑,直接在公司顶层会议室召见左明。   这是左明第二次见到傅朝。   眼前这个年轻的总裁,褐色卷发飘扬,身子歪倒在黑色转椅上,右手忖额,双腿肆意地翘起,一双亮丽而深沉的桃花眼地朝自己瞧来。   “哈哈哈!”傅朝倏地一下子站起,朝金书书说,“妈,你很有眼光,我同意你的提议。”   傅朝一点头,左明成功上位浪腾的副总裁之席。   短短的时间内,他不仅稳坐娱乐圈顶流之名,更攀到浪腾之高位。   他很平静,内心无澜。   没有一丝多余的情绪起伏。   有了可以立足之本后,晏学昕带他见识圈外之人。   这些圈外人,个个都是任何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他们身居要职,掌握整个北都市人民的死生大事。   北都市政法委书记高成俞,北都市公安局局长纪君泽,北都市法院院长汪绝厉,北都市检察院院长洪正坤,在晏学昕的安排下,与左明见面,吃饭,畅谈,还有其他一些官/场里的大人物陪酒作谈,场面热闹,人声喧哗。   左明与这些人物接触久了,发觉他们也不过如普通人一般,爱财贪色,而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这两样。   他持续地向这些人物输出钱财与美女,把这群高/官捧得云里雾里,慢慢的,他们之间形成一种无形的,牢不可破的利益网,互相照顾,互相庇护。   当左明从北都市公安局出来时,发现门口瘫坐着一个女人。   没想到,季寻的母亲廖寒秋整整一年都在这里苦等申冤。   在寻找她丢失的儿子。   女人刚好碰上他的目光。   本来浑浊的眼睛,忽而明亮起来。   她惊呼道:“你、你是—”   眼前这个高大挺拔的男人,与一年前季寻受伤在医院所见的那位朋友是如此相像。   那时候,这个人戴上墨镜,看不完整他的脸。   可身形如此相似。   她不确定,又好像十足确定这个人就是他。   左明冷冷道:“我不是,你认错人了。”   声音一模一样。   可现在这个人,穿着华贵,神情漠冷,眼神倨傲,好像与那时所见,又不一样。   廖寒秋伸出去的手,促在半空。   “你知不知道季寻在哪儿?我找了他好久。”背后的女人,如囚徒抱住救命稻草,朝他的背影呐喊,挣扎出最后一丝薄弱的希望,“你是他的好朋友,如果你知道他在哪儿,求求你告诉我!”   “你认错人了。”   左明没有驻足,眼神漠冷,无视她的话,直接开车离开。   廖寒秋朝着他的车尾,哀伤地叹了口气,不知不觉中,头又开始疼了。   小寻啊,你在哪儿啊,你到底是生还是死啊?   廖寒秋一想起季寻,忍不住哭泣。   那么乖巧,善良,懂事的儿子,离奇地失踪,哪一个做父母的不担心,不心痛,不发疯?!   “秋姨!”   陈羡生当年还是北都市公安局的一名小小的新晋警察,他见廖寒秋自说自话,半是清醒半是痴呆,很为她担心。   “陈警官,你们到底有没有帮我找我的小寻啊?!”   廖寒秋边哭边愤恨地盯着他。   陈羡生惭愧地低下头。   他脸火辣辣,感觉自己不配穿警服。   他不明白为什么局领导下命令不准接待廖寒秋。   退一步来说,就算季寻已经死亡,哪怕帮忙找到尸体也算是给群众有个交代。   现在局里所有人默不作声地将这位孤苦无依的母亲拒之门外,对她的悲伤视而不见,这还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吗?!   他年轻气盛,直接找到局长纪君泽问个是非所以然出来。   纪君泽对他非常不屑:“陈羡生,这是领导的意思,怎么,你要违背领导的指示吗?”   陈羡生浓眉皱起:“我只知道我们警察需要帮助廖寒秋找她失踪的儿子!”   “季寻已经死了,找什么找,浪费警力!”纪君泽毫不客气地反驳。   陈羡生毫不畏惧:“你怎么知道他死了,或许还活着呢?”   纪君泽冷漠地哼了一声:“我是你领导,还是你是我领导,我有义务跟你解释那么多吗?”   陈羡生执拗道:“纪局长,你们为什么不帮她,季寻的死,到底有什么古怪?”   纪君泽听了他的话,马上生气地将桌子上随便一个蓝色文件夹往他身上砸去,吼道:“滚!给老子滚!”   陈羡生被纪君泽赶出北都市市公安局那年,廖寒秋已经疯了。   他将她一直带在身边,照顾她。   季寻没找到,他心中对她总有愧疚。   不仅仅是出于一个警察的责任,更是作为一个人的良心。   他一直没放弃查季寻案。   他后来一直在反思,隐约明白,季寻案牵涉的人必然身居高位,和纪君泽有利益勾结,否则不会一直压着不让查。   他在等一个机会。   他相信,前路虽暗,总有明光。 第170章   一年中,只有大年三十这天,左明谁也不见,将自己关在家里。   他买的房子,位于北都市最繁华的地段宁安街。   几百米的超大平层,视野开阔,登高望远,将繁华的北都市夜景尽收眼底。   不过他基本上没有购置什么家具,厨房从没用过,是摆设,客厅里只有一个刚开封的沙发,冰箱里残有两三瓶酒。   其它的地方,空无一物,连一张床都没有放。   他有许多房子,但他经常在酒店睡觉。   他更多的时候只是一时兴致起来,想买就买。   他不会在这些空房子里驻足太久。   除夕之夜,宁安街的灯光比往常更加璀璨耀眼,人声更为鼎沸。   真热闹。   这些外面的热闹与他无关。   他静坐在空中花园,平静地饮酒,浓深的眼眸划过外面的万家灯火。   明亮灯光,照亮人们彼此拥抱的笑脸,呈现一年最温馨团圆的光景。   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不会因为贪慕这短暂的快乐,而忘了自己是谁。   他如一只长渡的鸟,深浪拍悬崖,飞鸟不会因短暂的休憩,而遗忘自己的航向。   晏学昕告诉他的:以恶制恶。   他已经变了,愈发冷厉。   在他成为浪腾傅总后,首先对公司的演员进行清理,一查下去才知道,这样大的公司下面藏污纳垢,勾心斗角,同一个公司的演员明争暗斗,彼此泼脏水,已不少见。   左明当即出手,将这样的演员全部裁掉,毫不手软。   同时,他亲自审度、考察新晋演员的演艺功底,暗暗考量人品秉性。   在他看来,人品乃是演员第一要义。   那些靠关系,靠炒作,靠泼脏水,靠造谣生事,靠排挤他人,靠自爆黑料,靠背后捅刀子的演员,是他深恶厌绝的。   他将这些垃圾,全部清扫出浪腾。   作为娱乐圈的带头大哥浪腾传媒,此番大刀阔斧的改革后,给其它的传媒公司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   一时间娱乐圈由原来的乌烟瘴气、乱糟糟,变得清静许多。   期间,也有不怕死的演员腆着脸,或明或暗地向左明求资源,他只是轻轻一笑,内心不屑,手起刀落之间将这样的人赶出了娱乐圈。   左明才知道原来傅朝有个妹妹。   他其实对这些家庭关系毫不感兴趣,只是有一天一个肥胖,一张科技脸的女人来找他,说是一定要尝尝他的滋味。   女人高声道:“我找你是给你面子,你知道我妈是谁吗,我哥是谁吗,你敢得罪我吗?告诉你,浪腾是我家的,我就是你的主人,你得听我的话!”   傅妗噼里啪啦说一大堆,气喘吁吁,左明感到无聊,淡淡地吐出一个“哦”字。   不过他马上反应过来,确认她的身份:“你是傅朝的妹妹?”   “当然了!”傅妗骄傲得意,“有的是男人巴结我,我找你,你应该对我感激涕零。”   左明揽住她,俊目婉转,露出一个极其男人味的充满张力的笑:“刚刚不知道是你来,有些迟钝了。”   傅妗死死地盯着他的脸,太过于迷人,让她又上头又沉陷,肥厚的嘴唇激动得颤抖起来:“快点,我现在就要你。”   左明利索地将她压倒在地上,途中,傅妗问:“左明,你也干过我妈吧,我的紧,还是她的紧?”   “你的,她都老了,松得不成样子。”   左明讨好她道。   “哈哈哈哈哈!这可是你亲口说的,我刚刚录了下来,什么时候给我妈也听听呢!”傅妗手拿手机,边用眼神威胁他。   左明皮肉一闪,目光冷鸷,随后冷静下来。   他双手一用力,将傅妗不要命地按在地上摩擦,剧烈的快/感让地上的女人奄奄一息,晕倒过去。   左明厌恶地抽离身体,抢过她的手机,用她的指纹解了锁,将刚刚那一段录音彻底删除。   他将手机砸在傅妗的身上,冷漠离去。   他之所以讨好傅妗,是因为考虑到她是傅朝的妹妹。   傅朝这个名字,让他隐含地产生一丝不快。   他如果要做到浪腾的一司之主,傅朝对他来说是个阻碍。   但不久后,他的机会便来了。   这年四月份,白楚之死亡的消息在北都市豪门望族不胫而走。   这位白家大公子,年纪轻轻就殒身,引得一阵叹息。   本来左明是不关心这种事的,可傅朝也在这个时候,病倒了,很严重,已经躺在床上起不来。   公司里的柳却西,经常哭红眼睛。   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反而想正好趁这个机会,替代傅朝的总裁之位。   他想到了金书书。   那时候的金书书到处为傅朝寻医问药,在左明来找他时,她略微思索说:“你要拿去浪腾,前提有一个条件,年底我必须要吃最大的分红。”   左明嘴角一扯,露出完美的笑:“必须的,金总,我答应你。”   自此,浪腾说一不二的人,由傅朝变成了左明。   左明已经忘记当初是傅朝将他招进浪腾,又是在力排众议下将他破格提升为副总裁。   随着他掌权愈盛,稳坐高位后,他便想一劳永逸,巴不得傅朝永远不回来,最好是病死。   他的心不仅越冷,而且更寒。   他没有感情,更理解不了别人之间的情情爱爱。   这些对他来说,是负担,是枷锁,他才不要这沉重的禁锢。   从一开始,就无法回头。   他不后悔。   当得知凌献音是季寻的表妹时,他偶有地眉目微蹙,却很快化为无澜的水,将情绪掩盖在深底。   反正她唱歌也不算难听,人也单纯,就满足她急切想来浪腾的愿望吧,给她打造舞台,让她出道。   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很小的事,无足轻重,他只需下命令,自然就有人为他办好。   不仅仅是粉丝,连同在娱乐圈、资本圈里的女人都对他趋之若鹜,渴的不行。   他“性”致来了,会将送上门的她们压在身下,如对待猪狗般,纵情肆虐,只管发/泄满足自己。   完事后,他拍拍屁股就离开,一秒也不会多待。   他从来不吻女人。   尤其是他成为浪腾总裁后,别说不会选有亲密戏的剧本,他甚至连看都懒得看。   他几乎已经不演戏了,也没人敢找他来拍戏。   在对女人厌烦之后,左明隐隐约约中想玩男人。   女人咿咿呀呀的叫声,实在是让他心烦。   很快身边的狗腿子马上给他安排上了一个小男孩,是按照他的要求找的。   长得眉清目秀,身形瘦弱。   左明略微看了一眼,将男孩压在身下,声响回荡在房间。   感觉一般般,没有什么记忆点。   恰好在这样的时刻,他遇见了梁思影。   梁思影,在他眼中,是一块值得被雕琢的美玉。   这个漂亮的男孩,坚强,隐忍,沉敛,沉默。   他只给他雪中送炭,就将他拿下。   他迫不及待地将这个漂亮男孩压在身下。   感觉倒是不差,不过没什么后劲。   梁思影相较于其他人,对左明而言,不过只是停留时间长短的区别而已。   他照样会在完事后,毫不留情地离开他。   他警告梁思影不要爱上他。   这是真话,因为他不会爱任何人。   身体再亲近,再无间,再贴合,也只停留在身体这一层。   心,仍旧是空的。   他在做的时候,不会张嘴叫任何人的名字。   事后,他毫不犹豫地无情转身离开。   卫宣因为他的漠冷无情,而癫狂崇拜他。   成为他的锋利枪子,指哪儿打哪儿,坐实他的冷厉威名,使别人愈发惧怕他。   他在这条路上,越走越深,越走越高。   高楼万丈,骸骨累累;   华椅高坐,众人艳羡。   直到顾以安找上了他。   他最开始不以为意,认为他一个小人物能蹦跶出什么。   到后来,顾以安真的拿出证据来跟他对峙,他气急败坏,又惯性地使出老招:杀人灭口。   从〖终山〗逃窜出来,刺杀顾以安失败后,他冷漠地蔑笑。   他知道自己的生命走到了终点。   顾以安背后站的是白晗,是百年望族白家,十个晏学昕也不够给白家打,何况是白手起家的他。   在凄迷的夜,他播放录音里的那段「小明,救我」。   反复播放,单曲循环。   在被白晗和顾以安联手围困的那个夜晚,他自我伏诛。   他对顾以安说:你没有资格来审判我。   因为只有他自己才能审判自己。   如果他有错,那么先错的应该是这个恶心、不公平的世界!   他倒下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瞳仁落满了飘飞大雪。   他想起了六岁那年,弱小的他,双手紧拖四姐的尸体,边哭边呼喊她的名字。   明知道她再也醒不过来,他坚持地执拗地呼叫她。   四姐死的时候,脚上穿的鞋还是破的,沾满了血迹。   他孤单坐在四姐身旁。   一只黑色的鹰,从远处的悬崖飞击过来,双翅有力张开,发出刺破苍穹的嘶鸣。   他叹息地呼吸,眼睛掉出泪水。   终于,我解脱了。   传说在凛寒凄霜覆盖的天山,有一只孤独的鹰,它很小,倔强地抬头,直面冰冷的雪。   它的瞳色是光亮的黄色,喙角锐利,皮毛光滑。   它凭借坚韧的生命,在一片荒茫的高山雪地里,活了下来。   它能展翅高飞,自由翱翔,搏击长空,俯瞰大地。   有猎人看中它的品相,带上很多人,举起刀枪剑戟,射向它。   它的左眼被打伤,流出鲜血。   但它绝不屈服,依旧张开双翅向前飞去。   紧接着它的翅膀被打伤。   飞不了。   它眼神漠冷,汹涌澎湃的怒火,一声悲鸣回荡在高山冷崖,震碎神山之雪。   它深深地坠入万丈深渊中。    第171章   北都市十二月中旬,天气渐渐冷了下来,宁安街鸣樱大道两旁的梧桐树叶枯萎凋零。   作为风靡全球的音乐天团〖FREE〗,此时已经被浪腾公司允许放假休息。   周小北发现最近简迪一直窝在房间的床上睡觉,像一只冬眠的小熊。   池意也有这个发现,他很奇怪怎么简迪一直犯困。   眼尖的闻心察觉不对劲,猜测道:“他不会遇到什么难过的事,被打击到一蹶不振吧。”   周小北听闻此话,赶紧跑到简迪房间去瞧他。   只见简迪的小脸埋在被子里,身体蜷缩,天蓝色大白熊的棉被轻轻起伏,衬托他均匀的呼吸。   “简迪!”周小北担忧地高声喊他,“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不舒服啊!?怎么一直在睡觉啊!?”   “简迪,你有事跟我们说啊,别一直闷在肚子里。”池意沿着他的床坐下,语气很为他担心。   简迪脸露出来,看见他们对自己嘘寒问暖,不好意思起来,急忙说:“我没事,你们别担心,不是冬天来了嘛,就一直很想睡觉。”   周小北拉住他的手腕:“小迪迪,别睡啦,再睡你都要发霉了!”   简迪懒洋洋地被他拉着,似乎还想睡觉。   “走,我们去练琴去。”周小北瞥到他放在一旁的吉他,想唤起他的活力。   “大冬天的,练什么琴啊,我看我们来围着一起吃火锅,好嘛?”池意兴冲冲地提议。   “好!我要吃爆辣的!”闻心听了,马上附和。   “啧啧,你们演双簧啊,一个还没说完,一个马上就吆喝上了。”周小北打笑他们。   “呸,要你管!我乐意。”闻心马上反驳回去。   彼此热闹的说笑声,给冰凉的屋子像燃了一把冬日的碳火,暖洋洋的。   简迪不忍心打破这美好的氛围,于是答应:“好,那我出去买菜,你们想吃啥?”   周小北按住他:“你和池意在家打扫卫生,把水烧好,我和闻心出去买。”   池意眼睛一转:“小北,你和闻心一起出去,可别半途和他打起来了。”   周小北和闻心听闻此言,顿时双手一摊,发誓道:“绝不可能!”   池意:“……呃,那好。我要开始报菜名了,你们记一下,我要吃肉,培根,羊肉卷,牛肉卷,虾滑,肉片……”   周小北打断他的话:“你光吃肉啊?!”   闻心瞪了他一眼:“又不要你出钱!”说罢他笑容温柔地继续让池意报菜名,他用手机一一记下。   周小北:“……靠了!来,简迪,你想吃啥,我给你买。”   简迪说:“我想吃藕片,海带,再来点豆芽和粉丝吧。”   周小北摸他的脑袋:“宝贝儿,别给我省钱啊,本小爷有的是钱。”   简迪:“……呃,那你看着买吧,我吃啥都行。”   池意叽里咕噜报了一长串菜名,把所有想吃的就点了一遍,闻心手机里的备忘录写了满满一页。   池意问:“欸,我是不是太能吃了?”   闻心笑:“能吃是福,而且你那么瘦,就该多吃点。”   周小北已经换好了衣服,准备出门,见他们还在腻腻歪歪,大叫道:“搞快点啊,别再卿卿我我难舍难分了!”   闻心回到自己房间,套上了羽绒服,和周小北一起出门。   简迪换上家居服,一套橙黄色的卫衣,显得活泼可爱。   他和池意将厨房收拾了一遍,又将客厅的地板拖了,将茶几挪到一遍,搬来一个圆桌,擦洗干净,将电锅摆在上面。   万事俱备,只欠食材。   半个小时后,周小北和闻心双手各提一个袋子回来。   简迪发现后面还有一个人,这个人脱下羽绒服的黑帽子,一抹亮丽的红发格外引人注目。   同时他的双手也提着满满的两大袋子东西。   “褚恒,你怎么来了?!”池意接过闻心手上的袋子,重的很,惊喜地叫道。   “我不能来吗?”褚恒目光永远第一个看向的是简迪,他将满满的菜,放置在桌子上,靠近简迪,“你们吃火锅,不叫上我,真不是好兄弟!”   “切,你可别bb了!谁叫你不跟我们一起出道,整天游手好闲,一副浪荡样子。”周小北叫嚷。   褚恒毫不在意,他手搂住简迪的肩膀,笑嘻嘻道:“老子天生爱自由!而且我有花不完的钱,就爱浪。”   简迪无奈,默默挣脱开他的怀抱,转而整理食材去了。   褚恒感觉自己的手很空。   一行人开始在房间里打打闹闹,周小北和池意闻心嬉闹不停,简迪则是认真地清洗食材,褚恒在一旁帮他。   外面似乎下起了小雪,周小北幸福地打开门窗,果然丝丝细雪落满枝头。   一阵扑鼻的冷风迅速灌了进来,引得简迪一阵冷颤,打了一个小喷嚏。   褚恒马上将门关上,对周小北骂道:“你有病啊,你不怕冷,赶紧滚到外面呆着去。”   “我就不去,我就要气死你。略略略!”周小北对他做鬼脸,挤眉弄眼。   食材清洗完,切好后,他们围坐在一起,将菜夹到煮沸的电磁锅里。   这是个鸳鸯大锅,分为清汤和辣汤,池意和闻心爱吃辣的,他们坐在辣汤那边,简迪不惯于吃辣,他坐清汤这边,褚恒也和他坐在一起。   “诶诶,有没有发现我们少个人啊?”池意吃完一大口肉,突然说道。   众人四目皆对,闻心说:“许决不在。”   “哼,他不在还好一些!”周小北怒气冲冲地夹了一个肥牛卷,大口吃起来。   之前因为许决莫名其妙地将简迪拉到房间噼里啪啦说一顿,周小北和他大闹了一顿。   之后,许决就没在宿舍出现过,他们作为队友,也没见到他。   平日许决性格孤僻,不爱说话,脸色冷淡到极点,更不爱和别人交流,导致他们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我打个电话叫他一起来吃吧。”池意举起电话,拨通。   「喂,我是池意,许决,你现在在哪儿?」   「有什么事?」许决的口气依旧冷淡如冰。   「我们在家吃火锅,你要不要一起来?」池意没被他的冷淡语气影响,依旧热情地邀请他,他知道这个人一向如此,习惯了。   「不用了。」   电话挂断。   “看吧,他不会来的,你真是热脸贴冷屁股。”周小北无所谓道。   “怎么,他和你们闹矛盾了?”褚恒夹起一块肉放在简迪碗里,好奇问。   “呃,没有,他就是这样一个独来独往的人,习惯就好了。”池意连忙解释。   上次周小北和许决闹起来的事,褚恒不知道。   池意估摸着依褚恒的脾气,要是知道许决曾对简迪那么粗暴,真不敢想象后果会多可怕。   褚恒这个人不同于周小北,周小北最多和许决打一架,而褚恒是真敢拿刀的人。   十几岁的时候,这些少年,怀抱音乐的梦想来到北都市,他们或多或少知道褚恒的名字,知道他会音乐,唱歌好听,喜欢留长发,脖子上挂着刀制项链。   长得帅,就是笑容时常让人感到惧意。   仿佛潜伏于夜中的狮子,藏有隐约的危险。   简迪吃的少,而且慢,褚恒细心地发现他的眼角发红。   他借口到卫生间,用手机给周小北发微信,让他来一趟。   “简迪,怎么哭了?”褚恒厉问周小北。   “你要我说实话?”周小北说。   “快说!”褚恒烦躁道。   “那好吧,很简单。”周小北淡定道,“他喜欢的人不喜欢他,就这样。”   褚恒瞳孔一震,眼神充满酸忍,却稳住心情,问:“他喜欢谁?”   “傅朝。”周小北回。   “是他?”褚恒眉头皱起,叹了一口气,“唉,小迪怎么会喜欢上他。早知道,就不该让他来浪腾的!”   “事已至此,只有让时间来治愈他吧。”周小北现在已经对简迪没有那种朦胧的情动,他如今只将简迪当作弟弟看待。   褚恒回到客厅,没看到简迪,他慌问:“小迪人呢?!”   池意指一个房间说:“他说吃饱了,回房间休息去了。”   褚恒轻轻打开简迪房间的门,挨着他床边坐下来。   “小迪,你不舒服吗?”褚恒问。   “我没事儿,恒哥,你快去吃火锅吧。”简迪隔着被子和他说话,瓮声瓮气,像病了一样,让褚恒心疼不已。   空气中沉默片刻,外面的雪花已经挂上了树梢,给人间打上冬日雪景。   “下个周日,北都市会举行年终的慈善晚会,基本上小有名气的企业都会去,包括浪腾,傅朝也会参加,你要去见见他吗?”褚恒轻轻地说。   傅朝是他的心病,一直藏在心里,会久病成恙,永远不能好,不如让他见一下,免得这么难受。   “傅朝”这一个名字,让简迪破碎的心,仿佛重新焕起了希望。   他做不到忘记他。   他无法欺骗自己,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个人的脸,那个人的音容笑貌,那个人看向自己的默切的桃花眼。   想见他。   好想看他,哪怕一次。   “恒哥,我—”简迪的鹿眼从被子里浅浅露出来,眼眶发红,眼神却灵动纯澈。   “我带你去。”褚恒手轻抚他的额,“小迪,只要你开心,我什么都会为你做。”    第172章   北都市一年一度的慈善晚会,由北都市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市红十字协会、市商务局共同承办。   晚会地点位于市政府最豪气的大厅之一:〖仁心堂〗。   〖仁心堂〗位于宁安街,离市政府3公里远。   慈善晚会的目的非常单一,即北都市中等以上的企业主动捐赠钱款,为推动北都市福利建设贡献力量。   自然,北都市首屈一指的百年大企业白氏集团,必然要参加。   一辆尊贵的劳斯莱斯,停在〖仁心堂〗正大门,司机薄聿言小步匆忙为白晗开车门。   门童恭敬地上前为其指引车位。   “以安。”白晗温和地叫车内人的名字。   顾以安被白晗牵着,走在红毯上。   活动负责人,北都市民政局的局长单临急忙上前迎接:“白总,您来了,等会儿,还得请您来给我们讲个话。”   “这个自然没问题。”白晗自信大方,游刃有余地往前走去。   单临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陪着。   除了白氏集团外,到的还有周氏集团,其上一届董事长周奉贤已经病故,现在真正的掌门人是周瑾风。   他从一辆极为豪贵的法拉利下来,温尔尔雅的气质未变,只是眼神更多了几分锐利。   “哥哥!”周小北陪在周瑾风身边,卖萌地甜甜叫他的名字。   “嗯。”周瑾风冷静地让他跟上,别乱跑。   周小北才不会听他的话,一溜烟就不见了。   一辆蓝色镶钻玛莎拉蒂驰来,周小北见了,蹿的一下跑到面前。   褚恒为简迪打开车门。   池意和闻心依次下车。   “靠,周小北,你还把头发梳了上去!像突然长大了。”池意惊异,此时的周小北身着正装,眉眼成熟,和往日嬉皮笑脸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周小北掐住池意的脖子,闻心见状,上手就要打他,三个人像个活宝,玩笑打闹个不停。   “小迪,别管他们,跟我来。”褚恒将平时散落飘飞的红色头发用黑色头绳系起,身着一身正装,脸色沉静。   简迪内里穿一件白色加绒衬衫,外间套了一个浅色羽绒服。   他忐忑,又期待,清澈的鹿眼,东张西望。   他在搜寻那个人的身影。   一辆粉色宾利停放在门口,里间出来一个人,是苏常远,他作为苏世医药的代表人来赴宴。   主厅里开着热气腾腾的暖风,进来一点儿也不冷。   空间场地大,足以容纳上千余人。   十个流水餐席,摆满了各种零食小吃、蛋糕甜点、美酒饮料。   服务员在人群中如游鱼,奔驰不息地为这些业界大佬端茶递水,指引路线。   主厅来参会的企业家代表越来越多,从红毯大步流星地往里走来,各个身着正装,脸色自信。   他们是北都市经济保持活力的中坚力量,是闻名遐迩的企业家典范,在全国都享有美誉。   这些人无一例外地先给白晗问好,敬酒,随后再和市领导攀谈,交涉。   白氏家族,除了白晗,还来了一些伯叔侄子堂表,白晗自信坦然地将顾以安带给他们认识。   他的五叔白存志,目色如含有雷霆之威,散发尖锐的光,逼视顾以安,弄得顾以安汗毛倒竖,像是被审判的罪人。   “五叔!”白晗喝断白存志的打量,转移他的注意力,“我妈已经同意了我们,你最好不要再有什么意见。”   白晗将顾以安护在身后。   白存志猛喝一口酒,哈哈道:“小晗,你最好不要后悔。”   白晗懒得和他解释,带着顾以安到别处去了。   “以安,对不起,我五叔向来这样严厉。”白晗温柔地抚摸他的脸。   顾以安抱住他,脸贴在他胸口处:“嗯,我知道。”   “晗哥哥!”一缕清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两个人齐齐回头望去,只见一个穿蓝紫色裙子的女孩,脚步轻快,朝这边跑过来。   顾以安发现这个女孩,模样很小,脸色红润,眼睛清澈,正对自己上下打量。   “清曦,别这样看人。”白晗揪住女孩的耳朵,将她扯到一边去。   白晗向顾以安解释说:“这是我的九堂妹白清曦。”   “嘿嘿。以安哥哥,我看过你演的电视剧,好好看,你比电视剧上的要帅好多!”白清曦咧嘴,单纯地笑。   她往顾以安手心塞了一大把糖果:“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哈哈哈!”   顾以安摸她的脑袋,眉眼泛出温柔的笑:“谢谢你。”   刚刚被白存志审视的不安感,被手心里的糖果完全治愈,心尖流动一股暖意。   白晗温柔地牵起他的手,眉眼与他相望。   顾以安也朝他微笑,彼此默然地握住对方的手。   临近九点,基本上该来的人都来了,大厅里各自成圈,围在一起说说笑笑。   简迪焦急地频频向门外看去,他疑惑,难道他不会来吗?   失望与难过,不自觉地涌上心头。   褚恒温和地安慰他:“他会来的。”   一刻钟后,在晚会开始的最后一分钟,一辆黑色迈巴赫优雅地驰来。   简迪太熟悉这辆车,他忍不住脚步向前走去。   车门缓缓打开,林易躬身伸出手腕,从车内伸出一只瘦弱而白皙的手,弱柳扶风地搭在手腕上。   黑色皮鞋金贵,踩踏在柔软红毯之上。   两旁的记者,举起摄像机,对着他拍摄,快门的声音连续不断地响起。   傅朝身着黑色西服,半敞开,里间是一件咖色马甲。   他的褐色头发,往上梳了半寸,露出的额,白滑饱满。   一双明净而充满忧伤的桃花眼,格外醒目。   这个人,简迪想了好久。   上次得知自己只是白楚之的替代品后,他夜不能寐,心痛难忍地跑到傅家公馆找傅朝确认,摸到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的蓝白色戒指。   他的心凉透了。   他对傅朝说,我不会打扰你。   可,他仓皇地逃回家后,他又忍不住想起他。   好难熬。   明明就在同一个城市,明明挨得这么近,却要努力地克制不见他,假装忘记他。   简迪认为自己做不到。   所以他今晚来到这里,只是为了再多想见他一面。   小小的他,从人群中钻了过去。   脚步根本不听使唤。   他对自己说,简迪,你要勇敢一点啊!   就在傅朝进来后,简迪跑到他面前,眼睛发红,身体都是颤抖的。   心却那么开心,真的好幸福。   见到他,真的太好了。   傅朝疑惑,随后温和道:“简迪,你怎么来了?”   简迪抬起湿漉漉的眼,瞳仁映照出眼前人的模样,完完整整,嵌在心尖。   “傅总,我来见你。”   他说出了真话。   无法压制,无法控制。   捐赠活动已经开始,每个人都有序地进入会场。   褚恒拉过简迪。   傅朝被群人簇拥,来到会场前排就坐。   白晗身材高挑,一身白色西服显得他优雅高贵。   脖子上系的红色蝴蝶结是顾以安给他安排的,衬托得他于高冷之余略显俏皮可爱。   他作为企业家代表上台发言。   聚光灯下的他更加璀璨夺目,他举起话筒,站在讲台上,表情大方,形态得体,声音清脆好听:“构筑亲亲和善社会,是我们企业家的应尽之义,除了北都市之外,今年捐赠的钱,也会辐射到外市。怀仁义之心,行善者之行,才算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希望我们北都市的诸位能一直保留这个优良传统。”   随后他宣布,今年的捐赠仪式正式开始。   白氏集团捐赠500亿。   随后是浪腾传媒,捐赠300亿。   周氏集团捐赠200亿。   苏世医药捐赠100亿。   其他的企业家纷纷签字捐赠,均在百亿左右。   仪式结束后,便开始晚宴,形式较为自由,可以坐在会桌,也可以吃自助餐,主办方还安排了各种唱跳等娱乐活动。   白晗拿起一杯香槟,小口浅酌。   一个女人跑到他面前,眼里放着热光。   白晗认识她,是傅朝的妹妹傅妗。   傅妗越来越胖,她在高中时,体重就已经200斤,到了现在,快要300斤,穿的一条宽大肥硕的裙子,被她的肥肉塞得满满当当,看着极让人作呕。   一张肥肉乱颤的脸,快要兜不住倾斜扁塌的鼻子,嘴唇涂了口红,仍然遮挡不住的发黑,黑眼圈快要垂到下巴。   这样的脸和这样的身材,混合着油腻的呕吐和莫名的臭味,是个人,都不想多看她一眼。   偏偏她又很不自知,莫名地自信,以为自己貌美如花,人人觊觎。   她举起酒杯,向比她高一大截儿的白晗搭讪。   傅妗见他第一眼,就喜欢上眼前这个帅到无法形容的男人。   准确的来说,只要是帅的,她都喜欢,都要。   白晗看也不看她。   顾以安从卫生间出来后,白晗直接忽视傅妗,朝顾以安走去。   两个人举止间极为亲密,这让傅妗不禁气抖,恼怒地盯向顾以安,内心充满妒火。   简迪根本没心思吃晚宴,他的眼光一直落在傅朝身上。   他随意地拿起服务员给他递过来的香槟酒,拿在手里,嘴唇未沾。   仪式结束后,傅朝疲倦地扶额,有其他企业家向他套热乎,他一概不理。   他病色苍白,扶着林易的手,吩咐道:“走吧。”   “嘭”的一声,简迪手掌上的酒杯突然炸裂。   碎片割伤了他的手,褚恒既怒又担心,拉着他,呵斥服务员,急切地要为简迪处理伤口。   但是简迪却顽固地挣开他的手,极速地向前跑去。   因为傅朝正在离开。   他拼命地跟上黑色迈巴赫。   “傅总!”简迪忍不住地朝那个人的背影惊喊。   车门被打开,傅朝坐进去。   林易只是按住方向盘,却不动。   “怎么不走?”傅朝问。   “傅总,有人叫你。”林易透过后视镜,看到孤身的简迪,站在车后。   傅朝阖上眼眸,叹息地说:“走吧。”   “是。”林易脚踩油门,黑色迈巴赫消失在宁安街夜色尽头。   简迪终究没追上傅朝。   他想,那个人听到了自己的呼喊,却狠心地不回应。   心里好难受。   寒风刮过他的脸,他白细的指尖滴下一滴晶莹的鲜血。   “简迪!”褚恒急忙跑出来,将自己的羽绒服披在他单薄的身上,拿出绷带,处理他的伤口,“他不喜欢你,不要这样伤害自己,忘了他。”   简迪瞳仁黯淡无光,流露落寞无助的神情。   他听到音符断裂的破碎声。   难过汪洋成海,化为呼之欲出的眼泪。   为什么不喜欢我?傅总。   他回想起第一次见到傅朝的瞬间,他的惊鸿一瞥,他身上氤氲的芳香,他鼻息间的清新,他多少次有意无意地对自己示以的格外的关心……   这个人,是他情动的初始,让他如森林中蹦跳的小鹿,充满欢快的喜悦。   每一次遇见,他都对心底的这个人,抱有心动的惊心动魄,魂牵梦绕的欢乐。   他曾以为是幸运的,能够被这个人格外关注。   可,傅朝究竟还是太狠心。   对他的感情,从一而终地不回应。   自己曾经乖巧在他面前说的“我不会来打扰你”,表现得太懂事,所以不会让他心疼了吗?   “傅总—不要离开我,求求你了。”   简迪泣不成声。   褚恒眼中泛出一闪而过的悲伤,安慰他,温柔地轻抚他的背,说:“小迪,回家吧。” 第173章   冬日初寒的天气,到了正中午,也是灰蒙蒙的。   一幢环境优美的独栋别墅,矗立于北都市繁华街道。   一夜温存过后,赵可尚意犹未尽地手往旁边一摸,空的,没有人。   他半坐起,大喊道:“姗姗!”   一个身材极好的女人,穿着大红色长裙,摇摇摆摆走进来。   “我在。”   余姗姗眼色平静。   “过来,给我亲一个。”赵可尚半眯眼看她,越看越喜欢。   余姗姗眼色冷傲,俯视他,红色高跟鞋在他的沟壑纵生的八块腹肌上狠狠踩一脚,唾骂道:“滚!少犯/贱!”   赵可尚就喜欢她这种翻脸不认人的狠劲,够辣,够爽,够刺激。   她是他第一个带回家上/床的女人。   他掀开被子,瞅到白色床单上淋漓的红血。   她是处子之身,让他对她更加心动。   我的女人。他心里欢喜,色眯眯地盯向她白皙凸起的胸。   “滚起来,我要去逛街。”余姗姗命令他。   “是,我的女王大人!”赵可尚美滋滋地从床上一跃而起,迅速穿好衣服。   出门前,余姗姗递给他一杯透明的水:“喝!”   赵可尚现在对她完全言听计从,甘愿成为她的狗,正好他此时也口干舌燥,拿起水杯一饮而尽。   “我来开车。”余姗姗套上一件白色羽绒服,坐在赵可尚的越野奔驰的驾驶座。   “姗姗,给我亲一个,来。”赵可尚将脸凑向她。   “啪”的一巴掌落在他伸过去的脸上,五道鲜红的印记格外鲜明,赵可尚感到一阵热辣的疼痛。   “我操!”赵可尚捂住脸,他怕余姗姗猝不及防地给再给他一巴掌。   余姗姗没好气地翻了一个白眼给他,随后戴上墨镜,脚踩油门,朝市中心开去。   宁安街市中心医院20米处有一个红绿灯。   红灯亮,余姗姗停了下来。   “赵可尚,七年前,这里死了三个人。”余姗姗突然说。   “什么?”赵可尚莫名其妙,“什么死了三个人?”   “在这条斑马线上,我爸,我妈,我奶奶,全都死了!”余姗姗摘下墨镜,眼睛发红,怒气汹涌地盯着他。   “哦,真可怜。”赵可尚忐忑地附和。   余姗姗将墨镜冷不丁砸在他脸上,给他一个非常狠厉的巴掌,骂道:“你这个烂货养的狗东西,还知道‘可怜’别人吗?!我今天要让你血债血偿!!!”   “喂!姗姗,你要干什么?!”赵可尚惊恐地发现自己身体毫无力气,动不了。   余姗姗嘴角抹出冷笑:“今天就是你这个狗东西的祭日!”   她从胸口处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割断赵可尚身上的安全带,高跟鞋死命地踩在他身上,狠厉地将他一脚踢出车外。   “喂!!!你是不是找错人了?你爸妈还有什么奶奶的死,跟我有什么关系!?有病吧!”赵可尚极力想爬起来,但一丝气力都没有,只能任凭摆布,“你知不知道我的身份,你要是杀了我,你自己也会死。”   “哈哈哈——”余姗姗笑得又冷又狂,“我就是死,也得先把你弄死!!!”   余姗姗上车,调整方向盘,一脚油门,四个坚硬的车轮碾压过赵可尚动弹不动的身体,一遍,又一遍,直到将他碾碎。   她像失控的暴力机器人,既凶狠,又冷漠,势必要将车轮之下的人,碾化成灰,以报血海深仇。   七年前,余姗姗13岁,她的爸爸刚从北都市人民医院做完手术出来,妈妈推着爸爸的轮椅等红绿灯,奶奶在一旁紧牵她的小手。   过斑马线时,一辆黑色越野车,炸街地横冲直闯,车速飚速到一小时一百公里,朝这边撞过来。   行人纷纷躲避,妈妈推着虚弱的爸爸慌忙躲闪,可已经来不及,爸爸连人带轮椅被野蛮的越野车撞到半空,妈妈也一下子被撞飞到远处。   两个人血肉模糊,倒在血泊之中。   奶奶拼命地将她护在怀里。   奶奶眼含泪水,跑到昏迷不醒的爸爸妈妈面前,放声大哭。   黑色越野车不解气地再调转过来,将孱弱的奶奶碾死在粗犷的车轮下。   同样是在冰冷的冬日,在北都市宁安街,在人民医院门口,她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   她身体冰凉,眼睁睁看到爸爸、妈妈、奶奶的尸体,陈在冷硬的马路上。   她忘了哭泣。   她眼里燃烧怒火,思绪回转到现在,她下车,脚踩在奄奄一息的赵可尚身上,粗暴地拖起他的头皮,将他猛地丢到旁边的人行道上。   她金色头发披散,用匕首疯狂地朝他身上刺去。   势必将这个恶人万箭穿心,刺成千疮百孔。   冷风拂面,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余姗姗的脸上、手上、身上溅满了血迹。   一辆黑色迈巴赫奔驰驶来。   傅朝下车,走近余姗姗,问:“解气吗?”   “傅总,哪怕我杀他一万次我都不解气!这个烂东西杀了我亲人,居然毫无愧疚!要不是有你帮我,我何时才能报这个大仇?!”余姗姗神情激动,她大红色长裙被鲜血染红。   傅朝给林易使了一个眼色,林易会意,他将余姗姗拉起,递给她纸巾。   “傅总—”余姗姗靠近他,不禁流出泪,“谢谢你!”   “这是赵可尚这个狗东西应得的,他害的人太多,死一次,算是便宜他了。”傅朝说。   余姗姗哽咽地哭出来。   七年前的那个冬日,医生说爸爸的手术很成功,挺过了最难的人生关卡,妈妈和奶奶身心一松,很是高兴,说着要一起回家过个好年的打算。   好热闹,真温馨,一家人聚在一起过年的期盼,明明那么近,近到咫尺之间,却又那么远,远到像一场遥不可及的幻梦。   她想爸爸妈妈和奶奶了。   七年前,她被迫失去了家。   这么多年,是傅朝将她带在身边,和黎丽一样,交由庄合光照看。   她对他充满感激之情。   “傅总,我能借你的肩膀靠靠吗?”余姗姗眼睛肿成桃子,身体忍不住向他靠拢。   “我靠,你可别太得寸进尺啊!”远处一个女人风尘仆仆地赶来,呵斥住余姗姗。   柳却西大手粗暴一挥,将余姗姗拉到自己怀里:“你别把傅总的衣服糊脏了!要安慰的话,还是姐姐来抱你吧!”   “我呸,你可别装好心了!”余姗姗挣开她的怀抱。   “我操了,老娘是好心,你还不领情!”柳却西顽固地将哭成一团的她紧抱,摸她的背,“姗姗,现在好了,你的心事也了了。”   “嗯~却西姐。”余姗姗脸埋在她胸口处,小声呜咽。   傅朝脚踩在已经死去的赵可尚身上,吩咐林易道:“将庄合光叫来。”   “是。”   没一会儿,庄合光赶了过来。   “合光,姗姗这半年内,你给她安排一个隐秘的地方,暂时不要让她出来,也不要让外人知道她的行踪。”傅朝吩咐庄合光。   “是,傅总。”庄合光恭谨应答。   傅朝朝林易使了一个眼色,林易明白,他对柳却西和余姗姗说:“我开车带你们回去。”   待他们走后,傅朝问庄合光:“依你看,赵可尚的老子赵臣德知道他儿子死了,会采取什么行动?”   “傅总,依我分析,赵臣德会权衡利弊,赵可尚不是他的独子,只是大儿子。而且赵可尚作恶多端,早就人见人厌,死了也是罪有应得。”庄合光平静回复。   “白家已经将北都市的官场从上到下全部肃清整顿了一遍,赵臣德最近也恐怕晚上睡不安宁,要是他敢动手,直接灭了他!”傅朝语气冷厉。   “是,傅总。”庄合光轻扶傅朝到车里。   “你派人处理好赵可尚的尸体。”傅朝斜靠在座椅上,命令道。   “好。我会的。”庄合光应承。   他目前是傅朝最得力的手下干将,处理事情快准狠,对傅朝忠心耿耿,和田舟横共同操持〖花朵之蓝〗、地下赌场、私人军/队,成为傅朝的左膀右臂,让傅朝在北都市立于不败之地。   -   〖君悦吾心〗酒吧,简迪少有地在此饮酒。   喝酒不能消愁,却能使人迷醉,短暂忘掉烦恼。   “哎哟,小哥哥,你一个人喝闷酒啊,要不要姐姐来陪陪你啊?”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轻佻地要摸他的脸。   “不了!谢谢!”简迪抗拒地扭过头。   “哎呀,别害羞嘛,你长得真他妈可爱,来和姐姐一起玩嘛!”女人依旧对他拉拉扯扯。   简迪起身,不理她,直接跑了出去,摆脱她的纠缠。   夜间七点,天色已全黑,阴冷的天气,使人在街上行走裹紧毛衣,哈气成霜。   蒙蒙飘雪,落在路灯下。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   忽然,他瞧到一个路灯下孤单蜷缩的黑色身影。   只是一瞥,就觉得如此熟悉。   他慌不择路地跑上前,这一头美而微曲的褐色卷发,苍白病弱的脸孔,不是傅朝又是谁?!   “傅总。”简迪喊叫他,手触碰到他的手,好冰凉。   简迪闻到他身上的酒气,灼烈,应该喝了很多迷路了,醉倒在这里。   “傅总!”简迪将他半是搀扶,半是抱起。   明明眼前这个人比自己高出很多,可身体却那么轻薄,像轻脆贵重的瓷器,摇摇欲坠,瘦弱得让他的心为之一颤。 第174章   他打了一辆车,将傅朝带到附近最近的〖天泽大酒店〗。   他订了一个最好最贵的房间,搀扶昏迷不醒的傅朝,将他轻手轻脚地放在豪华金色大床上。   傅朝的外套全部被雨水打湿,他小心翼翼地为其脱下。   他赫然看到傅朝的手臂上布满细密的划痕,他凑近看,很像刀割的痕迹。   难道是自己割的?简迪内心惊骇,他揣测依照傅朝的地位,没人敢对他刀刃相向。   那为什么要割伤自己?   难道是因为那个人?   简迪将傅朝打湿的衣服换下来后,又用毛巾沾湿热水,给他轻轻擦脸,擦手。   傅朝内里穿了一件加绒的黑衬衫,质地柔软,轻和保暖。   简迪手颤颤抖抖,解开纽扣,确认里面没打湿后,惊颤地收回。   他的小脸,涨得通红。   心扑扑地跳个不停。   他有些私心,今天他就想这样单独和他在一起。   哪怕静静地看着他,也很幸福。   所以当他第一时间发现迷醉的傅朝,并没有打电话通知给林易。   今晚,傅朝是他的。   简迪来客厅烧水时,傅朝淋湿的外套被他搭在沙发上,口袋里有个显示器,红色光一直闪。   简迪知道这是林易给傅朝安上的定位追踪器,方便林易随时随地能捕获傅朝的位置。   简迪深看一眼追踪器,拿起自己的手机给林易打了一个电话。   「喂,我是简迪,傅总现在在我这儿。」简迪直接说,他第一次说话这么干脆果断。   因为今晚除非是死神来,不然别人休想将傅朝带走。   他暗暗下了这个决心。   「嗯,好,你看好他也是一样的。」林易说。   简迪听完他的话,如释重负。   天泽酒店不远处,一辆黑色迈巴赫停立,林易坐在里面,他朝酒店房间远远望了一眼,随后开车离开。   简迪烧好热水,放在床头柜。   他打开房间里的暖气,片刻后,屋里暖烘温热。   简迪静静坐在一旁欣赏傅朝的睡颜。   真好。好想和他一直这样单独相处啊。   他自上而下打量傅朝,目光落到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的蓝白戒指散发极淡的蓝光。   他托起傅朝的左手,彼此双手碰触的刹那,简迪悸动地心头一震。   他忍不住喊道“傅总”,声音清脆甘甜,像柔软的蚌壳含了一颗晶莹润泽的珍珠。   他好奇地轻轻摘掉傅朝手上的戒指,戒指轻薄,圆润,纯白中却又散发幽幽蓝光。   他举起戒指,细看,里面有一个字,是“楚”。   楚?   白楚之?   简迪蓦然想到这个名字。   他失望地将戒指重新戴回傅朝的手上。   白楚之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值得他这么呕心沥血,念念不忘?   简迪心生疑惑,他想到之前许决和他说的,自己是被傅朝当作白楚之的替代品,也就是自己的外貌和白楚之相似?   他朝傅朝深望了一眼,这一瞬间,他真想变成真正的白楚之。   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摸他的脸。   纤长的睫毛碰到他的眉,他俯下身,鼻息在傅朝嘴唇上游动。   “哥。”傅朝扣住他的身体,呢喃地喊。   傅朝手摸简迪的脸,笑意温柔,桃花眼散落烂漫星光。   简迪从没见过这副模样的他,实在太动人,让他一下子沉陷进去。   “哥,你是不是想要了?”傅朝反手将他扣在身下,嘴唇与他相接。   简迪鹿眼清澈,悲喜交加。   傅朝的吻技,犹如千锤百炼的惊赞,想必,吻了那个人无数遍,才会如此熟稔吧。   简迪心中要把他推开,可身体却丝毫不能动弹,只任凭傅朝对他掠夺。   是把自己当成那个人了吧。他悲哀地想。   傅朝的手摸到他裤子下,简迪吓得牙齿紧缩,抿紧嘴唇,脸张皇失措地埋在他胸口,哭喊着:“傅总,不要!”   “傅总?”傅朝被这一句奇怪的呼叫惊醒,细一看,身下人居然是简迪,他手拍发疼的脑袋,起身,将简迪放开。   眼看傅朝要走,简迪从床上爬起,从背后抱住他,眼里流出滚烫的热泪:“傅总,你留下,我走,我会走的,求求你了,答应我这一次。”   傅朝无奈地叹口气,轻抚他哭得抖动的肩:“简迪,我之前喝了好多酒,迷迷糊糊的,是你发现我,把我带到酒店来的?”   “嗯。”简迪乖声应答。   “简迪,我问你,你喜欢我什么?”傅朝认真地看着他。   “我喜欢你的一切。”简迪泪眼汪汪,手像小孩般,不断擦拭眼角里流出来的泪。   “你不应该喜欢我,我当初也不该把你当作我哥的替身,他已经死了快两年了,我真的是太想他了,而你真的和他很像,这一点,我对不起你,让你对我产生不应该的感情。”   傅朝语气平静。   “不,傅总,没关系,我觉得能像他,是我的运气,因为这样,我才认识了你。”简迪哭着摇头垂泪,“傅总,我会离开,我不会打扰你的。”   傅朝拿纸巾给他擦泪,缓缓地将他搂在怀里:“傻孩子,换个人去喜欢吧,我不值得,你不要再为我流泪了,我这一生只爱我哥,哪怕他已经不在。你明白吗?”   简迪失去理智地环抱傅朝的身体,脸埋在他胸口,哭得热泪盈眶。   真的想一直这样抱着他。   傅朝缓缓拉开他的手,摸他的脑袋:“简迪,放下吧,长痛不如短痛,你就当我死了,别再想着我。”   简迪踮起脚尖,在他的肩膀留下一个清晰的牙印:“傅总,我走了,你保重。”   简迪在凌晨的风雨中迷途,瘦削的身影没入无边的夜色。   第二天,林易来酒店接傅朝。   傅朝枯坐在床上,一宿未眠。   林易单膝跪在他身旁,在他病态的手腕间输入一剂镇定剂。   他将白色药片放在他手心,端来一杯热水,伺候他服用下去。   “傅总,是回家还是?”林易请示。   “我就在这儿呆一会儿,下午再来接我。”傅朝虚弱地躺下。   “是。”   一辆最为原始的绿皮火车奔驰过原野,一个戴着帽子和口罩的男孩,耳朵上塞着耳机,无神地靠在窗边。   火车上人来人往,吵闹不堪,座位非常拥挤,都是南来北往要回家过年的务工人员。   简迪坐在最里间的位置,耳机音量开得特别大,完全沉入在自己的世界。   车上来了一群威猛高大的男人,为首的一个男人长得特别凶悍,额间有三道浓烈的刀疤,他左右打量车厢里的人一番,对旁边的一个穿红色棉袄男人耳语。   红色棉袄男人走到车厢卫生间旁,眼神专注,待里面的人出来后,干净利落地将其打晕。   车厢里的乘客见此一幕,害怕高叫、惊叫,迅速引来乘列员。   秩序渐而混乱。   刀疤男人不耐烦地拿出手枪,朝车厢顶开了一枪,恶吼道:“他妈的,谁再吵,老子就崩了谁!”   这样胆战心惊的一震慑,车厢顿时如死般静寂。   刀疤男的手下人叫嚷道:“识相点的,快点把身上的钱拿出来,别等我们拿刀子逼你们!”   车厢里的人大都是平民小百姓,他们面面相觑一阵后,抱着“破财消灾”的念头,把自己的钱乖乖地交出来。   好在这群劫匪没有细究钱多少,有钱拿出来就行。   “喂,你的钱呢!?!”劫匪中的一员粗暴地向靠在里间的简迪吼道。   简迪看都没看他,突然啪的一声,扑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昨天晚上,他离开天泽后,神智混乱,脑海中只有两个字:离开。   于是他随便找了一辆火车,不问旅程,不问终点,不问归处。   他被情感和理智双重折磨。   理智让他离开傅朝。   然而情感,又让他至少一万零一次想起傅朝。   刚刚他后悔了,他不想离开。   没关系,傅朝把他当作白楚之,那他就是白楚之就好了,只能能再看看他,心也就满足了。   他站起,要下车,想回到北都市。   劫匪以为他要逃跑,抓住他的手腕,准备暴打他。   红色棉袄男人见状,赶紧阻止:“住手,别乱搞,我们人已经抓到了,钱也拿到了,别再惹出幺蛾子!”   简迪挣扎间,黑色口罩掉在地上,露出他的脸。   红色棉袄男人惊奇地仔细看他,最后惊呼道:“简迪?!你是简迪?!”   简迪茫然。   红色棉袄男人取下他耳朵上的耳塞,惊喜道:“简迪,我是马晖啊,你还记不记得我?”   眼前的红色棉袄男人,长得高而壮实,体格和小时候福利院所见的那个勇敢男孩一模一样,脸是宽而平阔的,彰显坚实可靠的品格。   简迪点头:“我记得你,马晖。”   “好!那太好了!”马晖高兴道。   刀疤男人刻意打量简迪,朝马晖露出犹疑神色。   马晖认为现在时间紧促,场地不好,应该找个舒畅的地方坐下来聊。   于是他给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刀疤男示意手下的兄弟将刚刚捉到的人和抢来的钱,整理好,赶紧撤回去。   “简迪,你跟我们来。”马晖憨厚地朝他笑,让他跟上。   一行人从如蜗牛般速度行驶的老旧绿皮火车上跳下来。   不远处有接应的人,刀疤男带领他们往前冲去,马晖在后护着简迪。 第175章   简迪被马晖带上一辆车,行驶了约两个小时,三四辆车停在远郊处的一幢独栋白色大别墅外面。   刀疤男人吆喝一声,手下人将刚刚在火车上打晕的男人用绳子捆紧,毫不客气地打晕,锁在别墅内一个密室里。   马晖带着简迪穿过前院,来到大厅。   这群劫匪男人们脸上和身上大都挂有伤痕,个个长得五大三粗,行为粗蛮,一进门三两下就将干净的地板踩得脏兮兮。   嗓门贼大,说话动不动带个“逼”字,唾沫横飞。   他们如饿疯的狼,翻箱倒柜一通下来,厨房变得十分凌乱,他们拿起冰箱里的冷菜直接摁在嘴里,嚼得嘎嘣脆。   刀疤男作为这群人的首领,没有像他们这般粗俗,只是静静地闷脸起酒。   马晖从冰箱里找出能吃的东西,放在微波炉加热,递给简迪。   简迪茫然地接过来,又放在桌子上。   刀疤男深深望了一眼简迪,眼神流转。   马晖朝刀疤男使了一个眼色。   两个人随后一起来到僻静的后院说私话。   刀疤男急不可耐地问:“你说的从前遇见的小男孩就是他?他真的姓简名迪?”   马晖神情认真:“枭哥,我都跟你多少年了,我有必要对你说谎吗?简迪太好认了,他现在的模样就是小时候的扩大版,眉目清秀,温柔可爱!”   眼前的男人名叫简枭,他追问:“他之前和你说过从前的事情没,他会记得世界上还有个亲人吗?”   马晖摇头:“枭哥,这一点他从来没和我说过。不过你不是说小时候给弟弟简迪脖子上挂了一块玉佩吗,我模糊地记得他小时候脖子上好像有,就是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戴着。”   “去看一下!”简枭迫不及待地又折返回来。   马晖不慌不忙靠近简迪,笑问他:“简迪,我记得你小时候脖子上应该戴着一块玉佩吧?”   简迪轻轻点头:“嗯。”   简枭的眼里闪着震惊的光。   “那现在还戴着吗?”马晖问,他居然有些紧张。   “戴着啊。”简迪拉开羽绒服拉链,从白色毛绒衫内里,拿出一块浅绿色内芯,白纹玉佩。   玉佩小而润泽,戴的年岁久了,边缘被磨得很光滑。   简枭眼里放光,急问他:“这块玉佩是谁送给你的?”   简迪迷茫:“我也记不清楚了,但是我想应该是重要的人吧,或者是爸爸妈妈。”   “你什么时候在福利院生活的,你还记得吗?”简枭忙问。   “很小的时候,具体哪岁,我也不知道,这些都无所谓了。”简迪声音暗了下去。   马晖瞧了一眼简枭,又看向简迪,他激动地张嘴,想要告诉简迪一个好消息,却被简枭直接打断,拉着他到后院去。   “枭哥,他真的是你念念不忘的弟弟啊!!!你终于找到他了!”马晖激动地说,“真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他,当年我们分开的时候,他还那么小,却那么勇敢。”   马晖陷入往事的回忆。   简枭冷静地皱起眉头,决定道:“我不与他相认。”   马晖疑惑不解:“啊?!?枭哥,你这是什么意思?”   简枭叹一声气,手拍打到他肩上,颇为沉重地说:“我既然找到了他,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的弟弟。我干的都是刀尖舔血的事,我不想把他搅和进来。”   那年马晖带着简迪一起从福利院逃出来后,半途,他们分道扬镳,一个向西跑,一个像东跑。   马晖来到外市,他凭借灵活的头脑和孔武有力的蛮劲,投靠到当地的黑/道。   数十年走南闯北、凛寒酷热的岁月生涯,使这个男孩变得愈发坚忍,沉稳,成熟,成为简枭最得力的副手。   他们这一条道上的兄弟数量精简优良,从原来的打家劫舍的民间小团体,变成接黑/活的专业队伍。   只要有金主出钱,他们会精准地找到目标人物,是生是死由买家说的算。   这样一笔活的酬劳非常丰厚,可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偶尔也会重操旧业,简枭知道手下人难以改变市井流氓的习气,他下了两条死令,一是不准抢超过一万块的钱,二是不能伤害普通人,违者立即枪毙。   总体来说,接黑/活收益高,风险也大,他们每次都在铤而走险,无论是买家,同行,还是仇敌,一个不小心,都有可能被暗害,生死大都只在一念之间。   马晖理解简枭的话中含义,他深思许久,同意道:“好,枭哥你决定的事,准没错。”   “呵,天天拍我的马屁。”简枭不屑。   “拍你马屁才有肉吃,我又不傻。”马晖豪气笑,“谁叫你是我们的头儿,老板,帮主呢。”   简枭和马晖两个人来到简迪身旁,露出温和的笑。   马晖问:“简迪,这么多年,你过的好吗,跟我们说说吧。”   简迪说:“还好,我遇到了好心人收养我。”   “简迪,你是不是不舒服,怎么脸这么红?”简枭看着自己的亲弟弟脸色不好,神情萎靡不振,不禁担心。   “嗯~我有点冷。”简迪的声音更加微弱。   “马晖,快找个暖和的房间!”简枭命令。   马晖将简迪引到一楼的西边房间,并让手下这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们离远一点,别发出吵闹声。   简枭搞了一个热水袋子,烫得很,塞在简迪的被子里。   “谢谢,我睡一会儿就好了,头有点疼。”简迪说。   “好,你休息,晚饭好了我再叫你。”简枭温和地帮他拢紧被子。   晚饭由马晖做,伙食比往日更加丰富,整整齐齐摆了一大桌子,这样的大餐只有逢年过节或者做成了一个大单才有的。   平常这群爷们儿不是随便对付两口就是下馆子。   马晖叫简迪起床,简枭将羽绒服递给他,简迪穿在身上暖烘烘的。   他惊奇地看向简枭。   “怕你冷,刚刚用火热了一下,里面又贴了两个暖贴。”简枭说,他故意不接简迪的目光,毕竟他常年硬汉,这样的小柔情,使他一时之间略觉尴尬。   “谢谢你。”简迪礼貌地道谢。   长条形餐桌摆满了形色各异的菜,色香味俱全,香味四溢,已经有猴急的人耐不住香味的吸引,拿手钳起菜,大口往嘴里送。   简枭立马呵止,让马晖赶紧挑几道好菜放在简迪面前,免得被这群猴急的玩意儿糟蹋了。   “来,多吃点羊肉,这个吃了身体就热了。”简枭热情地往简迪碗里夹菜。   马晖高兴说:“简迪,为我们能重新遇到,干一杯!”   简迪举起刚刚简枭递给他的热橙汁,敬马晖,小口浅酌。   马晖想听听简迪这些年的生活细节,一直问东问西。   慢慢的,他发现简迪有些心不在焉,问东说西。   胃口也不怎么好,碗里的菜几乎没动。   这是怎么了?他心里暗暗地产生疑惑。   简枭被手下兄弟扯到一边大喝特喝起来,喝酒如喝白开水,一碗接一碗,一个小时后,这群人面色燥红,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睡沙发上,或者趴在餐桌上打起呼噜。   马晖无奈,他将门窗关好,将客厅里的供热器温度调更高,随后清洗饭碗,收拾厨房。   整理完后,他悄悄来到简迪房间,挨着他坐,问:“简迪,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过的事了,来,跟我说说,也许我能帮到你。”   外面的黑色天空下起了小雪。   简迪黑色眼珠,像落满的雪花,晶莹含泪。   他低声说:“马晖,我想回去。”   “回去?”马晖想起之前简迪在火车上就哭诉道“要回去”。   “我想回北都市,去见一个人。”简迪望着他,“你能帮我吗?”   “你想见谁啊?”突然,门被打开,原来是简枭。   简迪身体被狂暴的开门声吓一跳,看到简枭露出惶恐的表情。   马晖注意到他的神色,温和地安慰他:“没关系,简迪,他是个很好的人,你不要被他的刀疤吓着了。”   简枭习惯了粗暴开门,他挠脑袋,表示歉意:“不好意思,下次我会注意的。你刚刚说你要去北都市找谁?”   简迪沉默片刻,说:“我想见傅朝。”   马晖一头雾水,他看向简枭,他认为他的这个老板兼铁哥们见多识广,说不定会认识。   果然,简枭问:“你说的是浪腾的老总,那个年轻的总裁???姓傅名朝的?”   “嗯。”简迪听到这个名字,心抖个不停。   还是无法舍弃他。   简枭问:“你见他干吗?”   简迪站起,面色冷淡:“我不想说理由,就算你们不帮我,我自己也会去。”   见简迪有些生气,马晖拦住他:“简迪,别冲动,外面风雪这么急,等明天,我们一起去,可以吗?”   第二天,风雪减小。   简枭一大早接了一个电话,开着车,带上几个兄弟,将昨天在火车上抓到的目标人物交给买家。   处理完事情,他回来之后,快下午一点,他急匆匆吃了个饭,带上简迪、马晖,开车直奔北都市。   马晖问简枭:“你知道傅朝在哪里吗?”   简枭轻轻一笑:“我这边刚好认识几个人,我让他们帮我找一下。”   简迪却说:“去北都市的宁安街。”   马晖惊奇:“简迪,他难道在那儿?”   简迪摇头:“我也不十分确定,但感觉他应该在那里。”   “小傻瓜。”简枭看简迪一副执拗但眼睛又那么明亮清纯的模样,无意间唤起他久违的亲情感,忍不住大手摸向他的脑袋。   简迪没有过多在意,眼睛只直盯着灯火辉煌的宁安街道。   他离那个人越来越近。   心跳得好快。 第176章   北都市是简迪一直向往的城市,因为他曾喜欢仰慕的歌手詹离在这里。   这里有最新的音乐唱片。   这里有许多和他一样把音乐当作梦想的少年。   他曾站在北都市最文艺的街道长明街,在鲜花纷飞的格林广场,在静寂的天河桥,弹奏他自创的音乐曲《四月诗》。   这首乐曲被所爱之人,放在手机里,和自己一起听。   从知道傅朝和自己听的曲子,是自己那首《四月诗》时,他的心翻涌地滚烫,唯一确认自己的心之所向。   傅朝。这个名字揪得他生硬地疼。   如果当初许决没有告诉他白楚之的存在,那该多好。   他还可以懵懵懂懂地做一个单纯暗恋者,跟在傅朝后面,偷偷地瞧他,看他,心里泛起无边的涟漪。   宁安街作为北都市最繁华的街道,豪车遍布,川流不息。   天气转寒后,车辆渐少,灯光却比往日更加耀眼,五彩斑斓的圣诞树已提前被商家摆出来,为圣诞节的商品营销烘托氛围。   “那个车!”简迪太熟悉那辆黑色迈巴赫,他呼道,“前面靠右第三个!”   简枭想追上去,却被一辆白色车堵着,他忍气地开到旁边,已经和那辆黑色迈巴赫越来越远。   为了跟上,简枭连闯红灯,终于见到车尾。   马晖习惯性地观察四周,手搭在简枭肩上。   简枭知道这是他察觉有危险的信号。   但他们很少来北都市,基本都在很远的外市流窜,按理说,这里应该没有仇家。   他警觉地查看四周的车与行人。   前方黑色迈巴赫停了下来,简枭也脚踩刹车,找了个地方停下。   简迪脱掉安全带,脚步匆匆地跑出去。   他哪怕只是见到那个人的背影,也已接近失控。   “傅总!”   “简迪!”   两句呼喊,同时响彻在宁安街。   简迪高兴地跑向傅朝时,一颗极速的子弹也同时朝傅朝射去。   简迪瞬间抱住傅朝,为他挡下这颗子弹。   他的一只眼睛被子弹贯穿,汩汩地流血。   “简迪?!”   傅朝完全没预料到他会回来,在这个时刻出现。   简迪感到疼痛难忍,小手捂住流血的右眼。   另一枚凶狠的子弹又盯向傅朝,简迪拼尽全力,将傅朝按倒,扑在他身上,子弹贯穿他的胸腔,他痛到失去知觉。   “简迪!!!”简枭也顾不得,直直地奔过来,拉住他的手,大声喊他的名字。   马晖测他的鼻息,还有气:“赶紧送医院!”   傅朝将流血的简迪轻轻抱起,进到车里,命令林易:“到最近的医院,联系苏常远,让他速来。”   “他妈的是谁啊?!老子要杀了你!!!”简枭痛心到极点,恼恨地抽出衣服内里的手枪,朝发射子弹的方向跑去。   马晖皱起眉头,紧跟他身后。   他们明白现在主要任务是要抓到射伤简迪的凶手。   北都市人民医院,傅朝将简迪抱起,喊他的名字,他断断续续地回应,气若游丝。   林易已提前联系院长,马上有医生过来为简迪紧急处理出血的伤口。   苏常远不久后也赶到。   简迪被安排在手术室。   傅朝问林易:“是赵臣德的人吗?”   林易回:“不是,傅总,我刚刚联系了庄合光,赵臣德现在不在国内,跑到国外去了,他现在还顾不上赵可尚。”   傅朝拧眉,哼了一声,目光变得冷起来:“不是赵臣德,也只剩下那个人了。”   北都市四大恶霸:赵可尚,孙宜,裴度,刘聪。   孙宜已被傅朝就地正法,赵可尚死有余辜,这两个人的父母都是官场大鳄,自小作威作福惯了,完全漠视生命,在北都市胡作非为,鱼肉他人。   刘聪的家境很一般,是个小门小户的商贩,完全依附另外三个人,依傅朝看来,他应该没有这个胆量来害自己。   裴度,傅朝一想起他的脸,便会感到一阵油腻的恶心,那双毒蛇一般的眼神,像阴沟里的虱子,专会使出下三滥的玩意儿霍霍别人。   赵可尚和孙宜在前,裴度在后,刘聪作为打手,这四个人把北都市搅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   “裴度估计是看赵可尚和孙宜死了,狗急跳墙,干脆直接派杀手来灭了我。”傅朝分析。   林易刚好接到庄合光的电话,他将手机呈给傅朝。   「合光,杀手是不是裴度手下的?」   「傅总,你猜的没错,我正派人抓他。」   「好,你行动快点。」   一个小时后,简枭和马晖急匆匆赶到这里。   马晖用绳子捆了一个人。   傅朝起身,林易赶紧上前扶住他。   傅朝一脚踩在这个人身上,怒喝道:“谁给你的胆子来杀我的?快说,裴度现在在哪儿?”   眼前这个被捆住的人正是恶霸四人团的狗腿子刘聪,人细瘦,长相猥琐,眼神却有三分精明。   他磕头,跪在地上,向傅朝哀求:“傅总,我错了,我也是被逼的。我要是供出裴度的行踪来,你能不能饶我不死?”   当下的形势,他只求自保。   “好。”傅朝答应,“我饶你不死。”   刘聪坦白道:“裴度故意作出逃跑的假象,用跟踪器错误的定位诱导庄合光,他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所以他还在北都市,具体哪个地方我也不太清楚,我说的都是实话,傅总,我以后跟你吧,我会对你忠心耿耿的!”   傅朝漠冷地蔑笑:“跟我,你还不够格。”   他朝林易使了一个眼色,林易当即将刘聪劈晕。   “把他交给庄合光。”傅朝吩咐林易,“把刚刚刘聪说的话,带给他,不要再兜圈子,裴度必然在宁安街,让他去排查酒店和会所,越快越好,务必给我抓住他。”   “是,傅总。”林易遵循他的指示,将劈晕的刘聪一路连拖带拽拉出了医院。   傅朝看向简枭和马晖:“你们是简迪的什么人?”   简枭刚想张口,马晖抢先说道:“我们是他的老家朋友。”   傅朝知道他们在说谎,不过无关大碍,他也不打算深究。   目前最要紧的是简迪的伤势。   手术一直持续到晚间。   灯熄灭,苏常远走出来,摘掉口罩,恭敬地傅朝汇报情况:“傅总,他右眼眼膜直接被刺穿,好在没伤到头骨,这只眼睛以后不会见光。另外胸腔这边的子弹,我已经取出,流血太多,伤到血管,恐怕一时很难好。”   三个人听了,脸色怏怏。   简迪手术完后,被转到重症监护室。   凌晨时分,庄合光向傅朝汇报,说已经抓到裴度了。   裴度被庄合光关在〖花朵之蓝〗地下室。   他眼光幽怨,满脸不服气。   灯光被打开,刺得裴度一惊。   出现在眼前的人是庄合光。   随后是林易。   两个高大黑色衣服的人,虎视眈眈地盯向自己。   裴度鸡皮疙瘩起一身。   清脆的皮鞋声传来,傅朝朝他走来。   “傅朝!!!你他妈真的难杀!!!一年前,你病的那么重,我还真以为你要死,没想到还活着!”裴度眼里充满惊恐,声音喊的特别响。   “哦,是吗,那我可真是让你失望了。”傅朝手拿起一把黑色手枪,抵在他额头,目光冷厉,“现在,我要送你归西。”   子弹未发射前,早有一把锋利的刀,于千军万马中驰骋而来,力道澎湃,精准无误地刺向裴度。   刺中他的右眼,疼得裴度发出惨绝人寰的痛叫。   众人皆往后看,一抹亮红色头发的男孩,身穿黑色冲锋衣,既傲又冷,径直走向裴度,一脚踩爆他的脑袋。   褚恒从怀里拿出第二把刀,在他的胸口处,直击要害,裴度的心脏瞬间爆炸,嘴角狂喷鲜血。   他又从裤兜里抽出第三把刀,扭过头,看向傅朝。   林易挡在傅朝面前,手掌被褚恒的刀,深深刺穿,鲜血直流。   庄合光一脚将褚恒踢飞,骂道:“你干什么?!你再敢武刀试试!”   庄合光手下的黑衣人,目光牢牢锁住褚恒。   “哈哈哈哈哈—”褚恒狂笑,目光凶狠,“傅朝,你他妈的忠狗这么多,为什么非得让简迪为你挡子弹,他那么小,你忍心吗?你还是人吗?你个畜生东西,老子今天非得杀了你!”   褚恒越说,越愤怒,又拿起刀刺向傅朝。   林易这次回击,两个人扭打在一起,鲜血横飞,一片狼藉。   突然庄合光的电话响了,他脸色极其不好,向傅朝说道:“傅总,苏常远来电,说请你回医院一趟,简迪内脏大出血,情况很危急。”   “走!”傅朝呵斥林易,让他松开手。   褚恒听了,脑子一片空白。   简枭和马晖脸色苍白,眉头紧皱。   一行人脚步匆匆赶到医院。   苏常远向傅朝说:“傅总,他想见你。”   傅朝推开病室的门,来到简迪身旁。   简迪的左眼只装着他的身影,清澈,干净,宛如最纯真的鹿眼,闪烁温柔的光,将爱恋之人如花朵一般柔柔托起。   “小迪!”褚恒见他右眼包扎上纱布,胸口的血不断地往外溢,那么小,那么孱弱,肯定很痛吧,为了傅朝,居然挨了两发子弹!   马晖观察这情形,一只手拉住神情悲伤想张嘴说话的简枭,一只手拉住哭起来的褚恒,将他们带到病室外:“唉,简迪就剩最后一点时间了,让他和那个人再多相处一会儿吧。”   “简迪。”傅朝手摸他的脑袋,叹口气,“傻孩子,你不该为我这样。”   简迪苍白的唇,莞尔一笑,他忍受身体的疼痛,坚持坐起来。   傅朝挨着他,手扶住他的身体。   “傅总,你不要自责,我都是心甘情愿的。”简迪双手艰难抬起,圈住他的脖颈,嘴唇吐出若有若无的气息,“我遇见过许多好人好朋友,我很幸运。曾经,我觉得音乐是我的全部,可遇见你之后,音乐成了我暗恋你的音符。”   “傅总。”简迪脑袋靠在他的脖子处,“你吻过我,哪怕是错认,我已经觉得好幸福。我不该对你撒谎,其实,我一点也不想离开你,我想每天都想看见你,都想和你在一起,一想起你,我会写很多首歌……傅总……”   声音愈发微弱,简迪的嘴角一直在流血。   傅朝紧抱住他,唤他的名字。   简迪鹿眼的瞳孔失去阖动,渐而没有光亮。   “简迪!”傅朝难以抑制地哭出来,“你太傻了,我又何必值得你为我付出生命呢?” 第177章   病室外,匆匆的脚步声,促急地传来。   满头金发的周小北深喘粗气,脸色惶恐,难以置信地看到眼前一幕。   宁安街的躁动,使周瑾风有所警觉,他马上派人查清楚因枪击引发混乱的前因后果,考虑到简迪是周小北的朋友和队友,慎重的他还是决定将简迪被射伤的事告诉周小北。   周小北听闻此,瞳孔一震,想也不想赶紧打电话通知给池意和闻心,让他们速来北都市人民医院,见简迪最后一面。   周瑾风开车将周小北带到医院,正好池意和闻心也赶到,一行人忧心忡忡地往病室赶。   病房外,褚恒手扶墙壁,身体颤抖得厉害,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流。   简枭和马晖,眉头紧皱,表情十分难过。   “褚恒,简迪他真的—???!”周小北不可思议,明明他们前几天还围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火锅,怎么就……   池意已经忍不住哭出来,闻心双眼通红地给他擦眼泪。   远处还来了一个人,高瘦的身形,他脱下黑色帽子,露出一张极为酷冷的脸庞。   周小北鄙夷地瞪了许决一眼。   许决平日酷寒的脸,在此刻少有地露出一丝动容。   傅朝将简迪缓缓放在床上。   他打开门。   褚恒像疯了一般冲进去,扑在简迪身上,不断呼喊他的名字。   简枭粗糙充满岁月伤痕的手,抚摸亲弟弟的脑袋,紧握他的手,浑浊的眼,淌出滚滚热泪。   “简迪!!!”周小北嚎啕大哭,他真的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浑身充满血迹,右眼失明,已经死去的人,就是平日最温柔最可爱的那个小男孩。   池意深深叹一口气,扭过头伏在闻心胸口处哭泣。   马晖站在一旁,紧抿嘴唇,神情悲恸。   许决想到了记忆中的那位故人,简迪实在和那个人眉目之间过于相似。   当年的他,又是怎样死去的呢。他心中涌起无限的悲凉。   他瞥了一眼在病房外静坐默默无语的傅朝。   哭声缠绕充斥房间,外间的雪花,纷纷扬扬又开始下了起来。   晚间,苏常远过来,给简迪处理身上的血迹。   苏常远向傅朝请示:“傅总,给他换上什么衣服?”   傅朝朝池意说:“你去宿舍一趟,将他平日惯穿的干净衣服拿一套来。”   “好,傅总。”池意马上折返回去,闻心和他一起,陪着他。   苏常远接过池意拿来的衣服,将简迪全身清洗一遍,为他穿上旧衣。   “我带简迪回去吧。”简枭看着躺在床上冰凉的亡故者说。   “简迪是我的!谁他妈都别想带走他!”褚恒红着眼睛,怒视简枭。   简枭不甘示弱,马上揪住褚恒的脖子:“他妈的,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以为老子怕你啊!?简迪是我弟弟,我带他回家,你搅个什么劲?!”   褚恒淡薄的唇角,弯出一丝戾气的冷笑,他二话不说,从腰间拔出一把快刀,直接架在简枭脖子上:“老子管你什么弟弟不弟弟的,你要带他走,除非我死!”   “好,那你去死吧!”简枭也暴脾气发作,一冲动,马上从身上掏出枪,直抵褚恒的额头。   刹那间,生死相逼,气氛剑拔弩张。   马晖见状,立刻插在两个人中间,手抵住枪口,慢慢地将简枭往后拥,使他离褚恒远一些。   待简枭分神瞬间,马晖马上夺过他手里的枪。   “马晖,你干什么?!!”简枭疑惑不解,红着眼眶瞪向他。   “枭哥,让他带简迪走吧。”马晖认真说。   “什么?!”简枭不明白,明明自己才是简迪的亲人,为什么要让外人带他走。   但马晖的性格他又很了解,知道他不会轻易下决定。   他沉沉地朝眼前这个大红长发的男孩望去,思量再三,说:“好,你带他走吧。”   风雪霭霭,褚恒抱起简迪,暮色哀冷。   他的红色长发,消失在漫天风雪尽头。   傅朝苍白的脸,愈发病态,薄瘦的身体受不住寒凉,颤抖咳嗽起来。   林易迅速为他披上外套。   他瞳仁黯淡无光。   为什么这么苍凉无力呢,这种无助到顶点的感觉,让他想起了白楚之死的那个时候,也是这样的,无能为力。   -   〖嘉才〗幼儿园,金书书来接儿子傅朝回家,却看到了让她无比生气的一幕。   一个男孩,不知何故,往小小的傅朝身上丢砸东西。   眼看自己的儿子被欺负,金书书踩着恨天高高跟鞋,气冲冲地抓起那个男孩,一脚把他撂翻在地,怒吼道:“你干什么要欺负我的小朝?!你再欺负他,我就打死你!”   一番母老虎般的大嗓子震慑后,男孩害怕地大哭起来。   金书书连忙检查傅朝的身体,不看不要紧,一看脑袋上居然肿了一个大大的包。   “我操/你妈的,真是有娘生没爹教的玩意儿!”金书书泼辣,不管不顾地破口大骂。   “你他妈说谁啊?!别指桑骂槐的!”男孩的母亲,也气势汹汹地赶了过来。   “我他妈说的就是你,凭什么打我的儿子,你看看他,手上有几道淤青,脑袋上还有一个大包!!!”金书书怒斥道。   “呵呵,你可真会讹人,你儿子自己跌伤的,就说是我儿子打的,你穷疯了吧,拿孩子来骗钱!”男孩母亲坚决否认其儿子的暴行。   她依旧不依不饶,鼻子瞪得老高,蔑视金书书,尖锐的粉色指甲指向傅朝:“而且,就算是我儿子打的,那为什么偏偏只打你的儿子,不打别人,你想过自己的问题没?”   金书书听这样无理的话,怒气直蹿脑门,她上前一步,扯住男孩母亲的头发:“我他妈撕烂你的臭嘴!你要想想,为什么这么多女的,我就打你,你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金书书下了死力气,一把将她的头发拽断半截,疼得这个女人哭爹喊娘。   围观的家长幸灾乐祸,有的人想上前拉架,但看打的这么猛,怕殃及自身,又缩了回去。   眼见事情越闹越大,园长赶紧跑过来,命令几个身强力壮的保安将这两个疯女人扯开。   男孩母亲见园长来,扬起被金书书手指甲抓破的脸,瞪向他:“查查这个女人的老公是做啥的,他妈的,居然敢打我,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园长难堪地左右摇摆,将女人扯到一边,低声说:“他老公可是白家的亲戚。”   “白家?你说的是哪个白家?”女人不敢相信。   “还能有哪个白家?”园长也真是被她的智商无语到了。   “什么亲戚,白家的亲戚多的是,你可别骗我!”女人追问,眼神不太相信。   “他老公傅浪,是白氏集团总裁白承宗的大舅哥,你现在懂了吗?”园长眼中闪烁一丝落井下石的光。   “啊——!!!”女人吓得瘫坐在地。   金书书牵起傅朝,冷漠哼了一声。   园长讨好地来到她面前,腆着脸,说一些云里雾里的好话,金书书听的不耐烦,骂道:“滚!你他妈的真让人心烦,我儿子你们非但没照顾好,反而还让人欺负他,是不是以为我瞎了啊?”   “岂敢岂敢,金总,您是个明事理的人,要是我敢有这样的心,我至少死100次!我一定会狠狠惩罚照看不周的工作人员!”园长谦卑道。   金书书怒视刚刚和她扭打一起的女人,不解气地又在她脸上呼了两巴掌:“他妈的,要不是看在我儿子小,要为他积福,老娘现在就做了你,下/贱东西!”   园长毕恭毕敬地跟上金书书,谄媚地赔笑,等她走后,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   能在这里读书的孩子,家庭都是非富即贵的,不用说像金书书这种和白家沾亲带故,有白家庇佑的,就像是刚刚被金书书打的这个女人,他同样也得罪不起。   金书书回到家,连忙联系了医生苏常远。   那时候苏常远,风华正茂,初出茅驴,医术相当精湛,做事很细心。   他仔细检查傅朝被打的地方,给他开了少许消炎药:“金总,无大碍,过几天就会好的。”   苏常远看完傅朝后,开始亲手为金书书包扎伤口。   处理完一切后,苏常远恭敬地回去。   “儿子,你这里还疼不?”金书书手摸他手臂上的淤青。   傅朝摇头。   金书书摸他的脸:“小朝,你是不是不想去上学啊?”   傅朝依旧摇头。   这样的行为在傅朝身上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这可把金书书愁死了。   自小,她就发现傅朝不爱说话,时常一个人闷在角落里。   她以为上了幼儿园会好起来,没想到情况更恶劣,他不仅依旧孤单,甚至还有品行恶劣的男孩欺负他。   这可怎么得了!   “小朝,你能不能多跟妈妈说说话?”金书书抚摸他的脑袋。   傅朝脸色沉默,始终没有张嘴。   金书书意识到很不对劲,第二天马上带他去看心理医生。   一番检查下来,医生说他没有得自闭症,很有可能是性格原因,或者干脆就不想说话。   金书书听了心里松一口气。   她作为浪腾的主权人,工作非常繁忙,只得请保姆在家照顾孩子。   她特的留心在家安装了一个摄像头。   她抽空在开会听汇报的空挡打开手机里的监控视频,发现傅朝总在睡觉。   可真是奇怪,小孩子觉多没毛病,可总不能一直睡吧。   她又在家里各个角落安装了更为隐蔽的细小摄像头。   果然发现了问题。    第178章   她怒气冲冲回来朝家政保姆甩了一个猛烈的巴掌,并将监控内容甩在她脸上:“你倒是学会轻巧了啊,老娘给你那么多钱,你的心怎么那么黑呢!!!居然给那么小的孩子喂药吃!!!你给我滚,等着坐牢去吧!”   金书书再次把苏常远叫过来,让他检查一下傅朝的身体。   苏常远汇报:“金总,还好镇定药量没有摄入太多,这几天让他空腹一阵,喂些清淡的吃吧。”   金书书转身去厨房做饭,转个身,看见女儿傅妗拿个大娃娃往傅朝身上丢,瘦弱的傅朝一个趔趄,栽倒在地。   傅妗粗壮的身体骑在他身上,嘻嘻哈哈,学起动画片里骑马的姿势,大嘴一张,喊道:“吁吁!哈哈哈!快跑啊,我的马儿!”   啪的一巴掌打在兴头上的傅妗,金书书瞪了她一眼,将傅朝拉起,心疼地抱着他。   “哇哇哇呜呜呜,妈妈,你好偏心,只关心哥哥不关心我!”傅妗坐在地上大哭大闹,蹬腿耍起无奈。   金书书牵起傅妗,无奈道:“以后你别欺负你哥哥,否则妈妈要生气了。”   “哼!弱鸡!”傅妗盯着她这个瘦弱沉默的哥哥,说道。   “傅妗!不准这样说话!”金书书吼道。   “本来就是嘛,哥哥他不会是个哑巴吧,怎么一句话都不会说。”傅妗像打量怪物,看着傅朝。   “住嘴你!少说一句你会死吗?!”金书书最见不得傅朝被这样说,她让傅妗滚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玩,将傅朝放在客厅里,以便自己随时随地能观察到他的动态。   金书书焦头烂额做完了饭,将两个孩子放在椅子上。   “呸!妈妈,你做的饭好难吃啊!”傅妗抄起一小勺饭,放在嘴里又大口吐出来。   金书书将信将疑地将饭菜放一口到嘴里,也吐了出来,太咸,火开得太大,菜熟过头,一点香味都没有。   她很少做饭,平时都是让钟点工上门做饭,今天钟点工阿姨有事不能来,她只得亲自下厨。   她善于算数,做财务管理,和人打交道,厨艺一直是她的弱项,哪怕是做了妈妈,她对烹饪煮饭,也是一窍不通。   “小朝,别吃了。”金书书将傅朝抱到一边。   她起身翻找家里适合孩子食用的零食,傅妗迫不及待地从她怀里抢过面包和蛋糕,再要抢时,金书书打了她的胖手一下。   她热了一杯牛奶,将面包切成片,让傅朝吃下去。   傅妗性格外向,活泼大胆,在学校别说有人欺负她,她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这一泼辣的品行,完美继承了金书书。   金书书对女儿是放心的,她将她直接放在全日制托管幼儿所里。   让她放心不下的是儿子傅朝。   小傅朝身体瘦弱,性格内向,还不爱说话,被人欺负了也不吭声。   自从上次亲眼见到他在幼儿园被其他孩子任意欺打后,她发誓绝不能再让自己的儿子被欺负!   她决定将他带在身边。   她命人将自己的办公室拉出一个隔间,安放一个柔软宽松的大床,配备洗手间,采买许多不同的玩具。   金书书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派人随时盯着,有什么情况,及时跟她报告。   工作闲暇之余,她来到自己办公室这里,发现傅朝一个人玩积木,玩的特别认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连自己来了,他都不知道。   金书书伸出手,摸他的脑袋,怜惜地望着他。   他不能一直这样一个人呆着。她想。   如果他有个玩伴就好了。   正当金书书为傅朝没有小伙伴一起玩发愁时,她接到了白家发来的请帖。   两周后,是白家少爷白楚之的四岁生日。   北都市白氏集团,至今延续传承百年,是北都市独一无二的顶级财阀集团,掌握北都市整个经济走向,地位举足轻重。   集团掌权人为白承宗,他迎娶的妻子是傅浪的妹妹傅宣仪,和傅家是姻亲关系。   金书书将这一消息告诉丈夫傅浪,电话却死也打不通,到晚间那边才回电。   「妈的,还以为你死了!你外甥的生日,你去不去?!」金书书没好气地斥问傅浪。   「去个鸡/巴毛,你去就行了,每年都一样,老子都腻了,而且我在国外,根本赶不回来,你跟白承宗好好解释一下,别让他生气。」傅浪语气很是敷衍,不以为意。   「呵,你玩女人玩到国外去了,我是得和你的妹夫‘好好说一下’,白楚之是他的掌上明珠,你作为他的亲舅,这点面子都不给,等着好果子吃吧!」金书书怒骂。   「操!你别乱来啊!我真的赶不回来!欸欸——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挂了啊!」   金书书听到电话那头有女人的嬉笑声,貌似还不止一个。   她气过了头,也只能无奈地接受。   没办法,老公是她当年自己亲自选的,她和他在婚前就已经约法三章,保证婚后互不打扰。   她要公司的股份,做女老板。   他要美人佳人拥入怀。   北都市众所皆知,白楚之是白承宗极其重视的尊贵少爷,除了收到邀请函的内部亲族关系人员,其他的政商界大鳄,无一不主动前来示好,交际,甚至巴结,牟利。   金书书带着两个孩子,让司机开车,早早来到白府。   她以为她来的够早,没想到门前已有不少豪车,栉次鳞比地整齐停放。   白府的管家段温洵见到金书书,连忙上前迎接,微笑为她引路。   每次来白府,哪怕金书书经过磨砺,已见多识广,这个占地千亩的超级大豪宅还是会让她震惊,不仅大而且豪丽,各色物品琳琅满目,似乎要集齐天下珍品。   世间万物,可以说没有白家拿不到的,只有他不想拿的。   坐在专属马车上,从正大门依然要足足半个小时才到前院。   院子里百花簇开,花团锦簇,两只仙鹤蹁跹起雾。   高大的回廊,直挺白净,耸入青空。   成群的仆人秩序井然地来回穿梭,为宾客提供服务。   锃亮的瓷砖,可以倒映出人的影子。   金书书恨天高高跟鞋踩在上面,声音清脆响亮。   “嫂子!”   一位身材窈窕的妇人,见了金书书,急忙起身迎接。   “宣仪!”   金书书见了傅宣仪,满脸高兴,拉住她的手嘘寒问暖。   两个女人在客厅里彼此畅快交谈。   “这是小朝啊,哎呀,都长这么大了!”傅宣仪欣喜地看向在一旁安静的傅朝。   “小朝,小妗,这是你们的姑妈,快叫人。”金书书牵着两个孩子,向他们介绍道。   “姑妈好,姑妈你真漂亮!”傅妗率先张口,小嘴抹了蜜,逗得傅宣仪满面春风,忍不住伸手摸她的胖脸。   “姑妈,我想吃东西!”傅妗毫不客气地说出了自己的诉求,胆子非常大。   傅宣仪温和地朝段温洵说:“我昨天烤的草莓饼干,你帮我拿来。”   “是。”段温洵恭敬地回。   “不要!我不要吃饼干,姑妈我要吃薯片辣条蛋糕!”傅妗耍脾气哇哇大叫。   金书书刚要怒斥她这个没礼貌的女儿,却被心细的傅宣仪按住,她起身给傅妗拿了许多零食,傅妗不管不顾,粗壮的手扯开袋子就开始狂吃。   “宣仪,楚之呢,搞半天,还没见到今天的大角儿。”金书书左右张望。   傅宣仪微笑,解释说:“今天一大早被他爸牵过去了,不知道在干啥,现在应该回来了,我去看看。”   没一会儿,傅宣仪手旁果然多了一个男孩。   男孩的头发如泼墨般,光滑飘逸,浅浅地伏在饱满的额间。   身穿白色衬衫,黑色裤子,一双小皮鞋,干干净净。   他的脖领处系有一个天蓝色蝴蝶结,优雅矜持。   红色胸针,缝在左胸口,安静温润。   耳朵全部露出来,鬓间整齐,彰显男孩子独特的调皮。   金书书第一眼看去,心里叹道,乖乖,这孩子养的也太好了吧!   年龄虽小,气质高贵。   星辰眉目,体态优美。   傅宣仪指着金书书对白楚之说:“还记得这是谁吗?”   白楚之眼睛明亮,声音清澈,点头:“记得,这是舅妈。”   金书书激动道:“来,快给舅妈抱抱,你真是太漂亮太聪明了!”   白楚之身上氤氲沁人心脾的芳香,不像是人工香水,而如自然界最纯净的香气。   傅宣仪拉过傅朝的小手,对白楚之说:“这是你的表弟,傅朝。”   白楚之大方一笑,牵起傅朝的手,轻轻唤他:“小朝。”   傅朝眼眸轻抬。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白楚之,在两岁的年龄。   傅妗还在一旁边看电视,边胡吃海塞,金书书将她叫过来,认识一下表哥白楚之。   傅妗极为敷衍地应答,随后拿起桌子的麻薯豆腐蛋糕,一口猛吞,差点噎着。   金书书感到脸一阵火热,简直太丢脸了,平时在家,傅妗这样没分寸倒是无所谓,如今在亲戚家,还这样没有礼貌,她感到羞耻,却又不能在公众场合大发脾气,只得无奈地将她的嘴擦干净,递给她温水,减缓生吃的堵塞感。   “嫂子,让楚之带小朝玩,他们孩子正需要多动动,多相处。”傅宣仪温和道。   “好。”金书书似乎有些不太放心,忙加了一句,“找个可靠的人看顾他们。”   “这个自然没问题。就交给段管家吧。”傅宣仪朝段温洵望去。   段温洵听懂,将两个小孩牵走。   “段伯伯,我回房间去玩,你去忙吧,我不会耽误你的。”白楚之自小就善解人意,他明白,段伯伯有好多事要忙,特别是今天这样的大日子。   段温洵将两个小孩子引到白楚之的房间,摸自家少爷的脑袋:“那我先去了,如果有什么事需要我,记得按手表。”   “嗯!”白楚之甜美一笑,答应他。 第179章   白楚之的房间很大,除了主卧室,还有一个用来玩耍的大隔间。   这个隔间约有60平米,三面墙皆是白色隔音板,放置的是宽厚的大书架,上面满满当当摆的都是浩如烟海的书。   玫红色柔软地毯铺展,酒红色璎珞络子缝纹修嵌,质地柔和,面料亲肤。   白楚之牵起傅朝的小手,来到隔间玩。   地上最中央摆了一个巨大的积木,有50厘米高,搭建的是一个古代欧洲的大城堡,还剩楼顶未搭建完工。   傅朝最先被这个大积木吸引。   白楚之瞧出他的心思,温柔地问他:“小朝,你想玩吗?”   傅朝讷讷点头。   白楚之将柜子里剩余的零件拖出来,说:“呐,小朝,过来。”   傅朝很快涌起兴趣,小手仔细摩挲积木,明亮的眼睛观察一番,马上小心翼翼地给这个大城堡完工。   他小小的身体,略微发颤,但表情非常认真。   不足片刻功夫,一个完整无缺的大城堡已经竣工。   傅朝眼睛亮闪一下,白楚之双手拍掌,轻摸他的脑袋,笑容满面夸赞他:“小朝,你真棒!”   傅朝腼腆地低垂脑袋。   “来,我们来玩这个。”白楚之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他很自然地牵起傅朝的小手,来到最里间,这里地上摆放了一个很大的跑火车玩具。   白楚之兴奋地启动火车,呜呜呜的鸣笛声,像是真火车来了,特别有意思。   他让傅朝也按下启动键。   傅朝听话地一按,果然火车在弯曲的轨道上,一路奔驰。   “火车能载奥特曼呢。”白楚之说,他起身,小脚飞跑,兴冲冲地举起两个奥特曼,分给一个傅朝,然后自己边启动火车,边将奥特曼放在上面。   “哈哈哈哈哈——好玩!小朝,你也来试试。”白楚之高兴得手舞足蹈。   傅朝也将奥特曼放在上面,可能火车开太快了,一下子就倒了下去。   白楚之捡起,模仿奥特曼变身的姿势,欢快地喊道:“赛文要飞了!”   傅朝看他搞笑的模样,神态放松,嘴唇掠过一丝浅笑。   白楚之将房间里的好玩的,全部一股脑和傅朝分享。   其中最为复杂的是一幅面积特别大的世界地图,七大洲四大洋,目前只拼起了3个洲。   白楚之拿出一个世界模型,说:“爸爸让我按照这个上面拼,我才刚开始呢。”   傅朝专注地看地图。   白楚之从玻璃罐子里,拿出一枚巧克力放在他手心里:“来,吃这个,刚开始有点苦,后来就甜了。”   傅朝按照他的话,将手心里的方块巧克力,刚送入嘴里,顿时一股苦味直蹿天灵盖,他惊诧地看向白楚之。   白楚之摸他的脑袋:“等会儿就甜了,刚开始我吃的时候,也和你一个样子。哈哈哈。”   事实果然如白楚之告诉他那样,几秒钟的时间,丝滑巧克力在唇齿间融化,浸出柔软的甜感。   “看吧,哥哥是不是没有骗你。嘿嘿。”白楚之牵起傅朝的小手,回到主卧室。   他从楠木书桌上,扒拉到一个六面魔方,有些男孩子气的傲娇,说:“小朝,你看,我一次性就把它扭成功了。”   傅朝呆呆地盯向魔方球,沉默不说话。   白楚之在柔软的地毯上坐下来,表情凝重,双手用力,将魔方球打乱秩序。   “小朝,来,哥哥教你怎么玩。”白楚之让傅朝挨着他一起坐,让他看自己是怎么扭的。   傅朝认真地看他手里的动作变化,一番腾挪转移后,果真魔方球,每个面都变成了一样的颜色。   白楚之颇有些骄傲地笑着,他试探性地将这个玩具递给傅朝,给他玩。   傅朝接过手,打乱秩序,然后三下五除二,神速地恢复原状。   白楚之惊讶地看着他,脱口而出:“小朝,你好厉害啊!”   面对眼前这个比他小两岁,不爱说话的弟弟,他顿时刮目相看。   他还要和傅朝玩下去时,母亲傅宣仪进来了,她躬身牵起两个小孩,往主厅走。   原来时间临近正中午,生日宴马上开始。   白氏集团掌门人白承宗,身形修长,身材合度,若不看他的脸,这样的一个身体,颇有些文人雅致风骨。   但他的脸,趋近方正,如烈刀雕刻般,凌厉,傲冷。   眉目经过岁月的洗礼与商场的厮杀,变得格外锐利,一双眼神,不怒自威,表情更是变化莫测,使人多看一眼,便觉头顶上像有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顿感压力。   这位顶级财团的董事长,从傅宣仪怀里,牵起儿子白楚之的小手,管家段温洵为这位小少爷穿上黑色昂贵西服,戴上大红色蝴蝶结,整理仪容。   会场喧闹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在找自己的位置,安静站立。   白承宗将白楚之高高抱起,这个平日威严的董事长,在今天这个热闹的场合,放松了凛寒的神情,变得温和起来,褪去白氏集团总裁之名,变成一个慈祥的父亲。   生日宴席场地,从前院一直到正大门,摆放的桌子不计其数,露天自助餐,美味佳肴应有尽有。   天公作美,今天天气格外美丽,万里无云,繁树摇曳,花朵缤纷,蝴蝶蹁跹起舞,美酒浸香,人头攒动,乐声助兴。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被白承宗抱起的白家少爷白楚之身上。   只见这位父亲,高昂地举起他的儿子,一一见过来宴的大人物。   此刻,白楚之是万众焦点,散发着璀璨夺目的光彩,站在千人面前,被人仰视,瞻仰,钦羡。   走过红毯后,白承宗将白楚之带到他的父亲,前任白氏集团掌权人白承礼面前。   “爷爷。”白楚之甜甜地叫眼前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   “好,楚之,你长大了一岁,也长高了不少。”白承礼摸他乖孙子的脑袋,眼含笑意。   他拿出一个长方形礼盒,取出里面的金色细项圈,戴在白楚之脖子上,忍不住怜爱地摸他白皙、略显婴儿肥的脸。   “妈。”白承宗朝坐在旁边一个身着锦袍的女人轻喊道。   景楠先看向站在白承宗旁边的傅宣仪,眼神冷淡,她转而看向白楚之,拉过他的小手,取出一块高昂的翡翠玉坠戴在他手间,摸他的小脸:“生日快乐,小孙孩。”   “谢谢爷爷奶奶。”白楚之礼貌地道谢,小脸红扑扑的,十分纯稚可爱。   “七叔。”白承宗将白楚之带到族里在京中最当权的白无卿面前。   “哼!”白无卿满张脸写满了冷淡,白家人都知道他摆出这副模样,是给傅宣仪看。   白氏百年大家族,一直秉承门当户对联姻的结婚方式,唯独到了白承宗这里,迎娶的却是一位普通白丁女子。   若说白承宗不是白氏集团的接班人,白无卿也不至于这么生气,耿耿于怀到如今。   偏偏族里这个最聪睿最堪大任的继承人,不顾所有人反对,娶了一位百姓之女,又生下了儿子,每次过生日,都要大操大办,兴师动众,似乎要向世界宣告,他多么幸福,他的儿子多么优秀,他的妻子多么贞婉贤惠。   “七叔公。”白楚之小孩子天性,滚到白无卿怀里,小手忍不住好奇挠他的长胡子。   白无卿面对这么可爱聪敏的小孩子,也不好挎着一张脸,只得充当起温和的长辈,将白楚之抱在怀里。   “楚之,来,拿着,七叔公祝你生日快乐,吃什么都香。”白无卿手拿一块玉石,晶莹通透,质地光滑,湛纹汩汩,乍一看,还以为它在水里发光。   这块玉石名叫〖蓝真〗,全国仅此一块,白日下,它看着宛若水中,充满生命力。   到夜间,它还会呈现蓝白交替的光。   白无卿请过北都市最有名的道士作过法,为其开光,神灵附依,佑保安体。   “哇,这上面有我的名字。”白楚之接过蓝真玉石,惊奇地发现在正面刻上了他的名字,在反面也有几句繁体字的良言祝福。   “谢谢七叔公。”白楚之眯着眼,宛若一只小猫,乖巧而礼貌。   这副孩童般的可爱与天真模样,把白无卿的心看得软了下来,不禁怜惜地抱他,一顿亲摸。   见过家族中的长辈后,白家的后生们一一来见白楚之,各自献上礼物。   “哎呦,我是不是来迟了。”来人声音响亮如钟,车牌号是鼎鼎有名的北000001,正是北都市市/委书记毕觉松。   他一进门,手一挥,司机心灵手巧地车里搬出两三箱子东西,交给管家段温洵。   “何必这么破费!”白承宗摇头,他和毕觉松的关系很微妙,从理论上来讲,毕觉松应该是这个城市最有权力的人,可从实际上来看,决定北都市走向的却是他。   毕觉松是个聪明人,在白承宗一早成为白氏集团总裁后,有意与他交往,自降一格,攀附于他。   今天这样好的日子,他巴不得多向白承宗靠拢,要不是的确市里有大会走不开,他恨不得早早的来。   毕觉松自来熟一般,眼睛贼精地捕捉到幼小的白楚之,将他牢牢抱在怀里,大声音夸赞道:“楚之,你又长高了不少啊,又变帅不少,听你爸说,你现在都会背千字文了?真不错!真聪明!哎呦,看看这双眼睛,多漂亮啊!还有这脸,多让人想摸啊!” 第180章   “白总!恕我来迟了!”跟在市/委书记毕觉松后面的一辆车同样也是让人高不可攀的车牌号北000002,来人从黑色光亮的红旗轿车下来,快速踱步,跑到白承宗面前。   来人是北都市市长罗月照,相较于毕觉松的豪阔大气的气质,这位市长长相斯文,气质儒雅,更像一位文人。   “无碍,还没开始。”白承宗说。   一般人见了这两位顶级高官,腿脚发软,恨不得直接跪下去。   白承宗却不以为意,甚至眼神颇有些瞧不起他们的意思。   他靠自己的实力,占据北都市的地盘,且背后有庞大的百年根基的家族势力,别说什么市/委书记他不放在眼里,就算是中央的高官来了,他也不见得多震惊。   罗月照抓住毕觉松放下白楚之的刹那,又将这位少爷紧紧抱在怀里,说一些话来恭维他,夸他聪明帅气,不愧是白家人,很有白家人的气质……   偏偏他又是位文人,讲起话来细雨润无声,绵绵的声音断断续续,朦胧的睡意顿时席卷白楚之的眼皮上。   “白总!见谅,今天有个极其重要的会,来迟了!”说话的是北都市掌权的第三把手,北都市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梅相令,他同样开的是让无数人艳羡的北000003车牌号。   梅相令长相普通,身高中等,不胖不瘦。长年在官场上的意浸,使得他于普通的脸上,生长出几分精锐之气。   眼见自己两个上级比自己先来一步,将腹中夸赞之词,已经一股脑地丢给了白楚之,他想,如果自己再去捧哈哈,恐怕是画蛇添足,可能引起白承宗的不快。   所以他命司机索性直接将十几包礼物交给管家段温洵,笑眯眯地牵起白楚之的小手,摸他的脑袋,简洁地说了一句:“小楚少爷,生日快乐呀。”   “谢谢梅叔叔。”白楚之耐不住困意,揉眼睛,要打哈欠时,小手紧紧捂住嘴巴。   白承宗见他有些倦累,把他交给了傅宣仪,叮嘱她好好照顾儿子,不可有任何闪失。   正中午整点,白府上下,烟花冲天,鞭炮齐鸣,火花摇曳,人声鼎沸。   露天的戏台上,有钢琴、提琴合奏的欢快乐曲,将生日气氛烘托得更为热闹。   在这样的好日子,哪怕不是白府宴请的宾客,也能享受到福利。   因为在这一天,白府会派人在中央广场免费发放价值超过500万的东西,类型俱全,从吃的零食,到穿的衣服,再到较贵的大型车辆,应有尽有。   活动时间,从零点开始,到24点结束,整整持续一天。   参与方式也很简单,每个人通过自己的手机号报名,为了公平起见,每个人只有一次报名机会,然后排队,现场抽奖,抽到啥就是啥。   现场抽,现场发,有的人运气好,一下子抽到了一辆小轿车,激动得原地打滚,快乐嚎嗓子,发出鸡叫。   有的人虽然只抽到十几块钱的东西,也很兴奋,因为反正是免费的,不抽白不抽,白得东西,高兴还来不及呢。   除了抽奖福利外,白氏集团还会在名下房产、地产下做优惠活动,赠送商户和户主消费券。   与白氏地产联名的广告商,会在这天进行打折促销活动,惠及于民。   这天,是北都市整个城市,都喜庆欢喜的日子。   在轰天喜悦的烟花浪潮中,段温洵和两个仆人,将一个高3米,宽20寸的超级大蛋糕,缓缓推到主厅中心。   傅宣仪牵着白楚之的手,来到蛋糕面前。   白承宗高抱起儿子,摸他的头,温和道:“儿子,许个愿吧。”   白楚之轻轻合上眼,纤长的睫毛微颤。   “爸爸,我已经许好愿了。”白楚之乖巧地睁开眼。   段温洵会意,侍立在一旁的仆人,将尖圆礼花筒飞速打开,漫天缤纷的丝带飘飞,落在小孩子的头上,小不点们激动欢快地跳唱起来。   “我要吃蛋糕啊!什么时候能吃啊!”在一旁的傅妗,眼睛看着超级粉红的大蛋糕,口水直流,馋的吵嚷起来。   金书书难堪地将她的嘴捂住。   白承宗示意段温洵可以切蛋糕了。   超级豪华大蛋糕,被分成细块,第一块给今天的主角白楚之。   白楚之却转身将蛋糕给妈妈傅宣仪。   傅宣仪本想拒绝,白承宗按住她的手:“这是孩子的一片心意,你就接受吧。”   白家宗族的小孩子,其他各政商界大腕的孩子们,聚在一起,吵吵嚷嚷,嬉戏打闹。   他们将手里的蛋糕,你涂在我脸上,我糊在你脸上,各个成了大花猫。   “小朝,来,这个给你。”白楚之的脸上不知被谁糊上了一层鲜嫩的奶油,他注意到傅朝默不作声,似乎很胆怯地一直坐在沙发上不动。   傅朝接过蛋糕,仍旧不动。   白楚之略微思索,拉住傅宣仪的裙角,说:“妈妈,我想回房间玩,可以吗?”   “楚之,你累了吗?”傅宣仪蹲下,用纸巾擦干净他的脸,温柔地问。   “嗯,有点儿。”白楚之承认。   刚刚见了那么多人,来回交际,对于这样一个小小的孩子,的确过于乏累,傅宣仪心疼道:“那好,让段伯伯带你回去。”   “妈妈,没事儿,我自己也可以回去。”白楚之见妈妈同意,眉眼高兴起来,他端起蛋糕,牵上傅朝的手,往房间里走去。   幽静的房间,隔绝外面的喧闹。   白楚之和傅朝两个小孩子安静地坐在地毯上,静静吃蛋糕。   “呐,这个给你吃。”白楚之将一个红润鲜亮的大草莓给傅朝。   傅朝望了他一眼,想说话,却又无法说出来,瞳孔颤动,样子十分纠结。   白楚之轻轻抱住身体发颤的傅朝,让他冷静下来。   傅朝将吃剩一半的蛋糕放在桌子上。   白楚之拿出小拼图,是一些稍微简单一点的人物画,都是全新的,他递给傅朝几个。   傅朝接过来,拆开,兴趣盎然地玩了起来。   白楚之也拆开,开始拼图。   “哇,小朝,你怎么这么会拼,我拼完第一幅,你已经开始第三幅了!”白楚之感到不可思议,他头歪过去,看傅朝灵活的小白手,三七二十一,又快又准地拼好了图。   傅朝眼里闪着光,表情似乎很高兴。   “哼,作为哥哥,我可不能被你比下去,我要认真了!”白楚之男孩子的好胜心被激起,格外专注起来。   傅朝浅浅看了一眼白楚之手里的图,手伸过去,给他掰正了一个插片的位置,顿时一下子豁然开朗,白楚之激动地摸他的脑袋,夸叹道:“小朝,你也太聪明了吧!别人都夸我聪明,没想到你比我聪明百倍。”   傅朝小脸泛红,眼眸微漾,嘴角弯出一抹难以被察觉的笑容。   很快十张崭新的拼图玩具,被两个聪明的小男孩,一扫而空,全部都拼好了,有的是历史人物,有的是动物,有的是飞机汽车。   “小朝,我们来看漫画吧。”白楚之从书架上拿来许多卡通漫画,散落在床上,他让傅朝到床上坐着,两个人靠在软枕上,互相依偎,翻看卡通漫画书。   “小朝,你看,这个好搞笑。”白楚之将内页里一个搞笑的剧集给他看,傅朝看了忍不住轻笑出声。   白楚之趁他不注意,在他的咯吱窝,像猫一样,挠了一下,痒得傅朝笑出了声,倒在他怀里,褐色微卷发刺挠他的脸。   “嘿嘿。”白楚之扑向他,继续用小手挠他。   傅朝被挠的又是哭又是笑,抱紧身体,不让他下手。   白楚之小孩子般清脆的笑声,响彻在房间。   他调皮地捏傅朝的脸颊,弄得傅朝又要分神去遮脸,一下子腹部没了防备,白楚之瞅准时机,小手在他腰间一抓,一阵酥痒感让傅朝傻笑起来,眼睛格外明亮,他难耐地喊了一句“哥。”   这个看起来有些胆怯害羞的弟弟,第一次张口对他说话,第一次说的话就是喊他哥,这让年幼的白楚之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暖感觉。   他止住手,摸傅朝的脑袋:“好啦,我不欺负你了,来,我们继续看漫画吧。”   傅朝爬到他身边,靠在一起,看起漫画来。   这次傅朝比较放得开,看见有趣好玩的画面,不仅会笑出声,而且还会主动和白楚之分享。   他们看着看着,便累了,于是躺在床上,情不自禁眯上了眼。   等傅宣仪来找他们时,两个男孩已经歪七扭八,懒洋洋地互相靠着睡着了,床上散满卡通书,地上也都是拼图。   傅宣仪为两个男孩盖好被子,收拾卡通书和拼图。   日暮时分,傅宣仪再来将两个孩子叫醒。   傅朝下意识地牵住白楚之的手。   白楚之对他微微一笑,回应他的这一行为。   晚间除了白家本族在北都市的人,其他的宾客皆已散去。   客厅,几个白家的同辈姐妹坐在沙发上,和金书书聊得起劲。   金书书瞥到儿子傅朝,将他搂过来,起身向白家辞行。   “嫂子,晚上不多待一会儿吗?”傅宣仪诚恳地挽留她。   “是啊,就在这里歇一晚上呗,刚好我们三缺一,一起打麻将通宵如何?”白家姐妹眼里放光,表情激动。   金书书一时很纠结,一方面她很忙,明天公司有很多事要处理,另一方面又不敢得罪白家,不过她最担忧傅朝在这里呆不住,担心他晚上怕生睡不着。   她摸傅朝的脑袋,小心地问:“小朝,晚上你和哥哥一起睡,怎么样?”   傅朝轻轻啄一下头。   “乖孩子。”傅宣仪摸傅朝的脑袋,将他牵过来。   傅朝看向白楚之,白楚之微笑地牵起他的手。   傅宣仪将早已睡着的傅妗让管家抱到房间睡觉。   她再吩咐管家,做好晚饭。   白楚之牵着傅朝的小手,两个人安静地在餐厅里吃完晚饭,然后由管家段温洵护着洗漱,直到看到他们安全上床睡觉,他才离开。   客厅里两三台麻将机声音已经响起,说笑声此起彼伏。   白承宗吃完晚饭回到书房,他刚解开衣服,傅宣仪便端着一杯热茶走了进来。   “你不玩吗?”白承宗端起热茶喝了一口。   “我不会玩。”傅宣仪平静道。   “无妨,我都随你。”白承宗抱住她纤细的腰,脸埋在她胸口,“今天有点累,明天还得到外地出差。”   “那我去给你收拾衣服。”傅宣仪说。   “不,我现在想抱着你。”白承宗起身关上门,抱住傅宣仪,将她放在里间书房的床上,床发出激烈的咿呀声。 第181章   金书书和白家姐妹打了一晚上的麻将,凌晨破晓时分才散伙。   她是个情商很高的人,遇到清一色双杠的大牌也不胡,故意出牌给她们吃碰,一番下来,大胡的都是她们,把白家姐妹哄得很开心。   一晚上过去,她钱包已空空如也,输了个精/光,但她毫不在意,反而掩嘴打哈哈笑:“哎呦,运气真不好,摸的牌没一张是好的。”   散场之后,这一群黑着眼圈的女人各自找房间补觉。   等金书书再次苏醒,已是黄昏日落,她乍一想起傅朝,赶紧起床唤他。   “妈!”傅妗撞在母亲怀里,嘴角的薯片碎屑糊在她衣服上。   “嫂子,你醒了。”傅宣仪款款朝她走来,面容微笑。   她轻喊一声“楚之”,两个男孩牵着手,欢快地跑出来。   “小朝!”金书书将傅朝抱在怀里,她以为傅朝会在这里很闷,但她悄悄观察他的神情,似乎格外有神,比在家里还要精神抖擞。   “妈妈。”傅朝细细地喊她。   金书书惊诧,她没想到傅朝会主动开口叫她,太意外了,又好温暖。   儿子的褐色卷发,在她的脸上,柔软如小猫,蹭来蹭去,令她心生疼爱。   金书书摸他的圆脑袋,温和说:“嗯,小朝,走,我们该回去了,和姑妈、哥哥说再见吧。”   傅朝沉默地看向白楚之。   “再见,姑妈,表哥。”傅妗大方地和他们挥手拜拜,顺便从零食柜里又拿走两袋薯片。   金书书让司机来接。   金书书注意到傅朝一直盯着白楚之,她蹲下身体,半开玩笑地问:“你是不是舍不得哥哥啊?”   “妈妈,我想和哥哥一起玩。”傅朝完完整整吐出一句极其清晰的话,这让金书书意外万分,自小到大,别说一句话,哪怕儿子说出几个字,她都高兴得不得了。   金书书将他抱到怀里,安慰他说:“好,妈妈以后会带你来玩。”   坐车回家途中,她心里已经有一个想法。晚上她打电话给自己的鬼混老公傅浪,一接通,她如针尖对麦芒,语气颇为不耐烦道:「他妈的,你干脆死在女人身上得了!找你怎么这么费劲呢!」   「有屁快放,有话快说!」傅浪对她也毫不客气。   「我想把儿子傅朝放到咱们妹夫家寄养,跟你商量一下。」金书书说。   「哦,你看着办,好了,别再来找我了,下个月的钱记得准时打到我卡上,我现在花的所剩无几了!」傅浪对这件事根本不在意,他只在乎有没有钱玩女人。   「去死吧,老色/鬼!」金书书愤懑地挂断电话。   什么人啊,真的是!金书书对他实在是太失望了,自己十月怀胎的一对儿女,傅浪这个当父亲的一天都没有过问,也毫不关心。   他也不问问傅朝为什么从小不说话,为什么长得那么瘦弱,为什么自己要把他放到白家寄养……   情绪泛滥后,她拧眉冷笑,男人果真靠不住,全是垃圾,还是得靠自己!   她平日好强独立,自然不会被这一时的脆弱情感所击倒,恢复精神后,她马上筹谋起如何和白家开口,说要将傅朝放到他家,和白楚之一起生活。   她之所以冒出这样的想法,一是看到仅仅片刻,白楚之和傅朝就很自然地玩到了一起,傅朝貌似开朗许多,这让她甚感欣慰;   二是,白家的学习氛围、教养素质都很高,有利于傅朝的成长;   三是她自己的私心考虑,傅家和白家是表亲关系,浪腾的壮大发展,来源于白家,必须要紧紧攀附在白家上,这两个表兄弟自小在一起,有利于培养感情,对以后两个人的家族巩固有很大好处。   思考完毕,她为了以防万一,静悄悄来到傅朝的房间,向他再次确认内心的想法。   “小朝,你想和你楚之哥哥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吗?”金书书摸他的额头,温柔道。   “嗯。”傅朝小声回应。   “妈妈明天送你去表哥家,你们以后可以一起玩,我会定时去看你的。”金书书疼爱地亲他的小脸。   “妈妈。”傅朝前所未有地抱着金书书,小手攥得紧紧的,“哥哥对我很好。”   “好。小朝,你以后有伴儿了,不会那么孤单了。”金书书欣慰地长舒一口气。   第二天一大早,金书书派人将女儿傅妗送到幼儿园后,马不停蹄地开车来到白府,段温洵躬身迎接她。   “嫂子!”傅宣仪神情愉悦地叫她,“你来怎么不提前和我打招呼,看看我,衣服都没来得及换。”   白楚之也从房间里跑出来,傅朝发现了他,两个小男孩,彼此互望一眼后,很默契地手牵手,一起玩耍去了。   金书书看到这一幕,内心更为安定。   待傅宣仪整理好仪容后,金书书和她坐在沙发上,管家段温洵送上两杯热的红茶。   “宣仪,我想把小朝交给你暂养,可以吗?”金书书开门见山,直接说出拜访目的,弄得傅宣仪霎时没反应过来。   “唉,小朝这个孩子,我真的不放心,他自小不爱说话,在幼儿园受欺负了,也不吭声,我真难过。我也想把他带在身边,可一来我忙得晕头转向,不可能一直看着他,二来,他老跟着我也不行,得有个玩伴才好。”金书书想起这些,脸色难受,但她为了博得傅宣仪的同情,又增添了表演的成分,让人见了,不免对这位母亲感同身受。   “嫂子,你是为这事而来啊,你不知道,我最喜欢小孩子啦,而且小朝这么可爱,又是我的侄儿,我巴不得养他呢。”傅宣仪手温和地抚摸金书书的背,“我不像你,我很闲,有时间,嫂子,你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小朝的。”   金书书素来知道她这个小姑子温婉贤惠,她见目的达成,神情放松下来,握住傅宣仪的手:“宣仪,嫂子在这里谢谢你了!”   “应该是我谢谢你,家里多了一个孩子,更热闹。”傅宣仪神态温柔,满眼真诚。   临走时,金书书亲了傅朝一口,说:“小朝,跟着哥哥一起学习,一起玩,要听你姑妈的话,妈妈会再来看你的。”   “嗯。”傅朝挥手向母亲作别。   自此,傅朝正式在白府生活。   他和白楚之同吃同住,睡在一张床上,洗澡也一起洗,关系亲密,非常要好。   这个年龄段的小男孩,处于一种奇妙的好奇阶段。   懵懵懂懂,天真烂漫,却又跃跃欲试,好奇心格外强烈。   白府很大,仆人众多,一天晚上,两个小孩在回廊里打闹时,新奇地捡到一张光碟片,上面光滑如白,什么字都没有。   傅朝好奇问:“这是什么啊?”   白楚之思考:“这里面不会是游戏吧?”   一听到游戏,两个男孩兴奋起来,马上跑回房间,将光碟片塞进CD机里。   就在两个男孩插/好游戏手柄时,里面播放的内容却不是妙趣横生的游戏,而是无法形容的那种事。   “哥哥,这是什么?”傅朝指着画面,难以理解,两个没穿衣服的人,抱在一起干啥啊。   “哦,不是游戏,那算了,不看了。”白楚之拿起遥控器,关掉电视,脸色一阵微红。   “哇,哥哥,你还没告诉我这是啥呢。”傅朝小手搭在他肩上,好奇心旺盛。   “这啥也不是!”白楚之回过神,将光盘丢在垃圾桶里。   “哼!”傅朝不服气,明明就知道,咋不告诉他呢。   第二天,白楚之发现傅朝竟然又把碟片放了起来,他赶紧堵上他的眼睛:“小朝,不准看。”   “哼哈!哥哥,除非你告诉我这是啥,我就不看。”傅朝目光死死地盯着他。   白楚之无奈地关掉电视,答应他:“好,我晚上再告诉你,不过你也得答应我,以后不看这碟片。”   “嗯啦。哥哥,我会听你的话的。”傅朝满口答应。   夜静时分,傅宣仪将这两个小孩子,照顾安睡后,便轻轻关上门离开。   好久,傅朝推白楚之的背:“哥哥,你忘了今天说的话了?”   白楚之想混过去,没想到这个聪明却执拗的弟弟记得那么清楚,他只好转过身,黑色眼珠发亮,说:“他们是在亲吻。”   “啊?亲吻是什么?”傅朝眼睛无辜单纯。   白楚之倒吸一口凉气,颇为头疼,他比傅朝只大两岁,也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小破孩,只是他好学,看的书多,心性更为成熟些,模糊地懂得一点人事。   他很难解释,犹豫再三说:“亲吻就是亲亲啦,就像爸爸妈妈亲我们一样。”   “哥哥你骗人,他们还脱光了衣服呢!”傅朝记忆力惊人,敏锐地捉住这个疑惑点。   “……呃”白楚之捂住他的嘴,“小朝,忘了那些,对你不好。”   “哥哥,我已经学会亲吻了。”傅朝眼里闪着光,嘴唇阖动说。   “啊??!”白楚之只当他放屁,这么一个小不点,能知道什么。   傅朝从被子里躬起身体,跨在他腰腹两侧,贴在他身上,小小的嘴唇,靠近白楚之。   鼻息非常黏热,傅朝已经亲上了白楚之的小嘴。   唇与唇,浅浅地靠在一起。   “哥哥,是不是这样?看我学得快吧!”傅朝露出男孩子气的自满,嘿嘿地笑。   “嗯嗯,你真聪明,赶紧睡觉吧。”白楚之让他从身上下去。   “哥哥。”傅朝深靠在他左侧,小手搂住他的脖子,鼻子和他贴在一起。   嘴唇相接,越来越近。   傅朝很自然地伸出小舌尖,白楚之也配合他的需求,张开了小嘴。   口腔里,是舌尖的互相碰触,如蝴蝶轻点上花朵,阵阵柔软袭来。   “哥哥,这是亲吻吧,碟片里是这样做的!我做的对不对?”傅朝眼里放光,问他。   “嗯。好了,你也知道了,该睡觉了。”白楚之按下他的脑袋。   “哥哥,我还要亲吻你。”傅朝手拽着他,不放开。   白楚之一阵头疼,他说:“小朝,现在不能做这个事,等以后长大了,再做。”   “啊?为什么?我现在就要嘛,这个很舒服啊!”傅朝哭腔,小手往他的脸上摸去。   白楚之抱住他,认真道:“那只能做今天一次,以后都不做,不要和别人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好嘛?”   “好。”傅朝甜甜地答应他,“哥哥,这是我们的专属游戏。”   白楚之想着以后不做,而且的确感到舒服,于是顺着躺下来,和傅朝肩并肩,开始亲嘴游戏。   两个小男孩,顺遂天性,自然的,脸色泛红。   躺着不好做,于是他们坐起来,傅朝抓住他的脖颈,缠缠绵绵地亲他,再一次地伸入小舌。   亲了许久,得到难以想象的愉悦,傅朝心满意足,他靠在白楚之的身上,安睡下去。    第182章   傅宣仪在大学毕业,从事的是初中语文教师工作,与白承宗结婚嫁到白府后,她在家里当起了全职家庭主妇。   她心性柔软,特别喜欢小孩子,傅朝住到白府后,她便一起教两个小孩子拼读,认字。   她发现这两个小家伙十分聪明,教一遍就能读,甚至会自己主动认字,写字。   白楚之比较好学,又聪慧,很小的年龄就能独立地看完一本书。   傅朝跟着他,潜移默化,加上他天分极高,学习起来专注,不到两个月,他也能看完一整本文字类的书籍。   慢慢的,傅宣仪感觉教习他们力不从心,她远离校园和职场生活多年,只能教授一些基础类的知识,系统性的知识早已生疏。   她想请一个专业教师来家传授知识,于是在丈夫白承宗得闲的时候,将这个想法告诉他。   白承宗在商场上叱咤风云,雷霆手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狠厉总裁。   但在妻子傅宣仪面前,他一反常态,温和如水。他点头说:“嗯,宣仪,你倒是提醒了我,确实有必要给他们请个家庭教师,我亲自选人。”   傅宣仪小鸟依人,靠在他胸口,白皙的手轻轻摸他:“承宗,你对我真好。”   “那是自然,我是你丈夫啊。”白承宗手捏住她的手,语气真诚,“我太忙了,你把两个小孩照顾得那么细致,我应该感谢你。”   白承宗挑选了一名家庭教师上门教习,名叫柏若攸,是一位中年男子,目光沉稳,脚步坚定,远远的,看着一副不可冒犯的严厉样子。   傅宣仪悄悄对管家段温洵说:“这个老师,的确很符合承宗的审美眼光,就是不知道两个小孩子适不适应得了。”   段温洵默默一笑,所谓近朱者赤,白承宗自己秉性严肃,他所看中的人,也都是这种看起来很肃然不苟言笑的类型。   傅宣仪请柏若攸简单小叙之后,便让两个小孩子出来相见。   白楚之拉着傅朝的小手,两个虎里虎气的男孩子,双眼炯炯有神,一点也不怕,齐齐上前,大声说:“柏老师好!”   柏若攸点点头,眼里露出赞叹之意。   教习场所设在白府的后院,偏东的厅堂,这里离厨房近,便于送餐,也有休憩的房间,好作休息。   柏若攸人长得严肃,教学水平一板一眼,若是对于普通的孩子,肯定受不了,早就眼皮耷拉,趴在桌子上睡大觉去了。   然而对于白楚之和傅朝这两个好学聪颖的孩子来说,他们听得津津有味。   柏若攸手里举起一个地球模型,嘴里给他们科普地球上所有的国家。   傅朝眼睛明亮,他记得白楚之的房间拼图里就有这些国家,当柏若攸随手一指地球仪,假装问这是哪儿时,傅朝激动地道:“这是安道尔!”   柏若攸惊叹地瞄了一眼眼前这个小小的男孩,纳罕,这么偏的地方,这个小孩子居然知道。   他又随手一指,傅朝不假思索全部说出来了,这给这个严肃的老师,整得满头都是汗。   回答完后,白楚之笑着问傅朝:“小朝,你怎么都知道啊?”   “哥哥你忘了吗,你房间上的地球拼图就是啊。”傅朝龇牙咧嘴,嘻嘻道,“我看一眼,就记下了。”   柏若攸惊叹他如此小的孩子,记忆力如此惊人,不免汗颜。   白楚之摸他的脑袋,洁白整齐的牙齿露出,笑:“小朝,等会儿下午我们一起把大拼图拼完好嘛,你不说我都搞忘了。”   “好,我和你一起拼。”傅朝笑着说。   两个男孩子非常调皮好动,柏若攸依旧如往常般严肃讲解知识,他讲着讲着,黑白眼珠下朝下一瞪,觑到他们在捂嘴偷偷笑,他莫名其妙,却不敢对两位小少爷质问。   直到吃饭时,管家段温洵也禁不住笑出来,傅宣仪急忙将柏若攸背后的画纸扯下来,画的是一只超大的王八,挤眉弄眼,非常滑稽搞笑。   “楚之,是不是你贴上去的,怎么能这样对老师呢?!”傅宣仪牵起白楚之的小手,眼中划过一丝怒气。   “姑妈,别怪哥哥,是我贴的!”傅朝勇敢地站出来,轻牵起她的手,一副可怜兮兮弱不禁风的小孩子模样,让傅宣仪的心顿时软了下去。   “夫人,这是小事,还请你勿苛责他们。”柏若攸站出来,面色平静,“小孩子哪有不调皮的。”   傅宣仪无奈地叹口气。   傅朝挨近白楚之,给他悄咪咪眨了一个眼。   白楚之回以调皮的微笑。   柏若攸在教他们一段时间发现,单就理论逻辑、知识推理、数字空间这些板块,傅朝简直是完美的天才,他记忆力让人叹为观止,自学能力又很强,前一天教过的知识,第二天不仅能倒背如流,还能举一反三。   弄得他这个板厉的老师,都有些咂舌。   不过,除了教学这些硬件知识外,他还负责教习美术、音乐这些感性的艺术课程,可谓身兼多职。   在艺术技能的学习上,柏若攸发现,白楚之同样是一个完美的天才,小小年龄的他,端坐在钢琴面前,小手熟练灵巧,弹奏的音符美妙清脆。   傅朝在一旁安静地看白楚之弹琴,样子很是沉浸。   弹完后,傅朝双手鼓掌:“哥哥你真棒,好听!”   钢琴摆在户外,草地绿茵,天空湛蓝,风和日丽,优美的琴音,被风飘到远方,散落于人间大地。   柏若攸让傅朝也学习弹琴,傅朝摇头:“我不想弹,我听哥哥弹就好了。”   柏若攸使用激将法激他:“怎么,你是不会弹吗?你怕被哥哥比下去?”   傅朝牵起白楚之的手:“老师,你这招对我可没有用哦,我才不会听你的话。”   柏若攸反问他:“那你听谁的话?”   傅朝小小的身体,背过去:“我不告诉你!”   柏若攸:“…………”   这么小的孩子,居然这么有主见。   不愧是豪门大院里生养出来的少爷,果然与众不同。   他感慨地望了一眼天空,一阵狂风吹过,他瞬时感到头顶一片清凉。   恰好此时傅宣仪带着仆人来给他们送甜点,见两个小孩子捂着肚子笑成一团。   她好奇地瞥了一眼柏若攸,见他头顶的假发被狂风吹走,在地上如皮球一般,一上一下,既窘迫又好笑,她捂嘴,禁不住笑了出来。   笑了一阵后,管家段温洵帮忙将柏若攸的假发捡起,重新戴在他脑袋上。   傅宣仪将甜点放在桌子上,招呼这位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囧状的老师吃。   “柏老师,教这两个孩子,您费心了。”傅宣仪赶紧和他搭话,缓解尴尬。   “夫人,不瞒您说,他们都太聪明了,让我这个老师自惭形愧,不堪重任啊。”柏若攸沉重地说。   “柏老师,您别太夸他们,他们承受不起,一点小聪明,怎么敢在您这个博学的恩师面前班门弄斧呢。”傅宣仪诚恳说,她知道这是柏若攸的门面话。   除了学习之外,傅宣仪在教导孩子方面,也很注重劳逸结合,特别是这样小的孩子,天性活泼好动,绝不能让他们一直被关在房间里读书。   因此一周她只让柏若攸来三天,其余的时间,则是安排小孩运动、娱乐,外出游玩。   白府西边有一个超级大的场地,真的绿草蔓延,堪比一个巨大的足球场。   傅宣仪让管家段温洵将这块地方改造一下,设计成适合小孩子玩的足球场。   白楚之和傅朝见到崭新的足球场,喜得像小猴子,蹦跶,乱跳。   管家段温洵将新买的足球递给白楚之,还将白府里年轻仆人抽调过来,陪这两位少爷一起踢足球。   白楚之和傅朝换上运动服装,露出小胳膊小腿,仿若初升的旭日,热烈耀眼。   白楚之小小的身体,一马当先,率先踢起球。   “哥哥,不要让我。”傅朝边跑边说。   “啊!小朝,你可别小瞧我。”白楚之越过傅朝,一路跑,一使劲,准确无误地踢进球框。   “哇,哥哥真棒!”傅朝喘气地拍手。   站在一旁观看的傅宣仪,不禁微笑。   两个小孩子无师自通,你踢来,我踢去,玩的不亦乐乎。   一直到黄昏时分,两个小伙计累的气喘吁吁,瘫坐在地上。   管家段温洵将他们抱起,放在客厅的沙发上。   傅宣仪让他们各自喝水,补充因运动挥发的盐分。   歇息片刻,傅宣仪嘱咐段温洵:“晚上煲一个虾仁玉米粥,煎两根红肠,烤点牛排,蒸些馒头,要柔软香一点的,不要粗粮。”   “是,夫人。”管家段温洵按照吩咐,退下去。   “走,我们去洗澡。”傅宣仪牵起两个孩子,朝卫生间走去。   里间有一个很大的浴缸,傅宣仪放好水,将傅朝放进去,白楚之身高较高,他自己跨进去。   傅宣仪用柔软的毛巾,给他们擦身体。   “妈妈,我们可以自己洗。”白楚之举起毛巾,自己搓了起来。   傅朝也拿起毛巾,有模有样模仿着白楚之的动作,擦洗身体。   傅宣仪笑着摸白楚之的脑袋:“那好,你们也是该学会自己洗澡了,楚之,你照顾好弟弟,洗好了叫妈妈,我给你们拿衣服。”   “嗯。妈妈,放心吧。”白楚之答应得干脆利落。   他身体洁白,细微擦拭一番后,便很干净。   “小朝,来,我帮你。”白楚之拿起小方巾,帮傅朝擦身体。   “哇,哥哥好痒。”傅朝被碰到肋骨那里,不禁咯咯笑出声。   “哦哦,你转过去,我帮你擦一下背。”白楚之小手很巧地帮他清洗背,同样的傅朝的小背白皙细嫩,很快沐浴露就将身上因为运动的汗味清洗干净。   洗完后,两个小孩双双站起。 第183章   虽然他们一起洗了很多次澡,但今天是头一回独立洗,没有傅宣仪在一旁帮他们。   白楚之站起,从浴缸里跨出来。   “来,小朝,我抱你出来。”白楚之先让傅朝站起,然后使劲再将他往怀里一抱,轻轻地放在地上。   白楚之注意到傅朝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的下半身瞄。   这是所有小孩子都有的天然好奇心。   “哥哥,你的这里比我大。”傅朝指着说。   白楚之一阵脸红,他说:“小朝,别看那个地方。”   “为什么啊,哥哥,我说的是实话啊,不然我们来比比,嘿嘿。”傅朝一脸天真烂漫。   “我以后再告诉你,可以吗?现在不要看那个地方。”白楚之温柔地摸他的脑袋,这让傅朝收回好奇的眼光,点头答应。   白楚之喊来妈妈,傅宣仪为这两个光秃秃的小孩子穿上衣服。   吃完晚饭后,傅宣仪带他们看动画片,没一会儿,两个小孩子就哈欠连连,傅宣仪将他们送回房间睡觉。   “哥哥。”傅朝呢喃,脸凑近他。   “小朝,怎么了,不舒服吗?”白楚之转过身,伸手摸他的额头。   “没有。”傅朝钻进他的胸口处,双手环抱他的脖子,眼睛闪亮,“哥哥,我们能不能再做舒服的事?”   “什么舒服的事?”白楚之不解。   “就是上次我们玩的那个游戏啊。”傅朝鼻子蹭向他的小鼻子,腻歪。   “不行!说好了只能做一次的,你怎么又想呢。”白楚之断然拒绝。   “哇哇哇呜呜呜,哥哥你好凶啊。”傅朝无赖地哭泣,眼泪汪汪。   白楚之见他这副可怜的模样,心又软了下来,他摸傅朝的脑袋,语气温柔:“小朝,这样的事,只能以后做,现在不行。”   傅朝撒娇,抱住他不放,闻到他锁骨处的馨香味:“为什么啊,哥哥,很舒服啊,我想要嘛!”   白楚之无奈地抱住激动的他:“小朝,别想了,睡觉好不好?”   “不要!我不要!”傅朝奶凶起来,牙齿咬上白楚之的小唇,鼻息滚热。   “小朝!这次真不行,你难道不听我的话吗?”白楚之生气地按住他靠得极近的脑袋。   “哥哥,小朝会听你的话。”傅朝见他生气,也不好再耍脾气,只能从他身上下来,身体木木地躺着。   白楚之怕吓着他,抱着他,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小朝,哥哥刚刚不是故意生气的,以后你会明白。”   “嗯啦,我知道,哥哥。”傅朝如平日那般,钻进他怀里,慢慢睡去。   四月的白府,花朵缤纷,树木葱翠。   在西边庭院,一条幽静的长回廊,藤蔓缠绕,绣出绿荫。   傅宣仪腰缠一个碎花色围裙,坐在回廊的凉亭,在缝纫机前,裁剪衣服。   白府的家务活,基本上由仆人负责,她只需要指挥段温洵即可,这位比她大几十岁的老管家,温厚忠诚,做事干练,将一个偌大的白府管理得井井有条,上下秩序分明。   傅朝跟在白楚之屁股后面,乐得屁颠屁颠的,一直向白楚之问东问西,问这是什么花这是什么树,白楚之在一一耐心给他解答,他过目不忘,说了一遍之后了然于胸。   花园有勤劳的蜜蜂采摘蜂蜜,也有颜色各异的蝴蝶起舞。   他们互相追逐,嬉戏打闹,园子里落满孩童天真清脆的笑声。   “哇,哥哥你看,好漂亮,是蓝色的蝴蝶!”傅朝牵着他的小手,追逐起蓝色蝴蝶。   最美的一只蓝色蝴蝶蹁跹飞来,白楚之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蝴蝶如蜻蜓点水,落在他的指尖,优美地挥动翅膀。   美丽的蓝色蝴蝶,映入白楚之清澈的瞳仁。   “来,小蝴蝶,来到我这里来。”傅朝见蝴蝶如此有灵性,忍不住伸出手,没想到蝴蝶不给傅小少爷面子,在白楚之的眉间轻轻点染几下,便毫不留情地飞走了。   “哼!”傅朝不服气,他昂起小脸,又去找别的颜色蝴蝶玩去了。   白楚之偷摸地浅笑。   “哥哥,快过来,看我发现了什么,是蓝色的花欸!”傅朝惊奇地在阳光最直/射最炙热的花园西边,有一面墙,勃然生机生长出一大片蓝色的花。   “这是蓝色蔷薇花。”白楚之对傅朝说。   傅朝第一次见到蓝色的蔷薇花,炽热的阳光洒在上面,轰轰烈烈,卷起一往无前的死生悲凉。   “楚之,小朝,快过来,别跑远了!”傅宣仪见他们跑到最西边,担忧地喊他们。   白楚之牵起傅朝的小手,小腿跑得飞快,一头滚进傅宣仪的怀里,稚气地喊道:“妈妈!”   傅朝也滚在傅宣仪的怀里,大喊:“姑妈!”   眼前两个小不点对她的亲赖,让傅宣仪幸福得如上天堂,她欢喜地摸他们的脸。   “姑妈,你这是在干啥啊?”傅朝瞧到缝纫机,好奇问。   “我在给你和哥哥做新衣服啊。”傅宣仪微笑地摸他的头,解释。   依照白家的实力,就算件件衣服定制也不是问题,可傅宣仪还是想在他们长大前,亲手为他们做衣服。   她嫁入白府后,衣食无忧,甚至可以说是贵妇式的生活。   她空闲时间多,自学厨艺和缝纫,每当看到自己做的东西被两个小孩全吃掉时,她高兴得不得了。   她又很用心,缝纫技术也越学越好,每次做的衣服,穿在孩童身上,刚刚好,既合身,又亲肤。   白承宗见了,偶尔也要打趣她一下:“唉,宣仪啊,我真想当你的大孩子,也想穿你做的衣服。”   傅宣仪说:“那还不简单,我给你量身做一套。”   白承宗将她搂在怀里:“不,我刚刚只是开玩笑的,我怎么能和小孩子吃醋呢。再说,做衣服很费神,我心疼你的眼睛和手。”   傅宣仪心底泛起一阵柔软,靠在他胸前:“承宗,你真好,嫁给你我真幸福。”   白承宗笑:“娶到你,是我的运气。”   时间一晃,到了六月,傅朝在白府呆了快半年,个子也渐渐长高,性格逐渐开朗,这让前来看望他的母亲金书书惊喜不已。   她发现儿子,脸色红润,不仅长高,也胖了一点,说话条理清晰,思维敏捷,这和之前懦懦切切的孱弱小男孩完全不一样。   她由衷地感激傅宣仪,扯着她嘘寒问暖。   傅宣仪温婉地浅笑,给前来的傅妗拿了许多零食。   傅妗肉眼可见地胖了整整一圈,比同龄的女孩子,胖出另外一个自己。   她迅速地抢过傅宣仪给她的零食,力气粗大,一扯即爆,喷了她一脸。   她五指粗胖,抓起零食哐哐地往嘴里塞。   金书书此刻没工夫管她,心情舒畅,和傅宣仪坐在沙发上聊天。   傅朝则是和白楚之坐在地毯上玩五子棋。   傅妗吃完了东西,没事可干,于是挤到傅朝和白楚之之间,胖手往中间一按,嚷道:“我也要玩,我要玩!快给我玩!”   傅宣仪见了,对白楚之说:“和你妹妹玩一局吧。”   傅朝在旁观看,白楚之和傅妗玩起五子棋,就算是小孩子,智商也太过于分明,傅妗满肚肥肠,不学无术,哪里是白楚之的对手,三盘下来,打得傅妗全盘皆输。   傅妗见连输,心里有了气,仍然不服输:“我不信我能一直输,你是不是作弊了,给我继续玩!”   白楚之只得继续陪她玩,又是三局,白楚之三下五除二,就完满地赢了。   傅妗气的脸通红,在幼儿园里,她说一就是一,哪个不敢给她面子,偏偏她又极度争强好胜,玩什么游戏都非赢不可。   一口气连输,使得她怒气值暴涨,不管不顾,顺手抄起茶几上的烟灰缸朝白楚之身上砸了过去。   白楚之痛苦地捂住眼睛,那硬实的烟灰缸与他的眼角仅仅毫厘之隔,钻心的疼痛使得他呻/吟出声。   “哥!”傅朝担忧地大叫道,他上前扶住疼痛难顶的白楚之。   傅宣仪赶紧蹲下身,查看白楚之的伤口,眼角已经肿胀,她赶紧叫来段温洵。   片刻后,医生苏常远赶了过来,为白楚之处理伤口。   “万幸,没有伤到眼睛。”苏常远温和地检查完伤势说,他麻利地为白楚之消肿止疼,给他的眼睛绑上了白色绷带。   傅朝回过神,恶狠狠地盯向傅妗,眼里怒涨血光。   他上前,将肥胖的傅妗按倒,一巴掌呼在她脸上。   “妈妈,他打我!”傅妗嚎啕大哭,没想到傅朝根本不理会,直接朝她的另一边脸狠狠打了下去。   “妈的!狗东西!”傅朝第一次吐脏话。   金书书也犯了难,幸好白楚之没伤到眼睛,要是出了什么大碍,该会是什么后果啊!她想都不敢想。   她对自己任性无礼的女儿,此刻也生起几分厌恶。   所以傅朝打傅妗,她没有将他们劝开。   “妈妈我好痛啊!啊啊啊啊啊!”傅妗哭声,让傅宣仪怜悯,她上前拉开傅朝,又牵起傅妗,给傅妗擦眼泪。   “傅妗,快给你哥哥道歉,你怎么能随便打人呢?!”金书书怒斥傅妗。   傅妗被傅朝打一顿,又受到母亲的怒骂,只得乖乖来到白楚之面前,向他道歉。   白楚之咬牙,摆手:“嗯,没事儿,你也是不小心。”   傅朝愤怒地加了一句:“她这个臭婊子才不是不小心,根本是故意的,是杀人,要是刚刚哥哥的脑袋被砸中了怎么办?!”   小男孩被气得发抖,白楚之喊他过去,摇头让他别说话,傅朝只好默默闭上嘴。   场面一度尴尬。 第184章   好在傅宣仪天生柔软心肠,她见白楚之没受到致命伤害,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对金书书说:“小孩子间的打闹,磕磕碰碰也在所难免。”   金书书见傅宣仪没有苛难,心里放松下来,但还是一巴掌打在傅妗屁股上,骂道:“你一天天人样都没有,还学会打人了啊?!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傅妗哭得比杀猪还要大声音,傅宣仪赶紧拉开金书书,劝道:“嫂子,算了,别把她打坏了。”   “唉!都是我的错,没把她教好,她爸爸从不回家,我一个人又要管公司,天天忙得晕头转向……”金书书哭诉自己的不易,傅宣仪好声气地反过来安慰她。   临别之际,金书书说:“宣仪,我以后不会再带傅妗来了,我的小朝交给你了。”   “嫂子,可别这么说话,都说了,只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傅宣仪说。   金书书止住话头,带上傅妗离开。   刚刚的一幕,让她心惊肉跳,幸好白楚之没事,要是眼睛真的被砸坏了,按照他父亲白承宗的脾气,必然要惩治她。   虽然他们是亲家关系,但白家实力如日中天,白楚之又是白承宗的心尖宝贝,要是这位白氏集团总裁真的发怒,不仅她,甚至整个浪腾都要陪葬。   这样一联想,她的后背深深出了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她瞥了一眼坐在一旁的傅妗,心里想真后悔把她带来。   白楚之在苏常远的精心照料下,一周后,眼睛肿胀全消,疤痕也没有,恢复如初。   六月的天气,渐渐有点热,傅宣仪早上给两个小孩子套了一个薄外套,大中午,又让他们脱下来,好散热。   白府东边有个大池塘,荷叶香气,幽幽弥漫。   荷叶上的莲子已经按照管家段温洵的要求,采摘下来。   “妈妈,这池塘里是不是有鱼啊?”白楚之好奇的眼神,咕噜咕噜打转,猫腰四下观望。   管家段温洵说:“少爷,不仅有鱼,还有虾子呢。”   “啊?!”白楚之兴奋起来,“我想抓虾子玩!”   傅朝也蹦跶附和:“我也要去!”   傅宣仪微微一笑,她示意段温洵将池塘里的水抽干,将多余的荷花残页收拾干净。   为了下水安全,傅宣仪给两个小孩换上长袖衣服,她站在一旁盯着他们,怕出什么意外。   管家段温洵派出10个年轻佣人一起下水,保护两位少爷的安全。   因为水已经被完全抽干,淤泥中的鱼儿,翻腾,白楚之率先抓住了一条小鱼。   傅朝紧随其后,俯下身,踩着泥泞,抓到了一个很大的虾子,滚实,看起来很肥美。   “哥哥,你看这是什么!”傅朝高兴地给白楚之看,洋洋得意。   “哈哈,小朝,你真厉害!”白楚之眼神温柔。   管家段温洵递给白楚之一个小桶,没一会儿,桶里已经有七八条小鱼儿。   “哥哥,你看!”傅朝突然把一只四仰八叉的大螃蟹放到他跟前,把他稍微吓一跳。   “哥哥,快看!”傅朝把一只很大蚌壳举起,“这里面有珍珠吗?”   白楚之观察一番:“可能有,等会儿我们撬开来看看。”   傅朝稀奇古怪地随手一掏就是一个大玩意,像是寻宝人,每次一出手,都是大宝藏,可把这个小孩子高兴坏了,边兴奋地叫哥哥边闷头抓东西。   掏了一个小时,傅宣仪不能让他们在湿水淤泥中呆太久,于是吩咐管家段温洵将他们抱到岸上。   经过两个小孩子的奋力淘/宝,三个小盆装的满满当当。   傅宣仪说:“晚上我们吃烧烤。”   “妈妈,我能自己烤吗?”白楚之跃跃欲试。   “好啊,多亏有了你们,晚餐有着落了。”傅宣仪牵起两个小孩子的手,带他们清洗身体。   洗完澡后,一只体型巨大的阿拉斯加犬冲进来,吐着大舌头,狂/舔白楚之。   “贝罗!”白楚之高兴地唤他的名字。   舔完白楚之,贝罗嗅鼻子闻一旁的傅朝,犹豫五秒钟后,热情地蹭过去。   “小朝,贝罗是我养的小狗,很久前送到乡下了,没想到转眼间已经长这么大了!”白楚之介绍道。   贝罗脾气温和,憨厚,见到两个小主人,自来熟,歪着脑袋蹭来蹭去,见到傅宣仪,也亲昵地围着她打转卖萌。   到晚间,管家段温洵已经将今天两位小少爷抓到的鱼虾处理干净,摆在一旁的桌子上当作烧烤食材。   同时他也派人,另外捞出了一定的海螺,大鱼,海带。   清香的莲子也已剥好,放在一旁。   傅宣仪让两个小孩吃莲子。   傅朝好奇地喂给贝罗吃,贝罗闻着味儿,一副委屈脸。   “笨蛋小朝,狗狗要吃肉,它才不会吃这个呢。”白楚之说。   “哦。对了,哥哥,今天的大蚌里有珍珠吗?”傅朝问。   管家段温洵拿起今天傅朝捡起的大蚌壳,帮他打开,里面肉质多而白细,不过这不是傅朝关注的重点,他的眼光集中在段温洵的手上。   倏忽间,管家段温洵拿出手,手掌心空空如也。   看来是没有珍珠了。傅朝一脸失望。   白楚之却轻拍他的肩膀,笑着说:“小朝,段伯伯在骗你呢,你看他那个手!”   果然段温洵伸出另外一只手,掌心深处是一个洁白圆润的珍珠。   “哇!”傅朝捡起珍珠,把他放在白楚之的手里,“哥哥,这个送给你。”   白楚之拒绝道:“啊,你不是一直很想要吗?”   傅朝笑:“笨蛋哥哥,我是想要送给你啊。”   今晚夜色良好,星空如梦。   烧烤摆在庭院,搭了一个露天烧烤台,周围没有蚊虫,微微凉风,十分宜人。   傅宣仪教白楚之烤小鱼,傅朝在一旁观摩学习,轮到傅宣仪教他时,他已经烤熟了一条小鱼,就是烤的太熟,焦糊糊的。   “妈妈,这样是熟的吧?”白楚之举起烤签,焦急地问傅宣仪。   烤签上的小鱼焦香里嫩,散发诱人的香味。   傅宣仪毫不吝啬夸赞他:“嗯,真棒,烤的不错。”   傅朝这次学会控制火候,慢慢地烤,顿时空气中弥漫虾香味。   “小朝,真棒,你烤的让姑妈肚子都饿的叫起来了。”傅宣仪接过他手里的签子,小心翼翼地取下烤虾,放到碗里。   转眼间,白楚之已经烤熟了三四条小鱼。   傅朝说要烤螃蟹,傅宣仪赶忙阻拦他,怕火太热烫着他。   她将螃蟹交给管家段温洵,让他负责烤。   一番繁忙下来,桌子上的烧烤肆意飘香,引得人胃口大开。   白楚之将一条小鱼夹到傅宣仪碗里,嗓音清脆:“妈妈,你吃。”   傅朝也学着他,将虾子夹到傅宣仪面前,奶声奶气道:“姑妈,你也吃这个。”   傅宣仪温柔地笑着,内心满满感动。   “你们吃什么呢,老远就闻着香味了。”   贝罗先听见人声,汪汪狂吠起来。   “爸爸!”白楚之从椅子上跳下来,扑倒他怀里。   “嗯,我的宝贝儿子。”白承宗将白楚之高高举起,又亲昵地抱在怀里,脸和他贴贴。   “姑父。”傅朝向白承宗问好。   白承宗牵起傅朝的小手,一同来到烧烤桌旁。   “老段,将我的香槟拿一杯来,另外再拿一瓶冰的橙汁和芒果汁。”白承宗吩咐段温洵。   段温洵照办,随后将杯子一一摆放好,逐一给他们斟满。   “承宗,你尝尝,这是楚之自己捉的小鱼,也是他自己动手烤的。”傅宣仪将一个小鱼放在白承宗碗里。   “是吗?”白承宗豪气地一口塞到嘴里,大手摸白楚之的脑袋,“儿子,没想到,老爸真是小看你了,你真的是有点本事啊!”   白楚之腼腆地低下头,白皙的小脸蛋微红。   “是啊,哥哥他可棒了,一口气抓了好多鱼。”傅朝插话。   傅宣仪将烤好的肥美螃蟹,剥开,递给白承宗:“这是小朝抓到的,你尝尝。”   白承宗边喝酒,边吃,表情很是享受。   傅宣仪将剩下的螃蟹剥开,分给白楚之和傅朝,两个小孩子吃得嘎嘣香。   傅宣仪还不忘投喂给在地上馋的流口水的大狗狗贝罗。   庭院里,香味四溢,洋溢着篝火的温暖。   傅宣仪烤了两片馒头给小孩子们吃,不让他们在晚上吃太多海鲜和喝凉果汁。   吃了七八分饱后,傅宣仪带两个孩子休息。   白承宗已经喝得有些半醉,管家段温洵将他扶起,搀到卧室。   “你也早点休息吧,今天辛苦你了。”傅宣仪对段温洵说。   段温洵躬身,谦卑道:“夫人,我不辛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贝罗被系好,安放在狗窝里。   管家段温洵勤劳地收拾好烧烤摊,天上的繁星渐渐减少,夜色更加深沉。   傅朝和白楚之背靠背相依偎而睡。   “哥哥,我真幸福。”傅朝说。   “嗯,小朝,这不是很好吗?”白楚之温和道。   傅朝转过身,脸贴在他背上,感受他的身体浮动与熟悉的气息。   “哥哥,我们能一直这样幸福下去吗?”傅朝手抱住他。   “笨蛋小朝,当然会啊。”白楚之转过身,抱住他,“你是我永远的弟弟,我会一直对你好的。”   “哥哥~呜呜~”年幼的傅朝觉得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白楚之,是那么好,他真想一辈子和他这样幸福下去。   “哥哥,我们来那个吧。”傅朝小声乞求他。   “什么那个?”白楚之疑惑。   “亲亲!我要亲亲!”傅朝爬到他身上,手环住他的脖子。   “小朝,你怎么又要!?!我不是跟你说了吗,这种事只能以后再做!”白楚之将他推下身体。   傅朝这次却顽固地脸朝他凑过去,小唇挨近他,齿间散发牙膏的清香。   白楚之极力抗拒。   忽然门被敲响。   “你们早点睡觉啊,不准再玩游戏了。”说话声是傅宣仪,吓得白楚之躲进被子里。还好她没进来。   也正好此刻,他的嘴唇张开,傅朝亲上了他。   两个小孩子间的亲嘴游戏,甘甜,单纯,舒服。   傅朝亲得心满意足,嘿嘿地笑着。   白楚之却一脸无奈。   “哥哥,你生气了嘛?”傅朝眼神无辜,问。   “唉~”白楚之无奈地摇头,“小朝,以后我们不能做这样的事。”   “啊?嗯?为什么?”傅朝懵懂发问。   “你不要问,反正不能做,你不是要听我的话吗,这个能答应哥哥吗?”白楚之认真看着他。   沉思片刻,傅朝点头:“那好吧,哥哥,我不做就是了。”   白楚之心里放松下来。   傅朝手抱着他进入梦乡。 第185章   傅宣仪是在来年春天去世的。   她薄瘦的身体,轻轻地虚掩在玫红色丝绒软被下。   如丝的宽轻窗幔,随风摇曳,气若游丝地发出叹息。   白承宗命令段温洵将白楚之按住,挡在房间外,不让他进来。   白楚之倔强地忍住泪水,踮起脚尖,透过窄小的缝隙,想要最后再见一次妈妈。   父亲白承宗在出来时,严厉地瞪了他一眼,呵斥段温洵:“将他和傅朝关在房间里,你给我守好,不准放他们出来。”   “爸爸,我想见妈妈!”白楚之小声哭泣,小手拉着白承宗的裤脚。   白承宗居高临下望向他,眼神漠冷,大手一挥,打断白楚之的牵扯,拧眉离开。   “爸爸——”白楚之无奈地朝他的背影喊,泪水浸湿眼眶。   段温洵将两个小孩子关在房间里,他则是完全听命于白承宗,守好门,不让他们出来。   “哥哥。”傅朝眼睛发红,心疼地喊他,小手把他牵的紧紧的。   白楚之无助地蹲在地上,小声哭泣。   傅朝陪在他身旁,挨着他一起坐下来。   傅宣仪的死,只有内部人员知道消息,但也只知道结果,具体死因如何,谁也不知道。   连她的遗体去往哪里,被葬在何处,也没有人知道。   白承宗没有为她举办丧礼,也没有对外发讣告。   傅宣仪死的事情静悄悄,如同人间蒸发,毫无波澜。   谁也不敢细究其中缘故,在北都市,白承宗说一不二,唯他独尊,谁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风险来得罪他。   傅宣仪死后,金书书来到白府,将傅朝接回了家。   她在离白府3公里的宽阔场地,修建了〖傅家公馆〗。   她总感觉傅宣仪的死另有隐情,明明过年的时候还健健康康,脸色红润,还和她说要把两个小孩带出去玩,怎么就区区隔了三个月,就突然死了呢?   金书书想不通。   让她更想不通的是,白承宗掩盖了傅宣仪死亡的全部消息,不准别人大肆宣扬,也没有为她举行悼礼,按说他们平时的相处不错感情应该很好啊,怎么会……   白府究竟在翻涌什么深浪?   她不寒而栗,急忙将傅朝接回家。   她观察到儿子长高了很多,而且越来越活泼开朗,心里很安慰。   她想,这年九月,应该让傅朝读小学了。   傅朝回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很不适应,哑着小嗓子,哭腔浓厚,追问金书书:“妈妈,我想和哥哥在一起,我什么时候能回去啊??!”   金书书摸他的头,温柔道:“小朝,乖,现在你还不能回去,等过段时间妈妈再送你去好吗?”   傅朝无奈地沉默,满脑子想的都是哥哥白楚之。   幼小的他,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再快一点,快进到妈妈说的“过段时间”。   金书书请了一个保姆全天候照顾傅朝,不知道为何,傅朝在新修的〖傅家公馆〗里很不自在,像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晚上睡不着,白天焉嗒嗒的,吃饭吃了一口,就不再吃,也不爱玩游戏,闷在房间里睡觉。   他掰着指头数日子,心里期盼赶紧去见白楚之。   金书书好像忘了说过要带他回白府的话,一连几天都没回来,家里只有年弱的小孩子傅朝和老实巴交的保姆。   这天,保姆接到一个电话,便神色匆匆地处理完家务活离开了。   惊蛰春雷,轰然作响,乌云从下午起,便慢慢堆积,席卷,到下午七点,终于一道暴雷,响彻天空。   黯淡的浅灰色天空,像是被撕裂成碎片,倒露出倾盆大雨,滂沱的雨水,不要命地砸向房屋墙壁。   狂风已经连续吹倒树木,傅家公馆的东边较为矮小的房子,已经被坍塌倒下来的大树,压垮了。   大雨很快蔓延进来,浸湿地面,稀里哗啦流的到处都是。   一道惊雷,毫不留情的在公馆屋顶,嘭的一声爆炸开来,夹杂一道又一道可怕的闪电,似乎要将这个房屋给炸毁。   傅朝本来躲在房间里,但窗户已经被飓风吹裂,猛烈的雨,不要钱地往里灌,他害怕地跑到楼下。   楼下情况更糟糕,地面全是污迹雨水,东边的门窗已经被炸毁,正大门也是噼里啪啦被风紧锤。   一道光烈的闪电,惊惧地划过傅朝的眼前,随后便是轰天炸雷,仿佛在耳畔,下一秒就要可怕地爆炸。   他吓得蹲下来,捂住耳朵。   一楼客厅里的水,已经打湿他的绵软拖鞋,他下意识地避开,没想到一阵巨雷轰顶,将屋顶炸了一个大洞,瓢泼大雨顿时泼在他幼小的身上。   他好害怕,躲在沙发后,哭了出来。   本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雨势能减弱一些,只是天公在此刻暴怒,狂风更狂,惊雷不断,一道又一道,无情狠厉地鞭挞人间。   雨水透过破烂的屋顶,砸在傅朝身上。   冷风直灌进来,吹得他东倒西歪,跌坐在地。   他还没回过神,又是一道巨雷,在地面上炸开,吓得他大喊一声,哭了出来。   好怕。   呜呜呜~   他紧紧地捂住耳朵,闭上眼睛,减缓恐惧。   “小朝!”   门口进来一个人,他手举电筒,四处找人。   “小朝!!你在哪儿?”来人的音量调高一倍,语气焦急。   “小朝,我是哥哥,别怕,我来了。”白楚之见傅朝浑身湿漉漉,害怕地跌坐在地上,赶紧跑上前,将他拉起来。   “小朝,别怕,哥哥来了。”白楚之柔声安慰他,拍他的背,将他抱在怀里。   直到被抱着,傅朝才放心地松开紧捂耳朵的小手,他扑在白楚之怀里,哭腔让人心疼:“哥哥,我好害怕啊!”   白楚之牵起他的小手,擦他的眼泪:“小朝,别哭,我不是来了吗?有我在,你就不怕了。”   出其不意的一道猛雷,突然在天空炸响,傅朝眼里充满恐慌,白楚之将他抱紧:“没事的,一会儿雨就停了。”   事实正如白楚之所言,天公怒色消失,风雨雷,皆罢工,刚刚的狂风暴雨,此刻静寂无比,客厅里的雨水,积累了一地。   白楚之使劲一抱,将傅朝抱起来,找到衣物间,为他脱下湿淋淋的衣服,换上了一套干衣。   “哥哥,你的衣服也打湿了,也换一套吧。”傅朝细心地注意到白楚之的后背全湿了,黑色头发也淋湿了不少。   白楚之温柔地摸他的脑袋,在衣帽间仔细寻找,这些衣服,都是适合傅朝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穿的,他找了一件稍微大一点的,还好他比较瘦,穿着刚刚好。   傅朝的肚子饿的叫起来。   白楚之手牵傅朝,来到厨房,电箱已经被狂风暴雨摧毁,没有电,他举起手电筒,从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   煤气是有的,他找来一个矮凳子,站在上面,扭开开关,将牛奶加热。   随后他拿出两个鸡蛋,敲碎在碗里,将冰箱里的剩饭拿出来,在锅里倒油,简单地翻炒,直到全熟后,装好放在碗里。   “小朝,来,吃饭吧。”傅朝在一旁惊叹地望向白楚之,他觉得他这个哥哥好厉害。   饭香味瞬间打开味蕾,傅朝拿起小勺子开吃,他将碗递给白楚之,白楚之说:“你吃吧,我已经吃过饭了。”   一晚热气腾腾的蛋炒饭下肚,胃里暖暖的。   白楚之将热牛奶倒在杯子里,在睡前给他喝下去。   傅朝原来的卧室在二楼,现在已经雨水泥泞,不能入睡,幸好西边还有一个大卧室,完整无缺,没被损坏。   白楚之让傅朝睡在这个大卧室里。   “哥哥,你要走吗?”傅朝手紧拉住他,担忧地问。   “小朝,我不走,我今晚会一直陪着你。”白楚之摸他的脑袋说。   这一句简单的话,在今天这个沧桑恐怖的雨夜,给幼小的傅朝,无限的温暖。   白楚之挨着他一起睡,就和在白府一样。   傅朝抱住他,脸贴在他的后背。   “哥哥。以后我陪你。”突然,傅朝说。   “嗯,好。”   傅宣仪的死,让傅朝心塞得难受,他知道,白楚之才更难受。   从今以后,哥哥没有妈妈了。   他此时唯有紧抱住他,懵懂地用这样的方式,缓解他的难过。   清晨,金书书着急忙慌地赶回来,看到傅家公馆被暴风雨摧毁得面目全非,大吃一惊。   她下意识边跑屋内边大喊傅朝,没动静,她心跳到嗓子眼,生怕儿子会出什么事。   她蹭蹭跑到二楼傅朝的卧室,一看吓一跳,窗子被吹垮,地上都是雨水,更不用说别的东西,全部打湿了。   “小朝!儿子!”金书书跑遍二楼所有房间。   “妈妈!我在这儿。”   金书书看到白楚之牵着傅朝,站在楼梯口。她急忙跑下去,将傅朝搂在怀里,观察他是否受伤。   “舅妈。”白楚之礼貌地叫她。   “楚之,昨天你是骑自行车来这里看弟弟的吗?”金书书看到庭院内有一辆小的自行车。   “嗯,雨很大,小朝会害怕。”白楚之说。   “乖孩子,难为你了。”金书书心疼地抚摸白楚之,眼前这个男孩比傅朝大不了多少,却那么有心,冒着雨赶来照顾傅朝,实在让她感动不已。   金书书联系人过来维修房子,然后到厨房给两个小家伙做早餐。 第186章   无奈她的厨艺实在不佳,两个小孩子还没吃几口,便放下了筷子。   金书书自己尝了一口,咸得好像把地中海的盐全部倒进去,她呸了一口,全吐出来。   还好,家里还有剩余的面包,她拆开给他们吃,煮了两个鸡蛋,泡了两杯热豆浆。   期间,她的手机响个不停,一直有电话打进来。   白楚之吃完,金书书说要送他回去。   傅朝瞪着他的妈妈,小脸变得虎气起来:“妈妈,你不要赶哥哥走!我不准你赶他走!”   “小朝,别胡闹,哥哥是该回去了,不然你姑父会担心的。”金书书耐心地和他解释。   谁知傅朝根本不听,他强拉住金书书,哭倒在地,撒泼打滚,哇哇大哭,哭得特别狠,眼泪鼻涕横流,死命地不让妈妈把白楚之送走。   白楚之先忍不住,他来到哭得撕心裂肺的傅朝身边,抱着他说:“小朝,别哭了,我不走,我陪着你。”   金书书无奈地叹口气,最后只得妥协:“好吧,楚之,你陪着他,我找人来修房子。”   傅朝破涕为笑,小手胡乱地在脸上抹来抹去,高兴地牵着白楚之。   正如他们以往那样,手牵着手。   金书书发现儿子傅朝对白楚之简直太依赖,哪怕分开一秒,他都会哭闹不止,闹脾气,不吃饭,小手抹眼泪,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简直让她这个做母亲的心疼不已。   于是她决定,在九月份开学的时候,先将傅朝放在车里,从傅家公馆出发,再去白府接白楚之一起上小学。   傅朝听到妈妈的话,开心地拍手,跳跃,像一只柔软的小白兔,扑在金书书怀里,嗲声嗲气地高喊:“妈妈你真好!我好想快快地见到哥哥!”   夏日末尾的热气刚散,白府同时也迎来一件喜事。   那就是白承宗在傅宣仪死后三个月未满,便迎娶了另外一位女子。   参加婚礼的,只有白家内部人员,婚礼很低调,没有过多宣扬。   相较于与傅宣仪的婚礼,金书书发现这次婚礼简直像鱼儿没入池塘,泛不起波纹,过于平静。   新婚的女人,她打听得知是一个极其年轻又貌美的女子,出身于著名的诗书世家叶家门后,也是家中独女。   傅宣仪死的时候,白府门檐阁台,一张白色帷幔未挂,门窗也没有贴白纸,家中仆人未着丧服。   好像死去的是一个无关紧要之人。   所有人都摸不透白承宗的想法,也不敢过多揣测、议论,怕受到灭顶之灾。   当开学之际到来时,金书书开车来白府接白楚之,望到白府门口挂上了鲜艳夺目的红色礼花,耀眼璀璨,将这个豪门巨府,点缀得烈火烹油,鲜花着锦。   她莫名想到了死去的傅宣仪,想到她的温婉贤良,心中泛过一丝悲凉。   府内,新人红妆,热闹非凡。   而逝去的旧人,遗骸都不知被埋葬或者丢在哪个地方。   金书书无奈摇头,止住心中的情绪交杂,下车,从管家段温洵手里接过白楚之,意外地发现这个孩子眼睛红通通的。   唉,想必是想妈妈了吧。她紧牵他的小手,又抚摸他的脑袋。   “哥哥!”傅朝一头钻进白楚之的怀里,抱他。   白楚之回以温柔的笑。   两个小孩子,在一个小学读书,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得了空,金书书将白楚之还会接到傅家公馆里,和傅朝一起玩。   寒暑假期间,金书书带两个孩子外出游玩,一起看风景,骑旋转木马,在玩具城打游戏。   两个小家伙相处得非常融洽,如果白楚之在傅家公馆里休息,傅朝会屁颠屁颠地跟在他身后,片刻不离,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一起紧挨着睡觉。   这样温暖快乐的时光持续了五六年。   两个小孩子,慢慢长大了,也长高了。   从单纯稚嫩的孩童,成长为骨骼清立的少年。   傅朝对妈妈说想骑车,金书书马上给他买了一个非常昂贵的自行车。   买回来后,傅朝屁颠地推到院子里开始练习。   “小朝,我教你。”白楚之身穿白色衬衫,微笑地走过来。   “好,哥。”傅朝敏捷地跨上座椅,蹬着修长的双腿,手哆哆嗦嗦地捏住前杠。   白楚之在后面托住车尾,帮他稳住平衡。   “小朝,手别握太紧,放松,不要盯着车把,记住看前方。”白楚之温和地教他。   “好。”傅朝在往前骑行了几米后,很快熟悉起来,眼光看向远处的路面。   第一圈骑得歪歪扭扭,白楚之让他别害怕,自信点。   第二圈,他学会灵活地转弯,绕着大庭院,蹬得特别快,像风一样擦过白楚之的身旁。   白楚之说:“小朝,刚学会一点,你就飘了啊。”   傅朝对他嬉皮笑脸,第三圈后,在他身旁停下来,手一拍后排座椅:“哥,上来,我带你。”   白楚之将信将疑,傅朝直接揽过他的细腰,让他坐在上面。   “哥,抓紧我,我要带你飞了!”傅朝虎里虎气,修长的少年身体布满结实的肌肉,洋溢青春的阳光灿烂,他褐色卷发飘扬,骑上自行车,飞快开出公馆外。   一个下坡路,白楚之下意识抓紧他的腰,提醒他:“小朝,别开太快!”   傅朝嘻嘻一笑后,极速地向下奔去,恍如疾驰的浪花,惊险,刺激。   但同样也很危险,只要一个没注意,便会滚到旁边的悬崖之下。   况且傅朝还是个新手。   傅朝带白楚之绕山路转了一大圈,再将他载回白府。   刚下车,傅朝先发制人,头发蹭白楚之稍有愠色的脸,卖萌地哀求:“哥,别生气嘛,我错了,好不好,下不为例。”   白楚之无奈地在他脑袋上,佯装用手指敲一下:“你都多少下不为例了。啊?只会蒙我。”   “嘿嘿,我还有一次下不为例。”   话音刚落,白楚之的脸,就被傅朝偷亲了一口。   “傅朝!告诉你多少遍了,不准这样!”白楚之扶额,抬眼认真看他,嘴里要说出道理来。   哪知傅朝根本不听,反而抓住他的手腕,半是甜美半是邪气,盯向他:“哥,别对我说一些有的没的废话,不然我就要亲你的嘴了。”   白楚之:“……”   唉!   朝夕长大,傅朝越来越发现他的哥哥,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白楚之十五岁的年纪,是干净纯澈的少年模样。   他的背,板正挺拔,不留任何一丝褶皱,常穿白色衬衫,使得他如一朵洁白的花,一尘不染,清水出雕饰。   他的双腿修长,黑色裤子显得宽松。   一双洁净的白鞋,彰显青春活力。   傅朝在睡觉的时候,会搂向白楚之的腰,他发现哥哥的腰,好细,柔软。   好想一直握在手心里。   这样一位鹤立鸡群的少年,哪怕只是背影,就足以引发万千的遐想。   白楚之保持儿时的习惯,喜爱安静地读书看书。   傅朝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两个美好如玉的少年,骑上单车,斜挎书包,穿梭于人来人往的北都市。   微风吹拂他们的头发。   他们的笑脸,阳光,灿烂。   北都市最大的图书馆,位于市中心,每天人来人往,是公益性图书馆,可以免费阅读、借书。   白楚之来到五楼,按照索引号,找到了心仪的书。   傅朝屁颠跟在他身后。   白楚之见他手上什么也没有,不禁问:“你没找到书吗?”   傅朝摇头,然后又点头,假装到旁边的书架找书。   他的目光,一刻也离不开白楚之。   他瞥见白楚之纤细白皙的手,在书架上认真地找书。   一本又一本。   傅朝随便拿了几本书,放在手上。   白楚之找了一个靠窗,阳光明媚的位置坐下。   傅朝连书名也不知道,书都拿倒了,白楚之无奈地摇头,只能随他。   傅朝双手搁在桌上,靠近白楚之,近一点,再靠近,直到闻到白楚之纤细的脖子泛出的香味。   他脑袋枕在胳膊上,一直这样,情不自禁地盯着白楚之。   白楚之五官俊丽,棱角分明,脸小而润。   一双如水一样的瞳眸,如青空上的云朵,照进人间优美色景。   他的鼻小而细,光滑平整,远远望去,像一块羊脂玉,洁亮透净。   浅浅的呼吸,从鼻翼缓缓吐出来,仿若花朵在轻颤,蝴蝶在阖动双翅,展现惊心动魄的魅力。   哥哥的小唇,是他眼光驻足停留最久的地方。   一双胭脂色的唇瓣,如清晨的露珠,一晃,一动,一亮,一暗,在蠢蠢欲动地敲击他的小心房。   白楚之明明灭灭的光影,在微风拂动的窗帘下,在耀眼阳光的辉光下,牵扯他的惊晃的瞳孔。   白楚之在认真地翻阅书本,忽然听到傅朝在喊他。   他自然地抬眸,看他。   仅是一个刹那,傅朝已拿起书本,挡在面前,遮住他亲上白楚之脸颊的一幕。   “小朝!”白楚之压低声音,生气地看他。   傅朝眼角弯弯,露出一抹坏笑,在他耳畔说:“哥,你就算生气,我也要亲你,因为我忍不住了。”   白楚之:“……”   傅朝亲过他,老实很多,也不再乱动,认真看起书来。   图书馆来看书的人不在少数,傅朝好奇地看了一眼这些来来往往的人,每个人都是一张平庸至极的脸。   无法与自己的哥哥,相提并论哪怕一点。   他又瞧了一眼坐在旁边的哥哥,觉得能和他认识,能依偎他,能喊他哥,好幸福。   “哥。”傅朝甜蜜地叫他。   白楚之手将他脑袋往旁边一推,嘱咐他:“安静点。”   “好。我的美哥哥,小朝最听你的话了。”傅朝甜美地笑道。   白楚之:“……” 第187章   黄昏落日时分,他们才从图书馆回去。   两个少年,骑着单车,飞驰在北都市宁安街鸣樱大道上。   “哥,你跟我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傅朝兴奋地在前引路。   傅朝所说的好地方,是一面花墙。   “蓝色蔷薇花。”傅朝手指轻轻点染这些附着在墙上的花朵。   白楚之眼神掠过一丝悲伤。   “哥,这个送给你。”傅朝手脚麻利地从墙上取出娇嫩的蓝蔷薇,捆成一团,送给白楚之。   白楚之接过,细腻的指尖拂过这些柔软的小花。   “哥,我给你拍张照片。”傅朝举起手机,让白楚之依墙而立。   白楚之眼神无澜,平静地看镜头。   “哇,哥哥,你好美,怎么拍怎么好看。”傅朝龇牙咧嘴笑着说。   白楚之温和微笑。   随后傅朝又让白楚之站在一颗大树下。   黄昏的光,落在一位白色衬衫,黑色裤子的瘦削少年身上。   他手里怀抱一束蓝色蔷薇花。   他面容如月,露出清笑。   “好啦,哥,我拍好了,回家吧。”傅朝高兴地收起手机,每一张照片他都很满意。   “你不拍吗?”白楚之问。   “哥,我不拍,我只想,将你留在我心里。”傅朝忽然表情认真起来。   白楚之:“……小朝,你别这样说。”   “好啦,哥,你太容易伤感了,随便说一句这样的话,你就多想。”傅朝拉住他的手腕,怜惜地握住,“唉,这可不好,万一你被别人轻易拐走了怎么办,我会哭死的。”   白楚之手在他脑袋上敲一下:“那你哭死好了,反正我可不会心疼你。”   说罢,他将蓝色蔷薇花束,放在自行车篮里,骑上车跑了。   傅朝紧跟在他身后,哈哈大笑,笑声清脆,荡漾在种满梧桐树的鸣樱大道。   他才不相信哥哥不会心疼他,这世界上,哥哥是最心疼他的人。   他笃信。   白楚之比傅朝大两岁,因此他在初三,傅朝才到初一。   不管多大,白楚之依旧把他当亲弟弟看待。   白楚之美貌闻名遐迩,他的学习成绩也是姣姣,出类拔萃,一直都是第一。   相反的是,傅朝是倒数第一,他一不听讲,二不做作业,三敢打老师。   他的恶名同样十里八村都知道。   妥妥的校霸兼学渣一个。   他幼时在白府,还能跟着白楚之学一点东西,到后来他长大了,什么都不学,他的爸爸傅浪从来不回家,长这么大,他都没见过他的父亲。   母亲金书书一天比一天忙,见他长大了,正处于叛逆期,也不好管他,反正儿子身体健康就好了,其它的她无暇顾及。   傅朝那时一天比一天有劲,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被他打过的人都知道,千万不要轻易招惹他。   他被人在背后戏称为“暴躁的小狮子”,一言不合就发飙。   众人不知道,这个暴躁小狮子,也有温柔的一面。   他的温柔,只在一个人面前展现。   那就是他心爱的哥哥白楚之。   他哪怕课间十分钟,也会跑到白楚之所在的教室来找他玩。   一次,他兴冲冲地提着奶茶来找白楚之时,在走廊,看到一个女生和白楚之挨得很近,女生微红脸,喜笑颜开。   “哎哟,魏冉冉可真幸福,能和会长挨这么近!”身后一个女生羡慕地说。   “是啊是啊!哼,谁叫她是副会长呢,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真的是嫉妒死我了!”另一个身后的女生频频跺脚,发出愤愤不平之意。   “哼!下一届我也要竞选会长,我不相信我选不上!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老娘有的是钱,叫他们全给我投票,让我当副会长!”染着金色长发的女生,双手叉腰,不满道。   傅朝耳朵竖起,听清楚她们的对话内容,于是转过身,严肃又狠厉地问:“最近学校有什么活动吗?”   女生见是傅朝,各个吓得花容失色,她们爱帅哥,更爱命,见傅朝一副要吃人的可怕模样,只好和盘托出:“高三的文化艺术节。”   傅朝冷哼了一声,上前插/到白楚之前面,问魏冉冉:“你跟他说完了吗?”   魏冉冉先是被吓一跳,而后懦懦道:“说、说完了。”   傅朝想要发飙时,白楚之拦住他,温和地对魏冉冉说:“你先走吧,我晚上写方案,差不多可以定下了。”   魏冉冉小跑离开。   傅朝一脸不开心,白楚之问他:“小朝,你干嘛苦着一张脸,谁惹到你了?”   傅朝将奶茶杯往他怀里一塞,略带哭腔道:“是你,惹到我了!哼!”   白楚之一头雾水,迷茫,这又是发哪门子疯啊?   沉思间,傅朝已经离开了。   上课铃声也在此时响起。   放学,傅朝早早地来到白楚之的教室门口等他。   与往日活泼热情的态度截然相反,今天的傅朝,脸色沉默,似乎在生闷气。   白楚之无奈地摇头,想着,他是叛逆期到了,爱冲动爱发脾气,无来由的,莫名其妙的。   “哥,回我家。”   两个人骑了十分钟路程后,傅朝停下对他说。   “小朝,你怎么了,我哪里惹到你了?”白楚之奇怪,见他还在生气,百思不得其解。   傅朝忽然抬脸,露出笑脸:“你跟我回家,我就告诉你。”   白楚之只好跟他回傅家公馆,他们将自行车停在庭院内。   刚进门,脱下书包,傅朝一转身,将白楚之的细腰揽紧,抵在墙上,目光又炙热又凶狠。   “小朝?!”白楚之没想到他的力气这么大,脑袋猝不及防地磕在墙壁上,有些疼。   傅朝双腿抵住他的腿,一只手按住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急促地扶住他的脑袋,嘴唇吻向他的嘴唇。   “傅朝?!”   白楚之的嘴,使劲挣脱开来。   却还是被傅朝攻占,掠夺,一丝不剩。   吻完,白楚之推开他,生气问:“小朝,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傅朝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乖巧听话,反而十分强势地继续抱住他,眼里闪出一丝戾气:“我当然知道,哥,你不是说长大了就能吻你吗,我已经长大了,你可不能说话不算数。”   白楚之:“……小朝,我不是那个意思,这次就算了,再也不能有下次了,否则我真的要生气了。”   傅朝眼里淌出泪水,他摇头,下巴搁在白楚之的肩上,身体哭得颤抖:“哥,不要生气,我也不知道刚刚怎么了,就犯错了,对不起,哥。”   白楚之天性心肠柔软,秉性极其纯善,一听他哭,气马上消了,转为怜惜,语气也温柔起来:“小朝,我知道你在为什么生气,我和那个女生没什么,你不要多想。”   其实今天猛然看到哥哥和别的女生有些亲密的一幕,他的脑子都要爆炸了,他绝不允许,也无法忍受,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之外的人,接近甚至凑近白楚之!   少年的他,控制不好情绪,心脏闷着一块炸弹。   他吻向白楚之的刹那,这颗炸弹嘭的一下子炸开,炸得他,心神俱乱,神志不清。   他只有一个清晰的感觉,那就是他想抱住眼前的人,想独占他。   “好吧,哥。”傅朝的褐色卷发,摩挲白楚之的脸。   白楚之手轻柔他的脑袋,对他说:“小朝,答应我,以后做事不要那么冲动好嘛?”   “嗯。哥。”傅朝感觉到白楚之手心的温暖,他的乖张顽劣的少年心性,在他的手心里,化成一缕冰水,渐而沉着,沉稳。   他暗暗下定决心,只要是哥哥对他说的话,他一定要做到。   下学期,傅朝班上来了一名小年轻男老师,教生物,复姓上官,单字一个谦。   生物书第三章 讲的是男女生的青春期变化,有各种令人羞耻的知识。   一般有经验的老师,会直接略过不讲,让学生们自学,反正这群青春期的小屁孩,又会玩手机,又聪明,谁会不懂这个啊。   偏偏这位小年轻老师上官谦,性子拧巴,做事一板一眼,一定要仔细讲清楚。   他越讲,台下的调皮学生越起哄,特别是讲到什么“遗/精”“月/经”时,女生涨红了脸,男生则是像花果山的猴子,叽叽喳喳,嘴里不知道吐出些什么污言秽语。   这位年轻教师,气定神闲,不动如钟,在讲台上板板正正地写他的教学内容。   上官谦转过身的时候,一个纸团,猛的被丢在他怀里,他好奇打开一看,煞白的脸,气的通红。   纸团上画的是一个裸/体女人。   他怒斥道:“是谁丢的?!”   班上的男生,你指我,我指你,像马戏团一样混乱。   恰好傅朝的目光对上他,上官谦见他面露嘲讽之色,走到他面前,将纸团丢在他课桌上,问:“是不是你丢的?”   傅朝轻轻一笑,手撑住下巴,目光锐利,说:“老师,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就说。”   “什么问题?”这位脑袋简单的小年轻老师不假思索问。   “老师,你会遗/精吗?”傅朝问。   周围的男生,顿时哄笑一团,女生则是既羞耻,又带有某种期待。   “我当然不会!”上官谦脸色红涨说,他没想到眼前这个初中生居然当众问这么尴尬的问题。   “老师,你刚刚不是说,每个男人都会遗/精,怎么你是男人,却不会遗/精?”傅朝戏谑地看着他。   “这、——”上官谦脸红脖子粗,“我现在是成年人了,当然不会!”   傅朝往后排课桌上一仰,双手抱在胸前,目光直视他,问:“我现在每天早上都会遗,你说这是为什么?”   上官谦说:“每个青春期的男孩子,或多或少都会这样,你也不必太担心。”   傅朝将生物书递给上官谦,说:“我只要一想到这个,就会忍不住喷出来,你说说是什么原因。”   上官谦老脸一红,重重地合上书本,皱起眉头,说:“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你父母一起过来坐坐。”   “哈哈哈哈哈——老学究!书呆子!”傅朝将生物书抢过来,撕开那页让上官谦面红耳赤的那张纸,抛在空中,落到后排的调皮男生手中。   “告诉你,那女人不是我画的,我对除我哥之外的任何人都不感兴趣。”傅朝按照之前的约定,告诉他始作俑者,“是班上车进画的,你要找就找他。”   随后,傅朝踩在凳子上,身姿轻盈,快如清风,校服一摆,跳出窗外,一闪不见。   那张他撕掉的生物书第七页上画的图,是一个光着身体的男孩,那个地方,格外凸显。   一只红色爱心箭,直/插其上。   这是傅朝的春梦,他自然而然地画出来。   后来,大家恍惚知道,那男孩是他念念不忘的白楚之。   此后,校园里流传着不少他们俩的各种桃色新闻,闹的沸沸扬扬,不一而足。 第188章   傅朝和白楚之进入高中后,身体如雨后春笋般,抽根,拔节,飞速生长。   比初中的时候又高一大截儿,在同龄人中,笔直挺拔,修长结实,肤色白皙细腻,远远地一眼望去,竟是别具一格地富有光彩。   是万里挑一的夺目存在。   傅朝本以为会一直和白楚之如胶似漆地相处下去,但他渐渐地发现,哥哥出入越来越不自由了。   读小学时,母亲金书书会开车到白府接哥哥一起上学;初中时,哥哥教他学会骑自行车,两个人一起骑单车,快乐并肩到学校。   然而到了高中,白楚之上学都是车接车送,不准与别人同行。   闲暇之余也出不来,像一只孤单的白鸟,被深深关在笼子里。   能够做到这一切的,放眼北都市,只有他的父亲白承宗。   傅朝问妈妈,为什么姑父要如此对待哥哥。   金书书胆寒地用手捂住他的嘴,叹息地摇头。   在北都市,无人敢违背白承宗的意志。   偏偏傅朝最见不得他的哥哥受一点儿苦,他觉得哥哥应该是自由自在的飞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绝不能被束缚关囚。   接送白楚之的是管家段温洵。   傅朝老早骑着单车来到白府门前,初晨刚升起第一缕光,一辆黑色豪贵车,从他身旁疾驰而过。   他抓起单车,手握把手,熟练地双腿一跨,眼神冷肃,极速地跟上。   不知道傅朝究竟用了怎样的力气,竟然在一个拐弯处,生生地追上黑车,大张旗鼓地将自行车一横,拦在前方。   “哥!”傅朝高声喊白楚之。   他骑了数年的自行车此时已经因为过快过激的车速,摇摇欲坠,嘭的一声,散落一堆,彻底崩坏。   他一脚将车踹到旁边,气势汹汹双手敲黑车的玻璃窗,对段温洵怒吼道:“你他妈的赶紧开门!”   段温洵打开车窗,傅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极速地拉开车窗,拉住白楚之的手,疯狂地往外跑。   段温洵默默地注视两个少年奔跑的身影,面色平静,一言不发。   “小朝,你要带我去哪里啊?”白楚之被他拽得飞跑到很远的一段路程,气喘吁吁。   “哥,我们去玩。”傅朝笑意盈盈,脸色活泼,少年的身子骨,结实,修长,右手牵住白楚之的左手,力度很紧,像蚌壳里深嵌住珍珠,牢牢地不舍得放开。   不等白楚之张口说话,傅朝快如闪电,将白楚之拉到游乐场。   从前他因为胆子小,不敢玩高耸入云的摩天轮。   现在他跃跃欲试,一定要和白楚之一起坐。   他买好了票,牵上白楚之的手,一起坐上去。   “哥,害怕就要叫出来啊!”傅朝对他说,他的褐色微卷发,在高空的风中凌乱。   傅朝率先叫出来,可他并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酣畅淋漓,与痛快。   耳畔,白楚之因为极速的摩天轮,飞速直下,掺杂着兴奋与激动,而喊叫出来。   傅朝心里一松,这样的哥哥,才是自由自在的。   转了一大圈之后,白楚之下车差点晕倒在傅朝怀里。   这是北都市最快的摩天轮,一旦坐上去,犹如在鬼门关生死打转。   这种仅仅是单纯的眩晕还算情况较好的,不远处和他们同一波下来的人,有的在蹲地呕吐,有的脸色发青,有的已经倒在地上起不来。   傅朝将他抱在怀里一小会,待他缓解片刻后,到附近买了一杯滚热的铁观音茶给他喝。   “哥,你小时候不是常嚷嚷要坐这个吗,怎么现在倒是不行了?”傅朝调皮地戏谑他。   白楚之喝了茶,舒服许多,脸色镇定下来,假装叹口气:“唉,你哥是出师未捷身先死,老了矣。”   傅朝嘎嘎地捂嘴笑。   幼时,母亲金书书带他和白楚之一起来玩,他那时只敢坐旋转木马。   白楚之想去坐惊险刺激的摩天轮,不过因为年龄太小,被游乐场婉拒了。   两个小孩子边骑旋转木马,边吹泡泡,五颜六色的缤纷泡泡,随风起舞,照亮欢笑的脸庞。   一想起这些,傅朝心里就幸福得不得了。   他发现,和哥哥在一起,总那么快乐开心。   傅朝又拉起白楚之,到玩具城大玩特玩,从打地鼠,捕鱼达人,到模拟赛车,抓娃娃,玩了个遍。   出来时,天色已经渐晚,傅朝给白楚之买了一个粉色泡泡的棉花糖。   两个人边吃边走。   惬意,舒服。   傅朝喜欢落于白楚之身后,因为这样可以将白楚之完完整整地装在眼睛里。   “小朝,走累了吗?”白楚之看他一直走在身后,关心问。   傅朝一个箭步上前,给他一个大大的熊抱,差点没把白楚之撞翻。   “来,哥,我背你。”傅朝吃完了棉花糖,蹲下身体,笑嘻嘻望着白楚之。   “我能走。”白楚之拒绝。   傅朝对他使出绝杀技,卖萌装可怜,只见他一双圆大的桃花眼,散落星光,淌下泪水,像是可怜兮兮的小狗。   将白楚之的心,完全地软萌化,使他又一次陷入傅朝的小诡计中。   傅朝见目的达成,不由分说,将白楚之拉到怀里,往身上一背,灵活,轻巧。   高大成荫的梧桐树,碎光斑点,零落地掉在两个少年身上。   “哥,我听到了你的心跳声。”傅朝说。   白楚之手扭他的耳朵,齿间的清新气味,缠绕于他的后脖颈:“小朝,别逞强,快放我下来。”   傅朝目光锋利,半是邪气地笑:“哥哥,我没有逞强,你就安心在我的背上休息吧。”   白楚之感到傅朝抱住他的腿,格外有力,他的气息也纹丝不乱。   他想,难道真的不累吗?   这孩子,什么时候劲这么大了。   白楚之在他的背上浅浅眯了一小会,睡得格外香甜。   等他醒来时,竟然意外地发现傅朝已经将他背到了傅家公馆。   他赶紧跳下来,心疼地拉住傅朝的手:“小朝,你也太傻了,居然背这么远。”   傅朝微微一笑,凑近他,语气火热,在他耳边道:“那我能要奖励吗?”   白楚之立马判断肯定不是什么好事,他要张嘴时,一辆车已经开到眼前。   车上下来的是白府管家段温洵。   白楚之的脸色顿时变得很凉。   “楚少爷,我送你回家。”段温洵语气恭谨,腰身半躬,双手摆出请的姿势。   白楚之双腿如灌铅,走得异常沉重。   他如一只提线木偶,木木地朝段温洵走去。   面无表情。   “哥,不要回去,跟我在一起。”傅朝从身后,拉住他的手。   白楚之脸色凄凉地望着他。   柔水一般的眼眸,写尽的是无可奈何。   “少爷,走吧。”管家段温洵在催促。   最后,白楚之还是坐上了那辆驶往白府的黑车。   傅朝从未体会到,这般的无能为力。   他真想快快长大,想变强,想保护白楚之,想让他如天上的飞鸟,自由自在地飞翔,如向阳的花朵,肆意地绽放。   纵然两个人以后不能一起上学,好在都在一个高中:诚德中学。   傅朝还是爱和往常一样,一有机会,就去找白楚之玩。   白楚之学习成绩依旧是满分的断层的第一,是学校里屹立不倒的学神,也是无数女生心中念念不忘倾心暗恋的楚学长。   傅朝上了高中,一如往常地摆烂,学校发的课本,他连封皮都没拆开过。   不过他不在乎这些。   他满眼满心,只有白楚之一个人。   春日的走廊,总是人满为患,男生追逐打闹,女生围在一起,嬉笑聊天。   走廊尽头,一位身形修长的少年,身着白色衬衫,白净的鬓边泅湿三月的桃李纷飞,只要多看一眼,便会不自觉地陷入一场久久不能醒的幻梦。   傅朝心中欢喜,直直地朝他奔来,很自然地从背后搂住他,少年嗓音清脆,问:“哥,你在看什么呢,看得那么认真?”   白楚之纤细的手,指向学校一颗高大香樟树下的一群小猫:“这些小猫,太可怜了。”   女生们也齐刷刷地看着地上嗷嗷待哺的白色小猫,情状可怜,不忍地发出一些感慨。   “哥,我们来一起养他们吧。”傅朝笑着说,“我当爸爸,你当妈妈,好嘛?”   白楚之:“……”   这句话听着于不奇怪中透着奇怪。   白楚之点头:“嗯,你有什么办法养它们?”   傅朝自信地拍胸脯:“哥,放心,一切交给我。”   傅朝先是找来一个很大的纸箱子,铺上柔软的毛巾棉絮,将箱子高度压低,再将小猫抱进去。   他让家里的保姆,给他搞来羊奶,他装在很小的奶瓶子里,细细地喂给它们喝。   白楚之也在一旁帮忙喂。   本来半死不活的小猫,喝了奶,又在温暖的被窝里睡了一觉,精神大好,伸出小舌头,舔他们的指尖。   “哥,我们先等个三四天,看它们的妈妈会不会回来。”傅朝说,“如果一直不回来,那我就将这些小猫抱到我家里去养。”   白楚之深以为是,他点头:“小朝,你想的很周到。”   傅朝龇牙咧嘴,笑得满面春风:“因为哥你教我不要做事很冲动嘛,我很听你的话的。”   “哦。”白楚之没想到他将自己的话记得这么清晰,一字不漏,莫名的心头一热,微微转过脸。   傅朝将他的举动,尽收眼底,嘴角泛出弧度的灿烂微笑。 第189章   连续蹲守三天后,一只身形肥胖的花猫,谨慎地观察四周,确定无危险后,猫步从树林里中快跑出来,牟足力气轻快一跳进纸箱,将胀满奶/汁的乳/头贴近小白猫们。   “哥,这应该就是它们的猫妈妈了。”傅朝和白楚之躲在较远的香樟树后,观察猫咪。   “嗯,还好猫妈妈回来了。”白楚之内心一松。   猫妈妈浑身脏兮兮,一跳到猫窝里,模样疲惫,倒头就睡,看样子应该跑到很远的地方觅食,吃饱才有足够多的奶水喂养小猫们。   在母猫外出觅食的间隙,傅朝和白楚之照样喂养它们,把这些小家伙们养的白白胖胖,猫叫声嗲里嗲气。   母猫回来,挺着圆滚滚的肚子,看到这两个人类少年,先是大吃一惊,随后谨慎地小步向前。   傅朝伸出手,招呼它过来。   白楚之嘴里温柔呢喃“咪咪”,黑色眼眸散落柔光,母猫打量一番后,确定无危险,踩着矫健的步伐,跑到白楚之身边,躬起身体,亲昵地围着他打转。   傅朝笑:“哥,你看,连猫都特别喜欢你呢!”   白楚之笑而不语,眼神温柔。   傅朝买了一个很大的硬架子,将猫箱紧实地箍在一颗粗大的香樟树下,又给里面铺上柔软的草和垫子,暖和,舒服。   小猫们喜得喵喵叫,猫眼软萌,含水,一直往他们身上爬。   白楚之耐不住心中欢喜,抱起一只长得最肥胖滚圆的漂亮纯白小猫,放在脸上蹭来蹭去。   小猫喵喵喵地细声嗲叫,让人不由得生起怜爱之心。   只是忽然间,感到裤子某个部位一湿。   原来小猫尿在他裤子上了,稀稀拉拉的尿/液,滴溅在他的卡其色直筒裤上。   白楚之赶紧放下小猫,从裤兜里拿出卫生纸擦拭,只是越擦湿迹越多,像墨汁一样,晕染开来。   知道的是小猫尿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尿裤子了。   着实看着很尴尬。   傅朝在一旁拍着大腿笑个不停,幸灾乐祸。   白楚之瞪了他一眼,上前扭住他的耳朵:“好啊你,看见我出糗,就取笑我。”   傅朝马上服软,嘿嘿道:“哥,我错了嘛,来,我帮你擦。”   傅朝拿起卫生纸帮他擦的时候,赫然注意到,这个部位,在他身上,是完全的不同。   湿迹越糊越泛大,像是某种不可说的事后遗痕。   他的手,颤抖地收回。   白楚之说:“看来只能回家一趟了,换件衣服。”   傅朝理所当然地牵起他的手,说去他家。   白楚之知道拗不过他,只好跟他回傅家公馆。   白楚之少年时代骨骼细瘦,身高体长,肤色白皙。   单从身量上来说,他比傅朝高了两寸。   然而骨架大差不差。   傅朝拿出自己的黑色裤子给他换上。   白楚之说,先洗个澡。   傅朝欣然同意,他给他找出干净柔软的毛巾。   洗澡水稀里哗啦,和往常一样,傅朝坐在客厅,不由得想起小时候他和哥哥一起洗澡的时光。   突然间,他脸红了一大片。   因为他蓦然想起小时候,看到没穿衣服的小白楚之,自己一直盯着他的下半身瞄去。   那时候,他完全天真,是最自然的孩童好奇本性。   今天,他看到哥哥泅湿的裤/裆,内心骤然一紧,脑子里一阵闪电而过,心里产生异样的奇妙感觉。   好像有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要发生。   他第一次,体会到,欲望的攀延。   白楚之洗完澡后,拍了一下发呆的傅朝,笑问:“小朝,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呃——”傅朝的目光,情难自禁地朝他洗完澡的下半身瞄去,黑色裤子,盖住他的内里,让他无法看到里面的真实模样。   但他现在有一种急不可耐的冲动,比小时候更好奇,显得更为急迫。   你的裤子里面到底藏着什么。哥。   哥哥的内里,藏着什么秘密,让他惊心动魄地脸色发烫。   “小朝!脸怎么这么红?”白楚之凑近他,关心问。   傅朝心跳的飞快,哥哥的纤长睫毛,碰到自己的脸颊,酥酥痒痒。   他伸出手,一把抓住他的裤子最中心的部位,这把白楚之吓得不轻,急忙躲开。   傅朝后知后觉,冷静下来,向他道歉:“哥,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咋了,就——”   白楚之想,他是青春期到了,难免有虚幻的冲动。   他不忍苛责他,安慰他说:“嗯,小朝,不要紧,以后就会好了。”   哥哥总是这么温柔。傅朝将他抱紧,激动不已。   晚间,傅朝翻来覆去睡不着,白天刺激的一幕,像洗衣机搅裹衣服般,搅得他满脑子都是冲动。   他正当少年,精力充沛。   以前对白楚之,更多的是单纯的亲情依赖陪伴,只停留在亲嘴亲吻的层面。   但今天,他冥冥之中,发现自己变了。   变得不满足,变得难以克制。   身体有一股躁动。   白楚之的身体,像一块巨大磁力的吸铁石,将他的心,犹如万钧重力,附着得固若金汤。   他想要某种比亲吻更浓烈的行为。   他不自觉地手伸进腰腹下的裤子,来到卫生间。   他第一次这么专注地看自己的玩意儿。   “啊~哥!”   犹如火山喷发,直窜云霄,景观壮丽,脸色动人。   他第一次自我安慰,是想着哥哥白楚之。   他清洗过后,重新躺倒在床,默念哥哥的名字。   傅朝知道白楚之喜爱花朵,高三那年,学校开设了花艺课程。   傅朝一番询问,果然白楚之报了名。   此时节正是隆冬,上课铃响了半刻钟,傅朝才急匆匆赶到教室,大步流星地跑到白楚之旁边的位置就坐。   “哥,这个是新口味,你尝尝。”傅朝从羽绒服内里,拿出一杯滚热的奶茶,放在白楚之的课桌上。   白楚之观察到他的头发湿了不少,连羽绒服后背,也淋湿了,担心问:“你怎么不举伞,打湿了难受。”   傅朝龇牙咧嘴,凑近他:“我打湿了,还好一些,有哥你关心我。”   白楚之:“……小朝,以后别做这样的傻事。”   傅朝认真点头:“嗯,好,我都听你的。”   花艺制作课程的老师是一个糟老头子,讲的话平板无味,傅朝两三下就趴在课桌上睡着了。   白楚之和他截然相反,边听边认真做笔记,清秀飘逸的字体,写在干净整洁的笔记本上。   下课后,傅朝拉上白楚之,说回他家。   傅朝的态度很顽固,说:“段温洵不会来接你,我已经通知他了。”   “好。”白楚之见事已成定局,也不扭捏,干脆利落答应他。   傅朝对他浅笑,清澈眼眸散落星光。   学校路面都是雪,白色小雪花飘飞。   傅朝见地面有泥,积水到处都是,于是对白楚之说:“哥,来,我抱你走。”   白楚之怀疑自己听错了,他断然拒绝:“小朝,没这个必要。”   傅朝唇角弯起,似笑非笑,眼神又温柔又寒冷,语气高深莫测,重复他的决定:“哥,我抱你走。”   话音刚落,他果断地横抱起白楚之,不让他的脚沾湿一丝淤泥与脏水。   校园人来人往,白楚之尴尬地将脸埋在傅朝怀里。   傅朝却觉得他的害羞的哥哥,太可爱了!   一直走了许久,傅朝在一片干净的地方,轻轻将他放下。   “哥,小心!”傅朝拉过白楚之,一片从大树上的冰棱,砸落在地。   本来白楚之要怪他当众抱他,但刚刚他又这样的护着自己,不好意思起来,沉默了下去。   “哥~”傅朝静静凑近白楚之,纤长的手,拂过白楚之的小耳,脸颊碰撞彼此的气息。   白楚之的小耳,粉嫩,晶莹润泽,刹那间红了起来,恍若绽开的柔软花朵。   傅朝内心一紧,嘴唇靠近白楚之的唇。   气息游动。   远远的在外人看来,仿佛在接吻。   但事实上,傅朝并没有冲动,微微一笑,说:“哥,回家吧。”   白楚之脸色稍红,点头。   傅朝见他有些呆愣,问:“哥,刚刚我没吻你,你是不是失落了?”   “不要乱说话!”白楚之义正言辞道。   “好好,我再不乱说话。”傅朝还是第一次见这样局促,略带紧张,小脸微红的哥哥,很新鲜,很满足,还想再多看看这副可爱模样的他。   第二年的开春四月十五日,是白楚之的生日。   傅朝一直记得,因为哥哥满了17岁,要变成18岁的大人了。   他兴冲冲地要去白府。   母亲金书书刚好在家,急忙阻拦他,不让他去。   傅朝觉得母亲不可理喻,固执地要去接哥哥。   金书书手揪住他的衣服,呐喊:“小朝,别去惹你姑父,特别是今天!”   傅朝冷哼了一声:“你们都怕他,我可不怕!他就算是什么董事长,什么狗屁总裁,又怎么样!”   少年时代的傅朝,张牙舞爪,长满荆棘,意气风发,谁也不怕。   他踩上自行车,一路火花带闪电,来到白府。   白府仆人都知道他是傅家公子,也不敢贸然拦他。   管家段温洵上前,面色温和。   “我哥呢?”傅朝跑到后/庭/院这边,四处找白楚之。   段温洵无奈摇头:“小朝少爷,你还是回去吧。”   “哼!”傅朝目露凶光,身体矫健,越过段温洵,跑到主厅,撞上了白承宗。   白承宗一如往常的目光寒凛,居高临下俯视傅朝。   “姑父,我哥在哪儿?!”傅朝问,丝毫不畏惧他。   白承宗冷漠地蔑笑,反问:“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傅朝气的身体发抖,他上前一把捏住白承宗的脖领,很是生气,吼道:“你他妈说不说?!”   在北都市,傅朝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敢正面硬刚这位白氏集团的绝顶总裁。   还只是一个少年。   段温洵急忙制止傅朝的粗鲁行为。   主厅里,还站有一位妇女,她正是白承宗继傅宣仪死后再娶的女子,名叫叶惜蓝。   结婚头年,她就为白承宗诞下了一个儿子,名叫白晗。   此刻,这位白府小少爷也在主厅。   白承宗给段温洵使了一个锐利眼色,段温洵手一挥,马上有四五个保镖上前,将傅朝推倒在地,压住他,使他动弹不得。   “傅朝,别冒犯我,不然我连你一起惩罚。”白承宗严厉瞪视他,手一挥,强壮的保镖心领神会,将傅朝束缚住,丢到白府外。   叶惜蓝目睹这一幕,脸色淡定,她牵起儿子白晗的手,缓缓离开。   直到夜暮降临,傅朝一直守在白府外。 第190章   门,突然开了。   傅朝抬头,看见段温洵,后面还站着一个人,是白晗。   “我知道他在哪里,你跟我来。”白晗说。   小小的年纪,语气平稳又成熟。   傅朝跟上白晗,来到白府后院西边西式阁楼外,指向二层透着亮的窗户:“他在这里。”   傅朝听了,一马当先,往上跑,没有人阻拦他。   管家段温洵俯首向白晗说:“晗少爷,你应该听老爷的话。”   白晗眼神漠冷,露出与他年龄极度不合的冷锐眼光:“我做事,不要你来教我。”   段温洵恭敬垂手,沉默黯然,不敢再语。   “哥!”傅朝打开门,扑在还在看书的白楚之身上。   “小朝,你怎么进来的?”白楚之惊讶问。   “哥,这个你就别问了,快跟我走。”傅朝拉着他,一路往外冲。   跑了很长时间,傅朝才停下。   路灯下,他靠近白楚之,发现他的额角居然有伤痕,破了皮。   “你这是怎么了,哥?”傅朝心疼地问。   “洗澡的时候滑倒了。”白楚之解释,“沐浴露挤太多,掉在地上,脚踩在上面,失去了平衡。”   他说的很仔细,但傅朝仍旧狐疑,他问:“哥哥,实话告诉我,是不是白承宗打了你?”   傅朝这下子连姑父都不叫,直接称呼其名字。   白楚之唉了一口气:“小朝,为什么不相信我,父亲他没有理由打我,不要再问了,好吗?”   “好吧。”傅朝见他心烦,也不好再追问。   两个人一起回到傅家公馆。   傅朝早已买了一个大蛋糕,他拉白楚之到他的房间,熄灭灯,给他戴上生日帽,为他唱生日歌。   “哥,十八岁生日快乐!”傅朝将礼炮盒的彩带,洒在他身上。   热闹,温馨。   “哥,来许个愿吧。”傅朝说。   白楚之默默闭上眼,纤长的睫毛,在蜡烛的灯火辉映下,半是美丽半是忧伤。   白楚之许完了愿望,吹灭蜡烛。   “哥,你刚刚许的啥愿望啊?”傅朝好奇问。   白楚之:“……笨蛋小朝,许愿说出来就不灵了。”   傅朝嘿嘿一笑,自信道:“哥,我知道你许的啥愿。”   这倒是引起了白楚之的好奇,他顺下去问:“啥愿?”   傅朝凑近他,语气变得低沉起来:“哥,你希望姑妈,在那边过得幸福。我说得对不对?”   忽然间,泪水模糊了眼眶,白楚之默默垂下脑袋,蜷缩身体,神色忧伤。   这么多年,他也不知道傅宣仪为何而死,埋葬在哪里。   妈妈。他情不自禁,嘴唇嗫嚅,小声呼喊温柔的亡故母亲。   白楚之心里难过,泪流满面。   “哥,我也许了一个愿。”傅朝搂住伤心的白楚之,“我希望我能让我哥,快乐自由。”   傅朝紧握他的手,表情认真,额头与他相抵:“哥,你心里的第一位置给姑妈,第二个位置,留给我好不好?我要一辈子照顾你,和你在一起,对你好。”   “小朝,谢谢你。”白楚之手擦眼泪。   “哥,你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个,最重要的人。”傅朝嘴唇与他相贴,说出来的情话,那么真挚,那么温暖。   一个少年,认真起来的模样,如山河万势,汹涌一往无前的勇敢力量。   白楚之这次没有闪躲他的嘴唇相依,任凭他在薄唇上下点染,抚慰,亲昵。   “哥,不哭了,我们来吃蛋糕。”傅朝像哄小孩,给他擦眼泪,打开灯,切了一大块蛋糕给他。   忽然又用手抹了一大块奶油在他脸上。   白楚之也出其不意反击,抹了一大块奶油在他的额头上。   他们像儿时一样嬉戏打闹,房间充满欢声笑语。   玩累了,傅朝将白楚之压在床上,舌尖舔舐他白皙脸蛋上的奶油。   “小朝,别这样,我去洗洗就好了。”白楚之推开他。   “哥,让我舔。”傅朝眼神炙热,匍匐于他身,滚热地,为他清理蛋糕碎屑。   这年的六月,白楚之高三即将毕业,白承宗安排他到国外读书。   傅朝听闻此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舍不得白楚之,太舍不得,从小到大,他们一直都没分开过。   傅朝问母亲金书书:“妈,我能不能和哥哥一起出国留学?”   金书书也是无奈,她叹息:“小朝,哥哥读完书就会回来,你不要老是把心放在他身上,你也有许多事情要做啊,你要是不想读书,跟我来管理公司。”   傅朝不满地背对金书书:“妈,你知不道有什么办法,能够干掉白承宗?”   金书书吓一大跳:“小朝,你不要异想天开!!!你也慢慢长大了,不要这么孩子气!”   傅朝认为白承宗对他来说是个阻碍,哥哥的出行被他限制,这次送到国外去读书,也是他的主意。   他的主意胜过天,在北都市,无人敢违抗。   傅朝神情冷峻,陷入沉思。   白楚之临行前一天,傅朝跑到白府,白承宗不在,他感觉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叶惜蓝在院子里浇花,白晗也在做返回国外的准备。   这位白府的晗少爷,自小在国外读书,只有重大日子或短暂地放假才会回来住一段时间。   管家段温洵已经为白楚之收拾好行李。   旁边还站着一个男人,模样接近三十岁,面色沉稳。   这是白承宗给白楚之安排的国外陪读。   段温洵见傅朝来,吩咐陪读的男人,和自己一起退出去。   “哥。”傅朝眼眶红红,呢喃喊他。   “小朝,干嘛啊,别这样伤感,我只是暂时出去一段时间,还会回来的。”白楚之柔声细气安慰他。   “嗯,哥,我不哭,我只是太舍不得你。”傅朝深抱住他,激动得下身紧贴,“哥,不要忘了我,我会一直等你的。”   “好,小朝,你抱得太紧了。”白楚之快要喘不过气来。   傅朝缓缓放开他。   夜间,傅朝在白府用晚宴,管家段温洵在旁伺候。   白承宗不在家,主位是空的。   左手第一个坐的是白晗,右手第一个是叶惜蓝。   挨着白晗坐的是白楚之。   傅朝坐在白楚之对面。   菜品种类繁盛,尝过三口后,便被逐一撤下去。   傅朝久违地再一次在白府吃饭。   幼时的他,以为能一直和哥哥在这里开心幸福地生活下去。   没想到物是人非,姑妈去世,如今白府的女主人换了一个人。   也新添了一位少爷。   傅朝看向比他小4岁的白晗,恰好白晗的眼光也对上他。   这是一种与白楚之完全不一样的眼睛。   白楚之是温柔若水,洁净纯澈。   白晗是寒冷如月,酷冷似渊。   白晗的眼神更接近白承宗。   很像白氏家族一脉相承的冷酷风格。   吃完晚饭后,叶惜蓝将白晗带到东边的院子,为他出国,整理衣服,叮嘱话语。   白楚之洗完澡,躺在床上。   傅朝也沐浴完,像鲤鱼跳龙门,啪的一下子跳到白楚之足足两米宽的柔软大床上。   “哥哥,我亲爱的哥哥!”傅朝骑在他身上,高兴地叫他,因为这样的相处,让他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想起他进入白府的第一年,和白楚之朝夕相处的快乐时光。   白楚之无奈扶额,让他下去,安静睡觉。   “好叭。”傅朝乖乖听训,钻进被窝里,盖上浅浅的薄毯。   白楚之关了大灯,要关床头的小台灯时,傅朝让他不要关。   “哥,我们来说说话。”傅朝提议,他侧身,搂住白楚之的细腰。   “嗯,你想说啥?”白楚之被他双手挠的有点痒,身体离他更远一些。   “哥,你有喜欢的人没?”傅朝问,脸贴向他的后背。   “小朝,怎么问这个?”白楚之疑惑不解。   “你不回答,那就是没有了。”傅朝脸贴向他的脸,眼神温柔,“哥,不要喜欢别人,你只要记得我就够了。”   白楚之愣了片刻,叹口气:“好,我会的,你从我身体上下去,你这样我动都动不了。”   “哈哈—”傅朝甜美地轻笑,眼睛散落几分戾气,眼眶发红,他将白楚之紧紧抱住,不让他做多余的动作。   傅朝嘴唇与他相接,要吻他。   “小朝!”白楚之扭动脑袋,不让他得逞,“小朝,不能这样,以后我们都不能这样!你快放开我!”   傅朝自信而霸道一笑,鼻尖挨着他的鼻尖,附在他的耳边,发出喘息的哀求:“哥,我想吻你,我要吻你,求你了,给我亲一下吧!我要你!”   白楚之听得满面通红,眼尾发红,浸润羞耻的悸动。   “哥,来,张开嘴,让我吻一下,就一下下,求你了。”傅朝既哀求他,又强势地抵住他的嘴唇,舌头伸进去,如同蓝色蝴蝶采撷蜂蜜,甜得他无法形容。   脑子一片空白,他差点呼吸错乱。   一分钟的交/缠,舒服得无以言表。   吻完后,傅朝眼泪汪汪地认错:“对不起,哥,我又冲动了!”   白楚之默默注视他,将他推下身:“算了,小朝,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下不为例。”   “好,下不为例。”傅朝见他没生气,马上乖巧地答应他。   其实他才不会“下不为例”呢!   他想,等哥哥四年之后回来,他要爱他,要好好地吻他,要把手伸进他的秘密花园,疯狂地揉捏,把玩,侵略,霸夺。   这样的理想,亮晰明镜,就在不远。 第191章   第二天,傅朝轻轻俯下身,喊白楚之起床。   白楚之白细的手,揉惺忪的双眼,问:“小朝,你怎么起这么早?”   “哥哥,不早了,日上三竿了。”傅朝甜甜地笑。   白楚之拿起床头柜边的闹铃一看,果然已经快十点了。   傅朝已经穿好衣服,简单的黑色衬衫,衣领口敞开,露出白瘦而精致的锁骨。   他沿床坐下,摸白楚之的额:“哥,你怎么也会赖床了?”   白楚之半爬起,扣上白衬衫的扣子,手刮傅朝的鼻子:“还不是因为有你陪着我睡,所以昨晚我睡的特别好,格外香甜。”   这番话一说出口,傅朝情难自禁地抱住白楚之:“哥,你知不知道你这句话对我的含金量,我简直开心到死了!”   “你还是别死,不是说要等我回国吗。”白楚之穿好裤子,站在落地窗,微笑对他说。   他的少年身形瘦削,挺拔,脸庞既白又细,如高山的晶莹雪,眼神清澈透亮,笑容温柔干净,鬓边洋溢男孩独特的魅力。   傅朝仔细盯着他,沉浸,出神。   盯得白楚之不好意思回过头,敲了他脑门一下。   傅朝嘿嘿地笑着。   房间外,除了管家段温洵外,还站有另外一个男人,这是白承宗给白楚之安排的国外陪护,专门负责照看照料他,名叫吴良。   白承宗不在家,整个白府仿佛轻松活泼一些。   叶惜蓝让管家段温洵给白楚之上饭,她将儿子白晗叫出来,一起在主厅的大餐桌共同用膳。   傅朝已经吃过,在帮忙捯饬白楚之要带的行李。   飞机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十一点钟,即从白府出发去往北都市最大的机场鸿飞机场。   金书书开车来到白府,她朝现在白府的女主人叶惜蓝微微一笑,表示友好,叶惜蓝也淡淡地回以微笑。   叶惜蓝远远的看上去,如同一位病弱娇人,但走近了,对上她的目光,却莫名的感到一阵不可说的寒意。   金书书察觉到此,马上不看她。   她不禁感慨地回忆起,如果傅宣仪还在,她起码还可以和那位温婉贤惠的小姑子,叙叙旧,聊聊天,更好地套近彼此的关系,巩固傅白两家的姻亲关系。   可惜天不遂人愿,傅宣仪去世这件事,如一颗小小的石子,没入汪洋无边的大海,泛不起涟漪。   她都不知道去哪里祭奠她。   当他把这件事告诉傅宣仪的哥哥,自己的丈夫傅浪时,这个有着人中色/鬼的称号的老不死的东西,居然一声不吭,毫不关心,仿佛死的是无关紧要的人。   她耐不住火爆脾气和傅浪在电话里吵起来,最后气得她骂了一句“死妈的玩意儿!”直接粗暴挂断电话。   那一刻起,她真觉得自己所谓的老公,真的禽兽不如,应该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傅宣仪死后,她很少来白府,除了小学时候,她将车停在白府门外接白楚之和傅朝一起上小学那段时间,其它的任何时候,她都不敢也没有来拜访白府。   冥冥之中,她总觉得,白承宗好似对傅家态度变了,变得隐约的抗拒,嫌恶。   让她庆幸的是,幸好白承宗没在傅家的公司浪腾传媒上施加压力,过多为难。   她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尽量使自己和傅家人远离白府。   偏偏他的儿子傅朝,就爱往这个地方跑。   真让她头疼。   “小朝,快,跟我回去。”金书书看到傅朝和白楚之一起出来,急促地喊他。   傅朝断然拒绝:“我才不会回去,今天哥哥要去机场,我得送送他。”   金书书看了一眼白楚之,这位曾经被白承宗奉为掌上明珠的少爷,随着年岁增长,出落得更加璀璨夺目,光辉耀眼。   他体态端庄优雅,步履矫健沉稳,款款向金书书走来,温声喊道:“舅妈,您来了。”   少年的嗓音干脆,清澈,让素日以“钢铁女强人”号称的金书书不由得心一软,上前摸白楚之的脑袋:“正好,我也来了,我送你去机场。”   一辆黑车在前,由管家段温洵开车,副驾驶位置坐的是吴良,后面是叶惜蓝和白晗。   金书书开车送白楚之,傅朝紧挨着他坐。   傅朝靠在他肩上,两个人一起共享一副耳机,微闭双眼听歌。   一个小时的路程,抵达〖鸿飞机场〗。   管家段温洵和吴良为白楚之作行李托运。   高级vip候车厅,非常寂静。叶惜蓝缓缓来到白楚之身边,叮嘱他:“在外一切小心,有什么事,联系我。”   白楚之感激道:“谢谢您,叶姨。”   金书书观察到叶惜蓝脸色沉稳,语态镇静,看样子应该不是装出来的。   看来,她不是一个恶毒的后妈。   “哥哥,路上顺风,这个送给你。”白晗拿出一个红色护心符,交到他手心里。   白楚之轻抚这个比他小六岁的弟弟,温柔道:“小晗,你用心了。”   白晗平日肃冷的脸,露出一丝笑容。   金书书见气氛过于浓重,于是便高声说道:“害,害,别这么沉重,又不是生离死别,只是出国留个学,四年之后就会回来了!”   转而,她轻拍白楚之的肩膀:“楚之,到了之后记得给舅妈报平安啊,看,我们这么多人都在关心你,都在记挂你,四年时间很快的,到时候你回来了,舅妈要给你办个隆重的归来宴!”   白楚之温和地点头:“好,我会的,谢谢舅妈的关心。”   全程只有傅朝沉默不语,没有说一句话。   他脸色格外冷寒,仿佛头顶上笼罩着厚厚的乌云。   直到来到白楚之要登机的时间,他眼尾发红,忍不住流下泪水。   “哥!不要去,我舍不得你!”傅朝紧紧抱住白楚之,不让他离开。   “小朝,乖,快放开,我要走了。”白楚之温和地摸他的脑袋。   “小朝,快放开你哥哥,不然登机要迟到了!”金书书大声说,她一只手扯开紧抱白楚之的傅朝。   傅朝不甘心地放开他,目光却从始至终没有离开过,他边哭,边闯进检票口,不断呼喊白楚之。   他的褐色卷发飘扬在空气中,闪跃跳动。   身体紧跟飞机的航向,越跑越远。   “哥!”   这位十六岁的少年,朝远去的飞机声嘶力竭地呼喊,呐叫。   呼喊声一遍又一遍回荡在空气中。   白皙俊秀的脸庞,落满分别的泪水。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和白楚之,分开这么远,这么久。   他简直恨不得时光加速,一下子拨到四年后。   白楚之18岁的年龄,离开校园,离开北都市后,傅朝更加无心于学习,直接退学不读。   他的母亲金书书也很无奈,不过,她也算是一个明事理的人,与其逼傅朝读成书呆子,不如让他早点学习管理公司。   傅朝倒是不反对,答应了她。   彼时,傅朝的父亲一手创建的大型传媒娱乐公司〖浪腾传媒〗已在北都市小有名气,资产颇丰。   傅浪撂挑子不干,到处寻欢作乐后,浪腾的真正执管人,便是金书书。   金书书做事情风风火火,行动力极强,是一个优秀的主管,但这么多年,浪腾的发展过于平稳,年终业绩起起伏伏,变化不大,颇有些死气沉沉的光景。   傅朝年轻气盛,善于观察,心思敏锐,他一下子就看出其中的弊端。   浪腾主营业务是影视剧拍摄,多是从第三方购买剧本,剧本质量普遍低下,无论是出圈的暴火影视剧,亦或是口碑极佳的好作品,产量极其少。   运营思路是快赚快跑,同时购买市场上的多部版权,以极快的速度开拍,拍完之后马上接下一个,这部扑了,下部可能就回春,因此作品质量不高,拍完了捞完了钱直接下一个。   这个一点不像一个成熟的大公司应该有的气象,反而像一个急不可耐的小作坊风格。   傅朝对母亲金书书说出这个要点,金书书听着觉得有道理,一方面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常年扑在上面,眼睛也有看不到的地方,另外一方面傅朝是个小年轻,他的口味选择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市场的需求。   因此她马上召开公司集团高层会议,让傅朝坐在她的下首位旁听。   开会的时间到了,过了一刻钟,有些位置居然还是空的。   傅朝冷漠一笑,朝金书书说:“这些没来的人,你应该开除。”   金书书催促秘书打电话联系。   还是没有来。   金书书无奈说:“他们不来,我们先开会吧。”   傅朝却不打算放过,他认为这是公司纪律问题,一看这些人就有恃无恐,平日懒散惯了,估计现在在哪儿吃喝玩乐呢。   他站起,越过金书书,朝席位上的其他高管说:“没来的,明天不必来,他们已经被浪腾除名了。你们今后如果不想再在浪腾待,尽管迟到。”   明明是一个少年,但他个子长得高,眉目冷肃,俨然有一种领导者的霸道气概,弄得席位上的人感到一丝惊惧不安。   金书书看儿子这副雷厉风行的模样,倒也有些欢喜,这不就是小总裁的风范吗?   她点头,同意了傅朝所提,一夜之间,部分高管被除名的事情,在浪腾闹的沸沸扬扬,这些高管们被灰头土脸逐出浪腾,一下子,从上到下,整个公司的纪律严明了不少。 第192章   傅朝提议改变浪腾现在平稳的沉溺于舒适圈的风格,打破一直以来小作坊,略显粗制滥造的印象,重新打造品牌化的精致路线。   首先,他招聘了许多优秀的剧本家,以原创为主,在内容上,既贴近市场,又富有浪腾的特色。   再次,他解散了许多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完全是苦命的劳动力,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拿的工资却又是最低的。   考虑到他们一直在浪腾工作,很有经验,于是部分人择优可以转为正式工,另外一部分可以通过竞聘考试等方式转为正式工。   第三个则是要对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在金书书的领导下,许多人都混着做事,职责分工不明,有的人任务轻,有的人任务重,很容易互相推诿,造成局面混乱。   针对这种情况,傅朝先是调研了一番,又逐个找人谈话,再给他们定下大的分工方向,遇到重特大事情,先向他请示报告,由他亲自来下判断。   刚开始,部分人觉得傅朝年龄太小,对他抱有怀疑态度,但一番安排下来,每个人也没有吃大亏,倒是心里一松,情不自禁对这个小小的少爷刮目相看。   除了工作业务与人事的调整,还有一个问题亟待解决,那就是公司财务。   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居然只有2个会计和1个出纳,外带一个财务负责人。   他马上让财务负责人将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呈送过来。   傅朝认真地翻开每一项记录,他的记忆力从小就很好,现在也照样是过目不忘。   其中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公司差旅费的报销,有的高层领导一个月居然有七八次出差,衣食住行全包,这不是典型的公费私用吗?   剩下的则是重要仪器,办公用件的采购,数量之多,用钱消费之大,完全难以想象。   傅朝将近一年的公司项目进出情况看完,了然于胸。   他觉得财务科室的人太少,决定增派人手,人少,要是形成小圈子,公费私用造假账太轻而易举,人多,利于形成监督。   他规定,每一项支出,从现在开始,都由他亲自过目,亲自审核,亲自签字。   这一项大改革,顿时让公司里的某些人坐不住了。   这些人都是早年和傅朝的父亲傅浪一起打拼过的老一辈的兄弟,他们入股早,资历老,随着浪腾发展得越来越繁盛,他们已经早不做事,空有名头,不思进取,只想竭尽全力掏空公司的钱财。   其中最为激进的一个人叫封运,他年近50,比傅浪还要大一些,凭着老资历,天天对傅朝骂骂咧咧:   “一个小屁孩,毛都没长全,竟然要来管老子了!啊?!”   “傅朝,你爹见了我都得喊我声哥,你算是什么东西,居然还要查我的行踪?!”   “对对对,我就是用了公司的钱怎么了?!赚这么多钱,我们花点怎么了?!”   “傅朝,别拿根鸡毛当令箭,你要管我,还不配,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下去!!!”   当他骂完这一句后,背后冷然地传出一句“那好啊,我现在就把你变成尸体踩在上面”,封运一看,是傅朝。   他气急败坏,脸红脖子粗,骂道:“傅朝,你这个死小子,居然对你的伯伯大逆不道,小心天打雷劈啊!!!”   傅朝哈哈大笑,命身后的保镖按住封运。   傅朝踩在他手上,痛感袭遍封运全身,他扯着嗓子如嘶鸣的公司,发出惨叫。   “你说我能不能管你?嗯?”傅朝眼带戾气,血光汹涌,怒视他,声音冷锐,令人胆寒,“我妈是个好性人,我可不是,你再乱叫,下次我就要割掉你的舌头。”   封运刚开始还在垂死挣扎,慢慢的,气息倒下去,头栽一旁,完全失去了抵抗。   “哼!”傅朝让黑衣人放开他,“今年过年的分红你仍旧有,过了春节,我给你一个面子,让你主动离开浪腾,你要是不配合,休怪我无情!”   说罢,这位年轻的少年代总裁,身形挺拔,霸气地披上西服外套,潇洒转身离去。   自此之后,公司里清静许多,再也没有质疑抵抗的杂音。   傅朝既雷厉风行,兼具绵里藏针,是会用最甜美的微笑,说出最冷酷事情的行事风格。   公司里的人从上到下既畏惧他,又敬佩他。   在浪腾的两年时间里,傅朝从认知到实践,完全学会了公司的运营,管理,而且他天生聪颖,善于洞察人心,在公司里很有威信。   满17岁到18岁那年,他已经从傅家的小少爷,转变成浪腾说一不二的傅总裁。   浪腾在他的管理下,发展得势如破竹,如日中天,一跃成为北都市最顶流的传媒公司,可以说几乎垄断了北都市最大的文娱产业链条。   而他自己,也逐渐被更多的圈外人知晓,敬畏,铭记。   他满18岁,买的第一辆车,是黑色的迈巴赫。   他望着副驾驶的位置,心里想起某个很重要的人。   他决定他的副驾驶位置,只留给那个人。   当他全款购车后,大概看了一下方向盘、仪表盘,直接无师自通,一溜烟,开的熟练又稳当,直接开到北都市最繁华的宁安街。   他心情舒畅,找了一个位置停车。   一个大型商超近在眼前,只是看着很混乱。   乌泱乌泱围满了人,一辆警车呜呜渣渣地响。   不断的有呵斥声传出。   一个很快的影迹,突然从人群中闪现而出,东躲西藏,最后撞在傅朝的修长大腿上。   傅朝定睛一看,根据体型判断,应该是个女生,只是头发太长,遮住了脸。   身上穿的很单薄,下身的裤子角没了一半,露出脏兮兮的脚。   仔细闻,还有一股臭味,和乱堆的垃圾臭味很像。   “你这个死小偷,居然还想跑,看我不抓住你!”身后一个男人,疯狂地向这个蓬头垢面的女生奔来,手脚并用,掐住她的脖子。   女生还在哐哐咀嚼什么东西,碎屑掉一地。   远处警察制住乱动的女生,发出怒吼,使她安静下来。   傅朝见此幕,沉思,打了一个电话,随后一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急匆匆跑来,恭请听他的示令。   “林易,你去将那个女生带来。”傅朝说。   林易小跑上前,将女生提溜,女生瘦骨嶙峋,衣服显得很宽松,提着不重。   商超经理紧赶慢赶跑到傅朝面前,认出他的身份,手搓手,欲言又止。   傅朝问:“她偷你们超市多少东西,我双倍赔偿给你。”   “傅总,这个需要统计呢,不仅仅是偷东西,还打碎了不少。”商超经理,腆脸眯眼。   “你乱说话,我根本没打碎东西!!!”忽然女生拨开头发,瞪着他,吼道。   傅朝冷哼一声:“林易,给我将监控调出来。”   商超经理赶紧伏身下气,说:“傅总,刚刚我记错了,她应该没打碎东西,只偷了吃的。”   傅朝使了一个眼色给林易,林易交出一张卡给他:“这里面的钱赔你的损失,你做好记录后,将证据报给我。”   商超经理本以为可以借机敲一笔大的,没想到傅朝如此精明,真的是一点油水也捞不到,可恶!   但他可不敢再bb,满脸堆笑地接过卡片,然后与警察说明情况,警察见矛盾已经消除,傅朝这个重量级人物又掺和进来,索性上前与傅朝寒暄了一番,便回去了。   女生抬起脏污头发下的脸,看向眼前这个人。   一束耀眼的光,轰轰烈烈窜进她的眼睛。   “你愿意跟我走吗?”傅朝对她说。   虽然是第一次见这个人,但心中涌起难以言说的确定感,她如小鸡啄米般,点头。   “好。”傅朝说,“你叫什么名字?”   女生怯怯道:“我叫柳招娣。”   傅朝沉默片刻,喊来庄合光。   傅朝拿出湿纸巾,给她擦脸,问:“你从哪里来?东边还是西边?”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只朝太阳的方向跑。”女生低垂脑袋,紧张手握湿巾。   傅朝莞尔一笑:“那就是从东边来了,这样吧,我给你重新取个名字,就叫柳却西,如何?”   女生黑色眼珠泛起光亮,连忙点头:“这个名字好听!”   傅朝吩咐庄合光:“你将她先带回去,安排一个住的地方,有什么事,及时跟我报告。”   “是,傅总。”庄合光朝柳却西望去,柳却西不知为何,很相信傅朝的话,顺从地跟庄合光上了车。   “我这里不用你了,你回去。”傅朝对站在一旁戴着墨镜的林易说。   林易躬身弯腰,静默远去。   傅朝瞥到自己刚买的迈巴赫,心情大好,他如一个年轻的捷豹,开上豪贵的车,围着北都市疯狂地转圈,在人少的街道,开最高的速度,飙车。   惊险,刺激,好玩!   黄昏日落,他兴头下去,将车开到远郊区的〖望君湖〗,看着远方沉沉的霞光渐次没入深黑的湖中。   哥。我好想你啊。   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景色,他真想和白楚之一起度过,一起手牵着手,在夕阳下散步,在辉光中拥吻,在迈巴赫里欢/爱。   他决定了,他必须要去国外找白楚之一趟。   想念他的滋味如万蚁灼心,实在太难受、煎熬。   他要立刻马上现在见到他心爱的哥哥! 第193章   傅朝在白楚之出国留学后的两年里,总会隔段时间给他打电话,互通音讯,关心他的近况,确保他在外是安全无虞的。   刚开始,电话能顺畅地打通,后来,电话被占线,繁忙,直到完全打不通。   这引起了他的极大焦虑。   除了想念他之外,傅朝决定出国看他,还有这一方面的原因。   他必须要确保白楚之的安全。   恰好白府管家段温洵来请傅朝过去一趟,说是叶惜蓝找他。   傅朝眉间闪过一丝疑虑,但还是去了白府一趟。   2000亩的白府虎踞龙盘,占据整个北都市最好的地理位置,当年光是选址,请顶级风水大师来勘测方位,就花了半年之久的时间。   傅朝熟悉地来到白府后院主厅,一位身形薄瘦的女子早已在此等候。   叶惜蓝将一封玫瑰印泥的牛皮纸信封,递给傅朝:“你看看。”   傅朝将信将疑打开信封,熟悉的字迹赫然映入眼眸,如此飘逸潇洒的字形,不正是自己的哥哥白楚之的吗,他着急直接看落款,果然是哥哥的亲笔。   信中内容简单,大概是报平安的术语。   没有具体提到某个人。   傅朝问:“我哥哥是什么时候写这封信的?”   叶惜蓝淡淡回:“一周前。”   她盯了一眼傅朝,见他脸色疑惑,略带担忧,便耐心解释:“你也别太担心,这封信是我让他写的,你不是最近和他联系不上吗?”   “你怎么知道我和他联系不上?”傅朝将信封珍惜地收到自己的内衣口袋里。   叶惜蓝莞尔一笑:“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你只要知道,我是来帮你的就行。”   傅朝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叶惜蓝黑色乌发盘起的玉石步摇,散发洁净的光亮,她莲步轻移,玉手轻拍傅朝的肩膀,温和微笑:“因为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这个理由够吗?”   “你也不要再究根问底了,这很浪费时间,白楚之的学校位置,我告诉你,你赶紧去找他吧。”叶惜蓝又将另外一张白色信封交给他。   “好,谢谢你,我走了。”傅朝向她道谢后,脚步轻快地离去。   偌大的白府,除了仆人在秩序井然地忙事情,真正住在这里的主人,只有叶惜蓝一个人。   她的儿子白晗也在国外读书。   她的丈夫白承宗回家的次数寥寥无几。   她一个人,身穿华丽旗袍,头戴玉簪,靠着书本,消磨时光。   从日出到日落,从晨曦到晚霞,她的心,如万年冰水,荡不起一丝波澜。   傅朝兴冲冲拿到信封,仔细看了一番后,赶紧回到傅家公馆,收拾行李要去找白楚之。   母亲金书书见他这幅风风火火的心急如焚的潦草模样,不放心,说是要派一个保镖来保护他。   傅朝只觉得可笑,他反抗道:“妈,我都18岁了,都成年了,别把我当小孩子看。”   金书书满脸疼惜,帮傅朝一起收拾行囊:“小朝,你再大,也是我的儿子,你是第一次出国,我这个做妈妈的担心啊!”   傅朝一阵无语,一番拉扯后,傅妗也恰好回家,她见哥哥要出国,一张肥胖的脸,抖擞肥肉,急忙说:“我也要出国!啊!我也想去国外!国外肯定有很多好吃的!”   傅朝理都不理她。   傅妗拉着金书书,壮硕如牛的身体,撒泼打滚:“啊!妈妈,快让哥哥把我带上一起去国外!!!”   金书书头疼,相较于傅朝,她这个女儿是纯粹的废物,吃的多,又爱玩,脾气还大,从小到大,字不认识几个,只会欺负别人,给她擦屁股的破事一大堆。   傅朝收拾好两三件衣服,到院子里,开上他的迈巴赫。   “小朝,在外万事小心啊!”金书书隔着车窗担忧地叮嘱。   傅朝自信满满,白皙的手指比了一个“OK”的姿势,随后一溜烟,车速极快,简直要飚起来。   他想见那个人的心,驰骋山海,箭在弦上,喷薄翻滚。   一路火花带闪电来到机场,傅朝在夜里就坐上了去往〖灵斯特〗大学的飞机。   一天一夜的飞行后,傅朝下机场,又从机场坐了两个小时的出租车,才终于抵达世界名牌大学:〖灵斯特〗大学。   不同于北都市的大学都处在熙熙攘攘的都市繁华地带,灵斯特大学选址格外的僻静,校园面积不大,曲径通幽,与吵嚷的商业区隔了好几公里。   校园景色幽静宜人,整个大学都安静若水,不少不同肤色的大学生,面孔素净,背着大书包,穿着质朴,随地而坐,畅快地交流学术。   傅朝酒店都不想找,直奔校园内部。   明媚的阳光斑点,透过繁密的疏影,掉落在他身上。   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的国外学生,都惊讶地看着一位年轻男孩,风风火火提着行李箱在校园奔跑的模样。   与他咫尺之遥。   傅朝感觉自己的脑子,轰然炸开,幸福得快要意识模糊。   终于,辗转许久,傅朝看到一个白色衬衫的学生,笔直地站立于一颗大树下,他是那样的鹤立鸡群,使人一眼扫过去,便会不舍地停留、驻足。   “哥!!!”   傅朝毫不怀疑地冲上前,脚步轻快踩过青绿色草坪,就这样,直直的,猝不及防地闯入白楚之的眼眸。   “你?!小朝,你怎么来了?!”白楚之不敢相信,他绝没有想到傅朝会出现在这里。   刚刚与白楚之交谈交流的外国学生,肤色各异,有的是卷发黑面孔,有的是棕色长发白肤色,有的是金发碧眼,男男女女都有,他们也都回过神来看傅朝。   白楚之微笑地用德语和他们说明了情况,随后这些外国友人,礼貌地表示理解,随后离开。   “哥,我好想你啊!”傅朝不由分说,上前紧抱住他,抱得好紧,时间漫长,直到白楚之提醒他,他才恋恋不舍地放开。   “哥,为什么你的电话打不通啊?”傅朝眼角酸涩,“我真怕你出什么事。”   白楚之摸他的脑袋,注意到他的眼圈有点熊猫眼,想必是千里迢迢赶来,睡眠不足,不由得感动与心疼:“我手机被偷了,才办好新手机号,你不懂,这边的办事流程太慢了。”   “嗯,哥,你没事就好。”傅朝忍不住牵他的手,放在自己滚热的胸口处,“哥,当我联系不到你时,我简直快死了,我真怕你出事。”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嘛,你别太神经敏感了。”白楚之调皮地用笔在他的脑袋上敲一下,温柔浅笑,“走吧,你这么远赶过来专门看我,我陪你走走。”   “噢耶!哥你真好!”傅朝高兴地,乐呵呵屁颠跟在他身后,两个人如同少年时期一样,边走边嘻嘻哈哈,情态亲昵。   白楚之在灵斯特大学读书,住的是单层公寓,面积大约100平米。   不同于国内动辄五十几层的高层公寓,这边的公寓最多四层。   白楚之住在四楼,整个寓层风格堪比国内独栋别墅,干净整洁,四楼更是南北通透,采光甚好,客厅里的一整面落地窗推开,便可以见湛蓝的天空,白色的飞鸟,柔软的白云。   白楚之让傅朝将行李箱放在卧室。   “小朝,你准备在这里—”话还没说完,傅朝直接将他扑倒在卧室的大床上,修长的双腿死死箍住他的腰,鼻尖与他相抵。   “小朝!?”白楚之不解,他挣扎着要起来。   傅朝甜甜地微笑,又带有几分高深莫测的邪气,他双手捧住白楚之好看的脸,噗嗤一笑:“哥,那么紧张干嘛,我又不会吃了你。”   “呃……”白楚之脸上莫名一丝微红。   傅朝捕捉到他的这一微小变化,在他耳边亲热呢喃:“难道你是因为担心我要吃了你,所以害羞起来了吗?”   白楚之:“……傅朝,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么撩/骚了??啊?不要拿你哥开玩笑!”   不知为何,“撩/骚”两个字从哥哥嘴里堂而皇之地说出来,傅朝竟觉得十分的可爱。   因为从小到大,哥哥都板正面孔,礼貌而克制,从不会吐脏话,也不会说出这种轻佻的话。   傅朝恍若松鼠一样,嘎嘎捂住肚子笑,搞得白楚之一脸蒙圈。   公寓门被敲响,来人是白楚之的国外陪护吴良。   他给白楚之呈送一杯白水,白楚之如同机器一般,木讷地接过去,灌入喉中。   “哥,谁来了?”傅朝好奇地走出卧室。   吴良看了傅朝一眼,接过白楚之喝完的空杯子,转身离开。   “哥,你怎么了,脸色不太好啊?”傅朝关心问,上前摸他的额头。   “我没事儿。”白楚之转身烧水。   傅朝与他寸步不离。   “小朝,你准备待多久?”白楚之将刚刚被打断的问题,再问一遍。   “我想在你身边待一辈子,可以吗?”傅朝眼睛迷离,散落星星,卖萌地看向白楚之。   “认真点。”白楚之无奈地拧他的脸庞,“别少嬉皮笑脸的。”   “好叭,哥,你能请多少天的假陪我?”   傅朝接过白楚之为他倒的白开水。   白楚之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日历,又随后打了一个电话,最后说:“我这里满打满算,算上今天,也只有三天半的时间。”   “好。对我来说够了,哥。”傅朝乖巧地滚在他怀里,他不想让他为难。   反正再忍两年,眼前这个人,就会是自己的,不须争得这片刻时光。 第194章   白楚之问:“小朝,你饿不饿?”   傅朝摇头:“哥哥,我想躺在你的床上休息一会儿,可以吗,你不会嫌弃我弄脏了你的床吧。”   “小孩子说什么胡话,就算你全身污泥,我也不嫌弃。”   白楚之见他脸色疲惫,好不心疼,居然从那么远的地方只身赶过来,只为了见他一面。   “好,你去睡吧,醒了我们再一起去吃饭。”白楚之温柔道。   傅朝因为他这温柔的关心,心怦然一动,不由得抓住他的腰,嘴唇啄在他白滑细腻的额头间,轻轻点染。   因为太突然,白楚之都没反应过来。   他待要发作时,那位“罪魁祸首”,已经裹起被子瘫倒在床,疲累睡去。   这让他又不好意思再去苛责他,只得无奈地叹口气。   欧洲这边国家众多,分布密集,当地有一个环洲火车,从最东边,可以一直抵达最西边。   白楚之说带傅朝体验这个火车。   傅朝当然欣然同意。   上午,白楚之亲手做了一个三明治,傅朝毫不吝啬地咔咔夸他的手艺如何棒,如何惊为天人,说是吃得好满足。   白楚之手捏住他上下翻动的嘴唇:“你再别这样油腔滑调了,一个三明治有手就行,怎么你还吃出了美味大餐的味道?”   傅朝心满意足地吃完,嘻嘻笑道:“因为里面含的都是哥哥你对我的爱啊!”   白楚之:“……”   两个人上午九点从公寓出发,约半个小时后坐上火车。   火车上的人不多,非常安静,几乎没有人喋喋不休地说话,也没有餐车来回叫卖东西。   火车上的座位是四人一桌,两两相对,许多座位因为没人来都空着,显得格外空旷。   傅朝偏偏要和白楚之挤在一起,白楚之坐在里面靠窗,傅朝紧挨着他,两个人共用一副耳塞听歌。   白楚之将火车上的窗户调下半截,微风和煦,好不惬意。   第一站到的是被誉为浪漫之都的法国。   自然要先参观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法国年展之类的文学艺术景观。   两个人边走边聊天,白楚之得知现在傅朝已经成为了浪腾的小总裁,他倒不觉得意外,从小,他就发觉自己的这个弟弟,格外聪慧,上学不爱读书可能只是叛逆期到了。   走累了,他们坐在一个露天凉棚下短暂休息。   不同于国内的人来人往,这里人烟稀少,而且大部分都是来旅游参观的外地游客。   远处广场有萨克斯,隐隐吹出浪漫情调的音乐。   “你好,能加个微信吗?”   眼前走来两个身穿短裙的白色皮肤的女孩,身形高瘦,大波浪金色长发披散,她们急切切地看着白楚之,拿出手机问要联系方式。   白楚之摆摆手,拉起傅朝走到了别的地方。   “哥,干嘛拒绝你的桃花运,这么好看的妹子啊。”傅朝戏谑地调侃他,他知道自己的哥哥肯定不会喜欢这种火辣外放风格的外国女人。   白楚之摇头:“你别开玩笑了,我对这个没兴趣。”   傅朝凑近他:“你是对她们没兴趣还是对爱情没兴趣?”   “……暂时都没兴趣吧。”白楚之说。   “那就是你只对我感兴趣了?”傅朝笑嘻嘻地贴近他的脸,语态亲昵。   “小朝,大庭广众的,不要这样搂搂抱抱,我们不是小孩子了。”白楚之离他远了些。   傅朝不满地哼了一声,像生气的小屁孩,不过一看到白楚之的背影,他的气又消了,乐呵呵地重新跟上他。   与北都市一样,法国这里的中心广场多如牛毛,没走三步,就有一个大型的中心广场。   北都市的中心广场,全都集中于商业区,不购物不消费,连坐座椅的资格都没有。   而在这里,哪怕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也可以坐在露天敞篷里休息。   白楚之买了两杯饮料,和白楚之坐在群鸽飞翔的喷泉广场。   喷泉里有不少硬币闪闪发光。   傅朝兑换了两枚硬币,递一个给白楚之。   两个人闭眼许完愿后,将硬币潇洒一抛,落入清澈见底的水池。   白楚之买了两包鸽子粮,放在手心里,喂给飞来飞去的白鸽子。   这些白鸽天长地久地与人相处,早已不怕人,敢飞到人的肩膀上休憩。   白楚之一伸出手,便有一只肥胖的大白鸽,摇头晃脑,阔步前来,张着大嘴,饕餮地大口吃起来。   不到几秒钟,这个胖鸽子就将白楚之手心里的鸽粮吃得干干净净。   傅朝也拿出一点放在手心里,胖鸽子赶紧一头埋进去吃。   两个人都被它这副憨厚搞笑的模样弄得忍俊不禁。   白楚之忍不住,手摩挲胖鸽子的小脑袋瓜,所谓“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既然吃了人类的粮食,胖鸽子不得不软下来给人类蹭摸。   它展开双翅,托住肥胖的大肚子,飞到远处,嘴里衔了一片粉色花朵,放在白楚之手心里。   然后脑袋一歪,蹭着白楚之的手。   模样憨态,活泼可爱。   让白楚之心里一暖。   两个人坐了片刻,待要起身时,差点撞在一个人身上。   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乞丐。   他外套单薄,脏兮兮,脚下穿一只破烂的拖鞋,举着拐杖,枯瘦的背高高耸起,颇有些让人惊悚的骷髅既视感。   他半边头发长而乱,随意地盖住半张脸,露出的半张脸,漆黑脏污,眼睛浑浊。   本来以为这是普通的乞丐,没想到这个人直直地盯向白楚之,凑近,脚步慢慢朝他挪来。   傅朝急忙将白楚之护在身后。   白楚之见他眼神并无恶意,于是温和道:“你好,你需要什么帮助吗?”   乞丐佝偻腰,向他伸出手,说:“拿来。”   白楚之茫然,问:“拿什么?”   “你的名字。”乞丐说。   傅朝莫名其妙,白楚之按住他,说:“我的名字叫白楚之。”   “写在我手上。”乞丐从背着的破烂大包里拿出一支笔。   白楚之依言而写,字体清俊飘逸。   说罢,这个乞丐又朝傅朝望去,伸出枯瘦的手。   傅朝观察到,虽然他面容远远地看上去苍老,可伸出的手腕,却骨节分明,肌肤未起褶皱,与他的模样,相差太远。   傅朝以为他也要自己报姓名,谁知乞丐手瞬间搭在他胸前,目光盯着他,哈哈大笑:“你以后会来找我的。”   直到乞丐远去,两个人都茫然不解。   真奇怪,这个人。   白楚之打哈一笑说:“可能这就是法国人的浪漫吧。”   傅朝点头:“管他呢,先不要去想他了。对了,哥,下一站是去哪儿来着?”   白楚之说:“先不告诉你,保密!反正我挺喜欢那儿的。”   “啊啊啊啊啊!哥你可真坏,明知道我最好奇了,你还卖关子!”傅朝调皮地哼道。   白楚之直接不理会他的卖萌,转身走了,再不走,面对傅朝得寸进尺的撒娇,他可就守不住秘密了。   白楚之所说的秘密地方,是美丽的阿尔卑斯山脉下的一处小山村。   位于欧洲最中心的国家瑞士。   一下火车,便有热情的村民,握手,戴花,半是唱半是跳。   往里走,人烟愈发稀少。   一个木头做的标示牌,高高矗立,上面书写:   〖理想乡〗。   站在理想乡的最东边的山头,遥远一望,便有一种山画纵入我心的舒卷与从容。   美丽而高耸的阿尔卑斯山脉,常年覆盖皑皑白雪,雪水顺着山脉流下,汩汩汇入溪流。   变作理想乡的生命之源,溪流清澈见底,游鱼嬉戏,鸭子洑水,丹雀点染。   青绿草地绵延不绝,几头牛低低啃食清脆嫩草,几只羊被牧羊人和狗,有序地游放。   远近不一的地方,砌有平层房子,各家有各家的装修模样。   庭院常开,花朵鲜艳,门前流水,清风徐徐。   窸窣的人声,或远或近,这里没有飞快的科技,大多数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骑的是自行车,穿的是简单质朴没有牌子的衣服。   小孩和大鹅嬉戏打闹,父母陪伴孩子在宽敞的草地上玩放风筝,街道的小店贩卖啤酒,不少人红着脸,弹奏吉他,借着醉酒铭唱旧歌。   青空湛蓝,白云缓慢移动,好像时光在此停住了脚步。   一切一切,都那么慢,那么和煦。   白楚之和傅朝走在一条山间的小道上,散步。   傅朝在手与手接触的瞬间,握住白楚之的手。   白楚之过了片刻,才注意到,急忙挣脱开。   傅朝自信一笑,放开他,却又霸道地将他拦腰抱起,抱在怀里。   “小朝,你干嘛!?”白楚之想挣开他,跳到地下,没想到他的手劲这么紧实,动也动不了。   “哥,不要乱动,不然我们都会滚下去的。”傅朝再次将他往怀里一拢,微笑看着他。   深蓝天空下,傅朝抱着白楚之,走完山间的一条小道。   直到抱他走到尽头,他才轻轻放下白楚之。   “哥。”傅朝将他的腰揽住,嘴唇靠近他,“不要生气,好嘛?”   白楚之无奈地扶额,眼眸阖动,纤长的睫毛,如优美的蓝色蝴蝶,缓缓张合。   傅朝将他搂得更紧,嘴唇情难自禁地贴向他。   白楚之微红脸,急忙扭过头。   傅朝手捏住他的下巴,笑得既甜美又邪恶:“哥哥,你躲什么,你在期盼我吻你吗?”   “小朝,你再这样我就生气了!”白楚之向身后退三步,耳尖都红了,与他珍珠白细的脸,相得益彰,更让傅朝心动。   他上前,霸道地再次抱住他,脑袋靠在他肩上:“哥,我刚刚开玩笑的,别生气嘛,好不好?” 第195章   白楚之认真地望着他,对他说:“小朝,以后我们不能再这样了。”   “这样?”傅朝语气戏谑,调笑地圈住他的白皙脖颈,眼含烂漫星光,问,“这样是哪样啊,哥,我不懂。”   白楚之无奈地推开他:“不要再随便搂搂抱抱了,我们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而且你将来也会结婚,不要再这么腻歪我。”   傅朝听了,脸色铁青,眼圈发红,又猛然哈哈大笑起来,一句话也没说,背着白楚之蹲在地上,小声哭了出来。   理想乡的山涧微风和煦,轻柔抚摸万里绿茵。   他的哭声呜咽,悲伤,被风吹散在空气中,破碎一地。   白楚之见他哭泣,忍不住蹲在他身旁,白细的手,温柔抚摸他颤抖的肩,向他道歉:“小朝,对不起,是我说话说重了。”   傅朝的脸庞,淌满滚滚热泪,他一把抱住白楚之,下巴伏在他肩上:“哥,你真的一点不懂我的心吗?”   傅朝捧起他的脸,泪如雨下,问:“哥,那我问你,你会结婚吗?”   白楚之犹犹豫豫:“或许,会吧。”   “哼!我绝不允许!就算要结婚,你的对象应该是我!”傅朝眼尾发红,神情很激动,紧握他如玉般的手,“哥,没有你我活不下去,你是我的全部。”   白楚之抚摸他的褐色卷发,温和道:“小朝,世界上还有许多很好的人,你应该多接触一下别人,不要把心思都放在我一个人身上。”   “不要!我绝对不要!哥,我就要你一个人!”傅朝撒泼打赖,滚在他怀里,“哥,你不要再伤我的心了,我听了你那么无情的话,像死了一样,好难受。”   傅朝的胸口,仿佛被堵了一大块石头,压得他几乎无法喘息。   “唉~”白楚之也不知道怎么办,脸色茫然。   从小到大,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弟弟,怎么那么顽固呢。   “哥哥,我要你哄我。”傅朝脸贴在他的脸上,“不然我会一直哭。”   白楚之无奈:“……你都多大了,还要我来哄?”   傅朝脸上泪痕未干,灿烂的嘴角龇牙:“我就要嘛!哥,谁叫你惹我生气?!哼!”   “好吧,你想要我怎么哄?”白楚之问。   “很简单,让我给你拍张照。”傅朝兴奋地拿出手机,“还有我们合照一张。”   白楚之答应:“小屁孩,这么简单的事,你哥我随时奉陪啊。”   傅朝让白楚之站在一颗繁茂的大树下,灿阳斑点,散落于他身,他姣好的面庞,如天上月,人间灯,在傅朝的心里,永恒地柔软垂立。   “哥,来,我们合拍一张。”傅朝举起手机,像小孩儿一般,对着镜头挤眉弄眼,另外一只手,抱住白楚之的肩膀,两个人摆出各种稀奇古怪的拍照姿势。   两个人勾头看拍好的照片,被自己花样百出的糗样逗得笑出来。   白楚之下了山路,来到村里,一派夕阳日落的美丽乡村田园图,徐徐展现在眼前。   静寂,优美,让人轻易地沉醉在其中。   “有朝一日,真想在这里生活,这就是我心中的理想乡。”白楚之望着天地人浑然一体和煦的田园美景,不由得发出感慨。   “哥,会的,以后我带你来,我们一起在这里生活。”傅朝牵住他的手,在他耳边轻轻道,“哥,你就是我的理想乡。”   白楚之扭头,眼眸对上他。   傅朝的表情,认真,诚挚,说话的语态,成熟,一点不像随口说说的玩笑。   他第一次深刻地明白,眼前的弟弟,好像真的长大了。   正因为如此,他听了这么滚热的情语,下意识羞赧起来,侧边脸颊发红。   傅朝仔细看到他的这一变化,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好想亲”。   他嘴唇靠近他,却又收回来,他现在必须克制住内心澎湃汹涌的欲望,要将他抱在怀里猛亲的冲动遏制住。   他握紧双拳,平息起伏的情感,表情变得平静。   他再等两年,等白楚之回国,他无论如何也要得到他。   他已经下定决心。   “小朝,走吧,天色不早了。”白楚之提醒出神发呆的他。   “嗯,好哒,哥哥。”傅朝恢复神色后,屁颠乐呵地跟上白楚之。   三天后,傅朝回国。   这次他回来,心里有个非常急切的愿望,那就是他要变得非常强,至少在面对白氏集团总裁白承宗时,有还手之力。   他不想再让白承宗掌控白楚之的行踪,他不要哥哥受一点桎梏,他要让他快乐自由。   他所拥有的资本,就只有一个区区的文娱公司浪腾,和百年大集团白氏家族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浪腾到目前为止,以影视剧制作拍摄为主,培养影视剧演员,接广告,接代言,自从傅朝大刀阔斧改革,将其推向精品化发展方向后,浪腾不仅在大众市场,也在同行业界相当有口碑。   口碑对一个公司企业来说,也代表着利润。   浪腾每年利润成倍增长,可傅朝却认为,和白氏集团相比,这点利润简直微不足道,九牛一毛。   他决定开拓更多的发展路线,一番调研后,决定将音乐作为与影视剧同等重要的业务。   浪腾的影视剧市场受众多元化,从小孩子,到青年人,再到中年人和老年人,无所不包。   傅朝认为音乐应该有特色,于是他的目光瞄准年轻人,宣称要做最好最优秀最疯狂的好音乐,不仅要在北都市内火爆,也要面向全国,走出国际。   浪腾第一个出圈的歌手是男孩詹离,少年天才,演出场地分布全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火爆出圈的年轻歌手。   他一个人所创造的利润,堪比一个中型公司一年的业务营收。   傅朝大为满意,决定不断拓宽浪腾的发展路线,他对公司高管说:“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做到顶配,否则我宁可不做!”   短短一年时间里,浪腾体量大了起来,由原来的小作坊,真正蜕变为,国际大都市的金字招牌,是北都市数一数二的大名鼎鼎的牛逼克拉斯的顶级公司。   尽管一路发展火红,但傅朝却没有松懈,他深知,靠这些,还不足以与白氏集团较量。   于是他投资建设豪奢酒店,名字是他亲自取的,叫〖花朵之蓝〗,“蓝”字旁边,是一朵小小的蔷薇花,在夜晚,发出幽蓝的光亮。   市场要想赚足钱,得尽可能辐射到更多的普罗大众,但赚有钱人的钱,那就要竭尽所能地提供针对性服务。   〖花朵之蓝〗名义为酒店,实际上是为富人提供隐蔽性服务的幽静场所。   性、变态、虐杀、赌/博、古玩,佳酿,美食……应有尽有。   一段时间后,傅朝发现,赌/场最赚钱,来钱快,往往抽取的提成,数目大得惊人。   为了防止有人闹事,傅朝还专门网罗了一群保镖,将他们训练得个个身强力健,孔武有力,目光冷锐,面无表情,一旦遇到闹事的,马上出手制止,如铁蹄飞驰的钢铁猛士,誓死捍卫赌/场秩序。   他从这些保镖里,亲自把关,优中选优,组成了一个敢死队,只听从他的命令。   久而久之,这支敢死队越来越庞大,数量精武,傅朝将其交给他的心腹手下庄合光来管理。   庄合光能力出众,情商极高,善于随机应变,负责整个地下赌/场的运营与维护。   田舟横也是傅朝的得力干将之一,负责做好〖花朵之蓝〗的管理。   林易是傅朝的左右手,他记忆力出众,数学能力一等一,傅朝让他负责整个地下产业的财务进账。   不到两年,傅朝在整个北都市,声名鹊起,是远近闻名的年轻总裁。   庄合光将一个人带到他面前,傅朝抬眼,温和一笑。   来人正是当年他所救的女生柳却西,在庄合光的照顾与调理下,柳却西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毫不胆怯。   “傅总。”柳却西恭敬地向他请示。   “嗯。我也不废话直接说了,你来当我的秘书,愿意吗?”傅朝问,干脆利落。   两年前,这个人问“你愿意跟我走吗?”,柳却西冥冥之中,觉得这个人是来救自己的。   现在,她依然有这样的温暖感觉,她跪在地上,朝傅朝行了一个跪礼,凝重答应:“傅总,我愿意。”   傅朝让她起来:“好,过一个月来公司上班,先让庄合光带你熟悉一下公司情况。”   “谢谢您,傅总。”柳却西鼻子一阵酸涩,眼眶酸胀,内心是满满的感动。   这个人,给了她重生的机会,重活的希望。   金书书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她的从小沉默自闭的儿子,居然会在长大后成为独霸一方凛凛神威不可冒犯的大人物。   她心中一直隐藏的心愿,又重新被激发出来。   那就是她也想让傅家变成如白氏家族一样,绵延百年,开枝散叶,成为一个地方望族大族。   如今这个愿望,在傅朝身上,几乎唾手可得。   她急需为他物色一个好的联姻对象。   她性子火爆,做事如闪电,一旦想到了什么事,便会立即马上去执行。   很快,她放眼北都市,经过一番仔细打听,终于确定下几个较为合适门当户对且单身的待嫁女子。   当她兴冲冲地拿着一摞子照片找到傅朝,激情澎湃地描绘她的壮志蓝图时,傅朝坐在办公桌旁的大转椅上,面无表情。   金书书说的唾沫飞溅,傅朝只觉得可笑。   终于金书书说得口干舌燥,开始喝水。   傅朝自始至终对她放在办公桌的照片无动于衷,看都不看一眼。 第196章   金书书问:“小朝,这些女孩之中,你对谁比较有兴趣?”   傅朝冷哼一声:“妈,你不要再做这些无聊的事,我全部都不感兴趣。”   “我怎么无聊了?小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不是天经地义吗?妈给你选的这些女生,都是身世配的上我们傅家的,每个人都长得很漂亮,你来看一下。”金书书将照片塞在傅朝手里。   “哼!”傅朝冷漠松开手,照片散落一地。   金书书有些生气,她说:“小朝,我知道你在想谁,你和白楚之自小一起长大,关系亲密些无可厚非,但你们终究会长大,总要各过各的生活,你不要老是把心放在他身上,也该为自己考虑一下。”   “妈,你错了,我永远不会和他分开。”傅朝轻捻一笑,饱满的桃花眼,如三月春水,洋溢粼粼波光,和刚才冷漠决然的态度,判若两人。   金书书愤怒道:“傅朝!你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你不要再说这些胡话惹你妈生气了。”   金书书喘得难受,莫名一阵眩晕,傅朝见状,赶紧上前扶她。   金书书哼了一声,甩开他:“你要是真有心孝顺我,那就给我见见这些女孩,你知道我为了这事,跑了多久,费了多少心力吗,唉,你不懂啊……”   她还在冥冥之中抱有希望,她相信总有一个漂亮女孩能打动傅朝。   眼见母亲一直喋喋不休,傅朝只好从地上捡起一张照片,说:“好,妈,我答应你,就见这个女生吧,不过强扭的瓜不甜,你应该懂的吧。”   金书书见他应承,立马转怒为喜,唠唠叨叨地和他畅聊未来,幻想以后抱孙子,父父子子,子承父业的傅氏集团的美梦。   一周后,傅朝被迫被母亲金书书逼的前来相亲。   相亲地点在一个高档餐厅,一进门,就是高雅的弦乐声。   傅朝因为不在意,所以穿着很随便,穿着工作服就去了。   相亲的女生,比他年轻大三岁,名叫水剪凤,是北都市最大的美容美发大亨的大女儿。   水剪凤身穿低胸小粉裙子,深/沟可见,头发披散,妆容艳丽,脚踩高跟鞋,身材一般,脸庞乍一看觉得还行,但灯光下,却不甚雅观,都可以看到她脸上未涂抹均匀的不服帖的白咖色散粉,看着格外瘆人。   她自然也提前见到过傅朝的照片,一瞬间就被他的样貌折服,恨不得马上嫁给他。   傅朝身高体长,宽肩窄腰,肌肉分明,肤色白皙,一张小脸,雕刻精致的五官,一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更是万里挑一,既帅气又迷人。   服务员过来问上什么菜,傅朝看都不看菜单,直接说随便。   水剪凤还沉浸在相亲见大帅哥的喜悦中,闷起头哐哐点菜,点完后,马上急不可耐地注视傅朝。   恰好傅朝的目光也对上她。   “哼!”傅朝无聊地脊背往后一靠,打哈欠,“真他妈无聊透顶。”   “小弟弟,怎么,一见面,你就想玩刺激的啊?”水剪凤大红唇直勾勾地对他吹气。   傅朝皮笑肉不笑,脸色漠冷:“你还没有让我勃/起的资格。”   “哦,试试不就知道了吗?”水剪凤起身,来到他身边,美甲的钻石大长指甲,在他的腹肌上摸来摸去,见他身体没有丝毫反应,于是手再往下摸。   傅朝反扣住她的手,力道很大,疼得她叫嚷出来。   “滚!”傅朝怒视她,“看看你自己配吗?”   水剪凤没想到他这么冷漠狠厉,但她还不想放弃,于是干脆解开裙子,露出上身。   她坚信,只要是男人,没有看到这一幕不心动的。   傅朝感到更加乏味,理也不理她,直接离去。   留下原地迷惑不解的水剪凤。   她边吃东西边破口大骂:“不知好歹的东西,居然看到女人的裸/体毫不心动,还是男人吗?!”   在傅朝刚满20岁的那年春天四月,他终于等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无比巨大的,让他狂奋、欣喜、激动的好消息。   他的哥哥白楚之要回来了。   他迫不及待地马不停蹄开上迈巴赫,赶到北都市〖鸿飞〗机场,在至尊vip候车厅,去迎接他的哥哥回国。   从早上一直等到中午,再到下午两点,傅朝还没见到白楚之。   他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幸而此时柳却西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傅总,楚少爷已经回来了,在北都市中心。」   「什么?!快说,他现在具体在哪个地方!!!」傅总差点要急火攻心,背过气去。   「在白氏集团大楼。」柳却西向他报告。   一挂断电话,傅朝又急匆匆地赶回市中心,一路上连闯四五个红灯。   终于,他来到白氏集团楼下,刚下车,一个修长的身影,如此熟悉,赫然钻进他的眼眸。   一步,一步,再一步。   他克制地减缓冲向他的脚步。   可心完全不听使唤,带动身体,以箭在弦上的速度,疯狂地奔向那个人。   直到冲到他面前,气息还未喘定,傅朝紧紧抱住他,当着公司里的人来人往,他毫不畏惧。   他这激烈而紧实的拥抱,如两块破镜重圆的碎玉石,契合得天衣无缝,牢不可破,似乎世间再没有什么能将他们分开。   时光动情,永恒地停留在这一刻。   傅朝觉得抱在怀里的哥哥,刚刚好完全浸入自己的怀抱。   那么小,那么柔软,那么贴合。   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竟然比哥哥长得高了。   不过这样也好,可以肆无忌惮而又满怀热烈地尽情拥抱他。   “小朝?”白楚之被他当众毫无忌惮地抱住很长时间,不由得感到一阵羞耻,他推开傅朝,“别这样,我在忙事情。”   “嗯~”傅朝在他面前,要不然是撒泼耍赖卖萌撒娇,要不然是嘻嘻哈哈嬉皮笑脸,这样的一副可怜,委屈巴巴的样子,白楚之很少见,他柔软的心肠泛起怜惜,不忍心苛责他。   “小朝,有什么话,晚上说,我现在有点忙。”白楚之温和道。   “好,晚上我来接你。”傅朝笑嘻嘻,眉开眼笑。   他此刻真想站在高山之巅,白云之上,尽情地大喊,呼叫,嘶吼,因为从现在起,他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从现在起,他的哥哥,是他一个人的了。   晚间,傅朝按照约定给白楚之打电话,要去接他时,没想到白楚之说已经在饭店里。   傅朝匆匆赶到,白楚之包了一个半敞小包厢,中式阁楼风格,流水潺潺,青烟袅袅,幽静宜人。   “哥。”傅朝和他对着坐,他问,“哥,上午我在机场等了一上午,你是什么时候到的市中心?”   “嗯,改签了,时间比计划的要早了些。”白楚之面色淡然,眉目之中略显漠冷。   这和记忆中温柔可亲的哥哥,不太一样。   傅朝拉起他的手:“到了就好,哥哥。”   “嗯。”白楚之不看他,望向远处,像在遐想些什么。   服务员依次上菜。   “哥,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傅朝边切牛排,边问。   白楚之:“什么?”   “你有女朋友吗?”傅朝问。   “呃,没有。”   “那男朋友呢?”   “怎么可能!”   傅朝弯弯一笑,放下刀叉,握住他的手:“那我做你男朋友,好吗?”   白楚之:“……傅朝,你又在说这种胡话!”   傅朝起身,来到他身旁,圈住他,火热的语气,在他干净的耳鬓间缠绵:“哥,我是认真的,我喜欢你,爱你。”   白楚之局促地站起,远离他,半分怒气,半分不解:“我是你哥!”   傅朝眉眼浅笑:“我知道啊,哥哥。”   白楚之更为疑惑:“我是男人。”   傅朝露出既是甜美又是邪气的笑:“哥,我还没瞎。”   白楚之:“……你正常点好吗?”   傅朝手环住他的腰:“我是最正常的,我爱你,难道犯了什么天条吗,你为什么这么抗拒我,哥,我不信你一点都没察觉到我对你的心意。”   白楚之无奈地扶额:“小朝,你是我的弟弟,咱们的关系仅止于此,不要再说胡话了。”   傅朝哈哈大笑,手捏他的下巴:“哥,现在太迟了哦,你已经是我的人了。”   白楚之一头雾水,只当他小孩子瞎胡闹,叹口气:“小朝,清醒点。”   傅朝紧握他的手:“哥,我问你,你喜不喜欢我?”   白楚之想,他又来了。   “不喜欢。我只将你当成弟弟。”   如果还是两年前,傅朝肯定会因为这样凉薄的话,而委屈不解地哭起来。   但现在,他不慌不忙,将白楚之抵在墙上,不似少年的任性冲动,而是细心温柔地护住他的后脑勺,一只腿抵在他的胯/下,捏住他的下巴,朝他的脸颊凑上去,吻他。   “傅朝?!!”白楚之双手推开他,很抗拒,挣扎着。   傅朝却不理会,直接强制地吻上他,舌尖重叠,尽情肆意交缠,唇丝流出。   “哥,别妄想挣扎,你逃不掉的。”傅朝将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你已经深种于我心,我此生只爱你一个人。”   白楚之直接提起外套,飞快地奔跑而出。   傅朝刚刚的话,简直不可理喻。   他觉得他的这个弟弟应该是疯了。   怎么会有那样奇怪的想法。   望着哥哥白楚之慌不择路的逃跑背影,傅朝难过中,又有一丝倔强。   他想霸道地占有他,可也想让哥哥快乐。   他要是不快乐,自己宁愿不占有他。   他需要给哥哥时间。   他不着急,反正来日方长,徐徐图之才是上策。 第197章   白楚之回国后,白承宗在白氏集团安排了他一个分管公司文化宣传的职位。   说是职位,其实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力。   本来白氏集团以地产业开发为主营业务,公司文化宣传可谓是边角料料,微不足道。   而且公司里已经有专业的队伍来从事企业文化开发,多年来形成了一套系统严密的宣传与舆论引导体系,有没有分管领导,也只是多了一个名称上的分别。   整个公司,大事由白承宗说的算,小事则是上报给副总及他的心腹手下,谁也不会报到白楚之这里。   他和古代封王封侯的王爷处境类似,空有名衔,难以施展抱负。   在外人看来,他是让人羡慕不已的富贵闲人。   既富贵,又悠闲。   可他脸色迷茫,站在高耸入云金碧辉煌的高层办公楼,愁眉不展地眺望远方。   办公室门被敲开,助理蔚丹走进来,双手抱一大捧鲜艳的红玫瑰花,轻轻放在白楚之的办公桌上。   “楚少爷,这是傅总送给您的。”蔚丹语气恭敬,眼神低垂,不敢直视白楚之。   但凡是白家人,没有一个人敢直直地朝他们望去。   恰好傅朝的电话打了过来,他语气温柔,问:「哥,花你收到了没?」   白楚之声音平静:「嗯,收到了。」   傅朝:「你想我了吗?」   白楚之一阵头疼,他挥手让蔚丹出去,说:「傅朝,你不要再这样胡乱来,赶紧将你的花拿走。」   傅朝:「哥,哪有送出去再拿回来的道理,你不会其实心里暗暗地期盼我来吧?」   白楚之:「…………」   挂断电话后,白楚之看着散发缤纷香气的鲜红玫瑰,沉默不语。   发神片刻,他听到清脆的皮鞋声,越来越近,直到他抬眸,一个高挑的身形,熟悉地映入眼帘。   男人豪贵精致的黑色皮带,性/感跋扈地缠在腰间。   深色V形衬衫,开的很低,隐约可以看见棱角分明的八块腹肌。   精致锁骨张扬地凸/挺,白皙脖颈宛若天鹅。   目光再往上,便是一张,笑意盈盈的脸。   “哥。”   傅朝径直来到白楚之身旁,白楚之下意识地站起,要躲避他。   却已来不及,傅朝当即就将他深抱在怀里,抵在墙上,不由分说,深吻他。   像热恋的情侣刚重逢,激烈得银丝飞溅。   “傅朝!别这样,快放开我!”白楚之终于得到一个呼吸的瞬间,他脸色通红,极力在他怀里挣扎。   “哈哈哈哈!”傅朝极度自信,他手轻捻白楚之好看的小下巴,眼里散落温柔,“哥,你的嘴里真甜。”   白楚之羞耻地扭头。   傅朝再次将他抱紧,吻了下去。   心满意足后,他才放开。   白楚之有力无气地半是瘫倒,半是踉跄,柔软的墨发略显凌乱,脸颊羞红,如花朵带露,绽放纯质的萌动。   傅朝觉得这样的他,实在是可爱极了。   他恨不得现在就要了他。   不过他马上又恢复镇定,将白楚之扶到沙发上,将他圈在怀里紧抱着。   他想,只是一个吻就让他这样软和绵烫,如果对他做更刺激的事呢,那该是怎样的惊天动地,惊心动魄,山海壮观,策马奔腾!   他眼睛忍不住朝他的裤子瞄去,强烈遏制住手伸向其中的冲动。   “哥,我是唯一吻过你的人。”傅朝抚摸他的头发,白皙手指划过发丝,留下战栗的温柔。   “小朝,你不是说过要听我的话吗,为什么现在不听我的?”白楚之漆黑的眼眸,含有忧伤看向他。   “哥,唯独我爱你这件事,我不能听你的,其它的事,我都会听你的。”傅朝将他完全抱在怀里,哥哥的体温炙热,滚烫,在怀里好暖和,身体如棉花糖一样,既软又香,让他欲罢不能。   傅朝除了经营〖花朵之蓝〗外,还参与了许多国际走/私贸易,他发现这个比地下赌场来钱还要快且多,一次的贸易往来,居然可以抵得上半年的赌场营/收。   他现在每个地方都要花钱,最花费钱的地方是他豢养的敢死队五,不同于以前,如今这个队伍的人越来越多,管理成本增高,他又命庄合光招聘了许多有才能的人逐层参与进来,共同打理。   他需要有这样的敢死队伍,用来与白承宗进行权衡较量。   傅朝接了一个电话,他转身满脸笑意地拉起白楚之:“哥,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傅朝所说的好地方,是位于北都市新近开发的别墅苑区。   这里环境仿若野生的大自然,一进来,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如置身幽静美好的山野仙境。   傅朝牵白楚之的手,来到一幢独门独户的超大别墅前,高兴道:“哥,以后这就是你的房子。”   白楚之注意到旁边院落篱笆上的木牌,用小篆文,写着三个字:〖星月居〗。   他抬眸四望,这里别墅不多,排列疏朗,错落有致地彼此隔开,背靠山岚,远处有清溪河流,汩汩活泼,潺潺静谧。   星月居位置稍高,只需一抬眼,万千山河便会一马平川地纵入心坎,脚下是旷远油绿的草坪,院子里种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   白楚之格外注意到有一束弱小的蓝花,悄然绽放。   “哥,这是四月的蔷薇花,是蓝色的。”傅朝星眸,驰骋的是一望无际的温柔。   白楚之呆愣,白细而骨节分明的少年手掌,温柔托起柔软蓝花,眼眸闪动。   他蓦然回想起,以前母亲在时,庭院里攀附在墙上的蓝色蔷薇,在四月的时节,迎风绽开。   见白楚之有所触动,傅朝不忍心他多伤神,于是牵着他往里走,带他参观室内。   旧时的记忆,奔涌上心尖,白楚之脸色怏怏,傅朝抱住他,摸他的背,像哄小孩:“哥,别伤心了,我错了,不该种蔷薇的,让你难过。”   白楚之摇头,眼眸闪烁泪光:“不,小朝,我最喜欢的就是蓝色蔷薇,谢谢你。”   “哥,我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的,都心甘情愿,不要这么客气。”傅朝将他的手紧牵,在这片风景极好的草地,缓慢散步,直到霞光照亮昏暗的天空,傅朝才将白楚之送回家。   第二天,傅朝照样兴致勃/发地开上他的炫酷迈巴赫去找他哥。   开在繁华的宁安街,只是眼睛轻微一瞥,便看到了让他气急攻心的一幕。   〖梦来会所〗是北都市由白氏集团投资打造的咖啡馆,品质高端,位于核心地段,能进来这里的人,无一不例外是阔绰富豪,亦或是有头脸的大人物。   临窗位置,傅朝看见白楚之在和别人约会,他二话不说,直接冲进去。   “哥,你在干嘛?!”   白楚之因他的乍一出现,略微吃惊。   傅朝瞪视坐在白楚之对面的女生,问白楚之:“哥,她是谁?”   白楚之说:“她叫师静。”   “哥,我问的是,你为什么单独和她在一起?”傅朝白皙脸庞,抖擞阴郁的怒火,如即将要爆发的火山。   “她是我的相亲对象。”白楚之淡淡地说,低垂眼眸。   “哈哈哈哈哈哈!”傅朝明明是笑,眼泪却绷不住地掉落出来,片刻后,他冷哼道,“是不是白承宗那个狗东西给你安排的?!”   他愤怒地一拳头往玻璃桌子砸去,玻璃迅速碎裂开来,他的手关节处,淌着细血。   他左右朝周围横扫一圈,精准地捉到一个人,当即他上前,将咖啡店拐角处一个身穿蓝灰色马甲的男人,提溜出来,打翻在地。   “你他妈回去告诉白承宗,他要再监视白楚之,我就毙了他!!!”傅朝语气如暴怒的狮子,眼尾发红,暴发猩红的光。   “小朝,算了。”白楚之上前,让他停住狂怒的手。   “哼!”傅朝一脚将这个人踹远,“滚!”   傅朝盯向白楚之,霸道地牵起他的手,问:“你喜欢你的相亲对象吗?”   白楚之摇头。   “好,那你跟我走。”   说罢,他强拽白楚之,漫无目的地行走。   白楚之见他的手还在滴血,不由得十分心疼,他按住他的手腕:“小朝,别那么任性,快停下。”   不知不觉来到了北都市宁安街的念湖。   这是一处很大的湖景公园,水波荡漾,烟波浩渺,幽静少人。   “哥,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生气。”傅朝双眼发红地望着他。   “我知道。”白楚之说。   “那你知不知道为什么我要那么生气?”傅朝逼问他。   白楚之这次沉默,没回答,傅朝上前将他紧紧抱住,嘴唇颤颤巍巍,咬出的字眼,像碎掉的珍珠,溃不成军:“哥,你疼疼我好不好,我不想你被别人夺走,我不要,除非我死了,不,我死了,也会爱你,爱到我的灵魂枯竭,魂飞魄散,不入轮回。”   “小朝,你别说胡话了!”白楚之严肃道。   “哥,我是认真的!”傅朝充满血迹的手,抚摸他的脸,“哥,你这么好,我从小就喜欢你,崇慕你,你摸摸我的心,它不会说谎,会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   白楚之收回被傅朝按在滚烫胸口的手。   他手惊颤,小耳微红。   “唉~小朝,先不说这个了,我给你的手上点药吧。”白楚之刻意回避这个问题。   傅朝也只好忍住,不再强制逼迫他接受自己。   他想,对于哥哥来说,自己的感情,让他一时间不那么好接受。   他要耐心等待,给足他时间。 第198章   傅朝到夜间,辗转反侧,心里仿佛放了一把滚烫的火,烧得他无所遁形。   他妈的!   想起今天白楚之和另外一个女生相亲的一幕,他不由得怒火攻心。   此时,若是他有刀,恨不得一刀捅了白承宗那个狗东西!   除了愤怒之外,他还隐约地泛起沉重的忧虑,若是哥哥永远那样闪躲,永远地那般逃避,他又该怎么办?   一想起这些,他犹如万箭穿心般难过,又如千骑踏来的愁闷。   他从傅家公馆里出发,开车来到市中心最喧闹的酒吧,借酒消愁。   “哎呦,傅总,您来了。”酒吧经理眼睛如狐狸,一下子就觑到了他,赶紧上前迎接。   “包间还有吗?”傅朝问,他戴上一副墨色眼镜。   “有,就算没有也要有啊!”酒吧经理满脸堆笑,躬身为他带路。   傅朝突然站立,经理不明所以,赔笑地站在旁边。   “我不想要包厢了,我要一个最热闹的卡座。”傅朝指示他。   “好,我马上办。”酒吧经理舒缓一口气,这件事对他来说很简单,他马上将中心灯光最耀眼的地方清理出来,恭请傅朝就坐。   远处的超大DJ,发出刺破耳膜的声响,近处的热辣歌舞,迷晃人的神经。   光怪陆离,群魔乱舞。   傅朝一口气灌下三瓶酒。   有不知好歹的女人穿着热辣,扭着屁股向他打招呼,趁机揩他油,傅朝不耐烦地将其踩倒,怒斥道:“滚!”   一番大动干戈的训斥后,再没有人敢惹他。   他又闷头喝了几瓶威士忌。   好烈的酒,几乎要把心肺灼穿。   不知道为什么,这里的人声那么欢庆,那么热闹,音乐这么嗨,他却感到好寂寞。   心,是前所未有的空。   他因剧烈喝酒,手上的伤口,撕裂地疼痛起来。   他摸向出血的伤口,细嗅,仿佛闻到了白楚之为他包扎伤口遗留的清香。   “哥!”   他深邃的眉目,皱起,眼尾烧红,猛的一下子将喝空的酒瓶甩在桌上。   他给白楚之打去电话。   「哥,你快来接我,我喝醉了,好难受。」傅朝半躺在沙发上,衣领口敞开,局促地喘息。   「你在哪儿?」白楚之着急问。   挂完电话,傅朝薄唇露出一个计谋得逞的笑,他十分清楚,他那善良的哥哥,吃软不吃硬,他只要装可怜,白楚之绝对不会不管他。   果然,白楚之不足片刻功夫,急匆匆赶来。   “小朝,干嘛喝这么多酒?”白楚之将半躺的他扶起。   “我郁闷,你懂吗,哥?”傅朝靠在他肩膀,滚热的鼻息与嘴里的酒气,交叠,缠在白楚之的脖颈。   白楚之想将他扶起带回家。   傅朝却将他按倒在沙发上,使出他一贯的撒娇卖萌:“哥,来都来了,陪我喝喝嘛!”   白楚之只好喝了一杯。   傅朝借着酒劲,耍起酒疯,又给他灌了一杯。   “哥哥,最后一杯,你喝完,我就跟你回家。”   白楚之喝下第三杯时,脸颊发烫。   他从小到大,饮食素净,甚少喝酒,猛然被灌了三杯,一时间,头逐渐晕了起来。   他竭力稳住理智,想着还要将傅朝送回去。   “小朝,走,我送你回家。”   傅朝看到他哪怕醉意上头,还在惦念自己,很感动。   他二话不说,直接揽白楚之的细腰,将他往怀里一带,抱起。   白楚之不知道长大后的他,千杯不醉。   刚刚都是他装出来的。   他将白楚之放在迈巴赫的副驾驶位置。   他目光沉沉望向远方,迟迟没有启动引擎。   他靠近醉倒的白楚之,手按在他修长的大腿上。   他牙关紧咬,不由得闷哼一声。   他下了一个决定。   他将车启动,一路狂奔,来到星月居。   他将迷醉的白楚之抱起,放到床上。   灯光下迷睡的哥哥,洁净,优美,像是从画中走出,太惊为天人。   他多看一眼,就无法自拔地沦陷。   “哥。”傅朝解开他的衬衫,露出让他最惊心动魄的肌肤。   如此光洁如玉,白皙透亮。   他的指尖如蜻蜓点水,落在上面,随后又无法自控地蹂/躏起来。   白楚之如世上最美丽的纯蓝色花朵,一只蹁跹的蝴蝶,汹涌地飞来,齿牙尖尖,在优美的花叶上采摘。   蝴蝶闪动大翅膀,召唤飓风,将蓝花紧紧裹在中心。   蓝花变得凋零,破碎,摇曳情动的回音。   蓝色蝴蝶犹如松鼠取栗,剥开花朵内里,露出尖牙。   “喂,傅朝,不能这样!”白楚之手抓住他的头发,使出力气阻止他,却徒劳无功,身上这个人太霸道,竟然如山一般重,根本推不动。   蓝色蝴蝶,飞往旷远无际的理想乡。   他会心一笑,伏在白楚之身上,捧起他泛红的脸:“哥,我要你,我要把你变成只属于我的人。”   将哥哥紧抱在怀中,怀瑾握玉,满眼珍惜。   长这么大,他第一次认为自己是勇敢的。   他亲吻白楚之掉落的眼泪,事后紧紧抱住他。   翌日清晨,白楚之头疼欲裂,腰酸的要命,身体疼痛难忍。   “哥,你醒了,早安。”傅朝抱住他,在他额间,轻轻嘬一口。   “傅朝!!!”白楚之推开他,“不要!”   傅朝微微一笑,含住他的指尖:“你不舒服吗?”   “不!”白楚之钻进被子,扭动身体,要逃离他。   “哥,别害羞嘛。”傅朝掀开被子,凑近他,细声在他耳边说,“你昨天让我好舒服。”   白楚之的耳尖顿时红起来,他扭过头,看向傅朝:“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傅朝抱住他,亲昵:“当然是我的心肝小宝贝了。”   “不,你是把我当成女人了!”白楚之眼含怨气。   “哥,你原来在意这个,那要不然我让你上好了。”傅朝嬉皮笑脸,毫不介意。   “……”白楚之叹息,纤长的眼睫,覆盖上一层忧愁。   “哥,我从小到大,没碰过任何一个女人,也没沾过任何一个除了你之外的男人。”傅朝表情认真,握住他的手,“我只喜欢哥哥你,只想对你好。”   白楚之沉思,眉间依旧忧愁。   “好啦,哥,我抱你去洗澡。”   傅朝一个箭步从床上跳起,抱住白楚之,两个人皆是赤/身/裸/体。   傅朝将白楚之放在浴缸里,放好热水,他抱着他,一起洗。   蒸腾的热气,爬上浴室门窗。   可听见里面动人而激烈的啪/啪声。   傅朝抱着白楚之,幸福得不得了。   他在白楚之的肩膀,留下清晰鲜明的印记。   他要给他标记,证明这是他的人。   “哥,你现在属于我了,只能属于我。”   傅朝在浴缸里,将白楚之抱紧在怀,肌肤紧贴,感受彼此的灼热。   从这一次激烈而又疯狂的强迫行为后,白楚之发觉傅朝越来越霸道。   傅朝会直接来办公室找他,什么话也不说,漫长的亲吻,将他按倒在沙发上,一做就是很长的时间。   更让他羞耻的是,他在解手时,傅朝也会堂而皇之地跟进来。   办公室的独立卫生间,只供白楚之单独使用,没有其他人。   “哥,你看着很辛苦,我来帮你吧。”傅朝双手伸向“小白楚之”。   “不了!”白楚之迅速收拾齐整,转身要离开。   “哥,你怎么那么怕我,难道我会吃了你吗?”傅朝一使劲,白楚之自然地坠在他怀里。   “你不是已经吃了我吗,你还要吃我多少遍?”白楚之问。   “哎呀,天天吃,每时每刻都想吃,可以吗?嗯,我的哥哥。”傅朝轻轻咬他的耳尖,吓得白楚之浑身一惊,更加没有力气。   傅朝让他双手撑住洗漱台,如蝴蝶点染蔷薇花。   他坠入他的理想乡。   “小朝,求求你了,别再这样做了!”白楚之忍不住哭起来,身体颤抖。   傅朝单手提起他的腿,这样的行为,让白楚之更加羞耻,他闭上眼睛,不敢直视镜子里的自己。   许久,卫生间的声响才停下来。   结果是,白楚之几乎走不动道,傅朝将他抱起,放在床上。   他紧抱住他,温柔地吻他,沉默矜持,搂着他休息。   白氏集团高耸巍峨的大楼,散落辉光。   会议室,白楚之正襟危坐,听取各个部门的月工作报告。   二十多个部门,依次发言。   白楚之从没觉得时间这么难熬,他紧抿嘴唇,努力稳住摇摇欲坠的情绪。   他完全听不进去任何汇报。   一个人发言完了,他数了一下,还有10个人。   他眉头越皱越深,幸而这些部门负责人都是混迹多年的职场老油条,见他浑身不自在,表情也有些不耐烦,索性直接缩短时间,从原来的10分钟汇报压缩成1分钟。   终于,最后一个人发言完毕,他手一挥,宣布散会。   “你们先走吧。”白楚之淡然说。   按照规矩,他坐主位,应该他先走。   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下面的人一听,赶紧各个收拾利索,纷纷离开会议室。   “你将门带上。”白楚之吩咐他的秘书兼助理蔚丹。   “是,楚少爷。”   好一会儿,从白楚之的怀里,钻出来一个人。   正是含情脉脉,笑意盈盈的傅朝。   “小朝,你太坏了,你这样搞我,我怎么受得了。”白楚之无力地向后一摊,急促地呼吸。   傅朝低头,深吻他:“哥,尝尝这个。”   白楚之咳嗽几下,难以下咽,吐了出来。   “不好吃吗,我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傅朝将他抱在大腿上,笑容甜美又邪气,“因为是哥哥你的。”   白楚之问:“你是狗吗,什么都吃?”   傅朝笑:“我只吃你的。”   说完,他起身,将白楚之翻一个面,紧抱住他。   椅子与地面摩擦声回荡在房间。   “傅朝,告诉我,你是公/狗吗,一天到晚只想干这个事?”白楚之压抑地哭泣。   傅朝将他掰回来,笑:“哥哥,如果我是公/狗,那你是什么?”   白楚之:“……”   “哥哥,来,我亲你这里一下。”傅朝朝他的胸口摸索。   “不准过来!”白楚之抗拒。   “你说的不算哦。”傅朝捏他的下巴,在他的优美修长的脖子上,印上齿痕。    第199章   一大早上,白氏集团大楼外,熙熙攘攘挤满了人,躁动声狂奋,群情激涌。   高声的扩音喇叭疯狂反复地嘶吼:   [还我房子,还我血汗钱!]   白楚之问助理蔚丹这是怎么回事。   蔚丹向他报告:“楚少爷,这是来上访的人,之前我们承包的一个楼盘,现在还未完工,这是他们来闹来了。”   白楚之发现,蔚丹说话好冷漠,什么叫“未完工”,不是烂尾吗,什么叫“闹”,难道他们不是来正当维权吗?   他心里暗暗叹一口气,在这里上班的人,都有一副铁石心肠。   在大门口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约有数百人,他们高举红底黑字大长条幅,双手举起,高高扬起条幅,引起来往行人的注意。   他们神情激昂,脸色激动,张大嘴巴,不断整齐地高喊:“还我房子!还我血汗钱!人要吃饭天在看,人无良心遭雷劈!”   事实正如蔚丹所阐述那般,这群聚集在一起气势汹汹的上访者,正是因烂尾房而来。   除了因房子烂尾,还有因房子质量不达标,出现裂缝、漏水、坍塌问题一起聚众来讨要说法的人。   门口保安已经压不住这么多情绪高昂的人,渐渐的,有人冲破保安的包围,突破门禁,发疯似地要撞开一楼大门。   一辆豪贵的黑色车辆驶来,这群人像受到了某种指示,直奔车辆而去,他们用血肉之躯围住黑车,双手猛烈敲打玻璃窗。   “白承宗,这是白承宗,大伙们,他就是亨隆背后的大老板!”人群中有人激动喊叫,破锣般的嗓音,既高,又咋人。   人群听了这话,更为激动,他们像打不死的蚂蚁,趴在车辆各处,用尽毕生力气死死攥住,拦住不让车走,势必要将白承宗逼出来。   面对这么多人,司机犹豫,他请示白承宗:“白总?”   白承宗脸色冷漠,看都不看这群人,用极其不耐烦而又冰冷的语气命令道:“开!”   司机微皱眉头,重重踩下油门,车轮之下,发出血肉横飞的碾压声。   扒在车辆最前方的人,完完全全没想到车不仅没停下,反而还加速撵过他们的身体,顿时一地血泊。   有的人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尖叫,贯穿在场所有人的耳膜,他们眼睁睁看着有人满脸鲜血,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哀吟。   “杀人了!!!”   随着恐慌越来越大,人群逐渐失去理智,变得不可控,他们合力,使劲掰开车门,怒视白承宗。   白承宗冷漠地瞪视为首的一个人一眼,随即脚踩尸/体,从车里下来。   他一声冷哼,公司副总裁房须弥火急火燎地赶上前,他身后带着三车黑衣人,他们手里都握有重型武器。   白承宗一个目光落在房须弥脸上,吓得他战战兢兢。   他马上左手一挥,黑衣人听令,掏出武器,直接朝天上开了一枪。   这猛然而又残酷的枪声,着实把这群平民百姓吓一跳,他们的脚步凝涩地止住,脸色更加惶恐。   你望我,我望你,面面相觑。   有一个男人名叫彭鹏,他拧紧眉头,鼓足勇气站出来,不卑不亢,义正言辞朝白承宗申诉:“白总,亨隆答应我们五年内交房,现在都快十年了,还剩一半仍未动工,我孩子因为没有房产证迟迟不能在市区读书,只能被迫回老家,我老婆不得不回老家去看孩子,一家子人因为房子搞得家不像家,关键是我们是交了首付的,为什么不能按照当初的合约给我们限期交房?!”   其他人一听到房子问题,像被戳中最敏感的软肋,马上加入其中纷纷申诉委屈:   “我们一家六口人的血汗钱都在里面啊!白总,你给我们回个准话啊!!!不能这么欺负人啊!”   “12345打了N遍,市政府跑了不知道多少次,进京上访也去了,唉,全部都石沉大海了!都杳无信讯了!”   “白总,对于你来说,这点钱可能根本不算钱,可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这钱已经压弯了我们的腰,磨破了我们的皮,耗尽了我们的心神!”   “白总,我们来不为别的,就想要个话!不要再拖了,只要你动动手指头,我们就有活的盼头了!”   “白总,为什么我们的房子还没住两年就漏水啊?!好歹是政府做担保人,就这么偷工减料吗?!”   “谁来救救我们啊?!真正的是贫无立锥之地,非得把人往死逼才罢休!”   “到底是什么世道,什么世界,人吃人,人害人,人搞人!”   ……   说着说着,这些人中的女人已经忍不住哭了出来,他们左右手交替抚眼泪,哭得泣不成声。   白承宗面无表情。   他自然知道他们的上访原因。   之前他们已经上政府那边闹去了,讹到了钱,用完了,又跑来这里作。   白氏集团作为北都市首屈一指的地产大亨,名下有多个子公司,其中亨隆地产承包了当年政府拆迁时的还建房,以及在北都市远城区的期房。   还建房如期交工,但后续也出了许多质量问题,漏水,墙体出现裂纹,墙体太薄,不隔音,弄得住户怨声载道,非常不满。   期房按照约定是五年完工,分三期进行,目前只完成了一半,剩下的未竣工,只有冷硬的钢筋水泥被随意堆在地上,无人问津,已经搭建好的架子,早已被风氧化,破损不堪,变成渣料。   最为可恨的是,房子烂尾,钱要也要不回来,全赔了。   这些都是普通人,上班党居多,因为当年宣传会在这里建地铁,扩商业圈,打造城郊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政府和开发商说得绘声绘色,还说首批买房有优惠,许多年轻上班族,一方面面对北都市寸土寸金的房子望洋兴叹,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动辄以千万作计量单位的房子,他们这辈子应该都买不起。   另一方面,他们心中都有购房欲望,男人为了成家,女人为了归宿。   一个房子,不仅仅是住的地方,更是一种心灵的寄托,一种牢不可破的安全感。   谁也没想到,下定决心,榨干六个钱包,拿出毕生积蓄的房子,就这样,没有后续了。   他们恐慌,震惊,愤怒,不甘。   尝试了无数条解决方法后,他们达成一致,一定要找到幕后的大公司大老板,放手一搏!   他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汗钱打水漂,他们要团结起来,他们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沉默对峙了好久,白承宗目光盯向最先说话的彭鹏。   他的目光太过于冷锐,刺得彭鹏陡然压力直升。   “蝼蚁!”白承宗眼神睥睨,瞪视在场所有人。   他的气场太过于强大,人群被当头棒喝骂了之后,竟有些呆滞起来。   他从人群中揪出一个人,盯住他:“你说你不要开裂的还建房,上次政府不是给了你赔偿吗,为什么今天还来要?”   “我、我——”被抓住的人嗫嚅,脸色讪讪,哑口无言,他上次的确说过这些,可他后悔了,他钱花完了,又想要房子了。   白承宗不耐烦地怒视一眼副总裁房须弥,吓得他胆战心惊,凭借多年的在他身旁伺候的经验,他马上从这狠厉的眼神中,懂得他的意思。   只见他右手一挥,大声对黑衣人呵斥道:“将他们给我全部赶走!”   黑衣人个个人高马大,身体孔武有力,戴黑色墨镜,穿精致的防弹衣,面色冷酷。   他们不由分说,率先将彭鹏推出去,然后拿着中型手枪,左右横扫,蛮横推搡,怒火道:“不想死的,马上滚!”   彭鹏从人群中挤出来,奋力朝白承宗离去的背影声嘶力竭喊道:“白总,你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求求你,只要你一句话,我们上百号人就都有救了!!!”   白承宗理都不理,直接踏进公司。   公司里所有人正常上班,没有人格外注意这场骚乱,他们脸色漠冷,置身事外。   “啊啊啊啊啊谁踩到我了?!”   “别挤啊!我的手机呢?!!”   “好疼啊,我摔倒了!”   ……   人群混乱,被黑衣人无情推搡,挤成一团。   一楼电梯口,白楚之撞见了白承宗。   白楚之下意识地后退两步,脑袋低垂。   白承宗冷哼一声,深寒的眼睛,像一万根针,齐刷刷地扎在他的身上,刺得白楚之无处可逃。   随后这位极其漠冷的白氏集团、在北都市一手遮天的白总嫌恶地扭头,离开。   白楚之急忙跑到大门口,看到地上有三个人倒在血泊里,一个已经死了,另外两个还喘着气。   他朝蔚丹说:“快打急救电话。”   蔚丹无动于衷。   白楚之朝她漠冷的脸,看了一眼,随后拿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急救电话。   一会儿,救护车便到了。   白楚之帮忙将还有气息,奄奄待毙的两个人扶到车上。   他跑到尚未走远的人群中,黑衣人知道他的身份,不敢拦他。   “你们谁知道地上那个人家里的联系方式?”白楚之喊。   彭鹏从人群中跑出来,说:“我知道。”   他在白楚之的帮忙下,将死去的人,拖带出来,随后打电话联系他的家人。   “您是?”彭鹏见他仪表不凡,气度不俗,不禁好奇。   白楚之惨淡地摇头,苦笑一声,没说话。   他让蔚丹拿出一张银卡,交给彭鹏:“这个人的后事,还劳你费心。”   彭鹏虽然不解,但还是接过卡片。   他想着要把卡交给死亡者的家人。   他悲哀地深吸一口气,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死去的人白白死去,活着的人苟延残喘,生不如死。   他又愤恨恼怒,为什么老天爷这么不公平?!有的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天生富贵命,而有的人,穷尽毕生,却连一个房子都不配住?!   他冷戾鼻子一松,嘴里默然念道白承宗对他们说的那个词:蝼蚁。   他们果真是天生贱命的蝼蚁,呵呵。   有一天,蝼蚁也会提刀贯日月,杀破苍穹。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第200章   上访维权的人群,被拿着黑色长/枪的黑衣人,一路连拖带拽,又是威胁又是恐吓。   他们暴力地将这些讨人厌的垃圾,如驱逐苍蝇一般,毫不留情越赶越远。   白楚之眼神迷茫,长叹一口气,脚步缓慢向前走。   忽然,他隐约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哭泣声。   他站定脚步,仔细辨别声音的来源,不一会儿,他急步靠近声音来源。   原来在前方不远的低矮灌木丛林中,有一个身形矮小的女孩用小手抹眼泪。   白楚之剥开丛林,注意到女孩的旁边竟然躺着一个妇人。   妇人年龄很大,面皮黢黄,身上的长袖格子衫,缝缝补补,洗成了包浆。   裤子破旧,双腿极其枯瘦。   干瘦的脚,被晒得焦裂,裹上一双发黑充满脏泥的破烂拖鞋。   看样子,这位晕倒的妇人应该是这个女孩的奶奶或者外婆。   白楚之微微一笑,拉住女孩的手,女孩儿很听话,乖巧地被他抱出灌木丛。   他再使出力气,将浑身脏污的妇人往身前一拉,将她扶起,带到旁边公园的椅子上就坐。   “奶奶!”女孩扑在妇人怀里,放声大哭。   妇人逐渐苏醒,眨巴眼神,干瘦的手,拉住女孩。   白楚之见状,到最近的超市买了两瓶水和两块面包,递给她们吃。   妇人感激不尽:“小伙子,麻烦你了,唉,刚刚被人撞倒了,老婆子没稳住,一头栽倒在草里,可怜我的孙女一直哭,来,佳佳,喝点水。”   女孩乖巧地慢慢喝妇人递给她的矿泉水。   这位妇人名叫姜淑芳,女孩叫黎佳,她们也是刚刚为了房子问题堵在公司门口的上访者。   在被驱逐的时候,她被人群左挤右挤,她本来上了年纪,身体羸弱,被撞到也没人扶,奄奄一息地躺在草里,孙女黎佳力气太小,拉不起她,担忧地哭泣。   此时正值炎热的夏季,姜淑芳嗓子渴到冒烟,拿到白楚之给他买的水后,她迫不及待地咕噜咕噜一大口喝尽。   白楚之待她喝完,准备问她详细情况,却听到有人高声喊他。   “哥!”傅朝将迈巴赫停稳,下车,欢喜地朝他奔来。   他想到哥哥时,会不自觉地笑。   他见到哥哥时,会健步如飞跑。   “哥。”   傅朝当即抱住他,在他的额间细啄一口。   刚刚在白氏集团公司大门口发生的群体性上访聚众事件,他已得知。   故而他急匆匆地跑来确认白楚之的安全。   “哥,她们是?”   傅朝疑惑地看向姜淑芳和黎佳。   白楚之摇头:“我也不知道,正准备问呢。”   “好,那去我那里,这里太阳越来越大,也好热,我可不忍心我的心尖宝贝儿被晒坏。”傅朝语气调戏,手在白楚之的胸前,擅自摸了一把,一副吊儿郎当、笑嘻嘻的模样。   白楚之:“……”   他点头同意,正好浪腾比较近,越到中午,温度越高,人都要被这烈日烤熟。   姜淑芳黝黑又苍黄的脸,饱经风霜,眼角皱纹如千沟万壑的黄河,纵横九曲,密密麻麻,写满了岁月的沧桑。   头发白了一半,鬓间冒出豆大的汗珠。   她柱起拐杖,跟在白楚之身后。   黎佳紧牵奶奶的手,生怕跟丢了。   一辆豪贵、干净如洗的黑色车辆,缓缓打开车门,纵然她不认识车的品牌,但凭感觉,她认为这车肯定很贵。   她身体扭捏,脸色为难,不敢坐上去,生怕把干净的车给糊脏了。   白楚之见她犹豫,轻声问:“怎么不上去?”   姜淑芳低头,讪笑:“哥儿,我身上脏,不能坐。”   傅朝听了,灿然一笑,他将黎佳抱起,放在后排驾驶位,对姜淑芳说:“脏了可以再洗,你不要为这点小事纠结。”   姜淑芳只好小心翼翼地坐在车上,冰凉的空调风,去除燥热,一时间,身体感到格外的舒爽凉快。   行驶了约一刻钟,到达浪腾。   下车的时候,白楚之见姜淑芳腿脚不太便利,于是上前扶住她。   姜淑芳抬眼,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厦,亮晃她苍老的双眼。   “佳佳,跟上奶奶。”姜淑芳紧牵黎佳,跟在白楚之身后。   浪腾里来来回回的工作人员,见了傅朝,无一不向他问好,各个秉声肃然恭称他为“傅总”。   白楚之第一次来浪腾,见到了不一样的傅朝。   平日在自己面前,傅朝耍乖,无赖,撒娇,强势,霸道。   在这些人面前,他自信,坦然,骄傲,凛凛不可冒犯,是执掌一个公司的总裁。   他这时惊愕地察觉,从前在怀里搂着自己睡觉的小不点,原来真正长大了。   “哥,发什么楞?”傅朝凑近他,牵住他的手,嘴唇在他耳边呼气,“你是不是想要了?”   白楚之:“……”   要个头啊,大白天的,人这么多,也不嫌害臊。   傅朝让姜淑芳来到他办公室休息。   姜淑芳战战兢兢,又充满好奇地打量这个地方,从进门开始,到进入这个华贵无比的房间,她感到无比的震惊,虽然她一个材质的名字都叫不出,可她知道,这些装修都很贵。   柳却西端来两杯热茶,放在沙发旁边的平椅上。   “坐吧。”   傅朝对姜淑芳说。   “奶奶,你也是来上访的人吗?”白楚之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问。   姜淑芳点头,吸嗦一口大茶:“是啊,我叫姜淑芳,这是我的孙女黎佳,因为一个房子问题,搞得我可怜的孙女没爸又没妈,只能跟着我一个老婆子一起生活,你们看看她几岁?”   白楚之深看了一眼这个脸色发黄的小女孩,判断道:“5岁。”   “唉!错了,她都10岁了!”姜淑芳眼角皱纹集聚,像滔滔洪水,悲伤地颤抖,“这孩子出生那年,大雪封山,他爸做零售的,出去进货,没成想出了事故死了,她妈妈也是个可怜人,月子刚坐满,就出去打工赚钱。”   白楚之听了很是伤感。   傅朝问:“你们买的房子也是烂尾楼?”   姜淑芳点头,又灌了一杯茶水:“孩子她爸妈刚结婚时,做事还挺勤快,攒了不少钱,看中远郊区的一套期房,交了首付,说是为了孩子以后有好的教育。”   “刚开始,都满心欢喜地等房子,等第一个孩子出生,房子完工了一期。可是,后来越等,反而越没有结果,直到第二个孩子出生,她爸死了,房子那边已经人去楼空,钱没了,人也没了,儿媳妇带上第一个孩子跑了。”   说完姜淑芳抱着黎佳,摸她的圆脑袋,长叹一口气:“她妈不喜欢佳佳,说她克死了爸爸,从小也不给她喂母乳,一直丢给我养,我一个老婆子,没得办法,只好捡破烂卖点钱买奶粉化给她喝,长大些就喂她吃粥。”   “唉,我年龄大了,也没啥本事,每天白天出去摆点摊,晚上捡破烂卖,勉强供我们吃喝,她到现在也不长个儿,我急死了,上医院看看也没钱,这次我跟着他们来上访,是想要回孩子他爸当年交的首付钱。”   姜淑芳激动地哭道:“这些都是她爸的血汗钱呐,他一个人起早贪黑不容易,房子我也不指望了,家都散了,要房子有什么用呢。”   “奶奶。”黎佳用小手擦她的眼泪。   白楚之将纸巾递给姜淑芳。   姜淑芳无奈地摇头:“我本来也不抱希望,但心里却又很大的希望,佳佳上学读书都要钱,我真的没有办法啊,一把年龄何必混在年轻人中胡闹,可是我不去闹,又有谁能替我作主呢?”   傅朝问:“你知不知道他交了多少首付?有具体数字没?”   姜淑芳黑漆漆的手,将身上绑着油腻腻的布包解开,从里拿出皱巴巴的合同书。   傅朝直接找到数字,总价200万,首付为60万。   60万对于这一对贫苦无依的奶孙来说,价值不菲,是救急救难的钱。   傅朝将合同书放在茶几上,朝白楚之望了一眼,顺便给他抛了一个完美的媚眼。   白楚之无奈扶额,起身,跟他来到里间。   傅朝将白楚之一把抱起,将他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   “哥,这个钱我来出,你来给,如何?”傅朝与他脸贴脸,褐色卷发蹭向他美好的鬓边,“你给的话,有个名头,她们好接受。”   白楚之知道他的意思,他点头,深望了一眼傅朝。   “哥哥,是不是被我迷住了,你很久没有这样认真看着我了。”傅朝捧起他的脸,吻了他一下。   “嗯,我以前只把你当小孩子,现在看来,你的确不一样了。”白楚之平静道。   “哦,怎么不一样了?哥哥,告诉我嘛。”   “你变得很霸道了,一点不听我的话了。”   傅朝哈哈一笑,忽然舌头伸进他的口腔,在他耳尖发红的地方问:“是在你说‘不要’的时候要停下吗?你是指这个吗?”   白楚之脸色通红,墨色头发凌乱,他一只手抵住傅朝,生气道:“滚开啊你!”   “哎哟,哥哥,别再自欺欺人了,分明是要我抱得更紧嘛,是不是?”傅朝修长的手,揉捏他的耳朵,乃至腰间。   “傅朝!”白楚之一口咬在他的肩上,“这是大白天!”   “那你的意思是,晚上我就可以对你为所欲为了?”傅朝眼尾弯起,薄唇勾出一丝坏笑。   白楚之:“……”   “好啦哥哥,我不逗你了,来办正事吧。”傅朝将他不舍地放开。 第201章   傅朝按响办公室的电话,柳却西听令进来。   “你现在去办一张银行卡,存60万现金,密码设成最简单的六个六。”傅朝指示道。   “是,傅总。”柳却西转身去办。   傅朝拉着白楚之的手,回到姜淑芳身旁。   白楚之对她说:“奶奶,我代表白氏集团向您说声对不起,您房子的首付钱我来还吧。”   姜淑芳这才想起来问这个好心大男孩的身份:“你是?”   白楚之说:“我姓白,叫白楚之,你所说的房子问题,是我家的责任。”   本来姜淑芳是已经绝望了,这么多上访的人堵在大楼外都没办法,还死了一个人,也没有引起波澜。   现在听白楚之一说要给她还钱,她一时之间缓不过劲,欢喜之余又觉得很幸运。   她起身,要给白楚之磕头,白楚之急忙将她扶起,歉意道:“本来就是我们的责任,还钱也是应当的,奶奶,你赶紧起来吧,我受不起。”   姜淑芳摸黎佳的脑袋,激动道:“佳佳,以后你有书读了,快给这个哥哥道谢。”   黎佳脸庞稚嫩,两根马尾小辫子扎在两旁,圆亮漆黑的眼睛看向白楚之:“谢谢你,哥哥。”   白楚之忍不住握住她的小手,微笑地摸她的脑袋。   一个钟后,柳却西回来,将办好的卡呈送给傅朝,傅朝交给白楚之,白楚之放在姜淑芳手心里。   姜淑芳郑重地接过去,浑浊的眼,露出泪水,激动得语无伦次:“老婆子代表孩子他爸谢谢你真的太谢谢你感恩啊!”   临近中午,傅朝说要一起吃饭。姜淑芳推却:“我已经打扰你们很久了,可不能再麻烦耽搁你们了。”   傅朝说:“我已经订好了餐厅,再说佳佳的肚子不是已经饿的叫起来了吗?”   黎佳脸色羞红,捂住哇哇叫的肚子。   姜淑芳只得作罢。   出浪腾的时候,迎面撞见白氏集团副总裁房须弥,他气势汹汹,后面跟着两个黑衣人。   房须弥眉头紧皱,厌恶地瞪了一眼姜淑芳和黎佳,凶恶的眼神让黎佳下意识后退两步,将奶奶的手牵的更紧。   “楚少爷,傅总,白总让我将这两个人带走。”房须弥直接道出目的。   “哈哈哈—”傅朝不以为意地狂笑起来,他一脚踩在房须弥的脚上,目露凶光,在他耳边道,“去跟你的主子说,少来惹我。”   房须弥跟随白承宗沉浮多年,拥有很稳定的情绪,他淡然忍受被踩踏的痛苦,细细思索。   许久,他拱手向傅朝道:“傅总,我回去向白总报告。”   眼见房须弥远去,白楚之松了一口气。   他这时惊觉,傅朝比之前更变得不一样了。   正在他凝望傅朝的时候,傅朝也看向他。   他扭头,脸颊微红。   傅朝则是灿烂一笑。   车本来开得好好的,可不知为何,姜淑芳却出了事故。   她脸色苍白,手紧紧按住胸口,疼痛难忍。   黎佳焦急地不断喊“奶奶”。   傅朝见势不妙,立马开向了北都市人民医院。   见是傅朝来,医院马上为姜淑芳安排快速通道,一番确诊,她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需要立即做手术,打通堵塞的血管。   傅朝说:“她的身体做完这个手术有多大风险?”   负责诊治的医生名叫皇甫仕进,医术水平突出,有多年临床经验,他说:“手术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不过心脏搭桥手术现在已经很普遍了,成功率达至95%,事后注意吃药保养心脏,再活二十年不是问题。”   正当他陈述手术事项时,有一个护士急匆匆跑来,在他耳旁耳语些什么话,他听完,脸色大变,随后和护士一起匆匆离开。   等了许久,皇甫仕进再没有出现过。   傅朝等的不耐烦,直接闯到院长办公室,呵斥道:“你他妈给我滚出来,暨雍,少给我装死!”   暨雍淡然地从办公室里间走出来,手端一杯茶,脸色平静:“傅总,找我有何贵干啊?”   傅朝逼视他:“刚刚是不是白承宗指示你的不准给姜淑芳做手术?”   “哎呀哎呀!”暨雍十分放松,半秃的头瓦光锃亮,“傅总,你可真是聪明,你既然已经知道了,那就应该懂得我们的无奈,不要再逼我们了,何苦为难彼此呢,只是一条贱命而已,没了就没了,还能少吃一份粮食,多好啊!”   白楚之简直被他的禽/兽言论气到昏头,他不禁生平第一次吼道:“她是人,和我们一样是堂堂正正的人,你不帮忙就算了,还来诋毁她!”   暨雍看白楚之的眼神意味深长,冷漠道:“哦哦,你说的对,她是人,可人就有义务去帮助别人吗,实话告诉你,北都市任何一个医院的医生,都不会救她,别枉费心机了,你要是可怜她,就应该早点为她买副棺材准备后事吧!”   傅朝见暨雍对白楚之说话竟然如此不客气,气得他直冒火,他的心肝宝贝哥哥自己珍惜还来不及,居然被别人蹬鼻子上脸!   他三下五除二,修长的双腿轻快一跳,直接踩在暨雍的办公桌上,一只手薅起他的衣领子,将他往地上猛然一摔,眼神凶狠骂道:“他妈的,你再敢这样对我哥说话,老子宰了你信不信?”   暨雍被打得手足无措,满地找牙,他怂了下去,傅朝在北都市也是个仅次于白承宗不好惹的牛逼人物,他双手合十求饶道:“傅总,手下留情啊,我错了!”   傅朝在离开的时候,冷漠地再踩上他一脚,表示泄愤。   当下要紧的事,是给姜淑芳做手术,按照暨雍的说法,这些医院的狗屁医生全都唯白承宗是瞻,白承宗不下命令,这些医生断然不能给她做手术。   傅朝马上想到了一个人,白楚之也想到了。   “苏常远!”白楚之眼眸闪亮。   傅朝马上派人将苏常远请过来。   苏常远年岁渐增,模样愈发稳重成熟,态度谦和,医术高超。   傅朝向他说明了情况。   苏常远面无表情。   傅朝朝白楚之看了一眼。   “苏医生,现在人命关天,还希望你能救救她。”白楚之恳切道。   苏常远轻摇头:“楚少爷,我只听令做事,你不是我的最高级指示,抱歉。”   傅朝气得揪住苏常远的脖领:“苏常远,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跟我说这些?!现在我就命令你,给姜淑芳做手术!”   苏常远依旧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黎佳在一旁,孤孤单单,肚子又饿,又担心奶奶,急得哇哇大哭。   白楚之上前牵住她的小手,耐心地抚慰她。   他匆忙跑到便利店给黎佳买了面包和牛奶。   白楚之深望了一眼苏常远,双腿缓缓向下,跪在他面前,语气诚恳:“苏医生,算我求你,救救她吧,有什么后果,我来承担。”   “哥!”傅朝心疼地抱住他。   苏常远万万没想到白楚之居然给他下跪,他受宠若惊,连忙将他扶起:“楚少爷,您是万金之躯,我真的承受不起,请您快快起来!”   “你救她,我就起。”白楚之神态坚定,表情肃重。   “唉~”苏常远脸色终于浮起一丝变化,“我尽力试试吧。”   见苏常远松口,傅朝急忙将白楚之扶起。   苏常远一出手,十病十治。   姜淑芳有救了。   两个人松了一口气。   傅朝命柳却西送饭过来,他让暨雍单独给他开一个房间,带上黎佳,三个人围坐在一起吃饭。   “哥哥,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黎佳朝白楚之望去。   “佳佳,你不认真听讲哦,之前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傅朝拿筷子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   “我忘了,能给我写下来吗?”黎佳从她身背的橘黄色发腻布包里,拿出矮截铅笔和一本皱的不成样子的米字格本。   白楚之轻轻接过去,写下他的名字,字体清秀飘逸。   “哇,哥哥你的字好漂亮啊!”黎佳喊,目光兴奋。   “那当然,我哥字漂亮,人也很漂亮呢!”傅朝盯着白楚之笑嘻嘻。   “你的名字能给我写下吗?”黎佳将本子递给傅朝。   傅朝少年时代不爱读书,书不看笔不拿,字迹龙飞凤舞,潦草起来他自己都不认识。   他将本递给白楚之:“哥,你帮我写。”   白楚之缓慢地写下“傅朝”两个字,同样的漂亮,让黎佳赞不绝口。   黄昏时分,苏常远做完手术,姜淑芳被转到重症监护室。   “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苏常远平静道。   白楚之心神安定,他紧牵黎佳的小手。   傅朝却从苏常远眼神中,察觉到一丝不对劲。   好像在闪躲。   苏常远起身告别,白楚之感激道:“辛苦您了,苏医生。”   苏常远拱手:“楚少爷,您客气了。”   傅朝跟上苏常远,在他上车的一瞬间,揪住他的手:“苏常远,告诉我,你不会拿人命开玩笑吧?”   苏常远镇定道:“傅总,我只做我应该做的事,对不起,其它的,我回答不了您。”   黎佳看见奶奶躺在医院病床上,哭的眼眶都红了。   明明来的时候还是好的,怎么现在就……?   从小是奶奶将她抚养长大,她不能没有奶奶啊!   她焦虑地闭上眼,不断向上天乞求,希望奶奶好起来,哪怕用自己的命换奶奶的命,她也甘愿。   刚转进ICU的两个小时,姜淑芳身体各方面指标很正常。   可到了晚上十一点时,她的心率极速下降,心电图快要变成一条直线。   她生命垂危。   傅朝再次将苏常远叫来,这次等他到的时候,姜淑芳已经没有了呼吸。 第202章   黎佳扑在冰冷的床边,嚎啕大哭,小手紧握姜淑芳凉透的手,不断地大喊“奶奶!奶奶!”   白楚之眉头深皱,深叹一声,神情悲悯。   傅朝将苏常远拉到一个空房间,揪住他的脖领,斥问他:“苏常远,我哥都跪下来求你了,你也答应了他,为什么还要置姜淑芳于死地?”   苏常远的表情极淡,他的语气也淡如薄冰,眼眉低垂,显示出一副恭敬模样:“傅总,您知道手术都是有风险的,我也不能保证百分百成功。”   傅朝冷哼一声,眼光锐利瞪视他。   这样的手术,连一个普通医生都能成功,何况他名冠北都市,学贯中西,医技炉火纯青。   分明是故意的。   傅朝已料想到,姜淑芳就算今天能活,日后也会死。   早晚都是死。   白承宗可真是心狠手辣,被他盯上的人,早晚得死在他的残暴魔爪下。   苏常远辗转于北都市豪贵大族之间,练就一身恭敬温顺,以自保为先,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得罪白承宗。   姜淑芳的死,是必然的。   傅朝回到病房室,黎佳嗓子都哭哑了,眼睛红肿,黑瘦的身体,一颤一颤。   “哥。”傅朝轻声叫喊白楚之,紧牵住他的手,默默地抚慰他。   现在姜淑芳死了,按照她所说的,黎佳的爸爸出意外死了,妈妈跑了,那叫她这样一个孤单羸弱的小女孩以后该怎么办?   不久之前,姜淑芳还满面欢喜地说让黎佳上学,畅想美好未来。   转眼间,却天人永隔,生死两茫。   白楚之看着黎佳,问傅朝:“小朝,佳佳之后该怎么办,我们是去帮忙找她的亲人还是将她送到福利院?”   傅朝思考,他上前拉住黎佳的手,温和地问:“佳佳,你还有亲人吗?”   黎佳哭得鼻涕眼泪流一脸,白楚之温柔地帮她擦拭。   “我还有一个堂叔。”黎佳擤鼻子回。   “那你之后想回去和你堂叔一起住吗?”傅朝趁势问。   黎佳倒退两步,死死抓住白楚之的裤脚,脸色恐慌,疯狂摇头:“不要!我不想回去!求你们别把我送回去!”   见黎佳如此抗拒,目下比较好的方法,就是为她寻找一个水平较高环境良好的福利院。   这件事傅朝满拍胸口,自信地承揽下:“交给我就行了。   白楚之不放心,提醒他:“不然我跟你一起去,有些福利院表面看着光鲜亮丽,其实内里很黑。”   傅朝温柔地摩挲他的墨发,语态乖张:“哥哥呀,我也想带你一起去,可来回奔波,我心疼你。而且佳佳现在很需要你,你暂时陪着她,跟她慢慢说一下福利院的事,让她提前有个心理准备,到时候好接受。”   白楚之没想到傅朝做事愈发细致妥帖,他望着他高挺的身材,觉得他格外的与众不同。   从前那个黏腻自己的小不点,小男孩,逐渐变得霸道,沉稳,成熟。   他望着他,一时之间不禁失了神。   傅朝自然捕捉到他的神态变化,伸出手,在他的屁股上揉捏,火辣的语气,在他的耳边说道:“哥哥,你是不是爱上我了,晚上我会好好疼你的。”   白楚之完美无缺的细薄面庞,顿时红的像熟透的番茄,他推开傅朝:“不要!你赶紧办事去!”   “为你服务,我心甘情愿。”傅朝在他的额间亲了一下,随后开始为黎佳找福利院。   白楚之则是先带着黎佳在〖星月居〗暂住。   傅朝非常细心地为他们安排了保姆做饭,还给黎佳买了许多新衣服,新书。   以傅朝的地位与影响力,俯瞰整个北都市,除了白承宗,几乎无可匹敌。   少不了福利院主动跑过来向他献殷勤。   他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逐一实地考察,从卫生环境,到教学设施、职工素养,到社会评价。   最后敲定了一座名为〖安心堂〗的福利院。   傅朝开车将白楚之和黎佳带到这个地方。   黎佳穿上了崭新的衣服,脸怯生生的,见到福利院众多孩子和一旁的老师,脚步不自觉地往后挪,躲在白楚之身后。   “佳佳,快出来吧,老师们都等着你呢。”一名女老师非常热情,很有经验,她知道这种刚来的孩子都很畏惧害怕,于是亲切地一把抓过黎佳,将一个毛绒玩具送给她,开朗又温善,“佳佳,欢迎你加入我们,你来了,我们都很高兴。”   福利院的孩子们都激动地拍起了掌声,热情地欢迎她。   黎佳抬眼,看见的是一张张喜笑颜开、充满真挚的脸庞,她原本紧张的心,慢慢放松下来。   老师将她牵起,拉到同学中间,互相介绍,女孩子们都上前紧拉她的小手,好奇地问她一些问题。   白楚之在远处默默地观察,看到黎佳慢慢融入其中,内心不禁感到安慰。   他看向傅朝,刚要张嘴,却被心领神会的傅朝,先用细白的手指,按住柔软的唇角。   “哥哥,不要和我客气了,为你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你一声令下,我死也甘愿。”傅朝拉起他的手,满眼真挚。   “小朝,不要动不动就死啊死的。”白楚之温声道。   “啊,哥,你是心疼我了吗,呜呜,真好。”傅朝的脸不断朝他贴近,靠近他的胭脂唇。   白楚之这次没有躲。   傅朝很意外,也很惊喜,他第一次舒舒服服地尝到他柔软甘甜的味道。   “哥,你怎么不躲?”傅朝捏他的下巴,“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很期盼我吻你?”   白楚之扶额,无奈地站起,离他更远些。   傅朝从背后紧抱住他,在他耳边,撒娇道:“哥,是不是嘛,告诉我?”   白楚之手别过他的脸:“反正让你吻一下也不吃亏,你帮了我很多。”   傅朝将他掰过来,抱在怀里。   白楚之优越的颅顶,恰如其分地靠在傅朝的下巴那里。   傅朝张开双手,将白楚之完完全全地紧抱于怀,好像要把他的身体嵌入自己内里。   “小朝,快放开我!”白楚之被他抱得几乎喘不过气,发出咳嗽声。   傅朝赶紧放开他,挠脑袋,表示歉意:“哥,我太激动了,对不起。”   白楚之在这里待了一天,观察黎佳,见她现在能和其他小朋友,自然轻松地玩耍,放心下来。   晚间临别时,黎佳拉住白楚之的手,又牵住傅朝的手,漆黑的眼睛真挚,语气乖巧,向他们说:“谢谢楚哥哥和朝哥哥,我会好好学习的,不让你们担心。”   “好,我们会时常来看你。”白楚之摸向她的脑袋,表情温柔。   傅朝让白楚之坐上副驾驶位置,一路开着车,意气风发,兴致高昂,他还在因白天白楚之没有躲他的吻,而陷入长久而幸福的愉悦,脸色十分欢喜。   “哥,我们回家吧。”傅朝直接驱车来到星月居。   他连路都不要白楚之走,直接将他从院子里,一路公主抱,抱到卧室。   他扯下西服领带,霸气地丢在一旁。   他将白楚之压在身下,扯开彼此的皮带。   他深吻他,非常绵长而又深入的吻。   这次白楚之没有抗拒他,任凭他的掠夺、侵占。   吻完后,傅朝与他额间相对,手指插/进他的头发,温柔问:“哥,你饿没?”   白楚之摇头。   傅朝扯开他的白衬衫,眼露红光,像狂暴的小狮子,咬在他的锁骨上:“我饿了,我要吃掉你。”   一晚上,不曾止歇。   傅朝选的这个福利院,距离市中心不远,地理位置便利。   白楚之隔三差五会去探望黎佳,几天不见,黎佳脸色红润起来,眼神也不似最开始那般胆怯、闪闪躲躲。   黎佳见他来,急忙跑上前,落落大方喊道:“楚哥哥!”   白楚之温柔摸她的脑袋,眉眼含笑。   他买了许多小礼物带给黎佳,黎佳小心翼翼问:“我能把这些分享给我的朋友吗?”   白楚之笑:“当然可以啊。”   随后黎佳一挥手,许多躲在远处的小朋友,哄的一下子跑出来,脸蛋红彤彤,挤成一团,吵闹又欢乐。   黎佳大方地和他们分享礼物,一会儿这群小孩儿,吵吵嚷嚷,玩的不亦乐乎。   白楚之心头一阵温暖。   出福利院的时候,手机照常收到傅朝给他发的“暧昧骚扰”短信,他这次决定回复他,发送了一个大大的表情包过去。   没一会儿,傅朝的电话便打了过来。   「哥,你现在在哪儿?」傅朝急不可耐地问。   「刚出福利院,还在走呢。」白楚之如实回。   「等我一会儿,站在原地别动。」傅朝说。   白楚之奇怪,但还是莫名地按照他的吩咐停了下来。   没过一会儿,远处一个身影,归心似箭地朝他奔来。   “哥!”   傅朝直奔他来,力气很足,几乎要将他撞倒。   傅朝将白楚之抱起,像举世间最珍贵的美玉,瞳孔里的每一寸空间,都镶嵌他的全部,从墨发,到月眉,到软胸,到细腰,到玉腿,到丽足,都一丝不留,刻画在心里。   “傅朝!你快放我下来!”白楚之扭捏地捂住眼,毕竟远处有不少人来来往往,他脸色羞耻。   “哈哈哈—”傅朝将缩成一团的哥哥轻轻放下来,摸他的圆脑袋,“哥,你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白楚之问:“你怎么天天问这个问题,就因为我回复了你的微信消息?”   傅朝像乖小孩般点点头,脑袋一歪:“嗯,不然呢,以前我给你发那么多条,你一条都不回,现在,就因为我帮了黎佳,你就回复了我的消息。”   忽而他又有些委屈,鼻子酸涩,“哥,以前你那么疼我,为什么现在要对我这样冷漠,我在你心中难道还比不上一个外人吗?”   这一番话,让白楚之恍然大悟,他后知后觉察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对这个朝夕相处的弟弟,那么冰冷了?   “小朝。”白楚之难得的,温柔地叫他。   哥哥一如往旧的清脆干净的嗓音,被夏日的风吹碎,点点落落镌刻在傅朝的心里,他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战栗,拉住白楚之的手,满含歉意:“对不起,哥,我不该怪你。我向天发誓,我傅朝此生只爱白楚之你一个人,我不着急,我会让你慢慢接受我的。” 第203章   三周后,白楚之一如往常去看黎佳,却没成想,根本没找到她的影子。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找到这里的负责人,负责人摇头,无奈地告诉他:“楚少爷,黎佳被遣送回原籍了。”   “什么?!”白楚之震惊,“是谁把她送回去的?!”   负责人意味深长看了他一眼,最后吐出一个人的名字:“白承宗,您的父亲。”   白楚之脸色灰白地走出福利院,他脚步格外沉重,感到心神无力。   姜淑芳是黎佳唯一的亲人,她已经死了。   黎佳又那么小,被送回去,又有谁来照顾她呢?   从黎佳对堂叔的惊惧模样判断,这位亲人断然不可靠。   明明黎佳在福利院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开心,为什么偏偏要把她送回去!?!   他拨通了傅朝的电话,跟他简速地说了一下情况。   他茫然四顾,此刻只想到了傅朝。   片刻后,傅朝赶到,他紧抓住白楚之的手,温柔安慰他:“哥,别着急,我刚刚派人查了佳佳的原籍,现在我出发去找她。”   白楚之说:“我跟你一起去。”   这次傅朝没有拒绝,他点头,说:“好。”   刚刚接到白楚之的电话后,傅朝派属下庄合光迅速摸排,查到了黎佳的原籍地在北都市的北边〖夏凉村〗,驱车需要3个小时。   傅朝将一副MP3递给白楚之,又给他拿了一个靠枕:“哥,路上需要很长时间,你眯眼休息会儿,一切交给我吧。”   “我没事。”白楚之温和道,他的心里阵阵雾霾,总感觉事情不大好。   3个小时的奔驰,傅朝已提前联系当地的派出所,他让警察带路,迅速定位到夏凉村,找到了黎佳的堂叔黎巴。   黎巴见两三辆警车呜呜地叫,又有一大堆警察气势汹汹地朝自己奔来,他吓得双腿发软,连忙带着老婆,俯首作揖,哀求道:“老爷们,俺们遵纪守法,没干过坏事啊,不要抓我们啊!”   警察为首的一个队长叫宰正,他恶吼道:“谁他妈问你这事了,赶紧说,你们的堂侄女黎佳,是不是在你家里?”   黎巴一听,连忙喊冤:“不知道啊,她一直跟她奶奶生活,也就是我妈,前些天,这个老东西非得带着孙女上北都市闹去,结果呢,命闹没了吧,岂不闻民不与官斗,官/官相护,天下乌鸦一般黑,衙门口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宰正不耐烦地打断黎巴的絮絮叨叨,转而向傅朝汇报:“傅总,他倒说的是实话,他和他妈已分屋多年,很少往来,至于侄女,更不会收养了。”   傅总轻捻下巴,思索:“那黎佳不在这里,会在哪里,莫非那位福利院负责人说了谎,佳佳还在北都市?”   他说话间,格外注意黎巴表情变化,见他眼神中有一丝躲闪,他马上使个眼色给宰正,宰正点头,马上扣住他,逼得他一个扑通跪在地上。   “妈的,给脸不要脸是不是?!老子可没耐心,你再不说实话,一枪毙了你信不信?!”宰正说完甩了一个大巴掌丢在他瘦如骷髅的脸上,使他的脸,火辣辣的疼。   这一番如猛虎的猛烈敲打,让老实巴交的黎巴吓得魂不附体,纵管旁边的老婆不断在他身上掐来掐去,猛烈地给他使眼色,他也顾不得,直接倒出实料:“前些天,黎佳被人放在我院子里,说实话,我们家已经够困难够穷了,还要再添一双筷子,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她从小和我们就不亲,也不是我女儿,只是侄女,我凭啥要养她啊?!”   “反正我们吃的有多的,就丢给她吃,没有多的,那吃个球,自己都饿死了,哪有功夫管别人。我们早出晚归,没有心思看她,她是死是活关我们屁事?!”   宰正给他嘴巴又来了一巴掌,凶狠恶吼道:“你他妈的废话怎么那么多,黎佳现在在哪儿?!”   黎巴被打焉了,委屈地捂住发疼的脸:“我也不知道啊,可能被人贩子拐走了,这大山沟里,人贩子多着呢,动不动就拐小孩走,隔壁村的,这一个月就被偷了4个小孩啦!唉,我现在出门做事,都得把小孩带着呢,生怕被偷,这样的事,多的是,就比如……”   宰正一脚踢在他背上:“谁问你这些了,给老子闭嘴!”   傅朝听闻,一方面让宰正带领当地民警排查夏凉村周边的嫌疑人,另外一方面,他让庄合光带足力量过来。   他估摸,按照黎巴所说的,这个人贩子应该是惯犯,可能是同一拨人,经常流窜到此地,到处抓落单的孩子。   傅朝想了一招“引蛇出洞”,他让宰正找了一个小孩,放在村前的一处空院子里。   他们则在隐蔽的地方,盯梢。   午晌结束后,村子里的人都外出干活,人烟稀少,静悄悄的。   一辆半旧面包车开到村子里,从车里下来三个人,他们贼眉鼠眼,谨慎扫视周围一圈,见没有大人,马上拔腿将小孩抱起,麻利地开车逃跑。   傅朝让庄合光跟上。   许久,面包车开到另外一个乡镇,黄泥土漫天飞扬,一座破败的蓝色门楼摇摇欲坠,这是一栋被废弃的老工厂。   远离市区,人迹罕至,正适合窝藏被偷来的小孩子。   宰正一下车,命令队伍里的便衣警察,从两侧包抄。   傅朝将白楚之护在身后,庄合光带领敢死队的黑衣人,一脚踹开大门,轰然一声巨响,让人贩子吓了一跳,他们刚要解开被绑在麻袋里被偷来的孩子。   庄合光一挥手,黑衣人举手投足之间,子弹连发,击中人贩子的手腿,霎时间,哀吟声遍起。   有更多的人贩子从角落里冒出来,他们也手持武器,对准庄合光。   庄合光毫不慌乱,对黑衣人下命令道:“全部抓住,一个不留。”   瞬间,枪击声四起,硝烟漫天,所有的人贩子全部倒地,手脚被子弹贯穿,鲜血直流,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傅朝紧牵白楚之,跑向一楼地下室,没想到这里大大小小的房间,关满了幼童。   傅朝命令庄合光将这些孩子全部救出来。   宰正带人将倒地痛苦不堪的可恶人贩子全部戴上银色镣铐。   傅朝将解救出来的孩子交给宰正,嘱咐他:“你将他们带到派出所,逐一排查登记,让他们的父母来认领。”   “好。”宰正答应。   白楚之在这些孩子中寻找,没有看到黎佳。   他返回地下室,发现最里面竟然还有个隔间。   他推开门,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   “哥!”傅朝连忙捂住他的眼,可惜已经太迟。   黎佳浑身脏兮破烂,脸色发黑躺在冰冷的地上,身体更瘦,皮包骨头。   枯瘦身上有不少溃烂的地方,已经生蛆,蛆虫涌动,啃咬她糜烂的肉块。   她的双腿被砍去,空荡荡,被砍断的骨头连接处,散发恶臭,不少苍蝇嗡嗡地叮在上面吸血。   “佳佳!”白楚之被这一幅景象震撼,明明三周前还蹦蹦跳跳的乖巧女孩,怎么转眼间就被折磨成这样?!   傅朝哀伤地摇头,他抱住泪流满面的白楚之:“哥,是那些人贩子砍去了她的腿脚,这种样子看起来更为可怜,容易博取人们的同情,方便利用她卖惨乞讨。”   白楚之要抱起黎佳,傅朝却拦下他:“我来吧,哥。”   他让庄合光找了一处清静地方,凿了一个深坑,买了一床干净的棉絮。   傅朝将黎佳的尸体,安稳地放在坑底。   随着黄土落下,这个身形羸弱的女孩,被昭告死亡,永远地离开了人间。   白楚之拿起黄纸,点燃,为她送别。   他的脸庞流下热泪。   从夏凉村回来后,白楚之感觉脑子里一直有持续不间断的嗡鸣声,只要一静坐,嗡鸣声不期而至,怎么赶也赶不走。   他从国外回来,就一直在失眠,如今在嗡鸣声的躁动下,更难安眠。   傅朝在外市出差,不在他身旁。   他一直住在傅朝给他买的星月居。   这里清静幽香,花鸟相谐。   夜晚的月亮又大又圆,他睡不着,眼睛直勾勾地盯向月亮。   很奇怪的是,盯了月亮半个小时后,脑子里的嗡鸣声消失不见了。   转而代之的是,突如其来的悲怆,心里被某件往事痛击,这种感觉比嗡鸣声更为可怕。   黎佳临死的惨状,让他心头一震。   那么可怜的小女孩,在这个世界上,失去了唯一的亲人,还能拥有希望地乐观活下去。   却被某个人无情地剥夺生的权利。   一旦想起那个人,他的头皮一阵发麻。   五岁时,他的母亲傅宣仪亡故。   豪华房间的薄丝窗幔,如凋零的枯叶,摇摇欲坠,似落未落。   母亲的亡身,埋在单薄的丝绵被下。   他努力地要挤进房间门的窄缝,想见妈妈。   想见她最后一面。   悲哀的是,别说最后一面,他连自己妈妈埋身何处都不知道。   他感到深深的惭愧,内疚。   一想起母亲病逝之前的音容相貌,他就难过得不得了。   他睡不着,内心从未如此烦恼,苦闷,心烦意乱,好像胸口处堵了一口气,他急需某种方式发泄出来。   他想到了酒。   他从未如此急切地想要一杯最烈的酒,灌入喉中,一醉解千愁。 第204章   〖豪爵〗KTV,是北都市最大最豪华的KTV,一瓶酒最低的价格也得上万,专供富家子弟消费娱乐。   在一个钢琴与大提琴伴奏相谐的包厢里,白楚之面无表情,轻轻抿酒。   他不惯于喝酒,因此喝的既细又慢。   白色轻薄面料衬衫,领口半敞,露出精致而略带性感的锁骨。   一双修长的大腿,穿着黑色华贵面料长裤,轻盈若蝶,轻轻放在红色柔软沙发上。   左手衬衫袖口挽上,白皙凸挺的腕骨,宛若明洁而孤冷的贵玉。   他右手摇晃酒杯,将红酒送入喉中。   才喝了半瓶酒,醉意渐渐涌上心头,他感到一阵热意袭来,遂尔解开衣领口的第二颗纽扣。   洁白无瑕而又动人心魄的肌肤,在灯光的照耀下,愈发明亮璀璨,似乎里间深藏如跨越千山万水也要身体力竭探寻的隐秘。   他皎若亮月的脸庞,因喝了酒的缘故,浮现一层动人的霞红。   薄薄的一层,落在面颊两旁,如千山万水落在人间浩浩荡荡的雪中一点红,又似寒冬飘雪下的一枝独自绽放、令人怜惜的红梅。   他眉发如墨,星目含光。   鬓间格外干净,浸染少年的清俊秀气。   黎佳被折磨致死的悲惨一幕不断地在脑海翻涌,姜淑芳死的时候,因血管破裂出血,乃至染红了整个白色床单,看着格外惨烈。   黎佳双手黝黑,身体瘦弱,明明是十岁的年纪,身体却因营养不良,只有五岁孩子的身高。   他还记得这个小女孩那么温和,淳朴,高高兴兴地在福利院和小伙伴玩耍,单纯地憧憬未来读书的美好生活。   想起这些,他的眼角忍不住流出一颗晶莹的泪。   他恍恍惚惚中看到母亲傅宣仪好像近在眼前,他伸出白皙的手,想要抓住她的身影,却徒劳无功,只是一场幻想的水中月镜中花。   [你连这点事儿都做不好,有什么资格当白家人?]   [将他带回去,关起来,别让他再出来。]   [我们白府,只有白晗一位少爷。]   [白楚之,你不配做我们白家人。]   ……   [少爷,您该喝药了。]   [少爷,还请您不要反抗。]   ……   白楚之虚空地将递过来的药往旁边一推,竭力挣扎。   嘭的一声,酒杯掉在地上,摔成碎片。   “哎呦,瞧瞧这是谁,这不是我们鼎鼎大名的白家大少爷吗?”忽然,半敞的房间门,被猛的打开,为首的一个长相武猛,体格粗健的男人看着白楚之大声说道。   他身后跟着三个人。   为首的人是赵可尚,剩下的三个人是他的手下兼狐朋狗友。   其中一个名叫裴度,他身体修长,穿酒红色格子衫,目光精明,脸相阴狠,他冷鸷一笑,朝赵可尚使了一个眼色。   两个人心领神会,想着好不容易碰到了白楚之,必须好好调戏打弄他一番。   赵可尚就着白楚之的侧边沙发独椅,一屁股坐了下去,嘴里大张旗鼓叼着一根粗壮的雪茄,右腿随便地翘在左腿上,一副豪放不羁又蛮横霸道的模样。   裴度在对面的沙发长椅上坐着,喝酒。   另外一个男人名叫孙宜,他形容猥琐,目光直溜溜地盯着白楚之。   最后一个长得精瘦的人叫刘聪,他不敢坐,站在裴度身后。   随后有几个穿着暴露的女人前来,赵可尚右手搂了一个,孙宜左右开弓搂住两个女人,色眯眯地对着女人的胸闻来闻去。   裴度拒绝了女人,他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喝酒。   一时间,原本文艺悲伤的包间,顿时被这四个人弄得乌烟瘴气。   裴度举起酒杯对白楚之说:“楚少爷,别来无恙啊,今天好不容易碰到了,来,干一杯。”   白楚之感到意识越来越模糊,他举起酒杯,一口灌了下去。   “好!这气量,不愧是白家人!”赵可尚猛然站起,上前跟白楚之碰了一杯,故意把他的酒杯灌得很满。   孙宜不甘示弱,他指使被他搂着的一个化名为秀秀的妓/女上前给白楚之敬酒:“去,陪我们白家少爷玩玩,他肯定很寂寞,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真让人可怜啊。”   秀秀穿的少,举止又很撩/骚,她故意要在这些公子哥们面前显能,格外地卖弄她的技艺。   只见她一双红爪子的手,端起酒杯,抵在白楚之唇间:“来,姐姐陪你玩,你喝下去,我就陪你睡觉。”   白楚之皱眉,他牟足力气,将她使劲一推。   秀秀重心不稳,跌在地上。   她一贯自负,眼见在这么多富家少爷面前丢了份,不禁气恼至极。   她咻的一下子站起,跨在白楚之身上,左手捏住他的下巴,将酒硬灌在他的嘴巴里。   “好!”赵可尚率先鼓掌,看见曾经高高在上的白家大公子被一个妓/女欺负,落井下石地哈哈大笑。   裴度薄唇扯过一丝冷淡狠厉的笑。   这四个人曾与白楚之在北都市最著名的〖诚德中学〗一起读书,虽然不在一个班级,却在一个校园。   白楚之从出生起,就是北都市最耀眼的存在,无论是身份亦或是样貌,无人企及,无与争锋,无可媲美。   后来,在北都市豪门圈,流行起白家另外一个少爷白晗的传说。   他渐而被人遗忘。   稍微懂一点人事的人都知道,这与白家话权人,北都市最说一不二的白氏集团总裁白承宗有关。   白承宗故意冷落白楚之。   至于原因,谁也不知道。   赵可尚一行人自然知道这些内隐,因此敢肆无忌惮地故意在今天作弄他。   孙宜是北都市最好/色的浪荡公子哥儿,其对女色的贪恋仅次于素有“裙下败类”恶称的傅浪。   不过与傅浪不同的是,他男女通吃,只要是好看的人,无论男的女的,他都要猴急地得到抓在手心里好好蹂躏一番,大玩特玩!   一进门,他就紧盯着领口敞开的白楚之看,看的他直流口水。   美!实在太美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美的人!!!   他多看一眼喝的醉熏情态毕露的白楚之,胸口间好似百爪挠心,手上抱着的两个女人瞬间感觉不香了。   他不耐烦地将两个女人赶走。   这一反常态的举动,让赵可尚和裴度有些吃惊。   要知道孙宜最爱的就是火辣辣的女人,怎么把玩还不够劲呢。   孙宜端着酒杯,凑近白楚之,一闻到他身上散发的清香,他心神晃荡,如坠天堂。   他再瞥一眼白楚之半露的肌肤,眼睛立马充血,脸变得极其扭曲。   操!好像马上日啊!孙宜嘴角哈喇子流一地,也懒的喝酒,直接上手解开白楚之的衬衫。   指尖刚碰到第一颗纽扣,包厢的门,被嘭通一声撞开,力度之大,原本厚实的门,一半边被撞裂。   傅朝眼露凶光,三步并作两步,身法如飞,跳过茶几,直掐住孙宜的脖领子,将他死死地捏在手心,一下子,孙宜脸色被勒得通红,脖子青筋暴露,绝望地翻着眼皮。   孙宜虽然是男人,但体格细瘦,平日最爱寻欢作乐玩女人,身体早已被掏空大半,面对傅朝如暴怒的雄狮般的巨大力气,根本无法抵挡,双脚双腿像死鱼一样,徒劳地挥动,妄图挣扎。   “你是什么东西,居然敢碰他?!!!他妈的,我要杀了你!!!”   傅朝暴怒,如最可怕的雄狮,发出震人心魄的狂吼。   傅朝将他如提死鸡一般,提溜,打翻在地,脚使劲,呼的一下子,将半死不活的孙宜猛的踢在墙上。   一大口鲜血,从孙宜嘴里喷出。   他难受要死,好像五脏六腑都要震裂了。   他趴在地上,朝赵可尚有气无力地喊道:“尚哥,快救我啊!”   傅朝刚刚的行动迅捷又快,恍若一阵风,毫不拖泥带水,将原本坐着看戏的赵可尚看得一愣。   见孙宜向他求救,他不得不维护一下大哥的面子,马上站起,双手挥出,要抓住傅朝。   傅朝嘴角冷冽,眼神愈发凶狠,褐色卷发如狂暴的万千利刃,刺破他的胸膛。   “我今天就打死你们,一群垃圾!”傅朝率先伸出拳头打在赵可尚脸上,赵可尚不似孙宜那般弱鸡,翻身一躲。   “操/你妈,你们都是瞪着眼珠子的死人啊,还不快过来帮忙!”赵可尚没好气地朝裴度和刘聪怒吼。   傅朝眼疾手快地扣住赵可尚的脚,猛烈使劲,将他踩翻在地。   随后他血眼怒涨,敲碎一个酒瓶子,直奔裴度和刘聪而去。   裴度吓得左右闪躲,刘聪则是往后跑去。   “小朝!”白楚之模糊地听到打架声,他卯足力气站起,身体却不稳,摇摇晃晃。   傅朝听了他的呼喊,丢下酒瓶子,将他扶住,心疼地抱在怀里。   他永远以哥哥为先。   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场景。   他爱哥哥,胜于世间万物。   “哥。”傅朝的怒火因为他的轻轻一喊,燃烧殆尽,他温柔地抚摸他的背。   “小朝,带我回家。”   白楚之靠在他滚热的胸前,眼前人的胸口如冬日温暖的篝火,让他可以放心的,无虞的,永恒的,停靠。   “好,哥,我带你回家。”   傅朝将喝的迷醉的白楚之,揽腰紧抱于怀中。 第205章   傅朝开车将白楚之带回星月居,他将他温柔抱出来。   进门的时候,白楚之挣扎跳下来。   “哥。”傅朝温柔地抚摸他的圆脑袋,“不怕了,我们回家了。”   “小朝。”   白楚之眼神迷离,他凝望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从未如此刻这般觉得,他需要他。   白楚之墨发贴近他的脖颈,说:“做吧,我们。”   “做?”傅朝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他瞧见白楚之醉态毕现,以为他是酒后乱语。   真实的哥哥,应该不会主动向他求/欢。   “傅朝。”   白楚之白皙的手,捧起他的脸,星目中点点泪光摇曳,颤抖的语音,喊出的名字,几乎让傅朝失去理智,让他瞬间将白楚之抱在怀里,压在冰凉的地板上。   “哥,我们去卧室。”傅朝担忧地上冷,怕他着凉。   白楚之微微一笑,双腿圈住他的腰,第一次在做的时候,主动抱住他宽阔的脊背。   “哥~”   这一次紧实的拥抱,让傅朝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他情致上头,冲动地撕裂白楚之的衬衫,心尖人如画的美好,让他沉沦,沉陷,痴迷。   舒服得要死了!   “哥,我要死了,我!”傅朝纵声欢呼。   “嗯~小朝~”   白楚之脸色更加红润滚烫,他耐不住咬在傅朝肩上。   月色下,两个人互望彼此。   白楚之星眸里,清晰地倒映出傅朝的影子。   他胭脂唇,缓缓地微笑,玉鼻耸动,沉默地呼吸。   他只这般静静地看着傅朝。   傅朝也在深情凝望他。   没有言语,却胜过任何撕心裂肺的海誓山盟。   他们从小在一起,长大后也会一直在一起。   这件必然的事昭然若揭,不言而喻。   一切尽在不言中。   事后傅朝匍匐在他耳边,真挚地说:“哥,我会比姑妈爱你更爱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保护你,陪着你。哥哥,要相信我,我会让你自由开心。”   他紧抱住白楚之,等他平息后,温柔地将他抱回卧室。   第二天,白楚之是被傅朝吻醒的。   白楚之惊恐地后退,慌乱地扯住被子盖上没穿衣服的身体。   “哥哥,你怎么还这么害羞啊?嗯?昨天的事,你忘了吗?”傅朝伸出手,调戏地捏住他的下巴,笑容既甜美又邪气。   “我没忘。”白楚之尴尬地钻进被子,脸羞红,他想起自己昨天主动的样子,更为羞赧,耳尖如草莓,雪中一点红,看起来那么可爱温绵。   这让傅朝看得心痒痒的,忍不住轻咬一口,手伸向他的下方。   “小朝,疼。”白楚之轻轻喊道。   昨天白楚之在冰冷而生硬的地板上,被激烈摩擦,光滑、细如凝脂的后背,红了一大片。   “哥。对不起。”傅朝歉意地抱着他,心疼地轻抚他的脊背。   “嗯,不要紧,都是我自愿的。”白楚之侧着身体,手摸他的脸,“不要老是向我道歉,小朝,我们之间别那么生分。”   傅朝激动地握住他的手,心被他的话,捂得暖暖的,忍不住亲上他:“呜呜,哥哥你真好,你是我最好的哥哥。”   晨间,傅朝伴随曦光,又缠绵地吻了他半刻钟。   白楚之小脸如弯月避云,羞红,又美好。   “哥,我让你看个东西。”傅朝说。   “什么?”白楚之好奇。   随后房间门被打开,身穿黑色西服的林易走了进来,他身材高大,表情沉默,手托起一个白瓷盘子,一块红布盖在上面。   他单膝跪地,双手高高地托起盘子,呈在床边。   “哥,你看看。”傅朝示意白楚之揭开红布。   白楚之好奇地揭开,吓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盘子里装着的赫然是一只女人的手,从手腕处被剁掉,鲜血淋漓。   “这是昨天那个逼你喝酒的臭婊子的手,她居然敢玷污你,老子没杀了她,已经算是客气了。”傅朝莞尔一笑,将惊恐的白楚之搂在怀里,“哥哥,别害怕,这是她应得的。”   白楚之愁眉不展,叹了一口气:“小朝,你这样也太残忍了,没必要砍掉她的手,对她来说,太残酷了。”   傅朝认真道:“哥哥,我说了这是她应得的,你善良,可我不。如果你不想让我滥杀,那就好好地呆在我身边,因为任何一个敢冒犯你的人,我都会杀掉哦。”   “傅朝!”白楚之急得哭出来,“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不要因为我就这样残暴,我不喜欢。”   “好,好,哥哥,你乖乖的,我就听你的话,好不好?”傅朝心疼地亲吻他的眼泪,手一挥,示意林易出去。   晨曦间的淡光,洒落进来,照在彼此缠绵的蝴蝶与花朵之上。   蝴蝶咬噬花朵。   花朵动情地张合花蕊。   空旷的房间,回荡床板的激烈咿呀声。   孙宜因在〖豪爵〗KTV擅自调戏白楚之,被傅朝猛烈暴揍,差点没把他打死。   他现在一想起傅朝上次凶神恶煞的脸,心里怕怕的,像老鼠见了猫一样恐惧,恨不得离他十万八千里,再也看不见他才好!   赵可尚、孙宜之前和傅朝在〖诚德〗高中是一个班的学生,从那时起,他们就有矛盾,结下梁子。   如今他们之间,更加水火不相容。   裴度、刘聪,则是在大学时才加入他们。   这四个人,家世背景强悍,是北都市豪横、跋扈、嚣张的富二代,为所欲为,简称北都市〖四大恶少〗。   其中以赵可尚的背景最为强悍,父亲家族为军/族后代,妥妥的高/干子弟。   其他三个人或多或少地攀附于他,唯他马首是瞻。   孙宜养完伤后,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想去KTV厮混。   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胀着疼,要找个人发泄一番才爽。”   这次他学聪明了,先事先打听好傅朝在不在,确认傅朝不在后,他大舒一口气,大摇大摆地踏入〖豪爵〗KTV。   正当他走路时,迎面一个踉踉跄跄的服务员,端着酒,撞倒在他怀里,酒杯一倒,顿时酒洒了他一身。   “操/你妈啊!你个死妈的玩意儿!!走路不长眼啊,瞎了吗?!居然敢把酒泼在我身上,你知道我是谁吗?啊!!?”孙宜气急败坏,前些天被傅朝暴打的怒火还未完全平息,心情十分不痛快,他立马暴怒,一脚踢在服务员身上。   “妈的,你知不知道本大爷的这个衣服多贵?!你赔得起吗?!”孙宜怒视服务员。   服务员战战兢兢,跪在地上,用纸巾给他擦酒水,连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哼!”孙宜这才看清楚她是女的,他好奇地捏住她的脸,瞧去,瓜子脸,长得倒是还可以,他嘴角一扯,顿时说道,“我这件衣服是全球私人定制的,你要么陪我200万,要么——”   他卖住关子不说。   女服务员被这惊天数字吓呆了,她小声问:“要么什么?”   “要么你让我干。”孙宜毫不客气地说。   女服务员犹犹豫豫,脸色很难看。   “快点选,我只给你3分钟的时间,不然我叫你们经理来,到时候你只能赔钱了!”孙宜耐不住逼迫她。   “我——我、”女服务员忍不住哭了起来。   “妈的,你怎么这么费劲呢,老老实实让我干得了,臭打工的,你能拿的出那么多钱吗?”孙宜猴急地将她提起,脱掉她的裤子,堂而皇之在人来人往的走廊,开始行龌龊之事,“告诉你,本大爷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懂不懂,你要对我满怀感激之心,一般人敢这么冲撞我,老子直接杀了喂鱼。”   女服务员泪流满面,哀声哭泣。   孙宜舒服地释放完,准备再来一波。   却没想到迎面来了一个男人,他怒气冲冲直接一拳打在孙宜脸上,骂道:“贱/畜!”   孙宜同样怒火冲天,他提起裤子,看眼前这个人的打扮也是一个服务员,不禁更为恼怒,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敢欺负他了?!!   正好裴度和刘聪赶来,他命令刘聪说:“快给我打死他,往死里打!”   刘聪很听话地向前,和这个男服务员扭打在一起。   女服务员跪在地上,头发散乱,哀求道:“求求了你了,别打我哥!”   “别跟他们求情,他们就是一群畜/生!!!”   男服务员咬牙,没想到看起来精瘦的刘聪这么有力气,出拳力道游刃有余,仿佛是专业训练过的,打得他毫无还手之力。   一顿暴打后,男服务员终于被打得奄奄一息,瘫在地上动弹不得。   孙宜痛快地笑起来,皮鞋踩在他脸上疯狂蹂躏:“妈的,你以为你是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老子今天非得打死你不可!!”   裴度脸色阴险一笑,在孙宜旁边耳语几句,孙宜听了,顿时笑得合不拢嘴,眼睛散发凶恶的光。   孙宜让刘聪将这一男一女丢在KTV正大堂正中央。   刚刚裴度给他出了一个“极其好”的主意,非常符合他一贯变态的口味。   这两个服务员,裴度刚刚仔细观看了一番,样貌相像,长得大差不差,又见那女的喊男的为哥哥,他推测他们应该是双胞胎。   事实正如裴度猜测那样,这一对男女正是双胞胎兄妹。   男的叫宋问,女的叫宋期。 第206章   他们两个人自小相依为命,做人老实踏实本分,自家里孤身抚养他们的奶奶死后,哥哥宋问便带着妹妹来北都市打工。   哥哥宋问做事麻利勤快,善于结交人缘,很快谋得了一份在高档KTV〖豪爵〗的服务员工作。   他带着妹妹宋期在这里一起打工。   他多次教导妹妹工作要细致谨慎,来这里消费娱乐的都是得罪不起的纨绔子弟,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招来祸灾。   没想到他真的一语成谶,妹妹还是得罪上了这些浪荡子弟,偏偏还是其中最寡廉鲜耻的孙宜。   宋问被刘聪捆绑,如一条死鱼,丢在正大厅正中央。   宋期被他提出来,跪在宋问旁边。   孙宜招呼其他公子哥们一起出来看好戏,刹那间,大厅里围满了人。   孙宜坐在正中央,裴度坐在他旁边,两个人衣着华贵,屁股下的椅子镶金带银,十分豪奢。   刘聪谨慎地站在裴度身旁,随时听候命令。   孙宜指着哭得切切的宋期高声斥问:“妈的,本来让我干一下,咱们就算了事,本大爷就放你一马,没想到你们给脸不要脸,居然敢打我,你说我脸上的伤,你该怎么赔?!”   宋期懦懦地不敢看他,低垂脑袋,脸色惶恐。   “哼,还是我心善,你只要做一件小小的事,我就算了。”孙宜露出十分张狂的笑,神情猥琐至极。   宋期害怕地看着他,心中抱有一丝希望。   孙宜来到她面前,猛的一下扯掉她的衣服,她吓得捂紧私/处,周围围观的男人,齐刷刷地看向她。   宋问气的直蹬腿脚,身体被刘聪牢牢按住,嘴巴也被堵上,发不出声音。   “你们给我当众干,我就放过你。”孙宜指着宋问和宋期说。   宋问气的眼睛肿胀,眼白充满血丝。   如此禽兽的言语,怎么能从人的嘴里讲出来?!   “你快点给你哥舔啊,愣着干嘛呢?!”孙宜一脚踢在宋期的背上,将她的脸按在宋问的裤子上。   周围所有人都在津津有味看这场乱/伦大戏。   宋期无奈地哭泣,扭头,挣扎着。   “哼!”孙宜不耐烦地揪住她的头发,将她死命往地上一摔,女孩瘦薄的身体狠狠地磕在地上,顿时额角出了鲜血,同时身体各处也展露无遗。   看戏的人群发出一阵阵唏嘘。   “你要倔是不是?!”孙宜目光凶狠,擒住她的脑袋,将她往自己身下塞,“我让你倔!刘聪,给我办了她!”   刘聪非常听话,他奴性十足,马上一只手拉住宋期的胳臂,将她按在地上,开始侮辱她。   宋问急得眼泪横流,拼出力气要站起,无奈孙宜手下的四五个壮汉将他死死按牢,他痛苦地挣扎,脑袋使劲往地上砸。   刘聪完了之后,孙宜恶寒冷笑一声,下命令道:“兄弟们,你们尽管上!”   大厅里的纨绔哥儿们,早就急不可耐,马上加入其中,各个喜笑颜开,脸红脖子粗。   宋问听到妹妹可怜的呐喊,却无能为力。   他脑袋几乎要撞晕过去。   眼睛流出鲜血。   孙宜一脚踩在他泪水流淌的脸上,恶吼道:“他妈的,这回你尝到我的厉害了吧,你是什么下三等的贱民,居然敢打我,今天老子要玩死你!”   他示意手下人剥光他的衣服,让他当众受凌辱。   两个弱小无助的贫苦打工者,在孙宜的逼迫下,都在痛苦不堪地受虐刑。   周围都是看戏的人,他们无动于衷,甚至看得津津有味。   宋问被折磨得气若游丝,渐渐失去意识,连妹妹痛苦的哀吟声都越来越远。   忽然,大门被猛然一炸,轰轰然闯进来一批人。   上次被傅朝猛烈的踢门声震得肝胆俱裂的孙宜,此刻听见这如出一辙的暴烈推门声,吓得他心跳得老高,双膝一软,以为傅朝又来了。   往往都是害怕什么来什么,最先进来的人是林易,随后是庄合光,他们带着大量黑衣人,三下五除二在挤得水泄不通的大厅迅速开出一条道。   道路尽头,一个人如死神降临,倏忽莅临,吓得孙宜一屁股倒地,从华椅上跌落,眼睛里充满惊恐。   “傅、傅朝?!”孙宜吓得哆哆嗦嗦。   傅朝使了个眼色给林易,林易带领手下人,一拳打开将宋问和宋期按倒在地的孙宜手下,为赤/身的他们披上衣服,迅速带走,送到医院。   众所周知,林易和庄合光都是傅朝的得力干将,这次他一下子将两个人都叫出来,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裴度暗暗观察,他趁傅朝怒视孙宜的空挡,悄悄混在人群的缝隙间溜走。   却被庄合光犀利地拦住,裴度观察形势,只好认栽地坐在原地。   “喂,傅朝,我这次可没惹到你,你干嘛又来打我啊?!”孙宜委屈巴巴地嘶吼,已经做好了被打的准备。   “这次你的确没惹到我,但你没惹我,我就不能打你吗?”傅朝春风一笑,细白的指尖攥住孙宜的头发,“你说是不是啊?”   孙宜没想到他如此强词夺理,但又不敢与他正面冲突。   他的老大赵可尚刚好不在,不过就算他在,恐怕也无法阻止傅朝。   这个男人好可怕啊!孙宜吓得快要尿裤子。   他想识时务者为俊杰,赶紧转变脸色讨好他:“傅总,您说的对,我是你的奴隶,你想打就打吧。”   “哦,这可是你说的,既然你这么‘热情’,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傅朝伸出手,庄合光递给他一把锋利的刀。   明晃晃的刀,在孙宜面前晃悠,吓得他当场漏尿又漏屎,赶紧跪在地上向傅朝磕头如捣蒜:“爷爷,傅爷爷,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想死啊,求您放过我!以后我就是您的狗,我绝对听您话,您让我往东,我绝不敢往西啊!爷爷!爸爸!可怜可怜我吧,我才20多岁,我不想死啊!”   傅朝被他这副摇尾乞怜的样子逗笑了,他将冷刀贴在孙宜脸上,左来右去,吓得孙宜又尿了一次,裤子上全是骚味。   “今天,就是你的祭日。”傅朝语气冰冷,毫不动摇,“你他妈居然敢沾染我哥,我做梦都想杀你,要知道,我决定的事,是断然不能再更改的!”   说罢,他举起刀,要直/插孙宜的心脏。   “小朝!”   傅朝听到熟悉的呼喊声,马上站起,果然看到白楚之在慌乱地找他。   “哥,你怎么来了?”傅朝问。   白楚之看到满地狼藉,又看到被傅朝恐吓晕死的孙宜,叹了一口气:“小朝,算了吧,别再为我杀人了,我不想你这样。”   傅朝将刀一丢,握住他的手,说:“好,哥,我听你的。”   他不想再让哥哥忧愁皱眉了。   他想让他开心。   白楚之还以为他会固执己见,没成想他答应得如此干净利落,不免感到意外。   傅朝命令庄合光:“放开他们。”   裴度使了一个眼色给刘聪,让他将吓死过去的孙宜抬走。   三个人急匆匆地撤离现场,如逃难一般。   他们又一次见识到了傅朝的凶狠,被吓得不轻。   宋问和宋期被林易送到医院后,经过一个月的精心疗养,身体已经痊愈。   宋问带着妹妹宋期向林易磕头感恩。   林易简短地向他们说明了真正救他们的人。   宋问深知,如果那次没有人来救他,他和妹妹真的会被凌辱致死。   林易带他们去〖花朵之蓝〗见傅朝。   傅朝温和问他们:“身体好些了吗?”   宋问感激道:“好得差不多了,谢谢傅总您的关心。”   “好。”傅朝看了一眼宋问,他发觉这个人虽出身贫寒,眉目间却有种坚强的意志,他问,“你到我手下做事,如何?”   宋问面不改色,平静道:“傅总,感谢您救我,但我现在世界上只有妹妹一个亲人,我必须要照顾好她。”   傅朝微微一笑:“你担心这个?那还不简单,你们一起到我手下做事,我不会勉强你们,你们考虑一下再回复我也可以。”   宋问摇头,给傅朝沉重地磕了一个响头:“傅总,我愿意来,我想向您学习,我想变得强大。”   傅朝忽而眉目冷肃起来:“好,我丑话说在前头,在我手下做事,要绝对忠于我,不然的话,任凭谁,我都照杀不误。”   他轻拍宋问的肩膀,浅浅笑起来,一双轻润如水的桃花眼散发冷光,“不过,我相信你不是那种人。”   宋问第一次与这么大的人物距离这么近,他觉得这位年轻总裁既温和又可怕,既翩翩有礼又高傲漠冷。   “合光,你带他下去,训练他一番,安排他管赌场的收钱工作。”傅朝命令庄合光。   “是,傅总。”庄合光恭敬回答。   至于宋期,傅朝则是交给柳却西,让她带着去浪腾那边工作。   一周后,傅朝单独约见庄合光,询问宋问的表现。   庄合光如实道:“傅总,他工作守时,很守纪律,目前需要提高的是他的意志与权威训练,因为他有时好人做过头,耳根子较软,钱有小部分不能按时收上来。”   傅朝点头,欣慰道:“我先让他试试水,看他看到那么多钱,会不会动什么歪心思,果然他品行倒是正派。”   他继续分析道:“合光,你说的问题,倒是很关键,我猜测他一直是听令于人,很少去领导他人,不习惯对别人发号施令,不是他愿意当好人,而是他被迫当好人,别人都不怕他,知他没背景,好糊弄他。”   庄合光恭谨道:“傅总,您说的对。”   傅朝深看了他一眼:“你既然懂得,应该知道怎么办,不要总是被动地等我发号施令。”   庄合光忐忑,眼神更为顺服:“傅总,不敢。”   傅朝哈哈大笑,想活跃一下过于严肃的气氛,递给他一杯咖啡:“庄合光,你对我未免太恭敬过头了,以后我想将〖花朵之蓝〗全部交给你,你要挑起担子,主动作为啊。”   庄合光听了更加胆战心惊,他望向傅朝,跪在地上:“傅总,您不要这样说,我承受不起。”   “哦,告诉我,你哪里承受不起?”傅朝盯着他低垂的脑袋问。   “我不堪重任。”庄合光沉重地说。   傅朝将庄合光扶起,语重心长:“合光,我将来要离开北都市,要带我哥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我估摸着钱差不多够了,唯一让我放心不下的是我妈。”   傅朝背对他,看向窗外:“她年龄大了,也有两三年没掌管浪腾,我爸更是不消指望,日后花朵之蓝的进项,你预留一点给我妈。”   他扭头,叹了一口气,继续说,“浪腾现在对我来说已经无所谓,左明如果想要,就给他拿去吧。〖花朵之蓝〗我运筹多年,你也在旁帮了我很多,里间掺杂着不少血债,要想抽身不那么容易,你和田舟横如果还想在北都市保身立命,必须要紧抓住它。”   傅朝考虑得好长远,庄合光默默恭听他的教导。   只是语气,比平常多了一丝伤感。   “好了,你先走吧,记住我的话,你可以的,不要妄自菲薄。”   傅朝抬手,庄合光躬身退出。   傅朝站在高耸入云的浪腾大楼,眼神迷茫。   本来上次白楚之主动求/欢让他看到了爱情的希望,没想到近些天,哥哥的心又如往常一般冰冷,永远在抗拒他,对他很疏远、冷漠。   估计是看到他残暴砍手、杀人的一幕,被吓着了。   唉,哥哥呀,你什么时候才能读懂我的心?   还是你的心太冷,我捂不热。 第207章   临港区临风港湾是北都市最大的海运港口,它连接宽阔的东海与繁茂的内陆城市,是承担起整个北都市重要外贸往来的港口之一。   同时也是北都市向外交际交流的举足轻重的海上枢纽。   此刻,一辆超级豪华大游轮缓缓驰来,待停靠港湾后,一群人秩序井然地从游轮上缓步而下。   为首的一个人,年近四十岁,鬓间微白,身体略微壮实,面色平和,饶有兴致地左右欣赏海边的风景。   他名叫公冶文,是东南亚裔人,此次专程来北都市会见一个人。   走了七八步,清冽干净的声音传声入耳,未见其人先听其声,公冶文驻足凝神望去,只见迎面向他走来的是一位极其英俊清逸的年轻人。   来人正是傅朝,他身着黑色衬衫,领口束起,黑色西服长裤极好地修饰他的大长腿,使他看起来格外高挺。   清脆皮鞋声由远及近,他体态稳重,面色温和,快要接近公冶文时,将黑色墨镜丢给身旁为他打伞的林易,庄合光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陪同。   柳却西穿着黑色西服,端庄持重,跟在身后。   “文老。”傅朝得体地伸出手,向他礼貌地敬礼。   公冶文微微一笑,伸出手轻轻一握,给他回礼:“想必你就是北都市鼎鼎大名的傅朝傅总吧,久仰久仰,传说闻名不如见面,今天果然见到了本尊,真是令我眼界大开,想不到你如此的年轻又如此的——”   公冶文意识到不妥,马上止住话头。   柳却西捂嘴偷偷地笑,傅朝问:“却西,你笑什么?”   柳却西身体丰腴,高挺的胸部很是傲人,她上前一露脸,公冶文旁边的男生下意识地多看了她一眼。   “傅总,文老后半部分夸您的话我知道。”柳却西掩嘴,轻轻一笑。   “哦。”公冶文饶有兴趣看了她一眼。   “她说您如此的牛逼克拉斯,是不是啊,文老?”柳却西向文老眨了一个眼,仿若单纯的孩童。   “嗯嗯,我说的正是这。”公冶文笑呵呵道。   公冶文将身旁一直扶着他的年轻人推到前面,介绍道:“这是我的三儿子,名叫公冶星,我带着他出来见见世面,这孩子打小我就带在身边,就是脑子太笨,一点不灵活,这么些年毫无长进,说来惭愧啊!”   众人皆向公冶星望去,只见他身形单薄,身材修长,面容清秀,眉目之间有氤氲浓盛的精锐之气,分明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   傅朝一看,就知道公冶文这老头子说的都是虚假客套的场面话,估计是这个三儿子非常有能力,很合他心意,所以一直把他带在身边,好好培养,将来让他接班。   “见过傅总。”公冶星向傅朝拱手作礼,语气平静,态度不卑不亢。   柳却西刚刚注意到他看向自己的眼神,不禁上前,朝公冶星笑道:“星公子,今年贵庚啊?”   这不问不要紧,一问就把他问成了马猴脸,只见公冶星脸像火烧一般,话也说不出来。   柳却西吓一跳,其他人也很奇怪,以为他犯了什么病。   公冶文赶紧一巴掌猛烈地拍他的背,将他打转过来,这才让他苏醒,恢复神智。   见众人面露疑惑,他解释道:“这孩子从小见了女人就容易紧张,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话都讲不出来。”   傅朝给柳却西使了一个眼色,柳却西很听话地退到后面,不再打弄公冶星。   公冶文是整个东南亚地区的走/私/黑/老大,祖祖辈辈都是以此谋生发家,经过几代人的经营运作,场面生意越来越大,枝繁叶茂,虎踞一方,实力不可小觑。   自从傅朝有意识发展这方面的生意后,不可避免地要与他打交道,不过他和公冶文都是提纲挈领拿意见的领导者,做事的是手下的大梁,于傅朝而言,是庄合光,于公冶文而言,便是他的三儿子公冶星。   因此傅朝和公冶文是第一次见面。   而庄合光和公冶星早已熟络,见面就对生意的事,低声交谈。   傅朝和公冶文在前,林易负责傅朝的安全,在一旁谨慎地四下观察。   公冶文的手下很有秩序地离他们不远不近。   柳却西在公冶星身后,格外看了他一眼,嘴角弯出一个弧度。   笑含深意,含混不明。   傅朝请公冶文到北都市最豪贵的餐厅之一〖泰景〗大饭店,为他接风洗尘。   菜已经提前订好,刚落座,服务员便鱼贯而入地一一上菜,一半是北都市最著名的特色菜,一半是公冶文那边的本地菜。   傅朝开了一瓶酒,为公冶文倒酒,举杯敬他:“文老,欢迎你来北都市,以后生意上的事,还请你老多多关照!”   公冶文见他豪气地灌下,十分欣慰,于是站起,回敬他:“哪里哪里,傅总,你说笑了,应该是互相关照!我的三儿,还需多向庄合光学习啊,我调/教了这么多年,还是笨呆子一个,哪像你带出来的人,个个都聪明水灵。”   众人见两位大佬站起,也纷纷举杯敬酒。   庄合光逐一向公冶文和公冶星敬酒,也不忘照顾他们带来的手下,他言语妥帖,脸色温润,说起场面话来,浑若天成,让人听了无不如沐春风,感到舒服。   公冶星也站起,向傅朝一众人敬酒。轮到柳却西时,他结结巴巴地一句话也说不出。   傅朝见他为难,让他坐下。   柳却西却在众人不注意的时候,朝他抛了一个媚眼。   喝完酒后,顿时气氛变得热闹,中途傅朝跑出去接了一个电话。   公冶星说要上洗手间,庄合光带他去,他却说知道怎么走。   随后柳却西鸟悄地尾随他。   见他果然从男洗手间出来,她假装也从女洗手间出来,一个没注意,脚跟踩歪,身体失去平衡,即将跌倒。   公冶星眼疾手快地接到她,顺其成章地将她抱在怀里。   柳却西注意到他这时的脸也不红了,神情也不慌乱,样子十分镇定。   “哎呦,谢谢你啊,刚刚洗手间水太多,滑了一下。”柳却西故意大胸往他胸口上一蹭,观察他的反应。   公冶星急忙放开她,脸色红涨,一直点头,语无伦次,不知道说些什么。   随后他一路小跑回到餐席。   恰好傅朝走来,看见这一幕,柳却西向他报告了刚刚的情况。   傅朝冷哼一声:“这老东西嘴里没一句实话,连让儿子故意装疯卖傻都做的出来。”   柳却西奇怪:“傅总,他为啥要让儿子装疯卖傻啊,有什么目的?”   傅朝微微一笑,向她解释:“却西,你不知道有句话叫树大招风吗?他要给公冶星立个‘笨呆’人设,少让他受一些攻击。你想想,既然是三儿子,必然还有其他的众多兄弟姐妹,自古人心最难齐,他又有这么大的一个产业,只有假借公冶星笨呆之名,将他带在身边,在外人看来是给他看病好照顾他,而不是为了让他接班。”   柳却西叹一口气:“我去,好麻烦,看来生在富贵人家也不一定是好事,搞不完的勾心斗角,要是我,光想想就要累死了。”   傅朝浅浅一笑,对她说:“不过,有一件事我确定是真的。”   “什么事?”柳却西迫不及待问。   “公冶星对你还是有意思的,你要不要和他试试?”傅朝戏谑地看向她。   “嗷嗷啊,傅总,你拿我开玩笑!”柳却西叉腰,哼了一口气,“就算他对我有意思,我也不稀罕,我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他不是老娘的菜!”   “哦,却西,那你喜欢啥样的?”傅朝还是第一次与她谈到生活私事,不免好奇。   柳却西将金色长发往后一拢,摆手无奈,叹了一口气:“我喜欢的男人还没出生呢。”   傅朝:“……却西,你要是这样高的要求,那你准备孤独终老吧。”   “哼,孤独终老就孤独终老,反正我才不稀罕什么狗屁男人!”柳却西意志很坚定。   傅朝无奈地摇头,只得随她。   柳却西沉默地跟在他后面,漆黑的瞳孔映照出他的身影。   她的心如古井,深幽,无澜,痴痴遥望青空的蓝叶。   终究是枯等无果的。   她明白。   不过一切都抵不过“老娘愿意。”   傅朝回到酒席,和公冶文寒暄拉扯一番,两个人你套我的话,我套你的话,觥筹交错之间,酒瓶已没了大半。   公冶星在酒席散的时候,在柳却西身上格外留意了一眼。   没成想这个艳丽漂亮的女人看都不看他,直接跟在傅朝身后,对他俯首听令。   他忽而明白了些什么,嘴角微微苦笑。   直到庄合光将手搭在他肩上,提醒他走时,他才恢复神态。   傅朝在〖豪爵〗KTV里包了几个包间,供公冶文一行人娱乐。   期间,公冶文发现傅朝总是时不时,不间断地翻看手机,表情焦虑,他问:“傅总,你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如果有的话,那老夫可不能耽搁你的宝贵时间啊。”   傅朝苦笑一声,他从未发觉这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若是在以前,他面对任何人,情绪总是很稳定。   但现在,只要涉及到那个人,他不仅心神不宁,更寝食难安。   他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和谁在一起,总会,总要想起他。   刚刚他翻开手机,想看看白楚之有没有给他回消息,哪怕他已经将他置顶,设为最关心的人,又将音量调到最高,然而手总会下意识地去翻手机。   期盼哥哥给他回消息。   怕错过他发来的消息。 第208章   公冶文一挥手,让手下人退出去。   傅朝眼神示意庄合光,他会意点头,带着其他闲杂人等退出房间。   这样的意思很明确,代表两位大佬有秘话要谈。   公冶文关掉音乐,笑呵呵地看向傅朝:“傅总,老朽一直有个问题想请教你。”   傅朝谦虚道:“文老,不敢谈什么指教,你有什么尽管问吧,我必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公冶文轻抿一口茶,张嘴道:“傅总,你是怎么把这么多人管理好的?就比如今天你带来的人,不说外表的光鲜亮丽,就说待人接物,个个自信大方,温顺调理,机灵团和。”   “而且,”公冶文的眼神少有地露出羡慕之色,“我看的出来,他们对你都很忠心。”   傅朝看是这个问题,他没啥好藏着掖着,向他开诚布公道:“文老,在我们国家,用人的首要是要学会看人。”   “哦?能详细说说吗?”公冶文虽然说家大业大,可管理起来总是格外掣肘,不是这里出了点问题,就是那里打不通,他倒是还好,因为他现在正当壮年,权威很盛,没人敢不听他的。   关键是百年之后呢?他不在了怎么办?   他必须要为他最中意的三儿子公冶星铺好路。   傅朝轻喝一口茶,笑道:“我们国家有个词语叫‘唯才是举’,我则是‘唯心是举’。”   公冶文继续听他说。   “一个人若有才能的确难能可贵,但没有品行,我宁可不要这样的才能。我看人,不同于其他的老板,又是看简历又是看文凭或背景。我只置身事外,洞察他,但不刻意,他想来我手下做事,我自然欢迎,不想来,我也不勉强。”   公冶文听的津津有味:“傅总,你说的快接近你们国家的玄学了。”   傅朝哈哈大笑:“文老,这不是玄学,这是最真实的人心。一个人,你不知道他的心,将他捆在身边又有什么用,他既不会替你做事,也不会忠诚于你。”   公冶文道:“所以你捆住了庄合光,我稍微调查过他的发迹,你真是巨眼识英雄,一般的老板,看见这样没背景的底层人物,理都不理,你却将他提拔,重用,使他英雄有用武之地。说实话,要不是他太忠心,我真想把他挖过去,好成为我家三儿的左膀右臂。”   公冶文没注意到傅朝脸色闪过一丝灰败颓唐。   他继续说:“庄合光,田舟横,林易,柳却西,包括最近有点棱角的宋问,都是你‘唯心是举’的成果,看来你们国家这套,我有必要好好研究一番了。”   傅朝收敛刚刚转瞬即逝的脸色,秉住心神,微笑:“文老,你要是想研究,我可以送些书给你看看。”   “哦,那可太好了。”公冶文眯眼细笑。   “《鬼谷子》《道德经》《周易》,这三本书研究透了,世界上所有事,几乎都可以追本溯源,梳理本质,水到渠来,包括抓人心。”傅朝解释。   公冶文锐利地看了他一眼:“哦,傅总,看来你很博学啊,想必这些经典,你都熟烂于心了吧。”   傅朝自负轻笑:“不好意思,我从小就不爱读书,这些书我一本都没看。”   公冶文:“……”   两个人继续聊一些管理、人事、经营方面的问题,公冶文注意到傅朝渐渐地心不在焉,也不好再继续向他讨话说,于是打开包厢房间的音乐,听了起来。   傅朝感到胸口格外的锐痛。   因为他被自己的话给冻得冰凉。   一个人,你不知道他的心,把他捆在身边又有什么用呢。   他捆住了手下人的忠诚,却捆不住最在意的哥哥。   他走不进白楚之的心。   或者,白楚之不愿意让他走进来。   一想起这些,他的脑袋格外尖疼。   哥。哥。哥。   音乐声越大,哥哥的身影越近。   他好想见他。   公冶文见他一副焦躁的模样,马上关掉音乐。   “傅总,你是不是有什么急事?”公冶文问。   傅朝平静道:“文老,我无事。”   包厢门被打开,KTV经理带领数十个女人进来。   这自然也是娱乐的一种。   公冶文津津有味地打量这些女生,高矮胖瘦都有,或丑或美,皮肤或是黑色,或者白色,或者黄色。   看其模样,有的是十几岁的小姑娘,有的是二十多的妙龄少女,有的是三十几的成熟女人。   种类繁多,如杂七杂八的货品,供人挑选。   公冶文拐杖一指,指向其中一个小姑娘,又一指,指向一个成熟女人。   傅朝看都不看这些女人一眼。   公冶文选好了“商品”,站起,要去娱乐身心。   傅朝向他告别时,只是一瞥,便瞥到了他刚刚挑中的女孩。   他略带吃惊地朝女孩望去。   公冶文作为闯荡江湖多年的老狐狸,自然注意到他的神情变化,他讨好地将女孩往前一推,留在这里。   “傅总,老夫先去了,明天还要再叨扰,先赔个礼。”公冶文拱手。   “文老,你客气了,你千里迢迢好不容易来一趟,我怎么着也得尽地主之谊啊。”傅朝表现得尤为热情,最后又说,“明天我让庄合光带你们到北都市四处转转,我有点小事,先不奉陪了,恕罪。”   “好,傅总,你肯抽出时间来陪我这个糟老头子度过一天,算是给我脸了,你日理万机,忙我也理解,庄合光这个小伙子我正好也想向他取取经。”公冶文温和地一拱手,将刚刚挑的女人,由经理带领,去单独开了一个床房。   傅朝静静地瞧了一眼站在包厢里的这个女孩。   随后他将经理叫过来,问她的名字。   “她叫兮儿,傅总。”经理垂手,毕恭毕敬回答。   傅朝不满道:“我问的是她的真实名字!”   经理被吓一跳,脸色慌乱,说不出话。   傅朝自然知道他为何这个样子,只需一瞧这个女孩,便知道她是未成年人,这种KTV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么多这样的小女孩,估计连他也不知道女孩姓甚名谁,只知道她是来卖的。   傅朝问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很奇怪,她看一眼经理,有些迷茫,茫然地答道:“我的本名叫黎丽。”   果然!傅朝更确定内心所想。   他紧接着问:“你是不是有个妹妹叫黎佳?”   女孩吃惊,点头。   傅朝吩咐经理:“你将她留在这儿,好好照看她,我等会再回来。”   “是,傅总。”经理战战兢兢地回复。   女孩黎丽更加茫然。   傅朝脚步轻快地跑出去,开车,在路上的时候给白楚之打了一个电话。   打不通。   他转而向他的助理蔚丹打去电话。   「喂,傅总?」   「我哥在不在公司?」   「楚少爷正在开会。」   话毕,他急忙驱车来到白氏集团大楼下,直冲白楚之的办公室。   等了半个小时,白楚之刚进办公室的门,就被一阵激烈的拥抱,勒得踹不过气。   “哥,我好想你啊。”   傅朝将他抵在门上,双手环住他的腰,深吻他。   吻完,傅朝意犹未尽,白皙修长的手指细细摩挲他的鬓边。   “哥,你记不记得姜淑芳曾说过黎佳还有个姐姐,被她妈妈带在身边,今天我意外地见到她了!”   傅朝跟他说正事。   “小朝,这是怎么回事?”白楚之疑惑。   “嗯,你跟我来就知道了。”傅朝让白楚之放下手中的文件夹,拉住他的手,将他带到〖豪爵〗KTV。   白楚之细看一眼包厢里的女孩,果然样貌很像黎佳,一样的肤色黝黑,身体干瘦,眉目鼻子脸,几乎是复刻黎佳出来的。   再问起姓名,也是对的上,一样的姓黎。   傅朝让经理出去,带上门。   他让黎丽坐下,温和地问:“你现在多少岁?”   “13岁。”   白楚之问:“你怎么会在这个地方?”   黎丽倔强一张脸,不耐烦道:“因为老子愿意!”   傅朝呵斥道:“黎丽,你说话不要那么冲,我们是来救你的。”   黎丽冷笑一声,直接开骂:“救你妈/逼的啊,老子要你们救了吗,老子自甘堕落,老子爽,懂吗?!别在这里装什么鸡/巴毛的好人!!!老子不需要!”   她越说越激动,几乎要哭了。   白楚之温和地抱住她,细细地抚摸她的背。   傅朝想问出更详细的情况,无奈黎丽油盐不进,还很凶恶地瞪着他。   白楚之也很无奈。   片刻后,傅朝让白楚之放开她,将一张卡片塞到她手心里:“这是我的电话,你要是有什么事,记得来找我。”   黎丽冷哼一声,拿着卡片,跑了出去。   白楚之忧心忡忡,傅朝却一脸放松,安慰他说:“哥,相信我,她一定会来找我们的。”   白楚之眼眸闪动:“你怎么这么确定?”   傅朝握住他白细的手,嫣然一笑,调皮道:“那当然是因为我帅啊,自古嫦娥爱少年,她这种小女孩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见我这么帅,早就被我迷住啦!”   白楚之也是无语,本以为他要认真讲原因,没想到只是一顿欲扬先抑的自我吹捧:“是是是,你傅朝是北都市所有女人的终极梦想,可以吗?”   “不,我不要。”傅朝将白楚之搂在怀里,“我只想是哥哥你的梦想,行嘛?”   白楚之一顿沉默。   傅朝却不气馁,眉眼仍旧笑意盈盈,将他揽腰抱起。   “哥,你怎么不反抗啊?”傅朝坏笑地问。   “反抗有用吗,你这么霸道。”白楚之没好气地说。   “那是因为哥哥你太迷人了,我每天都想把你‘灌满’。明白吗?”傅朝的嗓音压得格外低沉,充满男人的雄性/烈气。   白楚之自然听懂他的话中“深意”,羞耻地将涨红的脸埋在他滚热的胸口。   傅朝觉得他的哥哥此时宛若一只可爱的小松鼠,那么软绵,那么动人,让他本来澎湃的心,更加激烈地摇晃。   “哥,我们回星月居。”傅朝将他抱到车上,在他的耳边吹气,“今晚,我要让你的嗓子喊哑。”   “傅朝!你不能这样!”白楚之被他系好安全带,有些生气。   “哈哈哈~哥哥,你太可爱了,来,先让我亲一下。”   傅朝无视他的反抗,吻在他的胭脂唇上。   好甜。   他更加兴奋与快乐,恨不得现在就把心尖人压在身下,好好疼惜。 第209章   [我恨这个垃圾社会!]   [我恨这个垃圾世界!]   [都给我去死!去死!去死啊!]   10岁的黎丽眼睛发红,拿笔在日记本上疯狂地咒骂。   字迹潦草,斗大如牛,笔尖越划越深,她劲狠,每一下都用的力很大,写到最后,她猛的将笔愤怒地一按,笔芯直接倒灌到笔管中去。   她恼怒将日记本撕碎,满地碎屑飘飞。   随后又将笔往地上使劲一摔,脚重重地踩在上面,顿时好好的一支中性笔,被踩得四分五裂。   黎丽正如姜淑芳所说,是黎佳的妈妈司燕生的第一个女儿,即是黎佳的姐姐。   黎佳父亲死后,司燕便带着黎丽跑了。   黎丽跟在母亲司燕身边,一天的好日子都没过过。   她住的房间极其狭窄,简陋无光,一整天都没有一丝太阳。   潮湿的房间墙壁上斑斑驳驳,墙根底下还生了幽幽的绿苔。   窗户上全是左邻右舍油烟机排出来的脏腻油污,厚厚的一层,像沉积二十年的烂臭地沟油,不仅看着瘆人,闻着也挺恶心。   她的房间薄如碎纸,一点不隔音,不仅仅是楼上,就是隔壁左右屋子发出的任何动静都能轻而易举地被听见。   最头疼的是离她房间不足两米远的地方开了一个唱吧KTV,日日笙箫,一到半夜那种咚咚咚的超大DJ声如雷声,在她的耳边,哄哄地吵起来,让她一直失眠到凌晨。   唱吧一熄火,马上早晨卖菜的叫卖声,车流声,商贩不间断的大喇嘛声,此起彼伏地吵起来,嗡嗡地响在耳边,要把她的神经折磨疯掉。   如果这些还能让她如阴沟里的老鼠,打不死的小强竭尽全力地忍受,那么有一件事,她实在忍受不了。   那便是她的继父对她的蠢蠢欲动,极其不堪。   黎丽的母亲司燕跑了之后,又找了一个男人,便是黎丽的继父。   黎丽非常厌恶她这个继父,因为他会偷瞄她洗澡,偷看她上厕所,更为恶心的是,这个老不死的居然半夜到她房间,掀开她的被子,摸她的大腿。   她惊恐地尖叫,试图引来母亲。   没想到母亲根本没有来,她只有拼命地撕心裂肺地反抗,才勉强阻止继父的恶臭行为。   死妈的油腻的老不死的垃圾!黎丽在心里暗暗地咒骂继父,同时对母亲的不作为、故意躲避感到前所未有的寒心与深恶。   她在这个暗无天日破陋不堪的垃圾巷子一天也呆不下去。   所以她选择逃离。   但是她也不知道要逃到哪里去,能逃到哪里。   她白天翻垃圾桶找吃的填饱肚子,晚上随便找个地方窝一晚上耗时间。   她从未觉得时间这么漫长,一天,又一天,那么难熬。   有时,她觉得她要熬不下去了。   她从破陋巷子里逃出去,母亲从来没找过她。   小小的她,倔强无比,也没有想再回去。   她想,哪怕饿死,她也要饿死在外面。   一次她去饭店门口的垃圾桶翻吃的时候,却被饭店后厨的工作人员,猛的踢了一脚。   “滚,妈的,死叫花子,看着真他妈晦气!”工作人员凶神恶煞,怒视她,“你看什么看,怪不得店里生意最近差了,就是你这个阴沟里的老鼠带来的霉运,赶紧滚,不然老子打死你!”   黎丽捂住被踢伤的腹部,咬着发紫的唇,艰难地一瘸一拐,走到一个公园的偏僻角落蹲下来。   她额间因为疼痛,流出细汗。   她竟然觉得被踢也是一种运气,因为太过于疼痛,而胃口全无。   她终于不用像过街的老鼠,猫腰到处翻垃圾桶找吃的,塞住令她悲哀的胃。   这样对她来说,好像也是一种解脱。   两天,她滴米未进,一口水都没喝,倒在人来人往的公园的灌木从里。   她胸口起伏,如濒死的猫,渐渐地只有进气,没有出气。   夜间,天空下了小雨,细雨滴在她的唇间,她本能地伸出舌头舔着雨水,浸润破裂的口腔。   她朦朦胧胧地被人抱了起来,刺眼的灯光将她的意识逐渐唤醒。   她艰难睁开眼,发觉眼前是一个男人。   她被男人抱起放在公园的长凳上。   “想吃吗?”男人拿出一根超大的棒棒糖,诱惑她。   糖果的气味香甜,她又饥/渴难/耐,眼睛直溜溜地盯向棒棒糖。   男人不由分说将棒棒糖塞到她嘴里,力道很粗暴。   但黎丽却不在意,她甘之如饴,兴奋地舔着糖果。   “你应该还没吃饱吧?”男人马上又拿出一份香喷喷的盒饭,递给她。   黎丽三下五除二,想也不想端起盒饭就开吃,吃得满嘴流油,自从流浪以来,她从未吃过这么干净这么香甜的米饭。   男人见她吃饱喝足,蹲下身体,微笑:“小妹妹,我给你吃了糖,又吃了饭,你该怎么报答我啊?”   黎丽茫然地摇头,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男人面露出狡黠之色,轻声说:“你帮我一个小忙就好了。”   “什么忙?”黎丽那时尚不懂事,声音略显女孩子的娇气,一脸懵懂。   男人解开裤子,对上她的嘴,电光火石之间,已经完成了某种不可言语之事。   黎丽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觉得这样的事,好可怕。   她想逃跑,却被男人按得死死的。   她哭了出来。   以后男人都会给她送饭,但同时也会做那个事。   她渐渐地习惯。   至少她每天都有热乎乎的干净饭菜吃。   她11岁来初/潮,男人夺去了她的童贞。   但同时也给了她很大一笔钱。   这次以后,男人再也没有出现过。   黎丽拿着这些钱,买了许多新衣服,还租了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房子住。   她再也不是浑身脏兮兮,在垃圾桶翻箱倒柜被人厌恶的过街老鼠。   她用这笔钱,捡回了一丝人生尊严。   母亲司燕对她来说,和死了没什么分别。   自然,她也不是那种正常的会读书的乖孩子。   她渐渐地嚣张跋扈,叛逆堕落起来。   她长得干瘦,却很会打扮,显示出与年龄不符的过度性感成熟。   头发被染成时髦的金黄色,涂黑色指甲油,左右耳朵分别戴上夸张的红色耳钉。   手臂上还纹了一个张狂的文身。   她喜欢跑到高中学校,和高中男生乱搞,每来一次,都要收钱。   有男生戏称她是鸡。   她不屑一顾,得意洋洋,十分鄙夷:“鸡能靠自己赚钱,你能吗?对了,我忘了你还有屁股也可以去卖,哈哈哈哈哈——”   男生被她的话堵哑口无言,气的脸红脖子粗。   她迷上了钱,她深刻地觉得,只有钱,才是世界上最可靠的。   钱能让她吃饱,让她有屋子睡觉,让她像人一样站立行走,而不是像老鼠一样被打得抱头鼠窜。   在她12岁的时候,她自己买了一个小蛋糕,在狭仄的出租屋里,她关了灯,许了一个心愿,那就是她要攒很多钱,然后去很远的地方,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   她在手机上查资料,才知道这样的一个房子叫别墅。   至于价格数目,她仅仅是看一眼,就被惊掉下巴。   太贵了!   她要去卖多少次,才能拥有自己的小别墅。   好像一个遥不可及的幻想。   她13岁时,有人告诉她,可以去北都市最大的〖豪爵〗KTV,那里面的人非富即贵,被/干一次,抵得上在这个小破地方数十次。   她想也不想就去了。   KTV里的人说要她带身份证来。   她的身份证一直在母亲那里,为了能去〖豪爵〗KTV,她不得不回去一次。   她静悄悄地回去,发现自己原本住的小房间被改成了杂货间,堆满了各种垃圾,不过她毫无所谓,反正她对这里厌恶至极,只想快点找到身份证赶紧滚蛋。   好巧不巧的是,她的母亲司燕,正好回来撞见了她。   “你是谁啊,怎么在我家?!”司燕惊恐地拿起门口的笤帚,作出防御的姿态。   “妈的,烦死了!”黎丽在司燕的卧室翻箱倒柜一通,根本没找到她的身份证,十分不耐烦,朝司燕吼道,“你他妈把我身份证藏到哪里了?!”   司燕这才猛然认出眼前这个妆容夸张的女生是黎丽。   她脸色稍动,随后也不耐烦起来:“妈的,我怎么知道,你他妈别乱翻我的东西!”   黎丽怒视她母亲三秒。   随后摔门而去。   司燕犹豫一秒,马上冲进房间,看黎丽拿她的钱没。   她检查枕头底下,幸好钱还在。   她刚刚打麻将输了个精光,急忙回来拿钱继续打,她势必要连本带利赢回来!   她注意到大门的单扣锁已经砸坏,估计是黎丽弄的,她着急去牌桌,随便用铁丝扭一下,想着以后要换个大锁。   司燕在黎丽出走后,一直被他再找的这个男人家暴。   没过多久,这个男人出车祸死了,她庆幸之余,还意外地得到了一笔赔偿巨款。   她这么多年,觉得自己每天都是苦兮兮的,每一天都像是在油锅中炙烤一样。   小时候,家里穷,她没书读,跟着父母干苦力活。   她嫁的第一任男人,也就是黎丽的父亲,比她大了整整十岁,也是个老苦命人,跟着他起早贪黑地干个不停空,生产队的驴累了都有歇的时候,她没有。   然而悲惨的事一件接一件。   老公出意外死了,辛苦攒钱买的房子烂尾了。   再找的男人,是个暴力惯犯。   养的亲生女儿离家出走,跟她一刀两断。   她苦着苦着,竟然笑了起来。   好像麻木不仁了。   她决定为自己活一次,谁她也不想再管多管。   都无所谓。   于是她将赔偿巨额用来吃喝玩乐,尤其是用在打麻将上,经常一玩就是一个通宵。   打的牌面也越来越大,一个满贯下去,一输就是大几千块。   已经接近于赌/博了。   不过她乐在其中,很快,就将赔偿款输得一干二净。   没有了钱,她每天在家犹如火煎。   她将目光盯在自己为家暴男生的女儿身上,她年龄很小,刚满一岁。   不过司燕一点不喜欢她。   看着还有些恶心。   她利用这个婴孩出去在各处碰瓷讹钱,或者卖惨乞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居然轻轻松松赚了不少。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一次,她经过大桥时,想故技重施,导演一出碰瓷,结果谁承想,怀里的婴孩,在扬手的瞬间,滑落,掉到桥下的湖里。   她首先一愣,最先的反应,如同普通人丢掉一张银行卡,想到了钱财损失。   可惜!   婴孩扑通掉入水中,没溅起水花,悄无声息沉入湖底。   司燕面无表情,甚至格外轻松。   终于死了。她想。   她离开,不留一丝眷念,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一切,平静无澜。   黎丽四处找人办了一个假/身/份/证,她忐忑地交上去,本来她不抱希望,结果没想到居然把她录用了。   她想,既然要卖,就要卖贵点。   只不过刚上班没几天,就碰到了两个奇怪的人说一些奇怪的话,说什么“来救她”。   无聊。   肯定是骗子!装什么圣人呢!老子要你救吗?!老子自甘堕落!   黎丽将傅朝递给她的狗屁名片丢到垃圾桶里。   她无名的怒火消了之后,又猫腰在垃圾桶里,将被她捏得四分五裂的名片捡了出来,看了一眼上面的名字和号码。   一周后,〖豪爵〗KTV安排黎丽正式接客。   黎丽想着自己已经有经验,应该不至于那么害怕。   可事实上她还是害怕。   以前和那些高中生乱搞,她姑且只当做游戏。   现在,这种已经不是游戏,而是正式的工作,接待的也不是毛都没长全的男孩,而是成熟的大人。   她忐忑不安。   她努力镇定情绪。   打开房间门,她见到了她要招呼的客人。   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眼前这个老男人,还是让她产生了一丝难以启齿的抗拒。   地中海发型,蒜头鼻,五短身材。   能让他到这里消费的明证是他左手戴的一块超500万的昂贵手表。   男人娴熟地高抬双手,黎丽上岗之前已被培训,知道这是要为他脱衣服的意思。   她靠近他,闻到一股难掩的汗臭味。   她强忍住恶心,为他脱下上衣。   男人坐在床上,黎丽跪在地上,为他脱裤子。   粗壮的矮腿,布满密密麻麻的汗毛。   黎丽低垂脑袋,眉头紧皱,更觉胃里犯恶心。   男人嫌弃她动作慢,干脆自己脱裤子,然后又粗暴地将她剥开,压在床上。   黎丽感到天旋地转的害怕,挣扎着,哭道:“我要尿尿啦!憋不住啦!”   男人不耐烦道:“真麻烦,快去快回!”   黎丽跑到卫生间,故意将水龙头开到最大,花洒也开得最大,水声霹雳哗啦地响。   她从卫生间的缝隙观察男人,见他边抽烟边看球赛。   她果断拿起毛巾,鞋都来不及穿,轻轻打开卫生间的门,顺着路,静悄悄地开溜。   等出了房间后,她越跑越快,跑出了生死时速。   她大气都来不及喘,跑出〖豪爵〗KTV,在街头找到一个电话亭,拨通了那张名片上的电话。   「救救我!」黎丽见电话接通了,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   「你在哪里,我们马上过来接你。」   黎丽尴尬地用白色毛巾裹住身体下方,她蹲在电话亭,用手臂捂住上身。   不一会儿,一辆黑色迈巴赫疾驰而来。   下车的人正是傅朝和白楚之。   傅朝按照黎丽说的位置找到了她,白楚之赶紧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披在她身上。   傅朝将她带到〖花朵之蓝〗。   柳却西接过黎丽,为她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   等黎丽情绪安定后,柳却西将她带到〖花朵之蓝〗的一楼主厅,傅朝和白楚之都在。   傅朝笑说:“看来‘老子’也有喊救命的一天啊。”   黎丽瞪视他一眼,憋着一张红脸。   白楚之打断傅朝的调笑,来到黎丽身边,摸她的脑袋。   手掌轻和温暖,如刺猬的黎丽,一下子收起了刺,眼光也变得柔和起来。   傅朝走到黎丽面前,说:“既然我们承诺救你,自然不会言而无信,以后我们会保护你,照顾你,你也要乖一点,不要让我哥的心白费。”   黎丽沉默地捏紧衣角,一言不发。   柳却西温柔地抱住她,捏她的小脸:“你这个小屁孩,怎么那么倔呢,不会还以为我们是骗子吧!我跟你们说,你眼前的这两位哥哥都是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好人啊!不信啊,实话告诉你,其实我以前也……”   柳却西抱着黎丽说东说西,还故意夸大其词,虚构一些子虚乌有,将这个小女孩逗得信以为真。   三天后,白楚之担忧地问傅朝,黎丽以后如何发展。   接受了上次将黎佳放在福利院而导致不好后果的教训,这次傅朝决定将黎丽留在〖花朵之蓝〗,交由林易看顾。   经过几天的熟络,黎丽渐渐熟悉这里,并且和柳却西能愉快地交谈。   原本大喊特喊“老子老子”的女孩被柳却西穿上一套粉色裙,装点得正符合她年龄的稚嫩。   黎丽礼貌地坐在沙发上,主动开口问傅朝和白楚之好。   这让他们大感意外,也很欣慰。   白楚之尤其宽慰,他挨近黎丽,温柔地问:“丽丽,你还想回学校读书吗?”   黎丽摇头:“楚哥哥,我不想读书,也不想去学校。”   白楚之看了一眼傅朝。   傅朝命令林易出来,黎丽不由得抬头望了一眼这个高大修长的男人。   “丽丽,以后由林易来照顾你,你有什么困难,尽管向他提,要是他欺负你了,你去找却西姐姐,她会帮你的。”傅朝说。   林易躬身,看了一眼黎丽,他神情沉默,恍若天地之间最为静寂的稻草人,恭顺地听从傅朝的一切指示。   “林易,你先将丽丽带下去,彼此互相熟悉一下。”傅朝吩咐他。   “是,傅总。”   林易伸出手,牵住黎丽的小手。   宽大温暖的手掌,稳如泰山,黎丽不由得抬头深深地朝他望去。   “走吧。”林易低声对她说,虽然话语平静,却格外沉着,让黎丽不由自主地愿意跟他走。   待他们走后,白楚之的神情,泛起一丝不安。   傅朝哗的一下子扑到他身上,搂住他,戳穿他的顾虑:“哥,这次不会有问题了。先让黎丽跟着林易学些东西,磨砺她一番,改掉坏毛病,等到18岁,再让她出国留学,全程我都派人保护她,肯定不会有事的。”   “嗯。”白楚之微笑地看着他。   傅朝在三言两语之间,就安排好了黎丽以后的人生方向。   不知为何,白楚之觉得他的运筹帷幄,让人听起来那么可靠。 第210章   傅朝趁白楚之分神的刹那,将他搂在怀里,细腻白皙的手指,轻轻地刮一下他的小而美的鼻子。   “干嘛啊,哥哥,这么痴痴地看着我,我会多想的。”傅朝紧捏他细白如玉的手,像把玩玉石一般轻轻摩挲,真是怎么看怎么握都不够。   “谢谢你。小朝。”白楚之没有挣开他的怀抱,认真地看着他说。   傅朝眉眼舒展,满是温柔的笑意:“哥哥,我知道黎佳的死,是你心里的结,但哥你要知道,那不是你的错,只是你太善良了。这次我会保护好黎丽的,绝对不会再让你伤心了。”   “嗯。”白楚之点头,“我们一起保护她。”   傅朝手指摸他的脑袋,划过他如墨的黑发,一阵战栗的摩擦感,让他忍不住将白楚之按在身下,吻了下去。   “有人!”白楚之慌张地推开傅朝。   “哪里有人,哥哥,这里现在只有我们两个。”傅朝嘴含他的手指,笑容既甜美,又坏坏的。   白楚之四下张望,果然没人,看来他的手下很能领悟他的意思,自觉地退了下去。   傅朝将他抱在怀里,坐在沙发上,他修长的双腿,不自觉地弯曲,搭在傅朝的公狗腰两侧,含羞的如少女的坐姿。   傅朝牙齿在他的脖子上游走,如凶猛的野兽,收敛住狂暴,克制地标记心尖人。   “小朝,疼。”   白楚之手按下傅朝在他胸前匍匐的脑袋,胸口处感到刺痛。   傅朝刚刚太用力,以致于把他咬破出了血。   他拿出纸巾,小心翼翼地为哥哥擦拭血迹,满眼心疼。   “哥,我带你去个地方。”   傅朝将白楚之抱起,来到〖花朵之蓝〗的最顶层的大房间。   房间空旷漂亮,丝丝水晶装点,镶嵌,一进来是洁净的纯蓝格调,蓝色蝴蝶梦幻地飞舞。   傅朝将怀中的白楚之轻放到里间的金丝绒大红色床上。   蓝色蔷薇的雕饰,使房间看起来更迷离幽醉。   “哥。”傅朝轻轻地喊他。   白楚之伸出白皙的手,抚摸他的脸。   他知道傅朝所做的,都是为了他。   无论是蓝色的蔷薇花,还是救下黎丽,亦或是开设〖花朵之蓝〗。   他是想用一种更为强大的方式,让自己开心。   “小朝。”   白楚之嘴里呢喃地喊着他,这一句短促的喊叫,让傅朝脑子空白,双眼发红,使出力气,再一次将他的白色衬衫给撕裂了。   然后深吻他,咬他。   间歇,白楚之喘着气哭笑不得问:“傅朝,你说说,你都撕烂了我多少件衬衫了?”   傅朝捏他的下巴,调戏地在他耳边,压低声音:“我不仅想撕你的衬衫,还想撕你的内裤。”   白楚之羞的满面通红,傅朝将软绵娇羞的他按在身下,要真正脱掉他裤子时,他却哭了。   “哥哥,我现在很想要你,求你了,别拒绝我,好嘛。”傅朝竭力保持冷静,努力镇定情绪。   他感觉心被哥哥的体温炙烫,快要疯掉了。   好想好想好想好想好想要!   白楚之双手圈住他的脖子,细声哭腔道:“我不要在这里。”   傅朝听懂他的话,因为这里是酒店。   哥哥不喜欢在这样的地方做。   原来哥哥不是拒绝自己。   他紧张忐忑的情绪舒缓,将白楚之抱起,说:“哥,我带你回家。”   他们的家,是星月居。   是傅朝和白楚之的家,也只属于他们。   这次白楚之被傅朝脱去了全部的衣服,尽管哥哥的身体,已经被他无数次地看过,摸过,尝过,但每一次,他又重新好奇,期望,深爱。   哥哥的皮肤皎亮又细腻,每一寸如玉雕刻,鬼斧神工,完美无缺。   像睡着的水,温凉。   只要手指尖一触碰到哥哥,他会蜷缩如害羞的小松鼠,睁着温润含水的黑色眼睛,切切地,动情地看着自己。   这样的因自己伏身于哥哥身上,才能有的绝美风景,胜过人世任何,他甘愿为之去死。   傅朝压在白楚之身上,与他接吻。   这一次他有意张开眼睛,因为唯独这次,他觉察到哥哥的心绪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对自己好像不那么抗拒与冷漠了。   连接吻的时候,都带有难得的主动承受。   他默默地观察哥哥的小脸变化,恰好白楚之也睁开了眼睛,纤长的睫毛,优美地颤动。   两两相望,傅朝的眉眼是欢喜和笑的,白楚之却顿时脸似火烧,扭过了头,羞耻地将脑袋埋在被子里。   傅朝和他一起躲在被子里,他紧抱白楚之,在他红的晶莹剔透的小耳上舔/舐,坏笑地问:“哥哥,你脸怎么这么红,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这样的问题,傅朝隔三差五总会问白楚之,每次白楚之都是直接拒绝亦或是干脆不理。   没有半分犹豫。   可此时,他不仅犹豫了,而且心还猛然跳了一下。   嘴里是沉默的。   心里泛起了不可名状的复杂情绪。   他想逃避,却逃不开。   因为傅朝已经如刀刃入鞘,将他全身心地拥有,让白楚之不得不直视他的脸,看清楚坐在自己身上驰骋的男人究竟是谁。   “小朝~”白楚之吃痛地哭叫一声,傅朝心疼地放慢了速度,深情地紧抱住他,不断说一些令人羞耻的情话抚慰他。   一周后,白楚之再来〖花朵之蓝〗来看黎丽,见她愈发礼貌懂事,内心十分安慰,想着傅朝的安排妥帖合宜。   同时他也接到了一个外地出差的工作任务。   外市的楼盘开业剪彩活动,需要他出面发言,象征性地代表白氏集团出席,博一点营销噱头。   助理蔚丹为了安排好了路线,也提前预定了酒店。   他到达时已是夜间七点钟。   刚放下行李歇息,手机短信已达999+条,他打开一看,密密麻麻的消息,全都是傅朝给他发的。   白楚之坐在酒店床上打字回复他:[小朝,你别搞短信轰炸啊,我只是出个差而已,又不是被绑架了。]   傅朝马上回复了过来:[嘿嘿,哥哥,有一句话叫‘关心则乱’,我现在好想,特别想,极其想,疯狂想,见你,把你塞到我的身下,好好地疼你。]   白楚之脸色一阵羞赧:[禁止发/情!]   白楚之在拉上窗帘时,意外地发现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他停下手,将窗帘全部拉开,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欣赏雨。   雨声使空荡的房间更加静寂。   耳边突然传来傅朝的声音,他站起,感到不言而喻的欢喜。   然而,屋内始终只有他一人。   他苦笑一声,自己什么时候出现幻听了?   他要去沐浴时,手机铃声响起,来电人备注是“小朝”。   [哥,你在干嘛?]傅朝问。   白楚之:[准备去洗澡。]   傅朝:[我要和你一起洗。]   白楚之:[……没别的事,我挂了啊。]   傅朝:[哥哥,你别骗自己好不好,你刚刚难道脑海里没有闪过和我一起洗澡的画面吗?]   为什么这个人这么聪明,白楚之脸色通红,被他一语戳中隐藏的小心思。   傅朝:[哥哥,是不是被我说中了?你先别洗,等我过来。]   白楚之拒绝:[我不在北都市。]   傅朝轻轻地笑:[哥哥,我知道,给我一点时间,我马上过来。]   为什么听到他要来,自己还有点期待。   或者说,是高兴。   好像很期盼他来。   他焦躁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打开窗户看到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他深色凝重担忧起来,给傅朝发短信,让他别来,说又下雨又是晚上,很危险。   [哥,等我。]   傅朝发来的这三个字,那么短,却有那么有力量,抚慰他忧切的心。   半个小时后,他焦虑地烧了一杯茶。   门铃声突然响起,他着急地打开,以为是傅朝,却只是送餐的,他接过餐食,放在桌子上,没有吃的胃口。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   雨越下越大,噼里啪啦地砸在窗户上,他赶紧给傅朝打去电话。   [小朝,别来了,外面雨这么大。]   [哥,开门,我已经到了。]   白楚之将信将疑打开门,一个高大挺拔而又熟悉的身影,奇迹一般地出现在眼前。   面带微笑看着自己。   白楚之手受惊地松开房门,眼睛不敢直视他,心寂寞又激烈地跳动。   他意识到他与傅朝之间,缠绵一种奇妙的感觉。   如果说以前傅朝对他霸道,对他索取,对他肆无忌惮,他还能借由“被动”的名头逃避遮掩。   那现在,这又算是怎么回事?   自己是希望他来的。   他的心,动了。   按照傅朝之前的习惯,白楚之猜想他进门第一个动作是要抱自己,然后吻自己,然后在耳边悄悄地舔/咬。   果然傅朝一进门就紧抱住白楚之,猛烈地吻他,在他耳边问:“哥,你想我没?”   白楚之不敢回答这个问题。   他将脸埋在傅朝宽阔滚热的胸膛,关心道:“小朝,你打湿没,外面的雨这么大,为什么还要来?”   傅朝抚摸他略微发红的脸,眉眼露出极其温柔的笑:“那是因为我很想哥哥啊。”   “小朝。”   白楚之仰头看他,星眼含泪,他现在被他的温柔话语打动,心绪浮沉。   “哥。”   傅朝再次与他缠绵深吻,一路滚到床上。   “哥,你是不是等我一起洗澡,走,我抱你去。”傅朝注意到他搭在床边的睡衣。   “不~”   白楚之双腿勾住他的腰,眼眶通红。   “哥,你—”傅朝第一次反被他主动搂住,还用这样亲密无比的姿势,他血气上涌,一使劲,撕烂了白楚之的衬衫。   白楚之边流泪,边看傅朝。   从前,他只把当作弟弟看待。   是小孩,小朋友。   现在,他已经不是那个屁颠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孩。   而是将自己征服,拥抱,保护,全心全意爱着的男人。   是独爱着白楚之的男人。   是他的男人。   白楚之玉足紧拱,脚趾并紧,眉目间痛苦又愉悦。   他往傅朝的怀里钻,傅朝事后将他牢牢抱紧,不使他有任何空虚。   傅朝轻抚他的后背,嘴角微笑。   “楚之,我的哥哥,我爱你。”傅朝嘴唇伏在他耳畔,说得真挚又动情。   白楚之搂住他的腰,眼泪滚在他黏热的胸前。   “小朝,我也—爱你。”   终于,他鼓足一万分的勇气将这句话,说了出来。   声音都是颤抖的。   傅朝将他往怀里抱得更紧,额头与他相抵,恨不得崩天裂地地要与他做到死。   但他隐忍克制下来,抱着白楚之洗澡,将他放在自己怀里,贴着他入睡。 第211章   第二天,傅朝是笑着醒来的。   他已经很久没有睡得如此香甜。   在他16岁,白楚之去国外读书的那四年里,他几乎每天都失眠,最严重的时候,整整一个晚上都寝不安席,满脑子都是白楚之。   他因为想他寂寞到爆炸,疯狂。   他跑到卫生间对着白楚之的照片疯狂地冲洗自己的欲望。   只有这样他才堪堪勉强平息忽如火山而来的思念成海。   现在,他宛若陷入一个花香四溢的美梦,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快乐地飞舞,将他的身体托至白云之上。   云朵里,是哥哥美好而微笑的脸庞。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傅朝回想起昨日的激烈,身体那么若合一契,每处部位心有灵犀地紧紧依靠彼此,挂牵彼此,固若金汤,牢不可破。   这是哥哥第一次主动地承受他。   他明白,哥哥这次是情愿的。   情愿这二字,让傅朝浑身上下一颤栗,他不禁反复回忆昨日的交/缠,反复确认哥哥的那句“小朝,我也爱你”,反复品味哥哥的动人情态。   他嘴角忍不住地弯起,形成一个天真而快乐的弧度。   他饱满含情的桃花眼,心心念念的是哥哥的情眸。   他感觉自己要疯了,彻底疯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忍不住高兴地笑出来,笑容纯真,甚至带有男孩子的粗咧稚气。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   他转身,细嗅哥哥在床上遗留下的芳香,浑身痛快地战栗,眉目微皱之间闷哼一声。   他摸到手机,白楚之给了发了一条微信消息:   「小朝,我大概下午才能结束,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   两个小时前发的,白楚之要赶去剪彩活动,先走了。   傅朝想给他打电话,又想到他此时必然很忙,于是打字回复他:   「好的,我的宝贝儿,下午我来接你。」   没有及时回复,看来果然很忙。   傅朝放下手机,起身,准备洗澡。   他瞥到客厅沙发上的破烂衬衫。   这是他不知道撕烂白楚之的第多少件衬衫。   他忽而不好意思起来,但每次都忍不住上手去撕,情致濒临极点,他血气翻涌,连同哥哥的内裤一并撕裂。   他捡起破碎的白色衬衫,凑到鼻子上闻,一种熟悉而情冽的香味,立马贯穿他的心房,他脚步匆匆地跑到浴室,将衬衫含住,淋湿,冲洗,幻想,释放。   他等不了下午,直接开车去了白楚之所在的新楼盘。   正中午,阳光明媚,树影婆娑,轰轰烈烈的音响燃烧热闹的气氛,满满当当的人,里三层,外三层。   最耀眼的红色舞台,白楚之手持话筒,声音清澈,干净,如悦耳的铜铃声,散落在远处的傅朝心间。   他就这样远远的,静静的,默默的,欣赏哥哥。   嘴角上扬,眼尾上翘,美好的桃花眼,含住哥哥美如玉的身影。   哥哥的美体,如世界最冰雪寒冷的珠穆拉玛峰,让他奢望地攀足,纵然跨越万山千水,亦要持之以恒地固守。   哥哥的美眸,是世界最一望无际,浩渺波涛的太平洋,他深深地沉潜于中,横亘遥不可及的光年,始终如一地镶嵌在心尖。   哥哥的心,是世界最持久不变最美的蓝色蔷薇花,美得不可名状,不可方物,如此让他惊心动魄,让他失魂落魄,久久的,深深的,惦念,怀念,思念。   让他失神,想变成一只轻盈的蓝色蝴蝶,撷取蓝色蔷薇的汁液,采撷花朵的甜蜜,与蓝色花朵,永恒地合二为一,沧海桑田地顽固相守。   哥哥的欢喜与爱,是他的人生终点,是他的内心唯一所愿,是他的火海刀山,是他的深渊永堕,是他的死亡尽头,是他的灵魂不灭,是他的轮回不入,是他的生生世世,是他的呼与吸,是他的心。   他一直这样看着白楚之,耳旁只有他的声音。   剪彩活动结束后,助理蔚丹有条不紊地拥护白楚之下台离开。   白楚之一抬眼,见傅朝正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这样的猝不及防,又意料之中的双眸相对。   两个人深望彼此,驻足凝视。   明明隔得很远,却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缠绕,顿息与沉默汇成爱恋的音符,让白楚之心微微一跳,率先羞红了脸。   傅朝来到他身旁,伸出白皙的手,绅士而礼貌。   白楚之将皎亮如玉的手,轻轻的,放心的,搭在他手上。   “帅哥,能赏脸一起吃个午饭吗?”傅朝笑嘻嘻道。   白楚之轻轻点头。   “我哥我带走了,你先回去吧。”傅朝对一旁的蔚丹说。   “是,傅总。”蔚丹极其卑微,低头颔首,注视他们一起离开的背影,目光划过一丝意义不明的光。   傅朝牵着白楚之的手,很紧,两双如玉的手,握在一起,仿佛手心里深处是奇珍异宝,那么恋恋不舍,一秒也不想分开。   傅朝快乐地拥着他,走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他自信大方,毫不畏惧别人的眼光。   自始至终,他所在意的只有哥哥白楚之一个人。   从小到大,一如既往,这般喜欢他的哥哥,爱恋他的哥哥,希望能一直和他在一起。   这样的梦想,已经实现。   他像一个初出茅庐的愣头小子,时而发狂时而发疯,又是蹦又是跳,弄得白楚之很是尴尬,揪住他的耳朵,让他安静些。   “哥哥,我实在太开心了呀。”傅朝手挽他的手,脑袋挨向他的脸,一脸的单纯烂漫,“哥哥,我喜欢你,我爱你。”   “知道啦,你不要像复读机一样每天都重复。”白楚之无奈地笑。   “我就要天天说,在你的耳边说,哥哥,我想说嘛。”傅朝朝他卖萌撒娇,一双大而亮的星星眼,让白楚之哭笑不得,无奈摇头。   “好叭,我随你,你开心就好。”白楚之被他的无赖彻底征服。   “嘿嘿。哥哥,你真好,我喜欢你,超喜欢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傅朝与他十指相扣,白皙清俊的脸,洋溢无法阻挡的笑容。   干净纯质得如顽童,让白楚之内心一软,他情难自禁地将脑袋靠在傅朝肩膀上:“小朝,我喜欢你。”   这一句话,让傅朝本来兴奋快乐的脑袋,快要爆炸,他双眼通红,恨不得立刻当众撕裂白楚之的衬衫。   但他学会了克制。   只是一瞬间,他又恢复了理智。   哥哥不喜欢的事情,他不会对他做。   傅朝带白楚之一起吃饭,他只顾笑,饭都没吃两口,只管朝白楚之的碗里夹菜,不一会儿他的碗里的菜,堆成小山高。   白楚之:“……”   “傅朝,你正常点好吗?”白楚之手指戳他的额头,无奈地提醒他。   傅朝点头,认真道:“好,哥哥,我马上正常。”   他口中的正常,也不过是停住给他夹菜的手,照常对着白楚之痴痴地笑,饭也不吃。   白楚之:“…………”   下午他们一路走走逛逛。夜间,傅朝开车,一起和白楚之回到北都市他们的家:星月居。   一进家门,傅朝紧紧缠绕着白楚之,细声在他耳边呢喃:“哥哥,我想和你一起洗澡,好嘛,求求你啦。”   白楚之无奈间,傅朝已经吻上了他。   将因深吻而变得绵软的他,双手抱起,抱到浴室。   傅朝为他宽衣解带,白楚之扭捏身体,半遮半掩。   傅朝在一旁坏笑不停,白楚之羞愤地捂住关键部位。   “哥哥,干嘛还这么害羞啊,我们难道不是最亲密无间的关系吗?”傅朝也卸去衣物,脱光,和他一起泡澡,水面浮动几只可爱的小黄鸭。   他轻咬白楚之尖红透亮的小耳,故意压低声音,吹气:“哥,我们以前不是经常一起洗澡吗?难道你忘了?我对你的‘这里’一直念念不忘呢。”   白楚之羞耻地按住他乱动的手,脸色愈发如雪里一点红,美逾明珠,让傅朝心动难忍。   好想听你叫啊。哥哥。   泡完澡,他将白楚之放在大床上。   外间星月皎洁透亮,里间情致浓深。   “哥。”   “小朝~”   “小朝!”   “傅朝!!”   “啊!!!”   傅朝感觉到自己在被四分五裂,肌肤每一寸都被身下人锁住。   那样的酣畅淋漓,那样的刻骨销魂。   白楚之如摇曳的花朵,散碎在傅朝的手里,变成一滴滴欲生欲死的眼泪。   流泪了,但却因为是快乐与舒服。   “我的哥哥!”傅朝纵横起伏,放声大喊,“白楚之,啊,楚之!”   这一声名字唤起白楚之残存的理智,他虚弱的手,无力地推开傅朝,哭道:“小朝,我是你哥,我们不能这样。”   但他已无处可逃,他明白他在自欺欺人。   傅朝伏身吻他的眼泪,将他抱得很紧,不让他有任何的空虚。   这样的男人,让白楚之禁不住泪流满面。   这样的傅朝,只属于他。   他是笑着流泪的。   他抱住傅朝的背,失去所有的理智。   “小朝,有你,我很幸福。”他在傅朝耳边动情地倾诉。   “哥,我爱你。”傅朝手抚摸他的墨发,含住他的胭脂唇,深深地吻。   皎静的月色见证他们互爱。   蓝色蝴蝶永远追随那一束他爱恋着的蓝色蔷薇。 第212章   傅朝的快乐,每个人都知道。   少年时代的他,轰轰烈烈地眷爱白楚之。   这件事,学校的人都知道。   他一下课就会找白楚之玩。   他毫不顾忌地冲向白楚之,抱住他。   他高声喊他的名字,嗓音清脆,笑意藏不住。   他将梦他的春图画出来,被传的人尽皆知。   少年时代的傅朝,总是这样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   他如一只精力旺盛的小狮子,黏腻着他的哥哥,欢喜着他的哥哥,只希望让哥哥快乐。   他想将全部的时间,留给哥哥。   想多看看他,多记记他,多想想他。   比起读书亦或是做总裁,哥哥才是他唯一的本愿。   柳却西最先发觉傅朝的这种快乐,因为她在给他呈送文件阅示时,傅朝将一个合同书拿倒了,半盖在脸上,对着天花板傻笑。   这和以前雷厉风行、谨慎有度、精明强干的傅总,完全不一样。   “傅总?”柳却西小心翼翼地将他唤回现实。   傅朝微笑地看向她,这让柳却西受宠若惊。   “傅总,您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喜事啊?”柳却西笑问。   “嗯,天大的喜事!喜得我都不想工作了。”傅朝美而微曲的褐色卷发,快乐地闪跃,白皙脸庞弯起美好的笑,“却西,这几天我暂时休息,小事你自己决定,大事找左明,实在拿不定主意,找庄合光。”   说罢,他如少年一般,轻快地拿起夹克衫,脚步如风,身姿轻轻一闪不见。   庄合光也发现傅朝变了。   以前傅朝言谈举止说一不二,脸色冷峻。   现在,他眉目间多了冲动的欢喜,像天真无邪的少年,藏不住心坎笑意。   他作为下属,自然是不敢冒昧地询问。   黎丽作为一个半成熟半稚嫩的女孩,直接了当地问傅朝:“傅总,你是不是谈恋爱了,怎么看起来那么疯疯癫癫的啊?”   林易赶紧捂住她乱说话的嘴。   傅朝摸黎丽的脑袋,大方承认:“对啊,你猜对了。”   这可勾起了黎丽的兴趣,她使劲挣开林易的束缚,好奇问:“谁啊?”   “我哥哥白楚之。”   傅朝像热恋上头的男孩子,失去了往日的沉稳,蹦蹦跶跶在花朵之蓝交代完事情便飞走了。   他感到前所未有地高兴,举手投足之间都是笑容,眼睛里是挥之不去的哥哥。   他想站在高山之上,飞于白云之间,纵身于深渊之中,甘之如饴地被以白楚之为名的荆棘禁锢束缚。   他甘愿为他画地为牢。   他甘愿为他丢盔弃甲。   他甘愿为他纵生纵死。   他扬起笑脸,举起左手,看向青空。   手指上空荡荡的,他想,他缺少一枚戒指。   他需要一枚〖爱人之戒〗来铭记哥哥。   白楚之这几天被傅朝折腾得下不来床,躺在星月居休息。   他睡得很满足,睁开眼,已到中午,阳光洒满室内,屋外幽静,鸟语花香,环境优美。   他尝试起身,虽然疼痛,但勉强可以站起。   他穿着睡衣,洗漱完后,也不觉得饿,咬了半块面包便饱了。   他安静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   落地窗半掩盖,微风摇曳窗帘,花朵纷纷飘飞,落在他的手心里。   柔软的花瓣,温凉,可爱,他轻轻握住花蕊,脸上浮现怜悯神色。   忽而一双略微发凉的手,按住他的肩,熟悉的声音传入耳朵。   “哥。”   白楚之问:“你怎么回来了?”   傅朝假装苦兮兮:“哥,你这话说的,怎么我不能回来吗?”   白楚之:“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啥意思?”   “我、我想你回来,是这个意思。”   一枚急促而又温柔的吻,落在白楚之的唇上。   傅朝是站在他沙发的身后,从背后将他的脸捧住,深吻下去。   纷飞的花瓣飘进来,如洁白的雪,落在他们身上。   吻完后,白楚之快要窒息了,他咳嗽起来。   傅朝赶紧端来一杯水给他喝。   他来到沙发这边,和白楚之紧挨着坐,将他搂在自己怀里。   两个人相依相偎,哪怕没有言语,也舒服自在。   “哥,我有个秘密想对你说。”傅朝将白楚之抱坐在大腿上,手抱住他的背。   “什么?”白楚之问。   “我以前对你做过春/梦,从初中到高中,就这样,中午趴在课桌上,梦着你,寂寞得不得了。”傅朝回忆起少年时代的情窦初开,好像就在昨日,那时他几乎每天都或多或少地在幻想白楚之。   白楚之轻抚他的脸,笑问:“那你从那时候就喜欢我了吗?”   傅朝摇头,握住他的手:“哥,不是,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你啊,哥哥,我一直都很仰慕你,现在,你这样心甘情愿被我抱着,你知道我多么幸福吗,要是没有你,我会活不下去的。”   白楚之心疼地与他脸贴脸,语气温柔:“好啦,小朝,都是我不好,其实我不该逃避你的,你对我这么好,我早应该懂得你的心。”   “哥,你很好,你总是那么温柔,从小到大,都是。”傅朝嘴唇贴向他的唇,动情地说,“哥,只对我一个人温柔,好嘛,哥,你是我独有的。”   白楚眉眼温柔,白皙的手,紧紧抱住他,主动贴近:“小朝,我喜欢你,只喜欢你,自然也只对你一个人温柔啊。”   傅朝感觉自己的心,要爆炸,他再也无法克制,肆意地在他的唇间掠夺,撕咬,侵占。   他将白楚之抱起,白楚之怀中的书本掉落在地。   白楚之躺在卧室的大床上。   傅朝双手撑在他双肩两侧,修长的大腿跪在他腰间两旁,眼睛直勾勾地盯向他:“哥,以前你看的是书,以后只看我,好不好?”   “好。”白楚之乖巧地答应他,温柔地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小朝,等会儿做慢点,我的腰还没好全。”   傅朝今天的感觉格外汹涌,他驰骋一往无前的澎湃力量,灌入气势如虹的波涛汹涌。   哥哥的秘密花园,是他此时此刻最贪恋、情难自克的理想乡。   如世界上最深的马里亚纳海沟,万里纵深,他落入最底间,坠入最深处。   他如溺水的人,紧紧抓住可见的明光,想象哥哥的脸,近在咫尺之遥。   他高挺的身躯伟岸耸然,让人可以放心又安心地紧紧依靠。   万里无间,海沟如渊。   他在将闪着金光粼粼的哥哥的名字碎片吞没,幸福地沉放在心上。   “哥,我爱你。”   事后,傅朝紧抱住白楚之,将他抱得很紧,温柔地抚摸他。   他做了一个很甜很美的梦。   梦里,他飞往理想乡,将哥哥紧拥在怀,幸福至极。    第213章   傅朝说要带白楚之去旅游,地点他已经定好了。   白楚之一脸奇怪,问:“怎么突然要去旅游?”   傅朝微微一笑,将他的手轻轻握住:“哥,你不是说你想去看海吗?”   白楚之更加奇怪:“我什么时候说过?”   傅朝将他抱在怀里,指尖戳他的心脏:“你这里告诉我的。”   白楚之:“……”   傅朝哈哈哈大笑起来,白楚之狐疑地望着他,这让傅朝笑得更加肆无忌惮。   哥哥懵圈发愣的样子好可爱。   他温柔摸白楚之的脑袋,在他耳边轻声说:“哥哥,我们去夏威夷。”   “夏威夷?”   “嗯,现在去,正好。”   见白楚之有些慌乱,他的语气变得沉稳,温柔捏他的手:“哥,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你就乖乖跟在我身边就行。”   一周后,傅朝已经准备好一切,连外出旅游玩耍的衣服都替白楚之买好了。   傅朝穿一件大分叉花色衬衫,破烂洞牛仔短裤,显得格外年轻,活力四射。   他将花色衬衫,骚气地敞开,露出里间引人入胜的腹肌,条条线分明,平整滑腻,紧实如玉。   一双修长的腿,大喇喇地沐浴于夏日炎阳下。   腰身既细又猛,劲道蛮辣,恍若公狗,令人不禁遐想不知名的某件事。   他在星月居客厅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一个极其轻便的粉色行李箱。   他给白楚之买了一件面料轻和柔软的天蓝色衬衫,配以哥哥美玉无瑕的面庞,简直好看得不得了。   他凝望白楚之出了神。   “小朝,想啥呢,出发吧。”白楚之轻摸一下他的脸,笑笑说。   “哥。”傅朝激动地将他搂在怀里,嘴唇与他相接,银丝勾飞,鼻息缠绕。   白楚之耐不住身体发软,傅朝将他抱在怀里,放到卧室的床上。   “小朝,不是要赶时间出发吗?”白楚之疑惑,语气略微急切。   傅朝很淡定,伏身,为他抚平刚刚翘立而起的快乐。   白楚之不得不重新换了一套浅绿色衬衫。   傅朝将行李箱放到后备箱,开上他的迈巴赫,载上心爱之人,搭上去往夏威夷的飞机。   他订的是高级商务舱,空旷安静。   只有他们两个人。   一张特别大的座椅放下,宛若一张宽大的双人床。   傅朝拿下两双薄毯,盖在白楚之身上。   他按下舱外“勿扰”的指示红灯,轻轻在白楚之耳边说:“哥哥,旅程很长,你先睡一会儿,到了我叫你。”   “嗯。”白楚之盖上薄毯,接过傅朝给他递来的蒸汽眼罩,缓缓地进入梦乡。   他睡得很香甜,一觉醒来,居然已经到了目的地。   傅朝牵着他下飞机,拿上行李箱,悠然自得地赶到已经提前定好的豪华大酒店。   傅朝轻轻一个电话,便有一个人匆忙跑进来,躬身带领他们去用餐。   一切,在傅朝的安排下,那么有条不紊。   酒店一楼是自助餐,全国各式各样的餐食应有尽有。   傅朝为白楚之夹了一些他平常喜欢的菜,等盘子端到眼前时,白楚之都惊呆了,装满了数十个盘子,加上餐桌额外的特级海鲜摆了满满一桌子。   他无奈地扶额浅笑。   “哥,来,我喂你吃。”傅朝非得和他挤坐一起,小勺子将一块牛肉放进他嘴里。   他默默观察哥哥吃东西的样子,小小的胭脂唇,自然而美好地阖动,牙齿咬碎牛肉的声音清晰可闻。   他的心忍不住激荡起来,想到了另外的事情上。   某些令他销魂的暗事。   “哥,吃这个。”傅朝将一颗鲜艳粉嫩的车厘子,送入白楚之的小嘴里。   白楚之细嚼慢咽,渐次吞没。   傅朝被他的吞咽动作,猛的一惊,脑海中愕然闪现一幅画面。   “小朝,你也吃点吧,别光顾着看我啊。”白楚之见他眼睛片刻不离开自己,脸羞耻地扭过去。   “哥哥。”傅朝将他的腰身搂住,语气火热,“我想吃你。”   白楚之羞得刀叉掉落,傅朝微微一笑,将他急匆匆地抱回房间。   白楚之害羞地脸埋在他胸口,不敢直视他。   “哥哥,我去买套。”傅朝说,他刚刚翻了一下柜子,没有安全/套。   白楚之按住他的手腕,脸色动情地望着他,微笑道:“不要紧,我想你现在就来。”   傅朝一听这话,双手将白楚之彻底按倒,撕裂他的衬衫,将他幸福地锁于身下。   原本计划下午看海游玩,但傅朝将白楚之折腾得太过了,弄得他都起不来床,只好将计划推迟到第二天。   两个人窝在海景房里,腻腻歪歪,怎么爱都不够。   傅朝抱着他说了许多令他耳尖发红的情话,抱着他一起洗澡,一起在沙发上做,在阳台上欢乐,在客厅里翻跃。   一起将彼此的心意,洒在房间任何一个角落。   翌日中午,傅朝带着白楚之外出游海。   大海离他们居住的地方不远,大约走十分钟就能到达。   傅朝手牵白楚之,来到金黄色沙滩。   艳阳高照,天气正好。   林立繁茂的椰子树,勾勒夏日海岛的梦幻。   海浪一卷一卷袭来,洁净的海浪如恋人的手,没过人群的脚沿,细细地挠痒。   柔软的金色沙滩,肆意绵延,横亘数千里,铺在脚下,每踩一步,脚掌都会感到一阵柔软。   白楚之突然蹲下身,一只细小无助的寄居蟹被海浪拍打上岸,正急得满头大汗,高举小蟹钳,似乎在乞求某个人类能帮帮他。   白楚之将寄居蟹温柔托起,放在离岸边的礁石里,坑坑洼洼的礁石,布满细洞,有水有沙,正是寄居蟹生活的天堂。   傅朝捡起岸边的一只贝壳,高举起来,像没长大的小屁孩,笑嘻嘻问:“哥,快看,这是我给你捡的宝贝儿。”   白楚之:“……不,这是你的宝贝儿,你自己留着吧。”   傅朝非得要塞给白楚之,白楚之非不要,为了防止傅朝的纠缠,白楚之小跑离开,傅朝在身后紧跟。   两个人在沙滩上追逐,嬉闹。   当然最后白楚之体力不支,倒在沙滩上。   傅朝坏笑地从背后抱住他:“哥哥,你怎么跑不过我了?”   白楚之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还不是都怪你,天天一做就没完没了,我的身体早就被你掏空了。”   傅朝哈哈大笑,咬住白楚之的耳朵:“哥哥,你说错了,应该我被你榨干,但为了让你满足,我只好‘舍身就义’了。”   白楚之:“……”   他嘴上倔强,内心不得不承认,傅朝那方面,的确厉害过头。   傅朝拿来两个太阳椅,撑起,放在离椰子树的余荫处。   沙滩上的人不算多,稀稀朗朗地分布,大人们不是兴奋下海玩水就是悠然躺着晒日光沐,小孩子则在沙滩的幽凉处堆沙子做城堡玩。   傅朝给白楚之一副墨镜,一杯冰镇椰子汁。   “哥,我给你涂防晒霜。”   “我自己来吧。”   傅朝强势地半蹲在他身侧,将防晒霜细细地涂在他白皙的胳膊上,脖颈处,脸上。   白楚之穿的是防晒的长裤,上身的亮萤色衬衫只解开了3颗扣子,只可看见他雪白肌肤的冰山一角。   躺下去后,阵阵微风拂面,海浪浅浅地翻涌,偶尔的白色飞鸟在青空上盘旋疾驰。   一切,那么静,那么美好。   傅朝转身看向白楚之,看见他的哥哥双目微闭,脸色安详,看起来十分惬意。   他不由自主弯起嘴角,藏不住的笑意涌上心头。   哥哥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   晒足日光浴后,傅朝提议说一起下水玩。   白楚之摇头:“我还想晒一会儿,你先去吧。”   “那好,哥,我会在海里看着你。”   傅朝上身没穿衣服,一幅如雕刻而出的身材,让来来往往的外国人,不禁朝他瞄去,更有甚者,直接上前问他要电话,他理也不理直接拒绝。   他的小腿白皙结实,大腿修长有力,他套上一个泳圈,如鲸鱼落海,姿态优美,动作矫健,贯入海中,挥舞结实的手臂,踏着蓝色浪潮,如龙入海,轻快地畅游。   他来来回回游了好几圈,温热的海水蔓延全身,身体格外舒适。   他仰头浮出海面,观察远处在椰子树下躺着休息的白楚之。   哥哥在静静地休息。   再一转眼,他猛然看到树下的躺椅空了。   他大吃一惊,立马跳出海,将身上的游泳圈随便丢到一旁,急忙跑回去。   他注意到旁边的手机也不见了,猛然一惊,感到大事不妙。   “哥哥!哥!”   他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哭得声嘶力竭。   他完全六神无主,像要死了一般,捡不起一丝理智。   “哥!”   他的高声而又哭腔的叫喊,让周围游客,看他像看一个疯子。   “楚之!哥!”   傅朝感觉身体被抽空,拾不得半点力气。   哥哥。   你在哪儿啊,不要丢下小朝。   “小朝!”白楚之见他满脸是泪,诧异地抱起他,“怎么了,怎么哭了?”   “哥!”傅朝将他抱紧,吻他,体尝到他嘴里熟悉的灼热,他才回过神来。   “小朝,是我的错,刚刚嘴馋了,去买刨冰了,手机我怕被偷自然也带在身边,对不起,让你着急了。”   白楚之满眼疼惜,只是一会儿不见,傅朝就这么担心他。   “哥。”   傅朝舔他的脸,像温热的小猫,缠着他。   “嗯,小朝,一起吃刨冰吧,再不吃就要化了。”   白楚之将苹果味的递给傅朝,他自己则是吃着抹茶味的。   两个人依偎在树荫下,默默地吃凉爽的刨冰。   凉风习习,碎冰化在嘴里更加凉爽。   随后傅朝带着白楚之玩了海上漂流,极速飞船,汽艇冲撞,每一项都惊险刺激,两个人玩得十分开心。   一整天下来,他们玩得身体力竭,回到酒店,饭也不想吃。 第214章   一整天下来,傅朝的身上晒黑了不少,他反观白楚之,明明晒的太阳比他多,居然稳如老狗,还是那么白。   他脑海中瞬间出现了一个词:天生丽质。   不仅仅是天生丽质难自弃,更是回眸一笑百媚生。   他将躺在床上要睡着的白楚之翻了一个身,与他正面相对。   白楚之懒洋洋地睁开眼,困意更浓,他轻捂小嘴,打了一个小哈欠。   傅朝低身,与他鼻尖相抵,坏坏地问:“哥哥,你要怎么补偿我?”   白楚之:“?”   “哼,你今天让我差点担心死了!”傅朝回忆当时看见哥哥不见的情景,吓得天旋地转,精神崩溃。   “别闹,小朝,今天玩这么多你也该累了,让我休息一晚上。”白楚之翻了个个,侧过身,美腿弯起,身体柔软,肌肤雪白,美睫纤长,宛如睡着的美人鱼。   一双夺目的胭脂唇,燃烧爱情的悸动。   这样的哥哥,别说一晚上,他一秒钟都不会放过。   “哥,我要你。”   傅朝强势地抱住他,白楚之的倦意因他的霸道野蛮,慢慢烟消云散,只剩下彼此互爱的山盟海誓,地动山摇。   不出意外,白楚之又被他足足折腾一整夜,甚至第二天的凌晨也不放过。   腰疼得要命,路走不了,更出不了门,两个人在酒店房间里,腻歪,亲昵。   白楚之抱着他的脖子,哭笑不得问:“傅朝,我们到底是出来玩的,还是换个地方做这个事?”   “我每时每刻都想和你做。”傅朝血眼凶猛,变得霸道又强悍,“哥哥,我太想要你了。”   白楚之羞红脸,依偎在他胸口上,如小鸟依人,被这个强势又温柔的男人紧紧拥抱。   “哈哈哈,哥哥,你真的——”傅朝手指划过他的黑发,揉捏他的珍玉,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我的宝贝儿,你真的是太可爱了!”   第五天白楚之才恢复身体,可以正常出门。   傅朝给他买了一扇遮阳的渔夫帽,橙色,帽檐左边绣有一朵花,戴在他圆圆饱满的脑袋上,既漂亮又可爱。   “哥哥。”傅朝洁白的牙齿露出,眼含笑意,甜甜地喊着他。   “嗯。”白楚之温柔地回应。   “哥哥。”傅朝再次喊。   “?”白楚之奇怪,“怎么了?”   “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哥……”傅朝欢乐地在沙滩上紧牵他的手,高声纵情地呼喊。   白楚之:“………………”   怎么像个猴子一样乱跳乱叫呢。   他们手牵手,赤足走在柔软的沙滩上。傅朝正面对白楚之,背向行走,整齐的小牙齿,含住藏不住的快乐,一双动情的桃花眼直盯着他看。   “小朝,后面有人,别撞倒人家。”白楚之温柔地提醒他。   他立马站定,向他比手势,敬了一个礼:“好的,我的长官大人。”   白楚之:“……”   可真傻叉的。   但怎么又那么可爱呢。   白楚之被他的止不住的傻笑传染了,走一步,也跟着他笑起来。   话都没多余的时间说,两个人互看彼此,眼睛弯弯,嘴角不禁向上扬,笑个不停。   白楚之今天穿了一件短装牛仔裤,裤脚到膝盖的位置。   他站在海边,浪潮一阵阵翻涌,柔软地触湿他的脚踝。   他的身形宛若少年,骨骼清立,挺拔板直,修长清瘦。   一双小腿,宛若雪花,晶莹剔透,玲珑如玉。   如美人出浴,细致光滑,紧实软腻。   傅朝和他欢/爱的时候,真的很喜欢他这双浑然天成精雕细琢的美腿,捏在手间,恍若豆腐,引出他无穷无尽的渴望。   他站在哥哥身后,漆黑的眼眸里,完整地盛下他的影子。   白楚之站在湛蓝的天空与浩渺的大海之间,白色的飞鸟盘旋下落,他伸出手,飞鸟惬意地在他手心稍作停留,随后起身飞翔,消失于天地一色的交际处。   傅朝从背后抱住他,和他一起默默欣赏海浪。   夜间,沙滩上有不少的烧烤摊,地上搭有大大小小、形式不同的帐篷。   商店里有卖各式各类的海鲜,任凭游客挑选。   傅朝买了不少海鱼大虾螃蟹,提到酒店前院,这里早已摆好各种烧烤用具,有两三个服务人员在忙碌。   “你们先下去吧。”傅朝命令道。   “是。”服务员躬身听令,有序退下。   这里清静,无人打扰。   海边的夜晚,还是有点凉,傅朝拿了一件薄外套披在白楚之身上,又点燃了两三堆篝火。   幸好,相较于白天的海风习习,晚间,风平浪静,篝火旺盛地燃烧着,点亮温暖的气氛。   傅朝将处理好的海鲜洗干净,一一串在烧烤架上,准备开烤。   “小朝,我来帮你吧。”白楚之见他一个人忙前忙后,有点心疼他。   傅朝莞尔一笑,将一个海鱼的烤签递给他:“哥哥,我本来只是让你坐等开吃的,不过,我也知道哥哥疼我,想帮我,嘿嘿。”   白楚之无奈地指尖轻点他的额间:“只是烤食物而已,我又不会累死。”   傅朝笑,帮他烤的鱼上洒调料:“哥,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可会抓鱼了,一抓就满满一手,你就是传说中的‘捕鱼达人’吧。”   白楚之:“……呃,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不过没那么夸张,哪有一抓一大把,运气好抓了几条而已。”   傅朝:“哥,小时候我们在池塘里光着腿,你抓鱼,我抓了好多虾子啊螃蟹的,真怀念那样的时光,好像就在昨日一样。”   白楚之心一动,脸色在篝火中,晦暗不明。   傅朝见他不对劲,急忙问:“怎么了,哥?”   白楚之微微一笑:“没啥,刚刚有只虫子飞到眼睛里去了。”   傅朝会意地看了他一眼,将他烤好的鱼,放在一旁,抱住他,语气温柔:“哥,你是不是想姑妈了,小时候,姑妈还教我怎么烤鱼,给我做新衣服穿,烤小熊饼干吃。哥,我也想她。”   白楚之眼角缓缓淌下泪水,抱住他:“小朝,谢谢你,你还在,你一直都陪着我。”   “嗯。”傅朝为他抚去眼泪,认真点头,宛如一个稚气的孩子,许下顽固的誓言,“哥,我永远爱你,永远陪着你。”   篝火燃烧温暖,白楚之闻到鱼烧焦的味道,连忙戴上厚手套,将已经焦糊糊的鱼捞起。   一条昂贵的鱼“壮烈牺牲”了。   白楚之无奈地笑,他说:“我要认真烤鱼了,你不准打扰我。”   傅朝点头:“嗯啦,我的哥哥,你不仅是抓鱼达人,还是烤鱼大师哦。”   白楚之头顶上一个大大的汗:“……小朝,你别天天吹你哥的彩虹屁啦。”   傅朝嬉皮笑脸,眼睛弯弯:“别谦虚了,到时候我们去理想乡隐姓埋名,我不做总裁,你也不是白家的少爷,我还得靠你去抓鱼养活我们呢。”   白楚之:“……我抓鱼,那你干什么?”   “我啊,当然是坐等干饭等你喂啊。”傅朝不要脸地眨眼卖萌,“哥哥照顾弟弟不是应该的吗?”   白楚之手止住他的不要脸行径:“从现在起,我跟你断绝‘兄弟关系’。”   傅朝笑嘻嘻,毫不在意:“哦,那我应该喊你什么?”   他向前一步,一脸坏笑,搂住白楚之的腰,细细的语气,在他的小耳处缠绕,弄得他酥痒难耐,“我应该喊你‘老婆’,对吗,楚之?”   某个人的脸仿佛火烧一般的红,心里滚烫,手剧烈颤抖,差点失手将烤签丢在火里。   傅朝没想到这样一个简单的恋人间亲密的词,引得他的反应如此剧烈。   看他羞怯得如一只无处可逃的柔软小松鼠,傅朝觉得他可爱极了,真想再逗逗他。   白楚之将烤好的两条鱼放在盘子上,认真看着他:“傅朝,不要老是随便发/情!”   傅朝像受了天大的委屈,可怜的模样,温声道:“哥哥,难道我们不是那种关系吗,你难道不是我的老婆吗?”   白楚之满头大汗,觉得他说得有些道理,但又感到有些难为情的羞耻。   “禁止说这个词。”白楚之说。   “这个词,是哪个词啊,哥哥,你说出来,我好记住。”傅朝坏笑地靠近他。   白楚之:“………………”   他转身不理这个无赖玩意儿,继续专注烤鱼。   傅朝怕他生气,也不再故意调/戏他,烤起他的大虾和螃蟹。   半刻钟后,小院子里充满海鲜大餐的香味,只要多闻一下,味蕾就被全部打开,叫人馋的直流口水。   傅朝将美食摆好,拿上鸡尾酒,冰镇果汁,放在桌子上。   “来,哥哥,张嘴。”傅朝取了一个澳洲大龙虾的鲜嫩虾肉,沾上调汁,放在白楚之嘴里。   “小朝,我不是婴儿,你别喂我吃了。”白楚之无奈地拒绝他。   “可你是我喜欢的人啊,是我的心尖小宝贝儿,我就想喂你吃,好不好嘛?”傅朝可怜巴巴地央求他,手灵巧自如,将肥美的蟹黄用勺子,缓慢地托进他的小嘴里。   眼见他如此“盛情难却”,白楚之只好默默接受他的投喂。   “哥,我想吃你烤的鱼。”傅朝盯着他说。   白楚之自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于是夹好一块焦黄里嫩的鱼肉,轻轻放在他嘴里。   傅朝高兴地咀嚼,眼睛里是愉悦的星光,嗓音高昂:“哇,哥哥你真棒,烤的鱼真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白楚之摇头轻笑:“我前几天削了一个苹果给你,你说是你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你怎么天天变卦啊,一天一个样?”   傅朝坏笑地朝他看一眼,眼睛上下打量他,额外朝他那个最动人的地方深深望去:“哥,我发誓,只有“你”才是最好吃的!这一点,我不会变。”   “………………!!!”   白楚之顿时脸红成一个小火山,还是马上要爆炸的那种,他生气地瞪了一眼“口出狂言”的傅朝,背对着他,喝起果汁,不再理他。 第215章   傅朝将凳子拉近,挨着他坐,甜甜地笑出来。   白楚之手轻拍他:“小朝,以后不准对我开这种玩笑!”   “嗯嗯好好,哥哥。”傅朝嬉皮笑脸地答应他。   白楚之瞧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想,他可真是一句话都听不进去啊。   真让人头疼。   不过,随他吧,他开心最重要。   吃完了海鲜大餐,傅朝牵着白楚之,走出院外,一起散步。   今晚月亮皎洁,沙滩上已经没有多余的游客,只有他们两个人,显得很是幽静。   海浪止熄,缓缓地沉睡下去。   走到月亮最透亮之处,傅朝停止了步伐。   “哥,我想送给你一样东西。”傅朝突然认真地看着他说。   “什么?”   傅朝浅浅地笑,忽然缓缓地半跪在他面前,手掌赫然有个红色小盒子。   爱心形状的戒指盒,不过,左上角的心的形状缺了一角,似乎是有意为之,但不知为何,残缺的一角并不影响盒子的璀璨光亮,让人看起来,那么独特别致,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美感。   傅朝缓缓打开盒子,里间的白色内衬布,闪烁一枚耀眼而优美的戒指,细微地散发澄亮的红光。   细小而美的戒指内里,刻了一个字:   朝。   傅朝缓缓牵起白楚之的右手,将这一枚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灿红戒指,十分诚挚,满怀动情地戴在他的无名指上。   哥哥的无名指上,自此镌刻上他的印记。   他双膝跪在他面前,双手环住他的腰,脸庞拥抱他的内里,吻在他的心上。   一颗晶莹的眼泪,滴在傅朝白皙的脸庞上。   白楚之笑中带泪,俯下身,亲吻傅朝。   他们在月光下拥吻。   白楚之跪在柔软的沙滩上,双手抱住傅朝宽阔的肩,眼泪忍不住流出来。   傅朝是这个孤独世界唯一真实爱着他的人。   他脑袋埋在傅朝温暖滚烫的怀里,用心感受他的温度。   这个男人,是他的眼泪终归处。   “哥哥。”傅朝亲昵地喃叫。   “小朝,我也有东西送给你。”   白楚之的手心,是一枚静蓝的戒指小礼盒,一样的是爱心形状,一样的是残缺的一角。   傅朝震惊地拿过礼盒,想打开,却发觉如山般焊牢,根本打不开。   白楚之微微一笑,亲昵道:“笨蛋小朝,不是这样开的。”   只见白楚之拿过傅朝刚刚的红色礼盒,断缺处与自己的蓝色礼盒,十分契合,互相镶嵌,仿佛卯钉进去榫,钥匙打开锁,碰触的瞬间,蓝色礼盒自动打开。   里间是一枚幽幽发着蓝色光亮的银白色戒指。   戒指内里刻了一个字:楚。   白楚之托起傅朝的左手,为他戴在无名指上。   戴好后,蓝白戒指发出的蓝色光亮更加璀璨。   “哥。”   傅朝左手与白楚之的右手,十指相扣,同时戒指各自散发红光与蓝光。   蓝光更加久久不息,将内间的“楚”字完全照亮。   傅朝将白楚之抱起,放在身下。   他与他额间相抵,双唇欲碰未着,他们漆黑的眼眸,互相锁住对方的全部身影。   “哥。”   “嗯~”   傅朝脱掉外套,放在沙滩上,将柔软的白楚之置于其上。   他们久久的默默无言,互相凝视对方。   一切,那么沉默。   一切,尽在不言中。   傅朝温柔抚摸白楚之的背,将他牢牢地抱在怀里,与他缠绵,尽情欢乐,感受他最炙热的体温。   做着做着,傅朝不自觉笑了起来。   他开心。   好开心。   又倏忽哭了,一大颗眼泪,掉在白楚之摇摇欲坠的瞳孔里。   “小朝。”   白楚之白皙的手,温柔抚摸他的脸。   “嗯。哥。”傅朝俯下身,深吻他,“哥哥,我爱你。”   白楚之脸色羞耻,颤颤巍巍的身体,躲在他怀里,小声细语:“小朝,我也爱你。”   一颗流星划过夜空,天地旷远,海水潮声此起彼伏。   万物安宁,情心相契。   “小朝!!!”“傅朝!”“啊嗯!——不要!”   傅朝紧抱住白楚之,不断在他的额间亲吻,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平息他的颤动。   白楚之靠在他怀里,温暖安足。   “小朝,我知道你的秘密。”白楚之突然说。   “啊?哥哥,你知道我啥秘密,我怎么不知道我居然对你藏着秘密???”傅朝惊诧之余又好奇。   “高三暑假那年,我18岁,你和我挨着睡的最后一个夜晚,你是不是一个人躲在卫生间里哭?”   白楚之抬脸认真凝视他,“我以为我在做梦,后来又想起你那天起那么早,其实不是你起得早,而是你一个晚上都没睡。”   “那还不是因为太伤心了,哥哥,我不舍得你离开我啊!”   “笨蛋傻瓜。”白楚之与他十指相扣,“小朝,我们以后要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   “哥。”傅朝动情地吻他,坏笑起来,“哥,我想听你喊出那个字,好不好?”   “什么字?”   傅朝伏在他耳边细语一番,羞得白楚之脸色如番茄般红。   “不行!”白楚之断然拒绝他的要求。   傅朝又装出可怜巴巴的模样,眼睛贼大又贼亮,企图“萌混”他。   白楚之向来吃软不吃硬,挣扎坚持了一会儿,忍不住缴械投降:“好吧,不过我只喊一次,不准有下次了。”   “好,哥哥你真好。”傅朝又高兴又兴奋将他抱紧。   白楚之微闭双眼,喊出那个傅朝梦寐以求的词。   傅朝听了,仿佛山崩地裂,灵魂都要碎掉。   此刻他想,死在他怀里,也那么幸福。   “哥哥哥哥哥哥~”傅朝紧挨着他,脸贴向他,身体的无论哪个部分,都牢牢地贴着他。   月光下,他们恍如一个人,在静寂的月夜里,拥抱彼此,挚爱彼此。   好像天长地久,也不过如此。   许久后,傅朝将浑身是汗的白楚之紧紧搂在怀中。   “哥,你的这个戒指,和我的是一对儿。解辞年是什么时候给你的?”傅朝问。   “在我回国那年,他突然找到我,将这个戒指礼盒交给了我。”白楚之回忆道。   解辞年欧洲是最鼎鼎大名而又最默默无名的宝石伯爵侯门公子。   他家里世代珠宝望族。   他是家里独子,珠宝工艺,鬼斧神工。   他明明有最豪华的别墅大楼,可他偏偏要住在最阴暗潮湿的地下室。   他的珠宝技艺无人能敌,同样的,他的脾气也臭不可闻。   只有内部人员才能见到他,欧洲所有名牌豪奢牌子的珠宝,都不会刻有他的姓名。   但有求他的豪族贵妇,排到了十里长街。   他是典型的看人下菜碟,只要看不顺眼,哪怕国王来了,他都会不耐烦地赶他走,哪还有狗屁时间给他做珠玉首饰。   白楚之回国那年,一只白色信鸽给他衔来一封牛皮纸的信,紫色花朵〖勿忘我〗印泥火漆封口。   他奇怪地接过信,打开,找到了解辞年。   白楚之说:“小朝,没想到解辞年居然是那年我们在法国广场遇到的乞丐。”   傅朝点头:“我也没想到,那个浑身破烂不堪的人竟然是他。”   白楚之找到解辞年后,解辞年沉默地将一个蓝色礼盒放在他手心,沉重地说:“拿回去,遇到对的人,你就会打开它。”   “啊?——”傅朝大惊失色,“我靠,解辞年居然那么轻松就将戒指给你了???”   白楚之点头:“对啊,怎么,来,跟我说说他是怎么给你的?”   傅朝巴巴地委屈道:“哥,我可是求了他三年,他才给我。”   傅朝第一次找解辞年,是夏天。   那时他还不清楚解辞年的脾性,以为来就有收获,因此自信满满。   没想到解辞年见也不见他,隔着门对他破口大骂:“滚回去,看着心烦,你是谁啊,凭什么要我为你做戒指,滚滚滚!”   傅朝碰了一鼻子灰,在他屋外站了好久,解辞年根本不为所动,对他继续破口大骂,什么词都骂,将他骂的狗血淋头。   偏偏傅朝是有求于他,也不敢多还嘴,只能默默忍受,直到解辞年嗓子骂哑了,脏词还不止歇,持续地砸在傅朝的脑袋上。   白楚之听闻忍不住笑道:“小朝,你可是遇到狠人了,哈哈哈……”   第一次傅朝登门求解辞年无功而返,第二次他去的时候是冬天,大雪纷飞。   这次他有心地搜罗了许多奇珍异宝,献给解辞年,没成想,解辞年直接当垃圾丢了出来。   这次,解辞年没有骂他,不过也不见他。   傅朝在他屋外,整整站了七天。   第八天,解辞年才终于出来见他。   傅朝认出传说中的解辞年居然是当初在法国广场碰到的怪人乞丐。   他大为震惊。   解辞年面无表情。   按照解辞年的指示,傅朝跟他进入地下室。   这里,傅朝一抬眼,发觉每个东西都是一半。   连门都是一半。   傅朝注视解辞年,他这次衣服干净,身体直了起来,却异常的瘦弱,面色惨白,面容苍老,白色长发盖住一半张脸。   “你为什么要让我为你做戒指?”解辞年恨恨地问他,满脸不耐烦,仿佛肚子闷了不少难以纾解的气。   “我想送给某个人。”傅朝说。   解辞年冷漠一笑:“你爱那个人,对不对,如果你想我为你做戒指,那就证明你的爱,打动不了我,就立刻给我滚,也永远不要再来找我。”   傅朝问:“你要我怎么证明?”   解辞年将桌子上的刀,丢在他脚边,声音漠冷:“为他去死,能吗?”   傅朝捡起刀,毫不犹豫割向自己的手腕,顿时鲜血喷发,他忍住尖锐的疼痛,让鲜血流尽。   “哼。”解辞年冷漠地观望他。   许久,傅朝因失血过多,体力不支倒在地上。   解辞年用试管,将他的血装进去。   血色透明,澄净汹涌。   白楚之心疼地说:“小朝,你干嘛这么傻,为了一个戒指,居然割伤自己。”   傅朝微笑,温柔地抚摸他的背:“哥哥,我不怕疼,我最怕的是,你不开心。”   “小朝~”白楚之忍不住眼眶一酸,掉下感动的眼泪。   第二次,解辞年仍旧将傅朝赶回去,这次比第一次稍微客气点,但还是空手而归。   傅朝想,自己还是没有打动解辞年的心。   不过他绝不放弃,他一定要让解辞年为自己做出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戒指。   第三次,傅朝是在春天拜访解辞年。 第216章   解辞年仍旧顽固地住在阴冷又潮湿的地下室。   他的地下室一共有三个房间,堆满各种珠宝,只是无论是珠玉,翡翠亦或是钻石,赤橙黄绿青蓝紫,每一种颜色,都只有一半。   虽然残缺,可看上去依旧美感十足,比其完整的宝石,独特地显露忧伤的艺术感。   一名仆童将傅朝带到最里间的卧室,然后躬身退出。   解辞年安静地躺在一块简陋的木板上,白布盖住身体,一动不动。   傅朝等了两个时辰,解辞年还没有醒过来。   他走近解辞年,用食指测他的鼻息。   “我还没死!”   突然,解辞年如诈/尸般直挺挺地坐起,目露凶光,大声吼道,对傅朝这一冒昧行为感到十分不满。   傅朝尴尬地退后,挠脑袋,深表歉意。   “哼!”解辞年眉头深皱,露在外的左眼,狠狠地朝他翻了一个白眼。   解辞年将盖在身上的白布随手一扔,展现出与往日不一样的面孔。   他看起来格外干净端庄。   他身穿最正式的欧洲贵族礼服,淡紫色长袍,蕾丝边花纹,胸前点缀深紫色璀璨宝石。   黑色长靴过膝,细瘦的腰间悬挂繁密的金色珠宝。   脖子上戴有钻石项链,两侧耳垂挂有菱形紫色耳链。   他淡淡地站起身,挺腰直立身体,看上去身材修长。   只是过于细瘦,明明修身的衣服,却空空如也,撑不起一点骨肉。   他的白色长发盖住半张脸,隐约可以看到一根黑色系绳从里间穿出,斜斜地挂在眼眸上。   他呼吸钝重,步子孱弱。   傅朝想起第一次在广场见到他,把他误当成乞丐,当时这位蓬头垢面的“乞丐”与如今这副俨然端庄贵族风格的伯爵之后的公子大相径庭。   “你看看我,你猜猜我多少岁了?”解辞年突然说话,打断傅朝的回忆。   傅朝看了他一眼,说:“解公子,你上去应该有70了。”   解辞年放声大笑,连说三个“好好好!”   傅朝的回答让他满意,他心情大好,邀请傅朝去他的书房去坐。   书房门口一个烫金的珠宝雕饰,是两个汉字:   古和辛。   傅朝四下观望,书房狭窄,却幽静,里间全是翠绿色的各类大大小小的珠宝。   一件绿色贵族长袍,安静地被挂在人体衣架上。   解辞年请傅朝喝红茶,两个人轻抿茶水。   傅朝暂时摸不透解辞年的古怪想法,因此未敢擅自张口,圆亮的眼睛,有意无意打量解辞年,脑海中不断思考接下来如何应对他。   傅朝想,如果没猜错的话,这是解辞年给他的最后机会,要是还打动不了他,那么就没有下一次了。   解辞年喝完茶,将满头白发撩起,露出那只戴着黑色眼罩的右眼,他摘下眼罩,傅朝看到他的右眼居然是一个大窟窿,猛然一看,颇为吓人。   解辞年又将右边的长袖放在桌子上,掀开袖服,是空的,没有右手臂。   接着他将紫色长袍掀开,只有一支左腿,右腿残缺,只有一根极细的木架子接在膝盖处,勉强支撑行走。   他几乎只有半张身子。   解辞年脸色不惊不喜,他说:“我最讨厌别人说我年轻,我都这副模样了,居然还闭着眼夸我年轻帅气,我听了简直没把我气死。”   傅朝:“……”   这个人真够怪的,一般人听到这样的夸赞话语,管他真假,嘴都高兴得斜了。   他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我的眼睛,是我自己掏的,我的手和腿,是我自己打断的,我的肾和肺,被我挖去了一半。”解辞年脸色平静,“这样的我,才是完美的我。”   傅朝更加不解,但外表看起来很淡定。   解辞年突然双手抓住脸,从耳鬓处开始撕,直到一张完整的人皮面具被撕下,才真正在灯光下看清楚他原本的真实面貌。   是一张精雕细琢的脸,英俊无俦,只不过眉目间既冷又狠,给人一副极其不好惹的样子。   “你是这么多年,第一个看到我真实模样的外国人。”解辞年看着他,语气逐渐温和,“我的这张脸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倒是给我带来很多烦恼,特别是令人讨厌的女人,老是叽叽喳喳,我戴上人/皮面具后,清净许多。”   傅朝莞尔一笑:“解公子,那件绿袍,是你的心头好,想必是哪位故人的旧衣吧?”   解辞年蓦然脸色一沉,眼波流转,苦笑道:“不是他的衣服,而是我模仿他曾经穿过的衣服,自己裁剪的。”   傅朝细细观察绿袍,做工精细,每一寸都注入了极其细微的专注力,边角裁剪得格外细致,不留任何一丝的脏迹污点。   解辞年看绿袍陷入沉思,他说:“我曾经爱上一个人,他的名字叫蔺故沉。我只见过他三次。”   傅朝问:“哪三次?”   解辞年说:“第一次在联谊晚会上,第二次在他的婚礼上,第三次在他的葬礼上。”   说完,他眼眸黯然。   傅朝当听到“蔺故沉”时,心里差不多猜到十之八九。   他略有耳闻,蔺故沉是某位国王的侄儿,风华绝代,是众多欧洲少女的春/梦。   “行了,你是个聪明人,我也不想和你倒苦水,说一些有的没的。”解辞年站起,恢复一贯漠冷的脸色,“你要的东西拿去吧。”   傅朝连忙站起,解辞年将一个大红色戒指礼盒交给他,目光变得极其肃冷:“傅朝,好好待他,珍惜他,爱他,不然你不配戴我做的戒指!”   傅朝激动地向他躬身,行了一个礼,十分感激他。   解辞年没好气地将他推出房门:“你可以滚了,不要再来骚扰我!”   白楚之听完傅朝的倾诉,才知道这戒指背后还有这样的一个故事。   他缓缓地抬起右手,无名指的戒指淡淡地散发红光,与他雪白的手指相得益彰,月亮的辉光落在灿红戒指上,映射出一个让人心动不已的字:   朝。   “小朝~”白楚之耐不住轻声喊他。   “我在。”傅朝将他抱得更紧,爱/抚他的背。   “哥哥,其实我还有一个秘密没告诉你。”傅朝浅浅地笑。   “啊?你还有啥秘密是我不知道的?”白楚之抬起好奇的眼眸,脸色仍旧遗留刚刚剧烈情事后的粉红。   傅朝面露坏笑,悄悄伏在他耳边:“那年我不仅在卫生间里哭,我还对着你的照片冲过。”   白楚之听了瞬间炸毛,耳尖变得透红,小小的脸颊,冒着难为情的魇色。   他紧躬身体,害羞地往傅朝怀里钻。   “哈哈哈~哥哥,你也太可爱了吧!”傅朝忍不住亲他,在他耳垂出轻轻撕咬,故意压低声音,变得既低沉又性感,“我真喜欢你,我的可爱老婆。”   白楚之伸出小手捶打他胸口,对他怒目而视,嗔怪道:“不准这样叫!”   “好好好。”傅朝轻揉他的脑袋,“我的老婆大人。”   白楚之:“……”   气死啦!   但是又拿他没有办法,哼!   “哥,我们回去吧,外面凉了起来。”   傅朝将身体瘫软的白楚之抱在怀里,沙滩上留下他清晰的脚印。   月光柔软,照亮他宽阔的背影。   他一步一个脚印,将心爱之人紧抱,一起回家。   临近夏威夷的洲岛,太平洋山脉横穿旧金山,不仅岛屿众多,山脉更是繁复。   傅朝带着白楚之在夏威夷尽兴地玩了一个月,虽然有一半时间都是在酒店的大床上度过的。   傅朝又启程将他带到旧金山,来到一处奇险又奇美的山脉。   绿草延绵千里,高山之下,尽是山河锦绣。   白楚之注意到山崖那边有一个很大的热气球,四五个人在帮忙拉住饱满充气的要飞的橙色气球。   “哥,走,我带你去坐热气球。”傅朝高兴地牵上他的手,来到热气球这边。   工作人员拿了一个结实的凳子,傅朝让白楚之顺着凳子进去,他则是轻轻一跳进去。   “五分钟后你们可以放手了。”傅朝用英语指挥这些人。   傅朝抱住白楚之,让他先适应。五分钟后,随着工作人员的放手,热气球缓慢向上飞翔,离地面越来越远。   “哥,怕吗?”傅朝从背后抱住白楚之,温柔地问。   刚开始白楚之的确不害怕,反而很新鲜,随着气球与地面越来越远,飘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一丝难以言说的恐惧,蔓延在心头。   白楚之转身,与他正面相对,额头伏在他宽阔的肩上:“小朝,有你在,我不怕。”   傅朝内心一震,将他搂紧,嘴唇与他贴近。   他们在万里高空拥吻。   “哥,来做吧。”傅朝将白楚之按倒在怀里,亲吻他。   …………   “傅朝。傅朝。傅朝。”   “嗯~啊~傅朝!!!”   …………   傅朝如充满活力的小狮子,尖利的齿牙在白楚之的身上打满烙印,眼睛里全部都是身下人的点点滴滴。   最动情时,傅朝紧抱住白楚之,一双炽热的桃花眼,散发星辰万千的光芒:   “哥,与你做/爱,是我至高无上的荣光。”   低沉的嗓音坠入白楚之的耳膜,回荡在心海,他伸出手抚摸傅朝的脸,眉间泛滥痛苦的愉悦。   “小朝。”白楚之双手抱住他的肩,眼眶不自禁地流下眼泪,耐不住在他的肩膀上细细咬住,发出如小猫的轻叫。 第217章   过了两个月,他们才回北都市。   白楚之发现傅朝真是越来越“贪婪”了,总是在不分时候不分地点的,毫不留情地索求他。   最激烈的一次当属在高架的迈巴赫上。   他只是抬眸看了一眼傅朝,傅朝便当即将他按倒,目含红光,死死地盯着他看。   当时是林易在开车。   他自觉地将迈巴赫上隔离前后座的门关上。   白楚之忍着不发出声音,傅朝像失控一般,力气如雄狮,让他根本动弹不得。   “傅朝!~”白楚之企图让他清醒,没成想傅朝直接扯下黑色西服领带,将他的手牢牢捆住,不让他左右乱动。   窗外是瓢泼大雨,噼里啪啦砸在豪贵的黑色迈巴赫上。   车里,是彼此啪啪作响的回声。   他与他,陷入一场无法被拯救的溺梦。   沉沦,沉陷,沉醉。   白楚之拼命忍住声音,眼泪不断流出。   傅朝将他抱回星月居,褐色卷发沾湿汗水,躺在他怀里,小声说:“哥,对不起,做过头了。”   白楚之温柔地摸他的脑袋:“小朝,我没关系,你哥还年轻,一天被你折腾三道还能承受住。”   傅朝昂起脑袋,贴向他的脸,眼里散发兴奋的光,撒娇道:“哥哥,一天五次可以吗?”   白楚之推开他,揉酸痛的腰:“傅朝,你真可怕,我要远离你。”   “哈哈哈哈哈哈……”傅朝将白楚之压在身下,抱住他,鼻子如小狗一般,蹭蹭他,显得十分乖巧,“哥哥,我又想了,再来一次,好嘛?”   白楚之:“……不要!”   傅朝嘻嘻地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口咬在他的胭脂唇上。   星月居花草葱郁,屋内传出的情动缠绵,让蜷伏的花朵似乎羞红了脸,摇摇曳曳遮住身姿。   和傅朝在一起后,白楚之一直住在星月居。   他小时候受母亲的影响,喜爱种植花朵,尤其偏爱蓝色的蔷薇花。   这种生于四月,而是蓝色的蔷薇,万里挑一。   蓝蔷薇安静地生长,向阳而开,充满柔软的坚强。   他手指触碰到一束在庭院的蓝蔷薇,花朵乖巧地张合,蓝色花蕊自然地随风摇曳。   他嘴角浅浅一笑,双眸充满了快乐的光。   他近些天发现,他再也没有失眠。   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当然更多的时候,是被傅朝吻醒的。   这个男人不仅霸道,而且那方面强得可怕,无论是夜间,还是白天,每次都能把他折磨得起不来床。   他幸福地苦笑一声,想起傅朝,心轻轻地浅跳,温暖的感觉袭遍全身。   想你了。小朝。   白楚之最近也没去白氏集团,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催他。   他本来就是一个闲散的空有头衔的闲人。   若是以前,他迷茫且郁闷。   但现在,他庆幸自己能这么闲,除了种植花朵,他更多的时候,是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记下他和傅朝相处的点点滴滴。   做手账,拍照片,写日记。   每次做这些的时候,他感到特别开心,一开心,就会想起那个人。   抬眼看向窗外,他第一次感觉时间怎么过得那么慢。   晚间,日落西山,黑色迈巴赫的熟悉停车声在院子里响起。   白楚之放下笔记本,从客厅奔出,欣喜跑到院子里。   “哥,想我没?”傅朝迫不及待地紧抱住他,眼含笑意。   白楚之手抚他的脸,认真地看着他,表情似乎有些委屈:“我现在可真是闺中怨妇了,一天天的都想你快点回来,想你想得不得了。”   “哥,你—”傅朝觉得他每次说话都那么可爱,那么想一口把他吞入怀中。   傅朝上手揽腰将他扛起,白楚之被他的动作吓一跳,不断如小兔子般挣扎。   傅朝将他抱回卧室,扯下西服的皮带,激吻他。   “傅朝,别!”   “哥,迟了,你得为你刚刚说的话负责。”   ……   “傅朝,你慢点啊!”   白楚之手轻扯傅朝的头发,嘴唇紧抿,脚趾并起。   发间,尽是汗。   事后,白楚之哭腔倒在傅朝滚热的怀里:“小朝,我再也不敢想你了!你是魔鬼!”   傅朝哈哈大笑,含住他的细腻白皙指尖,抚摸他的汗发:“哥,我就当你夸我咯。”   白楚之:“……你是恶魔,你是大坏人,你是笨蛋。”   “好好好,哥哥,你说得对。”傅朝将嗔怒的他像哄生气的小孩,搂紧,细细地亲他,眼睛里绽放星河柔光,这让白楚之又不忍苛责他,任凭他的抚弄。   这年,时光荏苒,转眼间已到一年的尽头除夕夜。   白楚之亲自为星月居打扫卫生,将室内室外打扫得干干净净。   傅朝买了两盏红灯,挂在大门口。   买了福字贴在后门。   傅朝为白楚之准备了笔墨,让他写春联。   白楚之的毛笔字飘逸通俊,漂亮好看。   写完后,傅朝火急火燎地当个珍宝,夸个不停,弄得白楚之不好意思,连忙捂住他乱说的嘴。   傅朝将大红色春联贴在大门上,红光点亮门楣,显得温馨喜庆。   他买了许多菜,说要亲自下厨做年夜饭。   白楚之狐疑地望着他:“小朝,盐和味精分得清楚吗?”   傅朝捏他白皙的脸蛋:“哥,你也太小看我了,我保证我做的饭会香到让你吃撑的。”   傅朝嘴上吹牛皮,内心忐忑不安,其实他根本不会做饭,唯一知道的是厨房的火怎么打开。   不过前些天他看了食谱书,凭借过目不忘的本领,他自信满满,打算现学现做。   只是第一道红烧肉他就把醋当成了酱油,倒了许多,白楚之闻到味儿不对,让他闪到一边去,自己拿起锅,迅速开始拯救“醋烧肉”。   傅朝眼里对他充满仰慕,在他发愣时,白楚之揪住他的耳朵:“小朝,我猜你肯定是刚刚才看的菜谱,是不是?”   傅朝可怜巴巴地摇头:“不是,人家分明是昨天晚上看的嘛。”   白楚之:“……你是要让我们归西啊,看你这菜烧的,都没熟啊。”   傅朝不好意思:“啊啊,哥哥,我错了,来,你教我,好不好。”   白楚之无奈摇头:“笨蛋小朝,来,先把调料记住。”   傅朝认真地听白楚之的话,半途,他的电话响了,是他的母亲金书书打来的。   「小朝,你在哪儿啊,赶紧回来,我和你妹妹都等你回家一起过年吃年夜饭呢!」金书书催促他。   「妈,我不回去,以后都不会回去,别等了,你们先吃吧。」傅朝语气毅然决然。   「傅朝!你是不是——」   没等金书书发怒,傅朝啪的一下子将手机关掉,彻底关机。   白楚之问:“小朝,是不是舅妈给你打的电话?”   傅朝否认:“是公司的电话。哥,我哪里都不想去,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为了转移白楚之的注意力,傅朝说:“哥哥,以前你不是做过一次蛋炒饭给我吃吗,我现在好想吃,能给我做吗?”   白楚之笑:“这还不简单,不过,除夕夜吃这,是不是有点寒酸啊?”   傅朝摇头如波浪:“不,只要是哥哥做的,就是最好的最珍贵的,也是我最爱的。”   白楚之赶紧叫停他的彩虹屁,围起围裙给他炒蛋炒饭,傅朝在客厅放起了大电视,屋内显得热闹温暖。   傅朝吃得十分满足,又是一顿喋喋不休惊天动地的彩虹屁,白楚之的耳朵都要听出茧子了,无奈地笑。   饭后,傅朝带白楚之到市中心散步消食。   宁安街到处张灯结彩,尤其是饭店里,人来人往,忙得不可开交,声音喧嚣,觥筹交错。   市中心广场放起了五颜六色的气球,穿着棉袄的小孩子们,互相争着抢气球。   傅朝买了一个粉色气球,递给白楚之。   “哥,除夕夜快乐。”傅朝笑意盈盈对他说。   白楚之穿一件白色棉袄,优美的脖子圈着傅朝给他买的红色围巾,他的脸,显露一抹自然红,既美又可爱。   “小朝,同乐。”白楚之主动牵上他的手,乖巧地和他一起并肩散步。   傅朝眼眸微微一动,搂住他的肩。   不远处,〖念湖〗这边已经燃放起了烟花。   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他们拖家带口,高兴,激动,特别是小孩子,手牵着手,互相追逐打闹。   烟花绚烂,此起彼伏,在静寂的夜空,热烈地绽放,迎接新年的到来。   白楚之脸色愉悦,高兴地看向烟花。   傅朝从背后搂住他,在他耳边说:“哥,你看烟花,我看你。”   白楚之轻轻扯一下他的脸:“小朝,怎么你还要跟烟花吃醋啊?小醋精。”   “嗯哼!”傅朝脸与他相贴,“哥哥,我希望以后每年,我都能陪你一起过年。”   身后人的体温如此滚烫炙热,他的怀抱那么紧实温暖,白楚之转过身,捧起他的脸,笑看他,语气温柔:“小朝,会的。”   “哥,我爱你。”傅朝按住他的脑袋,忘却周围人群的熙攘,吻向他。   换作平常,白楚之是抗拒这种当众亲密的行为的。   可在这样的一个极其特殊的时刻,他被幸福攫住心神,手情不自禁地搭在傅朝的肩上,回应他的吻。   这一意外的动作,让傅朝忍不住睁开眼看着他。   白楚之羞得缩回了手,脸色滚烫,墨发凌乱。   “哥,你好甜,还想吃。”傅朝坏坏地抚摸他的脑袋。   白楚之故意逃跑,因为只要傅朝再进一步,他便会完全沦陷在他的怀里。   “哥,你跑什么啊?”傅朝跟上他。   白楚之见有卖烟花,他买了几个给傅朝,两个人一起在广场上放了起来,玩的不亦乐乎。   手摇烟花,光火摇曳,声音温馨,幸福温暖。   傅朝察觉,哥哥今天很开心,他的脸在烟花的掩映下更加美丽动人。   他的那个心思泛滥成灾。   不过他忍住了,他想让哥哥更多地开心。   这是他唯一的心愿。   玩到很晚,他们一起手牵手回家。   傅朝脱下黑色羽绒服,将白楚之抱起,放在卧室床上。   “哥,新年快乐。”   已过十二点,守夜的钟声回荡在整个北都市。   “小朝,新年快乐。”   白楚之温柔看着他。   “啊啊啊哥哥你可真坏,这么明目张胆地诱惑我。”傅朝趴在他身上,与他相贴。   白楚之也是无语:“我说一句话就诱惑你了,那你也太禁不住诱惑了吧。”   傅朝嘻嘻地笑:“哥,你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诱惑。”   白楚之:“…………”   傅朝将大灯关掉,留下床头柜上的橘子小灯。   他慢慢脱掉白楚之的衣服,摸到内裤时,发现已经湿了一大片。   他内心猛然一颤,想起之前哥哥的脸那么红,原来是这样了。   白楚之羞耻地用被子盖住身体,不让他看。   “哥哥,干嘛还这么害羞啊,你知不知道你多么可爱啊!”傅朝温柔地爱着他,将他抱紧,在他的耳边语气火辣,“老婆,来,放松点,让老公疼疼你。”   白楚之更加羞耻,死死攥住被子不让他进来。   傅朝使坏地在他身上挠痒痒,不一会儿,白楚之笑得瘫软,小手在他宽阔又滚热的胸口上捶:“你坏死了!你是大坏蛋!”   “哈哈哈哈哈哈——”傅朝趁他没防备,搂住他,笑得十分开心,“嗯啦哥哥,我是你的坏蛋,现在坏蛋要吃你了,要做好准备哦。”   房间回荡欢声笑语。   窗外辞旧迎新的烟花爆竹连绵不断地回响,点亮整个夜空。 第218章   和傅朝在一起的每一天,白楚之都很快乐。   这天,他如往常一样,在整理他和傅朝一起拍的照片,有些拍的很好看,有些简直是丑照,他边笑,边将这些照片整理好。   他认真记录他与傅朝的点点滴滴,眉间绽放星光温柔,嘴角总在时不时幸福地微笑。   将近晚霞时分,院外照常响起熟悉的停车声,他以为是傅朝提前回来了,心下一喜,连忙起身,打开门到院子里迎接他。   却没想到,院子里停的根本不是傅朝的迈巴赫,而是一个他不愿意看到的人的车。   吴良冷肃一张脸,跑到白楚之身旁。   白府管家段温洵,温文尔雅,雍容有度,缓缓打开车门,里面走出来一个让白楚之头皮发麻的人。   正是他的父亲白承宗。   他不由得慌乱地向后退几步,吴良伸出手将他一拦,冷凛的脸显得凶神恶煞。   白承宗缓步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他,冷哼道:“你最近过得倒是很好,这里山清水秀,也难为傅朝给你选了一个这么好的地方,哼!”   白楚之意识到大事不妙,赶紧向后退去,趁吴良没注意,跑到客厅,拿起手机,要给傅朝打电话。   白承宗悠然地跟他进到室内,目光锐利凶狠,他大喝一声:“给我抓住他!”   吴良出手果断,又狠厉,直接将白楚之的手机抢夺过来,遏制住他的手腕。   白承宗冷漠地盯向他,上前捏住他的下巴:“怎么,你要打电话向他求救啊,告诉你,别说他,无论谁来,你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白楚之使劲挣开,白承宗鼻子嫌恶地吐出一口气,一扬手,吴良便听令地将白楚之劈晕。   自始至终,段温洵都默默地低头,目光不敢朝白家人望去。   傅朝回来,找遍星月居,都没看到哥哥白楚之。   他焦急地给他打了数道电话,都没有回音。   他的头顶上笼罩厚厚的阴霾。   他逼迫自己冷静,分析情况。   按照他在北都市的地位,任凭谁也不敢动白楚之。   除了那个人。   他立马驱车来到白氏集团,找到蔚丹。   蔚丹见他气势汹汹,很是害怕,身体哆哆嗦嗦。   “我哥在哪里?”傅朝竭力稳住情绪,冷问她。   “傅总,我不知道。”蔚丹说。   傅朝目光锐利地瞪视她,思索三秒后,斥问:“白承宗在不在公司?”   蔚丹见他转移话题,身心一松,嘴里小声嗫嚅:“白总在开会。”   “你带我去!”傅朝拿起外套,迫不及待起身。   蔚丹在前战战兢兢地为他引路,傅朝马不停蹄赶到白承宗开会的30层会议室。   门外保镖还想拦他,直接被他踢倒。他踹开会议室的酒红色大门,直接贯起坐在宽敞会议室主席位置的白承宗的衣领。   白承宗是白氏集团最权威的总裁,铁面无情,心狠手辣,也是整个北都市最说一不二的话权人。   在会议室开会的众多高管是北都市经济发展的社会栋梁,才杰能人,但莫不是唯他马首是瞻,对他俯首称臣。   他们是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见到有人敢如此冒犯白承宗,睁着眼睛如看戏一般观看傅朝和白承宗的较量。   “你他妈把他弄到哪儿去了?!!!”傅朝眼露凶光,恶狠狠地逼视他。   副总裁房须弥是众所周知的白承宗的究极奴才,他马上摇人,瞬时众多黑衣保镖上前要扯开傅朝。   傅朝冷漠的脸色直瞪视白承宗,愤怒地掐住他的脖子,逼问:“我再问你一遍,我哥现在在哪儿?”   白承宗的眼镜掉落在地,其他高管见事态不妙,互相使眼色,纷纷上前,合力将傅朝拉开。   房须弥连忙上前扶住被傅朝掐得喘不过气的白承宗,为他捡起眼镜,小心翼翼地放在他手心。   白承宗从容不迫地戴好眼镜,面对失控的傅朝,嘴角抹出冷寒的笑:“傅朝,这么些年来,你不是一直想超过我,想干掉我吗?怎么现在,我还活的好好的?你问我白楚之在哪里,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如果你比我强,你应该自己去找他,而不是找我来兴师问罪!”   傅朝冷看他,拧眉,怒不作声。   “傅朝,看在你有点胆量的份上,我就小小地提醒你一下,你要尽快找到他哦,不然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白承宗的语气冰冷彻骨,没有任何温度。   白楚之在外人看来分明是白家人,是白府大少爷,却此刻在他嘴里变成了欲除之而后快的人。   众人百思不得其解,但碍于白承宗的权威,都默默地将这个疑问嚼烂在肚子里。   傅朝冷静下来,分析形势,判断从白承宗这个狗东西嘴里是问不出什么了。   他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凭借他自己的力量找到白楚之。   他马上回到〖花朵之蓝〗,将心腹手下庄合光,林易,田舟横,宋问以及柳却西召来。   他简明扼要说了一下情况。   众人皆在皱眉认真思索。   茫茫北都市,要准确无误地找到一个人,又有白承宗插手其中,何其困难。   但傅朝是下定了决心就要做到的人,更何况这还是白楚之,他必须争分夺秒思考,一定要找到白楚之。   宋问说:“傅总,楚少爷或许在不在北都市,在市外?”   傅朝摇头:“不,他应该还在北都市。”   田舟横说:“我们现在掌握北都市所有的地下场所,可以进行一次大排查。”   傅朝皱眉,说:“好,舟横,你和宋问一起去,要快速,全面,有什么情况迅速报告给我。”   田舟横和宋问起身:“是,傅总。”   除了地下场所,柳却西想到了一个地方,她马上脱口而出:“傅总,你说楚少爷会不会被关在白府里啊?”   傅朝沉默不语,他回忆白承宗说的话,推测白楚之一定在一个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得危险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哥,你到底会在哪里?   庄合光分析:“傅总,楚少爷应该是被白承宗的手下人带走,他有一个极其听话的手下,名叫吴良,帮他私底下解决过好多人。”   傅朝听了,更为气急攻心,怒问:“你既然知道,抓到他没?”   庄合光恭谨道:“傅总,我已派人查他的行踪。”   如果哥哥真是被这样的一个人带走,那后果不堪设想。   一个小时后,田舟横向傅朝汇报,说北都市所有的地下场所,都没有白楚之。   地上的话,傅朝让林易亲自去把关,逐个排查搜索,尤其是海岸关口,铁路公路,一个都不能错漏。   他亲自开车去白府,揪住管家段温洵,目光既狠又冷:“告诉我,我哥到底在哪儿?”   段温洵躬身俯首,压低身态,显得极其卑微:“傅总,我不知道。”   傅朝见他这副卑躬屈膝唯唯诺诺的样子,心里压不住火,踹了他一脚,怒骂道:“好一个白承宗的奴才!”   他往里闯时,碰到了叶惜蓝。   他没工夫搭理她,朝西边庭院径直跑去,心里明明知道哥哥不会在这里,却假装骗自己,意识模糊得溃乱。   果然,这里空空如也,没有哥哥的身影。   他面色颓唐,又痛苦又难受。   幸好庄合光那边给他发来了一个好消息,说是已经查到了吴良的行踪。   「傅总,他在半个小时前起飞的东航M44飞机上。」   傅朝心头如千军万马,扑通跳得厉害,连拿手机都哆哆嗦嗦。   生平第一次这么慌乱。   他现在急需确认哥哥的安全。   他赶紧联系东航飞机公司那边,让他们那边派人盯住吴良。   林易那边的搜查结果出来,各个重要道路口,也没有白楚之的踪迹。   傅朝脚步沉重地离开白府,抬头望天,天空间已下起了雨。   东航那边的人回话过来,说是已经盯住吴良,但并没有看到白楚之。   傅朝心下一惊,再次确认名字,原来竟是与白承宗手下同名同姓的另外一个人。   他精神感到崩溃,刚刚有的一点儿线索,又断了。   雨越下越大,淋湿他的头发,雨水顺着脸颊,不断滴在他身上。   他全身有气无力,一直默默念哥哥的名字,保佑他平安。   他心里担忧,眼眶忍不住发酸。   人来人往的宁安街,有人在他的手里塞了一张纸条。   来的快,消失得也快,傅朝没看清楚影子,便不见。   他奇怪地打开纸条,上面写着:宁安街138号小巷口,我告诉你他在哪儿。   傅朝手紧攥住纸条,仿佛握住希望,他冒雨赶到小巷口。   一个穿着黑衣长褂的人,身形纤弱,蒙住脸面,撑伞,走近他。   将另外一张纸交给他。   什么话也没说,默默离开。   傅朝急忙打开纸,上面写着:西航S37,十点钟南归向。   他马上派庄合光查询这辆航班上所有的人的信息。   不知为何,傅朝这次更加心神不安,因为天空中雷电交加,狂风暴雨席卷而来,这对飞机航向来说,是极大的干扰。   他紧捏住手机,惶惶不安,任凭风雨砸在身上。   庄合光做事平时是极其高效的,可今天,却意外地拖沓拖延,一直没给他回电。   一道轰然作响的雷电,从天空中猛然劈下来,落在他手心。   他全身僵硬,神情木然,双眼无光。   只有左手紧握住手机。   电话响起,是柳却西打来的。   「傅总,楚少爷,他——」   ……   阴沉至极的天空,炸出一道惊天之雷,他木木然站起,手机跌落在地,任凭雨水砸湿。   「傅总?!傅总?傅总!—」   手机那边是持续不断的呐喊声。   傅朝感觉自己什么也听不见,胸腔里泛出浓烈的血,顺着嘴唇流出来。   哥。   他倒在凌晨三点的瓢泼雨夜。   一年后,他醒来之时,白承宗已经死了。   浓厚的无力感让他黯然神伤。   他失诺了,没有保护好哥哥。   在这个风雪飘飞的夜晚,他想念白楚之想到心都要枯竭。   好想死啊,哥哥。   为什么就是死不掉。   一口鲜血从他薄弱的胸腔里翻滚而出,立在一旁的庄合光,立马单膝跪地,给他呈上纸巾,恭谨道:“傅总,我送你回家。”   傅朝扶着林易站起,虚弱的身体如凋零枯叶,遍体鳞伤,每呼出一口气,都卷着哀伤的气息。   他轻摇头,默然无声。   林易和庄合光懂得他的意思,不敢跟上他。   病房的走廊上,许决的目光一直送他至雪夜尽头。   星月居所有的花朵都已经凋零死亡,傅朝自白楚之死后,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蓝色蔷薇花,死去。   他如一只孤独的蓝色蝴蝶,渐渐没入如渊的暗夜。    第219章   圣诞节的北都市,宁安街张灯结彩,商区已经换上圣诞装饰,Merry Christmas的歌曲在任何一个商城楼区都可以被听到。   结满星星的高10米的大圣诞树,挂着五颜六色的彩灯,被安放在宁安街中心广场。   人群拥挤如潮,气氛喧闹,洋溢节日的热闹气氛。   梁思影拍完《此间无我》后,拿了一个大满贯,粉丝量空前暴涨,一跃成为娱乐圈最有话题度最烫手的顶流明星。   随着名气的增长,他的话语权也逐渐有分量。   他决定给自己休一个长假,春节后再接戏。   他给自己买了一处位置清幽的小独栋公寓,面积不大,约80平米,一个人住着刚刚好。   左明买的独栋别墅,他搁置起来,从来没住过。   他住不惯那样豪奢空旷的大房子。   他更喜欢温馨一点的小房子。   他买的公寓地理位置很好,交通便利,一出门便是各类小吃摊铺,尤其到夜间,更是热闹非凡,各种小吃摊琳琅满目,烟火气息十足。   他冥冥之中,还是更偏向于这样的热闹温馨的地方。   小时候他和妈妈妹妹一起挤在狭窄的胡同时,晨间巷外总会响起“雪花糕”“豆浆”“发糕”的叫卖声,大冬天的还会有“冰糖葫芦”“烤红薯”的叫卖声。   那时日子虽然过得贫困,回忆却绵漫,带有浓厚的怀旧情愫。   平安夜这天,天空下起了小雪,飘飞的雪花,扬扬洒洒,如圣白的梨花,沓至人间。   梁思影夜间回来,刚走到公寓大门口时,一个黑色身影赫然出现,站立在飘雪的路灯下。   “小影!”   江漾声身穿黑色羽绒衣,脸色欢喜,径直朝他奔来。   梁思影面色冷峻,对他迟来的热情,毫不感冒。   “小影,圣诞节快乐。”江漾声手提一个红色圣诞礼盒,怀抱一束红色玫瑰,眉眼间闪烁灿烂的笑容。   梁思影远离他,不理他,直接朝前走去。   江漾声翘起大尾巴,黏腻地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滚开!”梁思影冷漠地怒视他,“滚远点!”   江漾声依旧灿烂地朝他笑。   梁思影一只手将他推开,猛然使劲,将他往后一推。   江漾声猝不及防,身体失去重心,跌倒在地。   红色玫瑰花掉在雪地中,礼盒袋里的苹果滚落在地。   江漾声连忙躬身弯腰,将苹果捡起来,细细地擦拭好,珍惜地重新放在礼盒中。   “烦死了你!”梁思影对他的狗皮膏药的行为十分不满,忍不住骂道,“别像狗一样跟着我,我烦你!跟你说多少遍了,我们以后绝不可能!”   江漾声像没听见,依旧我行我素,跟着梁思影到公寓房间门口。   “不准进来,不然我报警了!”梁思影目光漠冷,不耐烦地吼住他。   他果断地关上了门,将江漾声关在门外。   他如往常一样打开灯,心绪却起伏不宁。   他烧水,准备自己下面条吃。   他从小就会自己做饭,长大后,做饭对他来说,信手拈来。   不一会儿,他煮好了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   他将面条端到客厅旁边的小餐厅,准备动筷子时,门外响起很大的喷嚏声,一连响了好多下。   他眉头微皱,打开门,果然看到江漾声这个狗皮膏药还没走!   江漾声一个人站在冰冷的屋外,左手捧玫瑰花,右手紧握礼盒袋。   他的星目,仍旧笑意盈盈地看着梁思影。   “小影,让我进来,我好冷。”江漾声的声音比往日微弱,露出一副让人怜惜的模样。   梁思影本来已经坚定意志,要赶他走,不知为何,手始终没有使劲将门扣住。   他犹豫了。   江漾声哈了一口热气,跟着他进屋。   “小影,你先去吃饭吧,我自己倒水喝。”江漾声自来熟一般,将鲜花和礼盒放在客厅的茶几上,转身到厨房倒热水。   开水瓶是空的,他找到热水壶接水烧。   梁思影正安静吃面条,没成想江漾声不打招呼地直接凑过来,扯过凳子和他一起坐,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小影,你做的西红柿面真的很好吃,还记不记得以前,你也做过给我吃?”江漾声回忆道,眼含笑意。   “不记得!你说的我都不记得!”梁思影吃完收拾碗筷,略带恨意道,“和你有关的,我都不记得!”   江漾声见水开了,找到一个塑料杯子,接着喝下去。   他冰寒的嘴唇泛着乌紫,全身颤栗,受不住寒意,他又打了一个喷嚏,忍不住在沙发上蜷缩起来,样子看起来很痛苦。   “小影,我好像感冒了。”江漾声喘着气,声音虚弱。   梁思影无奈地深叹一口气,真拿这狗皮膏药没办法。   他靠近江漾声,这才发现他的羽绒服全部打湿了,估计是刚刚被自己猛的一推,摔在雪里导致的。   “喂,你起来,把湿衣服脱了吧。”梁思影朝他喊道。   江漾声手腕搭在额间,似乎没听见,胸腔起伏急促的呼吸。   梁思影只得将他扶起,将他打湿的外套脱掉。   江漾声突然睁眼,将手搭在他肩上,这把梁思影吓一跳,他慌乱地逃离。   江漾声却将他往怀里一搂,下巴搁在他肩上,身体沉重地躺在他怀里。   “喂——!”   梁思影没得办法,只好将半是昏迷半是清醒的他,扶到卧室。   他打开温暖的热气,又将铺在床垫上的电热毯打开。   “别走。”   江漾声虚弱地喊他,手死死地攥住他的羊毛衫衣角。   这样的场景,他在无数次地梦到过。   那年,他因为没有十足的勇气,不敢面对外界的非议,而冲动地抗拒梁思影对他的真情关心。   少年梁思影向他伸出的温暖的手,被他一时厌恶地拒绝,拒之门外。   长大后的每一年里,他总在做这个噩梦。   如果那年他没有这么冲动,而是珍惜地握住他的手,那么他和梁思影也不会闹到如今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一切,只能怪他自己。   他害怕。   他好害怕再失去他。   今天,他哪怕是凭着仅剩的清醒意识,也得倾尽全力抓住梁思影。   “小影,求你了,别走,陪陪我。”江漾声白皙的手,抓住梁思影的手,握得很牢。   梁思影冷看他三秒,深叹一口气:“你放开,我给你冲感冒药喝。”   梁思影现在真的是六神无主,真的烦啊!明明最讨厌最厌恶最不想见这个人,可为什么总是拒绝不了他啊?!   他嘴角划过一丝苦笑。   这么多年,到如今,还是败给了他。   梁思影将泡好的感冒药递给江漾声,江漾声接过,果断地一饮而尽。   “小影,我好冷。”江漾声头出虚汗,喘着气,模样十分可怜。   “那你去医院看看吧。”梁思影说。   江漾声摇头:“不要,我要你。”   没等梁思影反应,江漾声支起身体,一只手一拉,将梁思影拉到他怀里。   他使了猛劲,双腿按住梁思影,手抱住他的上身,压在他身上,不让他逃跑。   “你到底要干什么?!”梁思影对他怒吼,“真的是烦死了!连生病了都不老实!”   江漾声面色略微惨白,眉眼间却是笑意盈盈,他鼻尖与梁思影相抵,动情地凝视他,没有说一句话。   这让梁思影难堪地扭过头,不敢直视他。   江漾声从他身上下来,侧起身子,抱紧他,盖牢被子,两个人的体温滚热,身体相贴。   “小影,再给我一次机会。”   许久,江漾声说。   冰寒的空气在沉默的冬日凝固。   梁思影脸色如铁,身体在轻微发颤。   “江漾声,我给了你那么多机会,你为什么还有脸再让我给你机会啊?!”   “从那年高二起,你就疏远我,我却恬不知耻地跟着你一起读了传媒大学,巴巴地跟在你身后。”   “你只知道自己,从来不会想到我,你明明知道我不适合当演员,却还要让我跟你一起读艺术大学。”   “我恨自己,我无数次地后悔,特别是当我妈妈生病时,我连给她救命都钱都拿不出,你知道那种绝望的感受吗?”   “你这个大少爷自然不会知道没有钱的滋味。我不怪你,我只恨自己,恨自己没早点痛彻醒悟离开你!”   “如今,我好不容易忘了你,你又要纠缠我!是,初中那年,你的确救过我,你要我的命,我可以给你。你要是要我的心,那我告诉你,我就算孤独终老,我也不会选你!”   梁思影边哭边说,怒气滚滚,怨气冲天,把这些年对江漾声的怨恨,全部吐了出来。   外间飘雪更深更浓。   过了好久,等梁思影不哭了,江漾声问他:“那年你妈妈生病,你跟我联系过吗?”   不说还好,一说梁思影直接炸毛了,他眼露凶光,愤恨道:“我他妈给你发了这么多消息,你眼睛是不是瞎了,还是你光在舞台上抱女人去了?!”   江漾声手始终没有放开梁思影,他将梁思影抱在怀里,温柔抚摸他的脑袋:“小影,对不起,以后再也不会了。”   梁思影厌恶地离他更远:“没有下次了!我讨厌你!明天你就给我滚蛋,我看见你就烦!”   说罢,他挣开他,直接起床,气呼呼地来到客厅。   他沉默地在沙发上独坐了许久。   茶几上的红色玫瑰花,沾染上寒气,显得更加玲珑剔透。   礼盒袋突然翻倒,两个晶莹欲滴的大红苹果翻滚,掉在地板上。   还有一个五彩的超大棒棒糖。   梁思影气消后,脑海中莫名闪现,少年时代过的第一次圣诞节。   少年时代的他,纯是一个书呆子,对这些节日毫无兴趣。   平安夜那天,江漾声拉着他到鹅毛大雪纷飞的室外,带着他逃课,走走逛逛,最后给他买了一个超级大超级贵,也超级甜的大红苹果。   红色苹果,沾染晶莹的雪花。   少年江漾声,恍若梦幻,坠在他心底深处。   那时候,他想起江漾声,好甜。   如今,依旧是江漾声,却让他好痛苦。   不要再想了啊!梁思影逼迫自己停止回忆,他要忘掉与江漾声的一切。   刚刚止歇的眼泪,不争气地又从眼眶滑落。   瞬间,他冰凉的脸庞,淌过满面热泪。 第220章   梁思影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是在卧室的床上。   他起身四望,江漾声已经走了。   屋内空荡荡。   莫名的复杂的情绪,七七八八,零落惆怅地席卷心头。   他打开窗,外间飘雪纷飞,人间大地银装素裹。   脑海中,莫名地一闪而过江漾声的身影。   他紧捂脑袋,克制这莫名其妙的思绪。   忘了吧。   他悲伤的眼眸,望尽人间白雪。   已经过去了。不要再想了。   他对自己说。   江漾声进入周瑾风旗下的〖美艺〗传媒以来,他的经纪人一直未变,是一个名叫诸葛姝的女人。   他的所有行程安排,演戏拍戏,通告计划,全都是她负责。   后来,连同他的手机有时候也交给她来保管。   特别是拍综艺时,江漾声的手机被她拿着。   昨天晚上,江漾声将在沙发上睡着的梁思影抱到卧室,在他眉间轻吻了一下,便离去。   梁思影对他大骂特骂,他还觉得心里好受一些,至少把闷在肚子里的气都发泄了出来。   只是一个关键的地方,他始终想不通,明明梁思影是自己置顶的联系人,怎么没收到他的消息?   他想起来,就是在这以后,梁思影被左明拐到了浪腾。   他黯然神伤之际,冷静理智地梳理情况。   有机会能动他手机的只有他的经纪人诸葛姝。   他想到这里,心里不由得冒火,怒气冲冲找到诸葛姝,质问她是不是对他的手机做了什么手脚。   诸葛姝身体干瘦,面容普通,戴着一双粉色方框眼镜。   在外人看来,她做事精明干练,有条不紊,不苟言笑,跟在江漾声身边这么多年,工作上从未出过一丝差错。   而实际上,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疯狂迷恋江漾声的超级无敌super变/态私生饭。   她善于伪装自己,不像一般的私生饭,见到江漾声恍若不要命的僵尸一般,伸出爪子又是抓又是挠。   她在江漾声面前,极力克制,时常冷肃一张略微发黄的脸,用眼镜压制住泛滥的情感,时不时用手按压眼镜,缓解内心的躁动不安。   她在美艺传媒工作多年,带的艺人不计其数,唯独当公司安排她带江漾声时,她枯竭多年的心,终于涌起了一丝波动。   太帅了!帅死了!一举一动,洋溢最阳光最青春最迷人的味道!   这是诸葛姝第一次见到江漾声满脑子的回音,她恨不得高声尖叫出来:我太幸福了,居然能给他当经纪人!   她比江漾声大九岁,即将奔三,在美艺工作既刻苦又优秀,业绩斐然,平日打扮呆硬,眼神犀利,喜爱独来独往,看起来颇为高冷,别人看得起的叫她姝姐,讨厌她的则叫她老女人。   诸葛姝自从接手当江漾声的经纪人后,外表依旧保持严肃模样,内心却早已变成了花痴小少女,孜孜不倦地搜集网罗他的各种生活照,在背后垂涎欲滴,贪婪地欣赏,饕足。   与江漾声接触越久,诸葛姝对他越上头,跟中了邪一样,完全沦陷其中。   她发现江漾声不仅长得异常帅,人品素质更是一等一。   他不爱女色,从来不接吻戏,也不会占女生任何便宜,更不会和任何一个女人走的近。   这样的男孩,比沙里淘金,海里捞针还要稀有。   是万里挑一最独特的存在。   她以前带过的男艺人,面貌尚可,在镜头前人模人样,在私底下却不伦不类,不是随口飙脏话就是趁机在女人身上揩油或者乱搞。   浑身散发一种恶臭男天生的油腻。   真叫她感到恶心!   不像江漾声,不仅样貌一骑绝尘,而且人品端正无可挑剔,只需要轻轻一站在舞台上,不说话,也让人感到那么舒服惬意。   她的生命,像被点燃了一束光。   她第一次感觉到工作居然也是快乐的。   第一次感到追星的快乐。   后来,在天长日久的接触中,诸葛姝逐渐发现了江漾声的秘密。   江漾声的手机壁纸,是一身古装风华绝代的浪腾艺人梁思影。   起初她没多想,后来,她在江漾声手机没锁屏的时候,看到了他的微信置顶联系人,居然也是梁思影。   她素来沉默寡言,内心细腻敏锐,她猜测江漾声与梁思影的关系必然不一般。   后来,在挑选剧本的时候,她注意到江漾声总会选择和浪腾合作,而每一部戏必然有梁思影。   当时江漾声的名气当属于小鲜肉里的顶流,为了和梁思影合作,竟然屈尊演配角。   别人当然不会多想,两个男孩,又是同是北都市娱乐圈的话题人物,演戏合作不是最正常不过吗?   但诸葛姝早已看透一切。   江漾声不近女色的原因是因为他在意的人是梁思影。   起初她有些恼怒,因为她不愿意也不喜欢江漾声心里装着其他人。   后来,她又释怀了,因为她知道这个社会还不允许两个男人能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她能察觉到江漾声对梁思影的在乎,却又不敢再向前一步的矛盾纠结。   江漾声痛苦且迷茫,但这对诸葛姝来说,未免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真正在他身边陪伴他的人,只有她!!!   她窥破江漾声的秘密后,心里更肆无忌惮,天天把他的照片夹在双胯之间,反复摩挲,塞入,想象这是江漾声。   她还时不时趁江漾声不注意,偷走他的私密物品,谎称丢失或者说是被私生饭偷走了。   她一贯冷肃严谨的外表与工作作风,让江漾声没怀疑她。   她最爱江漾声的内裤,尤其是黏糊糊的内裤,她喜欢得不得了,像品尝人间美味一般,细细品尝,嚼碎吞咽,神情苏爽,酣畅淋漓,回味无穷。   她恍恍惚惚以为怀了江漾声的孩子。   我真想怀上他的孩子!她扭曲面孔,发癫狞想。   她为了克制自己的欲望,白天经常给自己打镇定剂。   她内心十分清楚江漾声是绝对不会喜欢她的,但为了能留在他身边,她必须保持一贯的冷静理智,要作为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待在他身边。   江漾声怒气冲冲地质问她:“删除梁思影发给我的消息的人,是不是你?!”   诸葛姝第一次见他这么生气,这么多年,江漾声都是以“微笑阳光灿烂的帅气大男孩”形象示外,私底下也如出一辙,同样的阳光俊郎灿烂。   很少发脾气。   她想逃避,却又不想逃,她内心荡漾,大方承认道:“是我删的,我不想让他来骚扰你。”   “你?!”江漾声听了怒不可遏,要知道,当年就是因为错过梁思影的消息,他才转而投向左明的怀抱,离开美艺去了浪腾。   如果当时他及时回应了梁思影,那么梁思影也不会这么怨恨他,他也不会弄丢他的小孩。   “漾声,你要明白,你和他都是男的,你们不可能在一起的,放弃他吧。”诸葛姝少有的情绪激动,“而且梁思影被左明公开包养,这件事娱乐圈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他那么脏又廉价,配不上你!!!”   江漾声眼里闪烁愤怒的光,他当即掐住诸葛姝的脖子,恶狠狠道:“你他妈别以为你是女的,我就不敢打你?!我告诉你,你没资格说他!”   诸葛姝没想到他真的动手,眼光那么凶狠,力气那么大,她感觉自己要喘不过气来。   江漾声将她不耐烦地丢在地上,恶吼道:“你他妈要是再敢多说梁思影一句坏话,老子绝对要弄死你!”   诸葛姝被他今天截然不同的一面,吓得三魂丢了五魄,战战兢兢。   一个平日阳光灿烂的男孩怎么会变得如此凶神恶煞,粗暴狠辣?   她摸了摸被摔疼的后脑勺,猛然鼓起了一个大包,手掌因为剧烈摩擦地面,破了一大块皮,流出血来。   江漾声将诸葛姝一顿摔打之后,怒气冲冲地离开,在寒冷冬月的北都市,漫无目的游走。   纵然是诸葛姝将梁思影发来的的消息删了,现在事已成定局,时光不能倒流,就算把她暴打一顿又能如何?   他细想之下,还是只能怪自己。   就算他那时知道梁思影的妈妈生病了,他肯定会帮他,但这之后呢,又要怎么办?   他是继续隐藏内心,与梁思影躲躲闪闪,保持着若有若无的藕断丝连还是……   一切只能怪自己,当年的他幼稚到可怕,用当明星来光明正大地躲避逃避现实压力,将梁思影圈在身边,若即若离,闪闪躲躲,却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不了他。   他甚至觉得左明说的是对的,自己是最不配爱梁思影的。   少年时代的他,还不能如现在这样深刻地洞察人事,察觉人世炎凉,也没有如此刻这般清醒地意识到真心的可贵。   他那时年纪尚小,在乎父母,也对外界的议论很在意,像个敏感的刺猬,别人一触碰,他就胆小地瑟缩起来。   他缺失一种一往无前的勇气。   在历经这么多人与事后,他愈发珍惜少年时代与梁思影的点滴,更难以放下他。   他要如夸父逐日,愚公凿山,下定决心,不再逃避自己的内心,要勇敢地面对现实。   不然,他没有资格喜欢梁思影。 第221章   大年三十这天,冬雪更寒,江漾声对妈妈闵雪说,要回家过年。   这让闵雪欣喜之余,又感到震惊意外。   因为从高三毕业那年起,江漾声再也没回过家,一次都没有回来。   每次都是说忙,忙,忙。   除了定时打钱过来,平时打来的关心慰问的电话,也少的可怜。   闵雪赶紧到超市采购了许多食物,又特地去了很远的菜市场,挑选了最鲜的老母鸡,现场宰杀,用来煲汤。   她嘴角含不住笑意,总向上扬。   她的丈夫江东来,帮她提着三四个大袋子,一股噜全部放在车里。   “儿子回来一趟,看把你高兴的。”江东来嘴上取笑闵雪,其实他也很高兴,只是不自知而已。   闵雪一路哼唧唱着歌回家,她吩咐江东来把家里搞得干净喜庆些,她则是闷头在厨房里忙活。   下午五点钟,江漾声提着行李箱回到家,他的爸爸江东来将他的行李箱提过来,拿一条赶紧柔软的毛巾给他擦身上的雪花,向室内大喊道:“儿子回来了!”   闵雪围裙都来不及卸下,急匆匆地跑出来,紧拉江漾声的手,目光含泪,神情激动:“漾声,你回来了!”   江漾声注意到多年未见父母,他们矮了许多,父亲鬓间有白发,母亲眼角的皱纹也多了起来。   他心里五味杂陈,头顶笼罩黯淡的阴霾。   他是家中独子,从小到大,父母没有打骂过他一句,甚至是在最叛逆的少年时期,他们也没有吼他。   如今,他虽然已是成人,仍旧是父母心中的乖儿子宝贝。   他什么也不用做,爸爸已经给他暖起了屋子,泡好了他喜爱喝的可乐,妈妈则是将他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被子被套全部换上了崭新的。   还给他的床头边放了一条大红色内裤,因为来年是他的本命年。   “漾声,先好好休息,等会饭熟了,我们叫你。”闵雪温柔地对他说。   “嗯。”江漾声房间暖和,被子上有阳光的味道,他思绪万千,手臂搁在额间,眉头半皱。   晚餐,母亲闵雪忙前忙后,准备了极其丰盛的年夜饭,江漾声一看,全都是自己爱吃的,酱肘子,五花肉,铁板土豆,鸡柳,里脊……光是汤就做了三个,有母鸡汤,鱼汤,羊肉汤,还有一个牛肉火锅。   他向来爱吃肉,可如此丰盛一桌肉菜,他却毫无胃口。   因为他心里藏着事。   为了不扫父母的兴致,他只好强颜欢笑,闷头吃饭。   临近十二点时,已有烟花轰轰响起的热闹声。   江漾声用最新的手机号给梁思影发去消息:   小影,新年快乐。   他发完后,手机锁屏,不作期待,因为他知道梁思影是不会回复他的。   待母亲闵雪收拾完餐桌后,一家人聚在电视机前,坐在沙发上。   等倒计时的钟声响起,父亲江东来到外面放鞭炮,噼里啪啦的声响,此起彼伏。   “妈,我有话想和你说。”江漾声认真看着母亲闵雪。   闵雪关掉电视,正好江东来放完鞭炮回来,她对他说:“你先去书房里坐一会儿。”   江东来没理解她的意思,反而凑近他们,开玩笑的语气:“你们母子背着我掏什么耳朵呢?我也想听。”   闵雪音量大了一点,重复道:“江东来,你先去书房呆一会儿!”   “好吧。”江东来虽然错愕,但还是给自己泡好了茶,自觉去了书房。   客厅异常安静,闵雪问:“漾声,你想对我说什么?”   江漾声:“妈,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嗯。”闵雪轻声回应。   “他是男生。”   这次,闵雪沉默。   江漾声也没有说话,低头坐在沙发上,身体僵硬。   “所以,漾声,你打算怎么办?”许久,闵雪问。   “妈,我想了许久,我不想放不下他,我想和他在一起。”江漾声眼尾沾染忧伤,语气沉重。   “他是不是叫梁思影?”闵雪问。   江漾声惊诧地朝闵雪望去,闵雪悲哀地扶额,沉默地长叹一口气。   江漾声自小活泼开朗,什么事都憋不住,都喜欢和她说。   喜欢哪个人,讨厌哪个人,揍了哪个人,骂了哪个人……放学一回家,江漾声的小嘴巴,就像上了发条,没停过。   闵雪耐心地听他说话,乖巧地抚摸他的脑袋。   直到他上了初中,到了叛逆期,话越来越少,什么事都不告诉她。   但作为母亲,她没有苛责他,反而一直暗暗地关心他,了解他的内心。   初中时,江漾声不学无术,又爱打人,狐朋狗友一大堆。   到了高中,他好像换了一个人,以前在嘴边随口而出的脏话都没有说。   这些变化,闵雪悄悄记在心里。   高中毕业,到了大学,江漾声一直不回家,哪怕大学就在北都市,回家半个小时就能到,他仍旧不回家。   明明以前一放学就急忙跑回家和自己说说笑笑吧唧小嘴的孩子,为什么如此抗拒回家?   他在逃避什么?   或者说,他在逃避父母什么?   究竟是为了什么?   直到后来,她在打扫江漾声房间的时候,无意间瞥到一个方正大红色木檀盒子,她好奇打开,里面是一个红绳玉佩的手链。   柔软的黄布方巾垫着,很珍惜地藏好。   方巾上还有一张折起来的白纸,上面画着两个小火柴人,手拉手,一个高一些,龇牙咧嘴大笑,一个矮一点,温柔翘起嘴唇浅笑。   他们都穿着黑白相间的校服,脑袋上没有画长发,高一点的火柴人旁边的名字是江漾声,矮一点的火柴人旁边的名字是梁思影。   她看到这些,似乎懂得了什么。   直到今天,此时此刻,江漾声久违地赶回来,郑重其事地对她说出心中的秘密,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并没有如一般家长暴怒,生气,叱骂。   一个男孩,从他的嘴里得不到任何一点关于女生的话题,毫不感兴趣,且逃避父母,抗拒回家,坚持独身。   闵雪今天真正从儿子嘴里,得出最明晰的答案。   “江漾声!”忽然,闵雪大声音吼他,一巴掌拍在他脸上。   江漾声默默承受母亲的怒火。   “江漾声,这就是你这么多年不回家的理由吗?!要是有一天我和你爸死在了家里,你也不打算回来是不是?!”闵雪摇晃他的肩膀,眼眶通红。   “妈,我对不起你和爸。”江漾声抱住激动的母亲。   “漾声,今天你主动和我说出来,我知道你已经下定决心了。”闵雪手抚摸刚刚被她打红的左脸,“这么些年,你在逃避我们,我没见过你的笑,也不知道你的苦,其实我们做父母的,哪个不担心自己的孩子,你看你爸爸嘴上不说,心里愁死了。”   “妈!”江漾声忍不住哭了出来,“是我不好,让你们担心了!”   “儿子,哭出来就好了,这么多年,你一直忍着,肯定不好受吧。”闵雪拿纸巾为他擦眼泪,“漾声,我和你爸爸,在你心中难道就是那种不通情达理的人吗?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个男生,你应该要有勇气和我们说,这才是以前那个敢作敢当的你。”   江漾声听了此话,既感动,又愧疚。   他深恨当年的自己,为什么如此懦弱不堪,既想要当别人眼中的正常人,也想要拥抱梁思影。   “漾声,你一直愁眉不展,一定在怪自己,可妈妈告诉你,别再怪自己,谁都有第一次,谁都有害怕的时候,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今天的你很棒,因为你成长了不少,勇敢了许多,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闵雪温声细语鼓励他。   “妈,谢谢你。”江漾声哭得像小孩子,一颤一颤。   “孩子,我们做父母的,不理解你,还有谁理解你?相反,你正是因为太在乎我们的想法,所以才一直逃避我们对不对?”   闵雪温柔地握住他的手,继续说,“漾声,当年我怀你的时候,真的很幸福,你出生,你爸爸为了给你取名字,翻了一天的字典,我还记得他那副抓耳挠腮的模样,可搞笑了。”   “你慢慢长大,你小时候那么活泼可爱,会跟在我身后,甜甜糯糯地叫‘妈妈’,我想那是一个做母亲最幸福的时刻。”   “你让我们体会到了做父母的美好感受,我应该谢谢你。”   “漾声,孩子不是父母的工具,总会长大,有自己的想法与生活。分离的过程虽然痛苦,但这是必然的,我们是我们,你是你。”   “漾声,只要你健康,平安,幸福,在得空的时候,经常回来来看我们,我和你爸,再无所求。”   闵雪轻抚他的脑袋,眼眶含泪,“可别像这些年,再冷漠疏远我们,不然我和你爸爸该多孤单无助,记住了吗,孩子。”   “妈。”江漾声感动得泪流满面,他起身,面色沉重,双膝跪在地上,端正身体,隆重地朝闵雪磕了一个头。   “漾声,快起来。”闵雪心疼地为他擦泪,“以后有什么事,记住,爸爸妈妈永远听你,帮你。”   “嗯。”江漾声抱住母亲,给了她一个紧实的拥抱。   “好了,儿子,大过年的别哭了,已经新年了,明天早起记得穿我给你买的大红裤衩子,图个好兆头。”闵雪温柔道。   “好。”江漾声擦完眼泪,点头答应。   “你爸爸那边,我日后细细地再和他说。”闵雪安慰他,“现在也不早了,你赶紧去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拜年呢。”   闵雪将哭得不成样子的他送回房间,让他好好休息。   她在客厅愣神坐了一会儿。   江东来为她披了一件毛毯。   闵雪问:“你都听见了?”   江东来点头。   他沉默地点了一根烟。   “害,随缘吧。”江东来淡然道,“感情这事,是最不能逼迫的,你看看他这多年,忍得多么辛苦和累,他今年专程回来,我倒是觉得我的儿子有常人没有的勇气。”   闵雪平静道:“随缘吧,我们做父母的,不理解他,逼迫他,那真的要他——”   她本来想说死,但新年在即,她怕不吉利,又封住了嘴。   “行了,你刚刚还好好地安慰他,这会儿怎么自己愁眉苦脸了?”江东来将她扶起,一起回到卧室。   “唉,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感觉好像漾声这次是真的长大了,更有担当了。”闵雪微叹一口气。   “那不是很好吗,他总要长大的,我们做好他的后盾就行了。”江东来眉目绽开,和蔼道。   “嗯,以后漾声会变得更好的。”闵雪忽而坚定道。   “那可不是,还不是遗传了我江家人的基因。”江东来嘿嘿笑。 第222章   江漾声退圈这天,是开春后的二月,此消息一出,瞬间引爆北都市娱乐圈。   热度攀至顶峰,一天之内成为热搜爆榜。   江漾声在微博发了一句既简单又让人引发遐想的话:   老子不干了,因为有男朋友了@___。   这条消息比他退圈更为劲爆,一时间各大论坛、帖子、超话、讨论组纷纷挖料,各种边角料、黑红料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江漾声决定退出娱乐圈这件事,真心喜欢他热爱他的粉丝感到无比震惊,纷纷到他的微博下留言,哭得稀里哗啦挽留他,有的比较极端的粉丝还试图用割腕自杀等自/残的方式恐吓逼他留下。   江漾声在将退圈的微博置顶后,找到了美艺传媒总裁周瑾风。   周瑾风对江漾声突然宣布退圈感到难以理解的诧异。   美艺最近几年的大部分业绩都仰仗江漾声,因此公司这边对江漾声也不薄,几乎有求必应。   江漾声作为美艺常青的招财树,周瑾风暗下还是不希望他走,一来他的可拓展价值还很大,二来他正当年轻,前途不可限量,三来他的粉丝粘性很强,颇有一些邪/教的疯狂执著。   这样一个几乎完美的流量偶像,要想再复刻,茫如海里捞针,很难。   江漾声直接对周瑾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想解约辞职离开娱乐圈。   语言简洁干脆,神情坚定执著。   周瑾风暗自观察他,略一思索,知道他下定了决心,估计是很难劝回头,而且他公然在微博上“出柜”,闹得满城风雨,更加证明了他此时有九头牛也拉不回的坚定意志。   周瑾风眼珠子转得飞快,迅速权衡利弊,深望他一眼,语重心长道:“漾声,你知道我们美艺这么些年,也就有你一个能当大任的顶流,你要是走了,我们失去了一员大将,该多么痛心啊!”   江漾声马上说:“周总,这么些年我演过不少戏,也代言过不少广告,我参与的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要是我工作室赚的钱,我一分也不要,全部留在公司。”   周瑾风眼里闪过一丝光,他问:“漾声,你真的不准备在娱乐圈待吗,你知道外面有多少人想挤破脑袋钻进来,成名有利,受万千人拥戴爱护,被许多人喜爱,豪宅名屋,美酒佳肴,数不胜数。”   江漾声苦笑一声:“周总,其实你刚刚说我是顶流,我真的很惭愧,因为我自始至终从来不喜欢演戏,也没有演技,她们喜欢我无非是看中我的颜值,可我有一天也会老去,她们也会厌弃我,忘掉我。”   他又深叹一口气,面露忧伤,“周总,很感谢当年美艺签约我,这么些年,我也没有给公司闯过大祸,算是一个合格的员工了吧。今天我想离开,我想寻找争取自己的内心所向。”   “我不是一个强如钢铁的人,我想有人陪我,真心待我,以前我总在逃避,是一个懦夫,但现在我明白,我再不抓紧,我会遗憾悔恨。”   周瑾风一直在观察江漾声说话的神态,真实自然,看起来没有说谎。   江漾声说的对,他没有给公司抹黑,闯祸,同样的,周瑾风看他的演技,的确平平,没有技巧,更没有激情,像是为了演戏而演戏。   唯一的高光亮点,是源于他本身一等一,奇绝无人能敌的颜值,散发着最青春阳光的烂漫气息。   这是一种无人能超越独特的,只属于他的,永恒的少年气质。   周瑾风明白强行挽留他也没什么用,考虑到江漾声一分不取,没有假借辞职另谋高就,他也放下心来,索性直接允诺他:“好,你既然决定要走,那我也不好强留你,人事处那边我会通知,你到时候过来签字就行了。”   “好,谢谢你周总。”   江漾声在美艺走完最后的解约流程后,彻底完全退出了娱乐圈,与他相关所有的广告代言,商业活动,海报贴纸,立绘图片全部下架。   他从众人仰望的天之骄子,变成一个没有光环加持的普通人。   然而,这才是他内心深处想要的。   他离开的时候高高兴兴,满脸喜悦。   可有一个人非常不爽,那便是他的经纪人诸葛姝。   她万万没想到江漾声居然会解约离开美艺,她一下子感觉天都要塌了。   上次江漾声和她翻脸后,她还想借用“他的秘密”来拿捏他,好继续待在他身边。   没想到江漾声这次直接破罐子破摔,公然出柜,这下子,她没有什么可以拿捏他的。   她既悲伤,又愤怒,对梁思影破口大骂。   在她的心里,梁思影是一个被左明玩烂的垃圾货色,有什么资格配得上干干净净的江漾声?!!   恶心至极!   她盯着江漾声的置顶微博看了许久,眼泛绿光,被@的那个人,他打了三个下横线,意思是那个人的名字是三个字。   诸葛姝她知道江漾声这是既大张旗鼓表明心意,又想保护梁思影。   他退圈了,梁思影却可是目前浪腾的正当热的顶流偶像。   她呵呵冷笑,面容逐渐扭曲,眉毛如山一般,浓刻地皱起,显得她整个人无比的惊悚。   她阴冷一笑,马上在手机上啪啪敲字。因为与此同时,关于江漾声出柜的对象猜测,众说纷纭,吃瓜群众乐此不疲地逐个在娱乐圈找人对比,今天是他,明天又是另外一个人,花样百出。   当她爆料出江漾声的出柜对象是梁思影时,她想象中以为她这番言论会如惊天暴雷,引爆娱乐圈,但事实令她大失所望,根本没有什么热度。   哪怕她说的很详细,别人都在质疑说她怎么知道,亦或者扣帽子,说她是梁思影的黑粉,专门黑梁思影。   彼时梁思影的人气居高不下,数量庞大的粉丝们马上闻着味儿就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对她一顿键盘输出,问候爹娘,重新谱写族谱,将她喷了狗血淋头,最后吓得她月/经三个月没来,再也不敢随便上网写“小作文黑料”。   江漾声退圈这件事,闹得大城小巷都知道,自然梁思影也知道。   他看了一眼江漾声的置顶微博,被@的那个名字是三个字。   被@名字是三个字的人,梁思影知道这名字背后的人指的是自己。   同时他的手机每天都收到江漾声发来的消息,他一概不理。   只有一条消息,让他愣了数秒。   那是过年的时候,掐着点准时给他发来的〔新年快乐〕祝福语。   可是,就算做这么多,又有什么用呢?过去的已经过去,他们之间再也不可能了。   终究是亡羊补不了牢,一场空。   他阻挡不了江漾声,只好随便他,他总有累的一天,等他倦了烦了,自然知道收手。   开春之后,梁思影接的首部戏,是一个清新怀旧的青春校园剧。   不是他最拿手的古装剧,也不是可以表现出他独特演技与眼神的文艺电影。   梁思影很少接现代都市戏,尤其是校园剧。   这次他想挑战一下自我,随着他对自己要求越高,演技越熟练,他变得更成熟稳重,也更自信大方。   他一如往昔的谦和礼貌,总是提前来剧组。   在任何新戏开拍前,都会有开机仪式,梁思影和剧组的导演以及搭戏的演员熟络后,一起拍照合影留恋。   仪式结束后,有个人手捧一束红色玫瑰花,喘着粗气跑来,让他签收,说是送给他的。   梁思影疑惑,玫瑰花的卡片没有署名,他猜测着是哪位粉丝送来的。   连续几天,梁思影都会在每天早上收到一捧红色玫瑰。   他想到了那个人,于是在某一天他抓住送花的人,问:“这是谁让你送的?”   送花的人每天都不一样,这次是一个穿戴普通的瘦小女生,她懦懦道:“你不要问了,反正花给到你,我就算完成了任务,拜拜!”   梁思影想,果然是他。   该死的狗皮膏药江漾声!   哼!梁思影想将玫瑰花丢到垃圾桶,真正要丢的时候又犹豫了。   毕竟这些鲜花芬芳鲜翠,丢掉太可惜了。   他不是暴殄天物的人,只好将玫瑰带回家。   离剧组很远的地方,站着一个身形高大,身材高挑的男生,他戴着黑色鸭舌帽,黑色口罩蒙住脸,闪闪的银项链将精致的锁骨衬托得愈发性感。   他身穿黑色风衣,身体修长,站在远处默默注视梁思影。   今天梁思影的戏份是在校园骑单车。   他骨骼细瘦,身体修长,脸庞如核桃大小,五官精雕细琢,细眉蜿蜒,写出的是一个最干净漂亮的少年。   他穿上黑白相间的校服外套,内间白衬衫熨帖合度,干净衣领笔挺,校服衣摆在校园微风中飘扬。   好像过去的旧梦被唤醒。   江漾声看到这副模样的梁思影,好像又回到了少年时代。   他所有的开心,都在年少和梁思影的相处中。   他想起年少时,在校园的午后,第一次握住梁思影的手。   第一次遇见他,第一次当他的同桌,第一次吃他为自己买的蛋糕,第一次抱他,第一次在凌晨睡不着,将手伸向他的尾椎……   好多第一次,明明过去了好几年,却历历在目,好像昨天发生的事情。   小影。   他直到此刻,才恍然大悟,当年的自己是这么愚笨和胆怯,那么冲动地将梁思影疏远,却又自私地将他圈住,不能给他任何承诺,也不能对他献出真心。   任凭谁,都不会认为这是喜欢和爱吧。   这是极度的不勇敢与胆小,他想到这里,眼眶不禁红了。 第223章   梁思影穿好校服后,骑上单车,穿梭在校园街道。   他的身体板直,面容干净,校服敞开,徜徉一望无际的青春光彩。   他的脖子纤细优美,白色衬衫领口,浸润某个人难以舍去的年少情动。   江漾声一直这样默默看他。   剧组的摄影师举着摄像机一直跟拍他,他脸上浮起淡淡的微笑,细薄的嘴唇向上弯起,细眉舒展,洁白的牙齿整齐,黑色头发如墨,携带如风的悸动,氤氲花朵的芳香。   他身背一个黑色斜挎包,双腿修长,轻而迅捷地骑行单车。   在香樟树的转弯下坡路时,梁思影发现路面好湿滑,远远的以为是水,没想到居然是油。   因为根本没预料路上会有大量油,他就算按住刹车,也已来不及,自行车的轱辘,没有任何摩擦力,直接失控,向一边倒去。   梁思影也无可避免地倒在地上,不过,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他回过神一摸,身下居然有一个人。   他以为是跟着自己的摄像老师,再仔细一看,是一个黑色长风衣的人。   他完全被这个黑衣人护住,没有受任何伤。   黑衣人眉眼闪亮,忍着疼痛,将他扶起来。   虽然他戴着口罩,但梁思影已经认出,这是江漾声。   江漾声挨近他,轻轻地拉了一下他的衣角,随后便离开了。   “你——”   梁思影想张嘴说些什么,却又忍了下去。   正当他思绪纷飞间,远处剧组的人匆匆赶了过来,纷纷上前关心梁思影。   他刚刚骑的自行车,已经滑到好远。   他在江漾声临走时,注意到他的背部全是油渍与灰尘。   他一时之间失了神,导演问他是否需要休息再拍,他点头,因为他此时的心,泛滥沉浮,不似刚刚有定力。   这部简单的青春校园剧,剧情平实,主打的是温馨小幸福,所以不难拍,只用了两个月便杀青了。   直到杀青那天,梁思影依旧收到江漾声给他送来的红色玫瑰。   他无奈之下只好将花放到家里。   杀青之后梁思影和剧组里的人聚餐吃饭,为戏后的宣传做准备。   晚间,他很晚才回来。   走到小区门口,一个黑色身影,站在路灯下,遥望他。   梁思影知道这是谁,但他不打算理睬这个人。   江漾声一路跟他到家门口。   梁思影没彻底关上门,江漾声跟着他进来。   满屋子飘香,梁思影打开灯,江漾声这才发现梁思影将自己送给他的红色玫瑰全部放到了家里。   原来没丢。江漾声意外地感到惊喜。   真的好开心。   “江漾声,你——”   梁思影准备骂他,却在张嘴说话的刹那,被江漾声一只手拉过去,紧抱在怀里。   被他深吻。   缠绵得可怕,银丝飞溅,气息起伏不定。   “喂——你!”   梁思影试图反抗,却被他吻得更深更用力。   吻了一刻钟,江漾声才放开他。   “无耻!”梁思影小脸通红,眼眸含泪,“江漾声,你真烦人啊!不要再缠着我了!算我求求你了!”   江漾声强势地将他抱在怀里,温柔摸他的脑袋:“小影,我不会放弃你,也不会离开你。”   梁思影小手捶打他的胸:“放开我,你这个傻逼,滚开,你在这儿又要开始表演你的什么狗屁深情!你说的没有一句话是真的!”   江漾声任凭他的捶打,只牢牢将他抱住。   他喉结滚动,目光隐忍。   待梁思影折腾累了,他将他温柔地抱到沙发上,紧握他的双手,细细地亲他。   “小影,我喜欢你。”江漾声地神情格外认真,语气真挚,鼻尖挨着他的鼻尖,“以前的我,太胆小懦弱,错过了你,将你弄丢了,对不起,我不敢奢求你的原谅。但今后,我想好好待你,我想要爱你。”   梁思影小声啜泣,脸靠在他肩上:“迟了,漾声,我已不是从前那个我,我忘掉了从前,忘掉了从前的你。”   江漾声轻抚他的泪,珍爱地含住:“小影,你没忘,你一直记得。”   江漾声将他如小孩子般紧紧抱在怀里,身体紧贴,体温炙热,涌起爱情的激情。   “小影,我永远也忘不了你曾因为我,而发出的娇声。”江漾声回忆起当年他趁梁思影熟睡之际,把手伸向他后面的惊心动魄。   尤其是他发出的小牝猫一般软绵酥到骨子的叫声,让他一辈子刻骨铭心,是钻到心尖里的念念不忘。   “小影。”江漾声轻轻地吻他,含住他发烫的舌尖,如花朵含住露珠,温柔地亲他颤抖的唇瓣。   吻完后,江漾声极力克制更深的冲动欲望,将他不舍地放开。   梁思影窝在沙发上,身体发软。   江漾声想到年少时,他怎么就那么胆怯呢,明明喜欢的人近在眼前,明明气氛好到接吻也是甜的,明明梁思影也在焦躁地期盼他……   他错失了梁思影的初吻。   这一切,只能怪他自己。   他叹息。   不过他眼眸又明亮起来,梁思影还在自己身边,他能察觉出,他对自己,不至于全部遗忘。   “小影。”江漾声轻轻喊他,“我抱你去洗澡吧。”   “滚开你!”梁思影抗拒地起身,转身回到卧室,将门反锁住,不让他进来。   等了许久,梁思影才将门打开,他走到客厅,看到江漾声在沙发上窝着,缩成一团。   他沉重地抿眉,纤细的睫毛忧愁地张阖。   最后他将一张毛毯丢到江漾声身上。   “小影,谢谢你,其实你还是很关心我的吧。”江漾声突然睁开眼说,眉眼之间是温柔的笑意。   “你少自作多情了,我是怕你冻死在我家,我还得给你收尸!”梁思影不客气地再次将卧室门反锁。   江漾声珍惜地盖住毛毯,嘴唇浅浅地笑起。   烦!   梁思影透过门缝,看到江漾声在他家堂而皇之睡得那么香,而他自己却翻来覆去辗转难眠。   傻逼江漾声!   他内心暗骂一句。   于是在同一个屋檐下,某个人想着某个人睡得很香,某个人想着某个人却失眠了一整夜。 第224章   梁思影从小到大,在别人眼中都是一副温顺良善的模样,读书认真,学习刻苦,沉默寡言,很少会主动与人交际。   让人看起来有一种不可接近的高冷,其实他内心深处,渴盼被人关心,被人保护,被人亲近。   小时候,他身形羸弱,家境贫寒,胡同巷子里一些长得粗蛮而又脾气超坏的男生,会欺负他,打他,三四个胖墩满口吐脏话的熊孩子,不断朝他身上丢石头子,取笑他,骂他是个没有爸爸的野孩子。   他默默地忍受,不想大张旗鼓地告诉妈妈,怕又惹额外的事端。   他虽小,可却如大人一样心性成熟,明白许多道理。   他没有父亲,这是他受欺负的很大原因,就算告诉妈妈,也无济于事,反而会让她徒增心烦。   这是年幼的他考虑的。   但他摸到身上的淤青,感到疼痛时,他又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个高大伟岸的父亲,来保护他,将那些欺负他的坏人全部赶走。   江漾声是他少年时期,遇见的第一个肯为他出头的人。   和他一样,是一个刚到青春期的少年。   他刚开始感到错愕,震惊,很奇怪为什么他要帮自己。   后来,在更多的后来,江漾声甚至为他流血。   江漾声这样对他说:我是甘愿的,老子就爱管闲事,你不要多想。   实际上,他怎么可能不多想。   梁思影初一刚开学时,教室座位旁边的课桌一直都空着。   某一天,座位上赫然趴着一个人,他惊愕地发现,原来这个人居然是江漾声。   江漾声对他笑,牙齿洁白,阳光灿烂,一头飘逸的黑发,在风中飘扬。   江漾声给他从初中乃至高中,带了整整六年的早餐。   没有一天缺席过。   江漾声为他戒掉了烟,克制住不飙脏话。   明明是一个调皮捣蛋屁股坐不了凳子三秒的学渣,却为了和他考上一个高中,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疯狂学习做题做卷子。   这是梁思影心中的少年江漾声,那么美好,宛若一幅最珍贵的世界名画,静静地镌刻在他的心尖深处。   他生平第一次,被另外一个人,如此关心,不求回报。   他还记得高中校园那个午后,江漾声不知怎么就突然握上了他的手。   他眼睛向他望去,觉得奇怪。   他察觉江漾声被他的突然醒来,弄得紧张与尴尬。   但手却没有放开。   是明明知道不应该这样如恋人一样握住,却无法克制住手与手之间的强烈吸引力,还是不肯放开。   他第一次发现江漾声红了脸。   梁思影觉得这个时候的他,比平日张扬帅气的魅力,又多了一份可爱。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和江漾声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在江漾声疏远他的那几年里,他每天都在失眠,痛苦,永远在忘掉他和忘不掉他之间挣扎。   在终于下定决心忘掉他时,这该死的狗皮膏药阴魂不散地又缠上了他。   真够可恶的!   他在后来,遇到了左明。   这是一个与江漾声完全不一样的人,左明沉稳,霸道,成熟,能细致妥帖地帮他救母亲,教他演戏,像老师一样教导他。   这样温润如雨的帮助,让他找到了宛若父辈的殷实关心。   让他迷乱,在身体最贴近最巅峰的时刻,他产生了几近疯狂的错觉,想,或许左明是爱他的。   但错觉终究是错觉,左明不爱任何人,包括他。   他内心始终清楚,左明只是拿他当玩具。   所以在念湖那里分别的时候,哪怕他热泪盈眶,鲜有的主动,左明也丝毫不为所动。   从一开始,左明便是这样心中没有感情。   他绝不会留恋任何人。   他记得在某一个月夜,左明伏在他身上,眉目深邃,漆黑的瞳仁,凝视他。   他也朝他望去。   左明望了他片刻,又扭过头,不看他。   发泄完生理/欲/望后,左明提起衣服就走了,毫无留恋,更别说安抚情事后的空虚。   其实梁思影应该习惯左明的这样无情,但很多时候,他又觉得好难受,真的想在这样空虚寂寞的时刻被紧抱,被抚摸,被关爱。   直到后来左明伏诛自杀,梁思影才知道另外一个不一样的左明。   听说左明杀了他最好的朋友,又杀了许多人,才被顾以安和白晗捉住,最后日暮途穷,无路可走,选择自杀身亡。   梁思影大约也懂得,像左明这样身居娱乐圈高位的人,手上很难不沾染血债。   只是杀了最好的朋友,这点让他无法想象,难以理解。   梁思影从小到大,几乎没有朋友。   他不爱主动,脸色时常冰冷,除了正常的学习工作外,很少与人来往。   如果要算,江漾声算是他唯一的一个朋友。   在少年时代,梁思影逐渐依赖上江漾声,觉得他那么好,这个人敢当众宣告说“梁思影是我同桌,我罩着,你们谁敢欺负他,我就揍谁!”,这个人会将自己背在身上,还是很高兴的那种,这个人……这个人,曾是他少年时代,唯一明媚耀眼的光。   即使嘴上说着最恨江漾声最讨厌江漾声最烦江漾声,可少年时代那些美好的回忆,总如狂风暴雨,痛击他的心。   所以在他离开美艺到浪腾,被左明公开包养的那段时间里,江漾声时隔八年难得地再次喊他一声“小影”,他的心微颤。   他那时想,如果江漾声肯大方而勇敢地拉住他,抱住他,不畏惧外界的流言蜚语,他还是会选择他。   可惜,江漾声还是让他失望了。   他一直都知道,江漾声在害怕,在畏缩,在逃避。   怕外界对两个男生手牵手的指指点点。   他内心冷然一笑,看见江漾声那副畏怯的模样,他头也不回离开。   他发誓,哪怕他终身孤单一人,他也绝不要再想他、再见他。   他要与这个人一刀两断。   在北都市电影节那个晚上,江漾声提刀刺向左明,他挡下了疾如闪电的刀刃。   那一刻,他如释重负,想,终于可以还清江漾声当年为他挡刀的恩情。   终于两清了。江漾声。   后来,江漾声抱着他吻了许久,在雨夜里对他倾诉衷肠,让他本来已经黯淡下去的记忆,犹如雨后春笋般,茂烈地燃烧生长起来。   如现在这样,像甩不掉的狗皮膏药,硬是要缠着他。   烦!   梁思影被江漾声突如其来、霸道十足的吻,弄得失眠了一整夜。   为什么江漾声能如此不要脸,以为破镜可以再重圆吗,还以为自己还是曾经那个被他拿捏、任意疏远的傻/卵梁思影吗?   他决心,无论江漾声对他做什么,他绝不回应他。   只有这样才能让他真正死心。   春日草长莺飞,江漾声足足缠了梁思影三个月,梁思影脸色冰冷,始终不为所动。   但江漾声依旧对他笑意盈盈,对他热情地嘘寒问暖。   每天都会给他送一束热烈浓香的红色玫瑰。   梁思影任凭他做什么,绝不回应他。   四月时节雨纷纷,转眼间清明节到了,梁思影的母亲丰藤园让他回老家一趟一起扫墓,祭奠祖宗。   江漾声见他要回老家,自然不好意思再跟着他。   梁思影给自己放了一周的假,早上在公寓收拾好行李,回过神就看见江漾声匆匆忙忙地跑来,手里提着热气腾腾的早餐。   “小影,来吃早饭。”江漾声将他手一拉,在餐桌上坐好。   是两碗牛肉面。   梁思影眉头皱起,拒绝道:“我不吃,我得赶时间。”   江漾声微微一笑,将筷子递给他:“买都买了,一起吃吧,不然浪费了。”   梁思影无奈地低头吃起来。   这三个月里,江漾声也给他带过牛肉面早餐,但不知为什么今天这份热气腾腾的牛肉面,让他想起了少年时代,早上肚子饿得吐苦水的时候,江漾声也是同样霸道蛮横地将一份鲜美可口的牛肉面塞给他,还加了一个蛋,有时候也会有牛奶。   真可恶,江漾声!   梁思影眼尾忍不住发红,他紧低脑袋,不让江漾声看见他的表情变化。   吃完后,江漾声将他的行李箱夺过来,说要送他去汽车站。   梁思影知道拗不过他,只好随他。   临末,汽车发动的时候,江漾声当着众多旅客的面,向他絮絮叨叨一大堆有的没的:“小影,到了记得给我报平安,我会想你的,对了,到时候你回来,提前和我说一声,我来接你,知道不,你别老是戴着耳机啊……”   直到出站,梁思影戴着耳机也能听到他的聒噪。   真够烦的啊!江漾声!   之前在北都市远郊区住的老旧胡同因为政府工程项目改造,早就被拆除,许多老旧故物,全部被母亲丰藤园搬到了乡下的老家。   他开的车仍旧是左明当年给他买的奔驰,他觉得这个车手感还可以,而且车不比房子,房子可以空置,车要是空置,实在太浪费了,所以他一直没换车。   不过,这次回乡他没开车,一是最近演戏昼夜颠倒有些累,二是现在有直达的客车,非常方便,直接可以到镇里。   他接上母亲丰藤园和妹妹梁思月一起回老家。   经过两三个小时的奔波旅程,老屋逐渐显现出面貌。   还没到家门口,便有一个人嬉皮笑脸,满脸堆笑地跑过来。   “哥儿,您回来了!”来人是之前向他催债的邓八,被左明镇住后,现在服服帖帖的,一直在为梁思影看家护院。   “哎呦,哥儿,你总算回来了,看看这屋子,漂亮吧,十里八村的,就数咱们这屋子最阔气时尚,您可知道我可是费劲千辛万苦才找到镇上最好的设计师,还请了手艺最好的瓦匠,木匠……”邓八一见面嘴巴bb个不停空,极其炫耀,小眼眯眯,分明透露出某些渴望。   梁思影自然知道他的企图,他挥手打断他的絮絮叨叨,冷问:“家里的东西,没丢吧?”   邓八谄媚地讨好道:“哎呀,瞧瞧您这话说的,怎么可能呢!谁要是想偷我们的东西,除非从我邓八的尸体上踏过去!” 第225章   梁思影见他说的诚恳,不禁点点头,从背包里拿出一张卡:“你也算辛苦了,这点钱先拿去花吧。”   邓八如获至宝,恨不得当场跪下来给梁思影磕头谢恩。   他以前是做催债工作的打手,虽然说不算辛苦,但风险大,讨不回来债,老板破口大骂拳打脚踢,讨回来债,又容易招人憎恶,仇家一堆。   哪像现在这般潇洒快活,只需要照看好房屋,便有钱拿,在这样一个消费水平超低的小镇,他有钱就是大爷,可谓十分有派头,过得爽到起飞。   所以无论怎样,他想尽力装修好房子,保护好屋内的东西,讨得梁思影的欢心。   每次这位帅哥儿一出手就很大方,他更加卖力,高兴。   梁思影打发完邓八后,仔细看了看已经装修好的老房子,果然不错,三室两厅,宽敞明亮,前有小院,后有菜地,东边繁树,西边花丛,一派惬意美好的田园风光。   最东边的屋子空旷,是一个很大的杂物间,里面堆放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   母亲丰藤园嘱咐梁思影:“思影啊,你和思月先去镇上把要买的东西买回来,你知道买些啥吧?”   梁思影点头:“我知道,鱼肉菜,黄纸,花圈,红蜡烛,白酒,烟花,鞭炮,黄香,还有你说过爸爸最爱吃的猪肘子。”   丰藤园点头,欣慰道:“嗯,不错,你就按这些来买吧,剩下的买点你和妹妹爱吃的,我先把这些杂物整理干净,然后再收拾一下厨房。”   梁思影找来邓八,问他要了一辆电瓶车,带上妹妹一起去镇上买东西。   邓八马上觑到商机,说他对镇里熟得很,自告奋勇地要带路。   梁思影同意,果不其然,邓八看起来猥琐不堪,做事倒是麻利,在他的带路下,梁思影很快买好了所有的东西,五六个大袋子。   邓八将东西全部绑在他的三轮车上,帮着梁思影一起送回了家。   见他这么殷勤,梁思影也知道他的意图,于是顺手给他转了一笔数目不菲的钱,邓八喜出望外心满意足,激动道:“小爷,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我,我24小时都有空。”   室内,母亲丰藤园已经收拾好了厨房,梁思影和梁思月帮忙打扫其他房间的卫生。   梁思影说他来做饭,丰藤园按住他:“我来吧,你忙活了一整天,歇会儿吧。”   梁思月十分惬意地躺在沙发上打游戏,边打边不忘给自己嘴里塞薯片,喝可乐。   梁思影本来想说她几句,但想还是算了,今天就让她休息放松会儿吧。   他独自到房间休息,打开手机,满满当当的全是江漾声给他发来的消息,每隔一个小时就问他到了没,吃了没,在干啥,有没有想他……   傻逼江漾声。   梁思影想。   真够可恶的!   明明应该是极其恨着他的,不知为何,梁思影竟然慢慢地软却了下去。   想到今天一大早江漾声给他买的牛肉面早餐,他紧绷的心,缓缓地松弛下去。   他迷思怅惘之际,江漾声直接给他打来电话:「喂,小影,你在干啥?」   梁思影没好气道:「我在骂你是傻逼。」   江漾声温暖地笑:「那我真幸福,因为你起码不是在不理我。」   梁思影:「……你滚远点,不要脸的狗皮膏药!」   江漾声:「我不滚,我喜欢你,我想爱你。」   啪的一下,梁思影果断挂掉电话,脑袋一阵胀疼。   他躺在床上休息,耳边时不时响起江漾声的声音。   该死的江漾声!   你真是太可恶了!   第二天早上,梁思影和妈妈、妹妹一起走到祖坟,拜祭先人。   祖坟地势颇高,位于荒凉的野地,梁思影起身四望,周围尽是杂陈一片的墓碑。   一阵呜咽的风呼啸而过,香土焚烧,黄纸成灰。   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最后的结局都是几尺黑棺,黄土作伴。   他莫名地感到一阵生死悲凉,脑海中瞬间划过一个人的身影。   他不恨江漾声那是假的,但完全忘记他,也是假的。   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每天缠着自己,天天在眼前,又是少年时代情根深种的人,要怎么去忘掉?   他惊讶地发觉,他原来已经与江漾声相识十年了。   人生究竟可以有多少个十年?   这十年里,是他全部的青春,是他最好的十年,是他整个的少年时代。   他用十年认识深记江漾声,难道要花余生忘却他吗?   好像有那么一丝不甘。   不想忘记他吗?他自问。   冷风吹得他墨发凌乱,祭祖结束后,他跟着母亲妹妹回到了老家。   他情绪格外不好,母亲问他怎么了,他假称说是疲累想休息。   下午,他睡醒,接到了江漾声的电话。   这次,他心里减少了对他的抗拒。   茫茫人海,万千红尘,他现在手机微信上的联系人数量达至上千人,微博上的粉丝数量已经突破千万,纵然是这样的表面热闹,可真正关心记着他的,只有江漾声一个人。   在某种程度上,江漾声比妈妈妹妹亲人更要懂得他。   因为旁人都看不见曾经被人欺负的他,被粗暴的人围在一起欺辱得遍体鳞伤而无力还手的他。   那样卑微怯懦的自己,任何人都不知道,包括自己至亲的妈妈妹妹。   除了少年江漾声。   妈妈终会老去,妹妹也会有一天嫁作他人。   而他真的甘心一辈子这样孤孤单单吗?   都怪你,江漾声!   因为在年少的时候,被江漾声刻骨真切地关心过,他忍受孤独的耐力愈发薄弱。   他也好想依偎某个人,喜欢某个人,想和理想的他,一起牵手,一起生活,一起度过余生的每一天。   这样的一个人,他不确定会不会在未来中遇到。   会不会有江漾声这般的有耐心知晓懂得他的一切,宽容他的缺点,忍耐他的不足,能从始至终只对他一个人真心实意。   这样的人,好像除了江漾声,再也难以找到。   他的青春已不能再时光倒流重来一遍。   他一想到这些,情绪慢慢失控,鼻子酸涩,差点在电话这头哭出来。   江漾声着急问:「小影,你怎么了?快告诉我!」   梁思影:「我想杀了你!」   江漾声:「好,你回来,我躺好等着你杀。」   梁思影:「傻逼江漾声。」   江漾声:「嗯,我的宝贝儿小影,你快快回来吧,我好想你。」   梁思影挂掉电话,心绪沉重。   晚间吃完饭,母亲丰藤园让梁思月先去休息,留下梁思影在客厅单独说话。   丰藤园将今天整理好的文件袋拆开,细细将里面的东西地放在客厅茶几上。   梁思影看到这些一张张纸条都是汇款单,每一张都是一样的,只是日期不一样。   丰藤园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道:“思影,有句古话叫‘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今咱们的处境好了起来,我想让你找到这个一直在背后默默帮助我们的人,我想亲自带着全家人当面感谢他。”   梁思影拿起数量众多的汇款单,每一张都是同一个名字:江东来。   丰藤园说:“思影,世上还是好人多,我们以前家里条件不好,有一天社区的书记找我说,有个企业家要资助我们,我也不太懂,以为他是信口一说,没想到那个好心的企业家真的每个月都给我们家汇款。”   丰藤园说到这里很激动,皱纹的眼角,闪烁泪光:“从你初一起,到你大学毕业,每个月都会按时打款过来,整整十年。孩子,今天我们情况好了点,可不能忘本啊,你现在也长大了,一定要找到这个人啊!”   梁思影看着这些汇款单发愣,他还不知道母亲隐藏着这些事。   其实他不知道的还有许多。   当时他极其年幼,他的爸爸亡故,他的母亲一个人支撑起一家人的生活开支。   他要上学读书,梁思月刚出生急需营养,婆婆常年要吃药,丰藤园文化水平一般,没有固定的带薪工作,又坐月子,无法外出赚钱,每天都在为一家人的吃喝发愁。   丰藤园以前是纺织女工,后来公司倒闭,她也失业。   丈夫死后,她为了赚多钱,在大理石砖厂这种高度危险的工厂工作,一个月最多有上万块,但同样的是,她经常咳嗽,把肺弄坏了不少。   她一天有时候做三份工,最为危险的是那种水泥帮工,她一个女人,站在10层的高楼,双手粗糙,用力地将水泥往上提。   炎热的天气将她的衣服全汗湿,别人都惊讶地看着她,甚至有些人还很佩服她。   她只淡然一笑。   她所做的只想让家人吃饱穿暖。   不过长久的辛苦工作,使得她的腰扭伤特别严重,那时梁思影读初中,梁思月上小学。   她忍着疼痛还要去干活,但干着一半就受不住,疼得站不起来。   这时,社区书记找她说有企业家见她家里单亲,两个孩子读书,又有一个病重老人,决定资助她。   她起初没太当回事,没想到后来真的每个月这个企业家都会汇钱过来,风雨无阻整整十年,每个月都会定时打款5000元过来。   这样的一笔钱,好比雪中送碳,是一场长长久久的及时雨,使他们一家人都活了下去。   以前梁思影在读书,丰藤园不好向他开口说这个事,现在梁思影事业有成,她想,是到报恩的时候了。   丰藤园握住梁思影的手:“思影,你一定要帮妈妈找到这个人,不然我良心上过不去。”   梁思影点头承诺道:“妈,我会的。”   “江东来”这三个字,看起来陌生,却又很熟悉。   江?   江漾声?   江漾声和江东来?难道???   他心里一惊。   江漾声退出娱乐圈后,创办了一个自由摄影室。   他样貌出众,且之前是顶流偶像,无论是拍他的照片还是他拍的照片,一经上市,一售而空,非常火爆。   他招聘的工作人员羡慕道:“唉,有颜就是任性,走到哪里都能当饭吃。”   江漾声轻轻一笑,想说些什么时,手机铃声突然响了。   这铃声——?   这是他单独为梁思影设置的特别铃声。   他?——江漾声不敢相信,激动地打开手机。   [我在宁安街明樱大道188号路口。]   这是梁思影给他发的。   他深吸一口长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出去。   果真,一个身形瘦削的男孩,戴着口罩,在梧桐树下站立。   江漾声风衣飘起,冲过去,抱住他。   他将梁思影抱得很紧,紧到窒息。   他轻轻摘下他的口罩,抚摸他湿润的眼睛,温柔问:“小影,你为什么哭了?我错了,又惹你生气了。”   梁思影目光直视他:“江东来是你爸,他每个月给我家汇来的5000块,是不是你的主意?”   江漾声一愣,随后轻轻点头。   “我初中收到的捐助,是不是也是你做的?”   “是,我向我妈提议的。”   梁思影沉默地呼吸,眼睫毛轻颤。   江漾声以为他生气,连连对他道歉:“对不起,小影,我真的没什么别的意思,不是看不起你家,只是我、我真的想帮你。”   梁思影眼睛流出泪:“你这个该死的狗皮膏药,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真的是烦死了,我被你搞得心神不宁!”   江漾声心疼地抱住他,在人来人往的宁安街,揽住他的腰,深吻他。   他再不畏惧任何。   他要大胆而热烈地抱住他心爱的小孩。   气息久久不能平静,梁思影想,他还是败了,败给了江漾声,败给了自己的心。   他手主动圈住江漾声的脖子,承接他的吻。   江漾声意外地睁开眼,心里像滚滚洪流,高兴得要死,一时间喜极而泣,眼泪汪汪,哭得像个大花猫。   “江漾声,别哭,哭得丑死了!”梁思影皮笑肉不笑道。   “好,我听你的。我笑。”江漾声龇牙咧嘴。   梁思影:“……你这样更丑!”   江漾声委屈道:“小影,你好凶啊!我怎么样才能满足你?”   梁思影边走路边冷哼道:“你怎样都满足不了我,因为你是一个超级大傻逼。”   江漾声停下脚步,与他正面相对,抱住他,在他耳边吹气:“晚上试试不就知道了吗?”   梁思影踹了他一脚:“滚!”   江漾声笑嘻嘻,扬起手,牵住他的手,自信大方,满脸高兴。   梁思影注意到他的手腕间,多了一个东西。   是当年自己送给他的红绳玉佩。   他的腕骨凸挺细瘦,白皙的肌肤与红绳玉佩,契合得天衣无缝,彰显一个少年的单纯心意。   梁思影望向湛蓝的天空,面色轻淡。   他的手,这次被江漾声牵得很紧。   “江漾声,告诉我,以后你会不会再故意疏远我?”梁思影朝他看去。   “绝对不会!”江漾声摸他的脑袋,热烈地吻他,“梁思影,我爱你。”   一片温暖的叶子,漂浮在风中,将少年心结,荡漾开来。   “嗯。”梁思影轻声回答,“看在你像狗一样不要脸的份上,我就勉强答应和你试一试,你要是让我不爽,我就和你分手拜拜!”   “我保证让你对我欲罢不能!”江漾声眉眼灿亮,笑嘻嘻,“爽到起飞的那种!”   梁思影:“……尽管吹牛皮吧你,臭江漾声。”   江漾声牵他的手,很珍惜:“哈,思影,不相信我啊,不然咱们现在就试试。”   梁思影:“……滚你的,老色/鬼!”   两个男孩,在梧桐树下一路走走停停,疏影斑点,落在他们身上。   他们一起手牵手,一起走向街角尽头。    第226章   北都市年近利润超千亿的周氏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周奉贤死后,其继承人是他的四儿子周瑾风。   这个结果,无论对于外界,亦或是集团内部,还是周氏亲族亲戚,都不意外。   周奉贤生前就刻意栽培倚重周瑾风,不仅让他担任集团副总裁,还将北都市地理位置最好的中心大厦〖星夜大厦〗单独批给他,让他自由施展拳脚,无论是用来投资还是创业,是赔还是赚,结果都由集团来兜底。   这样的别具一格又明目张胆的宠爱,在北都市豪门家族中,可谓屈指可数。   一般的豪门家族为了维护家庭内部和睦团结,对子女辈大都是雨露均沾。   况且周瑾风还是庶子,没有强大的娘家亲族后盾作为底牌。   他能在北都市崭露头角并站稳脚跟,倚仗的除了他天赋一般的能力,剩下的全寄托在他的父亲周奉贤身上。   连周瑾风自己都没想到,父亲居然为他做了那么多。   他的思维敏捷,行动力强,眼光锐利,在周奉贤二十多个子女中出类拔萃。   而且样貌俊伟,气质儒雅,颇有一种斯文败类的温吞感。   他自诩甚高,根本没把其他的人当作竞争对手。   除了一个人,那便是他的大哥周衍。   周衍能力与他不相上下,就是面貌过于普通,气质平平。   但他却有个家族实力非常强悍的妈妈。   周衍一直是他的心魔,他哪怕再得周奉贤的宠爱,无奈身后无人。   但任凭谁也想不到,就在这个老头子病死的前一个月,他的大太太也死了。   本来没有人多想,但紧接着周奉贤自己也因病而死,将周氏集团的掌权人的位置移交给周瑾风,大家才从中看出一点狐疑和猫腻。   周衍没有他妈妈的支持,好比废纸一张,任人蹂躏。   怎么可能打得过精明强干的周瑾风呢?   明眼人已经看出来,这是周奉贤生前在为周瑾风的接班扫清障碍。   周瑾风运筹帷幄多年,手下有一套培养多年忠心耿耿的班子,经过这么多年的运作,他的人几乎掌握了整个集团内部的关键位置,像财管、人事和高层领导班子,遍布他的心腹。   大太太一死,周衍完全没有了依靠,周瑾风再无畏惧,顺理成章成为了周氏集团新一任总裁。   他年轻,俊美,优雅,气质儒和。   所不同的是,他的金色丝框眼镜下的眼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凛寒漠冷。   这是必然的。   欲承其冠,必承其重,他从周家四公子蜕变为执掌大权的周总,以后所走的每一步路,都举足轻重,事关紧要,他必须凝神聚思,谨慎前行。   周瑾风记得父亲周奉贤生命垂危的最后一天,父亲将他单独叫到床前嘱咐后事。   华贵的房间溢满了浓厚的药水味。   父亲鼻间的鼻氧管,气息抖动,身体如枯叶,极其瘦弱干枯。   头发花白,一张脸因病瘦到脱相。   哪怕曾经是无数人艳羡、敬佩、敬仰、高高在上的集团总裁,也有这样秋风落叶凋敝枯萎的一天。   但这却也是自己的至亲爸爸,周瑾风少有的情绪波动,他上前靠近床边,握住周奉贤苍老如同腊肉干一样的手。   周奉贤嗓子枯哑,哽咽难言,浑浊的眼睛,朝他看去,久久地注视他。   许久,他哆嗦手腕,嘴里呢喃断断续续的字:“周、周、周——”   周瑾风将他的手握得更牢,他懂得父亲的意思,凑到他耳边,语气坚定,承诺道:“父亲,请您放心,我会让周氏集团枝繁叶茂,永远在北都市立于不败之地。”   周奉贤泪光点点,脸上的老年斑点,松弛如残荷,随后手腕落下,缓缓瞑目地闭上眼睛。   周瑾风在床头,双膝跪下,给待他至好的父亲,重重地磕了一个响头。   他接过了集团掌门人的高位,也要承担起掌门人的重担。   他本来一直心态平稳,情绪沉静,直到江漾声来找他,说要退出娱乐圈,至于原因,他在微博上已经写得很清楚明晰。   江漾声为了心中那个人,舍弃娱乐圈的名利,公然公开大胆出柜。   这是超于周瑾风的认知的,于他自己而言,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为区区的感情,而舍弃任何名利。   他一向精致利己,接任新总裁后,他更加趋于漠冷,心中只有高悬的利益二字。   感情要排到很后。   自从白晗从国外回来后,他沉寂的心,被轻轻唤醒。   北都双珠,白家二少。   白家大公子白楚之,温润如玉,风华绝代,无可比拟。   白家二公子白晗,光风霁月,冷皎若星,无与争锋。   周瑾风自小就知道他们两个人。   都是传奇一样的存在。   初次见白楚之,他完全被震撼,他不敢相信,世界上竟会有如此美亮无逾的人。   再见白晗,他更为震惊,相较于白楚之,白晗眼神漠冷,如天上悬挂的冷冷皎月,神秘,威寒,冷凛,恍若万里雪山,囚禁人间热物。   周瑾风内心深处,比较热衷于白晗这样决绝漠冷的奇谲气质。   白晗是一座高寒雪山,远越万里,美绝登峰,让他心驰神往。   也让他失了魂魄,想通过除掉顾以安,来获得他。   白晗与他撕破脸决绝的那个晚上,质问他,说他玩遍北都市女人。   他承认白晗说的是对的,他没有反驳,因为女人在他眼里,与在白晗眼里完全不一样。   他觉得女人只是他的玩具,泄/完/欲,随手就丢。   白晗却很偏执,认为肌肤之亲,很庄重,不可随便亵/玩。   他在白晗与他决裂感到失望之余,又重新认识了与众不同的白家人。   不一样的白家二少爷。   格外有光辉。   其实就算退一万步来讲,白晗上心的那个人如果是他,难道他要舍弃偌大的周氏集团,只为了感情的你侬我侬?   他思虑再三,也无法做到。   他的心,只留一寸的空间给情感,他不可能为了所谓的在一起,而放弃他经营多年的大好江山。   这样一想,他伤感之余,又放松许多。   好在白晗也是一个冷静异常的人,他断然也不会因为之前的摩擦和他彻底断绝生意往来。   感情断了,利益还在。   他们都是相当理智的人。   “哇,哥哥,你在想啥呢,这么出神?”周小北从背后抱住他的哥哥,笑嘻嘻道。   周瑾风刚刚站在落地窗前愣神,被他冷不丁的出现吓一跳。   “我在想要给你找嫂子。”周瑾风淡然说。   “啊?——我靠,哥哥,你可别‘英年早婚’啊!”周小北假装哭丧,眼睛张得大大的,显得很是可怜,“哥哥,晚点再结婚,我还想让你多疼我几年呢。”   周瑾风温柔笑:“周小北,我永远是你哥,结了婚还不是疼你。”   周小北耍赖地朝他吐舌头:“哼,结了婚你眼里只有嫂子啦,肯定把我丢到一旁忘光光啦!”   周瑾风无奈地扶额:“不然你也找个女朋友,换个人去嚯嚯。”   周小北:“……”   他湛蓝的眼睛睁得老大,眉毛倒竖,金黄色头发炸起,怨气地怒视周瑾风。   周瑾风拿他没辙,从抽屉里丢出一张银行卡给他:“零花钱,拿着。”   没成想周小北看也不看:“哥哥,你不知道我赚的钱已经够我花了吗?我才不要你的狗屁钱呢!”   以前周小北一发脾气,周瑾风就丢给银行卡给他来哄他。   这次周小北却一点儿不领情,让他匪夷所思。   “哼,哥哥,我想让你多陪陪我嘛,好不好?”周小北汪汪一双星光碧眼,卖萌又可怜。   周瑾风最怕他这个弟弟撒娇卖惨,只好答应:“我服了你了,这么大的人,还整天要哥哥陪。”   周小北眉眼一弯,笑嘻嘻,像计谋得逞的小孩,单纯得左摇右晃表示高兴。   这把周瑾风看得一愣,心软了下来,摸他的脑袋,温和道:“好,哥哥最近多陪陪你,不过你也要懂事,我最近很忙,结婚的事也不能再拖,我答应了父亲,一定要将公司做大做强,枝繁叶茂。”   周小北乖巧地点头。   周瑾风说:“晚上我们一起吃饭,明天我下午有空,你看看你想让我陪你做什么。”   周小北欢呼道:“好耶,哥哥最好啦!”   周瑾风无奈地摇头。   这个幼稚的弟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不过只要他在一天,他绝不会让周小北受伤。   至于心中的那份所念,只如昙花一现,落石入海,再无复现。   他将曾经对白晗的隐隐约约晦涩难明的感情深埋。   逐渐淡忘。   世界上的事十之八九不如意,他选择了不辜负父亲的期望,必然要失去某些心意自由。   他知道。   但不后悔。    第227章   顾以安自从失业后,彻底变成了无业游民,戏也没拍,整天窝在羲和居和白晗腻歪。   他想,拍了几年的戏,就不能享受享受吗?   他要接着放纵接着腻歪。   每天早上一睁眼,便是白晗温暖火热的怀抱,好几次因为被他抱得太紧,差点喘不过气。   白晗的睡相也是十分好看。   他面颊如玉,皎洁似月,摸起来光滑,舒服。   鼻子小而直,平滑干净,浅浅地呼吸。   一双好看的星目,纵入万千星辰,烂漫又冷寒。   纤长的睫毛闪动心动的光辉,每次一眨眼,漆黑圆亮的瞳仁,清晰闪亮,照射出吸引人的眼神。   每次,顾以安总会被这幅“清晨美人图”深深吸引、震撼,眼睛盯着晨间未醒的白晗,揉捏他的手,仔细欣赏把玩他。   白晗的锁骨,精致白皙,在他高/挺修长的身上,显得格外性/感而富有魅力。   更不用说细腰与美腿,这副恰到好处又坚/挺有/力的身体,在这数个月的夜间,刻入顾以安的体内,使他心神荡漾,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愉悦与幸福。   每次到极度舒爽的时刻,白晗一双情目会盯着他,他总是不好意思扭过头,白晗微微一笑,掰过他的脑袋,深深地吻向他。   白晗动情至极的眼眸,潜入顾以安的心扉。   顾以安幸福得眼眶红润,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这样一个美好的人,喜欢上了自己,而且那么温柔,每次事后总会在他耳边轻声地说令人害羞的情话,抱住他,抚摸他颤抖的身体。   自从左明伏诛,了结季寻之死的线索后,那个坑比系统七七再也没有出现过,无论顾以安再怎么叫,系统七七如人间消失匿迹,一直没有出现。   一开始七七就跟他讲,说做完了任务就能活下来,并且能再回去。   按说离任务完成都已经那么久了,他也按照一般的穿书逻辑,应该回去了。   为什么现在一点动静没有?   系统七七一如既往地坑,根本找不见它。   不过顾以安自己内心倒是希望这样还好一些,他现在情致正上头,一点儿不想离开白晗。   他太喜欢这个冷美人。   他猜测,应该是这个书里还有什么事情需要完结,或者还有什么案子、线索要去破解。   算了,他纠结一番,想还是珍惜当下,好好地过好与白晗的每一天才是他现在最重要的大事。   天气渐热,时光迅疾,顾以安没成想原来他到这个书里的北都市快大半年之久。   这天白晗早早地起床,穿好白色西服,在床沿旁边紧握还在熟睡的顾以安的手。   顾以安像往常一样翻了个身,想抱住白晗,却摸到没人,他急忙睁眼,看见已经梳洗干净,穿着正式的白晗正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老白?”顾以安睡眼惺忪,“你这是?”   白晗温柔摸他的脑袋:“以安,早安。”   顾以安爬起,钻到他的怀里,问:“老白,干嘛起这么早?”   白晗温柔道:“我得回白府一趟,下周是我父亲和哥哥的祭日。”   顾以安握住他的手:“要不要我和你一起去?”   白晗看向他,面容温和:“以安,你在家休息,我们白家人多而乱,礼仪繁杂,现在不是好时机,下一次,我再带你一起去。”   顾以安懂得他的考虑,虽然白晗的母亲叶惜蓝同意了他和白晗,但是绝大多数白家人都没法接受他,白晗估计不想让他成为众矢之的,不想被别的白家人指指点点。   “嗯啦,好的,老白,我都听你的。”顾以安微笑,眼眸清亮,“如果你需要我,记得一定要给我打电话啊!我对你24小时无待机。”   “好。”白晗摸他的脑袋,在他的额间轻轻吻了一下。   白晗开上劳斯莱斯,径直来到白府。   白府新上任的管家苏世早已带领全体仆人,在门口恭敬地迎接他。   这位新管家是叶惜蓝从她的本家找来的,能力出众,将偌大的白府,管理得井井有条。   不同于上任管家段温洵的敦厚谦卑,这个新管家看起来不仅精锐强干,而且面色冷硬,缺乏温和之气,颇有些让人不敢接近。   但在北都市,无论是谁,都不敢直直地大胆地瞧向白家人,更何况是白氏集团的总裁,白府的主人。   苏世在白晗面前和段温洵一样,低垂脑袋,手向下垂立,交叉而放,十分地恭敬而卑小。   白晗面目高冷,看都不看苏世,直接来到母亲叶惜蓝的房间。   近些天,叶惜蓝风寒感冒,躺在床上,细细地咳嗽。   “妈,你好点没?”白晗焦躁地问。   叶惜蓝见是儿子回来了,大喜过望,极其细弱的手伸出,紧握白晗,满眼欣喜:“好、好了些,苏常远已经给我开了药,就是普通的感冒。”   白晗知道母亲一向身子骨弱,风一吹,就很容易生病。   看见母亲比常日又瘦了,他皱眉,很是心疼。   叶惜蓝让他先出去,她要起床换衣服。   一番精心打扮后,叶惜蓝化了一个淡妆,眉目有神,看起来精神状态不错。   母子二人在主厅就坐,苏世手脚麻利地给他们上茶。   叶惜蓝心思敏锐,他想白晗这次回来,一是为了看自己,二来也是为了那件事。   果然,抿茶半晌,白晗温声向叶惜蓝提及到他的父亲白承宗和哥哥白楚之的祭日之事。   叶惜蓝抬眼,望向院子上方的天空,阴沉,灰冷,她慨叹,没想到一年的时间就这样悄悄地溜走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小晗,就按你的想法来吧,让苏世通知白氏家族的人来祭奠。”叶惜蓝优雅地端坐在沙发上,面色温和,耐不住咳嗽一声,“我这次就不去了。”   “好,妈,你在家好好休息。”白晗见她身体抱恙,不能勉强她一起同去。   叶惜蓝突然问:“以安他去不去?”   白晗星眸闪动,轻轻摇头:“这次,我不准备带他一起去,等下一次再带他。”   叶惜蓝点头:“也好,咱们白家这边的人多又难缠,特别是那些长一辈的,你把他带上,他少不了烦扰。等过些时间,那些长辈见到了你的决心,可能会接受以安。”   白晗:“嗯,妈,我是这样想的,反正我这辈子就认定他一个人,我的这些伯伯叔叔叔公日子久了,自然知道我的恒心。”   下周,白家的宗族亲戚全部到齐,除了几个德高望重身患疾恙的叔公,其他平辈和晚辈全部到齐,坐上豪贵的黑车,一路整整齐齐浩浩荡荡朝白氏一族的家乡〖忘关乡〗出发。   所有人身着黑色孝服,男士手臂间绑白色孝带,女士头戴白花,面色凝重,有序排列,向白承宗的墓碑行敬怀礼。   白晗站在最前面,在最中心的位置。他墨发沾有露珠,发角微湿。   他眼眸闪动,漂亮至极的眼尾,此刻如陷入无尽的深渊,氤氲浓厚的悲伤气息。   他白皙而修长的手高举,在父亲白承宗的墓碑前,洒下一抔热烈汪洋的酒。   随后他跪下,身后所有的人全部跟着他一起跪下,向曾经名动整个北都市的前集团总裁,白家的天之骄子,沉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礼仪结束后,白晗的五叔白存志走过来安慰白晗:“小晗,别太动感情,纵然他是你的父亲,人总有一死,过分伤神可不是白家人的风格。”   白晗轻轻点头:“好,五叔。”   所有的白家人由白存志带领,坐上车,沿原路返回。   白晗依旧站在原地。   因为除了父亲白承宗,旁边还有一块墓碑,是他的哥哥白楚之。   他双眼微红,看着墓碑上的魏碑字体〖白楚之之墓〗发呆,愣神。   父亲和哥哥之死相隔一年,死在同一天。   所有的白家人只会记得父亲的祭日,自动忽视掉今天其实白楚之的祭日。   哪怕他的墓碑就在父亲旁边。   白晗想不通,为什么父亲要如此苛责苛难白楚之。   以致于所有的白家人全都有样学样,将白楚之,明明他也姓白,也是白家人,冷漠地忽视掉。   这里面到底隐藏什么秘密?   还有一个问题他纠结烦难许久,那就是父亲和哥哥的死因不明。   哥哥死的那年,他还在国外读书,没有找到白楚之尸/体,没有骨灰,空棺下葬。   父亲死的时候,他同样在国外,在临近归国之际,父亲突然暴/毙,尸首被燃烧成了灰烬,葬在忘关乡。   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的死亡,他总觉得不简单,好像有一个巨大的谜团缠绕其中,需要有人来揭开。   这个人,就是他自己。   只有他能解开,只有他敢揭开。   一年前,他放下了心底的疑惑,想让这个谜团烂在肚子里,随风而去。   如今过了一年,这个谜团揪住他的心,让他不得不重新面对。   他承认,他对这两个至亲人的死,还是放不下。   忽然,他眼前闪现母亲叶惜蓝羸弱的身影,本来跃跃欲试要解开谜题的心,又冷了下去。   他隐约地觉得,父亲的突然死亡,和母亲脱不了关系。   父母双亲,好比他的左右手,让他犹如骑虎难下般惆怅。   纵然他有白家人一贯冷肃严厉的做事风格,可面对至亲,也偶有这般的心绪不宁。   他是白承宗的儿子,也是叶惜蓝的孩子。   他宛若皎月的眉凝起,铅灰色天空沉闷阴沉,只有风吹过树梢的凄冷风声。   他在这里站了许久,抬头眺望远处时,一个黑色身影,离他越来越近。 第228章   来人身穿黑色衬衫,单薄的身体在风中摇摇欲坠。   褐色卷发携风带雨,卷席汪洋无际的哀伤。   脚步声沉重,一步,一步,又一步。   羸弱至极的瘦薄身体,走到白楚之的墓前,将怀里的蓝色蔷薇花,轻轻放在碑前。   白晗注意到傅朝眼睛泛红,双肩似乎在剧烈地抖动,克制不住地淌下悲伤的眼泪。   白晗沉默站立,注视他。   许久,一阵凄凉的风吹来,掀起傅朝的头发,白晗这才看清楚被褐色卷发掩盖下的他的真实眼眸。   他从来没见过哪一个人的眼眸是这样的枯槁无神,像死井一样,深沉如暗渊。   明明是硕大而洁亮的桃花眼,眼珠圆黑透澈,可瞳仁,看不见一点生人的气息。   他的眼睛仿若死人。   或者说,他的心已经死了。   傅朝哭完后,喘息地站起,他向白晗望去,白晗也在看他。   他们身高相差无几,几乎是平视的姿态。   傅朝面无表情,没有说一句话,瘦削的身影,渐渐离去,最终消失。   白晗目送他的黑色背影消失在荒凉乡野尽头。   他想起了以前的若干回忆。   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白承宗几乎都不在家,傅朝经常来白府找白楚之玩,他那时也在家,很自然的三个小男孩围在一起玩玩具或者游戏。   他记忆最深刻的是,幼时他们三个小孩子围在一起玩国际象棋。   因为是三个人,所以他们互相轮流PK。   白晗和傅朝玩时,他总输,傅朝毫不客气地直接击败他。   白晗和白楚之玩时,白楚之总输,他那时小孩子心性,喜欢玩,又有小男孩子的好胜心,所以不存在什么让不让的心眼,纯靠技术赢了白楚之。   而在傅朝对战白楚之时,傅朝却总输,而且输得很开心。   不像他,输了其实心里既闷气又不服气。   白楚之当时也是年龄较小,赢了棋,自然很高兴。   白晗发觉,傅朝总向白楚之望去,特别是白楚之开心时,傅朝还会不吝啬地老是称赞他“哥哥真聪明!哥哥真厉害!哥哥真棒!”,乐此不疲,眼睛里泛着温柔的光。   他后来才懂得,傅朝在他们三个小孩子当中,最聪明智慧,玩棋时每次都在让白楚之,目的只想让他多开心一点。   他知道他们两个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在他出生前,他们两个就很要好。   白晗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去国外读书,偶尔放假时才会回来一趟。   那年白楚之马上满18岁,高三毕业,也要到国外读书。   父亲白承宗在白楚之上高中之后,对他愈发严厉,老是将他关在西边偏僻独栋小别墅的房间里,不让他出来。   白晗第一次见到有人对他父亲不敬,而这个人正是傅朝。   傅朝那年16岁,为找到了白楚之,毫不畏惧掐向白承宗的脖子。   一般的人别说这样掐脖子,放眼整个北都市,敢拿眼睛正面瞧向白承宗的都没有几个。   白晗深为震惊,因为其实他也有点畏惧他的父亲。   傅朝年少轻狂,炽烈大胆,在他心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后来,他也知道傅朝和白楚之之间那种暧昧关系。   从伦理上看,白楚之是傅朝的表哥。   从性别来看,他们都是男生。   无论怎样,他们都不可能是那样的关系。   其实不仅仅是他,几乎豪门贵圈的公子哥们,都知道他们之间的恋侣关系。   从十二岁的少年起,傅朝满心满意都是白楚之。   到十五岁的花季,傅朝眼里一心一意只有白楚之。   在校园时代,傅朝一直这样热烈而勇敢地眷恋白楚之。   这个不是秘密的秘密,学校的每个人都知道。   除了白楚之。   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傅朝从傅家小少爷成为执掌一方的总裁,他愈发强大,然而心却没变,永远那么挚爱白楚之。   那些隐秘的情感,不能公之于众的情愫,不能被允许的情动,对傅朝来说,根本不被放在眼里。   自始至终,傅朝心愿单纯如一,他喜欢白楚之,想让他开心自由。   白晗得知自白楚之身亡后,傅朝变得一蹶不振,在家里近如死人,昏迷不醒整整一年。   如今再次近距离见他,那双恍若死人一样的眼睛,写尽了生死悲怆,那么无神,像棺材盖上钉,没入黄土,浸染任何人都不可能懂得的哀凉。   又一阵冷风而过,白楚之墓碑前的蓝色蔷薇花,瑟缩地颤抖。   白晗久久默然,心中涌起阵阵难过。   他想,白楚之如果还在,该多好,哪怕父亲不喜欢他,排斥他,只要他还活着,傅朝肯定会带他远走高飞,离开北都市,到一个很远的地方,隐姓埋名一起生活。   他所知道的白楚之,是一个温柔而善良的人,是温润如水的翩翩少年。   他不应该那么早就死去。   还是空棺下葬,尸/身都没有。   他想起自己十岁生日那年,空旷热闹的白府挤满了各种商界政界的大腕,每个人都在结交、交际,气氛喜气洋洋,热热闹闹。   西边的院子,偏僻幽静,少年白楚之一个人在这里拉小提琴。   他的身影看起来那么孤单,与外界的热闹形成鲜明的对比。   幼时的白晗,还是孩童心性,他不管不顾地朝白楚之奔去,想和他一起玩。   白楚之高兴地给他拉了一首欢快的曲子,非常好听。   那时候白楚之温柔祝福他生日快乐,还细心地将他从草地牵起。   哥哥白楚之的手温凉细腻,眉目恍若星辰,绽放无比温柔的光,嘴角弯起,洁亮干净。   白晗和他单独相处片刻,觉得时间仿佛都安静下来了。   白云柔软,青空湛蓝。   时间云淡风轻,穿过彼此的年华。   在父亲无情严厉训斥白楚之后,白晗畏惧父亲的威严,再也没有喊过他哥哥。   父亲对他说,白府只有他一位少爷。   白晗似懂非懂,管家段温洵听令父亲的指示,将白楚之重新关在西边阁楼。   他那时看见白楚之无助地身背小提琴,不得不转身离开的忧伤背影时,心里格外难受。   哥哥。   如今站在白楚之的墓碑前,想到这被段被埋藏于心的哀旧往事时,白晗眼角忍不住流出一颗清泪。   许久,他才迈着沉重的步伐下山。   他没有选择马上回去,而是开车来到了离忘关乡不远的一处湖景别墅。   这是他家独有的湖景片区,别墅的看护人见他来了,立马给他开门,躬身迎接他。   他让司机薄聿言先自行回去,跟母亲叶惜蓝报个平安,说他今天在这里休憩。   他脑袋略微发疼,在别墅院内眺望湖面景色,直到天黑,他才进屋。   看护人将晚餐恭敬地放到餐桌上,默默退出。   白晗毫无胃口。   他到地窖里,拿出一瓶红酒,坐在沙发上独酌。   外间天色阴沉,朦朦胧胧下起了小雨,吹动半开的窗帘。   半瓶酒下去,他本已焦灼的情绪,渐渐泛滥起来。   酒意不断击溃他残存的理智。   [小晗,你快点回来,给我带点外国正宗甜点回来!爸爸嘴馋的很。]   这是父亲白承宗在他当时即将回国前一个月对他说的。   父亲虽然做事严厉,为人冷峻,可这么多年,一直宠爱他,将他呵护在手心深处,不让他受一点委屈。   一杯酒下去,他想起了某些暗事。   为父亲送葬归来时,母亲脸上意味深长的淡然一笑,始终是他心中无法抹去的疑惑。   夜间凉风从窗外闯进,涂湿他的墨发。   哥哥白楚之转身离开的黯淡背影,父亲临死前期盼他回来的欢喜笑容,母亲沉默而又神秘的笑容……种种,不断在他脑海中闪现。   使得他心烦意乱。   喝完一瓶酒,他神情依旧怅惘,默默起身,到卧室去,走到门口时,突然间,一阵尖锐的胃疼,使他喘着粗气。   他捂紧腹部,以为过一会儿就好了,没想到愈发疼痛,他艰难地扶着床,额间渗出细汗。   手机从口袋里掉落,他捡起手机,电量只有2%,马上要关机。   他将置顶联系人的电话拨通。   「老白,我刚刚准备给你打电话过去呢,没想到你已经打过来了,咱们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顾以安高兴,不断说着话。   白晗想说话时,却被尖利的疼痛勒得喘不过气。   「老白?!你的呼吸有些沉重啊?你咋啦,你现在在哪儿??」顾以安察觉他的不对劲,着急问道。   手机从白晗手间滑落,他扶着床沿,单膝跪地,艰难呼吸,晕倒过去。   「老白!??!喂,老白?!!白晗?!!?……」   随着顾以安急促担心的持续呼叫,手机耗尽了最后的电量,彻底黑屏关机了。 第229章   一阵熟悉、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仿佛在走路,又仿佛在拉窗帘。   细微、平静,温柔地摩挲白晗紧痛的神经。   他手缓缓动,意识逐渐清醒,睁眼发现他在白府。   “老白!”顾以安既高兴,又担心,在他醒来的一刹那,手紧握住他。   白晗温柔问:“以安,是你将我送回来的吗?”   “嗯啦,老白,当时你在电话里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有急促而沉闷的呼吸声,我吓的不得了!”顾以安想起来还有点后怕,要知道白晗在他眼里心中,聪明睿智,冰寒强大,已经算是神一般的存在了。   可,他没想到,他的神,也会倒下。   当时白晗气息闷灼,隔着电话他察觉到不对劲,后来那边的电话彻底断了,他不由分说马上赶到忘关乡来找他。   当时白晗晕倒在空旷寂冷的大别墅里,冷风凄凉,微雨飘飞。   他内心焦急,将白晗紧抱,吩咐司机薄聿言将他们送回白府。   “老白,苏常远给你打了一瓶葡萄水,开了点治胃疼的药,这几天你什么都不要做,只管休息,我来照顾你。”顾以安十分心疼他,恨不得替他受这生病的苦。   正在谈话间,屋内进来一个人,是白晗的母亲叶惜蓝。   “妈。”白晗温声叫她。   叶惜蓝沿着床沿坐下,摸他的额头,叹了口气:“小晗,你在外怎么没人跟着,我得好好处罚他们一番。”   白晗阻止:“妈,是我让他们回去的,我那时只想暂时一个人待着。”   叶惜蓝听了只得作罢,这么多年她看着自己的儿子长大,白晗在白氏一族众多子侄辈,风华绝代,天赋异禀,心也如白家血脉一贯,偏于漠冷。   但近些时日,白晗倒像是改了许多,纵然面色峻冷,可行为处事,多了几分宽容。   如果换作任何一个白家人,遇到这样身旁无人跟,晕倒了也没有人来的情况,必然要狠狠地惩治不称职的下人一番。   叶惜蓝看向一旁的顾以安,昨天晚上,顾以安不顾风雨,千里迢迢赶到忘关乡将白晗带回了家,还在他身边守了一夜,茶饭不思,眼巴巴地看着他,希望他醒过来,早点好。   叶惜蓝心里温暖一笑,对顾以安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   “妈,我没事,休息休息就好了,你也不要为了我太劳神。”白晗见母亲身体薄瘦,似乎还在浅浅地咳嗽,十分不忍。   见有顾以安尽心尽力守在这里,叶惜蓝也不勉强自己,拖着病体,回到房间休息。   临走时,白晗格外朝她的背影看了一眼,神情迷惘。   顾以安知道他这是心里藏了事,但他也不会主动问,如果是一般的事情,白晗肯定会找他商量,一直沉默这么久,必然格外重要,所以也格外谨慎。   顾以安起身为白晗倒水,白晗注视他的背影许久。   他接过他的水,浅浅细喝,觉得身体舒服许多。   “老白,你躺一会儿,到了晚饭点我来叫你。”顾以安微笑道。   白晗拉住他的手,将他扣在床上,不让他走。   他缓缓靠近他,脑袋贴在他的肩膀上。   “老白?”顾以安轻轻地喊他。   “以安,我想做一件事。”白晗说,语气沉重。   “什么事?”顾以安第一次见到他脆弱的一面,更加让他心疼,他手轻抚他的后背,“不管什么事,只要是你要做的,我都支持你,我会永远陪着你。”   “好。”白晗嘴角浅浅笑起,认真说起他心底隐藏很深,但在此时却要喷薄欲出的那件事,“以安,我想查一下我哥的死因。”   顾以安好奇:“你哥?”   白晗:“嗯,他的名字叫白楚之,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吗,我父亲的第一任妻子叫傅宣仪,白楚之是她生的儿子。”   顾以安像是想起了,连连点头:“嗯,我有印象,你跟我提到过。”   白晗继续说:“他在两年前死了,当年我还在国外读书,得知他的死讯我既震惊又难过,但最让我惊讶的是,他的棺材里没有尸/体,是空棺下葬,也没有骨灰。”   顾以安问:“那他是怎么死的?”   白晗皱眉,神情略微哀伤:“白府的通告只说他死了,没有说原因。我后来调查过一些线索,他乘坐的飞机坠毁爆炸。”   见白晗少有的悲伤,顾以安凑近他,温声道:“老白,你是不是觉得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白晗点头:“嗯,我想了很久,虽然他已经死了,但终究是我们白家人,也是我年长的哥哥,我不能释怀,特别是看到他的墓碑,那么凄凉孤冷,我更加意识到,我放不下心底的疑惑,我必须查清楚。”   “好,老白,查下去吧,不然你心里也难安,我也难受。”顾以安细腻白洁的手指摸他的眉,微微一笑,“不过在此之前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白晗疑惑:“什么事?”   顾以安笑:“你得给我好好地乖乖地吃饭,我问了你的助理钱唯唯,她说你在公司有时很忙,都不吃,那可怎么行?!你这病都是饿出来的,从今天起,我来给你做饭吃,保证让你一天吃八大碗!”   白晗:“…………呃,你会做饭吗?”   顾以安得意洋洋,傲娇道:“当然,从今以后,请叫我顾大厨。”   白晗:“……”   好幼稚,但好可爱。   接下来的几天,经过“顾大厨”一番“惊天地泣鬼神”的美味佳肴悉心照顾后,白晗身体已经恢复,神采奕奕。   相较于白晗拿手的西餐牛排红酒,顾以安给他做的都是耗时间费心力的精致中餐,按照他的清淡口味调理好,让他吃起来既有营养又美味。   白晗着实没想到顾以安还有这一手“无敌”厨艺,不知不觉中对他刮目相看,更加喜爱。   他在一边调查白楚之的死因同时,给傅朝打去了一个电话。   一分钟后才接通。   白晗率先说道:「喂,傅朝吗,我是白晗。」   电话那头的人愣了几秒,呼吸沉默。   白晗让荆复去将一个人抓回来。   荆复是白晗最得力的私人保镖,目光精锐,能力强悍,不言苟笑,只听白晗的话。   白晗嘱咐道:“一定要活捉,不要让他死了。”   荆复单膝跪地,神情认真,拱手听令:“是,白总。”   在遥远的拉美洲墨西哥国家的一个农村偏僻乡镇,一个中年男人,戴着兜帽,手提一瓶啤酒,赤脚走在路上,他刚从便利店出来。   忽然他发现身后有来回的脚步声,他凝神一听,脚步声越来越多,他警觉起来,装作面无表情,实际上脚步加快,寻找逃跑的可能。   “吴良,白总请你回去!”荆复站在他面前,高声呵斥,面色如钢铁般冷酷。   吴良转身一望,左右都是一群精装粗武的黑衣人,戴黑色墨镜,手持黑色手/枪,面色肃冷。   他被包围了。   他站定脚步,脱下帽子,露出一张沧桑的脸,下巴的胡子拉碴显得他格外脏兮。   他看向荆复,问:“哪个白总?”   荆复态度冷硬:“世界上只有一位白总!你别明知故问,浪费时间!”   “好。我跟你回去。”吴良将装三瓶啤酒的塑料袋放在地下,面色平静,“我无条件臣服白总,因为我是白家的狗。”   〖梦来会所〗三楼,空旷静寂。   主厅里,左手边坐着白晗,顾以安。   右手边是一身黑色衬衫的傅朝,站在他身后的是一向沉默寡言的林易。   荆复将吴良捆住,逼他跪在地上。   傅朝看向吴良,眉间尽是怒火。   他恨不得现在杀了他!   他白皙而瘦薄的手指,攥住沙发,犹如百爪挠心般难受。   两年前,白楚之就是被这个人带走,自此消失于人间。   他既恨又痛,恨自己没有保护好哥哥,恨自己为什么要这般无能为力,恨自己没早点带他走。   他痛恨自己。   白晗站起身,面色漠冷,冷锐犀利的目光刺向吴良,声音冷得让人发颤:“我问你,我哥白楚之,两年前是不是被你抓到南航S37飞机上?”   吴良:“是。”   白晗:“我调查了一番,当年他乘坐的西航S37夜间十点南归向的飞机,官方发布通告,说是因疾风天气,发生意外,爆炸坠毁。可我查了一下当时乘机人的名单,他们现在都还好好活着,所以要不然他们根本没上飞机,要不然飞机根本没坠毁,你当时也在飞机上,你还活着,所以我现在问你,通告上说的是假的,飞机根本没坠毁,是不是?”   吴良道:“是。”   飞机没坠毁?   这个意思是,有可能白楚之还活着?   傅朝听到此,灰暗无光的眼眸闪动起来。   当年庄合光调查的结果是西航S37因风雨太大坠毁,柳却西打电话,将这个沉痛的消息告诉他。   他耳膜都要出血,只觉得天旋地转,脑子空白,心跳无动,失去意识。   他无法接受这个悲怆的消息。   他心痛难忍,不堪一击地被大雨砸倒在凌晨三点的凄冷夜里。   如今得知西航根本没坠毁,他内心颤动,带动薄瘦的身体咳嗽起来。   哥哥难道真的还在人世?   哥哥,我好想你啊。他眼角忍不住流下一颗希望的泪。 第230章   白晗注意到傅朝的表情变化,从伤到喜。   但他,却神色一直寒凛如霜,因为他很理智冷静,意识到事情不会如此简单。   他继续问吴良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我哥白楚之,是生还是死?”   傅朝前所未有的紧张,他双手握成拳,激烈地颤抖。   吴良的声音,从始至终如冷硬的刀,不带任何温度,答道:   “死。”   当听到死时,傅朝光亮的瞳孔,破碎一地,精神枯萎,沉沉萎靡。   一个简单的字,却将他犹如渡进了死生地狱,从希望到覆灭,只在这一个简简单单却又绝望到底的字。   白晗停顿,深吸一口气,他已早有心理准备。   白晗继续问:“飞机既然没坠毁,那他是怎么死的?”   吴良:“跳海而死。”   白晗冷蔑的目光,落在吴良的头顶上,似乎要贯穿他的颅顶,燃烧澎湃的怒意,他音量增高,呵斥道:“难道不是你杀了他吗?不要告诉我,是他自愿跳海而死!”   吴良沉默不语。   待他抬眼时,已然有一个人高高地站在他面前,黑色衬衫冷酷,眼神凶恶,汹涌腾腾杀气。   傅朝大呵一声:“林易!”   林易领悟到他的意思,走到吴良面前,一脚将他踢翻在地,皮鞋狠狠地踩在他的身上。   傅朝伸出手,林易自觉地从西服内口袋里掏出一把黑色手/枪,恭敬地放在他手心。   傅朝漠冷地注视吴良,如凌厉的千刀万剑,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   “嘭、嘭、嘭——”   三声冷酷的枪声响彻在房间,吴良被子弹贯穿,血流一地,顿时没了呼吸,死去。   白晗默许他的做法。   吴良这个人,白晗调查过,是他白家豢养的一条忠狗,也是一个杀人机器,尤其是父亲白承宗在世时,为他暗杀了许多人。   别人他管不着,但哥哥白楚之也死在他手里,他心里闷着一股巨气,十分愤恨。   他眉头冷皱,想到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   吴良就算杀的人再多,背后总有一个操刀手。   杀死哥哥白楚之的背后主谋究竟是——?   是谁?   他心中已然有了答案,但却不敢面对。   傅朝表情阴暗,褐色卷发盖住他的眼眸,使他看起来格外阴沉死气,又冷鸷如霜。   他与白晗想到了同样的关键问题。   但他却不会忍耐,他通红的眼盯向白晗,缓缓走近他,揪住他的白色西服领带:“你的父亲白承宗为什么非得要置白楚之死地不可?!难道他不是白承宗的儿子吗?!难道说是为了给你铺路所以才要杀他吗?!他那么温柔善良,凭什么要杀他啊?!!!他根本不稀罕你们白家这个破集团!!!”   顾以安赶紧上前扯开傅朝,白晗愣住片刻。   真相再清晰不过,是他的父亲白承宗杀了他的哥哥白楚之。   他一直知道父亲厌恶嫌恶白楚之,但绝不会想到父亲竟然那么狠心,真的杀了他。   白家人的血再冷再硬,也不是禽/兽的血,而是人的血。   他脸色错愕,扶额,没稳住身体,跌坐在沙发上。   顾以安担忧地喊道:“老白!”   白晗握住他的手,脸色惨白。   这是顾以安第一次见如此失神悲伤的他,心里泛起满满的心疼。   他现在能做的,唯有好好地陪在他身边。   冷静片刻,白晗对傅朝说:“我将一个人请了回来,他应该知道我们要的答案。”   随后他向荆复命令道:“带段温洵出来。”   白府上任管家段温洵默默跟在荆复身后。   自白承宗死后,他便从白府辞职,回到离北都市600公里远的老家〖无忧镇〗。   一周前,白晗派荆复千里迢迢将自己“请”回北都市,他已经知道,心中那个陈旧的秘密已经藏不住了。   他从白晗的爷爷白承礼那代起,就开始在白府做仆人,服侍白晗的父亲白承宗二十余年,两代加起来整整为白府做了四十载的仆人。   他做事麻利,精明,为人谦卑温厚,从白承礼起,一直很恭敬,到白承宗时,从恭敬变成了绝对服从,身体更弯,态度更卑,眼睛从来不敢正眼看向白承宗。   到了白晗这代,他一如既往地恭敬,这是白府的新主人,也是白氏集团的新总裁,他在白晗身上,嗅到了和白承宗身上一样的冷厉气味,这使他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更为顺从。   他无法违抗白家人的任何命令。   他和吴良一样,是正儿八经、正牌的白家奴仆。   此刻,他头发斑白,身体更为伛偻,拄着拐杖一步一步来到白晗面前。   “晗少爷。”段温洵跪在地上,给他磕了一个头。   白晗示意荆复扶他起来,让他坐在对面的沙发上。   “段伯,我请你回来,你也应该知道我的意图,我不想听你的废话,你懂吗?”白晗声音严厉。   “是,我明白。”段温洵长满皱纹老年斑的脸,见证岁月的沧桑。   他紧低脑袋,像是被训的狗,服服帖帖,始终不敢抬头看向白晗。   白晗直接挑明最核心的疑惑:“我父亲为什么要杀白楚之?”   段温洵道:“因为楚少爷不是老爷的亲生儿子。”   此语一出,傅朝的脸色变得如疾风骤雨,疑窦重重。   白晗倒是冷静,他猜到了一半。   一个高高在上的白氏集团总裁,嫌恶厌恶甚至要杀死一个美好如玉的少年,并且每次都对他说“我们白府只有你一位少爷”。   这其中的深意,白晗约摸地想到过。   父亲不仅仅是白氏集团话权人,也是一个男人,他既要维护好白府的面子声誉,也有着男人最本质的对于非亲生血脉的厌恶。   “既然白楚之不是我父亲的孩子,那他真正的父亲是谁?”白晗盯着段温洵问。   “是—”段温洵罕见地抬眼看向傅朝,极力稳住声音,这么多年,心中的那个秘密终于要在此刻被人知晓,重见天日,他仿佛得到了解脱,喘着粗气,说,   “是傅浪。”   傅朝怀疑这老头子是不是糊涂了,他忍不住吼道:“段温洵,你怕不是信口胡说,我父亲再禽/兽也不可能和我姑姑乱搞,他们可是兄妹!”   段温洵静气道:“他们不是血亲兄妹,傅宣仪是傅浪捡到的妹妹,他们之间只有名义上的兄妹关系,不是真兄妹。”   傅朝暗暗地坐在沙发上,如被冰住,浑身缠绕黯淡的冷气。   他回想起,在他2岁时,初到白府住时,白承宗对白楚之还非常亲热,哥哥白楚之4岁的生日宴,白承宗当众抱起他,温暖亲昵,与后面的冷漠酷冷严厉,完全是两个人。   原来原因竟在这里。   那姑妈傅宣仪的死,难道也是白承宗一手造成的?   傅宣仪的死过于快,也过于平静,被白承宗只手遮天地按下所有相关信息,封锁任何死亡线索。   纵使旁人再奇怪疑惑,也无从查起,更不敢查。   现在一切明了,白承宗杀了傅宣仪,又在二十年后,杀了白楚之。   傅朝怒火攻心,眼圈发红,掐住段温洵的脖子:“白承宗那么恨白楚之,就是因为这个??!他不是已经杀了傅宣仪泄愤了吗?为什么还要杀白楚之啊?!他们大人乱搞,管小孩子什么事?!如果他要恨要杀,就来杀我!”   白晗惶惑震惊,他没见过傅宣仪,不知道她的为人,但白楚之是他接触过的,温和如玉,善良无暇,按理说,他的母亲不应该是那种不守妇道的女人,怎么会背叛父亲白承宗呢,对象居然还是自己的哥哥傅浪……   眼看傅朝要举枪杀段温洵,白晗出手拦住他:“傅朝,住手,他没有杀任何人,你不能杀他。”   “不能杀他,那我就杀你!”傅朝枪口直对白晗。   顾以安跳出来,挡在白晗前面,忿忿不平:“你别乱来啊,像个疯子一样,见谁杀谁,白楚之不仅仅是你哥哥,也是白晗哥哥,他死了,白晗也很伤心,而且杀白楚之的凶手白承宗已经死了,你刚刚也杀了吴良,算是报仇了,不要再滥杀无辜了!”   傅朝对顾以安的话根本不为所动,猩红的眼睛直勾勾地望向白晗。   这样一双皎冷如月的眼睛,映照的是雪山的寒冷。   与白楚之温柔若水的眼睛,天堑之隔。   白晗是正宗的白家人,白楚之却不是,所以他才被白承宗折磨杀害。   哥哥到底是想成为白家人还是不想?   傅朝想,哥哥肯定是不想成为白家人。   因为所谓的白家也没把他当人,他的母亲傅宣仪的尸骨都找不到,每年春日临到傅宣仪的祭日,白楚之总是很悲伤,亦或者说自责。   他作为一个儿子,都找不到墓碑来祭念她。   不管白楚之是谁的孩子,他的出生他自己无法选择。   傅朝身体颤抖,疯疯癫癫,笑得格外瘆人,一双枯木眼睛,犹如死人一般令人胆寒:“白晗,你的狗屁老子找不到地方泄愤,也只会杀女人和孩子了,真他妈让人恶心!”   白晗手一使劲,拿住傅朝瘦到脱相的手腕,黑色手枪应声落地。   傅朝不服气,直接捏住他的手腕,很紧,目光死死地看向他。   白晗接住他的目光,默默看着他。   目光交锋。   对峙,对抗,沉默,久久。   忽然,傅朝褐色头发抖动,薄瘦的胸腔起伏,嘴角流出鲜血,苍白的脸,淌满泪水。   他身体剧烈抖动,大喊一声“哥哥”,随后栽倒在地。   白晗没想到他会晕倒,上前扶住他,手测到他的鼻息,气若游丝。 第231章   聆风镇是一个靠海的美丽小镇,蔚蓝色大海如画,蓝色波浪翻滚,激涌起一股又一股浪潮,带来海洋的和煦微风。   金色沙滩,重重叠叠矗立不少发电风车,高耸入云的风车扇叶,慢悠悠地翻转。   宽阔无际的平原蔓延至天边,黛色如墨的山丘,汇入江南小镇的山水青烟图画。   因为靠海,坐拥海洋资源,位置条件便利,所以这里的海产、水产,养殖、盐矿、运输、外贸等产业发达。   每年鱼群洄游季节,家家户户都自发地去抓鱼,一到过年时节,小镇上生活的人家门前屋檐上,都是一行列整整齐齐的风干的鱼肉。   空气中都弥漫海洋的味道。   少年傅浪在聆风镇生长,长大,他明明是一个刚上初中的愣头小子,身高却已经达到惊人的一米八,不仅在同龄孩子中,是独具一格的存在,在整个聆风镇也都是独一档的存在。   因为这里生活的人都长得细瘦,普遍偏矮,男人平均身高为一米七,女人平均身高为一米五。   少年的傅浪,面容青涩,脸带微笑,意气风发,不仅仅和男生玩的好,和女生也相处得很融洽。   聆风镇的孩子们最喜欢在海边捡贝壳,玩沙子,在海边嬉戏打闹。   他们自小生活在靠海的地方,海对他们来说,好比另一个家,他们几乎天生都会水性。   13岁的傅浪一马当先,在夏季踊跃地跳进海里,游泳,翻滚,一点不害怕,极其自信。   其他的男孩子也跟着他像下饺子一样翻滚入海,自由自在遨游。   女孩子们则是静静地呆在岸边捡贝壳,有胆大的女生也会在较浅的海滩细细地游。   傅浪赤着上身,对女生喊道:“你们下来游啊,在岸边当什么旱鸭子,有哥来保护你们,你们死不了!”   “呸!狗嘴吐不出象牙!”一个女生恶吼,怒视在海里倒腾的一脸高兴的傅浪,“你才要死了呢!”   “哈哈哈哈哈—你还挺辣,不错,我喜欢!”傅浪涎皮赖脸,对这个脾气暴躁的女生龇牙咧嘴。   其他的女生见状纷纷骂起了傅浪,傅浪眯着眼,眼睛笑笑,对她们的骂战一一点评,好像是在受夸一样。   这把女生们整无语了,最后一致认为:傅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是个听不懂人话的傻大个!   好一会儿,她们嘴里的“傻大个”儿,湿漉漉地从海里泡完澡出来,男孩子们夏天都喜欢光着膀子,图凉快,自然傅浪也不例外。   他长得高,身体修长,四肢发达,结实,肤色不白,呈现较为偏亚黄色,是那种在太阳底下晒的自然黄。   “小心肝们,你们的老公来了。”傅浪嬉皮笑脸朝着刚刚对他破口大骂打情骂俏的女生们走去。   女生们害羞地遮住眼睛,大喊道:“臭流氓,滚远点!!!”   傅浪毫不在意,以为是这些女生在故作矜持,毕竟他自认为长得帅,又高,脾气还这么好,没有女生不喜欢他。   和他一起在海里泡完澡的男孩子,看了他一眼,调戏地上下蹿动,像发了瘟的猴子:“浪哥,你的鸟出来了!”   “啊?!”   傅浪下意识地勾头,没成想果然看到自己的内裤破了一个洞。   他尴尬地将上身衣服系在腰间,跑回家。   女孩子们各个胆战心惊,确定傅浪不在后,又睁开眼睛,脸红心跳,互相对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脸色发烫,既像是逃避,又像是在回味。   傅浪急匆匆回到家,赶紧换了一个新内裤,将破掉的内裤丢到院子外的垃圾桶。   恰好他的母亲张翠芬回来,又将他的内裤捞了出来,说:“你怎么这么浪费,这不是新买的吗,又破了?我给你缝缝还能穿。”   张翠芬的嗓门在院子里特别大,左邻右舍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听到。   傅浪觉得他妈的嗓子真的很刺耳,就不能进到屋里再说吗,非得搁院子里叫嚷,真烦。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内裤质量差还是他那个太大,一件新内裤动不动就破洞,他也很无奈。   里屋暗处突然出来一个坐着轮椅的人,不耐烦地吼道:“都什么时候了,饭还没有做好?!你比我还残废吗?臭娘们就是欠打!”   母亲张翠芬吓得胆战心惊,马上低头,害怕连连道:“马上做,马上!”   坐轮椅的人是傅浪的父亲傅磊,他将轮椅推到张翠芬面前,一拳头打在她背上:“还不赶快去,你要饿死老子啊!!?天生的栽种,畜生,猪狗!”   张翠芬默默忍着疼痛到厨房做饭,傅磊还在外面骂骂咧咧,将她当成一个十足的垃圾桶,有的没的,各种脏话齐飙,声音又大又刺耳,左邻右舍都习以为常,常常在暗地里讽刺说“傅浪他爸又开高音演唱会了!”   聆风镇水海资源丰富,可本着谁先来谁占地为王,谁有钱谁来开发的原则,这里的好资源好产业,都已经被先来的人和外来的大老板,纷纷抢光。   后来在此定居的本地人,大部分充当加工运输的劳动力,来维持生计。   傅浪的父亲傅磊便是从外乡来此定居,他早年干大货车运输水产到全国各地经销,因为能吃苦,又加上只有一个儿子,生活还算富足。   但不幸的是,一次雨天长途跑高速时,遇到泥石流造成的塌方,路面断裂,滚滚泥石轰的一下子将庞大的货车车身掀翻,压垮,也将他的双腿压断。   他的大货车是公司的,有车险,不用赔。   相反的,公司还给他个人因突发意外的工伤赔偿了200万。   傅磊边愤恨敲打自己无法动弹的双腿,边抱着用身体换来的钱。   他谁也不给,晚上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抱着崭新的红彤彤的票子睡觉。   也是自此以后,他因为不能走路长期坐轮椅,脾气非常恶劣,把张翠芬完全当成一个泄/火桶,动辄打骂。   为了家庭和谐,张翠芬将一切都忍了下来,任凭他的打骂。   她想,毕竟他也是为了赚钱养家才出意外的,变成残废心里有气,的确需要找个发泄口。   傅浪很小的时候见惯了父亲对母亲的打骂,有时候一起吃饭时,父亲稍微不爽快,将手中的碗直接砸向母亲,然后猛的一推,将好好的吃饭桌子掀翻。   地面一片狼藉,汤水碗筷凌乱破碎。   父亲抄起家里的棍子,一道又一道打在跪在地上躬身收拾碗筷的母亲身上。   张翠芬边哭边忍受鞭笞的疼痛。   傅浪那时候小,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对母亲的毒打,无能为力。   他害怕时常暴躁的父亲,生怕他手上的棍子会朝自己打来。   后来他长大长高了,看父亲不像是从前那般仰视,而是居高临下的俯视。   他胳膊粗长,大腿有力,浑身充满力量。   他不再害怕父亲傅磊。   某一天,他刚放学回来,老远处就听到屋里摔盆摔碗噼里啪啦的破碎声。   不用想,他也知道父亲又在对母亲施暴。   他急忙赶到屋内,果然父亲照常手拿木棍子,目光凶恶地暴打母亲。   他气急败坏,一只手蛮横地将傅磊手中的棍子夺了过去,吼道:“不准你打我妈!”   傅磊一直瘫坐在轮椅上,第一次抬起头看傅浪,发现他又高又大,而神情又凶悍,样子严肃认真。   他居然不敢反驳自己的儿子。   有点怕他。   傅浪将父亲用来一直打母亲的棍子,摔在地上,用斧头砍成两半,砍得格外激烈。   傅浪故意让傅磊听到,又砍将砍成两半的木棍,拼命在地上剁成碎片,砰砰砰的声音几乎要将屋檐震碎。   剁碎后,傅浪对母亲说:“妈,你先去做饭吧。”   客厅里只有他和傅磊,他眉头紧皱坐在首席的位置,傅磊坐在轮椅上,如坐针毡。   傅磊意识到,这个家现在彻底变了,他再也不能随心所欲想搞啥就搞啥,他畏惧起傅浪的脸色。   所以从这个时候开始,傅磊拿着他的宝贝红票子,一头钻进街头的麻将铺子,哼哧哼哧,玩了个昏天黑地,日夜不分,仅仅数月,他已经输掉了赔偿款的一半。   自从上次用武力震慑住父亲傅磊后,傅浪心里一松,因为母亲再也没有受过父亲的毒打。   平时张翠芬说话唯唯诺诺,声音小得像蚊子,生怕被人听清楚一样。   现在她起码走路像个人,挺直腰板,在傅磊不在家的时候,和儿子傅浪说话都有了底气,高兴时,嗓门还会贼高。   傅浪想,没有爸爸其实也挺好的。   清静,妈妈也好过一点。   一切,似乎在朝好的方向转变。   但有一天晚上回家,傅浪发现家里黑漆漆的,他以为停电了,可邻居家的灯还亮着,他打开客厅的灯,喊妈妈。   无人回应。   他走到卧室,发现床上躺着一个身影,他急忙将灯打亮,正是自己的母亲张翠芬躺在床上,奄奄一息。   “妈,你怎么了?”傅浪焦急道。   张翠芬见他回来,惨白的唇,抿住,喘着粗气,轻轻摇头不说话。   傅浪手摸向她的额头,没有发烫,可脸色怎么这么不好?   过了一刻钟,张翠芬缓缓从床上爬起,说:“我去做饭。”   傅浪心疼他的母亲,说:“妈妈我不吃了,我去买点零食吃。”   张翠芬摇头拒绝:“那怎么行,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又不是死了,还能做饭,你去给我烧开水。”   “好吧。”傅浪见她如此执拗,也没有办法。 第232章   张翠芬手脚麻利,做好了晚饭,傅磊没有回来,黑漆漆的桌子上只有他们两个人。   傅浪注意到平时胃口较好能吃一大碗饭的妈妈,今天只吃了半口,他关心问:“妈,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我带你去卫生所看看吧。”   张翠芬筷子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我看你是吃饱了没事做,你作业做完了吗,就开始管我?”   傅浪最怕“作业”二字,他想了一下,还是决定低头吃饭。   吃过饭,傅浪洗漱完便在自己的房间躺着玩游戏。   母亲张翠芬推开房间门,把他吓一跳,他急忙将手机藏到枕头底下。   张翠芬在他的床上坐着,交给他一个东西。   傅浪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张存折。   “儿子,密码是你的生日,记住了。”张翠芬说。   傅浪疑惑:“妈,你把这个给我干嘛啊?”   张翠芬叹了一口气:“你爸他最近打牌老是输,我怕他来偷这个存折,这可是我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放在你这里,他不敢偷。”   傅浪点头,想原来是这个原因,他答应道:“好,妈,就放在我这里吧。”   半夜,傅浪迷迷糊糊中,感觉自己房间里的灯光亮了,一只温润的手,在摸他的脸。   他因为太困,没有睁开眼,以为是在做梦,可那触摸的手感太过于真实,又不像是梦。   第二天一大早,傅浪起床,洗漱完之后准备吃早餐,他大喊妈,可屋里静悄悄的。   他来来回回在屋子里找了个遍,也没有见到母亲。   他以为母亲早起赶集买菜去了,发愣地站在大门口,眺望远方,心里期望母亲快点回来。   领居家的一个女人见他发呆,走到他面前,对他说:“小浪,别看了,你妈走了。”   “走了?”傅浪目光迷茫,内心沉沉。   他很聪明,也颇通些世故,懂得她嘴里“走了”是什么意思,可就是一时难以接受。   邻居家的这个女人叫柴香,长得一般,秉性善良,平时比较热心肠,与张翠芬交往的比较好。   她细细对傅浪解释:“小浪,昨天中午,你爸回到家,逮着你妈就是一顿打,真的惨啊,都快要把她的腰打断了,她中午饭都没吃,一直虚弱地在床上躺着。唉,真可怜啊。”   原来昨天母亲面色苍白头冒虚汗是这个原因。   傅浪心狠狠地揪了一下,想,母亲实在太可怜了,自己虽然长大长高了,可也不能24小时都陪在她身边保护她,只要父亲在,她会被他一直打。   也许,走了也好。   这样对母亲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是万般无奈下的求生之道。   他回想起昨天半夜抚摸自己的人,原来正是自己的妈妈。   温凉的手,摩挲他的额发,恋恋不舍,想必是十分不舍得自己吧。   可再不舍得,她还是决定选择了走。   傅浪内心叹息,还是认为母亲走了好,总比在这里遭受毒打强。   正在他出神之际,柴香拉着他到自己的屋子,里面有两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脸色通红,兴高采烈地围着傅浪打转。   这让傅浪本来郁闷的心情变得大好,他蹲下身体,摸她们的脑袋,想,女孩子真是好,又美又可爱,一张温暖可亲的笑脸治愈了他。   柴香对傅浪说:“小浪,以后你就在我家吃饭吧,反正也只是多添一个碗和一双筷子的事,你妈妈也是迫不得已,你不要恨她,她是你最亲的妈妈,我们俩一起聊天,她说到你总是很高兴。”   傅浪点头:“香姨,我不恨她,她这些年太苦了,我知道。”   柴香温和一笑,拉住他的手:“你要是这么想,也算是你妈没白生你,没白记挂你。好啦,赶紧来吃早饭吧,你不是等会儿还要上学吗?”   两个女孩十分乖巧,往傅浪身边一凑,将桌子上的花白肉包子,放在他碗里,朝他甜甜地笑着:“哥哥,快吃包子,可好吃啦!”   傅浪眼里满是感动,他摸两个女孩的脑袋,强忍住泪水,点头:“好。”   母亲张翠芬虽然走了,可他却在这里找到了家。   父亲傅磊过一段时间发现张翠芬走了,气急败坏,疯狂按着轮椅上的按键,眼冒凶光,在院子里大声骂道:“遭瘟的东西,狗/娘养的烂/货,是不是找了野男人跑了,妈了个逼的,老子真后悔当时没把你打死!操/你娘的贱/货!逼/养的婊子!……”   骂声持续了一天,从早上骂到晚上,傅磊骂到嗓子都哑了,在屋子里翻箱倒柜,硬是没找到张翠芬的存折。   “这个臭婊子到底把钱藏到哪里了!?”傅磊破口大骂。   “她给我了!”不知何时,傅浪出现在家里,眼神漠冷盯着他,“你不是有钱吗,为什么还要她的钱?”   傅浪身材愈发高大,在这个普遍都是矮小身材的聆风镇,颇有些巨人之姿。   虽然还是少年,但他胳膊和腿上的肌肉结实饱满,充满强悍和让人望而生畏的力量。   傅磊被他的高大身形遮住,瑟缩在他的影子里,怒气收住,说:“好了,行了,我不要了。”   傅磊推着轮椅,重新跑到麻将铺醉生梦死。   傅浪渐渐学会自己做饭吃,他会钓鱼,会抓虾和螃蟹,柴香悉心地教他做饭洗菜,慢慢的,他能做好些家常菜,也会烤鱼烤虾,一个人独立生活完全没问题。   傅浪长得高,性格开朗,为人仗义,身旁总有些许多狐朋狗友。   他眉目英俊,落拓大方,潇洒不羁,骑着他的二八大杠自行车,混到女孩群里,朝她们嬉皮笑脸,说一些俏皮话逗她们开心。   她们开心,他也开心。   他觉得女孩子就是他的良药,填补他的空虚寂寞。   他时不时地朝这个女生挤眉弄眼,又趁机摸那个女生的脑袋,甚至流氓地勾住某个女孩的下巴。   被他欺负的女孩有的羞羞怯怯,有的则是对他破口大骂,有的则是脸红心跳,眼神充满期待。   无论是喜欢还是骂,傅浪都很开心,他乐此不疲地喜欢撩她们。   傅浪最讨厌读书,一看到书本,眼皮像是被缝上了,怎么睁也睁不开。   母亲张翠芬离家出走后,他索性直接摆烂,天天逃课出去玩。   春天正是万物复苏的昂然季节,傅浪骑上他的老式自行车,自由飞奔在聆风镇。   同样的,他的身后跟着三五个逃课的“志同道合”的“难兄难弟”。   这群叛逆不羁的少年,将自行车开出了飙车的速度,蛮横有力,一往无前,他们的笑声如铜铃,喊叫声响彻街道,混像一群鬼火少年在炸街。   在骑到聆风镇前街时,傅浪注意到人群围了一个小圈。   他平常是个爱凑热闹耐不住性子的人,一看这么多人围在一起,他好奇地也挤进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人群中间,有一个脏兮兮的乞丐,头发脏污包浆,像蜘蛛网一样,把脸全部盖住。   身体矮小,衣服破烂,蹲在地上手足无措。   人群议论纷纷,对着乞丐指指点点。   正在叽叽歪歪交头接耳的时候,遇到一群城管在巡街,几个深蓝色制服人员走下来,围观看热闹的人马上散开,像遇到瘟神一样,生怕自己摊上事儿。   傅浪再一回头,发现那个乞丐不见了。   他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和他的一众兄弟们四处乱玩闲逛。   傅浪没想到,在第二天吃完饭,经过村街头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乞丐。   一些年龄较小的男孩子,非常顽皮,将这个乞丐当球踢,你推来我推去,你一脚我一脚,发出哈哈哈大笑。   傅浪上前呵斥住这群熊孩子:“都给我住手,不然老子可要揍你们了!”   熊孩子们见他长这么高,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害怕地逃走了。   乞丐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像死了一般。   傅浪好奇地凑上前,掀开头发,惊讶地发现她是一个女孩。   他摸她的鼻子,还有呼吸。   他使劲摇晃她的身体:“喂,你醒醒啊!!你别死啊!”   女孩被他的摇晃激得咳嗽起来,傅浪见她醒了,内心一安,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尚有余温的白馒头,掰碎在手心,给她吃。   女孩肚子饿急了,抓起馒头碎片,狼吞虎咽,吃得太激烈,连连咳嗽,发呛。   傅浪又给她买了一瓶水,扶着她,让她喝了下去。   傅浪仔细观察她,瞧她的模样,应该有个8、9岁的年纪。   待她吃完后,傅浪问:“你叫啥名字啊?你多大啊?你怎么会在这里?”   女孩无力坐在地上,眼睛朝下,沉默无语。   傅浪问:“你是哑巴吗?你会不会说话?”   女孩无动于衷。   傅浪心想,这不会是个既聋又哑的人吧。   他发现她四肢正常,模样小,身体瘦弱。   她到底是被父母抛弃还是被人拐跑还是迷路了?   ……   他沉思间,他的好哥们过来找他玩。   他只得离开,可心里始终记着那个乞丐女孩。   因为太可怜了。   晚上回来时,傅浪特地留心再到村头看一下那个女孩乞丐在不在。   结果是不在。   他没找到她。   或许她跑到了别的地方,或许他的父母来找到了她,或许被人又拐跑了……傅浪一晚上都在想这个问题。   次日清晨,他熟练地做好早饭,经过村头时,意外地再次看到那个女孩乞丐。   不知为何,他竟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   他骑上自行车跑回去,将早上剩的白粥和一个鸡蛋盛在碗里,急匆匆地又折返回来。   “来,吃饭吧。”傅浪小心翼翼地打开白粥,将一个小勺子放在她脏兮兮的小手上,温和地说。   女孩低头,默默吃起白粥。   傅浪在旁帮她剥鸡蛋,剥好之后,递给她。   女孩接过去,大口吞了下去,因为吃的太急,又呛着了。   傅浪温柔地拍她的背。   吃得这么急,估计是昨天除了自己给的一个馒头,什么都没吃。   唉,真可怜啊。   傅浪叹口气。   他从小喜欢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他觉得她们世界上的珍宝,不开心时,和她们说说话,打闹一番,心情也会变好多。   这么小的女孩变成流浪乞丐,饭都没有吃的,他不忍心。   他决定要为她做点什么。 第233章   傅浪连续几天给这个乞丐女孩送饭,四周打听留意,发现并没有人来找她,也没有相关的寻人启事。   难道是被抛弃的吗?   傅浪不死心地再次向她问道:“你叫啥名字?你爸爸妈妈呢?你怎么在这里?”   乞丐女孩的脸掩盖在脏污打结的头发下,使人无法看清楚她的表情。   她如一个木头人,呆呆地坐在地上,像是没听见傅浪的话,低头沉默。   靠了,这不会真的是聋子和哑巴吧?!傅浪内心惊叹。   他想问也问不出所以然来,索性不问了。   他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她晚上住哪儿,这么小而弱的乞丐女孩,晚上天气这么冷,她该咋度过啊?   傅浪特意在给她送来一份晚饭后,假装离开,其实一直暗中默默观察她。   等她吃完了饭,傅浪注意到乞丐女孩站起,脚步趔趄,缓缓地朝远方走去。   他悄无声息地暗中尾随她,走了大约5分钟,乞丐女孩停了下来,他也停住脚步。   傅浪注意到这是村头边的废弃土地,被用来搁置垃圾,夜间垃圾桶被装的满满当当,散发阵阵恶臭。   难道她睡在这里?傅浪惊讶,在他眼里,这么臭的地方怎么能睡人呢?!   傅浪上前,看到她在离垃圾桶不远的地方,睡在一张纸板上,身上扯了一个破烂衣服盖着。   乞丐女孩瘦弱的身体颤颤巍巍,夜风一吹,被冻得哆哆嗦嗦。   傅浪实在不忍心乞丐女孩睡在这里,地上这么凉,空气又这么臭,怎么睡得着?   他上前不由分说,将乞丐女孩抱起,放在自己的自行车后座上。   乞丐女孩没有挣扎,乖巧地紧抓他的后背。   傅浪将她带回自己的家,他的父亲傅磊不在家,这让他心里一松。   他手脚麻利地用电热壶烧好水,拿出大红洗澡盆子,又找出一条毛巾,准备把她洗干净。   他将她牵到卫生间,将毛巾塞到她手里,向她比比划划,说是让她洗个澡。   女孩像是听懂地点头,乖巧走进浴室,坐在大红盆里自己洗澡。   傅浪把他小时候穿的衣服,挑一套干净点儿的,用布袋子挂在卫生间的门上。   十分钟后,女孩洗完澡出来,换上了他的衣服。   因为太瘦,衣服显得很宽松。   身体虽然洗干净了,可头发像缠了一百多道,凌乱无章,互相缠的很紧,里面藏污纳垢,老远就闻到一股酸臭味。   傅浪拿起家里的一把大剪子,让她到屋外,蹲在地上,咔嚓咔嚓给她把那些死结全剪了。   因为他技术太烂,导致女孩的头发东一块西一块,像是被狗啃的,又丑又滑稽。   傅浪不好意思自说自话:“唉,要不我给你全剪了吧,反正你们女生的头发长得快。”   说罢,他大剪子一挥,女孩的头发瞬间零落地掉在地上。   剪完后,傅浪这才完完全全看清楚她的脸,出乎他意料,这小妞,还挺好看,皮肤细白,眼睛光亮,鹅蛋脸。   他浅浅地微笑,将地上掉的头发处理完后,让这个女孩睡在自己床上,他则是睡沙发。   第二天他照常醒来,想起昨天晚上带回来的女孩,他急忙起身到自己的房间看她,被子里是空的,他大吃一惊,急忙四处寻找她的身影。   脚刚踏出房门,那个女孩直直地站在客厅里。   傅浪着急问:“你去哪儿了,你可吓死我了,还以为你不见了。我靠!”   女孩默默走近他,圆亮的眼睛看他,语气哀弱,说:“对不起,我刚刚去找厕所了。”   傅浪第一个想法是她居然会说话,也能听懂话!   马上想到第二个问题,他蹲下身体,奇怪道:“家里不是有卫生间吗,你怎么不上?”   女孩不好意思,语气胆怯,紧低脑袋:“我不会用马桶。”   原来是因为这,傅浪见她可怜兮兮的,又小又羞,一股子内心燃烧的怜爱之心油然激荡而出,他摸她的脑袋,说:“那还不简单,我给你搞个坑。”   说干就干,傅浪找了镇上的装修师傅,给他家的卫生间凿了一个蹲坑。   “这下子你以后不用跑出去上厕所了。”傅浪摸女孩的脑袋,微笑道。   女孩默默低头,木讷,乖巧。   傅浪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小孩,话说你叫啥啊?你是我们镇上的人吗?”   女孩如同机器人一样摇头,嘴里没有吐露出一个字。   傅浪奇怪,按说她会说话,怎么说不出自己的名字,难道失忆了不成,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记得?   还有她是从哪里来的,她的父母呢?   傅浪连续问了她几遍,她面无表情,不说话。   傅浪没办法,只得放弃追问。   不管她从哪里来,是哪个地方的人,现在,她在这里,傅浪觉得自己有义务把她照顾好。   不过目前当务之急得给她取个名字,他叹口气说:“既然你不想说你的名字,不然你跟我姓,做我妹妹怎么样?”   女孩抬眼看他,依旧没说话。   对于傅浪这种超级学渣来说,字都没认识几个,给她取名字是一个“重活”。   因为他觉得不能随便给她取个莺莺燕燕的名字,要有内涵有底蕴有文化,又要很特别,为此他煞费苦心,无奈只恨“识字不全”,绞尽脑汁思考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晚间他将兄弟哥们李起的新华字典抢过来,坐在灯下,眉头紧皱,双手拿着笔左划来右划去。   女孩静静地站在他旁边。   一个钟头后,傅浪将他认为好看的字,全部歪七扭八地写在白纸上,笔勾来勾去。   “宣仪!”突然傅浪鬼叫一声,眼睛惊喜,扯着女孩的手,高呼道,“你以后就叫傅宣仪吧,怎么样,我给你取的名字好听不?”   女孩温顺地点点头。   从此这个乞丐女孩,有了名字,叫傅宣仪,她被傅浪收养在家,成为他的妹妹。   傅浪自我感觉好像一夜间长大了,因为以后他多了一个亲人。   自从母亲张翠芬离家出走后,他学校不去,课也不上,晚上熬夜打游戏,第二天下午才起床,睡过头,懒劲又犯了,饭也不做,空饿肚子,可以说生活过得非常浑浑噩噩。   现在,无论他愿不愿意,他都得早起,家里可有个妹妹等着吃饭呢。   傅宣仪也十分乖巧,在他做饭的时候,会帮忙搭手,饭后自觉洗碗。   日子久了,傅浪重新过上了正常人一日三餐的生活,平时隔三差五犯疼的胃,近些时日也不疼了。   傅浪发现傅宣仪很勤快,除了打扫卫生做饭,她还会洗衣服,他忘在家的衣服,她也洗的很白,悬挂在院子里的晾衣杆上,浸润太阳的芳香。   这天傅浪照常回家,他在街上买了糖葫芦、炸猫耳朵、稣点、捏糖人一大堆零食,骑上自行车飞快地赶回家。   他想把这些零食分给妹妹傅宣仪一起吃,想看她吃的开心的模样。   他刚把自行车停好,便听到从自家门口传出的激烈打骂声。   这声音一听就是父亲傅磊,他大惊失色,暗想不好,急忙跑到屋内。   他看到傅磊正在拿棍子打傅宣仪,一只手捏住她的头,一只手拿起木棍打她,傅宣仪瘦小的身体被他粗壮的大手恍若像杀鸡一般,轻松拿捏,毫无反抗之力。   傅浪将买的零食嘭的一下子放到桌子上,一只大长腿,凶狠有力,直接将他爸的轮椅给踹翻,傅磊顿时摔倒在地。   傅浪夺过傅磊手上的木棍,傅浪怒不可遏,这个人/渣父亲用棍子逼走了母亲,现在又要用棍子来殴打傅宣仪。   他再也忍不了,捏住木棍,朝趴在地上的傅磊一棍子闷声打下去。   傅磊发出一声惨叫,他试图爬到轮椅上,无奈残废的双腿根本使不上劲。   傅浪将他的手掌踩住,吼道:“我不准你打我妹妹,下一次你要是再敢打她,我就打死你!”   傅磊自傅浪出生起,一直在外常年奔波,回家的次数很少,两个人虽然是亲生父子,却一点不亲。   后来出了车祸事故,傅磊的脾气愈发暴躁,无论对谁,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心里无时无刻不在闷着一口怒气,要随时随地找个人打骂一番才能平息怒火。   最好的发泄对象往往是最亲的人,傅磊在傅浪小时候,任意打骂张翠芬,有时候也会对傅浪恶眼相对。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再到后来,根本没有共同语言。   虽然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生疏生分得像陌生人。   尤其是在傅浪长大长高后,傅磊在厌恶他的同时,又隐约地怕起他来。   毕竟力量决定一切,他一副残废样儿,哪里打得过身高体长的傅浪。   傅磊打完麻将回来,看见屋里有个女孩,他以为是张翠芬在外面找的野男人生的种,气的他不分三七二十八,拿起棍子就打她。   他浑然不觉,他已经将打人内化成一种愉悦,而不是真的郁闷。   因为就算他开心时,也想找个女人,狠狠地打一番,才爽。   这和他的残废有着最根本的联系,他没有了腿,丧失了男人的能力,又没有办法,只会无能狂怒,将全部怒火加在女人身上才爽快。   听到女人痛苦的哀嚎,他双眼通红,爽的要死!   但对男人,他总是很自卑,唯唯诺诺,哪怕打牌时,别人出老千,若是一个男人,傅磊心里暗骂,嘴上不敢吭一声。   他打不过任何正常男人。   不过好歹他也是傅浪的老子,他被儿子打了一棍后,呵斥道:“傅浪,你敢打我?!你说说这个女孩是不是你妈带回来的野种,她人呢!?!到底躲到哪儿了?”   傅浪冷笑一声:“你还有脸提我妈,告诉你,她这辈子,哪怕死都不会回来,因为有你在!”   傅磊骂道:“她这个婊子,真后悔当初没打死她——……”   傅磊一想起张翠芬,完全失去了理智,脏话齐飚,傅浪愤怒给他一拳,又踢了他一脚,暴揍他,将他打个半死才罢休。   “以后你再骂我妈,我就打你,让你也体会一下被人暴揍的滋味!”傅浪恶狠狠道。   傅磊被他彻底打服,瘫在地上要死不活,嘴上不敢再骂。   晚间,傅浪如提小鸡,将他重新放在轮椅上,做好晚饭,递给他吃。   “你好歹也算是我老子,你虽然可恨,但我做不到完全不管你,赶紧吃吧。”傅浪语气平静,“这个女孩,不是我妈带回来的孩子,是我捡到的,我警告你,你别乱动她,要是她少了一根毫毛,我绝不会放过你!” 第234章   傅磊自从被傅浪暴打恐吓一顿后,收敛了许多,再也不敢对傅宣仪随便动手动脚。   但傅浪还是担心,毕竟他不经常在家,也不可能24小时把傅宣仪绑在身边,他不想重蹈母亲被逼离家的覆辙,可暂时也没有安置傅宣仪的好方法。   一天晚上回来,他见桌子上已经做好了饭,三菜一汤,虽然简朴,但热气腾腾,色泽看着还不错。   傅宣仪从厨房里出来,摘下洗的发白的围裙,羞怯道:“哥,我简单做了几个菜,你就将就着吃吧。”   傅浪摸她的脑袋,大笑:“好,我的妹妹不仅人长得漂亮,饭也做的特别好吃呢。”   傅宣仪紧低脑袋,不好意思起来:“哥,你都没吃呢,反正应该是熟了,至于口味,我下次再努力调。”   “好,就让我来尝尝吧。”傅浪洗完手一屁股坐在木椅子上,大喇喇地一筷子将桌子上的四季豆夹起,嚼了起来。   熟了,味道不错,就是太淡了,他一向爱吃重口味的。   他拿起勺子挖向软糯且色泽鲜明的鸡蛋羹,混着韭菜蒸的,吃起来,口感犹如豆腐般软糯,香甜可口,仅仅吃了一口就食欲大开,他忍不住又挖了一大勺。   傅宣仪给他盛饭,满满一大碗饭,傅浪就着桌子上的这些菜,吃的满嘴流油,心满意足。   他已经用行动证明了傅宣仪的厨艺,这让傅宣仪内心安定,嘴角浅浅笑出来。   吃完饭,傅宣仪主动洗碗,傅浪说他来洗。   “宣仪,你去洗澡,早点睡。”傅浪已经将碗端到厨房里,洗洗刷刷起来。   傅宣仪只好放弃,到浴室洗澡。   傅浪贴心地给她买了许多女孩子穿的新衣服,各种样式都有,有当下春季穿的新衣外套,新鞋子。   还有内衣也给她买好了,让她惊奇的是,尺寸大小,正好贴合她的身材,不大不小,刚刚好。   洗完澡,她穿上傅浪给她买的新的粉色长袖睡衣外套,她的头发被傅浪剃光后,已经渐渐生长出细小的茸毛。   傅浪洗完碗,也去洗澡,他一向是浴室里的KTV麦霸,边洗澡边鬼哭狼嚎,还好他是男生,洗澡对他而言,就是冲一下身体,顺带洗下头发就了事。   家里之前有个杂物间,挨着傅浪房间,他将杂物清理干净,买了一张小床,一张粉色桌子,挂上天蓝色窗帘,给傅宣仪当卧室。   “宣仪,你睡没啊?”傅浪边敲门边走进她房间,注意到她在看什么东西看得津津有味。   他忍不住凑过去,一声鬼叫将傅宣仪吓得不轻。   “你在看啥啊,都入迷了!”傅浪笑嘻嘻。   傅宣仪将手中的东西给他看,原来是上次他从铁哥们李起那里抢来的小本新华字典。   他纳闷,一个字典有啥好看的。   他离傅宣仪很近,注意到她的睫毛纤美细长,鼻子小而挺,嘴巴是樱桃小嘴,脸白净,就是没有头发。   真想看看她头发长出的样子。傅浪神游幻想。   “哥,你不去睡觉吗?”傅宣仪见他发呆,摇他的肩膀。   “哦哦,马上。”临走,傅浪看她还在抱着新华字典看得非常认真。   他不由得问:“宣仪,你想读书吗?”   傅宣仪抬眼看他,轻轻摇头:“不想。”   傅浪摸她的脑袋,温声道:“骗人可不是乖女孩,其实你很想是不是,我知道你在担心啥,没关系,让哥来解决吧。”   傅宣仪眼眶红润,眼泪流了下来。   她现在有地方住,不用住在垃圾堆旁边,没有风吹雨淋,有暖和干净的东西吃,没有再饿肚子,已经很知足了。   读书什么的,她不敢想。   傅浪用纸擦她的脸,微笑道:“宣仪,你要是读书读了出来,没准儿还是我们傅家的第一位状元呢!让你去读书,你怎么还哭啊。乖,你在家等我的好消息。”   傅宣仪乖巧地点头。   内心满是感动。   傅浪天性喜爱女孩子,尤其是那种我见犹怜的弱女孩,帮助她们,他既觉得开心,又充满一种无以言语的英雄感。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考虑到不能让傅宣仪老是一个人在家,一方面傅磊会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随时会回来,见自己不在家,会欺负打骂傅宣仪。   另外一方面,虽然他自己不爱读书,但也明白读书还是有好处的,而且他看得出来傅宣仪对读书很向往。   说干就干,他首先要解决傅宣仪的户口问题,入学不能没有户口。   他想到了隔壁邻居的柴香,这种事情,像她这样阅历多、年龄足,经的事情多的人比较有方法。   柴香让傅浪将傅宣仪带到她面前,柴香摸摸她的脑袋,又捏她的手,傅宣仪乖巧地任凭她抚弄。   柴香说:“其实上户口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这样吧,后天我有空,我和你一起去派出所办。”   办户口那天,柴香让傅浪双手各提一个大黑袋子,来到派出所。   傅宣仪安静乖巧地跟在傅浪后面。   派出所民警问:“证件带齐了吗?”   柴香连连点头,态度热情:“带齐了,你看看。”   说罢她将一摞纸递给办事民警。   民警狐疑地上下翻飞资料,柴香见状,上前热情解释:“这孩子自小被她妈丢到外面,一直流浪,今年才回来,不巧的是,她妈在家只呆三天又跑了,她爸呢,是个牌鬼,说什么也不来,她不是长大了,想读书吗,必须得抓紧时间上个户口。”   民警边看资料边敲电脑,柴香给傅浪使个眼色,傅浪点头,将手中的两个大黑袋子放在角落里,民警瞥了一眼,脸色好转,手不断敲击键盘。   “你将你爸妈的名字写上,然后带她去照个相。”民警丢出一张纸与一支笔。   傅浪拿过去,字写得很慎重,甚至还有点紧张。   傅浪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带傅宣仪照了相。   “一周后来取。”民警说话简洁,随后唰的一下子关闭了办事窗口,拒绝再和他们沟通。   傅浪高兴地牵着傅宣仪:“宣仪,以后你就能读书啦!”   傅宣仪脸色高兴点点头。   出来时,傅浪拉住柴香的手,表情很认真:“香姨,谢谢你!”   柴香在聆风镇是众所周知的脾气温和的热心人,她人脉很广,有个在医院工作的亲戚,经过亲戚的运作,开出了傅宣仪的出生证明,然后傅浪再将他爸妈的结婚证等证件拿到手,齐全之后,再去派出所。   其中最关键的是,一张盖章纸质的出生证明,没有这个,一切都白扯。   傅浪非常感激他,他手提的两个大黑袋子里的酒与烟,也是柴香出钱买的。   本来他要拿自己的钱买,柴香断然拒绝,说让他把钱好好存着,以后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这让傅浪更加感动,事情办完后,傅浪一定要请柴香吃一顿饭才行,否则他不回去。   柴香见他这个执拗劲,也没得办法,妥协道:“好吧,不过晚上我带着你的两个小妹妹一起来吃吧。”   “好。”傅浪应声。   柴香的丈夫做的是长途运输工作,东西南北的跑,赚的都是聚少离多的辛苦钱,一年回家落脚的次数寥寥可数。   她有两个女孩,大一点的女孩叫童怡,小一点的女孩叫童钰,都长得非常圆胖可爱。   傅浪在母亲张翠芬离家出走的最初的那段时间里,都在柴香家里吃饭,与两个小女孩玩的很熟。   后来他学会自己做饭,柴香还是不忘他,经常让两个小女孩端着排骨汤、鸡汤,饺子、包面、肉饼送给他吃。   其实柴香之所以这样做,除了心善之外,还有自己的一点小心思。   她虽有丈夫,却常年在外,家里没有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处处不方便,比如像换煤气换电灯修墙之类的体力活,她做起来力不从心。   最为关键的是她需要有人来保护两个女儿。   傅浪虽然还是少年,可人长得高大,肌肉结实,脾气虽然有些小痞,但总体还算好。   她帮了他这么大一个忙,想必以后自己有什么需要,他也会帮自己。   柴香是这样盘算的。   晚间吃饭时,傅宣仪被童怡、童钰两个可爱的小女孩拉着一起吃饭,给她夹菜,傅宣仪不好意思,又无法阻挡她们帮她夹菜的热情。   傅浪笑道:“宣仪,这两个瓜娃子以后就独宠你了。”   童怡扎着两个马尾辫,嘟嘴:“浪哥哥,别吃醋,你们两个我都宠。”   童钰牵起傅宣仪的小手,趴在她身上,细细洁白的牙齿露出,嘿嘿地笑:“姐姐,来七这个鸡腿,可好吃啦!”   傅宣仪被两个小家伙的温暖举动,感动,她点点说:“嗯,我们一起来吃吧。”   一周后,傅浪拿到了户口本,帮傅宣仪办了一张身份证。   明晃晃的〖傅宣仪〗三个字,正式让这个曾经的流浪乞丐女孩,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特身份。   他从母亲张翠芬之前留给他的存折里取出一部分钱,帮傅宣仪购买生活用品,交生活杂费。   傅宣仪入学的时候是10岁,读的是小学五年级。   隔壁的童怡读的是四年级,童钰读的是二年级。   她们都在镇上的同一所小学读书。 第235章   傅浪买了一个三轮车,他无师自通,长手长腿地随便捣鼓三两下就学会开了。   虽然是春夏时节,但早上起来还是冷的,他安装了一个篷布,用来遮风。   他买车的目的就是为了早上接傅宣仪和童怡、童钰三个女孩子上学,他最懂得女孩子像如珍宝一样,要贴心呵护,她们才能如花一般长得娇艳美好。   早上,柴香如往常一样起的早,喊傅浪和傅宣仪一起过来吃早餐。   白粥,肉包子,煎饺,牛肉胡萝卜饼,豆浆,鸡蛋,满满当当。   傅宣仪不好意思,觉得不能随便白吃别人家的东西,柴香却一把拉住她,柔气道:“宣仪,你别把你香姨当外人啊,你哥傅浪虽然不是我生的,却比我亲生还要亲,你是他妹妹,自然也算是我的半个女儿,别拧着了,不吃不是浪费了我的心意了吗?”   傅浪已经率先啃了一张牛肉胡萝卜饼,在女孩子们细细喝粥的时候,他一口一个肉包子,顺带塞下一个白圆的煮鸡蛋。   柴香见他吃的这么香,脸上浮现欣慰神色。   平时童怡、童钰两个女儿都是她一大早上起来送去学校,现在有了傅浪的帮助,不仅减去她的压力,也让她们有了更好的保护。   傅浪吃完饭,三个女孩手牵手,背着彩色书包,钻进三轮车的后座里,互相依偎着补晨觉。   骑到半路,傅浪看见了他的铁哥们李起。   李起边啃油条,边惊讶瞪着他:“浪子,你买车了?!”   傅浪双眉上挑,神色颇为得意:“爷有钱,买的是宝马最新款。”   李起盯着他的“宝马新款”,捂嘴笑,喊道:“作为你最铁的哥们,来,让我坐一下你的豪车。”   “滚犊子,你是泥做的男人,会弄脏我的爱车。”傅浪扭脸,鼻子哼起。   “卧槽,你倒是装上了!我今天就要坐!”李起一口闷下油条,大长腿往前奔跑,手抓住他的三轮车,身法轻跃,跳进后厢里。   傅浪怕硌着女孩子们,所以没敢骑太快,较慢的车速让李起得逞了。   “哎呦,浪子,你这是金屋藏骄啊!”李起边瞅三个女孩子,边鬼叫。   “藏你妈,你这个胖猪赶紧给我滚下来!”傅浪嫌恶道,“你要是把老子的车压垮了,我就打死你!”   三个女孩子被李起的突然跳进来吓一跳,齐刷刷地睁着黑眼珠子看他。   他向傅浪高声问道:“浪子,咋,你买这个丑爆的车,就是给她们当马夫啊?”   傅浪吼道:“你才丑爆了,你全家都丑爆了,我不像你,你连当马夫的机会都没有。”   李起:“浪子,今天我上上午的课,下午咱们一起逃课出去玩,咋样?”   傅浪:“好。不过你他妈能不能给老子下来,你和她们又不同路,蹭鸡/巴/毛的车啊!”   李起笑嘻嘻地跳了下去。   傅浪将三个女孩子送到学校后,又骑车回来,倒在卧室开始补觉。   昨天晚上他玩游戏玩到凌晨,起床全靠“女孩子们的”的意志力,他不想做让可爱女孩伤心失望的事,所以再困他也挣扎着醒来了。   他要做一个在女孩子们心中值得信任的人,说好了要送她们上学,他绝不能言而无信。   聆风镇靠海,水系发达,水产丰富,几乎在这里所有的村民都会捕鱼,傅浪也不例外,他眼睛不看书,视力贼好,夜间也能抓几条大肥鱼,有时候还能抓到虾子螃蟹。   他打捞回来,柴香负责烹饪,女孩子们则聚在一起安静地写作业,到了饭点,大家围在一起说说笑笑,气氛热闹。   除了丰富的水资源,因为靠海,浪潮壮观,山也多,森林植被茂密,所以旅游业也很发达,加之丰富的交通,无论是高铁、货车还是汽车,都可以轻松便捷地到达。   每年来此旅游的人多的一批,尤其是炎热的暑假,所有海岛小洲全部都是外地来游玩的游客,他们乘着微凉的海风,拍照,打卡,晒日光浴,在海滩游泳。   人一多,钱就好赚,这是傅浪觉得的。   他的父亲傅磊守着他用断腿换来的巨额赔偿款,像个守财奴,牢牢握在手心,谁也不给。   他自然是指望不上。   他的母亲张翠芬留给他的钱,他东用西用,差不多用了一半。   他得想点办法搞钱,再不搞钱,饭都没得吃。   他想到了抓鱼去卖,可后来发现根本卖不过别人,这里人人都是捕鱼达人,抓的鱼比他的新鲜肥美量多,价格还比他定的便宜,最后他只得含泪低价卖掉。   傅浪人如其名,天天在外面浪,尤其是暑假的时候,闲不住,必须每天去海滩玩。   这里的游客非常多,有一次,有个外国游客向他求助某某餐厅的路线,他一看简单,带着他们去了,临别之际,那外国游客给了他一笔钱,感谢他的热心帮助。   拿的是美元,他到银行去兑换,折算下来居然有足足1000元。   这钱也太他妈容易赚了吧,他惊讶又惊喜。   他观察海滩的游客,有不少外国人,他暗暗地想出了一个赚钱的方法。   他自学简单的用来交流的英语,经过一段时间练习后,说得有模有样。   他自己制作了一个牌子,举起,叫〖志愿服务〗,可帮助游客提供路线指引。   有一对外国夫妻让他带他们去最近的酒店,他正好用他的三轮车带他们。   一般国内的人只认大牌子豪贵汽车,对这种三轮车不屑一顾。   但这一对外国人,坐在露天的三轮车上,喜笑颜开,举起双手,大口吮/吸新鲜空气,拿着挂在脖子上的手机又是拍海又是自拍。   到了目的地后,果然不出傅浪所料,这一对外国人出手阔绰,给了他服务费,还对他说谢谢。   他高兴地和他们拜拜,想,还是外国人的钱好赚。   暑假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他天天瞅准机会帮外国人带路,赚服务费。   一番下来,他脸晒得黑红,但是钱包鼓了起来,兜里有了钱,他也有了底气,将家里内外的东西都换了新,还给妹妹傅宣仪买了许多新衣服,给童怡、童钰买了许多好吃的零食。   除了寒暑假这种短暂的帮外国人带路工作外,傅浪在人多的地方一下子就能找到工作。   简单的有发传单、做快递分拣、商场打零工。   日结工资,不过都是体力活,他干完活,累得回家倒头就睡。   随着时间的推移,傅浪不知不觉到了高中,考的是特别垃圾的高中,他本来就是个学渣,卷子几乎空白交上去的。   傅宣仪和他相反,考的初中是县里示范中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被分到实验班。   越长大,傅浪发现他这个妹妹出落得愈发亭亭玉立,身姿纤细,头发乌黑,肌肤雪白,眼如银杏,圆亮饱满。   而她脾气温婉,静若娴兔,举止温柔,使得男生都喜欢撩拨她玩,女生也很难讨厌她。   傅浪在傅宣仪上初中的时候,意识到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男女有别。   以前傅宣仪还小,他照顾她,如同父母那样的关心。   现在傅宣仪身体发育起来了,她也得有自己的隐私。   傅浪自小在女生圈里打交道打得多,很懂女生那种遮遮掩掩的羞耻,她们需要自我空间来消化一些事。   傅浪每个月都给钱傅宣仪,让她学着自己买衣服,特别是内衣。   傅宣仪接过钱的时候,脸色通红。   傅浪知道她刚开始不适应,后来就会自我调整好。   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每个女生都会经历的月/经羞耻,傅宣仪也不例外。   她第一次来的时候,血将裤子染湿,她不知道是咋回事,只觉得在班里同学面前打湿裤子,感到懊恼、尴尬、羞耻。   她将上衣系在腰间,跑回家,躲在房间里小声哭泣。   傅浪轻轻推开她的门,轻抚她的背,温柔安慰她:“宣仪,你这是喜事啊,是好事,别感到丢脸,这说明你又长大一步啦,该值得庆贺!”   他温柔地擦她哭得发红的眼睛,“宣仪,每个女生都会经历的,别害怕,慢慢习惯就好了。”   他安慰完后,起身打了一个电话,将玩的较好的女生朋友程萱萱约来,让她来和傅宣仪讲一下这个隐秘事,毕竟他虽然是哥哥,但更是一个男人,有些事说起来太难为情了。   程萱萱大大咧咧,自信大方,抱着傅宣仪说了许多安慰她的话,慢慢的傅宣仪也不哭了,心里好受点。   她跑出去给傅宣仪买了两包卫生棉,教她怎么用,两个女生呆在一起,细细地说话,傅浪端给她们饭吃。   晚间,傅宣仪清洗完身体后,心里接受了青春期的来临,神色变得淡然。   傅浪见她这一变化,安下心来。   半夜,程萱萱才将安慰人的任务完成。   傅浪送她出门,一顿感谢。   “切,你们男人只会嘴巴上bb,能不能来点实用的?”程萱萱双手抱拳,目光若有深意看向他。   傅浪靠近,摸她的头发:“哦,那你要我怎么感谢你?”   程萱萱高耸胸部,一双唇齿在夜色下格外明艳,傅浪忍不住上手,如同捏核桃一样。   “哼!”程萱萱推开他。   傅浪勾住她的下巴:“小骚/货,你难道不想要吗?”   程萱萱和他一样大,是一个学校的同学,她一直暗恋傅浪。   她很高,头可以到傅浪的肩部,她呼吸急促地脑袋靠在他肩上。   傅浪将她抵在墙上,吻了下去。   吻完后,程萱萱问:“你是初吻吗?”   傅浪点头。   程萱萱眼中一喜:“我们去开房。”   傅浪拒绝:“我要睡觉。”   程萱萱甩了他一个白眼:“操/你妈!”   傅浪笑嘻嘻:“女生不能说操,懂吗?”   程萱萱没好气地踢在他腿上:“滚你妈的。”   傅浪一点儿不生气:“我是为你好啊,做那种事,吃亏的是你。”   程萱萱问:“我吃亏我愿意。”   傅浪:“早点回去休息,晚安。”   程萱萱在离开时,又踹了他一脚。   傅浪嬉皮笑脸回去了。 第236章   傅宣仪十六岁时,正值最美好的花季。   她学习认真勤奋,考试分数遥遥领先,高中考的是市里面的重点高中。   从初中起,她便在学校里住宿,一周回一次家,到了高中,也是寄宿住在学校,一个月回一次家。   高中的傅宣仪个头比初中长了一大截儿,大约一米六五的样子。   她身形一如往常般细瘦,面容皎洁,五官渐渐长开,精致又漂亮,配合她天然安淡恬静的气质,一时被男生们追捧为校花、温婉女神。   撩拨她的男生,从初中起就有,经常围在她身边打情骂俏,嬉笑不停。   傅宣仪一概不理。   有的男生按捺不住心思,对她动手动脚,她厌恶地躲避,并将这个事情告诉哥哥傅浪。   傅浪一向疼爱妹妹傅宣仪,看到她哭得梨花带雨,心里顿时怒火中烧,三下五除二就将吃妹妹豆腐的男生提起暴打一顿,打得那个男生三天起不来床。   自此以后,学校里再也没有敢对傅宣仪挤眉弄眼趁机揩油的男生。   傅宣仪周边清净许多,她感觉舒服极了,除了正常的学习之外,她的业余乐趣是看书和做针线活。   她买书回来自学,在严寒冬天,亲手织了一个大红色围巾给傅浪。   傅浪高兴极了,连连夸赞她,她羞得不好意思低头细声说:“哥,都是小事儿,你说得太夸张了。”   傅浪见她害羞如小白兔,有意撩哧她,眉眼舒展,笑道:“宣仪,你这样好的手艺我得抓紧时间享受,以后你有男朋友了,就将我忘到云霄之外了。”   傅宣仪内心敏讷,一听到傅浪这样打笑她,急得小脸通红,转过身不理他。   傅宣仪上了高中,照旧很受男生欢迎,不过高中的男孩子,比初中稍微成熟,不会不管不顾地只顾自己,想做啥就做啥。   他们表达喜欢的方式多是情书。   喜欢就接受,不喜欢就当没看见,这样他们既表达了心意,又保全了面子。   傅宣仪的抽屉里隔三差五会收到情书,不过她都是默默地放在一旁,从来不打开。   她对这些不感兴趣,她最大的目标是考上一个好大学,将来找份好工作。   这么多年来,都是哥哥傅浪一个人养活他们两个人,明明哥哥比她大不了多少,也是孩子,每次看到哥哥干完体力活回家饭也不想吃,累得倒头就睡的辛苦模样,她心疼又无奈,她希望自己快快长大,帮哥哥减轻家里的负担。   傅浪比傅宣仪大三岁,当傅宣仪到高中读书后,他已经读完了他所谓的垃圾高中。   他一年365天,只有5天在学校里,天天逃课,什么东西都没学,自然大学没考上。   不过他并不惋惜,因为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是读书的料,任何老师只要一张嘴讲课,他就昏昏入睡,眼皮像被施了咒一样,怎么睁都睁不开。   母亲张翠芬留给他的存折里的钱,除了必须要用的,大部分他都没敢动,留着以防万一。   傅宣仪很懂事,知道省吃俭用,一件衣服硬是穿到破才肯换新,从来不买零食,也不买多余的玩具。   除了基本吃喝,她不乱花钱。   傅浪在这个小镇,基本上花销也不大,偶尔和铁哥们儿聚个餐,到KTV里闹一顿,剩下的时间他打游戏、把妹、做兼职。   随着聆风镇被开发建设得越来越深越广,许多外地人慕名而来,也有许多公司企业纷纷在此落地生根。   傅浪又想起了他的那句“人越多的地方越好赚钱”,他到临近的市中心随便转一圈,就看见有一个轻松又高薪的工作:兼职模特。   他跃跃欲试,立马昂首阔步走进招聘公司。   一番面试下来,他凭借着优越的身高、比例极好的身材、油麦色的皮肤成功应聘当选。   由于是兼职,公司给他定的时间是周一到周三,他欣喜地答应。   一段时间下来以后,傅浪觉得模特也挺累的,工作时间基本上都要站着,维持面部表情不变,但如果相较于外面的苦力活,还是这种要轻松些。   他靠这个赚了不少钱,豪气地买了一辆拉风炫酷心仪已久的机车。   他骑上黑色机车,一路火花带闪电,来到傅宣仪的学校,找到她的教室。   傅宣仪刚下课,老远地听到傅浪的声音,她惊喜地从教室跑出来,班上和走廊的同学都在打量傅浪。   他长得高,一双皮夹克肆意地套在身上,左右耳朵上戴黑色耳钉,极其紧身的黑色皮裤将他的长腿包裹,银色腰链跋扈地缠在腰间,走起路来,叮叮地回响。   他眉目深邃,浓眉大眼,眼睛圆亮,五官好看,嘴角轻薄,一笑起来,既帅气又痞气。   他得意地将头发烫了一个嚣张的红色卷发,在这群面容青涩、不谙世事的高中生中,显得既独立独行又另类怪异。   “哥,你怎么来了?”傅宣仪高兴道。   傅浪露出明媚的笑,将一张银行卡放在她手里:“宣仪,以后我将生活费打到你的卡里,对了,我这个月底要出去一趟,你要是想回去,就和香姨说一声,到她家住。”   傅宣仪摇头:“我不回去,在学校里挺好的。”   “好。”傅浪大手摸她的脑袋,“我以后给你买个手机,这样方便些,那月底你就在学校里走走转转看看书吧,下个月再回来,我在家。”   “嗯,好,哥。”傅宣仪乖巧地点头,脑袋一阵酥麻,内心温暖充实。   “那我先走了。你好好学习,钱管够,你多吃点好的,不然看到你没吃没喝好,我会伤心的。”临走,傅浪再温切地嘱咐她。   傅宣仪眼眶红了,浅浅点头。   这么多年来,傅浪一直都这样待她极好,从来没对她发过脾气,她想到的想不到的,他全都细致妥帖地替她想到了。   “宣仪,哥走了,快点回教室。”   傅宣仪不舍地目送傅浪离开。   回到教室,平时和傅宣仪玩的较好的女生纷纷凑过来,七嘴八舌,呜呜渣渣,眼神好奇,表情兴奋。   “宣仪啊,那真的是你哥吗?好帅啊!”   “我靠,好有男人味儿啊,吃啥长大的,居然长这么高!”   “宣仪,你帮我问问你哥,他现在有女朋友没,你看我还有机会嘛。”   ……   傅宣仪被这些乌乌泱泱的问题弄得满头都是汗。   学校里不让骑机车,傅浪走到校门口,钥匙插在机车上时,一个人影,赫然出现。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穿着黑丝袜细长的美腿,再往上,一个黑色短裙,露腰腹的黑色短衫。   傅浪认识她,他抬头会心一笑,问:“你跟踪我啊?”   女生短发齐耳,脸小,五官明明是秀气的模样,眼神却冰冷,折射出寒光,纤细白皙的手指上戴满了戒指,左右耳朵分别打了四五颗耳钉。   她身高很高,细腰大长腿,走在路上非常吸引人眼球。   她不屑地捏住傅浪的下巴:“你配我跟踪吗?”   傅浪反手搂住她的腰,眉眼笑笑:“别不承认,你是不是想要我啊。”   女生没有挣扎,任凭他抱。   两个人到附近的宾馆开了一间房。   女生问:“那个事,你会不会做?”   对于男人来说,“不会”是一种耻辱。对于傅浪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尤其是在女人面前,他绝对的要当唯一的王者。   他霸气地按下她:“会不会,老子现在就让你知道。”   其实这是他第一次真刀实/枪、身临其地的实践,好在他小电影看的多,嘴又硬,心也强,不会一会儿就找到最合适的路径,直接一飞冲天,游刃有余,到达至炉火纯青的地步。   年轻人总是精力充沛,傅浪和她在宾馆里一直折腾到夜间,临走,女生喊住傅浪,问:“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   傅浪给她一个飞吻:“知道,你叫秦一。”   秦一问:“下一次我见你是什么时候?”   傅浪头发潇洒一甩,痞笑道:“有缘就能再见。”   他喜爱女生,但不会格外注意特定的某一个人,哪怕和他有过如此身体亲密关系的都不行。   对他来说,他要追逐喜爱所有好看的漂亮的女生,尝过一个就丢掉一个,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直到他遇见了慕容婉。   他闲来无事喜欢到处飙车,把街上的人吓得小心肝扑通扑通跳,闹得鸡犬不宁,人仰马翻。   他不以为意,还觉得看别人被吓的模样很好玩。   他口渴到奶茶店买果茶解渴时,一阵风将一个女生的头发拂到他脸上,如柔软的春水,抚摸他的脸庞。   鼻子嗅到香味。   他定睛一看,眼前这个女生,穿着纯白色外套,下身是肉/色打底裤,黑色小靴,黑长直的头发,披在肩上。   由于背对着她,他看不清她的脸。   女生比她先来,已经买好了奶茶,转身回头,傅浪这才看清楚她的脸。   是一张非常小的脸,却不是细瘦的那种,圆圆的,白胖胖,眼睛大,明亮,细眉舒展,与她随行的姐妹走在一起说话时,嘴边还有两个小酒窝。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初看时,已觉惊艳,再细看时,忍不住还想看。   傅浪从小到大,见过那么多女生,这是他第一次在见到一个女生时,有了“与她长久”的念头,甚至脑海里已经把孩子的名字想好了。 第237章   “帅哥,你要喝点什么?”奶茶店员催促他点单。   排在他后面的人对他怒目而视,不知道他在东张西望什么,排到了也不点餐。   傅浪所有的注意力只在那个黑长发女生身上,他顿时没了喝果茶的心思,直接尾随起那个女生。   还好没走远,那个女生和女闺蜜走在一起,说说笑笑,拿手机又是自拍又是合拍,玩的不亦乐乎。   她们走累了,便在星巴克外面的露天座椅上休息。   傅浪想,他的机会来了,正好上前去要联系方式。   傅浪拉过旁边的椅子,坐在女生旁边,笑意盈盈,问:“能加个微信吗?”   女生先是惊讶,随后镇定,小嘴嗦完最后一口奶茶,拒绝他:“不能。”   傅浪哈哈地笑,因为他在尾随她的一路上都在幻想她的声音是啥样的,现在一听,果然和她的相貌契合得完美无缺。   是那种嗲里嗲气,娇嫩的嗓音,然而说话又干脆简洁利落,像很凶的小兔子,又奶又辣,让傅浪欲罢不能。   女生奇怪地打量他,还真没见到被拒绝了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的,真的是怪人一个。   女生和闺蜜聊一些吃喝玩乐,见傅浪一直不走,问他:“你干嘛不走啊,我不是说了我不想被你加微信吗?”   傅浪手忖下巴,眼尾弯起,牙齿洁白,看着她:“小妞,告诉哥你的名字。”   女生:“……滚蛋啦你!”   说罢她提起小包,和闺蜜走了。傅浪不死心地跟在她后面,骑机车缓慢跟着她,她穿着高跟鞋,走的很慢。   “小妞,我带你去兜风咋样啊?”傅浪一个加速跑到她身边。   “切,滚,我不要!”女生挥手拒绝。   没成想傅浪不讲武德,强势拉住她的手腕,将纤细的她,拦腰抱起,直接放在他的后座上。   “你干嘛啊?!神经病啊!你这个臭流氓!”女生不可思议,她挣扎着要下来,傅浪却不给她机会,直接一脚油门飚速飞跑。   女生害怕地抱住他的腰。   傅浪高声说:“抱紧我,哥带你飞。”   经过公路上的桥底隧道时,傅浪直接起飞,机车的呜鸣声响彻黑暗,同时还有背后女生的害怕尖叫声。   飚完车后,傅浪停在附近的花园,女生脸色被吓得惨白,她一下车,直接甩给傅浪一个响亮的耳光。   傅浪嘿嘿地笑,一点儿不生气。   “告诉我你的名字。”傅浪上前,目光直视她。   女生哼了一声傲娇道:“咋,你想追我啊,告诉你,追我的人排到万里长城了,你算老几啊?”   傅浪揽住她的腰,在她耳边细声呼着气:“宝贝儿,我是你失散多年的老公啊。”   女生啪的又给了他一巴掌,骂道:“死流氓!”   傅浪嘻嘻地笑,表情格外认真,重复道:“告诉我你的名字。”   女生也是被他的死缠烂打折服了,说:“我的名字叫慕容婉,好了我告诉你了,不要再来纠缠我了。”   傅浪坏笑地拉住她的手:“那可不行,我还要知道你的更多,毕竟我是你老公啊。”   慕容婉高跟鞋鞋尖踩在他的脚上,傅浪顿时疼得龇牙咧嘴,慕容婉落井下石地笑,双手叉腰:“哼!”   傅浪没想到这妞儿下的力气这么大,差点没把他的腿给踩出内伤,但见她笑得这么开心,他瞬间又不疼了。   第一次遇见慕容婉,傅浪只知道她的名字。   世界上只有一种东西能让傅浪勇往直前,那就是女人,像慕容婉这般让他动了人生第一次情心的,他更加不会轻易放弃。   他要做她的狗。   死死地粘着她。   以往傅浪撩拨女生,既简单又套路,送送花看看电影吃吃饭,到处搜寻笑话逗她们开心,像他这样长得帅,又会撩/骚的痞浪样子,几乎没有女生不对他动心,沦陷。   他不知道对慕容婉使出这些套路有没有效果,不过他这次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无论咋样,他都要试试。   慕容婉不好突破,她的闺蜜是个突破口,经过他的死缠烂打,他终于得到了慕容婉的联系方式。   她同意他微信好友的那刻,他高兴得像个失心疯的孩子。   第一次这么心动,这么渴望,这么想珍惜某个人。   傅浪使出浑身解数,天天打听她的踪迹,得知她居然还是一个在校大学生,他对她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   他天天跑到她学校找她玩,炫酷的机车在校园里驰骋飞驰,犹如秋风扫落叶,横扫千军,发出嚣张跋扈的高声回响,弄得围观的女生们,脸色兴奋。   在拥挤的人群中,慕容婉穿着白色微绒外套,白色小皮鞋,黑长的头发,圆亮亮的眼睛瞧着傅浪。   傅浪薄唇向上弯起,扯出一抹坏笑,他狂放不羁地从机车上跳下来,嘴角衔着一束红色耀眼玫瑰,于万千人中走向慕容婉,眼睛满是她的身影,笑笑说:“美女,我能带你去兜风吗?”   旁边的女生疯狂起哄,气氛变得燥热起来。   慕容婉一脚踢在他的腿上,白胖温润的脸,变得绯红,呸道:“不能!你滚蛋!”   傅浪一点不生气,强势地在三五个女生的包围圈里,直接上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抗在肩上。   “神经病啊!你放我下来,傅浪!”慕容婉扭动身体挣扎。   傅浪却觉得她宛如一只调皮的小白奶兔,可爱极了。   傅浪将她抱在机车上,怕她跑,赶紧一脚油门带她飞出校园,骑在公路上狂飙。   穿过幽深黑暗的隧洞,慕容婉害怕得紧紧抱住他的背与腰。   女孩子的体热,让傅浪生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感。   飙车完后,慕容婉的头发被吹得凌乱打结,她赶紧整理头发。   傅浪也忍不住上手帮她整理被吹乱的头发,却换来她的白眼加一个猛烈的巴掌:“你是不是有病啊!?我说了我不想飙车的,非得带我来!”   见她一副委屈巴巴又可怜的模样,傅浪马上承认错误:“我错了,你想玩啥,我们一起玩。”   慕容婉说:“我想玩飙车。”   傅浪:“………………”   这该死的女人,怎么那么善变,真叫他捉摸不透。   慕容婉见他一脸懵的模样,噗嗤一下子笑了出来,手捏住他的耳朵,模样又恼怒又娇嗔,让傅浪巴不得她多揪他的耳朵。   慕容婉见他这么乖,心底的气消了不少,指着他的机车问:“这车上,除了我,你还带过多少女生?”   傅浪马上三指并起发誓:“小婉,只有你!”   慕容婉才不相信他的鬼话:“呸,你这个死骗子!”   “是真的,你要是不相信我,我就跳到湖里。”说罢,他果然走到旁边的湖里,要跳下去,慕容婉拉住他。   “你傻/逼啊!”慕容婉没想到他居然真的要跳,“好吧好吧,我相信你。”   傅浪笑笑说:“小婉,你别看我长得帅,追我的女生能排十条长街,但你是第一个让我动心的女孩儿。”   慕容婉:“……”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不对劲呢。   中午傅浪带着她吃了饭,她下午有课,晚间,他又到学校将她“抢劫”出来,带到酒吧玩。   傅浪以为她是那种乖乖女孩子,没想到她在熙熙攘攘的酒吧还挺玩的开,不一会儿就混到人群中嗨了起来。   傅浪一直盯着她,怕有人趁机对她图谋不轨。   傅浪挤在疯狂嗨乐的人群中,将她拥着,不让别人挤到她。   慕容婉微笑,手圈在他的脖子上,眼睛微闭。   这是邀吻的意思,她的情态让他焦灼得难以自控,但他没有吻下去,慕容婉睁眼,奇怪地看着他。   傅浪二话不说,将她从拥挤吵闹的人群中带了出来,他一直紧紧牵着她的手。   两个人在街上散步。   慕容婉问:“你带我来这种地方,怎么不吻我?”   傅浪停住脚步,表情认真,眼神温柔,双手捧着她的脸:“因为我不想乘人之危啊,我不想对你随随便便。”   “哼!”慕容婉甩开他的手,一个人向前走。   傅浪笑着跟上她,将她搂在怀里,很紧,朝着她的嘴,吻了下去。   慕容婉小手推开他,骂道:“流氓!”   傅浪双手投降,嘿嘿笑:“我不是流氓,是你的男朋友。”   “呸。”慕容婉一脚踢在他小腿上,“臭流氓。”   傅浪继续牵着她的手,问:“刚刚你男朋友的吻技怎么样?”   慕容婉:“垃圾,烂。”   傅浪笑:“小婉,别骗人哦,你明明还有点恋恋不舍呢。”   慕容婉:“我舍你奶奶的头,你这个不讲理的流氓。”   “哈哈哈哈哈……”傅浪觉得她明明长得这么奶里奶气,说话举止又这么凶,真是又奶又辣,可爱极了,简直一言一行都在蛊惑他。   他心脏跳动,揽过她的细腰,又深深吻下去,很温柔,细致。   “小婉,你是我女朋友,对不对?”傅浪浅浅地笑。   慕容婉扭住他的耳朵:“哼,你这是霸王硬上弓,耍无赖。”   傅浪眉毛高挑,捏住她的奶白小手细细地亲:“耍无赖就耍无赖吧,我不抓紧你,你被别人抢跑了,我可怎么办。”   慕容婉心紧了一下,娇嗔道:“哼,看你这么无赖,我就给你一次机会吧,哼,你要是惹我生气了,我就踢了你找别人去!”   傅浪喜极而泣,将她如小孩一般举高高,弄得慕容婉又是叫又是害怕,最后结果是,傅浪被慕容婉暴揍一顿,脸上脑袋上都是如小山丘一样的包。   被她打都是甜的。傅浪毫不在意,高兴得要上天。   傅浪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谈恋爱,在慕容婉面前他有时候很胆大狂放,有时候又很腼腆紧张。   每次和慕容婉相处,他开心得如蜜蜂吃蜜,甜得他脑袋发晕。   不过,作为一个男人,他要考虑的事情,比恋爱更为复杂更为现实长远。   那就是该如何养家糊口。 第238章   他还是第一次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想着想着不免觉得烦躁。   他没读过书,没考上大学,也没有一技之长,少年时候攒的钱一部分是做兼职模特,一部分是做苦力工作攒下来的。   那时候他还没像这样地清楚意识到未来的事。   只想着赚钱存钱,把自己和妹妹顾好。   现在慕容婉的出现,让他不得不想到以后。   以后该怎么办呢。   慕容婉答应和他交往后,他开心是一方面,也有烦恼的一面。   那就是他发现慕容婉居然出乎意料的富,可以算作一个小富婆。   无论是身上穿的,还是吃的用的,无一例外都是名牌,有的还是那种奢饰牌。   自己给她买的东西,与她自己的相比,可谓相形见绌,歪瓜裂枣,不值一提。   他男人的自尊心被激荡起来,现实又让他无能为力。   自己给她买的杯子上百,但是她自己已有的杯子就上千了。   他在女人面前向来自傲,从小到大,就是一副“天下女人谁不为我倾倒”的骄傲自负模样,只是没想到越长大,他被现实狠狠上了一课。   他第一次,感到举步维艰的耻辱。   他想如果自己有好多钱就好了。   光幻想无用,他更加卖力地去当模特,这种工作目前为止,最轻松来钱最快。   他将机车停放在市中心最繁华的街道上,这里每天人来人往,车水马龙,高耸的大厦,繁密的写字楼,每天见惯。   但今天他靠在机车上发呆,眼睛瞥了一眼广告牌上的明星,眼眸闪动。   明星肯定有很多钱。他想。   他自忖自己长得也不比这些广告屏上的所谓明星差,如果自己搞个明星当当,火起来,钱是大把大把的。   正当傅浪青天白日做白日梦时,慕容婉约他一起出去玩,他烦恼的心情瞬间消散,眉眼满是笑意。   管它富还是穷,开心最重要!   我的宝贝儿小婉,老公来了!他一脚油门踩上机车,兴冲冲地到学校去接她。   这天晚上,傅浪如往常,和慕容婉约完会,骑车将她送回学校。   由于两个人玩的时间长,所以回来的特别晚,又在校门口腻腻歪歪,傅浪回去时,已经快十二点了。   他刚胯/上机车,要戴头盔时,猛不然身边来了几个五大三粗的黑衣人。   黑衣人将他围成团,气势汹汹,他一只脚猛用力踢翻为首的一个黑衣人,其他的黑衣人行动迅速,分工有度,一个人负责按住他的机车,两三个人上手围住他,哐哐地朝他打去。   最终他寡不敌众,被击晕在地。   他是被一盆冰冷至极的凉水泼醒的,身上的伤口如撒了盐般撕裂疼痛。   他意识醒转,睁开眼,发觉自己被五花大绑捆在地上。   他下意识地左右瞄去,黑漆漆的,地面又湿又冷。   啪的一下子,闪亮刺眼的灯轰然打开,他的眼睛被晃得生疼。   见到有人走进来,他耐不住怒火破口大骂:“你妈个/逼的,神经病啊,打我干什么,你们是谁,捆我干什么,老子跟你们无冤无仇,赶紧放开我!”   屋子里来了三五个黑衣人,有一个年轻人站在最中间怒视他,片刻后,一个更为成熟年龄偏大的人走了进来。   他目光冷寒,面目严肃,被年轻人轻轻扶着坐在正中间的椅子上。   年轻人一脚踢在愤愤不平的傅浪脸上,不耐烦吼道:“你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吗?!”   傅浪一脸懵逼,他自问虽然痞了点,爱撩女生,可真的没杀人放火啊,他他妈到底有什么罪啊?!   真是一群神经病!   年轻人提起他的头发,扯得他头皮一紧,目光凶狠:“我告诉你,我叫慕容光沐,这是我父亲慕容天,我的妹妹是慕容婉。你也不想想你是什么东西,居然勾搭上我妹妹!你知道她是什么身份吗?!”   傅浪冷哼一声:“我知道,她是我老婆!”   慕容光沐听了简直没气吐血,坐在椅子上的慕容天脸色更为暗沉。   慕容光沐一拳打在傅浪脸上,打得他疼痛难忍,鼻子流血,他掐住他的脖子,吼道:“识相点的,你赶紧滚蛋,不然我今天打死你!”   傅浪不屈服,眼神格外深沉:“那你就打死我好了,反正我是不会离开小婉的。”   见傅浪如此冥顽不灵,慕容光沐又砰砰砰给他几拳,将他打了个半死。   慕容天发话:“将婉儿叫来。”   慕容光沐俯首听令:“是,父亲。”   不一会儿慕容婉赶了过来,见到地上奄奄一息的傅浪,她既心疼又愤怒,疼的是傅浪被打得如此重,怒的是她哥居然下手这么狠。   “浪哥哥,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慕容婉急切地抚摸他满是血的脸。   听到慕容婉的声音,傅浪极力地迫使自己清醒,嘴角虽然带血,依旧朝她微笑,安慰她:“小婉,别哭,我没事。”   “你都流这么多血了,还说没事。”慕容婉拿纸巾为他轻轻擦拭血迹,满眼疼惜。   慕容天怒吼一声:“婉儿,我叫你来不是来看你们卿卿我我,今天,就是你和这个人最后一次见面,懂了吗?”   慕容婉满眼含泪,摇头哭道:“爸爸,我不要!我不想和他分开!”   慕容天无视她的哭泣:“婉儿,我决定的事,从来就没有变过,也不能变,我直接和你说白了,今天你要是不离开他,那我就打死他,你自己选吧。”   慕容婉跪在地上哀求他的父亲,无奈慕容天面如钢铁,无动于衷,她的哥哥慕容光沐神色冷峻,毫无情绪波动。   哭了许久,慕容婉小手擦眼泪,哽咽,身体哭得一抖一抖,像孤弱的小孩般无助。   她深深望了一眼傅浪,最后决定道:“父亲,好,我离开他,你放过他吧。”   慕容天语气漠冷:“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告诉过你,你将来是要为我们慕容家族争光向上联姻的,找了一个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成何体统,这以后会成为你的污点,你到底懂不懂?!”   慕容婉痛苦地捂住耳朵,边流泪边抿紧嘴唇,快要咬出血。   她此刻什么话都不想听。   许久,等她清醒时,她的父亲、哥哥带着手下人已经离开,傅浪受不住疼痛晕倒在地。   她跪在地上,抱着他,眼泪淌在他的怀里,打湿他的衣襟。   傅浪再次醒来时,躺在一张床上,他睁眼看到慕容婉守在他身边,手被她紧握。   “小婉,你的眼睛肿了。”傅浪起身,手心疼摸她的脸。   忽然,她站起,甩开他的手:“傅浪,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你懂吗?”   傅浪面无表情,身体僵硬。   慕容婉忍不住扑在他怀里,咬他,骂他,哭得很凶:“都怪你,都怪你,你要是哪个富二代或者什么大老板,我父亲巴不得我嫁给你,可你什么都不是,我怎么嫁给你啊?!一开始我就拒绝了你,可你死缠烂打,最终还是伤害了我,我恨你啊,傅浪!臭流氓!”   傅浪麻木得要窒息,手僵硬地抚摸慕容婉的身体,她的背,她的头发,最后一颗颗眼泪掉在胸前。   他无能为力。   慕容婉是他交往最认真,最长久,最真心的女孩子,也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没有迫不及待跟她上床的唯一女人。   因为他想和她结婚,想和她长长久久,所以要把和她的第一次,留在结婚那晚。   他想到未来,想到好远。   却从来没有想到分离。   “我要走了。”慕容婉哭过后,起身,背对他,“就当从来没遇到我。”   傅浪拉不住她的手,无能为力。   他败给了现实,败给了自己的一事无成。   他感到天旋地转,像做噩梦一样,难受,痛苦,悲伤,难过……如同死了一般。   他回到聆风镇自己的家,将自己关在房屋里,不吃不喝,瞳孔无光。   他的好哥们李起过来看他,掀开他的被子被吓一跳。   之前活泼痞气身体结实的傅浪,变得邋里邋遢,瘦了许多,胳膊和腿软绵绵的,眼睛无神,下巴的胡子渣,凌乱潦草。   头发又长又油,散发一阵难闻的味儿。   李起想,幸亏他来了,要不然他这个铁哥们儿就要烂死在床上了。   李起是傅浪在聆风镇自小玩到大的好朋友铁哥们,两个人在一条街上长大,他们身高差不多,都长得高挑,论相貌,李起在素人里较为出众,但跟傅浪比,又差了点意思。   傅浪有啥事都会和他说,自然慕容婉的事情他也知道,不过为什么突然两个腻歪热恋的人闹分手,他不明白其中的缘由,傅浪没和他说。   李起买了两瓶酒,倒了一杯给傅浪,傅浪瘫软无力,眼睛发红,眼圈发黑,憔悴不堪,他什么心思都没有。   李起闷了一大口酒,说:“浪子,失恋了就再找一个呗,女人那么多,何必单恋一枝花,没了女人还有兄弟啊,哥陪着你。”   傅浪完全听不进去,继续自顾自地闷着,脸色沉默,很难受。   他的世界,一片灰暗。   李起做起了他的保姆,天天给他送吃的,可惜他都不吃,李起没得办法,只得掰开他的嘴喂他吃。   过了一个月,李起恨铁不成钢地打了他一巴掌:“傅浪,为了一个女人就把自己搞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你还记不记得你有个妹妹啊,你想死,考虑过她没有?!”   傅浪失神的瞳孔回转一丝亮光,默然念道“妹妹宣仪”,他在房间里枯坐一天,最后在晚间,主动端碗吃饭。   李起见他终于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内心安慰,好心热情地又是端汤又是端肉给他吃。   一段时间后,傅浪主动向李起解释了他和慕容婉分手的原因。   李起听完叹口气:“唉,其实她人挺好的,她也舍不得你啊,她是被逼的,你别怪她,只能怪老天,你们有缘无份啊!”   傅浪默默哀伤,点头:“嗯,只怪我太穷,娶不起她。”   李起沉默,傅浪说的是事实,只是太扎骨,他一时之间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他。   一个月后,傅浪精神慢慢好转,在院子散步。   李起兴奋地跑过来找他,拉着他说:“浪子,我们去参兵吧!”   “参兵?”傅浪疑惑。   李起如小鸡啄米般点头:“对啊,我说我要去当兵,我爸妈喜得嘴都歪了,我反正也不想游手好闲在他们跟前晃,省得他们天天说我。”   傅浪说:“好,让我考虑一下。”   李起说:“考虑啥啊,你就跟我一起去呗,难道我还会害你不成,就凭咱们这体格这身材,就是天生当兵的料啊,你也不消多想,听我的话准没错!当兵的好处多着呢!”   李起和他一样,是个名副其实的学渣,身无长物,游手好闲,没有手艺,也没有正经工作。   唯一的幸运是他有健康的父母,富足的家庭,他是家中独子,父母宠爱他,且自家是做生意的,条件不错,相较于傅浪,他可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既闲又轻松。   但慢慢长大了,他被父母说的次数越来越多,说他不务正业天天闲逛,他实在受不了,想远走高飞,恰好一年一度的招募兵员的活动开始,他想拉着傅浪一起去。   傅浪思索一番,想当兵也好,换个地方,缓解一下失恋的苦痛。   他想到了傅宣仪,于是打电话叫她请假回来一趟,把自己要去参兵的事,告知她。   傅宣仪点头:“哥,当兵挺好的,你去吧,我会认真读书,考个好大学的,以后我有好工作了,我来养你。”   傅浪摸她的脑袋,苦笑一声:“哪有让女人养的男人,宣仪,你也不要压力太大,这么看不起你哥吗,我给自己算过命,以后我会大富大贵的。”   傅宣仪模样乖巧,浅浅微笑:“哥,会的。”   柴香办了一大桌子好酒好菜,将自己的两个女儿童怡、童钰一起叫回来,为傅浪饯行。   饭后,傅浪单独找柴香,将自己所有的存款交给她,语气诚恳:“香姨,这些钱你帮我收着,每个月分批打给宣仪,以后我不在家,她还请您多多担待。”   柴香这么多年,一直将他看作自己的半个儿子,她苍老的双眼发颤,慈爱地握住他的手:“小浪,你和宣仪都是我的半个儿女,还说这些客气的话干什么。”   傅浪跪在地上,给她磕了一个响头。   饯别那天,傅浪和李起穿着绿色军服,头戴迷彩帽,身材高大,身姿笔直,背着沉重鼓鼓囊囊的大包。   傅浪脸色平静,李起一脸兴奋,他手搭在傅浪肩上,邀着他。   “你们在兵营里好好训练,别惹别人,万事要小心啊!”柴香带着童怡、童钰、傅宣仪为他们送行,依依不舍,忧切地嘱咐道。   “香姨,放心啦,我们会好好当兵的,当兵可光荣啦!”李起满脸高兴。   “我们走了,你们在家要好好的。”傅浪挥手,向她们道别。   他和李起一起离开聆风镇,踏上当兵的新路。 第239章   傅浪和李起参加的是东部某战队,沿海训练营。   他们俩身高体长,肌肉结实,没正儿八经看过一本书,视力贼好,五官端正,长相帅气,报名一下子就通过了。   后面的分配训练战/区,则是李起的爸妈和柴香从中运作了一点,不要把他们两个孩子分到诸如西北、东北很远的地方。   东部/战/区沿海,气候温润,离聆风镇不算特别远,是最佳选择。   他们跟着大部队来到某战地训练营,刚来头三天,傅浪极其不适应。   每天早上五点钟集合,也就意味着四点钟左右就要起床,他少年时期自从妈妈张翠芬离家后,天天懒散在家,一觉睡到日上三竿都没人管。   后来收养了傅宣仪,早上将她和童怡、童钰三个女孩子送到学校,还可以回来补个回笼觉。   哪像这里,必须要很早起床,穿衣洗漱都是火花带闪电,就算集合没迟到,但要是最后一个到,严厉的教官不由分说连批评加棍棒伺候。   傅浪感觉自己如在火中烤,难受极了,倒是他的好哥们李起适应得还挺好,一脸兴奋。   他们在一个班里,每个班都有自己独特的旗号,傅浪所在的班里有30人,代号为〖烈焰〗。   他们每天穿统一的训练服,衣服前胸上印有白底红字的大大的〖烈焰〗二字,遒劲的毛笔字体,鲜艳夺目,耀眼生辉。   经过两个星期的魔鬼折磨,傅浪才算适应这种地狱般的训练,虽然他失恋痛苦消瘦了不少,好在他身体底子还在,稍微一训练,身体又强壮结实不少,脸在毒辣的太阳下,被晒得黝黑。   战队训练的生活艰苦乏味,不过也有放松休息的时候,他们每周天可以短暂休息一下午。   周天上午教官训练完他们,开始日常训话。   宽广的硅胶大操场,站满高高瘦瘦,皮肤黝黑的年轻男孩,他们各个身板挺直,五官端正,神情严肃,凝视教官。   他们此刻是人民的子弟兵,专注听训,不动如钟。   偏偏有人在这样严肃时刻搞起了小动作,那便是李起,他偷摸地和傅浪旁边的人换了位置,手拉傅浪的衣角。   傅浪疑惑地扭头看他。   李起呶呶嘴,示意让他看站在最前面的某个男生。   傅浪不明所以,但这时不能细问。教官训完话后,各班战士高声齐喊了三遍誓词,才原地解散,各自休息去了。   李起将傅浪拉到一颗大树下,背着人群,悄悄说细话。   傅浪没好气给他一拳:“妈的,你怎么今天娘儿们唧唧的,又是呶嘴,又是抛媚眼,你到底想说啥啊?”   李起:“……浪子,我让你看的那个人,你知不知道他是谁啊?”   傅浪点头:“知道,我们一个班的,肯定知道啊,他叫白承宗,是不是?”   李起高兴地拍他的肩:“嘿嘿,浪子,你记忆力不错嘛,我还以为你对女生一秒速记,过目不忘,没想到对男生也……嘿嘿。”   傅浪:“……要弯你自己弯去,赶紧把你自己阉了,别在我这里惹晦气,老子最讨厌娘炮!”   李起头上冒出三个豆大的汗,无语道:“浪子,你可别瞎想,我要跟你说的不是这。”   傅浪催问:“那是啥,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李起拉住他的袖子,低声说:“浪子,咱们和他虽然是一个班,但是他却能一个人住,一个人有单间食堂,我一来就注意到他了,后来我四处打听,发现他果然不一般,大有来头!”   傅浪好奇:“怎么回事,他是哪个富二代还是?”   李起兴奋道:“他可是北都市白氏集团总裁白承礼的独子!”   北都市傅浪自然知道,和聆风镇差着100公里远,是国人皆知的超级繁华国际大都市。   他去过几次,太繁盛了,他来到北都市才恍然发觉,自己从小引以为傲的家乡聆风镇,真的好小好破,连个地铁都没有。   傅浪思索李起这句话的含义,那个名叫白承宗的是什么白氏集团的总裁独子?乍一听,好像在听某某夸张的小说桥段。   见傅浪一脸茫然,李起表情认真起来:“浪子,本来我也不相信,后来我又调查了一番,才确定没错,他就是北都市最豪门的少爷公子,我靠!巨富之子啊!牛逼!这样的人居然和咱们在一个班训练!”   傅浪诧异,惊叹,惶惑,问:“他家这么富,他怎么来这儿当兵?”   李起敲了一下他的脑门:“浪子,你笨啊,这些豪门的公子哥,参兵才不是目的,只是作为历练自我的手段,他们又不长待,一两年就会走。”   傅浪沉默思考,李起平时虽然不太正经,但也不是特别不靠谱,今天又是给他使眼色又是拉他背后咬耳朵,就单单只为了介绍白承宗是巨富之子吗?   傅浪斟酌许久,问:“起子,你想把他变成我们的朋友?”   李起嘭的一下子打在他肩上,兴奋道:“浪子,你真聪明,这就是我找你偷偷说话的原因,好不容易他能和咱们一个班,这是上天给的机会,如果这次错过了他,那我们一个普通人还想再接触他,简直难如上青天啊!”   傅浪点头,承认他分析得有道理。   李起继续说:“有他这样一个朋友,我们将来走到哪里都不吃亏,好处多着呢。你要知道在兵营里结下的情谊,可是一辈子的,深厚无比,终身难忘。”   傅浪直接抓住问题的核心:“那我们要怎么和他做朋友?你知道他的身份,难道别人不知道吗?也许还有很多与我们一样想法的人呢。”   李起笑:“浪子,不要这样气馁,反正试试总不吃亏,我已经想了一个招数,来,耳朵凑过来,我告诉你。”   傅浪将耳朵凑近,听他的“妙招”。   事实如李起所调查那样,白承宗吃饭的确单独有食堂,中午,他将饭菜端出来,一个人安静地坐下树荫下吃。   吃完转身,四五个人已经将他围住。   为首的人正是李起,他嘴里叼着一根草,样子嚣张跋扈,后面是他新认识的军营里的哥们儿。   白承宗长得高,皮肤白皙,身子骨细瘦,相较于李起这种略微五大三粗、高壮结实的身材来说,他显得文质彬彬、弱不禁风。   白承宗疑惑,脸色淡然,直视李起,问:“你要干什么?”   李起坏笑,伸出手,向前捏住他的下巴,贼眉鼠眼地打量他:“哎呦呦,你那么紧张干嘛,我想和你借个东西。”   白承宗冷问:“什么东西?”   李起长手一拍他的屁股,痞笑道:“你的屁股借我们玩玩如何?帮帮我们哥儿几个解解闷。”   白承宗怒不可遏,目光冷寒,直接上手打了李起一拳头。   李起怒道:“兄弟们,他这么不给面子,给我打他!”   身后的几个人蜂拥而上,却被一声呵斥镇住了脚步。   “你们干什么拉帮结派欺负人?!”来人正是傅浪,他正义凛然,吼道,“给老子滚!”   李起露出不屑的脸色:“我就不滚,你能咋着?”   傅浪冷道:“那我就打到你滚!”   说罢傅浪与李起打起来,李起打傅浪是虚招,傅浪打李起可是真拳头,拳拳到肉,把李起打得脸红一块紫一块。   李起眼睛充满疑惑,怎么这和之前说的不一样啊!   身后的人如无头苍蝇,围着傅浪又是伸手又是踢脚,一会儿真打一会儿假打,乱成一团。   傅浪将李起打在地上,眉头皱起,提起他的头发,给他使了一个眼色,吼道:“你再敢欺负别人,老子把你打出屎!”   他一脚踢在李起身上,硬是生生将他踢到好远。   旁边的几个哥们将趴在地上瘫软的李起扶起,抱头鼠窜,战战兢兢地赶紧跑走。   傅浪见他们消失,转身关心看向白承宗,说:“哪里都有这种无赖的垃圾,你没事吧,这次被我打服后,他们不会再来骚扰你了。”   白承宗点头:“我没事,谢谢你。”   傅浪哈哈一笑:“小事儿,老子最见不惯这种拉帮结派欺负人的垃圾。”   这样一招“英雄救男”正是李起给他出的招,李起当恶人,他来当英雄,先给白承宗留个好印象。   为了以防万一,他们日常虽在一个班,却装作不认识,免得被看出端倪。   傅浪为了更真实,让白承宗相信,真打李起,不过他相信他的皮糙肉厚的铁哥们儿很“耐打”,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毕竟也是为了“大计”嘛,你应该理解支持我的吧。傅浪在心中暗想。   李起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怒气滚滚,心里早就把傅浪这个坑爹的玩意儿骂了无数遍。   哪有对兄弟下死手的啊!还是人不?跟畜生一样!妈了个逼的!   但转念一想为了“大计”,他也是忍了下来。   李起的“英雄救男”加“苦肉计”没过几天初见成效,原因是某一天中午,他们正在食堂吃饭,一个教官走过来,将傅浪请了出去。   傅浪疑惑地跟着教官,来到一处幽静的餐厅,他抬眼望到白承宗向他招手。   这明亮干净的餐厅果然是他一个人独有,傅浪惊叹,菜品种类繁复,鱼肉荤腥、海鲜大蟹、素菜汤羹,应有尽有,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我们一起吃饭吧。”白承宗淡淡地对他说。   “嗯。”傅浪没拒绝,落落大方地开始夹菜。   训练的生活本来就很凄苦,像和李起一起在大食堂吃的饭,根本没几个好菜,关键还天天都是那些原菜,简直吃吐了,可也没办法。   他平时胃口就很好,此刻被这单人餐厅的良品菜,引得胃口大开,夹了满满一大盘子,闷头开吃。   白承宗身姿笔挺,吃饭姿态优雅,坐在他对面,小口慢吃,细酌汤羹。   吃完后,白承宗对他说:“上次的事,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你要是觉得这里的菜合胃口,以后就到这里来吃吧。”   傅浪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好事,他脸上挂不住笑,浓眉绽开,点头:“好,多谢你,我还想再吃一碗饭可以吗?”   白承宗点头:“你想吃多少都可以。”   这里的米饭,个个颗粒饱满,圆滑紧致,色泽鲜明,香味诱人,比起大食堂的糙米,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吧!   没想到只是演了一出戏,就有这样一个意外收获,日后如果真的跟他做上朋友,好处想都不敢想。   看来李起说的没错,他这样的豪门之子,错过了,今后再无机会,他必须抓紧,因此他时刻留意,不断地寻找机会。   很快,傅浪的机会来了。 第240章   夏季的末尾仍旧带些热意,历经了一长段时间的煎熬,傅浪已经逐渐适应军/营里雷打不动的早起生活。   他早上麻溜起床,三下五除二将裤子提好,洗漱完毕戴好军帽就一个箭步跑到训练场地。   每天早上教官都会对来的最后的人进行严厉批评,最初他总挨批评,甚至鞭打,不过他也认栽,因为他的确起不来床,太困了。   没想到今天最后一个来的人是白承宗,傅浪抱着看好戏的心理,看铁面教官到底会不会骂他,怎么骂他。   出人意料的是,素日严厉的教官面色淡然,似乎对白承宗还有些关心,手轻拍他的肩膀,让最后一个集合的他归队。   我靠了!傅浪自己不知道因为迟到挨过多少骂,怎么到白承宗这里就这么轻描淡写一晃而过呢。   这该死的金钱魅力!他转念想想也对,白承宗来这里只是体验生活磨砺身体,不像他和李起,是走投无路的选择。   白承宗是天之骄子,含着金钥匙出生。   他只是一个极其渺小的普通人。   就是长得帅了一点,高了一点,受女生欢迎了一点……   正当傅浪愤愤不平想入非非时,教官吹起了刺耳高音的哨子,这意味着今天的魔鬼训练开始了。   每天早上都是雷打不动的拉练,30公里,围着高耸的大山跑步,教官手里拿着秒表,哨子一吹就开始计时。   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如果超时或者是最后一个,不仅要写检讨书,更要当着所有连/营的人面前自我忏悔,对于男生来说,这有损自尊,是非常耻辱的行为。   谁都不愿意跑最后,所以各个铆足劲,背着厚着的军绿色大书包不要命地向前跑去。   虽然说傅浪是典型的“懒人觉多”,可万幸的是,他没在读书上花费任何一丝精力,因此身体倍儿棒,只要和运动相关的,他都贼六。   像跑步这种,对他来说更为简单拿手。   不一会儿,他就在人群队伍的最前面。   他左顾右晃,眼睛搜寻白承宗的影子,大部队前面没有看到他,他止住步伐,减速小跑,到了队伍中半部分,也没有瞧见他。   他想,难道他掉队了?   他索性停了下来,在队伍的最后方,一个高挺白净的人背着大书包,皱紧眉头,气喘吁吁。   傅浪一眼看过去,就望见他。   他心思轱辘转了一下,急忙跑到白承宗身边,单手一捏,将他沉重的书包褪去,拿过来,放在自己肩上。   白承宗疑惑:“你?”   傅浪龇牙咧嘴,笑得阳光灿烂:“你背我的,我的轻。”   不等白承宗思考,傅浪强势地将自己的书包背到他的肩上。   他们每个人的训练背包都是统一的,外观上看不出任何区别,都是塞得满满当当鼓囊沉重的军绿色双肩大包。   刚刚傅浪将自己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到一边,使得它的重量非常轻,他特意用衣服滚成一个球,将书包撑起,外人如果单看表面,会觉得它沉沉甸甸。   见白承宗还在犹豫,傅浪一只手推他的身体,催促道:“别愣着,赶紧跟上大部队,不然他们临到终点加速,时间就来不及了。”   听到白承宗的脚步离去,傅浪安心地将刚刚从自己书包里拿出来的训练鼓包,放在他担在肩上被换过来的白承宗的书包里。   非常沉,再加上白承宗原本的书包就很重,庞大的力量负重压得他双肩一颤抖。   他咬牙,背起巨重无比的书包,目光坚毅,继续拉练训练。   傅浪第一次这么心无旁骛跑完全程,他以为他是最后一个,等回到部队训练场地时,他的身后居然还有一小搓人。   他嘴角自信向上扬,双腿减速,让身后的人超过他。   他光荣地成为最后一名。   结果自然少不了一顿疾风骤雨的批评,当着一个连/营的人面前做检讨,演戏般的自我忏悔。   好在他脸皮厚,觉得无所谓,什么最后一个,他从小到大已经司空见惯,从小时候读书起,他永远坐在最后一排,最后一个去学校,学习成绩是最后一名。   上午跑完了拉练,中午可以休息三个小时,下午三点钟再开始训练。   午饭时,傅浪在自助餐厅正啃着大鸡腿,喝着冰镇西瓜汁,白承宗找到他。   傅浪这天还是在白承宗之前允诺他可以来的单独食堂吃饭,除了他们,还有几个隔间,里面是一些层级较高的军/官。   傅浪坐在靠窗位置,军绿色帽子搁在桌子上,一双大长腿肆意左右开弓,结实的黝黑手臂拿着筷子,大快朵颐,一副大大咧咧的狂拓样儿。   白承宗坐在傅浪对面,傅浪瞧了他一眼,眉眼带笑。   白承宗冷若冰霜的脸,浮现一丝神动,他说:“今天谢谢你,”   傅浪连摆双手,龇牙咧嘴笑道:“不谢,我今天还是第一次看你集合是最后到,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   白承宗淡淡道:“嗯,有点不舒服,下午我请了假,不去训练了。”   傅浪留意他好久,知他自尊心很强,如果真的跑了最后一名,要他当着成百上千的人面前做检讨,岂不是相当没面子?   退一步来讲,就算教官因为他的身份放过他,那这样也很难办,在军/队里还要这样大张旗鼓的搞特殊化吗?   傅浪考虑到此,决定自己来当这个丑角,反正自己脸皮厚,没有身份,普通人一个,也不怕丢面子。   傅浪惬意地吃完饭,白承宗对他说:“要不然你跟我睡吧。”   “啊?—”傅浪断然拒绝,“我只跟女人睡。”   白承宗:“……我的意思是,你和我在一个宿舍睡觉。”   “哦哦。”傅浪若有所思,决定道,“好。”   傅浪被分配的宿舍是8人间,不乱,倒是很挤,八个人高马大的爷们,转身的时候屁股碰屁股,空间很狭小。   傅浪很好奇在住宿这方面,部队会给这位富少爷开什么小灶。   他下午训练完,就有一名教官引他去白承宗所在的宿舍。   是一个公寓,宽敞,明亮,洁净,房间很大,没有想象中的豪华,但相较于自己住的“猪槽”,已经算是很好了。   该有的各种配置都很齐全,厨房卫生间冰箱,还有一个超大的液晶彩电。   他回自己宿舍收拾衣服,离开时李起将他扯到一个极其偏僻无人的角落。   李起脸色兴奋,急问:“浪子,你拿下他了?”   傅浪觉得他的异想天开未免有些可笑:“他又不是物品,哪儿能这么快就被拿下,当然如果他是女人的话,我敢保证他现在被我拿捏的死死的。”   说起女人,傅浪问:“我们为什么围着他打转,找个女富婆不香吗?”   李起一巴掌呼在他脸上:“浪子,你清醒点。第一,我们去哪里遇到富婆;第二,就算是富婆,见过的男人那么多,怎么就能看得上你;第三,全北都市的富婆加起来都不及白家一根手指头。你不要朝三暮四,他既然对你主动,你应该珍惜!”   傅浪感觉自己好像在谈恋爱,不过对象是“泥做的男人”,他无奈道:“好吧好吧,看你说得这么煞有介事,我就相信你一回吧。”   李起嘿嘿笑:“到时候,苟富贵无相忘啊!我还等着吃肉呢!”   傅浪给他一肘暴击:“滚远点,以后我们不要联系,免得给他看出来了。”   李起手比划了三个“OKOKOK”的姿势。   夜间,傅浪已经将行李搬了过来,白承宗从军/用卫生院回来。   “怎么样,你好点没?”傅浪讨好地上前给他倒一杯开水。   白承宗点头:“好点了,之前训练太猛,一时没缓过来,睡一觉就好了。”   白承宗带傅浪来到卧室,这个卧室特别大,有两张床,乍一看,布局特别像酒店的双人床。   “你睡外边这张床吧。”白承宗说。   “好嘞!”傅浪笑笑,开始鼓捣自己的衣服。   他收拾齐整后,安心舒服地坐在柔软的大床上,眼睛朝白承宗的书柜看去。   一眼望去,全都是书,他约摸认识一些简单的字,一本本望过去,都是很厚的书:《心理规则》《心理博弈》《论企业的可塑性与拓展性》《社会行为学》《韩非子》《儒道至圣》。   单单看见这些书名,傅浪感到自己的脑子都要爆炸了,别说看,他翻都不想翻开。   最底层的有一本书,他唯一熟悉了点,名字叫《三国演义》。   他只偶尔听人说过,只知道赵子龙七进七出,不为别的,就是光想想就特别帅气,激起了他的英雄情结。   不过他也不打算翻看《三国演义》,和书相关的,他都不感兴趣。   白承宗在浴室洗澡,他闲的没事做,四处起来乱逛,忽然眼睛瞄到一个东西,那是静静搁置在他的黑色笔筒旁边的一块手表。   傅浪坐在白承宗的凳子上,眼睛凝视手表,仔细观察它的质地颜色。   不出几秒,他马上判断出这块手表,肯定很贵。   以前他做模特时,为了拍照需求,他被要求带上各种各样的手表,都是一些高仿货。   但那些高仿货几乎可以做到以假乱真,依旧昂贵,他试着询问当时给他打造妆容的助理手表的价格。   助理张嘴就是一个惊天数字,那是他少年时代想都不敢想的。 第241章   他盯着这块银白色黑底指针的手表看了许久,直到白承宗洗完澡,他的目光才回转。   傅浪扭头看白承宗,他穿着一件短袖白色T恤衫,下身是黑色过膝长裤,他高瘦,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很宽松。   不知怎么,可能想到了他是“巨富之子”,此刻心底对他涌起不一样的感觉。   说是感觉,其实更像是差距。   他和这个长相斯文秀气的男人之间的差距。   他是男人,这个人也是男人,同样是男人,傅浪生平第一次在他一直傲视的同/性/男人面前,略感一丝自卑。   他踌躇,眼睛余光扫视手表,原本拧紧的眉头舒展开来,转变为他常日的嬉皮笑脸,他毫不介意地拿过白承宗的手表,大方地问:“这个手表很贵吧,多少钱啊?”   白承宗淡然地坐在自己的床上,说:“500万。”   傅浪:“………………!!!???”   他想过贵,但没想到这么贵,这、这……   他轻手轻脚地将手表放回原地,生怕磕着碰着。   500万,这是一只手表的价钱???   他觉得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他之前很有自信,因为他光靠兼职模特五个小时能赚1000元,也就是约一个小时能赚200元。   如果这只手表价格是500万,他虽然不爱读书,可脑袋瓜很灵活,记忆力也不错,心里飞快盘算,500万除以200元再除以365天,那得不吃不喝干到死也要2.85约3年的时间才能买得起这样一块奢侈的手表!   操了!他内心震惊。   他本来对自己很有自信,在聆风镇他小小年纪,这样的时薪已经相当不错,这次他真的是见识到了什么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也让他又将心底的伤痛牵扯出来。   他想起了他的初恋慕容婉,那么让他动心的女人,就是因为没钱,她爸和她哥扬言要打死他,她被迫离开他。   他瞥了一眼白承宗,想,如果自己是白承宗,不知道慕容婉的老爹和哥哥会怎样对自己。   瞧他们那种趋炎附势的小人嘴脸,肯定巴不得慕容婉嫁给自己吧。   哼!他嘴角晦暗处扯过一丝冷戾的笑。   但马上他又从泛滥的情绪里清醒,眼下不是做梦幻想的时候,他不是白承宗,他是傅浪。   当不了白承宗,做他的好朋友也行,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他身上随便拔根毛,也能富得流油。   李起说的没错,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必然在这里呆不长久,要是错过了这次,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再碰到这样一位顶级富少。   “你不去洗澡吗?”白承宗见他发呆,好心提醒他。   “哦哦。”傅浪到柜子里取衣服,到卫生间洗澡。   还是独间卫生间洗澡舒服,之前的八人宿舍挤得要死,洗个澡像打仗一样风风火火,要迅速麻利,不然后面的人要催死人。   他在这宽敞明亮的卫生间舒服地洗澡,边洗边忍不住引吭高歌起来,幸好墙壁够隔大够隔音,没人听清楚他的鬼哭狼嚎。   洗完澡后,他注意到白承宗还在看书,他情不自禁地又朝他桌子上的手表望去。   这块手表,彻底点燃了他的欲望。   他真想他妈的暴富啊!想夺回慕容婉,想狠狠地踩在慕容光沐和慕容天这两条狗身上,拼命地践踏报复他们。   “睡觉吧。”白承宗合上书本,说。   “哦,好。”傅浪点头,钻到被窝里。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傅浪硬是找不到白承宗的突破点。   他发现这个冰冷富少,比女人难搞数百倍。   白承宗剑眉斜挑,不言苟笑,严肃冰凉,高冷至极。   他独来独往,沉默寡言,不喜和人聊天,也不爱混在人群里嬉闹。   极其自律,有很强的时间观念,通常是按点吃饭,按点熄灯睡觉,搞得傅浪完全被他带着走,想和他攀谈的时间都没有。   这样的男人,完美到不像个人。   找不到任何缺点。   傅浪发坏地想,不知道他那个来了,会怎么搞。   难道板着一张脸自己撸吗?   ……   想着就觉得好奇,甚至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负。   哼,他的那玩意儿肯定没有我的大!   傅浪恨恨地认为。   转眼时间来到了初秋,部队里的生活千篇一律,唯一改变的是早起集合时间往后推迟了半个小时。   这天傅浪如往常一样,定点起床,他现在都不用闹钟,脑子里已经被钉下了闹钟,眼皮自动醒来,嘴上打着困倦的哈欠。   按说平时白承宗都会比他早醒,今天他一瞄,他的被子圆鼓鼓的,没动静。   傅浪凑近他,见他呼吸急促,察觉到不对劲,手贴在他的脑门上,惊人的烫。   “哎呀我靠了!白承宗,你咋啦?!”傅浪摇晃他的身体,试图让他苏醒,可白承宗浑身发烫,怎么叫也叫不醒。   傅浪意识到事态不好。   本来他决定这辈子他的这双手只抱女人,只有女人才能躺在他怀里。   他长吁一口气,不管什么女人男人了,救人要紧。   这一点上,他还算是个有模有样的“人”,而不是见死不救的畜生。   他双手一使劲,拦腰将虚弱发烫的白承宗抱起,踢开房间的门,一口气抱到军/用医院。   他向教官说明了情况,教官吩咐他守在外面,给他放一天假。   医生给白承宗打了两瓶退烧针,他才缓过劲来。   输了一天液,到夜间,白承宗才堪堪醒来。   傅浪一直守在他床旁边。   “你醒了?”白承宗睁眼,映入眼帘的是傅浪笑意盈盈的脸。   “嗯~”白承宗喉结滚动,咳嗽一声,“有热水没?”   傅浪连忙起身给他倒水,小心翼翼地晾成半温,将他的床摇起来,递给他喝。   “谢谢你。”白承宗喝完水,将塑料杯子放在一旁,温声说。   “谢啥啊,我们不是朋友吗,不要这么客气。”傅浪大大咧咧扯过一张凳子坐在旁边,关心问,“你现在有没有胃口,想吃点啥不?”   白承宗摇头:“不,我想休息睡觉。”   “那好吧,如果你想吃什么或者有什么需要,叫我啊,今天晚上我睡在你的隔壁床。”傅浪笑笑说。   白承宗以为他要走,没想到他还在这里陪着,眼眸闪动,看了他一眼,说:“好。”   傅浪微笑,又倒了一杯开水放在床头柜上,屁颠屁颠买饭去了。   白承宗三天后高烧已退,一周后彻底好全,医生说他夏秋时节换季,寒气入体引发的高烧,要多喝开水,注意早晚保暖。   这一番话让傅浪想起,白承宗早上天天穿个短袖拉练跑步,他也跟着他穿短袖,其实初秋的早上还是冷的,班上大部分的人都已经换上了长袖衣服。   他体质好,抗冻,没病。   白承宗扛不住发烧了。   说实话傅浪对这些什么换季什么气温变化,根本不在意,也没多大知觉,反正他如小麦子一样,耐寒耐旱,无论是把他丢到高热的撒哈拉沙漠还是冰寒彻骨的南极,他都能活蹦乱跳嬉皮笑脸苟着活下去。   他就在这时,终于找到完美无缺的白承宗身上的缺点了,那就是他生活能力欠缺,有点像不懂事的小孩子、白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怎么样,你就算富,有点小帅,长得高,皮肤白、爱读书,自律性强……又怎么样,你可是个生活白痴!   傅浪心里疯狂嘲讽白承宗。   嘲讽一番,他不禁一声苦笑,哼,白承宗毕竟是富少,吃穿住用行都有人随身照顾,生活能力不足岂不是最正常的吗?   这算哪门子缺点啊?   倒让人有点嫉妒了。   白承宗在身体痊愈后,为了感谢傅浪,给他买了一个礼物。   一块手表,由人专程从北都市送来。   一般的车辆到部/队这种具有一定秘密的地方,要经过层层审批、核查,而白家人的车到这里,直接一路前行,畅通无阻。   傅浪再一次深刻地体会到“富”的概念,当白承宗走上前时,一群人围在他旁边,神态恭敬,一名黑衣人跪在地上,向他呈送一个小礼盒。   白承宗淡然拿过礼盒,看也不看他们,直接一挥手,这些人紧低脑袋,自觉退下。   白承宗将礼盒送给傅浪。   傅浪打开,一块深蓝色手表,如同钻石一般闪闪发光,晶耀璀璨,绚烂夺目,将他的心燃爆,实在是太帅了!   “送给你。”白承宗说,“不要拒绝,我们白家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会收回去。”   傅浪抬眼看向白承宗,心情复杂。   同作为男人,傅浪骄傲自负,有男人的自尊心,他可不想被任何别的男人比下去。   可眼前这个白家富少,神态沉稳,目光肃冷,俨然有一副凛凛不可冒犯的神威,让他一时之间失去了一贯以来的自傲与自信,变得些许卑微。   他半是兴奋半是悲哀地收下了白承宗送给他的礼盒。   他在夜间趁白承宗睡着时,偷偷一个人来到阳台,就着月光,将手表戴在手腕上。   他高扬起手臂,蓝色手表熠熠生辉,那么美那么帅,是任何一个男人都无法抗拒,惊心动魄的美。   他没有细问白承宗这块手表的具体价格。   不用问,也知道价格不菲。   他在月光下欣赏这块宝蓝色手表,深黑的眼睛绽放闪动的红芒。   他要富,才配戴上这块晶蓝的手表。   他更要紧紧抓住白承宗,攀上他这颗高耸入云的参天大树。 第242章   部队里的生活极其枯燥无味,每天训练,吃饭,睡觉,三点一线,傅浪身体边适应,边蠢蠢欲动,有点不耐烦。   原因是他要被时而强烈的生理欲/望攫住头脑,太想要找个女人搞一搞,释放一番。   无奈军/营里都是五大三粗的老爷们儿,他憋不住就跑到卫生间和自己的手掌“亲密”。   他十几岁就和女人发生过身体上的亲密关系,越到后来,越如鱼得水,融会贯通,花样百出。   且他正值年轻,活力四射,时不时被大自然赋予他的“男人特质”搞得头晕脑胀、气急攻心。   他天生就喜欢女人迷恋女人,被部队关了这么长时间,他感到自己的忍耐力已到上限。   部队规定每周天的下午是休息时间,活动范围限定在周围一公里处,夜间七点钟要准时到大操场集合,进行班级团建活动。   傅浪训练结束后,匆匆跑到宿舍洗澡换衣服。   白承宗和他一起回来。   洗完澡,傅浪问:“你要出去玩吗?”   白承宗摇头:“不,我想在宿舍休息。”   其实傅浪也就是没话找话随口一问,白承宗不去还好一些,他们在这方面可不是一路人。   他麻利将自己收拾一番,穿一件长袖打底黑色内衬,外间套一件浅绿色薄外套。   可惜,头发是寸头,军队里所有男生都剃的是极短的寸头,这是规定。   傅浪对着镜子,不要脸地自叹,自己怎么这么帅,寸头也挡不住一张帅脸!   临走,他看到白承宗在安静看书学习。出门时,他真的好奇,白承宗也是男人,难道他就没有那方面的需求吗?   难道他是gay?靠了!不对!傅浪又摇摇头,要是他是gay,自己的菊花可早就不保。唉,谁叫自己帅的令人发指呢,男女都迷恋上他。   他一个箭步飞快地跑出战队,虽然规定活动范围只有一公里处,但他才不理会这臭屁规定,这地方周围一公里荒凉无比,难道要他憋着生理需求,看天看地看空气啊?   他偷偷跑到很远的繁华地带,刚得意时,一个人拉住他的手就往无人的地方跑去。   傅浪一看,正是自己的好哥们李起。   李起问:“浪子,你干嘛出来啊?”   傅浪奇怪:“我不出来要憋死啊?你也是来找妞的?”   李起向来和他臭气相投,自然和他有一样的意思:“对啊,再不发/泄一番,我恐怕要对男人下手了。”   傅浪呕了一声:“你他妈真恶心,我看着男人就没劲。”   李起嘿嘿笑:“尝尝男人也未免不错嘛。”   傅浪一肘打在李起的胸口上,骂道:“滚你妈的,你就为了跟我说这啊,浪费老子时间!”   李起马上说正事:“白承宗给你送了一块手表?”   傅浪点头,随后叹口气:“起子,他冷得很,像块冰雕,我觉得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得太刻意,否则会引起他的怀疑,还是顺其自然吧,我有信心,一定会在他离开之前成为他念念不忘的好朋友。”   李起沉思,同意他的想法:“好,俗话说‘好事多磨’,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们现在的关系也挺好,要更进一步,还需等待更好的时机。”   两个人达成一致意见后,为了掩人耳目,不让别人看出他们的关系,各自分头行动。   傅浪知道一些店明面上是正经的生意,暗地里却做着不可告人的秘事。   他寻了一个洗脚店,站在电线杆处静静观察,果然没一会儿,一个身材高挑,穿着暴露的女人,在他手里塞了一张纸条。   女人在前面走,他在后面跟着她。   在一个无人安静的巷落,女人停下,浓妆的亮眼,媚笑,手指勾住他的下巴。   傅浪轻哼一笑,捏住她的手,嗓音低沉,问:“多少钱一次?”   女人哈哈笑:“小帅哥,如果是别人,我是500块一次,你嘛,我不收费。”   傅浪将她抵在墙上,目光炙热,神情自信:“哦,正好我也没钱。”   女人带他去了一个粉色蕾丝边的房间。   激烈的床板声回荡在房间,傅浪尽情地折腾释放。   结束后,傅浪大喊一声“操!”,得赶紧回去,不然集合迟到了,又得挨骂。   女人朝他急匆匆的背影喊:“拿好我给你的名片,下次你要是想来,我照样不收费。”   实际上,傅浪在跑回去的路上,就已经丢了她给的粉色名片。   下次,那是不可能的。   他不可能连续两次都找同一个人,太腻,他要不断尝试新的,不同的,不一样的。   这样才对味。   这次将身体平息后,傅浪忍不住趁着下一次休息又跑出去了。   这次他都没主动出手,随便吃着串,站在一个广场前面,人群围成一圈,在看coser卖力表演。   他好奇地挤进去观看,不错,肤白貌美大长腿,就是干瘪瘪的,太瘦了,这一点有些劝退他。   他撸完手中的串,转身要走,这个女coser二话不说,气喘吁吁跟上他。   女coser搭上他的手腕,细白的长指甲捏住他的手臂,语气细嗲娇嗔:“别走,我给你。”   傅浪奇怪又兴奋,眼前的女人虽然看着瘦,好歹也可以尝一尝,毕竟这种风格以前没吃过。   他被这个素昧平生的女coser带去开房。   完事后,傅浪笑嘻嘻说:“我没钱。”   女coser温柔的双手抚摸他的黑发:“我有钱。”   女coser拿出手机,加上他的微信,给他转了一笔钱:“乖乖,别删我,好吗,下个月我还在这里表演,你来找我。”   傅浪敷衍地点头,起身赶回去。   他没想到不仅白/嫖了一次,还得到了一笔钱。   他来参军之前,将自己所攒的大部分钱都存起来交给柴香管理,让她定期打给傅宣仪用作学费和生活费。   自己只留一小部分,买了几件衣服后,便所剩无几。   部队管吃管住,他饿不着冻不死,不过就是没有额外的收入。   回来的路上,他放声大笑,心想,哼,但凡是女人,哪个不被我迷倒。   他骄傲自得,洋洋得意,脑海中闪过白承宗的身影。   他忍不住和他暗暗比较,论模样,白承宗的确长得不错,俊秀斯文,就是和他自己相比,娘了点。   白承宗,你出来,女人会让你白嫖,还给你倒贴钱吗?   傅浪走在静寂的路上,对着空气问。   蓦然间,他又清晰地认识到,白承宗那种身份还需要出来找乐子吗,想起上次他一句话,便有一大群气派的人围在他身边,对他俯首听令,跪在地上,向他呈送一个昂贵无比的手表礼盒。   突然间,他高昂的情绪低落到谷底,他在白承宗面前,什么都比不了。   也许人家根本没把自己当对手呢。   他好像一个跳梁小丑,自娱自乐。   他回到公寓,已经调整好心情,如往常一样热情大方地朝白承宗打招呼:“我回来了。”   白承宗站起,也如往常一样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傅浪瞥了一眼他挺拔的背,笔直的腿,心中那个好奇心怦怦往上涨。   趁着白承宗洗澡的时候,傅浪猥琐地竖起耳朵,看他有没有自我安慰。   屏气凝神听了好一会儿,除了洗澡水的哗啦啦声音,啥也没听到。   傅浪不死心,晚上不睡觉,格外地注意白承宗会不会在被子里那个,熬到了凌晨,白承宗只轻微转了转身,什么多余的动作都没有。   我操了!傅浪只得作罢,熬不住睡了下去。   时间转眼来到仲秋时节,今年的中秋与国庆节紧挨着,本来一天的探亲假,延长至三天。   每个人都很高兴,傅浪更是脸色兴奋,已经筹谋起到哪里去玩,还是找女人爽爽。   白承宗一如往常脸色平淡,外界的喧嚣丝毫没有扰动他。   放假前一天,每个人上交的手机被归还到各自人手中,这次可以整整玩三天,而不是以前的短短一下午。   第二天,傅浪接到了一个妹妹傅宣仪的电话,说是想来看看他。   傅浪满口答应,嘱咐她路上小心。   傅浪问白承宗:“放假你打算怎么度过?”   白承宗拿起书本,说:“我不回家,打算看书。”   卧槽了!傅浪看到书就反胃,恶心,想吐,没想到他每天手不释卷,看得津津有味,这一点,傅浪真是佩服他。   他起身,手搭在白承宗肩上,爽朗地笑:“我说白少爷,干嘛天天看这些古板玩意儿,不如明天你跟我一起出去玩,就当给兄弟一个面子,行不行?”   白承宗合上书,见他邀请态度诚恳,答应道:“好。”   第一天傅浪跑出去嗨了个底朝天,直接在宾馆床上女人怀里睡得像头猪。   女人是他的天堂。他甜蜜地想。   第二天,傅浪到中午才起床,他赶到公寓,换了身衣服,带着白承宗一起去接他妹妹傅宣仪。   傅浪刚要给傅宣仪打电话,抬眼间,便看到一个白色身影,欢快地朝他奔来。   声音清脆,如铜铃般悦耳,身形细瘦,骑着天蓝色自行车,款款地骑来。   部队规定亲友来探假,只能在规定的地方,这个地方离大本营三公里远,是一个巨大的操场,横幅写有〖亲友聚地〗。   傅浪已经提前和傅宣仪说明,让她到这里来找他。 第243章   这里人非常多,不仅仅有傅宣仪,还有其他许多探亲的人,父母亦或是兄弟姐妹,每个人都喜笑颜开,神情激动,与自己的亲人围坐在一起,在宽敞干净的硅胶操场,沐浴秋日暖阳,说话聊天,氛围一派祥和。   傅宣仪将自行车停好,手提车篮前的小粉色袋子,款款朝傅浪走来。   这是白承宗第一次见傅宣仪。   傅宣仪身形袅娜,白裙飘飘,泼墨的长头发,如诗中画卷,徐徐展开,写出一个最美好如花的少女印象。   傅宣仪将花帽取下,微笑看向哥哥傅浪。   “哥。”她温声轻喊。   “嗯。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朋友白承宗。”傅浪热情地介绍白承宗给傅宣仪认识。   其实他这样做,是捕捉到刚刚白承宗看向傅宣仪的恍惚失神。   毕竟自己的妹妹长得漂亮嘛,哪个男人不喜欢呢?   如果白承宗也喜欢她……傅浪脸上镇定,心里已经打起小算盘。   傅宣仪礼貌地向前,朝白承宗颔首,微笑。   今天阳光特别好,天朗气清,暖阳晒在身上舒服极了。   傅宣仪从自行车后椅子上,取下一个鼓包,是一张灰咖色地毯,她温柔地铺好,将事先带来的零食一一摆好。   傅浪率先一屁股坐在上面,白承宗安静地缓缓蹲下来坐立,傅宣仪将饼干分给傅浪和白承宗吃。   傅浪大手一撕,毫不介意吃了起来。白承宗则是安静斯文地咀嚼。   傅浪在吃第二块时,白承宗主动向傅宣仪搭话:“这饼干是你自己做的吗?”   傅宣仪腼腆地点头:“嗯,我闲暇的时候喜欢做这些,做的不好吃,还请见谅。”   白楚之淡然道:“味道不错。”   转眼间,傅浪已经砰砰地开始啃起第三大块饼干,还呛了一口,傅宣仪赶紧递给他一瓶橘子汁喝。   傅浪到小卖部买了一副扑克,三个人坐在地毯上玩。   “哥,你出牌了怎么还反悔呢?!”傅宣仪被他的无赖无语到了,“快放下你刚刚出的牌!”   “切,小气鬼!”傅浪只好将刚刚冲动甩下去的一对2,放回原地,这下子他的确要凉凉,除了这两个2,他啥也没有。   傅宣仪甩出一对王炸,无人能要,她再出一对顺子,也没人要,最后她赢了,脸上喜气洋洋。   傅浪注意到白承宗手上明明还有许多大牌,是可以接上傅宣仪的顺子的。   哼,还让上了!?傅浪刚刚被他打得可惨了,输了好几把,做了几把农民。   不过让的是自己妹妹,他气又消了。   傅宣仪一下午老是赢,十分高兴。   傅浪身体横躺,手撑着脑袋,笑说:“宣仪,你这斗地主都可以去参赛了,牛逼的很啊。”   傅宣仪连忙摆手:“哥,我只是运气好。”   傅浪瞄一眼白承宗,暗想,你哪里是运气好,这个人一直在让你呢,你还不知道。   玩了一会儿,三人站起,围着操场散步聊天。   傅浪让傅宣仪走在中间,刚开始他们聊一些家里的琐事,后来白承宗谈起了一本书,傅宣仪欣喜地说自己也读过,两个人开始聊起读书。   傅浪听到书这个字,厌烦的同时感到极度无聊,傅宣仪和白承宗嘴里蹦跶出来的这什么《茶花女》那什么《悲惨世界》的,他完全听不懂,渐渐的,他落在他们后面。   他望着他们,又想到白承宗看向傅宣仪的眼神。   他们如果能在一起……未免不是一件对自己有着绝好利益的事。   这可不比做朋友更能牢牢地攀附于他吗?   想着想着,傅宣仪转身喊他,他小跑跟上。   傅浪找了一家餐馆,三个人在一起吃了一顿晚饭。   吃完后,傅浪问傅宣仪:“你今晚住哪里,酒店找好了吗,要不然我来帮你找。”   傅宣仪点头:“早就订好了,哥,我已经长大了,能做很多事,这点小事就不麻烦你了。”   傅浪点头:“好,那我送你回去。”   白承宗也跟着一起去。   临别之际,傅浪说:“明天你就可以回去了,路上注意安全。”   “好。”傅宣仪答应,“我会的。”   傅浪和白承宗一起回部队。   白承宗说他先去洗澡,傅浪点头,他躺在床上休息,心里在打起小心思。   没一会儿,白承宗洗完澡,傅浪麻溜地也去洗。   傅浪洗完后,看到白承宗照旧在看书学习。   他看着他的背影,突然上前手搭在他肩上,嘻嘻地朝他笑。   白承宗满脸疑惑。   傅浪哈哈一跳,侧躺在床上,手肘撑着柔软的枕头,笑问他:“老白,你谈过恋爱没?”   白承宗呆愣,随后脸色肃然,摇头,语气漠冷:“没有。”   傅浪不被他的沉郁脸色影响,自顾自地说起他的陈年旧事:“我谈了一个,初恋,他爸嫌我穷,说她要是不离开我就打死我,没办法,她最后还是被迫离开了我。”   白承宗脸色茫然,傅浪知道他为什么这样,一来他完全没有穷的概念,二是,他也没谈过恋爱,不懂得恋人分离之苦。   这样的一位豪门富少,连一场恋爱都没有谈过吗?   傅浪惊诧,心里不自主地生出了一股莫名的傲娇,哼,富少又如何,没谈恋爱算什么正儿八经的男人?!   白承宗继续看书,神态专注。   傅浪想起傅宣仪,想要试探他一番,马上将话题转到她身上,说:“哈哈哈,老白啊,你这点单纯倒是和我妹妹很像,她跟你一样,喜欢读书,看书入了迷,也没谈过恋爱。”   傅浪悄悄观察白承宗的反应,见他眉头稍动,翻书的手停住,问:“你妹妹在读大学吗?”   傅浪点头:“嗯,她学习很刻苦,考的北都市里的大学,就是到了大学不知道有没有人追她,作为她哥,我一定要好好给她把关。”   白承宗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你知道不?”   傅浪没想到他直接问出这个问题,难道他急了?他脑子一转,脱口而出道:“巧了,我妹妹喜欢你这样的,斯文秀气,还爱读书的。”   “哦。”白承宗扭过头,不再继续搭话。   傅浪觉得他这个人真的很无聊啊,说话放不开,也不知道怎么活跃气氛,干巴巴的,又爱看那些乏味至极的书……哼,要不是看在他家钱多,他身份地位高,傅浪一天都不想和他呆在同一片屋檐下。 第244章   傅浪没想到他这个愿望竟然马上实现了。   白承宗在这年十二月中旬就要离开军营。   事实果然如李起告诉他那样,像白承宗这种富少爷,根本不会在此长待,一年未满便离开了。   可他还没有完全将这位富少爷拿下啊!   真是操了!   白承宗离开那天,傅浪起了一个大早。   不用这位富少爷自己动手,便有一大群人为他忙前忙后收拾行李。   白承宗脱去了一直穿在身上的迷彩色军服,换上直挺板正的西服,显得格外不一样。   倒是很配他,这西服。傅浪不得不承认,虽然他自我认为自己是女人中的宝贝,男人中的极品,但穿上西服的白承宗也不差。   白承宗示意手下人先将车开出去,他则是在教官、同学、傅浪的护送下缓缓走向正大门。   虽然说傅浪一直将白承宗当潜在的对手,当作将来的摇钱树,甚至有时还会对他的呆板沉闷感到乏味与厌烦,但到了真正离别这刻,他还有点不舍他。   毕竟他们天天同吃同睡,一起拉练,一起滚过泥浆,一起在进行班级团建的时候哈哈大笑。   李起说的没错,在军营里建立的友情比在任何场合都要情比金坚,难舍难分。   白承宗挥手告别时,傅浪忍不住红了眼眶,没忍住冲动的情绪,双腿向前跨越,伸出双手抱住白承宗。   像抱住他的亲兄弟。   “白承宗,再见。”   傅浪说。   “嗯,傅浪,再见。”   白承宗手拍在他肩上,温声说。   “我们还会再遇到吗?”傅浪问。   “当然会,我们不是朋友吗,以后你要是想见我,就给我打电话。”白承宗说完,便在管家段温洵的簇拥下,坐上车,回到北都市。   望着疾驰的三辆黑车,傅浪眉头微蹙,喉结哽咽。   这一刻,他对白承宗完全没有任何攀附的功利心,只是单纯的不舍他。   “浪子,你干嘛表演得这么伤感,他都走了,你要演戏给谁看啊?”李起凑过来,一只大手拍在他肩上,笑嘻嘻。   “滚你妈的,老子是真难过。”傅浪白了一眼李起,“你这种畜生是不会懂的。”   李起:“…………”   他怎么就成畜生了。   白承宗走后,傅浪和他的畜生铁哥们李起在兵营里又待了一年,在满两年后,他们有两个选择,一是留下来,二是离开。   留下来意味着要纳入到正规步兵训练,到时候得重新分配到全国任何一个部队。   这种相当于纳入到军队编制,可以兜底,起码衣食无忧。   表现好,能立战功,还会有晋升提拔的机会。   离开,意味着什么都没有,除了自由和两年部队训练经验。   两年期满,许多人都在忧心忡忡地思考这个人生大事。   傅浪和李起也不例外。   李起找到傅浪,问他的想法。   傅浪面目沉重,许久之后,慎重地对他说:“起子,我还是想离开。”   李起觉得他的好哥们在人生大事上比较靠谱,所以特此来向他取经,询问他的看法,他不慌不忙进一步问:“浪子,为什么,你给我分析分析?”   傅浪说:“起子,我受不了部队这种全封闭的管理,太压抑,成天睁眼闭眼都是老爷们儿,憋得难受。这是我从自身考虑的。然后又得重新分配地方,万一把我们丢到什么犄角旮旯,你受得了吗,他们那些教官画的饼,说什么立功能当连长营长,你就听他吹吧,反正我是不信我们这种什么背景都没有的人,能在偏远无人问的角落混出名头。”   李起边听边点头。   傅浪继续说:“我想到北都市去,去创业,搞大钱花,有数不完的女人玩,这才是我的乐子啊。”   李起龇牙咧嘴笑:“浪子,你怎么想到创业,你想干啥?”   傅浪轻蔑一笑,想起某些沉痛往事:“哼,我们这种没有学历的普通人,凭什么说非要被别人踩在脚下,都是男人,凭什么有些人天天玩女人,而我们却只能望洋兴叹?我不服气!所以,我想开一个专门培养明星的公司,这就是我的创业。”   李起如小鸡啄米般点头:“浪子,你口气不小啊,还想当大老板。”   傅浪眉毛高挑,神色倨傲:“怎么,不行啊,老子就要当老板。我之前还想去当个明星玩玩,不过我又想了很久,还是当老板爽,利用这些娱乐明星赚钱,自己在背后美美收钱就行了。”   李起提出了一个致命问题:“创业要钱,你身上有几个钢镚,就已经做上了当老板的梦?”   傅浪朝他神秘一笑:“山人自有妙计。”   李起决定和傅浪一起离开,他冥冥之中有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跟着傅浪走,应该不会错。   当了两年短暂的兵,傅浪晒黑了,但体格更健壮了,更高挺,模样比之前的痞里痞气,多了一份稳重成熟。   之前因为失恋的悲伤苦痛,也烟消云散。   现在的他,是光荣服役回来的子弟兵。   他回到家乡聆风镇,柴香和傅宣仪已经做好了饭,庆祝他归家。   傅浪一瞧,原来在自己腰间的两个小女孩童怡、童钰长高了许多,她们依旧很热情,围着他问东问西。   他有心逗她们,说的话时而真时而假,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说些俏皮话逗得两个小女孩笑得合不拢嘴。   晚间,傅浪回到自己家,他的父亲傅磊仍旧在麻将铺里玩,听柴香说,他爸现在每个月都可以从社区里领失业救济补贴,所以玩起来更加肆无忌惮。   他也无所谓,就当没有这个父亲而已。   他躺在床上思考问题,傅宣仪催他赶紧洗澡。   他有意望了她一眼,他的这个妹妹出落得愈发温婉漂亮,身材窈窕,肌肤雪白,一双细腰几乎双手可以轻轻握住。   他挥手,向她轻声喊道:“宣仪,过来。”   傅宣仪温顺地来到他面前,优美而黑长的眼睫毛,如蝴蝶阖动翅膀,纤弱优美,这让傅浪一下子看出了神,一使劲,将她拉到怀里。   “哥,你别闹,赶紧去洗澡啊。”傅宣仪脸露微笑,催促他。   傅浪将她按在身下,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她,弄得傅宣仪不好意思用手挡住脸。   傅浪发现她的手,又细又白,光滑细腻,嫩如白葱。   就是不知道摸上去会咋样。   他对漂亮女人,从来不会犹豫,直接上手,摸傅宣仪的手,果然手感软和,像一块白豆腐。   女人哪里都那么软那么好,傅浪想。   傅宣仪觉得不对劲,她推开傅浪,从床上跳起来,脸色微红:“哥,你干嘛啊?!快去洗澡啊!”   傅浪嘴角扯出一丝坏笑,摸她的脑袋,他的手掌宽大,摸向她的脑袋,十分有分寸,力道绵和,声音也格外低沉,笑道:“宣仪,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傅宣仪一下子羞红了脸:“哥,不要这样说,让我好难为情。”   傅浪嬉皮笑脸:“你哥我说的是实话,不要那么害羞,大学里,追你的男生应该很多吧。”   傅宣仪最不想谈这样的话题,她闪躲逃避,含含糊糊,跑到自己房间里去了。   傅浪不罢休,追到她房间里去,问:“大学里,你有没有谈过对象啊?”   傅宣仪不耐烦地背过身:“哥,你不要老是问我这个问题!”   傅浪哈哈大笑,翘起二郎腿坐在她的粉色床上:“宣仪,告诉哥,到底有没有,别这么害羞嘛。”   傅宣仪用书挡住脸,说:“没有。”   傅浪问:“真的吗?”   “嗯,真的。”傅宣仪答。   “好,那我去洗澡了,你早点睡。”傅浪起身离开带上房间门。   他心底暗暗筹谋起一个计划。   回到聆风镇,傅浪如鱼得水,他又去做了几天兼职模特,赚了几百块,和好哥们李起找个KTV狂嗨,不出意外,钱很快用完了。   钱,越长大,花的越快。这是傅浪的感受,随便点一瓶稍微贵一点的酒,都要犹豫再三,不仅丢面子,更让他觉得恼恨,有损男人的尊严。   他想起了白承宗给他送的那块名表,他想卖了换钱,李起赶紧拦住他。   李起告诫他:“你可千万别卖,这种超级贵的表,你卖了自然有人高价买走,名表在富人圈里流通,万一被白承宗知道了,那不完蛋了吗?”   傅浪也是一时被无钱逼得窘迫。   李起给他出主意:“不然你向白承宗借钱试试?”   傅浪点头:“我倒是想过,就是面子放不开,我傅浪何时这样求人?”   李起呵呵一笑,无奈道:“我的老哥,面子能当饭吃吗,你不是说要创业吗,恰好他也在北都市,你先试一下他能不能借你钱,看一下他对你的态度,要多借点,他们这种豪门,遍地黄金,别跟他客气。”   傅浪思索,在微信上给白承宗发消息,说要借1万,理由是他生病了,需要钱做个小手术。   消息发出后,两个人眼睛死死地盯住屏幕,忐忑,害怕,生怕白承宗会拒绝。   那边没有动静,两个人以为没戏,脸色怏怏。   傅浪说:“等晚上再说,如果他还没有回复我,我打电话和他说,他白天肯定很忙。”   到了晚间,傅浪拿出手机,在眼花缭乱的一大堆撩骚/女的好友列表中,注意到白承宗的对话框里,多了一个数字1。   他喜出望外,连忙点开,果然,白承宗慷慨地给他转了一万块,还捎带关心他的身体健康。   傅浪赶紧回复:[老白,好久没见,谢谢你转来的钱,我还好,是小病。]   傅浪马上将这个消息告诉李起,两个人脸色比中奖还要雀跃兴奋,一方面是白得了一万块,更重要的是,哪怕过了一年,白承宗还记得傅浪,这可不得了,以后他们去北都市发展,这位顶级富少就是他们的倚仗。   他们决定将这一万块,狂喝狂喝,点最贵的酒,要最贵的小姐,不出意外,一万块很快挥霍一空。 第245章   人一旦享受到金钱带来的极致享受,就像陷入一场短暂的幻梦,滋味美妙,很难醒过来。   傅浪腆着脸又朝白承宗借了十万块,理由是病后恢复调养,白承宗和第一次一样,毫不犹豫转给了他。   傅浪拿着这动动嘴皮子就得到的巨款,在聆风镇的KTV被哄称为傅总,傅少爷,到处是笑脸,每个人都在恭维他,让他走路都飘了起来,感到格外的爽。   原来有钱就是大爷这句话是真的。他想。   一周的醉生梦死,傅浪花钱如流水,一晚上点最贵的三个女人,供他驱使取乐,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舒服开心。   钱来的快,花的也快,傅浪再不好意思继续朝白承宗借。   要是和他建立起更为稳固更为亲密的关系就好了。他暗暗地想。   他回来的时候,傅宣仪已经做好了晚饭。   他的目光落在傅宣仪身上,心底的那个计划从心底浮出水面。   他想将自己的妹妹嫁给白承宗,如果自己是白承宗的大舅哥,还愁没钱吗?   他等傅宣仪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试探性地问:“宣仪,白承宗,你还记得吗?”   “嗯,记得啊,你们在军营里不是好朋友吗?”傅宣仪脸色平静,回答。   “那你觉得他人怎么样?”傅浪继续试探她。   “呃,还可以啊,他看了好多书。”傅宣仪回忆。   傅浪的试探就此止步,再继续问,她肯定会反感。   记得就好。   他眼珠子一转,傅宣仪好搞定,关键是白承宗,他是否还记得自己的妹妹,毕竟都时隔一年了。   吃完饭,他鼓起勇气给白承宗打了一个电话,先是有的没的寒暄,直到傅浪耐不住性子,直接提及到傅宣仪,说她马上毕业会在北都市工作,说以后有时间可以一起聚聚。   傅浪哪怕隔着电话,都能感觉到白承宗的情绪起了一丝变化,他听到白承宗说:[好,我正想见她。]   挂掉电话,傅浪心里的石头落地。   他还记得当年白承宗望向傅宣仪的眼神,作为一个男人,他太懂这样的眼神,是发自内心的、源于本性的渴望。   “哥,你在傻笑啥啊,对着天花板。”傅宣仪穿着天蓝色睡裙,走进来,奇怪问。   傅浪闻到她刚洗头发的清香,目光落在她的胸上。   不知为何,他起了一股很微妙的想法。   按照他的计划,只要白承宗对傅宣仪有意思,那么不管傅宣仪有没有这个想法 ,他都会有办法逼傅宣仪接受这样的安排。   这不就是将自己的妹妹卖给他了吗?   哼!突然间,他又忿忿不平起来。   作为一个男人,居然要将自己的妹妹卖给别的男人用来换钱换资源换利益。   “哥,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阴沉?”傅宣仪担忧地望着他。   “哦,我刚刚打游戏输了,可气死我了。”傅浪假装找了个借口。   傅宣仪穿得太单薄,里面的身体若隐若现,让他刚刚躁动烦恼的愈发起伏。   他起身,跑出去,买了几瓶酒,坐在马路上喝了起来。   半夜他歪歪倒倒回家,正大门的路灯还亮着,他喊“宣仪”,傅宣仪披上一件外套跑出来,将喝得酩酊大醉的他扶回他的房间。   傅浪紧捏她的手,好软好细的手,纤美的腰,雪白的肌肤,小巧明玉的脸,真的漂亮。   自己一手养大的女孩子,凭什么要送给白承宗?!   他气恼,酒气上涌,一股燥热传遍全身。   他将傅宣仪扣在身下,吻她,傅宣仪奇怪,不断挣扎,哭喊。   傅浪非常轻车熟路,完全不理会她的反抗,任凭自己在她身上颠簸起伏。   剧烈,愤恨,爽快。   还有一种紧张刺激的背/德感。   毕竟这次他压在身下的女人,可是自己的妹妹啊!   第二天他酒醒后,对自己昨天的冲动行为,感到懊悔。   他像个败兵,落荒而逃,一大早上提起衣服跑了出去,留下昏迷不醒,床单上满是血迹的傅宣仪。   三天后,他才敢在门口踌躇,观望,夜间,他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来到傅宣仪的房间,见她裹紧绵毯,睡在床上。   “宣仪,你还好吧?”傅浪坐在床边,关心问。   傅宣仪转过身,扑在他怀里:“哥,我不好,你对我做了这样的事,我……”   傅浪深深后悔自己的禽/兽行为,可事已成定局,他无奈地叹息,摸傅宣仪的脑袋。   “哥,我们能在一起吗?”傅宣仪眼眶红润,浅浅泪滴挂在脸上。   理论上他们没有血缘关系,只是挂名兄妹,在一起有可不可?   可傅浪长年累月一直将她当作妹妹,怎么可能和自己的妹妹“在一起”。   而且,他还年轻,生命的大好岁月刚开了一个头,女人还没玩够,他没有闲心和任何一个女人捆绑结婚谈恋爱什么的。   傅浪沉重道:“宣仪,我对不起你,你要杀我要打我随便你,你知道你哥的脾气,我天生爱浪,不可能对某个人一心一意,你也不行。”   傅宣仪听了面如死灰,枯坐在床。   这么多年来,傅浪待她太好了,以致于她的心思只在他身上。   傅浪对她做了那样的事之后,她以为他会对她负责。   可现实还是让她失望了。   傅浪跪在地上,要对她说出一件更让她心灰意冷的事:“宣仪,我想将你嫁给白承宗。”   傅宣仪听了呆若木鸡,她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傅浪态度诚恳,语气似乎在哀求她:“他喜欢你,我将来到北都市,需要他的帮助,你嫁给他,我们就成了亲家关系,无论对你还是对我,都是最好的选择。”   “可你没问我喜不喜欢他啊!?”傅宣仪将抱枕丢在傅浪身上,生平第一次发脾气。   傅浪捡起抱枕,态度强硬起来:“宣仪,你会喜欢他的,他人长得不错,又爱读书,是你喜欢的类型。”   傅宣仪沉默低头,黑色长发散落在肩。   傅浪见她这副模样,于心不忍,抱住她,语气温柔说:“宣仪,你就当为了我行吗?我没读书没有学历,找不到好工作,只有傍上白承宗,我才好过点,你嫁给他,多少人羡慕都还来不及呢!”   傅宣仪脑袋靠在他胸口,声音颤抖,无奈地认命:“哥,这么多年,你没求过我事,我的命都是你给的,你让我做啥我就做啥吧。”   见傅宣仪同意了,傅浪内心高兴,他很会拿捏她,知道她秉性柔软,心底善良,性格温顺,只要自己在她面前哭惨装可怜,说一些陈年旧事,她马上就会服软,乖乖听话。   见她哭得梨花带雨,颇有一副柔弱风流情态,傅浪心想,反正干了她一次,也不差再来一次,他直接上手按住她,吻她。   这是他养大的的宝贝儿,送人之前得自己好好品尝,才够劲。   傅宣仪拼命反抗他,手撕破他的脸:“不要!”   见她如此抗拒,傅浪也只得作罢,又开始了他的表演,卖惨博原谅,说自己刚刚喝了酒,冲动了。   傅宣仪第一次在他面前冷漠道:“你既然决定把我卖给白承宗,就不要再来侮辱我。”   傅浪闷着一口气,没说话,跑了出去,在酒吧找个女人肆意泄愤。   哼!   卖?   傅宣仪,你不要不知好歹,白承宗可不是谁都能高攀得上的!他可是豪门阔少!   他第一次对女人有点厌恶,因为刚刚傅宣仪说“侮辱”两个字让他恼中生恨。   他妈的,但凡是女人,哪个不拜倒在他的公狗腰下,哪个不对他如饥似渴,你竟然说“侮辱”?!   他发疯似地泄完愤后,倒头就睡。   傅宣仪一个人在家,枯坐到天亮。 第246章   傅宣仪在10岁时被傅浪收养,到今年即将22岁大学毕业,已过了快12年。   傅浪这些年待她温柔细致,给予她如同真正的父兄般关怀,让她心里温暖,时常感动。   这么多年以来,她学习极其认真刻苦,一心一意想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自力更生的同时,也希望报答傅浪的养育之恩。   她样貌出众,追求她的男生从初中乃至大学都没断过,可她对这些一点不感兴趣,甚至觉得很浪费时间。   她唯一的心愿,是渴望自己快快长大,自己可以有份工作,赚钱谋生,而不是让哥哥傅浪来养活。   她外表看起来虽然温婉秀丽,内里却坚定不移,无论追她的男生如何花言巧语、甜言蜜语,她都始终不为所动。   她一直坚定自己的目标。   感情什么的,她在这方面和傅浪完全相反,是个百分百的迟钝者,一窍不通。   她没深入了解过任何一个男生,也对他们不感兴趣,这么多年,唯一和她亲近的男生只有她的哥哥傅浪。   上次傅浪酒后对她行了那样龌龊的事,她对他隐藏的小心思被激发出来,她可怜巴巴地期望傅浪对她对负责,会和她在一起。   可现实终究让她无可奈何,她的哥哥傅浪人如其名,是天生放/荡不羁的浪子,绝不可能守着她一个人。   在她上初中的时候,她这位哥哥的大名就传遍学校,通过别的女生口中,她听到某某女人和她哥上床了,或者某某女生是他哥新的女朋友……不胜枚举。   江山难改,本性难移。哪怕历经了两年的军营生活,这次傅浪回家,除了第一天老实呆在家里,其余的时间莫不是和他的铁哥们李起到处厮混,夜不归宿。   傅宣仪无奈地叹口气,内心悲凉,傅浪终究不是她亲生的血缘哥哥,在酒后乱/性侮辱了她之后,还想着要把她卖给别的男人。   她那天晚上哭了一宿,最后不得不接受自己被安排的命运。   十年前,从接受被他抚养那一刻起,她已经将命交给他了。   傅宣仪本科大学考的是北都市一流的师范大学,她所学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这样的学校加专业,最后有80%的学生都是当老师。   傅宣仪也不例外,她想当一个初中或高中老师,勤恳教学,认真工作。   她本来就很喜欢读书,又喜欢小孩子,这样的工作对她来说,简直是不二之选。   她专业课成绩非常高,论文答辩也很顺利,直接在校招的时候就被签到了北都市一个示范初中。   也正好在这时,傅浪在部队历练完两年回来。   傅宣仪所签约的初中学校自带编制,八月份培训,九月份上岗,她四月份在学校论文答辩完,回到老家聆风镇迎接傅浪回家。   自从傅浪明确告诉她,要将她嫁给白承宗后,她一直在家里呆着,哪里也不想去。   她本来无父无母,傅浪也不是她的真正的亲人,她感觉自己像被风摇摆的浮萍,迷茫又孤弱。   一周后,傅浪等傅宣仪消化完自己告诉她的消息,回到家,给她买了一套新衣服。   “宣仪,走,我们去北都市。”傅浪看着她,观察她的表情。   “嗯。”傅宣仪淡淡地回应。   聆风镇现在通了高铁,到达北都市只需要半个小时。   傅浪带着傅宣仪来到一间豪华大饭店,傅宣仪全程低着脑袋,跟在他身后。   上三楼时,一个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微笑向他们招手。   傅浪乍一看,这不就是白承宗吗,他急忙上前,豪气地抱住他:“老白,好久不见啊!”   白承宗面带微笑,目光落在身穿碎衣裙的傅宣仪身上。   傅浪自然注意到这一点,他马上将傅宣仪拉到前面,傅宣仪这才抬头看白承宗,随后难为情地转过脸。   三人就坐,桌子上已点好了菜。白承宗笑笑说:“这些菜刚上,还是热的,都是他们家的招牌菜,你们尝尝。”   从前傅浪在军营里与白承宗同吃同睡,很少见他笑,如今他出了军营,像变了一个人。   从呆板沉闷到落落大方。   肌肤更加雪白,姿态愈发从容,神情更为自信,颇有一种举轻若重的云淡风轻。   吃饭的桌子是圆形大桌子,傅浪让傅宣仪坐在中间。   傅浪本来就和白承宗道不同不相为谋,除了寒暄几句,搜索枯肠一番,也没有几句可以聊的,只能举杯尬笑。   白承宗看傅宣仪都没动筷子,忍不住问:“这些菜都不合胃口吗?”   傅宣仪回过神,浅浅地一笑:“没有,都挺好吃的。”   傅浪赶紧在手机上给傅宣仪发消息,提醒她要主动和白承宗多说说话,不要冷落了他。   傅宣仪深吸一口气,主动和白承宗提到了某本书,恰好白承宗也读过,两个人如同上一次见面,谈起书来,滔滔不绝,顿时饭桌变得热闹起来。   傅浪见事已成定局,内心一喜,假借有事先离去。   白承宗为傅宣仪夹菜,礼貌,绅士,举止温柔,傅宣仪说:“不用,我自己来吧。”   “我看你一直没吃,是不是我让你很紧张?”白承宗问。   “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次来到这样豪华的饭店吃饭,不太习惯。”傅宣仪眼眸低垂,细声说。   她纤美黑长的眼睫毛,如同闪亮的萤火虫般闪动,让白承宗心底起了一股难以形容的怜爱与心动。   他接着她的话题,好奇问:“那你平时都去什么地方吃饭?”   傅宣仪诚实道:“在学校的时候,都在食堂吃,回老家会自己做,偶尔和朋友吃苍蝇馆子。”   白承宗眼睛疑惑,问:“苍蝇馆子?”   傅宣仪抿嘴笑:“不是字面意思,是那种便宜实惠的家常菜小馆子,味道好,就是卫生条件差了一点,不过瑕不掩瑜,我有时候自己一个人也经常去。”   白承宗眉目舒展,笑:“那有时间你能带我去吗?”   傅宣仪扭过脸,轻轻点头:“嗯,我最近不忙,你要是想吃,可以随时来找我。”   “对了,我还没加你联系方式呢。”白承宗拿出手机,傅宣仪也拿出手机,两个人互相加了微信。   白承宗还存了她的手机号码。   吃完饭,白承宗为她轻轻拉开座椅,礼貌优雅,让傅宣仪受宠若惊。   毕竟她现在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她的哥哥傅浪反复地告诉她,这个人是富少爷,一定要牢牢地好好地把握住。   “怎么了?”   白承宗轻声问,他注意到她有些失神。   “哦,没啥,刚刚在想事情。”傅宣仪羞赧地低头,不敢直视他。   吃完饭,白承宗带她到一个开阔幽静的花园散步消食,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临走,傅浪给傅宣仪打电话,说来接她回家。   白承宗想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他忍不住看傅宣仪,对她温声说:“宣仪,我一直记得你。”   傅宣仪的心跳得猛快,眼前的男人,离自己好近,她从来没有距离一个除傅浪之外的男人这么近过。   男人领口的香气,氤氲在她的鼻息间。他干净的领口,散落斯文与儒雅。   正在她手足无措之际,傅浪已经骑着共享摩托车飞奔而来。   “老白,我们走了。”傅浪示意傅宣仪骑上摩托。   白承宗揽住她的手腕,说:“我来开车送你们吧。”   傅浪将白承宗当作未来的摇钱树,当然对他的话无所不听,自然同意。   傅浪瞥到白承宗的劳斯莱斯幻影,心里是满满的羡慕与渴望。   什么时候,他他妈的也能开上这样豪贵的名牌车啊?!开出去不知道得多拉风,多少人羡慕嫉妒恨。   就这样的车,轻轻一停,大把的女人不要命地往上贴。   正在傅浪神游间,白承宗已经开到了高铁站。   “再见。”傅宣仪向白承宗说。   傅浪瞧出白承宗的恋恋不舍,他趁势说:“老白,你是不是舍不得宣仪啊,没事儿,她过几天就回学校了,到时候你们都在北都市,可以经常聚聚。”   白承宗的眼眸闪动,说:“好。”   傅浪和傅宣仪回到家,一进家门,傅浪迫不及待地问:“宣仪,怎么样啊,他应该对你有感觉吧?”   傅宣仪摇头:“我不知道,我们加了微信而已。”   傅浪焦躁道:“他没对你说什么吗?”   傅宣仪:“他说以后让我有时间带他去吃苍蝇馆子。”   傅浪心想,这不就定了吗?一名顶级富少居然想着要去吃苍蝇馆子,哼,为了傅宣仪,他可真是纡尊降贵。   他又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得意感,他想,要是他位居白承宗这样的高位,拥有财团富少的身份,他绝对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显得如此卑微。   他爱女人,更爱自己。   女人只是他取乐的工具,所以他想要很多钱来玩乐。   一想到钱,他的心思又动了。   洗完澡,他回到房间,以前是腆着脸不好意思,向白承宗借钱,这回是心里有底气,明目张胆地问他要钱,也不说借,就说家里的老房子被雨水打湿漏垮掉,要倒,需要钱来重新装修。   白承宗马上给他转来20万。   卧槽!傅浪以为他最多给5万左右,谁他妈想到他居然出手这么阔绰!   好一颗摇钱大树!他美滋滋地收下钱,还不要脸地卖萌,给白承宗微信发了一个感谢的软萌表情包。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还向白承宗借的钱。反正他家那么富,给我花点怎么了,再者说,以后成了亲家,还分什么彼此,你的就是我的哈……哈哈哈哈哈……   越想越兴奋,他半夜拉着他的好哥们李起,跑到更高级的会所,喝得烂醉如泥,玩得昏天黑地。   有了钱,他就是这里的王,二郎腿嚣张地翘起,看谁不顺眼就暴揍谁,看哪个女人看中了,就猴急地按在身下折腾。   有钱的感觉太他妈爽了!他内心狂喊。    第247章   傅宣仪回到了学校,她忙着回学校处理毕业证和搬行李各种杂事。   在此期间,白承宗时不时给她发消息,偶尔也会定时给她发早安、晚安。   得知她回到了北都市,白承宗问她,能不能来她的学校参观一下。   傅宣仪再不懂男女之事,也明白,白承宗看学校是假,看她是真。   她说,好,欢迎你来。   白承宗来的那天,大张旗鼓开了一辆全球限量版的劳斯莱斯,一到校门口,便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   他的保镖们挡住激情好奇的乌乌泱泱的人群,将举着手机哐哐一顿拍的兴奋年轻人牢牢拦在车身3米外,单独为他开出一条道。   傅宣仪在学校的正大门的操场等他,白承宗老远就看到她,他脚步轻快,来到她面前。   傅宣仪说:“你应该很忙吧,其实我的学校没什么好看的,都是一些普通的山水和教学楼。”   白承宗微笑:“反正我也很闲,主要是我想和你一起。”   傅宣仪心咯噔一下,身体不由得向后退,害羞地低下头:“你不要这样说。”   见她一副羞怯绵软如同小白兔的乖巧模样,白承宗的心如湖面的水,微微漾开波纹,忍不住,手伸出,摸在她飘逸干净的墨发上。   傅宣仪感到脑袋一阵酥软,温暖的感觉如细微的闪电,传遍全身。   她眼眶微红,漆黑的瞳仁,直直看向白承宗,懵懂迷茫。   白承宗微微一笑,声音极其温柔:“宣仪,别楞着,走,带我逛逛。”   “嗯。”傅宣仪温顺应答。   傅宣仪六月份正式从学校毕业,成为茫茫毕业大军中的一员,她一向节俭,东西很少,别人都是五六个大包,她只有一个大包,和装书本的一个双肩包。   她原本想给哥哥傅浪发消息,让他过来给自己搬东西,但转念一想,还是算了。   不知为何,曾经最信任最依赖的哥哥,离自己越来越远,她天性顺和,脸皮薄,不敢再要求傅浪再为她做什么。   她打算请个人帮自己搬行李,正在打电话间,一个人笑意盈盈地出现在她面前。   是白承宗。   她感到意外,问:“你怎么在这里?”   白承宗笑:“我不是说了我很闲吗,你们昨天丢帽毕业,今天就开始搬行李离开学校了?”   傅宣仪点头:“嗯。”   白承宗拿出湿巾,帮她擦额间的汗,温柔地擦拭,这样突然的亲密举动让傅宣仪吓一跳,她赶忙说:“我自己来。”   白承宗注意到她耳尖发红,特别可爱。   他扭头示意跟在自己身后的保镖去买冰水。   他递给傅宣仪一瓶,傅宣仪微笑道谢。   白承宗问:“你住的地方找好了吗?”   傅宣仪点头:“嗯,找好了。”   白承宗说:“我开车送你去吧。”   傅宣仪犹豫片刻,最后说:“好。”   傅宣仪租的房间位于郊区,因为这北都市市中心的房子太贵了,整租四人间,一个人一个月要4000元,还要交额外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杂七杂八的费用。   她租不起。   她和一个系里的女同学一起租了郊区的一个四人租房,每个人一个月交1000元,这是她勉强可以承受的价格。   开了一个小时车,才到目的地,白承宗帮傅宣仪将行李搬到公寓,她是第一个到的,客厅没其他人。   白承宗打量了一下整个套租房,环境尚可,就是四个人住有些挤,窗户正对马路,24小时的车流声不止歇,显得吵。   白承宗看了一下四个小房间,问:“你住哪个房间?”   傅宣仪指着西边靠里的房子,白承宗打开一看,这个房间小,有窗户,但很小,最重要的是,没有阳光,看着很压抑。   傅宣仪对他说:“谢谢你帮我搬行李,改天我请你吃饭吧。”   白承宗莞尔一笑:“不用改天,今天可以吗?”   傅宣仪一愣,紧低脑袋,说:“好。”   傅宣仪起身烧水:“你先坐一会儿,我收拾一下我的东西。”   白承宗起身帮她,只是看到包里全是女孩子的衣服内用品时,他手促住,尴尬自觉地退出。   傅宣仪低头一笑,还是第一次见他这样的局促。   正当白承宗坐在客厅沙发上喝水时,外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女生说笑声。   女生们手挽手走进来,蓦然注意到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人,被吓一跳,白承宗礼貌地站起来,微微颔首。   傅宣仪跑出来,解释说:“他是我朋友,来帮我搬行李的。”   女生们盯着他看,他身形高挑,身材匀称,肌肤白净,面貌清俊,气质温和,身穿一件白色衬衫,显得人干净整洁,袖口挽起,彰显男人独特的精致魅力。   白承宗对傅宣仪说自己出去站站,傅宣仪点头。   女生有三个人,一个是比她大一级已经工作的学姐,另外两个一个是她的同班同学王露,一个是她的隔壁班的同学韩晴晴。   白承宗出去后,王露和韩晴晴来到傅宣仪房间,纷纷对她流露出羡慕的眼神:“宣仪,你命真好,他长得又帅,又有钱。”   傅宣仪“哦哦”地敷衍应答。   韩晴晴激动道:“白家少爷啊!他可是!全北都市女人的梦!宣仪啊,他怎么就选了你呢?我真的好奇,平时也没听你说过啊。”   傅宣仪:“……呃。”   韩晴晴嫉妒地朝傅宣仪的背影刺了一眼,满是不屑,她轻手轻脚来到屋外,看到白承宗还没走,站在过道上看窗外。   “白少爷,你还没走啊?”韩晴晴脸挤出一张极其讨好的笑,凑近他。   “嗯,在等宣仪。”白承宗淡然道。   韩晴晴突然从背后抱住他,故意发出起伏的气息:“她有的我也有,你选我吧!我喜欢你爱你,我比她好一万倍!嗯~”   正好此时,傅宣仪走出来,撞见这一幕,她痴痴地惊诧地看向白承宗。   白承宗恼怒地将韩晴晴推开,走到傅宣仪面前,沉默地看她。   傅宣仪低头去倒垃圾,白承宗跟在她身后。   折返途中,白承宗一只手将她拉住,问:“你吃醋了?”   傅宣仪小声反驳:“我没有!”   白承宗笑着摸她的脑袋:“别骗自己,明明有嘛。”   傅宣仪眼尾发红,头发搭在肩上,细声说:“其实她说的对,她比我好一万倍。”   白承宗忍不住将她搂在怀里,温柔道:“她好不好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只在意你,喜欢你。”   怀里的女孩,柔软,轻颤如受惊的小白兔,引得他对她更为怜爱。   “好了,不生气了,不是说好了要带我吃饭的吗?”白承宗笑道。   “嗯,你先等我会儿,我包还在房间。”傅宣仪想起这件事,马上转移了注意力。   “好,我送你回去。”白承宗拉上她的手,暖暖的,紧实有力。   傅宣仪是第一次被男人牵得这么紧,这是她头一次和男生细细地相处,她手足无措,几乎白承宗让她做啥就做啥。   她仿若一个愚笨的小孩儿,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可这个常穿白衬衫,干干净净,身材高挑的男人,总是对她微笑,对她很温柔,轻柔摸她的脑袋,直到今天握紧她的手,对她告白。   她于受宠若惊惊慌失措中,感到一丝难以言喻的温暖和喜乐。   她不再那么害怕与男人相处。   从前她满心满眼只有傅浪一个人,太过于依赖他,导致她很害怕与除他之外的男人接触。   如今,白承宗似乎给了她另外的,不一样的,温暖的感觉。   与此同时,傅浪将上次底气十足从白承宗搞来的20万很快又挥霍一空。   他花钱大手大脚惯了,一到捉襟见肘的时候,浑身都不舒服。   他学会了抽烟,经常在一堆女人中,吞云吐雾,感到格外舒爽。   钱没了,他这个“土皇帝”自然当不成,他马上又想到了白承宗。   他到北都市见了一次傅宣仪,他直接开门见山问她和白承宗发展得怎么样了,傅宣仪说白承宗向她告白了。   傅浪一听,内心盘算,估计下步,用不了多久他们就有可能结婚。   哼,白承宗,你到底是栽倒我手里了。你要我妹妹,得先过我这关,你这样一个顶级富少,我看你到底要拿出多少彩礼。   想着,他的嘴角忍不住向上扬,傅宣仪看他这副沉浸神游的模样,就知道他又在盘算白承宗的钱,她借口要到学校去试讲课,没打算陪他。   傅浪也毫不在意,在微信上找了一个理由,说他的机车昨天晚上掉到水里面去了,想跟白承宗借点钱买车。   白承宗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关心道:「你人没事吧?」   一听到他还有心思关心自己,傅浪眉头一转,马上飚戏,想博得他的同情:「没多大事,就是浑身淋湿了,高烧差点要了命,机车骑了好几年,估计是零件损坏了吧,我的大腿差点被刺穿,好险,我现在在医院,骨折不能动。」   白承宗问:「有人照顾你吗?」   傅浪怕他要来,那岂不是穿帮了,赶紧说:「有人,我的好哥们在,还有我的女朋友也在,你不用太担心,我身体好,休息一段时间应该没事。」   白承宗说:「好,那你好好休息,我转点钱给你,你让他们买点好吃的。你那机车也别用,出了事不吉利,你没有车来回北都市也不方便,恰好我有多的车,闲着也是闲着,送一辆给你吧。」   傅浪只想搞点钱来花花,没想到又意外得了一辆车,他极力压抑住兴奋的心情,努力表现平静,淡然道:「谢谢你承宗,你对我真好,我无以为报啊。」   白承宗温和笑:「不用谢,以后也别跟我客气,我们马上要成亲家了,别这样生分。」   傅浪:「嗯嗯!妹夫,宣仪以后交给你,我很放心。」   挂断电话,傅浪收到了白承宗转来的10万。   他更好奇白承宗会送他什么车,闭着眼睛他都能猜到肯定是豪车。   操啊!白承宗,你太牛/逼了!遇到你,可真好!傅浪喜得驴打滚,美滋滋地拿着用嘴皮子编故事得到的钱出去潇洒去了。    第248章   〖豪爵〗KTV是北都市最豪奢的会所,专供豪门阔少娱乐,他们一个晚上就可豪掷数十万。   傅浪也好奇地来到这个传说中的高档会所来尝尝鲜。   他深知这种地方的人最为势利眼,所以他买了一套上万的衣服穿在身上,又理了一个几千块的头发,发型上扬,翘起,让人骤然一看,就感觉他是个不好惹的贵门少爷。   这种消费娱乐的地方,有傅浪,自然少不了他的好哥们李起。   傅浪有钱了,天天叫上他,两个人臭味相投,最疯狂的是他们有时两个人互相交换着女人日。   醉生梦死。   真正兑现了李起当年所说的“苟富贵无相忘。”   KTV经理乍一眼瞧见了傅浪,观察他的派头,心下了然,连忙躬身迎接他,为他开路,将他带到一个豪奢梦幻的贵宾房。   来这里的人,除了喝酒抽烟吃名贵东西,最大的乐趣就是女人。   经理眉眼恭顺,脸色谄媚,对翘着二郎腿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放浪不羁的傅浪说:“浪爷,今天晚上新进了几个好货色,还是鲜嫩未开发的,您要不要试一试?”   傅浪轻口抿酒,看也不看他,摆足面子,李起跟着他,照猫画虎,也喝酒摆谱,不理他,背靠在沙发上,悠然自得。   经理尴尬站在一旁,等也不是,走也不是。   半晌,傅浪终于开口:“行,挑三个好货色上来。”   经理得到指示,命令手下人将三个极其年轻的女孩带过来。   “你可以下去了。”傅浪朝经理说。   这个意思是这些女孩被他们看上了,经理笑呵呵地转身带上门离开。   “哎呦,新鲜水嫩的雏儿啊!”李起笑眯眯地招呼她们过来,左右手搂一个,色眯眯地揉捏她们。   “浪子,你萎了,怎么看着没劲啊?”李起注意到傅浪鲜有的看见女人不骚动,光顾着抽烟。   傅浪将剩下的一个极小的女生搂在怀里,一摸她的手,简直没把他的后槽牙给酸掉,这他妈也太瘦了,跟人干一样,完全没一丝欲望。   见李起乐得蜜里调油,他问:“你可真是没什么忌口的,什么都能吃得下啊。”   李起眉毛挑飞,满脸堆笑:“起子,她们可是处女啊,是最难得的大宝贝儿!”   “哦。”傅浪不理解,他对这些不在意,什么处女不处女的,不都是女人吗,压在身下干就完事了。   李起见他淡然,饶有兴趣地问:“怎么,你不好这口?”   傅浪闷了一口烟:“不知道,无所谓,性别是女就行。”   “呵呵!”李起也抽了一根烟,脸色凝重起来,“起子,告诉你,如果你以后想结婚,一定要选个处女,不然被千人搞万人睡的玩意儿,多膈应。”   结婚什么的,傅浪根本没想过,因为他觉得他的大好时光才刚刚开始,结婚太遥远了,他根本没有一丝结婚的念头。   他从小到大,除了遇见慕容婉那次,他从来没有产生和任何人长相厮守的想法。   他要花费余生,来玩更多更新鲜的女人,他绝不会被一个女人捆绑住。   傅浪问:“处不处女的有那么重要吗?”   李起认真道:“当然啦浪子,这是女人给男人最好的礼物,代表她的忠贞不渝,如果一个女人是处女,那么结婚那夜,那个男人肯定会加倍爱她。”   傅浪抿眉沉思,结婚,处女……我操了,他内心一颤,感到一阵恐慌。   “你怎么了起子,怎么这么大反应啊,我又没逼你结婚,干嘛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啊?”李起奇怪,傅浪的脸色突然间铁青。   傅浪被浓厚的烟气呛了一声,剧烈咳嗽,他一下子没有玩的心情,对李起说:“我有事先走了,你慢慢玩,钱记在我账上。”   李起莫名其妙,不过反正有人买单,他无所顾忌,要和这三个女生开房去玩乐。   外面的冷风将傅浪的酒气吹散了不少,他刚刚猛然间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傅宣仪的处子之身被他破坏了,而他当初给白承宗透露的信息是她妹妹从来没谈过恋爱。   这……白承宗也是男人,要是知道傅宣仪不是处女的话……白承宗可不像他,将女人当作取乐工具。   这个人很认真,是想要和傅宣仪结婚的。   操了!他感到心烦慌乱,满脑子都在想补救措施。   他在手机上搜索:如何修补处女/膜。   让他惊喜意外的是,果真有这样的手术。   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傅宣仪在做岗前培训,熟悉学校,适应即将到来的职业教师生涯。   她接到傅浪的电话,让她抽空来见他。   傅宣仪回复他,晚上见,现在比较忙。   下午学生们下了第四节课,傅宣仪匆匆赶到校外的约定地点,傅浪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说,拉上她的手,直接打车来到医院。   傅宣仪迷惑,怎么来这个地方。   傅浪不由分说,将她连拖带拽来到美容修复科。   “宣仪,你要做个小手术,我已经帮你预约好了。”傅浪说。   “什么手术,我没病啊。”傅宣仪抬眼一望,稀疏的几个女人在外间等候排队。   傅浪将她拉到一个无人的角落,认真看着她说:“处女/膜修复手术。”   ………………   傅宣仪脸色羞耻,轰的一下子想逃离这个地方。   傅浪拉住她,将她抱在怀里,咬她的耳朵,模样可怜,哀求她:“宣仪,就当为了哥,行嘛,我想弥补我当时冲动的过错,手术不痛的,一会儿就好了。”   傅宣仪眼角滴出泪水,她还是走进了手术室。   大约一个小时,她吃力地起床,出来。   傅浪想上前扶住她,她第一次抗拒地推开他。   她惨白的脸,第一次带着怒意看他。   怒意在寂静的医院走廊,燃烧,最后化为冰冷彻骨的绝望。   她十八岁那年,傅浪笑意盈盈给她庆祝,祝她成人礼快乐,真正成为大人,送给她一个红色头绳,她一直系在如墨飘飞的头发上,心里感动又温暖。   傅浪给她身份证标明的日期是3月5日,那年他是在这个日子将她带回家。   傅浪对她笑,眉眼绽开,如肆意的蓝色浪花,明媚无暇。   他的一双温暖宽阔的手,会搭在她的脑袋上,对她说:宣仪,以后你的生日就在每年三月的惊蛰日。   她奇怪,问,为什么啊?   少年傅浪笑如灿烂的夏日微光,他说,因为你惊蛰我的人生,遇到你,我很开心。   这样的哥哥傅浪,在旧日记忆里逐渐黯淡,遂尔消失。   如今的傅浪,于她而言,越来越陌生,站在自己的面前,明明是同一个人,她怎么觉得这刻,不认识他了呢。   她独自忍受疼痛走出医院时,望见暗黑的天空,心里好难受。   她一个人坐地铁回到出租屋,倒了一杯热水,转身躺在床上休息。   手机响了起来,她知道是白承宗来电,每天这个下班的时间点,他都会准时打电话过来。   傅宣仪接通电话,声音微弱,强撑着情绪:「喂,承宗。」   白承宗:「宣仪,你是不是不舒服,我听你的声音不对劲啊。」   傅宣仪:「还好,今天下班搞得有点迟,所以累了。」   白承宗:「嗯,你在出租屋吗,要不要我来看你?」   傅宣仪:「不用,她们都还在,不方便。我这几天可能有点忙,不能跟你出去了。」   白承宗:「那好吧,你不忙了,我再来找你吧。」   傅宣仪挂断电话,眼泪源源不断流出。   好耻辱,居然做那样的手术。   好孤独,傅浪现在已经将她当成了商品,要卖给白承宗换取他的钱。   好无助,她只能柔顺无奈地被这样安排。   傅浪不是他的血缘亲人。   她没有父母,这是她的伤痛。   如果她的爸爸妈妈在,那该多好。   为什么爸爸妈妈非得那么冷漠绝情,要将她抛弃?   她如汪洋大海里的一片孤单浮叶,只能被无情的命运摆布。   这个世界,她还是孑然一个人。   难受的情绪翻滚,将她灼得难受。   她想了一宿未眠,做了无数的噩梦,第二天头疼欲裂,向学校请了假在家休息。   她睡到中午,滴米未进,也不饿,只感到脑子一片空白。   晕晕沉沉,对外界的感知愈发淡漠。   突然有人在敲门,她以为是室友回来。   她起身打开门,没想到来人却是白承宗,他提了三四个精贵的礼盒,来看她。   “宣仪,我到学校找你,他们说你请假了,你不舒服吗?”白承宗温柔问。   傅宣仪还穿着睡衣,她在他面前还不能放得开,所以急忙跑到房间,换了一套外面穿的连衣裙,将凌乱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承宗,你没必要对我这样,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傅宣仪站在窗台前,背对他,神色少有的冷静。   白承宗上前,从背后搂住她:“宣仪,你值不值得,我心里有数。”   他将她身体扭过来,嘴唇弯起,温柔地亲在她的额间:“好啦,不要不开心啦,我给你带了好吃的。”   白承宗对她热情,同时保留了一份拿捏精巧的尺寸距离,不会过于黏热,让她不好意思。   他礼貌,温雅,又温柔,轻轻拉住她的手,拆开礼盒的东西给她吃,关心她的教学近况,还和她聊起了她感兴趣的书。   傅宣仪心头一阵暖热,真诚地向他道谢:“谢谢你,承宗。”   “宣仪,我们之间不要那么生分,以后我就是你男朋友。”白承宗高兴地握住她如葱段般细白软嫩的手,“男朋友就是你的垃圾桶,你有火气有烦恼有闷气,都尽管向我发,我会像502胶水一样黏住你,任凭你的打骂。”   傅宣仪感动地摇头,脸伏在桌子上:“承宗,谢谢你,但我应该不会打骂你。”   白承宗温柔抚摸她颤抖的肩:“宣仪,我会好好保护你,以后谁要敢惹你生气,我绝不放过他。”   傅宣仪抬着泪眼,发愣地看向这个一脸真挚的男人,怔仲出神。   她这片漂浮无归的浮叶,被他托住。 第249章   金秋时节,校园桂花飘香,傅宣仪已经正式上岗,成为了一名初中语文教师。   她教的是初一年级,校方第一年没让她带班主任,她松了一口气。   她一周16节课,带两个班的语文课。   刚开始她还不适应,随后随着不断练习,她讲课越来越熟练,有时候不带课本也能讲。   傅浪再也没找过她,她倒松了一口气,她真怕他突然又让她来做一些羞耻尴尬的事。   走在单纯的校园里,闻着沁人心脾的桂花香味,她心情舒服。   一眼望过去,学校里都是青葱纯澈的学生,他们面庞稚嫩,心思单纯,有的认识她的学生撞到她,会微笑而又甜甜地喊她“老师”或者礼貌向她打招呼“老师好。”   她心里涌起一股温暖,微笑地回应他们。   她的日子不缓不慢,平时除了上课,最多的便是与白承宗交往,出去约会。   这个男人,已经走进她的生活一半,她从最开始的抗拒,到适应,再到习惯。   有时候下班,他会开车来接她,她不知道自己得知他来,她收拾东西的速度都快了些。   白承宗将她带到北都市各处高档的地方玩,她见识到了从未见过的东西,黑色眼睛,露出好奇的目光。   白承宗紧牵她的手,如握住珠玉,生怕把她弄丢了。   直到这年冬季,白承宗在一个小雪纷飞的夜间,站在北都市最烂漫文艺的格林广场,对她说:“宣仪,我们结婚吧。”   傅宣仪迷茫地阖动眼眸,黑色眼睫毛颤抖,白承宗太突然,她完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白承宗见她如手足无措的小鹿,将她抱住,轻轻亲在她的额间,温柔地笑:“是我的错,我应该先向你求婚的。”   白承宗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突然间就想对她说结婚的事。   他的脖子上戴着她织的红色围巾,他牵着她的手,一起走在小雪飘飞的路灯下,她的睫毛阖动,他闻到她发间的微香味道。   他这一刻的心,如向上飞扬的长明灯浮起,望着万千灯火,他好想有个家。   有个属于自己的家。   见傅宣仪沉默慌乱,白承宗安慰她:“没事儿,你要是没做好准备,我再等等你。”   傅宣仪点头:“承宗,先给我一段时间,好吗?”   她的声音轻柔,如摇摇欲坠的花朵,让他更为怜爱她。   “好,我等你。”白承宗温柔道。   白承宗除了给她时间做好准备外,还得有一件重大的事情要处理,那就是他得请示他的父母。   白氏集团是北都市首屈一指的顶级财团,掌握北都市一半的经济占比量,集团百年传承,历史根基深厚,支脉繁多,上至中央都有话语权力人。   彼时时任北都市白氏集团总裁的是白承宗的父亲白承礼。   白家的婚姻从上数三代,都是以联姻的方式进行,目的就是为了巩固白家势力,使其更稳固地发展。   白承宗的父亲白承礼迎娶的是具有军/方背景世家大族景氏长女景楠,可谓门当户对,相当匹配。   这在当时被称为珠联璧合的结合,联姻被白家宗族中人津津乐道,也成为民间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美谈。   白氏家族除了注重婚姻的门当户对,同时也严格秉承重男轻女的钢规铁律,凡嫁入白家,无论出身多高贵,娘家背景多强大,都只能绝对地服从丈夫的意志。   纵观白氏族中男人,三妻四妾多的是,他们一方面作为男人,有三心二意、拈花惹草的本性,另一方面是为了繁衍更多的子孙,来保证白氏宗族的枝繁叶茂。   除了明媒正娶的妻子所生的儿子外,其他妾室生的儿子,择优录入白氏宗谱,注入心血精力,培养成为集团的骨干或者政治高层的接替者。   白承礼也不例外,他除了迎娶景楠外,也同时包养了其他的女人,不过可惜的是,这些女人给他生的都是女儿。   他膝下只有白承宗一个独独的儿子,是血脉最纯正的白家人。   他十分看好他这个儿子,自白承宗小时,便花了许多心血精力来培养他。   自然对他的婚姻大事格外关心。   大年三十除夕夜这天,白承宗将他的父亲白承礼、母亲景楠迎回家,一起吃年夜饭。   管家段温洵这时年龄还未及30岁,面貌年轻,做事干练,脾性温和,将白府打理得井井有条。   他按照惯例,在白家人吃饭时,小心翼翼地在一旁恭敬垂手,服侍他们。   饭到半晌,白承宗见父母都吃了半饱,脸色放松,于是他整理仪态,对他们说:“爸,妈,我要结婚了。”   两个人都不惊讶,因为白承宗的确到了适婚年龄,在他们眼里,这个儿子自小就很有主见,大多事都能自己拿主意。   他们一致看向白承宗,问:“是哪个家族的小姐?”   白承宗平静道:“她是个普通人,名叫傅宣仪。”   此语一出,白承礼和景楠脸色顿时变了。   傅???放眼北都市,能称之为大户名姓的有白、周、叶、苏。   傅又是什么?   他们以为白承宗要和这四个大家门户中的闺阁之女结婚,没想到从他嘴里居然蹦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傅”?!   白承宗的母亲景楠率先发难,她万万没想到白承宗的结婚对象竟然是普通女子,她脸色铁青,眼睛略带怒意看向白承宗,冷道:“承宗,你不能和她结婚!你要想想你的身份,她配不上你!”   白承宗脸色冷静,他已经想到父母的态度变化,不过他也理解他们,白家人一贯门当户对的联姻制度不能被他破坏,断绝。   他保持沉默,看向父亲白承礼。   白承礼倒没有如景楠这样激烈反对,他眉头一皱,在思考。   他问白承宗:“你是非她不娶吗?”   白承宗很坚定,马上回答:“是,父亲,我从见她第一面开始,就认定她了。”   景楠无奈地叹口重气,表达对白承宗执拗的不满。   白承礼默然许久,决定道:“这样吧,你择日将她带过来,让我们看看。”   “好。”白承宗答道。   景楠还想反驳抗争些什么,白承礼挥起大手,打断她。   她只好闭嘴,默不作声,服从他。   在白家,男人拥有绝对的权威,在任何事情上,在任何地点,在任何场合,只要男人作出决定,那么女人必须完全服从,没有其它的商量余地。   白承宗知道父亲这边是松了口,他心下欢喜,连忙将这个消息告诉傅宣仪,说择日带她去见二老。   傅宣仪显得忧心忡忡,她经过多日与白承宗的接触,大概清楚白家在北都市的地位。   这样的一个超级豪门,自己能跨得进去吗?……   白承宗看出她的忧虑担心,不断温柔地安慰她,说他爸妈可高兴见到她,说他们早点期望她来……   傅宣仪也不好让他为难,强颜欢笑,说自己一定会用心准备。   登门进白府的时间,是在年后的春天。   此时冰块消融,万物复苏,天地之间,缤纷多彩。   傅宣仪用积攒多年的钱,置办了一身极其昂贵的衣服,头发扎着小辫子,向后挽起。   本来白承宗说要带她去选衣服选礼物,傅宣仪拒绝了他这次的好意,因为这一次上门与众不同,她想自己亲自来。   傅宣仪向学校请假,回到出租屋穿上置办的衣服,当白承宗来接她时,他又看到了不一样的她。   她身穿白色小西服,下身是略微宽松的浅黑色裤子,既显得庄重,又不过于严肃。   她的内衬是浅蓝色衬衫,脚下是白色皮鞋。   头发没有如往常那样披散,而是前面扎着小辫子往后挽去,人显得很干净利落。   她拿起两个礼盒,扯了一下发愣的白承宗:“走啊,干嘛发呆啊?”   白承宗回过神,笑问:“宣仪,你这袋子里买的啥啊?”   傅宣仪老实道:“是金子,你们家我真的想不出送什么比较合适,还是送这个吧,不过你爸妈估计也看不上。”   白承宗摸她的脑袋:“宣仪,别这样想,最重要的是心意。”   临近白家正大门,映入眼帘的是豪气壮观的大府邸,这样的房屋,傅宣仪只在小说或电视剧才看到过。   像传说一样,让她震惊不已。   管家段温洵带着成群的仆人站在大门口迎接他们,这让傅宣仪更加无所适从,她紧张地钳紧白承宗的手臂,脚步不敢往前走去。   白承宗注意到她的紧张,扭头望见一张楚楚可怜的脸,眼眸含泪,显得很是害怕。   “承宗,能不能不去啊,我——”傅宣仪扑在他怀里瑟瑟发抖。   白承宗温柔抚摸她的脑袋,轻声安慰:“乖,宣仪,不怕,有我在,我永远都陪着你。”   傅宣仪忍住紧张,不好让他为难,只能任由他牵着,缓步迈入白家。   管家段温洵在前引路,傅宣仪注意到干净的草坪周围,种满了形式各样的花朵。   花朵在湛蓝天空的衬托下,显得愈发鲜艳,这些美丽安静的花朵,抚平她焦虑的情绪,她缓缓地舒口气。   走了约十分钟,管家段温洵带他们来到最里间的一个大厅,西方的装修风格,玫红色地毯,豪华的吊灯,白色雅静的沙发,墙上挂的是梵高的名画。   白承宗牵着她的手,来到客厅的下席就坐。   她将事先准备的两个礼盒轻轻放在茶几上。   段温洵给他们上茶。   不一会儿,身后传来窸窣的脚步声,白承宗起身,傅宣仪也急忙起身。   来人正是白承宗的父母,也是点名要见傅宣仪的人。   傅宣仪紧低脑袋,惶惶不安,不敢直视他们。   白承礼在主席位置就坐,景楠在次席位置挨着他坐下。 第250章   “抬起头来。”   景楠见她一副小家子气的模样,不禁带着呵斥的语气命令她。   傅宣仪只好抬起头,看向他们。   二老仔细打量她。   随后白承礼和景楠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   席间没有人说话,气氛很压抑。   管家段温洵给在场所有人续上茶水。   白承宗的母亲景楠今天身穿一件古板呆闷的青褐色长旗袍,外间套一个幽绿色外套,脚穿高跟鞋,头发烫成发髻,高高竖起,额前没有留多余的头发。   整个人单从外表上看,非常肃冷,让人看着害怕。   傅宣仪抬头看了一眼景楠,便迅速低下头,不敢再看。   白承宗握紧她的手,轻柔地拍着。   景楠冷漠地瞥了一眼傅宣仪,本来就对她非出身名门感到不满,此刻见她一副羞羞答答的畏缩模样,心里更加有气。   分明是一副贫穷破落户的小家子气,根本配不上白家,真不知道承宗是怎么想的,居然看上这种女人!?   景楠心里感到窝火,她径直来到傅宣仪面前,手伸出,捏住她的下巴,另一只手扯住她的头发,怒道:“你是不是故意表现得这么可怜兮兮一副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真不知道你到底对我儿子使出了什么妖法,竟然让他违背祖训也要娶你?!你可真是个狐狸精、臭白莲!”   “妈,你在干吗?!”白承宗将景楠扯开,护住傅宣仪,对她吼道,“你不要张嘴就乱盖帽子,宣仪她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是我先喜欢她的!你不要再对她动粗了!”   白承礼在一旁,眉头紧皱,对在一旁服侍的管家段温洵使了一个眼色,段温洵会意,上前将有些失控的景楠拉到沙发上坐好。   白承礼对景楠道:“你不要在这里给我借题发挥、指桑骂槐,别忘了这个家是我说了算!”   景楠黯然回应:“是。”   其实白承礼批评她说的对,她刚刚的确有点含沙射影的意思,因为在她和白承礼结婚之初,和白承礼勾勾搭搭的几个女人莫不是这样的娇软小白花。   她看到这种模样的女人简直想吐,生出难以压制的厌恶。   白承礼挥手,声音刚健,浑厚有力:“傅宣仪留下,你们都出去。”   他的话如同圣旨,连白承宗都不敢不听,默默退出。   此刻厅里只有白承礼和傅宣仪两个人。   白承礼微微一笑,说:“你别太紧张,反正你总是要见我们的,就当提早适应。”   相较于景楠的疾言厉色,白承礼的温厚敦实让傅宣仪感到放松不少。   她轻轻点头:“是。”   白承礼的眼光突然变得锐利起来,他说:“我有三个问题想问你。”   傅宣仪抬眼,看着他:“哪三个?”   白承礼:“你知道我们白家吗?”   傅宣仪:“知道一点。”   白承宗:“你知道白承宗吗?”   傅宣仪奇怪,白承礼说:“你只知道他喜欢你,是我的儿子,其它的,你知道吗?”   傅宣仪迷茫,她的确不知道。   白承礼说:“承宗他天生聪颖,在他这一辈儿当中,样貌最出众,能力最强,不仅我看好他,我的叔伯辈也都对他寄予厚望,所以他的结婚对象,理论上应该是书香世家之后,而非你这样的平民之女。”   傅宣仪心黯淡下去,眼眶红润,她紧低脑袋,沉默不语。   白承礼说:“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喜欢他吗?”   傅宣仪抬眸,些许出神。   “怎么,你对这个简单的问题这么犹豫?要是承宗,他一定会马上承认。”白承礼盯着她,“还是说你嫁进我们白家真的别有目的?”   傅宣仪被他弄懵了,她刚刚被景楠一顿呵斥,又被白承礼步步紧/逼,本来就是第一次来这样的豪门巨府,紧张得不得了,此刻她精神有些溃散,不能很好地集中注意力。   但一想到白承宗对她的好,她还是努力使自己平静,她不卑不亢,说:“我不知道你说的‘别有目的’是什么,我无父无母,平时喜欢读书和做针线活,就算不嫁进你们白府,我照样也能过得好,只是承宗对我太好,我不忍心伤害他。”   白承礼微哂道:“听你这话,好像是我们逼你嫁进我们白府?”   傅宣仪道:“我没有这个意思,我不是侯门绣户之女,你们排斥我也情有可原。承宗对我这般好,我受宠若惊,我也不想负他,所以我想在您面前争取争取,还希望您同意我们。”   白承礼道:“我原本看着你一副柔弱的样子,其实你内心还挺刚强的。我同意你们没问题,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傅宣仪问:“什么事?”   白承礼:“你对天发誓,这辈子都不会背叛白承宗。”   “好。”   傅宣仪跪在地上,右手三指并起,发誓:“我傅宣仪一生只忠于白承宗一个人,如若违背此誓言,将天打雷劈,死无葬身之地。”   白承礼点头,将她扶起:“宣仪,好,我相信你。其实我们白家虽然是以联姻的多,但我们也不是非得靠别人家来巩固自家,承宗这孩子倒是很勇敢,至少他知道追寻内心的幸福。孩子,你以后好好待他吧,我先祝福你们。”   傅宣仪喜极而泣,跪在地上给他磕了一个重重的头。   谈话结束后,白承宗迫不及待地牵上傅宣仪,猴急地追问结果。   “你是笨蛋嘛,肯定是你爸爸同意了我们,不然我怎么一脸开心地出来。”傅宣仪娇嗔,脸靠在他胳膊上。   白承宗高兴地将她抱起,恨不得将她像小孩一般举高高。   白承宗注意到她的额间好像肿了一点,他急忙问:“我爸打了你吗,你额头这里怎么还伤了?”   “没有,我是给他磕了一个响头,感谢他同意我们啊。”傅宣仪微笑,白承宗在细心温柔地摸她的额角。   “那你磕早了,以后我们结婚你还要再磕一个呢。”白承宗眉间喜悦。   “哦,再磕就再磕呗。”傅宣仪主动牵上他的手,“谁叫你对我这么好。”   白承宗是在北都市的〖深蓝花园〗向傅宣仪求婚的。   〖深蓝花园〗是高级私人定制婚纱的场所,只招待富人。   傅宣仪穿上一件梦幻美如公主的深蓝色蓬蓬裙,旖旎,明艳,美得惊为天人。   白承宗给她的右手中指轻轻戴上一枚鸽子蛋大小的戒指。   他微笑地站起,抱住傅宣仪,在她耳旁道:“宣仪,我喜欢你,爱你,以后我会保护你,对你好。”   傅宣仪眼中泪光点点,手轻柔摸他的脸,感动得稀里哗啦,哭得像小孩。   这个男人,说的是真的,她能感觉得到。   她想,她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真好。   北都市有个洲岛,只为白家所专有,名叫〖梦旖曼岛〗,小岛四面环海,风景优美,静寂动人,湛蓝色的海浪轻轻抚弄金色沙滩,白色飞鸟划过蔚蓝色天空,柔软云朵缓慢洄游。   白承宗和傅宣仪的婚礼在此举行,这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婚礼。   从政界到商界,再到各种媒体,甚至外国友人都纷纷来捧场。   政界大要时任市/委/书记的毕觉松,市长罗月照,常务副市长梅相令,政法委书记高成俞,公安局局长纪君泽,法院院长汪绝厉。   其余的高官诸如北都市市委宣传部部长邱应霞,北都市统战部部长张庆……一众高官各自乘着豪华游轮上岛前来参加婚礼。   商界大鳄周氏集团董事长周奉贤,苏世医药集团董事长苏铭及他的后生辈当时特别年轻的医生苏常远,文//化/部部长叶斯年等叶家人……许多在商界颇有名气的人前来参加婚礼。   北都市一流媒体〔北都之光〕以及其它自媒体人士也应邀前来参加这场史无前例的盛大婚礼。   小岛上站满了乌乌泱泱的人,酒席餐桌数不胜数,来来回回的佣人在白府管家段温洵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端送茶水,为客人引路,上菜,上酒。   白家最权威的叔伯辈,以白无卿为首,乘坐游轮赶到〖梦旖曼岛〗。   原本还在喧哗吵闹的人,见到白无卿来,纷纷凝神屏气,朝他望去。   人群安静下来,记者们心领神会,举着摄像机开始拍摄。   白承礼带着白承宗上前,到小岛入口躬身迎接白无卿。   以毕觉松为首的高官,也上前向白无卿问好。   白无卿由白承礼扶着,来到台下的婚礼主席就坐。   这是一场露天婚礼,装扮成粉蓝色的风格,各种婚饰被搭在台子上,桌子上,椅子上,一条巨长的粉色毛毯华丽丽地铺在路上,供给新人踩用。   最后一波人,和白承宗平辈的白家年轻人赶到,他们个个身着黑色西服,胸戴彩色礼花,笑嘻嘻地朝白承宗祝贺,打闹,叙旧。   快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在主持人的安排下,在场的宾客,一一落座。   钟声敲响三下,礼炮声激烈飞扬,气氛变得无比的热闹。   坐在席位上的人不自觉地扭过头,看向后方。   傅宣仪身穿一袭拖地白色婚纱长裙,亮黑乌发盘起,手挽傅浪的手,款款走在粉色长毯上。   在前面有两个举花的人,是远在聆风镇和傅宣仪一起生活长大的童怡、童钰两个女孩。   托起她婚纱的是白家其他族辈的小女孩。   礼声连绵不绝,傅宣仪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缓缓走向站在礼台上的白承宗。   走到尽头时,傅浪将傅宣仪交给白承宗,随后回到前面的席位就坐。   神父高声宣读婚词,白承宗和傅宣仪互相为对方戴上戒指,礼毕后,白承宗轻轻揭开傅宣仪的婚纱薄帽,吻她。   礼花从天而降,落在两个新人身上,白色鸽子成群飞起,徜徉在曼岛上。   一切那么美,那么幸福。   傅宣仪忍不住双手环在白承宗肩上,与他贴脸。   白承宗微笑道:“宣仪,以后我们就真正的是一家人了,你是我的妻子,我真的好幸福。”   “嗯,承宗,我也是。”傅宣仪眼眶湿润,“谢谢你。”   “应该是我谢谢你。”白承宗温柔抚摸她的脸,“你让我找到了家。”   傅浪带着他的好哥们儿李起在这场豪门盛宴上胡吃海塞,眼睛不断在穿着艳丽的女人身上留意、打量。   很快,当他举着香槟,四处乱窜时,一个女人注意到了他。   这个女人身形丰腴,短裙,大长腿,大胸,红色的口红很是吸睛,刚好符合傅浪一向的审美标准。   “傅公子,你在找人吗?”女人问。   傅浪见她这么骚,忍不住手故意贴向她的胸:“我在找你。”   女人马上懂得他的意图,扭着大屁股,给他抛了一个媚眼:“我知道有个地方没人。”   傅浪屁颠地跟上她,两个人迫不及待地脱衣服干事。   白承宗和傅宣仪作为新人,逐一给来宾敬酒,一直忙到黄昏时分。   临走时,白承宗带着傅宣仪亲自来到他的七叔白无卿面前,向他磕了一个头。   白无卿虽然是他七叔,论辈分不是最高,可他能力非常强,曾经多次力挽狂澜,将白氏集团起死回生,又非常果断跻身于国家中央层级,掌握核心政治资源,是现今为止,白家宗族里最权威的人。   白无卿面色冷峻,他和景楠一样,是反对白承宗娶平民之女的。   无奈木已成舟,他只能被迫接受,作为白家人,他再不愿意,也得维护好外面的光鲜体面,所以他还是来参加婚礼。   “嗯,承宗,我走了。”白无卿淡淡道,看也不看傅宣仪。   晚间,白承宗带傅宣仪回到他们的新家。   白承宗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平层,已经装修好,全是喜气洋洋的大红色,看着温暖又温馨。   白承宗在进门的时候,迫不及待地将傅宣仪拦腰抱起,放在卧室大床上。   “宣仪,你饿不饿?”白承宗抵着她的额间问。   “不饿。”傅宣仪脸色羞红。   “那我要吃你了。”白承宗飞快地脱下黑色西服,同时也为傅宣仪脱下婚纱。   白承宗是一个很守礼法、克制的人。   婚前,他没有对傅宣仪行过男女之事,他想将第一次留在新婚初夜。   第二天,床单上有血迹,白承宗内心澎湃,脑子里全是昨天晚上的巫山云雨,他心一惊,忍不住在晨间醒来时,继续抱着傅宣仪缠绵。 第251章   位于北都市黄金地段的占地约千亩的土地正在轰轰烈烈地动工,即将开辟建设成一片史诗般豪气壮阔的府邸。   白承宗亲自选址,下帖亲自拜访国内最有名的风水大师闻人先吾来勘测风水,定置方位,布置设施。   三个月后,这座堪称为现代版的“巴比伦公园”正式竣工,这是迄今为止北都市面积最大的私人住宅,是白承宗费了大量心血为专傅宣仪打造的。   这个新白府比白承宗自己的老家,即他的父母白承礼和景楠住的地方,要豪奢豪华得多。   乔迁当日,白承宗亲自开车来新的白府剪彩,他让傅宣仪拿持剪刀剪掉喜庆的红色缎带,随后烟花爆竹轰轰轰地响起,热闹灿烂。   他们新婚当日住的大平层里的东西被一辆又一辆车,由下人小心翼翼搬到新屋。   原来服侍白承宗父亲白承礼的管家段温洵,从旧白府跟随白承宗来到新白府,继续为白家人管理家务,做好仆人工作。   傅宣仪由白承宗牵着,好奇地四下打量这个如同传说般的超级大花园。   一进门,傅宣仪就惊呆了,一眼望过去,便是鲜嫩翠绿的草地铺展开来,宽阔平坦,站在如此辽阔的草地上,使人心旷神怡。   她弯下腰细细地触摸这些柔嫩的小草,每一颗都是真的,稍微留心,还可以闻到草间的芳香。   一排排直挺高立的松柏树,围绕高耸的白色围墙,挺拔站立。   草地之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喷泉,汩汩干净的水,晶莹透亮。   走在青石板上,仿若置身于幽静的大自然的森林里,每走一步,都能呼吸到纯澈的空气。   走了十分钟,有仆人牵着一辆马车循循来到面前。   白承宗拉着傅宣仪,踏着凳子,登上马车。   傅宣仪开玩笑说:“承宗,我这样好像古代欧洲的王妃。”   白承宗搂着她:“那我就是你的王子咯。”   傅宣仪小脸一红,扭头不看他。   马车行进约20分钟,白承宗率先跳下车,他让傅宣仪跳下来,他稳稳当当接住她。   傅宣仪脸色羞赧,她实在不好意思当着管家段温洵和众多仆人的面,和白承宗进行亲密动作。   白承宗却觉得她含羞温婉,可爱极了。   他高兴地牵着她,来到西边的庭园。   他们现在的位置处于偌大白府的中轴线,西边是西式建筑,东边是中式建筑。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无比巨大的花园,里面的花朵争相斗妍,摇曳身姿,色彩缤纷,仿若行走在梦中。   傅宣仪喜爱花朵,一见到这么多花,顿时猫腰,如同小孩一般好奇开心,低身抚摸,细闻。   白承宗跟在她后面,脸露微笑。   花朵后边是一个宽阔的大草坪,景色优美,遥望青山,湖泊生辉,夕阳日落,微风习习。   有一个蜿蜒曲折的白色西式凉亭,紫色薰衣草装扮,浸润芳香,一条长回廊,没入花草尽头。   连接回廊的是西式风格的楼屋,以纯白高雅风格为主,透明大玻璃,落地窗帘,花草点缀,圆形柱子耸立。   游览完西边,白承宗将傅宣仪带到东边阁楼,这边是纯粹的东方装修风格,飞檐楼阁,曲折迂回,水塘凉亭,假山假石,红木柱子,写意字画,堪比皇家园林的雅致高贵。   接着往里走,便是他们的住宿的地方,这里比刚刚的地方还要宽阔干净,已有来来往往不少的仆人鱼贯而入,为此地打扫卫生,收拾房屋。   此地视野开阔,颇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俯瞰之感,背靠山黛,却不显得孤森,左边是一大片花园,右边是成群的秀树,房屋往远处纵深数十里,是一片片菜园、池塘。   白承宗将傅宣仪带到一个房屋,上面有金字红底写着繁体字〖與詩書〗(与诗书)。   打开门一看,纵深数十排全都是满满当当、琳琅满目的书。   傅宣仪震惊,又很感动,他知道这是白承宗为了她专门做的。   〖与诗书〗出门便是一座富有西式小木屋风格的织园,白承宗知道闲暇之余,傅宣仪喜欢做些手工活,特地给她做了这样一件别具一格充满童趣的木屋。   木屋里面全都是毛茸茸的玩具,屋子四角以仿生鹿角加以装饰,屋内冬有暖气,夏有凉气,有缝纫机,有各类织线,一张粉色小床,一个木桌。   房屋外搭有透明的玻璃天花板,防止下雨,还装有一个立体环绕的音乐台。   傅宣仪见了笑说:“以后我可以边做衣服边听音乐了。”   白承宗拉着她的手:“嗯,但是我更希望你什么也不做,乖乖当我的小娇妻。”   傅宣仪脸色绯红,靠在他胸口处:“承宗,谢谢你,你对我太好了,我无以为报。”   白承宗笑:“你现在就可以报答我,给我生个儿子吧。”   傅宣仪脸色嘭的一下子变得特别红,小手捶打他的胸口,娇嗔道:“你真坏啊!大白天的说这种话。”   白承宗一把揽住她的细腰,将她抱起:“正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来,宣仪,我们去造娃吧。”   傅宣仪扭动身体,羞羞答答,最后扛不住他的温柔的霸道,只得伏在他的怀里。   白承宗成婚后,他的父亲白承礼将白氏集团公司的权杖正式交给他。   自此,白承宗正式在白氏一族中,履新上任,成为北都市年轻英俊的集团新总裁。   白承礼则是遵循白家礼制,主动退居,深藏于幕后。   因此白承宗格外繁忙,一上任,他需要做的事情太多。   傅宣仪心疼他,给他亲自煲汤喝。   白承宗笑着对她说:“宣仪,我跟你好像还没度蜜月呢,我真想扑在你怀里,不想当这个总裁。”   傅宣仪温柔劝诫:“好男儿志在四方,岂可迷恋于温柔乡。”   白承宗点头:“都怪你太迷人。”   傅宣仪:“……以后我们细水长流,来日方长嘛。”   白承宗有时候连续忙到三天都没有回来,傅宣仪孤身一人在白府,好在她已经适应,管家段温洵帮她将上下数百仆人的白府料理得一丝不差。   她听从白承宗的安排,从学校辞职,专心当起家庭主妇。   不同于一般的家庭主妇的柴米油盐鸡毛蒜皮,她可谓豪门贵妇般的生活,一切家庭琐事,全部有人做,府里所有的卫生全部由专人打理,她不用费心费力操持任何杂事。   她十指不沾阳春水,睡到自然醒,任何她想吃的,她想玩的,只需要对管家段温洵一说,就能马上得到。   这样轻松无比、富贵逍遥的生活,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这天傅宣仪如往常一般起床梳洗,一位不速之客蹑手蹑脚来到她房间。   傅宣仪被吓一跳。   “怎么,我是鬼吗,看把你吓的。”傅浪翘起二郎腿一屁股坐在两米宽红色新床上,盯着傅宣仪,“我好歹也是你哥,你怎么这么怕我?”   傅宣仪冷道:“你来干什么?”   这样冷漠的声音,让傅浪心底产生一丝不快。   他略带嘲讽说:“宣仪,你干嘛对我这么冷漠,没有我,你能攀上富可敌国的白家吗,能住的上这样的豪宅吗,多少人做梦想都不敢想!”   傅宣仪沉默,梳子随便一梳,将头发扎起:“是,我感谢你,但是现在请你出去,我要换衣服。”   傅浪眼露凶光,逼近傅宣仪,在她起身时,迅速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另一只手掰下她的睡裤,直接强行行龌龊之事。   傅宣仪拼命挣扎,扭动身体,可傅浪根本不给她机会,强势得如同一块巨石,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傅宣仪!老子养了你十多年,你以为我想把你卖给白承宗啊!?他唯一比我强的无非就是出生在了一个好家庭,老子没有一个好爹,要是我有他那样的老爹,我比他强数十倍,你懂吗?!你不要不懂得感恩,记住你是被我养大的,没有我,哪来现在过得如此富贵生活的你!”   傅浪将奄奄一息的傅宣仪,捏住她的头发提起,凶狠道,“他倒是很完美,现在当上了总裁,可威风了,哪个人不听他的,跟个皇帝一样,我哪点不如他?!你不要断了奶就忘了娘。哼,他再完美又怎么样,他心爱的女人还不是被我压在身下干!就凭这一点,我永远胜过他!”   傅浪泄完愤,怒火慢慢消散,开始后悔刚刚的冲动,他想将地上被他搞得凌乱哭泣的傅宣仪扶起。   傅宣仪愤恨地甩开他的手,大声哭诉道:“你养了我十几年,可你也侮辱了我三次,你到底要我怎么样啊?!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你非得和白承宗比,比来比去,你永远胜不过他,哪里都不如他!”   这一番话又将傅浪心头刚刚熄灭的火引燃,他直接掐住她的脖子,样子前所未有的凶狠,提起她娇弱的身体,压在身下,在她耳旁道:“我这里比他强,你说对不对?你别老是哭啊,是不是我让你爽到哭,你说说,我们谁让你更爽?”   “哼!”傅浪完事后,一只手直接将她撂倒,目光漠冷,“傅宣仪,你欠我的恩情,这辈子都还不完,你给我等着吧。”   傅浪在她身上发/泄一番后,大摇大摆离开了白府。   离开时,撞见了管家段温洵,段温洵向他问好,他敷衍一句匆匆离开。   现在的傅浪和从前的少年傅浪,已经是霄壤之别。   他见到更多更繁华的物质,心里对白承宗那种天生富贵命的人,越来越嫉恨。 第252章   同样是男人,凭什么他就可以呼风唤雨,权力在手,而自己只能平庸不堪度日?   为了攀附上他,还把自己的妹妹傅宣仪卖给他。   对他一个极要面子又好自尊的人来说,心底总不是那么痛快。   尤其是见证到白承宗的铺排奢侈的婚礼和豪阔的白府之后,他更加忌意丛生。   哼,不就是投好了胎吗?得意什么?傅浪心底满满不屑。   让他更为恼火的是傅宣仪从对自己依赖信任到冷漠僵立,竟然说自己哪里都比不上白承宗,他气得顿时失去理智,冲动地上了她。   哼,白承宗再强又如何,傅宣仪的处是自己破的,还不是任由自己摆弄。   他还是第一次尝试已婚少妇的滋味,又是妹妹,一种被禁止的刺激感让他久违的兴奋。   最让他兴奋的是,如果白承宗看到他干过傅宣仪,那他的脸色肯定比屎还难看。   哈哈哈哈哈………………   这样一想,这位禽兽哥哥,一点负罪感也没有,潇洒地拿着从白承宗那里骗来的钱,到处潇洒快活去了。   这件事后,不到一个月,傅宣仪接到傅浪的电话。   她现在对这个人越来越陌生,甚至反感、厌恶、害怕。   她将手机调到静音,不接。   直到傅浪第三次打来电话,傅宣仪无奈地接听。   「宣仪,你快跟我回去,香姨生了重病,快要死了,你的电话怎么一直打不通啊!」傅浪的语气很是焦急。   「什么?!」傅宣仪大吃一惊。   傅浪口中的香姨,是他们聆风镇老家的隔壁邻居,从小对他们极好,不是母亲,胜似母亲。   听到这个消息,傅宣仪脑子一轰,如同晴天霹雳,那么好的香姨怎么就……!   她来不及多想,马上简单收拾一下,和管家段温洵告知她要出去一趟,立刻奔出白府。   傅浪开着白承宗送给他的100多万的宝马来接她。   如果说是从前的傅浪,别说100万的车,就是20万的车,他都要对白承宗感激涕零。   但现在的他,已完全变了,见了太多的物欲横流,搞过的女人无数,对白承宗送他的100万的车不仅不感恩,还颇有微词。   毕竟自己将多年含辛茹苦养的的妹妹送给他,居然这么小气地只给自己这么便宜的车?   怎么着也得来一辆和他那辆尊贵豪气的莱斯莱斯差不多的定制车吧。   好歹自己也是他的大舅哥啊!   “香姨病得很重吗?”傅宣仪一上车,急忙问他。   “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童怡打电话给我告诉我的,我们回聆风镇去看看吧。”傅浪启动车说道。   “嗯。”傅宣仪心里默默为柴香祈福,希望老天保佑她。   “宣仪,你睡一会儿吧,有点路程。”傅浪平静道。   “没事儿,我不困。”傅宣仪坐在车的后排位置,眉头紧皱。   傅浪透过后视镜满含深意看了她一眼。   车行驶45分钟后,傅浪在一处幽静的森林停了下来。   “宣仪,你先下车,好像发动机坏了,我来看一下。”傅浪说。   傅宣仪解开安全带,有点疑惑,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要是开高速走的话,一个多小时就能到聆风镇。   “宣仪。”傅浪趁她不备,将她搂在怀里。   “你干什么?!”傅宣仪使劲挣开。   傅浪力气很大,不容她挣扎,强势地搂紧她,语气火热:“你实话告诉我,你曾经有没有喜欢过我?你的第一次给了我,还记得吗?嗯?我的妹妹。”   傅宣仪脸色通红,眉眼全都是愤怒,她呸了一口:“你滚开,好恶心!你这个不要脸的畜生,别对我动手动脚!”   她越是挣扎,傅浪越兴奋,这种搞已婚妇女的刺激让他肾上腺素飞奔,又带有浓烈的背/德感,让他忍不住上手脱傅宣仪的裤子。   傅宣仪这次使出全力,咬在他手上,疼得傅浪一激灵,松开了手,不禁怒骂道:“他妈的,你要把我咬死啊!”   傅宣仪急如小兔子,拼命挣开他的魔爪,向前跑去。   傅浪在后面追。   她一个娇小柔弱的女子,哪里跑得过身高体长的傅浪。   很快,傅浪离她越来越近,她恐慌地流出眼泪,快步跑到一个耸高的悬崖峭壁上。   她弯腰寻到一个大石头,抱在胸前,向傅浪怒吼道:“你再过来,我就砸你了!”   傅浪只得停下脚步。   傅宣仪墨发被狂风吹乱,她斥问:“你是不是骗我,香姨根本没事,是不是?!”   傅浪承认:“好妹妹,别生气,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来‘亲上加亲’不好吗?反正这荒郊野岭的,白承宗也看不见,来嘛,试一试嘛,我会让你爽上天的。”   傅宣仪愤恨地将石头砸向他,傅浪吓得激灵一躲。   “傅浪,你比人/渣更让我觉得呕吐,你还要和白承宗比,告诉你,你连他的脚指头都不上!垃圾!”傅宣仪第一次骂人,骂的是收养她的傅浪。   傅浪忍住怒火,瞪视她:“傅宣仪,你的命都是我给的,让我爽爽怎么了?!没有我,你过得上这样的富贵太太生活吗?估计你早就在哪个垃圾桶被饿死冻死了!”   傅宣仪站在冷风中,眼眶发红,细瘦的身体颤抖。   傅浪总是,永远,拿这个事来乞求她,威胁她,逼迫她。   这是事实。   可,她到底要怎样去还啊?!   她已经听他的话,嫁给了白承宗,到底还要她怎么样啊?!   她面庞悲伤,眼神绝望地望着湛蓝的天空,对傅浪高声道:“你要这样侮辱我,那我宁愿从一开始就死掉!不,我现在就死!”   傅宣仪转身,向背后的悬崖跑去。傅浪见势不妙,一双大长腿三下五除二,拉住她。   “我现在就将命还给你!!!”   傅宣仪激动,不管不顾地要跳崖而死。   傅浪想,千万不能让她死,她要是死了,白承宗这颗摇钱金树不就废了吗?   他原本以为傅宣仪还是从前那个柔弱、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女孩,没想到今天她如此刚烈,看来自己是把她逼急了。   “你滚!”傅宣仪不让傅浪碰自己,她不断向后跑。   “宣仪,你不要这样做,行,我以后再也不来骚扰你了,我发誓,可以吗,你千万别死!”傅浪语气软了下来,乞求她。   “你在想,要是我死了,你再也从白承宗那里搞不到钱,是不是?!”傅宣仪愤恨地怒视他,“我不死可以,但是我要把你对我做的,全部告诉他,你猜猜他会怎么着?”   傅浪一听急了,他万万想不到傅宣仪会和他来这招“玉石俱焚”,他的大好时光才刚开始,金钱美女还没享受够,怎么能死呢?!   他一贯知道傅宣仪是软不吃硬,他跪在地上,眼睛挤出眼泪,哀求道:“宣仪,你不要这样,我真的错了,我真的畜生不如,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我改不行吗?好妹妹,你想想以前我们多好啊,我天天载着你上学,放学,我给你买新衣服,教你做饭,保护你不受别人欺负。宣仪,看在哥养了你十多年的情份上,你别冲动,别告诉白承宗,我以后再也不会来找你,好吗?”   陈年的旧恩情,让傅宣仪再次情绪翻涌,以前那么好的哥哥傅浪,为什么越来越让她害怕,厌恶,她也不知道。   “好,我答应你不告诉他。”傅宣仪昂起脸,蔑视跪在地上摇尾乞怜的傅浪,淌着泪水的脸,十分漠冷,“但我们今后永远不见,我死了,你都别来!”   听到她松口,傅浪如释重负,连忙应承:“好,好,我绝不再来见你。” 第253章   傅宣仪嫁给白承宗后,傅浪一直惦记着要从白承宗这里“搞坨大的”。   最好是能狠狠敲他一笔。   他的好哥们李起提醒他:“浪子,你不是要创业开公司吗,现在正是好时机,你老是向他伸手要钱,有一天他也会烦,你有自己的公司,躺着也能赚钱。”   这一番话醍醐灌顶,傅浪险些将这个头等重要的大事搞忘了。   李起说得对,自己再亲也是外人,巴掌朝上向他要钱,解得了近忧,解不了远虑。   要是自己有个公司,那这就是他的小金库,源源不断,绵延不绝。   这可比抓耳捞腮找借口问白承宗要钱好多了。   自来到北都市后,傅浪天天纸醉金迷,没个正形,有钱了就去玩女人,没钱了就费尽心思朝白承宗要,毫无进取之心。   李起的提醒让他下定决心,整理一下思路,择日提着两大瓶酒来白氏集团找白承宗商量创建公司的事。   傅浪是傅宣仪在世唯一的亲人,是白承宗的大舅哥,又是曾经和白承宗在部队里同吃同住的好朋友,自然白承宗不会怠慢他,在处理完公司的事后,马上邀着他到豪华饭店详谈具体事宜。   酒过三巡后,白承宗道:“你这个事情简单,开公司无非是要地,要人。地的事好说,最近城中区那边有块好地,已经建起了座座大厦,我可以批一座给你。人的话,可以到学校和社会招聘,北都市人才济济,不愁没有人。”   白承宗三言两语之间,已经将大事定好。傅浪观察他,只见他举重若轻,神态悠然,充满自信,目中带威,完完全全是一个领导者的风范。   眼前这个人,和自己在部队里认识的呆板沉闷的少爷,变得好不一样,他越变越好,而自己却越变越废。   傅浪一直以为只要自己也出生在白承宗那样的家庭,那么肯定比他强。   这一刻,他顽固的想法在动摇。   他虽然开着百万的车,提着昂贵的酒,可站在金碧辉煌的白氏集团大楼门口,与被群人簇拥,自信大方,年轻英俊的总裁白承宗相比,不过沧海一粟。   好渺小。   白承宗见傅浪出神,手搭在他肩上:“你别太担心,这些手续我都可以搞定,你说要开传媒公司,是要进军影视剧行业吗?”   傅浪点头:“嗯,我早年当模特,对这些传媒公司的运营还算熟悉,而且我也有不少兄弟,他们都愿意跟着我。”   白承宗微笑:“好,既然你这么上进,我作为你的妹夫和好朋友,必须全力支持你,前期运营的资金我来出,至于公司内容产出和人事管理,你来搞定,你看行吗?”   傅浪这刻消去了对他的嫉恨之心,感激道:“行,谢谢你,妹夫。”   白承宗做事传承的是白家人的一贯雷厉风行的风格,北都市宁安街最西边的幢幢大厦是新建起来的,白承宗带傅浪到这里让他亲自挑选。   傅浪挑得眼花缭乱,每一栋都阔大开旷,近百米高的大厦,远远一眼望去,就使人望而生畏。   宁安街是北都市最繁华的街道,这里出入最多的是商界大鳄,非富即贵,普通人最多来这里看一眼大厦风景,打打卡,别说在这里开公司,就是到商业大楼买一件奢饰品都要纠结半天。   白承宗见傅浪东挑西选,拿不定主意,他果断地为他选了矗立在宁安街最高的大楼。   他向傅浪承诺:“只要我在一天,这大厦的使用权就是你。”   傅浪感激之余,不免好奇问:“这大厦一年租金得多少,我怕我都挣不到租金的钱。”   “这个嘛,数字肯定远超你想象,不过你得有信心,既然在北都市的宁安街开公司,你赚的肯定比你想的要多的多。”白承宗微笑安慰他。   傅浪内心叹息,他比白承宗真的是哪儿哪儿都不如,没见过世面,一副小家子气,只会骗人,滑嘴,玩女人……   他想,如果没有白承宗的帮助,他一个不读书没有学历吃不了苦无背景的人,此时估计还在哪个旮旯卖苦力吧。   哪儿能在这寸土寸金的北都市,最繁华昂贵的商业街宁安街,创业开公司当老板呢?   白承宗与傅浪站在高耸入云的大厦,俯瞰整个北都市全景。   白承宗问:“公司的名字你想好了吗?”   傅浪点头:“想好了,就叫〖浪腾〗,既富有特色,又大气向上。”   白承宗笑:“好,你先熟悉这里,我找人帮你搞定所有的材料与审批。”   一个月后,宁安街西边金碧辉煌耀眼夺目的大厦,大喇喇挂上〖浪腾〗两个加粗典雅的大字。   曾经傅浪千方百计地接近白承宗,将傅宣仪嫁给他,终于得到了最好的回报。   傅浪带着他的好哥们李起开始筹策起公司的诸多事宜。   虽然说傅浪不读书,可他出社会较早,脑袋瓜灵活,经常当孩子王,平时别看他嬉皮笑脸,可严肃正经起来,倒是有一副震慑他人的威严感。   他理所当然当起了大老板总裁,李起作为他的下手是副总裁,听他的指挥。   李起建议把之前在聆风镇和部队里认识的铁哥们叫过来,正所谓苟富贵无相忘,自己发达了,必须得叫上好哥们。   傅浪赞成,狗见了肉,会龇牙咧嘴不顾一切咬上去,人见了钱财利益,哪个不动心。   听说傅浪居然在北都市当起了总裁,这些曾经的狐朋狗友,趋之若鹜,围着傅浪鞍前马后,将他完全当成了土皇帝。   他们以前叫傅浪“浪子”“老浪”“小瘪浪”,现在今时不同往日,他们眯着眼,恭恭敬敬地称他为“浪爷”“浪总”。   其中有一个人让傅浪意外。   这个人名叫封运,是聆风镇一起和傅浪上学的同班同学,因为他家穷,很晚才入学,所以尽管比傅浪大了五六岁,他们还能同一个班。   封运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次都能考年级第一,按理说这样的人混得应该不错,怎么李起把他搞来了,他私下找李起问原因。   李起叹了一口气,说:“封运他家你也应该知道吧,老爹老早就死在外地,妈妈又是盲人,本来他妈累死累活供他读书,指望他考个好大学有个奔头,没成想他居然落榜了,没考上,这可真是奇了怪了,他这样的成绩哪怕名牌大学考不上,一流的大学应该没问题啊。”   傅浪说:“这就叫作‘造化弄人’,我没读书,当老板,他学习认真刻苦,落榜给我打工,话说他以前不是好像瞧不起我们这种差生吧,你把他搞来干嘛?”   李起笑说:“好歹咱们是老乡,他妈给我妈送了礼,又是跪在地上磕头,知道我们在北都市当老板,要让我们帮一下他的儿子。”   李起看了一眼傅浪继续说:“唉,一方面我是可怜他,另外一方面,我们开公司初期,不正缺人吗,我们先瞧一下他的才能,要是干得好,就留他,干得不好,直接让他滚蛋。”   傅浪哼道:“李起,你什么时候变成菩萨了,居然还知道可怜别人?”   李起恭敬地端茶给他喝,谄笑道:“浪总,瞧您这话说的,都是一个镇里的人,给他一次机会试试就当积德行善了,不过最终还是您说的算,您要是不想要他,那我直接将他赶走。”   李起在人事上比傅浪更为精明敏感,现在他分清主次,看得出眉眼高低,这个公司他只是帮傅浪打下手,最终决定权还在傅浪手上。   他们虽然说是最亲密无间的兄弟,在公司里,他可不敢逾矩,免得无意间得罪傅浪。   他还想继续攀附他,逍遥享受呢。   “行吧,先让他试一段时间再说。”傅浪匆匆决定。   除了这一批交好的兄弟哥们儿外,傅浪还大张旗鼓地进行人才招聘,由他层层审核把关。   没想到来的人不仅多,而且个个都是高精尖人才,高学历人士,风华正茂,侃侃而谈,比他这个老板还要在行,他向来对这些满肚子都是书的人,感到厌恶与不耐烦。   最后他选的都是一些内向沉默寡言,从别的公司跳槽的社畜,他认为这样的人,做事靠谱一些。   白承宗向他公司输送了不少人才,这些骨干具有多年从事传媒、广告、影视、公关、营销这方面的工作经验。   他不好拒绝白承宗的好意,只得暂且将这些人留在公司,但并不会重用他们,让他们全都挂牌子干实事,工资却一般水平。   这些人也毫不在意,他们只不过是听从白承宗的命令,暂时为浪腾打好框架,打下基础,最后还是会回去的。   他们在浪腾里做事,心里想的人全都是白氏集团,浪腾再牛逼,也不过是一个区区的传媒公司,与体量强悍的白氏集团相比,好比蚍蜉撼大树。   他们在浪腾做得越卖力,干得越好,就有希望早点回去。   傅浪除了有点人模狗样的老板威严,还有一个长处,那就是很会看女人。   他作为男人,自然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所以在最开始给浪腾选女演员的时候,选的全部都是胸大美腿身材高挑的艳丽风格的女演员。   剧本一方面是招编剧来写,一方面是到各处采购,进行改编。   刚开始艳丽女人的确很吸睛,演的烂俗擦边剧卖的不错,后来市场逐渐疲软,剧一本本地出,却反响一般。   封运在中层会议上提出,要改变和拓宽公司发展方向,不能老盯着女人,或者同一个风格的女性形象演员。   他站起详细说:“我们的消费市场还是以时尚女性为主,她们虽然说喜欢漂亮女演员,可异性相吸,男演员更能刺激她们的消费欲。此外无论男演员或者女演员,最好风格多变,以适应不同的市场审美需求。”   傅浪听完,决定道:“好,就这样办,封运,你拟个方案,交给策划部的人,事不宜迟,早点行动。”   傅浪听了封运的话,慢慢地使浪腾转变为极其专业的传媒公司,而不是他自己的后宫。   很快,再投新剧时,市场果然反响很强烈,一部剧的爆火,不仅捧红了演员,也使得浪腾的名气大噪。   傅浪的钱包也鼓鼓当当的,这一次,他不是从白承宗那里要来的钱,而是靠自己开公司赚来的钱,用着特别自信,心情大好。   他心情一好,就想找乐子。 第254章   他最大的乐子就是女人。   他穿着豪贵,自信大方,头发染成嚣张的金色,大摇大摆来到〖豪爵〗KTV。   经理早已熟悉他,知道他是白承宗的大舅哥,又是浪腾的总裁,此刻见了他,比以前更为卑微,笑呵呵地躬身迎接他,向他问好。   “有会来事的女人没?”傅浪随口问。   “有,什么样的都有,只要浪爷您一声令下,哪怕是天上的嫦娥仙子我都拼了老命也得给您请回来啊。”经理挤眉弄眼,一脸谄媚。   傅浪早已对这样夸张的彩虹屁免疫,在有钱就是爷爷的北都市,他就算是狗屎,别人都会说他比香妃还香。   “行,有就快给我搞来。”傅浪不耐烦朝前走。   他来到一个豪华的粉色情趣大房,蕾丝边的床帘,恍若某种不可说的旖旎之事。   他如鱼跃龙门,一头栽倒在柔软蓬松的大床上。   这些天他忙着公司的杂事,身体着实有点累。   经理带着5个女人走进来,依次排列开来,站在他床前。   他懒洋洋地手忖脑袋,侧着身体,眼睛一一扫视她们。   他抬起黑色袜子的脚,指向最中间的女人:“就你了,其他人可以走了。”   经理默默将剩余的四个人带走。   傅浪大脚一勾,示意她过来。   他见到她的腰间贴了一个牌子:〖19号〗。   这是这里当小姐的代号,相当于她们的名字。   傅浪眼含意味地看着她,问:“你知道我为什么选你吗?”   19号答:“因为我胸大。”   傅浪笑,他横咧一躺,在床上摆成十字架的形状,神情格外放松,闭着眼睛道:“我今天不想动,你能让我舒服释放吗?”   19号跪在地上,目露精/光,坚定道:“绝对让你爽到忘了亲娘。”   19号身材高挑,一双亮眼的胸,好似椰子般大小,走起路来,既高耸,又摇摆,非常吸引人眼球。   她使出毕生绝学,为傅浪服务,服侍得傅浪咦咦哦哦,格外舒爽。   以前傅浪总是主动迫不及待,将女人按在身下就干。   尝了太多女人,这种事已经到了轻车熟路的地步,他想体验一次被动的姿势。   没想到第一次尝试,居然身体没有深入接触,也能舒服。   他好像迈入了更为缥缈迷醉的境界。   这一次让他十分满意,下一次他来的时候,指名道姓要点19号。   这一次19号更加卖力,使出各种“乾坤大挪移”“阴阳交归”“七七四十九大法”,一顿倒腾,既细致入微又力道入骨,将傅浪爽得差点喊她妈。   “我操了!”傅浪翻着白眼,“好舒服!”   19号得意笑:“我还能让你更舒服呢,来,起身。”   一番动作下来后,傅浪直接舒服得晕死过去,睡得很香。   以前这样的事他想都不敢想,只有他将女人搞晕死过去的,哪有被女人搞晕的。   但神经深处传来的阵阵酥感,又让他沉醉沦陷。   他还是头一回在第二天早上的KTV大床房,搂着女人睡觉。   他将19号抱在身下,细细缠绵。19号也非常配合他。两个人如鸳鸯戏水,一直闹到晚上肚子饿了才止休。   19号是他遇到过众多小姐里唯一没有对他说“下次记得再来找我”的女人,可偏偏他像入了迷一样,第三次仍旧指名要她。   这一次傅浪保存好了旺盛的精力,将如火山喷发的子弹,全部留给她。   酣畅淋漓。   事后,19号蓬松微卷褐色的头发扑在他胸前,缠着他,在他耳旁轻柔细语:“浪爷,你需要一个女人。”   傅浪点了一根烟抽:“你什么意思,我现在有数不清的女人。”   19号笑:“浪爷,我是说,我们结婚,可以吗?”   “什么?!”傅浪一听到“结婚”两个字,警觉地深皱眉头,头皮一阵发麻,浑身不舒服,语气也冷硬了下来,“你少来锁住老子,老子女人还没玩够,结个鸡毛的婚!”   19号不慌不忙,手指穿过他汗湿的头发,温柔按摩他的头皮,笑得很妩媚:“浪爷,如果你跟我结婚,我们事先约法三章,婚后各不打扰,你过你的我过我的。我知道你担心什么,我跟你说白了吧,我不想一辈子在这种地方当小姐,我想到浪腾去。”   “你需要的是钱和女人,你让我管理公司,我给你钱。你可以先来试用我一段时间,如果觉得不满意,就当我没说过这种话。”   傅浪陷入沉思。   19号继续争取,给他分析:“浪爷,现在浪腾的董事们都是你的兄弟哥们,你可知道最亲不过亲父子,公司以后发展得会越来越大,你得要有一个儿子帮你经营,不然被外人夺去了,后悔都来不及。”   “而且,浪爷,我们都会老去,现在年轻气盛,还能镇得住公司里的老油条,将来万一你哪个兄弟的儿子趁机将浪腾拿去了,到时候我们老了,也没办法,别说钱了,容身之地都没有。”   “我知道你不喜欢被婚姻束缚,我懂得你的顾虑,比任何人都要理解你,你和我结婚只会更自由,只要浪腾在一天,我在一天,你永远都是浪腾的老大,钱永远不会断。”   19号的话,让傅浪想了许久。   这个女人的话,引起了他的隐忧。   最亲不过父子,这句话点醒他,现在他身体强健,思维敏捷,气势威严,可老了之后,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公司那时候到底谁来接班呢?   他得有个儿子。   让亲生儿子来接班最好不过。   19号居然条分缕析给他说这么多,他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   事实上,19号虽然在这里做小姐,可她的志向远不在此。   她出身贫苦,家里重男轻女,她学习成绩优秀,无奈父母觉得女孩子长大了还不是得嫁人,读书就是浪费钱和时间。   父亲常常对她吼道:“你就算考上清华北大,还不是照样要嫁男人,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我让你认个字你就得谢天谢地,居然妄想考高中考大学,不早点出去打工还想要读你的破书,来来,老子把你的书全给烧了!”   父亲将她的书一股脑全部丢进土灶的熊熊大火里,她又气又哭,又没有办法。   全家人所有的精力与关心全集中在她的弟弟身上,自然读书也是以他为先。   她一个女孩,就得当牛做马为弟弟服务,为家里人服务,早点出去赚钱才是正经。   她改变不了父母的想法,气不过直接离家出走。   她离家时15岁,当时的她如一团荆棘,张扬热烈的刺,以为外面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后来发现自己好狭隘,只看到外面的自由,忘记了外面的寒凉。   不过,她很执拗,走了,便不想再回头。   反正在家,她也能看得见自己的结局,无非是和村头几个细瘦女孩一样,早早嫁人,挺着大肚子,满脸沧桑,成为男人的忠实奴仆,做所有的家务活,任凭打骂,不还手,一辈子,看到了头。   她兜兜转转来到北都市,她很喜欢这个繁华的地方,好热闹。   她没学历,年龄又小,只能东躲西藏找一些零工做。   她凭着坚韧的毅力,硬是活到了19岁,她卖身到〖豪爵〗KTV那年,刚满19岁,她给自己贴上招客的〖19号〗名牌。   她见过不少世面,男男女女,好的坏的,她都接触过。   她在遇见傅浪之前,也服侍过别的男人,唯独傅浪给她的感觉最好。   别的男人不是粗暴,胡乱干一通完事,就是有钱当大爷,特别摆款,又作又装,肆意凌辱人,她这一生也没想到男人还能这么作。   如果是公子哥富贵少爷,还好还一点,起码身体看着洁亮舒服,就怕那些油腻的中年男,身体粗糙肥胖,简直不忍直视,跟猪食一样让人恶心,还得跪在地上,努力讨他们欢心。   傅浪长得帅,那种事极其照顾女人,温柔体贴。   眉眼痞笑,天然地吸引女人。   19号进入这种地方工作,一方面是迫不得已,另外一方面也是想寻个实力强的人,好借力跳出火坑。   傅浪,是她看中的金主。   她调查他的公司浪腾传媒,来龙去脉,人事组成,业务经营,搞得一清二楚,因此能够在这样恰当的时机,抓住他的痛点,给他分析利弊。   见傅浪犹豫,她知道有戏。   她不能太着急,她要像世界上最温柔的母亲,缓慢抚摸傅浪的身体,给予他最深切最舒服的抚摸,让他不知不觉中落入自己编织的温柔乡。 第255章   19号将自己改名为金书书。   她认为有钱才配看书读书,然而看书读书的目的,不正是为了有钱吗?   真够自相矛盾。   自从她爸将她的书全部烧了之后,她赌气离家出走,飘荡厮混,一个人闯荡,终于在北都市,在她19岁这年,遇到了她生命中的贵人。   傅浪听了金书书一番鞭辟入里的分析后,思考了好几天,决定给她一个机会,让她去浪腾试一下。   这样有上进心、思虑长远、脑袋瓜灵活的女人,很少能在自己的床榻边寻见,他倒觉得挺有意思。   一周后,金书书在傅浪的运作下,成功从〖豪爵〗KTV辞职脱身,来到浪腾传媒,成为策划部的主管。   金书书对傅浪万分感激,一方面这个人真的给自己机会试炼,另外一方面,他居然将公司的主营业务交给她管理运营。   她感到备受信任的同时,也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她是空降而来的主管,别人都是看在傅浪的面子上才恭敬地称她为金经理,暗地里,不知道怎样嚼她的舌根呢。   金书书飘荡这么多年,对市井人心太熟悉。   所以她决定一定要将工作做好,做到极致,做到别人对她无话可说、无从指摘!   某位名人说过一句名言,时间都是挤出来的。金书书简直要把她的时间给榨干,她除了上厕所离开办公室,吃饭的时候都在忙着工作。   她看了无数的影视剧,也实地做了大量市场调查,结合手下人交下来的策划案,选定了三部剧,全程的剧本合作、开发、宣传、艺人对接、资金统筹,全都由她亲力亲为,亲自把关。   皇天不负有心人,她选的这些剧本,开发出来的一个比一个火,极其迎合市场,走的都是苏爽甜的青春时尚影视风格,各个大爆,捧红了好几个明星。   浪腾也随之赚得盆满钵满,公司有了钱,员工的奖金也不会少,因此各个皆大欢喜。   金书书的声誉与威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别人看她不再是被迫式的服从,因傅浪是总裁的缘故而不得不臣服她,而是佩服地仰望她,略带感激之心地为她工作。   公司里的人背后都称呼她为“拼命三郎”,她的办公室的门透明敞开,每个人都可以一清二楚看到她的工作状态。   他们看到的是一个充满激情、澎湃、有活力的工作女狂人。   他们扪心自问,的确做不到如金书书这般视工作如爱人,片刻不分离,所以从最开始对金书书的不屑轻视转变为敬佩赞服。   当然金书书在疯狂工作的同时,也没忘取悦傅浪,她将傅浪服侍得让这个自诩为男人中的极品的浪爷,最后不得不浑身酥麻瘫软在她怀里,睡相香甜,宛若婴儿。   金书书善于拿捏人心,在傅浪最舒服的时候,她向他请示:“浪爷,我想管财务。”   傅浪好奇:“你对财务很感兴趣?”   金书书含住他的手指舔:“浪爷,我一方面很感兴趣,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我们,将财务抓在手里,才抓住了浪腾的核心,不然财务都是外人,你可不想到时候没钱用吧。”   傅浪捏她的鼻子:“你这个小妞,欺负爷读书少,是不是?你的意思是我的兄弟是外人,你是亲人?”   金书书笑得很妩媚:“浪爷,难道不是吗?我们结婚之后,可不是最亲的人吗?”   一听到“结婚”,傅浪头就疼,他翻了个身,不耐烦:“再说吧,我现在没有这个心思。”   金书书识趣地闭上了嘴。   傅浪虽然没有和金书书结成婚,却将她调到财务管账。   这样突如其来的人事调动,让一堆人慌了手脚,李起也是其中之一,他匆匆找傅浪问原因。   傅浪盯着他几秒,随后哈哈大笑道:“你这个小崽子慌什么,怎么你要把公司变成你的小金库啊?”   要是以前,李起还单纯是傅浪最亲的哥们儿时,李起肯定会附和他的话,可不是吗,不就是我的小金库吗?   如今他是傅浪的属下,他们俩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李起不敢越过那隐形的一道大雷,于是恭敬地摇头:“浪总,您说笑了,毕竟她是一个外人,搞不好会监守自盗。”   傅浪薄唇微微一扯,勾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说:“我决定的事,你们不要再在背后议论了,我不想听,懂吗?”   李起吓得脑袋冒出一个大汗,因为傅浪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无比的阴狠,目光凶煞,看样子不是开玩笑的,而是十分严肃,他马上弯腰,语气极其恭敬,答应道:“是,浪总,以后他们不会再说闲话。”   李起迫不及待的行为,让傅浪脑海中不断闪现金书书说的话。   兄弟再亲,就算是同名同姓的流着相同血液的兄弟也是外人,只有自己的儿子,才是真正的亲人。   这么繁华的北都市,这么好的黄金地段,这么气派的大楼,每天日入斗金的流水……浪腾是他的根基,是他的依靠,是他引以为傲的事业。   这样一份属于他的江山宏图,激起他作为男人油然而生的壮烈感,他想将蒸蒸日上的浪腾发展下去,不被外人夺走,要留在自己的血脉手中。   要诞生血脉,得有女人,他反复思量权衡,他到底要与什么样的女人结婚才最符合他的利益。   一种是向上联姻,这种方式在北都市豪门家族中最常见,一般是将自己的女儿高嫁给更富有的男家,也有男人入赘到富家女中。   傅浪可不想入赘什么高门户的女人家中,他好歹也是个堂堂正正的男人,怎么能入赘?!   一种是平级联姻,这种算是门当户对型的婚姻,衡量一下对方的身份、地位、财富、职业,看对了眼,便可以结婚,形成利益共同体。   傅浪现在身居浪腾总裁的高位,如果他想结婚,对象应该是哪个总裁的女儿,或者某位富商之女。   他略微一思考,果断放弃这种婚姻。这种对象,结了婚,肯定要把他管得死死的,而且她们娘家里有钱,更会趾高气昂,不把自己当回事。   只要一想想,便会觉得生不如死,不让他出去玩,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最后一种选择是向下的联姻,和普通女孩结婚。   他发现,只要是女人,都有一种占有欲,特别是结了婚之后,恨不得把老公绑在身边,天天监视。   普通人家的女孩说到底也是女人,一样的有占有欲。   这一点让他感到窒息。   他需要一个很懂他的女人,不要过分管他,又能对他忠心。   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好让他操控。   最好能精明强干一点,将他的血脉好好培养,将来接管浪腾。   这样的女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眼前闪过金书书的身影。   虽然她出身破烂,但这点不正好说明了她无背景,好操控吗?   她精明强干,也懂他。   最关键的是,她是否忠心?   傅浪当晚就找来金书书大干一场,两个人搞得昏天黑地。   金书书敏锐地发觉此刻的傅浪不太一样,她趁着他最舒服的时候,像母亲一样抚摸他的脑袋,温柔在他耳边呢喃。   傅浪脸埋在她奶白色的大白兔上说:“我们结婚吧。”   金书书淡然一笑,好像早有预料,亲他的额头,温柔道:“好。”   傅浪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下了这个决定,他时常莫名其妙的冲动,顺着自己的脾性来,恍若聆风镇的海浪,一股接着一股,连他自己也捉摸不定。   不过作为一个男人,他在女人面前作出的决定就相当于诺言,绝无反悔。   这是他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英雄情结。   一周后,傅浪便和金书书两个人领证结婚了,非常低调,就请了相熟的好朋友哥们吃个饭,晚上这一对新人如胶似漆,火热异常。   金书书如小猫一样腻歪着傅浪,她年轻,身材极好,是傅浪最喜欢的前凸后翘的S形,一大头褐色卷发飘扬,皮肤奶白,嘴唇性感。   傅浪是头一次结婚,他虽然二十好几的人,却像个毛头小子,趴在金书书的怀里,如同婴孩,乖绵软巧,要喝Her奶。   两个人互相缠绵腻歪一个月,金书书刻意将他圈在身边,是想尽快怀孕,为他生下儿子。   她知道傅浪只是对结婚感到新奇,有点上头,兴奋劲一过,他才不会长呆,必然要走。   为此她使出浑身解数,将傅浪哄得高高兴兴,连事后都不肯洗澡,生怕子宫里的东西漏了出去。   她必须得争分夺秒,趁傅浪还肯留在自己身边,加快受孕。   又过了一个月,事实果然不出金书书所料,傅浪新鲜感过了,觉得没劲,天天对着同一张脸的女人,就算是什么貂蝉西施也看吐了,他都提不起劲,遂而提起衣服,离开新婚的窝,拍拍屁股出去寻乐去了。   傅浪在结婚的时候,买了市中心的一个大平层,当作他和金书书的新婚房。   傅浪离开,金书书一点儿不难过,她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将心思放在男人身上,是全世界最不靠谱的事,她才不会靠男人,她要靠自己!   和傅浪窝在新婚房里行了一个月的房,金书书天天测试,终于有一天验孕棒出现了标记,她怀孕了!   她欣喜若狂,跪在地上向上天祈祷,保佑她生个儿子。 第256章   金书书边怀孕,边工作,哪怕肚子挺得老高,也不休息,还趴在电脑面前搞业务,公司上下对这个“钢铁女强人”露出诧异敬佩的目光。   浪腾员工都知道金书书现在是傅浪的夫人,除了敬佩她,还多了一丝畏惧,对她恭敬地称呼“金总”。   金书书除了管财务,实质上已经替代了傅浪的位置,是公司里的话语者。   傅浪也默认她这种行为,其他人也没人敢反对,她从原来一个默默无名、出身卑微、漂泊不定的女孩,在20岁的年龄,成为北都市一流传媒公司的年轻女总裁。   直到她怀孕9个月,连弯腰都困难,才不得不回家养胎休息。   不过对于她来说,这样的身份地位来之不易,她既感动又很珍惜,不肯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尽管在家,她选择躺在床上用笔记本电脑办公。   她高薪聘请了一个专职照顾孕妇的保姆来家照看自己,同时也不忘打电话告诉傅浪,说:“浪爷,你马上要有儿子啦!”   那边的声音非常淡,只“哦”了一下便挂断了。   金书书对他这种冷淡态度心寒了一秒钟,迅速回过神,她才不会在所谓男人身上浪费精气神,事业才是她的依靠,男人算是什么东西。   由于是第一次怀孕,金书书一心只扑在事业上,对孕期方面的事情没多大留心。   半夜,她只感到肚子疼,之前也有疼,一会儿就好了,可这次的疼,一直不间断。   她疼得浑身冒汗,手摸到床单,一阵湿热黏腻的水。   她的羊水破了,马上要生产,可家里空荡荡,除了她自己,一个人都没有。   她想起小时候农村老屋的黄牛生小牛的场景,内心安慰自己,生孩子还不是和生小牛一样,别怕。   她深吸一口气,躺在床上,忍着剧烈的疼痛,手攥紧床单,咬住枕头,卯足力气,用劲生。   好一会儿,一个满身滑溜的东西从肚子里出来,她以为生完了,手一摸肚子,竟然还鼓着,难道还有一个儿子?   生这个的时候,好比万箭穿心般的疼痛,恨不得疼死算了,金书书疼得眼泪稀里哗啦,大嚷大叫,历经一个小时才拼命将第二个孩子从子宫挤出来。   这下子总算生完了吧。金书书虚弱地想,她累得虚脱,好想睡觉休息。   但理智告诉她不能,她下身不断滴血,将床上染成了一片血腥的红。   她撑着力气,将刚刚生下来的两个孩子,用枕套擦拭干净他们幼小身体的血迹,两个孩子感觉到有人动弹他们,哇哇地哭出来。   金书书起身找了一把剪刀,剪掉两个小孩子身上的脐带,再系好,将两个极小极弱的婴儿抱在怀里,给他们温暖。   她不堪重负,做完这些事后,一头倒在床上累得昏睡过去。   第二天,她醒来时,摸到胸前有东西蠕动,她苍白的唇微微一动,原来是其中的一个婴儿已经大口吮/吸母乳了。   另外一个婴儿在酣然熟睡。   她等这个婴儿吃饱后,再喂食另外一个没吃的婴孩。   两个鲜活的生命诞生,意味着她正式成为了一个母亲,也激起了她女性本能的柔软情怀。   她小心怜爱地抚摸自己的孩子,感到特别开心。   将两个孩子喂饱后,她起身到卫生间接一盆热水,拿毛巾细细擦拭身上的汗与血。   她到厨房拿了一片面包充饥,她不会做饭,也没时间做,于是想着要请一个专业的月嫂过来照顾自己。   高薪之下必有人才,她一个月出10万块,很快招到了月嫂,年龄约摸三十,做事干练,最关键的是,做的鸡汤鱼汤排骨汤,意外地很合金书书的口味,金书书一高兴给月嫂发重赏红包,这把月嫂高兴坏了,更加尽心尽力照顾她。   在两个小家伙满一个月的时候,金书书连给傅浪打去了三个电话,让他回家看看自己的一对儿女。   傅浪这次沉默的时间长了几秒钟,语气依旧冷淡:「嗯,有时间再说吧。」   这一次,金书书是真的没绷住,她电话没挂断,眼泪忍不住往下掉,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男人,果真都是狠心的,不是从自己身下掉下来的肉,根本不会在意。   金书书想到生产时的一个人,孤单,疼痛,虚弱,心里全是委屈。   好在她一向如野草般坚韧,从十几岁离家出走以来,她受的苦比这生产时的苦不遑多让,哭着哭着,自己安慰自己。   幸而,她还有一个市中心的大平层可以住,有许多钱请高级月嫂来照顾自己,有一份足以为之拼搏的事业。   自己的老公,非常帅,温柔,就是花心了点。   她还有两个刚出生的健康的孩子。   这样,对她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总比一辈子在KTV卖身强上万倍,她应该感恩,而不是委屈。   金书书再也不对傅浪有期望,接下来,她要边将浪腾发展壮大,边好好抚养儿子,培养他成为浪腾的接班人。   没想到越不想什么越来什么,就在金书书还在家休养生息时,傅浪回来了,金书书大吃一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像看陌生人。   傅浪也不废话,直接问:“我的儿子呢?”   金书书引他来到婴儿房,两个婴儿床安静地排列。   傅浪举起第一个孩子,东看西看,扯开尿布:“操,这是女儿?”   金书书哼了一声:“但凡你有眼睛,就能看出来。”   傅浪再举起第二个婴儿床的孩子,这次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孩,傅浪高高举起自己的骨血,一张脸上,绽放笑而灿烂的光。   “我就是他爸爸吗?”傅浪呢喃,他将男孩抱在怀里,模仿哄小孩的招牌动作,身体前前后后缓步走动。   好神奇,真的好神奇。他手细揉儿子的白嫩小脸,Q弹可爱,粉嫩的婴儿,让他心花怒放,嘴角止不住地笑。   金书书在一旁默默观察他,心想,他可真够孩子气的。   傅浪高兴地将儿子抱紧,问金书书:“名字你取了吗?”   金书书摇头:“你是他爸爸,应该你来取。”   傅浪盯视怀中的婴儿许久,将他举高高,太阳的晨辉照耀进来,撒在干净单纯的婴儿身上,一个字在傅浪的脑海里油然而生,他高声道:“朝晖,多么美,就叫他傅朝吧。”   金书书点头,赞许道:“好名字。傅朝,果然不错。”   傅浪激动地将小傅朝举高高,抱着转圈,高喊道:“傅朝,老子是你爸爸!你是我儿子!”   金书书想要阻拦傅浪对小傅朝的横咧胡来,但又想到他好不容易回来一趟高兴一会儿,忍住不扫他的兴。   正当傅浪沉浸在当爸爸的喜悦中,还是小孩子的傅朝,突然哇哇大哭,傅浪赶紧将他抱在怀里,手打开他的尿布,没成想,一股擎天柱似的尿,呲的一下子喷到傅浪脸上,又热又烫。   “我操了!”傅浪始料未及,又不好冲婴孩发火,只好将他放到床上,拿出纸巾擦脸上的尿。   金书书边笑边给他擦:“浪爷,你看看你的儿子像你吧,尿个尿都能尿这么高这么远。”   傅浪哼了一声,手轻轻捏小傅朝的通红软嫩的脸:“你这个小崽子,嗯,你敢呲你老子。”   金书书打了一下他的大手:“你别弄坏他,刚出生的小孩子很脆弱。”   傅浪收起手,满眼笑意地看着小傅朝。   小傅朝长得软绵绵胖乎乎,肌肤雪白,一头褐色微曲头发遗传的是金书书,一双明亮的眼睛和傅浪如出一辙,眉眼和瓜子脸和傅浪小时候一模一样。   傅浪第一次感受到生命的遗传,感到不可思议,他捏小傅朝的手,那样软和,那样细嫩,真让人心醉。   小傅朝这时候才刚满月,一点儿事也不会记,连爸爸妈妈都没有概念。   而只有这次,是他爸爸傅浪离他最近的一次。   他能记事以来,傅浪从来没有回过家,每年大年三十,父亲永远缺席。   他对父亲很模糊,也没有很强烈的非得有父亲。   他两岁后,寄养在白府,认识了哥哥白楚之。   他只要有哥哥就够了,其他人,于他而言,不重要。   傅浪转眼又看了一眼另外一个孩子,是女儿,他举起,这个孩子比小傅朝重好多,他问金书书:“女儿的名字,你取了没?”   金书书点头:“取了,叫傅妗,我想将她培养成一个端庄持重,彬彬有礼的女孩子,你看可以吗?”   傅浪将傅妗放回婴儿床,点头:“好,就按你的意思来。”   孩子也看完了,傅浪拿起外套准备离开。   金书书上前一步拦住他,神情焦虑,语气恳切:“你又要走?留下来陪陪我,好吗?”   傅浪沉默片刻,将手上的外套丢在床上,哈哈笑:“可以,但我最多留三天。”   金书书有一种喜极而泣的欣喜感,宛若少女,扑在他的怀里,扮成极其娇弱的样子:“你真好,老公。”   “你别忘了正事,现在公司我也交给你了,婚我也和你结了,儿子也有了,你知道要怎么回报我吧?”傅浪目光突然狠厉起来,手捏紧她的下巴。   金书书柔媚一笑,双手勾住他的脖子,大胸往他身上蹭,笑:“我就算到了阴曹地府,也得先给我的浪爷上供啊,再说你对我这么好,我巴不得对你好好的,希望你活千秋万世。”   傅浪揽住她的腰,露出少有的温情:“你如果真的能做到这样,也算我没看错你。”   金书书吻上他的唇,细眉如扬花泛滥在水中,激扬难以言说的狐媚,柔笑:“浪爷,没有你,哪来今日的我,我可不是忘恩的人。”   “嗯。”傅浪将她压在床上,“以后儿子你要好好培养。”   “我会的。”金书书在他怀里扭动,在渴求他。   自跟傅浪结婚后,金书书已然是贞洁烈女,别说碰别的男人,看都不看别的男人一眼,公司里那么多肤白貌美大长腿帅哥艺人,她全都视而不见,一心一意只想为傅浪生下儿子。   傅浪将她救出火坑,她必然倾尽全力报答他。   有恩必报,这是她一向的做事箴言。 第257章   傅浪现在可以说,活成了他理想的生活。   他现在比谁都要逍遥自在,比谁都要轻松悠闲,比谁都要富贵享乐。   浪腾现在他全权交给金书书管理,这个女人虽然出身于烟花巷陌,却对自己够狠,一旦下定决心做某件事,像奔驰的黄河水,一发不可收拾。   浪腾在金书书的管理领导下,发展得如旺烈燃烧的火,财源广进。   金书书也的确做到了婚前承诺的那样,对他的私生活不干扰,放任他去玩。   而且还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   他颇有些骄傲自得,想自己当初的眼光可真好,这样的一个十分合乎自己利益的女人,怎么自己就那么聪明绝顶无双一眼就相中了呢?   他一如既往地喜欢飙车,所不同的是,以前他骑着炫酷的机车,在街上横冲直撞,把路人吓得连连尖叫。   现在他开的是一千万一辆的豪华定制车,他双手飞舞扭动方向盘,在北都市宁安街以超高的码速飞奔疾驰,感觉爽到爆炸。   他飙车爽够了劲,将车靠边停好,想买杯咖啡喝。   他一下车,便有一大群年轻至极的女孩围在车旁边,眼里露出羡慕惊叹的光芒,拿着水果手机,咔咔地一顿拍。   傅浪见状,打算在这里装个b,只见他修长的腿悠然地靠在车身上,将墨镜缓缓摘下,露出他自以为是的绝帅的脸,随后他得意地朝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年轻女孩们抛个媚眼、吹个口哨。   这一番骚操作,搞得这群女孩,又是兴奋又是尖叫,有的甚至口水都流出来了。   因为他今天骚得不行,当众将外套随便一脱,露出里面的深v内衬,八块整齐鲜明的腹肌纤毫毕现,简直太吸引人了!   配合他薄唇扯出的淡淡的坏笑,既阳光又痞浪,带有轻佻的成熟,灿烂的勾引,是极度英俊年轻富贵公子哥的潇洒不羁的派头。   一番行云流水的骚动作,使得围观的女孩越来越多,仿若他是某位莅临的大明星。   “卧槽!好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是哪家富少爷出来炸街了啊?”   “靠了我的宝贝,这车真漂亮,这个男人真的帅!”   “好有男人味!”   ……   “哎呀,别挤啊!”   “哎呦,我的手机!”   ……   人群闹哄哄的,傅浪很享受这种被追捧吹彩虹屁的感觉,他嘴唇弯弯,剑眉星目中,如青山绿水烟雨图,隐含淡淡的笑意与自负。   哼,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是女人眼中的宝贝儿,男人中的极品。   他想。   忽然,庞大的人群中冲出一个女孩,扑在他身上,一双眼睛里面全都是对他的欲望。   傅浪本想来者不拒,搞来玩玩,可远处有不断的熙攘声,吸引他的注意力。   他天性喜欢凑热闹看戏,又加上这些天一直在纵/欲,那方面的需求不算特别旺盛,遂而放开了这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转而看热闹去了。   他买了一杯咖啡,大摇大摆地挤进人堆里,没成想看到让他十分气恼的一幕。   一个穿着大红色衬衫的男人,正在对躺在地上的白衣服女人拳打脚踢,恶语相向。   傅浪虽然说现在和少年时代不一样,少年时代,他真心想将女孩子如同呵护花朵一般耐心地了解、保护,现在他对女人的态度随便敷衍了许多,更多的是娱乐取乐。   不过自始至终,他都贪色,贪恋女人,作为一个单纯的雄性动物,具有强烈自尊心的男人,他还是很想保护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他自己从来不打女人,也不允许有人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打女人。   见这个男人喋喋不休,嘴里不断骂脏话,傅浪浓眉皱起,啪的一下子将滚热的咖啡泼在他身上,骂道:“你是废物吗,只有废物才会打女人。”   大红色衬衫男人被烫得发出杀猪般的嚎叫,他顿时发怒地看向傅浪,走向前,提住他的衣领子,吼道:“他妈的,你少给老子管闲事,老子打自己的老婆,关你鸟事!妈的,老子打死你!”   傅浪轻蔑一笑,大手一挥,提起男人的后脖子,轰的一下子将他按倒在地,冷厉道:“你打死我?你的口气倒是不小啊,今天我就让你见见你爷爷的厉害。”   傅浪自幼调皮捣蛋,上墙扒瓦,下地抓蛙,上树下海,除了学习样样都精通,体格强壮,身高也高,又在残酷的军营里训练了两年,虽然纵/欲多了一点,也不妨碍他力大无比,劲道十足。   这个家暴男在他面前,恍若一只轻轻的小鸡,他如禽鹰,稍微一捏爪子,男人便疼得哭爹喊娘。   傅浪将男人踩在脚底下,恶狠狠道:“怎么样,你服不服?”   男人嘴角流出鲜血,脸上肿得像一头肥猪,为了保命,他萎了下去,哭喊求饶:“我服,我真的服了,爷爷,我再也不打她了,真的,我发誓!”   傅浪才不信他的鬼话,要是今天将这个女人交给他,回去只会打得更狠。   他是男人,了解男人那种自卑自傲的心态,在另一个男人面前受了委屈欺负,必然要找一个弱小的女人发泄。   傅浪转头,低下身,想要将半伏在地上的女人扶起。   女人浓黑的墨发盖住脸,身体颤抖,仿佛在小声哭泣。   “喂,你还好吧,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傅浪见这个女人不动弹,不由得担心。   女人身体颤抖得更厉害,哭声如婴孩,哄的一下子,炸裂开来。   “你——?”   傅浪不明觉厉,好生奇怪,手要掀开她的头发。   谁知女人双手掩面,在傅浪近身的一刹那,扑倒在他怀里,哭道:“浪哥哥。”   傅浪大为震惊,但这声音,太熟悉不过,娇嫩中带些火辣,曾在他最春心萌动的年纪,将他迷得如上天堂,三五不着道。   “小婉?!!!”傅浪扒开她的头发一看,果然是慕容婉。   慕容婉原来白胖软乎的脸,瘦了好多,眉眼处还有未散的淤青,下巴也有伤痕。   她眼泪横流,趴在傅浪滚热的怀里,哭得不成样子。   傅浪既心疼,又恼恨,他扭头想要再暴揍那个男人,男人已经飞快地开车逃之夭夭。   “小婉,我带你去医院。”   傅浪双手一抱,将慕容婉紧紧抱在怀里,围观的群众若有所思地看向他离去的背影。   傅浪将慕容婉轻轻放在车的副驾驶位置,驱车来到最近的医院。   护士给慕容婉简单清理了一下伤口,傅浪提议做个全面检查,慕容婉表示身体没事,傅浪紧捏她的手,说:“小婉,听话。”   傅浪现在有钱,直接开VIP通道,有专业医护全程陪同,不用排队,一对一的医生问诊治疗。   慕容婉检查完后,在病房室躺着休息,医生将傅浪带到问诊室单独谈话。   医生让傅浪坐在椅子上,给他倒了一杯茶,轻声问:“你和她什么关系?”   傅浪狐疑,但又想到他是医生,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应该没有仇怨,紧张的心放松下来,解释道:“我是她前男友,我们已经分开好几年了,这次偶然间看到她被人打,我出手救了她,医生,你问这个干吗?”   医生叹口气道:“她的身体不容乐观,光是骨折就数十次了,而且她的子宫也没有了,应该是被摘除了。”   傅浪听闻此话,瞳孔震惊,手中的茶水洒在地上,急问:“你说的是不是真的?!怎么会这样?!”   医生将刚刚的检查结果给他看,语重心长道:“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你说的那个人打她太重太狠的缘故。”   傅浪将检查结果细看,“子宫异常,缺失”的字眼让他无比的痛与悲,从前被自己捧在手心里珍爱的女人,怎么会被人折磨成这样?!   他不由得火冒三丈,胸腔隐忍火山的怒火,他一巴掌猛拍在墙壁上,发誓一定要将打她的男人碎尸万段!   他控制好情绪才来到在床上静静躺着的慕容婉身旁。   “小婉,好点没?”傅浪关心问,心疼地抚摸她的脸。   “嗯,我好些了,浪哥哥。”慕容婉乖巧地应答。   傅浪提一个凳子,紧挨她的床,问:“刚刚打你的那个男人说谁?”   慕容婉面无表情,答:“我丈夫,西门垠。”   当年慕容婉的父亲慕容天硬生生拆散慕容婉和傅浪后,将她嫁给了一个家里有钱的暴发户西门时的儿子西门垠。   西门垠深得西门庆的“真传”,婚前贪恋慕容婉的美色对她甜言蜜语,婚后一到手,便本相毕露,对她拳打脚踢。   西门垠在外到处寻欢作乐,只要慕容婉稍微多说一句,西门垠便打她打得更凶,边打边骂:“你这个便宜货,你爸将你卖给我了懂不懂?!你还想管老子?!你是什么东西啊?!你再多嘴,老子打死你!”   慕容婉当时怀孕三个月,被西门垠硬是打到流产,拼命地踩踏她的腹部,导致她子宫大出血,不得已被切除。   傅浪脸色阴暗,他问:“是不是你爸逼你嫁给他的?”   慕容婉点头:“是卖给了他。”   傅浪忍耐不住站起身,骂道:“这个老不死的势利眼!连女儿都卖!我真想他妈的打死他!”   慕容婉冷道:“他已经死了。”   傅浪马上接道:“死了才最好!省得我还要费力气去找他!”   说罢,傅浪手摸她的脑袋,温和道:“小婉,你先在这里休息,我现在有点事儿去办。”   “嗯好,谢谢你,浪哥哥。”慕容婉眼眶含泪,她没想到傅浪还依然对她温柔体贴。    第258章   曾经的她,在傅浪面前无所顾忌,像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嗔怒喜乐,一颦一笑,一怒一骂,随心所欲,毫无拘束,无论是打傅浪,还是骂傅浪,傅浪都乖巧地任凭她。   傅浪是黏在自己身上的自由与快乐,她在这份爱情里,是骄傲的女王。   今天却让傅浪看到自己这副不堪低下的模样,她感到好难受。   她宁可不遇见他。   可,真的遇见了,他如从前那般疼爱自己,又感到难以言说的感动。   傅浪直接给金书书打电话,让她查一下西门垠现在在哪里。   金书书是攀附在傅浪身上的一根草,只要傅浪一发话,她就算肝脑涂地,也得高效率去执行。   没一会儿,金书书告诉傅浪,说西门垠在〖豪爵〗KTV。   一个豪华包间,西门垠正搂着三四五个女人喝酒寻欢,正在兴头上时,一个酒瓶啪的一下子砸在他脑袋上,因为太突然,打得他猝不及防,一脸懵逼。   傅浪大长腿一跃,提起桌子上的又一个酒瓶,嘭的一摔,朝着西门垠的脑袋瓜再砸过去。   女人们吓得连连尖叫,西门垠的脑袋上全是血。   傅浪怒气冲冲,不给西门垠反应的时间,再次双手将他浑身是血的身体提起,直直地朝粗厚的墙壁上撞去,骨头的碎裂声让人感到寒意。   傅浪恶吼道:“今天我就要让你死!”   西门垠还在试图挣扎,傅浪更加怒火中烧,一脚将他踹翻,皮鞋在他的腹部蹂躏践踏:“你给她的疼痛,我要让你十倍还回来!”   傅浪拔出腰间的水果小刀,亮晃晃的刀片,刺激西门垠的脸,吓得他眼泪鼻涕横流,哭得一抖一抖的。   这更加剧了傅浪对他的厌恶,他最恨娘们唧唧的男人。   傅浪提刀果断刺开西门垠的大红色衬衫,顿时鲜血喷出,傅浪发恨,双眼猩红,一刀直/插西门垠的腹部,疼得西门垠喘息地拧紧眉头,脸色苍白。   “疼吗?”傅浪又刺一刀,“你当初打她的时候,想过她疼没有?要不是慕容天那个狗东西已经死了,老子两个一起杀!”   傅浪失去理智似地一刀又一刀,疯狂地戳烂西门垠的肚子,腹部,将他如砍西瓜,剁了个稀巴烂。   傅浪发泄完后,慢悠悠地坐在沙发上喝红酒,势必要看到西门垠活生生血流殆尽地死去。   夜间,傅浪回到医院,发现慕容婉竟然不见了,他心慌意乱,准备找护士问情况,却没想到在转角的时候撞到了慕容婉,他有种失而复得的欣喜感,将她迫不及待地搂在怀里。   傅浪带慕容婉到饭店一起吃饭,再到酒店开了个房,一进门,傅浪便吻上了慕容婉。   旧情复燃,傅浪焦急地将慕容婉压在身下。   以前他多么珍惜慕容婉,吻她都是小心翼翼的,内心渴得不得了,但还是忍住了没跟她上床。   这一次,阔别分离若干年,他是第一次和她上床。   事后,慕容婉靠在他身上,问:“你杀了西门垠?”   傅浪一听到这个垃圾,嘴角不屑:“是,我这是替天除害,这种货色就应该早点去死。”   慕容婉哀愁叹气,手摸傅浪的脸,眼泪汪汪:“你是为了替我报仇才杀他的,可杀人要偿命,你……”   傅浪淡然一笑,捏她的手,安慰她:“宝贝小婉,我已经不是从前那个一事无成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傅浪了,现在,就算给西门一家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动我。”   傅浪除了浪腾外,他内心最为倚仗的,是白家,准确点是白承宗。   只要北都市有白氏集团一天,有白承宗一天,傅浪作为他的大舅哥,谁敢动他?!   傅浪现在对白承宗一点嫉妒也没有,他已经彻底放弃与白承宗比较了,这个豪门总裁,与他作比较,仿佛天方夜谭,井底之蛙。   一旦放下心结,傅浪的脸皮更厚,走到哪里,都不忘展示他是白承宗大舅哥的高贵身份。   本来白家在北都市就是望尘莫及的存在,何况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白氏集团总裁白承宗,更让人感到畏惧与胆寒。   仗着这个身份,傅浪有恃无恐,生平第一次杀人也不害怕,反而感到激烈的正义感燃遍全身。   西门垠罪有应得,该死!   他这是做了好事。   傅浪问慕容婉:“你的哥哥慕容光沐死没死?”   慕容婉摇头:“没死,接替了我爸的班。”   傅浪摸她的脑袋问:“西门垠打你,你没跟你哥说吗?”   慕容婉眼泪流出来:“说了也没用,我不想说,只求他把我打死算了,我也不想活。”   慕容光沐和慕容天一样绝情无义,在他们眼中,女人哪怕是亲人,也只是谋取利益的工具。   慕容婉深知此,宁可忍受被打的痛苦,也不愿和慕容光沐说,就算说了,慕容光沐只会怪她。   她是被慕容家卖出去的工具人,活得比猪狗不如。   她万念俱灰。   “小婉,我不准你这样说,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就要好好地活着,给我欣赏,我还能开心开心。”   傅浪怜爱地亲她。   慕容婉哭得更加伤心:“浪哥哥,当年我不该离你而去,大不了我们一起死,总比活受罪强。”   傅浪抚慰她:“乖,宝贝儿,后悔的事别多想,费神,过好当下才最重要。”   傅浪兴致又来了,和她在酒店里折腾一晚上。   傅浪将慕容婉带到自己的别墅,两个人回忆旧情,尽情欢/爱。   他们谁都没有忘记谁,谁都记得谁。   慕容婉问:“浪哥哥,你还爱我吗?”   傅浪笑说:“当然啦,宝贝儿小婉。”   慕容婉脸贴在他怀里:“可你已经结婚了。”   傅浪说:“结婚不代表爱。”   慕容婉轻摇头:“浪哥哥,如果你的爱分成100份的话,从前的我能一个人单独得到全部,现在的我,只能得到其中的1%,你说我说的对吗?”   傅浪愣住,收敛笑容,好一会儿他才承认:“小婉,我变了许多,你不要逼我,我爱你,但不能和你结婚,同时我也会爱许多其他的女人,因为我本性如此,我不想改。”   慕容婉黯然一笑,嘴唇轻轻吻他,忽而嫣然一笑:“嗯,浪哥哥,我懂。”   傅浪见她竟变得如此乖巧,有些意外,又有一丝感动,他以为慕容婉也变成另外一个金书书,对他言听计从,懂他,理解他,温柔地给他,静静在背后守护他。   第二天苏醒时,傅浪摸到床边是空的,他一惊,大声呼喊慕容婉,可空荡的别墅,静寂无人回应。   他瞧到床头柜旁边有张纸条,上面娟秀的字体写道:   浪哥哥,我走了,不要来找我。这一次与你相逢,我很意外,也很高兴。你对我一如既往的温柔,让我重新捡到了我从前引以为傲的自信,也让我认识到其实我并不差,世界上还有人喜欢我。   原谅我,我是自私的,我不能允许我所爱的男人心里和身体装有别的女人,或许时至今日,我没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一切只怪我,怪我当年放弃了你。   我永远会记得你带我飙车穿过的隧道,你带我打的黑色耳钉,你为我买的玫瑰花,你为我唱的歌。   你的不顾一切,于万千人中坚定不移选了我。   无论我对你怎样耍小性子,对你发脾气,你都那么好,对我温柔,给我讲笑话,逗我开心。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我错过了你为我倾尽喜欢的二十岁,怎么可能还在幻想你还能如以前一样那样细心地呵护、独独地只爱我一个人呢?   浪哥哥,谢谢你,与你相遇,是我生命里最美好的光景。   再见。勿念。   慕容婉留。   傅浪眼眶忍不住红了,一颗晶莹的泪水,滴在纸上,泅湿这一封单薄的别离书信。   最冷漠与最花心的人,在面对时光迅疾也会感到动容的无奈与悲凉。   从前的傅浪,与现在的傅浪,已截然不同。   傅浪想起以前在追还在上大学的慕容婉时,他白天装作大学生,跑到她所在的阶梯教室假装上课,偷摸地找到她坐的位置,不要脸地将她身边的人赶走,非得和她一起挨着坐。   慕容婉对他这一流氓行为感到可恨又无奈,给他写纸条,让他赶紧滚蛋。   傅浪不会写字,也不爱写字,只画了一个火柴人女孩,对慕容婉说,这是她。   慕容婉一个大无语,又用极其娟秀的字体写了一大段文字,让他不要那么无赖,赶紧走。   傅浪看到字多头就疼,索性也不看,但也不好再惹慕容婉心烦,于是忍着上课的乏味,安安静静地和她坐一排,模仿她的笔迹写字打发时间。   傅浪想起这段时光,感到如天塌一般不可思议,甚至感到怀疑,难道他真的曾经为了一个女人做那么浪费时间又无聊至极的事情吗?   现在的他,别说为别的女人做事花心思,就是想一想要为女人做事,仅仅有这个念头,就倦累得不得了。   他没有这个心思,更没有心情。   女人是用来取悦自己的,可不是用来讨好的!   他又在床上睡了很久,中午才起床,起来抽了根烟,将慕容婉留的信,用打火机点燃。   信纸在火光中化为灰烬。 第259章   三月开春之际,万物复苏,生机盎然,白府的花朵芳香浸人心脾,似乎在诉说某件好事。   一只白肚皮黑领子的喜鹊衔枝而来,停在白府门楼上,发出清脆的鸟鸣声。   随后另外一只喜鹊嘴里叼花,将花朵洒在白府屋檐上。   更多更庞大的喜鹊,成群结队而来,盘旋在白府后院上方,发出喜庆欢快的声音。   管家段温洵见状,嘴角微微一笑,命令下人拿出米粒核仁放在地上,让喜鹊啄食。   白承宗站在主厅里,急得打转,他此刻如热锅上的蚂蚁,晕头转向,脸色既焦虑又担忧。   傅宣仪正在卧室里生产,隔着老远,他都能听到傅宣仪痛苦的哀鸣声。   家里的仆人脚步匆匆,听着两三个专业产婆的话,一会儿烧水,一会儿端水,忙碌不停。   白承宗真想进去看看到底是啥情况,管家段温洵拦住他,告诉他说:“少爷,稍安勿躁,以前景夫人生您的时候,老爷和您一样焦急,一切会好的。”   白承宗压抑住焦虑不安,冷静下来,想,自己进去了也帮不上忙,还会添乱,还是耐心等吧。   就在他分神之际,他的父亲白承礼携他的母亲景楠来了,管家段温洵急忙上前迎接。   白承礼一眼看出了白承宗的着急,他温和地拍他的肩膀:“承宗,每个男人都会经历你这样的情况,你这是第一次,以后习惯就好了。”   景楠也安慰他:“承宗,来,坐着等吧,宣仪会给你生个儿子的。”   白承宗只好坐在沙发上,耐心等待。   约摸一个时辰,一声婴儿的嘹亮啼哭声在白府响起,随后便是断续的哭声。   管家段温洵上前来报:“夫人她生了,是个男孩!”   管家段温洵从前在老白府服侍白承礼时,叫景楠为夫人,如今他在新白府上任,为了区分,尊称景楠为景夫人,称呼傅宣仪为夫人。   白承宗眉头绽然,心怦怦地跳,他先是喜,随后问:“宣仪,她没事吧?”   段温洵道:“产婆说她因为太虚弱,昏迷过去,现在需要足够的休息,身体暂无大碍。”   白承宗心稍定,他和二老急忙来到卧室旁边的婴儿房,来看刚刚出生的孩子。   产婆已经将他的脐带剪断,血迹擦干,用柔软的面巾缠绕紧裹。   景楠细细看去,点头,将婴儿抱起来:“小孙孩,我是你奶奶啊!你这个小不点,真可爱。”   白承礼笑笑地朝小孩看去。   白承宗诧异,问:“妈,你以前不是对宣仪耿耿于怀吗?怎么——”   景楠揪了一下白承宗的耳朵:“承宗,事已成定局,我也算是接受了,她为我们白家生下一个孙子,也算是她的好。我想了一下,她马上要坐月子,我这一个月亲自来照顾她吧,我这方面有经验。”   白承宗感激道:“妈,你要是能这样想,我替宣仪谢过你。”   景楠菀菀一笑:“傻儿子,谢啥啊,一个媳妇半个女儿,我也是女人,你们都结婚这么久了,我也算释怀了,照顾她也算是照顾我们白家的孙子。”   傅宣仪醒来时,发觉白承宗正牢牢握住她的手。   她因为生孩子又痛又用力,生完便昏迷过去,好在是顺产,没有出现大出血的意外事故,休息睡足便醒了。   “宣仪!你还好吧!”白承宗焦急问。   “傻子!我好的很!”傅宣仪被他的大惊小怪搞得很无语,不过一想想也对,他是男人,哪里会懂得生孩子,过程痛,痛完也就好了。   她想起来,问:“承宗,孩子呢?”   说曹操曹操便到,景楠抱着孩子走进来,面带微笑,温声道:“宣仪,呐,你为我们白家生了一个儿子!”   凭心而论,傅宣仪对她这个高高在上的婆婆还是惧怕的,第一次见面时,景楠就对她十分不满,疾言厉色。   好在嫁给白承宗后,婆媳各住各的府邸,互不打扰,也算安宁,除了重大节假日需要见面,其余的时间很少来往。   傅宣仪还是第一次收到景楠对她的温言,她受宠若惊,眼睫毛轻颤。   景楠将刚出生的孩子轻轻放在傅宣仪怀里:“看,这个小家伙,多么可爱啊!圆溜溜的大眼睛!”   傅宣仪迫不及待地抱住自己的孩子,体验第一次做母亲的感觉,好奇妙,浑身被注入了一股神奇的力量。   景楠让白承宗先出去,说是要教傅宣仪怎样喂奶给孩子喝。   傅宣仪脸色微红,但此时此刻,她什么都不熟,的确需要有人教。   “宣仪,我是孩子她奶奶,以前的事就让它过去吧,现在我要把我的育儿经验传给你,让你少走弯路。”景楠露出少有的慈祥。   “好,谢谢您,妈。”傅宣仪向她道谢。   这位在春天出生的白府少爷,引起了整个北都市的震动。   首先是孩子的取名问题,这个是重中之重,白承宗想让父亲白承礼来取。   白承礼思忖许久,给他取了一个非常文雅又别致的名字:   白楚之。   楚,楚楚有仪。是一个人的气质态度,代表品格高洁如玉。   之,源元无之。是代表这个人的人生宽阔无际,延伸至远。   打破了一辈相传的“承”字辈,这代表上辈人对孙子辈的十分认可。   哪怕优秀如白承宗,又是白承礼的独子,也没有这样的高规格待遇,这是近些年白家子孙辈中唯一一例。   彰显了这个孩子的意义重大,地位殊荣。   白承宗感念他的父亲,白承礼笑着回应:“承宗,你是个勇敢的人,能够逆风执著抓住心中所爱,这一点上,我可就不如你。你从小很懂事,却不开心,我知道。所以作为你的父亲,我怎么着也得让你开心一回。”   白楚之的出世,不仅让平日安静的白府热热闹闹,更让整个北都市哄闹喜庆。   原因是白承宗心情大好,想要做些什么为他的宝贝儿子祈福。   秉承“有钱就是任性”的原则,白承宗大手一挥,准备在儿子满月期间,每天限量发现金1000万给北都市所有的人。   每个人只需要登录北都市白氏集团官网下的小程序即可各凭运气抢钱,开抢第一天,小程序就因为人太多被挤爆了。   各大新闻头条,热搜文娱榜,全都是关于“白家小少爷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新闻,铺天盖地,一天一个新花样,成为民间街巷议论的热点话题。   在白楚之满月的这天,白承宗举办了整个北都市以来最为隆重的满月酒席。   白府人满为患,这里最末次的人,也都是社会精英之流。   白承宗将刚刚满月的小白楚之紧抱在怀里,穿过人群。   白承宗头颅高昂,神态冷然,气场强大,所有人,那怕是市/委/书记毕觉松都不自主地向边上靠去,怕挡了他的路。   酒席过后,管家段温洵开车,白承宗抱着儿子,去北都市最大的寺庙〖普光寺〗为他祈福。   住持静能老早就在门口等待,见白承宗的车来,连忙躬身上前迎接,一双灰白的长眉,温顺地垂落。   全程,白承宗都紧抱着刚刚足月的小白楚之,静能带着他跪地祷告,为他开场做法事。   事后,他将一个香袋交给白承宗,右手作阿弥陀佛状:“白总,这个孩子将来是有福之人。”   “嗯,借你吉言。”白承宗将香囊放在小白楚之的玫色襁褓里,“那我不打扰你们清修之人了,回见。”   静能年纪虽大,身体矫健异常,体力充沛,他将白承宗送到大门口,双手合十:“白总,有缘再见。”   白楚之的降临,可谓天之骄子,天之麟儿,天之幸儿。   因为他是少有的让父母同时都倾尽欢喜的孩子。   傅宣仪疼爱他,极其细致地照顾他,坐完月子后,开始马不停蹄地为这个小家伙亲自做衣服穿,同时她也不断地学习如何做小孩子喜欢吃的菜。   她的生活既忙碌又幸福。   白承宗则是更注重教导小白楚之知识,素养,如同白承礼对待他那样,决心要将他培养好,做下一个白氏集团接班人。   小白楚之刚满一岁的时候特别调皮,他踉踉跄跄学会了走路,睁着一双明亮的双眼,好奇地打量周围世界,既懵懂又可爱。   很快,他变得不那么可爱了,他有着男孩子天然捣蛋的特性,刚刚学会走路,就像一只小哈士奇,将家里破坏得乱七八糟,搞得鸡飞狗跳,不是丢这个玩具,就是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仆人们不敢说他,傅宣仪只能无奈地为他收拾残局。   白承宗倒是不以为意,他想,男孩子调皮活泼一点是好事,反正家大业大,再怎么破坏,又能破坏到哪儿去。   白楚之两岁时,更加好动活泼,一双小腿儿满府邸跑,好奇地从东跑到西,往往身后跟着3-4个佣人看住他。   跑累了,他扑在妈妈傅宣仪的怀里,露出小孩子清脆稚嫩的嗓音:“妈妈,我们家可真大!”   傅宣仪慈爱地摸他的脑袋,说:“楚之,累了歇一会儿,我给你烤小熊饼干吃。”   “嘿嘿,妈妈,我想吃薯条可以吗?”小白楚之问。   傅宣仪最是一副软心肠,见不得小孩子肚子饿,她说:“只能吃一点儿,别告诉你爸爸。”   白承宗不爱吃零食,更是反复叮嘱不要喂食零食给儿子吃。   傅宣仪可不想让她的儿子过上这样“悲惨”的生活,所以偷偷买了一点,让小白楚之尝个鲜。   他们一对母子,在家里像个偷吃的小仓鼠,背着白承宗吃起零食。   “楚之,你爸爸最近让你学了啥?”傅宣仪关心问。   “嗯,他教我学英语呢。”小白楚之乖巧地细口咀嚼薯片,“妈妈,我想要个新的大一点的自行车可以吗?之前那个车小了,早上我坐的时候都进不去。”   傅宣仪恍若想起,抱起白楚之:“好,你不说我差点忘了,回头带上你爸爸,我们一起去挑。”   “耶!我想买蓝色的小自行车!”小白楚之脸色欢快,小脸通红,高兴地又跑出去玩了。 第260章   每年白楚之过生日,白承宗都会大张旗鼓地举办,有时候在家里办,有时候在小岛上举行。   白楚之三岁的生日在游轮上办的,只因为白楚之看到书上的游轮,好奇地问白承宗:“爸爸,我们家有这个吗?”   白承宗温和地笑:“当然有,爸爸在你生日时带你去坐。”   “哇,爸爸你真厉害!”小白楚之拍着手,对白承宗露出敬佩的目光。   这让白承宗心里一喜,更加疼爱他这个调皮可爱的儿子。   每一次白楚之的生日,无论是参与人数,还是酒席,都是史无前例地多,前所未有的铺排奢侈。   当然对于北都市的小屁民来说,他们也渴望这个日子。   每年4月15日,是白家小少爷生辰,白氏集团是真的发钱庆祝,而不是像某某小企业,费尽心思做完花里胡哨的任务,最后只有一张坑爹的劳斯莱斯代金券。   白楚之四岁时,傅朝被寄养在白府,本来一个男孩家里就鸡飞狗跳,两个男孩更是将偌大的白府搞得天天像炸雷一样。   两个小男孩如同幼兽,身上有用不完的力气,使不完的劲,小白楚之带着小傅朝,开上小的电动自行车,东西南北地窜在占地开阔的白府里。   小孩子的欢声笑语,使傅宣仪的心情也变得格外好,她更加卖力地为两个小孩子做衣服,做各种糕点。   唯一苦了点的可能就是管家段温洵,他必须时时刻刻照看好两个精力旺盛的小家伙,不能让他们出现任何闪失。   白承宗变得越来越忙,回家的次数不似往日频繁。   公司里的大小杂事太多,缠得他连一口气都不能歇。   幸而他自小跟着父亲白承礼耳濡墨染,对企业经营颇为精通,又本身灵性聪慧,处理事情非常有效率。   自从接管白氏集团以来,他和他的父亲白承礼越来越相似,眉目间渐渐浸染冷肃的寒霜,加之他们身形挺拔,身高优越,不说话时,颇有一股不怒自威的令人胆寒的神色。   他渐渐褪去了少年时期的清俊斯文,变得愈发严厉冷酷。   他冷静,理智,如同每一位曾经在位的白氏集团总裁,高高在上,独坐华椅,执掌死生。   但同时他也是个人,有着铁血柔情的一面,一想到妻子傅宣仪和儿子白楚之,他嘴角忍不住泛出笑意,特别想见到他们。   因此他抽了个空,在一天的下午回到白府。   管家段温洵迎接他,接过他手上的外套,对他说:“白归望来了。”   白承宗面无表情,径直走了进去。   在后院大厅,一个男人将当时年幼极小的白楚之和傅朝逗得笑得合不拢嘴,傅宣仪在旁抿嘴浅笑。   傅宣仪抬头间,蓦然看到白承宗回来,她大喜过望,上前道:“承宗,你回来了!”   白承宗温和微笑,目光落在在沙发上坐着的白归望身上。   俗话说,朝廷皇家还有两门好赖亲戚,白家也不例外,总有一些涎皮赖脸的亲戚,白归望就是其中之一。   他是白承宗的叔叔,支脉隔得远,沾带些亲故。   白归望和白承宗这种自律克制、勤奋上进的白家人完全相反,他好吃懒做,喝酒闹事,仗着白家亲戚的面儿,到处惹是生非。   白承宗淡淡地坐在沙发上,问白归望:“你到这里来干吗?”   白归望嬉笑一张脸,搓手,乐呵道:“承宗,你的儿子真的是越来越优秀了,和你小时候一模一样!”   白承宗见他转移话题,不耐烦道:“你有什么事赶紧说!”   白归望见他发脾气,眼皮下垂,说:“承宗啊,好歹我也是你叔叔,你能不能安排个工作给我做,我都快饿死了。”   “哼。”白承宗不屑道,“我还以为你又来问我要钱,你也知道只有工作才能有钱吧。”   白归望连连点头,在他面前很卑微:“是是,承宗,我现在认识到了错,你能不能给叔一个机会?我一定会洗心革面好好做人的。”   傅宣仪在一旁听了很不忍,看向白承宗。   白承宗无法抗拒她这种温柔的眼神,决定道:“好,不过你要是再借酒生事随便打人,我可饶不了你。”   白归望摇头不拨浪鼓:“不会的!承宗,你相信我!”   白归望来这里办成了事,心底高兴,弯下腰和两个小孩子玩耍,边玩边说:“你们两个小家伙可真像啊,要说不是表兄弟,还以为是亲兄弟呢!”   所有人对这句话都不以为然,唯独旁边的白承宗的眼里闪过一丝晦暗的光。   夜间吃饭时,他细细地观察两个小孩子,白楚之的眉眼完全是另外一个傅宣仪,傅朝除了头发像他的母亲金书书,眉间完全是另外一个傅浪。   两个小孩的脸型很像,乍一眼,倒真有点如同亲兄弟。   以前白楚之尚小,嘴巴鼻子眉都没长开,五官也没成形,现在他已经4岁了,有个完整清晰的模样,白承宗发现,这孩子的外貌居然没有哪一点像自己。   儿子大多数随母亲,但也不至于一点儿也不像父亲吧。   他想得出神,傅宣仪问他在想啥,他尴尬一笑,说是公司的事。   他夜间单独到书房睡觉,没有心情和傅宣仪行事,他反复地回忆两个男孩的外貌,一种不好的感觉袭遍全身。   就算是普通人家,也非常看中血缘传承,何况高门阔府的白家,他一直想将白楚之培养成为下一代集团的接班人。   可白楚之显露出来的行为,没有一点儿白氏家族继承人的风格。   小白楚之温柔,像他的母亲傅宣仪。   在满100天抓周时,他抓到的是一朵花,而不是白家人经常抓中的象征权力的印章。   白承宗越想心越烦,失眠了一晚上。   不巧的是,他的父亲白承礼病亡,他悲痛地为这个自小疼爱他的父亲送葬。   病榻前,病如枯木的白承礼抓住白承宗的手,沉重地嘱咐:“承宗,一定要将我们白家的血缘传承下去,将白家继续发扬光大。”   白承宗哀痛不已,面对亲生父亲的即将死去,他掉出眼泪,坚定地承诺道:“是,父亲,我会的,我一定要将白家血脉守住,将白氏集团做大做强,不辱祖上!”   白承礼听完,内心放下气息,安然死去。   白承宗料理完白承礼的丧事后,很是疲惫,某件事扯得他烦躁难安。   他心里空空如也,好像有谁把他的心给挖去了,使他找不到落脚点,宛若一只断翅的飞鸟。   他没有回去自己的家,选择在自己从小到大的老家安歇,母亲景楠劝他不要太难过,节哀顺变,他眼眶通红,点头答应,并让母亲去休息。   凌晨,他找出家庭相册,里面上去五代人的音容相貌纤毫毕现,张张清晰,他一一比对所有白家嫡传男人的模样,每个人的眼睛都是一样的,眼里都若有若无地闪现冷寒的光。   这是证明白家血脉最独一无二的证据。   他在过世父亲的书房里一直枯坐到东方露白。   他合上相册,将司徒莫叫来。   司徒莫是白家手下的顶级情报机构的主管者,可以查到任何人的信息。   白承宗命令他:“傅宣仪,这个人你查一下她的所有资料,秘密进行。”   “是。”司徒莫神情严肃,躬身听令,随即退出。   白承宗心情沉重,愁绪如雪,将他的头发打湿,也使他的心变得冰凉。   他三日后回到白府,将儿子白楚之单独带出去,什么解释也没有,态度强硬。   傅宣仪茫然,但已经阻止不了白承宗。   管家段温洵开车,到达某个私人医院后停下来。   白承宗牵着白楚之的手,来到某个房间。   “楚之,等会儿有医生来抽血,你乖乖的别动。”白承宗说。   “好,爸爸,我会听你的话的。”小小的年幼白楚之,太过于乖巧,乖巧得让人心疼,让刚刚冷硬无比的白承宗软了下来,他将白楚之抱在怀里。   他起身想带他走,可身体僵硬,像被钉住了。   直到他面无表情看到医生抽取了白楚之的血。   到此时,是否已经太迟?他想。   这个DNA检测,是他思虑困顿,想了许久决定来带白楚之做的。   他解不开心里的扣子,一个死结在他心上生根发芽,让他寝食难安。   在公司里,他一向说一不二,在人生的诸多大事上,他都很有主见,很少犹豫不决。   这次,是他二十多年生涯以来,最举棋不定的一次。   小白楚之咬牙忍下疼痛,让医生抽血,他的额角起了小汗。   一般的孩子,别说抽血,就是打针,都要鬼哭狼叫,撒泼打滚。   白承宗摸他的脑袋,将他抱在怀里:“走,爸爸带你回家休息。”   白楚之趴在他身上,黏腻他的爸爸,问:“爸爸,我乖乖地抽血,你能不能多陪陪我玩一会儿?”   这样一副乖巧至极而又楚楚可怜、单纯稚嫩的模样,让白承宗心里颤抖,这样好的孩子,如果不是自己的,那……他该这么办……   他将白楚之抱得更紧,慈爱道:“好,我的乖儿子,你想要爸爸陪你玩多久都行。”   小白楚之一口亲在白承宗的脸颊上,剑眉星目露出星星般璀璨笑容,嗓音清脆稚气:“爸爸,你真好!” 第261章   白承宗第一次在公司的高层领导会议的时候分神,这让众多干部都惊讶不已,因为他在平时,一丝不苟,专心致志,拥有极强的专注力。   会议结束后,副总裁房须弥陪着白承宗回办公室,在一旁小心翼翼地站立,等待他的发号施令。   “你先下去吧。”白承宗淡淡吩咐,“下一周我的各种出席活动,你来代替我参加,代替不了的,推后。”   “是。”房须弥恭敬应承,默默退出房间。   上次在医院他和白楚之做的抽取血液样本的亲子鉴定结果,他已经拿到,他没敢打开,放在自己的书桌抽屉里。   整整一个星期,他备受煎熬,犹豫踌躇。   冥冥之中他有种不好的预感。   他手扶额头,沉重地呼口气,从里间办公室拿出一杯酒喝。   一刻钟后,他还是从抽屉里取出纸质鉴定书,用牛皮袋子装着。   他深吸一口气,仿佛如临大敌,紧张得要喘不过气来。   他手缓缓拿出里面的纸张,眼眸朝上面的字迹望去。   ……   夜间,白承宗很晚才回来。   管家段温洵在守夜,看见他的车,急忙上前迎接他。   夜间的白府如同一个璀璨明亮的夜明珠,在繁华缤纷的北都市熠熠生辉。   段温洵闻到白承宗身上的酒气与烟气,酒气他倒时常闻见,毕竟与人应酬洽谈生意,喝酒是常事。   烟气倒是第一次闻,他自小看着白承宗长大,知道这位少爷克制自律,不吸烟。   他幼时就是白家的奴仆,从已亡故的白承礼,到如今声名素著的白承宗,他对白家人既心怀感恩,又畏惧胆寒。   他是一名只听令于白家执掌人的忠实奴仆。   主人问什么,他就做什么,主人不开口,他绝不敢多嘴。   “你看好白楚之和傅朝,今天晚上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让他们出来。”白承宗语气寒冷,面无表情。   “是。”段温洵听令,立马照办,守在白楚之的房门外。   白承宗来到卧室,直接找到傅宣仪。   傅宣仪穿着睡衣,在灯下织衣服,见到白承宗回来,她连忙起身,笑意盈盈凑近他。   白承宗一反常态,皱眉冷道:“你将衣服穿好,跟我到书房来。”   傅宣仪疑惑不解,平时白承宗回来,总是会温柔地关心她,亲她的额头,今天好不对劲。   不仅仅是今天,这些时日,白承宗回来也不和她一起睡,而是单独在书房里休息。   这…………   傅宣仪不明所以,只好听他的话,换上外面穿的长袖外套,跟他来到书房。   白承宗的书房很大很华丽,氤氲浓厚的西方古典美,满屋子一眼望去都是数不尽的书。   傅宣仪轻轻打开门,只有一个黯淡的小灯开着,她环顾四周,蓦然被坐在楠木桌,眼光死死刺向自己的白承宗吓了一跳。   白承宗犹如处在黑暗中的狼,他脊背挺直,眼神深寒,一张脸晦暗不明,盯着傅宣仪看,一言不发。   “承宗?”傅宣仪脚步细微,走近他。   白承宗身体靠在椅子上,目光仍旧如冷雪,刺得傅宣仪好不舒服。   “怎么,你很怕我吗,你难道心里有鬼吗?”白承宗冷问。   傅宣仪一头雾水,杏眼低垂。   “哼!”白承宗突然站起,捡起桌子上的牛皮袋子,猛的一下子砸在她身上,怒吼道,“你这个贱人,你自己看!”   傅宣仪被吓得脸色惨白,颤颤巍巍打开牛皮袋子,取出里面的纸张,直到看到最后的鉴定结果“依据DNA鉴定结果,排除两者的生物血亲关系”。   傅宣仪恍若大悟,才明白原来前几天白承宗带着白楚之是去做了这个亲子关系鉴定,也明白为何这些天白承宗像换了一个人,对自己突然冷漠。   白承宗气得颤抖,他提起傅宣仪,吼道:“我难道对你还不够好吗?!我把这世界最好的都给了你!你为什么还要背叛我?!傅宣仪,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傅宣仪没有挣扎,沉默地任凭他的怒火发泄。   如若以前,白承宗会觉得这样温顺的她,软绵可爱,但现在只让他更为恼火。   他想,她如果拼命反对,拼命抗争,告诉他,这个鉴定结果是错的,他也许还会好受一些,可她沉默,低顺,承认了白楚之不是他的儿子,而是另外一个男人的。   “傅宣仪!”白承宗愤怒地提起她的脖领子,眼睛猩红,怒问,“到底谁他妈玷污了你?!!”   傅宣仪眼眶红润,眼泪从眼角流出来。   “好,你不说我也能查到!”白承宗一脚将她踹翻在地,脸色阴鸷,好像眼睛里射/出千刀万剑,无情地刺在她身上,“到时候我要你们三个人一起死!”   白承宗发完怒火,手狠狠地朝墙壁猛的锤去,他瘦削挺拔的身体,如缺了一角的月,颤颤巍巍,心中滚满怒火,悲伤,痛苦,难受。   第一次遇见傅宣仪,他的心跳动,漆黑的瞳仁,映照一个美好清纯的少女身影。   她身着一袭飘飘白裙,眉眼温柔,在人群中闪闪发光。   她的墨发飘扬,浸润春天的芳香。   在仲秋午后,她如纯白的野生小雏菊,就这样笔直地落在白承宗的心里,使他念念不忘。   他一直记得她。   按照白家的一贯的联姻规制,他迎娶的应该是某位上流富户或某位具有强大政治背景的女儿,而不是像她这样一无所有的平民之女。   他的父母震惊诧异,他的叔伯爷宗辈更是雷霆之怒,坚决反对,他的平辈乃至子侄辈都充满了不解。   纵然他天资聪颖,深受白承礼喜爱,也在这件人生大事上,腹背受敌,成为了众矢之的。   傅宣仪不知道,白承礼同意她和白承宗的婚事,是额外给白承宗施加了压力,让他必须要将白氏集团越做越强,并为白家诞下纯正血脉的继承人。   白承宗接管白氏集团以来,兢兢业业,殚精竭虑,从一个清俊斯文的儒雅少爷,蜕变为狠厉冷肃的总裁。   他为了守住和傅宣仪的婚姻,背着所有白家人或是反对或是疑惑的目光,执意将她护在身下。   每次面对她,他总是很温柔。   任凭任何人也想不到,一向肃冷的白氏集团白总,也会有温柔可亲的一面。   他喜欢她,当离开军营后再次与她重逢时,他心底已经认定她是他的妻子。   他坚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傅宣仪也会对他忠贞不渝。   然而,现实如一道厉鞭,狠狠地鞭笞他的心。   他将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了傅宣仪,换来的却是可耻的背叛!   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样一个温婉贤惠已嫁给自己的女人,居然会背着自己在别的男人身下承/欢?!   好恶心!!!   滚滚怒火将白承宗烧得撕心裂肺,使他无法理智思考,他冷漠地瞥了一眼蹲坐在地面若呆鸡的傅宣仪,心里满是厌恶。   傅宣仪不知道在地上呆坐多久,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已不见白承宗的身影。   她浑身僵硬,顺着墙壁爬起来,来到白楚之的房间,管家段温洵在外,拦着不让她进去。   “求求你,让我看他一眼。”傅宣仪哀求他。   “夫人,你还是先去歇息吧,今天这个门,我开不了。”段温洵凝眉冷肃。   傅宣仪失望而归。   自此,这里再也不是她的家。   她又一次没有了家。   白承宗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回来,这些日子,傅宣仪一直胆战心惊,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如临大敌。   哪怕是仆人的打扫卫生,她都被吓一跳。   某个花瓶摔在地上,她的心怦的一下子跳的老高。   好不容易白承宗回来一趟,傅宣仪等吃过晚饭后,鼓足勇气来到书房找他。   白承宗冷冷地盯视她。   她径直来到他面前,跪在地上,手扯他的裤脚,声音如断掉的珍珠,悲悯得让人心碎:“承宗,我不求你的原谅,但是楚之还小,求你放过他。”   白承宗脸色冷峻,弯腰,捏住她的下巴:“这是你背叛我的代价!你嫁入我们白家,想脱身,那是不可能的!”   傅宣仪仰面哭泣,双手抱住他的腿,不断哀求他:“承宗,你要我死,我无话可说,求你别伤害楚之,求你了!”   白承宗将她身体提起,按在书桌上,在她耳边斥问:“傅宣仪,那个男人是不是这样上了你!?嗯?!你们这对奸夫/淫/妇生下的儿子,你怎么有脸乞求让我放过他?!想想就觉得恶心!”   白承宗一怒之下想将她按在身下,可想到她的身体曾被别的男人沾染过,又觉得污秽不堪,撩拨起她的欲/望后,将她轰的一下子丢到地上:“你这个不要脸的婊子,你想死可没门,我要让你们死不如生!”   傅宣仪被他一顿怒骂加呵斥后,一晚上没睡着。   她心里残存的对白承宗的最后一丝期望,灰飞烟灭,这个男人,已经彻底厌恶她。   自此以后,她夜夜失眠,每天都睡不着,慢慢的,精神开始恍惚起来,看起来越来越呆,从前喜欢在业余之暇的乐趣,织衣服和烤小熊饼干,也荒芜搁置起来。   她夜间在孤冷的房间呆坐,望着外面的月亮,渐渐入神。   她跑出房外,寻着如山雨欲来的旧忆,模糊地抓住黑暗中的惨淡光影。   那是十岁时,妈妈和爸爸将她留在火车站后,双双离去的背影。   她一个小孩子,孤单地火车站等了许久,承受被抛弃的凄惨命运。   甚至都没来得及问一声他们,为什么要抛弃她。   她不得已开始流浪,在春天的惊蛰日,被傅浪捡回家。   她以为这是一个温暖的家。   长大后,傅浪让她时时记起他的养育之恩,在冲动地侮辱她后,又迫不及待逼她嫁给另外一个男人。   这次,她又被抛弃了。   她已望得见自己将死无葬身之地的结局。   只是她的孩子,小小的白楚之还那么幼弱……   她不禁愤恨起自己的父母来,为什么要生下她,为什么生而不养?!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爸爸妈妈,而她没有?!   如果她也有爸爸妈妈该多好。   她不会如一片漂泊无定的浮叶,任凭命运的捉弄而无可奈何。   现在,她即将要成为这样的妈妈,无法庇佑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楚之……   我的儿子。   傅宣仪在偌大的白府不知目的行走,好似夜间的孤魂野鬼,灵魂飘荡在悲伤的泪水中,正燃烧殆尽。   第二天白家仆人在打扫卫生时,惊愕地发觉她在西边院子的草地里昏迷不醒,吓得尖叫出声。   管家段温洵急匆匆地派人将她抱回房间,并将这个事情上报给白承宗。   白承宗情绪毫无起伏,面无表情命令道:“晚上你派人看好她,不要让她乱跑。”   “是。”段温洵俯首听令。   傅宣仪被白承宗囚禁在白府,事实上,有没人监看她,现在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她精神越来越萎靡,白承宗不让她见儿子白楚之,将她关在房间里,对外宣称说她生病易传染,不让任何人接近她。   白承宗在家时,她吓得战战兢兢,气都不敢多喘,如履薄冰。   见了他,她害怕得气息紊乱,坐立不安,极度的焦虑与恐惧。   她孤单地望着窗外的树叶,明明是昂然富有生命力的春天,为何她身体提不起一丝气力,浑身没有劲,轻飘飘的,头痛头晕,心悸难安。   她感觉自己的生命正在悄然流逝。   某一天下午,白承宗不在,她努力撑起身体,推开段温洵的阻拦,来到小白楚之身旁,牵起他的小手。   小孩子白楚之将妈妈抱紧,十分关心问:“妈妈,爸爸说你病了,你好点没?”   傅宣仪将头发梳起,纵然唇色苍白,可看起来整洁干净,她微笑地摸白楚之的脑袋,温柔道:“楚之,乖,妈妈已经好了,我现在给你和弟弟烤小熊饼干吃。”   傅宣仪强忍身体的不适,为她的孩子,烤最后一次小熊饼干,做完后,她额头间满是汗。   但看到小白楚之吃得那么开心,她欣慰,感到开心。   晚间,她找管家段温洵单独谈话。   她当即跪在段温洵面前,苦苦哀求他:“段哥,我知道你一向宅心仁厚,楚之是你从小看着长大的,我时日无多,求你在我死后,帮我照看他!求你了!求求你了!我实在找不到别的人可以求!……”   傅宣仪疯狂地抓住这个可以信得过的人,段温洵将她扶起,傅宣仪说:“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就在你面前跪到死。”   段温洵无奈地叹口气:“好,夫人,我尽力。”   傅宣仪哭着感激:“谢谢你,你的大恩大德我在黄泉之下会铭记的。”   傅宣仪是在这年的春天的惊蛰日彻底病倒在床。   白承宗日理万机,当他在外地出席某个重要会议时,接到段温洵给他的来电:   “少爷,夫人快要不行了。”   白承宗脸色一惊,心脏被巨石砸裂,瞬间失控,他果断离席,命令司机开车赶回白府。   回到家,众多仆人围在傅宣仪的房间外,段温洵见他回来,上前迎他。   “这么多人围着干什么?你们很闲吗?”白承宗一声令下,成群的仆人害怕得紧低脑袋,各自散去。   “将他们带回房间,不准出来。”白承宗瞄了一眼小白楚之和小傅朝,对段温洵说。   “是。”段温洵牵起白楚之的小手。   白楚之却倔强地抓住白承宗的裤脚,满眼是泪,稚嫩的嗓音悲伤得让人心疼:“爸爸,我想见妈妈。”   白承宗冷漠地瞥向满脸是泪水的小白楚之,无动于衷,对段温洵厉声道:“你还愣着干什么,将他们带走!”   白承宗单独来到傅宣仪床前,这个曾经他视为珍宝,让他心动不已的女人,此时枯瘦如柴,奄奄待毙。   傅宣仪嘴唇发紫,头发稀疏,凌乱地挂在脸颊两侧。   她缓缓睁开眼,嗫嚅:“承宗,你回来了。”   白承宗站在光的背面,面无表情。   他就这样站在她面前,眼睛不带任何温度看向她。   傅宣仪紧咬嘴唇,强撑起身体,苍白的双手上前拉住白承宗的手。   白承宗嫌恶地挣脱,傅宣仪死死攥紧不放,漆黑的眼眸里满是泪水。   她坐起,双手环住他的腰腹,最后一次在他怀里哭泣。   她短暂的二十载光阴,先遇见傅浪,后与白承宗相识。   如果给她机会,她要先遇见白承宗,这个男人为她倾尽所有。   只有最爱,才最恨。   是她对不起他。   如果先遇见白承宗,她一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妻子。   傅宣仪瞳仁涣散,瞳孔渐渐无光,身体没有了力气,失去气息,脸色发白,死在这个高门阔府的豪贵大红色床上。   “宣仪!”   白承宗在她生命消逝最后之际,心情复杂,他将傅宣仪紧抱于怀中,刚硬凌厉的脸上,流出丝丝分明的泪水。   一瞬间,万种情感在他心里奔腾,思绪交/裹,恼怒,后悔,哀伤,悲痛,不舍……   最后他只知道,怀里的妻子,再也没有呼吸,死在家里。   傅宣仪在春天的惊蛰日来,也消陨在春天的惊蛰日。   白承宗为她办了一个极其简单的葬礼,以骨灰盒的形式向外界宣告白家夫人的病故。   葬礼上,她唯一的亲人傅浪没有来,真正实现了傅宣仪对他说的“我死的时候也不见你!”    第262章   白楚之在四岁以前是北都市最豪贵权门的天之骄子,父母对他疼爱有加,呵护备至,年长辈对他嘘寒问暖,关怀备至,白府上上下下的仆人都喜欢这个聪明可爱的小家伙,平时来家里玩的其他同龄小朋友都喜欢牵着他的手和他愉快地玩耍。   他在4岁时,遇见了聪明安静的表弟兼童年玩伴小傅朝。   小傅朝聪明乖巧,对他很黏,喜欢抱着他睡觉。   他的幼时童年既单纯又快乐,有那么多人对他那么好,那么多人爱着他。   可是他自满5岁到6岁这一年,他的妈妈傅宣仪去世,一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小傅朝被接回到傅家公馆,不再和他在一起吃住。   父亲白承宗再也没有抱过他,好像还对他十分厌恶。   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是察觉到自从妈妈不在后,爸爸对自己就变了许多。   从前爸爸会将他抱在怀里,教导他知识,捏他婴儿肥白嫩的脸,和他玩闹,笑得很开心。   白承宗自傅宣仪死后,回家的次数更少,偶尔回来一趟,心里空落落的。   这样超级华丽的大豪宅,让他找不到一丝温暖。   此时白楚之已经上了小学提前班次的学校,他的舅妈金书书开车来白府带他和小傅朝一起上学。   小傅朝很懂事地将他搂紧,以无声的言语安慰他。   放学是由管家段温洵将他接回家,白府门口,停了一辆黑色车,小白楚之认识,这是爸爸的车。   管家段温洵将他的书包拿过来,一只手牵着他来到已经到家的白承宗面前。   后院的主厅里,白承宗端坐在沙发上,眼睛朝小白楚之看去。   以前,他们父子经常在这里玩,可现在,白楚之略觉一丝恐惧,父亲的眼神像孤夜的狼,刺得他不敢直视他。   “来,儿子,到我这里来。”白承宗突然伸出双手,作出欢迎他的姿态。   白楚之稍微一愣,随后脚步一点点向前,乖巧地来到他身旁。   白承宗将他搂在怀里,摸他的脑袋,气息钝重。   白承宗的心情很复杂,这个孩子眼睛太像傅宣仪,行为举止更是和她如出一辙,温柔安静。   可,这又怎么样?!这个小孩,再聪明再乖巧再懂事,也不是他的种!   他一想到这个,胸腔里的怒火直窜脑门,无法自控,将小白楚之的头发往上拼命一提,眼睛通红地盯着他。   “爸爸,好疼。”小白楚之被他的粗暴扯头发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他小手无处安放,挣扎着,像一片孤弱的浮萍。   管家段温洵在一旁观看,眉头深皱,他担忧白承宗一怒之下会打骂这个孩子。   白承宗到底是极其有素养的富家少爷,纵然心底再生气,也不会随意打小孩子,他将小白楚之往后一推,转身离去。   管家段温洵将小白楚之抱起,为他擦眼泪。   “段伯伯,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惹爸爸不高兴了?”小白楚之边哭边小声说,小身体哭得一抖一抖的,看着让人十分心疼。   管家段温洵摸他的脑袋,温声安慰道:“少爷,你不要多想,走,段伯伯带你去吃饭。”   自傅宣仪死后,白府夫人的名衔空了出来,多少豪门望族听闻此风吹草动,颇有些急不可耐,迫切地想将自己的女儿嫁进白府。   他们虽然着急,但也算冷静,四下到处打听白承宗续弦的意愿,摸准了他的想法,他们才好行动。   一番打听后,白承宗放出消息,说有强烈的续弦意愿,这下子,白府门口每天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来来往往的人将自己的女儿像进贡般,呈给白承宗“阅示”。   白承宗将续弦再娶的事情交给母亲景楠把关,很快,一个月后,景楠告诉他,叶斯年要前来拜访。   叶斯年是文//化//部部长,书香世家,簪缨之族,祖祖辈辈都是读书人,行为派头,儒雅温和,书卷气迎面拂来。   白承宗点头,同意景楠所提,择日在白府正襟危坐,等候叶斯年的上门作客。   叶斯年比白承宗大上许多,算是他的长辈,可进了白府,他对白承宗却恭敬有加,谦卑克制,随行的人将礼物交给管家段温洵后,便默默地退出在府外等候。   白承宗简单地对他回了一个礼,便坐在沙发上。   段温洵忙前忙后地端水倒茶伺候。   简单地寒暄之后,叶斯年直接进入主题:“白总,我的女儿叶惜蓝刚满18岁,你见一面如何,今天我把她带来了。”   白承宗点头,淡然道:“好,来都来了,我也想瞧瞧她。”   话音刚落,身后便传出脚步声,景楠邀着一位女子缓缓走来。   叶惜蓝身着湖泊色修身旗袍,将她细瘦至极的身体,衬托得天衣无缝。   她肌肤雪白,眉眼如黛,身姿婀娜,脸色平静。   “惜蓝,来,见过白总。”叶斯年嘱咐她。   叶惜蓝款款上前,略微躬身,向白承宗欠身问好:“白总,初次见面,我叫叶惜蓝。”   白承宗仍旧坐在沙发上,他如狼的目光,直直地打量她。   叶惜蓝也在看他。   白承宗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笑说:“有意思,你还是第一个敢这样直视我眼睛的女人。”   叶惜蓝抿嘴浅笑,她身姿优雅,恍若某位民国佳人,细瘦的腰肢如弱柳扶风,卷起缱绻之意。   叶斯年心下一笑,他知道这事是成了,端起茶杯细细喝茶。   景楠最欣赏这样大门大户的书香之家之女,因此巴不得叶惜蓝能嫁入白家。   白承宗看向叶惜蓝问:“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叶惜蓝问:“什么问题?”   白承宗:“你是处女吗?”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瞬间凝固,叶斯年端茶的杯子差点摔在地上。   只有叶惜蓝不缓不慢,毫不慌张,回答:“是,白总,我是处女。”   白承宗沉默片刻,收敛高深莫测的目光,朝叶斯年道:“叶叔,你的女儿果然与众不同,我中意她,选个日子将婚事定下来吧。”   叶斯年诺道:“好,白总。”   于是,在傅宣仪死后未满三个月,白承宗迎娶了叶惜蓝。   白府换了一个女主人,同时也在这年年底新添了一位麟儿。   白承宗亲自给他和叶惜蓝的儿子取名字,叫白晗。   这是可含日月之光辉的,真正属于他血脉的亲生儿子。   仅仅是瞥一眼小白晗如月寒的眼睛,就知道这一定是最独一无二的白家人。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白承宗还是带着白晗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正如事实,白晗是他的亲生儿子。   他将这个儿子宠上天,倾尽所有哄他开心,让他高兴。   让他欢喜的是,小白晗很聪明,在百天抓周时,不负众望,抓到了白家嫡传长子代代人都抓到的印章。   白承宗对外界宣称白家只有一位少爷白晗,从前那个他抱在手心里关爱呵护的白楚之,已经渐渐被人淡忘遗忘。   一颗皎亮的明珠失光。   一枚传奇的冷月生晖。   白楚之十岁之前,白承宗没太管他,他大都和傅朝一起玩,住在傅家公馆的时候多。   过了十岁的年纪,白承宗对他越来越严苛冷漠。   白承宗不让他在餐桌上吃饭,只允许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吃。   白承宗将他关在西边庭园阁楼,不准他随意外出。   高中那年,白楚之因为联考数学错了一个填空题,没得满分,白承宗勃然大怒,直接在书房里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朝他脸上砸去,吼道:“这一点小事都做不好,你配当白家人吗?!”   其实他写的答案是对的,只不过是题目出错了。   白楚之在白承宗的怒火与冷漠中,苟延残喘,默默忍受。   到18岁那年,白承宗将他派到外国去读书,在他身边安排一位心腹密探吴良。   吴良每天会拿一杯水,端给他,脸色漠冷,对他说:“少爷,你该喝药了。”   可他根本没病。   他知道这是父亲的意思,无法违拗,只得忍耐喝下。   他边上学边失忆,许多次他梦到一片蓝色蔷薇花的荒地,他坠落在花朵中,渐次被荆棘刺伤,最后头痛难忍,失眠苏醒。   白承宗不会让他干成任何一件事。   白承宗知道他聪明有才,好好地培养他,却不会让他的才能有任何发挥之地。   白承宗知道他想救当时在白氏集团闹事的姜淑芳和黎佳一对孤弱奶孙,他偏偏不让他救。   白承宗知道傅朝爱他深入骨髓,在他动心上头的时候,在他们最相爱的时候,派人抓住他。   这么多年,白楚之对白承宗来说,是看着厌恶,杀之可惜的恨种,他要好好折磨他,让他生不如死。   在把白楚之从星月居抓走后,白承宗将他带到曾经自己和傅宣仪结婚睡觉的卧室。   白楚之被吴良五花大绑,囚跪在冰凉的地上。   白承宗目光冷寒,刺向他。   “哼!”白承宗捏住他的下巴,“你的日子倒是过得不错,怎么,被人爱,你很幸福吧?”   白楚之沉默不语,额前墨发凌乱,漆黑的瞳孔,张皇失措。   “白楚之!今天就是你的祭日!我知道你现在最不想死,因为你舍不得傅朝,可我偏偏就要你死!”白承宗怒吼道,“让你也体会我当年的感受,我是怎样的痛苦难受!”   白承宗手摸他的眼睛,这样一双温柔含情的眼睛,让他无时无刻不在想起已故的傅宣仪,顿时他的怒火更甚。   他将白楚之推倒在地,一脚踩在他的身上:“你和你的母亲一样让人讨厌!你们都不配被人爱!”   白承宗冷漠的唇角向上一勾,语气嘲讽:“哼,看在你临死的份上,我就告诉你真相,你虽然姓白,可你是你那婊子母亲和别的野男人生的,现在你懂了吗?!你没有资格做我们白家人!你是我们白家的耻辱!你是孽种!你是杂种!你罪该万死!”   白承宗将这么多年压抑至极的话,愤恨地发泄出来,随后颓然地坐在床上。   原来一切都是这样。白楚之叹息地眨合黯淡无光的眼眸,眼前浮现已故母亲的音容笑貌。   白楚之身体艰难爬起,眼睛含泪,问:“我妈妈到底怎么死的?”   白承宗表情冷峻:“是我杀的,正如今天我要杀你一样。”   白楚之的眼泪大颗大颗砸在地上,眼眸低垂,宛若望不尽的深渊。   他在深渊里,坠落,通往死亡之境。   在那班风雨夜的飞机上,吴良端着一杯水,递给他,对他说:“少爷,你该喝药了。”   他身姿挺立,一反常态,打破他手中的杯子。   他来到早已打开的舱门前,眼含泪光,沉甸如云。   他没有犹豫,果断地背身一跳,纵入无尽的暗色深海中。   他无法选择出生,却可以选择死亡。   他右手的灿红戒指坠落在波浪翻涌的深海,发出晶耀璀璨的光。   亮光如芒,却点不燃一个已熄灭的灵魂。   白楚之如四月的蔷薇花,柔软轻丽,被风吹到很远的地方,最后消失于茫茫人间。 第263章   〖普光寺〗是北都市最大的佛教寺庙,它地处郊区,幽静偏远,却香火鼎盛,游人如织。   它的香火繁盛一方面来源于它佛经众多,品类齐全,有一众高僧大能坐镇,传经授道,普度众生。   另外一方面得益于北都市众多名流大公司慷慨解囊,倾注大量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无论是亭台楼阁,亦或是藏经道场,香檀鼎炉,菩萨金身等包括一众僧人的吃穿住用行,都是顶级配置,堪称北都市第一佛教大寺。   今天普光寺闭庙,不接待一般游客,辽远宽敞、平时热热闹闹的寺庙此时安静异常,落针可闻。   寺庙门外停放一辆黑色迈巴赫,林易为车里的人躬身打开车门,一只细瘦苍白的手,如蜻蜓点水,纤弱地搭在他手腕上。   傅朝缓步下车,林易扶着他,一路前行。   “普光寺”三个大字,熠熠生辉,繁体字更显庄重肃穆。   进入正大殿,寺庙住持静能前来迎接他,双手合十,谦卑有礼,嘴里虔诚念叨“阿弥陀佛”。   观心殿位于普光寺西边,是祈缘保佑平安的庙宇,殿外有一颗百年大树,苍树古朴,枝桠遒劲,似要刺破铅灰色的苍穹。   观心殿有300步台阶,白色台阶垂垂,铺延开来,落在脚边。   傅朝身体薄瘦,犹如风中一片单叶,他凝神,脚步抬起,一步一个脚印,踏着白色台阶,向观心殿走去。   静能跟在他身后,旁边还有几个小沙弥在旁跟随。   来到殿前,傅朝抬眸向树上挂满的祈缘福袋望去,愣神之后,便来到观心殿前。   静能为他点好三根香火,他双手接过,站在黄色蒲团面前,朝金身佛像祈拜。   华丽的庙宇,飞檐四角朝上,乌云密布,勾勒出黯淡阴沉的景气。   傅朝是唯一一个站着祈愿的人。   他只跪他的哥哥白楚之。   傅朝走出屋外,林易给他重新披上外套。   他双目无神,站在白色高阶上,愣神发呆。   一颗雨,从乌云里翻滚出来。   再一颗,滴在树叶上。   下起了小雨,林易给他撑伞,他抬手表示拒绝。   他站在雨中,微微细雨将他的头发染湿。   忽然,从树下掉落一个红色祈福袋,他弯腰捡起。   拾在手心的这一刻,他好像被电击了一般,心潮澎湃,仿佛手中握住的是某种命运。   他打开祈福袋,里面有一张黄色小宣纸,字迹分明。   [保佑我弟弟小朝赶紧好起来,健健康康。]   这……!?   傅朝不可思议地紧捏纸条,问静能:“我哥白楚之是不是来过这里?”   静能回:“傅总,他来过,说是为某人祈福。”   傅朝情绪翻涌,急忙问:“什么时候?!”   静能使了一个眼色给旁边的小和尚,随后小和尚急匆匆地跑到里间,拿出一个复古的宣纸蓝色登记簿,翻开某页,递给静能。   静能递给傅朝看。   傅朝纵然病体缠身,瘦如枯槁,可记忆力从未减退。   他看了一眼白楚之来这里的日子,记起那年八岁,他高烧不退,母亲金书书心忧如焚,哥哥白楚之也担心得不得了。   原来哥哥还特地为自己祈福。   哥哥。他呢喃,想起哥哥已死的事实,心好痛,痛到不能呼吸。   傅朝眼眸悲伤,如断翅的蓝色蝴蝶,他问静能:“大师,人死后会转世吗?”   静能和他并肩站在高高矗立的白色台阶上,声音平静:“傅总,我佛讲究因果轮回,缘缘因施,人既有今生,亦有来世。”   傅朝瞳孔无光,继续问:“人死后,走过奈何桥,转世之后,还会记得上世的事吗?”   静能暗暗看他一眼,道:“前尘旧事,莫若南柯一梦,人海茫茫,肉体凡胎,精神欲念,情债累累。我佛寻悟,便要人既转了世,不作妄念。”   雨渐渐大了起来,傅朝在雨中站立许久。   夜间,他在寺庙休息,静能为他安排的膳食,他不曾动筷。   他静静躺在幽静的厢房木床上,合眼,手里紧紧攥着白楚之为他祈福的红色小香袋。   今晚,他想梦到白楚之。   好想见你。哥哥。   他进入一个幽蓝色的梦里。   他的身体被成千上万朵蓝色蔷薇花,柔软地托起,蓝色花朵,如洁净柔软的蓝色海水,温柔地抚摸他。   蓝色美丽的蝴蝶围在他身边,翩翩飞舞。   晶亮的光芒,照亮漆黑的四周。   一只温热的手,从暗夜里伸出,温柔地握住他的手。   第四根无名指上,闪着灿红的光亮。   这是?——   这是哥哥!   傅朝站起,将白楚之抱在怀里,很紧,久久不能止息。   “哥哥!”傅朝边哭边高兴,他什么话都想说,有好多话想对他说,可脱口而出最多的是喊他哥哥。   “嗯。”白楚之温柔地贴在他滚热的胸口前,细白的手指,轻抚他的泪水,温声喊,“小朝。”   傅朝俯身将他抱紧,吻他,吻得非常用力,气息紊乱。   哥哥口腔里的温热与软绵,让他死而复生,他内心好温暖好幸福,想这样一辈子抱着他不放手。   “小朝。”   “嗯,哥哥。”   “小朝。”白楚之眼眸清笑,握住他的手,然后缓缓放开,“忘了我吧。”   “不要!哥,我不要!”傅朝急得哭出来,死死搂着他,“我不要啊!哥!我发过誓要生生世世要爱你!”   白楚之恍如一片轻软的蓝色蔷薇花,破碎成片,身影渐渐消失。   傅朝怎么使劲,也抓不住他。   “不要啊!哥!求你不要走!”   傅朝嚎啕大哭,被外面狂烈的雨声震醒,从悲伤的别离梦里回过神。   他的眼睛流出细细的鲜血。   白楚之死的那年,他老是梦见一个凄惶的背影,白色衬衫满是血迹。   后来这样的背景,消失,梦也梦不见。   刚刚在梦里,白楚之对他说“小朝,忘了我吧。”   他心如刀绞,怎么可能会忘。白楚之是他的骨血,要忘记,好比腕骨取肉,疼痛钻心。   转世?傅朝衣着单薄,手里依旧紧握福袋,他起身打开门,一阵呼如疾来的冷风,将厢房里的蜡烛吹灭。   难道哥哥真的转世了吗?   一道惊雷没入莽林,将树叶吓得东躲西摇,瓢泼大雨,倾盆而下,砸在地上,树上,他的身上。   他薄瘦的身体,如凋零的枯叶,摇摇欲坠。   他扶着墙壁,喘着粗气迈出房门,搭在肩上的外套掉在地上,被雨水打湿。   这样的一个风雨疾驰的晚上,这样一个风雨凄凉的夜里,让他回想起幼年时候,他被这样的风雨雷吓得瑟瑟发抖。   那年都还是很小的年纪,哥哥白楚之冒雨来找他,暗夜里的“别怕,小朝,哥哥来了”这句寻叫声,让吓得六神无主的他,在哥哥白楚之来到他身旁时,紧紧抱住他,将脑袋埋在他温暖的怀里。   同样是这样的一个雨夜,大雨砸湿他的身体,他多么希望出现一个神迹,多么希望哥哥提灯来寻他,呼喊他的名字。   哥哥,你到底在哪儿,求求你,别抛弃我,别丢下小朝。   傅朝无助地抓住虚空的幻影,泪流满面地行走在仓皇暗沉的雨夜。   他的身体踉踉跄跄,却顽固地追寻那一束,在心里永恒不灭的蓝色蔷薇花。   哥——   他身体跌倒,顺着白色台阶,滚滚而下,再一次孤独地迷落在这个风雨交加的暗夜里。 第264章   晨曦微光从豪贵的金色窗户洒进来,一张宽大无比的大红色床上躺着衣不蔽体的男人和女人。   粉色蕾丝边修饰的床,见证某种男女之间的旖旎梦幻之事。   三五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在晨间的熹光中酣然入睡,被这些女人团团包围的最中间的男人,此刻也睡得正香。   突然,啪的一声,昂贵的红木门被猛然撞开,十几名高大威武的戴墨镜的黑衣人哐哐地闯进来。   女人们睡眼惺忪,凌乱汗湿的头发黏糊糊地搭在肩上,她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破门声惊醒。   黑衣人中,站在最前面的人是庄合光,他脸色冷峻,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男人,迅速挥手,命令道:“将他给我捆起来带走!”   话音刚落,黑衣人井然有序地将被子大手一掀,提起床上的男人。   一瞬间,没穿衣服的女人们各个吓得花容失色,抱头鼠窜,哭喊不止,双手四处扒拉找衣服穿。   男人正是常年醉倒在女人胸前的傅浪,他下巴的胡茬子长出了一截,原来分明的腹肌,隆起,变成鼓囊囊的白色肥肉。   他被黑衣人粗暴的动作吓醒,又是不解又是生气吼道:“妈的,你们是谁啊,居然敢抓老子?!”   庄合光冷蔑一笑:“我们是谁不重要,但是你,我今天必须要带走。”   他一抬手,黑衣人听令,将大喊大叫的傅浪劈晕,拿出绳子,将还在穿着睡衣的他,捆成粽子,从傅浪的私人住宅大别墅里将其带走。   不住过了多久,傅浪迷迷糊糊地肚子发饿,头发晕,但身体似乎被某种东西禁锢住,使他动弹不得。   他仿佛是沙滩上被炙烤的濒死之鱼,奄奄待毙,周围一片黑,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三天后,傅浪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感受,就是想喝水,好想喝水,快渴死了!   他的嘴唇干得要裂开,浑身虚弱无力,实在难受至极。   他渴得都想喝自己的尿。   无尽的黑暗,他的耳朵十分灵敏,他听到有脚步声。   脚步声既浅又深,硌刺他的耳膜。   “嘭”的一桶冰凉的水,直直地朝他泼来,如雨后甘霖,他贪婪不息想舔/舐自己的打湿的嘴唇,抿到一丝水。   耀眼的灯光亮起,将他的眼睛刺得生疼。   傅浪凝神细听,清脆的皮鞋声,一声,一声,又一声,回荡在空旷幽暗的废墟,朝他逼近。   他挣扎抬眼,注意到来人穿着皮鞋,黑色西裤,再往上看,是一条极其昂贵的金色皮带,上身是黑色西式衬衫,最后目光落在这个人的脸上。   一头蓬松的微曲褐色卷发。   这、这是自己的儿子傅朝!   傅浪犹如死后余生,连忙向傅朝喊道:“小朝啊,儿子,快来救我,不知道哪个狗养的东西把我捆起来了!”   傅朝冷冷不语,寒冷的眼神,如滔天之剑,欲要将此时狼狈不堪的傅浪斩成碎片。   傅浪被绑在石柱上,粗猛的铁链子将他的身体完全束缚住,手、脚、身体全部被捆死,使他没有任何活动空间。   跟随傅朝的林易搬来一个凳子供傅朝端坐,傅朝伸出手,林易会意,将一把黑色手枪轻轻交给他。   傅浪见状,恐慌地吼道:“傅朝,我是你老子,你要干什么!?!”   傅朝苍白的薄唇,冷漠地勾起,白皙瘦弱的手指把玩手枪,语气毫不在意:“我当然是来杀你的。”   傅浪听了立马大怒,骂道:“傅朝,你这个烂b养的东西,啊,我是你老子,你居然敢杀我,你这个不孝顺的东西,不怕天打雷劈吗?!!赶紧放了我!不然你等着下十八层地狱吧!”   傅朝脸色漠然:“我已经失去了我最怕的东西,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你这个烂人!”   他提起傅浪的头发,血眼猩红,怒问道:“这世界的女人那么多,你就那么管不住自己的鸡/巴,非得要找傅宣仪来嚯嚯?!”   傅浪听闻此话心里一惊,某个痛苦的记忆露出水面。   傅朝朝他吼道:“你他妈的是个畜生是不是?!我哥白楚之就是因为你才被白承宗那个狗东西逼死的!你到底懂不懂?!”   傅朝站起,抬脚愤恨地朝傅浪的裆/部一踢,却空空如也。   傅朝愣了半秒,随后哈哈哈大笑,笑得仓皇落寞。   傅浪脸色铁青,被捆绑的四肢虚弱地垂落。   “白承宗那个狗东西,果然很会折磨人,他查出你就是玷污傅宣仪的那个男人,又知道你好色,所以才砍了你的那个玩意儿!让你生不如死!”   当年,白承宗派手下的顶级情报官司徒莫调查傅宣仪的生世,事无巨细,得知她是在聆风镇被傅浪捡回家当作妹妹抚养。   又调查了她的成长经历,从初中到大学,的确没有交过男朋友。   唯一较为亲近的男人是她的哥哥傅浪,难道……?!   白承宗知晓傅浪贪色,但是傅宣仪是他妹妹……   他派人将傅浪打晕,取他的血和小白楚之的血做鉴定,三天后出结果,证明两者的亲缘关系属实。   白承宗大为恼火,恨不得即刻绞杀傅浪,以报心中之仇。   他还得知当年在军营里戏弄自己的那个人是李起,原来也是傅浪自小在聆风镇玩的很好的好哥们,所以说当年傅浪根本就是故意和李起演那一出“正义救人”的戏码,目的就是为了接近自己,好攀附自己,借机好套取自己的钱。   蹭蹭蹭的怒火在胸中翻滚,白承宗自诩作为北都市白氏集团说一不二的总裁,居然被区区一个贪财好色的人耍的团团转。   真可恨!他浓眉皱起,冷厉的脸,比冷渊里的冰还要冷得让人发颤。   白承宗一脚踩在地上被打晕昏迷不醒的傅浪身上,冷道:“杀你只会便宜你,我让你下半辈子做太监,让你永远痛苦。”   傅浪被白承宗骟后,被丢在荒郊野外,醒来时,他感到身体某个部位格外的疼痛。   操/你妈的!当他察觉自己不是男人之后,暴跳如雷,对着空气发怒,但疼痛又让他咬紧嘴唇,弯腰躬身,不能动弹。   白承宗还是低估了傅浪对玩乐的极致开发,哪怕没有了那根象征男人特征的玩意儿,傅浪不靠身体接触,也能苏爽舒服。   “你难道不知道我姑姑傅宣仪怎么死的吗?白承宗为什么要砍了你的那根烂东西?你是天底下最猪狗不如的畜生!”傅朝羸弱的身体剧烈颤抖,“姑妈的骨灰都找不到,你知道我哥多伤心吗?!他这一生过得多痛苦,每一步都被白承宗算计操控,与其这样,我宁可他不出生!”   傅浪脑袋低垂,他无话可说,他也不知道当年一时冲动在傅宣仪婚后上了她,她怀的居然就是那次的种。   他后来也约摸知道将自己打晕又抛在荒郊野岭的人是白承宗。   在北都市,谁人不知他是白承宗的大舅哥,他自己经常靠着这张幌子耀武扬威。   敢打他,把他变成太监的,除了白承宗,再也找不出第二人。   至于原因,他猜想,只能和傅宣仪有关。   白楚之一岁生日时,他作为舅舅去参加过酒席,他观察小白楚之的模样,被吓得浑身发冷,因为这个孩子和白承宗一点儿也不像。   ……   他半途借口有事匆匆离去,这么些年,一直躲在国外。   酒、烟、女人、赌/博、娱乐,让他忘掉烦恼。   哪怕被白承宗骟了,他照样沉迷声色犬马,逃避外界,只想享受。   傅宣仪死了,他没去,也不敢去,他不断逃避,躲在自己的粉色蕾丝梦里。   白承宗死后,他如释重负,身上被压着的千斤重担,顷刻间被卸去,他好像重获新生。   在白承宗的葬礼上,他注意到他的第二任妻子叶惜蓝,一位纤弱的古典美人,他没皮没脸地对她上下打量,目光火热。   他永远这样死性不改,被旁人冠为“人中色鬼,裙下败类”。   他的一生被色所擒。   在今天,他要为自己曾经的冲动付出血的代价。   但他还不想死,所以他声音软了下来,向自己的儿子傅朝求饶道:“小朝,我是你爸爸啊,没有我,哪来的你,我们是最亲密的父子关系,你是我的好儿子,不要杀爸爸,求求你了,我这么可怜,你忍得下心来杀我吗?”   傅朝不为所动,脸色酷冷:“我决定的事,断然没有更改的!你是间接杀我哥的凶手,我不杀你,难消心中之恨!”   傅浪大声呼喊,声嘶力竭,极力扭动身体,扯得黑色锁链乓乓乓响。   “不要啊傅朝——!”   随着这一声迅疾的惊叫,一枚子弹正中傅浪的心房,顿时鲜血淋漓。   傅朝身体趔趄,林易上前扶住他。   了结了傅浪,接下来该了结自己了。他想。   他给白晗去了一个电话。   〖浪腾〗两个字,金碧辉煌,灿烂夺目,在北都市最繁华的宁安街,耸高矗立,展现它的威严与豪贵。   大厦顶层,望一眼,好似可以摸到云朵,与天好接近。   傅朝单薄的身体,站在冷风中,直面他对面的白晗。   白晗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约到这里来,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白晗,我要杀了你。”傅朝抬手,举起黑色手枪,指着他。   白晗冷静,说:“傅朝,你不要执念太重,我父亲已死,你也杀了傅浪,因果已经清了。”   傅朝惨淡地笑,逼近白晗。   “你他丫的住手!”顾以安喘气,一把跑过来,将傅朝细瘦无力的手腕遏制住,手枪顿时砸落在地,“你还没疯够啊?!这一切关白晗什么事,你不要滥杀无辜!”   傅朝不依不饶,薄瘦的身体弯下,捡起手枪,靠近白晗,目光通红,在他耳边道:“我真恨你们白家人!”   “你那么聪明,不可能不知道白承宗是怎么死的,你在逃避。作为高高在上、血脉纯正无比的白家嫡传人,你也感到痛苦了吗?”   傅朝手搭在他的肩上,眼里流出泪水,胸腔剧烈起伏,握不住手里的枪,黑色枪支滑落在地。   “可是,他也姓白啊。”   他说这话时,犹如一个孤单无助孩子,喉咙哽咽,清亮的眼眸点缀绝望的泪光点点。   傅朝闭眼,眼角流出清泪,无法止歇,汪洋的泪水,将他的呼吸遏制,囚禁他的心。   他的身体向后退去,站在这座金碧辉煌的大厦楼上,在这个罪开始的地方。   他纵身一跃,如一只轻盈的蓝色蝴蝶,落下。   “傅朝!”   白晗极速跑前,想拉住他,却已迟。   白晗脸色灰败,眼睁睁看着傅浪跳下这座百米高的大厦。   顾以安也被傅朝突然跳楼吓一跳,他紧握住白晗的手。   傅朝深深坠下,苍白的脸色,浮出淡淡的笑意。   哥。我来见你了。   他左手的银白色戒指发出耀眼的蓝色芒光。   还在高层领导会议室开会的金书书,蓦然看到傅朝从楼顶跳下,她心乱如麻,疯狂地捶打窗户,边哭边想跳下去一探究竟。   柳却西泪流满面地抱住金书书。   浪腾所有的工作人员皆一脸惊愕,面面相觑。   傅朝死的音讯,蓝色蔷薇花最先知道。   颜清作为北都市唯一会种植培养蓝色蔷薇花的花店女主人,她发现她培育的蓝色蔷薇花,全部都枯萎掉落。   难道是……颜清思忖,震惊,眼前不断闪现傅朝的身影。   她抚弄凋零死亡的片片柔软蓝色小花叶,将它们一一拾起,装进小花袋。   随后进里间,将花册登记簿上的〖白楚之〗那一页扯下来,折成纸页,装进蓝色小花袋。   傅总。愿神保佑你。颜清双手合十,虔诚默念。 第265章   傅朝从百米高的浪腾大厦纵身一跃,跌下北都市最繁盛的宁安街。   他薄瘦的身体,被巨大的重力,绞成泥泞的碎片,头颅重重地磕在坚硬如铁的地面,狼藉的血散开来,空气中弥漫浓厚的血腥味。   行人们围成一圈,脸色惊慌,左顾右盼,吵吵嚷嚷,有的人手足无措地高喊“来人啊!救命啊!有人跳楼了啊!”   庄合光带人将这些交头接耳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迅速分开,将他们驱逐开来,黑衣人听他的示令,将失血过多而死的傅朝护在最中心。   林易走近傅朝,单膝跪地,将浑身是血的傅朝缓慢抱起。   林易没想到傅朝的身体居然这么轻,轻薄得如一片蝉翼,他无需使劲,也能稳稳托住他的亡身。   而事实上,傅朝明明身高体长,在一年前分明还是一个年轻活泼,健康有力,富有气势威严的睿智总裁。   “儿子!我的小朝!”人群中,傅朝的母亲金书书不要命地往里挤,她难以置信,不敢相信在林易怀里静静躺着已经死去的人是她最心疼的儿子。   “小朝!”金书书失控地要抓住傅朝,柳却西脸色悲伤,极力扯住金书书。   “我的小朝!”金书书拼命上前,握住傅朝垂死的手,冰冷刺骨的,苍白细瘦的手指,枯萎垂下,她的眼泪如倾盆,嗒嗒嗒砸在地上。   她好后悔当年将还是2岁的小傅朝送到白府寄养,如果没遇见白楚之,傅朝也不会顽固地爱上他,因为白楚之之死而伤心过度自残躯体,最后不顾他在世的母亲,执意寻死。   但是,没有当年的白楚之,又何来今日如此杰出优秀的傅朝?   因与果,死与生,她不明白为何命运如此捉弄人,她不懂这一切到底错在哪里。   “小朝,妈妈错了,我再也不逼你生儿子,你愿意爱男人就爱吧,你怎么这么狠心啊,你妈妈还在世,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妈妈当年生你,流了多少血,有你在,妈妈才有希望!小朝,快醒来吧,就当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好不好?小朝……小朝……小朝……”   金书书哭得撕心裂肺,爆哭的眼泪使她纵然平日如钢铁的心,也垮塌下去,沉入无边的哀伤与悲伤。   “我的儿子……”金书书颤抖的身体被柳却西抱住,她想起在小傅朝出生的那个晚上,她趴在床上,给刚出生还是婴儿的他擦拭小小身体的血。   她摸到小傅朝的手,那么小,那么软,还未睁眼的小婴孩好像有感应般,攥住她的手指。   那一刻,金书书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虽然小傅朝还不能张口说话,可她知道这个小小的婴孩将她认作妈妈。   生命如此富有神迹,金书书第一次找到比事业金钱更能给她希望与力量的东西。   当小傅朝第一次张嘴叫她妈妈时,她觉得人生在世短暂三万天,已经心满意足了。   傅朝聪明乖巧,懂事理智,所以金书书总是尽可能地满足他所有要求,他也很争气,认真起来,居然从小时候木讷自闭的小孩完美蜕变为执掌北都市一方的总裁。   现在,此时此刻,金书书再也不想去做什么傅氏集团子子孙孙的春秋大梦了,她只想让自己的儿子好好活着。   “傅朝!傅朝,我的儿子!……”   金书书心痛难忍,哭得晕厥过去,柳却西抱扶住她。   “却西,你将金总带回傅家公馆休息,傅总的事我和林易来处理。”庄合光镇定地朝柳却西说。   “好。”柳却西点头应允,现在场面太混乱,傅朝之死不知道该给北都市带来多大动荡。   庄合光携带不少手下人,护送林易离开。   他命人驱散围观叽叽喳喳议论纷纷的人群,将现场封锁起来,同时严格控制当地的媒体,禁止随意炒作。   林易将浑身是血的傅朝带到北都市最大的〖城南殡仪馆〗。   庄合光陪他一起。   城南殡仪馆的老板邵拙急匆匆上前迎接,将他们带到一个空旷的敛尸房。   林易轻轻将死去的傅朝放在泛着冷气的冰晶玻璃板上。   邵拙自然也知道傅朝的鼎鼎大名,得知他突然死亡,他吓了一大跳,他也不敢多问,只静静地站立于一旁,恭候庄合光的示下。   “我来为他清洗身体吧。”林易朝庄合光说。   “好。”庄合光手搭在他肩上。   “他死后的各种事,那就麻烦你了。”林易说,他依旧戴着墨镜,使人无法探测他的情绪。   庄合光轻轻摇头:“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将他清洗干净后,我们再商量安葬事宜。”   林易默默点头。   庄合光临走时,眼睛朝傅朝停留驻足,默然长叹一口气。   林易缓缓褪去傅朝的衣物,这样一副残躯,如断翅之蓝蝶,凋零之蔷薇,轻薄瘦弱,画满了自残的浓烈痕迹,千疮百孔,不忍直视。   邵拙端来热水与毛巾,林易为死去的傅朝擦拭身体。   “要不要我拿来一套新衣服过来给他换上?”邵拙惴惴不安道。   林易摇头:“不了,我回傅家公馆去拿。”   林易回了一趟傅家公馆,他熟悉傅朝的每件衣服,自从金书书将他从〖花朵之蓝〗调来给傅朝当生活秘书起,他全心全意服侍傅朝,听记他的每一句话,知晓他生活上所有的琐事。   林易拿来他常穿的黑色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回到殡仪馆,给他细细穿好。   “你先出去吧。”林易朝邵拙说。   邵拙默默退出。   房间里的寒气如霜,打湿林易的头发。他摘下一直戴着的墨镜,眼眶有被眼镜压的痕迹,他瞳孔漆黑,藏写摇摇欲坠的悲伤。   他凝视傅朝,好像他是睡着了,而不是死去。   他忍不住伸出手,摸傅朝的微曲褐色卷发,细细柔软的卷发,在手心里仿若富有生命里的蝴蝶,活泼明动。   这样一头与众不同的褐色卷发,和傅朝少年时代如出一辙。   他无力地蹲坐在地,黯然掉泪,想起了深藏于心的旧事。   -   位于北都市的东南地区有个非常独特的村子,离海不远,但也接近内陆地区,气候温润,氤氲南方一派的别致温雅。   这里的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林,矗立在村落正中间的连续的几座祖祠都是林字辈的先祖,所以这里被冠名为〖林家村〗。   林易的母亲也姓林,名字叫林美娟,生得一看就是南方小女人模样。   她乌黑的头发,系着花里胡哨的彩绳,骨架细小,蛇精腰,黑色眼睛满含柔情。   她有一门极其独到的豆腐手艺,做出来的豆腐软嫩可口,入口即化,十分受欢迎。   她每天早早起床,到街集市赶早,出售她的豆腐,没过半个小时,便被手疾眼快的人抢光,后来的人再想买已经没有了,只能单脚一跺,表示可惜。   和其他摊贩摆摊差不多,林美娟每天都是流动摊位,虽然没有摊位费,但若是遇见下雨天,尤其是寒冬腊月这样的冷天气,冷得不得了,站在寒风中被风割脸的滋味可不好受。   所以她冬天不卖豆腐,改做其它的小生意,但是偏偏要买的人供不应求,所以有人建议她,让她租个门店专职卖豆腐。   林美娟淡淡一笑:“门店租金太贵了,划不来。”   那人解释道:“傻,你有个固定的门店,下雨湿不着,下雪冻不着,而且除了卖豆腐,你还能捎带卖其它的东西,你这么好的手艺,只卖早晨那一会儿太可惜了。我告诉你,一旦有了固定门店和招牌,也不用早起卖,有固定的大顾客,你开张可以吃三年!再说,你不是马上要孩子吗,你家里有个中风的婆婆,你老公一年能赚几个钱,老屋子马上要翻修,不都要钱吗,趁着现在年轻,得好好赚钱啊!”   林美娟被说得一动一动的,晚上和丈夫林志商量,两个人思前想后考虑了一晚上,最后决定要开店。   店铺位置不好不坏,同样的租金也算可以承受得起。   自从有个小门店,林美娟更加勤劳,不断钻研豆腐的各种做法,她原来只卖单一的蒸豆腐,花样太多不好携拿,现在有了小店,她还做炸豆腐,豆腐脑,豆膏,霉豆腐,天还没亮,她便在小店开始忙碌起来。   她给自己的小店取名为〖林家豆腐〗,小店不大,有个6-7平米,约摸可以摆得下三四个小桌子。   每天她的生意都是爆满,一到早饭点,挤满了人,她忙得晕头转向,但令她欣慰的是,钱包比以前鼓了许多。   因为她面貌姣好,又擅长做豆腐,因此她有一个美誉:豆腐西施。   除了正常来买豆腐的顾客,村里也有少量涎皮赖脸的痞子,在她闲时,到她店里,大手摸她的屁股,或者盯着她的胸部看。   林美娟抄起棍子将他们打跑,同时也暴露了她显而易见的身体缺陷,她的右脚高高踮起,一跛一跛,是个瘸子,跑起路来,别说身强力壮的男人,就是一般的小孩也追不上。   村里的女人因为自己的男人夸林美娟好模样,心生嫉妒,背后咒骂她,骂她是“骚狐狸”“搞破鞋”“烂逼”。   骂着骂着,这群疯狂妒忌的女人又暗自得意起来,想,人长得再美又怎么样,还不是瘸子,是个残废。 第266章   林美娟因为这残缺的身体,在她母亲的逼迫下早早趁着年轻,与村里一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结了婚。   男人名叫林志,是个水泥匠,平时不善言谈,沉默寡言,爱抽烟,不打牌,勤恳做事,也算老实。   她无法反抗命运,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安然过着平淡的小日子。   她懒得管村里女人背后的嚼舌根,反正没当着她的面叨叨,她眼不见心不烦。   她现在的主要精力是将这门小生意做好,将林家豆腐盘起来,多多地攒钱。   这天,店门前来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   已经过了早上七八点钟的高峰用餐期,林美娟正在细细收拾屉笼。   她抬眼间,看到了这个人正站在自家店前。   她温婉地笑:“你要豆腐吗,还好还有一份。”   男人温和道:“要,我可以进去坐坐吗?”   林美娟热情道:“顾客是上帝,我巴不得你多来坐坐呢。”   男人名叫孟敏,是林家村少有的外地人,年纪三十多岁,一个人,孤身地住在村子西南的最角落。   像这种孤家寡人,给足了村里女人交头接耳用作谈资的刺激,遗憾的是,她们费尽心力也没打听出孟敏到底是哪里人。   所以她们经常打着各种借口到孟敏家上门偷窥,他家不大,一个主屋,用来睡觉,一个次屋用来做饭,东西很少,她们注意到他的卧室里摆着一张柜子,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书。   呀呵,秀才一个啊!她们眯眼嘴斜,细细打量孟敏。   孟敏长得高,身体结实,长得也不错,见他快三十了还没有女人,这群爱搞事的村头妇女便热心又热情地给他介绍各种女人,不过都被孟敏婉言拒绝,至今他还是单身。   他深居简出,大家以为他是秀才,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个木匠,手艺活相当不错,做的书柜橱窗衣柜都很牢固且结实,偶尔也会雕琢一些手工品,拿到集市上卖。   他行事低调,除了接活,很少外出,别人刚开始还热衷于打听他的身世,后来见他冥顽不灵,也渐渐地淡忘他。   林美娟将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腐端给坐在椅子上的孟敏,还给他拿了三张鸡蛋烙饼,一个煎鸡蛋。   孟敏疑惑:“我没点这些啊。”   林美娟笑道:“我早上给自己烙的,不小心烙多了,我刚刚热了一下,你就算帮我个忙,吃了它,免得中午我还得吃这个玩意儿。”   孟敏微微一笑:“那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美娟忙着去收拾摆放的各种摊品,转过身,发现孟敏已经吃完走人了,桌子上放着钱。   林美娟摇头,因为孟敏给的钱,分明包含了鸡蛋烙饼和煎鸡蛋的钱。   唉!她深叹一口气,无可奈何。   孟敏这个人,林美娟不是第一次打照面,她刚刚嫁人的初期,曾被村里的女人邀着闯进他家,像个小偷一样,东看西看。   恰巧撞到孟敏回来,她不好意思,尴尬羞红了脸。   但孟敏却习以为常,任凭这群女人在自己的家东翻西翻,像看猴子一样看自己。   林美娟看到孟敏还笑呵呵地请她们这群女人喝茶。   她觉得这个人真不一样,换作其他任何人,看到自己的家被搞得乱七八糟,必然勃然大怒。   他居然云淡风轻,一脸平静。   就在这次偷偷窥测孟敏家的年底隆冬时节,大雪封山,天气非常冷,林美娟好心地给村里的老弱病穷送热乎乎的包面吃,她蓦然想到还是住着黄土泥屋的孟敏。   于是她脚踩泥泞的雪路,来到他家,敲了半天门,没人接,还好他大门没有上锁,她一推而入,走到里间卧室,看到孟敏冻僵在床上瑟瑟发抖。   她急忙上前摸他的额头,非常烧,她转身叫来村里的医生,来给他看病。   她见他的被子又单薄又破,于是将自己陪嫁的一件厚棉被给他。   孟敏打了退烧针,情况好转,林美娟素来热心肠,她想好人做到底,于是天天给他煮粥吃,烧热水,照顾他。   孟敏好了起来,知是她救了自己,连说好几个谢谢。   林美娟坐在破旧的椅子上,叹口气:“唉,老孟,你是我们林家村的一份子,也如我们的亲人一样,我们都不忍心看你一个人孤独终老,你长得也不错,也有手艺,现在攒点钱,做个好屋,娶个媳妇,不然以后生病了,谁来照顾你啊?”   孟敏眉间淡然:“嗯,我会考虑的,谢谢你。”   林美娟以为他听进去了自己的话,可实际是,孟敏还是孤身一个人。   真是头倔驴啊!她叹息。   林美娟的男人林志是个老实本分的水泥匠,镇里面有活干在家住,早出晚归,镇里面没事做,就跟着别人跑到县或者外市找活儿干,不回家。   因为是农民工,又是做这种水泥建筑的活儿,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卖苦力赚的钱只能攒到年底才给,有的干脆一年拖一年,最后打水漂,半毛钱都没有,全白干。   所以别看林志老实本分辛辛苦苦地干,一年到头白费力气,做的工钱只要到一半。   幸好林美娟很贤惠,能持家,平常除了照顾中风瘫痪的婆婆,也不乱用钱,靠着一个小门店攒下来的钱非常可观。   她和林志商量要将老屋推倒重做,老屋的墙壁缝隙都裂开来,一到下雨天,满屋都在漏水,连卧室的床上也在滴滴答答漏雨,大半夜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林志反对,说,全部推到重做还带装修太费钱,还是提议将漏雨的地方补一下,把屋里墙壁打白一点。   林美娟只好同意,其实她更想再做一个屋,虽然耗资巨大,不免肉疼,但是新屋可以住得更舒服、更久。   翻修比重做简单得太多,一个月屋里就新变样,看着整洁干净,林美娟还花钱将婆婆住的偏房也重新装修了一番。   她的婆婆名叫牛紫春,面相凶狠,刻薄狠厉,偏瘫在床,心情没有一天是好的,在屋里经常发疯似地大骂特骂。   瞧见儿媳妇花钱给自己装修房屋,她火蹭的一下子向嗓子眼冲上来,破口大骂,唾沫星子横飞:“你这个遭瘟的孽种啊!你这个败家娘们儿啊!我儿子赚的钱硬是被你嚯嚯完了,给我一个要死的老婆子装得这么白干什么?!老天啊!苍天啊!我儿子怎么娶了这样一个媳妇,真是造孽啊!……”   林美娟面对她的怒骂,习以为常,在她边骂边哼哼唧唧的时候,还耐心地给她擦身体,端屎尿,做好饭端给她吃。   她只当牛紫春在发疯,权当听不见那些糟心的话。   房屋翻修后,林美娟没过多久就怀孕,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便是林易。   她的林家豆腐小店暂时歇业,她专心致志地照看儿子。   出了月子后,她头上裹着布包,衣服穿得极其臃肿,扯着一个凳子在屋门口晒太阳,怀里抱着刚出生的儿子喂奶。   恰巧有几个涎皮赖脸的男人经过,他们直勾勾地看着林美娟肿/胀发大的地方。   有一个人实在受不了,伸出手想要摸,林美娟身体骨子此时正弱,被吓一跳。   更为不巧的是,她的丈夫林志回来撞见这一幕,大为恼火,上前提起男人就开揍。   这些涎皮赖脸的男人自然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没干过苦力活,身体强健,又爱惹是生非,不是好惹的人。   他们反客为主,几个人围在一起将林志往死里揍,打得这个老实本分的男人找不到北。   晚间林美娟给他上药擦拭伤口,林志想到今天的耻辱,怒火中烧,提起虚弱还在恢复期的林美娟往地上一摔,恶吼道:“他妈的,你这个骚/逼,在哪里喂奶不好,偏偏在外面喂奶,你是不是故意要去勾引别的男人?!他妈的,老子打死你这个骚/逼!”   林美娟被他又是打又是摔,本来虚弱的身体愈发无力,连哭叫声都发不出来,昏死过去。   强撑她意志力的是还在襁褓中的儿子,她想,她不能倒下,她还有一个孩子等着她。   林志发完怒火后,倒头大睡,毫无负罪感。   林美娟忍着疼痛给儿子喂奶。   林易在林美娟的照顾下,逐渐长大。   幼时的林易,经常看到爸爸对妈妈拳打脚踢,他亲近温柔的妈妈,惧怕凶神恶煞的爸爸。   每次爸爸打妈妈时,他害怕得要命,抱头蹲下,紧捂耳朵,小小孩子的浅浅的眉头深深皱起,表情很难受。   林美娟默默承受家暴的痛苦,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林志要打她,只觉得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稍微不顺他的心意,他就掀桌子踢凳子,开始打她。   林美娟瘦弱无力,无法反抗,她黯然承受暴力的痛苦。   直到林易上幼儿园时,林美娟决定要将之前的林家豆腐小店重新开张。   没成想林志听了她的话,暴跳如雷,提起她的头发,一脚将她踢翻在地,吼道:“你他妈的你又想开馆子找男人啊你这个骚/逼!真的是犯贱,怎么你是嫌弃我没赚到钱养你?!你非得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废物,要靠女人养家糊口?!你安的是什么心?!你成心要让我出丑,是不是?!”   林志越说越气愤,大脚踩在她的大腿上,疼得林美娟冷汗直流,向他求饶道:“我错了,我再也不说这个话了,明天我就将小店转让出去,再也不卖豆腐了。”   林志打老婆的事,被街坊四邻传开,有的人为林美娟可怜,看她满身伤痕,为她感到不幸,有的人幸灾乐祸,想打得好,这个骚狐狸就该打死。   自此,林美娟不再是豆腐西施,而变成了苦命西施。 第267章   自从林志不让林美娟再开豆腐店后,她一直在家专心带娃,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   林志每年干的苦力活是帮人家新屋贴瓷砖,满打满算一年大约能赚三四万块钱,除了一家人吃喝用度外,还要额外支出他老娘的病药钱,还有儿子林易的读书杂学费,勉强过活。   林志不打牌,不喝酒,喜欢抽烟和看手机刷短视频。   他在镇里做事,每天一回来将泥浆包裹的大袋子往地上拼命一摔,似乎肚子里永远有发泄不完的怒火。   “饭做好了没?!”林志恶吼一声,将在厨房里忙活的林美娟吓得胆战心惊。   林美娟不敢迟疑,将厨房里的菜急忙端出来。   林志像个发飙的土皇帝,双脚高高翘起,脱掉肮脏恶臭的袜子,扣完发酸发臭的脚的手,还要放在嘴巴里抿两口。   他习惯地从喉咙管里咔出浓痰,咔咔地往地上一甩,比绿头苍蝇还恶心,直看得人反胃。   林美娟虽然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但实在忍不住跑到外面不想看这样邋遢恶臭的一幕。   家里清净了一段日子,林易已经上了小学,林美娟在家里接一些缝纫的针线活,贴补家用,密密麻麻的刺绣,盯久了,看得眼睛生疼。   但再疼,她也得一针一线地缝下去,因为家里实在捉襟见肘,拮据度日。   她忧心忡忡地告诉林志说家里的米没了,林志哦了一声,一直没动静。   她才知道最近工地不景气,林志好长时间没找到事情做。   林美娟万般无奈下将自己的乌黑亮丽的头发给卖了,柔顺丝滑天生丽质的头发卖了大几千块,拿到钱,她第一时间买了米面油,还给林易买了小玩具。   林志没事做,在家闷得太久,又没有烟抽,于是逛到村头的小卖部买烟抽。   小卖部位于十字路口,交通便利,聚集着林家村大部分的无业游民和村里爱嚼舌根的老女人。   外面是卖东西的货架,里面有三四台麻将机几乎24小时不停歇轮流响,杂七杂八的人又吵又挤,时不时传出两三声“操!金顶!”“妈的现在换个位子!”“杠上开花!”“胡了!”   林志不打牌是因为赚的少,不敢打这种动辄就输两三百的麻将,把自己辛辛苦苦卖苦力赚来的钱,白白送给别人,那简直比要他的命还可怕。   他吝啬,是因为无能,别说打这种对他来说如同割肉的麻将,就连在家,他除了买一些最基本的吃喝食物,其它的一毛不拔,什么也不会买。   他的妻子儿子母亲新年衣服的钱,他都不出,让林美娟自己想办法解决。   他趾高气昂只有一句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不过他不打麻将,并不代表他不懂麻将,他反正也没事情做,想走到里间屋子看看热闹。   “哎呦,我跟你说,那林美娟那么好的美人坯子,给了林志做女人,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这林志,人长得不咋地,脾气倒很大,你们不知道,隔着墙壁,我都能听到林志经常打骂林美娟。”   “你们说说这老林是不是有点病啊,林美娟的豆腐卖的好好的,为什么逼她关店不卖,老子就爱吃她做的豆腐,又香又软。”   “呵,你是想吃她的那个豆腐吧。”   “是啊,那又怎么样,上次看到她喂奶的胸,我一晚上没睡着。”   “哎哎,打麻将就打麻将,老是扯别人干嘛。”   ……   男人和女人滋滋冒油的说笑声,站在屋外的林志听得一清二楚,他怒不可遏闯进去,朝着里间的人吼道:“你们他妈的谁说老子是牛粪的?!你再敢想我的老婆试试?!”   刚刚夸赞林美娟做的豆腐的男人轰的一下子站起来,从麻将桌离开,顿时四台麻将机全部停了下来,房间里的所有人都在睁大眼盯着他。   这个男人名叫林布,长得又高又大,五大三粗的体格,是林家村数一数二地痞流氓类的货色。   林布不屑哼了一声,向林志道:“你他妈就是牛粪,你家里不会穷得连块镜子都买不起吧,看看你这个穷酸样,你就是一个穷逼废物,老子就要想林美娟怎么样,你只会干瞪眼珠子啊。哈哈哈哈哈……”   林志打不过他,干生气,这让林布更加得意,他嘴角咧开,笑得花枝乱颤:“明天你他妈的让林美娟赶紧出来卖豆腐,老子就好那一口!你再瞪我试试,你这个瘪三。林美娟是我们大家的,你一个人藏着干什么,哼,就你这要死不活的阴相,估计你那儿子还是别人的种。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的人跟着附声哈哈哈大笑,这把林志气得一张脸涨得瘪红。   他气得转身就走,背后还有嬉笑的刺耳声不断传来:   “看吧这就是一个只会窝里横的老东西,但凡他敢动我一根手指头,我就算他有种。”   “布爷,谁敢动你啊,他那种懒弦子,只会打老婆撒气。”   “我赌明天林美娟身上肯定又是青一块紫一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志打不过人高马大的林布,于是窝囊地跑回家,看到让他火冒三丈的一幕。   林美娟正和一个男人说说笑笑。   林志不由分说,直接给了这男人一拳,男人是前来帮林美娟打衣柜的木匠孟敏,他觉得林志莫名其妙,眼神里全是疑惑。   林志破口大骂:“好啊,林美娟你趁我不在家,把男人请到屋里来通/奸,今天我要打死你们这对狗男女!”   孟敏长得比他高,身体因为常年做木匠,胳膊肌肉结实,他一把攥住林志的手腕,道:“你嘴巴放干净点,我是来做衣柜的!”   林志被他攥得发疼,在高大的男人面前,他永远窝囊,乖得如孙子。   待孟敏走了后,林志提起瘦弱跛着腿一瘸一瘸的林美娟,开始疯狂打她,要将刚刚林布和孟敏在他身上施加的耻辱,一丝不留地全打在这个哭泣在地上弯着身体的女人身上。   林易放学回来,他老远就听到从自己家传出的哭喊声,他飞快跑回家,赫然看到林志拿着一根扁担要向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妈妈打去,他脑子仿佛如炸开,抱住母亲的身体,极其弱小的身上狠狠地挨上猛烈的扁担一打。   “儿子!”林美娟顾不得疼痛,爬起来,将被打到吐血的林易抱在怀里,哀声哭泣。   “儿子,妈妈马上带你去医院。”林美娟忍着疼痛,将昏迷不醒的林易抱在怀里,边哭边喊,“我的儿子,你怎么这么傻!你还这么小,却要忍受这样的痛苦!是妈妈对不起你啊!”   当时天色已黑,林美娟一个人又是哭又是找路。   她感到天都要塌了,要是儿子出什么事,那她也不想活了。   正在她精神溃乱之际,一只手紧紧托住她的身体,沉稳的嗓音在她颅顶上方响起:“我带你去医院。”   来人是脸上被林志打得发紫的孟敏,他骑着摩托车而来。   “走,去县里医院。”孟敏将一件军绿色外衣披在林美娟身上,将昏倒的小孩林易放在中间,“你抱着我,我要加速赶时间,得尽快送孩子去医院。”   人命攸关,林美娟也顾不得许多,牢牢抱住他。   加速行驶半个小时后,孟敏带着林美娟来到县医院,孟敏将小林易抱起,给他送到急诊。   医生看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嘴角不断出血,马上安排给他诊治。   小林易先是被转到重症监护室待了三天,后来经过医生的奋力抢救,才平安转到一般病室。   期间挂号、拍片、办理住院手续都是孟敏去办,他一直陪着林美娟。   见儿子情况转好,林美娟对孟敏感激涕零,直接在走廊外给他跪下,眼里闪烁泪光:“孟大哥,谢谢你!这次医院用的钱我记着,等我攒够了再还给你!我儿子这条命就是你救的!”   孟敏将她扶起,摇头:“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当年要不是你在风雪隆冬时节救了我,我现在哪能活着。钱的事先放一边,目前最重要的是孩子的身体。”   林美娟嗯嗯点头,跛着残缺的右腿,走向小林易的病房。   这个弱小却美丽女人一瘸一瘸的身影,让孟敏感到一丝难过。   林家村的人都知道林志经常暴打林美娟,他也注意到她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   小林易被他爸一扁担差点打断气,从医院里回来后,林易和林志越来越生分。   林志自从听了上次麻将铺里的人乱嚼舌根后,对这个儿子疑神疑鬼,怀疑他不是亲生的,又不敢带他去做亲子鉴定,要是证明不是他亲生的,他的绿帽子不是坐实了吗,他将一辈子成为林家村的笑柄。   林易也不亲近他这个暴怒的爸爸,每次林志偶尔心情大好地招呼他过去,他面无表情,任凭林志对他说什么做什么,他默默听,不敢反抗。   现在的他还太弱小,他怕爸爸突然性的暴怒。   林易读完了小学,上了初中,他的个子长高了许多,只是身体极其瘦,远远望去,瘦如皮包骨,这让母亲林美娟看着着实心疼。   初中是住宿制,一周放一次假,每次林易回来,林美娟总会一大早就赶集买鱼肉,做好饭菜等他回来一起吃。   林易觉得这段时光安宁到不可想象,恍若一场短暂的梦,究其根本是压得他喘不过气的那个人不在,他的父亲林志跑到外省打工,年底才会回家。   林志不在,林易感觉家里温暖明亮,平时很少说话的他,在饭桌上也能和母亲林美娟谈些学校里发生的趣事。    第268章   林易对母亲林美娟说:“你离婚吧。”   林美娟以为自己听错了,这样的话怎么从自己的儿子的口里说出来。   林易小小的年纪非常沉稳,他脸色不变:“脱离林志,我不想再让你受苦。”   林美娟深叹一口气:“孩子,别胡闹了,离婚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容易,你不能没有爸爸啊!”   林易冷漠又强硬道:“我宁可没有爸爸!”   林美娟呆愣片刻,也能理解为何林易对林志为何如此冷漠,但是作为他的母亲,她还是不想他没有爸爸,她宁可委屈自己也要维系这个破碎的家。   林美娟不说话,她站起身,温柔地摸林易的脑袋,深叹一口气:“孩子,以后再说吧,现在你还小,你不懂没有爸爸的孩子,在外面多遭罪。”   林易本想继续说,但想了一想,还是止住话头。   在他的眼里,林美娟是一个非常称职的母亲,温柔贤惠,就是过了头,宁可遭受父亲的毒打,也不愿跳脱这婚姻的禁锢。   他不需要所谓来自父亲的庇佑,他只希望母亲不要再挨打。   林易自小沉默寡言,喜欢独来独往,他爱看书,闷头学习,小学起,他的学习成绩就很不错,一直是第一名。   上了初中,他更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遥遥领先,一骑千里,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名。   每周他放假回家,时常看到孟敏也在自己家,这个男人帮林美娟劈柴,或者抗煤气罐换气,或者帮忙一些其它的杂重活。   林美娟在林易每周回来的时候,总是很高兴,做一大桌子肉菜,专挑林易喜欢的,吃饭时,一直给他夹菜。   孟敏也在他家吃,林易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饭后,林美娟收拾饭桌洗碗,孟敏蹲在屋外吸烟,林易出来,将两个蒸红薯给他。   孟敏接过去,夜色下,他的脸色浮动,声音低沉,对林易说:“抱歉,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林易问:“你为什么道歉,我没觉得你是麻烦。”   孟敏笑道:“小孩儿,我一个单身男人在你们家吃饭,给你和你妈会带来闲话。”   林易少年时代的身体极其细瘦,但他说出来的话格外成熟,他黑色眼眸笔直地看向孟敏:“我读到过一首诗,有句话是这样的,‘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孟叔,别人爱怎么说是他们的事,我相信你的为人。”   孟敏手搭在他肩上:“好,那叔就先谢谢你了。”   林美娟系着围裙,催促林易洗澡早早休息。   林易点头答应。   屋外夜色渐深,孟敏向林美娟告别,林美娟嘱咐他:“红薯明天早上热着吃,不要吃凉的。”   “好。”孟敏答应,消失在夜色中。   林易初中三年踔厉奋发,勤勉学习,中考分数艳压群芳,一举拿下本市中考成绩的头筹,是让无数人羡慕的第一名状元。   他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理科成绩均是满分,既有天分,又很刻苦。   这样的一件大事很快在林家村传开来,闹得沸沸扬扬,水火交灼。   本来一向平静人少、门可罗雀的林易家,动不动就有人前来打听虚实,问林美娟如何培养林易这样优秀的孩子,朝她要教育秘方,询问她抚育孩子的经验……   一时间,弄得林美娟忙得上气不接下气,光是应付这些来人,就口干舌燥,一天不得空。   县里面的一位副县长和镇里的书记,开车亲自将状元奖金送到林易家,并且与这位从小山村里走出的认真刻苦学习的学霸合照纪念。   这样大的排场,让林家村的人羡慕得流口水,当得知那奖金有50万时,有的人产生了深深的嫉妒之心。   林易的父亲林志如狗闻见屎味,从外面赶回来,一回家就将那50万占为己有,一分钱也不给林美娟。   林美娟说:“我们给孩子办个升学宴吧。”   林志眉毛倒竖,吼道:“要办你自己出钱,告诉你,这50万是我的,要不是有我,哪有他这个b崽子!”   林美娟无奈叹口气,沉默离开。   林志在村里风光无限,他兜里揣着50万,又有一个状元儿子,哪个见了他不露出谄媚讨好的笑。   他逢人就夸耀自己多么不容易多么辛苦,才将这个无比优秀的儿子养大。   别人都附和,说,老林啊,以后你就享福了,林易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当个大官,你就是大官的老子,那日子,想想就润啊!   一番话捧得林志飘飘然,这些人互相使眼色,将林志半是推搡半是邀请,推进麻将铺,吹捧他,弄得他晕头转向,开始打起麻将。   一玩就是一天,他以前很少碰麻将,怎么可能打得过这些天天碰牌的老手,加上他们打得又大,不一会儿,林志已经输了1000。   打麻将和赌/博类似,越输越想回本,林志劲头上来,一直在麻将桌打到凌晨,输了整整一夜,三万块嘭的一下子没了。   林美娟拿出省吃俭用的钱带林易买些高中要穿的衣服,街上老远处有卖叫花鸡的,林易闻着香味驻足,林美娟说:“我们买一个烤鸡吃。”   林易摇头拒绝:“妈,我不饿,不吃。”   林美娟知道他是心疼钱,干脆说:“我想吃,可以吗?”   林美娟买了一只肥美的叫花鸡,快100块,老板跟她拍胸脯保证说是老家土鸡,原汁原味,秘料腌制,绝对好吃。   林美娟给林易买好衣服后,回村里,来到孟敏家。   她将买的熟菜,摆在外间屋的桌子上,招呼孟敏一起来吃。   林美娟给孟敏和自己斟了酒,举杯敬他:“孟大哥,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和小易的照顾,这孩子也很争气,我没想到他能考上状元。来,小易,给你孟叔敬一杯。”   林易举起装满啤酒的杯子,满怀感激地朝孟敏的杯子一碰,真挚道:“孟叔,当年你救我之恩,我一直记在心上。我马上要上高中,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我妈她身体不好,生活上的杂重活,还请你多帮帮她,多担待些。”   孟敏憨厚地笑:“我说你们母子真是一个模样雕刻出来的,怎么都那么客气呢。唉,小易,别搞得这么客气,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来来,坐下吧,吃饭。”   林易一饮而尽,拾起筷子吃饭。   一个想法在林易心里油然而生,他瞥了一眼母亲林美娟,又望了一眼孟敏。   吃完饭后,林美娟带着林易回到自己的家,屋里空荡荡,林志自从被人半是强逼半是勾引打上麻将后,一发不可收拾。   麻将铺提供吃喝,让他在这里玩得不亦乐乎,不知黑天白日,连自己输了多少钱都不知道。   林美娟管不了林志,反正一切随他,她忙着给林易收拾去高中的行李。   灯光下,林美娟见林易安静地坐在床边看书,眉间露出欣慰之色,但注意到他的手,腕骨暴凸,手指很细,太瘦了,又让她这个做母亲的感到心疼。   “儿子,你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在外万事小心啊,不要和人发生冲突。不要太节省,吃点好的,你这么瘦,我这个做妈妈的看着实在太难受了。”林美娟握住林易瘦薄的手腕,满眼疼惜。   林易安慰林美娟:“嗯,好,妈,我会的,我已经长大了,别担心我,我上了高中,一定会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的,到时候你可以放心地和我爸离婚。”   林美娟唉声一口气,她如同温水里的青蛙,明明知道现在过得生不如死,却还是没有十足的勇气跳出这一洼烫水。   她如怯懦的老鼠,躲在阴沟里,默默地忍受,忍耐,忍气。   她不知道如果真的和林志离婚了,后果会怎么样。   ……   只要现在的处境没有把她逼得无路可走,她还是愿意默默忍耐过下去。   见母亲出神,林易凑过来,将母亲的肩温和地抱住,安慰她:“妈,孟叔对你不错,我也信任他,你跟他在一起,我没有意见。”   林美娟无奈叹了一口气:“小易,以后再说吧,今天你早点休息,明天还得早起去火车站呢。”   林易点头:“好,妈,你也早点休息。”   林易作为本级市状元,被录取的高中是全国首屈一指的北都市诚德高中,这里面80%都是北都市的富人子弟,剩下的20%是从全国各市择优录取的中考市状元。   一旦靠学习成绩考入诚德高中,那么学费是全免的,每个月还有一定的助学补助,打到这些状元学生的银行卡上。   学校提供的机会非常多,比如参加竞赛,会有奖金拿,学习成绩如果拿年级前三,会发奖励,代表学校参加联赛拿了第一名,会发钱……数不胜数,舞台广阔。   同时,北都市诚德高中与市内高校都有合作,可以给学生提供参观展览甚至提前录取的机会,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会出资资助到国外交流研学。   这样财大气粗而又富有盛名的高中,对于北都市本地富人的孩子,可能不会放在眼里,但是对于林易这种家境困难,从小山村出来的孩子,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天赋很高,又拼命刻苦,靠着自己的努力与汗水,考入了这所高中。 第269章   林易被分配的班级是高一7班,一个班30人,教室很大,坐得很宽松,一人一桌。   任课老师都是国内顶尖教师,讲课简洁,通俗幽默,抓住本质。   林易觉得这些老师的水平比他初中的老师高太多,尤其是数学课,初中老师一分钟的解题硬是要花十分钟,而这里的数学老师,三秒钟一个题,又快又准。   所以他上课听得非常认真,全神贯注,笔记本记得满满当当,有时候自己的解题思路和老师的一致,他还会激动地笑出来。   像林易这样上课坐得板正,一丝不苟听课的学生,在班上少得可怜,屈指可数。   因为他是属于“穷人家的孩子”,而那些倒头在课堂上睡觉,或者缺席不来的空座位,都是“富人家的孩子”。   他没有这类富人家孩子自由自在的资本,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学习,奋进,希冀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将母亲救出苦海。   到了高中,他倍加努力,课下十分钟,他都会用在学习上,不会的题目请教老师,他天资聪颖,一点即通,老师也很喜欢教他。   第一次月考时,他拿了全校第一名,学校给他发了现金红包,他激动地将这个消息打电话告诉母亲。   林美娟连连夸他,让他也不要老是坐在教室里学习,也要交交朋友,出来活动。   林易嘴上敷衍答应她,但实际上,林美娟并不知道,这么多年,林易一个朋友也没有,他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习惯了。   他虽然此次学习成绩拿了第一名,但是和第二名只有一分之差,这和初中完全不一样,初中他的第一名可比第二名领先50分,给足了他安全感。   他回头一想也正常,毕竟又不是老家的小县城,而是国内经济第一发达的北都市,人才济济不是最正常不过嘛。   他告诫自己不能急躁,分数不过是表面,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才是重中之重。   林易在进入高中后,一直过着三点一线的紧张充实的生活。   学校为他们外地来的学生提供住宿,四人寝室,堪比大学的配置,非常大,空旷,有小客厅,有阳台,冰箱洗衣机空调一应俱全。   林易内心充满感激,因为学校免费提供住宿,不收取任何费用。   和他一起住的都是外地来的学习优异的状元或者某个科目天赋异禀的奇才,每个人按时熄灯,按时起床,互不打扰,素质高尚,井然有序。   如林易这般刻苦学习认真上进的学生,纵观整个学校,占比很少,大部分都是嚣张跋扈的富人子弟,他们不爱学习,顶撞老师,翘课逃课,上课不是玩手机就是睡大觉,其余的时间就是想找乐子玩。   林易的班上不乏这样的刺头学生,其中最爱作弄人的是以赵可尚为首的一伙流里流气的男生。   同是富家子弟都有背景的不好欺负,所以他的眼光落在了从遥远小山村走出来的长得极其瘦的林易身上。   赵可尚将自己的练习册丢给林易,命令道:“你给老子做完。”   林易疑惑,面对这个气势汹汹,双臂刺青,双耳打满黑色耳钉的高大男同学,他迟疑片刻,还是忍耐下来,不与他正面对抗。   他默默继续做自己的题,将赵可尚扔过来的练习册放在一旁不理。   “哎咿呀,尚哥,这个小玩意儿不听你的话啊!”又来一个富家子弟,神情猥琐,身体细瘦,穿着昂贵的黑白配色校服,不怀好意地盯了一眼趴在课桌上做题的林易。   “哼!”赵可尚被激怒,他大脚抬起,将林易的书桌踹翻,如山般高的书,洒落一地,凌乱不堪,“妈的,给脸不要脸,老子让你帮我做题,是给你脸,懂不懂,居然不踩我?!你算是什么东西?!一个土包子,穷逼!”   林易默默捡起书,将桌子扶起来,平静地看着赵可尚,问:“我帮你做题,你是不是以后不惹我?”   赵可尚见他乖乖听话,笑道:“当然啦,你要做得像我做出来的,我好向我爸妈交差,他们高兴,我就满意,自然不会再惹你了。”   林易只好模仿赵可尚的笔迹,给他做试题。   孙宜私下问赵可尚:“尚哥,你真的以后打算放过他?”   赵可尚轻蔑一笑:“呵,这才刚开始呢。”   以后赵可尚逼着林易做着做那,像训狗一样,将林易折磨得疲惫不堪,疯狂压榨他的学习时间。   终于有一天林易无法忍耐,拒绝他,这可惹得赵可尚大为不满。   林易道:“我是来学习的,不是给你当狗,让你随便使唤的!”   赵可尚满脸不屑,掐住林易的脖子:“你给我当狗,是我给你面子,不要不知好歹!”   林易被掐得喘不过气,他拼命挣扎,一脚踢在赵可尚的肚子上,这使赵可尚一愣,疼得下意识放开了他。   旁边的狗腿子孙宜马上开启护主模式,朝林易吼道:“你这个小b玩意儿,还敢动手,我叫人弄死你这个穷b!”   正在孙宜大呼小叫时,和他们一个班,也是诚德高中最爱打架的傅朝跑了进来,他不客气地踩在孙宜脚上:“你叫个毛,吵死人,上课铃都响了,你再挡我的道试试!”   孙宜见是傅朝来,马上如刺猬般缩起来,讪讪地回到座位。   赵可尚也不好和比他还刺头的傅朝打架,忍住怒火,回到课桌。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林易趁课间休息时间上了一趟卫生间,要出来时,门打不开,他瞧到门外有一双脚。   林易愤怒地拍门:“放我出去!”   拍打片刻,门开了,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将他围住,最中间的是脸色铁青、眼睛泛着红光的赵可尚。   赵可尚不由分说,上前一脚,将他轰的一下子愤恨地踩倒在地,其他的男生见状,纷纷东一脚西一脚,如密集的鼓点踩在他身上。   孙宜在一旁笑得眯着眼。   赵可尚打累了,开始抽烟,脸色冷厉地瞪视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林易。   “就凭你也敢打我?!你知道老子是什么身份吗?!你个不知道哪里穷旮旯里出来的小瘪三,臭穷逼!”赵可尚想到之前林易踹他肚子上的一脚,更为生气,眉毛倒竖,音量堪比嘶鸣的公鸡,“考第一了不起啊!?学习好又怎么样?!以后你还不是只配给我打工!告诉你,我白坐玩一辈子,你也赶不上我的一根手指头!你还敢不听我的话?!现在你尝到苦头了吧?!下次再跟我对着干,老子弄死你!”   林易被打得虚脱,脸上紫一块红一块,他的身体仍旧被这些男生狠狠踩住,动弹不得。   他呼吸艰难,肺都要被踩碎了。   听见赵可尚威逼的话,林易努力睁眼,凝足精神道:“我死也不会做你的狗!”   “好啊!算你有种,那我现在就打死你!”赵可尚将烟头狠狠按在他额头上,他紧咬嘴唇,绝不发出求饶的哀鸣声。   孙宜在旁猥琐地笑道:“尚哥,我有个方法可以治他的嘴硬。”   赵可尚问:“什么方法?”   孙宜道:“诶诶,男人和女人一样,后面都有个洞,我们找个棍子戳他一戳,还怕他不听话。”   赵可尚听完,和孙宜一起猥琐地笑起来。   孙宜趁手将卫生间旁边打扫卫生的拖把拿在手中,命令按住林易的男生:“给我把他的裤子给扒了!”   林易痛苦地挣扎,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受辱!   无奈他一个人势单力微,这些男生们将他的四肢牢牢按住,蛮横地脱掉他的裤子。   “不要!”林易看着一脸凶相朝自己走来的孙宜,拼命挣扎,眼里流出绝望的泪水,“不要!”   赵可尚冷蔑道:“现在知道求饶了?我告诉你,迟了!孙宜,给我好好捅一捅他!”   眼见孙宜拿着的拖把棍子逼近自己,林易痛苦地挣扎,绝望紧闭眼睛。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卫生间紧闭的门被猛的一下子踹开,一个人影站在逆光里,林易促然睁开眼,永远记得在向阳光里的傅朝。   孙宜被吓一跳,他回过身,看到是傅朝来,手下意识停止了动作。   傅朝双手抱在胸前,盯住赵可尚:“你再敢欺负他,别怪我的手痒。”   赵可尚也不是好惹的,他冷道:“你尚爷还要你来教训啊,你要护他,好,我连你一块儿打,别人都怕你,我可不是吃素的!”   两个人针尖对麦芒,空气冷得让人发颤。傅朝逼近赵可尚,提起他的脖领子,饱满灿烂的桃花眼,微微一笑:“那你可要使出全力哦,我正好没有练手的。”   赵可尚怒不可遏,一拳干在傅朝脸上,傅朝灵活一躲,反手架住他粗壮的手,勒住他的脖子,将他勾倒在地,赵可尚的身体狠狠地往地上一摔,牙齿磕在洗手台上,顿时鲜血直流。   孙宜吓得不能动弹,傅朝看向他时,他吓得快要尿裤子。   傅朝冷哼一声,将富有力气的赵可尚死死圈住,一只手伸进他的头发里,然后往上提,勒得他眼睛不伦不类,宛若变形的眯眯眼。   赵可尚朝孙宜吼道:“你们是残废吗?!只会干瞪眼?!给老子打他!”   孙宜只能硬着头皮带着这群男生围殴傅朝,孙宜身材如同细狗,浑身毫无力气,一下子被傅朝撂翻在地。   其他男生仗着人多势众,将傅朝围在一起,打得有来有回。   趁着傅朝被包围的空隙,赵可尚站起来,眼睛凶恶,使出全身力气打傅朝。   其他男生被傅朝打得慌不择路,赵可尚满嘴流血,傅朝的眼角也乌青一块。 第270章   和傅朝同一个班里的男生,名叫都弘,是傅朝的小跟班,见傅朝和赵可尚打得难分难解,你一拳我一拳,他想再闹下去恐怕要出人命,他眼珠子一转,跑到高三的教学楼找白楚之。   “楚学长!你快跟我来!有急事!”都弘气喘吁吁朝白楚之高喊。   白楚之将手中的课本放下,急匆匆跟上都弘来到高一的教学楼。   “小朝!”白楚之喊傅朝,傅朝回过身,听到哥哥的声音,嘴角虽然在流血,可见他来,露出灿烂的微笑。   他哼的一声,一脚踹在赵可尚身上,跑到白楚之身边:“哥,你怎么来了?”   白楚之叹一口气:“小朝,你怎么又和别人打架?”   都弘连忙解释:“楚学长,是他们先欺负人,朝哥才出手的。”   白楚之恍然注意到卫生间冰凉的地面上躺着一个男生,裤子还被扒开,他赶紧上前,将校服外套脱掉,盖在他身上。   赵可尚等人见白楚之来了,脸色惊变,慌忙地跑走。   北都市谁人不知白楚之是白家的大少爷?   白家,他们可惹不起。   白楚之见林易浑身是伤,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想将他扶起。   “哥,我来吧。”傅朝走过来,蹲下身体,吩咐都弘将林易抬起,放在他背上。   白楚之用卫生纸擦拭傅朝嘴角的伤痕,傅朝微笑温柔地含住他的指尖,白楚之受惊,急忙收回手,摇摇头表示无奈。   都弘在一旁浅笑。   被打得半死不活的林易,伏在少年傅朝坚实有力的背上,傅朝将他紧紧托住,顺着楼梯,背到校卫生院。   林易用仅有的清醒意识,感触到少年傅朝飘扬的微曲褐色的温柔摩擦感,仿佛有一只轻软的蝴蝶在刺挠他的脸。   林易苏醒后,看到自己的左手间挂上了吊瓶,他正躺在校医院的病房里。   窗帘没拉,他注意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你醒了?”一声清脆的少年嗓音传来,都弘给苏醒的他倒开水。   林易知道都弘,但两个人并不熟,只是一个班的同学。   都弘打电话给傅朝报告情况,说:「朝哥,他已经醒了,我守在这里快饿死了,给我买一顿豪华大餐过来好好犒赏我啊!」   一刻钟后,两个身形修长的少年缓缓推门而入,都弘接过傅朝提的一大袋子东西,笑嘻嘻的。   白楚之来到林易面前,温声问:“你好点没?”   林易轻轻点头。   白楚之这个人,林易在还没来诚德高中读书时,已经知晓,他初中作为校级代表参加全国学科联考竞赛,曾见过他。   身着一身白色衬衫的白楚之,鹤立鸡群,熠熠生辉,实在太过于耀眼夺目,又加上他以满分的成绩夺得联赛第一,这让当时沉湎于学习同作为学霸的林易记忆深刻,很难忘记。   林易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传说中被奉为神的楚学长,恍若一颗温柔的明珠,一双含情的黑色眼眸,泛着如风的晖光。   “哥,这些天我让都弘在这里照顾他,保证他一定会活蹦乱跳的。”傅朝手搭在白楚之肩上,满眼笑意看着他。   “好,那就麻烦都弘了。”白楚之向都弘看去。   都弘受宠若惊,摆手道:“楚学长,你客气了,反正我也没事做,照顾同学也挺好玩的,哈哈哈!”   傅朝吩咐道:“要是赵可尚那群狗敢再来,你立马通知我。”   “得嘞,傅少爷!”都弘满脸高兴,很乐意听傅朝的命令。   他家里是个富户之家,家教很严,所以他很羡慕像傅朝这样自由自在的性格,任性,无拘,狂傲,不羁。   他主动接近傅朝,慢慢的,他跟傅朝混熟了,很愿意当他的小弟,跟着他东混西混,逍遥自在。   待白楚之和傅朝走了,都弘拿出傅朝刚刚买的饭,非常豪华,荔枝烤鱼,香嫩牛排,烤鸡腿,排骨肉汤,外加米饭和煎饺主食,还有三五瓶饮料解渴。   都弘心满意足,拿上小桌子,摆到林易的床上,笑问:“我喂你,还是你自己来?”   林易:“……呃,我自己来吧。”   都弘大口咀嚼饭菜,吃得满嘴流油,林易小口吃着素圆白菜和青菜下饭。   都弘将大鸡腿夹在他碗里:“别客气啊,生病的人正要补充营养,吃完了,再狠狠敲傅朝一笔,反正他钱多的是,快吃,别扭捏。”   林易说:“嗯,谢谢你,只是我现在胃口不太好,想吃点清淡的。”   都弘“哦哦”,笑道:“好,明天叫傅朝给我们买煲粥。”   林易住在校医院养伤的这段时间,赵可尚一行人没有来骚扰他。   同时学校也得知赵可尚对林易的校园霸凌行为,幸好没有闹出人命,也没有被人发到网上引发社会舆论。   赵可尚的家庭背景涉及军/方,学校对他也无可奈何,且这次不知为何傅朝和白楚之也掺和其中,白家学校更加得罪不起。   思来想去,学校决定还是低调冷处理。行政院长在林易痊愈那天,提着一大箱水果来看他,将一封信交给林易:“这是赵可尚的道歉信,他已经知错了,同学之间嘛,又是男孩子,脾气冲点,有点摩擦再正常不过。我一直知道你是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很明事理,胸怀宽广,绝不会将这点小事记在心上,你说是吗?”   林易淡淡道:“嗯,都是小事,我不会记在心上的。”   行政院长对他这种回答非常满意,乐呵呵地拍他的肩膀:“好,为了补偿你,学校会单独给你补贴你的精神损失费,以后就不要再向任何人提及这件事,能做的到吗?”   林易神色倔强,随后黯然下去,默然点头:“我不会向任何人说。”   事后,林易的生活卡上得到了3000块的“补贴费”。   虽然身上还有些酸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好起来,他得抓紧时间学习,已经落下太多课程进度。   他出院后,一直担忧某一天赵可尚会来报复打他,特别上厕所时,他已经有了心理阴影,战战兢兢,左右环顾,生怕赵可尚猛然蹿出来对他拳打脚踢。   林易从小到大,体格细瘦,但神情倔强,喜欢独来独往,因他过于顽固的脾气和自尊自信的品格,加上十分优异的学习成绩,所以没有人欺负他,他走起路来,腰板直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胆胆怯怯。   傅朝在走廊上碰上低头走路的林易,一只手伸出拦在他面前,洁白的牙齿整整齐齐,笑容开朗:“放心吧,赵可尚那条狗已经被我打怕了,他绝不可能再欺负你,你别害怕,就跟以前一样,该做啥就做啥。”   林易抬眼间,傅朝已经如一阵风跑走了,落在他眼眸里的只有恍若快捷如小豹的少年身影。   所有人都知道傅朝是去找白楚之玩去了。   林易也在课间通过同学七嘴八舌的聊天中得知傅朝和白楚之那种若有若无暧昧不清的关系。   男生们不以为意,女生们眉飞色舞。   事实果然如傅朝所说,赵可尚再也没来惹他,来找他麻烦,他的生活又如以前一样,平静而充实。   唯一的一点小变化是,林易在做题做累伸脖子看向窗外放松时,目光会偶尔落在傅朝身上。   他望着傅朝匆匆离去,翩然如一只蝴蝶的美好少年背影,知道他是如往常那般找白楚之去了。   时光迅疾,夏季的校园蝉鸣声泛滥成灾,高大繁茂的香樟树摇曳身姿。   林易照旧窝在教室认真做习题,他眼睛瞥向窗外,教室外边楼梯转角处传来嘻嘻哈哈的嬉闹声。   是傅朝和白楚之。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在他眼中,他们两个少年美好如月,一个常穿白衬衫,一个常穿黑衬衫,关系亲密,举止亲昵。   他第一次见到两个男生手牵手,还牵得这么紧。   傅朝拉着白楚之在楼梯上嬉戏打闹。   傅朝倒着走路,白楚之提醒他:“别撞了头。”   傅朝朝他调皮地伸舌头,扮鬼脸。   白楚之不让他在楼梯上胡闹,遂尔阻止他,傅朝涎皮笑脸盯着他,说:“哥哥,你让我亲一口,我就不胡闹。”   白楚之:“……傅朝!你再说这种话我就生气了。”   傅朝哈哈大笑,将白楚之拦住,在他白皙的脸庞,如白驹过隙,轻轻啄了一口:“哥哥,现在不气了吧。”   白楚之将他推开,星目含怒:“你让开,你这个不讲道理的家伙。”   傅朝扒拉他的手腕,黏在他身上,张大无辜清纯的桃花眼卖萌,显得可怜巴巴的,这让白楚之柔软的心肠一动,语气也软了下来,手摸他的微曲卷发:“好啦,我真是服了你了,以后不准开这种玩笑。”   傅朝连连点头,表示答应。   傅朝继而蹲下身体,说:“哥,来,我背你。”   白楚之拒绝:“别闹,小朝,我自己会走。”   傅朝牵住他的手,将他的身体往自己背上一揽,背住他。   “哥,看我一下子下两个阶梯。”傅朝自信道。   “别,这样很危险!”白楚之劝阻他。   傅朝猛的一跃,有惊无险,平稳着地,白楚之可吓得不轻,要知道向下一下子猛跳本来就很危险,何况背上又背着一个人呢。   他挣扎着跳下来,生气瞪视傅朝。   傅朝对他做鬼脸,向前跑,白楚之在后面追:“小朝,别让我逮到你。”   傅朝在前面笑嘻嘻:“哥,快来追上我,你要是追不上我,晚上得去我家吃饭哦。”   林易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们的笑声传染,也跟着嘴角上扬,默默地笑起来。 第271章   周末进行教室卫生大扫除,这种脏累活,明面上每个组轮流一次,实际上班里的富人子弟早就一溜烟全跑了,剩下的都是林易这种普通人家的孩子。   林易自小会干家务活,这种卫生扫除对他来说如家常便饭,他默默地扫地、擦黑板、倒垃圾,全部卫生做完后,其他的学生背着书包或者回家或者回宿舍休息。   他在收拾课本,决定再做些卷子。   教室里静悄悄的,夏日微风阖动窗帘,轻轻吹动他眉间的墨发。   一个人倏忽跑进来,他正专心做题,没抬眼,那声音却开朗地传入他的耳朵。   “你没回家吗?”来人是穿着黑色短袖的傅朝,他将一瓶冰凉橘子汁放在林易的课桌上。   “没,我月末的时候再回去。”林易解释。   傅朝莞尔一笑:“学霸也要劳逸结合,北都市好玩的地方很多,出去转转,偶尔放松一下也是可以的。”   林易点头:“嗯,我做完了这套卷子再出去。”   “好,那我不打扰你了,拜拜。”   傅朝的衣角飘起,恍若一阵少年幻梦,背影消失于夏日校园的午后。   林易盯着傅朝放在他课桌上的橘子汁,冰凉得一直冒水汽,他打开瓶盖,喝了一口,又冰爽又清凉,甘甜解渴。   这是傅朝少有的和他主动搭话,他没有朋友,也不知道如何与别人相处,他觉得一个人挺好的。   但傅朝让他觉得,其实和别人相处也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难,自自然然的,一切水到渠成,就好。   诚德高中高一是每个月放3天的假,高二每个月只有1天假。   林易的母亲林美娟到高二不让林易每个月往家跑,过年回一次就可以了,原因是旅程太占用时间,一来一回,搞得孩子身心疲惫,没有必要。   到高三时,学校没有月假,只有每个周日的下午放一下午的假,晚上还要上晚自习。   林易吃得苦,很自律,从高一到高三,每次的考试成绩都是年级第一,拿的奖金不计其数,他将这些钱全部汇给老家的母亲,并嘱咐她不要告诉父亲林志,怕他见钱眼开,全部抢走。   高三高考完,林易背着大行囊,提着两个袋子坐上回家的火车。   学校门口都是豪贵的车,挤得满满当当,接各自的孩子回家。   母亲林美娟说要来接他回家,他说自己可以回来。   高考完之后,他如释重负,心里感到难以抑制的开心,一方面是高考卷子的题目他全都做完,没有一道题纠结,另外一方面是回家的欣喜,好久没回家乡林家村,他很想妈妈。   意外的是,母亲没有出现在村头,以前他回家母亲总是笑意盈盈地站在村头等他。   他脚步飞快,心里难安,担忧起来。   果真在离家越来越近的地方,他又听到了那个男人无休止的怒骂。   他加快步伐,提着东西飞奔到屋里来,看到自己的父亲林志又在殴打母亲,边打边骂:“好啊你这个骚//逼,管不住自己的逼,和小白脸眉来眼去搞起来了?!你趁着我不在,和他搞了多少次?!操/你妈的!你这个贱人!今天我要杀了你!”   林志一张脸通红,气得脖子上的青筋暴起,怒气冲冲地跑到厨房,拿起砧板上的菜刀,直逼林美娟。   林美娟被他一顿拳脚交加之下,打得气息奄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被屠宰的羔羊。   眼看林志的菜刀向母亲砍去,林易甩掉身上的大小包,一个箭步擒住他的手腕。   林易一向沉默的脸色,变得水火交融,阴寒无比,他的个子此时虽然不是同龄孩子中出类拔萃的,但相较于林志,高了一个头。   “你他妈的还有完没完?!”林易少有地发怒,他怒视林志,脸相凶狠,“你还要砍我妈?!你有资格砍她吗?!你到底还有没有人性?!你是人吗?你个畜生不如的东西!!”   林志被自小沉默寡言的林易突然间的发火怒吼,震了数秒,他虽然名头上是林易的父亲,可实际上,他根本没把这个儿子放在眼里,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怀疑他不是亲生的。   因为有了这样的怀疑,所以他每次打林美娟的时候,完全不会顾及小林易,甚至气火攻心之下,也会连带他一起打。   林志好半天缓过神来,他手狠劲地攥住菜刀,朝林易破口大骂:“你算是哪根葱,教训起老子来了?!你妈爱发骚,不是你鼓动的吗?!你以为老子在外面打工,不知道你们的盘算,你们想踢掉我,找小白脸姓孟的!”   他一脚踩在林美娟身上,吐了一口浓痰喷到她脸上:“林美娟,你想和我离婚,那是绝不可能,除非你死!要知道当年你老妈收了我多少彩礼,你算过吗?!你这一辈子都得给我端茶倒水,端屎倒尿!想摆脱我,门都没有!”   林志粗暴的脸,得意地哈哈大笑,似乎稳操胜券。   他没注意到林易的脸色愈发阴沉。   林易冷漠哼了一声:“不是她死,而是你死!”   林易刹那间夺过刀,使出全身力气将林志脖子遏住,右手高举起刀,手起刀落,刀刃贯入眼前这个张牙舞爪让他作呕的男人的脖颈大动脉处。   霎时间,鲜血喷涌,林志不可思议睁大眼睛盯着林易,双手捂住伤口,却无济于事,擎天柱的浓血滚滚喷出,客厅的地上全是浓厚的血。   林志踉踉跄跄跑出屋外,没走几步,跌倒在院子里,血迹从客厅蔓延到院子外。   林家村游手好闲和爱嚼舌根的男男女女老远处就听见林易家吵吵嚷嚷,他们也老早觑到从北都市高考完回家的林易。   他们好奇地成群结队地凑到林易家看热闹,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院子里一地血泊的场景让这群男男女女猛然吓一跳,尤其是女人,边高声发出如公鸡一样的嘶鸣,边耐不住跑到屋里东看细看。   他们看到林易脸色漠冷,手中的菜刀滴着血,林美娟被打倒在地,奄奄待毙。   林易的寒光刺向他们,这群人被吓一跳,急忙退出屋高声叫嚷:“杀人了!儿子杀老子了!”   很快这件事在林家村不胫而走,弄得村里的人纷纷跑到林易家,围上前看戏。   村支书报了警,警察用封条圈住案发现场,将闲杂人排除在外,并且不准让人随便拍照。   事实上已经迟了,村里有的人已经发到网上,并被嗅觉敏锐的大记者捕捉到,闻风而来,一瞬间,【中考状元儿子将亲生父亲用菜刀砍死】这个话题弄得全国腥风血雨,热度非常高,被炒作得沸沸扬扬。   当地派出所将林易带回警局,昏迷的林美娟被送到医院救治,林志确认死亡,中风偏瘫的林志的母亲牛紫春得知自己的儿子被孙子砍死,一时怒火攻心,悲愤交加,气得昏迷不醒。   林易事无巨细向警察坦白了他杀害林志的动机和过程。   他十分平静。   考虑到弑父的社会敏感性,加上他才是刚刚毕业的高中生,警局决定对他实行保护性审判,依照法律提请当地市级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   林美娟醒后,一刻不停歇着急忙慌地找到派出所,跪在地上向警察哭道:“人是我杀的!你们抓错人了!求求你们放过我儿子!求求你们了,他还小,人生才刚开始啊!!!”   警察将她扶起,耐心地劝解她:“他已经招供,人证物证齐全,你虽然是他母亲,我也知道你护子心切,但法律要公平公正,谁犯罪谁承受法律后果,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   林美娟心里听了一凉,她泪流满面乞求:“我儿子在哪里,求求你让我见他一面吧!”   警察无奈地叹口气,将她带到一个幽闭的小房间。   林易坐在深蓝色单薄的床上看书,林美娟走近,啪的给了他一巴掌,又将他抱在怀里:“儿子,你这样是逼你母亲去死啊!你为什么这么冲动!那个人再坏,你也不能杀他啊!”   林易很镇定,他手一一抚去母亲林美娟的眼泪。   几年没见,母亲更加苍老,残缺的右腿走起路来跛得更加厉害,几乎要垫着脚尖走路,使她瘦小的身体如凋零的枯叶,看起来更为可怜。   林易握紧母亲苍老的手,她的双手十指指甲月牙白一大片,手指皮粗糙,这样的一双手,在冬天发寒的时节,会发紫肿胀得如馒头。   而又偏偏是这样的一双手,坚强地撑起了这个零碎的家。   他幼时见过母亲跛着右脚,抿住嘴唇,努力挑起两担水,然后再将这些水倒进水缸里。   他知道母亲也有着女性天然爱美的特性,但是为了他,还是选择卖掉那一头乌黑的头发。   每次放学回家,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母亲都会对他笑脸相对,嘘寒问暖,让他在这个孤单的世界,感到滚热的温暖。   母亲不愿意离开父亲,最大的由衷是为了自己,他深知。   当听到林志向母亲暴呵“你想摆脱我,除非你死”,他断然拿起了刀,砍向他的脖子。   那刀刃刺入他粗壮短粗的脖颈的肉,那种血肉溅飞,那种手刃那个粗俗让他厌恶的男人,那种一刀斩断痛苦的感觉,让他心里平静如水,颅内酥麻,感到宁静的快乐。   所以他很淡然。   至少母亲终于不用再受挨打了。   林易被依法转到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一场封闭性审判。   庭审时,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审判长却犯了难,这样的案子太特殊不好判。   首先林易刚过18岁,但终究还是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又是杀父,理由他说得很清楚,是因为父亲经常暴揍母亲。   据他们调查,林易还曾经是市状元,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几乎没有主动和别人发生过正面冲突。   他们调查了林美娟身上的伤痕,的确是被人打的,又从林家村村民的嘴里得知林志有非常严重的暴力倾向,打老婆如家常便饭。   市检察院收到了林家村的集体上书,上面有上百人的亲笔签名,请求对林易特赦,他们围在市检察院大楼面前,群情激奋。   站在最中间的是哭得不成样子的林美娟,她的右手边是孟敏,村里其他的男女老少,举着红色条幅,上面写有金色大字:请求赦免林易!   审判长走出来,林家村里的人马上高喊道:“青天大老爷,林易还是个孩子,是我们林家村的骄傲,他是中考市状元,是社会的人才,恳求你们特赦他!”   “是啊是啊!林易很乖的,按我说,他做得对,他爸林志就不是个人,跟禽兽一样,我看他死是活该!”   “审判官,我们自小看着林易长大,这孩子自小到大没干过一件坏事!要不是他爸林志要拿刀砍他妈,他也不会失手伤了他!他不是故意的!”   ……   此时,国内大媒体舆论也朝着向林易求情请求特赦的风向转变。   林易的高考成绩此时也被这些大媒体捕获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在人才济济竞争激烈的北都市,居然科科满分,拿到了第一名。   高考状元这个话题就很吸睛,加上这些自媒体又极力渲染林易的小山村贫穷的身世,家暴的父亲,残疾的母亲以及拼命刻苦学习的他。   引得全国民众愤慨,尤其是父母辈,更为不忍,纷纷以留言、打电话、写信的方式请求检察院从轻判刑。   也有不少良心的大媒体为林易发言,站队的人越来越多,一时间将“状元弑父,背后苦衷”这个话题推到热搜暴榜。   市级检察院深思熟虑,请示高级检察院,终于在一个月后宣读审判结果,决定判处林易五年的服刑改造。   林易的服刑那天,头发剃光,穿上囚服。   林美娟跛着腿,满眼含泪,紧握他的手不放,哭得要晕厥过去。   孟敏在旁扶住林美娟。   林易对孟敏说:“孟叔,我妈我交给你了,还请你好好待她。”   孟敏将发晕的林美娟扶到一旁,像真正的父亲,伸出结实的长手,紧抱住林易,目光含泪:“孩子,你受苦了。”   林易微笑地向他们道别。 第272章   林易服刑改造满2年便出来了,他进去的时候18岁,成为自由身的时候20岁。   他接到通知说是有人保释他。   他服刑态度良好,积极改造,监狱长给他单独安排了一个单间,确保这位少年不受欺负,保护他的身体。   当林易将自己的名字签在“出狱保证书”后,监狱长带着他,来到会客的小院子。   他还穿着浅灰色的囚服,头发光秃秃的,监狱里每隔一段时间将他们的头发定期剪成极短的寸头。   他身形依旧细瘦,不过个子却长高了不少。   他抬眸第一眼便看见了傅朝,湛蓝色的青空下,一辆黑色迈巴赫安静地停在院子里,车门斜靠着一个戴墨镜的男人。   他的头发太好辨认,那一头汪洋恣肆的褐色微曲卷发,天生丽质,与众不同。   傅朝随意扯掉墨镜,微笑地走近他,对他说:“还记得我吗?”   林易点头:“记得。”   傅朝嘴唇勾勒一个极美的弧度,声音清脆动听:“好,你先去换套衣服吧。”   随后随行的人带林易去院子隔间换衣服,傅朝大摇大摆地进院子厅,惬意地喝茶,监狱长在一旁微笑地陪着他。   林易换上的是傅朝给他选的天蓝色短袖衫,他穿着正合适。   “走吧。”傅朝满意起身,招呼林易。   林易大约已经知道保释自己的人正是眼前这个男人。   高中毕业到现在,时间真若白驹过隙,他未曾想还能再见到他。   当他将刀砍向自己的畜生父亲林志时,他已经做好了没有未来的准备。   他没想到家乡的父老乡亲为联合为他请愿,国内许多素不相识的人为他支援发声。   甚至眼前这个虽在一个班但三年说的话没超过十句的男人,会亲自出面保释他。   他透过车窗仰视青蓝色天空,青空是那样美,云朵是那样软,这个世界对他来说,还是充满了温柔善意。   傅朝开车来到一个豪华饭店,早有人在门口恭候他。   林易跟随傅朝来到二楼安静雅致的包厢,刚落座,菜便被一一端上来,冒着热气,色泽纤美,香味诱人。   “先吃饭吧。”傅朝示意眼睛里充满疑惑的林易,“吃饱了再说。”   林易默然拿起筷子夹菜吃饭。   两个人之间很安静。   林易从小到大,除了回家和自己的妈妈林美娟或者孟敏一起同一个桌子吃饭,其它的时候很少和别人一起吃饭。   原因是少年时代的他沉潜于学习,习惯独来独往,吃饭都是一个人,在吃饭的时候,他还在沉浸于解题思路,觉得和别人交谈浪费时间。   吃完后,林易轻轻放下筷子。   傅朝见状,微微一笑:“你肯定有许多疑惑,但不着急,等会儿你便知道。我先问你,今后你打算怎么办?”   林易沉默,“今后”?   他这样敢拿刀砍了自己亲生父亲的人还有什么今后可言呢?   他的人生已经有污点,以后会处处碰壁。   见林易出神,傅朝清清嗓音,手搭在他肩上,温声道:“我给你两个建议,你考虑一下。”   林易看向傅朝,问:“哪两个建议?”   傅朝说:“第一,你去复读,再考大学,手续的话我帮你搞定。第二,你来我手下做事。”   继而,他淡淡一笑,“当然你也都可以不接受我的建议,自谋生路,我不会勉强你。”   林易问:“你为什么要帮我?”   傅朝哈哈大笑:“林易,你是不可多得的天才,虽然你学习很刻苦,但没有这天分,全北都市的高考状元,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林易问:“我到你手下做事,是要做什么?”   傅朝将一张名片递给他,黑色名片写有〖花朵之蓝〗酒店,蓝色蔷薇花边纹,他神态自若,说:“帮我管账,我记得你数学奇好,每次都是满分,做这个再适合不过。”   林易沉默地捏住名片,陷入思考。   傅朝见他犹豫不决,笑着说:“没关系,我给你两周的时间考虑,你有答案了,来花朵之蓝找我,我等你。”   傅朝打电话命令随行的人拿来一个精美的白色小袋子,放在林易面前:“这里面是一万块钱,你回老家一趟看看吧。”   林易木讷地站起送要离开的傅朝,傅朝笑问:“你等会儿是搭火车回去还是汽车?”   “火车。”林易如实道,他不想再麻烦傅朝,怕他要开车送自己,又加了一句,“我自己会走。”   “好。那我有事,先走一步,你路上注意安全。”傅朝匆匆离去,他新开的酒店花朵之蓝还有好多事情等着他处理。   林易向来独来独往,没有一个朋友,所以他从来没有接受过别人的馈赠,也不知道如何拒绝别人。   他精神感到一阵恍惚,最后还是拿起傅朝赠予他的一万块,去车站买了回林家村的火车票。   火车站包厢里的人不多,坐得稀稀松松,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双目无神地盯向窗外山水景色。   回到家已经快下午五六点钟。   两年前,他高考完,背着大包小包欣喜赶回家。   两年后,他再次在这个时间点回家。   家乡一到下雨泥泞不堪的土路,变成坚/挺硬实的水泥路。   夏日的晚霞,依旧灿烂生辉,照亮回家的路。   他循着十八年生活的林家村子的路,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家门口。   这次,他终于没有听到从屋子里传出暴怒声与哭泣声。   他心下一松,双腿迈入院子中。   有两个极小的孩子,趴在地上玩耍。   “你们别玩了,来,爸爸抱你们进屋吃饭。”   从里屋出来一个男人,俯身将两个小孩子抱起。   抬眼间,男人注意到院子里站着的林易。   “吃饭啦!到底要让我喊多少遍?!”一个女人扎着低马尾,穿黄色短袖,系着粉色围裙的女人兴致冲冲地跑出来,右手握着烧菜勺子。   女人正是林易的母亲林美娟,当她蓦然注意到林易时,脸色惊变,手中的勺子嘭的一下子掉在地上。   忽而她跑上前来,双手抱住林易,确认她看到的不是幻象,而是真实的儿子。   “妈,我回来了。”林易平静道。   “小易,儿啊!”林美娟放声大哭,将他牢牢搂紧,“我不是在做梦吧。”   林易向男人招呼道:“孟叔,我回来了。”   孟敏眼中含泪,他将两个小孩子放到地下,来到林易身旁,手拍他的背,欣慰道:“回来就好。”   两个小孩子不解地嚷嚷:“爸爸,这个人是谁啊?”   孟敏微笑说:“他是你们的哥哥。”   两个小孩子大约一岁左右,走起路来,歪歪倒倒,他们啪的一下子扑在林易怀里,通红的小脸蛋露出稚嫩的笑意,童音高昂:“哥哥!哥哥!”   小孩子的手,抓住林易的手,那样一双白皙稚嫩的小手,紧紧牵着他的手,如同一片温柔的羽毛,落在他的心房,使他忍不住颤抖,感动起来。   “唉,先吃饭吧,有什么事吃了饭再说。”孟敏提醒林美娟。   林美娟解开围裙:“那我去买点好菜回来。”   林易按住她的手,摇头:“妈,天马上黑了,别去,我不要紧。”   林美娟在饭桌上喂食两个小孩子,将两个小孩子喂饱后,她才开始动筷子。   吃完饭,林易环顾家里四周,发现变得比以前好不一样,屋更宽敞更明亮。   孟敏看出他的疑惑,解释说:“这个屋子是我和你妈花钱重新做的,之前的旧屋子老是漏水。”   林易点头,走出屋外,之前他奶奶牛紫春住的一个偏房已经没了,而且他也没听见她一贯的大喊大叫。   难道……?   “你奶奶,她一年前死了。”孟敏说。   林易点头,问:“她怎么死的?”   孟敏声音平静:“被雷劈死的。”   当年得知儿子林志死后,牛紫春发疯似地辱骂林美娟,骂她恶毒妇,挑拨儿子杀老子,骂她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骂她不知廉耻……各种各样的话,花样百出,声音又尖又高,弄得街坊四邻人人皆知。   林美娟一如既往地默默照顾她,给她送饭,为她擦身体,倒屎尿。   牛紫春非但不领情,还骂林美娟是个克夫的扫把星,天煞孤星,骂得唾沫飞溅,要不是她不得已瘫痪在床,估计要跳起来如同林志一样,暴打林美娟一顿。   牛紫春整整骂了林美娟半年,在一个雷雨夜里,正当这个瘫痪恶婆婆如往常一样在屋子里破口大骂,不让林美娟安生时,一道轰天巨雷,从天而降,直中她的身体,将她一击毙命,彻底闭上了一口污秽的臭嘴。   林易对牛紫春的死,没有多大伤感,甚至还觉得有一丝痛快,在他幼年时,这个面露阴相的奶奶没少欺负辱骂母亲。   夜间,林美娟将两个孩子安顿睡下后,单独和林易在屋子里谈心。   林美娟问:“儿子,你是请假回来还是?”   按理说,林易应该有五年的服刑期。   林易一笑说:“妈,监狱里哪能请假,我是被人保释了,他是我曾经的高中同学,现在是北都市公司的总裁。”   林美娟哦了一声:“他为什么保释你?”   林易道:“妈,他想让我到他公司工作。”   林美娟警觉起来:“不会是什么违法犯罪的公司吧???”   林易摇头无奈地笑:“是酒店,当会计,管账,他说我数学好。”   林美娟叹了一口气,忍不住握紧他的手:“小易,都是我的错,你当年都是为了我才坐牢的,我这个当妈妈的,太不厚道,太不称职,让小小年纪的你,背上了人生污点,耽误了你的前程,我有愧于你啊!”   林美娟泪流满面,跪在他面前,“小易,我是天底下最不堪的母亲,我对不起你啊!”   林易赶紧将母亲扶起来,安慰她:“妈,你怎么和小孩子一样,哭哭啼啼的,人生哪有一帆风顺的。你听我说,我这个高中同学他很不一般,他还给了我一条路,说可以帮我复读,重新考取大学。”   林美娟眼睛明亮起来:“那你的想法呢?”   林易失神片刻,苦笑道:“我还没想好,他给我两周的时间,现在我脑子太乱了,想在家休息一下,时间到了,可能答案就有了。”   林美娟见他露出倦色,心疼他,说:“好,你在家好好休息,你的床单被套我已经给你铺好了,你住前厅的那个房间,很安静,不吵。”   “嗯。”林易站起,“妈,那我先去睡觉了,明天再说。”   林易嗅到新被子的太阳味道,闻着馨香惬意,内心安定,很快,他进入梦乡。   第二天他睡到自然醒,两个半大点的小孩子跑到他房间里找他玩,稚嫩的嗓音“哥哥”长“哥哥”短地喊,小手扒拉他的身体,纯真的脸庞看起来如同雪娃娃,粉嫩雕琢,可爱极了。   林易早饭吃的是孟敏给他买的牛肉面加蛋,他吃得很满足。   他才知道母亲林美娟开起了小店,卖豆腐,生意不错,来来往往有不少人。   林美娟自从林易出生后,就一直搁置起做豆腐的手艺,一年前房屋重做,借了不少钱,于是又重操旧业,卖起她最拿手的豆腐。   〖林家豆腐〗改成〖美娟豆腐〗,金字牌匾高高悬挂。   林易走近小店,看见母亲忙前忙后,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娟啊,你终于又开始卖起豆腐了,我一直就好这口,梦里都想吃啊!来,给我搞20块的!”一个人高兴地说。   “美娟,别忘了我预定的霉豆腐啊!我要特辣的!”另外一个人高声叫嚷。   “豆腐乳三瓶,我已经提前预约了,别到时候没货啊!”有人说。   ……   母亲一一微笑地答应。   林易走进小店,要帮忙,林美娟问:“你咋不多睡一会儿?起这么早?”   林易苦笑道:“生物钟自动醒了。”   他服刑改造期间,一直都是早上六点钟醒。   林易帮母亲收拾桌子,拖地,母亲不忍心他一回来就帮自己干活,让他去休息。   林易拗不过母亲,只好四处闲逛起来,熟悉的山村,永远这般山清水秀,远处的山脉铺展开来,树木葱翠。   农村的鸡鸣声,此起彼伏地你争我抢响起来,山村后头一年四季都在响彻布谷鸟的叫声,让常年生活在村里的他,一听到这样的声音,困意涌上,便想睡觉。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林易回来了,他走路上,碰见几个熟悉的人,那些人先打招呼,高兴道:“小易,你回来了!”   他微笑点头:“嗯。”   回到家,孟敏在院子里做手工活,两个孩子满院子跑。   林易不用他们说,也知道这两个孩子是母亲和他生的。   孟敏锯完了木板,擦洗身体一番,对林易道:“走,叔带你去个地方。”   孟敏说的地方是他原来住的非常偏远的独居泥屋,这里已经被改造成牛栏,一只大水牛正在悠闲地啃草。   屋前方不远,有一个幽绿的小池塘。孟敏和林易两个人并肩站立,看向平静的池塘。   孟敏问:“小易,你恨我吗?”   林易奇怪:“孟叔,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孟敏苦笑:“我和你妈生了孩子,还住在你父亲曾经住的屋里。”   林易道:“孟叔,还记不记得我从前对你说的那首诗?‘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林志让我和我妈生不如死,所以我杀他,很平静,因为我觉得我做的是对的,我不管外界如何看我,我只知道我不想再让我妈遭受他的毒手!”   孟敏扭头,望着他,示意他到屋里来一趟。   屋子最角落有一个木箱子,孟敏顾不得上面的灰尘,将其打开,全都是花花绿绿的各种书。   孟敏说:“以前村里的人老爱打听我的家世,我不想说,但是现在我告诉你我是哪里人。”   林易全神贯注地听。   孟敏回忆往事:“我的老家在北都市,我爸妈都是公务员,在我大学毕业那年,他们被人双双撞死,我舅舅带着我颠沛流离四处跑,无意中来到这里。我舅舅说要回去北都市调查线索,结果杳无音讯。我曾经回去过,我的家已经被查封没收,舅舅也销声匿迹,我联系不上他。”   “我没有可以依靠的亲人,北都市虽然人人向往,可却成为了我的痛苦深渊,我在那里失去了我所有的亲人。”   孟敏叹了一口气,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继续说,“我一直很迷茫,困顿,不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我荒废了学业,开始做起木匠来养活自己。在锯木头的时候,我会特别专注,一专注,就不会再想起那些悲伤的事。”   孟敏将木柜子放回原地,“唉,往事随风,化为尘埃,现在,我想过好当下,与其苦苦寻觅生命的意义,不如学会承担责任。”   他抬眸看向林易,诚挚道:“小易,谢谢你成全我们,我们虽然不是父子,但我已经将你视若亲生儿子。”   林易抱住颤颤巍巍的孟敏,这个男人温和敦厚,可靠如山,郑重道:“孟叔,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别再这样谢来谢去,你对我妈真心实意,我才要感谢你。”   两个人随后就着牛栏四处转转,互相聊天。   林易从孟敏口中得知,原来母亲跛的右腿,大腿根骨逐渐坏死,半年前去市医院做了手术。   林易想起来之前母亲的右腿走起路来,越垫越高,原来是里面烂了拉得筋疼。   回到家,他注意到母亲走起路,幅度不太大,他关心母亲的手术恢复情况,母亲笑着安慰他:“已经好了,多亏有你孟叔逼着我做手术,要不然我这条腿算是彻底坏死了。”   村子里再也没有地痞流氓随便对林美娟动手动脚,趁机吃她的豆腐。   一是他们知道她有个狠起来连老子都杀的儿子,二是有个高大结实的孟敏在她身边保护她。   晚间吃完饭,林易让母亲林美娟和孟敏一起坐下。   林易问他们,是否领了证。   林美娟羞赧,不好意思说。孟敏大方道:“暂时还没有。”   林易道:“妈,孟叔,千里姻缘一线牵,你们能走一起,我为你们感到幸福,但还是要办个正式的手续,以后两个小孩子还要上学读书,没有结婚证户口咋办。”   说罢,他拿出傅朝给他的一万块,交给孟敏:“孟叔,这一万块,请你收下,不要问我的钱从哪里来,你如果相信我,就不要拒绝我的一片心意。”   林易见孟敏犹豫不决,将钱塞到他怀里:“我还可以在家待十天,你们办个婚宴,领个证,将家里搞得喜庆热闹一点,我也开心高兴。”   孟敏沉思片刻,朝林美娟说:“既然孩子有这份心意,我也想办个婚礼,简单点就行,我想光明正大地和你在一起。”   林美娟尴尬又羞耻,低声同意。   孟敏和林易忙前忙后准备酒席,将村里的人请来,搞得十分热闹喜庆。   林易负责照顾弟弟和妹妹,孟敏和林美娟两个人身穿婚服,朝在座的人一一敬酒。   哄哄闹闹搞了三天,林易休息充分,跑到他离家不远的一座山上去,这座山名叫〖神山〗,大约500米高,山顶有一个佛教祠堂。   相传这个佛堂历史跨越百年,不知是哪位奇能异士修建在山顶之上。   庙不大,却看着古朴庄严,里面有沙弥打扫卫生,看着非常干净。   林易捐完功德钱,跪在黄色蒲团前,手持香火为家人祈福。   时间匆匆流逝,转眼间两周已经过去,林易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决定要去〖花朵之蓝〗工作。   他将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林美娟说:“孩子,这个家永远是你的家,我永远是你的妈妈,你在我心里永远是第一位,要是你在外面受委屈了,记得回家啊!”   林易诚恳道:“妈,你别担心,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我本分工作,不会惹事,自然也没有人来欺负我。”   林美娟在林易离去的那个晚上,给他卤了一大堆东西,做了五罐豆腐酱,三瓶豆腐乳,三只烤鸡,一袋子腌鱼,弄得林易背一个大袋子,提一个大袋子。   林易打趣笑道:“妈,俗话说父爱如山,你看看我,你的‘母爱’快要把我压垮了。”   林美娟道:“小易,你一个男孩子家家的,这点东西很轻,不准丢啊,记得要都吃完,分点同事吃也行。”   林易只能无奈地接受。   临别的火车上,林美娟和孟敏为他送行,两个小家伙喊叫“哥哥,不要走”。   挥手告别时,林易透过窗户,看到母亲的身影越来越远,逐渐缩成一个模糊的淡影。   他眼眶发酸,将脸埋在装满食物的大袋子上,悄悄流下眼泪。   故乡林家村随着火车的疾驰,被逐渐抛在身后。   这样日复一复的乡村山水,他自小见惯,却在这个分别的时刻,让他无比留恋。    第273章   林易从故乡林家村到达北都市,已是下午。   他在老家的镇上买了一个简朴的智能手机,跟着导航,找到〖花朵之蓝〗酒店。   〖花朵之蓝〗位于宁安街28号,地处主城区中心地段,酒店招牌是深蓝蝴蝶缠绕蓝色蔷薇,高格雅静,彰显文艺风格。   楼层相较于宁安街其它的大厦,不算高,与锋芒毕露的浪腾大厦截然相反,它看上去典雅静寂,给人安静的舒宁感。   林易深吸一口气给傅朝去电,他想傅朝应该很忙,为了不耽误时间,他直接在电话这头开门见山道:「傅总,我在花朵之蓝酒店门口。」   那头传来轻快的声音:「好,你稍等一会儿,我马上到。」   十分钟后,一辆黑色迈巴赫扬长而来,停在酒店门口。   林易背着沉重鼓鼓囊囊的袋子,手里还提着一个重达20多斤的化肥袋子,朝门口里走去。   车门打开,走出来的人正是身形修长,肤色白皙的傅朝,一头微曲褐色卷发迎风飘扬,脸色自信。   他瞧见林易,脚步轻快朝他走去,跟着他身后的还有一个人,身体修长,面色年轻,是傅朝的得力助手庄合光。   林易的右手已经被重达20多斤的袋子勒出红色印痕,见傅朝过来,他急忙放下袋子。   “你来了。”傅朝笑笑地看着他,伸出手,与他相握,林易伸出左手,向他表示礼貌。   “合光,你先当会儿苦力,我看他肩上的包很重,勒得他脖子都出了青筋。”傅朝向庄合光道。   庄合光自然懂得他的意思,他上前夺过林易的厚重行囊,背在自己肩上。   同时傅朝也拿过林易手提的袋子,仿佛提得很轻松。   林易本想拒绝,但傅朝和庄合光已经走到前面,他只能无奈地跟上他们。   傅朝来到一楼主厅,刚落座便有人端茶。   “来,先喝茶。”傅朝让林易坐在红色沙发上,林易拘谨地坐在他对面,庄合光熟稔地坐在傅朝左边。   林易经过旅途风尘的洗礼,有些灰头土脸,他身上的白色短袖,背后被太阳热得出了一背的汗,头发是极短的,肌肤呈现黄色。   他与衣着光鲜亮丽的傅朝,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拘谨不安地捧起白色瓷杯,默默喝茶,从来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来这样华贵典雅的地方。   傅朝见林易喝完茶,他收起翘着、略显嚣张跋扈的二郎腿,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林易,如果我没猜错,你的选择是到我手下做事,对不对?”   林易点头:“嗯,傅总,谢谢你给我机会,我想,复读考大学出来也是要工作,不如现在就工作,总归都是一样的路。”   其实他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念,那就是,他总感觉跟着傅朝,好像会有运气一点。   这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绪念,他忘不掉当年他在高一被赵可尚等人围堵在卫生间,是这个人站在逆光中将他拯救。   又是他,提前结束自己的服刑期,使他重获自由,还愿意给他复读的机会。   他并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但是他自小沉默寡言,很少与人交流,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由衷心意,只好说一些逻辑上听得通、看起来合情理的话。   傅朝听完,微微一笑,放下手中的茶杯,说:“林易,我先和你说好,我不是让你做酒店的管账,而是要你帮我做地下赌/场的管账。”   林易惊惑:“赌/场?”   傅朝淡然一笑:“对,酒店是我运营的一方面,但我现在的经营重心在地下赌/场,酒店有人在管理,而且这里面的账目简单,你要是做这个,岂不是屈才了?”   林易自小到大都是书呆子学霸一类的学生,别说赌/场这种听起来就有点陌生、让人望而生畏的地方,他连游戏都不打。   傅朝似乎看出他的疑虑,来到他身边,手搭在他肩上,温声道:“别紧张,我先跟你说清楚,免得到时候你说我坑你。我开设的地下赌/场,专为富人服务,有不同的版块,你只需要帮我记账,做好账目管理就行,其它的事,你不用管。”   林易茫然点头。   傅朝忽而哈哈大笑:“林易,没关系,我先让合光带你一个月,让你熟悉整个赌场的运作,如果一个月后,你觉得无法接受,可以自行离去,我不会勉强你。”   林易看向傅朝,决定道:“傅总,人贵言而有信,我既然来了,就不会见到困难就躲,你相信我,那我觉得我有责任履行我的诺言。”   傅朝喜出望外,高声道:“好,林易,我等你的好消息。”   交代完工作后,傅朝忙着有事,匆匆离去,他让庄合光留下招待林易。   庄合光帮他提着厚重的袋子,林易拒绝无果后,只得由他。   庄合光开车,带林易来到一个离花朵之蓝不远的公寓。   坐电梯来到第六层,庄合光轻车熟路地打开门,是一个精装修的两室两厅大约80-90平米的房间。   庄合光帮他将厚重的袋子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微笑道:“这是傅总吩咐我准备给你住的,你一个人千里迢迢从家乡赶到这里,实属不容易,也很辛苦,明天你先休息一天,将自己的私人生活处理一下,后天我会正式带你去赌场学习,了解情况。”   林易看着宽敞明净的房子,通透有光,安静宜人,而且离上班的地方不远,心里不禁十分感动,他没想到傅朝竟然为他考虑得这么周到。   庄合光转身去烧水,他看着发愣的林易,手碰他的背,开朗笑道:“你是不是被傅总的细致感动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老板,让人心里感到暖和暖和的。”   继而他话锋一转,眉目认真起来,“不过,前提是你这个人人品无差,工作能力优秀,他才会将你放在心上。”   见气氛略显冷肃,庄合光嘴唇又笑出来,他天生是外向性人格,嘴皮子很灵活,也很喜欢和别人打交道,他不拘地安慰林易:“兄弟,以后你就知道了,反正听我的,跟着傅总总没错。对了,我们加个微信吧,你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找我。”   林易加上他的微信,庄合光给他备注好后,转给他2000块,解释道:“这些钱你先用,买点生活用品。这房子傅总已经买了下来,不用你交租金,就是每年可能要向物业交点管理费。”   林易深为感激,胸腔滚着热泪,鼻子酸涩,可木讷沉默的性格,使他只能沉重地向庄合光道了一声谢。   “谢啥啊,都是兄弟,别那么见外。”庄合光笑意盈盈,安排好事情后,他起身向林易辞别。   林易待他走后,将母亲林美娟给他塞的吃的整理好,选择一部分带给后天要去见面的同事吃。   整理完东西后,他的母亲林美娟给他打来电话,关心地询问情况如何,他耐心和气地和她报平安,说一切都好,后天开始正式上班。   林易的数学天赋在他小学时已经崭露锋芒,当别的小孩子还在掰着指头算加减法,他已经自学万以内的乘除。   他发现自己学的比老师教的还要快,于是从初中起,他数学一方面预习教材,梳理脉络,一方面在课后时间,疯狂跑图书馆自己自学自悟。   同时也加强练习,在天赋和汗水的加持下,从初中到高中,无论是平时的周考、月考,期中期末考试,还是决战巅峰的中考高考,他数学都是让人惊羡的满分。   数学好,代表着逻辑思维能力强,理性延展力强,加上他一如既往不骄不躁,能在吵得哄哄闹闹的教室稳坐如钟的坚定品格,这些是傅朝看重他的原因。   傅朝这时地下赌/场刚有规模,急缺人才,尤其是对账目精通的能人。   赌场的账目非常复杂,有明账,暗账,还有混账,必须要做到每一项出入都能对的上,每一个细目都要有记录,每一项开支要做好统筹汇总。   管账的这个人还要能抵抗得住金钱的诱惑,不会陷进去。   要知道赌/场每一天的流水接近上亿,都是现金,红彤彤的票子,除非心志坚定,否则一旦私自挪用,滥用,后果不堪设想。   庄合光如约带林易观摩学习离花朵之蓝不远的地下赌场,虽然是赌场,但装修风格如花朵之蓝一样,格外的优雅文艺,让人一看就是“玩高端的”。   林易学习能力很强,很快熟悉全部的运营流程,他还学习账务知识,掌握财会工作。   经过两周的培训,林易那自小而成的数字天赋,很快彰显无疑。   他做事细致,又能吃苦,能坐得住,三天之内,将赌场里的全部账目理得清清楚楚。   傅朝拿着账本考他,他闭着眼睛回答,很自信,而且他算账也不靠机器,全凭心算。   庄合光在一旁打笑道:“林易,要我说,就算机器算错,你也不会算错。”   林易谦虚摇头:“合光,你快别捧杀我了,我只不过不习惯用机器算,我还是习惯心算,快些。”   傅朝很满意,他将账本回交给林易,笑说:“林易,你也别太谦虚,你就是行走的计算器,这些天辛苦了,晚上让合光带你去吃好的。”   庄合光道:“傅总,人我请,钱你出,可以不?”   傅朝道:“呵,老庄,你可真是老狐狸,不就惦记着上次我让你单独给林易转了2000块吗,你可真够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一个。”   庄合光笑:“傅总,我可没说,是你说的。而且傅总,我哪像你腰缠万贯,每秒狂赚,我是个负重前行要养家糊口的老男人。”   傅朝无语,上前踢了他一脚:“合着去年给你发的大几百万奖金,你是一点儿也看不见,那好,今年我宣布你没奖金拿了。”   庄合光脸色剧变,可怜兮兮的,双手合十哀求:“傅总,我的好老板,别这样,不要吓我的小心脏。”   傅朝哈哈大笑:“唬你的,你和林易都是我看中的人,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们的。”   说完,庄合光的微信响了一下,是傅朝给他转的3000块。   “晚上记得带林易吃大餐,好好地犒劳他一顿!”傅朝嘱咐完,便离开花朵之蓝。   林易原先以为老板和下属的关系会异常紧张严肃,刚刚庄合光和傅朝融洽互侃的一幕,让他见识到,原来领导也不全是那种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角色。   “嗨,想啥呢?”庄合光将林易的肩一搂,很高兴,“害,别人的钱用着就是香,晚上我带你去吃海鲜大餐,咋样?”   “嗯,好。”林易微笑答应。    第274章   林易一个月后,成为正式员工,分管财务,被傅朝任命为经理。   他被傅朝当众点名夸赞,有意提点,许多人望风而动,马上将原来挂在嘴边的“小林”恭敬地改成“林经理”。   他为人低调,做事麻利,工作能力强,不招风,不在背后嚼任何人的舌根,因此同事们对他的印象与态度还不错。   林易将母亲林美娟给他带来的豆腐与腌鱼,分给同事吃。   这种农村土味小吃,在北都市这样的繁华大都市,很难寻见,它们充满了故乡的怀旧味道,尤其是霉豆腐,甜辣得道,很受同事的喜爱。   林易的办公室在赌场上方的第二层,独间办公室,宽敞明亮,书柜上全是财会类的书。   他慢慢适应这种充实而紧张的生活,他工作时,格外留心,就像以前在上学时,做数学题一样,先理清思绪,等胸有成竹之时,再将答案写下来。   这样的流程,能确保前期不出错误,到后面越做效率越高。   赌/场上面有五层楼,一楼是会客招待厅,二三楼是办公厅,四五楼是高级贵宾厅。   地下室负三层是专供富人开/赌娱乐的场馆,占地面积非常大,装修豪华,每天都有不同的富人阔少来这里寻乐子玩。   林易每天按部就班地做着工作,正常上下班,他每一周会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每个月有两天的假期,工作满一年后,会有五天的带薪年假。   傅朝给他开的工资是每个月2万,当他听到这个数字时,惊呆了。   因为实在太多了!   他自小生活的林家村人均年工资也才5-6万。   他一个月就能赚2万么?   庄合光告诉他,在这里被傅朝任命的经理职位,2万的月工资工资是最低档,后续会随着工作时间的变长而不断上涨,还有年终奖,节假日福利呢!   林易问庄合光的工资多少。   庄合光笑,我没有月工资,只有年薪,一年加上奖金就百万左右吧。   林易惊愕之余,也逐渐镇定下来。   这里是北都市最繁华的地方,接待的都是名流富豪,他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花钱如流水。   来这里工作三个月后,林易在一天的中午走到一楼,经过通往一楼的走廊时,他被一个人撞到满怀。   他趔趄歪了一下身体,还没看清楚是谁把他撞倒,那个人已经快如疾风跑远。   林易只看见这个人的头发是闪亮的橙色。   这里有员工餐厅,不过,近些时日他吃厌了,所以他下楼来找庄合光,想和他一起到外面去吃。   庄合光面对他的邀请,有些意外,他手一搂林易的肩膀,哈哈大笑:“不错啊,老林,你居然学会了主动找饭搭子。”   林易脸色平静:“你忙不忙,要是没时间就算了。”   庄合光手肘朝他戳一下:“老林,你这话就说得很让我伤心了,你好不容易主动找我一次,我要是拒绝你,被其他人知道,那我还混不混了。来来,你等我换一套衣服,咱们今天去吃烤肉,我发现了一家新开的,上次去吃过,味道特别不错。”   “嗯好。”林易点头答应。   他发现庄合光这个人身上有他这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特长,那就是很擅长与别人打交道,不像他自己,口笨嘴笨,说不到让每个人都高兴的场面话。   他又转念安慰自己,人各有异,还是顺其自然吧。   第二天,林易在办公室加班处理完工作,他伸了个懒腰,起身关灯准备回去。   赌/场上面和下面是两个不同的时间段,上面是正常人的作息,下面主打夜生活,负责维护场地秩序的人,白班夜班轮流交替。   一楼的灯还是亮的,只不过人少了许多,略显清静。   窸窸窣窣的细微哭声,吸引他的注意力,他以为听错了,可当停下脚步,凝神细听时,哭声又格外的真实。   他寻着声源,蓦然发现有一个人蹲在男卫生间门口,双臂抱住细瘦的小腿,脸埋在手臂上,暗暗哭泣。   他注意到这个人的头发和昨天撞他满怀的人,一模一样。   林易仔细观察,这个人是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孩,长得细瘦,肤色白皙。   哭泣的男孩猛然间抬头看他,他们俩四目相对。   林易本身不善言辞,一时怔仲,倒不知道要说什么。   “哥哥,我肚子好饿,已经两天没吃饭了,你能不能帮帮我?”   男孩泪眼婆娑,眼睛哭得肿成核桃,颇为可怜。   “好。”林易不知怎的,看向他大大的眼睛露出来的无辜眼神,心下生怜,答应了他。   男孩趔趄地站起,手擦眼泪,林易注意到他露出的手臂和脖子上有淤青,心下不禁对他更为同情。   “哥哥,我的名叫叫阮希,今年15岁,你呢?”这个男孩的身高位于高大林易的胸口,一头橙色头发,在灯光的照耀下,璀璨明亮。   “我叫林易,今年20岁。”林易回。   阮希淡淡一笑,肚子也随之叫起来,林易见状,将他带到一个小餐厅吃饭。   阮希吃了林易的三倍分量,吃完后,他不断地朝林易道谢。   林易本想问他更多情况,但话到嘴边,又不好意思问,只得咽了下去。   阮希喝完橙汁,叹了一口气,说:“林哥哥,你真好!我们素不相识,你就救了我!我知道你肯定好奇我的一些事,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是坏人,所以,你想问什么就问吧。”   林易看了一眼他白皙手臂上的伤痕,问:“你这是被人打了还是?”   阮希一脸忧愁:“嗯,这是被人打的,打我的人就是我爸,他经常打我,我妈都被他打得住进了院。”   这样的生活遭遇,与林易小时候所经历的不谋而合,如出一辙,他的同情心开始泛滥,追问:“你妈妈还好吧?”   “不算特别好,一直没醒,我等会儿打算过去看她。”阮希脸色沉重。   林易问:“你刚刚不是说你饿了两天,你现在身上还有钱吗?”   阮希摇头,无奈承认:“没有,我出来打工的钱全部被我爸抢去了,我要是不给,他就打我。”   林易惊诧:“你在赌/场那边工作?”   阮希道:“不是,我在花朵之蓝酒店做服务员,我爸知道我的工作地方,我不想让他找到我,所以跑到这里来躲他。”   林易深吸一口气,他骤然想起被自己一刀杀死的父亲林志,印象中的这个粗暴男人,和禽兽畜生没什么区别,不仅殴打暴打辱骂母亲,还将自己拿的奖金全部抢走,一分不留。   他感觉冥冥之中,眼前这个男孩的处境,和自己多么同病相怜。   或者是,就是翻版的另一个小时候的自己。   想及至此,林易的同情心更甚,他问阮希有手机没。   阮希点头,林易主动加上他的微信好友,给他转了2000元,说:“这些钱你收着,免得到了医院急需用钱,如果不够,我再给你转。”   阮希大大的眼睛,眨着清澈的泪水,握住林易的手:“哥哥,你真好,你不怕我是骗子吗?”   林易沉静道:“我相信你不是骗子。”   阮希离开后,林易回到公寓,他刚洗漱完毕,微信一直响,是阮希给他发的:「林哥哥,医生说我妈正在大出血,情况危急,需要调血,要花很多钱。」   林易急忙拨通他的语音电话,问:「要多少?」   阮希哭唧唧道:「2万。」   林易随后将钱转过去,阮希收到后,给他发了谢谢。   待林易还想关心细问时,那边已经挂断了语音电话。   希望他妈妈能度过难关。林易由衷地祈盼。   三天后,在下班地时间点,林易再次看到了阮希。   一般来说,林易的工作时间是从上午9点到下午六点,但是近些天比较忙,他多是八九点钟走。   “林哥哥!”阮希扑倒他怀里,毫不顾忌,大眼睛闪着泪光,“谢谢你,那天要不是你给我转的钱,我妈妈没准已经不在了。你是我的大恩人!”   林易得知他母亲没事,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微笑地回应:“没事就好。”   阮希在他怀里撒娇道:“林哥哥,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我能请你吃顿饭吗?”   林易浅浅点头。   “不过,先说好了,我很穷,只能吃些便宜的路边摊。”阮希加了一句,可怜兮兮地睁着大眼睛看向他。   “没关系,我也很久没吃路边摊了,也想尝个味。”林易笑着安慰他。   阮希拉着林易的手,大大方方,搭乘地铁三站,来到一处烟火繁华的夜市。   阮希边逛边买,买了一大桶炸串,递给林易,他则是买了一大碗烤冷面。   阮希边吃边向他搭话,问:“林哥哥,你是租房子住吗?”   林易回:“也不全是,老板将他的房子借给我住,不要我出租金。”   阮希惊讶道:“你是说傅总?!哇,林哥哥你运气真好,傅总好宠你!不像我,都没地方住,我有时候睡在医院的楼梯过道,挨不住的时候才会搭一个小时的地铁跑回家,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向上天乞求,希望我爸不在家。”   林易瞥向他的胳膊手腕,仍旧有淤青,甚至还新添了几道被鞭打的红色印记,他不由得问:“你身上的伤,都是你爸打的吗?”   阮希的声音变得极低:“嗯,是爸爸打的。”   林易注意到他眼睛泛红,之前本来对他所诉说的遭遇就有一种“天涯沦落人”的同情,现在见他这可怜兮兮的模样,他心一动,手按在他蓬松柔软的橙色头发上,询问他:“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住?”   “啊??”阮希惊得被呛了一口,不好意思起来,“林哥哥,你确定?我不会打扰你吧。”   林易说:“没事,我那个房子有两个房间,而且离上班的地方近,一站地铁或者骑自行车7-8分钟就能到,这样于你也方便。”   阮希身体一抖一抖,他手摸眼角的大颗的泪滴,绵软地哭道:“哥哥,你真是我的神!你这么帮我,我不知道怎样报答你。”   林易摸他的眼泪,语气温和:“都是小事,没有人挺不过去的坎。”   周天时,阮希正式搬进林易所在的公寓,林易将采光较好的房间让给他住,已提前为他打扫好卫生。   一切干干净净,利利落落,让人看着十分舒服。   阮希感动地抱紧林易,柔软的橙色头发蹭着他,使林易的身体起了一丝显而易见的变化,他的脸露出少有的微红。   晚间,林易说带阮希出去吃,阮希摇头说自己会做饭,让他在客厅看会电视。   林易将信将疑,百无聊赖中打开电视,眼光时不时瞥向厨房里的阮希。   好一会儿,阮希喊他吃饭。   两个人,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林易没想到他居然将饭菜做得这么可口。   “林哥哥。”阮希如小猫一样轻甜地喊他,他抬眼,对上这个细瘦少年的大眼睛,是一双漂亮的眼眸。   “林哥哥,我喂你吃一口。”阮希用白色小瓷勺,挖上一小块鸡蛋羹,递在他嘴边,林易只好接受,缓慢吞下。   鸡蛋羹香甜可口,顺滑,入嘴即化,让人特别有食欲。   “好吃吗?”阮希甜甜地靠近他的耳朵,呼出暧昧不明的气息,让林易的耳根不知不觉红了。   从小到大,除了还是婴幼儿时期,不能独自吃饭,小林易被母亲林美娟抱在怀里喂过饭。   长大后,他这是第一次被人喂着吃饭。   这样的感觉,无法形容,非常奇妙。   他很少与人接触,而且住在同一屋檐下,还隔得这么近。   他感觉这个小男孩儿的气息变得愈发灼热起来。   “阮希?”林易发现他白皙的小脸也有点儿红。   “林哥哥~”阮希和他紧挨着坐,向他坦露了一件事,“其实我是gay。”   林易:“……”   他内心五味杂陈,不知道怎么回应。   他天性就很少与人接触来往,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对除了学习、成绩、考试以外的事情不留心、不关心。   他对感情有些漠冷、迟钝,不太懂。   他再望一眼这个男孩儿的眼睛,明亮硕大,含着泪水。   只是这一眼,他觉得自己的心发生了一点儿变化。   好像隐藏着一丝难以被捕捉的冲动。   他竭力地保持专注,试图掐灭这丝冲动,然而当他的目光再次落在这个小男孩儿的身上时,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越来越明显。   使一向冷静理智的他变得焦躁起来。   “林哥哥。”阮希看他出神,一言不发,钻到他怀里,“你讨厌gay,对不对,所以你沉默,什么话都没有说。你要是讨厌这样的我,我立马搬出去,绝不打扰你!”   阮希快要哭出来,让林易的心,颤动一下,他人生第一次将另外一个人主动搂住,并且感到某种愉悦。   “不,我不讨厌你。”林易温柔地安慰他,“你和我一起住,我来照顾你。”   阮希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睁着一双汪汪泪眼凝视他。   林易扭过头,不好意思起来。   阮希的嘴唇,已经贴上他的唇。   “阮希?……”林易没想到他如此大胆又主动。   阮希笑得很自信,继续吻他,林易双手自动地将他细瘦的腰承托起,回应他的吻。   这是林易第一次接吻,他很笨拙,却显得那么诚实,明白自己的心意,没有拒绝阮希。   “哥哥,抱我到床上去。”阮希急促地喘着气,脸色发烫。   林易这次却拒绝他:“到此为止吧。”   “啊?!”阮希不可思议,他明显感觉到林易的某个部位已经有了反应,咯着他的腹部。   林易认真看着他问道:“你喜欢我吗?”   阮希捧起他的脸,声音软糯:“林哥哥,我喜欢你!你是第一个知道我是gay的人,也是我第一个主动吻的人。这么些年,我一直隐藏我的秘密,不敢告诉别人,但不知为什么,我遇见了你,就特别想对你说出来。”   “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阮希的小脸贴在他滚热的胸口上,如同小狗一样,向他撒娇。   “哥哥,我好想要,来嘛,求你啦。”阮希黏在林易身上,不肯罢手,将他牵到卧室里,脱掉衣服,开始给他口。   林易生平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对方也是个男人,但他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妥。 第275章   林易是第一次和别人有这么近距离、这么亲密的行为。   虽然是第一次,但他不胆怯,凭借着自小到大因学习成绩优异给他带来的自信心理,他很快贯入身下人的身体,使略显娇小的阮希,微微哭泣起来。   第一次,非常顺利,近乎酥麻。   阮希也很好地配合他,抱住他的背,在他的肩膀处,细细啃咬,发出压抑又让人颤动的哭声。   这一晚,林易发觉自己的人生有了比之前任何时候都不同的变化。   他的生命,多了一个让他记在心上的人。   〖花朵之蓝〗酒店与赌场不远,林易下班比阮希晚一些,每次当林易回家,阮希已经在家做好了饭。   阮希会冲上前,抱着黏腻他。   这让林易的心,感到无比的温暖。   他回以微笑,专注地看向他大大的眼睛,手掌抚摸他橙色的亮丽头发。   某一天,当林易回到家时,屋里黑漆漆的。   他刚想疑惑地打开灯,一双冰凉的小手按住他的眼睛,温凉如水,盖在眼皮上非常柔软舒服。   “林哥哥,生日快乐!”阮希从背后抱住他,语气很嗲。   林易适应黑暗后,转过身,在夜色中能看到这个小男孩儿眼睛明亮,夹带着单纯的光芒。   这么多年来,阮希是惟一一个,除了母亲林美娟以外,主动为自己庆祝生日的人。   林易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   阮希歪歪头,像一只哈赤着气的小狗狗,嘴唇淡淡地弯起,笑得甜美又可爱:“哥哥,你笨蛋啊,我肯定要记得喜欢的人的生日啊!”   阮希牵着林易的手,来到餐厅,桌子上摆了一个六寸的草莓蛋糕,点着一个数字黄色小蜡烛。   “哥哥,许愿吧。”阮希笑笑说。   林易默默地闭上眼,开始许愿,许完愿后,他吹灭了“21”的数字小蜡烛。   与此同时,林易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母亲林美娟打给他的,祝他21岁生日快乐。   隔着电话,他能听到自己的弟弟和妹妹,扯着小嗓子,高兴地嚷叫,不断地喊“哥哥生日快乐!哥哥生日要吃大蛋糕!”   童声稚嫩清脆,他眼前浮现弟弟妹妹可爱的模样,心下一暖。   “哥哥,来吃蛋糕。”阮希细心地切好蛋糕,将上面最大的草莓,喂给他吃。   林易的嘴角沾了奶油沫,阮希凑近他,细瘦白皙的手指,抚弄他的唇角,最后将他嘴边残留的蛋糕碎屑,吞入自己的嘴里。   “哥哥,你怎么愣住了?”阮希的嗓音越来越发嗲,身体还做出搔首弄姿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在勾/引着林易,眼波流转,“哥哥,你说实话,我是不是比蛋糕好吃?”   林易没忍住内心的冲动,直接拦腰抱起阮希,双手有力地将他抱回卧室,压在床上,剥开他的身体,放纵早已抵达顶峰的情感泛滥。   林易在工作时,想到阮希,嘴角忍不住笑起来。   庄合光问他是不是谈恋爱了,为什么笑得像二百五。   林易无语,告诉他,这是秘密。   一切好似缓缓的喜事,让林易感到长绵的幸福。   可是,最近几天,阮希都没回公寓,打他电话也打不通。   好不容易拨通了,那边只有空白的呲呲声,而且只持续了一小会儿,便迅速挂断了。   直觉告诉他,阮希好像出事了。   他担忧了一晚上没睡着。   就在他忧心忡忡,准备去报警寻人的时候,阮希又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他眼前。   当重新见到他时,林易喜极而泣,嘭的一下子,身体如滚落的泥石流,将这个小男孩儿紧紧锁在怀里。   “哥哥,我疼。”阮希虚弱地挣开他的怀抱。   林易心疼地放开他,担忧地问:“小希,你这几天到哪里去了?怎么打电话也打不通?我快急死了,正准备去报警呢。”   阮希无力地坐在沙发上,将袖子挽起来,上面是一道又一道红色的伤痕,让林易看得头皮发麻,心痛难忍。   阮希伏在他怀里,小声地哭泣:“对不起,林哥哥,我让你担心了。我那天到医院去看我妈妈,没成想我爸爸也在,他逼我回家,说我不回家就要打死我妈,我只好跟他回去,他拿走了我身上全部的钱。”   林易这才明白,为什么这几天跟他联系不上。   他心疼地抚摸这个可怜的小男孩。   “林哥哥,我想跟你借点儿钱,可以吗?”阮希缓缓抬起头,乞求他,“我爸又爱喝酒又爱赌/博,他还借高//利//贷赌/博,为了还款,他要将房子卖掉,可是我不能让他卖房子,没了房子,我妈妈到时候出院了,都不知道住哪里。”   林易毫不犹豫地答应:“你要借多少?”   “那群逼债的人说是上个月的利息有2万,我乞求他们,说先还利息,不要动房子,我向他们保证说我一定能还上本金,好说歹说跪着求情,他们才走。”   林易越是听,越是心疼他,安慰他:“好,我马上将钱转给你,你先应急,至于后续,我们一起想办法。”   阮希眼睛通红,一把抱住他,身体哭得一抖一抖的:“哥哥,我真爱你,你对我太好了。我得马上将钱送过去,不然他们等得不耐烦,要拆房子。”   林易关心地拉住他的手,眉眼忧切:“要我和你一起去吗?”   阮希鼻子挨着他的鼻子,蹭他的鼻尖,微笑:“不用了,林哥哥,我一个人可以的。”   林易想,可能他不想让自己看到他狼藉不堪的家。   这个年纪的男孩,都带有一些不可触碰的敏感。   他回忆自己读初中时,傲娇酷爱装逼的男孩,老爱攀比各自的爹。   当问到他爸爸是做什么的时候,他缄默不言,只当没听见。   可这群脑筋搭错的男孩不依不饶,他被逼急了,只好憋着气皱眉头,冷道,我爸已经死了。   林易本以为阮希过几天就会回来,没想到每次回家,家里总是漆黑一片,阮希并不在。   他想去花朵之蓝找阮希,却意外地接到了他的电话,语气很急促:「哥哥,不好啦,这群讨债的人又来了,他们不依不饶,步步紧逼,非得逼着我现在还钱,可我哪里有这么多钱啊!呜呜呜!」   林易忙问:「你现在在哪里,没受伤吧?」   阮希:「没有,我躲在外面。哥哥,你现在还有钱吗?要是我还不上钱,他们不仅会拆了我的房子,还要打死我。好可怕!」   林易问:「你爸欠他们多少?」   阮希哆哆嗦嗦:「他们嚣张地嚷嚷,逼我还100万!哥哥,我哪里有这么多钱?!都怪我那该死的爸爸!现在不还钱,不仅房子没有,还要搭上人命,这可怎么办啊?!」   林易安慰他:「别急,总会有办法的。你现在在哪儿,能不能到我这里来一趟,我现在在家。」   阮希:「好,哥哥,我马上过来。」   当门敲响时,林易迅速将阮希抱在怀里,格外观察他的脸和手,还好,没有新添伤痕。   “哥哥,我该怎么办啊。”阮希哭腔深厚,绝望的语气,让林易眉头深皱,他在想如何帮他解决这个大难题。   100万,可不是小数目。   他自己也没有这么多钱。   两个人好久没说话。   阮希试探性地小声问:“哥哥,你不是管赌/场这边的财务嘛,能不能先借点出来,后期我一定会还上的!他们已经知道我妈妈在哪个医院,我实在没办法了!”   林易心下一惊,一方面对阮希的建议,感到抗拒,这已经触犯到他的原则,这不是要他挪用公账吗?   但另一方面,阮希提到的情况又万分危急,他的妈妈要是被那群逼债的人找到,后果将不堪设想。   ……   “哥哥,没事,我先回去了。”阮希背过身,林易看不清他的脸,但知道他一定对自己很失望。   在阮希下楼梯时,林易冲出房门,将他又拉到屋内,说:“小希,人命关天,我不可能不救你,不帮你,这是特殊情况,至于账面上的亏空,我后期再用自己的工资补上去吧。”   阮希感动地扑倒在他怀里,语气娇软,眼眶含泪:“哥哥,谢谢你,以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   林易生平第一次违反原则,做了假账,划走100万给阮希,让他还掉高/利//贷。   从小到大,在学习上,他都是成绩皎皎的优秀学生,在学校里遵规守纪,连草地上的小草都不会多踩一下。   在18岁那年,为了结束母亲被暴打的痛苦,他冷静地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在21岁的这年,他为了救阮希出火海,不惜违反工作纪律,从公司私自挪用资金。   他的心情无比的复杂。   私自划掉那么多钱,他感到好沉重,好压抑,但是一想到能够救出那个喜欢的小男孩儿,他又觉得值得,负罪感慢慢消退。   一周后,阮希又回到他身边,说是一切已经搞定,那些催债的人都走了,房子保住了,他妈妈也出院回家修养身体。   林易点头,摸他的脑袋:“好,你没事就好,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很担心你。”   阮希贴近他的嘴唇,吻他:“哥哥,你能不能细细地告诉我,你担心我到哪种程度?”   林易握住他的手:“夜不能寝,食之无味,只想马上看见你,看见平安健康,活蹦乱跳的你。”   阮希嘴角勾出一丝意味不明的笑,眼睛眯起来:“哥哥,我太感动了,我们一起喝点酒怎么样?”   林易想明天要上班,说:“可以,我喝一点点儿。”   阮希起身去冰箱拿酒,林易在卧室等他,他接过阮希递给他的杯子,细口吞下,一股灼烈的酒气燃烧他的心肺。   他很少喝酒,也不爱喝酒,但为了不扫阮希的兴头,高兴地一饮而尽。   没过一会儿,他发现他的头越来越晕,他自叹,自己果真是一沾酒就倒的人啊。   他耐不住酒劲,眼皮逐渐合上,昏睡过去。 第276章   林易一直记着第二天要早起上班,他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不愿意迟到。   因此哪怕是喝了酒,他的生物钟反复在脑海里回响,迫使他在极浓的倦意中,咬牙迫使自己清醒。   他忽然感到全身冰凉,一阵深冷的寒意,猛然使他惊醒。   欸?   林易发觉自己动不了,他以为在做梦,但是啪的一下子,一桶冰凉的水,浇湿他全身,使他彻底苏醒过来。   这不是梦,而是他被人绑了起来,五花大绑捆在石柱子上。   他身处一个暗室,四周密不透风,刚刚泼他的水从天花板上倾斜而出,直浇他的颅顶。   “哈哈哈哈哈!”从暗处进来一个人影,笑声粗犷,林易抬头的刹那,灯光也亮了起来。   这个人——?!   林易浑身颤栗,头皮发麻,这个人是他少年时期最为恐惧的人,比他粗暴的父亲林志,更让他感到恐怖。   赵可尚后面跟着三个狗腿子,他极其不屑地向林易脸上吐了一口唾沫:“小瘪三,当年你不肯给我做狗,原来是翘着尾巴跑到傅朝这里给他当狗去了!”   林易脸色倔强,脸色不屑,也吐出一口唾沫予以反击:“你也配与傅总相比?!你屁都不是!”   赵可尚走上前,手臂上的肌肉凸起,将林易的头发硬是生生拽掉一大块。   林易强忍苦痛,硬是一声不吭。   “哼!我还以为傅朝的眼光有多好呢,原来是看上了你这样一个烂东西。”赵可尚语气凶恶,“我告诉你,你连给我提鞋的资格都没有,还说起老子配不配了!”   站在一旁的孙宜,阴阳怪气:“哎呦,林易,来来,我给你看个东西,保证让你心花怒放。”   说罢,站在孙宜身后的一个身材细瘦名叫刘聪的男人,打开投影仪,开始播放影片。   这声音,只是一听,便是床笫间的靡靡之声。   林易闭上眼不想看,赵可尚命令刘聪掰开他的眼睛。   孙宜猥琐地笑:“林易,好好欣赏一下啊,这个被千人干,万人压的人,不是你的心头好吗?”   被无数男人围在正中间,轮流实施凌辱的那个一头橙色头发的男孩,正是阮希!   林易晃动身体,吼道:“你们把他怎么样了?!!我要杀了你们!”   赵可尚和孙宜同时哈哈哈大笑,尤其是孙宜笑到捂着肚子,他手指指向林易,恍若在看小丑:“他好的很,正拿着你的100万,到处找爸爸干呢。”   林易疑惑,赵可尚心满意足地欣赏他的丑态,继而大喝一声:“阮希,出来,林易问你怎么样了,你快来回答他,不要让他久等啊!”   林易难以置信,他看到阮希从赵可尚身后,踱着步子,出现在面前。   孙宜推搡阮希:“你愣着干什么,尚哥的话,你没听见吗?”   阮希朝林易说:“我很好。”   赵可尚冷哼一声,孙宜会意,马上扒掉自己的裤子,阮希听话地跪在地上,乖乖为孙宜服侍。   “你到底在干什么!?!”林易怒不可遏。   阮希边吞,边笑:“我在帮他舔啊,你眼睛是不是瞎啊?”   赵可尚坐在一旁,嚣张地翘着二郎腿,笑得很开心:“我看傅朝的眼光也不过如此嘛,林易,当年傅朝多管闲事救了你,现在你落到我手里,我非得好好折磨你一番才消我心头之恨!”   林易脑海空空,他眼眶通红,怒问阮希:“阮希,你究竟在干什么!?”   孙宜一脚踢在林易脸上,嘴角坏笑:“你怎么这么笨啊,真想一脚踹死你,这你都看不出来,他就是一个小婊/子,出钱就能上,懂吗?!”   林易死死地盯着阮希,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他妈的到底是谁?!”   阮希唇角勾起,笑:“他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是一个人尽可上的小婊/子啊!我故意接近你,就想套你的钱玩玩,真没想到,你那么容易上当!真是太好骗了!哈哈哈哈哈哈!”   林易怒问:“你口中的所谓爸爸妈妈的故事,是不是编来骗我的?!”   阮希点头:“对对,这你都看不出来,真够笨的,书呆子一个!谢谢你啊,要不是尚哥不想玩了,我还想多骗点你的钱花花呢。”   林易听到他叫赵可尚为“尚哥”,不觉得胃里翻江倒海般呕吐。   阮希也学着赵可尚提溜起他的头皮,不客气地说:“说实话,你的床上功夫可真够烂的,没戳准过,被你压在身下,真够恶心的!好在,我终于解脱了,那100万就算是我的补偿费,你觉得怎么样?哈哈哈!”   林易沉默地垂下头,好似末日到来,脸色如死人煞白。   阮希在一旁哈哈大笑。赵可尚在不屑地嘲笑他。孙宜毫无顾忌地取笑他。还有后面两个他不认识的人在不怀好意地打量他。   他自己也笑了出来,无比悲哀的苦笑声,从他心里断裂地传出。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生不如死的耻辱。   以前,赵可尚只是单纯地欺负他的身体,对他进行物理性地折磨。   他身体感到痛苦,可在精神上却高傲不屈,他有顽强不拔的意念。   赵可尚越是打他越是欺负他,他越看不起赵可尚。   而这次,赵可尚只是稍微地派了个人过来,轻轻地一使手段,他便沦陷下去。   他感到汹涌的耻辱感,在胸口中澎湃。   他恨自己,讨厌自己。   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只要别人对他故意地表示关心,卖卖惨,编编故事,他调查也不调查,为了阮希这样的人,居然背弃了傅朝,违背了自己的本心。   一切,错在自己。   他的怒火逐渐平息,转变为一望无际的颓废。   赵可尚示意刘聪解开林易的绳子,林易失去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在地上。   赵可尚穿在脚上的皮鞋,疯狂地踩踏他的身体,恶狠狠道:“你他妈的真以为自己是贞洁烈妇啊,其实你只不过是一头纯纯的蠢猪!就你这样的小瘪三,我尚爷眼睛能注意到你,你就应该感恩戴德!你不会以为傅朝还会来救你吧,今天,我要让你死!”   林易一丝反抗的精气神都没有,他任凭赵可尚对他的羞辱。   “尚哥,我想玩奸//尸。”孙宜眼露/精//光。   赵可尚对孙宜这种恶趣味感到厌烦:“随便你,男的你也上,不怕吊生虱。”   孙宜谄媚地笑:“烂了我也要玩,看他的屁股,还挺翘的。”   赵可尚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让他滚到一边去,他接过刘聪交过来的手枪,枪口直对林易。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猛烈的枪声已率先一步响起,伴随大量轻快有序的脚步声。   赵可尚凝神,向身后望去。   庄合光已带着大量人马赶来,身后一个黑色身影露出真容,正是傅朝。   孙宜觑到傅朝那不怒自威的脸,吓得躲到赵可尚身后。   刘聪自动地退到一旁。   一直在旁看戏沉默不语的裴度,悄然站在孙宜身后。   赵可尚一看庄合光居然带这么多人,不禁也有点害怕,他收起手枪。   傅朝向赵可尚冷问:“你非得纠着林易不放是不是?”   赵可尚打哈哈道:“傅总,刚刚只是和他玩玩,你可别误会。”   傅朝冷哼,揪住他的脖领,一双极锐利的眼,含着深寒不可测的锋芒,滚着怒意,语气却又佻巧:“哦,我也想跟你玩玩,如何?”   赵可尚摸脑袋,假装头疼:“傅总,我刚刚已经玩够了玩累了,改天我再陪你玩。”   傅朝不屑地放开他:“滚,看见你我就心烦。”   赵可尚心里松一口气,带着孙宜一行人迅速离开。   “站住!”傅朝又吼道。   赵可尚奇怪,但还是站停了脚步。   傅朝指着阮希,命令道:“他留下。”   赵可尚朝阮希道:“你留下,陪傅总玩一会儿。”   阮希不情不愿,硬着头皮留下。   庄合光低身,扶起林易,喊叫他的名字。   林易歇息片刻,缓过神来。   他虽然昏迷,可意识倔强地不肯熄灭,他知道这次,又是傅朝救了他。   傅朝凑近林易,问:“你清醒吗?”   林易回:“清醒。”   傅朝命令阮希来到林易身边,他手指阮希说:“这个人,我交给你,你想怎么处置?”   林易习惯性地看着他大大的眼睛,曾经自己就是被这样一双眼睛,迷了心窍,跌入他编造的无数谎言中,沦为赵可尚一行人羞辱取乐的乐子、小丑。   他首先是愤怒,提起阮希的衣服,握紧拳头,特别想把他暴揍一顿。   他怒视阮希,眉头而后缓缓地舒展,遂尔仰面对着天花板苦笑一声。   “滚!”   林易厌恶地将这个满嘴谎言的垃圾人推开。   傅朝挥手让阮希滚蛋,阮希如蒙大赦,一溜烟消失不见。   “林易,我不想细究你的私事,我给你一周的时间,你自己好好想清楚,一周后,你到花朵之蓝来找我,我要听你的汇报。”傅朝平静地看向他。   庄合光将颓然茫然的林易护送到公寓,临别时还拍了拍他的背,安慰道:“老林啊,先休息休息吧,有什么事叫我,我24小时在线。”   林易回到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他眩晕胸闷,心里交裹太多情绪,他需要时间来逐一消化。   一周后,林易如约去花朵之蓝找傅朝。   傅朝在自己办公室的华椅上端坐,一言不发地盯视他。   林易说:“傅总,我无法担任你交给我的重任,我想辞职。”   傅朝沉默,坐在椅子上,双手环在胸前。   林易继续说:“我从账上私自划走的100万,我用工作还完,还完之后,我便离开。”   傅朝还是没有说话,林易奇怪地抬眼看着他。   傅朝从椅子上站起,来到他身边,问:“林易,如果我不想放你走呢?”   林易颓败地摇头,跪在他面前,喉咙哽咽:“可是,傅总,我辜负了你的期望,我工作不称职,犯了错。我觉得我自己是个悲哀的可怜虫,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还连累你费心费力地救我出来,我不值得被你救。”   傅朝说:“配与不配是由我说的算,林易,你口中的轻信他人,不是你蠢,而是你动心了。感情天然就不可控,这不是你的错。”   林易赧然地脑袋低垂,他无脸面对傅朝。   傅朝温声道:“林易,没有人一辈子一个挫折没有,重要的是,学会吃一堑长一智,这样你才能临危而不变,学会成长,不然出生的时候是一张白纸,死的时候仍旧是一张白纸,不觉得遗憾可惜吗?”   傅朝伸出手,面露微笑:“林易,起来吧。你是我看中的人,我必然要好好用你,岂可让你一走了之,不然被别人知道了,我会成为笑料的,你就当给我个面子,行吗?”   林易仰面,傅朝站在逆光中,不同于少年时代,他看不清曾经少年傅朝为他出头的面容。   这次,他将傅朝的脸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张无比神圣而又无比伟大的脸。   他将这张脸搁在心尖上,镌刻在血流过的每一处。   林易手搭在傅朝白皙的手上,借力起身。   傅朝大方地拍一拍林易,开朗笑道:“林易,不要妄自菲薄,你可是百年一遇的天才。那100万的事,我既往不咎,以后,一切重新开始。”   “是,傅总。”林易应答,语气平静。   “好。”傅朝见他释然,放下心来,“以后你有什么事,特别是人情世故往来,拿不定主意,可以来找我,或者庄合光,尤其是老庄那家伙,他巴不得你去向他请教。”   “好。”   林易回,现在他看清楚,傅朝是北都市他值得信任的惟一人,其他的人,只要傅朝说行,他就信,傅朝看不惯的,他坚决不信。   这样一条简单的准则,在他心底生根。   使他甘愿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为傅朝的一条忠狗。   他以傅朝为信仰。   这信仰,只要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他就要如夸父逐日、愚公凿山般贯彻到底。    第277章   黎丽第一次见到林易时,她的第一反应便是觉得这个男人长得好高好大。   她发现林易总是戴着黑色墨镜,牢牢地将眼睛遮住,使人看不清楚他的真实表情。   傅朝将黎丽交给林易照看,林易知晓傅朝的意思,是要自己保护好她。   林易将13岁的小女孩黎丽带回自己的公寓,和他一起住。   黎丽张大眼睛朝他看去,她从小逃离父母,没有人管她。   她也不读书,没有受到老师的管教。   所以她养成了一种直来直去、无所顾忌的说话性格。   她直接问林易:“你怎么老是戴墨镜啊?不会连洗澡睡觉都不摘吧。”   林易沉默不语。   自从被赵可尚和阮希欺骗折辱之后,他一直在反思自己的错误。   他再也不想陷入被伪装出来的含情双目。   当初的他,就是因为多看了一眼阮希的眼睛,便沉陷下去。   林易不回答黎丽问的问题,平静地催促她早点休息。   黎丽向来自我惯了,见林易不回答,她嘴一翘,宛若高傲霸道的小猫:“切,不说就不说,老子还不想知道呢。”   黎丽主动找傅朝,让他救自己,可长年以来,她养成了很多坏习惯,一朝一夕很难改。   其中最坏的习惯便是熬夜,她的微信个性签名是:[人总有一死,爷熬夜至死。]   她的作息和正常人完全颠倒过来,当别人早起上学上班时,她才刚开始进入梦乡。   当别人晚上休息安眠时,她在房间里彻夜不眠,玩手机玩得噼里啪啦地响,自说自话,自言自语,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大笑。   很快,有人对她的这种作息“伸出了魔爪”,这个人便是林易。   晚上她要玩手机打游戏时,林易将她的手机没收,不让她玩。   她一下子跳得老高,怒骂道:“妈了个巴子,你凭什么收老子的手机,你算老几啊!妈了个逼的,赶紧将手机还给老子!”   林易丝毫不为所动。   黎丽上前对着他又是打又是骂,可眼前这个男人不动如钟,语气平静,提起她的身体,将她放在床上,说:“睡觉休息。”   黎丽骂林易,他不理不睬。她打他,他默默忍受。   她一气之下想找傅朝告状,可脚步又动不了。   她想傅朝才不会帮自己,找他也没有用。   她如果想要回手机,必须离开这个地方。   可当初是她自己选择来这里寻求庇佑,要是一时冲动离开,恐怕再也回不来。   黎丽虽然任性狂躁,可混迹社会久了,冷静下来,将事情往深入一想,总结出一个结论:   她要是想和以前自由自在,就必须离开这里。   如果她想留下,必须学会忍耐。   可谓自由和温暖,不可兼得。   她选择后者,所以克制向林易要回手机。   不过她也会发/泄憋闷的怒火,动不动随口向林易吐几个脏字,表示不满。   林易照样不理睬她。   时间久了,黎丽倒也习惯到点早睡,不用林易催,她自己主动调整好作息时间。   她第一次早起吃的早餐是林易给她下的青菜鸡蛋面,还有一杯晨起的蜂蜜水。   大早上的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黎丽甚至感觉被自己折磨的胃,都在幸福地发出呜叫。   林易放假的时候,会带黎丽出去玩。   林易照旧沉默寡言,黎丽觉得他像一根呆木头,好无聊,好无趣。   走在街上,她一张小嘴叭叭不停,说得唾沫飞溅,林易站在她的身旁,默默地拿着袋子,对她的话偶有回应。   “操,你真是一个超级无敌究极,非常特别以及特特别,无聊的人!”黎丽不满地朝他吼道。   林易面色平静,回道:“嗯。”   黎丽:“………………”   操/你妈的,更无聊了!   无聊归无聊,黎丽没想到有一天她居然能在这么无聊的人身上发现优点。   她发现,林易这个人不爱说话,但会很好地保护她。   比如在拥挤的地铁上牢靠地护住她,不让别人挤到她。   在热闹、摩肩接踵的商业街上,他将她护好,不让她走丢。   黎丽还收到了他带回来的礼物,居然是限量版的二次元手办。   她记得她当时只是随口一说,这个人竟然记住,还把它买了回来。   这一刻,黎丽简直爱死林易了,对他再也不是“操/你妈”,而是“亲爱滴”。   林易:“……”   他想,小孩子的心情比翻书变得还要快,一会儿上天,一会儿入地。   黎丽经过半年的与林易相处,她不仅作息健康,渐渐的,嘴里的脏话越来越少。   直到来年,林易被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让他当傅朝私人秘书兼保镖,黎丽才后知后觉地体会到这个“极度无聊”的男人的好。   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林易走后,接管照顾黎丽的人是庄合光。   庄合光话多,爱唠嗑,面上看着非常热情,似乎很好打交道。   可黎丽觉得庄合光对她管得太严了。   每次她被管的非常严的时候,她习惯地脱口而出骂人,庄合光可不像林易,能包容她,反而一板一眼地教导她起来,让她要有个女孩子的样子,不要动不动吐脏话。   黎丽心里委屈至极,她习惯了安静在一旁,默默听她抱怨的林易,换到庄合光,她一时之间难以适应。   她好想见到林易。   她有点儿想他。   在她15岁生日那年,她向傅朝提出了想见林易的想法,傅朝自是同意。   这次,黎丽主动牵着他的手,和他一起走在宁安街,内心有着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与开心。   “林哥哥。”黎丽甜甜地,眯着眼睛,很开心地喊他。   “嗯。”林易回应。   还是这样的林易,还是这样的沉默寡言的男人,却让她感到由衷的熟悉。   林易给她买生日蛋糕,她站在玻璃橱窗前,回头望了一眼,走在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她看到迎面向她走来的一对情侣,他们互相牵着手,说说笑笑,十分亲密。   一霎那,黎丽恍若大悟,她觉得她和林易的关系应该就是这样的。   她想成为他的恋人。   她想做他的女朋友。   晚间,黎丽鼓足勇气在15岁的年纪向他告白。   林易呆愣,随后用手摸她的脑袋,声音温润:“丽丽,别说胡话,早点儿休息睡觉。”   黎丽这次反常地没有发脾气,而是缓缓的握住他的手,贴在自己的小脸上,眼角弯弯:“林哥哥,我这是真话。”   林易沉默不语。   黎丽说:“林哥哥,我现在15岁,请你给我三年的时间,这三年里我会一直等你。我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小孩子,但我的心不小,我一定会遵守我的约定。请你答应我,让我行使一下属于小孩子的特权好吗?”   林易轻轻地叹息一声,手摸她的脑袋,一如既往的沉默不语。   他的眼睛上仍然戴着墨镜,使人无法分辨他的情绪。   但黎丽却能察觉出来,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请求是答应了。   她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对另外一个男人上心,这种幸福的感觉将她环绕,让她心里暗暗发誓,她要变得更好,做个值得被他喜欢,被他爱的好女孩。   林易自从被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他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保护好他的身体安危。   他清晰地知晓傅朝身上的每处伤痕,那是傅朝深刻眷爱白楚之的浓烈痕迹。   他依稀记得当年白楚之从国外回来时,傅朝完全像变了一个人。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傅朝的状态,林易想,只有“疯子”才最为合适。   傅朝正在发疯,为他的哥哥白楚之发疯。   林易不知为何,看到傅朝紧紧挽着白楚之的手时,他竟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好像回到了青葱的少年时代。   在苍翠的年华,少年傅朝也是这样紧紧挽着少年白楚之的手。   无论过去多久,他看到的是,傅朝一如既往对白楚之无边无际的热情飞扬。   他高中时,看到少年时代的他们在楼梯间嬉闹,注意到他们手牵着手,听闻他们之间暧昧至极的关系。   林易再次见到白楚之时,发现这位少爷,身形更为挺拔卓越,气质更为淡雅高贵,然而脸庞一如往昔的如雪中映梅,高山行景,漂亮美丽,清澈无比的眼眸,展现出晶莹雪山般的温柔善意。   林易感叹,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言笑晏晏,关系如旧,身边人一直未变过。   他心下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互伴彼此,共度余生。   但天不遂人愿,白楚之死去,傅朝也因他的死,重病不起。   林易还记得白楚之消失的那个晚上,傅朝的脸色无比灰败,他能感觉到他的忧心如焚。   他记得傅朝倒在白楚之死去的那个夜间的凌晨三点半。   正如他因过于思念白楚之,再次倒在普光寺风雨交加的苍凉的夜晚。   两次,使傅朝耗尽心神。   林易深知,当得知白楚之果真死亡的那一刻,傅朝只求速死。   傅朝便是这样一个只为白楚之疯癫的小疯子。   这么多年来,林易一直知道。   傅总……傅朝……   一颗眼泪,在林易的眼角滑落,随后他的眼泪如倾盆大雨,滴在凌晨两点的殡仪馆地上。   他蹲坐在傅朝的亡身身边,守了他一夜。   第二天,庄合光来找他,意外地发现他居然摘掉了眼镜。   庄合光和他在另外一间房商量傅朝的死后事宜。   庄合光问林易:“老林,你说说你的想法吧。”   林易黯然道:“画骨成灰,海葬吧。”   庄合光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林易的意思,因为白楚之是跳海而亡,傅朝死后必然想一直追随他。   “好。”庄合光表示理解,林易朝他点头,他们都在傅朝手下做事,天资聪颖,非常人可比,多年伴在傅朝身旁,懂得傅朝的心思。   当林易将傅朝的尸身火化成灰装进深色檀木盒时,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气急败坏赶来,对林易的行为破口大骂,连扇他好几个耳光。   “你还我的儿子!你还我的小朝!谁叫你私自把他火化的!你把他的身体给我还回来啊啊啊!”金书书悲痛难忍,失去理智,对着林易又是打又是骂,泪流满面地抢过骨灰盒抱在怀里。   “小朝!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小朝,你快点醒来,好吗,我是妈妈啊!我是最疼你的妈妈啊!求求你了,小朝,不要死啊,你死了,我怎么活啊!我的儿子!”金书书哭得呼天抢地,真挚的痛哭泪水,失控地流淌,柳却西抱着她一起哭。   金书书哭到眼珠子泛着血丝,眼眶再也挤不出一丝泪水,嗓子干哑。   她的神情逐渐变得呆滞,失神,脑子却异常清醒。   她在柳却西地搀扶下,将骨灰盒还给林易:“帮他实现他最后的心愿吧。”   金书书到此刻才深懂,傅朝对白楚之的那份心,真正做到了至死不渝。   她无奈地叹息:“带走吧。”   柳却西握住金书书的手:“金总,我送您回去。”   金书书摇头:“不了,却西,你送小朝一程,我现在好难受,你让我一个人缓缓。”   林易郑重地换上黑色丧服,身着白花,佩戴在胸前。   庄合光同样身穿黑色丧服,左臂束白色缎带。   柳却西将头发扎起,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   被柳却西紧牵着的女孩是黎丽,她同样的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面色悲痛。   宋问负责开车,一行人来到海边。   这个汹涌黑色滚滚浪潮的深海,正是白楚之的葬身之地。   来为傅朝送别的人还有现任〖花朵之蓝〗酒店执行人的田舟横,宋问的妹妹宋期,长明街花店女老板颜清。   庄合光没想到那个人也会来,他一眼瞥到一辆劳斯莱斯的车跟在他们身后,他记得车牌号。   车上的人下来,庄合光迎上去,面色庄重,颔首向来人问好:“白总。”   白晗轻轻嗯了一声,带着顾以安来到林易身旁。   他蓦然看到被林易怀抱在胸前的骨灰盒。   傅朝已经死了么。他再次被沉痛地提醒。   他,和哥哥白楚之,和傅朝,三个小男孩曾在童年时期是较好的玩伴。   他们智力相当,玩任何游戏都旗鼓相当,势均力敌,这种顶峰对决的游戏竞技,让小时候的白晗感到刺激与开心。   以后再也找不到这样的玩伴与对手。   白晗手指碰在傅朝的骨灰盒上,如坚冰般寒凉。   他瞳孔惊转,脸色微动,露出白家人少有的忧伤。   顾以安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将他的手温柔地牵住。   与此同时,周瑾风载着周小北、池意、闻心等人一起来为傅朝作最后的送别。   一行人面色沉重,站在惊涛拍岸的悬崖峭壁边。   林易站在最前面,庄合光位于他左侧,白晗位于他右侧,顾以安站在白晗身旁,其他的人皆位于他身后。   一阵凄冷的海风拂乱林易的头发,他跪在地上,向青天磕了一个头。   随后他站起,上前一步,打开骨灰盒,将白色骨灰细沫,抓在手心,扬在空中。   海风将白色粉末吹入汪洋深海中,骨灰飞扬,缱绻地飘扬,落入大海。   傅朝左手无名指戴的银白色戒指,此刻在林易的手掌,散发幽蓝的光。   一颗眼泪从林易的眼里蹦出来,他抿紧眉头,握紧手掌,将银白色戒指,抛到波翻浪涌的海中。   “傅总,走好!”林易没忍住哭了出来。   庄合光眼眶红红。   白晗脸色悲伤,心情异常沉重。   黎丽伏在柳却西怀里抱头痛哭。   其余人莫不心情沉痛,连一向精致利己主义的周瑾风亲眼看到这一幕,也叹息地摇头,感到扼腕的可惜。   他默念这两个人的名字:白楚之,傅朝。   他的目光在白晗身上停留片刻又移开。   白晗,白楚之。   白家双珠。   傅朝。   北都一绝。   多么传奇又卓绝的人物,一下子竟然烟消云散了两个。   海风狂涌,波浪席卷,翻涌的海浪,将那全世界仅此一枚、独一无二的蓝白色戒指,送到曾经沉落海底的灿红戒指旁。   两枚戒指,紧紧缠绕在一起,合二为一,发出蓝红交缠璀璨的光芒。   蓝色光芒无比盛大,如灼热灿烂的蔷薇花海,将灿红戒指紧实地套在内里。   最后这枚恋人之戒被深色翻涌的海浪,沉浮摇曳,送到极西尽头。 第278章   柳却西脸上满是泪水,她身体失衡,重重地跪在地上。   深蓝色海水波翻浪涌,带走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在这个孤独世界的唯一残迹。   柳却西原名柳招娣。   当年误打误撞碰到傅朝时,傅朝问她从哪里来,她说她只朝着日落之西的地方,一路疯狂地逃跑,意外地来到北都市。   她原本的老家在很远的东边,当她出生时,他爸柳建春眉头紧皱,脸色冷漠,一个人坐在屋外,大口大口地吸烟。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是女孩,不是全家人翘首以盼的“带把儿”的男孩。   在她之上,已有4个姐姐,她妈胡燕在怀她的时候,只爱吃酸的,农村人的“酸儿辣女”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家里人都对这一胎,抱有强烈的希望。   这一定是个带把儿的大胖小子!   尤其是柳建春,他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没见过世面,整天窝在村里,拥有和别人如出一辙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男人没有儿子,岂不是断了根?   所以哪怕家里已经有4个孩子,他还要逼迫老婆胡燕继续生,一定要给他生个儿子,继承柳家的香火。   柳建春是个粗人,但因为以为这一胎是儿子,所以当胡燕的肚子挺起来,他什么也不让她干,还一反常态,平时吝啬节俭的他,天天好吃好喝地伺候她。   当接生婆将生下的婴儿递给柳建春看时,他直接掀开肚兜,发现肚脐下面那块地方空空如也。   他恼恨,失望,心烦意乱,骂道,晦气!   期望值越大,失望也越大。   当浓厚的期望变成惨烈的失望时,剩下的全是不甘的怒火。   在娘胎里背负男孩使命的柳却西,被她爸恨恨地取名为柳招娣。   她的母亲胡燕通常叫她的小名柳五儿。   柳五儿家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母亲在家干农活,父亲镇里做零工,两夫妻一年赚的钱,还没大城市白领一个月的工资高,仅仅能糊口而已,生活非常贫苦拮据。   柳五儿从小到大,没穿过一件新衣服,她穿的都是姐姐剩下来的,被母亲缝了又缝的旧衣服。   她从五岁起,就跟着姐姐们一起帮家里干永远忙不完的活儿。   家里养了许多家禽,有鸡鸭鹅,每天按点给它们喂食,还养了一头耕田的水牛,要给它喂食嫩草,铲牛粪。   庄稼上的事,一年四季分明,春种秋收冬藏,农忙时,全家人齐上阵在炎夏时节抢收稻谷,一部分当作自己的口粮与来年的种子,一部分托运到街上去卖。   除了种稻谷,家里还种了许多青菜与水果,每一年都要从头养护,待其成熟,托运到街上去卖。   柳五儿七岁时,和姐姐们一起将菜园里的西瓜,一一摘下,放到木制板车上,她因个头小,在后边推,其余的人则是在酷热的夏天,晒着毒日,身上绑着麻绳,咬牙将这一大车西瓜推到街上去卖。   卖完西瓜的钱,她们必须上交给父亲柳建春,因为西瓜都是有数量的,而且父亲要求她们记账,所以哪怕卖家将钱交给她们,她们也不敢私自挪用。   柳五儿每到夏天,她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一支爽口的冰棍吃,一想到冰棍寒气爽甜,小孩子的她忍不住流出口水。   父亲柳建春有一次,很大方地将卖西瓜的钱,买了几支雪糕,其中有一个是巧克力味,给这群孩子看得两眼放光。   柳五儿欣喜地等着父亲分雪糕,可家里人,包括奶奶爷爷都有,唯独她没有。   柳建春当众、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因为当年对这个孩子给予了太重太厚的期望,以致于每次柳建春看她时,眼神里总带着深厚的怨气。   他怪她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孩!   柳五儿小时候没发现父亲的这种区别对待,后来她懂事了,再加上村里人总爱对她开玩笑,说她爸得知她是女儿时,抽了三包烟。   她悲哀地懂得,为何自己的奶奶,会骂自己“扫把星”“断了我柳家根的祸胎”“造孽的东西”。   这个家里唯独母亲胡燕还算是个人,对她好一点,可她那点微薄的爱,不足以点亮她逐渐灰冷的心。   母亲要把自己的冰棍给柳五儿吃,柳五儿脸色悲凉,拒绝她。   她跑出屋外,将牛栏里的牛牵到山上去放,离开村子一里远,她压抑不住内心的委屈,眼泪哐哐地往下掉,砸在炎热泛着热气的灰泥土地面。   柳五儿和姐姐们在母亲的指挥下,包囊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她们勤勤恳恳,麻利做事,不敢偷懒,一偷懒,多嘴的奶奶就会告诉爸爸,爸爸得知,一顿皮鞭的毒打肯定少不了。   自然,她们是没有书读的。她们的脸和身子,整年暴晒于阳光之下,灰土土,黝黄,一张张仓皇的脸写尽了不堪的疲惫。   柳五儿在少有得闲的时候,独自坐在门檐,茫然看着雨水淅淅沥沥地下。   她听到有人在叫她,她细听,原来是隔壁家的小女孩,名叫仰芊芊,她扎着马尾辫,招呼柳五儿到她家来玩。   仰芊芊的家,是他们这个村子里独一无二的两层大平房,房屋装修得洋气漂亮,一个白净的大院子,离屋10米远还有一个大池塘。   柳五儿很少主动来仰芊芊的家,她好奇地左右打量,院子里不仅种树种菜,还有她叫不出名字的各种缤纷花朵。   “五儿姐姐,来,进屋。”仰芊芊比她小三岁,长得像个瓷娃娃,说话声音绵软可爱,她主动牵起柳五儿的手。   这个屋子又大又干净,比柳五儿狭窄逼仄的家好太多,简直天壤之别。   柳五儿小心翼翼地脱鞋,踩在干净瓷白的地砖上,拘谨地由仰芊芊牵着,来到她的小房间。   柳五儿此时的年龄是13岁,仰芊芊是10岁,两个小女孩的生活天差地别。   仰芊芊的房间如同梦幻粉色的公主房,漂亮温馨,她现在在镇上读小学,房间里有一个书柜,塞的满满当当都是儿童读物。   “姐姐,这个给你吃。”仰芊芊塞给她一个金色硬币巧克力。   “谢谢。”柳五儿礼貌地回应,她感叹,“芊芊,你很喜欢读书啊,这些书你都看完了吗?”   仰芊芊奶里奶气摇头:“看完了一半。姐姐你想看吗,我可以借给你看。”   柳五儿笑着摸她的脑袋:“不用了,我没读过书,不认识字。”   “啊?!”仰芊芊惊讶,在她的认知思维里,她认为比她年长的人,都应该会读书写字。   仰芊芊从她的书包里拿出一小本新华字典,翻得折起了边角,她牵着柳五儿的手,洁白细小的牙齿笑道:“来,姐姐,识字很简单的,我教你。”   柳五儿于是在仰芊芊的带领下,学着认字,学得入了神,外面的雨停了她都没察觉。   傍晚时分,她爸柳建春提起扫帚,怒气冲冲地跑到仰芊芊的房间里,将她揪出来,一路提起,如拎小鸡,她瘦如排骨的胸,全部漏了出来。   柳建春不由分说,在自家院子里,扬起扫帚,照着她一顿打,边打边骂:“你个倒霉的栽种,老子做完事回来,你死哪儿去了!?!饭也不做,水也不烧!我打死你这个逼/养的东西!!!玩,老子让你玩!!!老子把你的腿打断,看你还玩不玩?!”   一顿毒打下来,柳五儿无气无力,奄奄待毙,母亲胡燕当时又怀上了,挺着肚子,怕把她打死了,急忙出来拦着柳建春。   柳建春发泄完怒火,进屋,姐姐们已经做好了饭,他跟个街溜子老大一样,一屁股坐在首席位置,拿起筷子,专挑好菜吃。   柳五儿疼得一晚上睡不着。   她不明白家里明明有这么多人,父亲为什么总是盯着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于大庭广众之下辱骂她,打她。   她原来灰冷的心,更加枯萎。   领家女孩仰芊芊上初中搬到县城里去读书,临别时,仰芊芊为之前雨天邀请柳五儿来她家导致被爸爸暴打的事,向她道歉。   柳五儿抱住她:“芊芊,不必说抱歉,是你救了我,要不是有你,我不可能这么清醒。”   仰芊芊不懂得她话里的意思,她慷慨地将自己的新华字典和部分书送给柳五儿。   柳五儿感激地收下,不让任何人知道。   她决定要摆脱这个阴暗压抑的家庭。   仰芊芊教会了她拼音,她自己摸索,偷偷翻字典,学会识字,写字。   她时常留意村里年轻人外出打工的消息,有的南下,有的北上,南下打工过年回家的年轻人,会聚在村头如骚年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大说特说外面都市的繁华自由,说得柳五儿巴不得赶紧离家出走,到外面去生活。   就在她暗暗筹谋逃跑计划时,计划不如变化,她很快满15岁进16岁,这一年,她爸柳建春做主,将她嫁给外村里的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   柳五儿崩溃至极,她想死的心都有。   晚上母亲跪在地上恳求她答应,哭道:“五儿,男人大一点没什么的,还会照顾人,反正女人总要嫁人的,你要是不去,你爸不仅会打死你,还会打死我啊。”   柳五儿又是哭又是笑,太悲哀了,因为母亲每年如母猪般生产,没有一个孩子是带把儿的,柳建春恼恨至极,对胡燕的态度越来越差,眼睛里的怒火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   母亲面对暴力的父亲,只得继续怀孕,肚子从未空过,一直挺得老高。   “五儿,妈妈求求你了,啊,应了吧。”胡燕悲伤地哭出来,柳五儿叹息一口气,将她扶起。   “好,我应你。”柳五儿答应,面无表情。   她知道,父亲收了很大一笔的彩礼,将她卖给了她见也未见的老男人。   之前她的大姐和二姐,都是这样被卖的。   有了彩礼,他们才好继续生儿子。   她出嫁那天,穿上红色衣服,头发挽起,神情冰凉入骨。   她坐在一头骡子牵着的板车上,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她面无表情行完礼,一言不发,晚间,买他的男人迫不及待要和她行房。   她拼命抗拒,撕咬,不肯。   男人名叫广能,快四十岁,秃顶,人长得干瘦,面容一般,对她的反抗感到恼恨,骂道:“他妈的,你矫情个什么劲啊,你是我婆娘,快让我爽爽!”   柳五儿仍旧不肯,她大嚷大叫:“不要!我才16岁!我不要!”   广能骑在她身上,按住她扭动的身体:“女的13岁就可以做婆娘,你16岁,已经不小了,快点张开腿,老子可没耐心!”   “不!”   柳五儿坚决不让他碰。   广能怒气爆发,掐住她的脖子就往地上摔:“他妈的,你老子收了我这么多钱,你还在这儿当什么贞洁烈女啊!我让你当贞洁烈女,老子打死你!”   广能噼里啪啦将柳五儿一顿毒打,打得她上气不接下气,奄奄一息。   男人将毫无反抗之力的她捡到床上,暴打之后一顿捣鼓,折磨兼侮辱。   柳五儿这一刻,恨死了她的所谓父母,恨死了那个家,恨死了自己。   为什么她不是出生在仰芊芊那样的家庭,为什么她的父母不是仰芊芊的爸妈那样温和亲切,为什么她要被一个又老又暴力的男人侮辱?   谁能告诉她这是为什么啊?!   她恨死了这个恶心至极的世界。   被折磨一夜后,柳五儿依旧不肯低下头,她的婆婆教唆广能将她绑起来,婆婆细眯的眼睛,如尖锐的针,在她身上来回滑动。   婆婆不屑一笑,皱老的手,突然狠命地掐住她的下巴,盯着她:“你这个贱/蹄子,装什么,既然入了我家的门,你不给我们广家生个儿子,配做女人吗?!”   婆婆和广能将她全身捆住,锁在一个密不透风的屋子里,用钢铁打造的铁锁,牢牢锁住门。   柳五儿不吃饭,被广能掰开嘴喂着吃,到了晚间,广能将她身上的绳子解开,丢在床上,开始行房,行为极其粗暴。   为了防止她逃跑,行完房之后,婆婆将虚弱的她,又用绳子绑起来,丢到那个密不透风的牢笼。   暗无天日。   柳五儿被折磨得快要精神溃乱,她想一死了之。   夕阳日落,一束残阳挤进幽暗的房间,恰似有心地照在她的眼睛上。   像温柔的天神,抚摸她苍白的脸。   她想起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快乐光景,那时她八九岁,牵着牛去吃草,坐在山丘上,欣赏湛蓝的天空。   远处的湖面金光粼粼,散落美丽的朝晖。   她看向远方,她想,隔着山的那边是什么,隔着湖的那边是什么。   她好奇,她读过仰芊芊送给她的书,书里说大城市里很自由,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大城市,在哪里?   这一束夕阳末光,让她熄灭了赴死的念头。   她不想死,她想活下去!   她在这个晚上,跪下来,向男人和婆婆服软认错。   婆婆牵起她的手:“孩子,你是我的儿媳,我哪会这么狠心对你,只是我先要挫挫你的锐气,不然你心躁动,我哪能安宁。”   柳五儿点头:“嗯,妈,您说的对,我妈告诉我,女人总是要嫁人的,我能嫁给你们家,是我的福气。”   婆婆高兴得眉飞色舞:“你要这样想,那就是我的乖儿媳,来来,被绑了这么久,不好受吧,我给你烧水,泡个热水澡,清洗一下身体。”   柳五儿强颜欢笑,表现得很诚恳:“嗯,我自己去烧吧,您是我的长辈,我不敢劳烦您。”   婆婆一听她这么恭顺懂事,对她完全放下戒备,连连称赞她。   柳五儿到厨房烧热水,她的黑色眼睛,在火光中熠熠生辉。   她决定先服软,养好身体,再找一个合适的时机逃跑。   她一定要离开这个水深火热的污秽之地!   她不断琢磨广能和婆婆的想法,装作他们喜欢的模样,好让他们对自己放下戒备。   一个月后,她假装呕吐,对婆婆说自己特别想吃酸的。   婆婆一听,眼睛亮了,大喜过望:“五儿啊,你这是怀了儿子啊!!!”   这一家人沸腾不已,为了她肚子里的“儿子”,将她小心翼翼地供起来。   不过正是因为有孕在身,她不能参加祭拜祖宗之礼。   柳五儿捕捉到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趁他们到山上去祭祖,她果断地收拾好行李,从柜子里掏出一沓钱,趁着街坊邻居都不在时,她心脏突突,跳的飞快,脚步如离弦之箭,马不停蹄地跑。   她一秒钟也不能歇,拿钱买上去大城市的汽车票。   她默想,幸好婆婆一行人是走路去祭祖,他们最早也得中午回来,她只有一上午的时间,为此,她必须争分夺秒,赶紧逃跑。   她曾经在自己村子里的外出打工回来的年轻人说过,北都市是国内最繁华的大都市。   恰好县里的汽车有去往北都市的路线,她脑子一热,毫不犹豫地买下这张票。   她祈祷发车快点,再快点,不要让那个婆婆和男人找到自己。   好在她来的及时,一刻钟的候车,便发车离开。   当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她看着窗外的景色,哭了出来。   她好后悔没早点逃跑,因为自己的犹豫与耽搁,导致她白白受了这么多苦。   幸好,她终于得以离开。   她解脱了!   她想,她就算被这高速公路上密密麻麻的车碾死撞死,也好过在那个牢笼里受折磨。   她来到北都市,举目无亲,当时她饥饿难耐,快要饿死,忍不住偷了一个超市的面包吃。   她浑身脏兮兮,头发又长又打结,看上去和乞丐一样。   超市经理恼怒地打骂她是小偷,她冲出门,撞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她的眼睛掩盖在脏乱的头发下,但却能将眼前这个人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人如同从某个仙境走出来,气质雍容,面色温和,有一头飞扬的褐色卷发。   他的一双饱满亮丽的桃花眼,温和地看着自己。   这个人的名字是傅朝。她后来知道。   这个人替她解围,将自己于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涯中,解救出来,并对自己予以重任,着重培养自己。   其实傅朝没有理由管她,也没有非得去救她,可他就是管了她,就是救了她。   他对柳却西关心温厚,非常信任。   他不问她不堪的过去。   他对柳却西说,却西,你要相信自己,正如我相信你一样,你很优秀。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被人给予鼓励与夸赞,这个男人还是高高在上、北都市豪门贵圈的少爷。   她既受宠若惊,又感动至极。   她对傅朝有暗恋,有深恋,她化作枯井,在一旁能够静静地看着他就好,这样她就很满足了。   傅朝对白楚之的爱太激烈,以致于当年白楚之死的时候,庄合光不敢亲口告诉傅朝关于白楚之飞机失事的哀音。   是她满含热泪,将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他。   隔着电话,她都能感觉到,傅朝是何等的悲痛。   何等的死不如生。   电话那头断了声音,当她赶到时,傅朝已经倒在凌晨磅礴的雨夜里。   “傅总!傅总——傅朝!”   柳却西跪在地上,满脸泪水,不断向狂涌的海浪呼喊。   “傅总!”   柳却西想起傅朝生前美好的音容相貌,哭得更为伤心,“傅朝,你多么好,求求你,回来吧!我应该是在做噩梦,对不对?”   她的哭声被一阵又一阵的海风吹碎。   前来送葬的每个人的脸色愈发悲伤。   过了许久,柳却西眼泪哭干,嗓子哽咽,她单薄的身体被冰冷的海风吹得趔趄,因为太过伤心,身体一直剧烈地颤动。   有个人伸出手,将她扶起。   柳却西眼眶发红,抬眸,看见来人是一个身着黑色丧服的男人,她认识,是公冶星。   柳却西婉拒他的手。   公冶星体态沉稳,面色悲伤,沉默地陪在柳却西身边。   他为傅朝自我消陨感到遗憾与叹息。   这位年轻的总裁,公冶星初次见到他,便感到暗暗的压力,他认为傅朝是个劲敌。   越是巅峰,越是引发公冶星的兴奋,他愈发上进,期盼有一天能跟傅朝掰掰手腕。   可惜,远在南洋的他,等来竟然的是他的噩耗。   他千里之外,马不停蹄赶过来,气息未曾安顺,来送他最后一程。 第279章   傅朝之死引发了北都市豪贵圈的动荡,一位绝顶聪明年轻英俊的总裁居然跳楼身亡,让不少人感慨唏嘘。   同时坊间也流传着各种各样的关于这位富家少爷公子哥的传闻,五花八门,有的人说他为白家大少爷殉情而死,有的人说他是假死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不一而足。   这件事平息后,白晗解开了哥哥白楚之死亡的真相。   还有一个谜底在他心里,让他感到困顿与迷茫。   他在海边为傅朝送葬完,回到白府。   当年他的父亲白承宗病逝,尸身被火化,烧成骨灰,是他亲捧骨灰盒,将父亲送回白家的故乡忘关乡。   他的五叔白存志,对父亲临终火化的遗愿提出质疑,母亲叶惜蓝拿出父亲的亲笔签字,来驳斥他。   白家人的尸身,从来都是完整无好地埋入黄土之中,至今为止没有火化的先例。   白晗当年也对火化产生疑惑,其实不仅仅是火化,他感觉父亲的死太快,当他得知这个哀讯,赶回来时,只看到灵堂之上父亲的遗像。   现在,他重新将一年前塞在柜子里,父亲火化的协议书以及病理资料,拿出来仔细看。   第二天,白晗将当年涉父亲之死的三个重要人物“请”到白府他的书房,并让他的手下心腹荆复守在门外。   顾以安也在。   顾以安本想着这是白晗的家事,他不好掺和其中,但白晗执意让他知晓。   “我想让你看到全部的完整的我,我在你面前,绝不隐瞒任何事。”白晗很认真地对他说,“以安,你会看到更加真实的我。”   顾以安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认真,他心疼地抱住他:“老白,无论你是啥样的,我都喜欢,都爱。”   白晗温柔地握住他的手,向他道谢:“我的顾先生,你真好。”   白晗命令荆复带回白府的三个人分别是:城南殡仪馆的馆长邵拙,北都市苏氏医药的现任执行董事长兼医学界的唯一翘楚苏常远,上一届白府管家段温洵。   这三个人毕恭毕敬地端坐在白晗书房的沙发椅子上,默默听从白晗的指示。   白晗的目光首先落在邵拙身上,邵拙长得胖,眼睛小,一直紧低脑袋,不敢看这位冷厉的年少总裁。   “邵拙,我问你,这份火化协议书上的字,是不是我父亲的亲笔?”白晗声音格外寒凛。   邵拙吓得惴惴不安,身体哆哆嗦嗦:“这是、是白总的字。”   白晗冷哼一声,将协议书啪的一下子砸在他脸上,吓得邵拙脸色苍白,从沙发椅子滑落下来,跪倒在地。   “你不肯对我说实话,是不是?”   白晗怒视他。   邵拙只是稍微抬头看了一眼白晗,便被他这样一副如南极之雪寒冷的眼神,吓得六神无主。   他满头大汗,变得仿若要哭的孩子,他趴在地上,向白晗求饶:“晗少爷,这字迹的确是白总的,不过是您的母亲叶惜蓝握着他的手,让他写上去的。”   父亲之死果然与母亲脱不开关系。白晗内心一震,他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猜测。   一年前他见母亲身体羸弱至极,想将这件往事放下,可白承宗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思虑良久,左右困顿难安,还是放不下。   顾以安在一旁听到叶惜蓝的名字,感到诧异,他仔细观察白晗的神情,看他冷静异常,继续审问第二个人苏常远。   “苏常远,我父亲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都是由你为他看诊请药,你告诉我,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白晗厉问这个戴着眼镜,脸色沉默的医生。   “急性脑出血,动脉管破裂,休克致死。”苏常远的答案和一年前一模一样,一个字都没变过,语气也和一年前如出一辙,依旧平静如水。   白晗冷漠地哼了一声,锐利眼睛散发的冷芒,如一把寒冷的刀,笔直地切割在苏常远的身上,让苏常远不禁打了一个寒噤,逐渐低下脑袋,不敢再看他。   白晗想这个人真是冥顽不灵。   他收敛怒气,盘问起第三个重要人物段温洵。   段温洵自小跟在他的父亲白承宗身边,父亲的起居饮食,生活习惯,出行坐卧,他无一不知道、不熟悉。   当年父亲死后,段温洵便急匆匆地向他请辞,说要告老还乡。   白晗此刻打量一番已一头斑白头发的段温洵,他语气依旧让人寒而生畏:“段温洵,刚刚苏常远说的话你也听到了,你告诉我,他说的,究竟是不是实话?”   段温洵自从被白晗的手下荆复带回北都市以来,一直被扣押在白府,白晗派人看着他,一要保护好他的安全,二来也是为了监视他,不让他乱跑乱动。   段温洵此刻才终于明白老祖宗的大智慧,有一句古话叫“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世间所有的秘密由人制造,也由人来揭开。   现在,他就是揭开谜底的那个人。   他自诩为四十余载的白家忠仆,自然也应当听令于任何一个白家继承人的命令。   他腿脚颤抖,哆嗦着苍老的身体,缓缓跪在白晗面前,口齿清晰,向他汇报:“晗少爷,苏常远说的只有一半是真的。当年白总的身体时好时坏,病发那天的确是血脉管破裂,但太过于突然,因为一个月以来,他都是好好的,没有任何病发的征兆,而且似乎身体朝着痊愈的方向变化。”   白晗追问:“那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父亲怎么突然就病发了?!”   段温洵看了一眼苏常远,道:“白总生前一个月都是由苏常远和叶夫人两个人来看护,您的母亲叶夫人不让我近身照顾,所以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   事情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   终究与母亲有关。   白晗怒问苏常远:“你和我母亲到底对我父亲做了什么?!”   苏常远被白晗愤怒地质问,他畏惧白晗的眼神,不敢抬头,只保持一贯的沉默。   白晗气恼至极,他提起苏常远的脖子,冷道:“苏常远,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不然,我让你尝一尝我们白家人的手段。”   就在此时,书房的门被猛然推开,声音由远及近撞入房间内所有人的耳膜:“人是我杀的。”   一个窈窕细瘦的身影走来,顾以安大吃一惊,这个人是白晗的母亲叶惜蓝。   叶惜蓝神色平静,向白晗道:“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小晗,你现在得到了答案,满意了吗?”   白晗瞳孔无比震惊,他盯视母亲叶惜蓝,难以置信,虽然心中能隐隐约约察觉到这一不可说的真相,但事到临头,亲耳听母亲不容置喙地说出来,他还是震惊不已。   “妈,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白晗半是悲伤,半是愤怒。   叶惜蓝冷然一笑:“因为你的父亲白承宗,该死。”   “叶惜蓝!”白晗愤恨地遏住她的手腕,冲动地呵道她的名字,“你凭什么这样说?!白承宗是你的丈夫,是我的爸爸,他有什么地方罪恶滔天,要让你杀之而后快?!”   自小,白承宗对白晗像呵护明珠一样,白承宗将男人与父亲兼具的柔情全部给了小白晗。   白晗被他宠上了天,当年小白楚之出生,都没有这样至高无比的殊荣与待遇。   只要白晗一句话,天上的月亮白承宗都会为他摘来。   这样的爸爸,那么好,那么温柔,那么爱他,到底是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要让自己的母亲下狠手杀死?   这个消息远比听闻父亲杀害哥哥白楚之更让白晗震惊与痛苦。   叶惜蓝冷淡的脸,流出眼泪,她扑倒在白晗怀里:“小晗,我这是在保护你,他在,所有的人都会痛苦,他死了,我们才得以解脱。”   白晗不解问她:“妈,你不爱父亲,为什么要和他结婚?”   叶惜蓝哀音道:“他也不爱我,我为什么要爱他。这世界上,我只爱你,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全部,我不会让他伤害你。”   白晗更为疑惑,如果说白承宗在别人眼里冷面无情,可对自己,一直都极其好。   父亲怎么会伤害自己。   当年傅宣仪死后,白承宗续了年满18周岁的叶惜蓝作为白府的新夫人。   白承宗当众问她是不是处女,并且还不放心地派人验证她的身,直到确认属实,他才正式迎娶她。   白承宗拥有白家人血液里流淌的偏执与顽固,当年他情窦初开之际,初次遇见少女傅宣仪,蓦然的惊鸿一瞥,飘飘白裙,引得他内心一动。   他觉得少女傅宣仪,是如此美好,恍若一朵山野间迎风而来的小白菊,携着温柔美丽的光,照进他的心,等着他采摘撷取。   他对傅宣仪越喜欢,对她的背叛越是深恨,他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每次看见傅宣仪的脸,他的怒火至顶,对她无比的冷漠。   傅宣仪死后,白承宗并没有忘掉她。   他和叶惜蓝的婚礼,办得非常简约,相较于和傅宣仪那场轰轰烈烈,搅得满城皆知的婚礼,这次的婚礼只有白府的红色彩带稍加点缀,以示欢庆。   婚后,白承宗都是喝酒之后与叶惜蓝行房,直到他的亲生血脉儿子降世,他亲自取名为白晗。   自此之后,白承宗的全部心血落在白晗身上。   他再也没碰过叶惜蓝。   叶惜蓝能察觉到白承宗不爱她。   她从一开始也没有抱这种爱情的希望,在她所在的家族,女人都是联姻的工具,嫁个体面的权贵之家,能给家族带来助力,便是尽了责任,担起了家族的荣耀。   她自小性格高冷,不言苟笑,喜爱读书,最大的乐趣是写毛笔字,练习书法,不热衷于社交,对与人交际没有兴趣。   她是个性/冷淡者,对那方面的需求并不大。   自有了儿子后,她与白承宗一样,注意力全部在小孩子白晗身上,对于白承宗来不来找她,和她行不行夫妻之事,抱有无所谓的态度。   当然,在特定需要她作为白府夫人的场合,她还是会盛装出席,挽着白承宗的手,体面出场,履行好她的职责。   其余的时间,她则是一个人安静地待在白府,看书,写毛笔字,照顾小白晗。   白承宗对白楚之的态度与对傅宣仪的态度一样,都是又爱又恨,因爱生恨。   傅宣仪死后,白承宗感到白楚之是世界上她留下的唯一痕迹。   白楚之身上拥有她的血,和她长着接近一样的温柔的眼睛。   白承宗既恨白楚之,又爱白楚之。   在白楚之小的时候,白承宗将他视若珍宝。   再后来,白承宗将白楚之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爱恨交缠,每当白承宗训斥完白楚之后,他回过身来又后悔,看到小孩子的白楚之黯然低头的悲伤身影,他心下难忍。   他特别想摸摸他的脑袋,他知道小白楚之和他的母亲傅宣仪一样,都十分温柔善良,绝不会记恨他。   小孩子白楚之就站在他面前,他只要温和地叫他过来,白楚之就会乖巧地过来。   可他终究没有伸出手。   他扪心自问一万遍,他做不到将白楚之当作亲生儿子对待。   哪怕小白楚之如一颗明珠,长相优异,才能杰出,品格高尚,他还是无法做到。   尤其是白晗出生后,他内心仅剩的一点儿对小白楚之的怜爱,作为曾经父亲的最后温情,渐渐消失,灰飞烟灭。   曾经的温爱变成怒火,他要控制白楚之,要扼杀他在世间的一切价值,要将傅宣仪对他的背叛全部报复在他身上。   在白楚之感受最幸福的时候,白承宗将他从傅朝身边掳走,他言辞凿凿,疾言厉色地呵斥白楚之,告诉他不配被爱!   当年白楚之是被他亲手扼杀在凄惶的风雨夜。   白楚之死的时候,白承宗如大梦惊醒,愕然心脏似乎停了一刻。   他半夜跑到曾经他和傅宣仪睡觉的卧室,自傅宣仪死后,这个房间一直被他尘封。   他翻到傅宣仪生前的遗物,有一个手账本,粉色封面,记录的是一家三口人其乐融融的小美好生活。   他和傅宣仪牵着小白楚之,笑得很开心。   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大狗,吐着舌头汪汪微笑。   宣仪。他默默念她的名字。   他还是忘不了这个让他在少年时期动了第一次情心,让他爱到骨子里的女人。   自这夜之后,白承宗一直做噩梦,他梦见傅宣仪满身是血,红着眼睛,满眼怨气地怒视他,逼问他,为什么要杀死白楚之。   她清丽如纯的白裙变作冷厉可怕的贞子,不断地朝他逼近,黑色头发飞扬,朝他席卷而来,要将他吞噬,屠杀。   白楚之死后一年里,白承宗每天都在这样的噩梦里备受煎熬,加上集团百事缠身,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他精神萎靡不振,在一次换季时节得了风寒感冒,遂尔精神更加崩溃不好,病倒在床。 第280章   白承宗病倒后,一直在白府疗养身体,由全北都市医术最精湛、专为豪门权贵服务的医生苏常远照看。   白承宗的精神时好时坏,明明正当盛年,可他的两鬓渐染斑白,显露沧桑衰枯之态。   叶惜蓝原本常年一个人幽居白府,突然间多了一个人,她一时之间,竟觉得不习惯。   白承宗病况愈下,叶惜蓝的眉头愈发紧皱。   她当然不是为白承宗担忧,而是想到她的儿子白晗马上要学成归国。   一连串的想法在她的内心翻江倒海,使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平时爱写的毛笔字,也无法静下心来写完。   她近些时日将管家段温洵支开,不让他近身照看白承宗。   段温洵唯唯诺诺,面对她这位冷寒白府夫人的指示,只能低身应答。   她走进白承宗的房间,久违地与这个男人,她的丈夫,离这么近。   她脸色平静如冰,眼眸不曾有一丝闪动。   这个病在床上的男人,引不起她一丝一毫的怜悯。   夜间,苏常远照样为白承宗检查身体,确保他无恙后,收起药箱转身离去。   就在抬眼时,一抹蓝色身影,照进他的眼角余光。   叶惜蓝直直地站在门口,脸色冷寒,命令他道:“你跟我来。”   苏常远默默跟在她身后。   东边的阁楼是叶惜蓝的居住地方,她的书房藏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最多的还是各类毛笔书法,一进屋,苏常远便闻到墨水的清香。   叶惜蓝轻轻关上门,苏常远知她这一动作,是表明要和自己说一些重要的话,他放下药盒,默默垂手,竖起耳朵倾听。   叶惜蓝问:“他的病严不严重?”   苏常远答:“不算太严重,善加疗养,会好起来的。”   叶惜蓝冷漠地轻笑:“苏常远,你骗我,他明明快要死了。”   苏常远默默垂首,不敢有所回应。   他对叶惜蓝说的是实话,虽然白承宗表面看起来精神不济,主要还是失眠无觉、心悸难安引发的,但他身体底子还在,若是能放开心结,善加保养,可保无虞。   他不明白叶惜蓝话中所指,更不知道她为何冷笑。   叶惜蓝眼光落在他低垂的脑袋上,说:“苏常远,人终有一死,早死晚死都得死,对不对?”   苏常远:“对。”   叶惜蓝白皙而冰凉的手,轻轻搭在他肩上,目光深寒,在他耳边道:“你应该有让他‘正常的快死的’方法吧。”   苏常远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什么叫“正常的快死”?   但他又是个很聪明的人,很快领悟到叶惜蓝的意思。   她是要逼自己快速了结白承宗的性命。   这……   他一头雾水,冷寒交加,抬眼看向这个身形袅娜的女人,对上她面不改色的脸,心中既诧异又感到惊惧。   这一刻,苏常远觉得她是如此的陌生,过去她留在他心中的淡淡遗痕,逐渐燃烧殆尽,化为虚无。   苏常远自小就认识叶惜蓝,他们俩的表亲关系超出五族外,小的时候,家中的大人长辈们还打趣道他们俩可是一对难得的金童玉女,站在一起可般配了。   苏常远的父母是有想结交叶家的想法,因此经常带着苏常远到叶家走动走动,联络感情。   苏常远一直记得叶惜蓝,因为她在一群穿得花红柳绿的女孩子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她贞静若冰,沉水无澜,身体单薄,手腕纤弱,腰身极细,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看书,写毛笔字。   她面色冷然,神情高凛,让苏常远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别具一格。   她常穿复古清雅的湖泊色水蓝旗袍,将她窈窕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   这样一个极浓的倩影,让苏常远记忆尤深。   在双亲长辈的安排下,苏常远可以和她经常待在一起,可以时常看见她。   后来,随着白承宗的妻子傅宣仪病逝,白承宗宣布他要续弦,急不可耐的叶家马上瞅准机会,将年满18岁的叶惜蓝奉上。   苏常远自此以后,彻底熄灭了心中对她的留恋。   见苏常远迟疑犹豫,叶惜蓝手忖桌子,眼里露出深色,说:“白家你得罪不起,难道叶家你就能得罪起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现任妻子叫何默,她给你生了一对双胞胎子女,一个叫苏果,一个叫苏海。对吗?”   苏常远盯视她,愈发觉得她不似从前。   他明白叶惜蓝说这话的意思,她是要拿他的家人来威胁他。   叶惜蓝步态从容,轻捻如葱段般的手,放在他胸前,压低声音道:“此事,天知,你知,我知,而已。你只管用药,其它的事,我来处理。”   苏常远内心纠结,烦绪难安,作为一名医生,他怎可提起屠刀杀人?   他问叶惜蓝:“叶夫人,您为何要让他死,我不明白。”   叶惜蓝平静道:“太阳为何总从东边升起,我也不明白,我不想说的,你无须多问。”   她离他更近一步,手搭在他手腕上,逼视他,薄薄的淡色嘴唇,明明是向上翘起,可让苏常远感到一阵冷寒,“苏常远,我告诉你,我还有许多方法来整你,比如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个密闭的房间,我会对外宣称说你趁我不备侮辱了我,此话一出,你还能活吗?”   苏常远冷冷地站立,不想再看她。   他不明白以前心中最有好感的女孩,如今怎么变得这样冷漠与狠毒?   “苏常远,我不会给你迟疑的时间,你若不答应我,出了这个门,你就会死。”叶惜蓝冷厉地警告他。   苏常远沉默地叹息,点头答应:“好,我会让他‘正常’地速死。”   叶惜蓝禁止白承宗的忠仆,白府的管家段温洵接近白承宗,同时将所有的仆人全部派去前院工作。   白承宗的病况前段时间刚有了点好转,略微精神,他想到自己最爱的儿子白晗,决定自己一定要等到他回来,不能过早死去。   他兴高采烈地和国外的白晗通了一个视频电话,看到心爱的儿子,他心情大好,难得的没有失眠。   在叶惜蓝的授意逼迫下,苏常远给身体逐渐恢复的白承宗注入了让他亢奋,血脉扩张的药剂。   白承宗在白氏集团掌权十余载,高高在上,形成了唯我独尊的脾气,加上白家人血脉里一贯相承的偏执,他愈发固执霸道,凡事,只要他说是,就是,他说行,那就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长久之下的工作高压与近一年来的失眠癔症,让他的血压逐渐飙升,尤其是随着年纪渐长,一个不小心,血压很容易飙升,压迫心脏,导致血管破裂。   白承宗死于非常静寂的夜晚,当夜,守在他身旁的只有苏常远和叶惜蓝两个人。   叶惜蓝脸色淡然,眼睁睁看着白承宗嘴角流血而亡。   她无动于衷。   自此,曾经被誉为白家的天才少爷,执掌白氏集团的冷厉总裁,性格偏执固执的白家嫡传子白承宗,永久离开了人世。   白承宗死后,叶惜蓝伪造他的签名,将他的尸首火化,让多疑的白家人闭嘴。   可成也此,败也此,这样急匆匆的火化行为愈发引得疑窦重重,可是不火化,必然留痕更重,为了以防唯一,叶惜蓝在万事俱备后,才通知白晗回来。   苏常远跪在地上,向白晗说:“晗少爷,白总是死于我手,我给他使用了亢奋药剂,增大他的血压,最后使他血管破裂,失血而死。”   叶惜蓝冷冷地哼一声,大声喊道:“苏常远,你别在这里装什么好人,你有什么胆子和资格杀白承宗,人是我杀的!白晗,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   白晗一言不发,冷淡地看着他的母亲发疯。   叶惜蓝注意到白晗瞧她的眼神,冷若荒原,果然是一模一样的白家人独特的眼神,她嘴角弯起,额前凌乱的头发飞扬,眼眶泛红:“那就让我一命抵一命罢了!”   她抽出书桌上的剪刀,紧攥住,刺向自己的喉咙。   白晗大吃一惊,顾以安见状,双腿迅速一跳,一只手抢夺过剪刀,另一只手撑住叶惜蓝摇摇欲坠的身体。   叶惜蓝情绪激动,手拿住剪刀不放,一定要往自己的脖子上靠拢。   顾以安怕她真的伤着自己,于是一使劲,想扯掉她手中的剪刀。   挣扎间,锋利的刀刃将顾以安右手的手掌划破一道狭窄渗血的伤口。   “以安!”白晗神情紧张,握住他的手。   他命令跪在地上的苏常远赶紧起来为顾以安处理伤口。   叶惜蓝神色哀恸,带血的剪刀跌落在地。   白晗默然长叹一口气,想,事已成定居,父亲也不可能死而复生,如今只余母亲一人,难道他要借这个逼死母亲吗?   他示意荆复将邵拙和段温洵带走,苏常远给顾以安处理完伤口好,默然离开。   现在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白晗问叶惜蓝:“妈,你为什么会认为父亲会伤害我,难道你不知道他一直对我很好吗?”   叶惜蓝失控道:“小晗,你的哥哥白楚之,难道白承宗之前对他不好吗,还不是死于他手。那么好的一个孩子,他说杀就杀,我怕,你不懂我的害怕。”   当年白承宗将白楚之从星月居掳走后,命令吴良要秘密地杀死他。   叶惜蓝打听到这一消息,将正确的飞机号于雨夜中告诉傅朝。   她对这两个少年的印象不错,一个温润如玉,一个聪颖过人。   “小晗,你知不知白楚之的母亲傅宣仪,也是被白承宗杀的,连尸体都找不到,不知道被他抛尸到哪处荒野。他真的让人感到恐惧,难道白承宗对傅宣仪不好吗?他这样的人说翻脸就翻脸,我真怕他会对你不利,我死了无所谓,可我坚决不能让任何人来伤害你啊,儿子!”   叶惜蓝不清楚白承宗和傅宣仪的情感纠葛,只知道他不仅在充满硝烟的商业战场中,肆意扼杀敌手,更在家里残害至亲的人。   “小晗,你的所谓父亲到底要杀多少人才罢休,傅宣仪,白楚之不都是被他杀的,还有傅朝,难道不是间接被他害死的?!他死了,我才能让你安心地回来。小晗,你恨我吧,我毫无怨言,如果我死,能消你心头之恨,那我甘愿去死。”   叶惜蓝捂着脸,嚎啕大哭。   白晗第一次见如此疯狂而又失态的母亲,自他出生以来,母亲都是一副清冷卓立的姿态,气质华贵,遇事镇定自若。   他想,父亲的狂暴行为已经让母亲畏惧到要杀他来保全自己。   那么,这一切恩怨情仇,错的到底是谁?   谁都没有错,谁都没有对。   父亲白承宗于别人而言,可能令人胆寒与感到恐惧,可于白晗而言,却是待他至好,温柔相加的爸爸。   但母亲也是将他抚养长大,与他血脉相连,同样的是待他至好的妈妈。   一条路分出了两条岔路口,他站在分叉口,难以抉择。 第281章   解开父亲白承宗之死的谜底后,白晗将顾以安带回曦和居,他亲手为顾以安被剪刀误划的伤口上药。   顾以安坐在沙发上,明亮的双眼,含情脉脉地欣赏眼前这位又高又冷的美人。   白晗的头发如纷飞的墨,滑若世间最华贵的绸缎,发丝分明,细致亮丽,蓬松地搭在他愈显优越的脑袋两侧。   顾以安注视他的眼眸,晶莹若雪,剔透洁亮,眼含万千星芒,宛若飘飞的花朵,一点一点将他的心吸去。   白晗为他上好药,温柔问他:“还疼吗?”   顾以安摇头,手抱住他的肩膀:“不疼,老白,你真好。”   白晗手轻轻刮蹭他的鼻翼,淡淡地笑:“傻瓜,我对你好,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顾以安轻握住他的手,想,他此时必然为他父亲之死而烦忧难安。   只不过在面对自己时,他总是温柔至深,不愿意将他的负面情绪传染给自己。   唉,多么好的一个人啊。顾以安内心感叹,这个世界上怎么能有这么完美的人!   完美得让他心疼,作为他的男朋友,他决定要与他共度这一个难关。   他刚想张口问白晗的内心想法时,白晗的手机响了起来。   白晗接完,语气焦虑,迅速挂断电话。他向顾以安说:“以安,刚刚管家苏世来电,说是白府着火了。”   “啊?!”顾以安震惊,焦急问,“那伯母岂不是情况很危险?!”   白晗果断拿上外套,道:“还好,苏世说起火的是西边院子,东边的没事,我妈她已经被安置到安全的地方。”   顾以安得知叶惜蓝没事,心里松一口气。   白晗道:“以安,我得马上回去一趟,看看是什么情况。”   顾以安点头,马上站起,牵住他的手:“好,我跟你一起去。”   白晗开车,迅速赶往白府,老远可以看到西边院子大火纷飞,熊熊燃烧的火光冲天,将他的劳斯莱斯照映得通红。   管家苏世看到他,马上跑过来向他汇报情况:“晗少爷,今天早上这院子不知道怎么着火了,越烧越大,幸好没有人员伤亡。”   白晗急问:“我妈呢?”   苏世毕恭毕敬道:“她在府外的凉亭休息。”   白晗马上赶过去,见母亲安然无恙,心下安定,他慢慢走近她,温柔地握住她的手,温声询问:“妈,你还好吗,有没有哪里受伤?”   叶惜蓝见是他来,满眼欢喜,摇头:“嗯,小晗,我没事,起火的是西边院子,我住的东边院子没火。”   白晗让母亲先休息,命令几个仆人照顾好她。   他走进白府,熊熊烈火已经将西边庭园的独幢白色小楼,蓝色蔷薇的院墙,幽静的十里长廊,宽阔无垠的绿色草坪,烧成一片火海。   一切,在火光中崩坏。   顾以安觑到有一个人影在火光中,他大喊道:“快救人,里面有人!”   苏世吩咐十几个身强力壮的男性仆人,拿起工具进行灭火。   无奈,无济于事,强烈的火光,燃烧得愈发滚热,使人无法接近。   每当仆人往里浇水,风会愈大,使得原本的烈火烧得更加张狂肆意。   火光中的那个人,身形修长,身穿黑色衣服,他缓慢地摘下黑色兜帽,露出真实样貌,是许决。   他右手怀抱白楚之的画像,左手握住一束已凋零的蓝色蔷薇花。   他目光深冷,面色高寒,薄薄的嘴唇向上翘起,似乎在微笑。   他站在白楚之曾经住的西边阁楼,大火吞噬他的身体。   他在火光中自/焚。   他将病态于白楚之的暗恋,化为癫狂执著的信仰。   他在燃烧他的信仰之光。   阁楼坍塌,许决被永远掩埋于此。   熊熊火光将曾经囚禁白楚之的白色囚牢,烧成荒芜的废墟。   烧了一天,烧完了西边的庭园,大火自动熄灭,浓烈的大火,将北都市最豪奢最独一无二的空中花园,烧得面目全非,只余一半。   白晗的心腹手下荆复急匆匆跑来,向白晗汇报:“白总,段温洵死了。”   白晗神情略微一动,问:“谁杀他的?”   荆复道:“经过调查,杀段温洵的人和纵火烧白府的人,都是同一个人,叫许决,他刚刚已经死了,纵完火后,他站在火中自杀。”   顾以安想,原来刚刚这个人是许决。   前不久,傅朝死后,在为他送葬的海边,许决也在场,只不过他黯然躲在很远的树林后边。   他当年留在傅朝身边就是为了得到白楚之死亡的真相。   白晗审完段温洵后,放他离开,允许他回到离北都市百公里远的故乡无忧镇。   这位垂垂老矣的管家,刚出白府没多远,便被一人拦在路上。   段温洵温和地问他是谁,这个穿着黑色衣服,戴黑色兜帽的年轻男子,从衣服内里拿出一把明晃晃的刀,架在他脖子上,眼神寒冷如冰:“我是来取你命的人。”   段温洵问:“你为什么要杀我?”   许决冷道:“因为你是害死我信仰的帮凶。”   段温洵默默闭眼,想起了某些旧忆残痕。   当年傅宣仪死前苦苦地哀求他,求他照看保护白楚之,他勉强答应她。   实际上,他根本无法做到。   他情感上,认可白楚之,他看着这个小男孩长大,将他视若亲人。   可理智上,他不能听从任何一个非白家人的命令。   他是白家的忠犬,是白承宗命令的绝对执行者。   白承宗让他监视白楚之,白承宗让他随时汇报他的心理动态,白承宗让他打听白楚之和傅朝的住处……白承宗让他做的,他是宁死也要执行的。   许决没有犹豫,一刀贯穿段温洵的心脏,段温洵心脏骤停,失血过去死去。   许决杀死段温洵后,来到白府的西边庭园,他放火,将白楚之生前的牢笼,全部烧毁。   他这一刻,内心得到前所未有的痛快与酣畅淋漓的感动。   楚学长。   这是四月的蓝色蔷薇花。   这是我写给你的四月诗。   许决与烈火燃烧,融为一体,紧紧抱着白楚之的画像,自逝于四月。   白晗命令苏世收拾西边庭园的残骸废墟,幸好东边庭园这边照旧,没有火光的波及,他扶着母亲叶惜蓝回房休息。   待母亲坐在椅子上,白晗跪在地上,向她行了一个礼,叶惜蓝诧异不解,她急忙扶起他。   刚刚的失火,让他更进一步明白亲人的可贵性,幸好天公怜悯,母亲没有受伤,他已经没有了父亲,要是再没有了母亲,他将会终生抱憾。   “妈,对不起,我向您坦白,我一直对我的父亲之死有疑惑,现在我想明白,他一半是死于外部药物,一半是死于自己的心结。”白晗分析,轻抱叶惜蓝,叹息道,“这样也好,我的疑问解开了。妈,我和你都得到了解脱。你和父亲一样,都是我重要的亲人,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妈,您说好吗?”   叶惜蓝知他的话,是原谅了自己。   她哀哀道:“小晗,嗯,谢谢你,你说得对,我们都得到了解脱。明年你父亲的祭日,我会和你一起去祭奠他。”   白晗点头:“嗯,妈,有我在,我会永远保护你。”   顾以安得知他们母子之间放下了心结,释然浅笑。   不过很快,聪明睿智的他,马上想到了一个很让他头疼的问题。 第282章   那就是他被坑比系统七七带到这个异世界,已快满一年。   按照之前七七告诉他的,他能呆在这里的有限时间为一年,他已经解开了季寻之死的谜面,完成了任务,现在应该要回到自己的现实世界。   他想通了为何完成任务后,七七没有找他,因为书中还有另外重要的死亡线索没解开,除了季寻,还有白晗的哥哥白楚之之死这一谜底。   现在所有的谜底全部揭开,浮出水面,书中的剧情已经走完,顾以安想,如果他没猜错的话,系统七七应该最近会来找他。   但是他内心并不愿它来。   他想起最开始被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被逼迫做线索任务,他恨不得赶紧做完了事,马上回去。   然而时过境迁,他现在不想回去,因为这里有他最重要的人,是他二十多年来初见便动心的人。   他感觉他是最幸运的,因为这个人也喜欢他。   靠了!麻蛋的!顾以安心烦气躁,他哼哼想道,七七,你别来找我,我不想回去啊!   往往最怕什么就来什么,就当顾以安手上的伤口好全,在曦和居美美地泡澡时,忽然天空一声巨响,一道炸雷的声音霎时间在顾以安头顶轰地响起。   吓得顾以安差点当场原地趔趄,跌入水缸,他脸色铁青,恨不得跳起来骂娘。   一脸猥琐的系统七七顶着粉嫩的大屏幕,眼睛扭成花生形状,笑嘻嘻冲顾以安大声道:【老大老大,窝来了!好久不见,你想我没?】   顾以安问:“你左不来右不来,偏偏在我洗澡的时候来,你对我有什么企图?”   系统七七一脸无语,屏幕上一个大大的汗:【老大,作为一个没有感情的系统,我对你的肉/体不感兴趣。】   顾以安:“…………”   系统七七捂嘴笑:【实话跟你说吧,老大,对于你们人类身体,我们一清二楚,你们穿不穿衣服对我们来说都一样。而且我不男不女,只是一个想升级做任务充能的系统,你不要多想,好吗?】   顾以安:“哦哦。你现在回来干什么?”   系统七七:【老大,你忘了,我是来带你回家的呀,你完美地完成了任务。】   顾以安脸色沮丧,颓废地靠在浴缸上,无精打采:“哦。”   系统七七问:【老大,你为什么看起来一脸不开心?】   顾以安的眼睫毛氤氲水汽,他小声问:“七七,我能不能不回去?”   系统七七:【啊?!老大,你不是一直想回去吗?】   顾以安说:“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不想回去,行不行?”   系统七七:【老大,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不过我应该有办法让你再回来。】   顾以安眼睛一亮:“真的吗?你不会是又来坑我的吧?”   系统七七得意地叉腰:【老大,此时的我已不是当初的我,我已经升级了一个档次!这回你放心吧。不过你还是得先回去一趟,这是穿书的逻辑程序,表明任务完成。】   顾以安得知他还能再回来,哪怕是只有一点点希望,他都非常高兴,高兴地边泡澡边唱歌,对这个坑逼系统好感度不断上升:“七七啊,你这个小玩意儿真好,来,让你爹来抱抱你。”   系统七七屏幕后露出一个大大的汗:【……你这个蛇精病人类!】   顾以安愉悦地洗完澡,白晗回到家,顾以安冲上前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白晗奇怪:“以安,怎么了?是遇到了什么喜事吗?”   顾以安牵着他的手,好珍惜,舍不得放开半点。   他再看白晗星月寒芒,无可比拟的神颜,心里全是粉色的小泡泡,他双手捧住他的脸,怎么看怎么喜欢。   白晗将他拦腰抱起,放在卧室的床上,额间相抵。   “老白。”顾以安缓缓解开他的领带,“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是谁吗?我现在告诉你。”   白晗握住他的手:“以安,我只知道你是我喜欢的人。”   顾以安内心感动,这种被人推心置腹,毫无条件信任的感觉,他只在白晗身上体会到。   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无条件地信任他,已足矣。   顾以安笑着对他坦白:“老白,我不是你所在的这个世界的人,季寻与我毫无关系,因为他的死在这个世界是冤案,我必须为他解开死亡线索,才能回去。”   白晗只注意到他口中所说的“回去”,他问:“你现在就要回去吗?”   顾以安亲了他额头,握住他的手,喊道:“七七!”   系统七七出现,一个电闪的瞬间,顾以安紧牵白晗的手,来到一个异次元空间。   一位少年的身影,隐藏在薄雾之中,若隐若现。   系统七七解释:【老大,这是季寻的灵魂碎片。】   顾以安感慨万千,这样一位善良美好的少年被最好的朋友害死,实属枉死,让他感到愤恨与遗憾。   他走上前,轻声对季寻说:“安息吧,季寻。”   一片薄色的桃花叶,从天空飘落,温柔落在顾以安白皙的掌心,似乎在对他说谢谢。   顾以安微微一笑,心领神会。   系统七七道:【老大,我送季寻去转世,马上回来!你有什么话赶紧和他说,要不然时间来不及。】   季寻虚空的灵魂碎片越飘越远,系统七七紧跟他,焦急道:【季寻,别任性,走,我带你去转世!】   桃花瓣越飘越远,系统七七叹了一口气,无奈道:【季寻,别这样傻,你以为你还能等到那个人吗?说不定他早已经忘了你!你赶紧跟我走,你已经耽搁太久,你的灵魂碎片力量越来越弱,最后你会灵魂覆灭的。】   一片桃花叶,轻轻点缀在系统七七的屏幕上,它想起当时它虽然是一个小系统,但心可不小,想着一定要在这个失衡的宇宙,更快地聚集人类之善,增强能量,加快升级,成为一个又强又大的super系统,更好地均衡宇宙之波。   当年它听见从深渊传来的哭声,它好奇地探测其真实面目,发现是一个人类少年的悲伤之泣。   它将这位人类少年的灵魂碎片捡起,用记忆之芯查看他的人生走马灯,知道他的名字是季寻,坠崖而死。   走马灯断断续续,很模糊,系统七七并不能完整地探测季寻之死的原因及过程,它必须找到另外一个人类来解开隐藏他身上的死亡之谜。   它作为一个系统,不能直接插手人间之事,它的作用是平衡与调节,让人类之善得以发扬,凝聚正能量。   七七跟着顾以安一路捋顺季寻之死的全过程,才知道他是被所爱之人杀害。   他化作一片桃花叶,迟迟不去转世,也是一直在对那个人念念不忘。   关键是,那个人还记得他吗?   季寻能等来那个人吗?   【好顽固的人类!】系统七七叹息,它追不上季寻的虚影。   桃花叶消失于薄雾深处。   刚刚顾以安让系统七七将他和白晗一起带入这个异次元空间,是为了让他相信自己所说的话是真的。   白晗略觉震惊,他想起最开始遇见顾以安的那段时间,这个人总是好巧不巧地和他撞见,他内心明白,这个人是故意接近自己。   白晗眼睛笔直望向顾以安:“以安,你当初接近我,是想借着我的力量,帮你破案。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当时对你没有动心呢,那你要怎么办?”   顾以安神情爽朗,嘴唇勾勒一个完美的微笑,他白皙的指尖点在白晗的胸口上,眉眼笑得又帅气又自信:“我在赌,赌你会喜欢我。”   白家抓住他的手,星目含光:“那我的顾先生一定是赌/王,因为你赌对了。”   氛围刚刚好到适合做些恋人之间的亲密动作时,系统七七没有眼见地冒出来,鬼叫道:【老大,窝回来啦!我带你回去!】   白晗不舍地拉住顾以安的手腕,眉目皱起,神情变得悲伤:“以安,不要走。”   顾以安临别之际,给他一个紧紧的拥抱:“老白,等我,我会回来的!”   “以安!”   随着顾以安逐渐消失,白晗转眼间已回到曦和居。   顾以安眼睛闭上,被系统七七送回原来的世界。   “舅舅,起床啦!舅舅,你是个大懒猪吧!都九点了!还不起来!”   顾以安睁开眼,心扑通跳一下,看到外甥女熊蓓蓓小手不断推搡自己,喊自己起床。   真的回来了吗?顾以安想。   他环顾四周,果然是穿书之前的世界,他那时回到老家准备过年,和姐姐顾以萍、姐夫熊庆华一起欢度除夕夜。   “舅舅!你醒了!”   熊蓓蓓身穿一件粉色棉袄,扎着两个高马尾,通红的脸蛋白胖,粉嘟嘟的,看起来十分可爱。   顾以安摸她的脑袋:“蓓蓓,来,舅舅给你的红包。”   顾以安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大红包交给熊蓓蓓,嘱咐她:“别让你妈妈看到,不让她又要和我扯一番。”   顾以萍推开门,马上夺过熊蓓蓓手中的红包,还给顾以安:“以安,你已经帮我们太多了,不要给这么多钱给蓓蓓,她会学坏的。”   顾以安笑:“姐,过年嘛,图个喜庆,你不收就算了,怎么连小孩子的红包也要抢,你说对不对啊,蓓蓓。”   熊蓓蓓鼓着手掌,钻在顾以安的怀里,童音嗲里嗲气:“舅舅,你说得对,我妈妈好可恶,每年我收的红包,她都要抢去。舅舅,我想要一个粉色的芭比娃娃,可以嘛?”   “好,舅舅给你买。”顾以安将熊蓓蓓抱起,逗她玩。   顾以萍只得无奈地笑。   这么多年,顾以安只身一人在娱乐圈打拼,在刚刚闯出些名堂的那些年,赚到钱,第一时间是给姐姐顾以萍买了房子,解决她的后顾之忧。   每个月都会给她按时转账,给她打钱,对她嘘寒问暖。   顾以萍劝说顾以安找个对象,互相照顾。   顾以安推说,娱乐圈不能那么早结婚,会影响前途发展。   顾以萍明白这个道理,但每次见顾以安总是形单影只一个人回来,她不免心疼他。   每年过年,顾以安会和姐姐一行人去拜访从前将他们收养抚育的福利院,对他们当年的收养之恩表示感谢。   顾以安没想到一夜过去,外面竟然下起了雪,万物银装素裹,漫天飞雪。   他心钝疼,好想白晗,好想和他一起过年,一起看雪,想躺在他怀里,被他滚热的体温温暖,在他的身下欲/生欲/死,被他征服,被他虐夺,被他包裹,想和他一起坠入爱的深渊,至死不回头。   ……   拜访完福利院后,姐姐和姐夫带着熊蓓蓓,到姐夫家的亲戚走家串户,互相拜年。   顾以安回到市中心自己买的房子,一个人孤单地打开电视机,出神。   以前,每年都是这样过,他习惯了,也没什么。   可不知为什么,此时的他,竟然感到委屈,心里好难过。   外面的飘雪,点燃世间的烂漫。   他的眼前不断浮现白晗的身影。   老白。小晗。晗晗。   他躺在沙发上,一只手臂搭在额间,另一只手摸向腰间的裤子。   【老大,你在干嘛,你为什么摸自己的内裤?】   顾以安被系统七七的突然出现,吓得一激灵,他尴尬地拉上拉链,一张俊脸涨得老红,骂道:【我靠了!你跟鬼一样!】   系统七七嘿嘿道:【老大,别生气嘛,我是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的。】   顾以安问:“什么好消息?”   系统七七嘚瑟道:【老大,我为你打通了去往白晗那边世界的通道,你可以来回自由穿梭,不过前提是,你这一生都不能作恶,否则,这条通道会被关闭,你将会被困死在一个空白无人问津的封闭空间!】   顾以安惊喜道:“放心啦,你老大,一棵草都舍不得踩,作恶?那是不可能的!七七,我什么时候能到那边去?”   系统七七笑:【老大,稍安勿躁!开创连接通道需要时间,不过为了你,我会日以继夜、焚膏继晷、绞尽脑汁、万死不辞、视死如归、争分夺秒地建设完!】   顾以安愕然:“……呃,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系统七七如实道:【老大,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我跟你说的‘一年完不成任务会死’是假的,我之前也找过很多人帮我,他们不是嫌麻烦就是嫌弃难,不肯做,我没有办法,只好骗你,没想到你那么天真,一下子就上当了!】   顾以安笑:“呵,你可真够坏的,不过我要感谢你,因为没有你,我就不可能遇见白晗。你让我找到了幸福。”   系统七七抖着汪汪大眼:【呜呜,老大,你真是一个大大滴好人,其实你也可以学着我所找的其他人,直接放弃或者抵死不做,这样你就可以直接回到原来的世界,我们系统也拿你没办法,因为我们是不能直接扼杀某个人类。】   顾以安道:“那七七,我问你,其实你也可以不必管季寻,你不也管了吗?我告诉你,我纯粹是闲的蛋疼,就想管了!我此刻不想听你吹给我的彩虹屁,来点实际的,连接通道什么时候完工,一天不见白晗,老子心里憋的难受。”   系统七七得令道:【好嘞,老大,我加班加点给你搞,你榨干我,我也得为你舍身一次。】   顾以安一个大汗:“那你大可不必,我不能作恶逼迫你,哪怕你是一个系统,这是你说的。你就按正常速度来吧,我会想着他的帅脸自己冲的。”   系统七七:【………………呃。】   大年初二,顾以安接到了经纪人的电话,经纪人给他发来了新年的行程工作表。   妈的,老子是天生的牛马啊,哪个好人大年初二就要上班?!   经纪人在电话那头一直叨叨叨,顾以安听得不耐烦,最后干脆道:“老子宣布,老子辞职不干了!”   顾以安对姐姐顾以萍说,他要到国外很远的地方出差,有时候联系不上,也很正常,让她别担心。   顾以萍心疼他,反复叮嘱他要照顾好身体,不要不要命地赚钱。   顾以安听这话已经听得耳朵都生出了老茧,他连连点头,说会照顾好自己的。   转眼时光来到三月,正是春回大地,花朵缤纷的昂然时节。   白府之前被烧毁的西边院子已经被修好,在白晗的指示下,建成一片果园花海,壮丽又漂亮,令人赏心悦目。   在他与顾以安初次相遇的院子里,众多的樱花树,已经开/苞/发芽,长出鲜嫩的粉色花瓣。   樱花花海,恍若梦幻,勾起白晗缱绻的情思。   他想顾以安了。   以安,你什么时候回来?   忽然,一声熟悉的清脆人声渐入他的耳膜,他蓦然转头,看见一个人影,站在前方不远处的花海中。   是顾以安,白晗难以置信,修长的双腿拔起,飞速跑到他身边,将他抱住,确认他所看到的是真的,而不是自己的幻梦。   “老白。”顾以安微笑地凑近他,手圈住他的脖子,“我好想你。”   白晗将他的腰搂住,低身,深吻他。   熟悉的口腔温度,让白晗越吻越深,顾以安接近窒息。   他们唇边的银丝流转,诉说爱情的灼热。   “以安,以后不准离开我。”白晗紧抱住他,呼吸深沉,他手抚摸顾以安的脑袋。   顾以安再次被他深抱,感觉好温暖,他下巴搁在他肩上,微笑回应:“白晗,我死不会再离开你,这些天没见到你,我想你想得快要疯了!”   “真的吗?”白晗坏笑地勾住他的下巴,在他耳边低声道,“你不会想着我做那事吧?”   顾以安脸色略微一红:“当然是想着你冲啊,对别人,我可没兴趣。”   白晗柔软的头发被风拂乱,星眼闪过一丝猩红的光芒,他薄唇勾起:“以后,你的那里只能被我碰,只有我才能让那里‘翘起来’。”   顾以安害羞地贴在他滚热的胸口处:“老白,你好霸道啊。”   白晗微微一笑:“我本来就很霸道,你会见识到我真正的‘霸’道。”   顾以安抬头,捧着他的脸:“白晗,欢迎你刻入我体内,让我好好感受一下你真正的‘霸’道。”   白晗握住他的手腕,目光凌厉:“那到时候,你可不要喊哭求饶。”   顾以安变成小狗,明亮的眼睛,满含星星,向他撒娇:“不嘛,我有求饶的权利,你会心疼我的,我知道。”   白晗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嗯,我的顾先生,欢迎回来,走,我们回家吧。”   “嗯。”顾以安幸福地靠在他肩上。   白晗牢牢紧牵顾以安的手,粉红樱花花瓣随风飘起,若有若无落在他们身上,摇摇曳曳,缤纷唯美。   初遇时,顾以安在樱花树下初遇白晗,惊鸿一瞥,白晗乱了他二十多年坚硬如冰的心。   重逢时,樱花花瓣依旧美丽动人,这一次,白晗主动奔向他,带他回家。   两个人手牵手,伴随樱花树影摇曳,一起回家。   (正文完)    第283章   今天晚上十点钟,北都市繁华的宁安街鸣樱大道挂满了红色缎带,鲜艳的红色彩带迎风飘扬,处处弥漫喜庆热闹的氛围,似乎有一件天大的喜事在喧嚣地张扬。   在街上行走的人们,对这一全城飘红的壮观景象感到惊讶又兴奋,纷纷驻足,东张西望,议论纷纷。   没过一会儿,就在人们还沉浸在处处飘红的美丽景象时,天空下起了金色的碎片。   “我靠!是金子!”有人喊道。   “真的是金子!”另外的一个人大声激动地高喊。   “发财了!居然是真的金子!”声音不断持续地高昂响起。   漫天纷飞的金色碎片,从天空飘落,洒过宁安街的每一处,装点一场豪奢的夜梦。   顾以安西装革履,身体板直地坐在北都市上方的直升飞机上。   无论是处处飘红的缎带,还是金色的梦幻雨,都是白晗对他大张旗鼓的高调示爱。   今晚,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夜。   他双手握拳,搁在膝盖上,忍不住轻轻地颤抖。   他有些紧张,于是他微闭双眼,减缓呼吸,使自己过分跳动的心得到安宁。   直升机降落在北都市最大的时代广场,顾以安走下飞机,停顿驻足。   这里的闲杂人员已被清空,非常空旷且安静。   就在他抬头眺望远方的时候,上千架小型空中无人机,腾空而起,瞬间点亮夜空,将原本深暗的夜空照得璀璨夺目。   全城的人都在目不转睛地欣赏这史无前例的千架无人机表演。   一幅幅画面映入眼帘,由千辆无人机摆出来的造型是两个人的模型,一个人是白晗,一个人是顾以安,栩栩如生,不断变化,仿佛他们的身形是被无数只亮色的萤火虫所点缀。   成千上万的烟花在北都市天空炸裂腾空,每一束烟花在天空中,画出来的都是爱心的形状,粉色的爱心最后合成[顾以安&白晗]。   顾以安鼻子发酸,深深地感动,白晗为了他,不顾一切,以这样热烈张扬无畏的方式,宣告心中所爱。   有专人过来为顾以安引路,顾以安观察前方是一片深海色的湖泊。   “顾先生,白总让我将你带到这里。”带路的人,语态恭敬,姿态卑微,微微一笑解释后,便默默退下。   顾以安发现这湖泊远着看像真湖,走近才知道其实是虚拟的湖。   脚踩在上面,海蓝色波纹荡漾,发出水波交错的声音,让人恍若置身一片蓝色玫瑰的花海。   无数点缀在深蓝色湖海四周的钻石,如同夜明珠,布灵布灵地闪烁光洁的晶芒。   顾以安被这样一幅壮丽深邃的奇景震撼。   他脚步慢下来,万千的白色钻石,光芒永不止息,飘落如萤火虫,照亮他前行的路。   走过蓝色深海,顾以安经过一处仿真桥,桥面宽阔,他欲要走近时,桥两旁轰轰然出现火花。   漫天的火花,高高笔直地冲上天空,高速旋转飞舞,铁花炸裂开来,如极速飞转的蝴蝶,四周满溢金色的火花。   顾以安感觉自己被浪漫包围,俘获,他漆黑的眼眸映照出不断旋转、光亮重叠、灿若生命之羽的旺盛火花之景。   走过桥,他抬眼处,便轻而易举地捕捉到一个熟悉的人正在面带微笑等他。   这个人身穿白色西服,面料昂贵,做工精致,胸前还有一枚红色胸针,熠熠生辉。   顾以安不知道看过多少次这样在他面前身姿直挺的白晗,可每一次看,都觉得不一样,常看常新。   尤其是此时此刻站在面前的白晗,顾以安轻抬脚步来到他面前,观察他皎若明月惊为天人的脸,他的星眸全是自己的身影。   白晗伸出左手,向顾以安发出邀约。   顾以安微微一笑,白皙的右手搭在他温热的左手掌心。   白晗牵住他的手,往前走,地面是无数玫瑰花瓣铺就的浪漫花海,空气中氤氲清香芳翠的玫瑰花香。   白晗牵着顾以安,来到玫瑰花海最中央。   樱花烂漫飘飞,落在两人身上。   一只白色鸽子,口衔一个红色礼盒而来。   白晗伸出手,接住礼盒。   他淡薄的唇,弯弯勾起,眉眼含情,面露微笑,单膝跪在顾以安面前,声音低沉,神情无比认真:   “以安,嫁给我,永远和我在一起。我白晗发誓,此生只爱你一个人,只对你一个人好。”   白晗将礼盒装的戒指取出,缓缓珍惜地戴在顾以安右手无名指上。   “顾以安,我将我献给你。”白晗站起,将他缓缓搂住,亲在他的额间,“第一次遇见你,我就忘不掉你。”   顾以安双手环住白晗的腰,眼眶泛红,他感动得难以言语,只想紧紧地抱住他。   白晗对他来说,是独一无二的,是天地之间对他最好的人。   “老白。”顾以安嗫嚅他的名字,他的头发些许凌乱,清亮的瞳孔洋溢急急欲坠的泪光。   白晗手抚摸他的脸,与他鼻尖相对:“嗯,我的顾先生,你想说什么?”   顾以安踮起脚尖,深吻在他唇上。   白晗略感惊愕,因为这是顾以安第一次主动吻他。   忽而他又微笑,抚摸他乖巧柔顺的墨发,将他拦腰抱起:“以安,你还没说愿不愿意嫁给我呢。”   顾以安咻的一下子涨红了脸,扭头埋在他滚热的胸口处:“笨蛋老白,我绝对绝对绝对是愿意啊!你是我最好的!我超级喜欢你。”   白晗莞尔一笑,星眼柔波微漾,将他抱得更紧,声音低沉,在他耳边道:“以安,从此刻起,你只属于我一个人。”   顾以安双手环住他的脖子,温热的气息扑在他的耳边,惹得白晗一阵战栗,他带着坏笑,说:“以安,你在点燃我的火,我们回家,你得帮我灭火。”   顾以安调皮地咬在白晗精致性感的锁骨上,转而又像小猫,伸出小舌尖,温柔细细地舔/舐,撩拨得白晗双眉微蹙:“以安,这可是你先玩火的,等会儿我不会给你求饶的机会。”   顾以安微微红脸,吐舌头:“我的小白白,你最疼我的,对不对,我知道你不会让我哭的。”   白晗自信而又霸道一笑:“这次是例外,就算你哭,我也不会停止。”   顾以安:“………………不要!”   白晗坚决:“要。” 第284章   他在失控。   顾以安感觉到白晗已经失控。   顾以安双手搭在白晗肩上,双眼迷蒙,半是清醒半是昏迷,他惊颤地求饶。   顾以安着实被白晗吓着了,他没想到这个人居然那么强,强的一批,让他每次都像快要死了。   他再也不敢随便撩他,万一把他点燃了,他得扶着墙走路。   不过,显然顾以安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因为白晗对他说,他要克制。   “克制?!”顾以安惊愕,咋咋呼呼的,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白晗点头,温柔地搂着他,眉发与他挨得极近:“我做的太过了,对你不好,得适当地克制一下自己。”   “呃……”顾以安心情复杂,其实他心里不愿意他克制,但是表面上强颜欢笑,“嗯,老白,你真好,适当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顾以安身体某个除了腰的部位,的确需要修养,可是白晗口中的禁欲,也太他妈当真了吧,竟然一连好几天和他相拥而眠,什么都不做。   我靠了!顾以安内心狂吼,躁动难安,老白,干嘛这么认真,该来还得来啊!   他想,他要变得让白晗想克制都克制不了。   他要用魅力征服白晗。   哼,老白,给我等着吧。   男人的美容是事业,顾以安自从离开周瑾风的美艺传媒,被白晗接到曦和居之后,彻底成为了一个无业游民,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美日子。   他苦心钻研,努力提升的演艺事业可不能就此荒废啊,他宝刀尚未老,一定要用他的事业魅力让白晗对他欲罢不能。   于是多蝉联多届影帝殊荣的顾以安,重出江湖,开始重操旧业,认真专注拍起戏来。   他以前是单打独斗,天道酬勤,一步步从普通演员做起,钻研演技,稳扎稳打,靠着汗水与努力,才在娱乐圈站稳脚跟,有一席之地。   在这里,别人不知道他过去的威望盛名与斐然业绩,他摸爬滚打数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又得从头开始。   不过,与从前拍戏是为了赚更多的钱相比,这次他不为了钱,反而有更多的自由。   现在他背靠白晗,他说一句,别人再不敢多说什么,他有绝对挑选剧本的自由,可以演想演的角色。   他想起之前浪腾传媒的梁思影演的《此间无我》,传统严肃的文艺片,这种片子娱乐性价值低,但对真正喜爱演戏的人,却可是不可多得的挑战。   他果断选了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文艺电影。   他说,他来不为钱,只为情怀。   他带资进组,又不摆场子,待人温和,演技上乘,让剧组里的人,对他好感飙升,嘴上都高兴地喊着他“顾哥顾影帝顾总”!   演戏的取景在外地,顾以安不知不觉拍了一个多月,这一个月里,他忙得晕头转向,拍完戏回来后,倒在酒店的床上就睡了下去。   临近拍摄完成的头一天晚上,顾以安破天荒地下了早班,他生性不爱交际,现在有了资本撑腰,他更无所惧怕,别人也不敢强拉他参加人情往来的酒局。   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说想回酒店早点休息,谁也不敢拦他。   他回酒店,第一时间想好好洗个澡,他手刚关好房门,冷不丁被坐在床上的身影吓一跳,他猝然看去,竟然是白晗。   他揉揉眼睛,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你老公你不认识了?”白晗走近,抓住他的手腕,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目光幽深。   顾以安闻到他身上淡雅清香的香水,惊喜抱住他:“老白,你怎么来了?”   “哼,好啊你,你居然一个月都不理我?”白晗目光深沉。   顾以安满头问号:“老白,我咋不理你了,我不是每天晚上都给你发消息吗?”   白晗将他抵在墙上,炙热的眼睛,露出猩红的光,他单手摸住顾以安的腹腰:“你的这里可一个月都没想我啊。”   顾以安撇过脸,哼道:“老白,你怎么还怪起我来了,不是你说你要禁欲的吗?”   白晗紧抱住他,深吻他,变得失控起来。   他剥掉顾以安的衣服,语气竟然难得地颤抖起来:“以安,我好想要你。”   顾以安捧住他的脸,与他深情对望,觉得这时候的他好可爱,可爱到爆炸。   “嗯,老白,快点,我也受不了了。”顾以安的声音如同一只缠绵的小猫,胸腔起伏,激得白晗差点生吞了他。   顾以安再次久违地感受到生死不过的幸福。   “老白,老白啊!”   “白晗!!!”   ……   事后,顾以安揪着白晗的鼻子,黏腻道:“我说小白同学,你以后还禁不禁欲了?”   白晗捏住他的下巴:“顾以安,我今天才发现你够骚的,你其实是不是一直都想我把你弄得坏坏的?”   顾以安转过身背着他:“呵,你说的是你自己吧,我才没有,要不然我们来比一下,看谁先忍不住。”   忽然,顾以安发出一声细喘似的轻叫,身体蜷缩起来:“啊,白晗,你好坏,快停下,我错了,行不行?”   白晗轻咬他的耳朵:“以安,我忍不住,我每天都好想要你,真的。”   顾以安转过身身体与他牢牢紧贴:“那还不简单,我们天天做,时时做,做到天荒地老,好不好?”   白晗含住他的唇,温柔地吻:“好,以安,我想和你一直做。”    第285章   “小心!”陈羡生长腿一跃,迅速扯开一个在挖土机旁边玩耍的小男孩。   陈羡生带领警局的人负责维护群众安全,原因是这里被称为北都市三不管地带的“麓怜街”要拆迁,做成北都市的市级大飞机场。   群众被转移到另外一处合适的居民大楼,补偿款由政府全贴,街道办统筹,公安局负责维护转移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这一项目工程顾以安一直记在心里,他向白晗提出来,白晗思索一番,召来现任北都市的代市长耿在忠,询问他的意见。   耿在忠年逾50,人生春秋已过一半,他没想到在这样的年纪,还能空降到国内最发达的城市做一把手,这让他感到既惊喜又意外。   这冥冥之中将他的政治野心点燃,如果能在北都市有所成就与建树,那么下一步就是登高至极的权力核心层。   他人如其名,素来勤勉忠直,脾性温和,是个实干家。   他认同白晗的提议,说:“白总,麓怜街之前市委这边就有过拆迁发展的计划,无奈那些居民要价过高,又加上负责开发这块地区的人调走,也就不了了之了,今天您向我提起,我十分赞同您的看法,这个三不管地带,是时候要让它改头换面了。”   白晗点头:“你回去召开市委会议,联合相关部门,拿出方案,我来审议,没问题的话,可以动工,特别要注意好好安抚那边的群众。”   耿在忠恭敬道:“好,我这一周内拟好方案送给您看。”   耿在忠不明白为什么白晗对这个事情这么上心,不过麓怜街的确需要好好整治一番,有白家支持,事情会事半功倍。   他不像前一任市/委/书记毕觉松攀附白家,放任手下人贪污腐败,极力牟取自己的前程。   他对白家恭敬有加,一方面是他是被中央的白家人任命至此,另外一方面是白家财大气粗,盘踞北都市百年之久,只有和睦相处,才能更好地将这个城市治理好。   耿在忠向白家汇报完情况便回去,顾以安在一旁一直盯着白晗看,觉得他魅力比浩瀚的宇宙还要宽广无垠,怎么看都看不够。   白晗将犯花痴的顾以安拉到修长的腿上坐着,手抚摸他的背,坏笑问:“小朋友,告诉我,你是不是被我迷住了?”   顾以安羞赧地扭过头,装出一副傲娇的样子:“哼,才没有。”   白晗牙齿洁白,微笑咬顾以安的锁骨:“以安,不准骗我。”   顾以安将他的脑袋抱住,胸口起伏,一张白皙的小脸马上变得微红。   “以安,晚上我们多运动吧。”白晗提议。   “哦——”顾以安的脸更红。   白晗扭他的脸,星眼散发温柔的光:“你想到哪里去了,我是说我们去跑步或者打羽毛球,台球,这种运动,你一天天的怎么那么欲/求/不满呢,你忘了你哭着求饶的样子了?”   顾以安脑袋后三个大汗,内心一点不服气,呵呵,到底谁欲/求/不满啊……分明是你每天晚上把我往死里折腾,搞得我第二天都起不来床!   麓怜街拆迁计划实施下来后,陈羡生带着沈勉等一众警员,日夜守护在此,维护拆迁秩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顾以安和白晗也来到这里,陈羡生见了他们来,微笑地匆匆跑过来。   顾以安首先打招呼:“哎呦,陈局长,好久不见,你辛苦了,黑眼圈都有了。”   陈羡生憨憨笑:“为人民服务,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有什么辛苦。这个街道能得到改造,多亏了你们。”   顾以安看向白晗说:“多亏了老白,不然得等到猴年马月。”   白晗笑笑不说话。   顾以安忽然感到手中一热,他回过身,看见一个小男孩,高兴地看着他,拉他的手。   “以安哥哥!”小男孩高兴地叫。   顾以安记得他是谁,之前为了查找季寻之死的线索人物康尧尧,他找到这里,眼前这个男孩正是康尧尧的儿子张浩。   “张浩!”顾以安蹲下身体,摸他的脑袋,“好久不见。”   张浩乖巧点头,将一颗柔软的草莓糖果放在顾以安手心,真挚道:“以安哥哥,谢谢你。”   顾以安摸他的脑袋:“乖孩子,善恶终有报,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杀害你妈妈的人,已经得到了恶果。浩浩,我知道你很想你妈妈,很难过,但你也要学会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   张浩认真点头:“嗯,以安哥哥,我会的。”   顾以安问:“浩浩,你现在住哪里?”   张浩眼睛露出欣喜的光芒:“以安哥哥,我现在住的房子又大又亮,我爸爸也开始认真工作,我也一直在努力学习。”   一切都在向好的变化。顾以安感到十分欣慰。   他有意地望了一眼白晗,白晗也对他笑。   张浩牵起顾以安的手:“以安哥哥,我请你到我家来玩儿,好不好?我的朋友都说很想见见你,我知道你是大明星,我说我认识你,他们还不信我呢!”   顾以安无奈地笑:“大明星我可不敢当,不过要是你这个小屁孩真诚地邀请我,那我就去吧。”   “哇,以安哥哥,你真好,你是我的神!”张浩高兴地叫喊。   顾以安内心如同惊涛骇浪,高兴得要上天,张浩的左一声哥哥,右一声哥哥,稚嫩的嗓音尽显真诚天真,让他屁颠屁颠乐得很。   白晗也是对他感到无奈,只能摇头轻笑。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他好可爱。   可爱到在他的心头爆炸。   时过不久,叶惜蓝让白晗回一趟白府,白晗带着顾以安一起回来。   顾以安高兴地提着礼物前来看望她。   管家苏世恭敬地带领仆人迎接他们。   白晗见母亲气色逐渐变好,内心安慰,他关心问:“妈,苏常远给你开的药,你都吃了没?”   叶惜蓝点头:“嗯,吃了,我最近好了许多。”   顾以安笑着说:“以后我和老白会经常回来来看你,有人说说话聊聊天,什么病都没有了。”   叶惜蓝笑:“以安,还是你懂我,你们都是我的孩子,哪个妈妈见到孩子不高兴,我一高兴就药到病除了,我可不想还没到50岁就变成药罐子。”   顾以安乖巧地眯眼,点头:“怎么可能,要我说,你看起来就像十五岁的花季少女。”   叶惜蓝高兴得合不拢嘴,眉眼之间尽是快乐。   顾以安和她东扯西拉,逗得她一直笑,客厅里尽是欢声笑语。   晚间用过晚饭后,叶惜蓝命令苏世打开家里被尘封的房间。   叶惜蓝对白晗说:“这是你父亲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傅宣仪曾经居住的卧室,我嫁进白府这么多年,从来没进过这房间。”   苏世将门缓缓打开,这是一件很大的卧室,宽敞明亮,只不过室内全是厚厚的灰尘,屋子四角结了不少蜘蛛网。   奶白色的大衣柜静静地紧贴墙壁,豪华大床的被单是是暖黄色的,上面沾满了灰尘。   两个床头柜安静地矗立于床边两侧,一个粉色化妆大橱柜沉默地放置在房间一角。   一切,一切,沾满了岁月的尘埃,镌刻时光的旧痕。   每个东西都变旧了,外壳脱落,腐迹斑斑。   白晗注意到阳台处有一个铁盒子,他缓缓蹲下,好奇地打开。   铁盒里面是一个小提琴,其中有一根琴弦已经断了。   白晗手指抚摸提琴的弦,星目颤抖泪光,这是他哥哥白楚之少年时代经常拉的小提琴。   转眼间物是人非,白楚之已经不在。   小提琴好似一位逝去的故人,静静在他手心安卧。   叶惜蓝叹了一口气,说:“小晗,楚之和小朝都是很好的孩子,尤其是你哥哥,他不应该这么早就……”   白晗安慰她:“妈,哥哥良善如玉,转世投胎之后,一定会有神灵福佑他。”   叶惜蓝伤感点头。   白晗将小提琴拿出来,带回曦和居。   没成想没过两天,他收到了来自顾以安的礼物,是一把崭新的小提琴。   白晗哭笑不得,将顾以安抱在怀里,在他耳边缱绻:“嗯~,我的顾先生,你吃醋了?”   顾以安耳尖红透,嘴上很犟:“才没有!”   白晗摸他的脑袋:“乖,我是想将这个小提琴,送到我哥哥那里。”   顾以安心下了然,点头答应:“好。不过老白,其实我也会拉小提琴。”   白晗怀疑:“真的吗?”   顾以安瞬间左右手搭好提琴,放在脖子上,看上去很专业的样子。   只是弓弦稍微那么一动,连空中都跟着颤抖起来。   顾以安很有自信地问白晗:“老白,我这技艺如何,是不是个天才啊?”   白晗皮笑肉不笑,脸色铁青:“你这技艺适合杀猪。”   顾以安:“………………老白,你太可恶了!”   白晗笑笑说:“来,宝贝儿过来,让老公教你如何拉琴。”   历经半年之久的建设,麓怜街终于完工,原本破烂狭窄的街道居民区焕然一新,变成豪华宽阔的大机场,白晗亲自命名,称之为〖樱梦〗飞机场。   对他来说,樱花与众不同,是梦开始的地方。   来年四月,白晗开车带上顾以安,来到白楚之身亡的大海。   白晗高举起小提琴,扬起手一扔,小提琴随波逐浪,没入深海。   所有往事,皆在风中。   “以安,我们回家吧。”白晗在寒冷的风中站立片刻,担心顾以安被风吹凉。   “嗯,老公,我们回家。”顾以安脸靠在他的胳膊,眉眼尽是幸福,如同一只小花猫,热乎黏腻他。   “对我来说,有你的地方才有家。”白晗与他十指相扣,眼含无尽的温柔笑意,“谢谢你让我找到了家。”   傅我白楚之 第286章   黄泉之下,奈何桥旁。   傅朝坚决不肯喝孟婆汤,他化为一缕孤魂,冲破阻碍,飞到殿前阎罗王前,问道:“我哥白楚之在哪里?”   阎王厉声呵斥道:“人死即为寿终,他早已转世投胎,你在此喧哗是何道理?还不赶紧给我喝了孟婆汤,早早忘却前尘,转世重入轮回。”   傅朝摇头,仍旧不从:“我不要忘记他!”   阎王大声呵斥黑白无常将傅朝的灵魂锁住:“执念太深,只会害你,人死之时,便入轮回,放下所念,再世为人。”   “我不要!我要见我哥!”傅朝拼命挣扎,他的魂灵四处飞扬挣扎,在九泉之下不得安宁。   阎王愠怒,命令钟馗勾住发疯的傅朝。   面色严厉的钟馗,使出夺魂神钩,将傅朝攥在怀里。   阎王冷哼一声:“少磨叽,耽搁时间!来人,将他灌下孟婆汤,打入轮回!”   “我不要!”傅朝苦苦哭喊,脸色如雪,苍白绝望,眼睛流血,“我不要!我不要!”   就在冷厉无情的判官要将傅朝带走时,一阵温暖的金黄色光芒普照烈火烹油的地狱,灿亮的辉光照在傅朝惨白的脸上,融化掉他身上的黑色铁链。   阎王见地藏王菩萨现身,忙躬身迎接他。   “且慢,阎王,他交给我吧。”地藏王菩萨显露金身法相,从天空缓缓垂落至地面,面色悲悯,语气中厚,携带着浓厚的佛教鸣音。   “是。”阎王垂手,不敢再动傅朝。   “你跟我来。”地藏王菩萨一抬手,将傅朝的灵魂托住,携风而去,转眼间来到一处人间地境的小院子。   这是一处人家的院墙,青翠的草地,盎然生机,院子里有一个2岁的小男孩蹲坐在地上玩耍。   傅朝聪颖无双,他问地藏王菩萨:“这是我哥的转世?”   地藏王菩萨轻轻点头。   傅朝心情激动,缓缓地靠近这个男孩,只见这男孩鬓角干净整齐,眉发如墨,蹲坐在地上,正目不转睛地观察小蚂蚁搬家,嘴角时不时露出淡淡的笑。   “哥。”傅朝呢喃,眼角划出泪水。   小男孩奇怪地转头四望,什么也没有看到,又重新专注地观看蚂蚁搬家。   “哥。”傅朝伸出手,想要摸他,手指穿过他的身体,抓住的是虚无。   地藏王菩萨安静站在一旁,悲叹道:“你与他早已死生有别,阴阳有分。我带你来是让你看明白,你们之间早已不同。”   地藏王带傅朝来到屋内,这是一个三口之家,小男孩名叫白泽,客厅的墙上还挂着他的各种生活照。   傅朝注意到小时候的他,长得白胖圆乎,乖巧可爱。   小男孩的房间里的桌子上是一家三口人的合照,爸爸妈妈将他抱在怀里,很珍惜,他笑得也很开心。   傅朝想,哥哥在世时一直想要一个正常的温暖的家,哥哥前世良善如玉,转世之后终于得偿所愿。   “我想最后再抱抱他,求你帮我。”傅朝地藏王乞求。   “好,我如你所愿。”地藏王一抬手,将傅朝的灵魂附着在屋内厨房做饭的白泽妈妈身上。   妇人身体一震,被傅朝的灵魂夺舍,随后不由自主地走到外面的院子里。   傅朝走到小白泽的身旁,蹲下身体,握住他的小手,目光含泪。   “妈妈,你怎么哭了?”小男孩儿问。   傅朝轻轻摇头,将他紧抱在怀里,久久沉默。   “妈妈,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养的花开了!”小白泽牵起他的手,跑到院子东边的花圃,只见一束深蓝色花朵,含苞待放。   傅朝的眼泪,滴滴地砸在地上。   “这是蓝色蔷薇花。”他说。   “嗯,妈妈,你咋又哭了,你不要哭,我也要哭了。”小白泽眼睛红红的。   傅朝弯腰,蹲下身体,摸他的脑袋,额头与他相抵,嘴角微微含笑。   忽而,他灵魂腾空而起,抽离妇人的身体。   “你还有什么心愿?”地藏王问他。   “再无所求。”傅朝面容,如一眼望不到边的深海,虔诚宁静,“我不入轮回。”   地藏王稍楞片刻,最后叹息道:“如你所愿。”   傅朝面带微笑,语气平静:“多谢成全。”   一周后,小白泽发现院子东边的花圃蓝色蔷薇花旁,多了一只蓝色蝴蝶。   他高兴地喊来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他们都觉得神奇。   小白泽尝试伸出手,蓝色蝴蝶悄然落于他的手尖,微微阖动美丽的翅膀。   周围有不少小朋友来找小白泽玩,看见这样一只富有灵性的蝴蝶,不觉得新奇好玩,纷纷伸出手,想要蓝色蝴蝶停在自己的手上。   可蓝色蝴蝶只落在小白泽的手上。   “哇,这不是是你养的蝴蝶吧。”一个女孩羡慕道。   小白泽道:“不是,但是它很漂亮,很聪明,感觉能听得懂我的话。”   “来,你唤它过来,我要抓住它!”一个胖乎乎的男孩说。   小白泽反对:“我才不会让你抓它,哼!”   十三天后,凌晨两点半,小白泽在月光落满的房间安然入睡,长长的睫毛,温顺缱绻,睡态酣然。   蓝色蝴蝶优美蹁跹,阖动美丽的翅膀飞来,轻轻落在他的眉心。   月光映照,蓝色蝴蝶逐渐消逝,沉落于他的眉心处。 第287章   白楚之刚刚教授完一节大学文学课,便有女学生蜂拥而至,举起手机,神情激动:“老师,让我加个微信吧!老师,求求你了!”   白楚之无奈地摇头,举起右手的无名指:“老师已经结婚了。”   女学生们看到他无名指上散发着淡淡红色光亮的戒指时,失望地叹口气:“老师,你真是英年早婚啊!”   白楚之微微一笑:“遇到喜欢的,就结婚了。所以我说你们,不要惦记我,也赶紧找心中所爱吧。”   女学生们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眼里写满了不甘。   只因他的面貌是如此的惊为天人,身姿挺拔,笔直修长,肤色若玉,眼含星辰。   又举止优雅,谈吐不俗,气质高贵,一颦一蹙之间,给人带来说不尽的舒服惬意。   与他相处,好像时间都被他的温柔打动,情不自禁地慢了下来。   这里是他梦想的理想乡。   他在这里担任大学语文教师工作,闲庭散步,生活宁静。   他下完课后,骑着自行车回家。   微风拂起他的墨发,他如十五岁的少年,双腿修长,轻快地哼着歌,奔跑回家。   在离家十米,他停下脚步,缓缓推着车。   举目四望,尽是湛蓝的天空,白云缓慢,地下是汪洋恣肆的青草绿地。   他捕捉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人挥动双手对他微笑。   他站在山腰,驻足俯视他。   他和傅朝从小一起长大,他比傅朝大两岁,是他的哥哥。   他的这个弟弟非常聪明,也很黏腻他。   他以为是傅朝过于依赖自己,才误将自己当成爱情的幻觉,他认为傅朝要去认识更多的人,才不会产生这样似是而非的错觉。   后来,他得知其实傅朝认识的人比他想象中的要多的多。   但无论傅朝的身边有多少人,他的心,从一开始,恒定如一,从未变过。   白楚之后来才体会到傅朝对他极端而又疯狂的偏执,这已经远远胜于亲情。   “哥!”傅朝高昂的欢叫声打断他的思绪,他扬起手回应。   傅朝在这片绿草如茵的地上,牧起牛羊,他身穿牛仔装,戴斗笠帽子,肤色被晒成健美的小麦色,活泼健康,充实有力。   傅朝老远就看见了白楚之,他高兴地摘下帽子,扬在空中,一阵疾风,将他手中的帽子吹走,送到白楚之的手上。   白楚之微笑地戴在头上,傅朝朝着他放声大笑。   “傻子,你是傻子吧。”白楚之对他喊。   傅朝犹如听话的小狗,一个箭步跑到他身边,结实有力的双臂抱住他:“哥,我好想你啊,你回来啦!”   白楚之无奈道:“小朝,不要老是发/情,我们早上不是刚刚才见过吗?”   傅朝点头:“嗯嗯,我可是已经有7个小时没见到你了!”   傅朝夺过他的自行车:“来,哥哥我带你飞。”   白楚之揪住他的耳朵:“不准你乱来,这山路多危险。”   傅朝嘿嘿地笑,直接拦腰将他抱在怀里:“这样总可以吧,我抱你回家。”   白楚之无奈道:“小朝,你是傻子。”   傅朝笑:“哥哥,我是只爱你的小傻子。”   白楚之躺在他滚热的怀里,任凭被他紧抱带回家。   他们有自己的小屋,单门独院,青草延绵,花朵生香。   吃过晚饭后,傅朝带白楚之出来散步,走了一刻钟,不远处有一个篝火晚会。   人群围挤在一起,载歌载舞,萨克斯演奏,手风琴飞扬,烤肉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   欢笑的人群,彼此聊天说话,亦或者是举杯畅饮。   “哥,我能请你跳支舞吗?”傅朝笑笑问。   白楚之还不知道他会跳舞,将信将疑:“小朝,你会跳吗?”   傅朝道:“我不会,你可以教我嘛。”   白楚之:“……呃。”   傅朝在白楚之愣神之际,将他双手一拉,加入到载歌载舞的人群中。   “哥,你想什么呢,别分神。”傅朝揽住他的腰,脚步跟着节奏一步一步,整齐有序。   白楚之会跳华尔兹,他嘴唇弯弯一笑,跟上傅朝的脚步。   他白皙的手搭在傅朝的肩上,跟上音乐节奏,混在热闹的人群中,忘记了所有烦恼。   轻快鲜明的音符,让他置身空灵之境,他感到十分开心,眉眼绽开,眼含笑意。   “哥。”傅朝轻轻地喊叫他,嘴唇贴在他的唇上,与他温柔相吻。   白楚之局促不安:“小朝,别,好多人。”   傅朝微微一笑,彻底吻进他的唇齿间。   哥哥刚才微笑的脸庞,映照在火光中,含羞漂亮,让他忍不住吻他。   白楚之慢慢地回应他的吻,享受被他轻柔舔舐的感觉。   傅朝跳完一曲后,发现白楚之脸色羞红,浑身无力,要晕倒在他怀里。   他抚摸哥哥的头发,在他耳边坏笑道:“哥哥,我们回家,这一点肯定还没喂饱你。”   白楚之气恼羞愤,推开傅朝:“你滚蛋,你是个大坏蛋!”   傅朝跟上脚步轻快离开的他。   白楚之只顾着往前走,好久,他回头,发现傅朝在身后好远,他停下脚步等他。   傅朝飞快地跑到他身旁。   两个人手牵手,十指相扣。   “哥,你看,今晚的月色好美。”傅朝说。   白楚之抬头,一枚皎月悬挂于天,给人世间涂抹上温柔的奶白色。   被月亮笼罩的理想乡,静谧,恍若仙境。   “哥。”傅朝轻轻喊他。   白楚之一回头,便被他深深地搂在怀里,温柔地吻住。   傅朝说:“老婆,我抱你回家。”   白楚之感到更为羞耻:“不准这样叫!”   傅朝偏偏要这样叫,弄得白楚之耳根一阵红,挠得傅朝心头大动。   他强势地将白楚之抱在怀里,温柔吻他的脸:“老婆乖,老公抱你回家。”   白楚之脸埋在他滚热的胸口,被他抱在怀里。   很温暖,很安全,很幸福。   月光照亮他们回家的路。 第288章   [DAY ONE ·甜吻]   傅朝将白楚之抱在怀里,压在床上,细细地亲吻。   淡薄的双唇,氤氲黏腻灼热的呼吸,好像一颗化开的棉花糖,甜热得彼此脸红心跳。   “哥哥,你的嘴里真甜。”傅朝轻舔他的鼻尖,笑笑说。   白楚之脸色害羞,红得如一个苹果,他白皙的手捂住脸。   傅朝扒开他的手,放在嘴里轻咬,嗓音低沉入耳:“老婆,干嘛这么害羞啊,我说的是实话啊。”   白楚之难为情地用手捂住傅朝的嘴,不让他说。   傅朝轻轻拿开他的手,将他抱得更紧,吻得更深。   一吻,便是天荒地老,地动山摇。   窒息而又甜热,他与他沉浸在彼此的呼吸与舌尖的交碰中。 第289章   [DAY TWO ·欢乐]   傅朝等白楚之一回到家,便迫不及待地将他按在墙壁上,吻向他。   白楚之怀里的书,散落一地。   “小朝。”白楚之自然地将手臂搭在傅朝宽阔的双肩上,呼吸急促,呢喃他的名字。   “嗯,哥,我在。”傅朝笑容单纯,眼睛清澈,饱满的桃花眼,绽放万千温柔。   “嗯~”白楚之脸色微红,他漆黑的瞳仁,光亮如墨,闪着动人的泪光。   这一双天地之间最动情的双目,正盯着傅朝细细地看,看得傅朝恨不得当场将他占有。   “哥,你好骚啊,你是不是在勾引我。”傅朝含笑地捏住他的下巴。   “你说是,那就是咯。”这一次,白楚之没有大动干戈地堵住他的话,反而与他身体相贴,积极回应他。   “哥哥!我受不了了,你——”傅朝徒手撕裂他的白衬衫,将他弄得满身狼藉。   白楚之在被他的不留余地的占有中,感到心灵的欢乐。 第290章   [DAY THREE ·情话]   “哥哥,你的皮肤好白,好想舔。”   “哥哥,你的腰真细,好想抱。”   “哥哥,你的眼睛真漂亮,好想亲。”   “哥哥,你的小嘴好甜,好想咬。”   “哥哥,你的小腿真软和,好想捏。”   “哥哥,你的那里真迷人,我能吻吗?”   ……   “小朝,不要再说了。”白楚之眼泪汪汪哀求他。   傅朝撕咬他的耳朵:“我要说嘛,哥哥你那么美,我巴不得把你嚼碎了吞进我的肚子里。”   白楚之:“……傅朝,你好可怕。”   傅朝眼露猩红,捧住他的脸:“哥哥,别怕,我就算杀自己,也不会伤害你的。我最喜欢你,最爱你了。嗯~我亲爱的老婆大人~”   白楚之脸色绯红,躲在他怀里,满是娇羞:“别、别这样说了。”   傅朝哈哈大笑,继续说一些让白楚之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情话。   他搂着如同小松鼠一般柔软的白楚之,看着他笑,觉得好开心。 第291章   [DAY FOUR·月光与青空]   傅朝每日每夜,都在尽情地和白楚之欢/爱。   在月光下,他们相拥而眠,互相搂抱彼此,深爱,将身体镌刻至对方的身体,合二为一。   在青空下,他对白楚之也恋恋不舍,将他压在身下,抱在怀中,做/爱到筋疲力尽。   不分日夜,倾爱他到世界尽头。 第292章   [DAY FIVE·美玉]   傅朝自从来到理想乡后,皮肤渐渐褪去了白皙细腻的白色,被晒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小麦色。   他双臂结实,双腿修长,腹肌分明,每一条肌肉线,细细分明,宛若天工杰作,身材好到令人发指。   他力气丰沛,无论和白楚之在床上做多久,他都不会疲累,永远看上去精力充沛,像一只很猛的小狮子。   做到半途中,傅朝会情难自禁地抚摸白楚之柔软的腹部,柔嫩细滑,嫩若豆腐,紧致平实,不带有任何一丝赘余,浑然天成,美玉无瑕。   他像抚摸一块人间珍品,将白楚之好好欣赏,抚摸,在他的身体里,灌入自己沸腾热烈的爱意。 第293章   [DAY SIX·软稣]   白楚之变成一只可爱的小猫,软踏踏,全身满是黏腻的汗水。   他白皙的双颊酡红,如喝了一杯热烈的酒,将他这块美玉肆意燃烧起来。   他的胸上浸满了白色液体,这是某件激烈情事后的浓痕。   他弯曲身体,想要克制身体的痉挛。   他咬住傅朝的肩膀,留下鲜明的咬痕。   “嗯~小朝~我好难受。”   白楚之嘴唇呢喃,双眼流泪。   “哥哥,来,放松,我马上让你舒服。”傅朝亲他,抚摸他,安慰他。 第294章   [DAY SEVEN·失控中]   “傅朝!傅朝!啊~!”白楚之眼里浸满泪水,不断推搡他。   他越是推搡,傅朝进攻得越猛。   “小朝!我不要!”白楚之已经哭了出来,不断向他求饶。   傅朝不管不顾,凝眉,眼睛出神地盯着白楚之看。   他的身体健美而充沛,伏在白楚之身上,一刻也不曾分开。   他变成失控的打桩机,一定要钻到他的心里才罢休。   “啊!~啊!嗯啊~”   白楚之紧咬嘴唇,哭泣地接受他的撞击。   每一次,都惊天动地,至死方休。 第295章   [DAY EIGHT·娇喘]   傅朝最喜欢听白楚之被他弄得发出呜呜的娇/喘声,声音细密绵长,仿佛他的颅顶都要被这样的细细的喘气声给震碎。   白楚之能在暗夜里,在他的怀抱里,细细地,轻脆地哭泣,每一声哽咽,如小牝猫,呜呜地幽咽,弄得他的心乱七八糟,喉咙哽咽。   “老婆,你好紧啊。”   傅朝闷哼,拧眉,低身亲吻他。   白楚之胸腔起伏,双手环住他的背,哭得颤如脆薄的花朵,摇曳欲碎。 第296章   [DAY NINE·烂漫花海]   傅朝紧牵着白楚之的手,进入一片梦幻蓝色铺就的花海。   他们被蓝色小蔷薇花包围,蓝花将他们紧紧托高,汇成一张绵软浪漫的花床。   “哥。”傅朝抱住他,深吻下去,将他埋在蓝水花海深处,紧紧相拥。   他感受到哥哥体内的炙热,感受他欲说还休的情动。   他好似变成了一只轻盈的蓝色蝴蝶,钻进蓝色蔷薇花的最深处,种下花蝶印记。 第297章   [DAY TEN·暖抱]   小时候,傅朝总喜欢抱着他哥哥白楚之一起睡觉,因为哥哥的怀里暖和,他很容易睡下去。   长大后,他喜欢将哥哥白楚之搂在怀里,身体紧贴着他,一起睡觉。   尤其是漫长飞雪的冬日,白楚之会不自觉地朝他怀里钻,这让傅朝心里暖和,双手抚摸他的背,说他是一只可爱的小松鼠。   白楚之脸乖巧地贴在他滚热的胸口:“小朝,你身上好热。”   “那可不是,我生来就是为你发热的。”傅朝认真看着他说。   白楚之脸色一红,想放开他,可又舍不得他身上温暖的气息,纠结间,傅朝已经浅浅地吻上他,爱抚他的背,给予他更深厚的温暖。 第298章   [DAY ELEVEN·戒指和鸣]   傅朝的左手无名指戴的是这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蓝白色戒指。   白楚之右手无名指戴的是这人世间最难得到的灿红戒指。   傅朝和白楚之倾心相爱之时,傅朝左手会紧紧扣住他的右手。   戒指分明发出红色芒光,与蓝色光芒。   红蓝色光芒交错,互相重叠,交错,缠绕,交缠,彼此环绕,将他们的手包裹得更紧。   “哥,我听到你的心。”傅朝说,他俯下身体,耳朵放在白楚之的心房,聆听他的心跳声。   蓝白戒指发出无比璀璨的芒光,将灿红戒指紧紧吸附,将他们的身体,互相紧嵌,形成完美的合二为一。 第299章   [DAY TWELVE·夜话]   傅朝抱着白楚之,月光洒满房间,他们刚刚做完激烈的情事,喘息未定,互相搂抱,平息身体的颤动。   “哥哥,我们来说说话好嘛?”傅朝说。   “嗯。”白楚之满足地躺在他怀里,“小朝,你想聊什么?”   傅朝回忆起小时候的事:“哥哥,你还记不记得你不让我看我们一起捡到的CD片?”   白楚之真佩服他的记忆力,这么远古的旧时之事,他都记得那么清楚,他勉强回答:“呃。”   傅朝笑:“哥哥,你干嘛不好意思,其实那时候你分明懂CD片里放的是什么吧?”   白楚之摇头:“我不懂。”   傅朝噗嗤笑:“哥哥,别装,小时候我亲你,你那时候也想被我亲吧。”   “……才没有。小朝,你小时候就是个色鬼。”白楚之哼道。   “对啊,我是只对你色/色的小色/鬼,不仅小时候是,长大了也是啊。”傅朝手摸金他的后尾骨那里,“你的这个地方,让我每次都失了魂,我好爱。”   白楚之扭捏身体,满脸通红:“小朝,不要再说了。”   “我就要说,哥哥,你知不知道你多可爱啊。”傅朝勾头,凑到他的粉里透红的小耳边,“老婆老婆,我爱你。我们再来一次好吗?我又想要了。”   白楚之抱住他,哭腔分明:“嗯~小朝,我也想要你。”   又是一晚上的地动山摇,山崩地裂,房间的回响声一直持续到东方渐白。 第300章   [DAY THIRTEEN]   “傅朝!小朝!”   “嗯~哥,我在。”   傅朝癫狂得一个失控的疯子。   白楚之睁开泪眼婆娑的眼,微微细喊:“老公。”   傅朝内心一惊,这句话犹如汪洋大海,震烁他的每一个细胞,他幸福死了。   傅朝俯身,吻已经胡言乱语的白楚之。 第301章   “嗯,我要给你生很多很多小小朝。”白楚之控制不住地抱住他,双腿搭上他的腰。   傅朝将他紧紧抱在怀里,吻他,安抚他,两个人相拥而眠。 第302章   十三个日与夜,十三个不眠不休的每一个白天与晚上。   爱如血火,燃烧花海。   他是生生世世的宿命注定,是刻骨成灰的死生羁绊。 第303章   小白泽十岁的年纪读小学五年级。   最近这条街上不太平,总有一些闲散的社会不良青年,趁放学时间欺负比他们年纪小的小学生。   妈妈告诉小白泽要和小伙伴放学一起早点回家。   这天小白泽出离开教室的时间比以往晚了一点,原因是他做数学作业搞迟了,走到校门口,已经寥若无人。   他的小伙伴已经提前早早离开。   他孤身一人背着书包,小腿循着熟悉的路,快步走,想早点回家。   忽然,他的身前闪现几个人影,他被吓一跳,抬头望去,几个凶神恶煞的高个子男生,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他害怕地攥紧书包肩带,露出惊恐的神色。   “哎呦,来,小弟弟,别怕,哥哥想跟你玩可以吗?”一个黄毛眯着眼,摸他的脑袋说。   “我不要,我想回家!”小白泽脸色倔强,奶凶奶凶,拒绝他。   黄毛将嘴里叼着的烟,摁熄,狠狠地踩在脚下,眼色越来越凶狠,一把提起他的脖子,将他扭带到一个偏僻的角落。   “放开我!放开我!”小白泽拼命挣扎。   “哼!”黄毛不屑地吐了一口浓痰,对同行伙伴使了一个眼色,同伴会意,三两脚将小男孩踹倒,直接将他的书包抢了过去。   “不要抢我的书包!”小白泽忍着疼痛,大声喊。   这三个男生将他书包里的东西倒一地,想翻找出零钱,结果只有满满的书,他们失望至极,乃至气急败坏。   一个红毛提起小白泽,吼道:“小弟弟,明天你得带500块给我们,不然我们就打你!”   小白泽咬他的手,双眼含泪:“我不要!”   红毛的虎口被咬得淤红一片,愤怒地扇了小白泽一巴掌:“妈的,老子让你咬!老子打死你!”   就在他扬手要打第二巴掌时,一枚飞快的石子击中他的手掌心,疼得他“啊”了一大声,不禁弯腰紧缩,眉头紧皱。   从巷口走来一个人影,为首的黄毛见到来人也是一个小学生,嘴角不屑,哈哈大笑,他直接走到这个小学生面前,伸出手想提起他,却猝不及防挨了一拳。   黄毛气得眼珠子都快要暴凸出来,他边骂撸起袖子要使劲打他。   小学生脸色阴狠,抄起手中的棍子,直接甩在他腿上,这一凶猛的力道差点没把黄毛干骨折,黄毛吃痛地啊啊啊大叫。   另外两个人社会青年见状,纷纷上前伸出双手要干架,他们还不信自己还搞不过一个小学生。   小学生不为所惧,脸色极其凶狠,眼睛冒出红光,双手紧捏棍子,直直地朝着两个人击来,不要命地往他们身上打。   这个行为可把这三个人给惹恼了,他们忍着身上的疼痛,合力围在一起,将这个小学生给抓住,夺掉他手上的棍子。   好不容易喘息一会儿,突然这三个人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叫了起来,其中一个人像窜天猴一样吱哇乱叫。   原来是这个小学生用锋利的刀片划伤了他们的手,其中一个人的手鲜血淋漓。   小学生左右手都拿着刀片,目光阴狠,语气冰寒,朝他们说道:“你们要是再敢欺负他,下次你们就是尸体了。”   “他妈的,真倒霉,碰见了一个不怕死的刺头!”黄毛咋咋呼呼,这个小学生真是越看越让他觉得可怕,尤其是那一双要吃人的眼睛,仿佛把他们三个人生吞活剥。   这三个人外强中干,是中看不中用的纸老虎,只会挑软柿子捏,碰到比他们更狠的角色,就瞬间萎了下去。   他们互相使了一个眼色,最后灰溜溜地跑走,并且还不甘地朝这个不怕死的小学生的背影留下一句:“他妈的,算你狠!”   这个不怕死的小学生,蹲下身体,帮小白泽捡起散落满地的书,并且完好无缺地放在书包里。   小白泽接过书包,向他点头,感激地说:“谢谢你。”   小学生说:“不用谢。”   这是白泽第一次遇见傅朝。   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傅朝不屈的眼神和一头飘扬的微曲褐色卷发。   小白泽第二天上学时,班里来了一个转学生,这个人正是昨天救他的小傅朝。   傅朝坐在他课桌斜后方,只要他稍微一偏头,便能看见傅朝向上翘起的嘴角,一张干净小脸满含温柔的笑意。   课间的风轻轻吹进课堂,白泽闻到傅朝蓬松褐色卷发间的微香。   傅朝没主动找过他说任何一句话,只是在放学的时候,一直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这条回家的路,因为有这个人在,变得安全好多。   一周后,白泽主动停下脚步等他。   “你家在哪儿,我们一起结伴走吧。”白泽笑笑对他说。   “我送你回去。”傅朝说,态度很坚决。   白泽:“呃,那好吧。”   白泽有许多朋友,男生女生都有,放学的时候,小学门口有卖各种小吃,朋友们和他一起兴冲冲地买着各种小吃,高高兴兴地一跳一蹦走着路。   朋友们开心地聊天,他也乐在其中。   唯独傅朝沉默地跟在他身后,一言不发。   白泽不忍心他一个人孤单,便邀着他一起吃东西聊天。   傅朝只是在看向他的时候,淡淡地微笑,慢慢的,他又落在他身后。   白泽被他的朋友包围在最中心。   陪着白泽走完回家的最后一段路的那个人是傅朝,每次白泽问傅朝的家在哪里时,傅朝回以他温柔的笑,沉默地挥手告别。   白泽叹了一口气,也不再强迫他说。   白泽读完了小学,上了初中。他没想到,他竟然和傅朝一个班,还是千载难逢的同桌。   说实话,他其实和傅朝并不熟,因为傅朝虽然天天伴他一起回家,可鲜有言语,很少主动说话,往往都是他一个人说些课间的零碎小事。   除了放学那段时间,平时在课堂课间,他们并不玩在一起,白泽对他知之甚少。   他们两个人连朋友都算不上,最多只能说是同学。   上了初中,白泽的个头长高了一大截儿,他肤色白皙,成绩优越,眼睛明亮,气质光丽,纷纷被女生称为校草。   白泽发现他的同桌傅朝也长高了,小学时,傅朝的个头就比他高一个脑袋,到了初中,这个人仍旧比他高一个脑袋。   然而,每次不经意望向他这个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的同桌时,白泽总能看到他一张极其温柔的笑脸。   傅朝的桃花眼,看向他,静若无澜,仿佛柔软的白云停在青空,飞鸟失去音讯,时光停顿脚步,一切变得那么慢。   白泽不能与他对视太久,哪怕同为男生,互相看太久,仍旧觉得不好意思。   白泽是学校的第一名,他被老师任命为班长。   傅朝是第二名,白泽发现傅朝真的是天赋型的学生,因为他上课老是睡觉,数学还能拿满分。   期中考试,傅朝照常拿了校级第二名,却被语文老师当众怒批一顿,说他居然作文不写,填空题一通乱选全选D,偏科偏到北极去了。   其它的科目都是满分,为什么语文及格都没及格,这不是在打语文老师的脸吗?   傅朝满不在意,被批评完之后,回到课桌,拿出红纸折起了千纸鹤。   班上的学生目不转睛地盯着傅朝看,没想到语文一通乱做,也能拿年级第二,不由得让人羡慕嫉妒恨。   白泽本想找句话来安慰傅朝,可见他折千纸鹤折得那么认真,也不好意思来打扰他。   傅朝手指修长白皙,灵活地折完千纸鹤,递给白泽。   白泽诧异,这是傅朝第一次对他的主动。   “你很会折千纸鹤啊。”白泽笑笑地夸赞他。   傅朝温柔地回以微笑,继而如往常一样沉默了下去。   白泽上了初中照样有许多朋友,傅朝仍旧一个人独来独往。   上了初中,傅朝依旧送他回家。   他们是同桌,在一个班里,白泽对他却仍旧知之甚少。   不知为何,当傅朝主动将千纸鹤送给他时,他冥冥之中将他视为朋友。   不过,最近白泽有一件心绪恍惚的事,缠得他课也上不好,老是分神。   他的课桌下有一封粉色的情书,字体娟秀,文辞华丽,是写给他的告白书。   他忐忑难安,想找个人帮他分析一下,想来想去,他决定单独找他的同桌傅朝。   他的众多朋友,都是个大嘴巴,守不住秘密。   他不想这样隐秘的事被公之于众,思来想去,还是认为一向沉默寡言的傅朝靠谱一些。   他觉得和他说应该没问题。   趁着课间休息,白泽问傅朝:“你有空吗?”   傅朝轻轻点头:“有。”   白泽示意他跟自己来。   白泽来到教学楼的小树林,这里空寂无人,适合谈私事。   白泽问傅朝:“你知道隔壁班的一个叫赫连曼的女生吧?”   傅朝问:“她跟你告白了?”   白泽咻的脸一阵红:“你怎么知道?”   傅朝说:“我看见她将情书塞到你的课桌里。”   白泽:“哦。”   他尴尬不已,一时之间脑子好像短了路,他的思绪乱了起来。   傅朝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目光没入他的眼睛,温声道:“你之所以犹豫不决,是因为你也有点喜欢她,我说得没错吧。但是我告诉你,她不是一个好人。”   白泽奇怪地看着他:“你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她不是好人啊?”   傅朝淡淡一笑:“晚上我会告诉你答案。”   晚间下了晚自习,傅朝让白泽留在教室。   傅朝说:“你先躲在教室的窗帘后,我将她约过来。”   白泽听话照做,他对这个女生其实有点好印象,但他自小乖巧,若是答应了女生,那便是早恋,妈妈会伤心的。   可内心老在萌动,蠢蠢难安。   他一向秉持有什么事多听听别人的意见,这是他的爸爸告诉他的,他觉得很有道理。   不知道傅朝要让他看什么,他带着紧张的好奇。   此时教室已空无一人,唯余傅朝一人,他修长的双腿大剌剌悬挂在课桌脚旁,双手抱在胸前,目光冷寒。   一个女生跑来,白泽躲在窗帘后面看去,正是扎着高马尾的赫连曼。   “大帅哥,真的是奇了怪了,你居然会主动约我,怎么,喜欢上我了?”赫连曼靠近傅朝,一只手摸向他的脸。   傅朝遏制住她的手腕,声音低沉,问:“你为什么要写情书给白泽?”   赫连曼哼一声:“你吃醋了?太好了,这正说明你喜欢上我了!来嘛,傅朝,做我男朋友,我也很漂亮啊,咱们多般配啊!”   傅朝不理会她,问:“你在骗白泽,知道吗?”   赫连曼鼻子高高翘起:“哎呦,别那么严肃嘛,随便写写的,谁会当真啊!?别吃醋了宝贝儿,我对他没那个意思。”   傅朝跳下课桌,目光更为冷厉:“你是想通过他来接近我,我警告你,以后离他远一点,否则就算你是女生,我也照打!”   赫连曼被他冷酷的神情吓得失了神,她怂了下去,求饶道:“好吧好吧,傅朝,你真的是油盐不进啊!说实话,我都有点儿嫉妒白泽了,他能做你同桌,多幸福!你对我们都是冷着一张脸,可对他却永远那么温柔地笑。”   “这与你无关!”傅朝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我愿意怎么做是我的事,今天你给我记住了,你再骗他我就打死你!”   赫连曼着实被他吓一跳,傅朝比她想象的更难接近。   “好吧,好吧,反正我也不喜欢他,大不了永远不和他说话。”赫连曼懦懦地说完,随即离开。   傅朝掀开一直躲在窗帘后的白泽,见他神情灰冷,情绪十分不好,他没忍住,将他搂抱在怀里,温柔地抚摸他的背。   “坏人已经被我赶跑了。”傅朝对他说。   白泽眼角淌着泪:“嗯,谢谢你,傅朝。”   “我们回家吧。”傅朝说。   路途上,白泽的情绪一直很低沉,被些许在意的人骗,心里不免难过。   傅朝停下脚步,问他:“要不要去喝酒?”   白泽从小到大都是个乖孩子,学习认真,品行端正,成绩优异,是邻居嘴里的学霸。   他连可乐都很少喝,更何况是喝酒呢。   傅朝见他犹豫,拉起他的手:“那我们去跑步吧。”   傅朝把他拉到一个空旷的公园,此时夜里静寂无人,他将白泽的书包和自己的书包,放在公园的椅子上。   “一起跑。”傅朝拉着他。   白泽和他一起跑,两个男孩儿肩并肩,脚步轻快,小腿飞跃。   只有彼此的喘息声,回荡在空气中。   这一次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不知跑了多久,他们大汗淋漓。   傅朝率先停下来,白泽也跟着停下来,两个人都在大口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   白泽看了一眼傅朝的头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一向蓬松的微曲卷发,居然是这样软塌塌的搭在鬓间、额间。   他感到新奇新鲜。   他的手表响了,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问他为什么还没回家。   白泽挂断电话,挥手向傅朝告别:“傅朝,谢谢你,我好多了。明天再见。”   “好,明天见。”傅朝的桃花眼,在空濛的月色下,温柔动人,他白皙的面庞,微笑,伸出手挥动,“晚安。”   “嗯。晚安。”白泽温和地回应他。   白泽到了高中,仍旧傅朝一个班,还是同桌。   当年他中考是第一名考进来的,傅朝紧跟在他后面,是第二名。   高中的傅朝,白泽发现他比自己仍旧高半截儿,一样的神秘沉默,独来独往,不爱混在人群中。   未变的是,看向他时,他那一如既往温柔的笑脸。   到了大学,他和傅朝还在一个学校一个班。   当年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同学,各自离散,各奔东西,唯独傅朝在他身边最久。   可也让他最陌生。   傅朝什么都不会对他说,也从不会主动找他做什么。   白泽也不好意思逼问他,只能随他。   大学毕业后,当拍完毕业合照后,大家纷纷将自己的学士帽,高高地抛在空中,大喊道:“我们毕业了!”   转头,每个人围着自己的朋友圈子开始拍照留恋。   傅朝仍旧是沉默寡言的那个人,白泽见他孤身一人,忍不住上前,搂住他的肩,要和他合照几张。   在校园繁茂的香樟树下,白泽洁白的牙齿露出,眼角弯弯,很开心。   傅朝静静地直面镜头,拍完后,他的目光落在白泽脸上。   白泽高兴道:“傅朝,我们毕业了!”   傅朝轻轻道:“嗯。”   毕业季,白泽早已拿到offer,是他心仪的高校研究员工作。   离别之际,班里的30多位学生,恋恋不舍来一场最后的聚餐。   白泽被大家拥在最中间,喝了不少酒。   有人举着杯子敬白泽,大手拍他的肩膀:“白泽,你藏得可真够深的,毕业即结婚,是不是!?正好,还能再聚一次!哈哈哈!”   有人惊奇喊道:“靠,白泽,你要结婚了?”   白泽脸色酡红:“嗯,碰见喜欢的就结婚,到时候你们都得来啊!”   “哇,是哪个女生,我真想看看是哪个女生能配得上你!”一个女同学好奇。   “是啊是啊,新娘在哪儿?”   “急什么,总会见到的,到时候又有酒席可以吃了!耶!”   ……   气氛热闹,众人被这一喜庆消息冲散了离别的忧伤,纷纷讨论起白泽的新娘。   傅朝举着酒杯,径直来到白泽面前,笔直地望向他。   “恭喜。”傅朝向他敬,猛然灌下一大杯极烈的白酒。   他的表情掩盖在酒杯下,含混不清。   白泽也豪爽地一口灌下。   众人为两个人的豪气对饮,猛烈地拍掌,不一会儿,气氛闹热起来,大家彼此互扯,你敬我,我灌你。   席后,大家各自散去。白泽在卫生间用冷水冲了脸,感觉清醒许多。   他四处张望,想找傅朝,可哪里都没有他。   他习惯在人群散去的末尾片刻找他。   以前,在小学做操结束后,初中放学后,高中考试后,大学下课后,他只要一个转身,就能轻而易举地看到傅朝。   傅朝对他浅浅地微笑,眼神含满温柔。   白泽叹了一口气,迷茫地望向青空,也许,到了大学,就要分开了吧。   没有谁能一直陪着谁。   他毕业后,租了一个独门公寓住,就在市中心,很近。   他酒气上涌,脑袋一阵酸疼,急忙快走回去,只想好好睡一觉。   夜间,他渴得爬起来烧水喝。   到客厅时,他听到有人敲门。   他打开,来人是傅朝。   傅朝目光幽冷地盯着他。   “傅朝?”白泽奇怪。   傅朝推开门,闯进来,将他抵在墙上,抱住他,脸靠在他肩上。   “你怎么了?”白泽觉得他好反常。   傅朝手摸他干净的耳鬓,沉默如陈年烈酒,早已将某个人灼得不堪一击、千疮百孔。   “白泽,你幸福吗?”傅朝问他。   白泽更觉疑惑,他问:“傅朝,你是不是喝多了?”   傅朝抓住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眼泪不禁滚落下来:“我只想你开心。”   白泽受惊似地抽回手,挣开他的怀抱。   傅朝如末日稻田下的孤独稻草人,他昂头,如往常一样露出温柔笑意:“我走了,你好好休息,晚安。”   白泽结婚那天,傅朝身着一身极其合体的黑色西装。   他怀抱蓝色蔷薇花,嘴角明明是向上翘起,桃花眼明亮,可心已经无法克制,使眼睛张合的刹那间,一颗眼泪滴落至蓝色蔷薇。   “白泽,我希望你开心与幸福。”傅朝将蓝色蔷薇花捧起,送给他,“再见,我走了。”   白泽问他:“我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傅朝微笑,沉默如四月的蓝蔷薇,纵入窒息的爱恋。   他目送白泽步入婚礼殿堂。   他笑中带泪。   他离开,幻化成一只蓝色蝴蝶,悄然消失。   生世回眸,傅朝偏执地于深海中,找寻那枚他丢失的灿红戒指。   他对他的心,记到骨子里。   白驹过不了隙,他移不了志。   时光影中,湛蓝青空下,他戴着鸭舌帽走到街上,一个人迎面撞在他怀里。   他扶着怀里的这个人,看清楚他的面容。   他嘴角微笑,将他抱在怀里,对他说:“哥,我听到了你的心。”   他们身上曾经流着一样的血。   他们血脉相连。   他们有着相同的DNA。   是从一开始就亲密无间的关系。   CUZ IT WAS DESTINIED。   此间已无我,我却永有你。    第304章   『深海浪潮』   深蓝色的海浪一股接着一股,如万千晶莹的蓝宝色钻石,踏风而来,滚起千帆波涛,不知疲倦地拍打黑色礁石。   蓝色海浪汹涌纵深,越进黑色岩石的每一处缝隙。   直面而来,迎面深入。   深海的浪花,挤进岩石的内里,在里面风云交汇,疯狂席卷。   岩石变得凌乱不堪、濒临破碎。   岩面上满是白色的浪潮,流入岩石的罅隙。   海浪不肯止息,海内汹涌洪荒之力,如万千风雨促促而降,将岩石击碎。   礁石破碎,宛若白晶的泡沫,虚无地被抛掷于海洋深处。   月光将深黑的海浪,照得愈发汹涌澎湃。   亘古不熄的浪潮,将岩石高高举起,埋入海底深处。 第305章   『蓝蝶贪花』   海涯高悬处,一束高洁的蓝色蔷薇花,默然生长。   风寒日露,海潮起伏,蓝蔷薇立望青空,孤立蔓延。   一只蓝色蝴蝶,跨越千山万水,亲涉海阔万里,翩跹美丽的翅膀,洗涤身上之尘,临至蓝花旁。   蓝色蝴蝶,优雅地于蓝色蔷薇花上驻足,停顿,嘴角轻快地汲取花蕊的芳香蜜汁。   忽而,蓝色蝴蝶阖动双翅,卷起飓风,将蓝色花朵呵护在最中心。   蓝色小花,摇曳生姿,如同一位出浴美人,婀娜妩媚,尽显柔态。   片朵的花片,轻盈若纸,放在手心,引起难以言明的愉悦与快乐。   蓝色蝴蝶口含蓝花,窒息澎湃,无法克制。   蓝蝶不知年月日,将蓝花衔入嘴中,咬进吞噬进肚。   蓝蝶美丽的翅膀向下飞扬,义无反顾地没入海洋万里。   他一直记得那个人怀里的花朵是蓝色的。   哥,四月的蔷薇花是蓝色的。我记得。你说的,我都记得。 第306章   『囚心』   末日仓皇,残阳凋零,苍野遗骸鸣叫,发出渗人的哀嚎。   一个人被钉在鲜血淋漓地十字架上,夕阳末光,将他涂抹得成一幅令人悲悯的壮烈祭图。   他的酮体,鬼斧神工,完美得如刀刻。   每一寸肌肤光洁细腻,每一处肌肉结实有力,每一个部位恰到好处。   红色的鲜血从他身上溢出,他没有发出一丝哀吟。   他的头发悲伤地垂落,将他意味不明的表情掩盖。   一只黑色乌鸦飞来,盘旋在头顶上空。   霎时间,苍野周围的莽林,如疾风带骤雨,滚滚而来,咆哮令人胆寒的呼啸风声。   他的呼吸逐渐凝滞,沉重如十二月冰雪。   「小朝。」   一声穹音,回荡在耳边。   他抬眼,泛血的嘴唇翘起,苍白的脸,如雨后甘霖,欣喜难控。   来人身穿一袭白衣,飘然来到他身旁,双手温柔地环抱住他,消去他身上的桎梏。   “哥。”傅朝毫不在乎身上的疼痛,将白楚之抱得更紧,好像稍微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似的。   “哥哥。”傅朝喉咙滚动,难以自持,将身体柔软的白楚之,拉入怀中。   哥哥好像一只温热的小猫,将他寒冷的心,变得好暖和。   “哥,我想吻你。”   傅朝捧起他的脸,给予他一个缠绵又细长的吻。   舌尖的触感传遍全身,他感受到哥哥害羞的悸动。   同时他发现,哥哥也在渴望被他吻。   因为哥哥主动地将手环在他的脖子上,贪恋地呼吸局促,美睫颤动。   傅朝好开心,他搂紧白楚之的美背,使他与自己紧紧相贴。   给他满含激烈深情、柔软绵长的梦吻。   桃花带露浓 第307章   当最后一滴雪,落在左明手心时,他坠入无边无际的深渊。   他感觉眼皮上覆盖一层明光,如清晨的曦阳,让人生出温暖的希望。   他手微微动,慢慢睁开眼睛,发现他身处一片桃花林,漫山遍野的桃花纷飞,仿若一场幻梦。   「小明」   有人在轻声呼唤他。   他太熟悉这个声音,人生第一次梦/遗就是因为沉陷于这样温柔的轻唤。   桃花林起了一阵微风,卷起桃花叶纷飞,一重白雾,沓至而来。   微光和煦,薄雾散开,露出其间的人影。   “小明。”   左明站起,立定在远处,神情如末日降临般仓皇忧伤,他伸出手阻止他的靠近:“别过来!”   左明临死前,脑海里如走马灯,闪现出许多他认识的人。   唯独有一个人,他不敢想起。   他将这个人深埋于心底。   现在,这个人站在他面前,如生前一样,眉眼含笑,温柔良善,清脆的嗓音不断地喊他“小明”。   “季寻,别过来,求你了。”左明不断地双脚向后退,他手扶桃树树干,埋头皱眉,不敢直视他。   季寻身形清瘦,骨骼清丽,身穿一件奶白色打底衫,外面套一件黑色长款风衣,银色项链在他修长白皙的脖子上熠熠生辉。   他脸如巴掌般大小,眉毛细长,眼睛光漆圆亮,瞳仁如晶莹剔透的桃花,洋溢温柔笑意。   他缓步走到左明身旁,一双温热白皙的手将左明的一只手握住,如同小孩顽固牵住大人的手,调皮萌动。   “小明。”季寻靠近他,眉眼弯弯,笑得很甜。   “季寻,为什么要过来,我不配见你。”左明扭过脸,不愿看他。   “小明。因为我很想你啊。”季寻粉色的小脸,如同小猫凑近他,洁白的小牙齿露出,“我想见你,我一直在等你。”   左明背过身,离他更远,抽回自己的手:“季寻,我不配爱你,我不值得你喜欢。”   一阵肌肤相贴的温热如疾风骤雨,贯穿全身,左明感到冰凉的身体暖热舒服。   季寻从背后将他抱住,不理会他的这些话,仍旧笑意盈盈,在左明耳边说:“小明,我知道你没忘我,你想不想我?”   左明转过身,泪光的眼睛直直看向他:“季寻,我想你。可我是最不配爱你的人。”   一枚急促的吻,落在左明唇上。   季寻捧住他的脸,主动亲上。   “小明,我想要亲亲。”季寻宛若一只贪欢的小猫,扭着身子,与他蹭来蹭去。   他如桃花粉白的脸,浮现出一层令人心颤的晕红。   左明捧起他的脸,嘴唇与他的桃色小唇相贴,温柔地吻他。   缠绵悱恻,银丝流连。   “小明,你好棒。”季寻抱住他的肩膀,脸与他相贴,“小明,我想做。”   左明将他压在烂漫的桃花叶林下,尽情地抚摸他,爱他。   驰骋一望无际的思念,燃烧爱情旧影。   季寻额间热汗淋漓,他手搜寻左明的手。   左明将他的手紧握住,十指相扣。   “小明!小明!小明!”   ……   桃花叶林纷飞,左明事后抱住哭泣不已的季寻。   “小明,你恨不恨我?”季寻伏在他滚热的胸前,眼眶通红,嗓音浸润真诚的哭腔。   左明温柔地抚摸他,与他额间相抵:“我为什么要恨你?应该是你恨我吧。”   季寻手抚过他的眼睛:“因为那次你问我要不要和你一起走,我没答应你。”   左明眼睛落下泪水,声音低沉如最后一班列车绝不回头的绝望:“季寻,你太善良了,你总是为别人着想得多,我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季寻半起身子,吻在他的眉间:“不,小明,是他们太欺负你了,我应该和你一起好好地反抗,而不是假装正义,空有善良,将你往死地上逼。错的人是我。”   他的眼角湿润,嗓音孱弱,“小明,如果当初我和你一起远走高飞,你不会孤独这么多年。”   左明吻在他的唇上,抱住他:“季寻,你有你的原则,这只能说明我不是一个好人。”   季寻摇头:“不,小明,你就是我的原则,从现在起。”   他白皙的手划过左明美如玉的脸庞,望进他如深渊墨黑的瞳孔,“小明,我想了好久,心里果然是后悔的,我不想骗我自己,我很想你,想喜欢你,被你爱。”   左明在忘川河亲手葬送季寻的生命,从此他变成没有心的人。   他那时满脑子只想报复,狠狠地报复每个欺负他的人。   他要踏在所仇恨之人的尸体上放声大笑,肆意报复,倾泄怒火。   他是北都市最无情无心的人。   因为他亲手扼杀了他的心。   他遗忘季寻,不再记起他,哪怕临死之际,他都不敢想起他。   他唯一对不起这个人。   他对季寻是满满的愧疚。   “季寻,你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我不值得你这样。”左明悲叹道。   季寻唇角微微一笑,殷红若桃花的脸,笑得既温柔又甜美:“小明,你是最值得我爱的,这就是我的原则。我将我交给你,可以吗?”   左明感动得稀里糊涂,这一辈子,他遇到季寻是何其幸运。   他从没想过有这样一个人毫无保留、不计过往、不要原则将他记在心里。   他漆黑的眼睛,流淌出滚热的泪水。   哭得像小孩子。   “小明,你哭起来也很帅哦。”季寻笑笑说。   左明如同小时候一样,倔强眼神,不哭了,他不要在季寻面前哭。   他要好好地保护眼前这个人,要给他充足的安全感。   “季寻,我爱你。”左明深深地吻向他。   这才是他梦寐以求的吻,将心魂点燃,精神变得愉悦起来,心也跟着跳动。   他只有在吻向季寻的时候,脸才会红。   因为这是饱含感情的吻。   季寻笑得欢快,他凑到左明的耳边悄悄告诉他:“小明,那年你做梦还喊我的名字呢。”   左明问:“哪次?我记得我不说梦话的。”   季寻笑:“就是那年我带你去金辉影城,我们一起在宾馆里休息的那个夏天啊,你还帮我那个过。”   左明想起来,那年他的确做了一个桃花梦,掩映在桃花叶下的脸,是季寻的脸。   梦里季寻在温柔地呼唤他。   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将梦话喊出来。   “怎么样,记不记得啊?”季寻扭他的鼻子,“哼,可别赖账啊,没想到你那时就对我图谋不轨!”   左明浅浅笑出来,他抓住季寻的白皙手腕,眼含深意:“嗯~我就是对你图谋不轨了,谁叫你这么好。”   季寻滚在他怀里,满脸害羞:“小明,呜哇,我还想听你夸我,好嘛?”   “好。”左明微笑地抚摸他。   湛蓝青空渺远,白色云朵缓慢,桃花林传出你侬我侬的情声笑语。   “季寻。”左明喊他。   “我在。”季寻双手紧紧抱住他,肌肤与他相贴,“我一直都在。”    第308章   左明作为北都市粉丝量过亿的超级巨星,常年独占北都市娱乐圈文娱最顶流,无人能出其右。   他是绝对断档的独一份最耀眼的存在。   同时他也是北都市最牛逼的文娱公司浪腾传媒的冷厉总裁,是说一不二的资本大佬。   他最近和新生娱乐圈小鲜肉季寻合拍了一个古风仙侠剧,又将他的名气抬高了一个档次。   在这部仙侠剧里,他依旧饰演的是他一贯拿手的大反派角色。   这是一部以男主成长为背景的大男主剧,季寻饰演的是眉清目秀、白衣飘飘的正义男主,左明则是饰演黑衣长袍、深沉阴暗的终极反派。   情节以男主成长逆袭、克服困难,最后将反派击败为主要线索,剧情较为传统。   剧组导演没想到左明会接这样的一个戏,毕竟他担任浪腾总裁后,接近闭关的状态,很久不出山接戏了,何况还是这样一个很套路化的剧本。   左明接这戏的原因很简单,只有一个,那就是季寻说他想演古装修仙戏。   毕竟季寻一直演的都是现代都市戏,他想挑战不一样的。   左明听他这样说,马上给他安排。   两个人一黑一白,定格成宣传海报,一个眉目清秀温柔无双,一个英俊潇洒冷酷无情。   很快这张定妆海报一出来,马上引爆热搜,太具有爆发力了,女生们乐此不疲地磕起了他们这对似是而非的cp,津津有味,眉飞色舞。   左明还是第一次见穿上古装衣服的季寻,他饶有兴趣地一直盯着他看,目光毫不避讳地落在他纤细的腰上。   “大色鬼!”季寻捏住他的脸,如同调皮的小孩,脸色殷红,“不准盯着我看!”   剧组化妆室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有人能这样离他们心中威凛冷厉的明总这么近,不禁吓一跳。   左明眼含笑意,默默不语。   他真想把这样调皮又漂亮的季寻压在身下,想把他弄得乱七八糟。   这还是左明第一次同季寻同台演戏,他不禁十分认真,准备得很充分。   季寻也不甘示弱,刻苦用心,私底下反复练习台词,早早地来到剧场,全神贯注地投入演戏。   左明想,这小孩子还和我较起劲来了。   季寻的表现让剧组导演非常满意,所有的镜头都是一次性通过,没有任何卡点,无论是表情眼神,还是肢体动作,都表现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仿佛他就是主角本身。   由于左明演的是大反派,很晚才出场,所以每次季寻演戏时,他可以在一旁静静地欣赏他。   季寻最开始还有些青涩,到后来越来越有状态。   左明嘴角弯弯,为他高兴。   最后一场收官的戏是主角和大boss的终极对决,在鏖战了七天七夜后,季寻使出浑身解数,凝聚正义之力,在这场黑白大战中,击败了作恶多端的反派左明。   左明的黑色长袍被撕裂,露出他满是伤痕的上半身躯体,零碎的红色血痕,深浅不一地点缀在他细细分明的腹肌上,如同地狱红莲。   他的双眼被灼瞎,白色头发飘扬,高高地悬挂在岩浆翻滚的火山之上。   他黯然无声,嘴角惨淡地弯起,从身上飞出一朵桃花,落在季寻的手心。   随后他失去全身力气,精神溃散,元神消散,化为一缕天地间最薄的灰,彻底覆灭。   镜头给到季寻,他丰神俊朗的脸,微微漾动。   落于他掌心的粉色桃花,也消失不见。   “cut!”导演很满意地用扩音喇叭大喊一声,“完美!”   在场所有工作人员如释重负,脸色变得欢快,这一部历经三个月的古装仙侠大戏总算拍完了。   刚刚左明消失不见的镜头是用特效合成的,实际上的他用高空威亚一直悬吊,跳入绿幕。   导演小跑到左明面前,和气又谦卑:“明总,后期我将样本送给你过目。”   左明道:“不用了,你自己掌握。”   导演受宠若惊,感激道:“好,明总我会一帧一帧看的。”   左明温和道:“你倒不必这么紧张,要相信自己。”   导演点头:“是,您说的对。那过几天的杀青宴和剧本宣传,我安排好了,再跟您联系。”   “嗯。”左明淡淡道。   左明一挥手,众人皆退下。   “你跟我来。”左明看着季寻道。   季寻跟在左明身后,来到剧组包场的一个空房间。   一进门,左明迫不及待地将他按在门上,猛烈地激吻。   “小明,衣服、衣服还没换呢。”季寻手足无措,他身上还穿着长袖长衫的古装戏服。   左明捏他的下巴,瞧到他因激吻而小脸变得绯红,心动不已。   他搂住季寻的细腰,将他直接抱起,放在滚圆的大床上。   “季寻,这是你第一次演古装戏,那么认真,我不敢打扰你,为了你整整守了三个月活寡,我都要憋死了。”左明唇齿咬在他唇上,温柔又肆意。   “小明,慢点。”季寻眼睛微闭,胸腔起伏不定。   一场剧烈的风暴在大床蔓延开来,咿呀咿呀,啪啪作响。   左明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舒服。   事后,他紧紧地吻住早已昏迷的季寻。   一周后,左明带着季寻一起吃了杀青的宴席,随后开始为这部戏做宣传宣发,进行路演。   其实这些路演、宣传对左明来说,用钱就能搞定。   可有季寻在,他觉得亲自和他一起路演,很有意思,也很开心。   期间,来了许多粉丝,举着“季寻”“左明”的闪光灯牌。   导演、主演、配角等一群人在宣传广告大牌面前接受主持人的各种刁钻问题。   不断有粉丝喊季寻的名字,季寻偷偷地挥手表示回应,粉丝们热情高涨,很是激动。   主持人注意到季寻,她的目光犀利,问季寻:“小寻,我刚刚听导演说,你是第一次接古装戏?”   季寻温柔点头:“嗯。以前都演的是现代戏,我想换换风格。”   主持人笑:“导演特别夸你呢,说你很刻苦,台词记得很熟,一遍就过,说和你合作很是舒心。”   季寻尴尬地手摸脑袋:“还好了,我觉得这是作为演员的基本功,我只是在尽本职。”   主持人:“你好谦虚啊,你脸很小,看着特别显小,真的羡慕你。”   季寻笑而不语,左明插了一句:“他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永远是18岁的小孩子。”   主持人点头:“这部剧当时宣发海报一出来,当天就成为了热搜,小寻,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季寻笑笑说:“可能因为大家喜欢古装剧吧。”   主持人神秘一笑:“这是一部分原因,还有更大的原因。”   季寻摸不着头脑,看向坐在他旁边的左明,左明举起话筒回:“因为大家很磕我们的cp。”   台下的粉丝涌起一阵阵欢呼雀跃,有的粉丝激动得大声高喊他们的名字,举起刻有他们名字的荧光棒,高高挥舞。   主持人见气氛恰到好处,站起身来到坐在最中心的两人旁,笑问:“其实我也很磕你们的cp,在场的粉丝朋友们都在翘首以盼,今天能发点糖给我们吃吗?”   季寻一愣一愣的,不知道她在说啥。   左明站起,自信大方,微笑地看向季寻,随后直接揽过他的腰,将他轻松抱起。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在场的台下粉丝像打了鸡血一样,高声嚷叫,脸色激动。   “磕到了!磕到了!——”   “哇哇哇哇哇哇哇!”   “好甜!还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季寻当众被他抱,小脸一阵微红,他向左明摇头,左明将他轻轻放下。   主持人回到座位上,笑得很满足:“这可真是难得的福利,我和粉丝们一样激动哈!”   这场采访结束后,这部剧未播,就已经挂上了热搜首榜,全都是清一色的“磕到了!”“真好磕!”“爱了!”“我的cp最般配!”“高举明寻大旗!”   季寻的粉丝蹭蹭蹭暴涨,涨到了几千万。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居然有这么多粉丝,他感到意外,开心。   左明还专门买了一个蛋糕为他庆贺。   很快不久后,季寻接到了一部耽改戏,是现代都市破案剧,名字叫《强制攻略》,名为耽改,实际上删掉了所有感情戏,走剧情为主。   原来惊天动地的爱情变成了纯洁的兄弟情。   左明当即配合他,饰演其中的正反派融为一体的唯二主角。   趁着前一部剧的热度未降,他们再次联袂出演惊险刺激的破案局,又引发了娱乐圈的风暴,粉丝们热情高涨,还未开拍,就一顿彩虹屁吹上天。   《强制攻略》讲的是主角意外穿越到一本书里,需要破解其中的线索之谜才能回去,而其中的关键因素就是要攻下书里最牛逼的大佬,寻求他的帮助。   季寻在坑比系统的东拐西拐之下,刻意接近这个大佬。   书里面的这位顶级大佬和暗黑反派其实是两个分身一张脸,一个身体分裂成好坏两种人格。   季寻要接近的是具有善良意识的好人格。   有一场戏是反派顶着一样的脸,装成好人格一面,故意调戏季寻。   反派左明将季寻抵在墙上,玩味地捏他的下巴,模仿好人格的语态,对他说一些调戏的话。   季寻很快识破他的假面目,将他推开。左明邪魅一笑,将他搂在怀里,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宝贝儿,不是你先接近我的吗,跑什么啊,来,让我好好疼疼你。”   按照剧情走向,此时应该轮到好人格的左明将这个坏人格赶跑,来一个英雄救美的戏码。   季寻朝镜头发了一秒钟的呆,立马反应过来,随机应变,接下反派左明的对手戏。   华丽的房间,灯光耀眼,季寻的眼睫毛微微颤动,引得真实的左明欲罢不能。   他将季寻再次按在墙上,抵住他的双腿,不让他动。   不知道为什么,左明每次在抱他的时候,总觉得他那么小一只,刚好能没入自己的怀里,宛若一小只温热绵和的猫,让他心中的欲念如虬枝肆意蔓延,很想将这只小猫疯狂蹂躏,弄得他哭。   左明掰过季寻侧在一旁的脸,贴在他的唇上,深入内里,感受他舌尖无处可逃的羞涩。   这是一场让所有人瞠目结舌、万分意外的戏。   是一场禁戏,过于大胆,不能当众展播。   左明大手一挥,买断版权,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毫无疑问,这场戏又引发了不少磕cp粉丝的究极狂喜,她们纷纷大喊:“磕到了!是真的!我磕的cp居然是真的!!!”   随着这场磕cp的热潮越来越汹涌,有不少人纷纷开挖季寻与左明的过去,这才知道他们还是校友,还是一个班的同学!   娱乐圈关于他们的花边角料越来越多,东一块,西一块,左明不以为意,还觉得挺有意思。   这场戏拍完之后,他无意翻微博,有人发了一张黑色夜晚下的照片,两个人的背影模糊不清,但是该博文很“义正言辞”,直接说这两个人是季寻和左明,说拍到他们刚从酒店出来。   左明再一看,这条微博的点赞评论转发量还挺高。   他薄唇向上勾起,不以为然,白细的指尖评论了两个字:“假的。”   还没到十秒钟,他的评论已经被顶到第一排,该博主也慌了,私底下联系他,对他抱歉,承认自己是为了博流量吸引人眼球乱说的。   左明淡淡回复:“无妨,就放着吧。”   左明的评论下面吵翻了天,有粉丝问左明:“明哥,这真的不是你和小寻哥哥吗?”   左明自信道:“当然不是,我都是在家里和他做。”   此惊天之言一出,粉丝们吓得如土拨鼠尖叫,一时间这张对话的截图,传得到处都是,都快要包浆了。   左明放下手机,轻捻一笑。   现在没有什么能阻挡他喜欢季寻。   季寻给了他一个温暖至极的家。   他在北都市市中心买了一个环境优美的大平层,足足几百平米,面积阔大,安静宜人。   家里被季寻弄成很温馨的风格,装修色调以暖色为主。   沙发是奶白色的,地毯是浅灰色,季寻给他买的拖鞋是天蓝色的。   放假休息,下雨天时,左明喜欢抱着季寻窝在沙发上互相依靠,两个人或者看电视剧,或者一起玩游戏。   这样的美好而温馨的时光,左明以前想都不敢想,从前他是没有家的人,他只有空空如也的房子。   晚间,季寻穿着小黄鸭睡衣,和左明一起互相搂着睡觉。   “小明。”季寻头发蹭向他,嗓音柔脆,让左明耳膜为之一震。   “你这个小骚/货,想要了?”左明搂住他的后脖颈,深深地吻他。   “小明~嗯~”季寻身体耐不住起伏。   左明直接将他压在身下,动情地抚摸他。   “小明,你身上好烫。”季寻肌肤与他相贴,声音颤动。   “还不是你给我点了火,我燃起来了。”左明双手摩挲他的墨发。   “切!”季寻傲娇地咬在他胸前,“你这个大色鬼,臭不要脸!”   “你敢骂我,嗯~”左明咬季寻的粉嫩小耳,诱/欲的语气在他耳边回荡,“等会儿你求饶,我可不管。”   “啊?!不准!不要!哼!”季寻白皙的手推开他,不让他得逞。   左明富有力量,将他猛然一拉,紧扣在怀里,亲他的脸:“现在想跑,已经晚了。”    第309章   最近季寻感冒了,软绵绵地窝在床上,一直在狂打小喷嚏。   左明摸他的额头,轻微发烫。   他马上给苏常远打电话,命令他立刻过来。   苏常远医技高超,行动迅速,提来药箱为季寻打退烧针,又给他开了些许感冒药,嘱咐他定时喝下去。   苏常远对左明说:“现在他的轻烧已经退下来,饮食以白粥馒头等清淡为主,多喝开水,早点休息,多补觉。”   左明轻轻点头,将他送到门口:“苏医生,辛苦你了。”   苏常远恭敬拿好药箱:“救人去病,是我的本职工作,明总你无须挂怀。”   左明在床前守了季寻一晚上,到了第二天,他感到手心似乎有小虫子在爬的酥痒感。   他睁眼一瞧,原来是季寻的小手在扒拉他的手掌,给他挠痒痒。   左明反扣住他的手,担心问:“你好点没,还难受吗?”   季寻笑得很烂漫:“我好了很多。小明,你干嘛不到被窝里和我一起睡啊,难道你是怕我把感冒传给你?”   左明捏他的鼻子:“你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怕打扰你睡觉,在床边守了一夜,你居然这样说我?”   季寻半爬起身体,下巴搁在他肩上,眉眼弯弯,感冒的后遗症使他的声音变得比平常更为柔脆,他手捏左明的脸,笑说:“嗯啦,我知道,小明,你真好。”   左明抱住他的背,问:“现在肚子饿了吧,我给你煮粥吃。”   季寻在他的脸上亲一口:“我的小明真棒。快去煮吧,煮好一点哦,给我加个蛋,不要太稠的,好了叫我,我先睡一会儿。”   经过左明三天的照顾后,季寻气色好转,在床上如同活蹦乱跳的小猫。   这只小猫趴在左明身上,温热黏腻,眼睛满含星星,向他求道:“小明,我想吃冰淇淋,可以给我买吗?”   左明想也不想直接拒绝:“不行!你的感冒还没好全,怎么能吃这么凉的东西呢?!”   “不嘛!我要七!窝就要七!”季寻像小孩子一样,在床上翻来翻去,撒泼打滚,“小明,我要吃冰淇淋!”   左明:“…………”   他只好打电话给苏常远,询问他的意见。   苏常远回复:「明总,冰淇淋可以适量吃一点,无碍。」   听到苏常远的回复,季寻嘿嘿地瞪着左明,一把上前捏住他的脸:“小明,你真蠢,感冒了吃冰淇淋还能好快一点,懂不懂?!笨蛋!”   左明皮笑肉不笑,在床上葛优躺:“哦,那你自己买去,哼,我这个笨蛋不会买。”   季寻刚要起身,左明连忙将他按下,拿起外套:“行了,我的小祖宗,我给你买,你在家好好呆着,哪里都不要去,等我回来。”   季寻笑:“嗯啦,你快去快回!我会乖乖哒。”   季寻等了几分钟后,左明回来,他将买的一袋子各种口味的冰淇淋放在客厅桌子上。   季寻吃惊:“哇,小明你买了这么多!”   左明揪住他的耳朵:“我还不知道你的小心思,虽然苏常远说你可以吃冰淇淋,但是不能吃太多,尝个味就行了。”   季寻委屈巴巴:“好吧。臭小明,你可真坏。”   季寻挑选了抹茶味的冰淇淋,用小勺子一小口送进嘴里。   左明直勾勾地看着他。   季寻嘴角含笑,故意伸出粉嫩的舌尖,将小勺子舔得很慢很柔。   左明喉咙一动,瞳孔微张。   他看他的小猫,看得很出神。   季寻仿佛计谋得逞,放声大笑,左明拿下他的冰淇淋,不让他再吃。   季寻的嘴唇因为吃了冰淇淋的缘故,变得冰凉,左明亲在他的唇上,将他的小嘴完全含在嘴里。   很快,季寻因他的吻,而浑身瘫软无力,呼吸急促。   左明将他抱在怀里,放在床上。   季寻手摸他的热脸:“怎么样,小明,你是不是老早就想吃我?”   左明声音低沉,咬在他的锁骨上,给他种下专属的草莓印。   季寻难耐地嘤咛一声,引得左明直挺挺地“起来”了。   理智告诉他,不能在此刻对季寻做这样的事。   但是当他看到身下人一张薄如殷红的脸时,他没有了理智。   季寻的黑色瞳仁里,盛放隐隐欲动的泪水。   他白皙细瘦的手腕搭在左明宽阔的肩上,桃色嘴唇浸染左明滚热的爱意。   “小明,你再不放开我,你就要被我传染上感冒啦!”季寻声音颤颤巍巍,好似摇曳的花朵。   “我要是放开你,你怕是一晚上得睡不着。”左明温柔抚摸他的头发,“嗯,我说得对吗?”   季寻捂住脸,像小松鼠,摇头,否认:“才不是!才不是!”   “就是!就是!”左明眉眼深邃,望进他的摇摇欲坠的眼,“季寻,我要你。可以给我吗?”   季寻脸埋在他胸口,嗔怪道:“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小明!”   一晚上的折腾,结果是左明真的被传染了感冒,打着不间断的小喷嚏。   季寻捂着嘴,落井下石笑个不停。   左明握住他的手:“你得照顾我啊,居然还笑,哼!”   “略略略!笨蛋小明!”季寻温柔地亲在他的脸上,“你是我的笨蛋小明。” 第310章   季寻说要做好吃的饭菜给左明吃。   左明不以为意,淡淡道:“哦。”   季寻双手叉腰,细眉竖起:“哼,你是不相信我会做饭?”   左明直接揽过他的腰,把他抱在腿上:“我信,我的季寻宝贝儿是顶级大厨,米其林饭店大厨都要拜倒在你的厨艺下。”   季寻:“……哼!小明,这可是你说的,等着我,我绝对要让你对我做的饭欲罢不能。”   左明点头附和他:“好,你快点做,我拭目以待。”   季寻在厨房里一顿捣鼓,左明打开客厅里的电视机,然而他可没心思看电视,他频频望向厨房里的季寻,问他要不要帮忙。   季寻果断拒绝:“你就等着吃就行了!”   一个小时后,餐厅桌子上摆了三道菜,左明一一望去,只见这些菜焉了吧唧,黑不溜秋。   他有种两眼一抹黑的感觉。   季寻将筷子递给他:“来,尝尝季大厨的手艺。”   见季寻一副成竹在胸的自信模样,左明不由得疑惑,他试探性地夹起一个菜叶,放进嘴里咀嚼。   季寻紧张地看他,忙问:“怎么样?好吃不?”   左明神情没有多余的变化,他淡淡地笑:“嗯,好吃。”   季寻信以为真,兴冲冲地夹起菜放进嘴里,马上又吐出来:“我靠,好咸啊!”   左明浅浅笑。   季寻捏他的脸蛋:“你真坏,居然骗我!”   左明双手一摊:“我可没骗你,我是重口味,这种咸度对我来说刚刚好。”   季寻寻思他以前吃饭挺清淡的,哪里有什么重口味。   他再试一下其它的菜,一个两个的,仿佛在地中海浸泡过一样,咸的要死,而且都炒的太熟了,吃进嘴里一点儿口感都没有。   “季寻,真的挺好吃的。”左明见他不高兴安慰他,“我可以吃两碗米饭。”   季寻说:“算了,这些菜不能吃,还是点外卖吧。”   左明按住他的肩膀:“干嘛点外卖,来,我给你做几个菜尝尝。”   季寻惊奇:“小明,你会做菜?”   左明微笑:“当然,我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   左明查看冰箱里的菜,他准备做一个西红柿炒鸡蛋,一个青椒炒肉,一个肉炒四季豆。   季寻观察他切菜,有模有样,每一个菜都切得非常细致,干净。   左明系上季寻的围裙,颠勺,开始炒菜。   季寻发现他很熟练,时而大火,时而小火,各种调料,信手拈来。   不像自己,要瞪大眼睛看才分得清楚哪些是盐、鸡精或者是白糖、胡椒粉之类的。   顷刻间,左明熟稔地做好了三道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光是闻着味儿,就让人食欲大开。   季寻忙前忙后端菜出来,准备盛饭时,他发出了土拨鼠的尖叫。   “怎么了?季寻!”左明脱下围裙来到他身边。   “小明,我忘了按煮饭的按钮!”季寻哭丧一张脸说。   “……呃。”左明见电饭煲里还是水加大米,他按下煮饭按钮,“没事,等会就好了。”   季寻说:“那这些菜等会儿会凉的。”   左明摸他的脑袋:“你可真是个小傻瓜,凉了我再热一下不就行了吗?都是小事,别担心。”   季寻伏在他怀里,感动得泪眼汪汪:“呜呜呜,小明,你真好。”   左明带着季寻窝在沙发上打游戏消遣时间,饭煮好了,左明将刚刚炒的菜热一遍。   季寻早已饿了,吃得特别香,瞬间一碗饭见底。   左明笑笑给他添了一碗。   “小明,你做的饭太好吃了!我感觉我可以再干十碗。”季寻吃得超满足。   左明:“……小朋友,谢谢你的夸奖。”   “嘿嘿。”季寻憨笑,给他夹菜,“没想到你深藏不露啊,还有这样好的手艺。”   左明谦虚:“一般般,不过喂饱你肯定是没问题。”   季寻吃了两碗饭之后,被撑得心满意足,他主动说去洗碗,左明让他休息。   “吃饱了,先歇一会儿,等会儿再去洗澡。”左明温声嘱咐他。   “嗯啦!”季寻宛若花季少女,从背后抱住他,细瘦白皙的小腿翘起,脸贴在他背上,“你真好,是个完美的居家好男人。”   左明转身,摸他的脸:“我只给你做饭,其他的人不配。你懂吗?”   季寻昂起桃色小脸,如同一个调皮的小孩子,在他胸前滚来滚去:“我懂,你是最好的,最爱我的小明。”   左明按耐不住,手摸他的背:“嗯,以后我就是专属你的居家好男人。”   季寻笑意如纷飞的桃花,散落人间。   左明说:“宝贝儿,乖,我先去洗碗,你自己先玩一会儿。”   季寻巴不得每时每刻都和他黏腻在一起。   每个新的一天,他都比每个昨天更喜欢左明。   喜欢到,哪怕这个人就在自己身边,他难耐地想他,想被他抱,想被他抚摸,想和他做好多有趣好玩的事。   “乖,等会儿我用我的身体喂饱你。”左明摸他的头发,在他耳边说。   季寻脸羞的一下子红了,恍若小鹿跑开。   左明薄唇浅笑,觉得他好可爱。   每天都很可爱,可爱到无时无刻不想把他压在身下尽情深爱。    第311章   大年三十,北都市宁安街到处张灯结彩,洋溢喜庆氛围。   左明下午两点召开公司年会,主要总结浪腾过去一年的成就,安排未来一年的工作。   下午五点结束,左明第一个走出会议室。   他步履匆匆,搭乘专属电梯,急步而下。   一个身形细瘦,穿淡黄色羽绒服的男生,站在离公司不远的咖啡店屋檐下东张西望。   “等了很久吧。”左明来到他面前,牵起他的手。   季寻戴着樱粉色口罩,抓紧他的手,脑袋歪在他肩上:“哼!你这个工作狂人!心里只有工作,没有我。”   左明淡淡地笑:“好好,我错了,以后我一定将你放在第一位。”   季寻眉眼微笑,牵住他的手,往前走。   宁安街鸣樱大道两旁的高大梧桐树叶,已凋零散落,光秃秃的树干上,绑着红色福字绳结。   左明问:“季寻,你回家吗?”   季寻扭头看他,不假思索道:“你不就是我的家吗?”   左明眼睛如蒙上了一层雾,霎时湿漉漉。他昂首抬眼四望这人来人往的城市,蓦然感到窒息般的感动。   手心里的暖热,传遍他全身。   纵使他坐拥上亿量级粉丝,在这繁华的国际大都市是人人敬畏的总裁,但在这缥缈孤独的世界,唯一将他记得的人,只有季寻一个人。   但有他就够了。   还好是他。   季寻看着出神的左明,手在他眼前摇晃:“小明,想啥这么出神,哼,是不是在想什么坏事?”   左明无奈地摸他的脑袋:“你这个小破孩别乱说话,我要使坏,也只会在床上使坏,你懂吧。”   季寻脸色微红,他哼了一声,当即背过身往前走,才不理这个大坏蛋。   左明笑笑,连忙跟上他,继续牵紧他的手。   两个人去了大超市,季寻说要在家煮火锅吃。   左明推着车,跟在季寻后面。   季寻看见好吃的就一顿咔咔买,像调皮的顽童,一下子就将推车装满了,东西摞得恍若一个小山丘。   结账付款,提袋子拿东西,这种苦活累活自然是左明“身先士卒”。   季寻要帮他一起提,左明让他一边玩儿去:“你男朋友力大无穷,这么点儿东西,我信手拈来。”   季寻看着他提的四个重袋子,不好意思道:“早知道少买点啦。”   左明微笑:“我家小孩儿爱吃的,怎么能少买,你先去帮我打开车门,我随后就到。”   左明提着重袋子走了一段路,将东西放在车里,开车载着季寻一起回家。   到家停好车后,天空下起了小雪。   两个人将东西分拣好,准备火锅要煮的食材。   季寻说他来洗菜择菜,左明早已备好砧板,对他说:“我来吧,你把锅底煮一下。”   上次季某人自诩是季大厨,其厨艺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左明还是觉得自己亲自来比较靠谱。   季寻乖乖地将微辣老锅底煮开,左明将切好的菜,一一放在盘子里,荤素分开,还配有主食。   他们将火锅的矮桌子搬到露天大阳台,阳台与内室有一扇玻璃门。   左明将阳台这边的灯点亮,季寻看到晶莹的小雪花落在玻璃门上,他手指尖轻轻触碰,雪花很快消散融化。   左明耐心地将火锅调到合适的温度,往里面逐一放菜。   “我说季寻同学,你能不能放下你的手机拍雪啊,来吃年夜饭啊。”左明温和地对他说。   “小明,看这里。”季寻拿起手机,抓拍刚刚他端着碗的一瞬间。   左明无奈地扶额苦笑:“你再不吃,那我就把这些都吃了。”   季寻如同一只调皮的小猫咪,从地毯这边凑到他身边,和他并排一起坐。   屋里开了暖气,暖哄哄的。   季寻脚上穿的是米黄色的绒毛袜子,他上身穿的是白色羊毛薄衫,整个人看起来阳光明媚。   他眉眼弯弯,桃面带露,眼睛笑盈盈地看着左明,张开小嘴:“小明,你喂我吃。”   左明:“…………”   好可爱!   他心里忍不住蠢蠢欲动起来,好想将眼前这个粉色的调皮小猫抱在怀里。   他将一块儿已经烫熟的肥牛卷,吹灭热气,缓缓地送到季寻的嘴里。   季寻心满意足地咀嚼,嘴里冒着热辣辣的气,肥牛卷在口腔里充满浑厚的质感,此时季寻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感觉:好吃!真好吃!   他将碗递给左明,眼巴巴地看着他:“小明,原来你才是大厨,好好七啊!我还要!”   左明耐心细致地帮季寻挑煮好的食物,季寻边吃,边举着手机和他一起合拍。   季寻一顿乱抓拍,拍的好多都是两个人的丑照,可他却对着这些照片笑个不停。   左明想起那年和他一起出去游玩,季寻拍到他的丑照,也是这样对着手机,咔咔捂着肚子笑。   季寻还在。他的笑声依旧清澈。   真好。   左明已别无所求,他惟愿季寻能一直待在他身边,开开心心。   吃饱后,左明收拾餐桌,季寻打开电视,窝在沙发上,挑选刚刚拍好的照片。   左明收拾完后,来到沙发这边,俯身从背后抱住季寻:“小孩儿,去洗澡。”   季寻嘴巴翘起:“不洗!”   左明揉了一下他的脑袋:“这么怕冷啊,不然我们一起洗,我抱着你洗。”   季寻滚在沙发上,满脸通红:“哼,你想趁机占我便宜,你这个大色鬼!”   左明将滚来滚去的他,搂在怀里,随后一提,如同提起一只粉色小猫:“你哪里没被我看过舔过,别害羞,我的宝贝儿,我抱你一起去洗澡。”   季寻被他滚烫的身体温暖,两个人一起泡在浴缸里,左明帮他擦背,洗身体。   洗完后,左明用毛巾帮他擦干净身体,给他穿上睡衣,最后将他抱在怀里,一起窝在沙发上看春晚,守夜。   季寻贴在他身上,既温暖又舒服。   两个人在沙发上细细地说着话,季寻忽而笑,忽而黏腻在他怀里,忽而在他脸上亲一口。   左明摸他的胸,咬他的小耳:“季寻,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吗?”   季寻笑说:“小明,你想问啥?”   左明认真看着他,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季寻脸靠在他宽阔热烫的胸前:“因为小明,你啊,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人。”   他白皙的手,划过左明英俊无比的脸,嘴唇向上扬起,“左明,你桀骜不屈,你高傲倔强,你坚毅隐忍,你沉默如冰,你孤独如山,你冷傲如鹰,你是世界最独一无二的你。我很庆幸,能遇见你,能被你喜欢。”   左明瞳孔微微颤动,面色如山和雨的协奏,将泛滥成灾的情悸,倔强地隐忍。   他将季寻抱在怀里,吻他白洁的额头:“季寻,我庆幸的是,你一直都在我身旁。”   季寻亲他的脸:“笨蛋,傻瓜蛋儿小明,我以后会一直一直待在你身边。”   忽然他想起了什么,急问:“那我呢,小明,你喜欢我什么?”   左明轻舔他的白洁如玉的指尖,目光折射出深邃而炙热的光,嗓音低沉如大雪降至黑色大地:“我啊,我喜欢和你做。”   季寻:“………………!”   见怀里的小猫脸红成一个熟透的苹果,左明坏笑,他将季寻抱起,放在卧室的床上。   季寻平躺在床上,薄瘦的胸腔起伏,手腕搭在额间,微微地喘气。   左明伏在他身上,笑笑地看着他:“嗯,我的小猫饥渴难耐了吗?”   季寻眼眶红润,嗓音逐渐发嗲起来,他细弱的哭泣声,让左明差点把持不住。   窗外飘飞鹅毛大雪,响起了此起彼伏的新年将至的钟声。   “小寻。”左明将他抱起,坐在床上,“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   季寻好奇:“小明,你想给什么我啊?”   左明起身,从床头柜抽出一个小礼盒,打开,里面是一个红色的小礼盒。   季寻的黑色瞳孔,颤动,他看得出这是一个戒指礼盒。   左明将礼盒缓缓打开,将里间一枚闪着璀璨光芒的钻戒,戴在季寻右手的无名戒指上。   恰好此刻,已过十二点,新的一年,热烈来临。   左明左手与他右手,十指相扣,认真道:“季寻,以后将你交给我,我要好好喜欢你,照顾你,爱你,可以吗?”   季寻双眼流下清泪,嗫嚅道:“笨蛋笨蛋笨蛋,笨蛋小明!”   左明将怀里的温热的小猫紧抱住。   “小明,你真棒!”   ……   “小明~”   雪下了一整夜,房间里的响声也持续了一整夜。   他们相拥而眠。   第二天,季寻被左明吻醒。   “季寻,谢谢你让我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左明温柔地抚摸他。   季寻眼含笑意,桃色小脸,艳如胭脂,笑得很甜,他吻在左明唇上:   “欢迎回家,我的小明。”    第312章   传说中的天山,有一只雪鹰,它生性孤傲,倔强坚忍,在茫茫寒雪的山顶,孤独地长大。   它有华质如丝的皮毛,缎面光滑,晶莹若雪。   它的眼睛明亮,如闪耀的黑色玄武石,张合间,激/射/出令人胆寒的芒光。   它经常翱翔在空,发出令万物颤抖的鸣叫。   如千军万马奔来,鸣叫声孤独凄冷,在悬崖峭壁间,连绵不绝地回荡。   人间有猎人风闻有这样一只奇绝的雪鹰,纷纷集聚,跑到天山,围猎它。   雪鹰被世间之人用无数锋利的箭射伤,鹰瞳滴出鲜血,一颗又一颗砸在漫天的雪地。   雪鹰倔强倨傲,隐忍伤痛,直击青空,发出让人更为惊颤的嘶鸣声。   一声比一声更加凄厉傲冷。   在峡谷高崖传唱,回荡,悲壮得如一首史诗。   高寒的鹰鸣声使得这些猎人红了眼睛,势必要把这头孤冷傲鹰驯服。   更加尖锐的子弹,击中雪鹰双翅。   它拼命挥动翅膀,飞向更冷寒之地。   猎人们一路尾随雪鹰。   它飞过的雪地,是一排排浓烈的血迹。   雪鹰双翅向上扬起,洒落身上的血滴,直直地飞到最高的山顶峭壁处。   它的哀嚎声响彻云霄,继而坠落。   它沉入万丈深渊。   在坠崖的最后一刹那,一丛桃色花朵,急促促地飞来,将浑身血迹的雪鹰,轻柔地托起,护在最中心。   一位桃花使者乘着云朵而来,他面若桃花,黑色头发如墨,红色缎带浅浅柔柔搭在发间。   他飞身向前,抱住濒死的雪鹰,面露悲悯之色。   他将雪鹰托在怀里,轻驾祥云,桃花花瓣纷飞。   ~   左明说:“季寻,你在我右边。”   季寻温柔地笑,他眉眼若三月盛开的桃花,好似仙人降临。   他亲在左明的额间,嗓音纯稚:“嗯,小明,我在。”   明光在右,而我佑你于左。   他的城与梦 第313章   江漾声退出北都市娱乐圈后,开办了一个摄影工作室,名叫〖漾影·摄影〗。   他要时时刻刻将自己与梁思影捆绑在一起,牢固不可断。   他自学摄影与绘画,他发现自己除了学习烂点,做其它的,还是很有天分的。   工作室他聘请了专业的摄影人员,以接人物写真拍摄为主。   虽然退圈,但是每天慕名而来看江漾声的粉丝还是有很多,毕竟他也曾是北都市的顶级流量明星。   江漾声随性给自己拍了一套夏日写真图,一经发布,瞬间被抢光。   只因他身上散发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少年爽朗干净的气质。   任凭谁也想不到,现在这样一副人畜无害、阳光潇洒的少年,曾经是身上打满纹身、嘴巴爱飙脏话的痞里痞气的的不良校霸。   他曾经叛逆不羁,少年骨骼深处涌动躁动的热血,把什么都不当真,横冲直闯,却只是因为看到梁思影被自己的烟气而呛得咳嗽,他就赌气决定要戒掉烟。   他也没想到自己能这样毅然决然地改掉一个坏习惯。   每每想到此事,他心头涌动些许的男孩子的傲娇英雄气。   我江漾声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他想。   他决然地从乱花迷人眼的娱乐圈退出,毫无留恋,心里很平静。   他要将余生的时间,和梁思影一起花费。   从少年时代认识梁思影,虽然已有十多年的光阴,但是起码有一半的时间是被他浪费了。   庆幸的是,他和梁思影兜兜转转,仍旧在一起。   他还能握住梁思影的手。   他觉得很幸福。   江漾声学习摄影技巧,学会PS修图,也会抓拍,目的是为了记录梁思影的每一帧图象。   他变成了梁思影的专属摄影师。   他的摄像机,电脑上,手机上,平板上,存的最多的是梁思影的各种照片。   他将手机壁纸换成自己和梁思影的合照,每次打开手机,他的眉眼宛若月亮弯弯,浅浅地绽开,露出快乐的笑意。   他记起少年时代曾经答应和梁思影一起去旅游看海,后来不了了之,这也成为他的遗憾之一。   他决定从现在起,不能给自己留遗憾!   趁着梁思影刚拍完一部节奏较快的古装戏后,江漾声商量要带他一起去旅游。   梁思影问:“干嘛要去旅游,你准备带我去哪里?”   江漾声笑:“小影,我们去看海吧。”   梁思影在沙发上闭目休憩,听到“看海”二字,缓缓睁开眼,他也很想去看海,只是他一来很忙,二来一个人没伴。   “好。”梁思影点头,微笑,“我想去。”   一听到梁思影同意,江漾声高兴得像个泼猴乱蹦乱跳,他激动地握住梁思影的手:“小影,太好了!一切我来搞定,你负责跟着我就行啦!”   梁思影见他眉眼笑得仿若三岁的孩子,不禁苦笑摇摇头:“你干嘛这么兴奋,只是旅个游而已。”   江漾声轻声道:“你不懂,这是我很久没有完成的心愿。”   梁思影手放在他肩上,在他耳边道:“我懂,漾声。”   江漾声心怦然一动,目光拉扯,点在梁思影的眼睛,他的小孩儿,瞳孔微张,黑沉如水,似一块吸铁石,要将他对他的喜欢,吸入无底洞。   “小影,我能亲你吗?”江漾声喉结滚动,嗓音颤颤巍巍,手禁不住摸在他背上。   “傻逼。”梁思影脸埋在他胸口,“江漾声,你真是傻逼。”   江漾声一把将怀里已软瘫成水的小猫抱起,他能感觉到梁思影的隐隐欲动。   他将梁思影抱到卧室床上,轻柔地细吻。   考虑到梁思影这段时间太忙累,江漾声帮他手动“释放”完一波,便抱着他一起洗澡随后搂着一起睡下。   一周后,江漾声已经准备好旅行用的所有东西,一个大大的包和一个行李箱。   梁思影给自己放了一个月的假。   江漾声感动得稀里糊涂,梁思影能花这么多时间来陪他玩,真好!   梁思影看着行李箱,问他带了啥。   江漾声笑嘻嘻搂住他的肩:“吃的,喝的,换洗的衣服,放心,内裤我买了一次性的,天天换都没问题。”   梁思影尴尬地“哦”了一声,提起行李箱在前走。   江漾声嘴角浅浅地笑开,随后马上大步流星地跟上他。   江漾声将大包放在车的后排座位,行李箱放在后备箱里,他让梁思影坐副驾驶位置。   梁思影系好安全带,不禁有些担忧:“你真的知道怎么走吗?”   江漾声剑眉高挑,很是自信:“相信哥,哥走过的路比你吃过的盐还多。”   梁思影:“……呃。”   江漾声递给他一个耳机,窗户半开,让他眯着眼听会儿歌,欣赏欣赏外面的风景。   江漾声启动车辆,二十分钟驶出市区。   车子开得很平稳,梁思影脑袋微微靠在车窗上,看着湛蓝的天空白云,很是惬意。   中途有个车辆横冲直撞,见缝插针,江漾声也没发火,梁思影觉得不可思议,一般开车的人,面对这种随意在路上插队的司机,老早就破口大骂了。   他扭头看江漾声,见他脸色平静,好像无事发生。   江漾声也注意到他的目光,笑说:“被你男朋友的帅气迷得挪不来眼了吧。”   梁思影说:“漾声,你刚刚没骂人欸。”   江漾声说:“因为你不喜欢听脏话啊,只要你不喜欢听的,我都不会说,没素质的人多的是,我可不想让你不开心。”   梁思影鼻尖一酸,扭过头不看他:“嗯,你继续专心开车吧,我眯一会儿。”   江漾声手摸他的脑袋:“小孩儿,别感动哭了,好好休息,到了我叫你。”   历经四个小时的车程,江漾声到达目的地,是成群的海岛。   此时正是来此地的最佳时机,天气微热,人少不多,青空无暇,海风徐徐。   江漾声将车停在酒店下的停车场,行李则是放在早已提前订好的房间里。   稍微休息片刻,江漾声和梁思影换好短衣短裤,来到一楼自助餐厅吃中饭。   海岛有许多项目可以玩,江漾声对“海上飞浪”这个项目比较感兴趣,跃跃欲试,他问梁思影玩不玩。   梁思影点头:“你要是想玩,我陪你。”   江漾声提醒他:“小影,话说你应该不恐高吧,这个海浪可是一下子能飞到两三米高。”   梁思影切了一声:“你到时候可别被吓尿了。”   江漾声:“……”   『海上飞浪』是利用气\枪的瞬间冲击力将人弹到海浪上,让人在海面上飞跃,自由驰骋。   工作人员已经为梁思影系好了装备,梁思影嘴上很倔,心里还是有点怕怕的,特别是向下看时,离地越来越远,唯一的保护措施只有腰间的一根绳子。   工作人员大喊“一二,准备,放!”,咻的一声,梁思影被推到海中,随着气\\枪的巨大冲力,他被弹到极高。   他不敢睁开眼。   忽然有人牵住他的手,他一看,原来是江漾声。   江漾声一点不害怕,玩得很欢,他适应得很好,牵住梁思影的手,帮他适应气\\枪的弹跳。   慢慢的,两个人都能像海上飞侠,随意地在蓝色海上飞来飞去。   江漾声注意到梁思影笑得很开心,他双腿一使劲,蹦到他身边,牵他的手,笑意盈盈:“小影,走,哥带你去看海鲸。”   海鲸的声音如同仙乐灵音,伴随海浪阵阵翻涌,使人心灵愉悦,忘却烦恼。   玩完海上飞浪后,江漾声带梁思影去坐游艇。   他为梁思影戴上红色救生衣,两个人在轻快的白色游艇前方并肩而坐,感受海风的凉爽。   他们的头发被海风吹得凌乱肆意,江漾声侧过脸,笑笑地看着他。   梁思影不让他盯着自己,他难为情地伸出手掰回江漾声的脸。   “小影,快看,有海鸥!”江漾声大声说。   果然游艇上方,成群的白色海鸥结队而来,它们任意地变幻队伍的姿势,时而上时而下,美轮美奂。   梁思影试探性地伸出手,一只白色海鸥似乎有所感应,直直地朝他飞来,乖巧地停在他的掌心。   “可惜没有吃的喂给它。”梁思影无奈道。   江漾声马上向游艇的工作人员买来零食,拆开,递给梁思影。   梁思影一点一点喂给海鸥吃,海鸥吃得津津有味。   另外两只海鸥见状,也飞到梁思影身旁求吃的。   更多的海鸥扑棱翅膀,朝梁思影扑来,要吃的。   很快一袋子零食已经见底,空空如也。   江漾声马上又去买了三五袋,海鸥吃饱后,顶着圆滚滚的小脑袋,蹭着梁思影表示感谢。   梁思影高兴地摸这些可爱的小生灵,笑得很开心:“不用谢,以后常来,管饱。”   海鸥似乎听懂,一起齐飞,盘旋成一个大大的爱心形状,给周围所有人都看呆了,纷纷拿出手机拍照。   江漾声也拿出手机拍照,拍了许多梁思影的照片,还和他一起合拍了许多张。   玩了一个下午,晚上海滩有篝火晚会,江漾声带上梁思影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滋滋有味地吃着烧烤,听着歌。   习习海风拂过脸面,凉爽惬意。   吃完烧烤后,江漾声牵上梁思影的手,两个人一起去散步。   脚踩在柔软的沙滩上,异常舒服。   星空优美,繁星点点。   江漾声从随身背的大包里取出帐篷,他手脚麻利地搭好,帐篷里面铺上厚实软和的毛毯。   “来,小影,快进来吧。”江漾声像一只抖擞精神的小狗,从帐篷里伸出手邀请梁思影。   梁思影俯身,细白的手搭在他手上,勾头钻进了帐篷。   一进帐篷,江漾声便迫不及待地将他搂在怀里。   梁思影乖巧地被他抱着,伏在他怀里。   江漾声想起了少年时代,他从背后抱梁思影,梁思影不反抗,温顺乖巧地被他搂抱。   那时他不明白,梁思影只允许他这样亲密地挨近。   他却以为这是理所当然。   他后来才知道只是因为梁思影喜欢他,所以才允许他肆无忌惮而又任意妄为地亲近他。   江漾声脸与梁思影贴近,感受他逐渐悸动的体温。   “小影。”江漾声轻轻地喊他的名字,将他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与他正面相对。   “嗯~”梁思影小脸浮上一层红晕。   江漾声俯首,凑近他,离他特别近,鼻息缠绕。   他额前的墨发蹭着梁思影的脸,酥酥痒痒。   江漾声抚摸他的背,嘴唇与他相贴,温柔地吻他。   他不自觉地手按在身下人的胸前,想要进行下一步动作。   梁思影脑袋搁在他肩上,伸出手按住他的手。   “不—”梁思影怯懦地嗫嚅。   江漾声疑惑。   自从和梁思影破镜重圆、冰释前嫌以来,江漾声一直对他很克制,最多只吻他,没有对他进行更深一步的动作。   今晚星夜正美,他再也难克制身体的躁动。   他好想将梁思影压在身下,想听曾震撼他整个少年时代的轻微呻吟声。   他那时情窦初开,梁思影在月夜下的猫叫声,挠得他失魂落寞,夜不能寐。   所以这么些年,他对任何人都不感兴趣,拍戏的时候,有吻戏的一概不接。   他很庆幸,自己的初吻留在了梁思影的唇上。   现在,他发疯地心动,好想将怀里的男孩,好好地疼爱。   “小影,别拒绝我,好吗?”江漾声摸他的额头,看向梁思影充满泪水的眼睛。   “漾声,我已经被——”梁思影趴在他怀里,忍不住哭了出来。   娱乐圈人人都知道,当年默默无名的梁思影,是被左明豢养的小宠物,背靠左明,梁思影才一炮而红,成为一代新生顶流。   但是对于梁思影来说,左明于他的关怀与恩情,是雪中送炭。   没有左明当年的慷慨帮助,他现在哪里还有妈妈。   他屈身于左明的初夜,一直在哭。   不过左明可没心思管他的情绪,他发泄完提起衣服直接走人。   梁思影知道左明没有心,他不会爱上任何人,连自己也不例外。   “漾声!”梁思影咬在江漾声的锁骨上,“为什么当年你不接我的电话,不回我的微信,为什么啊!?当年要是你在我身边,我至于这么恨你吗?!你这个大骗子!”   一想起过去的事,梁思影发现自己还是没有完全放下。   他恨为什么夺走自己初吻的人,不是在少年时代在他眼里发光的那个帅气少年。   “讨厌你!我讨厌你!”梁思影躺在他怀里,宣泄积累已久的情绪,他眼眶通红,嘴唇颤抖。   江漾声眉眼沉默,神色隐忍,他将梁思影紧紧抱住,任凭他的打骂。   等梁思影哭累了,江漾声摸他的脑袋,温柔地亲他的脸:“嗯,小影,都是我的错,不要再想过去那些不开心的事了,以后我永远在你身旁,永远陪着你。小影,别哭了,你一哭,我心好疼。”   梁思影昂起小脸,江漾声手轻轻地擦他的眼泪:“我的小猫变成花猫了。”   江漾声将梁思影轻放在毛毯上,伏在他身上,认真而又用心,他第一次完完全全听到他梦寐以求的哀吟声。   直冲他的天灵盖,苏爽得让他难以自持。   “小影,我喜欢你,我爱你!”江漾声眉头微皱,在他耳边低沉地告白。   回应他的是梁思影愈发紧缩的双腿。   事后,江漾声将梁思影搂在怀里。   梁思影第一次在剧烈的情事后,被人炙热地拥抱。   像火在烧,好温暖。   “哥,我想一直被你抱着,不要松手好嘛?”梁思影眼神散发温柔乞怜的光,嗓音轻颤,让江漾声心头一紧。   “梁思影,我要一直紧紧抱着你,死也不放开。”江漾声吻在他的额间,抚摸他鬓间被汗湿的头发,目光坚定。   梁思影微微笑,这一次,他知道江漾声不会再食言。   “嗯,谢谢你,江漾声,你真好。”梁思影手缓缓划过江漾声的薄肌,脸色发红,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内心愉悦。   “小傻瓜,应该是我谢谢你,你没丢掉我,真好,真的。”江漾声与他额间相抵,嘴唇弯起,手抱住梁思影的背,“小影,我要做一个值得被你喜欢的人,请将你的余生交给我。”   “傻球。”梁思影幸福地依偎在他怀里,睡得很香甜。 第314章   江漾声带梁思影去了许多地方,他们一起走过复古旧风情小巷,一起爬山看日落,一起游湖泛舟。   自然,所有的旅途规划都是江漾声来搞定,梁思影无事一身轻,感到前所未有的自在惬意,玩得既放松又开心。   旅途结束后,江漾声开车回北都市。   梁思影在车辆启动前,买了一个草莓甜筒给江漾声。   江漾声接过,笑嘻嘻地看着他,很自信问:“哥厉不厉害,一次路都没迷过。”   梁思影脑袋上冒出汗,勉强承认:“你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懂?”   江漾声高兴地大尾巴狼欢快地摇起,喉结滚动,将草莓甜筒一口闷掉。   嘴里的甜蔓延到心里,快要将他甜死了。   江漾声问梁思影:“小影,你累吗,累的话,在后座位上躺着休息。”   梁思影摇头说:“不累,我又不是一个瓷娃娃,哪里这样脆弱。”   江漾声笑容开朗,手摸他的脑袋:“你是我的掌上明珠,我要好好呵护你,宝儿。”   梁思影:“……呃,对对对,掌上‘明猪’。”   说完,他自己笑了出来。   江漾声莫名其妙,但看梁思影笑,他心情特别好,哼着轻快的歌儿,开车返回北都市。   梁思影倚靠窗户欣赏风景,倦累便闭眼休息,再睁眼,发现天已经黑了下去。   他打开车窗,看到熟悉的风景,才明白已经回到了市中心。   北都市有两条街最为出名,一是宁安街,繁华富庶,金碧辉煌,聚集全北都市乃至全国的顶级名企和金融机构,出入这里的非富即贵。   二是长明街,以文艺范闻名全国,这条街道与宁安街永远灯火通明,四季不歇,不同于宁安街的车水马龙,这里歌声绕梁,画廊十里,花朵芬芳,水流潺潺,一切静谧而优美。   长明街最热闹的莫过于〖格林广场〗,它宽敞明亮,矗立于最中心,喷泉汩汩涌动,到处有三五成群的歌手卖唱。   这里是年轻人的天下,一抬眼,映入眼帘的便是张张面容精致的年轻男孩女孩,他们怀揣音乐梦想,将自己的歌喉释放在格林广场的每一处。   今天的长明街格林广场,异常热闹,梁思影好奇眺望吵吵嚷嚷的人群。   江漾声注意到他的神情,便找了一个最近的停车位停下,当众大大方方地牵着他的手走到格林广场。   成百的年轻人围挤在一起,神情激动。江漾声好奇,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瞅准时机找了一个缝隙,挤了进去。   原来被围观的是三五个鬼火少年,他们身穿黑色T恤,踩着滑板,从高处一跃而下,惊险万分,引得女生连连尖叫。   他们嘴角不屑一笑,马上弯转身体,细瘦的少年身姿如同雁过留声,滑板经历高空一跃后,竟平稳稳落地。   鬼火少年还得意地朝尖叫的女生们抛了一个媚眼,哄得女生们小脸如苹果般红。   “好帅啊!”“帅死啦!”“要是是我男朋友就好啦!”“嗯嗯,我一定要找一个会滑滑板的男孩做男朋友!”   ……   江漾声见状,不屑道:“滑板,老子也会。”   此话一出,不仅梁思影扭头看向他,周围的人也好奇打量他。   江漾声脚步自信,他身形高挑,鹤立鸡群,墨发飞扬,纵然戴着口罩,也遮不住眉发间的辉光。   他朝其中的一个鬼火少年道:“嘿,哥们,滑板能借我一下吗?”   鬼火少年将脚下踩的滑板踢给他。   江漾声自信用脚一勾,单脚踩着上面,直接加速起飞。   他挥手,密密麻麻的人群自动给他让出一条道,只见他将滑板带到格林广场最高的台阶,从平地开始助力,到要飞下台阶时,他犹如一只迅捷的小猎豹,双脚一前一后踩在上面,配合得游刃有余。   “喂,小心!”梁思影不禁担忧地喊出声。   江漾声以鲤鱼跃龙门的姿态,从高三米的台阶直冲下来,吓得看热闹的人发出惊诧之声。   梁思影也为他捏了一把汗。   江漾声平稳地冲入平地,他成竹在胸,毫不畏惧,在格林广场小划几个圈后,消失不见。   梁思影四处张望,寻觅他的踪迹。   没想到人群却突然发出一声惊叫,他回过神,才发现自己站在最中心。   一个如风的少年,踩着滑板,于暗夜中疾驰而来。   江漾声手持一束燃烧的红色玫瑰,缓缓摘下口罩,少年美好的唇角,弯起如夏日汽水,一下子将梁思影的心,击碎成五彩泡沫。   “小影,火烧玫瑰,赠给你。”江漾声声音低沉,表情格外认真,他眉眼散发极浓的男孩子九死不悔的执著,“我会像这朵玫瑰,一直燃烧你。”   梁思影接过灼热的玫瑰,玫瑰花在火光中肆意燃烧,犹如一场誓死不回头的爱恋。   他蓦然回忆起,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江漾声。   或许就在江漾声在夏日校园香樟树的午后,无意中握住他的手时。   他将那时的江漾声记得好清楚。   那时江漾声张慌失措,是想要放开他的手,却实际又放不开。   犹如雨后的蜘蛛织的网,将蜘蛛网住。   他第一次察觉到江漾声的脸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这个傻逼还到处找人握手验证心里的感觉。   真够傻叉的!   他比江漾声敏感,内心更为细腻,他知道江漾声对他来说不一样,是超越朋友的感情。   梁思影手持燃尽的玫瑰,走近江漾声,牵起他的手:“好啦,我知道啦,别燃烧了,再烧我就成火山了。”   江漾声笑嘻嘻地跟上他。   周围人在江漾声摘下口罩的时候,蠢蠢欲动,小声议论,此刻,有人终于忍耐不住喊出:“我靠,是江漾声!”“卧槽!是漾声哥哥!”“原来他真的是弯的,那个戴口罩的男生是谁啊!?!好劲爆!”   ……   夜色愈深,人群的喧嚣声逐渐消散,江漾声高兴地牵起梁思影的手。   手心好温热。好紧。   真好。   一股温暖幸福的感觉涌遍他全身。   “小影,回家啦!”江漾声重新开上车,帮梁思影系好安全带,“我们回家一起洗澡吧!”   梁思影尴尬地将他凑过来的脸撇开:“不要,我才不跟你一起洗!”   “哈哈哈,小影,这样吧,等会儿我们来一把游戏,要是我赢了,我们就一起洗澡,可以不?”江漾声将车开离长明街,回到宁安街。   梁思影呵呵一笑:“貌似你还没认清楚自己的实力。”   江漾声笑嘻嘻:“小影,以前我都是让着你的,这回我要认真了。”   梁思影无语:“你不让我,我也能赢你。”   江漾声轻呵一声:“啊,这么自信,看来我不得不拿出我的秘密武器了。”   梁思影奇怪:“咋,打不过你要开挂啊?”   江漾声神秘一笑:“保密,回家我告诉你。”   梁思影:“……你肯定没憋什么好屁。”   江漾声手摸他的脑袋:“乖,小影,到家你自然知道了。” 第315章   梁思影旅途回来后,接到了一个手机的代言广告。   他现在不仅业务工作越来越熟练,与人打交道也很大方得体。   代言广告他以前接过不少,很熟悉步骤流程。   这次广告商的手机主题为『生态·自然·环保』,拍摄场地位于室外大自然。   工作人员给他化好妆,他已经提前将台词熟记于心,面对镜头时,游刃有余。   尤其是一双清澈干净的黑色眼眸,在镜头前如闪着光芒的黑曜石,洁亮好看。   拍摄导演没想到梁思影的表现这么好,每一帧都做得恰如其分,他一气呵成拍完,可以说非常完美了。   在场的其他工作人员也极大地舒了一口气,对梁思影的印象更加好,在拍摄结束后,主动又热情地给他递水喝。   梁思影卸完妆,准备离开时,导演叫住他,恳切地问能不能合个影。   梁思影微笑:“可以。”   他们一起站在充满自然之气的野外树林下合照,支架摄像机设定了时间,五秒倒计时后自动拍摄。   拍完后,三五个女工作人员纷纷找梁思影要签名,梁思影乐得大方地给她们一一签下自己的名字。   字体飘逸隽美,惹得她们喜笑颜开,激动不已。   场外也有不少来现场的粉丝,大声呼喊梁思影的名字。   梁思影抬眸,笑着一一和她们打招呼。   扛着摄像机准备收工的老师,被推推搡搡的热情粉丝们,挤倒在地。   梁思影见状,连忙扶起摄像机老师,关心问他有没有事。   “还好,身下是草地,问题不大。”摄像机老师爬起身道。   梁思影在他起身的一刹那,眼睛敏锐地捕捉到草地里似乎有一坨东西,像是某个小生物。   他弯下腰,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灰色的狸花猫。   狸花猫蜷缩身体,动弹不得,梁思影发现它的前脚掌在细细地流着血。   原来是几枚尖锐的铁钉,扎进它的脚掌,它受了很重的伤。   梁思影怜悯不已,俯身抱起受伤的小狸花猫,赶往兽医院。   医生熟练地给小猫取出钉子,消毒,包扎。   麻醉药剂过后,狸花猫渐渐苏醒过来,看起来神态疲惫,精神欠佳。   医生解释说:“它因为脚掌受伤,没有办法捕猎,一直饿着肚子,营养不良,我给它注射营养液,补充能量。回去之后,你按照我开的方子喂它吃,大约一周左右,这只小猫就能活蹦乱跳了。”   梁思影感激道:“谢谢医生。”   医生道:“不客气,万物生灵,皆有福泽,幸亏有你及时发现它,将它送到医院,否则它不被饿死也要被其它动物猎杀。”   晚间,江漾声回家,屋里亮堂堂的,梁思影主动地给他一个拥抱,在他耳边说:“你回来了!”   江漾声感动地摸他的脑袋:“嗯,你的无敌帅气男朋友回来啦!”   梁思影:“……”   这个傻逼,一天不自恋会死啊。   江漾声问:“小影,这么高兴,你是不是有喜了?”   梁思影:“………………呸,你才有喜了!”   他揪住江漾声的耳朵,江漾声委屈巴巴,大尾巴狼摇得飞起,眼泪汪汪,卖萌求放过。   梁思影将他拉到客厅的一角,蹲下身体。江漾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问:“这是今天你在野外捡的猫?”   梁思影惊奇:“你怎么知道?”   江漾声拿出手机:“我说你啊,你现在是大明星了知道不,看看,你弯腰捡猫的照片网上传得到处都是呢。”   梁思影说:“我本来想亲自照顾它,医生说它一周才能好全,但是公司说有个商务活动我最好参加,我抽不开身,所以,这几天你能不能帮我照顾一下它啊,很简单的,按时喂它吃东西就行。”   江漾声弯腰观察小猫,笑说:“梁思影,这只小猫是你嘛,怎么和你长得一模一样。”   梁思影无语:“……我是猫,那你就是一只坏狗。”   江漾声搂住他的腰,像狗一样嗅着他细白脖子的香味:“我是一个只对你使坏的小狗,小影,我想要你,可以吗?”   梁思影扭头,脸色羞红:“笨蛋,别说出来啊!”   江漾声反手将他抱起:“不‘说’,那我‘做’咯。”   江漾声对梁思影交代的事情很认真,直接不去摄影工作室,在家全心全意照顾小狸花猫。   一周后,小狸花猫活蹦乱跳,江漾声拿薄荷香的猫棍逗它,还拍了一张照片发给梁思影。   江漾声打字:「小影,它现在活得比我还滋润,简直是我的小祖宗了。」   梁思影噗嗤笑:「嗯,我马上就回来,麻烦你再伺候你的小祖宗一会儿。」   梁思影下班回到家,果真小狸花猫活蹦乱跳,围着两个少年的脚踝,弓起猫腰,惬意地转圈圈。   梁思影白皙的手摸小狸花猫的脑袋,狸花猫舒服得直接躺倒。   江漾声拿着猫条,在一旁羡慕嫉妒恨:“小影,可恨!你都没这样温柔摸过我,这只大肥猫,比我还享受!”   梁思影直起身体,在他的胸口若有若无点一下:“你是三岁小孩吗,小猫的醋你都要吃?”   江漾声浓眉皱起:“哼哼!小影,我就是三岁小孩!”   梁思影无语,但想到这么多天他尽心尽力照顾小猫,心头软了下来,他凑到他身边,主动欠他的手:“你别吃醋了,你在我心里永远第一,我们一起去洗澡吧。”   江漾声乐得屁颠屁颠的,嘴角如向日葵,忍不住奔腾的笑意。   一夜的温存缠绵过后,梁思影先起床给江漾声做“中早”饭吃。   他习惯性地想看看小猫,没想到小猫不见了,他慌乱地四处在房间里找,仍旧不见踪影。   他才瞥到原来客厅的窗户没关严实,估计小猫跳窗跑走了。   不知道它跑到哪里去了,有没有危险。梁思影担忧。   正在他出神时,江漾声起来,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早安,我的小宝贝儿。”   梁思影将小猫不见的事和江漾声说了,江漾声安慰他:“我猜它会回来的,或许此时就在门外呢。”   江漾声信手将门打开,梁思影惊叹地发现,小猫果真就在门外,嘴里似乎还叼着什么黑乎乎的东西。   他好奇凑近一看,被吓一跳,原来小狸花猫嘴里叼着的是一只老鼠。   小狸花猫踩着猫步,将小老鼠放在梁思影脚跟前,猫爪子按在上面,圆圆的黄色瞳孔微张,示意他赶紧来吃。   梁思影脸色一阵发青,脚步后退几步,他可不敢吃这老鼠。   江漾声哈哈大笑,坏笑道:“小影,这猫真好,还知道感恩,给你带来了‘礼物’,你得好好享受啊。”   梁思影抛了一个白眼给这个说风凉话的坏蛋,随后蹲下身体,摆摆手,对小猫说:“谢谢你啦,我们人类不吃这个。”   狸花猫很有灵性,它在梁思影的脚边转来转去,随后嘴里叼着老鼠,从窗户跳走。   梁思影若有所思:“漾声,本来我还想把它当宠物养,可现在看来,它好像更喜欢大自然。”   江漾声也认同:“昂,对啊,它健康灵活,还会抓老鼠,又是狸花猫,很强的,放归野外没问题的。”   过了几天,狸花猫又回来了,这次它嘴里叼着一束野花,放在梁思影脚下。   梁思影感动不已,怜爱地摸它的猫头,柔软舒服。   “小猫,来,我们送你回去。”梁思影招手,示意小猫跳进纸箱,江漾声抱起纸箱子,两个人戴上口罩,走到一处郊外,将它放生。   小狸花猫猫姿矫健,轻松一跃跳出纸箱,在他们脚边徘徊三圈后,猫步飞快,欢喜地奔入丛林。   江漾声见梁思影有些依依不舍,他提议:“欸,小影啊,你这么喜欢猫,不如我们去买一个宠物猫来养?”   梁思影说:“我养你这只小狗都养不过来,还养猫,你是要累死我啊?”   事实正如梁思影所说,江漾声现在住在他的房子里,吃他做的饭,整日笑嘻嘻,狼心狗肺的模样。   江漾声牵起他的手,撒娇:“哼哼,你嫌弃我了?”   梁思影说:“我要是嫌弃你,我会将你扫地出门。”   江漾声笑嘻嘻:“我的小影最好啦,对了,我决定要学做饭,我一定会让你尝到我的顶级手艺。”   梁思影面无表情:“……哦,你加油。”   江漾声挑眉:“咋,你还不信我?”   梁思影说:“我要是信你,我们早就饿死了,你先学会洗衣服吧。”   江漾声不服气:“小爷晚上就要开始煮饭给你吃。”   梁思影扭头认真看着他:“那你别把我的厨房给炸了,谢谢。”   江漾声被他怼得体无完肤,他冰凉的手摸梁思影的脖子:“你这个小孩,怎么老是贬损你哥呢?”   梁思影甩开他的手,向前跑,笑道:“哼!你才发现啊,晚了!”   江漾声在后面追梁思影:“好啊,你晚上在床上给我等着。”   少年的风衣飘起,空气中洋溢着清脆的欢乐笑声。 第316章   梁思影现在是浪腾的一枝独秀,名气冲天的顶级流量明星。   他被粉丝们称为“古装杀手”,无论是黑衣白发,还是白衣红绳,任何古装戏服穿在他身上,犹如天合一契,仿佛为他量身打造,十分合体。   每次演完一部古装剧,这个月的娱乐圈焦点几乎都在他身上。   粉丝们更是热情高涨,如狼似虎,丧心病狂,完全迷失在他的强烈光环下,不断地给他拉人气,创造话题,制造热梗,仿佛要把他的每一丝帅美,扩大到无数倍,好好地品鉴、欣赏,沉浸其中。   江漾声退圈后,梁思影成为北都市娱乐圈鲜肉顶流的代表,不同于江漾声阳光开朗邻家男孩的人设,他目光冰冷,神态凛然,宛若一座高岭之花,俨然不可冒犯。   实际上和他相处过的人才知道,梁思影是个外冷内热的人。   礼貌,谦和,认真,刻苦,是他留给别人的深刻印象。   自然喜爱他的粉丝们会从他的每一处行为细节深挖他的性格魅力,他的微博超话粉丝量名列前茅,每天活跃的粉丝上万,很有话题度和热度。   转眼间超话粉丝们主动为梁思影发来生贺,庆祝他入圈五周年。   〖梁思影入圈五周年纪念日〗自然在当日也登上了微博热搜,超话里一片喜庆祥和,热闹非凡,像是过年了,到处都是祝福梁思影越来越好的话语。   可是,有一个头顶着“梁思影死全家”的ID十分嚣张地在超话里如跳梁小丑,上蹿下跳,对梁思影破口大骂,还骂他的粉丝们是脑/瘫。   这可把粉丝们气坏了,疯狂对这个人进行祖安问候。   原本祥和的庆祝氛围被这一粒臭老鼠屎破坏,江漾声在逛梁思影的微博超话时,敏感地看到了这个人的ID,顿时怒从心头起,气得冒火。   这个人被超话主持人禁止发言,没成想打掉一个又来一个,仍旧是一样的ID,这回他的气焰更嚣张。   江漾声给自己的微博ID取名为〖小影的小狗永远守护小影〗,他找这个人私信。   这个人看见江漾声的ID,急不可耐地扣帽子:[呦呵,你又是这个娘炮的臭狗啊?有时间拿钱好好孝敬你父母,追星的都是脑/瘫,懂吗,小厕妹?]   江漾声怒不可遏:[我看你是脑子被屎糊了,你才应该是死了全家吧,不然怎么张口闭嘴都是孝敬父母?有时间抠键盘喷别人,不如少撸点,你这个loser。]   两个人剑拔弩张,互相对喷,江漾声好久没吐脏话,重新捡回他从前的骂人技能,一股脑狂暴似的甩在这个人头上。   最后江漾声问:[你这个臭老鼠,只会扣字吗,敢不敢出来打一架?]   这个人回:[无聊,男的还追星,真是顶级脑/瘫。]   江漾声:[废物,敢不敢和你爹干一架啊?你也只会抠脚丫吃泡面,对着电脑撸吧!]   这个黑粉被激怒:[有什么不敢的,老子一个手指就能捏死你!]   江漾声:[报位置,你爹要来教训儿子。]   黑粉:[老子在北都市,来来,你多叫点人,免得被我打死了没人给你收尸。]   江漾声嘴角狠狠不屑:[北都市正好,我也在北都市,发地址过来。]   许久黑粉那边没有动静,江漾声再给他发消息时,显示被拉黑了。   呵,怂了,告诉你,现在已经晚了!你踢到我,算是踢到铁板了!江漾声心里恨恨,他发誓决定要狠狠地痛揍一顿这个嚣张至极的黑粉。   他有许多混社会的朋友,他马上找人破解出这个人的IP地址,经过一番技术破解和分析这个人的微博动态,他的搞技术的好朋友给他发来了精准定位。   江漾声循着地址摸到这个黑粉的位置。   此时,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出租屋里,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粗糙肥胖的双手猛抠键盘,敲得飞起,同时嘴里骂骂咧咧,双脚架在刚刚吃完泡面的桌子上,随口叼起烟。   砰砰砰!   男人以为房东来收房租,隔着门喊道:“再迟点!现在没钱!”   砰砰砰!   门被敲得更响。   男人不耐烦吼骂:“你敲你妈了个逼的!说了老子现在没钱,还敲!信不信老子弄死你!”   “送外卖的!”拍门的人喊道。   男人看着地上被随地乱扔的外卖盒,他疑惑自己是否订了外卖。   不过他马上想,哼,有便宜不占是王八羔子。   说完,他趿拉黑色破烂发臭的拖鞋,兴冲冲地开门拿外卖。   门刚被打开,他便被一脚踹飞。   男人捂着疼痛的胸口,看到来人并不是穿着外卖服的小哥,而是一个长得很高,戴着黑色口罩的男孩。   江漾声找到那个在网上跳得很欢、大放厥词的黑粉就是眼前这个邋遢肥胖宅男。   这个黑粉名叫阴虎,好吃懒做,邋里邋遢,啃老专业户,整天除了打游戏就是隔着网线喷人。   当看到梁思影被众多女生追捧喜欢时,他的嫉妒心前所未有地被激起,给自己微博取名为“梁思影死全家”,对着梁思影就是无脑输出,一顿大骂特骂,和梁思影的粉丝们对喷。   他将现实生活的不如意,一股脑喷在不相干的人身上,这样他才能博得一点可怜的存在感。   江漾声冷蔑笑道:“阴沟里的老鼠,老子是你爹,你再敢喷梁思影试试!”   阴虎没想到和网上对喷的人,真的找到了自己,他有些害怕,眼神闪躲。   江漾声比他高好多,肌肉结实,他目测自己打不过他。   江漾声径直来到他面前,提起他的脖子,眼神凶狠,冷厉道:“我告诉你,老子以前是校霸,最喜欢打架,好多年没打人了,正好拿你开祭!”   阴虎被他的双拳勒得喘不过气,他如死鱼一般挣扎,江漾声毫不客气直接将他撂倒在地,一通乱打,瞬间将他打得身体蜷缩,气焰熄灭。   “你给老子爬起来!”江漾声语气凶狠地命令他。   阴虎脸色被打得乌青,他只好顺从地爬起。   “现在,给我到梁思影的超话里道歉!”江漾声命令他。   阴虎只得照做,江漾声盯着他,看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写道歉话,写得不好,江漾声便打他一拳。   阴虎从没觉得时间这么煎熬,他强忍身体的疼痛,自我道歉,并将之前无脑辱骂梁思影的话全部删了。   “以后还敢不敢再喷梁思影了?!”江漾声提起他的头发,怒问。   “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求求你放过我吧。”阴虎求饶,他被打得服服贴贴。   江漾声冷哼一声:“以后再让我发现你无脑喷梁思影,我会提刀杀了你,懂?”   阴虎被唬一跳,吓得双腿瘫软:“真的不敢了,我再也不玩微博了,太可怕了!我马上销号卸载,真的!我只是嫉妒他比我帅比我有钱有这么多女的喜欢,所以不服气骂他,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江漾声将他的肥胖脑袋一甩,冷漠离去。   梁思影微博超话里,一片欢天喜地,没有这个上下乱蹦的黑粉,氛围好多了。   晚间梁思影回家握住江漾声的手,又仔细检查他的身体。   江漾声奇怪,梁思影问:“那个超话黑粉,你是不是动手去打他了?我看你有没有受伤。”   江漾声笑嘻嘻捧住他的脸:“小影,你咋知道?”   梁思影苦笑一声,少年时代,江漾声和他初相逢,便能做到为他挡刀子,现在的江漾声,只会对他比以前更好。   “因为我懂你啊,笨蛋。”梁思影担忧,“幸好你没受伤,漾声,以后别冲动,在娱乐圈有黑粉很正常,我不想你为我受伤。”   江漾声将他抱在怀里,声音低沉:“可我绝不允许有人欺负你!”   他轻轻地摸梁思影的小脸,黑色瞳仁绽放坚定目光,“我不允许有人骂你,侮辱你,中伤你,被我撞见了,我绝不放过。小影,我不会受伤的,要是我不行了,谁来照顾我的小宝贝儿,你说对吧?”   梁思影眼眶忍不住泛出泪水,鼻子酸涩,他伏在江漾声滚热的胸前,呢喃道:“笨蛋,你是大蠢蛋,老是惹我哭!”   江漾声摸他的脑袋,语气温热:“摸摸我的小猫,不哭,等会儿到床上,我让你哭个够。”   梁思影脸微红,他小手捶江漾声的胸口:“呵!不准这样欺负我!”   江漾声哈哈大笑,将他扛在肩上:“能欺负你的只有我,来,小宝贝儿,我们到床上去玩。” 第317章   转眼时间来到中秋节,江漾声作为〖漾影〗摄影工作室的老板,大方地给员工放了一周七天的假。   员工高兴地恨不得把他亲亲抱抱举高高,大呼万岁,不过江漾声可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他放假前一天早就一溜烟不见人影。   他开车回了一趟家,今年的中秋节他提前和父母说好回来过。   江漾声的母亲闵雪喜出望外,拉着父亲江东来,开车到大型商超沃尔玛,买了许多肉与菜。   母亲笑脸洋溢地悉心下厨做饭,父亲江东来耐心地打扫家里卫生。   闵雪时不时从厨房探出身子,喊问:“漾声回来没啊?”   江东来索性一直将大门敞着,他说:“应该马上快了,不然我到楼下接他。”   说话间,一个高个子穿浅灰色卫衣的男孩,兴冲冲地提着两袋东西,双脚踏进屋内,高声大喊:“爸,妈,我回来啦!”   闵雪听见这熟悉、让她牵肠挂肚的声音,急忙将灶火一关,跑出来,拉着江漾声的手:“儿子,回来了!”   江东来接过江漾声手中的大袋子,还挺沉,他好奇问:“儿子,你买的啥啊,这么重?”   江漾声嘻嘻地笑,朝父母望去,兴致高昂:“这当然是给你们买的礼物,我已经满18岁了,不能再在家白吃白喝。”   闵雪敲一下他的脑门:“傻孩子,瞎说啥啊,你哪怕80岁,你都是我们的孩子,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为你付出我们心甘情愿。别再说什么白吃白喝的生分的话,否则妈妈就要生气了。”   江漾声调皮吐舌头一笑,随后拆开袋子将里面的礼物拿出来分给二老。   闵雪得到了一套化妆品、一件浅青色上衣、一个应时戴在脖子上的绵柔丝巾。   江东来则是收到一个水杯,一个iPad,一双皮鞋。   这些东西都挺符合他们的需求,闵雪难以置信,她不敢相信这些是江漾声买的,自小这孩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粗心大意,怎么这次买的东西都那么符合他们的胃口?   江漾声见妈妈一脸不可思议,他问:“妈,怎么这样看着我?”   闵雪揪他的耳朵:“你这小屁孩,实话告诉我,这些礼物真的是你买的吗?”   江漾声双手作投降状,将实际情况告诉他们:“是梁思影买的。”   中秋节前夕,江漾声说想回家一趟看看爸妈,梁思影点头,说想买点礼物给他们。   二老一听,心下明了,原来是那孩子,倒是很有心。   闵雪认真看着江漾声道:“漾声,你什么时候把他带来给我们看看?”   江漾声笑:“妈,爸,今年过年的时候我把他带来,他也答应了!”   江漾声一回家,家里很热闹,尤其是饭桌上,他话多得不得了,像个碎嘴话痨,一细听,便可以听出他的十句话里有八句话和梁思影有关。   江漾声喜笑颜开地给爸妈夹菜,二老看得出来他是真的高兴。   连在家养着的平时嘴毒的鹦鹉,都破天荒地附和着江漾声的笑声,飞到他肩膀上,嚷道:“有喜事啦!太开心啦!”   江漾声扭头用手夹住鹦鹉的喙牙:“八角,你吵死啦。”   鹦鹉用脚爪子戳江漾声的脸,继续叫嚷:“傻逼江漾声有喜事啦!”   江漾声气得额前的呆毛竖起来,大手一捏鹦鹉,八角被江漾声“残忍”地“遏住了命运的咽喉”,不敢再发出声。   “呵,叫你再骂我!被我抓住了吧。”江漾声皮笑肉不笑,手指缓缓拂过八角肚皮上的柔软绿毛。   江漾声手机响了起来,这铃声是他为梁思影设置的定制铃声,他没工夫搭理鹦鹉八角,手心放开它,转而凝神看梁思影给他发来的消息。   他犹如热恋中的男孩,嘴角忍不住向上扬起,掩盖不住翻涌的笑意。   江漾声在家呆三天后,回到了自己的家,这是他和梁思影两个人一起的温暖小家。   梁思影请了一周的假,说要带江漾声回乡下的老家看看。   江漾声下意识问:“这是丑媳妇要见公婆了?”   梁思影:“…………差不多,你这个丑媳妇的确要露露面了。”   江漾声:“……小影,你搞错了,我是你老公,懂?”   梁思影踹他一脚:“滚!”   自诩为某人老公的人,着急忙慌地要去买礼物,梁思影按住他,说已经买好了,让他不要紧张。   江漾声呵了一声:“我没有紧张。”   梁思影无语,他明显可以察觉到某个人喉结滚动的凝滞,眼神飘移,和平常谈笑生风、自信大方、爽朗明媚比,行为多了一丝慌乱。   梁思影说他来开车,他将江漾声牵到副驾驶位置上坐着,安慰道:“漾声,我妈又不会吃了你,再说有我在呢,别怕。”   江漾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声音清脆动听:“嗯啦,小影,你真好。”   他们中午出发,加上中秋返程堵车,抵达老家的时候已是下午黄昏时分。   梁思影的母亲丰藤园和妹妹梁思月,早已经在老家望眼欲穿,频频向村口看去。   “妈,哥哥回来啦!”梁思月激动得大喊大叫,一辆白色奔驰朝家里的院子驰来,梁思影将车停好,江漾声负责拿礼盒。   丰藤园听闻急忙迎出来。   梁思影将母亲和妹妹介绍江漾声,丰藤园慈祥微笑,梁思月一直盯着江漾声看。   梁思影带着江漾声进屋,打断梁思月的目光:“思月,干嘛一直盯着别人看,这样不礼貌。”   梁思月抱以歉意:“对不起,漾声哥哥,之前你没退圈的时候,我还是你粉丝来着。”   江漾声温和轻笑:“没关系,我这样的绝世大帅哥,狗见了都想多看我两眼。”   梁思影:“……自恋狂吧你。”   梁思月偷偷地笑,随后飞速跑到房间里,拿出一张纸和笔,目光虔诚:“漾声哥哥,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江漾声拿起笔,龙飞凤舞,字体潇洒,梁思影在一旁看。   江漾声得意道:“你哥的字好看吧?”   梁思影不以为然:“好看到不认识你的‘鼎鼎大名’。”   丰藤园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叫他们一起过来吃饭。   席间,江漾声主动活跃气氛,话很多,梁思月也是一个话痨,两个人呜呜渣渣的声音没停过,让梁思影感到幸福的烦恼。   吃完饭后,梁思月说她朋友找她开黑打游戏,梁思影说:“去吧,该玩就要玩。”   梁思月惊叹,以往她这个哥哥总是板着脸让她做作业,今天居然这么好,她意出望外,问:“哥哥,你变性了,咋今天这么好不让我做作业啊。”   梁思影无语:“你有受虐狂啊,让你玩不去,你要做作业?”   梁思月生怕哥哥反悔,龇牙咧嘴,一溜烟跑回房间玩去了。   梁思影是故意想支开梁思月,他有话和母亲单独说。   待母亲收拾餐桌后,梁思影示意母亲和江漾声一起到客房就坐。   梁思影将客房柜子的牛皮袋拿出,打开,里面装的是这么些年以来密密麻麻的汇款单,包括他读中学时,被班主任给予的补助清单。   梁思影对母亲丰藤园说:“妈,你的汇款单汇款人姓名是江东来,我当年上学时资助我的是巨源食品有限公司,它的老板也是江东来,其实都是同一个人在帮助我们。”   丰藤园凝神点头,她到现在回想起那段艰难的人生岁月无不感慨,这样一笔源源不断的钱,犹如冬日炭火,救了一家人的命。   梁思影继续说:“妈,江东来是江漾声的父亲,当年真正帮助我们的是漾声。”   丰藤园不可思议地朝江漾声望去,她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深信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尤其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一点,她特别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找到一直默默在背后帮助他们的恩人。   丰藤园眼角皱纹耸起,眼眶翻出感恩的泪花,她枯老的手,伸向江漾声,紧实地握住他的手腕,缓缓站起,跪在地上向他表示最隆重的感谢。   这一举动吓得江漾声赶紧将她扶起:“阿姨,这些都是小事,不足挂齿,真的,你这样我可受不住,请您起来吧。”   丰藤园摇摇头,神情无比端肃:“这不是小事,这个世界,没有人非得要帮谁,而你一帮就帮了我们十年,我唯有一跪才能使我的心好受点。”   丰藤园顽固地朝江漾声磕了一个头,礼毕后,梁思影将她扶起,给她倒了一杯茶,让她缓缓激动的心情。   待母亲精神恢复后,梁思影神态沉重,似乎琢磨着要告诉她一件大事。   丰藤园熟悉他的脾性,心里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妈。”半晌,梁思影终于开口,他凑近江漾声,两个人一起站起来。   梁思影握住江漾声的手,让母亲明白他们的关系。   丰藤园内心一惊,瞳孔微缩。   梁思影平静道:“妈,江漾声是我男朋友,也是我将来想一直一起生活的人,他是我的全部,是我的一辈子,我喜欢他,爱他。”   梁思影随后跪在丰藤园面前,声音破碎:“妈,请你理解我,我不能没有他。”   此刻,江漾声又看见了这么独特的梁思影。   这个男孩,勇敢而炽热。   他现在恍然大悟,如果换成少年时代的梁思影,只要自己确定心愿,他照样会如这般勇敢地向家人表明心意。   从那年起,真正的逃兵,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   梁思影后来恨他,理所当然。   江漾声曾在夏日香樟树校园午后,与同桌梁思影十指相扣,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他亦在高中同床共枕的午夜梦回,将手伸向梁思影的隐秘处,因听到他细微的猫叫声,而彻夜难眠。   他烫得难受,半夜跑到卫生间用冷水去烧。   在少年时代,江漾声可以肆无忌惮倒在同桌梁思影的怀里。   梁思影宛若一只乖巧的猫,任凭他抱,很听他的话。   江漾声觉得和梁思影相处很开心。   梁思影坐在靠窗位置,提笔做题,江漾声枕着校服,脑袋一歪,漆黑的眼眸,目不转睛看着他。   时光如温润的水,淌遍江漾声整个少年时代。   他记忆最深刻的是,在夏日香樟树下,对他眉眼浅笑的少年梁思影。   “思影。”江漾声眼尾发红,像他这般自小情事懵懂的人,最开始上心喜欢的人是一个男生,他曾退却,逃避。   他应该要比梁思影有更足的勇气面对一切。他拧眉,下定决心,他要守护所爱之人。   他神情无比坚定,朝丰藤园说:“阿姨,请您同意我们,我会好好保护小影,让他开心,幸福,快乐。他是我的一切,我同样不能没有他。”   丰藤园将梁思影扶起,牵起他的手,放在江漾声的手上。   江漾声将梁思影的手稳稳地托住。   丰藤园眼睛掉下一颗泪。   小时候的梁思影长得瘦弱,被其他的男孩子欺负,从来不会对她抱怨发脾气,而是默默忍受。   他很小的时候就学会做饭,学习很刻苦,拼命认真。   他出生在一个不完满且贫困的家庭,可自始至终没有一句怨言。   这个孩子懂事得让她这个做母亲的心疼。   她抬眼看向江漾声,说:“小影,我交给你了。这孩子自小跟着我吃了好多苦,好在苦尽甘来,他有权利追逐自己的幸福,漾声,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   江漾声感激道:“放心吧,就算死也是我先死,因为我不会让小影伤心。”   梁思影呸了一口:“别再说什么死不死的啊,傻球!”   江漾声憨憨地笑。   他如珍玉,紧握梁思影的手。   少年的手心温度炙热,如汪洋蔓延,吞没彼此跳动的心。   那个少年手上佩戴的红绳玉佩,耀眼发光,闪烁海誓山盟的心印。   仿佛一颗永不熄灭的少年心,将所爱之人,放在心尖。    第318章   圣诞节对于梁思影来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他莫名地对这个节日情有独钟。   因此他提早和经纪人打招呼,说要早点回去。   走出浪腾,北都市最繁华的宁安街处处早已吟唱起圣诞之歌。   一片雪花飘在梁思影的墨发上,他惊喜地抬头,果然天空下起了小雪。   “冰糖葫芦!冰糖葫芦!好吃的冰糖葫芦!”卖糖葫芦的流动推车从他旁边走过去。   梁思影微笑招手示意商贩停下,他买了五根冰糖葫芦。   他嘴角莫名地笑起来,笑意藏不住。   街上成群结队的年轻男孩女孩,面孔精致,张扬恣肆,欢笑声不止。   这样的飘雪热闹的场景让梁思影想起,少年时代过的圣诞节。   那时的江漾声跋扈嚣张,叛逆不羁,强拉硬拽,非得让他出来玩。   梁思影好学生做习惯了,还是第一次逃课。   感觉好新奇。   江漾声带他到游戏厅玩游戏,带他在雪地里玩雪球,带他吃热气腾腾的火锅。   临了,两个少年一起回到学校。   往事历历在目,如清晰如洗的水墨画在梁思影心里铺展开来。   那年,轻柔的雪花,被橘黄色路灯涂抹上一层朦胧的光,纷纷扬扬,犹如一场年少暧昧不明的幻梦。   江漾声就站在这样的景色里。   他剑眉星目,墨发蓬松,笑容张扬,身形高挑,笑意盈盈地看着梁思影。   江漾声将圣诞礼物塞给梁思影,对他说,小影,圣诞节快乐。   他和江漾声,转眼间已过去十多年的时光。   梁思影想起江漾声,迫不及待地想回家看他。   他兴冲冲打开门,满心欢喜地以为江漾声会和往常那般在家,会在他进门的一刹那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可是,屋里黑漆漆一片,他犹疑地打开门,四处找江漾声,都不在。   他慌乱地拿出手机给江漾声打电话,电话刚播出去三秒,一阵熟悉的温暖从他的后背传来。   “漾声!”梁思影将买的冰糖葫芦放在客厅桌子上,欣喜转过身抱他,似乎还有些委屈,“你到哪里去了,我好担心你。”   江漾声摸他的脑袋,微笑:“乖,我去买菜了,今天可是圣诞节啊。”   梁思影奇怪:“圣诞节怎么了?”   江漾声捏他的脸蛋:“圣诞节我想和你一起窝在家里吃火锅。”   梁思影心里一暖,果然他也记得少年时他们一起经历的事。   不过他问:“你怎么不叫我,我们可以一起买菜啊。”   江漾声呲牙咧嘴笑:“哼,你是不相信我,我今天必须要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说完,江漾声便如火如荼地“大显身手”,梁思影不放心,悄悄跑到他身边来瞧。   出乎他意料,江漾声居然还挺会,不一会儿一个热气腾腾的鸳鸯火锅就摆好了,在餐厅的桌子上冒着诱人的香味。   “来,小影,吃火锅,我给你调调料。”江漾声买了数十种火锅调料,他熟知梁思影的口味,知他喜欢吃香菜,不爱麻酱,好微辣,不爱蒜。   江漾声全程主动而又细心地给梁思影烫菜,夹菜,弄得梁思影都不好意思。   江漾声哈哈笑:“宝贝儿,害羞干嘛,老公照顾老婆是应该的。”   梁思影:“……闭嘴!”   马上江漾声像受委屈的小狗,巴巴地用手盖在嘴唇上,如同拉上拉链,闭上了嘴。   梁思影噗嗤一笑,他无奈道:“我真的服了你了,装可怜你倒是很会。”   江漾声嘿嘿地笑,他还“得寸进尺”非得从桌子对面挪到和梁思影一起坐,他说这样帮他夹菜很方便。   梁思影:“……”   算了,只好随他吧。   小傻狗。梁思影看着江漾声,心里暖暖的。   吃完了饭,江漾声收拾桌子,他什么也不让梁思影操劳。   梁思影问:“平常没见你这么勤快啊,你今天哪根筋抽错了?”   江漾声洁白的牙齿露出,笑着捏梁思影的肩膀:“小影,在圣诞节,你是我的王,我是你的仆。”   梁思影哼道:“那除了圣诞节那天,我是啥?”   江漾声薄唇坏笑,在梁思影的小耳边道:“你当然是我可可爱爱的老婆啦。”   梁思影不理他,转头坐在沙发上。江漾声清理完餐桌后,笑嘻嘻地要给梁思影一个礼物。   梁思影以为是苹果,却看见江漾声拿出的是一双奶白色的手套。   “小影,这个手套摸着超级苏软超级舒服,你戴在手上打游戏也不冷,来,我给你戴上。”江漾声牵过梁思影的手,缓缓戴上,不大不小,十分合适。   “哇,摸起来真的好舒服啊。”江漾声握起梁思影的手,往自己脸上蹭,手套上面有一个小兔子图案,非常软萌可爱。   “幼稚啊你。”梁思影叹口气。   江漾声傻笑,拉住他的手舍不得放开。   客厅开了暖气,暖和舒服。江漾声提议一起打游戏,梁思影同意。   距离上一次他们一起打游戏久远到不敢想象,却在这些年反复在某个人心里回荡、撕扯,成为无法弥补的遗憾。   梁思影靠在沙发上,江漾声给他盖上一个天蓝色的毛毯,十分暖和,他则是抱着一个哆啦A梦公仔支撑身体。   王者荣耀,启动!   江漾声的号许久没有玩已经掉到铂金,梁思影的段位在星耀,差了一个段位,无法匹配。   江漾声有十个游戏号,于是他换了一个钻石的号和他一起排。   匹配进来,江漾声说他要打野,正好他在一楼,他大言不惭,自吹自擂:[国服韩信,请求出战!]   梁思影无语,他想,如果吹牛要交税,江漾声这丫的肯定是个穷光蛋。   三楼是个单纯的法师妲己,连忙附和道:[太好了,求带!求带!中路线让给你吃!]   梁思影在二楼。   四楼刘禅:[死壮!]   五楼狂铁:[没带飞等着被举报吧。]   梁思影见他这么自信,于是拿了一手辅助东皇帮他。   开局东皇跟着韩信,见他还是有操作的,不禁对他刮目相看。   第一把韩信以15个人头,经济全场第一的碾压之势,打得对面节节败退,龟缩在泉水。   很轻松的以大顺风的局势赢了。   第二把,和第一把如出一辙,逆天的大顺风,很轻松地又赢了。   第三把,梁思影谨慎道:“这把系统要制裁我们了。”   狗都知道王者的ELO制裁机制,连胜必连败。   这次梁思影为了以防万一,没有选辅助,他拿出了射手马可波罗。   江漾声听他的话,选了稳妥发育,能抗伤的赵云打野。   果然开局还没三分钟,对面的东方镜连抓我方中单和边路,五个人头水灵灵送给了对面。   对面有了优势,即刻入侵野区。   对面辅助是能抗能打的廉颇,中单是手长支援快的女娲,我方中单是没啥伤害的米莱狄,边路是大后期才伤害成型的吕布。   东方镜带着廉颇在我方野区,如入无人之境,一顿横扫,像打饥荒一样,什么都没留下。   江漾声有些着急,梁思影安慰他:“没事,先让他嚣张一会儿,等会我要打爆他。”   幸好我方的辅助刘禅,一直跟着全队唯一拿了2个人头的马可波罗,帮马可占视野。   十分钟后,我方三路高地全被破,脆薄如纸的米莱狄在东方镜的一套连招之下,瞬间蒸发,只值60块。   梁思影让赵云大招扎准对面射手孙尚香,孙尚香丝血想逃跑,被马可两梭子送回泉水。   可惜赵云“身先士卒”,被对面集火秒了。   江漾声手机黑屏,他凑过来看梁思影如何操作。   刘禅一个闪现夹住对面的女娲,吕布大招迅速跟上,闪现一刀将半血女娲送回泉水。   但同时,他们双双被对面围殴,手机黑屏。   队伍里只剩下最后一个射手马克。   对面有三个人,且三路兵线都正在朝高地进发。   江漾声为梁思影捏一把汗,梁思影表情平静,不慌不忙。   就在敌方中路兵线要进塔的时候,马可一梭子直接收掉对面残血的廉颇。   随后敌方边路亚瑟直接冲上来点水晶,马可瞅准时机,一个大招进场将他转死,顺便清完了兵线。   东方镜一个飞雷神,凭借经济优势,直接kill马可。   江漾声盯着梁思影,只见他手指弹指一挥间,轻巧灵活,秒换复活甲名刀。   马可倒下又站起,位移离开东方镜,一梭子扫死半血的东方镜。   成功守住了水晶!   “666!我的宝儿真牛!”江漾声眉眼绽开,毫不吝啬地夸赞他。   “基操勿六。”梁思影平静得很。   对面的主力东方镜一倒,好比强弩之末,不堪一击。我方米莱狄带着她的机器人大军顷刻间就将敌方防御塔拆了个精光。   马可让赵云一起过来打龙,对面廉颇要过来抢,被马可一个大招转死。   现在马可成为全场经济最高的人,他走位灵活,意识高超,东方镜抓也抓不了他。   战局拖到大后期,梁思影让江漾声过来打风暴龙王。   对面女娲居然直接空降过来抢龙,被赵云一枪带走。   东方镜急眼了,直接飞过来秒了我方的米莱狄。   刘禅顶在最前面,控制住东方镜。   马可直接上去转大,东方镜直接蒸发。   剩下的廉颇、亚瑟,和孙尚香不足为惧,待赵云打完龙后,我方一行人轰轰烈烈朝对面水晶进攻。   最后显示出〖绝地翻盘〗四个大字。   赢了!   “我的小孩,你太棒了!”江漾声激动地摸梁思影的脑袋,将他的头发弄得稍显凌乱。   梁思影扭头看他,表情很认真,唇角微笑。   江漾声额头与他相抵,鼻息与他缠绕。   高二那年,也是这样,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打游戏,江漾声从背后抱住他,久久难以自持。   这次,江漾声正面搂住他,将他的小猫紧紧搂在怀里,不再让他失望。   “小影,我喜欢你。”江漾声在他耳边,声音低沉,给予他动情的告白。   梁思影昂首,额间的碎发凌乱,小脸泛红,他胳膊搭在江漾声的肩上,黑漆漆的眼睛,深入他的眼眸。   他们不再是暧昧不清迟到的遗憾,而是无比清晰的动心。   江漾声亲吻梁思影,将他镌刻在心尖。   舌尖伸进他温热的口腔的刹那,他终于和曾经不堪的过去和解。   梁思影还在。真好。   江漾声脸伏在梁思影肩上,久久不能止息。   “你怎么了,漾声?”梁思影见他沉默,以为他不舒服。   江漾声摸他微红的小脸,笑嘻嘻道:“小影,你能叫我老公吗?”   梁思影细眉竖起,冷道:“不能!”   “那叫我哥,可以吗?”江漾声鼻尖蹭他,可怜巴巴地乞求。   梁思影勉为其难,在他耳边轻轻喊道:“哥。”   这一声“哥”,几乎敲得他骨头都碎了,让他全身酥麻,他起身直接将梁思影抱起:“小影,我好想要你。”   他霸道地将梁思影抱在怀里,放进卧室的床上。   梁思影如小猫蜷缩,目中含泪。   江漾声抚摸他的墨发,温柔道:“小影,你真可爱,真想好好‘吃’你,将你吃个精/光。”   梁思影满面羞红,白细的手盖住脸,被江漾声高大又滚热的身体,紧紧包裹,深入波涛壮阔的海浪。   外间的小雪已变成鹅毛大雪纷飞。   瑞雪兆丰年,影光漾我心。   幻溺·镜 第319章   一颗汗水砸在地板上。   再一颗汗珠,淌湿黄色地板。   封闭的练舞室,许决一个人沉浸式地练舞。   每一帧舞步熟悉得刻进骨子里,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可他故步自封,完全没入自己的世界,自顾自地练舞。   汗水将他的黑色衣衫浸湿,额前的黑色碎发细细滑落微小的汗。   足足练了17个小时,他像个不知疲倦的机器人,挥舞手腿,疯了一般将门反锁,拒绝别人的打扰,顽固地将自己封闭。   凌晨两点,他按下急促的呼吸,坐在地上,看向练舞室的镜子。   镜子很干净,闪着透彻的亮光,将他照得一清二楚,格外明晰。   镜面里的一双眼眸,黑沉冷寒,冰凉彻骨。   这是他自己的眼睛。   他伸出手,白洁的手指触碰镜面,熹微的破裂声,从四面八方猝然传来。   镜子破碎,他之像,倒映在镜中。   许决不喜欢跳舞,生平唯一所爱是画花。   只是因为想找出白楚之死亡的真相,他迫不得已才留在傅朝身边。   前提条件是,他必须要服从傅朝的安排。   他答应。   傅朝让他参入歌手男团〖FREE〗,他应允。   他不言苟笑,面色肃冷,沉默少言,在〖FREE〗里人气最低。   他对这一切无所谓。   他惟一在乎的只有那个人。   “臭哑巴,滚开啊!”   “话都不会说,老师,我不想跟他当同桌!”   “妖怪来啦,快跑啊!”   ……   许决小时候有很严重的自闭症,很难张嘴说话,久而久之,所有人都把他当傻子,公开嘲笑他,排斥他。   弱小的他,默默忍受。   可是,他没想到连他的妈妈都嫌弃他。   妈妈以为他听不见,当着他的面抱怨他是个累赘。   所有人都忽视的是,他不但听得见,而且并不是傻子。   他只是反应慢了点,迟钝了些。   他小小的心,无处安放,没有人能停下来等他,抚慰他。   或许他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吧。幼时的他,悲哀地想。   出生即原罪。   这样深刻彻骨的体验,是当他的爸爸妈妈同时将他推开,他脑子跳出来唯一的想法。   当年他父亲将一个女人带回家公开上床,母亲大怒与父亲发生争执,父亲嘴角不屑,猛踹母亲,母亲拿起刀自杀而亡。   被父母同时推倒在一旁的许决脸色沉默,目光哀沉。   小时候母亲将一个十字架耶稣雕像放在他卧室床的正对面。   母亲是个基督教徒,寄希望上帝保佑许决的自闭症好起来。   可许决最讨厌这个可怕的雕像,幼时的他经常做噩梦,吓醒了一睁眼,这个黑漆漆的十字架雕像,正目光冷寒地刺向自己。   真恐怖!好可怕!   他蜷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一个晚上都睡不着。   他真希望妈妈能够把这个雕像从他的房间里拿开。   然而事实上,母亲是个狂热的基督教徒,不仅他的房间里,连客厅上都摆上了种类不一的基督像雕塑或者画像。   母亲死后,父亲在市中心买了一个大房子,他终于摆脱了从小令他害怕的房间。   他独来独往,永远一个人。   好比莽林雾森的一只孤独的幼兽,将自己围困。   别人对他来说,是可怕的存在。   他不愿意接触他人。   他常读书,闲暇时,书店是他的必经之地,他翻书时读到了一首很特别的诗歌,名字叫《四月诗》。   里面有一句:   四月的蔷薇花是蓝色的。   许决当时对除了读书考试之外的事,一窍不通。   他翻阅书本,找花墙,来到花店验证,发现蔷薇花都是玫粉色、浅粉色、黄色、白色、紫色,唯独没有蓝色的。   直到他来到北都市长明街,这里街尾有一个花店,当他俯身看向花盆里蓝色花朵时,花店女主人颜清向他解释说,这是蓝色蔷薇。   许决听了,瞳孔一阵,心跳极快,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蓝色蔷薇。   许决问颜清,蓝色蔷薇花的花语是什么?   颜清眼眸轻眨,淡淡说,蓝色蔷薇代表绝望的爱。   白楚之。许决脑海中深刻浮现他的名字。   因为那首《四月诗》的作者是他。   白楚之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许决好奇。   他第一次对另外一个人有想了解的冲动。   许决第一次见到白楚之是在参加学科联赛的文体中心。   这就是当时被广大初中生心心念念的楚学长。   许决内心罕有地感到难以言说的波动。   月夜下,许决问白楚之是否曾写下《四月诗》。   白楚之浅浅地笑,承认。   许决的心,好像被一束暖阳照亮。   他这一瞬间,很想从孤独封闭的巢穴里爬出来。   楚学长。他默默呢喃这个称呼。   他为了能多看看他,拼命考到白楚之所在的诚德中学。   白楚之在学校是学神一般的存在,学习成绩十分优异。   面貌又极其出众,还是白家少爷,在学校,是十足的风云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许决一直默默地记着他,在得知傅朝与白楚之说不清道不明,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暧昧关系后,他心冷到极点。   他将那份内心蠢蠢难安的贪念,化为默默的痴想。   他像一个病态的单恋者,强忍克制冲动,绝不去打扰他。   可是,他没想到能再一次近距离接触白楚之。   学校在高三年级毕业那年组织了一个高考动员会,让高一高二的学生参加,目的是促进低年级学生了解高考,给他们传授经验。   交流学习经验的学生代表正是高三即将毕业的白楚之。   女生们挤眉弄眼,蠢蠢欲动,捂嘴偷笑,脸色羞红,看起来很兴奋。   许决一直痴痴地盯着台上发言的白楚之,将他惊为天人的脸,一分不差,深深地刻在心里。   动员大会结束后,不知道是心先动还是脚步先动,许决脑海一片混沌,意识完全褪成白纸,眼睛自动凝视坐在前排欲要起身离开的白楚之。   只再多看一眼,许决的脚如上了弦的机器,匆忙起身,跑到前排。   没成想他还未下最后一个台阶,已有乌乌泱泱的女生将他挤倒在地,手拿本子,兴奋又急切,朝白楚之喊道:“楚学长,你好帅啊!给我签个名好吗?”“楚学长,我想和你合照!求求你了!”“是啊楚学长,你马上要毕业了,我们再也见不到你了,好伤心!”   白楚之脸色温和微笑,对女生们的呼喊一一回应,给她们签好名字,合拍照片。   许决从地上站起,默默注视白楚之,经过耐心的等待,女生们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后,恋恋不舍地离开。   白楚之回身拿笔记本,蓦然听到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   许决战战兢兢,胆怯又期待,他喊:“楚学长。”   白楚之微微一笑:“许决,你也这里读书?”   许决的心,如万千雷点,奔腾澎湃。   他没想到眼前人居然还记得自己。   有一种很想哭的冲动,他强忍住眼眶的颤动,改变他一向冰冷寒凉的表情,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嗯,我考到了这里。”   白楚之说:“那你很棒了。”   “楚学长。”许决双手紧捏,鼓足勇气,极力镇定慌乱的脸色,“我能请你吃个饭吗?”   白楚之浅浅地笑,手温柔搭在他肩上:“别这么客气,你要是想和我吃饭,我们一起去食堂吧。”   许决闻到他身上散发的淡雅香味,男孩耳鬓红了起来,他感激似的嗓音颤抖:“好。”   许决和白楚之挑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周围人来人往,有不少目光落在白楚之身上。   “你高二应该要分科了吧?”白楚之率先和他搭话。   “嗯,我选理科。”许决答。   白楚之微笑:“理科是你的长处,选这个正好。”   “嗯。”许决嗓音发颤,他没想到这个人不仅记得自己,还很了解自己的学科特长。   许决将背包里久久珍藏的蓝色蔷薇花照片给白楚之看,白楚之笑道:“你也喜欢蓝蔷薇吗?”   许决点头:“之前我对花一点不了解,因为某个人,我自学植物知识,认识了好多花,不过,我和楚学长一样,喜欢的都是蓝蔷薇。”   白楚之看蓝色蔷薇花照片出了神,他突然一笑:“哎,我之前自学画画,想画下来这些富有灵气的蓝花,可惜一直都没有时间。”   “画画?”许决疑惑。   白楚之黑色眼眸闪着光:“嗯,画出自己理解的蓝色花朵。”   许决觉得此时眼睛闪亮,身姿笔直,手持蓝色蔷薇花照片的白楚之,是一幅绝丽绝美的画。   让他失了神。   也让他更加疯狂,沉浸陷溺于自己的幻想癔颠。   傅朝问他,你是想上我哥还是想被我哥上。   楚学长。楚学长。楚学长楚学长楚……纷纷扬扬的镜之碎片,将他的欲望展示得淋漓尽致,一丝不剩。   他想牵白楚之白皙软嫩的手,他想摸白楚之圆圆的脑袋,他想揽握白楚之纤细优美的腰,他想紧抱白楚之的身体,他想……他想亲白楚之,他想保护白楚之,他想呵护白楚之,他想将脸埋在白楚之的肩上,想听白楚之清澈好听的嗓音……   楚学长!   一股极热的暖流,涌遍全身,他咀嚼白楚之的名字,将心之所恋的人的画像,牢不可破地镌刻在孤独深处。   楚学长,我好热,好暖。   是你吗?   许决在熊熊火光中,自我焚烧。   他烧毁白楚之的白色囚笼,怀抱蓝色蔷薇花和白楚之的画像。   烈火让他感到炙热,他忘却了疼痛。   他再也不是孤独蜷缩在潮湿阴暗巢穴里的幼兽。   好暖和。   楚学长,四月的蔷薇花是蓝色的。   遇见你,我才知太阳的温度,原来是暖的。   林间·鹿 第320章   5岁的褚恒被母亲紧紧捂住嘴巴,躲在暗室里。   外面客厅,一群身形高大、脸色凶狠的黑衣人将父亲逼到角落。   母亲将褚恒的眼睛捂住,小褚恒从母亲颤抖的手指缝,透过暗室门,看到父亲与黑衣人进行一番打斗。   父亲被黑衣人撂倒,身中数枪。黑衣人将父亲猛的一提,压在墙壁上,拿出手中的匕首,疯狂戳。   一道鲜红如喷泉的血,溅洒在暗室门上。   小褚恒下意识眼睛一闭,他以为这血喷在他脸上。   父亲被黑衣人戳了数十刀,死不瞑目。   黑衣人不解气地又在他身上狠狠践踏,并且用一把长刀割下他的头颅。   好多血!小褚恒惊恐害怕,母亲低下身体,将小褚恒往怀里紧抱,不让他看见这惊悚的残忍与血腥。   黑衣人在家里东翻西找,一无所获。母亲屏气凝神,一丝一毫不敢乱动。   黑衣人群如蝗虫过田,乌乌泱泱,寸草不生,将家里搞得乱七八糟,最后将厨房里的食用油,用刀砍开,一脚踢翻,将打火机踩爆,纵火烧房。   父亲的无头尸身被熊熊烈火焚烧。   待黑衣人走后,母亲紧牵小褚恒的手,打开家里只能进入一次拥有绝对安全性的暗室门。   出来后,暗室嘭的一下子爆炸,伴随火光渐而坍塌。   母亲紧抱小褚恒,打破窗户,跳出来。   “妈妈,爸爸他——”   小褚恒眼眶红红,目光一直盯着父亲渐次烧焦的尸体看。   母亲脸色悲痛,强忍泪水,不再犹豫,抱起小褚恒就开跑。   没跑多远,一辆黑车飞速驶来,小褚恒记得这是常来自己家的某个叔叔。   “快!”叔叔将他们推上车,加速,驶离市区。   就在马上要到达飞机场时,一颗子弹贯穿车的前方挡风玻璃,叔叔瞬间毙命,车辆失控地左右摆动。   “Catch them!(抓住他们)”   “Catch her!(抓住她)”   声音越来越杂乱,而且越来越逼近黑车。   “Get out !you son of bitch!(滚出来,你这个贱人!)”   黑衣人纷纷手持黑枪,目光牢牢锁在黑车里的人。   母亲将小褚恒紧紧抱在怀里,小褚恒抬头,小声喊:“妈妈。”   “儿子。”母亲抚摸他的小脑袋,眼角已流下颗颗眼泪。   轰的一声,一颗子弹暴击进来,母亲弯下身体,将小褚恒护在怀里。   子弹如疾风骤雨,瞬间将黑车吞没,母亲身中数枪,艰难地呼吸,身上流出血来。   “妈妈!”小褚恒焦急担心,稚嫩的嗓音,哭得让人心疼。   黑衣人不客气地将车门踢开,将已死的母亲和哭得抽搐的小褚恒,抓了出来。   黑衣人得意忘形,将母亲的尸首往地上一摔,破口大骂。   “It is your turn now!(现在该你了!)”   黑衣人手枪直对小褚恒。   就在要扣动扳机之时,顷刻间,这一片黑衣人,轰然倒塌死亡,繁密的枪声凛寒又锋利,直接屠尽凶神恶煞的黑衣人群。   一群训练有素的武警,迅速而果敢,解决掉黑衣人,并将女人的尸身缓缓抱起,牵起小褚恒的手。   远处有一辆白色大飞机落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眼眶含泪,默默注视武警带回来的两个人。   “来,孩子,跟爷爷回家。”   老人牵起懵懂惊恐的小褚恒,抱着他走上飞机,踏上回国之路。   褚恒的父母是特工,主要工作是刺探敌国情况,侦探出国内间谍,保卫国家安全。   褚恒的爷爷名叫褚行正,中央原军//区第一把手,退休后,回到北都市颐养天年。   褚行正早晚知道他的儿子儿媳会有出事的一天,特工工作危险性太高,必须十分稳妥小心,步步为营,如履薄冰。   对方国家开展了队伍肃清运动,下达死命,对所有非本国国籍人士开展搜查清洗,褚恒的父母在黑名单之中。   清查行动非常迅速,褚恒父母刚要动身离开,却已经被敌国杀手包抄,围剿。   夫妻二人双双毙命,死于敌国之手。国安队将褚行正带回来的二人尸身,默默安葬。   将父亲的头颅缝起来,为母亲整理衣裳。   葬礼办得非常简约低调,小褚恒被爷爷带着,凝视父亲与母亲的墓碑。   他还记得那天死神降临的晚上,母亲弯下身体将他牢牢护住,为他挡下密密麻麻的子弹。   母亲的血滴在他的眼睛上,染红了他的瞳仁。   他有着父亲坚毅的眼睛与母亲如出一辙的红色头发。   母亲是外国人,却甘愿和父亲站在同一战线,加入国家安全保卫队,执行密令,捍卫祖国安全。   “为英雄,敬礼!”   小褚恒看到随着这一声嘹亮宏壮的致辞喊出,所有人目光沉沉,身体挺直,向父母冰凉的墓碑行致敬礼。   “爸爸。妈妈。”   小褚恒呢喃地叫他们,哭了出来,瘦弱的身体哭得一颤一颤,小手不断抚眼泪。   他知道他们再也回不来。   好难受。   爷爷褚行正蹲下身体,摸他的脑袋,缓解他心里的悲伤。   父母丧礼结束后,爷爷褚行正带褚恒回到北都市生活。   褚行正一生只娶了一个女人,生下的褚恒爸爸是家中独子,自然褚恒也是唯一的孙子。   褚行正年岁愈衰,心力憔悴,纵然退休前是风光无限、人人敬仰的军//区第一人,可面对至亲骨肉的丧生,不免悲从中来,心里感到异常凄凉。   所以他决定绝不再让褚恒走上他爸爸那条危险重重的路。   然而世界上大多数事情事与愿违,往往害怕什么就来什么。   小褚恒顽皮捣蛋,喜欢玩手枪玩具、弹弓假刀、木制剑刃,都是一些很锋芒毕露的东西。   褚行正原本的打算是让褚恒好好上学,认真读书,将来为他安排好一个轻松悠闲的工作,让他做一个幸福的普通人。   褚恒偏偏似乎要和爷爷对着干,爷爷不准让他玩的,他偏偏要玩,爷爷不让他打架,他偏偏要打架,气得褚行正花白的胡子都要歪了。   从小学到初中,褚恒是个典型的学渣,上课睡觉,下课打闹,还敢顶撞老师,打校架。   到了高中,他更是叛逆不羁,行为张狂,学校不去,跑到外面厮混。   褚行正派人将他抓回来,硬是没找到他在哪里。   “你们都是饭桶吗?!给我仔细地找!”褚行正拄着拐杖,瘦薄的身体直打哆嗦,脸色气得不轻,对手下人吼道,“挖地三尺也要给我把他找回来,我要马上见他!”   话刚说完,褚行正喘着粗气,准备喝水,警卫员急匆匆地向他报告:“公安局来电。”   褚行正眉头微皱,接通。   一会儿后,褚行正命令司机开车到公安局,局长纪君泽亲自迎接,矮着身体,卑躬屈膝,眼睛笑眯眯。   褚恒大摇大摆地坐在会客室,修长的双腿肆意翘在桌子上,左耳有三个黑色耳钉,鲜艳的红发飘逸,跋扈地披散,腰间悬挂一把不知是真是假的匕首。   “哼!”褚行正看到褚恒气不打一出来,一拐杖直接敲在他脑袋上,“孽障!”   褚恒揉肿起大包的脑袋,反驳:“爷爷,你不要乱发脾气,刚刚纪局长还说要表彰我呢。”   褚行正看了一眼纪君泽,纪君泽立刻讨好地给褚行正献了一杯茶,向他解释来龙去脉。   原来褚恒抓到了一名抢劫妇女钱包的小偷。   纪君泽眯眼道:“褚老,您孙子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小小年纪就那么勇敢过人,真是我辈楷模啊!竟然徒手抓住了小偷!这样好的孩子是应该着重表扬的!让小恒成为我们市里其他孩子的榜样!”   褚行正喝完茶,抬手打断纪君泽,吐出两个字:“不用。”   纪君泽本想好好趁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讨好一番褚行正,借机牟取政治资源。   没成想这老头儿面色若铁,不为所动,阻止他的献媚行为。   褚行正看向褚恒问:“你好好的学不上,跑到外面学什么英雄见义勇为,你以为你很光荣吗?”   褚恒手撑下巴,不慌不忙,嘴唇翘起,眉间尽是少年张狂的傲气:“嗯,爷爷,我很光荣。”   褚行正用拐杖敲他的脑袋:“小恒,这些事自有警察来管,你现在的任务是学习!”   褚恒双手交叉放在脑袋后,大剌剌往转椅身后一躺,轻蔑不屑道:“等警察来,黄花菜都凉了。”   褚行正眉头深皱,冷问:“你告诉我,你不上学,以后打算怎么办?你爸爸这个年龄,看的书比你吃的饭还多!”   褚恒平静道:“爷爷,放心吧,我饿不死。”   褚行正命令道:“你跟我回去,我要惩罚你!”   褚恒跟在褚行正身后,乖乖上了车,回到家里。   褚行正命令警卫员拿来大棍子,他一棍子打在褚恒屁股上,骂道:“孽障!为什么你这么不听话?!我给你早已经安排上了一个完满幸福的人生,你为什么不听我的?!”   褚恒跪在地上,脸色沉默,忍受痛苦。   褚行正将棍子往旁边一丢,有力无气地坐在太师椅上,胸口突突,头晕目眩。   褚恒急忙召唤警卫员拿药过来,褚行正生气地将药丢掉:“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爷爷吗?你要是真的孝敬我,就给我乖乖读书!”   褚恒不解:“爷爷,你为什么非得逼我,我不想读书,我想做我自己喜欢的事!”   褚行正骂道:“你做的那些事不适合你!什么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吗?!那都是虚的,都是一场空,不要因为这而使自己受伤!你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褚恒摇头:“爷爷,我做这些并不是图什么名誉称号,而是我觉得我应该去做,我想去做,如此而已。”   褚行正想起儿子之死,悲从中来,眼角不禁流下眼泪:“小恒,不要走上你爸爸的路,我已经失去了他,我不能再失去你。他已经献身于国家,作为人民,我为他骄傲,但作为父亲,你不知道丧子多么痛苦。”   褚恒沉默,随后缓缓道:“爷爷,那好吧,我答应你好好学习,但是我满18岁后,请你给我自由,我想走自己的路。”   褚行正脸色哀冷,叹气:“小恒,你非得这样顽固吗?”   褚恒微微一笑道:“爷爷,别担心,我会没事的,因为我知道,只有先保全自己,才有能力救他人。”   少年褚恒跪在地上,朝褚行正行了一个大礼,握住他枯瘦苍老的手,表情格外认真:“爷爷,爸爸妈妈永远让我骄傲,他们是我前行的勇气与明光,我将继承父亲的意志,做正义之事。我虽不能如他们保卫国家,但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与其苟活一生,不如壮烈而死。”   褚恒的红发飘扬,黑亮的瞳孔闪动,绽放璀璨无比的光亮。   这样的神情,让褚行正一瞬间失神。   因为他年少时,也是这样的狂傲不羁,少年稚嫩的面孔,装的却是海阔天空、美好而热烈的理想。   “与其苟活一生,不如壮烈而死。”褚行正默念这句话,唉声叹口气。   人若不能由自己的意愿行事,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他深深朝褚恒望去,眉头渐松,想,他应该是自由的,自己不能像圈养一只金丝雀一样,将他锁住。   年少狂拓不羁,浑身充满正义的理想沸腾。   这才是褚家的血脉!   “小恒。”褚行正难得的温声喊他。   “爷爷,我在。”褚恒温柔回应他。   “小恒,从今以后爷爷不再逼你,你想做什么就去吧。”褚行正平静道。   褚恒点头,目光坚定:“爷爷,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从前在学校里褚恒喜欢打架,但他打的都是那些爱欺负别人的坏孩子熊孩子,除了被打的孩子,其他的同学都很喜欢褚恒。   他的朋友很多。   或许有些东西,是刻在血脉里的,是上天赋予褚家的使命。   想及此,褚行正终于释怀,他握住褚恒的手,声音如钟,遗留曾经作为军//区一把手的威严:“好,小恒,去吧,爷爷会支持你。”   褚恒红发飘扬,俊逸的脸露出甜美的微笑,圈住褚行正的脖子,如同一个顽皮的小孩子,高兴道:“谢谢爷爷!爷爷万岁!”   褚行正清了清嗓子:“不过,书还是要读的,总不能当个文盲吧。”   褚恒薄唇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哦,很简单啊读书,什么考试,还不是手到擒来,下一次考试我一定会拿第一。”   褚行正认真道:“小恒,别吹牛说大话!”   褚恒转过身,脚步轻抬,背过身,在离开之际留给他一句话:“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不就知道了吗?”   褚行正被他的超级自信整得怀疑人生,难道这孩子平常学习差都是装的……?   褚恒噗嗤轻笑,红色头发飞扬在空中,少年身姿如一阵旋风,倏忽不见。    第321章   褚恒高考以极高的分数位列全市前十,考取的是北都市最好的大学。   这可把他的爷爷褚行正乐坏了,将他的升学宴大操大办,极其热闹。   这年褚恒刚好到18岁。   褚恒对爷爷褚行正说,想去祭拜父母。   褚行正答应,慈爱地摸他的脑袋,点头叹口气,他也正有此意。   褚恒父母被葬在国家规划的烈士陵园,两个人坐车从北都市出发,来到首都。   褚恒扶着爷爷褚行正,缓缓来到碑前。   褚恒将鲜花轻轻放在父母墓前,俯身下跪,表情凝重,目光沉沉,向他心中的英雄,他敬爱的已故去的父母,隆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褚行正举起酒杯,向碑前轻洒一杯最烈的酒,向他们说道:“小恒已经长大了,他是个好孩子,你们多保佑他。”   祭拜礼完成后,褚恒扶着褚行正一步一步走下山,早有司机打开车门,躬身等候。   当初褚恒答应褚行正好好读完书,前提是当他长大成人后,给他自由。   如今褚恒已到18岁,少年的他,如一只凶猛而勇敢的小狮子,眉间富有极深的傲气。   他的头发天生是红色,此时更为艳丽与飘逸。   他的左右双耳打满黑色耳钉,脖子上挂有一把刀制项链,细瘦的腰间绑有一把刺目的匕首。   他长得很高,宽肩窄腰,一双醒目的大长腿十分拉风,刚到大学没几天,他的微信请求一直响不停,老是有女生加他。   他烦得直接关掉好友申请。   大学周围杂七杂八的店很多,泛滥着不少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褚恒曾在半夜看到有一个偷偷摸摸尾随女生的男人,他一眼便瞧出事情不对劲,大喝一声,将男人吓了一跳。   褚恒的眼睛冷寒,逼视这鬼鬼祟祟的男人,他待要抽出腰间匕首时,男人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女生向他表示感谢,褚恒轻轻抬手,少年身姿轻跃,转身没入夜色。   除了当一个侠者外,褚恒最大的爱好是喜欢听音乐,尤其是摇滚乐,声音又响又大,贯穿耳膜,让他可以短暂地脱离现实世界,沉迷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幻想。   北都市最文艺的酒吧〖君悦吾心〗,位于市中心的长明街,来这里的都是面孔年轻精致的男孩女孩,以男孩为主。   他们各个头发张扬,面容傲娇,眼角不屑,身背吉他,纤细的手指抚过琴弦,发出美妙的音乐。   褚恒经常来这里,他虽然有许多朋友 但是他更喜欢独来独往 。   这天他独自坐在〖君悦吾心〗酒吧的沙发角落,塞着耳机闭目听摇滚乐。   一声声哄叫引起了他的注意。   “小迪,再来一首!”   “唱得真好听!再一首!”   褚恒扯下耳机,凝神望去。   原来是酒吧的歌手刚演奏完,正准备离开。   酒吧里人来人往,歌手被簇拥在最中心,褚恒透过花花绿绿的光影,只看到歌手穿的是白色短袖,黑色头发,身背吉他。   长明街的音乐一年四季不止歇,〖君悦吾心〗酒吧、格林广场、天河桥,到处都是卖唱的年轻歌手。   褚恒再一次来长明街闲逛时,一声悠扬的小提琴乐声吸引他的注意,他朝着音乐方向走去。   一个男孩,握住小提琴,沉陷地拉奏。   他的头发光亮如墨,上身着一件白色衬衫,裤子是黑色笔直的长裤,身形细瘦,肤色白皙,正站在天河桥上,沉浸地拉琴。   一曲终毕,男孩向为数不多的观众鞠躬致谢。   褚恒慢慢走近他,成为他的观众。   所有曲子拉完,褚恒鼓起掌声。男孩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褚恒说:“很好听,就是听完感觉有点悲伤。”   男孩浅笑:“谢谢你的夸奖,嗯,基调的确带有些忧伤,感觉小提琴还是拉这种调子好听一些。”   褚恒没想到还能再遇见这个男孩。   他爱听摇滚乐,北都市是国内第一发达的城市,尤其是市中心,音乐店、音响店琳琅满目,遍地开花,所以他经常跑到音乐店里买最新的国外小众唱片。   这天他兴致高昂细细搜寻他想要的唱片,眼睛捕捉到名字,手心领神会地想要从货架上取出。   另外一只细嫩白皙的小手,同时按在了上面。   褚恒抬眼望去,这不是那天那个在天河桥上拉琴的小男孩吗?   男孩鹿眼清澈,白皙的脸庞露出腼腆的微红,嗓音纯澈好听:“这个你拿去听吧。”   小男孩将唱片放在褚恒手心。   褚恒问:“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回:“我叫简迪。”   褚恒点头:“我叫褚恒。”   小男孩礼貌微笑,随后背过身,找其他的唱片去了。   褚恒将手心的唱片往他手里一塞:“这个还是给你听吧,我忘了我家里有。”   简迪疑惑:“这不是最新出来的吗?”   褚恒笑:“嗯,没事儿,我不骗你,我家里真有,只是懒得带而已。”   简迪只好收下:“谢谢你。”   “不客气。”褚恒回。   他看着简迪想,这真是一个好可爱的小弟弟。   褚恒后来知道简迪原来是〖君悦吾心〗酒吧的驻唱歌手。   夏季末的一天,他刚和别人打完架,便急匆匆地赶去酒吧,因为晚上会有简迪的个人专场歌唱会。   等他赶到时,歌唱会已经开始。   褚恒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下,静静地听他的声音。   干净,清脆,优美,像很慢很慢的白云,在缓缓地游走。   褚恒目光落在在酒吧最中心的简迪,这个小孩儿,浑身散发柔软的光,纤细白皙的手指,拨动琴弦,优美动听的嗓音通过麦克风传到酒吧每一处。   唱完四首,便意味着结束。褚恒跑到外面的花店买了一大束玫瑰花,想赠予简迪。   没想到有人比他捷足先登,是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他认识,是周小北。   “简迪好棒!唱得太好听了!”周小北将一大束红色玫瑰花,塞到简迪手上,小脸嘻嘻,“好听到我太奶都忍不住从坟里爬出来。”   简迪脑袋挂一个大汗:“……呃。”   褚恒从人群中插/进来,说:“周小北,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有你这样夸人的吗?”   周小北搂住简迪的肩膀,笑道:“皇帝不急太监急,俺们迪迪都没说话,你凭什么说我,对吧,我的小迪迪?”   简迪满头大汗。   褚恒将周小北的手,从简迪肩上拉下去,站在简迪身边,将玫瑰花送给简迪,温柔笑道:“小迪,唱得真的蛮不错的,听了我都想睡觉了。”   简迪:“…………”   他礼貌地收下花,向两个人道谢。   “走,小迪迪,爷请你吃好吃的!”周小北乐呵地拉住简迪的手。   褚恒将周小北的手扒开,冷道:“你干嘛这么自来熟啊,老是对别人拉拉扯扯的!?真不愧是半个外国人,一点分寸都没有!”   周小北呵了一声,满脸不服气:“哼!褚恒,你难道喜欢简迪要独霸他啊?!我就要牵我的小迪迪的小手!你管得着吗?!”   褚恒脸色冷寒:“我就不让你牵!!我就要管!”   褚恒在年轻男孩的音乐圈中,很有名气,基本上人人都知道他。   也知道他腰间悬挂的匕首是真的。   周小北自然也知道眼前这个一头红发飘逸的男孩,舞刀弄棒,脾气很坏,性格嚣张跋扈,不太好惹。   “哼!”周小北脸色傲娇,“切!”   简迪无奈,只好一个人向前走了。   周小北连忙跟上他。   褚恒非得插//在简迪和周小北中间。   好像在宣示某种主权,弄得周小北火大,他拿白眼瞪向褚恒,表示大大的不满。   褚恒得意地哼起歌,眼睛朝简迪望去,上手拿过他背上的吉他,帮他背。   褚恒的手掠过简迪的头发,异常柔软,好像一朵花,引起他难以言喻的震动。   他失神片刻,才恢复过来。    第322章   褚恒所在的大学三公里远有一条后街,这里矗立数不尽数的小门店商户,因为毗邻大学城,所以这里的后街商铺主打实惠种类多,以此吸引大学生购物消费。   这条街和北都市最繁华的宁安街简直天壤之别。   一条普通的上衣,在后街百元即可拿下,而在宁安街,上千是起步价。   一到饭点,后街各种餐馆、小餐厅就人满为患,一眼望过去,全都是年轻结伴而行的大学生。   除了餐饮,这里卖衣服的商店也特别多,大都是女生三三两两,手挽手,东挑西挑,左看右看,边逛街边嬉笑打闹。   北都市一向以国际范闻名,走在街上,三步一回头便可以看见一张外国人的脸。   大学里就读的外国人不在少数,有白皮肤的,黑皮肤的,亚黄皮肤的。   所不同的是,白皮肤的大学生很少去后街,宁安街是他们的常去地。   后街里泛滥成灾的是黑皮肤的外国人。   多以男性为主,他们个个长得人高马大,皮肤黝黑,耳朵上镶有镀上铜的假的黄金耳钉,粗壮的脖子上挂有假冒伪劣的银色项链。   他们吃饱喝足,便三五成群结队,站在路旁,目光猥琐,眼睛直溜溜地朝过往女生身上打转。   有的胆子大的黑/人看见穿超短裙的女生,竟然直接上手摸大腿,吓得女生大喊大叫,想打他一巴掌,可后面的几个长得非常壮实的黑/人迅速围了过来,气势汹汹,目露凶光,看起来十分可怕,女生只得忍气吞声,默默逃跑。   白天还好一些,一到夜间,这些黑/人更加肆无忌惮,他们通常三五个人围在一起,分散在后街的各个角落,像搜寻猎物一般,来回打量过往的女生。   只要看见一个人走路的,个子矮小且瘦弱的,亦或者凌晨还在闲逛的,他们便会围上去,直接将“猎物”擒住,打晕,带到很远无人知的角落,轮番强/奸。   本来生机勃勃热闹非凡的后街闹市,一时间被这群黑/人搞得人心惶惶,十分不安宁。   褚恒听闻此事,眉头微皱,凝神思考。   夜间,他用黑色橡皮绳将亮丽飘逸的头发绑起来,换上黑色衣服,双手轻轻一扯,戴上兜帽。   腰间的匕首,沉默地悬挂,刀鞘闪闪发亮。   褚恒发现来后街里的女生相较于之前,果然少了许多。   现在才八点钟,天刚刚黑,除了偶有几个结伴而行或者带男朋友的女生,其他的都是男生。   他暗暗观察那些表情猥琐的黑/人,紧盯他们的动向。   到九点钟,褚恒注意到有几个黑/人向前走去,他脚步无声,跟上他们。   果不其然,这群黑/人跟踪的正是一个孤单的女孩,女孩穿着白色吊带长裙,黄色波浪卷头发,不高,身材很瘦。   “Hi。”一个黑/人将手搭在女生肩上,眼神不怀好意朝女生的胸部望去。   女生扭头,看见五个黑/人站在她面前,被吓一跳,害怕得要死,只想赶紧逃跑。   黑/人互相看了一眼,心领神会,三个人将女生包围起来,两个人齐上手,将女生的身体按住,捂住嘴巴。   女生拼命挣扎,大喊救命。   “No way!(没门!)”一个黑/人狠狠地揪住她的头发。   “Bitch!(婊子!)”另一个黑/人扇了女生一巴掌。   “Hurry!(搞快点啊!)”有黑/人急不可耐催促。   女生嘴角被打得吐血,却不肯屈服,扭动身体,挣扎着,继续声嘶力竭地呼喊救命。   现在的她,真的好希望有个人来救救她!   “救命啊!救救我啊!求求了!有谁能救救我!”   女生绝望地哭泣,哀嚎。   黑/人扛起女生准备离开,面前却多了一个人拦住他们的去路。   有一个黑/人急不可耐地骂道:“you bastard get out!(滚开,你这个垃圾!)”   褚恒冷漠轻笑,直视他们:“you son of bitch ,rubbish,waste!(你们都是狗娘养的婊子,垃圾,废物!)”   黑/人听完暴怒,肥厚的嘴唇气得上下翻动,在这个地盘,第一次有人敢骂他们,他们气急败坏,其中一个黑/人恼恨地上前想要打褚恒。   暗夜中,闪亮发光的刀鞘应声而脱,露出一把极其锋利的刀面,还未反应过来,这个黑/人的手,已经被砍掉,血淋淋一片。   “fuck!fuck!fuck your mother!(操!操!操/你妈!)”黑/人疼得弯下身体,破口大骂。   后面的黑/人见同伴受伤,感到震惊,他们在这个地方向来嚣张跋扈惯了,看国内人如看小绵羊,可任他们宰割,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有人敢拿刀剁掉他们的手。   有几个黑/人已产生退却之意,然而带头的黑/人,可不想丢了面子失了份,从裤袋里掏出一把黑色手/枪,恶狠狠朝褚恒骂道:“now it is your death!fuck bastard!(去死吧!操/你妈的杂种!)”   褚恒知道他手里的枪是真的,有枪在手,他们才敢在这片土地上肆无忌惮,横行霸道。   褚恒嘴角不屑,眼神冰寒:“那就看你的枪/快还是我的刀快。”   黑/人气得直咬牙,砰砰砰扫射几枪,都被褚恒灵巧躲了过去。   “现在该我了。”   极寒的声音从这个为首的黑/人头顶响起,他刚要回头望时,锋利的匕首已切入他粗壮泛黑的脖颈,动脉血喷涌而出,他瞳孔张大,难以置信。   “去死吧垃圾!”褚恒将这个作恶多端的黑/人一脚踹倒,随后看向剩下的几个黑/人。   这些黑/人欺软怕硬,一番面面相觑后,膝盖一软,竟直直地跪在褚恒面前,双手合十,又是眼泪汪汪,又是摇头晃脑,恳求褚恒不要杀他们。   “哼!”   褚恒冷蔑,用带血的匕首划过他们的脸,吓得这群人跪在地上求饶,恍若丧家之犬。   “恒哥!”   远处跑来几个年轻男孩。   “嗯。”褚恒冷静回应。   “哇!恒哥你也太牛逼了吧,直接将这群社会渣滓干倒了!”其中一个男生张大眼睛,露出星星光芒,钦佩地看向褚恒,俨然是他的小迷弟。   褚恒情绪沉静:“干倒了一批,会再来一批,就像野火烧不尽一样。”   “哼哼,这就要问我们该死的某些领导人,非得把这些洋/垃圾引到我们大学里来,为非作歹,也没有人管,谁来为那些受害的女生发声啊!!?”一个男生浓眉大眼,一想起这些黑/人干的好事,气愤填膺,浓眉皱起。   “是啊是啊!那些被害的女生多可怜啊!”另外一个面容善良的男生道,“上次我在贴吧里说起这件事,你们猜猜怎么着,竟然他妈的给我直接封号了!真的是连话都不让人说!可恨可恶!”   一个面色成熟的男生分析:“这才是国际大都市的‘风范’啊!外面多金碧辉煌,里面就多藏污纳垢。现在‘黑/人’这两个字都成了禁词,那些上位者也知道但凡和这个词挂钩的,都不是什么好意义,索性当成禁词给封了。这个城市太‘包容’了,什么牛鬼蛇神都能飞扬跋扈,翘起尾巴走路!”   “哼!恶心至极!引进外来品种,也不管好坏,只想夺一个‘国际都市’的美名,完全不管普通人的死活!”一个男生愤懑不已,紧捏拳头。   一个神情冷寒的男生道:“你也知道普通人,普通人算是什么?!女生的贞洁算是什么?!和升官发财有什么关系?!自然不会去管,就算要管,也只是银枪蜡头,装装样子!普通女生遇见这样恶心的事,只能用一个词语形容,那就是‘自认倒霉’!”   几个男生唇枪舌战,面色激动,愤愤不平。   褚恒将刚刚那个差点被拐走的女生扶起,女生嘴唇还流着血,头发凌乱,感激地朝褚恒道谢。   褚恒向这些男生问:“你们现在谁有时间,将她送回去,给她买点擦伤的药。”   一个男生举手,答应:“恒哥,我有时间!”   褚恒点头:“好,你将她安全送回去。”   女生感激涕零,被男生扶着护送回学校。   这群男生和褚恒有着一样的理想,他们身形高挑,面容俊冷,富有力气,心中汹涌一往无前的热烈侠气。   在这些人中,褚恒最受欢迎,他比任何人都要决绝漠冷,一双傲气凌人的眼睛足以让人感到畏惧。   且他勇敢异常,灵活矫健,意志坚定,沉默寡言,脸色冷峻,这群男生一直想把他纳为首领。   这些男生各种机缘巧合之下组成了一个专门打击坏人恶人的组织,名叫〖启〗。   褚恒也是其中一员,不过他果断拒绝了当什么首领的荒唐想法。   他更喜欢独来独往,自由来自在去。   “恒哥,这些黑/人怎么办?”有男生问褚恒。   “让他们滚回去。”褚恒冷道,“警告其他的黑/人,要是再敢随便欺负我们,都得死。”   “恒哥,你好帅!我简直爱死你了!”小迷弟看向他,眼睛里都是星星。   褚恒将小迷弟的脸扭到一旁:“少发疯,你们最近给我紧盯着黑/人,有消息立即通知我,要想斩草除根,我得去公安局一趟,有政府出面,才能彻底断绝祸根!”   面容成熟的男生点头,赞同道:“恒哥,你考虑得很对,我们政府就是太惯着他们,以为自己可以无法无天。这群狗东西,还以为自己在外国呢,横行霸道,随随便便欺负我们?!”   褚恒道:“嗯,就算我们几个人能打得下去这一批人,还会再冒出一批人,而且我们也不可能一辈子都守在这里,有的人骨子里的劣根性是天生的,必须要靠大环境来制约。”   “恒哥,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浓眉大眼男生问。   褚恒:“什么?”   浓眉大眼男生道:“黑/人只有在皮鞭之下才会老实。”   褚恒冷哼:“那就让皮鞭变成铁链,锁住他们!”   褚恒处理完事情后,朝这群男生告别。   第二天,他一刻也不耽误,来到公安局。   他少年时期没少因为打架来过公安局,对这里熟得很,这里可以说得上是他的第二个家。   认识的民警不少,自然他们也知道他的背景,对他很礼貌热情。   公安局局长纪君泽还在某个KTV房里搂着美女睡大觉,接到局办公室主任的电话,说褚恒找他。   他心里怒骂一声,身体却不敢拒绝,不情不愿收拾齐整,老老实实命令司机开车赶到局里。   褚恒在他的办公室里等候已久。   纪君泽满脸微笑,大手拍他的肩膀,笑眯眯地准备说些吹捧的话,来寒暄一番。   没成想褚恒直接挥手,打断这一无聊行为,开门见山问他:“后街黑//人泛滥,恶行频出,你作为公安局的头儿,不会一点风声都不知道吧?”   纪君泽悠然地坐在柔软昂贵的专属局长的真皮转椅上,面色淡然,不在意道:“小恒,你怎么知道是黑/人抓住她们,而不是她们自愿的?女的天生就是贱种,故意传播这种谣言。”   褚恒冷道:“我亲眼所见,难道还会有假?我说为什么那里这么乱,竟然没人管,原来就有你这种尸位素餐的领导!”   纪君泽放下茶杯,被他呛了,又不好反驳,因为好像他说的是对的……   他内心驳斥,一群贱民的死活,有什么好管的?!   要是真的管,要开会,要部署,要方案,要组织他妈的十几个部门联合行动,还得向上面报情况,请示。   万一死了人,还得费尽心力地改数字,掩盖真相。   还得向那些要死的屁民,做心理辅导工作,万一这些要死的贱民向政府敲诈勒索要精神损失费怎么办……   为了几个啥都不是的草民,大动干戈,费心费力,浪费警力武力,有什么必要?!   他要是脑子里没泡,就不会闲得蛋/疼管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小民的安危管他鸟事,他只管过他的逍遥自在的日子。   冷不丁被褚恒找上门,纪君泽忍住气,问:“那我的小爷,你说该怎么办?”   褚恒道:“近段时间,安排一些警察到后街巡逻,加强监测,坚决不能让黑/人再肆意妄为!”   纪君泽淡淡道:“哦,好的,没问题,你想要巡逻多久都没问题。”   嘴上答应得很快很好,其实他心里满满不屑,呵,想当小英雄啊,那好,我随时奉陪。   褚恒见纪君泽满不在乎的样子,站起来,摘掉腰间的匕首,逼视他,吓得纪君泽从椅子上跳下来,脸色恐慌:“你、你要干嘛,我不是答应你派警察巡逻吗?”   褚恒薄唇不屑一笑:“你口服心不服,要不是有你们这种不作为的烂官,那群黑/人也不至于那么肆无忌惮!”   纪君泽满头大汗,唯唯诺诺,他真怕褚恒尖锐的匕首会戳到他的脸皮,一动也不敢动。   褚恒明白靠这个废物所谓公安局局长没什么卵用,这个人花天酒地,满肚子花花肠子,只想混日子享受快活。   唯一可靠的,他想到的是他的爷爷褚行正。   于是他跑回家一趟。    第323章   褚行正听闻后街的事,不禁大怒:“岂有此理,人命关天,竟没有人来管?!”   褚恒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分析道:“爷爷,我亲自去找纪君泽,不过他好像很不以为然。”   褚行正知道纪君泽一向“轻拿轻放”,在小事钻营上这个人很积极,在履行职责上这个人是缩头乌龟。   虽然在意料之中,褚行正仍不免觉得愤懑难平。   “爷爷,不如将纪君泽撤下来换个人如何?”褚恒建议,他真看不惯主管一方治安的堂堂公安局局长竟如此漠视群众安危。   褚行正无奈道:“小恒,官/场不像你想的那般简单,纪君泽一来有背景,想动他很难。二是如果下一个局长不如他,甚至比他还差,恐怕又会把北都市搅得不安宁。”   褚恒听了觉得有道理,问:“那后街的事总得有人来管,纪君泽靠不住,应该让谁去整顿一番?”   褚行正悠然地品茗,笑说:“我心中有一个人,他来最合适不过。”   褚恒好奇心大起,眼眸闪亮,急问:“谁啊??”   褚行正道:“你的堂叔褚耿。”   褚恒听罢,欣然笑道:“他要是来,估计这里的闲官没几个人能坐得住。”   褚行正有四个哥哥和两个妹妹,大哥二哥16岁就结了婚,结婚满两年就去当兵,不幸的是两个人都光荣殉国,埋骨他乡。   褚耿是大哥的遗腹子,在结婚头一年就出生,完全遗传大哥的面貌,浓眉大眼,精神抖擞,在为人处世上,也继承了大哥的雷厉风行,直来直去的风格。   褚家男女参军入伍的占一半,几乎有一半男人战死沙场,为国捐躯,可谓满门忠烈。   大哥死后,褚行正将褚耿一直带在身边教养,着力将他培养成一个胸怀正义、有理想抱负的青年。   褚耿的性格较之于他的父亲,更加内向与沉稳,然而心性却一样坚定,他自律性强,学习刻苦,在褚行正的带领与帮扶下,未满30岁便到中央/核心部门工作。   经过些许年的锻炼与磨砺,褚耿现任中央巡视组组长兼督察室主任,每年对全国省市各个领导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纪委的权威不相上下。   但凡是个领导,都很怕这样的“御史”,生怕自己管辖的地盘会出什么问题。   褚行正给褚耿去电,向他简单说明后街的暴乱情况。   褚耿听完,当即决定马上启程到北都市来了解情况。   褚耿一辆黑色办公车,马不停蹄赶到北都市,停在北都市市/委大院门前,褚耿带上他的秘书冉诚直接通往现任北都市市/委书记毕觉松的办公室。   办公厅主任相独见两个黑色西服的人,直接点名道姓要见毕觉松,不由得大吃一惊。   但他也不敢阻拦,多年的办公室老狐狸政治经验,使他不敢贸然得罪任何人。   褚耿一屁股坐在毕觉松办公室的豪华大转椅上,冷问办公室主任相独:“毕书记在忙什么?”   办公室主任相独一时没猜透这个人的来头,毕竟按照以前的规矩,要是有什么大人物到来,肯定是提前打好招呼,然后按照流程该干啥干啥。   “愣着干什么,我们褚主任有事问他!”秘书冉诚逼视相独,脸色浮现一丝愠怒。   办公室主任相独只好乖乖给毕觉松去电。   「喂,毕书记,这里来了一位领导褚主任,说是要找您。」相独恭敬地请示。   「什么?猪主任??什么来头,什么背景,调查清楚没?」毕觉松毫不客气问。   相独看了一眼褚耿,压低声音,准备出去说。   褚耿给秘书冉诚使了个眼色,冉诚会意,直接将手机夺了过来,呈给褚耿。   「毕书记,我是褚耿,今天好不容易得了空,来见你,没想到你日理万机,无暇分身,看来是我来得不凑巧了。」褚耿平静道,悠哉地转动转椅。   手机那边愣了三秒,迅速回道:「原来是您老人家大驾光临啊,真是三生有幸!我刚下乡调研完示范农田项目,请您稍坐片刻,我马上回来!」   一个小时后,褚耿才算见到了毕觉松。   毕觉松笑眯眯朝褚耿握手,褚耿鼻子极其敏锐,一下子闻到他身上的香水味,心里不禁不屑,想,哼,你哪里是去调研,估计是在哪个饭局之后的女人怀里吧。   褚耿仍旧坐在毕觉松的真皮转椅上,毕觉松则是乖乖地坐在黑色沙发上,办公室主任烧水倒完茶后,轻轻关上门。   毕觉松心里打鼓,想,他怎么来了,这尊大佛无事不登三宝殿,肯定没憋好屁!   褚耿慢悠悠喝茶,毕觉松心里急得跳,他耐不住硬着头皮,笑眯眯问:“耿老,您此次来有什么指示?”   褚耿的年纪比毕觉松大不了多少,但他履历丰富,曾为国家核心/领导人工作过,又有褚家一个雷打不动焊死的大靠山,从事的工作和大领导提升调动有最直接的关系,因此哪怕是比他级别略高一级的毕觉松都对他恭敬有加。   褚耿深深望了一眼毕觉松,深寒的目光吓了毕觉松一跳,他问:“后街黑/人强//奸女生,这个事你知道吧?”   毕觉松连忙道:“知道,我已经督促政法委和公安处置了。”   褚耿蔑笑,哼了一声,根本不理会他这番糊弄鬼的话。   他站起身,命令道:“下午一点,在市委会议室我要开个会,常委及公检法部门参加。”   毕觉松吓得满头汗,连连称是。   褚耿带着秘书冉诚匆匆吃完工作餐后,提前一刻钟来到会议室。   市委班子及公检法一把手,踩点赶来。   他们一眼看到脸色铁青的褚耿,内心忐忑,坐在椅子上,如坐针毡,好不自在。   褚耿让秘书冉诚将事先已调查清楚关于后街暴乱的数据材料,一一发给他们。   褚耿问毕觉松:“你说你让政法和公安的人出面管了,是怎么管的?我想听一下。”   毕觉松恨不得把纪君泽给暴打一顿,眼神切切,剜了一眼纪君泽。   纪君泽头低埋,不敢看毕觉松。   毕觉松硬着头皮向褚耿道:“褚主任,这个事的落实在公安局那边,还是让君泽同志向您汇报吧。”   纪君泽脸色铁青,东扯西拉,说得断断续续,内容牛头不对马嘴,差点要把褚耿气笑。   褚耿问宣传部部长邱应霞:“邱部长,网上的舆情前一段时间搞得沸沸扬扬,你们只管压不管化解吗?”   邱应霞推脱道:“具体负责这个事的是网信办主任,他当时也没和我汇报啊,我最近一段时间忙着搞文旅开发项目。”   褚耿眼睛打量她,只见这个体态圆润的女高官,烫着一头时髦的卷发,脖子上戴有纯金项链,纯金耳环在肥大的耳垂处特别吸睛夺目,左手白胖的手腕,一枚皎洁纯净的翡翠玉镯闪闪发光,一看就价值不菲。   她还要再争辩时,褚耿将笔往桌子上重重一搁,吓了她一大跳,会议室前所未有的安静,座位下面的人全部都低着脑袋,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褚耿眉目之间散发着逼人的威严,声音冷寒,训斥道:“你们都是人民选出来的官,不要忘了当时你们任职时信誓旦旦的初心!黑/人在后街随便强/奸女生,这样性质恶劣的大事,你们竟然无动于衷?!怎么,想压着不报怕影响仕途吗?!”   褚耿目光落在毕觉松身上,吩咐他:“毕书记,我不想废话,我只想看到问题解决。现在是两点钟,五点钟前,你会同相关部门必须给我拿个整治方案出来!”   毕觉松见他发完脾气,心里一松,唯唯诺诺道:“好,耿老,一定,请您先去休息片刻,我马上组织公安局和政法委、宣传部一起拟方案。”   四点钟毕觉松将整治方案呈送给褚耿,褚耿皱眉表示不满意,猛的一拍丢在桌子上。   毕觉松只好老老实实回去改。   一直改到晚间七点钟,褚耿才肯放过他,他语重心长地嘱咐毕觉松:“不要浪费时间,今天晚上召开动员大会,确定职责分工,明天就正式行动,可怜无辜的百姓等不得啊。”   第二天,方案通过后,市委班子终于开始整顿后街乱象。   首当其冲要解决的是黑/人私自携带枪支的问题。   由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对市内每所大学里的黑/人进行摸排,没收全部枪支,并且禁止私自买//枪。   第二则是对黑/人施加压力,联同教育局制定政策,对校内黑/人大学生进行奖学金发放控制,规定学习学分,落实校规,若是学业成绩不合格或者违反校规,直接驱逐出北都市,遣送回国。   第三加强武力巡查,在黑/人泛滥的地方,安排众多警察轮流值班,若是发现黑/人有不轨行为,按照情节严重进行惩罚。   第四发动群众的力量,由宣传部牵头,组织线上线下举报,鼓励群众对黑/人恶劣暴行提供线索,若是情况属实,会有一定奖励。   这些行为大大增强了群众的自信心,面对黑/人的暴行,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瑟缩无力,而是敢于反抗敢于举报。   有政府撑腰,怕啥?!   仅仅两个星期,后街再也没有让人胆战心惊肆无忌惮的黑/人,换来的是忠诚保护人民的巡逻警察。   闹市的小商铺又逐一地开了起来,后街恢复了以前的热闹。   不少人伴着亲朋好友,来往说笑,好不温馨。   为了防止反弹,褚耿决定再在北都市待一个月,观察情况。   毕觉松请他去高级酒店休息,他婉言拒绝,说是要去他的堂叔褚行正那里。   毕觉松不好反驳,只好随他。   褚行正在褚耿8岁时就把他带在身边,他的大嫂恳求他,求他帮她好好培养这个孩子,她一个妇人自小辍学,没读过书,没文化,怕耽误了孩子。   褚行正对褚耿很好,耐心将他培养成人。褚耿一直将褚行正视为父亲,对他很孝敬,逢年过节必来看望他。   两个人一见面,很是高兴,褚行正夸他做事越来越麻利,褚耿叹气道:“五叔,难啊,解决了这个问题还有下一个。”   褚行正拍他的肩膀,安慰道:“问题是解决不完的,但是只要有愿意解决问题的人,就够了。”   褚耿温和一笑,点头称是。   晚间褚行正将褚恒叫回来,三个人坐在一起边吃晚饭边叙旧。   三个人举起酒杯畅饮,聊起国家大事,社会乱象,其中褚耿说得最多,激情飞扬,唾沫四溅,说着说着就喝得满脸通红,醉了下去。   褚恒将他扶回房间休息。   褚行正走到空旷的庭院里看月亮,脸色平静。   褚恒走过来,催促他休息。   褚行正用拐杖敲他的脑袋:“人越老越没有觉睡,你小子怎么还催起我睡觉来。”   褚恒头上肿一个大包,委屈巴巴:“爷爷,我不是怕你受凉吗?”   褚行正笑:“你爷爷年轻时在战场上,在大雪的冬天,监视敌人一晚上一个喷嚏都没打,这点冷不怕。”   他看向褚恒,稀疏的白色眉毛舒展,苍老的手轻捻长胡须,对这个孙儿满是慈爱,“再说,我肯定得保护自己啊,不然我怎么给你撑腰,我可不想让我的好孙儿不开心。”   “爷爷,你今天怎么这么肉麻啊。”褚恒平时遭受最多的就是褚行正的“拐杖伺候”,好在他皮肉结实,耐打。   褚行正刚想习惯性地用拐杖敲他,忍住了,转而用手摸他的脑袋,慈爱道:“行了,我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明天你陪陪你耿叔,他工作压力大,长年辛苦,脑袋后面已经有不少白头发,唉。”   褚恒点头:“好,爷爷,明天我带他去玩,保证让他开开心心,多笑笑,白头发自然少。”    第324章   后街乱象平息后,〖启〗组织的成员更加想将褚恒推选为领导,尤其是他的小迷弟,对他前所未有地崇拜佩服,一直无脑地喊他老大。   褚恒冷漠拒绝:“我更喜欢自由。”   小迷弟疯狂使出各种方式挽留他,却丝毫打动不了他,他板着脸,红发飘逸,转身离去,丢下一句话:   “我做事,向来只随我的心。”   褚恒处理完后街的事后,便匆匆赶去〖君悦吾心〗酒吧,今天的卖唱歌手,是一个女生。   他有些失望,还以为简迪会在。   第二天他再去酒吧时,是一个男生在弹贝斯。   他怎么好几天都没来。褚恒疑惑。   简迪没来,周小北可天天在。   这个金发碧眼的男孩,在他哥哥周瑾风面前乖如温顺的小兔子,到了酒吧这里,俨然变成了包场的小爷,跋扈嚣张。   周小北身穿黑色骷髅短袖,破烂洞牛仔裤,一条土里土气的金项链挂在脖子上,左臂上有刺目的骷髅文身,右手夹一根电子烟,闭目享受,神情悠然。   褚恒走到酒吧最中心,围在周小北身边的男男女女见他来了,自动地退到一旁。   “周小北,简迪的联系方式你有吗?”褚恒不客气直接问他。   “没有!”周小北也毫不客气回。   褚恒弯腰,从周小北的裤子口袋里抽出手机,开屏拍他的脸解锁,翻找到他的微信记录,简迪的对话框排在周瑾风之后。   “褚恒,你有病啊?!我操!”周小北恨恨地夺回手机,瞪视他。   褚恒转眼间已经记住了简迪的微信号,他没工夫理会周小北,马上用自己的手机加上简迪。   过了好久没通过。   周小北看见,放声大笑,边笑边拍大腿,嘲笑褚恒:“哼,你以为简迪稀罕你啊?哼!但凡是个正常人,看见你就会害怕。”   褚恒眼神冷寒,望了一眼周小北,吓得周小北起身离开。   他真不想挨着褚恒坐一块儿,尤其是当褚恒心情不好时,这个人的脸色比狗屎还臭。   褚恒心情烦躁地离开酒吧,回到学校。   他时不时打开手机,似乎在渴望某个好消息。   夜间九点,他梳洗完之后,手机微信响了一下,他的心轻轻一跳,简迪那边通过了他的好友申请。   有点开心。   褚恒先和他打招呼,简迪发了一个萌萌的表情包给他。   褚恒问:「小迪,你最近都没来酒吧唱歌啊。」   简迪:「嗯,最近家里有点忙。」   褚恒追问:「那你什么时候会再来?」   简迪:「下一周我会来。」   褚恒嘴角不禁流露笑意,手指在手机上敲得轻快而灵活:「好,我等你。」   褚恒从没觉得时间过得这么慢,他靠训练体力来消磨时间。   下一周的周五晚上,简迪果真来到〖君悦吾心〗酒吧。   褚恒老早在此等候。   简迪如往常一样,坐在酒吧最中心的舞台中央,柔和的灯光笼罩他,他熟练地身背吉他,指尖弹出美妙的音乐。   他是人群的焦点,爱好音乐的少年少女目不转睛地注视他。   少年清脆好听的歌喉,如清风伴明月,缓缓送入心扉。   『四月诗如我梦   你入我梦来   四月是花朵的爱恋   我将你记在心间』   ……   清唱完成后,台下涌起热烈的掌声。   有几个女生小脸羞红,给他献上花朵。   简迪礼貌道谢。   他微笑躬身,走下台来。   抬眼间,一个人出现在他面前。   褚恒手捧一束鲜红的玫瑰花,赠予他:“小迪,唱的真好听!”   简迪腼腆道谢,接过玫瑰花。   褚恒的目光落在简迪的微红的小脸上,眼前这个小男孩,羞涩单纯,懵懂纯真,真的好可爱。   他问简迪:“等会儿,你有什么安排没?”   简迪:“回家吧。”   褚恒啊了一声,失望道:“怎么不多待一会儿,你家不是在青禾街吗,很远的。”   简迪微笑,无奈道:“嗯,之前租的那个屋,房东将房子卖了,我还没找到住的地方。”   褚恒心里少有地泛起难过的情绪,眼前这个小男孩,守着对音乐的梦想,千里迢迢从青禾街孤身一人来到北都市,真的不容易。   他将简迪的吉他熟稔地拿过来背在自己身上,大大方方搂住他,笑容温柔:“小迪迪,跟哥来,你今天晚上在我家歇。”   简迪不好意思,推辞:“恒哥,我住宾馆也行。”   褚恒霸道将他拉出酒吧,走到街上,笑说:“别紧张,小迪,我家只有我一个人,而且很近,就当给我个面子行不?”   简迪只好答应,他其实也想在北都市多待一会儿,明天晚上他知道在北都市中央广场,有明星歌手演出。   “谢谢你恒哥。”简迪礼貌道。   褚恒忍不住手摸他的脑袋,简迪的脑袋圆圆,前额饱满,墨发柔软,摸起来很舒服,只不过褚恒劲使大了,让简迪的头发凌乱不少。   褚恒尴尬道歉,简迪整理头发,微微一笑:“恒哥,你是不是在炫耀你比我长得高啊,轻而易举就能摸到我的头?”   褚恒道:“小迪,你还能再发育,你这么小,起码还能再长5厘米。”   褚恒今年18岁,简迪比他小3岁,是15岁。   褚恒的身高约为187cm,简迪刚到170cm,两个人站在一起看起来简迪的脑袋刚刚触到褚恒的胸部。   简迪叹了一口气:“希望吧,要是能再长高点就好了。”   褚恒安慰他:“相信我,男孩子到了15-18岁期间,个子会猛涨的,我也是这样过来的。”   简迪笑道:“嗯,我相信你。”   褚恒带简迪去取车,经过长明街的艺术墙,褚恒若有所思,他转而带简迪沿着艺术墙走过。   这些墙是长明街独特的艺术景观,有潮流的二次元涂鸦,有非主流的乱涂乱画,有后现代的冷硬线条,都是年轻人的杰作,他们往往大半夜发酒疯跑到墙上作画。   褚恒来到艺术墙的尽头,简迪停下脚步,他看到墙面上画了一朵硕大无比的黑色花朵。   褚恒道:“这是黑色曼陀罗。”   简迪点头:“嗯。恒哥,这花看起来很抑郁。”   褚恒哈哈大笑,他忽然脱掉上身衣服,简迪疑惑。   褚恒将飘逸的红色头发,挽起来。   简迪看到在褚恒的左边肩胛骨处,纹了一朵黑色曼陀罗。   褚恒将衣服穿好,认真看着简迪,问:“小迪,你怕我吗?”   简迪奇怪:“我为什么要怕你?”   褚恒笑:“不怕就好。”   简迪笑:“恒哥,你不是我的好朋友吗?不好意思,你加我微信那天,我在做图书搬运的兼职,到晚上才有时间看手机。”   没想到他还记得这事,还特地解释一番,褚恒心里一暖,他最初以为简迪会怕他讨厌他。   莫名的心情大好,褚恒放声大笑,说:“小迪,我来唱首歌给你听吧。”   简迪配合地拍手:“好,恒哥快唱。”   『像风一样自由   我有一个好朋友   像美酒入我喉   我高兴得乐悠悠』   ……   简迪听完这一首“乱七八糟”的歌,问:“恒哥,你这是自己写的吗?”   褚恒摸他的脑袋,笑得很开心:“没错,就是本小爷刚刚即兴发挥的,哈哈哈!小迪,写给你的!”   简迪不好意思,低下脑袋:“恒哥,谢谢你,还是第一次有人给我写歌。”   “那太好了!我是第一个为你唱歌的人!”褚恒拉起简迪的手,少年身姿轻快,如一阵夏日迅疾的风,卷起悸动的快乐。   刚刚简迪听说褚恒要去取车,他以为他们是骑共享电车回去,没想到褚恒竟然取的是一辆颜色漂亮的宝蓝色豪车。   简迪感到震惊,他问:“恒哥,这是你的车?”   褚恒将简迪拉到副驾驶坐好,承认:“对啊,是我的车。”   褚恒熟练地开车行驶,从长明街离开,来到宁安街。   简迪忍不住好奇,他仔细打量褚恒,疑问道:“哇,恒哥,你是富二代?”   褚恒笑着回应:“不是,我是军//三代,我爷爷是军人,我爸妈在我5岁的时候因公殉职,为国捐躯。”   简迪听了一阵沉默,他第一次知道褚恒的出身,不由得动容:“恒哥,你爸爸妈妈是英雄。”   褚恒点头:“嗯,他们一直是我心中的英雄。”   转眼间来到宁安街的富人区,褚恒将车停在地下车库,拉着简迪,坐上私人电梯,回到家。   简迪感到一阵拘谨,这样金贵地段位置的房子,他想都不敢想,心里感到一丝紧张。   褚恒热情地邀他进来,给他拿一双灰色小兔子的棉拖鞋。   褚恒转身烧水,从柜子里拿出一套睡衣给他:“我以前的睡衣,你穿应该合适。”   简迪木讷地接过,他看见自己的吉他被褚恒轻轻地放在客厅的白色柔软沙发上。   “小迪,我已经调好了浴室水的温度,你去洗澡吧。”褚恒见他喝完水提醒他,“这是毛巾和塑料拖鞋。”   简迪应声答应,到卫生间洗澡。   洗完后,褚恒发现他头发有些湿,衣服也看上去大很多,这样的他,看起来像刚洗完澡的小兔子,湿漉漉的。   “小迪,用吹风机吹下头发吧,我去洗澡了。”褚恒说。   “好。”简迪拿起褚恒已经准备好的吹风机吹头发。   浴室腾腾的水汽,遗留某个人的体香。   褚恒脱掉衣服,发现自己硬了。   他眉头微皱,扶着墙壁,艳丽的头发被热水淌得湿成一片。   褚恒洗完澡出来,注意到简迪坐在沙发上,很乖,他摸到他身后,冷不丁给简迪吓一跳,褚恒哈哈大笑。   “小迪,走,睡觉去。”褚恒吹完头发,飘逸的红发被他用黑色绳子,顺服地挽起。   简迪默默跟他来到卧室。   褚恒睡外边,他让简迪睡里边。   褚恒侧过身,凝视他,瞧到他的鼻子格外好看,又小又直挺。   “小迪,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你的事?”褚恒侧了一个身,离他特别近。   “我的事?”简迪问,“恒哥,你想知道我哪些?”   褚恒问:“你说你的家在青禾街?”   简迪:“嗯。坐火车要一个多小时。”   褚恒:“你是家里的独子还是?”   简迪:“我不知道,我自小在福利院长大。”   褚恒愣了片刻。   简迪将他脖子上挂着的玉佩给他看:“恒哥,我自小就戴着它,或许是我爸爸妈妈留给我的,至于我有没有其他的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我不知道,可能有吧,可能没有。”   褚恒听完一阵心酸,原来他还有这样的遭遇。   褚恒问:“那你现在和谁一起生活?难道一个人吗?”   简迪笑:“不,我和姐姐一起生活。我从福利院逃了出来,跑到青禾街,是一个比我大很多的姐姐收留了我。”   褚恒忍不住抚摸他的脑袋:“小迪,你想爸爸妈妈吗?”   简迪犹豫片刻:“想,但是我不怨恨他们,可能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吧。不过,我觉得老天一直在眷顾我,让我碰到了许多对我好的人。”   褚恒笑说:“我也是其中一个人吗?”   简迪甜甜一笑,鹿眼闪着清澈的光亮:“当然啦,恒哥,你让我在你家住。还有我每次去酒吧唱歌,你都给我打赏那么多,每次都给我送花,我都感觉不好意思了。”   褚恒薄唇弯起,手情不自禁搂住简迪:“那是因为小迪你值得。”   简迪感觉他的怀里好暖和,好像家人的怀抱。   他心情放松,不由得向褚恒说起了从前在福利院的一些事,还记得那个将自己带出福利院的男孩叫马晖,那个人说将来重逢会告诉他的身世秘密……   简迪说着说着就眼皮合上,渐渐睡了下去。   褚恒抚摸他的脑袋,在他的额头浅浅亲了一口,细声道:“晚安,我的小迪。”    第325章   冰凉的雪花,一片一片,飘落在褚恒的红色长发上,他神情凄怆,面容悲伤,一步一步的脚印刻在雪地里。   怀里所抱之人,身体已经冰凉,永远失去了呼吸。   褚恒不明白,为什么死的人是简迪。   北都市那么多人,为什么上天非得要小小的简迪死。   「恒哥,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歌手,想让我的歌被更多人听到。」   三年前,当褚恒问他的梦想时,简迪这样微笑回答他。   三年前,简迪15岁,经常在北都市最文艺的街道长明街〖君悦吾心〗酒吧唱歌,褚恒不知不觉,成为了他的歌迷之一。   少年稚嫩的嗓音,干净,清澈。   歌词优美,旋律动听。   褚恒第一次发觉,原来除了摇滚乐,还有好听的音乐。   褚恒在18岁的时候初识简迪,这个可爱的小弟弟身量才到他的胸口,看起来很小一只。   三年过后,简迪身高较之于之前,长高了些,他的脑袋可以抵达褚恒的肩膀。   鹿眼依旧清澈无比,好似地球之眼,黑亮静寂,眉眼间经常浮现若有若无的笑意。   褚恒觉得哪怕他已经成年,仍旧很可爱。   三年里,褚恒和简迪越来越熟,每次简迪来北都市中心,褚恒总会邀请他到自己家住。   简迪在酒吧里唱完歌,褚恒大张旗鼓地给他赞赏直接打钱,极其豪爽,让他的名头更胜。   同样的也会在每一次曲终之际,为他献上一束最鲜艳夺目的红色玫瑰花。   “小迪。”风雪中,褚恒双目流泪,呼喊简迪。   却得不到任何回音。   只有无情的雪花,飘落在他的脸上,打湿他的红色长发。   两年前的某个夏日夜晚,褚恒如往常一样,在〖君悦吾心〗酒吧听简迪唱歌。   曲末,褚恒高兴地邀请简迪一起吃饭。   他总是习惯性地为简迪背吉他。   他知道简迪吃不惯市中心豪华贵丽的餐厅,所以每次他都带简迪去一些可口干净的小餐馆吃饭。   “恒哥,每次都是你请我,这次让我来请你吧。”简迪脸色腼腆,少年的嗓音颤抖,似乎在乞求。   褚恒见了他这副略带楚楚可怜的模样,心里浮出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手搭在简迪的脑袋上,笑说:“那好吧。”   简迪在长明街附近找了一家馄饨店,店面干净,环境尚可。   “恒哥,你想吃什么味儿的馄饨?”简迪低声问他。   褚恒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笑说:“我跟你吃一样的,你吃啥我就吃啥。”   简迪点了两份玉米鲜肉馄饨,份量很足,个大饱满,光是闻着味儿,就令人食欲大开。   简迪默默低下脑袋吃,抬眼间,发现褚恒正盯着自己看,碗里的馄饨一个都没动,他奇怪:“恒哥,你不喜欢吃这个味儿的吗?”   褚恒右手缓缓抬起,摸到简迪的圆脑袋,纤细白皙的手指,插/入他的柔软墨发,细细摩挲,柔软的质感,在指尖蔓延开来,惊得褚恒浑身一颤栗。   他眼含笑意看着简迪,右手慢慢滑落,落在小男孩干净的鬓边。   简迪不明所以,鹿眼充满疑惑。   褚恒右手忽然捏住他的左脸蛋,像果冻般的一样Q弹。   简迪的小脸顿时被他扯成了一个小花猫。   “小迪,你真的好可爱啊!”褚恒放开手,有些意犹未尽,笑意盈盈地看着他,重复道,“真的好可爱!”   简迪无奈,他腼腆地垂头继续吃馄饨,并催促褚恒也快吃。   “好的,我可爱的小迪迪,我马上吃完。”褚恒顿时风卷残云,三个馄饨一起入嘴,将简迪看得一愣一愣。   褚恒将简迪当成很好的朋友,是想保护的可爱小弟弟。   褚恒在简迪不去酒吧的空闲时间,会带他去听现场演唱会,会带他穿梭在各个戏剧音乐厅,会带他一起去星空乐馆。   也会带他吃各种好吃的,玩各种新奇的玩意。   当时和褚恒一起住的大学舍友,还以为褚恒谈恋爱了,因为他好像很忙,尤其是每到周六周天,都不回来。   褚恒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三年以来的闲时,都是和简迪一起度过的。   简迪曾问他:“恒哥,你陪我,是不是很浪费你的时间?”   褚恒笑,一眼就猜出了他的担忧,说:“小迪,我大学暂时不想交女朋友,所以你也别想太多,我跟你玩,很开心。北都市我每个地方都很熟,我想和你一起看到更多更美的景色,一起听好听的音乐,可以吗?”   褚恒没意识到他说这话的时候,是那么的真诚,真诚到与他相识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相信他竟然能说出那么温柔的话语。   好像一场悄然无声的告白。   简迪意识到不对劲,急忙转过头,独自朝前走去。   褚恒背着他的吉他,跟上他,笑声朗朗:“小迪迪,下一次我们一起去看烟花吧。”   三年前,简迪说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音乐歌手。   三年后,他真的登上舞台,让自己的音乐被更多的人听到。   他来到北都市,实现了他的梦想。   褚恒默默为他祝福。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简迪在满18岁的年龄,会死在北都市。   凭什么?为什么?   那么弱小的他,居然硬生生为那该死的傅朝挡了两颗致命的子弹。   傅朝早已经是要死的人,小迪,你不该对他上心,喜欢上他。   风雪渐渐大了起来,被褚恒紧抱在怀的简迪,伤口逐渐裂开,渗漏出血。   一滴一滴,鲜红的血迹,染湿苍凉无人问的风雪夜。   褚恒将简迪抱回家,将他平放在卧室床上。   他为简迪褪去衣衫,用湿热的毛巾擦拭他身上的血迹,边擦边喊他的名字。   简迪沉静地安睡,鼻息若冰,这是一个亡者的哀凉的淡薄面容。   褚恒重新给他换上衣服,是他常爱穿的白色衬衫、黑色裤子、白色小鞋。   褚恒回忆起,第一次见到他,便是这副模样的他,独自站在天河桥上,拉奏小提琴。   北都市有一座小山,名叫鹿山,因形状酷似一只鹿而得名。   凌晨一点,褚恒将简迪带到鹿山安葬。   鹿山有一处被开发的墓地,不同于普通人的阖棺落土,这里仅属于军//家级别的入葬场所,其中最高规格的是生葬,即通过技术手段隔绝空气,保持亡者尸身不腐朽。   对于北都市来说,褚家是军//家背景中的佼佼者,自然很有资格选择生葬模式。   褚恒将简迪轻轻搁置在寒气透凉的玉棺中,取出腰间的匕首,将简迪的一绺头发割下,放在一个红色锦囊中,用黑色长绳系好,挂在脖子上。   在他5岁时,母亲身上被敌人子弹打穿身体的血,流入他的眼睛。   现在的他21岁,他的眼睛坠入是所念之人的血。   褚恒手挥舞匕首,锋快的刀面穿过他鲜红的长头发,红发簌簌而落。   褚恒将头发用黑色绳子系好,放在简迪的左手边,俯身,在他的眉间亲吻。   “小迪,我永远都陪着你。”   青禾街。   简迪的姐姐虞深每年都会收到一封信和一笔钱,而且总在每年年终之时。   信笺的落款是简迪,一沓钱,很厚,十万。   虞深第一次看到信和钱,是在门口,拿一块儿红砖压着,放在她经营的〖虞家小炒〗餐馆前。   信件的笔迹的确很像简迪写的字,信件内容很简单,说是自己过得很好,让姐姐不要担心。   但是当虞深拨通简迪的电话时,一直打不通。   她疑惑,隐约担忧。   后来每一年的年终之日,虞深都会按时收到这样一封信和一笔钱,内容照常很简洁,笔迹和之前的信笺一模一样。   二十年后,虞深已过50岁,她的阿爹阿娘早已先去,抚养的两个孩子已长大成人,结婚生子,丈夫是个勤劳老实人,对她很好。   她早年间吃了很多苦,拼命苦做,上了岁数后,各种毛病都出来了,体力也不好,眼睛也花了,和丈夫商量一番后,决定关闭经营多年的餐馆,儿女们很孝敬她,支持她的决定,还给许多钱他们,让他们好好出去玩玩。   虞深在闭馆的那天晚上,一直在店里等待。   她有预感,那个人给她送信和钱的人会来。   十二点钟刚过,虞深盯视门口的动静,果不其然,一个黑色人影出现在门前。   虞深喘着粗气,迅速打开门,喊道:“小迪!”   黑色身影停住脚步,转过身来。   虞深看不清他被帽子挡住的脸,但是这样的身高和体型,与简迪分明不同。   虞深眼角的皱纹颤抖,拉住黑衣人的手,内心还残留一丝希望,浑身颤抖,激动问:“小迪,是你吗?”   黑衣人掀开帽子,露出真容,是褚恒。   虞深心凉半截,经历人事变迁的她,预感到简迪已不在人间。   虞深眼眶已经淌出眼泪,拉住褚恒,想要确认心中的疑惑,苍老的嘴唇颤抖,哭泣问:“小迪是不是……?”   褚恒沉默。   虞深心中已了然,哭得肝肠寸断,她细瘦而哀老的身体,颤颤巍巍。   她哭完之后,拉住褚恒进屋,泡了一杯热茶给他,想询问简迪如何死的。   褚恒面色冷寒,轻轻摇头:“我不想说。”   虞深问:“这些信和钱都是你送的吗?”   褚恒点头。   虞深眼睛哭得通红:“过了今晚,这个餐馆,就不复存在。我还记得简迪被我抱回家的时候,他就是在我边炒菜的时候边陪着我。”   褚恒默默听她的哭泣与倾诉。   最后,虞深说:“既然你不肯说简迪死亡的真相,那我也不勉强你。这么多年,谢谢你送来的信,让我心里还有一丝希望。”   褚恒站起身,一言不发,他打量这个简迪曾经对他说的青禾街老家的餐馆,内心不禁怅然。   简迪在这里长大,他会不会在这里弹吉他呢?褚恒猜测,脑海中已经闪现画面。   虞深送他至门口,说:“以后信不必再送了,谢谢你的心意,我老伴说要带我去旅游,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个地方。”   褚恒沉默点头,重新戴上黑色帽子,黑色长风衣倏忽一闪,消失在夜色深处。   当年褚恒大学毕业后,进入国安队。   他脑袋灵活,行事迅捷,冷静理智,最重要的一点是,他面色酷冷,很少受感情的波动,因此每次执行任务,他完成得最好,很受赏识,被外派到外国做起侦探工作。   他走上和父亲当年一样的路。   爷爷褚行正已驾鹤仙去,好在其他褚家人的血脉延绵,骨子里滚动的都是理想与热血,纷纷走上先辈的道路。   每一年的冬日,褚恒会回北都市。   二十年里,褚恒如同少年时代一样,面容俊冷,喜欢独来独往。   冬日大雪纷飞,他来到鹿山,简迪在冰棺里沉睡,他在充满寒气的房间里,独自酌起酒。   他想起曾经为简迪即兴写的一首歌:   『像风一样自由   我有一个好朋友   像美酒入我喉   我高兴得乐悠悠』   他轻轻唱起这首歌,眼泪汩汩而下。   外间鹅毛大雪飘飞,鹿山的葱翠繁盛的树枝,已挂上晶莹寒凉的冰凌。    第326章   一大早上,顾以安便收到了陈羡生的结婚请柬。   平常顾以安不接戏闲暇的时候,他和白晗住在白府,陪陪叶惜蓝说笑,不至于使这个空旷阔大的府邸过于冷清。   管家苏世将骑着摩托车的陈羡生引进白府,来到后院的主厅。   顾以安和白晗早已在此等立,陈羡生从斜挎包里拿出大红色请柬,郑重其事地交给顾以安。   顾以安哈哈大笑,拍着陈羡生的肩膀,眉眼尽是欢乐笑意:“陈警官,恭喜啊!到时候我们一定会去的!”   陈羡生拱手,微笑道:“嗯嗯,还请你和白总一起来赏个脸吃饭。”   顾以安微笑:“陈警官,别这么客气,我们巴不得来吃你的喜酒呢。”   陈羡生饮过管家苏世端过来的清茶,咕隆一入口,便要起身告辞。   顾以安挽留他:“不多坐坐吗?”   陈羡生朗声笑道:“改日吧,我还得给别人一一送请柬呢。”   陈羡生火急火燎地跑到白府正大门,轻车熟路地大长腿一蹬,骑上摩托车滋溜一冒烟跑远了。   待陈羡生走后,白晗问顾以安:“他的结婚对象是谁啊?”   顾以安想卖个关子给白晗,将请柬收起来:“你想知道啊,哼,我偏偏不告诉你。”   白晗星眼闪出一丝晦暗不明的光,他直接双手将顾以安抱起,顾以安像个小孩儿一样,任凭他摆弄,大红色请柬很丝滑地从顾以安口袋里滑出。   白晗饶有兴趣地打开,顾以安也很好奇,急忙凑上前去看新娘的名字。   自从白家将北都市的官场整顿之后,全市各个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陆陆续续换了新人,不过北都市公安局的局长一职仍旧空缺。   陈羡生名义上是副局长,但他履职参会,主持整个公安系统的大局工作,实际上地位和正局长已无差别。   局里的人已经默认他是一把手。   不过不同于前任偷奸耍滑的局长纪君泽,陈羡生这个局长可谓一上任就三把火,势必要将遗留在局里的烂案彻底清理干净。   陈羡生最为注重的是刑事案件,他组织刑侦科科室的干部向他提交近十年来的案卷资料,他加班加点地逐一细看,马上发现了一件历史残案。   是一件连环杀人案,案卷资料上显示这个作案凶手连续杀死5名女性,至今在逃,尚未缉拿归案。   陈羡生不禁有些愤懑,这个凶手距离案发,已经在外潜逃三年。   三年的时间,警局里的警察干部都没有抓捕成功吗?!   他叹息一口气,想着这三年的时间,那些枉死的受害者,又有谁还给她们一个公平公道?   他看完案卷资料之后,决定一定要将这个名叫计二东的杀人凶手抓到。   第二天陈羡生迅速召开会议,将刑侦科、缉拿科、犯罪线索分析科、技术科的科长组织起来,商讨抓捕方案。   很快局里组成了一个精干的队伍,经过陈羡生的统筹协调,与外市公安局取得紧密联系,很快侦查到计二东的准确位置。   半个月后,陈羡生带着手下沈勉在计二东出租屋不远的地方进行蹲守。   一个摇头晃脑的男人,穿着大白无袖叉衫,露着膀子,嘴里哼哼唧唧,手中还拿着一个啤酒瓶。   走起来东倒西歪,每喝一口酒,这个男人声音越大。   陈羡生右手朝前一挥,沈勉会意,马上扭头示意其他警察干部。   他们悄悄下车,然后趁计二东没注意,三下五除二反手将他手臂往后一锁,一副闪着光的银色手镯牢牢拷在手上。   计二东酒醒了不少,灯光下看到一群穿蓝色制服的警察怒视他,他下意识想逃跑,可惜陈羡生根本不给他反应机会,直接命令将他带上车,扭送至北都市公安局。   一番审讯之后,计二东对他所犯的罪,供认不讳。   “我很穷,娶不到老婆,于是我经常半夜在路上溜达,目的想找个女的爽爽,那些女的肯定也不傻,我只好将她们打晕再搞咯。”   “没想到,他妈的,居然有个女的敢报警,老子吓死了,东躲西藏,好在警察追了我一段时间后,消停了。”   “我越想越气,半夜蹲在马路上喝酒,他妈的,没成想居然让我再次碰到了那个报警的烂货,我血气上涌,直接将她一拳头打晕,先/奸后杀!”   “真的爽啊!我第一次杀人,居然不害怕,而是感觉好爽!索性我一不做不二休,但凡有女人敢去报警,老子直接提刀让这个婊子见阎王!”   计二东边陈述,脸色边激动,眼睛处的皱纹笑得花枝乱颤,面色扭曲,越来越癫狂。   陈羡生走上前直接给了他一个大耳光,打得他的脸红肿一大块,眼神变得害怕,这位身高体长浓眉紧蹙起的警察,让他忍不住紧缩身体。   “你还是人吗?纯粹自私自利,将自己的欲望建立在别人的生命上!让你多活一秒,就是对他人生命的践踏!”陈羡生怒不可遏,他看到计二东在陈述犯错的过程中毫无悔意,反而津津有味,不禁愤怒异常。   计二东的罪行罄竹难书,由市法院当场宣布判他为死刑,立即执行。   除了这种特大命案,陈羡生又解决了许多悬而未决的难案,整整忙了三个月,经常在办公室加班加点,不是看资料,就是接听电话,睡眠平均时长为3-4个小时。   哪怕是钢铁人都经不住这么熬,终于这位“三把火”的警察得了感冒,在办公室昏睡了过去。   沈勉给他的这位兢兢业业的上司买了感冒药,就着滚热的开水泡开,让他喝下去。   陈羡生道谢之后,喝完又睡了一觉。   沈勉劝他回家好好休息,陈羡生摆手说不要紧,小感冒。   恰好办公室外面传来一个声音:“你好,陈局长在吗?”   陈羡生听见有人找他,他支撑身体坐起,沈勉见他额间冒着细汗,急忙上前扶住他。   来人是一个女人,陈羡生认识,是长明街角落花店的女主人,名叫颜清。   颜清对陈羡生说:“陈局长,你现在有时间吗?”   陈羡生点头。   “那好,麻烦你跟我来一下。”颜清说完,便转身离开。   陈羡生拍沈勉的肩膀,见他为自己担忧,安慰他:“你先去忙吧,我没事儿。”   陈羡生一路跟在颜清身后,本来平常走起路来,脚步轻快,如今头重脚轻,晕晕乎乎。   但他咬牙坚持,努力使自己清醒,好不容易来到花店,陈羡生微喘气息,问:“你找我是?”   颜清不动声色,只是慢慢靠近陈羡生,手指拂过他的浓眉,脑袋轻轻一歪,黑色眼睛折射清澈而又神秘的光:“陈警官,给我三天你的时间。”   陈羡生还没来得及细想这句话,便突然感到心脏猛然一跳,呼吸钝重,脑袋晕沉,眼前一黑。   颜清扶住晕倒的陈羡生,将他扶到内室,让他平躺在床上。   三天后,陈羡生迷迷糊糊醒来,他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从没觉得如此舒服过。   “你醒了?”颜清端着一碗清汤面进来,笑意盈盈看着他。   陈羡生这才发现他居然在她这里。   “陈警官,你现在肚子很饿吧。”颜清按住他欲要离开的身体,将面端给他,眼神既认真又虔诚,这让陈羡生不好意思拒绝她。   陈羡生整整睡了三天,醒来后,头也不晕,精神大好,一碗清汤面唤醒他的味蕾,他吃得干干净净。   颜清在一旁抿嘴浅笑。   待陈羡生吃完后,颜清又将一杯清茶放在床头柜处:“你再睡一下午,晚上再回局里吧。”   颜清说这话时,声音柔和,脸色温柔,可不知道为什么,陈羡生像被她下了咒语一样,很顺从地听她的指挥,喝了半口茶之后,继续补觉。   到晚霞时分,陈羡生起床,他眼睛上的黑眼圈消了不少,睡得特别满足,浑身充满干劲。   颜清在外面的桌子上已经做好了几碟素菜,她抬手招呼他一起吃。   陈羡生不好意思:“我还是回局里在食堂吃吧。”   颜清撇撇嘴,手撑住下巴,饶有兴趣地盯视他:“陈警官,你是嫌弃我的菜做的不好吃?”   陈羡生急忙摇头:“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   颜清噗嗤一笑,拉过他的手:“陈警官,我是不是人民?”   陈羡生一愣,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颜清笑说:“你为人民服务,我作为人民,也为你服务一次,可以吗?”   陈羡生无奈,只好接过她递来的饭碗。见眼前这个男人扭捏拘谨,颜清大大方方地给他夹了好多菜,最后陈羡生说他自己夹。   颜清做的都是一些素净淡雅的小菜,陈羡生感冒好了之后,吃这些素食很有胃口,不知不觉已经将碗里吃了滴米不剩。   陈羡生临走向颜清道谢:“这三天,感谢你收容我。”   颜清细白的手指在他的脑门上一弹:“陈警官,你这么帅,其实我是来拐你的。”   陈羡生:“……”   颜清见他一副愣神样子,嘴角一直笑,她从前院取出一束白色玫瑰,赠给他。   陈羡生微笑地收下。   这一次,他没有将这一束白玫瑰留在长明街,而是带回自己的办公室。    第327章   沈勉注意到陈羡生办公室红木桌子上摆放的白色玫瑰,用一个透明玻璃杯安静盛放,白玫瑰安之若素,优雅贞静,馥郁芳香。   他性格耿直,直接问陈羡生:“陈局,这花是不是那个花店的女老板送给你的啊?”   陈羡生轻点头,表示承认。   前段时间不分昼夜的加班加点,使陈羡生身体扛不住,当时颜清找他,他以为她遇到了什么困难,尽管身体不舒服,他还是陪着她去了花店。   没成想自己竟然在她那里晕倒,还睡了整整三天。   陈羡生问沈勉:“我不在的三天,局里有什么重大警情没?”   沈勉憨然微笑,朗声道:“没啥大事,参会的事,让其他局长代劳了。”   陈羡生双手离开电脑,伸展身体,喝了一口浓茶,笑着看向沈勉:“你怎么不到颜清那里叫醒我?”   沈勉一听这话,神情激动,仿佛藏了天大的委屈:“陈局,你可别冤枉我,我去了啊!可她根本不让我进去,还说‘公安局又不是只有陈羡生一个活人,开个会至于要他亲自去吗?’,我想着陈局你前段时间的确太累了,都累成了感冒,你在她那里休息也好。”   陈羡生摇头苦笑,眼前浮现颜清的影子。   这女人,他对她五分熟悉,五分陌生。   她宛若蒙娜丽莎的微笑,神秘又朦胧,使他琢磨不透。   不过,陈羡生想着不能平白无故地受她的好,暗自思忖得找个时间好好感谢她一番。   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办公室主任气喘吁吁地跑上来,向陈羡生报告:“陈局,一楼来了好多群众,他们来找您!”   陈羡生眉头紧皱,急问:“他们是遇到什么困难事了吗?”   办公室主任气息喘定之后,说:“不是,他们手里都拿着锦旗呢!”   陈羡生二话不说,马上下楼,沈勉跟在他身后。   果真,一楼接待大厅,来了一大群群众百姓,他们坐在便椅上,喝着工作人员递去的热茶。   一见陈羡生下来,马上有眼尖的群众看到他,大喊道“来了!陈局长他来了!”   很快,陈羡生身旁围满穿着朴素的群众,他们将手里拿着的锦旗递给他,向他表示感谢。   陈羡生注意到有一个年龄较大的奶奶,他从人群中将她搀扶,让她坐在一旁的蓝色座椅上。   老奶奶满脸皱纹,眼神略有几丝清明,握着陈羡生的手不肯放开,假牙的嘴干瘪,声调却分明:“谢谢你啊陈局长!我一年前被诈骗的钱,一个星期之前警察亲自把钱送到我手上!我原本没抱太大希望,没想到真的回来了!幸亏有你这个好领导!感谢你啊!”   老奶奶苍老的手紧握他的手,面色激动,一直在对他说谢谢。   其他的群众,也都在语无伦次地向他表示感谢。   陈羡生内心滚热,既温暖又惭愧。   其实对于这些普通百姓来说,只要警察用心用力,哪有解决不了的事!   想至此,他心头澎湃,热血翻滚,更加坚定要将警察这份工作做得扎实。   他抬眼望了望公安局门口,人来人往,和之前森严壁垒的环境,天差地别。   在普通群众眼里,堂堂北都市公安局大楼巍峨耸立,高不可攀,使人远观而不可进也。   陈羡生走马上任后,改变了一楼大厅的布局,拆除了前任局长纪君泽做的类似假山假水的花架子,改成供来往人群休息的凉亭。   整个一楼全部改成群众接待室。   在各大街区派出所解决不了的民事纠纷,在这里当场受理,当场解决,绝不拖沓。   这也是陈羡生想到当年季寻的母亲廖寒秋苦苦上访的惨淡经历作出的决定,只要他还在位一天,他绝不允许再出现这样置群众需求不顾的恶劣行为。   正当陈羡生被热情的百姓围在中间时,沈勉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凑近陈羡生。   陈羡生招手让其他民警好生招待来局的群众,和沈勉走到安静的一旁。   “陈局,刚刚值班室同志接到一个报警电话,说是兴汇街有人跳楼,还是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沈勉马上告知陈羡生刚刚的电话警情。   陈羡生听了,果断派出得力的干警,驱驶三辆警车来到兴汇街民复大厦。   民复大厦是一处居民小区,平层楼房居多,这里位于交通要道,事发时,四个岔路口已经被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堵得满满当当。   好在当地街道派出所,已经开出了一条道路,陈羡生一下车,便清晰地看到一个8层高的居民楼顶上,一个披发女人抱着小孩子在楼顶边缘。   周围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一个男人,不耐烦地大声吼道:“跳啊!怎么还不跳!老子都看了十几分钟了,还不跳?!”   陈羡生瞪视一眼这个男人,皱眉示意派出所所长,将闲杂人等排除在外。   所长派出十几名干部,警车鸣笛,呵斥周围起哄的群众,将黄色警戒线扩大三圈,顿时周围安静许多。   陈羡生将社区书记找来,询问具体情况。   社区书记一五一十解释:“这个女人叫赵繁,不是我们本地人,是嫁到这里,去年才生了女儿,最近她和她老公一直半夜吵架,搞得周围邻居一直投诉,我估计她跳楼就是这个原因。”   陈羡生示意所长准备一个超大缓冲软垫,以防万一。让120派来一辆急救车,随时准备救援。   他带着沈勉一口气跑到顶楼,想着最好能把这个跳楼女人赵繁拉回来。   赵繁穿的还是睡衣,衣衫不整,眼睛通红,她乍一眼看到陈羡生,目光尽是怒火,骂道:“男人是畜生!都不是好东西!别靠近我,臭男人!”   沈勉叹口气。   陈羡生想到社区书记的话,猜测这个女人的老公估计出轨了,不然不会让她这么崩溃。   等赵繁骂够了,陈羡生缓缓靠近她,温和地对她说:“遇事别冲动,你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全力给你解决。”   赵繁脸色苍白,冷哼一声:“我要你杀了我那个该死的人渣老公,你能吗?”   陈羡生犹豫,但为了安抚她,只好说:“我会将他抓起来,这样的人不值得你浪费自己的生命。”   沈勉趁机加了一句:“是啊,生命只有一次,你的孩子还小,你忍心吗?”   赵繁听了默默垂下脑袋,一阵狂风吹得她身体趔趄,差点掉下去,这给陈羡生和沈勉看得心惊肉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忽而,赵繁狂笑起来,眼睛流出泪水,“骗子!男人都是骗子!我恨!我讨厌!我不想再活了!”   陈羡生见势不妙,大长腿一跃,在赵繁跳下去的刹那,双手将她的手臂紧紧拉住,赵繁的身体悬挂在墙壁上。   沈勉也冲上前,给陈羡生添一份力。   人只有临死的刹那,才真正意识到生命的可贵,赵繁猛然一跳,清醒不少,她的心怦怦地紧跳个不停,尤其是察觉到自己悬浮在顶层的外墙壁,求生的本能占据了上风。   她的一只手被陈羡生和沈勉拉住,另外一只手抱着的是还在襁褓里的婴儿。   “孩子!快救救我的孩子!”赵繁乞求,看向陈羡生。   赵繁想将左手抱着的婴孩举起来传给陈羡生,可怎么也使不上劲,而且她惊恐地发现,时间拖得越长,她的这只单手就越无力。   但作为母亲的天性,她咬牙拼命也要抱住她的孩子。   陈羡生思索片刻,对沈勉说:“你在这里拉住她,我到下面一层去,看能不能接住孩子。”   沈勉认真听他的话,牢牢抓住赵繁的手不放。   事情麻烦就麻烦在这里,下一层的居民楼的阳台地方安装了防盗网,全封闭,缝隙太小,婴孩塞不进来。   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将防盗网拆掉,接住孩子,二是使用加厚软垫接住孩子。   防盗网拆掉耗费时间长,用软垫接住孩子,主要是还是个婴儿,从这么高的地方落下,必然要留下后遗症。   陈羡生忽然看到四楼没有安装防盗网,他迅速跑到四楼,通过内室,直接双手爬到了六楼外面的防盗网。   这样远远看去,陈羡生好似在飞檐走壁的蜘蛛侠。   他胳膊经常训练,很是有力,一鼓作气爬到了七楼,爬到八楼时,他不慎一脚踩到一个花坛,身体歪了一下,吓得沈勉惊叫出声。   “将孩子给我!”陈羡生爬到八楼,大声朝赵繁喊道。   赵繁像是遇到了救星,酸软的胳膊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将一直紧抱的孩子交给陈羡生。   陈羡生一只手紧握住防盗网,另外一只手紧抱住孩子。   “快,将她拉上去。”陈羡生向沈勉喊。   沈勉牟足力气,将赵繁往上一拉,马上将她反手扣在怀里,带到楼下。   彻底断绝她轻生的可能性。   陈羡生现在只需要原路返回即可,他来到七层时,防盗网有松动的声响。   这些老旧居民楼的防盗网好多都是后加上去的,直接在原来的窗户框架上加几个钉固定,本来就不是特别牢固,时间长了,钉子老化,更加不稳。   陈羡生想着快刀斩乱麻,加快攀爬速度,到六楼至五楼过渡时,五楼的防盗网已经脱离了阳台框架,直接凸出来。   但陈羡生没办法,他只能赌一把运气,只好硬着头皮往下。   果不其然,这脆弱的防盗网无法负载他的重量,嘭的一声直接垮掉,连带上面的陈羡生双双掉落。   “陈局!”   沈勉心惊胆颤,高声喊他。   在场所有民警为陈羡生捏了一把汗,负责拉护垫的干部更加神色惶恐,眼睛焦急盯着他的坠落方向。   令所有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们看到陈羡生行动果断,在防盗网脱落的瞬间,使出力气,硬是生生地将其甩到一旁,防止在下坠的过程中伤到怀中的婴孩。   陈羡生直直地往地面上坠落,好在护垫足够大,将他稳稳地托住。   没想到出现了让所有人震撼的一幕,只见这位身穿蓝色制服的人民警察,在落到护垫最后霎那间,竟然双手将婴孩高高举起,不让他受任何伤害。   “陈局!”沈勉被陈羡生大公无私的行为感动得眼眶红了,他飞奔到陈羡生旁边,急忙托住处于襁褓中的婴孩,使陈羡生的双手得到解脱。   “沈勉,我不要紧,务必将这件事处理好。”陈羡生吩咐完,便感觉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陈羡生醒来时,看到的第一个人,出乎他的意料,是颜清。   他身处医院,由于高空极速坠落,他得了轻微脑震荡,小腿也骨折了,不过不算特别严重。   他的脑袋上绑了一层白纱布,小腿也打了石膏。   “陈警官,好点没?”颜清温柔地问他。   “嗯。”陈羡生眼睛瞥到旁边的杯子,颜清连忙将温水端给他喝,顺便将他的床抬高了不少,让他喝着舒服些。   “你怎么在这儿?”陈羡生不解。   颜清笑:“我为什么不能在这儿?”   陈羡生反被她问住了,怔忡不语。   颜清眼含温柔,打开手机给陈羡生看,上面播放的正是他徒手高举婴儿的一幕。   陈羡生一阵羞赧:“这到底是谁发到网上去的,我得赶紧让人删掉。”   颜清说:“为什么要删掉,这样见义勇为的事情,应该多发扬,我都看了十遍了,每次看完都哭了。”   陈羡生:“……这不过是我作为警察的职责,没必要搞这么大张旗鼓。”   颜清却不同意:“陈警官,职责是一回事,宣扬是另外一回事,或许有的人看见你的行为,被感动了不去做恶事,或者像你这样也去做警察呢。你不仅仅是你,也是一名警察,而且——”   颜清猝不及防止住了话头。   陈羡生问:“而且??”   颜清浅笑,望向他:“而且陈警官你这么帅,估计能收获一大堆迷妹。”   陈羡生:“……”   门被推开,沈勉带着众多警察干部,齐刷刷地来看他,瞬间就将整个房间装满了。   颜清朝沈勉微笑点头,便轻轻离去。   干部七嘴八舌,提着水果篮,对陈羡生嘘寒问暖,房间里既热闹又芜杂。   闹了一大会儿,沈勉说:“好了,看也看完了,不要打扰陈局休息。”   乌乌泱泱的人群走了之后,陈羡生才后知后觉意识到,颜清不在。   他以为她只是短暂离开一会儿,还会再来。   他莫名苦笑一声,自己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他和她也不算特别熟,最多算是朋友,怎么能苛求她一直陪他呢。   到晚饭期间,陈羡生没想到一个穿白色外套的女人翩然而至,女人摘掉花色帽子,正是颜清。   陈羡生既意外,又感到一阵无法言说的喜悦。   颜清将手里提着的保温箱打开,将陈羡生的床摇上去,打开吃饭的小桌子。   她逐一拿出饭食,一碗精致的白米饭,清爽的冬瓜排骨汤,清炒豆腐丝,绿豆芽炒肉。   “吃饭吧。”颜清将筷子递给陈羡生。   “其实医院里有送饭的。”陈羡生说。   “我也没吃,可以给我一个和你一起吃饭的机会吗?”颜清拿起筷子,端起一小碗饭。   陈羡生无奈,只好接受。颜清做的汤油而不腻,素菜也都是他喜欢吃的,很对他的胃口,他和她一起默默吃饭,不经意间,饭菜都吃完了,两个人都是光盘行动者。   颜清麻利地收好饭碗,将床头柜的橘子剥开,说:“过十分钟再吃。”   陈羡生苦笑道:“我手还能动,你这样好像在照顾小孩。”   颜清捂嘴笑,躬下身,脑袋一歪:“陈警官,偶尔做下小孩,也未免不可。”   陈羡生略微愣神。   半个小时后,颜清收拾东西离开。   陈羡生看着她的背影,问:“明天你还会来吗?”   颜清回头,笑容温柔又神秘:“陈警官,你希望我来吗?”   陈羡生心跳怦然,只默默地看着她。   颜清嘴角露出一个灿烂明媚的笑:“我肯定来啊,我的小孩没好之前,我可不能离开。”    第328章   第二天,颜清照旧前来为陈羡生送饭。   陈羡生住的是独间病房,清静自在,利于他疗养恢复。   颜清从保温箱里拿出白色小粥,萝卜丝,鸡蛋粉丝白菜饼,放在小桌上。   她将陈羡生的床摇上来,使他坐起。   陈羡生发觉这萝卜丝,虽然是咸菜,但格外好吃,不特别咸,反而很舒爽干脆,是一道绝佳的下粥神菜。   不知不觉中,饭菜很快被扫荡一空,陈羡生吃得心满意足,颜清由于早上吃了一碗牛肉面,所以只安静地在一旁陪着他。   见他吃完,颜清将饭碗收好,重新装在保温箱里。   “陈警官,中午想吃点什么?”颜清笑问他。   “我都行。”陈羡生说,“你做啥都好吃。”   颜清浅浅笑,靠近他,盯视他的黑色眼眸:“多谢你的夸奖,不过你要是愿意,我以后一直都可以给你做饭。”   陈羡生觉得她靠得太近,她清秀的脸庞,如一块白洁的玉,鼻翼的轻浅呼吸掠过他的面庞,他不好意思直面她,于是转脸说:“那太麻烦了,我已经麻烦你这么多了。”   病室的门被推开,沈勉带着三四位年轻的干警来看陈羡生。   “陈局,这些小兄弟是今年新来的兵蛋子,吵着说来要来看你。”沈勉笑着向陈羡生解释。   陈羡生一一望过去,这些站在沈勉身后的小民警,各个面庞稚嫩,青涩懵懂,眼睛明亮,眼里似乎燃烧涌动的青春活力。   这些小民警将提来的水果篮放好,随后双手交叉,端正地摆在身前,拘谨且礼貌,向陈羡生说:“陈局长,希望您早日康复。”   陈羡生轻轻点头:“没事儿,我抗揍,这点小伤,再歇个三五天差不多就好了。”   陈羡生记起当时那个跳楼女人赵繁,他连忙问沈勉的后续处理结果。   沈勉如实向他汇报:“陈局,赵繁之所以跳楼,是因为她丈夫出轨,她一时想不通才做出那种自/杀的过激行为。我们安排了心理辅导师给她开导,后续我们也会对接社区那边,将她的丈夫叫来,从中协调。”   陈羡生若有所思,继续问:“她的孩子没事吧?”   沈勉说:“安然无恙,社区已经通知孩子的姥姥姥爷,先将孩子放在他们那边,等协调结果出来再说。”   “嗯,只能先这样办了。”陈羡生摸下巴,“虽然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但要是双方的确过不下去,也没必要将他们捆绑在一起,毕竟出轨本身就是对婚姻的不忠。”   “是,陈局,我先仔细观察赵繁的情绪与心里想法,再随机应变,争取给她一个好结果。”沈勉诚恳道。   陈羡生笑看向沈勉:“嗯,那你多辛苦了。”   沈勉开朗一笑:“陈局,不辛苦,我能跟着你学习进步,是我的光荣。”   沈勉陆陆续续向陈羡生报告了许多局里的大事,他尽可能言简意赅,捡重点汇报。   陈羡生听了,心里有数。   临走之际,一个新民警饶有兴趣地看向颜清,又看向陈羡生,肩膀朝沈勉挤去,下意识脱口而出:“陈局,这是嫂子吧?”   陈羡生略微一愣,随后挥手道:“你这小屁孩,别乱说话,这是我的朋友。”   新民警尴尬得脸如番茄红,挠头:“对不起,认错了。”   陈羡生说:“无妨,你们先回局里工作吧。”   沈勉带着民警干部撤离,屋子里很快只剩下陈羡生和颜清两个人。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陈羡生微闭眼,深吸一口气,似乎作了某种决定,他说:“刚刚他的话你别介意啊,男孩子虎虎的。今天谢谢你给我送饭,不过我还是觉得太麻烦你了,医院这里也有送饭的,我自己订饭吃吧。”   颜清似笑非笑,靠近他,挨着床沿坐下。   她的头发墨黑,用细绳绑在脑袋后,系成一个低马尾。   身穿微绒白色刺绣文艺外套,下身是一条宽松的黑裤子。   皮肤白皙,五官清秀,锁骨分明,身上散发淡淡的清香。   她盯着他看了好久,看得陈羡生无法自持,只得扭过头不与她对视。   半晌,颜清问:“陈警官,你讨厌我吗?”   陈羡生摇头:“没有!”   颜清:“你嫌弃我?”   陈羡生:“不是。”   颜清缓缓舒气,淡薄的唇角露出笑意:“陈警官,有一句话,叫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我想捅破这层纱。”   这……陈羡生一时情绪混乱了起来,其实他不是第一次被女生倒追,只是颜清,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神秘气质的女人,对他而言实在太不一样。   她是与众不同的。   所以他格外谨慎,格外慎重。   “干嘛呀,陈警官,怎么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想追你,你居然那么纠结,还要想那么久?”颜清第一次在他面前露出一副撒娇的活泼模样。   陈羡生这时才认真地看向她:“你还没完全了解我,我不是你理想的人。”   颜清噗嗤一笑,笑声如铜铃,回荡在房间,她纤细白皙的手指抚摸眼前这个男人的浓眉:“陈警官,我知道你在想啥。”   陈羡生疑惑,追问:“那你说说我在想啥?”   颜清说:“你想说你大部分时间会用于工作,怕无法照顾到我。”   陈羡生心里咯噔一下,这女人猜的好准。   颜清说:“那陈警官,我问你,难道你以后不找女朋友,结婚成家吗?”   陈羡生叹口气:“我目前还没想这么远。”   颜清缓缓握住他的手:“陈警官,不妨我们试试如何?我喜欢你,和你在一起,我很幸福。”   陈羡生抬眸,看到这个女人的神态,认真又虔诚。   她额前的碎发,凌乱地飞扬,姣好的面庞,笑起来,其实很入他的眼。   他薄唇向上弯起,微微一笑,反手将她的白皙小手扣住:“你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如果拒绝你,就不是男人了。”   颜清温婉地笑:“陈警官,我不懂,拒绝我是你的权利,怎么就不是男人了?”   陈羡生浓眉舒展,英俊的脸露出笑意:“让女人哭的男人,怎么叫男人?况且你是真心的,我知道。”   “羡生!”颜清第一次在他面前失控,她情难自禁圈住他的脖子,感受他炙热的体温,陈羡生轻抚她的背。   “谢谢你没有拒绝我。”颜清眼眶发红。   陈羡生还是首次见她露出小女人的情态,与以往神秘高深莫测的形象截然相反,他微笑看向她:“你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拒绝你?”   颜清脸红得转过身,心里很开心。   许久,颜清为陈羡生倒了一杯开水。   此时,他们两个人在对方眼里,完全不同。   彼此对视的时候,两个人竟然朝对方傻笑出来。   陈羡生懒散地靠在床上,很是惬意。颜清为他削苹果,她的刀功很好,很快苹果皮削得干干净净,她将苹果递给陈羡生。   陈羡生接过去,大口啃了起来。   颜清笑意盈盈望着他,像调皮懵懂的小孩:“羡生,我真的好奇你小时候是啥样的,能不能和我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   陈羡生笑:“我小时候啊,其实很普通,不过你要是想听,那我就给你讲讲吧。”   颜清眼眸闪亮,她对他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都想知道。   -   陈羡生的老家不在北都市,而在外市。   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收入中等,他是家中独子。   父母对他很好,他自小也很懂事,虽然有男孩子的调皮蛮劲,但没闯过什么大祸。   陈羡生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名叫杭望,是班里新来的插班生,是一个极其瘦小的男孩子,黑色头发留到耳鬓边,乍一看,还以为是女生。   杭望被老师安排在靠窗的第一大组的靠后位置,他的后排坐的是班里最粗壮蛮横的男生王向。   课间休息时,陈羡生从走廊里回来,看到令人气愤的一幕。   只见瘦弱的杭望被王向的课桌夹挤,王向粗胖的手还不断地将自己的课桌往前推搡,不断朝杭望身上压去。   王向嘴里发出哈哈大笑,杭望眼角黯然无助地流泪。   陈羡生当时只有10岁,但他却像个义愤填膺的大人,他猛然靠近王向,将他的肥胖的手打一下,吼道:“你干嘛欺负他?!不准你挤他!”   陈羡生将王向的课桌拖到到原来的位置,杭望的身体如释重负,好似得到了解脱一般,喉咙里不断发出咔咔的咳嗽声。   陈羡生轻拍杭望的背部,将刚刚买的矿泉水递给他喝。   杭望眼眶红红,说:“我要去厕所。”   “去吧。”陈羡生笑着说。   王向恼恨地瞪了一眼陈羡生,却又拿他无可奈何。   日子消停没几天,一周后,按照惯例每天都会有小学课间操时间,结束后,王向和杭望身后的同学调换了一下位置,杭望对此浑然不知。   当他感觉到屁股上被踢了一脚,他疑惑地向后瞄去,王向无视他,继续用脚踹他的屁/股,肥胖的脸一直笑。   杭望感觉身后的踢踹越来越密集,从屁/股到大腿、小腿,踢得他越来越疼。   他往前挪动,试图离王向远一点,没成想王向直接按住他的身体,狠狠地踢了他的腹部,疼得他哭了出来。   王向怕引来老师,急忙捂住他的嘴,并在他的耳边恶生生道:“不准叫!否则我要踢死你!”   杭望眼角流出泪水,他害怕地蜷缩身体,忍受疼痛。   陈羡生注意到这一幕,他将王向从杭望身上扯开,大声斥问:“你干嘛打他!??”   王向不屑一顾,还伸出舌头略略略,并向陈羡生伸出一个极度鄙视挑衅的中指。   陈羡生上前直接捏住他的中指,捏得王向疼得叫出来,像个泼妇一般大吼大叫。   尖叫声惹得老师过来,王向马上滚在地上,发疯打滚,朝老师告状:“呜呜呜,老师,陈羡生他打我,还要捏断我的手指!好痛啊啊啊啊啊啊!!!”   老师看到王向发红的手指,问陈羡生:“你为什么打他?”   陈羡生毫不畏惧,朝老师说道:“老师,王向刚刚在打杭望,又冲我比中指,我气不过才捏他,并没有使多大力气。”   王向听了,坐在地上扯住老师的裤脚,肥胖的腿蹬得像滚轮,像表演一般,仿若受到了天大的委屈:“老师,我没有打杭望啊!是陈羡生无缘无故打我!不然,你去问问杭望。”   老师看向一旁的杭望,轻声问:“告诉老师,刚刚王向打你没?”   杭望看了一眼坐在地上泼皮打赖的王向,又望了一眼陈羡生,紧握的小手掌松开,孱弱的声音从喉结发出:“没。”   陈羡生不可思议地看向杭望,王向露出一个得意的笑。   最后老师将王向扶起来,让陈羡生向他道歉,并且让他在教室外面罚站一个小时。   理由是他无缘无故打同学。   小学门口放学时间,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摆摊点,小吃丰富又便宜。   这天陈羡生买了两盒火鸡面,一个大的卷饼,一杯热的豆浆,当作晚餐。   因为早上出门时,他的妈妈告诉他,晚上要加班,回不了家,多给了他许多零花钱,让他买着吃。   他在学校门口将火鸡面吃完,不算辣,很可口,接着他慢慢地吃卷饼,喝一口豆浆,吃一口卷饼。   班里同学见了他和他高兴地打招呼,他自然也是高兴挥手予以回应。   来来往往的人中,女生和他打招呼的最多,有的女孩子还买火鸡面送给他吃,他说已经吃了,女生羞怯地将火鸡面往他怀里一塞,便脚步轻快跑走。   他只好将火鸡面放进书包里。   学校门口接孩子或者骑电瓶车或者开车的家长,陆陆续续离开,原本喧嚣吵闹的校门口,变得寥落许多。   陈羡生迎着晚霞,沿路走回家。   经过一条略显昏黑的巷道时,他停下来,因为他听到里间传出哭声。   他走进去,蓦然看到几个小学生围在一起对跪在地上的另外一个小学生,拳打脚踢。   他们身上穿的校服和自己的校服一模一样,陈羡生眉头紧皱,仔细一看,那跪在地上抱着脑袋,哭得肩膀一抖一抖的人,是班里的杭望。   欺负杭望的小学生,其中为首的正是王向。   “你们干什么?!”陈羡生的声音嘹亮,因为太过于突然,吓得这群小学生纷纷扭过头看向他。   杭望从模糊的泪水里,看到来人是陈羡生。   王向不屑地一笑,似乎没把陈羡生当回事,继续用脚踩在杭望的背上,其他的人也有模有样学起来,纷纷踩杭望,疼得杭望一下子扑倒在地。   陈羡生上前,果断将王向往后一推,怒斥道:“我说你们有完没完!?为什么老是欺负同学?!”   王向蔑视,鼻子哼哼出气:“老子愿意!老子爽!妈的,你算是什么垃圾,滚一边去!”   陈羡生提起王向的脖领:“你才要给老子滚,我早就看你不爽了,是不是要打一架?!”   王向直接捏住陈羡生的手臂,陈羡生也不甘示弱,使出力气反扣住他的手,并且身体靠近他,一脚将肥胖的王向绊倒在地。   王向不服气地重新站起,靠近陈羡生,想抓住他,没想到陈羡生格外灵活,王向怎么抓也抓不住。   王向气得要死,陈羡生冷声道:“别以为我是好欺负的!”   说罢,他将杭望扶起,问他:“王向欺负你,你告诉老师了吗?”   杭望摇头。   “你爸妈知道吗?”   杭望继续摇头。   陈羡生问:“为什么不告诉爸妈,难道你想一直被他欺负吗?”   杭望这时才看向陈羡生,他轰的一下子哭了出来,身体颤抖,躲在陈羡生后面,鼻腔涌动无奈的哀泣之音:“因为我要是告诉了妈妈,他会打我打得更狠!我怕!”   陈羡生想起上次操场课间操的事,原来他不说实话是这个原因。   陈羡生看到杭望的脸上磕破了不少,他牵住他的手,安慰他:“不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   杭望哇的一声哭得更狠,陈羡生摸他的脑袋。   杭望在同龄孩子中,不仅格外瘦弱,而且矮小,比陈羡生几乎矮了一个头,这也是他备受欺负的原因。   陈羡生瞪视王向,警告他:“你再欺负他看看,我爸是警察,把你抓去坐牢!”   王向听到要去坐牢,不由得脸色大变。   陈羡生带着杭望离开。   “杭望,你妈妈没有来接你吗?”陈羡生问。   一般来说,这个时间点,都会有家长来接孩子回家。   杭望说:“一般都是我奶奶来接我。”   他左顾右盼,看到一个年迈的婆婆,他跑上前。   陈羡生也追上他。   这个婆婆是杭望的奶奶,她吃惊地看到杭望脸上的伤,问:“小望,你这是怎么了?磕着了?还是被人打了啊?”   杭望看了一眼陈羡生,对奶奶说:“学校里有人打我。”   奶奶怒问:“谁打的我的孙子啊?!”   杭望说:“奶奶,回家我再和你细说,现在我肚子好饿,我想回家吃饭。”   奶奶骑着一个电瓶车,让杭望坐在后面。   “陈羡生,谢谢你,明天见。”杭望的声音比平常高得多,说的话清晰可听。   陈羡生向他挥手:“好,明天见。”   第二天,杭望的妈妈和奶奶,气冲冲地领着杭望来到学校,找到班里的班主任,怒斥杭望被王向欺负了,他怎么不管。   班主任通知王向的家长来学校,双方的家长在教务领导的办公室里,陈述事实,由校领导从中调解。   最后王向向杭望道歉,王向的家长赔偿杭望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班主任将杭望和王向分到不同的小组,并且安排值日生每天课间巡查,再发现王向打骂杭望,立即向班主任汇报。   如此一来,王向再也不敢随便欺负杭望,不仅仅是杭望,班里的其他被欺负的学生纷纷勇敢了起来,只要王向敢打他们,他们第一时间不是去报告老师就是告诉自己的爸妈。   陈羡生经过走廊上,透过窗户看到课间的杭望再也不是被王向恶劣地用课桌蛮横地挤压的孱弱小男孩,而是一个鼓起勇气和同桌说话聊天,发出笑声的开朗男孩。   十岁的陈羡生见到这一幕,心头浮现丝丝暖意。   他看向杭望的同时,杭望也在看向他。   杭望朝他笑,随后一路从教室小跑出来,来到他面前,将一个东西放在他手心里。   “我爸出差带回来的巧克力,有好多,你也吃一块儿吧。”杭望有些胆怯,又有点期望。   “好。”陈羡生将包装纸撕开,将巧克力塞到嘴里,浓郁的苦香味道袭遍口腔,他朝杭望笑道,“好吃。”   杭望高兴得嘴角翘起:“我还有好多,明天多带点给你吃。” 第329章   小学毕业时,班里的学生都被老师戴上红色领巾,穿白色短袖小衬衫,黑色短裤,井然有序地站在校园的树荫下,拍毕业照。   女生站第一排,男生站第二排,依次排列好。   夏日炎热,片刻后,陈羡生的小脑袋瓜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拍完照,老师陆陆续续地给学生发放矿泉水,并让他们回到吹着凉快空调风的教室。   陈羡生小口喝完水,小脚刚想抬起,便感觉有人在拉他的衣角。   他回头一望,是杭望。   “陈羡生,等会儿放学,你能不能等我会儿?”杭望眼神真诚,看向他。   “好。没问题,放学之后我应该没啥事。”陈羡生满口答应。   临近毕业的校园放学,早在下午四点钟左右就有无数家长,整整齐齐地挤在校门口,翘首以望地看向教室,等待着接各自的孩子回家。   五点钟左右,老师守在教室门口,引导班里的学生有序地出教室。   杭望走到陈羡生的课桌旁,轻轻拍他的肩膀。   陈羡生朝他微微一笑,背好双肩蓝色书包,跟上他。   杭望带他去的是学校教学楼后面的小树林,这里幽静无人。   “陈羡生,这个送给你。”说罢,杭望将一直提在手里的红色礼盒递给他。   陈羡生疑惑,问:“这是?”   杭望笑:“这是我给你买的蛋糕。”   陈羡生更加奇怪:“怎么给我送这个?”   杭望大方地回:“因为我想送啊。”   陈羡生默默地注视他,转眼间,眼前的这个小男孩好像长高了不少,之前留到鬓角的头发,剪了许多,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孩。   忽然杭望朝他靠近,抱住他:“陈羡生,谢谢你!那件事我一直记在心里,王向打我,我却没勇气在老师面前承认,反而还害得为我出头的你在教室外面罚站,对不起。”   陈羡生温和一笑,看他居然哭了出来,安慰他:“杭望,已经过去了,不要再记着了。”   杭望哭着摇头,小手擦眼泪:“不,我说出来,心里好受一些。”   他缓缓牵住陈羡生的小手,笑中带泪,“你教会了我勇敢。陈羡生,我告诉你,半年前,我爸爸妈妈吵架说要离婚,我鼓起勇气,分别对他们说出我的想法,后来他们又不离了,这是我长这么大,做的最勇敢的事!”   陈羡生没想到杭望还有这样的故事,他朝他笑,心里为他高兴。   “陈羡生,我舍不得你!”杭望重新抱住他,在他的小脸上亲了一口,“我会永远记得你的,真的,我不骗你!”   杭望一想到要分开,他越哭越伤心。   陈羡生似乎也被他的情绪感染,有些悲伤。   嘟嘟嘟的声音响起,杭望的手表一直在叫,这是他的父母在找他。   陈羡生想到自己的父母看不到自己,心里必然着急,他牵起杭望的小手,一路快走到校门口。   “羡生!妈妈在这里!”   “小望!快过来!”   彼此的父母都在高兴地喊叫他们,杭望高举双手,作出摇旗呐喊的姿势,大声喊:“陈羡生,再见!陈羡生,我不会忘记你的!”   “再见,杭望!”陈羡生也大声喊。   夏季校园这一别,便又是一段新的旅程。   陈羡生被爸爸妈妈接回家,妈妈看到他手里提着的蛋糕,问是怎么回事。   陈羡生一五一十地说起杭望的事。   陈羡生没注意到他的爸爸妈妈在看向他时,眼里露出欣慰又骄傲的脸色。   他们觉得小小的陈羡生,就像个小英雄,正义且勇敢。   当时杭望好奇地向他确认,问:“陈羡生,你爸爸真的是警察吗?”   陈羡生摇头:“不是,我说出来,是想吓唬吓唬王向。”   杭望听完,哈赤地笑,眼睛看向天空:“唉,陈羡生,当警察多帅啊!”   杭望的话,再次浮现在陈羡生的心头。他将杭望送给他的蛋糕切好,分给爸爸妈妈,是水果蛋糕,新鲜美味。   他边吃蛋糕,脑海中出现一个早已潜藏的想法:   长大后,他要当一名帮助他人的警察。   这束理想,像一棵大树,虬枝盘错,在他心底生根。   小学毕业后,陈羡生顺利进入中学读书,他身形挺拔,长得越来越高,五官也长得越来越开,越来越帅气。   尤其是一双浓眉,浓密有质,熠熠生辉,遮掩不住的英俊潇洒。   中学时,就有女生倒追他,不过他心性坚定,不为所动。   他靠着认真学习和勤奋自律,在高三大考,以极高的分数考入全国最繁华的北都市的警察学校。   在警校里,他结识了谈感折。   他们两个一个班,一个宿舍,好得蜜里调油,几乎同吃同睡,形影不离。   谈感折比陈羡生的年龄大一点。   谈感折出生在一年的年初,陈羡生出生在一年的年尾。   仗着这一点年龄优势,谈感折总爱邀着陈羡生的肩膀,“小弟弟”地喊他。   当然,回复谈感折的是陈羡生毫不留情的“肘击”,打得谈感折后槽牙都快要震掉,怒骂陈羡生“不讲武德,对兄弟下这么死的手!”   陈羡生很是高冷,说:“活该,看你以后还叫不叫我小弟弟了,呵!”   谈感折笑容满面,一双大长手扑在陈羡生脖颈处:“啊哈,好啊你,居然这么记仇!”   陈羡生给他一脚,便跑远了,不理会这个狗皮无赖。   警校的校园生活,陈羡生秉持认真学习的原则,是一个勤勉的优秀学生。   他和谈感折一起上课,训练,实操,学习公安知识,增强体力训练。   两个人相貌姣好,身体挺拔修长,五官俊郎,皮肤白皙,一时被众多女生奉为警校的“两朵娇花”。   更有甚者背地YY起他们的各种“基情四/射”,搞得人心“黄黄”,成为茶余饭后的有趣谈资。   陈羡生和谈感折年龄相仿,在一个宿舍,而且他们的兴趣爱好大差不差,都爱看篮球直播比赛,对足球无感,喜欢喝鸡尾酒不喜欢白酒,爱骑电动摩托车,因为风吹在身上好凉快。   两个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异常要好。   宿舍里有哥们对他们开玩笑,戏谑地问:“老谈啊,要是你和老陈同时喜欢上一个妹子,那就有好戏看了,哈哈哈。”   陈羡生听了一脸无语,谈感折倒是无所谓,他手靠在陈羡生的肩膀上,朗声说:“那还不简单,把妹子让给老陈啊。”   “啊,老谈,你真的,我哭死!真是好兄弟!”舍友说,“你这样的兄弟,比亲兄弟还亲啊!”   陈羡生在一旁听了,内心也不禁涌起一丝感动。   谁知谈感折一把搂住陈羡生的肩膀继续说,“妹子是老陈的,老陈是我的!哈哈哈哈!我统统收下!”   陈羡生将他推开,不客气道:“你丫的,滚开!谁是你的?!”   谈感折哈哈地高声笑,手捏陈羡生的下巴:“哎呦,老陈,你咋翻脸不认人,昨天我们不还在一个被窝里睡觉吗?来,今天我们继续。”   陈羡生一脚将他踢远:“边玩去!你赶紧去洗澡,早点睡觉!”   在读警校期间,有个女生追了陈羡生三个月后,陈羡生答应了她,尝试和她交往。   没成想陈羡生刚刚有点上头时,女生果断甩了他,攀上了一个富二代。   他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失恋的痛苦。   谈感折作为他的好兄弟铁哥们,陪着他寸步不离,和他一起喝了不少酒。   失恋的一周后,谈感折将陈羡生拉出去散心,晚上谈感折订了北都市最顶层的酒店。   他们站在阳台,一起俯瞰夜景。   阵阵冷风拂过陈羡生的脸庞,他眼里闪烁晦暗不明的光。   谈感折让他在阳台的摆椅坐下,顺便叫了两瓶红酒,倒给他半杯。   谈感折开始和他搭话。   “老陈,你这一次不会是初恋吧?”谈感折饶有兴趣地问。   “是,但也不完全是。”陈羡生声音平静,“高中时,有女生追我,我的初吻给了她。”   “啊?!卧槽!”谈感折大为好奇,“老陈,咋回事,来说说,我的好奇心需要得到满足。”   陈羡生喝了一口红酒:“那个女生追我,趁我下晚自习,把我拉到树林里,强吻了我,就这样。但是我高中只想学习,所以还是没有答应她。”   “老陈,那这次你动心了?”谈感折问。   陈羡生叹一口气,不说话,只沉默地喝酒。   喝到意尽阑珊时,陈羡生抬眸,手伸出,谈感折扶着他。   “老谈,有你真好。”陈羡生被他扶到床上躺着。   “那可不是,谁叫你是我的弟弟啊!”谈感折为他脱掉鞋子,拉上软绵的被子,“老陈,你休息吧,我一直在你身旁。时间会治愈你。”   “嗯。”陈羡生喝得脸颊发红,倦意上涌,合着眼皮,安睡下去。    第330章   陈羡生和谈感折在警校毕业联考中,一起以并列第一的成绩考入北都市公安局。   选岗位自然是以分数高者优先,几乎联考成绩前列者都毫无犹豫地选择了市公安局。   其他的靠后者,只得选择离市区较近的街道派出所,成绩最垫底的,只好被迫选择远城区的郊区派出所。   不过,无论最终的选择地在哪里,他们每个人都是身带正式编制的人民警察。   陈羡生和谈感折从学校同学变成了工作同事,谈感折非常高兴,照旧习惯性地搂着陈羡生的肩膀,高兴地东一句“老陈”,西一句“小弟弟”。   进到市公安局工作,先会对这些新进警察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封闭式的学习培训。   培训完成后,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体力体能训练,最终对这些民警进行笔试和体能考核,过关者才算通过试用期,可谓非常严格。   陈羡生和谈感折在警校里就很勤于律己,用心学习,他们每天早上都会长跑来增强体力,为以后的职业生涯打下基础。   因此三个月结束后,他们又以并列第一的傲然成绩通过试用期,真正地成为一名无比光荣的人民警察。   试训结束那天,所有通过考核的人,整整齐齐站在公安局正大厅外院,他们身着端然笔挺、散发浓厚庄重的黑色制服,面色严肃,右手握成拳头,高高举起,放在脑袋右侧,目光看向冉冉升起的红色国旗。   灼烈的太阳高悬于头顶,笔直地照射在这群年轻优秀的民警脸上。   随着鲜艳的红色国旗升至银色旗杆最顶点,他们眉眼凝肃,从喉结发出铿锵有力的警察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尽职守,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清正廉洁,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为己任。]   顿挫的接近亢奋的誓词之音响彻于公安局大楼,陈羡生的眼神紧盯着高高飘扬的红色国旗,嘴唇露出微笑。   他的理想,在今天,在此刻,正式出发。   陈羡生和谈感折被分到治安大队,他们跟着时任治安大队的副队长郭格然一起处理社会纠纷与矛盾。   虽然多是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但每次成功化解了一桩积怨,看见群众脸上露出的满意笑脸,陈羡生心头一阵火热。   他在这些群众的笑脸上,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不久后,陈羡生接触了他入职以来的第一件刑事案件。   一个女人在公安局门口上访,哭喊着请求警察帮忙找她丢失的儿子。   这便是廖寒秋,她要找的是她失踪许久的儿子季寻。   陈羡生热情地接待廖寒秋,向她了解季寻失踪的来龙去脉。   这时的他,意气风发,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警察一定要帮困难的群众解困,况且失踪了一个人,人命关天,警察更有义务帮他们。   他将廖寒秋的事情告诉郭格然,郭格然听了,说:“按照正常流程,这个不是我们管理的业务,我向经侦科的队长汇报一下,看他们如何处理。”   陈羡生满心欢喜地期待围绕着季寻失踪展开一场搜寻,等了许久,局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他满脸疑问地找到郭格然,问是怎么回事。   郭格然沉默了许久,拍他的肩膀,又摇了摇头,说:“小陈,这个事情你先别管。”   陈羡生更为疑惑,直接了当问:“郭队,你这话是啥意思,我没听懂,难道我们不管廖寒秋了吗?”   郭格然喝了一口浓茶,沉重道:“她的事情,自然由当地派出所管辖,我们是市局,办事得有办事的规矩。”   陈羡生不解问:“郭队,她这种情况,分明是当地街区派出所管不了,才到我们这里来上访,你不知道,她跑了好多地方,难道我们警察不去为她找到她的儿子季寻吗?!”   郭格然听了沉默不语。   陈羡生心里有些闷气,他这时第一次感觉到一丝无能为力,好像明明只要有个人说帮廖寒秋,那么季寻的下落之谜肯定能解开。   遗憾的是,这个人不是自己,这个人也不是郭格然。   这样的人,陈羡生想到的是,只有时任公安局局长、作为全局一把手的纪君泽。   陈羡生浓眉皱起,初生牛犊不怕虎,将廖寒秋的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直接来到纪君泽的办公室,向他当面说明廖寒秋的诉求。   纪君泽没想到一个区区的小民警居然直接越级找他,拿着一大页资料,跟他喋喋不休。   他忍住怒火,朝陈羡生皮笑肉不笑,悠然自在地品茗。   汇报完成后,陈羡生沉重地对纪君泽说:“纪局,我觉得我们有必要马上行动,帮助廖寒秋找到季寻。”   纪君泽不屑地看了一眼陈羡生,将陈羡生放在他桌子上的资料,冷蔑地瞄过去,随后甩给陈羡生,冷哼道:“陈羡生,我是什么身份,你是什么身份?”   陈羡生知道纪君泽说他越级报告,但他毫无畏惧,情绪激动:“纪局,人命关天,我不得已直接找你,希望你帮廖寒秋伸张正义,找出季寻失踪的真相!”   纪君泽猛然站起,怒视陈羡生,骂道:“好你个陈羡生,你是什么东西,居然教我做事?!我告诉你,季寻早已死了,当地派出所已经出具了死亡证明,这个廖寒秋纯属吃饱了撑的闹事!我还不懂这些贱民吗,总想死了人闹上一闹,然后捞一笔,她这样的人,就是贱!帮她?呵,你别太天真,少给我们警局惹麻烦!”   陈羡生茫然地看向纪君泽,他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番言语。   纪君泽发完火之后,脸色变得极其漠冷,眼里射出一道寒冷的光,刺入陈羡生的身体:“陈羡生,我实话告诉你,廖寒秋政/府都管不了,也不会管,更没必要管。你要是再从中作梗,吵吵不休,那你就给我滚蛋!”   随后纪君泽按响办公室桌子上的电话,办公室主任慌忙跑进来,纪君泽一个冷眼瞥向办公室主任,作为工作多年的老油条,办公室主任立马领悟到纪君泽的意思,不由分说将陈羡生拉出纪君泽的办公室。   陈羡生感到深深的迷茫,浓眉沾染了一层寒雾,使得他愁眉不展。   谈感折见他不开心,陪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世间许多事不由人愿,陈羡生早应该明白,可真的发生到自己身上,又不免感到气闷、恼恨。   他不明白为什么纪君泽在面对廖寒秋的请求时,那么暴跳如雷,冷漠如冰?   偏偏他又做不了主。   可他还是不想放弃。   廖寒秋为儿子季寻的事,很长时间徘徊在警局门口。   到了炎热夏季,高温使得这位悲苦的母亲身上都是汗,整个警局,只有陈羡生对她依旧亲切,耐心地招待她。   廖寒秋的眼神从最开始的充满希望到如今的充斥绝望,她没有喝陈羡生给她递过来的茶,只问他:“陈警官,我的儿子你们为什么还没帮我找到?”   陈羡生感到胸口被锤了一块巨石,压得他堵塞,喘不过气来。   廖寒秋眼眶红了,日渐衰老的一双枯手擦眼角浑浊的泪水,哭泣地质问陈羡生:“陈警官,你们警察到底是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啊?!为什么我报警这么久,一个人都没理我?求求你了,帮一下我吧,我的小寻就算死了,我也要找到他的尸骨啊!”   廖寒秋越哭越伤心,引得陈羡生满心羞愧与难过。   他想到当年入职时高声从嗓子里喊出的“为人民服务”,脸色通红。   他愧对这句誓词。   他决心再找一次纪君泽。   没成想这次纪君泽连给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对他横眉冷对,然后利用局长的权力,一纸调令,将他发配到郊区的松岭派出所,不让他再在眼前蹦跶。   陈羡生被纪君泽调走的同年,廖寒秋已经成了疯子状态。   疯疯癫癫,又是哭又是笑。   陈羡生觉得愧对她,于是将她一直带在身边照顾她。   在被调离市局的一年里,只有谈感折对他嘘寒问暖,劝他放下廖寒秋之案,向郭格然讨个好,早日回到市局。   谈感折的话,陈羡生知道是为他好。   人不仅仅是理想的人,也是现实的人。   哪个年轻人愿意一辈子将自己埋没在偏远至极的派出所?   哪个人不想留在心仪的大城市,肆意享受青春?   思索良久,陈羡生还是放不下廖寒秋。   他明白自己过不了良心这道关。   也就是这年,他学会了抽烟。   缥缈的烟气,模糊他清醒的意志,使他有片刻的安宁。   廖寒秋是他接触的第一个刑事案件,他从这位可怜的妇人身上看到普通百姓伸张正义的艰难,他不愿意在实现理想的第一步就望而退步,畏缩不前。   他在偏僻的松岭派出所,热心帮助群众,认真勤勉工作,在边照顾廖寒秋的同时,他不知不觉中,心中涌动一股难以言明的希望。   他倔强地认为,他总能等到正义的那一天。    第331章   陈羡生被颜清悉心照顾一个月后,身体恢复良好,拆掉头上的绷带和小腿的石膏板,健康出院。   他现在是局里的一把手,按照常理来说,没必要事事亲自去做,可他很顽倔,大部分事情都事必躬亲,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群体性事件时,他亲自到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务必确保百姓利益不受损。   回想起当年被纪君泽赶出市局的那段时间,陈羡生内心满是感慨。   他注意到当年有个人与纪君泽来往密切,这个人便是当时鼎盛一极、红火发烫的左明。   他暗自想了许多,心性慢慢成熟,不再像以前那般有事就发,而是学会了忍耐。   他逐渐明白,许多事情不是他一个人可以做成的。   幸好他的隐忍等待,换得了一个水落石出的光明结局。   此刻此时,公安局的第一话语人由纪君泽换成了他,可以说,现在他要做成任何事,只需要一句话。   他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苦笑,想起顾以安对他说的话,在这样的社会,有心没有权,就好比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如今他手握权力,做起事情来如鱼得水,再也不是被人禁锢双手的无奈之人。   因此他格外珍惜时间,恨不得一分钟当成三分钟来用,长出八只手,全力以赴地处置局里的遗留残案与新案件。   北都市公安局是维系社会治安的重要单位,肩负重任,地位举足轻重。   之前在纪君泽的领导之下,整个公安局的大部分人都不思进取,纯混日子。   一部分人晋升无望,直接摆烂,开始躺平人生。   另外一小撮人,不甘于人下,想谋求职位,天天围着大领导转,腆脸,巴结。   自从陈羡生履新上任以来,他带头鼓足干劲,紧抓业务,局里的风气渐渐有所扭转。   许多年轻人被他积极洋溢的工作态度感染,竟从原来的咸鱼躺,到和他一起加班处理案件。   其中最敬佩,对陈羡生投来热烈目光的人是沈勉。   沈勉不仅年轻,而且脑袋活络,思维清晰,体格和力气也不错,常常伴在陈羡生左右,帮他一起解决许多纠纷。   这样意气风发的年轻姿态,让陈羡生脑海中自然而然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   老谈。陈羡生心里默默暗念。   陈羡生回到局里上班,主持机关单位要务的同时,局里经常来一个人。   是一个惯于穿白色衣服,身形窈窕,皮肤白皙的女人。   沈勉见她来,对她笑脸相迎,并且为她打开陈羡生办公室的门。   颜清将怀里的白色玫瑰小心取下,将陈羡生办公桌上的枯萎的白色玫瑰花换下来。   陈羡生见她来,起身给她倒了一杯浓茶:“我这里很枯燥无聊,你就随便看看吧。”   颜清四处打量陈羡生的办公室,局长的办公室面积倒是足够大,四个大的木柜子整齐地贴墙而摆放。   一个黑色长形沙发,一个透明茶几,一个烧开水的柜子,再加上一个办公的长桌。   素净,简约,朴实,和他作为最繁华都市的公安局一把手的地位,显得格格不入。   “我没什么要紧的,就想来看看你,你去忙吧。”颜清让陈羡生先处理业务,她则是安静地坐在沙发上,从自己的白色刺绣帆布单肩包里拿出书来看。   陈羡生连续接了几个电话,忙着看资料,在电脑上改方案,处理公务。   忙完了,他惬意地喝一口浓茶,目光落在静坐在沙发上的颜清身上。   她很安静,静得像桌瓶里的白色玫瑰,让他一眼望过去,感到一阵心旷神怡。   他起身,悄悄来到她身旁,凑到她的耳边,问:“你在看什么书呢?”   颜清被他的突然说话声吓了一跳,她合上书本,递给陈羡生看。   是一本花艺课程教学类的书。   颜清看向他笑,说:“我想学花艺制作,以前店里没有卖掉枯萎的花,总是被我丢掉,但现在我想将这些花瓣收集起来,制作成花标。”   陈羡生和她挨着一起坐,黑色眼眸泛滥些许温柔。   他觉得眼前这个女子,像褪去神秘色彩的画像,他正一步一步惊喜地揭开画像之秘。   “走,我们去吃饭吧。”陈羡生注意到时间已经到了中午,他站起,“我请你去吃新开的海鲜大餐。”   “好。”颜清收拾书本,笑容满面,和他肩并肩一起走出去。   局里其他人都饶有兴趣地看向他们,眼里充满新奇好奇。   陈羡生自然注意到这些目光,他回头看向这些探出脑袋睁大眼睛的民警干部。   虽然他平日亲切,没有盛气凌人的官架子,但他终究是一局之长,眉眼间颇有威严,将局里像看戏的小猴子们吓得埋头假装在电脑上敲字。   颜清捂嘴浅笑,拉着陈羡生的手,一起出去吃饭。   三天后的一个上午,陈羡生刚从市政府开完会回来,到办公室,便闻到一股清香,不出意料,是颜清来了。   陈羡生看着她的背影,陷入一阵沉思。   接着他将沈勉叫了过来。   “陈局,有何指示?”沈勉高兴地看着他。   “也没什么大事,我给你转3000元,你帮我给局里的每个人买杯奶茶,要是少了,我再补。”陈羡生拿出手机,给沈勉转了钱。   沈勉恍惑,但没有多问,很快转身去办。   一刻钟后,沈勉带着三四位小民警和几个外卖小哥,又是拿又是提,给局里每个在岗的同事送去一杯新鲜可口的奶茶,并且兴高采烈地告诉他们,这是陈局长请客!   见沈勉利索办成了事,陈羡生微微一笑,主动牵起颜清的手,到各个科室去看望。   每个人虽然不明白为什么陈羡生突然要请他们喝奶茶,但还是大口吸嗦,喝得津津有味。   见陈羡生到来,一些小干部赶紧站起来,向他问好,科长则是站起来,向他说奶茶很好喝。   陈羡生点了点头,声音沉静,说:“好,这算是我给你们提前发的喜糖,到时候我结婚,你们可都得去啊!”   说完,他朝颜清一笑。   其他人你看我我看你,很快懂得陈羡生话里的意思,连忙大声说:“恭喜啊陈局!”   陈羡生突然高调宣示颜清和他的关系,表明她的身份,出乎颜清的意料之外。   她淡淡地一瞥他,眼含柔波,直到对上他的目光,她又轻轻扭过头,脸色腼腆,看向地面。   下午五点钟,当别人都在准备收拾东西下班时,陈羡生还在处理公务。   到七点钟,陈羡生才算结束工作。   “让你久等了。”陈羡生对一直在办公室等他的颜清说。   颜清走到他身边,见他满脸疲倦,心疼他,语气温柔:“我不要紧,只要能见到你,我就回家了。”   陈羡生莞尔一笑,沉稳地握住颜清的手,缓步离开办公楼。   两个人手牵手走了十分钟,已到宁安街的街尽,再往前走去,便是一年四季长明的文艺街长明街。   天色黯淡,然而在长明街街角尽头,一个清香芳馨的花店,矗然而立,一盏永不熄灭的灯,为来人照亮回家的路。   “羡生,你先到里屋歇一会儿,我去做饭,马上就好。”颜清打开门,说。   “好。”陈羡生很熟悉这里,熟练地来到内间卧室,里间房屋尽是书墨纸香,清幽宜人。   屁股刚落座,陈羡生忍不住倦意上涌,扶着床沿眯了会。   等颜清叫他一起吃饭时,他已经睡倒在床上。   颜清想叫醒他,可凑到他身边,见他睡得正憨香,又不忍心。   她静静地坐在他身边,白皙的手掌,握住他的手。   男人的手臂结实有力,白净,充满力量。   颜清手指落在陈羡生的手背,缓慢地抚摸,男人手臂上有纤微的绒毛,温柔地掠过她的手心。   她俯身,凑近他,细腻的手指,摸向他的眉。   一双浓眉,在英俊的脸上,熠熠生辉。   这样眉眼间折射出正义感的男人,好似污泥水中直挺挺生出来的傲然圣洁的莲花,让人看了,在升起敬佩感的同时,又浮生出难以被抑制的独占感。   这种独占感,于颜清而言,是明目张胆的喜欢。   她喜欢他。   她嘴唇细细微笑,欣赏陈羡生的睡颜。   许久,陈羡生恍惚醒来,说:“抱歉,不小心睡着了。”   颜清知道他是工作太累的缘故,她握住他的手:“羡生,没事儿,我等你。”   见她善解人意,温柔体贴,陈羡生忽然眉头紧皱叹口气,想到了令他忧愁的事。   “怎么了,为什么叹气?”颜清问。   陈羡生说:“你应该知道原因。”   颜清撒娇似地摆脑袋,黑亮的眼眸看向他:“我不知道,我想听你说。”   陈羡生凝重道:“小清,我感觉我有些对不起你,我从事的工作以后随时可能出意外,我怕——”   “原来你想说这,我明白,可——”颜清慢慢抱住他,悦耳的声音响在他的耳边,“可我的小英雄,我之前不是给你卜过卦吗,你会长命百岁的。”   陈羡生苦笑,他一向不相信这些玄乎其玄的算命。   颜清笑看看向他,说:“你知道《易经》吗?”   陈羡生点头,他上高中的时候考语文常识,天天读背记四书五经,其中《周易》便是五经之一。   “易经里有句话,叫‘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你只管做好自己的事,其它的交给天意吧。”颜清的笑容开朗明媚,宽慰陈羡生的眉间忧愁。   颜清拉起陈羡生,像个蹦跳的小女孩,充满兴致:“好啦,我的陈局长,该吃饭啦,别想那么多,重要的是过好眼前和当下。”   “嗯,好。”   陈羡生眉目舒展,笑着回应她。    第332章   陈羡生和颜清的婚期定在百花盛开的温暖春季。   是一场欢庆热闹的户外婚礼。   白色席桌摆了数十个,五颜六色的气球将婚礼场地点缀得更加喜乐。   双方的父母与亲戚,彼此坐在一起聊天,年龄较小的孩子则是手里塞着大把喜糖,你追我,我追你。   人声鼎沸,欢乐喜悦。   一辆劳斯莱斯缓缓驰来,司机薄聿言躬身打开车门,身着白色西服的白晗,踱步而出,他的手紧牵着顾以安的手。   陈羡生今天身穿黑色西服,剪裁有度,很贴合他的身形,将他身高体长的身材展现得恰如其分。   化妆师给他添了一层薄白的妆容,使他看起来更为精致,领口处的红色蝴蝶结,多了几分轻松的俏皮。   陈羡生一眼看到白晗和顾以安,他从庞大的人群中快步走出,径直来到他们面前。   “陈警官,恭喜恭喜!”顾以安率先和他搭话,为他高兴。   说话间,白晗使了个眼色给司机薄聿言,薄聿言将车上准备好的庆贺之礼拿出。   “陈警官,这是我们的小小心意。”白晗对他说。   陈羡生让负责收礼包的人,将礼物和名字逐一登记好,他朝他们看去,真诚道:“破费了,来,我给你们已经预定了座位。”   顾以安和白晗跟着陈羡生,看到果然在庞大酒席的正中央,有两个位置绝佳的座位。   “陈警官,今天是你的大日子,你先去忙吧,我和老白到处转转哈。”顾以安见来往宾客越来越多,想着他肯定很忙。   陈羡生微笑:“那好,你们随意,总而言之,感谢你们来捧场。”   “别那么客气,有喜事,我们巴不得来沾沾喜气。”顾以安笑着说,他随手抓了一把喜糖。   见陈羡生走远,顾以安挑了一个蓝莓味的棉花糖,扯开包装,看向白晗:“老白,来,张嘴,我喂你。”   白晗星眸微漾,将顾以安递来的棉花糖含下,轻轻咀嚼。   “怎么样,甜吗?”顾以安笑嘻嘻地问。   白晗附在他耳边,声音像故意压低,很是低沉:“没有你甜。”   这让顾影帝耳根子一下子红了,哼了一声,便到处逛了起来。   白晗跟在他身后,口腔里泛滥着汪洋的糖果甜味。嘴角忍不住笑出来,   某个人很可爱嘛。   “陈局,我们来了!”一声咋呼声音响起,沈勉带着局里的同事,手提大大小小的袋子,喜气洋洋地朝陈羡生打招呼。   他们纷纷向陈羡生祝贺,陈羡生微笑地予以回应。   “老陈!恭喜啊!”   陈羡生捕捉声音的来源,抬眼间,便看到一个男人从黑色轿车下来,身旁还有一个挺着肚子的孕妇。   他一眼认出这个人,是之前在松岭区派出所共事的同事胡继寂。   胡继寂喜笑颜开,亲切地拍打陈羡生的肩膀:“老陈,你如今是事业爱情双丰收啊!”   陈羡生谦虚道:“还行。”   “哈哈,你还是没变,总是那么波澜不惊。”胡继寂将礼盒交给收礼的人,给陈羡生封了一个大红包。   “收下吧,兄弟,我是真为你高兴!你值得!”胡继寂满眼真诚。   胡继寂之前在考取北都市公安局的录用环节中,抽到了松岭派出所。   而按照惯例,选岗位都是按照分数高低来择岗。   胡继寂当时的笔试面试分数均为第一,他很有自信能留在市局工作。   当他被通知选岗是随机抽取时,他浑身一颤,如同天打雷劈。   往往事出反常必有妖,胡继寂感觉他被针对了,或者在这次低分的考生中,有十分强大的背景关系的人,为了这个人,才改变考试规则。   结果正如他所料,他作为成绩综合第一的人,结果被抽到偏僻的松岭区派出所。   抽完之后,他格外留意到原本综合成绩靠后的考生,不出意外的抽到了市局岗位。   呵——天大的笑话!他怒气上涌,想到自己备考半年的辛苦,就这样明目张胆地被践踏,好不甘心!   他愤然想到黄巢的那句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只是眼睛一睁一闭间,一颗无助的泪水,滑落下来。   他是哭着离开他心仪、为之拼命考试、做了不下2万道题的北都市公安局。   他不甘平庸,却又无可奈何。   他不过是一颗棋子,任人摆弄。   所以他到松岭区派出所工作,是极其不情愿的,带着满腔悲愤,满腔怒火。   陈羡生是局里唯一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胡继寂和他说的最多的是便是自己这一段忿忿不平的旧事。   胡继寂在愤愤不平之时,仍旧想着考试,他只能靠自己才能离开这个地方。   不过他再也不想留在他念念不忘的国内最繁华的北都市,他想考到女友所在的城市。   他累了。   他被黑暗的现实,打得体无完肤,失去了最后一丝骄傲。   当时陈羡生因为查季寻案件,而重返北都市公安局时,胡继寂心里泛起复杂的情绪,他有些妒忌他,也羡慕他。   大城市的稳定工作,美好的生活图景,还是使他无法忘怀。   后来,他再一次考试,终于顺利考到女友所在的地方。   他没有考警察岗位,而是报了一个水利局的办公室文秘岗。   他本来就不算热爱警察工作,在松岭派出所,他对上访的群众也没多大耐心,他只想一心一意地挤出所有时间来考试,他发誓一定要考走,离开这穷乡僻壤的垃圾地方!   陈羡生和胡继寂相反,他热情地招待群众,所里的大部分事情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小到文件处理,开会,大到执行任务,出警,陈羡生没有半句怨言。   胡继寂还得知陈羡生居然将一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疯婆子带在身边照顾,他想这个人肯定疯了!   这个人不为自己的前途着想,难道想一辈子在这个破穷地方待到死吗?还带着一个非亲非故的累赘!   胡继寂考走的当年便结婚了,陈羡生特地赶到外市,捧他的场,还给他包了一个特大的红包。   胡继寂事后看到陈羡生包的钱,无奈地感叹道:“唉,老陈啊,你真是一个老好人!”   今天,在陈羡生结婚的好日子,胡继寂给他包了一个三倍的红包给他。   这一次,他是真心实意为陈羡生感到高兴,为他祝福。   他后来才自知,自己的确就是一个俗人,什么理想什么为人民服务,都是嘴上说辞,他只想有个稳定的工作,老婆孩子热炕头,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他比不上陈羡生。   所以哪怕陈羡生如今高居局长之位,他一点也不嫉妒他,因为他相信这个人值得。   陈羡生是他见过最纯的人,以前他总是觉得陈羡生就是一个冥顽不灵的老好人,现在,他却庆幸世界上有他这样的老好人。   是这样的人,在人们缺失光明没入黑暗的时候,给他们投来一束恒久的亮光。   许久没见,胡继寂拉着陈羡生唠了好大一会儿。   “陈警官。”一个人在喊陈羡生。   陈羡生赫然注意到廖寒秋来了,他急忙上前,见廖寒秋身着干净,脸色振奋,精神大好,不由得心里感到放心,他还担心廖寒秋一个人住在老家会不好过。   “秋姨你来了。”陈羡生温和道。   “恭喜你啊,羡生,你也算是有个对你知冷知热,心疼你的人了,我真为你感到高兴。”廖寒秋说着说着,眼角皱纹颤抖,眼眶红了。   廖寒秋又呸呸几口:“唉,我这老婆子真是糊涂了,这大喜的日子哭啥啊!”   她将准备好的礼物拿出来,一个大红包和两个大礼盒,递给陈羡生:“我老婆子没啥好东西,这个是我亲手做的小菜,很下饭。”   “好,秋姨,你来,我就很高兴了。”陈羡生扶着廖寒秋就坐,并且倒了一杯热茶给她。   “陈羡生!陈羡生!陈羡生!”   连续的三句高叫声,引得所有人回头张望。   “哇,陈羡生,你真够无情的,结婚居然不叫我!!!”   一个高个子,略显细瘦的男人,脸上笑得比向日葵还灿烂,直直地向陈羡生奔来。   身后跟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两个穿黑色礼服的小男孩,东西乱窜,说着英语。   “陈羡生!”男人狠狠地拍打陈羡生的肩膀,难以置信叫嚷,“我靠,你不会不知道我是谁吧?!”   陈羡生脑海翻江倒海,努力回忆。   “可真是太伤心了!你居然忘了我,我是杭望啊!!”   男人竟有些委屈。   “啊!?你是杭望?”   陈羡生惊叹,仔细打量他。   这个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皮肤白皙,身形细瘦,看着很精明,头发卷起来,乍一看,很有外国人的样貌。   没想到这是杭望!陈羡生不可思议,他和小时候那个孱弱的杭望,差别也太大了吧。   “哇,陈羡生,你也太没良心了吧,你没认出我就算了,居然结婚这样大的事也不通知我??幸好我从其他的小学同学朋友/圈里看到了,紧赶慢赶从国外回来,不然错过你的婚礼,我会伤心死的!”杭望激动道。   陈羡生问:“你一直在国外工作吗?”   杭望点头:“嗯,来,给你介绍一下我的妻子和两个小儿子。”   杭望的妻子是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人,她礼貌地向陈羡生问好,两个调皮的小男孩伸出手,围在陈羡生的裤脚旁,喊:“Happy Marriage(结婚快乐)!”   陈羡生弯下腰,摸小男孩的脑袋,微笑:“Thank you(谢谢你们)!”   宾客越来越多,临近中午时分,席桌已经坐满了,没想到还陆陆续续有人来。   “陈局长!恭喜啊,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陈局长,恭喜恭喜!”   “陈局长,恭喜!”   ……   令陈羡生没想到的是,来的许多人是他没有邀请的普通群众。   其中一个女人抱着小孩,来到他面前,要跪下,陈羡生急忙将她扶起来。   陈羡生记起这个女人,她是一时想不开要跳楼的赵繁。   赵繁感激地朝陈羡生说道:“陈局长,你对我们母女都有大恩,唉,我那时怎么那么想不通,居然为了一个出轨的男人而自杀!想想就觉得后悔!”   陈羡生宽慰她:“想通就好,救人是我们警察的职责,只要群众有危险,我们责无旁贷。”   赵繁眼眶湿润,声音颤抖,那段陈羡生将她的孩子高高举起的视频,她也看到过。   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陈羡生首先想到的是确保她的孩子安然无恙,而置自己安危于不顾,让她感动不已。   事后,她抱着自己的孩子,不禁一阵后怕,孩子还小,要是因为摔落而留下什么后遗症,她后悔也晚了。   陈羡生问:“你目前是带着孩子一起过吗?”   赵繁点头:“嗯,不过我给了我丈夫三个月的道歉时间,他表现得好,我才原谅他。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况且孩子不能没有爸爸。”   “好。”陈羡生说,“要是以后有什么困难,及时和我们联系,我们会帮你。”   陈羡生的话,沉稳有分量,让赵繁感动得热泪盈眶,其他在场的群众更是激动,纷纷围到陈羡生旁边,大声道:“陈局长,你真是包青天再世啊!”“陈局长,我们包了红包给你,来蹭蹭你的喜气!”“陈局长,您做我们一辈子的局长好吗?”“我们北都市人民有你这样的官,是我们的骄傲!”……   陈羡生边听,边鼻尖酸涩,感动得眼角湿润。   他朗声道:“各位父老乡亲,今天来者有份,谢谢你们赏脸见证我的婚礼。我陈羡生发誓,只要我在位一天,必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贯彻到底!”   在场的群众纷纷拍掌,胡继寂、杭望、赵繁知道他说的话一定是言出必行,不由得内心感动,也跟着拍掌。   坐在一旁的廖寒秋目中含泪。   顾以安和白晗则是静静地看向陈羡生。   “老白,北都市有这样的警察真好!”顾以安不由得感慨。   “嗯。”白晗笑笑地看着他,“以安,既然你也赞同他,那我向你保证,只要我们白家不倒,公安局局长这个位置我会一直给他保留。”   “老白,你可太懂我了!”顾以安激动地握住他的手,“他这样的英雄,需要用武之地,才能更好地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理想。”   “我的顾先生总是这么善良。”白晗忍不住轻轻亲他白皙的手。   顾以安看向白晗,温柔道:“傻瓜,那是因为我遇见了你啊,有你,我才能更好地去考虑他人。”   白晗摸他的脑袋,星眼散落温柔笑意。   正中午,一阵钟声响起,预示着婚礼正式开始。   宾客秩序井然地坐好,每个桌子上挤满了脸色兴奋的人,他们激动地看向盛装出场的新娘。    第333章   就座的宾客逐渐安静,他们的目光落在款款走在花毯的新娘身上。   颜清身着及地白色婚纱,手挽向父亲的手臂,缓缓走向在舞台正中央、等候已久的陈羡生。   颜清的父亲将颜清的手,交给陈羡生。   随着婚礼主持人的宣词完毕,陈羡生轻柔揭开颜清的婚纱蒙罩,给她的右手戴上一颗晶亮璀璨的钻石戒指。   “祝贺新娘新郎永结同心,白头偕老!”主持人激动地用话筒大声喊道,在座的宾客顺势鼓起了热烈的掌声。   随后一阵阵红包,被抛洒在空中,小孩子被大人怂恿着抢红包,玩得不亦乐乎,席间尽是欢笑声。   颜清手里拿了一个花球,她背对人群将承载喜庆的花球往后高高扔去,争夺花球的都是一群年轻的单身男女,他们希望抢到花球,沾沾喜气,早日脱单。   “哇!”   一个年轻小伙子登高一跃,一马当先,抢到了花球,正是身穿一身浅蓝色衬衫的沈勉。   正当他喜气洋洋的时候,他发现他似乎撞到了一个人,他急忙将身旁被他撞倒的女生扶起,挠头,表示歉意:“不好意思啊,我太激动了。”   女生傲娇哼了一声,将他手里的花球抢了过去:“这是我的!”   “咦?!”沈勉不好从女生手里夺回东西,只是盯着她看。   “你看啥看啊?!本来这就是本小姐的,要不是你撞我,这花球早就跑到我手里来了!”女生不服气道。   女生的身高在沈勉的胸口处,是一个身穿抹胸白色长裙的伴娘,黑色头发挽起,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五官小巧,略显秀气,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奶凶地瞪着沈勉。   沈勉再多看她一眼,觉得她还挺可爱,于是他说:“好吧,我错了,这花球是你的。”   女生没想到他这么好说话,马上又换了一副脸色,笑问:“我是不是太不讲理了?”   沈勉双手一摊:“没有。”   女生哼一声,颇为不信。   婚礼主持人恰好看到这一幕,将两个人拉过去,似乎在极力给他们凑对,女生脸色微红,沈勉笑呵呵。   最后母胎单身的沈勉加上了这个女生的微信,发现女生的头像还是一只他喜欢的小狗萨摩耶。   哇!沈勉内心一喜,他看向女生,女生对上他的目光时,又尴尬地扭过头。   礼成之后,陈羡生和颜清换上中式礼服,逐一给各座宾客敬酒。   到下午四点钟,婚礼才算终于结束,宾客娓娓散去。   婚后,陈羡生和颜清一起住在长明街的花店。   陈羡生在婚前提出买房的想法,颜清却阻止他,说:“五年后,北都市的房价会降,到时候再买。”   陈羡生默默地看她。   颜清笑:“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知道?”   陈羡生回以微笑:“我说不清楚,但我相信你。”   陈羡生是家中独子,父母多年前已开始未雨绸缪存了不少钱,就是为了有朝一日给他买房,加上他自己工作也存了不少钱,累计起来是可以够得着北都市近城区的一套小型楼房的首付。   他对颜清说的是实话,他不由自主地相信她的判断。   陈羡生从警校毕业进入市公安局工作,和谈感折一起租房子住,后来谈感折结了婚,他便一个人住。   被贬到松岭区派出所,他也是一个人租房子住。   正所谓单身的人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之前他吃饭全在食堂吃,吃完回到家也是多想着工作上的事,交际往来的人无非是谈感折和一些同事好友。   自从谈感折不在之后,他的心空了许多,少有地感到一阵忧伤的寂寞。   回到出租房,他偶有地特别渴望有个人和他说话、聊天,缓解他的孤独。   上任公安局局长后,他有分配好的平层公寓和专职司机,每天回到空荡荡的公寓,冷锅冷灶,静寂无声,他连灯都不想打开。   现在,每天有个人为他点亮回家之路的灯,等他回家。   这样的暖热感觉,使他回家的步伐都变快了些。   处理完公务后,陈羡生步行快走回到长明街,花店门口悬挂一盏白亮的明灯,为他点亮。   “你回来了。”颜清笑着从屋里走出来,温柔地抱着他。   陈羡生嘴角弯出一抹温柔的笑,牵住她的手,一起走向屋内。   颜清兴致冲冲地引他到卧室,说:“你先坐下,我马上来。”   陈羡生坐在床沿,没一会儿,颜清提拿一个木盆,里面是热水,水面漾起花朵叶片。   “来,羡生同学,我给你洗脚。”颜清将木盆放在他脚旁。   “啊!?”陈羡生摇头,按住她的肩膀,“我自己来吧。”   颜清站起身体,脸凑向他,和他贴得很近,眼睛弥漫温柔笑意,像小狗撒娇一般,歪了一个脑袋,直直地看向他。   正在陈羡生迟疑犹豫间,颜清已经帮他脱掉了鞋,将他的裤脚挽起,把他的脚放在热水里。   陈羡生眉心一颤,浑身感到十足的放松,他惬意地手撑床沿,很是享受。   他看向颜清,蓦然注意到今天的她是披着头发的,以往她都是扎着一个低马尾。   泡完脚后,颜清拿毛巾给他擦干。   陈羡生观察到颜清额前的头发梳成了小辫子,往后拢去,与以前极度贴肤的发型完全不同。   好像变了一个模样,变得一丝活泼俏皮。   “陈同学,我换了个发型,你才注意到?”颜清调皮地吐着舌头。   陈羡生将她拉到怀里,抱住她:“男人对这些不太敏感,我的错。”   颜清调皮地捏他的耳朵:“好看吗,我的新发型。”   陈羡生点头,赞许道:“很漂亮,我想一直看你。”   颜清脸色一红,从陈羡生身上跳下来,将木盆里的水端到卫生间倒掉。   颜清洗完手,叫陈羡生到客厅来吃饭。   颜清做的菜都是家常菜,荤素搭配,有的清淡,有的略辣,很对陈羡生的胃口。   两个人边聊天边吃饭,不知不觉中,桌子上的饭菜都吃光了。   陈羡生的胃暖暖的,好舒服。   以前陈羡生吃饭,从来不在意吃的是什么,能填饱肚子就行。   工作后,虽然有食堂,毕竟是大锅饭,只能果腹,没有什么滋味。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特别想念妈妈做的饭,那些小时候吃的家常菜,让他的胃馋的像偷腥的猫,止不住地叫。   如今,每天回家,他都能吃上热乎的、干净的、口味极好的饱饭。   这样温暖的感觉,真好。   吃完饭后,陈羡生主动洗碗,颜清让他歇着,他笑着说:“小清,我可不是大男子主义,家务活不是你一个人的专项,我也必须做。”   颜清说:“可是,我愿意做啊,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陈羡生笑:“那好,现在你就听我的话,让我洗碗。”   颜清只好无奈地退到一旁,让他干家务活。   眼前这个男人,她见的最多的是他工作时候认真负责的模样,没想到干家务活也这么一丝不苟,干净细致。   晚间,陈羡生搂着颜清入睡,他要告诉她一件事。   颜清手指按在他嘴唇上,神秘兮兮道:“我知道你想告诉我什么。”   陈羡生顺势问:“难道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怎么什么都知道?”   颜清捏他的脸蛋:“因为我对你很上心啊,我留意你的一切,而你又那么纯粹,自然不难猜你的内心。”   陈羡生摸她的黑发,饶有兴趣问:“那你说说我想告诉你啥?”   颜清道:“你想去看看谈警官,对吗?”   “嗯。”陈羡生声音哀沉下来,“下周就去吧。”   “好,我们一起。”颜清依偎在他身上,表情温柔又虔诚。   谈感折祭日那天,天空下了蒙蒙细雨。   陈羡生收拾整齐,穿了一件深色衬衫,黑色裤子,他和颜清来到公安局门口。   一辆车停放在正门口,车里的人见他们来,伸出手,打开车门锁,让他们上车。   开车的人是沈勉,他同样记起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说要去看看谈感折。   三人一路疾行,历经两个小时赶到谈感折的故乡。   墓碑在雨中壮烈得峥嵘,早已有几个人在烧黄纸。   谈感折的母亲关婵,妻子管苍苍和儿子谈哲,目光沉沉朝墓碑望去。   身后伴有两个佣人。   陈羡生上前向关婵问好,朝管苍苍点头。   他将身上带的黄纸取出,燃烧,撒下一杯烈酒,兀自站立,沉默不语。   颜清上前扶着关婵,说:“让羡生和感折单独说一会儿话吧。”   关婵点头,管苍苍牵着儿子跟在关婵身后,沈勉朝谈感折敬了一个礼之后,也跟随他们离去。   转眼间,墓地只有陈羡生一个人。   碑铭上的〖谈感折〗三个字,深深坠入陈羡生的眼眸。   谈感折是这么多年来,唯一真心实意关心他的人。   比他的亲兄弟还亲。   感折。陈羡生黯然呢喃他的名字。   他回想起谈感折死的那个晚上,好似就在眼前,谈感折没有一丝一毫犹豫,为他挡下本该射向他的子弹。   谈感折以自己的命,换他的命。   生命气息燃尽的最后一刻,谈感折紧握他的手,对他说“羡生,我好疼。”   他那时心头涌起许多后悔,他后悔没有好好了解谈感折的婚后生活,因为这个人从来不在他面前抱怨、忧愁,而是将心事埋在心底,不愿意使他不开心。   陈羡生想起,谈感折在他面前,露出最多的是一张亲切温热的笑脸。   老谈。陈羡生作为一个男人,念着谈感折的名字,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在墓碑面前坐下来,假装谈感折在面前,和他聊起了他如今的生活。   “感折,你在下面还好吗?”陈羡生朝墓碑问。   忽而,他落寞地低头,苦笑般地自言自语,“谈感折,如果天道有公,你应该此时投了一个好胎,也罢,人总要往世的,我真的希望你下世快乐,如果有机会,我们还做一辈子的兄弟,你说好吗?”   说着,陈羡生的眼泪大颗掉在冰凉的墓碑上。   许久,他站起,朝谈感折的墓碑行了一个大礼,“敬我最好的哥们、好朋友、兄弟谈感折!”   就在陈羡生转身离去时,一片银杏叶飘落在他眉间,然后缓缓落到他的掌心。   陈羡生望了一眼墓碑,将手里的银杏叶,稳稳地握住。   祭拜完后,陈羡生来到谈感折的老家,屋内谈哲正围在关婵身边,嚷嚷叫道:“奶奶,到我们那里住,好嘛?”   管苍苍也劝道:“妈,您年龄大了,和我们一起住,我还能照顾您,您一个人住在乡下,我真的不放心。”   关婵默然叹了一口气,摸谈哲的脑袋瓜:“那好吧,为了我的乖孙,我就去住几天吧。”   “好耶!”谈哲高兴地拍手。   临到中午,管苍苍的随行佣人已经做好了饭,一行人围坐在一起吃饭,互相聊天。   吃完饭后,沈勉照旧带着陈羡生和颜清回北都市。   关婵、管苍苍、谈哲则是由专职司机开车回北都市。   五年后,陈羡生原来看中的近城区的楼房价格果然降了不少,他询问颜清的意见,是否买下看中的房,颜清点头,陈羡生见她发话,立马买下。   位于12层的楼房,面积100平米,虽然说不在市中心,但环境尚可,交通便利,是一个适宜居住的地方。   陈羡生全款买了一辆车,他下班准时去花店接颜清一起回家。   冬日漫天飘雪,到年底,公安局忙成一锅粥,维护社会稳定是头等大事,为此陈羡生已经熬了三天三夜的班。   颜清来找他时,他已经累晕在沙发上,身上盖着小毯子,沉沉睡了过去。   等了许久,陈羡生才迷迷糊糊地醒来,他闻到白色玫瑰的香气,知道是颜清来了。   陈羡生站起,说:“我快成了瞌睡虫了,好困。”   颜清摸他尽显疲惫的脸:“傻瓜,我巴不得你多睡睡,你知不知道你真的好不爱惜自己。”   “好,我听你的话。”陈羡生拉起她的手,反手将她抱在怀里,公主抱地走出办公室。   楼上人来人往,颜清羞耻得将脸埋在他胸口。   陈羡生将颜清抱到地下车库,打开车门,拿出一束红色玫瑰花:“生日快乐,小清,我就算再忙,也不会忘记你的生日。”   颜清接过玫瑰,撒娇地贴在他身上:“哼,还以为你不记得了呢。”   陈羡生笑着问:“你这么不相信我?”   颜清笑着捏他的耳朵:“谁叫我的陈局长心里只有人民呢,一心一意只知道为人民服务。”   “哈哈,小清你还吃醋了。那今晚我不做局长了,我要做你的丈夫,只为你服务。”陈羡生打开车门,躬身为她系好安全带。   车辆启动前,颜清捧起陈羡生的手。   这双手劲瘦却有力,男人的手背浅浅凸起隐约可见的青筋,手指白皙,骨节分明。   摸到指肚时,却粗糙不平,这是工作过多的遗痕。   这样的男人,像沙漠里的仙人掌,是荒原里的绿洲,让迷途之人寻觅到生的希望。   “羡生。”颜清甜甜喊他的名字。   “怎么了?”陈羡生疑惑看向她。   一枚甜热的亲亲,落在陈羡生的脸颊。   “回家吧。”颜清猝不及防红了脸,扭过头不看他。   陈羡生扣住她的手,浓眉闪烁辉光,声音沉稳:“好,一起回家。”   【小彩蛋】   陈羡生:小清,回家造娃去。   颜清:害羞!!!   PS:之前因为工作和房子原因,两个人都没有要孩子的想法,现在一切安定下来,该造娃了。   陈羡生:害,我妈催得紧啊!   颜清:哼哼哼≧3≦,不要说出来啊!    第334章   黎丽第一次见到林易,是13岁,那时林易20岁,他们之间相差7岁。   13岁的黎丽被傅朝交给林易照管。   这时候的黎丽浑身充满倒刺,叛逆自我,自然不会深切懂得为什么傅朝要救她。   救她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白楚之心善,不忍心看她孤单地堕落。   哪怕白楚之死后,傅朝也没有弃她不顾。   于傅朝而言,黎丽是贯注了哥哥的意志的人,他必须要照顾好。   黎丽被林易接管后,和他住在一起。   黎丽和林易相处越久,愈发觉得这个戴墨镜的男人,真他妈顶级无聊,像根呆木头,古板沉闷。   真没意思。黎丽偶尔盯着林易的背景瞧,真烦。   林易往往在睡前没收黎丽的手机,禁止她熬夜,这把这个自小没人管任意乱来的叛逆女孩惹毛了。   她想抢回来,林易只将拿着手机的手臂高高举起,她这时身高才到林易的腰间,哪怕踮起脚尖也够不着,这把她气得染色的黄毛都炸了。   “妈了个逼的东西!你居然抢老子手机!给老子还回来!我操/你妈!”黎丽对林易破口大骂。   林易沉默不语,任凭她的辱骂。   僵持一段时间后,两个人都不服气,互相冷着脸。   黎丽赌气经常半夜不回去,不是跑到迪厅尽情地甩脑袋嗨,就是到网吧打游戏熬个通宵。   林易自然不允许她这样“放浪形骸”,转个身将她从网吧生拉硬拽地扯出来。   黎丽力气小,根本无法反抗,但她的心眼却大得多,在林易拽她往回走的路上,她故意哭得像杀猪,引得路上的人纷纷以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林易,好像他是欺负孱弱女孩的恶人。   有正义的群众上前围住林易,不让他走,质问他和身旁的小女孩的关系,并扬言要报警。   林易脸色沉默,黎丽见事情闹大了,她急忙站起身,解释说:“别报警,这是我哥哥,他不让我玩手机,所以我跑出来在网吧熬通宵,他生气地训斥我,我才哭的。”   正义群众哦哦,恍然大悟。   林易将黎丽带回家,脸色比平常难看。   “丽丽,你要是不想我管你,我跟傅总汇报。”林易沉默半晌,开口道。   黎丽也不惯着他,脸上浮现戾气之色,向他吼道:“滚滚滚,赶紧跟你的老板说去,老子要你管了吗!?老子稀罕你管吗!?你把自己当成啥了,呵,哼!”   黎丽说完猛然跑到房间,将房门重重一摔,引得空气几乎颤抖。   过了一个小时,林易打开黎丽房间的门,让她去洗澡。   黎丽见他来,将自己裹在被子里,吼道:“妈了个逼的,滚啊,你不是说不管我吗?在这里装模作样干什么?!”   “丽丽,听话,去洗澡。”黎丽掀开黎丽的被子,打开灯,发现她正抱着枕头哭。   黎丽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   她从小没人管,喜怒哀乐皆由自己,很少考虑别人,做事说话很任性。   刚刚林易说不管她,她听了只觉得天灵盖一冲,又是愤怒又是伤心,她就这么不值得被人管吗?   她很小的时候离开家,饿晕在花园,她的亲生母亲都不管她,任凭她自生自灭。   现在眼前这个男人,说不管她,哼,不管就不管,她才不稀罕!   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想的是不稀罕,眼角却红了,委屈至极地哭了出来。   “丽丽,抱歉,刚刚话说重了。”林易摸她的脑袋,扯出纸巾给她擦眼泪,“你就当我没有说过那话行吗?”   黎丽将抱枕往林易身上砸去:“哼,你这个呆木头,无聊至极,你不管我还好一些!”   两个人僵持许久,林易将房门带上,离开了。   黎丽死死地看向他的背影,心里涌起复杂的情绪,她想让他多呆一会儿,多陪着她,又对他很气,巴不得他赶紧走。   一阵情绪翻涌,林易又回来了,手里提着一杯奶茶和一碗热气滚滚的麻辣烫。   “丽丽,吃饭,吃完饭再去洗澡。”林易平静道。   嘱咐完后,林易轻轻地关上房门,到自己的房间休息了。   黎丽拿起筷子吃麻辣烫,满满一大碗,都是她爱吃的菜。   奶茶也是她爱喝的口味。   “哼!”黎丽吃着吃着,转眼间哭成了大花猫,嘴里念叨,“切!以为这点小恩小惠就能收服老子吗?”   话里虽然不服气,可黎丽不想再回到之前黑暗的流浪生活,所以林易再管她时,她少了许多抗拒。   从抗拒,到接受,到享受,黎丽用了两年时间。   她对她眼中呆板沉闷的无聊木头人林易,冷言冷语,恶言恶语,大发雷霆,撒泼打赖,持续了两年时间。   林易要不然沉默,或者不理她,任凭她耍无赖。   他只当她是一个青春期叛逆的小孩。   黎丽15岁时,鼓起勇气向林易告白。   林易照旧沉默,只把她当成还未成人的小屁孩,说的都是荒诞不经的话,一时冲动罢了。   黎丽给他定了一个三年之约,因为三年后,她就会十八岁,那时候如果林易还单身,那么就请和她试试。   黎丽18岁的时候,林易已经25岁。   他永远比她大7岁。   按照傅朝给黎丽定的人生规划,庄合光要送她去国外读书。   黎丽对庄合光说,她要学习做蛋糕。   庄合光同意,问她要不要派个人和她一起出国。   黎丽拒绝,说她已经长大了,一个人可以的。   出国那天,庄合光和林易一起将黎丽送到北都市的鸿飞机场。   “林哥哥,等我,我马上就会回来的。”黎丽恋恋不舍地给林易一个拥抱,然后踏上飞机离开。   林易目送飞机越飞越远。   庄合光问:“老林,你真的不准备答应丽丽吗,其实她这么多年,真的改了好多,在我看来,就像换了一个人,我想我不用说你也应该知道,她是为你而变的。”   林易沉默,凝神不语。   庄合光手拍在他肩膀上:“老林啊,难道你准备孤独终老吗?你看看我,马上第三个孩子都要生出来了,作为你的好兄弟,我还是希望你真的想想这方面的事,丽丽等了三年,这还不能证明她的真心吗?”   “嗯。再说吧。”林易淡淡道。   “害。你知道我交际的人多,不说别的方面我有多高造诣,但看人这块儿我还是有一定把握的,就算最后不能成,和她试试也行,三年后,她就会回来。”庄合光苦口婆心地劝解他。   “好,老庄,谢谢你替我考虑,我会认真想想的。”林易自从摘掉墨镜后,庄合光看清楚他的眼睛,黑漆漆的眼眸,光亮,略带哀伤。   “嗯,那我们回去吧。”   庄合光开车,和林易一起返回北都市。   傅朝死后,他之前重心运作的地下赌场,现任一把手是庄合光,酒店花朵之蓝全权交给田舟横运营。   两个人由之前的死对头,变成事业上的亲密骨干,日子越久,田舟横对庄合光愈发赞叹,他不得不承认,庄合光工作能力和社交能力都比他强。   除了这两块业务,目前最为棘手的是傅浪一手创立的浪腾传媒公司无人接管。   傅浪是创始人,与金书书结婚后,浪腾的大权在金书书手上,后来傅朝长大,才能出众,金书书很放心地将浪腾交给傅朝。   傅朝不满足文化娱乐开发业务,开拓了酒店与地下赌场版块,后来也接触了不少走/私的跨国往来,相较于这些的金钱入账,浪腾那点钱可谓九牛一毛。   白楚之回国后,傅朝将浪腾交给一心钻营向上的左明运营。   浪腾在这些人的手上,蒸蒸日上,发展越来越好,是国内第一文娱传媒公司。   现在物是人非,庄合光纵然才杰过人,但也分身乏术,况且他对传媒这块不感兴趣。   他想到了浪腾的去留,不过他得去请示一个人。   择日,他驱车来到傅家公馆,来见傅朝的母亲金书书。   金书书一脸倦色,躺在床上。   “金总,您好点没?”庄合光凑近她,关心问。   “不好,头总是很痛。”金书书鼻音厚重,凌乱的头发搭在脸上。   “我请苏常远过来给您看看。”庄合光说。   金书书将身体往上挪了挪,露出完整的脸,她的气色微弱,像大病初愈的人:“不用,他给我开了药。”   庄合光看向床头边的小柜子,果然有几瓶白色小罐的药。   “你找我什么事?”金书书虽在病,到底做了多年的女总裁,向来很会察人度事,对庄合光这个下属说话带有不怒自威的气势。   庄合光语气谦和,请示道:“金总,浪腾该由谁来接管?”   金书书吐出一口叹息的气,指尖抵住太阳穴,问:“你的想法?”   庄合光如实道:“有两种方法,第一是从公司高管里择一人,第二是请职业经理代管。我更倾向于第二种。”   “好,你去办吧。”金书书咳嗽一声,显得有气无力,“你很忠心,我实话和你说吧,浪腾我不想管,也无力管,我交给你,你看着办吧。”   “是,金总。”庄合光将温水递给金书书。   连续噼里啪啦的高跟鞋声音由远及近传来,庄合光回头看去,来人是一个体格很胖的女人,他认识,这是傅朝的妹妹傅妗。   “妈,我的钱用完了,快给我打钱啊!”傅妗将肩上的爱马仕包丢在金书书的床上,扯开扣子,哭丧似地喊着,“钱没了,为什么不给我打啊?搞得我今天在好多人面前丢了面子!”   她的声音又高又尖,吵得金书书头疼,不由得向她发火:“钱钱钱,你就知道钱,你哥和你爸死了,你知不知道!?!你是畜生吗,整天就知道要钱?!”   傅妗自小娇生惯养惯了,听了骂她的话,更加嚣张跋扈,吼道:“死了就死了呗,又不是我让他们死的!再说,现在这个社会,没钱怎么活?!你难道要我也死吗?!”   傅妗的声音尖锐得差点要把屋顶掀翻,金书书听了一阵头晕恶心,她的手颤颤巍巍,指着傅妗骂道:“要钱你自己赚去!这么大一个人,整天游手好闲,从小你就麻烦事不断,不肯让我省半分心,我怎么生了你这个冷漠的东西!”   金书书情绪激动,一直在咳嗽,庄合光上前,舒缓她颤抖的背。   金书书忽而冷笑一声,仿佛自说自话,“要是小朝还在该多好,小朝,妈妈好想你啊。”   傅妗自小和傅朝便不合,此刻听到金书书这样自叹,她肥胖的双手叉腰,哼道:“可惜他已经死了,你就算再想他也没用!我才是你活着的孩子!”   “滚!你给我滚!”金书书随手抄起床头柜的一个玻璃水杯,朝傅妗扔过去,怒气冲冲,“白眼狼,算我白生了你!庄合光,将她带出去!”   庄合光听话,走到傅妗身边。   “呵,我走了,你可别想再见到我!后悔去吧你!”傅妗怒不可遏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摔门而去。   许久,金书书悲伤地叹了一口气,向庄合光说:“你先给傅妗打20万过去吧,后续的事,再说。”   “是,金总。”庄合光恭谨道,他礼貌地退出房间。   夜晚,傅家公馆寂寥无人,金书书穿着睡衣,来到傅朝生前住的西边一层卧室。   她打开柜子,里面还有傅朝小时候穿的衣服。   她取出旧衣,双手颤抖,放在脸边,细细摩挲。   她想起小傅朝出生的那个夜晚,她多么辛苦,浑身淌满汗,才将他生下来。   傅朝小的时候,晶莹的小/肉/手,握成拳头,明亮的眼睛,静静地看向她。   如此可爱漂亮的小孩,成全了她做母亲的愿望。   “小朝。”一想起傅朝已死的事实,金书书崩溃地跌倒在地,无助地靠在床边,任凭哭声蔓延,回荡在凄冷的傅家公馆。    第335章   三年后,黎丽学成归国。   这时她21岁,林易28岁。   林易到北都市鸿飞机场接她。   机场里人来人往,林易手里攥着手机,紧盯她发来的消息。   “林哥哥!”   一声清脆的少女喊叫声,从机场某个角落窜入他的耳朵。   林易四处张望,一个亮丽的女孩提拿行李箱,火急火燎又欢呼雀跃地朝他奔来。   “林哥哥!”黎丽双手将他环抱住,满面笑容。   “嗯,回来了。”林易自然地接过她的行李箱,“走,一起回家吧。”   “嗯啦,好!”黎丽很高兴,手紧紧挽着林易的手臂,走起路来一蹦一跳,像调皮的小孩,“太好了,以后我每天都可以看见林哥哥啦!”   此时的黎丽不仅身高长了许多,肤色也变白了不少,脸和胳膊手臂,白皙细瘦,五官用淡妆恰好地晕染开来,漂亮又自然。   她没有再染头发,而是保留最纯真的黑色,头发用青色绳结扎成麻花小辫,散落在瘦削的背后,显得人很乖巧。   黎丽看周围人来人往,许多人都是亲戚朋友来接机的,也有不少情侣手挽手,走在一起说说笑笑,形容亲密。   她紧紧挽着林易的手,想,她和林易就应该是情侣。   一丝无法抑制的笑,在嘴角荡漾开来,她情绪高昂,扯着林易叽里咕噜说了好多外国生活。   自然,林易和过去一样,沉默地听她的絮絮叨叨。   黎丽外出学习的是糕点制作,尤其是蛋糕制作,她虽然天赋不高,但很有恒心,一旦决心做某件事,她会不顾一切地去做好。   凭借汗水和努力,她在一次甜点制作的比赛中拿了一等奖,她第一时间就将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告诉林易,好像国际长途电话不要钱一样,黎丽兴奋地和林易大说特说。   林易挂完电话,想,她好像一个话痨。   不过,他并不烦她,反而她那熟悉的声音,让空荡荡的房间都变得温馨热闹起来。   庄合光在黎丽回国后,为她盘下了一个蛋糕店,面积不大,地段却不错,位于宁安街中心地带的商业街。   蛋糕店正式开业那天,黎丽亲自剪彩,她扯开门头招牌,上面是蛋糕店的名字:   〖LY Cake〗 。   下面还有一行英文字母:   For the Love。(予所爱之人)   黎丽亲自设计的名字和招牌,L是丽的第一个字母,Y是易的第一个字母。   庄合光天资聪颖,尤其善于察颜观色,他一眼便看出了其中的奥妙。   他有心看了一眼林易,用手肘碰他,嘿嘿地笑。   林易略一思索,也看明白黎丽的心思。   “来,你们两个大帅哥快来尝尝我做的蛋糕。”黎丽身穿一件粉色蕾丝边的围裙,头发用橙黄色发箍往后拢着,看起来干净利落。   蛋糕店内里已经装修得明亮温馨,黎丽将一块晶莹的草莓蛋糕端出来,分别切给他们吃。   “怎么样,好吃吧?”黎丽手撑着下巴,很是自信。   “嗯,好吃。”林易真诚地赞许。   “味道还行。”庄合光吃完,看着黎丽,“丽丽,你这技术有待提高啊,恐怕你这蛋糕店赚的钱都不够给租金的。”   黎丽鄙夷地切了一声:“我说庄总,你是天天山珍海味吃多了,嘴也给吃刁了,这蛋糕入不了你的眼,很正常,谁叫你不是正常人,我的蛋糕又不卖给你!再说,我开蛋糕店只是图一乐,反正我有人养我!哼!”   庄合光见她噼里啪啦说一堆,笑:“丽丽,你还是这么辣啊,要淡点,你的林哥哥喜欢淡淡的。”   黎丽给了庄合光一个白眼:“呸!是你喜欢淡淡的吧,我林哥哥就喜欢我这样的!”   林易将蛋糕默默吃完,黎丽笑意盈盈地将他拉到后厨,激动地给他讲一些蛋糕的做法,口味,颜色。   庄合光看到他们站在一起的一幕,脸上微笑,他真希望他们能走到一起,长长久久。   蛋糕店除了黎丽外,还招了两个员工,来买蛋糕的不是时尚的年轻人,就是带着孩子的家长,客流量还行,一个月下来,竟然赚了不少。   黎丽从没想到有一天,她能靠自己的双手站着挣到钱。除了下发员工工资,黎丽将人生第一次干干净净赚来的钱,拉着林易、庄合光和柳却西,请他们吃了一顿豪华大餐。   蛋糕店的营业时间从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不过具体下班时间会有所变动,下午六点,员工可以走,黎丽则是看情况。   要是林易准时下班,她会跑到花朵之蓝,和他一起回家。   要是林易加班,她会等他忙完了,再去找他,和他一起回家。   这世界上,有个人让她为之等待,黎丽觉得好幸福。   胃是暖的,心是热的。   不过,最近蛋糕店来了一个很奇怪的顾客,是一个中年男人,穿着华贵,锃亮的皮鞋闪闪发光,一个昂贵的皮夹包,拿在手上。   起初黎丽并没有在意这个人,她以为是寻常买蛋糕的顾客。   这个男人天天晚上来买蛋糕,恰好这天员工已经按时下班走了,只有黎丽在看店。   男人见了黎丽,眼睛上下打量她,看得她很不舒服,不过她忍住气,礼貌地为他讲解各类蛋糕。   半晌,这男人似乎没有要买的意思,只是瞧着黎丽。   黎丽眉头微皱,生生忍住气,说:“先生,你先看,看好了,我再帮你结账。”   男人呵了一句,说:“小姑娘,我观察你好久了,你应该是单身吧?”   黎丽奇怪,冷道:“我单不单身,和你有什么关系?”   男人自信笑:“你不说那就是承认咯。你别生气,我和你坦白说了吧,你的样子,长得还挺符合我的审美,我是大老板,资产千万,一栋豪宅,两套别墅,三辆豪车,你跟我,免得起早贪黑地上班,怎么样?”   黎丽听完,噗嗤一笑:“不怎么样,我拒绝!无聊!你说的什么房啊车啊,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也根本不感兴趣!”   男人靠近她,忽然抓住她的手腕,仔细看她的脸,清纯又俏皮,特别是穿粉色衣服,可爱得像猫抓挠他的心,使他特别想将她占有。   “你他妈有病吧?!”黎丽生气地挣开他的手,骂道,“你算是什么东西,也敢碰我,等会儿我男朋友来了,整死你!”   “呦呵,小姑娘,你脾气还挺爆。”男人毫不在意,甚至拿出一根烟,悠然地吸着,眼神猥琐地看向黎丽,“我这样的男人你这次要是错过了,下次打着灯笼也找不到,别搞得那么清高矫情,你做我的情人,我每个月给你5万,咋样?”   未等黎丽发作,早有一人将这个满口大话的男人按住,冷道:“这里不准抽烟!”   黎丽见林易来了,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   男人还没反应过来,林易一脚将他踢倒在地,提着他的衣领,丢出蛋糕店门外,一双沉默黑色的眼睛,冰凉至极,刺向狼狈不堪的男人:“你再对丽丽动歪心思,我废了你!”   男人被林易镇住,略微思索一番后,落荒而逃。   “哇,林哥哥,你好帅啊!”黎丽迫不及待地挽着他的手,笑嘻嘻,看着他,真的是越看越帅。   “嗯,回家吧。”林易冷静道。   “好嘞,我先去关灯关店。”黎丽高兴道。   黎丽归国后,依旧和林易住在一起,不过他们各自有各自的房间。   黎丽有时突发奇想,诶诶,这不就是在同居吗?!哇偶!!   她边神游,边笑出声,引得蛋糕店里的两个工作人员,若有所思地看向她。   这天黎丽特别有兴致,她一大早上来到店里,亲自做蛋糕。   嘴里哼着轻快的歌儿,脚步东一下西一下,撞到了店员身上,她也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   好像白日上鬼的心不在焉,又好像小孩的疯疯癫癫。   她今天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店员不解地望着她,她才懒得管别人,她现在所在乎的只有那个人。   下午五点钟,她早早地关掉了蛋糕店,提着一个礼盒提前回到家。   她特地打电话给林易,让他务必七点钟之前回来,林易答应她。   大约近七点钟左右,门铃声响起,早已在家等候多时的黎丽迅速起身开门,屋里黑漆漆的,她没开灯。   “林哥哥,来,闭上眼睛,我牵着你。”黎丽温柔地拉他的手,将他缓步地往室内带。   黎丽将林易带到客厅,让他坐在椅子上。   “林哥哥,可以睁开眼睛了。”黎丽说。   餐桌上摆放的是一个巧克力丝绒蛋糕,两根小蜡烛火光冉冉。   “林哥哥,生日快乐!”黎丽高兴大喊,“来许愿吧。”   林易默默对着蛋糕许了一个愿,随后黎丽将灯打开,给他脑袋上套一个生日帽:“我的林哥哥,祝你所愿皆所成。”   林易认真看向她,沉沉道:“丽丽,谢谢你。”   黎丽靠他很近,粘着他的身体,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林哥哥,如果你真的想谢我,那就让我做一件事,好嘛?”   林易问:“什么事?”   黎丽温柔含笑,一枚热烫的少女之吻,直直地落在林易的薄唇上。   林易根本没反应过来。   “林哥哥,我想做这样的事。”黎丽的小脸微红。   林易促住,沉默了下去。   他不知该如何回应她。   黎丽喜欢他这件事,众人皆知,他也知道。   如果当年15岁黎丽对他的告白,他只当做小孩的胡闹,一时气性上头。   但现在呢,她已经长大,并且没有失约地等了他三年又三年。   “林哥哥,不要再让我等了。”黎丽双手抚摸林易的脸,嗓子发出颤抖的哽咽,“再等下去,我的林哥哥就老了。”   林易的目光落在蛋糕上的小蜡烛,是数字“28”。   转眼间,他已经28岁了。   数年前,他因为轻信阮希随口捏造的谎言,而备受赵可尚等人的折磨羞辱。   这件事,是他心里一根尖锐的刺,刺得他完全对情感失去了任何信任。   他自小不善于交际,也不爱在人群中哗众取宠,除了父母亲缘外,他永远一个人。   傅朝将他从赵可尚的手上救出后,他穿上了厚厚的伪装,戴上一副任何人都无法看见他情绪的墨镜。   庄合光问他,老林啊,难道你真的要一辈子孤独终老吗?   28岁。林易心里呢喃,原来自己已经28岁了吗?   “林哥哥,和我在一起吧,我想和你一起肆意享受青春,我想和你一起出去玩,我想和你一起打游戏,我想和你一起手牵手逛街……”黎丽脸上落下清泪,她的身体靠在林易侧边。   林易伸出手,拉过她的身体,宽大的手掌,搂住她的细腰,让她坐在他的大腿上。   林易脸靠在她的胸口处,眼睛微闭,黎丽双手顺势抱住她的脑袋,眼眶发红。   她知道此刻林易正在做决定。   “丽丽。”林易喊她。   “嗯,我在,哥哥。”黎丽好似充满希望,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   “丽丽,在一起吧。”林易手擦她的眼泪,“我不该让你等我那么久。”   黎丽激动地眼泪直掉,摇头:“不,林哥哥,我愿意等,因为是你!”   林易将她抱住,手抚摸她的背。   他不能永远沉湎于那段刺伤的旧事,有的人骗了他,可也有真心实意关心他的人。   他不能一辈子故步自封,画地为牢。   “丽丽,来吃蛋糕吧。”林易说。   “好,我来切。”黎丽兴致高昂,将蛋糕切了一块给林易。   “哥哥,要不我喂你吃?”黎丽眼睛火热问。   “不要,我自己会吃。”林易断然拒绝。   黎丽切了一声,随后使坏地抓起蛋糕上的奶油往林易脸上一抹,做完之后,跑的远远的。   林易也抓起一把奶油,要“以其人之道还其身”,黎丽东躲西窜,不让他抓到。   两个人在屋内打闹了好一会儿,彼此的脸都成了大花猫。   “林哥哥,我给你做长寿面吃。”黎丽说。   “啊?!你会做饭?”林易不相信。   “呵,我连蛋糕都会做,做饭还不是手到擒来。”黎丽很有自信,她转身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是她下午提前买好的肉菜蛋,和一把很长的面条。   忙乎了一大会儿,黎丽稳稳端出一碗面条出来:“哥哥,来吃。”   林易用筷子夹起面条,很长一条,不断,碗里下了两个鸡蛋,一个水滑鸡蛋,一个煎鸡蛋,辅以小葱点缀,格外香。   “好吃吗,哥哥?”黎丽问。   林易将一碗面,连汤带水全部都吃完了,笑着说:“好吃,你加了香油?”   黎丽点头:“嗯啦,哥哥,你之前给我做的面,放了香油,我吃得可香了!”   吃完饭后,黎丽身体贴着林易,撒娇道:“哥哥,等会儿洗完澡我们一起睡觉,可以吗?”   “不行。”林易说,“结了婚才能在一起睡。”   “哈哈哈哈哈哈……”黎丽一点也不生气,还觉得这个呆板的男人好可爱,她指尖假装生气地捏他的鼻子,哼哼道,“哥哥,怎么,你是怕自己把持不住吗?”   林易:“…………不是。”   黎丽浅浅地在林易平滑的额头亲了一口:“好的,我的林哥哥,我听你的话,我要做你的乖女孩,我的人生因为有你,再也不孤单。”   “丽丽,谢谢你选择我,我不会食言,我会一辈子保护你。”林易握住她的手,认真道。   “我知道啊。”黎丽圈住他的脖子,眼睛满是温柔爱意,脸与他相贴,真挚的话语温柔地从唇齿间吐露,“因为林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我是最幸运的,因为你也选了我。”    第336章   林易说要带黎丽回家乡林家村。   黎丽一听,这不就是去见家长吗?!   她从没有这么紧张过,连续失眠了好几天。   林易安慰她:“我妈和孟叔都是很好的人,他们见了你,会很高兴,丽丽,你别怕。”   黎丽像小猫般点点头,然而心里还是很紧张,她向庄合光和柳却西请教,第一次见对方父母,该买些什么礼物比较有礼数。   庄合光说,买贵的,价值昂贵才能彰显隆重心意。   柳却西说,因人而买,每个人的需求不一样,按照需求选择价格中等的,太贵的别人也不好消受。   黎丽听完,仔细思考一番,还是觉得人美心善的柳却西姐姐说得对,这庄合光分明是来坑她的。   到了回乡的日子,黎丽打扮得格外体面,头发扎起,身穿长袖长衫,脚上穿一双黑色小皮鞋。   她将买好的大大小小的礼物,搬到林易的车的后备箱,一一放好。   林易哭笑不得,摸黎丽的脑袋:“丽丽,你把蛋糕店赚的钱全买礼物了?”   黎丽笑道:“哥哥,为你花钱,我很开心。再说,我没钱了,还有你养我。”   林易打开车门,让黎丽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多年的工作,林易攒了一笔钱,买了价格20万左右的实用性车辆,奔跑在路上,很平稳。   黎丽手忖车窗,眼睛含笑地看向林易,真是怎么看都看不够。   15岁那年,黎丽对这个男人,由厌烦无聊到贪恋不舍,她像遇见一块黑色曜石,发疯似地握住他,了解他,深知他。   她四处打听收集所有关于林易的旧事。   她才知道原来林易这么聪明,竟然是北都市高考状元,怪不得傅朝如此重用他。   她也才明白为何林易总是戴着一副黑漆漆的墨镜,不愿意将情绪展露给旁人。   他的过去,是一个哀伤又传奇的故事,在黎丽心头回响,使她更加爱怜疼惜这个男人。   一个上午的奔波,林易终于将车开到故乡林家村,熟悉的故乡让他莫名的开心。   回乡这件事,林易已提前和母亲林美娟说了。   村子门口,站立几个人,林易正眼一看,正是他的家人,他提速来到他们面前,打开车门,让黎丽下车。   林易让母亲在家等,但林美娟执意要在这个地方等。   小时候林易放学,林美娟无论是送他出门,还是等他回家,她总在这个地方等。   “妈,我们回来了。”林易急忙上前,拉住林美娟的手。   “小易,这就是丽丽吧?”林美娟情不自禁朝黎丽看去。   “嗯。”林易承认。   他将他和黎丽的事,也告诉了林美娟。   “伯母好。”黎丽在下车的时候还感到紧张,此刻见了林美娟,反倒不紧张了,爽朗地向她问好。   旁边还站立一个男人,是孟敏,林易说:“孟叔,我们回来了。”   黎丽也有模有样,兴致高昂地朝孟敏喊:“孟叔好。”   孟敏憨然一笑,说:“回来就好,路上辛苦了,走,咱们一起回家。”   孟敏也买了一辆车,看上去有些旧,开了有些年头了。   孟敏载着林美娟在前,林易则是紧跟其后,大约行驶一刻钟后,回到自家门口。   林易回到家,感到如释重负的轻松,这么多年,林家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道路是宽阔笔直的水泥路,各家都盖起了小洋楼,出村不远处便是条条热闹的商业街,繁华似锦。   林易注意到自己的房屋又翻修了一遍,看起来还略显一丝阔气,大门口很宽敞,是一个露天小院,走进里面,几颗大樟树茂密成荫,树下还有石凳子和石桌子。   他看了一眼母亲和孟敏,他们老实本分,一个起早贪黑卖豆腐,一个勤劳苦干做木匠,两个人勤俭节约,靠着辛苦汗水才有如今的小康生活。   林易将黎丽买的大袋子小袋子东西,拿到偏房里放好。   林美娟说:“唉,买这么多东西干嘛,我和你孟叔,够吃够穿。”   林美娟瞧见林易拿的东西包装昂贵,一看就不便宜。   林易说:“妈,这是丽丽的一片心意,你就收下吧,她为了见你和孟叔,三个晚上紧张得睡不着呢。”   林美娟拉住黎丽的手,慈爱道:“丽丽,你破费了,你和小易就在家多住些时日再走,小易也好长时间没回来了。”   黎丽微笑点头:“好,我特别喜欢这里,尤其是伯母您,感觉好亲切!”   林美娟眼角皱纹宛若向日葵,她高兴地招呼孟敏:“老孟啊,快去将羊宰了,中午做羊肉汤,还有把昨天买的菜都拿出来,我现在就开始准备做中饭,你等会儿给我来搭把手。”   林易说:“妈,孟叔也不是哪吒,哪有三头六臂,他去宰羊,我来给你搭手吧。”   林美娟笑着婉拒:“你陪丽丽,她人生地不熟的,你和她转转。”   黎丽说:“伯母,没事儿,我们天天可以腻歪,让林哥哥给您搭把手,我也可以帮您切菜。”   林美娟:“丽丽,你第一次来我们家,哪有让你这个客人做饭的,不然你先去看电视,饭做好了我叫你。”   黎丽笑着点头。   林美娟转头去厨房忙活,厨房里有两个灶台,一个是烧煤气的灶台,一个是烧柴火的土灶。   “妈,我们吃简单点就行。”林易见林美娟从冰箱里掏出大把的菜,不忍心看她劳累。   林美娟脸色高兴,边洗菜边说:“小易,这是礼数,丽丽怎么说也是我的准儿媳妇,我可不能亏了礼节,做点菜我还是不累的,你帮我把土灶烧热一点,我等会要炸丸子。”   林易照做,烧柴做饭对于他这个农村出身的小孩,还是很简单的。   林美娟将肉丸子,捏好,一一放在大锅里炸,额间因为高油烫热,出了点点细汗。   林易认真注视她,果然母亲苍老了许多,身体越变越矮小,右脚依旧垫得老高,脑门处都是白发。   “小易,妈真为你高兴,这个女孩子虽然说没有爸妈,可模样不错,说话也很礼貌,懂得一些礼节,我见了她的面,放下心来。”林美娟边炸丸子边和林易聊天。   “嗯,她很好,对我也好。”林易回。   “小易,婚期的事,我和你孟叔想着,在老家办,让村里的人都来热闹热闹。”林美娟说。   林易点头:“妈,我也是这样想的,家里的乡亲父老对我还不错,老家总是我的根,我已经和丽丽说了,她也很高兴在老家办。”   林美娟听完松了一口气:“唉,丽丽这孩子很懂事,我还怕她反对呢。”   林易笑:“妈,她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人,以后你就会知道了。”   林美娟笑:“你看中的人,妈自然也认可,你是妈妈心中最好最优秀的儿子。”   “哇,林哥哥也是我的天才哥哥。”忽然,黎丽出现在厨房门口,兴高采烈加一句。   “丽丽,来,过来吃丸子,刚炸好的。”林美娟招呼她。   “好!”黎丽闻到香味,胃口大开,从木质漏篮里拿起丸子吃,“哇,真好吃!”   林美娟慈爱地让黎丽随便吃,黎丽说:“伯母,我还要留着肚子吃您做的羊肉汤呢。”   林易手轻轻拍一下黎丽的脑袋:“贪吃鬼。”   黎丽调皮地和他吐舌头,随后跑远了。   中午,林美娟做了一大桌子饭菜,席间他们边吃边聊,林易和孟敏喝白酒,林美娟和黎丽喝果汁。   羊肉汤特别香,林美娟一直给黎丽夹肉,孟敏也憨笑地让黎丽多吃,别客气。   晚间,林美娟和孟敏生的两个孩子放学回来,黎丽将事先买好的各种玩具塞给他们,小家伙高兴得蹦蹦跳跳,围着黎丽拍手,模样酣然可爱。   吃完晚饭后,林易带着黎丽去二楼东边的房间休息。   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床单和被套都是亮丽的大红色,看上去很喜庆。   黎丽像个敏捷的小兔子,蹦到宽大的床上,招呼林易:“来,哥哥,到我怀里来。”   林易微笑地坐在床上,黎丽从背后抱住他,在他的耳边道:“哥哥,我简直太幸福了,和你结婚,想想就觉得好幸福!”   林易爬到床上,将她抱在怀里:“丽丽,我也很幸福。”   黎丽与他面对面,鼻尖碰触他的鼻尖,笑得像个二百五,手捧着他的脸,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晚安,老公。”   林易听了,倏忽耳根子微红,他摸她的脑袋,露出一个粲然的笑容:“晚安。”   -   每一年四月,林易会带着黎丽去海边,去看一个人。   傅朝死后,北都市再也没有在四月绽开的蓝色蔷薇花。   林易手里捧着一束蓝色纸花,他和黎丽站在黑色悬崖,料峭寒冷的风吹得他们的头发猎猎作响。   林易举起蓝色纸花,花朵在海风的怀抱里,逐渐没入蓝色浪潮,阵阵浪花,带去来人的奠念。   林易想起那首诗:有的人死了,他却一直活着。   “傅总和楚哥哥。”黎丽呢喃,掉出眼泪。   林易为她擦眼泪,握住她的手,缓慢转身。   “丽丽,走吧。”林易和她一起离开。   “嗯,林哥哥,来年再来看他们。”黎丽靠在他的肩上。   散碎的蓝色纸花,飘落在海深尽头。   夕阳正末,海浪粼粼。    第337章   北都市最顶级的文娱公司浪腾旗下的顶流音乐男团〖FREE〗一出道便迅速走红,火得发烫,知名度享誉国际。   〖FREE〗男团原来成员为周小北,简迪,许决,池意,闻心,世事变故,现在只有周小北,池意,闻心三个人。   作为浪腾的业务主力,〖FREE〗男团可谓是一只猛烈的吸金兽,为公司带来数不尽数的利润,自然浪腾不甘心丢掉这块“吸金石”。   年末,浪腾从练习生中选拔了一名天资卓越的男生,将其纳入〖FREE〗男团,让其担任rapper和dancer。   史云仍旧担任〖FREE〗的经纪人,她将周小北,池意,闻心叫到浪腾的音乐大楼的会议室,来一起见见这位新晋歌手。   这位练习生名叫温存殊,他身形瘦削,长得高瘦,浅棕色头发,穿一件白色棉绒外套,脸上戴黑色口罩。   周小北等人早已在会议室等候许久,当这位新来的歌手身背吉他进来时,他们不由自主地向他瞧去。   “来,存殊,他们以后可都是你的队友。”史云温和地让温存殊坐在会议室首席,他的左边是池意和闻心,右边是周小北,史云站在一旁不坐。   “你们好,我叫温存殊。”男孩摘下口罩,露出脸。   是一张干净清冷面孔,皮肤很白,浅棕色头发在饱满白皙的额间分开,看着既帅气又温雅。   “欢迎新队友,我叫池意。”池意脸色高兴,热情地自我介绍。   “我叫闻心,以后多多指教。”闻心淡淡道。   “我是周小北。”周小北看向温存殊,波澜不惊。   史云见他们互相作了自我介绍,双手一拍,说:“好了,孩子们,现在存殊就是你们的新同事和队友了,你们先互相熟悉下。”   她又看向温存殊,高昂道,“存殊也是我们浪腾很优秀的音乐少年,仅仅半年就被选中出道,我相信他会适应得很好的。”   她兴致勃勃看向四位少年,“孩子们,开年在即,下一周你们就得准备新的舞曲了,到时候带上存殊一起和想念你们的粉丝见面。”   “好。”池意温柔地笑,“云姐,我们会和存殊好好相处的。”   “卧槽!年过得这么快吗?又没假了?”周小北惊恐叫嚷。   “呵,傅总之前不是给我们放了那么多天假吗,你还不满足?”闻心冷道。   “呵,你还共情上资本家了。”周小北不屑一顾往豪华旋转真皮转椅椅背一靠,“我真想他奶奶的再放一个月的假!”   “你眼睛一闭一睁,做梦去吧。”闻心不客气道。   “闻心,你好毒啊,池意跟着你真受罪。”周小北仰天长叹道,可怜兮兮地看着池意。   池意不慌不忙,摸闻心的脑袋,微笑:“才没有,我的闻心对我可好啦!”   周小北作出一副“呕吐”的模样,直接一屁股跳起来:“真够肉麻的你们,一天不腻歪会死啊!fuck(操)!”   “周小北,你敢骂我们!”闻心站起,走向周小北,皮笑肉不笑,一副对他“不善”的模样。   周小北急忙跑出去,对他做了一个鬼脸:“略略略,追不着,气死你,哈哈哈!”   史云无奈摇摇头,她已经习惯他们之间的打闹。   她手轻轻按在温存殊的肩膀上,温和道:“存殊,我相信你会慢慢适应的,有任何问题随时来找我,我会帮你的。”   温存殊礼貌道:“好,谢谢你,云姐。”   随着男团成员调整,他们的宿舍也更换了位置,作为顶级音乐天团,自然宿舍也是顶配,房屋非常大,好几百平米,环境清幽,位于市中心核心地段。   所不同的是,这次周小北也搬了进来,以前他总是回家住。   池意打笑周小北:“小北,你不要你的大豪宅,和我们挤在一个屋檐下?”   周小北哼哼道:“老子愿意!”   闻心加了一句:“你家不会破产了吧?”   周小北双手叉腰,气得头上的黄毛都炸了:“呵,狗嘴吐不出象牙!”   闻心上前一步,捏住他的手腕:“你再说一遍。”   “好啊你们,两个人穿一条裤子,就知道欺负我!呜呜呜,可恶!”周小北无奈地瞪视闻心。   恰好温存殊将行李搬进来,他问周小北:“你的东西都搬进来了?”   周小北摇头:“没有,只搬了一半。”   温存殊说:“我差不多已经搬好了,你的东西在哪里,我帮你搬。”   周小北手搭在温存殊肩上,嘿嘿地笑:“哥们,你真好,哼,你跟我一个战线吧,免得池意和闻心老是欺负我,我没帮手。”   温存殊:“……呃。”   池意偷偷地笑,他使了一个眼色给闻心,两个人马上不约而同地到楼下帮周小北搬行李。   打归打,闹归闹,该是朋友的时候,他们也不含糊,一个上午的忙碌,陆陆续续将行李都搬了上来。   池意和闻心的房间挨在一起,位于东边。   周小北和温存殊的房间紧邻,位于西边。   除了更换宿舍,浪腾还将原来的音乐团体名称改了,由〖FREE〗改成〖ONE〗。   关于简迪和许决两个人的去向,公司选择冷处理,说他们因病需要休养,无法担任歌手。   粉丝们听完唉声叹息,纷纷到微博留言,期盼祝愿他们好起来。   同时浪腾这边也连续地为温存殊加入〖ONE〗而放出预告片,营造神秘感,引导话题,炒作热点。   这导致温存殊还未正式在大众面前露出真容,就已经有不少的人气。   编舞老师将他们四个人的站队姿势进行重新调整,按照身高和体型,从左到右分别是温存殊,周小北,池意,闻心。   一个团队的凝聚力自然也很重要,为此运营团队固定了他们在粉丝见面会时使用的招牌动作,那就是四个人同时喊出:   『We Are ONE!请大家多多支持!』   说完这句后,四个人礼貌地微鞠躬。   〖ONE〗音乐天团在开年之初,正式在北都市的最大电视台〔北都之光〕和大众见面,他们携带着三分半钟整齐划一富有力量感的刀群舞,深深震撼所有人的眼眸,瞬间引爆全场,以投票第一的亮眼成绩成为当天的爆·热搜。   同时在舞曲表演完之后,他们四个人,按照顺序站在一起,高声又整齐地喊道:   We Are ONE!请大家多多支持!   四个精致漂亮的男孩微喘粗气,礼貌地向台下观众鞠躬道谢。   台下早已响起铺天盖地的狂喊声:   ONE!ONE!ONE!……   好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爱你们!!小意!   小北!!北北!   闻心!!   温存殊!!……   粉丝们热情高涨,呼喊声声嘶力竭,几乎要撞破屋顶,刻有他们名字的荧光棒,排山倒海地高高举起,团体海报被举得很高。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ONE〗的舞曲无论是电子版或者实体版,都被疯抢一空,更不用说其他的团体海报或者单人海报,周边物件,每天都卖到断货。   〖ONE〗的吸金能力,已经稳坐北都市娱乐圈爱豆顶流。   粉丝们已经逐渐接受新队员温存殊,而温存殊也渐而习惯了团队的忙碌行程。   纵然繁忙,不过也有歇息放假的时候,池意和闻心两个人一到放假,双双齐睡倒,一觉睡到大中午才起来,狠狠地补觉。   周小北放假的时候不在,回家找他哥哥周瑾风。   温存殊则是看乐谱,在屋子里写歌词,进行自创音乐。   池意和闻心两个人醒来,简单地穿了便服。   闻心看着池意笑,手摸池意的脑袋:“我的小意怎么像小熊,头发都睡炸毛了。”   池意歪脑袋,张大眼睛卖萌:“嘻嘻,太困了,我的黑眼圈还在吗?”   闻心拉着他的手:“不在,你帅得很!”   两个人喊周小北,无人回应,他们敲开温存殊的房间,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温存殊老早就注意到他们两个人的手腕上各有一模一样的红色小绳,自然不会当这碍眼的电灯泡,摇头笑着说:“不用,我已经吃了,你们也赶紧去吃吧。”   “那好吧。”池意说,“晚上我们可能要出去玩,不回来,你不用等我们,把门锁好。”   “嗯,好,玩的开心。”温存殊笑。   温存殊一个人在房间内写歌词写到了晚上,他会做饭,于是起身一个人到厨房准备下点面条吃。   没想到门突然开了,温存殊还以为是池意和闻心回来了,没想到回来的是周小北。   温存殊呆愣地多看了他几眼。   周小北大摇大摆地从冰箱里拿喝的,说:“我这么帅吗,看把你迷的,眼睛都挪不开。”   温存殊:“…………”   他只是奇怪周小北不是回家找他哥了吗,怎么突然回来了。   不过作为队友,他还是问了一句:“你吃饭没,我准备煮面吃,你要不要吃点?”   周小北眼睛觑向菜板,不相信地问:“你会做饭?”   温存殊自信道:“当然,而且我做得还很好吃。”   “哎呀,我靠了,你真会吹牛。”周小北咋咋呼呼,“我不信,除非你做给我吃。”   温存殊轻呵了一声,便埋头认真洗菜煮面。   很快,两碗热气腾腾的青椒肉面出锅,香味四溢,引得周小北忍不住凑上前闻。   “666,闻着还挺香。”周小北情不自禁道。   “吃着也挺香。”温存殊加一句。   两个人坐在客厅的餐桌一起吃面,周小北发现自己的碗里有个煎蛋,而温存殊的碗里没有,他奇怪,问:“你是不是端错了,我这碗才是你吃的吧。”   温存殊否认:“没有端错,冰箱里只有一个鸡蛋了,哥哥我就忍痛割爱给你吃了。”   “啧,切!”周小北不服,“谁要你这么好心了,明天爷要买鸡蛋,将冰箱塞满。”   温存殊说:“停,禁止发癫,哪个好人家里冰箱都是鸡蛋啊,你是要再准备买只母鸡回来,搁在里面孵小鸡出来吗?”   周小北听了,笑得呛出了声,连连咳嗽:“妈的,温存殊,没想到你看着冷冷的,还挺搞笑。”   温存殊云淡风轻,细细吃面,假装严肃道:“我这叫风趣幽默,一般人可没有。”   周小北无语了,一脸鄙夷:“自恋狂。”   温存殊见他把碗里的面都吃完了,问:“还要吗,锅里还有。”   周小北抬手拒绝:“不,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我跟你又不熟,才不要你对我那么好!”   温存殊不由得好笑,上前按住周小北的肩膀,认真看着他:“周小北同学,吃个面而已,又不是以身相许,你干嘛这么郑重其事。”   周小北转过身:“呵,你还想我以身相许,是不是还没睡醒啊,馋我的身子?没门!”   温存殊脑袋上一个大汗,彻底无语了,这到底谁是自恋狂啊。   他转身去洗碗收拾厨房。   周小北在客厅沙发上戴着耳机听歌。   “小北,晚上你在这里还是回家?”温存殊走到他身边,站在沙发后问。   “不回去了,就在这里待着吧。”周小北说。   “呃,那你还出门不?”温存殊继续问。   周小北看了他一眼:“不知道,看情况,你要出去啊?”   温存殊摇头:“不出去。但是我得洗澡,池意和闻心不回来,所以我先把门锁上,你好好呆在这儿。”   周小北嘴里啧啧,哼道:“这两个人又跑出去度蜜月了,切!我说你又不是黄花大闺女,洗个澡还要锁门?”   温存殊:“……难道你洗澡是敞开门洗吗?”   周小北被他呛住了,傲娇地往沙发上一躺,塞上耳机,手里比一个“OK”的手势:“我哪里也不去,去洗吧,黄花大闺男。”   温存殊:“…………”   呵呵,居然取笑我,这个仇我记下了,周小北。   洗完澡出来,温存殊换上浅色的长袖睡衣,他边擦头发边喝果汁。   周小北还悠然地躺在沙发上听歌。   “周小北,不去洗澡吗?”温存殊吹头发,催促他。   “小爷我身体香得很,三天不洗都没事。”周小北架着二郎腿,一动不动。   温存殊比周小北高,手臂很有力,大腿更是修长而结实,他来到周小北身旁,俯下身闻周小北的脖颈,眉头紧皱:“你都发馊了,还不要脸地说什么香得很??”   周小北将他的脑袋推开,刚刚温存殊离他这么近,他很是意外。   “你是狗啊,居然凑这么近闻人味?”周小北坐起,瞪着他。   温存殊擦干头发,将沾染洗发露的毛巾凑到周小北的鼻子处:“小爷,这才是正宗香味,赶紧给我洗澡去!”   周小北厌恶地眉头微皱:“你可真够烦的,管得真宽。”   温存殊笑而不语,在周小北去卫生间洗澡的时候,他拿起周小北放在沙发上的手机,上面还插着有线耳机,他将耳机塞入耳朵,安然地听着周小北的手机歌单。    第338章   周小北洗完澡出来,发现温存殊大摇大摆地靠在客厅奶白色沙发上,拿着他的手机,用着他的耳机,悠然自得地听他的歌。   “我操!”周小北一只湿手搭在温存殊的脖子上,另外一只手扯掉他耳朵上的白色耳机,“你是偷窥狂啊,偷听我的歌?!”   温存殊不生气,呵呵一笑:“我最近歌荒了,听一下你的,干嘛这么小气?再说你的手机只是锁屏播放,我又解不开锁,更看不到你手机里的秘密。”   周小北多看了他一眼:“切,说不定你在我解锁时,偷偷记住了我的密码。”   温存殊无语:“呵,别以你小人之心度我君子之腹,我那么猥琐吗,还偷偷记住你的密码,我一般都是直接问密码的。”   周小北:“……呃,666,演都不演了,等会儿我得把我的密码重新设置一个新的,哼!”   周小北说完转身从冰箱里拿一瓶酸奶,惬意地躺靠在温存殊对面的沙发上,像一只柔软的金渐层小猫,舒服地蜷缩着,身上盖一层珊瑚绒灰色薄毯,怀里还抱着一个奶黄色星星抱枕。   温存殊的目光落在他身上。   平常吵嚷不休的大平层宿舍,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屋内静悄悄。   刚刚他听周小北手机里的歌单,是按照顺序播放的,每一首歌都是颓废哀伤的基调。   这?……   这和平日咋咋呼呼,喜欢和别人打闹,说起话能从日出说到日落的话痨周小北,完全不同。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周小北都是以一种开朗阳光的形象落在温存殊心底。   “我说,老兄,你是不是得给我交点钱?”周小北忽然不玩手机,看向沉思的温存殊。   温存殊:“?”   “呵,你刚刚盯了我那么久,要知道爷的盛世美颜是按分钟收费的。”周小北一脸傲娇,十分自信。   温存殊还是第一次见这么不要脸的人,他继续望着周小北。   周小北刚刚洗完澡,换了一套橘黄色小鸭子的长袖睡衣,还有一个兜帽。   金色头发半湿润,发型凌乱,前面的中分刘海用一个黑色橡皮绳,往后一拢,扎起来,形成一个小揪揪。   于是整张脸最显而易见的是他一双恍若湛蓝湖泊的宝蓝石眼睛。   温存殊盯视他的眼睛,问:“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吧?”   周小北:“纳尼?你啥意思?我不是这里的人,难道是你的人?你在搞什么飞机?服了你,是不是对我图谋不轨啊?呵,现在知道我的帅气是多么无敌了吧,小样儿,迷死你。”   温存殊满头大汗,想他可真能bb。   “你是外国人吧?”温存殊问他。   其实初次见周小北,温存殊就注意到他的样子与众不同,金色头发格外自然亮眼,那种被漂染过的金色头发完全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蓝色眼睛天生地长,洁净纯澈,不是戴美瞳的缘故。   鼻子也比大部分人更加高挺略有弧度一些。   除此外,最让人感到一眼差异的是,周小北一身怎么晒也晒不黑的冷白皮,这样的薄白皮肤,只有在天寒地冻环境中生活的外国人才能长成,不是简单地涂一层白就完事。   “呵,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周小北大大方方承认,“我是半个外国人,我妈是俄罗斯人。”   温存殊想,果然猜的没错。   “咋,一直偷看我,是要和我来一场跨国恋啊?”周小北边喝酸奶,边调戏他。   温存殊来到周小北身边,修长白皙的手指揪住他的耳朵:“能别这么自恋吗,我就是好奇而已。”   周小北像只小金毛,摆摆头,不让温存殊揪耳朵:“外国人还不是人,你有啥好奇的?你不会长这么大,没见过外国人吧?”   温存殊笑:“你看不起我?我见过的外国人比你吃的饭还多。”   周小北啧啧,表情很不相信:“那你和我说说,你是在哪里见过比我吃的饭还多的外国人的?”   温存殊神秘一笑,悠然地靠在沙发上,手忖脑袋:“在电视上,在书里,在手机上啊。”   周小北:“……666,你个老六!”   温存殊和他挨得很近,周小北满头蓬松的金色头发,柔软地膨胀开,像一朵饱满的棉花糖。   温存殊看了周小北一眼,伸出手,摸他的脑袋,好柔软,好舒服。   “妈的,你干嘛摸我的头啊?你有恋发癖?”周小北正在玩手机玩得高兴,冷不丁一只“邪恶之手”伸进他的头发,给他的脑袋来一个“亲密接触”。   “摸一下咋啦,来,大不了我也给你摸一下。”温存殊将自己的脑袋伸过去。   “切!谁要摸你?刚刚你不是说我发馊了吗,这会儿不要脸地又摸我,咋,你是喜欢上我了?”周小北悠闲地靠在沙发上,他嘴上虽然犯嘀咕,但并不抗拒温存殊的行为。   温存殊的手细长,指感温凉,摸着他的脑袋,好像在细细地按摩,很舒服。   温存殊忽然手指掐住周小北的下巴,与他面对面,眼尾散落不明的笑意:“周小北,别自恋,谁叫你的头发像狗脑袋,不然我才懒得摸你。”   啊?!居然说他是狗脑袋,周小北生气了,俯下身,靠在温存殊的胸口,张嘴,在他的锁骨处,咬了一口。   温存殊被吓一跳,手按住被咬疼的地方。   “哈哈哈哈哈哈哈,活该!”周小北得意洋洋,仿佛比赛战胜的昂扬大公鸡,看向温存殊的目光又是轻屑又是调笑。   温存殊转过身体,将周小北双手一抵,给他出其不意来了一个“沙发咚”。   “我靠,你要干嘛?你要行凶啊?不就是咬了你一口吗,小气鬼,再说我又没有用力,是你先惹我的!”周小北委屈巴巴地蜷缩身体,对上温存殊略微冰凉的眼神。   “呵,胆小鬼,这就怕了?”温存殊身高体长,胳膊长腿结实,将周小北完全圈在身下。   周小北眼睛含笑,手按在刚刚他咬在温存殊伤口处:“怕就不是男的,我会发疯,疯到你怕我。”   温存殊将他放开,笑说:“周小北,你现在才知道你是一只小疯狗啊,人不能与狗相处太久,会变傻的。好了,我回屋休息了,你早点睡。”   “滚吧你,祝你噩梦成真。”周小北没好气地朝温存殊的背影诅咒。   温存殊回房间,对着乐谱又练习了一个小时曲子,才躺在床上入睡。   他房间的门半敞开,迷迷糊糊中,眼皮能感觉到客厅的灯已经关了。   半夜,他睡不着,爬着坐起。   他到客厅准备倒一杯水喝,转过身,却瞥到露天阳台似乎有个人,鼻子同时嗅到一股烟味。   他小心靠近阳台,竟是周小北扑在栏杆上抽烟。   “周小北!”温存殊喊。   “我操/你妈!你叫毛啊,吓死老子了!”周小北转过身,对温存殊的突然大喊表示不满,“你丫的不睡觉,就为了吓我?!”   温存殊也靠在栏杆上:“睡不着,起来转转。”   周小北呵了一声:“睡不着是憋太久了吧,找个片子冲一下就能睡着。”   温存殊:“……所以你冲没?”   周小北眼睛闪亮,卖关子:“想知道啊,偏偏不告诉你。”   阳台很宽敞,摆了一个惬意品茶赏景的玻璃露天敞桌,四个白色文艺风格木椅子,阳台四角都是观赏花。   温存殊坐在白椅上,周小北奇怪,他还以为他马上回房间睡觉。   “周小北,来,跟哥说说,你是不是最近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啊?”温存殊看着他。   周小北也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跋扈地翘起二郎腿:“屁事没有。”   温存殊大有深意地盯着他:“我不信。”   “你爱信不信。”周小北不以为意,“还有你不要再自称哥啊哥的,我有亲哥哥。”   温存殊望了一眼周小北嘴里叼着的电子烟,他手摸向外套口袋,朝周小北喊道:“来,接着。”   周小北自然地扭过头,下意识问:“啥?”   嘴巴张合瞬间,咬着的电子烟已经被温存殊用手飞快地夺走,取而代之的是嘴里被塞了一颗糖果。   “请你吃草莓棉花糖。”温存殊笑看着他。   周小北因为急着说话,飞快咀嚼过后便吞咽下去,他嘴角弯出一丝戾气,骂道:“温存殊,你有病啊,老子抽电子烟,碍着你啥事了?!你怎么跟狗一样,老爱多管闲事!”   温存殊很是淡定从容,他双手懒散地交叉在脑袋后:“从现在起,戒烟。忍不住,我给你买糖吃。”   周小北肚子里顿时蹭蹭地冒火,怒视温存殊数秒后,又熄了火,转而悠然自在地坐在椅子上,笑看温存殊,说:“你是个渣男吧。”   温存殊一头雾水,满脸疑问,不说这话题转换得匪夷所思,怎么他无缘无故变成了渣男?   转眼间,周小北已经给他扣了三个帽子:自恋狂,偷窥狂,渣男。   温存殊无语,问:“我怎么就是渣男了?”   周小北不屑一笑:“呵,你就是!本小爷一眼就看出来了。”   温存殊笑而不语,他手提溜周小北的衣领,与他目光相对:“一眼可不够,你再多看我几眼,不然渣男什么的,可就太冤枉我了。”   周小北不得不与他四目相对。   温存殊的浅棕色头发,温润地蛰伏,优雅地挂在脑袋上,让人看着如沐春风。   他的五官,每一处,每一寸都恰到好处地点缀在俊秀白皙的面庞上,尤其是一双细白而挺的鼻子,左边的鼻翼处,有一颗极小的黑色痣,无形之中,给他添加了几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风流气质。   这种迎面拂来的气质,周小北太熟悉了,太像他的哥哥。   温存殊和周瑾风一样高,一样的身形修长,一样的看上去风流温雅。   不同的是,周瑾风留的是长发,戴金色无框眼镜,神态俊冷。   而眼前这个人,头发是天然的浅棕色,短发不过鬓,看上去清爽利落,面色虽然看上去不近人情,略显高冷,其实笑起来又很亲切,尤其是嘴角的梨涡,很是漂亮迷人。   北都市豪贵圈里,周瑾风的风流韵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周小北没见过周瑾风挽过同样女人的手第二遍。   他哥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   周小北之所以给温存殊丢来一个“渣男”的帽子,是因为他身上时而流露的这股气质和周瑾风相似。   而且这丫的把他的烟一言不合抢走了,他正火着呢。   “嗯,周小北,怎么不说话了,你说说我怎么就是渣男了?”温存殊将他放开,饶有兴趣问。   周小北才不会说,他赌气低头看手机。   “周小北,你谈过恋爱吗?”忽而,周小北听到温存殊这样问他。   周小北收起手机,眼睛笑眯眯:“当然啊,这么好奇我,你要和我谈啊?”   温存殊眼睛弯弯,身体前倾,手肘撑在桌子上,下巴搁在掌心,意犹未尽地瞧他,声音像人间芳菲天:“可以啊,不然我们来试试。”   周小北愣了一秒,然后果断拒绝:“妈的,你是gay啊?”   温存殊薄唇附上一层夜间的寒凉之气,说:“我是不是gay不要紧,你是就行了。”   周小北心里一咯噔,神情略显紧张:“神经病,死gay,滚远点!”   温存殊见他慌得不得了,心想,小北,你未免也太自乱阵脚了吧,好明显。   周小北起身离开,不想和他待一起。   温存殊拉住他的手腕:“生气了?”   周小北蔑视他,趾高气昂:“爷从不同畜生生气。”   温存殊:“……”   周小北回到他的房间,换了一套衣服又出来了。   温存殊以为他会去睡觉,没想到看他这阵仗,还要出去。   他看手机,此时已经是夜间1:45,很晚了。   “小北,你要去哪里?”温存殊拦在门口。   “君悦吾心酒吧。”   令温存殊意外的是,周小北直接告诉了他。   思考三秒后,温存殊急匆匆回房间,换了一双鞋,跟在周小北身后。   “跟屁虫啊你?”周小北走到电梯门口,头上已经戴好黑色鸭舌帽,黑色口罩遮住小脸。   温存殊手按住他的肩膀:“大半夜的,还去酒吧,我可不放心。”   周小北觉得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可笑,这温存殊还不知道他去酒吧的次数比回家的时候还多,就算喝醉了,哪个人敢动他?   他转念一想,露出一抹坏笑,凑到温存殊耳边,吐出撩人的气息:“小殊殊,你真好,等会儿你可得好好照顾我,不然我被人灌醉了,就完了。”   温存殊:“……”   他怎么觉得这丫的是个酒吧高手,而不是懵懂的小白呢。   思考间,电梯已经抵达,门开了。   “走吧,小殊殊。”周小北脑袋搭在他肩膀上,朝他露出坏笑。    第339章   周小北内里穿一件黑色骷髅纹饰的短袖T恤衫,套了一件薄绒牛仔深蓝色外套,下身不怕冷地穿着破烂洞牛仔裤。   头发全干,扯掉扎上去的小揪揪,仍旧和平常一样张扬。   一条贼粗的纯金项链挂在细瘦白皙的脖颈。   温存殊上手摸他的项链,啧啧道:“真土。”   周小北没好气地翻给他一个白眼:“不识货。老子这是纯金的,你懂个屁!”   温存殊笑,手摸他的脑袋:“小北,你戴银色项链更好看。”   周小北伸手将他的手弄开:“不好意思,小爷我谁的话都不听,你看不惯就给我忍着。”   周小北下电梯后,穿过繁华的宁安街,现在虽然是凌晨,街上照样有川流不息的豪车行驶。   相较于宁安街,长明街则是清静许多。他在前,温存殊在后,两个人一起快步走过流水潺潺的天河桥,越过格林广场,直奔目的地而去。   〖君悦吾心〗酒吧,灯牌常亮。   周小北刚一进去,就有人喊道:“周小爷来了!”   接着更多的人跑到门口,齐刷刷地对周小北笑,其中大部分人都认识他,也是酒吧的常客。   “周爷,最近怎么没来啊?”   “周小公子,来,给我签个名。”   “周小少爷,来,里面坐,你的位置给你留着呢。”   ……   乌泱的年轻男女围在周小北身旁叽叽喳喳,众星捧月。   周小北脱掉鸭舌帽,拿过旁人给他递来的一只黑色签字笔,逐一给他们签名。   有的人签在本子上,有的人签在吉他上,有的人则是签在肌肤上。   温存殊看这场面,没想到他在这里还挺受欢迎,一看就知道是常客。   “这个是温存殊吧?”一个男生朝周小北后面的男生看去。   温存殊摘掉头上的帽子,完全露出真实相貌,承认道:“嗯,我是周小北他队友和好朋友。”   君悦吾心酒吧是北都市最文艺的酒吧,齐聚众多年轻的歌手,任何最新音乐动态都会被他们捕捉并大肆传播。   自然最近最火爆的音乐男团〖ONE〗也不例外,他们眼光火热地盯着这位新进的歌手,羡慕又崇拜。   能在浪腾出道并且成名,是这里每一个年轻男女歌手的梦想。   “能给我签个名吗?”男生将签字笔递给温存殊,并将白色T恤衫下摆扯起,示意温存殊签在这上面。   “好,没问题。”温存殊毫不吝啬答应,纤细白皙的手握住笔,潇洒一挥,一个飘逸的名字栩栩如生落在衣服上。   众人见他如此好说话,一个接着一个地跑上前,蹭要签名。   酒吧的最中心设有舞台,此刻灯光虽在,却无人唱歌。   周小北问:“今天没有人唱歌吗?”   有人回:“周小爷,知道你要来,特地给你留的。”   周小北揪住这个拍马屁的人:“少来!”   凌晨两点的君悦吾心酒吧,各处台座坐着寂寥的人。   周小北很熟悉地到舞台,拿起麦克风,落落大方:“来个人帮我调个音,我要唱首歌。”   有人问:“你要唱什么歌?”   周小北:“《With Me》,调一个背景音乐就行,调子调低一点。”   酒吧里的人听他要唱歌,纷纷坐到座位上,这是这里所有歌手须遵循的礼节,是对献唱者的尊重。   温存殊找了一个安静的红色沙发上就坐。   一阵BGM响起,周小北手举麦克风,开始清唱:   前序:   This song is dedicated to all the broken heart。(这首歌献给所有心碎之人。)   正式唱:   看到你的手势,我就会很开心   听到你的声音,我就会很幸福   ……   Cuz you're the one for me   (因为你是我唯一所有)   And I'm the one for you   (我也是你的唯一)   ……   三分半钟的清唱,周小北的声音久久不歇,回荡在酒吧深处各个角落。   “周小北,再来一首!”有人高声喊叫。   “是啊,唱得真好听,再来一首吧!”是个女生在大声乞求。   “好,既然你们想听,那就再来唱一遍吧。”周小北高兴地答应,他唱到动情处,还会将麦克风对着场下的观众,台下的年轻男女孩配合音乐节奏,和他一起唱。   温存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静静注视周小北。   他还是第一次听他站在舞台上清唱。   虽然他们本身就是男团音乐歌手,可大部分都是一起唱,更多的时候是边跳边唱,音乐的一半已经变成了工作。   他想起周小北手机里的歌单,和这首歌相似,也都是一样悲伤基调的歌,像梦游的孤行者,在浅吟低唱,诉说无法被懂得的孤独。   周小北唱完后,将麦克风豪气地一甩,吼叫道:“上DJ!嗨起来!”   果真嘈杂刺耳又超嗨的DJ轰轰响起,周小北跑到台下的人群中,狂魔乱舞。   温存殊点了一杯蓝色忧郁的汽水喝。   “来!一起!”忽然周小北跑到他面前,拉住他的手腕,将他扯到人群当中。   年轻的男男女女在超燃的DJ舞曲中,兴奋地扭动身体。   周小北熟练地摇头晃脑,时而肆意地笑,时而伏在温存殊的胸前,笑嘻嘻地看着他,洁白的牙齿很亮,笑起来格外漂亮。   嗨完之后,周小北又拉着温存殊一起喝起了酒。   温存殊没想到他酒量还挺大,一下子连灌三瓶,眉头也不皱。   有不少人凑上前和周小北碰杯,转眼间,温存殊发现他又喝完了三瓶。   还要喝时,温存殊按住他的手,不让他拿酒瓶。   周小北脸上浮露晕红,脑袋晕乎乎的,身体往温存殊身上倒。   “我醉了,要吐了。”周小北眼角醉醺,迷朦。   温存殊摸他的脑袋:“真正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要吐的,好了,玩够了,我带你回去。”   周小北有力无气地趴在他身上,呼出的热气黏糊地顺着他的脖子游走,一阵酥痒。   温存殊嘴角浅笑,站起,将周小北往怀里一搂,扶着他走出君悦吾心酒吧。   “我胃里好热,想吐。”周小北的嗓音微颤,哀求温存殊,听着十分可怜。   温存殊转头四望,让周小北扶着栏杆站立一会儿,他跑到最近的自助无人超市买了湿巾和塑料袋子。   “吐吧。”温存殊将塑料袋子扯开,让他吐。   周小北转过身,拿着塑料袋子吐了起来,温存殊将湿巾递给他擦嘴。   “我好晕。”周小北脸色愈发红。   “谁叫你喝这么多,现在后悔了?”温存殊说,他将周小北吐过的袋子丢到垃圾桶。   周小北扶着栏杆微微喘气,舒缓胃部的灼烫感。   温存殊在一旁陪他。   “我好点了,你可以回去了。”周小北说。   温存殊拉住他的手腕:“赶我走?你这小孩,别强撑,我背你。”   “才不要!”周小北傲娇道。   温存殊微微一笑,双手一用力,将他拉到背上,抱住他的双腿,背着他走。   “你累不累啊这样?”周小北伏在他的背上,很舒服。   “肯定累啊,你比猪还重。”温存殊说。   周小北:“……呵,重你还不放我下来,你是受虐狂啊?”   温存殊停下脚步,将他放下来。   周小北没想到他真的将自己放下来,微微一怔。   “看你这样子,很享受我背你啊。”温存殊手抚他的鬓发。   “滚!”周小北像炸毛的小狮子,“别自作多情,爷让你背是你的荣幸,懂吗?”   温存殊只是笑,他从道路停放的共享电车取了一个过来,对周小北说:“带你去兜风。”   “不用,老子自己走回去。”周小北背过身,不理他,似乎在生闷气。   “别任性。”温存殊强势地将他腰一揽,像抱住小孩,让他坐在身后。   温存殊启动电车,速度不快,清凉的冷风拂过面庞,周小北吮/吸冷气,觉得特别舒服。   此刻快凌晨三点,街道愈发静寂。   温存殊慢速行驶,他感觉到腰间热热的。   他低头看去,周小北一双可爱的小手,很自然地抱住他的腰,紧紧地环住。   腰间的温度是他给的。   后背也感到一阵温热,他想也不用想,是周小北脸靠在他背上。   细微的雷电触感传遍温存殊全身,他竟然想,如果回去的路程再远点就好了,那么周小北就能这样靠着他更长一点。   穿过长明街,到宁安街,不足5分钟,温存殊已经回到宿舍楼下。   他将电车直接开到还车点。   周小北趴在他背上,像软体动物,浅浅地呼吸,竟然睡着了。   “周小北!”温存殊喊他。   “我想睡觉。”周小北直接倒在温存殊怀里,脸埋在他的颈窝,声音如顽童,呢喃,“我好困。”   温存殊见状,无奈,他弯腰直接将撒赖的周小北拦腰抱起。   周小北手圈住他的脖子,眼睛闭着,看模样,困倦得不行。   温存殊胳膊结实有力,平常练舞一练就是十个小时起步,周小北长得清瘦,在他的怀里不重,他步履平稳,将周小北抱回他的房间。   安顿好周小北后,温存殊起身到客厅烧了开水,泡了一杯极浓的绿茶放在周小北的床头柜。   温存殊在周小北的床边静坐了片刻,见他睡得还算沉沉,没有喝酒醉后的酒疯,他放下心来,准备离开。   起身的时候,衣角却被攥住了。   他眉头一蹙,是周小北的手拉着他不让他走。   “不要走,陪陪我。”周小北嘴里呢喃,脸上红晕一片,碧蓝色眼睛,浸润模糊的泪水,直勾勾地看他。   温存殊只好坐下来,问:“要喝茶吗,我刚泡的,很浓,喝了应该舒服点。”   周小北语气怯怯:“喝了你就不走吗?”   温存殊凝滞失神,缓缓道:“傻瓜,喝不喝,我都不走。”   周小北半坐起,拿起茶杯,喝了一大半,果然舒服好多,他卷起被子,让开一边,意思让温存殊和他一起睡。   温存殊:“……”   算了,看在你喝醉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陪陪你吧。   温存殊脱掉周小北的外套,让他睡得更舒服。   他则是半坐,眼睛觑向昏睡不醒的周小北。   他手摸周小北的耳朵,左右耳分别戴有黑色耳钉。   耳钉很细,质感平滑,是菱形耳钉,金色镶边,尖锐又豪气。   周小北突然转了一个身,将被子扯到一边,身体露出来。   黑色T恤衫向上卷起,露出他细瘦的腰。   温存殊瞥到他的腰,似乎看到一个纹身。   对于歌手这种大众明星来说,纹身是万万不可的,公司也有严格要求,不准他们纹身。   平常他们洗澡都是各自用各自的卫生间,故而温存殊还是第一次见他露出的腰腹。   他凑近看,是一个骷髅文身,不大。   他又仔细看了一眼,发现不对劲,于是上手去摸,摸到骷髅好像有胶的质感。   敢情这不是纹上去的,而是贴上去的啊?!温存殊恍然大悟,看着周小北,不禁笑出了声。   这小屁孩!真幼稚!温存殊想。   他又看到周小北锁骨下方有一个黑迹,他犹豫片刻,伸手直接掀开周小北的黑色T恤衫,果然他白皙的胸口处也贴了一个意义不明的纹身。   “你干嘛?”周小北手揉眼睛,蓦然看到温存殊掀开他的上身衣服,还盯着仔细看了好久。   “呃……”温存殊放下他的T恤衫,声音平静,“我说我只是单纯地想看看你的纹身,你信吗?”   周小北也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别解释,我懂,你太饥渴了。”   温存殊:“…………”   有病吧,这家伙。   周小北调戏完他,笑嘻嘻,转而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好困啊,我睡了,你可别趁我睡着,对我动手啊,不然我要咬死你。”   温存殊:“………………”   自恋狂!!!    第340章   十八年前,一个名叫赛琳娜的女人千里迢迢从俄罗斯来到北都市。   她左手抱一个2岁的小男孩,右手牵一个7岁的小男孩,找到当时时任周氏集团总裁的周奉贤。   周奉贤认识这个女人,她是他去俄罗斯出差时结交的鱼水之欢。   赛琳娜身材高挑,皮肤薄白,五官立挺,正值花样年华,一头亮丽的金色头发飘扬,整个人性感且漂亮。   她来北都市的意图很简单,开门见山对周奉贤说:“这是你的两个儿子。”   周奉贤将两个孩子从她手上抱过来,仔细打量,眉头舒展,心里有了数。   自然他也是一个非常聪睿精明的人,他给了这个女人一辈子都用不完的钱。   之前在俄罗斯谈生意时,他一时兴起还给她买了两套豪宅。   赛琳娜临走时咬住周奉贤的嘴唇,脸色比花还灿烂,湛蓝色眼眸尽是遮挡不住的笑意:“谢谢你,你真是一个好男人,可惜我的本家在俄罗斯,不然我都想在北都市生活了。”   周奉贤戏谑一笑:“你还想赖着我?你已经得到了你要的,记住,以后不准再有任何其它的歪心思,否则你懂我的,我最讨厌不听我话的人。”   赛琳娜收起笑脸,转身便离开。   对她的两个亲生孩子毫不留恋。   当时7岁的周瑾风被父亲紧紧牵着手,他看向母亲离去的背影,眼睛一片白雾茫茫。   2岁的周小北在周奉贤的怀里,困得打了一个哈欠,又继续睡了过去。   当天夜晚,周奉贤将两个孩子带回家。   周氏集团是北都市除了白氏集团外,实力最强悍的经济体。   周氏集团以制造开发为主要业务,可以说几乎囊括包含了国内所有企业大小型零件设备供给。   集团创始人周奉贤自小聪慧,少年时便目光精锐,敢打敢拼,一路高歌,直至30岁,他的个人财产已富可敌国。   然而周奉贤并不自傲,他年少时就善于琢磨人心世事,自然知道财不外露,过分招摇必造人忌恨。   他的府邸大小只有白府的十分之一大,按照他的审美风格设计,典型的园林对称结构。   夜间吃饭,周奉贤将一脸懵懂的周小北抱在怀里,周瑾风安静地落坐在他的身旁。   除却他们,餐桌上还有三个女人和三个男孩。   坐在靠近周奉贤左手位的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名叫陆锦秀。   挨着陆锦秀下座的有两个女人,分别是是周奉贤的第二个老婆和第三个老婆。   周奉贤的右手边三个男孩分别是这些女人给他生的儿子,依次是周衍,周通,周玖。   圆木桌已经摆满精致华贵的菜品,管家带着仆人站在一旁,随时静候命令。   周奉贤面目严肃,向坐在圆桌的这些人介绍今晚他带回来的两个男孩:“这是我的两个儿子,从今以后也是我们周氏的一份子,你们要好好相处。”   周奉贤眼神寒冷,格外朝他的第一个老婆看了一眼。   陆锦秀急忙接话:“是,我们会好好相处的。”   其他人也乖巧点头,应承。   周奉贤给两个男孩取名为周瑾风和周小北,尤其是周小北,深得他的喜爱,胳膊腿儿白胖白胖,满头金发飘扬,湛蓝色眼睛大而萌。   最重要的是很乖巧,不哭不闹,很是让他怜爱。   “吃饭吧。”   随着周奉贤的一声命令,其他人都开始动筷子。   周奉贤命令管家,将所有的菜各取一份放在盘子里,呈到周瑾风面前,好让他取。   他则是亲自喂周小北吃饭,香甜软糯的鸡蛋羹被周奉贤小心翼翼喂到周小北的小嘴里。   餐桌上的其他人看到这一幕,面面相觑。   三个女人你看我我看你,露出诧异的神色。   大老婆陆锦秀惊诧之余,脸上浮现一层灰败的阴郁。   “小北,吃饱了吗?”周奉贤用卫生纸擦周小北的嘴唇,慈爱地抚摸他的脑袋。   “嗯,饱了。”周小北懦懦答。   周奉贤微微一笑,将周小北抱起,抱着他去庭院消食。   真是越看越喜欢,怎么这么可爱呢。周奉贤摸周小北的脸,圆嘟嘟的,白里透粉,小肚子涨得鼓鼓的,滚圆结实像一只小白猪,他忍不住摸他的小肚皮,嘴角露出笑意。   周奉贤专门安排了三个保姆照顾周小北和周瑾风的生活起居,他将两个小孩子安顿在东边的后院安住。   洗完澡后,周瑾风领着周小北到床上睡觉。   “哥哥。”周小北呢喃。   “小北,我在。”周瑾风摸他的头,转过身看他。   “哥哥,妈妈真的走了吗,将我们丢了吗?”周小北哭了出来。   “唉—小北,没有妈妈,我们还有爸爸啊,爸爸难道不是对我们很好吗?”周瑾风说。   “呜呜呜——”周小北哭得缩成一团,“可我怕这里,我想要妈妈,哥哥,求你了,把妈妈叫回来,好不好?”   周瑾风叹息地摸周小北的肩膀,他知道周小北暂时还没适应过来,时间长了就好了。   其实他也想妈妈,可小小年纪的他,已经认清事实,那个女人再也不会来见他们。   “乖,哥哥会一直陪着你的。”周瑾风将周小北搂得紧紧的,渐渐,周小北不哭闹了,慢慢睡着。   周小北年龄太小,在家由保姆照顾,周瑾风被周奉贤安排上小学。   周小北睡醒之后,一直嚷着叫哥哥,保姆对他说,哥哥上学去了。   周小北啕嚎大哭,哭得撕心裂肺,嘴里喊“妈妈,我要妈妈!”   剧烈的哭声引来陆锦秀的不满,她一大早上最讨厌被人吵醒,于是带着起床气的她,扭着屁股来到坐在地上哭得一震一震的周小北旁。   她不屑地怒视这个小男孩,想起周奉贤对这个孩子的亲昵,心里一阵恼火。   这是她第一次见周奉贤对小孩子露出怜爱情态。   她作为周奉贤的第一个老婆,为他生的第一个儿子周衍,都没有这待遇!   哼,不知道哪里来的小杂种!陆锦秀越想越生气,弯腰揪住周小北的头发,骂道:“小杂种,哭哭哭,就知道哭!吵死了,知不知道?!”   周小北被弄疼,一望陆锦秀凶神恶煞的脸,更加害怕,哭得更大声。   “把他的嘴给我堵上!哭哭哭,没完没了!”陆锦秀命令保姆。   保姆唯唯诺诺,不敢真的堵周小北的嘴,转身将他抱到前院,不让他的哭声吵到陆锦秀。   怎么不死,死了就好了!陆锦秀歹毒地心里暗骂,一个两个的,生生生,生出一群臭/杂种!   当年周奉贤事业小成时,娶了她。除了正值青春外,她的家世背景也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   当时她的父亲曾也是著名的企业家之一,家里财产颇丰。   正是这样优渥的家庭背景,使得她向来趾高气昂,从不低头。   后来周奉贤和他公司里的一个女秘书出轨了,那女秘书怀了孩子,周奉贤将她娶回家,这便是周府第二个老婆。   第三个老婆,是周奉贤玩着玩着就怀孕的女明星,母凭子贵,周奉贤又再次将这位女明星娶回家,好生供养。   一波接着一波,陆锦秀从原来的愤怒到现在的麻木。   她管不了周奉贤,现在的周奉贤已今时不同往日,无论是地位还是气焰,都比从前任何时候更甚。   她的父亲甚至在这个女婿面前还要谨小慎微,谦卑有礼。   陆锦秀冷笑一声,转身又回到房间补起早觉。   周小北哭了好长一会儿,哭累了,在保姆怀里睡着了。   保姆将他放到床上,去忙杂物活。   到了晚上,周小北焦躁不安,他害怕太阳落山,怕黑夜,一直嚷着哥哥和妈妈。   周家的第一个孩子周衍放学回家,听到周小北吵吵闹闹,于是大摇大摆地来到他的住处。   “哼,小杂种。”周衍不客气地朝周小北破口大骂。   周小北才2岁,自然听不懂他的话,但是可以察觉到这个高个子男孩来者不善,好凶,于是他的哭声变小了些。   “跟狗一样!”周衍不耐烦地一脚踢在周小北身上,将原本坐在地毯上的周小北一下子踢倒,并且踢到好远。   一阵钻心的疼痛袭遍全身,周小北小孩子心性,汹涌地大哭:“好疼啊,哥哥,我好疼啊!妈妈,我想回家!呜呜呜呜呜呜——”   周衍冷漠地提起周小北的头发,恶狠狠道:“小杂种,怎么还不死!我踢死你!”   “你干什么?!”忽然一声爆呵,打断周衍的暴行。   周瑾风急忙跑到周小北身旁,抱起这个一脸泪水的弟弟,心疼不已。   “小北,哥哥来了。”周瑾风摸周小北的脑袋。   “呜呜呜,哥哥,我好痛。”周小北眼泪鼻涕一起流。   “哪里痛?”周瑾风焦急问。。   “背上。”周小北哭喊。   周瑾风掀开周小北的衣服,后背有一大块淤青。   他顿时怒不可遏,目光凶狠地瞪视周衍。   周衍13岁,比周瑾风大6岁,个子也自然比他高许多。   但周瑾风毫不畏惧,他捏起拳头,直接朝周衍走去。   “你再敢欺负我弟弟试试!”周瑾风眼神冰寒,怒视周衍。   周衍也不甘示弱,提起比他矮一个头的周瑾风,态度嚣张跋扈:“我就欺负,你拿我怎样,小杂种!”   周瑾风一拳头打在周衍胸口,使出了很大的力,周衍霎时疼得要翻白眼。   “你妈个逼养的臭/杂种,我今天非得弄死你!”周衍火冒三丈,撸起拳头直接甩在周瑾风脸上。   两个男孩子打得气势汹汹,把一旁的周小北吓坏了,哭得眼睛血红。   他小腿站起,踉踉跄跄,想帮哥哥。   周瑾风让他别过来。   “哥哥,你脸上流了血。”周小北害怕,小手不断抹眼泪。   房间里的东西被打架的两个男生,毁得体无完肤,噼里啪啦的声响,将回家的周通、周玖吸引过来,还有三个在家养尊处优的女人。   “小衍!”陆锦秀见自己儿子的脸被周瑾风抓破了,不禁怒火中烧,朝周瑾风大骂,“没娘养的东西!牲畜!恶心的杂种!”   周瑾风目光暗冷,刺向陆锦秀,这让陆锦秀更加恼恨,上去就给他啪啪几巴掌,将他的脸打得通红。   周瑾风冷冷地盯着她,手背抚过嘴角的血迹。   “我要告诉爸爸,你们打我。”周瑾风镇定,说。   “打的就是你!”陆锦秀吼道,提溜起周瑾风的耳朵,“因为你该打,谁叫你是臭/杂种!”   其他人站立一旁,都在津津有味地看好戏,另外两个女人巴不得他们斗起来。   “你说谁是杂种?”   一个凛寒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因为这声音对他们来说过于熟悉。   来人正是气势威严,面露不快之色的周奉贤。   陆锦秀被吓得手足无措,堪堪地垂下脑袋,不敢再做声。    第341章   “你怎么不说话?”周奉贤来到陆锦秀面前,目光冷寒,神情十分不悦,“你忘了我的话了吗?”   陆锦秀脸色煞白,战战兢兢,不敢对上周奉贤冰凉的眼神。   “哼!”周奉贤狠狠瞪了一眼陆锦秀,转身来到周瑾风身边,身体半蹲,摸他的脑袋,擦他嘴角的血痕,语气温和,“瑾风,告诉爸爸,这是怎么回事。”   周瑾风委屈地哭起来:“爸爸,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周衍在打周小北,我很生气,所以和他打起来了。”   周奉贤抱起眼睛哭肿的周小北,摸摸他的脑袋,慈爱地安慰他:“小北,别怕,爸爸来了。”   说毕,周奉贤剜了一眼陆锦秀,陆锦秀吓得手足无措。   “陆锦秀,上次我是怎么说的,你这么快就抛之脑后了吗?”周奉贤瞪视她,语气很不耐烦。   陆锦秀脑袋紧低,不敢回应他的斥责。   “哼!”周奉贤上前掐住陆锦秀的脖子,眼睛射/出愤怒之火,“我说的话,你到底记不记得?”   “记、记得。”陆锦秀被掐得大声咳嗽,眼角溢出生理泪水。   周奉贤放开她,冷道:“复述一遍我的话。”   陆锦秀头发凌乱,声音暗浊:“‘以后周瑾风和周小北都是我们周家的孩子,你们以后要好好相处’。”   周奉贤面色若铁,来回扫视屋里站着的其他人。   另外两个女人吓得大气不敢出。   最后他的目光落在周衍身上,他按住这个长得虎里虎气身体粗壮的大儿子的肩膀,不动声色,漠冷的眼神刺得周衍无处可逃。   “你做错了事,知道该怎么做吧?”周奉贤声音不带任何温度,对周衍说。   周衍吓得瞟了一眼母亲陆锦秀,只得硬着头皮,来到周瑾风面前,对他道歉。   “哼!下次再让我看到兄弟不和,以大欺小的事,就不仅仅是道歉这么简单了。”周奉贤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既寒且冷,配上他前所未有威吓的脸,让在场所有人莫不害怕。   周奉贤将周小北抱起,牵着周瑾风的手,走出屋外,他将他们带到医院检查伤势,包扎伤口。   周小北在周府待了一个月后,渐渐适应,大哭大闹的时候比以前少了许多,也没半夜吵着要周瑾风带他找妈妈。   白天周瑾风去上学,他则是待在后院,由保姆照顾。   每天周小北最期盼的事情,是哥哥周瑾风回家。   他害怕太阳日落,害怕夜晚,所以每次临近黄昏时,他总是烦躁不已,湛蓝色眼眸,情不自禁地流泪。   哥哥,你怎么还不回来啊。小小的周小北想。   一天临近晚霞落日时,周小北在青草院子的小马椅子上玩耍。   忽然一只白色的小比熊不知从哪里蹿了出来,直勾勾地朝周小北跑来。   小比熊浑身雪白,活泼聪觉,围着周小北的脚踝处,乖巧地蹭来蹭去。   “哇!”周小北情不自禁地用手摸小比熊,小比熊伸出狗舌头,轻轻地舔周小北的小手掌,有点刺挠,惹得周小北咯咯地笑出来。   “过来。”   有一个人将小比熊唤了过去,周小北抬头一看,是让他害怕不已的周衍。   周衍离周小北越来越近,周小北吓得浑身僵立,不敢动弹。   没成想周衍这次态度180°大转弯,眼睛眯眯,笑看向周小北,摸他的脑袋:“小北弟弟,别怕,我不会再欺负你了。来,给你吃这个。”   周小北的小手被周衍塞了一个软糖。   “吃吧。”周衍将软糖纸剥开,放进周小北嘴里。   作为小孩子的周小北很难抗拒糖果的引/诱,慢慢咀嚼,吞了下去,身体特别舒服。   周衍又摸他的脑袋,嘴里嘬嘬嘬几声,那只白净的小比熊跑到周小北面前,黑亮的眼睛无辜地看着他,可爱得令周小北忍不住摸它。   “小北弟弟,这个小狗送给你,让它和你玩好不好?”周衍眯眼说。   周小北听了,心中大喜,马上从小马车上跳下来,将小比熊抱在怀里,不断地撸狗毛。   小比熊很有活力,在宽敞的草坪上跑来跑去,周小北神色高兴,面庞红润,小腿儿跟在小比熊后面,跑来跑去,玩得不亦乐乎。   周瑾风今天放学因请教老师课业问题,而耽搁了十几分钟。   司机将车停在周府的专门停车场,周瑾风打开车门,一溜烟跑到东边的后院。   找了半天,居然没看到周小北。   他高声狂喊周小北的名字,无人应答。   他将周府所有的房间都找遍了,仍旧不见周小北。   他渐渐焦躁不安,质问照料周小北的保姆,保姆还以为周小北乖乖在房间,没成想竟然不见了,顿时神色大变。   周瑾风闭目凝神,问保姆:“小北,最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哪里?”   保姆说:“他当时在庭院玩小马座椅,按照以前,他会乖乖地玩累了就回房间。”   周瑾风神色一凛,问:“所以今天有什么特殊或意外的事吗?”   保姆犹豫片刻后,说:“今天周大少爷带着一只小狗来找小北少爷玩,说把小狗送给小北少爷,小北少爷很高兴,和小狗在草地上玩耍。”   “所以你很放心,不顾小北,让他自己一个人玩?”周瑾风冷问。   保姆吓得战战兢兢,向周瑾风求饶。   周瑾风没时间听她的哭诉。   周衍。周瑾风猜测,肯定是这个人对周小北使了什么圈套,就算自己直接找他,他肯定不会说。   目前最要紧的是找到弟弟。   他目光四望,庭院的东边是一片茂密的森林,其它方位都是楼层墙壁。   现在有两种可能,第一是周小北和小狗误入森林中。   第二是周小北被周衍和那个女人陆锦秀关起来,锁在什么隐秘地方。   周瑾风一时间心神慌乱,再冷静分析一遍,显然第二种方式不好操作,府里人多眼杂,而且小北消失得时间短,转移也需要时间。   周瑾风猜测那两个人还没这么大胆居然敢绑架周小北。   心中有了思绪后,周瑾风不敢迟疑,马上朝茂林跑去。   他边跑边喊周小北。   天暗了下来,森林里光线黯淡下去,周瑾风越往里走,声音喊得愈发大,显得很是焦切。   “小北!周小北!”周瑾风高呼,“你在哪儿,小北,哥哥来了!”   穿过一片湿润的杂草地时,周瑾风停了下来,因为他好像听到了人的哭声。   他不敢分神,努力分辨声音来源,在一个倒塌的大树根后,一个男孩坐在地上哭泣。   “小北!”周瑾风不由分说抱起周小北,摸他的头,温柔地安慰他,“别怕,哥哥来了。”   “哥哥,这里好黑啊,我怕!”周小北小手将周瑾风的脖子紧紧箍住,不放手。   “嗯,现在不怕了,我带你回家。”周瑾风悬着的心,终于安定,他问周小北,“小北,你为什么跑到这里来了?”   周小北眼睛通红,哭着说:“哥哥,小狗不见了,我是跟着它来的。”   周瑾风想起保姆说的话,那周衍无缘无故送周小北小狗干什么。   他将周小北放到地下,低身观察草地,一路上,果然他发现蹊跷之处,不少地方洒落火腿肠。   哪个狗狗能抗拒火腿肠的诱惑?   很快周瑾风便想通了,这周衍假意将小狗狗送给周小北,知道他小孩子爱玩,控制不了自己。   又在地上撒下火腿肠,将狗往森林里引,周小北玩性上头,考虑不到危险,自然也会跟上去玩。   这样处心积虑用这样的方式害周小北,比堂而皇之将他绑架更加晦暗不明,更加隐秘巧妙。   “小北,吓着了吗?”周瑾风太心疼这个弟弟,为他擦去鼻涕。   “哥哥,呜呜,幸亏有你,我听到了你的声音,就站着不动了,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周小北哭得一抖一抖的。   周瑾风眼睛瞬间通红,他将周小北的手紧紧牵着,回到周府。   一进门,周瑾风径直来到正大厅,他目光搜寻周衍。   此刻的周衍正大摇大摆,惬意地躺在沙发上玩手机游戏,嘴里叽叽歪歪,对着手机屏幕大喊大叫。   周瑾风愤恨地抽掉周衍手上的手机,怒气冲冲,声音像冬天的冰霜般酷冷:“这是最后一次,你要是再敢动我弟弟,就给我去死!”   周衍游戏正打到关键时候,马上暴跳如雷,从沙发上跳下来,双手箍住周瑾风的肩膀,将他往地上摔。   周瑾风大腿用力,勾住周衍的脚,周衍失去平衡,栽倒在地。   “妈的,你算是什么东西,也敢对我大吼大叫!”周衍眼睛泛滥红光,一巴掌拍在周瑾风脸上,“有病就去治,我什么时候害你弟弟了,别整天犯病!”   周瑾风予以反击,吼道:“你做没做心里没数吗?!你又算是什么东西?!你凭什么要害我弟弟?!谁给你的胆子?!”   “周瑾风,你别血口喷人!”一个女人从二楼下来,怒视周瑾风,正是周衍的母亲陆锦秀。   周瑾风看见她,目光变得更加阴狠。   陆锦秀上前,大手扯住周瑾风的头发,脸色凶狠:“你弟弟自己跑到森林里去,你反倒怪上我们?!你妈妈生你的时候,是不是忘了给你安脑子了?天生的贱货生的小杂种,你也配和我儿子大嚷大叫,你有什么资格碰他,滚回你的俄罗斯,看着就心烦!”   周瑾风一口咬在这个刻薄女人的肥胖手上,疼得陆锦秀眼睛暴凸,发出杀猪般的喊叫。   “你敢咬我?!啊?!我打死你!”陆锦秀胸中怒火滚滚,三下五除二一双胖胳膊,将周瑾风的头发拉紧,愤恨地又甩给他几个耳光。   周瑾风直接用脑袋顶陆锦秀的腹部,撞得很猛烈,陆锦秀受力冲击跌倒在地。   她眼睛张得老大,急不可耐地爬起来,直接一脚踹在周瑾风的胸口上,那尖锐的高跟鞋鞋跟如一柄钝重的长剑,使出的力气是一个成年女人对一个7岁小孩的重重一击。   “哥哥!”周小北惊吓得眼泪直流。   因为周瑾风的后面是一张方形木桌子,其中的一个角正对着周瑾风的脑袋,刚刚陆锦秀猛的一脚将他踹倒,周瑾风的脑袋磕在桌角上,这使得这个年少的男孩,晕倒在地,昏迷不醒。   “哥哥!”周小北跑到周瑾风旁,蓦然看到周瑾风的脑袋后面流血,他更加害怕,眼泪鼻涕一起流,大声喊,“哥哥!哥哥!哥哥!”   陆锦秀向来对周小北感到厌恶,此刻听他大嚷大叫,准备伸出手,打他几耳光。   手刚抬起,便被一声呵斥打断。   周奉贤最先注意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周瑾风,他眉头一皱,使出眼色示意旁边的管家,管家会意,不敢迟疑,马上将昏迷的周瑾风抱起,周奉贤则是抱起周小北,快马加鞭赶去医院。    第342章   受伤昏迷的周瑾风被周奉贤迅速送往医院,按照周奉贤的身份地位,医院已派出最精锐的医生伺候等立,为周瑾风诊治。   周奉贤抱着眼睛哭得通红的周小北,坐在医院的休息室。   他命人送小孩子吃的饭过来,饭到后,周奉贤坐在桌子旁,喂周小北慢慢地吃。   一刻钟后,周奉贤将吃饱的周小北抱起来,在房间踱步。   “爸爸,哥哥会死吗?”周小北害怕地问,他小手死死抱住周奉贤的脖子,碧蓝色眼睛泛滥清澈泪水。   “不会,哥哥只是暂时睡着了。”周奉贤表面温和,内心却自责,为年仅七岁的周瑾风担心,他摸摸周小北的脑袋,“小北,别怕,爸爸在。”   周奉贤将周小北放在床上,让他半躺,给他盖上被子,好让他舒服点。   “小北,来告诉爸爸,哥哥为什么要打架?”周奉贤慈爱地抚摸周小北的头。   “呜呜呜——”周小北眼泪哐哐地流,“都是我不好,当时那个大哥哥送了一只狗给我,我想和狗狗玩,却跑到森林里去了,我迷路了,很害怕。”   “后来,哥哥来找我,喊我的名字,找到了我。”周小北哭声断续,“哥哥好像很生气,和那个大哥哥打起来了。”   周奉贤自然明白周小北嘴里的大哥哥是周衍。   “呜呜呜,爸爸,哥哥一直对我说,不要和那个大哥哥玩,也不要离开院子,都是我不听话,哥哥才生气的。”周小北很无助地忏悔,他想起周瑾风脑袋流出的血,心里更加害怕担心。   “小北,不怪你。”周奉贤用卫生纸擦周小北的泪水,“不哭了,现在睡一会儿,醒来之后,哥哥就醒了。”   周奉贤给他喝了一小杯热牛奶,坐在床边一直陪着他。   周小北的小手紧紧攥住他的手。   到近凌晨,周瑾风才从病室被推出来。   他的后脑勺因为受了重重的碰撞,出现了脑积水,好在医生们技术炉火纯青,临床经验丰富,又有周奉贤施加压力,手术很成功完满。   周奉贤吩咐医生一定要确保周瑾风安全无虞,医生连连点头,恭敬应允称是。   一周后,周瑾风出院,他的脑袋上绑着白色绷带,胸口处贴有白色药膏,身上散发淡淡的草药味。   周奉贤牵着他的手,另外一只手抱着周小北回到周府。   同样是这样一个夜晚,周瑾风记得当初父亲将他和弟弟接回来时,也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   周奉贤已提前命令管家将府内所有人召回,一个人也不能缺席。   他坐在正大厅高堂太师虎皮椅子上,周瑾风坐在他的左边下席,周小北安静地被他抱在怀里。   三个老婆和三个儿子,默默地站在一旁,不敢做声。   其中陆锦秀的脸色最为难看,明明一张圆胖脸涂满了白色粉底,仍旧遮挡不住灰暗之气。   上次她暴打周瑾风的事,今天看周奉贤森然冷态,必然要对她下发什么处置。   果然,周奉贤率先向陆锦秀发难:“你这个女人简直心如蛇蝎,那么小的孩子,你就使劲踹他打他,还把他的脑袋往桌子上撞,你说说,你是人吗,你还有点人性吗?!”   陆锦秀面色难堪,想张嘴反驳几句,但对上周奉贤极其酷冷的脸,又不敢了。   “哼!你是不是没把我放在眼里?”周奉贤站起,踱到陆锦秀旁,扬起右手,啪的一下子,猛烈朝陆锦秀的脸上打去,如同一块砖砸在脸上,疼得陆锦秀当场哭了出来。   “妈!”周衍忍不住叫道。   周奉贤不为所动,声音无比酷寒,怒视陆锦秀:“嗯?!你也知道疼?你打瑾风的时候,没想过疼吗!?要不是我及时回来,他还能在你的魔爪下活吗!?你简直就是彻头彻尾的毒妇!!”   另外两个女人见状,纷纷将自己的儿子拉到一旁,生怕周奉贤的怒火波及到她们身上。   她们脸色竭力保持平静,其实心里情绪交杂,一方面她们庆幸没在上次陆锦秀暴打周瑾风事件中,一时冲动参与,不然今天可就惨了;   另外一方面,她们也暗自爽快,巴不得周奉贤打死平时这个嚣张跋扈的女人。   “周奉贤!周衍也是你的儿子,还是你的第一个儿子!你都没有喂过他吃饭,亲他的脸,同样是儿子,你为什么要区别对待?!”被打了一巴掌,脸上红一块的陆锦秀,忍耐到达顶点,朝周奉贤嘶吼。   周奉贤眼睛静若无澜,嘴角不屑地弯起,扯出一抹冷漠的笑。   当初和陆锦秀结婚,周奉贤正时事业刚起步,急需外力支持,而他也到了已婚年龄,便选择了一个身资颇丰正值年轻的女人,这就是陆锦秀。   随着事业版图扩大,周奉贤走南闯北,身价水涨船高,行为派头愈发张狂自我。   他公开与他的秘书出轨,还将这个秘书娶回家,完全不顾陆锦秀的反对与哭闹。   接着他又娶回了一个女明星,陆锦秀不情不愿,只能横眉冷对。   周奉贤对陆锦秀的爱很淡薄,一开始他就是图利益而来,心思也全在事业上,对这个女人不了解,也不想了解。   婚后,因为有娘家撑腰,陆锦秀在周奉贤面前,事事趾高气昂,不认错,不低头。   那时的周奉贤的实力不够大,只能暂且忍耐,他厌恶自己不被尊重的耻辱感,这种耻辱感在他做到北都市经济的领军人物后,终于完完全全猛烈爆发出来。   陆锦秀不让他找小老婆,他偏要找。   陆锦秀不愿意家里有除周衍以外的儿子,他偏偏要把所有女人为他生的儿子带回家。   陆锦秀厌恶周瑾风和周小北,他偏偏要正大光明,公诸于众地偏爱他们。   从出生到年近40岁,周奉贤在本该叛逆的少年时代聪敏冷静,理智成熟,反而在该沉淀下来的婚姻年岁,不可自控地叛逆不羁起来。   他想:我周奉贤绝不会被任何人左右!   随着事业帝国的稳定壮大,周奉贤的气势威严前所未有的到达顶峰。   别说女人,都很少有男人敢在他面前赛脸。   周奉贤看着发狂怒吼的陆锦秀,越看越讨厌,他也吼道:“为什么?因为老子愿意!老子愿意爱谁就爱谁!”   他的怒吼声胜于陆锦秀千百倍,吓得客厅里的人心头一颤,顿时空气凝固,静到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周奉贤眼睛露出不屑的蔑视,正如当年她的父亲蔑视初出茅庐的他一样。   他要将曾经所受的屈辱全部还回去。   陆锦秀手捂住发红的脸,愤怒,无奈,悲伤。   她已经知道眼前这个男人不爱她,可她却无法离开。   一方面她有了儿子,一方面作为人尽皆知的周府夫人,在北都市想再找个门对户对的大户人家困难重重,加上她的年纪大了,更没有指望。   她不想离开养尊处优生活富裕的周府。   所以她必须忍耐,也只能忍耐。   陆锦秀不再说话,紧低脑袋,暗自啜泣。   见陆锦秀服了软,周奉贤心里勉强出了一口气,他横了一眼长得五大三粗的周衍,作为使周瑾风和周小北受伤的罪魁祸首,周奉贤命令他在府外罚跪一天一夜,施以重惩。   周奉贤在北都市另外挑选了一个府院,环境清新,安静宜人,单独让周瑾风和周小北居住。   派10个佣人照看他们的起居生活,门府内外设立不少保镖,外带一个管家,屋里各个角落都安装了监控,以便掌握他们的动态。   周奉贤得闲了,会常来看这两个孩子。   夏季的星空美丽旷静,周奉贤在院子外,抱着周小北乘凉,周瑾风则惬意地靠在竹条藤椅上,微闭眼休憩。   桌子上的檀香被夜晚的风,吹散开来,空气中弥漫浓厚的香味。   周小北手摸周奉贤的下巴,不断喊他“爸爸”。   周奉贤慈爱地在他脸上亲一口,说:“小北,你真可爱!”   周小北脸蛋红扑,声音嗲里嗲气,问:“那哥哥呢?”   周奉贤说:“哥哥也很可爱,你们都是爸爸可爱的孩子!”   “嘻嘻——”周小北乐得拍手,叫嚷道,“爸爸,我想听你讲故事!”   周奉贤略微一思考,摸周小北的脑袋:“好,爸爸给你讲海的故事。”   周奉贤少时喜爱读书,记忆力相当不错,还记得一些童话故事,他绘声绘色给周小北讲了起来。   讲着讲着,周小北吧唧小嘴,呢喃不知什么,眼睫毛轻颤,就着凉快的夜风,睡着了。   周瑾风也在凉椅上,静静地睡着了。   周奉贤命令佣人将周瑾风抱回房间,他则是抱着周小北回房间。   临了,周奉贤手摸周小北蓬松起来的金色头发,眼睛露出笑意。   小小的周小北身穿亮黄色短袖,白色短裤,露出的手腕宛若晶莹润泽的藕节,胖乎圆实,这副可爱至极的孩童模样,使得周奉贤怜爱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值班的人,好生看守。”   周奉贤离开的时候,面色酷冷嘱咐管家。   管家恭敬应道:“是。”    第343章   周小北在新的府院逐渐适应,生活得很惬意。   没有了陆锦秀和周衍的迫害,周小北可以自由自在地围着宽敞干净的大院子满地跑,金色头发飘扬在空中,小孩子爽脆的笑声,回荡在庭院里。   周奉贤可谓对周小北有求必应,院子外专门给他搭建了一个游乐园,有滑梯,跷跷板,小游泳池,柔软的小沙地。   知道周小北喜欢小动物,又在后院聘请了一个专职人员养许多小动物,给周小北逗弄玩耍。   更不用说小男孩喜欢的高达玩具,积木,玩具/枪,更是琳琅满目。   周瑾风白天在学校上学,周小北则是在家玩耍,周奉贤也会抽出时间来陪他们,承担起作为父亲的职责,教导他们一些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   一年的时间飞速而过,周小北到了3岁,该上幼儿园了。   周奉贤早已安排好一切。开学的那天,周瑾风拉着周小北的手上车,专职司机将他们送到幼儿园门口。   周奉贤有要事,抽不开身,让周瑾风好生安慰第一次上学的周小北。   幼儿园门口乌乌泱泱的到处都是人,车辆过多导致交通拥堵,只要一抬眼,映入眼帘的是和周小北一样年纪小的朋友扯着妈妈的衣服,哭天抢地,眼泪齐刷刷地流,死活不进校。   周小北眼睛含泪,却没有发出哭泣的声音。   他一头栽倒在周瑾风怀里,抱着他,不肯松手。   “小北,别怕,下午放学哥哥来接你,带你买好吃的。”周瑾风摸他的脑袋,“乖一点,小北是最棒的。”   周小北忍住眼泪,挥手朝周瑾风作别,背着崭新的天蓝色书包,在老师的带领下进入教室。   周小北懵懵懂懂,趴在课桌上,眼神迷茫。   好在老师和同学们,都特别喜欢他,尤其是女孩子,动不动就用手摸他的金色头发,摸完之后对他笑,还给他塞了许多糖果,让他吃。   周小北欢喜地吃糖,糖果甜入心扉,他短暂地忘了分离的悲伤。   他想自己要乖一点,要听哥哥的话。   入学的第一天,周小北适应得很好,他不久和同桌成为了朋友,两个人嘻嘻地说着令大人听不懂的话。   下午四点钟放学,其他的小孩子都有爸爸妈妈来接。   周小北背好书包,四处张望。   “小北,再见。”同桌对他笑脸喊。   “再见。”周小北回应。   “小北!”一个熟悉至极的声音传入周小北的耳朵,他直直地朝这个人奔去,双手紧抓他的腰。   “小北,今天在幼儿园怎么样啊?”周瑾风微低身,笑意盈盈地问他。   “还好,他们给了我好多糖吃。”周小北将口袋一翻,周瑾风果然看到五颜六色的满满一口袋糖果。   “好,小北,记得哥哥跟你说过什么吗?”周瑾风耐心问。   周小北乖巧点头,声音稚嫩:“知道,哥哥说一天最多只能吃一颗糖,不然会牙疼。”   周瑾风满意地点头,牵着他的手上车,一起回家。   周小北和周瑾风一直都在一个床上睡觉,周小北习惯躲在哥哥的怀里安睡。   到了7岁这年,周瑾风说要分床睡,各睡各的房间。   周小北听到这样的话,使劲地拽周瑾风的衣角,撒泼耍赖,吊在周瑾风身上,哭喊着不要分床睡。   周瑾风态度冷静,摸周小北的脑袋,言语恳切:“小北小朋友,你要学会独立,本来5岁时,就应该分床睡,但哥哥一直担心你,又耽搁了两年,现在无论如何,你得自己一个人睡。”   “呜呜呜呜呜呜——”周小北直接躺在地上,双腿蹬起,大喊大叫,“哇哇哇哇哇哇!不要!哥哥不要,我想和你睡!!”   周瑾风镇定地看周小北的表演,态度很坚决。   为了尽快使周小北单独睡觉,周瑾风还贴心地给他这个弟弟买了好多可爱的公仔玩偶,放到他床上,对周小北说,要是害怕,就抱着这些玩偶。   谁知周小北气得将这些玩偶全部摔到地上,他还捡起一个皮卡丘公仔扔在周瑾风身上。   “哥哥,你真坏!你是坏人!”周小北哭喊不止,“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呜呜呜呜呜呜呜——”   周瑾风无语,无奈叹气。   周小北哭着哭着,委屈巴巴,小腿站起,朝周瑾风奔过来,直接用头往周瑾风腹部撞过去,像一只初生牛犊,蛮劲地顶向他哥哥。   周瑾风身体歪倒,手扶在墙壁上,大喝一声:“周小北,别胡闹!你都多大了,怎么跟个3岁小孩一样任性!”   周小北被他哥哥训斥之后,生气地将周瑾风推出门外,将门关上,不让他进房间。   呜呜呜呜呜呜……周小北哭着爬到卧室床上,抱着被子,小声哭泣。   好害怕。   周小北自小怕黑,怕日落之后降临的黑暗,他不想一个人睡觉。   可恶的哥哥!周小北边哭边学动画片里的人物,心里画个圈圈诅咒周瑾风。   哭累了,周小北迷迷糊糊眯上了眼睛。   许久,他听到有人喊他,他睁开眼,是哥哥周瑾风。   周瑾风摸他的脑袋,语气温柔:“小北,我是为你好,你是个勇敢的小男子汉,要学会自己一个人睡觉。听哥哥的话,不许再耍脾气了。”   周小北翻过身,背对周瑾风,傲娇哼了一声,不再理他。   周瑾风无奈地摇头,苦笑一声,这孩子,真倔。   分开睡的头一天晚上,周小北抱着被子,泪水洇湿一大片枕头,眼睛肿得像桃子。   周瑾风心疼他,可为了让他独立,还是坚持让他一个人睡。   一周后的晚上,周瑾风端着一杯牛奶到周小北的房间,看到弟弟正在床上窝着,手里拿手机打小游戏。   “小北小朋友,不要把手机挨眼睛这么近。”周瑾风扯过一张椅子,坐下。   周小北将手机往枕头下一塞,眼睛明亮,问:“臭哥哥,你来干什么?”   周瑾风让他喝牛奶,周小北犹豫一会儿,接过牛奶,慢慢喝完。   周瑾风想,他还蛮乖的。   他还以为周小北会不满,大吼大叫呢。   “小北同学,怎么样,一个人睡?”周瑾风神情放松,问他。   周小北哼了一声:“哥哥,我简直太爽了,没想到一个人睡觉这么爽,这么大的床,我一个人想咋睡就咋睡!嘻嘻。”   呵,不知道之前是谁大喊大叫,害怕得不得了。周瑾风内心暗笑,高兴地看向周小北,摸他的头:“小北,就算一个人睡觉,也得睡有睡相,知道吗?以后每天你睡觉前,我都要来收走你的手机,不准睡觉前玩手机,不仅伤眼睛,也会影响睡眠。”   听着周瑾风的说教,周小北头都要大了,他作为一个小学生,正是好玩爱玩的年龄,不过,他还是很乖巧地答应了哥哥。   周瑾风对他的反应很满意,临走时和他说了晚安,便回自己的房间安歇了。   周瑾风和周小北分别是周奉贤的第四个儿子和第五个儿子。   不久后,这位精力旺盛爱沾花惹草的商业巨擘,又从外面抱回了一个在襁褓中的婴儿,宣称这是他的第六个孩子。   同样的,有第六个,也会有第七个、第八个、第九个……源源不断。   像他这样私生子较多的男人,在北都市豪贵圈,不胜枚举,大家都习以为常。   不过,周奉贤相较于其他豪门男人,又有一点与众不同。   那就是无论儿子再多,他唯一偏爱的只有周瑾风和周小北这两个孩子。   其他的孩子都住在周府,只有他们两个周奉贤单独给他们修建府邸居住。   随着两个男孩逐渐长大,周奉贤在出席一些公开重要交际活动时,会将两个孩子带在身边,让他们见见世面,开拓视野。   周奉贤这一公开偏爱行为,引得北都市其他豪贵圈层的人大大不解,毕竟按照大家族的传统,血脉必须要纯正,规矩要明晰,这周奉贤不将自己的大儿子带在身边,怎么老是将两个私生儿子公开亮相?   他们不知道的是,周奉贤和他们不同。周奉贤不像赫赫有名的白家,是百年来的家族集团继承者。   他完全是靠个人奋斗筚路蓝缕艰苦创业才有今天的成就。   他没有来自父辈长族众多血缘亲属的压迫,向来做事只管顺自己的心意,哪里还会管别人怎么想。   不过要是让他听到了关于周瑾风和周小北两个孩子不好的言语,他也不会客气,必定要使出什么手段。   所以纵然有些人疑惑不解,也只会将疑问烂在肚子里,绝不敢公开叫嚷。   周瑾风15岁的年纪,风华正茂,体态优美,气质儒雅。   周小北眼眸清亮,肤色奶白,金色头发飘扬,尽显懵懂可爱。   周奉贤对比了一下其他的周家孩子,没有一个人比得过他们的。   他静静瞧了一眼周瑾风,心思跳跃。   周瑾风眼神无澜,脸色镇定,对上周奉贤的目光,淡薄的嘴唇弯弯一笑。   这年仲夏时节,周瑾风被周奉贤安排参加一个北都市豪门贵子圈的交流活动。   地点位于被誉为北都市最豪华的“空中巴比伦花园”的白府。   政商文界大腕分别带着自己的孩子,齐聚一堂,主要是让这群少年少女们互相认识,相互交流,增加感情,这对于长大后的合作大有裨益。   司机将车停在白府门前,躬身打开车门。周奉贤神态自若走出来,周瑾风紧跟其后。   周奉贤给他安排穿上了一套合身的西服,更显得他身形优美,面若皎月。   “瑾风,走吧。”周奉贤提醒他。   周瑾风点头,跟在周奉贤身后,不敢分神。   因为来这里的人太多了,无数的豪车来来往往,从车里下来的人非富即贵,身着华丽,由白府的仆人引进白府。   “周总,您来了。”白府管家段温洵,上前迎接周奉贤。   “嗯,没迟到吧。”周奉贤呵呵一笑。   “没有,您来得最早。”段温洵谦和道。   周奉贤示意周瑾风跟上他的步伐,他对白府很熟,于是选了一条近路直奔后院去。   穿过中院的西边,有一处汪洋恣肆的花园,繁花成群,摇曳生姿,夏日的辉光仿佛给这群花朵镀上了一层烂漫的金色,耀眼美丽。   周瑾风看到一个人站在凉亭,静静赏花。   再走近些,周瑾风注意到这是一位少年。    第344章   少年身着白色衬衫,干净整洁,墨发柔顺,浅浅蜷伏。   周奉贤认识这位少年,他走近,温和微笑问他:“楚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白楚之回以微笑:“花开了,我来看看。”   周奉贤向周瑾风介绍起白楚之:“来,瑾风,这位是白府的大少爷白楚之。”   周瑾风上前,仔细凝视白楚之。   一双含情星眸,若夜空滑过的明亮星星。   周瑾风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美的人,美得好像人间仙物,不可言语。   他朝白楚之微笑,白楚之淡淡地礼貌回笑。   周奉贤说:“楚之,我先带瑾风到后院去,等会儿你们可以一起玩。”   白楚之点头:“好。”   周瑾风跟在周奉贤身后,好奇地朝后望去,只见一只蓝色蝴蝶蹁跹而舞,落在白楚之伸出的白皙指尖。   白色干净的少年,温润如玉,站在烂漫花丛,花朵摇曳。   他若掌管花朵的神,浑身绽放温柔和煦的金色辉光,与万类生灵相谐相沫。   周瑾风心头一动,这样的画面,美得让人叹息。   后院是整个白府日常生活起居以及聚会的主要场所,周奉贤抵达时,院里的正大厅已有两个人,他认识,是白府的亲戚,他主动上前打招呼,寒暄一番。   陆陆续续,不少人带着自家的孩子赶来,管家段温洵从容不迫地指挥仆人端茶倒水,做好服务引导工作。   片刻后,偌大的白府,人声鼎沸,热闹不已。   庞大的人群分为三类,一是男人,他们多是父亲或者叔伯类的人物,悠然自在地坐在客厅正中央豪贵沙发上,或者抽烟,或者喝酒,或者侃天侃地。   二是女人,她们围在一起坐在偏厅,三五成群,各自挤成一个小圈子,谈聊八卦新闻,说得眉飞色舞,嘻嘻哈哈。   三是小孩,多是13-15岁的少年少女,男孩居多,他们分散在后院的各个角落,玩耍交流,管家段温洵派出众多仆人照看这些豪门贵子。   周瑾风在靠西的偏厅找了一个沙发安静就坐,离他父亲所在的正大厅不远。   他百无聊赖地捡拾起一本放在书柜上的百科全书,进行阅读。   一刻钟后,本来窃窃私语的大厅,忽然静寂无声。   管家段温洵带领所有孩子回到各自父母亲戚身边。   偏厅里的女人井然有序,整理仪容,款款而出。   周瑾风回到父亲周奉贤身旁,他抬眼,看到一个男人朝他们迎面走来。   男人面色严肃,气势威严,周瑾风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比他的父亲还要让人感到畏惧。   “都到了吗?”男人随意问。   虽然是随口而问,但管家段温洵不敢懈怠,恭敬道:“是,都到了。”   这个男人正是白府的主人,也是北都市首屈一指的白氏集团总裁白承宗。   “老白,来,就差你了。”周奉贤站在人群最前面,见场面肃冷异常,于是大大方方拉过白承宗,高声寒暄。   白承宗厉冷的眼神扫视人群,见各个默不作声,他张口道:“倒也不必这么拘谨,今天不论公事,就只是放松的娱乐活动,主要是让孩子们认识认识,轻松轻松。”   有了他的发话,人群逐渐散开,男人们自动地将白承宗围在正中心,女人们则是自觉地退到偏厅。   “小晗,去玩吧。”白承宗对一直跟在他身旁的男孩说。   白晗点头,随后步调沉稳,来到孩子们聚集的西厅堂。   管家段温洵已经提前将各式各样的蛋糕点心全部摆好,五花八门的鲜艳小蛋糕像展列品,一一放在桌子上。   段温洵将一个草莓小蛋糕递给周瑾风,周瑾风礼貌道谢。   其他的小孩端起小蛋糕吃了起来,有些外向的孩子,已经找到玩伴,大声音聊起天。   周瑾风瞥到白晗坐在沙发的首席位置,从一进门,他就注意到这个穿白色小西服的少年。   少年领口系有一个红色蝴蝶结,脚下穿干净锃亮的黑色小皮鞋,飘逸的头发如泼墨般,蛰伏在脑袋上,使人看着赏心悦目。   从刚刚大人们之间的一阵寒暄中,周瑾风得知这是白府的二少爷,名叫白晗。   “晗哥哥,一起来玩啊!”白晗的九堂妹白清曦拉起白晗的手,高兴地对他发出邀请。   白晗冷漠拒绝:“不了,你们玩吧。”   “那好吧。”白清曦失望地跑开。   周瑾风见到这一幕,不由得抬眸,向端坐在一旁,身体挺直的白晗看去。   恰好白晗的目光也落在他身上。   冰若荒原,冷似深渊。   这是周瑾风脑海中闪过的唯一想法。   好冷的眼神。他想。   白晗的瞳孔没有产生一丝波动,目光冰冷,直接刺向看向他的周瑾风。   周瑾风极力稳定心神,将蛋糕放在桌子上,起身,来到白晗身旁,向他露出一个微笑,伸出手:“你好,我叫周瑾风。”   白晗伸出手,礼貌地握住:“我是白晗。”   没想到他眼神不仅冰冷,连说话声音都如此酷冷,不带任何感情温度。周瑾风诧异地想。   他带着好奇又再朝白晗俊冷的脸看去,那样一双如寒剑的眼眸,使得他内心颤动,身体也发生了一丝微妙的变化。   他只感觉脑颅内,发生了一片窸窣的地震,将他的脑袋如按摩般震动,让他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愉悦感。   白晗站起身离开,管家段温洵急忙上前,小心翼翼地问:“晗少爷,我能为您做什么?”   白晗瞧了一眼远处的白承宗,对段温洵说:“我去西庭院,不要惊动我的父亲。”   段温洵垂手,站立不语。   周瑾风鬼使神差地跟上白晗的步伐,他第一次来白府,发现这里真的好大,比他住的院子大百倍。   白晗没有阻止周瑾风的跟随,只一味朝西庭院走去。   周瑾风默默跟着白晗,走了片刻钟后,他们来到一处极其优美的地方。   此处茂林修竹,绿色草坪横亘千里,一条空旷巨大的白色回廊蜿蜒,花墙座座,夏日花朵的清香氤氲在空气中。   周瑾风跟着白晗来到一处宽阔幽静的花林,虽则是夏日,但这里树木众多,树荫浓密,一点也不热。   脚步越近,可以清晰听见似乎有人的嬉笑声。   周瑾风将信将疑,走到一个开阔的西式凉亭,离凉亭三米远有数颗高大成群的树,树下有一个秋千,有两个少年正在荡秋千玩。   “小朝,别推了,很危险!”   “嘿嘿,哥哥,你明明玩得很开心嘛。”   白晗走近他们,周瑾风跟上他。   两个玩耍的少年见来人,便停止玩耍。   周瑾风认识其中一个白色衬衫少年,是之前在花园偶遇的白楚之,另外一个穿黑色衬衫的少年,他很陌生。   白晗向周瑾风介绍这两位少年,一个是他哥哥白楚之,另外一个是傅朝。   周瑾风笑着礼貌向他们问好,同时他也做了自我介绍。   站立片刻,四个男孩都彼此认识了。   “小晗,你怎么不在后院那边玩,那里应该人很多吧。”白楚之温柔地问白晗。   白晗面无表情:“那里不好玩,哥哥,我想来找你玩。”   傅朝将手搭在白楚之肩上,爽朗地笑:“哥,你看看你多受欢迎,他还专门跑来找你呢。”   白楚之思考半秒,说:“不如我们来踢足球吧,好久没玩了。”   傅朝自然同意,白晗也点头,周瑾风说可以。   白晗一抬手,从远处来了一个人,是负责时刻保护他安全的管家段温洵。   白晗说:“段伯伯,给我们四个人拿一套干净的运动衣服,我们要去玩足球。”   段温洵恭谨道:“是。”   一群小孩兴高采烈地朝白府中院的室内足球场跑去,段温洵拿来了衣服和球鞋,还有毛巾与水。   他派出两个年轻仆人当守门员,安排两个仆人紧盯少年们的身体状况,毕竟天热,怕他们运动过度出事。   傅朝提议剪刀石头布来分组,四个男孩一起出拳,傅朝笑得很开心,因为他和白楚之出的都是巴掌,一个组。   周瑾风和白晗出的都是剪刀,他们一个组。   规矩也很简单,进球即为得分。   傅朝一马当先,小腿有力,将球率先传给白楚之,白楚之纵身一跃,一脚踢进球框。   “耶!哥哥好棒!”傅朝当即和白楚之手掌合拍,高兴大喊。   白晗说:“傅朝,你好嘚瑟。”   傅朝双手抱在胸前,笑说:“没办法,实力不允许我低调。”   白晗:“……”   白楚之让傅朝闭嘴,傅朝乖乖地作出拉上拉链的动作,不说话了。   白楚之捂嘴笑。   第二局,周瑾风越过傅朝的阻拦,将球踢给白晗,白晗看准时机,躲过白楚之的拦截,成功进框。   白晗激动,和周瑾风来了一个队友之间的拍掌。   又连续来了几局,两个队伍打得有来有回。   玩了一个小时后,四个男孩坐在地上,大口喘气,他们浑身都是汗,额间的头发湿漉漉。   段温洵等他们气息平顺之后,给他们端去水喝。   “去洗个澡吧。”白晗率先站起来,说。   “好。哥哥,我们一起洗吧。”傅朝黏着白楚之,脑袋靠在他肩上,笑嘻嘻说。   “不要!”白楚之断然拒绝,并且毫不客气地在傅朝的脑门上敲了一下,傅朝的脑袋瓜起了一个小包。   “哥哥你真狠啊。”傅朝嘴里说着抱怨的话,其实一点也不生气,脸仍旧是笑着的。   周瑾风和白晗走在前面,他时不时听到后面傅朝和白楚之拌嘴的嬉笑声,他看到他们手牵着手,非常自然。   他又望了一眼白晗,同样都是白府的少爷,一个温柔似水,一个寒冷似渊。   管家段温洵将周瑾风引到一个客房,给他拿来替换的夏日短袖与短裤。   洗完澡后,白晗来找周瑾风,周瑾风有点意外。   “走,我们去我哥房间里去玩。”白晗对他说。   周瑾风点头跟上他,来到西式庭园二楼,一进门,便是令人舒爽的凉风。   傅朝和白楚之两个人已经换上了短袖衣服,坐在玫色地毯上,吃可口的冰淇淋。   段温洵将两个蓝莓冰淇淋分别递给白晗和周瑾风。   吃完冰淇淋后,白晗提议玩国际象棋。   段温洵拿出两副棋盒,摆在地毯上。   傅朝说要和白楚之玩。   白晗听了,说:“傅朝,不行,得轮流来玩,为什么你老是霸着我的哥哥?”   傅朝挽着白楚之的手,看向白晗:“切,咋,你嫉妒了,小样儿,你打得过我,我就让你和他玩。”   白楚之无奈,将傅朝推到一边,说:“小朝,别胡闹,还是按照小晗说的轮流来玩吧。”   “好叭。”傅朝只得同意。   又是石头剪刀布,周瑾风和白晗一组,傅朝和白楚之一组。   国际象棋周瑾风知道怎么玩,只不过不太熟,和国内的象棋相似,将国王干掉就算赢。   他秉气凝神和白晗玩起来,白晗下棋很快,他则是步步为营。   一个没注意,白晗已经兵临城下,马上要吃掉国王。   周瑾风赶紧作出防御。   “瑾风,你得小心了。”白晗脸色自信提醒他。   话刚刚说完,白晗已经一下子将国王吃掉,轻松赢下。   周瑾风这把输掉,转头便听见傅朝的大喊大叫,嚷嚷着“哥哥好厉害,这么快就赢了!”   白楚之无奈揪住他的耳朵:“小朝同学,不准你放水!”   傅朝委屈巴巴,睁大眼睛说:“哥哥,我没有放水啊,明明是你聪明绝顶棋技过人天纵奇才……”   白楚之白皙的手干脆利落堵住傅朝张嘴就来的彩虹屁。   傅朝硕大的桃花眼朝他笑。   “现在该换人了,小朝,你和瑾风玩,我和小晗玩。”白楚之温和说。   周瑾风和傅朝正式PK,这次棋局结束的速度更快,不到三分钟,他又输了。   傅朝边看白楚之那边,边和他下棋,就这样的看似分神、心不在焉,也瞬间将他击败。   周瑾风一时无语,心里决定下次一定要多多练习国际象棋。   他好歹也是被周奉贤自小握在掌心里的明珠,自尊心很强,也有着男孩子的好胜心。   他朝白晗那边看过去,不出一会儿,白晗吃掉白楚之的国王,很快赢了。   白晗脸上浮出笑意,白楚之笑说:“小晗,你好厉害,我这个做哥哥的,只能甘拜下风了。”   熟料傅朝不屑一顾地切了一声,看向白晗,笑容颇具深意:“白晗,现在该我们了吧。”   白晗冷视傅朝,说:“傅朝,放马过来吧。”   新的棋局已布置好,白晗聚精会神地下棋子,傅朝端正身体,白楚之挨着他坐,认真地看他下棋。   傅朝一只手搂着白楚之,只用一只手下棋,笑容放松,神态自信。   周瑾风没想到傅朝也是仅仅五分钟之内完胜白晗,他不禁朝这个一头飘扬褐色卷发的少年望去。   白晗眼神若冰,声音平静:“嗯,你赢了。”   傅朝哈哈大笑,手伸过去,抚弄白晗的头发:“我说白晗,你不要老是惦记着白楚之,告诉你,他是我的。”   白楚之手肘碰了一下胡乱说话的傅朝,安慰白晗说:“小晗,别理他,他只是年纪比你大一点,占了一点优势。”   白晗摇头,说:“哥哥,傅朝的确很聪明,我也只能甘拜下风了。”   傅朝此时又谦虚起来:“白晗,别来,少吹彩虹屁,哥哥说得对,我就是比你大一点,反应速度快了些,其实你才是最聪明的。”   白晗怔住,不知道说啥。   白楚之起身拿了一些漫画书,周瑾风挑了一本来看,白晗也挑了一本细看。   傅朝一头倒在白楚之的腿间,手腕搭在眼睛处,微眯眼,样子很惬意。   白楚之手摸他的脑袋,问:“小朝,你不看吗?”   傅朝说:“不看,书没有你好看。”   白楚之听完,脸上出现一丝愠色:“小朝,不准这样说。”   “OK。”傅朝脸靠近白楚之的腰,“我都听你的。”   周瑾风看到这一幕,内心感到说不清道不明的诧异,感觉他们之间的感情好得过分了。   他又看向白晗,这位白府二少爷不动声色,正专心致志看书,好像对他们之间的打闹亲昵习以为常。    第345章   落日时分,管家段温洵来请白晗回后院,说是白承宗在找他。   周瑾风站起身,眺望窗外,果然晚霞如火烧云向西而落。   时间过得这么快吗。他想。   白晗起身,向白楚之说:“哥哥,我们先走了。”   白楚之温和道:“好,小晗,去吧。”   周瑾风跟上白晗的步伐,拜别白楚之和傅朝。   白楚之望着白晗的离去背影愣神。   “哥哥!”傅朝从背后抱住他,鼻息缠绕在他白皙的脖颈边,“干嘛,你舍不得他啊?”   白楚之说:“其实小晗对我挺好的,他一直都想找我玩。”   “啊啊啊!”傅朝将他转过身,与他额头相抵,“不要!哥哥你是我的!”   白楚之无奈笑:“小朝,你怎么这么霸道?”   傅朝将他紧抱,手抚摸他的背:“别人都不懂你,我能懂你。哥哥,我会一直对你好的。”   白楚之微笑,手摸他的脑袋,亲昵道:“笨蛋小朝。”   这样的话让傅朝好似回到了和他一起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时光,他握住白楚之的手,牙齿整齐洁白,笑嘻嘻道:“笨蛋哥哥。”   一阵微风将窗帘吹动,花叶纷飞,落在他们身上。   傅朝将白楚之搂在怀里,说:“哥哥,晚上去我家,可以吗?”   白楚之脑袋靠在他肩上:“好。”   他答应得好干脆利落,这让傅朝始料未及,高兴不已。   “哥哥。”傅朝喊他。   “嗯?”白楚之疑问看他。   傅朝露出一个坏笑,气息缠绵在他亮晶的粉色小耳旁:“哥哥,能亲你吗?”   白楚之听完,心一阵微跳,脸色羞红,如含羞草,拘谨地低下头。   傅朝手指抬起他小而润的下巴,冰凉薄唇触碰在他的胭脂唇上。   一枚浅浅的,充满爱意的吻,落在少年干净的唇齿间。   “哥哥,张开嘴。”傅朝眼眸颤动,望着他。   白楚之难为情,将手搭在他肩上,摇头拒绝。   “哈哈哈——”傅朝将他拦腰抱起,放在床上,纤细白皙的手指抚过他的细鼻,笑,“哥哥,你好害羞啊。”   白楚之眼睛浸润泪水,双手圈住傅朝的脖子,与他对视,沉默不语。   傅朝感觉浑身燥热,双腿跨在他腰两侧,将他压在身下,撬开他的舌关,予他动情而又激烈的吻。   银丝飞溅,气息顿挫,缱绻的爱恋,落于彼此十指相扣的指间。   -   周瑾风和白晗来到聚会的后院,此刻人群正有序地向白承宗礼貌告别。   周瑾风注意到有一个穿着水蓝色无袖旗袍的女人,站在白承宗旁边。   “承宗,惜蓝,那周某人带着瑾风先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聚。”周奉贤大大方方地朝白承宗握了一个手作别。   “好,有时间再聚。”白承宗声音平静。   周奉贤带着周瑾风返回,司机已在白府前院停车的地方久候,躬身为他们打开车门。   周奉贤和周瑾风并排坐在车后排位置。   “瑾风,你这一下午都和白晗玩?”周奉贤摸他的脑袋,温和笑问。   周瑾风点头:“嗯,我们玩了足球和国际象棋。”   周奉贤问:“我看你跟他到了西边庭院?”   周瑾风回:“是,父亲,那边还有两个男孩,是白楚之和傅朝。”   周奉贤眼睛闪动,露出满意的表情:“瑾风,这些孩子都是聪明绝顶的天才,有机会还得多结交结交。”   周瑾风眉目微微蹙起,苦笑道:“父亲,下午我们在白楚之的房间下象棋,那个傅朝可真厉害,白晗都不是他的对手。”   周奉贤饶有兴趣问:“所以你都输了?”   周瑾风无奈承认:“他们都太聪明,我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输掉了棋局。”   周奉贤笑着安慰他:“没关系,瑾风,棋局毕竟只是游戏,不代表什么。”   听完周奉贤的话,周瑾风心里好受一些,他对上父亲的目光,想起此行来白府参加这个名为“豪门贵子”交流活动的目的。   以前他还小,以为父亲疼他关心他,只是爸爸爱儿子的亲情。   后来他长大,心思愈发缜密,若有若无地不断去探索背后的原因。   他琢磨出一个大概的猜测,埋在心底。   “瑾风,等会儿我们去学校将小北接回家一起吃饭吧。”周奉贤说。   “好。”周瑾风回过神来,应答。   周小北按照父亲周奉贤为他安排的人生计划,循规蹈矩上学读书,他到初中时,个子长高了许多,褪去了婴儿肥,长成一个高瘦的少年。   这么些年,周小北听到过最多的话是哥哥周瑾风对他说的:   小北,你要乖一点。   实际上,他一直很乖,无论在幼儿园,还是小学,亦或是青春期来临的初中,他乖得不得了,从不会与同学打架,也不骂街吐脏话,更不会顶撞老师。   他是一个受许多人欢迎,人品绝好,学习优秀的三好少年。   周小北小时候放学回家,最开心的事情是在日落之前期盼哥哥周瑾风回家,和他大谈特谈学校里好玩的事,周瑾风也十分配合他,听得津津有味。   长大之后,周小北发现哥哥越来越忙,忙得都没时间来陪他。   周小北有时候特别想他哥哥,会跑到公司去找他。   哥哥埋头看书看电脑,模样认真。   他则是坐在沙发上,听着哥哥放的唱片,玩手机。   直到天色完全黑下来,周瑾风才忙完,他敲周小北的脑袋:“回家了,小北小朋友,看手机这么入迷啊。”   “啊,哥哥,我分明在等你嘛。”周小北听到回家,高兴得从沙发上蹦起来,背上书包。   周瑾风听到他肚子咕噜叫,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孩子还没吃饭,他有些愧疚,问:“小北,没吃饭你怎么不和我说?”   周小北笑嘻嘻圈住他的脖子,亲昵道:“哥哥,我的肚子就是故意空着和你一起吃饭的啊。”   周瑾风严肃道:“小北,以后不能这样,无论如何你得先把肚子填饱,不然饿出胃病,我要生气了。”   周小北可怜兮兮的,翘起嘴巴,说:“好吧好吧,哥哥,你能不能温柔点啊,就像小时候那样,可不可以?”   周瑾风望向亲弟弟可怜巴巴的模样,心软了下来,摸他的脑袋:“你现在又不是3岁小孩,难道还要我哄?”   周小北黏在他身上,笑嘻嘻道:“可是哥哥,我永远是你弟弟啊。哥哥,自从咱们分床睡之后,你就对我好严啊,你是不是真的讨厌我了啊?”   周瑾风苦笑:“你这个小屁孩,别胡思乱想,是因为哥哥很忙,要考虑的事情很多,没时间事事为你想得很周到。再说你也慢慢长大了,得学会独立。”   周小北眼泪汪汪,蓝色眼眸湿润,声音微弱,抱住周瑾风,乞求:“哥哥,我会很乖的,你多陪陪我好嘛?”   周瑾风见弟弟这样可怜的模样,再冷的心都要碎掉,他语气变得温柔,牵住周小北的手:“好,小北别哭了,再哭哥哥感觉自己像个罪人了。我带你到外面大餐厅吃好吃的。”   “哇偶!哥哥真好!”周小北小孩子心性,由哭到笑,挽着周瑾风的肩膀,高兴得像小兔子蹦蹦跳跳。   周小北初中毕业后,周奉贤准备将他送到外国读高中。   周瑾风十分谨慎地向周小北提及此事,令周瑾风没想到的是,周小北很淡定,直接说:“好啊,哥哥,正好国内我也待腻了,到外国去瞧瞧也挺好玩,哈哈哈。”   周瑾风还以为他会哭天抢地,大闹不止,没想到竟如此乖巧,毕竟他知道他的这个弟弟自小怕黑,又怕孤单,一个人去国外,于他而言,真的不是一件那么好受的事。   夜间洗完澡,周小北穿着天蓝色睡衣,走到书房,蓝色眼睛闪亮,朝周瑾风卖萌。   周瑾风问:“小北,怎么了?”   周小北环住周瑾风的腰,贴在他身上:“哥哥,今天晚上我能和你一起睡吗?”   周瑾风想到他马上要一个人去千里相隔的国外,不由得十分心疼他,语气变得十分温软:“好,小北,你先去我的床上休息,这本书还剩十页,看完了,我就来。”   夜深人静,周瑾风关掉书房的灯,打了一个疲倦的哈欠,来到卧室。   周小北已在床的一侧静静睡着。   周瑾风轻手轻脚地上到床上,关掉房间的大灯。   忽然一双温热细白的手搂住周瑾风的腰,周小北向周瑾风笑。   “是不是吵到你了?”周瑾风躺下来问。   “没有,哥哥,我一直在等你呢。”周小北金色头发在周瑾风的下巴处,身体和他挨得特别近。   “小北,要是你不想去外国读书,我和父亲说一声。”周瑾风忽然说,他实在不忍心弟弟孤身一人去国外。   周小北笑脸阳光,看向周瑾风:“哼,哥哥,不要,我和你说了,我想去外国。”   周瑾风摸他的脑袋:“看来我白为你担心了。”   周小北在半边身子搭在他身上,撒泼打赖:“哥哥,晚上你搂着我睡觉,就像小时候一样,可以嘛?”   周瑾风无语:“你都多大了??”   周小北卖萌一笑,不要脸道:“伦家八岁啦。”   周瑾风:“………………”   最后在周小北一通撒娇无赖下,周瑾风勉强抱着他睡,好在周小北睡觉安静,一晚上睡得非常甜谧。   正式出国那天,周瑾风将周小北送到机场。周奉贤为了保护周小北的安全,特地给他安排了两个国外陪护。此举,让周瑾风减小了不少担心。   “哥哥,抱抱。”周小北头戴鸭舌帽,身穿黄色长袖,下身穿了一件黑色长裤,看起来非常青春靓丽,活泼可爱。   周瑾风给他一个拥抱,叮嘱他在国外要小心,不要和人发生冲突,不要打架,晚上最好不要出去……   周小北手按住周瑾风如上了发条一直叨叨的嘴:“好啦,哥哥,你说得我耳朵都起了茧,放心,我会很乖的。”   临别之际,周瑾风脚步情不自禁地跟上飞行愈远的白色大飞机,目光久久注视飞机,直到飞机彻底消失在云端,他才叹息一口气,随后坐车回市中心。    第346章   周瑾风少年时就被他的父亲周奉贤带在身边学习企业经营,见识结交名流人物,尤其是重大场合,周瑾风更是伴在他身旁左右,盛装出席。   明眼人都能揣测出周奉贤的意图,这是要培养接班人的节奏啊!   周瑾风自然也能琢磨出周奉贤的意思,可他绝不会犯蠢到张嘴说出来,更不会做些让他父亲最厌恶的拉帮结派的行为。   他明白他只需静静等待,操之过急,往往会弄巧成拙。   周瑾风满18岁进入到国内顶级大学就读,他天资聪颖,善于学习,老早熟习掌握所有的工商管理课程,在修满学分后,他提前拿到毕业证,到周氏集团来实习。   周奉贤亲自在所有董事会成员面前,任命周瑾风为公司副总裁。   周奉贤说这话时,斩钉截铁,不容置喙,他是以一个公司最高权力人下命令,面色格外肃冷,现场人默不作声,无人敢多嘴。   这么些年,周奉贤让周瑾风屡次公开亮相,毫不避讳地当众夸赞他,已经有不少人猜到周奉贤的心思,因此也大都默认了周瑾风的地位。   周瑾风满20岁时,周奉贤将北都市宁安街最金贵地段上的〖星夜大厦〗批给他,鼓励他创业、投资、研发项目,并允诺他,若是亏损也不必心灰,损失由集团兜底,尽管放心大胆去做。   周瑾风大为感动,这样明目张胆的偏爱,在这骄矜豪贵的北都市豪门圈是独一份,周瑾风下定决心要好好干,绝不让父亲失望。   他锚定的目标是文娱产业,在接管〖星夜大厦〗后,他创办了美艺传媒,很快美艺成为继浪腾之后的新星文娱公司。   这年夏天,周奉贤带周瑾风去京都参加一个全球性的商业会谈,来的都是各国商业大腕。   周瑾风盛装出席,面对外国人毫不犯怵,一口流利的英语和外国人侃侃而谈,从容自信。   周奉贤边喝香槟,边观察他,嘴角浮露笑意,露出满意神色。   在京都待了两天后,两个人启程返回北都市。   没成想车还未驶出燕郊,便起了狂风骤雨,顿时电闪雷鸣,强烈的风吹得树干都几乎断裂,当地政府紧急发布避险布告,已安排各处警察出动,保护群众安全。   周奉贤的车在高速公路上,被迫暂停,前前后后的车,形成一长列,动弹不得。   “看来得耽搁一会儿了。”周奉贤坐在车里,透过车窗望着外面东倒西歪的树说。   半个钟头过去,雨势减小,但高速上仍旧堵塞,周奉贤下车询问巡视的交警原因,交警告诉他,说前面塌方了。   “父亲,看来一时半会走不了。”周瑾风脸色淡然。   捱到晚上,有一人急匆匆赶来,来接周奉贤。   这是周奉贤联系的,当地的招商局局长王燃。   周奉贤下车,招呼周瑾风跟上。   他让司机等道路封锁解除后,将车开回北都市。   司机点头,恭敬称是。   招商局局长王燃笑呵呵地让周奉贤上一辆银色大巴,驶离高速,开到国道,往当地最豪华的酒店奔去。   一个小时的路程到酒店,饭菜早已备好,王燃耐心地陪周奉贤,对他笑脸相迎,周瑾风坐一旁安静吃饭。   饭后,王燃向周奉贤表达封路的歉意,周奉贤不以为意,说既是天灾,就顺其自然吧,时间该浪费就要浪费的。   周奉贤在阳台看雨,忽然起了一个小心思,他将周瑾风叫到身旁,说:“瑾风,明天父亲带你去看海。”   周瑾风虽有疑惑,但还是笑意应允:“好。”   第二天雨已经停了,由专人开车,按照周奉贤的指示,来到最近的一处江海边。   周瑾风下车,跟随周奉贤的步伐,两个人站立在浅浪翻涌的海边。   海浪交/裹泥沙,从高处奔涌而下,壮观惊心,十分具有威吓力。   海浪奔啸,如千军万马,一股接着一股,发出令人胆寒的吞噬力。   倏忽,一个海浪席卷过来,站在后方的保护人员急忙拿伞过来,挡在他们面前。   周奉贤挥手,让他们退下。   接着又一片海浪袭击而来,周奉贤脸色淡定,岿然不动,周瑾风神情镇定,默默注视海浪。   周奉贤说:“瑾风,你很让我满意。”   周瑾风笑而不语。   周奉贤继续道:“刚刚我不要那些人拿伞过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周瑾风安然笑说:“因为父亲已经计算过此处的位置,海浪是不会淋湿我们的。”   周奉贤哈哈大笑,拍周瑾风的肩膀:“不错,他们只看到表象,殊不知我才不是盲目的人。瑾风,你要记住,做事为人不要情绪化,要理性。看事情不要被表面的现象迷惑,抓住本质才能事半功倍。”   周瑾风耐心听他的悉心教导,认真记在心里。   毕竟他父亲也是一代商业传奇,不是不要紧的话,他不会多费口舌说的。   周奉贤对周瑾风谦虚易学的态度十分满意,他不禁多瞧了几眼周瑾风,发现他不仅相貌愈发出众,气质也更加华贵儒雅。   周奉贤年少时酷爱读书,后来忙于事业,四处交际,又沉湎女色,早已经将书本什么抛之脑后了。   他执掌周氏集团,身上多是一股肃然的冷硬之气。   但他内心其实一直都渴慕儒雅兼具精明的气质,如今这样的渴望在周瑾风身上完美实现。   他太满意这个自小与众不同的儿子,一直都有心将他培养,周瑾风也没辜负他的期望,不是那种张牙舞爪的纨绔子弟,而是一个沉敛收束、精明独道、富有气质的贵少爷。   当周奉贤将他的第十三个孩子抱回周府时,他当天夜晚感到头晕目眩,心痛难忍,身体像虚脱了一样难受。   他按响床边的按钮,管家急匆匆跑进来,看到周奉贤满头虚汗,毫不犹豫将他送往医院。   周瑾风听闻此消息,担忧不已,马上跑到医院来看他。   来看周奉贤的还有他的许多小老婆、众多儿子女儿。   这些人围在床边,小孩子神情悲伤,老婆们面色沉默,各个心里打起小算盘。   医生告诉周奉贤,他这是操劳过度引起的疲劳,只需要好好休息,充分摄入营养,一周内便可以恢复。   周奉贤向来心思缜密,他瞧出医生的欲说不说,内心猜测自己的这次突发疾病,除了长时间忙于工作外,和纵/欲过度脱不了关系。   男人40岁,精力不似20岁的小伙子那么充沛,而他又权势在手,女人像不要钱一样往他身上贴。   他贪图美色,尽管很少上心认真对待女人,大部分都是玩完给钱,但身体却真实地泄去了太多精力。   经此一病后,周奉贤开始减少欲望,闭门休养,同时心里对自己的年寿,产生了忧惧。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皇帝也有死的一天,他也不过是肉/体凡胎,安能免死?   想来想去,周奉贤想到了一个人,他决定去拜访这个人。   周奉贤择了一个天朗气清的好日子登门。   他要去拜访的是正名气鼎盛,号称北都市第一神医的道学士薛玉尘。   自然薛玉尘也提前收到了他的上门帖,在周奉贤下车时,他已携带两个小道童在朱门前等候。   “薛神医,久仰。”周奉贤身着古朴的中山装,脸色温和,只是嘴唇泛白,可以得见他好似有恙在身。   薛玉尘拂尘随意一挥,单手行礼:“周总您抬爱了,神医不敢当,薛某人沽名钓誉,哪比得上周总您威名远扬。”   两个人见面互相吹捧一番,随后走到了内院。   薛玉尘的府邸是仿仙家居所结构,具有强烈的道家庙宇的观感,周奉贤一进门便可以闻到飘渺的檀香味。   薛玉尘引周奉贤来到一处屋子,上面写的是〖问诊室〗。   薛玉尘让周奉贤坐在黄色蒲团的木椅子上。   “周总,烦劳伸出手腕,我给您把脉。”薛玉尘微笑道。   周奉贤照做。   薛玉尘屏气凝神,给他号脉,神色肃然,似乎很专业。   半晌薛玉尘到旁边的桌子上,拿起狼毫小毛笔,在暗黄色宣纸上,龙飞凤舞写下几列字。   一旁等候的道童接过薛玉尘的药方,熟练地跑到对面的阁楼里去抓药。   “周总,您无需担心,贵体尚可,我给您开了一些养神安心的药,一天一副即可。”薛玉尘从容道。   周奉贤称谢:“有你薛神医的话,周某也可大大放心了。”   薛玉尘将道童送来包好的药,递给周奉贤随行的管家,嘱咐他饭后熬煮,睡前喝。   接着薛玉尘招手,来了数十个男道童,都是小男孩,面色沉稳,恭敬地听他的吩咐。   “周总,薛某人可否请您去药浴?”薛玉尘笑问。   周奉贤站起:“你开口了,自然对我的身体有利,我求之不得。”   薛玉尘道:“那还请您闭眼,我让道童抬您去。”   周奉贤听话,闭上了眼睛。   薛玉尘拂尘向上一扬,道童们反应迅速,纷纷上手,合力抬起周奉贤,往最东边的药园走去。   薛玉尘跟上,命令道童将周奉贤放在一张晶亮散发寒气的玉床上,他拢起道服宽大的袖子,白洁细腻的手指,按摩周奉贤的太阳穴,其他道童一部分为周奉贤褪去衣衫,一方面准备药浴。   “周总,一个时辰后我会来叫您。”薛玉尘见药浴准备得差不多,便吩咐道童将周奉贤抬进浴桶。   等薛玉尘按照约定时间再来找他时,发现这个老爷子已经睡得鼾声四起,格外香甜。   他命令道童们将周奉贤抬起来,给他围上白色浴巾,将他抬到一个幽静的房间里安歇。   到晚间,周奉贤惬意地苏醒过来,他好久没睡得这么满足,不禁神色愉悦。   薛玉尘来请他共进晚餐,他高兴地向薛玉尘表示感谢。   薛玉尘谦虚道:“周总,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我总是为你们服务,不值当这么客气。”   周奉贤见他如此谦卑有礼,心中更为欢喜,食欲也好了许多,尽管桌子上都是素菜,他也不挑,硬是满满当当都吃完了。   薛玉尘带吃饱喝足的周奉贤沿着中式庭院走廊散步消食。   走着走着,薛玉尘在一间房间前停了下来。   “周总,我晚上的功课还有两张经书没抄完。”薛玉尘边走进房边说。   周奉贤见此处是一个偏殿,门匾上面金色蓝底字,写的是〖清心无忧〗。   他好奇地跟薛玉尘进殿,外面是古朴的中式建筑,里面用的灯其实都是电灯。   不过桌子、木柜、牌画及各种用具的确都是道家之器物。   薛玉尘来到一个方木桌子前,提笔开始誊写经书。   周奉贤饶有兴趣问:“这是什么经书?”   薛玉尘道:“这是《易经》。”   对于周奉贤这种商业巨擘而言,说完全不信鬼神,那必然是假的。   他也曾经用一些较为恶劣的手段击败驱逐了不少商业敌手,得了闲也会到一些庙宇参拜参拜,以求心灵上的安宁。   不过对他而言,他只分得清道和佛这两个庙宇,至于更深更专业的知识,他则是知之甚少。   如今见薛玉尘抄写这么虔诚专注,他不由得好奇问:“你会算卦吗?易经好像是用来算卦的吧?”   薛玉尘眉心微动,不慌不忙,将狼毫小笔轻轻搁置,说:“薛某人会一点。”   “哦?”周奉贤说,“看来你不仅医学神通,卜卦算命也在行。”   薛玉尘微微一笑,站起,从一个刻有道家符篆的黑色柜子里拿出一套行头,看向周奉贤:“周总您过奖了,道学讲究因缘,此刻正值良机,不如让我献此薄技,为您占卜一卦?”   周奉贤坐在靠窗的木椅子上,他见薛玉尘从一个黄色布包里拿出八个小方黑块。   薛玉尘将这八个小方块摆好,让周奉贤随意挑一块。   周奉贤吃惊,他想象中,以为算命占卜很复杂,没想到这么简单。   他略微看了一眼,信手挑了一个木块递给薛玉尘。   薛玉尘笑着收起黄色布包,将握在手心里的小方木块翻过来,上面是一个符号。    第347章   周奉贤凝神朝薛玉尘的手掌看去。   薛玉尘淡然一笑,将手中的黑色木块放在桌子上。   周奉贤看见上面是一个符号。   薛玉尘起身拿狼毫小毛笔,在宣纸上将这个符号写下来,递给周奉贤。   周奉贤偶有听说过道家八卦之名,勉强可以分辨出来这应该是某一个卦象。   薛玉尘笑说:“周总,这是[巽](xùn)卦。”   宣纸上呈现的正是道家中最基本的卦象[巽]。   周奉贤将宣纸轻轻放在桌子上,问:“此为何意?”   薛玉尘并不着急回答,他扬手一挥,在厢室里伺候的道童上前听他的指令。   “给周总上茶。”薛玉尘朝这个道童命令。   不一会儿,道童步子沉稳,面色肃然,恭敬地双手端着杯子,放在周奉贤面前的桌子上。   周奉贤瞬时就被这个杯子吸引,因它过于明亮,是一个玛瑙晶翠浑身泛着玫粉色的杯子。   打开杯盖,便闻到一股清香,然而令人感到诧异的是,杯子里并无茶叶,只有透亮的水。   周奉贤虽感到疑惑不解,但还是好奇地喝了一口,茶水到嗓子眼,竟然感到一股极其透彻的清凉,再吞入腹中,又烹暖舒服。   周奉贤嘴角露出笑意,他作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常日喝酒最多,偶尔喝茶,喝的不过是甘苦的普洱,亦或者清香的铁观音,这等既冷又凉还无茶水叶片的茶,他还是头一次见。   薛玉尘在旁不动声色,观察周奉贤。   “这是什么茶?”终于,周奉贤还是忍不住问。   薛玉尘拂尘搭在衣袖间,坐在椅子上,神情悠然,回:“这是无名茶。”   周奉贤略微一愣,而后呵呵笑起来,他没有细问,而是眯眼舒服地将这杯清冽幽香的无名茶喝完。   薛玉尘看向周奉贤说:“周总,《道德经》有言,‘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鬼谷子》里又有‘观阴阳开阖,以名命物’。”   周奉贤一头雾水,完全听不懂。   薛玉尘轻轻一笑,好似拈花在手,细眉舒缓,说:“对我来说,珍贵稀有的东西,不必以名字来束缚它,正如此茶,只须得知它味美,而不刻意去纠结它的称谓。”   周奉贤边听,边若有所思地点头。   薛玉尘拱手表示歉意:“薛某人献丑了,我习学道学较久,遇到您这样的贵客,忍不住卖弄一番,还请恕罪。”   周奉贤笑:“薛神医,是我见识粗浅,道学之类的,我平时很少研究,今天听你这样一说,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哈哈哈。”   薛玉尘从容不迫和周奉贤面对面而坐,他聚精会神回到最开始为周奉贤占卜的卦象上来。   巽卦,八大卦之一,每一个卦都和另外七个卦进行任意排列组合,从而形成8×8等于64卦。   巽的组成元素是,两个阳爻和一个阴爻。   两个阳爻在上,一个阴爻在下。   薛玉尘对周奉贤解释:“周总,您刚刚抓取的卦象是巽,所对应的自然元素是风。”   周奉贤若有所思。   薛玉尘也不并不着急一箩筐全部抖漏出来,他边慢说,边让周奉贤自行领会。   薛玉尘继续说:“巽为风,遇轻则浮,遇重则升。”   周奉贤眉头微皱,细品他的卦语。   薛玉尘眼角余光扫视他的脸,仿佛在筹谋什么。   忽而薛玉尘哈哈一笑,周奉贤感到吃惊。   薛玉尘说:“周总,我薛玉尘行医数年,来我这儿的人,心里想的无非就是一件事。”   周奉贤问:“什么事?”   薛玉尘嘴唇若有深意一勾,露出晦暗不明的笑,声音低沉起来,望向周奉贤:“问我长生之道。”   周奉贤身体一震,瞳孔暗了下去。   薛玉尘觑到他的表情变化,说:“周总,如您这般精明手握权势之人,应该懂得人寿都是有尽头的,长生本是妄谈,哪怕黄金堆砌,高耸入天,善于持盈保泰,归终是无法逃离的宿命。”   周奉贤脸上浮现黯然神色,到了他这样地位的人,对于生数,总是希望无限期延长。   说白了,他不想死,想活他奶奶的几百年!   尤其是上次生了病之后,他更加爱惜命。   但同时他也很清楚,“长生不去”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心中不免苍凉悲哀起来。   薛玉尘见他面有颓唐之色,提高音量,朗声道:“周总,您不似我等凡尘之人,大限之后没入泥土便再无所有。您可别忘了您是集团的总裁,有许多优秀的继承人,人的肉/体虽终会零落,但遗承的意念会代代相承,生生不息,这岂不是另外一种长生?”   周奉贤似乎恍然大悟,目光紧盯着桌子上的[巽]卦,嘴里念叨薛玉尘的卦象释辞:巽,风也,遇轻则浮,遇重则升。   一时间,室内鸦雀无声,静寂异常。   不久后,周奉贤拱手向薛玉尘表示感谢:“薛神医真是神机妙算,无意中解开了我的愁结。现在天色不早,我就在你这里安歇一晚上吧。”   薛玉尘拱手回礼,脸色温和:“周总,您客气了,您亲临寒舍,是鄙人的荣幸。如能为您分忧解惑,便是我薛某人的恩铭。”   薛玉尘亲自送周奉贤到后院偏殿安歇。   之后,他又返回〖清心无忧〗殿,只不过此时殿里多了一个人。   薛玉尘朝他瞧去,脸露笑意。   “周公子。”薛玉尘乐得大方地走近他。   周瑾风身穿酒红色西服,金色宝石悬于左侧胸口处,西服边角亦是金色纹理点缀,显得十分华贵。   他安然地坐在薛玉尘刚刚为周奉贤占卜的椅子上,将那黄布包里的方块全部倒出来。   结果里面每一个方块都是[巽]卦,也就是说无论周奉贤怎么抽,最后都只能是巽这个象。   薛玉尘笑得很灿烂,与周瑾风对面而坐:“四公子,刚刚我的表演如何啊?”   周瑾风脸色冷峻,没回答他的话,似乎在想别的事情。   薛玉尘慢悠悠喝茶:“你这个老爹算是一个精明人,我直接了当和他卜卦,他会怀疑我别有用心,故而我才和他‘水到渠成’一番,按照他的才智,摸透我刚刚给他的卦象语,应该不难。”   刚刚一切正如薛玉尘所说,这是周瑾风打听到周奉贤会来拜访薛玉尘,提前请他帮忙做了这样一个扑朔迷离、自然而然的局。   巽,对应风,周瑾风的“风”是周奉贤当年亲自取的名字。   周瑾风猜度,按照父亲的领悟力,他不可能想不到自己身上。   之所以周瑾风这般有些焦躁,是因为周奉贤生病后,闭关期间,他的三叔周显代理全权掌管公司。   而这个周显,最看不起他这样的私生子。   虽然没有明着脸撕破,但他们两个人实际上已经水火不容。   他做这个局,是希望父亲周奉贤能早日定下大计。   不过依照父亲多年审慎的行事风格,单靠卜一卦,就能彻底定下乾坤,恐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正在思索间,周瑾风忽然感到脸上一阵寒冷。   薛玉尘冰骨般的手,慢慢滑过周瑾风如玉的面庞。   这位风骨花貌、丰神俊朗的道士,此时正目不转睛欣赏周瑾风的美态。   周瑾风对他的冒昧行为,感到不快,他手腕遏制住薛玉尘的手,冷玉的脸拂过一丝愠色。   “哈哈哈哈……”薛玉尘笑得放浪形骸,他眼睛眯眯,广袖蹁跹,搭在周瑾风肩上,“四爷,我帮了你这么大的一个忙,你该怎么回报我啊?”   周瑾风冷问:“你想要什么?钱?车?房?”   薛玉尘摇头:“这些东西我已经数不胜数了。”   周瑾风面无表情:“那你想要什么?”   薛玉尘款款靠近周瑾风,冰凉的手指掠过他的下巴,将他仔细打量,脸上充满愉快之色:“我想要和你一起沐浴,可以吗?”   周瑾风直接了当将薛玉尘撞开,恼怒站起身:“我可没有龙阳之好!你再说这种话,别怪我不客气。”   薛玉尘毫不在意,继续大笑,手不安分地搭在周瑾风的细腰间:“四爷,你可未免太慌张了吧,我只是请你和我一起去沐浴,又不会做别的事情,你怎么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难道其实你有断袖之好了?”   “薛玉尘!”周瑾风大喝一声,将他雪白的脖子掐住,怒不可遏道,“你以为你是谁?”   薛玉尘喘气,仍旧不慌不忙,说:“我当然是你们的信仰了!只要有你们在,我将万古长青,永远不倒!”   周瑾风放开他,薛玉尘的脖子上有被掐的细细血痕。   “四爷,你未免也太用力了。”薛玉尘竟有些撒娇地痴怨。   周瑾风冷看他:“都是你自找的!”   薛玉尘问:“现在天色甚深,不如就在我的府邸安歇?”   周瑾风眉头微皱,断然拒绝:“不必,答谢之礼我过几日送来。”   薛玉尘无奈叹口气:“你真是一个心冷意冷的人啊。”   周瑾风再不理他,直接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几日之后,周瑾风派人将答谢之礼送到了薛府。   薛玉尘拆开,是一枚晶莹通透的玉石翡翠,质量数一数二,是上佳品质。   薛玉尘轻轻一笑,将这个玉石翡翠递给刚刚呈送礼物的道童。   道童一脸诧异,眼神波动。   薛玉尘说:“你的父亲不是重病住了院吗,这个玉石价值不菲,你可以抵当现金救下急,剩下的,则看天命吧。”   道童跪在地上对薛玉尘感激涕零,薛玉尘说:“呵,我只赚富人的钱,尤其是北都市的富人,本来天运无常,‘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我正是来平衡阴阳的,你也不必不好意思,赶紧去吧,救命要紧。”   道童再对薛玉尘千恩万谢之后,飞快地去办事。    第348章   周小北在国外读完高中三年回到了北都市,这年他刚刚满18岁。   回来那天,周瑾风到机场去接他。   周瑾风发现他这个弟弟长高了不少,依然很瘦,不过面色开朗,像个小屁孩一样,黏糊得很,一直缠着他问东问西。   周瑾风笑:“小北,你还是一个话痨啊。”   周小北嘻嘻,又好像很委屈:“哥哥,你不知道我在外国过得有多苦,满肚子的话,根本找不到人和我说,哼哼!”   周瑾风假装敲他的额头:“谁叫你不好好学英语口语,活该!”   “呜呜呜!哥哥,你变了,小时候你多疼我啊,怎么现在老是对我很凶啊。”周小北挽着周瑾风的手臂,说得煞有介事。   周瑾风无语,他以为他这个弟弟起码能长大成熟一些,没想到还是这样的幼稚懵懂。   他再瞧了一眼周小北,虽然五官长开了不少,可那双湛蓝色眼睛,依旧大而圆亮。   真的很可爱。周瑾风不禁想。   算了,他的小北他来保护,谁叫他是哥哥呢。   周小北这么些年在周瑾风日复一日的“小北,要乖点”教导中,一直是一只温软可爱的绵羊,在哥哥周瑾风面前乖巧温顺。   越长大,周小北发现自己对儿时的童年记忆愈发深刻。   那年他2岁贪玩,误中了周衍的圈套,跑到森林里迷路。   要不是有哥哥忧心如焚、锲而不舍地找他,恐怕他早已被某个豺狼野兽叼走了。   正是因为如此,周瑾风气愤得和周衍打架,周衍的妈妈对周瑾风狠命踢了一脚。   周小北一直记得当年哥哥晕倒在地无法动弹的惨状,哥哥的后脑勺一直在流血。   他怕得不得了,好焦虑担心,在父亲周奉贤的怀里一直哭。   后来哪怕周瑾风出院好了,这件事一直被深埋在周小北心里,仿佛一根挥之不去的刺,刺得他愧疚不已。   他想当年他要是乖乖的听哥哥的话,哥哥就不会受伤。   他要乖乖的,哥哥才会平安开心。   在多年前风雪交加的冬日,周小北被母亲丢给父亲,对于幼小的他来说,北都市一切都是陌生的,只有哥哥还在。   他只有哥哥这个亲人。   从小到大,他和哥哥在一起度过的时间最长。   周小北除了在周瑾风面前乖巧温顺外,还学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音乐。   儿时,周瑾风便在闲暇之余,边看书边听音乐,周小北则在屋里的地毯上边听音乐边玩游戏。   后来,周瑾风在公司的时候多,周小北放学后,在周瑾风办公室的沙发上边玩手机,边听周瑾风播放的唱片。   音乐无形之中变成了一种美好的符号,让周小北内心安宁,涌起淡淡的幸福。   他在国外读书期间,除了修习课程,做的最多的事,便是听音乐。   国外夜晚的街道空宁文艺,有不少形式各类的民间歌手自由自在地卖唱。   他驻足聆听,遇见好听的音乐时,他还会阔气地打赏。   回到北都市,周小北最爱逛的两个地方,一是长明街的格林广场,二是长明街的君悦吾心酒吧。   一个是室外缤纷多彩的音乐节,一个是室内放荡不羁的音乐狂欢。   周瑾风不在身旁时,周小北又变了另外一副模样。   酒吧里的人都叫他周小爷,他穿骷髅衫,破烂洞牛仔裤,脖子上挂着显眼的金色项链。   金色头发张扬跋扈,时常在酒吧最中心的地方,不羁地翘起二郎腿,手里拿着电子烟,眉目冷寒,给人一副极其不好惹的样子。   也许是乖巧的时候贯穿了他的少年时代,周小北迫切地想找到一种平衡,只要哥哥不在,他特别想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感觉这样很舒爽。   混迹酒吧没多久,周小北遇见了一个极其可爱稚萌的音乐少年,一见面,周小北就被这个小男孩吸引了。   小男孩名叫简迪,嗓音动听,有资格在君悦吾心酒吧卖唱。   每次简迪唱完,周小北大手一挥给他豪气打赏了许多,临到曲散,他会买一大束红玫瑰送给这位单纯清澈的小男孩。   后来,周小北在简迪生日时,暗暗试探这个男孩对自己的感情,结果是简迪只把他当朋友。   简迪说这话的时候,面庞微红,鹿瞳清澈,纯粹得如干净的音符。   周小北哑然失笑,明白了他是强求不来的。   所以他放弃了对简迪的执著,转而把他当成朋友。   当这位小朋友为傅朝挡下两颗子弹身死之时,周小北很难受,痛哭不已。   谁能想到曾经相识多年的朋友和亲密无间的队友,不久前还围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火锅,刹那间就已经阴阳相隔,天人永别了?   与此同时,周小北遇到了一件更让他头痛不已的事,那就是他的父亲周奉贤病危。   哥哥周瑾风忧心忡忡,其他的周家人面色阴郁,各怀鬼胎,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不足一个月,周奉贤撒手人寰。   父亲的丧礼由哥哥周瑾风主持,周小北记得那天天空很昏暗,下起了蒙蒙细雨。   他身穿一身黑色孝服,胸前佩戴白花,金色头发被细雨打湿。   参加葬礼的人除了长一辈的周家人,还有寄居在周府被周奉贤豢养的女人们。   周小北望向周奉贤这些年娶的女人们。   有一个人缺席。   曾经在儿时对周小北拳打脚踢满口脏话,周奉贤的大老婆陆锦秀没来。   没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死了。   说是突发性重疾,没抢救过来,死得非常快。   其他女人们都安然无恙,各个脸色悲戚,身着黑色孝服,按照进入周府的前后顺序站在右侧。   儿子和女儿们,则是按照年龄大小,站在左侧。   周瑾风在丧礼结束后,按照祖制,将父亲的棺椁运回故乡。   周小北满面哀伤,和哥哥周瑾风坐在同一辆车上。   周瑾风轻握他的手,周小北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眼睛缓缓流出泪水。   母亲赛琳娜离开周小北那年他才2岁,对人事记不深刻,悲伤一阵之后就好了。   然而父亲周奉贤十几年里,始终如一关爱甚至溺爱周小北,这是天长日久的浓烈亲情,周小北舍不得他的父亲,心里难受,眼睛哭红了。   周瑾风相较于周小北,情绪上对于父亲的去世抱有哀伤,但理智上已经计划起后事来了。   陆锦秀的死亡让周瑾风略感吃惊,没有这个女人,周瑾风潜在的最大的敌手,即周府的第一个儿子周衍也就没有了倚仗,这让周瑾风感到一阵痛快。   哼,他暗暗想,当年这对母子对他和周小北非打即骂,恶行昭昭,等处理完父亲的丧事,他必然要腾出时间来好好整顿一番周衍,树立他在周氏集团的权威。   周瑾风正式接管上任周氏集团总裁时,一名集团董事病逝。   周瑾风面色如冰,内心却感到一阵轻松。   死的人是一直鄙视他的周显。   周显是周奉贤的堂弟,当年周奉贤创业开公司,这个周显就是投资人之一。   后来周奉贤事业有成,坚决清退企业里所有的裙带关系,将关联的亲戚全部赶出去,免得将好不容易起来的公司搞得乌烟瘴气。   唯独将周显留在公司,这无疑不显示出周奉贤对他的重视。   故而周瑾风对这个周显格外忌惮,他真怕父亲受不住他的耳边风,一时将自己换下去,踢出局。   好在周奉贤的意志格外一如既往坚定,将继承人的衣钵还是传给了自小被栽培的他。   不过,周瑾风暗自思忖,陆锦秀和周显两个人的死,难道也是父亲的手笔?   他真的为了我不惜除掉这两个对我最有威胁的人?   周瑾风不禁汗颜,父亲对他可谓极尽宠爱,全天底下都很难再有这样对他好的人。   为此他发誓,一定要将父亲临终嘱咐他的遗言坚决贯彻到底。   他要将周氏集团做大做强,绵延不绝!    第349章   〖ONE〗音乐天团收到了一个综艺娱乐节目的邀请,名叫〔星星闪耀〕,这是北都市最有名的娱乐综艺,时下最热门的音乐偶像或者影视剧大热明星都会被邀请参加。   〖ONE〗组合的经纪人史云提前一周将这个消息告诉队内成员,周小北、池意和闻心这三个人参加的综艺不少,舞台表现经验丰富。   倒是新加入的温存殊之前一直是练习生,从未在这种大型综艺上露面。   史云说:“孩子们,存殊他第一次参加综艺,我等会儿将台本给你们,你们陪他多练练。”   “好,云姐,放心吧。”池意微笑同意。   周小北望了一眼温存殊,取笑道:“呦呵呵,老温这是丑媳妇要见公婆了,哈哈哈,别害羞呀。”   温存殊皮笑肉不笑,手按住周小北的头发,眼睛眯眯:“我才没有害羞,到时候你要是紧张,可以拉我的手,我不介意的。”   周小北轻蔑一笑:“呵!爷紧张?别小瞧我,我一定是咱们队伍最受欢迎的!哼!”   闻心加一句:“周小北你好狂啊!分明池意的人气最高,你臭不要脸!”   周小北刚想和平常一样刺闻心几句,温存殊却先张口,看向闻心:“小北又可爱又有才,谁不爱,是吧?”   接着他笑笑看向周小北,说,“小北,我相信你一定是最受欢迎的。”   闻心和池意疑惑地互相看了一眼。   周小北也一愣,随后笑脸凑近温存殊,趾高气昂地瞪向闻心:“哈哈哈,闻心,告诉你,以后你少欺负我,现在老温就是我的帮手了,哼哼!”   转眼他一脸阳光灿烂,笑看温存殊,“你说对不对啊,小殊殊?”   温存殊点头:“嗯,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   “哇哇哇!”周小北激动地大跳大叫,仿若遭瘟的猴子,双手圈在温存殊的脖子上,“你真是我的绝世好队友!爱了爱了!嘻嘻!”   温存殊宠溺地看着他笑,露出的小梨涡泛滥温柔的光。   〔星星闪耀〕综艺节目每周六开播,时间位于黄金档,从晚七点到九点,约为2个小时。   由于节目台已提前放出〖ONE〗音乐天台会来参加的消息,瞬时间这个惊天消息已经窜到热搜榜首位。   谁叫〖ONE〗现在是北都市爱豆音乐里的顶级流量呢!   〔星星闪耀〕的场地不大,室内约可以容纳1000人,观众席除了最前排的位置是留给资本大佬坐的,其它的位置明码标价,先到先得。   在发布〖ONE〗要来参加〔星星闪耀〕消息的当晚,官网抢票的服务器竟然直接崩溃了,一直显示error(错误),无法打开网页。   最为夸张的是,观众席中间前排位置的价格一夜间从几千块炒到了上十万块。   即算是这样,仍旧有大批的粉丝趋之若鹜,兴奋狂热,豪掷千金,只为能以更近的距离看到心爱的明星。   室内的观众席位置是财力的体现,当然没有抢到票的粉丝也不在少数,尽管〔星星闪耀〕有网络直播,可以在手机上同步观看,但是许多人仍旧站在电视台外面等。   她们一方面是真爱粉,追星经验丰富,知道类似这种综艺节目结束,守在外面,可以等到明星的手写签名。   也有少部分是谋利的人,她们搞签名拍照的目的是拿去贩卖倒卖,来获取利益。   总而言之,只有最火最热的明星才有这种万人空巷的壮观景象。   到了正式录演那天,史云早已提前一个小时带着〖ONE〗来到〔星星闪耀〕综艺现场。   刚到门口,黑色加长保姆车后面就有无数的粉丝疯狂地喊叫呐喊。   室内粉丝更不用说,一个五彩缤纷的大横幅写着“ONE IS THE BEST!(ONE是最好的!)”   人群中闪烁着亮光应援台灯,卡片,人体立牌,有的是“心”,有的是“意”,有的是“北”,有的是“殊”。   来的多是青春靓丽的女孩儿,每个人脸色兴奋,面露微红,目光紧盯着舞台,捂嘴笑,高举手机,期待〖ONE〗的出场。   终于时间来到晚上七点钟,随着主屏幕上的荧光粉色字体“ONE”缓缓显示,观众席顿时涌起了尖叫声,如海浪般,一波接着一波,声声不熄。   一阵缭绕的烟雾过后,四个男孩逐渐露出面容,他们身体修长,从容自信,整齐划一的刀群舞充满力量,嗓音动听,节奏分明。   现场粉丝看得津津有味,嘴巴里不断嘶喊应援台词,像疯了一样摇动应援灯,有的女生甚至眼角湿了,激动得无以言表,要哭出来。   同时网络直播上也是弹幕疯狂刷起,层层叠叠,全是应援词语。   一曲舞毕,台上再起烟雾,一分钟过后,台上的灯全亮,照映出舞台中央的所有人。   两个主持人,一男一女,对着镜头大声喊道:“各位现场来宾及屏幕前的观众朋友们,周六晚上好,欢迎收看星星闪耀!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了最火爆的音乐男团〖ONE〗,等会儿我们有两个小时和他们面对面接触,让粉丝朋友们深入了解他们可爱的一面!在此之前,还是按照惯例,请他们进行一下自我介绍。”   镜头此刻给到了一群年轻帅气的男孩,从左到右分别是温存殊,周小北,池意,闻心。   男孩儿们听到主持人的话,四个人整齐划一地喊出队伍口号:   大家好,We Are ONE!请多多支持!   台下响起一片片震耳欲聋的汪洋掌声,不少人大喊“好帅啊!好爱!啊啊啊啊啊!”   主持人分别站在男孩们两侧,女主持人站在队伍的最左边,示意温存殊先做自我介绍。   温存殊戴着耳麦,身穿一件微淡蓝色长袖衬衫,下身是清爽的牛仔裤,浅棕色头发丝伏在圆脑袋上,银色项链在纤美的脖子上熠熠生辉。   他左手比了一个小心心,微笑时露出漂亮的小梨涡,说:“大家好,我是温存殊。”   声音温雅,台下粉丝疯狂地喊他的名字。   接下来是周小北,他穿一件深蓝色无袖牛仔薄外套,金色头发飘扬,眼眸湛蓝美丽,只见他双手比了一个爱心,笑得非常甜美,声音清脆动听:“粉丝朋友们晚上好,我是周小北。”   台下鼓起掌声,粉丝们不断狂喊他的名字。   池意身穿一件白色衬衫,妆容简单干净,明亮的眼眸闪闪发光,嘴唇弯起:“大家好,我是池意。”   “小意!小意!”池意的粉丝摇动立牌,为他狂呼。   最后一个人是闻心,他穿的是一件深色短袖衫,破烂洞牛仔裤,面色俊冷,声音低沉:“大家好,我是闻心。”   粉丝举着“心”的荧光棒为他助威喝彩。   个人自我介绍完之后,主持人将话题对准温存殊:“存殊,你作为新队友加入到ONE,有没有什么感想?”   温存殊礼貌微笑:“嗯,我感觉我的队友们个个帅气又有才,跟着他们,我天天都能进步。”   主持人笑:“那你觉得谁最帅呢?”   温存殊扭过头,毫不犹豫搂住周小北的肩膀,笑说:“周小北,他最帅,金色头发和蓝色眼睛很漂亮!”   台下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声,直播弹幕也刷得飞起,都是一股的“嗑到了!爱了!好嗑!”   热场几分钟后,便开始综艺里最常见的游戏环节。   第一个游戏是:你说我猜。   规则是屏幕上显示关键词,一个人用手脚比划,用言语形容,另外一个人背对屏幕,猜出答案,在规定时间内猜正确的数量越多,就是赢方。   首先肯定是分组,用剪刀石头布分组,结果温存殊和周小北一组,池意和闻心一组。   温存殊和闻心再一次用剪刀石头布PK,温存殊出的是拳头,闻心出的是布,赢方队伍先玩。   随着主持人的倒计时响起,游戏正式开始。   池意负责猜,闻心负责描述比划。   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闻心只需要简简单单一比划,池意便轻轻松松猜了出来。   十分钟游戏时间结束,他们居然全猜中了!   主持人也感到震惊,笑说:“你们这默契度,双胞胎都比不上吧。”   池意谦虚道:“还行吧,主要我们做队友很久了,之前也一直是朋友来着。”   台下瞬间一阵哄闹,发出惊叹声。   刚刚闻心池意的百分百正确,一下子让温存殊和周小北压力陡然上升。   周小北负责猜,温存殊负责比划。   屏幕上第一个词语是:话筒。   温存殊说:“两个字,主持人手里拿的东西。”   周小北:“麦克风?”   温存殊无语:“两个字!”   周小北:“话筒?”   温存殊笑:“bingo!”   第二个词语:鸡飞狗跳。   温存殊说:“四个字,里面包含两种动物,我学给你看。”   说罢,温存殊先是学起了鸡叫。   周小北笑了出来:“鸡?”   温存殊点头。   接着温存殊学起了狗叫。   周小北捂着肚子笑:“狗?”   温存殊说:“是。一个四字成语,含这两个动物的。”   周小北问:“鸡犬不宁?”   温存殊:“……是刚刚猜的两个字。”   周小北惊喊:“鸡飞狗跳!”   温存殊笑:“对,太棒了!”   第三个词语:音乐。   温存殊想这可太简单了,他直接说:“周小北,你最爱的是什么?”   周小北脱口而出:“我最爱吃饭。”   温存殊:“……我们一起做的是什么?”   “啊??”周小北茫然,“唱歌?跳舞?”   温存殊摇头:“我们都喜欢什么?”   周小北兴奋道:“音乐!”   温存殊激动道:“对啦!”   到了第五个词语时,时间已经到了,他们这一组磕磕绊绊倒是猜中了不少,但效率很低,远不及闻心池意那一组猜的又快又准。   玩游戏有赢有输,输家要接受惩罚。   惩罚方式也很简单,要求抱着队友做20个深蹲。   粉丝们当然对这种“甜蜜惩罚”喜闻乐见,一阵狂呼。   温存殊说:“小北,过来,我抱着你吧。”   周小北将信将疑过来,温存殊揽过他的细腰,将他公主抱起,动作行云流畅,轻松自然。   主持人道:“开始记个数!一、二、三、四、五……”   温存殊抱着周小北,整整做完了20个深蹲。   女主持人来到温存殊身边,说:“存殊,你体力真好,平常肯定经常锻炼吧,让我们的粉丝朋友看看你胳膊上的肌肉吧。”   温存殊将长袖衫挽起,镜头聚焦他的胳膊,肌肤白皙,肌肉分明,他弯起手,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均匀膨胀,鼓起,富有十足的力量。   “哇偶!”女主持人不禁上手去摸。   温存殊将长袖衫放下,礼貌道:“我在队伍里担任的是dancer,以前还是练习生的时候经常在练习室练舞,一练就是数十个小时,久而久之,肌肉就练出来了。”   周小北在旁,目光朝他的胳膊望去,恰好温存殊的眼睛也看他。   温存殊走过去拍他的肩膀,给了他一个暧昧不明的笑,周小北心里微跳一下。   第一个游戏结束,马上开始第二个游戏。   第二个游戏名称为:你抱我吃。    第350章   “你抱我吃”游戏的规则是,队内成员抽签分成两个小组,一个人抱着另外一个队友,在特殊的地面上行走,抱着的这个人还要回答主持人的脑筋急转弯题目。   被抱着的这个人则是相当轻松,只需要躺在队友怀里,吃头顶上方木杆上悬挂的零食小吃。   主持人拿出一个道具黑色小箱子,介绍:“这里面有四个球,分别是2个红色,2个蓝色,相同颜色球的人为一队。”   抽签顺序由右到左,闻心先抽,他抽到的是蓝色,接下来是池意。   池意缓缓将球拿出来,也是蓝色的!   “哇哦,你们又在一个队伍!”女主持人惊呼。   池意笑着看了一眼闻心,闻心高冷的脸色也回他一微笑。   接下来不用抽了,周小北和温存殊自动是一队。   同样的,两个队伍互相竞技,谁在最短的时间完成通关就是赢方。   这次温存殊剪刀石头布PK赢了闻心,他们这组先玩。   “小北,来,我抱你。”温存殊笑看向周小北,拉他的手。   “不然我来抱你吧,你刚刚已经抱我做了20个深蹲了。”周小北说。   温存殊不说话,直接将周小北往怀里一拉,笑说:“你尽管躺在哥的怀里吃东西,其它的不用管。”   周小北被温存殊横抱于胸前,周小北细白的手圈住他的脖子。   节目组在舞台上设置了五段路程,自然都不是那种舒缓的平地,而是或者刺骨的冰面,或者是鹅卵石铺就的路面,或者是毫无摩擦力的湿滑路面……   吃的东西也分两种,一种是正常美味的食物,另外一种是非人能吃的东西,包括苦到爆炸的苦瓜,酸到吐水的柠檬,辣死人不偿命的小红辣椒,酸涩冲天的芥末……可谓十分丧心病狂。   只有答对了主持人的脑筋急转弯题目,才能吃到美味食物,否则吃的就是恶味食物。   温存殊被节目组要求脱掉鞋,第一段路是鹅卵石路面,本来走在这种石头子坚硬路面,就十分咯人,何况身上抱着一个人,更增加了重力,不免感到灼痛。   周小北有些担忧地看着温存殊,温存殊不慌不忙,还给他眨了一下眼,表情很自信。   周小北:“……”   哼,你就装吧。周小北心想。   温存殊边抱周小北走,边回答主持人的问题,很快答对了,周小北吃到了一小块香甜的蛋糕。   周小北偷偷瞄他,不禁对他有点刮目相看。   恰好温存殊也在看他,周小北傲娇哼哼一声,又低下头不再看他。   第二块路面是湿滑的水面,周小北有些担忧温存殊站不稳,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稳如老狗,神态悠然地回答主持人的问题。   周小北很荣幸在他的正确答案下,得到了一块可口的饼干吃。   后面三个路面,温存殊重心如磐,不动如钟,既将周小北抱得稳稳的,又聪明地回答完所有的题目,竟然一个都不错!   走完路面,到终点时,温存殊将周小北轻轻放下。   周小北急忙问:“手酸不?”   温存殊靠近他,眼睛弯弯,眼神意味不明:“嗯,你在担心我?”   周小北脑袋后一个大汗,众目睽睽之下,调什么情啊?!   温存殊完成游戏用时6分钟,主持人忍不住发出惊叹:“存殊,要不是台本在我手里,我还以为你偷看了答案呢。”   温存殊谦虚笑道:“我从小爱看脑筋急转弯,看得多就知道套路。”   台下粉丝发出阵阵高呼“存殊真棒!”“殊殊好6!”,同时直播弹幕也刷得飞起“殊北锁死!”“北北好可爱!”“北殊不拆不逆!”……   接下来是闻心和池意,闻心力气很大,抱着池意边走在路面上边回答脑筋急转弯。   可惜的是,他们在第一个游戏“你说我猜”在表现得游刃有余,在这个游戏里差强人意。   闻心连续答错2道题,可怜的池意被迫吃了爆辣小红椒和超酸柠檬。   最后他们总用时8分钟才结束游戏。   自然输家要接受惩罚,由队内一名成员,接受盲盒冰桶浇灌。   当然既然是盲盒,也就意味着三个桶只有一个桶是里面有冰水,另外两个桶是空的。   这要看接受惩罚的人的运气了。   闻心看池意嘴角辣红了,不由得心疼他,摸他的脑袋,对主持人说:“我来接受惩罚吧。”   粉丝们怕真的有冰水灌在闻心身上,不由得心疼他,在台下狂喊:“不要惩罚!不要惩罚!”   闻心挥手向粉丝的关心表示感谢,然后他来到舞台中央,想了一会儿,直接选了最中间的桶。   台下粉丝们看得胆战心惊,池意暗自为他担心。   主持人装模作样一番,忽而大喊:“闻心你运气太好了,是空桶!”   “耶!”台下粉丝狂喊。   站在一旁的周小北问温存殊:“老温,假如我们这队输了,你愿意接受冰桶惩罚吗?”   温存殊手轻轻搭在周小北肩上,盖住脖领处的麦克风,在他耳边说:“当然愿意啊,我可不想让我的小北小朋友受伤,我不是说了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吗。”   他的声音极其温柔,周小北扭头与他对视,发现他的眼神尽是善意的真诚,一点不像在撒谎。   周小北在舞台的暗处,可温存殊却能看到他的小耳朵红了一寸。   “哈哈。”温存殊比他高,看他的时候脸上浮现愉悦的神色,他伸出手摸周小北的金色头发。   “哼哼!干嘛!”周小北躲开他的“魔爪”,“垂涎我美色啊?!你在想屁吃!”   温存殊:“……”   这小家伙,假装生气的样子还挺可爱。他想。   第二个游戏结束,开始第三个游戏,是所有综艺节目最常见的〖歌词接龙〗。   规则是每个人轮流上台唱歌,后一个人唱的歌词必须包含前一个人唱词的最后一个字。   接龙歌词位置不限,本来应该严格规定,后一个人的唱词的第一个字必须是前一个人词的最后一个字,考虑到等会儿要邀请现场的粉丝朋友们参与,故而节目组降低了难度,不过必须要在7秒钟唱出来,否则就是失败。   这个游戏算是福利环节,现场随机抽取10名幸运观众,可以参加这个音乐接龙,成功完成3分钟的歌词接龙就算胜利。   胜利的粉丝可以和男团〖ONE〗进行合照和单人照。   这泼天富贵无疑不让现场粉丝激动万分,兴奋溢于言表,她们脸色激动,手高举应援棒,大喊道“选我!选我!快选我啊!”   实际上,说是有10个名额,其实有5个名额已给最前排各类资本大佬的女眷们,她们不是××集团的千金就是××富户的亲戚,这一点电视台心知肚明,当然要将参与游戏的名额留给她们。   剩下的5个名额,3个已经预定给观众席上最好位置的三个粉丝,她们以超级昂贵的价格买下了票,自然电视台不会亏待她们。   剩下的2个名额才是真正随机分配的,进行随机抽取。   上台的女孩们各个脸色羞红,长发挂在脑袋两侧,羞羞答答,有的上台,歌词都没唱全,声音颤颤巍巍。   与心爱的明星这么近,想不紧张都难!   两个主持人插科打诨,活跃气氛,他们不会让粉丝冷场,虽然游戏规则说的是只有游戏胜利才能和〖ONE〗一起拍照,但事实上,无论结果如何,这些年轻的女生们最后都能和他们一起拍照。   其中有个女生是周小北的狂热粉丝,头发模仿他头发的颜色,有意染成了金黄色,穿的衣服也是周小北曾经在舞台打歌时穿的同款黑色T恤衫,下身是破烂洞牛仔裤。   T恤衫前面和后面,写着“小北赛高”“北北是神”“我爱周小北”等狂热之词。   女生强烈要求和周小北一起拍照,周小北欣然同意,还对镜头比了夸张的剪刀手。   临了,女生鼓起勇气扬起头颅,瞻仰肤白美貌的周小北,身体颤抖,内心激动,她发现,周小北比海报上还要好看数百倍!   这样细腻而白的皮肤,这样高的身高,这样清澈湛蓝的眼睛,这样挺翘的鼻子……连他的呼吸都是香甜的!   女生被迷得神魂颠倒,眼睛哭出来,乞求道:“北北,我能摸一下你的头发吗?就一下下,求求你啦!!”   周小北充满笑意,蹲下身体,这个女生才到他的胸口处,为了使她够得着,他几乎弯着腰。   女生激动地手抚过周小北金光灿灿的头发,柔软得太不真实,这是最自然的金色,而不是后天人工刻意为之。   摸起来好舒服。   主持人见时间到了,主动地将这个粉拉过来,笑着说:“哈哈哈,我们小北可真是宠粉啊!”   时间不知不觉已经过了2个小时,意味着综艺马上结束。   台下粉丝整齐大声,情绪激动喊道“不要!不要!”   主持人卖关子一笑,安抚粉丝:“不着急,咱们今天还有一个惊喜彩蛋呢。”   话音刚落,舞台灯光熄灭,过了一分钟,主屏幕上亮了起来,上面一个彩色字体写的是一首歌名:   With Me   一阵缭绕的烟雾过后,舞台中央出现了一个人,是温存殊,原来最后的彩蛋是温存殊的个人献唱。   因为是保密彩蛋,事先彩排的时候,只有主持人和导播知道,周小北,池意和闻心被蒙在鼓里。   他们坐在后台转播室里,可以同步观看温存殊的个人清唱。   熟悉的音乐旋律响起:   This song is dedicated to all the broken heart。(这首歌献给心碎之人。)   看到你的手势,我就会很开心。   听到你的声音,我就会很幸福。   ……   周小北纤长的眼睫毛颤抖,目不转睛盯着转播屏幕,此刻,他看到温存殊戴着蓝色耳返,手举麦克风,露出一副动情的模样,在唱上次他在酒吧里唱的歌。   温存殊边唱,边挥动手,台下粉丝沉浸式地和他遥相呼应,被他带着,陷入一场极其动听的音乐幻梦。   曲毕之时,全场灯光全亮,主持人带着周小北,池意和闻心一起跑出来,头顶忽然洒落成片的彩带,增添了喜庆热闹氛围。   主持人说:“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感谢〖ONE〗来参加〔星星闪耀〕,感谢各位现场观众和屏幕前的粉丝朋友观看,今天的节目就此结束,我们下周不见不散!”   临末,四个帅气的男孩,整齐地站成队形,清脆好听的声音喊道:   We Are ONE!感谢大家支持!   他们礼貌地微躬身体,向观众道谢,随后和主持人一起退下舞台,回到后台。   依稀可以听到不少观众,意犹未尽喊“不要啊!不要走!”的呐喊声。   经纪人史云一直在等他们,她抬手看了手表,发现已经9:31了。   她熟练地带着这一群精致帅气的顶流爱豆们,在大量保镖们的保护下,穿过红地毯,急匆匆奔到黑色加长保姆车里。   在外久候的粉丝们如饥似渴,疯狂朝车追去,她们手里举着应援荧光牌,声嘶力竭喊他们。   池意有点不忍心:“要不然我们还是给她们一个签名吧,她们在外面等了那么久。”   史云笑着安慰池意:“小意,别担心,我已经准备好了200份你们的签名,等会儿我会安排人发给她们。”   周小北点头,他透过车窗看到粉丝们狂追车,很危险,不由得同情她们:“云姐,你考虑得对,她们是真心支持我们的,我们不能让她们寒心。”   史云温和道:“这是我作为一个经纪人应该做的,再说你们越火,粉丝越多,我的奖金可就越高呢。”   周小北:“……呃,云姐,原来你是奔着钱去的。”   温存殊摸周小北的脑袋:“当然啦,钱谁不爱呀,又不像你,是个天生的富二代。”   周小北向他吐舌头:“略略略,谁叫本小爷投胎投的好!你菜就多练!你咋老是盯着我的钱,你仇富啊?”   温存殊:“……”   这小家伙一如既往地爱刺他,一样的话痨。他说一句,这小家伙要说十句。   温存殊想。   不过见周小北眼睛萌萌,用手捂住嘴,打了一个疲倦的哈欠,像小孩一样天真,他又觉得他好可爱。   要不是这里还有其他人,他真想一把将周小北搂在怀里,尽情地摸他纯天然蓬松柔软的金色头发。   保姆车向市区驶去,池意望着外面的饭店,提议道:“不如我们去吃夜宵咋样?”   闻心马上回:“好,我正好肚子饿了。”   周小北见这两个人像说相声一样,一个还没说完,另外一个马上就接上话,不由得好笑。   他扭头对上了温存殊的眼神,刹那间,今天那首《with me》控制不住地在脑海里反复回响。   闻心问周小北:“小北,吃夜宵去不去?”   没等周小北回答,温存殊说:“去,都一起去,热热闹闹的,正好我一直想请你们吆喝一顿,择日不如撞日,就是今天了。”   池意问史云要不要一起去,史云说:“孩子们,你们吃吧,晚上录了两个小时多的综艺,也挺辛苦,平时都在严格控制饮食,偶尔放纵一下也是可以的。不过不能喝酒,这是规定,虽然你们成年了,但你们是明星,喝酒最容易出事。”   池意认真道:“放心吧云姐,我们绝不喝酒!”   史云微笑:“小意是让我最放心的,乖得很。你们其他三个人,记住千万不能喝酒!否则影响星途事小,出了人命,那可后悔也晚了!”   其他三个人纷纷面色认真承诺:“我们绝不喝酒!”   史云让司机将车停在宁安街鹭鸣路,这里离他们的宿舍很近,街上都是年轻人,无论是大型商超还是饭店亦或是街边小吃,数不尽数,琳琅满目。   池意和闻心走在前面,周小北用手拉温存殊的衣角,示意有话和他说。   温存殊停下脚步,和他走在后面。   周小北问:“你干嘛偷我的歌啊?”   温存殊“啊”了一声,说:“小北同学,你别冤枉人,我可没有偷,我是正大光明学啊。”   周小北不屑一笑:“哼!你唱的没有我好听!”   温存殊:“当然啦,我家小北的歌喉天下第一!”   周小北无语:“……呸!马屁精!”   温存殊笑:“是你自己说的,我给自己封的是天下第二,你说你比我厉害,可不就是天下第一了嘛。”   周小北被逗笑了:“卧槽!你TM真不要脸!”   温存殊嘴角一哼:“还不是跟你学的。”   周小北:“……”   正在打闹间,前方的池意喊他们:“快点跟上啊!怎么我们居然隔了那么远。”   周小北急匆匆跟上,闻心问他:“你们偷偷在后面密谋什么?”   池意坏笑地望着他们:“你们有奸/情!大大的奸/情!”   温存殊手抱着周小北的肩膀,笑说:“小北正在筹谋榨干我的钱包呢。”   周小北不客气道:“就你那三瓜两子,不配我榨干。”   温存殊邪魅一笑:“这可是你说的,等会儿千万别心疼我,使劲点贵的,看我的钱包先投降还是你的胃先投降。”   池意笑:“我丢,存殊难道你也是富二代!?这么壕无人性!?”   周小北说:“呵呵,他的确是‘负二代’。”   温存殊手掐周小北的脖子:“丫的,你比闻心还毒。”   “略略略!”周小北朝他做鬼脸,让人生气的同时,又感觉天真可爱。   “周小北,你现在终于有霍霍的对象了,恭喜你啊。”闻心道。   周小北不服气道:“切,分明是爷的盛世美颜把老温迷得不要不要的!”   三个人同时无语:“……”   这是个究极自恋狂吧。   温存殊拉他的手腕:“好啦,小北小朋友,我承认你是最帅的。现在干正事去吃饭,想吃啥,随便你点。”   周小北眼眸闪亮:“我想吃肉,好久没吃炸羊肉串了。”   “好。走吧,我给你买十斤!”温存殊说。   池意无语:“存殊,十斤是什么概念知道不,别瞎来!”   温存殊爽朗地哈哈大笑:“开玩笑啦,走走,饿死了,找个饭店大吃一顿!”    第351章   初夏时节,宁安街鸣樱大道的梧桐树枝叶繁茂,伴随夏季微风摇曳生姿,洒落星星斑点。   浪腾决定安排音乐天团〖ONE〗举行夏季World Wide Tour(全球巡演),路线从北都市出发,到南美洲的巴西,智利,再往北去是墨西哥。   沿着落基山脉飞溯往上,是美国和加拿大,然后飞回亚洲,途径韩国日本,最后返回国内,巡演的最后一站是北都市的奥体中心。   可以说这次全球巡演几乎绕地球飞了半圈。   路线十分漫长。   为此公司浪腾提前将这个消息告知队内的四名成员,并且还给他们放了两周的假期,让他们充分准备,多多休息,保持充沛的体力。   出发的前几日,四个少年都悠然地在宿舍休息。   虽然说此次巡演耗时长,路线复杂,可他们只要做好舞台演出就行了,剩下的所有行程规划及地点时间安排,都有专业人员来计划实施。   经纪人史云还告诉他们一个好消息,说是在每个地方演出完之后,都有3-5天的自由休息时间,可以去国外的景点到处走走转转。   男孩儿们听了,都高兴得很!并且除了温存殊之外,其他三个男孩儿都有过全球巡演的经历,因此他们心态放松,在宿舍里静静地享受闲暇时光。   这天晚上,闻心拉着池意一起出去玩了,周小北躺在沙发上玩手机,温存殊在房间里练琴。   到了晚上七点,温存殊耐不住饥饿从房间里走出来,一抬眼便看到在沙发上躺的四仰八叉的周小北。   “周小北,你饿不饿啊?”温存殊走到他身边问。   “不饿。”周小北眼睛只看手机,笑得二五八万。   温存殊夺过他的手机:“你要修仙啊,光看手机不知道吃饭?”   周小北噌的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用脑袋顶着温存殊,朝他的胸口撞去。   温存殊没反应过来,身体趔趄,差点栽倒在旁边的沙发单人座椅上。   “周小北,你疯了啊!”温存殊按住他的肩膀。   “哼哼!”周小北咧嘴笑,“知道小爷的厉害了吧,快点将老子的手机还给老子。”   温存殊薄唇向上一勾,露出一个不屑的笑。他一只手将周小北的腰揽住,另外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他抱在怀里。   “你再闹,我就将你丢到河里。”温存殊说。   “我操了,温存殊,你是不是有病啊,一言不合就给我公主抱?”周小北挣扎要跳下来,像一只发怒却无奈的金渐层小猫。   温存殊温和地笑:“难道被我抱着不舒服吗,上次在综艺上,我看你很高兴呢。”   周小北一口咬在温存殊的胸口上方,贴近锁骨的位置,温存殊疼得眉头一皱。   “周小北,你是狗啊,怎么还咬人!”   “温存殊,你爱上我了啊,怎么老是要抱我?”   两个人同时问出口。   温存殊将周小北放在沙发上,说:“我去下点面条,你想不想吃?”   周小北哼了一声:“不吃!”   温存殊摸他的脑袋:“小孩别骗人,你先玩一会儿,我做完了喊你。”   温存殊熟练地准备好配菜,切好了肉,转身拿开水下面条时,周小北东看西看地凑了过来。   温存殊听到他的肚子饿得咕噜噜地叫,他温柔摸周小北的脑袋:“马上好。”   周小北站在温存殊身后,嘿嘿笑:“老温,你这么会做饭,以后跟你的人有口福啦。”   温存殊将煮好的面条捞出来,盛好放在碗里,放在客厅的餐桌上,拉过周小北的手:“小屁孩,你懂不懂,我只想给我觉得值得的人做饭?”   周小北假装扭头,没有听到。   温存殊嘴唇一笑,说:“来吃吧,别饿着了。”   周小北小时候除了家里的保姆做饭,他的哥哥周瑾风也会偶尔给他做点饭吃,长大后,他的哥哥越来越忙,连家都很少回。   他好像忘记了哥哥给他做的饭的味道。   不过,眼前这碗青椒肉面,闻着真的很香!周小北拿起筷子,吃了起来,样子看起来很满足。   温存殊坐在他对面,将一个水煮的鸡蛋,剥掉壳给他。   周小北接过,问:“哼哼,你干嘛对我这么好啊?你不会真的对我图谋不轨吧?”   温存殊眉眼露出温柔笑意,声音极度的克制温雅:“嗯,是啊,我对你垂涎已久。”   周小北手里的筷子愣在半空,他蓝色眼珠一转,说:“别爱我,没结果。”   温存殊噗嗤一笑:“小北,你真可爱。没事儿,我们来日方长。”   门铃声响起,是闻心和池意回来了,他们提着大袋子,里面是外出采购的各种吃喝的零食。   “我们买了冰淇淋,要不要吃啊,有好多口味的。”池意说。   “我要吃!”周小北丢下筷子,迅速被散发香味的冰淇淋吸引,眼光闪闪地奔向池意。   温存殊拦在周小北面前,说:“现在不能吃,等半个小时后再吃,你才刚刚吃的饭。”   周小北瞪了一眼温存殊,手挠他的脖子:“你真讨厌,这都要管我!”   池意和闻心互相一笑,随后各自回房间洗澡休息。   周小北气呼呼地曲坐在沙发上,温存殊收拾厨房。   周小北打游戏正打得入迷,连赢好几把,特别高兴。   “吃吧。”温存殊将刚刚周小北看中的草莓冰淇淋递给他,“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   周小北接过冰淇淋,伸出粉嫩的舌尖细细地品尝,温存殊发觉自己的目光老是朝这一动作看去。   周小北自然注意到他火辣辣的眼神,暗暗坏笑,准备去调戏调戏他。   他嘴里含着冰淇淋,慢慢靠近温存殊,故意在嘴角留一点碎屑,让湿润的嘴唇看起来更加凌乱。   然后眼神勾勾,有意将冰淇淋舔得很慢,很“妖娆”。   温存殊心头感到一丝燥热,他的目光锁死在周小北的嘴唇上。   “哈哈哈哈哈!”周小北看到他的脸像番茄一样红,放声笑出来。   温存殊眼睛眯眯,像提小猫般,将周小北拦腰抱起,丢到他的卧室床上。   “我靠,你要干嘛啊?”周小北蜷缩身体,眼神略显惊恐。   温存殊轻笑:“你以为我想干嘛?”   周小北翻过身:“你是个大色鬼!”   温存殊:“…………”   不经意间,周小北又给他扣了一顶帽子。   不过,温存殊的目光在周小北身上上下打量,喉咙一紧,特别是看到周小北圆鼓挺翘的屁股,他……!   温存殊急忙收回神游的心思,说:“小北,我写了一首曲子,你帮我听听。”   周小北懒洋洋地翻过身体:“哦,你还挺有才,来吧,让爷欣赏欣赏你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作。”   温存殊:“……”    第352章   全球巡演的第一站是位于南半球南美洲东部国家的巴西。   与国内北都市略显热意的初夏时节相反,巴西此刻处于深秋末初冬时节,温度十几度,空气中充满寒意,出发的一行人都穿上了长袖和保温薄外套。   随行的工作人员有三十多人,主要有化妆师,设计师,摄像师,舞蹈师,总导演,副导演及其他工作人员。   虽然巴西是初冬时节,可一下飞机,便听到前来接机粉丝们滔天的欢呼声,好似火烫的仲夏。   〖ONE〗组合的四个成员,一一礼貌挥手向粉丝致意,这些年轻活泼的粉丝们双手举彩球,或者高举起海报,高声叫喊他们的名字。   条条红色喜庆的条幅张扬在机场,上面写的是热情欢迎的致辞:   Welcome to Brazil!   (欢迎来到巴西!)   We Love ONE!   (我们爱ONE!)   由于已经提前和巴西这边的公司对接好,所以一行人在五星级酒店里安顿歇息了2天后,便启程到巴西最大的体育中心进行演出。   这是一个足可以容纳整整5万人的超级大的体育场,圆拱形球体形状,规模宏大,上下三层,直径约千米。   一眼看过去,座无虚席,观众们满满当当地举着应援物,神色激动地等待世界级的音乐天团〖ONE〗出场。   随着一阵音乐响起,十个朝天的烟雾花弹嘭嘭朝天而发,迅速炸裂开来,舞台最中央的大屏幕逐渐发亮,一个璀璨夺目的字赫赫生辉:   ONE   粉丝们高声欢呼,伴随主屏幕的亮起,她们异口同声跟随屏幕上的名字狂喊起来,分别是池意,周小北,闻心,温存殊。   神秘的烟雾散去,舞台中央站立四个帅气精致的男孩。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粉丝们像疯了一样喊叫,这一刻她们期待已久,盼望已久,她们张大眼睛,为喜欢的明星爱豆喝彩,和着音乐旋律,和他们一起忘情唱起来。   现场氛围充满了爆裂的激情,喊叫声几乎要撕裂体育场的穹顶。   这次在巴西进行的演出,除了巴西本国粉丝参与,也有许多其它的国家的粉丝。   因为南美洲只安排了两个国家进行巡演,一是巴西,二是智利,而巡演时间不固定,错过了这次,下一次又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因此许多其它国家的粉丝很早就提前抢票,跑到巴西来看演出。   同样的,对于ONE来说,演出时长也增加了许多,竟然跳唱了4个小时半,舞蹈和音乐环节结束后,和现场的粉丝们互动花了半个小时,一场演出时长居然达到了惊人的5个小时。   最后结束时,四个男孩礼貌鞠躬,高昂地喊出:   We Are ONE!谢谢大家的支持!   粉丝们哭喊不止,有的极端粉丝甚至哭天抢地,不让他们走,好在有数量众多的保安为四个男孩保驾护航,使他们迅速安全离开。   经纪人史云护送四个男孩上黑色保姆车,一整场不停歇的唱跳,使得这群少年筋疲力竭,一上车他们一句多余的话都没力气说,各自靠在座椅上闭目休息。   温存殊挨着周小北坐。   周小北忽然越过他,对史云说:“云姐,快停车,我好晕,想吐了。”   温存殊见他脸色有些发青,很担心。   史云示意司机找一个人少的地方停下来。   周小北一个箭步飞出车外,找到一个垃圾桶,吐了出来。   史云紧跟在身后,担忧问:“小北,不舒服吗?”   周小北接过温存殊给他递来的卫生纸,说:“还好,就是刚刚演出时间太长了,一时受不住。”   史云说:“哎,第一站的时间的确长了点,你们都很辛苦。”   池意说:“云姐,我们年轻还行,受得住。”   闻心说:“还好,接下来的演出时长都在2个小时左右。”   周小北吐了一会儿,感觉舒服多了,他对史云说:“云姐,你跟着我们跑了一天了,现在你先回去休息,我想走走,然后自己回去。”   史云不放心:“不行,我得找人跟着你,保护你,这里是国外,到夜晚危险得很。”   温存殊搂过周小北,向史云说:“我来陪他吧。”   “我们也来陪他。”池意和闻心一起说。   史云点头,补充道:“我再派两个男助理过来跟着你们,这样我放心些,毕竟这里我们人生地不熟的。”   史云一通电话果然叫来了两个长得粗壮的工作人员。   现在是凌晨时分,街上的人不多。两个保镖跟在男孩儿们后面,保持3-5米的距离,警惕四周的人群。   温存殊陪周小北一起走路。   “你好点没?”温存殊关切地摸他的脑袋。   “不好,难受,走不动路。”周小北说。   “那我背你走。”温存殊说,他停下脚步,躬下身子,让周小北趴到他背上。   周小北“啊”了一声:“喂,我其实还行啦。”   温存殊莞尔一笑,直接将周小北一拉,将他驼到背上。   “小孩儿,你不相信你哥吗?”温存殊将周小北的双腿压紧,神态自信。   “哼哼!”周小北傲娇两声,安静地趴在他背上。   他的脊背宽阔有力,周小北像一只金色小猫,蜷伏在他身上。   池意和闻心渐渐地落到他们身后,他们边说话边留意前方的周小北和温存殊。   “老温啊,我想吃橘子!”周小北突然说。   “吃橘子应该可以缓解晕车带来的眩晕感。”温存殊说,“我带你去买。”   周小北从他的背上跳下来,挽着他的胳膊,宝石蓝色眼睛宛若小猫眨眼:“呜哇哇,你真好。”   温存殊摸他的脑袋:“小孩爱吃的,我就算赴汤蹈火也要买啊。”   周小北呸了一口:“大锅,买个橘子而已,干嘛这么夸张!哼!”   温存殊发现,周小北这小家伙,好像对煽情免疫了,有点油盐不进,真是带刺的小猫。   没走多远,温存殊就注意到有一个卖水果的商摊,幸好这商摊的主人会说英语,温存殊很流利地和他交流,买了3斤橘子。   他剥了一个给周小北,周小北吃得津津有味。   转身他招呼池意和闻心一起来吃橘子,结果这两人已经吃上了烤肉串。   池意跟上他们,问:“你们要吃不,我这袋子里还有。”   周小北急忙摇头:“不要!我觉得橘子更好吃。”   温存殊婉拒:“我也觉得橘子更好吃。”   闻心看到池意的一片好心被拒绝,不由得摸他的脑袋,温柔看向他:“哼,他们不吃是没口福,我可觉得老好吃啦,来,再给我一根。”   四位少年说话聊天,一路在保镖的护送下回到市中心的酒店。   南美洲的巡演结束后,便一路沿上,飞到美国,陆陆续续在纽约,曼哈顿,芝加哥,旧金山,华盛顿等几个重点繁华城市进行巡演。   这些城市的演出时长平均为2个小时,相较于巴西的5个小时,对这群男孩儿们来说,已经相当轻松了。   美国最后一个城市表演完成后,他们有5天的自由旅行时间。   与之相对应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放5天假。   每个人都喜气洋洋,高兴得要跳起来。   史云嘱咐他们出去玩要当心,别和陌生人搭话,更不能乱喝陌生人递过来的水。   四个男孩齐声说:“好的,云姐,你就放心吧,我们都已经成年了,会小心的。”   美国位于北半球,季节倒和国内北都市一样,是初夏时节,天气不算热,尤其是早上和晚间,更是凉爽适宜。   周小北和温存殊的酒店房间相邻,一大早上,周小北睡得正香,便有一双“邪恶的手”伸向他的腰部,挠得他生理性哈哈大笑,被迫醒了过来。   周小北一睁眼便看到使坏的温存殊站到他面前,似乎在偷笑。   他气嘟嘟,不耐烦吼道:“你TM有病啊,干嘛吵老子睡觉!”   温存殊见他掀过薄被翻身还要继续睡,身体一跃压在他身上,在他耳边道:“不是说好了今天出去玩的吗,你又想赖床?”   周小北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嘴里呢喃:“嗷呜,我好困啊,可是。”   “那好吧,我再等你2个小时,可以不?”温存殊见他真的睁不开眼,于心不忍,只好不再勉强他。   2个小时过后,周小北睡得心满意足,他想起来昨天的确答应了温存殊池意闻心他们一起出去玩,他咋咋呼呼尖叫,引来了温存殊。   “对不起啊,昨天玩游戏老是输,一气之下熬到了凌晨。”周小北歉意道。   “谁叫你是小屁孩,爱玩游戏很正常。”温存殊温和揉捏他的脑袋,“快起来洗漱吧,池意和闻心先走了,我和你一起走。”   “呜呜,你真好。”周小北嘻嘻笑。   两个人在酒店吃了早饭后,便出门玩耍去了。   温存殊穿一件薄薄的白色衬衫和白色长裤,将他的身形修饰得愈发身长玉立,头发温润蛰伏,眼深虽似冰带寒,可笑起来,一双小梨涡散发温柔的笑意。   周小北则是穿得很简单,橙色花衬衫,牛仔短裤,戴了一个墨镜,金色头发飘扬。   “老温,干嘛老是拍我?”周小北站定身体,温存殊在后面扛着一个小型摄像机,一直咔咔给他狂拍照。   温存殊笑:“谁叫小北你美颜盛世呢。”   周小北:“……!”   靠,竟然无法反驳他。哼哼。周小北想。   在温存殊的带领下,周小北和他一路吃吃喝喝,走走看看。   周小北一时兴起,一张小嘴叽里咕噜地和他说了好多话,从音乐到练舞到他的家。   温存殊脸上尽是温柔的笑意,很认真听他的话。   “小殊殊。”周小北挽着他的胳膊,“我是不是话痨啊?”   温存殊说:“话痨也很可爱啊。”   “切。”周小北哼哼道,“你这个渣男,只会说些花言巧语。”   温存殊:“……”   周小北还是第一次在另外一个人面前,如此自由自在,想笑也好,想骂也好,都随心所欲。   反正温存殊总是对他很温柔。   这是他的底气。   但是,他也会对别人这样吗?   忽而,这样的疑问冒了出来。   到了夜间,四个男孩在一处海边打卡拍照,海浪吹来的阵阵海风沁人心脾。   “池意,帮我和小北拍几张。”温存殊将自己脖子上挂的相机递给池意。   “OK。”池意一口答应。   温存殊拉着周小北选好了一块平实的岩石站立,海风吹得他们的头发更加飘逸飞扬。   对着镜头,温存殊手揽住周小北的肩膀,笑得很温柔。   周小北对着镜头,比了一个剪刀手的动作。   池意咔咔咔一顿操作,拍了数十张。   “来,我给你们拍吧。”温存殊拿回相机,对池意和闻心说。   闻心拉着池意在一颗椰子树下站立。   周小北注意到闻心的手,在握紧池意的手。   两个人的笑脸都出奇的一致。   他瞧到正在拍照的温存殊,脑海中闪现许多乱七八糟的想法。   温存殊拍完了,见他发愣,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周小北转身离开他。   温存殊追上去,拉住他的手:“小北,脸怎么红了,哪里不舒服吗?”   周小北摇头,马上找了一个借口:“刚刚有小虫咬了我一口。”   温存殊长腿一跃,来到他面前,双手捧他的小脸,一副红扑扑的模样,比平常张牙舞爪、大大咧咧的他,如此的与众不同,更可爱更加软糯!   “走啊,回去吧。”闻心拉着池意,跟上他们,“不早了,等会儿云姐又得打电话催我们啦!”   “嗯。回去吧。”温存殊自然地拉上周小北的手,和闻心池意一起回酒店。   全球巡演最后一站是国内的北都市。   在落幕的时候,四个男孩高高举起手腕,向激情万分的粉丝招手,表达谢意。   周小北发现他的手,被温存殊握得好紧。   这个人的手心,像冬日里的碳火,好暖。    第353章   全球巡演从北都市出发,再回到北都市,全程花费快5个月的时间。   出发的时候是六月初夏时节,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十一月寒秋。   此次全球巡演为浪腾赚了数十亿的钱,单单是门票费收入就已经让人叹为观止,更不用说实体CD,海报,周边,一经发售,便被抢售一空。   〖ONE〗的人气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不仅稳占国内流行爱豆top,而且全球的粉丝每天都在成倍数增加。   公司浪腾高管亲自表扬了ONE,希望他们再接再厉,眼看年关将近,浪腾乐得大方地给队内成员放了一个月的假。   长明街是北都市最文艺的街道,此刻凌晨时分,两个男孩在长明街的格林广场。   “来,小北,穿上。”温存殊和周小北在广场的长条座椅上坐着,温存殊将手里提着的袋子打开,将里面的轮滑鞋拿出来。   “干嘛?”周小北问。   温存殊笑摸他的脑袋:“你不是说你想学轮滑嘛,来,我教你。”   周小北的确和他聊天的时候说过,但只是无意地提了一嘴,没想到这个人这么有心还记得。   温存殊先穿好了鞋,随后蹲下身体帮周小北系好鞋带。   温存殊脚踩鞋,是橙颜色的,前后两个滑轮。   周小北站起来重心不稳,踉踉跄跄。温存殊微微一笑,将周小北的手一拉,带着他慢慢在格林广场跑了起来。   周小北以前就很想学轮滑,感觉非常酷,现在他被温存殊带着,沿格林广场绕行,像飞起来一样,感觉好爽!   “哇哇哇哇!”周小北放声大喊,“我要飞了!”   温存殊只是看着他笑,看他额前的金色头发飘扬。   小笨蛋。他想。   自由绕飞3圈后,温存殊说:“小北,你很聪明啊,学得真快,需要我放开你吗?”   周小北哼哼道:“那是当然,本小爷的饭也不是白吃的。好,你可以放开我了,我想自己一个人试试。”   温存殊放开他的手。   周小北降低速度,像个初学的8岁小孩,努力使自己稳住重心。   温存殊在一旁温柔地鼓励他。   一会儿,周小北终于控制好平衡,开始发力。   他绕着广场的喷泉缓慢飞驰,随着技术越来越熟练,他跑得越来越快。   “哈哈哈哈!真好玩!”周小北高声大喊,非常高兴。   温存殊见他速度太快,身姿轻轻一跃,滑行到他身边,将他抱在怀里,温声道:“小北小同学,才学了这么一点,就胡乱来,等会儿要是摔着了,我会心疼的。”   周小北扬起小脸,蓝色眼眸轻阖,嘿嘿地朝他笑:“谢谢你,老温,终于学会了这个,太好玩了!”   温存殊想,他怎么这么可爱。   他将他搂住,摸他的脑袋,说:“小北,我想问你一件事。”   周小北因为学会了轮滑而情绪高涨,大方说:“想问啥,本小爷心情好,尽管问。”   温存殊捧起他的小脸,认真地看着他,问:“上次你从君悦吾心酒吧喝醉回来,我将你背到你的房间,半夜,我听到你在哭。告诉我,小北,你为什么哭?”   周小北明亮的眼眸黯淡下去,皱起眉头,说:“做噩梦了,就哭了。”   温存殊:“小北,我知道你为什么哭。”   周小北一口咬在温存殊的锁骨下面:“不要说!你才不懂我!”   见他的小猫似乎生气炸毛了,温存殊将他搂得更紧,轻抚他的背,在他的小耳旁道:“你哭,是不是因为周瑾风要结婚了?”   周小北沉默下去,脸埋在他胸口,眼泪不争气地从眼角滑落。   因为温存殊说的是对的,直击他的痛处。   周瑾风作为豪门贵族圈的顶级总裁,是个众所周知的风云人物,最近周瑾风将与某某名流之女联姻的大事,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   温存殊留意了周小北的家庭背景,加上这小家伙平时有意无意和他说起他的家,心中也猜测了几分。   周小北2岁时被他的亲生母亲丢到北都市,送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接触完全陌生的人。   这些人除了父亲周奉贤和哥哥周瑾风外,全都对他投来恶意的眼光,像一根根毒刺,要把他咬噬殆尽。   周小北自小怕孤单,怕黑夜。以前在俄罗斯,妈妈赛琳娜在的时候,幼小的他会躺在妈妈的怀里,抱着妈妈一起睡觉。   后来,到了北都市,他特别害怕,会搂着哥哥周瑾风一起睡觉。   再后来,哥哥周瑾风要坚持让他独立,不让他那么赖着他。   他一个人睡的头一天,哭了整整一晚上。   哥哥周瑾风告诉他,他要乖一点。   周小北乖巧地答应,一直都很乖,只有很乖,哥哥才会脸色很好看,对他也会很温柔。   可他不明白,为什么他都这么乖了,哥哥却还是要离开他。   他没有了妈妈,爸爸周奉贤已经亡故,哥哥也马上要有自己的家。   一种无力的孤独感,涌上周小北的心头。   他怕孤单,他不想一个人。   所以他不开心,烦躁得在阳台抽烟,情不自禁地做了噩梦,还哭了出来。   见周小北流下眼泪,温存殊明白他猜的原因是真的。   这孩子,其实很乖。他想。   等周小北哭了一会儿,温存殊摸他的头,温柔地看他:“小北小朋友,你哥哥不能一辈子陪你,我可以,请将你的余生交给我,好吗?”   周小北湛蓝色瞳孔倒影出眼前这个人的脸,是一张温柔无比又认真虔诚的脸。   “可以吗,小北?”温存殊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再次问。   “哼!”周小北质问他,“你是不是也对别人说过这样的话?”   温存殊苦笑:“我发誓绝对没有!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说完,他慢慢从灰咖色羽绒外套里拿出一个东西,周小北瞧到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个红色爱心小盒。   “卧槽,你现在就要求婚啊?”周小北惊呼。   温存殊嘴唇浅笑,缓缓打开爱心小盒,将里面的银色项链,温柔地戴在周小北细白的脖子上。   周小北穿的是黑色内衬,银白色项链衬得他愈发漂亮。   “定情信物,以后你就是我的小朋友了。”温存殊说。   周小北脸色发红,低下脑袋,不去看他。   温存殊想这样害羞的他,好可爱。   他手指托起周小北的小下巴,倏忽间,一枚爱意滚烫的吻落在周小北的唇上。   唇齿黏灼,浸润彼此的气息。   吻完后,周小北软得失去力气,趴在温存殊身上。   “小北,你是初吻?”温存殊问他。   “才不是!哼!”周小北不服气反驳。   “说假话可不是好孩子哦。”温存殊笑着亲他的脸,露出的微笑带着欢快的梨涡,使得他的笑格外具有感染力,“我也是初吻。”   周小北脸咻的一下子红烫起来,心跳得很快。   刚刚那枚吻,猝不及防,却又在意料之中。   对他来说,这的确是他的初吻。   温存殊灼热的舌尖,好似夜空之下的琴弦,破空而来,将他孤单的心,滚烫地点燃。   以前,他总习惯在音乐的奏鸣曲中,等待熟悉的亲人哥哥周瑾风归来,希望哥哥多多地陪陪他。   如今,在一望无际的夜空下,眼前这个人是在他乐谱里的新的曲子,让他在凌晨,永远不孤单。   “你会永远陪着我吗,存殊哥哥?”周小北懦懦地看向他,蓝色眼眸浸满泪水。   温存殊见他这么一副可怜的情态,不由得心猛然一动,再次吻向他,比刚刚的那枚吻更加深入。   一时间,银丝交缠,气息起伏。   “小北,要相信我。”温存殊细白的手指抚过周小北的唇,“我认定你了,就绝不放手。”   周小北打了一个喷嚏,温存殊见夜色太晚,又玩了好大一会儿,说回家。   “背我回去。”周小北眼睛闪亮,洁白牙齿露出,“可以吗,男朋友?”   温存殊躬下身体:“来吧,宝宝,哥背你一起回家。”   周小北跳上他的背,温存殊将他的双腿箍紧,使他安心地靠躺在背上。   两个人一起嘻嘻哈哈地边聊天边回家。   -   临近年末,寒冬时节下起了小雪。浪腾在开完年终报告会,开始给各个业务部门放假,好让每个人高兴地回家过年。   〖ONE〗也放了假,池意和闻心收拾行李一起回到家乡。   这天小雪窸窸窣窣,温存殊约周小北一起泡温泉。   他们两个人的家都在北都市,不必千里迢迢返回故乡,很得闲。   北都市沿郊地区有一个较为豪贵的温泉,名叫〖仙浴〗,单价很高,四位数起步,来这里的基本上都是富人。   自然优点也很明显,〖仙浴〗人少静寂,泉水干净,服务优质。   考虑到要舒舒服服地泡个温泉,温存殊于是选了这个地方。   这次温泉之旅都是由温存殊一手搞定,他全程策划开车,安排各种活动。   周小北轻松自在,上车闭目休息,下车活蹦乱跳,特别有精神。   晚上七点钟,周小北由工作人员的引导来到一个古色古香装扮的汤浴。   假山不高,稀疏而立。泉浴面积不大,约可以容纳4-5人,水面白汽缥缈,好似仙境。   待工作人员走后,周小北脱掉衣服,滑到水里,水池不深,足尖可以碰触地面,给人带来安全感。   他摸索到汤泉边,脑袋上戴了一个粉色浴巾帽,耳朵上方还扎成了像粉团子的小揪揪,看着特别可爱。   就在他正惬意地享受温泉时,一双手急促地将他的腰搂住,周小北吓一跳,同时他的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小北,别怕,是我。”   周小北听了,马上转过身体,双手搭在温存殊的双肩上。   “哼,你干嘛吓我?”周小北轻轻在他的肩膀上咬一口。   “吓着我的小朋友,该怎么赔罪呢?”温存殊看向他时,眼里尽是温柔爱意。   周小北没反应过来,温存殊已经吻向他的双唇。   朦胧的水汽将这个急促而充满激情的吻,点缀得愈发活/色/生香。   “这样赔罪,可以吗?”温存殊笑着说。   “哼,你真坏!”周小北脸色绯红,手将他的脖子馋得更紧了,并且嘴里发出呢喃声。   因为温存殊的手,正在顺着他光滑脊背的方向往下摸。   “呜呜—”周小北眼泪掉出来。   温存殊停住了动作。   “你现在就要‘进去’吗?”周小北气息急促,不安地问。   “你想我‘进去’吗?”温存殊怜爱地看向他。   “我还没准备好。”周小北怯怯道。   温存殊微微一笑,手揽住他的腰,声音温柔:“嗯,没关系,我等你。小北,只要你开心,我什么都会为你做。”   周小北感动地与他依偎,享受他滚热的拥抱。   “乖。”温存殊缓慢抚摸他,见小家伙舒服得要睡了过去,他忍不住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   泡了好大一会儿,温存殊将周小北叫醒,两个人一起回房间。   两个人都穿着白色浴巾,周小北说肚子饿了,温存殊马上给他点饭。   两个人在床上嬉戏打闹。   “小北,新年快乐,以后每一年,我都陪你一起过。”温存殊抱着他,目光深沉。   “嘻嘻,有你真好。”周小北调皮地玩他的棕色头发,“我太幸福了!”   温存殊将他压在身下,尽情地吻他。   两个人双手紧扣。   屋外,小雪飘扬,在预兆一个幸福之年。    第354章   当执著的意念化为坚不可摧的爱刃,我将如摧枯拉朽般将你贯穿。   闻心手紧牵池意的手,来到北都市宁安街最为安静豪贵的酒店。   他另一只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礼盒,包装精贵。   到了高层豪华套房,闻心将房间门反锁住,不让任何人来打扰他们。   他将池意牵到客厅,将他抱在沙发上,让池意坐在他的大腿上。   “宝宝,先去洗个澡,我给你泡杯牛奶喝。”闻心在池意耳边温柔说,顺便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闻心将礼盒里的衣服拿出来,这是他给池意买的睡衣,他抚摸池意的肩膀,笑意洒落:“去吧。”   池意乖巧地到卫生间去洗澡,他瞧见浴室里有一个浴缸,他放满水,赤着身子,细瘦而白的小腿,慢慢跨进去。   一阵迷雾似的水汽蔓延开来,池意躺在浴缸里,脸色倏忽微红起来,似乎有些紧张,喉结滚动一下。   许久,池意才悠悠地泡完澡,趿拉深蓝色拖鞋出来。   闻心眼睛忍不住向他看去,奶白色丝绸睡衣将池意本来就白皙的皮肤,衬托得愈发光滑无比,看起来如一颗晶莹灿亮的白色珍珠。   睡衣下摆垂在膝盖处,漏出的小腿,白皙而细瘦,脚掌小巧,嫩若清莲。   闻心喉结滚动,目光变得炙热起来,他上前猛然将池意的手,往怀里一拉,单手有力环住他的腰,灼热的吻刻在池意的薄唇上。   许久,闻心才恋恋不舍地将池意放开,手抚摸他被水沾湿的头发。   “宝宝,你好香啊。”闻心的语气,带了些迫不及待,目光火热,一直盯视池意。   “洗澡去吧你!”池意小脸发烫,扭过头,手将他推开,“洗完澡,你再来吃我。”   “好,乖,到床上等我。”闻心手滑过池意干净的耳鬓边,薄唇扯出一抹坏笑,“等会儿我会好好将你‘吃干抹净’的。”   池意羞耻地躲到卧室,卧室很豪华,一张约3米宽的大床,玫瑰色的床幔营造暧昧的氛围,两张枕头都是粉色爱心形状的。   灯光迷离,昏暗不明,仿佛在预示即将发生的某件情事。   池意的心怦怦跳动,脸色发红,他抓住一只枕头将脸盖住。   闻心洗完澡来到卧室,见池意蜷缩在床上,如一只可爱的小松鼠,他迫不及待地往床上一蹦,搂住池意:“我的小朋友害羞啦。”   “才没有!”池意反驳,脸色却无法说谎,仍旧红得发烫。   闻心轻笑,他调整姿势,与池意面对面,眼睛看着他,手温柔地抚摸他因过度紧张而颤抖的背。   池意脸埋在闻心胸口,赫然紧贴着闻心半敞的胸肌上,他急促抬起脸,瞧闻心。   闻心也在看他:“小意,别怕,第一次我会很温柔的。”   刚刚池意在洗澡的时候,闻心四仰八叉躺在卧室大床上,闭着双眼,嘴唇微笑。   他在满怀期待某件好事的发生。   如今这样的好事,近在咫尺,唾手可得。   他好想将身下之人吃得干干净净。   然而理智告诉他,他要冷静,因为这是他们之间的第一次,操之过急,会让身下人受伤。   闻心温柔地呢喃池意的名字,在他的小耳边亲吻,直到吻上心爱之人的唇。   池意身体颤抖,手不禁搭在闻心的宽肩上。   闻心手慢慢脱去他的睡衣,使他的身体纤毫毕露,落在自己隐忍克制的眼眸深处。   闻心伏在池意身上,玫瑰色床幔飘动,激烈的床板声回响。   室内充满旖旎梦幻的声音。   “小意,疼吗?”闻心心疼地抚摸池意满是汗水的黑色头发。   “不疼,很舒服。”池意温柔地对他笑。   闻心深呼吸,将身下人搂得更紧。   明明很疼,疼得牙齿都发颤,可你却为了我,对我微笑,表情很享受。   闻心不由得放慢了速度,让池意好受一些。   一夜未眠,事后,池意白嫩的肌肤上,被某个人种满了专属草莓印。   “宝宝。”闻心紧抱池意,低沉而性感的磁性声音,如带刀利剑,将池意震得骨头几乎酥麻。   “嗯~”池意难耐地睁开眼,又昏迷过去。   他的身体已经被某个人“毁坏不堪”。   “宝宝,我爱你。”闻心吻向池意,将他抱得更紧,“我永远只爱你,我的小意。”   -   闻心第一次见到池意,池意才15岁。   青涩清秀的池意,在北都市长明街的格林广场,独坐一处。   他坐在一个高架椅子上,怀里抱着吉他,面前摆有一个黑色话筒。   周围零散围坐了不少年轻的男孩和女孩,他们安静地听池意弹吉他。   闻心头戴黑色鸭舌帽,好奇地走近。   有些人扭头看见了他,认出他来,引起不小的骚动,闻心将指尖抵在唇上,示意他们不要发声。   当时闻心17岁,是长明街很出名的贝斯手,rap非常厉害,远近闻名,音乐圈里的许多年轻歌手都知道他。   闻心静静地蹲坐在人群的后面,欣赏池意的音乐表演。   池意额前留有几绺黑色碎发,额头饱满,平整光滑。鼻子细直,唇小而粉,皮肤白皙。   他身穿黑色长脚裤,白色T恤衫,身形瘦削,手腕腕骨凸出。   一双明亮的黑色眼眸,唱到动情处,微闭起来,陷入音乐梦幻的节奏。   白皙修长的指尖,随着音符律动,在琴弦上灵活轻快地飞舞。   闻心见他演奏完成,将嘴里叼着的一枚铁片,轻轻吐出来。   “真好听!”周围人见他完成弹奏,忍不住喝彩,自动响起热烈的掌声。   “谢谢。”池意从高架椅子跳下来,礼貌鞠躬,向观众道谢。   闻心听到他的声音,充满少年的干净纯粹,特别好听。   许多人迫不及待地向闻心要签名,闻心的目光只在刚刚这位面孔稚嫩的少年身上。   他随性签了几个名字,脚步跟上池意。   池意发现有人跟踪他,站住,转过身体,问:“你跟我干嘛?”   闻心说:“我想跟你。”   池意忽而愣了愣,然后一笑,眼神莫测:“刚刚你一直在看我吧,为什么?”   闻心抓住他的手腕,目光直视他:“因为你很好看。”   池意将他的脚踩了一下,想让他松开力道很大的手,没想到这个人居然脸色不动。   池意说:“我知道你,你叫闻心吧,弹贝斯很厉害。”   闻心嘴唇一笑,放开他:“你的名字,告诉我。”   池意不屑地呵了一声:“不告诉你。”   闻心:“告诉我。”   池意向前飞快跑去:“追上我,我就告诉你。”   闻心这一追,从未停止过。   初次遇见池意,闻心的脑袋有一瞬间的空白,总感觉这个美好漂亮的男孩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   后来他知道了一个词,“一见钟情”,他想,他应该是对池意有这样的情愫。   好奇妙!   17岁的年纪,遇到了初次见面便很想追到手的人。   他一直都陪在池意身边,他明目张胆地喜欢他。   他觉得池意好可爱,好想一直将他抱在怀里,亲昵,抚摸,欢爱。    第355章   闻心有一个好朋友,与他一样大的年纪,都是17岁,名叫詹离,和他一样,也是一个喜欢音乐的少年。   詹离有着一头粉色的头发,飘逸柔软,身形修长,皮肤白皙。   一双黑亮的瞳孔明亮清澈,尤为突出的是他的小虎牙,给他甜美的微笑添加了不少带刺的邪气。   他们两个都是音乐圈的少年,认识了五年之久,一直是很好的哥们儿。   不同于詹离,闻心看起来面色高冷,不言苟笑,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感。   夏季的长明街格林广场,哪怕到了凌晨时分,也有三五少年在此弹吉他或者轻声唱歌。   音乐在夏季,总是格外燥热。   闻心在君悦吾心酒吧里,弹完贝斯。   舞台中央的穿着无袖粉色T恤衫的詹离,潇洒地将麦克风一丢,如同一头小豹子,从台上飞跃而下。   他向闻心招手,示意他一起走。   闻心戴上黑色鸭舌帽,跟上詹离的步伐离开。   没走多远,詹离在自动售货机买了两瓶冰镇可乐,他丢一瓶给闻心,闻心手轻轻一扬,轻而易举地接住。   两个人沿着静寂的湖面行走,阵阵凉风拂面,舒服至极。   “老闻,和我一起参加浪腾的歌手海选大赛吧,就咱们这技术,没准儿还能组团出道呢!”詹离将可乐瓶扭开,灌了一口,脸色自信,看向闻心说。   “你先去吧,我等等再去。”闻心声音平静说。   “啊!?”詹离百思不得其解,“现在去不正好吗,再说浪腾不是每年都有海选比赛的,你难道不想出道吗?”   闻心微微一笑:“我想,但是我得等一个人。”   詹离忽而恍然大悟,他敲了一下闻心的脑袋:“我说闻心,你怎么变成恋爱脑了?你从前不是修无情道吗,多少女生倒追你,你看都不看。”   闻心哑然一笑:“从前是从前,再说我对那些人根本不感兴趣,干嘛看她们?”   詹离笑说:“所以,你这次是认真的咯?池意,这个人我倒是听说过,很会弹吉他。”   闻心点头:“我想和他一起去浪腾,最好能一起出道。”   詹离注意到闻心说这话的时候,眼里闪烁期盼动情的光芒。   他嘴角一笑:“哈哈哈,那我提前祝你们长长久久,一起出道!”   闻心手搭在詹离肩上,说:“那我也祝你,成功在浪腾出道,成为顶流歌手。”   -   夏日的蝉鸣,汪洋恣肆,仿佛琴弦上的音符,滚动难明的躁动。   池意在练琴房练习曲谱,他盘坐在干净的地板上,指尖抚过吉他F弦,挑拨,拉扯,一首完整的音乐优美地在琴房里回响。   落地窗半开,夏季的风将窗帘吹得摇曳生姿,繁茂的香樟树铺就夏日余荫。   “小意,来吃冰镇西瓜。”   池意听到这声音,迅速转身,惊喜地站起,朝闻心笑。   闻心忍不住心一动,手摸过池意干净的鬓边,抚摸他的脸,最后摸他的脑袋:“练习这么久,累了吧,来,这西瓜很甘甜。”   池意接过闻心递给他的一片西瓜,果然无比清凉美味。   见池意的小嘴边有一个西瓜籽,闻心无奈笑笑,伸出手帮他弄掉。   “嘿嘿。”池意温柔地对他笑,“好吃。”   吃完西瓜后,池意安静地坐在落地窗前,靠在闻心的肩膀上,倚着夏季微风乘凉。   闻心一只手抱住他,鼻子嗅到他身上的淡淡香味,心不禁微微跳动。   “小意,我想送个东西给你。”闻心说。   池意望着他,好奇:“啥东西?”   闻心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两个红绳,他将其中一个带玉的红绳缓缓系在池意的左手手腕。   少年腕骨细瘦,白洁,和红绳交相辉映。   “闻心,我帮你带。”池意将闻心手里的另外一根红绳拿了过来,如出一辙地帮他系在右手手腕。   池意将手腕高高扬起,夏日的辉光照耀在红绳上,仿佛像镀了一层五色彩霞,耀眼美丽。   “小意。”闻心轻轻喊他。   池意回过神,发现自己的左手被闻心的右手牢牢握住,成十指相扣的形状。   闻心另外一只手将池意的细腰搂住,把他抱在怀里,目光沉沉看着他。   池意脸色微红,眼睫毛轻颤。   “小意,我喜欢你,以后我会一辈子保护你。”   闻心的告白话语,如夏日不止息的蝉鸣,倏忽一下子,将池意的心击碎。   池意脑袋靠在他胸口处:“笨蛋闻心,我知道了。”   对于一个从第一次见面就锲而不舍追了他两年的人,他怎么不可能知道他的心意。   闻心薄唇微笑,手托住池意的小下巴,予他一个缠绵细密的轻吻。   浅吻荡漾开来,如凌乱的音乐符号,动情的少年沉沦于彼此的唇齿相合。   吻完后,闻心将喘息未定的池意抱在怀里,手温柔地抚摸他。   阵阵夏风袭面,惬意舒服。   闻心说:“小意,明年我们一起去浪腾参加歌手海选大赛吧。”   池意同意,高兴道:“好啊,我刚刚还想和你说这事呢,刚好我明年也成年了。”   闻心摸他的脑袋:“以后我们边唱歌边赚钱,赚到了钱,我给你买一栋海边的别墅,好不好?”   池意如小猫在他怀里缱绻:“嗯,那你就给我做饭洗衣服,好好伺候我吧。”   闻心:“……呵,你把你男朋友当奴隶啊?”   池意睁大眼睛卖萌,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闻心低头,忍不住吻住他。   “好,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闻心无奈,“谁叫你那么可爱呢,我的小宝宝。”   池意笑说:“嗯,那晚上你陪我睡觉吧。”   闻心眼睛闪亮,揪他的耳朵:“小色/鬼。”   “才不是!”池意撒娇似地反驳,“你才分明是大色狼,我只想单纯睡觉,你想到哪里去了!?”   闻心脑袋后冒出一个汗:“……呃,我什么也没想。”   池意坐在他大腿上:“才不信,你是臭流氓大/色/鬼。”   闻心眉心一紧,压低声音在池意耳边说:“那晚上你可得好好感受一下大/色/鬼的我了。”   池意在他肩膀咬一口:“不准耍流氓!”   闻心哈哈笑,摸他的脑袋,将他抱得更紧:“小意,你真的好可爱!我真的很幸运,能遇见你,喜欢你。”   池意手捧他的脸,唇角露出甜美的笑:“傻瓜闻心。”   夏季的风缓缓流动,少年的嘻笑声,似不间歇的鸣蝉,诉说恋爱回响。